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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职业卫生培训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5-03 08:34:09 来源:学习培训心得体会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职业卫生培训学习总结

职业卫生培训学习总结

2009年7月6日,很荣幸参加了由乌海能源公司组织为期两天的职业卫生培训,在7月6日上午举行的培训学习班开幕式上,乌海能源公司安检局祁局长首先致开幕词,当天下午,由乌海能源公司职业卫生防疫站赵站长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规章制度进行了讲解,7月7日上下午,由职业卫生防疫站王平、赵凤站长、刘树峰分别讲解了《职业健康监护规范》、《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内容及要求》。并进行了结业考试。

本次培训班是乌海能源公司举办的第一期职业卫生培训,参加培训人员为乌海能源公司所属各矿、厂的职业卫生工作人员及相关领导,目的在于为了规范公司各矿、厂的职业卫生工作,进一步提高职业卫生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本次职业卫生培训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1、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规范》、《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内容及要求》、《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职业病防治法》共64条,详细规定了的它的使用范围及条类条款,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2、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3、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

职业卫生保护。

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除应当设立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职业卫生标准。(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应的设施。(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分开的原则。(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5、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1)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盒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通过本次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我们职业卫生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并且提高了对职业卫生工作的认识,掌握了怎样搞好内业资料,如何落实具体的职业卫生工作,并进一步规范了我矿的职业卫生工作,把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做的更具体更详细。

神华棋盘井煤矿质量安全科

詹志军、刘晓龙

2009.7.10

推荐第2篇:职业卫生培训学习总结

职业卫生培训学习总结

本次职业卫生培训班培训的时间2014年5月在哈尔滨其主要内容是:

1、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规范》、《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内容及要求》、《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职业病防治法》共64条,详细规定了的它的使用范围及条类条款,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2、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3、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除应当设立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职业卫生标准。(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应的设施。(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

害分开的原则。(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5、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1)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盒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通过本次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我们职业卫生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并且提高了对职业卫生工作的认识,掌握了怎样搞好内业资料,如何落实具体的职业卫生工作,并进一步规范了我矿的职业卫生工作,把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做的更具体更详细。

推荐第3篇:卫生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卫生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卫生培训学习心得体会1

时光如流水,自从20xx年大学毕业后进入本单位工作已快五年了,在这五年里,我从一个刚进来的新培训师,到现在已经算是比较“老”的培训师,除了年龄上的老外,另外,在这五年里,我逐渐对救护培训从最先开始的一无所知到现在有了一点点自己的关于救护培训的感想和心得。

在此把我这五年的关于给驾驶员上课的感想和心得给予于此,希望各位培训师给我指正,其次希望大家有一个机会可以互相之间交流和学习。

在这五年里,我大多数时间是给驾驶员上救护的第一课,在我的认识中,我固执的认为的针对文化层次不同的驾驶员如何上好第一堂课,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上第一堂课的老师的讲解准确的来说,相当于是给驾驶员做“思想工作”,如何安抚他们不愿意来学习的心理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把他们的“思想工作”做好了,他们的心静下来了,我们的整个救护培训才能顺利的进行下去,而他们的心静下来了,他们也才能够真正的学习到救护知识,也才真正的对于他们以后的生活和工作有益,也才能够真正体现我们红十字救护培训这项事业真正的意义。在五年的逐渐摸索中,我很强调第一堂课的重要性,如何把十八学时或者是十四学时课程的头4。5个学时把握好呢?我在此简单谈谈我的课程安排和。

第一堂课的4、5个学时,我主要讲解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关于驾驶员学习驾照为什么一定要学习救护知识,第二是红十字会介绍,第三是心肺复苏术,这三个内容是一定要放在第一堂课讲解的,并且我个人觉得顺序都是不能调换的。因为第一本身来学习驾照的学员文化层次差异太大,在这些人当中,有人在来学习救护知识之前就已经明白了救护知识的重要性,但是对于绝大数的学员来说,他们是既不情愿来学习,主要的因素是耽误他们的工作和学习时间,所以我首先做的事情就是相当于给他们做“思想工作”,我是相当的注重第一部分内容——所以一定要安排首先讲解“为什么驾驶员学习驾照一定要学习救护知识”。而针对这个大点,我又会注重几个小点的观点来论证,目的就是让即使是没有多少文化的学员都能够明白为什么要学习救护知识。在这里我第一要强调救命黄金时间的重要性,用这个来论证为什么我们要掌握一定的救护知识,特别是心肺复苏术;第二是现场调查懂得救护知识的人有多少,以此来说明中国懂得救护知识的人是人只有少,所以才会发生我们生活中的很多不应该发生的悲剧;第三就是强调现在中国车祸中死伤的人数很多,强调驾驶员是一个危险系数很高的职业,所以对于这种特殊行业的职业者是应该掌握一定的救护知识的。主要从这三点来进行阐述和讲解,最终归结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里,引出考试办法中就规定了学习驾照一定要学习救护知识,个人认为,这种讲解之后,很多学员抵触和不满的情绪会逐渐的放下,更多的是翘首以盼很想学习一下心肺复苏术了。

把第一个内容讲解完之后,我就会进行第二个内容——红十字会介绍,为什么我很强调这个知识点呢?并且还把它放在第二个非常重要的位置呢?因为我个人认为在学员明白了为什么要学习救护知识之后,我就要更进一步的让他们明白为什么大家学习这个救护知识是由红十字会来进行救护培训和颁发合格证,红十字会为什么会有这个资格来给各行各业的人员进行救护培训并且发放合格证?在课堂上顺意问一下来学习的学员哪怕几百人的大教室,都没有人能够说明白红

十字会到底是干什么的,甚至很多人根本不了解,因为他们不了解红十字会自然也会有抵触情绪,所以我会用上一个小时的时间来详细讲解红十字会的起源和中国红十字会的工作职责,而我更会偏向于讲解红十字会的工作职责,特别会详细的讲解我个人认为最为重要的几项工作职责,我个人认为这个讲解是很有必要的,第一除了学员对于红十字会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外,第二对于我们宣传红十字会也是有很大帮助的,第三更为重要的是学员会从心里接受这个培训,会排出他心中对红十字会的很多迷惑和误解,为我们开展很多工作都是有很大帮助的。最后我才会讲解心肺复苏术,因为前面有了很好的铺垫,学员已经明白为什么要学习救护知识,这个明白不单单是从明文规定里要学习,也从一个个的实例中明白了学习这个救护知识是对自己有利无害的,我不敢断言百分之百的人会从心里接受这个学习,但是有相当一部分学员会打从心里认为这个学习是值得学习的。因为这个结果是我在上课过程中可以观察到,当我在讲解心肺复苏术的时候,很多座位靠后的学员会站起来认真看,有些下课后会留下来询问到底哪个动作是怎么做,因为当时在后面没有看清楚,甚至有人下课了会直接告诉我这个学习是很值得的。而心肺复苏术是一定要在这个时候讲解的,原因是这个心肺复苏术是整个课程学习的亮点,在前面已经吊起了学员的胃口和兴趣,再趁热打铁是有利于学员掌握这个知识点。

终上所述只是我个人的观点,还希望大家可以互相交流和学习,不足之处希望大家有机会共同来更正,愿我们的救护培训事业蒸蒸日上!

卫生培训学习心得体会2

阳春三月,按照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我参加了市组织部组织的为期一周的卫生监督文化培训周学习。时间虽短,但受益非浅。它让我在学习中提高,在获知中感悟,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接受了一些新理念,新的思维,提高了卫生执法监督执法工作的方法和技巧,应用性强,收获很大。参加培训期间,我按照文化周学习的主题“创新、发展、跨越”的要求,采取了专心听讲、勤于思考、做好笔记、注重理解、灵活运用、善于总结的学习方法,在培训中突出学习重点,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各专题的相互关系及知识的内在联系。使这次培训学有所获,学有所思,达到了“四个提高”。一是思想认识的提高;二是对卫生执法监督分析能力的`提高;三是执纪技巧的提高;四是理论知识的提高。主要学习体会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明确任务,把握重点,在学习中提高

从*月**日—*月*日,一周的时间里,按照文化周主题是“创新、发展、跨越”,共学习了卫生行政执法、卫生法学、卫生监督管理、卫生监督绩效考核机制等方面的内容。虽然我以前对这些方面的知识有所了解,但卫生监督工作理论是一套严密、完整的体系,不能靠平常工作中了解到的只言片语所能完全掌握。因此,只有深入学习,才能在理论上有高度、在工作上有深度。这次课程即安排了基础理论知识,也安排了具体的业务操作。我为使这次学习能够有所收获,达到学有所用、用有所成、推动工作,学习期间除了上课专心听讲,认真记录学习笔记,在学习中把握好三个重点是我在学习中提高的关键。一是把握住了政治理论学习这个重点。作为卫生监督执法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到加强自身政治思想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尤其是作为最基层的卫生监督执法干部,一定不能放松政治理论的学习,我通过深入学、反复学,不断提高了作为卫生监督干部应具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使我自觉认识到了在大是大非面前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二是把握好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这个重点。从明确卫生执法监督机关的职能职责、地位、作用、任务、工作性质入手,本着以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精神,认真学习了《行政执法的形势和任务》、《卫生法学思考》、《奥运会卫生监督管理》、《卫生监督绩效考核机制探讨》、《博弈论与政府决策策略》、《新媒体环境下的政府公共关系传播》、《非法行医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而提高了自身实际工作能力。三是把握了学以致用这个学习重点。我参加学习培训的目的,重点要放在学以致用上,要重在理解、运用,落脚点要放在指导工作实践上,通过学习提高了我对如何在今后卫生改革进程中如何依法执纪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

二、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在获知中感悟

这次培训时间是十分有限的,单靠这几天的努力是难以达到学尽一切知识、解决所有问题的目的,在学习中我经过多次与同学学习讨论,在获知中感悟到了理论知识的学习要与卫生执法监督的实际工作联系了起来,要做到在实践中去理解、去运用、去升华,才能将此次学习成果最大化,才能将这次培训所接触的新理论、新观点、新方法、新思路运用于实践。在今后工作中,我主要从以下几点抓好落实:一是要认真抓好卫生行政执法监督责任制的落实。

在进一步完善好、落实好卫生执法监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前提下,要力求在工作机制上求突破、在工作方式上求创新。二是要加大卫生执法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在深入研究新时期卫生监督管理新特点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群众信访举报案源主渠道的作用,结合执法监察、效能检查、纠风等工作,促使卫生执法线索的增加,达到拓宽监督思路、提高监督质量和水平的效果。三是要围绕“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这四个方面,积极开展卫生监督工作,促进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推荐第4篇:职业卫生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

在近年以来,集团公司安全处及发电厂安全科对各岗位职业卫生进行了深入的宣传和教育,使我们了解了职业卫生的精髓,就是职业病的预防及控制,它是保障职工职业健康的基石。

在每月的厂级培训中,会涉及到各车间、各岗位的职业卫生知识,通过培训视频及事故案例,使我们对各岗位的职业病的起因、预防及相关保护措施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使我们从思想上重视,从行动中体现,从根源上预防。

通过培训,我们充分认识到了职业卫生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通过事故案例,我们认识到了职业病的危险与可怕;通过各车间、各工序的职业卫生宣传栏,我们了解了各车间、各工序的职业危害,使我们进入该区域工作时应该注意的事项及防护措施。通过安全科以上几点的宣教,让我们学会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健康,更好的为公司的发展添砖加瓦。

通过公司的各种宣传及发电厂安全科每月的厂级培训,使职业卫生的各种规章和制度得以贯彻和执行,使我们对职业卫生的态度,从原来的不了解、不认识、不重视,到现在的主动学习、主动控制、主动预防,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让我们懂得更好的保护自己。

发电厂

变电站车间

2017-04-01

心得体会

职业卫生,指的是人类从事职业劳动过程中的卫生问题,它以职工的健康在职业活动中免受有害因素侵害为目的,其中包括劳动环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及防止职业性危害的对策。

职业卫生,随着公司和安全科宣传、教育的深入,我们职工开始对本岗位的职业卫生有了更深的了解和预防。它是对各工种、各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所导致的健康损害和疾病的预防,对我们职工健康的意义重大,影响非常深远。

首先,各个有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已经树立了职业病危害告知牌,对劳动者分发各种预防职业病的劳保用品,从根本上进行加强教育和控制,以提高职工对职业病的认识,降低甚至消除职业病危害。

再次,公司安全处及发电厂安全科加大了对职业卫生的宣传和教育力度,通过事故案例考试,使我们广大职工对职业病的危害严重性及预防手段有了深入的了解,从根本上,杜绝了各岗位职业病的产生和恶化。

从我们职工角度来说,公司对职业卫生的宣传和教育,意义是深远的。加强职工的职业卫生教育,配备职业卫生劳动保护,从源头上,对职业病进行了预防和控制。

集团公司通过以上举措,保障了我们员工的健康,促进了社会的健康发展。

变电站车间

2017-04-01

推荐第5篇:职业卫生培训方案

职业卫生全员培训

实 施 方 案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日

职业卫生培训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及要求,结合我矿目前职工队伍的实际情况,决定对春节返矿后开工前的全矿员工进行一次职业卫生全员培训,就相关培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全矿员工安全培训工作领导组: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职业卫生防治科,副组长负责落实全员培训的具体事宜。

二、培训时间:

2018年2月26日— 2月28日

三、培训对象:

全矿员工

四、培训内容:

由职业卫生防治科取得职业卫生培训资格证的人员组成教师队伍,并由职业卫生科统一编写培训教案,具体内容包括: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基本知识,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

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所从事岗位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与义务等。

五、课时安排:

总培训课时为24课时,其中 26 日— 28日上午8点—12点、下午14点—18点共计24课时,各部门统一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必须保证每个员工的培训时间最少不得小于8个学时,29日全员进行考试。

六、开设班次:

1、综采一队、综采二队、综掘队在综采队会议室、机运一队、机运二队在机运一队会议室开班授课。

2、机电队、通风队、安监部、信息中心以及各业务部室人员,集中在五楼会议室开班授课。

七、具体要求:

1、各授课老师要充分做好上课准备,备好教材、教案。

2、矿领导及安监部、人力资源部对全矿培训情况进行流动巡回检查。

3、考试实行闭卷考试,由职业卫生培训中心组织好考试工作,考试地点为五楼会议室及一楼餐厅。

4、对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作业,统一组织起来进行为期3天的再培训工作,经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补考不及格者予以辞退。

5、各部门负责人为这次全员职业卫生培训的本部门第一责任人,对组织不利、走过场、考试弄虚作假者一律给予严肃处理。

推荐第6篇:职业卫生培训教案

职业卫生培训教案

第一讲职业卫生常识

第一节

职业危害及职业病危害因素

一、职业危害定义

职业危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生产性粉尘、有害化学物质、物理因素、放射性物质而对劳动者身体健康所造成的伤害。

二、职业危害的严重性

从200年前的产业革命至今,无论是工业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一例外地发生过不同程度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近年来,ILO统计数据表明全球发生各类事故125亿人次,死亡110万人,平均每秒有4人受到伤害,每100个死者中有7人死于职业事故,欧盟每年有8000人死于事故和职业病,发展中国家每年有21万人死于职业事故,1.5亿工人遭受职业伤害。近十几年来,我国工业得到迅速发展,随着各种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大量引用,职业病隐患不断增大,危害日趋严重化,在常见职业病发生不断增多的同时,又出现了不少新的严重的职业卫生事故。我国现有尘肺工人40多万人,每年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00多亿,职业病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每年因粉尘、化学毒物而导致劳动者患职业病死亡、致残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数不断增加。大量职业病人的出现,不仅给劳动者及其家庭带来灾难,也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给企业和社会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有的企业甚至因此而破产、倒闭。目前,无论从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人数,职业危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及新发职业病人数,中国

均局世界首位。

三、职业危害的严重后果

1、职业危害损害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安全权利、健康权利、生命权利(人权)。

2、职业危害是劳动者及其家庭的灾难,成为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不利因素。

3、职业危害给国民经济造成巨大损失,每年因职业病损失近百亿元。

4、职业危害有损中国在世界上的大国形象,成为国外攻击中国人权问题的借口。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

1、粉尘类

2、放射性物质类

3、化学物质类

4、物理因素

5、生物因素

6、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

7、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

8、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

9、导致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0、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

五、目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目前,在煤矿和石膏矿以及非煤生产过程中,存在着以下职业危害因素。

1、煤尘:在采煤、掘进、爆破、运输等作业过程中均可产生粉尘,矿工可因接触的粉尘性质不同分别患矽肺、煤工尘肺、混合尘肺。

2、噪声: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声音都可称为生产性噪声或工业

噪声。长期接触强烈噪声可引起职业性噪声性耳聋,对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和消化系统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3、振动:在使用风动工具作业时可产生局部振动,长期持续使用振动工具,可引起手臂的血管、神经、肌肉、骨关节等各种类型的病损。

4、一氧化碳:矿井瓦斯和煤尘爆炸、火灾、煤炭自燃以及炼焦、水泥窑炉、煤气发生炉等均可产生大量一氧化碳。

5、硫化氢:煤矿、石膏矿和造纸污水处理等都可能产生硫化氢。

6、氮氧化物:煤矿井下使用硝基炸药开采时可产生大量的氮氧化物,其主要成分为二氧化氮,电焊、气割时可产生氮氧化物。为淡红棕色气体,具有刺激性气味。氮氧化物对眼和上呼吸道的刺激小,主要进入呼吸道深部细支气管和肺泡,与水作用形成硝酸和亚硝酸,对肺产生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形成肺水肿。硝酸和亚硝酸进入血液后形成硝酸盐和亚硝酸盐,引起血管扩张,血压下降和高铁血红蛋白症,引起组织缺氧。

7、苯:在炼焦、煤气生产中可产生苯及家具制造、化工厂油漆生产中使

用。苯是芳香烃类化合物,在常温下为无色油状液体,及易挥发。在生产过程中苯主要以蒸汽的形式经呼吸道进入人体而引起中毒,造成神经系统和血液系统的损害,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和白血病。

8、甲醛:密度板厂制造树脂中使用甲醛,甲醛为无色有刺激性的气体。急性中毒主要由大量吸入和口服引起,引起眼和上呼吸道粘膜刺激症状及消化道症状,同时,可引起皮肤损害,出现刺激性皮炎、变应性皮炎和荨麻疹。

9、氨:热电厂,密度板厂、制冷设备中可使用氨,氨为无色强烈刺激性气味的气体。急性中毒主要引起呼吸道症状。

10、锰:焊条的制造和电焊作业工人常接触锰,在一定条件下可致急性中毒,吸入大量氧化锰烟尘可引起“金属烟尘热”,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寒战、高热以及咽痛、咳嗽、憋气等上呼吸道刺激症状。慢性锰中毒早期主要表现为类神经症和自主神经功能障碍,多出现嗜睡、记忆力减退,部分患者可有易激动、话多、好哭等情绪改变,病情继续发展后,可出现锥体外系神经障碍的症状和体征,感两腿发沉、笨拙,易于跌倒。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致病模式

劳动者(个体)遇到职业危害因素,不一定就会发生职业性损害:工伤、职业性疾患和伤残或死亡。它取决于个体、职业病危害因素和作用条件,只有三个因素联系在一起,才能对人体发生职业性损害。

作用条件的主要方面有:

1、接触机会,如生产中使用某一有毒物质,但只限于在一个特殊工段;

2、接触方式,经呼吸道,皮肤或其他间接途径,或由于意外事故;

3、接触时间;

4、接触的强度(浓度)。

在同一生产环境从事同一种作业的工人中,个体发生职业性损害的机会和程度可有极大差别,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

1、遗传因素;

2、年龄和性别的差异;

3、营养状况;

4、其他疾病和精神因素;

5、文化水平和生活方式或个人习惯。

第二节

职业病概念、分类及特点

一、职业病定义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简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职业病分类

目前我国法定的职业病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公布的,共十大类,115种。

1、尘肺有13种:如矽肺、煤工尘肺、石棉肺、水泥工尘肺、电焊工尘肺等;

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有11种:如外照射急性、亚急性、慢性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病等;

3、职业中毒56种:如铅、苯、汞、锰、有机磷农药中毒等;

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如中暑、高原病等;

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如布氏杆菌病、森林脑炎等;

6、职业性皮肤病8种:如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电光性皮炎等;

7、职业性眼病3种:如职业性白内障、电光性眼炎等;

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如噪声聋、铬鼻病等;

9、职业性肿瘤8种:如苯所致的白血病、石棉所致的肺癌、间皮瘤等;

10、其他职业病5种:如职业性哮喘、棉尘病、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等。

三、职业病的特点

1、病因明确,病因即职业病危害因素,在控制病因或作用条件后,

可予消除或减少疾病;

2、所接触的病因大多是可检测的,而且需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使劳动者致病,一般可有接触水平(剂量)—反应关系;

3、在接触同样因素的人群中常有一定的发病率,很少只出现个别病人;

4、如能早期诊断,进行合理处理,预后较好,康复较易;

5、不少职业病,目前尚无特效治疗,只能对症治疗,故发现愈晚,疗效 愈差

第三节

煤矿常见职业病及急性职业中毒

一、煤工尘肺

煤工尘肺是煤矿工人肺内以煤为主粉尘的沉积及其所引起的肺部弥漫性纤维化。是在煤炭生产中影响劳动生产力、威胁矿工健康的一种最普遍、最严重的职业病。在我国尘肺中所占比例仅次于矽肺,居第二位。

(一)病因

煤工尘肺的致病因素主要是煤尘,影响煤尘的致病因素:粉尘的沉积量、粉尘的致病性、吸入量。1)、粉尘在肺泡里的沉积量是发生尘肺病的首要条件,粉尘粒径越小、表面活性越大、所带电荷越多、越容易在肺泡内沉积。2)、粉尘中的游离二氧化硅(不与其他元素化合物结合在一起的二氧化硅)含量越高,发病时间越短,病变发展越快,危害越大。3)、粉尘的吸入量,作业场所中粉尘的浓度越高、有尘作业的劳动强度越大、接触粉尘的时间越长,粉尘的吸入量就越多,越

容易得尘肺病。

(二)类型

煤工尘肺根据X线胸片可分为单纯性(既我国的

一、二期)和复杂性(既三期)两种类型,后者又称进行性大块纤维化(PMF)。

(三)临床表现

1、症状

本病发展缓慢,可长期无任何症状,多数是在定期健康检查时发现有煤工尘肺,一般发病工龄在10年以上。早期的临床症状多为咳嗽、咳痰等一般慢性支气管炎的症状。即使在胸片上已有较明显的改变时,有的病人仍可感觉良好,保持一定的体力和劳动能力。肺气肿较明显的病人可有气短等呼吸道阻塞症状。当病变发展,出现大块纤维化时呼吸困难症状日益加重,如大块纤维化形成空洞,则咳出大量墨汁痰,合并急性感染时,也可咳出大量脓性痰。在合并结核时,肺部症状可加重并出现发烧、食欲不振、体重减轻等全身症状。约有半数以上的煤工尘肺患者诉说有胸闷或胸痛,但程度不一,有些为

一时性的,仅在阴雨天或气候转变时感到胸闷。当突然发生剧烈胸痛及呼吸困难时,应高度怀疑患者发生自发性气胸。晚期病人易继发肺源性心脏病、心力衰竭,有缺氧和二氧化碳潴留等症状。

2、体征

早期多无明显体征,合并急慢性肺部感染、结核、支气管扩张时,可听到干啰音或(和)湿啰音。当发生大块纤维化后可出现桶状胸或(和)杵状指,叩诊胸部呈鼓音,有时在大块纤维化部位叩诊可呈浊音或实变,听诊呼吸音减低甚至消失。

3、并发症 (1)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多见于吸烟者;(2)肺结核,最常见的合并症;(3)类风湿关节炎

4、X线表现 (1)单纯煤工尘肺

表现为0.5—10㎜大小的圆形和不规则形小阴影。(2)复杂煤工尘肺

表现为大阴影,多位于上肺野,外缘较光滑。当发生纤维收缩后,大阴影周围可发生疤痕旁型肺气肿,两肺下叶可发生代偿性肺气肿甚至肺大泡,而致肺野内小阴影数量相对减少。

(四)诊断及鉴别诊断

煤工尘肺的诊断应在正确可靠的职业史的基础上,有明确的X线表现并结合流行病学调查来确定。

(五)治疗及预后

1、治疗

煤工尘肺是一种慢性持续进展性疾病,目前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病人脱离粉尘作业可能有利于延缓尘肺病变进展,从这一意义上看,脱离粉尘作业是积极预防和治疗手段。煤工尘肺并发慢性支气管时,可给予抗生素、雾化吸入、止咳祛痰等对症处理,能减轻呼吸道症状。

2、预后

煤工尘肺中除矽肺外,病变进展缓慢,特别是煤肺病变进展更为缓慢,他们的寿命接近正常人群平均寿命。煤田地质结构不同,作业环境粉尘浓度及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不同是影响尘肺病人预后的重要因素。

(六)预防与控制粉尘技术措施

防尘对策需要对工艺、工艺设备、物料、操作条件、劳动卫生防护设

施、个人防护用品等技术措施进行优化组合,采取综合对策。综合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和管理措施。技术措施是关键,是控制、消除粉尘污染源的根 本措施,组织措施和管理措施是技术措施的保障。防尘综合措施主要包括:宣传教育、技术革新、湿法防护、密闭尘源、通风除尘、个体防护、维护管理、监督检查。

二、急性硫化氢中毒

煤矿、石膏矿和造纸污水处理等都可能产生硫化氢。硫化氢,无色易燃气体,有臭鸡蛋味。

(一)临床表现

本品是强烈的神经毒物,对粘膜有明显的刺激作用。硫化氢吸收后,与氧化型细胞色素氧化酶作用,抑制酶的活性,使组织细胞内窒息,产生“闪电样”死亡。工作场所空气中硫化氢的最高容许浓度10 mg/m3。

1、轻度中毒 患者感到眼灼热,刺痛、羞明、流泪、视物模糊;有流涕、咽痒、呛咳、胸闷、呼吸困难等。

2、中度中毒

吸入较高浓度(200~300mg/m3)硫化氢所引起的眼部刺激症状更加严重,并有剧烈的头痛、头晕、心悸、恶心、呕吐等,可出现意识模糊或昏迷,时有躁动。常有化学性肺炎或中毒性肺水肿。

3、重度中毒

吸入高浓度(700mg/m3左右)硫化氢立即出现神志模糊、昏迷、紫绀、心悸,全身肌肉痉挛或强直,大、小便失禁。硫化氢浓度在1000mg/m3以上时,吸入后如电击一样,可因呼吸麻痹而死亡。

(二)治疗措施

发生急性硫化氢中毒应立即脱离中毒现场,在新鲜空气中对症抢救。

对窒息患者进行人工呼吸、吸氧,注射呼吸兴奋剂和强心剂。特殊治疗:1%美蓝20—30ml加入25%葡萄糖溶液50ml,静脉注射。有肺水肿,脑水肿者给予相应治疗。

(三)职业禁忌症

明显的神经官能症、肝病、肾病、反复发作的结膜炎、气管炎等。

三、急性甲醛中毒

密度板厂制造树脂,皮革加工、塑料、制胶、木材防腐等使用甲醛,甲醛

8 为无色有刺激性的气体。

(一)临床表现

急性中毒主要由大量吸入和口服引起,引起眼和上呼吸道粘膜刺激症状及消化道症状,分轻度、中度、重度三种类型;同时,可引起皮肤损害,出现刺激性皮炎、变应性皮炎和荨麻疹。

1、轻度中毒

具有明显的眼及上呼吸道粘膜刺激症状,眼结膜充血、水肿,符合急性气管-支气管炎;-至二度喉水肿。

2、中度中毒

持续咳嗽、咳痰、胸闷、呼吸困难,符合急性支气管肺炎;三度喉水肿。

3、重度中毒

肺水肿、四度喉水肿,呼吸和循环衰竭。

(二)治疗措施

1、迅速脱离现场

急性中毒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将受害人移离事故现场至上风向的安全地带,以免毒物继续侵入。

2、防止毒物继续吸入

吸入中毒者,立即移送到空气新鲜处,安静休息,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吸氧。当皮肤被污染后,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服、鞋袜、手套,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特别要注意清洗受污染的毛发,冲洗时间不少于30分钟。忌用热水冲洗。

3、心肺脑复苏

患者被救出事故现场后,如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心肺脑复苏。

4、特效解毒剂的使用

无特效解毒剂,对接触高浓度的甲醛患者可给予0.1%淡氨水吸入;早期、足量、短程使用糖皮质激素,可有效地防止喉水肿、肺水肿。

(三)职业禁忌症

1、呼吸系统慢性疾病;

2、全身性皮肤病;

3、慢性眼病;

4、对甲醛过敏者

四、急性一氧化碳中毒

矿井瓦斯和煤尘爆炸、火灾、煤炭自燃以及炼焦、水泥窑炉、煤气发生炉

等均可产生大量一氧化碳。

(一)临床表现

一氧化碳为无色、无味、无刺激性气体,为最常见的窒息性气体。一氧化碳随空气通过呼吸进入机体,与血红蛋白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使血红蛋白失去输氧的能力,而导致机体一系列缺氧的症状和体征。

1、轻度中毒

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在30%以下。其表现为头痛、头

昏、头沉重感、恶心、呕吐、全身疲乏。上述症状活动时加剧,个别病人有短时间的晕厥。

2、中度中毒

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在30%—50%。上述症状加重,面部呈樱桃红色,呼吸困难,心率加速,共济失调,甚至尿便失禁,以至昏迷。有的患者出现抽搐、惊厥或肌肉痉挛。大多数患者经抢救1~2天后治愈。一般无并发症和后遗症。

3、重度中毒

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在50%以上。常有昏迷,并出现肌肉痉挛和抽搐。可出现各种并发症,如脑水肿、心力衰竭、休克、酸中毒等,死亡率高,经抢救存活者,常有不同程度的后遗症。

(二)后遗症

1、神经衰弱症候群

头痛、头晕、记忆力减退、失眠;

2、植物神经功能紊乱

感觉异常、多汗、血压、心率不稳定;

3、运动障碍

不同程度的偏瘫或截瘫;

4、精神障碍

躁狂、精神分裂症等;

5、智力障碍

严重者呈现痴呆或木僵状态;

6、心血管疾患

心律紊乱、传导阻滞等。

(三)治疗措施

发生急性一氧化碳中毒后立即脱离中毒现场,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处,保持呼吸道通畅,注意保暖、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气管插管、加压给氧,应用呼吸兴奋剂。对症治疗,防治脑水肿,肺水肿和神经系统后遗症。

(四)就业禁忌证

高血压、动脉硬化症、冠心病、心肌炎、肺气肿、重症神经衰弱和严重的贫血。

第二讲

职业病防护措施

第一节

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的基本原则

1、当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对策与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优先考虑预防与控制对策上的要求;

2、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对策应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连锁、警告的顺序;

3、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对策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

4、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对策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方面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节

密闭空间职业危害预防措施

一、密闭空间的职业危害

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多发生在密闭空间作业中,常见密闭的空间有洞穴、隧道、下水道和其他出入孔道、化粪池、锅炉、船舱、地窖等。

密闭空间存在的职业危害主要包括: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氮氧化合物、触电、机械损伤、塌陷、生物因素等。

二、预防密闭空间职业危害事故的原则

1、要对密闭空间内防暴、缺氧和有毒气体情况进行持续的监测;

2、要在开始作业前对密闭空间进行持续的通风换气;

3、要配备相应的应急防护救援设施。

三、密闭空间职业危害事故处置措施

劳动者在进入密闭空间前,应该得到作业负责人的许可,并随时与监护者保持联系。由于工作性质不能通风或对密闭空间情况不明时,应佩戴相应的呼吸防护用品,一旦发生窒息、中毒等事故,救援人员需佩戴空气面罩、氧气面罩或软管送气面罩等防护用品,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进入密闭空间,迅速将中毒者移至户外露天处,并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不要急于进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第三节 劳动者个人防护措施

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要树立以下职业卫生安全理念:

1、要从自我做起,主动参与岗前或在岗期间培训;

2、要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培养良好的操作行为,杜绝违章操作;

3、要主动创建清洁的作业场所,做到物品有毒和无毒分开,有用与无用分开,有用物品分类存放,无用物品及时处理;

4、要熟知作业场所、设备、产品包装、贮存场所、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等醒目位置设置的职业安全卫生警示标识的含义,并遵守警示标识的规定;

5、要经常检查、维护职业卫生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使其保持正常工作状态,不得随意停止使用或拆除;

6、要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劳动者应当掌握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方法,提高自身保护意识;

7、要主动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在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都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后劳动者要索取

检查结果或诊断证明书,检查结果或诊断证明书可以作为维权的证据;

第四节

职业健康监护

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一、职业健康监护检查内容

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1、用人单位对未进行岗前检查的劳动者不得从事有害作业,对未进行离岗时体检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进行健康检查,并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3、对急性职业中毒人员,应及时进行健康检查

4、健康检查结果要及时通知本人,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岗位

5、职业健康检查应根据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的内容

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情况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妥善保存,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档案、离开时有权索取复印件

第五节

职业危害告知

一、职业危害告知的内容

1、规章制度告知;职防制度、操作规程、年度计划。

2、应急告知:发生事故时,职工如何避险、如何救援。

3、危害告知: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尘毒噪声的监测结果告知劳动者。

4、合同告知: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时,告知其工作场所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及可能造成的后果、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情况及防护程度。

二、用人单位如何体现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

1、通过岗前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告知,告知劳动者本单位主要存在哪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如何预防;

2、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告知,告知劳动者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3、设置公告栏告知,将本单位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场所职业病有

害因素检测结果等向劳动者公布;

4、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应在设备醒目的位置上设置警示标识,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

第三讲 《职业病防治法》相关知识

一、《职业病防治法》的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职业病防治法》虽然以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为直接立法目的,但是其深远意义远远大于职业病防治本身。《职业病防治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职业病防治法》不仅是一部针对职业病预防和控制的卫生行政管理法律,更是一部劳动者健康权益保护法,或者说这部法律带有很强的劳动者权益保护立法色彩。其第一条阐述了立法目的,概括起来包括三层含义:一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二是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与健康相关的权利;三是促进经济发展。第一层含义是立法的直接目的,即依靠法治手段解决我国严重的职业病危害问题。第二层含义是根本,防治职业病必须落实在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这个根本问题上。只有劳动者健康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才能实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目的。第三层含义是职业病防治立法与发展经济的关系,这是立法要达到的长远目标。这样的立法构思是符合现代法治思想,符合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关怀。

二、《职业病防治法》包括的内容

《职业病防治法》包括总则、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

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等七个章节。

《职业病防治法》是在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经济关系、劳动关系发生深刻变化形势下制定的,它从法律规范的角

度,维护了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是促进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部非常好的法律。

三、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条规定: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防治职业病关健在预防,不少职业病目前尚无有效根治手段,但是可以预防的,因此,控制职业病必须从源头抓起。本法规定的建设项目预评价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三同时”审查制度。这些都是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力求在把预防控制措施提前到建设项目的论证、设计、施工阶段、从根本上消除有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危害。

四、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以下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1、培训权:劳动者有接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利;

2、保护权:依法享有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力。劳动者享有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利,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

3、知情权:劳动者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利;

4、检举控告权:劳动者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有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5、依法拒绝作业权:劳动者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参与决策权:劳动者享有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7、要求赔偿权:劳动者对职业危害造成的健康损害有依法要求赔偿的权利;

8、特殊保护权:未成年工、女工、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依法享有特殊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五、劳动者健康权益的维护

(一)用人单位应依法采取下列措施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1、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2、建立和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相关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采取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

4、采用有利于防止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

5、为劳动者提供合格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注意维护;

6、积极配合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

7、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监测和评价、并将结果向劳动者公布;

8、对劳动者进行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

9、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设置警示标志;

10、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11、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不得安排孕妇、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害的作业;

12、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给与适当的岗位津帖,妥善安置有职业禁忌或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对疑似职业病者及时安排诊断,对职业病病人及时安排诊断、治疗、康复,妥善安置并依法予以赔偿。

13发生或可能发生职业病伤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对遭受或可能遭受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康复检查和医学观察;

14、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15、劳动者申请作职业病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的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二)劳动者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健康权益?

1、劳动者要通过学习《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自己所履行的义务:了解相关的职业病防护知识;自觉遵守企业制定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自觉并正确地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及时报告。

2、运用《职业病防治法》,争取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应当明确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旦存在事实的雇佣关系,不论用

人单位属于何种性质、属于什么经济类型,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均可受到该法的保护。

第四讲

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一】 某企业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案情简介]

2005年3月7日,常熟市卫生局对常熟市××电镀氧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主要从事镀铬、镀镍等电镀加工,存在铬酸、硫酸、盐酸、硝酸、其他粉尘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但该公司未按规定组织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37名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且未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案件分析]

2004年度,该市安监、卫生、环保、公安等四部门联合开展了全市电镀企业专项整治行动。该公司虽然按时参加了市卫生监督部门组织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培训暨专项整治动员会议,但迟迟未有整治的实际行动。

2003年、2004年连续两年未组织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涉及劳动者人数众多,并且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该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反映了其职业卫生法律意识的淡薄和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漠视。

17 [处罚]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

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第

(四)项的规定,市卫生局予以该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

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一是体现“违法必究”的执法原则,二是可以警示其他用人单位,在组织开展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组织从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案例二】 某企业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案

[案情简介]

2004年3月2日,常熟市卫生局接到常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王某某等人职业病诊断的报告”,常熟市某公司王某某等5名职工被诊断为苯中毒,另有4名职工为观察对象,市卫生局组织调查组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处理。

[案件分析]

该公司主要从事工艺包装盒、塑料制品、木制工艺品制造、加工,使用的胶水粘合剂中存在苯、甲苯、二甲苯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未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危害的项目。对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该公司未按规定为其配备符合职业病防护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仅提供了普通的纱布口罩。

常熟市疾控中心于2003年3月对该公司车间空气中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该公司生产车间空气中苯、甲苯等物质的浓度不符合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该公司于2003年8月及2004年3月对全厂职工进行了两次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但是未安排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上岗前体检。

[处罚]

根据上述情况,常熟市卫生局认定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第一项、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第六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第七十条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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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汇丰钢铁有限公司 2016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计划

职业卫生工作的服务对象是职工,根据各工种不同的职业特点,对其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职业健康卫生培训,使职工个人和群体都能提高自我保健意识的水平。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卫生培训规划,是职业卫生预防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规定,同时结合本企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特制订此职业卫生培训计划。

一、职业卫生培训计划目的

(1)让职工了解自己周围的环境,包括生产和生活环境可能接触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对自己的影响,以及个人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在预防职业危害中的作用。

(2)认真贯彻、落实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本公司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强公司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的标准体系,以此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职业病管理水平。

(3)切实把企业职业卫生工作落实到实处,积极配合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做好职业卫生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日常工作实行闭环管理,及时消除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中隐患,决不留死角,从而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二、职业卫生培训的内容

根据>第三十一条、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企业负责人和劳动者必须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基本内容如下:

(1)职业卫生法制培训内容 内容包括国家、政府所颁布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劳动保护、劳动安全政策,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同时,公司负责人在职业病防治中承担主要责任,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承担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

职工要在培训中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职工有义务接受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学习掌握相关的知识,有义务遵守职业病防治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防护用品、及时发现并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

(2)三级预防培训

让职工和管理者确立“预防为主”的观念,全面了解“三级预防”的原则,掌握职业危害发生的“作用条件”,以预防着手,从根本上消除或控制职业性有害因素,创造安全,卫生的作业环境,加强健康监护和应急救援措施,防止职业危害发生。

(3)职业心理健康培训

职业危害不仅包括作业环境中的生物、化学、物理因素,还包括心理方面的因素。心理因素可来自家庭、社会和作业环境,其中不良作业环境和条件是造成心理紧张的主要原因。

全面了解各种不良心理因素及应对这种因素的方式方法,最大限度的减轻或者避免这种不良因素的出现,提高职工对付心理紧张的能力。

(4)一般健康培训

培养职工正确的卫生习惯,公共安全及意外事故伤害的预防意识,有效促进职工职业卫生健康水平。

三、职业卫生培训计划时间和方式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重要性,确实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经常组织工人对职业病危害宣传教育,特制订职业卫生培训计划。

1、每年举办两次职业病安全培训教育。

2、举办培训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每次8学时)

(二)根据本公司的职业卫生问题,采用不同形式和不同的内容进行教育培训:

1、定期开展职业卫生教育讲座。

2、对上岗前新职工、在岗职工和换岗职工进行有关的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使之掌握必要的自我防护技能。

3、定期开展对全公司的职业卫生培训。

总之要坚持职业卫生宣传教育。不断加强职工的自我保护意思,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四、职业卫生健康教育考核

组织我公司的职业健康考核,考核成绩要能有效的反应我公司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考核成绩进行分析总结,使之进一步改进本公司的职业卫生教育工作。 考核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职业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 (2) 我公司的职业卫生规章制度。

(3)一般的生活卫生习惯、公共安全及意外事故预防。 (4)作业时,职工应注意的职业卫生知识。 (5)职业病类型及预防的相关知识。

唐山汇丰钢铁有限公司 2016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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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会议总结

通过本次职业健康会议,使我公司员工得到了良好的教育,认识到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护知识的缺乏和迫切需求,同时也看到部分员工对职业健康缺乏足够的认识,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潜在的危害,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培训,使劳动者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本年度培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本年度职业健康会议由生产部组织,会议时间共2个小时。参加会议的人员为我公司各车间管理人员及部分工作人员。会议目的在于规范我公司的职业健康工作,进一步提高职业健康工作的普及水平。会议内容为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与标准,职业健康基本知识,各岗位操作规程,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通过本次的会议,进一步提高了我公司工作人员对职业健康的认识,使参加培训人员对职业病防治知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进一步规范了我公司的职业健康工作,把我公司的职业健康工作做得更具体更详细,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着力于提高广大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护知识及健康维权意识,为保护劳动者健康,为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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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培训年度总结

《职业病防治法》经常性宣贯活动以来,我们结合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积极向员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及我厂应当履行的职责,至12月30日已对各部门员工进行了培训,共向其发放试卷进行考试。同时积极向生产现场作业工人讲解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提高工人职业病防治知识及法律意识起到了较大作用。

我们利用讲座对职业卫生方面的知识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教育,培训了以下几方面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岗位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危险源和隐患辨识。

4、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的应急救援。

5、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治方法等。

通过职业健康培训,使我们的员工受到了良好的教育,素质得到了一定的提高,同时也看到部分员工对职业卫生缺乏足够的认识,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潜在的危害。今后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培训,使广大职工职业卫生知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以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健康平安的工作,为公司创造更大效益。

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到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也关系到我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公司始终坚持“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等法律法规。公司通过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员工的职业病防范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重点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监督监测,加强劳动保护,按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有效的保障了劳动者的健康,维护了职工的权益,确保了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了企业的安全和谐健康发展。

职业病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公司在2017年的职业卫生各项工作都逐步走向了规范化,尽管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等方面进一步努力工作,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为职工的健康和公司发展做出新贡献,将职业卫生工作做的更好。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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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培训总结

职业卫生学是以劳动者的工作条件为主要研究对象,研究工作场所内产生或存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及其对劳动者健康损害的一门学科,学习职业卫生学,目的是为了通过专业的知识学习和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运用,来识别,评价职业性有害因素,提出相应的防护措施,改善劳动者的工作条件,从而使职业危害的产生能够得到有效防治,为劳动者创造一个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通过参加本次职业卫生专题培训,让我对这门学科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和一些个人的认识。

本次培训总共持续了五天。

第一天主要是关于职业卫生基础知识的培训,不过这天的培训我并没有赶上,对于这一部分的知识理解主要是来源于课本以及课件上;

第二天的课程涉及内容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及相关术语,现场采样工作,采样设备演示,数据分析处理等;

第三天课程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关于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与评价(上午),二是讲解一些常见危害因素的防护措施和方法(下午);

第四天的课程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总体布局、工艺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卫生管理、应急救援、个体防护、辅助用室等的分析与评价;

第五天主要强调了一些国家关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等。 以上就是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学习职业卫生学首先要了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义,来源及种类。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危害因素按其导致的法定职业病可分为十大类,包括粉尘、放射性物质、化学物质类、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眼病、耳鼻喉口腔病、肿瘤的危害因素以及其他因素。因素来源有三个过程,即生产工艺、劳动过程及工作环境。做好职业卫生评价首先要对职业危害因素有充分认识,了解其产生过程,对劳动者身体的负面影响及控制措施等。只有充分了解职业危害因素,才能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能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正确辨识,分析和评价。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它涉及到实际的现场勘查,采样,企业工艺流程分析,使用生产设备,以及企业工厂员工的作业流程,时间安排,可能接触到的职业危害因素以及一些应急维护救援等。一般来说,企业在投入工作的情况下,它的人员岗位设置,工作安排是不会有太大变动的,通过这一点,我们可以根据每个工作岗位上的员工的一天工作安排,来建立现场采样及检测方案。职业卫生检测涉及到的主要指标是职业接触限值,它包括三个方面内容: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最高容许浓度(MAC)。在未指定PC-STEL的化学物质因素中又加入了超限倍数这一指标作为评价标准。

采样过程需要配备专业的采样设备,采样之前需要检查设备的工作状况,除此之外,还要对现场的环境因素进行分析,确保采样工作具有代表性,真实性。现场检测或者实验室检测得到的数据经过正确计算后再与国家标准性文件中的数据进行对比,得出结论并告知相关企业,做好防护或整改工作。

针对拟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评价,应在其可行性论证阶段,就要对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有害性与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进行预测性分析与评价,并编制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目的简单说来就是通过科学、全面的分析与评价,为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做出一个初步的设计,以预防,控制甚至消除生产工作中可能遇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从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要做好这部分工作,首先要有拟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资料要全面,资料应涉及具体工艺流程,工艺方式,设备配置,厂房布局,地理位置,人员安排以及所需用料等因素,评价人员应对可行性报告及相关资料全面分析,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职业病危害评价的方法有检查表法、类比法、职业卫生调查法、工程分析法及检测检验法。需要分析评价的因素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体防护用品、总体布局、工艺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督等。不管做什么评价,用什么方法,都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性文件上规定的指标来全面分析。提出的建议措施应具有可行性,应根据实际工作环境,工艺设备来做建议。

本次学习的大致内容就是以上谈到的几个方面,针对评价报告的编写要求在课程中提到的少,以及评价报告的审批流程是怎么进行的也基本没有提到,涉及实例分析的课本由于时间原因也基本没有提到,下来看过之后才发现其中还有很多复杂的案例,它们涉及的知识面很广,需要懂的东西很多,涉及到的东西也方方面面,这方面能力的培养可能需要长时间的实践工作才能积累起来。所以未来工作中我要认真完成公司职责范围的事情外,还应加强自身修养,学习和接触各方面的知识,来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

李靖2014年7月2日

第11篇:职业卫生培训试题

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试题与答案

部门:

姓名:

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共10题,每题5分,共50分)

1、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 A )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A.不得 B.可以 C.经领导批准可以 D.必须 2.职业病危害因素侵入人体的途径有:( D ) A.呼吸道 B.皮肤 C 消化道 D.呼吸道、皮肤、消化道 3.职业病指( B )。

A.劳动者在工作中所患的疾病

B.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C.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有毒物质而引起的疾病 D.工人在职业活动中引起的疾病

4.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 C )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统称职业病危害因素。

A.粉尘、物理、化学因素 B.粉尘、物理、放射 C.物理、化学因素、生物因素 D.粉尘、物理、生物因素 5.( B )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A.接触职业有害作业的工人 B.职业病病人 C.接触有毒、有害的劳动者 D.接触矽尘工人

6.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 A )。 A.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B.警示标识 C.警示说明 D.警示语言

7.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 A )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A.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B.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C.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D.职业病病名 8.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 B )承担。

A.劳动者 B.用人单位 C.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D.工会组织

9.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 D )。

A.并向劳动者说明情况 B.并和劳动者接触合同

C.并终止职业病病人依法享有的待遇 D.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10.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 A ),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A.如实、无偿提供 B.收取费用 C.如实提供 D.选择提供

二、多选题(共2题,每题9分,共18分)

1、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的作业场所应当符合那些要求 ( ) A.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 C.有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

D.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E.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其他规定。

2、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应尽的职业卫生义务有哪些( ) A.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B.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C.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及操作规程 D.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

三、判断题(共8题,每题4分,共32分)

1、劳动者有权利拒绝没有职业危害防护的作业。(√ )

2、职业病没有法定职业病和非法定职业病之称。(√ )

3、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订立合同时,劳动者无权知道干的是什么工种,接触的是什么危害因素。( X )

4、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调换工种,劳动者无权拒绝。( X )

5、在职业性健康检查中体检单位认为对部分劳动者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不理会。( X )

6、职业病具有不可治疗或难治疗的特点。( √ )

7、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平时健康检查。( X )

8、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X )

第12篇:安全职业卫生培训

2018年安全与职业卫生安全培训

2018年3月28日下午3:30由公司安全管理员许文忠及职业卫生安全员杜卫芬对全厂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职业卫生安全进行培训。 内容:

一、安全基础知识

1、为什么要进行新员工安全教育:

1)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 3)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员工自我保护的需要

二、安全的定于

安:无危(危险、危害)为安。

全:无损(损伤、损坏、损害、损失)为全。 安全:顾名思义、(无危则安、尤缺则全)即安全又意味着没有危险、尽善尽美、这是与人的传统的安全观念相吻合。

一、安全是指客观事物的危险程度能够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状态。

二、安全是指没有死亡、伤害、职业病或财产、设备的损坏或损失或缓解危害的条件。

三、安全是指不因人、机、媒介的相互作用而导致系统损失、人员伤害、任务受影响或造成时间的损失。

三、什么是安全生产: 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就是说:既要消除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的一切有害因素,同时也要消除损害产品、设备或原材料的一切危险因素,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四、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

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五、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六、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作用

1)明确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各有关部门和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负的责任。

2)在各部门及员工间,建立一种分工明确、运行有效、责任落实的制度,有利于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3)、使安全工作层层有人负责。

七、什么是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用。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如:电气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锅炉作业、起重作业等)

八、什么是三级安全教育 企业安全生产教育的3种形式是指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经常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入职员工的(厂)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班组岗位)及安全教育,它是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的基本形式。

九、哪些属于不安全行为?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未经许可开动、关停设备等。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撤除安全装置。 3)使用不安全设备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6)攀座不安全位置

7)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用或场合忽视其作用:不按规定佩戴护目镜、不戴防护手套、不穿戴安全鞋、不戴安全帽、在受限空间不戴呼吸器等。

8)不安全装束:操作旋转设备是带手套等。

10、员工的安全职责: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遵守有关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的规定;

3)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4)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5)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组长或有关部门汇报

6)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并协助调查工作;

7)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

9)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11、员工的权利

1)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2)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

4)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依法向本单位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的权利

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等; 十

一、员工的义务

1)遵守纪律,服从管理的义务,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劳动法第49条、第90条)

2)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的义务(劳动法第50条) 3)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劳动法第51条) 十

二、安全帽的防护作用

1)防止物体打击伤害; 2)防止高处坠落伤害头部; 3)防止机械性损伤; 4)防止污染毛发伤害; 十

三、防护眼镜和面罩的作用 1)防止异物进入眼睛; 2)防止化学性物品的伤害;

3)防止强光、紫外线和红外线的伤害; 4)防止微波、激光和电离辐射的伤害; 十

四、安全教育的内容 1“三级”安全教育 新员工入厂首先进行“三级”教育、包括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要求“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并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入厂教育是对新员工在分配到车间或工作岗位之前,由安全部门

进行对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安全文件,规章制度,企业内特殊危险地点,一般的安全技术知识和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事故教训的教育,从正反两个方面来讲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新员工受到安全生产的初步教育。车间教育是新员工从厂部分配到车间后,由车间进行的安全教育,主要是遵守车间的劳动纪律和应该重视的安全问题,车间内危险地区,有毒有害作业的情况和安全事项,本车间安全生产情况,以及安全生产的好坏典型事例。岗位教育是新员工到固定工作岗位后,开始工作之前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本班组的生产性质、任务,将要从事的生产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职责,新员工从事岗位操作必须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备的性能、作业、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管理,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预案、事故案例教训等。

2、安全责任教育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这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为了做好安全工作,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对新员工要进行各种规章制度、工艺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职责等教育。结合相关的事例使新员工认识到这些规程、制度和纪律,都是保证安全生产所不可缺少的,为此《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各级安全生产者的职责,要教育新员工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且要

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要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遵章守纪,维持工厂生产的安全是每个员工应尽的义务,只要每位员工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遵章守纪,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3、安全意识教育

安全是无价宝,这是从无数次血的教训中得出的人生真谛。“安全生产就是效益、就是稳定、就是健康、就是幸福、就是形象、就是发展”。

从安全生产管理的角度来说,安全是一个涉及到社会、家庭、个人安危的极为严肃的问题,搞好安全生产从大处讲,是确保企业的生产长周期稳定运行,创造良好经济效益的前提;从小处讲,就是保障每个家庭、每个成员的健康幸福生活。安全贯穿于每个人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无论是在工作岗位上还是在下班后,一旦发生事故,受到伤害最大的是我们自己,因此要时刻保持安全警觉。教育新员工要从思想意识上转变观念,由“要我安全”转向“我要安全”

4、安全法律、法规教育 组织新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通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我们知道自己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章而发生事故所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我们在作业过程中的法律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总之,做好新员工的各种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是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前提和基础,同时也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降低事故频率,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重要措施。附图片

职业卫生安全培训

• 定义

职业危害指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 病因明确,其病因就是职业病危害因素,是人为的,如果这些因素得到消除或控制,就可以防止或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 所接触的危害因素(病因)通常是可以检测的,只有接触量超过一定限度,才能使人得职业病。

• 在接触同样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中,常常有一定人数发病,很少只出现个别病人。

• 大部分的职业病目前无特效药或治疗方法,早期发现,较易恢复,发现越晚,疗效越差。 第一类:生产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化学因素:它是引起职业病最为多见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包括生产性毒物(如铅、汞、砷、酚、有机农药等)和生产型粉尘(如砂尘、煤尘、石棉尘、金属粉尘、有机性粉尘等)。

物理因素:包括不良气象条件(如高低温、高湿、高低气压等)、噪声、振动、非电离辐射(如紫外线、红外线、高频波、微波、激光等)。

生物因素:主要是某些微生物或寄生虫,如炭疽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

第二类: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劳动组织或制度不合理,如劳动时间过长,劳动休息制度不健全等;劳动强度过大或作业的安排与劳动者的生理状态不适应;长期处于某种不良体位,或长时间单调、重复动作;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等。

第三类:与生产技术设施不良有关的有害因素

生产场所设计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如厂房狭小、车间布置不合理);缺乏必要的卫生技术设施(如通风、照明等);缺乏防尘、病毒、防暑降温等设备或设备不完善;其他的安全防护和个人防护用品不足或有缺陷等。

除少数职业病危害因素可以直接作用于皮肤、粘膜和眼睛,引起灼伤、过敏外,大部分职业病危害因素必须进入人体,才能对健康产生危害。主要通过三个途径进入人体: 从呼吸道进入:以气体、蒸气、气溶胶(粉尘、烟、雾)等状态存在于生产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都可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经呼吸道进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通过肺泡直接进入血循环,毒作用大,发生毒作用快,这也是职业病危害因素进入人体的最常见、最危险的途径,如各种粉尘、CO、苯蒸气等

从皮肤进入:许多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气态和液态)能通过完整的皮肤进入人体,当患有皮肤病等原因造成皮肤损伤时,毒物更易通过受损皮肤进入。毒物经皮肤途径进入人体往往容易被疏忽,并且通过皮肤进入的毒物不经肝脏解毒而直接进入血循环,易损害健康。因而,毒物经皮肤进入人体是发生职业中毒的重要原因,能经皮肤进入人体的毒物有苯胺、二甲基甲酰胺、有机磷等。

从消化道进入:在生产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一般不易经消化道进入人体,主要是由于发生意外或因不注意卫生毒物经污染的手、衣物、食品而食入,哺乳期妇女可经乳液把毒物传给婴儿引起中毒,如蓄电池厂的工人不注意个人卫生易造成铅中毒。

• 职业病的预防遵循三级预防原则,即:

• 一级预防,从根本上着手使劳动者尽可能不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或控制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水平在卫生标准允许限度内。

• 二级预防,对作业工人实施健康监护、早期发现职业损害,及时处理、有效治疗、防止病情进一步发展。 • 三级预防,对已患职业病的患者积极治疗,促进健康。三级预防的关系是:突出一级预防,加强二级预防,做好三级预防。

职业卫生培训现场图片

安全生产培训现场

员工到场培训情况图片

员工到场培训情况图片

安全生产培训现场

第13篇:职业卫生培训计划

南宁市白马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白马露天煤矿

2018职业卫生培训计划

南宁市白马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25日

2018职业卫生培训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业的职业卫生培训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

二、教育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三、教育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1、新员工的培训:新员工在上岗前应进行三级职业卫生培训,分别为矿级、部门]级和班组级。矿级培训由矿职业健康安环部组织进分别为矿级、部门]级和班组级。矿级培训由矿职业健康安环部组织进行,部门级由部门负责人组织,班组级由班组长组织。培训后应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员工在调动岗位时,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3、外来临时工人,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确保其从事劳动时不受到危害。

4、各单位对其在职员工应进行定期的职业卫生教育学习,生产单位每2个月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学习,辅助单位每季度应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学习,并有教育学习记录。

5、所有的职业卫生培训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问、日期、培训内容、培训老师、培训地点、受培训人签名等。

6、公司定期邀请卫生、安监、疾控等部门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各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业务能力。

7、所有的培训资料要设立职业卫生培训台账,并有专人保管,各生产单位培训情况应每年11-12月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备案。

8、未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员工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四、各单位应每年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公司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计划需得到主要负责人的批准后实施。

五、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职业健康安环部。每年按公司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第14篇:职业卫生培训复习题

2014职业卫生培训复习题

一、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A)是国家的的根本大法。 A、宪法 B、刑法 C、民法 2.基本法律是由(A)制定的

A、全国人大 B、国务院 C、全国总工会 3.国务院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称为(B) A、法律 B、行政法规 C、规章

4.根据我国的法律效力层次,下列法律中效力最高的是(A )。 A.行政法规 B.地方性法规 C.政府规章 5.我国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是(C)。 A、“三个代表”思想 B、四项基本原则 C、宪法 6.法是(A)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A、国家 B、社会 C、人民

7.在我国,行政立法权是指制定(C)的权力。

A、行政法规和部分规章 B、部分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C、行政法规和规章 8.依法治国的依据是(B)

A、党的政策 B、宪法和法律 C、政府的命令 9.下列行政制裁中属于行政处分的是(C) A、罚款 B、拘留 C、开除 10.国务院各部委有权制定(C) A、法律 B、行政法规 C、规章

11.《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宗旨:为了(A )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A、预防、控制和消除 B、预防、控制和减轻 C、预防和控制 12.《职业病防治法》所指的职业病是:(A )。

A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B劳动者因接触粉尘及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 C劳动者在工作中所患的疾病

13.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者浓度应当符合(A)

A.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B.世界卫生组织标准 C.国际劳工组织标准 14.从职业卫生的要求工作场所的生产布局合理,应当符合(B)的原则。 A.效益 B.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 C保护劳动者健康

15.《劳动法》第59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C)、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A、交通运输 B、机械加工 C、矿山井下

16.未成年工是指年满(C)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A、14 B、15 C、16 17.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利(A)。 A、拒绝执行 B、批评指正 C、向上级反映

18.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管理人员做出了“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B),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A、命令 B、行为 C、要求

19.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若是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定,或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就必须承担相应的(A)。

A、法律责任 B、刑事责任 C、行政责任

20.《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列》适用范围是作业场所所使用(C)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劳动保护。A、化学物品 B、放射物品 C、有毒物品

21、《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规定: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并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C )。

A、负经济责任

B、负法律责任

C、承担责任

22、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B)。 A、负领导责任

B、全面负责

C、承担法律责任

23、《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A)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B、卫生行政

C、劳动保障行政

24、任何单位和个人均( C)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和职业病危害事故。

A、可以

B、应该

C、有权

25、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B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A、兼职

B、专职

C、兼职或专职

26、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 A)人员。 A、管理

B、统计

C、监督

27、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A )。 A、培训

B、指导

C、检查

28、用人单位应当对(C )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

A、企业管理人员

B、合同制人员

C、劳动者

29、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的劳动者,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经( C)后方可上岗作业。

A、批准同意

B、操作熟练

C、培训合格

30、因变更工艺、技术、设备、材料,或者岗位调整导致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应当( B)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 A、立即

B、重新

C、加强

31、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C )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A、劳动保障

B、卫生行政

C、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2、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的规定,向(A )部门申请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B、卫生行政

C、工商行政

33、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 B),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A、宣传栏

B、公告栏

C、警示栏

34、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当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图形、( A)、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A、警示线

B、安全线

C、警戒线

35、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应当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告知卡应当载明(B )的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理等告知内容与警示标识。

A、危险物品

B、高毒物品

C、化学毒物

36、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C )替代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

A、自身购买

B、发放购物券

C、发放钱物

37、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 C),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A、质量

B、完好无损

C、有效

38、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A ),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A、报警装置

B、专人值班

C、巡视人员

39、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 C)或者停止使用。 A、随意更换

B、改变性能

C、擅自拆除

40、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 B)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A、领导负责

B、专人负责

C、专业部门管理

41、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 A)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A、相应资质

B、评价能力

C、技术力量

42、用人单位在日常的职业病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现状评价过程中,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确保其符合职业卫生环境和条件的要求;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 B)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A、改变

B、停止

C、暂缓

43、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和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上述材料的场所应当在(B )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示标识。 A、场所出入处

B、规定的部位

C、醒目的地方

44、任何单位和个人( C)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A、经批准可

B、在确保无危害时可

C、不得

45、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应当知悉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对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故意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用人单位对其所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后果( B)。 A、必须整治

B、承担责任

C、予以赔偿

4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 A)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A、劳动合同

B、规章制度

C、操作规程

47、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 A)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A、协商

B、签订

C、立即

48、用人单位违反本条规定的,劳动者有权( A)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A、拒绝

B、选择是否

C、不参加

49、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等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 B)如实告知劳动者。

A、口头

B、书面

C、公开 50、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C )承担。

A、劳动者个人

B、财政经费

C、用人单位

5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劳动者( A),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A、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B、办理工伤保险

C、办理医疗保险

52、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B )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A、有偿

B、无偿

C、尽快

53、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 C)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A、具有安全隐患

B、重体力劳动

C、职业病危害

54、用人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并(C )。

A、购置医疗保险

B、给予经济补偿

C、承担所需费用

55、用人单位不得( B)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职业病危害事故。

A、擅自清理

B、故意破坏

C、伪造

56、用人单位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所在地(A )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B、卫生行政

C、劳动保障

57、工作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职业卫生( B)。

A、使用证

B、安全许可证

C、采购许可证

58、用人单位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C ),不得拒绝、阻挠。

A、提供条件

B、给予支持

C、予以配合

59、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A)档案。A、劳动者健康监护 B、工资 C、人事

60、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有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备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B)。A、消防设施 B、泄险区 C、隔离区

6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被检查单位及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了解情况,调查取证;有权查阅、复制被检查单位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文件、资料,采集有关样品;有权责令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有权责令暂停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有权组织控制职业病危害( A)。

A、事故现场

B、继续漫延

C、隐患

62、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C)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A、1 B、2 C、3 6

3、用人单位的(B ) 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A、分管

B、主要

C、技术

64、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者未对劳动者个体防护采取有效的指导、督促措施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A)的罚款。

A、10万元以下

B、5万元以下

C、3万元以下

65、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 A),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66、用人单位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B )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A、施救

B、报告

C、控制

67、用人单位隐瞒、伪造、篡改、毁损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等相关资料,或者不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要资料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 A)。

A、关闭

B、停业整顿

C、进行整改

68、用人单位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责令(C ),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A、停产关闭

B、停业整顿

C、限期改正

69、用人单位安排未经(A )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A、职业健康检查

B、签订劳动合同

C、培训

70、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 B) 责任。

A、领导

B、刑事

C、行政

71、用人单位应当选择由(A)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确保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身份的真实性。A、省级 B、市级 C、县级

72、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B )结果。 A职工健康体检 B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C职工职业病检查 7

3、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B )部门申报。

A、卫生行政

B、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C、工商行政

74、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其所在地( B)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A、市级

B、县级

C、乡(镇)级

75、用人单位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 A)之日起30日内,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

A、竣工验收

B、开工建设

C、图纸设计

76、用人单位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 B)日内,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 A、10

B、15

C、30 7

7、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C )之日起15日内,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 A、开工建设

B、竣工验收

C、发生变化

78、用人单位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 B)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

A、危害因素

B、原申报内容

C、设计方案

7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 C),并对职业病危害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A、全面掌握

B、经常检查

C、进行抽查

80、《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A )部门举报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B、行政监察

C、检察 8

1、《职业病防治法》于(B)起正式施行。

A、2001年11月1日;B、2002年5月1日;C、2002年5月12日。 8

2、职业病指(B

A、劳动者在工作中所患的疾病 B、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C、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 D、工人在职业活动中引起的疾病 8

3、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者是(A

A、单位负责人 B、劳动者 C、医疗机构 D、国家 8

4、根据国家现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分工,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由(A )负责。

A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 B卫生部 C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8

5、根据国家现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分工,监督检查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以及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工作由(B )负责。

A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 B 卫生部 C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86、用人单位及其作业场所符合相关规定,并取得(C),方可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

A、生产许可证;B安全生产许可证;C、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87.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A )。

A要求纠正 B给予行政处罚 C责令停产 8

8、矽肺是由于吸入(C )粉尘引起的。

A、煤尘;B、石棉尘;C游离二氧化硅。

89、我国《职业病目录》公布的职业病名单中,列出了(C)种法定尘肺。 A、11; B、25; C、13 90、露天矿与井卞采矿生产过程中,防尘的主要措施是(B)。 A、干式凿岩;B、湿式凿岩。 9

1、(B)一般属于计划外应急性调查。

A、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 B、事故调查 C、专题调查 D、职业病危害评价

92、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C )。

A 以人为本,标本兼治 B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C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9

3、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原则是:“分类管理、(B )治理”。

A 彻底 B综合 C分期 9

4、《职业病防治法》是为了(C )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而制定。

A预防、遏制 B预防、减少 C预防、控制 9

5、《职业病防治法》适用于(B )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A中华人民共和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内 B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 C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96、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统称(A

A、职业病危害 B、职业危害 C、职业危害因素 D、职业卫生危害

97、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C )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统称 职业病危害因素。

A、粉尘、物理、化学因素 B、粉尘、物理、放射 C、物理、化学因素、生物因素 D、粉尘、物理、生物因素 9

8、《职业病防治法》中所称用人单位是指(C )。

A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 B企业、科研单位、政府机关 C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

99、国务院颁布施行的职业病防治基本法规主要有(C )《尘肺病防治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

A《劳动保护条例》 B《工业防毒条例》 C《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100、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A )的各种危害。

A职业病 B伤亡事故 C不利健康 10

1、.我国法定职业病有十大类(C )种。

A99 B105 C132 10

2、生产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中较少见的是(B)。

A、呼吸道 B、消化道 C、皮肤 10

3、可吸入性粉尘的粒径为(B) A、1-5毫米 B、1-5微米 C、1-5纳米 D、1-5厘米 10

4、职业病危害因素侵入人体的途径有(D

A、呼吸道 B、皮肤 C、消化道 D、呼吸道、皮肤和消化道 10

5、(C )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A、接触有害作业的工人 B、接触有毒、有害的劳动者 C、职业病病人 D、工伤职工 10

6、《职业病防治法》规定(B )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A单位职工 B用人单位 C劳动者 10

7、《职业病防治法》规定(C )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A用人单位 B单位职工 C劳动者

10

8、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由(A )保管

A、用人单位 B、职工个人 C、专业机构 D、企业主管部门 10

9、(B )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A各级工会组织 B用人单位 C企业、科研单位、政府机关

110、.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A ),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A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B管理制度 C应急预案

1

1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当符合国家(C )标准。

A劳动保护 B安全生产 C职业卫生 1

12、生产性噪声不包括(D)。

A、空气动力噪声 B、机械噪声 C、电磁噪声 D、空气传播噪声 1

13、《职业病目录》规定,职业病有(B)类。

A、九 B、十 C、十一 D、十二

1

14、个人防护在预防职业性有害因素的综合措施中,属于三级预防中的(B)。 A、一级预防 B、二级预防 C、三级预防

1

15、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应当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B )的原则。

A不分开 B分开 C适当分开

1

16、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应当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A )等卫生设施。

A孕妇休息室 B职工休息室 C吸烟室

1

17、在个体采样时,能够确定接触化学有害因素浓度最高和接触时间最长的职工时,岗位人数不足( A )人时,全部选为采样对象。

A、3 B、4 C、5 1

18、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中MAC

A、1 B、5 C、10 1

19、国家对从事放射、高毒等作业实行(C )管理。

A规划 B计划 C特殊

120、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A),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A职业卫生专业人员 B应急管理人员 C工会督察员

1

2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B )结果。

A职工健康体检 B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C职工职业病检查 1

22、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A )。

A泄险区 B救护车 C医务室

1

23、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用人单位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C )。

A防毒面具 B防尘口罩 C个人剂量计

1

24、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C )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A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B卫生部门 C专人

1

25、.用人单位应(A )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

A定期 B不定期 C每月

1

26、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B)和中文警示说明。

A安全标识 B警示标识 C英文

1

27、.任何(B )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A私营企业 B单位 C集体所有制企业

1

28、任何单位和个人(A )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A不得 B可以 C在一定条件下可以

1

29、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对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对所造成的(C )承担责任。

A经济损失 B人身伤害 C职业病危害后果

130、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A )档案。

A健康监护 B工伤保险 C培训教育 1

3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A )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A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 B上岗前和在岗期间 C在岗期间 1

32、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下列(C )项不属于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应尽的职业卫生义务。

A、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B、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C、在有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

1

3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C )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A、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B、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

C、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1

34、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B )承担。

A、劳动者 B、用人单位 C、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1

35、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B )的作业。

A、重体力劳动 B、其所禁忌 C、危险

1

36、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C )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

A、当地政府 B、医疗卫生机构 C、用人单位

1

37、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定,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追究(B )责任。

A、行政责任 B、刑事责任 C、民事责任 1

38、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B )。

A、行政复议 B、再鉴定 C、行政诉讼

1

39、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B )承担。

A、医疗卫生机构 B、用人单位 C、劳动者

140、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A )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A、不得 B、可以 C、经领导批准可以

1

41、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C )待遇。

A、疑似职业病 B、医疗 C、职业病

1

42、煤矿开采作业中,作业人员接触煤尘总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容许浓度是(C )mg/m3 A、8; B、6; C、4。

1

43、煤矿开采作业中,作业人员接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10%~50%粉尘总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容许浓度是(B )mg/m3 A、8; B、1; C、4。

1

44、下列哪些属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中的物理因素(c)

A、粉尘 B、铅 C、噪声 D、苯

1

45、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有1.化学因素2.( a )3.生物因素

A、物理因素B、粉尘污染 C、劳动强度过大D、眼睛疲劳

1

46、给接触粉尘的作业人员配发防尘口罩属于职业危害控制的(b)

A.工程措施 B、个人防护措施 C、技术措施 D、政治措施

1

47、职业健康监护,包括( C )的职业性健康体检以及暴露于特殊职业危害工人的检查。

A、就业前 B、在岗期间 C、就业前、在岗期间、离岗时 D、一般性 1

48、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A)。

A、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B、治疗、康复 C、康复、定期检查 1

49、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C )。

A、安排下岗,并给予一次性补贴 B、解除劳动合同 C、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150、用人单位对从事(C )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A、体力劳动 B、脑力劳动 C、接触职业危害作业

1

51、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A ),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A如实、无偿提供 B收取费用 C如实提供

1

52、怀疑自己患了职业病,应该到(B )的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A、用人单位所在地 B、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 C、本人居住地 1

53、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应当向(C )申请鉴定。

A、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B、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C、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1

54、职工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应该(B )。

A、找企业负责人解决 B、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C、自己去医院治疗 1

55、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发给其《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并享受国家规定的(B )。

A、医疗保险待遇 B、工伤保险待遇 C、商业保险待遇

1

56、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A )承担。

A、用人单位 B、工伤保险基金 C、本人

1

57、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A )。

A、不变 B、终止 C、与下一个工作单位协商解决

1

58、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C )。

A、终止职业病病人的待遇 B、由职业病病人与企业协商解决 C、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1

59、非法用工单位对其患职业病的职工,(C )。

A、不承担赔偿责任 B、适当承担赔偿责任 C、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60、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A )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A、30 B、60 C、90 16

1、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业病病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其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B )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A、6个月 B、1年 C、2年

16

2、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B)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A、必要时 B、定期 C、不定期 D、间断

16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C )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A、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B、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C、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D、职业病病名 16

4、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C )。

A、高温作业 B、机加工作业 C、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16

5、用人单位不得安排(C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A、未婚女工 B、女职工 C、未成年工 16

6、粉尘作业时必须佩戴(B )。

A、棉纱口罩 B、防尘口罩 C、防毒面具

16

7、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应该向(B )方向疏散。

A、下风 B、上风 C、顺风 D、原地

16

8、当你发现突然有大量毒气散发时,应迅速戴上适合的(A

A、防毒面具 B、眼镜 C、手套 D、口罩 16

9、患有(A )疾病者不得从事接尘作业。

A活动性肺结核 B慢性胆囊炎 C心脏 170、导致尘肺发生的主要因素是(A )。

A、接尘工龄、粉尘种类、小于10μm的粉尘和累积接尘量 B、接尘工龄、粉尘种类、大于10μm的粉尘和累积接尘量 C、接尘工龄、粉尘种类、等于10μm的粉尘和累积接尘量 17

1、目前我国职业病发病率最高的是(C )。

A、铅中毒 B、噪声聋 C、尘肺病

17

2、目前我国急性中毒发生最多的是(B )中毒。

A、铅 B、硫化氢 C、苯 17

3、尘肺病的早期主要症状是(B )。

A 发热鼻塞、四肢酸疼、咳嗽咯痰等 B 咳嗽咯痰、胸闷胸痛、呼吸困难等 C肋下隐痛、食欲减退、肝脏肿大等

17

4、患有以下4项之一者禁止从事接触苯的作业:①上岗前体检时,血象检查结果低于正常参考值;②各种血液病;③严重全身性血液病;④(A )。

A月经过多或功能性子宫出血 B鼻窦炎 C风湿性关节炎 17

5、甲醛的职业禁忌证有(A )。

A全身性皮肤病和慢性眼病 B原发性高血压 C风湿性关节炎 17

6、以下说法正确的是:(C )。

A防尘口罩也能用于防毒 B防毒面具也可以用于防尘

C当颗粒物有挥发性时,如喷漆产生漆雾,必须选防尘防毒组合防护 17

7、进入缺氧密闭空间作业必须使用(B )。

A防尘口罩 B空气呼吸器 C防毒面具

17

8、一旦发现有人晕倒在有限或密闭容器内,下面最适合的急救方法是(C )。

A第一时间跳下去,把中毒者背上来 B腰间系上绳子,第一时间跳下去,把中毒者拉上来 C佩戴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施救 17

9、一氧化碳中毒是由于含碳物质燃烧不完全时的产物经呼吸道吸入引起中毒,主要损害人的(C )系统。

A呼吸 B消化 C神经

180、工业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有3个,即(C )。

A、口、鼻、耳 B、食物、空气、水 C、呼吸道、皮肤、消化道 18

1、(C )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A.接触有害作业的工人 B.接触有毒、有害的劳动者 C.职业病病人 D.工伤职工

18

2、李某在某厂工作,最近觉得乏力、腹部隐痛,想知道是不是工作岗位上接触了铅而导致慢性铅中毒,他可以在(C )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

A.工厂所在地 B.李某居住地

C.工厂所在地或李某居住地 D.任意地点

18

3、在职业卫生行业中,经常所说的“三苯”是指(C

A 苯、苯酚、甲苯 B甲苯、苯胺、苯酚

C 苯、甲苯、二甲苯 D苯酚、苯胺、苯并芘 18

4、在职业病目录中,(C )被列为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A、森林脑炎、高原病、手臂振动病 B、中暑、黑变病、手臂振动病 C、中暑、高原病、手臂振动病

18

5、噪声聋是生产性噪声引起的职业病,工作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h,噪声声级卫生限值为(B )。 A、75dB(A) B、85dB(A) C、88dB(A) 18

6、中暑是高温作业环境下作业人员发生体温升高、肌痉挛或晕厥等疾病的总称。当作业地点气温( B )时应采取局部降温和综合防暑措施,并应减少接触时间。

A、≥36℃ B、≥37℃ C、≥40℃

18

7、手臂振动病是(A )从事手持振动工具作业而引起的以手部末梢循环和手臂神经功能障碍为主的疾病,并能引起手臂骨关节骨质改变。

A、长期 B、短期 C、连续 18

8、(C )是电焊作业人员常见的职业性眼外伤,主要由电弧光照射、紫外线辐射引起。

A、白内障 B、红眼病 C、电光性眼炎

18

9、化学性皮肤灼伤主要由于(A )等化学物质引起。

A、强酸、强碱、氢氟酸和磷 B、强酸 C强碱

190、接触性皮炎是职业性皮肤病的一种,根据发病机理分为原发刺激性皮炎和变应性皮炎。变应性皮炎是由(C )物引起。

A、腐蚀 B、刺激 C、致敏

19

1、按照声源的特点将生产性噪声划分为( A )、机械噪声和电磁噪声。 A、空气动力噪声 B、环境噪声 C、建筑噪声 19

2、世界卫生组织的简称是(A) A、WHO B、ISO C、ILO 19

3、外照射标准中,眼晶体的年剂量当量应不超过(B)mSv。 A、100 B、150 C、200 19

4、医学检查拍摄胸片产生的射线是(C)。 A、α射线 B、γ射线 C、X射线

19

5、对于X射线一般采取( B )做防护材料,比较行之有效。 A、铝箔 B、铅板 C、木板

19

6、化学毒物的日常检测中每个点至少采集(A)个样品 A、2 B、4 C、1 19

7、化学毒物表示毒性的参数以半数致死剂量最为常用,表示为( B )。 A、LD100 B、LD50 C、LD0 19

8、高温作业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作业地点平均WBGT指数等于或者大于(C)℃的作业。

A、35 B、30 C、25 19

9、波长大于100nm的电磁波,由于其能量低,不能引起水和组织的电离。故称之为( A )。

A、非电离辐射 B、电离辐射 C、红外辐射 200、以下几种射线中,穿透能力最强的是(C)。

A、β射线 B、X射线 C、γ射线

二、判断题

1、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

2、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3、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

4、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并确保其正确使用。(√)

5、劳动者有权利拒绝没有职业危害防护的作业。(√)

6、用人单位有关管理人员、劳动者可以不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7、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就是职业卫生档案。(×)

8、露天矿钻孔作业主要采取湿式钻孔或干式捕尘的办法除尘。(√)

9、井下防尘的主要措施是以湿式作业,并加强通风。(√)

10、作业场所操作人员接触噪声的声级最高限值不得超过115 dBA。(√)

11、国家对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实行行业管理。(×)

12、易引起电光性眼炎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紫外线。(√)

13、目前我国工业生产中最严重的职业危害之一是气体。(×)

14、在生产过程、劳动过程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因素,称为劳动环境危害因素。(×)

15、噪声卫生标准规定,工作地点噪声应小于85分贝。(√)

16、通常所称的职业病即为法定职业病。(×)

17、噪声对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及对全身其他功能也有不同的伤害。

18、放射病是由非电离辐射引起的。(×)

19、高温高湿作业指作业场所WBGT指数25℃以上。(√) 20、二氧化碳中毒常为急性中毒。(√)

21、职业卫生的监管范围:存在职业病因素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包括行政单位和部队。(× )

22、职业病没有法定职业病和非法定职业病之称。(√ )

23、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订立合同时,劳动者无权知道干的是什么工种,接触的是什么危害因素。(× )

24、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调换工种,劳动者无权拒绝。(× )

25、对技术服务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有争议的,不实行鉴定。(× )

26、在职业性健康检查中体检单位认为对部分劳动者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不理会。(× )

27、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平时健康检查。(× )

28、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

29、职业健康检查和相关医学观察的费用应由劳动者自己承担。(× )

30、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经领导同意,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或终止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

31、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

3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有权了解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并要求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

33、采石、石雕、水泥等粉尘危害行业的作业工人只需配戴一般卫生口罩就可有效防止尘肺病。(× )

34、职业健康检查和相关医学观察的费用应由劳动者自己承担。(√ )

35、未成年人、女职工、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在职业病防治法中享有特殊的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

36、油漆生产、使用和皮鞋生产中使用的胶水均可能存在苯可能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 )

37、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补贴。(√ )

38、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在竣工验收阶段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预评价报告书。(× )

39、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该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泻险区。(√ ) 40、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经领导同意,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或终止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

4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

42、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黄色警示线设在危害区域的周边,将救援人员与公众隔离开来。患者的抢救治疗、指挥机构设在此区内。(× )

43、噪声对人体的危害就是对听觉系统的暂时性或长期病理损伤。( × )

44、电焊工人除应注意眼睛防护外,还应防止焊尘、焊烟对人体的危害。( √ )

45、制鞋企业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是粘合剂中的挥发性物质“苯、甲苯、二甲苯”。(√)

46、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算作请假。(×)

47、用人单位有关管理人员、劳动者可以不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48、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就是职业卫生档案。(×)

49、劳动者申请诊断的职业病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50、世界劳工组织的简称是ILO 。(√)

51、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法的表现形式之一,与其他法根本相同,都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处于相同的法律地位。(×)

52、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53、用人单位是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责任主体,由工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全面负责。(×)

54、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可由用人单位承担,也可由劳动者个人承担。(×)

55、用人单位应当选择由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确保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身份的真实性。(×)

56、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57、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58、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59、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安排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60、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60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61、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62、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的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3、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64、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来源是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过程中、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危害劳动者健康,能导致职业病的有害因素。(√)

65、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并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66、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

67、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可选择性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6

8、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69、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定,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责任。(×)

70、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及其所属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向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71、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尘、毒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7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或行业标准。(√)

73、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其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单独设计,单独施工,确保能有效地建成。(×) 7

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因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应当按照规定在30日内进行申报变更。(√) 7

5、生产经营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7

6、《劳动法》第65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77、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7

8、用人单位应不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

79、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80、任何集体所有制企业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81、企事业单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82、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对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对所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后果承担责任。(√)

83、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培训教育档案。(×) 8

4、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85、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在有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识不属于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应尽的职业卫生义务。(√)

8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8

7、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88、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危险的作业。(×)

89、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 90、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9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92、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安排下岗,并给予一次性补贴。(×)

93、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94.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95.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发给其《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96.劳动者因未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而被诊断患上职业病,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本人承担。(×)

97、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98、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99、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100、职业病病人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后,不可再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

第15篇:职业卫生培训教案

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教案

编制:审核:矿长:

**煤矿 二零一四年二月

一、有关术语和定义

1.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3.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4.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耿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害的特殊生理或病态状态。

5.尘肺病:尘肺病是在职业活动中由于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6.我国法定的尘肺病:我国《职业病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名单中列出的法定尘肺病有13种: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尘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矽肺和煤工尘肺是我国目前发病人数最多的尘肺病。

二、我国职业卫生现状分析

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

1.我国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广泛。从传统工业,到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群数以亿计,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三十多个行业,法定职业病名单达115种。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累计数量、死亡数量及新发病人数量,都居世界首位。

2.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严峻。近十年职业病发病情况呈现明显的凹形反弹倾向。发病人数从上世纪90年代初逐年下降,1997年降至最低后又呈反弹趋势。其中主要是尘肺病检出率显著回升。

3.我国的职业危害主要以粉尘为主,职业病人以尘肺病为主,占全部职业病的71 %,中毒占20%,两者占全部职业病的90%。尘肺病又以煤工尘肺、矽肺最为严重,尘肺病患者中有半数以上为煤工尘肺。

4.职业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根据有关部门的粗略估算,每年我国因职业病、工伤事故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 2000 亿元。

5.职业性疾患是影响劳动者健康、造成劳动者过早失去劳动能力的主要因素,所波及的后果往往导致恶劣的社会影响。急性职业中毒明显多发,恶性事件有增无减,社会影响大。

6.对职业卫生机构和队伍现状调查表明,我国已经初步形成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网络,但依然存在队伍数量少,质量不高;文化素质偏低,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比例较低以及后备力量不足等问题。

7.对我国职业卫生投入调查表明,各级政府自1999年起职业卫生投入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但由于基数低,人均职业卫生投入明显不足,与经济发展水平极不适应,造成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得不到保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防治检测不到位。近十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数每年保持在 70 万个点次,但检测企业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下降了近40%,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达标率则增加到 75 %。检测企业数的减少和达标率的升高这一相互背离的结果,反映随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市场化,检测的数据不能真实地反映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的实际情况。疾病信息监测系统不健全。

2.企业不重视。一些乡镇企业、个体经济企业生产力低下,设备简陋,无任何防护设施;管理混乱,制度不全;人员整体素质低,法制观念淡漠和愚昧无知等;个别企业无视劳动者健康权益,职业病危害问题突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健康权益得不到保护。特别是农民工从事的职业多为职业危害严重的职业,其社会保障、职业防护等都难以得到保障,职业危害不可预见因素明显增加,健康影响难以估计和控制。

3.在我国对外开放、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的同时,一些具有风险性的产品由境外向境内转移,从城市和工业区向农村迅速转

移,从经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从大中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移。职业病危害因素转移非常严重。

4.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严重不足。

5.职业卫生资源整体效率低,配置不平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水平不高。

6.由于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仍存在盲区,职业卫生标准及其配套能力不能满足执法的要求,地方经济保护等导致职业卫生执法力度不够强。

7.职业卫生涉及多个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尚未充分建立。在一个部门内部,也往往有职能交叉,职业卫生决策、协调、指挥不够充分,部门之间缺乏协同机制,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措施得不到有效落实。

8.传统的职业危害尚未得到完全控制,新的职业危害不断产生,对劳动者的健康构成新的威胁。

9.职业卫生标准尚未与国际接轨。

四、职业病防治措施与对策

针对当前我国职业病危害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这些措施包括:

1.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保障机制。包括:依法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职业卫生管理体制和信息决策机制、完善的职业病工伤保险机制和稳定的、多渠道职业卫生投入机制,以市场机制合理配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源。

2.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调整对象,调节我国职业卫生标准体系;按照入世要求,通过等同采用国际标准尽可能使我国的职业卫生标准与国际接轨;进一步提高职业卫生标准的可操作性及其可应用性,建立适于我国职业病防治实际工作需要的职业卫生标准体系。

3.将现有职业病防治信息网络重新整合,整体规划、进一步完善职业病监测体系;统一职业病、工作相关疾病统计口径,并与国际接轨及互认。建立系统的职业卫生信息与职业病防治评估体系,通过科学分析信息,加强职业中毒事故的预测、预警,及时、准确评估职业病防治效果,为职业病防治决策提供准确、科学的依据,全面提升急性职业中毒控制信息水平。 建立相关部门分工合作、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4.有针对性地开展以尘肺病防治、职业中毒检测检验、诊断、救治、控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科学管理为中心的科学研究工作,力争突破束缚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颈口,提高我国的职业病防治水平。

5.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法》要求,建设以国家中毒救治为中心,辐射各级地方的重大职业中毒救治体系,做好各种重大职业中毒的预防和应急救治工作。

6.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工作场所健康促进体系。通过工作场所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用人单位遵法、守法的法律意识,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责任;创造安全、舒适、健

康的作业环境;发挥用人单位的积极性,推动用人单位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加强劳动者的自我防范意识。

7.进一步充分认识依靠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继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制定和落实职业卫生政策措施,建立完善职业卫生发展的大环境。

8.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尽快制定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社会经济防治计划,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促进经济发展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协调发展。

9.大力实施职业卫生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一支既精通业务,又熟谙法律的高素质的职业卫生管理队伍。

职业病是一种人为的疾病,它的发生率与患病率的高低直接反应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水平。

五、职业卫生基本常识

1.我国发病人数最多的尘肺病是哪几种?

我国以往的职业病专项调查数据和十几年来卫生部公布的职业病报告数据都表明,矽肺和煤工尘肺一直是我国最主要的尘肺病,两者占报告尘肺病例总数的90%左右。

2.接触粉尘的职业及工种主要有哪些?

粉尘是我国目前最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尘肺病也是我国最主要的职业病。可以说工业生产过程中粉尘是随时随处都存在的,主要

的职业及工种是:

(1)金属矿山及非金属矿山开采:是最严重的粉尘危害行业。在金属或非金属矿山接触粉尘最多的工种是凿岩工、放炮工、支柱工、运输工等。

(2)其他:如石碑、石磨加工、制作等。 3.棉纱口罩是否能起到防尘作用?

国家经贸委2000年印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明确要求,“纱布口罩不得作防尘口罩使用”。因为,一般的棉纱口罩只能挡住部分粉尘,其阻尘原理是机械式过滤,也就是当粉尘冲撞到纱布时,经过—层层的阻隔,将一些大颗粒粉尘阻隔在沙布中。但是,对一些微细粉尘,尤其是小于5微米的粉尘,就会从纱布的网眼中穿过去,进入呼吸系统,而5微米以下粉尘能直接入肺泡,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影响最大,多戴几层也不会增强防护效果。因此,棉纱口罩无法起到防尘作用。

4.尘肺病人有哪些临床表现?

尘肺病人的临床表现主要有咳嗽、咯痰、胸痛、呼吸困难四大症状,此外一些病人可有喘息、咯血以及某些全身症状。

早期尘肺病人咳嗽不明显,但随着病程的进展,咳嗽可明显加重。特别是合并慢性支气管炎或合并肺部感染者,咳嗽可非常严重。吸烟病人咳嗽较不吸烟者明显。

尘肺病人即使在咳嗽很少的情况下,也会有咯痰。如合并肺内感染及慢性支气管炎,痰量则明显增多,痰呈黄色粘稠状或块状,常不

易咳出。

几乎每个尘肺病人或轻或重有胸痛,其中可能以矽肺和石棉肺病人更多见。胸痛的部位不固定,多为局限性;疼痛性质多不严重,一般为隐痛,胀痛、针刺样痛等。

呼吸困难是和病情的严重程度相关。肺部合并症的发生可明显加重呼吸困难的程度和发展速度,并可累及心脏,发生肺源性心脏病。

5.从事粉尘作业的工作职业健康检查包括哪些项目?

粉尘作业工人职业健康检查有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离岗后的医学随访四种。不同的健康检查体检项目有所不同,总的来说,除职业史、症状的询问以及内科常规检查外,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都需要进行后前位X射线高仟伏胸片、心电图、肺功能的检查,离岗后的医学随访只需要拍摄后前位X射线高仟伏胸片。具体的检查项目和周期可以从我国的《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中查到。

6.尘肺病可以根治吗?尘肺病可以预防吗?

尘肺病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药及根治办法。主要是综合治疗,即在用药治疗的同时积极对症治疗,预防并发症,增强营养,生活规律化,进行适当的体育锻炼。我国多年来研究的一些矽肺治疗药物,在临床试用中观察到可以减轻症状、延缓病情进展,但确切疗效尚有待继续观察和评估。

尘肺病预防的关键在于最大限度防止有害粉尘的吸入,只要措施得当,尘肺病是完全可以预防的。

六、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一、防护头盔

在生产现场,为防止意外重物坠落击伤、生产中不慎撞伤头部,或防止有害物质污染,工人应佩戴安全防护头盔。防护头盔多用合成树脂类橡胶等制成。我国国家标准GB2811-81对安全头盔的形式、颜色、耐冲击、耐燃烧、耐低温、绝缘性等技术性能有专门规定。根据用途,防护头盔可分为单纯式和组合式两类。单纯式有一般建筑工人、煤矿工人佩带的帽盔,用于防重物坠落砸伤头部。机械、化工等工厂防污染用的以棉布或合成纤维制成的带舌帽亦为单纯式。组合式的主要有电焊工安全防护帽、矿用安全防尘帽、防尘防噪声安全帽。

二、防护服

防护服包括帽、衣、裤、围裙、套裙、鞋罩等,有防止或减轻热辐射、X-射线、微波辐射和化学污染机体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四种:

防热服:防热服应具有隔热、阻燃、牢固的性能,但又应透气,穿着舒适,便于穿脱;又分为非调节和空气调节式两种。

防化学污染物的服装:一般有两类:一类是用涂有对所防化学物不渗透或渗透率小的聚合物化纤和天然织物做成,并经某种助剂浸轧或防水涂层处理,以提高其抗透过能力,如喷洒农药人员防护服;另一类是以丙纶、涤纶等织物制作,用以防酸碱。对这些防护服,国家有一定的透气、透湿、防油拒水、防酸碱及防特定毒物透过的标准。

微波屏蔽服:有两类:①金属丝布微波屏蔽服;②镀金属布微波

屏蔽服。这种屏蔽服具有镀层不易脱落、比较柔软舒适、重量轻等特点,是目前较新,效果较好的一种防微波屏蔽服。

防尘服:一般用较致密的棉布、麻布或帆布制作。需具有良好的透气性和防尘性,式样有连身式和分身式两种,袖口、裤口均须扎紧,用双层扣,即扣外再缝上盖布加扣,以防粉尘进入。

三、防护眼镜和防护面罩

防护眼镜:

防护眼镜一般用于各种焊接、切割、炉前工、微波、激光工作人员防御有害辐射线的危害。可根据作用原理将防护镜片分为两类:

反射性防护镜片:根据反射的方式,还可分为干涉型和衍射型。 吸收性防护镜片:根据选择吸收光线的原理,用带有色泽的玻璃制成,例如接触红外辐射应佩戴绿色镜片,接触紫外辐射佩戴深绿色镜片,还有一种加入氧化亚铁的镜片能较全面地吸收辐射线。

复合性防护镜片:将一种或多种染料加到基体中,再在其上蒸镀多层介质反射膜层。由于这种防护镜将吸收性防护镜和反射性防护镜的优点结合在一起,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防护效果。

防护面罩:

防固体屑末和化学溶液面罩:用轻质透明塑料或聚碳酸酯塑料制制作,面罩两侧和下端分别向两耳和下颌下端及颈部延伸,使面罩能全面地覆盖面部,增强保护效果。

防热面罩:除与铝箔防热服相配套的铝箔面罩外,还有用镀铬或镍的双层金属网制成,反射热和隔热作用良好,并能防微波辐射。

电焊工用面罩:用制作电焊工防护眼镜的深绿色玻璃,周边配以后硬纸纤维制成的面罩,防热效果好,并具有一定电绝缘性。

四、呼吸器官防护用具(RPE) 包括防尘口罩、防毒口罩、防毒面具等,根据结构和作用原理,可分为过滤式和隔离式呼吸防护器两大类。

过滤式呼吸防护器:是以佩戴者自身呼吸为动力,将空气中有害物质予以过滤净化。适用于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不高,且空气中含氧量不低于18%的场所,有机械过滤式和化学过滤式两种。

隔离(供气)式呼吸防护器:经此类呼吸防护器吸入的空气并非经净化的现场空气,而是另行供给。按其供气方式又可分为自带式与外界输入式两类。

五、防噪声用具

耳塞:为插入外耳道内或置于外耳道口的一种栓,常用材料为塑料和橡胶。按结构外形和材料分为圆锥形塑料耳塞、蘑菇形塑料耳塞、伞形提篮形塑料耳塞、圆柱形泡沫塑料耳塞、可塑性变形塑料耳塞和硅橡胶成型耳塞、外包多孔塑料纸的超细纤维玻璃棉耳塞、棉纱耳塞。对于耳塞的要求为:应有不同规格的适合于各人外耳道的构型,隔声性能好、佩戴舒适、易佩戴和取出,又不易滑脱,易清洗、消毒、不变形等。

耳罩:常以塑料制成呈矩形杯碗状,内具泡沫或海绵垫层,覆盖于双耳,两杯碗间连以富有弹性的头架适度紧夹于头部,可调节,无明显压痛,舒适。要求其隔音性能好,耳罩壳体的低限共振率越低,

防声效果越好。

对防噪声工具的选用,应考虑作业环境中噪声的强度和性质,以及各种防噪声用具衰减噪声的性能。各种防噪声用具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选用时应认真按照说明书使用,以达到最佳防护效果。

七、摘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2年)

一、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劳动者预防职业病的四点义务

(1)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

(2)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3)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三、用人单位在防治职业病工作方面有以下义务:

(1)健康保障义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

(2)职业卫生管理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

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保险义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4)报告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地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危害项目、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结果。

(5)卫生防护义务。用人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6)减少职业病危害义务。用人单位应当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7)职业危害检测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

(8)不转移职业病危害义务。用人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9)职业危害告知义务。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不得隐瞒其危害,还应通过合同。设置公告栏、警示标志和提供说明书等方式告知劳动者。

(10)培训教育义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

(11)健康监护义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12)落实职业病或者疑似职业病待遇义务。用人单位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

查和医学观察;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负责职业病病人的诊断、治疗、康复和安置,并依法赔偿;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给予适当岗位津贴;妥善安置有职业禁忌或者有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

(13)事故处理义务。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

(14)特殊劳动者保护义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孕妇、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眼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15)举证义务。劳动者申请作职业病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的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16)接受行政监督和民主管理的义务。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障劳动者权利的义务。

四、职业危害告知

第二十五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

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危害告知的内容:

1、规章制度告知;职防制度、操作规程、年度计划。

2、应急告知:发生事故时,职工如何避险、如何救援

3、危害告知: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尘毒噪的监测结果告知劳动者。

4、合同告知: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时,告知其工作场所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及可能造成的后果、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情况及防护程度。

第16篇:职业卫生培训总结报告

湖南长沙防火装备厂有限公司 2018年度职业卫生培训总结报告

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到公司生产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也关系到我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公司始终坚持“安全发展” 、“和谐发展”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公司通过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员工的职业病防范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 重点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监督监测,加强劳动保护,公司于2018年5月份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有效的保障了劳动者的健康,维护了职工的权益,确保了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了企业的安全和谐健康发展。现对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切实做好职业卫生防治工作,公司管理层确定办公室与生产部具体负责职业卫生的日常具体工作。并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规定了各级管理岗位、职能部门、以及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制定具体的职业危害防治实施方案和员工体检计划,并按照方案和计划要求,认真开展了各项工作,为加强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宣传教育培训,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

我公司职业人群的主要有害因素以木质粉尘、噪声、焊接烟尘(二氧化锰、氧化锌)、苯、二甲苯、甲醛等化学毒物为主。可能导致的职业病有尘肺、噪声聋、化学中毒等。另外,员工自我防护意识淡泊,心理性职业紧张等等,也会对从业人员造成危害。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全员职业防治素质。每年年初对全体员工进行了职业卫生防治知识的培训教育,使员工职业病防治责任和法治意识得到提高,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使劳动者懂得职业病防治中的权益,掌握职业病防治知识。

充分利用每日例会、告知牌、培训学习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就职业病防治、预防、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等内容进行了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活动,提高了员工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环境。

紧紧抓住职业危害防治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努力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如:每次作业前,严格按照要求监测施工现场是否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要求各基层,在工业动火施工现场作业区域拉警戒线、工作场所入口处设置警示标识及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包括职业危害种类、后果、预防及急救措施等内容,时刻告知和提醒员工。

三、定期组织体检,健全监管体制

职业健康建监护方面,公司建立、健全了职业卫生档案和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做到了一人一档,并安排组织全体员工参加了职业健康体检,经检查,不存在患有职业病的人员,也无相关的职业禁忌症。

四、认真开展检查,积极消除隐患

每月由对员工住宿环境、饮食卫生进行检查,办公室与生产部联合组织对全作业环境、办公环境和重要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证防尘、防烟等系统的正常运行,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落实责任人,限定时间,定措施进行了整改。从而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职业病有害因素的产生,为职工创造了良好的作业环境。职业病防治工作是长期的系统工程,深感责任重大,我们将认真学习《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年)》,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等方面进一步努力工作,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培训,使广大职工职业卫生知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以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健康平安地工作,为公司创造更大效益,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为职工的健康和公司发展做出新贡献,将职业卫生工作做的更好。

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

第17篇:职业卫生培训计划

2017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2017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计划,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广大员工了解国家有关新安全生产法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公司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隐患识别能力和预防能力,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熟悉公司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产生的后果、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提高员工的防范意识和防治能力,自觉维护相关权益。

二、培训对象

上岗前的员工,在岗期间的员工,调岗员工。

三、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相关标准等。主要包括《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条例》等。

2、上级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文件、会议精神。

3、公司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5、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工伤鉴定级别和范畴。

6、公司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

7、公司存在粉尘、噪声、高温等职业病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后果、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等。

四、培训形式

1、定期开展各种安全培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培训。培训地点:会议室。

2、不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包括职业卫生公告栏公布内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中文警示说明牌板的内容、上级有关职业卫生文件及会议精神等。

五、培训要求

1、公司各系统、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职业卫生培训,把该项工作抓好、落实好,大力宣传职业卫生培训的重要意义,组织开展好公司组织的定期培训和本单位的日常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防治能力。

2、参加职业安全和职业卫生培训的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勤,否则每人次罚款50-100元。

3、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至到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

山东XXXX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3月

第18篇: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一.职业病防治法内容1.(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哪些单位必须遵守《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适用于我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不但任何企业、事业单位(如医疗卫生和科研机构、高校等单位的实验室)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必须遵守《职业病防治法》,监督机构以及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各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也必须遵守《职业病防治法》。此外,其职业病防治活动也应遵守,参照该法执行有关规定。

3.哪些劳动者受《职业病防治法》保护?

所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都受《职业病防治法》保护。不管用人单位属什么性质,属什么经济类型,是否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着事实雇佣关系,其劳动者即受该法保护。 此外,国家机关、人民军队等特殊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保护参照执行《职 业病防治法》。

4、用人单位为什么要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让其了解各有害因素对人的危害,提高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是预防职业病发生的有效途径之一。

5、什么是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对从事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因素。这些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如“天拿水”、“胶水”、“清洗剂”等有机溶剂类毒物,铅、锰等金属毒物,粉尘等)、物理(如噪声、高频、微波、紫外线、X射线等)、生物(如炭疽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因素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如 不合理的生产布局、劳动制度等)

6、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具体权利如下: (1) 享有教育培训权,依法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 享有健康服务权,依法活动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 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危害后果、防护措施以及相关待遇等。 (4) 享有卫生防护权,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预防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5) 享有批评、检举、控告权。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 享有拒绝违章作业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作业。

(7) 享有参与决策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兴鲁特金属结构有限责任公司 (8) 享有工伤社会保险权。

(9) 享有赔偿权,对职业危害造成的健康损害有依法要求赔偿的权利。 (10) 享有特殊保障权,未成年工、女工、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劳动者享有特殊职业卫生保护。

7、用人单位在防治职业病工作方面有哪些义务? (1) 健康保障义务。 (2) 职业卫生管理义务。 (3) 保险义务。 (4) 报告义务。 (5) 卫生防护义务。

(6) 减少职业病危害义务。 (7) 职业危害检测义务。

8、在职业病防治中,劳动者应尽哪些义务? 在职业病防治中,除用人单位要履行其应有的义务外,劳动者也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 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

(2) 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3) 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 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9、劳动者如果不履行职业病防治义务,用人单位如何处理? 要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有赖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共同配合。如劳动者不履行相关的义务,用人单位可采取如下措施:

(1) 教育,使劳动者学习和掌握有关的职业卫生知识,时刻牢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之认识到,如不履行职业病防治义务,不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可能给用人单位、其他劳动者以及本人造成生命健康的损害。 (2) 批评,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使其改正。

(3) 惩戒,对于屡教不改者,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给予一定的惩罚,如扣发安全奖,扣发其工资或其他处理等。如劳动者不履行职业病防治义务,违法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10、什么是职业禁忌症,常见的职业禁忌症有哪些?

职业禁忌症,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他人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如少数健康的劳动者在接触三氯乙烯约2—3周可出现全身药疹样皮炎和肝脏严重损害,这种对三氯乙烯特别敏感的状态就决定他们不适宜从事接触三氯乙烯作业,这就是三氯乙烯职业禁忌症。接触某种职业危害因素亦可导致劳动者原有的疾病加重或其他的健康损害。如有肺部疾病的劳动者从事接触粉尘工作可使其肺部病情加重,或更容易发展成尘肺病;有心血管疾病的工人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或者接触强噪声作业时易诱发心脏病发作;有精神病史或精神病的人操纵冲床容易受伤;有色盲的人驾车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伤害自身或他人生命健康等等,这些都是职业禁忌症。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违者可被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11、什么是职业病?

2 职业病是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过程中,由生产性有害因素所引起的特异性疾病,这是一种需要赔偿的疾病,因此有的国家称之为需要赔偿的疾病。职业病具有法定性,即职业病范围和处理办法由国家统一制定和公布。发现职业病必须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病人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和赔偿。有些疾病虽然与职业有关,但职业有害因素不是该病的直接原因,而是导致该病发生的诸多因素之一,例如:搬运工的腰酸背痛,精细作业工人的视力低下,高温作业工人的高血压等。这些疾病称为职业性多发病,又称为与职业有关的疾病,但不属于法定职业病的范围。2002年国家颁布的职业病目录,规定了10大类115种职业,我市常见的有:正乙烷中毒、二氯乙烷中毒、三氯乙烯中毒、中毒性肝病、矽肺、电光性眼炎等。

12、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履行哪些义务?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履行以下义务: (1) 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

(2) 及时上报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如安全生产部门、公安消防部门、社会保障部门等)。 (3) 对在事故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一方面要确保遭受急性职业危害的劳动者得到救治,另一方面对事故现场工作的其他劳动者、参加现场救援的工作者等应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其目的是控制急性职业病损害,及早发现其健康隐患,以便及时治疗和防止病情恶化。

(4) 承担事故处理所需费用。用人单位不履行以上义务,可被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13、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定,造成严重职业危害后果的,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用人的单位如违反规定,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 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用人单位的经营和管理者,如违反国家有关法规而导致重大职业病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二.本单位主要预防项目: 1.怎样预防噪声病?

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常常会接触到噪声,噪声引起的疾病,我们称之为噪声病。噪声病有两种类型,非特异性噪声病和噪声性耳聋。非特异性噪声病主要表现为头晕、头痛、耳鸣、心悸、失眠、多梦等神经性衰弱综合症以及心脏、血管、血压的异常。噪声性耳聋是长期接触强噪声引起的内耳损伤,本病起病缓慢,开始常有暂时性的耳聋、耳鸣,脱离噪声环境后逐步好转,医学上称为听觉疲劳,这时如不脱离噪声环境,就会变成耳聋。非特异性噪声病和噪声性耳聋往往是伴随存在的,织布机、磨床、机床、电锯、抛光机、破碎机等发出的声音,都是强噪声(85分贝以上),长期接触这类噪声,就容易患上噪声病。噪声病是可以预防的,预防噪声病的措施包括:

3 (1)降低噪声强度。这是防止噪声危害的根本措施。如鼓风机、电动机可隔离或移出室外;以无梭织机代替有梭织机,以焊接代替铆接,以压铸代替锻铸:此外,加强维修,减低由不必要的或松动的附件撞击的噪声等。

(2)采取隔声措施:用某些材料、结构和装臵将声源封闭,以达到控制噪声传播的目的。常见的有隔声室、隔声罩、隔声墙等。

(3)个体防护:接触强噪声的工人,应配戴耳塞、耳罩。耳罩隔声效果较好,一般能使噪声衰减30分贝,能减少噪声对工人人体的损害。

(4)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接触噪声的工人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特别是听力的检查,发现听力损伤应及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准备从事噪声作业的工人就业前体检,凡患有明显听觉器官、心血管及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禁止从事强噪声作业。

2.怎样预防尘肺病?

尘肺病是由生产性粉尘引起的肺部疾病,简称尘肺。在我市,尘肺是危害工人健康的最主要的疾病。尘肺起病缓慢,一般是接触1年后才发病。临床表现为气短、胸闷、胸痛、咳嗽、咯痰等症状,即使脱离粉尘环境,病情仍可继续发展,日益严重。尘肺病严重影响身体健康,影响劳动能力,目前,还没有有效的方法治疗尘肺,尘肺是完全可以预防的,粉尘作业工人应注意防护。 预防措施:

为预防尘肺病的发生,凡产生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遵守如下管理制度:

(1) 产生粉尘的岗位必须有机械通风除尘设施,密闭尘源; (2) 接尘工人应配给防尘口罩并坚持佩戴上岗,加强个人防护; (3) 石料加工等产生矽尘的岗位,必须实行湿式作业;

(4) 对新上岗工人,应先体检和培训,有肺部疾病、心血管疾病者严禁从事本作业。

(5) 接尘工人如发现有气短、胸闷、咳嗽等肺部症状,应及时到医院进行X线胸片检查,有可疑尘肺病者,应向区卫生防疫 站或当地预防保健所报告; (6) 粉尘作业场所每月要监测一次,车间空气中粉尘浓度必须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以内,接尘工人每年至少体检一次; (7) 主动为作业工人购买工伤保险。

三.用人单位在防治职业病工作中的义务:

(1)健康保障义务,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

(2)职业卫生管理义务。

(3)保险义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4)报告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结果。

(5)卫生防护义务,用人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6)减少职业病危害义务。 (7)职业病危害检测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

(8)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用人单位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不得隐瞒

4 其危害;还应通过合同、设臵公告栏、警示标志和提供说明书等方式告知劳动者。 (9)培训教育义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

(10)健康监护义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11)落实职业病或者可疑职业病待遇义务。 (12)事故处理义务。 (13)特殊劳动者保护义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孕妇,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四、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1)享受教育培训权;

(2)享受健康服务权,依法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义务

(3)知情权,有权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危害后果、防治措施以及待遇等。 (4)卫生防护权。

(5)批评、检举、控告权。 (6)拒绝违章作业权。 (7)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权。

(8)赔偿权,对职业病危害造成的健康损害有依法要求赔偿的权利。

(9)特殊保障权,未成年工、女工、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劳动者依法享有特殊职业卫生保护。

五、工作场所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者浓度符合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危害防护相适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工程防护设施。 (3)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岗位应设臵警示标示和中文警示说明。

(4)有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须配备相应的急救用品和设施。

(5)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第19篇:职业卫生培训通知

关于仪修车间员工职业卫生培训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我车间员工的职业卫生意识,落实职业卫生管理的相关制度,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车间决定在2016年1月16日10:00—11:30在区变一办公室由安全员XXX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培训期间不得请假、迟到或早退。请大家注意按时参加会议,做好记录。培训结束后,车间会就培训内容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会计入当月考核。

特此通知。

山东XXXX有限公司 仪表车间 2016年1月10日

第20篇:职业卫生培训小结

培训小结

通过此次职业健康培训,使我们的员工受到了一次良好的教育和素质的提高,认识到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护知识的缺乏和迫切需求,同时也看到部分员工对职业卫生缺乏足够的认识,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潜在的危害,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培训,使劳动者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尽管本次培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离劳动者所需求的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培训会由职业卫生办公室发起组织,培训时间3天,培训课时3个课时。参加培训人员为我矿所属各队(班、组)以及各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目的在于为了规范我矿的职业卫生工作,进一步提高职业卫生工作的普及水平。培训内容为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职业卫生基本知识,操作规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通过本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矿工作人员对职业卫生工作的认识,使参会人员对职业病防治知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进一步规范了我矿的职业卫生工作,把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做的更具体更详细,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着力于提高广大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护知识及健康维权意识,为保护劳动者健康,为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学习职业卫生培训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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