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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权建设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9 00:02:31 来源:调研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对我县基层政权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2006年前基层政权建设情况

2005年我县行政区划调整为12个乡镇,其中11个乡(镇)政府的办公用房建于上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超期服役的问题。各乡镇政府办公用房均属砖木结构,屋面小青瓦,集办公、住宿于一体。因年久失修,房屋椽皮、天棚、地板腐朽损坏严重,房屋主体结构受到影响,且部

分房屋超过了设计使用年限已成危房。二是房屋功能配置不当。其办公和住宿条件仍维持60、70年代水平,结构、布局和功能极不合理,其中3个乡镇没有会议室,4个乡镇会议室席位无法满足乡镇人代会、党代会等大型会议的需要。曾在乡镇电影院召开的大型会议,亦因电影院的撤除,现无处可召开。三是办公、住宿用房十分紧张。近20年来,各乡镇机构和编制有所增加,但房子没有相应增加。特别是2005年的行政区划调整,原岩头寨乡、野竹乡、草潭乡合并成为岩头寨乡,该乡政府当时仅有一栋建筑面积约750平方米的综合楼,而该乡政府实际在编人数加上经管站等站所人员共计39人,人均办公住宿用房不足20平方米。与之相同情形的还有原茄通乡与河西镇合并成立的红石林镇政府。此外,高望界乡政府与国营高望界林场政企分开后,政府原用的办公住宿场所及相关设施产权均归属林场,新成立的乡政府既没有土地,也没有办公楼和宿舍楼,更没有任何办公设施。

二、近三年基层政权建设情况

2005年11月,县成立基层政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标志着我县建县50年来首次大规模进行的基层政权整体建设的全面启动。作为基层政权建设牵头单位,我局具体负责组织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落实资金、规划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管理等日常工作。为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管理,我局设立了基层政权建设专户,对基建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和独立核算。

三年来,全县共完成投资额 810万元(中央及省、州财政共安排补助性资金350万元,县本级每年预算安排100万元,乡镇自筹160万元),新建断龙山乡、岩头寨乡、山枣乡、古阳镇、罗依溪镇和河蓬乡政府办公楼6栋,总面积6569.3平方米;维修坪坝乡和双溪乡政府办公楼2栋共2796平方米。另外,默戎镇和坪坝乡政府办公楼建设均于2008年10月开工,项目顺延至2009年继续实施。我县基层政权建设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存在问题及困难

(一)项目乡镇政府没有资金采购办公设备和完善基础设施,短期内难以搬进新办公场所。断龙山乡、岩头寨乡和山枣乡政府均是在工程竣工一年后才搬进新办公楼办公;古阳镇政府办公楼于2007年7月竣工,及罗依溪镇政府办公楼于2008年6月竣工,但目前都还没有投入使用。

(二)后期建设资金需求量大,任务艰巨。按12个乡镇政府全部新建,部分乡镇老办公楼改造、维修来测算,下步我县基层政权建设需投入资金1070万元。其中:新建办公楼6栋,面积7500平方米,需投入资金960万元;改造、维修办公楼5栋,面积3900平方米,需投入资金110万元。同时,随着原材料价格和人员工资的大幅上涨,基建成本越来越高,基层政权建设资金投入也越来越大。面对如此大额的投入,而我县财政又十分困难,后期建设任务十分艰巨。特别如我县旅游大镇红石林镇,为了整合资源,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其实行整体搬迁,但是工程投入较大,项目一直没有实施;新成立的高望界乡政府因建设资金投入大,虽然近三年每年都纳入项目实施计划并上报,但项目一直无法实施。

四、建

(一)我县是民族贫困县,乡镇政府办公条件差,建议积极向上反映汇报,争取在基层政权建设资金安排上得到倾斜。

(二)基层政权建设不能停留在“办公用房的危房改造、维修”层面上,应结合民族贫困地区乡镇办公用房实际,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适当提高建设标准,增加扩建和新建项目。同时,需及时对乡镇原有办公用房进行改造和维修,以减缓自然损坏,保证乡镇干部职工最基本的住宿条件。

(三)基层政权建设要统筹兼顾,整合资源。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各职能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惠农、便民政策,其中包括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改善乡镇对口部门的办公用房条件,如修建司法所、劳动保障服务站等。各部门建房投资不多,规模较小,有的甚至不到200平方米,而且没有安排征地费用,都需建在政府院内,影响乡镇政府布局协调。为了整合资源,建议把各部门投入的乡(镇)直机关建设资金一并纳入基层政权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推荐第2篇:1014淮安市楚州区基层政权建设调研报告(定)

淮安市楚州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调研报告

中共楚州区委组织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的要求,9月25日到10月10日,楚州区委组织部联合区民政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此次调查主要采取了发放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查阅有关资料等多种形式,调查范围涉及席桥镇、南闸镇、钦工镇、苏嘴镇等7个乡镇、20多个村。调查结果表明,楚州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总体形势良好,呈现出积极、健康的发展态势,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同时,调查中也发现,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中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影响着农村的发展和稳定。

一、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基本概况

淮安市楚州区是一代伟人周恩来总理的故乡,有1600多平方公里,120多万人口,楚州区现有26个乡镇,村级组织346个,其中农村村居331个,城市社区15个(文旅新区辖1个河下社区;淮城镇辖14个社区,其中瞻岱和漕运、楼东和府学、勺湖和梅园社区为两个牌子一套班子)。

全区共有基层党组织2988个,其中,农村基层党组织1970个,其中党委26个,党总支331个,党支部1614个。全区共有党员50537名,其中女党员6710名,占13.28%;高中以上党员24721名,占48.92%;35岁以下党员7212名,占14.27%。党组织关系在乡镇的有36462名,其中农村党员27290名,流动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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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富能力强的“双强型”村干部作为选用的一个重要标准。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计划”,加强了大学生村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全区195名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班子增添不少活力。

2.推进阵地建设,提升基层服务力。坚持按“四有一责”标准,将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重点按照“三个立足”的要求强势推进。一是立足高标准。把村部建设与改造列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工程”,纳入乡镇党委的年度工作责任状,根据建设计划,组织人员跟踪督查,全面推进。印发了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参考图纸,按照“五室两超市一广场”的要求,规定新建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并建立施工台帐资料,确保工程高标准严要求。二是立足特色化。要求各新建村综合服务中心要结合地域特点:规划要科学,选址要便民,格调要高雅,要有自身特色。南闸镇渔民村结合自身情况,建设一个200平方米以上的水上流动综合服务中心。9月上旬,省委副书记石泰峰在南闸镇林南村调研,对该镇村综合服务中心特色化建设给予较高评价。三是立足规范化。与各乡镇党委签订了《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状》,下发了《楚州区村综合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今年上半年,全市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在我区召开,集中观摩了施河镇双福村、溪河镇单里村、马甸镇二堡村三个村综合服务中心,省、市委组织部领导对我区统一采购办公桌椅、统一制作玻璃牌匾、合理设臵综合服务大厅和综合利用活动室和文化室等做法高度肯定。仅2010年全区就新建村综合服务中心8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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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活力,找准追赶目标,争取尽早进入先进行列。完善村干部实绩计酬制度,每年对全区村级综合排名前50强的村居“两委”成员,给予不低于2万元的资金奖励。

4.组建产业支部,提升发展带动力。将产业党建作为助推村级经济快发展的重要抓手,193个党支部,586个党小组,不是建在行政村上,而是建在产业链上。一是制定激励政策推动。进一步规范产业型党组织运作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鼓励村干部与行业协会、产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要负责人的交叉任职,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努力形成合作组织与农户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分配机制。二是党员干部示范带动。针对农户存在品种、技术、资金、收益等问题,设立示范基地,把群众基础好、农户信得过、致富能力强的党员干部代表组织起来进行规模示范,总结经验,按照“一对一”、“一对多”模式进行推广,带动“种、养、加”集中化、规模化发展。三是创新党建模式拉动。通过“规范化运作、产业化建设、品牌化经营、典型化驱动”的模式,先后涌现出了“点-线-面”、“组-村-镇”等产业特色,如顺河百叶、建淮粉丝、席桥蔬菜苗木、南闸无机稻米、苏嘴反季节蔬菜等。其中,黄桥花卉苗木现花木面积1万亩,各类花卉企业26家,从事花艺服务1700多人,花农780户,品种200多个,人均增收入3000元以上。四是科技素质培训助动。采取“区、镇、村、企”四级联动,“部门、职校、基地、支部”四级齐动,紧紧围绕需求实际开展好科技素质培训。

5.实施分类考核,提升队伍源动力。深入开展“三定三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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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身患疾病或生活困难的离任村干部,每逢七

一、国庆、春节等重大节日,及时送去慰问金等,体现党组织的关心与温暖。

三、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村级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调查表明,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的社会关系和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村级班子建设中出现和存在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影响了村级组织作用的发挥。一是年龄老化、文化程度偏低。全区部分村干部文化水平不高,由于文化程度不高,部分村干部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往往理解不透,认识不深,贯彻不力,严重影响了村级组织作用的发挥。二是综合素质、工作能力不够。部分村干部思想观念陈旧,工作方法简单,缺乏依法行政、按章理事的自觉性。墨守成规,不求改革创新。一些村级班子缺乏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在带领群众发展农村经济、增强收入方面办法不多、能力不强。发展经济的思路不清、路子不明。三是待遇过低、岗位缺乏吸引力。近年来,虽然楚州逐年提高村级干部的待遇和办理养老保险,但是由于转移支付金额有限和逐步减少并将最终取消的农业税附加返还,村干部待遇仍然偏低,加之工作难度比以往更大。特别是一些年轻力壮、思维敏捷、工作能力强的农村干部,或外出打工,或经商办企业,使村里的干部都严重老龄化。

2.基层党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部分党员信仰缺乏。过去,入党就意味着从此成为党的人了,因而他们会以成为党的一员为荣。但是由于各方面原因,部分党员宗旨意识不强,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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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村在征收三提五统及农业税费等过程中,少数村出现了一此“困难户”、“钉子户”、“逃帐户”、“赖帐户”拖欠不交,从而形成一些历欠款,征收难度加大,部分历欠资金变成了呆帐。

4.村级组织职能发挥有待加强。一是各类矛盾较多。当前,正处于利益格局加速调整的社会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结构多元化、组织形式多样化、就业方式多样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流动越来越频繁,农村面临的各种利益矛盾越来越复杂,如因征地、拆迁、宅基地及婚姻纠纷等引发的矛盾激增,各类信访时有发生。二是管理任务较重。农村基层党组织面临的形势更复杂,承担的任务更繁重,面对的矛盾更尖锐,经受的挑战和考验在增多。由于缺乏必要的物质基础和财力保障,许多村委会、居委会没有能力为农村居民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村民、居民自治组织因而未能很好地发挥其在农村社会管理中的主体功能和组织功能。三是财政投入不足。尽管近几年省市加大了财政支农力度,其增幅还是赶不上财政收入的增幅。在新增的财政支农资金中,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农贸市场的投入确实有所增长,直接用于农民和农村的乡村基础设施、医疗、教育、养老、住房等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却供给不足。

三、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1.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推进创新实践。不断创新基层干部的选、育、训等工作,从而培养出有水平、有能力、有素质、有威信的基层干部队伍。一是在选配“一把手”上求创新。把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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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研究,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一是以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来提升党员的荣誉感。一个党支部能帮助群众办实事,能带领群众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能在群众最需要的时候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就能得到群众的信任和认可,这个支部的党员就能增强自信心、提升荣誉感。所以上级党委要始终把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战斗力增强了,群众就会信任党组织、依靠党组织、支持党组织,党员在支部中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党员的荣誉感就能随之得到提升。二是以不断增强党组织书记的领头雁作用,来提升党员的荣誉感。选优配强村居党组织书记,是保持党组织先进性的第一需要。只有党组织书记在村居的核心作用得到体现,先进性作用得到彰显,起到了领头雁的作用,党员才能感到说话有底气、干事有激情、做人有荣誉。所以选优配强村居党组织书记是关键,要真正让选出的党组织书记符合德能勤绩标准,真正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三是以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来提升党员的荣誉感。在一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上去了,集体经济实力强大了,党组织在群众中就有地位、有威信,党员就会觉得有后盾、有尊严、有身份、有荣誉。所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什么时候都是我们必须着力狠抓的一项工作,基层党委要把村居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作为村居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一环来考核,集体经济壮大了,党员也就有了成就感、荣誉感,也就能把更多的群众团结在自己的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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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从纯粹的管农教农向亲农爱农转变,进一步融洽干群关系。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对人民群众的服务要及时方便、实在管用,对各种问题要及时处理。通过不断完善事前公开、事中监督、事后评议的公开机制,建立民主评议干部的制度,使基层干部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二是创新管理手段,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构建新型服务网络。通过基层党员的带头作用,并借助农村各类社团,大力发展维稳、治安防范、农业培训、产业化服务、文化、慈善等群众的“自组织”,把党建工作渗透基本,形成一张覆盖农村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的“大网”,以便更加广泛地联系广大农村居民,使处于“分散”状态下的农民重新组织起来,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目标。三是创新管理机制,建章立制强化监督,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围绕落实群众的知情权,不断提高村务公开效果,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的内容,规范公开的形式、时间和程序,不断规范村务决策机制。为确保群众对村级重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把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效地融为一体。进一步规范村干部行为,扩大群众民主权利,化解消除村内矛盾,促进全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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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3篇:荷塘区基层政权建设

2011年荷塘区基层政权建设

工 作 总 结

今年,我局按照省、市对基层政权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我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11年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民主选举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统筹安排,我区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1年1月开始,截止5月底,全区应换届的39个村委会全部完成了选举任务,共计产生新一届村委会成员128人。

从总体上看,全区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顺利的,成功的。首先是选举成功率较高,所有村委会按期进行了换届选举,全部取得成功,成功率达到100%。二是群众参选率较高,民主意识增强。选民对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参选热情高涨,参选率达97%以上。最后是班子结构呈现年轻化,知识化和实干化。新一届村主任和委员平均年龄为42岁和44岁,村委会成员中文化程度也比上届有所提高,当选的村委会成员中大专以上学历的有18人,占14.1%;高、中专学历有72人,占56.3%。

总结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我们主要做到了以下3点:

1、广泛宣传,强化培训。

我局在换届选举前将选举规程发到乡镇办和39个行政村,并举办了选举骨干培训班,培训了76名分管乡(镇)长、民政办主任、包村干部和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等换届选举指导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培养了一支高素质、能力强的选举骨干队伍。我们还深入到乡办进行分类指导,无论是明照乡、仙庾镇的分阶段培训,还是桂办的无候选人直接选举培训,我们都做到了深入乡镇及村进行详细指导。各乡镇通过印发宣传提纲、发放“致全体村民的一封信”、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编印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对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程序、方法、步骤等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让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充分了解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增强他们的民主意识和法制意识。

2、严格程序,依法选举。

各乡镇办严格按照《村委会组织法》和《荷塘区第八次村民委员会选举实施方案》,细化选举程序,严格把关。坚持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把好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关,保证村民的推选权;依法把好选民登记关,保证村民的选举权;依法把好候选人提名关,保证村民的直接提名权;依法把好选举大会的选举关,保证村民的投票权。选举大会各个环节,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程序进行,切实保障了广大选民的各项权利。

3、因地制宜,改革创新。

各乡镇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

省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提高女性在村级组织选举当中比例的指导意见》(湘组电[2011]12号)精神,鼓励具备条件的农村女性积极参加选举,真正提高女性参与村级治理水平。在此次村委换届选举中,我区保证了新选出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女性。桂花办事处在严格依法的前提下,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本次选举中,选择了新塘坡、戴家岭两个群众基础好、村干部威信高的村成功试行了无候选人直接选举,大大降低了选举成本。

二、民主决策

为了进一步加强村民民主制度建设,我区仙庾镇、明照乡下辖各村委会都设立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规定凡涉及村干部利益密切相关和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都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按多数村民的意见做出决定,基本实现和保证了村民民主决策制度的落实。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建立与开展表明了我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其核心目的在于更好地集思广益,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提高决策的执行力。

三、民主管理

在我局的指导下,仙庾镇和明照乡的各个村委会紧密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并规范了村民自治制度和村规民约、村民理财办法等各项民主制度,提高村民自治程度,通过村民会议等形式,发表意见,参与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策与管理。

凡是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事,都由村民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决定。保障了村民各项权利的享受,扩大了基层民主范围。

四、民主监督

截至目前,仙庾镇和明照乡所辖各个村委会100%建立了村务公开制度,100%建立了居务公开,95%设立了固定村务公开栏,全部都公开了《村务公开目录》。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

村委会实行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干部、定期报告工作,在村民自治实践中,广大村民创造了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干部、村委会定期报告工作等形式,保证村民能够切实监督村干部的行为和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使我区一镇一乡的村民自治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五、农村社区建设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今年我区的农村社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果。不仅合理地整合了各个村落的社区资源,完善了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增强了农村社区服务功能,还拓展了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提高了农民生活条件与生活质量。大力推进了我区农村社区建设的进度。

宋家桥街道宋家桥村,荷塘月色管委会董家冲村以及其他各街道的农村社区试点单位坚持了以人为本、服务农民;统筹发展、城乡互动;整合资源、共建共享;因地制宜、创新发展的基本原则创建了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建立健全了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并

加强了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针对我市农村社区的3种基本类型(“一村一社区”型、“多村融合型”、“融城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也分为以下几种:“3+1”、“3+(1+X)”和“2+1”。这些建设模式很好的对应了每个社区的实际情况,并使得整个农村社区朝着由着若干个建制村撤并融合成新农村建设和城市统筹发展特色示范区然后再逐步融入城市,最终过渡成为城市社区的方向发展。

在构建农村社区服务体系方面,农村试点社区落实了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建立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方面,增强了农村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在社区文化方面,大力开展了村民文化、教育、科普、娱乐活动,繁荣了农村公共文化。

对于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则立足了农村的实际情况,利用现有设施和采用新建、改建、共建等形式建立和完善了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改善了医疗卫生救助条件,提高了社区治安等级,提供了社会保障、社会救助、计划生育等便民服务,保证了村民生活的基本需求。同时也开设了乡村剧场、农民书屋、农民文体休闲广场等娱乐文化公共服务项目,确保了农民群众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优质、便捷、轻松的服务。

荷塘区民政局2011年11月29日

推荐第4篇:基层政权建设简介

宁远堡镇新华村基层政权建设简介 宁远堡镇新华村位于市区东北侧,距市区10公里,属宁远堡镇远郊四村之一,金民公路横贯全村,全村辖4个村民小组,共337户、1316人,耕地面积4191亩,2010年人均纯收入****元,先后荣获过“省级文明村”、“市级文明村标兵”、“市级科技示范村”等多项荣誉,经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产生村委会委员5名,其中主任1名、委员4名;村委会委员中党员5名,女性1名,平均年龄42.6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5名,通过“两推荐一审核”的方式产生村民小组长4名。换届以来,新一届村委会紧紧围绕“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目标,以建立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为抓手,严格落实“一事一议”、“村务公开”制度,切实加强民主决策的力度,大力进行村民自治制度化建设,通过向群众公开村级重大事务、村级财务运行情况;向群众广泛宣传惠农强农补贴政策,使广大农民群众详细了解补贴范围、依据、标准、发放办法和时间等情况;将各类救助帮扶、惠农资金发放情况的类别、人员、金额等内容及时通过公示栏张榜公示,切实将村干部开展工作情况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力求把工作做到公开、公平、透明。 本届村委会自成立以来,牢固树立“为群众服务、为群众办事、为群众牟利”的宗旨,力争为全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推荐第5篇:基层政权建设规划

乌斯太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0-2015年基层政权建设规划的报告

开发区管委会:

为做好2010-2015年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根据自治区、全盟基层政权建设会议精神,结合乌斯太镇实际,镇政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讨论了乌斯太镇2010-2015年基层政权建设六年规划,现将乌斯太镇2000-2009年基层政权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和2008-2010年基层政权建设规划报告如下:

一、2000-2009年乌斯太镇政权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乌斯太镇下辖两个嘎查,两个社区,近年来,为解决镇政府、嘎查、社区的办公场所困难,在自治区、盟委、行署、开发区的大力支持下,我镇基层政权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镇政府办公场所破旧、设施老化和人员拥挤的现象得到了彻一定的改善,有力地促进了乡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1、2000-2005年乌斯太镇基层政权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2000-2005我镇自筹基层政权建设资金429.585万元,其中用于镇政府办公楼建设135.6万元;巴音敖包嘎查办公楼建设18万元;乌兰毛道嘎查办公楼建设24万元;办公室及餐厅装修15万元;建设公办私营幼儿园26万元;青年桥水资源蓄水工程37.027万元;镇区建设公厕7.188万元;工程设计、测绘、地勘33.7万元;交通工具购置50.3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2.7万元;旧线路改造20万元;有线电视安装10万元;

2、2006年乌斯太镇基层政权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2006年我镇自筹基层政权建设资金32.931万元,其中:其中:镇政府办公大楼及餐厅维修12.931万元;扩建有线电视安装20万元;

3、2007年乌斯太镇基层政权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2007年我镇自筹基层政权建设资金56.08万元,其中:交通工具购置46.9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9.12万元;

4、2008年乌斯太镇基层政权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2008年我镇自筹基层政权建设资金58万元,其中:水、电、暖改造及维修50万元;社区办公设备购置8万元;

5、2009年乌斯太镇基层政权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2009年我镇自筹基层政权建设资金76.361万元,其中:水、电、暖改造及维修30.826万元;社区办公设备购置9.3万元;社区办公楼建设26.235万元;水井10万元;

二、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的管理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我镇政权建设的总体规划,优先选择急需解决的政权建设项目,经领导研究后,按轻、重、缓、急依次排序,自筹资金到位后,合理安排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集中使用,加强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先评审,然后由单位组织实施,工程质量责成建设部门质量监测站负责监督;资金监督由监察、审计机关及财政部门

2 负责。

三、基层政权建设成效

在自治区、盟委、行署、开发区的大力支持下,我镇2000-2009年基层政权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彻底改变了镇政府办公条件,改善了镇投资环境,使镇政府更好地履行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促进了镇域经济的发展,为社区居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提高了政府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

四、2010-2015年基层政权建设规划

乌斯太镇2010-2015年基层政权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逐步改善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办公条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大力提高基层政权工作效率,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增强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号召力。

(一)2010年基层政权建设规划

1、乌斯太镇政府办公楼建成多年设施设备老化,水电暖管道经常出现故障,亟待整修。2010年计划更换水电暖管道、线路、门窗等预计费用150万元;国家匹配20万,自治区匹配50万,阿盟匹配30万,开发区匹配30万,自筹20万。

2、2010年乌兰布社区1300平米社区综合服务大楼即将落成,需购置新的办公设施设备、活动中心设备等,预计费用50万元;已到位26万元,其中国家16万元,开发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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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改善交通条件,乌斯太镇政府目前没有一辆车况较好的越野车,需配备越野型公务用车一辆,预计费用40万元。开发区匹配30万元,自筹10万元。

4、维修增加镇政府餐厅设备预计费用30万元;开发区匹配20万元,自筹10万元

5、为两个嘎查改善办公条件,扩大农牧民活动中心,预计费用50万元。自治区匹配20万元,阿盟匹配20万元,开发区匹配10万元。

(二)2011年基层政权建设规划

1、开展乌斯太镇政府搬迁地勘、测绘及办公楼设计工作,预计费用150万元;国家匹配20万元,自治区匹配50万元,阿盟匹配30万元,开发区匹配30万元,自筹20万元。

2、开工建设5000平米的乌斯太镇政府办公楼,预计费用800万元;国家匹配200万元,自治区匹配200万元,阿盟匹配200万元,开发区匹配150万元,自筹50万元。

3、开展北滩城镇发展建设规划。包括、派出所、司法所、卫生院、计生服务站、文化站、农牧业服务中心(包括农林技术推广站)、动物检疫监督所、集中屠宰场、集贸市场、林工站、社区、嘎查办公场所、职工公寓、小学、农牧民培训中心等职能部门和服务场所。占地面积25000平方米。规划费用300万元。自治区匹配50万元,阿盟匹配50万元,

4 开发区匹配200万元。

(三)2012年基层政权建设规划

1、乌斯太镇政府办公楼管网接入、基础设施、装修等工程,预计费用500万元。国家匹配100万,自治区匹配200万元,阿盟匹配100万元,开发区匹配50万元,自筹50万元。

2、完善镇政府办公楼周边基础设施,预计费用50万元;开发区匹配50万元。

3、大楼完工后,购置办公设备等,预计费用200万元。开发区匹配200万元。

4、建设约2平方公里的商业服务区。主要将建成集餐饮住宿,文化娱乐,农机配件经营和维修、商贸等三产为一体的综合性商业区域。预计投资1亿元。国家匹配5000万元,自治区匹配3000万元,阿盟匹配1000万元,开发区匹配1000万元。

(四) 2013年基层政权建设规划

1、建设约5平方公里的宜居环境区。随着三大区域的规划建设以及乌斯太镇政府的整体迁址北滩,北滩将会成为开发区、乌海数万人的宜居地区。预计投资2亿元,国家匹配5000万元,自治区匹配3000万元,阿盟匹配1000万元,开发区匹配1000万元,市场运作筹资1亿元。

2、建设约5平方公里的高科技、无污染加工工业园区。结合今后北滩打造无污染、宜居生活区的目标以及阿拉善经

5 济开发区现有企业所生产产品的优势,计划在北滩引进玻璃制造业,太阳能发电光电板制造业,风力发电设备制造业,围绕蒙西各工业园区及矿区所需生产设备发展机械制造业,绿色产品葡萄酒制造业,沙生经济植物锁阳、苁蓉等保健品及生物制药业。预计投资1亿元。国家匹配5000万元,自治区匹配3000万元,阿盟匹配1000万元,开发区匹配1000万元。

(五)2014年基层政权建设规划

1、建设占地面积2平方公里的新农村新牧区。在镇区西南约5公里处建设新农村种养殖区。在北滩建设一期工程为1000户的生态高科技术养殖新村,同时用起点高、配置高的高科技配套设施建设1000个沼气池、100个温棚和喷淋灌溉、滴灌以及太阳能取暖或黑色墙面吸热等取暖设施来节约能源。计划投资2亿元。国家匹配5000万元,自治区匹配5000万元,阿盟匹配5000万元,开发区匹配5000万元。

2、建设约3平方公里的水系和生态绿地即长约8公里由南至北的引水渠系,贯穿城区。计划投资2亿元,国家匹配5000万元,自治区匹配5000万元,阿盟匹配5000万元,开发区匹配5000万元。

3、建设环绕城镇总长约60公里的三级防护林绿色景观街道。计划投资1亿元。国家匹配5000万元,自治区匹配3000万元,阿盟匹配1000万元,开发区匹配1000万元。

(六)2015年基层政权建设规划

1、建成以科泊尔百万亩天然梭梭林为天然屏障的乌兰布和沙漠腹地外围防护林带;预计投资5000万元,国家匹配2000万元,自治区匹配1000万元,阿盟匹配1000万元,开发区匹配1000万元。

2、建成以北滩以西30公里范围内大量生长沙冬青、柠条、白刺等沙生植物为保护的第二条防护林区域;3000万元,国家匹配1000万元,自治区匹配1000万元,阿盟匹配500万元,开发区匹配500万元。

3、建成从北滩—巴音木仁—磴口宽10公里,长100公里的河西绿色植物产业经济长廊;3000万元,国家匹配5000万元,自治区匹配1000万元,阿盟匹配500万元,开发区匹配500万元,自筹500万元

4、建成80米宽的环绕新镇区外围防护林带,总体形成自然林区与人造林区相互影响的防护林体系。4000万元,国家匹配3000万元,自治区匹配1000万元,阿盟匹配500万元,开发区匹配500万元。

5、建设连通乌海飞机场、高速路、国道及铁路穿越黄河,建设黄河大桥——哈尔乌素套海——巴音树贵——北滩——巴音敖包工业园的一级快速大通道。长约50公里,投资约8亿元。国家匹配4亿元,自治区匹配3亿元,阿盟匹配5000万元,开发区匹配5000万元。

(七)项目管理措施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项目立项后先评审,后由使用单位组织实施,工程质量由盟质量监测站负责监督。

2、项目建设资金监督由监察、审计机关及财政部门负责。

3、项目实施单位在实施前,必须向监察部门、审计部门、质监部门、财政部门提供项目计划书(预算、招标合同)等有关资料。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单位实行项目进度报告制度和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5、项目完成后,由质监部门、审计部门出具工程质量报告和工程审计报告,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八) 预期效果

在自治区、盟委、行署、开发区的大力支持下,我镇2010-2015年基层政权建设项目全部实施后,将进一步完善基层政府办公条件,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极大改善外商投资环境,使基层政府更好地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促进镇、嘎查、社区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乌斯太镇人民政府

二0一0年二月二十四日

推荐第6篇:基层政权建设提案

关于进一步加大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政权建设的提案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政权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政权建设的稳定。基层政权重在基层,直接面对群众是基层政权组织的一个重要特点,它处于“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的位置上,是连结国家与群众的桥梁与纽带,发挥着重要的组织与协调作用,它所具备的基层性质和基础地位是显而易见的,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的地位上更是十分重要的。尤其是在我国广大的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政权发挥的作用与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的关系更是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但是,一方面,近些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在少数民族地区的不断深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税等税费制度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以及社会流动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基层政权;另一方面,少数民族地区的现实情况使得使得基层政权的强化工作比较难以开展。概括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财政保障能力弱化,许多乡镇的财政运转非常困难。2011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的数据显示,我国西部大部分省、自治区的基层及社区建设资金还是主要依靠上级财政,其自身的造血能力很弱,而有些偏远的农村更是要完全依靠上级拨款。在宁夏、青海、西藏、云南等一些贫困地区,基层的硬件还十分落后。资金问题,是限制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政权建设的最主要问题。

二、社会整合与控制力弱,农村的很多矛盾无法化解。在广大的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历史、地理、文化及生活习俗的不同,使得党和国家的一些方针政策不易被下层的民众理解,因此在落实一些具体的工作时,会因得不到民众的支持而搁置。在法律上,也存在着国家法与当地习惯法冲突的问题,比如藏族一些地方的“以钱偿命”和“一妻多夫”等。

三、社会动员能力弱化,政府的号召力在不断降低。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以来,人们把财富和个人利益看的越来越重,在少数民族地区也不例外。当然,这是社会和历史发展的必然,但这一点却多少助推了政府的号召力和社会动员能力的弱化。再者,一些领导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不是土生土长的少数民族,加之一些干部没有把心放在他脚踏的土地上,使得当地的少数民族民众对其认同感不强,这也不利于强化政府的号召力和社会动员能力。

四、基层政权组织在服务和管理方面能力不足,定位不当。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基层,工作人员在义务教育、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方面能力普遍较差。首先是因为其个人原因,在西部的基层农村,大部分的基层工作者年龄偏大、观念陈旧和知识不足,导致他们在工作上依赖经验而思想保守;其次是传统的“官本位”观念的束缚,使得其在实际工作中过分“管理”而不重“服务”。

在新的形势下,为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政权建设、防止基层政权弱化这项工作是非常重要且非常必要的。因此,特建议:

一、要在少数民族地区继续大力发展基层民主,保障少数民族的群众享拥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只有使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真真切切的行使诸如选举权及村民代表大会等民主权力,才能使其更真实的感受到当家做主,才能全身心的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的大潮中。大力发展基层民主是整个基层建设的方向,要坚定不移。

二、对基层政权的机构进行改革,要学习发达省市地区的经验,将一些完全可以投入市场的机构裁减出去,这一方面可以服务社会,另一方面也能减轻乡镇一级的财政负担,将相对缺少的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但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持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政权的稳固,甚至可以结合具体情况增设机构,而不能为减而减,因为这关系到整个基层乃至全社会政治经济的稳定。

三、扩宽资金来源渠道,严格资金监督管理。基层建设工程浩大,所需资金绝对不是小数目,不能抱着“等、靠、要”的心态,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不影响百姓利益的前提下挖掘自身的造血能力,为财政减压。另外,要严格遵照财政部印发的《西部地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以突出重点、公开透明、注重实效、专款专用四项原则来管理基层政权建设资金,不得用于范围不相符的各项开支。

四、要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承担着“桥梁”的作用,在凝聚人心、团结民众上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在动员能力和号召力上的弱化,在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路线政策和反映民意民情上的作用不可替代。去年拉萨实施的“农村和城镇社区党组织带头人培养工程”、“共产党员先锋工程”、“城乡党建结对工程”(简称“三项工程”)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党建年”活动具有推广意义。

五、努力建立一套能力突出、精干高效的基层领导班子,真正的做到为人民服务。首先要注重本土人才的开发,因为他们对当地具有强烈的归属感,更重要的是当地民众对他们有认同感。在解决一些矛盾和冲突时,他们往往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次在年龄搭配上做到老中青相结合,有激情、有拼劲、够稳重又不乏经验,这样的基层领导班子才能更好地带领群众走向富裕。再次在能力上要互补,因为我们不仅要稳定,还要搞发展。这就需要一些善于做社会工作的基层工作者,努力保证稳定,然后要有懂经济、有眼光的,带领百姓发家致富。第四要转变观念,不仅要做管理者,更要做服务者。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在义务教育、医疗保障和扶贫等工作上下大力气。最后要建立工作人员培训、学习的长效机制,以当地高校为依托,提供条件对其进行培训以增长知识,到其他地区参观学习以拓宽思路,从而与时俱进的提升工作能力。

推荐第7篇:关于加强乡镇基层政权建设工作调研

关于“加强乡镇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的调研提纲

1、当前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乡财县管乡用。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作量加大,工作难度增加。由于乡镇财政直接面对千家万户,工作面广,服务项目多,补贴兑付工作程序和标准要求较高,致使任务十分繁重,乡镇财政人员不堪重负。

二是人员大幅度减少,资金安全风险大。乡镇财政人员不足,造成干部兼职较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能有效建立,形成财政资金安全的潜在风险。

三是缺乏业务培训,人员素质普遍不高。各级组织的业务培训费用由乡镇负担,成本太高。

2、乡镇财政状况比较紧张,主要收入:每年的转移支付款元,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返还部分和耕地占用税返还等,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费用较少,社会抚养费、耕地占用税等税源不多,征收难度较大,信访维稳等各项工作的宣传费用等逐年加大,也是造成财政困难的原因之一。

3、我镇干部队伍现状非常整齐,能力和素质很高,干部进步急需解决。

干部管理上建议上级部门给地方党委适当的话语权。

4、乡镇政府与“七所八站”等派出机构总体上是协调的,建议责任与权力要对等。我们“守土有责”义不容辞,但我们对

1 垂直部门、执法部门没有任命权,相关业务也不精通,出了事,监管不到位,乡镇连带处理,心理不平衡。

5、责权应该统一,目前涉及农村问题监管面大,人员分散,不能很好形成一个拳头,重点都去非法保护合法,建议分清职责,要么乡镇扩权,把“七所八站”收进来,要么有关部门组成精干力量,划片包干,真正做到谁的事谁干。

6、乡镇经济发展主要制约因素,是当地干部群众思想观念、开放意识、敢创敢为的精神。这个思想问题解决了,一切都好办了。

7、乡镇的主要压力是各种责任状“一票否决”越来越多,精神压力和身体压力很大。维稳的成本也在增加。

8、干部实绩考核机制很好、很民主。

9、制约乡镇基层政权建设的主要因素有: 一是事权大于职权。

二是大量事务性工作牵扯了乡镇主要领导的精力。三是干部待遇低。

推荐第8篇:关于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调研报告

农村基层政权是国家政权的基础。这个基础的动摇,势必影响到国家的稳定。基于对于这一问题的关心,我们最近赴福建闽北山区的南平市,从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角度出发,对该市大规模下派村支书一事进行了为期20天的专题调研。在20天的时间内,调查组先后走访了6个县(市),23个村,与市、县、乡镇、村干部和村民近200人进行了交流座谈,带回了20多万字的资料和调查笔记。在此次调研中,我们的调研组观察到了一些十分重要的问题。这些问题虽然可以说是从局部调研观察到的,但也很可能具有普遍性。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权管理机制在村一级出现了断层改革开放以来,随著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随著毛泽东时代原有的意识形态的逐渐淡出,随著共产党从一个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变,我们原来的从上到下可以一杆子插到底的政权管理机制,到了村这一级出现了断层,也就是说,我们党的方针政策、我们的政权管理机制,乃至经济生活,从上到下,到乡镇一级形成一个循环体,而村级以下的广大农民自己形成一个循环体,这两个循环体基本不衔接,形成了断层。形成这一断层的最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1)农村经济基础所发生的巨大变化是其根本原因。可以说,“断层”是农村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必然结果。计划经济之后,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到户之后,广大农民市场经济化的程度是最高的,上级政权对于农民的生产活动所发挥的影响越来越小,农民在经济生活上对于上级政权的依赖越来越小。因此,从经济生活上说,农民的循环体与乡镇以上政权循环体的衔接之处越来越少,甚至与村党支部的关系都越来越少。过去,管理村里的资产和组织生产和分配,是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能和权力来源,而随著包产到户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村民逐渐有了自己的经济支配权,多数村党支部,乃至乡、镇政府,已找不到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位置和空间,不知道还能帮助村民干些什么;而村民们看他们则往往是“吃冤枉”(即贪污~)的一小撮。关于农村经济基础的变化给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所带来的挑战,我们在后面还有更为详细的叙述。(2)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溃散是其重要原因。我们党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是一个历史发展的必然过程,革命时代高度热烈的意识形态的消退也是一个无可避免的历史发展过程。而由于我们没有及早认识到这一发展过程,所以就没能及早采取有效措施延缓和制止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溃散。在我们的调查组先后走访的6个县(市),23个村中,只有两个村党员的平均年龄低于50岁,其余的都超过50岁,甚至接近60岁;南平市委组织部提供的南平市624个下派村党员平均年龄也接近50岁。许多村子,除了复退军人带回几个党员之外,多年没有自己发展过党员,因为党员干部把入党看成获得特权的机会,所以他们要极力垄断这种特权,不肯让更多的人加入进来。党员乃至村支书的年纪老、文化程度低、素质差、致富靠~,即使是在农村这样相对落后的地区,他们也很难称得上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代表,更谈不上代表广大农民群众。值得指出的是,农村基层党组织溃散不是南平市独有的现象,如山西省,农村党员、干部队伍也存在著严重的老化现象。山西全省的农村党员、干部中,50岁以上的党员占到党员总数的55.7%,大多数村的党支部书记年龄在55岁以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到了74.5%。利用组织手段实现党员、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也许并不是一件太难的事,比如说,由组织部门发个文件,把党员、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作为一项重要指标来抓。但党员、干部队伍在自然状态下的溃散绝不仅仅是作为现象表现出来的老化和文化程度低,党组织的缺乏战斗力乃至溃散绝不是可以由组织部门的一纸命令解决的。(3)其他势力,包括宗教、家族等民间非政府力量,乃至与~官员结合的~势力已经形成,它们对于农村社会的影响逐步壮大。从上述三个形成“断层”的最主要原因看,第一个原因将随著市场经济的存在而长期存在,农民自发、自组织的循环体相对独立于乡镇以上政权循环体是市场经济存在的必然结果,我们已经不可能像计划经济时代那样,什么都一竿子插到底了,在新的经济基础条件下,我们必须以新的方法处理农村的基层政权问题。第二个原因,则是我们应该努力解决的,这就是抓好农村的党建工作,把真正代表先进文化和先进生产力,代表广大农民群众的人吸收到党组织里来。至于第三个原因,除了与~官员结合的~势力必须予以坚决打击之外,我们的党作为执政党,必须学会与宗教、家族等民间非政府力量和睦相处,在这个基础上加以引导和驾驭。二.农村经济基础的变化给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前面所说的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基础所发生的巨大变化”除了意味著农村经济从计划体制向市场经济转变、农村生产效率提高、农民收入提高,这些巨大的成就之外,还有著一些关系到政权巩固的其他方面的具体表现。这些表现主要有:村,乃至乡、镇财政基本上破产;大量农民抛弃土地流入城市,土地迅速向大户手中集中;党在处理与大户的关系时面临十分微妙的局面。(1)村,乡、镇财政基本上破产。我们的调查组走过的乡村,几乎无一例外是这个情况。村负债基本在几十万元,乡、镇负债则在几百万元(李川:1998年的统计,南平乡一级平均负债399万,村级平均负债39万)。南平市624个下派村村集体负债在2亿元左右,相当于这些村三年的村集体收入。这些债务主要是欠农村信用社的,也有欠干部、农民或其他人的。要解决村,乡、镇财政的困境,靠从农民手上收取更多的费用是不现实的,只能从村集体经济汲取,而村集体经济正面临著最后一次瓜分。这次最后的瓜分可以带来较大的一次性收入(反映在南平市624个下派村集体资产情况调查表上的数字是2001年这624个村的村集体收入比正常年景的6500万元左右突然多了1500万元

左右),但此后怎么办?几乎是无法可想。村集体经济必须分户经营。因为村集体经济控制在少数素质不高的村干部手中,造成经营无方、贪污~横行,成为党群、干群矛盾的焦点,是农民集体上访的主要原因。农民们希望尽快把村集体资产分户经营或拍卖后分钱。村集体经济的分户经营势在必行,但分掉之后,又产生了一系列的新问题。首先,村提留和乡统筹实际上很难直接从农民手中收取,过去主要是依靠村集体经济垫付,或者靠粮站扣缴。现在村集体经济没有了,粮食购销办法也改变了,村提留和乡统筹就没有办法收取了。当我们的调查组问到这个问题将来怎么办时,基层干部们都说:没什么办法,我们只能寄希望于税费改革,即我们不再承担收取村提留和乡统筹的任务,改由穿制服的国家税务部门人员收税,然后返还给我们一部分,作为村,乡、镇财政的开支。这是基层干部的希望,但从国家的角度看,村,乡、镇基层政权收取这些费用尚且如此困难,由国家来直接面对千千万万的农户收税,恐怕成本会更高。其次,农村基层干部的权威进一步降低,农村公益事业的开支现在必须以民主的方式,征得大多数农民的同意才有可能进行。再次,村,乡、镇负债的偿还恐怕更无著落。这就又引出了一个农村信用社的问题:农村信用社吸收的存款来自于农户,如果农户要求提款,信用社如何偿还?这会不会成为新的群体性事件的缘由?需要指出的是,我们的调查组所调查的福建省南平市,应该是全国农村中情况较好的。该地区自然资源丰富,人口压力不大,有大量的集体山林可以用来搞“集体林改革”,即分户经营,使村财政得到最后的一次性较大收入。其他自然资源禀赋较差的地区恐怕连这个条件都没有。(2)大量农民抛弃土地流入城市,土地迅速向大户手中集中。在目前中国农村,一般农户的小规模土地经营几乎无利可图。所以,农民们将土地流转出去,青壮年、有一点文化的人都流向城市谋生,农村只留下“389961部队”(即妇女、老人和儿童)。土地的大规模流转的必然结果是土地向大户手中迅速集中。在我们的调查组走访的一些村庄,村中几家大户经营的土地规模一般是每户几百亩。有些农村问题的专家反对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认为土地不仅仅是生产资料,而且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但我们认为,如果农户的小规模土地经营无利可图,那么,土地也起不到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作用;另一方面,在现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想依靠行政命令乃至法律手段来制止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不现实的,农民们也不认为不让土地使用权流转是在帮助他们、保障他们,而认为这是在限制他们、妨碍他们;况且,土地的大规模经营确实带来了更高的效率。然而,在这一过程中,所谓“先富带后富”仅仅一种理想而已:市场经济的逻辑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先富只有在带后富对自己有利的情况下才会带后富,这个前提却并不是总能够成立的,如果先富带后富对自己不利,先富当然就不会去带什么后富。在这里,任何道德说教,树榜样之类都是没有什么用处的。一般农民抛弃土地,土地向大户手中集中的一个必然结果就是农村人口,特别是有活力的农村人口向城市的大规模流动。这本是现代化的一个必然趋势,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现代化,但这个趋势的另一个含义就是农村的矛盾,将来有可能并不是直接在农村——留在农村的人们本来就没有指望务农能给他们带来什么生活保障,而是在城市爆发出来,由流入城市的

一、两亿农民爆发出来——如果他们在城市的生存发生困难,他们的家乡农村并没有能够保障他们生存的生计在等著他们;而农村则由于前面所说的政权管理机制的“断层”,起著非体制力量的蓄水池、庇护所的作用。(3)党在处理与大户的关系时面临十分微妙的局面。我们的调查组在与市、县、乡镇、村的干部们谈话时,感到这些党的基层干部对于大户有一种微妙的矛盾态度。一方面,我们访谈的几乎所有干部,坦率地说,都认为党建工作的基本点就在于团结大户、依靠大户。一位县委组织部长总结的三句话非常鲜明: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人,把致富能人培养成党员,把致富党员培养成干部。其他人没有作如此鲜明的总结,但基本都是同一个意思。另一方面,有些党的干部,特别是比较上层的党的干部,又感到大户对于党的基层组织来说,是一种异己的力量,按他们的话说:“农村的政治力量的演变也是经济利益的演变。在农村肯定不是赤贫的人在起作用,而是有经济利益在支撑的一股力量,在左右著基层的群众。”也就是说,真正有较大能量的非党异己力量,并非是赤贫的人,而是有经济实力的大户,他们才有左右和组织基层群众的力量。作为党的基层干部,现在在农村做工作,不得不依靠大户,不得不把大户团结进来,以免他们发展成为更大的异己力量,这是党的利益所在。同时,依赖大户还可能有利于自己个人,这是他们的现实选择。然而,这样做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首先,我们党的意识形态毕竟不是依靠大户,而是依靠工农基本群众,而现在在现实的党建工作中却变成了依靠大户,这一组织路线的转变在党内外还是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意识形态紧张。同时,这也不可避免的会造成我们党与广大中下等收入的群众,与弱势群体进一步疏离。更何况,基层党组织与大户的这种紧密结合,很难避免“官员傍大款”、官商勾结等种种弊端,这就有可能使党群、干群关系产生更多的矛盾。其次,目前农村头等大户的利益往往远远超过了本地范围,基层党组织想依靠他们,但他们却不用依靠基层党组织,你想团结他们还团结不了。他们现在对基层党组织、对本地政务往往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但一旦如果他们的利益需要他们回过头来关心本地的政务,他们左右基层群众的能力往往比基层党组织还强。农村的二等大户还是需要基层党组织的支持的,所以,他们往往积极参与村务,与基层党组织关系密切;但如果基层党组织不能进一步给他们利益,或者他们的利益与基层党组织或基层党组织支持的

其他大户发生矛盾时,情况又会如何呢?大户的日渐增长的经济实力早晚会转化为对于政治权利的要求,以在政治上确保他们的经济利益。这就是为什么基层党组织的干部一方面在工作中依赖大户,一方面对他们又有一种矛盾心理。这种微妙的矛盾心理反映了基层党组织与大户的关系的微妙现实。综上所述,中国的农村矛盾很可能在城市而不是在农村自身爆发出来,而在农村地区非体制力量很可能并非围绕著赤贫人群,而是围绕著更有经济实力和组织能力的大户形成。我们在考虑整个国家的社会稳定问题时,不能对于这两个可能性产生盲点。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经给农村带来了巨大的、不可逆转的变化我们认为,在新的经济基础,即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共产党由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的条件下,由村民们民主直选村民委员会,首先在农村推行民主政治,势在必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无可辩驳的证明了我们党确实是一个~远瞩,一心为公,真诚地推进人民当家作主的先进政治集团。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农村的实施,已经在不声不响之中给农村、给农民带来了巨大的、不可逆转的变化。我们的调查组在此次调查中极为认真地了解和研究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之后,农村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情况,农民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情况。我们现在可以十分肯定地说,那些声称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是假的,是由上级政府操控的傀儡戏的说法是错误的:在农村基层民主选举中,特别是在2000年的选举中,虽然还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总的来说,选举是公正的(但村民们反映,2000年以前的选举往往是做样子,往往是由内定的候选人自己去找人“陪选”),村民们真正行使了自己的民主权利。我们现在也可以十分肯定地说,那些认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过早,农民素质过低,自身并不想要民主权利,或者他们要了民主权利之后不会使用,或者会滥用的看法也是错误的。我们现在也十分清楚地认识到,党的基层组织今后在农村开展工作必须适应新的形势,采用新的工作方法,这就是改变过去主要靠行政命令的做法,不仅要适应民主政治的规则并且应成为运用这些规则的高手,在法治的框架下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实现党的意志。我们的调查组对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之后农村情况的总结具体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1)农民十分珍视他们现在获得的选举村委会主任和村委会委员的民主权利。我们的调查组在调查中反复问村民和村干部这样一个问题:你们认为村委会主任是选举好还是任命好?除了极为个别的一两个例子,几乎所有的村民和村干部都断然回答:选举好。即使是那些认为选举仍存在一些问题,选举出来的村委会主任、村委会并不理想的村民,也都断然回答,无论如何,选举都比任命好。我们这次调查的主题是下派村支书的成绩。在我们问选举好还是任命好时,这些下派村支书都是在场的,而且那些请来的村民都是盛赞他们的,即使如此,当我们问道,既然上级下派的村支书很好,为什么不能由上级任命或下派村委会主任时,村民们还是委婉地表示:下派的干部不了解村里的具体情况,村委会主任还是选举的好。村民们往往很明确地回答:村支书下派好,下派的村支书比原来本村的村支书好,但村委会主任还是要选举。我们认为,村民们如此一致的回答选举好说明了两点:首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给了他们切切实实的民主权利,他们感到了有选举和没有选举是不一样的;其次,他们珍视这种权利。在调查中我们也了解到,村民们参加村委会主任和委员的竞选十分踊跃。尽管那些当选的人有时也埋怨现在村务公开了,当村干部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差事,但都认为,想参加竞选的人有的是,民选村干部绝不缺乏后备军。(2)各级地方党政官员们对于村民们民主直选村民委员会啧有烦言,但一致认为这一民主进程是不可逆转的,如果取消村民委员会直选,情况会更糟。我们的调查组就《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与市、县、乡各级官员广泛地交换了意见。一般来说,各级地方党政官员们对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都有一些看法,认为“超前了”,“农民自私”,“农民们民主权利的意识高涨却缺乏责任意识”。特别是乡镇一级的干部,他们抱怨说,对上,还是老规则,上面的命令一级一级压下来,对下,却有了基层民主,他们不能再把命令往下压,所以他们现在是受夹板气。然而,当我们问,退回去或者暂缓村民委员会直选行不行,各级党政官员们却无一例外地回答:绝对不行。他们认为,第一,农民们已经享受到的民主权利绝不能再收回来,因为农民们不会同意;第二,即使收得回来,农村的情况会更乱,更没有办法管理。我们认为,各级地方党政官员们的农村的民主进程不可逆转的这种感受真实地反映了农村的现实。尤其是他们并不喜欢这一进程却仍旧得出了这一进程不可逆转的结论,这就更说明问题了。实际上,我们在前面对于农村状况的描述已经说明了再用老办法来管理广大的农村地区,管理千千万万如此分散的农户是不可能行得通的。现在是市场经济了,我们手里还有经济资源来直接控制千千万万分散的农户吗?革命时代已过,我们的党现在是执政党了,我们再要像革命时代那样动员我们最基层的党组织,动员我们的农民党员,叫他们为了革命事业而无私奉献,这现实吗?村级财政已经破产了,要搞公益事业,除非国家掏钱,没有全体村民的民主决策,钱从哪里来?不搞村民自治,由国家官吏来治理如此广大的农村地区,治理千千万万如此分散的农户,处理无数琐碎的事务、纠纷,国家要付出多高的成本?我们有必要把农村所有的矛盾,包括那些极为琐碎的,都集中到国家头上,由国家为之承担责任吗?村民民主自治,是新时期治理农村的唯一选择。我们的调查组所走过的福建地区,是搞得比较好的。而那些搞得不那么好的地方则按一些学者的话说,是既没有民主,也没有不民主,是真正的失控。这一现实,各级地方党政官员们认识得很清楚,所以他们即使再

入党,强化了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从下派村支书的624个村看,受过高中以上教育的党员人员数从1999年的2246人迅速增加到2001年的3092人,提高了党员的整体素质。我们的调查组发现,虽然取得了以上这些有目共睹的成绩,但南平市下派村支书的工作也有一些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例如下派村支书素质参差不齐,下派单位对下派村支书的支持力度不完全相同,下派的科技特派员对下派村支书的配合好坏不一,市里各有关经济科技部门没有形成对下派村支书进行支持的统一布署,市里对下派村支书的管理和奖罚规定不够明确细致等。如果能将配套政策进一步明确化制度化,将其纳入地方党建制度之中来,将其纳入地方政府的常规工作日程中来,将下派村支书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制度,这对我党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将具有深远意义。从下派村支书的工作成绩看,面对以市场化和村级民主发展以特征的新形势和新挑战,如前所述,党的村级基层组织仍然有自己广阔的活动空间:在包产到户和市场经济发展中,它是村级公益事业的组织协调者;在村民自治的农村民主政治发展中,它是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监护者,是村务公开和依法治村的倡导者和维护者;从道义上看,它不与民争利,能公道地协调处理村里的利益矛盾,代表著绝大多数村民的利益;从党员队伍建设上看,它将更高素质的党员输入了农村,它积极主动地培养年轻能干的后备力量,将农村最有活力的人群纳入党的队伍之中。同时,下派村支书也是一个培养我党农村后备干部的重要环节,它使下派干部受到了农村工作的历练,学会了与群众打交道,学会了动员群众和组织群众,这对我党的农村管理也具有重要意义。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党的基层组织是我党政权的重要基础,这个基础的软弱瘫痪严重影响著党和国家的长期稳定和发展。改变过去那种村支书本村化的作法,将村支书下派制度化,将年轻的受过大学教育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党员下派任村支书,同时,为下派村支书营造强有力的制度和政策的管理支持环境,是一项十分具有意义的战略举措。由于我党村级党员普遍受教育水平低下,在短时间内难以从矮子里面拔出将军,短期的党校培训也同样难以训练出合适的人才,因此,要强化村党支部,就要将人才从上面注入基层村党支部中,以外来的人才带动本村的党员发展。将党和政府支持农村的各种优惠政策和资源,集中通过下派村支书这个管道输向农村,实实在在提高村支部的服务能力和政治地位,以此强化党在农村的威信。从下派人才资源来看,虽然经过了多轮机构改革,但我们各级政府和事业单位冗员仍不少,与其让他们坐办公室看报纸还领工资,不如让他们领著原单位的工资到农村去锻炼,去不断充实村党支部。如条件成熟的话,还可以逐渐将当过村支书的履历作为今后年轻干部提拔的一个先决条件。基于以上思考,建议将下派村支书提升为我党当前强化村支部基层组织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以省、市党委为组织主体,从省、市、县选拔年轻党员,配套有力的干部提拔使用机制和各部门全力支持的经济科技政策,严明奖罚,向国内落后地区的软弱涣散、瘫痪状态的后进村、问题村、矛盾村全面下派村支书(几年前全国曾向约20万个村下派工作组,我感到范围还应进一步扩大),将集中在城市里的资金和技术要素下移一部分,通过村支书输送到农村,提高党对农村经济的服务能力;协助村民推进民主自治,保证民主选举的公正,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对村级民主的有关法律和规定,保证党对村民自治民主进程的领导;以依法治村和公正断事来提升党在农村的道义力量,将农村年轻有文化有能力的人群吸纳进我党的队伍之中来,使“三个代表”真正全面落实在村党支部基层组织的工作之中。

推荐第9篇:关于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调研报告

网友珊瑚推荐来王小东授权神州思想文化网发布的文章,作者介绍说:“在潘岳先生的大力策划与支持下,在有关部门的热情协助下,我、杨鹏、欧艳国,于XX年6月去南平进行了调研。以下是这次调研的报告,于XX年7月完成,过去没有发表过。潘岳先生关于南平的讲话,必须与他的官员身份一致;我的这个调研报告,则完全是一个布衣研究者个人的看法。所以,我为我自己的看法负全部责任,但我与潘岳先生关于这些看法多次交流过意见,所以,可以作为潘岳先生讲话的一个参考资料看。另外,这篇报告不是我一个人所能完成的,除了前面提到的支持与协助外,杨鹏和欧艳国都付出了极为艰辛的劳动,特别是报告的第四部分,主要出自杨鹏的手笔。XX年1月11日”

农村基层政权是国家政权的基础。这个基础的动摇,势必影响到国家的稳定。基于对于这一问题的关心,我们最近赴福建闽北山区的南平市,从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角度出发,对该市大规模下派村支书一事进行了为期20天的专题调研。在20天的时间内,调查组先后走访了6个县(市),23个村,与市、县、乡镇、村干部和村民近200人进行了交流座谈,带回了20多万字的资料和调查笔记。在此次调研中,我们的调研组观察到了一些十分重要的问题。这些问题虽然可以说是从局部调研观察到的,但也很可能具有普遍性。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权管理机制在村一级出现了断层

改革开放以来,随著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随著毛泽东时代原有的意识形态的逐渐淡出,随著共产党从一个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变,我们原来的从上到下可以一杆子插到底的政权管理机制,到了村这一级出现了断层,也就是说,我们党的方针政策、我们的政权管理机制,乃至经济生活,从上到下,到乡镇一级形成一个循环体,而村级以下的广大农民自己形成一个循环体,这两个循环体基本不衔接,形成了断层。

形成这一断层的最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

(1)农村经济基础所发生的巨大变化是其根本原因。可以说,“断层”是农村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必然结果。计划经济之后,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到户之后,广大农民市场经济化的程度是最高的,上级政权对于农民的生产活动所发挥的影响越来越小,农民在经济生活上对于上级政权的依赖越来越小。因此,从经济生活上说,农民的循环体与乡镇以上政权循环体的衔接之处越来越少,甚至与村党支部的关系都越来越少。过去,管理村里的资产和组织生产和分配,是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能和权力来源,而随著包产到户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村民逐渐有了自己的经济支配权,多数村党支部,乃至乡、镇政府,已找不到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位置和空间,不知道还能帮助村民干些什么;而村民们看他们则往往是“吃冤枉”(即贪污腐败)的一小撮。

关于农村经济基础的变化给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所带来的挑战,我们在后面还有更为详细的叙述。

(2)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溃散是其重要原因。我们党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是一个历史发展的必然过程,革命时代高度热烈的意识形态的消退也是一个无可避免的历史发展过程。而由于我们没有及早认识到这一发展过程,所以就没能及早采取有效措施延缓和制止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溃散。

村集体经济必须分户经营。因为村集体经济控制在少数素质不高的村干部手中,造成经营无方、贪污腐败横行,成为党群、干群矛盾的焦点,是农民集体上访的主要原因。农民们希望尽快把村集体资产分户经营或拍卖后分钱。村集体经济的分户经营势在必行,但分掉之后,又产生了一系列的新问题。

首先,村提留和乡统筹实际上很难直接从农民手中收取,过去主要是依靠村集体经济垫付,或者靠粮站扣缴。现在村集体经济没有了,粮食购销办法也改变了,村提留和乡统筹就没有办法收取了。当我们的调查组问到这个问题将来怎么办时,基层干部们都说:没什么办法,我们只能寄希望于税费改革,即我们不再承担收取村提留和乡统筹的任务,改由穿制服的国家税务部门人员收税,然后返还给我们一部分,作为村,乡、镇财政的开支。这是基层干部的希望,但从国家的角度看,村,乡、镇基层政权收取这些费用尚且如此困难,由国家来直接面对千千万万的农户收税,恐怕成本会更高。

其次,农村基层干部的权威进一步降低,农村公益事业的开支现在必须以民主的方式,征得大多数农民的同意才有可能进行。

再次,村,乡、镇负债的偿还恐怕更无著落。这就又引出了一个农村信用社的问题:农村信用社吸收的存款来自于农户,如果农户要求提款,信用社如何偿还?这会不会成为新的群体性事件的缘由?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的调查组所调查的福建省南平市,应该是全国农村中情况较好的。该地区自然资源丰富,人口压力不大,有大

量的集体山林可以用来搞“集体林改革”,即分户经营,使村财政得到最后的一次性较大收入。其他自然资源禀赋较差的地区恐怕连这个条件都没有。

(2)大量农民抛弃土地流入城市,土地迅速向大户手中集中。在目前中国农村,一般农户的小规模土地经营几乎无利可图。所以,农民们将土地流转出去,青壮年、有一点文化的人都流向城市谋生,农村只留下“389961部队”(即妇女、老人和儿童)。土地的大规模流转的必然结果是土地向大户手中迅速集中。在我们的调查组走访的一些村庄,村中几家大户经营的土地规模一般是每户几百亩。

有些农村问题的专家反对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认为土地不仅仅是生产资料,而且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但我们认为,如果农户的小规模土地经营无利可图,那么,土地也起不到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作用;另一方面,在现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想依靠行政命令乃至法律手段来制止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不现实的,农民们也不认为不让土地使用权流转是在帮助他们、保障他们,而认为这是在限制他们、妨碍他们;况且,土地的大规模经营确实带来了更高的效率。然而,在这一过程中,所谓“先富带后富”仅仅一种理想而已:市场经济的逻辑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先富只有在带后富对自己有利的情况下才会带后富,这个前提却并不是总能够成立的,如果先富带后富对自己不利,先富当然就不会去带什么后富。在这里,任何道德说教,树榜样之类都是没有什么用处的。

一般农民抛弃土地,土地向大户手中集中的一个必然结果就是农村人口,特别是有活力的农村人口向城市的大规模流动。这本是现代化的一个必然趋势,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现代化,但这个趋势的另一个含义就是农村的矛盾,将来有可能并不是直接在农村——留在农村的人们本来就没有指望务农能给他们带来什么生活保障,而是在城市爆发出来,由流入城市的

一、两亿农民爆发出来——如果他们在城市的生存发生困难,他们的家乡农村并没有能够保障他们生存的生计在等著他们;而农村则由于前面所说的政权管理机制的“断层”,起著非体制力量的蓄水池、庇护所的作用。

(3)党在处理与大户的关系时面临十分微妙的局面。我们的调查组在与市、县、乡镇、村的干部们谈话时,感到这些党的基层干部对于大户有一种微妙的矛盾态度。一方面,我们访谈的几乎所有干部,坦率地说,都认为党建工作的基本点就在于团结大户、依靠大户。一位县委组织部长总结的三句话非常鲜明: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人,把致富能人培养成党员,把致富党员培养成干部。其他人没有作如此鲜明的总结,但基本都是同一个意思。另一方面,有些党的干部,特别是比较上层的党的干部,又感到大户对于党的基层组织来说,是一种异己的力量,按他们的话说:“农村的政治力量的演变也是经济利益的演变。在农村肯定不是赤贫的人在起作用,而是有经济利益在支撑的一股力量,在左右著基层的群众。”也就是说,真正有较大能量的非党异己力量,并非是赤贫的人,而是有经济实力的大户,他们才有左右和组织基层群众的力量。

作为党的基层干部,现在在农村做工作,不得不依靠大户,不得不把大户团结进来,以免他们发展成为更大的异己力量,这是党的利益所在。同时,依赖大户还可能有利于自己个人,这是他们的现实选择。然而,这样做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

首先,我们党的意识形态毕竟不是依靠大户,而是依靠工农基本群众,而现在在现实的党建工作中却变成了依靠大户,这一组织路线的转变在党内外还是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意识形态紧张。同时,这也不可避免的会造成我们党与广大中下等收入的群众,与弱势群体进一步疏离。更何况,基层党组织与大户的这种紧密结合,很难避免“官员傍大款”、官商勾结等种种弊端,这就有可能使党群、干群关系产生更多的矛盾。

其次,目前农村头等大户的利益往往远远超过了本地范围,基层党组织想依靠他们,但他们却不用依靠基层党组织,你想团结他们还团结不了。他们现在对基层党组织、对本地政务往往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但一旦如果他们的利益需要他们回过头来关心本地的政务,他们左右基层群众的能力往往比基层党组织还强。农村的二等大户还是需要基层党组织的支持的,所以,他们往往积极参与村务,与基层党组织关系密切;但如果基层党组织不能进一步给他们利益,或者他们的利益与基层党组织或基层党组织支持的其他大户发生矛盾时,情况又会如何呢?大户的日渐增长的经济实力早晚会转化为对于政治权利的要求,以在政治上确保他们的经济利益。这就是为什么基层党组织的干部一方面在工作中依赖大户,一方面对他们又有一种矛盾心理。这种微妙的矛盾心理反映了基层党组织与大户的关系的微妙现实。

综上所述,中国的农村矛盾很可能在城市而不是在农村自身爆发出来,而在农村地区非体制力量很可能并非围绕著赤贫人群,而是围绕著更有经济实力和组织能力的大户形成。我们在考虑整个国家的社会稳定问题时,不能对于这两个可能性产生盲点。

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经给农村带来了巨大的、不可逆转的变化

我们认为,在新的经济基础,即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共产党由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的条件下,由村民们民主直选村民委员会,首先在农村推行民主政治,势在必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无可辩驳的证明了我们党确实是一个高瞻远瞩,一心为公,真诚地推进人民当家作主的先进政治集团。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农村的实施,已经在不声不响之中给农村、给农民带来了巨大的、不可逆转的变化。

我们的调查组在此次调查中极为认真地了解和研究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之后,农村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情况,农民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情况。我们现在可以十分肯定地说,那些声称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是假的,是由上级政府操控的傀儡戏的说法是错误的:在农村基层民主选举中,特别是在XX年的选举中,虽然还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总的来说,选举是公正的(但村民们反映,XX年以前的选举往往是做样子,往往是由内定的候选人自己去找人“陪选”),村民们真正行使了自己的民主权利。我们现在也可以十分肯定地说,那些认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过早,农民素质过低,自身并不想要民主权利,或者他们要了民主权利之后不会使用,或者会滥用的看法也是错误的。我们现在也十分清楚地认识到,党的基层组织今后在农村开展工作必须适应新的形势,采用新的工作方法,这就是改变过去主要靠行政命令的做法,不仅要适应民主政治的规则并且应成为运用这些规则的高手,在法治的框架下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实现党的意志。

我们的调查组对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之后农村情况的总结具体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1)农民十分珍视他们现在获得的选举村委会主任和村委会委员的民主权利。我们的调查组在调查中反复问村民和村干部这样一个问题:你们认为村委会主任是选举好还是任命好?除了极为个别的一两个例子,几乎所有的村民和村干部都断然回答:选举好。即使是那些认为选举仍存在一些问题,选举出来的村委会主任、村委会并不理想的村民,也都断然回答,无论如何,选举都比任命好。

我们这次调查的主题是下派村支书的成绩。在我们问选举好还是任命好时,这些下派村支书都是在场的,而且那些请来的村民都是盛赞他们的,即使如此,当我们问道,既然上级下派的村支书很好,为什么不能由上级任命或下派村委会主任时,村民们还是委婉地表示:下派的干部不了解村里的具体情况,村委会主任还是选举的好。村民们往往很明确地回答:村支书下派好,下派的村支书比原来本村的村支书好,但村委会主任还是要选举。

我们认为,村民们如此一致的回答选举好说明了两点:首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给了他们切切实实的民主权利,他们感到了有选举和没有选举是不一样的;其次,他们珍视这种权利。

在调查中我们也了解到,村民们参加村委会主任和委员的竞选十分踊跃。尽管那些当选的人有时也埋怨现在村务公开了,当村干部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差事,但都认为,想参加竞选的人有的是,民选村干部绝不缺乏后备军。

(2)各级地方党政官员们对于村民们民主直选村民委员会啧有烦言,但一致认为这一民主进程是不可逆转的,如果取消村民委员会直选,情况会更糟。我们的调查组就《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与市、县、乡各级官员广泛地交换了意见。一般来说,各级地

方党政官员们对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都有一些看法,认为“超前了”,“农民自私”,“农民们民主权利的意识高涨却缺乏责任意识”。特别是乡镇一级的干部,他们抱怨说,对上,还是老规则,上面的命令一级一级压下来,对下,却有了基层民主,他们不能再把命令往下压,所以他们现在是受夹板气。然而,当我们问,退回去或者暂缓村民委员会直选行不行,各级党政官员们却无一例外地回答:绝对不行。他们认为,第一,农民们已经享受到的民主权利绝不能再收回来,因为农民们不会同意;第二,即使收得回来,农村的情况会更乱,更没有办法管理。

我们认为,各级地方党政官员们的农村的民主进程不可逆转的这种感受真实地反映了农村的现实。尤其是他们并不喜欢这一进程却仍旧得出了这一进程不可逆转的结论,这就更说明问题了。实际上,我们在前面对于农村状况的描述已经说明了再用老办法来管理广大的农村地区,管理千千万万如此分散的农户是不可能行得通的。现在是市场经济了,我们手里还有经济资源来直接控制千千万万分散的农户吗?革命时代已过,我们的党现在是执政党了,我们再要像革命时代那样动员我们最基层的党组织,动员我们的农民党员,叫他们为了革命事业而无私奉献,这现实吗?村级财政已经破产了,要搞公益事业,除非国家掏钱,没有全体村民的民主决策,钱从哪里来?不搞村民自治,由国家官吏来治理如此广大的农村地区,治理千千万万如此分散的农户,处理无数琐碎的事务、纠纷,国家要付出多高的成本?我们有必要把农村所有的矛盾,包括那些极为琐碎的,都集中到国家头上,由国家为之承担责任吗?

村民民主自治,是新时期治理农村的唯一选择。我们的调查组所走过的福建地区,是搞得比较好的。而那些搞得不那么好的地方则按一些学者的话说,是既没有民主,也没有不民主,是真正的失控。这一现实,各级地方党政官员们认识得很清楚,所以他们即使再不喜欢村民委员会直选,也并不同意从直选退回去,甚至不同意暂缓《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

(3)农民们并不滥用他们的民主权利,他们“有数”,懂得怎样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前面已经说过,各级地方党政官员对于村民的权利责任意识仍持有一定程度的怀疑,但同时他们也相当一致的反映,农民心里“有数”。这具体表现在农民尊重和服从国家对于他们的一些根本性要求。至少在我们的调查组所走过的地区,农民不愿意交村提留和乡统筹,他们认为这些钱都会被贪官污吏糟践掉,但对于交公粮和计划生育都没有什么抗拒,基本上消除了我们对于村民民主自治是否会影响到国家对于农民的一些根本性要求,尤其是计划生育这个基本国策的贯彻执行的担忧。各级地方党政官员们也反映,除了一些个别的情况,大多数被选举出来的村委会主任和村委会,对于党的领导表现出合作的态度。

有几种对于农民是否能够行使好他们的民主权利的怀疑。其中之一是贿选。然而,贿选这个问题很好解决:只要保证秘密划票,贿选就会成为一件得不偿失的事,不会有多少人去搞。另外一个是宗族势力操纵选举。这样的事例肯定是有的,如竞选中有“不为例,只为家族争口气”之类的口号,但这类事例往往被夸大了。我们的调查组所看到的情况是宗族势力操纵选举的现象并不明显,小姓当选的比例很高。据村干部和村民介绍,村民们往往故意选那些没有宗族势力作背景的人,因为这样的人往往不太敢搞以权谋私。从这一点我们也可以看出,村民们对于自己的利益有著较为清醒的认识,同一宗族这个因素并不能盖过利益的因素。村民们很清楚,他们要选的是代表他们利益的人,至于同姓不同姓没有太大的重要性。实际情况是,在那些不能真正实现公正的民主选举的地方,不健康势力才有膨胀的趋势。不健康势力既是不能真正实现公正的民主选举的因,也是果。

从选举结果看,党委组织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承认,村民们选出来的村委会主任和村委会委员一般说来比村党支书和村党支部成员的受教育程度高、年纪轻、能力强。

(4)各级地方党政官员,特别是面对农村现实的第一线官员,逐步适应了民主政治的规则,并且正在成为运用这些规则的高手,完全能够在民主政治的框架下,在法治的框架下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实现党的意志。在我们的调查组走过的地区,处理与村民自治有关的事务的机构一般是党委的组织部门。我们的印象是,负责处理这方面事务的干部的素质、政策水平高于其他部门的干部。他们已经学会了不是依靠简单的命令,而是在民主与法制的框架下,依靠党、团、妇联等组织,发动和组织群众,搞竞选、启动罢免程序等,把自己的人选选上去,把那些拒不与党组织合作,闹事的刺头选下去。

几十年来,我们的党一直处于不受挑战的执政地位,这样一个地位所带来的一个负面结果就是我们党的干部长期得不到政治斗争的的锻炼,意志消沉了,脱离群众了,能力退化了。令人欣慰的是,我们恰恰在农村地区看到了经受住锻炼的基层党政干部。他们不得不面对基层民主政治的考验,不得不以比过去高得多的政策水平、发动和组织群众的能力,在民主与法制的框架下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实现党的意志。包括那些对于农村基层民主啧有烦言的干部们也表示:党组织毕竟是强大的,他们有充分的信心在民主政治的游戏规则下贯彻好党的方针政策,实现党的意志,最多是比过去直接下命令麻烦一些。

那就还是让我们党的干部麻烦一些吧,让他们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中先锻炼一下。民主政治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我们党将来会迫切需要一批具有较强的运用民主政治规则的能力的干部。农村基层民主恰恰能够为我党培养这样一批干部,迫使党的干部在政治竞争中振作起来,学会如何密切联系群众,提高自己的战斗能力,这样一个过程能够起到其他任何办法都起不到的健全党的肌体的作用。所以,我们的党不能迁就一些党员干部对于农村基层民主的懒惰、畏难情绪,而要有意识地把他们推到农村基层民主政治中去锻炼,学会在民主政治中游泳。

通过在农村地区的调查,我们认为,我们的党不必害怕民主政治,我们的党完全有能力在民主政治的框架下贯彻自己的方针政策,实现自己的意志。农村地区的民主实践是一个很好的开端。

(5)党组织对于选举出来的村委会主任和村委会起到了监督和制衡的作用。民主选举只是民主政治的一个部分。除了民主选举,还有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还有权力的制衡。民主选举并不能保证被选举出来的领导人不以权谋私,对于被选举出来的领导人的监督和制衡必须是日常的。在当今农村的现实情况下,谁有力量对村委会主任和村委会进行日常的监督和制衡呢?只有村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我们看到的是,基层党组织正是这样做的。基层党组织是村务公开、村民民主理财等规章制度的制定者,也是村民实施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主要组织者。

应该说,基层党组织自发地在农村基层民主进程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这就是帮助村民推进和完善基层民主,协助他们实现有效的自治。我们认为,党应该把基层党组织自发找到的这个定位明确下来,要求党的基层干部在推进和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协助村民实现有效的自治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防止基层党政干部为了自己工作方便,甚至为了以权谋私方便而以种种借口破坏农村基层民主——这样做有可能符合某些干部的个人利益,却绝不符合党的整体利益。

(6)村民民主自治是在农村地区建立秩序的唯一选择,在农村已经不存在其它健康的自组织资源。我们在前面已经讲了,要想在农村地区恢复过去计划经济时代一竿子插到底的治理形式,由于经济基础和政治现实的巨大变化已经是不可能了,农村地区的村民自治势在必行。那么,除了民主选举之外,中国农村还有没有可能实行其他形式的自治呢?一些学者认为村民选举是“自上而下的民主赐予”,因而靠不住,他们认为:“中国农村的自治,需要利用传统的自组织资源”。我们认为,除了民主选举之外,中国的农村已经不存在其他健康的“自组织资源”。

我们的调查组所走过的闽北山区,由于其独特的地理、历史条件,应该是传统资源保留得比较多的地区。即使在这样一个地区,1949年的革命,1XX年来的现代化进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市场经济,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村和农民的面貌。由于城市对于农村的人才资源的汲取,农村已经不再可能出现一个传统的乡绅阶层这个“传统的自组织资源”的核心要素。在我们的调查组走过的6个县(市),23个村,我们的调查组只碰上了一个家在农村的大专毕业生,就是这个唯一的大专毕业生

,主要也是在外跑生意。农村的子弟,只要是考上了学(哪怕只是中专),当上了干部,经上了较大的商,就绝不会再回到乡村居住。他们即使暂时回到乡村,也只是为了获取某种资源,而绝不会像过去的乡绅那样,真正把乡村当成自己的家去悉心建设。

在我们的调查组走过的地区,唯一还保留著些少传统文化的影子的,是顺昌县的谟武村。这个村子是宋朝理学大师程颐的高足杨时和游酢的子孙的聚居地。这个村子自1980年代发起评选“四榜”,即“成材榜”、“功德榜”、“好样榜”和“能人榜”,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观。然而,南平市在其他乡村推行谟武的“四榜”评选则全然没有任何效果,所有的其他村庄缺乏谟武的传统文化积淀,硬搞“四榜”评选,则只能是流于形式,没有任何人理睬,没有任何意义。即使是在谟武,“四榜”评选虽然在村中一些文化老人的主持下搞得有声有色,但仅仅是这点传统文化资源就可以起到“传统的自组织资源”的作用吗?回答是否定的。

中国的农民也不再像传统的农民那样,对于长辈,对于权威,对于官员还有什么敬畏了。在我们的调查组访谈的时候,农民驳斥官员的情况比比皆是。总而言之,经过了这100多年来中国社会的几度沧桑巨变,中国农民头脑中残留的传统也已经很少了。

断言中国的农村、中国的农民几千年来没有什么变化,指望回到中国的传统道路上去,依赖“传统的自组织资源”实现中国农村的自治的学者们缺乏对于中国农村和中国农民最起码的了解,缺乏对于现代中国最起码的了解。在当今中国农村,抛开了民主选举,确实还有一些“自组织资源”,那就是不健康的宗族势力和黑社会,而绝非一些学者理想中的具有儒家传统的宗族和乡绅。即使是在中国农村地区,儒家传统资源是指望不上的,无论是从哪个角度,出于什么动机,都指望不上了。对于这一点,我们的党和我们的“新儒家”学者都应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四.南平市下派村支书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经验值得推广

XX年6月,福建南平市委、市政府针对村党支部软弱涣散、党群干群关系紧张、村民集体上访次数和人数急剧上升(从624个村的统计看,从1997年的村民上访人数1956人增加到1999年的4456人)的情况,做出了大规模下派村支书的决定。他们从市、县、乡三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选派624名优秀后备干部到行政村担任党支部书记。刚开始,许多人对此不以为然,认为不过就是新一轮的下派工作队,起不到多少作用。但随著此项工作深入持久地坚持了下去,效果却慢慢显现了出来。在下派村支书的村,村支部能力明显改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迅速强化,村级民主自治的各项法律和规章得以建全,下派村经济发展停滞的状况开始被打破,党群干群关系得到了迅速缓解(下派村支书的624个村,10人以上集体上访人次从1999年的95次减为XX年的44次,集体上访人数由1999年的4456人减为XX年的972人)。我们的调查组发现,南平市下派村支书的做法与过去下派工作组有许多不同之处,正是这些不同之处使他们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南平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认为,过去的村党支部之所以工作涣散,引发的党群矛盾大,主要是因为村支书是本村人,有自己的农活要干,不愿分心管理党务村务,他们的利益在村里,与民争利的事难以避免,村支书的整体素质不高,村民不服。下派村支书则有助于克服这些问题。下派时间一定三年,下派村支书成了村里唯一专职的村务和党务人员;村支书带薪下派,不增加村里的负担;下派村支书不是本村人,不参与村里的家族和派系争斗,不在村里与民争利,能超越村里的家族和自然村间的利益矛盾,更公平地处理利益纠纷;他们的都受过大专以上教育,见过世面,更懂法律,文化知识素质远远高过当地村支书;他们的关系多见识广,更能从上级政府经济和科技部门为村里争取到项目和资金。南平市委、市政府为鼓励村支书放心工作,还为村支书下派配套了其它政策条件:下派村支书在原单位的职位保留,有成绩的优先提拔使用;除原单位工资外,还发一笔补贴;原单位有责任对下派村支书的村提供项目和资金的扶持,实现全市资源重心下移的目标;向下派村支书的村派出225名科技特派员,支持下派村支书的工作,帮助村里提高种养技术水平,调整经济结构;向下派村支书较集中的乡镇派出流通助理和金融助理,协调下派村支书村里的农产品流通和农村小额贷款事宜等。

经过二年多的实践,下派村支书在下派单位、科技特派员、流通助理、金融助理的统一帮助下,取得了很大成绩。从经济上看,由于他们普遍给村民带来了经济实惠(道路、学校、自来水、有线电视、引进种养新品种、技术培训等),取得了村民的信任;从政治上看,下派村支书成了村民与村民委员会矛盾的调解人和村民委员会的监督者,他们完善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监督的规章制度,动员广大村民对村民委员会进行约束和监督,使《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村民民主权利真正落在了实处,党支部成了民主的守护人,推进了村级民主政治建设。从道义上看,他们在村里没有利益纠纷,不与民争利,给村民带来实惠,公正地处理村里的矛盾,取得了道义的形象。他们动员群众,取消了村里一些的封建落后的迷信陋习,将先进的文化生活方式带入了农村,取得了村民的支持。调查中有的村民说:“共产党三次好,第一次是土改,第二次是联产承包责任制,第三次是三个代表。下派村支书带来了三个代表。”从素质上看,下派支书都受过中专以上教育,而且他们下派后,心无芥蒂,积极发展受过高中以上教育的年轻能人入党,强化了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从下派村支书的624个村看,受过高中以上教育的党员人员数从1999年的2246人迅速增加到XX年的3092人,提高了党员的整体素质。

我们的调查组发现,虽然取得了以上这些有目共睹的成绩,但南平市下派村支书的工作也有一些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例如下派村支书素质参差不齐,下派单位对下派村支书的支持力度不完全相同,下派的科技特派员对下派村支书的配合好坏不一,市里各有关经济科技部门没有形成对下派村支书进行支持的统一布署,市里对下派村支书的管理和奖罚规定不够明确细致等。如果能将配套政策进一步明确化制度化,将其纳入地方党建制度之中来,将其纳入地方政府的常规工作日程中来,将下派村支书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制度,这对我党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将具有深远意义。

从下派村支书的工作成绩看,面对以市场化和村级民主发展以特征的新形势和新挑战,如前所述,党的村级基层组织仍然有自己广阔的活动空间:在包产到户和市场经济发展中,它是村级公益事业的组织协调者;在村民自治的农村民主政治发展中,它是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监护者,是村务公开和依法治村的倡导者和维护者;从道义上看,它不与民争利,能公道地协调处理村里的利益矛盾,代表著绝大多数村民的利益;从党员队伍建设上看,它将更高素质的党员输入了农村,它积极主动地培养年轻能干的后备力量,将农村最有活力的人群纳入党的队伍之中。同时,下派村支书也是一个培养我党农村后备干部的重要环节,它使下派干部受到了农村工作的历练,学会了与群众打交道,学会了动员群众和组织群众,这对我党的农村管理也具有重要意义。

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党的基层组织是我党政权的重要基础,这个基础的软弱瘫痪严重影响著党和国家的长期稳定和发展。改变过去那种村支书本村化的作法,将村支书下派制度化,将年轻的受过大学教育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党员下派任村支书,同时,为下派村支书营造强有力的制度和政策的管理支持环境,是一项十分具有意义的战略举措。由于我党村级党员普遍受教育水平低下,在短时间内难以从矮子里面拔出将军,短期的党校培训也同样难以训练出合适的人才,因此,要强化村党支部,就要将人才从上面注入基层村党支部中,以外来的人才带动本村的党员发展。将党和政府支持农村的各种优惠政策和资源,集中通过下派村支书这个管道输向农村,实实在在提高村支部的服务能力和政治地位,以此强化党在农村的威信。从下派人才资源来看,虽然经过了多轮机构改革,但我们各级政府和事业单位冗员仍不少,与其让他们坐办公室看报纸还领工资,不如让他们领著原单位的工资到农村去锻炼,去不断充实村党支部。如条件成熟的话,还可以逐渐将当过村支书的履历作为今后年轻干部提拔的一个先决条件。

基于以上思考,建议将下派村支书提升为我党当前强化村支部基层组织建设的重

大战略举措,以省、市党委为组织主体,从省、市、县选拔年轻党员,配套有力的干部提拔使用机制和各部门全力支持的经济科技政策,严明奖罚,向国内落后地区的软弱涣散、瘫痪状态的后进村、问题村、矛盾村全面下派村支书(几年前全国曾向约20万个村下派工作组,我感到范围还应进一步扩大),将集中在城市里的资金和技术要素下移一部分,通过村支书输送到农村,提高党对农村经济的服务能力;协助村民推进民主自治,保证民主选举的公正,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对村级民主的有关法律和规定,保证党对村民自治民主进程的领导;以依法治村和公正断事来提升党在农村的道义力量,将农村年轻有文化有能力的人群吸纳进我党的队伍之中来,使“三个代表”真正全面落实在村党支部基层组织的工作之中。

推荐第10篇:关于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调研报告

网友珊瑚推荐来王小东授权神州思想文化网发布的文章,作者介绍说:“在潘岳先生的大力策划与支持下,在有关部门的热情协助下,我、杨鹏、欧艳国,于2002年6月去南平进行了调研。以下是这次调研的报告,于2002年7月完成,过去没有发表过。潘岳先生关于南平的讲话,必须与他的官员身份一致;我的这个调研报告,则完全是一个布衣研究者个人的看法。所以,我为我自己的看法负全部责任,但我与潘岳先生关于这些看法多次交流过意见,所以,可以作为潘岳先生讲话的一个参考资料看。另外,这篇报告不是我一个人所能完成的,除了前面提到的支持与协助外,杨鹏和欧艳国都付出了极为艰辛的劳动,特别是报告的第四部分,主要出自杨鹏的手笔。2003年1月11日”

农村基层政权是国家政权的基础。这个基础的动摇,势必影响到国家的稳定。基于对于这一问题的关心,我们最近赴福建闽北山区的南平市,从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角度出发,对该市大规模下派村支书一事进行了为期20天的专题调研。在20天的时间内,调查组先后走访了6个县(市),23个村,与市、县、乡镇、村干部和村民近200人进行了交流座谈,带回了20多万字的资料和调查笔记。在此次调研中,我们的调研组观察到了一些十分重要的问题。这些问题虽然可以说是从局部调研观察到的,但也很可能具有普遍性。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权管理机制在村一级出现了断层

改革开放以来,随著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随著毛泽东时代原有的意识形态的逐渐淡出,随著共产党从一个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变,我们原来的从上到下可以一杆子插到底的政权管理机制,到了村这一级出现了断层,也就是说,我们党的方针政策、我们的政权管理机制,乃至经济生活,从上到下,到乡镇一级形成一个循环体,而村级以下的广大农民自己形成一个循环体,这两个循环体基本不衔接,形成了断层。

形成这一断层的最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

(1)农村经济基础所发生的巨大变化是其根本原因。可以说,“断层”是农村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必然结果。计划经济之后,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到户之后,广大农民市场经济化的程度是最高的,上级政权对于农民的生产活动所发挥的影响越来越小,农民在经济生活上对于上级政权的依赖越来越小。因此,从经济生活上说,农民的循环体与乡镇以上政权循环体的衔接之处越来越少,甚至与村党支部的关系都越来越少。过去,管理村里的资产和组织生产和分配,是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能和权力来源,而随著包产到户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村民逐渐有了自己的经济支配权,多数村党支部,乃至乡、镇政府,已找不到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位置和空间,不知道还能帮助村民干些什么;而村民们看他们则往往是“吃冤枉”(即贪污腐败)的一小撮。

关于农村经济基础的变化给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所带来的挑战,我们在后面还有更为详细的叙述。

(2)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溃散是其重要原因。我们党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是一个历史发展的必然过程,革命时代高度热烈的意识形态的消退也是一个无可避免的历史发展过程。而由于我们没有及早认识到这一发展过程,所以就没能及早采取有效措施延缓和制止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溃散。

在我们的调查组先后走访的6个县(市),23个村中,只有两个村党员的平均年龄低于50岁,其余的都超过50岁,甚至接近60岁;南平市委组织部提供的南平市624个下派村党员平均年龄也接近50岁。许多村子,除了复退军人带回几个党员之外,多年没有自己发展过党员,因为党员干部把入党看成获得特权的机会,所以他们要极力垄断这种特权,不肯让更多的人加入进来。党员乃至村支书的年纪老、文化程度低、素质差、致富靠腐败,即使是在农村这样相对落后的地区,他们也很难称得上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代表,更谈不上代表广大农民群众。

值得指出的是,农村基层党组织溃散不是南平市独有的现象,如山西省,农村党员、干部队伍也存在著严重的老化现象。山西全省的农村党员、干部中,50岁以上的党员占到党员总数的55.7%,大多数村的党支部书记年龄在55岁以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到了74.5%。

利用组织手段实现党员、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也许并不是一件太难的事,比如说,由组织部门发个文件,把党员、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作为一项重要指标来抓。但党员、干部队伍在自然状态下的溃散绝不仅仅是作为现象表现出来的老化和文化程度低,党组织的缺乏战斗力乃至溃散绝不是可以由组织部门的一纸命令解决的。

(3)其他势力,包括宗教、家族等民间非政府力量,乃至与腐败官员结合的黑社会势力已经形成,它们对于农村社会的影响逐步壮大。

从上述三个形成“断层”的最主要原因看,第一个原因将随著市场经济的存在而长期存在,农民自发、自组织的循环体相对独立于乡镇以上政权循环体是市场经济存在的必然结果,我们已经不可能像计划经济时代那样,什么都一竿子插到底了,在新的经济基础条件下,我们必须以新的方法处理农村的基层政权问题。第二个原因,则是我们应该努力解决的,这就是抓好农村的党建工作,把真正代表先进文化和先进生产力,代表广大农民群众的人吸收到党组织里来。至于第三个原因,除了与腐败官员结合的黑社会势力必须予以坚决打击之外,我们的党作为执政党,必须学会与宗教、家族等民间非政府力量和睦相处,在这个基础上加以引导和驾驭。

二.农村经济基础的变化给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

前面所说的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基础所发生的巨大变化”除了意味著农村经济从计划体制向市场经济转变、农村生产效率提高、农民收入提高,这些巨大的成就之外,还有著一些关系到政权巩固的其他方面的具体表现。这些表现主要有:村,乃至乡、镇财政基本上破产;大量农民抛弃土地流入城市,土地迅速向大户手中集中;党在处理与大户的关系时面临十分微妙的局面。 要解决村,乡、镇财政的困境,靠从农民手上收取更多的费用是不现实的,只能从村集体经济汲取,而村集体经济正面临著最后一次瓜分。这次最后的瓜分可以带来较大的一次性收入(反映在南平市624个下派村集体资产情况调查表上的数字是2001年这624个村的村集体收入比正常年景的6500万元左右突然多了1500万元左右),但此后怎么办?几乎是无法可想。

村集体经济必须分户经营。因为村集体经济控制在少数素质不高的村干部手中,造成经营无方、贪污腐败横行,成为党群、干群矛盾的焦点,是农民集体上访的主要原因。农民们希望尽快把村集体资产分户经营或拍卖后分钱。村集体经济的分户经营势在必行,但分掉之后,又产生了一系列的新问题。

首先,村提留和乡统筹实际上很难直接从农民手中收取,过去主要是依靠村集体经济垫付,或者靠粮站扣缴。现在村集体经济没有了,粮食购销办法也改变了,村提留和乡统筹就没有办法收取了。当我们的调查组问到这个问题将来怎么办时,基层干部们都说:没什么办法,我们只能寄希望于税费改革,即我们不再承担收取村提留和乡统筹的任务,改由穿制服的国家税务部门人员收税,然后返还给我们一部分,作为村,乡、镇财政的开支。这是基层干部的希望,但从国家的角度看,村,乡、镇基层政权收取这些费用尚且如此困难,由国家来直接面对千千万万的农户收税,恐怕成本会更高。

其次,农村基层干部的权威进一步降低,农村公益事业的开支现在必须以民主的方式,征得大多数农民的同意才有可能进行。

再次,村,乡、镇负债的偿还恐怕更无著落。这就又引出了一个农村信用社的问题:农村信用社吸收的存款来自于农户,如果农户要求提款,信用社如何偿还?这会不会成为新的群体性事件的缘由?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的调查组所调查的福建省南平市,应该是全国农村中情况较好的。该地区自然资源丰富,人口压力不大,有大量的集体山林可以用来搞“集体林改革”,即分户经营,使村财政得到最后的一次性较大收入。其他自然资源禀赋较差的地区恐怕连这个条件都没有。

(2)大量农民抛弃土地流入城市,土地迅速向大户手中集中。在目前中国农村,一般农户的小规模土地经营几乎无利可图。所以,农民们将土地流转出去,青壮年、有一点文化的人都流向城市谋生,农村只留下“389961部队”(即妇女、老人和儿童)。土地的大规模流转的必然结果是土地向大户手中迅速集中。在我们的调查组走访的一些村庄,村中几家大户经营的土地规模一般是每户几百亩。

有些农村问题的专家反对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认为土地不仅仅是生产资料,而且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但我们认为,如果农户的小规模土地经营无利可图,那么,土地也起不到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作用;另一方面,在现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想依靠行政命令乃至法律手段来制止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不现实的,农民们也不认为不让土地使用权流转是在帮助他们、保障他们,而认为这是在限制他们、妨碍他们;况且,土地的大规模经营确实带来了更高的效率。然而,在这一过程中,所谓“先富带后富”仅仅一种理想而已:市场经济的逻辑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先富只有在带后富对自己有利的情况下才会带后富,这个前提却并不是总能够成立的,如果先富带后富对自己不利,先富当然就不会去带什么后富。在这里,任何道德说教,树榜样之类都是没有什么用处的。

一般农民抛弃土地,土地向大户手中集中的一个必然结果就是农村人口,特别是有活力的农村人口向城市的大规模流动。这本是现代化的一个必然趋势,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现代化,但这个趋势的另一个含义就是农村的矛盾,将来有可能并不是直接在农村——留在农村的人们本来就没有指望务农能给他们带来什么生活保障,而是在城市爆发出来,由流入城市的

一、两亿农民爆发出来——如果他们在城市的生存发生困难,他们的家乡农村并没有能够保障他们生存的生计在等著他们;而农村则由于前面所说的政权管理机制的“断层”,起著非体制力量的蓄水池、庇护所的作用。

(3)党在处理与大户的关系时面临十分微妙的局面。我们的调查组在与市、县、乡镇、村的干部们谈话时,感到这些党的基层干部对于大户有一种微妙的矛盾态度。一方面,我们访谈的几乎所有干部,坦率地说,都认为党建工作的基本点就在于团结大户、依靠大户。一位县委组织部长总结的三句话非常鲜明: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人,把致富能人培养成党员,把致富党员培养成干部。其他人没有作如此鲜明的总结,但基本都是同一个意思。另一方面,有些党的干部,特别是比较上层的党的干部,又感到大户对于党的基层组织来说,是一种异己的力量,按他们的话说:“农村的政治力量的演变也是经济利益的演变。在农村肯定不是赤贫的人在起作用,而是有经济利益在支撑的一股力量,在左右著基层的群众。”也就是说,真正有较大能量的非党异己力量,并非是赤贫的人,而是有经济实力的大户,他们才有左右和组织基层群众的力量。

作为党的基层干部,现在在农村做工作,不得不依靠大户,不得不把大户团结进来,以免他们发展成为更大的异己力量,这是党的利益所在。同时,依赖大户还可能有利于自己个人,这是他们的现实选择。然而,这样做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

首先,我们党的意识形态毕竟不是依靠大户,而是依靠工农基本群众,而现在在现实的党建工作中却变成了依靠大户,这一组织路线的转变在党内外还是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意识形态紧张。同时,这也不可避免的会造成我们党与广大中下等收入的群众,与弱势群体进一步疏离。更何况,基层党组织与大户的这种紧密结合,很难避免“官员傍大款”、官商勾结等种种弊端,这就有可能使党群、干群关系产生更多的矛盾。

其次,目前农村头等大户的利益往往远远超过了本地范围,基层党组织想依靠他们,但他们却不用依靠基层党组织,你想团结他们还团结不了。他们现在对基层党组织、对本地政务往往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但一旦如果他们的利益需要他们回过头来关心本地的政务,他们左右基层群众的能力往往比基层党组织还强。农村的二等大户还是需要基层党组织的支持的,所以,他们往往积极参与村务,与基层党组织关系密切;但如果基层党组织不能进一步给他们利益,或者他们的利益与基层党组织或基层党组织支持的其他大户发生矛盾时,情况又会如何呢?大户的日渐增长的经济实力早晚会转化为对于政治权利的要求,以在政治上确保他们的经济利益。这就是为什么基层党组织的干部一方面在工作中依赖大户,一方面对他们又有一种矛盾心理。这种微妙的矛盾心理反映了基层党组织与大户的关系的微妙现实。

综上所述,中国的农村矛盾很可能在城市而不是在农村自身爆发出来,而在农村地区非体制力量很可能并非围绕著赤贫人群,而是围绕著更有经济实力和组织能力的大户形成。我们在考虑整个国家的社会稳定问题时,不能对于这两个可能性产生盲点。

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经给农村带来了巨大的、不可逆转的变化

我们认为,在新的经济基础,即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共产党由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的条件下,由村民们民主直选村民委员会,首先在农村推行民主政治,势在必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无可辩驳的证明了我们党确实是一个高瞻远瞩,一心为公,真诚地推进人民当家作主的先进政治集团。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农村的实施,已经在不声不响之中给农村、给农民带来了巨大的、不可逆转的变化。

我们的调查组在此次调查中极为认真地了解和研究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之后,农村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情况,农民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情况。我们现在可以十分肯定地说,那些声称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是假的,是由上级政府操控的傀儡戏的说法是错误的:在农村基层民主选举中,特别是在2000年的选举中,虽然还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总的来说,选举是公正的(但村民们反映,2000年以前的选举往往是做样子,往往是由内定的候选人自己去找人“陪选”),村民们真正行使了自己的民主权利。我们现在也可以十分肯定地说,那些认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过早,农民素质过低,自身并不想要民主权利,或者他们要了民主权利之后不会使用,或者会滥用的看法也是错误的。我们现在也十分清楚地认识到,党的基层组织今后在农村开展工作必须适应新的形势,采用新的工作方法,这就是改变过去主要靠行政命令的做法,不仅要适应民主政治的规则并且应成为运用这些规则的高手,在法治的框架下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实现党的意志。

我们的调查组对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之后农村情况的总结具体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1)农民十分珍视他们现在获得的选举村委会主任和村委会委员的民主权利。我们的调查组在调查中反复问村民和村干部这样一个问题:你们认为村委会主任是选举好还是任命好?除了极为个别的一两个例子,几乎所有的村民和村干部都断然回答:选举好。即使是那些认为选举仍存在一些问题,选举出来的村委会主任、村委会并不理想的村民,也都断然回答,无论如何,选举都比任命好。

我们这次调查的主题是下派村支书的成绩。在我们问选举好还是任命好时,这些下派村支书都是在场的,而且那些请来的村民都是盛赞他们的,即使如此,当我们问道,既然上级下派的村支书很好,为什么不能由上级任命或下派村委会主任时,村民们还是委婉地表示:下派的干部不了解村里的具体情况,村委会主任还是选举的好。村民们往往很明确地回答:村支书下派好,下派的村支书比原来本村的村支书好,但村委会主任还是要选举。

我们认为,村民们如此一致的回答选举好说明了两点:首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给了他们切切实实的民主权利,他们感到了有选举和没有选举是不一样的;其次,他们珍视这种权利。

在调查中我们也了解到,村民们参加村委会主任和委员的竞选十分踊跃。尽管那些当选的人有时也埋怨现在村务公开了,当村干部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差事,但都认为,想参加竞选的人有的是,民选村干部绝不缺乏后备军。

(2)各级地方党政官员们对于村民们民主直选村民委员会啧有烦言,但一致认为这一民主进程是不可逆转的,如果取消村民委员会直选,情况会更糟。我们的调查组就《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与市、县、乡各级官员广泛地交换了意见。一般来说,各级地方党政官员们对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都有一些看法,认为“超前了”,“农民自私”,“农民们民主权利的意识高涨却缺乏责任意识”。特别是乡镇一级的干部,他们抱怨说,对上,还是老规则,上面的命令一级一级压下来,对下,却有了基层民主,他们不能再把命令往下压,所以他们现在是受夹板气。然而,当我们问,退回去或者暂缓村民委员会直选行不行,各级党政官员们却无一例外地回答:绝对不行。他们认为,第一,农民们已经享受到的民主权利绝不能再收回来,因为农民们不会同意;第二,即使收得回来,农村的情况会更乱,更没有办法管理。

我们认为,各级地方党政官员们的农村的民主进程不可逆转的这种感受真实地反映了农村的现实。尤其是他们并不喜欢这一进程却仍旧得出了这一进程不可逆转的结论,这就更说明问题了。实际上,我们在前面对于农村状况的描述已经说明了再用老办法来管理广大的农村地区,管理千千万万如此分散的农户是不可能行得通的。现在是市场经济了,我们手里还有经济资源来直接控制千千万万分散的农户吗?革命时代已过,我们的党现在是执政党了,我们再要像革命时代那样动员我们最基层的党组织,动员我们的农民党员,叫他们为了革命事业而无私奉献,这现实吗?村级财政已经破产了,要搞公益事业,除非国家掏钱,没有全体村民的民主决策,钱从哪里来?不搞村民自治,由国家官吏来治理如此广大的农村地区,治理千千万万如此分散的农户,处理无数琐碎的事务、纠纷,国家要付出多高的成本?我们有必要把农村所有的矛盾,包括那些极为琐碎的,都集中到国家头上,由国家为之承担责任吗?

村民民主自治,是新时期治理农村的唯一选择。我们的调查组所走过的福建地区,是搞得比较好的。而那些搞得不那么好的地方则按一些学者的话说,是既没有民主,也没有不民主,是真正的失控。这一现实,各级地方党政官员们认识得很清楚,所以他们即使再不喜欢村民委员会直选,也并不同意从直选退回去,甚至不同意暂缓《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

(3)农民们并不滥用他们的民主权利,他们“有数”,懂得怎样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前面已经说过,各级地方党政官员对于村民的权利责任意识仍持有一定程度的怀疑,但同时他们也相当一致的反映,农民心里“有数”。这具体表现在农民尊重和服从国家对于他们的一些根本性要求。至少在我们的调查组所走过的地区,农民不愿意交村提留和乡统筹,他们认为这些钱都会被贪官污吏糟践掉,但对于交公粮和计划生育都没有什么抗拒,基本上消除了我们对于村民民主自治是否会影响到国家对于农民的一些根本性要求,尤其是计划生育这个基本国策的贯彻执行的担忧。各级地方党政官员们也反映,除了一些个别的情况,大多数被选举出来的村委会主任和村委会,对于党的领导表现出合作的态度。

有几种对于农民是否能够行使好他们的民主权利的怀疑。其中之一是贿选。然而,贿选这个问题很好解决:只要保证秘密划票,贿选就会成为一件得不偿失的事,不会有多少人去搞。另外一个是宗族势力操纵选举。这样的事例肯定是有的,如竞选中有“不为例,只为家族争口气”之类的口号,但这类事例往往被夸大了。我们的调查组所看到的情况是宗族势力操纵选举的现象并不明显,小姓当选的比例很高。据村干部和村民介绍,村民们往往故意选那些没有宗族势力作背景的人,因为这样的人往往不太敢搞以权谋私。从这一点我们也可以看出,村民们对于自己的利益有著较为清醒的认识,同一宗族这个因素并不能盖过利益的因素。村民们很清楚,他们要选的是代表他们利益的人,至于同姓不同姓没有太大的重要性。实际情况是,在那些不能真正实现公正的民主选举的地方,不健康势力才有膨胀的趋势。不健康势力既是不能真正实现公正的民主选举的因,也是果。

从选举结果看,党委组织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承认,村民们选出来的村委会主任和村委会委员一般说来比村党支书和村党支部成员的受教育程度高、年纪轻、能力强。

(4)各级地方党政官员,特别是面对农村现实的第一线官员,逐步适应了民主政治的规则,并且正在成为运用这些规则的高手,完全能够在民主政治的框架下,在法治的框架下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实现党的意志。在我们的调查组走过的地区,处理与村民自治有关的事务的机构一般是党委的组织部门。我们的印象是,负责处理这方面事务的干部的素质、政策水平高于其他部门的干部。他们已经学会了不是依靠简单的命令,而是在民主与法制的框架下,依靠党、团、妇联等组织,发动和组织群众,搞竞选、启动罢免程序等,把自己的人选选上去,把那些拒不与党组织合作,闹事的刺头选下去。

几十年来,我们的党一直处于不受挑战的执政地位,这样一个地位所带来的一个负面结果就是我们党的干部长期得不到政治斗争的的锻炼,意志消沉了,脱离群众了,能力退化了。令人欣慰的是,我们恰恰在农村地区看到了经受住锻炼的基层党政干部。他们不得不面对基层民主政治的考验,不得不以比过去高得多的政策水平、发动和组织群众的能力,在民主与法制的框架下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实现党的意志。包括那些对于农村基层民主啧有烦言的干部们也表示:党组织毕竟是强大的,他们有充分的信心在民主政治的游戏规则下贯彻好党的方针政策,实现党的意志,最多是比过去直接下命令麻烦一些。

那就还是让我们党的干部麻烦一些吧,让他们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中先锻炼一下。民主政治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我们党将来会迫切需要一批具有较强的运用民主政治规则的能力的干部。农村基层民主恰恰能够为我党培养这样一批干部,迫使党的干部在政治竞争中振作起来,学会如何密切联系群众,提高自己的战斗能力,这样一个过程能够起到其他任何办法都起不到的健全党的肌体的作用。所以,我们的党不能迁就一些党员干部对于农村基层民主的懒惰、畏难情绪,而要有意识地把他们推到农村基层民主政治中去锻炼,学会在民主政治中游泳。

通过在农村地区的调查,我们认为,我们的党不必害怕民主政治,我们的党完全有能力在民主政治的框架下贯彻自己的方针政策,实现自己的意志。农村地区的民主实践是一个很好的开端。

(5)党组织对于选举出来的村委会主任和村委会起到了监督和制衡的作用。民主选举只是民主政治的一个部分。除了民主选举,还有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还有权力的制衡。民主选举并不能保证被选举出来的领导人不以权谋私,对于被选举出来的领导人的监督和制衡必须是日常的。在当今农村的现实情况下,谁有力量对村委会主任和村委会进行日常的监督和制衡呢?只有村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我们看到的是,基层党组织正是这样做的。基层党组织是村务公开、村民民主理财等规章制度的制定者,也是村民实施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主要组织者。

应该说,基层党组织自发地在农村基层民主进程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这就是帮助村民推进和完善基层民主,协助他们实现有效的自治。我们认为,党应该把基层党组织自发找到的这个定位明确下来,要求党的基层干部在推进和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协助村民实现有效的自治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防止基层党政干部为了自己工作方便,甚至为了以权谋私方便而以种种借口破坏农村基层民主——这样做有可能符合某些干部的个人利益,却绝不符合党的整体利益。

(6)村民民主自治是在农村地区建立秩序的唯一选择,在农村已经不存在其它健康的自组织资源。我们在前面已经讲了,要想在农村地区恢复过去计划经济时代一竿子插到底的治理形式,由于经济基础和政治现实的巨大变化已经是不可能了,农村地区的村民自治势在必行。那么,除了民主选举之外,中国农村还有没有可能实行其他形式的自治呢?一些学者认为村民选举是“自上而下的民主赐予”,因而靠不住,他们认为:“中国农村的自治,需要利用传统的自组织资源”。我们认为,除了民主选举之外,中国的农村已经不存在其他健康的“自组织资源”。 在我们的调查组走过的地区,唯一还保留著些少传统文化的影子的,是顺昌县的谟武村。这个村子是宋朝理学大师程颐的高足杨时和游酢的子孙的聚居地。这个村子自1980年代发起评选“四榜”,即“成材榜”、“功德榜”、“好样榜”和“能人榜”,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观。然而,南平市在其他乡村推行谟武的“四榜”评选则全然没有任何效果,所有的其他村庄缺乏谟武的传统文化积淀,硬搞“四榜”评选,则只能是流于形式,没有任何人理睬,没有任何意义。即使是在谟武,“四榜”评选虽然在村中一些文化老人的主持下搞得有声有色,但仅仅是这点传统文化资源就可以起到“传统的自组织资源”的作用吗?回答是否定的。

中国的农民也不再像传统的农民那样,对于长辈,对于权威,对于官员还有什么敬畏了。在我们的调查组访谈的时候,农民驳斥官员的情况比比皆是。总而言之,经过了这100多年来中国社会的几度沧桑巨变,中国农民头脑中残留的传统也已经很少了。

断言中国的农村、中国的农民几千年来没有什么变化,指望回到中国的传统道路上去,依赖“传统的自组织资源”实现中国农村的自治的学者们缺乏对于中国农村和中国农民最起码的了解,缺乏对于现代中国最起码的了解。在当今中国农村,抛开了民主选举,确实还有一些“自组织资源”,那就是不健康的宗族势力和黑社会,而绝非一些学者理想中的具有儒家传统的宗族和乡绅。即使是在中国农村地区,儒家传统资源是指望不上的,无论是从哪个角度,出于什么动机,都指望不上了。对于这一点,我们的党和我们的“新儒家”学者都应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四.南平市下派村支书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经验值得推广 南平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认为,过去的村党支部之所以工作涣散,引发的党群矛盾大,主要是因为村支书是本村人,有自己的农活要干,不愿分心管理党务村务,他们的利益在村里,与民争利的事难以避免,村支书的整体素质不高,村民不服。下派村支书则有助于克服这些问题。下派时间一定三年,下派村支书成了村里唯一专职的村务和党务人员;村支书带薪下派,不增加村里的负担;下派村支书不是本村人,不参与村里的家族和派系争斗,不在村里与民争利,能超越村里的家族和自然村间的利益矛盾,更公平地处理利益纠纷;他们的都受过大专以上教育,见过世面,更懂法律,文化知识素质远远高过当地村支书;他们的关系多见识广,更能从上级政府经济和科技部门为村里争取到项目和资金。南平市委、市政府为鼓励村支书放心工作,还为村支书下派配套了其它政策条件:下派村支书在原单位的职位保留,有成绩的优先提拔使用;除原单位工资外,还发一笔补贴;原单位有责任对下派村支书的村提供项目和资金的扶持,实现全市资源重心下移的目标;向下派村支书的村派出225名科技特派员,支持下派村支书的工作,帮助村里提高种养技术水平,调整经济结构;向下派村支书较集中的乡镇派出流通助理和金融助理,协调下派村支书村里的农产品流通和农村小额贷款事宜等。 我们的调查组发现,虽然取得了以上这些有目共睹的成绩,但南平市下派村支书的工作也有一些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例如下派村支书素质参差不齐,下派单位对下派村支书的支持力度不完全相同,下派的科技特派员对下派村支书的配合好坏不一,市里各有关经济科技部门没有形成对下派村支书进行支持的统一布署,市里对下派村支书的管理和奖罚规定不够明确细致等。如果能将配套政策进一步明确化制度化,将其纳入地方党建制度之中来,将其纳入地方政府的常规工作日程中来,将下派村支书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制度,这对我党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将具有深远意义。

从下派村支书的工作成绩看,面对以市场化和村级民主发展以特征的新形势和新挑战,如前所述,党的村级基层组织仍然有自己广阔的活动空间:在包产到户和市场经济发展中,它是村级公益事业的组织协调者;在村民自治的农村民主政治发展中,它是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监护者,是村务公开和依法治村的倡导者和维护者;从道义上看,它不与民争利,能公道地协调处理村里的利益矛盾,代表著绝大多数村民的利益;从党员队伍建设上看,它将更高素质的党员输入了农村,它积极主动地培养年轻能干的后备力量,将农村最有活力的人群纳入党的队伍之中。同时,下派村支书也是一个培养我党农村后备干部的重要环节,它使下派干部受到了农村工作的历练,学会了与群众打交道,学会了动员群众和组织群众,这对我党的农村管理也具有重要意义。

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党的基层组织是我党政权的重要基础,这个基础的软弱瘫痪严重影响著党和国家的长期稳定和发展。改变过去那种村支书本村化的作法,将村支书下派制度化,将年轻的受过大学教育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党员下派任村支书,同时,为下派村支书营造强有力的制度和政策的管理支持环境,是一项十分具有意义的战略举措。由于我党村级党员普遍受教育水平低下,在短时间内难以从矮子里面拔出将军,短期的党校培训也同样难以训练出合适的人才,因此,要强化村党支部,就要将人才从上面注入基层村党支部中,以外来的人才带动本村的党员发展。将党和政府支持农村的各种优惠政策和资源,集中通过下派村支书这个管道输向农村,实实在在提高村支部的服务能力和政治地位,以此强化党在农村的威信。从下派人才资源来看,虽然经过了多轮机构改革,但我们各级政府和事业单位冗员仍不少,与其让他们坐办公室看报纸还领工资,不如让他们领著原单位的工资到农村去锻炼,去不断充实村党支部。如条件成熟的话,还可以逐渐将当过村支书的履历作为今后年轻干部提拔的一个先决条件。

基于以上思考,建议将下派村支书提升为我党当前强化村支部基层组织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以省、市党委为组织主体,从省、市、县选拔年轻党员,配套有力的干部提拔使用机制和各部门全力支持的经济科技政策,严明奖罚,向国内落后地区的软弱涣散、瘫痪状态的后进村、问题村、矛盾村全面下派村支书(几年前全国曾向约20万个村下派工作组,我感到范围还应进一步扩大),将集中在城市里的资金和技术要素下移一部分,通过村支书输送到农村,提高党对农村经济的服务能力;协助村民推进民主自治,保证民主选举的公正,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对村级民主的有关法律和规定,保证党对村民自治民主进程的领导;以依法治村和公正断事来提升党在农村的道义力量,将农村年轻有文化有能力的人群吸纳进我党的队伍之中来,使“三个代表”真正全面落实在村党支部基层组织的工作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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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关于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调研报告

农村基层政权是国家政权的基础,关于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调研报告。这个基础的动摇,势必影响到国家的稳定。基于对于这一问题的关心,我们最近赴福建闽北山区的南平市,从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角度出发,对该市大规模下派村支书一事进行了为期20天的专题调研。在20天的时间内,调查组先后走访了6个县(市),23个村,与市、县、乡镇、村干部和村民近200人进行了交流座谈,带回了20多万字的资料和调查笔记。在此次调研中,我们的调研组观察到了一些十分重要的问题。这些问题虽然可以说是从局部调研观察到的,但也很可能具有普遍性。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权管理机制在村一级出现了断层改革开放以来,随著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随著毛泽东时代原有的意识形态的逐渐淡出,随著共产党从一个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变,我们原来的从上到下可以一杆子插到底的政权管理机制,到了村这一级出现了断层,也就是说,我们党的方针政策、我们的政权管理机制,乃至经济生活,从上到下,到乡镇一级形成一个循环体,而村级以下的广大农民自己形成一个循环体,这两个循环体基本不衔接,形成了断层。形成这一断层的最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1)农村经济基础所发生的巨大变化是其根本原因。可以说,“断层”是农村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必然结果。计划经济之后,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到户之后,广大农民市场经济化的程度是最高的,上级政权对于农民的生产活动所发挥的影响越来越小,农民在经济生活上对于上级政权的依赖越来越小。因此,从经济生活上说,农民的循环体与乡镇以上政权循环体的衔接之处越来越少,甚至与村党支部的关系都越来越少。过去,管理村里的资产和组织生产和分配,是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能和权力来源,而随著包产到户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村民逐渐有了自己的经济支配权,多数村党支部,乃至乡、镇政府,已找不到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位置和空间,不知道还能帮助村民干些什么;而村民们看他们则往往是“吃冤枉”(即贪污腐败)的一小撮。关于农村经济基础的变化给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所带来的挑战,我们在后面还有更为详细的叙述。(2)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溃散是其重要原因。我们党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是一个历史发展的必然过程,革命时代高度热烈的意识形态的消退也是一个无可避免的历史发展过程。而由于我们没有及早认识到这一发展过程,所以就没能及早采取有效措施延缓和制止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溃散。在我们的调查组先后走访的6个县(市),23个村中,只有两个村党员的平均年龄低于50岁,其余的都超过50岁,甚至接近60岁;南平市委组织部提供的南平市624个下派村党员平均年龄也接近50岁。许多村子,除了复退军人带回几个党员之外,多年没有自己发展过党员,因为党员干部把入党看成获得特权的机会,所以他们要极力垄断这种特权,不肯让更多的人加入进来。党员乃至村支书的年纪老、文化程度低、素质差、致富靠腐败,即使是在农村这样相对落后的地区,他们也很难称得上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代表,更谈不上代表广大农民群众。值得指出的是,农村基层党组织溃散不是南平市独有的现象,如山西省,农村党员、干部队伍也存在著严重的老化现象。山西全省的农村党员、干部中,50岁以上的党员占到党员总数的55.7%,大多数村的党支部书记年龄在55岁以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到了74.5%。利用组织手段实现党员、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也许并不是一件太难的事,比如说,由组织部门发个文件,把党员、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作为一项重要指标来抓。但党员、干部队伍在自然状态下的溃散绝不仅仅是作为现象表现出来的老化和文化程度低,党组织的缺乏战斗力乃至溃散绝不是可以由组织部门的一纸命令解决的。(3)其他势力,包括宗教、家族等民间非政府力量,乃至与腐败官员结合的黑社会势力已经形成,它们对于农村社会的影响逐步壮大。从上述三个形成“断层”的最主要原因看,第一个原因将随著市场经济的存在而长期存在,农民自发、自组织的循环体相对独立于乡镇以上政权循环体是市场经济存在的必然结果,我们已经不可能像计划经济时代那样,什么都一竿子插到底了,在新的经济基础条件下,我们必须以新的方法处理农村的基层政权问题。第二个原因,则是我们应该努力解决的,这就是抓好农村的党建工作,把真正代表先进文化和先进生产力,代表广大农民群众的人吸收到党组织里来。至于第三个原因,除了与腐败官员结合的黑社会势力必须予以坚决打击之外,我们的党作为执政党,必须学会与宗教、家族等民间非政府力量和睦相处,在这个基础上加以引导和驾驭。二.农村经济基础的变化给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前面所说的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基础所发生的巨大变化”除了意味著农村经济从计划体制向市场经济转变、农村生产效率提高、农民收入提高,这些巨大的成就之外,还有著一些关系到政权巩固的其他方面的具体表现。这些表现主要有:村,乃至乡、镇财政基本上破产;大量农民抛弃土地流入城市,土地迅速向大户手中集中;党在处理与大户的关系时面临十分微妙的局面。(1)村,乡、镇财政基本上破产。我们的调查组走过的乡村,几乎无一例外是这个情况。村负债基本在几十万元,乡、镇负债则在几百万元(李川:1998年的统计,南平乡一级平均负债399万,村级平均负债39万)。南平市624个下派村村集体负债在2亿元左右,相当于这些村三年的村集体收入。这些债务主要是欠农村信用社的,也有欠干部、农民或其他人的。要解决村,乡、镇财政的困境,靠从农民手上收取更多的费用是不现实的,只能从村集体经济汲取,而村集体经济正面临著最后一次瓜分。这次最后的瓜分可以带来较大的一次性收入(反映在南平市624个下派村集体资产情况调查表上的数字是2001年这624个村的村集体收入比正常年景的6500万元左右突然多了1500万元左右),但此后怎么办?几乎是无法可想。村集体经济必须分户经营。因为村集体经济控制在少数素质不高的村干部手中,造成经营无方、贪污腐败横行,成为党群、干群矛盾的焦点,是农民集体上访的主要原因。农民们希望尽快把村集体资产分户经营或拍卖后分钱。村集体经济的分户经营势在必行,但分掉之后,又产生了一系列的新问题。首先,村提留和乡统筹实际上很难直接从农民手中收取,过去主要是依靠村集体经济垫付,或者靠粮站扣缴。现在村集体经济没有了,粮食购销办法也改变了,村提留和乡统筹就没有办法收取了。当我们的调查组问到这个问题将来怎么办时,基层干部们都说:没什么办法,我们只能寄希望于税费改革,即我们不再承担收取村提留和乡统筹的任务,改由穿制服的国家税务部门人员收税,然后返还给我们一部分,作为村,乡、镇财政的开支。这是基层干部的希望,但从国家的角度看,村,乡、镇基层政权收取这些费用尚且如此困难,由国家来直接面对千千万万的农户收税,恐怕成本会更高。其次,农村基层干部的权威进一步降低,农村公益事业的开支现在必须以民主的方式,征得大多数农民的同意才有可能进行。再次,村,乡、镇负债的偿还恐怕更无著落。这就又引出了一个农村信用社的问题:农村信用社吸收的存款来自于农户,如果农户要求提款,信用社如何偿还?这会不会成为新的群体性事件的缘由?需要指出的是,我们的调查组所调查的福建省南平市,应该是全国农村中情况较好的。该地区自然资源丰富,人口压力不大,有大量的集体山林可以用来搞“集体林改革”,即分户经营,使村财政得到最后的一次性较大收入。其他自然资源禀赋较差的地区恐怕连这个条件都没有。(2)大量农民抛弃土地流入城市,土地迅速向大户手中集中。在目前中国农村,一般农户的小规模土地经营几乎无利可图。所以,农民们将土地流转出去,青壮年、有一点文化的人都流向城市谋生,农村只留下“389961部队”(即妇女、老人和儿童)。土地的大规模流转的必然结果是土地向大户手中迅速集中。在我们的调查组走访的一些村庄,村中几家大户经营的土地规模一般是每户几百亩。有些农村问题的专家反对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认为土地不仅仅是生产资料,而且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但我们认为,如果农户的小规模土地经营无利可图,那么,土地也起不到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作用;另一方面,在现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想依靠行政命令乃至法律手段来制止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不现实的,农民们也不认为不让土地使用权流转是在帮助他们、保障他们,而认为这是在限制他们、妨碍他们;况且,土地的大规模经营确实带来了更高的效率。然而,在这一过程中,所谓“先富带后富”仅仅一种理想而已:市场经济的逻辑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先富只有在带后富对自己有利的情况下才会带后富,这个前提却并不是总能够成立的,如果先富带后富对自己不利,先富当然就不会去带什么后富。在这里,任何道德说教,树榜样之类都是没有什么用处的。一般农民抛弃土地,土地向大户手中集中的一个必然结果就是农村人口,特别是有活力的农村人口向城市的大规模流动。这本是现代化的一个必然趋势,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现代化,但这个趋势的另一个含义就是农村的矛盾,将来有可能并不是直接在农村——留在农村的人们本来就没有指望务农能给他们带来什么生活保障,而是在城市爆发出来,由流入城市的

一、两亿农民爆发出来——如果他们在城市的生存发生困难,他们的家乡农村并没有能够保障他们生存的生计在等著他们;而农村则由于前面所说的政权管理机制的“断层”,起著非体制力量的蓄水池、庇护所的作用。(3)党在处理与大户的关系时面临十分微妙的局面。我们的调查组在与市、县、乡镇、村的干部们谈话时,感到这些党的基层干部对于大户有一种微妙的矛盾态度。一方面,我们访谈的几乎所有干部,坦率地说,都认为党建工作的基本点就在于团结大户、依靠大户。一位县委组织部长总结的三句话非常鲜明: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人,把致富能人培养成党员,把致富党员培养成干部。其他人没有作如此鲜明的总结,但基本都是同一个意思。另一方面,有些党的干部,特别是比较上层的党的干部,又感到大户对于党的基层组织来说,是一种异己的力量,按他们的话说:“农村的政治力量的演变也是经济利益的演变。在农村肯定不是赤贫的人在起作用,而是有经济利益在支撑的一股力量,在左右著基层的群众。”也就是说,真正有较大能量的非党异己力量,并非是赤贫的人,而是有经济实力的大户,他们才有左右和组织基层群众的力量。作为党的基层干部,现在在农村做工作,不得不依靠大户,不得不把大户团结进来,以免他们发展成为更大的异己力量,这是党的利益所在。同时,依赖大户还可能有利于自己个人,这是他们的现实选择。然而,这样做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首先,我们党的意识形态毕竟不是依靠大户,而是依靠工农基本群众,而现在在现实的党建工作中却变成了依靠大户,这一组织路线的转变在党内外还是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意识形态紧张。同时,这也不可避免的会造成我们党与广大中下等收入的群众,与弱势群体进一步疏离。更何况,基层党组织与大户的这种紧密结合,很难避免“官员傍大款”、官商勾结等种种弊端,这就有可能使党群、干群关系产生更多的矛盾。其次,目前农村头等大户的利益往往远远超过了本地范围,基层党组织想依靠他们,但他们却不用依靠基层党组织,你想团结他们还团结不了。他们现在对基层党组织、对本地政务往往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但一旦如果他们的利益需要他们回过头来关心本地的政务,他们左右基层群众的能力往往比基层党组织还强。农村的二等大户还是需要基层党组织的支持的,所以,他们往往积极参与村务,与基层党组织关系密切;但如果基层党组织不能进一步给他们利益,或者他们的利益与基层党组织或基层党组织支持的其他大户发生矛盾时,情况又会如何呢?大户的日渐增长的经济实力早晚会转化为对于政治权利的要求,以在政治上确保他们的经济利益。这就是为什么基层党组织的干部一方面在工作中依赖大户,一方面对他们又有一种矛盾心理。这种微妙的矛盾心理反映了基层党组织与大户的关系的微妙现实。综上所述,中国的农村矛盾很可能在城市而不是在农村自身爆发出来,而在农村地区非体制力量很可能并非围绕著赤贫人群,而是围绕著更有经济实力和组织能力的大户形成。我们在考虑整个国家的社会稳定问题时,不能对于这两个可能性产生盲点。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经给农村带来了巨大的、不可逆转的变化我们认为,在新的经济基础,即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共产党由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的条件下,由村民们民主直选村民委员会,首先在农村推行民主政治,势在必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无可辩驳的证明了我们党确实是一个高瞻远瞩,一心为公,真诚地推进人民当家作主的先进政治集团。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农村的实施,已经在不声不响之中给农村、给农民带来了巨大的、不可逆转的变化。我们的调查组在此次调查中极为认真地了解和研究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之后,农村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情况,农民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情况。我们现在可以十分肯定地说,那些声称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是假的,是由上级政府操控的傀儡戏的说法是错误的:在农村基层民主选举中,特别是在2000年的选举中,虽然还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总的来说,选举是公正的(但村民们反映,2000年以前的选举往往是做样子,往往是由内定的候选人自己去找人“陪选”),村民们真正行使了自己的民主权利。我们现在也可以十分肯定地说,那些认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过早,农民素质过低,自身并不想要民主权利,或者他们要了民主权利之后不会使用,或者会滥用的看法也是错误的。我们现在也十分清楚地认识到,党的基层组织今后在农村开展工作必须适应新的形势,采用新的工作方法,这就是改变过去主要靠行政命令的做法,不仅要适应民主政治的规则并且应成为运用这些规则的高手,在法治的框架下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实现党的意志。我们的调查组对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之后农村情况的总结具体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1)农民十分珍视他们现在获得的选举村委会主任和村委会委员的民主权利。我们的调查组在调查中反复问村民和村干部这样一个问题:你们认为村委会主任是选举好还是任命好?除了极为个别的一两个例子,几乎所有的村民和村干部都断然回答:选举好,调查报告《关于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调研报告》。 即使是那些认为选举仍存在一些问题,选举出来的村委会主任、村委会并不理想的村民,也都断然回答,无论如何,选举都比任命好。我们这次调查的主题是下派村支书的成绩。在我们问选举好还是任命好时,这些下派村支书都是在场的,而且那些请来的村民都是盛赞他们的,即使如此,当我们问道,既然上级下派的村支书很好,为什么不能由上级任命或下派村委会主任时,村民们还是委婉地表示:下派的干部不了解村里的具体情况,村委会主任还是选举的好。村民们往往很明确地回答:村支书下派好,下派的村支书比原来本村的村支书好,但村委会主任还是要选举。我们认为,村民们如此一致的回答选举好说明了两点:首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给了他们切切实实的民主权利,他们感到了有选举和没有选举是不一样的;其次,他们珍视这种权利。在调查中我们也了解到,村民们参加村委会主任和委员的竞选十分踊跃。尽管那些当选的人有时也埋怨现在村务公开了,当村干部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差事,但都认为,想参加竞选的人有的是,民选村干部绝不缺乏后备军。(2)各级地方党政官员们对于村民们民主直选村民委员会啧有烦言,但一致认为这一民主进程是不可逆转的,如果取消村民委员会直选,情况会更糟。我们的调查组就《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与市、县、乡各级官员广泛地交换了意见。一般来说,各级地方党政官员们对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都有一些看法,认为“超前了”,“农民自私”,“农民们民主权利的意识高涨却缺乏责任意识”。特别是乡镇一级的干部,他们抱怨说,对上,还是老规则,上面的命令一级一级压下来,对下,却有了基层民主,他们不能再把命令往下压,所以他们现在是受夹板气。然而,当我们问,退回去或者暂缓村民委员会直选行不行,各级党政官员们却无一例外地回答:绝对不行。他们认为,第一,农民们已经享受到的民主权利绝不能再收回来,因为农民们不会同意;第二,即使收得回来,农村的情况会更乱,更没有办法管理。我们认为,各级地方党政官员们的农村的民主进程不可逆转的这种感受真实地反映了农村的现实。尤其是他们并不喜欢这一进程却仍旧得出了这一进程不可逆转的结论,这就更说明问题了。实际上,我们在前面对于农村状况的描述已经说明了再用老办法来管理广大的农村地区,管理千千万万如此分散的农户是不可能行得通的。现在是市场经济了,我们手里还有经济资源来直接控制千千万万分散的农户吗?革命时代已过,我们的党现在是执政党了,我们再要像革命时代那样动员我们最基层的党组织,动员我们的农民党员,叫他们为了革命事业而无私奉献,这现实吗?村级财政已经破产了,要搞公益事业,除非国家掏钱,没有全体村民的民主决策,钱从哪里来?不搞村民自治,由国家官吏来治理如此广大的农村地区,治理千千万万如此分散的农户,处理无数琐碎的事务、纠纷,国家要付出多高的成本?我们有必要把农村所有的矛盾,包括那些极为琐碎的,都集中到国家头上,由国家为之承担责任吗?村民民主自治,是新时期治理农村的唯一选择。我们的调查组所走过的福建地区,是搞得比较好的。而那些搞得不那么好的地方则按一些学者的话说,是既没有民主,也没有不民主,是真正的失控。这一现实,各级地方党政官员们认识得很清楚,所以他们即使再不喜欢村民委员会直选,也并不同意从直选退回去,甚至不同意暂缓《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3)农民们并不滥用他们的民主权利,他们“有数”,懂得怎样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前面已经说过,各级地方党政官员对于村民的权利责任意识仍持有一定程度的怀疑,但同时他们也相当一致的反映,农民心里“有数”。这具体表现在农民尊重和服从国家对于他们的一些根本性要求。至少在我们的调查组所走过的地区,农民不愿意交村提留和乡统筹,他们认为这些钱都会被贪官污吏糟践掉,但对于交公粮和计划生育都没有什么抗拒,基本上消除了我们对于村民民主自治是否会影响到国家对于农民的一些根本性要求,尤其是计划生育这个基本国策的贯彻执行的担忧。各级地方党政官员们也反映,除了一些个别的情况,大多数被选举出来的村委会主任和村委会,对于党的领导表现出合作的态度。有几种对于农民是否能够行使好他们的民主权利的怀疑。其中之一是贿选。然而,贿选这个问题很好解决:只要保证秘密划票,贿选就会成为一件得不偿失的事,不会有多少人去搞。另外一个是宗族势力操纵选举。这样的事例肯定是有的,如竞选中有“不为例,只为家族争口气”之类的口号,但这类事例往往被夸大了。我们的调查组所看到的情况是宗族势力操纵选举的现象并不明显,小姓当选的比例很高。据村干部和村民介绍,村民们往往故意选那些没有宗族势力作背景的人,因为这样的人往往不太敢搞以权谋私。从这一点我们也可以看出,村民们对于自己的利益有著较为清醒的认识,同一宗族这个因素并不能盖过利益的因素。村民们很清楚,他们要选的是代表他们利益的人,至于同姓不同姓没有太大的重要性。实际情况是,在那些不能真正实现公正的民主选举的地方,不健康势力才有膨胀的趋势。不健康势力既是不能真正实现公正的民主选举的因,也是果。从选举结果看,党委组织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承认,村民们选出来的村委会主任和村委会委员一般说来比村党支书和村党支部成员的受教育程度高、年纪轻、能力强。(4)各级地方党政官员,特别是面对农村现实的第一线官员,逐步适应了民主政治的规则,并且正在成为运用这些规则的高手,完全能够在民主政治的框架下,在法治的框架下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实现党的意志。在我们的调查组走过的地区,处理与村民自治有关的事务的机构一般是党委的组织部门。我们的印象是,负责处理这方面事务的干部的素质、政策水平高于其他部门的干部。他们已经学会了不是依靠简单的命令,而是在民主与法制的框架下,依靠党、团、妇联等组织,发动和组织群众,搞竞选、启动罢免程序等,把自己的人选选上去,把那些拒不与党组织合作,闹事的刺头选下去。几十年来,我们的党一直处于不受挑战的执政地位,这样一个地位所带来的一个负面结果就是我们党的干部长期得不到政治斗争的的锻炼,意志消沉了,脱离群众了,能力退化了。令人欣慰的是,我们恰恰在农村地区看到了经受住锻炼的基层党政干部。他们不得不面对基层民主政治的考验,不得不以比过去高得多的政策水平、发动和组织群众的能力,在民主与法制的框架下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实现党的意志。包括那些对于农村基层民主啧有烦言的干部们也表示:党组织毕竟是强大的,他们有充分的信心在民主政治的游戏规则下贯彻好党的方针政策,实现党的意志,最多是比过去直接下命令麻烦一些。那就还是让我们党的干部麻烦一些吧,让他们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中先锻炼一下。民主政治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我们党将来会迫切需要一批具有较强的运用民主政治规则的能力的干部。农村基层民主恰恰能够为我党培养这样一批干部,迫使党的干部在政治竞争中振作起来,学会如何密切联系群众,提高自己的战斗能力,这样一个过程能够起到其他任何办法都起不到的健全党的肌体的作用。所以,我们的党不能迁就一些党员干部对于农村基层民主的懒惰、畏难情绪,而要有意识地把他们推到农村基层民主政治中去锻炼,学会在民主政治中游泳。通过在农村地区的调查,我们认为,我们的党不必害怕民主政治,我们的党完全有能力在民主政治的框架下贯彻自己的方针政策,实现自己的意志。农村地区的民主实践是一个很好的开端。(5)党组织对于选举出来的村委会主任和村委会起到了监督和制衡的作用。民主选举只是民主政治的一个部分。除了民主选举,还有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还有权力的制衡。民主选举并不能保证被选举出来的领导人不以权谋私,对于被选举出来的领导人的监督和制衡必须是日常的。在当今农村的现实情况下,谁有力量对村委会主任和村委会进行日常的监督和制衡呢?只有村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我们看到的是,基层党组织正是这样做的。基层党组织是村务公开、村民民主理财等规章制度的制定者,也是村民实施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主要组织者。应该说,基层党组织自发地在农村基层民主进程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这就是帮助村民推进和完善基层民主,协助他们实现有效的自治。我们认为,党应该把基层党组织自发找到的这个定位明确下来,要求党的基层干部在推进和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协助村民实现有效的自治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同时防止基层党政干部为了自己工作方便,甚至为了以权谋私方便而以种种借口破坏农村基层民主——这样做有可能符合某些干部的个人利益,却绝不符合党的整体利益。(6)村民民主自治是在农村地区建立秩序的唯一选择,在农村已经不存在其它健康的自组织资源。我们在前面已经讲了,要想在农村地区恢复过去计划经济时代一竿子插到底的治理形式,由于经济基础和政治现实的巨大变化已经是不可能了,农村地区的村民自治势在必行。那么,除了民主选举之外,中国农村还有没有可能实行其他形式的自治呢?一些学者认为村民选举是“自上而下的民主赐予”,因而靠不住,他们认为:“中国农村的自治,需要利用传统的自组织资源”。我们认为,除了民主选举之外,中国的农村已经不存在其他健康的“自组织资源”。我们的调查组所走过的闽北山区,由于其独特的地理、历史条件,应该是传统资源保留得比较多的地区。即使在这样一个地区,1949年的革命,100年来的现代化进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市场经济,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农村和农民的面貌。由于城市对于农村的人才资源的汲取,农村已经不再可能出现一个传统的乡绅阶层这个“传统的自组织资源”的核心要素。在我们的调查组走过的6个县(市),23个村,我们的调查组只碰上了一个家在农村的大专毕业生,就是这个唯一的大专毕业生,主要也是在外跑生意。农村的子弟,只要是考上了学(哪怕只是中专),当上了干部,经上了较大的商,就绝不会再回到乡村居住。他们即使暂时回到乡村,也只是为了获取某种资源,而绝不会像过去的乡绅那样,真正把乡村当成自己的家去悉心建设。在我们的调查组走过的地区,唯一还保留著些少传统文化的影子的,是顺昌县的谟武村。这个村子是宋朝理学大师程颐的高足杨时和游酢的子孙的聚居地。这个村子自1980年代发起评选“四榜”,即“成材榜”、“功德榜”、“好样榜”和“能人榜”,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观。然而,南平市在其他乡村推行谟武的“四榜”评选则全然没有任何效果,所有的其他村庄缺乏谟武的传统文化积淀,硬搞“四榜”评选,则只能是流于形式,没有任何人理睬,没有任何意义。即使是在谟武,“四榜”评选虽然在村中一些文化老人的主持下搞得有声有色,但仅仅是这点传统文化资源就可以起到“传统的自组织资源”的作用吗?回答是否定的。中国的农民也不再像传统的农民那样,对于长辈,对于权威,对于官员还有什么敬畏了。在我们的调查组访谈的时候,农民驳斥官员的情况比比皆是。总而言之,经过了这100多年来中国社会的几度沧桑巨变,中国农民头脑中残留的传统也已经很少了。断言中国的农村、中国的农民几千年来没有什么变化,指望回到中国的传统道路上去,依赖“传统的自组织资源”实现中国农村的自治的学者们缺乏对于中国农村和中国农民最起码的了解,缺乏对于现代中国最起码的了解。在当今中国农村,抛开了民主选举,确实还有一些“自组织资源”,那就是不健康的宗族势力和黑社会,而绝非一些学者理想中的具有儒家传统的宗族和乡绅。即使是在中国农村地区,儒家传统资源是指望不上的,无论是从哪个角度,出于什么动机,都指望不上了。对于这一点,我们的党和我们的“新儒家”学者都应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四.南平市下派村支书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经验值得推广2000年6月,福建南平市委、市政府针对村党支部软弱涣散、党群干群关系紧张、村民集体上访次数和人数急剧上升(从624个村的统计看,从1997年的村民上访人数1956人增加到1999年的4456人)的情况,做出了大规模下派村支书的决定。他们从市、县、乡三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选派624名优秀后备干部到行政村担任党支部书记。刚开始,许多人对此不以为然,认为不过就是新一轮的下派工作队,起不到多少作用。但随著此项工作深入持久地坚持了下去,效果却慢慢显现了出来。在下派村支书的村,村支部能力明显改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迅速强化,村级民主自治的各项法律和规章得以建全,下派村经济发展停滞的状况开始被打破,党群干群关系得到了迅速缓解(下派村支书的624个村,10人以上集体上访人次从1999年的95次减为2001年的44次,集体上访人数由1999年的4456人减为2001年的972人)。我们的调查组发现,南平市下派村支书的做法与过去下派工作组有许多不同之处,正是这些不同之处使他们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南平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认为,过去的村党支部之所以工作涣散,引发的党群矛盾大,主要是因为村支书是本村人,有自己的农活要干,不愿分心管理党务村务,他们的利益在村里,与民争利的事难以避免,村支书的整体素质不高,村民不服。下派村支书则有助于克服这些问题。下派时间一定三年,下派村支书成了村里唯一专职的村务和党务人员;村支书带薪下派,不增加村里的负担;下派村支书不是本村人,不参与村里的家族和派系争斗,不在村里与民争利,能超越村里的家族和自然村间的利益矛盾,更公平地处理利益纠纷;他们的都受过大专以上教育,见过世面,更懂法律,文化知识素质远远高过当地村支书;他们的关系多见识广,更能从上级政府经济和科技部门为村里争取到项目和资金。南平市委、市政府为鼓励村支书放心工作,还为村支书下派配套了其它政策条件:下派村支书在原单位的职位保留,有成绩的优先提拔使用;除原单位工资外,还发一笔补贴;原单位有责任对下派村支书的村提供项目和资金的扶持,实现全市资源重心下移的目标;向下派村支书的村派出225名科技特派员,支持下派村支书的工作,帮助村里提高种养技术水平,调整经济结构;向下派村支书较集中的乡镇派出流通助理和金融助理,协调下派村支书村里的农产品流通和农村小额贷款事宜等。经过二年多的实践,下派村支书在下派单位、科技特派员、流通助理、金融助理的统一帮助下,取得了很大成绩。从经济上看,由于他们普遍给村民带来了经济实惠(道路、学校、自来水、有线电视、引进种养新品种、技术培训等),取得了村民的信任;从政治上看,下派村支书成了村民与村民委员会矛盾的调解人和村民委员会的监督者,他们完善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监督的规章制度,动员广大村民对村民委员会进行约束和监督,使《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村民民主权利真正落在了实处,党支部成了民主的守护人,推进了村级民主政治建设。从道义上看,他们在村里没有利益纠纷,不与民争利,给村民带来实惠,公正地处理村里的矛盾,取得了道义的形象。他们动员群众,取消了村里一些的封建落后的迷信陋习,将先进的文化生活方式带入了农村,取得了村民的支持。调查中有的村民说:“共产党三次好,第一次是土改,第二次是联产承包责任制,第三次是三个代表。下派村支书带来了三个代表。”从素质上看,下派支书都受过中专以上教育,而且他们下派后,心无芥蒂,积极发展受过高中以上教育的年轻能人入党,强化了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从下派村支书的624个村看,受过高中以上教育的党员人员数从1999年的2246人迅速增加到2001年的3092人,提高了党员的整体素质。我们的调查组发现,虽然取得了以上这些有目共睹的成绩,但南平市下派村支书的工作也有一些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例如下派村支书素质参差不齐,下派单位对下派村支书的支持力度不完全相同,下派的科技特派员对下派村支书的配合好坏不一,市里各有关经济科技部门没有形成对下派村支书进行支持的统一布署,市里对下派村支书的管理和奖罚规定不够明确细致等。如果能将配套政策进一步明确化制度化,将其纳入地方党建制度之中来,将其纳入地方政府的常规工作日程中来,将下派村支书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制度,这对我党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将具有深远意义。从下派村支书的工作成绩看,面对以市场化和村级民主发展以特征的新形势和新挑战,如前所述,党的村级基层组织仍然有自己广阔的活动空间:在包产到户和市场经济发展中,它是村级公益事业的组织协调者;在村民自治的农村民主政治发展中,它是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监护者,是村务公开和依法治村的倡导者和维护者;从道义上看,它不与民争利,能公道地协调处理村里的利益矛盾,代表著绝大多数村民的利益;从党员队伍建设上看,它将更高素质的党员输入了农村,它积极主动地培养年轻能干的后备力量,将农村最有活力的人群纳入党的队伍之中。同时,下派村支书也是一个培养我党农村后备干部的重要环节,它使下派干部受到了农村工作的历练,学会了与群众打交道,学会了动员群众和组织群众,这对我党的农村管理也具有重要意义。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党的基层组织是我党政权的重要基础,这个基础的软弱瘫痪严重影响著党和国家的长期稳定和发展。改变过去那种村支书本村化的作法,将村支书下派制度化,将年轻的受过大学教育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党员下派任村支书,同时,为下派村支书营造强有力的制度和政策的管理支持环境,是一项十分具有意义的战略举措。由于我党村级党员普遍受教育水平低下,在短时间内难以从矮子里面拔出将军,短期的党校培训也同样难以训练出合适的人才,因此,要强化村党支部,就要将人才从上面注入基层村党支部中,以外来的人才带动本村的党员发展。将党和政府支持农村的各种优惠政策和资源,集中通过下派村支书这个管道输向农村,实实在在提高村支部的服务能力和政治地位,以此强化党在农村的威信。从下派人才资源来看,虽然经过了多轮机构改革,但我们各级政府和事业单位冗员仍不少,与其让他们坐办公室看报纸还领工资,不如让他们领著原单位的工资到农村去锻炼,去不断充实村党支部。如条件成熟的话,还可以逐渐将当过村支书的履历作为今后年轻干部提拔的一个先决条件。基于以上思考,建议将下派村支书提升为我党当前强化村支部基层组织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以省、市党委为组织主体,从省、市、县选拔年轻党员,配套有力的干部提拔使用机制和各部门全力支持的经济科技政策,严明奖罚,向国内落后地区的软弱涣散、瘫痪状态的后进村、问题村、矛盾村全面下派村支书(几年前全国曾向约20万个村下派工作组,我感到范围还应进一步扩大),将集中在城市里的资金和技术要素下移一部分,通过村支书输送到农村,提高党对农村经济的服务能力;协助村民推进民主自治,保证民主选举的公正,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对村级民主的有关法律和规定,保证党对村民自治民主进程的领导;以依法治村和公正断事来提升党在农村的道义力量,将农村年轻有文化有能力的人群吸纳进我党的队伍之中来,使“三个代表”真正全面落实在村党支部基层组织的工作之中。

第12篇:关于苏木乡镇政权建设调研报告

东明镇关于苏木乡镇政权建设调研报告

一、苏木乡镇政权建设现状

东明镇位于奈曼旗东部,原名刘家茶馆。是梁东明同志生前工作和战斗过的地方。辖区面积93.58万亩,其中耕地面积11.97万亩,全镇由57个自然村组成33个行政村,总人口46,854人,11,319户。镇政府座落在东明村。

镇政府由三个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和三个中心(农业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文化广电服务中心)组成。2006年乡镇机构改革后,我镇核定行政编制38人,事业编制28人,现分流返骋人员19人。

东明镇领导班子情况为党委书记一名,付书记一名,人大主席一名,政府镇长一名,付镇长三名。平均年龄40岁,在2007年,原东明镇党委书记郭勇同志被提升为开鲁县人民法院院长(付处级)。

东明镇财政状况非常不好,收不抵支。每年都要赤字200多万元,由于没有后继税源,财政本级收入按实有税源计算:国税部门收缴入库100万元左右;地税部门收缴入库100万元左右。其余支出全部要靠上级转移支付或超调资金解决。

东明镇财政供养人口186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38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28人,分流人员29人,行政退休人员26人,事业退休人员10人,行政退养人员12人,事业退养人员25人,离休人员2人,遗属补助人员19人。全年人均经费(按在职人员计

算)0.6万元左右。截止2010年底全镇债务达23,929,979.69元。

二、苏木乡镇职能发挥情况

乡镇在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牧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牧区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牧区和谐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1、扩大招商引资范围,通过采取以亲招商、以商招商、委托招商和“走出去、请进来” 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并且成立了专门的招商引资服务办公室。通过招商不但繁荣了我镇的地方经济,还为我镇经济发展提供了后继财源。

2、种植业结构得到优化。以设施农业和无籽西瓜产业建设为重点,狠抓了种植业结构调整。特色种植面积达到6.5万亩。采取政策鼓励、资金扶持、典型引路的方式,投入资金60余万元,新建12栋1800延长米日光温室大棚,共落实设施农业面积400亩。发展壮大了无籽西瓜产业。

3、畜牧业发展态势良好。以舍饲养殖为重点,狠抓了养殖专业村、养殖小区和养殖典型户建设。通过资金扶持、政策支持、典型引路等措施,重点规划建设了台吉村养牛示范村、上奈林村养鸡小区和大吉尔仁达郎、东升村养羊小区。

3、继续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农民收入明显提高。2009年,全镇劳务输出达到13922人次,年增收达到8000万元以上,做到了全镇劳动力在种植业、养殖业和劳务输出上达到3:3:4的预定目标。劳务输出成为增加全镇农民收入的重要产业之一。

4、继续加大扶贫攻坚力度。2009年,结合上级单位包联贫困村工作的开展,以贫困村、户脱贫致富为重点,积极协调包联部门累计投入扶贫资金30余万元,有效地解决了贫困户的生产生活困难。

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的工作主要是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不断增加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农牧民服务好。但也有些上级交办的工作很难完成,主要原因是乡镇的财权与事权不统一。而上级交办的事不办不行,这样就形成了新的举债办事。

推进苏木乡镇的职能转变,主要从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抓起,强化技能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乡镇干部队伍。第一要建立考核促学制度;第二实行干部服务技能公开制度;第三是创新工作模式,完善服务机制。

三、苏木乡镇工作、生活条件

我镇的办公用房(职工食堂、职工宿舍)大都是

七、八十年代建造的。为砖木结构,面积在600平方米左右。办公室自建成投入使用以来,没有进行过较大规模的维修。由于年久失修,办公室内墙脱落天花板破裂,门窗破损严重,房顶漏雨,掉土块。房顶瓦片破碎, 院内坑凹不平,有时下雨存水达半米深。

办公室内办公设备陈旧,办公桌椅都已破乱不堪。但所有电脑都上了互联网,可网速十分慢,整个镇政府只有1兆口。职工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都按政策正常缴纳,但职工下乡补贴和交通补贴就没有了。由于镇财政困难无法改善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建议修建办公

楼,以改善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四、苏木乡镇管理体制情况

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实质是要正确处理乡镇财政分配中的集中聚权与分权的关系。我们现在实行的是“乡财县管”的管理体制,现在看实行的并不好,更加拉大了乡镇贫富的差距。比如说:林业站、畜牧站、司法所、土地所等上划单位,只是人员、工资和人事上划,而公用经费却还在乡镇。从上划站所的支出情况看,他们的公用经费根本不够用,而是把乡镇政府当作了一盘酱,大家都来蘸。这样所体现出来的就是人权和事权的不统一,使困难乡镇的财政雪上加霜。

五、对苏木乡镇领导班子实际考核情况

旗县对苏木乡镇实绩考评指标体系、“一票否决”及奖惩还不是很科学,部门之间、系统之间协调的不够,各自为战,没有形成系统完整的考评体系。建议旗县政府将部门和系统分散考评整合起来,完善苏木乡镇实绩考核考评体系。

第13篇:关于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调研报告

关于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调研报告

关于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调研报告

农村基层政权是国家政权的基础。这个基础的动摇,势必影响到国家的稳定。基于对于这一问题的关心,我们最近赴福建闽北山区的南平市,从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角度出发,对该市大规模下派村支书一事进行了为期20天的专题调研。在20天的时间内,调查组先后走访了6个县,23个村,与市、县、乡镇、村干部和村民近200人进行了交流座谈,带回了20多万字的资料和调查笔记。在此次调研中,我们的调研组观察到了一些十分重要的问题。这些问题虽然可以说是从局部调研观察到的,但也很可能具有普遍性。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权管理机

制在村一级出现了断层 改革开放以来,随著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随著毛泽东时代原有的意识形态的逐渐淡出,随著共产党从一个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变,我们原来的从上到下可以一杆子插到底的政权管理机制,到了村这一级出现了断层,也就是说,我们党的方针政策、我们的政权管理机制,乃至经济生活,从上到下,到乡镇一级形成一个循环体,而村级以下的广大农民自己形成一个循环体,这两个循环体基本不衔接,形成了断层。

形成这一断层的最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

农村经济基础所发生的巨大变化是其根本原因。可以说,“断层”是农村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必然结果。计划经济之后,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到户之后,广大农民市场经济化的程度是最高的,上级政权对于农民的生产活动所发挥的影响越来越小,农民在经济生活上对于上级政权的依赖越来越小。因此,

从经济生活上说,农民的循环体与乡镇以上政权循环体的衔接之处越来越少,甚至与村党支部的关系都越来越少。过去,管理村里的资产和组织生产和分配,是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能和权力来源,而随著包产到户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村民逐渐有了自己的经济支配权,多数村党支部,乃至乡、镇政府,已找不到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位置和空间,不知道还能帮助村民干些什么;而村民们看他们则往往是“吃冤枉”的一小撮。

关于农村经济基础的变化给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所带来的挑战,我们在后面还有更为详细的叙述。

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溃散是其重要原因。我们党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是一个历史发展的必然过程,革命时代高度热烈的意识形态的消退也是一个无可避免的历史发展过程。而由于我们没有及早认识到这一发展过程,所以就没能及早采取有效措施延缓和制止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溃散。

在我们的调查组先后走访的6个县,23个村中,只有两个村党员的平均年龄低于50岁,其余的都超过50岁,甚至接近60岁;南平市委组织部提供的南平市624个下派村党员平均年龄也接近50岁。许多村子,除了复退军人带回几个党员之外,多年没有自己发展过党员,因为党员干部把入党看成获得特权的机会,所以他们要极力垄断这种特权,不肯让更多的人加入进来。党员乃至村支书的年纪老、文化程度低、素质差、致富靠腐败,即使是在农村这样相对落后的地区,他们也很难称得上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代表,更谈不上代表广大农民群众。 值得指出的是,农村基层党组织溃散不是南平市独有的现象,如山西省,农村党员、干部队伍也存在著严重的老化现象。山西全省的农村党员、干部中,50岁以上的党员占到党员总数的%,大多数村的党支部书记年龄在55岁以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到了%。

利用组织手段实现党员、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也许并不是一件太难的事,比如说,由组织部门发个文件,把党员、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作为一项重要指标来抓。但党员、干部队伍在自然状态下的溃散绝不仅仅是作为现象表现出来的老化和文化程度低,党组织的缺乏战斗力乃至溃散绝不是可以由组织部门的一纸命令解决的。 其他势力,包括宗教、家族等民间非政府力量,乃至与腐败官员结合的黑社会势力已经形成,它们对于农村社会的影响逐步壮大。

从上述三个形成“断层”的最主要原因看,第一个原因将随著市场经济的存在而长期存在,农民自发、自组织的循环体相对独立于乡镇以上政权循环体是市场经济存在的必然结果,我们已经不可能像计划经济时代那样,什么都一竿子插到底了,在新的经济基础条件下,我们必须以新的方法处理农村的基层政权问题。第二个原因,则是我们应该努力

解决的,这就是抓好农村的党建工作,把真正代表先进文化和先进生产力,代表广大农民群众的人吸收到党组织里来。至于第三个原因,除了与腐败官员结合的黑社会势力必须予以坚决打击之外,我们的党作为执政党,必须学会与宗教、家族等民间非政府力量和睦相处,在这个基础上加以引导和驾驭。

二.农村经济基础的变化给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

前面所说的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基础所发生的巨大变化”除了意味著农村经济从计划体制向市场经济转变、农村生产效率提高、农民收入提高,这些巨大的成就之外,还有著一些关系到政权巩固的其他方面的具体表现。这些表现主要有:村,乃至乡、镇财政基本上破产;大量农民抛弃土地流入城市,土地迅速向大户手中集中;党在处理与大户的关系时面临十分微妙的局面。 村,乡、镇财政基本上破产。我们的调查组走过的乡村,几乎无一例外是这个

情况。村负债基本在几十万元,乡、镇负债则在几百万元。南平市624个下派村村集体负债在2亿元左右,相当于这些村三年的村集体收入。这些债务主要是欠农村信用社的,也有欠干部、农民或其他人的。

要解决村,乡、镇财政的困境,靠从农民手上收取更多的费用是不现实的,只能从村集体经济汲取,而村集体经济正面临著最后一次瓜分。这次最后的瓜分可以带来较大的一次性收入,但此后怎么办?几乎是无法可想。 村集体经济必须分户经营。因为村集体经济控制在少数素质不高的村干部手中,造成经营无方、贪污腐败横行,成为党群、干群矛盾的焦点,是农民集体上访的主要原因。农民们希望尽快把村集体资产分户经营或拍卖后分钱。村集体经济的分户经营势在必行,但分掉之后,又产生了一系列的新问题。 首先,村提留和乡统筹实际上很难直接从农民手中收取,过去主要是依靠村集

体经济垫付,或者靠粮站扣缴。现在村集体经济没有了,粮食购销办法也改变了,村提留和乡统筹就没有办法收取了。当我们的调查组问到这个问题将来怎么办时,基层干部们都说:没什么办法,我们只能寄希望于税费改革,即我们不再承担收取村提留和乡统筹的任务,改由穿制服的国家税务部门人员收税,然后返还给我们一部分,作为村,乡、镇财政的开支。这是基层干部的希望,但从国家的角度看,村,乡、镇基层政权收取这些费用尚且如此困难,由国家来直接面对千千万万的农户收税,恐怕成本会更高。

其次,农村基层干部的权威进一步降低,农村公益事业的开支现在必须以民主的方式,征得大多数农民的同意才有可能进行。

再次,村,乡、镇负债的偿还恐怕更无著落。这就又引出了一个农村信用社的问题:农村信用社吸收的存款来自于农户,如果农户要求提款,信用社如何偿

还?这会不会成为新的群体性事件的缘由?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的调查组所调查的福建省南平市,应该是全国农村中情况较好的。该地区自然资源丰富,人口压力不大,有大量的集体山林可以用来搞“集体林改革”,即分户经营,使村财政得到最后的一次性较大收入。其他自然资源禀赋较差的地区恐怕连这个条件都没有。

大量农民抛弃土地流入城市,土地迅速向大户手中集中。在目前中国农村,一般农户的小规模土地经营几乎无利可图。所以,农民们将土地流转出去,青壮年、有一点文化的人都流向城市谋生,农村只留下“389961部队”。土地的大规模流转的必然结果是土地向大户手中迅速集中。在我们的调查组走访的一些村庄,村中几家大户经营的土地规模一般是每户几百亩。

有些农村问题的专家反对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认为土地不仅仅是生产资料,

而且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但我们认为,如果农户的小规模土地经营无利可图,那么,土地也起不到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作用;另一方面,在现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想依靠行政命令乃至法律手段来制止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不现实的,农民们也不认为不让土地使用权流转是在帮助他们、保障他们,而认为这是在限制他们、妨碍他们;况且,土地的大规模经营确实带来了更高的效率。然而,在这一过程中,所谓“先富带后富”仅仅一种理想而已:市场经济的逻辑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先富只有在带后富对自己有利的情况下才会带后富,这个前提却并不是总能够成立的,如果先富带后富对自己不利,先富当然就不会去带什么后富。在这里,任何道德说教,树榜样之类都是没有什么用处的。 一般农民抛弃土地,土地向大户手中集中的一个必然结果就是农村人口,特别是有活力的农村人口向城市的大规模流动。这本是现代化的一个必然趋势,有

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现代化,但这个趋势的另一个含义就是农村的矛盾,将来有可能并不是直接在农村——留在农村的人们本来就没有指望务农能给他们带来什么生活保障,而是在城市爆发出来,由流入城市的

一、两亿农民爆发出来——如果他们在城市的生存发生困难,他们的家乡农村并没有能够保障他们生存的生计在等著他们;而农村则由于前面所说的政权管理机制的“断层”,起著非体制力量的蓄水池、庇护所的作用。

党在处理与大户的关系时面临十分微妙的局面。我们的调查组在与市、县、乡镇、村的干部们谈话时,感到这些党的基层干部对于大户有一种微妙的矛盾态度。一方面,我们访谈的几乎所有干部,坦率地说,都认为党建工作的基本点就在于团结大户、依靠大户。一位县委组织部长总结的三句话非常鲜明: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人,把致富能人培养成党员,把致富党员培养成干部。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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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县基层政权建设情况的问题和建议调研报告

一、2006年前基层政权建设情况2005年我县行政区划调整为12个乡镇,其中11个乡(镇)政府的办公用房建于上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超期服役的问题。各乡镇政府办公用房均属砖木结构,屋面小青瓦,集办公、住宿于一体。因年久失修,房屋椽皮、天棚、地板腐朽损坏严重,房屋主体结构受到影响,且部分房屋超过了设计使用年限已成危房。二是房屋功能配置不当。其办公和住宿条件仍维持60、70年代水平,结构、布局和功能极不合理,其中3个乡镇没有会议室,4个乡镇会议室席位无法满足乡镇人代会、党代会等大型会议的需要。曾在乡镇电影院召开的大型会议,亦因电影院的撤除,现无处可召开。三是办公、住宿用房十分紧张。近20年来,各乡镇机构和编制有所增加,但房子没有相应增加。特别是2005年的行政区划调整,原岩头寨乡、野竹乡、草潭乡合并成为岩头寨乡,该乡政府当时仅有一栋建筑面积约750平方米的综合楼,而该乡政府实际在编人数加上经管站等站所人员共计39人,人均办公住宿用房不足20平方米。与之相同情形的还有原茄通乡与河西镇合并成立的红石林镇政府。此外,高望界乡政府与国营高望界林场政企分开后,政府原用的办公住宿场所及相关设施产权均归属林场,新成立的乡政府既没有土地,也没有办公楼和宿舍楼,更没有任何办公设施。

二、近三年基层政权建设情况2005年11月,县成立基层政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标志着我县建县50年来首次大规模进行的基层政权整体建设的全面启动。作为基层政权建设牵头单位,我局具体负责组织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落实资金、规划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管理等日常工作。为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管理,我局设立了基层政权建设专户,对基建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和独立核算。三年来,全县共完成投资额810万元(中央及省、州财政共安排补助性资金350万元,县本级每年预算安排100万元,乡镇自筹160万元),新建断龙山乡、岩头寨乡、山枣乡、古阳镇、罗依溪镇和河蓬乡政府办公楼6栋,总面积6569.3平方米;维修坪坝乡和双溪乡政府办公楼2栋共2796平方米。另外,默戎镇和坪坝乡政府办公楼建设均于2008年10月开工,项目顺延至2009年继续实施。我县基层政权建设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存在问题及困难

(一)项目乡镇政府没有资金采购办公设备和完善基础设施,短期内难以搬进新办公场所。断龙山乡、岩头寨乡和山枣乡政府均是在工程竣工一年后才搬进新办公楼办公;古阳镇政府办公楼于2007年7月竣工,及罗依溪镇政府办公楼于2008年6月竣工,但目前都还没有投入使用。

(二)后期建设资金需求量大,任务艰巨。按12个乡镇政府全部新建,部分乡镇老办公楼改造、维修来测算,下步我县基层政权建设需投入资金1070万元。其中:新建办公楼6栋,面积7500平方米,需投入资金960万元;改造、维修办公楼5栋,面积3900平方米,需投入资金110万元。同时,随着原材料价格和人员工资的大幅上涨,基建成本越来越高,基层政权建设资金投入也越来越大。面对如此大额的投入,而我县财政又十分困难,后期建设任务十分艰巨。特别如我县旅游大镇红石林镇,为了整合资源,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其实行整体搬迁,但是工程投入较大,项目一直没有实施;新成立的高望界乡政府因建设资金投入大,虽然近三年每年都纳入项目实施计划并上报,但项目一直无法实施。

四、建议

(一)我县是民族贫困县,乡镇政府办公条件差,建议积极向上反映汇报,争取在基层政权建设资金安排上得到倾斜。

(二)基层政权建设不能停留在“办公用房的危房改造、维修”层面上,应结合民族贫困地区乡镇办公用房实际,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适当提高建设标准,增加扩建和新建项目。同时,需及时对乡镇原有办公用房进行改造和维修,以减缓自然损坏,保证乡镇干部职工最基本的住宿条件。

第15篇:合肥坚持基层武装建设与基层政权建设融合发展调研报告

合肥坚持基层武装建设与基层政权建设融合发展调研报告

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必须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这既是兴国之举,又是强军之道。贯彻落实胡总书记这一重要思想,推动基层武装建设科学发展,必须坚持基层武装建设与基层政权建设融合发展。

一、着力提高基层武装建设与基层政权建设融合发展的认识

以乡镇(街道)基层武装机构、农村(社区)民兵组织为主体的基层武装,是我国国防体制和基层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基层武装建设与基层政权建设融合发展,必须提高融合发展的思想认识,增强融合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要坚持共同点。不管是基层武装建设,还是基层政权建设,其共同目标是一致的,就是实现基层强兵与富民的统一,实现基层全面建设科学发展的目标,最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宏伟目标。其发展主题也是一致的,都强调科学发展,就是要在建设发展中贯彻落实好协调发展、融合发展这个根本要求。其组织领导也是一致的,都是在基层党的统一领导之下开展工作。二要找准结合点。基层武装部是基层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基层武装建设是基层党委政府的职责所系。基层武装力量同样参与基层政权建设的方方面面,平时工作都融入地方工作之中,在用兵中练兵强兵。不仅在领导任职中有双向兼职,在工作上相互兼容,而且在人才、资源等方面都有相互兼用的特点。三要实现双赢点。实行军民融合式发展,既有利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从经济建设中获得更加深厚的物质支撑和发展后劲,也有利于经济建设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中获得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和技术支持。基层政权建设强,经济发展厚实,武装建设就有很好的物质基础,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民兵整组训练等方面都会得到有力保障。基层武装建设强,民兵队伍就有战斗力,就能在促进基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重要作用,成为巩固党在基层执政地位的坚强基石。

二、切实认清基层武装建设与基层政权建设融合发展的现状

当前,从基层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基层武装建设与基层政权建设融合力度不大,发展不够协调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融合的意识不强。少数乡镇领导干部国防观念比较淡薄,对胡主席关于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统筹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走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实现富国与强军的统一等战略思想认识不够深刻,想融合、统融合、抓融合的责任意识不够强。少数专武干部主动融合、争取融合的意识不强、思路不多、作为不强。二是融合的措施不力。少数基层单位武装工作没入列入基层党委议事范畴、没有写进基层党委、政府工作报告、没入纳入基层经济社会建设总体规划、没有进入基层综合考评内容等。三是融合的方法不活。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中,没有及时把武装工作内容有机结合一起抓,在武装建设中,没有很好地利用基层军地兼容的诸多资源,“两张皮”的现象比较突出。四是融合的渠道不畅。绝多大数基层没有建立协调运用的融合机制,使基层武装工作难以融入基层政权建设之中,有的甚至把基层武装工作当成可有可无的工作,组织纳入、工作融入、保障进入等渠道不够畅通。五是融合的组织不全。少数基层专武部长没有进入地方乡镇党委,民兵营长没有进入村居两委。基层国防动员、国防教育、民兵

营党组织等组织机构还不够健全完善。六是融合的质量不高。虽然也有不少基层在研究解决基层武装建设与基层政权建设的融合问题,但大多是思路举措多、实践行动少,没有从组织机制上解决问题,没有从规定制度上加以规范,没有从实际工作中体现出来,融合没有真正起到“双赢”的效果。

三、积极搭建基层武装建设与基层政权建设融合发展的平台

推进基层武装建设与基层政权建设融合发展,关键要有组织、有制度、有机制、有机构作保证。一要建强基层武装组织。要加强基层乡镇武装部第一部长、专武部长和专武干部、民兵营连长队伍建设,专武部长要进同级党委,民兵营长要进村两委,并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确保他们能够在抓融合发展中履职尽责。要建立健全基层乡镇(街道)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征兵工作、整组训练等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充实组织人员,确保军地融合基本组织的落实。二要坚持党管武装制度。主要是坚持好军地领导同志双向兼职制度、党委议军制度、国防动员委员会和国防教育委员会例会制度、军事日制度、基层武装部第一部长述职等制度。通过落实制度,着力解决基层武装建设与基层政权建设融合发展中的重难点问题,努力提高融合发展的实效。三要严格落实融入机制。力争做到七个“融入”:即基层武装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工作总体规划统一部署;武装机构基础设施融入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建设总体规划统一建设;专武干部和民兵干部融入地方干部培养使用的整体规划统一管理;武装工作经费融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统一解决;国防动员融入基层应对危机管理体系统一建立;国防教育融入全民教育计划统一实施;基层武装工作成效融入本级党委、政府责任目标统一考评。四要尽快建立融合机构。加快完善基层武装建设与基层政权建设融合发展的实体机构设置,明确相互职责,真正使武装工作进入基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机构之中,形成融合发展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良好局面。制定出台武装工作军民融合发展的规章,为武装工作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实施特别是体制的融合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努力提升基层武装建设与基层政权建设融合发展的能力

新形势下,我们要紧紧围绕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主题、加快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主线和“三个提供一个发挥”的历史使命,按照“平时战时结合、应急应战一体、经济军事兼顾、市场战场双赢”的思路,积极主动地争取和抓好融合发展,在实践中提升融合发展的能力。一是紧贴使命任务抓融合。坚持以任务为牵引,以实战需求为目标搞好融合,是走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的基本着眼点和立足点。要按照军地结合、灵敏高效的要求,把作战指挥、国防动员、应急处置等指挥机构进行系统整合,构建高度融合的应急指挥机制;按照军地互联、上下贯通的要求,积极构建大情报互通机制;按照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的联动格局,健全完善应急动员衔接机制。按照“编为用、建为战”的要求,对遂行任务民兵统一编组,调整力量布局,优化力量结构,建设高效多能的应急力量;按照统筹规划、平战结合的要求,加大军民兼容设施的开发和利用力度,建设功能完备的战场设施,形成优质高效的保障体系。二是着眼资源共享抓融合。资源制约发展,配置影响成效。胡主席强调的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强调积极推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军队人才培养、军队保障、国防动员和科技资源体系的融合发展。在基层工作实践中,我们要按照这一总体要求,力求做到资源共用、合理有效,能利用民用的资源不另铺摊子,能依托军队发展的就不另起炉灶。通过深入一线调查,切实掌握当地各类资源,纳入战备储备体系,使人力、物力、财力等动员资源实现即征即用,达到随时都能遂行应急应战任务要求,努力使军地形成借势发展、借船行舟、借台唱戏、借梯上楼的良好格局。三是围绕政权建设抓融合。为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地位,是基层国防后备力量的使命所系,是服务人民的

必然要求,是基层武装建设融入政权建设的有效途径。要充分发挥国防后备力量组织健全、作风过硬、战斗力强等优势,动员组织他们积极参与基层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等,成建制组织他们参加抢险救灾、维稳处突、参建帮困等应急任务,发挥他们在巩固基层政权中的特殊作用,这样既能促进地方改革发展和稳定,又能在用兵中练兵强兵,使生产力和战斗力得到同步提升,努力实现富国与强军的统一。

第16篇: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党员管理,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效解决村级活动场所的问题,根据扶贫移民工作局的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安全、够用、实用、美观”的总体要求,六村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1个。

二、建设原则

(一)合理布局。按照县扶贫移民工作局的统一规划要求,2011年全乡共需完成1个村级活动室建设。按照位置适度集中、方便党员群众、便于发挥作用的原则,优先选择交通方便、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进行建设。

(二)整合资源。村级活动室既要立足农村现实的需要,也要着眼农村的长远发展,把村级活动场所与农民健身工程、农村文化站、医务室、计生服务室、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等组合起来,充分整合资源,做到“一室多能、一室多用”。

三、建设标准

村活动室按县扶贫移民工作局的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设计的图纸,建筑面积平方米,且有一定面积的院坝。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1年九月中旬到九月底)

建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完成规划、选址、征地等基础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十月中旬到2011年11月上旬)

九月中旬到十月中旬,全面完成主体工程;十月中旬到11月上旬,全面完成

室内装修、办公设施配套、制度上墙等工作。

(三)验收阶段(2011年11月底)

接受县扶贫移民工作局的验收,全面投入使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布珠同志任组长,乡长洛绒多吉、党委副书记拥金康珠任副组长,党委成员和六村村支书为成员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活动室建设工作的领导,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负责加强对活动室建设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党委、政府把活动室建设完成情况,作为工作目标之一和年度考核内容。

(二)强化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村级活动室建设工作进行督查,对施工进行全程监督通报。同时, 加强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真正把活动室建成“党委放心工程” 和“群众满意工程”。

拖坝乡党委政府

2011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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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篇:XX县基层政权建设情况汇报

XX县基层政权建设情况汇报

XX县人民政府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大力开展基层政权建设工作,全县各村委会普遍建立了村代会、村理财小组、村监督小组,建立了政务、村务公开专栏,实施了按季公开制。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有了长足发展,民主选举逐步走上公平、公正、公开发展方向,使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步入了新的发展轨道。

二、工作成效

近来年,我县认真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开拓进取,务实创新,加快了“四个民主”工作进程,充分调动农民实现小康目标的积极性,有效促进全县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一)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创新农村基层干部选用机制。去冬今春进行的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我县全面推行“公推直选”的选人用人制度。一是公开报名推荐,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的“三荐”方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把关。二是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向村民代表公布参选人基本情况,通报资格审查结果。三是集中召开村民大会或分组召开村民会议,按照1:3的比例进行海推,再提交村选举委员会审查,确定进入村委会干部参加答辩的人选。四是召开演讲答辩会。在竟选演讲答辩之后,由参会的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当场进行信任投票,以得票高低按1:2确定村主任、文书、委员正式侯选人。五是召开选举大会,由过半数的选民进行公开投票选举。这一选举制度的实施,扩大了民主推荐范围,把参与权、选举权、知情权、决策权真正交给群众。通过这种选用机制,全县换届选举出的基层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呈现年轻化,文化层次得到较大幅度提升,群众公认度明显提高。

(二)全面推进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创新村级重大事务决策机制。自上世纪80世纪末期以来,我县率先在巨龙镇试点,从实践中探索到了一条被群众称为“小人大”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继后在全县各村委会普遍推广。村两委班子联席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议事决策采用“三步法”:第一步,提出议事决策事项的初步意见,可由党支部提出,也可由村委会提出,或在支部书记主持下,由联席会议直接提出。第二步,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将两委(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www.daodoc.com查看)会联席会议的决策初步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并形成决策意见。第三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策意见并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付诸实施。通过规范民主决策,把农村基层党的建设与村级事务管理的履行方式,统一到一个程序上来,既强化了村党支部的核心地位,又协调了村党支部与村委会及其他村级组织的关系。我县长梁乡中坝村建立并逐步完善的“村务联席会议制度”,即把村中的事务交由村民当家作主的成功经验被总结为“五民示范工程”,并在全县范围内推广。

(三)从人治到法制,创新村级民主管理的长效机制。近年来,我县各村级班子从提高村民的法律素质入手,认真组织村民学习《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委会组织法》,并发动群众讨论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其它一系列相关制度。同时,我县还积极开展“村民议事日”活动,推行村级事务“一事一议”制度,使村民自治活动走上了依法建制、依法治村、按章办事、民主管理的轨道。徐家镇九龙垭村创新民主建设工作机制,推行“三会三票”制,把各项重大事项都纳入“三会三票”程序,积极采纳村社干部、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充分尊重和落实群众“四权”,收到了显著效果,并在全县推广。

(四)从“暗箱操作”到公开透明,创新村级民主监督机制。一是加强群众监督。由每个村民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3—5名村民代表,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一名作为全村理财小组成员,然后在理财小组中提名推选3—5名作为村监督小组成员,主要负责监督全村的财务管理情况。二是做好村务公开。实行每季定期公开制,先由各村监督小组每季度对村级财务进行审核,经审核认可的,由监督小组全体成员或组长签字,再上村务公开栏公开。对个别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村监督小组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将群众所关心的事项,随时公布。三是开展民主评议。各村每半年和年终都要通过述职评议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向党员和群众汇报半年或一年所做的工作,主动广开言路,听取意见,接受监督,根据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提高了群众的满意率和信任度。

三、具体举措

(一)切实解决基层民主的思想认识问题。针对基层干部群众思想认识上存在的问题,一方面通过举办培训班和专题讲座,印发相关文件资料等途径,加强针对性教育,提高学法、用法本领;另一方面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解剖,集中处理农村的热点、难点问题,引导农村基层干部自觉摆正位置,增强基层干部的公仆意识、民主管理和依法办事的意识,把基层政权建设作为基层工作的重点,自觉接受群众的民主监督。同时正确理解扩大基层民主的内容和方法,正确处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从而积极地投身到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实践中来。

(二)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推进民主建设中的作用。一是加强对民主选举工作的指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防止宗教势力操控或影响选举,保证基层组织选举依法推进。二是严把民主决策这个中心环节,变“暗箱”操作为“阳光”运行,把知情权、选择权交给村民,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变成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把党在农村的各项工作,变成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和精神利益。三是把民主监督的长效机制建立好、执行好,推行村务公开不能图形式、走过场,要努力解决好全公开、真公开和及时公开的问题。无论是村上重大事项和一般事项,都要通过民主决策程序,真正使群众满意。积极发挥村民代表会议,村干部述职评议、村务“一事一议”制度等民主监督渠道的作用,协调解决基层政权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关键在于农村基层干部。随着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不断深化,对农村基层工作的素质要求将愈来愈高。今年上半年我们依托县委党校建立了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基地,采取政治理论、岗位职务、适用技术和知识讲座等方法,实行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现场观摩相结合,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对新上任的村“两委”干部分期分批进行了上岗前培训,增强了基层干部的大局意识,提高了政策理论水平、思想道德素质、实际工作能力。

(四)全面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的法制化进程。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必须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把农村基层民主纳入法制化轨道。一是把农民的民主权利用法律和制度固定下来,使之法律化、制度化,不以个人行为或干部调整而受到侵害和剥夺。二是要建立和完善村级工作、议事制度,村务、财务公开制度,以制度管人,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18篇:基层政权建设科工作职责

1.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换届选举中按照市、区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依法指导换届选举工作。2.抓好调查研究,摸清农村、城市自治组织情况,为党委和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做好法律咨询和城乡自治组织干部的培训工作。3.加强村委会、居委会民主制度建设。指导村(居)委会开展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4.指导村(居)委会依法进行村(居)自治,对选举、罢免和村(居)自治工作中不符合法律程序的及时进行纠正,维护《村(居)委会组织法》的严肃性。5.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各项任务。

第19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看法

浅议如何加强乡镇政权建设

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政府职能转变更是迫在眉睫,尤其是基层政权的机构改革,引起社会各阶层的重视,而思考最多的是乡镇认识配臵、财政支配和工作权责的问题。笔者出生农村,至今在乡镇工作已有8年,分管过多项农村工作,现在依然就本乡的改革实际进行思考调研,由此对乡镇机构改革有了些许感性认识。窃以为,基层机构改革的关键在于加强乡镇政权建设,而要加强乡镇政权建设,应当从以上思考的三方面着手:

一、权责不平衡,职能分工欠缺

乡镇政权主要由乡镇党委、政府和人大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乡镇人大有13项职权,乡镇政府有7项职权;《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乡镇党委有6项职责任务。在这些规定中的职权分工,乡镇实际上掌握的权力有哪些呢?首先,在人事安排方面。乡镇干部主要由组织部门和县人事主管部门安排,乡镇仅掌握了临时雇佣人员的“聘用权”、村干部的“提名权”。而没有任何自主的有针对性的人事安排权,导致出现“铁打的乡镇,流水的干部”的现象。一些工作的负责人在本乡镇的本职工作干的正是紧要关头,而县直单位认为此人有能力,不管乡镇本身发展情况,任意进行人事调动。干部的分配上,人事主管部门不就本乡镇的发展现状进行所需人才的分配,而是将乡镇作为就业的分洪渠道。一些专业不熟悉的乡镇干部被强行赶上基层工作岗位,凡事都在工作中摸索积累,缺乏系统的理论知识学习。因为诸多原因,乡镇干部被冠以“万斤油”的称呼。

- 1重,但是如果出了问题,按属地管理,板子打在乡镇。由于权属不明,造成乡镇责任与权力的失衡,这无疑给乡镇的宏观掌控增加了难度,很难形成工作力。有人把乡镇干部形容为“芝麻大的干部,巴掌大的权力,无限大的责任”,上级部门对乡镇的考核检查也过多过滥,乡镇干部肩负了许多原本不应该有他们承担的责任。由于责、权、利不相配套,致使大部分乡镇想干点事都心有余而力不足。

要解决乡镇权责不平衡的问题,有必要不断加大乡镇权力,尽量减少与乡镇无关的责任。为此,必须从三方面着手:一要有明确的乡镇定位。乡镇是最基层的一级政权组织,是国家政权的基石,是党和政府在农村工作的基础,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者和落实者,是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前沿指挥所,也是面向“三农”问题最直接的政策实施者和执行人。这一地位的确立,是任何单位和部门都无法替代的。二要有明确的乡镇职责。从本质上讲,乡镇的性质和职能是服务于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因此,乡镇必须从职责“无底洞”中走出来,乡镇干部要转变“万斤油”的身份,要适应新形势发展和农民群众的需求,使之成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员、服务员和组织者,使乡镇由行政命令和管理型政府向主动服务型政府转变。

二、加强财政支配权,减少债务负担

财政是确保乡镇正常运转的基础,是巩固乡镇政权运转的基石,加强乡镇政权建设,首要做好财政支配的事宜,为乡镇在引领地方发展方面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一是要大力发展乡镇经济,促进财政增收。各级要加强对乡

- 3乡镇各类高息贷款和集资利率,一律按当前银行最低利率予以砍断结算。要有针对性地对历史债务进行处臵消化。同时,要实行新债责任追究制度和乡镇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坚决杜绝新的债务发生。

- 5 -

第20篇:基层调研报告

基层调研报告

——服务基层践初心、凝心聚力担使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司关于开展“下基层活动”的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本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深入基层,认真开展了针对新形势条件下,基层员工想什么、盼什么、愿什么、难什么的调研活动。

为切实掌握第一手详实、具体的调研资料,本人做了以下工作:

一、深入走访客户,详细了解公司服务贯彻落实情况。在与客户访谈时,主要了解了客户对服务、工作保障、审计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客户近期工作安排、以全力做好优质服务工作。

二、与部门召开座谈会。围绕公司党群建设、业务发展、经营管理、生活后勤等诸多方面问题,开展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鼓励大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畅所欲言、谏言献策。

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人对分管部门基层员工,特别是新员工重点开展了面对面交流谈心,调查群众的工作生活情况和实际困难,了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以上调研走访等形式,本人梳理了如下存在的问题:

一、

公司与其他机构相比,核心竞争力不明显

相较竞争对手在服务态度和效率上不够突出;在规范性上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各厂所的项目在后期提出的问题,应及时纠正,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

业务流失、市场份额下滑

该客群出现了客户流失、收入下降的趋势。如何进一步提高客户服务水平,维护老客户,拓展新客户,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客户粘性,保持业务量持续增长,是摆在业务部门面前的一大难题。

三、

员工面临工作强度大、待遇较低的问题

目前对标行业,公司薪资待遇较低、出现核心岗位与关键人员薪酬水平与市场严重脱节,薪酬水平与员工实际价值贡献不对应等问题,加上职业发展路径不明确等多种因素,导致员工工作积极性不高,并形成人浮于事,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局面。

基层政权建设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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