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科工作制度
(1).针对医院现状,制定保卫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院长及分管院长。
(2).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搞好院内防火、治安、刑事案件的防范工作,配合公安科门多有关案件进行侦察和处理。
(3).负责院内重点要害科位的巡逻、防范等保卫工作。
(4).配合有关科室对全院职工进行法制和遵守院规、院纪教育,提高全院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5).深入各科室检查考核各科室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负责督促整改。
(6).做好基层科室安全管理员、义务消防队、警卫室及其他临时人员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7).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基层工作,密切掌握单位内科的治安动向,及时制定相应的防范对策。
(8).按上级部门要求贯彻落实各项业务工作,搞好上级主管部门来院检查的接待、汇报工作。
(9).完成院领导和上级公安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10).外来单车要存放在指定地点。
(11).机动车进院要服从管理,在管理人员的指挥下有序
存放。
(12).来院机动车禁止鸣笛,并遵守院内交通规则。
(13).保障120急救通道的畅通。
《保卫科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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