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第1篇:建档立卡方案
赵发[2012] 号
赵湾乡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抓好全乡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着力解决好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生存与发展问题,根据省扶贫办《关于认真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政扶发[2012]13号)和《谷城县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谷扶发[2012]4号)文件精神,结合赵湾乡贫困人口现状和经济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要求,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把贫困人口信息建成动态管理数据库,逐步实现低保维持生存,扶贫促进发展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管理运行机制,帮助贫困人口持久、稳定、有效地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逐步缩小发展差距,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扶贫标准,做到贫困线以下全部建档立卡上系统的原则。二是坚持应保尽保,择贫扶持的原则。三是坚持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原则。四是坚持因户而异,因地制宜的原则。五是坚持衔接配套,统筹兼顾的原则。六是坚持规范操作,阳光作业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
探索建立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摸清贫困人口规模、分布、构成、特点,健全完善农村贫困人口档案,实施系统化、精细化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保障和扶贫开发政策扶持的作用,对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实施应保尽保,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不断提高农村低收入人口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为实现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目标奠定基础。
四、实施步骤(8月31日至9月30日)
(一)前期准备阶段(8月31日-9月5日)
1、宣传动员,全面铺开。建档立卡时间紧,任务重,全乡迅速召开乡干部和村干部会议,各村召开村民会议,增强建档立卡工作的知晓度。充分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低保政策家喻户晓,确保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配合工作。
2、开展培训,熟练业务。建档立卡工作的政策性和专业性要求很高,对村文书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全乡驻村(干部、村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各村要对评议小组成员、党员和组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3、确定对象规模及标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扶贫对象是2011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贫困人口。
(二)对象识别阶段。(9月6日至9月12日)
1、户主申请。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
2、民主评议。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对推荐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将评议结果在村委会或村民聚集点公示。群众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由乡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并公示。公示后,村将扶贫对象名单报乡乡政府。
3、乡乡审核。乡政府对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审核后在政务公开栏张榜公示。
4、县级审批。县扶贫办对识别出来的扶贫户、扶贫低保户、低保户和五保户进行复核,并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抽查,抽查合格后进行审批确认。对于抽查不合格的乡镇,限期整改。
(三)落实帮扶措施和信息采集阶段(9月13日至9月25日)
1、入户登记调查。对经审批确认的扶贫对象和低保对象进行登记造册。乡、村抽调人员组成入户调查专班,进行入户调查,填写《行政村登记表》,逐户填写《贫困农户登记表》。
2、纸质档案复审。在填写完成登记后,须仔细审核,经贫困户本人确认签字或留手印后,由工作人员审核签字确认,交村委会审核;村委会对《贫困农户登记表》和《行政村登记表》进行复核,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在《赵湾乡XX村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贫困农户登记档案》封面样式上盖章报乡政府;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薄。
3、信息录入。纸质档案复审结束后,乡镇负责将登记的扶贫对象和低保对象分村录入《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乡财政所负责录入扶贫对象。乡扶贫工作组将组织工作专班,进行包片负责,指导、督办搞好信息录入,确保各村按照既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4、落实低保政策和扶贫项目资金及帮扶责任人。入户登记调查结束后,乡、村要组织力量对审批确认的扶贫对象和低保对象进行分类帮扶,实行责任制,落实帮扶责任人,明确帮扶措施,进行有效帮扶。
(四)总结阶段(9月26日至9月30日)
1、自查验收。贫困农户信息录入完成后,组织专班对全乡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自查验收,村也要开展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上报乡扶贫工作组。
2、总结汇报。对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情况认真进行回顾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典型,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撰写总结材料,向县扶贫办做好汇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协联络处主任汪瑞林同志任组长,副乡级干事沈光兵同志任副组长,乡党政办、民政办、财政所、统计办、残联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统计办,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组织实施。
(二)强化部门责任。扶贫部门要做好扶贫对象的识别工作,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民政办要积极配合扶贫部门做好交叉对象的识别。财政所要提供资金支持,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统计办要及时提供贫困监测数据,参与制定“两项制度”扶持对象识别的相关指标。残联要及时提供残疾人的有关情况,共同推动残疾人扶贫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并积极配合扶贫部门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口提供帮助。
(三)实现资源共享。在现有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农村五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系统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整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开发数据库,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为有针对性制定扶贫措施夯实基础。
(四)强化督办考评。乡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办,此 5 项工作完成后,进行全面总结评比,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赵湾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2012年8月30日印发
共印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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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数据
质量承诺书
乡扶贫办:
根据《鹿邑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复核工作实施方案》(鹿办[2015]31号)通知要求及全县扶贫开发推进工作会议有关精神,我行政村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重新进行了复核,并认真做到了应扶尽扶、应出尽出。
通过审核,我们此次共上报 户贫困户 贫困人口,保证此次数据质量真实有效、程序合格,没有异议和质量问题。
复核人(村支书):
驻村第一书记签字:
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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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是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健康扶贫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做好农村牧区贫困人口(精准扶贫患者)大病救治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成效,经院委会研究决定,提出以下要求,请各科室认真执行: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是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战略部署,是解决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举措。医院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健康扶贫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强化部门联动,制定更加具体可行、切合实际的专项救治方案和救治措施,细化责任目标,强化保障措施。经院委会研究决定,成立翁牛特旗医院农村牧区贫困人口专项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张 杰
副组长:唐学柱 石庆轩
成员:张志壮 王 弘 张永鹏 万里明 郑晓洁 刘炳树 陈晓旭 冯月宇 马雨兵 黄 莉 张海奎 崔建民
二、科学有序组织救治
(一)落实分级诊疗。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扶贫患者)就诊,严格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机制,原则上在区域内医疗机构诊疗,按照“病人不动,专家动”的原则,主要集中在旗县级定点医院救治,对救治确实有困难的,商请对口帮扶三级医院提供技术支持,确实需要转往旗县外医疗机构治疗的,按照转诊程序规范转诊。定点医院按照相关临床路径要求,合理确定诊疗方案,规范医疗救治行为。
(二)药品耗材使用。严格控制非目录内药品和高值耗材的使用,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扶贫患者)的就诊,以医保目录内药品为首选,尽量使用目录内甲类药品,不擅自使用目录外药品和高值耗材。确实需要使用的,需要经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科室负责人审查同意,上报分管院长同意后方可使用。科室逐级审批结束后将审批表存档到患者住院病历中。
(三)医学检查。对能够进行普通检查即可明确诊断的患者,不使用大型医疗设备重复检查,不进行与相关疾病毫无关联的检查。确实需要使用大型医疗设备重复检查的,应该由主治医生提出申请,科主任审批,上报分管院长同意方可使用。科室逐级审批结束后将审批表存档到患者住院病历中。
(四)扩大救治范围。在对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9种大病患者进行专项救治的基础上,将肺癌、乳腺癌、宫颈癌、儿童肿瘤和尘肺5个病种纳入救治范围。
(五)推行“一站式”结算。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在我院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一站式”信息交换和直接结算,由各保险、救助经办管理机构直接向医疗机构支付相应费用,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医疗费用,确保救治对象方便、快捷享受到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待遇。
三、动态监控。翁牛特旗医院农村牧区贫困人口专项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相关专家深入科室检查精准扶贫患者救治情况,对于分级诊疗、药品及耗材合理使用、患者合理检查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不合理诊疗行为进行处理。对违反医院相关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后无误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科室承担。
推荐第4篇:扶贫建档立卡工作总结
里仁镇2014年度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总结
在县扶贫办大力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里仁镇2014年扶贫建档立卡工作顺利完成,为总结工作经验,促进今后工作更加有序开展,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形成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一是成立以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扶贫办、民政办、党政办、财政所、信访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扶贫建档立卡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组建驻村工作队。各村成立以驻村领导为队长,驻村干部和村居干部为队员的扶贫工作驻村工作队,具体负责扶贫建档立卡的各项工作。
二、拟定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
为了保证里仁镇2014年扶贫建档立卡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根据县扶贫办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里仁镇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对扶贫动态调整的工作目标、对象识别、建档立卡、工作流程、时间及工作要求进行了细化。
三、严格申请程序,认真调查核实
开展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是明确贫困户、确保帮扶到户、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里仁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要求驻村干部与村干部一起务必进组入户,对全镇扶贫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识别出农村贫困户,务必确保农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四、加强政策宣传,严密安排部署
里仁镇下辖6个行政村通过召开群众会议进行评议,经过政策宣传、指标分解,确定了贫困户名单。
一是根据名单进行所需的信息采集:户主照片及体现A类贫困的照片,收集户口薄等证件进行信息登记。采集信息的同时里仁镇驻村干部及村干部对全镇799户贫困户分片负责的原则进行了逐一走访,各村驻村干部还负责指导所驻村村干部填写农村贫困户档案,
二是组织人员进行系统录入及更新工作。通过全镇工作人员和村干部的配合,目前里仁镇6个村已经圆满完成了信息采集和录入更新工作,全镇贫困人口3520人,799户;其中A类301人,75户;B类2512人,563户;C类731人,162户。经过公平、公正、公开评定扶贫开发对象,按照农户申请,镇村两级干部调查核实,群众代表评议,张榜公示的办法步骤审定对象,申请率100%,调查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
扶贫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切实让需要扶贫的群众得到帮助,镇纪委组成监督小组,对扶贫建档立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要求各村居对整个贫困户的确定过程公开进行,对推进情况随时进行公示,确保此项工作的群众满意率达100%。
里仁镇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6日
推荐第5篇:建档立卡交流材料
全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现场会
交 流 材 料
国务院扶贫办 二○一一年八月 陕西〃商洛
目
录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推进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 …………………………………………………吉林省扶贫开发办(1)
2、全面部署,精心组织,让政策在阳光下运行
………………………………………………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9)
3、科学运筹,稳妥推进,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河南省扶贫办(16)
4、“瞄准”与“衔接”,比资金更迫切的扶贫基础工程
……………………………………………………………湖北省扶贫办(23)
5、加大工作力度,构建长效机制,扎实推进两项制度有效衔接 ………………………………………………………湖南省扶贫办(29)
6、全力以赴抓好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扎实推进两项制度 有效衔接
………………………………………………………广东省扶贫办(36)
7、规范程序,大胆创新,六大举措惠及贫困农民
………………………………………………………重庆市扶贫办(44)
8、加强领导,严格程序,扎实推进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
………………………………………………………陕西省扶贫办(51)
9、认真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科学识别扶贫工作 瞄准对象
………………………………………………………甘肃省扶贫办(59)
10、强化领导抓协调,积极探索求实效,全力推进两项制度有效衔接
扩大试点工作
…………………………………………………青海省扶贫开发局(66)
11、瞄准贫困农户,加快减贫步伐
………………………………………………中共商洛市委市政府(73)
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扎实推进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
吉林省扶贫开发办
去年2月国务院扶贫办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总结会后,我省对扩大试点工作高度重视、高位推进,在全省所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开展了试点。8个重点县的86个乡镇、950个村全部开展了试点工作,扶贫对象信息录入低收入农户管理系统并上传了数据。目前,已录入贫困农户12.9万户、32.6万人,识别出纯扶贫对象22.9万人,无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口7.6万人,扶贫和低保交叉对象1.99万人,五保户1747人。组织协调各方资源,已对部分扶贫对象落实了帮扶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实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扶贫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确保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到2020年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奋斗目标的重大举措。为把这一战略部署组织落实好,我们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研究讨论有关政策,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试点经验。
(一)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提高我省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的重要保证
目前,我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0.6万人,占全省农村人口的8.6%,扶贫开发任务仍然艰巨。农村扶贫工作的重点转向提高贫困户的自我发展能力,贫困人口识别问题更加突出。只有全面、客观、真实地掌握贫困群众的基本情况,才能有针对性地落实帮扶措施,提高扶贫工作成效。
(二)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制定和实施我省新一轮扶贫规划的基础性工作
两项制度衔接工作,是建立起与新阶段扶贫开发相匹配的战略体系和政策体系的平台,是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和质量的保障,是完成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奋斗目标的基础,必须抓好落实。
(三)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构建我省大扶贫格局加快实施富民工程的关键所在
2010年,吉林省委九届十次全会通过《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富民工程”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促进中低收入群众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社会收入增长幅度,到2015年实现现有110万农村贫困人口基本脱贫。实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完善农村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建立贫困人口资源共享的管理系统,是搭建“大扶贫”工作平台的有效途径,对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加快富民工程实施具 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合力推进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是扶贫开发的一项全新的、重要的工作。领导重视、部门支持、高位推进,是搞好试点工作的根本保证。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机构成立到村
国办„2010‟31号文下发后,王儒林省长作出了批示,省发改委(扶贫办)牵头制定了国办发„2010‟31号贯彻意见和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实施方案。成立了吉林省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省发改、民政、财政、统计、残联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从省发改委、民政厅、财政厅、统计局、残联和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等部门分别抽调工作人员组建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工作指导和实施。各试点县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了县工作领导小组、乡镇监督小组、村实施小组。
(二)建立工作推进机制,部门协调配合紧密
我们建立了分工明确、定期协商、共同推进的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具体工作中,相关部门相互协调沟通,就试点工作的具体事宜反复协商,直到形成一致意见,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在人口规模上与省民政、统计部门反复研究,明确两 项制度有效衔接人口规模控制原则。二是在识别程序上与民政部门搞好衔接。三是在资金保障方面与财政部门协调。省财政将省级试点工作经费列入部门预算,并要求各试点县(市)财政将试点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四是在贫困人口识别上与残联协调。省残联主动提出参与群众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监督、审核确认等工作。
(三)周密研究部署,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 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省扶贫办多次赴各试点县进行调研,解读政策,协调解决问题,加强调度检查,对具体试点工作给予经常性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责任,加强本系统的工作落实和推动。各试点县(市)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明确领导责任和部门分工,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组织精干队伍做好关键环节工作。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做好关键环节的各项工作
(一)强化培训,提高素质
我省先后组织8个试点县(市)有关人员参加了国务院扶贫办举办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会、培训会和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培训班,特别对各项登记表的录入和指标解释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针对前期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半年联合六个部门举办了全省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培训会。
我省的通榆、龙井、靖宇、大安等县(市)对从外部门抽 调的人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短期强化培训,确保了参加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掌握相关政策和方法。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
我们把宣传工作的主战场放在试点县的最基层。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印发政策宣传单、业务骨干培训等方式,强调开展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性,解读有关政策。
我省的镇赉县在开展试点工作之前,印制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宣传单5万份,发放到乡村贫困群众手中,下派干部面对面宣传达1200余人次。
安图县建立了试点工作QQ群,开通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业务咨询热线和投诉热线,及时在网上解答相关问题,把握关键环节,跟踪指导工作,接受群众投诉,充当基层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的后盾。
(三)科学识别,力求公正
2010年,我省低保人口开始进行重新确认,实行“两级管理、三级联审”的低保管理制度。与民政厅认真协商研究后,确定了我省的对象识别程序与低保人口的识别程序相一致的原则。各试点县(市)扶贫办与民政局密切协作,在认清各自工作对象的同时,弄清两类对象交叉部分的农户。主要包括6个方面的步骤:
贫困户申请。由贫困户本人直接向乡(镇)政府申请,一 改以往向村申请的程序,排除了村里大户的影响,实现了识别过程中的公平公正。
信息比对。试点县(市)扶贫、民政和残联对申请家庭的财产收入信息进行比对,初步判断其是否符合贫困和低保条件。
联合入户。对于经初步判断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扶贫和民政部门对乡镇和村联合初审家庭进行100%入户复查,并对初审结果进行确认,存在不实情况及时进行纠正。
资格评议。由试点县(市)扶贫和民政部门主持,入村召开公开评议会,成立“联合审查组”,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初步确定申请家庭是否符合条件。公开评议过程中适当征求参与旁听的村民意见。
资格公示。试点县(市)扶贫和民政部门委托行政村将资格评议结果和申请人信息张榜公示7天,公开征询群众意见。
资格审批。经公示无异议、符合帮扶条件的贫困人口,由试点县(市)扶贫办核发《扶贫证》,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由试点县(市)民政部门核发《低保证》。
在试点中,各县(市)能够针对本县的情况灵活掌握方法步骤。我省的和龙市在农户申报过程中,严格按照个人向乡(镇)申请,并依据贫困农户申报条件进行筛选,确定了“一报二评三查四审五公示”的程序,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区分识别对象,将好事办好,确保稳定。汪清县严格操作程序,坚持以户为单位识别确定扶贫开发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杜绝 部分农户将老年人分立户头进入的现象发生;坚持按照家庭收入标准,杜绝优亲厚友的现象发生;坚持以民主评议方式确定识别对象,充分体现公平、公正。
(四)瞄准对象,落实措施
对已确定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的扶持对象,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对农村低保对象,按照民政政策规定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享受国家低保政策。对农村扶贫对象,通过资金扶持、技术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带动、惠农政策优先倾斜、社会扶持等方式实行差异化扶持,做到扶持规划到户、扶持项目实施到户、扶持资金落实兑现到户。安图县明确要求以工代赈项目50%以上资金要投入到贫困程度较深的边远地区,产业扶贫资金的60%要用于识别出的贫困对象上。2010年,试点对象的收入明显增加,在严重的洪涝灾害面前仍能保证生活水平不下降。
四、认真总结,强化落实,不断深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
(一)总结先期试点工作
按照我省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方案,去年上半年我们先在每个试点县选择了有代表性的3个村开展先期试点。9月份在通榆县召开了吉林省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总结暨现场会,省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试点县(市)民政、扶贫(发改)、财政、统计(统计调查总队)、残联和先期试点乡镇参加,总结交流了各县(市)试点经验,实地考察了 通榆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扶贫和民政部门对下一步扩大试点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试点工作转入全面展开阶段。
(二)研究政策落实
按照“低保维持生存、扶贫促进发展”的要求,对认定的低保对象、贫困户,坚持分类扶持,确定具体的、看得见的、摸得着的帮扶措施。省里已明确在连片开发、扶贫贴息贷款、产业化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科技扶贫、互助资金等方面对扶贫对象优先扶持。对于既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又是扶贫对象的农村贫困人口,可同时享受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扶持政策。
(三)深化试点工作
总的看,我省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国家确定的我省贫困人口数与我省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数差距很大。二是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低保制度之间在政策力度和到户能力上都有一定差距。三是试点工作经费紧张。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工作组织推动力度,与民政、财政、统计、残联等部门协调联动,研究探索动态管理和扶贫瞄准机制,搞好政策衔接,促进各项扶贫政策更准确地覆盖贫困人口。
全面部署
精心组织
让政策在阳光下运行
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去年4月,我省在6个区市的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正式启动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以下简称两项制度试点工作),各级政府全面部署,精心组织,截至2010年11月底,全省21个重点县全面完成了试点各项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录入了全国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
一、基本做法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
一是成立各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专门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扶贫和移民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江西省调查总队、省残联等单位为成员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21个试点县也相应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涉及的422个乡镇成立了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村设立了试点工作办公室。
二是明确部门职责,协调推进工作开展。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扶贫和移民部门具体负责扶贫对象、扶贫和低保交叉对象的识别和动态管理,制定落实贫困户扶持政策和措施;民政部门负责低保户的识别、动态管理和扶持,积极配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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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对象的扶持政策和措施;财政部门提供扶持资金和试点工作经费的支持;统计(调查)部门负责提供贫困监测数据,参与制定贫困人口分解方案、扶持对象识别指标和方法;残联及时核对残疾人有关情况,对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中的残疾人提供重点帮扶。
三是签订基层党委、政府责任状。相关县市以签订责任状的形式,明确乡镇相关部门职责。如我省莲花县委、县政府与14个乡镇签订了责任状,合理分解乡镇贫困人口规模指标,并就两项制度衔接各环节工作做出明确要求。
四是实行“领导挂村负责制”,提高试点工作效率。各试点县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或扶贫部门班子成员进行了分工,实行每个领导分片挂村负责制,直接落实各项工作,强化县对村试点工作的督导。
五是建立“示范村培育机制”,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我省要求每个县至少抓5个不同类型的试点工作典型培育,试点县分别按不同地域、致贫原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树典型。建立示范村,及时发现问题,积极总结经验。
(二)举措有力,部署清晰
1、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内容。去年4月19日召开了全省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会议,正式在我省6个设区市的21个重点县启动试点工作。同时,积极与省民政、财政、统计、调查总队及残联等部门制定相关实施意见。7月2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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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0‟109号),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将试点的四个阶段工作进一步细化,规定了各阶段工作完成时间表,在工作原则、方法、步骤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省办按照1196元的国家扶贫标准,根据省调查总队提供的统计数据,将764413人的贫困人口核定指标分解到各试点县,作为贫困户对象识别控制指标。全省在贫困对象识别工作中做到“四个注重”,即:一是注重相关部门的参与配合,联合识别对象,贯彻实践“大扶贫”的理念;二是注重保持农村的社会稳定;三是注重识别重点人群;四是注重贫困对象识别的科学动态管理。
2、注重宣传培训,确保试点阳光操作。宣传发动实行“两个层面共抓制”,将宣传工作做到行政村全覆盖,相关工作人员全覆盖。一是开展对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全省共培训各级扶贫部门和乡镇工作人员6303人次,基本掌握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政策和基本工作要求,掌握了全国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规范。二是直接对贫困农户进行政策宣传。各试点县扶贫部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政策的基本内容。试点县接受政策宣传的农民达51944人次,政策宣传覆盖了全省5042个试点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三是关注工作动态,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各级扶贫部门及时将工作情况编辑成简报,不定期发布。截至11月30日,全省各县编印试点专项工作简报63期。
识别步骤严格按照“五步法”(一报二评三查四审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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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程序,识别方式采取“排除法”和“比较法”。在申请对象比较多的村,评议小组提出“九不评”,将在城镇有商品房、家庭有贵重家用电器及农业机械、有好逸恶劳、赌博酗酒等恶习,或违反计划生育等九种情况的农户排除在外;对收入和家庭状况相近的农户,采取“五比五看”的办法,即比家庭收入,看经济来源;比家庭资产,看消费水平;比家庭劳力,看劳动观念;比生活环境,看居住环境;比贫困程度,看致贫原因,将瞒报或少报收入的农户排查出来。
(三)落实经费,创造条件
去年4月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时,省办集中采购了27台(套)试点工作专用电脑、打印机和移动硬盘,统一配臵给21个重点县及6个设区市扶贫部门,专门用于两项制度衔接工作的信息录入和数据传送。统一印制了全套试点工作表册、资料,下发各试点县。6月,联合省财政下拨试点工作专项经费215万元。8月,继续下拨试点工作专项经费105万元。省级投入试点工作经费累计达380万元。同时,各试点县也对试点工作给予了较大的财政支持,全省各级财政累计安排专项工作经费超过500万元,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完成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四)抓好环节,强化监督
重点抓好五个关键环节,即:以广泛宣传发动为工作前提,以合理确定扶贫对象规模为工作基础,以规范扶贫对象识别程序为工作关键,以帮扶措施落实到户为工作根本,以严格检查考核为工作保证。我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低保和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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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赣扶移字[2010]28号),建立联络员制、实行工作进度月报制、开展试点工作交流制、推行督导检查制。
二、主要成效
(一)对已识别确认的贫困对象完成建档立卡
我省本次试点全面覆盖了21个重点县420个乡镇的4559个行政村。截至2010年11月30日,按照年人均纯收入1196元的国家扶贫标准,共识别确认农村低收入户256683户830596人,占21个县总人口8681403人的9.57%,其中:扶贫户164807户581493人,占70%;低保户42049户108135人,占13.02%;扶贫低保户44059户133959人,占16.13%;五保户5768户7010人,占0.85%。实际确认的贫困人数比省按国家统计部门核定分配到县764413人多出66183人,超出分配指标数8.66%。
根据试点工作方案中“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电子档案”的要求,21个试点县对以上识别确认的四类农村贫困对象全部完成了建档立卡工作,并将省办统一印制的贫困户卡发放到贫困户手中;各试点县统计数据已经通过全国贫困户信息系统上传到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服务器。
(二)建立了完整的贫困户信息数据库,实现对贫困户全面动态管理
对贫困户的全面调查登记,内容包括贫困户基本情况、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情况、文化教育及就业情况、扶贫需求情况等,实现了贫困户基本情况全面覆盖。各试点县已将审核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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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数据及时与民政等部门进行了沟通,实现了工作衔接、信息对接、成果共享。
(三)充分利用信息成果,因地制宜制定帮扶措施
1、帮扶措施明细,直接落实到户。省办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对试点县制定帮扶计划进行指导。各地深入分析贫困户的发展需求信息,及时制定了具有本地特色的帮扶措施,内容具体明细,可操作性强。
2、结合地方产业,带动脱贫增收。各地充分结合地方产业发展要求,制定了可行的扶持措施,为实现“因户施策与项目带动并举”的目标奠定了基础。
3、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资金投入。一是增加资金总量,做大扶贫资金“蛋糕”。修水县整合资金8600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3903万元,集中用于六大扶持措施的落实,对识别出来的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参加新农合个人交纳部分(30元/年*人),全部由财政资金支付。通过财政贴息引导金融机构发放扶贫贷款1300万元,缓解贫困户发展生产资金短缺问题。二是扩大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规模,让扶贫资金细水长流。试点单位增加了互助资金试点村,鼓励动员扶贫对象参加互助社,免交入社基准金,由到村财政扶贫资金中缴纳,并适当提高借款金额。 三是加大贷款贴息政策执行力度,落实扶贫项目贷款贴息政策。寻乌县将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提高比重为80%。
4、组织社会力量,结对帮扶办实事。在制定扶持措施过程中,扶贫部门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和部门、全体党员和干部、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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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组织和个人等社会资源,形成了一股巨大的社会帮扶力量。
三、有关建议
一是实事求是核定贫困人口规模。各地根据国家扶贫标准,按照试点工作要求,经过严格识别程序,反复公示审核确认的贫困人口即使突破国家确认的贫困人口规模,也应该实事求地予以确认,给予扶持。同时,对因特大自然灾害造成的返贫人口应该纳入识别范围,不受原定的贫困人口规模限制,同步进行识别确认。
二是尽快制定扶持到户相关政策。目前,低收入对象识别确认工作已全部完成,各试点县也探索制定了扶持到户的措施,即将进入到实施阶段。建议国家尽快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有充分资金保障的意见和措施。例如,在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中明确一定比例和使用范围,专项用于扶贫到户项目。
三是建立科学的贫困人口动态管理机制。通过与民政部门联系沟通,制定相关制度规定,实现两项制度衔接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人口的科学管理,进退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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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运筹
稳妥推进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河南省扶贫办
河南省是一个地处中原的农业大省,是全国农业人口第一大省,也是一个贫困人口较多、扶贫工作任务较重的省份。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中,我省将贫困程度较严重的黄河滩区、沿淮低洼易涝区、革命老区、财政困难且农民收入低下的粮食生产区作为重点区域。两年多来,在国务院扶贫办的直接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河南省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科学运筹,稳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同时也探索了一些成功的做法。
一、主要成效
一是建立了贫困人口“实名制”管理体系。通过两项制度衔接,全省已经登记贫困人口538万多人。去年按照国家要求进行的32个试点县已经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的贫困人口235.48万人,其中,扶贫对象174.98万人,五保户1.93万人,低保户23.03万人,扶贫和低保交叉户35.54万人。过去,我们使用的贫困人口数是统计部门的监测推算数据,不能落实到具体的人,每年脱贫人口也是统计监测推算数据,更不能找到对应扶贫对象,社会上评价说我们是一本糊涂账。现在这本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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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了,我们每年扶持多少人、脱贫多少人、返贫多少人,都能够具体到每个人,做到科学化管理。
二是瞄准了扶贫开发的重点区域和重要群体。通过两项制度衔接,全省筛选出贫困发生率较高、经济发展较为困难的行政村,将作为下一个十年扶贫开发的重点村。同时,贫困人口及重点村的分布数据,也为下一步扶贫开发重点县调整提供了重要依据。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以后,贫困人口档案建立起来了,贫困村和扶贫重点区域也明确了,收到了“一举三得”的效果。
三是建立了一支稳固的信息统计队伍。以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为平台,我省建立了160多人组成的扶贫信息统计监测队伍,去年省里组织了三次大规模的业务培训;为18个市142个县(区)扶贫办统一配备了专用微机,建立了网络联系;市里有专门机构、县里有专人负责统计监测工作;全省还建立起了以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为主要内容的固定信息指标统计体系,对信息统计和动态管理进行了规划和部署。
四是探索了扶贫到户的工作新机制。经过实践探索,全省各地总结出扶贫龙头企业带动、连片开发带动、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到户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科技扶贫项目、“雨露计划”项目、互助资金项目、党员干部帮扶等8种扶贫到户的模式,实现了项目规划到户、扶贫资金到户、帮扶力量到户、增收效果到户等“四到户”的效果,达到了促进贫困户增收致富的目的。
五是营造了全社会关注支持扶贫工作的新氛围。通过层层宣传发动,积极向领导汇报,为扶贫开发造声势,扩大了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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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工作的影响,提高了扶贫工作部门的地位,为争取扶贫资金投入、整合各类资源奠定了良好基础。商丘市、安阳市、三门峡市在机构改革中设立了正局级的扶贫机构,加强了领导配备。平舆、光山县分别为扶贫办增加了7个和5个人员编制。滑县在县级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安排500万元,整合部门资金1200多万元,社会各界捐款100多万元,用于对扶贫对象进行扶持。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省委书记卢展工、省长郭庚茂到贫困地区调研时指出,要认真谋划、扎实做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我省成立了以副省长刘满仓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河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前后召开了4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试点工作方案和工作意见。各试点市县都及时成立了高规格的组织机构,绝大部分都是县委书记或县长担任组长,将民政、财政、统计、残联等相关部门纳入成员单位,明确了每个单位的职责任务。平舆、光山县主要领导到扶贫办现场办公,充实了工作机构,改善了办公条件。省政府以豫政办„2010‟92号文转发了省扶贫办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的意见》,对扩大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标准和对象、主要内容以及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明确。各市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很多县是县委书记亲自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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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讨论,按要求以县政府文件将各试点县实施方案上报到省里,为开展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科学运作,统筹安排
我们在部署这项工作时,注意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与下一个十年扶贫开发规划统筹部署。一是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中注意科学确定贫困人口规模。与统计部门合作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搜集全省各个县(市、区)历年的相关统计数据,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确定扶贫标准和低收入贫困人口规模。二是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中注意突出重点区域。省里把革命老区、沿黄沿淮地区、深石山区、传统农区以及特殊类型贫困地区等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作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重点区域。各试点县也都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瞄准重点区域,突出工作重点。实事求是地摸清贫困人口集中分布的区域,为下一步确定扶贫开发重点县、乡、村奠定了基础。三是适时在全省全面推开。我省在32个扶贫开发重点县试点工作顺利完成的基础上,去年11月份又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向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面推开,为制定全省“十二五”和下个十年扶贫开发规划提供基础数据。
(三)强化培训,规范操作
我们着力培训了两支精干的专业队伍,一是掌握政策的领导和业务人员;二是电脑操作人员。仅省级大规模的培训我们就举办了三次,共累计培训700多人次。各试点市县普遍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乡、村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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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培训,规范了试点操作程序。各地紧紧围绕“贫困人口识别”这一核心,突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两个重点,抓好“程序、政策、管理”三个衔接,做到“宣传培训、调查测算、评议公示、帮扶措施”四个到户,严把“报、评、查、审、批”五个关口,保证了全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四)落实经费,强化保障
在省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经过多次与省财政厅沟通协商,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对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经费进行了明确,连续两年解决工作经费均在2000万元以上。各试点市县财政也对试点工作给予了较大的资金支持。同时,省里统一印制了全套试点工作表册、资料,为每个试点县配备电脑设备,为全省扩大试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五)总结经验,典型带动。
我们充分利用网络这一现代化手段,实现全省信息的及时沟通,经验的及时总结和推广。我们搭建了扶贫动态《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专刊》交流平台,定期发布试点工作情况;建立了两项制度专用邮箱,通过电子邮件及时传递省办、各省辖市和重点县的工作进展情况;开通了移动“飞信”。通过网络对试点市县进行指导和联络,解答问题、发送资料。全省登录网上信息1000多条,各级印发工作简报300多期,组织进村入户宣传16000多人次。在全省总结推介了卢氏县的“三清一核算,程序七步走”调查摸底经验,桐柏县“规范操作五个好”的经验,虞城县、封丘县在每个乡先搞一个试点村的经验等,使各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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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借鉴,相互启发,促进了全省工作的均衡开展。
(六)完善政策,帮扶到户
全省各地围绕强化瞄准机制进行了积极地探索。一是利用互助资金项目进行扶持。在制定互助协会章程时,明确提出支持扶贫对象政策,如赠股、利率优惠等。二是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帮扶。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帮助扶贫对象发展生产,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三是利用小额贴息贷款项目进行扶持。对发展种植、养殖等项目的扶贫对象优先给予小额贴息贷款支持。四是利用“雨露计划”、搬迁扶贫、科技扶贫项目进行扶持。五是通过到户发展产业项目进行扶持。2010年我省筹措财政扶贫资金2485万元,在102个村实施贫困户增收致富工程试点,对识别登记的贫困户进行扶持,效果明显,当年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除此之外,我省还设立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到户增收专项扶持资金,专门用于对经过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扶贫对象的扶持,今年新增资金也大部用于发展农户增收项目。
三、存在的困难和下步打算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和努力,尽管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扶贫对象确定以后,缺乏相应的配套扶持措施。与低保相比,我们的扶持手段相对弱化、虚化;二是对贫困农户缺乏强有力的产业带动。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商品流通的大市场缺乏有效衔接,自然增加了到户扶持的难度;三是贫困人口的动态管理和监测还缺乏有效手段。两项制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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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衔接的工作队伍还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健全等等。为此,河南省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十号文件精神,认真学习借鉴各兄弟省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把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做得更好。一是逐步完善和巩固工作成果,建立起扶贫对象的动态管理机制;二是充分利用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成果。在贫困区域、贫困村的确定和新十年扶贫开发规划中,将衔接的结果作为重要的基础数据,使新十年的扶贫更能瞄准贫困群体;三是建立到户扶持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到户扶持政策,发挥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探索产业带动,建立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等多种扶持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建立起到户扶持体系;四是改善和提高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条件。我们已向省政府汇报,对重点贫困乡、镇增加扶贫专干,配备专业人员,增加办公设备,改善工作条件,确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新《纲要》确定的扶贫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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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瞄准”与“衔接”
比资金更迫切的扶贫基础工程 湖北省扶贫办
2010年,湖北省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在认真总结罗田、孝昌两县经验的基础上,扩大到全省29个所有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整个试点工作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民政部的指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民政、财政、统计、残联等部门紧密配合,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如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基本摸清了贫困现状并建立了信息资料库,强化了扶贫开发基础性工作。我省参加试点工作的29个重点贫困县市共有行政村9160个,农村总户数332.27万户,总人口1256.11万人。按照国家规定的扶贫标准和识别程序,已完成了贫困农户信息采集、录入填报工作。截至2010年12月31日,经《贫困农户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统计,29个重点县市9160个村全部完成了登记表的填报,识别录入的低收入农户1231365户、3517018人,分别占农村总户数的37%和农村总人口的28%。其中:扶贫户783700户、2432681人,低保户273936户、613253人,扶贫低保户131436户、419253人,五保户42293户、518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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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步掌握了扶贫对象的基本需求,为制定扶贫到户政策、实行分类扶持和动态管理提供了依据。各试点县市在信息采集、登记过程中,分别就家庭人员情况、贫困状况、致贫原因、需扶项目、内容、类别、规模、投资和资金来源及受扶持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摸底,据初步分析:扶贫户和扶贫低保户123.1365万户(3517018人),需产业扶持的109.75万户,占贫困农户的89.1%;需危房改造或移民搬迁的86.3 万户,占贫困农户的70%;需沼气池建设的17.57万户,占贫困农户的14.2%;扶贫户和扶贫低保户915136户中,需劳动力培训转移的77.8万人,占贫困人口的85%。
(三)建立健全了部门合作协调机制,实现两项制度基本衔接。各试点县市对识别出的低收入对象,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和部门职能,各负其责,分类扶持。财政部门按照政策规定,根据不同情况,安排落实各方面扶持资金。民政部门对低保进行扩面,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残联部门对贫困农户中的残疾人按政策提供特殊帮扶。扶贫部门对扶贫户和扶贫低保户,针对贫困成因和需求,以户为单元制定分类帮扶计划,分期分批实施有效扶持,据不完全统计,各地已分类扶持贫困农户67900户,占已识别的扶贫户和扶贫低保户总数的7.4%。通过各部门共建共享,有效衔接,应保尽保、应扶尽扶,扶真贫、真扶贫的机制在试点中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二、基本作法
(一)领导重视,全面部署。为贯彻落实全国邵阳会议精神,2010年, 我省将扩大试点工作列为扶贫开发重要工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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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继召开了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试点工作动员大会,省直相关部门和29个重点县市及所在市州的分管领导、扶贫办主任参加会议,省委常委张昌尔、省政府副省长赵斌同志分别作重要讲话,对扩大试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同时,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赵斌副省长召集省民政厅、财政厅、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省残联等相关部门,专门研究具体方案、政策举措,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国务院扶贫办《试点工作简报》摘要刊发了有关情况,对我省试点工作的部署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宣传发动,培训先行。进入宣传发动阶段,全省上下通过喷刷标语、举办宣传专栏、印发宣传手册、编发工作简报、制作明白卡和利用广播电视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试点工作的相关政策及方法步骤,基本上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试点工作的全面铺开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氛围。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地共印制简报417期,省办在《扶贫开发要讯》和《湖北省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工作简报》上多次转发各试点县的有关作法。同时,注重先培训、后铺开。全省动员大会一结束,分不同的工作阶段,我们先后在武汉和丹江口市举办3次培训会议,在与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联合召开的培训会上,专题就农村低收入人口测算办法进行了培训。范小建主任在我省考察工作时,在五峰县查阅贫困农户建档立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规范程序,科学识别。各试点县市严格按照识别认定程序,不漏环节,不走过场,严把“五关”:一是户主申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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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小组提名关;三是入户调查关;四是集体评定关;五是张榜公示关。不少地方结合农村实际,创造简捷实用的识别方法。有的总结出直观识别贫困户的“四看”办法:一看“屋顶子”,了解住房及居住环境的好与差;二看“菜园子”,了解种什么、养什么,有多少收入;三看“脑瓜子”,了解家庭成员的智力程度和劳动力强弱;四看“口袋子”,了解经济来源渠道、家庭收入和存款。有的实行“六看综合认定法”,即看该户是否有“收入靠种粮,住的是土坯房,劳力少不强,残障加文盲,小病拖大病扛,供不起孩子上学堂”等贫困特征,进行入户调查综合认定。通过直观排除或识别方法,既较快地瞄准了贫困对象,又易操作,减少了很大的工作量,也使当地干部群众容易接受。
(四)提供保障,检查督导。据统计,我省各地共安排了407万元,保障试点必要的项目经费和工作经费。各贫困乡镇克服困难,也分别安排了3~6万元专项试点经费,保证了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各试点县按照“八个到户扶持”的要求,将财政扶贫资金和有关涉农资金中面向农户的项目资金进行有机整合,实施分类扶持。对整合扶持资金不到位、试点工作进展滞后的地方,及时予以检查督办。省扶贫办杨朝中主任曾亲自给一度拉后腿的几个重点县县委书记打电话、发短信敦促,省市扶贫办现场督办,对进展情况发通报,旗臶鲜明的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各地工作平衡发展。
(五)区分类别,扶持到户。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最终落脚点,是将党和国家的扶贫政策和农村低保政策瞄准真正的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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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群体,实行扶贫到户。2010年9月,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对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加强自我发展能力建设的意见》。各地结合实际,将识别出来的低保和扶贫对象以户为单位进行分类,根据贫困成因、脱贫需求、家庭能力,分户制订有针对性的脱贫计划,通过“产业发展、科技服务、贷款贴息、互助资金、扶贫搬迁、雨露计划、结对帮扶、社会保障”等途径,分类分批实施扶贫到户。财政部门积极统筹安排落实扶持资金。民政部门对重病、残疾、智障、年老体弱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以及因病、因灾致贫但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家庭纳入低保对象,做到应保尽保。扶贫部门以《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为平台,落实扶贫到户项目。
三、两点启示
(一)两项制度衔接任务重,必须作为基础性工程保障经费并列入编制职能管理。我省市县扶贫办编制人员少,重点县市只有10-15人,部分县不足10人,工作经费有限,要组织完成全县10—16万贫困人口的入户调查登记和数据审核录入,平均每人要负责1万多人,工作量比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任务还重。在数据集中审核录入阶段,各试点县市主要靠抽调人员组建专班搞突击,也有的委托职校组织学生帮助录入,还有的花钱请人日以继夜录入。贫困农户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一旦到户到人,群众和社会都将极大关注,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要固定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予以保障,必须作为重要的常态性的扶贫基础工程,纳入编制系列,实行职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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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期望值高,必须象低保户那样实行有效的到户扶持。当前,在册的贫困户经常发问:低保一经认定,即按月领低保金,我们什么时候能得到入户项目扶持啊?2010年,我省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有589.81万人,国家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约8亿元,姑且不论要确保整村推进、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把上述所有的扶贫资金全部用在这些贫困人口上,人平均仅136元/年,杯水车薪,供需矛盾太过突出。如果说以前扶贫到户没有瞄准目标,浪费了“子弹”,但现在有了精准的目标,确又无足够的“子弹”。我们作为执行者,为“到户难”感到忧心。为此,我省在试点工作中,探索了一些到户的机制、路径和措施,在农村低保全覆盖、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利用《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这个平台,采取整村推进推到哪里,扶贫到户政策就落实到哪里的做法,重点将雨露计划、产业扶贫、扶贫搬迁、互助资金、小额贴息贷款等能够到户的扶贫政策向在册的贫困农户倾斜安排,分期分批予以扶持,促进衔接。建议由国家把新《纲要》要求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的扶贫目标任务,作为省、市、县各部门、各行业共同的责任,整合社会扶贫、社会救助、教育减免、大病救助、科技服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危房改造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动员和支持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民营工商企业家参与扶贫开发,积极支持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倾斜,实现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扶贫体系,真正构建大扶贫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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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工作力度
构建长效机制 扎实推进两项制度有效衔接
湖南省扶贫办
2010年以来,在国务院扶贫办的正确领导和高度关注下,我省把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农村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以下简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作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借助国务院扶贫办在我省邵阳市召开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总结会的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巩固试点成果,扩大试点范围,完善政策措施,扎实推进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有45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面上县开展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完成扶贫对象识别与登记101.6万人,两年安排到户财政扶贫资金近6亿元,直接帮扶识别对象70多万人。目前,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已深入人心,惠及千千万万贫困家庭,受到了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
一、统一认识是前提
2009年,我省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的统一部署,在邵阳、保靖两个县进行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我们深深感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在贫困地区产生的强烈反响是我们始料不及的。广大干部群众一致认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一项直接惠及千百万贫困农民的民生工程,深得民心,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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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贫困农户拍手叫好。一方面是通过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对贫困农户进行了甄别,对扶贫对象实施了直接帮扶,目标准确,弹无虚发,大大提高了扶贫效果。另一方面是通过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囊括了农村所有贫困对象,实施区别化的扶持,大力推进应保尽保,应扶尽扶,从根本上解决了贫困农户生存与发展关系,为逐步建立完善适合中国农村现状的、救助与开发相结合的农民生活保障体系奠定了基础。可以说,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农村扶贫,益在当前,利在长远。为此,湖南省委、省政府对抓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周强在多次会议上强调,要把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要站在全局的、战略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徐守盛省长在全省的会议上强调,没有贫困农民的全面小康,就没有湖南的全面小康,扶贫等有关部门要从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的高度来认识和推进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更是亲力亲为,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并要求全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作为扶贫工作的主要平台,一切工作都要建立在这个平台之上。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2010年全省在44个国家和省扶贫工作重点县(含比照县)和1个面上县全面启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务必完成100万扶贫对象的登记造册任务。同时,省委、省政府决定从财政扶贫资金中专项拿出2.4亿元的资金,按人均400元的标准对60万扶贫对象进行直接帮扶。2011年,省委、省政府对两项制度有效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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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工作的重视程度、关注程度更上了一层楼,把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守盛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已向全省人民承诺,今年全省要通过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对60万贫困农民实施直接帮扶。这种掷地有声的承诺,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我们扶贫开发工作者的高度信任,也给我们增添了巨大压力。在实际操作中,今年全省安排财政扶贫资金2.72亿元作为扶贫对象的“基本口粮”,直接帮扶了68万贫困农民。
二、强化措施是关键
为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目标任务,我们尽心尽力,全力以赴。
(一)集中有生力量。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涉及千家万户,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没有一支强有力的队伍,不集中各方面力量则难有作为。为此,我们下定了决心,汇集各方面力量,组织实施全省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总会战。一是扶贫系统全员参与,全力以赴。省扶贫办从机关抽调30多名干部,深入各县区,直接联系和指导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二是设立乡镇扶贫工作站,安排专人抓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三是全省组织招募了3000多人的扶贫志愿者队伍,深入乡村山寨,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提供服务。四是发动村支两委及农村党员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保证每个层次、每个环节都有人管事、有人做事,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抓住关键环节。在做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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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重点把握好三个环节:一是把握好对象甄别环节。我省在扶持对象甄别中,制定了严格的工作程序。要求坚持走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把甄别贫困农户的权力交给村民,由村民代表投票决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对象选择与甄别的准确性,确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能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配合和满意。对象评定后,逐一进行了建档立卡,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电子档案、省有全部信息。二是把握好扶贫资金落实到户环节。为保证扶贫资金落实到户,我省为扶持对象制定了扶贫专项卡,做到每个登记造册的贫困农户手中有卡,卡中有钱,钱里带有生产发展项目。2010年,全省用于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2.4亿财政扶贫资金,大都通过扶贫专项卡,发放到60万扶持对象手中,用于贫困农户的生产发展开发项目。三是把握好帮扶措施到户环节。我省在实施扶贫资金落实到户的同时,把制定帮扶到户措施作为重点,坚持因户制宜,基本做到一户一策,户户搞开发,家家有项目,保证了各项扶贫政策措施配套落实到户。同时,充分利用现有扶贫资源,广泛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使大多扶持对象有帮扶责任人。
(三)做好资金保障。由于国家没有安排专项资金,加上我省的推进速度超前,筹集资金尤为重要。为了筹措足够的资金,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想办法:一是调整财政扶贫投向结构,设立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扶贫资金专项。根据目前我省财政扶贫资金投量与投向的实际,我们把资金总投向定为两块,一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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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村为单元的整村推进、综合开发,一块是以农户为单元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扶持到户资金。从而把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资金作为扶贫专项,单设计划,专项安排。二是争取省级财政专项安排。由于省委、省政府对两项制度有效衔接高度重视,在本级财政极度困难的情况下,专项安排了3000万元,作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专项资金。三是专项安排工作经费。我省财政部门对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很重视,对扶贫部门的工作很支持,对做好当前工作所面临的困难很理解。因此,同意在原工作经费不变的基础上,再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设立二级工作经费专项,按到户项目总资金的5%提取设臵,从而为我省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经费保障。
(四)加强督查督办。为加强指导,规范工作,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扎实推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我们与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残联一道,深入调查研究,共同制定了《湖南省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考核试行办法》,并把做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作为对各县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我们先后组织了三次大的督办与考核:第一次是在对象识别阶段的考核。重点考核各地对贫困农户的识别,是否严格按照识别程序,规范运行;所甄别的对象是否准确,群众反映如何。第二次是对资金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由省、市、县三级扶贫办部门组织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试点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按照“六查六看”要求,重点督查经费落实情况、对象户生产项目实施情况、帮扶成效情况、社会反响情况等,对照考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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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给各县打分排名,及时通报了检查情况。第三次是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之后,我们按照省为民办实事考核办的标准和要求,对这项工作开展了专门督查。通过强有力的督促检查,通过兑现奖惩制度,极大地推动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制度建设是保障
我们结合各地实际,积极开拓创新,努力构建长效机制,突出抓了四个方面。
(一)健全识别认定机制。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一个比较关注的敏感问题、热点问题。老百姓希望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对象要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为此,我们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湖南省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扶贫对象识别办法》,明确规定了对象识别的标准、要求、程序等,坚持“贫困监测定规模,群众票决定对象”的原则,按照“户主申请、村民小组评议、村级复评、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进行,把“群众认可”和“社会认同”贯穿于识别工作始终,突出抓好“三级复审、三榜公示”,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准确识别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
(二)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按照“应扶则扶、应退则退”的原则,积极探索扶贫对象的动态管理机制。各地都制定出台了《扶贫对象进入退出管理办法》,对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具体由县扶贫部门会同县调查队、统计局,在全县抽选一定数量的村进行长期定点贫困监测,了解扶贫对象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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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的家庭经济变化情况,根据贫困监测结果,核定扶贫对象进出比例。按照动态管理程序,对扶贫开发对象两年审核调整一次,对于超过扶贫标准的扶贫对象,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后,停止相关扶贫开发政策扶持;对于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要及时吸纳为扶贫对象,给予相应的扶持。
(三)建立有效帮扶机制。我们按照“低保解决生存,扶贫促进发展”的思路,积极探索建立对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对象的到户帮扶机制:一是坚持帮扶资金到户。二是突出生产发展,产业帮扶,坚持开发项目落实到户。三是扶贫开发的各项政策措施优先享受,重点倾斜,落实到户。四是帮扶责任到人,服务落实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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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以赴抓好扶贫开发“双到”工作 扎实推进两项制度有效衔接
广东省扶贫办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扶贫办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意见》要求,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工作意见。目前,全省3409个贫困村正按照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要求,组织实施扶贫开发“双到”工作,通过入户调查、建档立卡、电脑管理,分类帮扶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扶贫开发对象,成效十分显著。
一、基本情况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的方针,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扶贫开发思路,以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贫困村为平台,以贫困户贫困人口(含低保户和五保户)为工作对象,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责任制,实现从2010年开始到2012年,用3年时间,对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14个地级市(含江门的恩平市)83个县(市区)的3409个贫困村,及其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下的农户,通过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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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作责任制,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等综合扶贫措施,确保被帮扶的贫困户80%以上实现稳定脱贫,人均纯收入达到2500元以上,确保被帮扶贫困村基本改变落后面貌。
去年以来,我省各地各扶贫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认真做好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对全省3409个贫困村确定 5662个帮扶单位。到目前为止,共派出1.15万人,组成3451个工作组进驻贫困村和有关市县。2010年底,经过全省扶贫干部和驻村队员共同核实,我省年人均收入2500元以下的贫困户为37.17万户、155万人。我们将有劳动能力的32.5万户、145.5万人核定为扶贫开发帮扶对象,其中:年人均收入1501-2500元的14万户、62.2万人,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含1500元)、已纳入低保尚有劳动能力的4.3万户、18万人,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含1500元)但暂未纳入低保的14万户,65.2万人。将无劳动能力的4.67万户、10.1万人核定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帮扶对象,其中: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含1500元)纳入低保且无劳动能力的3.2万户、8.5万人,五保户1.4万户、1.6万人。目前我省对3409个贫困村内所有扶贫开发帮扶对象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帮扶对象,全部开展了入户调查,制定了帮扶规划;全部实施了建档立卡,实现电脑信息管理;全部确定了帮扶责任人和帮扶目标责任。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推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首先必须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要求。我省在《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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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意见》中明确按照“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格局,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总责,具体工作由各级扶贫办负责。各市县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一把手担任组长和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同时,还专门设立扶贫“双到”工作办公室,抽调小组成员单位人员组成,有些市县则与扶贫办合臵办公。省扶贫办专门制定了《广东省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帮扶与被帮扶工作责任》,一方面结合落实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有关工作精神,要求对列入帮扶的所有贫困村贫困户情况进行逐村逐户重新核查,建立帮扶台帐,印发《帮扶记录卡》,帮助所有贫困村贫困户如实填写帮扶情况,建立帮扶档案,逐级按时填报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在扶贫信息系统中上报。逐步建立贫困户核实责任机制和贫困人口增减动态管理机制。另一方面明确了七个帮扶工作重点内容:一是帮助贫困户开展种养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免费进行技能培训;二是根据当地实际,帮助贫困村培育稳定增收的主导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三是改善贫困村公共基础设施;四是帮助贫困户居住的残危房或茅草房进行住房改造;五是帮助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六是帮助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户纳入低保,引导和扶助贫困户参加农村合作医疗,鼓励有条件的贫困户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七是帮助考上大中专院校的贫困家庭子女完成学业。
(二)建立瞄准机制,实施“靶向疗法”。在核查对象过程中,我们主要采取入户调查和目测的办法进行。其中,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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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的主要内容是:农户的收入来源、贫困原因、劳动力外出务工等情况,并按照家庭经营和外出务工类别,计算每户的年人均纯收入,并采取“倒排法”对全村农户进行排序;目测的内容主要是农户现居住条件是否为危房,家庭装修设备、生产和交通工具等是否具有或超过当地群众拥有的设备。然后通过综合确定最贫困的农户,并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群众无异议后将拟帮扶的对象逐级上报审核。在核实工作对象后,实施“靶向疗法”,进一步区分扶贫对象、低保户和五保户,实现定点清除贫困。
(三)建立信息平台,实行动态管理。我省将经核实确定贫困村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和没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对象后,在做好户卡、村册、镇薄、县档的纸质档案和帮扶工作台帐的基础上,建立广东扶贫电子信息网络系统,将所有帮扶对象的基本信息全部录入信息系统,通过建立覆盖全省的信息网络平台,跟踪各级各帮扶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实现脱贫一户、消除一户的动态管理。目前,全省已有60多个市县(区)建立网站并连接到省网,随时在网上查阅和上报有关进展情况。
(四)建立健全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推动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建章立制、加强检查是重要抓手,这样才能确保工作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制定了“双到”工作考评办法、驻村干部管理使用规定、问责制暂行办法等,明确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干部提拔任用和跟踪问责的重要依据。2010年底,省组织百余个厅局、院校240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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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干部组成15个考评组对全省3409条贫困村抽取1434条进行了考评;有一名市扶贫办主任、三名镇领导因工作不力受到了撤职处分。2011年6月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组织了一次全省扶贫开发“双到”交叉检查,由省发改委、农业厅等10个省直单位牵头组成10个省检查组,组成719个进村检查工作小组赴3409个贫困村开展了全面检查。
(五)动员全社会参与,形成大扶贫格局。推动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不能仅仅依靠扶贫办、民政部门的工作,更需要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我省3409个贫困村分别分配到省、市、县各级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和社会团体进行单位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形成大扶贫格局。同时,我省率先建立了省级“扶贫济困日”,具体时间在每年6月30日。2010年首次活动募集扶贫捐款30亿元,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捐赠资金已到账23.13亿元,捐赠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全省3409个贫困村的扶贫开发工作。去年省统筹资金2.03亿元,主要用于四个方面:一是用于帮扶37个相对困难的贫困村;二是推动清远市高寒山区搬迁安臵试点工作;三是资助已列入我省26个第
一、二批新农保试点县区“双到”贫困村内的贫困户60岁以上贫困老人参加新农保;四是扶持引导100个省级整村推进幸福安居工程示范村建设。2011年我省扶贫济困日资金募集达到32亿多,省计划统筹8亿元。省统筹的资金主要用于两个重点项目,即一次性全额资助全省“双到”扶持贫困村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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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以上约23万贫困老人购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约2亿元;资助我省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3000个自然村6万户、30万人整村搬迁安臵工作,约6亿元。
(六)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帮扶力度。推动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的目标在于帮助贫困户真正落实政策,加大扶贫投入,确保他们真正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截至2011年6月底,全省已落实到贫困村的帮扶资金63.97亿元,平均每村187.65万元。各地启动集体扶贫项目11034个,组织农民参加各种专业技能培训共87万多人(次);劳务输出17万多人;新增修筑硬底化道路9971公里,新增农田水利受益面积152万亩,解决了76万贫困户饮水安全问题,解决了3.5万贫困户住房难问题;将5.7万户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帮助47万多户贫困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帮助建设文化卫生项目1.28万个。据去年各地年终测算,全省已有15.7万户、69.3万人达到年人均收入2500元,占贫困户数的42.1%、贫困人数的44.5%。2011年,省委、省政府将扶贫开发列入为人民群众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当前在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农村扶贫开发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作为国家扶贫战略的两个重要支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救助、维持生存,扶贫开发是提高能力、促进发展,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对提高农村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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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人口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逐步缩小发展差距,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激发农村低收入人口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具有重大意义。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新时期开展“双到”工作推进两项制度衔接的重要意义,强化工作责任,调动各级开展各项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建设。建立和完善两项制度衔接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建立扶贫、民政、财政、统计、残联五个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两项制度衔接的有关问题,共同推进我省两项制度衔接工作。在广东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研发的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的指标需求,进一步完善我省的低收入农户信息管理系统。积极做好相关信息的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系统,实现与国务院扶贫办的管理系统同步联网、传输畅通和资源共享。
(三)进一步落实应保尽保。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互相配合,通过建立新型互动的“精确瞄准机制”提高认定帮扶对象的“瞄准精度”,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由于目前各级民政部门与扶贫办掌握的情况各出一辙,存在一定的误差。在下一步“双到”工作中,要加强与民政部门的信息互动,落实应保尽保。
(四)进一步总结经验。一是贯彻“辩证论治”,对贫困户分为放心户、跟踪户和重点户三类,有针对性地开展扶贫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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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对丧失劳动能力的,采取低保救济的方式,实现扶贫开发与低保救济有效衔接。二是及时总结两项制度衔接工作的经验,对各级扶贫开发机构、帮扶单位、个人、帮扶对象等先进事迹,要做好宣传工作,激发工作的热情,提高各级党政部门和干部落实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的积极性。三是加快《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立法进程,争取将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经验上升到制度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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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程序 大胆创新 六大举措惠及贫困农民
重庆市扶贫办
全国湖南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总结会议结束后,我市于2010年3月正式启动扩大试点工作,至12月底全面建立了覆盖全市农村的扶贫对象信息管理系统,为服务和管理全市扶贫对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合力支持
市委书记薄熙来、市长黄奇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将扩大试点作为切实改善民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正其还多次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扩大试点工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明确扩大试点范围。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将试点范围扩大到30个区县,加上2009年试点的3个区县,覆盖了全市所有区县。二是制定对象识别标准。参照各区县的贫困程度、经济发展现状、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人均消费水平等综合指标,将农村低保对象确定为1600、1400、1200元三个识别标准。对扶贫对象的识别,则采取相对贫困标准,将全市农民纯收入30%以下的农村人口全部作为农村扶贫对象,转化为收入标准即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为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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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强化组织领导。市级成立了以市扶贫办主任任组长,两名副主任、一名市民政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村调查总队、市残联等部门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试点区县及乡镇也及时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市上还从各相关部门及2009年试点的区县抽调了11名工作人员,组建了综合秘书、软件开发、督查考评3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业务检查指导、信息收集、软件开发等日常事务工作。各试点区县和乡镇也设立了专门办公室,落实了具体的工作人员。四是建立衔接机制。采取部门联席办公方式,建立了由政府统筹,扶贫部门牵头,民政、财政、统计、残联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的衔接机制。市政府办公厅和各试点区县政府分别印发了试点工作意见、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建立了市、区县、乡镇、村四级联动的工作运行机制。全市统一制定了23项工作制度,细化和明确了试点工作要求、目标和原则,统一规范了操作流程和方法步骤。
二、统一方法步骤,规范操作流程
探索创立了“八步四公示”识别程序和“排队打分”方法,准确识别出了新的对象。一是村民申请。二是民主推荐。三是入户调查。四是民主评议。五是村级初审。六是乡镇复核。七是县级确认。八是市级复查。通过以上程序,准确识别并录入低收入人口对象1030197户2314401人,分别占全市农业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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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的15.1%和11.1%。其中:五保户140590户159000人,占低收入人口对象总数的13.6%和6.9%;低保户421374户702575人,占低收入人口对象总数的40.9%和30.4%;扶贫低保户165026户467225人,占低收入人口对象总数的16.1%和20.2%;扶贫户303207户985601人,占低收入人口对象总数的29.4%和42.5%。在468233户1452826人的扶贫对象中,国家扶贫标准有229218户686321人,占扶贫对象总数的49.0%和47.2%;省级扶贫标准(收入在1196—1400元之间)有207408户667676人,占扶贫对象总数的44.3%和46.0%;县级扶贫标准(收入在1400元以上,区县扶贫标准以下)有31607户98829人,占扶贫对象总数的6.7%和6.8%。
三、摆脱陈规束缚,大胆开拓创新
第一、采用相对标准,完善对象识别体系。改绝对标准为相对标准,对国务院扶贫办下发的识别指标体系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并以区域发展状况、农户经济收入状况、家庭劳动力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等作为对象识别确认的指标依据,建立完善了对象识别指标体系,使对象识别更加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增强了可操作性。
第二、优化信息系统,搭建网络管理平台。自主设计开发了扶贫对象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增设和优化了系统管理功能,并与民政部门的低保管理系统进行了融汇整合,为建立“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长效动态管理机制和实现市、区县、乡镇的联网管理搭建了良好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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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创新考核方式,推动试点工作开展。一是层层制定严格的考核奖惩办法,市对区县、区县对乡镇、乡镇对村分别建立考核明细台账,实行严格的量化考核,同时还将考核结果与工作经费划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挂钩。二是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采取按周报进度、适时抽查、按阶段考核和定期通报成绩排位的方式严格督查考核。在每个实施阶段,都要组建若干督查指导小组深入各乡村农户,采取调查走访、随机抽查、座谈讨论等形式,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和推广经验。三是加大群众和社会监督力度,建立农民义务监督员制度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督查制度,对试点工作过程进行全面的跟踪监督。
第四、突出信访处臵。按照辖区负责制原则,层层制定信访处臵预案,建立信访首问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落实接访工作人员。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群众来信来访,由相关部门组建工作小组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来访群众反馈调查处理结果。
四、启动六大工程,落实帮扶到户
对象识别和信息录入工作结束后,各区县都积极探索建立了一些到户帮扶方式方法,市扶贫办拟制了《重庆市农村扶贫对象到户扶持办法(草案)》,按照每个扶贫对象户落实2000元到户资金标准,全面启动实施产业扶持、社会保障、金融服务、培训助学、社会帮扶、基础设施、移民扶贫、文化扶贫、科技扶贫、自主创业十大到户扶持政策。目前,该《办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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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力争尽快完善出台。尽管《办法》尚未出台,但是,结合两项制度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市委、市政府已经强力启动实施了落实到户六大扶贫工程。
一是启动实施“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全市计划在三年内投入财政专项资金100亿元,引导各类资金1000亿元,专项贴息贷款1000亿元,在贫困农村突出发展“林果药桑菜、鸡牛羊兔蜂”十大扶贫产业,发展专业合作社和创办微型企业,建立完善的生产经营体系,确保到2012年全市95%的扶贫对象户新增纯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仅2010年在“两翼”投入扶贫资金6.48亿元,信贷扶贫资金11.75亿元。十大产业规模效益大幅提升,其中养蜂业从无到有,已达50万桶;中药材首次突破100万亩,达到120多万亩、130余个种类。今年又在17个贫困区县95个贫困村实施乡村休闲旅游项目,广辟贫困农民增收渠道。
二是启动实施整村脱贫连片开发工程。2008年底市委市政府为贫困村量身定制了“千村脱贫”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3年来共启动了1016个脱贫村。去年底第一批266个村全部脱贫达标,近1/3达到了新农村标准,村均投入1075万元。目前尚有750个贫困村正在奋力脱贫,2013年全市2000个贫困村计划全部摘帽。今年起又在两个乡镇试点实施整乡脱贫工程,扶贫和生态移民也在加速推进,促进了连片开发、连片脱贫。
三是启动了相对扶贫机制动态管理扶贫工程。率先在全国将“贫困人口”和“贫困村”的称谓改为“低收入人口”和“重—
48 —
推荐第6篇:建档立卡贫困证明
附件3
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在线申请用)
兹证明
市(州)
县(市、区)
镇(乡)
村村民(户主):
(身份证号:
)家庭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其子(女):
(身份证号:
),目前为
学校的在校学生。
证明人签名:
证明人签名: 证明人职务:
证明人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村委会公章
镇(乡)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第7篇:建档立卡档案资料整理
贫困村建档立卡档案整理
(一)搜集资料
各乡镇、贫困村搜集的资料主要包括四大类: 一是文件类,包括县乡两级出台的关于建档立卡工作的各类文件以及上报的文件,分村镇两级整理。(村级确认贫困户的报告、贫困村申请报告)。(这里要注意的是县乡两级在开展建档立卡工作开始时制定的乡镇、村贫困人口分配指导性数字文件资料不要放在里面了)。
二是表格类,包括贫困户申请书、贫困户初选名单、贫困户登记表、贫困村登记表等。
三是记录类,包括各类会议记录、评议情况和培训情况等,分村镇两级分别整理,(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贫困户会议记录、评议统计表,乡镇评议确定贫困村的会议记录等)。
四是公告公示类。包括贫困户初选名单公示,贫困户确定名单公示、贫困村拟定名单公示、贫困村确定名单公示情况等。分村镇两级整理。同时,乡镇要制作贫困村位置分布图和贫困村汇总表,贫困村要制作贫困户登记表。
(上面所讲的四类资料,原先发给各乡镇的建档立卡实施方案中都有)
(二)装订成册
乡镇和村级把各自所需要的资料搜集齐全后,必须进行分类、设计封面、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具体规格和样式自定。
(三)规范管理
装订成册的档案要统一放置,各乡镇、村要明确专人管理。行政村制作贫困户登记表要装订三套,县、乡镇、村分别保管;乡镇制作的贫困村位置分布图、贫困村汇总表要装订两套,县、乡镇分别保管。不是贫困村的行政村,要参照贫困村的标准做好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因为现在的建档立卡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每一年都有脱贫的和返贫的人员信息变动,各行政村一定要保留好原始资料,等到年度调整时有资料可查,减少当年的建档立卡工作量,同时也是对这项工作的负责。
贫困户登记表A4版本的填写、装订工作。由于前期在开展贫困户登记表的入户登记、填写过程中,时间紧、任务重,出现登记表中的部分数据、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成员身份证号码等错误,通过网络版在线系统的修改,与前期填写的A3版本贫困户登记表、贫困村登记表数据不一致,这次按照领导要求,全部改成A4版本的贫困村、贫困户登记表,按照网络版的数据重新填写后,统一交到县扶贫办进行装订,再交到乡镇、村保存归档。(各位贫困村的扶贫工作队队长按照我们提供的贫困人口管理在线网址,逐户查找抄写下来。) 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管理平台 http://124.65.124.98:7003/gjfpb/ 用户名:fpb341622 密码:fpb7625956
扶贫手册的填写
扶贫手册已经由县扶贫办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统一制定的样式印刷好,并分发到各个乡镇,有的乡镇已经分发到行政村,有的乡镇还没有发放。按照省扶贫办的统一部署,现在开始进行扶贫手册的填写,现在我就如何填写扶贫手册讲解如下:
扶贫手册内共有五大项内容:一是家庭情况,此项内容不能空项,是贫困户的家庭基本情况;二是家庭成员基本信息;三是帮扶责任人,包括省、市、县、乡镇、村四级单位的帮扶责任人,也就是说一户贫困户可以由多个单位的不同帮扶人帮扶(有各级单位的扶贫工作队队员),根据具体上报的内容填写(上次要求各帮扶单位上报的扶贫工作队队员名单,要和村两委研究后确定帮扶哪一户,填写上去);四是帮扶措施,此项内容中的“项目内容”填写分为雨露计划、扶贫小额贷款、异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六大类,一定要填写具体项目实施内容;“帮扶单位”是指针对该扶贫项目实施帮扶的投资单位,一个项目可以有多个不同的单位投资(比如说修建一条路,需资金100万元,由几家单位共同投资,帮扶单位就要填写几家单位的名称)。五是帮扶成效,是指该扶贫项目实施后农户收到的实际效益和效果,由农户签字确认。这里重点强调一下,扶贫手册里的所有内容全部用手工填写,所有填写内容一定要与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网络版)最后所确定的内容完全一致,各位贫困村的扶贫工作队队长按照我们提供的贫困人口管理在线网址,逐户查找抄写下来,具体如何登陆、查询,各位扶贫工作队队长都加入“蒙城县驻村帮扶交流群”(QQ号:383046710),由扶贫办在线统一指导登陆、查询。一式两份,村级保留一份,农户自己保留一份。
推荐第8篇:建档立卡回头看承诺书
建档立卡回头看承诺书
本乡镇承担贫困村 个、贫困人口 户 人的建档立卡工作,在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中,我乡镇认真执行工作程序,严格按照贫困户识别标准“五比五看三优先、三评、八不评”的规定,对所有贫困户进行对照,共识别出不符合贫困户标准 户 人,新增加贫困人口 户 人。
(退出和新增人员名单附后)
乡镇党委书记(签字):
乡 (镇) 长(签字):
县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第9篇: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证明
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证明
学生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 家庭住址:
, 其家庭户主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系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国家或省级认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中脱贫属性为
(填写:未脱贫、已脱贫(享受政策)、返贫和已脱贫(不再享受政策)),识别标准为
(填写:国家标准或省定标准)。
特此证明。
证明人: 联系电话:
(镇级或县级扶贫办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个别乡镇可能没有成立扶贫办的需要到县级扶贫办盖章。
推荐第10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
贵州省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解读
来源:扶贫开发周刊 作者:杨小友 时间:2014-04-1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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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4月10日,贵州召开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标志着贵州省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全面启动,为做好建档立卡工作,近日,贵州制订了工作方案。本报对贵州建档立卡工作方案进行了解析,让该工作更加脉络清晰。
国家建档立卡工作的相关规定 (一)贫困户识别标准及规模
1、识别标准: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贫困户识别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
2、识别规模:原则上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3年底全国农村贫困人口规模为基数。省级统计数大于国家发布数的,可在国家发布数基础上上浮10%左右;个别省级统计数与国家发布数差距较大的,上浮比例可适当提高;具体识别规模经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由省扶贫办报国务院扶贫办核定。 (二)贫困村识别标准及规模
1、识别标准。贫困村识别原则上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进行。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省贫困发生率高一倍以上,行政村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0%,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
2、识别规模。东部9省(市)贫困村识别规模原则上控制在行政村总数的15%左右;中部10省原则上控制在20%左右;西部12省(区、市)原则上控制在30%左右。 (三)贫困户、贫困村的识别程序
《方案》要求贫困户、贫困村识别执行规模分解、初选对象、公示公告、结对帮扶、制定计划、填写表册、数据录入、网络运行、数据更新等九个步骤。贫困户采取“两公示一公告”,贫困村采取“一公示一公告”,公示公告要以落实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为目的。并对每个步骤提出了时间要求。 (四)贫困户识别的要求
贫困户主要识别扶贫户和扶贫低保户两类贫困人口,这次建档立卡工作原则上不登记五保户,低保户家庭成员有在校学生的可以选择性的纳入贫困户登记,以利于“圆梦行动”等助学工程项目落实到户。(国务院扶贫办刘永富主任在贯彻落实25号文件情况汇报会暨建档立卡工作会议指出,这次建档立卡在贫困户的识别中主要识别扶贫户、扶贫低保户)。
农村低保对象,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农村扶贫对象,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的农村居民,包括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农村低保对象。按照标准和对象可以将贫困人口分为四类。
一是扶贫户,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的农户。
二是扶贫低保户,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低保户。
三是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户,主要是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户。
四是五保户,是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其中扶贫户、扶贫低保户是
扶贫部门工作对象;扶贫低保户、低保户、五保户是民政部门工作对象。扶贫、民政部门在扶贫低保户上有工作交叉。2013年,经省政府组织扶贫、民政、统计等部门专题讨论后,确定全省低保户、五保户人口总规模为223万人。 (五)调查数据的时点控制
国家要求建档立卡工作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是指登记截至2013年12月31日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基本情况、贫困状况、发展状况、基础设施情况、生产生活条件、公共服务等方面数据,并作为这次建档立卡的基期数据,为终期评估建立数据基础。同时,对2013年贫困村、贫困户结对帮扶、帮扶措施落实情况也要登记。以上数据基础数据登记,2014年的数据登记纳入数据更新范围。 (六)督查考核
国务院扶贫办要求各地要建立督查考核制度,按照“省抽查、市监督、县核查”的方法,开展建档立卡专项督查,并将数据失真率与奖励资金分配挂钩。并以适当方式将建档利卡信息箱社会公开,接收群众监督。尤其是对宣传不到位、程序部规范、操作不透明等引发矛盾纠纷、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并作为国家和省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贵州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一)贫困户、贫困村识别标准及规模
1、贫困户的识别标准及规模。标准执行国家农村扶贫标准,即农户2013年人均纯收入要低于2736元。识别规模以国家发布我省2013年贫困人口规模745万人为基数,结合我省实际,上浮20%,全省共900万人左右。各地可以按照省扶贫、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发布的2012年底各县贫困人口规模923万人分解到乡镇、村。
2、贫困村的识别标准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对贫困村“一高一低一无”的识别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按行政村贫困发生率高于27%(比西部12省贫困发生率平均水平高90%,西部 12省贫困发生率14.5%),行政村2013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4819元(低于西部12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6884元的70%),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执行。全省贫困村总规模控制在9000个左右(另行下文),占行政村总数的54%。其中:一类贫困村5000个左右,
二、三类贫困村各2000个左右。各县在识别贫困村时,要注意:原则上一类贫困村要向一类贫困乡(镇)集中,二类贫困村要向二类贫困乡(镇)集中,三类贫困村向三类贫困乡(镇)集中。同时,要将已纳入国家和省“十二五”整村推进贫困村名单的纳入贫困村识别范围。
3、贫困户、贫困村识别标准及规模调整的出发点。一是国务院扶贫办、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各省农村贫困人口数据是基于7.4万户农村居民家庭抽样数据的推算数,不能有效反映农村贫困户情况。二是鉴于国家实行以贫困人口、贫困村规模为主的扶贫资金分配机制和减贫结果为导向的扶贫工作考核机制,以及我省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是全国扶贫攻坚主战场这一省情,结合我省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实际,争取国家扶贫资源加大对我省的政策倾斜。
贵州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的要求 (一)建档立卡的纸质档案管理
一是省、市(州)、县扶贫部门实行贫困户、贫困村电子档案的微机管理,县扶贫部门要制定贫困户、贫困村纸质档案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纸质档案,贫困户档案内容包括:县基本概况、全县到户帮扶规划、全县贫困户帮扶情况、县扶贫办党组会议记录、《贫困县登记表》、各乡镇关于审核贫困户的报告、县贫困户名单公告、相关工作流程的照片资料等,贫困村档案内容参照执行。同时,县扶贫办要加强对乡镇、村贫困户、贫困村档案管理的监督、指导。
二是乡镇要按照纸质档案管理制度建立贫困户、贫困村档案。贫困户档案内容包括乡镇基
本概况、乡镇贫困户帮扶规划、乡镇贫困户帮扶汇总情况、县审批文件、乡镇贫困户申报文件、贫困户申请书、《贫困户登记表》。乡镇贫困村档案包括乡镇基本概况、乡镇贫困村帮扶规划、乡镇贫困村帮扶汇总情况、县审批文件、乡镇贫困村申报文件、《乡镇汇总表》、贫困村申请书、《贫困村登记表》。
三是行政村档案不分村户,主要包括村基本概况、村帮扶规划、县审批文件、乡镇申报文件、乡镇审核文件、贫困村申请书、《贫困村登记表》(不是贫困村的可以没有)、贫困户申请书、《贫困户登记表》、贫困户帮扶本(一式两份,贫困户一份、村一份)。(二)责任分工
建档立卡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工程,省负责贫困户、贫困村规模的分解到县,市县相关工作人员和省级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的培训及专项督查工作;市州要加强督促指导检查,做好贫困户、贫困村分解范围之外的跨县开发区、管委会规模分解协调工作,对县乡相关工作人员和市州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的培训;县级负责将贫困户、贫困村分解到乡镇、村,与原属地开发区、管委会做好规模分解协商,指导乡镇、村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开展乡镇、村相关人员和县级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的业务培训,审核确认贫困户、贫困村;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村两委、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扶贫志愿者开展建档立卡数据收集和录入工作,建档立卡工作的质量主要在乡镇政府,是实现相关部门信息之间信息共享、实现数据交换、数据比对的关键。
(三)征求意见稿登记表
省办按照办领导的要求,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前期工作方案的指标体系为基础,结合我省干部结对帮扶、产业扶持、教育培训、农村危户改造、扶贫生态移民和基础设施建设“六个到村到户”、“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大行动计划的工作部署,拟定了《贫困户登记表》、《贫困村登记表》、《乡镇汇总表》三套登记表格。
1、《贫困户登记表》分为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项目、帮扶成效、脱贫评估等七个板块,共95个指标。
2、《贫困村登记表》、《乡镇汇总表》分为基本情况、贫困状况、发展状况、基础设施状况、生产生活条件、公共服务情况、帮扶信息、帮扶成效八个板块,共156个指标。
3、《贫困县登记表》暂未编制,贫困县登记数据量较大,但有与县数少,工作压力不大,《贫困县登记表》可以待国务院扶贫办下发后,再开展登记。
各表册书写要认真规范。一是本次建档立卡需要等待国办编制相应的录入软件,不能同步开展数据登记与录入工作。二是登记表将作为原始档案留存,并作为工作考核的依据。因此必须注意各表册的数据书写质量。 (四)数据录入
扶贫系统已经多次开展建档立卡工作,这次从中央到地方都非常重视这次建档立卡工作,各地要抓住这次契机,切实保障数据录入质量。数据集中录入是最容易出现数据错误的环节,造成数据错漏的原因有很多。因此,必须精心组织、加强审核,严把数据质量。
1、加强培训。国务院扶贫办下发建档立卡软件后,我办将适时开展全省应用软件培训,对市(州)、县相关业务人员开展专门培训,各市(州)、县要选派业务能力强、有工作责任心的同志作为县建档立卡工作种子教师,并做到人员相对固定。市(州)扶贫部门要抓好县乡业务培训。县扶贫部门要抓好县乡相关人员业务培训,指导乡镇开展录入工作。
2、多形式开展录入。各地可以积极尝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社会力量帮助完成录入工作。但要保证数据质量,做好贫困户、贫困村等相关隐私信息的保护工作。
3、规范录入。规范录入是确保数据质量的有效手段,贫困户、贫困村信息量大、定量指标、定性指标多,即有文本、又有数据,录入时要注意切换。比如:录入贫困户姓名,不要在姓名中加入空格;录入数据时不要用全角数据等。
4、加强审核。省对各市(州)数据开展抽查,主要从汇总数据层面开展分析,与客观实际存在较大差异的市(州),在扶贫开发工作考核中要严格扣分。市(州)要加强数据抽查力度,随机抽取一定量的贫困村、贫困户登记数据与登记表进行认真比对,比对结果作为对县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县扶贫部门负责对录入数据开展全面审核,县扶贫办一把手是数据质量第一责任人。省扶贫办工作督查组将适时督查。
第11篇:扶贫建档立卡实施方案
方案一: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里有关文件要求,今年要在全省21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扶持县开展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县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完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有关精神,建立健全符合我县实际扶贫对象立卡工作管理运行机制,确保该项工作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转有序,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实现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县贫困人口温饱,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应扶尽扶、应退则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一,认真了解不同贫困群体收入情况,制定符合本县实际扶贫对象人均收入标准,划出客观的、便于操作的扶贫对象识别标准,努力做到应扶尽扶,并强化动态管理,做到应退则退。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健全政府引导、扶贫和民政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乡村落实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机制。
(三)坚持衔接配套、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与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措施相配套;坚持与临时救助、促进就业以及其他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规范操作、阳光作业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对象明确、程序规范、措施得当、效果明显。
三、总体目标
建立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农村贫困户档案,建立制度健全完善、政策衔接配套、标准科学合理、补助水平适度、资金筹集落实、管理规范有序、服务优质高效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农村扶贫开发水平,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扶尽扶,从根本上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开展试点调研、摸清贫困底子。各乡镇抽取一个村进行试点,以准确识别扶贫对象为核心,按照农村扶贫开发对象2300元的识别标准,摸清贫困人口底子,了解不同贫困群体收入情况,剖析贫困原因,提出对象识别指标和识别程序,为以后测算各乡镇、村的不同政策对象比例提供参考依据。
(二)测算扶贫比例,完善实施方案。省扶贫对象总体规模确定后,县里根据各乡镇调研结果,将扶贫对象比例测算到各乡镇、村。各乡镇在审核时要根据扶贫标准和测算比例,严格控制规模。同时,根据调研结果进一步完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在识别对象时要进行五比、五看,即比家庭收入,看经济来源;比家庭资产,看消费水平;比家庭劳力,看致贫原因。在评定贫困人口时要做到,三优先三不评,即残疾子女的劳人优先,独生子女的老人优先,纯女户劳人优先;不进行土地流转造成土地荒芜的原因不评,2000年以来危房计划生育政策的原则不评,经常进行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原则不评,五保户、低保户不在本次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范围之内。
(三)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宣传活动。县里召开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全县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各乡镇召开村干部和村民会议,并利用电视、报刊、村务公开栏等,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做到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严格操作规程,搞好对象识别。严格坚持个人申请、村小组评议、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做好三级复审,三榜公示。先由识别对象提出申请,村小组初评后,村委会按照量化的识别指标进行调查核实,集中进行民主评议,经公示7天后由驻村干部签字报乡镇审核;公示7天后由乡(镇)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县审批;县级由扶贫和移民办审批,并对审批情况进行15天公示,公示后件个结果再返回各村张榜公示。为确保对象识别工作公平、公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在对象识别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两个公认原则,即群众公认和社会公认。
(五)根据不同对象,落实帮扶措施。对扶贫对象,分类分档实施扶助,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实施扶贫。对贫困人口有劳动能力而咩有致富产业的,着力支持贫困人口发展生产;对贫困人口素质较低、外出务工收入低的,加大劳动转移培训力度,提高劳动力外出就业的技能和适应性;对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的,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改善其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或者根据农户自愿实施搬迁扶贫。
(六)完善档案资料,实行动态管理。在扶贫部门原贫困户建档立卡的基础上,将登记的扶贫对象信息录入到电脑,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对象资料,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镇有簿、县里有电子档案,一户一档,资料齐全。各乡镇也要建立电子档案,对全县扶贫开发对象档案进行网络化管理,实现县、乡镇联网,资源共享。同时,按照应扶尽扶、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要求,对扶贫对象半年审核调整一次。通过不定期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了解扶贫对象家庭状况,做到扶贫对象有进有出,既保证扶贫对象应扶尽扶,又防止养懒汉的现象。
(七)认真进行回顾,做好总结汇报。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完成后,对工作情况认真进行回顾总结,及时撰写总结材料。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从4月底到5月底)。做好试点调研、测算扶贫比例,完善实施方案和宣传发动工作。
(二)识别对象阶段(从6月1日到6月15日)。按照实施方案和对象识别操作规程进行对象识别。
(三)建立完善资料和落实帮扶措施阶段(6月15日到6月30日)。搞好信息录入,完善档案资料,同时根据不同对象,落实帮扶措施。
(四)回顾总结阶段(7月1日到7月15日)。做好回顾总结和汇报工作,全面完成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县里成立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检、县财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县统计局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扶贫和移民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抽调骨干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调研和工作实施组织工作,指导各乡镇按照要求搞好对象识别,并负责督促落实帮扶措施,搞好信息收入,完善档案资料。各乡镇也要成立组织机构,由乡镇长任组长,乡镇分管扶贫和移民的副乡镇长和扶贫移民专干为成员,具体负责辖区内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宣传、识别对象的调查和审核,实施扶贫项目等。
(二)成立扶贫志愿者服务队。从机关在职干部、企事业人员、大学生村官、农业技术人员、工商企业老板和热心扶贫人士中挑选人员组建扶贫志愿者服务队,进村联户开展一帮
一、二帮一结对帮扶行动,帮助和指导贫困农户选择发展项目,落实帮扶资金、辅导生产技术,做到扶贫帮扶三到户三到人即脱贫计划到户、项目规划到户、资金落实到户、帮扶责任到人、项目落实到人、工作联系到人。
(三)实施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各乡镇和先关部门要将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各村由村民大会推选成立9-15人的扶贫对象评议小组,具体负责受理识别对象的申请、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对扶贫对象进行评议和排序,并张榜公示,确保对象识别公开、公平、公正。
(四)进行专项督查,促进衔接试点工作开展。哦那工作中,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乡镇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作为目标管理考核和评比的主要依据。建档立卡工作完成后,将进行全面总结评比。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五)安排专项经费,确保时代呢工作顺利开展。实行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经费是关键。各乡镇要克服各种困难,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方案二:店前镇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25号,以下简称《意见》)、省扶贫办《关于印发安徽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扶办〔20xx〕27号)精神和县扶贫办《关于印发〈岳西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扶办〔20xx〕16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我镇扶贫开发建档立卡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按照省、县扶贫办关于扶贫开发建档立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今年8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
建档立卡对象包括贫困户、贫困村。通过建档立卡,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主体,落实帮扶措施,开展考核问效,实施动态管理,为扶贫开发决策和考核提供依据。建立贫困户、贫困村电子信息档案,并向贫困户发放《扶贫手册》,为精准扶贫工作奠定基础。
二、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与范围。以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以下(相当于20xx年2300元不变价),在全镇11个村开展贫困人口识别。
2、建档立卡规模。根据要求,以现有数据为基础开展建档立卡。县确定我镇20xx年底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规模为7043人。
3、识别方法。采取规模控制,逐级分解。县将贫困人口识别规模分解到乡镇,乡镇将贫困人口分解到行政村。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贫困户识别要坚持五比五看三优先:比家庭收入、看经济来源;比家庭资产、看消费水平;比家庭劳力、看劳动观念;比生活环境、看居住条件;比贫困程度、看致贫原因;有残疾人的家庭优先,独生子女家庭优先,纯女户家庭优先。
4、逐户调查登记。《扶贫手册》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组织镇、村有关人员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入户调查填写。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规模分解。按照县分解到镇的建档规模,在20xx年贫困监测的基础上,以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将建档立卡规模分解到村。此项工作在20xx年5月12日前完成。
第二步:初选对象。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镇人民政府的组织下,各行政村按照分解到村的贫困人口建档规模,在20xx年贫困人口调查统计的基础上,依据农户申请情况,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镇人民政府审核。
第三步:公示公告。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镇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公告。以上工作在20xx年5月25日前完成。
第四步:结对帮扶。各级政府应统筹安排有关帮扶资源,按照统一识别、突出重点、先难后易的原则,研究提出对贫困户结对帮扶方案,明确结对帮扶关系、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
第五步:制定计划。在镇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户的发展需求与实际,制定对贫困户的帮扶计划。此项工作在20xx年7月20日前完成。
第六步:填写手册。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扶贫手册》由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监制,各县负责制发,贫困户、村委会各执一册。此项工作在20xx年7月底前完成。
第七步:数据录入。在县扶贫办指导下,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等将《扶贫手册》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此项工作在20xx年8月20日前完成。
第八步:联网运行。省扶贫办负责将录入数据在本省内试运行,并在20xx年10月底前完成。
第九步:数据更新。贫困户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户动态调整。此工作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三、贫困村建档立卡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标准。贫困村识别原则上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进行。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高于全县贫困发生率,行政村20xx年度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县平均水平,行政村无固定性集体经济收入(或者固定性收入低)。同时兼顾考虑以下因素:(1)20xx-20xx年美好乡村示范村不列为贫困村。(2)列入十二五整村推进计划,但未实施整村推进项目的村优先考虑。(3)贫困村评定向贫困程度深、贫困面广的偏远地区倾斜。
2、规模。县确定我镇贫困村规模为4个。镇根据各村近三年的人均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贫困发生率、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扶贫资金投入数等因素,综合考虑并经会议研究确定,并报县扶贫领导小组审定。
3、做法。根据县分解的贫困村规模,按照贫困村识别标准,符合条件的行政村采取村委会自愿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流程进行。
4、登记内容。《贫困村登记表》包括基本情况、发展水平、成效等七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规模分解。县5月10日前将贫困村规模分解到乡镇。
第二步:初选对象。镇人民政府向各村宣传贫困村申请条件和工作流程。各村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村级组织充分讨论基础上,自愿提出申请,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形成贫困村初选名单。
第三步:公示公告。镇人民政府对贫困村初选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告。以上工作在20xx年6月15日前完成。
第四步:结对帮扶。贫困村由省直定点帮扶单位和市、县以及乡镇的单位及企业结对帮扶。
第五步:制定计划。在镇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结合贫困村需求和实际,制定帮扶计划。以上工作在20xx年7月15日前完成。
第六步:填写登记表。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对已确定的贫困村填写《贫困村登记表》。
第七步:数据录入。在县扶贫办指导下,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将《贫困村登记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以上工作在20xx年8月15日前完成。
第八步:网络运行。全省网络运行在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全国网络运行在20xx年年底前完成。
第九步:数据更新。贫困村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村信息动态管理。此工作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帮扶单位、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坚持扶贫开发到村到户与区域发展相结合,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资金分配与扶贫瞄准及成效相挂钩,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贫困户、贫困村进行识别并建档立卡,并将其作为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店前镇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部署,加强指导协调。各村要迅速落实责任分工,保证工作投入,确保建档立卡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各包村点长负责组织指导、审核确认所包点村的建档立卡工作,各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要积极参与并提供支持,各相关单位要为建档立卡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镇扶贫办负责全镇建档立卡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强化宣传培训。按照县统一部署,召开全镇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培训会议,各村也要及时召开培训等相关会议,把建档立卡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识别标准、识别程序、结对帮扶等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村民组和每个农户,做到家喻户晓,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要认真组织各类业务培训,确保建档立卡工作规范有序、数据真实。
(三)规范操作程序。贫困户和贫困村的识别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贫困户识别要做到两公示一公告,贫困村识别要做到一公示一公告,要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要全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结果公正。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杜绝平均分配。
(四)严格督查考核。按照省抽查、市监督、县核查的方法,县扶贫办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重点核查,并作为扶贫开发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镇设立工作执行力专项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工作奖励资金分配挂钩。各村要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及时将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程序公正透明、信息真实可靠、群众认可满意。要及时解决因宣传不到位、程序不规范、操作不透明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方案三:关于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xx]2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xx]25号)、青川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青川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开发[20xx]1号)等文件要求及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为做好我乡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县委相关会议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开办发[20xx]24号)要求,按茶坝乡党委政府的要求,实事求是的确定我乡农村扶贫对象规模,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步骤,开展精准识别,实施精准扶持,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为确保农村扶贫对象到2020年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打牢基础,创造条件。
二、工作目标
建档立卡对象包括贫困户、贫困村。通过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建档立卡工作,找准农村扶贫对象,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实现农村扶贫对象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建设好班子的目标。20xx年底前,在全乡范围内建立贫困户、贫困村电子信息档案,构建统一的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做到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持、动态化管理。
三、基本原则
(一)村为主体,分级负责
各村要成立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小组,以村为主体,分社进行,有序开展建档立卡各项工作。
(二)公开、公平、公正、公认
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参与,通过村民自治,引入第三方监督,实行公示公告,公示时间要足够,公示知晓度要广,确保政策公开、规则公平、结果公正、群众公认。
(三)程序统一,精准识别
严格按照规定的公正流程,认真开展农村扶贫对象识别认定,做到结果精准,群众满意。
(四)尊重群众意愿,精准扶持
摸清农村扶贫对象帮扶需求,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制定到村到户方案,落实帮扶措施,实施精准扶持。
(五)建同一本账,扶同一批人
精准识别农村扶贫对象,将户建卡、村造册、乡立簿、县归档的扶贫对象全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确保建档立卡对象和扶持对象上下统一。
(六)进出有据,动态管理
建立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机制,脱贫则出,返贫再进,实现有出有进,进出有据。及时更新农村扶贫对象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四、贫困户和贫困村建档立卡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识别标准。以20xx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736元(20xx年2300元不变价)的省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开展贫困户识别工作;贫困村是严格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识别,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省贫困发生率高一倍以上,行政村20xx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0%,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
2.识别规模。各村以县统一发布的贫困村、贫困人口为准,各村贫困人口规模为:炉场村95人,兴龙村123人,青新村75人,双河村130人,月明村112人,寺坝村81人,青岭村69人,新坪村57人,石古村72人,太平村47人,三溪村46人。其中月明村、新坪村及太平村被确定为贫困村。
3.贫困户识别流程。以户为单位,整户识别,实行规模控制。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健康、教育、住房等情况,通过村民自治、群众参与、民主初选、逐级审核和公示公告的等方式,按照农户申请、民主初选、群众评议、社会监督、集体审核、县级审定和村社公示、乡公示的工作流程进行识别。
4.登记内容。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监制的《扶贫手册》和《贫困村登记表》进行登记。《扶贫手册》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贫困户和村委会各执一册;《贫困村登记表》包括基本情况、发展水平、基础设施状况、生产生活条件、公共服务情况、帮扶情况和帮扶成效等七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初选对象(20xx年6月中旬前完成)。根据县统一发布的各村贫困人口规模,在县级扶贫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村委会将贫困户申请条件和工作流程宣传到户,经农户自愿申请后,召开村委、支部大会进行初选,为确保初选结果的公平公正,参会人员应具有广泛性,包括村两委班子成员、廉勤委成员、乡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党员及退休老干部等人员的参加,要坚决做到不优亲厚友、不漏掉一户贫困户。
第二步:公示公告(20xx年7月中旬前完成)。以社评议的名单要以村公示七天后汇总上报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对各行政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乡贫困户名单,在相关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县人民政府将审定结果逐级上报市扶贫移民局、省扶贫移民局备案后,再相关行政村进行公告。
第三步:结对帮扶(20xx年7月底前完成)。乡人民政府按照突出重点、先难后易、分批扶持的原则,提出对贫困户的结对帮扶方案,明确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和贫困村帮扶单位,并在乡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户需求和实际,制定帮扶计划。
第四步:填写手册和登记表(20xx年7月底前完成)。在县扶贫部门指导下,由乡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对以确定的贫困户和贫困村填写《扶贫手册》和《贫困村登记表》。
第五步:数据录入(20xx年8月底前完成)。在县扶贫部门指导下,由乡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等将《扶贫手册》和《贫困村登记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
第六步:联网运行(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将录入数据在本级联网并试运行。
第七步:数据更新(次年1月底前完成)。贫困户和贫困村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行动态管理。此工作在县扶贫部门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帮扶单位、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协调
成立由茶坝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农经、统计、财政、党政办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经办公室。各村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
(二)强化宣传,注重培训
各村积极动员部署,制定方案,准确掌握相关政策及工作方法,把建档立卡工作的目的和要求、识别标准、识别程序等相关政策逐级宣传到社、到户,做到家喻户晓。
(三)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贫困户和贫困村的识别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做到两公示一公告,要有相关会议记录和档案资料,要全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结果公正。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严禁将五保户、三无户等纳入贫困户,杜绝平均分配;对于户籍在本乡但在乡外居住的,原则上在居住地进行登记;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确实贫困的经与户籍地接洽后要给与登记,灾后县外安置户,一律在安置地进行贫困登记。
方案四: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里有关文件要求,今年要在全省21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扶持县开展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县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完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有关精神,建立健全符合我县实际扶贫对象立卡工作管理运行机制,确保该项工作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转有序,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实现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县贫困人口温饱,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应扶尽扶、应退则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一,认真了解不同贫困群体收入情况,制定符合本县实际扶贫对象人均收入标准,划出客观的、便于操作的扶贫对象识别标准,努力做到应扶尽扶,并强化动态管理,做到应退则退。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健全政府引导、扶贫和民政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乡村落实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机制。
(三)坚持衔接配套、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与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措施相配套;坚持与临时救助、促进就业以及其他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规范操作、阳光作业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对象明确、程序规范、措施得当、效果明显。
三、总体目标
建立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农村贫困户档案,建立制度健全完善、政策衔接配套、标准科学合理、补助水平适度、资金筹集落实、管理规范有序、服务优质高效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农村扶贫开发水平,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扶尽扶,从根本上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开展试点调研、摸清贫困底子。各乡镇抽取一个村进行试点,以准确识别扶贫对象为核心,按照农村扶贫开发对象2300元的识别标准,摸清贫困人口底子,了解不同贫困群体收入情况,剖析贫困原因,提出对象识别指标和识别程序,为以后测算各乡镇、村的不同政策对象比例提供参考依据。
(二)测算扶贫比例,完善实施方案。省扶贫对象总体规模确定后,县里根据各乡镇调研结果,将扶贫对象比例测算到各乡镇、村。各乡镇在审核时要根据扶贫标准和测算比例,严格控制规模。同时,根据调研结果进一步完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在识别对象时要进行五比、五看,即比家庭收入,看经济来源;比家庭资产,看消费水平;比家庭劳力,看致贫原因。在评定贫困人口时要做到,三优先三不评,即残疾子女的劳人优先,独生子女的老人优先,纯女户劳人优先;不进行土地流转造成土地荒芜的原因不评,2000年以来危房计划生育政策的原则不评,经常进行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原则不评,五保户、低保户不在本次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范围之内。
(三)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宣传活动。县里召开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全县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各乡镇召开村干部和村民会议,并利用电视、报刊、村务公开栏等,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做到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严格操作规程,搞好对象识别。严格坚持个人申请、村小组评议、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做好三级复审,三榜公示。先由识别对象提出申请,村小组初评后,村委会按照量化的识别指标进行调查核实,集中进行民主评议,经公示7天后由驻村干部签字报乡镇审核;公示7天后由乡(镇)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县审批;县级由扶贫和移民办审批,并对审批情况进行15天公示,公示后件个结果再返回各村张榜公示。为确保对象识别工作公平、公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在对象识别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两个公认原则,即群众公认和社会公认。
(五)根据不同对象,落实帮扶措施。对扶贫对象,分类分档实施扶助,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实施扶贫。对贫困人口有劳动能力而咩有致富产业的,着力支持贫困人口发展生产;对贫困人口素质较低、外出务工收入低的,加大劳动转移培训力度,提高劳动力外出就业的技能和适应性;对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的,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改善其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或者根据农户自愿实施搬迁扶贫。
(六)完善档案资料,实行动态管理。在扶贫部门原贫困户建档立卡的基础上,将登记的扶贫对象信息录入到电脑,进一步完善扶贫开发对象资料,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镇有簿、县里有电子档案,一户一档,资料齐全。各乡镇也要建立电子档案,对全县扶贫开发对象档案进行网络化管理,实现县、乡镇联网,资源共享。同时,按照应扶尽扶、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要求,对扶贫对象半年审核调整一次。通过不定期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了解扶贫对象家庭状况,做到扶贫对象有进有出,既保证扶贫对象应扶尽扶,又防止养懒汉的现象。
(七)认真进行回顾,做好总结汇报。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完成后,对工作情况认真进行回顾总结,及时撰写总结材料。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从4月底到5月底)。做好试点调研、测算扶贫比例,完善实施方案和宣传发动工作。
(二)识别对象阶段(从6月1日到6月15日)。按照实施方案和对象识别操作规程进行对象识别。
(三)建立完善资料和落实帮扶措施阶段(6月15日到6月30日)。搞好信息录入,完善档案资料,同时根据不同对象,落实帮扶措施。
(四)回顾总结阶段(7月1日到7月15日)。做好回顾总结和汇报工作,全面完成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县里成立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检、县财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县统计局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扶贫和移民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抽调骨干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调研和工作实施组织工作,指导各乡镇按照要求搞好对象识别,并负责督促落实帮扶措施,搞好信息收入,完善档案资料。各乡镇也要成立组织机构,由乡镇长任组长,乡镇分管扶贫和移民的副乡镇长和扶贫移民专干为成员,具体负责辖区内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宣传、识别对象的调查和审核,实施扶贫项目等。
(二)成立扶贫志愿者服务队。从机关在职干部、企事业人员、大学生村官、农业技术人员、工商企业老板和热心扶贫人士中挑选人员组建扶贫志愿者服务队,进村联户开展一帮
一、二帮一结对帮扶行动,帮助和指导贫困农户选择发展项目,落实帮扶资金、辅导生产技术,做到扶贫帮扶三到户三到人即脱贫计划到户、项目规划到户、资金落实到户、帮扶责任到人、项目落实到人、工作联系到人。
(三)实施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各乡镇和先关部门要将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各村由村民大会推选成立9-15人的扶贫对象评议小组,具体负责受理识别对象的申请、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对扶贫对象进行评议和排序,并张榜公示,确保对象识别公开、公平、公正。
(四)进行专项督查,促进衔接试点工作开展。哦那工作中,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乡镇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作为目标管理考核和评比的主要依据。建档立卡工作完成后,将进行全面总结评比。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五)安排专项经费,确保时代呢工作顺利开展。实行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经费是关键。各乡镇要克服各种困难,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12篇:建档立卡户申请书
建档立卡户申请书
各地区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对每个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下面小编收集了建档立卡户申请书范文,供大家参考。
篇1:建档立卡户申请书
尊敬的学校领导:
你们好!
我来自xxx一个偏僻农村,现家有5人,xxx、xxx、。由于经济危机,爸妈都失业了。
现在全家上下5口人的生活来源仅靠双亲单薄的农业收入,弟弟高一时因为家里困难,父母实在没有办法同时供起我们兄弟三人的学业,懂事的弟弟含泪提出了休学,独自一人出去打工,我才有机会踏入我向往的大学校门继续学习。如今最小的弟弟才读初一,不知道是为他高兴还是为我们感到伤悲。一家人的全部费用均靠父母守着的那几亩薄地的收入。现在父母找不到工作而积劳成疾。
这几年家里的稻田由于受到瘟疫大面积减产,本年久失修的老屋更是在夏天的暴风狂雨下倒了一面墙。在为全家生命性命的考虑下,父亲不得不含泪拆掉了全家寄居三十多载的老屋。最后父亲借钱为我们勉强建了个奈以生存的平房。现在家里已经是负债累累。
在父母的熏陶下,我从小就养成了简朴的生活习惯,这一点所有同学有目共睹。每周父母电话嘱咐我吃好一点,买点水果,该用的就用,问我缺不缺钱,我都回答不缺,我又吃胖了。从大一到现在,半学期一次同龄中并不奢侈的生活费,从没要家里寄过钱,每期末还节余回家上交,一直都是亲戚朋友谈论大学生生活费时,父母引以为傲的。因为我深深的知道,现在没有稳定收入的情况下,一家人都在吃积蓄,我的专业每年都要交,已经是很高额的学费了,对父母来说已是不易,再拮据我也实在不好意思再多吃掉家里一点钱。去年寒假我还是找了份服务员的工作,每天工作12个小时,就是为了赚点生活费用。我贫穷,但是我不希望争这个贫穷,因为这个事情发生在任何人的身上都不是光彩的,至少就金钱这一方面来说。我知道贫穷不是赢得诸位对我同情的一个资本,就算能够我也不想要这样一个待遇,所以在人性上我们始终是平等的,上帝的天平上我的另一头的你们和我是一个保持这个天平平衡的一个衡量我的标准。
为了完成我的学业,圆我的大学梦,我很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我会努力拼搏,努力去实现我的梦想。感谢你们!
篇2:建档立卡户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和我的丈夫都是xxx县xx区xx乡xx厂的职工,现寄宿在侄女的xx社区xx公寓,XX年双双下岗以来,我们一直没有工作,也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家有一个儿子,儿子现在xxx军医大学上大学。我于XX年4月身患乳腺癌,在县医院xxx医师主治下进行了手术,花去了1万多元,后于XX年年2月去成都陆军总医院化疗,放疗花去了5万多,20xx年癌又复发,去川医就治,至今已花去了6万五左右,现在不但家里的积蓄都花光了,还债台高筑,昂贵的医药费让我没敢再跨过医院的门槛,现在生活举步维艰,连平时控制病情的药只好停了;丈夫现又接近五十岁,又患乙肝病多年,今迫于生活外出打工近一年,由于自身有病和年龄偏大,没人要,工作尚无法一时找到,我生活又不能自理的情况下,只好回家来照顾我。女儿现在成都上大二,每年一万余元的学费是通过东拼西凑,好不容易凑够了,交上了学费,全都是向亲戚借来的,邻里亲戚知道我们家的情况后,现在都不愿借钱给我们,我真不知道下一学期还有没有有钱送他们上学。前一阵子,我找了一份帮小区扫地的300元/月的工作,当时非常高兴,可当听说我有病之后,两天后他们就把我辞掉了,我上有年迈的父母需要赡养,下有尚未成人的儿女要抚养,全家人的生活没有着落,让我非常的揪心,不知道明天的路在何方。幸好,我听说我们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低保,我异常的高兴,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看到了一线黎明的曙光,可以救我们的家庭于水火。于是商量之后,我夫妇二人特向您们申请低保,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
我有理由相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相信伟大的政府会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们的生活危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篇3:建档立卡户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是XXX单位职工XXX,我家庭有两口人,月平均收入在1500元左右,家庭人均收入在750元左右。我和前夫结婚多年因病一直末能生育子女,经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医治。直到20xx年11月终于生下女儿。因身体因素导致女儿早产。女儿一出娘胎就在儿科抢救。女儿的早产给本来就贫困的家庭带来了更多的困难。使一贫如洗的家庭旧债末还又添新债。但为了孩子再苦再累花再多的钱也是值得的我也是高兴的。但没有想到的是女儿的出生不但没有给我带来希望和幸福,却是更加的绝望。当我还沉浸在初为人母的喜悦中的时候,一场婚变给了我致命的打击。当时孩子才满月,前夫家因为我生了女儿非逼着我离婚。我不同意前夫就毅然辞去工作,离开我和女儿。
因为我母亲早故,父亲年岁已高。在孩子一周岁之后我不得不同意离婚给前夫。但条件有一个前夫必须先帮我把孩子带到能上学。前夫家住在织金县下属的一个乡镇,来回一次的路费要200多元。孩子所有的费用都由我来承担,前夫家只负责照看孩子。哪怕孩子有一点小病前夫都会通知我去带孩子看病。前夫家庭对女孩的成见和前夫对孩子的不负责任让我更是心惊肉跳,我怕我一个大意孩子就会有什么不测。所以我必须每一个月最少去看孩子一次。这让原本就很贫困的我更是雪上加霜。我几乎失去了生活的勇气。我想到领导对我和孩子的经常关怀。所以我鼓足勇气向领导提出请求,恳请领导在经济上帮我一把我会在实际工作中报答领导对我的关怀的。
申请人:XXX
20xx年12月30日
篇4:建档立卡户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叫xxx,祁阳县xxx镇xxx村第x组人。19XX年X月出生,现年75岁,由于原来家境贫寒,小学只读了五册,1950年10月在xxx当兵,52年九月入朝参加抗美援朝战争,参加了多次著名的大型战役,在一次攻坚战中,被炮火埋在战壕里,死里逃生,大腿光荣负伤,荣立三等功,回国后,又于54年入团,56年2月复员回家,60年代,受众所周知的历史事件影响因家庭出身原因一直不能解决组织关系,现在不能劳动,年老多病,妻子早丧。冬天没有棉被盖,大冷天也没有炭火烤。两个儿子也都是本土农民,家境一直不太好,为抚养孙辈长大成才,俱已负债累累。根本无力照看我这孤寡老头。由于旧伤在身,腿部风湿一直没得痊愈。每年医药费开支都在三四千元以上,凭一己之力根本不能负担。加之现在已丧失基本劳动能力,只能靠日常捡些破烂来维持基本生活需要。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常常是有这顿,没下顿,生活特别艰苦。现在连平时控制病情的药只好停了;幸好,我听说我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低保,我异常的高兴,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看到了一线黎明的曙光,可以救我于水火。于是几经斟酌之后,我个人特向您们申请低保,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
我有理由相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相信伟大的政府会给我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的生活危机,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篇5:建档立卡户申请书
村委会:
我叫xxx,男(女),家住本村组,家有x口人,其中,有劳动能力x人,住房x间,面积平方米,房屋结构为x,现有承包耕地x亩,其中水田x亩,荒山x亩,现有林地面积亩,现畜禽养殖存栏x头,其中:耕牛x头、猪x头、羊x只、鸡x只。家庭年人均收入xxx元。
导致家庭贫困。
根据目前精准扶贫相关政策,结合我户家庭条件,特申请发展 产业脱贫致富,但是因目前家庭比较困难,发展产业资金投入缺口较大,同时呈请各级政府给予政策扶持,帮助我发展产业增加家庭收入,尽早脱贫致富。
此致
敬礼!
以上申请妥否,呈请村两委审核批准为盼。
申 请 人:xxx 签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村委会审核签署意见:
年 月 日
一、申请精准扶贫贷款的用途
精准扶贫专项贷款一般只能用于贫困户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运输、商业流通、农家饭店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结婚、建房等非生产性方面,具体发展产业由镇村两级指导确定。致富能人、农村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的贷款用途根据各自产业类型自主确定。
二、申请精准扶贫贷款的方式
1、贫困户申请、直接贷给贫困户。
2、贫困户申请、贷给贫困户,贫困户把钱交给大户(企业),与大户(企业)签证分红协议。
3、贫困户申请、贷给大户(企业),但大户(企业)必须与贫困户签订带动发展、或分红协议。
三、申请精准扶贫贷款的条件
1、年龄在18岁到60岁之间,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2、持有效身份证件,具有还款能力,并且无不良信记录;
3、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4、有贷款意愿和自主发展能力;
5、能够带动缺乏致富能力的贫困农户(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脱贫的致富能人、农村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6、贷款人需与贫困户、村委会、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签订增收脱贫带动协议,使用贫困农户的贷款额度,并作为承贷主体,承担贷款全部偿还责任;
7、贷款人是企业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除具备前1至4款条件外,企业法人必须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合法有效证件。
四、申请精准扶贫贷款的额度及期限
1、贫困户贷款金额按照各自需求确定(原则上按每人1万元贷款额度计算),以户为单位申请,每户金额控制在5万元(含)以下,贷款期限按照借款人贷款用途确定,贷款期限3年以内。
2、致富能人、农村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的贷款金额及期限由镇政府按其帮扶带动的贫困户户数和其它情况综合审查确定,贷款金额原则上不得超出所带动贫困户贷款额度的摸底需求之和,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申请精准扶贫贷款的利率及贴息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对贫困户贷款按年结息和贴息,贷款人在贷款期限内产生的利息申请省财政厅进行全额贴息。每年12月20日为结息日。贴息采取“先收后贴”的原则,对贷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及其他违约行为而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罚息,不予贴息。
第13篇:建档立卡贫困证明
建档立卡贫困证明
兹证明
市
州
县(市、区)
镇(乡) 村村民(户主):
(身份证号:
)家庭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其子(女):陈科铭(身份证号:
)目前为
广元市利州区栖凤小学在校学生。
证明人签名:
证明人签名: 证明人职务:
证明人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村委会公章
镇(乡)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4篇:建档立卡贫困证明
建档立卡贫困证明
兹证明
市(州)
县
镇(乡)
村,村民(户主)
(身份证号:
)家庭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其脱贫时间预计为20
年,其子(女)
(身份证号:
),目前为三台中学的在校学生。
证明人签名:
证明人签名:
证明人职务:
证明人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村委会公章
镇(乡)公章
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
第15篇: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证明
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证明(模板)
学生姓名:(身份证件号码: ,) 家庭住址:
, 其家庭户主姓名,身份证件号码:
, 贫困户编号_________致贫原因代码_________,系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
特此证明。
证明人: 联系电话:
(镇级或县级扶贫办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个别乡镇可能没有成立扶贫办的需要到县级扶贫办盖章。
第16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
兹证明 (身份证号: ),所在家庭,为我县(市、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特此证明!
(此证明用于申请泉州市2018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时,替代《扶贫手册》使用。)
(县级扶贫部门盖章)
2018年 月 日
第17篇: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证明
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证明
学生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 家庭住址: , 其家庭户主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系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
特此证明
证 明 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第18篇: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证明
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证明(模板)
学生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 家庭住址:
, 其家庭户主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系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国家或省级认定建档立卡贫困户。
特此证明。
证明人: 联系电话:
(镇级或县级扶贫办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个别乡镇可能没有成立扶贫办的需要到县级扶贫办盖章。
第19篇:.01.18高校建档立卡
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证明
学生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人编号: , 户编号: ,户主姓名: ,其家庭所在地:山东省 (地市) 县(市区) 镇(街)
村 ,该户是2018年度享受政策的省定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特此证明。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盖章)
2018年 月 日
注:
1、该证明不允许改动。
2、所有内容都需要填写,不能有空项。信息不完整的证明不予接收。
第20篇: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名词解释
指标解释
(一)贫困农户登记表
表头
1、户码由村委会对贫困农户按贫困程度统一编码后填写,如最贫困的户码编号为“0001”依次编写。今后新增贫困农户依次编写,不再使用前期脱贫的贫困农户的原户码。返贫农户仍使用原代码。
2、联系电话是指能够联系到贫困农户本人的固定电话或手机、小灵通等移动电话。
3、银行名称和卡号是指贫困农户用于存取各类到户补贴资金所使用存折的具体银行名称以及存折或银行卡号码。
4、扶贫标准(单选):
1、国家农村扶贫标准,2省级农村扶贫标准。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是指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扶贫标准。省级农村扶贫标准:是指某些省根据自身财力和农村低保标准,自行确定的省级农村扶贫标准。本指标由省级统一填报口径,由登记员填报。执行国家农村扶贫标准的省,登记员填写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执行省级农村扶贫标准的省,登记员填写省级农村扶贫标准。
5、农户属性(单选):1扶贫户、2低保户、3扶贫低保户、4五保户。扶贫户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或省级农村扶贫标准),有劳动能力的农户。低保户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户,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户。扶贫低保户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低保户。五保户是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6、计划生育户是指具有《独生子女证》和《二女证》的农户或 1 经县级计生部门甄别并出具证明的农户。
7、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单选):是指农民自愿参加的,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技术、生产、购销、加工等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
8、是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单选):□
1是;2否
9、是否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单选):□ 1是;2否
10、贫困原因(单选):□1因灾、□2因病、□3因残、□4因学、□5缺技术、□6缺劳力、□7缺资金、□8其它。选择最主要的致贫原因。
一、家庭成员情况
1、身份证号码:必填项。依据身份证或户口本填写。无证者:需经乡镇级公安户籍部门甄别并出具证明,方可填入系统,以出生年月日代替身份证号码填写。
2、性别(单选):1男、2女。
3、与户主关系(单选):1户主、2配偶、3之子、4之女、5之儿媳,6之女婿,7之孙子,8之孙女、9之外孙子,10之外孙女,11之父,12之母、13之岳父,14之岳母、15之公公、16之婆婆、17之祖父、18之祖母、19之外祖父,20之外祖母,21其它。
4、民族:必填项。1汉族,2蒙古族,3回族,4苗族,5傣族,6傈僳族,7藏族,8壮族,9朝鲜族,10高山族,11纳西族,12布朗族,13阿昌族,14怒族,15鄂温克族,16鄂伦春族,17赫哲族,18门巴族,19白族,20保安族,21布依族,22达斡尔族,23德昂族,24东乡族,25侗族,26独龙族,27俄罗斯族,28哈尼族,29哈萨克族,30基诺族,31京族,32景颇族,33柯尔克孜,34拉祜族,35黎族,36珞巴族,37满族,38毛南族,39仫佬族,40普米族,41羌族,42撒拉族,43畲族,44水族,45塔吉克族,46塔塔尔族,47土家族,48佤族,49维吾尔族,50乌孜别克族,51锡伯 2 族,52瑶族,53裕固族,54彝族,55土族,56仡佬族。依据身份证或户口本民族状况填写。无身份证或户口本需要经乡镇级公安户籍部门甄别并出具证明。
5、是否上学(单选):1是,2否
6、文化程度(单选):1文盲或半文盲、2小学、3初中、4高中、5中专(含中等职业)、6大专以上、7学龄前儿童。
7、身体健康状况(单选):1健康、2体弱多病、3长期慢性病、4患有大病、5残疾人。体弱多病是指常年不能坚持劳动但又没有大病或其它确诊的慢性病。长期慢性病是指如肝炎、肺炎、糖尿病等需要长期吃药治疗的疾病。患有大病是指如心脏病、癌症等需要经常住院治疗的疾病。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无证者但经乡镇残联依据《农村残疾人简易识别手册》,甄别并出具证明,同意上报县级残联办理《残疾人证》,方可登记为残疾人。
8、劳动力状况(单选):1 劳动力、2丧失劳动力、3无劳动力。劳动力是指男子16-60周岁,女子16-55周岁,具有劳动能力的人,以及超出劳动年龄仍具有劳动能力的人。丧失劳动力是指由于疾病、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无劳动力是指16岁以下未成年人和超过劳动年龄已经无劳动能力。
9、打工状况(单选):1在家务农、2县内务工、3县外省内务工、4省外务工、5其他。
10、低保人口(单选)指当地民政部门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且领取农村低保金的人口。
11、上年领取低保金、救济金是指上年当地民政部门发放给本农户的低保金、救济金的总金额。
12、银联银行卡号是指用于存取各类补贴到人的资金所使用有银 3 联标志的银行卡号码。
13、开户银行名称是指被帮扶对象本人用于存取各类补贴到人资金所使用银联银行卡所属银行的名称。
14、联系电话是指能够联系到被帮扶对象本人的固定电话或手机、小灵通等移动电话。帮扶到人的项目主要包括:阳光工程、雨露计划、残疾人贷款、资助贫困学生等。
二、贫困状况
(一)住房情况
1、住房面积是指农村住户自有或租用住房面积。但不包括仓库等作为生产用途房屋面积。无房户:住房面积为0,房屋结构和建房面积不填。
2、房屋结构(单选):1砖(石、竹)木结构;2竹篱笆房、茅草房、杈杈房、草泥屋、毛毡帐篷;3土坯房和土窑洞;4钢筋混凝土结构;
3、建房时间是指住房建成完工的年份,只填写四位数的年份,如1978。如果是分期建成的房屋,以最先建成完工的年份填写。
(二)生产条件情况
1、耕地面积是指专门种植农作物并经常耕种的田地。不包括租入面积。其中水田面积是指用于种植水稻和茭白、莲藕等水生蔬菜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稻和小麦、大麦等旱生作物轮作的耕地。
2、林地和桑园、茶园、果园面积是指包括生长乔木、竹类的土地面积(含退耕还林面积)和种植桑园、果园、茶园的土地面积,不包括租入面积。林地按用途可分为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等。
3、牧草地面积是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专用于放牧、饲养牲畜和收割牧草的土地,包括天然草地、改良草地和人工草地,不包括租入面积。
4、水面面积是指经常进行经营活动的水产品养殖水面面积,不包括租入面积。
5、商品用经济作物面积是指除粮食、绿肥、饲料作物以外的用于出售产品的其它作物面积,不包括租入面积。
6、生产用房面积是指用于生产的房屋。包括烤烟房、生产加工作坊、店铺、大型养殖厂房等,不包括租入面积。
(三)生活条件
1、燃料类型:1煤炭、2柴草、3沼气、4液化气(天然气)、5其它。
2、饮水情况:1自来水、2深井水、3浅井水、4江河湖海水、5塘水、6其他水(水窖水等)。
3、是否通电:1是、2否。是指本贫困农户能够使用电力资源进行生产和生活。
4、距最近乡镇集市的距离是指本农户距最近的一个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种农副产品和小商品交换的乡镇集市的距离,不论这个乡镇是否管辖本村。
5、上年出售的农畜产品情况是指上年出售水稻、小麦、玉米、豆类、薯类、油料、棉花、麻类、糖料、烟叶、蔬菜;牛、羊、猪等农畜产品产量(公斤)。1水稻(
)、2小麦( )、3玉米(
)、4豆类(
)、5薯类(
)、6油料(
)、7棉花(
)、8麻类(
)、9糖料(
)、10烟叶(
)、11蔬菜(
);12牛(
)、13羊(
)、14猪(
)、15牛奶(
)、16禽蛋(
)、17羊、牛毛(绒)(
)
6、拥有耐用消费品情况是指本农户家庭拥有洗衣机、电冰箱、黑白电视机、彩色电视机、自行车、电话、手机、三轮或四轮农用机动车、摩托车等。1洗衣机、2电冰箱、3黑白电视机、4彩色电视机、5自行车、6电话、7手机、8三轮或四轮农用机动车、9摩托车
7、家庭全部现金收入是指经济和生活连为一体的贫困农户家庭成员在上年度内得到全部现金收入。
家庭全部现金收入=家庭全部(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现金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储蓄借贷现金收入)
8、上年得到项目扶持补贴资金和捐赠物资折款是指上年度内农户接受所有项目扶持补贴资金和捐赠物资(包括民政部门发放的救灾救济物资捐款) 的折款金额。
三、农户需求情况
1、项目类别:1基础设施、2种植业、3养殖业、4林果业、5服务业、6其它。
2、项目建设内容:基础设施建设内容:1修建基本农田、2沼气池、3危房改造、4牲畜圈舍、5饮水池、6小水窖、7其他;(自己填写);种植业建设内容:1粮食、2蔬菜、3药材、4烤烟、5油菜、6甘蔗、7棉花、8花生、9麻类、10花卉、11其它;(自己填写);养殖业建设内容:1猪、2羊、3牛、4驴、5骆驼、6家禽、7鱼类、8其他;(自己填写);林果业建设内容:1水果、2干果、3蚕桑、4茶叶、5油茶、6竹子、7油桐、8其它;(自己填写);服务业建设内容:1运输、2餐饮、3商铺、4其他;(自己填写);其他内容:1劳动力转移培训补贴、2实用技术培训补贴、3一年以上的技能培训或学历教育培训补贴、4退耕还林还草补贴、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贴、6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7移民搬迁补贴、8贫困村互助资金股金补贴、9贷款利息补贴、10种植养殖生产保险补贴、11商业医疗保险补贴、12教育助学金补贴、13牧民定居补贴、14低保补助、15五保补助、16其他(自己填写)。
3、计量单位:1平方米、2立方米、3亩、4头、5只、6辆、7尾、8人、9元、10公斤、11根、12棵、13口、14其他
4、项目建设规模指受扶持农户项目需求的数量规模。
5、资金合计是指农户迫切希望得到某个扶持项目所需的全部资金数量。
四、2009年以来农户受扶持情况
1、项目名称:以申报或批准的项目名称为准。
2、项目类别:1基础设施、2种植业、3养殖业、4林果业、5服务业、6其它。
3、项目建设内容:基础设施建设内容:1修建基本农田、2沼气池、3危房改造、4牲畜圈舍、5饮水池、6小水窖、7其他;(自己填写);种植业建设内容:1粮食、2蔬菜、3药材、4烤烟、5油菜、6甘蔗、7棉花、8花生、9麻类、10花卉、11其它;(自己填写);养殖业建设内容:1生猪、2羊、3牛、4驴、5骆驼、6家禽、7鱼类、8其他;(自己填写);林果业建设内容:1水果、2干果、3蚕桑、4茶叶、5油茶、6竹子、7油桐、8其它;(自己填写);服务业建设内容:1运输、2餐饮、3商铺、4其他;(自己填写);其他内容:1劳动力转移培训补贴、2实用技术培训补贴、3一年以上的技能培训或学历教育培训补贴、4退耕还林还草补贴、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贴、6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7移民搬迁补贴、8贫困村互助资金股金补贴、9贷款利息补贴、10种植养殖生产保险补贴、11商业医疗保险补贴、12教育助学金补贴、13牧民定居补贴、14低保补助、15五保补助、16其他(自己填写)。
4、计量单位:1平方米、2立方米、3亩、4头、5只、6辆、7尾、8人、9元、10公斤、11根、12棵、13口
5、项目建设规模指已经批准的扶持农户项目的数量规模。
6、资金总额是指到户扶持项目实际到位扶持资金数量和物资折款金额。#财政扶贫资金是指国家设立的用于贫困地区、经济不发达的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改变落后面貌,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农民收入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 7 发展的专项资金(此处不含以工代赈)。#信贷资金是指贫困户为实施到户项目,通过各种途径从银行或信用社等金融组织借贷的资金。贷款的金融机构:1农村信用社2农村商业银行3贫困村互助资金4小额信贷5其他银行(自己填写具体银行)。#其它资金是指财政扶贫资金、信贷资金以外的资金。其他资金具体来源是:1以工代赈资金;2社会帮扶资金;3部门资金,4其它。
7、受扶持时间是指从2009年以来受到的各种扶持的开始时间。按照项目资金最早的到位时间填写。
农户被帮扶情况
8、帮扶单位是指负责帮扶贫困农户的单位名称。
9、帮扶人是指负责帮扶贫困农户的干部、党员、农村能人、扶贫志愿者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等。
(二) 行政村登记表
1、少数民族聚居村(单选)是指由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少数民族聚集村。本村地域内的少数民族人数占全村总人口30%以上的村。
2、重点贫困村(单选)是指列入全国15万个重点贫困村(详见名单1)。
3、实施整村推进状况(单选)是指截止上年12月31日,该行政村实施整村推进的实际状况。
4、严重自然灾害(单选)是指由于遭受自然灾害造成上年全村农业生产减产达到正常年景3成以上。全村种植各种作物减产达到正常年景的3成以上;或全村养殖各类牲畜因自然灾害或疫情损失存栏3成以上。或住房或生产用房因灾造成损失占全部房屋3成以上,就可以视为遭受严重自然灾害。
5、如果遭灾,是哪种自然灾害(指标多选)。
一、基本情况
6、自然村数是指所登记的行政村中自然村的个数。自然村指的村民相对集中居住自然形成的村落。村民居住户非常分散的山区、牧区按村民小组划分。
7、总户数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行政村内农户,户口不在本地但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的农户,计入总户数;举家外出一年以上农户不计在内。
8、总人口是指经常在家或居家6个月以上的人口,虽然在外居住6个月但收入带回家,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为一起的人口。
9、#少数民族人口是指依据该人口身份证或户口本的民族状况为少数民族的人口总数。无身份证或户口本的人口需要经乡镇级公安户籍部门甄别并出具证明。
10、劳动力数是指本村男性16-60岁,女性16-55岁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数。在年龄范围内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不计在内,在年龄范围外但经常参加劳动应计算在内。
11、上年参加各类培训的人次是指本行政村村民上年参加的各类短期或长期培训的人次。
12、输出转移劳动力人数是指本行政村村民通过各类短期或长期培训后,组织外出务工的劳动力人数。
13、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户数:是指农民自愿参加的,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技术、生产、购销、加工等互助合作的经济组织的户数。
14、需搬迁户数是指居住在自然条件极端恶劣或地质灾害地区,需搬迁的农户数。
15、需搬迁人数是指居住在自然条件极端恶劣或地质灾害地区,需搬迁的人口数。
16、已搬迁户数是指居住在自然条件极端恶劣或地质灾害地区, 9 已经搬迁的农户数。
17、已搬迁人数是指居住在自然条件极端恶劣或地质灾害地区,已经搬迁的人口数。
二、基础设施状况
18、行政村是否通路(单选)是指本行政村能驶进汽车或农用机动车(砂石路或柏油路或水泥路面)。
19、通路的自然村个数是指能驶进汽车或农用机动车的自然村个数(砂石路或柏油路或水泥路面)。
20、饮水困难的自然村个数是指要到1公里以外,垂直高度100米以上取水,或缺水时间半年以上的自然村数。
21、通电户数是指能够使用电力资源进行生产和生活的户数。
22、通广播电视户数是指能够接收中央、省或县级任意一级广播电视节目的户数。
三、发展状况
23、2000年以来国家投入情况是指自2000年以来县级以上(含县级)部门投入到村的各类资金总和。
24、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是指归本村全体村民所有的,村级集体经济活动所得的全部收入。
25、外出务工人数是指本行政村外出务工的全部人数(包括经过各类培训后外出务工的劳动力)。
26、经济作物面积比例是指除粮食、绿肥、饲料作物以外的用于出售产品的其它作物面积占全部作物面积的比例。
27、人均占有粮食是指本行政村生产的全部粮食总产量除以总人口。
28、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是指该村农民总收入扣除相应各项费用性支出后,归农民所有的收入除以全部人口的平均值。
四、生产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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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人均耕地面积是指人均专门种植农作物并经常进行耕种的田地面积。
30、有效灌溉面积是指具有水源,土地比较平整,有灌溉工程或设备已经配套的面积。
31、距最近乡镇集市的距离是指本行政村村委会距最近的一个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种农副产品和小商品交换的乡镇集市的距离,不论这个乡镇是否管辖本村。
32、距最近的车站(码头)的距离是指本行政村村委会距最近的车站(码头)的距离,不论这个车站(码头)是否与本村同属一个乡镇。
33、近三年新修钢筋混凝土和砖木结构住房户数是指近三年新修的房屋梁、柱和承重墙是用钢筋混凝土或砖石木材建造住房的户数。
34、拥有农用机动车(摩托车、三轮车等)户数是指拥有农用机动车(摩托车、三轮车等)的户数。
35、饮用安全饮用水户数是指经公用设施处理,经管道输送到住宅或院子内,一户或多户使用的自来水户数,和使用井口距离水面3米以上深井水的户数,以及使用井口距离水面3米以内浅井水的户数。
36、使用固定或移动电话户数是指使用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手机或小灵通等无线电话)户数。
37、有彩电户数是指使用彩电户数。
38、使用水冲式厕所户数是指使用有上下水冲管道设备的厕所,包括与沼气池或农村三隔池连通的厕所户数。
39、使用煤炭和清洁能源作为主要炊事能源户数是指使用煤炭和清洁能源(太阳能、天然气、液化气、沼气、电)作为主要炊事能源的户数。
40、塑料大鹏/温室是指能透光、保温或加温的由塑料薄膜和钢 11 (竹、木)架支撑的大棚和温室(含符合条件的设施农业和设施牲畜棚圈)。
五、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状况
41、劳动力的文盲、半文盲人数是指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的人数。
42、距最近的六年制小学的距离是指本行政村村委会距六(或五)年制小学最近的的距离,不论这个小学是否与本村同属一个乡镇。
43、距最近的乡级医院的距离是指本行政村村委会距最近的乡级医院的距离,不论这个乡镇是否管辖本村。
44、卫生室是指本行政村有经县级卫生部门批准建立的卫生室。
45、幼儿园或学前班是指本行政村有经县级教育部门批准建立的幼儿园或学前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