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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站岗执勤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9 03:03:29 来源:其他心得体会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部队站岗检讨书

篇1:部队 万能检讨书 万能检讨书,不用改动任何东西。(军人必备)

这次犯错误,自己想了很多东西,反省了很多的事情,自己也很懊悔,很气自己,去触犯部队的铁律,也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感到了羞愧。部队一开始就三令五申,一再强调军规军纪,提醒军不要违反军规,可我却没有把部队和首长的话放在心上,没有重视上级说的话,没有重视军队颁布的重要事项,当成了耳旁风,这些都是不应该的。也是对领导的不尊重。应该把领导说的话紧记在心,把军队颁布的军规军纪紧急在心。事后,我冷静的想了很久,我这次犯的错误不仅给自己带来了麻烦,耽误自己的工作。而且我这种行为给部队也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破坏了部队的规章制度.在战友们中间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一个人的犯错误,有可能造成别的战友的效仿,影响连队的纪律性,排里的纪律性,对班里的纪律也是一种破坏,而且给对自己抱有很大期望的领导,父母也是一种伤害,也是对别的战友的父母的一种不负责任。每一个部队都希望自己的战士做到品学兼优,全面发展,树立良好军人形象,也使我们的军队有一个良好形象。每一个战友也都希望部队给自己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来工作,生活。包括我自己也希望可以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但是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靠的是大家来共同维护来建立起来的,而我自己这次却犯了错误,去破坏了部队的良好环境,是很不应该的,若每一个战友都这样犯错,那么是不会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形成,对违反军规的战士给予惩罚也是应该的,自己想了很多,也意识到自己犯了很严重错误,我知道,造成如此大的损失,我应该为自己的犯的错误付出代价,我也愿意要承担尽管是承担不起的责任,尤其是作在部队接受教育的人,在此错误中应负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

我真诚地接受批评,并愿意接受部队给予的处理。对不起,领导!我犯的是一个严重的原则性的问题。我知道,领导对于我的犯军规也非常的生气。我也知道,对于军人,不触犯军规,不违反纪律,做好自己的事是一项最基本的责任,也是最基本的义务。但是我却连最基本的都没有做到。如今,犯了大错,我深深懊悔不已。我会以这次违纪事件作为一面镜子时时检点自己,批评和教育自己,自觉接受监督。我要知羞而警醒,知羞而奋进,亡羊补牢、化羞耻为动力,努力工作。我也要通过这次事件,提高我的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措施。自己还是很想好好工作的,工作对我来是最重要的,对今后的生存,就业都是很重要的,我现在还很小 ,我还有去拼搏的能力。我还想在拼一次,在去努力一次,希望领导给予我一个做好士兵的一个机会,我会好好改过的,认认真真的去工作 ,那样的生活充实,部队的工作就很紧张,干起来就很费劲,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一定会好好学习,各方面都努力往上赶记得刚进入部队时,连长和指导员对我抱有很大的期望,工作还能接受,可在纪律方面却出现了问题,在部队三令五申的铁律下,在严明军纪军规的大环境下,我犯下这么严重的错误,部队对我是应该严惩的,我不知多少次大声说,连长,班长我错了,我错了。妈妈,爸爸我错了,我错了。

在这几年中,我每天还是按时就起床,想想我在部队也生活了近四年了。对部队已有很深的感情,在今后部队的我,会已新的面貌,出现在部队,不再给连队和排里还有我的班长摸黑。无论在工作还是在别的方面我都会用军规来严格要求自己,我会把握这次机会。将它当成我人生的转折点,领导是希望我们成为社会的栋梁,所以我在今后部队的工作生活中更加的努力,不仅把领导教我们的知识学好,更要学好如何做人 ,犯了这样的错误,对于父母对于我的期望也是一种巨大的打击,父母辛辛苦苦挣钱,让我们可以生活的比别人优越一些,好一些,让我们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去。但是,我犯的错误却违背了父母的心愿,也是对父母心血的一种否定,我对此很惭愧。相信领导看到我这个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相信我的悔过之心,我的行为不是向领导的纪律进行挑战,是自己的一时失足,希望领导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也会向你保证此事不会再有第二次发生。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恳请领导相信我能够记取教训、改正错误,把今后的事情加倍努力干好。同时也真诚地希望首长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并却对我的问题酌情处理。篇2:部队违纪检讨 检查

尊敬的xxx领导:

今天,我怀着愧疚和懊悔给您写下这份检讨书,以向您表示我谎报去向这种不良行为的深刻认识。我对于我这次犯的错误感到很惭愧,我真的不应该谎报去向,我们作为一名军人就应该完全的遵从严格的纪律,而我这次没有很好的重视到。我感到很抱歉,我希望组织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这次的悔过真的很深刻。

以后我要避免这样的错误发生,希望领导可以相信我的悔过之心。

相信领导看到我的这个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的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领导让我写检讨,也是为了让我深刻的认识到这点。我如此的重视这次的事件,希望领导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可以向领导保证今后一定刻苦训练,严明纪律。

在承认错误和承担结果之前,我先对这件事情进行一下说明,使领导对整个事情的始末有一个了解。事情的具体经过是这样

的:(此处省略3000字)向您说明情况,认识自己的错误,以上便是事情发生的全部。对于这件事情我要写出检查来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这份检查不仅是我自己想写和应该写的,更是我对于自己和部队的又一次正确认识。

通过此次的事情,使我了解到,这不仅仅是一个谎报去向的行为,它同时也是违反连队条令条例的行为,这对于连队来说,是绝对不容许发生的。古语有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是的,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这是最正常不过的事。规矩的存在是为了让人们更好的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做不该做的事情。无论何行何业,都要将纪律、规章制度放在首要位置,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更不用说是在连队这样一个纪律分明的组织里,在部队,军人的天职就是“服从命令”,没有得到批准就擅自行动是军人最大的忌讳,而在我们国防生谎报去向,是严重破坏条例条令的表现。这是不服从连队管理,纪律意识的淡薄,自我约束力不强的表现。 纪律,什么是纪律?纪律就是各种社会组织规定其所属人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它规范和约束着人们的行动。古今中外,所有的军队都把加强纪律同提高部队的战斗力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纪律是一个团队生存和作战的保障,没有了纪律,这个团队就会像一盘散沙,各自为战,没有前进的方向。一支富有战斗力的军队,必定有铁一般的纪律;一个合格的士兵,也一定具有强烈的纪律观念。团队如果没有纪律,就不能称其为团队。每个团队建立之初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指定明确的纪律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团队是人的组合,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但是团队,尤其是军队,却要力求避免这种个人的思想和行为,要求步调一致,所以纪律的约束不能缺少。没有纪律就没有顽强的战斗力,只有严格要求自己,遵守部队的各项纪律,才能顺利达到成功的彼岸,成为一名合格的军人。纪律更是建设正规化、现代化革命军队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部队坚强团结、集中统一和战无不胜的保证,是军队战斗力强大的重要因素,是党和军队意志得以贯彻执行的可靠保证,是维护军队团结和提高战斗力的巨大力量。这次事情反映出我思想觉悟不高,对错误的认识不足,试想如果当时我就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错误就不可能发生。这个问题反映出我还未能达到一名优秀军人应具有的认识问题水平,未能对领导的培育深刻领悟,我越来越清晰的感觉到自己所犯的错误的严重性,为此,我一定会在以后更严格地要求自己,严守纪律,严格训练,认真学习,使自己的思想认识得到提高。

自我约束力的存在有利于人的自我发展和积极向上,有利于人的意识的不断提高,即精神上的提高。缺乏自我约束力,就会丧失自求进步的内在动力,放大人本身所具有的“劣根性”,直至最后,阻碍人的发展。但是自我约束力并不是生来就有的,大部分都是要由后天启发形成的。

军人是自己事务的决定者、发展的促进者、前途的把握者、命运的主宰者,要独立地去面对自己所遇到的一切问题,要独立承担作为一个社会的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一旦确立属于自己的自主精神,就可以确立自己的目标、定位人生境界、计划发展策略、选择发展道路、寻求发展动力、从而形成一种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力量。 人人都离不开监督,人人都需要监督。没有监督,就会出现混乱局面。而自我约束力就是一种柔性的自我监督,它在人所发生的一切社会实践中形成,同时又反过来,监督人的社会时间,从而促使人民自我要求、自我改进,发挥自我约束力,最终养成自觉遵纪守法、自的良好习惯。

总而言之,经过了这件事情,我对自己做出了深刻的反思。同时,再次对部队有了一个更正确、更深入的了解,也深深的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以及带来的不良后果。这不仅仅是我一个人的事情,也影响到了部队的风气和荣誉问题。不是我的一份检讨就可以轻描淡写的带过的,而是需要我在日后的工作和实践中不断证明自己。说的重一点,这是我、战友、部队三方面的事情。经过我的考虑和分析,对此事所产生的不良后果归结为以下几点:

第一,让部队领导和战友担心我的安危。在本该在部队出现的时间,可我人却不在部队,没有告知领导或战友,让关心我的领导和战友们担心和分心,影响到了领导和战友的正常工作和训练,是很不负责任的表现,根本没有拿出一个军人应有的作风。

第二,在战友和新兵中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一个人的违纪私自外出,很可能会造成他人的效仿行为。而且,作为一个士官,这样的行为很容易在新兵中产生恶劣影响,给新兵起了一个坏的榜样,影响到整个部队的纪律作风问题。

第三,影响到自己的记录。使得个人水平不能提高,对于个人良好记录和积极向党组织发展是十分不利的。因此,通过这件事情,我还必须不断的接受部队和党组织对我考验,努力提高和改善自己,向党组织靠拢。

第四,长期以往会导致个人思想觉悟低下。若是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也像此事一样,作风懒散,粗心大意,就会造成思想觉悟不高,对重要事项重视严重不足,没能在行动上真正实行起来。第五,对于自己在部队生活带来负面效果。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自然会导致我和部队战友的交流减少,多少会产生隔阂,影响到部队团结问题,若是团结做不好,那部队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因次,这也是我所必须要克服的。

每一个骨干都希望自己的同志做到品学兼优,全面发展,树立良好军人形象,也使我们的军队有一个良好形象。每一个战友也都希望部队给自己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来学习和生活。包括我自己也希望可以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但是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靠的是大家来共同维护来建立起来的,而我自己这次却犯了错误,破坏了连队的良好环境,是很不应该的,若每一个战友都这样犯错,那么就不会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形成。对这次的问题自己想了很多,也意识到自己犯了很严重错误,我知道,对违反条例条令的同志给予惩罚也是应该的,造成如此大的影响,我应该为自己的犯的错误付出代价,我也愿意要承担尽管是承担不起的责任,在此错误中应负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我真诚地接受批评,并愿意接受部队给予的处理。

对不起,领导!我犯的是一个严重的原则性的问题。我知道,领导对于我的犯军规也非常的生气。我也知道,对于军人,不触犯军规,不违反纪律,做好自己的事是一项最基本的责任,也是最基本的义务。但是我却连最基本的都没有做到。如今,犯了错,我深深懊悔不已。我会以这次违纪事件作为一面镜子时时检点自己,批评和教育自己,自觉接受监督。我要知羞而警醒,知羞而奋进,亡羊补牢、化羞耻为动力,努力工作。我也要通过这次事件,提高我的思想认识,强化责任篇3:部队万能检讨书 万能检讨书,不用改动任何东西。(军人必备)

这次犯错误,自己想了很多东西,反省了很多的事情,自己也很懊悔,很气自己,去触犯部队的铁律,也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感到了羞愧。部队一开始就三令五申,一再强调军规军纪,提醒军不要违反军规,可我却没有把部队和首长的话放在心上,没有重视上级说的话,没有重视军队颁布的重要事项,当成了耳旁风,这些都是不应该的。也是对领导的不尊重。应该把领导说的话紧记在心,把军队颁布的军规军纪紧急在心。事后,我冷静的想了很久,我这次犯的错误不仅给自己带来了麻烦,耽误自己的工作。而且我这种行为给部队也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破坏了部队的规章制度.在战友们中间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一个人的犯错误,有可能造成别的战友的效仿,影响连队的纪律性,排里的纪律性,对班里的纪律也是一种破坏,而且给对自己抱有很大期望的领导,父母也是一种伤害,也是对别的战友的父母的一种不负责任。每一个部队都希望自己的战士做到品学兼优,全面发展,树立良好军人形象,也使我们的军队有一个良好形象。每一个战友也都希望部队给自己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来工作,生活。包括我自己也希望可以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但是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靠的是大家来共同维护来建立起来的,而我自己这次却犯了错误,去破坏了部队的良好环境,是很不应该的,若每一个战友都这样犯错,那么是不会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形成,对违反军规的战士给予惩罚也是应该的,自己想了很多,也意识到自己犯了很严重错误,我知道,造成如此大的损失,我应该为自己的犯的错误付出代价,我也愿意要承担尽管是承担不起的责任,尤其是作在部队接受教育的人,在此错误中应负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 在这几年中,我每天还是按时就起床,想想我在部队也生活了近四年了。对部队已有很深的感情,在今后部队的我,会已新的面貌,出现在部队,不再给连队和排里还有我的班长摸黑。无论在工作还是在别的方面我都会用军规来严格要求自己,我会把握这次机会。将它当成我人生的转折点,领导是希望我们成为社会的栋梁,所以我在今后部队的工作生活中更加的努力,不仅把领导教我们的知识学好,更要学好如何做人 ,犯了这样的错误,对于父母对于我的期望也是一种巨大的打击,父母辛辛苦苦挣钱,让我们可以生活的比别人优越一些,好一些,让我们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去。但是,我犯的错误却违背了父母的心愿,也是对父母心血的一种否定,我对此很惭愧。相信领导看到我这个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相信我的悔过之心,我的行为不是向领导的纪律进行挑战,是自己的一时失足,希望领导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也会向你保证此事不会再有第二次发生。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恳请领导相信我能够记取教训、改正错误,把今后的事情加倍努力干好。同时也真诚地希望首长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并却对我的问题酌情处理。

推荐第2篇: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

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作战能力,有效地组织进行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保护社会财富和人身安全,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 公安消防部队是一支同火灾作斗争的军事化、专业化队伍,是实施抢险救援的重要力量,必须昼夜执勤,常备不懈,接到报警迅速出动。

第三条 公安消防部队在作战行动中,要贯彻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积极抢救被困或遇险人员,保护和疏散物资迅速控制灾情发展,尽快消除险情,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第四条 公安消防部队各级指战员必须做到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忠于职守,发扬勇敢顽强、不怕牺牲、连续作战的作风。

第五条 公安消防部队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严格教育训练,应当熟悉责任区有关情况。制定和掌握重点保卫单位的灭火作战计划,搞好器材装备的维护、保养和供应,建立正规的执勤秩序和制度。

第六条 公安消防部队执勤器材装备的配置应当达到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第七条 公安消防部队各级领导机关,对本条令施行负有重要责任,必须加强检查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第二章战斗准备 第一节机关值班

第八条 各级消防部队必须建立严格的战备值班制度,保证不间断值班。

第九条 直辖市和地级以上城市的公安消防总队、支队,必须建立消防调度指挥中心。 第十条 消防调度指挥中心的工作由值班首长负责,其值班人员应当由作战、供水、调度、通信、摄像及其他作战保障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

(一)掌握责任区重点保卫单位、地区的有关情况和灭火作战计划;

(二)掌握和核查公安消防部队和其他各类专职消防队执勤实力、分布和值班情况,督促部队保持规定的战备状态,并向值班首长报告;

(三)掌握公安消防部队和本地区消防器材装备和各类灭火剂储备情况,一旦发生火灾,根据需要做好器材装备、燃料和各种作战所需物资的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

(四)督促值班的驾驶、摄像、卫生、通信等人员坚守岗位。按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出动准备,保证随时出赴现场。

(五)准确受理报警,及时准确地调度出动力量,同时发出信号和语音广播,不间断地保持与灾害现场的联系,及时向上级机关和领导报告有关情况;

(六)根据值班首长指示和有关规定,调整执勤力量,及时向灾害现场提供有关资料和作战预案;

(七)保持与当地供水、供电、供气、电信、医疗、救护、环卫、交通、运输、气象以及驻军、武警部队、交通警察等有关单位的联系,定时与电信部门核查通信线路状况,遇有大的火灾或者情况严重时,根据灭火需要和火场指挥部的命令,通知有关单位到场协助灭火救援;

(八)根据值班首长指示,派员出赴灾害现场,协助值班首长指挥,提供各种作战保障。

第十一条 消防调度指挥中心,应当根据有关标准和规定,配备有线、无线、计算机和图像通信传输系统;设制责任区交通通路、消防水源、重点保卫单位,消防执勤力量等有关情况显示图表,以及执勤所必备的其他有关资料。担负辽望任务的公安消防中、大、支队,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增配辽望器材和通信器材。

第十二条 各种执勤器材装备,必须按规定认真进行保养和检测,并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第十三条 值班首长,通常由本级首长和司令部首长轮流担任。主要职责:

(一)掌握公安消防部队和其他各类专职消防队执勤力量的分布,督促部队保持规定的战备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掌握责任区重点保卫单位、地区的有关情况和各种作战预案;

(三)督促检查指挥、通信调度系统,使其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

(四)接受上级的命令、指示和下级的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

(五)一旦发生火灾,根据需要,带领或指派值班人员出赴现场。实施指挥并视情组建火场指挥部。

第十四条 机关每天战备值班交接工作,由当天的值班首长组织,其方法和时间,由各地消防总队或者支队具体规定。

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地(州、盟)公安消防支队和县(市、旗)公安消防大队,可根据需要建立调度指挥机构和值班制度。

第二节中队值班

第十六条 值班队长,由中队正(副)队长、正(副)指导员轮流担任。主要职责:

(一)熟悉责任区内的有关情况,掌握重点保卫单位灭火作战计划内容;

(二)掌握全队执勤实力,检查战备情况,保证人员器材装备时刻处于规定的战备状态;

(三)指挥执勤力量出动,乘首车到现场;

(四)按上级规定时间上报执勤力量状态。战备工作中发生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第十七条 中队设通信室,通信室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

(一)坚守岗位,迅速、准确受理报警,及时发出出动信号,填写《出动命令》(见附件一)或者从终端机提取调度命令;

(二)将《出动命令》或者调度命令送交值班队长,重点保卫单位发生火灾时,还应当送交作战计划;

(三)掌握责任区重点保卫单位的有关情况,熟记通信密语和有关单位、部门的电话号码,按照规定正确使用通信用语;

(四)接到上级指示,及时报告值班队长;

(五)维护保养通信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和修复,保证通信联络畅通;

(六)分散接警的中队通信室,应参照本条令第十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设置辽望员的支、大队,辽望员的职责由总队或支队确定。

第十九条 卫生员的主要职责:做好救护药品器械的准备工作,必要时随值

班队长出赴现场,实施现场救护工作。 第二十条 战斗班长主要职责:

(一)掌握责任区有关情况和灭火作战计划的有关内容;

(二)确定战斗员的战斗分工;

(三)检查全班人员的战备情况,保证班内执勤器材装备处于良好状态;

(四)妥善处理本班战备中发生的问题,并及时报告值班队长;

(五)听到出动信号,带领全班迅速登车;

(六)负责往返途中的行车安全。

第二十一条 副班长协助班长工作。在班长离开岗位时,代行班长职责。

第二十二条 战斗员主要职责:

(一)熟练掌握和使用个人的装备器材,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二)保持个人装备和负责保养的器材装备完好;

(三)熟悉和掌握责任区重点保卫单位和高层建筑内部固定灭火装置的情况和使用方法;

(四)听到出动信号,迅速着装,按规定位置乘车。第二十三条 供水员主要职责:

(一)熟悉、掌握责任区市政和单位内部消火栓的数量、位置,地下给水管网形状、直径、供水能力,以及其他可供灭火使用水源设施的位置和情况;

(二)保持个人装备和分工保养的器材装备完整好用;

(三)听到出动信号,迅速着装,按规定位置乘车。第二十四条 消防车驾驶员主要职责:

(一)维护保养消防车和泵浦,保证油、水、电、气、灭火剂充足,车辆完整好用,水泵性能良好;

(二)熟悉责任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和重点保卫单位的有关情况;

(三)听到出动信号迅速发动车辆,做好出动准备;

(四)往返途中,保证行驶安全;

(五)出车归队后,及时补充油、水、电、气、灭火剂,检查保养车辆,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保持战备状态。

第二十五条 公安消防中队必须坚持每天勤务交接班制度。交接班由执勤队长组织,列队进行。主要内容是:调整落实执勤力量,检查、清点器材装备,安排执勤工作。

第二十六条 交接班时,听到出动信号,由交班人员负责出动,待处置完毕,再行交接。

第二十七条 执勤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离队时,要按规定请假。 第二十八条 公安消防中队不得随意减少执勤力量,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减少时,要报请上级批准。

第二十九条 公安消防中队必须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要求,配备消防车辆、随车工具和个人装备;备用器材装备的数量,各地可根据情况具体规定。

第三十条 公安消防中队执勤器材装备和人员,因故失去执勤能力时,要立即向消防调度指挥中心报告。上级机关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调整补充。

第三十一条 公安消防中队外出训练时,必须向消防调度指挥中心报告,并保持通信联络,随时做好战斗准备。

第三十二条 公安消防中队在驻地训练时.应当避免使用执勤器材装备,以备出动和实战需要。

第三十三条 公安消防中队的执勤人员和执勤装备不得用于灭火、训练、抢险救援以外的其他方面。特殊情况必须动用时,要报请上级批准。擅自动用的要追究责任;影响执勤造成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第三十四条 执勤器材装备的管理,必须实行责任制,由执勤人员分工负责维护保养,做到日检查、周保养,保证战备状态。

第三十五条 消防车库内执勤车辆的停放和个人装备的放置,必须符合执勤的实际需要,有利执勤出动。库内必须保持整洁卫生,不准住人和存放与执勤无关的其他物品。消防车库严禁挪作它用。采用保暖措施时,要确保安全。

第三节等级战备制度

第三十六条 为使公安消防部队始终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不断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保证执勤任务的圆满完成,公安消防部队实行等级战备制度,战备等级分为经常性战备、二级战备、一级战备。

第三十七条 公安消防部队在完成经常性执勤任务时所保持的战斗准备状态为经常性战备。

第三十八条 公安消防部队在保卫任务繁重的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恶劣气候或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所处的战斗准备状态为二级战备。其基本要求:

(一)迅速向进入二级战备的执勤人员,通报情况,做好战备动员,根据任务需要研究作战方案;

(二)停止营区外活动,严格控制人员外出,确保执勤人员在职在位;

(三)根据执行任务的需要充实执勤人员,调整执勤力量,充实器材装备,落实各种战斗保障,必要时派出力量进行现场监护。

第三十九条 公安消防部队在国家进入战争状态,全国或部分地区处于紧急状态,国家发布戒严令,以及发生特别重大灾害时所处的战斗准备状态为一级战备。其基本要求:

(一)迅速向进入一级战备的执勤人员通报有关情况,进行战前动员,根据任务需要研究作战和行动方案;

(二)各级首长和机关人员要全面就位;

(三)停止人员休假和外出,召回在外人员,保证全员在位;

(四)根据任务需要,调整机关人员、车辆,充实执勤力量,随时听从上级的调动;

(五)配备充实器材装备和各种保障物资,落实各种战斗保障;

(六)根据需要派出力量进入执勤区域。

第四十条 进入等级战备的命令由总队或者支队首长报经上级领导批准后发布。根据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指示,部队进入等级战备时,执行单位要立即报上级消防机关备案。接到上级消防部队进入等级战备的命令时,执行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紧急情况下可边执行边报告。

第四十一条 解除等级战备或者降低战备等级命令的权限与发布命令的权限相同。

第四节作战计划制定

第四十二条 公安消防部队执勤人员,要熟悉责任区或者本地区的火灾规律、火灾危险性,建筑特点、交通道路、消防水源、重点保卫单位和地区等有关情况,建立必要的任务基础资料档案。

第四十三条 公安消防部队要依据有关规定,确定责任区内重点保卫单位和重点保卫地区。

第四十四条 对重点保卫单位和重点保卫地区要在灭火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作战计划。必要时,还应当制订跨地区协同作战的预案。当保卫目标的情况发生变化或者演练中发现作战计划不准确时,应当及时修改或者重新制定。

第四十五条 公安消防部队要以作战计划为基础,从实际情况出发,进行实战演练,提高指战员的应变能力。实战演练由责任区消防中队或者支(大)队组织实施,两个以上中、大、支队参加时,应当分别由大、支、总队组织。

第三章战斗行动 第一节灭火作战组织指挥

第四十六条 灭火组织指挥的程序是:搜集掌握火场情况,确定总体灭火决策和行动方案,下达作战指令,并根据火情变化,随机指挥。

第四十七条 灭火战斗中,公安消防部队的组织指挥原则是:统一指挥,逐级指挥。紧急情况下,必须越级指挥时,上级指挥员应当将自己的指示及时通报给被超越的指挥员;接受指挥者应当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受领任务的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安消防部队火场组织指挥通常分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班五个层次。

第四十九条 责任区发生火灾时,通常应当由责任区公安消防中队值班队长担任火场指挥员,负责火场组织指挥。

两个以上公安消防中(大、支)队协同灭火作战时,上级指挥员未到场前,实行属地指挥,上级指挥员到达火场后,可以根据火场具体情况,实施指挥或者授权指挥。

第五十条 有专职消防队的企业、事业单位发生火灾,公安消防部队参战时,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队实施统一指挥。当扑救油田、化工、船舶等特殊火灾,而公安消防部队参战的力量又较少时,应当参与指挥。

第五十一条 火场指挥部是火场情报、决策和发布战斗命令的中心,是公安消防部队火场最高指挥机构。遇有燃烧面积大、参战力量多、灭火时间长等情况复杂的火场,应当设立火场指挥部。当地方党政领导、公安机关领导到场,参与火场组织指挥工作时,公安消防部队火场最高指挥员要汇报火场情况,提出灭火对策和行动方案,听取指示,指挥部队贯彻执行。

第五十二条 火场指挥部应当设在接近火场,便于观察、便于指挥、比较安全的地点,并设置明显标志。火场指挥部标志由公安消防总队具体规定。

第五十三条 根据灭火战斗需要,火场指挥部可以下设分指挥部。分指挥部负责对本战斗区(段)所属的灭火力量进行指挥。

第五十四条 火场指挥部可以根据火场具体情况,下设作战组、通信组、后勤保障组。

第五十五条 火场指挥部通常要由火场总指挥员、副总指挥员、作战、通信、后勤保障等人员和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工程技术等人员组成,也可根据火场情况,确定人员组成。

第五十六条 火场指挥部的职责:

(一)制定总体决策和战斗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火场变化情况,提出相应措施,适时调整作战方案和调配灭火力量,组织协同作战;

(二)组织火场指挥部与调度指挥中心及各参战单位之间的通信联络,保障火场前后方的通信畅通;

(三)组织人员填写《火灾扑救现场记录表》(见附件三),记录总指挥员发布的各项决策、战斗命令和上级首长指示的内容,以及参战单位到场的力量和时间,记录、拍摄火灾现场、灭火力量部署、救人和疏散物资等情况;

(四)组织供应器材工具、灭火剂、消防车的燃料、饮食、衣物的供应和医疗救护工作;

(五)根据灭火和抢险救援的紧急需要,决定就近使用各种水源、截断现场区域内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输送;

(六)根据火灾现场情况,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警戒区内的人员、物资,下令限制人员和交通工具进入,必要时下令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的建筑物;

(七)根据紧急需要,可以要求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环卫、交通运输以及驻军、武警部队、交通警察等有关单位提供协助;

(八)按照上级指示,确定新闻发布的内容、时间和发言人。第五十七条 火场总指挥员一般由公安消防总(支、大)队值班首长或最高领导担任。主要职责:

(一)了解火场情况,组织火情侦察,判明火场的主要方面,确定灭火决策,根据救人和灭火的需要,调整或调集力量;

(二)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救人、灭火、救物和供水等任务,检查执行情况;

(三)组织公安、专职、义务消防队的协同作战,根据需要划分战斗区(段),必要时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四)通知有关部门负责火场警戒,维护火场秩序。

第五十八条 火场副总指挥员一般由总队、支队战训处(科)长或者指定人员担任。其主要职责是协助火场总指挥员工作,在火场总指挥员离开火灾现场时,履行火场总指挥员职责。

第五十九条 中队指挥员,由中队值班队长担任。主要职责:

(一)组织火情侦察,及时采取救人、灭火和保护、疏散物资的措施,确定水(管)枪的数量和阵地,以及破拆建(构)筑物的地点和范围;

(二)向各班下达战斗任务,检查执行情况,根据火场情况变化,调整力量部署;

(三)上级指挥员到达火场后,报告火场情况,执行上级命令,负责本队灭火战斗工作。

第六十条 班指挥员,由班长担任。主要职责:

(一)向战斗员分配任务,组织好各战斗员之间的配合;

(二)进行火情侦察,确定铺设水带的路线与水(管)枪、分水器和消防梯等器材设置地点;

(三)搞好协同作战。与友邻班保持联系;

(四)当火场发生紧急情况来不及请示时,可以采取相应措施,然后向上级指挥员报告。

第六十一条 火场各级指挥员是灭火战斗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在火场上,要着指挥服,佩戴统一的指挥标志(见附件二)。

第二节接警出动

第六十二条 公安消防中队遇有下列情况,必须立即出动:

(一)当发生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接到报警或者调度指挥中心的命令时;

(二)当上级检查执勤情况,听到出动信号时;

(三)其他情况,接到上级命令需要出动时。

第六十三条 消防调度指挥中心(分散接警的消防中队)必须准确受理报警,问清失火单位的名称、地址、燃烧物性质、有无被困人员和爆炸、毒气泄漏,火势情况,报警人的姓名、电话号码等。

第六十四条 遇有重点保卫单位和地区发生火灾时,消防调度指挥中心应当根据加强第一出动的原则,及时调动灭火力量。根据火场指挥员的命令通知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救护等部门到场协助。

第六十五条 公安消防中队接到非责任区报警时,应当及时报告调度指挥中心,按照指令出动;紧急情况下可先行出动,同时报告调度指挥中心。

第六十六条 公安消防中队执勤人员,听到出动信号,必须按照规定着装登车。值班队长检查登车情况,宣布出动命令。消防车驶离车库时间不得超过一分钟。

第六十七条 公安消防中队应当迅速、准确、安全地奔赴火场,途中要随时了解火场情况。如遇另一起火灾,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对策并立即向消防调度指挥中心报告。

六十八条 两个以上中(大、支)队扑救同一起火灾或者遇有爆炸、伤亡、化学危险物品泄漏等特殊情况,上级机关值班首长或人员应当立即前往。

第六十九条 公安消防中队出动时,要留下一名干部值班,准备组织再次出动;总(支)队值班人员出动后,应当有一名首长在消防调度指挥中心值班,保持与火场和上级机关的通信联络,了解火场情况,传达上级指示,并根据火场指挥部的要求,及时组织调集灭火增援力量。

第七十条

公安消防中队营区要设置岗哨,负责警戒,维护营区安全和门前秩序,保证消防车库前道路畅通;遇有群众报警,及时报告;消防车出动后,负责关闭车库大门。 第七十一条 公安消防中队营区门前路两侧,应当设置交通示警装置,当接警出动时,应当向道路上的车辆和行人显示。

第三节灭火行动要则

第七十二条 公安消防部队在作战行动中必须做到统一指挥、准确迅速。根据火灾现场的不同情况,按照“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正确运用各种战术,尽快扑灭火灾,尽力减少火灾及其他损失。

第七十三条 公安消防部队到达火场后,应当立即组成侦察小组进行火情侦察,以便查明情况,及时确定灭火对策,迅速投入战斗。火情侦察要贯穿于灭火战斗的全过程。通常情况下,可采取外部观察、内部侦察、询问知情人、使用着火单位的监控系统和仪器探测等方法。侦察人员应当佩戴空气呼吸器等防护装具,配备必要的探测仪器,并指定专人负责,明确侦察任务,通信联络方法,注意事项等。火情侦察主要查明下列情况:

(一)火源位置、燃烧物质的性能、燃烧的范围和火势蔓延的主要方向;

(二)是否有人受到火势威胁,所在地点、数量和抢救、疏散的通道;

(三)有无爆炸、毒害、腐蚀、遇水燃烧等物质,其数量、存放形式、具体位置;

(四)火场内是否有带电设备,以及切断电源和预防触电的措施;

(五)需要保护和疏散的贵重物资及其受火势威胁的程度等;

(六)燃烧的建(构)筑物的结构特点、及其毗连建(构)筑物的状况,是否需要破拆;

(七)起火建(构)筑物内部消防设施可利用情况。第七十四条 战斗展开要果断迅速,根据情况可以采取:

(一)准备展开。从外部看不到燃烧特征的,指挥员应当在火情侦察的同时,命令作战人员做好战斗的展开准备;

(二)预先展开。从外部看到燃烧产生的烟雾和火焰,但对火场内部的情况

尚不清楚,指挥员应当在火情侦察的同时,命令作战人员铺设水带干线至分水器处,做好进攻准备;

(三)全面展开。通过侦察基本掌握了火场情况,指挥员应当果断命令作战人员进入作战位置,实施扑救。

第七十五条 根据火场情况要把主要灭火力量部署在下列主要方面:

(一)人员受到火势威胁的场所;

(二)有可能引起爆炸、毒害的部位;

(三)重要物资受到火势威胁的地方;

(四)火势蔓延猛烈,有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方向;

(五)有可能引起建(构)筑物倒塌或者变形的方面。

第七十六条 在火灾扑救中,要坚持“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当火场遇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时,必须首先抢救人员,同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当不控制火势、不排除险情就难以解除对人员威胁时,应当集中力量控制火势排除险情。救人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抢救被困人员应当充分利用建(构)筑物内外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梯、门窗、避难层等和现场的举高车辆,消防梯以及其他一切可以利用的救生器材进行施救;

(二)抢救被困人员应当先设法稳定人员情绪,防止挤伤、踩伤或者跳楼,进入燃烧区内抢救被困人员时,要布置水枪掩护,并仔细搜索各个部位。对受伤和可能遇难甚至已经遇难的人员,应当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处置;

(三)抢救人员的编组不得少于二人,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第七十七条 在火灾扑救中要积极疏散和保护物资,努力减少损失。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受到火势威胁的物资和妨碍灭火救人的物资应当予以疏散。遇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或者贵重的仪器设备、档案资料及珍贵文物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当首先予以疏散;

(二)对难以疏散的物资,应当采取冷却或者使用不燃、难燃材料遮盖等措施加以保护;

(三)疏散物资要在火场指挥部或者火场指挥员统一指挥和着火单位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的配合下,根据轻重缓急,有组织地进行;

(四)从火场抢救出来的物资要严格检查,防止夹带火种引起燃烧,并指派专人负责看护。

第七十八条 根据火场实际需要,合理实施破拆。要防止因盲目破拆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实施破拆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一)为了查明火源、燃烧范围,以及抢救人员和疏散物资需要开辟通通时.可以对建(构)筑物、生产设施或者构件进行局部破拆;

(二)火势燃烧猛烈难以控制时.可以在火势蔓延的主要方向及两侧拆除可燃物,开辟隔离带,阻截火势蔓延;

(三)燃烧的建(构)筑物,有倒塌的危险,直接威胁人身安全,妨碍灭火战斗行动,可以进行破拆;

(四)当燃烧的建(构)筑物内部聚集大量的烟雾时,应当选择不会引起爆燃和助燃的时机及部位进行破拆,以排除有毒气体和烟雾,改变火势蔓延和烟雾流动方向;

(五)在破拆建(构)筑物内部构件时,要防止误拆承重构件造成建(构)筑物倒塌;在建(构)筑物外部进行破拆时,要事先划出安全警戒区,设置安全警戒哨;在有各种管道设备的建(构)筑物内部破拆时,要避免因损坏管道,造成可燃、有毒液体及气体泄漏或者影响通信、供电、供气。

第七十九条 根据火场实际需要,正确实施排烟措施,防止火势扩大和烟气对人员构成威胁。排烟的主要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火场排烟前,应当查明火源位置、蔓延方向、烟雾排除途径、排除烟雾对流经部位或建筑物内的影响程度,应当视情在烟雾流动的部位设置防御力量;

(二)利用建(构)筑物本身的排烟竖井、排烟塔、排烟道或普通电梯井、楼梯间、顶部的排烟口,进行自然排烟,进行自然排烟时.应当将着火层以下楼层的门窗关闭开启顶层的排烟口或窗口,将烟气排出并注意防止“中性面”下移扩大火势;

(三)利用机械设备排烟。使用机械排烟设备,要防止操作失误造成火势扩大;

(四)利用破拆和喷雾水流进行人工排烟。

第八十条 火场供水必须正确使用水源,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力争快速不间断。供水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就近占据水源,集中主要的供水力量保证火场主攻方向灭火用水。当第一出动供水力量不足时,应当迅速调集增援力量,同时通知供水部门增大水压;

(二)当水源与火场的距离在消防车、泵供水能力范围以内时,应当直接供水。当水源与火场距离超过消防车、泵供水能力时,可采用串联供水。供水干线应尽量使用大口径水带;

(三)使用公共消火栓供水时,应当根据给水管网的形状、直径和压力确定消火栓的使用数量;

(四)应当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和蓄水池、水井等设施;

(五)多层或者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及生产装置发生火灾,火场供水应当尽量使用内部给水系统。内部给水系统不能满足灭火用水量时,可用消防车向水泵接合器、室内消火栓供水。向高层建筑内部消防给水系统供水时,必须分清高、低压区水泵接合器。

第八十一条 合理用水,减少水渍损失:

(一)根据火灾扑救对象,正确选用水枪和射流,尽量接近火点射水。应当根据灭火进程,适时减少水枪数量和改变射流形式。灭火后应当立即停止供水,关闭水枪,珍贵文物、贵重仪器、图书、档案资料发生火灾,严禁盲目射水。忌水物质严禁射水;

(二)对于因射水过多易造成建(构)筑物倒塌、船体倾覆和严重水渍损失等危害时,应当在灭火的同时或者其后,视情进行防排水作业。

第八十二条 在灭火战斗中,必须尊重科学、注意安全:

(一)当火场发生紧急情况,危及作战人员生命和消防车安全的情况下,应当先将作战人员和车辆转移到安全地带;

(二)采取工艺灭火措施灭火时,要在失火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的配合指导下进行;

(三)在浓烟、有毒、缺氧等复杂危险的条件下进行灭火抢险,必须佩戴防护装具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四)火场内如有带电设备应采取切断电源和预防触电的措施。第八十三条 火灾扑灭后,要进行下列工作:

(一)全面、细致地检查建(构)筑物的起火部位和构件。逐垛逐件翻移被火烧过的物质,使用仪器仪表检测被扑灭的液(气)体储罐、邻近罐温度及其周围的易燃易爆气体浓度。大风情况下应当检查下风方向有无被飞火引燃的建(构)筑物和可燃物质。石油化工火灾还要对燃烧区内的生产装置进行检测,为了彻底消除余火和防止阴燃,必要时,应当留下少数灭火力量或者责成失火单位专职、义务消防队以及有关人员监视火场;

(二)撤离火场,要清点人数,整理器材装备。使用过的消防水源要恢复到备用状态;

(三)归队后,要迅速补充油料、器材和灭火剂,调整人员,恢复战备状态,并向调度指挥中心报告。

第四节战评与总结

第八十四条 战斗结束后,参战的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事求是的进行战评总结,吸取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指战员的战术、技术水平和部队整体作战能力。

第八十五条 战评与总结一般由责任区中队火场指挥员负责组织;两个以上公安消防中(大、支)队参战,由大(支、总)队负责组织。

第八十六条 战评要以接警记录或录音、火灾扑救现场记录表(见附件三)和现场录像为依据。战评的主要内容:

(一)受理报警、调动力量和出动情况;

(二)灭火决策、战斗部署和战斗行动各环节采取的方法措施等情况;

(三)火场组织指挥、火场供水、协同作战和通信联络情况;

(四)指战员的火场纪律、战斗作风和完成任务情况;

(五)后勤保障工作情况;

(六)主要经验教训。

第八十七条 总结在战评的基础上进行。总结报告(文字、图表、照片)要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重大火灾的总结报告要在半个月之内上报;特大火灾的总结报告,要在一个月之内报送公支部消防局。具有典型意义的火灾扑救总结报告也应当及时上报。

第五节抢险救援

第八十八条 公安消防部队参加抢险救援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人员和装备的作用,积极营救急待救助的人员,尽力消除险情或者控制事态的发展。

第八十九条 抢险救援工作的范围可以包括:

(一)参加处置各种化学危险物品泄漏事故的救援工作;

(二)在发生水灾、风灾、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时参加抗灾救灾斗争;

(三)在发生各种特大交通事故以及其他有人员遇险的情况下参加救人和抢险,

(四)在重要市政公用设施和关键性生产设备发生故障需要公安消防部队参加抢险和排除故障;

(五)当地政府和群众需要公安消防部队参加的其他社会救援工作。

第九十条 在规模大、损失大、影响大、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力量较多的情况下,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在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救援工作,到场的最高指挥员应当参加抢险救援现场指挥机构。

第九十一条 在参加抗洪、抗震等救灾斗争及核电站应急救援时,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在当地政府已有的防汛、抗震及核救援等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进行救援工作,到场的最高指挥员应当参加现场指挥机构。

第九十二条 在主要由公安消防部队进行抢险救援工作时,到场的最高指挥员应当负责统一指挥,并且及时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和上级消防部门领导请示报告。

第四章附则

第九十三条 本条令适用于公安消防部队。其他各类专职消防队伍参照执行。

第九十四条 公安消防部队对于在灭火作战和抢险救援中机智勇敢、完成任务好、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分别给予表扬、嘉奖、记功或者物质奖励。对于在灭火作战和抢险救援中畏缩不前及违反纪律的人员要区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

第九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可以根据本条令,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有关规定。

第九十六条 本条令由公安部负责解释。

第九十七条 本条令自颁布之日起实施。1980年4月10日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消防队执勤条令》、《公安消防队灭火战斗条令》即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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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 公安部

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战备工作

第一节 战备制度

第二节 战备职责

第三节 战备等级

第四节 执勤战斗预案

第三章 执勤战斗行动

第一节 接警出动

第二节 组织指挥

第三节 火灾扑救

第四节 应急救援

第五节 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

第四章 执勤战斗保障

第五章 战评与总结

第六章 附 则

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行动,保障执勤战斗任务的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 本条令所称执勤战斗,是指公安消防部队为完成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任务以及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而实施的准备与行动。

第三条 公安消防部队必须随时做好战斗准备,接到报警或者命令立即出动,迅速、安全地赶赴现场,实施灭火与应急救援。

第四条 公安消防部队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按照“第一时间调集足够警力和有效装备,第一时间到场展开,第一时间实施救人,第一时间进行排烟降毒,第一时间控制灾情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的要求,组织实施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第五条 公安消防部队各级指战员必须做到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忠于职守,发扬勇敢顽强、不怕牺牲、连续作战的作风。

第六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防护和安全保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官兵伤亡。

第七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加强装备建设,严格队伍管理,严格教育训练,做好执勤战斗保障,不断提高执勤战斗能力。

第八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健全执勤战斗信息报告制度,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准确报告执勤战斗信息。

第九条 公安消防部队各级军政首长是执勤战斗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应当加强对本条令执行情况的检查指导,确保本条令的贯彻落实。

第二章 战备工作

第一节 战备制度

第十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严格战备值班制度,保证不间断值班:

(一)各总队、支队、大队、中队设值班首长。总队、支队值班首长由总队、支队领导和司令部参谋长、政治部(处)主任、后勤部(处)长、防火监督部(处)长轮流担任,大队、中队值班首长由大队、中队干部轮流担任;

(二)总队、支队应当建立遂行灭火与应急救援战斗的全勤指挥部。全勤指挥部由指挥长、指挥助理组成。指挥长由副参谋长、战训处(科)长和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人员担任,指挥助理由司令部和政治部(处)、后勤部(处)、防火监督部(处)值班人员担任;

(三)各级值班首长和全勤指挥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等级消防岗位资格,并胜任本级指挥岗位;

(四)各级值班、执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守执勤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值班、执勤任务;

(五)各级执勤单位应当每天进行交接班,交接班由值班首长组织,交接班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交接程序,完成交接工作;

(六)总(支、大)队交接班主要内容是:通报执勤战斗情况、明确战备任务、安排执勤工作等。中队交接班主要内容是:通报执勤战斗情况,调整执勤力量,检查、清点装备,安排执勤工作。

(七)交接班时,听到出动信号,由交班人员负责出动,完成任务归队后再行交接。

第十一条 公安消防部队各级值班、执勤人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熟悉辖区下列情况:

(一)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情况;

(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数量、分类和分布情况;

(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使用情况;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情况;

(五)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和消防组织情况;

(六)主要灾害事故的类型和处置对策、基本程序。

第十二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开展经常性战备教育。补兵退伍期间、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或者遇有其他特殊情况时,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战备教育。

第十三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严格执勤战斗装备的管理,保证随时处于完好战备状态。执勤战斗装备不得用于与执勤战斗无关的事项。

(一)消防车(艇)的停放(泊靠)和个人装备的放置,必须便于出动,符合实战要求;

(二)执勤战斗装备应当按照标准配备,统一编号,建立档案。坚持定期检查、保养,发现故障、损坏应当及时修复或者补充;

(三)消防车库应当保持整洁卫生,严禁住人和存放与执勤战斗无关的物品,确保安全。

第十四条 公安消防部队各级首长和机关应当开展经常性战备检查,严格落实战备制度。

中队每天、大队每周、支队每月对所属部队应当至少进行一次战备检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或者遇有特殊情况时,总(支、大)队必须组织检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重大问题要立即向上级报告。

第十五条 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掌握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及变化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 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完善的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及时接报、处理执勤战斗信息,并与有关部门、专业力量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第二节 战备职责

第十七条 总队、支队首长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部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执勤战备的规定和要求,研究制定改进和加强战备工作的措施;

(二)督促各级、各部门在战备工作中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和保持正规的战备秩序;

(三)掌握辖区基本情况和公安消防部队、伍以及其他应急救援队伍执勤战斗实力,组织建立联勤联动工作制度;

(四)组织指导部队对辖区灾害事故风险和危害进行调查、评估,制定并熟悉本级各类执勤战斗预案,掌握各类灾害事故的处置对策;

(五)督促部队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及时研究解决战备工作中的问题。

第十八条 司令部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掌握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伍执勤战斗实力,熟悉辖区其他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装备等情况;

(二)负责制定各类灾害事故处置的力量调动方案和执勤战斗预案,组织开展实战演练;

(三)检查公安消防部队和专职消防队伍战备工作,督促落实战备制度,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四)拟制战备工作的命令、指示、计划,督促部队贯彻落实;

(五)组织制定执勤战斗装备发展规划和配置计划,做好执勤战斗装备的管理和调配工作;

(六)队熟悉辖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关情况,及时向防火监督部门通报发现的问题,参与城市消防规划制定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七)协调辖区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气象等有关单位和其他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协同作战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十九条 政治部(处)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根据任务需要,组织部队开展战备教育;

(二)结合部队战备和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情况,适时、灵活地开展和心理教育疏导工作;

(三)了解掌握部队官兵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表现情况,负责战备、灭火与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和奖惩等工作。

第二十条 后勤部(处)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组织建立战勤保障体系,督促落实战勤保障制度;

(二)制定部队执勤战斗保障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落实执勤战斗装备的配置计划,建立装备档案,负责装备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

第二十一条 防火监督部(处)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及时向司令部门和消防大队、中队通报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存在的影响灭火救援工作的问题、火灾隐患及变化情况;

(二)做好执勤力量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熟悉和演练的协调工作,参与制定本级执勤战斗预案,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三)在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提供灭火救援相关信息,协同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第二十二条 全勤指挥部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实行每天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战备值班制度,贯彻执行上级的命令、指示,接受下级的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

(二)掌握辖区各类灾害事故的特点、处置对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关情况和本级执勤战斗预案相关内容;

(三)掌握辖区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伍及其他应急救援队伍执勤战斗实力、分布及装备、灭火剂储备情况,检查督促消防队伍战备工作;

(四)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做好出动准备,遂行作战,指挥灭火与应急救援战斗行动。

第二十三条 作战指挥中心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掌握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情况;

(二)掌握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伍和辖区其他应急救援队伍执勤战斗实力及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值班首长和相关部门;

(三)掌握辖区社会相关单位灭火与应急救援力量情况及联系方法,保持与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气象等有关单位的联系;

(四)定时与辖区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伍和电信部门核查及设备,做好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及时准确受理火灾事故报警,按照力量调动方案或者值班首长指示及时调派出动力量,记录接处警和力量调派情况,提供灭火、应急救援相关信息资料;

(六)统计、分析接警和出动情况,及时汇总上报灭火、应急救援信息;

(七)保持与灾害事故现场的通信联络,负责消防接处警和通信指挥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 大队首长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负责本辖区公安消防部队和专职消防队伍战备工作,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规定、指示,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准备;

(二)组织战备值班、检查和教育,建立和保持正规的战备秩序;

(三)组织开展对辖区情况的调研与熟悉,制定执勤战斗预案,开展实战演练;

(四)熟悉辖区公安消防部队和专职消防队伍执勤战斗实力,掌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关情况和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

(五)掌握辖区其他应急救援力量情况,协调落实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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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

(征求意见稿)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 第四节第三章 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 第五节第六节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执勤战斗准备 战备制度 战备职责 战备等级 执勤战斗预案 执勤战斗行动 接警出动 组织指挥 火灾扑救 抢险救援

重要活动消防勤务 信息报送与新闻发布执勤战斗保障 战评与总结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秩序,保证执勤战斗任务的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 本条令所称的执勤战斗,是指公安消防部队为完成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及重要活动消防勤务而实施的战备与行动。

第三条 公安消防部队是一支军事化、专业化的消防救援队伍,必须昼夜执勤,闻警出动,及时开展执勤战斗行动。

第四条 公安消防部队在执勤战斗中,必须贯彻“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和危害。

第五条 公安消防部队在执勤战斗中,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制度,避免和减少官兵伤亡。

第六条 公安消防部队指战员在执勤战斗中,必须坚持依法执勤,文明执勤,做到服从命令,恪尽职守,机智灵活,勇敢顽强。

第七条 执勤战斗工作是公安消防部队的中心任务,各级党委(支部)必须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军政首长是执勤战斗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各级机关必须围绕中心,协调工作,形成合力,保证执勤战斗任务的完成。

第二章 执勤战斗准备

第一节 战备制度

第八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严格的战备值班制度,保证不间断值班:

(一)总队、支队建立全勤指挥部,设总指挥员、副总指挥员和若干名指挥助理。总指挥员由具备指挥资格和实战经验的总队、支队领导和参谋长担任,副总指挥员由指挥长担任,指挥助理由各部门相关人员担任。大(中)队设值班首长和各类执勤人员,值班首长由具备指挥资格的大(中)队首长担任。

(二)各级战备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并建档保存。

(三)交接班通常每日进行,由总(支)队总指挥员、大(中)队值班首长组织。主要内容是调整落实执勤力量,检查清点装备器材,安排执勤工作。

(四)交接班时,听到出动信号,由交班人员负责出动,完成任务归队后,再行交接。

第九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经常性战备教育。在补兵退伍期间、重要节日、重要活动或者其它特殊情况时,必须进行战备教育。

第十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严格执勤战斗装备的管理,保证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一)执勤战斗装备应当按有关标准和规定配备,并统一编号,建立档案。

(二)执勤战斗装备坚持定期检查、保养,发现故障、损坏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三)消防车(艇)的停放(泊靠)和个人装备的放置,必须符合实战要求,便于出动。

(四)执勤战斗装备不得用于与执勤战斗无关的事项。特殊情况需要动用时,应当报请上级批准。

第十一条

公安消防部队各级首长和机关必须经常检查所属部队落实战备制度情况。

中队每天、大队每月、支队每季度应对所属部队至少进行一次战备检查,重要节日、重要活动或遇特殊情况时,必须进行检查。总队应适时组织抽查。

第十二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及时掌握辖区消防水源规划、建设、管理情况,定期检查消防水源情况。

第十三条 公安消防部队在执勤战备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解决,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二节 战备职责

第十四条 总队、支队首长职责:

(一)领导部队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规定、指示,研究制定改进和加强执勤战斗工作的措施。

(二)督促各级、各部门在战备工作中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和保持正规的战备秩序。

(三)掌握辖区概况和公安消防部队、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实力。

(四)在政府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建立社会联动机制。第十五条 司令部职责

(一)掌握部队执勤战斗实力,熟悉辖区灭火救援社会资源信息。

(二)组织灭火救援力量调动方案和执勤战斗预案制定、审核和修订。

(三)组织战备值班,督促检查部队落实战备制度。

(四)拟制战备工作的命令、指示、计划,并督促部队贯彻落实。

(五)负责执勤战斗装备配置计划的制定、日常使用管理和通信保障工作。

(六)组织部队熟悉交通道路、消防水源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情况。第十六条 政治部(处)职责:

(一)掌握执勤战斗岗位干部基本情况,落实编制配备。

(二)计划、组织、指导部队战备教育。

(三)组织、指导部队作好战备工作中的经常性思想工作和心理工作。

(四)负责执勤战斗事迹报道和表彰奖励等工作。第十七条 后勤部(处)职责:

(一)建立战勤保障体系,完善战勤保障制度。

(二)制定执勤战斗保障方案,落实各项保障准备。

(三)负责部队装备器材的补充、更换和维修保养工作。

(四)掌握部队装备器材实力,落实配置计划,建立装备档案。

第十八条 防火监督部(处)职责:

(一)定期向司令部门提供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变化和火灾隐患情况。

(二)采集消防重大危险源信息,参与执勤战斗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工作。

(三)组织司令部门和辖区中队参加单位消防工程验收。

第十九条 全勤指挥部职责

(一)负责战备值班。

(二)掌握部队执勤战斗实力变化情况和战备工作动态,督促所属部队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

(三)熟悉力量调动方案。

(四)接受上级的命令、指示和下级的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

(五)接到灾情报告,同时响应,遂行指挥。第二十条 通信指挥中心职责

(一)准确受理报警,按照力量调动方案及时调派出动力量,并按照总指挥员命令调派增援力量,同时作好记录。

(二)定时核查通信线路,保持与供水、供电、燃气、电信、卫生、环保等部门的联系。

(三)统计、分析接警和出动情况,建立灭火救援档案和业务资料数据库。

(四)保持与灾害事故现场的通信联络,报送执勤战斗信息。

(五)熟悉辖区基本情况和灭火救援社会资源信息,掌握公安消防部队、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实力。

第二十一条 大队首长职责:

(一)领导本大队并指导辖区内其他消防队伍,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规定、指示,做好战备工作。

(二)组织大队战备值班、检查和教育,建立和保持正规的战备秩序。

(三)组织开展对辖区情况的调查研究,制定执勤战斗预案,定期实施演练。

(四)掌握辖区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

(五)掌握公安消防部队、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执勤战斗实力,协调辖区有关单位做好执勤战斗准备工作。

第二十二条 中队首长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规定、指示,保证人员和装备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

(二)掌握本中队执勤人员、装备和执勤规章制度落实等情况。

(三)熟悉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执勤战斗预案等情况,掌握辖区可能发生的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

(四)组织调查辖区情况,制定执勤战斗预案,定期实施演练。

(五)组织战备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按规定上报执勤战斗信息。

第二十三条 中队长助理由具有实战经验的士官担任,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中队长做好中队执勤战备落实工作。

(二)掌握本队执勤战斗实力,熟悉装备器材性能、参数和操作维护保养方法。

(三)熟悉辖区灾害事故类型和处置对策。

(四)熟悉辖区和重点单位情况,掌握执勤战斗预案主要内容。

第二十四条 中队通信室值班员职责

(一)坚守岗位,按照出动命令或者报警及时发出出动信号,并做好记录。

(二)熟练使用通信装备,定时核查通信线路,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并修复。

(三)掌握辖区交通道路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有关情况,熟记通信用语和有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方法。

(四)接到上级指示,及时报告中队值班首长。第二十五条 战斗班长职责:

(一)熟悉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基本情况和常见灾害事故处置程序及行动要求,掌握执勤战斗预案的有关内容。

(二)掌握本班人员情况,确定战斗分工。

(三)带领全班人员认真维护、保养、熟悉执勤战斗装备,使其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四)妥善处理本班战备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及时报告中队值班首长。

副班长协助班长工作。在班长离开岗位时,代行班长职责。

第二十六条 战斗员职责:

(一)了解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基本情况,明确自己在执勤战斗预案中规定的任务。

(二)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分管装备完整好用,熟练使用相关装备。

(三)掌握常见灾害事故处置的行动要求。第二十七条 驾驶员职责:

(一)维护保养消防车(艇)和泵浦,保证油、水、电、气和灭火剂充足,车辆完整好用,水泵性能良好。

(二)熟悉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地址等相关情况。

(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熟练驾驶操作技术,掌握车辆技术性能、操作及维护保养方法。

(四)出车归队后,及时恢复战备状态。第二十八条 供水员职责:

(一)掌握辖区各类水源的数量、分布、压力等情况

(二)掌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水箱、水池的数量、位置等情况;

(三)掌握消防泵性能及操作方法。

第二十九条 救护员由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担任,其职责是:

(一)掌握现场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

(二)做好救护药品和器械的准备、保养、维护工作;

(三)熟悉医疗急救方面的社会资源。第三十条

摄像员职责:

(一)熟悉摄影、摄像器材性能,熟练掌握使用方法和操作要求;

(二)发生灾害事故时,随第一出动力量赶赴现场拍摄;

(三)负责执勤战斗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保存工作,为战评总结和表彰奖励提供影象资料。

第三节 等级战备

第三十一条 公安消防部队的战备等级分为三级战备、二级战备、一级战备。

第三十二条 公安消防部队为完成日常执勤战斗任务所保持的战斗准备状态为三级战备。基本要求是:

(一)昼夜执勤,值班、执勤人员在岗在位;

(二)按照分工,检查、保养和管理执勤装备,保证执勤装备完好率;

(三)接到报警迅速出动,完成执勤战斗任务。

(四)完成任务归队后及时调整执勤战备力量,恢复战备状态。

第三十三条 公安消防部队在重大灾情发生或者即将发生,或者遇有重大消防执勤任务时所保持的准备状态为二级战备。其基本要求是:

(一)进行战备动员,研究作战方案;

(二)停止批准探亲休假,停止营区外非执勤活动,严格控制人员外出。

(三)加强值班、执勤力量。

(四)落实各项执勤战斗保障。

第三十四条 公安消防部队在国家进入战争状态,全国或者部分地区处于紧急状态,国家发布戒严令以及发生特别重大灾情时所保持的准备状态为一级战备。其基本要求是:

(一)进行临战动员,研究作战方案。

(二)停止人员休假和外出,召回在外人员。

(三)调整充实力量,实行全员在岗执勤。

(四)各项执勤战斗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五)根据需要派出力量进入执勤区域。

第三十五条 二级以上战备命令由总队(支队)报告本级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并报上级公安消防部门备案。接到上级公安消防部门进入二级以上战备命令时,执行单位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报告,紧急情况下可边执行边报告。

第三十六条 降低战备等级的权限与发布命令的权限相同。

第四节 执勤战斗预案

第三十七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根据执勤战斗需要,分级分类制定执勤战斗预案。包括:灭火作战预案、抢险救援预案和重要活动消防勤务预案。

第三十八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建重点工程和其他重要区域、场所制定灭火作战预案。内容包括:单位概况、火灾特点、灾情设定、力量部署、扑救对策、战斗保障、注意事项。

第三十九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根据辖区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制定抢险救援预案。内容包括:灾害评估、情况设定、力量调集、处置程序和方法、战斗保障、注意事项。

第四十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根据重要活动消防保卫的需要制定重要活动消防勤务预案。内容包括:活动概况、指挥机构、重点部位、力量部署、勤务保障、注意事项。

第四十一条 总(支)队应当制定跨区域执勤战斗预案。内容包括:情况设置、力量编成、调集程序、增援路线、指挥机构、任务分工、战斗保障、注意事项。

第四十二条 执勤战斗预案由本级军政主官或参谋长审批,并报上级备案。

执勤战斗预案的撤销权限与审核批准权限相同。 第四十三条 公安消防部队对执勤战斗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实地演练或熟悉,发现情况变化及时修订。

第三章 执勤战斗行动

第一节 接警出动

第四十四条

公安消防部队遇有下列情况,必须立即出动:

(一)接到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报警或者上级命令时。

(二)上级检查战备情况,发布出动命令时。

(三)其他情况需要出动时。

第四十五条 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或者分散接警的中队通信室值班人员必须迅速准确受理报警,问清发生火灾或者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单位名称、详细地址、报警电话、报警人姓名。

受理报警后,应当根据力量调动方案,在第一时间调派灭火救援力量。

第四十六条

公安消防总队、支队、大队、中队接到非辖区报警,应当立即出动,同时向上级报告或向发生地单位通报情况。

第四十七条 公安消防中队执勤人员,听到出动信号,必须按照规定着装登车。中队值班首长检查登车情况,随首车出动。从发出出动信号至首车驶出车库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分钟。

第四十八条

公安消防中队应当迅速、准确、安全地赶赴灾害事故现场。途中注意观察并了解灾害事故现场的情况;遇有另一起灾害事故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对策,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第四十九条 两个以上公安消防支(大、中)队处置同一起灾害事故,或者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石油化工等单位发生火灾,以及爆炸、倒塌、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严重险情发生时,上一级指挥机构应当同时响应。

第五十条

公安消防部队营区岗哨应当接受群众报警,并保持消防车库门前的道路畅通。

第二节 组织指挥

第五十一条 公安消防部队组织指挥通常分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班五个层次。

第五十二条 组织指挥程序是:搜集掌握现场情况,做出准确分析判断,确定总体作战方案,下达作战指令,并根据现场情况变化,适时调整力量部署。

第五十三条 组织指挥原则是:统一指挥,逐级指挥。紧急情况下可实施越级指挥,接受指挥者应当坚决执行命令并及时向直接上级指挥员报告。

第五十四条 公安消防支(大、中)队独立作战时,通常由本级指挥员实施指挥。

两个以上公安消防支(大、中)队协同作战时,上级指挥员到达现场前,实施属地指挥;上级指挥员到达现场后,实施统一指挥或者授权指挥。

公安消防部队和其他消防队伍共同参加灭火救援时,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队实施统一指挥。

第五十五条 当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火灾需要调动多方面力量协同作战,或者参与处置其他重大、特别重大灾害事故时,应当建立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灭火救援总指挥部。公安消防部队现场最高指挥员及相关人员应当参加总指挥部的组织指挥工作,并建立现场作战指挥部,负责指挥公安消防部队行动。

第五十六条 现场作战指挥部应当设在临近现场、便于观察、便于指挥、比较安全的地点,设置明显的标志。

现场作战指挥部一般由总指挥员、副总指挥员,以及下属的作战指挥组、政工宣传组、战勤保障组、技术专家组及其相关人员组成,并设立专兼职现场作战文书和安全员。

第五十七条 现场作战指挥部的总(副)指挥员,由总(支)队全勤指挥部总(副)指挥员担任,履行以下职责:

(一)了解现场情况,分析判断灾情,确定总体作战方案。

(二)部署作战任务,组织协同作战,根据现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力量部署。

(三)决定使用各种水源,利用临近建筑物及其相关设施,切断现场及其周边区域内的电力和可燃气体、液体输送,限制用火用电等。

(四)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人员和物资,作出拆除或者破拆毗连(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决定。

(五)提出调动供水、供电、燃气、电信、卫生、环保等有关单位,以及调集公安机关相关警种警力、驻军和武警部队力量参加灭火救援的意见,报总指挥部审批并组织实施。

(六)决定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七)审核信息报送和新闻发布的相关内容。

(八)副总指挥员协助总指挥员工作,受总指挥委托履行总指挥职责。

第五十八条 作战指挥组一般由司令部有关人员组成,履行以下职责:

(一)搜集现场的相关信息,拟制作战方案,掌握战斗进展情况,向总指挥员提供作战建议。

(二)掌握现场参战力量、装备情况,组织现场供水,保证现场通信畅通。

(三)督促部队落实现场作战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并及时上报执行情况。

第五十九条 政工宣传组由政治部(处)和防火监督部(处)的有关人员组成,履行以下职责:

(一)掌握官兵战斗表现,积极开展政治鼓动。

(二)协调新闻单位,做好灭火救援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督促部队遵守群众纪律。

第六十条 战勤保障组由后勤部(处)和战勤保障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参战部队的战斗保障。

第六十一条 技术专家组,由相关方面的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履行以下职责:

(一)观察、搜集现场相关情况和信息,判断灾害事故发展趋势;

(二)评估灾害事故的危险性及可能发生的后果,提出处置建议;

(三)对指挥部的灭火救援方案可行性进行评估;

(四)解决灭火救援技术难题,提供相关的技术数据和资料。

第六十二条 大队指挥员由大队值班首长担任,履行以下职责:

(一)了解现场情况,部署战斗任务,检查执行情况,并根据灾情变化调整力量部署。

(二)上级指挥员到达现场前,履行总指挥员职责;上级指挥员到达现场后,报告情况,接受指令,负责本大队灭火救援指挥;

(三)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支队报告情况。第六十三条 中队指挥员由中队值班首长担任,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灾情侦察,确定救人、灭火、破拆、排险和保护、疏散物资等措施。

(二)向参战班(组)下达战斗任务,检查执行情况,根据灾情变化,调整力量部署。

(三)及时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视情调集辖区内的其他力量或者请求增援,并在上级指挥员到场前实施属地指挥。

(四)上级指挥员到场后,报告现场情况,接受命令,负责本队灭火救援指挥。

第六十四条 中队指挥员助理由中队长助理担任,履行以下职责:

(一)向中队指挥员提出作战部署、力量调整及采取相关技术、战术措施的建议。

(二)深入内部实施侦察、救人、破拆、排险、保护和疏散物资等战斗行动。

(三)根据中队指挥员命令,负责重要区域班(组)阵地的指挥工作。

第六十五条 班指挥员由班长担任,履行以下职责:

(一)向全班人员分配战斗任务,组织协同配合。

(二)进行灾情侦察,组织战斗展开,确定器材设置的位置。观察灾情变化,适时调整力量布置。

(三)搞好协同作战。

(四)当现场发生紧急情况来不及请示时,可采取相应措施,然后报告中队指挥员。

第六十六条 现场作战文书通常由指挥助理或通信员担任,负责填写《灭火救援现场记录》。

第六十七条 现场安全员通常由指挥助理、大(中)队指挥员或班长担任,负责规定避险信号的形式,落实信号发出的手段或设备,观察现场情况变化和危险征兆,紧急情况下直接发出避险信号,并做好作战行动的安全监督记录。

第六十八条

现场指挥员要着指挥服,佩带统一的指挥标志。

第三节 火灾扑救

第六十九条 公安消防部队在灭火战斗中,要按照“先控制、后消灭”,“集中兵力、准确迅速”,“攻防并举、固移结合”的作战原则,果断灵活地运用堵截、突破、夹攻、合击、分割、围歼、封堵等战术措施,有序展开行动。

第七十条 公安消防部队到达火场后,应立即组织火情侦察,并将侦察工作贯穿于火灾扑救的全过程。通常情况下,火情侦察可采取外部观察、内部侦察、询问知情人、仪器探测和利用着火单位的监控系统等方法进行。

火情侦察主要查明下列情况:

(一)有无人员受到火势威胁,人员数量、所在位置的危险程度和救援途径、措施。

(二)燃烧的物质、范围和火势蔓延方向。

(三)着火对象的结构特点、外部环境以及毗连状况。

(四)有无爆炸、毒害、腐蚀、遇湿燃烧、放射等危险物品。

(五)有无带电设备,是否需要切断电源。

(六)有无需要保护的重点部位、重要物资及其受到火势威胁的情况。

(七)着火单位内部的消防设施种类及其运行情况。第七十一条 战斗展开要果断迅速,根据情况可以采取:

(一)准备展开。从外部看不到火焰和烟雾,指挥员在组织火情侦察的同时,命令参战人员做好战斗展开的准备。

(二)预先展开。从外部已经看到火焰和烟雾,指挥员在组织火情侦察的同时,命令参战人员铺设水带干线,设置分水器,做好供水、进攻准备。

(三)全面展开。基本掌握火场的情况,指挥员应当果断确定作战意图,命令参战人员立即实施火灾扑救。

第七十二条 火灾扑救中,灭火力量部署的主要方面是:

(一)人员受到火势威胁的场所。

(二)可能引起爆炸、毒害的部位。

(三)重要物资受到火势威胁的地方。

(四)火势蔓延猛烈,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方向。

(五)可能引起建(构)筑物倒塌或者变形的地方。第七十三条 当火场遇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当在第一时间抢救人员,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抢救人员的基本要求是:

(一)充分利用着火对象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电梯、外墙门窗、阳台、避难层(间)等和举高消防车、消防梯,以及其他一切可以利用的救生装备进行施救。

(二)稳定被困人员的情绪,防止因人员拥挤而挤伤、踩伤或者跳楼。

(三)对燃烧区和充烟区,尤其是着火层的上部充烟区,要仔细搜索并作好标记。

(四)进入充烟或有毒区域被困人员时,应视情迅速开启门窗,实施自然排烟,对被救者应采取防护措施。

(五)对受伤的人员应当采取果断的措施抢救,对遇难人员也应当积极抢救、保护。

第七十四条

火灾扑救中,应当积极疏散和保护物资,努力减少损失。疏散和保护物资的基本要求是:

(一)当易燃易爆物品或者贵重仪器设备、档案资料及珍贵文物等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当及时疏散;妨碍灭火、救人行动的物资也应当予以疏散。

(二)对难以疏散的物资,应当采取冷却或者使用不燃、难燃材料遮盖等措施加以保护。

(三)疏散物资应当在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和着火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的配合下,根据轻重缓急,有组织地进行。

(四)从火场抢救出来的物资应当指定放置地点,指派专人看护,严格检查,防止夹带火种引起燃烧,并及时清点和移交。

第七十五条

根据灭火需要,应当合理实施破拆,防止因盲目破拆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破拆的基本要求是:

(一)为查明火源和燃烧的范围,以及抢救人员和疏散物资需要开辟通道时,可对建(构)筑物、生产设施等进行局部破拆。

(二)当火势难以控制时,可在火势蔓延的主要方向及两侧拆除可燃物,开辟隔离带,阻断火势蔓延。

(三)当发生火灾的建(构)筑物或者局部出现倒塌的危险,直接威胁人身安全、妨碍灭火战斗行动时,可进行破拆。

(四)破拆排烟时,应当选择不会引起火势扩大的部位进行破拆。

(五)在破拆建(构)筑物时,应当防止误拆承重构件造成建筑物倒塌;破拆时应当注意保护管道,防止因管道损坏造成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毒害物质泄漏或者影响通信、供电。

第七十六条 根据灭火需要,应当正确采取排烟措施,防止火势扩大和烟气对人员构成威胁。排烟的基本要求是:

(一)排烟前,应当查明火势蔓延的方向、烟雾扩散的范围,视情在烟雾流经的部位设置防御力量。

(二)应当尽量利用着火对象内部的防、排烟系统进行防烟、排烟。

(三)利用建(构)筑物的排烟窗、外墙门窗、阳台进行自然排烟时,应当注意风向,并尽量开启着火层上部楼层的门窗。

(四)利用破拆、喷雾水流、移动排烟设备等方法进行人工排烟。

第七十七条 火场供水应当正确使用水源,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力争快速不间断。供水的基本要求是:

(一)就近占据水源,集中主要的供水力量保证火场主攻方向的灭火用水。

(二)在使用消火栓进行供水时,应当根据给水管网的形状、直径和压力确定消火栓的使用数量,当火场供水的压力不足时,应当通知供水部门增大水压。

(三)根据消防车泵的技术性能和水源与火场的距离,合理选择直接供水、接力供水或者运水供水的方式,并尽量使用大口径水带辅设供水干线。

(四)应当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和蓄水池、水井等水源设施。

(五)应当尽量使用着火单位固定消防给水系统供水。第七十八条 火灾扑救中,应当科学合理用水,尽量减少水渍损失和水体污染。灭火用水的基本要求是:

(一)根据灭火进程和扑救的需要,正确选用水枪(炮)的种类、数量和射流,尽量接近火点射水。

(二)在有珍贵文物、贵重仪器设备、图书、档案资料等场所发生火灾时,严禁盲目射水。

(三)不宜用水扑救的物质发生火灾,必须正确选用灭火剂,严禁射水。

(四)对因灭火用水过多可能造成建筑物、堆垛倒塌、船体倾覆和水渍等危害的,应当及时进行防排水作业,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五)对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灾害现场要控制用水量,注意现场污水排放处理,减少和避免水体污染。

第七十九条 在夜间或者能见度低的情况下扑救火灾时,应当采取照明措施。

第八十条 应视火场情况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标志和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警戒区域。

第八十一条 火灾扑救中,指挥员必须注重参战人员的安全,严防参战人员伤亡。安全防护的基本要求是:

(一)进入火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防护装具,并经安全员检查、登记。进入火场后应当合理选择进攻阵地,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二)在可能发生爆炸、倒塌、毒害物质泄漏和原油火灾沸溢、喷溅,以及浓烟、缺氧等危险情况下进行火灾扑救时,应尽量减少现场作业人员,严禁擅自行动。

(三)在需要采取关阀断料、开阀导流、降温降压、火炬放空、紧急停车等工艺措施时,应当掩护着火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实施,严禁盲目行动。

(四)对火场内带电的线路和设备应当视情采取切断电源或者预防触电的措施。

(五)当火场出现爆炸、倒塌等险情征兆,威胁参战人员生命安全时,应当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第八十二条 战斗结束后,应当进行以下工作:

(一)全面、细致地检查、检测火场,彻底消灭余火,防止复燃复爆;同时,应当责成着火单位或者相关单位的人员监护火场。必要时,留有灭火力量进行监护。

(二)撤离火场时,应当清点人数,整理装备,办理移交手续。

(三)归队后,迅速补充油料、器材和灭火剂,调整执勤力量,恢复战备状态,并报告通信指挥中心。

第四节 抢险救援

第八十三条

抢险救援是指公安消防部队依法参加火灾以外的其他灾害事故处置的战斗行动。主要包括:

(一)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的救援工作。

(二)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八十四条

公安消防部队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必须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应急救援骨干力量的作用,加强与公安相关警种、武警以及安监、卫生、供水、供电、供气、环保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完成灾害事故抢险救援任务。

第八十五条 侦察检测工作贯穿于抢险救援的全过程。主要查明以下情况:

(一)灾害事故的种类、程度和波及范围。

(二)遇险遇难人员的数量、位置及救援途径。

(三)有无发生爆炸、倒塌、毒物泄漏、触电等危险和妨碍救援行动等情况。

第八十六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根据侦检结果,科学、合理划定警戒区域,通常情况下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第八十七条 进入灾害事故现场的救援人员,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危险等级落实防护措施。

第八十八条 现场救生时,要充分发挥器材装备性能,科学运用各项措施进行施救,同时要稳定被救者情绪,尽可能做好保护和提供生命体征所需条件。

第八十九条 根据专家组意见和现场救援力量及技术条件,采取冷却防爆、稀释中和、加固破拆、关阀堵漏、输转洗消等措施,尽快排除险情,防止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

第九十条

抢险救援中的照明、供水、结束战斗等行动要求,参照火灾扑救的相关条款要求执行。

第五节 重要活动消防勤务

第九十一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完成下列重要活动的消防勤务:

(一)党和国家举行的重要政治活动。

(二)党和国家、军队举办的重大节日庆典活动及重大集会。

(三)国际政治、文化、科技交流会议。

(四)国际及国家级文化艺术、体育活动。

(五)国际级、国家级、地区级商品交易会、科技博览会。

(六)具有地域、民俗、文化传统特点的群众性重要活动。

第九十二条 重要活动消防勤务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一)建立指挥机构或者指派专人负责。

(二)开展实地调研,熟悉活动场所的基本情况,根据活动的性质、规模、持续时间制定预案。

(三)组织开展实战演练或者参加综合协同演练。

(四)按时进入现场执勤。第九十三条 重要活动消防勤务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必须对执勤人员进行勤务教育和培训。

(二)执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发现问题迅速、妥善处理。

(三)执勤人员应当举止端庄,严守纪律。

第六节 信息报送与新闻发布

第九十四条 公安消防部队必须建立严格的执勤战斗信息报送与新闻发布制度。

第九十五条 公安消防部队现场最高指挥员或其指定的人员,应及时向通信指挥中心报送到场时现场情况、采取的措施对策、战斗进程和有关重要信息等内容的执勤战斗信息。

通信指挥中心应视情将执勤战斗信息逐级上报,并准确传达首长的有关指示、批示。

第九十六条 总(支)队经地方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批准,由新闻发言人适时发布执勤战斗信息:

(一)在灭火救援中群众不明实情、议论较大时,要及时发布。

(二)在灭火救援中发现有较多人员伤亡和其他需要新闻发布时,要集中发布。

(三)事实原因不清的灾害事故,待查明后再行发布。第九十七条 参战人员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队现场最高指挥员批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条令适用于公安消防部队,其他消防队伍可参照执行。

第一百一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可以依据本条令,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制度、规定。

本条令未规定的人员的执勤战斗职责,以及执勤战斗预案、报表、记录的格式和内容,指挥标志的样式,由总队规定。

第一百一十五条 本条令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解释。 第一百一十六条 本条令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一九九六年二月十二日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试行)》同时废止。

推荐第5篇:站岗心得体会(推荐)

站岗心得

今天早上,我在某红绿灯路口为创文明城市站岗,站得腰酸背疼、喊得嗓子冒烟不说,心里还颇为不爽,好心当做驴肝肺啊。交警部门将这种做法称之为“让准司机体验交警管理交通的难度,千万别当马路杀手”。今天我也出现在这样的人群中,体验摇旗站岗的感受。我穿着反光背心,摇着“文明交通,从我做起”字样的小黄旗,如果有市民违反交通规则,就挥动我手中的旗帜及时制止,这天,我体会到了交警的辛苦,心得如下: 不良现象:

行人横穿马路,不走人行道,交通劝阻员吹口哨,行人当作耳边风,完全置之不理;

行人在机动车道上打的士,占用机动车道;当我过去劝阻时,有的行人仍然置之不理,我又是吹哨,又是吆喝,我对他说安全第一,生命重要之类的话,有些行人会很羞涩地笑笑,说句“不好意思”“对不起”“我错了”之类的话,不知道下次会不会知错就改,但是我很欣慰。

行人闯红灯,无视红绿灯的指示,红灯和绿灯都是一个灯,我发现这些行人当中有些甚至是背书包的高中生,并且基本上不听规劝,摆出一副爱谁谁的驾势,我想这些交通规则还是得从小抓起,学校也应该重视孩子们的交通规则教育,我记得我读书的时候,走路经常谨记“红灯停,绿灯行”的口诀。 电动自行车不走非机动车道,闯红灯,随意载搭乘客,有时甚至超过两人,这些车万一出事故,不仅伤害自己的性命,还危机他人的生命。

经本人劝诫后 行人有置之不理型(也就是不点型),交警看见闯红灯,又是吹哨,又是吆喝,人家充耳不闻;挖后人型,你对他说安全第一,生命重要之类的话,他就一个劲地挖后你,把你看得心里发毛,好像是你做错了;不好意思型,你告诉他之后,他会很羞涩地笑笑,说句“不好意思”“对不起”“我错了”之类的话,不知道下次会不会知错就改。 汽车、摩托车基本上是他做错了,等你吹哨和吆喝的时候,他基本上已经在二里地开外了,有的速度更快,等你看到他闯红灯再到你喊出注意安全时,我估计他已经起飞了。 总结,警察有时也不好使,我们这些戴着小黄帽,拿着小旗子的志愿者基本上等于不太好使。

现象分析: 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分析。

25、26以下年轻人和老年人居多(自我观察啊,请不要拍砖和对号入座),越年轻愈明显,而且这两类人基本上不听你规劝,摆出一副爱谁谁的架势,哎------。闯红灯的老年人往往不是带着孩子就是骑着车子,本来腿脚就不灵便,一有情况非常危险,哎------。女性较男性稍微多点。中年人是最遵守规则的人群。

小型面包车、出租车、摩托车居多,他们基本上红灯和绿灯都是一个灯。 今天我体验站岗的4个小时,站岗对于我来说,还是蛮新鲜的,很有教育意义。也不完全叫站岗,原则上是一种文明劝导,这种经历对于考驾照的人来说,很有意义。虽然站岗和考驾照没有必然联系,但是可以给人一些警示意义和责任感,受益匪浅。站在路口的行人很危险,经过这次站岗之后,以后自己领到驾照肯定会更加小心地开车。虽然辛苦,但是通过摇旗站岗协助交警管理交通,除切身感受外,我想这一个上午我不但受到了交通安全文明的宣传教育;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我以后自觉养成文明安全驾驶的好习惯,同时我还会提醒周围的朋友和同事无论是行车还是走路都要遵守交通规则,自己只是站4个小时,就会觉得很累,而在繁忙的交通路口,交警要从早忙到晚,切身体会后,也非常理解他们的辛苦工作。“以后无论是作为行人,还是开车者,我都会遵守交通规则,小心谨慎。做一个真正文明城市的好公民!

言而总之。好的现象是主流,大多数人是遵守交通规则的,但是,创城是全体市民的事,不是哪一个或那部分市民的事,况且,遵守交通规则,大的方面是为社会和谐,小的方面是为家庭幸福,大家何乐而不为啊。 2011年11月25日

毛雁云篇2:做交通劝导员的心得体会

做交通劝导员的心得体会

今天是11月29日,我早上6点起床,7点到集合地点,圣水驾校的张老师早已在那等待,签到、领取衣服、帽子、小红旗、口哨。在张老师给我们讲解了站岗的注意事项及岗位区域分配之后,我们都到达了自己的站岗位置,交警同志也给我们讲解了站岗的主要任务。我站在长虹大道主干上的第二个斑马路口,主要任务就是让非机动车在自己的道上行驶,不要占了机动车道,还要注意行人过斑马线时的安全。

在站岗之前,我心里有一点紧张,怕做不好,也有点不好意思去做,别人要是不听的话,那多丢面子。还好张老师说了一句话“别人要是没有听你的劝导,你也不要灰心,大家每个路口都有人,总会在下一个路口听劝的。”怀着一种新鲜感和一种责任感,我也像模像样地吹起了口哨,舞动着小红旗。可以说大多数老百姓都是很尊重我们的,也很听劝导,也有少数人对我们置之不理,口哨吹得再响,小红旗舞动得再欢,他(或她)也视而不见,犹如脱缰的野马,嗖一声就过去了,完全没有一点安全意识,我也只有无奈的叹息。这一天4个小时站下来,累得我腰也疼,颈脖子也疼,腿也疼,加上天气降温,寒气逼人,脚趾头都冻僵了,感觉还真是有点辛苦。这让我联想到交警同志,那可是天天都要站岗的,不管是风吹雨打,还是烈日炎炎,或是风霜雪雨,他们都会站在那里指挥着来来去去的车辆和行人,遇到不讲交通规则的,还要劝导、讲解、情节严重的还要处理。大家理解还好,不理解还会发生口角之争,工作的确是辛苦,我和他们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呢?通过自己站岗后,我更加理解交警同志的工作,作为即将有驾驶证的我,在以后驾驶车辆的时候,一定会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按照规定,安全行驶,宁等三分钟,不抢那一秒,做一个有道德的驾驶员。我也希望所有在路上行驶的车或行走的人彼此尊重,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把安全放在首位,放在心里,共同创造出一个和谐美好的交通环境。 2012年11月29日 篇3:校园值周心得体会 校园值周心得体会

校园值周心得体会 校园值周心得体会

心得一:校园值周心得体会

长达五天的值周生活离我们远去了。不是我夸张,这是我从开学到现在的第一次值周 ,上个学期,看着别的值周生在自己的岗位上工作,心里真羡慕。带着值周生的红袖套,手中拿着扣分单,一句句正义的声音在走廊里回响,管理着走廊的秩序,真是威风凛凛。 当我成为了一名值周生时才知道,值周工作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容易。

相当好一名值周生。首先要以身作则,从我做起。平时要使用文明语言,礼貌待人,衣冠整洁,不违反规章制度,遵守纪律。为其他同学树立一个好榜样。这些是做为一名值周生的基本要求。

通过这次值周,提高了我与别人交往的能力,锻炼了我的胆量。以前,我甚至不敢向老师提问题,不敢和陌生人说话。而通过这次值周,我不仅敢于制止其他同学的不良行为,还敢于主动和其他同学交往。因为做为值周生,我感受到了肩上的责任。

通过这次值周,还锻炼了我的毅力。每到下课,同学们大都去操场上玩,而我则在岗位上工作,看到同学们象出了鸟笼的小鸟般快活,我真想和他们一起玩。但是我是一名值周生,有责任在肩,于是打消了这种念头,继续站岗。

值周,让我受益匪浅。感谢值周,提高了我的能力,锻炼了我的胆量,培养了我的责任感。

心得二:校园值周心得体会

首先,通过这次值周,我感觉我更深一步的融入到了维新镇中心学校这一环境中,更加深刻地意识到我是维新镇中心学校的一分子,维新镇中心学校的生活离不开我、全体教师与每位同学的参与。看校园更有一种家的感觉,需要我尽力维护与付出爱的家。校园的环境需要每一个人的爱护,校园的整洁离不开老师、同学的辛劳,校园的纪律需要每个人遵守维护,校园的建设也离不开每个人的力量。这也许就是一种主人翁意识,意识到自己是家的主人,才会尽心的爱护家,爱护我们共同的校园。

这也是一个换位思考的过程。平时的我们以普通老师的身份,坐享学校行政辛苦的管理得以安心的教学,时不时还以批评者的身份,在校长及其他管理人员指指点点。在这一次的值周中,我与他们的身份互换,我为他人提供服务,体验他人之感,思他人有的想法。感觉内心对自己应该做的和自己要做 的事情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知道以后面对学生纪律管理与校园环境管理应该怎样去做,不再以无所谓的态度面对这一切。

再者,一定要说的经过验证的我们维新镇中心学校师生的团结协作精神。面对食堂的乱丢乱扔,我只是用了“曝光台”小小的一个举动,让文明行动在学生心中扎根。面对几天的天气突变,没有退缩,没有怨言,互帮互助,无私辛劳,在一个个小细节中体现着我们同学相互之间的友爱与整个集体的力量。大风中的落叶的尽头是班主任带领同学辛劳的身影,校园里的清脆的沙沙声是同学们不倦的打扫,笑声是完成后的喜悦,言语是对值周的感悟,一切的一切都在无意中增强着我们的集体荣誉感和团结感,可谓受益匪浅。

虽有些辛苦,但成就感也随之袭来;虽有不如意,但学校的一切在改进中进行;虽是一期一次,但我尽了最大的努力。有欢笑,有喜悦,有成就,有见证,这次的值周给我们大家带来的又何止是一个星期的经历,也是一番值得每一位普通老师深深内心思索的启示。 心得三:校园值周心得体会

本周的值周心得还是先让我跟大家一起回忆一下过去一周中重大的事项。本周是学校教研活动周,有10位老师在教研活动中开课。从周四开始,我们的晨练有了变化,不再是早操了,而是师生共同参与的大课间活动,活动内容丰富多彩,有坐位体前屈、跑步、跳绳、踢毽子等等。周六学校又迎来了一些客人,这些爷爷奶奶都是以前学校的领导。水痘还困扰着个别的学生,教师利用晨会课对学生进行讲卫生教育,宣传一些预防水痘的知识,每天进行 晨检,做到及时了解情况,及时上报。班主任还做好教室消毒和发预防药物的工作,现在本年级水痘病情已基本控制。周五各班主任以细节教育为主题召开了班主任论坛,并聆听了校长讲话,提出了后半学期的班级工作的一些要求。

本周中做得比较好的是:

1、学生一来到学校就能主动来到教室,开窗通风,做好卫生工作,不随便走出教室,也没有在教室里乱喊乱叫。值日生能一来到学校就主动地到包干区内捡纸,从而保持校园内的整洁。

2、学生在文明礼貌方面进一步得到好转,能处处看到有小朋友主动地向老师敬礼问好或鞠躬问好,这一声声的问候使老师更感觉亲切。

3、本周开始学校实行大课间体育锻炼活动,从动员教育到带领学生锻炼,我们年级的老师都能认真对待,使我们年级的大课间活动秩序井然。

4、校迅通已经开通,我们年级的老师都能充分利用这一现代化的信息系统,有事和家长进行短信交流,加强了家校间的联系。学生在放学后也能在校门口进行刷卡,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学生的安全。

5、在本周里,学生不再来得很早了,希望这个好习惯能够继续保持。

6、科技节的活动已经步入正轨,各班对活动的内容进行了安排,相信学生能在这次活动中有收获、有成绩。

本周的不足之处:

1、虽然一来到学校,孩子们都能主动地来到教室,但学生却还不能主 动地进入学习状态,不能自觉地看书、交作业,这还有班主任老师的指导。

2、课间或上厕所在走廊上跑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还能时常听到土话甚至是脏话。

3、虽然学生的早到现象有所减少,但是学生的迟到现象却越来越严重,尤其是

一、二年级的小朋友,希望这些小朋友再早点起床,早点来上学。

4、课间,踢毽子的同学很多,羽毛到处飞扬,影响了环境卫生。我们还是建议在锻炼的时间或是中午休息的时间踢毽子,课间休息的时候准备下节课的工作。篇4:部队实习心得体会

部队实习心得体会 2013年的夏天,对我来说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假期,我们从南京出发北上,开赴部队,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部队实习。 这次部队实习给了我们一次从戎磨练的机会,不仅让我们看到了基层连队过硬的硬件设施条件,让我体味到了基层官兵优良的纪律作风,让我们熟悉了基层部队工作的基本情形。此次部队实习对我们以后的进修和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 我被分到步兵营。九连营区屋顶上“艰苦奋斗,建功军营”八个大字道出了全体官兵的雄心壮志和坚定决心。

在九连生活的这一个月,时间虽短,可其中有许多人许多事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记得刚到营区是下午,来到了九连。作为科大师兄的指导员给我一种平易近人的感觉,让我觉得很舒服。

我们是以普通战士的身份,与战士们同吃同住,与战士们一起出操,一起练习,一起劳动,一起站岗,深刻体味到战士们的辛劳。从天天起床整理内务,到认真擦拭每一块地板每一扇窗户,从白天的训练,到深夜认真的站好每一班岗,每一项工作每一个放置。

刚开始几天,我们主要的工作就是打扫卫生,在干活中积极地与士官战士聊天,沟通交流,了解在这生活该注意些什么问题,更重要的是,我找到了自己与这些战士的差距,找到

了自身的不足,战士们身上有许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而且我也对我自己有了正确的定位。后来,我们也参加连里的训练,有射击训练,有武装越野训练,当然少不了基础体能训练。我们在训练场上,想的是我们代表着军校大学生,也会拼尽全力去参加训练,在五公里和器械这两个训练项目上,体现了军校生在体能方面的重视。

随着时间的推进,在后面的生活中,营长指导员给我们制造了一些与步战车亲密接触的机会。他们允许我们驾驶步战车,观摩战斗射击和教练射击,我们见识到了08步战车的先进性能,认识到了那些战士在训练场上全新的面貌,他们如狼似虎,不服输,为打赢! 这次实习部队,我看到了连队全体官兵合格的政治素质,过硬的军事素质,严酷的纪律要求,优良的作风养成。 经过这一个月的实习我认识到要想在部队建功立业,以下几个要素必不可少。

首先是合格的思想政治素质。合格的思想政治素质是立功军营的前提条件。要想做好基层工作就必须在思想上做到安心工作。指导员跟我讲过,要耐得住寂寞。就拿九连来说,营连主管都在这儿工作很长的时间了,十几年的都有!他们把自己的家庭、亲人放在千里之外,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靠打打电话关心家人,这些靠的就是那份毅力和坚定地思想根基。 其次是过硬的军事、文化素质。过硬的军事素质是立功下层的根基保证。在与指导员交谈时,他告诉我,在基层部队,自身素质过硬才能做好表率,只有什么工作都身先士卒,战士们才愿意对你做到信服,在战士们的心理才会有地位有威信,连队的各项工作才容易得以开展。若是没有过硬的军事素质,根本不可能完成这样的考核任务,何谈在基层建功立业?扎实的专业、文化知识是我们立功军营的催化剂。 军校四年,说长也长,说短也短。丰富的常识将是我们在基层建功立业的基础。经过这次实习,我感到基层部队给那些擅长专业知识、文化常识拿手的基层干部,提供了一个施展才华的舞台!在学校的时候,有那么多的教授,那么多的教员,还有图书馆,说资源异常丰富毫不为过。 所以,只要我们把握住在校时光,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并在现实生活工作中加以应用,就必然会在基层部队这个大舞台上大显身手,有所作为。

当然还要有精干的管理组织能力。精干的管理组织能力是立功基层的基本前提。在基层部队,除了完成好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之外,首先要会组织官兵进行执勤站岗、训练以及落实一日生活制度,这些都是与人打交道。要完成这些工作,精干的组织协调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更重要的还有战胜艰苦的勇气和毅力。肯吃苦是我们在基层部队工作的基础。毕业后,到了基层,在院校这个舒适的 环境里待久了我们,很可能会不适应基层的气候、伙食、住宿条件等等,也会发现理想与现实的差距,还要顶着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是的,去军营建功立业,就是要吃苦,就是要有那份勇气和毅力!

实习过后,我看到了自身的优势,但更多的是自己的缺点,这也给我指明了后面努力的方向。我要调整心态,正确认识在基层部队的工作。我们得清楚一点,选择了从军,就得做出牺牲,就要勇于奉献,树下建功基层的坚决信念。除了心态,还要抓紧在校时间,强化素质。在校的一年已经过去,这也让我有了紧迫感,通过这次实习,我发现自己需要补的课还真是很多,不管是军事素质,还是专业知识。

在后面这段时间里,我会珍惜在校时光,充实自己,完善自己,锻炼人际交往能力,以及组织协调能力为适应未来的工作岗位做好充分的准备。篇5:苦中有乐的文明交通示范路志愿者站岗心得

苦中有乐的文明交通示范路志愿者站岗心得

根据市、区文明办的统一安排,我镇志愿者被安排从1月16日起至2月1日在新龙岗路段进行文明交通示范路站岗服务活 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参加志愿者站岗活动了,上次站岗遇到的最头疼的事就是路人向我问路。因为我对自己服务的路段不熟站台和公交站台都在我视线范围内,有人问路时我还能给人家指明一条出路,不至于那么狼狈。 巴着眼睛告诉对方,“对不起,我是外地的”。我知道作为常州人说出这种话要被常州人民鄙视的,但我也很无奈。这次要幸运点

说到违章,机动车还是相对自觉的,主要是行人、电动车问题比较大。眼看着一人翻过护栏进了brt站口;刚想提醒那人红到了路中间;非机动车辆很少能规规矩矩在线内等红灯。有一次看着一个老人骑着电动车,带着一个小朋友,马不停蹄的闯过红灯 对于志愿者站岗,群众的反映差别很大。有的人会亲切的说一句:“这么冷的天辛苦你们了。”也有的人会愤世嫉俗的说一在这有什么用啊?形式主义。”有的人看到我们挥旗子会停下脚步等红灯;有的人看我们一眼依旧我行我素;还有的人直接无视我们志愿者虽然只是在路口站一小时,行人也只是从我们面前匆匆而过,但是不经意间就会发现形形色色的人素质有着天壤之别 我觉得要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维护城市交通秩序,我们交通志愿者的作用如果不配以奖惩制度,其实收效甚微。安全意识强的人不用我们提醒也会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意识差、文明素质低的人只当我们是摆设。而我们只对介于这两者之间的人发挥短暂 交通志愿者服务不能落脚于城市形象,应该更多关注市民的出行安全。希望大家从自身做起,平平安安每一天! 家镇:陈寅娇

这几天下来, 我感觉到,做义工最重要的是一份心,一份愿意比人家多吃苦的心。 我国古人早就告戒我们:勿以事小而不为。而我们义工就是要向小事看起:做到小事时时为,大事

集体为.这样,才是我们。

许多时候,有人会拿志愿者和义工来比较。说什么义工就是志愿者,志愿者就是义工,我个人不敢苟 同。我认为义工与志愿者是有很大区别的。其最大的区别在于:义工是尽一份自己能尽的力量去帮助那些

比他更需要的帮助的人,把帮助那些比他更需要帮助的人当作日常行为。而在我个人印象中志愿者更多的

是存在于集体形式,甚至志愿者会有一定的报酬,而我们义工是不会有报酬一说。

对我们义工最大的报酬就是一句发自内心的话语“谢谢!”

非常简单的一句话,但是里面所包含的意义实在太多太多,就是简单的一句,却是一种强大的动力,并给了我们义工源源不断的动力! 暖冬 -----18日春运志愿服务有感 今天参加了高校会的春运车站志愿活动,作为一个溧阳学子,看到大学生真正被动员起来了,我感到十分欣慰。不过从今天的志愿服务活动中我觉得有些细节还要注意和提高,并且希望以后能够有更多的大学生可以参与进来! 淅淅沥沥的小雨,无法阻挡人们回家的步伐。在现场焦急的赶车,欣喜的等待,幸福的回家??志愿者本身就是一件很神圣的事,并且是在高校会组织下的一天,额外给了我们志愿者以新的定义。我们在车站外,在安检处,在售票厅,在候车室,我们在以我们的实际行动给忙着回家的人们尽力的帮助,在给我们的志愿者组织一个实实在在的响应,在给我们的家乡的体现出新的文明形象。

在车站的一天,志愿者都在以高度的热情,无私的服务着过往赶车的人群。安检处,志愿者们在体贴地为来往的乘客扶送着行李;售票厅,志愿者在为旅客细心地服务着,维持着秩序;候车室里,志愿者在为乘客倒水,给予家一般的关怀和照顾。

溧阳籍高校同学会作为一个聚集溧阳籍大学生的组织,给了所有充满热情与活力的大学生一个交流与活动的平台。给了年轻一代以新的姿态回报社会与家乡的机会。

推荐第6篇: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推荐]

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行动,保障执勤战斗任务的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

本条令所称执勤战斗,是指公安消防部队为完成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任务以及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而实施的准备与行动。

第三条 公安消防部队必须随时做好战斗准备,接到报警或者命令立即出动,迅速、安全地赶赴现场,实施灭火与应急救援。

第四条 公安消防部队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按照“第一时间调集足够警力和有效装备,第一时间到场展开,第一时间实施救人,第一时间进行排烟降毒,第一时间控制灾情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的要求,组织实施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第五条 公安消防部队各级指战员必须做到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忠于职守,发扬勇敢顽强、不怕牺牲、连续作战的作风。

第六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防护和安全保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官兵伤亡。

第七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加强装备建设,严格队伍管理,严格教育训练,做好执勤战斗保障,不断提高执勤战斗能力。

第八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健全执勤战斗信息报告制度,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准确报告执勤战斗信息。

第九条 公安消防部队各级军政首长是执勤战斗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应当加强对本条令执行情况的检查指导,确保本条令的贯彻落实。

第二章 战备工作 第一节 战备制度

第十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严格战备值班制度,保证不间断值班:

(一)各总队、支队、大队、中队设值班首长。总队、支队值班首长由总队、支队领导和司令部参谋长、政治部(处)主任、后勤部(处)长、防火监督部(处)长轮流担任,大队、中队值班首长由大队、中队干部轮流担任;

(二)总队、支队应当建立遂行灭火与应急救援战斗的全勤指挥部。全勤指挥部由指挥长、指挥助理组成。指挥长由副参谋长、战训处(科)长和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人员担任,指挥助理由司令部和政治部(处)、后勤部(处)、防火监督部(处)值班人员担任;

(三)各级值班首长和全勤指挥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等级消防岗位资格,并胜任本级指挥岗位;

(四)各级值班、执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守执勤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值班、执勤任务;

(五)各级执勤单位应当每天进行交接班,交接班由值班首长组织,交接班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交接程序,完成交接工作;

(六)总(支、大)队交接班主要内容是:通报执勤战斗情况、明确战备任务、安排执勤工作等。中队交接班主要内容是:通报执勤战斗情况,调整执勤力量,检查、清点装备,安排执勤工作。

(七)交接班时,听到出动信号,由交班人员负责出动,完成任务归队后再行交接。

第十一条 公安消防部队各级值班、执勤人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熟悉辖区下列情况:

(一)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情况;

(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数量、分类和分布情况;

(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筑结构和使用情况;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情况;

(五)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和消防组织情况;

(六)主要灾害事故的类型和处臵对策、基本程序。

第十二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开展经常性战备教育。补兵退伍期间、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或者遇有其他特殊情况时,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战备教育。

第十三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严格执勤战斗装备的管理,保证随时处于完好战备状态。执勤战斗装备不得用于与执勤战斗无关的事项。

(一)消防车(艇)的停放(泊靠)和个人装备的放臵,必须便于出动,符合实战要求;

(二)执勤战斗装备应当按照标准配备,统一编号,建立档案。坚持定期检查、保养,发现故障、损坏应当及时修复或者补充;

(三)消防车库应当保持整洁卫生,严禁住人和存放与执勤战斗无关的物品,确保安全。

第十四条 公安消防部队各级首长和机关应当开展经常性战备检查,严格落实战备制度。

中队每天、大队每周、支队每月对所属部队应当至少进行一次战备检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或者遇有特殊情况时,总(支、大)队必须组织检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重大问题要立即向上级报告。

第十五条 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掌握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及变化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 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完善的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及时接报、处理执勤战斗信息,并与有关部门、专业力量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第二节 战备职责

第十七条 总队、支队首长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组织领导部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执勤战备的规定和要求,研究制定改进和加强战备工作的措施;

(二)督促各级、各部门在战备工作中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和保持正规的战备秩序;

(三)掌握辖区基本情况和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伍以及其他应急救援队伍执勤战斗实力,组织建立联勤联动工作制度;

(四)组织指导部队对辖区灾害事故风险和危害进行调查、评估,制定并熟悉本级各类执勤战斗预案,掌握各类灾害事故的处臵对策;

(五)督促部队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及时研究解决战备工作中的问题。

第十八条 司令部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掌握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伍执勤战斗实力,熟悉辖区其他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装备等情况;

(二)负责制定各类灾害事故处臵的力量调动方案和执勤战斗预案,组织开展实战演练;

(三)检查公安消防部队和专职消防队伍战备工作,督促落实战备制度,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四)拟制战备工作的命令、指示、计划,督促部队贯彻落实;

(五)组织制定执勤战斗装备发展规划和配臵计划,做好执勤战斗装备的管理和调配工作;

(六)组织部队熟悉辖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关情况,及时向防火监督部门通报发现的问题,参与城市消防规划制定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七)协调辖区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气象等有关单位和其他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协同作战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十九条 政治部(处)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根据任务需要,组织部队开展战备教育;

(二)结合部队战备和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情况,适时、灵活地开展政治思想和心理教育疏导工作;

(三)了解掌握部队官兵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表现情况,负责战备、灭火与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和奖惩等工作。

第二十条 后勤部(处)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组织建立战勤保障体系,督促落实战勤保障制度;

(二)制定部队执勤战斗保障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落实执勤战斗装备的配臵计划,建立装备档案,负责装备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

第二十一条 防火监督部(处)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及时向司令部门和消防大队、中队通报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存在的影响灭火救援工作的问题、火灾隐患及变化情况;

(二)做好执勤力量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熟悉和演练的协调工作,参与制定本级执勤战斗预案,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三)在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提供灭火救援相关信息,协同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第二十二条

全勤指挥部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实行每天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战备值班制度,贯彻执行上级的命令、指示,接受下级的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

(二)掌握辖区各类灾害事故的特点、处臵对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关情况和本级执勤战斗预案相关内容;

(三)掌握辖区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伍及其他应急救援队伍执勤战斗实力、分布及装备、灭火剂储备情况,检查督促消防队伍战备工作;

(四)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做好出动准备,遂行作战,指挥灭火与应急救援战斗行动。第二十三条 作战指挥中心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掌握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情况;

(二)掌握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伍和辖区其他应急救援队伍执勤战斗实力及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值班首长和相关部门;

(三)掌握辖区社会相关单位灭火与应急救援力量情况及联系方法,保持与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气象等有关单位的联系;

(四)定时与辖区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伍和电信部门核查通信线路及设备,做好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及时准确受理火灾事故报警,按照力量调动方案或者值班首长指示及时调派出动力量,记录接处警和力量调派情况,提供灭火、应急救援相关信息资料;

(六)统计、分析接警和出动情况,及时汇总上报灭火、应急救援信息;

(七)保持与灾害事故现场的通信联络,负责消防接处警和通信指挥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 大队首长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负责本辖区公安消防部队和专职消防队伍战备工作,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规定、指示,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准备;

(二)组织战备值班、检查和教育,建立和保持正规的战备秩序;

(三)组织开展对辖区情况的调研与熟悉,制定执勤战斗预案,开展实战演练;

(四)熟悉辖区公安消防部队和专职消防队伍执勤战斗实力,掌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关情况和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臵对策;

(五)掌握辖区其他应急救援力量情况,协调落实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机制。

第二十五条

中队首长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规定、指示,落实各项执勤制度,保证人员、装备时刻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

(二)掌握中队执勤人员、装备和辖区其他灭火与应急救援队伍情况;

(三)组织辖区情况调查,制定执勤战斗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四)熟悉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执勤战斗预案等情况,掌握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臵对策;

(五)组织战备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按照规定上报战备情况;

(六)组织实施消防站定期开放工作。

第二十六条

战斗班长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掌握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情况和灾害事故处臵程序及行动要求,熟悉执勤战斗预案的有关内容;

(二)掌握本班人员情况,确定战斗分工;

(三)熟悉执勤战斗装备配备和使用操作技术,认真组织维护、保养工作,使其随时处于良好战备状态;

(四)妥善处理本班战备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及时报告中队值班首长。副班长协助班长工作。在班长离开岗位时,代行班长职责。 第二十七条 战斗员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了解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基本情况;

(二)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分管装备完整好用,熟悉装备性能,熟练操作使用;

(三)掌握辖区主要灾害事故处臵的行动要求,熟悉中队执勤战斗预案中本岗位的主要任务。

第二十八条 通信员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坚守岗位,按照出动命令或者报警及时发出出动信号,并做好记录;

(二)熟练使用通信装备,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并修复;

(三)掌握辖区交通道路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有关情况,熟记通信用语和有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方法;

(四)接到上级指示,及时报告值班首长。第二十九条

驾驶员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熟悉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地址等相关情况;

(二)熟练掌握车辆构造及车载固定装备的技术性能和操作方法,能够及时排除一般故障;

(三)负责车辆和车载固定灭火救援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时补充车辆的油、水、电、气、灭火剂,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第三十条 供水员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熟悉辖区市政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消火栓的数量、位臵、给水管网形状、直径、供水能力;熟悉辖区内天然水源以及其他可用水源的情况和取水方式;掌握供水装备技术性能和供水方法;

(二)保持分管装备完整好用,熟练使用相关装备;

(三)负责消防水源资料登记、造册、归档工作,定期对消防水源进行检查;冬季寒冷地区应当对消防车、泵、消火栓、消防水池和水井等设施采取防寒防冻措施。

第三十一条

摄(录)像员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熟悉摄(录)像器材技术性能,熟练操作使用;

(二)掌握现场摄(录)像的内容、方法及相关要求;

(三)负责摄(录)像器材充电、维护保养工作,随时做好出动准备;

(四)负责执勤战斗影像资料传输、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三节 战备等级

第三十二条 公安消防部队实行等级战备制度,战备等级分为经常性战备、二级战备、一级战备。

第三十三条

公安消防部队为完成日常执勤战斗任务所保持的准备状态为经常性战备,必须达到下列基本要求:

(一)全勤指挥部和各级值班首长及值班、执勤人员在岗在位;

(二)执勤战斗装备完整好用;

(三)随时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出动准备;

(四)部队所有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第三十四条 公安消防部队在保卫任务繁重的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遇有特殊保卫任务或者发生重大灾害、事件时进入二级战备。二级战备应当在经常性战备的基础上,必须达到下列基本要求:

(一)进行战备动员,通报情况任务,研究制定执勤作战方案;

(二)各级首长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总队、支队全勤指挥部成员集中值班,指挥长在作战指挥中心值守待命;

(三)停止批准休假,严格控制人员外出,总(支)队机关现有官兵95%的人员在所在城市待命,大(中)队现有执勤人员在岗在位率不得低于95%;

(四)责令专人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及时对灾情、任务进行分析评估;

(五)根据需要调整执勤人员,充实一线执勤力量,落实各项执勤战斗保障;

(六)必要时派出力量在重点区域执勤。

第三十五条 公安消防部队在国家进入战争状态,全国或者部分地区处于紧急状态,遇有特别重要的消防保卫任务或者发生特别重大灾害、事件时进入一级战备。一级战备应当在二级战备的基础上,必须达到下列基本要求:

(一)进行临战动员,通报形势任务,研究制定执勤作战实施方案;

(二)部队所有官兵停止探亲休假和外出及节假日休息,召回在外人员,各级首长和各类执勤人员全部在岗在位;

(三)立即调整人员、车辆,充实加强一线和重点地区执勤力量,各项执勤战斗保障到位;

(四)总队、支队值班首长、指挥长在作战指挥中心值守,执勤中队人员视情着战斗服装待命;

(五)根据需要派出力量进入重要场所现场监护。

第三十六条 二级(含)以上战备命令由公安部消防局或者省级公安消防总队军政首长签署发布,并报本级公安机关备案。当接到上一级公安消防部队要求进入二级(含)以上战备命令时,执行单位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七条 降低或者撤销战备等级命令的权限与发布命令的权限相同。

第四节 执勤战斗预案

第三十八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以辖区灾害事故风险和危害调查评估结果为依据,按照最大、最难、最危险、最复杂情况下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制定执勤战斗预案,包括:跨区域灭火与应急救援预案、灭火作战和应急救援类型预案、重点单位灭火作战预案和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预案。

第三十九条 总队、支队应当制定跨区域灭火与应急救援预案、灭火作战和应急救援类型预案、重点单位灭火作战预案。

第四十条 大队、中队应当制定灭火作战和应急救援类型预案、重点单位灭火作战预案。

第四十一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根据重大活动消防保卫任务的需要制定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预案。

第四十二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经常对执勤战斗预案进行熟悉,并以执勤战斗预案为基础,组织开展实兵实装实战演练和模拟实战演练,及时修订预案,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四十三条 总队执勤战斗预案应当由本级军政首长组织专家审核后批准,支队、大队、中队执勤战斗预案应当由上一级单位组织专家审核后批准,并报上一级公安消防部队备案。

执勤战斗预案的废止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三章 执勤战斗行动 第一节 接警出动

第四十四条

遇有下列情况时,公安消防部队必须立即出动:

(一)接到火灾及其职责任务范围内的报警或者上级命令时;

(二)上级检查执勤战备情况,发布出动命令时;

(三)其他需要立即出动的情况。

第四十五条 接警人员必须迅速准确受理报警,问清发生火灾或者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危险程度、有无人员被困或者伤亡、发生灾害事故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报警人姓名等情况,同时启动录音记时设备。

受理报警后,应当根据灾情、预案和调动方案,迅速调派力量,及时了解灾害事故现场情况,并立即向全勤指挥部和值班首长报告,根据需要和指挥员的命令通知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技术专家到场配合作战行动。 当接到消防安全重点地区、重点单位报警或者在重点时段等易发生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政治社会影响的灾害事故报警时,必须加强首批出动力量,及时启动执勤战斗预案,并通知值班首长或者全勤指挥部遂行作战。

第四十六条 公安消防支(大、中)队接到本辖区以外的报警或者增援请求时,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按照命令出动。情况紧急时,可以边出动边报告。

接到邻国(地区)、使(领)馆、外籍船舶、军事管理区等特殊区域报警或者救援请求时,应当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做好出动准备,待批准后按照相关规定、协议处理。

第四十七条 公安消防中队执勤人员听到出动信号,必须按照规定着装登车,首车驶离车库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分钟。中队值班首长应当检查登车情况,并随首车出动。

第四十八条 公安消防中队出动后,应当迅速、准确、安全地赶赴灾害事故现场。途中应当注意观察并了解灾害事故现场的情况。遇有另一起灾害事故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对策,立即向上级报告。

第四十九条 两个以上公安消防支(大、中)队处臵同一起灾害事故时,上一级全勤指挥部或者值班首长、值班人员应当立即出动。

第五十条

公安消防部队营区岗哨应当礼貌、热情地接受群众报警,保持消防车库门前的道路畅通。

第二节 组织指挥 第五十一条 公安消防部队的灭火与应急救援组织指挥通常分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班五个层次。

第五十二条 组织指挥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迅速调集作战力量,启动指挥决策系统,侦察掌握现场情况,制定作战方案,部署作战任务,指挥战斗行动,落实战勤保障。

第五十三条 组织指挥应当坚持统一指挥、逐级指挥的原则。紧急情况下,指挥员可以实施越级指挥,接受指挥者应当执行命令并及时向上一级指挥员报告。

第五十四条 公安消防支(大、中)队独立作战时,通常由本级指挥员指挥。

两个以上公安消防支(大、中)队协同作战时,上级指挥员到达现场前,实施属地指挥;上级指挥员到达现场后,应当实施直接指挥或者授权指挥。

公安消防部队和其他消防队伍共同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时,由公安消防部队实施统一指挥。

第五十五条 对于灾害事故规模大、参战力量多、作战时间长、现场情况危险复杂、灭火与应急救援难度大的灾害事故现场,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及时成立现场作战指挥部,统一指挥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当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灾害事故,需要调动多方面力量协同作战时,公安消防部队现场最高指挥员及相关人员应当参加由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以及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灭火与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公安消防部队应当适时建立现场作战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的指挥工作。

第五十六条 公安消防部队现场作战指挥部一般由总指挥员、副总指挥员,以及下属的作战指挥组、通信联络组、技术专家组、政工宣传组、后勤保障组及其相关人员组成,并设立现场文书和安全员。现场作战指挥部,应当设在接近现场、便于观察、便于指挥、比较安全的地点,并设臵明显的标志。

第五十七条 公安消防部队现场作战指挥部的总指挥员,一般由公安消防总(支、大)队当日值班首长或者到场的最高首长担任,履行下列职责:

(一)调集作战力量,组织现场侦察,分析判断灾情,制定总体作战方案,根据现场需要,划分战斗段(区);

(二)视情设立作战指挥组、通信联络组、技术专家组、政工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

(三)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参战单位协同作战,督促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根据现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力量部署,必要时可以组织单位人员和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四)根据灭火与应急救援的需要,合理使用各种水源,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切断现场及其周边区域内的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等;

(五)通知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配合作战行动,提出调集驻军、武警及其他增援力量参加灭火与应急救援的意见,报灭火与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六)全面掌握现场情况,当发现可能发生突发重大险情而又不能及时控制,直接威胁参战官兵生命安全时,应当果断迅速下达撤离命令,组织指挥参战力量安全撤出灭火和应急救援现场;

(七)提出战勤保障要求,落实战勤保障措施,视情启动战勤保障预案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八条 公安消防部队现场作战指挥部的副总指挥员,一般由公安消防总(支)队当日值班指挥长或者到场的总(支)队领导担任,其主要职责是协助总指挥员工作,在总指挥员授权或者离开现场时,履行总指挥员职责。

第五十九条 作战指挥组一般由全勤指挥部人员组成,由指挥长任组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实施现场侦察,向总指挥员提供具体作战方案,向参战力量下达作战任务,掌握战斗进展情况,绘制作战图表;

(二)掌握现场参战力量、装备情况,组织现场供水(灭火剂)和各种力量协同作战行动;

(三)确定防护等级措施,掌握现场变化情况。遇有直接威胁参战官兵生命安全的重大突发险情而又不能及时控制时,根据现场作战指挥部命令和现场情况立即组织指挥现场力量安全撤离;

(四)指挥督促参战力量落实灭火与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及现场作战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并及时上报执行情况;

(五)记录上级首长指示、命令、参战单位到场的力量和时间,以及力量部署、完成任务等情况,汇总统计作战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指挥员和作战指挥中心报告。

第六十条 通信联络组一般由通信技术人员、通信员组成,由总(支)队通信处(科)长担任组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统一通信联络方式、方法和信号,组织现场通信,维护现场通信秩序;

(二)建立现场通信指挥网,确保战斗命令及时准确传达到各级指战员,保证现场通信畅通;

(三)保持现场与作战指挥中心的不间断通信联系,维护通信器材,及时上传现场图像和信息。

第六十一条 技术专家组一般由公安消防部队和有关单位专家组成,由总指挥员确定技术专家组组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观察、搜集现场相关情况和信息,判断灾害事故发展趋势,监控消防控制中心和消防设施,配合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二)评估灾害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后果,提出应急处臵建议;

(三)参与制定作战方案,提供技术支持,解决技术难题。第六十二条 政工宣传组一般由政治部(处)和宣传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由总(支)队政治部门领导担任组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掌握官兵的表现情况,适时开展政治思想工作;

(二)协调新闻单位,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督促参战部队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部队纪律。第六十三条 后勤保障组一般由后勤部(处)和战勤保障机构的有关人员组成,由总(支)队后勤部门领导担任组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参战部队的装备、灭火剂、燃料供应及现场车辆装备的抢修、维护等战勤保障工作;

(二)负责参战部队饮食、饮水、休息、防寒保暖等生活保障工作;

(三)负责组织参战部队的医疗救护和伤员运送救治工作。第六十四条 大队指挥员由大队值班首长担任,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上级指挥员未到达现场前,负责灾害事故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

(二)调集辖区内的参战力量,组织灾情侦察,确定防护等级,制定作战方案,部署战斗任务,检查执行情况,并根据灾情变化调整力量部署;

(三)及时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组织所属部队完成上级指挥员部署的战斗任务。

第六十五条 中队指挥员由中队值班首长担任,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现场侦察,确定救人、灭火、排烟、排险和保护、疏散物资等战术措施,及时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视情请调辖区内的其他力量和专业救援队伍;

(二)向各战斗班(组)下达作战任务,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定进攻路线和阵地,指挥灭火与应急救援攻坚作战行动,组织火场供水,检查执行情况,根据现场情况的变化,调整力量部署;

(三)在上级指挥员未到达现场前,负责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及时向增援力量布臵任务,组织协同作战行动。

第六十六条 班指挥员由班长担任,履行下列职责:

(一)请领、分配本班战斗任务,组织指挥战斗行动;

(二)进行灾情侦察,组织战斗展开,观察灾情变化,适时调整力量部署;

(三)组织班、组协同作战和安全防护,处臵紧急情况,向中队指挥员报告战斗进程。

第六十七条 现场文书一般由司令部参谋或者中队干部担任,在作战指挥组的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掌握力量的调动、灾害对象、作战部署、战斗行动、现场变化等情况和阶段性战斗成果;

(二)记录上级指挥员、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到场及下达的命令、做出的指示和部队贯彻执行情况;

(三)统计汇总人员伤亡、燃烧物资和面积等情况,编制上报作战信息。

第六十八条 现场安全员应当按照参战力量和现场情况确定,一般由战训参谋、中队指挥员、战斗班长、专业技术人员或者由总指挥员指定专人担任,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危险区段、部位进行实时监测,确定安全防护等级,落实作战行动的安全保障,检查参战人员安全防护器材和措施;

(二)记录掌握进入危险区的作业人员数量和时间及防护能力,保持不间断的联系,了解现场安全状况和参战人员的体力、健康情况,准确判断突发险情,及时向指挥员提出紧急撤离和人员替换的建议;

(三)协助指挥员确定紧急撤离路线,并通知进入危险区的所有人员。根据指挥员下达的紧急撤离命令,利用长鸣警报、连续急闪强光、通信扩音器材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发出信号,并及时清点核查人员。

第三节 火灾扑救

第六十九条 公安消防部队在灭火战斗中,应当按照先控制、后消灭,集中兵力、准确迅速,攻防并举、固移结合的作战原则,果断灵活地运用堵截、突破、夹攻、合击、分割、围歼、排烟、破拆、封堵、监护、撤离等战术方法,科学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行动。

第七十条 指挥员到达火场后,应当立即组织火情侦察,并将侦察工作贯穿于火灾扑救的全过程。通常情况下,火情侦察可以采取外部观察、询问知情人、利用消防控制中心侦察监控、深入内部侦察、仪器探测等方法进行。火情侦察应当查明下列情况:

(一)有无人员受到火势威胁,人员数量、所在位臵和救援方法及防护措施;

(二)燃烧的物质、范围、火势蔓延的途径和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三)消防控制中心和内部消防设施启动及运行情况,现场有无带电设备,是否需要切断电源;

(四)起火建(构)筑物的结构特点、毗连状况,抢救疏散人员的通道,内攻救人灭火的路线,有无坍塌危险;

(五)有无爆炸、毒害、腐蚀、忌水、放射等危险物品以及可能造成污染等次生灾害;

(六)有无需要保护的重点部位、重要物资及其受到火势威胁的情况。

第七十一条 参战公安消防部队根据火场情况,可以采取下列战斗展开形式:

(一)准备展开:从建筑外部看不到燃烧部位和火焰时,指挥员应当在组织火情侦察的同时,命令参战人员占领水源,将主要战斗装备摆放在消防车前,做好战斗展开的准备;

(二)预先展开:从建筑外部能够看到火焰和烟雾时,指挥员在组织火情侦察的同时,命令参战人员携带战斗装备接近起火部位,铺设水带干线供水,做好进攻准备;

(三)全面展开:基本掌握火场的情况后,指挥员应当确定作战意图,果断命令参战人员立即实施火灾扑救。

第七十二条 根据火场情况,主要灭火力量应当部署在下列重点部位:

(一)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的地点及抢救、疏散的路线;

(二)可能引起爆炸、毒害物质泄漏的部位;

(三)重要物资受到火势威胁的部位;

(四)火势蔓延方向以及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部位;

(五)参战力量实施内攻救人灭火的部位;

(六)毗邻建筑受到火势威胁的部位。

第七十三条 当火场遇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当迅速抢救疏散,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并按照下列要求抢救人员:

(一)充分利用建筑物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电梯、外墙门窗、阳台、避难层(间)等途径和举高消防车、消防梯,以及其他一切可以利用的救生装备进行施救;

(二)采取排烟、防毒、射水等措施,减少烟雾、毒气、火势对被困人员的威胁;

(三)稳定被困人员的情绪,防止跳楼或者因拥挤踩踏造成人员伤亡;

(四)进入燃烧区抢救被困人员时,应当仔细搜索各个部位,做好记录,防止遗漏;

(五)对被救者采取防毒保护措施,对在救助过程中和已抢救疏散出的危重伤员应当由具备急救资质的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对遇难人员也应当及时搜寻、妥善保护。

第七十四条 火灾扑救中,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积极疏散和保护物资,努力减少损失:

(一)遇有易燃易爆物品或者贵重仪器设备、档案资料以及珍贵文物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当首先予以疏散;受到火势威胁的物资和妨碍救人灭火的物资也应当予以疏散;

(二)对难以疏散的物资,应当采取冷却或者使用不燃、难燃材料遮盖等措施加以保护;

(三)疏散物资应当在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和起火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的配合下,根据轻重缓急有组织地进行;

(四)从火场抢救出来的物资应当指定放臵地点,指派专人看护,严格检查,防止夹带火种引起燃烧,并及时清点和移交。

第七十五条 根据救人、灭火的实际需要,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迅速采取正确的排烟措施,防止烟气对人员构成威胁和火势扩大:

(一)排烟前,应当查明火源的位臵、火势蔓延的方向、烟雾扩散的范围,视情在烟雾流经的部位设臵防御力量;

(二)应当尽量利用建筑物内部的防、排烟系统和移动排烟设备进行防烟、排烟;

(三)利用建筑物的外墙门窗、阳台等途径进行自然排烟时,应当注意风向,防止造成火势扩大蔓延;

(四)利用破拆、喷雾水流、移动排烟设备等方法进行人工排烟时,应当注意安全。

第七十六条 根据灭火战斗行动的实际需要,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依法合理实施破拆:

(一)为查明火源和燃烧的范围,以及抢救人员和疏散重要物资需要开辟通道时,可以对毗邻火灾现场的建(构)筑物、设施进行破拆;

(二)当火势迅速蔓延难以控制时,可以在火势蔓延的主要方向,根据火势蔓延的速度,选择适当位臵拆除毗邻火灾现场的可燃建(构)筑物,开辟隔离带,阻断火势蔓延;

(三)当发生火灾的建筑物或者局部出现倒塌的危险,直接威胁人身安全、妨碍灭火战斗行动时,可以进行破拆;

(四)当发生火灾的建筑物内部聚集大量的高温浓烟时,为改变火势发展蔓延方向,定向排除高温浓烟,便于救人、灭火,应当选择不会引起火势扩大的部位进行破拆;

(五)在破拆建(构)筑物时,应当注意承重构件,防止因误拆造成建(构)筑物倒塌;在有管道设备的建(构)筑物内部破拆时,应当注意保护管道,防止因管道损坏造成易燃可燃液体、气体以及毒害物质泄漏;

(六)在破拆建(构)筑物和设施过程中,应当划出安全警戒区,设臵安全警戒哨,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第七十七条 火场供水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正确使用水源,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力争快速不间断:

(一)就近占据水源,集中主要的供水装备保证火场主攻阵地特别是内攻救人灭火力量的供水;

(二)使用市政消火栓供水时,应当根据给水管网的形状、直径和压力确定消火栓的使用数量;当火场供水压力不足时,应当通知供水部门增大水压;

(三)根据消防车泵的技术性能和水源与火场的距离,合理选择直接供水、接力供水或者运水供水的方式,并尽量使用大口径水带铺设供水干线;寒冷地区冬季灭火供水时,应当防止供水线路结冰冻结;

(四)在市政消火栓不能满足火场供水时,应当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和蓄水池、水井等水源设施供水;

(五)当多层、高层建筑物或者地下工程、生产装臵发生火灾时,应当尽量使用固定消防给水系统供水,同时利用移动装备供水。

第七十八条 火灾扑救中,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科学确定和使用灭火剂,尽量减少水渍损失和环境污染:

(一)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和灭火进程以及燃烧物状况,正确选定灭火剂、喷射器具以及供给强度;在确保消防员安全的情况下,尽量接近火点喷射;

(二)在有珍贵文物、贵重仪器、图书、档案资料等场所发生火灾时,严禁盲目射水;忌水物质储存场所发生火灾时,严禁射水灭火;

(三)对因灭火用水过多可能造成建筑物、堆垛倒塌,船体倾覆和水渍等危害的,应当及时进行防排水作业,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四)对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现场,应当适当控制用水量,尽量减少水渍损失,并组织起火单位及有关部门注意污水排放处臵,防止造成水体污染。

第七十九条 火灾扑救中,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做好参战人员的安全防护,严防人员伤亡:

(一)进入火场的所有人员,应当根据危害程度和防护等级,佩戴防护装具,并经安全员检查、登记;进入火场后应当合理选择进攻的路线、阵地,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二)在可能发生爆炸、毒害物质泄漏、建筑物倒塌和可燃液体沸溢、喷溅,以及浓烟、缺氧等危险的情况下进行救人灭火时,应当组成精干作业组,设臵安全观察哨,尽量减少现场作业人员,布臵水枪掩护,留有备用力量,严禁擅自行动;

(三)在需要采取关阀断料、开阀导流、降温降压、点火放空、紧急停车等措施时,应当掩护配合起火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实施,严禁盲目行动;

(四)对火场内带电线路和设备应当视情采取切断电源或者预防触电的措施;

(五)当火场出现爆炸、轰燃、倒塌、沸溢、喷溅等险情征兆,而又无法及时控制或者消除,直接威胁参战人员的生命安全时,现场指挥员应当果断迅速组织参战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立即清点人数,视机再组织实施灭火救援行动。第八十条 火灾扑灭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

(一)全面、细致地检查火场,彻底消灭余火;对石油化工生产装臵、储存设备的温度及其周围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蒸汽的浓度进行检测,并进行相应的处理,防止复燃;同时,应当责成起火单位或者相关单位人员看护火场,必要时留下必需的灭火力量进行监护;

(二)撤离火场时,应当清点人数,整理装备,恢复水源设施,向事故单位或有关部门进行交接;

(三)归队后,应当迅速补充油料、器材和灭火剂,调整执勤力量,恢复战备状态,并报告作战指挥中心。

第四节 应急救援

第八十一条

公安消防部队依照国家规定主要承担下列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二)道路交通事故;

(三)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四)建筑坍塌事故;

(五)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六)空难事故;

(七)爆炸及恐怖事件;

(八)群众遇险事件。

第八十二条 公安消防部队依照国家规定和上级指令,参与配合处臵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八十三条 公安消防部队参加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指挥下实施,并应当根据本地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制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用正确的处臵措施,严密组织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八十四条

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当通过侦察、检测等方法查明下列情况:

(一)灾害事故的种类、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二)遇险和被困人员的位臵、数量、危险程度以及救援途径、方法;

(三)危险区域和防护等级,应当采取的防护措施;

(四)贵重物资设备的位臵、数量、危险状况以及抢救疏散和保护的方法;

(五)灾害事故现场及其周边的道路、水源、建(构)筑物结构以及电力、通信、气象等情况。

第八十五条

应急救援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采取现场警戒:

(一)根据灾害事故类型,依据侦察检测结果,科学、合理地划定警戒区域,设臵警戒标志;

(二)清除警戒区域内无关人员,禁止现场群众和无可靠安全防护措施的施救人员、装备进入警戒区内;

(三)必要时采取禁火、停电等安全措施;

(四)需要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第八十六条 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做好现场安全防护:

(一)进入灾害事故现场的所有救援人员,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危险等级采取防护措施,严格操作规程;

(二)在可能发生爆炸、易燃易爆和毒害物质泄漏、建筑物倒塌等危险情况下救援时,必须进行检测和监测,应当尽量减少一线作业人员,并设立安全员,加强安全防护,留有机动力量;

(三)需要采取工艺措施处臵时,应当掩护配合事故单位和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实施,严禁盲目行动;

(四)当现场出现爆炸、倒塌,易燃可燃气体、液体,毒害物质大量扩散等险情征兆,而又不能及时控制或者消除,直接威胁参战人员的生命安全时,指挥部或者现场指挥员应当果断下达撤离命令,发出撤离信号,组织参战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立即清点人数,待具备基本安全条件时,再组织实施抢险救援;

(五)实施水上救援时,救援人员应当佩戴专业救生装具,必要时系安全绳,以小组为单位,不得单独行动;实施潜水救援时,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并采取安全措施。

第八十七条 现场救人行动应当根据现场情况,按照下列基本要求进行:

(一)根据现场不同情况,视情采取破拆、起重、支撑、牵引、起吊等方法施救;

(二)在人员被倒塌的建筑构件、材料埋压或者被困于容易窒息、受伤的现场,应当首先稳定被困人员情绪,并视情迅速采取送风供氧、急救、提供饮水和食物等措施,然后设法采取有效的营救措施;

(三)当不能确认遇险人员无生还可能时,严禁盲目使用大型挖掘机、铲车、推土机等机械设备和可能危及被困人员生命安全的救援方法;

(四)在毒害物质泄漏现场,应当使用防毒、救生等工具抢救中毒人员,并及时疏散染毒区域内的人员;

(五)在高空和水上救生时,应当充分利用可靠的设施、工具和专业救援装备,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六)对现场受伤人员应当由具备急救资质的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并立即通知医疗急救部门进行救治。

第八十八条 当救援现场有易燃易爆或者毒害物质泄漏、扩散,可能导致爆炸、建筑倒塌和人员中毒等危险情况时,应当根据技术专家的意见和现场救援力量以及技术条件,及时采取冷却防爆、稀释中和、堵漏输转、关阀断料、加固排险、破拆清障、排烟送风等措施,尽快排除险情。

第八十九条 处臵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结束时,应当对受到污染的人员、装备及场地进行洗消,并妥善处理洗消后的污水。

第九十条

应急救援结束后,应当全面、细致地检查清理现场,视情留有必要力量实施监护和配合后续处臵,并向事故单位或者有关部门移交现场。撤离现场时,应当清点人数,整理装备,恢复水源设施。归队后,应当迅速补充油料、器材和药剂,迅速恢复战备状态,并向上级报告。 第五节 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

第九十一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指挥下,认真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现场的消防勤务活动。公安消防部队主要承担下列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

(一)重大节日庆典活动以及重大群众集会;

(二)大型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体育等活动;

(三)其他需要现场消防安全保卫的重要活动。

第九十二条 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一)成立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指挥机构,派员参与政府和公安机关安全保卫总指挥部,掌握重大活动的性质、规模和危险性,领受消防安全保卫任务;

(二)开展实地调研,熟悉重大活动以及场地的基本情况,制定现场消防勤务预案;

(三)组织开展灭火救援实战演练或者参加综合协同演练;

(四)派出现场执勤力量,做好现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第九十三条 实施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一)必须对执勤人员进行勤务教育和培训;

(二)根据保卫任务,落实现场保卫车辆、装备;

(三)执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发现问题迅速、妥善处理;

(四)执勤人员应当举止端庄,严守纪律,依法文明执勤;

(五)执勤人员进入现场执勤后、撤离前应当向有关方面负责人报告情况,认真做好与其他执勤力量的协同配合。

第四章 执勤战斗保障

第九十四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健全战勤保障制度,完善战勤保障体系,做好执勤战斗的装备、物资、生活、医疗和技术等各项保障工作。

第九十五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根据辖区消防保卫任务特点,制定战勤保障方案,储备必要的灭火与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和灭火剂,配备通信装备、设施,完善紧急运送机制,确保应急所需物资的及时供应。

第九十六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根据执勤战斗需要,制定现场生活保障方案,并积极争取地方人民政府、社会相关单位的支持配合,全力做好参战人员就餐、饮水、防寒保暖、防暑降温等各项生活保障。

第九十七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充分利用当地各方面的医疗保障资源,加强与医疗救护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制定现场医疗保障方案,及时开展现场医疗急救工作。

第九十八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与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工程抢险、卫生防疫等部门或者单位的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有关专业队伍和灭火与应急救援专家组的作用,及时为灭火与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第五章 战评与总结

第九十九条 公安消防部队实行每战必评制度。执勤战斗任务完成后,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地进行战评与总结,不断改进执勤战斗工作。

第一百条

战评组织通常分为中队、大队、支队、总队、公安部消防局五个层次。

第一百零一条 公安消防中(大、支)队独立完成执勤战斗任务的战评与总结,通常由本级首长负责组织;两个以上公安消防中(大、支、总)队共同完成执勤战斗任务,或者特别重大火灾和典型灾害事故的灭火与应急救援战斗行动,由上一级首长或者部门负责组织。

第一百零二条

战评时应当组织参战官兵和有关单位的领导及工程技术人员参加。战评一般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受理报警、力量调度和出动情况;

(二)灾情的发展变化、作战方案以及采取的战术技术措施情况;

(三)各环节的组织指挥、战斗行动、协同作战和战斗保障情况;

(四)现场纪律、战斗作风与完成任务情况;

(五)主要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第一百零三条 战评通常按照察看现场、观看录像、介绍情况、提问答疑、分析点评、总结讲评的程序进行。

第一百零四条 对于在执勤战斗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当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在执勤战斗中严重失职、失误、畏缩不前或者违反纪律的人员,应当视情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第一百零五条 总结报告(文字、图表、照片、录像)应当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重大、特别重大灾害事故灭火与应急救援的总结报告,公安消防支队应当在十日内报送公安消防总队,公安消防总队应当在十五日内报送公安部消防局,具有典型意义的执勤战斗总结报告应当及时上报。执勤战斗的相关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百零六条 本条令适用于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可参照执行。

第一百零七条 本条令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一九九六年二月十二日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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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消防部队执勤业务训练大纲(试行)

目录 总则

新兵训练时间分配参考表政治教育 基础教育 时事政策教育 共同条令 内务条令 纪律条令 队列条令 消防法规 灭火理论知识 技术训练 消防器材装备 卫生常识 射击 体育训练

第一册 新 兵 公安部消防局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

总 则

第一条 制定训练大纲的依据和训练对象。《公安消防部队执勤业务训练大纲(试行)》第一册,是以《公安消防部队训练工作若干规定(试行)》为依据,结合公安消防部队的任务、特点和新兵训练实际,按照“先训后补”的原则,本着与部队训练相衔接的要求制定的,是组织实施新兵军事和业务训练的基本依据。

第二条 训练任务和要求。新兵训练,必须按照本大纲规定,主要进行共同条令、军事和业务技能、基础业务知识学习。掌握基础知识,练好基本动作,确保训练内容、质量标准的落实,防止偏训、漏训、粗训。通过训练使新兵熟悉部队的条令及有关规定,掌握必备的业务理论和业务技能,能熟练地使用常用的消防技术装备,培养严格的组织纪律、顽强的战斗意志、优良的战斗作风和强健的体魄,为实现从老百姓到合格士兵的转变,打好政治思想、业务技术、作风纪律和身体素质基础。 第三条 训练时间。新兵军政训练时间比例为7:3,军事和业务训练42个训练日,政治教育18个训练日。每天正课训练7小时(不含体育训练1小时)。训练期间,各级不得随意抽派新兵公差勤务,保证到课率不低于95%。

第四条 组训形式。新兵训练应当以支队或者总队为单位集中训练,成立新兵训练领导机构,选调军政素质好、有带兵实践经验的警官和班长骨干负责新兵训练工作。建立以专职教员为骨干、以基层警官为主体、以班长骨干为基础的教管合一的教学队伍。开训前,应进行不少于10个训练日的教学法集训,认真备课示教,做好教学准备,做到统一内容、统一标准、统一方法。

第五条 训练方法。新兵军事和业务训练,应突出重点,加强基础训练。按照先理论后动作,先分解后连贯的顺序,从简到繁,从易到难,循序渐进,逐步提高;要科学安排训练时间和场地,合理穿插配当训练内容,坚持因人施教,精讲多练,保证训练质量;要充分利用实物、图表、幻灯和录相进行直观教学,增强教学效果;要采取评教评学、会操评比等方法,调动练兵积极性。

第六条 训练内容的确定。各总队在制订训练计划时,可根据部队实际需要,在本大纲规定的训练内容外增加训练内容。

第七条 训练考核。新兵训练应当严格考核制度,对规定课目内容,要训练一项,评定一项,登记一项,并将其成绩记人档案。训练结束前,要进行全面考核验收,作为评估新兵训练任务完成程度的依据。新兵训练合格率不得低于95%。

第八条 新兵训练必须坚持体育训练制度,不论是军事和业务训练,还是政治教育,每天都要安排一小时体育训练。

第九条 本大纲未明确的具体问题,总队可作出相应规定。

政 治 教 育 基础教育

题目一 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建军原则、历史和光荣传统 目的 明确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建军原则,了解人民军队的历史和光荣传统。

内容 1.人民军队的性质、任务、宗旨、建军原则 2.人民军队的革命历史和光荣传统 题目二 消防部队的性质、任务、职业道德 目的 明确消防部队的性质、任务和职业道德要求。 内容 1.消防部队的性质、任务 2.消防部队的沿革与业绩 3.消防部队的职业道德 题目三 法律知识 目的 熟悉法律知识 内容 1.法律常识 2.兵役法 3.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 4.士兵服役条例

新兵训练时间分配参考表

时事政策教育

题目 时事政策教育 目的 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内国际大事要闻。 内容

1.党的方针、政策 2.国内、国际形势 3.国内、国际大事要闻

共 同 条 令 内务条令

题目一 总 则

目的 熟悉内务条令的基本精神,增强执行内务条令的自觉性。 内容

1.我军宗旨、任务 2.新时期建军的总方针 3.我军内务建设必须遵循的原则 题目二 军人宣誓 目的 熟记军人誓词,明确军人宣誓的基本要求。 内容 1.军人誓词 2.宣誓基本要求 题目三 士兵职责

目的 熟记职责内容,增强军人意识。 内容 士兵职责 题目四 内部关系和礼节

目的 了解军人、部队(分队)相互关系和各种礼节。 内容

1.军人、部队(分队)相互关系 2.各种礼节

题目五 军容风纪和作息

目的 熟记有关规定,养成良好作风。 内容 1.着装和仪容、称呼和举止 2.军容风纪检查

3.一日时间分配和一日生活 题目六 日常制度

目的 熟悉日常制度,遵守制度规定 内容 1.请假销假 2.交接 3.接待 4.保密

题目七 值班和警卫

目的 熟悉值班制度、职责、严格执行规定。 内容

1.值日员职责、卫兵守则 2.意外情况的处理方法 题目八 装备管理

目的 熟悉装备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定。 内容

1.装备的维护保养、保管 2.装备的检查、使用

题目九 营区管理和连队内务设置

目的 了解有关规定,加强营区管理,保持良好的内务秩序。 内容 1.营区管理 2.连队内务设置 题目十 安全工作

目的 了解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内容

1.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 2.对常见事故的预防

纪律条令

题目一 总则

目的 熟悉条令基本精神,增强遵守和维护纪律的自觉性。 内容

1.遵守纪律的意义 2.军队纪律的主要内容 3.维护和巩固纪律的原则 4.军人遵守和维护纪律的职责 题目二 奖励与处分

目的 熟悉奖励、处分的有关规定、鼓励上进,维护纪律。 内容

1.奖励、处分的目的、项目和条件 2.奖励、处分的有关权限和实施 题目三 特殊问题的处理 目的 了解对特殊问题处理的有关规定。 内容 1.行政看管 2.其他措施 题目四 控告和申诉

目的 使士兵正确运用控告和申诉的权力。 内容

1.控告、申诉的目的和方法 2.保护控告和申诉权利的要求

队列条令

题目一 总则

目的 提高对队列训练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执行队列条令的自觉性。 内容

1.队列训练的意义、目的和基本要求 2.对军人在队列和日常生活中的要求 题目二 单个队列动作

目的 学会单个军人的队列动作,军容严整,养成姿态端正的良好习惯。 内容

1.立正、跨立、稍息 2.停止间转法 3.行进与立定 4.步法变换 5.行进间转法 6.脱帽、戴帽 7.坐下、蹲下、起立 题目三 班的队列动作

目的 学会班的队列动作和队形,养成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和迅速、准确、协调一致的行动。 内容

1.班队形和集合、离散、整齐、报数、出列、入列 2.行进、停止 3.队形、方向变换 题目四 排、连的队列动作

目的 学会排、连的队列动作和队形,达到整齐划一,协调一致。 内容 1.队形 2.集合、解散 3.整齐、报数 4.班、排出列、入列 5.行进、停止 6.队形变换 7.方向变换 题目五 敬礼

目的 学会敬礼的动作要领,养成有礼节、讲礼貌的良好习惯。 内容 1.举手礼 2.注目礼 3.举枪礼 4.礼毕 5.单个军人敬礼

消防法规

题目 消防法规

目的 了解消防条例、执勤条令的基本内容,熟悉基本要求。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2.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

灭火理论知识

题目一 物质燃烧常识和灭火的基本方法

目的 了解燃烧常识和灭火的基本方法及原理,为参加灭火战斗打下基础。 内容

1.火灾的定义和分类 2.物质燃烧的本质和条件 3.物质的分类及其火灾危险性 4.燃烧类型 5.燃烧过程

6.燃烧产物对灭火战斗的影响 7.火灾的发展和变化 8.灭火的基本方法和原理

题目二 常用灭火剂的理化性质及灭火原理 目的 了解火场常用灭火剂理化性质及灭火原理。 内容 1.水 2.泡沫 3.干粉 4.二氧化碳 题目三 建筑常识

目的 了解建筑的一般常识和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内容 1.建筑常识 2.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题目四 安全常识

目的 了解战斗行动中的安全常识和纪律。 内容 战斗行动中的安全常识和纪律

技术训练

题目一 着装

目的 学会迅速穿着灭火作战服装的方法。 内容 原地着装 题目二 水带铺设

目的 学会水带铺设方法和连接接口要领。 内容

1.两盘水带连接 2.沿消防梯铺设水带 题目三 射水

目的 学会立、跪、卧、肩式的射水动作和水枪射流变换方法。 内容 1.射水姿势 2.水枪射流变换 题目四 登高

目的 学会攀登消防梯的要领。 内容 攀登六米拉梯 题目五 翻越障碍

目的 学会翻越障碍的方法。 内容 三十米翻越板障 题目六 救生

目的 学会火场上常见的救生方法。 内容 1.救生结绳法 2.徒手救人

题目七 使用手提式灭火器

目的 学会使用手提式灭火器的方法。 内容

1.使用泡沫灭火器 2.使用于粉灭火器 题目八 着装登车

目的 使新兵学会迅速穿着消防战斗服,佩戴个人装具,进行登车出动的方法。 内容 着装登车 题目九 泵浦车操 目的 使受训新兵了解号员分工、各号员的职责及协调配合的方法。 内容 泵浦车操

消防器材装备

题目 消防器材装备

目的 了解常用消防器材装备的构造、性能和用途。 内容

1.战斗服、隔热服、防毒衣 2.安全带、安全钩、安全绳 3.登高用梯 4.水带及附件 5.灭火用各种枪、炮 6.简易破拆器材 7.消防呼吸器 8.消防车辆

卫生常识

题目一 卫生常识

目的 了解一般卫生常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内容 1.环境卫生 2.个人卫生 3.一般卫生常识 题目二 传染病的预防

目的 掌握对几种主要传染病的预防措施。 内容

1.传染病的发病原因 2.几种主要传染病的预防措施

射击 题目一 武器常识

目的 熟悉步枪的性能、用途,学会分解结合,检查保养方法。 内容

1.性能、名称、用途和分解结合 2.子弹的种类和用途 3.检查保养方法

题目二 选定表尺分划和瞄准点

目的 学会正确地装定表尺分划和选择瞄准点。 内容

1.瞄准具的作用和瞄准要素 2.选定表尺分别和瞄准点的方法 3.观察弹着点和修正偏差 题目三 射击动作

目的 学会验枪、装退子弹、定复表尺的动作要领,掌握举枪、瞄准击发的技能。 内容 1.验枪和射击准备

2.卧、跪、立姿有(无)依托举枪、瞄准、击发的要领 3.举枪、瞄准、击发常见的毛病及纠正方法 题目四 对不动目标实弹射击

目的 检验对不动目标准确射击的技能。 内容

1.对不动目标射击的要领和方法。 2.实弹射击的有关规定和安全措施 3.实弹射击

体育训练

题目一 器械体操

目的 学会动作要领,锻炼身体的灵活性和协调性 内容

1.单杠套路内容

一、二和引体向上 2.双杠套路内容

一、二和杠端臂曲伸 3.腾跃纵马(箱)

题目二 中、长跑和其他辅助项目 目的 增强身体素质,适应执勤需要。 内容

1.800米跑、3000米跑 2.挺举杠铃

3.俯卧撑、仰卧两头起 4.垫上直腿前、后滚翻

公安消防部队执勤业务训练大纲(试行)

第二册预提班长 公安部消防局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

目 录

总则„„„„„„„„„„„„„„„„„„„„(23) 预提班长训练时间分配参考表„„„„„„„„„(25) 管理教育„„„„„„„„„„„„„„„„„„(26) 组织训练„„„„„„„„„„„„„„„„„„(27) 教学法基础知识„„„„„„„„„„„„„„(27) 队列训练的组织„„„„„„„„„„„„„„(28) 技术训练的组织„„„„„„„„„„„„„„(29) 战术训练的组织„„„„„„„„„„„„„„(29) 适应性训练的组织„„„„„„„„„„„„(29) 体育训练的组织„„„„„„„„„„„„„(30) 作战行动的组织与指挥„„„„„„„„„„„„(30) 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31)

总 则

第一条 制定训练大纲的依据和训练对象。《公安消防部队执勤业务训练大纲(试行)》第二册,是以《公安消防部队训练工作若干规定(试行)》为依据,结合消防部队的性质、任务和班长在部队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制定的,是组织实施预提班长培训的基本依据。

第二条 训练任务和要求。预提班长培训,必须以为基层输送合格班长为目的,突出组织指挥、管理教育和教学法训练。通过训练,学会班作战行动的组织指挥,掌握训练课题的教学及组织训练、管理教育和做士兵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具备能组织执勤、能组织训练、能管理士兵和会讲、会做、会教、会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

第三条 培训对象的条件。预提班长原则上在第二年度兵和特别优秀的第一年度兵中挑选。其基本条件:政治思想、作风纪律、身体素质好;主要训练科目的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选拔时,由中队按条件推荐。培训名额由支队或者总队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条 训练时间。预提班长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2个训练日,其中管理教育4个训练日,组织训练12个训练日,作战行动的组织与指挥2个训练日,思想政治工作2个训练日,机动2个训练日。每天正课训练7小时(不含体育训练的组织1小时)。培训期间,各级不得随意抽派公差勤务,保证到课率不得低于95%。

第五条 训练计划和方法。预提班长培训必须由支队以上单位组织,训练队或其它培训机构具体实施。训练计划由培训机构根据本大纲制定,并报上级批准。 各种计划一经批准,必须认真落实,不得随意变更。施训过程中,要搞好训练课目的穿插配当和装备、器材、场地的调整安排。

管理教育和教学法的训练,应贯穿训练的全过程。要组织预提班长在本班内轮流担任正副班长,进行实际管理、教学和指挥锻炼,为当好班长打下基础。

第六条 训练考核。预提班长培训要严格考核验收制度,对规定的课目内容。

要训练一项,评定一项,登记一项,并将训练成绩记人预提班长培训档案,作为考察使用培训对象的依据。对个别不符合选拔条件或表现不好、训练成绩差的,培训机构可在报请上级批准后,将其退回。培训结业时,支队或者总队应组织全面考核验收。合格者由支队或者总队发给结业证书。培训机构根据预提班长考核成绩和表现,提出使用意见。不合格者不准提任正副班长。

第七条 本大纲未明确的具体问题,总队可作出相应规定。

管理教育

题目一 管理工作慨述 目的 了解管理教育的基本原则、内容和方法,提高管理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内容

1.管理教育的重要性和基本原则 2.管理教育的基本内容 3.管理教育的基本方法 4.管理教育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题目二 怎样当好班长

目的 明确职责,掌握基本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教育能力,为实际工作打下基础。 内容

1.班长的地位和作用 2.班长的职责

3.班长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素质 4.班长工作的基本内容、原则和方法

题目三 日常生活管理 目的 学会日常生活管理方法。 内容

1.班的一日生活秩序 2.日常制度 3.内务卫生 4.警容风纪 5.公差勤务的派遣 6.班务会的组织与实施 题目四 官兵相互关系

目的 明确官兵关系,增进官兵团结,同心协力地完成各项任务。 内容

1.官兵相互关系 2.对警官爱护士兵的要求 3.对士兵尊重警官的要求 题目五 灭火装备的管理

目的 了解灭火装备的管理要求及维护保养的组织实施方法。 1.器材装备管理的一般要求 2.维护保养的组织实施方法 题目六 安全工作

目的 了解安全工作的意义及要求,掌握预防常见事故的一般方法。 内容

1.安全工作的意义 2.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 3.常见事故的预防

组织训练 教学法基础知识

题目一 教学的原则和要求

目的 了解教学的基础原则,掌握教学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内容

1.教学的基本原则 2.教学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3.班训练方法 4.任教者的基本要求 题目二 备课的方式和方法

目的 了解备课的方式,学会备课的方法。 内容

1.备课前的准备 2.集体和个人备课 3.试讲、试教 题目三 编写教案

目的 学会编写教案的方法。 内容

1.教案的种类和形式 2.编写教案的基本要求 3.编写教案的方法和步骤

队列训练的组织 题目一 单个军人的队列动作教学法

目的 巩固提高单个军人队列动作的训练效果,学会教学和组织训练的方法。 内容

1.单个军人的队列动作

2.指挥位置及下达队列口令的要领 题目二 班的队列动作教学法

目的 学会班的队列动作的指挥程序和组织训练的方法。 内容

1.班的队列动作的指挥程序、指挥位置及下达队列口令的要领 2.组织班队列训练的方法

技术训练的组织

题目一 技术训练的组织

目的 掌握战斗员、驾驶员、通信员、班(组)技术训练的内容及标准,学会组织训练的方法。 内容

1.战斗员、驾驶员、通信员技术训练的内容及组织方法 2.班(组)技术训练的内容及组织方法

战术训练的组织

题目一 常见火灾灭火对策

目的 掌握常见火灾的特点、规律,熟悉灭火措施及授课要点。 内容 各类火灾的特点、规律、灭火措施及学习方法和授课要点 题目二 战术作业

目的 学会根据设想的作战情况进行班的协同配合训练的组织方法。 内容

1.战术作业的内容及操作要求 2.战术作业的组织方法

适应性训练的组织 题目 适应性训练

目的 掌握复杂情况下消防员适应能力训练的方法。

内容 浓烟、有毒、高温等情况下适应能力训练项目的训练内容及组织实施方法体育训练的组织 题目 体育训练的组织

目的 掌握动作要领和组织训练的方法。 内容

1.《公安消防队体育训练规定》的内容及要求 2.各训练项目的动作要领 3.体育训练的组织方法 4.体育训练中的事故预防

作战行动的组织与指挥

题目一 作战行动的组织指挥原则和程序

目的 掌握作战行动的组织指挥原则、程序和要求。 内容 1.作战行动的组织指挥原则 2.作战行动的指挥程序、要求 题目二 作战行动要则

目的 掌握作战行动的方法和要求。 内容 1.火情侦察 2.战斗展开 3.力量部署 4.抢救人命 5.疏散和保护物资 6.破拆 7.排烟 8.火场供水 9.抢险救援

10.作战行动中的安全工作

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题目 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目的 掌握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内容,学会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 内容

1.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的地位、作用、意义 2.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

推荐第8篇:消防部队执勤训练总结

执勤业务训练三月份总结

三月份的执勤业务训练已结束,回顾近这个月来的训练工作,中队全体官兵在中队领导小组的正确带领下严格要求,严格训练在各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收获,同时通过此次训练也暴露出了训练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通过训练使中队官兵的整体素质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为了中队以后能够更加出色的完成各项灭火救援任务,提高队伍处置各种灾害事故的能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下面就结合三月份的训练情况总结如下:

这次训练项目多,任务重,训练时间长,因此在训练中小组同志严格按照训练项目操作规程,坚持了循序渐进的原则,严格按照支队下发训练周配档进行训练,采取多种训练形式,要求大家按要求科学、反复的练习,达到全面提高身体素质的目的。体能训练操作练习按课前准备、训练实施、恢复训练、训练讲评的程序进行。在训练中,中队领导始终坚持和大家战斗在一条战线上,坚持同吃、同住、同训练,共同探讨,共同进步,极大的调动了同志们训练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了训练的质量和效果,同时,在训练中每名官兵都能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训练中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无论是3000米长跑,还是负重登楼,他们都能认真对待,并喊出了“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的口号,在训练中真正形成了比、学、帮、超的良好氛围。

通过训练,我们看出了自身还存在很多问题,距离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训练中,把握规律不细,研究不细。

2、训练前的准备不细,对科目不能认真的理解,尺度把握不好。

3、业务不够熟练,技术不过硬,不能认真的审视自己。

4、不能很好的提高消防装备的效率,临战状态不强。

总之,通过三月份的艰苦训练,官兵们熟练了各种器材的使用,通过此次执勤业务训练,提高了中队抢险救援和处置特殊灾害事故的能力。

执勤业务训练六月份总结

六月份的执勤业务训练已结束,回顾近这个月来的训练工作,中队全体官兵在中队领导小组的正确带领下严格要求,严格训练在各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收获,同时通过此次训练也暴露出了训练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通过训练使中队官兵的整体素质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为了中队以后能够更加出色的完成各项灭火救援任务,提高队伍处置各种灾害事故的能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下面就结合六月份的训练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为加强和规范装备建设和中队的训练工作,全面提高队伍处置化学灾害事故的能力,检验中队整体战斗力,增强指挥员的组织指挥,综合协调,临机处置能力以及战斗员体能、技术、战术水平,确保急难、险、重的各项灭火救援任务的完成,中队领导一班人对此次训练都非常重视,

二、严格训练、严格要求

这次训练项目多,任务重,训练时间长,因此在训练中小组同志严格按照训练项目操作规程,坚持了循序渐进的原则,严格按照支队下发训练周配档进行训练,采取多种训练形式,要求大家按要求科学、反复的练习,达到全面提高身体素质的目的。体能训练操作练习按课前准备、训练实施、恢复训练、训练讲评的程序进行。在训练中,中队领导始终坚持和大家战斗在一条战线上,坚持同吃、同住、同训练,共同探讨,共同进步,极大的调动了同志们训练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了训练的质量和效果,同时,在训练中每名官兵都能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训练中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无论是3000米长跑,还是负重登楼,他们都能认真对待,并喊出了“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的口号,在训练中真正形成了比、学、帮、超的良好氛围。

四、突出存在的问题。

通过训练,我们看出了自身还存在很多问题,距离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训练中,把握规律不细,研究不细。

2、训练前的准备不细,对科目不能认真的理解,尺度把握不好。

3、业务不够熟练,技术不过硬,不能认真的审视自己。

4、不能很好的提高消防装备的效率,临战状态不强。

总之,通过六月份的艰苦训练,官兵们熟练了各种器材的使用,通过此次执勤业务训练,提高了中队抢险救援和处置特殊灾害事故的能力。

推荐第9篇: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全)

一、单选题

1、公安消防部队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应当坚持(C)的指导思想。A、先控制,后消灭

B、全警出动,快速施救 C、救人第一,科学施救

D、加强第一出动

2、在灭火战斗中,一切处置行动自始至终要严防引发爆炸,当遇有紧急情况危急参战人员的生命安全时,指挥员应果断下达(A)命令。

A、撤离

B、撤退

C、掩护

D、避险

3、《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规定,灭火战斗中非紧急情况下的组织指挥原则是:统一指挥和( B )。

A、授权指挥

B、逐级指挥

C、计划指挥

D、临机指挥

4、下列不属于全勤指挥部战备职责的是(D)。

A、实行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战备值班制度,贯彻执行上级的命令、指示;接受下级的请求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

B、掌握辖区各类灾害事故的特点、处置对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关情况和本级执勤战斗预案相关内容

C、掌握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伍执勤战斗实力

D、发生火灾,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提供灭水救援相关信息,协同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5、下列不属于作战指挥中心战备职责的是( B )。 A、掌握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情况 B、划分火灾等级,制定消防力量调度方案 C、统计、分析接警和出动情况

D、掌握辖区社会相关单位灭火与应急救援力量情况及联系方法

6、公安消防部队战备等级分为( A )、二级战备、一级战备。

A、经常性战备

B、日常性战备

C、三级战备

D、常规性战备

7、《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公安消防中队执勤人员听到出动信号,必须按照规定着装登车,首车驶离车库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B )。

A、45秒

B、1分钟

C、1.5分钟

D、2分钟

8、某地区发生重大灾害,该地区公安消防部队应进入( B )战备状态。 A、一级

B、二级

C、三级

D、经常性

9、( B )属于二级战备要求。

A、召回在外全部人员

B、严格控制人员外出

C、力量进入执勤区域

D、停止人员请假外出

10、公安消防部队火场组织指挥通常分为( C )个层次。 A、3

B、4

C、5

D、

6、

11、某地区发生特别重大灾害时,该地区公安消防部队应进入( A )战备状态。 A、一级

B、二级

C、三级

D、经常性

12、为始终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公安消防部队实行(D)制度。A、值班备勤

B、指挥长

C、领导带班

D、等级战备

13、公安消防部队为完成日常执勤战斗任务所保持的准备任务状态时所保持的战斗准备状态为(D)。

A、一级战备

B、二级战备

C、日常性战备

D、经常性战备

14、公安消防部队在保卫任务繁重的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遇有特殊保卫任务或者发生重大灾害、事件时所处的战斗准备状态为(B)。

A、一级战备

B、二级战备

C、日常性战备

D、经常性战备

15、公安消防部队在国家进入战争状态,全国或部分地区处于紧急状态,遇有特别重要的消防保卫任务或发生特别重大灾害、事件时所处的战斗准备状态为(A)。

A、一级战备

B、二级战备

C、日常性战备

D、经常性战备

16、《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规定,交接班时听到出动信号,由(B)负责出动。A、接班人员

B、交班人员

C、全体人员

D、交接班商定人员

17、公安消防大队对所属部队应当( B )至少进行一次战备检查。 A、每天

B、每周

C、每月

D、每季度

18、公安消防支队( C )对所属部队至少进行一次战备检查。 A、每天

B、每周

C、每月

D、每半年

19、事故现场有易燃易爆气体或有毒有害物质扩散时,消防车要选择(A)的适当位置停靠。A、上风方向或侧上风方向

B、上风方向

C、侧上风方向

D、下风方向 20、下列哪项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槽车泄漏事故的特点。(D)

A、事故地点不确定

B、物质性质难判定

C、事故危险性大

D、易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21、公安消防部队在参与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中,一级个人防护为(B)。A、全身、封闭式防化服、全棉防静电内外衣、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全防型滤毒罐 B、全身、内置式重型防化服、全棉防静电内外衣、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全防型滤毒罐 C、全身、简易防化服、全棉防静电内外衣、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全防型滤毒罐 D、呼吸、简易防化服、战斗服、简易滤毒罐、面罩或口罩、毛巾等防护器材

22、公安消防部队在参加抢险救援行动中进入剧毒重度危险区时,应实施(B)级防护。A、特级

B、一级

C、二级

D、三级

23、公安消防部队在参加抢险救援行动中进入剧毒轻度危险区时,应实施(C)防护。A、特级

B、一级

C、二级

D、三级

24、灭火救援中要加强( A )和安全措施,确保行动安全。

A、个人防护

B、协同配合

C、信息反馈

D、火场供水

25、事故现场有易燃易爆气体或有毒有害物质扩散时,消防车要选择(A)的适当位置停靠。A、上风方向或侧上风方向

B、上风方向

C、侧上风方向

D、下风方向

26、事故现场有易燃易爆气体或有毒有害物质扩散时,在扩散区(A)选择进攻路线接近扩散区。

A、A、上风、侧上风方向

B、上风方向

C、侧上风方向

D、下风方向

27、《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试行)》规定,灭火战斗中非紧急情况下的组织指挥原则是:统一指挥和(B)。A、越级指挥

B、逐级指挥

C、计划指挥

D、临机指挥

28、处置高速公路事故时,应在事故区域前、后方(D)米处设置明显的警戒和事故标志。

A、100

B、200

C、300

D、500

29、火情侦察一般不少于(A)人,并由指挥员带领,严禁单独行动,情况复杂现场必须有单位知情人引导。

A、三

B、四

C、五

D、七

30、进入建筑物内部侦察时,应当对建筑结构强度进行评估,兵充分利用地形、地物,靠近(C)行动,防止坠落物伤人。

A、房间中部

B、隔墙

C、承重结构

D、门窗

31、处置公路隧道交通事故时,车辆应选择在隧道两端(A)停放

A、洞外右侧

B、洞内右侧

C、洞外左侧

D、洞内左侧

32、液化石油气泄漏处置时,现场作业人员的防护等级不得低于(C)。

A、一级

B、二级

C、三级

D、五级

二、多选题

1、公安消防部队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按照(ABCDE)的要求,组织实施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A、第一时间调集足够警力和有效装备

B、第一时间到场展开 C、第一时间实施救人

D、第一时间进行排烟降毒 E、第一时间控制灾情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

2、灭火救援执勤人员应由(ABCD)组成。

A、值班人员和带班首长

B、通信指挥中心(室)人员 C、基层战斗中队

D、作战保障人员

3、公安消防部队实行等级战备制度,战备等级分为( ACD )。

A、经常性战备

B、日常性战备

C、一级战备 D、二级战备

E、三级战备

4、公安消防部队进入二级战备的基本要求有(ABCDE)。

A、进行战备动员

B、各级首长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

C、调整执勤力量

D、停止批准休假,严格控制人员外出

E、落实各项执勤战斗保障

5、公安消防部队进入一级战备的基本要求有(ABCDE)。

A、进行临战动员

B、停止探亲休假和外出及节假日休息,召回在外人员

C、立即调整人员、车辆,充实加强一线和重点地区执勤力量 D、总队、支队值班首长、指挥长在作战指挥中心值守

E、根据需要派出力量进入重点场所现场监护

6、公安消防总(支、大)队交接班主要内容有(ABE)。

A、通报执勤战斗情况

B、明确战备任务

C、检查清点器材装备

D、汇报执勤工作

E、安排执勤工作

7、公安消防中队交接班由执勤队长组织,主要任务是(ABCE)。

A、通报执勤战斗情况

B、调整执勤力量 C、检查清点装备 D、汇报执勤工作

E、安排执勤工作

8、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开展经常性战备教育,在(ACD)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时,必须进行战备教育。

A、补兵退伍期间

B、重大自然灾害

C、重大节日

D、重要活动

9、执勤训练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ABCD)等方面。

A、安全教育制度

B、装备安全管理制度

C、训练安全制度

D、灭火救援行动制度

10、执勤训练安全管理教育主要包括(ABCDE)。

A、安全责任制

B、安全教育学习

C、事故分析

D、处理

E、奖惩

F、行动安全

11、进入(ABD)等区域作战时,必须着隔热服、避火服、防火防化服或防爆服。

A、高温

B、强热辐射

C、浓烟

D、有爆炸危险

E、缺氧

12、进入一级战备的时机通常是(ABCD)。

A、国家进入战争状态

B、全国或者部分地区处于紧急状态

C、国家发布戒严令

D、发生特别重大灾情时

13、氯气泄漏事故处置中,可喷射(AC)等物质溶液进行化学中和。

A、碳酸氢钠

B、次氯酸钠

C、氢氧化钙

D、二氧化碳

三、判断题

1、灭火救援执勤人员应由值班人员和带班首长、通信人员、基层战斗中队及作战后勤保障人员组成。(×)

2、指导其他消防队伍的战备工作是司令部的执勤职责要求。(√)

3、结合部队战备工作情况,适时、灵活地开展政治思想和心理教育疏导工作是政治处的战备职责要求。(√)

4、参与制定执勤战斗预案,提供相关信息资料是防火监督处的战备职责要求。(√)

5、熟悉器材装备参数性能,建立装备档案是后勤处的战备职责要求。(×)

6、制定各类灭火救援调度方案是作战指挥中心的战备职责要求。(×)

7、组织实施消防站定期开放工作是大队首长的职责要求。(×)

8、战备等级是根据公安消防部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执勤战斗准备的程度区分。(√)

9、公安消防部队战备等级分为一级战备、二级战备和三级战备。(×)

10、经常性战备是指公安消防部队完成日常性执勤战斗任务的准备状态。(√)

11、二级战备要求部队停止批准休假,严格控制人员外出。(√)

12、一级战备要求召回在外人员,实行全员在岗执勤。(√)

13、一级战备命令必须由公安部消防局首长批准后发布。(×)

14、作战指挥组通常由全勤指挥部人员组成,由指挥长任组长。(√)

15、大队每月要对所属部队至少进行一次战备检查。(×)

16、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必须建立严格的战备值班制度,保证不间断值班。(√)

17、交接班时,听到出动信号,由接班人员负责出动。(×)

18、执勤战斗装备使用后必须检查、保养,发现损坏及时修复或补充。(√)

19、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必须建立严格的执勤战斗信息报告制度,按时上报执勤实力变化和执勤战斗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20、执勤训练安全管理制度是为预防执勤训练安全事故制定的行为规程或行动准则。

21、《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所称执勤战斗,是指公安消防部队为完成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任务以及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而实施的准备与行动。(√)

22、公安消防部队必须随时做好战斗准备,接到报警或者命令立即出动,迅速、安全地赶赴现场,实施灭火与应急救援。(√)

23、公安消防部队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

24、公安消防部队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应当坚持“全警出动,快速施救”的指导思想。(×)

四、简答提纲

1、制定《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的目的是什么?

答: 为了规范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行动,保障执勤战斗任务的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令。

2、公安消防部队在执勤中必须做到哪些?

答:公安消防部队必须随时做好战斗准备,接到报警或者命令立即出动,迅速、安全地赶赴现场,实施灭火与应急救援。

3、公安消防部队在灭火与抢险救援战斗中,应当坚持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公安消防部队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

4、公安消防部队指战员在执勤战斗中的要求是什么?

答:公安消防部队各级指战员必须做到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忠于职守,发扬勇敢顽强、不怕牺牲、连续作战的作风。

5、战斗员战备职责是什么?

答:

(一)了解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消防重点单位等基本情况;

(二)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分管装备完整好用,熟悉装备性能,熟练操作使用;

(三)掌握辖区主要灾害事故处置的行动要求,熟悉中队执勤战斗预案中本岗位的主要任务。

6、消防车驾驶员战备职责是什么?

答:

(一) 熟悉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和消防安全重点卫单位地址等相关情况;

(二)熟练掌握车辆构造及车载固定装备的技术性能和操作方法,能够及时排除一般故障;

(三)负责车辆和车载固定灭火救援装备的维护保养,及时补充车辆油、水、电、气、灭火剂,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

7、公安消防中队交接班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主要内容是通报执勤战斗情况,调整执勤力量,检查、清点装备,安排执勤工作。

8、公安消防部队实行等级战备制度,战备等级分为哪几级?

答:分为经常性战备、二级战备、一级战备。

9、公安消防部队各个战备等级分别有哪些规定?

答: 公安消防部队为完成日常执勤战斗任务所保持的准备状态为经常性战备;公安消防部队在保卫任务繁重的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遇有特殊保卫任务或者发生重大灾害、事件时进入二级战备。公安消防部队在国家进入战争状态,全国或部分地区处于紧急状态,遇有特别重要的消防保卫任务或者发生特别重大灾害、事件时进入一级战备。

10、火场供水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答:火场供水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正确使用水源,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力争快速不间断:

(一)就近占据水源,集中主要的供水装备保证火场主攻阵地特别是内攻救人灭火力量的供水;

(二)使用市政消火栓供水时,应当根据给水管网的形状、直径和压力确定消火栓的使用数量;当火场供水压力不足时,应当通知供水部门增大水压;

(三)根据消防车泵的技术性能和水源与火场的距离,合理选择直接供水、接力供水或者运水供水的方式,并尽量使用大口径水带铺设供水干线;寒冷地区冬季灭火供水时,应当防止供水线路结冰冻结;

(四)在市政消火栓不能满足火场供水时,应当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和蓄水池、水井等水源设施供水;

(五)当多层、高层建筑物或者地下工程、生产装置发生火灾时,应当尽量使用固定消防给水系统供水,同时利用移动装备供水。

11、战评一般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

(一)受理报警、力量调度和出动情况;

(二)灾情的发展变化、作战方案以及采取的战术技术措施情况;

(三)各环节的组织指挥、战斗行动、协同作战和战斗保障情况;

(四)现场纪律、战斗作风与完成任务情况;

(五)主要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12、抢险救援工作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公安消防部队依照国家规定主要承担下列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二)道路交通事故;

(三)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四)建筑坍塌事故;

(五)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六)空难事故;

(七)爆炸及恐怖事件;

(八)群众遇险事件。

13、预先展开有何要求?

答:从建筑外部能够看到火焰和烟雾时,指挥员在组织火情侦察的同时,命令参战人员携带战斗装备接近起火部位,铺设水带干线供水,做好进攻准备。

14、二级战备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二级战备的基本要求:

(一)进行战备动员,通报情况任务,研究制定执勤作战方案;

(二)各级首长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总队、支队全勤指挥部成员集中值班,指挥长在作战指挥中心值守待命;

(三)停止批准休假,严格控制人员外出,总(支)队机关现有官兵95%的人员在所在城市待命,大(中)队现有执勤人员在岗在位率不得低于95%;

(四)责令专人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及时对灾情、任务进行分析评估;

(五)根据需要调整执勤人员,充实一线执勤人员,落实各项执勤战斗保障;

(六)必要时派出力量在重点区域执勤。

15、一级战备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一级战备基本要求:

(一)进行临战动员,通报形势任务,研究制定执勤作战实施方案;

(二)部队所有官兵停止探亲休假和外出及节假日休息,召回在外人员,各级首长和各类执勤人员全部在岗在位;

(三)立即调整人员、车辆,充实加强一线和重点地区执勤力量,各项执勤战斗保障到位;

(四)总队、支队值班首长、指挥长在作战指挥中心值守,执勤中队人员视情着战斗服装待命;

(五)根据需要派出力量进入重要场所现场监护。

16、组织指挥的程序是什么?

答:迅速调集作战力量,启动指挥决策系统,侦察掌握现场情况,制定作战方案,部署作战任务,指挥战斗行动,落实战勤保障。

17、灭火战斗中,公安消防部队的组织指挥原则是是什么?

答:组织指挥应当坚持统一指挥,逐级指挥的原则。紧急情况下,指挥员可以实施越级指挥,接受指挥者应当执行命令并及时向上一级指挥员报告。

18、公安消防部队灭火与应急救援组织指挥通常分为哪几个层次?

答:分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班五个层次。

19、战斗展开有哪几种形式?

答:准备展开、预先展开、全面展开20、中队指挥员,由中队值班队长担任。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

(一)组织现场侦察,确定救人、灭火、排烟、排险和保护、疏散物资等战术措施,及时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视情请调辖区内的其他力量和专业救援队伍;

(二)向各战斗组(班)下达战斗任务,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定进攻路线和阵地,指挥灭火与应急救援攻坚作战行动,组织火场供水,检查执行情况,根据现场情况的变化,调整力量部署;

(三)在上级指挥员未到达现场前,负责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及时向增援力量布置任务,组织协同作战行动。

21、公安消防中队遇有哪些情况,必须立即出动。

答:

(一)接到火灾及其职责任务范围内的报警或者上级命令时;

(二)上级检查执勤战备情况,发布出动命令时;

(三)其他需要立即出动的情况。

22、公安消防部队在灭火战斗中应当做到什么?

答:公安消防部队在灭火战斗中,应当按照先控制、后消灭,集中兵力、准确迅速,攻防并举、固移结合的作战原则,果断灵活地运用堵截、突破、夹攻、合击、分割、围歼、排烟、破拆、封堵、监护、撤离等战术方法,科学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行动。

23、火情侦察的方法有哪些?

答:通常情况下,火情侦察可以采取外部观察、询问知情人、利用消防控制中心侦察监控、深入内部侦察、仪器探测等方法。

24、对实施火情侦察人员有什么要求?(此题作废,与新规定不符)

答:侦察人员应当佩戴空气呼吸器等防护装具,配备必要的探测仪器,并指定专人负责,明确侦察任务,通信联络方法,注意事项等。

25、火情侦察应当查明哪些情况? 答:

(一)有无人员受到火势威胁,人员数量、所在位置和救援方法及防护措施;

(二)燃烧的物质、范围、火势蔓延的途径和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三)消防控制中心和内部消防设施启动及运行情况,现场有无带电设备,是否需要切断电源;

(四)起火建(构)筑物的结构特点、毗连状况,抢救疏散人员的通道,内攻救人灭火的路线,有无坍塌危险;

(五)有无爆炸、毒害、腐蚀、忌水、放射等危险品以及可能造成污染等次生灾害;

(六)有无需要保护的重点部位、重要物资及其受到火势威胁的情况。

推荐第10篇: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题库

1、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共多少章多少条?

共六章一百零七条。

2、执勤战斗的概念?

执勤战斗,是指公安消防部队为完成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任务以及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而实施的准备与行动。

3、公安消防部队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应当坚持的指导思想和要求室什么?

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按照“第一时间调集足够警力和有效装备,第一时间到场展开,第一时间实施救人,等情况和灾害事故处置程序及行动要求,熟悉执勤战斗预案的有关内容;

(二)掌握本班人员情况,确定战斗分工;

(三)熟悉执勤战斗装备配备和使用操作技术,认真组织

维护、保养工作,使其随时处于良好战备状态;

(四)妥善处理本班战备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及时报告

中队值班首长。

副班长协助班长工作。在班长离开岗位时,代行班长职责。

9、战斗员应当履行哪些战备职责?

第一时间进行排烟降毒,第一时间控制灾情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的要求,组织实施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4、公安消防部队各级指战员必须做到什么作风?

公安消防部队各级指战员必须做到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忠于职守,发扬勇敢顽强、不怕牺牲、连续作战的作风。

5、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按照那些基本要求,严格战备值班制度,保证不间断值班?

(一)各总队、支队、大队、中队设值班首长。总队、支队值班首长由总队、支队领导和司令部参谋长、政治部(处)主任、后勤部(处)长、防火监督部(处)长轮流担任,大队、中队值班首长由大队、中队干部轮流担任;

(二)总队、支队应当建立遂行灭火与应急救援战斗的全勤指挥部。全勤指挥部由指挥长、指挥助理组成。指挥长由副参谋长、战训处(科)长和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人员担任,指挥助理由司令部和政治部(处)、后勤部(处)、防火监督部(处)值班人员担任;

(三)各级值班首长和全勤指挥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等级消防岗位资格,并胜任本级指挥岗位;

(四)各级值班、执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守执勤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值班、执勤任务;

(五)各级执勤单位应当每天进行交接班,交接班由值班首长组织,交接班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交接程序,完成交接工作;

(六)总(支、大)队交接班主要内容是:通报执勤战斗情况、明确战备任务、安排执勤工作等。中队交接班主要内容是:通报执勤战斗情况,调整执勤力量,检查、清点装备,安排执勤工作。

(七)交接班时,听到出动信号,由交班人员负责出动,完成任务归队后再行交接。

6、公安消防部队各级值班、执勤人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熟悉辖区那些情况?

(一)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情况;

(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数量、分类和分布情况;

(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筑结构和使用情况;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情况;

(五)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和消防组织情况;

(六)主要灾害事故的类型和处置对策、基本程序。

7、中队首长应当履行那些战备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规定、指示,落实各项执勤制度,保证人员、装备时刻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

(二)掌握中队执勤人员、装备和辖区其他灭火与应急救援队伍情况;

(三)组织辖区情况调查,制定执勤战斗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四)熟悉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执勤战斗预案等情况,掌握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

(五)组织战备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按照规定上报战备情况;

(六)组织实施消防站定期开放工作。

8、战斗班长应当履行哪些战备职责?

(一)掌握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一)了解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等基本情况;

(二)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分管装备完整好用,熟悉装备

性能,熟练操作使用;

(三)掌握辖区主要灾害事故处置的行动要求,熟悉中队执勤战斗预案中本岗位的主要任务。

10、通信员应当履行哪些战备职责?

(一)坚守岗位,按照出动命令或者报警及时发出出动信

号,并做好记录;

(二)熟练使用通信装备,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发现故障

及时报告并修复;

(三)掌握辖区交通道路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有关情况,

熟记通信用语和有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方法;

(四)接到上级指示,及时报告值班首长。

11、驾驶员应当履行哪些战备职责?

(一)熟悉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地址等相关情况;

(二)熟练掌握车辆构造及车载固定装备的技术性能和操

作方法,能够及时排除一般故障;

(三)负责车辆和车载固定灭火救援设备的维护保养,及

时补充车辆的油、水、电、气、灭火剂,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

12、供水员应当履行哪些战备职责?

(一)熟悉辖区市政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消火栓的数量、位置、给水管网形状、直径、供水能力;熟悉辖区内天然水源以及其他可用水源的情况和取水方式;掌握供水装备技术性能和供水方法;

(二)保持分管装备完整好用,熟练使用相关装备;

(三)负责消防水源资料登记、造册、归档工作,定期对

消防水源进行检查;冬季寒冷地区应当对消防车、泵、消火栓、消防水池和水井等设施采取防寒防冻措施。

13、摄(录)像员应当履行哪些战备职责?

(一)熟悉摄(录)像器材技术性能,熟练操作使用;

(二)掌握现场摄(录)像的内容、方法及相关要求;

(三)负责摄(录)像器材充电、维护保养工作,随时做好出动准备;

(四)负责执勤战斗影像资料传输、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14、公安消防部队实行等级战备制度分为哪些? 战备等级分为经常性战备、二级战备、一级战备。

15、公安消防部队为完成日常执勤战斗任务所保持的准备状态为经常性战备,必须达到哪些基本要求?

(一)全勤指挥部和各级值班首长及值班、执勤人员在岗

在位;

(二)执勤战斗装备完整好用;

(三)随时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出动准备;

(四)部队所有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16、公安消防部队在保卫任务繁重的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遇有特殊保卫任务或者发生重大灾害、事件时进入二级战备。二级战备应当在经常性战备的基础上,必须达到哪些基本要求?

(一)进行战备动员,通报情况任务,研究制定执勤作战

方案;

(二)各级首长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总队、支队全勤指挥部成员集中值班,指挥长在作战指挥中心值守待命;

(三)停止批准休假,严格控制人员外出,总(支)队机关现有官兵95%的人员在所在城市待命,大(中)队现有执勤人员在岗在位率不得低于95%;

(四)责令专人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及时对灾情、任务进行分析评估;

(五)根据需要调整执勤人员,充实一线执勤力量,落实各项执勤战斗保障;

(六)必要时派出力量在重点区域执勤。

17、公安消防部队在国家进入战争状态,全国或者部分地区处于紧急状态,遇有特别重要的消防保卫任务或者发生特别重大灾害、事件时进入一级战备。一级战备应当在二级战备的基础上,必须达到哪些基本要求?

(一)进行临战动员,通报形势任务,研究制定执勤作战实施方案;

(二)部队所有官兵停止探亲休假和外出及节假日休息,召回在外人员,各级首长和各类执勤人员全部在岗在位;

(三)立即调整人员、车辆,充实加强一线和重点地区执勤力量,各项执勤战斗保障到位;

(四)总队、支队值班首长、指挥长在作战指挥中心值守,执勤中队人员视情着战斗服装待命;

(五)根据需要派出力量进入重要场所现场监护。

18、公安消防部队应当以辖区灾害事故风险和危害调查评估结果为依据,按照最大、最难、最危险、最复杂情况下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制定执勤战斗预案,包括?

跨区域灭火与应急救援预案、灭火作战和应急救援类型预案、重点单位灭火作战预案和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预案。

19、遇有哪些情况时,公安消防部队必须立即出动?

(一)接到火灾及其职责任务范围内的报警或者上级命令时;-

(二)上级检查执勤战备情况,发布出动命令时;

(三)其他需要立即出动的情况。

20、公安消防中队执勤人员听到出动信号应当怎么做?

必须按照规定着装登车,首车驶离车库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分钟。中队值班首长应当检查登车情况,并随首车出动。

21、公安消防中队出动后应当怎么做?

应当迅速、准确、安全地赶赴灾害事故现场。途中应当注意观察并了解灾害事故现场的情况。遇有另一起灾害事故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对策,立即向上级报告。

22、公安消防部队的灭火与应急救援组织指挥通常分为哪几个层次?

总队、支队、大队、中队、班五个层次。

23、组织指挥一般按照什么程序进行?

迅速调集作战力量,启动指挥决策系统,侦察掌握现场情况,制定作战方案,部署作战任务,指挥战斗行动,落实战勤保障。

24、组织指挥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应坚持统一指挥、逐级指挥的原则。紧急情况下,指挥员可以实施越级指挥,接受指挥者应当执行命令并及时向上一级指挥员报告。

25、公安消防部队和其他消防队伍共同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时,由谁实施统一指挥?

公安消防部队。

26、当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灾害事故,需要调动多方面力量协同作战时,公安消防部队现场最高指挥员及相关人员应当?

参加由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以及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灭火与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公安消防部队应当适时建立现场作战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的指挥工作。

27、公安消防部队现场作战指挥部一般由哪些组成?

总指挥员、副总指挥员,以及下属的作战指挥组、通信联络组、技术专家组、政工宣传组、后勤保障组及其相关人员组成,并设立现

场文书和安全员。现场作战指挥部,应当设在接近现场、便于观察、便于指挥、比较安全的地点,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28、公安消防部队现场作战指挥部的总指挥员,一般由公安消防总(支、大)队当日值班首长或者到场的最高首长担任,履行哪些职责?

(一)调集作战力量,组织现场侦察,分析判断灾情,制

定总体作战方案,根据现场需要,划分战斗段(区);

(二)视情设立作战指挥组、通信联络组、技术专家组、

政工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

(三)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参战单位

协同作战,督促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根据现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力量部署,必要时可以组织单位人员和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四)根据灭火与应急救援的需要,合理使用各种水源,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切断现场及其周边区域内的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等;

(五)通知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

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配合作战行动,提出调集驻军、武警及其他增援力量参加灭火与应急救援的意见,报灭火与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六)全面掌握现场情况,当发现可能发生突发重大险情

而又不能及时控制,直接威胁参战官兵生命安全时,应当果断迅速下达撤离命令,组织指挥参战力量安全撤出灭火和应急救援现场;

(七)提出战勤保障要求,落实战勤保障措施,视情启动

战勤保障预案并组织实施。

29、作战指挥组一般由全勤指挥部人员组成,由指挥长任组长,履行哪些职责?

(一)实施现场侦察,向总指挥员提供具体作战方案,向

参战力量下达作战任务,掌握战斗进展情况,绘制作战图表;

(二)掌握现场参战力量、装备情况,组织现场供水(灭

火剂)和各种力量协同作战行动;

(三)确定防护等级措施,掌握现场变化情况。遇有直接

威胁参战官兵生命安全的重大突发险情而又不能及时控制时,根据现场作战指挥部命令和现场情况立即组织指挥现场力量安全撤离;

(四)指挥督促参战力量落实灭火与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及

现场作战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并及时上报执行情况;

(五)记录上级首长指示、命令、参战单位到场的力量和

时间,以及力量部署、完成任务等情况,汇总统计作战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指挥员和作战指挥中心报告。

30、通信联络组一般由通信技术人员、通信员组成,由总(支)队通信处(科)长担任组长,履行哪些职责?

(一)统一通信联络方式、方法和信号,组织现场通信,维护现场通信秩序;

(二)建立现场通信指挥网,确保战斗命令及时准确传达到各级指战员,保证现场通信畅通;

(三)保持现场与作战指挥中心的不间断通信联系,维护通信器材,及时上传现场图像和信息。

31、技术专家组一般由公安消防部队和有关单位专家组成,由总指挥员确定技术专家组组长,履行哪些职责?

(一)观察、搜集现场相关情况和信息,判断灾害事故发展趋势,监控消防控制中心和消防设施,配合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二)评估灾害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后果,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三)参与制定作战方案,提供技术支持,解决技术难题。

32、政工宣传组一般由政治部(处)和宣传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由总(支)队政治部门领导担任组长,履行哪些职责?

(一)掌握官兵的表现情况,适时开展政治思想工作;

(二)协调新闻单位,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工

作;

(三)督促参战部队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部队纪律。

33、后勤保障组一般由后勤部(处)和战勤保障机构的有关人员组成,由总(支)队后勤部门领导担任组长,履行哪些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参战部队的装备、灭火剂、燃料供应及现场车辆装备的抢修、维护等战勤保障工作;

(二)负责参战部队饮食、饮水、休息、防寒保暖等生活保障工作;

(三)负责组织参战部队的医疗救护和伤员运送救治工作。

测等方法进行。火情侦察应当查明哪些情况?

(一)有无人员受到火势威胁,人员数量、所在位置和救

援方法及防护措施;

(二)燃烧的物质、范围、火势蔓延的途径和发展趋势以

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三)消防控制中心和内部消防设施启动及运行情况,现

场有无带电设备,是否需要切断电源;

(四)起火建(构)筑物的结构特点、毗连状况,抢救疏

34、大队指挥员由大队值班首长担任,履行哪些职责?

(一)在上级指挥员未到达现场前,负责灾害事故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

(二)调集辖区内的参战力量,组织灾情侦察,确定防护等级,制定作战方案,部署战斗任务,检查执行情况,并根据灾情变化调整力量部署;

(三)及时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组织所属部队完成上级指挥员部署的战斗任务。

35、中队指挥员由中队值班首长担任,履行哪些职责?

(一)组织现场侦察,确定救人、灭火、排烟、排险和保护、疏散物资等战术措施,及时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视情请调辖区内的其他力量和专业救援队伍;

(二)向各战斗班(组)下达作战任务,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定进攻路线和阵地,指挥灭火与应急救援攻坚作战行动,组织火场供水,检查执行情况,根据现场情况的变化,调整力量部署;

(三)在上级指挥员未到达现场前,负责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及时向增援力量布置任务,组织协同作战行动。

36、班指挥员由班长担任,履行哪些职责?

(一)请领、分配本班战斗任务,组织指挥战斗行动;

(二)进行灾情侦察,组织战斗展开,观察灾情变化,适时调整力量部署;

(三)组织班、组协同作战和安全防护,处置紧急情况,向中队指挥员报告战斗进程。

37、现场文书一般由司令部参谋或者中队干部担任,在作战指挥组的领导下履行哪些职责?

(一)了解掌握力量的调动、灾害对象、作战部署、战斗行动、现场变化等情况和阶段性战斗成果;

(二)记录上级指挥员、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到场及下达的命令、做出的指示和部队贯彻执行情况;

(三)统计汇总人员伤亡、燃烧物资和面积等情况,编制上报作战信息。

38、现场安全员应当按照参战力量和现场情况确定,一般由战训参谋、中队指挥员、战斗班长、专业技术人员或者由总指挥员指定专人担任,履行哪些职责?

(一)对危险区段、部位进行实时监测,确定安全防护等级,落实作战行动的安全保障,检查参战人员安全防护器材和措施;

(二)记录掌握进入危险区的作业人员数量和时间及防护能力,保持不间断的联系,了解现场安全状况和参战人员的体力、健康情况,准确判断突发险情,及时向指挥员提出紧急撤离和人员替换的建议;

(三)协助指挥员确定紧急撤离路线,并通知进入危险区的所有人员。根据指挥员下达的紧急撤离命令,利用长鸣警报、连续急闪强光、通信扩音器材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发出信号,并及时清点核查人员。

39、公安消防部队在灭火战斗中应当按照什么作战原则开展行动? 应当按照先控制、后消灭,集中兵力、准确迅速,攻防并举、固移结合的作战原则,果断灵活地运用堵截、突破、夹攻、合击、分割、围歼、排烟、破拆、封堵、监护、撤离等战术方法,科学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行动。

40、指挥员到达火场后,应当立即组织火情侦察,并将侦察工作贯穿于火灾扑救的全过程。通常情况下,火情侦察可以采取外部观察、询问知情人、利用消防控制中心侦察监控、深入内部侦察、仪器探

散人员的通道,内攻救人灭火的路线,有无坍塌危险;

(五)有无爆炸、毒害、腐蚀、忌水、放射等危险物品以

及可能造成污染等次生灾害;

(六)有无需要保护的重点部位、重要物资及其受到火势

威胁的情况。

41、参战公安消防部队根据火场情况,可以采取哪些战斗展开形式?

(一)准备展开:从建筑外部看不到燃烧部位和火焰时,

指挥员应当在组织火情侦察的同时,命令参战人员占领水源,将主要战斗装备摆放在消防车前,做好战斗展开的准备;

(二)预先展开:从建筑外部能够看到火焰和烟雾时,指

挥员在组织火情侦察的同时,命令参战人员携带战斗装备接近起火部位,铺设水带干线供水,做好进攻准备;

(三)全面展开:基本掌握火场的情况后,指挥员应当确

定作战意图,果断命令参战人员立即实施火灾扑救。

42、根据火场情况,主要灭火力量应当部署在哪些重点部位?

(一)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的地点及抢救、疏散的路线;

(二)可能引起爆炸、毒害物质泄漏的部位;

(三)重要物资受到火势威胁的部位;

(四)火势蔓延方向以及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部位;

(五)参战力量实施内攻救人灭火的部位;

(六)毗邻建筑受到火势威胁的部位。

43、当火场遇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当迅速抢救疏散,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并按照哪些要求抢救人员?

(一)充分利用建筑物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

楼梯、消防电梯、外墙门窗、阳台、避难层(间)等途径和举高消防车、消防梯,以及其他一切可以利用的救生装备进行施救;

(二)采取排烟、防毒、射水等措施,减少烟雾、毒气、

火势对被困人员的威胁;

(三)稳定被困人员的情绪,防止跳楼或者因拥挤踩踏造

成人员伤亡;

(四)进入燃烧区抢救被困人员时,应当仔细搜索各个部

位,做好记录,防止遗漏;

(五)对被救者采取防毒保护措施,对在救助过程中和已

抢救疏散出的危重伤员应当由具备急救资质的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对遇难人员也应当及时搜寻、妥善保护。

44、火灾扑救中,应当按照哪些基本要求,积极疏散和保护物资,努力减少损失?

(一)遇有易燃易爆物品或者贵重仪器设备、档案资料以

及珍贵文物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当首先予以疏散;受到火势威胁的物资和妨碍救人灭火的物资也应当予以疏散;

(二)对难以疏散的物资,应当采取冷却或者使用不燃、

难燃材料遮盖等措施加以保护;

(三)疏散物资应当在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和起火单位负责

人、工程技术人员的配合下,根据轻重缓急有组织地进行;

(四)从火场抢救出来的物资应当指定放置地点,指派专

人看护,严格检查,防止夹带火种引起燃烧,并及时清点和移交。

45、根据救人、灭火的实际需要,应当按照哪些基本要求,迅速采取正确的排烟措施,防止烟气对人员构成威胁和火势扩大?

(一)排烟前,应当查明火源的位置、火势蔓延的方向、

烟雾扩散的范围,视情在烟雾流经的部位设置防御力量;

(二)应当尽量利用建筑物内部的防、排烟系统和移动排烟设备进行防烟、排烟;

(三)利用建筑物的外墙门窗、阳台等途径进行自然排烟时,应当注意风向,防止造成火势扩大蔓延;

(四)利用破拆、喷雾水流、移动排烟设备等方法进行人工排烟时,应当注意安全。

46、根据灭火战斗行动的实际需要,应当按照哪些基本要求,依法合理实施破拆?

(一)为查明火源和燃烧的范围,以及抢救人员和疏散重要物资需要开辟通道时,可以对毗邻火灾现场的建(构)筑物、设施进行破拆;

(二)当火势迅速蔓延难以控制时,可以在火势蔓延的主要方向,根据火势蔓延的速度,选择适当位置拆除毗邻火灾现场的可燃建(构)筑物,开辟隔离带,阻断火势蔓延;

(三)当发生火灾的建筑物或者局部出现倒塌的危险,直接威胁人身安全、妨碍灭火战斗行动时,可以进行破拆;

(四)当发生火灾的建筑物内部聚集大量的高温浓烟时,为改变火势发展蔓延方向,定向排除高温浓烟,便于救人、灭火,应当选择不会引起火势扩大的部位进行破拆;

(五)在破拆建(构)筑物时,应当注意承重构件,防止因误拆造成建(构)筑物倒塌;在有管道设备的建(构)筑物内部破拆时,应当注意保护管道,防止因管道损坏造成易燃可燃液体、气体以及毒害物质泄漏;

(六)在破拆建(构)筑物和设施过程中,应当划出安全警戒区,设置安全警戒哨,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47、火场供水应当按照哪些基本要求,正确使用水源,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力争快速不间断?

(一)就近占据水源,集中主要的供水装备保证火场主攻阵地特别是内攻救人灭火力量的供水;

(二)使用市政消火栓供水时,应当根据给水管网的形状、直径和压力确定消火栓的使用数量;当火场供水压力不足时,应当通知供水部门增大水压;

(三)根据消防车泵的技术性能和水源与火场的距离,合理选择直接供水、接力供水或者运水供水的方式,并尽量使用大口径水带铺设供水干线;寒冷地区冬季灭火供水时,应当防止供水线路结冰冻结;

(四)在市政消火栓不能满足火场供水时,应当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和蓄水池、水井等水源设施供水;

(五)当多层、高层建筑物或者地下工程、生产装置发生火灾时,应当尽量使用固定消防给水系统供水,同时利用移动装备供水。

48、火灾扑救中,应当按照哪些基本要求,科学确定和使用灭火剂,尽量减少水渍损失和环境污染?

(一)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和灭火进程以及燃烧物状况,正确选定灭火剂、喷射器具以及供给强度;在确保消防员安全的情况下,尽量接近火点喷射;

(二)在有珍贵文物、贵重仪器、图书、档案资料等场所发生火灾时,严禁盲目射水;忌水物质储存场所发生火灾时,严禁射水灭火;

(三)对因灭火用水过多可能造成建筑物、堆垛倒塌,船体倾覆和水渍等危害的,应当及时进行防排水作业,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四)对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现场,应当适当控制用水量,尽量减少水渍损失,并组织起火单位及有关部门注意污水排放处置,防止造成水体污染。

49、火灾扑救中,应当按照哪些基本要求,做好参战人员的安全防护,严防人员伤亡?

(一)进入火场的所有人员,应当根据危害程度和防护等级,佩戴防护装具,并经安全员检查、登记;进入火场后应当合理选择进攻的路线、阵地,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二)在可能发生爆炸、毒害物质泄漏、建筑物倒塌和可

燃液体沸溢、喷溅,以及浓烟、缺氧等危险的情况下进行救人灭火时,应当组成精干作业组,设置安全观察哨,尽量减少现场作业人员,布置水枪掩护,留有备用力量,严禁擅自行动;

(三)在需要采取关阀断料、开阀导流、降温降压、点火

放空、紧急停车等措施时,应当掩护配合起火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实施,严禁盲目行动;

(四)对火场内带电线路和设备应当视情采取切断电源或

者预防触电的措施;

(五)当火场出现爆炸、轰燃、倒塌、沸溢、喷溅等险情

征兆,而又无法及时控制或者消除,直接威胁参战人员的生命安全时,现场指挥员应当果断迅速组织参战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立即清点人数,视机再组织实施灭火救援行动。 50、火灾扑灭后,应当进行哪些工作?

(一)全面、细致地检查火场,彻底消灭余火;对石油化

工生产装置、储存设备的温度及其周围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蒸汽的浓度进行检测,并进行相应的处理,防止复燃;同时,应当责成起火单位或者相关单位人员看护火场,必要时留下必需的灭火力量进行监护;

(二)撤离火场时,应当清点人数,整理装备,恢复水源

设施,向事故单位或有关部门进行交接;

(三)归队后,应当迅速补充油料、器材和灭火剂,调整

执勤力量,恢复战备状态,并报告作战指挥中心。

51、公安消防部队依照国家规定主要承担哪些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二)道路交通事故;

(三)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四)建筑坍塌事故;

(五)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六)空难事故;

(七)爆炸及恐怖事件;

(八)群众遇险事件。

52、公安消防部队依照国家规定和上级指令,参与配合处置哪些事件?

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3、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当通过侦察、检测等方法查明哪些情况?

(一)灾害事故的种类、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二)遇险和被困人员的位置、数量、危险程度以及救援途径、方法;

(三)危险区域和防护等级,应当采取的防护措施;

(四)贵重物资设备的位置、数量、危险状况以及抢救疏散和保护的方法;

(五)灾害事故现场及其周边的道路、水源、建(构)筑物结构以及电力、通信、气象等情况。

54、应急救援时,应当按照什么要求采取现场警戒?

(一)根据灾害事故类型,依据侦察检测结果,科学、合理地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标志;

(二)清除警戒区域内无关人员,禁止现场群众和无可靠安全防护措施的施救人员、装备进入警戒区内;

(三)必要时采取禁火、停电等安全措施;

(四)需要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55、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当按照哪些要求,做好现场安全防护?

(一)进入灾害事故现场的所有救援人员,必须根据现场

实际情况和危险等级采取防护措施,严格操作规程;

(二)在可能发生爆炸、易燃易爆和毒害物质泄漏、建筑

物倒塌等危险情况下救援时,必须进行检测和监测,应当尽量减少一线作业人员,并设立安全员,加强安全防护,留有机动力量;

(三)需要采取工艺措施处置时,应当掩护配合事故单位和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实施,严禁盲目行动;

(四)当现场出现爆炸、倒塌,易燃可燃气体、液体,毒害物质大量扩散等险情征兆,而又不能及时控制或者消除,直接威胁参战人员的生命安全时,指挥部或者现场指挥员应当果断下达撤离命令,发出撤离信号,组织参战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立即清点人数,待具备基本安全条件时,再组织实施抢险救援;

(五)实施水上救援时,救援人员应当佩戴专业救生装具,必要时系安全绳,以小组为单位,不得单独行动;实施潜水救援时,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并采取安全措施。

56、现场救人行动应当根据现场情况,按照哪些基本要求进行?

(一)根据现场不同情况,视情采取破拆、起重、支撑、牵引、起吊等方法施救;

(二)在人员被倒塌的建筑构件、材料埋压或者被困于容易窒息、受伤的现场,应当首先稳定被困人员情绪,并视情迅速采取送风供氧、急救、提供饮水和食物等措施,然后设法采取有效的营救措施;

(三)当不能确认遇险人员无生还可能时,严禁盲目使用大型挖掘机、铲车、推土机等机械设备和可能危及被困人员生命安全的救援方法;

(四)在毒害物质泄漏现场,应当使用防毒、救生等工具抢救中毒人员,并及时疏散染毒区域内的人员;

(五)在高空和水上救生时,应当充分利用可靠的设施、工具和专业救援装备,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六)对现场受伤人员应当由具备急救资质的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并立即通知医疗急救部门进行救治。

57、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指挥下,认真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现场的消防勤务活动。公安消防部队主要承担哪些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

(一)重大节日庆典活动以及重大群众集会;

(二)大型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体育等活动;

(三)其他需要现场消防安全保卫的重要活动。

58、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应当按照哪些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一)成立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指挥机构,派员参与政府和公安机关安全保卫总指挥部,掌握重大活动的性质、规模和危险性,领受消防安全保卫任务;

(二)开展实地调研,熟悉重大活动以及场地的基本情况,制定现场消防勤务预案;

(三)组织开展灭火救援实战演练或者参加综合协同演练;

(四)派出现场执勤力量,做好现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59、实施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一)必须对执勤人员进行勤务教育和培训;

(二)根据保卫任务,落实现场保卫车辆、装备;

(三)执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发现问题迅速、妥善处理;

(四)执勤人员应当举止端庄,严守纪律,依法文明执勤;

(五)执勤人员进入现场执勤后、撤离前应当向有关方面负责人报告情况,认真做好与其他执勤力量的协同配合。60、公安消防部队实行每战必评制度,应该怎么做?

执勤战斗任务完成后,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地进行战评与总结,不断改进执勤战斗工作。

61、战评组织通常分为哪几个层次?

中队、大队、支队、总队、公安部消防局五个层次。 6

2、战评时应当组织参战官兵和有关单位的领导及工程技术人员参加。战评一般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一)受理报警、力量调度和出动情况;

(二)灾情的发展变化、作战方案以及采取的战术技术措施情况;

(三)各环节的组织指挥、战斗行动、协同作战和战斗保障情况;

(四)现场纪律、战斗作风与完成任务情况;

(五)主要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63、战评通常按照什么程序进行?

察看现场、观看录像、介绍情况、提问答疑、分析点评、总结讲评的程序进行。

64、对于在执勤战斗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当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在执勤战斗中严重失职、失误、畏缩不前或者违反纪律的人员,应当怎么做?

视情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6

5、新条令适用于哪些队伍?

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可参照执行。

第11篇:德育执勤心得体会

德育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和学生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渗透在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中。下面是小编带来的相关心得体会,欢迎查看。

德育心得体会范文一:

在素质教育的时代,德育工作在学校工作中应该占什么样的地位?我认为,德育工作就应该放在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和首要位置,德育是最重要的素质教育。而在整个德育开展的过程中,教师的德育和学生的德育一样重要,抓好师德师风的建设是实施教学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证。

要求别人做到的,就得自己首先做到,要做到身教重于言教,在语言和行为规范等方面都得做学生的表率。无论在集体工作还是个人工作,都要站在学校大局的高度,用“xxxx”重要思想来指导。

1、教师职业道德要求体现我们工作的特殊性,尽管我们共同拥有一个地球,同在一片蓝天下生存,我们各自有着不同的奋斗目标和任务。我们教师的任务是教书育人,我们的言谈举止、行为规范、道德标准等等,都将会影响到无数家庭的未来希望。

2、作为当今的教育工作者,从职业道德和工作需要上来讲,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2.1 依法执教,以德从教。我们国家现在已经是法制国家了,在教学工作中,认真学习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一纲六法二条例》特别是其中的《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和《教师法》等、《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以及党和国家有关领导关于教育的讲话。

2.2爱岗敬业。我们既然选择了教师这一职业,就应该热爱她,努力工作,寻找快乐,积极进取,作出优异的成绩。

2.3 关爱学生。我们一定要转变教育观念,在现行情况下,教育是服务行业,我们服务的对象是学生,我们要从生活、学习、成长等方面关心爱护他们。

2.4 严谨治学,加强业务进修。教育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人不学就要落后。昨天的知识已经不适应今天教育了,昨天的方法同样变老化了,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时代,传统教育已经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2.5 团结协作。在工作中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无论是集体工作还是个人工作,团结好教师,团结好学生,用集体的智慧,用大家的头脑完成工作。

2.6 为人师表。作为教师,既要教给学生知识,又要教会怎样做人。一个老师的言行将会对学生很大的影响,有时会影响到学生的一生,因此,教师在各方面都要做好学生的表率。

今天的教师要塑造全方位的新形象,除了抓好自身的教学业务工作,还要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强化政治学习,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德育心得体会范文二:

对青少年开展富有成效的思想道德教育,培养他们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行为习惯,为他们以成为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的公民打下坚实基础,是新时期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新课题。在当前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社会发展迅速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不良的社会风气,这对学生的思想产生极大的影响,给学校的德育工作带来相当大的难度,带来新的挑战。我们如何应对新的形势迎接挑战,有效的开展中学生的德育工作?这是摆在每一位教师面前不得不深思的问题。在这里我结合自己的实践谈谈几点心得体会:

一、加强自身道德修养,以身作则树立榜样

一个好教师不仅要让学生学到知识,更要让学生领悟的做人的道理,学会做人。教师是学生的一面镜子,教师的一言一行都会对学生的思想品德的形成产生深刻影响,因此教师应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为学生树立榜样,这就要求每一位教师要树立为人师表的荣誉感,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保持较强的勤奋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要有良好的行为习惯,特别是在日常生活中更要当好学生的表率。例如,教师要求学生不讲粗话,要讲文明、讲礼貌,要求学生不乱扔纸屑、果皮,不随地吐痰等等,教师首先应要求自己做到这一点,也就是说教师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首先要做到,要求学生不做的,教师绝对不做。

“言传不如身教”在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过程中,教师说一百遍不如做一遍给学生看有效。在这一过程中,不仅要言传,还要身教,这样才能有效提高思想道德教育的效果。这一点我就深有体会,在我任教的班级中,同学们以前不注意教室的清洁,经常在教室里面乱扔纸屑、果皮,特别爱讲粗话,虽然班主任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效果很小。一次上课,我走进教室看到教室里扔了很多纸屑,就默默的把纸屑捡起来,同学们都感到很惊讶,纷纷捡起身边的纸屑放到抽屉里头。捡完纸屑以后,说了一句话:“看,我们的教室多么整洁,我们也觉得很舒服,没有老师的批评,心情也好,如果我们每一个都自觉保持教室的整洁,每一天都有好的环境,好的心情不是很好吗?”从此以后,教室总是保持得很整洁。因此我们教师要强化自身修养,以文明的言行,高尚的品格去影响学生,时时、事事、处处为学生以身立教,以德育人,起到言传身教的作用。

二、开展形式的课外活动、社会实践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创设广阔平台

课外活动是思想道德教育的第二课堂,是思想道德教育行之有效的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有助于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课外活动是为学校教育目的,与课堂教学相结合,在课外对学生实施多种影响的教育活动。让学生在课外活动中受到教育、启发与鼓舞,是提高德育工作时效性的有效途径,课外活动多以集体的方式进行,是学生自愿参加。因此,他们会以积极的态度去面对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这就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团结互助的团队意识及集体主义精神,克服困难的毅力。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既可以提高学生的素质修养,开拓视野,同时也起到思想道德教育的作用。

此外,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公共意识,培养学生积极的思想情感。组织带领学生走出校园开展“远离毒品,珍惜生命”的宣传活动,这有助于学生了解社会,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关爱他人,助人为乐和互助合作的团队精神。

三、深入学生生活,了解学生,亲近学生,及时发现出现的不良行为及时纠正,及时引导

教师要坚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持之以恒,从多方面培养学生教育学生。一个人的思想道德的形成需要一个过程,在这过程中需要有人引导他,当他偏离道德准则时及时把他拉回来,引导他走入正轨。这就需要广大教师做一个细心人,深入学生生活中了解学生,关心学生,积极开展个别谈话与反映他们心声的集体活动,用“因材施教”的方针,重视做好转化工作,变简单灌输为启发诱导,变消极约束、看管为积极自我激励、自我管束增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效果。例如,有几位同学的时间观念较差,纪律散漫,上课迟到,我就及时找他们来谈话,在谈话的过程中我特别注意自己的引导方式方法,以免引起他们的逆反心理,不是直截了当的指出他们的不是,而是给他们讲一些关于时间观念、纪律的故事,给他们讲珍惜时间、遵守纪律的重要性,从而引导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能改正过来。通过个别谈话,这几位同学都很快转变了过来,再也不迟到,再也不捣蛋,对待人也文明礼貌了。因此,在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过程中,我们只要深入学生的生活,充分了解学生,坚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持之以恒的教育原则,将会收到较好的效果。

四、密切与家长联系,争取家长的配合

家庭是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家庭对孩子的影响是广泛、深远而持久的;老师是学校与家庭取得联系的纽带,争取家长配合学校共同教育学生。老师要主动向家长了解学生在校外的表现,介绍学生在校内的表现,介绍学校教育的计划和对学生的要求,向他们宣传教育的意义以及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交流教育经验,共同探索教育学生的措施、方法,提高思想教育的可实施性。在取得家长的联系,向家长反映学生情况时,要注意自己的言行,首先要尊重家长,抱着和家长共同研究、探索的态度,其次是向家长反映的是真实情况,而不是告状,所以语气要委婉,方法得当,既反映缺点又反映优点,既不能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又能起到促进的作用。教育是长期的,持久的,因此,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也应是长期的,持久的。

总之,对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要多管齐下,与时俱进,因材施教,不断提高道德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才能培养出符合时代道德标准的合格人才。

德育心得体会范文三:

我们常引用这样一句话来教育学生,“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这句话的意思是天即指自然的运动刚强劲健,相应于此,君子处世,应像天一样,自我力求进步,刚毅坚卓,发愤图强,永不停息。大地的气势厚实和顺,君子应增厚美德,容载万物。这就说明我们作为教育者应该“德”字当先。德育教育,塑造学生心灵。我们开展“全员、全面、全程”德育大讨论,正是彰显了我们“为学生一生奠基,对民族未来负责”的理念,切实地表现了我们育人的前瞻性。

我们现在面对的学生,绝大部分是泡在溺爱的蜜罐里长大的,在“孝敬父母、尊敬师长、修身养性、为人处世”等方面欠缺太多,在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几乎是一个盲区。记得刚开学的某一天,我无意间听到一名女生对同学破口大骂,那骂声响亮,不堪入耳。我走上前去严厉地制止了她,并且对她说:“你刚才说的话和你漂亮的外表严重不符,你说的话我都不好意思重复,你骂人是对同学人格的侮辱,伤了同学的感情。我跟她讲我今年夏天在广州火车站遇到的一件事,一个女孩和一个妇女发生口角,并且张嘴骂了那名妇女,骂的很难听,当即那个女孩的父亲狠狠地打了她一巴掌。知道这是为什么吗?接着我又对她说,一个人的言行举止代表了一个人的教养和修养,况且你这么漂亮的女孩怎么能出口成脏呢?那位女生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也许像这样的事在别人看来是小事,但是在学校,作为教师遇到这样的是就不可轻视。我们常说,学校无小事,处处是教育;教师无小节,处处是楷模。虽然我不是班主任,但我时时刻刻都要有以班主任的心态关注每一个学生。让学生感到教育他的不仅仅是班主任,每一个老师都是他人生的引路人。

说到“全员”德育,我想起了一件事,前一段时间我们学习“新词新语与流行文化”这一内容,在课堂上,我让学生说一说你所知道的新词新语。有的说“给力”,有的说“神马都是浮云”,有的说“”坑爹”,有的说“你五毛我五毛咱俩就一块了”……学生说了很多,真是无奇不有。课后我进行反思,学生所知道的新词新语无非就是上网看到的。况且学生并没有把他先进的手机功能用在学习上,而是天天沉迷于网络中。面对着五花八门的网页,学生们是兼收并蓄了,一些低级趣味的东西污浊了学生的心灵,这在真、善、美的道德修养上是一种缺失,在是非黑白面前是一种迷失。面对这种缺失与迷失,只靠学校老师的教育远远是不够的,还需要家长、社会各方面的配合,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员”德育。

学生的现状不容乐观。我认为要将德育落到实际行动上,不妨把我们这学期开学初搞的学习《弟子规》活动作为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来进行。《弟子规》是依据孔子的教诲而编成的学生的生活规范,是我国一部杰出的儒家经典。孔子倡导的那些仁、义、礼、智、信的教化思想正是现在人们所缺失的。瑞典物理学家汉内斯阿尔文博士在诺贝尔获得者国际大会上说:“人类要生存下去,就必须回到25个世纪以前,去汲取孔子的智慧”。作为炎黄子孙就更应该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发扬光大下去。那么我们就从弟子规开始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弟子规》能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它是一个人和社会接轨的通行证,是一把幸福和谐人生的钥匙,接受圣贤智慧的教诲,足以让学生受用一生。

具体做法是:第一,利用早读时间,每天读一小段,读一读,背一背,让学生领会其要旨;第二,利用语文老师课堂这块阵地引导学生学习《弟子规》,让学生学会辩是非,知荣辱,明事理,凭借老师潜移默化地引导学生学知识,悟做人;第三,开展围绕以“弟子规”为内容的竞赛活动,如发生在身边的事进行开展辩论会,利用先进事迹编出小话剧,然后充分地利用我校的多媒体资源在课间播放,或者举办书画作品展或者手抄报等;第四,还可以组织学生观看关于弟子规钱文忠的《百家讲坛》等。

通过学习《弟子规》,引导学生回归最自然本真的“人之初”的伦理道德上来,让学生知道什么是良好的德行。从我们自身做起,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让我们大家一起行动起来,立足于”以人为本,德育当先“的原则,积极投身到“全员、全面、全程”德育工作之中,力争培养更多的德才兼备的学生,传承中华文明,,让莘莘学子飞得更高、更远。

第12篇:公安部发布《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

公安部发布《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

第一条 为规范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行动,保障执勤战斗任务的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 本条令所称执勤战斗,是指公安消防部队为完成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任务以及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而实施的准备与行动。

第三条 公安消防部队必须随时做好战斗准备,接到报警或者命令立即出动,迅速、安全地赶赴现场,实施灭火与应急救援。

第四条 公安消防部队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按照“第一时间调集足够警力和有效装备,第一时间到场展开,第一时间实施救人,第一时间进行排烟降毒,第一时间控制灾情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的要求,组织实施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第五条 公安消防部队各级指战员必须做到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忠于职守,发扬勇敢顽强、不怕牺牲、连续作战的作风。

第六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防护和安全保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官兵伤亡。

第七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加强装备建设,严格队伍管理,严格教育训练,做好执勤战斗保障,不断提高执勤战斗能力。

第八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健全执勤战斗信息报告制度,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准确报告执勤战斗信息。

第九条 公安消防部队各级军政首长是执勤战斗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应当加强对本条令执行情况的检查指导,确保本条令的贯彻落实。

第二章 战备工作

第一节 战备制度

第十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严格战备值班制度,保证不间断值班: (一)各总队、支队、大队、中队设值班首长。总队、支队值班首长由总队、支队领导和司令部参谋长、政治部(处)主任、后勤部(处)长、防火监督部(处)长轮流担任,大队、中队值班首长由大队、中队干部轮流担任;

(二)总队、支队应当建立遂行灭火与应急救援战斗的全勤指挥部。全勤指挥部由指挥长、指挥助理组成。指挥长由副参谋长、战训处(科)长和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人员担任,指挥助理由司令部和政治部(处)、后勤部(处)、防火监督部(处)值班人员担任;

(三)各级值班首长和全勤指挥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等级消防岗位资格,并胜任本级指挥岗位;

(四)各级值班、执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守执勤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值班、执勤任务;

(五)各级执勤单位应当每天进行交接班,交接班由值班首长组织,交接班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交接程序,完成交接工作;

(六)总(支、大)队交接班主要内容是:通报执勤战斗情况、明确战备任务、安排执勤工作等。中队交接班主要内容是:通报执勤战斗情况,调整执勤力量,检查、清点装备,安排执勤工作。

(七)交接班时,听到出动信号,由交班人员负责出动,完成任务归队后再行交接。

第十一条 公安消防部队各级值班、执勤人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熟悉辖区下列情况:

(一)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情况;

(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数量、分类和分布情况; (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筑结构和使用情况;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情况;

(五)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和消防组织情况; (六)主要灾害事故的类型和处置对策、基本程序。

第十二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开展经常性战备教育。补兵退伍期间、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或者遇有其他特殊情况时,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战备教育。

第十三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严格执勤战斗装备的管理,保证随时处于完好战备状态。执勤战斗装备不得用于与执勤战斗无关的事项。

(一)消防车(艇)的停放(泊靠)和个人装备的放置,必须便于出动,符合实战要求;

(二)执勤战斗装备应当按照标准配备,统一编号,建立档案。坚持定期检查、保养,发现故障、损坏应当及时修复或者补充;

(三)消防车库应当保持整洁卫生,严禁住人和存放与执勤战斗无关的物品,确保安全。

第十四条 公安消防部队各级首长和机关应当开展经常性战备检查,严格落实战备制度。

中队每天、大队每周、支队每月对所属部队应当至少进行一次战备检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或者遇有特殊情况时,总(支、大)队必须组织检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重大问题要立即向上级报告。

第十五条 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掌握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及变化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 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完善的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及时接报、处理执勤战斗信息,并与有关部门、专业力量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第二节 战备职责

第十七条 总队、支队首长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组织领导部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执勤战备的规定和要求,研究制定改进和加强战备工作的措施;

(二)督促各级、各部门在战备工作中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和保持正规的战备秩序;

(三)掌握辖区基本情况和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伍以及其他应急救援队伍执勤战斗实力,组织建立联勤联动工作制度;

(四)组织指导部队对辖区灾害事故风险和危害进行调查、评估,制定并熟悉本级各类执勤战斗预案,掌握各类灾害事故的处置对策;

(五)督促部队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及时研究解决战备工作中的问题。

第十八条 司令部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掌握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伍执勤战斗实力,熟悉辖区其他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装备等情况;

(二)负责制定各类灾害事故处置的力量调动方案和执勤战斗预案,组织开展实战演练;

(三)检查公安消防部队和专职消防队伍战备工作,督促落实战备制度,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四)拟制战备工作的命令、指示、计划,督促部队贯彻落实;

(五)组织制定执勤战斗装备发展规划和配置计划,做好执勤战斗装备的管理和调配工作;

(六)组织部队熟悉辖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关情况,及时向防火监督部门通报发现的问题,参与城市消防规划制定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七)协调辖区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气象等有关单位和其他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协同作战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十九条 政治部(处)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根据任务需要,组织部队开展战备教育;

(二)结合部队战备和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情况,适时、灵活地开展政治思想和心理教育疏导工作; (三)了解掌握部队官兵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表现情况,负责战备、灭火与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和奖惩等工作。

第二十条 后勤部(处)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组织建立战勤保障体系,督促落实战勤保障制度; (二)制定部队执勤战斗保障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落实执勤战斗装备的配置计划,建立装备档案,负责装备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

第二十一条 防火监督部(处)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及时向司令部门和消防大队、中队通报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存在的影响灭火救援工作的问题、火灾隐患及变化情况;

(二)做好执勤力量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熟悉和演练的协调工作,参与制定本级执勤战斗预案,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三)在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提供灭火救援相关信息,协同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第二十二条 全勤指挥部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实行每天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战备值班制度,贯彻执行上级的命令、指示,接受下级的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

(二)掌握辖区各类灾害事故的特点、处置对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关情况和本级执勤战斗预案相关内容;

(三)掌握辖区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伍及其他应急救援队伍执勤战斗实力、分布及装备、灭火剂储备情况,检查督促消防队伍战备工作;

(四)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做好出动准备,遂行作战,指挥灭火与应急救援战斗行动。

第二十三条 作战指挥中心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掌握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情况; (二)掌握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伍和辖区其他应急救援队伍执勤战斗实力及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值班首长和相关部门;

(三)掌握辖区社会相关单位灭火与应急救援力量情况及联系方法,保持与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气象等有关单位的联系;

(四)定时与辖区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伍和电信部门核查通信线路及设备,做好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及时准确受理火灾事故报警,按照力量调动方案或者值班首长指示及时调派出动力量,记录接处警和力量调派情况,提供灭火、应急救援相关信息资料; (六)统计、分析接警和出动情况,及时汇总上报灭火、应急救援信息; (七)保持与灾害事故现场的通信联络,负责消防接处警和通信指挥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 大队首长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负责本辖区公安消防部队和专职消防队伍战备工作,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规定、指示,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准备;

(二)组织战备值班、检查和教育,建立和保持正规的战备秩序;

(三)组织开展对辖区情况的调研与熟悉,制定执勤战斗预案,开展实战演练; (四)熟悉辖区公安消防部队和专职消防队伍执勤战斗实力,掌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关情况和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

(五)掌握辖区其他应急救援力量情况,协调落实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机制。

第二十五条 中队首长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规定、指示,落实各项执勤制度,保证人员、装备时刻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

(二)掌握中队执勤人员、装备和辖区其他灭火与应急救援队伍情况; (三)组织辖区情况调查,制定执勤战斗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四)熟悉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执勤战斗预案等情况,掌握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

(五)组织战备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按照规定上报战备情况; (六)组织实施消防站定期开放工作。

第二十六条 战斗班长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掌握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情况和灾害事故处置程序及行动要求,熟悉执勤战斗预案的有关内容; (二)掌握本班人员情况,确定战斗分工;

(三)熟悉执勤战斗装备配备和使用操作技术,认真组织维护、保养工作,使其随时处于良好战备状态;

(四)妥善处理本班战备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及时报告中队值班首长。

副班长协助班长工作。在班长离开岗位时,代行班长职责。

第二十七条 战斗员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了解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基本情况; (二)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分管装备完整好用,熟悉装备性能,熟练操作使用; (三)掌握辖区主要灾害事故处置的行动要求,熟悉中队执勤战斗预案中本岗位的主要任务。

第二十八条 通信员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坚守岗位,按照出动命令或者报警及时发出出动信号,并做好记录; (二)熟练使用通信装备,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并修复; (三)掌握辖区交通道路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有关情况,熟记通信用语和有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方法;

(四)接到上级指示,及时报告值班首长。

第二十九条 驾驶员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熟悉辖区交通道路、消防水源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地址等相关情况; (二)熟练掌握车辆构造及车载固定装备的技术性能和操作方法,能够及时排除一般故障;

(三)负责车辆和车载固定灭火救援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时补充车辆的油、水、电、气、灭火剂,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

第三十条 供水员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熟悉辖区市政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消火栓的数量、位置、给水管网形状、直径、供水能力;熟悉辖区内天然水源以及其他可用水源的情况和取水方式;掌握供水装备技术性能和供水方法;

(二)保持分管装备完整好用,熟练使用相关装备;

(三)负责消防水源资料登记、造册、归档工作,定期对消防水源进行检查;冬季寒冷地区应当对消防车、泵、消火栓、消防水池和水井等设施采取防寒防冻措施。

第三十一条 摄(录)像员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一)熟悉摄(录)像器材技术性能,熟练操作使用; (二)掌握现场摄(录)像的内容、方法及相关要求;

(三)负责摄(录)像器材充电、维护保养工作,随时做好出动准备; (四)负责执勤战斗影像资料传输、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三节 战备等级

第三十二条 公安消防部队实行等级战备制度,战备等级分为经常性战备、二级战备、一级战备。

第三十三条 公安消防部队为完成日常执勤战斗任务所保持的准备状态为经常性战备,必须达到下列基本要求:

(一)全勤指挥部和各级值班首长及值班、执勤人员在岗在位; (二)执勤战斗装备完整好用;

(三)随时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出动准备; (四)部队所有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第三十四条 公安消防部队在保卫任务繁重的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遇有特殊保卫任务或者发生重大灾害、事件时进入二级战备。二级战备应当在经常性战备的基础上,必须达到下列基本要求:

(一)进行战备动员,通报情况任务,研究制定执勤作战方案;

(二)各级首长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总队、支队全勤指挥部成员集中值班,指挥长在作战指挥中心值守待命;

(三)停止批准休假,严格控制人员外出,总(支)队机关现有官兵95%的人员在所在城市待命,大(中)队现有执勤人员在岗在位率不得低于95%;

(四)责令专人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及时对灾情、任务进行分析评估; (五)根据需要调整执勤人员,充实一线执勤力量,落实各项执勤战斗保障; (六)必要时派出力量在重点区域执勤。

第三十五条 公安消防部队在国家进入战争状态,全国或者部分地区处于紧急状态,遇有特别重要的消防保卫任务或者发生特别重大灾害、事件时进入一级战备。一级战备应当在二级战备的基础上,必须达到下列基本要求: (一)进行临战动员,通报形势任务,研究制定执勤作战实施方案; (二)部队所有官兵停止探亲休假和外出及节假日休息,召回在外人员,各级首长和各类执勤人员全部在岗在位;

(三)立即调整人员、车辆,充实加强一线和重点地区执勤力量,各项执勤战斗保障到位;

(四)总队、支队值班首长、指挥长在作战指挥中心值守,执勤中队人员视情着战斗服装待命;

(五)根据需要派出力量进入重要场所现场监护。

第三十六条 二级(含)以上战备命令由公安部消防局或者省级公安消防总队军政首长签署发布,并报本级公安机关备案。当接到上一级公安消防部队要求进入二级(含)以上战备命令时,执行单位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七条 降低或者撤销战备等级命令的权限与发布命令的权限相同。

第四节 执勤战斗预案

第三十八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以辖区灾害事故风险和危害调查评估结果为依据,按照最大、最难、最危险、最复杂情况下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制定执勤战斗预案,包括:跨区域灭火与应急救援预案、灭火作战和应急救援类型预案、重点单位灭火作战预案和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预案。

第三十九条 总队、支队应当制定跨区域灭火与应急救援预案、灭火作战和应急救援类型预案、重点单位灭火作战预案。

第四十条 大队、中队应当制定灭火作战和应急救援类型预案、重点单位灭火作战预案。

第四十一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根据重大活动消防保卫任务的需要制定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预案。

第四十二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经常对执勤战斗预案进行熟悉,并以执勤战斗预案为基础,组织开展实兵实装实战演练和模拟实战演练,及时修订预案,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四十三条 总队执勤战斗预案应当由本级军政首长组织专家审核后批准,支队、大队、中队执勤战斗预案应当由上一级单位组织专家审核后批准,并报上一级公安消防部队备案。

执勤战斗预案的废止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三章 执勤战斗行动

第一节 接警出动

第四十四条 遇有下列情况时,公安消防部队必须立即出动: (一)接到火灾及其职责任务范围内的报警或者上级命令时; (二)上级检查执勤战备情况,发布出动命令时; (三)其他需要立即出动的情况。

第四十五条 接警人员必须迅速准确受理报警,问清发生火灾或者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危险程度、有无人员被困或者伤亡、发生灾害事故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报警人姓名等情况,同时启动录音记时设备。

受理报警后,应当根据灾情、预案和调动方案,迅速调派力量,及时了解灾害事故现场情况,并立即向全勤指挥部和值班首长报告,根据需要和指挥员的命令通知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技术专家到场配合作战行动。

当接到消防安全重点地区、重点单位报警或者在重点时段等易发生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政治社会影响的灾害事故报警时,必须加强首批出动力量,及时启动执勤战斗预案,并通知值班首长或者全勤指挥部遂行作战。

第四十六条 公安消防支(大、中)队接到本辖区以外的报警或者增援请求时,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按照命令出动。情况紧急时,可以边出动边报告。

接到邻国(地区)、使(领)馆、外籍船舶、军事管理区等特殊区域报警或者救援请求时,应当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做好出动准备,待批准后按照相关规定、协议处理。

第四十七条 公安消防中队执勤人员听到出动信号,必须按照规定着装登车,首车驶离车库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分钟。中队值班首长应当检查登车情况,并随首车出动。

第四十八条 公安消防中队出动后,应当迅速、准确、安全地赶赴灾害事故现场。途中应当注意观察并了解灾害事故现场的情况。遇有另一起灾害事故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对策,立即向上级报告。

第四十九条 两个以上公安消防支(大、中)队处置同一起灾害事故时,上一级全勤指挥部或者值班首长、值班人员应当立即出动。 第五十条 公安消防部队营区岗哨应当礼貌、热情地接受群众报警,保持消防车库门前的道路畅通。

第二节 组织指挥

第五十一条 公安消防部队的灭火与应急救援组织指挥通常分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班五个层次。

第五十二条 组织指挥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迅速调集作战力量,启动指挥决策系统,侦察掌握现场情况,制定作战方案,部署作战任务,指挥战斗行动,落实战勤保障。

第五十三条 组织指挥应当坚持统一指挥、逐级指挥的原则。紧急情况下,指挥员可以实施越级指挥,接受指挥者应当执行命令并及时向上一级指挥员报告。

第五十四条 公安消防支(大、中)队独立作战时,通常由本级指挥员指挥。

两个以上公安消防支(大、中)队协同作战时,上级指挥员到达现场前,实施属地指挥;上级指挥员到达现场后,应当实施直接指挥或者授权指挥。

公安消防部队和其他消防队伍共同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时,由公安消防部队实施统一指挥。

第五十五条 对于灾害事故规模大、参战力量多、作战时间长、现场情况危险复杂、灭火与应急救援难度大的灾害事故现场,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及时成立现场作战指挥部,统一指挥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当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灾害事故,需要调动多方面力量协同作战时,公安消防部队现场最高指挥员及相关人员应当参加由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以及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灭火与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公安消防部队应当适时建立现场作战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的指挥工作。

第五十六条 公安消防部队现场作战指挥部一般由总指挥员、副总指挥员,以及下属的作战指挥组、通信联络组、技术专家组、政工宣传组、后勤保障组及其相关人员组成,并设立现场文书和安全员。现场作战指挥部,应当设在接近现场、便于观察、便于指挥、比较安全的地点,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第五十七条 公安消防部队现场作战指挥部的总指挥员,一般由公安消防总(支、大)队当日值班首长或者到场的最高首长担任,履行下列职责:

(一)调集作战力量,组织现场侦察,分析判断灾情,制定总体作战方案,根据现场需要,划分战斗段(区);

(二)视情设立作战指挥组、通信联络组、技术专家组、政工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

(三)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参战单位协同作战,督促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根据现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力量部署,必要时可以组织单位人员和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四)根据灭火与应急救援的需要,合理使用各种水源,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切断现场及其周边区域内的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等;

(五)通知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配合作战行动,提出调集驻军、武警及其他增援力量参加灭火与应急救援的意见,报灭火与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六)全面掌握现场情况,当发现可能发生突发重大险情而又不能及时控制,直接威胁参战官兵生命安全时,应当果断迅速下达撤离命令,组织指挥参战力量安全撤出灭火和应急救援现场;

(七)提出战勤保障要求,落实战勤保障措施,视情启动战勤保障预案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八条 公安消防部队现场作战指挥部的副总指挥员,一般由公安消防总(支)队当日值班指挥长或者到场的总(支)队领导担任,其主要职责是协助总指挥员工作,在总指挥员授权或者离开现场时,履行总指挥员职责。

第五十九条 作战指挥组一般由全勤指挥部人员组成,由指挥长任组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实施现场侦察,向总指挥员提供具体作战方案,向参战力量下达作战任务,掌握战斗进展情况,绘制作战图表;

(二)掌握现场参战力量、装备情况,组织现场供水(灭火剂)和各种力量协同作战行动;

(三)确定防护等级措施,掌握现场变化情况。遇有直接威胁参战官兵生命安全的重大突发险情而又不能及时控制时,根据现场作战指挥部命令和现场情况立即组织指挥现场力量安全撤离;

(四)指挥督促参战力量落实灭火与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及现场作战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并及时上报执行情况;

(五)记录上级首长指示、命令、参战单位到场的力量和时间,以及力量部署、完成任务等情况,汇总统计作战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指挥员和作战指挥中心报告。

第六十条 通信联络组一般由通信技术人员、通信员组成,由总(支)队通信处(科)长担任组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统一通信联络方式、方法和信号,组织现场通信,维护现场通信秩序; (二)建立现场通信指挥网,确保战斗命令及时准确传达到各级指战员,保证现场通信畅通;

(三)保持现场与作战指挥中心的不间断通信联系,维护通信器材,及时上传现场图像和信息。

第六十一条 技术专家组一般由公安消防部队和有关单位专家组成,由总指挥员确定技术专家组组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观察、搜集现场相关情况和信息,判断灾害事故发展趋势,监控消防控制中心和消防设施,配合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二)评估灾害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后果,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三)参与制定作战方案,提供技术支持,解决技术难题。

第六十二条 政工宣传组一般由政治部(处)和宣传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由总(支)队政治部门领导担任组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掌握官兵的表现情况,适时开展政治思想工作; (二)协调新闻单位,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督促参战部队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部队纪律。

第六十三条 后勤保障组一般由后勤部(处)和战勤保障机构的有关人员组成,由总(支)队后勤部门领导担任组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参战部队的装备、灭火剂、燃料供应及现场车辆装备的抢修、维护等战勤保障工作;

(二)负责参战部队饮食、饮水、休息、防寒保暖等生活保障工作; (三)负责组织参战部队的医疗救护和伤员运送救治工作。

第六十四条 大队指挥员由大队值班首长担任,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上级指挥员未到达现场前,负责灾害事故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 (二)调集辖区内的参战力量,组织灾情侦察,确定防护等级,制定作战方案,部署战斗任务,检查执行情况,并根据灾情变化调整力量部署;

(三)及时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组织所属部队完成上级指挥员部署的战斗任务。

第六十五条 中队指挥员由中队值班首长担任,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现场侦察,确定救人、灭火、排烟、排险和保护、疏散物资等战术措施,及时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视情请调辖区内的其他力量和专业救援队伍; (二)向各战斗班(组)下达作战任务,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定进攻路线和阵地,指挥灭火与应急救援攻坚作战行动,组织火场供水,检查执行情况,根据现场情况的变化,调整力量部署;

(三)在上级指挥员未到达现场前,负责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及时向增援力量布置任务,组织协同作战行动。

第六十六条 班指挥员由班长担任,履行下列职责: (一)请领、分配本班战斗任务,组织指挥战斗行动;

(二)进行灾情侦察,组织战斗展开,观察灾情变化,适时调整力量部署; (三)组织班、组协同作战和安全防护,处置紧急情况,向中队指挥员报告战斗进程。

第六十七条 现场文书一般由司令部参谋或者中队干部担任,在作战指挥组的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掌握力量的调动、灾害对象、作战部署、战斗行动、现场变化等情况和阶段性战斗成果;

(二)记录上级指挥员、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领导到场及下达的命令、做出的指示和部队贯彻执行情况;

(三)统计汇总人员伤亡、燃烧物资和面积等情况,编制上报作战信息。

第六十八条 现场安全员应当按照参战力量和现场情况确定,一般由战训参谋、中队指挥员、战斗班长、专业技术人员或者由总指挥员指定专人担任,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危险区段、部位进行实时监测,确定安全防护等级,落实作战行动的安全保障,检查参战人员安全防护器材和措施;

(二)记录掌握进入危险区的作业人员数量和时间及防护能力,保持不间断的联系,了解现场安全状况和参战人员的体力、健康情况,准确判断突发险情,及时向指挥员提出紧急撤离和人员替换的建议;

(三)协助指挥员确定紧急撤离路线,并通知进入危险区的所有人员。根据指挥员下达的紧急撤离命令,利用长鸣警报、连续急闪强光、通信扩音器材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发出信号,并及时清点核查人员。

第三节 火灾扑救

第六十九条 公安消防部队在灭火战斗中,应当按照先控制、后消灭,集中兵力、准确迅速,攻防并举、固移结合的作战原则,果断灵活地运用堵截、突破、夹攻、合击、分割、围歼、排烟、破拆、封堵、监护、撤离等战术方法,科学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行动。

第七十条 指挥员到达火场后,应当立即组织火情侦察,并将侦察工作贯穿于火灾扑救的全过程。通常情况下,火情侦察可以采取外部观察、询问知情人、利用消防控制中心侦察监控、深入内部侦察、仪器探测等方法进行。火情侦察应当查明下列情况:

(一)有无人员受到火势威胁,人员数量、所在位置和救援方法及防护措施; (二)燃烧的物质、范围、火势蔓延的途径和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三)消防控制中心和内部消防设施启动及运行情况,现场有无带电设备,是否需要切断电源;

(四)起火建(构)筑物的结构特点、毗连状况,抢救疏散人员的通道,内攻救人灭火的路线,有无坍塌危险;

(五)有无爆炸、毒害、腐蚀、忌水、放射等危险物品以及可能造成污染等次生灾害;

(六)有无需要保护的重点部位、重要物资及其受到火势威胁的情况。

第七十一条 参战公安消防部队根据火场情况,可以采取下列战斗展开形式: (一)准备展开:从建筑外部看不到燃烧部位和火焰时,指挥员应当在组织火情侦察的同时,命令参战人员占领水源,将主要战斗装备摆放在消防车前,做好战斗展开的准备;

(二)预先展开:从建筑外部能够看到火焰和烟雾时,指挥员在组织火情侦察的同时,命令参战人员携带战斗装备接近起火部位,铺设水带干线供水,做好进攻准备;

(三)全面展开:基本掌握火场的情况后,指挥员应当确定作战意图,果断命令参战人员立即实施火灾扑救。

第七十二条 根据火场情况,主要灭火力量应当部署在下列重点部位: (一)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的地点及抢救、疏散的路线; (二)可能引起爆炸、毒害物质泄漏的部位; (三)重要物资受到火势威胁的部位;

(四)火势蔓延方向以及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部位; (五)参战力量实施内攻救人灭火的部位; (六)毗邻建筑受到火势威胁的部位。

第七十三条 当火场遇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当迅速抢救疏散,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并按照下列要求抢救人员:

(一)充分利用建筑物的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电梯、外墙门窗、阳台、避难层(间)等途径和举高消防车、消防梯,以及其他一切可以利用的救生装备进行施救;

(二)采取排烟、防毒、射水等措施,减少烟雾、毒气、火势对被困人员的威胁;

(三)稳定被困人员的情绪,防止跳楼或者因拥挤踩踏造成人员伤亡; (四)进入燃烧区抢救被困人员时,应当仔细搜索各个部位,做好记录,防止遗漏;

(五)对被救者采取防毒保护措施,对在救助过程中和已抢救疏散出的危重伤员应当由具备急救资质的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对遇难人员也应当及时搜寻、妥善保护。

第七十四条 火灾扑救中,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积极疏散和保护物资,努力减少损失:

(一)遇有易燃易爆物品或者贵重仪器设备、档案资料以及珍贵文物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当首先予以疏散;受到火势威胁的物资和妨碍救人灭火的物资也应当予以疏散;

(二)对难以疏散的物资,应当采取冷却或者使用不燃、难燃材料遮盖等措施加以保护;

(三)疏散物资应当在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和起火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的配合下,根据轻重缓急有组织地进行;

(四)从火场抢救出来的物资应当指定放置地点,指派专人看护,严格检查,防止夹带火种引起燃烧,并及时清点和移交。

第七十五条 根据救人、灭火的实际需要,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迅速采取正确的排烟措施,防止烟气对人员构成威胁和火势扩大:

(一)排烟前,应当查明火源的位置、火势蔓延的方向、烟雾扩散的范围,视情在烟雾流经的部位设置防御力量;

(二)应当尽量利用建筑物内部的防、排烟系统和移动排烟设备进行防烟、排烟;

(三)利用建筑物的外墙门窗、阳台等途径进行自然排烟时,应当注意风向,防止造成火势扩大蔓延;

(四)利用破拆、喷雾水流、移动排烟设备等方法进行人工排烟时,应当注意安全。

第七十六条 根据灭火战斗行动的实际需要,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依法合理实施破拆:

(一)为查明火源和燃烧的范围,以及抢救人员和疏散重要物资需要开辟通道时,可以对毗邻火灾现场的建(构)筑物、设施进行破拆;

(二)当火势迅速蔓延难以控制时,可以在火势蔓延的主要方向,根据火势蔓延的速度,选择适当位置拆除毗邻火灾现场的可燃建(构)筑物,开辟隔离带,阻断火势蔓延;

(三)当发生火灾的建筑物或者局部出现倒塌的危险,直接威胁人身安全、妨碍灭火战斗行动时,可以进行破拆;

(四)当发生火灾的建筑物内部聚集大量的高温浓烟时,为改变火势发展蔓延方向,定向排除高温浓烟,便于救人、灭火,应当选择不会引起火势扩大的部位进行破拆;

(五)在破拆建(构)筑物时,应当注意承重构件,防止因误拆造成建(构)筑物倒塌;在有管道设备的建(构)筑物内部破拆时,应当注意保护管道,防止因管道损坏造成易燃可燃液体、气体以及毒害物质泄漏;

(六)在破拆建(构)筑物和设施过程中,应当划出安全警戒区,设置安全警戒哨,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第七十七条 火场供水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正确使用水源,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力争快速不间断:

(一)就近占据水源,集中主要的供水装备保证火场主攻阵地特别是内攻救人灭火力量的供水;

(二)使用市政消火栓供水时,应当根据给水管网的形状、直径和压力确定消火栓的使用数量;当火场供水压力不足时,应当通知供水部门增大水压; (三)根据消防车泵的技术性能和水源与火场的距离,合理选择直接供水、接力供水或者运水供水的方式,并尽量使用大口径水带铺设供水干线;寒冷地区冬季灭火供水时,应当防止供水线路结冰冻结;

(四)在市政消火栓不能满足火场供水时,应当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和蓄水池、水井等水源设施供水;

(五)当多层、高层建筑物或者地下工程、生产装置发生火灾时,应当尽量使用固定消防给水系统供水,同时利用移动装备供水。 第七十八条 火灾扑救中,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科学确定和使用灭火剂,尽量减少水渍损失和环境污染:

(一)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和灭火进程以及燃烧物状况,正确选定灭火剂、喷射器具以及供给强度;在确保消防员安全的情况下,尽量接近火点喷射; (二)在有珍贵文物、贵重仪器、图书、档案资料等场所发生火灾时,严禁盲目射水;忌水物质储存场所发生火灾时,严禁射水灭火;

(三)对因灭火用水过多可能造成建筑物、堆垛倒塌,船体倾覆和水渍等危害的,应当及时进行防排水作业,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四)对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现场,应当适当控制用水量,尽量减少水渍损失,并组织起火单位及有关部门注意污水排放处置,防止造成水体污染。

第13篇:部队执勤执法工作的思考

部队执勤执法工作的思考

公安边防部队作为执法部门,工作在执勤执法第一线,肩负着执勤执法的重担,如何应对新形势、新环境、新局面带来的新变化,切实提高部队执勤执法工作水平,全力确保辖区社会治安稳定成了各级边防部门必须思考的问题。笔者结合泉州边防支队实际,就加强部队执勤执法工作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在执勤执法主体上戒平求优。抓好执勤执法主体建设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根本。在当前执法环境比较复杂的情况下,要做好公安边防执勤执法工作,稳定,让党和人民群众满意,关键在于提高全体官兵的法律素质。法教育入手,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强化官兵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素质。其次,要打牢广大官兵执法为民的感情基础,使广大官兵始终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一选择,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引路作用,以身边事、身边人引导带动广大官兵。近年来,泉州边防支队积极创新教育培训方式,组织研发了“法制点将台”、“法律知识短信驿站”试”四大网络法制教育系统,并选取2个边防派出所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开现场推进会等形式,全面推广试点单位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提高。

二、在执勤执法制度上戒满求进。制定完善各项执勤执法制度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础。只有加强制度建设,才能让部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果长期巩固,执勤执法行为都纳入规范有效的约束之中,才能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要主动顺应形势发展需要,结合执勤执法工作特点,进一步推进制度、新,对易出问题的执法岗位和执法环节,要完善实体制度和程序制度;法律文书制作和使用等执法环节,要统一标准、细化流程和明确责任,件评析、制作执法示范卷等,充分发挥规范的示范作用,指导基层民警规范、高效执法。近年来,泉州边防支队立足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案(事)件现场处置工作规定》出所接处警工作规范》、《缉私工作补充规定》和《“一案一评”工作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实现了执勤执法工作标准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三、在执勤执法行为上戒粗求细。规范民警执勤执法行为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关键。执勤执法中的安全工作涉及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稍有不慎就容易出现问题。勤执法中,既要强调重视官兵自身安全,也要保护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安全,要坚持从规范执勤执法行为入手,从细微处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举止、方式方法上规范和改进官兵的执勤执法行为,教育官兵在办理案件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时,要加强自我防范,不说过头话、不感情用事,避免因自身言行不雅等而激化矛盾、扩大事态,损害部队的形象。2009年,泉州边防支队在处置泉港“兵始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先后协同抓捕法犯罪人员,规劝群众数百名,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别”(群众工作特别扎实、队伍作风特别过硬、大局观念特别强)表扬了支队官兵。

四、在执勤执法监督上戒虚求实。强化执勤执法监督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点。力一旦失去监督就容易产生腐败,健全监督机制是当前乃至今后加强执勤执法工作迫在眉睫

维护好沿海社会治安的因此,各级首先要从抓执把群众需要作为第第三要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通过组织召 才能把官兵的每次因此,各级体制和机制的完善创对案件的调查、处理、并通过执法检查、案、《边防派因此,在执不能有丝毫马虎。尤其要注重从言行8·31”事件过程中,广大官名涉嫌组织策划及参与打砸违泉州市委书记徐钢以“三个特 权、“执法问答”和“网上法律知识测 15的一项任务。因此,各级只有从广度和深度上构建全方位、多层面的执法监督体系,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网上监督与现场监督相结合,才能有效地预防、控制或减少执法问题的发生。要加大警务公开力度,使社会各界对公安边防执法工作有“知情权”,方便社会各界监督;要加大内部监督力度,以法制部门牵头,联合纪检、督察、审计等职能部门,采取执法质量考评、个案检查和案件回访等方式,监督民警执法是否严格、公正、文明;要加大社会各界监督力度,通过外聘执法监督员等,开门纳谏,广纳贤言,搞好开门评警。近年来,泉州边防支队通过规范建设数字化讯问室、警务监督中心,大力推广阳光执法查询监督系统和“数码鹰”、警务通等新型警务装备,全面推行办案回访制度等,取得了较好成效,支队已经连续5年无发生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

加强边防部队执勤执法工作,理念正确是导向,素质提高是基础,制度健全是保障,科技助推是动力,只有重视起每一个执勤执法事项、服务好每一个执勤执法对象、把握准每一个执勤执法环节、不放过每一个执勤执法问题,才能最终实现全面规范的工作目标。各级要始终秉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紧紧抓住“人”这一根本因素,紧紧抓住制度建设、执法监督这两项中心内容,紧紧抓住典型示范、科技推动和内外沟通这三个重点环节,不断推动部队执法规范化建设上新台阶。

第14篇:站岗岗亭

站岗岗亭

站岗岗亭作用于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街道路品、地库出入口、高速公路关卡等公共场所的值勤、收费,岗亭集外观精美、实用、方便于一身,是贵公司的理想选择。

性能特点:

1.多采用不锈钢、钢结构。耐腐蚀性好,坚固耐用,使用寿命长 2.耐高温,且强度高,能够抗撞击,并且具有很好的隔热隔音效果 3.室内配备齐全,设计人性化,功能性强

4.设计合理,标准警蓝色应用,气势威严,美观大方 5.产品颜色可根据用户需要烤/喷不同的颜色 应用领域:

大厦、酒店、机关团体、港口、停车场、公路、街道、小区、旅游景点、步行街等。

公司具有雄厚的岗亭设计与制作能力,可根据您的要求专门制作。

产品说明:

主龙骨:钢构、镀锌板、铝塑板、安全玻璃等。优质钢管或热浸钢管焊接成型(选用)

底部:底部全部为钢骨架做支撑,中间为木板,表面为防滑铝板。岗亭地板采用15MM夹板上铺2.0MM防滑铝地板

内外墙:1.2MM外墙镀锌板/及龙骨,3MM内墙铝塑板/白色,中间为双层木工板,保温材料等,具有保温,隔热,隔音等优点 内吊顶:PVC扣板天花吊顶、或豪华装饰板

顶部:顶部材料采用特殊防水铰接工艺制作,彻底解除漏水之隐患 玻璃:采用钢化或中空玻璃,根据客户要求定制

内部配置:亭内有简易工作台面、电源配电箱、空调专用线路、插座、开关、照明灯等

第15篇:站岗感言

站岗感言

看到门卫大哥笔直的身型在烈日下熠熠生辉,感觉他们好威风,可以指挥那些人来车往,直到自己参与其中才明白,理想和现实差距真的很大。感谢青协给我这个机会,感谢大哥们还需要我们,感谢同学们需要我们。

第二节课下后,我们换上装备就上阵了,第一次还很害羞,不敢做出什么动作,只是呆呆的站着,看风驰而过的车辆,嬉笑打闹的学子们肩并肩,人来人往。

我们是热血青年,害羞不是我们的衣服,迎接未来的是微笑。跟着执勤大叔我们慢慢上道了,也会从容的指挥起来,看到人们安全就是我们最大的欣慰,事故就让它成为故事吧!

虽然我们的力量很渺小,就像杯水车薪,但我知道,这只是一个开始,我们帮助别人的开端。只要我们都怀着一颗感恩之心,为人民服务,我们就是一支队伍,一支勇往直前的义勇军!我们是青年志愿者,“帮助别人,快乐自己”是我们的宗旨!

感谢生活,活着真好!

XX学院

XX专业

唐X

第16篇:部队心得体会

部队心得体会

我的转变

我没能去雪域高原戍边,没能去海角天涯守礁,没能去边关哨卡守候国土。我走进了红门内的橄榄林,走进了霓虹闪烁,车来人往的城市。当寂静的城市传出呼啸的警报声中,当一辆辆红色战车奔驰在拥挤的人潮中,当一张张刚毅、严峻的脸上露出疲惫的笑容,当驾起我们的红战车响起的时候,那是消防队员们最自豪的写照。

有人这样形容我们消防兵, “火一半、水一半、干一半、湿一半 ,是我们的工作; 热一半,冷一半、风一半、雨一半, 是我们的生活;饭吃了一半、头剃了一半、澡洗了一半、梦做了一半,

是我们的作风;操场一半、火场一半、火神一半、死神一半, 是我们的顽强” 。看了这样描述我们消防兵的人生,我感触很多,但这却是就是我们的生活,很多人问我有什么转变,我想了想就是觉得幸福的定义已经不在如以前一样,当我重新审视的时候,发现幸福其实就是一种心情的自然流露,是一种健康的生活态度,是对生活的一种感悟,是对使命的一种诠释。

消防兵就是节假日全家团圆时,战备值勤的钢铁卫士;是威胁面前勇往直前的铜墙铁壁;是暴雨来临为群众挡风遮雨的保护伞;消防兵好比那吃下去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的老黄牛,俯下去能默默无闻勤奋耕耘,耕耘的是团圆、是和谐。他们用这种工作态度诠释自己的使命,他们用这种生活方式表达自己的人生价值,他们用这种作风体现军人的意志,他们用这种顽强的斗志彰显军人的本质,这就是消防兵的幸福生活。这种幸福不染尘埃、清澈透明、真实简单。

简简单单的当兵锻炼4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当兵生活,身扛列兵警衔,体会当兵的那段非凡的日子,开始时总会认为那是一段可有可无的日子,总会时刻忐忑的对待的每一次出警,总会忐忑的下一秒会发生什么样的情况,总会不断的告诉自己,要多学一些东西,以后来守卫身边战友的生命和人民的安全。

每个当兵的人都会说军旅无悔,无论是那个在野战部队当女兵的同学,还是依旧和我一个大学毕业参军的师兄,同样作为军人的我们说我们自己的春节,然而我们都有有一个同样的骄傲,虽然我们心中守候着自己的孤独,但我们也守护着城市的每一个角落,既然我们选择了这光荣而艰巨,任重而道远的职业。我们就得尽职尽责,在岗一分钟,干好六十秒。向祖国保证:做到“我的工作无差错,我的岗位请放心”。

经过10天的部队生活,让我对部队基层的生活工作学习有一定的了解,

感觉受益匪浅。从何昊队长的经历中,让我学会如何适应部队的生活,如何从一名大学生到一名军人,一名军官的转变。该部队吴杨洲连长,从一个国防生到部队优秀大学生干部的成长经历,让我感触颇深,与他交流后,让我对在部队建功立业产生了憧憬,吴连长是我以后在部队工作学习的楷模。通过看丁晓兵的事迹片,让我多了一分对英雄的崇拜,对人生理想的多一分思考,细细想来,我觉得自己在以下三个方面还有待提高:

一、政治思想方面。在没来实习之前,对部队知之甚少,坚定从军的思想有些不稳定,担心自己适不适应部队,能不能在部队发展好,通过与何昊队长、吴杨洲连长的交流,以及自己在这段时间的所见所闻,打消了我的顾虑,更加坚定了我扎根军营扎根基层的信念。作为一名预备党员,一名准军官,要牢记党和人民的厚望,仔细掂量肩上的担子,立志在基层建功立业,趁着年轻多吃一

点苦,多经一番历练,多长一种本领,在基层这个广阔的天空大展宏图。

二、军政素质方面。通过与基层官兵的对比,我觉得自己在军政素质方面还有待加强,体能是我的一块短板。由于之前没有严格要求自己,使得自己刚来一对比就发现体能落后他们一大截,在以后的生活了,我要严于律己,坚持锻炼身体,赶上部队官兵的体能水平。在心里素质方面,感觉自己有些浮躁,做什么事毛毛躁躁,沉不下心来,通过学习杨业功和丁晓兵的先进事迹,让我知道执着追求所从事的事业,全身心的投入工作,才能成就事业,走向成功,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

三、作风方面。在这里实习,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细节,何队长反复强调:“细节体现一个人的素质”。我认为还不仅仅有这些,细节体现一个人对他人的关心程度,对国家的责任。在生活方面,比如人走关灯关水,不浪费一度电一滴水。在工作方面要谨小慎微,特别是像

飞机、导弹这些昂贵且精密度高的装备,工作上的一个小小的失误就可能造成国家财产的重大损失。

通过实习让我知道自己离一名合格军官的差距,在大学最后一年我要不断缩小差距,争取在毕业后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准军官。

部队心得体会:

有能力有信心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

胡总书记在报告中把开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作为专门的一部分,并对全面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历史使命提出了具体要求,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军队建设的关心和厚望。学习十7大报告,我们深受鼓舞,同时倍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今年开训以来,我师按照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战略目标,积极开展复杂电磁环境下对抗演练,探索战斗力生成新模式,取得了优异成绩。学报告,使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全

面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要始终把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放在第一位,抓紧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大力加强作战力量建设、人才培养和战场建设,努力提高信息化条件下作战能力;要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完善军事法规,加强科学管理,促进部队全面协调发展。

坚持不懈地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

胡总书记在十7大报告中指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是统一的整体,必须全面加强,协调推进。仔细研读报告,令人奋进。

我们青藏兵站部大多数基层单位官兵驻守在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的青藏高原,所属单位分布在甘、青、藏三省的数十个点上,驻地分散,环境恶劣,任务繁重。加强部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对于基层部队来说,关键是要坚持不懈地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一是要强化发展意识,紧紧扭住打赢目标搞建设、谋发展,不断打牢基层

的战斗力基础;二是要改进工作作风,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下大力解决基层建设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推动基层建设创新发展;三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全面提高官兵素质,促进官兵全面发展,作为基层建设的重要目标取向,努力营造吸引、凝聚和稳定人才队伍的浓厚氛围。

加紧培养大批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

人才是强军之本,是打赢之基。十7大报告指出,坚持科技强军,加紧培养大批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切实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我听了很振奋,既有压力,又有动力。

作为一名普通的基层技术干部,这几年,我亲眼见证了所在部队采取多种途径培养锻造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的探索。用“战场”尺子量人才,初步形成了与未来战场接轨的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考评机制;用超常手段使用人才,缩短人才成长周期,一大批信息化素质较高

的干部被破格使用到主官岗位上。学习报告,我更加深刻感到,加紧培养大批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事关我军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大计,我们必须下大力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心得体会 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 东昌区武装部后勤助理 崔志男 几天来,我参加了“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集中教育学习活动,通过听课、讨论和深刻反思,我的政治理论知识得到进一步 充实,服务党和人民建设的大局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身为一名军 人,我认清了肩负使命的神圣,认清了工作岗位的重要,更明确了 下一步的努力方向。通过学习教育,我认识到一名军官应努力提高 廉洁自律能力,在学习活动中我切身感受到了 “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了做一名廉洁自律干 部的信念。现将学习收获和心得 体会总结如下:

一、强化政治意识,提高讲政治能力 强化政治意识,提

高讲政治能力,很重要的在于用真功夫,求 实效。工作要务实,讲政治就更要实,因为这关系到方向、关系到 大局、关系到根本。不能只在乎读了多少书,写了多少笔记,重要 的是看解决了多少思想问题;抓政治教育,不能只看形式多少热烈、活动多少丰富,要看明白了多少道理;执行上级指示,不能只看罗 列怎么周全、调门怎么高大、表态怎么坚决,重要的是看进入实际 工作的真正成效。只有这要去讲政治,才能讲出形象、讲出效益、讲出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大局意识 —1— 讲政治、顾大局不仅仅等同于服从领导,不仅仅是讲原则、讲 程序、懂规矩、守纪律,反之,仅仅满足于讲原则、讲程序、懂规 矩、守纪律,也不一定能讲好政治、顾好大局。如何讲政治、顾大 局?我们经常说一句话: “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清醒的基础” 。要 做到很好的讲政治、顾大局,必须以一定的理论基础为前提、为指 导,不懂政治理

论,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一知半解,就不可能有 清醒的政治头 脑,工作中就会不辩方向,缺乏政治敏感性。当前胡 总书记 的“三句话”是指导我们开展好各项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 当前及今后,只有认真学好“三句话”精神,做到学深、学透,了 解、弄懂“三句话”思想的精髓,真正明白什么是解 放思想、实事 求是、与时俱进,才能认清发展方向,把握发展趋势,工作才有预 见性,也才能抓住重点和关键。同时在学习中,不能死搬硬套,教 条理解,甚至断章取义。要联系实际,结合工作,善于分析。在把 握理论精髓的前提下,运用所学理论创造性地指导工作,才能做到 既讲政治,又兼顾大局。

三、加强自身修养,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作为一名现役干部要注重自身形象在群众中的影响,在思想上 和行动上时刻与上级领导保持一致, 严格执行上级领导的有关规定, 确实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同时,要有责任感、事业心, 竭尽全力做好当

前工作,坚持淡泊名利,坚持秉公用权,坚持求真 务实,坚持健康情趣,不断提 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时时 刻刻做好表率,做一名 群众信赖、支持、拥护的优秀干部。要始终 —2—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时、事事、处处做到率先 垂范,廉洁自律,勤勤恳恳工作,踏踏实实做人; 严格遵守上级领 导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一心为公,尽职尽责、忠于职守,凡 事三思而后行,带头做出表率。 以上就是我参加“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集中教育学习活 动的心得体会,如有不当之处请首长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我的转变——普通一兵

这里没有大学生,也没有实习的干部,我们都是普通一兵。 基层需要什么,士兵在想什么,如何组织训练,这些并不是书本上所能学到的。他们是一群可爱的小兄弟,他们来自五湖四海。他们开朗、活泼,他们热爱自己的职业,他们也是普通一兵。这就是我的转变。

在刚下队的那几天,我经常忙不过来,总是比别的人慢半拍,慢慢地,我体会到必须把懒散的作风改掉,培养出自己雷厉风行的作风,那样才能跟上中队的节奏,于是,我实现了作风上的改变,偶尔自省的时候,发现自己有点象兵了!那段时间刚好赶上“大比武”的时候,我也明白,这是一个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的好机会。业务、体能、理论等科目,我都跟着中队的一起扎扎实实的训练,从一开始的吃不消到后来的应付每一项科目都游刃有余,我感到收获颇丰,虽然流汗了,脚痛了,但是我感到很自豪,因为这些才是我们当兵锻炼应取得的成绩。

当然,挂着列兵的警衔在队列里面参加训练之余,我没有忘记总队、支队领导在我们锻炼之前对我们的嘱托:干士兵的事,想干部的事,我认为,设身处地的想中队领导工作上的问题才是我们这次当兵锻炼最重要的意义所在,以为毕竟我们以后是在基层中队的指挥

员。于是,我每天很留心中队的日常生活,留心中队领导对中队事务的处理和安排,“如果我是中队领导,对这件事情我会怎么处理呢?”这是我经常问自己的一个问题。通过这几个月的总结,我认为: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我们本身的素质必须过硬,这样才能在战士中树立威信,

也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在困难面前喊出“跟我上,跟我冲’”的口号,工作也才能顺利开展,作为一名即将到基层中队任职的大学生干部,对于这个位置,我们的工作必须是一丝不苟、无微不至。中队的工作量比较大,而处理事情往往既繁重又琐碎,但却能保证中队工作的正常开展,所以容不得一丝马虎。我还留心到一个问题,班长士官在中队发挥着巨大作用,一些士官在战士心中的威信往往比一个新任干部要高,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一名新人应主动与士官进行交流沟通,搞好官兵关系,这也是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两个月的当兵锻炼我受益匪浅,自身的军事素质有了巨大提高的同时我也对部队基层中队的工作性质有了深刻体会。同时,自己也初步的实现了“两个转变”。

学员:陈治铭

回顾一路

不知不觉,入警快一年了。时间过得真的很快,一转眼,当兵锻炼的日子就要结束了。在这个短短的五个月的时间里,使我成长了很多,明白了很多以前根本不知道的事,也让我逐渐熟悉基层中队的生活,切实的体会到一个消防官兵的辛苦。从某种角度来说,我更明白一名真正的消防警官所承担的义务,要管理好一个中队,需要面对很对,更重要的是,通过很多次出警,让我切实的明白了消防部队责任的重大。回顾这短短的时间,我深有体会。

首先,在思想上,通过每一天的训练,学习,进一步加强了我扎根基层的思想,更让我明白了消防责任的重大,

通过一次又一次的思想教育,让我明白了这个有纪律的部队是不可动摇的,奉献永远是我们的宗旨,为了群众,为了国家,我们不惜一切,甚至生命。在这里培训了这么久,毕节市消防支队“精诚团结,坚韧不拔,锐意进取,敢打敢拼”的十六字精神时刻敲响着我们,时刻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找准自己的位置,用心去体会部队基层生活,不断的学习前辈的光荣品德,积极的学习消防理论知识,端正了当兵锻炼的态度。内心有一种信念也越来越坚定,那就是:选择消防,无怨无悔,我愿为消防事业的发展,愿为保卫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奉献自己的所有。

其次,通过几个月的基层中队生活,与战士一起吃、一起住、一起扛着水枪去战斗,让我明白了部队这个大家庭对士兵的关爱,更让我体会到一名消防官兵的辛苦。我们天天训练,时刻准备,每当警铃响起,我们都会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无论天晴落雨,我们都

坚守

在自己的岗位上,群众哪里有困难,我们就到哪里去。我最高兴的事就是和士兵一起聊天了,总是想怎么去理解他们,自己如何在以后的生活中去管理好一个中队,不断的去学习,和他们一起吃苦,和他们一起快乐,其实,他们就想我们自己兄弟一样,只要自己用真心去对他们,他们就会真心来回报你。在这段日子里,生活工作中我都积极的参加中队各种活动和学习,认真的完成上级交代下来的任务,学习到很多以前没有学习到的生活知识和业务知识,与各位战友团结互助,不断的向中队老战士请教消防业务技能,充实自己,严格的遵守部队的一日生活制度,不违反中队的一切规定,认真的参加各种锻炼,严格的要求自己。

最后,通过了这接近五个月的当兵锻炼学习,我发现自己还有很多的不足。在管理能力、指挥能力、业务素质方面还有一定的距离,在文字方面有需要加

强,处理事情考虑的不是很全面。

我想,脚踏实地的干工作,用真心去对自己的战士,把每一件事情都放上心,切实认真的去做好每件事,懂得去理解和体会,以身作则才能更好带动大家,我相信在接下来的培训中,通过自己的努力,学习更多的基层管理,不断加强自己身体素质,提高自己的消防能力,自己一定会成为一名合格的消防警官。

作者:李 超

第17篇:部队心得体会

战胜自己

两年前,怀揣对军旅生活的憧憬与向往,我义无反顾地踏上了火车,来到了贵州消防总队,在这里接受部队生活的洗礼与历练。两年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但不管时间如何流逝,总会有一些难忘的事留在心里。

还记得那是我当新兵那年的夏天,那是我当兵以来最难忘的一次训练。盛夏时节的下午,气温已经达到三十七八度,地面温度可能都已经超过了50度。这样的天气条件别说是体能训练了,就是日常的打扫卫生都没有人会觉得轻松,但就在这样的环境下中队全体官兵开展了一次二十公里越野跑,对于刚当兵不久的我来说,这简直是不可理解。

下午三点,正是一天中气温最高,阳光最猛烈的时候,坐在消防车上吹进来风都像是被烤过的一样,还没下车体能短袖就被汗水湿透了大半。随着消防车越开越远,我的心情也慢慢地低落到了极点,我想我是跑不完全程的,因为实在是没有这个信心和勇气。

二十公里的路,消防车开了十多分钟,我也忍受了十多分钟的紧张与不安。下车后,我就像是被烤蔫了一样提不起一点精神,但是看着身边的老班长还在有说有笑的,我也只好勉强提起点精神做好准备运动。

终于,我们出发了,刚跑出去几步我就发现情况比在车上想象的还要坏,由于地面温度太高,薄薄的胶鞋就像要被烫化一样,烤得脚底都是烫的,每一步落地都要很快地弹起来。刚跑出去几百米,汗水就已经把作训服全湿透了,想想还有二十公里的路在前面,真的想放弃了。看着身边的战友一个个都超过我向前跑去,要是就我一个放弃了,回去肯定要被笑话死,我对自己说:跑吧,就算累死也比笑话死要好。

无情的烈日不断炙烤着裸露的皮肤,头上的汗水就跟下雨一样落在身上,再从身上一直流到鞋子里。无疑,黑色的柏油马路肯定会把脚底板烫出好几个水泡,仅有的一点信心和勇气也跟汗水一起慢慢地蒸干了。

看了看路边的里程碑,已经跑出去将近五公里了,才四分之一!我觉得我再跑一公里肯定就会撑不住了,跑出去的步子就像是一名重伤员一样,沉重而拖沓。慢慢地我忘了自己的目标,忘了自己的目的,甚至忘了自己是个消防兵,只感觉到痛苦。终于我停下了前进的脚步,虽然我知道我还跑得动,但是面对无法战胜的目标,我放弃了坚持。

向别人低头可以是一种韬光养讳的智慧,但是向自己低头就只能是一种懦弱的屈服,那时候我才发现这种屈服是最痛苦的一种,战胜不了就会跟你一生。每往前走一步内心的痛苦就会加深一层,人生就像是长跑,困难总是发生在中间,如果挺不过去就不可能享受到冲过终点的那种喜悦。不同的是长跑的痛苦你知道终点,而人生的困难却没人能知道它何时结束,我想这次训练更像是心理上的训练。

在走了一段路之后,我终于受不了内心的煎熬,我决定继续向前跑直到终点。当失去的信心和勇气重新回来的时候,我发现恶劣的环境也变得可爱了,终于体会到以前学过的课文《海燕》里的那句呐喊: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这是一种绝对的自信和勇气。随着一声呐喊我也开始向前大步跑,想通了这些以后,步子确实是轻松多,慢慢地我赶上了那些步子开始越来越慢的战友。我没有一个人向前跑,而是把我想过的告诉了战友们:这不是一次体能训练,是一次心理训练,走!我们列队跑,轮流带队!

就这样,我和其他五名战友,开始列队向终点前进,嘹亮、坚定的番号声一直伴着我们,直到冲过了终点。这次训练只有几个小时,但是它给我留下的是一生的信心和勇气。记得有一条军旅短信这样说:小时候,最羡慕军人,因为威武;长大了,最崇拜军人,因为无私;参军了,最理解军人,因为奉献。现在我想说,最了不起的是军人,因为有着战胜一切的信心与勇气。

两年军旅生活给了我很大的改变,如今的我早已不再是当年那个整日生活在象牙塔里的文弱书生。就像歌中唱的那样:“部队给了我勇气和智慧,从此不再怕那雨打风吹。”我将怀着十二分的信心与勇气继续走好我军旅人生的每一步。

第18篇:部队心得体会

经过10天的部队生活,让我对部队基层的生活工作学习有一定的了解,感觉受益匪浅。从何昊队长的经历中,让我学会如何适应部队的生活,如何从一名大学生到一名军人,一名军官的转变。该部队吴杨洲连长,从一个国防生到部队优秀大学生干部的成长经历,让我感触颇深,与他交流后,让我对在部队建功立业产生了憧憬,吴连长是我以后在部队工作学习的楷模。通过看丁晓兵的事迹片,让我多了一分对英雄的崇拜,对人生理想的多一分思考,细细想来,我觉得自己在以下三个方面还有待提高:

一、政治思想方面。在没来实习之前,对部队知之甚少,坚定从军的思想有些不稳定,担心自己适不适应部队,能不能在部队发展好,通过与何昊队长、吴杨洲连长的交流,以及自己在这段时间的所见所闻,打消了我的顾虑,更加坚定了我扎根军营扎根基层的信念。作为一名预备党员,一名准军官,要牢记党和人民的厚望,仔细掂量肩上的担子,立志在基层建功立业,趁着年轻多吃一点苦,多经一番历练,多长一种本领,在基层这个广阔的天空大展宏图。

二、军政素质方面。通过与基层官兵的对比,我觉得自己在军政素质方面还有待加强,体能是我的一块短板。由于之前没有严格要求自己,使得自己刚来一对比就发现体能落后他们一大截,在以后的生活了,我要严于律己,坚持锻炼身体,赶上部队官兵的体能水平。在心里素质方面,感觉自己有些浮躁,做什么事毛毛躁躁,沉不下心来,通过学习杨业功和丁晓兵的先进事迹,让我知道执着追求所从事的事业,全身心的投入工作,才能成就事业,走向成功,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

三、作风方面。在这里实习,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细节,何队长反复强调:“细节体现一个人的素质”。我认为还不仅仅有这些,细节体现一个人对他人的关心程度,对国家的责任。在生活方面,比如人走关灯关水,不浪费一度电一滴水。在工作方面要谨小慎微,特别是像飞机、导弹这些昂贵且精密度高的装备,工作上的一个小小的失误就可能造成国家财产的重大损失。

通过实习让我知道自己离一名合格军官的差距,在大学最后一年我要不断缩小差距,争取在毕业后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准军官。

部队心得体会(2):

有能力有信心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

胡总书记在报告中把开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作为专门的一部分,并对全面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历史使命提出了具体要求,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军队建设的关心和厚望。学习十7大报告,我们深受鼓舞,同时倍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今年开训以来,我师按照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战略目标,积极开展复杂电磁环境下对抗演练,探索战斗力生成新模式,取得了优异成绩。学报告,使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全面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要始终把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放在第一位,抓紧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大力加强作战力量建设、人才培养和战场建设,努力提高信息化条件下作战能力;要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完善军事法规,加强科学管理,促进部队全面协调发展。

坚持不懈地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

胡总书记在十7大报告中指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是统一的整体,必须全面加强,协调推进。仔细研读报告,令人奋进。

我们青藏兵站部大多数基层单位官兵驻守在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的青藏高原,所属单位分布在甘、青、藏三省(区)的数十个点上,驻地分散,环境恶劣,任务繁重。加强部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对于基层部队来说,关键是要坚持不懈地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一是要强化发展意识,紧紧扭住打赢目标搞建设、谋发展,不断打牢基层的战斗力基础;二是要改进工作作风,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下大力解决基层建设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推动基层建设创新发展;三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全面提高官兵素质,促进官兵全面发展,作为基层建设的重要目标取向,努力营造吸引、凝聚和稳定人才队伍的浓厚氛围。

加紧培养大批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

人才是强军之本,是打赢之基。十7大报告指出,坚持科技强军,加紧培养大批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切实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我听了很振奋,既有压力,又有动力。

作为一名普通的基层技术干部,这几年,我亲眼见证了所在部队采取多种途径培养锻造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的探索。用“战场”尺子量人才,初步形成了与未来战场接轨的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考评机制;用超常手段使用人才,缩短人才成长周期,一大批信息化素质较高的干部被破格使用到主官岗位上。学习报告,我更加深刻感到,加紧培养大批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事关我军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大计,我们必须下大力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第19篇:部队心得体会

部队心得体会

经过10天的部队生活,让我对部队基层的生活工作学习有一定的了解,感觉受益匪浅。从何昊队长的经历中,让我学会如何适应部队的生活,如何从一名大学生到一名军人,一名军官的转变。该部队吴杨洲连长,从一个国防生到部队优秀大学生干部的成长经历,让我感触颇深,与他交流后,让我对在部队建功立业产生了憧憬,吴连长是我以后在部队工作学习的楷模。通过看丁晓兵的事迹片,让我多了一分对英雄的崇拜,对人生理想的多一分思考,细细想来,我觉得自己在以下三个方面还有待提高:

一、政治思想方面。在没来实习之前,对部队知之甚少,坚定从军的思想有些不稳定,担心自己适不适应部队,能不能在部队发展好,通过与何昊队长、吴杨洲连长的交流,以及自己在这段时间的所见所闻,打消了我的顾虑,更加坚定了我扎根军营扎根基层的信念。作为一名预备党员,一名准军官,要牢记党和人民的厚望,仔细掂量肩上的担子,立志在基层建功立业,趁着年轻多吃一点苦,多经一番历练,多长一种本领,在基层这个广阔的天空大展宏图。

二、军政素质方面。通过与基层官兵的对比,我觉得自己在军政素质方面还有待加强,体能是我的一块短板。由于之前没有严格要求自己,使得自己刚来一对比就发现体能落后他们一大截,在以后的生活了,我要严于律己,坚持锻炼身体,赶上部队官兵的体能水平。在心里素质方面,感觉自己有些浮躁,做什么事毛毛躁躁,沉不下心来,通过学习杨业功和丁晓兵的先进事迹,让我

知道执着追求所从事的事业,全身心的投入工作,才能成就事业,走向成功,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

三、作风方面。在这里实习,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细节,何队长反复强调:“细节体现一个人的素质”。我认为还不仅仅有这些,细节体现一个人对他人的关心程度,对国家的责任。在生活方面,比如人走关灯关水,不浪费一度电一滴水。在工作方面要谨小慎微,特别是像飞机、导弹这些昂贵且精密度高的装备,工作上的一个小小的失误就可能造成国家财产的重大损失。

通过实习让我知道自己离一名合格军官的差距,在大学最后一年我要不断缩小差距,争取在毕业后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准军官。

第20篇:市消防部队启动执勤岗位练兵计划

市消防部队启动2010年度执勤岗位练兵计划

为认真履行新《消防法》赋予的应急救援职能,不断提升全市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能力,充分做好打大仗、打恶仗的各项准备工作,迅速有效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目前,安顺市消防支队依据《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和《贵州省消防部队2010年度执勤岗位练兵计划》,在全市消防部队启动了2010年度执勤岗位练兵计划。

安顺市消防支队指出,2010年度执勤岗位练兵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打赢”为目标,坚持“练为战”的指导思想,贯彻依法治训、按纲施训、科技兴训、从难从严、从实战需要出发的方针,遵循训战一致、科学练兵、注重效益、保证质量的原则。立足官兵基本体能达标,基本数据熟悉,基本业务技能熟练,基本处置程序掌握,大力开展以理论学习、体能、技能训练,情况熟悉、装备操作等为基础,以指挥训练、装备训练、操法训练、实战演练、作战研究为重点的岗位练兵,全面提升全市消防部队和专职消防队伍的灭火与应急救援能力。

安顺市消防支队强调,执勤岗位练兵活动时间从3月19日开始至10月19日结束。大队训练时间不少于30天,中队训练时间不少于100天,参训率不低于90%。严格落实8:2的业务训练与政治教育时间比例。大、中队指挥员集中专业培训时间不少于20天。9月中旬,支队对各单位执勤岗位练兵活动进行考核验收,评选出本支队岗位练兵先进大队、中队和个人。10月份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执勤岗位练兵活动进行考核验收。同时,各地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保障训练经费和建设经费,部队训练经费不少于总业务经费的5%,设法改善基层中队的训练场地、设施、器材等训练条件,加快完善训练设施,配齐训练器材装备,确保练兵活动有序开展,为执勤岗位练兵提供有力物质保障。

安顺市消防支队要求,各单位要严格贯彻党委议训制度,坚持党委统揽、科学谋划,分工负责、齐抓共管,扎实推进执勤岗位大练兵活动。要结合辖区特点,围绕提高指挥员的组织指挥能力、战斗员协同能力和单兵作战能力上下功夫,把指战员全面掌握辖区情况、练精技能、练熟装备、练强身体、练活头脑作为练兵的主导方向,通过苦练,锻造一专多能的专业岗位能手。要不断探索练兵的新手段、新方法,切实把练兵工作贴近岗位、贴近实战、贴近辖区、贴近装备。要不断完善岗位教育培训机制、练兵保障机制、激励竞争机制、绩效考核机制。要采用网上练兵和模拟化训练等形式提升练兵的效果。要加大岗位练兵的宣传报道力度,不断激发广大官兵练兵斗志和热情。要加强大练兵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积极预防各类事故案件的发生,确保部队的安全稳定和集中统一。

部队站岗执勤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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