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调研报告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8-09 08:32:31 来源:调研报告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调研报告

东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调研报告

一、引言

我国已进入老年化社会,随着老龄人口的加剧和大量“四二一”(一对小夫妻养四个老人和一个小孩)家庭模式的出现,传统养老方式已不适应现代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加之,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全面推行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使退休人员由过去的“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已是大所趋,未来城市社区将承担着老年人管理和居家养老服务的重任。如何找到一条更加适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新路,是摆在社区面前的现实而迫切的任务,带着这个问题,我们阳光雨家政服务中心对长治市东街社区的居家养老有关调查做以总结和阐述。

二、东街社区老年人口现状

东街社区现有常住居民5487人,社区老年人口有1470多人,60岁-69岁的老人有779人,70岁-79岁老人有452人,80岁-89岁老人有206人,90岁-99岁老人有32人,100岁老人1人,老人人数占社区总人数的26.79%,空巢老人有52人,约占老年总人口的3.54%。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条件的极大改善以及人们择业观念改变和人口流动等因素的影响,今后,高龄老人和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家庭和社会的养老负担将越来越重。

三、目前社区老年人居住、养老和居家服务情况

(一)居住方式。一是老人(或与配偶)和儿女住在一起。二是老人(或与配偶)单独居住,儿女在同一城市。三是老人(或与配偶)单独居住,子女都在外地工作,打工。四是老人(或与配偶)单独居住,无子女。五是老人(或与配偶)与成年或未成年的孙子孙女住在一起。六是住在养老机构的三无老人。

(二)生活来源。老年人生活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退休金,养老保险金,个人账户积累,子女供养,政府供养,自己挣钱养活自己,在以上几种情况中,靠子女接济和吃养老保险金生活的老人数量最宠大。

四、目前老年人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随着老年人年龄的增加,生理机能的衰退及晚年的孤独感已影响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他们不得不依靠他人的帮助才能生活。根据调查了解和分析,目前老年人居家养老中存在的主要困难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理机能的衰退影响着老年人日常生活。随着老年人生理机能的衰退,开始出现头脑不清晰、记忆力减退、视力模糊、听力有障碍、手抖、腿脚不方便、咀嚼困难以及其他健康问题。这种机能衰退问题,已经深深影响到了他们的日常生活行动,且有相当比例的老人存在两种以上的症状,这损害了他们的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将导致老年人生活质量的下降。尤其是在高龄老人中这种现象更加普遍。

(二)各种老年人日常生活辅助设备缺乏。各种老年机能问题的发生在不同程度上妨碍了老年人的活动能力,许多老年人不得不借助各种辅助设备,维持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活动。老年人群中普遍存在对提高视力、助行类、听力辅助、居室无障碍设施等各种辅助设备需求。在调查中了解听力有问题和行走不便的高龄老人人数是最高的,所以在居家养老服务中提供提高视力和助行类设施将成为首要考虑的对象。但由于目前市场上有关老年人生活辅助设备不丰富,老年人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三)多数老年人经济能力有限,无法进行有偿服务。在调查中了解,多数生活在社区的老年人都没有固定的收入,生活来源主要靠子女接济,而子女本身并不富裕,给老年人的生活费相当的少,只够生存最基本的需要。所以用在健康、医疗等上的开支很少,对社区提供的有偿服务根本不敢接受。

(四).老年人日常生活中的主要困难。在对老年人的居家养老需求调查中,就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来讲,日常生活中存在的主要困难是进食、烧菜做饭、打扫卫生、买菜购物、洗衣洗被、洗澡、起床、穿衣服、上厕所、外出活动共十项内容。在十项具体日常活动内容中,烧菜做饭、打扫卫生、外出活动、买菜购物和洗衣洗被成为主要的困难。

五、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我们在调查中得知老年人在生活照料、医疗健康和精神文化服务上面的要求是最多的。在以上三项需求中医疗健康排在第一位,老人对精神文化服务的需求相对较低。

(一)老年人对社区日常照料服务需求。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在居家养老服务中,日常生活照料主要还是子女。但由于老年父母对子女照料的依赖在一定程度上妨碍子女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所带来的照料成本很大。这让子女和老人都很为难,相反,对由社区提供的日常照料服务需求更加强烈,如果有其他合适的照料人选,情况就会得到大改善。在调查中老年人希望社区提供的日常照料服务有:小时工上门服务、社区日间照料室日托、上门做饭、日常登门巡视、代理购物、协助洗澡、修理指甲及修脚、理发、家庭修理、修电器、送货上门、邮寄等。

(二)老年人对健康服务的需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为老年人就医的首要选择。上门服务或者居家护理是老年人接受卫生健康服务的另外一种方式。在走访中得知绝大部分的老年人愿意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门服务或者居家护理。老年人中慢性病较为普遍,大多数老年人存在不同程度的健康问题。将老年人的健康需求分为陪同看病、家庭病床、专业护理、找办取药、急救、康复、健康讲座和指导等内容。在老年人报告的最主要的健康服务需求中,对健康讲座和陪同看病服务的需求最高,其次为专业健康护理和急救服务。绝大多数老年人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对社区健康服务的需求,而且超过一半的老人有多种需求。所以发展社区健康服务有广阔的前景。

(三)老年人对精神文化的需求。精神文化服务是老年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求的重要内容。有超过半数的老年人存在各种内容的社区精神文化服务需求包括:文体娱乐、表演展示、绘画、法律咨询、心理咨询、读书读报等。由此可以推断,绝大多数老年人存在不同程度的社区精神文化服务需求。

六、加强管理力度,组建为老服务队伍

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关键要抓好为老服务队伍建设。我们主要抓好三支队伍建设。一是抓好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者队伍。二是抓好专业队伍建设。三是抓好志愿者队伍建设。

七、今后工作打算

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整合社区资源,加强为老服务队伍建设,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的。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已快半年,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意识不强,自愿来社区参加活动的老年人少,要求上门服务的老年人更少。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宣传报道,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气。

2、充分整合社区资源。由于服务场地有限,辖区老年人口多,老年人的活动场所受限。我社区要充分利用辖区人力、物力、财力,整合社区资源与驻辖区单位等签订为老服务协议,免费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3、加强为老服务队伍建设。加强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与服务人员的培养,建设专业化的工作队伍。进一步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协作,对现有的管理与服务人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其次是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努力造就一支由党员、干部、学生等组成的专、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提高为老服务水平。并开展“服务明星”的评选活动,激发为老服务人员的工作热情、增强服务意识,使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也可得到进一步提升。

4、全面开展上门服务。托老站日托、周托服务场地有限,居家养老服务活动的关键是做好上门服务。采取灵活的服务方式,上门服务人员要随喊随到。服务要能满足老人多方面的需求,如清扫、购买、护理、康复、入浴以及精神方面的需要,如陪同游览、购物,陪同读书、看报、看电视,甚至是陪同聊天

八、结语

居家养老是一项贴民心、暖人心的夕阳工程,是老龄工作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快推进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对居家养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站在新的起点,我们要一如既往地把居家养老为老服务工作作为街道的民生工作来抓,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探索创新居家养老的新模式,满足老年人的多元化需要。

推荐第2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调研报告(改)

关于弯腰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调研报告

【摘要】我国已进入老年化社会,随着老龄人口的加剧和大量“四二一”(一对小夫妻养四个老人和一个小孩)家庭模式的出现,传统养老方式已不适应现代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加之,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全面推行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使退休人员由过去的“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已是大势所趋,未来城市社区将承担着老年人管理和居家养老服务的重任。如何找到一条更加适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新路,是摆在老龄工作部门面前的现实而迫切的任务,带着这个问题,景德镇市老龄办走进昌江区森林社区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

【关键词】 社区

老年人

居家养老

对策

一、弯腰树社区老年人口现状。弯腰树社区现有常住居民多少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1060人,约占社区人口总数的18%;80岁以上老年人98人,约占老年总人口的9.2%;空巢老人有3人,约占老年总人口的35.9%。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条件的极大改善以及人们择业观念改变和人口流动等因素的影响,今后,高龄老人和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家庭和社会的养老负担将越来越重。

二、目前社区老年人居住、养老和居家服务情况。

(一)居住方式。一是老人(或与配偶)和儿女住在一起。二是老人(或与配偶)单独居住,儿女在同一城市。 三是老人(或与配偶)单独居住,子女都在外地工作,打工。四是老人(或与配偶)单独居住,无子女。五是老人(或与配偶)与成年或未成年的孙子孙女住在一起。六是住在养老机构的三无老人。

(二)生活来源。老年人生活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退休金,养老保险金,个人账户积累,子女供养,政府供养,自己挣钱养活自己,在以上几种情况中,靠子女接济和吃养老保险金生活的老人数量最宠大。

(三)居家服务情况。目前社区有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一个,由于规模小,经费不足,加之刚起步没什么经验,管理还不完善,站点几乎没有发挥什么作用,就算提供有偿服务,大多数老年人没有固定收入,自己无力承担服务费用。老年人口多,福利机构少,床位有限,大多数老年人只能选择居家养老。处在被动的养老境地。

三、目前老年人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随着老年人年龄的增加,生理机能的衰退及晚年的孤独感已影响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他们不得不依靠他人的帮助才能生活。根据调查了解和分析,目前老年人居家养老中存在的主要困难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理机能的衰退影响着老年人日常生活。随着老年人生理机能的衰退,开始出现头脑不清晰、记忆力减退、视力模糊、听力有障碍、手抖、腿脚不方便、咀嚼困难以及其他健康问题。这种机能衰退问题,已经深深影响到了他们的日常生活行动,且有相当比例的老人存在两种以上的症状,这损害了他们的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将导致老年人生活质量的下降。尤其是在高龄老人中这种现象更加普遍。

(二)各种老年人日常生活辅助设备缺乏。各种老年机能问题的发生在不同程度上妨碍了老年人的活动能力,许多老年人不得不借助各种辅助设备,维持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活动。老年人群中普遍存在对提高视力、助行类、听力辅助、居室无障碍设施等各种辅助设备需求。在调查中了解,听力有问题和行走不便的高龄老人人数是最高的,所以在居家养老服务中提供提高视力和助行类设施将成为首要考虑的对象。但由于目前市场上有关老年人生活辅助设备相当奇缺,给老年人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三)多数老年人经济能力有限,无法进行有偿服务。在调查中了解,辖区内多数是改制企业移交于社区管理,生活在社区的老年人部分是有退休金,而子女都是下岗失业人员,有时还需要父母给予救济。所以用在健康、医疗等上的开支很少,对社区提供的有偿服务根本不敢接受。

(四)老年人日常生活中的主要困难。在对老年人的居家养老需求调查中,就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来讲,日常生活中存在的主要困难是进食、烧菜做饭、打扫卫生、买菜购物、洗衣洗被、洗澡、起床、穿衣服、上厕所、外出活动共十项内容。在十项具体日常活动内容中,烧菜做饭、打扫卫生、外出活动、买菜购物和洗衣洗被成为主要的困难。

四、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我们在调查中得知老年人在生活照料、医疗健康和精神文化服务上面的要求是最多的。在以上三项需求中医疗健康排在第一位,老人对精神文化服务的需求相对较低。

(一)老年人对社区日常照料服务需求。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在居家养老服务中,日常生活照料主要还是子女。但由于老年父母对子女照料的依赖在一定程度上妨碍子女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所带来的照料成本很大,这让子女和老人都很为难,相反,对由社区提供的日常照料服务需求更加强烈,如果有其他合适的照料人选,情况就会得到大改善。在调查中老年人希望社区提供的日常照料服务有:小时工上门服务、社区日间照料室日托、上门做饭、日常登门巡视、代理购物、协助洗澡、修理指甲及修脚、理发、家庭修理、修电器、送货上门、邮寄等。

(二)老年人对健康服务的需求。社区卫生站成为老年人就医的首要选择。上门服务或者居家护理是老年人接受卫生健康服务的另外一种方式。在走访中得知绝大部分的老年人愿意接受社区卫生站上门服务或者居家护理。老年人中慢性病较为普遍,大多数老年人存在不同程度的健康问题。将老年人的健康需求分为陪同看病、家庭病床、专业护理、代办取药、急救、康复、健康讲座和指导等内容。在老年人报告的最主要的健康服务需求中,对健康讲座和陪同看病服务的需求最高,其次为专业健康护理和急救服务。绝大多数老年人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对社区健康服务的需求,而且超过一半的老人有多种需求。所以发展社区健康服务有广阔的前景。

(三)老年人对精神文化的需求。精神文化服务是老年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求的重要内容。有超过半数的老年人存在各种内容的社区精神文化服务需求包括:文体娱乐、表演展示、绘画、法律咨询、心理咨询、读书读报等。由此可以推断,绝大多数老年人存在不同程度的社区精神文化服务需求。

五、居家养老服务对策

(一)把居家养老服务纳入“十二五”规划,作为政府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社会化居家养老是一项得民心,暖人心的夕阳工程,是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因此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必须要体现政府的意志和其倡导的社会价值观,政府的推动、引导作用,必须作为这项工程的初始动力,贯穿于发动、规划、组织等各个环节和过程。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从宏观规划、管理到舆论宣传、政策制定和投入上给予大力支持。趁居家养老服务刚刚起步之际,各级政府要迅速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十二五”规划,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在资金、政策上要大力扶持。鼓励和吸引更多的民间组织参与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来。加强社区老年人协会建设,积极探索老年人协会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使更多的老年人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当中,发展志愿者队伍。建议各级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建立义工制度,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加入到为老服务中来。

(二)政府要加大投入,最大限度为老人提供购买服务。按政府分级负责,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由政府出资,购买服务。依托社区,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通过由政府、中介组织无偿或低偿服务方式,组织志愿者队伍、低龄老年人服务高龄老年人。为居家老人特别是“空巢”、失能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社区要建立健全辖区老年人明细档案,为辖区老人提供应急救助。商业饮食服务网点、日常生活用品经销单位,以及水电、燃气、电信、通讯、邮政等各服务行业及单位,要对行动不便的高龄、残疾、孤寡、“空巢”老人提供送货上门服务。

(三)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养老设施建设。改造已有养老院,根据实际情况,兴建一批养老院。兴建的养老院既要考虑福利性质,也要考虑市场运营。建议市、区联合民政、建设等部门,认真规划,科学论证,并予以财政支持。搞好活动场所建设。根据实际情况,改建和兴建美观实用的室内、室外活动场所,包括社区文化站、社区图书馆、文化广场等,提高利用率。整合社区内驻地单位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利用政府财政投入和福利彩票,增加社区体育健身器械的供给,扩大健身器械的种类,提高健身器械的质量。

(四)社区要努力做好为老健康、日常照料、精神文化等服务工作。扎实做好为老健康服务工作,为老年人创造一个健康平台。社区要经常邀请医疗健康方面的专家,开展针对老年人需求的各种健康讲座,提高老年人对疾病的预防意识和能力。努力完善社区卫生站的服务功能,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完善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社区要为老年人提供全托和日托服务,对高龄老人、空巢老人开展志愿陪伴等形式多样的温情关爱服务。鼓励老人走出家门、步入社区、融入社会、积极参与社区活动,支持社区建设与发展。发动驻地单位和“4050”人员为老年人提供低偿优惠服务或志愿服务。

丰富老年人文体娱乐活动。建议市、区二级政府提供政策资金支持,文化、新闻、体育等部门策划,社区承办,成立各种文体兴趣小组,不断满足老年人文化读书读报、表演展示、绘画等方面的需求。同时,鼓励、发动和吸引驻地单位、专业文体组织、社会团体、志愿者和家庭个人等积极参与。加强社区老年学校建设。开设书法、音乐、绘画、英语、计算机等课程,丰富老年学校课堂内容。

(五)搞好老年产品的市场开发。鼓励和吸引更多的企业,包括金融、信息、房地产、家电等企业、加入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来,在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各种服务网点建设。加大老年用品市场开发力度,建议各级政府制定鼓励措施,引导企业开发、生产老年人特殊用品,促进老年用品市场发展。如企业研发、生产老年人需求的提高视力、助行类、听力辅助等各种辅助设备。加强职业培训,增加就业。建议劳动和民政部门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纳入到整体就业规划中,并予以政策上的优惠。

推荐第3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北京海淀区万福年华养老服务社是隶属北京万福年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的社区养老服务业务,也是 海淀区唯一一家民政局作为主管单位的非盈利机构。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的比例也在不断上升,社会的发展不可避免带来家庭规模日趋缩小 ,核心家庭、空巢老人家庭 日益增多,使得家庭对老年人的照料功能日趋弱化,迫切要求社会不断强化对居家老年人的服务功 能。社区事物与老年人的生活息息相关,老龄工作是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我社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服务站下设医疗保健、日间照料、代买代购、居家卫生、文化娱 乐等服务。积极开发利用环境资源,拓展社区多元化服务工作网络,不断扩大居家养老服务空间。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占地150平方米,内设书报阅览室、日间照料室、厨房、全方位为社区60岁以上 老年人提供日托照料、代购代买、配餐送餐、居家卫生、法律咨询、医疗保健等服务,使老年人在 舒适的环境中有所依托,愉快生活。 服务站共有2名兼职助老服务员,一人专门负责日间照料室,一人专门负责上门入户为老年人服务。 目前辖区内享受政府购买无偿服务的老人有1人,有偿服务的老人2人,独居老人5人。每月安排一名 助老服务员为无偿老人提供居家卫生、助浴、入户巡视、代购等服务,为2位有偿老人提供居家卫生、代购代买、代洗衣被等服务。组织志愿者为社区独居老人一对一的电话、入户探视。服务站坚持 每月一次管理员安全管理例会,适时反映社区老人的需求和服务质量,不断改进服务方式。 社区以归侨小区为活动中心,室外活动场所总面积1200平方米,有一个羽毛球场,一个老年健身场 所,一个灯光球场,每周的

二、

四、六日组织社区的老年人在灯光球场跳舞健身。社区的舞蹈兴趣 小组多次参加街道、社区主办的文艺活动表演,泉州市老年艺术节第四套秧歌舞表演,不断丰富了 老年人的文化娱乐活动,让老年人在和睦舒心的家居氛围中安享晚年。 社区养老服务站充分利用辖区资源,通过各种行业的志愿者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各项免费或低收费服 务。与辖区内服务站签订协议的2家医疗诊所,免费为社区60岁及以上的老人测血糖,量血压、各项 常规检查。3家杂货店开展送货、代购服务,2家理发店开展上门理发、修面、烫发、染发服务,1家 居家维修点开展上门维修服务,达到资源共享,全方位为老年人提供人性化的服务。自从开展居家 养老服务工作以来,由社区老人协会牵头,社区主办,在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过程中,我们 形成了以社区居委会为核心,社区居家养老为依托,社会化专业服务与非专业化服务相结合的居家 养老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的优势,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各项免费或低收费服务,帮 助老年人度过健康安乐的晚年生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社区将进一步整合社区为老服务资源,不 断完善为老服务体系,改进服务方式,真正做到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逐步 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夯实基础。

推荐第4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相关制度,加强对居家养老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探索深化居家养老工作的新途径。

2、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目标管理,明确服务理念,推进居家养老工作深入开展。

3、加强对中心服务人员的管理,严格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奖惩措施,确保各项服务项目落到实处。

4、树立为老服务意识,讲究礼貌用语,满足老年人的特殊需求,热情周到地为辖区老年人提供服务。

5、认真听取老年人意见建议,尽可能改进工作,促进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制度

1、居家养老的服务对象是社区60岁以上的所有老年人,根据老年人的生活、身体状况提供无偿、有偿服务。

2、发挥社区助老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为偶尔需要服务的老年人提供志愿者服务。

3、利用居家养老信息员队伍,提供老年人生活信息。主动上门与老年人取得联系,为需要帮助的老年人服务。

4、服务站要组织开展以下服务项目:文化教育、健身娱乐、医疗保健、精神安抚、陪护陪伺、家政服务、饮食就餐、家电维修、法律服务、发挥余热等。每个服务项目都设有服务网点,由专人负责,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5、接待老年人时要热情服务,急老年人所急,想老年人所想,要向老年人推荐质量好、信誉高的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实惠的服务。老年人有需要的,社区应尽力提供服务,暂时无条件提供的服务,社区也要做好解释工作,要让老年人满意而归。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1、孤寡贫困和空巢老年人;

2、长期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

3、伤残老年人;

4、烈军属老年人;

5、高龄并生活不便的老年人(90岁以上);

6、居住在本辖区内,自愿出资申请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和其他60岁以上需要照料的老年人。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式

1、实行“五定”即定服务人员、定服务对象、定服务时间、定服务地点、定服务项目;

2、走访家庭个别服务;

3、组织生活集体服务;

4、找代理结对服务;

5、电话信息网络服务;

6、建立档案跟踪服务;

在传统服务方式的基础上,扩大服务范围和种类,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不同需求,使养老服务目标得以实现。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1、生活服务;照顾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帮助老年人买菜、做饭、洗澡、清理卫生等,为老年人购买生活用品或开展捐赠活动。

2、精神服务;对老年人进行心里保健教育,陪老年人聊天、读书、散步、游览或参加娱乐、体育等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3、健康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对生病老年人及时提供医疗救助服务。

4、走访服务;在节日和老年人生日期间,到家中探望,陪老年人过节、过生日,使老年人享受亲情。

5、日间照料;早晨接老人到日间照料室,组织开展文体活动,负责午餐、休息和安全,并在晚间送其回家。

6、法律服务;为老年人免费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7、其他服务;根据老年人的需求,组织开展各种人性化的居家养老服务。

服 务 公 约

礼 貌 待 客态 度 亲 切 接 待 求 助主 动 热 情 提 供 服 务快 速 准 确 解 答 问 题耐 心 细 致 接 受 意 见虚 心 诚 恳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组织机构

XXX XXX XXX

推荐第5篇:居家养老调研报告

镇居家养老服务调研报告

现代社会面临的问题是挺多的,其中主要的一种是老年化,这个是我们该去关注的一个问题,1999年末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10%,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已开始进入老龄化阶段。进入新世纪后,中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据老龄委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时期,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63亿,超过总人口的12%,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问题日益突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是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出路;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鉴于此项工作的重要性,xx镇社会事务管理科在镇域内进行了居家养老服务情况的调研,如下:

调研方:甘肃省的村子

调研地区:29个村、5个社区

调研时间:2012年12月

研究目的:

1、了解老年人的真正需求

2、理清政策思路与具体要求

3、了解目前居家养老政策对老年人的帮助程度

4、加快完善和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

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抽样调查、重点访谈

文献研究:通过对《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北京市民政局与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北京特殊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办法》、《北京市特殊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北京市

特殊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进行了深刻的研究与解读。

抽样调查:本次调研运用了分层抽样方法对xx镇47个村、5个社区全部享受居家养老补贴进行抽样,最后选取了总数的80%作为调研样本。

重点访谈:对镇与村(社区)负责居家养老的工作人员和服务商等,进行了深度访谈。

调研结果:

一、居家养老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1、范围逐步扩大。

2、各级行政体系很完善。

3、目标人群多样化。

4、服务种类向多样化方向发展,涉及老年人生活的方方面面。

5、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人数在迅速增加。

二、目前居家养老的中心任务主要是由政府出资为80岁以上老人购买服务。

三、符合条件的老人获得的是由与政府签约的服务商提供的服务,而非现金。

四、行政执行程序

由村(社区)居家养老工作人员到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再到区老龄委,分级上报审批。

五、资金的结算程序

老年人到服务商处消费后登记,服务商将每月消费总数报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然后逐级上报,由市老龄办审核批准后,再分级下拨资金。最后由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服务商按季度结算。

六、老年人基本情况及需求

1、老年人的基本情况

目前本镇享受居家养老补贴的老年人有1000多位,约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1% ,

其中不能完全自理的约占72%。

2、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情况

3、老人有服务券可享受的服务情况

目前提供的服务主要有老年餐桌、家政清洁、理发、洗浴、家电维修、生活照料、老年用品换购等。老年人普遍认为目前的服务项目较少,服务范围较窄。

4、老年人可享受的服务补贴金额

虽然北京市的养老补贴金额在50-250元之间,但符合100元以上条件的老人相对较少。

5、服务券对老年人的帮助程度

老年人认为目前的补贴额度偏低一些,认为不太够与太少的老年人占67%左右。

6、老年人对目前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的满意程度

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政策的整体评价是比较满意的,其中不太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老人约占13%。

七、服务商情况介绍

老年餐桌13家、理发店4家、浴池3家、康爱乐家政等。

八、存在的问题

1、专业的居家养老服务商严重缺乏

目前的服务商主要由家政公司、饭店、理发店、浴池等商家承担。这些服务商通常不是以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引发以下几个细节问题:

(1)服务不能针对老年人的身心特点与需求。如:老年餐桌的饭菜偏咸、偏油,不适合老年人清淡的口味需求。家政公司的服务员更换频繁,老年人适应不了。

(2)对承担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积极性不是很高。由于资金是一季度一结算,非现金及时支付,周转起来不划算,大部分企业会觉的麻烦不愿意承担这项工作。

(3)没有意识到居家养老服务是由国家为老年人提供的一项特殊福利,只有老年人才能消费并登记,往往老年人的子女或亲戚以老人名义消费时他们采取了默认的态度,没有尽到监督的责任。

2、服务商的数量少、涉及范围小,老人使用起来不方便。引发的细节问题有: (1)由于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农村与城市老人的生活仍有一定差距,本地大部分老人经济条件不是很好,在使用养老券过程中最迫切需要的还是换购物品和医疗服务,他们认为这样比较经济实惠,对日常生活有很大帮助,其他服务相比之下就不是很重要了。

(2)老人安全问题及经济问题

目前提供的这些服务都是老人欠缺的,但由于受服务商的局限性,老人在享受服务的时候不方便。例如:拿50元服务券让老人自己去餐桌就餐,那么他可以吃三到四天,若是叫服务员送餐价钱就比较高了,50元最多只能吃2-3顿。由于居住地距离老年餐桌较远,出于经济考虑就只能自己到餐桌去就餐,非常不方便。

3、服务商受政府控制,服务成本高,收费比同行业也高,老人使用起来不经济实惠。存在的问题是:

(1)对于特困老人来说,目前的补贴标准仍然不够,并且服务收费标准过高,所以每月100元的养老券对于家庭困难的老人帮助不大.。

4、老年人家庭生活环境不容乐观

老年人多与子女同住,但高龄老人的子女也都进入或即将进入老年,照顾老人越来越乏力。有些空巢或是独居的老人就更加难过了,子女都不在身边,基本生活和安全都是问题。

5、老年人服务多元化问题

有些家里经济条件还不错的老人,不愿意使用这项服务,觉得局限性太多、资金额度也不大,使用反而影响他正常的生活。例如:他家本身有子女或是保姆照顾,且离老年餐桌、购物等服务网点都较远,最方便使用的还是自己子女和保姆。在这种情况下,老人会认为自己本身不需要服务,为了迎合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每月还得考虑要接受什么服务,影响了原来正常的生活,还不如不享受这项服务。

九、建议

1、强化专业队伍培育,提高服务水平。政府鼓励与支持专业性连锁性的的居家养老服务商产生。

2、打破由政府主导的模式,扩大社会参与热情。适当引入一些市场化的运作模式,进而使服务快速覆盖到更多老年人。

3、增加服务商,扩大服务范围,使养老服务多元化发展。

4、鼓励和扶持本地区开发属于自己的居家养老服务产业。如:培养居家养老护理员、社区医院等。

5、加强社会公德宣传,营造敬老爱老氛围,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

6、对特困老人适当提高资助额度,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质量。

7、简化现在的一些行政执行程序,让一线工作人员有更多时间去发展服务商和监督服务质量。

居家养老是一项贴民心、暖人心的夕阳工程,是老龄工作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快推进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对居家养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站在新的起点,我们要一如既往地把居家养老为老服务工作作为全镇的民生工作来抓,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探索创新居家养老的新模式,满足老年人的多元化需要。

推荐第6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章程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本管辖区的孤寡、特困、空巢和高龄老人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法律的规定,特制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为**,地点为**。

第三条.本单位的性质是:以非营利的服务机构,致力于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场所,打造老年人家庭式服务机构。 第四条.本单位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尊老敬老、以诚相待、真情沟通、服务周到。

第五条.本单位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举办者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举办者:** 第八条.本单位业务范围: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精神慰藉、法律服务、助餐服务。

第三章 组织管理机构

第九条.**机构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其中理事会**担任;监事会由**担任。

第十条. 本单位的最高权力机关**,其有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 制订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理事;(三)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终止事宜; (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本单位设定的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理事等组成。 第十二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 执行**的决议;

(二) 向理事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三)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和实体机构;

(四) 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五) 活动策划、安排和执行; (六) 内部机构的设置; (七)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本单位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 在本单位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 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

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事处罚的;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四条. 本单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为三年,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原因需延长任期的,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十五条.本单位理事长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并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六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 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三) 负责活动中心主要工作; (四) 单位重大事项的决定。

第十七条.副理事长具体负责组织老年人活动中心的日常事务、及对外工作。

第十八条.秘书长是老年人活动中心主任领导总务工作的主要助手,具体负责管理老年人活动中心后勤工作。 第十九条.监事会的职权是:

(一) 对本单位服务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二) 对本单位的财务进行监督;

(三) 对本单位服务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第四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条.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 捐赠;(二) 政府资助;

(三)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四)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条.本单位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个人中分配。

第二十二条.本单位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三条.本单位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必须也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监管会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五条.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

计。

第二十六条.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章 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

第二十七条.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为户籍在辖区社区内并常年居住的老年人。政府提供福利性服务的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 高龄老人(80 周岁以上) ;

(二) “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 养人) ;

(三) 空巢老人(无子女或子女不在本城区居住) ; (四) 丧失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缺乏家庭照料且享受 低保待遇的老年人;

(五) 有特殊贡献的老年人(曾获得市级以上劳模、部分重 点优抚对象等) 。

以上服务对象,根据老年人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经核实 批准后,分别明确无偿或低偿服务对象、有偿服务对象和志愿服务对象。

第二十八条.服务内容

(一) 生活照料。提供日托、购物、配餐送餐、精神慰藉、家政服务等一般照料和陪护等特殊照料,完善便民服务网。

(二) 医疗保健。建立老年健康信息档案,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防治、老年保健、心理卫生、爱心护理等服务。 (三) 法律维权。通过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调整等形式,维护老年人在接受赡养、财产管理、婚姻保护等方面的 合法权益。

(四) 文化娱乐。通过举办专题知识讲座、书法绘画等学习培训,开放图书阅览室和电子阅览室等形式,丰富老年人的 精神文化生活。

(五) 体育健身。组织老年人体育健身团队,为老年人开展 体育健身活动提供场所和设施。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经**理事会议上表决通过。 第三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推荐第7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研究

长沙市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调查与思考

市民政局 市委党校 市政府研究室

应对人口老龄化,做好养老服务工作,让老年人安享晚年,是一个全世界普遍关心和亟待破解的社会问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就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社会化服务。近年来,长沙市在推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和社会的一致好评。今年6月,我们就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到市内五区和浏阳市的部分街道、社区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供决策参考。

一、长沙市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基本情况

2006年,天心区开展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试点。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实践,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社区主办、社会参与、老人受益”的服务机制,基本形成了由政府、民间组织、社区、社会和老年人自助组织等多方参与的服务体系,居家养老服务惠及10多万老人,取得了老人满意、子女减负、促进就业、社会和谐等多赢的效果,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一)坚持部门主导与试点推行并进,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扶持的具体方式。市民政局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纳入试点区、县(市)年度民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试点单位对推进居家养老服务高度重视,统筹安排,不断完善政策扶持机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一是出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措施。天心区、雨花区财政设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专项经费,实行社区、街道、区三级政府购买服务对象分级申报审核公示认定制度,把重点服务、特殊老人分为自理、介助、介护三种类型,每月分别给予100元、200元、300元的服务补贴,由区政府按季下拨服务补助经费整体买单,组织专业服务人员提供日常生活照料,确保困难老人社会救助的全覆盖。二是加大居家养老服务场所建设力度。天心区从场地建设、服务网点建设、工作经费等方面明确了补贴标准,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扶助,全区共建成6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各中心、服务站设施齐全。三是研发“长沙市居家养老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包含全市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中介组织的基本信息,具备居家养老网上申报、审批、服务、结算等功能。已于今年4月全面投入使用,初步实现我市居家养老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

(二)坚持整合资源和市场运作并重,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轩辕殿、留芳岭等街道通过盘活闲臵房产及整合社会资源等方式解决了养老服务中心的专门活动场地问题。全市有900多个服务店加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成为居家养老服

2 务蓬勃发展的载体和助力器。引导居家养老服务中介组织与各区、街道和社区进行全面合作,连锁经营,连片辐射,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走市场化的路子。重点引进和培育万众和、康乐、新康、夕贝等养老服务机构6家。中介组织以其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科学的管理手段,发挥其运作机制活、运行成本低、专业水平高的优势,开展贴近老年人需求的各类服务,赢得了老人们的称赞。

(三)坚持创新创造与规范管理并举,提高老人和社会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满意率。积极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形式,规范管理,努力营造政府、社会、社区、家庭共同参与的养老氛围,逐步实现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市场化、服务项目多样化、服务标准规范化。养老服务的社会认同率越来越高,90%的老人表示乐意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96%的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对服务表示满意。一是提供多种类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为老人提供医疗、保洁、餐饮、家电维修、法律援助、图书阅览、娱乐休闲、精神慰籍、安全保障等近20个项目服务。部分社区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深受群众欢迎。如路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义工俱乐部,引导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健康老人为体弱老人服务,让老人在自我管理、互助服务中体会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天心区大托镇一力社区开办居家养老服务生态园,建立老年人花卉苗圃奇树异草基地;雨花区、开福区一部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创建了各种形式的老年人业余爱好工作室,既发挥老人特长,又达到了老年人休闲、养身、静心的目的。二是创新养老服务科技

3 手段。很多社区对如何创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进行了有益探索,效果很好。如坡子街社区建立心理咨询站,新天社区与单位合作共同开发“亲情呼叫系统”、“一卡通服务”,开福区开办了“爱心门铃”等。三是为老服务工作管理逐步规范。建立养老服务分类管理制度,对各服务点进行动态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建立服务评价反馈制度,采取服务对象评、社区评、服务网点自评的方式,评定“明星服务网点”、“合格服务网点”和“最差服务网点”,各网点的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长沙市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制约因素

市内五区和浏阳市特别是天心区、雨花区创造了符合当地实际、各具特色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走在了全省乃至中西部地区前列。但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整体上仍处于较低层次,发展不平衡,在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上还受到诸多因素制约。

一是没有形成系统的政策扶持体系。“银发浪潮”扑面而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了应对人口老龄化严峻挑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但仍然停留在“会上很重视,会后都没事”的多,没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市里刚刚出台了《关于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但在统筹城乡养老服务方面相关政策措施亟待健全明晰,尤其对农村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还没有形成具体的政策。政府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相关保障机制尚未形成,安排社会公益性岗位时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考虑不足;还需在宏观政策层面加大对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扶持力度,在税收、水电、煤气等相关方面出台具体的优

4 惠政策,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和市场主体的发育。

二是没有形成浓厚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氛围。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老年人问题已成为与每个家庭息息相关的社会问题。在人口老龄化与家庭小型化、核心化以及老年人口高龄化的大环境下,我市社区养老服务总体需求日益旺盛,但目前全社会还没有形成全面敬老、护老、爱老的风尚,很大程度抑制着养老服务多层次、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大量社会资金唯利是图,对涉及公益的养老事业漠不关心,关爱老人的事业却显得十分冷清。相当一部分老年人经济条件有限,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只有依靠子女来购买社区养老服务。大部分家庭对子女成长十分关心,对老人的需求却没有过多的关注,如果子女不孝就只好自我封闭,无法享受服务。老人“花钱买服务”的生活理念和消费习惯没有普遍形成。同时,由于社会上“欺老诈老”现象经常发生,有的老人对社会不信任,从而拒绝接受居家养老服务。

三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受场地和经费制约严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还不适应工作需要。特别是二环以内的老城区,大都为寸土寸金的黄金地段,由于早期规划不到位,作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的服务设施原先没有列入社区规划,社区办公场地本来就很紧张,没有足够的场地开展居家养老照护服务。在新城开发、旧城改造和企业改制等过程中,也大都没有规划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没有预留老年人活动场地。而新建、租用场地费用过高,社区居家养老中心(站)往往无力承担。全市188个试点社区,场地存在困难的达122个,占试点总数的65%。开展

5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必须有一定的经费作保证,但目前政府的资金投入不足。一些试点社区开展服务所需经费主要来源于社区办公经费的占用和募集,大部分试点社区成立的服务机构在“贴钱”。如岳麓区石岭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区民政局和街道各拨了3万元,全部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平台建设,只得从社区紧张的经费中投入2万元用于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

四是没有形成规范的养老服务市场。目前,长沙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形式是政府为特殊对象购买或提供公益性服务,市场运作机制尚未真正形成。首先,整个为老服务市场还不成熟,缺乏有资质、有诚信、有品牌的为老服务企业和中介组织,无力大量承接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其次,服务内容比较单一且欠缺规范。服务内容大多以家政服务项目为主,还不能充分满足广大老年人多元化的服务需求,居家照护服务的瓶颈制约比较突出。同时,在服务内容和行为上还欠缺相应的规范,服务供求双方均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隐患。第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待遇都不高,不利于专业化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以下岗失业人员为主,基本上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同时,具有专业素养的养老服务业经营管理人员比较短缺,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发展。

三、长沙市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建议 长沙市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总体思路建议为:按照“社会养老居家化,居家养老社会化”的发展方向,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公益服务的原则,以家庭为基础、以

6 社区为依托、以高素质的服务队伍为主体、以各项扶持政策为保障,加快推进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形成“以居家养老为主,以机构养老为辅”的养老体系,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体工作中,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高度重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首先,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积极应对老龄化浪潮破解养老难题的必然选择。长沙市1987年就进入了老龄化城市的行列,比全国平均水平提早了14年。到2008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98.36万人,占全市人口的15.3%,比2004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其中,城区老年人27.06万,占城区总人口的12.61%。据预测,到2012年我市老年人将达120万左右。面对老龄化浪潮,特别是家庭“四二一”(四个老人、两个年轻人、一个小孩)人口结构不断增多,年轻人照顾老人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机构养老更难满足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我市虽然近年来不断加大投入,但现有各类型养老机构只有125家、1万余张床位,仅占全市老年人总数的1%。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积极应对老龄化快速发展,破解养老难题的重要渠道。其次,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密切关注民生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有效途径。建设人民满意城市必须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贴得近、跟得紧,把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一项惠及绝大多数人的民心工程。我们只要做好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就解决了全市10%的民生问题,并能减轻子女压力,使子女既能尽孝,又可以腾出精力干事业。各级政府要统一认识,

7 把发展整个养老事业,尤其是“社区居家养老”作为长沙加快科学发展、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重要内容来全面推进和加快实施。第三,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建设幸福家园的客观需要。2008年,全国老龄委等十个部门联合行文,对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划。先进国家经验也表明,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化的居家养老必然成为养老的主流。据有关资料表明,美国95%的老人享受社会居家养老服务,荷兰为91.4%,日本为96.9%。同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及时便捷优质,可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开展社区老年服务工作,还能提供大量就业岗位,有效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和谐。我们在大力倡导孝道文化、弘扬敬老风尚的同时,要广泛宣传社区居家养老的优越性和典型事例,开导老年人解放思想,主动接受和配合做好居家养老服务,把潜在需求变成现实需求,全面推进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二)完善政策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配套政策。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各级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把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区建设总体规划,把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作为为民办实事工程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在城市社区全面铺开的基础上,逐步向城镇、乡村延伸。建议各区、县(市)根据市里《关于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各地实际,尽快出台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配套政策。加大试点推介力度,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

8 务由试点型向普惠型转变,变试验区的优惠扶持政策为全市的普惠扶持政策。二是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经费投入自然增长机制。加大政府财政投入,设立居家养老专项资金,经费在各级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设臵科目,并建立逐年增长机制。资金主要用于为困难老人购买服务、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服务人员培训补贴等。挖掘潜在投资,广泛吸纳社会投入。鼓励社会团体、慈善机构、民营、个人等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或投资养老服务,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模式。三是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优惠扶持政策。坚持用足用好国家和省关于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税费优惠政策,如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免征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老年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的价格,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使用电话及办理其他有关电信业务执行住宅电话资费标准。

(三)加强基础建设。一是加强基础平台建设。加强服务中心、站建设。每个街道(乡镇)、社区(村)都要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可依托街道(乡镇)、核心社区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为居家老年人直接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站可依托社区居委会组建,接受服务申请、咨询、质量反馈等,组织管理社区内相应的服务网点和人员,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就近服务。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方式。上海市徐汇区通过公建民办、民建公助、民建民办等多种方式建立各式为老服务中心的做法值得借鉴。同时,搭建各区县以及社区之间的交流

9平台,加强合作。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一批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把老年福利设施纳入整个居住区内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规划建设。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场所与小区住宅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造和同步投入使用。统筹社区资源,积极利用社区用房以及社区内企、事业单位闲臵房改建成老年中心等活动居家养老的服务设施。农村社区依托乡镇敬老院、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资源,建立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把各类医院作为本地区老年医疗保健工作的指导中心和医疗保健基地。抢抓学校教育教学空隙,错时为老人开放本地中、小学校的体育、图书、文化等设施。加强社区之间的合作互用。整合各社区资源,通过加强规划、合理布局,互通有无、互相补充,运用市场经营机制,联合利用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探索建立可流动的服务设施,提高利用效率和服务效益,避免重复建设,以最低的成本让老人享受最好的服务。三是加强基本队伍建设。配臵必要的专职人员。按照实行以费养事的原则,每个社区设臵居家养老服务2-5个社会公益性岗位。从社会、高等院校等公开招聘一些懂管理的社会工作专职人才,提高管理层次。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加强养老服务方面知识学习,提高服务人员素质。对服务人员实行考评定级,建立服务资格证制度,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广泛建立老年人互助服务组织。充分挖掘老年人自身的各种资源,由老年人自己组织成立老年人协会和互助中心,开展各种活动,相互服务。可以借鉴无锡市滨湖区的做法,以“时间银行”储蓄劳动时间的形式,让低

10 龄健康老人为高龄老人提供义工服务。健全“义工”服务制度。从大中学生每人每年志愿服务至少48小时做起,建立有权威机构制定的登记认可手册,将服务情况纳入个人档案,作为升学、用工、晋升、评选的依据之一。结合社会救助制度,建立“准专业”的志愿者服务队伍,接受低收入救助金,重点为居家老人服务。

(四)提升服务水平。一是丰富服务内涵。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面向全体老年人的全方位的服务。要突出家政型服务和护理型服务,以上门照料服务为主,“托老所”照料服务为辅。要把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强化精神慰藉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与老年人的沟通与交流,创办老年活动中心、社区老年大学、社区老年文体组合和举办各种活动等,充实老年人生活。二是创新服务方式。因地、因人制宜,创新养老服务模式,使所有的老人都能接受服务。对一般老年人根据实际承受能力,实行以有偿服务为主,合理收费、低偿收费;对特殊困难等对象要推行“居家养老、政府埋单”的模式,由政府购买服务。大力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推广“一键通”呼叫系统,提高服务效能,将各种养老服务信息联网,实现服务全覆盖。充分发挥市场在配臵福利资源中的主导作用,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大力扶持发展中介组织,鼓励大学生等社会各界人士在居家养老服务行业创业。三是强化服务管理。规范管理各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制定相关服务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督促各类服务机构切实降低成本,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强化公益性质,切

11 实减轻老人负担。要把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与推进社区物业化管理相结合,把做好居家养老服务作为规范社区物业化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在规范社区物业化管理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

课题组组长:贺国谦课题组副组长:曹再兴课题组成员:黄文湘

王启贤范伯力 符花兰 罗拾平

唐曙光 侯求求

推荐第8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120201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各区县民政局:

根据《关于全面落实2005年市政府养老服务实事项目进一步推进本市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沪府办〔2005〕42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沪民福发〔2006〕18号)和《关于全面落实2008年市政府养老服务实事项目进一步推进本市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沪民福发〔2008〕5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各项工作目标,推进本市养老服务工作全面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是指本市60周岁及以上、有生活照料需求的居家老年人,包括服务补贴对象和自费服务对象。

二、养老服务需求评估

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是通过界定老年人的生活照料等级,为服务安排和服务补贴提供客观、公正的依据。评估工作由具有资质的养老服务评估员实施,使用全市统一印制的《上海市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表》(见附件一)。

(一)评估类型:为首次评估、持续评估和复检评估三种。

1、首次评估:对初次申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进行的评估。

2、持续评估:对已享有服务补贴的老年人定期(1-2年)或不定期(因政策调整或当老年人身体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的评估。

3、复检评估:老年人及其亲属对首次评估或持续评估后的审批结果有异议时申请的评估。

(二)评估结论:为“正常”或“轻度”、“中度”、“重度”三个照料等级。

三、补贴范围

(一)60周岁及以上、低保或低收入家庭中、经评估照料等级为轻度、中度、重度的本市户籍老年人,按属地化原则可申请获得服务补贴。

(二)80周岁及以上、独居或纯老家庭中、本人月养老金低于全市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经评估照料等级为轻度、中度、重度的本市户籍城镇老年人,在本人承担50%居家养老服务费的前提下,按属地化原则可申请获得服务补贴。

(三)在沪民福发〔2008〕5号文之前已经享有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以下简称“老老人”)。

各区县可根据本区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开展情况和财力保障水平,界定若干条件后,适当扩大服务补贴范围。

四、补贴标准

服务补贴由养老服务补贴和专项护理补贴组成,系以非现金的“服务券”形式兑换养老服务。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为:人均300元/月;专项护理补贴标准为:“中度”每人100元/月,“重度”每人200元/月。具体为:

(一)上述“补贴范围

(一)”的标准为:“轻度”每人300元/月;“中度”每人400元/月(养老服务补贴每人300元/月加专项护理补贴每人100元/月)、“重度”每人500元/月(养老服务补贴每人300元/月加专项护理补贴每人200元/月)。

(二)上述“补贴范围

(二)”的标准为:“轻度”每人150元/月、“中度”每人200元/月(养老服务补贴每人150元/月加专项护理补贴每人50元/月)、“重度”每人250元/月(养老服务补贴每人150元/月加专项护理补贴每人100元/月)。

(三)上述“补贴范围

(三)”的标准分三类。第一:已通过经济状况审核和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的“老老人”,直接按“补贴标准

(一)”调整至相应的补贴额度;第二:未经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的“老老人”,对其进行经济状况审核和服务需求评估后,对应 “补贴范围

(一)”或“补贴范围

(二)”,分别调整至相应的补贴额度;第三:其余的“老老人”维持原补贴额度不变。

“中度”或“重度”照料等级的老年人,当接受机构养老服务时,服务补贴可以带入区县民政部门指定的养老机构。目前已入住养老机构的困难老年人,可向户籍所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出服务补贴申请,经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经济状况审核、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需求评估和审批,符合补贴条件者可获得服务补贴,并入住区县民政部门指定的养老机构。

五、资金来源

(一)服务补贴资金。养老服务补贴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与福利彩票公益金,由市、区县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各出资1000万元,其余资金由市、区县两级财政,按1∶1配比落实;专项护理补贴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由市、区县两级财政按1∶1配比列支。区县自行扩大服务补贴范围的,扩大部分所产生的费用由区县财力予以保障。

(二)组织机构运作经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日常运作经费、人员经费、评估经费等,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原则,由各级财政予以保证。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等,其运作经费等由区县或街镇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予以落实。

社区助老服务社一次性开办费补贴、万人就业“社区助老项目”就业人员的上岗培训费补贴和岗位补贴等,由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承担。其他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费用,由各区县在市财政转移支付的外来从业人员技能培训资金中统筹解决。

(三)社区助老服务员收入。社区助老服务员收入通过直接或间接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获得。其中,符合社区助老“万人就业项目”要求的本市户籍从业人员,其岗位补贴自2006年9月1日起,在原有收入标准基础上的提高部分,50%由市失业保险基金承担,其余部分由市、区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配比予以落实。招用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按照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缴费标准或者小城镇保险的缴费标准予以交纳。劳动防护及识别用品费为每人每年不超过300元。

六、资金结算

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承担的补贴资金,由各区县民政局每半年汇总上报市局结算(居家养老服务经费汇总表见附件二)。市局分别于当年7月20日前和次年1月20日前核拨。市级财政承担的补贴资金,根据沪民福发〔2004〕7号文,由区县民政局在每年10月份提出下一年度的用款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和市民政局,年终根据当年的实际支出编制决算,经区县财政审核无误后,其中属市财政承担部分,在年度终了6个月内报送市财政局审核后下拨各区县财政局。

七、工作流程(流程图见附件三)

(一)咨询

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应当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咨询服务。

(二)申请

1、自费服务申请人直接到社区助老服务社申请并填写《上海市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表》(见附件四),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费用。

2、服务补贴申请人到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申请,申请服务补贴时应接受经济状况审核,并提交下列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参保人员

社保卡(医保卡)、养老金收入证明等复印件;相关医疗证明和由街道(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出具的低保或低收入证明;填写《上海市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五)。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将上述材料及时转交街道(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个工作日内)。

(三)评估

养老服务评估员应当上门对服务补贴申请人进行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评估员应当及时、准确填写评估信息,完成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论提交街道(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个工作日内)。

(四)审批

街道(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应对补贴申请提出初审意见(5个工作日内),并报区县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核准后(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准予服务补贴告知书》(见附件六),同时通知社区助老服务社;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街道(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应发放《不予服务补贴告知书》(见附件七)。如申请人对告知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10天内,向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申请复检评估(《上海市居家养老服务复评申请表》见附件八)。复检评估结论将作为本次审批的有效依据使用。

(五)服务确认

社区助老服务社接到服务补贴对象信息后,应根据其审批的补贴额度,核定服务内容,发放服务券(5个工作日内)。

社区助老服务社对自费服务对象应根据老人的服务需求,约定服务内容和收费。

(六)服务提供

社区助老服务社应制定服务计划,安排服务人员,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等服务(10个工作日内)。

(七)变更

街道(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对长期服务的补贴老年人应进行持续评估,及时调整补贴标准和服务内容。

(八)终止

街道(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对已不符合服务补贴条件或身故的老年人应及时终止服务与补贴。

八、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机构。各区县要建立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机构。区县层面应成立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应不少于5人;街镇层面应成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不少于3人。

(二)做实服务实体。各区县要进一步发挥助老服务社的实体作用,要配备服务所需人员、场所和设施设备,确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三)拓展服务内容。各区县要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能,大力推进项目化服务、集约化运作,在发展特色服务的基础上,形成组合式服务菜单,方便老年人选择。

(四)加强队伍建设。各区县要积极吸纳社工、康复、护理等专业人员从事管理、评估、护理等工作。强化岗前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努力提高社区助老服务员的业务技能,切实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五)提高管理效能。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建设,落实必需的设施设备,配备相应的信息技术人员,实现服务补贴申请审批、需求评估、资金补贴、服务提供等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提高养老服务管理效能。

本文件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以往文件与本文有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推荐第9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汇报

邮科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汇报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的比例也在不断上升,社会的发展不可避免带来家庭规模日趋缩小,核心家庭、空巢老人家庭日趋增多,使得家庭对老年人的照料功能日趋弱化,迫切要求社会不断强化对居家老年人的服务功能,社区事物与老年人的生活息息相关,老龄工作是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我们邮科院社区有居民1218余户、常住人口4000余人﹐60岁以上的离退休人员994余人,占社区总人口的24%;8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96人,占社区总人口的2.4%;90岁以上的老人11人。社区“空巢”老人5 名。这一年来我社区以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指导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区委、区政府以及关山街办事处的领导下,在邮科院党委的关心支持下,以社区为阵地,坚持党政主导、全民参与、规范管理和科学指导的工作目标,于2011年10月正式挂牌成立邮科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在以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下,大力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建立助老管理队伍,5支以上志愿者服务队,以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推进社区福利社会化,进一步提高老年群体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我们采取多种形式的居家养老模式,今年社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日间照料的基础上,为150位60岁以上独居、失独、困难老人家中安装了“一键通”呼叫系统,并在2012年9月全部安装到位,试运行良好。社区安排专人8小时值班,并与援通公司联系,呼叫系

统24小时开通。这一举动大大方便了老年人的应急措施,子女放心,老人安心,在老年人中反响很好。从开通到现在,收到1起求助电话,并及时解决。

我社区为了便于掌握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根据他们不同的社会关系、住房状况、脾气喜好、生活方式、健康状况等制做了《60岁以上老年人花名册》,提供人性化服务。并积极组织开展居家养老志愿者服务活动,对志愿者服务队员进行登记造册,鼓励志愿者搞好服务,并对空巢老人,做到每日电话访问,节假日做到上门看望,慰问。2012年上门看望90岁以上老人48人次,并对12位高龄老人办理长寿补贴。

社区养老服务站充分利用资源,发挥现有服务设施作用,有书报阅览室、棋牌室、日间照料室、全方位为社区60岁以上老人提供医疗保健、日间照料、代买代购、居家卫生、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温情陪伴等多方面服务。通过各医疗机构为社区老年人开办各种养身、健康知识讲座。与社区卫生服务站签订共驻共建协议书,免费为社区老人测血糖、量血压。为65以上老人免费体检。社区开办“十五分钟便民服务圈”,开展代购服务、免费理发,达到资源共享,全方位为老人提供人性化服务。

为了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使他们摆脱孤寂的困扰,社区成立了老年文化活动中心,中心有乒乓球、桌球、老年健身房、棋牌室多功能活动室等适合老同志的娱乐设施,辖区单位的舞厅、羽毛球馆每天上午免费为老同志开放。我们还组建了老年太极队,歌咏队、舞蹈队,让老同志在社区有组织、有场地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社区

老年文化活动中心除国家法定的11天休假外,全天为老同志开放,风雨无阻,冬天有暖气,夏天有空调。社区和辖区单位还组建了邮科院书画协会社区老年书画分会,协会办公室设在社区,书画室每天免费开放,为情趣相投的老人提供了交流的平台。社区等活动场所也满足了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多种需求。

这一年来,我社区与院离退休管理部共同努力,充分调动各种资源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使社区老年同志的晚年生活质量有所提高。

1、社区离休老同志22人,他们非常注重政治思想学习,社区与院老干处订定学习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全年组织召开离退休老同志座谈会、沟通会、情况通报会、民主生活会、形势报告会、总支扩大会、党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培训班、门栋组长座谈会20余次;组织传达学省、院有关文件9余次;

2、联合关山街在社区举办了两天的“喜迎十八大社区艺术节”,社区的老年舞蹈队也排练了精彩的舞蹈参加社区艺术节。

3、组织参加省老干局举办的“喜迎十八大书画展”活动,有5位老同志作品参展

4、我们分两天组织老同志550余人到锦里沟“春游”;

5、在“重阳节”,我们成功举办了社区老年趣味运动会,参与人数500余人;有集体、个人等项目14项,每个到会的老同志都有纪念奖一盒纸抽,并每个项目都设了

一、

二、三等奖。我们的目的就是鼓励老同志走出家门,利用这个活动平台沟通沟通、交流交流。

6、我们针对不同的年龄、不同的病情组织开展“老年健康”知

识讲座5次,参与人数230余人;我们和社区卫生中心联系利用科普宣传周和病防治日在社区举办了两次大的义诊活动。

7、我们还通过各种平台让老同走出去,参加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如组织老同志参加省老干局举办的老年象棋比赛、钓鱼比赛、太极拳(剑)比赛、书画展览活动,参与人数50余人。

8、我们还成功举办“喜迎十八大”社区书画展,展出书画作品40多幅。

9、充分发挥年老同志的余热,让他们“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用”,今年春节,社区书画协会自发组织开展了免费为社区居民书写春联并免费赠送活动,当天现场热闹非凡,共送出春联200余幅。此次活动在居民中反映很好。

居家养老是一种切合实际的养老趋势,以消灭“空巢问题”帮助老人安度晚年。社区自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以来,受到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以及居民群众的大力支持。通过对需要帮助的困难老人提供及时便捷的日常服务,社区已与老人之间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不是亲人胜似的亲人。

我们将进一步广泛宣传“关心老人的今天就是关心我们的明天”,让更多的人关注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鼓励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形成老人互助及老人的朋友四邻对老人进行日常关照等多层次、多渠道的为老服务格局。

邮科院社区 2013年2月28日

推荐第10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宣传单

便民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宣传单

一、什么是居家养老服务?

答:是在社区建立的为居住在家中的老年人,开展的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单位的服务人员,对老人的生活给予所需要的照料。计时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二、居家养老服务对老人有什么好处?

答:居家养老服务被称为“无围墙的养老院”。老人不脱离家庭,不脱离儿女,不脱离所熟悉的生活环境,不会产生孤独感,只需用“呼叫器”按一绿键即可得到全方位的服务,从而进一步提高了老年人生命质量。

三、便民居家养老服务站是什么机构?

答:是在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领导下的方便居民的居家养老服务单位。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居家养老服务,是便民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宗旨。

四、便民服务中心是什么机构?

答:是经政府民政局批准、登记,以服务老年人为目标的专业机构。几年来开展了家政服务、助医服务、助洁服务、家政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在大武口区民政局领导下,现配合和参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开展社会化、市场化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六、便民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的项目有哪些?

答:服务项目分为无偿、低偿、有偿三类(服务内容见:居家养老服务明细表)。

第11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总结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总结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时期,为了更好地应对老龄化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解决老年人的生活困难和提高他们生活水平与质量,全面提升我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水平,完成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试点工作任务,我社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为目标,以社区“三无对象”为主导,大力发展老年福利服务事业,推进社区福利社会化,进一步提高老年群体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我社区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社区内现有居民5096户,13760人,60岁以上的老人2008人,占总人口的7%,其中“空巢”老人206名。现纳入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困难老人有40名,其中由财政承担居家养老服务费用的老人有15户,包括3名“三无老人”,12名“独居特困老人”。他们居住环境、健康水平、经济状况大多比较差,丧失了劳动谋生能力,社区已经成为他们唯一的依靠,我们通过居家养老服务、城市低保、医疗救助、临时特殊救助等方式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2009年社区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放在社区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健全了与居家养老服务相关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如居家养老工作职责、居家养老工作制度、居家养老服务员工作职责等。为了便于掌握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根据他们不同的社会关系、住房状况、脾气喜

好、生活方式、健康状况等制定了《居家养老服务入户调查表》、《居家养老帮扶对象登记卡》、《居家养老帮扶对象登记册》和《居家养老个人健康档案》,提供人性化服务。09年10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移交到小山至善慰劳服务中心,社区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积极协调配合,做好老人思想工作。目前已有由财政承担居家养老服务费用的15名老人全部安装了一键通免费电话。

社区积极组织开展居家养老志愿者服务活动,对志愿者服务队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队员登记卡》和《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登记册》,鼓励志愿者搞好服务。

在服务的过程中,分别对社区服务的并由财政承担服务费用的17位老人建立了《居家养老帮扶对象记事本》,要求每位服务队员对所进行的服务作以详尽的记录,后来我们发现只有服务员对服务做记录是不完善的,于是在征求服务员、服务对象意见后设计了《养老服务意见反馈卡》,在卡上,服务对象可以画勾确认对服务的满意度并签字确认,对老人连续三次不满意的服务员,坚决辞退,从而促进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我们还制作了“养老服务温馨卡”,公布社区服务热线、服务队员电话,便于老人联系。

为了提高服务水平,社区实行每周例会制,例会时服务队员们互相交流、介绍经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对服务不到位的队员提出批评指正,对表现突出的队员提出表扬,并组织开展了养老服务表彰评比活动,以鼓励服务到位的队员。通过自查、检查、评比等活动,社区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掌握,研究制定应对措施,社区养老服务

队员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发挥现有服务设施作用,积极为辖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医疗康复、体育健身、温情陪伴等多方面服务,。为了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使他们摆脱孤寂的困扰,社区成立了老年文化活动中心,组建了一支老年武术队,邀请获武术六段证书的老人张伯恭作为教练,传授基本的武术知识,强身健体,延年益寿。老年乒乓球队每天上午6--8点在社区老年文化活动中心锻炼,风雨无阻。书画室每天免费开放,为情趣相投的老人提供了交流的平台。社区老年婚姻介绍所、健身房、棋牌室等活动场所也满足了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多种需求。

居家养老是一种切合实际的养老趋势,既能消灭“空巢问题”帮助老人安度晚年,又能为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带来公益性岗位。社区自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以来,受到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以及居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经常被新闻媒体所报道。通过对需要帮助的困难老人提供及时便捷的日常服务,社区已与老人之间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服务队员虽不是老人的亲人,但胜似老人的亲人。

虽然我们做了许多工作,但还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今后我们打算:

一.是加强尊老、敬老、爱老传统教育,提高为老服务的热情及心理沟通能力,丰富有关老人的保健营养知识。

二.是加大对服务质量的跟踪检查。社区确定1名工作人员定期

不定期的访问老人,掌握服务人员的服务情况,对老人不满意的地方督促服务员及时改正。

三.是探索在社区设立呼叫系统与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手中的呼叫器相联系,以便提供更为及时周到的为老服务。

四.是进一步广泛宣传“关心老人的今天就是关心我们的明天”,让更多的人关注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鼓励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形成老人互助及老人的朋友四邻对老人进行日常关照等多层次、多渠道的为老服务格局。

第12篇:兴园社区居家养老调研报告

兴园社区居家养老调研报告

文章类型:原创

栏目名称:兴园民政

来源:兴园社区

发布日期:2012/4/29 22:29:49 访问次数:2609

兴园社区位于风景怡人的白马河畔、历史悠久的乌山脚下,是福州市委市政府的毗邻。辖区面积为24.8万平方米,总住户2668户,常住人口6448人,流动人口约2145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1335人,占总人口20%,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155人,90周岁以上老年人16人,人口老龄化现象比较突出,且独居老人11人,空巢老人25名,身有残疾、重病者有7人。

一、社区总体情况

兴园社区一贯奉行“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服务理念,并且严格遵照鼓楼区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市、区居家养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实际,拓宽思路,创新方法,已经逐步建立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专业与志愿相结合的服务机制,基本满足了社区内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也得到了社区老龄人的支持与鼓励。近年来,社区开展了一系列爱老、敬老活动。每逢节假日,特别是特殊的节假日——重阳节、拗九节等节日里,社区都会有组织性地为老年人开展多姿多彩的公益性活动,例如义务为老人做基本身体检查、开展健康咨询服务、发放健康宣传手册等。社区还与辖区内单位以“共联共建”为抓手,组织志愿者队伍为老人开展上门服务。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社区积极与黎明中学的百名青少年志愿者携手,开展定期的助老、爱老活动,此举不仅让社区老年人得到了关爱,更是让青少年学习体会到了中国敬老爱老这一传统美德,让敬老爱人在我社区蔚然成风。在 “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活动方面,兴园社区也是积极主动做了大量的工作。每逢

一、

三、五下午,白马河公园斗池纳凉点都会传来阵阵老年人的笑声,那正是由社区组织文艺队伍为社区老年人在义务演出,参加演出的人大多都是社区的老年人。

今年年初,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对社区老龄人全面展开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调查工作,以问卷的形式调研了社区近80%的老年人的需求。调研的内容包含了老年人的基本情况、老年人的所需所想、甚至是老年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意见建议。调研的结果表明部分老年人愿意接受社区居家养老这种养老模式,并且在现场调研的过程中,我们的工作人员还发现,社区许多老人很愿意与同龄老人一起开展一些日常活动,例如棋牌类的活动、运动健身类的活动、传统文化演出等方面的活动。

居家养老是一项贴民心、暖人心的夕阳工程,是老龄工作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快推进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对居家养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站在新的起点,我们要一如既往地把居家养老为老服务工作作为社区的民生工作来抓,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探索创新居家养老的新模式,满足老年人的多元化需求。在这样的情况条件下,兴园社区着手开始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拟在社区周边——斗池新居一层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总面积达80多平方米,内置棋牌室、健身室等。

二、几点建议

首先,要充分整合社区资源,建立适合不同人群的养老事业。由于服务场地有限,辖区老年人口多,老年人的活动场所受限。希望上级部门能指导各社区充分利用辖区人力、物力、财力,整合社区资源与驻辖区单位等签订为老服务协议,免费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将居家养老服务辐射到社区的每一个角落,建立起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其次,要强化专业队伍培育,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对现有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街道居家养老中心)加强培育和教育,进行心理学、医学、社会工作、法律等方面的专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三,希望能拓展居家养老模式,扩大社会参与热情。构造社会广泛参与机制,注重通过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不同经济成分和不同服务层次的经济实体。同时大力培育社会中介组织。社区养老服务引入社会中介组织参与服务与管理,政府给予相应的扶持政策,(如市如适当减免有关税费、水电优惠、贷款优惠等,便于社会服务机构在为老服务中取得一定经济回报,激发他们参与积极性,对在为老服务中取得良好成效的志愿者队伍和个人进行表彰,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

最后,要加强社会公德宣传,营造敬老爱老氛围,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宣传新型养老理念,形成家庭养老的良好氛围。

第13篇:社区居家养老现状及发展趋势调研报告

社区居家养老现状及发展趋势调研报告

一、居家养老的概念和现实意义

(一)居家养老的概念

居家养老的意义在于老年人养老的场所是在自己家中,除需要家庭照料外,还依靠社会帮助。它强调了社区照顾在养老过程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对老年人开展日常照料、生活护理、精神慰藉等多种形式,建立起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二)开展居家养老的现实意义

1、是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客观要求。

社区是老年人的聚居地,是老年人的主要活动场所和生活空间。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身体的衰老,老年人对社区服务的需求逐渐增加,对社区的依附性越来越强。依托社区构筑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不仅具有方便易行、针对性强、参与面广等特点,而且还能给老人带来认同感和归宿感。我国传统的大家庭,正在或者已经被核心家庭取代,老年人和子女分开居住已经相当普遍,“空巢”家庭增多,这给老人的生活照顾、医疗保健及精神照料方面都带来诸多不便。对众多独生子女来说,将来对老人的赡养、照料也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如提供照顾所带来的经济、身体和精神等负担或压力以及照顾与工作之间的冲突等。因此,依托社区构筑社会化居家养老是城市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适应老人及其家庭需求的客观要求,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2、在排除子女后顾之忧的同时,维护老年人与其子女双方的自尊心。

中国传统文化中,乌雀尚能反哺,靠子女养老的做法自古以来就被视为天经地义。但是在现代高节奏的生活状态面前,时间地域等的限制使得完全靠子女在身边尽孝的选择越来越变为一种奢求。一方面,子女在亲情上割舍不开、不愿父母离开,另一方面从社会舆论上更难以接受背负不赡养老人的骂名,可是自身的工作不允许长期分心,自己的体力也不允许兼顾老人和事业,往往是病榻上老人身体未好,病榻前的子女已累倒。实行社区居家养老,子女以赎买劳务的方式使得老人得到妥善的照料,也可以减轻自己的双重压力,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闲暇之余,仍可以陪伴父母生活在一起,增强感情。作为老人来说,既不再感到自己是子女的负担与拖累,又可以很好地生活在子女的关怀和社区护理员的帮助之下,在解除了子女后顾之忧的同时,也维护了老年人和子女双方的自尊心。这种养老模式可以缓解社会养老的压力,减轻政府的负担。

3、是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现实需要。

家庭和社区是老年人的基本活动场所和生活空间。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身体的衰老,老年人对社区服务的需求及对社区的依附性越来越强。依托社区进行居家养老不仅具有方便易行、针对性强、参与面广等特点,而且还能给老人带来认同感和归宿感。现代社会家庭,老年人和子女分开居住已经相当普遍,“空巢”家庭增多,这给老人的生活照顾、医疗保健及精神慰藉方面都带来诸多不便。实行社区居家养老是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适应老人及其家庭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现实需要。

4、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要求。

基于对我国国情的考虑,单一依靠政府财政进行社会养老福利事业显然无法适应需要,同时还会对国家财政造成巨大压力,居家养老体系建设过程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有益的尝试,也是社会结构转变的必由之路。

二、居家养老的现状分析及问题分析

西宁路街道第十四社区居委会成立于2006年3月,管辖美林花园、众鑫花园两个小区有居民楼108撞,总户数3584户8238人,为进一步摸清十四社区老年人居家养老特别是“空巢老人”居家养老的情况,今年5月,我们对社区老人进行了清查,共统计辖区老人165人,其中60岁以上的老人76人,占老人人口46.06%,70岁以上老人76人,占老人人口46.06%,80岁以上老人14人,占老人人口8.48%。并通过入户,对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家庭人均收入、生活自理情况、现实生活照料情况以及对社区服务的需求五个方面调查,为党和政府决策老龄工作当参谋和助手,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区老龄人口现状

1、男、女调查人数比例及生活自理情况分析、统计表 参加此次调查的165名老人中,男性81人,占调查数的49.09%,女性84人,占50.91%;老人生活完全能够自理的有158人,占调查数的95.76%,部分自理的6人,占3.63%,不能自理,依靠照顾的2人,占1.21%;有子女的有72,子女生活在本区的有40人,子女长期居住在外地的有2人,子女愿意赡养父母的有140人,子女不赡养的有4人。

2、在现实生活中,具体照料老人情况:子女照料的72人,占调查数的43.63%,亲属照顾的5人,占3.03%,邻居帮忙照料的2人,占1.21%,请钟点工照顾自己的为0%。

3、对当前老年人是否愿意入住老年公寓的情况,我们也进行了调查,有10人愿意入住老年公寓,占调查数的6.06%,不愿意入住的有32人,占19.39%,这说明大多数老年人受传统观念约束,比较认同居家养老。

4、老年人对社区服务的需求情况:要求提供医疗服务的有10人,占调查数的6.06%,有文化娱乐方面要求的有11人,占6.66%,需要生活照料服务的有6人,占3.63%,要求得到精神慰藉的有15人,占9.09%,想日托老年人的有6人,占3.63%,需要家政服务的有12人,占7.27%,对社区提供的服务愿意自己买单的有5人,占3.03%。

在我们的调查中,许多老年人及其子女对居家养老工作寄予厚望。不少老年人表示,现在年轻人工作压力大,很难挤出时间来陪父母,单纯指望他们陪伴自己安度晚年恐怕不太现实,一些年轻人则说,现在不少家庭是一对年轻夫妇在赡养4个老人,靠夫妻俩根本无法承担照顾4个老人的任务。他们也特别希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广泛推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居家养老工作尚处在起步阶段,老年服务内容单

一、功能单一,与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实际需求不吻合。相关居家养老的法制保障体系尚不完善,无法有效满足老年人需要。主要表现在:

1、宣传舆论有待加强。对于居家养老工作的重要性在认识上存在不足,致使目前居家养老工作处于自发状态,没有建立起相关社会舆论氛围,直接导致广大群众参与居家养老的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2、运行机制有待健全。没有形成系统的管理体系,缺乏完善的运行机制。现有的居家养老方式是由民政部门牵头主导,相关卫生、体育等部门共同参与,目前来看,各部门没有充分整合自身优势,难以形成工作合力。责任主体不明确,相关问题协调力度不够。

3、队伍建设有待提高。对老年人居家养老管理缺乏专业性培训。队伍整体素质无法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要。相关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将注意力更多地放在了物质服务上,而忽略了老人的精神需求,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居家养老工作的开展和服务内涵的延伸。

4、专业人才稀缺,满足老人综合需求难。目前,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而且真正愿意从事家政服务业的人员不多,很难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养老需求,影响了服务项目和内容的扩展以及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居家养老工作对策和建议

1、政府主导,发挥“驱动器”作用。社区居家养老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实事工程,需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通过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出台扶持和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投入等措施,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政府要在服务机制建设、政策、财力、物力、协调等方面充分发挥“驱动器”作用,使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在规划、发动、组织等各个环节和过程都能顺利实施。政府可通过完善机制、加强考核,普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站的上门服务制度、志愿者服务制度、奖励制度等,加强标准化管理。

2、加强培训,建设“专业型”队伍。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培养,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考试合格颁发职业资格证书,通过有计划的培训,建设一支具备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等专业知识的专业化服务队伍。

3、社区养老服务网络,采取有偿服务的形式,以服务报酬作为护理人员的一部分的开支,不需要或仅需要少量资金投入,即能加以启动。政府不必花费大量资金兴建养老院、购臵养老设施。体现了政府购买服务、养护员提供服务、老年人享受服务、货币化养老的改革精神。从而节省了大量资金,缓解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过快而带来的诸多问题。同时,由于养老服务大多是由劳务人员以体力劳动或只是技能的付出来解决老人生活上的困难,收费不会很高,也不会更多的增加老人家庭的经济负担,转而变相的增加社会保障的支出。

4、亲情关怀,倡导“社会化”养老。在完善机制、加强制度化、法制化建设的基础上,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广泛开展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舆论宣传。强化赡养老人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的意识,在全社会确立养老敬老的良好氛围。同时,对那些遗弃甚至虐待老人的个例,要通过媒体予以揭露,使其受到舆论的谴责,对触犯刑律的,要依法予以追究。

综上所述,实行社区居家养老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迫切需要和缓解政府财政压力的有效途径。作为一项长期系统的社会工程,实行居家养老不仅需要政府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而且还需要充分发挥社区服务功能,不断优化老龄服务,切实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有效化解社会转型、人口老龄化过程中出现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第14篇:社区居家养老

社区居家养老

中国居家养老基金会统筹,社区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按照我国民族生活习惯,选择居住在家庭中安度晚年生活的养老方式。它以社区为平台,整合社区内各种服务资源,为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等服务(其中,创办老年食堂是开展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的重点和难点)。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这种服务模式既解决了在养老院养老亲情淡泊的问题,又解决了传统居家养老服务不足的难题,是一种介于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之间的新型养老模式。

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行业名称)

物业管理,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

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1、指导、帮助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促进居委会依法建设和发挥“四自”(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开展社区服务活动,举办便民利民服务网站。

2、负责老龄、殡葬管理、残疾人安置、救灾、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工作。

3、负责拥军优属、社区优抚、社会救济、社会保障和再就业服务等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完成区下达的人口计划生育和计划生育工作指标。

5、负责本地区计划生育条块结合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联系和指导。

6、负责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和业务骨干培训。

7、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定期检查流动人口持证情况,并做好已婚育龄妇女查环查孕工作。

8、负责街道社会事务受理及社区服务中心的运转。

9、负责社区会计站工作。

10、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事项。

本店主营:男鞋,专注男鞋。

欢迎光临本店采采,本店新开张,诚信经营,只赚信誉不赚钱,谢谢。

经营项目:男鞋,只经营男鞋。

我的淘宝店:http://shop109257852.taobao.com/ 淘宝格子铺--免费流量交换http://url.cn/KvAjLA

第15篇:月坛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调研报告

----------------------- Page 1-----------------------

月坛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调研报告

李兵(北京行政学院社会学部 博士)

张文娟(中国人民大学人口研究所 博士)

洪小良(北京行政学院社会学部 博士)

课题组成员 李红兵 李兵 张文娟 孙廷俊 田颖 黄丽华 洪小良 杜鹏

摘要:本文在月坛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出一个政策理论模

型,即“任务排序模型”,并在此理论指导下,开展调查研究,构建出一个较为

完整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体系。

关键词:社区居家养老;任务排序模型;政策体系

前 言

北京作为我国的首善之区,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进程中,人口老龄化的

发展也十分迅速。据2005年北京市1%人口抽样调查显示,到2005年底,全市

常住老年人口224.3万,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4.6%,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快于总

人口的增长速度。西城区老年人数量大,比重大,且发展速度快。2005 年西城

区的家庭规模仅 2.81 人(以 2005 年西城区数字代替)。月坛街道现有常住居民

123644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26892人,约占老年人口总数的21.75%。其中

80岁以上老年人4123人约占老年总人口的15.3%,空巢老人有2439户,3454人,

约占老年总人口的12.8%。随着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高龄老人和空巢

老人越来越多,家庭和社会的养老负担越来越重。为探索和解决老年人居家养老

的问题,街道自 2004 年 8 月在汽南社区开展“无围墙敬老院”——居家养老服

务的试点,通过三年多的试点,初步形成了民间组织操作、市场化运作、专业化

服务、社会力量参与、志愿者服务为补充的居家养老运行模式。

随着人口老龄化和社区居家养老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我们需要在总结

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研,摸清情况,提出针对性的,可操作性的,带有方

向性的政策建议和意见,努力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水平。因此,开展“月

坛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要调查”,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1、战略意义

“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科学理念和构

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特别是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在“十一五”期

间 “认真研究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这是我们实际工作的指针和理

论依据。而我们基层工作者所面临的任务就是如何将中央的精神,即促进社会事

业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进社会团结和睦

等各项具体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因此,我们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和社区

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调查,就是用实际行动来体现和丰富中央精神,为贯彻落实

2006年2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提供新鲜经验。

2、现实意义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各级党委要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

突出位置,把握方向,制定政策,整合力量,营造环境,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

加强对社会建设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解决好

本地区本部门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目前,人口老龄化是月坛街道

所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解决居家养老这一重点和难点问题,将是月坛街道在和

谐社会建设中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正因如此,社区居家养老研究才具有挑战

性,才有可能在政策上和工作方式上有所突破创新。因此,作为推动社会事业和

老龄事业发展的基层部门,必须发挥首创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集中力

量,加强前瞻性、超前性和开拓性研究,力求在社区居家养老研究上有所突破,

为提高月坛街道社区居家养老工作水平,为完善和充实西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政

策,为北京市和国家出台居家养老政策提供建议和意见。

一 月坛街道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回顾

月坛街道从2004年8月开始在汽南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试点,在试点

过程中,以“无围墙敬老院”为实践理念打造居家养老服务的品牌,构筑以满足

“融合社区区域资源,提供规范标准为老服务”为核心的社区居家养老体系。从

提出无围墙敬老院的构想到现在渐显雏形,初步形成了政府支持,民间组织承办、

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社会力量参与、志愿者服务补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运行模式。

(一)、运行机制

汽南社区居家养老实践的核心就是以社区为依托的社会化居家养老。概括

讲,就是通过政府的倡导和政策的引导,在一个社区或资源互补、服务半径适当

的相邻社区中,通过搭建养老服务平台,经纪养老服务资源,培育为老服务联盟,

规范养老服务标准,使社区养老趋于有效、有序、规模、规范,形成一个社区养

老生态体系,逐渐使专业化、标准化、社会化、人文化的养老服务走进老人家庭

和老人心中。

具体而言,无围墙敬老院的运行模式是由覆盖全社区的、由敬老巡视员加

楼门组长加志愿者构成的老年服务需求获知网络,搜集并整理老人的需求信息,

传递给社区建设协会这样一个具有法人资格和法律地位的区域资源经纪平台,协

会依据需求吸纳包括无围墙敬老院在内的为老服务供应商或机构加盟,并逐渐满

足老人需求,巡视员等监督并向社区建设协会反馈供应商或机构提供服务的质量

和老人满意度,再顺次调整传递控制,形成良性运转的闭环体系。其中,服务支

持平台就是无围墙敬老院的站群建设。这其中热线服务+居家服务+全托和日托服

务+活动中心服务构成社区养老体系,与之相对应的热线服务包括巡视员巡视、

邻里探望、96156的电话服务等。居家服务包括家庭病床和上门家政服务等,全

托和日托服务则主要是机构养老站群中各站点的整合,活动中心服务是由文化活

动站群中的各站点提供。

当把汽南社区这一作法放大到月坛街道时,并不是月坛街道所辖26个社区

的简单组合,而是整个月坛地区,各类养老服务资源以站群形式的叠加。这其中

站群就包括养老设施站群、健康医疗服务站群、家政服务站群、综合服务站群。

不同功能的站群,根据需求和实际状况确定在月坛地区的分布格局。譬如:月坛

地区的健康医疗服务站群就包括月坛社区卫生十个站一个中心及 13 个单位卫生

所站;家政服务包括四个加盟公司,分布在地区的四边;综合服务站群就包括了

月坛街道的所有社区服务中心,譬如,社区教育学校、爱心服务中心等社区服务

设施和站点。每一类站群都涉及对其相对专业化的管理。

在街道层面,在月坛地区建设协会下,成立了月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它

作为民办非企单位,受街道委托,负责从地区层面优化整合资源,规划发展居家

养老服务站点,制定标准,了解需求,拟定规划,培训队伍等工作。其中包括通

过会员制的方式,不断寻求更有效的技术手段,将服务资源和服务需求紧密地连

接起来。

机构养老在月坛地区很难有相对集中、规模很大的敬老院,但能满足老人

在社区就近参加机构养老的站点,还有可挖掘和整合调整的空间。这些站点的床

位数基本上不超过 20 张,若单独管理则很难形成规模,很难专业化,也很难在

财政上持平乃至微利运营。我们现在将分散在三处的站点交由一个老年服务管理

机构管理,有效地缓解了这个问题,我们正新建的站点也将交由该机构统一管理。

街道在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逐步坚持做到:设施建设标准化、队伍

建设专业化、服务程序规范化。

1、设施建设标准化。街道设计老年住宅和建筑装修建设标准,做出设计规

划。由市、区、街道共计投资二百多万元,建筑面积近千平米,集住养、送餐、

健身、娱乐、文化等服务为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就完全应用了这一建筑装修标准。

2、队伍建设专业化。首先是自身队伍建设,街道现有居家养老专职工作人

员8人(兼职5人)、人才培训储备70人。他们均经过西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和民政局共同组织的培训或街道自由师资的专业培训。加盟机构队伍的工作人员

除参加本单位的岗前培训外,在加盟机构队伍的工作人员除参加本单位的岗前培

训外,在加盟后还纳入到市、区、街道组织的各项培训中。

3、服务标准规范化。为保证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服务对象的态度,街道

以政府购买服务老人提供服务为切入点,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督导队伍,他们主

要负责监督各服务机构开展服务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了解老人需求、调解发

生问题。在督导服务工作中,他们严格按照“四有”的管理制度,即:有记录、

有反馈、有调查、有评估,进行严格有序的督导。

(二)、经验概括

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需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1、准确把握社区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定位,汽南社区“无围墙敬老院”试

点经验的普遍性在于从社区层面探索创新出协会兴办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模式,

突破了传统居委会组织社区服务模式,为社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了可借鉴的

经验。因此,要结合和谐社区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兴办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主

体地位。

2、从实际需求出发,合理布局居家养老服务站群建设。汽南社区“无围墙

敬老院”试点经验的特殊性在于其社区的老年人口构成和需求比较突出,社区可

利用资源比较丰厚,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作用显著,有着其他社区不可比拟的优

势。因此,社区在设施建设上,要从实际需求出发,合理布局居家养老服务站群

建设。站群设施重点应解决的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老人的服务,站群的项目服

务重点应解决居家老人的服务。

3、充分发挥街道在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统筹协调职能和作用。充分挖

掘和发挥地区资源优势,把街道内部的、辖区单位的、社会组织的,包括社区的

家庭的资源整合起来,为构建地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所用。积极培育骨干队伍和

服务品牌,吸引更多的社会组织和项目进入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不断扩大居家养

老的覆盖面,不断提高老年人对居家养老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的能

力和水平。

(三)、思考

通过实践,我们认为,未来月坛街道的社区居家养老工作需要从以下几个

4

----------------------- Page 5-----------------------

方面认真加以完善:

1、最主要的是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社区居家养老政策体系,并在这一政策体

系下开展工作。

2、居家养老服务由于其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很大的

隐患和风险。特别是服务的保险问题、个性化服务收费与风险合理平衡等问题,

需要相关政策给以支持和保障。

3、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需要明确与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是一项全新的事业,服务内容和标准需要进一步完善,要结合老人多种类型和多

种项目的服务需求,确定开发服务内容和标准。

4、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需要培育和加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取决于服务

队伍建设的水平,培养和建立一批有爱心、有知识、有能力的高素质的居家养老

管理和服务人员队伍是当前和今后的任务。

二 社区居家养老的理论基础

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离不开理论指导和深入的调查研究。理论在社区居家养

老研究中起着重要作用,它是联系经验研究和政策的纽带,老龄研究者应该努力

创造理论模型,帮助老龄政策制定者提高政策水平。

(一)、概念阐述

人口老龄化迅速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后果就是老年人的养老问题越来越突

出:一方面,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减弱,传统的家庭养老面

临巨大的压力。而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多,但老年人习惯于既定的生活

方式和熟悉的社区居住环境,不愿离开自己的家庭和社区到一个新的环境去养

老,从观念上和心理上更愿意在家中接受各种养老服务。另一方面,西城区人口

老龄化程度高,而发展社会养老的资金和地域空间有限,不可能建设大规模的养

老院等社会福利设施,尤其是月坛这样是一个中心地带。因此,单靠政府的力量

来发展养老福利事业是不现实的。在这样一种情况下,积极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

务成为必然。居家养老与社会养老和传统的家庭养老相比,具有投资少、覆盖面

广、服务方式灵活等诸多优点,它可以用较小的成本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综合月坛街道三年多的社区居家养老实践,参考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我

们认为,社区居家养老就是指通过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家庭、个人的参与和

投入,不断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制度建设,改善社区居住环境,完善社区服

务功能,形成一个有效的社区服务体系,为居家老人提供各种所需的服务。可以

说,社区居家养老是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解决城市老龄问题的一个切实可行的

5

----------------------- Page 6-----------------------

有力举措,符合社会前进的方向。

根据定义,我们还必须明确,政府在制定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政策过程中,

需要考虑以下两个问题:

1、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家庭和个人在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中各

自发挥什么样的作用?采取何种方式参与?具体用什么样的办法措施来解决社

区居家养老问题?

2、政府的作用。政府的职能是有限的,所以,当谈到政府在制定和实施老

龄政策中的作用时,我们还必须注意区分政府作为老龄政策的管理者和政府作为

老龄政策计划的组织者的差异(参考Rosner,2003)。政府作为管理者和服务者,

要区分执行社区居家养老政策的市场行为和福利行为。即第一,政府组织针对老

龄问题开展一系列服务活动。国家按照中央或地方的水平,直接提供服务。如果

服务的平等性被认为是必不可少的话,政府组织活动是一种切合实际的供给方

式。第二,政府强制公民关心自己的福利,并可能补贴付款,如养老保险和医疗

保险制度。但尽可能多地把贯彻和实施政策的机会留给市场,并对市场行为进行

宏观调控和干预。

(一) 老年人生活中存在的问题

1.影响老年人日常生活的主要生理机能问题

为了掌握影响目前老年人生活状况的主要生理机能问题,我们将比较常见

的几种机能衰退症状分为:头脑不清晰、记忆力减退、视力模糊、听力有障碍、

手抖、腿脚不方便、咀嚼困难以及其他健康问题。

3.老年人最需要的服务

我们在调查问卷中将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分为生活照料、医疗健康和精神文

化服务

(三) 健康服务需求

1.医疗护理资源的利用状况

2.老年人对社区健康服务的需求

3.对完善社区卫生设施需求

(四) 精神文化需求

1.老年人对社区精神文化服务的需求

(一) 核心任务

1、健康服务计划

健康服务是老年人第一位的需要,该计划包括:

(1)健康讲座。充分利用社区“星光老年之家”等活动场所,邀请医疗健

康方面的专家,开展针对老年人需求的各种健康讲座,提高老年人对疾病的预防

意识和能力。这项任务已经开展,下一步应当在内容和形式上继续丰富、深化和

扩大。建议该任务主要由社区居委会组织,市、区、街道三级政府支持,市、区

卫生部门和社区卫生站积极配合,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2)努力完善社区卫生站的服务功能,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以社区卫生站

为依托,建立和完善老年人健康档案;建议由街道、社区配合,市、区卫生部门

尽快设立社区全科大夫,建立巡视门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从大医院派医生到社

区卫生站,方便老年人,特别是老年妇女看病;尽可能满足老年人合理的药品需

求;更新社区卫生站的医疗器械。市劳动保障尽快研究制定政策,提高老年人在

社区看病报销的比例。

(3)建议市、区两级政府出台明确的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和培育社会组

织和企业兴办医疗健康护理业,健康护理业采取准市场化或市场化的运营方式。

服务内容主要涉及陪同看病服务、家庭病床、专业健康护理、急救服务、代办取

药、体检和康复等。贫困老年人的护理费用可由市、区、街道三级政府全部或部

分承担,采取准市场化的运做方式;其他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可采取市场化运做;

建议市、区卫生部门和社区卫生站积极配合此项工作。同时,希望国家和市劳动

保障局能够研究和出台政策,把家庭护理和家庭病床的费用纳入报销范畴。这是

一项长期工作,但现在就要着手进行。

4 )进一步完善贫困老年人的医疗救助制度。建议在巩固已有成绩的基础

上,市、区和街道三级政府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市、区、街道三级民政、卫生

和老龄部门相互配合,摸清贫困老年人的健康需求,积极探索建立贫困老年人医

疗救助的追踪制度,探索实施贫困老年人医疗救助的准市场化运做机制。同时,

考虑贫困边缘老年人的医疗救助问题。这项工作既是当前任务,也是长期任务。

2、日常照料服务计划

这是老年人第二位的需求,具体包括:

(1)继续完善社区日常登门巡视制度。由敬老巡视员加楼门组长加志愿者

组成的巡视员队伍,搜集并整理老人的需求信息,传递给社区建设协会、为老服

务供应商或机构,逐渐满足老人需求。巡视员监督并向社区建设协会反馈供应商

或机构提供服务的质量和老人满意度。加强社区民警与空巢老人的联系,加强对

空巢老人居住地的巡视,向社区民警提供重点空巢老人情况,以便为老人及时提

供救助。为更多的高龄空巢老人义务安装了紧急求助铃。同时,完善邻里探望、

志愿服务等。

(2)完善社区服务中心的功能。充分利用96156的电话服务,整合社会为

老服务资源,满足老年人的照料需求。

(3)完善社区日间照料服务。整合机构养老站群中各站点为老年人提供全

托和日托服务。区、街、居各个层面都要建立温情服务网,对高龄老人、空巢老

人开展志愿陪伴等形式多样的温情关爱服务。鼓励老人走出家门、步入社区、融

入社会、积极参与社区活动,支持社区建设与发展。发动驻地单位、辖区服务网

点和“4050”人员为老年人提供低偿优惠服务或志愿服务。

(4)家政服务公司进社区。为老年人提供保姆服务、小时工上门服务、家

庭房屋门窗和上下水修理、电器维修、上门做饭、代理购物、协助洗澡、修理指

甲及修脚、理发等服务。为保证老年人的权益,建议街道和社区要对家政公司进

行监管,特别是保姆服务,要选择守法经营、信誉好、服务周到的家政公司进驻

社区,为老年人服务。同时也要保证家政公司的合法收益。

(5)送餐业务进社区。不建议政府投资兴办针对老年人的配餐中心,即使

投资兴建,也要在市、区和街道一级建,要考虑规模效应。理想的办法是,由街

道和社区向社会上的配餐公司发布需求信息,鼓励和有选择地吸引配餐公司为老

年人提供服务,配餐公司与老年人之间的供需关系则由配餐公司与老年人双方具

体协商,街道和社区加强协调和监管工作,保证双方的利益。

(6)不断满足贫困老年人日常照料服务需求。政府采取补贴、购买服务或

准市场化的运做方式,依托社区建设协会、其他社会组织或公司,为贫困老年人

提供服务。

过去几年,月坛街道这方面的工作已经取得很大成绩,下一步需要做的事

情就是巩固、完善和提高。

3、精神文化服务计划

这是老年人第三位的需求,具体包括:

(1)进一步丰富文体娱乐活动。建议市、区、街道三级政府提供政策资金

支持,文化、新闻、体育等部门策划,社区承办,成立各种文体兴趣小组,不断

满足老年人,尤其是女性老年人文化读书读报、表演展示、纺织绘画和工艺制作

等方面的需求。同时,鼓励、发动和吸引驻地单位、专业文体组织、社会团体、

志愿者和家庭个人等积极参与。

(2 )加强社区老年学校建设。开设书法、音乐、绘画、英语、计算机等课

程,丰富老年学校课堂内容。

39

----------------------- Page 40-----------------------

(3)法律咨询和心理咨询。社区协调联系,并提供场所,公检法、律师事

物所、卫生、高校、研究机构、社会团体、志愿者组织等部门以及个人积极参与,

满足老年人各方面的咨询需求。

(4 )发挥驻地老年人才资源优势,鼓励发动热心社区活动的老年人,特别

是行政机关退休的老人以及男性老年人,参与社区老年人精神文化服务活动,促

进社区融合和人际关系和谐。

(二) 配套措施

1、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1)养老设施建设。改造已有养老院,根据实际情况,兴建一批养老院。

兴建的养老院既要考虑福利性质,也要考虑市场运营。建议市、区、街道联合民

政、建设等部门,认真规划,科学论证,并予以财政支持。

(2)活动场所建设。在老社区有限的空间内,根据实际情况,改建和兴建

一定数量、美观实用的室内、室外活动场所,包括社区文化站、社区图书馆、文

化广场等,提高利用率。建议市、区和街道联合建设、民政、文化、体育等部门,

认真规划,并予以财政支持。

(3)整合社区内驻地单位资源。如何将驻地单位的为老服务设施和资源纳

入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来,实现资源共享,这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建议全国老

龄委汇同中央其他部委,以及市级委办局,在社区建设框架内,能够拿出有效可

行的指导意见,以便基层落实。

(4)无障碍设施建设。建议在“楼车”试点的基础上,采用各级政府和驻

地单位投资,社会力量捐助等办法,落实建设部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要求。

(5)增加健身器械。建议市、区、街道联合建设、体育等部门,利用政府

财政投入和福利彩票,增加社区体育健身器械的供给,扩大健身器械的种类,提

高健身器械的质量。

2、制度建设计划

(1)继续培育社会组织。鼓励和吸引更多的民间组织参与到社区居家养老

服务中来。建议中央和市两级有明确的指导意见。这项工作需要持久地开展。

(2)继续完善社区建设协会制度建设,进一步发挥和加强社区建设协会的

为老服务作用。区和街道在此项工作上应有一个统一的部署。

(3)加强老年人协会建设。积极探索老年人协会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

使更多的老年人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当中。建议民政部、全国老龄委和市民政局、

老龄委两级部门出尽快台相关政策和指导意见。区和社区要加强对老年人协会的

40

----------------------- Page 41-----------------------

管理和指导。

(4)发展志愿者队伍。建议中央、市、区出台明确的指导意见,建立义工

制度,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加入到为老服务中来。

3、社区环境整治计划

(1)治理小区环境卫生。建议社区居委会组织社区志愿者、发动老年人协

会清理垃圾。建议环保部门、街道和社区拿出有力措施,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出

资或要求物业增加垃圾桶数量,杜绝小区乱扔垃圾现象,进一步规范宠物饲养行

为。

(2)社区内停车场规划。建议区、街道和社区联合建设、公安、城管、交

通和驻地机关事业单位等部门,拿出具体措施和办法,解决老社区的停车位问题,

规范停车行为,让出消防通道、急救通道和活动场所,方便老您人行走、活动,

这项工作很难,但也要认真考虑。

(3)保障交通安全。建议市、区、街道和社区联合交通、公安、城管等部

门,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解决穿越小区公路的交通拥挤和交通安全问题,方便

老年人出行。

(三) 辅助政策

1、行政管理计划

行政管理计划主要针对老龄办而言。

(1)定期报告制度,使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及时了解社区居家养老工作

的进展情况,以便改进工作。

(2)建立评估机制,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效率、质量等进行监督评估。

(3)完善数据库建设,使其成为发展社区居家养老的知识和信息宝库。

(4)完善行政咨询和专家咨询制度。就社区居家养老问题开展咨询活动。

(5)科研计划。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为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提供有益

的意见和建议。建议由老龄办牵头负责该项工作,计生等部门参与。

2、市场开发计划

所谓市场开发计划,就是如何培育市场,更多地利用市场机制发展社区居家

养老服务业。

(1)鼓励和吸引更多的企业,包括金融、信息、房地产、家电等等企业、

加入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来。这是一项长期任务,有难度,但前景看好。建议

政府从现在开始,就着手培育。

(2)能否在老社区建大超市,方便老年人购物。建议街道、社区联合商务

部门,与商家联系,进行论证。

(3)促进老年用品市场开发。建议各级政府制定鼓励措施,引导企业开发、

生产老年人特殊用品,促进老年用品市场发展。政府为商家提供老年人需求信息,

引导企业研发、生产老年人需求的提高视力、助行类、听力辅助、操作器具、协

助吞咽设备等各种辅助设备。

(4)加强职业培训,增加就业。建议劳动和民政部门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业纳入到整体就业规划中,并予以政策上的优惠。

3、协调关系计划

(1)协调街道与驻地单位的关系,协调社区与驻地单位的关系,特别是与

中央单位、北京市单位的关系。

(2 )积极推进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加强街道、社区居委会与社区

居民的联系。

(3)明确社区居委会与物业公司职权划分。加强政府对小区物业公司的指

导和监管,协调社区居委会与物业公司的关系。

(4 )促进代际和谐。鼓励家庭照料和子女照料。建议国家、市、区在这些

方面出台相关政策。

辅助政策是一项需要从长计议的工作,有难度,但值得去做。

(四) 小

总之,一个完整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体系应当由以上三个部分、九项

计划、三十九个条款组成。当然,我们所初步构建的这一体系,仍然有待于丰富

和完善,特别是针对女性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的服务政策。我们下一步需要探讨

和明确的问题是: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哪些是需要政府做的,哪些是需要推

向市场和社会的等等。

结束语

发展老龄事业,解决社区居家养老问题也已经成为我们月坛街道在和谐社会

建设过程中的重点任务之一。通过这次调查研究,我们力求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

务的工作水平,力求使社区居家养老工作有所突破,并步上一个新的台阶。通过

这次调查研究,我们也得出一些有益的结论。

1、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体系是开展工作的关键所在。

过去,我们做了许多工作,但缺乏总结和概括。通过这次调研,我们初步形

成了一个适合月坛街道特点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体系,不仅将已有的好的

经验和做法总结纳入进来,还提出了一些新的举措、思路和发展方向。我们认为,

这是一种政策上的创新。

2、加强老龄办的职责是有效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保障。

从构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体系,我们可以看出:老龄办并非可有可

无,老龄办的重要作用是不可或缺的,老龄办的职能是不可替代的。社区居家养

老工作不是一个部门就可以完成的,它需要各成员单位的配合和具体落实,而老

龄办的主要职责是综合协调、检查督促和制定政策。建议强化老龄办的工作职责,

突出老龄办在政府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3、通过实践提出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是丰富政策研究的有益尝试。

我们没有沿用以往的做法,简单地搬用国外的学术理论来指导调研,而是根

据多年的实践,经过认真的摸索和思考,提出了能够指导我们月坛街道社区居家

养老服务的理论,这是一种尝试,更是理论上的创新。

4、探索社区居家养老的运行机制是今后努力的方向。

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我们必须明确,哪些是需要政府做的,哪些是

要交给市场和社会组织做的,哪些是要发挥家庭个人作用的。如何在社区居家养

老服务工作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培育市场,发展社会组织,是今后要努力的

方向。

总之,我们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让更多的老年人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

第16篇:(第三期)城镇居家养老服务调研报告

编者按:

居家养老作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2010年11月在江苏无锡召开的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工作会上,民政部李立国部长明确要求,“在城市要全面推行居家养老,在农村要逐步发展居家养老。”该文在调研了解全市居家养老的基础上,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建议意见,对各地推进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全市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情况调查(摘编)

一、工作现状

重庆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起步于2006年。几年来,部分区县积极组建班子,搭建平台,加大投入,建立制度,探索通过日托服务、上门服务、小型社区养老院等多种方式,为社区老人尤其是城镇“三无”对象、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日常陪护、送餐助餐、家政服务、医疗康复和精神慰藉等多元化的服务,基本构建了以家庭为核心,以社会化服务为支撑,无偿、低偿和有偿三种服务方式并存的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雏形。

但从全市范围来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其现状突出表现为“五少”:

(一)开展此项工作的区县少

通过对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的问卷调查,除渝中、南岸、九龙坡、沙坪坝、丰都、开县等少数几个区县已经在推进居 1

家养老服务工作外,绝大部分区县没有实质性地开展此项工作。即便已经开展的几个区县,也只是选择了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街道或乡镇试点,尚未在全区(县)广泛实施。

(二)实际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数量少

目前来看,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较小,除参加社区组织的文体、休闲、娱乐活动外,真正接受上门服务的老人较少。各区县采取分类别分层次服务方式,即根据老人的家庭收入、健康等情况确定无偿、低偿和有偿三种服务方式。而能够享受无偿服务的基本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三无”老人和低收入空巢老人,这部分老人得益于政府购买服务,享受了上门居家养老服务,但数量极少。其他社会化服务中,由于受老人经济条件、思想观念的约束,极少选择有偿服务。如渝中区爱心援服务中心,该中心主要负责凉亭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近半年,其上门服务的老人共6名,其中有5名老人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另外1名位老人通过自费的方式,选择了每月400元购买20小时的上门服务。

(三)服务内容项目少

居家养老服务要求着眼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为其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康复、健康护理、精神慰藉、安全援助等多样化服务,但局限于服务人员的数量有限、素质不高、老人的经济状况等多种因素,目前,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比较单一,大多仅限于送餐、家庭保洁等家政类服务。

(四)参与居家养老工作的人员少

从政府层面讲,居家养老工作还没有形成多部门协调、联动的局面,基本是民政、老龄部门单打独斗。落实到基层,此项工作由各社区具体承办。社区工作人员本身人手紧张,没有专门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只能指定一名社保工作人员兼任。而居

家养老服务工作要真正搞好,必须投入一定的人力,大量的精力才能搞好。社区人手紧张,开展工作力不从心。

(五)经费投入少

由于此项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还不够,加之各级财政比较困难,绝大部分区县尚未将居家养老工作列入财政预算支持范围,对居家养老工作的财政投入明显不足。例如:此项工作开展较好的南岸区,2009年全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投入62.61万元,相对于7.8万老年人来讲,年人均投入也仅有82元,大部分区县投入此项工作的财政资金为零。

二、主要原因

一方面是急剧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尤其是老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大量需求,一方面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却推进乏力,社会需求旺盛却不足以刺激有效供给,症结何在?通过调研分析,笔者认为目前居家养老工作还存在“四个缺乏”。

(一)缺乏社会各界的普遍认知。日趋严峻的老龄化形势,已逐渐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但关注的重心依然在多建养老机构,增加床位供养能力方面。对最切合老年人情感和心理特点的居家养老这一服务方式,却缺乏基本的了解和广泛的认知。此次调研中,我们访问到的老年人及其儿女、社区干部等,均认为居家养老就是“住在家里养老”这一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尚未认知,谈何关注、支持和参与?导致此项工作推动之初,既缺乏政府部门的有效引导,也缺少社会大众的鼎力支持和广泛参与,故而举步维艰。

(二)缺乏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没有专门的工作经费保障,街道、社区开展此项工作有心而力不足。据调查,每年街道开展此项工作,如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进行技术

培训、健康体检、对辖区老人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等,此项工作经费至少每年需要2万元以上。各社区要组织服务队伍为老人提供各项服务,服务人员工资、活动经费、服务项目价格补贴等,又需要数万元的开支。由于缺乏财政资金的支持,基层居家养老工作推进困难。

(三)缺乏专业的服务平台和服务人员。目前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社会参与度较低,基本是在政府的主导下,依托社区,由社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而目前社区承担了街道和政府部门转移的大量行政性工作,每个社区面对的居民对象平均为7880人(常住人口),而工作人员仅有5.8人。其工作本已超负,无法抽调专职人员开展居家养老工作。同时,现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主要是“4050”下岗人员和农民工,文化水平低,又未接受过正规、专业的培训,很难保证居家养老的服务质量,而服务质量的高低又直接影响到老人及家属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认同感和接受度。

(四)缺乏配套政策和科学运营模式。居家养老服务作为社会养老服务的一种新形式,虽然我们已将其定位于整个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基础,但就如何引导、扶持、规范其发展,缺乏整体的谋划和思考,尚未出台系统的、操作性较强的措施和办法。市民政局在2006年出台了《关于开展城镇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但以后未能在政策扶持、制度建设、服务标准等方面有更细化和完善的配套文件,致使基层执行起来比较困难。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

由于居家养老能实现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有机结合,也是

成本最低、覆盖面最广、服务方式最灵活的养老方式,对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将起到重要作用。但由于该项工作刚刚起步,政府部门和社会层面对其缺乏了解。因此,要通过工作会议、新闻媒体、打造示范点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面,提高社会认知度。通过扩大宣传,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通过宣传动员,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投入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来;通过宣传引导,转变社会公民尤其是老年人的消费观念,引导他们从传统的家庭养老中走出来,接受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享受幸福美满的晚年生活。

(二)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系

1、制定规划,加强引导。充分发挥规划引导的功能,制定全市及各区县“十二五”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并将其列入本级社会服务事业“十二五”规划中,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稳步实施。在中长期规划的指导下,分年度制定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和逐步完善本地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2、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为老人服务的社会公益事业,是各级政府的应尽之责,是公共政府的应有之义。应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作为政府公共财政支持范围,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按各街道、各社区服务老人数量,核拨必要的工作经费。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老人的年龄、经济状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分类购买服务。二是扶持一批居家养老服务实体。按照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承接,应尽可能交给社会组织和企业去办,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运作。由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属于无利或微利行业,对社会资本没有直接吸引力,必须依靠政府通过税费减免、财政补贴、提供场所、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的

加入。政府应有意识培植、扶持一批居家养老服务实体,帮助其壮大实力,提高专业水准,打造服务品牌。三是对社区托老所或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建设给予资金补助。可根据建设规模和服务人数,对每个社区托老所或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财政安排设施设备补助经费10-20万元,其余所需资金由社区负责筹集和募集,也可借助慈善组织、企业捐赠等方式充实居家养老服务保障资金,实现多元化筹资。

3、建立组织机构。一是各区县成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确立居家养老服务的整体发展规划和分步推进计划,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经费预算、综合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二是各街镇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并配备专职人员,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主体,接受政府委托,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组织、服务机构的遴选、社区老人的评估和服务质量的监督工作。三是服务机构负责做好服务人员的选派、管理、技术培训等工作,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

(三)搭建多层次多维度的服务网络

1、建立区分对象、分类收取服务费制度。养老服务应该实行政府主导,但并非政府包办。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老人的经济收入、身体状况、家庭成员的不同状况,实行分类服务。一是无偿服务,政府埋单。二是低偿服务,政府和老人共同埋单。三是有偿服务,老人自己埋单。

2、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对不同类型的老年人群,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居家养老服务。

3、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建议由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配备老年科大夫,为社区老年人建

立健康档案,推行“家庭病床”服务。

(四)构建工作人员职业体系

1、加强服务人员培训。居家养老服务参与者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居家养老的服务质量和居家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水平。应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逐步建立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由于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多为下岗职工和农民工,且从事的又属公益性岗位,人力社保部门应将其作为政府免费培训支持范围。

2、服务人员队伍建设与解决大学生就业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对接。居家养老服务属于第三产业,具有很强的就业容纳力。按照就业人员与有需求的老年人数1:10的比例计算,预计到2020年全市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将达到62万人,平均每年可增加就业岗位3万个。要努力吸纳社会工作、老年护理、心理学等专业的大学生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升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同时,为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城乡低保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开辟就业渠道,对符合条件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要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

3、解决工资福利保障。调查中发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工资水平低,且大多数人员没有享受到社会保障政策,加之工作量较大,许多人不愿意从事此项工作。因此,要逐步改善和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报酬,结合职业资格认证和职业水平鉴定,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人员落实相应的物质待遇。将居家养老服务视为公益性工作岗位,对工作人员予以专项补贴,并享受各种社会保障政策以解决其后顾之忧,从而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来。

(供稿: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李洋、王福敏)

第17篇: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现状调研报告

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现状调研报告

养老问题既是一个重要民生问题,也是一个重大发展问题,人口老龄化将成为未来时期我国基本的国情特征,“人口红利”将转变为“人口债务”,XX年底,全县户籍总人口为31.5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有3.91万人,占总人口的12.4%;80岁以上老人有3910人,占总人数的1.24%;农村60周岁以上老人3.13万人,占老年人口80%。随着农村城镇化建设的不断加速,更多的中青年人离开农村、离开父母外出务工,使农村空巢老人日益增多。到XX年底,我县将有空巢老人1.4万左右,占老年人口总数的35.8%,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必将给我县养老事业发展带来严峻挑战。

一、我县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现状

近年来,我县在合市镇大耿村、左坊镇清江村、陆坊乡陆坊村、秀谷镇徐坊村等村开展了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试点工作。一方面,一些行动方便的老年人可以走出家门到居家养老服务站享受娱乐、健身等服务,消除了孤独感;另一方面,为有些行动不方便的老年人进行上门服务,让老年人在家中享受到生活照料、家政服务、法律援助等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出台、制度建 立和服务水平等方面还存在着不足。

一是在政策扶持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在行政村和较大自然村,要充分利用农村大院、依托村委会等,建设日间照料中心,农村老年人颐养之家、托老所、老年活动站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并制定了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奖补政策,对按规划和标准新建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个补10万元左右。而我县还没出台相应配套的政策性文件,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致使我县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发展不够快、规模不够大。

二是在制度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健全。我县居家养老方面的制度不健全,尤其在管理制度、服务对象建档制度、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考评制度和调研制度等方面还不够健全和完善,影响了全县居家养老服务业的管理,目前,我县居家养老服务行业还没有真正地走上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的轨道。

三是在服务水平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全县共有居家养老中心4个,在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日常养老服务,但在服务水平方面参差不齐,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单一,基本上靠政府行政手段和志愿者“雷锋”式服务开展工作。而居家养老作为目前养老的主要方式,缺乏日间照料、精神慰籍、 中午配餐等养老服务的项目,不能更好地满足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家庭亟需的家政服务需求。

四是在关爱空巢老人方面有待新探索。我县在关爱空巢老人方面历来重视,如:空巢老人可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参加有益身心的活动,需要吃中饭的,中心为空巢老人提供2元的餐费补贴、为空巢老人开展义诊、为空巢老人每月无偿理发、不定期为空巢老人免费维修水、电、气灶、家用电器等,但还不能满足空巢老人需求,目前,我县在关爱空巢老人一块没有出台专门的政策文件,空巢老人作为新时期农村老人的主体部分,应该得到更加有效的重视,在关爱空巢老人方面还有待探索和创新。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管理,建立规范化的居家养老服务站。制定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标准,明确服务项目;制定各项具体服务项目的内容和标准,做到服务行为规范化;制定社会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办法,全面提高社会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通过登记评定、标准引导和信息化管理等,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使老年人享受到更规范、更有效的服务。

二是夯实基础,抓好新一批居家养老点建设。进一步发展好一批新的农村居家养老村,目前,琅琚镇厚山村、XX乡靖思村、浒湾镇彭家村、合市镇田南村、对桥镇旸田村、黄 通乡前门村等村现都在建设当中。

三是加大投入,壮大农村居家养老服务队伍。鼓励和引导社会中介组织、家政服务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提高农村居家养老资金筹资能力,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基金,接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爱心捐助为居家养老服务筹集更多的资金,重点扶持发展一批专业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是拓宽思维,深化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转换思维模式,改变居家养老的观念,增强社会主体感和责任感,努力扩大服务覆盖面,依托现有的各类资源,以服务站为基础,以结对服务为主流,搞好居家养老服务。

三、相关意见建议:

1、进一步细化农村居家养老的扶持政策,把居家养老的社区服务列入财政的经常性预算项目,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基金,鼓励企业、社会贤达捐助养老事业,形成“政府资金+社会资本+慈善捐助资金”的养老资金筹措机制;根据服务容量、服务质量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将从事相关服务的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从而促进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2、进一步利用就业再就业培训的相关政策和资源,加大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知识技能培训力度,逐步实现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

3、进一步科学谋划养老事业,整合各种养老资源。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投入资金、培育市场、营造环境等方面科学谋划为老服务。

XX年11月8日

第18篇:居家养老服务

全国首部居家养老服务法

规昨天提交市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简称《条例》)将于1月29日表决,如果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条例》明确了政府责任,如果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条例损害老年人权益将被追责。

子女赡养义务写入《条例》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纪纲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做了关于《条例》的说明。他用一组数据表明北京亟须一部规范居家养老的法规。北京比全国提前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到2014年底,全市老年人口已超300万,而这些老人中,有90%选择在家养老,6%的在社区养老。这两种方式合称为居家养老。

《条例》明确指出,居家养老就是指以家庭为基础,政府主导,还要依托城乡社区、企业、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满足居住在家的老年人社会化服务需求的养老模式。所以,《条例》基本原文照搬了上位法中有关家庭赡养责任的内容,在第四条规定了子女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应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八项养老服务中用餐居首

柳纪纲介绍,《条例》并非按以前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里的内容所写,而是以老人最亟须的服务如何解决为导向制定,几乎所有内容都是“原创”。

《条例》第三条,将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分为八大类,包含了老人用餐、医疗卫生服务、家庭护理服务、家政服务、文体娱乐服务、精神慰藉等。八大类居家养老服务由政府统筹、企业参与,本着就近便利、价格合理的原则向老年人提供。在具体实施上,政府部门会出台一些扶持和补贴政策。

“可以看到,我们把就餐写到第一位,在立法调研过程中,我们了解到,老人居家养老,对用餐便利的需求最明显。”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内务司法办公室主任刘维林介绍。

拟对《条例》实施执法检查

《条例》规定,市和区、县政府应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监察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建立相应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违反《条例》规定,不履行职责或者履行不当导致老人合法权益受损的,将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介绍,《条例》草案经人大审议后,将于1月29日投票表决。如顺利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民政、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还会出台进一步的实施办法。人大常委会也计划在今年对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解读1 老年人就餐怎么实施?

《条例》草案此前的审议稿明确提出鼓励企事业单位食堂开放为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但上会的审议稿没有这条内容。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内务司法办公室主任刘维林称,这项在老年食堂开放中给予了宽泛的规定,没有列那么全面。北京目前有3500家老年餐桌,立法调研中也得知有不少大型餐饮企业对老年人配餐有参与想法。根据本条例,政府部门可通过制定措施扶持企业和社会组织为老年人提供用餐服务,方式可以多样。

在老年人用餐方面,政府会给企业一个引导,但不会限制价格,将主动权交给市场。此外,还会对特殊困难的老年群体给予补贴等。这方面民政局、老龄办还将出台下一步配套措施。

解读2 社区养老设施怎么配建?

在养老设施保障方面,《条例》提出新建小区配建养老设施要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对于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的现状,区县政府有责任配置,对于滥用社区配置的养老设施,应收回并用于养老服务。

《条例》中相关罚则写明,擅自改变政府配置的养老设施拒不整改的,可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退赔补贴资金和相关费用。

刘维林介绍,新建小区配建养老设施在此前颁布的相关法规里已有明确规定,所以本条例只给出指向性规定。同时,条例规定鼓励利用社会资源促进社区养老设施配置。

解读3 医疗卫生服务怎么便利?

目前,社区卫生机构配备的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用药品种不能满足需求。原因有三:一是出于用药安全考虑,一些药品只能在大医院用;二是社区医疗机构与

二、三级医院配备使用药品的具体品种、规格不同;三是多数社区医疗机构不具备储存大量药物的条件。

草案第十三条对社区用药的保障作出规范,规定市人力社保、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应当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社区用药报销政策,按照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功能改革、完善基层用药制度,保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药品储备。

但有些问题还难以依靠本条法规一步到位解决,市人大代表臧美华认为,应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使医疗资源逐步向社区深入。

刘维林坦言,入户诊疗从法律上来说依然有障碍,但这种诊疗方式恰是居家养老需要的,所以不会一直搁置,总会找到办法解决。

解读4 养老服务人才如何保证?

《条例》草案第十六条规定了政府应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人才教育培训规划,推进职业教育。

刘维林称,全市达到专业化标准的养老人才缺口很大,这块服务在市场基本是空白。

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称,北京市正准备建设居家养老护理员的培养体系。被培养的主体之一就是近10万人的家政服务员队伍,希望通过培训可以让这些家政服务员,尤其是服务对象是老人的服务员,都可以具备养老护理的资质。

解读5 惠及范围是否全覆盖?

有代表提出,《条例》中明确了政府职责,一些服务的提供还需由政府财政补贴。但惠及范围是北京市户籍老人,还是对在京居家养老的老人,并不明确。代表担心,大量的政府补贴如用不到刀刃上,会造成浪费。

市人大相关部门介绍,现在这个法规是起引领推动作用的,刚性不够。但对创新性的针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各方面纳入,给予了引导性规定。

法规大部分内容覆盖了在京老人,包括户籍老人也包括长期在京居住生活的老人。法规实施后,市政府、民政局、老龄委等相关部门会出台一系列实施细则,针对不同情况,出台不同内容。

政策会兼顾公平和效率问题。地方财政主要补贴的是户籍人员;但一些外地来的常住人口,他们本人、子女也为北京做出了很大贡献,所以一些政策也会惠及他们。 ■ 探访

小区无老年餐桌 老人自己拎菜上楼

新京报记者探访发现,老人社区就餐和医疗还存不方便

近日,新京报记者在海淀区四季青镇的一些小区走访发现,大多数小区还未设置老年餐桌,一些行动不便的高龄老人的照料也存有缺憾。

8旬老人自己买菜做饭

1月24日下午,海淀区四季青镇常青园北里小区,84岁的李淑芬刚从超市出来,左手拄着手杖,右手拎着一袋菜。超市的师傅从楼中出来跟她打招呼:“李奶奶,我帮你把米放在家门口了。”

跟李淑芬上到4层,门口放着师傅送上来的米和面粉。她说,女儿住在回龙观,自己和外孙女住。“闺女每周给我送一次菜,有菜,也有肉。我要还缺什么就到下面社区超市买,重的东西,米啊、面啊,师傅们就给我扛上来。”

李淑芬的外孙女在外企工作,平时回家晚,午饭要老人自己做,有时晚饭也是她做给外孙女吃。“老年餐桌这几年老听说,但我们这里没有。我们这小区是回迁房,农民多,他们都有儿女在身边,不需要这个。但我们需要的也没办法。”老人说。

餐饮企业积极性不高

记者在西四环沿线的几个社区走访发现,都没建老年餐桌。对此,四季青镇相关负责人刘斌表示,希望《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出台后,基层能尽快落实,让需要服务的老年人得到照料。

他介绍,2009年,北京市提出推广“9064”养老服务新模式,即90%的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协助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6%的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社区照顾服务养老,4%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集中养老。

“从那时起,完善居家养老的配套设施建设,我们就一直在做。但几年来也没全面建起来,执行中遇到一些困难。有的小区需要老年餐桌的老人确实不多,我们也拿出补贴给没办老年餐桌的小区老人送餐,但餐饮企业积极性并不高。”

据了解,某餐饮企业曾从海淀区拿到一年10万元的补贴资金,为老人送餐。该企业能辐射10个左右的社区,每年服务人数近4000人次。这家餐饮企业的老板说,“每天配餐都没有定额,每一顿饭怎么安排,也是众口难调。”

上门看诊就是量量血压

记者走访的几个小区都有社区医务室。但行动不便的老人如遇感冒发烧等常见病,社区医生能否入户诊疗,却没统一规范。

常青园北里的刘美娟老人说:“我们跟大夫都熟,有一次我感冒发烧就是在家看的。”但也有老人就没享受过这种待遇。

该小区社区医生解释:“由于北京卫生部门有规定,入户诊疗不能破皮,凡是破皮的都要到医疗单位。所以我们一般到老人家中,也就是量量血压等简单检查。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我们可以把他们搀扶到医务室,但遇到突发情况,还是应拨打急救电话。”

刘斌称,现在社区医生和社区医疗服务设施都配备齐了,“但要实现比较现代的家庭医生的照料水平,一方面还存在观念上的障碍,基本上行动方便的还是会选择到大医院;另一方面,就是相关制度设计上的衔接,针对老年人医养结合出台可执行的办法。”

刘斌建议,《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还希望民政部门多与基层沟通,了解他们实施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新京报记者 吴为

■ 焦点

杜德印:草案名称调整不求“大而全”

“需要修改一条修改一条,需要修改一款修改一款,需要修改一句修改一句,需要修改一词修改一词,需要修改一字修改一字。”昨日下午,在朝阳代表团分组审议会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对《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的修改,提出要求。

自启动立法调研直到昨日提请审议,《条例》的名称和养老模式的选择等,都有重大调整。杜德印表示,这些重大调整反映了对提高立法公正性、针对性、有效性的探索过程。

新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3年7月起施行。同年,北京启动《北京市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但昨日提请审议的草案名称已改。

杜德印表示,草案名称的调整,不再制定“大而全”的北京市实施办法,而是针对北京96%的老人面临的较突出的居家养老服务问题,体现出“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立法原则。

立法之初确定的居家养老模式是“政府主导、社区为主”,但调研发现,“社区为主”难以承载起居家养老服务的重任,目前专业养老公司正处于起步阶段,老人真正需要的是“医养结合”的专业化服务,而具备专业护理素质的家政员数量偏少。

据此,《条例》将养老模式调整为“政府主导,以专业公司的专业服务、专业运营为主,社区为基础”;同时明确了各相关主体间的权责。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即专业公司,提供专业化服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公益性互助服务。

且《条例》还埋下“伏笔”,明确政府有培育居家养老商业保险的责任,“市政府应当制定政策,支持、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开展长期护理保险,为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保障,政府对长期护理保险的投保人给予适当补贴”。 新京报记者 王姝

■ 观察

人大首次牵头起草法规

《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昨天提交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进行四审。从立法设想到提交人大审议,一年时间的锻造打磨,一部专门针对居家养老的法规即将出炉。据了解,这也是首部由市人大牵头起草的法规。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内务司法办公室主任刘维林介绍,这是去年人大立法工作的一个亮点,可以说是一个里程碑。此外,法规草案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能更充分发挥民主,引起社会更高关注。这不仅是人大立法工作的进步,对法规本身是宣传,为法规实施打下基础。

从立法程序上,以往经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均由市政府主导起草,一般来说时间较长,程序也较多。但这一次,《条例》是由市人大内司委牵头起草的,由市人大常委会自己提交法律案进行审议。

刘维林说,由于这部法规涉及全市300万老年人的切身利益,在保证质量上还要加快速度。过去一年,这项法规经过多次调研,他自己参与的就有50多次,法规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了人大代表意见,在政协立法协商。从最初的近30条,修改到22条,最精简的时候法规草案只有15条。四审的法规草案为20条。

经过人代会审议,法规还将吸纳代表的建议、意见,1月29日,将由700多名市人大代表共同表决。 新京报记者 郭超

■ 互动

删养老配套设施指标代表担心执行难到位

昨日朝阳团分组审议,来自朝阳区法院的市人大代表李有光提出,此前征集意见时,对社区养老设施配建,曾制定了800平方米这一指标,但一些社区工作人员认为,不应制定类似不能马上实现、“一刀切”的数据指标。《条例》删除了这一数据指标。“有利有弊”,李有光说,“指标少了,评判标准缺失,如何保证执行到位?”

来自朝阳区文化委员会的市人大代表陈巴黎也提出,以社区公共文化设施为例,虽然规划中对公共文化设施配建有明确要求,但现实中,仍有部分社区执行不到位,“对于社区养老设施配建,哪些部门负责监督,哪些部门负责验收,《条例》应明确”。

两人发言结束后,同在审议现场的朝阳区委书记程连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先后发言。“关于社区配套设施建设的标准,历史上已几次反复,配建的难度较大”,程连元说。杜德印强调,“只要政府下了决心,养老设施配建肯定能做好”。

“我的爱人是名医生,”市人大代表宋光成说,经常有得了急病的邻居打来电话求助,“医生的职责就是救死扶伤,所以就会上门,给病人诊断、开药、输液。但这里面有问题,离开医院后,她有没有资格在社区执业?一旦发生医疗事故,事故责任谁来承担?”

杜德印再次“答疑”,表示离开医院的医生在社区内只能遵循志愿者服务的相关规定,提供志愿服务。此外,可以按照目前的医生多点执业的相关规定,加入社区医疗服务体系。

■ 建议

人大代表、北京市消防协会副理事长刘学锋:北京市去年11月13日至23日,单是在家烧死的老人就有9位,“这在和平年代是很惊人的数字,政府应该管一管”,因此应该为失能、高龄、独居老人提供安全报警装置,一旦遇到火情就能直接报警,而不单单是像上述条例中提到的只提供紧急救援呼叫设施。

市政协委员、民建北京市委常务副主委、北京市政协副秘书长任学良:养老应该鼓励以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为主,应由政府建立养老引导资金,为居家养老的老人进行一定的补贴或奖励,并设置一些必要条件,也不能一刀切,如何补贴应该以征信系统做支撑,比如年满70岁,按照家庭收入不同,给予老人补贴。

市人大代表温瀚英和刘颖:要给予老人居家养老良好的配套,目前一些老旧小区的老楼没有电梯,老人上下楼很不方便,建议应该出台配套标准,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政协委员、北京安贞医院医生、大屯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主任王以新:社区卫生服务团队为老人提供家庭医生式服务,需要所在家庭与医疗团队自愿签订协议,团队要为老人提供规范的服务。还可以运用智能医疗设备实现慢性病的长期管理,像“一键式”智能呼叫器、跌倒报警系统、血压、血糖自动测量上传系统,这些新技术可以便于医生及时发现问题。

第19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情况汇报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情况汇报

居家养老是目前我国绝大多数老年人的养老方式。社会发展不可避免带来家庭规模日趋缩小,核心家庭、空巢老年人家庭日益增多,使得家庭对老年人的照料功能日趋弱化,迫切要求社会不断强化对居家老年人的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居家养老的社会服务体系。

华溪居委会在龙政社区工作站党工委的领导下于2015年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购置了健身器材、棋牌、麻将机等。

一、健全组织,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制度

社区党支部高度重视居家养老工作,成立了社区居家养老工作领导小组,由德高望重的老党员宋树林同志担任组长,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思路。建立了一支助老管理员队伍(5人)、助老兼职服务员队伍(35人)、3支志愿者队伍(党员志愿者、巾帼志愿者、青年志愿者,93人),建立健全了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职责、助老服务员工作职责、服务质量监督制度、安全应急制度等服务标准及制度并建立相关台账。为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提供了强健的组织保障。

二、摸底调查,建立老年人基本情况台账

为了规范居家养老的各项工作,更好地为每位被服务者提供优质的服务,服务站对社区老人进行了摸底调查,明确享受服务的条件、服务需求并登记造册,同时依托XX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为老年人开展免费身体检查,建立了健康档案。

三、加大投入,建设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阵地 为了让老年人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活动场所,社区投入6万余元,建立了300m的服务站,内设休息室、文化活动室、健身室、棋牌室、图书阅览室等,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读书看报、健身休闲、文化娱乐、助餐、助医、助急、助行等服务。服务站每天安排一名管理员值班,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服务站以“为老年人献爱心,替子女敬孝心”的服务宗旨,积极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为一些子女上班忙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聘请兼职人员开设日间照料项目,陪老年人谈心。服务站为照料室配备了电视、床位等生活用品,便于服务员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生活、娱乐、训练等服务,并按膳食营养科学调配按时为老年人提供午餐,化解老年人的孤单感。

四、整合资源,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服务站根据老年人的需求,本着以人为本、互惠互利的原则与辖区内八家店铺签订了服务协议,设立服务点,形成了上门日常生活需求服务网络。我们向社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爱心助老卡,向高龄老人、低保困难老人、残疾老人和“三无” 老人发放爱心助老优惠卡,老人们持卡享受对应的优惠服务。此外,邀请辖区单位中耐心、细心、乐于无私奉献的工作人员加入到我们的助老队伍、志愿者队伍中来。

2就社区目前的实际,还不具备聘请专职服务人员的条件。要使老年人能得到较好的服务,唯有依靠兼职服务员与志愿者。我们重点面向党员队伍、计生协会、团员等队伍招聘助老服务员,吸收一批乐于无私奉献的低龄老人、中青年群众参与到志愿队伍中来。招聘通知一发布就引发了一片助老热潮。队伍自建立以来,开展了上门探望精神慰藉、上门义诊等助老服务,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受到了老年人的普遍喜爱。

以上是我社区开展居家养老工作的情况。居家养老服务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推进此项服务工作,如同老龄工作一样,也应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心”的工作方针,共同把居家养老服务做好。我们会多听老人意见,学习其他地方的优秀经验,把我们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做得更好,让我们的老人真正能过上“老有所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生活,让他们的晚年比夕阳更加美好!

第20篇: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

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形式,充分利用各类社区资源,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社会化服务。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覆盖,适度普惠与保障基本相统一;

(二)多层次,普遍性与个性化服务相并重;

(三)多支撑,服务供给与服务需求相匹配;

(四)多主体,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第五条 市民政局负责统筹规划实施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建立全市统一的居家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对全市居家养老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受理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投诉、建议,负责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负责引导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就近建立长期合作机制,促进养老事业和产业的对接与融合。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负责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业务指导、区域统筹,以及居家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日常运营维护、资助资金清算、政策宣传、人员培训等工作。

市、区财政局负责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并及时拨付。

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工作。

市、区卫生计生委(局)负责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便捷医疗服务,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开放绿色诊疗通道,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的工作机制等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本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开展相关工作。受区民政局委托,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负责指导本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务,开展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和服务项目评估;负责制订设施建设、运营经费和服务补助标准及资金审核、拨付与结算;负责服务资助核实、政策宣传、人员培训、投诉处理等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本辖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设立养老管理员(养老管理员应具备初级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质,与资助对象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50),依托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承接服务申请,为本辖区享受服务资助的老年人制订服务方案,跟踪服务情况等具体事务工作;负责设施建设、运营资金申请和服务资助核实。

市、区机构编制、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国土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工商、质监、税务、残联等单位按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六条 市、区民政局和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机制,通过调剂、聘用、购买服务等途径落实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和街道(镇)养老管理员(聘用养老管理员薪酬参照广州市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指导价确定),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调研、评估、培训、宣传、聘用人员等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第二章 服务设施

第七条 区和街道(镇)应设置以下社区居家养老公共服务设施(以下简称“服务设施”):

(一)区级服务设施。各区应设立1个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设置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实训、照顾需求等级评估、服务项目评估、老年用品展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等功能设施。

(二)街道(镇)级服务设施。街道(镇)应设立1个街道(镇)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设置日间托管、临时托养、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医疗保健、康复护理、辅具租赁、照顾需求评估等功能设施。可依托星光老年之家、日间托老机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设置或根据服务功能分散设置,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街道(镇)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应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或其他医疗机构合作设立医务室或医疗服务点。

(三)社区级服务设施。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和居住范围合理布设社区老年人活动站点(含社区星光老年之家、农村老年人活动站点)、农村五保互助安居点,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设置助餐配餐、文化娱乐等功能,有条件的应增设日间托管功能。

(四)其他服务设施。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根据本区域实际设置的社区养老综合体、社区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助餐配餐中心等设施,设置单项或综合为老服务功能。

第八条 服务设施应符合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符合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等相应技术标准。其中,提供餐饮、医疗保健服务的服务设施应取得相应行政许可,社区养老院应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同一区范围内的服务设施应统一名称和标识。

第九条 各区应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属行政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的通知》(穗财资〔2012〕300号)及有关规定,综合考虑服务需求、建设装修、设备购置等因素,结合本地实际,安排服务设施的建设经费。

各区应根据场地租金、设备维护、水、电、燃气、人力成本等因素安排服务设施必需的运营经费,场地租金参考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每年公布的房屋租金参考价格或实际租金计算。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运营经费每年不少于100万元,其中直接面向周边社区居民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的每年不少于200万元。街道(镇)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运营经费每年每个不少于60万元,其中辖区老年人数不足3000人的可适当减少,具体由各区民政局、财政局共同确定。社区老年人活动站点、农村五保互助安居点运营经费每年每个不少于3万元,其中设立助餐配餐功能的社区星光老年之家每年每个不少于5万元。

建设经费和运营经费由区财政负担,由各区民政局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和合同要求拨付给服务设施的建设单位和服务机构。

第十条 街道(镇)和社区服务设施可由街道(镇)自主管理,也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整体或分项目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服务机构运营,街道(镇)应向服务机构无偿提供服务设施并依据合同拨付运营经费。

各区、街道(镇)应积极盘活辖区闲置物业和场地设施,以无偿、低偿方式提供给社会力量在辖区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经区民政局确定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其使用的水、电、燃气,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收费,有线(数字)电视的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固定电话的月租费减半收取。

第十一条 区、街道(镇)应优化本区域服务设施布局,对不符合设置要求、不适宜开展为老服务的,应改建或重新选址;确需撤销、关闭或改变用途的非社会力量自主举办的设施,须经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向社会公布,并报市民政局备查。

第三章 服务供给

第十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申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第十三条 社区居家养老基本服务包括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医疗保健、日间托管、临时托养、文化娱乐、精神慰藉、临终关怀、“平安通”等服务项目。

支持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服务需求拓展科技助老、金融助老等服务项目。

第十四条 区、街道(镇)举办的服务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或由各区、街道(镇)自主供给。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的,应根据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以区、片区或街道(镇)为单位选定服务机构,并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有效期一般不超过3年。其中,“平安通”服务由市民政局依据政府采购规定选定服务机构统一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由卫生计生部门采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疗点服务、设立家庭病床等方式提供。

第十五条 承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号)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能严格按照协议使用服务设施,自觉接受民政部门管理和指导;认真落实消防、环保、卫生、安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购买场地意外责任保险。

(二)能有效管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文件和档案,真实完整记录并及时更新服务对象信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三)建立防范服务风险制度,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提供康复护理服务的机构,护理人员与服务对象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10,护理人员应具有专业技术教育背景或从业资格。

第十六条 居家老年人可向居住地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提出服务申请,选择服务项目和服务机构,并与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机构按协议提供相关服务,服务协议应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形式、收费标准和双方权利、义务等。

本市户籍服务对象接受服务时,使用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确认身份信息和服务项目;非本市户籍服务对象接受服务时,服务机构应将其身份信息、服务项目等信息录入市居家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第十七条 服务过程中如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终止服务协议或提供转介服务:

(一)服务对象患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的;

(二)服务对象患有精神疾病且病情不稳定的;

(三)服务对象违反服务约定的;

(四)由于客观原因导致双方不能履行协议的;

(五)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协议的。

符合第

(一)、

(二)项情形的,由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通知服务对象委托人或近亲属送院治疗;无委托人或近亲属的,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市、区民政局应通过社会组织公益创投、购买专项服务等方式丰富和创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鼓励具备相应资质的养老机构、企业、社会组织承接所在区域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扶持慈善组织与志愿组织重点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搭建互助养老平台,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

第十九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收费标准采取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应根据本市实际,参照本地市场同类服务收费标准,综合考虑专业程度、工作时长、消费水平等因素,制定发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指导参考价格,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未明确指导参考价格的服务项目,由服务机构自主确定收费标准。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收费标准,应在服务场所和社区公示栏张贴公布。

第四章 服务评估

第二十条 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依据本市统一标准进行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助和申请其他养老服务的依据。

照顾需求状况发生变化,可由本人、家属或委托人依据医疗机构等有关资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提出申请,经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核实后组织动态评估。

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员应由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初(中)级社会工作师、中(高)级养老护理员组成。评估方式包括定点评估和上门评估,其中上门评估的不得少于2名评估员。

评估员应参加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组织的培训,考试合格的纳入评估员队伍管理,按照本市统一标准开展评估工作。

第二十一条 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服务对象参加户籍所在区的照顾需求等级评估,评估费用(含动态评估)由区财政全额负担。鼓励其他老年人自愿参加户籍所在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评估费用(含动态评估)由个人和区财政各负担一半。照顾需求等级评估费用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次100元。

第二十二条 服务项目评估由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实施,评估工作经费按不高于本区年度服务费用总金额的5%确定,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安排。

第二十三条 由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统一制定服务项目评估细则,各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应在服务机构自评的基础上,依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对上年度服务项目开展服务评估,评估结果应在每年5月前上报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评估结果按服务项目类别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评估结果由市、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公示10天。

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提出复评申请,由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组织复评,复评结果为最终结果。

第二十四条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应根据服务项目评估结果定级,综合考虑服务项目专业化程度、服务人次数、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等因素,确定差别化服务项目补助标准,评估定级为不合格的不予补助。其中,对服务机构提供的日间托管、康复护理服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上门生活照料(每次不少于1小时)、上门医疗服务,合格的每人次补助不少于2元,良好的补助不少于3元,优秀的补助不少于4元。

服务补助资金由区财政负担,由各区民政局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并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拨付给服务机构或自主供给服务的街道(镇)。

第二十五条 对评估定级不合格的服务机构或自主供给服务的街道(镇),由各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督促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街道(镇),由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予以通报;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服务机构,由服务购买方中止其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该服务机构在2年内不得参与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投标。

第五章 服务资助

第二十六条 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服务对象可申请政府服务资助:

(一)第一类资助对象

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即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3类人员中失能的;

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等4类人员中独居或者仅与持证重度残疾子女共同居住的;

4.曾获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中失能的;

5.100周岁及以上的;

6.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人员。

(二)第二类资助对象

本人月养老金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且自愿负担一半费用的下列失能老年人:

1.80周岁及以上的;

2.纯老家庭(含孤寡、独居)人员。

第二十七条 资助对象可申请以下资助标准的服务,当月使用,不能滚存。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标准的,按照较高的资助标准执行。

(一)第一类资助对象每月400元。经评估属于重度失能的,每月增加护理资助200元。

(二)第二类资助对象每月最高资助200元。

服务资助不得用于发放现金、购置实物和支付医疗费用。

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资助范围和资助标准,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第二十八条 申请资助的老年人(或其委托人)应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提交资助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街道(镇)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核并提交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核实。

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助资格核实和照顾需求等级评估,并将核实意见和评估结果发送至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核实同意的,由养老管理员为资助对象制订服务方案,协商资助对象选定服务机构,跟踪服务机构服务情况。核实不同意的,由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通知申请对象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核实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申请复核。由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会同街道(镇)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组织复核。

第二十九条 服务机构按照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确定的服务方案与资助对象签订服务协议并提供服务,采取记账形式收取服务费用,超出服务方案和资助标准的费用由资助对象自行支付。服务资助费用由区民政局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定期支付给服务机构。

第三十条 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同区不同街道(镇)的资助对象,向居住地所在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提交申请,经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和区居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核实后,由居住地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选定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由区民政局支付符合规定的服务费用。

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不同区的资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提出申请,户籍所在区居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核实同意后,由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选定居住地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签订委托协议,并按协议由户籍所在区民政局支付符合规定的服务费用。

第三十一条 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难以覆盖的区域,经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核实同意,资助对象可选择委托亲友、邻居按照养老管理员制订的服务方案提供服务,由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老年人(或其委托人)和服务提供者三方签订协议,服务完成并经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评定合格的,按照协议将资助费用支付给服务提供者。服务提供者应定期接受市、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的培训。

第三十二条 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应在资助对象身份变化的次月调整资助标准或终止资助。

第三十三条 服务资助所需资金纳入市、区财政预算,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担。市分担的服务资助资金,由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每年年初预拨给各区,次年初根据上年度实际支出和分担比例进行清算。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严禁擅自改变服务设施功能和用途。擅自改变的,由区民政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属委托运营的应收回使用权;自主供给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由区民政局报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通报。 第三十五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并强化服务意识。对服务态度恶劣、不按协议提供服务的,服务机构应依据劳动合同予以处理。

第三十六条 申请服务资助的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完备的资料和凭证。对有弄虚作假、骗取资助行为的,应当取消其资助资格,追回资助经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必须全部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骗取、套取或截留、挤占、挪用;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区民政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失能老人是指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为轻度失能、中度失能和重度失能的老人;孤寡老人是指无配偶、无子女的老人;纯老家庭是指家庭成员均为老年人的家庭;独居老人是指无配偶、无子女或配偶、子女一年及以上不在本市居住的老人。 第三十九条 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服务机构运营合同、服务协议、居住地服务委托协议等合同(协议)范本。

各区、街(镇)在本办法施行前已按规定选定服务机构且服务合同在有效期内的,继续履行合同,合同期满后按本办法规定实施。原有资助对象在服务协议有效期内的,无需重新核实资格,并按本办法规定的资助标准接受服务,协议期满后按本办法规定重新提出服务申请。

各区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做好政策衔接工作。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修订。《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卫生局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民〔2012〕280号)同时废止。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6年12月12日印发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调研报告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调研报告.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