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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法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9 01:50:14 来源:其他心得体会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国家安全法心得体会

学习国家安全法心得

育才学校 刘焕玲

我校对《国家安全法》进行了学习,今年2月22日,是《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14周年纪念日。为了在中学生中全面开展国家安全教育,使他们从小树立“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他从什么是国家安全?国家安全与中学生有什么关系?中学生怎样树立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律意识以及明确爱国主义与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关系等方面进行了生动、具体、发人深思的国家安全知识教育。

在《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中,中学生中进行国家安全知识教育的目的,旨在使广大中学生从小树立“国家安全”、“国家荣誉”、“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国家安全是中学生必备的知识、必备的素质。青少年是21世纪的主人,将在新世纪肩负起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重任,要求同学们从现在起就要树立国家观念、国防观念,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把培养起来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贯穿到我们的思想意识中,贯彻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把伟大祖国建设得更美好,为中华民族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而学习,学习,再学习。

通过学习我深有体会,要使自己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

1、在全校普遍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特点和教学计划安排,对学生进行国家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把国防教育、爱国教育、爱校教育同国家安全教育紧密结合起来。

2、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以《国家安全基本知识》教材为主线,利用《国家安全警示录》,让学生“看一看”,达到教育的目的。

3、通过“看一看”、“想一想”,认真组织“如何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敢于“同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主题班会,让学生自己“议一议”来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

把培养起来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贯穿到我们的思想意识中,贯彻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把伟大祖国建设得更美好。篇二:学习国家安全法心得 学习国家安全法心得

我社区组织对《国家安全法》进行了学习,今年2月22日,是《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21周年纪念日。为了在社区工作中全面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树立“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从什么是国家安全?国家安全与中学生有什么关系?怎样树立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律意识以及明确爱国主义与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关系等方面进行了生动、具体、发人深思的国家安全知识教育。

在《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中,进行国家安全知识教育的目的,树立“国家安全”、“国家荣誉”、“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国家安全是社区工作人员必备的知识、必备的素质。通过学习树立国家观念、国防观念,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反对民族分裂。把培养起来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贯穿到我们的思想意识中,贯彻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把伟大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通过学习我深有体会,要使自己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

1、学习国家安全知识,在社区工作中普及对广大社区居民的国家安全知识教育,把国防教育、爱国教育、社区稳定同国家安全教育紧密结合起来。

2、充分发挥社区群众的主体作用,以《国家安全基本知识》为主线,利用《国家安全警示录》,让社区居民“看一看”,达到教育的目的。

3、通过“看一看”、“想一想”,认真组织“如何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敢于“同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坏人坏事作斗争”为主题。

把培养起来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贯穿到我们的思想意识中,贯彻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把伟大祖国建设得更美好。篇三:学习安全法心得体会 学习安全法心得体会

学习安全法>心得体会

(一) 在企业>安全生产活动中,人们通常把管理者对员工提出安全规范要求称之为“要我安全”,而把员工的自觉安全行为称之为“我要安全”。两种提法,不仅表述了语言概念不同,且安全实现方式和管理效果也不一样。“要我安全”,是从客体出发,由外因发出安全生产约束控制信息,作用于安全生产行为的主题,最终达到生产安全;“我要安全”则是从主体出发,由内因产生安全生产的动机,主观能动地实现安全生产。从管理角度来说,“要我安全”和“我要安全”是辨证统一的关系,“要我安全”是外因,是动力;“我要安全”是内因,是根据。两者相互关联,相辅相成,从不同方面对实现安全生产起到推动或决定作用。

如何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呢?笔者工作在电力建设企业,立足于生产第一线,对于安全是永恒的主题,安全是生产的保障,有了安全才有效益,有着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首先、着眼人的安全心理进行安全教育 安全心理是人在生产劳动这一特定环境中的心理活动的反映,是劳动过程中伴随着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工作环境、人际关系而产生的安全需要与安全意识。主要包括:劳动生产中的安全心理、职业安全心理、安全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群体心理、安全组织心理等。通过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心理现象的,可以提高安全教育的质量,产生安全教育的心理效应,达到抓住人心、震撼人心、深入人心的效果。因此,安全教育应抓住以下三个重点:一是利用安全心理的优先效应,抓好对新员工进厂后的安全教育,以先入为主的第一印象给新员工打下安全生产烙印。二是利用安全心理的近因效应,以本单位的典型安全案例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用活生生的事实影响员工、激励员工。三是利用安全心理的暗示效应,运用含蓄的、间接的办法,对员工的心理和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行常规教育。不管采用哪种教育方法,只要密切联系实际,坚持从人的安全心理出发,牢牢抓住人的安全心理倾向,抓住不同时期人的安全心理状态,抓住不同类型人的安全心理活动,进行因时而异、因人而异的安全教育,就会使教育和心理形成共鸣,强化人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使员工产生“我要安全”的强烈倾向。

其次、把握人的安全行为贯彻安全制度 安全行为是人们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保护自身和保护设备、机器等物质的一切动作。在我们电力建设行业逐步实现科学化管理、>自动化操作、现代化生产的条件下,安全行为不仅是个体自我保护行为,而且是生产要素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总体行为。要建立起总体的安全防范系统,离不开个人的自我安全保护,这就需要有一套能够把个人安全与总体安全密切联系起来的制度规范人的安全行为。这套制度要站在安全行为者的角度来编制和操作,由安全行为者从内因产生“我要安全”的行为。就我们公司整体来说,因为企业生产性质不同,存在着多工种联合、多工序交叉、多环节衔接作业的特点,所以就应该从各自的实际出发,紧紧把握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行为,建立和健全个人自我安全保护制度。主要是:员工有权对违章的生产指挥不执行;有权对违章的生产工序不交接;有权对违章的生产设备不操作;有权不在违章的生产环境中作业。这就从>行政法规上确立了员工劳动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使之自觉地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自觉地进行安全保护。员工们说得好,事故不难防,重在守规章;最大祸根是失职,最大隐患是违章。只要我们真正把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当成生命之友,安全之伞,就能够站在安全生产的主题地位上,实现安全生产。

第三、针对人的事项障碍展开安全活动

安全生产活动中的思想障碍是影响员工“要我安全”的重要问题,是各种不安全因素中的主要因素。在抓安全生产的过程中发现,一般情况下,员工都会为满足自己的安全需要而采取自我保护措施,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但有的时候,有些人则可能因为存在某些思想障碍,不仅忘记了“我要安全”,而且做不到“要我安全”。这类思想障碍归纳起来,大体上有以下几种:对安全生产规程并没有真正理解,看不到违章操作的严重危害性;对安全生产规程感到麻烦,图省事、求简便而不去遵守;因抢时间、赶进度,而忽视、忘记安全生产规程;对自己的熟练技术过分自信,心存侥幸,麻痹大意;逞强好胜,表现为胆大妄为的冲动,明知故犯;因为身体疲倦,精神松懈,注意力分散而顾不上安全生产规程等。近几年来,某些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和个别员工明知是违章作业,但他们为了赶生产进度而在不安全环境下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结果发生了严重的事故,给个人或家庭带来极大痛苦,也给企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从消除员工思想障碍入手,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开展安全活动。例如:开展安全规章制度教育,让员工明确遵章的必要性、违章的危害性;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推行标准化作业和安全责任制,强化员工的安全保护;积极搞好均衡生产,使员工保持旺盛的精力、体力,控制和减少不安全行为等等。通过这些方法,使员工逐步消除抵触、违反、消极、侥幸、松懈、逞能等思想障碍,增强“我要安全”的自觉性。

总之、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需要安全生产行为的主体——广大员工从思想认识到心理、行为都来一个大的转变,实现这两个转变,离不开大量的宣传、教育、检查、督促、奖惩等工作。依靠“要我安全”的外因动力,促进“我要安全”的内在变化,使安全生产成为广大员工的自觉行动,这样,我们的安全生产就一定会达到一个新水平。

学习安全法心得体会

(二)

安全生产是一种责任,不仅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员工负责、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每一次事故的警笛,都揪人心弦,每一次惨痛的事故,都给亲人心头留下永久的痛,安全生产牵动人心。安全生产,不仅仅关系你自己,更多的是关系到你我他。

安全生产是社会发展永恒的主题,是一切工作的真谛。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前提和根本,与企业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企业要想寻求更大发展,获得更广阔的市场,就必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创造出更好的经济效益。

作为一名项目经理,深知肩上责任重大,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因此,从自身角度就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清洁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安全第一,环保优先,以人为本”的正确理念,坚决克服“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思想,切实摆正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开工、不安全不建设、不安全不运行”,确保生产安全。

从基层施工多年的经验来看,抓好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一、正确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

从总体形势来看,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相对比较稳定,但基层的安全环保工作依然严峻,综合管理能力还不能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还达不到安全发展、清洁发展的要求。因此,需要我们基层领导正确认识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率领全员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环保工作,将各项安全环保工作举措落到实处,务求实效,不断夯实基层hse管理,全面提高基层现场的事故整体预防能力,为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提高思想认识 近几年,集团公司、公司对安全环保工作越来越重视,要求也越来越严,可以说,在当前形势下,安全是政治、是大局、是稳定、是和谐,更是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作为基层领导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不断提高对安全环保工作的认识,增强抓好安全环保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深刻理解“安全是否决性指标,经营是性指标,节能降耗是约束性指标”,从发展惠及员工、维护员工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切实抓好安全环保工作。

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是关键,特别是基层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意识,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施工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并按规定提取安全经费,保障安全设施的及时到位,切实解决安全技术问题。在日常工作当中,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不断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逐步完善hse行为准则、hse检查及考核标准、hse奖惩管理办法,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检查落实、考核落实,促使hse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

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环保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工作,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亲自组织完善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的hse职责,并将责任目标和工作压力层层传递下去,直至每一名岗位员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构建“一把手挂帅,主管领导负责,专业路分管,职能部门监控,党政工团齐抓,全员参与”的责任体系和工作局面。同时,建立完善hse奖惩约束机制,把hse责任目标落实情况与有效的考核、奖惩结合起来,严考核,硬兑现,促使责任由全员共担。

四、加大执行力度 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注重执行能力建设,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办事,养成尊重科学规律,反对违章蛮干的好习惯,养成令行禁止、雷厉风行,执行制度一丝不苟、完成工作精益求精的好作风。同时,还要培养各级管理人员事事从严、事事过细的工作作风,敢于叫真章,善于抓细节,及时发现和堵塞安全环保的漏洞,识别和防范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风险,落实各项消减控制措施,强化危机意识和风险意识,增强员工识险避险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树立安全环保工作“没有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和“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理念,时刻保持对各类风险和隐患保持高度警觉,筑起坚固的防范之墙,遏制一切事故的发生。

五、切实抓好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因此,要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组织全员开展全面、全方位的危害因素识别活动。项目经理要亲自组织开展,组织安全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门、设备管理部门按照事故类别、施工工艺流程、设备设施现状开展危害因素识别活动,针对识别出的危害因素,及时制定风险消减控制措施,并充实、完善到施工项目“两书一表”、岗位“两书一表”和操作规程中,指导作业人员施工和操作,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总之,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因此,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全员参与,做到“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抓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增强全员的安全环保意识,提高全员的安全环保素质,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思想转变,从而有力促进公司安全环保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学习安全法心得体会

(三)

通过这次学习安全生产,让我们更深的了解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让我明白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哪些安全问题,增强自己的防范意识,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时刻注重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让我们时刻牢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我们要吸取安全事故的教训,对安全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认真的重视起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也要确保身边同事、公司财产的安全,每次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痛心的教训,我们要重视!重视!再重视! 通过这次学习,对公司和对个人都是百益无一坏的。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安全制度,我们员工之间要相互照应,及时掌握工作情况, 发现违规作业行为及时劝诫,这样才能营造更安全的工作环境,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能更好的展开,才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我想通过这样的学习,我们作为员工的有了更清醒的工作目标,安全生产重在防范,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千万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篇四:学习国家安全教育有感

学习国家安全教育有感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市场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国际竞争力也得到了提高,但在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上依然面临着许多的不安全因素,其中当代大学 生国家安全意识问题是一个十分值得观注的问题。

通过学习国家安全教育知识以及有关事例,更深刻的认识到什么是国家安全。那什么是国家安全呢?国家安全一般是指作为社会政治权利组织的国家及其所建立的社会制度的安全的保障,是主权国家独立自主地生存和发展利益的总和。具体指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及人民生命、财产不被外来势力威胁和侵犯;国家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不被颠覆;经济发展、民族和睦、社会安全不受威胁;国家秘密不被窃取;国家工作人员不被策反;国家机关不被渗透等。

随着高校改革开放深入,大学生的生活空间大大扩展,交流领域也不断拓宽。在校期间大学生除了进行正常的学习、生活外,还需要走出学校参加各种的社会实践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缺乏必要的社会生活知识,尤其是安全知识,势必会导致各种安全问题的发生。因此,加强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在此,我针对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问题谈谈个人的一些看法。

曾经看到过这么一则案例:朱某是北京某大学的一名大学生,朱 某在北京学习期间,结识了某国驻华大使馆文化参龙某,后又结识了 某大使馆新任文化参萨某。期间,朱某又认识了某自治区党校退休老师杜某。后来,某大使 馆文化参萨某提出要朱某及杜某等为使馆收集新疆伊斯兰教派活动的有关情况,当时朱某及杜某未表示拒绝,与萨某签订了协议书,并接受由萨某撮合的摄像机 1部、活动经费1万元以及二人的月薪3000元,随后返回乌鲁木齐。接着,朱某及杜某先后前往乌鲁木齐、喀什、莎车等地拍摄、录制了伊斯兰教派有关活动情况的资料,返回乌鲁木齐后,朱某、杜某被抓获,追缴了全部拍摄录制资料。经某自治区国家保密工作局、宗教事务局鉴定,朱某所收集的资料其密级为“机密”级。朱某的实施的行业严重危害了国家安全。

由此案例,引发了我对当今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方面问题的一 些思考。目前,我国所面临的国际环境复杂多变,而许多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不强,认识过于狭隘,这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当前我国面临的环境复杂多变,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这主 要表现为境外敌对势力和间谍情报机构为达到分化、西化中国的目的,一方面利用各种渠道,以公开或秘密的方式,传播西方的政治和经济模式、价值观念以及腐朽的生活方式,培养和平演变的“内应力量”。另一方面采取金钱收买、物质利诱、色情勾引、出国担保等手段,或打着学术交流、参观访问、洽谈业务等幌子,刺 探、套取、收买我国家和单位秘密。 其次,大学生对国家安全也存在着种种模糊的认识。许多大学生 缺乏国家安全意识,对国家安全的认识存在局限性。这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大学生对国家安全还停留在军事、战争、国防、领土、情 报、间谍这样一些传统的、局部的认识上。当前,国家安全既包括国土安全、主权安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国民安全等传统内容,也包括文化安全、科技安全、金融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新内容。因此,全方位理解国家安全有助于端正大学生的思想认识,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清楚的认识到这一点对大学生加强 国家安全意识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是讲国家安全,大学生会自然联想到美国的中央情报局、联邦 调查局以及国家安全机关、军队、警察身上,这种把国家安全等同于情报间谍活动的片面认识,使大学生不能自觉地把维护国家安全与自身的责任联系起来,或多或 少地、有意无意地认为“国家安全与己无关”。此种观念和想法是极其错误的,维护国家安全不仅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国家安全法》第三章中明确作出了公民和组 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的规定。因此,在大学生中存在“国家安全与己无关”的这一观念是要摒弃的。大学生应 该以国家主人翁的姿态,积极享受和履行维护 国家安全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三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国际地位与 日俱增,和平环境使大学生自觉不自觉地对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放松了警惕,淡化了安全意识,认为“对外开放无密可保”,“和平期间无间谍”等等。由于 思想麻痹,造成国家的一些机密被泄露,更有甚者,个别经不起金钱、美色等种种诱惑,不惜丧失国格人格,出卖情报,给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教训极为 惨痛深刻! 那么我国面临如此复杂的国际形势,其原因究竟何在?大学生国 家安全意识为何又会如此之淡薄?笔者认为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和西方国家在意识形态上存在着巨 大的差别。由于历史原因和国家自身利益等方面原因,我国在许多问题上与西方一些国家存在着一定的分歧。

第二,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中国的经济有了较快的发展,国际 竞争力和国家地位得到了加强,实现了中国崛起。面对中国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一些国家别有用心地提出了“中国威胁论”,他们的一些举措给中国的国家安全构成 了一定的威胁。

第三,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网络等电子讯息技术广泛地用与经济 交往当中,然而我国却是立法滞后,执法不严这么一个法律现状,给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份子提供了可趁之机。

第四,当代大学生由于涉世不深,国家安全意识相对薄弱,同时 深受西方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的影响,在思想上存在着深刻的危机。 第五,从爱国主义教育方面来看,目前的爱国主义观念淡化,学 校进行的爱国主义教育方式也十分僵化,内容空洞,空喊口号,效果欠佳。

第六,大学校园是一个思想活跃的地方,大学生处在这种思想活 跃的环境中,却缺乏正确的引导,势必被一些不良思想所左右。

面临如此复杂严峻的安全形势,涉世不深的大学生却对国家安全 还存在模糊不清的认识,这就迫切需要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培养国家安全知识,树立新的国家安全观,既是必要的,也是紧迫的。 针对目前国家安全问题的状况及出现原因,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 几个方面着手实施对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的加强:

第一,面临环境多变的国际安全形势,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的主力军的当代大学生,在面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的时候要坚决加以抵制,继续发扬中华民族艰苦朴素,努力奋斗的优良传统,始终不渝 地在党的领导下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充分利用好在校宝贵的学习时间,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更多的技能,提升自身的辨别能力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为以后踏入社会做好准备,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挑战。篇五:学习安全法心得

安全信息

新的《安全生产法》已于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公司于2015年1月19日给我厂下发新生产法的手册。 2015年1月19日下午我厂领导组织各班组长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本次修法,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制度,更具操作性和规范性。具体为八方面:1.增加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规定;2.增加安全生产规划的规定; 3.增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规定;4.增加了注册安全工程师的规定;5.增加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规定;6.增加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规定;7.增加了强制措施的规定; 8.增加了严重违法行为公示的规定。

在积极组织安全会议和学习活动的同时,我厂组织了安全自查,要求各班要把自己管辖的区域的设备仔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与整改;春节即将来临,做好用户回访工作。在工作中凡是维修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手套等劳保用品,在进行切割时必须正确佩带防护眼镜。

推荐第2篇:学习《国家安全法》心得体会

学习《国家安全法》心得体会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法是统领国家安全各领域工作的基本法律,对于依法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实施国家安全战略,落实重点领域国家安全政策,完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完善国家安全法治,建立国家安全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极端宗教活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信息、国防等安全。”通过学习《国家安全法》是我对国家总体安全有了更新更深的认识。

一、充分认识制定国家安全法的重要意义,依法维护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形势日益严峻,面临内外双重压力,各种风险因素明显增多,非传统领域安全日益凸显。制定一部应对国家安全各种威胁和风险,统领国家安全各领域工作的法律,是维护国家安全紧迫的现实需要。

- 12安全法治化,今后还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建立起完善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

必须坚持协调统筹原则。维护国家安全,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国家安全工作应当统筹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

必须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专群结合原则。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充分发挥专门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能作用,广泛动员公民和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为此,该法规定了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制度,并明确了国家机关、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必须坚持互信、互利、平等、协作原则。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坚持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积极同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开展安全交流合作,履行国际安全义务,促进共同安全,维护世界和平。

三、贯彻实施国家安全法,必须正确认识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任务

为了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以及新型领域安全等诸多方面,规定了国家安全的主要任务。

在传统国家安全领域。一要以维护政治安全为根本。维护政治安全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二要以维护人民安全为宗旨。维护国家安全要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真正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国家安全法在第一条立法宗旨中就强调“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在第七条基本原则中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在第二章“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的第十六条中又规定“国家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卫人民安全,创造良好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并在其他条文中作出具体规定。三要以经济安全为基础。要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全预防和化解经济安全风险的制度机制,保障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经济利益安全。 在非传统安全领域。一要维护文化安全。文化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文化安全态势总体良好,但一些不良文化也在侵蚀我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如果不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和制止,任由其泛滥,就会对我国文化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国家安全法对维护文化安全的任务作出规定,核心是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范和抵御不良文化的影响,掌握意识形态领域

- 56维护国家安全,还必须健全国家安全保障体系,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要加大对国家安全各项建设的投入,保障国家安全工作所需的经费。在国家安全战略物资储备、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方面,采取必要措施,提供有力保障。特别是在国家安全教育培训方面,要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为维护国家安全奠定思想基础。

作为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方面要认真学习国家安全法,另一方面要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并同一切不利于国家安全的言行作斗争,为维护国家安全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推荐第3篇:国家安全法讲义心得体会

学习国家安全法心得

我社区组织对《国家安全法》进行了学习,今年2月22日,是《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21周年纪念日。为了在社区工作中全面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树立“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从什么是国家安全?国家安全与中学生有什么关系?怎样树立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律意识以及明确爱国主义与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关系等方面进行了生动、具体、发人深思的国家安全知识教育。

在《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中,进行国家安全知识教育的目的,树立“国家安全”、“国家荣誉”、“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国家安全是社区工作人员必备的知识、必备的素质。通过学习树立国家观念、国防观念,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反对民族分裂。把培养起来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贯穿到我们的思想意识中,贯彻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把伟大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通过学习我深有体会,要使自己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

1、学习国家安全知识,在社区工作中普及对广大社区居民的国家安全知识教育,把国防教育、爱国教育、社区稳定同国家安全教育紧密结合起来。

2、充分发挥社区群众的主体作用,以《国家安全基本知识》为主线,利用《国家安全警示录》,让社区居民“看一看”,达到教育的目的。

3、通过“看一看”、“想一想”,认真组织“如何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敢于“同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坏人坏事作斗争”为主题。

把培养起来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贯穿到我们的思想意识中,贯彻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把伟大祖国建设得更美好。篇二:学习国家安全法心得

学习国家安全法心得

育才学校 刘焕玲

我校对《国家安全法》进行了学习,今年2月22日,是《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14周年纪念日。为了在中学生中全面开展国家安全教育,使他们从小树立“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他从什么是国家安全?国家安全与中学生有什么关系?中学生怎样树立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律意识以及明确爱国主义与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关系等方面进行了生动、具体、发人深思的国家安全知识教育。

在《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中,中学生中进行国家安全知识教育的目的,旨在使广大中学生从小树立“国家安全”、“国家荣誉”、“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国家安全是中学生必备的知识、必备的素质。青少年是21世纪的主人,将在新世纪肩负起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重任,要求同学们从现在起就要树立国家观念、国防观念,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把培养起来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贯穿到我们的思想意识中,贯彻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把伟大祖国建设得更美好,为中华民族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而学习,学习,再学习。

通过学习我深有体会,要使自己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

1、在全校普遍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特点和教学计划安排,对学生进行国家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把国防教育、爱国教育、爱校教育同国家安全教育紧密结合起来。

2、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以《国家安全基本知识》教材为主线,利用《国家安全警示录》,让学生“看一看”,达到教育的目的。

3、通过“看一看”、“想一想”,认真组织“如何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敢于“同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主题班会,让学生自己“议一议”来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

把培养起来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贯穿到我们的思想意识中,贯彻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把伟大祖国建设得更美好。篇三:学习国家安全教育有感

学习国家安全教育有感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市场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国际竞争力也得到了提高,但在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上依然面临着许多的不安全因素,其中当代大学 生国家安全意识问题是一个十分值得观注的问题。

通过学习国家安全教育知识以及有关事例,更深刻的认识到什么是国家安全。那什么是国家安全呢?国家安全一般是指作为社会政治权利组织的国家及其所建立的社会制度的安全的保障,是主权国家独立自主地生存和发展利益的总和。具体指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及人民生命、财产不被外来势力威胁和侵犯;国家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不被颠覆;经济发展、民族和睦、社会安全不受威胁;国家秘密不被窃取;国家工作人员不被策反;国家机关不被渗透等。

随着高校改革开放深入,大学生的生活空间大大扩展,交流领域也不断拓宽。在校期间大学生除了进行正常的学习、生活外,还需要走出学校参加各种的社会实践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缺乏必要的社会生活知识,尤其是安全知识,势必会导致各种安全问题的发生。因此,加强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在此,我针对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问题谈谈个人的一些看法。

曾经看到过这么一则案例:朱某是北京某大学的一名大学生,朱 某在北京学习期间,结识了某国驻华大使馆文化参龙某,后又结识了

某大使馆新任文化参萨某。期间,朱某又认识了某自治区党校退休老师杜某。后来,某大使 馆文化参萨某提出要朱某及杜某等为使馆收集新疆伊斯兰教派活动的有关情况,当时朱某及杜某未表示拒绝,与萨某签订了协议书,并接受由萨某撮合的摄像机 1部、活动经费1万元以及二人的月薪3000元,随后返回乌鲁木齐。接着,朱某及杜某先后前往乌鲁木齐、喀什、莎车等地拍摄、录制了伊斯兰教派有关活动情况的资料,返回乌鲁木齐后,朱某、杜某被抓获,追缴了全部拍摄录制资料。经某自治区国家保密工作局、宗教事务局鉴定,朱某所收集的资料其密级为“机密”级。朱某的实施的行业严重危害了国家安全。

由此案例,引发了我对当今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方面问题的一 些思考。目前,我国所面临的国际环境复杂多变,而许多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不强,认识过于狭隘,这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当前我国面临的环境复杂多变,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这主 要表现为境外敌对势力和间谍情报机构为达到分化、西化中国的目的,一方面利用各种渠道,以公开或秘密的方式,传播西方的政治和经济模式、价值观念以及腐朽的生活方式,培养和平演变的“内应力量”。另一方面采取金钱收买、物质利诱、色情勾引、出国担保等手段,或打着学术交流、参观访问、洽谈业务等幌子,刺 探、套取、收买我国家和单位秘密。 其次,大学生对国家安全也存在着种种模糊的认识。许多大学生 缺乏国家安全意识,对国家安全的认识存在局限性。这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大学生对国家安全还停留在军事、战争、国防、领土、情 报、间谍这样一些传统的、局部的认识上。当前,国家安全既包括国土安全、主权安全、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国民安全等传统内容,也包括文化安全、科技安全、金融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新内容。因此,全方位理解国家安全有助于端正大学生的思想认识,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清楚的认识到这一点对大学生加强 国家安全意识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是讲国家安全,大学生会自然联想到美国的中央情报局、联邦 调查局以及国家安全机关、军队、警察身上,这种把国家安全等同于情报间谍活动的片面认识,使大学生不能自觉地把维护国家安全与自身的责任联系起来,或多或 少地、有意无意地认为“国家安全与己无关”。此种观念和想法是极其错误的,维护国家安全不仅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国家安全法》第三章中明确作出了公民和组 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的规定。因此,在大学生中存在“国家安全与己无关”的这一观念是要摒弃的。大学生应 该以国家主人翁的姿态,积极享受和履行维护 国家安全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三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国际地位与 日俱增,和平环境使大学生自觉不自觉地对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放松了警惕,淡化了安全意识,认为“对外开放无密可保”,“和平期间无间谍”等等。由于 思想麻痹,造成国家的一些机密被泄露,更有甚者,个别经不起金钱、美色等种种诱惑,不惜丧失国格人格,出卖情报,给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教训极为 惨痛深刻! 那么我国面临如此复杂的国际形势,其原因究竟何在?大学生国 家安全意识为何又会如此之淡薄?笔者认为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和西方国家在意识形态上存在着巨 大的差别。由于历史原因和国家自身利益等方面原因,我国在许多问题上与西方一些国家存在着一定的分歧。

第二,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中国的经济有了较快的发展,国际 竞争力和国家地位得到了加强,实现了中国崛起。面对中国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一些国家别有用心地提出了“中国威胁论”,他们的一些举措给中国的国家安全构成 了一定的威胁。

第三,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网络等电子讯息技术广泛地用与经济 交往当中,然而我国却是立法滞后,执法不严这么一个法律现状,给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份子提供了可趁之机。

第四,当代大学生由于涉世不深,国家安全意识相对薄弱,同时 深受西方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的影响,在思想上存在着深刻的危机。 第五,从爱国主义教育方面来看,目前的爱国主义观念淡化,学 校进行的爱国主义教育方式也十分僵化,内容空洞,空喊口号,效果欠佳。

第六,大学校园是一个思想活跃的地方,大学生处在这种思想活 跃的环境中,却缺乏正确的引导,势必被一些不良思想所左右。

面临如此复杂严峻的安全形势,涉世不深的大学生却对国家安全 还存在模糊不清的认识,这就迫切需要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培养国家安全知识,树立新的国家安全观,既是必要的,也是紧迫的。 针对目前国家安全问题的状况及出现原因,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 几个方面着手实施对大学生国家安全意识的加强:

第一,面临环境多变的国际安全形势,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的主力军的当代大学生,在面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的时候要坚决加以抵制,继续发扬中华民族艰苦朴素,努力奋斗的优良传统,始终不渝 地在党的领导下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充分利用好在校宝贵的学习时间,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更多的技能,提升自身的辨别能力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为以后踏入社会做好准备,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挑战。篇四: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讲义

《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讲义》简报 为了让我们的群众和干部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了解和学习《国家安全法》,今天,我们就集中学习了《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讲义》。自国家形成以来,维护国家安全就是一个主权国家的最高利益和终极目标,所以,作为一个公民,我们应该认真学习《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维护国家安全的专门法律,后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为预防,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及利益的犯罪行为提供了较为完备的法律武器,对保障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顺利进行,特别是对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其他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政治渗透,分裂颠覆,情报窃密,勾联策反和其他破坏活动的范围不断扩大,方式也更加多样化。他们大多采取的是用公开掩护秘密,以合法掩护非法的活动方式。国内及少数敌对分子也极力寻求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其他敌对势力的支持。还有一些人是非不分,出于个人私利,出卖国家秘密,因此,我 们应加强对《国家安全法》的学习。一切国家安全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我们义不容辞。

推荐第4篇:国家安全法

国家安全法学习应用指导

大纲

国家安全法应用指导问题之一 ——国家安全的概念和特征 国家安全法应用指导问题之二——国家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

国家安全法应用指导问题之三——国家安全法与其它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

国家安全法应用指导问题之四——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种类 国家安全法应用指导问题之五——国家安全机关的历史沿革 国家安全法应用指导问题之六——国家安全机关的职责

国家安全法应用指导问题之七——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国家安全法应用指导问题之八——违反国家安全法的刑事责任

课件知识点汇总

T01:国家安全的概念和特征

T02:国家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 T03:国家安全法与其它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 T04: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种类 T05:国家安全机关的历史沿革 T06:国家安全机关的职责

T07: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T08:违反国家安全法的刑事责任

正文

应用指导问题一: 国家安全的概念和特征

我国《国家安全法》第4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①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②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③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④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的;⑤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依据我国《国家安全法》的上述规定,我们可以概括出国家安全的概念即国家安全是指主权国家独立自主地生存和发展的权和和利益的总和。

从国家安全的定义可以看出,国家安全具有以下特征:

1、政治性2、动态性

3、广泛性

4、全民性。

应用指导问题二:国家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

我国《国家安全法》第1条就开宗明义地对国家安全法的立法宗旨作了明确表述:“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一规定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国家安全法》的制定,是新形势下加强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措施,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二是维护国家安全是为了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国家安全法的基本原则是国家安全法精神实质的具体体现。我国国家安全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国家安全原则

国家安全原则是国家安全法的首要基本原则。

2、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我国《国家安全法》第3条第3款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依靠人民群众是我国国家安全工作的基本经验,也是我国国家安全工作的主要特色。

3、专门机关与有关部门相结合的原则

国家安全工作涉及的范围很广,不仅包括国家安全机关从事的反间谍等工作,还包括公安机关从事的同国内以推翻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作斗争的工作。”

4、维护国家安全受保护和奖励原则 我国《国家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对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维护国家安全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对维护国家安全有重大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这一规定是保护性条款的延伸。

国家安全法应用指导问题三——国家安全法与其它相关法律部门的

关系

一、国家安全法与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因此,宪法是制定国家安全法律的立法依据,国家安全法律则是宪法原则规定的具体体现。宪法在其序言、第1条、28条、53条、54条和55条中均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性规定。以下是《宪法》这些条款的内容: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

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十八条 国家维护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其他反革命的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其他犯罪的活动,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二、国家安全法与刑法

刑法是规定什么行为属于犯罪以及对犯罪行为给予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刑法与国家安全法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维护国家安全是我国刑法的首要任务。因而我国刑法分则在第一章就首先规定了危害国家安全罪。此外,在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总罪名下,以及在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总罪名下,规定了若干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由此可见,刑法与国家安全法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

刑法分则第一章总罪名:

【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与境外勾结的处罚规定】【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投敌叛变罪】【叛逃罪】【间谍罪】【资敌罪】【危害国家安全罪适用死刑、没收财产的规定】 刑法分则第二章总罪名中关涉国家安全的罪名主要有: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毒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劫持航空器罪】【劫持船只、汽车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盗窃、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丢失枪支不报罪】【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重大飞行事故罪】 刑法分则第六章总罪名中关涉国家安全的罪名主要有: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侮辱国旗、国徽罪】【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破坏界碑、界桩罪;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盗窃、抢夺国有档案罪;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三、国家安全法与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法律。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必须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正确、合理、有效的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国家安全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许多危害国家安全、违反国家安全法的行为,都是通过刑事诉讼程序来追究和制裁的。同时,国家安全法也在23条、24条、31条等法条中具体规定了国家安全机关相应的刑事执法权。

第二十三条 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犯间谍罪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国家安全法与行政法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国家安全机关的性质,职责和权力,行政权的行使、制约,以及行政处罚等。由此可见,行政法与国家安全法中的一些规定和内容是一致的,而且也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关系。这表现在国家安全法第2条、6条、7条等法条中。

第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是本法规定的国家安全工作的主管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按照国家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维护国家安全。

第六条 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经出示相应证件,有权查验中国公民或者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询问有关情况。

第八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有关场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限制进入的有关地区、场所、单位;查看或者调阅有关的档案、资料、物品。

五、国家安全法与其它相关法律

国家安全法处理与上述法律有密切的联系外,还有不少法律与国家安全法密切相关,国家安全法与他们也是衔接协调,会为补充的。诸如《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均有涉及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规定;另外,国家安全法与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国际法等在涉及国家安全的问题上也有着密切的联系。

应用指导问题之四: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种类

我国《国家安全法》在第4条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种类作了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根据我国《国家安全法》第4条第2款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具体来说包括以下五种类型: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义制度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和《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对于从事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活动的,不要求必须有实际的危害结果,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上述行为,就必须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间谍行为

所渭“间谍行为”,因此,对于间谍行为这种严重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行为,我们要依法严厉打击。

3、窃密行为

窃密行为,即我国《国家安全法》第4条第2款规定的“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2条所规定的“关系国家的利益和安全,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搜集、窃取我国重要情报已成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其他组织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主要形式之一,对此行为在立法中专列出来并予以严厉打击十分必要。

4、策反行为

策反行为即是指我国《国家安全法》第4条第2款规定的“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

作人员叛变的行为。

5、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行为

上述所列举的四种类型是我国《国家安全法》第4条第2款规定的具体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也是当前对国家安全危害较为严重的行为。但是,在实践中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多种多样的,以上四种类型远远不能将所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全部包括,为了防止可能出现的遗漏,我国《国家安全法》在列举以上四项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外,同时又规定了“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行为。

另外,我《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对以上危害行为在第6条、第7条、第8条中进一步作了具体解释:

第六条 《国家安全法》第四条所称\"资助\"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的下列行为:

(一)向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境内组织、个人提供经费、场所和物资的;

(二)向境内组织、个人提供用于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经费、场所和物资的。

第七条 《国家安全法》第四条所称\"勾结\"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内组织、个人的下列行为:

(一)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共同策划或者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的资助或者指使,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建立联系,取得支持、帮助,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第八条 下列行为属于《国家安全法》第四条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

(一)组织、策划或者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活动的;

(二)捏造、歪曲事实,发表、散布文字或者言论,或者制作、传播音像制品,危害国家安全的;

(三)利用设立社会团体或者企业事业组织,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制造民族纠纷,煽动民族分裂,危害国家安全的;

(六)境外个人违反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擅自会见境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重大嫌疑的人员的。

应用指导问题之五:国家安全机关的历史沿革

我国的国家安全机关,是随着中国共产党的诞生,由情报、保卫机构逐步发展而来的。

1、1927年5月,在“国共合作”破裂的险恶形势下,中共中央军委在汉口成立“特务工作处”,这是我党最早的情报保卫专门机构。

2、1937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成立“中央特别工作委员会”。这是红军到达陕北后,党中央最早成立的从事情报保卫工作的专门领导机构。

3、1941年9月,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决定成立“中央情报部”主要任务是搜集军政战略情报,这是党的情报机关从搜集报警性、保卫性情报向搜集战略性情报的一个重大转折。

4、1946年7月,以中央社会部部分机构、人员为基础,成立了中央军委公安部,中央社会部的保卫、反间谍职能改由新成立的国家专政机关承担。

5、1951年,国家在政务院党组下设立了保密委员会,负责领导政府各部门的保密检查工作,这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央政府成立的第一个保密机构。

6、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适应新形势下反间谍工作的实际需要,确保国家安全。1983年6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国家安全部。198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正式成立。从此,我国国家安全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7、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国家安全机关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充分发挥国家安全机关的职能作用。

应用指导问题之六:国家安全机关的职责

根据我国《国家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职权主要包括

行政职权、刑事职权以及其他职权。

一、国家安全机关享有的行政职权

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和具体化,行政职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其一是法定性。其二是国家意志性。其三是专属性。其四是不可处分性。其五是单方性。其六是优益性。

根据我国《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所享有的行政职权有这样几个方面:

1、行政立法权。所谓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2、行政禁止权。我国《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第9条规定“境外个人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活动的,国家安全部可以决定其在一定时期内不得入境。”该条规定就赋予国家安全部禁止境外有可能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利益的人进入中国境内的行政禁止权。

3、行政处罚权。国家安全机关享有的行政处罚权主要包括:对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以及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依法对其人身、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对非法持有的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以及非法持有、使用的专用间谍器材予以没收。对明知他人有间谍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搜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国家安全机关可对其处15日以下拘留。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情节较轻的,以及故意或者过失泄露有关国家安全工作的国家秘密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

4、行政强制权

国家安全机关享有的行政强制权主要有强制拘留、限期离境、驱逐出境、强制履行、冻结、查封、扣押等。

5、行政奖励权

我国《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对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维护国家安全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犯间谍罪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二、国家安全机关享有的刑事职权

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刑事职权主要是刑事执法权。根据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家安全机关行使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的决定》,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的国家安全机关,承担原由公安机关主管的间谍、特务案件的侦查工作,是国家公安机关的性质,因而国家安全机关可以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条第1款也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审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第4条又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这就是说,在刑事执法方面,国家安全机关与公安机关具有相同性质的侦查机关的法律地位,可以依法行使公安机关具有的立案、调查、讯问、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等刑事执法权。

根据我国《国家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刑事执法权包括这样几个方面:

1、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1)、“侦查”是指专门机关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措施。 2)、“拘留”是指刑事拘留。它是国家安全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现行犯在紧急情况下适用的一种强制措施。 3)、“预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预审部门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揭露和证实犯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和调查的活动。国家安全机关经过一段时间的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 4)、“逮捕”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之一。

2、依法采取技术侦察措施的职权。面对国内外新情况和挑战,国家安全机关,在应付高科技类犯罪时也要采取必不可少的技术侦察手段。国家安全机关在执行技术侦察措施的职权时,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采取技术侦察措施的对象必须是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二是技术侦察措施必须是在侦察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时使用;三是必须是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并且必须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方可实施。

三、国家安全机关享有的其他职权

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除享有行政职权和刑事职权以外,我国《国家安全法》还赋予国家安全机关其他的职权。这些其他职权主要有:

1、验证权、调查权。

2、进入有关场所和查档权。

3、优先通行权、

4、对交通、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的优先使用权。

5、查验电子通信设备权。

6、提请免检权

国家安全法应用指导问题之七: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我国《国家安全法》从第15条至22条规定了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主要有如下几项:

第一、教育和防范、制止的义务

我国 《国家安全法》第15条第次进行了规定,维护国家安全是我国《宪法》赋予每一位公民的基本义务,同时也是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尽的法定责任。我国 《国家安全法》第15条规定:“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全的行为”。

第二、提供便利条件和协助的义务

我国《国家安全法》第16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我国《国家安全法》第二章具体规定了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职权,这些职权的落实离不开公民和组织的支持和配合,亦即离不开公民和组织自觉地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第三、及时报告的义务

及时报告的义务,我国《国家安全法》第17条规定“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直接或者通过所在组织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公安机关报告”。每个公民都应自觉地维护国家利益,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时,应及时直接或间接地向国家安全机关或公安机关报告,不应该知情不举。。

第四、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的义务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8条第1款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我国《国家安全法》不仅重申了这一规定,而且对公民和有关组织在国家安全机关的侦查活动中,如何履行作证义务提出了具体要求。我国《国家安全法》第18条规定:“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公民和有关组织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第五、保守国家安全工作的国家秘密的义务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我国《国家安全法》再次重申了这一规定,并具体指出:“任何公民和组织应当保守所知悉的国家安全工作的国家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进一步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六、不得非法持密的义务

我国《国家安全法》第20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为了保证公民和组织切实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了具体的保密制度和法律责任。我国《国家安全法》第29条规定“对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依法对其人身、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对其非法持有的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予

以没收。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构成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不得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义务 我国《国家安全法》第21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为保证公民和组织正确履行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义务。第29条规定:“对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以及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依法对其人身、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对其非法持有的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以及非法持有、使用的专用间谍器材予以没收。”这些法律规定对于为公民和组织履行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的义务是十分必要。

国家安全法应用指导问题之八:违反国家安全法的刑事责任

违反国家安全法的刑事责任,是指对违反国家安全法的规定而构成犯罪的行为。

根据我国《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违反国家安全法的刑事责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直接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刑事责任;二是违反我国《国家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构成犯罪的刑事责任。

我国《国家安全法》第23条规定:“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里所说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我国《国家安全法》第4条第2款规定的行为,即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以及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依法”主要是依照我国《刑法》;及其他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追究行为人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责任。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

1、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 我国《刑法》第102条规定:“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113条规定:“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并可“处没收财产”。另据我国《刑法》第56条规定,犯本罪的还应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我国《刑法》第103条、第113条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没、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可以判处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此外,根据我国《刑法》第56条规定,犯分裂国家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的,均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3、武装叛乱或者武装*的

据我国《刑法》第104条,第113条规定:“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根据我国《刑法》第56条规定,犯本罪除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均应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4、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我国《刑法》第105条具体规定了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这一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即“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

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另据我国《刑法》第113条规定,犯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根据我国《刑法》第56条规定,犯本罪的还应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除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外,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5、与境外相勾结实施某些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刑法》第103条规定的分裂国家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第104条规定的武装叛乱、*罪,第105条规定的颠覆国家政权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依照以上各条规定从重处罚。

6、资助境内组织或者个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的

我国《刑法》第107条规定,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资助境内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除此之外,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7、投敌叛变罪

我国《刑法》对投敌叛变罪这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的刑事责任进行了规定,即“投敌叛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的,情结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另据我国《刑法》第56条规定,对投敌叛变罪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8、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叛逃的 我国《刑法》第109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有叛逃的,从重处罚。”此外,根据我国《刑法》第113条和第56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有叛逃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并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力的除外。

9、实施间谍行为的 我国《刑法》,第110条规定:“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的;(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第113条和56条规定:“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并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10、为境外窃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 我国《刑法》第111条和第113条规定:“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11、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112条、第113条和第56条规定,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并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12、组织、领导和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

《刑法》第120条对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的犯罪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推荐第5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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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职权

第三章 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是本法规定的国家安全工作的主管机关。

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按照国家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维护国家安全。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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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第五条 国家对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维护国家安全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职权

第六条 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经出示相应证件,有权查验中国公民或者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询问有关情况。

第八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有关场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限制进入的有关地区、场所、单位;查看或者调阅有关的档案、资料、物品。

第九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紧急任务的情况下,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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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机关为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必要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建筑物,用后应当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十条 国家安全机关因侦察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

第十一条 国家安全机关为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可以查验组织和个人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

第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因国家安全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请海关、边防等检查机关对有关人员和资料、器材免检。有关检查机关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三条 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三章 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

第十五条 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十六条 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第十七条 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当直接或者通过所在组织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八条 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公民和有关组织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第十九条 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国家安全工作的国家秘密。

第二十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 文章来源:http://www.daodoc.com/Content-913.htm免费咨询法律问题http://www.daodoc.com/tiwen.htm 律师在线解答 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他物品。

第二十一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

第二十二条 任何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都有权向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对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或者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和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犯间谍罪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第二十五条 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敌对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的,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组织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如实说明情况的,不予追究。

第二十六条 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或者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比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处罚;情节较轻的,由国家安全 文章来源:http://www.daodoc.com/Content-913.htm免费咨询法律问题http://www.daodoc.com/tiwen.htm 律师在线解答 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二十八条 故意或者过失泄露有关国家安全工作的国家秘密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对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以及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依法对其人身、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对其非法持有的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以及非法持有、使用的专用间谍器材予以没收。

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构成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境外人员违反本法的,可以限期离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罚;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适用本法有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法律有关条文

一、刑法有关条款

第九十二条 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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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条 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民警察、民兵投敌叛变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九十七条 进行下列间谍或者资敌行为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为敌人窃取、刺探、提供情报的;

(二)供给敌人武器军火或者其他军用物资的;

(三)参加特务、间谍组织或者接受敌人派遣任务的。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严禁刑讯逼供。国家工作人员对人犯实行刑讯逼供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肉刑致人伤残的,以伤害罪从重论处。

第一百四十三条 严禁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违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五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或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一百六十二条 窝藏或者作假证明包庇反革命分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窝藏或者作假证明包庇其他犯罪分子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一百八十七条 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保密法规,泄露国家重要机密,情 文章来源:http://www.daodoc.com/Content-913.htm免费咨询法律问题http://www.daodoc.com/tiwen.htm 律师在线解答 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非国家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第一百八十七条 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八十八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故意颠倒黑白做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补充规定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对刑法补充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

三、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条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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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6篇:国家安全法试题

国家安全法知识题库

一、单选题

1.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根据(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A.民法

B.刑法

C.宪法

D.政策

2.坚持(

),建立集中统

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A.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

B.人民当家作主

C.党的领导

D.依法治国

3.(

)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

A.国务院

B.全国最高人民法院

C.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日期是每年()。

A.4月15日

B.4月16日

C.5月15日

D.5月16日 5.维护国家安全,应当与(

)相协调。

A.国民经济

B.国家政策方针

C.人民群众利益

D.经济社会发展 6.(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A.全体居民

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C.人民群众

D.工人、农民 7.国家安全法自(

)开始施行。

A.2015年7月1号

B.2015年10月1号

C.2016年10月1号

D.2016年7月1号

8.在国家安全工作中,需要采取(

)的特别措施时,应当依法进行,并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为限度。

A.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

B.没收公民财产

C.拘留

D.限制公民出境 9.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

)。

A.经济援助

B.精神赔偿

C.抚恤优待

D.医疗救助 10.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

)。 A.政策保护

B.法律保护

C.他人协助

D.政府帮助

11.国家加强边防、海防和空防建设,采取一切必要的防卫和管控措施,保卫领陆、(

)、领海和领空安全,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A.内水

B.陆地

C.海洋

D.国土

12.国家加强武装力量革命化、(

)、正规化建设,建设与保卫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需要相适应的武装力量;实施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防备和抵御侵略,制止武装颠覆和分裂;开展国际军事安全合作,实施联合国维和、国际救援、海上护航和维护国家海外利益的军事行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发展利益和世界和平。

A.军事化

B.现代化

C.信息化

D.科技化 13.国家坚持社会主义(

)前进方向,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范和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A.先进生产力

B.先进文化

C.先进思想

D.先进生产关系

14.国家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创造良好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

A.保卫人民财产

B.维护国家安全

C.维护社会稳定

D.保卫人民安全 15. 国家坚持和完善(

),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民族分裂活动,维护国家统

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A.社会主义制度

B.一国两制制度

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D.民主集中制BACDA 16.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

)的需要,不断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 A.人民利益

B.国家发展利益

C.社会稳定

D.实现全面小康

17.国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生态风险的预警和防控,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赖以生存发展的大气、水、(

)等自然环境和条件不受威胁和破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A.土壤

B.食品

C.生态

D.人与自然关系 18.国家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

),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利用宗教名义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反对境外势力干涉境内宗教事务,维护正常宗教活动秩序。

A.个人宗教活动

B.各类宗教活动

C.正常宗教活动

D.所有宗教活动

19国家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完善粮食储备制度、流通体系和(

),健全粮食安全预警制度,保障粮食供给和质量安全。 A.储存体系

B.价格干预体系

C.国家宏观调控

D.市场调控机制 20. 国家健全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和基础能力建设,防范和化解(

)、区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抵御外部金融风险的冲击。

A.系统性

B.体系性

C.全球性

D.不可预测性

21.对可能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件,(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A.乡、镇

B.县

C.市

D.省

22.关于国家安全战略,是指(

)1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家安全战略纲要》。

A.2013年

B.2014年

C.2015年

D.2016年

23.(

)是准确预警和有效管控风险和危机的前提。 A.监测

B.鉴别

C.筛选

D.上报

24.(

)是指情报信息的收集、研判、使用要紧紧围绕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对于时效性要求较高的重大突发事情作出及时反应。

A.统一归口

B.反应灵敏

C.准确高效

D.运转顺畅 25.党的十八届(

)全会决定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 A.二中

B.三中

C.四中

D.五中

26.(

)是指国家安全危机管控不能各部门、各地方各行其是。 A.协同联动

B.有序高效

C.统一指挥

D.及时上报

27.(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照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31-40 CBADC; ACBDA A.省

B.市

C.县

D.镇

28.(

)是指情报信息工作在运转过程中要尊重客观规律,形成并不断完善情报信息顺畅流转的制度机制。

A.统一归口

B.反应灵敏

C.准确高效

D.运转顺畅

29.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由(

)、地方各级安全机关实施。 A.公安机关

B军事机关

C.国家安全机关

D.各级地方政府 30.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工作协调机制,是(

)的协调机制。

A.中央与地方之间

B.军地之间

C.地区之间

D.中央职能部门之间 31.(

)依照宪法规定,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国家主席

32.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行使(

),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检察权

B.审判权

C.逮捕权

D.侦查权

33.国家健全(

)体系,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

A.国家安全保障

B.国家安全法律制度

C.国家安全教育

D.国家安全文化

34.(

)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涉及国家安全的行政法规,规定有关行政措施,发布有关决定和命令。

A.国务院总理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家主席

D.国务院

35.(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安全工作。

A.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D.地方各级行政首长

36.(

)依照宪法规定,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行使宪法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家主席

D.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37.国家加大对(

)的投入,保障国家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和装备。 A.教育

B.国家安全保障

C.国家安全各项建设

D.财政

38.鼓励国家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发挥(

)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作用。 A.创新

B.科技

C.信息

D.科研

39.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国家安全活动中,应当(

),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A.保守国家秘密

B.维护国家安全

C.保证自身安全

D.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40.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将(

)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A.国家安全教育

B.国家安全法律

C.国家安全制度

D.国家安全任务

二、多选题

1.国家安全是指(

)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A.国家政权、主权、统一

B.领土完整

C.人民福祉

D.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A.以人民安全为宗旨

B.以政治安全为根本

C.以经济安全为基础

D.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

3.维护国家安全,应当(

)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A.遵守宪法和法律

B.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C.坚持依法治国

D.尊重和保障人权

4.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坚持(

)充分发挥专门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能作用,广泛动员公民和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A.预防为主

B.标本兼治

C.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

D.依靠群众

5.公民和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

)的权利。

A.举报

B.申诉

C.控告

D.检举

6.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 A.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B.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C.健全社会主义法治

D.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7.国家加强边防、海防和空防建设,采取一切必要的防卫和管控措施,保卫(

)安全,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A.领陆

B.内水

C.领海

D.领空

8.国家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完善(

),健全粮食安全预警制度,保障粮食供给和质量安全。

A.粮食储备制度

B.流通体系

C.市场调节机制

D.国家宏观调控

9.国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生态风险的预警和防控,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赖以生存发展的(

)等自然环境和条件不受威胁和破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A.大气

B.食品

C.水

D.土壤

10.国家坚持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增强安全进出、科学考察、开发利用的能力,加强国际合作,维护我国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的活动、资产和其他利益的安全。

A.外层空间

B.国际海底区域和基地活动

C.资产

D.其他方面的利益 11.()根据职责分工,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

A.国家安全机关

B.公安机关

C.有关军事机关

D.地方政府

12.国家决定进入()后,履行国家安全危机管控职责的有关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有权采取限制公民和组织权利、增加公民和组织义务的特别措施。A.紧急状态

B.战争状态

C.实施国防动员

D.常规状态

13.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A.外商投资

B.特定物项和关键技术 C.网络信息技术产品 D.服务涉及国家安全事项

14.国家健全()的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和使用制度。

A.统一归口

B.反应灵敏

C.准确高效

D.运转顺畅 15.下列有关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A.监测是准确预警和有效管控风险和危机的前提。

B.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及时跟踪掌握有关信息,建立常态化、动态化监测体系。 C.预警是指在各领域国家安全风险发生蔓延并造成危害之后。 D.预警是指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发出紧急信号、报告危险情况。

16.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

)的决定,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行使宪法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A.国务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全国人大代表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7.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

A.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针

B.统一指挥维护国家安全的军事行动

C.制定涉及国家安全的军事法规

D.发布有关决定和命令

18.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

)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A.侦查

B.拘留

C.预审

D.执行逮捕

19.承担国家安全战略物资储备任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国家安全物资进行(

),定期调整更换,保证储备物资的使用效能和安全。 A.收储

B.保管

C.维护

D.销毁

20.国家(

)开展国家安全专门工作,可以依法采取必要手段和方式,有关部门和地方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提供支持和配合。

A.安全机关

B.检察机关

C.公安机关

D.有关军事机关

三、判断题

1.企业事业组织根据国家安全工作的要求,应当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 2.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3.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4.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全面评估国际、国内安全形势,明确国家安全战略的指导方针、中长期目标、重点领域的国家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 5.任何个人和组织违反本法和有关法律,不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可视情追究法律责任。

6.维护国家安全,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7.坚持党政机关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

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

8.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 9.国家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行为。

) 10.国家加强武装力量革命化、信息化、正规化建设,建设与保卫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需要相适应的武装力量。

) 11.国家健全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和基础能力建设,防范和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抵御外部金融风险的冲击。

) 12.国家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完善粮食储备制度、流通体系和国家宏观调控机制,健全粮食安全预警制度,保障粮食供给和质量安全。

) 13.国家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发展自主可控的战略高新技术和重要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保护和科技保密能力建设,保障重大技术和工程的安全。

) 14.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

( ) 15.国家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范和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16.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利益的需要,不断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

) 17.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于获取的涉及国家安全的有关信息可暂缓上报。

) 18.对可能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照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不可越级上报。

) 19.只有保证情报信息报送的及时、准确、客观,才能确保情保信息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 20.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工作。

21.国家安全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应当及时解除管控处置措施,做好善后工作。

) 22.决定国家进入非常状态的主体只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23.国家进入非常状态后,履行国家安全危机管控职责的有关机关有权采取限制公民和组织权利的特别措施。

) 24.情报信息收集的“准确高效”是指情报信息具有很强的全面性、集成性。(

) 25.国务院可以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26.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可以不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 27.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安全工作。

28.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管理指导本系统、本领域国家安全工作。

29.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行使侦查权,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3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31.国家健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

32.国家安全教育不应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

四、简单题

1.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的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有哪些?

2.《国家安全法》关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怎样规定的? 3.武装力量在维护国家安全中有哪些职责? 4.维护资源能源安全的任务是什么?

5.《国家安全法》规定了哪些国家安全工作机制? 6.《国家安全法》规定了哪些国家安全制度? 7.国务院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职责是什么? 8.国家安全人才保障的内容是什么?

推荐第7篇:国家安全法教案

学好《国家安全法》, 确保安全意识

——《国家安全法》学习教案

目 的:通过学习使每名学生了解掌握《国家安全法》,自觉遵守法律、依据法律正确处理好各种涉法问题。

主要内容:

一、充分认识《国家安全法》的地位和作用

二、深刻认识隐蔽斗争的形势,强化国家安全意识 要 求:

1、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2、结合实际,学用结合.

3、积极讨论,认真完成作业。

学好《国家安全法》, 确保安全意识

当今时代,世界的两大主题是和平与发展,世界各国普遍利用冷战结束后的和平局面,力争加速发展自己。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二十年来,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但同时也时刻面临着一些发达国家的压力和一些后起国家的竞争与挑战。面临着国际、国内的敌对势力利用世界形势出现和平发展趋势和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时机,通过政治的、经济的、思想的、文化的、宗教的等各种渠道。和方式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分裂、侵蚀等敌对活动,妄图破坏我们的繁荣稳定,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作为肩负维护社会稳定、保卫国家安全神圣使命的武警部队,积极投身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洪流中是责无旁贷、不容置疑的。因此,我们要认真学好《国家安全法》,充分认识对敌斗争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任何时候听党话、跟党走,拒腐蚀、永不沾,经受住各种考验,真正做到政治合格。

一、充分认识《国家安全法》的地位和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简称《国家安全法》)是1993年2月 22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 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更是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神圣使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所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国家政权机关的组织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即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原则和制度。因此,宪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的依据和法律基础,任何法律的内容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和原则。《国家安全法》当然也不能例外。制定国家安全法首要的依据就是宪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安全法的总则中明确表述:“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此外,我党长期以来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也是制定国家安全法的基本依据。党的方针、政策是法律的灵魂,而法律则是经过实践检验的党的方针、政策的规范化、法律化,是实现党的方针、政策的重要工具之一。如党对国家安全工作实行专门机关与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党对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权力的一系列政策规定都是制定有关法律条文的依据。这些方针和政策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具备了法律的权威性和稳定性,更有利于加强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有利于在新形势下改进和加强国家安全的各项业务工作。

(三)《国家安全法》的主要特点。

3、国家安全法为建立多层次的国家安全工作法律体系奠定了基础。国家安全法是国家安全工作的主体法,围绕主体法,起草制定配套法规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章就有了依据。同时可有力地推动国家安全机关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的立法工作,来不断完善国家安全工作法律体系,适应国家安全工作的需要。

4、国家安全法是机关、团体和组织及全体公民履行宪法义务、维护国家安全的行为准则。有了国家安全法,可以使人们更清楚地知道什么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什么是应该保护的,什么是必须禁止的,对于提高全国人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义务感和荣誉感,共同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深刻认识隐蔽斗争的形势,强化国家安全意识。

所谓隐蔽斗争,指的是相对于战场上两军对垒等公开形式的斗争而言的,是政治上敌对的或者有某种利害冲突的双方采取秘密方式进行的政治斗争,是各国、各政治集团为争取和维护各自利益的重要手段,它包括了窃密与反窃密、用间与反间、刺杀、煽动等行为手段,自古以来就备受各国、各政治集团的注意。到了近代随着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各阶级之间的斗争不断加剧,随着各种政治理论和科学技术的进步,隐蔽斗争从形式和内容上都有了飞速发展。各种间谍手段层出不穷,花样不断翻新,但最终的目的是打击敌人,保护自己的国家利益和阶级利益。

建国以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其他各种敌对势力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就从未停止过,隐蔽斗争的形势一直是尖锐、复杂的。早在五十年代,杜勒斯就主张通过和平演变的方法颠覆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改革开放以来,境外各种敌对势力对我国的渗透、颠覆、分裂等破坏活动日趋猖獗,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对我国进行政治渗透。美国现任政府的国务卿克里斯托弗对和平演变中国的政治制度提出了一个新的说法,他说:“我们的政策将是谋求中国出现从共产主义到民主制度的广泛的、和平的演变,办法是鼓励那个国家实现经济和政治自由化的势力。” 究其实质,他们都是要通过思想、文化、政治渗透,传播资本主义的价值观念,培植实现和平演变的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达到颠覆中国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尤其是在进一步加快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隐蔽战线的斗争又出现了一些新的突出情况和复杂问题。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东欧和苏联推行和平演变战略得手以后,开始调整本国的对外情报战略。在保持传统的秘密情报活动方式的同时,继续采用公开、合法的形式。具体情报搜集活动中,在继续从事政治、军事情报活动的同时,把侧重点转移到经济、科技情报上,并且扩大了对中国的情报活动力量。一些周边国家,有的在历史上曾经与我国保持过友好关系的,也从没有停止对中国的情报活动;有的在实现国家关系正常化、双边关系得到改善后,也没有减少对中国的情报活动,只是活动的方式更具有隐蔽性。台湾国民党间谍情报机关利用两岸关系日趋缓和、两岸民间交往日益增多的时机,更加频繁地进行情报窃密、勾联策反等破坏活动。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利用我国加快对外开放、国际交往增多的机会,运用现代化科学技术手段,通过各种渠道,大肆收集我政治、军事、经济、科技等方面的情报,向我要害部门渗透,或策动、勾引、收买我国家工作人员,企图在我内部安“钉子”。此外,境内外一些敌对组织、民族分裂集团,在各种反动势力的支持下,策动下指使境内极少数敌对分子和非法组织加紧策划、制造*、阴谋分裂祖国,频繁活动,同样严重威胁到我国家安全和利益。近期出现的“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也妄图“浑水摸鱼”,不断滋事,破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我省地处西南内陆,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发达。省内分布着苗、侗、布依等大小47个少数民族,政治、经济、与发达地区相比较为落后。但贵州矿产资源丰富,又是军工大省,省内驻有多家高密级军事单位,这些都被一些境外情报分子和境内外一些敌对势力视为“大有可为”的条件。近年来,外国间谍情报机关、少数民族分裂势力、境外宗教势力,利用各种非政府组织和各类人员不断在我省各个方面进行渗透,大肆收集情报,搞民族分裂。台湾情报

机关也利用旅游、投资等方式加紧活动,为搞“台独”收集情报。一些境内外敌对势力还相互勾结,流速一气,制造、传播反动言论,对军队、重要政府机关进行心战、策反。“法轮功”等一些非法邪教组织也在省内兴风作浪,四处串连,甚嚣尘上,妄图把贵州建成非法活动的“据点”。所以说隐蔽斗争的形势还十分严峻。而武警部队本身也是敌对势力渗透破坏的重点目标。一方面,我们担负着国家一些重要的内卫任务,包括国家机关、首脑要害部门、重要领导的安全警卫任务;担负着交通干线、能源基地等重要目标的武装守护任务,这些都是敌人破坏的重要目标。另一方面,因为武警部队很分散,有的重要执勤点才有两三人、一个班,管理教育不便,稍不警惕,就会给敌特分子造成拉拢、腐蚀、收买、策反的可乘之机。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当前我们面临的隐蔽斗争形势还十分严峻,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如果我们从思想上解除武装、放松警惕,稍有不慎就很容易为敌所乘,被敌利用,做出危害国家安全和军事利益的行为,所以,我们每个武警官兵都需要切实增强敌情观念,牢固树立起国家安全意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警钟长鸣。

推荐第8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公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公布日期: 2015.07.01 施行日期: 2015.07.01 效力: 有效 门类: 国家安全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

第三章 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

第四章 国家安全制度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情报信息

第三节 风险预防、评估和预警

第四节 审查监管

第五节 危机管控

第五章 国家安全保障

第六章 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第三条 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2—

第四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

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

第五条 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

第六条 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全面评估国际、国内安全形势,明确国家安全战略的指导方针、中长期目标、重点领域的国家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第八条 维护国家安全,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国家安全工作应当统筹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

第九条 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充分发挥专门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能作用,广泛动员公民和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十条 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坚持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积极同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开展安全交流合作,履行国际安全义务,促进共同安全,维护世界和平。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第十二条 国家对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国家安全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任何个人和组织违反本法和有关法律,不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第二章 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

第十五条 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

国家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窃取、泄露国家秘密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境外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第十六条 国家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卫人民安全,创造良好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国家加强边防、海防和空防建设,采取一切必要的防卫和管控措施,保卫领陆、内水、领海和领空安全,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第十八条 国家加强武装力量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建设与保卫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需要相适应的武装力量;实施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防备和抵御侵略,制止武装颠覆和分裂;开展国际军事安全合作,实施联合国维和、国际救援、海上护航和维护国家海外利益的军事行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发展利益和世界和平。

第十九条 国家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全预防和化解经济安全风险的制度机制,保障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经济利益安全。

—4—

第二十条 国家健全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和基础能力建设,防范和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抵御外部金融风险的冲击。

第二十一条 国家合理利用和保护资源能源,有效管控战略资源能源的开发,加强战略资源能源储备,完善资源能源运输战略通道建设和安全保护措施,加强国际资源能源合作,全面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资源能源持续、可靠和有效供给。

第二十二条 国家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完善粮食储备制度、流通体系和市场调控机制,健全粮食安全预警制度,保障粮食供给和质量安全。

第二十三条 国家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范和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第二十四条 国家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发展自主可控的战略高新技术和重要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保护和科技保密能力建设,保障重大技术和工程的安全。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加强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创新研究和开发应用,实现网络和信息核心技术、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信息系统及数据的安全可控;加强网络管理,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窃密、散布违法有害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第二十六条 国家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民族分裂活动,维护国家统

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第二十七条 国家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利用宗教名义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反对境外势力干涉境内宗教事务,维护正常宗教活动秩序。

—5—

国家依法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八条 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加强防范和处置恐怖主义的能力建设,依法开展情报、调查、防范、处置以及资金监管等工作,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和严厉惩治暴力恐怖活动。

第二十九条 国家健全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积极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置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安定。

第三十条 国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生态风险的预警和防控,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赖以生存发展的大气、水、土壤等自然环境和条件不受威胁和破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第三十一条 国家坚持和平利用核能和核技术,加强国际合作,防止核扩散,完善防扩散机制,加强对核设施、核材料、核活动和核废料处置的安全管理、监管和保护,加强核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防止、控制和消除核事故对公民生命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不断增强有效应对和防范核威胁、核攻击的能力。

第三十二条 国家坚持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增强安全进出、科学考察、开发利用的能力,加强国际合作,维护我国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的活动、资产和其他利益的安全。

第三十三条 国家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海外中国公民、组织和机构的安全和正当权益,保护国家的海外利益不受威胁和侵害。

第三十四条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发展利益的需要,不断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

第三章 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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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宪法规定,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行使宪法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宪法规定,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行使宪法规定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行使宪法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涉及国家安全的行政法规,规定有关行政措施,发布有关决定和命令;实施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行使宪法法律规定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予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针,统一指挥维护国家安全的军事行动,制定涉及国家安全的军事法规,发布有关决定和命令。

第三十九条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管理指导本系统、本领域国家安全工作。

第四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安全工作。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检察权,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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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有关军事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相关职权。

第四十三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贯彻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国家安全活动中,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国家安全制度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四条 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实行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国家安全制度与工作机制。

第四十五条 国家建立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中央有关职能部门推进相关工作。

第四十六条 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国家安全战略和重大部署贯彻落实。

第四十七条 各部门、各地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贯彻实施国家安全战略。

第四十八条 国家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工作需要,建立跨部门会商工作机制,就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会商研判,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九条 国家建立中央与地方之间、部门之间、军地之间以及地区之间关于国家安全的协同联动机制。

第五十条 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决策咨询机制,组织专家和有关方面开展对国家安全形势的分析研判,推进国家安全的科学决策。

第二节 情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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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 国家健全统一归口、反应灵敏、准确高效、运转顺畅的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和使用制度,建立情报信息工作协调机制,实现情报信息的及时收集、准确研判、有效使用和共享。 第五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关根据职责分工,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

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于获取的涉及国家安全的有关信息应当及时上报。

第五十三条 开展情报信息工作,应当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对情报信息的鉴别、筛选、综合和研判分析。

第五十四条 情报信息的报送应当及时、准确、客观,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

第三节 风险预防、评估和预警

第五十五条 国家制定完善应对各领域国家安全风险预案。

第五十六条 国家建立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各领域国家安全风险调查评估。

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向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提交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第五十七条 国家健全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制度,根据国家安全风险程度,及时发布相应风险预警。

第五十八条 对可能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照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第四节 审查监管

第五十九条 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特定物项和关键技术、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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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条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行使国家安全审查职责,依法作出国家安全审查决定或者提出安全审查意见并监督执行。

第六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工作。

第五节 危机管控

第六十二条 国家建立统一领导、协同联动、有序高效的国家安全危机管控制度。

第六十三条 发生危及国家安全的重大事件,中央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根据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统一部署,依法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管控处置措施。

第六十四条 发生危及国家安全的特别重大事件,需要进入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者进行全国总动员、局部动员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国务院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

第六十五条 国家决定进入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者实施国防动员后,履行国家安全危机管控职责的有关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有权采取限制公民和组织权利、增加公民和组织义务的特别措施。

第六十六条 履行国家安全危机管控职责的有关机关依法采取处置国家安全危机的管控措施,应当与国家安全危机可能造成的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保护公民、组织权益的措施。

第六十七条 国家健全国家安全危机的信息报告和发布机制。

国家安全危机事件发生后,履行国家安全危机管控职责的有关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准确、及时报告,并依法将有关国家安全危机事件发生、发展、管控处置及善后情况统一向社会发布。

第六十八条 国家安全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应当及时解除管控处置措施,做好善后工作。

第五章 国家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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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条 国家健全国家安全保障体系,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

第七十条 国家健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

第七十一条 国家加大对国家安全各项建设的投入,保障国家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和装备。

第七十二条 承担国家安全战略物资储备任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国家安全物资进行收储、保管和维护,定期调整更换,保证储备物资的使用效能和安全。

第七十三条 鼓励国家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发挥科技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作用。

第七十四条 国家采取必要措施,招录、培养和管理国家安全工作专门人才和特殊人才。

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需要,国家依法保护有关机关专门从事国家安全工作人员的身份和合法权益,加大人身保护和安置保障力度。

第七十五条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关开展国家安全专门工作,可以依法采取必要手段和方式,有关部门和地方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提供支持和配合。

第七十六条 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第六章 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

第七十七条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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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第七十八条 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七十九条 企业事业组织根据国家安全工作的要求,应当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第八十条 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第八十一条 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第八十二条 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第八十三条 在国家安全工作中,需要采取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应当依法进行,并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为限度。

第七章 附则

第八十四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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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9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间:2016年5月6日

参学人员:机关全体人员

学:黄焕华

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第三条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第四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

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

第五条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

第十四条 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第二章 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

第十五条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

国家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窃取、泄露国家秘密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境外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第三章 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

第三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宪法规定,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行使宪法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宪法规定,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行使宪法规定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行使宪法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七条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涉及国家安全的行政法规,规定有关行政措施,发布有关决定和命令;实施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行使宪法法律规定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予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针,统一指挥维护国家安全的军事行动,制定涉及国家安全的军事法规,发布有关决定和命令。

第四章 国家安全制度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四条 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实行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国家安全制度与工作机制。

第四十六条 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国家安全战略和重大部署贯彻落实。

第四十九条 国家建立中央与地方之间、部门之间、军地之间以及地区之间关于国家安全的协同联动机制。

第二节 情报信息

第五十一条国家健全统一归口、反应灵敏、准确高效、运转顺畅的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和使用制度,建立情报信息工作协调机制,实现情报信息的及时收集、准确研判、有效使用和共享。

第五十四条 情报信息的报送应当及时、准确、客观,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

第三节 风险预防、评估和预警

第五十六条 国家建立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各领域国家安全风险调查评估。

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向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提交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第五十七条 国家健全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制度,根据国家安全风险程度,及时发布相应风险预警。

第四节 审查监管

第五十九条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特定物项和关键技术、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

第五节 危机管控

第六十二条 国家建立统一领导、协同联动、有序高效的国家安全危机管控制度。

第六十八条 国家安全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应当及时解除管控处置措施,做好善后工作。

第五章 国家安全保障

第六十九条 国家健全国家安全保障体系,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

第七十条 国家健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

第七十六条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第六章 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

第七十七条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第八十一条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第七章 附则

第八十四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5年7月1日

推荐第10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米河二中 2012年2月打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是本法规定的国家安全工作的主管机关。

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按照国家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维护国家安全。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四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第五条 国家对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维护国家安全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职权

第六条 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经出示相应证件,有权查验中国公民或者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询问有关情况。

第八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有关场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限制进入的有关地区、场所、单位;查看或者调阅有关的档案、资料、物品。

第九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紧急任务的情况下,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国家安全机关为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必要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用后应当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十条 国家安全机关因侦察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

第十一条 国家安全机关为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可以查验组织和个人的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

第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因国家安全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请海关、边防等检查机关对有关人员和资料、器材免检。有关检查机关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三条 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三章 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

第十五条 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十六条 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第十七条 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当直接或者通过所在组织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八条 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公民和有关组织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第十九条 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国家安全工作的国家秘密。

第二十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第二十一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

第二十二条 任何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都有权向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对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或者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和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犯间谍罪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第二十五条 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敌对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的,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组织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如实说明情况的,不予追究。

第二十六条 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或者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处罚;情节较轻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二十八条 故意或者过失泄露有关国家安全工作的国家秘密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对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以及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依法对其人身、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对其非法持有的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以及非法持有、使用的专用间谍器材予以没收。

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构成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境外人员违反本法的,可以限期离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罚;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适用本法有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米河二中 2012年2月打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第四条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第五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 机关、单位应当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

第八条 国家对在保守、保护国家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九条 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第十条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十一条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

军事方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应当在有关范围内公布,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第十二条 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

机关、单位确定、变更和解除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第十三条 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应当遵守定密权限。

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具体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机关、单位执行上级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需要定密的,根据所执行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下级机关、单位认为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有关定密事项属于上级机关、单位的定密权限,应当先行采取保密措施,并立即报请上级机关、单位确定;没有上级机关、单位的,应当立即提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在其工作范围内按照规定的权限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

第十四条 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第十五条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

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解密时间或者解密条件。

机关、单位对在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工作过程中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

第十六条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十七条 机关、单位对承载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以下简称国家秘密载体)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

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不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

第十八条 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变更,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

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或者人员。

第十九条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自行解密。

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对在保密期限内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及时解密;对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应当在原保密期限届满前重新确定保密期限。提前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的,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二十条 机关、单位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保存,并指定专人管理;未经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条 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实行分级保护。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标准配备保密设施、设备。保密设施、设备应当与涉密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规定,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条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二)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三)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四)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五)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第二十五条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

(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五)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第二十六条 禁止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

禁止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

禁止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第二十七条 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印制、发行,广播节目、电视节目、电影的制作和播放,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公共信息网络及其他传媒的信息编辑、发布,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二十八条 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对泄密案件进行调查;发现利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发布的信息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应当根据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删除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 机关、单位公开发布信息以及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货物、服务进行采购时,应当遵守保密规定。

第三十条 机关、单位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国家秘密事项,或者任用、聘用的境外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

第三十一条 举办会议或者其他活动涉及国家秘密的,主办单位应当采取保密措施,并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具体保密要求。

第三十二条 机关、单位应当将涉及绝密级或者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机构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将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第三十三条 军事禁区和属于国家秘密不对外开放的其他场所、部位,应当采取保密措施,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决定对外开放或者扩大开放范围。

第三十四条 从事国家秘密载体制作、复制、维修、销毁,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或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涉及国家秘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经过保密审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关、单位委托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前款规定的业务,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提出保密要求,采取保密措施。

第三十五条 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

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三十六条 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第三十七条 涉密人员出境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关机关认为涉密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不得批准出境。

第三十八条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第三十九条 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明确涉密人员的权利、岗位责任和要求,对涉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 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公民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机关、单位。机关、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作出处理,并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保密规章和国家保密标准。

第四十二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保密检查、保密技术防护和泄密案件查处工作,对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三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国家秘密确定、变更或者解除不当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机关、单位予以纠正。

第四十四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机关、单位遵守保密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有关机关、单位应当配合。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机关、单位存在泄密隐患的,应当要求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对存在泄密隐患的设施、设备、场所,应当责令停止使用;对严重违反保密规定的涉密人员,应当建议有关机关、单位给予处分并调离涉密岗位;发现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当督促、指导有关机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五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保密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应当予以收缴。

第四十六条 办理涉嫌泄露国家秘密案件的机关,需要对有关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以及属于何种密级进行鉴定的,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鉴定。

第四十七条 机关、单位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不依法给予处分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议纠正,对拒不纠正的,提请其上一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该机关、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

(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五)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

(六)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七)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

(八)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

(九)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

(十)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

(十一)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

(十二)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且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所在机关、单位予以处理。

第四十九条 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发生重大泄密案件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对应当定密的事项不定密,或者对不应当定密的事项定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五十条 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十一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保密管理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第五十二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法制定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

第五十三条 本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11篇:国家安全法读后感

国家安全法读后感

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在这个时点研读国家安全法,深刻体会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前提。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首次明确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这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方针政策。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公众广泛参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将获得弘扬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良好效果。

第12篇:国家安全法学习心得

篇1:学习国家安全法心得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心得 在中学生中进行国家安全知识教育的目的,旨在使广大中学生从小树立“国家安全”、“国家荣誉”、“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国家安全是中学生必备的知识、必备的素质。青少年是21世纪的主人,将在新世纪肩负起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重任,要求同学们从现在起就要树立国家观念、国防观念,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把培养起来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贯穿到我们的思想意识中,贯彻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把伟大祖国建设得更美好,为中华民族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而学习,学习,再学习。

通过学习我深有体会,要使自己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

1.在全校普遍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特点和教学计划安排,对学生进行国家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把国防教育、爱国教育、爱校教育同国家安全教育紧密结合起来。

2.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以《国家安全基本知识》教材为主线,利用《国家安全警示录》,让学生“看一看”,达到教育的目的。

3.通过“看一看”、“想一想”,认真组织“如何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敢于“同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坏人坏事作斗

争”的主题班会,让学生自己“议一议”来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

把培养起来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贯穿到我们的思想意识中,贯彻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把伟大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篇2:学习《国家安全法》心得体会

20xx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国家安全法是统领国家安全各领域工作的基本法律,对于依法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实施国家安全战略,落实重点领域国家安全政策,完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完善国家安全法治,建立国家安全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极端宗教活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信息、国防等安全。”

通过学习《国家安全法》是我对国家总体安全有了更新更深的认识。

一、充分认识制定国家安全法的重要意义,依法维护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形势日益严峻,面临内外双重压力,各种风险因素明显增多,非传统领域安全日益凸显。制定一部应对国家安全各种威胁和风险,统领国家安全各领域工作的法律,是维护国家安全紧迫的现实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安全工作。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建立了集中统

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习近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这是习近平、习近平总书记在正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的基础上,对新时期国家安全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并对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提出明确要求。为有效推进国家安全战略,建立国家安全制度体系,明确和规范国家机关、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整体合力,有必要以法律的形式明确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任务和制度,依法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国家安全法的出台,可谓正当其时。

新的国家安全法与1993年通过的国家安全法不同。1993年的国家安全法是一部狭义的国家安全法,仅规定了国家安全机关的职责特别是反间谍职责,该法已被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反间谍法》取代。此次通过的国家安全法明确了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原则和任务,规定了国家安全的基本制度,覆盖了国家安全各领域的工作,是一部名副其实的国家安全基本法。它不仅建立起了集中统

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而且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国家安全工作的相关制度,明确了国家机关、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该法涵盖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等领域,是一部集内部安全与外部安全、国土安全与国民安全、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与共同安全于一体的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法律。

二、贯彻实施国家安全法,必须全面准确把握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原则

国家安全法共设置了“总则”、“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国家安全制度”、“国家安全保障”、“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及“附则”7章84条。其中,总则部分规定了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原则。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开展国家安全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只有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 。

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才能有效推进国家安全工作。

国家安全法规定,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将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职责写入法律,是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的必然要求,体现了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一致性。

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维护国家安全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开展国家安全的各项工作,都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实现国家安全法治化,今后还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建立起完善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

必须坚持协调统筹原则。维护国家安全,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国家安全工作应当统筹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

必须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专群结合原则。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充分发挥专门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能作用,广泛动员公民和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为此,该法规定了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制度,并明确了国家机关、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必须坚持互信、互利、平等、协作原则。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坚持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积极同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开展安全交流合作,履行国际安全义务,促进共同安全,维护世界和平。

三、贯彻实施国家安全法,必须正确认识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任务

为了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以及新型领域安全等诸多方面,规定了国家安全的主要任务。

在传统国家安全领域。一要以维护政治安全为根本。维护政治安全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二要以维护人民安全为宗旨。维护国家安全要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真正夯实国家安全的群众基础。国家安全法在第一条立法宗旨中就强调“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在第七条基本原则中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在第二章“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的第十六条中又规定“国家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卫人民安全,创造良好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并在其他条文中作出具体规定。三要以经济安全为基础。要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全预防和化解经济安全风险的制度机制,保障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经济利益安全。 在非传统安全领域。一要维护文化安全。文化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文化安全态势总体良好,但一些不良文化也在侵蚀我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如果不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和制止,任由其泛滥,就会对我国文化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国家安全法对维护文化安全的任务作出规定,核心是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范和抵御不良文化的影响,掌握意识形态领域 - 5 -

篇3:学习国家安全法心得

我校对《新国家安全法》进行了学习,为了在大学生群体中全面开展国家安全教育,使他们树立“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他从什么是国家安全?国家安全与中学生有什么关系?中学生怎样树立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律意识以及明确爱国主义与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关系等问题,我们于四月一十三号下午召开扳回宣传《新国家安全法》,进行了一场生动、具体、发人深思的国家安全知识教育。

在《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中,大学生中进行国家安全知识教育的目的,旨在使广大大学树立“国家安全”、“国家荣誉”、“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国家安全是新时期人们必备的知识、必备的素质。青少年是21世纪的主人,尤其是大学生将在新世纪肩负起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重任,要求同学们从现在起就要树立国家观念、国防观念,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把培养起来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贯穿到我们的思想意识中,贯彻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把伟大祖国建设得更美好,为中华民族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而学习,学习,再学习。

通过学习我深有体会,要使自己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

1、在全校普遍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利用视频和ppt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国家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把国防教育、爱国教育、爱校教育同国家安全教育紧密结合起来。

2、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以国家安全基本知识为主线,利用国家安全现状,让学生“看一看”,达到教育的目的。

3、通过“看一看”、“想一想”,认真组织“如何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敢于“同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主题班会,让学生自己“议一议”来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

把培养起来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贯穿到我们的思想意识中,贯彻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把伟大祖国建设得更美好。最后在欢快的铃声中,同学们恋恋不舍的结束了本期班会,相信同学们对《新国家安全法》有更深层次的了解。

第13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公布 施行过一部国家安全法,主要是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履行的职责特别是反间谍工作方面的职责。但随着国家安全形势的发展变化,这部法律已难以适应全面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的需要。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相应废止了1993年2月22日通过的国家安全法。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 第三章 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 第四章 国家安全制度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情报信息

第三节 风险预防、评估和预警 第四节 审查监管 第五节 危机管控 第五章 国家安全保障

第六章 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第三条 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第四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

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

第五条 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 第六条 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全面评估国际、国内安全形势,明确国家安全战略的指导方针、中长期目标、重点领域的国家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第七条 维护国家安全,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第八条 维护国家安全,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国家安全工作应当统筹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 第九条 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充分发挥专门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能作用,广泛动员公民和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十条 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坚持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积极同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开展安全交流合作,履行国际安全义务,促进共同安全,维护世界和平。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第十二条 国家对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国家安全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任何个人和组织违反本法和有关法律,不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第二章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

第十五条 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 国家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窃取、泄露国家秘密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境外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第十六条 国家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卫人民安全,创造良好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国家加强边防、海防和空防建设,采取一切必要的防卫和管控措施,保卫领陆、内水、领海和领空安全,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第十八条 国家加强武装力量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建设与保卫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需要相适应的武装力量;实施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防备和抵御侵略,制止武装颠覆和分裂;开展国际军事安全合作,实施联合国维和、国际救援、海上护航和维护国家海外利益的军事行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发展利益和世界和平。

第十九条 国家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全预防和化解经济安全风险的制度机制,保障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经济利益安全。

第二十条 国家健全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和基础能力建设,防范和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抵御外部金融风险的冲击。 第二十一条 国家合理利用和保护资源能源,有效管控战略资源能源的开发,加强战略资源能源储备,完善资源能源运输战略通道建设和安全保护措施,加强国际资源能源合作,全面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资源能源持续、可靠和有效供给。

第二十二条 国家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完善粮食储备制度、流通体系和市场调控机制,健全粮食安全预警制度,保障粮食供给和质量安全。 第二十三条 国家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范和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第二十四条 国家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发展自主可控的战略高新技术和重要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保护和科技保密能力建设,保障重大技术和工程的安全。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加强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创新研究和开发应用,实现网络和信息核心技术、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信息系统及数据的安全可控;加强网络管理,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窃密、散布违法有害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第二十六条 国家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民族分裂活动,维护国家统

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第二十七条 国家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利用宗教名义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反对境外势力干涉境内宗教事务,维护正常宗教活动秩序。

国家依法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八条 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加强防范和处置恐怖主义的能力建设,依法开展情报、调查、防范、处置以及资金监管等工作,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和严厉惩治暴力恐怖活动。

第二十九条 国家健全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积极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置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安定。

第三十条 国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生态风险的预警和防控,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赖以生存发展的大气、水、土壤等自然环境和条件不受威胁和破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第三十一条 国家坚持和平利用核能和核技术,加强国际合作,防止核扩散,完善防扩散机制,加强对核设施、核材料、核活动和核废料处置的安全管理、监管和保护,加强核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防止、控制和消除核事故对公民生命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不断增强有效应对和防范核威胁、核攻击的能力。

第三十二条 国家坚持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增强安全进出、科学考察、开发利用的能力,加强国际合作,维护我国在外层空间、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的活动、资产和其他利益的安全。

第三十三条 国家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海外中国公民、组织和机构的安全和正当权益,保护国家的海外利益不受威胁和侵害。

第三十四条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发展利益的需要,不断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

第三章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

第三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宪法规定,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行使宪法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宪法规定,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行使宪法规定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行使宪法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涉及国家安全的行政法规,规定有关行政措施,发布有关决定和命令;实施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行使宪法法律规定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予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针,统一指挥维护国家安全的军事行动,制定涉及国家安全的军事法规,发布有关决定和命令。 第三十九条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管理指导本系统、本领域国家安全工作。

第四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安全工作。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检察权,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第四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有关军事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相关职权。 第四十三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贯彻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国家安全活动中,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国家安全制度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四十四条 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实行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国家安全制度与工作机制。

第四十五条 国家建立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中央有关职能部门推进相关工作。

第四十六条 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国家安全战略和重大部署贯彻落实。

第四十七条 各部门、各地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贯彻实施国家安全战略。

第四十八条 国家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工作需要,建立跨部门会商工作机制,就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会商研判,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九条 国家建立中央与地方之间、部门之间、军地之间以及地区之间关于国家安全的协同联动机制。

第五十条 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决策咨询机制,组织专家和有关方面开展对国家安全形势的分析研判,推进国家安全的科学决策。 第二节情报信息

第五十一条 国家健全统一归口、反应灵敏、准确高效、运转顺畅的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和使用制度,建立情报信息工作协调机制,实现情报信息的及时收集、准确研判、有效使用和共享。

第五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关根据职责分工,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

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于获取的涉及国家安全的有关信息应当及时上报。

第五十三条 开展情报信息工作,应当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对情报信息的鉴别、筛选、综合和研判分析。 第五十四条 情报信息的报送应当及时、准确、客观,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 第三节风险预防、评估和预警

第五十五条 国家制定完善应对各领域国家安全风险预案。 第五十六条 国家建立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各领域国家安全风险调查评估。

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向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提交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第五十七条 国家健全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制度,根据国家安全风险程度,及时发布相应风险预警。 第五十八条 对可能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照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第四节审查监管

第五十九条 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特定物项和关键技术、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

第六十条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行使国家安全审查职责,依法作出国家安全审查决定或者提出安全审查意见并监督执行。

第六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工作。 第五节危机管控

第六十二条 国家建立统一领导、协同联动、有序高效的国家安全危机管控制度。

第六十三条 发生危及国家安全的重大事件,中央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根据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统一部署,依法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管控处置措施。 第六十四条 发生危及国家安全的特别重大事件,需要进入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者进行全国总动员、局部动员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国务院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

第六十五条 国家决定进入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者实施国防动员后,履行国家安全危机管控职责的有关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有权采取限制公民和组织权利、增加公民和组织义务的特别措施。

第六十六条 履行国家安全危机管控职责的有关机关依法采取处置国家安全危机的管控措施,应当与国家安全危机可能造成的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保护公民、组织权益的措施。 第六十七条 国家健全国家安全危机的信息报告和发布机制。 国家安全危机事件发生后,履行国家安全危机管控职责的有关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准确、及时报告,并依法将有关国家安全危机事件发生、发展、管控处置及善后情况统一向社会发布。 第六十八条 国家安全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应当及时解除管控处置措施,做好善后工作。

第五章国家安全保障

第六十九条 国家健全国家安全保障体系,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

第七十条 国家健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

第七十一条 国家加大对国家安全各项建设的投入,保障国家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和装备。

第七十二条 承担国家安全战略物资储备任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国家安全物资进行收储、保管和维护,定期调整更换,保证储备物资的使用效能和安全。

第七十三条 鼓励国家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发挥科技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作用。

第七十四条 国家采取必要措施,招录、培养和管理国家安全工作专门人才和特殊人才。

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需要,国家依法保护有关机关专门从事国家安全工作人员的身份和合法权益,加大人身保护和安置保障力度。

第七十五条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关开展国家安全专门工作,可以依法采取必要手段和方式,有关部门和地方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提供支持和配合。

第七十六条 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第六章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

第七十七条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第七十八条 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七十九条 企业事业组织根据国家安全工作的要求,应当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第八十条 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第八十一条 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第八十二条 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第八十三条 在国家安全工作中,需要采取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应当依法进行,并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为限度。

第七章附则

第八十四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14篇:中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职权

第三章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安全机关是本法规定的国家安全工作的主管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按照国家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维护国家安全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第五条国家对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维护国家安全

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第二章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职权

第六条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经出示相应证件有权查验中国公民或者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询问有关情况

第八条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有关场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限制进入的有关地区场所单位查看或者调阅有关的档案资料物品

第九条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紧急任务的情况下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国家安全机关为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必要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用后应当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十条国家安全机关因侦察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

第十一条国家安全机关为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可以查验组织和个人的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

第十二条国家安全机关因国家安全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请海关边防等检查机关对有关人员和资料器材免检有关检查机关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三条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三章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

第十五条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十六条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第十七条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当直接或者通过所在组织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八条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公民和有关组织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第十九条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国家安全工作的国家秘密

第二十条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第二十一条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

第二十二条任何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都有权向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清事实负责处理对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或者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和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犯间谍罪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第二十五条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敌对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的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组织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如实说明情况的不予追究

第二十六条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或者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处罚情节较轻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二十八条故意或者过失泄露有关国家安全工作的国家秘密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对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以及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

谍器材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依法对其人身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对其非法持有的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以及非法持有使用的专用间谍器材予以没收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构成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境外人员违反本法的可以限期离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罚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适用本法有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15篇:国家安全法解读

维护国家安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新中国成立后,为应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对维护国家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适应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全面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对加强国家安全工作和国家安全立法作出了重要部署。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国家安全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中央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地位,明确了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任务,建立了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制度,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保障作出了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安排,为构建和完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提供了完整的框架,为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律和制度支撑。

一、制定《国家安全法》,是适应国家安全形势发展变化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国家安全的形势日益严峻,面临着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非传统领域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我国已有的国家安全立法同我国所处的战略安全环境、各项事业发展的新要求相比,还远远不相适应。制定一部应对国家安全的各种威胁和风险,统领国家安全各领域工作的法律,有紧迫的现实需要。

二、制定《国家安全法》,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迫切需要。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做好新时期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遵循。为此,有必要以法律的形式确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地位,科学界定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明确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任务,建立健全国家安全制度和国家安全保障措施,为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三、制定《国家安全法》,是完善国家安全体制机制的迫切需要。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党中央成立了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建立了集中统

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针对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存在的国家安全资源和力量分散,统筹协调不够;国家安全战略规划缺乏,顶层设计不够;情报信息捕捉滞后,综合研判不够;应对机制运转迟缓,快速反应不够等问题,有必要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国家安全工作的相关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地方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规范国家机关、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整体合力。

四、制定《国家安全法》,是构建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作出了明确部署:制定一部立足全局、统领国家安全各领域立法工作的综合性法律,同时为制定其他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提供基础支撑。

总之,制定《国家安全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国安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贯彻实施好《国家安全法》,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维护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卫人民安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问:为什么要制定《国家安全法》?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1条规定,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制定《国家安全法》。

问:《国家安全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国家安全法》共7章84条,主要内容包括:第1章总则,规定了国家安全的定义,国家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全民义务、法律责任、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第2章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规定了各领域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第3章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规定了各部门、各地方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第4章国家安全制度,规定了十项国家安全制度和机制;第5章国家安全保障,规定了法治、经费、物资、人才等一系列国家安全保障措施;第6章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规定了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履行的义务和依法享有的权利;第7章附则,规定了《国家安全法》的施行日期。

问:什么是国家安全?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问:维护国家安全的核心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维护国家安全的核心是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的安全,包括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的安全。

问:国家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3条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问:《国家安全法》对总体国家安全观是怎样规定的?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3条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国家安全法》的立法指导思想,《国家安全法》所有章节、条款都遵循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总体国家安全观贯穿于《国家安全法》的始终,比如,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的领导,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本质特征,《国家安全法》第4条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人民安全是总体国家安全观所坚持的根本宗旨,在《国家安全法》第1条立法宗旨中强调“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在第7条基本原则中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在第16条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中规定:“国家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卫人民安全,创造良好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第33条对海外中国公民、组织和机构的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作了专门规定。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全面系统的安全观,《国家安全法》第二章“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对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的任务作了系统规定。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保障。同时,为了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法》第三章规定了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第四章规定了国家安全制度,第五章规定了国家安全保障,第六章规定了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

问:《国家安全法》关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怎样规定的?

答:在《国家安全法》中,关于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突出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第4条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

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二是第5条规定:“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这里的“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就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的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

问:《国家安全法》关于人民安全有哪些规定?

答: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是《国家安全法》的一大亮点,突出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人民安全的重视和保护。比如,第1条在立法宗旨中明确“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第2条将“人民福祉”纳入国家安全要素;第3条强调总体国家安全观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第7条突出“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第16条规定“国家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卫人民安全,创造良好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第27条规定“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第33条规定“国家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海外中国公民、组织和机构的安全和正当权益”等。二是妥善处理国家安全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比如,第7条强调维护国家安全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把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开展国家安全工作的准绳。第66条规定“履行国家安全危机管控职责的有关机关依法采取处置国家安全危机的管控措施,应当与国家安全危机可能造成的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保护公民、组织权益的措施”;第83条规定“在国家安全工作中,需要采取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应当依法进行,并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为限度”等。

问:为什么说维护国家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义务?

答:我国宪法第5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国家安全法》第1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问:对国家安全工作中的哪些个人和组织予以表彰和奖励?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12条规定,国家对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据此,表彰和奖励的对象是“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是一国公民、组织的光荣使命,也是义不容辞的法定义务。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指的不仅仅是国家安全机关所从事的特定工作,每个个人、组织都会不同程度上涉及与国家安全相关的事务,因此,维护国家安全要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充分发挥专门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能作用,广泛动员公民和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从个人、组织的角度来说,应当积极主动地参与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作出自己的贡献。所谓“突出贡献”,是指做出了明显高于常人的、超越一般的成就,其行为可以作为正面榜样予以树立以激励他人,能够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国家根据其贡献的大小给予不同的荣誉或者财物方面表彰、奖励,以示鼓励。

问:《国家安全法》关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14年4月15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在这次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国安委主席习近平同志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为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确立了重要遵循。这是我国国家安全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4月15日,是一个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日子,因此将其确立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后每年这个时间都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时刻不忘国家安全的良好氛围。

问: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有哪些?

答:《国家安全法》基于国家安全外延和内涵大大拓展的实际,突出国家安全的总体性特点,规定了各领域维护国家安全的重点任务,以体现构建国家安全体系的要求。在立法中明确国家安全各领域重点任务,有助于调动国家各种力量和资源,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整体合力。因此,《国家安全法》第2章依次明确了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金融安全、资源能源安全、粮食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网络与信息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核安全、外层空间及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等领域的重点任务,基本覆盖了涉及国家安全的领域;同时,提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发展利益的需要,不断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为将来可能变化的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留出了必要空间,体现了动态性、开放性。

问: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主体有哪些?

答: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国家安全法》从以下两方面规定有关责任主体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一是《国家安全法》第11条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二是在第三章“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中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明确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包括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应当贯彻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作出专门规定。

问:各地方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职责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40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安全工作。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问:《国家安全法》中关于维护国家安全的专门机关有哪些?

答: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关是维护国家安全的专门机关。《国家安全法》第42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有关军事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相关职权。同时,第75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关开展国家安全专门工作,可以依法采取必要手段和方式,有关部门和地方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提供支持和配合。

问:什么是国家安全风险预防、评估和预警制度?

答:《国家安全法》在第四章“国家安全制度”第3节专门对国家安全风险预防、评估和预警制度作出了规定:一是第55条规定,国家制定完善应对各领域国家安全风险预案;二是第56条规定,国家建立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各领域国家安全风险调查评估,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向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提交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三是第57条规定,国家健全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制度,根据国家安全风险程度,及时发布相应风险预警;四是第58条规定,对可能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照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问:什么是国家安全审查监管制度?

答:《国家安全法》在第四章“国家安全制度”第4节专门对国家安全审查监管制度作出了规定:一是第59条规定,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特定物项和关键技术、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二是第60条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行使国家安全审查职责,依法作出国家安全审查决定或者提出安全审查意见并监督执行;三是第61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工作。

问:哪些事项应当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59条规定,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特定物项和关键技术、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

问: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保障的内容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76条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问: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哪些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77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一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二是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三是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四是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五是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六是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八是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同时,根据《国家安全法》第78条规定,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根据第79条规定,企业事业组织根据国家安全工作的要求,应当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问:公民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面临危险的,国家将给予哪些保护?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80条规定,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问: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人身和财产损失的,国家将给予哪些补偿与抚恤?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81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问: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违法失职行为,公民和组织可以行使哪些权利?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82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问:《国家安全法》自何时开始施行?

答:2015年7月1日,《国家安全法》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16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考试试题

单位: 姓名: 职

务: 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国家安全机关是( D )的主管机关。

A调查工作B、情报工作C、国家安全工作D、反间谍工作

2、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 C )、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A、立案B、调查C、拘留D、扣押

3、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分,或者由国家安全机关处( A )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15日B、20日C、30日D、10日

4、维护国家安全,应当与(A )相协调。

A、经济社会发展B、文化教育C、政治D、社会主义发展

5、《国家安全法》的立法依据是( B )。

A、刑法B、宪法C、刑事诉讼法D、全国人大的决议

6、国家对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给予( D )。 A、罚款B、处分C、记过D、表彰和奖励

7、每年( )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A、5月14日B、5月15日C、4月15日D、4月14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于( )时间颁布实施。

A、2015年5月1日B、2015年6月1日C、2015年8月1日D、2015年7月1日

9、( )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A、党员B、群众C、人民D、公民

10、( )、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关开展国家安全专门工作,可以依法采取必要手段和方式,有关部门和地方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提供支持和配合。

A、国家安全机关B、人民检察院C、人民法院D、政府部门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 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 ),依法做好有关工作。

A、职责分工B、密切配合C、统筹安排D、加强协调

2、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请海关、边防等检查机关对( 有关人员和资料、器材免检 )免检。

A、有关人员B、资料C、器材D、商品

3、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 文件、资料 )和其他物品。

A、文件B、财产C、资料D、证件

4、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照( ),履行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以外的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职责,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A、法律B、行政法规C、内部规定D、国家有关规定

5、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 从轻、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A、从轻B、减轻C、从重D、免除

三、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

1、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敌对组织、间谍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 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

2、国家安全机关对用于间谍行为的工具和其他财物,以及用于资助间谍行为的资金、场所、物资、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 查封、扣押、冻结

3、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 人民安全 为宗旨,以 政治安全 为根本 ,以 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 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四、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

1、国家安全机关因侦察间谍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无需批准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 )

2、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紧急任务的情况下,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交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

3、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中不包含健全粮食安全预警制度。( )

4、公民和组织无权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提出申诉和控告。( )

5、企业事业组织根据国家安全工作的要求,应当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措施。( )

五、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

1、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哪些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答: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2、间谍行为指哪些行为?

答:反间谍法所称间谍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互勾结实施的下列行为:

一、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为间谍组织招募人员的;

四、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

五、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六、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六、案例分析(每小题10分、共20分)

2015年1月,S市国家安全局在工作中发现,在该市某外企任高管的李某多年来一直搜集我国科技、经济等领域的秘密文件,广泛结交政府要害部门、科研院所人员,并与其在J高校从事科研工作的妻子王某均频繁同境外联系,具有间谍活动嫌疑。经上级批准,S市局决定对其住所实施技术侦察手段。

为便于工作开展,S市局干警找到二人居住小区的保安队长赵某,出示相关工作证件并说明来意后,要求其协助工作。赵某以公司有规定、害怕丢工作为由,推诿不能配合;几经思想动员,赵某仍坚持不予协助,为避免打草惊蛇,干警转而尝试以掩护身份混过门岗。

进入小区后,干警开始对李、王住所实施技术侦察手段。出于工作需要,要求邻居钱某予以配合。干警与钱某签署了保密协议,钱某表示绝对守口如瓶。然而待干警离去、李某下班回家之后,钱某立即把情况告诉李某,李某发觉暴露随即前往机场准备逃离。

S市局干警发现李某外逃行迹,立即向上级汇报并驾车追赶。在经过机场高速收费站时,车流发生拥堵。干警出示相关工作证件要求优先通行。收费站工作人员以不了解情况需要请示领导为理由拒绝要求,并提出将我证件拍照查验,耽搁了大量时间,致使干警最终未能及时将李某拦下飞机。

(1)根据《反间谍法》规定,上述案情中涉及哪些妨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务的行为?

外企任高管的李某泄露我国科技、经济等领域的秘密文件,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家安全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2)根据《反间谍法》规定,保安队长赵某的行为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并请说明法律依据。

保安队长赵某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不予协助,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第17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学习专题

1、(单选题)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的职权正确的是( )。

 B.决定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 

2、(单选题)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C.可以统筹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 

3、(单选题)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之一是国家加强边防、海防和空防建设。下列哪项不属于该任务的范围?( )

 B.公海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 

4、(单选题)下列关于国家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的措施不正确的是( )。

 D.完善粮食运输制度、流通体系和市场调控机制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 

5、(单选题)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下列哪项不是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

 D.国家加强边防、海防和空防建设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 

6、(单选题)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 )和( )。

 A.恐怖主义、极端主义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 

7、(单)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关于该法的立法目的下列哪项是新的规定?(

 

A.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 

8、(单选题)下列关于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职权说法不正确的是( )。

 B.统筹协调所有国家安全事项和工作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 

9、(单选题)关于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下列不负有此项义务的是( )。

 B.美籍华人李某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  

10、(单选题)下列关于国家对维护资源安全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 C.加强战略资源能源储备,完善资源能源储藏战略通道建设和安全保护措施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 

11、(单选题)根据《国家安全法》,下列关于国家保护公民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 D.国家只能保护公民的部分合法权益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 

12、(单选题)国家关于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的做法不正确的是( )。

 C.仅保障人民赖以生存发展的大气、水、土壤自然环境和条件不受威胁和破坏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 

13、(单选题)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 )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

 

A.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 

14、(单选题)下列哪项不属于国家安全的协同联动机制应用的范围?(

 C.企业之间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 

15、(单选题)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维护国家安全说法不正确的是( )。

 B.维护国家安全,适当时要尊重和保障人权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 

16、(单选题)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关于金融安全国家说法正确的是( )。

 C.国家健全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 

17、(单选题)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 )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 

18、(单选题)下列关于国家加强武装力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 

A.要建设独立的武装力量,无需开展国际军事安全合作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   

19、(单选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下列哪项权利是国家安全机关不能行使的?(

 C.起诉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 

20、(单选题)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 )。

 D.每年4月15日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

1、(单选题)关于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下列不负有此项义务的是( )。  B.美籍华人李某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2、(单选题)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下列哪项不是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

 A.国家为人民的根本利益要积极对外扩张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解析:展开解析↓收起解析↑

3、(单选题)下列关于国家加强武装力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 C.要建设独立的武装力量,无需开展国际军事安全合作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4、(单选题)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A.可以统筹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5、(单选题)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 )。  D.每年4月15日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6、(单选题)国家关于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的做法不正确的是( )。  B.仅保障人民赖以生存发展的大气、水、土壤自然环境和条件不受威胁和破坏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7、(单选题)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 )和( )。

 A.恐怖主义、极端主义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8、(单选题)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关于金融安全国家说法正确的是( )。  D.国家健全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9、(单选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下列哪项权利是国家安全机关不能行使的?( )  C.起诉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

10、(单选题)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的职权正确的是( )。

 A.决定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11、(单选题)下列关于国家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的措施不正确的是( )。  D.完善粮食运输制度、流通体系和市场调控机制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12、(单选题)根据《国家安全法》,下列关于国家保护公民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 D.国家只能保护公民的部分合法权益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13、(单选题)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 )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  D.集中统

一、高效权威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14、(单)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关于该法的立法目的下列哪项是新的规定?( )  C.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15、(单选题)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 )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

 A.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16、(单选题)下列关于国家对维护资源安全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 D.加强战略资源能源储备,完善资源能源储藏战略通道建设和安全保护措施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17、(单选题)下列关于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职权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统筹协调所有国家安全事项和工作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18、(单选题)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维护国家安全说法不正确的是( )。

 C.维护国家安全,适当时要尊重和保障人权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19、(单选题)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之一是国家加强边防、海防和空防建设。下列哪项不属于该任务的范围?( )

 C.公海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20、(单选题)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 )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1、(单选题)关于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下列不负有此项义务的是( )。  B.美籍华人李某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2、(单选题)下列哪项不属于国家安全的协同联动机制应用的范围?( )  C.企业之间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3、(单选题)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 B.可以统筹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4、(单选题)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下列哪项不是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

 A.国家为人民的根本利益要积极对外扩张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5、(单选题)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关于该法的立法目的下列哪项是新的规定?( )  B.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解析:展开解析↓收起解析↑

6、(单选题)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 )。  D.每年4月15日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7、(单选题)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的职权正确的是( )。  C.决定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8、(单选题)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关于金融安全国家说法正确的是( )。

 C.国家健全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和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9、(单选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下列哪项权利是国家安全机关不能行使的?( )  C.起诉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10、(单选题)下列关于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职权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统筹协调所有国家安全事项和工作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11、(单选题)国家关于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的做法不正确的是( )。  C.仅保障人民赖以生存发展的大气、水、土壤自然环境和条件不受威胁和破坏 

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12、(单选题)根据《国家安全法》,下列关于国家保护公民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国家只能保护公民的部分合法权益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13、(单选题)下列关于国家加强武装力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 B.要建设独立的武装力量,无需开展国际军事安全合作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14、(单选题)下列关于国家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的措施不正确的是( )。  C.完善粮食运输制度、流通体系和市场调控机制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15、(单选题)下列关于国家对维护资源安全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 D.加强战略资源能源储备,完善资源能源储藏战略通道建设和安全保护措施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16、(单选题)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 )和( )。

 A.恐怖主义、极端主义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17、(单选题)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 )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18、(单选题)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 )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

 A.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19、(单选题)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之一是国家加强边防、海防和空防建设。下列哪项不属于该任务的范围?( )  B.公海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20、(单选题)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维护国家安全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维护国家安全,适当时要尊重和保障人权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21、(多选题)下列关于情报信息说法正确的是( )。

   A.情报信息的报送应当及时、准确、客观 B.情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

C.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于获取的涉及国家安全的有关信息应当及时上报 D.建立情报信息工作协调机制,实现情报信息的及时收集、准确研判、有效使用和共享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 

22、(多选题)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开展情报信息工作,应当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对情报信息的( )。

 

A.筛选  B.研判  C.综合  D.鉴别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 

23、(多选题)具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包括( )。

 

A.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  B.各政党  C.所有公民  D.一切国家机关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 

24、(多选题)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关于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说法正确的是( )。

 

A.统一指挥维护国家安全的军事行动  C.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正确答案:AC 用户选择: 

25、(多选题)下列关于维护国家安全,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说法正确的是( )。

 

A.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 B.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 D.应当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正确答案:ABD 用户选择: 

26、(多选题)下列( )是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职权。

 B.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  D.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 正确答案:BD 用户选择:  

27、(多选题)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下列( )负责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

 A.公安机关  B.国家安全机关 正确答案:AB 用户选择: 

28、(多选题)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建立( )关于国家安全的协同联动机制。

 

A.地区之间  C.部门之间  D.中央与地方之间 正确答案:ACD 用户选择: 

29、(多选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要为下列哪些行为要追究法律责任?(

 

A.滥用职权  B.泄露国家秘密  C.徇私舞弊  D.玩忽职守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 

30、(多选题)国家健全( )的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和使用制度。

 

A.准确高效  B.统一归口  C.反应灵敏  D.运转顺畅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 

31、(多选题)某市公安局在国家安全工作中可依法行使( )权利。

 

A.预审  B.执行逮捕  D.侦查

正确答案:ABD 用户选择: 

32、(多选题)下列( )是国家安全制度的规定。  

A.国家建立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工作协调机制  B.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决策咨询机制  C.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  D.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实行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国家安全制度与工作机制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 

33、(多选题)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包括( )。

 

A.维护国家统一  C.维护国家主权  D.维护领土完整

正确答案:ACD 用户选择: 

34、(多选题)发生危及国家安全的特别重大事件,需要进入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者进行全国总动员、局部动员的,下列( )有权限决定。

 

A.国务院 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正确答案:ACD 用户选择: 

35、(多选题)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公民和组织拥有的权利有哪些?(

 

 A.检举权  B.批评建议的权利  C.控告权

正确答案:ABC 用户选择:

21、(多选题)具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包括( )。

 A.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  B.一切国家机关  C.所有公民  D.各政党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22、(多选题)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下列( )负责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  C.国家安全机关  

 D.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CD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23、(多选题)国家健全( )的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和使用制度。

 A.反应灵敏  B.准确高效  C.统一归口  D.运转顺畅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24、(多选题)下列( )是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职权。

 A.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  D.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 正确答案:AD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25、(多选题)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开展情报信息工作,应当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对情报信息的( )。

 A.筛选  B.研判  C.鉴别  D.综合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26、(多选题)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公民和组织拥有的权利有哪些?(

 A.检举权  B.批评建议的权利  C.控告权

正确答案:ABC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27、(多选题)发生危及国家安全的特别重大事件,需要进入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者进行全国总动员、局部动员的,下列( )有权限决定。

 A.国务院 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正确答案:ABC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28、(多选题)某市公安局在国家安全工作中可依法行使( )权利。

 A.执行逮捕  B.侦查   

 C.预审

正确答案:ABC 用户选择:

29、(多选题)下列( )是国家安全制度的规定。

 A.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决策咨询机制  B.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实行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国家安全制度与工作机制  C.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  D.国家建立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工作协调机制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30、(多选题)下列关于情报信息说法正确的是( )。

 A.情报信息的报送应当及时、准确、客观  B.情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  C.建立情报信息工作协调机制,实现情报信息的及时收集、准确研判、有效使用和共享  D.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于获取的涉及国家安全的有关信息应当及时上报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31、(多选题)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关于风险预防、评估和预警说法不正确的是( )。  B.国家制定完善应对局部领域的国家安全风险预案  C.国家建立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机制,不定期开展各领域国家安全风险调查评估

正确答案:BC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32、(多选题)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关于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 C.统一指挥维护国家安全的军事行动 正确答案:AC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33、(多选题)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建立( )关于国家安全的协同联动机制。

 A.部门之间  C.中央与地方之间  D.地区之间

正确答案:ACD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34、(多选题)关于国家安全保障的说法下列( )是正确的。

 A.国家依法保护有关机关专门从事国家安全工作人员的身份和合法权益,加大人身保护和安置保障力度  B.国家健全国家安全保障体系,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  C.国家健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  D.国家加大对国家安全各项建设的投入,保障国家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和装备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35、(多选题)下列关于维护国家安全,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说法正确的是( )。

 A.应当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 B.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 C.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正确答案:ABC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21、(多选题)某市公安局在国家安全工作中可依法行使( )权利。  B.侦查  C.执行逮捕  D.预审

正确答案:BCD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22、(多选题)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公民和组织拥有的权利有哪些?( )  B.批评建议的权利  C.检举权  D.控告权

正确答案:BCD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23、(多选题)具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包括( )。

 A.所有公民  B.一切国家机关  C.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  D.各政党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24、(多选题)下列( )是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的职权。  B.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  C.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 正确答案:BC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建立( )关于国家安全的协同联动机制。

 A.部门之间  B.中央与地方之间 

 D.地区之间

正确答案:ABD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26、(多选题)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开展情报信息工作,应当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对情报信息的( )。

 A.鉴别  B.研判  C.筛选  D.综合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解析:展开解析↓收起解析↑

27、(多选题)发生危及国家安全的特别重大事件,需要进入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者进行全国总动员、局部动员的,下列( )有权限决定。  B.国务院 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正确答案:BCD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28、(多选题)下列关于维护国家安全,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说法正确的是( )。

 A.应当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 B.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 D.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正确答案:ABD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29、(多选题)下列关于情报信息说法正确的是( )。

 A.情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  B.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于获取的涉及国家安全的有关信息应当及时上报  C.建立情报信息工作协调机制,实现情报信息的及时收集、准确研判、有效使用和共享  D.情报信息的报送应当及时、准确、客观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30、(多选题)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包括( )。

 A.维护领土完整  B.维护国家主权  C.维护国家统一

正确答案:ABC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

3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要为下列哪些行为要追究法律责任?(

 A.玩忽职守  B.滥用职权  C.泄露国家秘密  D.徇私舞弊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32、(多选题)下列( )是国家安全制度的规定。

 A.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实行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国家安全制度与工作机制  B.国家建立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工作协调机制  C.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决策咨询机制  D.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33、()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下列( )负责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

 A.国家安全机关  C.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AC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34、(多选题)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关于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说法正确的是( )。  C.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 D.统一指挥维护国家安全的军事行动 正确答案:CD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35、(多选题)国家健全( )的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和使用制度。

 A.运转顺畅  B.反应灵敏  C.统一归口  D.准确高效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36、(判断题) 国家依法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

 A.对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37、(判断题)国家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全预防和化解经济安全风险的制度机制。

 A.对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

38、(判断题)国家健全国家安全危机的信息报告和发布机制。

 A.对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39、(判)国家采取必要措施,招录、培养和管理国家安全工作专门人才和特殊人才。

 A.对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40、(判断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 A.对

正确答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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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判断题)国家安全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应当一个月之后解除管控处置措施,做好善后工作。 B.错

正确答案:错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42、()国家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活动,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B.错

正确答案:错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43、(判)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工作。

 A.对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

44、(判断题)国家健全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机制。

 A.对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

45、(判断题)国家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A.对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

36、(判断题)国家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全预防和化解经济安全风险的制度机制。

 A.对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 

37、()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工作。

   A.对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 

38、(判断题)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检察权,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 A.对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 

39、(判断题)国家健全国家安全危机的信息报告和发布机制。

 

A.对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 

40、(判断题)国家建立中央与地方之间、部门之间、军地之间以及地区之间关于国家安全的协同联动机制。

 

A.对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 

41、(判断题)国家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

A.对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 

42、(判断题)国家制定完善应对重点领域国家安全风险预案。

 B.错

正确答案:错

用户选择: 

43、(判)国家采取必要措施,招录、培养和管理国家安全工作专门人才和特殊人才。

 

A.对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 

44、(判断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 

A.对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 

45、(判断题)国家安全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应当一个月之后解除管控处置措施,做好善后工作。 

 B.错

正确答案:错

用户选择:

36、(判断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 A.对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37、(判断题)国家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全预防和化解经济安全风险的制度机制。

 A.对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38、(判断题)国家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A.对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39、(判断题)国家健全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机制。

 A.对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40、(判断题) 国家依法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

 A.对

正确答案:对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

第18篇:国家安全法宣传总结

活动总结是对一定时期内的活动加以总结,分析和研究,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得出经验教训,摸索事物的发展规律,用于指导下一阶段活动的一种书面文体。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国家安全法宣传总结范文精选,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国家安全法宣传总结范文精选一

为了在全校师生中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4月13日,市xx实验小学开展了消防安全演练。随着校园警报突然响起,正在上课的孩子们在老师的指挥下,弯着腰、猫着步,用手帕、毛巾等捂住口鼻,沿着学校指定楼梯口快速前进,有序地向操场集中。

本次活动共分为“理论性知识科普”、“实践性安全演练”、“总结性实践反思”三个环节。市xx实验小学校长表示:“任何一次演练都应当认真对待,本次演练特增理论科普与反思总结两个环节,意在从细节入手,让学生更加深入了解消防安全自救的方式与方法。”

在理论科普环节,各班主任从哪些小地方易形成火灾、哪些小动作会造成火灾、不同场合的小型火势又该如何扑灭等各个小细节入手,对学生进行了指导。在理论科普结束后六年级学生郭欣怡说到:“原来做饭时油锅如果着火了,不是用水灭火,拿盖子盖上就可以,真有趣。”

在安全演练中,所有老师迅速到达指定岗位,所有学生整齐有序。通过层层上报人数,1200多名师生全部安全疏散完毕,共用时3分23秒。实践反思环节,各个班级更是方式多样:黑板报、小作文、画报……大大丰富了学生课间生活,增强了学生生活体验。

此次活动,增强了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强化了师生在火灾发生时应急避险、逃离疏散和自护自救的能力。“消防演练这种事,不容忽视,火灾的发生不是玩笑,此次的演练非常成功。学校安全办主任如是说。

国家安全法宣传总结范文精选二

xx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高度重视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把学习《国家安全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摆上重要议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责任,切实抓好落实。根据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的通知精神专门下发《关于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xx治办〔2018〕号),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谋划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现就活动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部署周密,组织得力。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把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纷纷采取各种形式传达活动精神,贯彻活动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做到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推动宣传活动扎实开展。各级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能够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导作用,强化与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确保形成宣传合力。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在活动筹划上,积极与市国家安全局进行沟通,征求对宣传活动的意见建议,确保宣传活动的正确方向。各县(区)坚持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县(区)直多部门联合开展宣传,市直各单位在抓好单位自身宣传活动的基础上,注重与直属单位、二级机构衔接带动,形成较好宣传声势。

二、重点突出,主题鲜明。今年,是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为开展好这项活动,全市明确“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的宣传主题,突出《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重点法律,突出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工作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特别是在今年“2·17”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等重点内容,突出各级主要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核心机密人员等国家工作人员,以及青少年在校生等重点人员,突出以人民安全为宗旨,通过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宣传手册》、《一图读懂国安安全法》、《一图看懂网络安全法》等宣传资料,着力强化国家工作人员的国家安全意识。通过利用校报校刊、广播电视、校园网络、橱窗板报等校内媒体,开展主题讲座、主题班会、主题板报,举行升国旗仪式等,组织“国家安全法进校园”活动,积极为学生传授国家安全法及典型案列、安全防范知识,着力增强学生的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

三、线上互动,线下联动。线上互动方面,全市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利用各自门户网站,登载链接《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为重点内容的国家安全知识和宣传标语;利用手机报、微信、微博、QQ群等进行广泛宣传,通过编发国家安全法相关内容短信,积极向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及广大人民群众发送,共编发各类信息3500余条;利用广播、电视、LED显示屏等宣传平台不间断播放“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相关信息、标语和视频,共播放各类信息3.2万余条,营造出浓厚的宣传氛围。线下联动方面,市依法治市办会同市有关部门,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宣传版面、现场咨询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和大学生国家安全专题教育等活动,向国家工作人员、群众、学生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并就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答疑解惑,营造出普法宣传大合唱的良好氛围。市商务局利用自身宣传平台24小时不间断播放“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标语,组织参加国家安全法主题法律知识竞赛,党组书记、局长吴花蕾和全体同志学习观看了6个国家安全教育法治视频,并在观看前对全体人员提出了认清国家安全形势、增强危机忧患意识、树立国家安全观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和相关法律的要求。人行xx市中心支行及时组织召开了“国家安全日”宣传动员会,督促辖区各金融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金融机构内部学习、宣传材料发放、组织全市金融机构网点大屏幕播出国家安全法知识和金融社区宣传等“国家安全日”宣传活动,提升了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依法依法防范和抵制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意识。市环卫处组织职工观看国家安全宣传片,运用手机微信公众号、博客发布国家安全、网络安全等文章宣传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职工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促进社会和谐。此次全市各集中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1万多本,宣传彩页5万多份,展示宣传版面、横幅1600多幅,受理咨询3万余人次。

四、覆盖面广,参与度高。此次宣传活动,全市各级各部门思想高度重视,行动迅速高效,国家工作人员、公司企业人员、学校教师学生、乡村社区群众等纷纷参与其中,较好形成市、县(区)、乡、村四级联动宣传局面,推动宣传活动各地域、各领域、各行业全覆盖。注重宣传活动与“法律六进”相结合,通过把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纳入“七五”普法规划、党委(组)中心组学习、机关年度考核,列入年度重点普法任务,组织《国家安全法》相关知识的考试等,建立国家安全法宣传活动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学习宣传效果。注重与我市正在开展的“千名干部下基层,解决矛盾保稳定”活动、“扶贫攻坚·法治保障”活动、“法治xx大讲堂”活动相结合,切实加强对国家安全法的宣讲解读,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采取悬挂条幅、制作展板、播放宣传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国家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法治文化广场、公园、街区、礼堂等场所,动员社会群体编排巡演文艺节目,增强了国家安全教育的感染力。印制宣传资料和彩页,组织普法志愿者开展“进社区、上街道、到路口”志愿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法德讲堂、法治文化广场(公园)等阵地,推动国家安全法群众性宣传教育公共场所全覆盖。注重加强与新闻媒体的配合,运用新闻媒体的影响力、带动力,促进形成宣传活动的社会效应。

国家安全法宣传总结范文精选三

为切实做好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综治办〔2016〕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长江大学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责任

二、指导思想

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以《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的学习普及和实施为主要内容,以全校广大教职员工、全日制在校硕士生和本科生为对象,结合学校法制教育总体安排和学生认知特点,丰富载体,突出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切实提高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和巩固教育系统阵地防线建设,维护好国家安全。

三、活动时间

4月5日至5月20日。

四、活动内容

(一)举办一次专题讲座。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院系国家安全联络员、及院系部分信息员代表为主要对象,邀请荆州市国家安全局专家作一次国家安全知识专题讲座。拟定4月14日(星期四)

下午地点:11教学术报告厅

(二)以院系为单位组织学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相关法律知识(进长江大学保卫处网站政策法规法律法规栏下载);组织观看《反间谍风云》、《微信陷阱》影片(以院为单位到保卫处国保科拷贝),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习。各学院将组织学习活动情况于4月20前上报保卫处国保科。(由国保科组织4月7日开始,4月20前完成。)

(三)制作宣传展板集中开展宣传活动,以漫画形式选择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重点宣传反恐怖主义法。由国保科组织在东西两校区巡展,展版展放时间:截止5月20日)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国家安全关乎国家的存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的基本保证。各院系学生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的重大意义,实行辅导员落实制,丰富宣传内容,注重实效方式,认真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

(二)正面宣传,总结经验。各院系要坚持正面宣传的方针,及时做好活动报道,增强活动的影响力和活动效果,并认真做好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经验总结。

国家安全法宣传总结范文精选四

20XX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深入地抓好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防患于未然,有力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我校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学校各项安全工作。现将有关活动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安全教育日活动工作,成立了以校长许正礼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落实活动日的各项工作。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学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研究部署安全教育工作,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确保本次教育活动有落实,更有成效。

二、活动开展情况

1、宣传发动

搜集相关宣传材料,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等营造安全教育氛围。4月15日早操时间,利用国旗下的讲话,学生代表进行演讲,结合学习生活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倡议全体师生增强安全意识,对本次安全教育日活动宣传发动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

2、隐患排查

学校安全教育日活动领导小组分工具体,责任到人,4月15日开展全校性的安全专项大检查,对教室、食堂、体育设施、电脑室等重要部位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不留“死角”,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学校现存的安全隐患,能够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学校全力以赴予以人力物力财力支持。

3、利用4月15日下午班会时间,各班由班主任组织,分别召开了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活动。对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学生查找自身不足。各班学生畅所欲言,互相交流,学有所得。主题班会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此外,还对《国家安全法》及《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让广大师生在教育活动中普遍掌握国家安全知识,提升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4、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安全重于泰山。“安全教育日”教育活动之后,学校还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隐患排查、安全演练等工作,真正做到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对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20XX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教育活动,通过黑板报、班会、校刊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进行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普及了安全知识,消除了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了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提高中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保证了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在县教育局领导的指导下,把安全工作始终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继续加强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争创平安校园,把安全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国家安全法宣传总结范文精选五

今年9月19日是“第xx个全民国防教育日”,我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全民国防教育大纲》,积极组织开展了“弘扬伟大抗战精神,同心共筑强大国防”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一、广泛宣传

9月15日,梁建刚副院长在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讲述了“国防教育日”的来历,并提出:大学生要增强国防意识,就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鼓励大家:一要锻炼身体,增强体质,将来更好地报效祖国。二要观看新闻,关心时事,关注时局。三要努力学习,练好本领,为长大投身祖国建设做好准备。院领导的动员讲话为本活动做了很好的铺垫,也增强了同学们男儿要当兵固国防的意志。

国防教育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开展专题讲座,举办了两场关于国防知识、国防形式的报告会。

各系自行组织安排在“国防教育日”前后,紧密联系和平发展的形势,并结合国内外事件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召开“弘扬伟大抗战精神,同心共筑强大国防”主题班会,介绍当今军事格局及周边基本态势,理解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统一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激发爱国之心、报国之志,树立居安思危、有备无患的意识。引导学生牢记历史、勿忘国耻,普及国防知识,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组织学生唱爱国主义歌曲、观看优秀国防教育影视片并写好观后感。让学生相互交流对国防知识的认识,从而整体提升了国防意识。

二、营造氛围

学校通过升国旗、课间播放革命歌曲、观看影视资料等形式营造氛围,开辟爱国主义教育的新途径,提高思想教育的时效性,让学生在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气氛中接受教育,潜移默化地引导学生积极支持国防建设事业。

利用我校广播台、记者队广泛开展国防教育知识的普及。

利用我校宣传栏、电子屏、校园微信平台、微博进行专题专栏宣传和各级院级组织宣传部以“抗战胜利70周年和国防安全教育”为主题的海报形式进行宣传。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通过多种方式,拓宽教育的空间和渠道,把国防教育渗透在各学科教学中,使学生了解我国国防的兴衰得失以及当下的国际形势和时事动态,有效培养学生的国防意识,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增强学生的忧患意识和建设祖国、保卫祖国的责任感,明确自己肩负的历史使命。

每个学生组织宣传部以海报形式宣传国防教育。突出我们“弘扬伟大抗战精神,同心共筑强大国防”的主题,突出国防法规的宣传。我院还开辟专题专栏宣传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全民国防教育大纲》等重要法规为主要内容进行宣传。让学生能在空闲的时候更加了解国防,关心国防。

我院还在第五教学楼一楼开展关于国防教育的艺术展览。同学们积极展现自己的才能,用画笔把我们国防教育主题突出的生动活现。

各系部利用晚自习组织自己学生观看革命题材影片,提高国防教育的吸引力,增强学生们对国防教育的认识。让学生们在历史中更明白国防的重要性,把自己现在的生活和我们国家的国防联系起来。

本次国防教育活动就在这积极热烈的气氛中胜利结束了,但是,这国防精神,国防意识,国防观念并没有因为活动的结束而停止在我们心中生根发芽,国防教育将作为我校的长期教育活动,融入到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让学生不断增强保家卫国的责任感,使命感,锤炼国防精神,不断提到综合素质,为将来参与国防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19篇:《反间谍法》《国家安全法》

一、单选题

1.国家安全机关是( )的主管机关。

A、调查工作

B、情报工作

C、国家安全工作

D、反间谍工作

2.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

)、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A、立案

B、调查

C、拘留

D、扣押

3.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分,或者由国家安全机关处(

)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10日

B、15日

C、20日

D、25日

4.维护国家安全,应当与( )发展相协调。

A、经济社会

B、文化教育

C、政治经济

D、社会主义

5.《国家安全法》的立法依据是( )。

A、刑法

B、宪法

C、刑事诉讼法

D、全国人大的决议

6.每年( )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A、5月14日

B、5月15日

C、4月15日

D、4月10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于(

)颁布实施。

A、2015年5月1日

B、2015年6月1日

C、2015年8月1日

D、2015年7月1日

8.()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A、党员

B、群众

C、人民

D、公民

9.()、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关开展国家安全专门工作,可以依法采取必要手段和方式,有关部门和地方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提供支持和配合。

A、国家安全机关

B、检察机关

C、人民法院

D、政府部门

10.国安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

)安全为根本。

A、社会

B、经济

C、政治

D、文化

11.国家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利用()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A、信仰名义

B、民族问题

C、宗教事务

D、宗教名义

12.战争和和平的问题由()依照宪法规定决定。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中央军委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国家主席

13.国家健全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制度,根据国家安全风险程度,及时发布相应(

)。

A、安全评估

B、安全预警

C、风险评估

D、风险预警

14.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

A、补助

B、补偿

C、赔偿

D、奖励

15.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造成人员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 )。

A、抚恤优待

B、国家赔偿

C、补偿补助

D、表彰荣誉

16.在国家安全工作中,需要采取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应当依法进行,并以维护国家安全的( )为限度。

A、实际需要

B、实际情况

C、工作需要

D、工作情况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于()起颁布实施。

A、2014年11月1日

B、2014年12月1日

C、2015年11月1日

D、2015年12月1日

18.反间谍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A、人权

B、权益

C、隐私

D、安全

19.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时,依照规定出示相应证件,有权查验中国公民或者境外人员的(),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询问有关情况。

A、物品

B、资料

C、文件

D、身份证明

20.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的情况下,经出示证件,可以优先乘坐交通工具,遇到交通阻碍时,可以优先通行。

A、重要任务

B、紧急任务

C、特殊任务

D、秘密任务

21.国家安全机关因侦查间谍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

)措施。

A、技术侦查

B、刑事侦查

C、合成侦查

D、秘密侦查

22.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向(

)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的,相关国家机关、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

A、司法机关

B、公安机关

C、检察机关

D、人民法院

23.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

)。

A、专用间谍器材

B、加密通讯设备

C、窃听装置

D、无线电台

24.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于获取的涉及国家安全的有关信息应当(

)。

A、及时上报

B、推迟上报

C、缺报漏报

D、隐瞒不报

25.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

)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十二日以下

B、十三日以下

C、十四日以下

D、十五日以下

26.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

)行政拘留。

A、五日以下

B、十日以下

C、十五日以下

D、二十日以下

27.国家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优秀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范和抵制不良文化,掌握(

)领域主导权,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A、意识形态

B、思想文化

C、精神文明

D、文化创新

28.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有关(

)的国家秘密。

A、反间谍工作

B、国家安全工作

C、情报工作

D、调查工作

2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

)的责任和义务。

A、文化安全

B、国家安全

C、经济安全

D、国土安全

30.《国家安全法》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A、八

B、九

C、十

D、十一

二、多选题

1.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请海关、边防等检查机关对(

)免检。

A、有关人员

B、资料

C、器材

D、商品

2.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

)和其他物品。

A、文件

B、照片

C、资料

D、证件

3.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照(

),履行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以外的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职责,适用《反间谍法》的有关规定。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内部规定

D、国家有关规定

4.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

)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A、从轻

B、减轻

C、从重

D、免除

5.国家健全(

)的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和使用制度,建立情报信息工作协调机制,实现情报信息的及时收集、准确研判、有效使用和共享。

A、统一归口

B、反应灵敏

C、准确高效

D、运转顺畅

6.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全面评估(

),明确国家安全战略的指导方针、中长期目标、重点领域的国家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A、国际安全形势

B、国内安全形势

C、军事安全形势

D、经济安全形势

7.维护国家安全,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

)。

A、权益

B、权利

C、自由

D、权力

8.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坚持(

),积极同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开展安全交流合作,履行国际安全义务,促进共同安全,维护世界和平。

A、互信

B、互利

C、平等

D、协作

9.国家对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

)。

A、表扬

B、表彰

C、鼓励

D、奖励

10.国家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境外势力的()活动。

A、渗透

B、破坏

C、颠覆

D、分裂

11.国家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网络管理,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A、网络攻击

B、网络入侵

C、网络窃密

D、散布违法有害信息

12.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

),加强防范和处置恐怖主义的能力建设。

A、恐怖主义

B、极端主义

C、激进主义

D、自由主义

13.国家根据(

)的需要,不断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

A、国外形势发展

B、经济社会发展

C、国内形势发展

D、国家发展利益

14.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国家安全活动中,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得(

)。

A、超越职权

B、滥用职权

C、侵犯个人合法权益

D、侵犯组织的合法权益

15.国家建立(

)之间关于国家安全的协同联动机制。

A、中央与地方

B、部门

C、军地

D、地区

16.根据职责分工,(

)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

A、司法机关

B、公安机关

C、有关军事机关

D、国家安全机关

17.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

),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

A、外商投资

B、特定物项和关键技术

C、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

D、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

18.国家采取必要措施,(

)国家安全工作专门人才和特殊人才。

A、招录

B、聘用

C、培养

D、管理

19.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纳入(

)。

A、义务教育体系

B、职业教育体系

C、国民教育体系

D、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

20.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的维护国家安全义务有(

)。

A、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B、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C、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D、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21.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

)请求予以保护。

A、公安机关

B、国家安全机关

C、检察机关

D、司法机关

22.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

)依法做好有关工作。

A、职责分工B、密切配合

C、统一安排D、加强协调

23.()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工作。

A、省

B、自治区

C、直辖市

D、县级市

24.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他人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A、指使

B、策划

C、诱惑

D、资助

25.境内(

)与境外组织、机构、个人相勾连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A、组织

B、公司

C、个人

D、机构

26.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

)。

A、无需提供

B、如实提供

C、可以拒绝

D、不得拒绝

27.境外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的,可以()。

A、限期离境B、驱逐出境C、责令整改D、批评教育

28.国家安全工作应当统筹()。

A、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

B、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

C、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

D、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

29.以()方法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暴力

B、拒绝

C、威胁

D、逃避

30.国家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任何(

)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行为。

A、叛国

B、分裂国家

C、煽动叛乱

D、颠覆或者煽动颠覆

第20篇:《国家安全法》知识点宣传

《国家安全法》知识点宣传

1.《国家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国家安全法》共7章84条,主要内容包括:第1章总则,规定了国家安全的定义,国家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全民义务、法律责任、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第2章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规定了各领域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第3章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规定了各部门、各地方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第4章国家安全制度,规定了十项国家安全制度和机制;第5章国家安全保障,规定了法治、经费、物资、人才等一系列国家安全保障措施;第6章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规定了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履行的义务和依法享有的权利;第7章附则,规定了《国家安全法》的施行日期。

2.维护国家安全的核心: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维护国家安全的核心是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的安全,包括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的安全。 3.《国家安全法》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规定:根据《国家安全法》第3条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国家安全法》的立法指导思想。《国家安全法》所有章节、条款都遵循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总体国家安全观贯穿于《国家安全法》的始终。 4.什么是国家安全战略:国家安全战略,是关于国家安全的综合性的指导方略,是运用综合国力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总体构想,既包括传统的军事战略,也包括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信息、资源、生态等各方面涉及国家安全问题的筹划。根据《国家安全法》第6条规定,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全面评估国际、国内安全形势,明确国家安全战略的指导方针、中长期目标、重点领域的国家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同时,《国家安全法》第47条规定,各部门、各地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贯彻实施国家安全战略。2015年1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安全战略纲要》,这是有效维护国家安全的迫切需要,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5.《国家安全法》施行时间:2015年7月1日,《国家安全法》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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