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科工作制度
一. 保卫科依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要求,负责医
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持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生活秩序,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地进行。
二. 落实医院的防火、防盗、防事故、防毒“四防”工作措施、努
力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以适应工作需要。
三. 做好“四防”安全的宣传工作,维护院内各种集会和集体活动
的治安秩序,领导门卫工作,维护好医疗秩序。
四. 随时准备处理院内发生的纠纷和事件。处理有困难或超越权限
的及时报公安部门。
五. 管理医院暂住人口,负责登记、清理、审查暂住人员。发现问
题及时处理。按时对临时工进行校对,对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者进行教育,直至做必要的处理。
六. 管理、调整医院的各种车辆,做到有序停放。
七. 监督、检查落实医院生活管理制度,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八. 配合“平安单位”领导小组做好医院“平安”工作,保证考评
达标。
九. 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及消防知识教育和培训,对易发生危
险的设备及部位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认真整改。做好医院消防、电子监控、联网报警等安全器材的管理、维护、
更换、保养工作,使之处于正常状态。
十. 经常深入科室和生活区,了解安全防范情况,发现可疑隐患及
时处理。
十一、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防范检查,重点为防火、防盗、防事故发
生,四大节日前做好安全保卫布置及检查工作。平常不定期对现金、票据保管检查或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二、坚持进行夜间巡查,特别对现金柜、仓库、药库、办公室、机
房、住宅区等要害部门和部位加强检查。
十三、深入科室,掌握病人及病区动态,做好防范工作。
十四、协助调解委员会做好职工之间、职工与家属、家属与家属之间
的纠纷调解工作。
十五、加强请示汇报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
十六、负责处理其他与安全保卫有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