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区食药局涉密人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涉密人员须报告以下重大事项:
一、发生泄密或者造成重大泄密隐患的;
二、发现敌对势力和境外情报机构针对本人渗透、策反行为的;
三、接受境外机构、组织及非亲属人员资助的;
四、与境外人员结婚的;
五、配偶、子女获得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
六、其他可能影响国家秘密安全的个人情况。
2016年1月10日
《20科尔沁区食药局涉密人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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