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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调查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5-29 07:58:27 来源:调查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煤矿事故调查报告

***煤矿事故调查报告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事故调查报告

时间:2013年5月31日

地点:调度会议室

主持人:***

参加人:*** *** *** *** *** ××× *** *** *** ***

记录:***

主题:重新调查2013年5月25日探放水队工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3年5月25日4点班防治水科探放水队在15102回风顺槽400米处左帮挖水坑,当班作业人员三人,使用的风镐U型销跳销,导致风管脱落造成当班工人***打伤口腔,左上牙齿脱落4颗(其中两颗老牙、两颗假牙)。

事发之后,安全科长***巡查路过,了解情况后,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员***马上通知队长***(外出学习不在矿),***接到电话后及时向申矿长汇报,说明事故情况,申矿长马上去井口等候伤员,了解具体情况后委托常矿长负责处理。同时调度员通知防治水科值班人员***,***往井下打通电话,***起后要求他负责陪同伤员进行协调治疗,当时***态度不积极,随口说:“我管不了”。

二、调查情况:

***:23日接到通知,让25日去市里考试,当时和申矿长、班组长说了,委托班组长***安排工作,但事后才知道***临时有急

事,***又委托当班工人**临时负责本班工作。

***:事故发生时在家里休假,当时走时候向**、候总批了假,和申矿长打了招呼,并安排科员***做好以下工作:探放水工作;上报防汛工作方案;下井填写探放水牌板;送报表;掌握井下涌水情况。

***:安排工作不到位,沟通不到位、协调不到位。负重大责任,以后安排工作要到位,安排完后和当班带班领导打招呼。

**:事故发生时在9#煤层,处理完9#事情后到了事故现场,当时有2个人干活,伤者已自己走出工作面升井。本人是防治水科和防治水队直接领导,***请假也批准了,又是事故发生当班带班长,没有及时了解当班临时工作安排,负不可推卸的责任,

***:当时家有急事,王成富不在矿不能请假,安排工人向调度室请求工作。

***:当时接到***打来的电话问吝科长在不,让陪同去医院检查,后来去井口接到伤员帮其脱衣服洗澡。

***:探放水科、探放水队内部的事,工作推诿造成事故,安排胡伟卫能不能承担探放水工作,安排的工作落实了没有。对地面采空区裂缝明天填补。

***:

1、一定要认真分析,总结教训,找出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安全工作力度;

2、通过这个案例,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具体体现在每一个工作过程中;

3、各级管理人员要有责任心,

三、暴漏出的问题(事故原因):

1、探放水队本身管理有问题,没有把安全工作摆放在第一位。

2、班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3、领导有事请假安排不到位。

4、领导安排工作不到位。

5、交接班安全检查不到位。

6、班组管理混乱,班组负责人不到位。

7、安全培训、制度工作不到位。

三、采取措施:

1、探放水科队立即进行整顿,由***亲自负责,界定内部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以此次事故为契机,礼拜一写出整顿报告交***

2、探放水科怎么干,包括对外协调(干临时活)由**拿出意见并监督指导地质防治水的整顿工作。

3、以后调度室工作安排,要有具体办法:安排给谁来工作;安排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通过谁来调度。安排工作后要和其他带班领导打招呼,由***负责。

4、矿现有请假制度整理出来,在早会学习落实,由***负责。

5、探放水队人员少,什么时候需要人员帮忙,由***联系调度室,由***负责考虑增加运输队机动作业人员。

6、另外由综合管理部制定新的请销假制度;郝总负责组织矿委会研究领导干部责任划分制度方案,综合管理部具体承办。

7、临时活安排,第

一、探放水队长要主动与直接上级请示汇报。第二,调度安排科队日常工作,一般情况下要征求科队上级领导意见,紧急情况下可以直接调动,随后通知科队上级领导。

8、此次事故引深到各个部门,今后安全工作怎么管。

9、认真贯彻学习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按标准施工。

10、认真执行开工前安全检查制度,对施工地点支护、通风、设备做认真细致的检查,保证作业过程中万无一失。

11、队长、班组长班前会详细安排本班工作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现场监督执行。

12、严格执行准销假制度,请假要按审批程序进行。

13、每班必须有队长或班组长现场带班。

14、事故调查报告审批表,存在推诿,扯皮,把关不严的现象。事故调查程序不合要求。

四、事故责任分析:

1、当班班组长***因家中有急事,未向探放水队长请假批准,委托当班队员**临时负责,对***罚款200元。

2、临时负责人**没有安排好本班安全检查工作,处罚100元。

3、探放水队长***因矿上安排学习外出,只是安排班组长负责,没有具体吩咐怎么安排、由谁负责监管,没有明确安全职责,是本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罚款300元。

4、对防治水科值班人员***不负责任,处罚100元。

5、防治水科长***既未经矿长签字同意离岗,又未给探放水队长安排具体工作,处罚300元。

6、安全科长***监管当班安全和事故调查工作,负有监管责任。

7、安全指挥中心主任×××安排工作不到位,负有主要责任,罚款500元。

8、总工程师××负有领导责任,又是本班带班长,罚款500元。

9、安全矿长×××负有事故调查把关不严责任,请求给予相应处罚。

2013 年 5 月 31

推荐第2篇:煤矿事故调查报告

煤矿事故调查报告

[摘要]:我县是一个产煤大县,全县现有煤矿60个,其中年生产能力3万吨以上的20个,常年产量在120万吨左右,上缴税费近1000万元,煤矿行业安排就业人员近8000人,煤炭行业对全县的经济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县煤矿开采条件差,难度大、成本高,煤炭安全生产压力大。从2001年以来,我县共发生煤矿安全事故25起,死亡31人,百万吨死亡率达8.86%,直接经济损失138.45万元。特别是2003年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12起,死亡17人,百万吨死亡率达14.16%,百万吨死亡率超过了全国、全省、全市的平均水平,给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关键词]:事故调查 安全生产 对策措施 年度分析

本文通过分析我县煤矿近三年来安全生产发生的事故,找出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1、2001年—2003年全县煤矿事故情况

2001年至2003年全县共发生各类煤矿生产安全事故25起,死亡31人,百万吨死亡率达8.86%,直接经济损失138.45万元。

2、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从事故类别分析,3年中共发生顶板事故23起,死亡了24人,分别占3年事故总数的 92%和77.4%;其中瓦斯事故是自1994年我县官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10年后又一起重大的瓦斯爆炸。顶板事故突出,瓦斯事故再次发生,说明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没有抓到位,预防顶板事故和瓦斯事故的措施没有到位。

2.

2、从事故的性质分析,3年25起事故均是责任事故,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企业人员“三违”造成的,说明我县煤矿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滞后,安全素质普遍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强。

2.

3、从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顶板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客观上由于全县煤矿基础条件差,井巷布局不合理,安全投入不够。主观上是由于工人在工作中支护不到位、或者是支护不及时造成的;有的是处理危岩时,措施、方法不合理造成的;有的是支护材料不合要求造成的。在瓦斯事故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瓦检员配备不足,责任心不强,检查不及时,没有及时跟班作业,井下电器有失爆现象;煤矿树枝状开采还未根本杜绝,通风状况还不是非常良好,瓦斯很容易产生突然集聚,造成瓦斯事故的发生。从分析来看,事故归根到底均是由于直接操作者不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者是企业没有制定切合实际的、详细的、科学的操作规程,致使从业人员有章不循或无章不循,企业的管理人员又严重不负责,加之本身基础条件差,致使事故多发。

2.4、从事故发生的时间分析,25起事故当中,在上午10:30(含10:30)以前发生的仅有3起,而10:30以后发生的占22起,也就是说在企业现场管理人员要下班、或者已经下班、或者现场管理人员没有跟班作业致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说明了企业的现场管理责任不落实,监督不到位,工人乘机违章操作。这也是我们总结、分析事故以前所忽视的。

2.

5、从事故发生的年度分析, 3年中以2003年发生的事故最多,也就是在煤矿行业效益明显、抢生产、争利益的时候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说明了企业老板仍然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老问题。

3、对策措施

3.1、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基本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克服厌战、麻痹、侥幸心理,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从全面贯彻落实县的党的十一次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全力推进。特别是各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安全生产的投入、教育培训、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入手,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真正做到生产安全,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3.2、坚决贯彻国家安监局5号令,努力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国家安监局5号令对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我县煤矿由于大多开采的是极薄的煤层,井巷布局多数不合理,提升运输、开采、通风设备设施较为落后,虽通过去年停产整顿,但企业改变不大。为此,县煤炭、安监部门和产煤乡镇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促进煤矿企业按照国家安监局5号令要求,进一步加大投入,全面改善企业的软、硬件设施,特别是在提升运输、通风、排水设备设施等方面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同时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关停,从而努力改变企业安全生产的条件。

3.

3、狠抓安全培训,努力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当前从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来看,主要表现为企业的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溃乏,在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失误较多,不能够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科学的安排部署,而从业人员自身素质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三违”现象严重,为此做好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显得尤为重要。一是县煤矿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强化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规程的宣传教育,使取得资格和实际管理水平形成统一,真正提高煤矿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二是煤矿企业自身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要针对各自煤矿的实际情况按照操作规程逐条逐款培训到位,真正使工人既熟悉井下开拓布局情况,又真正能够做到遵章守纪,不违规操作,确保生产安全。从而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

3.

4、严格各项制度的落实,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全力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到严格管理。我们既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煤矿安全生产上取得成功经验,更要看到我们薄弱环节,特别是在制度的落实上还存在着差距,为此要抓好(1)企业要进一步针对煤矿的实际制定和完善煤矿采掘作业规程,并且按照规程要求切实加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真正按照规程操作。(2)每一个生产企业都要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做到“日监测、周报告、月分析”,即“日监测”:每天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对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时段生产过程都要做到

监测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章行为,同时保证做到工人不出井、管理人员不下班。改变以前管理人员只上半天班,或者不跟班作业的问题。同时对每天的工作情况都要做到有书面记载,并报告有关矿领导。“周报告”: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要将每一周的工作情况及时梳理、总结,并报告给矿长以及有关的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月分析”:就是企业矿长每月要召集有关的人员对当月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并安排下月工作,真正做到安全生产胸中有数。(3)建立严格安全检查制度,全力整改安全隐患。一方面企业自身要重视安全生产,不仅要加强安全生产的硬件设备投入,更要抓好日常安全生产的检查,特别是对井下采掘碛头、盲巷、废巷的通风瓦斯管理,对井下运输大巷、工作面的支护管理危岩的处理对水灾的预兆等都要严格的进行检查,制定好严密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另一方面县级有关部门,特别是煤炭局片区负责人和产煤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煤矿的日常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的采掘作业规程是否合理、通风设备设施是否完善、井下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配齐配足、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预案是否制定、井下的开采布局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重大隐患制定专人负责的预案,确保隐患整改及时,从而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3.

5、针对重点,解决难点,全面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当前,我县煤矿安全生产上伤亡事故发生的重点是顶板和通风瓦斯两个方面,但工作上的难点还包括水患的治理。因此如何防范以上三个方面的伤亡事故,是我们下步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顶板管理上,一是必须督促企业配齐配足专职顶板管理员,明确其具体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作范围,分片分段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企业的操作工人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做到敲帮问顶,支护到位,成排成行,充填必须足实接顶,杜绝工作面现场空顶作业,冒险作业,在处理危岩时技术人员必须现场指挥,制定科学的方案措施方可进行,切实防止顶板事故;三是煤矿井下负责技术的矿长,必须对专职顶板员的工作和工人的支护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抽查,及时解决顶板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四是煤矿企业要逐步推行“以钢代木”的支护材料,确保支护到位。

在水患治理上,煤矿企业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制定水患治理方案,特别是有水患威胁的矿井,必须对采空区,含水层的水汶地质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从而制定科学的探放水措施、方案。井下探放水工作必须按方案进行,同时明确专人负责。在洪期要加强井上下值班管理,防止洪水对矿井的威胁。

我县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重大,我们只有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采取强硬措施,扎实工作,狠抓落实,才能确保省、市所下目标任务的完成。

参考文献:

[1]中国力学学会工程爆破专业委员会.爆破工程[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1992

[2]孙良誉.浅论深孔预裂爆破对煤层透气性影响。四川。煤矿安全与技术,2007

[3]东兆星,赵鹏。爆破工程。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4]侯朝炯,郭立生等。煤巷锚杆支护[m]。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1999

推荐第3篇:煤矿事故调查报告

关于2016年10月14日夜班1608回风顺槽

液压支架倒架事故调查报告

时 间:2016年10月30日 地 点:调度会议室 主持人:崔旺

参加人:马晓庆、徐洪双、杨克平、冀燕彬、李朝军、张家亮 记 录:贾崇义

主 题:调查2016年10月14日采煤队贺利永工伤

一、事故经过:

2016年10月13日中班采煤队在1608回风顺槽距离水涡300米处在运输液压支架的过程中,由于轨道变形造成运送支架的平板车掉道并且侧翻,13日中班在修复轨道后未能使掉道的平板车抬上轨道,交由夜班运输班组继续运输,夜班班长马晓庆带领本班组成员贺利永、徐洪双、李朝军、张家亮、冀燕彬、杨克平等6人处理掉道的支架。在处理侧翻平板车的过程中,利用巷道中的锚索和吊链将侧翻的支架吊起并抬上轨道,在这时当班班长马晓庆立即喊在场人员撤离液压支架旁,贺利永不听指挥,安全意识淡薄,在当班班长马晓庆的多次喊话后贺利永也未及时撤离液压支架旁,此时绞车已经启动将未经撤离此处的贺利永碰倒,造成这次工伤事故的发生。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在出事故过程当中贺利永本人自主保安意识淡薄,不听指挥,未及时撤离出现场是这次事故发生主要原因。

2、采煤队班组安全管理不到位,是这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三、事故责任人处罚:

1、采煤队职工贺利永不服从当班领导安排,未及时撤离,处罚

2、采煤队班组长马晓庆没有安排好本班安全检查工作,处罚300元。

3、带班矿长王保全未亲临现场指挥罚款500元。

四、防范措施:

1、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劳动纪律,利用班前会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严格落实煤矿“三大规程”,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操作水平,使员工牢牢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扎实做好安全工作。

2、强化现场管理,查隐患、堵漏洞,加大反“三违”和对“三违”的处罚力度。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杜绝各类人身事故和非伤亡事故的发生。

3、提高全体管理人员的综合素食,杜绝违章指挥,扎扎实实的把安全工作做到实处,使我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平稳的向前发展。

星光一号井

2016年10月30日

推荐第4篇:关于织金县煤矿瓦斯事故调查报告

关于织金县煤矿瓦斯事故调查报告 我县是全省产煤大县之一,全县共有煤矿103个,其中设计生产能力为240万吨在建煤矿3个,45万吨的在建煤矿15个,其余为15万吨以下的生产煤矿。我县多数煤矿为高瓦斯矿井,部分煤矿为突出矿井,随着矿井开采深度的增加,矿井瓦斯涌出量增大。从2005年以来,全县煤矿发生瓦斯事故12起,死亡43人,直接经济损失1120.35万元,事故起数占23%,事故死亡人数占73.2%由此可见,煤矿瓦斯事故是群死群伤的事故,煤矿瓦斯治理不了,煤矿企业就无法生存。为此,笔者针对这问题,于2005年以来发生的瓦斯事故进行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采取措施、取得的成绩

煤矿瓦斯事故是群死群伤的事故,煤矿不治理好瓦斯,企业就不能生存,地方就得不到发展。近年来,煤矿的生产建设都必须按设计施工,煤矿在生产建设中,必须保证“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这二十四字工作体系在煤矿后,我县煤矿事故近年来大有下降,煤矿安全生产得到保证。

二、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事故类型分析:6年来瓦斯事故起数23%,其它事故77%,但瓦斯事故死人数占73.2%,说明瓦斯事故是群死群伤的事故,我县煤矿预防和治理瓦斯的措施没有落实到位。

2、从事故的性质分析:6年发生12起瓦斯事故均为责任事故,体现我县煤矿安全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低,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培训不到位,不遵守煤矿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煤矿企业对治理瓦斯的条投入不到位等。

3、从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煤矿事故频发,主观上是煤矿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思想意识差,不按章操作,没有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对瓦斯超限采取的处理措施不当;瓦斯检查员不按规定检查瓦斯,空班漏检,假检;煤矿通风系统不合理,无风、微风作业,造成瓦斯积聚,导致瓦斯事故;客观上是煤矿的基础条件差,安全投入不到位。

4、从事故发生的时间分析:12起瓦斯事故中,有9起发生在夜班,发生事故当班无矿级领导跟班作业,也就是说发生煤矿夜班生产,矿级领导睡大觉,由工人自行作业,瓦斯超限无人处理,造成瓦斯事故。

三、建议

1、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得到保障,先进的生产力和先进文化才能得到发展。因此,全县多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采取多措并举,可保必保等措施,把煤矿瓦斯防治与治理纳入当前煤矿安全的首要工作来抓,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要求煤矿认真开展安全培训教育,

提高煤矿职工安全意识;督促煤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真正做到安全生产,杜绝瓦斯事故。

2、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政策文件,努力搞好煤矿安全生产。《防突管理规定》、《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对煤矿瓦斯治理作出了很多规定,但煤矿企业执行落实不到位。为此,我县招聘了一大批安全监管人员,壮大安全监管队伍,每矿派驻一名安监员,24小时坚守,煤矿安全监管的力度得到了落实。加大对煤矿检查,督促煤矿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生产和建设;督促煤矿企业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特别是预防和治理瓦斯的投入,作为煤矿重点投入的主要内容;同时,对不按规定生产和建设的煤矿,发生瓦斯事故的,坚决关停,从而改变煤矿企业自抓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3、严格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抓好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责任

重于泰山,要彻底杜绝煤矿瓦斯事故,必须做到严格监管,切实扭转监管部门要安全转变为煤矿企业自身抓安全,真正落实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真正杜绝瓦斯事故,必须加大煤矿职工的培训力度,切实增强煤矿职工的安全意识,思想意识,杜绝违章指挥、冒险蛮干等行为。严格执行国务院、省、地、县的相关规定,坚持走兼并重组之路,把一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的小型煤矿关闭取缔,由具有实力的集团公司办矿,只要煤矿投入、管理到位、监管到位,才能彻底杜绝煤矿瓦斯事故。

推荐第5篇:垞城煤矿“3.25”事故调查报告

附件:

关于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垞城煤矿 “3〃25”吊装皮带挤人事故的调查报告

2010年3月25日8时45分,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垞城煤矿-600m水平检修峒室发生一起吊装整捆皮带挤人事故,造成工人于太平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0万元。

事故发生后,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徐州监察分局组织徐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徐州市公安局矿业分局、徐州市总工会和徐州矿务集团公司等单位成立了垞城煤矿“3.25”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成员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察,并对事故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取证。

一、事故单位概况

(一)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概况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国有独资企业,隶属江苏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在册职工6.13万人。公司有独立核算的单位60个,其中生产矿井9对,核定生产能力为1430万t/a。2007年原煤产量1329万t,2008年原煤产量1318.66万t,2009年原煤产量1239.33万t。

(二)垞城煤矿概况

1、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2、隶属关系:直属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

3、持证情况:

- 1煤层为二迭统下石盒子组

1、2煤,现生产水平为-750m水平。垞城煤矿生产系统健全,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二、事故地点概况

垞城煤矿-600m水平检修峒室位于该矿新副井-600m水平井底车场绕道处,该硐室为光爆锚喷拱型巷道,高度4.5m,宽度5m,作为日常检修、存放设备用。

三、事故发生及抢救经过

2010年3月25日早班,垞城煤矿机电科安排6个人到-600m水平检修峒室将装在一辆平板车上的一卷直径2.4m的皮带从车上卸下,然后展开分装到另外两辆平板车上。现场人员用一根长2m、直径110mm钢管穿在皮带卷中心,靠近巷道外侧用绳头缠绕一圈在管子上,里侧用绳头直接兜住管子,分别用两台手拉葫芦起吊,当下方的平板车移动1m左右时,因皮带外圈松动,平板车移动困难,需将整捆皮带进一步吊高, 8时45分左右继续起吊时,里侧钢丝绳头从钢管端部滑脱,皮带下落侧翻,将站在该处拉手拉葫芦的于某挤住。

矿调度室接到现场事故报告后,当即通知矿值班领导、救护队、医院值班医生下井抢救。随后通知矿领导、安监处及相关科室的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救护队及医生首先到达事故现场并立即施救,10时40分终因抢救无效,确认死亡。

四、事故性质及原因

(一)事故直接原因

起吊整捆皮带过程中,钢丝绳头从穿在皮带卷中心的钢管

- 3与手拉葫芦及与钢管如何连接未作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技术管理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5、机电科分管副科长李为岚,工作按排不细致,措施中安全负责人、监护人均被临时安排从事其它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单项工程,在施工前没有进行有效的安全隐患排查和确认,隐患排查制度落实不到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对事故发生负直接管理责任,建议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6、机电科主管副科长王光普,是机电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工作安排不细,隐患排查制度落实不到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对事故发生负直接管理责任,建议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7、机电科党支部书记徐如意,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不到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事故发生负直接管理责任,建议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并按程序免去其党支部书记职务。

8、副总工程师张玉林,分管矿井的机电运输工作,安全管理不到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对事故发生负直接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9、矿长杨思光,是矿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领导责任,建议责令其在全矿职工大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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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6篇:千秋煤矿重大冲击地压事故调查报告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千秋煤矿“11·3”重大冲击地压事故调查报告

日前,《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千秋煤矿 “11·3”重大冲击地压事故调查报告》已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复结案,现予发布。

2012年10月16日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千秋煤矿 “11·3”重大冲击地压事故调查报告

2011年11月3日19时18分,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煤集团”)千秋煤矿发生重大冲击地压事故,造成10人死亡、6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748.48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及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11月4日,温家宝总理和张德江副总理相继作出重要批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时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率有关司局负责人于11月4日凌晨赶往事故现场,指导协调抢险救援工作。卢展工书记对救援及善后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长郭庚茂、副省长李克、陈雪枫和河南省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彭苏萍、张铁岗院士立即赶赴现场,成立了以郭庚茂省长为组长、陈雪枫副省长为副组长的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义煤集团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调集抢险救援力量,成功开展了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规定,2011年11月8日,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会同河南省工信厅、公安厅、监察厅、安监局、总工会、检察院等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并聘请了以彭苏萍院士为组长的专家组协助事故调查。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技术鉴定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和经过,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并制定了防范措施。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千秋煤矿基本情况

(一)矿井概况

千秋煤矿是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名称: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骨干矿井之一,位于河南省义马市南1~2km,始建于1956年,1958年简易投产,矿井设计生产能力60万t/a,1960年达到设计能力,经过多次技术改造,2007年核定矿井生产能力为210万t/ a。矿井“六证”齐全有效。现主要开采侏罗系2-

1、2-3煤,属长焰煤种。2010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属于易自然发火煤层。目前开采水平为二水平。该矿为冲击地压严重矿井。

矿井采用立井、斜井、上下山混合式开拓方式,通风方式为混合抽出式。安装有KJ95N型安全监控系统、KJ282型人员定位系统,还建有瓦斯抽放系统、冲击地压预测预报系统、压风系统、供水防尘系统、防灭火系统等。

(二)开采技术条件

该矿井田含煤地层为侏罗系义马组,主要可采煤层为2-1煤、2-3煤。两层煤合成一层称为2煤。2-1煤在井田内大部分可采,煤层倾角3°~13°,全层厚0.14~7.40m,平均厚度3.6m。煤层结构较为复杂,含夹矸1~4层,稳定夹矸两层,其中一层矸厚0.4m,为细粒砂岩,对回采有较大影响。2-3煤层厚度0.20~7.73m,平均厚4.21m,两层煤合并后厚3.89~11.10m。

2-1煤、2煤顶板为泥岩,厚度4.4m~42.2m,平均厚度24 m。岩性致密、均

一、裂隙不发肓,由东向西逐渐加厚,属一级顶板。2-3煤顶板岩性以中砂岩为主,局部为粉砂岩或泥岩,厚0~27m,属中等稳定二级顶板。2煤、2-3煤底板岩性复杂,由砾岩、砂岩、粉砂岩、泥岩及含砾相土岩组成,厚度0.3m~32.81m。当煤层底板为砾岩、砂岩时,巷道底板比较稳定,无底臌现象,若底板为含砾粘土岩泥岩、煤矸互叠时岩性遇水易膨胀,随开拓、回采推进矿井压力增大,底臌问题较为严重。距2煤层顶板210m处存在巨厚(550m)坚硬砾岩层,21221工作面下巷穿过2-1煤和2-3煤合并带,煤层厚度变化大,原岩地应力高。

(三)千秋煤矿开展防冲工作情况

2010年1月27日,义煤集团印发《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冲击地压防治管理规定(试行)》,其中规定:开采冲击地压煤层采掘工作面巷道支护必须采用大断面强支护,净断面面积不能小于24m,并优先采用O型棚全封闭支架支护。2010年12月13日,义煤集团印发了《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冲击地压综合防治实施细则》,对开展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具体方法、参数、防护、研究等做了详细规定。

自2006年8月2日至今,千秋煤矿共发生33次冲击地压事件。该矿针对本矿受冲击地压威胁的难题,邀请有关科研单位及高校科技人员和本矿工程技术人员一道,开展了冲击地压研究工作,划分了冲击危险区域,利用ARAMIS、ESG微震监测系统以及KBD-

5、KBD-7电磁辐射仪等多手段捕捉冲击地压信息,地面安装国产KZ-301矿震监测设备。实施了煤层深孔卸压爆破、超前卸压爆破、煤层深孔注水、大直

2径卸压钻孔、断底卸压爆破和断顶卸压爆破等措施。在此基础上,坚持“卸、支、护”并重原则,在21221下巷,实行了大断面掘进,采用了“锚网+钢带+锚索梁+36U”等复合支护的方式,增强主动支护。在新掘巷道留出300-500mm的让压距,在巷道上下帮采用大直径钻孔卸压措施,为高应力释放提供足够空间。在管理措施上,及时清理作业现场闲臵设备,必备的设备设施进行捆绑固定;延长躲炮时间(不低于30min)和躲炮半径(不小于300m);采取多项个体防护措施,为防冲区域作业人员配戴防震服、防震帽;巷道内每隔50m安设一组压风自救装臵。

(四)事故发生前21221下巷掘进工作面情况

该矿二水平21采区现有两个回采工作面和两个掘进工作面,即211

41、21172综放工作面,21221上巷、21221下巷掘进工作面。事故发生在21221下巷掘进工作面,该巷道位于矿井西部二水平21采区下山西翼,北为21221工作面,南为未开采的实体煤层,西为千秋矿、耿村矿边界煤柱。该工作面距地表垂深800m,设计走向长度1500m,巷道设计净断面24m,21221下巷划分的冲击危险区域:428米左右为第一冲击危险区域,600米-800米段为第二冲击危险区域,开切眼为第三冲击危险区域。根据北京科技大学2010年11月完成的《基于防冲的强冲击特厚煤层开采设计研究》,千2秋煤矿经过论证后,21221工作面设计开采切眼长度确定为180米。

21221下巷沿底板掘进,开口采用爆破落煤,耙煤机及溜子装运煤,MZ—15型煤电钻打眼;在正常掘进后,采用综掘,工作面的煤炭经迎头综掘机装至下巷的皮带上,然后再经刮板输送机外运至21区皮带下山。21221下巷于2011年1月开工,事故发生前,从车场口开始已经掘进710m。

2011年8月16日8时32分,21221下巷发生冲击地压,煤炮声很大,出现部分巷道掉少量锚喷皮、灯管脱落、皮带架向下帮偏移、多处托辊脱落、中间单体柱向上帮歪斜、底鼓等现象。该矿ARAMIS微震监测设备监测到位臵在巷口往里477米,下巷以上15米,层位是巷道底板以下8米;能量:8.3×10J。之后,该矿进一步制定了断顶爆破、断底爆破、煤层注水等防范措施,尤其是加强21221下巷卸压强度,除了下巷的即时卸压外,在300m以里安排第二轮卸压爆破。

2011年8月31日4时22分,掘一队在21221下巷570m窝头下帮开设疏压硐室放炮诱发煤炮,造成460m至560m巷道底臌0.3-0.2m,500m-560m下帮梁腿轻微滑移。该矿ARAMIS微震监测设备监测到位臵是巷口往里437米,下巷以下30米,能量:2.0×10J。之后,该矿制定措施:继续施工第二

77轮卸压爆破,注水钻孔要及时进行注水;降低21221下巷掘进速度,增强锚网索主动支护的强度。

从2011年8月16日开始,该矿在21221下巷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根据监测数据分析,9月、10月和7月、8月相比,21221下巷大能量释放事件频次明显下降,冲击地压危险性依然存在。

2011年1月,该矿编制实施的《21221工作面防治冲击地压专项设计》规定21221下巷作业人员不得超过50人。2011年10月25日,千秋煤矿生产调度会研究决定21221下巷需进行维护作业,会后防冲科核定千秋煤矿21221下巷安排准入76名施工人员。

二、事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1年11月3日四点班,千秋煤矿当班共入井415人。其中,21221下巷掘进工作面当班为检修班,作业人员72人,有掘一队、掘二队、开二队、防冲队及安检、瓦检等流动人员,主要进行防冲卸压工程、防火工程、巷道加强支护和清理等工作。 掘一队队长何建民安排当班19人在21221下巷600米以里作业,任务是支6根大立柱。掘二队队长李伟民安排当班16人在21221下巷540-560米段落底、支大立柱。开二队队长李运星安排当班17人在21221下巷470米以里支大立柱,当班工作量为8根。防冲队当班12人,队长葛素河安排11人在21221下巷掘进头施工卸压孔,1人负责开泵、巡查管路。安检科2人、防冲科2人在21221下巷检查。其他流动岗4人(1名抽放工、2名瓦检工、1名放炮员)巡查作业。

事故发生时,有2人离开21221下巷(掘二队跟班领导刘付清、开二队跟班副队长刘会强在21221下巷外口协调运料工作),另有5人进入21221下巷(在二水平西大巷施工的开三队有3人到21221下巷借取锚索张拉器,开二队、掘二队送班中餐各1人)。事故发生时共有75人在21221下巷内,当班跟班矿领导丁洪伟(千秋矿党委副书记)正走在东大巷内,准备乘缆车到21区各工作面巡查。

事故发生前,21221下巷作业人员没有发现冲击地压征兆。11月3日19时18分,21221下巷冲击地压突然瞬时爆发, 形成3.5×10焦耳巨大能量释放,导致严重灾害。

2011年11月3日19时22分,开二队跟班副队长刘会强在21221下巷口注水泵站处向调度室汇报21221下巷响了

8一声煤炮,声音比较大,巷内煤尘大,什么也看不清楚。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通知安检员进去查看情况,并通知防冲科派人去现场查看情况。经现场落实,21221下巷380米以里变形严重,人已进不去,风筒部分脱落,安检员立刻向调度室汇报。19时45分左右,矿调度室向义煤集团公司报告,21221下巷掘进工作面发生冲击地压事故。21时10分,义煤集团公司先后向河南省省直有关部门及三门峡市进行了报告。

(二)事故抢救经过

事故发生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监局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省直有关部门及三门峡市委、市政府负责人都及时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成立了以郭庚茂省长为组长、陈雪枫副省长为副组长的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义煤集团及千秋煤矿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开展施救。

抢险救援指挥部调集抢险救援力量,制定了科学的施救方案:一是采取用21221下巷原有的注浆管、供水管、压风管向灾区供风,加大被困地点供风量;二是从21221下巷450米处向里沿原巷道向灾区掘进小断面巷道实施直接营救;三是从21221上巷560米往里向受灾地点打钻孔,同时从地面利用车载钻机向受灾地点打竖钻,力求实施向灾区供风;四是沿21221下巷的巷旁掘进小断面巷道施救等。 义煤集团矿山救护大队出动6个中队,16个小队次,指战员173人次,先后完成了灾区侦察、排放瓦斯等工作,确保施救安全。

在救护队员的严密监控下,随着瓦斯含量降低,救援人员开始沿原巷道进行清挖。3日19时57分,在21221下巷455米处,发现2名遇难工人;20时20分,15名工人成功脱险。4日3时39分,巷道清理至480m处发现2名遇难人员,6时16分救护队员将遇难人员运送出井;9时50分,当挖掘到510米处时,救援人员钻过小洞发现7名被困矿工,10时49分至13时24分,7名矿工陆续升井。至5日5时56分,巷道挖掘至553m处,与被困地点挖通。5日6时28分,经过抢险队员的共同努力打通了生命通道,7时10分,35名获救矿工陆续升井;8时3分,又有10名获救矿工陆续升井。11时11分开始,救护队员进入灾区侦查,分别在510米处、535米处、540米处、550米处共发现4名遇难人员并陆续运送升井。

事故发生后,被困人员积极进行自救互救。21221下巷600米以里,被困人员在安检科副科长龙印水、防冲科副科长郝其林的统一带领和安排下,防冲队副队长赵振伟在前面清理杂物,由轻伤人员背重伤人员向外转移,到达560米处时,巷道被堵实。由于瓦斯大,多名工人就用手扒出一个长20多米仅够1人通过的通道,部分人员继续向外转移至540米段。赵振伟和郝其林卸掉560米段风管螺丝,安排一名电工敲掉540米段风管闸门,加大供风。为了搞好自救工作,龙印水、郝其林、赵振伟和掘一队副队长黄怀超共同商量,安排被困人员每组两人向外清挖,每组清挖20公分,挖完换组;同时,安排人员用木头敲打管路和道轨向外传递信号。21221下巷470米以里,在开二队班长狄卫刚的组织下,几名伤势较轻的职工扒出2名被埋职工,并抬到安全地点;安排其他职工用扳手把压风管上的螺丝拧掉2条进行通风自救;几名伤势较轻的职工用手扒通道,扒出4-5米后,终于和外面的救援队伍会合,成功获救。

11月5日23点16分,抢险救援工作结束。经过近52个小时的奋力救援,事故当时造成8人遇难,67人成功升井,其中66人不同程度受伤。11月6日10时50分、14时35分,有两名受伤人员先后在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本矿区煤层顶板为巨厚砂砾岩(380-600m),事故发生区域接近落差达50-500m 的F16逆断层,地层局部直立或倒转,构造应力极大,处在强冲击地压危险区域;煤矿开采后,上覆砾岩层诱发下伏F16逆断层活化,瞬间诱发了井下能量巨大的冲击地压事故。

(二)事故间接原因

1.该矿对采深已达800米、特厚坚硬顶板条件下地应力和采动应力影响增大、诱发冲击地压灾害的不确定性因素认识不足。采取的煤层深孔卸压爆破、超前卸压爆破、煤层深孔注水、大直径卸压钻孔、断底卸压爆破和断顶卸压爆破等措施没能解除冲击地压危险。

2.该矿21221下巷没有优先采用O型棚全封闭支架支护。这次冲击地压事故能量强度在10焦耳级别。虽然开展了大量科学研究工作,采取了防冲措施,但现有巷道支护形式不能抵抗这次冲击地压破坏。

3.事故当班有75人同时在21221下巷作业,违反该矿防冲专项设计中“21221下巷作业人员不得超过50人”的规定。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义煤集团千秋煤矿“11.3”重大冲击地压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四、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建议

8(一)杨超,中共党员,义煤集团千秋煤矿防冲科科长。该矿防冲科核定千秋煤矿21221下巷准入76名施工人员,致使事故发生时21221下巷当班作业75人,超过该矿防冲专项设计规定人数。对此应负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免职处理,建议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魏向志,中共党员,义煤集团千秋煤矿总工程师,负责全矿技术管理工作,分管防冲科。该矿冲击地压煤层采掘工作面巷道支护没有优先采用O型棚全封闭支架支护;审查同意防冲科核定千秋煤矿21221下巷准入76名施工人员,致使事故发生时21221下巷当班作业75人,超过该矿防冲专项设计规定人数。对此应负主要领导责任。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补充意见》(豫政„2011‟40号),给予免职处理。建议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吴保成,中共党员,义煤集团千秋煤矿生产副矿长。该矿冲击地压煤层采掘工作面巷道支护没有优先采用O型棚全封闭支架支护;审查同意防冲科核定千秋煤矿21221下巷准入76名施工人员,致使事故发生时21221下巷当班作业75人,超过该矿防冲专项设计规定人数。对此应负主要领导责任。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补充意见》(豫政„2011‟40号),给予免职处理。建议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张寅,中共党员,义煤集团千秋煤矿矿长。对采深已达800米、特厚坚硬顶板条件下地应力和采动应力影响增大、诱发冲击地压灾害的不确定性因素认识不足;该矿冲击地压煤层采掘工作面巷道支护没有优先采用O型棚全封闭支架支护;审定同意防冲科核定千秋煤矿21221下巷准入76名施工人员,致使事故发生时21221下巷当班作业75人,超过该矿防冲专项设计规定人数。对此应负主要领导责任。义煤集团已于2011年11月5日免去其千秋煤矿矿长职务。建议给予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据《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计121536元。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

(五)杨随木,中共党员,义煤集团副总工程师兼生产技术处处长。对采深已达800米、特厚坚硬顶板条件下地应力和采动应力影响增大、诱发冲击地压灾害的不确定性因素认识不足;对防治冲击地压工作重视不够,监督检查不到位。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六)李建新,中共党员,义煤集团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对采深已达800米、特厚坚硬顶板条件下地应力和采动应力影响增大、诱发冲击地压灾害的不确定性因素认识不足;对防治冲击地压工作重视不够,监督检查不到位。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已免职。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七)翟源涛,中共党员,义煤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对采深已达800米、特厚坚硬顶板条件下地应力和采动应力影响增大、诱发冲击地压灾害的不确定性因素认识不足。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依据《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千秋煤矿给予99万元的罚款。

以上行政罚款由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豫西监察分局执行。

建议责成义煤集团向河南省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五、防范措施及建议

(一)千秋煤矿要重新核定生产能力,压减产能规模,保持采掘平衡和合理开采强度,确定适合自己矿井实际情况的预测预报指标体系,实现冲击地压的实时预警。

(二)千秋煤矿西翼采区煤层顶板坚硬、厚度大,并且F16断层为一具有活化特征的逆断层,在此条件下厚煤层冲击地压防治具有特殊性。因此,建议暂停千秋煤矿21采区西翼下部煤层的开采。对于义煤集团类似条件的采区,均需对防冲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着力从技术上解决防冲问题。

(三)针对本矿区冲击地压与地质构造活化有密切关系这一事实,需进一步加强义马煤田的地质构造探测与研究,加强上覆岩层运动规律的研究,进一步探索义马煤田特殊地质条件、岩层移动与冲击地压的关系,切实加强本矿区冲击地压灾害研究。

(四)要加大安全投入,加快煤矿“六大系统”建设,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应急处臵能力和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在冲击地压危险区域,最大限度减少作业人员,严格控制进入冲击危险区域人数。

(五)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随着河南省煤矿开采深度加深,矿井条件的不断变化,事故隐患越来越多,对于一些没有安全保障能力的矿井、采区、采面、掘进头,由专家进行安全评估和分析,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河南省人民政府义煤集团千秋煤矿 “11.3”重大冲击地压事故调查组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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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孜煤矿“1.18”运输事故调查报告 2015年1月18日9时30分,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北矿业股份公司)海孜煤矿(以下简称海孜煤矿)Ⅲ1011风巷发生一起运输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6.09万元。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5年1月18日,海孜煤矿掘进一区技术员颜春辉值班,5时召开早班班前会,早班一队出勤23人。一队队长伊扬班前会安排当班进尺2棚,掘进工作面安排11人施工。尹书华、徐开业、张开峰、等5人负责向掘进工作面运送铁料(尹书华、徐开业两人跟料车,张开峰在无极绳绞车机尾处警戒)。当班由于掘进工作面处于过断层期间,队长伊扬在掘进工作面指挥。约8时50分,第一车铁料运至掘进工作面卸完后空车返回(此时无极绳绞车梭车在后,叉车在前),当行进至距掘进工作面约200米处时,叉车掉道,尹书华、徐开业两人联系张开峰一起复轨。约9时20分,尹书华挂好手拉葫芦进行起吊作业,徐开业、张开峰两人观察,准备将叉车后轮复轨。在起吊过程中(叉车吊起距道面100mm左右),张开峰到叉车里侧(面向掘进工作面迎头左帮)观察叉车起吊高度,此时手拉葫芦链条突然滑齿,叉车下落时前端向巷道左帮方向移位,挤到张开峰胸部,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时,当班下井带班矿领导为采煤副总工程师康福昔,位于Ⅲ1012工作面。掘进一区跟班队长伊扬和副队长杜朋成位于Ⅲ1011风巷掘进工作面。

(二)事故技术分析

事发地点位于巷道变坡点附处,无极绳绞车采用后推式(叉车在前,梭车在后)的牵引方式,向下运行时前轮悬空致使叉车掉道。起吊叉车时,使用的手拉葫芦链条突然滑齿,叉车下落时前端向巷道左帮方向移位,张开峰在观察叉车起吊高度时因站位不当,被挤到胸部致死。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 1.直接原因

起吊叉车使用的手拉葫芦链条突然滑齿,叉车下落时移位,张开峰由于站位不当,被叉车挤到胸部致死。

2.间接原因

(1)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叉车掉道后,未按规定进行汇报,复轨时无现场管理人员指挥,未严格执行复轨时下方严禁站人的规定。

(2)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海孜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现场作业人员冒险复轨行为,未采取有效手段开展掘进工作面巷道特定条件下无极绳绞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辨识工作。

(3)安全教育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淡薄,自主保安意识差,危险因素辨识能力不强,未认真执行联保互保制度。

(四)、防范措施

(一)加强机电运输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对可能危及安全生产的作业,要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进行统一指挥。严格执行斜巷运输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处理掉道事故时必须设专人指挥,严格按规定进行复轨。

(二)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海孜煤矿要对井下无极绳绞车辅助运输系统进行全面认真的排查,辨识无极绳绞车运行中各环节的危险源,制定针对性措施,加强关键环节管控,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三)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开展针对性强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职工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意识,规范职工操作行为,杜绝违章作业现象,提高危险源识别能力,增强联保互保能力。

(四)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要进一步强化机电运输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明确公司及各矿生产、机电等管技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到人、责任明确、管理有力、监管到位,对无极绳绞车安全管理做到职责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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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华宇乡办煤矿瓦斯煤尘爆炸

事故调查报告

2006年4月1日,17时40左右宁波市华宇乡办煤矿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共死亡26人,伤10人,直接经济损失38万元(时值)。事故发生后,由主管部门会同省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和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企业所在地的地(州、市)、县(市、区、特区)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监察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派员参加,赴事故现场勘察,指导处理善后事故,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开展了调节检查工作,现将事故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事故工程概况

华宇乡办煤矿。设计年产量3万吨,实际年产量6万吨。立井开拓,中央边界式通风。该矿矿长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三违现象严重。没有班前会和交接班制度,井下作业任务和人员安排没有统一布置和记录。该矿井下物料及灭火器材存放混乱;一贯使用煤面和煤块封堵炮孔;用电缆明接头放炮的现象时有发生。该矿煤尘具有爆炸性。井下没有防尘洒水设施,也没有按照《乡镇煤矿安全规程》采取防尘措施,造成井下煤尘积存。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06年4月1日,早8时30分煤矿停电,使用柴油发电机向井下送电。由于电力不足,北翼工作面及南翼工作面轮流生产。14时班共下井72人。南翼工作面工人下井后,打眼放第一炮后出煤。15时30分左右开水泵,停南翼电,当时主扇风机和局扇都没有开启。17时30分全矿来电,主扇和局扇仍没有开启。瓦斯检测员空班漏检。北翼工作面打眼后放第二炮时,工作面口2米处挂在背板上的11个电雷管拖地引脚线被拖动的电缆明接头引爆,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三、事故的原因分析

㈠直接原因

⑴由于主扇和局扇风机均未开启,瓦斯检测员空班漏检,造成瓦斯局部积聚; ⑵该矿煤尘具有爆炸性,又未采取防尘措施,造成井下煤尘积存;

⑶井下管理混乱,以致在电雷管存放不当的情况下,电缆明接头碰到电雷管引脚线,引起雷管爆炸(即点火源),导致此次事故。

㈡间接原因

⑴该矿矿长无证上岗,应属非法煤矿;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如煤尘具有爆炸性但没有采取防尘措施等)还在生产;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责任;

⑵该矿安全管理不足,表现在许多方面,如:

①安全管理制度没有或不健全,如没有班前会和交接班制度等; ②三违现象严重,如时常违章放炮没有得到纠正等;

③井下物料放置混乱,瓦斯检测员空班漏检;

④该矿从矿主到工人的安全素质均不高,反映出安全教育培训不足等。

四、事故的责任划分

由于该煤矿违规运行,违法操作。安全生产方面设备不健全等原因,造成事故的发生。

⑴根据《安全生产法》第77条,依据事实、情节,追究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⑵根据《安全生产法》第80条、81条、82条及83条、,依据事实、情节,追究该矿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⑶根据《安全生产法》第82条、83条及90条,依据事实、情节,追究该矿相关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

⑷根据《安全生产法》第93条,对该矿进行处理。

五、事故的防范措施

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煤矿资格审查,坚决停办非法或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

⑵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开工煤矿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检查;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时,不予进行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包括建立及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其它必要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严格执行;

⑷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加强主要负责人及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⑸教育各负责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

⑹工厂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要求,在开工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从事生产。

⑺工厂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要求,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六、处理意见

⑴执行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分,追究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⑵组织防范措施的实施;

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⑷由市安监局对本起事故调查结果和其他事宜进行通报

2006年5月1日

0804234孙明鸽

推荐第9篇:事故调查报告

西-藏拉萨8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14年8月9日14时37分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尼木县境内318国道发生一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44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900余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心、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杨晶、郭声琨、王勇等领导同道前后作出重要批示,要责备力抢救伤员,查明事故缘由,认真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切实吸取教训,加强旅游客车安全管理,落实好交通运输各项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2014年8月10日,报请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监管总局、公安部、监察部、交通运输部、全国总工会、旅游局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干负责同道组成的国务院西-藏拉萨8 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邀请最高人民***派员参加,并聘请了车辆技术、公路工程、公安交管、交通事故处理等领域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依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重视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缘由、职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缘由及暴露出的突出题目,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2014年8月9日14时37分许,驾驶人董超驾驶车牌号为躲AL1869的大客车,沿318国道由日喀则驶往拉萨。当车辆行驶至拉萨市尼木县境内318国道4740千米237米处左转弯下坡路段时,遇对向驶来的白聪聪驾驶的车牌号为躲AX9272的越野车违法超出道路中心线,两车左前部发生正面相撞,躲AL1869大客车随后向右前方与路侧波型梁护栏刮擦并撞断护栏后,仰翻坠落至11米深的山崖,客车顶部坠地受挤压后严重变形,致使车内42人死亡、8人受伤。躲AX9272越野车在撞击后逆时针旋转180度并回到原车道,又与随后同向驶来的车牌号为渝FC2027的长城牌轻型普通货车刮撞后,停在道路左边边沟处,致使躲AX9272越野车内2人死亡、2人受伤,渝FC2027轻型普通货车内1人受伤。该事故共造成44人死亡、11人受伤、两辆汽车严重损坏,直接经济损失3900余万元。

接到事故报告后,拉萨市曲水县和尼木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公安、卫生等部分前后赶到现场,迅速展开现场救济、交通指挥疏导等工作。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党委、政府迅速启动二级应急响应,有关领导亲临一线组织展开事故救济和前期勘察工作。***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负责同道率工作组赶到事故现场,指导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20时50分,事故现场救济基本结束,交通秩序恢复正常。

二、事故相干情况

(一)事故车辆情况。

1.躲AX9272越野车。该车为GTM6481ADS型丰田牌小型普通客车,于2014年6月3日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公安局***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登记的所有人为杨延杰(拉萨志远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检验有效期至2016年6月30日。经检验鉴定,越野车事故前转向系统和制动系统技术状态正常。

2014年7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白聪聪与其多位朋友到西-藏自治区游玩。白聪聪的朋友在拉萨志远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远公司)承租了躲AX9272越野车,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车辆租期至2014年8月15日。

8月9日13时37分,白聪聪驾驶躲AX9272越野车载其3位朋友一起离开拉萨前昔日喀则,14时37分许到达事发路段。

2.躲AL1869大客车。该车为ZK6122H9型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于2012年5月16日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公安局***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所有人为西-藏圣地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地公司),车辆使用性质为旅游客运,检验有效期至2015年5月。该车于2012年5月17日获得客车营运证,经营范围为旅游客运,客运经营权期限为8年。该车核载55人,事故发生时实载50人。经检验鉴定,大客车在碰撞前转向系统技术状态正常,事故前右后轮制动不符合规定。

经查,2012年7月,圣地公司将该车交由方子清和周顺富承包经营。2014年4月30日,方子清以签订书面合同方式聘请驾驶人董超驾驶该车,聘请期至2015年4月22日。

2014年8月8日,董超驾驶该车载旅游团抵达日喀则,当晚23时许休息。8月9日8时37分董超驾车驶离日喀则返回拉萨市,途中休息吃饭,14时20分通过尼木县公安交通检查站,14时37分许到达事发路段。

(二)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

1.白聪聪,躲AX9272越野车驾驶人,女,26岁,内蒙古赤峰市人。持准驾车型为C1的机动车驾驶证,发证机关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支队,审验有效期至2018年6月11日。白聪聪已在事故中死亡。

2.董超,躲AL1869大客车驾驶人,男,46岁,四川省遂宁市人。持准驾车型为A1A2的机动车驾驶证,发证机关为四川省遂宁市公安局***支队,审验有效期至2015年3月28日。2007年12月3日,获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资历,有效期至2020年5月11日。董超在事故中受伤。

经调查,没有发现白聪聪、董超酒后驾驶迹象,两名驾驶人证照齐全,均在有效期内。

(三)事故道路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318国道4740千米237米处,海拔3850米。事故路段为山岭重丘区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呈东西走向,北侧为高山,南侧为雅鲁躲布江峡谷,路基宽8.5米,路面宽7米,中心施划有单黄虚线,临山一侧设有宽0.6米的排水沟,临江一侧设有波形梁护栏。事发地点纵坡度为5.7%,横坡度为1.5%,弯道半径700米。距事发地点西侧304米处设置有下坡警示标志,距事发地点东侧160米处设置有事故多发路段谨慎驾驶道路警示标志。事故现场南侧大客车坠崖处距路面的垂直高度为11米。距事故现场大客车行驶方向7千米和小型普通客车行驶方向7千米处,分别设置有限速40千米/小时的禁令标志。

该路段2005年7月交工通车,事故路段的道路技术指标符合当时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1-97)。交通安全设施符合现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06)有关路侧B级波形梁护栏设置规定。

事故发生时天气为晴转多云。

(四)事故单位情况。

1.志远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19日,注册资金2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延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401001000557,有效期至2016年4月10日。企业所在地为拉萨市国际城太阳岛一路9号,具有汽车租赁资质,经营范围为客运汽车租赁和汽车美容。

2.圣地公司由西-藏圣地股份有限公司和国风团体有限公司于2003年10月10日共同出资注册,注册资金1000万元。其中,西-藏圣地股份有限公司占资95.4%。公司法定代表人欧阳旭。公司具有非定线旅游客运资质,主营旅游与运输汽车配件等业务。公司共有车辆303辆,其中:284辆车为私人挂靠,19辆为公司自购车辆(含躲AL1869大客车)。自购车辆中有5辆为自营,其余14辆租赁经营。租赁经营车辆中有5辆由方子清租赁经营(含躲AL1869大客车)。

3.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是圣地公司母公司,原名为西-藏圣地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9月28日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是西-藏国际体育旅游公司、西-藏自然矿泉水公司、西-藏交通产业总公司、西-藏信托投资公司发起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公司董事长为欧阳旭,总经理为苏平。该公司经营范围:旅游资源及旅游景区的开发经营,旅游观光、徒步、特种旅游、探险活动的组织接待、酒店投资与经营,文化产业投资与经营。

(五)相干企业情况。

翱翔旅行社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经西-藏自治区旅游局许可,6月9日在西-藏自治区工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金100万元,相干资质审批及工商注册手续齐备,并按规定投保了旅行社责任保险,保额为每人每次事故3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2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翔。翱翔旅行社主要通过与内地的组团社及批发商签订长时间合作协议承接地接业务。

事故触及北京、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山东、湖北等内地13家组团旅行社,共有游客46名,翱翔旅行社负责西-藏本地旅游接待,翱翔旅行社与相干组团社均签有《旅游接待委托协议》。8月5日,翱翔旅行社与圣地公司车辆的承包人周顺富联系,将旅行社派车单及盖好旅行社公章的旅游包车协议交周顺富,请周顺富根据人数和行程安排帮助安排车辆。周顺富安排了自己和方子清共同承包经营的躲AL1869大客车承当本次任务。该团行程安排为8月5日抵达拉萨,12日离开拉萨返程,期间参观旅游卡定沟、尼洋阁、羊湖、扎什伦布寺、布达拉宫、大昭寺、纳木错等景点。8月9日的行程安排是从日喀则参观扎什伦布寺后返回拉萨。事发当天该团按计划行程参观。

三、事故缘由及性质

(一)直接缘由。

一是躲AL1869大客车制动性能分歧格、超速行驶。经调查,大客车右后轮制动性能不符合《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01)的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该车在从日喀则返回拉萨的途中,长时间超速行驶,在下坡限速40千米/小时的路段超速60%以上,致使与躲AX9272越野车相撞后,车身左前部严重变形,车辆没法转向,终究翻坠下山崖。

二是躲AL1869大客车在会车时未安全驾驶,未采取处置措施。躲AX9272越野车在发生事故前4.6秒内行驶了73米,依照躲AL1869大客车事故发生前行驶速度计算,4.6秒行驶了8293米,两车相距150米以上,而且视野良好,大客车完全可以发现越野车违法占道并可采取减速、叫喇叭等措施避免发生事故,但大客车既未减速,也未警示,更未停车或躲避,直接致使事故的发生。

三是躲AX9272越野车超速行驶、违法占道。经证人证言、现场勘查和检验鉴定,确认在事故发生前该车靠道路中心线行驶,在上坡限速40千米/小时的路段,超速20%以上,在与对向大客车会车前,违法超出道路中心线占道行驶,致使两车相撞,大客车失控坠崖。

综上所述,躲AX9272越野车在上坡路段超速行驶,在会车时违法占道是致使事故的重要缘由。躲AL1869大客车安全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在下坡路段严重超速行驶,会车时发现对方车辆违法占道未采取减速、警示、停车或躲避等措施,也是致使事故的重要缘由。

(二)间接缘由。

1.事故相干企业存在的题目。

(1)志远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缺失,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长时间利用未办理租赁手续的车辆非法营运。

(2)圣地公司安全管理混乱,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职员,违规承包租赁车辆、车辆未经例检即签发路单、驾驶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缺失,对车辆违规超速行为未实施有效的动态监控,处罚规定不落实,对躲AL1869大客车动态监控终端不在线的题目没有及时提示当班驾驶人。

(3)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无安全生产专(兼)职职员,对下属圣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监视管理不力。

2.拉萨市运输管理部分存在的题目。

(1)拉萨市运输管理局对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企业源头安全监视管理不到位,对汽车租赁企业许可年审时把关不严,整治汽车租赁非法营运行为不力,未组织展开上级部署的整治汽车租赁企业非法营运行为专项行动,对圣地公司违规承包租赁、车辆例检制度形同虚设、驾驶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缺失等安全管理混乱题目失察。

(2)拉萨市交通运输局对拉萨市运输管理局工作指导和催促不到位,对其没有认真履行道路运输企业源头安全监视管理职责的情况失察,对其未组织展开上级部署的整治汽车租赁企业非法营运行为专项行动没有及时发现并催促落实。

3.拉萨市、尼木县公安交通管理部分存在的题目。

(1)尼木县***大队对所辖318国道事故发生路段车辆超速和违法占道巡查管控不力。

(2)拉萨市***支队对全市道路交通客运安全防范工作监控不到位,对尼木县***大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催促指导不力。

四.拉萨市、尼木县人民政府存在的题目。

(1)尼木县政府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对公安交通管理部分路面执法监管及旅游客车超速违法行为整治催促指导不力。

(2)拉萨市政府对交通运输企业属地安全管理不到位,催促指导市交通运输管理部分落实汽车租赁企业和旅游客运企业源头安全监管职责工作不力。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西-藏拉萨8 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职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免于追究责任职员。

白聪聪,躲AX9272越野车驾驶人,涉嫌犯法,鉴于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责任。

(二)移交司法机关职员。

1.董超,躲AL1869大客车驾驶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采取措施。

2.尼巴,圣地公司当班GPS专职监控职员,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采取措施。

3.刘海兄,圣地公司服务中心和GPS监控室的主管,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采取措施。

4.杨健康,圣地公司副总经理及公司实际负责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采取措施。

5.方子清,躲AL1869大客车实际承包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采取措施。

6.周顺富,躲AL1869大客车实际承包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安机关采取措施。

7.杨延杰,志远公司实际负责人,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公安机关采取措施。

(三)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罚和行政处罚职员。

1.斯朗尼玛,躲族,拉萨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人大代表,自2014年4月起,分管拉萨市交通运输局。对拉萨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履行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职责、按上级单位部署展开整治汽车租赁企业非法营运行为专项行动等工作催促检查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罚。

2.吴昌军,尼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县人大代表。对尼木县公安***部分未认真履行职责催促检查不到位。根据党政同责要求,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罚。

3.贡扎曲旺,躲族,拉萨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对下属单位拉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工作指导和催促不到位,对其没有认真履行道路运输企业源头安全监视管理职责、未组织展开上级部署的整治汽车租赁企业非法营运行为专项行动等题目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罚。

4.边巴旺堆,躲族,中***员,拉萨市公安局***支队副支队长,负责联系尼木县公安局***大队。对尼木县公安局***大队履行道路安全监管职责指导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罚。

5.宋世良,中***员,拉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对下属科室没有认真履行道路运输企业源头安全监视管理职责的情况失察,未组织展开上级部署的整治汽车租赁企业非法营运行为专项行动。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罚。

6.杨培,躲族,中***员,拉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工人身份),分管旅游科。对旅游科没有认真履行旅游客运企业源头安全监视管理职责的情况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正告处罚。

7.张振忠,中***员,拉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分管运管科。对运管科没有认真履行汽车租赁企业源头安全监视管理职责的情况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罚。

8.黄祖华,女,中***员,拉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运管科科长(工人身份),负责汽车租赁企业许可及源头安全监管。在拉萨志远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许可年审时对企业提交材料把关不严;履行汽车租赁企业源头安全监视管理职责不到位,对拉萨志远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长时间利用未办理租赁手续车辆租赁的行为没有及时查处。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正告处罚。

9.加永多吉,躲族,中***员,拉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旅游科主要负责人,负责旅游客运企业源头安全监管。没有认真履行旅游客运企业源头安全监视管理职责,对西-藏圣地旅游汽车有限公司违规承包租赁车辆、安全例检制度不落实、驾驶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缺失等管理混乱题目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罚。

10.多吉次仁,躲族,尼木县公安局政委,分管尼木县公安局***大队。对事故路段长时间存在的车辆超速题目不够重视,对加强事故多发路段路面巡查管控工作指导不力,对尼木县公安局***大队履行道路安全监管职责的情况催促检查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罚。

11.洛桑坚才,躲族,中***员,尼木县公安局***大队队长。未认真履行职责,对车辆普遍超速题目、旅游旺季营运客车增多等情况,未采取有效的针对性措施,对事故多发路段巡查管控工作组织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罚。

12.洛松泽仁,躲族,尼木县公安局***大队交通检查中队队长,负责过卡车辆限速、车况检查任务。对所辖路段车辆超速和违法占道题目缺少有效管控措施。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罚。

13.阿旺,躲族,中共预备党员,尼木县公安局***大队事故调查中队队长。对所辖路段车辆超速和违法占道题目缺少有效管控措施。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罚。

14.欧阳旭,圣地公司法定代表人,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无安全生产专(兼)职职员,对下属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监视管理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处上一年年收进80%的罚款,毕生不得担负旅客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15.苏平,中***员,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无安全生产专(兼)职职员,对下属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监视管理不力。在圣地公司总经理退休后,没有指定具体负责人主持工作。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处上一年年收进80%的罚款,毕生不得担负旅客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四)行政处罚及问责建议。

1.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责成西-藏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对相干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处以法定上限的罚款。

2.建议责成西-藏自治区及拉萨市有关部分撤消志远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没收非法所得;完全整顿圣地公司。

3.建议责成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入检查,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用最果断的态度坚守安全发展红线。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分要深入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心领导同道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唆使批示精神,牢固建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结合西-藏实际,把安全生产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业结构调剂升级、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气力和机制,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针对西-藏地处高原特殊情况、道路交通实际和旅游业大发展的情势等,研究制定西-藏道路交通发展战略和实施规划,加大财力和人力投进,构成有效管理机制,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严格落实汽车租赁企业和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分要催促汽车租赁企业、客运企业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国家道路交通安全、运输企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健全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足安全管理职员,切实承当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要催促汽车租赁企业和客运企业加强对租车职员和客运车辆驾驶职员的安全教育,特别是旅游客运企业要将安全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教育作为客运车辆驾驶职员的必修内容,利用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等多种手段,进步驾驶职员安全素质和应急处置技能。

(三)严厉查处非法租赁汽车行为。拉萨市交通运输部分要加大对汽车租赁企业的监视管理力度,催促企业健全和落实规章制度,规范汽车租赁合同,张贴租赁标志,严格查验租赁车辆所有驾驶职员资质,未提交驾驶资质证明的不得驾驶租赁车辆;加强对租车合同检查和平常暗访暗查,发现非法租赁行为要严厉查处,切实改变汽车租赁市场混乱局面。

(四)切实加强旅游客运企业源头管理。西-藏自治区和拉萨市交通运输部分要严格催促企业落实驾驶员培训教育制度、车辆例检制度和派车制度,强化对客运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对以包代管、包而不管一概停运整改,杜尽新促进进客运市场的车辆实行租赁、承包、挂靠经营。要严格落实动态监视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动态监管平台建设,完善和落实动态监管制度,严格落实企业监控主体责任,动态监管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一概停运整改,对蓄意破坏或故意封闭动态监控装置的驾驶人要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解雇。

(五)加大路面执法巡查力度。拉萨市公安交管部分要强化节假日、旅游旺季等重点时段和临水临崖等事故多发路段交通管控,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整顿工作力度,加强路面监控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对营运客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充分应用客运车辆运行动态行驶监控系统,与交通运输等部分密切配合,强化客运车辆路面监控,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大队伍设备投进,加强执法气力建设,适当充实基层和一线执法气力。

(六)大力实施生命防护工程。西-藏自治区及拉萨市交通部分要针对地形地貌复杂、交通安全基础薄弱、事故多发多发路段多、安全隐患突出的情况,在急弯陡坡、临江临崖、事故多发的危险路段尽快加装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实施生命防护工程。要完善限速设置、交通安全管理装备和监控设施,强化科学管理,进一步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进步道路安全防护设施等级和安全保障水平。

(七)全面进步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水平。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尽快研究理顺旅游客运企业监管体制机制,切实解决拉萨市旅游客运企业平常监管和行政许可脱节等题目。拉萨市人民政府要认真研究解决拉萨市运输管理部分职员少、任务重、监管气力薄弱等突出题目,催促指导交通运输部分认真履行交通运输企业源头监管职责,不断加大平常监管力度,全面进步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水平,有效防范和果断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推荐第10篇: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书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 经济类型: 行业分类: 隶属关系:

从业人员总数:****人 企业规模: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二、事故概况

事故地点: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类别: 事故严重级别: 事故损失工作日总数:

三、人员伤亡情况:

死亡 零 人、重伤 零 人、轻伤 零 人

四、本次事故经济损失(万元): (1)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①人员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 ②善后处理费用: (2)间接经济损失(万元):

五、事故经过

六、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质认定

1、事故的性质

2、事故的直接原因

3、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七、事故责任认定和对责任者处理的意见

八、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附件1:事故调查组名单: 附件2:事故调查审批表:

负责人:(签名)报告人:(签名)报告日期:

报告单位:

附件1 参加调查成员名单

附件2

事故审批处理

公司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名:

年 月 日

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名:

年 月 日

公司总经理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名:

年 月 日

第11篇:事故调查报告

镇运字〔2018〕105号 签发人:XXX

XXXXX有限公司

XXXX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

XXX,男,汉族,家住XX省XX县XX镇XX行政村XX自然村X号,身份证号:622XXXXXXXXXXX06XX,驾驶甘MXXXX大型普通客车,持“A1A2”机动车驾驶证,联系方式:1XXXXXXXXXX。 XXX,男,汉族,XX省XX县XX镇XX行政村XX自然村X号,身份证号:622XXXXXXXXXXX06XX,驾驶甘MXXXX普通二轮摩托车,持“C4”机动车驾驶证,联系方式:1XXXXXXXXXX。

(二)事故车辆情况

甘MXXXXX,大型普通客车,保险公司:中国人寿财产有限公司,投保强制险、第三者商业险50万,车辆登记所有人:甘肃亨星交通运输集团镇原驰成有限公司,实际所有人:XXX,检验有效期止:20XX年X月XX日。

甘MXXXXX,普通二轮摩托车,未投保保险,车辆登记所有人:李浩东,实际所有人:XXX,车辆检验有效期止20XX年X月XX日,机动车状态:逾期未检验。核载180KG,实载57.3KG。

(三)事故道路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XX公路68KM+400M,道路由北向南呈右向弯道,南往平XX方向,北往XX方向。干燥沥青,路面完好。道路东侧为沟壑,西侧为山体,弯道半径R=52米,坡度i=1.5。

(四)事故单位情况

XXXXXXXXX集团镇原XXXXX公司组建于20XX年7月,位于XX县XXXXX号,占地面积XXX亩,注册资金XXX万。公司的前身是国营镇原县汽车运输公司,20XX年改制为民营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20XX年加盟XXXXXX运输集团,更名为XXXXX运输集团镇原XXXX公司。公司原有股东XX人,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XX人,其中汽修技师2人。20XX年1月1日公司再次改制,由原来的68位股东变为三人,企业转入民营化。

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营业期限自至20XX年X月2X日至20XX年X月XX日。法定代表人:XX,公司经营范围:省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县内班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出租客运、普通货物运输、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期限至2XXX年X月X日。

现有营运客车XX辆,其中省际班线4辆,市际班线XX辆,县际班线34辆,县内班线XX辆,因经济纠纷停运1辆,实投入营运XX辆。

(五)检验鉴定情况

1、尸体检验情况

XX公安局尸表检验报告书:证明XXX死因为呼吸循环衰竭;

2、车辆技术检验鉴定;

XX民政司法鉴定书:甘MXXXXX大型普通客车转向、制动正常,肇事时车辆行驶速度为32-36KM/H。

3、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检验情况;XXX司法鉴定书:证实XXX肇事前未饮酒。

二、事故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经过

20XX年X月XX日XX时XX分许,XXX驾驶甘MXXXXX号“嘉陵”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上载57.3千克帆布)沿XX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68KM+400M右向弯道处,与对向XXX驾驶的甘MXXXXX号“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会车时相碰撞,造成XXX受伤,XXX后经镇原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20XX年XX月XX日6时20分死亡,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甘MXXXXX车辆驾驶员XXX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将肇事伤员送往XX县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并进行报警。同时将事故上报公司,公司安全经理XXX协同公司工作人员XX、XX于201X年X月XX日9时许赶赴现场后,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定损。并及时调配车辆转送乘客,维持现场秩序,事故现场得到有效控制。

事故发生后,事故救援先期响应迅速、现场处置得当、救援行动开展有序,对该路段车流做好疏导,事故应急处置到位,救援过程未发生次生事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要求。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结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之规定,认定XXX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XXX承担本期事故的次要责任。

(二)直接原因 根据当事人询问材料及证人证言。经现场调查,证实事故发生经过及车辆来源及状态。分析结果如下:XXX准驾车型不符,甘MXXXXX号车未投保保险且逾期未检验,驾驶机动车行径弯道逆向行驶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间接原因

XXX未佩戴安全头盔加重损害后果,XXX驾驶机动车行径危险路段未降低行驶速度是造成本起事故的次要原因。

(四)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甘肃亨星交通运输集团镇原驰成有限公司201X年X月XX日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道路交通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结果

(一)介于XXX驾驶机动车行径危险路段未降低行驶速度是造成本起事故的次要原因。司法机关未对责任人员进行追究。

(二)XXX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按照《XXX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惩戒措施》第一条规定处理如下:

1、对事故企业XXXXX公司停办企业车辆新增、重新许可等业务2个月;

2、事故车辆甘M-XXXXX号大型客车停班15天,停业期间公司组织当班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并上报学习结果;

3、事故车辆当班驾驶员XXX从业资格证扣5分;

4、201X 年质量信誉考核行车事故项作扣分处理。

五、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通过本次事故反应出我公司从业人员对事故的针对,预见性不够,安全意识淡薄。

我公司于20XX年X月XX日组织召开安委会,对事故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公司安委会要求,严肃处理相关从业人员,组织驾驶员XXX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积极配合交警、运管、保险公司,尽快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我公司于20XX年X月XX日组织召开安全例会,会议对事故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加强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管理。提供从业人员忧患意识,认真汲取“XX”交通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抓好事故预防工作措施落实。全面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仔细分析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深入排查公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及时整改,切实加强重点车辆、重点违法的监管,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全力以赴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同时要求公司于近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抓好事故预防工作措施落实,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XXXX运输集团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X日

主题词: 8.22 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调查

报告

报送:运管局

甘肃亨星交通运输集团镇原驰成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1日印发

共印2份

第12篇:事故调查报告)

篇一:事故分析报告格式 ×××事故报告

一、事故简要经过

××××××××××××××××××××××××××××××××××××××××××××××××××××××。(时间、地点、人、性别、部门、工种、事件经过、伤情结果)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直观原因) 1)××××××××××××。

2、间接原因(剔除直观原因以外的因素)

1)×××××××××××××××××××; 2)×××××××××××××××××××。

3、主要原因

1)×××××××××××××××××××。

2)×××××××××××××××××××。 „„„„„

三、整改防范措施(针对以上各个要因提出对策措施) 1)×××××××××××××××××××;

2)×××××××××××××××××××; „„„„„

四、事故处理结果

1)×××××××××××××××××××;

2)×××××××××××××××××××;

篇二:事故调查报告格式和范文 事故调查报告格式

一、事故基本情况

1、企业详细名称:xx单位 地 址:xx市xx区

2、经 济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 国民经济行业:机械制造

3、隶 属 关 系:xx 事故发生时 间:x年x月x日x时x分

4、事 故 地 点: x x厂房内

5、事 故 类 别:

6、事 故 原 因:x年x月x日x时x分 xx单位维修xxx在厂房内,违章企业,造成xxx坠落地面重伤。

7、事故严重级别:重伤 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9、本次事故损失工作日总数:2500

10、本次事故经济损失:5万元 其中: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

二、事故详细经过

x月x日8时30分,x x机械有限公司结构工场维修班维修钳工崔 x x、王 x x,按工场下达的工作票要求,来到工场结构厂房东门,维修“掉道”的总高约7米的铝合金卷帘门。2人先搭起一个长2.8米、宽1.25米、高1.97米的金属支架,在其上部固定三块金属跳板,并将一长约5米的竹梯子搭在东门北侧加上, 竹梯子的最下面的“横称” 与 跳板固定,竹梯搭在东门北侧加固墙上。9时许,王x x未配戴安全带登上竹梯,手持撬棍和方木,从上往下修理铝合金卷帘门滑道,崔xx刚站在地面手扶金属支架监护。

大约10时30分,王x x从上往下维修到5.5米高度时,下部金属支架失稳、向南侧倾倒,王x x随竹梯一起落下砸 金属支架后附至地面,造成重症颅脑损伤、脑挫裂伤等伤害,急送至市中心医院,于次日凌晨2时死亡;崔x x 被倒塌的金属支架和竹梯砸在下面,幸好没有受伤。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崔x x、王x x违章将竹梯立在易失稳的金属支架上,王x x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冒险作业,在维修滑道时用力较大,导致金属支加侧倾,垮架,王x x从高处坠落,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x x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对这类危险性较大的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而且在这次维修作业时本应使用高空作业车或搭建脚手支架,为图省事未使用使用作业车或搭建脚手支架,作业票也没有注明安全事项,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

2、、安全不健全。制定的制度尚未贯彻实施,没有高空作 业安全操作规程,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二。

3、混乱。该维修班未设班长,没有明确负责人,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三。

4、对职工的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安全知,冒险,是发生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之四。

四、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x x x,x x有限公司、董事长,未切实履行监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x万元罚款。

2、x x x,x x有限公司经理,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给予x万元罚款。

3、x x x,x x 有限公司结构工场场长,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议对其给予x仟元罚款。

4、x x 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管理混乱,职工缺乏安全教育,导致此起事故发生,建议对x x 有限公司给予x万元罚款。

5、其他有关责任人,由企业按其所应承担的责任另行处理。

五、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x x有限公司,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本公司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配备满足安全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夯实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x x有限公司,要加强各工场、班组的安全建设和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

3、x x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此起事故血的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公司范围开展一次查思想、查制度、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措施、抓整改、反违章活动,防止种类事故再次发生。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及安全法规意识,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防止种类事故发生。 附件:

1、调查人员名单(签字)

2、事故有关材料

3、现场照片 事故调查组 x年x月x日

篇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格式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格式

题目“***”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1、事故发生详细经过

(1) 生产过程;状态

(2) 事故中的当事人的行为、语言表述

(3) 事故状态

(4) 事故场所机械、设备、状况等

2、应急救援情况

(1) 救援过程

(2) 抢救地点、过程、结果。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状况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1)人的不安全行为:根据gb5442-86a7规定。

(2)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根据gb5441-86a6规定。

2、间接原因

(1)、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2)、教育培训不够,缺乏安 全技术知识。(3)、劳动组织不合理。(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指导。(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6)、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没有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等。

(二) 事故性质

1、是否为责任事故

2、是否为非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的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1、对事故单位的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全部责任、主要责

任、重要责任、次要责任等),依据《条例》规定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2、对事故有关部门的责任认定(主要责任、重要责任、次

要责任、一定责任等),依据《条例》规定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3、对有关责任者的责任认定(主要领导责任、领导责任、

管理责任、直接责任、重要责任等),提出个人行政处罚建议及党、政纪处分建议,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六、今后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附:

1、事故调查人员签字名单。

2、伤亡人员名单。

3、有关资料复印件。包括:

(1)企业提供资料的复印件

(2)现场照片

(3)现场示意图

(4)笔录复印件

(5)行政处罚的法律文书

(6)刑事处罚的法律文书

(7)罚款收据复印件

(8)行政处分的复印件

(9)党内处分的复印件

(10)其它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等

篇四:事故调查报告格式 事故调查报告格式

基本内容(以下仅供参考,内容丰富、完整即可!)

一、引言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类别、事故性质及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事故基本情况概述;

二、事故单位概况:

事故单位成立时间、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隶属关系、经营范围、证照情况、劳动组织及工程(施工)情况等(矿山企业还应包括可采储量、生产能力、开采方式、通风方式及主要灾害等情况)。

三、事故发生、抢救及应急行动情况 (一)事故经过

事故发生过程、主要违章事实、事故后果等。

(二)事故报告、抢救、搜救及政府应急行动情况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二)事故性质

五、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事故责任者的基本情况(姓名、职务、主管工作等)、责任认定事实、责任追究的法律依据及处理建议,并按以下顺序排列: (一)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 (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的; (三)对事故单位的处罚建议。

六、整改措施和建议

主要从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对相关部门和事故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议,并对公司有关部门在制定制度、规程等方面提出建议。

七调查报告附件:

(一) 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基本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伤亡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族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工种、工龄、本工种工龄、文化程度、职务职称、伤害部位、伤害程度、安全培训教育及个人资质情况(安全生产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等)。

2、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 、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

善后处理费用: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

财产损失价值: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二)现场勘验、技术鉴定以及物证、证人材料

1、现场调查记录、事故现场的设备、作业环境状况;

2、拍摄有关的痕迹和物件的照片(音像资料),绘制有关处所的示意图(事故图)等;

3、有资质的部门出具的技术鉴定结论和试验报告;

4、与事故有关的物证、人证材料和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5、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6、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7、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及事故有关的情况。

(三)规章制度及组织体系

1、有关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设计工艺技术等资料;

2、事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组织机构;

3、事故受害人或肇事者过去事故记录和事故前的健康状况。

(四)伤亡鉴定证明

1、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死亡证明或出院证明);

2、公安部门死亡通知书(或法医鉴定书);

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伤残鉴定证明);

4、善后处理协议与公证书。

篇五: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参考格式 事故调查报告参考格式

xx单位“x月x日”xx(事故类别)事故调查报告 x年x月x日x时x分,位于xx市xx路xx号的xx单位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x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xx万元。

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相关规定,经xx市政府同意,成立了由xx市安全监管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及xx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专家鉴定和多方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基本情况

此部分内容是事故调查中管理责任认定的事实依据,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的基本情况; 2.单位及相关人员资质情况; 3.事故点事发前的不安全状况; 4.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5.所在地政府及相关负有职责的部门的安全监管情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1.事故发生经过

客观地描述事故发生、抢救直至救出最后一名遇难者(或伤者)为止的整个过程。

重点描述事故演变过程中事故触发、发展、扩大的状态; 场所、设施、设备、装置的变化状态;人的违章违规行为。 2.应急救援情况

简单介绍事故应急救援情况,如有必要也可简单介绍善后处理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1.伤亡人员情况 2.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1.事故发生的原因

(1)直接原因

主要从现场勘察和事故经过中概括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2)间接原因

主要从报告的第一部分“基本情况”中概括出事故单位安全管理及部门监管方面存在的缺陷。

2.事故性质

主要认定事故是责任事故还是非责任事故。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 1.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责任人员; 2.建议给予党纪和行政处分的责任人员; 3.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4.建议依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理的责任人员。

责任人员的责任认定按下列模式表述:姓名、政治面貌、现任职务、分管业务、任职时间、违法违规事实(多条分号隔开)、负何种责任、根据何规定(条款)、建议给予何种处分(处罚)。 责任单位的责任认定按下列模式表述:单位、违法违规事实、违反何规定(条款)、建议给予行政处罚。

六、整改防范措施建议

要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应从管理、装备和人员培训等方面提出防范措施。

七、附件

1.调查组的组建

包括两项内容:(1)调查组组建文件;(2)调查组人员名单(表格),表格名为“××事故调查组人员名单”,内容包括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调查组内职务、签名。 2.事故现场示意图

图形用a4纸按比例绘制(建议使用cad制图),具体比例根据实际情况掌握。图中要反映事故现场设备、设施、装置的布置、事故地点名称、位置(注明距离尺寸)、伤亡人员位置及倒向、有关设备、设施事故前后位置等。同时须标明图题、指向标、比例尺、图例和落款等要素。

3.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明细 4.事故伤亡人员情况

建议以表格形式列出事故伤亡人员情况,表名为“xx事故伤亡人员名单”。内容包括伤亡人员姓名、籍贯、年龄、工种、培训情况和伤害程度等。

篇六:事故分析报告范文 事故分析报告范文

xx 事故发生部门 xx 项目部

事故发生时间 2002 年7 月27 日

事故发生地点 xx1 号公寓

事故类别 机械伤害

伤害程度 轻伤

受伤部位 左手大拇指

编制人

编制时间 2003 2 18 审批 意见

审批人签字

审批时间 2003 2

一、事故发生部门

二、事故发生时间

三、事故发生地点

四、事故类别

五、伤害程度

六、受伤部位

七、伤者基本情况

八、事故经过

九、事故原因分析:

十、预防措施

一、事故责任分析

十二、事故处理意见

*** xx 项目部 2002 年7 月27 日 xx1 号公寓 机械伤害 轻伤 左手大拇指 :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籍 贯 安全教育 安全技术交底 文化程度 有 有 小学 2002 年7 月27 日上午10 点10 分左右,伤者***在一号公寓楼下完大梁准备下二排钢筋时,从k/⑧轴处翻越过去,人体翻过大梁脚踩到地面,支梁的钢管架扣件断裂,导致二排钢筋下滑,二排的钢筋上的钢管压住***左手大拇指,杨鹏飞的工友将钢管松开拉出左手,事故发生后项目立即组织人员送往医院治疗。

经过长达1 个月的治疗,病情恢复良好;2002 年9 月9 日,***发现自己的手指有异常现象发生,项目部管理人员带***到医院检查,检查发现伤口里面由于医生在第一次治疗时对伤口没有清洗干净,导致伤口内部发炎,经过医生第二次处理,病情好转。 目前伤情恢复良好并已医疗终结出院,伤者提出要求协商解决。

1、从事故现场发现,支设大梁的钢管加固扣件断裂下滑,造成钢管下滑是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2、班组在架设大梁的支架时,大梁与大梁的交叉处应用双扣件加固而班组 用单扣件加固,是此事故的原因之一。

3、从事故发生经过来看,项目部的相关管理人员没有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是此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事故发生后公司组织项目部召开了安全预防措施交底会,再次重申了管理人员及班组遵守和实施公司制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和严肃性;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按“三定一落实”原则进行整改,对相关的管理人员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项目部通过认真的总结和学习,以确保类似事故的发生。

1、项目施工员在交底时并没有对该部分说明详细的安全措施,对此事故负直接责任。

2、施工班组在操作时未按照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对此事故负主要直接责任。

3、项目部安全员在对支撑的钢管架的安全性,没有监督到位负监督不力的责任。

4、项目经理对此事故负领导责任。

1、***同志的医疗费按保险条款处理,从保险公司理赔回来的费用用于支付其个人的伤残补助金(公司部分)

2、一次性赔***同志工伤补助费 18000 元(壹万捌仟元整)(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医疗期间的工资、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贴费、营养费、易地安置费等)。

3、一次性支付***同志的工伤补助费的一半及全部医药费由钢筋班班组长刘河明承担,共计14057.45 元(壹万肆仟零伍拾柒元肆角伍分),公司承担一

次性支付杨鹏飞同志的工伤补助费的一半,即9000 元(玖仟元整),扣去保险公司理赔回来的5057.45 元(伍仟零伍拾柒元肆角伍分),公司实际应支付的费用为3942.55 (叁仟玖佰肆拾贰元伍角伍分)。

4、医药费已由钢筋班组班组长***垫付,一次性赔偿***同志工伤补助费 18000 元由公司暂行先垫付,其中9000 元(玖仟元)从钢筋班组班组长***劳务决算中扣除。

5、项目施工员在交底时并没有对该部分说明详细的安全措施,对此事故负直接责任,项目部安全员在对支撑的钢管架的安全性,没有监督到位负监督不力的责任。依据《员工手册》中《员工奖惩条例》(修订本)6.2.2 条c 款的规定,给予 xx 项目部钢筋工长****、项目部安全员****记过处分。

6、扣件断裂是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器材部门应从此次事故中吸取一定的经验教训。

厦门xx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03 年2 月20 日

附件

1、伤者申请书及项目意见

2、事故调查笔录两份

3、项目事故调查报告(包括现场照片 3 张、安全教育材料2 份、安全技术交底材料1 份)

4、伤者家庭困难情况证明

5、工伤处理协议书

甲方:厦门xx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xx 项目经理部; 乙方:厦门市莆兴建工有限公司xx 项目经理部钢筋班班组长刘河明

丙方: (受伤人) 身份证号码:

2002 年7 月27 日上午10 点10 分左右,伤者****在下完大梁准备下二排钢筋时,准备从k/⑧轴处翻越过去,人体翻过大梁脚踩到地面,支梁的钢管架断裂,导致二排钢筋下滑,二排的钢筋上的钢管压住***左手大拇指,****的工友将

钢管松开拉出左手,事故发生后项目立即组织人员将其送往医院治疗。目前伤情恢复良好并已医疗终结出院,伤者提出要求协商解决,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现将此事处理如下:

1、三方在公平、合理、合法、自愿、人道主义的基础上进行协商。

2、丙方要求甲方一次性赔偿费18000 元(壹万捌仟元整)(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医疗期间的工资、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贴费、营养费、易地安置费等)。

3、甲、乙、丙三方从签定协议起,丙方关于身体健康等一切问题与甲、乙方无关。

4、甲、乙、丙三方在本协议上签字后,本协议立即生效。

5、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乙、丙双方终止劳动关系,并与厦门 xx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xx 项目经理部无任何关系。

6、甲暂代乙方支付给丙方的费用按厦门市**有限公司 xx 项目经理部钢筋班与厦门xx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xx 项目经理部签定的《安全生产与治安管理经济责任合同》的相关条款及本起事故的事故报告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办理。

7、本协议一式五份,厦门 xx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xx 项目经理部,厦门市**公司 xx 项目经理部钢筋班班组长***,丙方各执一份,厦门 xx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质安部一份。

篇七:安监局事故调查报告范文 安监局事故调查报告范文

2010年5月4日中午12点左右,一辆由华坪红砖厂自派的自卸翻斗车(云p:13531)运送红砖到由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施工的宁蒗县新城区,在新区建设住宅二期工程30栋旁卸红砖时,由于车辆后轮负荷太重,引起车辆后轮下陷,自卸车不能顺利卸出车内的砖块,司机就擅自安排下水泥的农民工沙尔哈等工人帮忙卸车,在工人卸车时,由于后车门未处置稳当,造成后车门下落,击打到下砖的农民工沙尔哈的头部,造成沙尔哈头部重伤,该公司项目部接到电话后,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及时组织人员把伤员送到宁蒗县医院,由于伤势较重,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12点37分,刘立国打电话到宁蒗县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报案,称工地上一人被下砖的车门打着了,在送往医院抢救,不知道是否死亡。接到报案后,县建设局分管安全的领导徐礼芳及安全监督站的两位同志李金峰和杨志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同时安监局的杨新红副局长、毛应国、杨凯龙及大兴镇派出所的杨祖所长等单位同志到了现场,全面展开了“5?4”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和善后处置工作。下午,县人民政府和军强副县长进一步做了批示。5月5日上午9:00时左右,县安监局召集了监察局、建设局、大兴派出所、工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了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经过现场勘查,证人询问、查看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各种资质证

书和安全管理机构、制度、教育记录等,到目前为止,事故情况已基本调查清楚,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的背景情况

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是经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到宁蒗开发宁蒗新区建设的施工企业,具有《建筑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等,安全生产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发生事故的车辆云p:13531是砖厂自派的,运红砖到工地上卖砖给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与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没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该车车主是杨文华,与司机李勇(身份证:533224198602162117)是属舅侄关系.

二、事故发生的经过

2010年5月4日中午12点左右,云p:13531自卸翻斗车运红砖到由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施工的宁蒗县新区开发建设住宅二期30栋旁,在自卸车翻斗车卸红砖时,由于车辆后轮负荷太重,引起车辆云p13531后轮下陷,自卸车不能顺利自卸出车内的砖块,就安排下水泥的农民工沙尔哈等工人帮忙卸车,在工人卸车时,由于上翻的后车门未处理稳当,造成后车门下落,击打到下砖的沙尔哈头部,造成头部重伤,该公司项目部接到电话后,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人员把伤员送到县医院,经医院全力抢救,由于伤势较重,抢救无效死亡。同时报告给安监局、建设局、大兴派出所等有关部门。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5?4”事故造成一死一伤,其中:沙尔哈,彝族,死亡,身份证号:533224196710201356属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农民工;李学华,彝族,轻伤,现已经出院,属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农民工。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约30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析规划》的要求,“5?4”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如下:

一、直接原因

1、运砖车辆云p:13531的驾驶员李勇违章指挥,违章 作业;

2、死者沙尔哈和同伙违反操作程序,违反劳动纪律,在自卸翻斗车不能顺利自卸出车内的砖块时,没有固定好后车门,就在后车门下作业,造成后车门下落,并击打到沙尔哈的头部,至使沙尔哈死亡。

二、间接原因

1、宁蒗县建设局对该建筑企业监管不到位,存在监管漏洞和盲区;

2、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对该公司所雇用的农民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该公司农民工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安

全生产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这是造成事故的根源所在。

三、事故性质

通过调查、取证后认定:2010年5月4日上午12:00时左右发生在宁蒗县新城区二期工程事故属违章指挥、违章违规作业造成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四、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宁蒗项目部有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没有按制度对现场的施工作业进行认真的管理、指挥和监督,在此次事故中负次要责任,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

第四款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对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宁蒗项目部处以罚款壹万元人民币。

沙尔哈及同伙违反劳动纪律,在没有支撑稳定好后车门的前提下进行作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但因沙尔哈已经死亡,同伙属于弱势群体,其处罚由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宁蒗项目部承担,不再对其进行处罚。李学华等人重返生产一线前需要接受县建设局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六、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

1、建议县建设局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结

合“全县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建筑施工行企业业现场管理混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等现状,进行一次清理和整顿,严厉打击现场管理混乱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行为,杜绝“5?4”事故相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2、“5?4”事故的发生,暴露了该企业对作业人员管理混乱,监管不到位,特别是设备和人员监管不力,通过对“5?4”事故的认真分析,特提出以下整改建议:

(1)明确内部安全管理分工和职责;

(2)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4)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设备检修;

(5)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6)加强施工现场的封闭管理和人员来往登记制度。

(7)对原材料的往来管理进行专人指挥,并跟踪督促落实。

(8)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脚手架、施工机具、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施工现场等部位加强管理。

调查组成员签字:

篇八:事故调查分析报告范本及填写说明(2011版) (样本)

**公司“xx·xx”安全事件

事故部门: **公司xx部门/车间

事故日期: 20xx 年 xx 月 xx 日

伤亡情况: x 死 x 重伤 x 轻伤x 轻微伤

事故级别:机 械 伤 害 **公司“xx.xx”安全事件调查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公司xx车间(或部门)

事故发生时间:20xx年xx月xx日星期x (xx:xx左右)

事故发生地点: xx车间xx岗位

起 因 物: 氨水 事故类别:

事故原因:

事故严重级别:一般事故

事故损失工作日总数:xxx天

伤亡人员情况:

作业种类: 本次事故经损失(万元xx万元 (1)直经济损失(

元):xx万元

①人员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费及抚恤费、补助及救济费歇工工资等;

②善后处理费用:包括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性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偿费用;

③财产损失价值:包括固定资产损失价值和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2)间接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①停产、减产损失的价值:

②工作损失价值: ③源损失价值:

④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

⑤补充新员工的培训费用:

⑥其他损失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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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简要经过:

事故调查组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经过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事故发生前,事故发生单位生产作业状况;

(2) 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

(3) 事故现场状况及事故现场保护情况;

(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情况;

(5) 事故的报告经过;

(6) 事故抢救及事故救援情况;

(7) 事故的善后处理情况;

(8) 其他与事故发生经过有关的情况。

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质认定

(对事故发生进行详细的原因分析,该部分为报告书核心部分)

(1)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直接原因指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它可分为三类:

①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指由于设备不良所引起的,也称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所谓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使事故能发生的不安全的物体条件或物质条件。

②环境原因。指由于环境不良所引起的。

③人的原因。是指由人的不安全行为而引起的事故。所谓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指违反安全规则和安全操作原则,使事故有可能或有机会发生的行为。

(2)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间接原因指间接原因产生和存在的原因。包括技术、设计上的原因和管理上的原因。间接原因主要有:

①技术的原因。包括:主要装置、机械、建筑的设计,建筑物竣工后的检查保养等技术方面不完善,机械装备的布置,工厂地面、室内照明以及通风、机械工具的设计和保养,危险场所的防护设备及警报设备,防护用具的维护和配备等所存在的技术缺陷。

②教育的原因。包括:与安全有关的知识和经验不足,对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性及其安全运行方法无知、轻视不理解、训练不足,坏习惯及没有经验等。

③身体的原因。包括:身体有缺陷或由于睡眠不足而疲劳、酩酊大醉等。

④精神的原因。包括怠慢、反抗、不满等不良态度,焦燥、紧张、恐怖、不和等精神状况,偏狭、固执等性格缺陷。

⑤管理原因。包括:企业主要领导人对安全的责任心不强,作业标准不明确,缺乏检查保养制度,劳动组织不合理等。

(3)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综合以上原因,事故调查组认为事故的性质是一起xxxx事故

八、总结事故教训

事故发生单位要认真总结事故的教训,主要是在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条件等方面存在那些薄弱环节、漏洞和隐患,要认真对照问题查找根源:

1、事故发生单位应该吸取的教训;

2、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该吸取的教训;

3、事故单位有关主管人员和有关部门应该吸取的教训;

4、从业人员应该吸取的教训;

九、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是在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针对事故发生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薄弱环节、漏洞、隐患等提出的,要具备以下性质: 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七、事故责任认定和对责任者处理的意见

通过事故调查分析,对事故的性质有明确结论。其中对认定为自然事故或非责任事故的可不追究事故责任人,对认定为责任事故的,要按照责任大小和承担责任的不同分别认定下列事故责任者:

1、直接责任者:是指其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人员。如违章作业人员等。

2、主要责任者: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人员。如违章指挥者等。

3、领导责任者: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如有关部门的主管人员。 对责任事故者的处理意见包括行政处分、纪律处分或者追究民事责任。

直接责任者就是指其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人,行为表现为:(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2)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3)擅自开动机器设备,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设施。领导责任者就是指其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行为表现为:(1]没有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未经特殊工种考试合格就上岗操作;(2)缺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不健全;(3)设备严重失修或超负荷运转;(4)缺少或没有安全措施及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个人防护用品缺乏或有缺陷;(5)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的。主要责任者就是指在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中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人。确定事故主要责任者的原则是:以事故的主要原因确定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第13篇:事故调查报告

**隧道**斜井综合班工人摔伤安全事故

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

事故发生单位:中铁**(集团)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事故发生时间:2014年*月**日**时**分左右

事故发生地点:**至**铁路客运专线******标段***隧道**斜井综合

班宿舍处。

事故发生经过:2014年*月**日,晚上21时50分左右,二号斜井综合班工人***(男,汉族,19**年**月出生,**省**市**县小溪乡**村**组**号,2014年*月**日来二队二号斜井综合班)在晚上出宿舍门后在离宿舍不远的水泥路上因路面湿滑和夜晚路上灯光效果差视野不清晰而导致摔倒,最终使其左胳膊肘关节上部一处部位骨折一处部位骨头开裂。事故发生后综合班班长***立即上报二号斜井洞口负责人,由综合班班长***及时送往***市第三医院,到达时间为凌晨一点。 事故的原因分析:事故发生后,我队组成相应事故调查小组,事故调查小组至现场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调查小组通过对事故现场勘察和有关人员的调查取证分析;认为本次事故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主要原因:

(1)雨天路面湿滑和综合班宿舍夜晚灯光照明不足。

2、间接原因:

(1)、综合班工人安全意识不足,在下雨天雨水会聚积在路面上

会导致路面湿滑,而综合班工人并没有穿戴防滑雨靴。

(2)、综合班宿舍前水泥路面没有设置一些相对应的针对雨天路面湿滑的防护设置。

(3)、劳保用品发放不及时。 事故性质:本次事故属于责任事故。

事故类型:本次事故认定为轻伤事故,属于人身伤害事故类型。 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建议:

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公司签订的《二0一四年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公司有关规定,通过事故调查和原因分析,建议对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如下处理:

1、对受伤人***的检查、护理费用、如有隐患后续费用由西成项目

部架子二队与当事人协商解决。

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为了从事故中汲取教训,提高防范能力,强化现场安全管理,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通过对事故的原因调查、现场了解分析,制定了以下防范整改措施:

1、加强

2、给工班工人和队部管理人员全员配置好全队的安全教育培训,举一反三,防止下次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防滑雨靴。

3、在工班宿舍及队部宿舍周围增加照明设施,保证夜晚的光线充足。

4、在工班宿舍及队部宿舍周围增加安全标识牌,起到提醒工班工人和队部管理人员雨天和夜晚外出行走时注意安全的目的。

第14篇: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及反馈报告

事故名称:采样机小车刹车爆死事故

事故起止时间:2012年12月20日20时至2012年12月20日20时30分

事故发生经过及处理情况:2012年12月20日20时许,值班采样员某某正在使用自动采样机时,采样小车刹车突然爆死导致采样机钻头无法提升。值班采样员某某知道如果其长时间不能正常运作可能会对整个系统造成更大危害,于是某某立刻对相关设备进行逐一排查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值班主任某某主任及其检修工某某,经过检修工大约15分钟的排查及检修后,初步认定此次事件发生的原因为小车刹车突然爆死致使小车不能正常归位。对此某某主任立刻作出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要迅速,准确,及时的处理这一事件,所有在岗及不在岗人员都要共同协助某某来处理好这一突发情况的指示。经过所有员工的共同努力,20时30分采样小车恢复正常,采样工作正常运作。

事故原因:事故发生后,有关领导立即组织所有员工对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并召开事故分析会,确认事故原因:事故当天自动采样机轨道存有积雪及碎小冰块儿,导致小车行驶过程受阻后脱离轨道,刹车爆死,采样钻头无法提升。

暴露问题及防范措施:

1.检修人员及工作人员未及时发现问题并针对性解决问题,应严格要求检修人员的工作流程及工作的细致性。

2.值班人员遇到事故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但还应加强对运行人员的技术培训、及事故演习,提高事故处理的能力。

3.考虑是否可以安装适当的报警装置,一旦出现情况可及时提醒操作人员。

4.此次事故处理过程中,各级人员能够紧密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将事故处理的更好,希望以后再接再励。

应汲取的经验教训:通过此次事故的发生,使我们积累了宝贵的事故处理经验,同时我们认识到业务技术欠缺和事故处理经验不足的重要性,在今后我们要加大培训力度和反事故演习,提高运行人员技术水平,处理好每一次事故,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

化验组:陈江

2012-12-22

第15篇:事故调查报告

火灾调查报告

3月22日下午3点左右,我唐岛湾游艇会项目部高层区一号楼中部发生失火事故。这次事故烧毁1号楼部分伸缩缝处几个平方的模板及伸缩缝填充的挤塑板,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幸而发现及时,积极灭火,没有工作人员受伤,阻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事故发生后,房产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领导立即赶到现场调查和指导灭火工作,消防车也随即赶到现场。在现场指挥和救火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十几分钟的奋力将火扑灭。随后经过对这起事故进行了的认真调查,下面将调查时发现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火灾发生时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情况:现场设有消防灭火器,附近设有高压水源,致使火灾一开始就有效地进行救火行动。

二、火灾的发生经过及扑救情况:火患在下午3点左右开始发生,借着风势不断蔓延。施工单位负责人立即组织指导灭火工作,立即取来十几箱的灭火器,还接上水管不停的冲浇。经过十几分钟的激烈战斗,大火基本得到控制,3点30左右火患全部扑灭。在灭火的同时,安排木工把附近还没燃到得模板进行拆除,阻止火势蔓延。

三、事故的原因分析:经现场调查,1号楼起火原因是由于电焊工操作不当,引燃附近的挤塑板,又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上当时风力较大,火势迅速蔓延,致使附近的模板也跟着一起燃烧、有蔓延的趋势,电焊是导致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

四、整改意见:3月22日得火灾是我项目部一次较大的事故,虽属个别工作操作不当引起,但它暴露了我项目部在安全工作上存在的严重问题,教训十分深刻,为了吸取这次火灾事故的教训,防止和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确保项目部进行安全有序的生产工作和良好的生产环境。我项目部将在过后不断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多次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的基础上,继续做好以下整改工作:

1、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努力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和各项制度的落实,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

2、认真吸取教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进一步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火险隐患整改力度,增设灭火器材。

4、进一步加强职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建筑工人的安全意识。

5、加强监督,严肃查处事故。

唐岛湾游艇会项目部 3月23日

第16篇:事故调查报告

2000套架子工高空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一、安全事故放生地点:3号楼北侧高支模支撑架处。

二、事故发生时间:2017.7.1上午10点半左右。

三、事故类别:高处坠落。

四、事故经过:架子工在搭设高支模支撑架时,搭设完成后,在从高支模架体下来时坠落。事故发生后,现场项目经理姚磊、工长池忠伟及劳务负责人立即赶到现场,安排车辆送往医院。受伤工人经医院确诊为轻伤。

五、事故原因分析:这是一起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现场安全防护规定的事故。由人与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引发的事故。

1、当时气温较高且在将要下班时间,天气闷热,容易造成中暑或注意力不集中;

2、工人安全意识不强,未正规佩戴安全带;

3、现场管理人员工作不到位,无临边防护及水平防护;

六、事故的处理及预防。

事故发生处理完毕后,安质部在项目立即召开事故分析会,针对最近天气情况、现场工人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力度不够的现状,要求加强安全管理并提出整改措施:

1、加强防暑措施,给工人提供藿香正气水和绿豆汤;

2、加强安全教育,做好班前培训与教育,定期召开安全大会。增强工人安全意识;

3、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逐项整改。

七、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对项目负责人口头批评 对分包队伍罚款5000元

八、参加调查人员:陈兴、姚磊、李晓峰、池忠伟、刘长忠

事故责任人:

负责人:

日期:2017.7.1

第17篇:事故调查报告

一、发生经过

1.日期:200-年4月23日

2.时间:上午6时30分

3.地点:深圳xx18楼楼顶

4.情况叙述:xx楼顶14号冷却塔的木质结构塔顶以及部分外壳被发现彻底烧坏。起火原因和责任人不明。此事已报告警署和保险公司。出事原因待查。

二、抢修措施

事故已立即向警署、消防部门和保险公司汇报,并在现场拍下照片。目击者的口供也已记录下来。

我们已与维修承包商就此举行特别会议,安排人员进行抢修,清理现场。会议记录参见附录一。空调系统的正常供应和运作没有受到影响。

我们已与HVC(4)进行详细讨论,并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对保安人员和楼顶巡视的管理,并决定在大楼外围以及楼顶死角处增设巡视点。

三、调查结果

夜间13时至早上7时,xx一般无需使用水冷却装置,因而其相关冷却塔也不必运转。

操作员一般会关掉楼顶配电间内的配电板(见附录二的启动电路图)。根据图中所示,正如4月21晚发生的那样,一旦把选择开关调至“关”的位置,就会使主电源接触点打开,对外的电线和设备便会断电。

附录三中的照片可以说明冷却塔电线被烧坏的情况。这些照片显示,分线箱内部仍然清洁,而表面似乎严重烧坏。这表明,起火原因很可能来自外部,而不是由内部的电路设备和电线引起。这从附录中的照片可以得到证实,照片上显示了冷却塔内部控制器和开关设备的情况 。

我们曾怀疑事故由雷电引起,但现已排除了这一可能性,因为大楼完全受到避雷装置的保护,而避雷装置也定期接受检查和维修。

四、结论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我们的结论是,分线箱外部首先起火,继而蔓延至冷却塔的其他部位。因而我们认为,此次事件很有可能是人为的蓄意破坏。

五、建议

就短期来说,我们已决定在现有冷却塔的木质结构部分刷上防火漆加以保护。具体的施工情况已和大楼总承包商共同商定,其他必要的工作正在安排。

在安全方面,我们同意管理部门的意见,楼顶所有出口处均应安装“detex”锁和遥控警报器。此外,我们还认为,通向楼顶的通道应设有闭路电视机进行监视。

从长远来说,我们正在就使用ADS组合型冷却塔的可行性进行研究。这种冷却塔和我们现有的冷却塔不同,由于塔身没有木质结构部分,因而在防火、防日晒雨淋和防菌方面效果更佳。

第18篇:事故调查报告

关于铲车司机任晓林撞坏消防栓的处理通报

一、事故发生经过:2016年8月9日晚12时左右,铲车司机任晓林在原料仓转运形球出来时,撞坏仓库对面消防栓。安保部接到通知后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找准事故发生根本原因。

二、事故原因分析:

1、库管叉车作业人员习惯性违章操作,安全意识不强,叉车作业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时倒车没有缓慢行驶,造成轿车损坏事故。这是此次撞车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

2、客户车辆进入叉车装车作业区域,且停车违章靠在叉车运行车道一边,为发生撞车事故埋下了伏笔,这是此次撞车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

3、监督管理不严,现场督促不到位,当班叉车班召开班前会只安排工作任务未讲清楚安全注意事项,未及时制止叉车运输作业人员违章操作,这是此次撞车事故的间接原因。

4、公司接待部门图省事、少走路,带客户车辆停在生产作业区域,这是此次撞车事故的又一间接原因。

三、事故的责任划分

1、事故的直接责任——库管科叉车司机黎仁德、客户轿车司机

(1)库管科岗位叉车工黎仁德违反岗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行驶在后,应负事故直接责任。 (2)客户轿车司机违反安全交通规则,明知道环境区域内有叉车装运作业,在叉车作业区域危险停车,违章停车在先,应负事故直接责任。

2、事故的间接责任——库管科叉车班长、接待客户部门

公司库管科叉车班长,现场监督管理不到位,当班召开班前会未讲清楚叉车运行安全注意事项,未及时制止叉车运输作业人员违章行为;接待客户部门未正确引导客户在安全地点停车,置客户及车辆于危险区域,应负事故间接责任。

3、事故管理责任——库管科

库管科对作业人员教育培训不够,疏于日常管理和督促,未及时制止、纠正叉车运输作业人员违章行为造成事故。应负事故管理责任。

四、安全防范措施:

1、要求公司各部门要切实开好班前会,布置安排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讲清安全注意事项,不得盲目违章作业,避免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

2、要求公司将此次安全事故在安全生产例会和班前会上进行通报,并将此次事故作为事故案例进行宣传教育,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杜绝事故的发生。

3、要求公司安保部门要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同时加强检查督促和处罚力度。

4、要求公司各部门履职尽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加强对员工日常的督促管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川帕沃可矿物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5曰

第19篇:事故调查报告

中海国际社区

7、8#地块5.1

工人坠楼事故调查

由重庆建工三建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西安中海国际社区

7、8#地块在5月1日下午发生一名防水分包工人坠楼事故,现对该事故调查如下:

一、事故发生时间:

2010年5月1日16时30分

二、事故地点:

中海国际社区

7、8#地块318#楼

三、事故过程: 2010年5月1日16时30分四川翔宇防水分包单位防水施工队黄荣班组工人王文炳在318#楼东三户北侧施工完露台防水之后,需要到东二户去做防水,防水班组工人王文炳为图一时之方便从南侧三层悬挑板跨越至东二户南侧三层悬挑板,不慎失足从三层悬挑阳台掉入地下室。

四、当事人情况

四川翔宇防水分包单位防水施工队黄荣班组工人王文炳系重庆长寿人,男

现年54岁。

五、抢救

事故发生后,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启动应急预案,项目经理积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抢救,立即拨打120,于4时50分急救车到现场,把伤员运往西安市第九人民医院进行抢救。

六、伤员目前情况

因抢救及时,目前伤员已脱离危险,现正在康复中。

七、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由于四川翔宇防水分包单位员工王文炳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意识薄弱造成。

八、整改措施

1、再次大力加强所有入场工人(包括分包单位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对安全通道专人管理,对不走安全通道造成的违章的人处以重罚。

九、工程业主,监理,施工,分包情况 业主:中海兴业(西安)有限公司 监理:陕西华茂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重庆建工三建有限责任公司 分包:四川翔宇防水分包单位防水

重庆建工三建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中海国际社区

7、8#地块项目部

2010-5-

4 关于5.1安全事故的反思

2010年5月1日下午16:30分由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西安中海

7、8#地318#楼发生一名防水工人坠落事故,项目部引起高度重视,立即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以及对安全管理的反思:

一、事故的原因

1、事故发生时间: 2010年5月1日16时30分

2、事故地点:

中海国际社区

7、8#地块318#楼

3、事故过程:

2010年5月1日16时30分四川翔宇防水分包单位防水施工队黄荣班组工人王文炳在318#楼东三户北侧施工完露台防水之后,需要到东二户去做防水,防水班组工人王文炳为图一时之方便从南侧三层悬挑板跨越至东二户南侧三层悬挑板,不慎失足从三层悬挑阳台掉入地下室。

4、当事人情况

四川翔宇防水分包单位防水施工队黄荣班组工人王文炳系重庆长寿人,男 现年 54 岁。

5、抢救

事故发生后,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启动应急预案,项目经理积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抢救,立即拨打120,于16时50分急救车到现场,把伤员运往西安市地九人民医院进行抢救。

6、伤员目前情况

因抢救及时,目前伤员已脱离危险,现正在康复中。

7、事故原因分析

由于四川翔宇防水分包单位员工王文炳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意识薄弱造成。

二、事故隐患的整改

对此我项目部引起高度重视,由经理亲自抓安全,进行全面拉网式的大排查,对不安全的隐患点当场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对所有的在场班组重新进行了安全教育,安全交底;

2、319#南侧用于光华石材施工外架已拆除;

3、314—324#所有临边防护架按要求搭设完毕;

4、

314、320、

321、

322、

324、外架已拆除;

5、提升吊笼已安全拆除;

6、现场重新布置,悬空电缆拉结点采取了保护措施;

7、场地内建筑垃圾已清运出场,配合土方回填单位完成场地的平整。

三、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1、分包单位:对四川翔宇防水分包单位处罚5000元,对四川翔宇防水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处罚1000元,对四川翔宇防水分包班组处罚1000元

2、安全员的处理:对专职安全员处罚200元。

四、对安全事故的反思

1、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增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提高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不违章指挥,安排工作时一定要讲安全,在过程检查中发现不安全的地方,应立即制止工人继续作业,待消除隐患后方可继续作业。

2、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意识,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的检查;在考察分包单位时,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着重考察,对忽视安全的分包单位不予发包。

3、加强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包括资金投入,人力投入,材料投入等等。

4、加强落实安全教育制度;特别是对新入场的工人的三级教育,利用晚上,雨天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

5、加强安全检查制度;坚持每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天的安全巡视,每天的安全喊话,安全注意事项。

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中海国际社区

7、8#地块三期项目部

2010年5 月11日

罗中立美术馆

11、13 坠落事故调查分析

由重庆建工三建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罗中立美术馆四川美术学院美术馆项目在11月13日上午发生一名劳务公司管理人员坠落事故,现对该事故调查如下:

一、事故发生时间:

2013年11月13日08时05分

二、事故地点:

罗中立美术馆四川美术学院美术馆工程二区段

三、事故过程: 2013年11月13日08时05分周显学劳务公司管理杨成学在罗中立美术馆工程上班时,行走至二区段钢天桥位置由于钢天桥两端用钢管栏杆防护进行了隔断禁止通行,但杨成学想走捷径,想从钢天桥这端直接走向另一端,于是就翻越了防护栏杆想走过去由于天桥中间有积水,杨成学怕鞋子弄湿就冒险行走天桥的边缘一失足就从5米高的钢天桥坠落地面。

四、当事人情况

周显学劳务公司管理杨成学系重庆长寿人,男

现年XX岁。 身份证号:XXXXXX

五、抢救

事故发生后,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启动应急预案,项目经理积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抢救,立即拨打120,于08时30分急救车到现场,把伤员运往就近重庆市市陈家桥人民医院进行抢救,09时20分转入重庆市西南医院。

六、伤员目前情况

因抢救及时,目前伤员已脱离危险,现正在康复中。

七、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由于周显学劳务公司管理员杨成学违反安全行走路线翻越防护栏杆走捷径、安全意识薄弱造成。

八、整改措施

1、再次大力加强所有入场工人(包括分包单位工人)的安全教育、以及工作中一些习惯性违章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加强日常安全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3、对安全通道专人管理,对不走安全通道造成的违章的人处以重罚。

九、工程业主,监理,施工,分包情况 业主:四川美术学院 监理:重庆市中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重庆建工三建有限责任公司 分包:重庆市天建劳务公司周显学劳务

重庆建工三建有限责任公司

罗中立美术馆暨四川美术学院美术馆项目部

2013年11月13日

关于11.13安全事故的反思

2013年11月13日上午08:05分由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重庆市大学城罗中立美术馆工程发生一名劳务公司管理人员坠落事故,项目部引起高度重视,立即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以及对安全管理的反思:

一、事故的原因

1、事故发生时间:

2013年11月13日08时05分

2、事故地点:

罗中立美术馆暨四川美术学院美术馆工程二区段

3、事故过程:

2013年11月13日08时05分周显学劳务公司管理杨成学在罗中立美术馆工程上班时,行走至二区段钢天桥位置由于钢天桥两端用钢管栏杆防护进行了隔断禁止通行,但杨成学想走捷径,想从钢天桥这端直接走向另一端,于是就翻越了防护栏杆想走过去由于天桥中间有积水,杨成学怕鞋子弄湿就冒险行走天桥的边缘一失足就从5米高的钢天桥坠落地面。

4、当事人情况

周显学劳务公司管理杨成学系重庆XX人,男

现年XX岁。 身份证号:XXXXXX

5、抢救

事故发生后,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启动应急预案,项目经理积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抢救,立即拨打120,于08时30分急救车到现场,把伤员运往就近重庆市市陈家桥人民医院进行抢救,09时20分转入重庆市西南医院。

6、伤员目前情况

因抢救及时,目前伤员已脱离危险,现正在康复中。

7、事故原因分析

由于周显学劳务公司管理员杨成学违反安全行走路线翻越防护栏杆走捷径、安全意识薄弱造成。

二、事故隐患的整改

对此我项目部引起高度重视,由经理亲自抓安全,进行全面拉网式的大排查,对不安全的隐患点当场整改。

1、再次大力加强所有入场工人(包括分包单位工人)的安全教育、以及工作中一些习惯性违章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加强日常安全巡视,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3、对安全通道专人管理,对不走安全通道造成的违章的人处以重罚。

三、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1、分包单位:周显学劳务公司分包单位处罚5000元,周显学劳务公司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处罚1000元。

2、项目经理的处罚:对项目经理处罚1000元

3、技术负责人的处罚:对技术负责人处罚1000元

4、施工区段长的处理:对施工区段长处罚200元。

5、安全员的处理:对专职安全员处罚200元。

四、对安全事故的反思

1、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增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提高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不违章指挥,安排工作时一定要讲安全,在过程检查中发现不安全的地方,应立即制止工人继续作业,待消除隐患后方可继续作业。

2、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意识,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的检查;在考察分包单位时,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着重考察,对忽视安全的分包单位不予发包。

3、加强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包括资金投入,人力投入,材料投入等等。

4、加强落实安全教育制度;特别是对新入场的工人的三级教育,利用晚上,雨天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

5、加强安全检查制度;坚持每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天的安全巡视,每天的安全喊话,安全注意事项。

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罗中立美术馆暨四川美术学院美术馆工程项目部

2013年11月13日

民生广场二期工程

8、16 材料车坠落事故报告

由重庆建工三建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民生广场二期工程项目在8月16日21时30分发生一起材料车坎上坠落事故和一名吊车人员坠落事故,现对该事故调查如下:

六、事故发生时间:

201年8月16日21时30分——01时20分

七、事故地点:

民生广场二期工程4#楼大门内斜坡处。

八、事故经过程: 2015年8月16日21时30分左右,给项目拉砖的货车在4#楼处卸货之后准备出现场,车行驶致施工大门斜坡处停车下来送货单签字,由于手刹没有完全拉到位致使车子后退下滑冲段边坡栏杆车子翻下高10m左右的基坑。

送货车主老板立即通知了吊车准备把货车吊走,01时20分左右吊车到达现场,吊车其中一工人在做吊运之前的准备工作,由于吊运作业需要拆除相应部位的防护栏杆,吊车工人在塞垫吊车支腿的时候由于支腿靠近边坡位置又下雨脚下湿滑不慎跌倒滑下10m左右基坑。

九、抢救

事故发生后,民生广场二期工程项目部积极启动应急预案,项目经理积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抢救,立即拨打120,于01时30分急救车到现场,把伤员运往就近重庆市西彭人民医院进行抢救。

六、伤员目前情况

目前伤员无生命危险,腰部肋骨断裂2根。

七、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1、由于货车司机手刹操作不到位,粗心大意致使货车后退下滑翻下基坑

2、由于货车车主急于把货车吊运出场,深夜吊车冒雨作业斜坡湿滑,吊车作业环境条件狭小,吊车工人安全意识淡薄。

八、整改措施

1、货车吊运拉走之后立即恢复边坡防护栏杆。

2、全面展开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

3、对危险源进一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项目举一反三积极开展暴雨之后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临电、塔吊、模板支撑架、外架等全面排查,确保暴雨之后的安全生产。

重庆建工三建有限责任公司

民生广场二期工程项目部

2015年8月17日

第20篇:事故调查报告

篇1:事故调查报告

**隧道**斜井综合班工人摔伤安全事故

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

事故发生单位:中铁**(集团)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事故发生时间:2014年*月**日**时**分左右

事故发生地点:**至**铁路客运专线******标段***隧道**斜井综合

班宿舍处。

事故发生经过:2014年*月**日,晚上21时50分左右,二号斜井综合班工人***(男,汉族,19**年**月出生,**省**市**县小溪乡**村**组**号,2014年*月**日来二队二号斜井综合班)在晚上出宿舍门后在离宿舍不远的水泥路上因路面湿滑和夜晚路上灯光效果差视野不清晰而导致摔倒,最终使其左胳膊肘关节上部一处部位骨折一处部位骨头开裂。事故发生后综合班班长***立即上报二号斜井洞口负责人,由综合班班长***及时送往***市第三医院,到达时间为凌晨一点。 事故的原因分析:事故发生后,我队组成相应事故调查小组,事故调查小组至现场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调查小组通过对事故现场勘察和有关人员的调查取证分析;认为本次事故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1、主要原因:

(1)雨天路面湿滑和综合班宿舍夜晚灯光照明不足。

2、间接原因: (1)、综合班工人安全意识不足,在下雨天雨水会聚积在路面上

(2)、综合班宿舍前水泥路面没有设置一些相对应的针对雨天路面湿滑的防护设置。

(3)、劳保用品发放不及时。 事故性质:本次事故属于责任事故。

事故类型:本次事故认定为轻伤事故,属于人身伤害事故类型。 事故责任分析及处理建议:

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公司签订的《二0一四年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公司有关规定,通过事故调查和原因分析,建议对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如下处理:

1、对受伤人***的检查、护理费用、如有隐患后续费用由西成项目

部架子二队与当事人协商解决。

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为了从事故中汲取教训,提高防范能力,强化现场安全管理,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通过对事故的原因调查、现场了解分析,制定了以下防范整改措施:

1、加强

2、给工班工人和队部管理人员全员配置好全队的安全教育培训,举一反三,防止下次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防滑雨靴。

3、在工班宿舍及队部宿舍周围增加照明设施,保证夜晚的光线充足。

4、在工班宿舍及队部宿舍周围增加安全标识牌,起到提醒工班工人和队部管理人员雨天和夜晚外出行走时注意安全的目的。篇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格式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格式

题目“***”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1、事故发生详细经过

(1) 生产过程;状态

(2) 事故中的当事人的行为、语言表述 (3) 事故状态

(4) 事故场所机械、设备、状况等

2、应急救援情况

(1) 救援过程

(2) 抢救地点、过程、结果。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状况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1)人的不安全行为:根据gb5442-86a7规定。

(2)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根据gb5441-86a6规定。

2、间接原因

(1)、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2)、教育培训不够,缺乏安 全技术知识。(3)、劳动组织不合理。(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指导。(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6)、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没有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等。

(二) 事故性质

1、是否为责任事故

2、是否为非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的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1、对事故单位的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全部责任、主要责

任、重要责任、次要责任等),依据《条例》规定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2、对事故有关部门的责任认定(主要责任、重要责任、次

要责任、一定责任等),依据《条例》规定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3、对有关责任者的责任认定(主要领导责任、领导责任、

管理责任、直接责任、重要责任等),提出个人行政处罚建议及党、政纪处分建议,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六、今后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附:

1、事故调查人员签字名单。

2、伤亡人员名单。

3、有关资料复印件。包括:

(1)企业提供资料的复印件

(2)现场照片

(3)现场示意图

(4)笔录复印件

(5)行政处罚的法律文书

(6)刑事处罚的法律文书

(7)罚款收据复印件

(8)行政处分的复印件

(9)党内处分的复印件

(10)其它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等 篇3:工伤事故调查报告2014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发生经过:

二、事故原因分析及性质:

1、员工操作方法有误,对培训的安全知识疏忽,警惕心不够所致。

2、对员工的安全预防纠正,对本岗位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没有引起高度重视,规范的操作动作未按要求操作。

3、老厂设备没有防护挡板,刀口裸露很容易发生工伤事故。

三、纠正及预防措施:

1、新员工必须培训上岗,能标准的操作与掌握操作技能通过考试后才能上岗开料。

2、对老员工也要做定期的培训,工序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工前的检查。

3、老厂设备没有安全防护挡板,故以后所有垫板铝片都在钻孔a部完成,拉回去,决不允许去老厂剪料机上裁剪垫板铝片。

4、管理人员随时监督发现有违规作业的,立即纠正培训,对屡教不改的要进行处罚。

5、针对现已有防护挡板的设备绝对不允许私自拆除等违规行为,一旦发现重罚。

煤矿事故调查报告
《煤矿事故调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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