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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工作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7-15 07:46:06 来源:工作心得体会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征地拆迁心得体会_工作小结

细节决定成败,用心才能如愿

——服务“三化”建设心得体会

在2011年,我们宿舍为一个小队去我村进行社会实践,今年我村是加快实施“三化”建设,稳步推进“三城同创”建设的一年,我们很荣幸的被抽调在村里搞征地拆迁工作,分在解说与劝导项目部,协助城中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通过工作,让我充分认识到“三化”建设是小台村抢抓发展机遇的需要,也进一步增强服务“三化”建设的信心、决心、恒心、耐心和责任心。回首5天的拆迁工作,每一户的签约都充满艰辛,都凝聚着工作人员的心血和汗水,令我深切体会到“细节决定成败,用心才能如愿”的道理。结合我近期来的实践,现就如何做好征地拆迁群众的思想工作,谈谈本人的粗浅看法。

一、吃透政策,能言善辩。征地拆迁政策内容繁多,砖混、砖木、泥房等各种结构的房屋以及附属物的补偿标准都不一样,其面积丈量方法也有讲究。只有学懂、学透相关政策,做到心中有数后,才能与拆迁户进行面对面的交谈,用能言善辩的“铁嘴”,才有可能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二、掌握主动,靠前服务。征地拆迁情况复杂,群众的思想工作难做,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我们只有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才能化解矛盾、推进工作。要深入调查,注重掌握动态。在征地拆迁工作尚未启动时,即组织专门力量深入调研,先期介入,提前掌握情况,对群众所思所想做到心中有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要在群众中争取积极分子,形成依靠力量,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掌握群众思想动态,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早解决。

三、细致入微,沟通入手。对自己负责的拆迁户建立一份详尽的一户一档资料。通过上门谈话交流,巧妙地在不引起拆迁户注意的情况下,取得一些该拆迁户的主要社会关系及他们的一些真实的想法,每次谈话都有记录,从中可以寻找出下次上门或电话联系的引语,同时可以思索下步工作策略。通过沟通交流,我们对自己墙门内的拆迁户情况了如指掌、如数家珍,拆迁户也与我们彼此之间产生亲切感,避免上门工作变成上门“扰民”,使拆迁户产生反感。从陌生到熟悉再到亲切,从生硬的交流到推心置腹的沟通,拆迁户对我们的理解和信任逐渐增加。

四、诚心服务,解决困难。拆迁户所面对的困难方方面面,需要

我们一个一个解决好,但解决拆迁户的实际困难上很难满足拆迁户的要求,但是只要我们尽力做了,做到能解决的问题尽可能解决,不能解决的作出努力,并做好解释工作,拆迁户还是会理解的。

五、阳光作业,公平公正。拆迁工作难,难就难在拆迁户怕合法利益受到侵害,个人利益得不到保护,难就难在拆迁户怕政府拆迁无法做到公平公正。所以在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时候,评估、对账、签约等等都要坚持公平公正,绝对不让老实人吃亏,绝对不让“拖拉户”占便宜。这就要求拆迁评估算账一定要一把尺子到底,政策落实要从严,实施阳光作业,注重保障群众知情权。要想在群众前,做在群众前,把群众担心的问题提前公诸于众。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实施征地公告、安置方案和补偿办法公示等制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打消群众疑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始终坚持“牢记责任、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行导人、以爱助人”的工作准则,要有“忘我”的敬业精神和“细致”的工作态度。

回想这次社会实践活动,我学到了很多,从我接触的每个人身上学到了很多社会经验,自己的能力也得到了提高,而这些在学校里是学不到的。

在社会上要善于与别人沟通是需要长期的练习。以前没有工作的机会,使我与别人对话时不会应变,会使谈话时有冷场,这是很尴尬的。人在社会中都会融入社会这个团体中,人与人之间合力去做事,使其做事的过程中更加融洽,事半功倍。别人给你的意见,你要听取、耐心、虚心地接受。

在工作上还要有自信。自信不是麻木的自夸,而是对自己的能力做出肯定。社会经验缺乏,学历不足等种种原因会使自己缺乏自信。其实有谁一生下来句什么都会的,只要有自信,就能克服心理障碍,那一切就变得容易解决了。

——程赫

机电10

2011-8-15

推荐第2篇:征地拆迁心得体会 工作小结

细节决定成败,用心才能如愿

——服务“三化”建设心得体会

今年我县是加快实施“三化”建设,稳步推进“三城同创”建设的一年,我很荣幸也被组织部抽调在XX镇搞征地拆迁工作,分在XX项目部,协助XXXXXX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通过工作,让我充分认识到“三化”建设是XX县抢抓发展机遇的需要,也进一步增强服务“三化”建设的信心、决心、恒心、耐心和责任心。回首两个月的拆迁工作,每一户的签约都充满艰辛,都凝聚着工作人员的心血和汗水,令我深切体会到“细节决定成败,用心才能如愿”的道理。结合我近期来的实践,现就如何做好征地拆迁群众的思想工作,谈谈本人的粗浅看法。

一、吃透政策,能言善辩。征地拆迁政策内容繁多,砖混、砖木、泥房等各种结构的房屋以及附属物的补偿标准都不一样,其面积丈量方法也有讲究。只有学懂、学透相关政策,做到心中有数后,才能与拆迁户进行面对面的交谈,用能言善辩的“铁嘴”,才有可能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二、掌握主动,靠前服务。征地拆迁情况复杂,群众的思想工作难做,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我们只有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才能化解矛盾、推进工作。要深入调查,注重掌握动态。在征地拆迁工作尚未启动时,即组织专门力量深入调研,先期介入,提前掌握情况,对群众所思所想做到心中有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要在群众中争取积极分子,形成依靠力量,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掌握群众思想动态,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早解决。

三、细致入微,沟通入手。对自己负责的拆迁户建立一份详尽的一户一档资料。通过上门谈话交流,巧妙地在不引起拆迁户注意的情况下,取得一些该拆迁户的主要社会关系及他们的一些真实的想法,每次谈话都有记录,从中可以寻找出下次上门或电话联系的引语,同时可以思索下步工作策略。通过沟通交流,我们对自己墙门内的拆迁户情况了如指掌、如数家珍,拆迁户也与我们彼此之间产生亲切感,避免上门工作变成上门“扰民”,使拆迁户产生反感。从陌生到

熟悉再到亲切,从生硬的交流到推心置腹的沟通,拆迁户对我们的理解和信任逐渐增加。

四、诚心服务,解决困难。拆迁户所面对的困难方方面面,需要我们一个一个解决好,但解决拆迁户的实际困难上很难满足拆迁户的要求,但是只要我们尽力做了,做到能解决的问题尽可能解决,不能解决的作出努力,并做好解释工作,拆迁户还是会理解的。

五、阳光作业,公平公正。拆迁工作难,难就难在拆迁户怕合法利益受到侵害,个人利益得不到保护,难就难在拆迁户怕政府拆迁无法做到公平公正。所以在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时候,评估、对账、签约等等都要坚持公平公正,绝对不让老实人吃亏,绝对不让“拖拉户”占便宜。这就要求拆迁评估算账一定要一把尺子到底,政策落实要从严,实施阳光作业,注重保障群众知情权。要想在群众前,做在群众前,把群众担心的问题提前公诸于众。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实施征地公告、安置方案和补偿办法公示等制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打消群众疑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始终坚持“牢记责任、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行导人、以爱助人”的工作准则,要有“忘我”的敬业精神和“细致”的工作态度,需要带着用心、耐心、关心、细心、责任心与拆迁户交流沟通,对拆迁户的牢骚、抱怨、指责、漫骂,回报以倾听、安慰、理解、包容,在僵持中坚持,在沟通中发现,在细节中突破,最终赢得拆迁户的理解和配合,以公心对待每一个拆迁户,我相信一定能把征地拆迁工作做好,为XX镇的拆迁工作奉献自己的真诚和努力。

推荐第3篇: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心得体会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分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丰富实践,深化对经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认识的成果,从而成为我们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根本指导方针。我们学习科学发展观要突出实践特色,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当前工作相结合,以学习实践活动推动企业生产经营工作,以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在向莆铁路东新赣江特大桥的征地拆迁及施工过程中,面对战线长,环境复杂,时间紧迫,拆迁量大等各种困难,我们深入学习和领会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创新发展观念,开拓工作思路,破解征迁难题,在较短的时间内,解决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作,为全桥快速推进创造了条件,为确保东新赣江大桥提前建成通车争取了时间。回顾和总结这一工作有以下体会和认识:

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统一工作标准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政策保障

从整体上讲,铁路的建设会带来地方经济全面的发展和社会的繁荣,具体地看,它又会影响个别或局部地方的利益,尤其是直接影响到铁路工程沿线范围内千家万户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当国家与地方及人民群众的利益发生冲突就会产生矛盾,而征地拆迁工作或与之联系的方面往往就会成为矛盾的焦点。正确处理好国家建设需要与人民群众利益的矛盾,不但关系到国家建设工程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同时更关系到当地社会和政治的稳定。要想圆满地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就必文秘杂烩网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讲政策,就是讲原则,这就要求我们政策把握准确,标准使用得当。诸如林地、果园地的划分,水塘和精养鱼塘的划分,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分类,各项标准的掌握等等。如果没有严格的标准控制和实事求是的区别划分,在操作过程中是决然无法进行的。再则一些谋求私利的人采取说情,请客送礼,甚至贿赂进行通融,也有的提前进行建筑物的抢搭抢建,个别的还有造假虚报等现象。更有甚者,一些蛮不讲理的人,现场起哄闹事,叫你无法开展工作。这些现象和问题也就考验着我们从事该项工作人员的原则性,其最后结果只能是依靠我们向人民群众讲政策,讲道理,依靠地方政府的支持和协助,并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即使遇到具体问题,特殊情况,也不能乱表态,乱开口子,擅定标准,而只能是逐级反映,报请上级研究决定,统一妥善解决。

二、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征迁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权力保证

为了支援铁路建设,地方各级政府普遍成立了支援铁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实践证明,他们是我们铁路建设的有力保障。进场之初,我们各级领导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的联系和沟通,相互之间增进了感情交往,增强了信息交流,加强了工作配合。为了确保征地工作按期完成,县铁办领导下乡现场办公,集中签订征租地协议,个别村组有阻力,乡镇干部下村做工作,将盖章签字的协议书送到项目部。当房屋丈量、实施拆迁时,县、乡干部亲赴现场作动员,督促拆迁;当施工过程中,遇到村民阻工,地方各级干部分别到现场劝阻,并认真听取和解决村民提出的合理正当要求。有的乡镇或村委会在征迁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下,主动自筹资金,及时垫付征迁补偿费用,促进了征迁进度。

xx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就是造福人民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由于国家建设的需要,一些地方、单位和沿线人民群众牺牲了自身的经济利益,除了政策规定进行合理补偿外,对于老百姓提出政策之外的合理要求,我们及时向业主和地方政府汇报、反映并共同协商,研究制定出补偿标准。为此,我们成功地解决了私营企业的开发用地问题;工厂、村小学、集体排灌站的拆迁问题;村民的鱼塘补偿、农村道路、水渠的改建、重建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有力的推进了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减少和避免了与农民群众的矛盾,并确保了他们应有的合法利益。

三、相信和依靠地方公安机关是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维护施工生产秩序的法律保障

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讲,自古以来都公认修桥铺路是积德行善的大好事,他们深知铁路的建设和开通将带来地方经济发展的长远利益。但是对于一些私欲严重的人来说,他们则认为铁路修建对其个人又是一次“发财致富”的良机,为了达到捞取个人私利之目的,他们惯用的手法就是打着“为民造福”的旗号,以某种利益和要求暂时不能满足为借口,挑拨是非,煽动闹事,阻碍征地拆迁,阻止正常施工,甚至进行打、砸、抢等违法犯罪活动。如果不能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打击和制止,势必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严重影响征地拆迁及正常的施工秩序。作为施工单位面对此种情况,就必须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遵照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紧紧相信和依靠地方公安部门出面进行协调和处理,切不可针锋相对,激化矛盾。只有公安机关才能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扰乱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各种犯罪份子,才具有震慑作用,惩治一个,稳定一方,处理一案,解决一片。相信和依靠公安部门就要求我们工作中要主动联系,加强沟通,并适当帮助解决公安部门办案中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以调动他们办案的积极性。实践证明,正是由于地方公安部门出警及时,打击有力,依法维护了东新大桥征地拆迁和施工生产的正常秩序,为我们构建了和谐的施工环境。

四,加强领导,分段包干,责任到人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保障

东新大桥全长27.3km,工程区段跨越南昌市、县的5个乡镇、17个行政村,为了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领导,局、处指挥部及下属各项目部各级书记亲自挂帅,主抓征地拆迁工作,同时组建了具体工作班子,并分段包干,明确责任。进场初期,为了掌握征地拆迁的第一手资料,各项目部的征地拆迁人员,顶着炎炎烈日,穿行在河道、水塘和农田、庄园之中。通过现场勘测,分别绘制了地形地貌图、房屋拆迁、电力通讯迁改图。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书记们,充分发挥开展政治思想工作的优势,深入乡村,走家串户,采用各种机会宣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对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宣传国家和地方关于铁路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不厌其烦地给农民,尤其是被征土地和房屋拆迁户作宣传动员工作。正是由于他们不懈的努力和艰苦的工作,才得以取得征地拆迁的成果。

五、廉洁勤奋,任劳任怨,大公无私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思想保证

开展征地拆迁工作不仅仅是一项单纯的业务工作,它也是我们打造“阳光工程”、“廉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求我们要发扬清正廉洁、甘于奉献的优良作风,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还要受得起委屈。为了搞好征地拆迁工作,我们有的同志总结出应具备的三股劲,要过好二道关。就是要有说服教育的“磨劲”;忍辱负重的“忍劲”;坚韧不拔的“韧劲”,要过好“人情关”、“金钱关”。我们从事和负责征地拆迁工作,手中尺和笔,一分一寸、一笔一划都是国家和人民的钱和财,无论是有人通过请客送礼还是威逼利诱,都要做到经得起考验。实践证明,我们从事征迁工作的同志,思想是过硬的,作风是过硬的。有的项目部党工委书记由于经常深入村民之中,与群众打成一片,被村民誉为编外村支书。有的同志多次拒礼拒贿,顶住各种压力,坚持秉公办事。有的同志为了取得村民的理解和信任,主动担任村小学的校外辅导员,以此感化村民,沟通感情,多渠道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他们以自已的实际行动维护了党的形象,为企业赢得了荣誉,正象有的地方干部所赞扬的那样:“大桥局的干部真是廉洁守法的好干部!”

六、团结协作,相互支持,相互帮助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作风保证

东新大桥由于战线长,工点多,规模大,

五、六公司共十个项目部参与施工,大兵团作战,团结协作尤为重要。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大家注重大局意识,维护整体利益,为了一个共同目标,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形成合力。从前期的土地调查,房屋丈量,到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以至在施工过程中,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五公司七项目部前期人员未到位,八项目部就主动协助承担了前期的调查摸底工作,在人员设备不足的情况下,随时进行调剂,各项目部自觉服从,有的项目部遇到阻力和困难,相邻项目部就主动进行支援,这充分体现了团队的精神,显示了团队的力量。尽管征地拆迁工作难度大,困难多,但有了这种团队精神,我们同心协力,就没有无法逾越的难关。

七、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标准,注重环保和文明施工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重要环节

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建设生态文明,这是我党第一次把它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明确提出来,它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体系,保护自然,爱护环境成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由之路。科学发展观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理念创新也给我们铁路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为了深入贯彻这一理念,我们制订了一系列的施工作业标准和规章要求。诸如施工便道的修筑,红线沟的开挖,钻孔废浆、废渣的清运和存放,施工后场地的平整和绿化等,这些标准和做法都是为了保护环境,维护农业生产和农民群众的利益。这不仅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应该做到的,而且也是做好征地拆迁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前提,实践证明:凡是严格按照标准化施工要求,认真做好环保、水保和绿化工作的,那里就很少出现因征地拆迁而引发的阻工问题。而有些阻工现象往往都是废水流入了农田、鱼塘,污染了环境等所引起的,不但要进行经济补偿,而且严重影响征地拆迁进度,这些教训尤为深刻。今后的施工中务必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

八、坚持统筹兼顾,努力为地方办好事,做实事,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重要手段

xx同志曾经指出:“只有坚持统筹兼顾,我们才能真正处理好我国这样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的改革发展稳定问题,真正处理好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各方面的利益问题,真正把全体人民和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为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形成广泛共识、集聚强大力量。”他还指出:“我们要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必须更加自觉地运用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的利益”。按照统筹兼顾的科学原则,我们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正确分析地方乡镇、村集体及人民群众之间的各种利益关系,结合我们工程施工的实际,努力为地方办好事,做实事,谋利于民。为了支援农业生产,各项目部分别为村民修道路,改水渠,改造危桥;有的为乡政府搭车棚,为乡镇集体公共事业出力;特别是在临时工程的发包工作中,在不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优先照顾当地村集体和村民来承建。这些利民惠民工程的实施,让集体和个人都得到了实惠,从而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农民的高度赞扬,也为我们征地拆迁工作提供了可靠保证。

如今,向莆东新赣江特大桥由于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完成,工程施工进展顺利,进度不断加快,并有望提前实现工期目标。这是我们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成果,同时也得益于有一个好的组织领导,得益于有一支高素质、有责任心、有能力的工作团队,得益于从事该项工作人员工作理念和方法的创新,也得益于地方各级政府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推荐第4篇: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心得体会

精选范文: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心得体会(共2篇)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分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丰富实践,深化对经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认识的成果,从而成为我们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根本指导方针。我们学习科学发展观要突出实践特色,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当前工作相结合,以学习实践活动推动企业生产经营工作,以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在向莆铁路东新赣江特大桥的征地拆迁及施工过程中,面对战线长,环境复杂,时间紧迫,拆迁量大等各种困难,我们深入学习和领会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创新发展观念,开拓工作思路,破解征迁难题,在较短的时间内,解决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作,为全桥快速推进创造了条件,为确保东新赣江大桥提前建成通车争取了时间。回顾和总结这一工作有以下体会和认识:

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统一工作标准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政策保障

从整体上讲,铁路的建设会带来地方经济全面的发展和社会的繁荣,具体地看,它又会影响个别或局部地方的利益,尤其是直接影响到铁路工程沿线范围内千家万户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当国家与地方及人民群众的利益发生冲突就会产生矛盾,而征地拆迁工作或与之联系的方面往往就会成为矛盾的焦点。正确处理好国家建设需要与人民群众利益的矛盾,不但关系到国家建设工程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同时更关系到当地社会和政治的稳定。要想圆满地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就必查字典范文网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讲政策,就是讲原则,这就要求我们政策把握准确,标准使用得当。诸如林地、果园地的划分,水塘和精养鱼塘的划分,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分类,各项标准的掌握等等。如果没有严格的标准控制和实事求是的区别划分,在操作过程中是决然无法进行的。再则一些谋求私利的人采取说情,请客送礼,甚至贿赂进行通融,也有的提前进行建筑物的抢搭抢建,个别的还有造假虚报等现象。更有甚者,一些蛮不讲理的人,现场起哄闹事,叫你无法开展工作。这些现象和问题也就考验着我们从事该项工作人员的原则性,其最后结果只能是依靠我们向人民群众讲政策,讲道理,依靠地方政府的支持和协助,并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即使遇到具体问题,特殊情况,也不能乱表态,乱开口子,擅定标准,而只能是逐级反映,报请上级研究决定,统一妥善解决。

二、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征迁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权力保证

为了支援铁路建设,地方各级政府普遍成立了支援铁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实践证明,他们是我们铁路建设的有力保障。进场之初,我们各级领导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的联系和沟通,相互之间增进了感情交往,增强了信息交流,加强了工作配合。为了确保征地工作按期完成,县铁办领导下乡现场办公,集中签订征租地协议,个别村组有阻力,乡镇干部下村做工作,将盖章签字的协议书送到项目部。当房屋丈量、实施拆迁时,县、乡干部亲赴现场作动员,督促拆迁;当施工过程中,遇到村民阻工,地方各级干部分别到现场劝阻,并认真听取和解决村民提出的合理正当要求。有的乡镇或村委会在征迁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下,主动自筹资金,及时垫付征迁补偿费用,促进了征迁进度。

xx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就是造福人民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由于国家建设的需要,一些地方、单位和沿线人民群众牺牲了自身的经济利益,除了政策规定进行合理补偿外,对于老百姓提出政策之外的合理要求,我们及时向业主和地方政府汇报、反映并共同协商,研究制定出补偿标准。为此,我们成功地解决了私营企业的开发用地问题;工厂、村小学、集体排灌站的拆迁问题;村民的鱼塘补偿、农村道路、水渠的改建、重建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有力的推进了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减少和避免了与农民群众的矛盾,并确保了他们应有的合法利益。

三、相信和依靠地方公安机关是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维护施工生产秩序的法律保障

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讲,自古以来都公认修桥铺路是积德行善的大好事,他们深知铁路的建设和开通将带来地方经济发展的长远利益。但是对于一些私欲严重的人来说,他们则认为铁路修建对其个人又是一次“发财致富”的良机,为了达到捞取个人私利之目的,他们惯用的手法就是打着“为民造福”的旗号,以某种利益和要求暂时不能满足为借口,挑拨是非,煽动闹事,阻碍征地拆迁,阻止正常施工,甚至进行打、砸、抢等违法犯罪活动。如果不能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打击和制止,势必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严重影响征地拆迁及正常的施工秩序。作为施工单位面对此种情况,就必须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遵照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紧紧相信和依靠地方公安部门出面进行协调和处理,切不可针锋相对,激化矛盾。只有公安机关才能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扰乱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各种犯罪份子,才具有震慑作用,惩治一个,稳定一方,处理一案,解决一片。相信和依靠公安部门就要求我们工作中要主动联系,加强沟通,并适当帮助解决公安部门办案中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以调动他们办案的积极性。实践证明,正是由于地方公安部门出警及时,打击有力,依法维护了东新大桥征地拆迁和施工生产的正常秩序,为我们构建了和谐的施工环境。

四,加强领导,分段包干,责任到人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保障

东新大桥全长27.3km,工程区段跨越南昌市、县的5个乡镇、17个行政村,为了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领导,局、处指挥部及下属各项目部各级书记亲自挂帅,主抓征地拆迁工作,同时组建了具体工作班子,并分段包干,明确责任。进场初期,为了掌握征地拆迁的第一手资料,各项目部的征地拆迁人员,顶着炎炎烈日,穿行在河道、水塘和农田、庄园之中。通过现场勘测,分别绘制了地形地貌图、房屋拆迁、电力通讯迁改图。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书记们,充分发挥开展政治思想工作的优势,深入乡村,走家串户,采用各种机会宣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对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宣传国家和地方关于铁路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不厌其烦地给农民,尤其是被征土地和房屋拆迁户作宣传动员工作。正是由于他们不懈的努力和艰苦的工作,才得以取得征地拆迁的成果。

五、廉洁勤奋,任劳任怨,大公无私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思想保证

开展征地拆迁工作不仅仅是一项单纯的业务工作,它也是我们打造“阳光工程”、“廉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求我们要发扬清正廉洁、甘于奉献的优良作风,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还要受得起委屈。为了搞好征地拆迁工作,我们有的同志总结出应具备的三股劲,要过好二道关。就是要有说服教育的“磨劲”;忍辱负重的“忍劲”;坚韧不拔的“韧劲”,要过好“人情关”、“金钱关”。我们从事和负责征地拆迁工作,手中尺和笔,一分一寸、一笔一划都是国家和人民的钱和财,无论是有人通过请客送礼还是威逼利诱,都要做到经得起考验。实践证明,我们从事征迁工作的同志,思想是过硬的,作风是过硬的。有的项目部党工委书记由于经常深入村民之中,与群众打成一片,被村民誉为编外村支书。有的同志多次拒礼拒贿,顶住各种压力,坚持秉公办事。有的同志为了取得村民的理解和信任,主动担任村小学的校外辅导员,以此感化村民,沟通感情,多渠道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他们以自已的实际行动维护了党的形象,为企业赢得了荣誉,正象有的地方干部所赞扬的那样:“大桥局的干部真是廉洁守法的好干部!”

六、团结协作,相互支持,相互帮助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作风保证

东新大桥由于战线长,工点多,规模大,

五、六公司共十个项目部参与施工,大兵团作战,团结协作尤为重要。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大家注重大局意识,维护整体利益,为了一个共同目标,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形成合力。从前期的土地调查,房屋丈量,到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以至在施工过程中,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五公司七项目部前期人员未到位,八项目部就主动协助承担了前期的调查摸底工作,在人员设备不足的情况下,随时进行调剂,各项目部自觉服从,有的项目部遇到阻力和困难,相邻项目部就主动进行支援,这充分体现了团队的精神,显示了团队的力量。尽管征地拆迁工作难度大,困难多,但有了这种团队精神,我们同心协力,就没有无法逾越的难关。

七、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标准,注重环保和文明施工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重要环节

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建设生态文明,这是我党第一次把它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明确提出来,它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体系,保护自然,爱护环境成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由之路。科学发展观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理念创新也给我们铁路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为了深入贯彻这一理念,我们制订了一系列的施工作业标准和规章要求。诸如施工便道的修筑,红线沟的开挖,钻孔废浆、废渣的清运和存放,施工后场地的平整和绿化等,这些标准和做法都是为了保护环境,维护农业生产和农民群众的利益。这不仅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应该做到的,而且也是做好征地拆迁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前提,实践证明:凡是严格按照标准化施工要求,认真做好环保、水保和绿化工作的,那里就很少出现因征地拆迁而引发的阻工问题。而有些阻工现象往往都是废水流入了农田、鱼塘,污染了环境等所引起的,不但要进行经济补偿,而且严重影响征地拆迁进度,这些教训尤为深刻。今后的施工中务必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

八、坚持统筹兼顾,努力为地方办好事,做实事,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重要手段

xx同志曾经指出:“只有坚持统筹兼顾,我们才能真正处理好我国这样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的改革发展稳定问题,真正处理好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各方面的利益问题,真正把全体人民和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为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形成广泛共识、集聚强大力量。”他还指出:“我们要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必须更加自觉地运用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的利益”。按照统筹兼顾的科学原则,我们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正确分析地方乡镇、村集体及人民群众之间的各种利益关系,结合我们工程施工的实际,努力为地方办好事,做实事,谋利于民。为了支援农业生产,各项目部分别为村民修道路,改水渠,改造危桥;有的为乡政府搭车棚,为乡镇集体公共事业出力;特别是在临时工程的发包工作中,在不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优先照顾当地村集体和村民来承建。这些利民惠民工程的实施,让集体和个人都得到了实惠,从而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农民的高度赞扬,也为我们征地拆迁工作提供了可靠保证。

如今,向莆东新赣江特大桥由于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完成,工程施工进展顺利,进度不断加快,并有望提前实现工期目标。这是我们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成果,同时也得益于有一个好的组织领导,得益于有一支高素质、有责任心、有能力的工作团队,得益于从事该项工作人员工作理念和方法的创新,也得益于地方各级政府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心得体会(共2篇)]篇1:如何做好铁路征地拆迁工作

如何做好铁路征地拆迁工作

工程[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心得体会(共2篇)]未动,征拆先行。铁路征地拆迁工作直接影响工程进度和项目经济效益。加强铁路征拆工作研究,对提高征拆工作水平,推动工程进展,创造经济效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铁路征拆工作特点

1、拆迁范围广,量大,费用高

铁路建设用地分布范围广,往往跨越多个省市及地区,除永久性征地外,还涉及取弃土、搅拌站、制梁场、施工便道、生产生活设施等临时性用地。往往一条线路,需上千亩建设用地,协调量非常大,征拆成本高。

2、用地类型多样,手续复杂

铁路建设用地包含耕地、林地、菜地、荒地、宅基地等多种类型,用地类型多,审批手续复杂,办理时间长。

3、外部环境复杂,不确定性因素多

铁路线路往往穿越城乡结合部,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牵涉利益面广,社会环境错综复杂。

4、“干了再说”的不可控性

铁路建设多是“边设计、边征地、边施工”。补偿政策出台不及时、补偿资金支付不到位、施工图纸严重滞后等因素,致使工作变动性大,加大了时间成本和不可控成本,加大协调难度。

5、依赖政府和业主

铁路征拆工作大部分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在和谐社会的氛围下,施工单位处于弱势地位,协调工作严重依赖地方政府和业主的支持程度。

二、铁路征拆工作内容

1、征拆主体和费用归属:一般由沿线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统征统迁并承担相关费用。

2、用地范围和方式:用地包括临时性用地和永久性(红线)用地。红线用地包括取弃土、回收地。用地过程涉及建筑物拆迁和“三电迁改”工作。

3、征用方式及程序:

(1)临时用地:临时用地费用由施工单位按使用年限支付,使用完后复垦交回原单位或土地承包人。施工单位进场后,确定临时用地方案,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提交临时用地报告并附草图,由国土资源局组织乡镇政府和所在村组进行丈量,签订用地协议后使用。一般临时用地以两年为一个周期,两年使用结束后,如继续使用,需顺延合同并支付相应费用。工程结束后,应尽快组织复垦移交。

(2)红线用地:以建设单位施工用地图为依据,填制《铁路用地界桩表》地交-5和建交-7,后附用地申请报告和设计图纸,上报所在县市土地主管部门。然后,施工单位测量班组按图测量放线,埋设临时界桩,经国土部门勘测定界,勘测结果和上报界桩表和设计图纸数量一致时,地方国土部门进场丈量。丈量时,施工单位只负责以村为单位确认大宗土地不负责逐户分配丈量,逐户丈量由国土资源局、乡镇政府、村干部和土地承包人按设计征用土地总面积分配到户。施工单位填写《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清册》地验交-4后,完善签字盖章手续,并组织开挖界沟、清表。取弃土场可按设计图征用,也可自行选择较佳位置,报设计单位认可后出图征用,其费用由政府或建设单位承担。

(3)建筑物拆迁:

红线划定后,施工单位会同当地土管部门、设计、监理和产权人对建(构)筑物丈量登记,填写《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清册》地验交-4和《铁路建设用地、青苗及拆迁建筑物补偿费清册》建交-6,由县市国土部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签字盖章确认,户主和产权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类别、数量后,由施工单位督促地方主管部门组织按期拆除。对特殊拆迁项目,由建设单位向所在省市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汇报,会同有关各方以现场办公的方式,按地方优惠政策协商办理。

(4)“三电迁改”:建设单位招标确定的专业施工单位负责对地下管线、公路改移和“三电”迁改工作,施工单位配合。地下隐蔽管线要调查清楚,确保一次迁改到位,防止二次迁改或产生遗留问题。

三、协调工作内容和策略

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因土地权属、补偿政策、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原因,容易产生争执和矛盾,产生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阻工”现象。这是就需要协调工作,

化解矛盾,维护秩序。“阻工”现象产生的原因很多,所采取的策略也不同,常见的有七个方面:

1、因补偿标准而阻工

征地补偿依据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没有补偿标准或政策理解不足时,需依靠当地政府,及时制定政策,作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2、因使用地方道路费用问题而阻工

铁路建设占用临时性便道较多,有些需借用村镇道路。少数村镇干部出于地方利益,幕后操作村民群体性阻工。此时需看地方性法规或省部会议纪要相关规定。如果未明确规定的,需参照类似问题处理办法,依靠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或村镇干部作好疏导工作,委托当地养路部门负责维护,签订《道路使用协议》,支付相关费用,化解矛盾。

3、因环境保护问题而阻工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如排水设施不健全,淹没农田、村道和房屋,或施工扬尘、施工噪音影响群众生活,带来不便利,易阻工。这就需要文明施工,保护环境,尽量少扰民或不扰民。发现苗头性问题时,要及时处理,避免小事情引发大矛盾。尤其要尊重地方风俗民情,积极承担公益责任,构建和谐社会关系。

4、因施工爆破,房屋受损而阻工

隧道、桥涵和路基施工地段常因施工爆破造成房屋损害。由于对房屋损坏程度认定或补偿标准理解不同产生分歧,易造成群体性阻工。故在遭受群众投诉后,应主动入户查看,判定是自然沉降性裂纹,还是受爆破震动性裂纹。通常可采取贴纸条法进行观察,待爆破施工结束后一次性处理。房屋炮损认定,由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处理炮损问题时,要依据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界定炮损范围和补偿标准,积极与当地政府沟通,形成共识,做出承诺。私下协调时,要坚持补偿标准,不能乱开口子,防止不公产生新纠纷。

5、因协作队劳资纠纷而阻工

未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是协作队聚众闹事的主因。尤其是铁路隧道施工队伍在隧道快要贯通前,常以农民工工资未发放为由,幕后操纵农民工阻工、停工,以实现非法目的。而实际上,项目部已支付农民工工资,却无发放记录而陷入被动。

此时要通过地方政府劳动管理部门和协作队伍上级部门进行协商处理。更重要的是,从源头上管好农民工工资发放,从严选择信誉良好的施工队伍。

6、“两高”时期因利益驱动而阻工

施工大干快上时期和队伍撤场收尾时期,是阻工高发期。一些组织和个人幕后操作,借机加大费用砝码,实现利益最大化。因此,平时要注重和地方政府保持良好关系,多交流、多沟通,防止“临时抱佛脚”行为,避免“平时无事不登门,有事找时门难登”。

7、因打架事件赔偿问题而阻工

打架是施工单位被逼无奈之举。事件发生后,协调人员要熟悉治安管理条例和相关司法解释,尽量避免直接谈判,依托当地公安机关、村镇政府、铁建办等相关人员,参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共同协商制定补偿标准,出台会议纪要解决争议问题。协调打架受伤人员出院工作,也要依托公安机关来处理,避免直接接触,防止无故拖延住院时间,借机敲诈行为发生。

总之,“阻工”现象是矛盾冲突的外在表现,产生原因不同,表现形式也不同。征拆协调过程,就是要通过不断沟通、谈判、博弈和妥协,达成共识,化解矛盾。实际工作中,要求协调人员透过现象看本质,准确把握各方心理和需求,掌握政策和技巧,把握原则性和灵活性,注重工作的前瞻性,通过优化用地方案,节约用地;分层协调,各个击破;科学施工,协同征拆等多种方式和手段,不断发现事件苗头,运用预防和处治相结合的方法,做好征拆工作,服务好施工生产。

篇2:关于村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汇报

关于xx镇xx村沪昆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

汇报

各位领导:

首先,欢迎各位来我村督查、指导沪昆铁路建设的征地拆迁工作。下面,我就我村本次征地拆迁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开展、存在问题向各位领导做个简要的汇报。

一、基本情况

沪昆铁路湖南段在我村的建设工程全长,涉及我村枣子、高家、霞塘三个村民小组40多户,,红线内土地41.4255亩,红线内青苗48.3806亩,红线外道路改移3.2145亩,红线外个人要求丈量边角余料1.4111亩。

二、工作开展

1、前期动员宣传工作。

我村于2010年11月10日上午召集全村沪昆铁路沿线涉及征拆、租用户村民,召开了以“支持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沪昆高铁工程“的动员大会、区、镇、指挥部领导都就此次大会作了重要指示。同时也把这次沪昆铁路的征收政策、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以张贴、向被征户发放等形式向广大村民进行积极宣传。

2、具体实施丈量工作。

2010年11月13日,由雨湖区国土资源局与雨湖区指挥部牵头,xx镇专人参与,村、组、被征户积极配合,经过三天实

地丈量,在我村的被征土地丈量工作基本完成,并由国土部门与被征村民对包括红线、便道两种征用土地测量数据签字认可。

3、便道付款情况。

沪昆公司于12月1日付便道款117249元,12月27日付款58362元,两次付款共计175611元;共发放村民便道款100047元,垫付招待开支、组长误工工资52340元。另仍有冲达冲李明汉、黄月娥、李春华的粮田便道款23224元没有支付。

三、存在的问题

[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心得体会(共2篇)]

1、丈量红线内面积的的数据差异问题。在实地丈量时因山地的坡度影响,手工丈量数据与地质仪器测量数据存在差异,手工测量大于国家地质测量数据,现村民强烈要求相关部门按手工丈量数据(即签字认定数据)拨付红线内征地款。

2、关于粮田被全部征用户的社保要求。按国家征地政策,应为粮田全部被征户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现有李松良(全户6口人)、万建军(全户5口人)两户符合此种情况,要求解决养老保险问题。

3、现有红线内土地征用款和青苗补偿款、少部分便道租赁款与青苗补偿款没有到位。

4、村级组织的工作经费偏低,要求适当提高。

推荐第5篇:征地拆迁工作情况汇报

7月20日以来,县财政局认真按照县委《xx征地拆迁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迅速行动,积极采取措施开展工作,成立了xx新城征地拆迁攻坚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xx名干部组成工作队,并对拆迁任务进行分解落实,量化到人,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一是调查摸底。由于这次征迁任务涉及农户户数、人员多,情况复杂,工作队发扬“五加

一、白加黑”精神,通过组织人员集中时间上户开展调查摸底,全面了解了拆迁户的基本情况和拆迁户的思想动态及诉求等,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基础。二是通过多方努力,于8月5日顺利完成了xx田土的清表工作。三是通过做工作,xx能积极支持配合县委、政府开展征迁工作,我局工作队正在对他们提出的具体安置诉求进行落实。

二、到8月20日工作打算:一是重点做好xx户的共有附属房的拆除工作;二是争取实现对xx土地的清表工作;三是争取丈量xx的田土和房屋。

三、存在的问题及需协调解决的问题:一是xx户共有的坟墓、附属房征迁任务中,关联人数多,提出的要求高,加之他们现居住房在上xx,不在xx新城征迁范围,造成工作难度加大;二是xx房屋、田土全部在第四安置点内,特别是xx夫妻年龄偏大,家境相对困难,都急需落实过渡房;三是xx之前已落实安置地,但已丈量的房屋未拆除,提出还要一个安置地,否则不配合拆除,将影响xx房屋的丈量和拆除工作。四是xx要求补偿地基超深款项xx万元。

推荐第6篇:征地拆迁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常宁市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市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衡桂高速公路常宁段征地拆迁工作情况作个简要汇报。

一、前段工程进展情况

衡桂高速公路在我市主线长51.6公里,连接线长12.65公里,共64.25公里,途经11个乡镇87个村463个组,共需征用土地6422.77亩,拆迁房屋444户89445.8平方米(其中国有土地房屋17户1465.46平方米),搬迁坟墓6395冢。2月27日衡阳市召开动员大会后,我市迅速行动起来,3月2日发布征地拆迁公告。4月10日前基本完成开沟放样,实物调查等工作。4月28日前完成三杆搬迁。5月4日召开了500余人参加的征地拆迁动员大会,出台了《常宁市衡桂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方案》(常政办[2010]49号文件)。5月5日至7日完成所有数据资料准备。5月7日晚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协议签订工作。5月8日进驻乡镇正式开展征地拆迁工作。至5月18日,征地、房屋、生活设施、坟墓搬迁等四项协议签订工作基本完成。整个工作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速度快。征地拆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从5月8日正式开始这项工作,到5月18日短短十天时间内就基本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任务。这样的工作进度是常宁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二是效果好。房屋拆迁应签444户,其中国有土地房屋17户,已签443户,百姓房屋拆迁协议100%完成,已拆迁168户,占拆迁农户总数的38%;生活设施应签285户,已签285户,完成100%;坟墓应签6395冢,已签约6395冢,完成100%,已付迁坟费270万;征用土地应签6422.77亩,已签6234.77亩,完成97%,应签463个组,已签451个组,完成97%,未签的12个组其土地均有历史遗留的边界纠纷问题,但均可在近期内解决的。三是群众满意率高。由于宣传发动到位、政策落实到位,群众积极支持征地拆迁工作,普遍感到满意。蓬塘乡在5月8日征地拆迁工作的第一天就签约38户。板桥镇有几处新坟搬迁,按照450元的补偿标准太低,但经耐心工作,群众主动签好了协议,有的群众迁坟甚至花费5000-6000元都没有出现一起上访闹事事件。四是工作班子吃苦耐劳。为抢进度,赶时间,我市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发扬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五一假日、双休日没有休过一天假;工作夜以续日,克服了许多困难。指挥部全体工作人员从4月30日晚上至5月4日晚,一直坚持工作没有双休日和节假日,国土部门间歇性19个晚上通当达旦工作,9台电脑全天开机,实行白天、晚上两班倒。市国土局谢田生同志的小孩去衡阳住院开刀,因工作任务繁重也没有向领导提出请假,而是由他老婆陪同去医院的。拆迁科李华平同志昼夜加班,劳累过度,小腿水肿,领导动员他休息,他仍然坚守工作岗位。

二、我们的主要作法

回顾前段工作,我们做到了“五个到位”。

(一)领导力度到位。一是成立了强有力的领导班子。组建了高规格、强有力的建设协调指挥部,市委书记胡丘陵担任指挥部政委,市长周正雄任指挥长,常委副市长李新华任常务副指挥长,市委常委、副市长魏中发等6名市级领导担任副指挥长,下设办公室,由副指挥长、正县级干部尹三元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是各级领导亲自抓。我市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工作调度。5月4日召开的全市衡桂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动员大会,四大家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市委书记胡丘陵和市长周正雄都要求在衡桂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做到“六不”,即不出现一次阻工,不上交一件矛盾,不拖延一天时间,不允许一名领导缺位,不允许一个工作人员请假,不允许出现一个杂音。前两天,周正雄市长从深圳招商回来,第一件事就是去现场调度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常务副指挥长李新华和副指挥长经常到各乡镇督察和现场办公。唐贤富、刘解成、李冬启等各位副指挥长每人坐镇两个乡镇亲自抓工作调度。各乡镇、办事处的党政一把手负责辖区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协调所有矛盾纠纷。三是切实保驾护航。对闹事和阻工行为,采取高压态势,严肃处理到位。如宜潭乡星子坪村中坪组村民周国林殴打执行政策的村干部,我们要求公安部门将其现场拘捕。松柏镇楠木村村民黎才连带头阻挠施工队入场,公安部门给予其拘留7天的治安处罚。

(二)宣传发动到位。要让老百姓真正拥护、支持和配合征地拆迁,宣传发动到位是关键。前期工作中,我们把宣传作为一个重要环节来抓。一是层层宣传发动。市里多次召开会议统一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全市每个有征地拆迁任务的村均由指挥部安排500元宣传专项经费召开动员会。乡镇、村组干部主动上门逐步逐户向村民宣传有关政策。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地宣传发动。通过市、乡、村、组、户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发动,让老百姓家喻户晓,衡桂高速公路是常宁人民的富裕之路,造福后代之路,是党和政府的关心之路。二是原原本本宣传政策。将征地拆迁有关政策原汁原味向群众做好宣传,让群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了解和熟悉征地拆迁政策,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三是突出难点,在个案处置中做耐心细致的宣传。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许多特别个案,老百姓思想最难通,往往影响工作进度。有的装修过于豪华,确实亏了,户主哭哭啼啼。宜潭乡星子坪刘顺青在省道320线旁的房屋装修过于豪华,其中有花园和果园,投资过大,有80多万元,按现有的补偿标准只有38万元,相差太大,他本人无法接受。我们苦口婆心做了几天的动员工作,告诉他们标准是政策明文规定的,任何工作人员都无法改变,只能从大局着想,从支持出发,配合这一工作,最终还是签下了这一户的协议。

(三)责任分解到位。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将征地拆迁任务层层分解到单位,到乡镇,到负责人。四大家主要负责人亲自挂点联系一个乡镇、办事处。市委书记胡丘陵挂点联系兰江乡,市长周正雄挂点联系水口山办事处,市人大主任刘志湘挂点联系宜潭乡,市政协主席詹国发挂点联系蓬塘乡。各乡镇、办事处按照属地原则,做到自己的路自己修,谁家的孩子谁家抱。各乡镇、办事处、国土所负责征地拆迁中的各项具体业务工作,分成9个小组,包干负责制11个乡镇办事处的签约和拆迁验收等工作。各派出所长配合征地拆迁工作组工作,打击村痞地霸,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电信、广电、电力、联通、移动公司等相关部门主动配合,在“三杆”拆除工作中不讲价钱。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谁完不成任务,就立即换人,以确保征地拆迁任务全面完成。乡镇、办事处未完成任务的由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撤换党政负责人,村、组干部工作不力的就换村、组负责人。

(四)方法采取到位。按常规方法一个月内完成如此巨大的工作量是相当困难的。为此,我们在工作实际中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即实行“四个原则”:一是先签约后核实的原则。各工作组在与群众签约时,坚持以实物调查的数据为准绳,对有出入的个别情况必须坚持先签约后核实,不签约就不发放奖金,签了约,再将实际情况由乡、村作出证明带回指挥部研究,并另派人核实更改,不采取这一办法,一个个案就可以将整项工作卡壳,开展不下去。二是集体签约的原则。考虑到村、组、农户家中去签约,可能因为意见不统一或者故意找茬,而拖延工作进度。我市的征地拆迁签约统一安排到各乡镇政府进行,每天分片安排2-3个村,中午统一在各乡镇政府就餐,确保了签约的有条不紊地进行。三是依序签约原则。签约工作在乡镇政府分村、组依次进行,设立专门的签约场所和等候室,各乡镇、办事处安排专人到等候室宣讲政策,确保了签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四是灵活处置原则。对实物调查明显有误的个案,我市坚持灵活处置原则。明确规定凡1000元以下的补偿,征地拆迁工作小组组长有临时处置权,对经核实后真实、准确的个案,各村组干部承担向上汇报协商补偿责任。例如,三角塘镇三角塘村八组拆迁户李成龙家育有5000筒蘑菇,正值上市高峰期,如现在拆迁将全部损坏,李成龙开始坚决不肯拆迁,拆迁工作组6次上门对其进行耐心细致的宣传和劝解,并对这一特殊个案灵活变通处理,要求先签好协议,然后按市场实际价格估算蘑菇成本进行补偿。李成龙最终乐意接受拆迁,立即签好了协议。此外,在实物调查中,房屋面积有出入,而老百姓手中又有土地使用证或房产使用证等法定证件的,或将果树作杂树登记的,有围墙、护坡而漏登的等等,这些情况可由各拆迁工作小组核实后灵活处置,切实维护群众应得利益。

(五)督查调度到位。为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和工作顺利进行,指挥部的领导成员经常深入现场督查调度,遇到矛盾亲自调处,现场解决。全市9个征地拆迁工作组、54名工作人员从5月8日正式进场到5月18日,坚持一晚一调度,每天晚上7:30准时在指挥部集合,将各种情况汇总,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紧锣密鼓安排第二天的工作。其中有个晚上汇总了300多个矛盾和问题,我们当晚认真核实解决了200多个,做到了难点个案一个一个调查核实、一个一个研究解决。

推荐第7篇: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2009-12-

4京包高速公路是市政府迎奥运重点工程。京包高速公路途经城南街道辖区南郝庄、北郝庄、邓庄三个行政村。征地拆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了切实做好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结合城南街道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城南街道成立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城建科、财政科、经济管理科、监察科、宣教中心、信访办、社保所、司法所、派出所、各村村委会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北郝庄村村委会,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由各主管领导牵头,各科室工作人员组成十个征地拆迁工作组,主要负责征地拆迁中的具体工作任务。包村工作队队长是各村征地拆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征地拆迁工作的第一承办人。

二、政策依据

1、《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臵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

2、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昌平新城东区成本测算和京包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京昌政会[2007]24号)文件;

3、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昌平新城建设拆迁安臵问题专题会议纪要》(京昌政会[2005]50号)文件;

4、《昌平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规定》(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令第4号);

5、《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园林绿化局市国土局关于遏制本市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过程中抢栽抢种树木苗木行为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7]20号)文件;

6、《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

三、工作安排

征地拆迁工作具体实施阶段(2007年7月5日至8月31日)的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1、7月20日前,成立征地拆迁组织机构,完成相关政策的查找和咨询工作,完成树木、苗木的清登、

界定工作。

2、7月23日前,召开城南街道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动员会。

3、7月24日前,进行宣传发动、业务培训工作;发布树木、苗木采伐、移植通告;进行三个村企事业单位房屋等非住宅入户工作,核实情况、征求意见。

4、7月31日前,根据评估结果,完成林木的补偿工作;完成三个村企事业单位房屋等非住宅补偿工作;落实线内被拆迁人的住房安臵工作,以确保8月31日前完成各项拆迁工作。

5、8月10日前,完成抢栽抢种树木、苗木清理工作。

6、8月15日前,完成三个村区域范围内树木、苗木的清除工作;完成线内住宅拆迁补偿工作。

7、8月31日前,完成三个村企事业单位房屋等非住宅拆迁工作;完成线内住宅的拆迁工作。

四、资金管理

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专户储存,统一管理,专款专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发放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做到手续齐全、台帐清楚、资料完整,不得克扣、拖欠和挪作他用。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发放情况,要进行张榜公布,做到公

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监察、审计部门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综合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力度,落实征地拆迁工作周例会制度和进度日报告制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要认真做好与区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与首发公司的定期协调机制,努力实现与区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之间的无缝衔接。领导小组下设各工作小组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工作,要深入基层指导和服务,全力配合三个村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三个村的包村工作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订详细的工作预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征地拆迁工作按计划推进。

二是要周密安排部署,确保辖区和谐稳定。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进行认真细致的工作,抓好每一个环节,避免出现底数不清、情况不明而急于求成、简单从事的情况,要真正做到时间、进度、质量有机统一。要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过

程中的信访接待工作,从严从快处理阻碍、损害征地拆迁工作的违法乱纪行为。对于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积极协调、及时解决,做到不回避问题,不激化矛盾、不出现集体上访事件,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针对影响辖区稳定和工作进度的苗头性问题,要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协调、早解决,确保辖区和谐稳定。

三是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征地拆迁氛围。要坚持把宣传动员工作摆在征地拆迁工作的首要位臵,制定京包高速公路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通告、悬挂横幅标语、设立咨询点、召开会议、入户工作等多种方式,有目的、有重点地开展正面宣传,广泛宣传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征地拆迁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教育和引导沿线群众以主人翁的态度理解、支持、关心工程建设,为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和施工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附件:1.城南街道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城南街道京包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组工作职责

推荐第8篇:征地拆迁工作流程

征地拆迁工作流程

一、组卷工作

1 勘测定界(取得立项与批复成果后确定征地范围) 1.1 选择符合资质的队伍进行勘测 1.2 取得相关技术成果 2 取得用地预审国土相关资料

2.1 取得《建设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2.2 取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 2.3 取得《建设场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 2.4 取得《未压覆重要矿产的证明》 2.5 取得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 进行用地预审工作(取得立项批复、水保、环评及批复、总平面布置图) 3.1 填写《用地预审申请表》和请示,向相关国土部门申请用地预审 3.2 召开现场预审会议

3.3 参加相关国土部门组织土地预审评审会 3.4 领取《用地预审报告书》

4 办理文物许可手续

4.1 选择符合资质的队伍签订合同 4.2 考古调查勘探

4.3 考古发掘(如经勘探有须发掘的文物) 4.4 文物部门出具相关许可文件

5 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手续 5.1 备齐资料送交规划部门 5.2 领取证件

6 办理使用林地许可手续 6.1 选择符合资质的队伍签订合同 6.2 使用林地现场查勘 6.3 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6.4 交纳植被恢复费、育林基金, 6.5 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二、用地报批工作 7 报卷

7.1 取得1至6项资料及批复,并取得初步设计及批复后,向当地国土部门提交报卷资料

7.2 跟踪组卷报卷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各项信息 8 省政府批地后,交纳征地费用 8.1向省政府申请减免相关费用 8.2 交纳耕地开垦费 8.3 交纳防洪保安基金 8.4 交纳新增城市建设用地费 8.5 交纳耕地占用税 9 取得省政府《用地审批单》

三、拆迁工作

10 协调相关国土部门发布项目《征地公告》 11 参加政府召开项目征地拆迁动员大会 12 参与征地范围内实物量调查

12.1 参与对人口、地上构筑物、建筑物等实物量进行调查 12.2 将所有调查资料汇总成册 12.3 对拆迁安置费用进行初步核算 13 签订总包干合同

13.1 就征地费用、包含内容等合同细节商谈 13.2 签订征地拆迁安置费用总包干合同 14 腾地交地 14.1 协助做好拆迁安置工作,了解掌握进度 14.2 确认红线范围内地上构造物、附属物完成拆迁 14.3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先期交地

四、土地权证办理工作 15 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15.1 村组范围确定盖章 15.2 交纳相关费用 15.3 领取土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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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工作之我见

----科级后备班孚玉镇 张金国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征地拆迁已成为我镇重要的日常性工作之一。东北片区、省级示范工业园区是县委、政府在城区大力推动二个主战场,作为孚玉镇工作人员本人有幸参加了征地拆迁工作,现浅谈在工作实践中的几点体会:拆迁过程首先是对干部的一次考验和锻炼,不会做群众工作的干部不是好干部,没有高尚人格的领导也不是好领导,说群众愿意信服的实在话,做群众乐于看到的公仆,在具体的征地拆迁过程中要切实做到二手抓,一手抓拆迁安置工作,一手抓社会稳定工作。建议在具体工作中以以下工作为抓手:一是把握工作力度,工作队要发扬敢打硬仗和持久战的精神,不畏艰难,忍辱负重做好工作;二是加强思想工作,要仔细深入、多角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居民思想宣传工作,使更多的矛盾在思想宣传中得到化解;三是要按市场的规则合理确定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价格,切实保护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四是严格掌握政策,切实做到政策透明,操作公开,要始终坚持“阳光拆迁”的指导思想,严格执行拆迁补偿标准,着力提高拆迁补偿的公开化、透明化,不随便开口子提高和扩大一平方米的拆迁补偿;五是严格纪律和管理,坚持依法拆迁和文明拆迁,拆迁过程中,国土、交通、城建、环境、工商、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要相互联动,加强沟通,通力协作;五是积极为居民在过渡性临时居住阶段提供各种各样的帮

助,组织做好思想稳定工作,避免诱发矛盾;六是建立信访网络,居民的合理诉求回应务必及时;七是落实配套措施,抓好各项配套设施建设,把为老百姓服务的事办实办好,让居民高高兴兴的拆迁。

推荐第10篇:征地拆迁工作标语

征地拆迁工作宣传标语

以满意的质量,让拆迁户住得放心

建好拆迁安置房,让拆迁户方心和舒心

千方百计为拆迁户着想,全心全意为拆迁户服务

抓进度,抓质量,抓安全,努力建好安置房

拆迁是为了更好地建设 拆迁是为了更快地发展

支持拆迁 匹夫有责

集中时间 集中力量 坚决打一场漂亮的拆迁硬仗

推进旧城改造 改善人居环境

科学推进 大干快上 建设文明一条街

以人为本 以法保障 以利惠民

迅速行动起来 突击一个月 打一场拆迁工作大会战

思想动员到位 经济补偿到位 依法办事到位 三项拆迁到位

明确任务 落实责任 不折不扣完成拆迁工作

上下连动 扎实工作 建设美好家园

和谐拆迁、利国利民

依法拆迁、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

第11篇:征地拆迁工作流程

征地拆迁工作流程

一、经研究确定征地拆迁范围

会商相关部门制定最终征地拆迁范围。(此项工作由拆迁部门负责)

二、征地前期摸底调查

(一)经研究确定拆迁范围后,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下发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同时,拆迁人应告知公安、工商、房管、国土及其它相关部门,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居民户口迁入、分户,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房屋出租、交换、抵押,水、电、气、电视、通讯线路安装等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做好拆迁区域和安置区域的总体规划。(此项工作主要由拆迁部门负责)

(二)做好资金保障。(此项工作主要由拆迁部门负责)

(三) 拆迁工作人员对拆迁范围内有关地籍情况进行调查,填写《宗地情况调查表》内容包括居住单位、个人基本情况、土地房屋权属情况、宗地面积、房屋建构物面积、是否同意拆迁等,建立每宗地档案,绘制工作图。拟写调查分析报告。(在调查中有80%以上的被拆迁户同意拆迁,可以准备发布拆迁公告)。(此项工作主要由国土部门负责、拆迁部门协助)

(四) 拟定拆迁方案。根据拆迁区域情况的不同,制订适合本区域的拆迁方案(此项工作主要由拆迁部门负责)。

(五) 城市房屋拆迁实行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任何单位需要拆迁房屋,应当向当地政府建设委员会提交下列文件资料,申请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1、拆迁申请;

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5、拆迁计划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拆迁计划包括拆迁范围、拆迁方式、拆迁期限、拆迁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等。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包括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状况,如房屋用途、产权归属、面积等;各种补偿、补助费用的概算;产权调换房屋安置的标准、房源及相关证明文件;临时过渡方式及期限等具体措施。

拆迁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通过后,以公示的形式告知被拆迁人,同时,拆迁人选出三家以上在建设部门备案的具有相关资质的估价机构予以公示,公示后被拆迁人无异议,最后由拆迁部门确定聘用的估价机构。

估价机构确定后由委托的估价机构派出估价人员开始入户进行土地、房屋及建(构)物测量、预评估,在评估勘丈的过程中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工作人员都必须跟随,勘丈的结果必须要有以上工作人员的全部签字,方可有效。(

一、房地产价格估价机构违反评估规范,显失公平,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吊销该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资格证书。

二、项目组动迁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拆迁人委托在乌达区建设局备案的具有房屋拆迁资质的单位进行房屋拆除,严禁个人和无资格的拆迁机构擅自拆迁。(此项工作由街道办事处、拆迁人、拆迁管理部门共同负责)

三、动迁和签订补偿协议

(一)动迁方式:由被确定征迁辖区镇、各街道办事处作为动迁主体。(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1人担任动迁组长,拆迁人不得少于1人)

(二)在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和拆迁相关文件后,动迁人员以组为单位入户,每组不少于三人。一是拆迁工作人员依据委托的估价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到现场细致复核,经复核有差项和漏项的,现场给予调整,同时给被拆迁户进行补偿草算;二是认真填写《动迁记录》,每户《动迁记录》的填写要贯串于拆迁的全过程,连同《拆迁补偿草算表》一起整理归档;三是政策宣传到位,做到政策统

一、透明,补偿合法、合理。

(三) 通过入户现场仔细核对、草算,被拆迁人无任何异议且同意签订补偿协议,核算员要认真填写《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被拆迁户签字后,同时将协议单上的补偿金额在拆迁区域内进行公示。工作人员要收回有关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用地

许可证、房屋产权证等原件及残疾证、低保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与《住户情况调查表》、《动迁记录表》、《拆迁补偿草算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评估报告》、《回迁房屋登记表》一起整理归档,由组长审核签字后交给档案员管理。

(四)动迁工作中现场工作人员不能解决处理的,提交项目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

(五)对于漫天要价、无理取闹、带头滋事的被拆迁人,在政策宣传到位,多次入户动迁都无法达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且超过搬迁期限的,经会议研究,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入行政裁决程序。(行政裁决由区拆迁办负责)

四、档案管理

审核签字后的被拆迁人档案,由拆迁人管理保存。(此项工作由各项目档案管理室负责)

五、被拆迁房屋交接程序

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搬迁完毕后,通知房屋接收人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接收,由房屋接收人给被拆迁人开具房屋交接单。如果被拆迁人将房屋原有的设施(如:暖气、灯具、地板、门窗等)自行拆走的,将在补偿金额中扣除。

六、被拆迁房屋搬迁奖励及补偿款领取办法

实行货币补偿的,房屋拆迁补偿款在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办理完房屋交接手续后,被拆迁人凭本人身份证或被拆迁人的

授权委托书、拆迁补偿协议单、房屋交接单到指定的项目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实行产权调换的,如果是原地调换期房:调换房屋的价格高于产权调换补偿金额的,在调换的房屋交付使用时一次性交清房款;调换房屋的价格低于产权调换补偿金额的,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办理完房屋交接手续后,被拆迁人凭本人身份证或被拆迁人的授权委托书、拆迁补偿协议单、房屋交接单到指定项目财务部办理退款手续,经审批后3日内支付,星期

六、日顺延。如果是异地调换现房: 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办理完房屋交接手续后,被拆迁人凭本人身份证或被拆迁人的授权委托书、拆迁补偿协议单、房屋交接单到指定项目财务部办理交退款手续,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屋登记。经审批后7日内领取房屋钥匙,星期

六、日顺延。(此项工作由各项目办公室负责)

第12篇: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办法

8.4.1.8 生产准备及试运行管理办法

为确保本项目的生产安全及试运行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项目部会同业主、监理单位、设备供应商、安装分包商共同组成试运行小组。全面管理110kV升压站和风机机组的试运行工作。

试运行管理内容一般包括试运行准备、试运行计划、人员培训、试运行过程指导和服务等。运行计划应根据合同和项目计划,在项目初始阶段由项目副经理组织编制。试运行计划经业主确认或批准后实施。

项目部应检查试运行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已按设计文件及相关标准完成项目范围内的生产系统、配套系统和辅助系统的施工安装及调试工作,并达到竣工验收标准。

参加调试、试运转的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构造、性能、设备技术文件,并应掌握操作规程及试运转操作,所有操作人员均经培训合格。

分包单位在调试、试运行前,必须提供系统进行调试、试运行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设备和辅助设施等。所有设备及其附属装置、管路等均应全部施工完毕,施工记录及资料应齐全。其中,设备的精平和几何精度经检验合格;润滑、液压、冷却、水、气(汽)、电气(仪器)控制等附属装置均应按系统检验完毕,并应符合试运转的要求。 8.1.2.11 项目试运行管理

a) 项目部应按合同约定向业主提供项目试运行的指导和服务。

b) 试运行管理内容可包括试运行管理计划编制、试运行准备与实施、人员培训、试运行过程指导和服务等。

c) 试运行应按国家、行业有关试运行规程规范及合同要求组织实施。

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篇1: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1955字)

为确保xx新区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完成,在县征迁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新区征迁工作的需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省,地,县的关于新区建设协调会议精神,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出发,精心组织,积极工作,按期完成征地拆迁任务,为xxx新区建设创造有利条件,确保项目如期开工,为振兴xx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征地拆迁工作的基本原则

(1)实行征地拆迁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的原则。

xx镇新区征迁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新区建设征地拆迁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具体工作由其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服从工作安排,密切配合。

(2)坚持依法征地拆迁的原则。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青海省实施土地管理法的法》、《青海省林地、林权管理办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细则》;《青海省黄河上游大中型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暂行标准》(青政办[20XX]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化隆县xx新区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办法》。

(3)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

严格执行补偿费标准,及时、足额补偿到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将征迁工作搞成“阳光工程”,保证做到公、公平、公开。

(4)坚持做好稳定工作的原则。

征地拆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有关方面必须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必须严格按程序和规定办事;必须加强宣传教育,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必须及时发现问题,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5)严肃财经纪律的原则。

认真执行专户专卡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专人负责制,加强征地拆迁资金管理,严禁坐收坐支、挤占挪用,加强廉政建设和财经监督管理。

三、工作职责

根据县政府关于成立xx镇新区征地拆迁领导小组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组成征迁办公室;由征迁办公室具体实施征迁工作,办公室人员组成为:县国土资源局4人,城建局4人,监察局2人,xxx镇政府抽调6人。

(一)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征地拆迁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抓好落实,组织和协调解决征地拆迁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

(二)征迁办公室负责实施征地拆迁工作,办公室设立征地补偿专户,兑现征地拆迁补偿资金;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财务收拔,核算,统计及支出审计工作;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相关社会矛盾和问题。

(三)征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征地拆迁工作,确保这项工作依法进行,按时完成。

四、加强宣传教育,有序推进征地拆迁工作

(一)土地征地拆迁工作程序

1.开好协调会。征地公告发布前,由领导小组、xxx镇政府组织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征地拆迁工作协调会,制订具体工作步骤,明确分工和责任,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2.发布征地公告。在征地拆迁前,由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公告,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经济组织和个人。

3.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按照补偿方案规定的标准,在拆迁办的组织下,与被征地经济组织及个人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5.支付征地拆迁补偿费。按照法律规定及《xxxxxx新区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的规定,向被征地拆迁经济组织和个人按时支付补偿费用。有关部门做好对征地拆迁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监督。

五、征地拆迁工作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领导小组各成员、抽调工作人员切实提高对建设新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主要领导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抓实抓好。在县委、县政府、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安排专人负责,按照分工,超前准备,把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征地拆迁任务圆满完成。

(二)通力合作,加强宣传。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协调行动,齐心协力做好征地拆迁工作。要加强信息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确保信息畅通。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把握舆论导向,提高被征地拆迁单位和个人的大局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努力营造积极支持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依法办事,违法必究。

要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事,严格按照已丈量造册的征地拆迁情况执行。抽调工作组干部要严于律己,严禁滥开口子、乱许愿,不能任意调高或降低标准。自己吃不准,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及主管部门汇报,请示;不准在资金兑现过程中自作主张。资金运作要实行集体研究决定,不准私自乱支乱开,杜绝挥霍浪费行为,不准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要按党纪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对少数借机寻衅滋事的不法分子和妨碍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务的人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篇2:征地拆迁实施方案(2636字)

为认真做好20XX年度的征地拆迁工作,确保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顺利建设。经研究,特制定20XX年征地拆迁实施方案如下:

一、征地拆迁的计划和范围:根据区镇负责人会议讨论确定的20XX年征地拆迁计划,20XX年征地拆迁范围涉及三联村、红旗村、蒋榨村、洋思村、中港村、殷石村、五杨村、石桥村、过船村、褚港村、蒋港村、长沟村、仁寿村、龙港村、郭庄村、张庄村、印桥社区等17个村(居),征地2330亩、拆迁760户(具体任务见附表一)。

二、征地拆迁的组织实施:

1、为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领导,开发区管委会(滨江镇)成立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镇)征地拆迁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研究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相关重大问题。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由潘石泉同志任组长,冯金华、孙俊杰、朱建元、殷凯杰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唐余德、倪治民、蒋富生、丁新华、沈国祥、施峰、赵峰、曹济兵、王涛、黄峰、蒋卫兵、冯斌、赵建华、葛建东、陈振东、朱炜、卞亚明、吴建明、陆金华、卜家杰、张玉建、张红星、杨建华、蒋华健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拆迁管理科,黄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区镇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实行分工负责制,组成12个征地拆迁工作组(详见附表二)。

2、各相关职能科室的职责:拆迁管理科要做好拆迁的组织实施、人员培训、

资料准备、汇总统计、手续办理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政策把关和业务扎口;国土分局要配合各征地拆迁工作组做好被拆迁户家庭人口核定、土地权属核查界定和地上附着物的清理核实工作,同时负责征地政策宣传解释、征地补偿款的测算和征地协议的签订工作;两科室同时在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和滨江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规划范围内征地拆迁方案的制定落实、软件资料的准备、政策咨询、业务指导、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征地拆迁进度和动态把握;规划建设管理科要配合各征地拆迁工作组做好被拆迁户房屋产权的认定和建房时间的确定工作;执法中队要及时提供征地拆迁范围内违章建筑的信息;综合科要做好后勤服务和车辆安排;财务科要做好资金筹措和补偿款的兑付工作;纪检监察科要做好征地拆迁政策执行、纪律遵守和工作效能的监察工作。

3、各村党组织书记是本村范围内征地拆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村范围内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工作完成情况将直接与村及个人的业绩、薪酬、考核和任用挂钩。

三、规范拆迁业务操作流程

1、拆迁调查及评估:由拆迁管理科出具业务联系单,落实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实施,各工作组成员、村组干部要密切配合共同实施。调查评估时应实事求是,认真审核被拆迁人的房屋产权状况、家庭人口状况和建房时间,统一使用拆迁管理科制定的表格表式,且必须完善签字手续。拆迁调查评估结果在拆迁地点进行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相互串通等行为,除对评估公司采取必要的惩罚措施,还将严肃追究相关村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2、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签订:由管委会(滨江镇)工作人员与拆迁户签订。协议书统一到拆迁管理科领取并完善领销手续,协议签订后,应及时交由工作组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在3日内送拆迁管理科,以备审批、整理、归档。协议的签订必须认真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作废协议由拆迁工作人员交拆迁管理科保存。

3、拆迁资金的兑付:拆迁补偿付款单经管委会工作人员、村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分工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签字审核,并在拆迁管理科办理好相关手续后,到财务科直接兑付。拆迁补偿审批单须经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

4、拆迁补偿款办理程序:(1)拆迁户腾空房屋和清理完附作物后,将钥匙

交给拆迁工作组;(2)拆迁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到场验收,并填写房屋验收表、登记确认交钥匙的时间;(3)村主要负责人和拆迁工作人员签发拆迁付款通知单,并与拆迁户签订相关承诺书;(4)拆迁户凭协议书、身份证和拆迁付款通知单到拆迁管理科办理付款手续;选择统建公寓房安置的拆迁户,需填写公寓房安置登记表,并按规定预交购房款后实行统一安置。(5)拆迁户凭身份证到财务科领取拆迁补偿款。

5、拆迁户腾空房屋并将钥匙交给拆迁工作组后,其旧房由各村和拆迁工作组负责落实有资质的房屋拆除公司统一拆除。所选择的房屋拆除公司必须经拆迁管理科审核资质并备案。

四、加强拆迁安全管理

1、各村在落实房屋拆除施工企业和房屋拆除施工作业人员时要查验房屋拆除资质等级证书和房屋拆除专业岗位技能证书,并报拆迁管理科备案。

2、做好房屋拆除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房屋拆除现场的安全管理。施工现场设置醒目警示标志,必要时实施封闭施工管理。拆除的各种材料构件应当堆放整齐并及时清理。涉及到水、电及地下管道等影响房屋拆除时,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遇有雨、雪、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当停止拆除施工。

3、切实落实拆迁安全工作责任。各村是本村范围内拆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单位,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4、在房屋拆除过程中遇有安全事故发生,相关拆迁工作组及村要立即进行处理,并同时向区(镇)分管负责人和拆迁管理科报告。

五、严格执行征地拆迁工作纪律

1、严禁弄虚作假、私定标准和乱开口子。所有征地拆迁工作人员、村组干部和评估单位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调查评估和征地拆迁补偿款的测算。征地拆迁补偿必须严格按照政策和评估结果执行,特殊情况要及时与国土分局和拆迁管理科联系并向区镇分管负责人汇报,共同商量拿出解决的办法,严禁各村、各工作组和分工负责人私自表态和无原则的自由裁量。

2、坚持公平公正。所有征地拆迁工作人员、村组干部和评估单位必须牢固确立公平公正的理念。坚持和谐拆迁,以科学灵活的方法从事征地拆迁工作;在

执行政策的过程中做到统筹兼顾,坚持全区(镇)政策的统一,避免产生区域间的不平衡性而对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不必要的负面影响。进一步提高征地拆迁透明度,推进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开展。

3、严格考核奖惩。年终,区镇组成征地拆迁工作考核小组对各村征地拆迁工作进行考核,对照考核办法实施奖惩。考核过程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考核结果真实反映工作实绩。

六、国土分局和拆迁管理科要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1、准备好各项资料:包括调查表、结算表、协议、拆迁通告、拆迁须知及相关政策文件,做到规范操作、统一管理。

2、召开好各项会议:(1)召开工作人员会议,落实分工,培训业务,进一步学习政策,规范操作程序。(2)召开村组负责人会议,统一思想,提出要求,明确任务,强化责任,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

篇3: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4072字)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阳光拆迁”、“和谐拆迁”、“依法拆迁”,加快推进拆迁腾地、项目建设,营造大拆迁工作氛围,构建大拆迁工作格局,全力推进拆迁安置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望城县征地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政 委:黄佳惠 组 长:谭小平

副 组 长:丁 文、孔玉成(常务)、袁健康、吴 皓

成员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经开区、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法院、公安局、维稳办、工务局、征地办、国土局、城乡规划局、城乡建设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行政执法局、财政局、信访局、住房

保障局和各乡镇党委、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传培训组、依法腾地组、信访维稳组。 1.办公室

办公室设县征地办,何润仕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负责统筹铺排全县征拆安置项目;牵头组织征拆、调查签证,核算、审核征拆补偿安置资金;组织协调处理拆迁中存在的矛盾问题等。

2.宣传培训组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任组长)

成员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征地办、国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制办、司法局、文体广电局和各乡镇党委、政府

职 责:负责制定宣传培训实施方案,组织征拆安置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使全县机关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全面掌握、理解征拆政策。

3.依法腾地组 牵头单位:县征地办

成员单位:县国土局、人民法院、行政执法局、公安局、法制办、司法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职 责:对拒不配合、不能按期拆迁、影响项目建设的拆迁户,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材料,报相关执法部门,采取司法拆除和行政拆除的办法强制拆除。

4.信访维稳组 牵头单位:县维稳办

成员单位:县信访局、征地办、人民法院、公安局、国土局、城乡规划局、住房保障局、法制办、司法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职 责:负责拆迁安置工作中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解释、答复工作,负责群访、集访事件的解释、劝返工作。

(二)成立片区(乡镇)县级协调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指挥部

根据项目布局,在高塘岭、黄金、丁字、星城、铜官等乡镇成立片区征地拆迁安置协调工作指挥部,由县级领导任指挥长;乡镇党委书记或镇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县直后盾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乡镇班子成员、县直后盾单位牵头

负责人为成员。

片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片区征地拆迁安置的具体实施、组织协调工作。(具体见附表一)

(三)成立项目县级拆迁安置指挥部

成立重点工程项目(含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拆迁安置指挥部,由联系项目的县级领导任指挥长,在片区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该项目的乡镇党政班子成员任常务副指挥长,县直后盾单位牵头负责人任副指挥长。指挥部根据项目情况,设拆迁安置若干工作小组,由乡镇干部和县直后盾单位工作人员和村(社区)干部任组长或副组长,并配合相应的拆迁工作人员,负责项目拆迁安置工作。(具体见附表二)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调度机制

县拆迁安置领导小组每月对片区项目进行一次调度,片区指挥部每月对片区拆迁项目调度两次,项目指挥部对项目的拆迁每周调度一次,工作小组每天碰头一次,拆迁主体及时发现拆迁工作中的矛盾问题,迅速研究解决,切实提高拆迁效率;县直相关部门和责任主体单位要形成合力,明确责任,不能出现相互推诿和将矛盾上交的情况。

(二)完善工作机制

1.加强协作,部门联动。全县上下形成大拆迁的工作格局。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和项目,县征地办牵头征拆把关,国土部门和乡镇共同参与调查、核算,乡镇为实施主体,县直部门(后盾单位)参与,指挥部组织、协调,各单位协作配合。

2.县直部门和其它乡镇为后盾单位。每个项目根据工作需要明确县直部门作为拆迁后盾单位,各县直部门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并抽调本部门工作人员参与项目的拆迁工作。县直部门和其它乡镇参与拆迁的工作人员采取“一脱钩两挂钩”(与原单位工作脱钩;与本人年度考核评先挂钩、与单位年度考核评先挂钩)的模式进行管理。

2.实行包干负责制。在项目拆迁过程中,根据责权对等原则,实行工作任务和工作经费总包干。项目指挥部应成立多个工作小组,实行工作人员包户负责。

县直单位和其它乡镇抽调的工作人员进行征拆安置政策业务培训后,充实到其它项目指挥部,与乡镇拆迁工作人员共同参与拆迁工作,共同承担拆迁任务。

(三)严格组织纪律

1.加强督查。由县委督查室牵头,县政府督查室、征地办、国土局参与,对项目拆迁安置工作完成情况、责任单位和后盾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县征地办对拆迁情况和工作进度,特别是对重点项目的拆迁进度,要逐周通报。

2.加强监管查处。由县监察局牵头,对拆迁安置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伪造、涂改建房证等相关证件以及用假结婚、假离婚骗取征拆安置资金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本人或亲属涉及拆迁安置工作不配合的干部、职工(特别是干部、职工中的党员)等进行谈话教育。

(四)严格执行政策

继续坚持现行政策不动摇,任何单位、部门、协调工作组、责任主体都不能乱开政策口子,后盾单位不能拿资金直接用作拆迁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要做到全县执行政策一盘棋,保持政策前后的一致性、严肃性和连续性。

(五)保障征拆安置资金

县财政局对征拆安置资金进行统筹调度,同时加大社保资金的归集力度,各项目要足额缴纳社保资金。

(六)营造拆迁氛围

1.加大宣传。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征地办、国土局、文体广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配合,制定宣传实施方案,对望城县现行征地补偿安置政策通过县电视台进行播放宣传。同时,以印制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让拆迁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加强培训。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党校、县征地办、国土局、法制办、司法局等单位配合,制定培训实施方案,对参与拆迁工作的乡镇、村(社区)干部及县直单位、乡镇抽调的干部进行培训;利用科级以上干部集中学习、县委中心组学习、科级后备干部培训、干部轮训以及普法考试等平台进行培训。

(七)加强安置工作

改进货币安置区的转户参保工作模式。对拆迁时间拉得长的项目,实行先拆先转;对已完成拆迁但未办红线手续的项目,实行特事特办。在对拆迁户发放购

房补助补贴的前提下,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采取控制面积和价格的办法,为拆迁户提供房源。在非都市区,要加大留地安置工作的力度,根据项目情况,对拆迁群体采取分散安置或集中安置。对货币安置区和非货币安置区的拆迁群体要合理制定方案,从快安置。

(八)加大板块拆迁力度

对星城大泽湖片区、月亮岛片区、县经开区整体开发区等符合条件的区域实行板块拆迁。对无用地手续项目的拆迁,只要与拆迁户签定协议,可以实施拆迁,个别户不配合拆迁的组织协助拆迁;对项目边线房屋,符合条件确需拆迁的,可以提前拆迁安置。

(九)依法拆迁

拆迁指挥部要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认真细致、讲究方法,做好拆迁群众的思想工作。同时,要加大依法拆迁腾地力度,对手续齐全的项目,在拆迁外业调查时就要将依法拆迁需进入法律程序的相关工作同步进行,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对用地手续正在办理或一时难以办妥的重点项目,县人民政府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形成会议决定,相关部门制定详细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拆迁。

(十)依法打击

对煽动、幕后操纵、阻碍、严重影响和破坏拆迁工作的,公安部门要先期介入,及时掌握情况,一经查实,依法打击。

(十一)建立激励和奖罚机制。

1.建立激励机制。对在征拆工作中表现优秀,善于破解拆迁难题的负责干部、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带头拆迁,善于做拆迁户思想工作的村(社区)干部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在拆迁工作中表现优秀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在选拔公务员或定向考录时,可享受同级综合性奖励加分政策。对连续三年评为县级以上优秀的乡镇拆迁办主任(含县征地办业务科室负责人),可优先解决个人职级待遇或提拔使用;对敢于碰硬、勇于破解拆迁难题、工作积极、廉洁自律的征拆干部,即使在工作上产生了负面影响,也不追究责任;拆迁安置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乡镇、部门后盾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2.建立奖罚机制。要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望政办发〔20XX〕131号)精神,对从事征拆安置控违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项目拆迁工作制定奖励方案,对从事征拆安置控违工作的干部(含后盾单位干部职

工)进行奖励,奖金在乡镇工作经费(标准为乡镇工作经费6000元的20%以内)中列支;要充分调动村(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村级拆迁工作经费,明确由乡镇制定方案,从项目拆迁村级工作经费2000元/亩中提取20%用于对村(社区)干部的奖励,由乡镇统筹考核发放;对拆迁安置工作不力,没有完成年度拆迁安置任务,出现重大矛盾问题的乡镇及后盾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予以通报批评、行政问责和诫勉谈话;对工作不主动,不敢于破解拆迁难题,拆迁任务不能完成的乡镇负责干部和征拆工作人员,给予通报批评、警告、降职等处分。

(十二)加大控违拆违力度

各乡镇作为拆违控违主体单位,要组建专门队伍,严控违章建筑,对存量违章建筑,逐步拆除;对20XX年度控违拆违工作要严格考核,控违拆违奖励经费与控违拆违工作情况挂钩。

1.控制变相违章建筑。县城乡规划、国土、行政综合执法等部门要严格控制利用土地流转兴办所谓“企业”、“农家乐”等形式的第三产业行为,不给投机钻营者提供抢搭抢建的平台,在规划控制区内一律不得兴办所谓“企业”、“农家乐”;在非都市区,要严格程序,审批办理,对未批先办的,一律拆除。

2.杜绝违规加层。对未办任何手续加层的房屋,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拆除,将违章建筑控制在萌芽状态。城乡规划部门要严格加层手续的办理,对未办加层手续的房屋,各乡镇要自行组织拆除。

(十三)明确工作经费

村(社区)的征拆安置工作经费按2000元/亩,由县征地办和乡镇核实后拨付;乡镇的征拆安置工作经费按9000元/亩(工作经费6000元/亩、不可预计费3000元/亩),由县征地办核实后予以拨付;相关县直部门拆迁安置控违拆违工作经费由县财政专项列支。

篇4:征地工作实施方案(3364字)

为认真做好中新南京生态科技岛四期储备用地项目征地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村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利益,确保征地工作的顺利推进和江心洲地区的社会稳定,确保生态科技岛项目建设用地需要,结合江心洲自身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科学合理、民利为先的原则。依据政策,结合本地历次征地工作实际,合理确定有关补偿标准,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不让村民吃亏。

(二)统筹兼顾、有序推进的原则。既要考虑个人和集体的利益,也要尊重历史、承认现实,兼顾前期和后续征地的实际,确保本次征地平稳、有序推进。

(三)依法实施、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先个人后集体、先村民小组后村、街”的顺序,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科学、准确、公平地开展征地工作。

二、执行政策

1、认真贯彻执行宁政发[20XX]264《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XX]265《市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

2、认真贯彻执行市国土局、市委农工委、市物价局20XX年3月16日会议纪要(第五期)要求。

3、认真贯彻执行宁农财[20XX]18号、宁财农[20XX]158号关于印发《南京市20XX年设施农业项目申报指南》通知要求。

三、征地范围

中新南京生态科技岛四期储备用地项目征地范围,以生态科技岛二期安置房及施工便道项目和洲泰社区沿夹江岸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为主。涉及洲泰社区9个村民小组、白鹭社区8个村民小组,涉及集体土地约4323.528亩。具体征地范围按建设项目划分为:

1、生态科技岛二期安置房及施工便道项目征地范围:涉及白鹭社区元号二组、元号三组、南上一组、南上二组、南下一组、南下二组、中棚一组、中棚二组共8个村民小组,面积约20XX.502亩。其中:南下一组、南下二组为剩余国有土地,面积约332.2905亩。

2、洲泰社区沿夹江岸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征地范围:涉及洲泰社区横埂二组、埂外一组、埂外二组、洲尾组、洲尾一组、洲尾二组、大江组、大江一组、大江二组共9个村民小组,面积约2278.026亩。

四、补偿标准

1、依据宁政发[20XX]265号《市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

2、依据《江心洲街道征地工作管理制度》、《江心洲街道青苗测算、补偿兑付表》、《江心洲街道附着物测算、补偿兑付表》、《江心洲街道、村、组青苗附着物测算、补偿兑付表》中确定的补偿价格执行。

3、宁政发[20XX]265号文件和江心洲街道个人和街、村、组青苗附着物测算补偿兑付表中未涵盖项目的补偿价格,在与农户协商的基础上,由街道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补偿价格;街道专题会议未研究确定补偿价格的,在与农户协商的基础上,由社区“两委会”研究确定补偿价格。

五、组织领导和任务分工

街道成立征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范家刚

副 组 长:刘天鹏 宗 宁

成 员:郭震环 司明秀 吴坤明 谢玉强 赵小明 张红喜刘雪涛 周月江 王 勇 罗光明 薛训慧 李光福

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制订,各工作组之间总协调和工作衔接、任务分解;负责做好与市国土部门及用地单位征地协议的协商与签定,相关公告的公示和工作时间进度的安排及督促工作;负责做好征地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协调白鹭社区、洲泰社区做好相关农业设施征收后的回收工作。

组 长:谢玉强

副 组 长:史 刚 陈健翔 张金龙 薛训慧 李光福 成 员:胡俊丽 韩云飞 朱成明 陆道春 张月胜 晋 惠 责任单位:党政办 征地拆迁办 国土所 白鹭社区 洲泰社区

(二)政策宣传组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征地工作政策宣传和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营造浓厚的征地工作舆论氛围。

组 长:郭震环 副 组 长:史 刚 杨 娟 成 员:包 峻 张俊毅 朱成明 责任单位:党政办 劳保所 国土所

(三)征地工作组

【工作职责】负责土地面积、青苗和附着物的调查、登记工作,并做好摄像留存;负责各项补偿费用的测算、审核、兑付工作;配合白鹭社区、洲泰社区做好被征地人员安置征求意见工作;做好征地后征地范围内的青苗、附着物的清除、清理等工作。

(分组人员名单见附表)

(四)社会稳定组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征地工作期间的治安、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及时果断处置可能发生的集访事件。

组 长:郭震环

副 组 长:张红喜 邹 强

成 员:虞震东 胡 浩 高海松 任士国 薛训慧 李光福 张月胜 晋 惠 责任单位:社会安全与综合治理科 城市发展科 白鹭社区 洲泰社区 派出所 相关单位责任:

社会安全与综合治理科和白鹭社区、洲泰社区负责排查梳理重点人头,做好疏导教育工作。

城市发展科安排市容队员协同派出所民警、保安负责相关农业设施清理回收现场面上的秩序维护工作,并做好卡口的管控查堵工作,把住进出关卡。

(五)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村级财务做好青苗、附着物测算、补偿兑付相关表格正确填写和有关后勤物资以及补偿兑付资金的及时保障,发放到位。

组 长:刘天鹏

副 组 长:史 刚 陈健翔 杨宗霞 成 员:胡俊丽 杨 剑 马明俊 周 林

责任单位:党政办 财政所 征地拆迁办 白鹭社区 洲泰社区

(六)纪检监察组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土地面积、青苗和附着物调查、登记、测算、补偿兑付全过程的检查、监督与确认工作,并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确保征地工作公平公正、廉洁透明。

组 长:宗 宁 副 组 长:郭震环

成 员:史 刚 杨宗霞 张俊毅 何宏亮 责任单位:街道人大工委、街道纪工委

六、征地时间安排

(一)四期征地时间安排:20XX年12月13日开始至20XX年1月20日结束。

进度安排:

为保证征地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四期征地工作进度总体安排如下:

1、根据工作实际,成立征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征地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时间:20XX年9月30日。

2、用地单位联系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对本次征地范围进行实地放桩放线和确权。同时,用地单位到派出所调取本次征地范围内人员户口长表。完成时间:20XX年12月4日。

3、征地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联系市、区相关部门和用地单位召开本次征地工作协调会。完成时间:20XX年12月12日。

4、国土二分局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示时间10天)。完成时间:20XX年12月13日。

5、白鹭社区、洲泰社区分别召开被征地范围内的村民小组组长、老党员、老干部、种植大户、有影响力村民代表座谈会。完成时间:20XX年12月14日。

6、征地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本次征地工作动员大会,举办征地工作业务培训班。完成时间:20XX年12月15日。

7、各征地工作组按照各自征地工作责任范围开展土地面积、青苗、附着物调查、登记工作。完成时间:20XX年12月16日-12月26日。

8、南京市人民政府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示时间10天)。完成时间:20XX年12月23日。

9、用地单位、国土部门、街道、社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完成时间:20XX年12月25日。

10、用地单位到派出所调取本次征地范围内人员户口长表,白鹭社区、洲泰社区和街道劳保所对被征地人员安置资格进行审查,各征地工作组开展被征地人员安置征求意见工作。完成时间:20XX年12月31日。

11、白鹭社区、洲泰社区对被征地人员安置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天)。完成时间:20XX年1月5日。

12、各征地工作组开展征地调查、登记工作进行汇总、补偿测算、补偿兑付,及清场交地工作,完成时间:20XX年12月27日-20XX年1月20日。

七、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各尽其责。各工作组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征地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站在维护大局的高度,服从安排,各司其职,实事求是,公开公正,严格按照征地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要求,实地调查,据实补偿,稳步推进,抓好落实,切实保障村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精心组织,严肃纪律。各工作组应根据此次征地工作中所担负的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落实相应的细化工作方案,集中精力,全程参与此次征地工作。既要有进度,更要有质量,确保不出差错。在征地过程中出现假公济私、弄虚作假、违反政策等行为,街道将进行问责追究,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3、创新方法,狠抓落实。此次征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矛盾多,各工作组要想法设法抓住主要矛盾,牢牢掌控工作的主动权,深入被征地农户广泛宣传发动,协调解决切身利益问题,对矛盾和困难不回避、不迁就。同时,建立征地工作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个案问题,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保证此次征地工作按时间、按要求顺利完成。

篇5:征地工作实施方案(4362字)

为进一步严格和规范我县土地管理,切实提高政府参与土地调控的能力,确保扎实有力推进全县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用地需求,促进双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保证产业发展项目、省市县重点项目、社会公益

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县城市综合开发等用地为重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县“十二五”规划为依据,以统筹各行业科学、规范、健康、有序发展为目标,以县政府为责任主体,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扎实有效推进项目建设用地的征地工作,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双江自治县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征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绍珊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杨家文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戴 鹏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唐永飞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新刚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 成 员:杨发琼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李 伟 县政法委专职副书记

杨国贵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双和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 军 县财政局局长 罗恒荣 县住建局局长 董光明 县水务局局长 杨绍兵 县农业局局长 魏江腾 县民政局局长

罗文英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 蔡 伟 沙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李国胤 勐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罗华庚 县招商局副局长 申学谦 县林业局副局长 杜静梅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征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征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由李双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同时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两个征地工作组,其名单如下:

(一)沙河征地工作组

组 长:戴 鹏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蔡 伟 沙河乡党委副委书记、乡长 李双和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李 波 沙河乡政法专职副书记 杨绍祥 沙河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武装部长 董光平县国土资源局勐勐分局主任科员 李荣宽 县国土资源局干部 李支祥 县国土资源局干部 鲁怀忠 县林业局干部

孔继祥 县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中心副主任 范志华 县农业局主任科员 段志华 沙河乡人民政府干部 刀玉洪 沙河乡人民政府干部 赵 毅 沙河乡干部

李志华 沙河乡土戈村党总支书记 李志华 沙河乡允俸村党总支书记 李光惠 沙河乡允甸社区党总支书记 陈发支 沙河乡南布村党总支书记

(二)勐勐征地工作小组

组 长:王新刚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李国胤 勐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杜静梅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李如昌 勐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赵紫龙 勐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武装部长 唐永华 县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 李 后 县国土资源局勐勐分局局长 苏力兵 县国土资源局勐勐分局副局长 罗维绪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 唐自琴 县农业局推广中心干部

刀应良 勐勐镇干部 刀 星 勐勐镇干部 李新成 勐勐镇干部

铁红仙 县国土资源局勐勐分局干部 罗荣昌 勐勐镇公很社区主任

三、各相关单位职责

征地工作采取属地负责的办法,由乡(镇)对辖区内征地工作负总责,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完成。

(一)县国土资源局。按照征地工作范围、政策措施、补偿标准,细化分工,制定征地工作方案;协调县相关部门办理征转用地报批的前期工作;协助乡镇确定四至红线范围,做好实地丈量、地上附着物登记等工作;协调、监督征地安置补偿资金的申请、划拨和兑现;负责办理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其它事项。

(二)属地乡(镇)。根据征地工作方案负责做好群众思想宣传及政策解释工作;对征收集体土地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及丈量、登记、造册;负责用地报批资料中需村、社确认资料的整理和上报。

(三)县财政局。负责编制资金预算及解决征地补偿安置所需的资金,根据征地进度审核并拨付征地补偿资金;监督和审核资金使用情况。

(四)县建设局。负责审核所征土地是否符合城乡利用总体规划,出具选址意见或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协助属地乡(镇)规划预留用地;

(五)县林业局。负责办理林地征占用的审批手续等相关事宜。

(六)县水利局。负责办理涉及水利审批的相关手续;负责对农户自建水利设施进行补偿测算登记。

(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审核手续,出具《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和《征地社会保障审核意见书》。

(八)县民政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户办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九)县农业局。负责对青苗等地上附作物进行补偿测算登记。

(十)县招商合作局。负责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业主的协调服务工作。

(十一)县信访局。负责做好被征地来信来访群众思想疏导工作。

(十二)县监察局。负责对征地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四、征地范围

根据双江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目前城镇化、工业化建设用地的需求,结合全县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经县委十二届一次常委会议和县人民政府第十四届第四十六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2011年第一批城市综合开发、招商引资及单独选址项目拟征地2080.84亩。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1年10月15日至20日)。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步骤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二)宣传发动(2011年10月21日至31日)。切实加强对征地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召开征地工作组会、村组干部会和群众会,深入宣传国家土地政策和有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征地开发建设,作出征地情况告知。

(三)现场调查确认登记(2011年11月1日至30日)。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每户农民的土地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青苗进行人工清点丈量,对清点丈量数据作原始书面记录,并由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工作人员、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签名确认。根据土地及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确认表进行统计汇总,填写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明细表以及土地及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发放表。并作出征地调查确认。

(四)签定土地补偿协议(2011年12月1日至15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勘丈完毕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签定征地补偿协议。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勘丈调查结果为准。

(五)发放补偿费用(2011年12月16日至30日)。

1.对一次性征收。在完成土地及地上附着物、青苗清点丈量确认、补偿登记后,于12月20日将征地补偿费总额的50%打入被征地农户一折通账户。余款于2012年1月30日前一次付清。

2.对涉及以土地入股分红。按每亩2万元的安置补助费入股,扣留股金后,

于2012年1月30日量次性将征地补偿费一次付清。

(六)征地收尾工作(2011年12月30日至2012年1月10日)。1.组织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对青苗地上附着物清理完成,交付土地。 2.申请裁决。如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达不成补偿协议的,可申请裁决。

3.资料归档。档案资料包括征收公告、征地补偿协议书、勘丈土地记录及被征地人领款签字的资料。由办公室作原始资料归档保存。

六、政策措施

(一)在城市规划区内

1.一次性征收补偿标准:按照《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征地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双政发〔2010〕35号)文件规定执行。(详见附后范围地价表)

2.被征地农户可自愿选择土地入股分红。按照《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征地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双政发〔2010〕35号)文件规定的征地价格进行测算,同时按照《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征地补偿兑付办法(试行)〉及〈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征地补偿入股兑现细则(试行)〉的通知》(双政发〔2006〕131号)文件规定进行入股分红。被征地农户可从征地补偿款中每亩交纳2万元的股金进行入股分红,以1000元为一股,每亩入股20股,每年每股兑付18公斤大米,以现行大米市场价为准,每年每亩股金分红合1440元(2010年大米价格为4元/公斤)。

3.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公告第三号〈临沧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对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拥有本县户口的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障范围,每人需要缴纳养老保障金4.06万元,其中农民自筹60%,即2.44万元,个人不缴纳不享受政府补助。参保农民年满60周岁,可以按月领取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现行标准为每月208元)。

4.最低生活保障: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按政策程序申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二)在城市规划区外项目用地的征地方式和补偿标准

1.一次性征收补偿标准:按照《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征地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双政发〔2010〕35号)文件规定执行。(详见附后范围地价表)

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公告第三号〈临沧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对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拥有本县户口的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障范围,每人需要缴纳养老保障金4.06万元,其中农民自筹60%,即2.44万元,个人不缴纳不享受政府补助。参保农民年满60周岁,可以按月领取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现行标准为每月208元)。

3.最低生活保障: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按政策程序申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七、工作要求

2011年征地工作是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成 “三个一百”的重要基础,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职责、抓好落实,确保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涉及征地的乡镇,要相应成立征地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对征地工作的领导,扎实开展好征地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实施“工业化、城镇化”、振兴地方经济发展的目的和意义,切实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尤其涉及到征地补偿安置是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要登门入户,正面引导,把标准讲清,把道理讲透,积极争取被征地农民的理解支持,同时要主动了解和掌握被征地农民的思想动态,及时将不稳定因素控制在基层、控制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

(三)强化工作责任。在实施征地工作中,办公室工作成员及乡镇工作组成员,是征地安置补偿的责任人,要按照双江自治县征地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对辖区内征地工作负总责,县级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四)强化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主动工作,勇挑重担,善于化解矛盾,决不允许推诿扯皮,影响工作推进进度,要依据法律和

政策,维护和满足被征地农户正当利益和合理要求,保证征地工作的顺利推进。

篇6:学校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3347字)

为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优化教育布局结构,扩大县城办学规模,解决我县城乡群众子女上学难、难入学的困境,同时带动城郊新农村建设及其经济发展。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复同意,决定修建城北思源实验学校,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9.2公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订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解决我县城北群众子女上学难、难入学的困境,带动城郊新农村建设为目标。按照“原有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统一布局,统一征地。严格依法实施土地征收工作,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坚持阳光征地、和谐拆迁,接受群众监督。

二、设立征地拆迁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实施组)

(一)、组长 :王新 副组长:兰杨利 唐勤阳

(二)、办公室主任:陈爱民 成员:肖可 兰立刚

(三)、工作实施组 组长:唐勤阳

副组长:封玉山 戴训喜 唐海燕(常务) 办公室:杨盛佳(主任) 李星萍(内务)肖 可 勤俭村工作组: 组长:唐海燕

成员:封兰华、刘群森、吴成质、肖明强、吴仲杰。 大竹坪村工作组: 组长:杨盛佳

成员:吴珊红、杨本利、王承勇、王运伶、阳海鸣、饶家刚。

十里树村工作组:

组长:杨松芳

成员:李玉凤、陈量刚、龙宪煌、杨文毛、王运中、杨大有。

(四)主要职责:

一、工作组组长、副组长主持此次征地拆迁工作的全面指导工作;保障与落实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和工作经费的到位;负责征地工作和实施过程中重大矛盾问题的协调处理。

二、办公室负责建立考勤等各项制度;上传下达,协调各组间的分工合作;筹备各种征地工作会议,做好政策解释和有利于发展的宣传工作;负责征地工作实施方案、拟征地情况告知书、征地情况调查结果确认、听证资料、征地协议书、征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其公告等一系列文书的制作;做好后勤保障、内务、文件收发和登记归档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实施组负责征地拆迁的组织实施、管理监督、协调工作;负责征地拆迁范围的踏界、调查摸底、征地补偿登记;组织召开村组干部、群众代表及全体村民的征地动员大会;进村入户,及时认真的向群众宣传和解释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政策;对重点户、困难户上门入户做细致的思想工作,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开展;负责被征土地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登记和其补偿;负责对所征收范围内土地到组到户分丘块面积的丈量和补偿费金额的计算、制表,协助《征收土地协议书》的签订;做好征地拆迁相关资料的整理,负责征地工作和实施过程中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思源实验学校建设项目。

四、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土地性质及面积

1、土地所有权人: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勤俭村、大竹坪村、十里树村。

2、征地范围:根据县规划局建议提供的拟建城步县思源学校地形图框定范围。

3、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制。

4、地类待定。

5、面积为9.2公顷。

五、征地补偿标准: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46号文件规定,一区征地补偿标准: 水田:43000元/亩;旱土:34400元/亩;

园地:34400元/亩;林地:34400元/亩。

六、青苗费及地上附着物、苗木等补偿标准: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邵阳市征地补偿补充标准》的批复(湘政函[2010]29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区青苗费补偿标准:水田:1530元/亩; 旱土:1020元/亩。

七、征地范围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及迁坟补偿:

按照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13]2号)文件执行。

八、安置办法:

(一)以货币安置为主。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二)对被征地农户的再生产给予帮扶。为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根本利益,结合城步县实际情况,对被征地农户的再生产按被征地面积每亩一万元给予帮扶(以货币方式兑现)。

(三)设立安置小区。由规划建设部门负责规划设计,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征地,设立安置小区,对符合安置条件确需安置的、被征收拆迁人的合法房屋和建(构)筑物按规定补偿后的,统一安排宅基地建房。

九、近期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3月15日至25日):

1、拟征地告知书的公示;

2、工作小组组织召开各村的征地拆迁工作会议、对各村原已提出的要求及征地拆迁相关事宜做出明确答复;

3、完成征地听证程序,若需要听证的则在第二阶段组织召开听证会;

4、工作小组要完善被拆迁户的调查资料,做出拆迁补偿、安置预备方案。

5、各工作小组进一步归纳汇总,提出建议,书面报告。

第二阶段(3月26日至4月15日)

1、完成征地调查结果的确认;

2、被征地单位不提出召开征地听证会的,须及时完成征地听证相关资料;要求听证的要立刻组织召开听证会,以便办理建设用地报批需要。

3、积极努力工作,完成征地面积丈量、补偿登记等前期工作。

4、确定征地补偿方案、安置方案,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5、签订征收土地协议书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6、支付补偿款,征地资料整理归档。第三阶段(4月16日至30日)

1、征地实施的善后工作。

十、征地拆迁工作宣传口径

1、要强国必先抓教育,教育事业是我国的百年大计。思源实验学校的项目建设,是提升我县教育事业的有力举措,是一件利民造福的工程,即解决城北老百姓子女上学难,难入学的困境,又为后代的成才之路铺下了奠基石,所以说,也是一件千秋万代,丰功伟业的壮举。

2、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长效机制。县委、县政府正在逐步完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得到保障。

3、对一些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做出贡献的村或社区,政府决定加大投入,利用资金,切实改善和提高失地农民的生活生产。比如说今年,我县利用国家商务局扶贫项目资金,对城北附近几个村重点扶植,综合开发,提高被征地村(社区)老百姓的生活质量、生存环境,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促使失地农民成功的向居民、商人身份转变。

4、坚决打击非法占用土地和非法买卖、私下交易土地的行为。县委、县人民政府继续严格打击土地违法行为,杜绝集体土地流转现象,形成集体土地不敢卖也卖不出去,城市居民不敢买也买不到的良好现象,对土地违法建房对象实行停水、停电、停办一切手续的措施,进一步规范我县土地一级市场。

5、合理规划布局,留置土地,妥善安置被拆迁户和失地农民,解决老百姓无地建房的后顾之忧。

6、工作实施组采取先易后难、先主后次的方法,努力做通村组干部的思想,

带动被征地农民接受征地工作。先实施征地丈量,进行补偿登记、计算等前期工作,补偿标准按46号文件实施,若在“两会”召开后征地补偿标准有新的变动,则按新标准执行,不做坑害老百姓利益的事情。

十一、保障措施

1、此次征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将工作人员抽调到位。

2、按照本《工作实施方案》,各工作组制定好任务实施方案和完成措施。所有抽调工作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有事或者有其他工作需要离岗的必须经工作组组长同意,超过壹天的须经组长或副组长同意。

3、工作组既分工又合作,深入基层,进村入户,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采取先易后难,尽快启动征地丈量工作。要求全体工作人员统一口径,统一行动,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进行答复,不能随意表态,乱开口子。

4、各工作组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予以奖励,对成绩突出者呈报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对不服从工作安排、表现不积极、不配合甚至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阻碍影响的,给予严肃处理。出勤补助按县相关政策执行,出勤登记由各小组长负责考核,按月交办公室后报请指挥长审核发放。

5、加大监督力度,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征地资金、征地补偿款支付到位,防止征地过程中违法乱纪的现象产生。

以上方案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未尽事项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附件:征地拆迁法律依据及相关文件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湖南省实施办法》

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46号)

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邵阳市征地补偿补充标准》的批复(湘政函[2010]295号)

5、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13]2号)

第13篇:征地拆迁工作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工作的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组,认真学习《关于开展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内容和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逐条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深刻领会上级文件精神 我单位一直坚持每周二下午集中学习征地拆迁的相关政策法规,讨论交流征地拆迁的工作方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按照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单位又集中进行学习,认真研究和部署了征地拆迁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我单位制定了征地拆迁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工作流程和工作人员职责等规章制度,严格要求,对照执行。

通过集中学习,讨论交流,全单位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为征地拆迁各项工作的平稳推进提供了保障。

二、自查情况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单位认真开展调查

摸底,对2012年以来全县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项目进行逐一核实,通过查看档案资料及走访部分拆迁户等方式,未发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会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在征收过程中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14篇:征地拆迁工作体会

我作为第二批市派指导员于2011年的7月份到位,有幸参加了遂昌县新路湾段龙丽高速公路建设和50省道改线工程中的征地拆迁工作。面对老大难的拆迁户,我通过耐心细致的说理说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取得了一些成效,也积累了一些做好农民思想工作的体会。

一、读懂相关政策是前提。征地拆迁政策内容繁多,砖混、砖木、泥房等各种结构的房屋以及附属物的补偿标准都一样,其面积丈量方法也有讲究。只有学懂、学透相关政策,做到心中有数后,才能与拆迁户进行面对面的交谈,才有可能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二、感情投入是基础。面对陌生人,谁都会有一份警惕心;面对关系有裂痕的人,谁都会产生敌视的态度;面对管理者,被管理者总会有一种厌恶的心情。更何况是长年生活在一个村子里,极少与陌生人相处,很少与“官”打交道的农民。因此,要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作为工作人员就必须懂得感情投入,舍得感情投入的重要性,真正与拆迁户建立鱼水关系,才能形成“乡里乡亲”的融洽氛围和和谐关系,为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同一利益立场是根本。征地拆迁工作,说到底是个利益调整与分配的问题,是个国家(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矛盾问题。让离开长期生活的家园的拆迁户在原则范围内获取最大利益并从此脱贫致富不是坏事,也不会损害到国家(集体)利益。相反,这恰恰是党和政府的心愿,是工程建设的目的。因此,政府工作人员必须以全局的视野,在保证不损害国家整体(集体)利益的前提下,与被拆迁农民站在同一利益立场,为他们出好点子,想好思路,争取最大的拆迁利益,谋求长远发展,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根本。

四、把握政策原则是关键。征地拆迁工作中,各种各样的土地、房间及附属建筑物,国家都制定了一定的补偿标准。这个标准就是征地拆迁工作的政策原则,是不容许突破的。否则,就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而且一旦突破,将会使拆迁户之间争相效仿,形成漫天要价的恶性局面,这将给征地迁工作带来更大的难度。所.以,代表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工作人员,无论是谁,都必须以政策原则为限,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次拆迁、每一个拆迁户,克服“会叫的鸟多吃食”现象,绝不能因为与谁的关系好就多补偿,也不能因为谁会闹会叫就多补偿,要做到一视同仁,一律公平。这是征地拆迁工作的难的关键所在。

五、选准突破口是重点。对于抵触情绪严重、无理取闹的村庄,要选准一个最不讲道理,最会漫天要价,带头闹事的典型户作为征地拆迁工作的突破口,以情感动、耐心说服能做通工作最好,万般无奈之下,强制拆迁手段也要使用。总之,要突破这一个重点,并加以宣传,成为典型示范,做到举一反三,为全面征地拆迁工作扫清障碍。

第15篇:征地拆迁工作自查报告

青湖镇征地拆迁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连云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连政规发〔2011〕4号)的要求和内容,我镇逐条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

青湖镇专门成立了由书记苏卫哲同志任组长的征地拆迁工作领导

小组,及时制定了工作计划及方案,召开了青湖镇征地拆迁工作布置会,宣传征地拆迁政策。

二、研究、编制年度征地拆迁工作计划和年度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青湖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征地拆迁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工作流程和工作人员职责等规章制度,严格要求,对照执行。

三、针对征地拆迁政策调整情况,结合青湖镇实际,研究、编制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为切实推进青湖镇征地拆迁工作,维护土地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连云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连政规发〔2011〕4号)文件及县政府的相关规定,结合青湖镇实际,制订出青湖镇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

四、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连云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连政规发〔2011〕4号)文件举办了青湖镇征地拆迁工作培训班,全镇征地拆迁工作人员通过集中学习,讨论交流

大家较快熟悉了征地拆迁的相关政策和工作方法,为征地拆迁各项工作的平稳推进提供了保障。

五、深入基层摸底,开展工作调研。

青湖镇征地拆迁工作组深入基层走访调研,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探索对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就业、就医、子女就学等社会保障新机制,形成调研文章。

六、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例会有关会务、进度报表编制和征地拆迁工作宣传、报道工作。

征地拆迁工作千头万绪,随时要处理和面对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此青湖镇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坚持每周例会制度,对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时协调处理,集体研究、商讨形成决策,同时也通过定期召开例会,给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施压鼓劲,确保征地拆迁工作快速推进。

七、做好征地拆迁资金使用计划的制定及征地拆迁补偿款的决算、审计工作。

坚持征地拆迁资金有计划使用的原则,注重做好计划,并按照计划予以申请、拨付,使征地拆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避免资金盲目使用情况的发生。

八、摸底排查系统内征地拆迁工作。

经摸底排查,我系统内未发生一起违规、违纪的人和事。

二0一0年五月三十日

第16篇:征地拆迁工作职责

征地拆迁工作职责

第一条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部署,与京滨铁路沿线地方政府积极发挥自身优势,落实各自责任,切实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共同推进京滨铁路建设。

第二条 负责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法律法规、政策调查研究,熟悉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征地拆迁管理规定,依法合规开展京滨铁路永久征地和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内征地、拆迁、补偿、道路改移和管线切改等工作。

第三条 配合规划、设计等单位完成选线、环评公参、稳评公参、线路踏勘和地质勘探等征地拆迁前期准备工作。

第四条 组织前期征地拆迁调查和土地勘界工作,与地方政府、设计单位共同核实数量和补偿标准,确定迁改方案,依规计算征地拆迁费用,足额纳入项目估(概)算。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按规定合理计算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纳入项目投资估算或总概算,批准后作为项目实施、投资控制和签订征地拆迁实施协议的依据

第五条 依据程序选定林业可研编制单位、核定用地和勘测定界实施单位、第三方审价咨询服务单位和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编制单位等,督导上述单位根据协议约定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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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征地拆迁费用为基础,与京滨铁路沿线地方政府铁路协调机构签订征地拆迁实施协议,并督促地方政府组织实施。

第七条 根据征地拆迁实施协议,配合地方政府将铁路永久用地征收划拨及用地范围内地上地下附着物、建(构)筑物和环评报告批复的建筑物拆除;配合地方政府完成正式用地报批、征地拆迁实施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各项工作;督导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配合京滨城际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办理。

第八条 负责制定京滨铁路建设用地和施工临时用地征地拆迁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做好征地拆迁工作所涉相关文件资料档案和台帐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第九条 配合京滨铁路沿线地方政府铁路协调机构开展政策宣传、防恐处突和维稳保障等工作。

第十条 协调地方政府和征地拆迁实施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完善失地农民保险、耕地占补平衡、临时用地复垦、建设用地报批、土地登记等相关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 全过程参与征地拆迁实施工作,督促地方政府及时提供建设用地及临时用地;会同地方政府对征地拆迁实际数量和费用进行确认,组织第三方审价和征地拆迁验工计价,申请拨付资金,对实施阶段征地拆迁数量和补偿标准的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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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依法管理和协调设计、监理等单位配合施工单位按照设计与合同约定依法办理取弃土(碴)及大小临工程临时租地的办理相关工作;组织审查设计单位提供的三电迁改工程数量和动迁方案 , 制定项目的“三电”迁改推进计划 ; 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三电”产权单位做好“三电”迁改工作 ; 负责三电迁改竣工文件的审核;组织“三电”迁改竣工文件的交验归档;依法管理和协调设计、监理等单位配合专业迁改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实施“三电”线路设施迁改。

第十三条 确认征地拆迁数量,向京津冀铁投、天津市铁路建设指挥部每周上报完成情况,每月书面报送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

第十四条 监督施工单位做好文明施工及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五条 完成领导和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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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篇:征地拆迁

当前征地拆迁存在矛盾分析及对策建议

一、当前征地拆迁引发矛盾的主要表现

(一)期望值过高,征收补偿要求脱离实际。有的想拆一补多,少量补差价,甚至不补差价;有的想通过征收发财致富,进而漫天要价,无理取闹;有的不仅要求解决住房安置问题,还要求解决诸如失地、就业、医保、养老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一

旦被征收人的“希望”落空,就会寻找种种借口和理由抵制征收,即使经过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仍然对征收补偿安置不满,致使征收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二)谋利益,违反规划,突击建房。个别村组平房能加盖到四层五层,见地就盖房,致使整个村庄已“无路可走”。暴力抗法现象也是不断发生,甚至有人在较短时间内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人为将一家人分为两户甚至更多户,以获得更多的住房安置,等等一系列的违法行为,使征收工作寸步难行。虽然我办对拆迁房屋进行了摸底录像,但违规建房现象还是屡见不鲜。由于这一问题涉及居民的切身利益,政府面临“两难选择”,一方面是超越红线建设、改变结构和擅自加层已成既定事实,政府如果严格执行规划及建设的有关法律规定,就要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必然引起居民对抗甚至群

体事件;另一方面,如果不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法定性,又势必导致跟风,破坏整个城市规划结构,制造安全隐患。

(三)被征地农民缺乏社会保障,给社会稳定留下隐患。被征地农民是城市中的弱势群体,一些年龄大、文化低、无技能的被征收户难以找到工作,短期看,失地又失业的农民尚可靠一次性安置费维持生计,实际生活水平不致于明显下降。但长远讲,随着安置费用逐渐用完,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势必凸现,给社会稳定留下隐患,社会治安状况堪忧,部分失地农民面临返贫的风险与日俱增。

(四)行政强拆与司法强拆执行难。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都是为维护房屋征收工作的公正公平,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但行政强拆和司法强拆执行难度越来越大,执法人员在群体抗拆事件中的权威得不到有效保障,目前仅靠政府的执行人员不足以应对如此庞大繁杂的征地拆迁工作,从而影响征收工作的进度。

(五)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一些人抱着“法不责众”和“事情闹得越凶,领导越重视,越容易解决”的心态,成团结伙,集体越级上访,在社会上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还有一些极少数人为了个人私利,统一口径,明确分工,造谣生事,挑动群众盲目参与。

(六)历史遗留问题引发信访重复率高。由于改革的不断深

入,农民已经历了多次拆迁,历史遗留问题多,这些问 题牵涉的时间跨度长、范围广、复杂性强、难度大,难以及时处理到位。从而影响了后续拆迁工作,在处理过程中相关部门拖延、敷衍、推诿等现象时有发生,从而使农民产生不满和对抗情绪,不断重复上访。

(七)媒体的舆论引导失范,持续放大征地拆迁问题的严重程度。媒体的过度聚焦和非理性报道,将群众与政府敌对起来,造成和激化了群众对政府的对立情绪。作为拆迁工作执行者的政府被舆论完全地孤立,失去了应有的公信力,不仅大大提高了执法成本,同时也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不利于和谐稳定社会秩序的构建。

二、征地拆迁引发矛盾的成因分析

(一)政府层面造成的原因

1、补偿标准不够统一。存在同一个地段、同一片被征土地因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执法不公,打“人情牌”的现象,相同条件的拆迁户补偿标准不一致,面积测算标准不一样,造成群众互相攀比。

2、行政行为不规范。政府拆迁部门过于追求征地拆迁效率而忽视程序的正当性和透明性,当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在不能及时达成协议时,拆迁方为赶进度而发生随意表态、“强制拆迁”等现象,由此引起被拆迁群众的不满而上访。

3、政策执行没有连续性或“断层”现象严重,在征地拆迁方面

有些规定没有完全依照上级相关规定来执行,与上面 政策有不符之处,而随着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加强,维权意识也越来越浓,由此也引发群众的诸多诉求。

(二)被征地拆迁对象所造成的原因

1、失地农民缺乏社会保障。那些年龄大、文化低、无技能的拆迁户难以找到工作,由于拆迁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久而久之,这部分人生活出现困难,却又得不到帮扶或救济,“坐吃山空”后,又只好回过头来找政府,在社会上造成了一个不稳定的群体。

2、被拆迁群众抵触情绪较大。土地做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民失去土地就意味着“下岗”,失去了劳动对象,多数农民的生活来源没有着落,而且要失去祖辈留下来或自己辛苦一生积蓄而换来的房屋财产,同时要改变他们熟悉的生活环境,打破或影响他们原有所交往的社会关系,从而带来许多麻烦和不便。这就使得被征地拆迁对象不自觉地产生一种抵触情绪,发生一些矛盾与冲突。

3、部分群众思想观念滞后,非理智方式抵制征地拆迁工作。少数被征地拆迁对象依法维权意识淡薄,在拆迁中遇到利益冲突时,不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错误的认为“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一些村民以个人利益为纽带形成松散组织,采取集体上访、阻工闹事等极易造成社会负面影

响的方式向政府施

压,期望以破坏社会稳定的方式来引起政府对自己诉求的重视,具有很大的对抗性,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极大危害了社会安定。

(三)建设施工单位所造成的原因

少数建设施工单位操之过急,工作方法简单, 缺少与村组干部沟通。个别施工单位以建设工期紧张等为理由,在施工前不进行必要的公示、公告和深入细致的工作,就开始进场作业施工,从而与拆迁对象形成对立,出现问题又不向有关部门及时汇报,导致政府被动处理问题,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就会上访,就会维权,不仅拆迁搞不成,还极易酿成群体事件,影响社会的稳定。

(四)历史遗留问题所造成的原因

有一些是既无合法产权来源和土地使用证明,也无其他合法建房手续的房屋,还有一些是已被规划主管部门认定的违章建筑,此类多数无证房屋都是农民群众的安身之所,直接关系到被拆迁户的根本利益,可这些又不符合现在的征地拆迁政策,农民经过几次拆迁后,久而久之,就成了历史遗留问题;还有一部分是因为工作人员不懂政策,乱发言、乱表达、乱承诺,从而造成了拆迁后群众的愿望得不到实现,在下次的拆迁中就成了历史遗留问题。

三、解决征地拆迁矛盾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探索完善多元化补偿安置办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拆迁应本着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与保证社会稳定为原则,对本地的实际现状、群众的愿望等进行深入的摸底调查,在准确掌握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结合本地的征地拆迁标准,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探索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多元化补偿安置办法,不仅仅解决一次性的补偿费用,而且要配套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生活、养老、医疗、教育等长远利益问题,确保被征地拆迁的农民“失地不失利,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居,失地不失医,失地不失教”。

(二)依法规范操作,提高征地工作透明度。征地拆迁工作政策性很强又很敏感,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纠纷与矛盾,所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程序办事。在征地调查和征地补偿时,深入村组户,实地调查确保公平、公正。按照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的原则,依法编制征地方案和补偿安置方案。同时对征地全过程拍照、摄像,并将影像资料存入档案,以备后用。实行目标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和部门联动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相互配合,及时沟通,迅速地处理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稳定因素。

(三)加大征地拆迁政策的宣传力度。一是在征地拆迁之前召开农户动员大会,发布征地公告,向被拆迁村组和拆迁户

宣传建设项目的重要性和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二是组织征地拆迁范围内的村、组党员和干部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发挥他们的幅射与带头作 用,教育和提高全体被拆迁安置群众的政策法律素质;三是采用多种形式搞好宣传,重点宣传征地拆迁补偿与安置的政策、标准、好处、操作程序,这样有利于消除被征地拆迁对象对拆迁的顾虑和疑惑;四是相关工作人员要在学习培训的基础上深入征地拆迁对象家中广交朋友,并一户一户面对面耐心细致,地做群众的思想工作,进行感情沟通和释疑解惑,多站在拆迁户的角度思考问题,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平衡好国家和拆迁户的利益,将补偿安置政策按时落实到位。

(四)全面化解征地拆迁矛盾纠纷。对于征地拆迁信访工作,要坚持领导点名接访制度,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抽调有关部门熟悉政策法律法规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集中进行排查,力争从最基层和源头上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和隐患,排出时间表,及时化解矛盾。对可能出现的“针子户”要有预案,有方法,尽最大可能去做思想工作,对拒不执行征拆的,依法使用行政和司法手段强制执行征拆,以保证公共利益的实现。对抢修抢建、突击装修、违规乱搭乱建、煽动阻扰正常施工等违法行为,要迅速、果断、坚决地予以打击。

(五)建设施工单位应全力配合政府做好工作。建设施工单位要成立强有力的组织指挥机构,内部进行组织分工,明确各自职责、范围和目标,要制订工作制度,建立工作网 络,规定相关纪律与注意事项,出台相应的奖罚措施和拆迁户友善和谐相处,条件不成熟不要急于建设,盲目施工,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联系,防止发生不应有的事件,以全力配合政府做好工作。

(六)妥善处理征地拆迁工作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在处理征地拆迁遗留问题之前,要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对问题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考虑,以赢得工作的主动权。针对历史遗留问题的不同情况,制定方案,落实措施,实行目标管理,突出重点,包干负责,奖罚兑现。对于部分拆迁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在政策上适当倾斜。此外,还要保持拆迁安置工作的延续性,切实落实对被拆迁群众的承诺,勤政为民,廉洁为公,做好群众的贴心人。

第18篇:征地拆迁

王轶:协议拆迁不宜由拆迁条例规范 http://.cn2008年09月27日09:35新京报

作者:王轶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参与了《民法典》、《物权法》起草工作,参与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课题研究。

修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讨论,又有了新进展。此前,孙宪忠教授提出拆迁属行政征收,不能作为民事行为来对待;随后,乔新生教授提出拆迁应区分“为公共利益的拆迁”和“房产开发拆迁”,两种都应纳入条例规范,条例将拆迁视为民事行为的立法思路是正确的。

日前,中国人民大学王轶教授提出,拆迁确实应该区分为“征收拆迁”和“协议拆迁”,但“协议拆迁”事关民事基本制度,只能由《民法》、《合同法》等法律来规定,不适合放在条例里;他主张,条例只规范“征收拆迁”,而且不能涉及公共利益界定、征收的权限和程序等问题,这些只能由法律来规定;他还提出,在《土地管理法》的修订中,也应该明确政府只有为公共利益需要才能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但要有相关配套制度作为前提。王轶教授的修改建议,是对条例现有框架的一个大的突破。

拆迁分为“征收拆迁”和“协议拆迁”

新京报:怎么给拆迁行为定性?拆迁这个词本身似乎不是一个法律概念。

王轶:拆迁行为的确不是严格的法律术语,在社会生活中间使用“拆迁行为”这个词,主要表述这样的一种社会现象:即取得某块土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附属设施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把土地上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属设施拆掉,进行新的建造行为,原有建筑物中的居民要重新进行安置。

这样的社会现象从现实生活中间来看主要由两种原因引起,一种原因就是政府通过发布征收决定的方式,征收了这块土地,在征收土地的行为完成以后,出现了我们所说的拆迁行为。

第二个引起的原因,比如进行商品房开发或者经营设施的建设,由地方政府出面或者开发商自己直接出面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然后由开发商或者政府出面,跟特定土地上原来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订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然后进行拆迁。

新京报:前一种算是行政征收行为,后一种算是民事行为?

王轶:对,但问题就在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里面,对于导致拆迁结果的两个原因,并没有做出非常明确的区分,即没有区分征收拆迁和协议拆迁。这也是条例实际执行的过程中,效果不是特别理想,引起很大争议的原因。

比如协议拆迁从《合同法》、《物权法》角度来讲,就是普通的买卖交易。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恰恰没有把它当做普通的买卖交易对待。依据该条例,即使是协议拆迁,拆迁人也要先从政府有关部门拿到拆迁许可证,然后和被拆迁人协商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旦达不成协议,按照条例,拆迁人可以申请行政机关做出强制拆迁的裁决。这很明显不是把协议拆迁当成普通的买卖对待。

协议拆迁不适合由《条例》规范

新京报:这两种拆迁,都应该归条例管吗?你刚才提到,协议拆迁属于民事行为,适用《民法》和《合同法》。

王轶:关键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是什么位阶的立法文件。至少从现行的条例看,是以国务院令的形式颁布的行政法规。按照《立法法》第八条的规定,民事基本制度应该是由法律做出规定的。什么叫民事基本制度呢?像涉及私人合法财产保障的协议拆迁制度一定是民事基本制度,应该由法律来规定。当然,这不是说协议拆迁完全不能由一个行政法规规定,但是一定要符合《立法法》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就是要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特别授权。根据《立法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授权必须明确、具体,另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条件制定法律的时候,要尽快制定法律代替法规。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在我们《合同法》、《物权法》都已经制定并且颁行的背景下,对于一个普通的买卖行为,条例对其加以规定的必要性已经不是太大了。《合同法》、《物权法》上设定的规则完全可以适应,所以没有必要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里专门设定。

第三点,为什么在《立法法》上,基本的民事制度会要求放在法律里规定,而不放在行政法规里规定?这跟不同位阶立法文件的起草、审议、出台的程序是有非常密切的联系的。一部法律的起草程序要求是非常严格的,而且在我们今天立法民主化和科学化的背景下,通常一个重要的法律草案会面向全体国民征求意见,有一个反馈意见的平台。另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里面都是民意代表,这些民意代表也能对法律进行充分的讨论,表达各方的利益诉求。尽管行政法规也有各种形式的论证会、讨论会,但总体来讲,在征求意见的广泛性上、规范性上,与法律还是有区别的。而且行政法规有的时候很难排除主导行政法规起草的部门的影响。

从这个角度来考虑,我个人也觉得协议拆迁不在条例里面规定可能更好一点。“条例”只能规定征收拆迁的部分环节

新京报:这一点,你与乔新生教授的观点不一样了,他主张两种拆迁都由“条例”来规范。“条例”是不是只规范征收拆迁?该规范征收拆迁的哪些内容?

王轶:行政法规主要解决某种类型的行政权力,如何在行政管理系统内部进行分配,以及分配给某一个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权力,行使的时候要遵循的规则是什么。从这点来讲,征收拆迁交给《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做规定,应该说也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不能把征收拆迁的所有问题都在这个行政法规里来规定,有些问题是不适宜由行政法规来规定的。对

此我国《立法法》第8条第6项设有明确规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通常只能制定法律予以调整。

新京报:哪些不能规定?

王轶:比如《物权法》42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什么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这只能由法律规定。就算行政法规规定了,也必须成为可诉的对象,但这个今天操作起来又有实际的困难,所以最好不要放在行政法规里规定。

另外,物权法说的很清楚,“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表明征收的权限和程序是由法律来规定的,不是由行政法规来规定的。所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只能对法律所规定的这些事项以外的事项做规定。比如由哪个行政机关来具体负责征收拆迁问题,作出征收决定的内部行政程序是什么等等。

新京报:你说不适合在“条例”里面规定如何界定公共利益,现在《物权法》也没有规定,那到底怎么界定公共利益,是通过《物权法》实施细则吗?

王轶:到今天为止围绕公共利益的讨论很多,目前形成的共识是:公共利益是一个内涵和外延都不明确的概念,也没法做出详细的类型列举。所以现在考虑到的解决办法是什么呢?一个是立法机关在制定具体法律时对遇到的具体类型的公共利益做出认定,这是可以的。第二,一定要让政府在发布征收决定的时候,征收决定的行为能够成为行政诉讼的对象。成为行政诉讼的对象就意味着可以由法院来对什么是公共利益做出具体的判断。新京报:你是赞成用两个不同的办法分头解决。

王轶:一个是由立法机关依据法律所认可的表决程序和表决规则作出认定,另一个是由法院依据法律所认可的表决程序和表决规则作出认定。

地方政府逐步退出集体土地非公益性利用

新京报:按照你的思路,如果把协议拆迁完全交给房地产开发商跟老百姓谈,是不是意味着打破了土地一级市场政府垄断的局面?

王轶:应该说对地方政府垄断土地交易一级市场有影响,但还没有完全打破,要想完全打破涉及另外一个问题,就是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自由流转的问题。但协议拆迁的上述安排只是表明在某些领域内,地方政府不再是惟一的土地供给主体,对某块土地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人,也能成为土地供给主体。当然居民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有期限限制的,地方政府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在期限之外再进行出让。

新京报:集体土地的征收也要区别开了,有国土资源部人士透露,在即将进行的《土地管理法》修改中,一个主要的思路,就是地方政府逐步退出非公益性的土地利用,商业开发用地要跟农民直接谈判。

王轶:这也是为了避免与《物权法》相抵触,因为《物权法》规定只有为公共利益才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这里面涉及几个问题。第一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让不让流转?如果不让流转,协议拆迁也不能适用于集体建设用地。第二点,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入一级市场进行自由流转,一定要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制。第三点,我们的市场主体,特别是具有经济实力的房地产企业,一定要在协议拆迁中坚持平等对待的原则。第四点要提高政府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当协议拆迁成为一个普通的买卖交易以后,这个交易涉及很多人的切身利益,政府如何更好地提供服务、更好地加强监管,这个对国土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都是新的课题。

如果这四点都解决好,协议拆迁的推行就比较顺利。

新京报:如果真的把协议拆迁按照民事行为来操作,现有的法律法规能满足需要吗,还需要立新法吗?

王轶:我觉得从《合同法》、《物权法》的规范来看不需要了,关键是强调平等协商,不能不尊重我的意愿把房子拆了,把地拿走了。

新京报:有人担心真的让政府放开这块,土地财政会不会受到影响?

王轶:应该说肯定会受到影响,关键是好的影响还是坏的影响,以前有些地方政府采取的做法是不妥当的,会引发社会矛盾。所以这个影响如果是积极的,就应该肯定。

新京报:有人提出让地方政府收取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流转费或者流转税,这样就能保证政府的财政收入。

王轶:如果我们允许把协议拆迁认定为普通的买卖交易,当然相应的税收配套的法律制度可以适用于这个交易领域。当然可以征收税,因为在这中间有人获得收益。

争论最多的是拆迁分类和公共利益

新京报:你觉得仅就城市协议拆迁这块,什么时候有可能真正实施?

王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利明教授牵头做了一个课题,在课题报告里面我们提出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修改建议。在国务院法制办的一次会上,我们也了解到建设部早在《物权法》起草的过程中间,就已经考虑着手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修改。当然,任何一部法律和法规的起草,对我们学者来讲,是一个法学研究的对象。但是对有权机关以及因为这个法律法规受影响的人来讲,它某种意义上是一个涉及当事人利益关系安排的政治决定。既然是这样,就要按照政治决定的规律做判断。

新京报:你参与讨论条例修改的时候,大家争论最多的问题是什么?

王轶:就是拆迁要不要分为征收拆迁和协议拆迁,以及公共利益如何界定的问题。观点回顾

孙宪忠教授观点

●从本质上说,拆迁是行政征收的一种,征收是强制性的,是以公共权力为依托,以公共利益为前提的。但现行《条例》却将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定性为一种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于法不合,于理不通。

乔新生教授观点

●城市房屋拆迁存在两种情形:为了公共利益的拆迁和房地产开发房屋拆迁。从事房地产开发,属于民事行为,应该坚持民事属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起草人另辟蹊径,将城市房屋拆迁行为视为民事行为,在立法思路上可谓独具匠心。

本报记者 赵继成 王石川 北京报道

第19篇:征地拆迁

征地拆迁

一、阅读综合

1 群众反映被野蛮拆迁,镇政府相关干部部作为。(反映、拆迁、部门)

2 拆迁,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影响很大的事情。(拆迁、影响)

3 野蛮拆迁频繁发生、形势多样,与一些地方政府不无关系(拆迁、频繁、政府)

4 违法拆迁,不仅侵害了拆迁户的合法权益,而且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安定(违法、权益、社会)

5 拆迁范围的被拆迁户违章私搭乱建(范围、违法、乱建)

6 拆迁导致社会不稳定情况频繁发生的主要原因(稳定、原因)

7 拆迁纠纷矛盾的发生,主要是程序的不规范、利益的博弈(矛盾、程序、利益)

8 拆迁模式的探索和创新,有利于避免纠纷矛盾的频繁发生(模式、创新、好处)

9 拆迁补偿标准的公平化、程序化和机制的透明化,有利于拆迁纠纷和矛盾的减少和化解(标准公平、程序机制透明化、化解)

10 拆迁纠纷和矛盾的频繁发生,与违法野蛮拆迁。腐

败不无关系(拆迁、矛盾、野蛮、腐败)

二、答题

1、用150字以内概况材料反映问题

在发展中,拆迁大量增加。但工作中违法、野蛮拆迁频繁发生,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引发了诸多的社会纠纷和矛盾,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谐。其深层次原因与补偿不公平、程序机制不透明、职能部门不作为,甚至腐败相关联。拆迁必须保证补偿的公平、程序机制的透明,才能避免社会纠纷和矛盾的发生,保证社会的稳定和谐。

(拆迁-问题-影响-原因-措施)

2、用200字以内,提出具体、可行的解决措施,保障拆迁群众的利益

一、公开拆迁的标准、程序、办法。

二、强化拆迁的主体、管理、监督。

3、根据材料6概况原因

一是政府部门不作为、乱作为。

二是开发企业拉大旗、牟暴利。

4、用1200字以内,写文章

主题:关于实施和谐拆迁促进社会稳定的思考

开篇:自古以来就有“安居乐业”之说。但在近年,

各地为了发展而实施的拆迁中所发生的强制拆迁、野蛮拆迁,有悖于“安居乐业”,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引发了诸多的社会纠纷和矛盾,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谐、影响了加快发展。各地强制拆迁、野蛮拆迁频发,最根本的原因是利益的博弈—政府、开发商与民争利。为此,笔者就减少和避免拆迁过程中社会纠纷和矛盾的频发,实施和谐拆迁有以下思考(180字);

对策:一是加强拆迁宣传(240字以内);二是公开拆迁标准(240字以内);三是公开拆迁程序(240字以内);四是强化拆迁监督(240字以内);

结语:综上所述,在拆迁过程中,只要以人为本,实施和谐拆迁,就一定能够避免社会纠纷和矛盾的发生,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55字)

第20篇:征地拆迁工作方案(工作流程 )

征地拆迁工作流程(工作方案)

征地拆迁工作分为十个阶段:

①征迁准备阶段②宣传发动阶段③勘察核实阶段④征地拆迁阶段⑤资金兑付阶段⑥拆迁安置阶段⑦进场施工阶段⑧服务招商阶段⑨竣工通车阶段⑩验收总结阶段。

一、征迁准备阶段

1、委托文物、压矿、地灾、水保、环评、土地等相关咨询评估机构完成相应的报告书,并获取相关行政批文后,委托国土咨询评估机构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及土地预审呈报书,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2、在设计单位出征地红线图后,委托林业勘察单位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使用林地调查报告》,报林业厅初审,报国家林业局批准。

3、省政府印发永武高速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4、地方政府建立相应的征地拆迁协调领导小组,并成立全职的征地拆迁办公室,办公室应设立土地核查小组、房屋丈量小组、矛盾纠纷协调小组。

5、根据初步设计编制征地拆迁简介,准备征地拆迁使用的各种表格及工具、用具等。编制项目征地拆迁实施预案,为正式实施征地拆迁做好充分准备。

6、召开征地拆迁动员大会。

二、宣传动员阶段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项目的重要性和征地拆迁政策。通过宣传发动,使沿线群众和征迁安置对象熟悉掌握永武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政策、计划安排,争取公路沿线被征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参与、支持。

三、勘察核实阶段

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以施工设计图为依据,通过实地勘察放线,划定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红线范围,对征迁范围内的实物指标进行丈量、清点、核实、登记、签认,为开展征迁补偿提供数据指标。

1、与地方征迁办签订红线边沟开挖协议。

2、由设计单位依据红线图划定红线范围,进行红线放样,项目办、地方征迁办共同参与。确定中线和边线、打桩、开挖边沟和边界保护。

3、勘测界定:土地勘测单位以施工图为依据,对项目征地进行勘测核对、绘制勘测界图、市县勘测定界报告书,正式确定公路用地范围。

4、实物指标调查,在划定公路用地红线范围的同时,与设计单位、各地征迁部门、国土部门、林业部门、被征户(单位)共同对红线内土地、建筑物、地面附着物等进行现场实地丈量、清点、登记、四方共同签认工作,调查登记结束后及时统计、核算、汇总并上报确认。征地拆迁调查资料应永久存档保存。

四、征地拆迁阶段

(一)签订协议

1、与市(县)征地拆迁部门签订征迁协议及项目管理责任书、征迁管理资金管理协议。

2、各地征迁部门以确认的实际核实面积和实物为依据,以村为单位分解到农户,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土地及房屋、类别、面积、补偿资金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期间无争议和举报,各地征迁部门,村组分别与被占地的单位、个人签订征地和房屋征迁补偿协议。

3、与沿线电力、通讯、水利等部门及其它设施的权属单位按实物指标调查结果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二)实施征地拆迁

1、按照征地拆迁实施办法,拆除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各类构筑物、地面附着物等,满足交地、施工条件。

2、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地方征迁办负责组织具体实施,项目征迁办指导、督促、检查征迁进度。

3、督促沿线电力、通讯、水利等部门履行协议,满足施工单位进场施工要求。

五、资金兑付阶段

1、保证征迁对象及时足额得到补偿。

2、依据征迁勘察、调查核实实物指标、核算征迁补偿资金,按照协议按比例分期支付补偿资金。

3、征地拆迁补偿费由项目建设单位按征地拆迁的实际进度分期付款。即:征地拆迁协议签订后先付征地拆迁补偿费的50%,土地丈量、调查及核算汇总上报后,在完成征地范围内的清障工作达到交地条件,经验收后,在建设用地交付施工单位使用并全面开工后,再付征地补偿费的50%;县(市、区)、乡(镇)政府与拆迁户签订协议后再付拆迁费的50%(拨付比例按省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4、电力、通讯、广播、水利等部门专业设施的拆迁补偿拨付比例按补偿协议的约定办理。

5、按照规定、进度分期拨付地方征迁办的管理费用。

六、拆迁安置阶段

按照拆迁安置办法,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把因修建高速公路搬迁的厂矿、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个体工商户、集体和个人的原有生产、工作、生活秩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恢复,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各地征拆部门一定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地方征拆办要对拆迁户宅基地安置点严格把关并告知项目征拆办,避免乱占耕地。

七、工程建设阶段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建设实际,对前阶段工作进行全面的清理和回顾。以施工单位进场交地为切入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妥善处理好本项目征拆的各种遗留问题的基础上,满足施工单位进场开工的要求;

2、地方政府办理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手续,配合国土部门获取土地使用批文,满足项目对用地的法律要求;

3、地方征拆办对征拆户宅基地安置点的选择要按规定、按标准执行;

4、施工单位进场,复核项目用地,正式移交施工用地;

八、服务协调阶段

1、施工过程中需二次征地: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当地政府人员现场核实补签征地手续。

2、协调好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与各方的矛盾与纠纷,协助施工单位办理临时用地、施工便道、取砂采石、用水用电等手续。

3、加强与个部门的联络,协调好项目办及各参建单位与各个部门的关系。

九、竣工通车阶段

1、涵洞通道接水是否通畅,并经地方征迁办、项目办工程处验收。

2、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合同,恢复施工便道原貌。

3、督促施工单位对临时用地实行相应的绿化等措施恢复植被。

十、验收总结阶段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建设实际,对征地拆迁过程进行全面回顾和清理,以完善手续为切入点,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的各种遗留问题,办齐各种批文和证照,满足工程交工验收是需要。

2、征地拆迁的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归档、移交工作,达到征地拆迁工作无遗漏、批文证照无遗漏、数据资料无差错的目的。

3、征地拆迁竣工验收总结工作:

(一)纂写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总结

(二)聘请有关部门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或验收,做出结论性评价

(三)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4、征地拆迁验收总结是项目验收总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竣工验收的考核指标之一。

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土地预审、报批流程 委托咨询机构签订协议——实地踏勘——编制文本——当地政府落实用地指标——与县政府签订耕地占补协议——县国土部门落实基本农田补划——国土规划部门召开土地利用规划修改评审会——县政府召开土地利用规划修改听证会——对照评审意见修改文本——文本送专家签字确认——文本送县政府盖章、图纸送县国土部门盖章——国土规划部门组织专家对基本农田补划现场踏勘——基本农田专家论证会——对照论证会意见修改文本——送专家签字确认——国土规划部门组织召开项目用地预审会(需提供压矿、地灾、环评报告)——项目办提出用地预审申请,连同以上成果送国土规划处——规划处受理签署联审意见——国土耕保部门牵头,土地利用、地籍、法规、信访等部门进行联审——国土分管领导审批——提交国土厅厅务会通过(项目核准、需提供水保)——红线放样——委托咨询机构进行勘察定界——编制呈报说明书、农用地专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一书四方案”——县政府落实耕地占补的验收批复——国土部门应产权人申请组织召开对拟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进行听证——县国土资源部门与被征地户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作土地报批必备件——县政府落实被征地户社会保障并得到省劳动保障厅的批复——逐级上报至国土部(需提供林地、水保)——国土部批复、缴费——基本农田报国务院批复(开工建设)——省国土厅通过媒体公示征地批准事项——以县为单位办理土地证——归档。

二、专项评估、批准流程

包含压矿评估、地灾评估、环保评估、水土保持评估等 委托咨询机构签订协议——实地踏勘——编制文本——委托评审机构签订协议——组织专家现场踏勘——召开专家评审会——对照专家意见修改文本——评审机构对文本修改的确认——地方相关行政部门初审——向行政审批机关申请——相关行政审批机关批复——收文、归档。

林地:红线放样——委托咨询机构签订协议——林地现场调查——形成报告——专家论证——修改文本——项目办向林业部门申请——市、县初审——省林业厅初审——报国家林业局审批——收文、归档。

文物调查挖掘:红线放样——委托机构签订调查协议——现场调查——形成调查报告——(没有文物)-形成批文——收文、归档——(有文物)——签订抢救性文物挖掘协议——现场挖掘——形成报告——收文、归档-施工中发现文物——施工单位向项目办报告——项目办向文物所报告——签订挖掘协议——形成挖掘报告——批文——收文、归档。

三、征地拆迁流程

项目征地拆迁动员大会——县召开征地拆迁动员大会——与地方征迁办签订挖红线沟协议——设计院红线放样——县征迁办向拆迁户告知——挖红线沟——国土部门进行勘测定界——设计单位出具拆迁统计表、工程量清单——实物指标调查、核实、确认——与地方政府签订征地拆迁包干协议——与杆线单位签订协议——地方征迁办起草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经市、县政府批准——地方征迁办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签订补偿协议——按协议支付征地拆迁费用——发布迁坟公告、移栽树木等——实施征地拆迁、杆线迁移——协调解决征地拆迁、杆线迁移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落实征地拆迁、杆线迁移进度——(获得土地批文后)施工队进场清表——复核红线面积——交地——开工建设——施工——督促、检查、落实征地拆迁情况

红线放样:委托地方征迁办签订开挖协议——设计院放边线、中线、打中桩、边桩——地方征拆办挖红线沟——设计、地方征迁办、项目征迁办、业主四方调查、核对、确认征地地类、征拆量等——数字不对的、情况不符合实际的与设计代表沟通、与业主沟通按实际数量更正确认——签订协议实施征地拆迁——施工结束——隔离栅施工——数界牌桩(界牌间隔200米、离隔离栅50公分)

施工进场:土地批准——施工队进场——用施工断面图复核用地面积——设计宽度与红线不对的与设计单位沟通后补征地——红线放位不够的与地方征迁办沟通红线放到位——放挖方、填方、坡顶(坡脚)线——与施工方土地交接——清表——施工

二次征地: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当地政府人员现场核实补征地及遗漏征地

四、杆线迁移流程

设计单位出具拆迁统计表——复核公路用地图拆迁清单——与权属单位复核拆迁工程量清单——拆迁工程量合同谈判——拆迁资金申请、复核、审批、支付——权属单位进行杆线拆迁——协调解决拆迁存在的问题并配合拆迁——督促检查落实拆迁情况。

五、时间安排

1、土地报批

土地预审批文(月日)——县耕地占补平衡造地的验收(国土厅待定)——地方政府与农户签协议(月日)——送国土部(国土厅待定)——批复(待定)。

2、征地拆迁

召开征地拆迁动员大会(月日)——红线放样(月日)——勘测定界(月日)——与地方政府的拆迁协议(月日)——地方政府与农户的协议(月日)——与五线单位协议并完成迁移(月日)——支付征地拆迁第一笔费用(月日)——发布迁坟公告、移栽树木(月日)——完成征地拆迁(月日)——满足施工单位进场要求(月日)——施工单位进场。

管理规定

一、项目办征迁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相关土地法律法规,做好项目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和地方协调工作。

2、负责项目土地、林业、压覆矿产、地质灾害、文物保护、水土保持、环境评估等报批及办理相关手续,督促落实相关评估意见。

3、负责协调组织地方征迁办做好土地征用、俯着物拆迁和移民安置工作,协调施工单位办理临时用地征用、采矿许可、爆破许可、爆破方案审查、用水用电等相关手续。

4、负责编制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计划,提出征地、拆迁方案,核实征地面积和拆迁数量,并组织绘制项目最终用地红线图。

5、负责征地拆迁费用及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按期编制征地拆迁计划和资金预算,及时支付征地拆迁费用,缴交有关规费。

6、负责地方关系协调,协助地方政府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保障良好的施工环境。

7、负责征地拆迁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征地拆迁工作制度

为加强永武项目的征地拆迁管理,依法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维护被征地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征地拆迁工作的全面落实。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1、公示制度

征地拆迁部门应按时在征地拆迁现场或工作地点设立征地拆迁公示栏,主要内容包括:征地拆迁通告;征地拆迁工作程序、安排;征地拆迁工程量、补偿安置方案、监督举报电话等。

2、信访制度

征地拆迁部门应在工作地点设专人负责接待群众,向群众宣传征地拆迁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提供政策咨询,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待来信来访要认真做好记录,处理信访件,要件件有着落。对群众反应的问题,要及时分析解决,不得拖延和推诿。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加强沟通,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严禁出现群众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要督促有关部门解决;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耐心解释。

3、监督检查制度 项目征地拆迁处对县、乡征迁办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4、业务培训制度

建立征地拆迁人员的定期培训制度,提高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确保征地拆迁政策法规的顺利实施。

5、责任承诺制度

(1)、坚持依法征地拆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督促征地拆迁人员遵守各项制度和规定,按要求做好公示和信访接待,实行阳光操作。

(2)、保证严格履行相关协议,补偿资金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支付到位

(3)、保证不采取暴力、威胁或其它非法手段,强迫实施征地拆迁行为

(4)、保证拆除的旧材料不污染水源,以及有其它影响未拆迁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行为。

(5)、保证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中的纠纷,不发生因征地拆迁工作不到位而引发集体(越级)上访事件。

6、责任追究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进行责任追究,分别给予提醒、批评教育、告诫、通报,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向管辖单位建议更换直至行政纪律处分

(1)、消极对待征地拆迁工作,抵制工作安排的 (2)、违反征地拆迁资金管理规定的

(3)、借征地拆迁,达到个人非法目的,造成征地拆迁工作被动局面或造型当事人较大损失的 (4)、违反征地拆迁廉政规定的 (5)、未按程序或未依法征地拆迁的

(6)、扰乱征地拆迁次序,散布虚假信息,混淆是非的行为 (7)、违反合同条款或拒不改正的 (8)、对失职行为经教育拒不改正的

(9)、为处理好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矛盾,一起上访行为,尤其是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的

(10)、未按时按量完成征地拆迁任务的

三、征地拆迁工作廉政规定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交通部门相关规定,自觉遵守交通厅“六条禁令”和监理中心“八不准”的规定。

2、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媒体、群众、内部监督

3、严格执行征地拆迁合同文件,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更改地类、多付少征、多征少付等行为

4、不得索要或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对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5、不得参与被征迁方的宴请和娱乐以及旅游等活动

6、不得私自与被征迁人接触,不得随意透露征地拆迁有关情况

四、征迁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1、征迁办根据征地拆迁协议向财务处申报征地拆迁资金使用计划。

2、征迁办根据征地拆迁协议、征地拆迁清单及征地拆迁进度,审核征地拆迁费用支付申请。

3、对征迁费使用实施监管,要求地方征迁办对拨付的征地拆迁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占用、挪用、不得漏付、错付、延付、多付、少付等。

4、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与财务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征迁费用进行检查,地方征迁办必须按时报送征地拆迁费用使用的情况。

5、征迁资金指工程建设中,用于征地拆迁的各类补偿费和与征迁相关的有关税费和征迁管理部门的管理费。

6、征地拆迁资金的支付程序

征地拆迁款支付:地方征迁办提出申请附清单——征迁办审核——地方征迁办出具行政事业行收据——征迁办签署支付意见、填写合同付款申请单(附清单)——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财务处签署意见——主管领导签署意见——财务处办理并反馈——地方征迁办查收。

地方征迁办工作经费、购用车费用:地方征迁办提出申请——征迁办审核——地方征迁办出具行政事业行收据——征迁办签署支付意见——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财务处签署意见——主管领导签署意见——财务处办理并反馈——地方征迁办查收。 县征迁安置补偿调剂费:按协议随同征地拆迁款一同支付。 规费(税)支付:提出申请——征迁办审核、提供支付依据——财务处签署意见——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主管领导签署意见——财务处办理并反馈——征迁办凭支付凭证办理税票、规费收据——征迁办签验——财务处签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其它征地拆迁相关费用的支付:按协议、按财务支付程序办理。

五、征地拆迁考核奖励办法

为按时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做好协调服务,确保本项目按项目办的要求如期开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特制订本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的对象 以县为单位进行考核

二、考核的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征地拆迁完成情况、土地报批材料组织情况、协调服务工作,统一考核。

1、对县征地拆迁办工作的考核内容包括: (1)建立征地拆迁机构,人员到位。

(2)召开本行政区域内的征地拆迁工作会议,合理安排、统一部署、措施得力。

(3)及时组织土地、房屋及附着物复查核定工作。 (4)签订各项征地拆迁包干协议和耕地占补平衡协议。 (5)足额及时支付各项补偿款。 (6)制定并落实拆迁安置方案。

(7)积极配合电力、通讯等杆线动迁工作。 (8)及时处理征地拆迁各类纠纷和突发事件。 (9)不得侵害群众正当合法利益。

(10)及时完成其它有关征地拆迁关系协调工作。

2、对县土地工作的考核内容包括: (1)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 (2)完善用地规划修改手续 (3)组织完成听证材料 (4)编制和实施补充耕地方案并获得验收 (5)编制和落实被征地农民安置方案

(6)落实农用地转用方案,落实征收土地方案 (7)按时完成工程用地报批手续 (8)落实征地补偿费用标准 (9)及时完成其它有关工作

3、协调服务工作的考核内容:

(1)积极协调项目参建单位与当地各方的关系,及时处理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各类纠纷和突发事件。

(2)积极配合项目建设期间的用水用电、临时用地、施工便道、取砂采石等工作。

(3)积极支持采矿、爆破许可手续的办理

(4)积极做好用地红线的保护工作,禁止在红线内再种植农作物和建其他设施。

4、奖励类别及标准

奖励类别分为进度奖和超前奖,对按期,有效完成前述工作的各县给予进度奖,对提前完成用地材料报批和建设用地交付的县另给予超前奖。对不能及时完成征地拆迁和用地报批的县不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发文。

5、考核工作执行人

用地报批和征地拆迁工作的奖励考核由省重点办、永武项目办按上述标准组织实施。

第五章 监督与奖励 监 督 主要是加强对征地拆迁人员自觉遵守《征地拆迁廉政规定》《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和《征地拆迁工作制度》的监督

1、审计监督:在征迁实施期间,各地征迁部门随时接受审计机关对执行征迁政策、资金走向的情况进行的审计,及时发现和督促改进征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检查监督:对各地征迁安置执行情况,特别是农民补偿政策的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补偿资金落实到位。

3、社会监督:各地征迁部门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奖 励

奖励的原则是对按期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目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工作量的大小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出现群体(越级)上访等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奖励按照《征地拆迁考核奖励办法》执行。

征地拆迁工作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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