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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宗教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3:15:56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新疆宗教史

新疆宗教史

一、新疆宗教的起源、发展与演变

丝绸之路不仅是东西方重要的交通动脉和商道,也是东西方文化交流和传播的主要通道。作为人类文化现象的宗教,很早就沿着丝绸之路开始了由东向西和由西向东的相互传播。作为丝绸之路枢纽的新疆,自然成为东西方许多宗教的传播和汇聚之地。

在外来宗教传入以前,新疆地区流行的主要是原始宗教,一些地方已出现了原始宗教的高级形态——萨满教。大约公元前4世纪左右,外来宗教开始沿着丝绸之路陆续传入新疆。这些外来宗教与新疆本地的原始宗教一起,逐渐形成了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统治阶级宗教政策的变化,各个宗教的社会地位也在发生变化,新疆的宗教也随之不断演变。有的宗教因统治阶级的压制衰落了;原有的一些宗教消亡了,一些新的宗教又传入了。但是,不管各种宗教如何兴衰更替,各种宗教的地位如何变化,新疆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却没有发生根本的改变。

历史上,新疆宗教的演变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原始宗教阶段。这一阶段从新疆出现原始宗教直到外来宗教传入,历时至少数千至数万年。

第二阶段是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阶段。构成这一格局的宗教出佛教外,还有原始宗教(包括萨满教)、袄教、道教、摩尼教、景教等。这一格局一直维持到伊斯兰教传入,历时1000多年。

第三阶段是佛教与伊斯兰教并立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伊斯兰教通过对和田的宗教战争,逐渐将佛教势力排挤出南疆地区,形成南疆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北疆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格局。这一阶段的早期各种宗教都比较活跃,后期则发生了较大变化,随着伊斯兰教势力的不断壮大,袄教、景教、摩尼教则日趋衰落。这一格局大致持续了6个多世纪。

第四阶段是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阶段。公元16世纪初,伊斯兰教在东察合台汗国的强制推行下,最终取代了佛教成为新疆的主要宗教。由于维吾尔等民族接受了伊斯兰教,原来主要由这些民族所信仰的宗教,如袄教、景教、摩尼教等便逐渐在新疆消失了。佛教、道教主要在汉族中流行。公元17世纪初,卫拉特蒙古人接受藏传佛教后,佛教又在北疆地区兴盛起来。此后,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也相继传入新疆。新疆的宗教格局演变为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这一格局一直延续至今。

二、新疆的原始宗教

(一)新疆原始宗教的产生和发展

原始宗教史人类社会最早产生的一种宗教形态。是原始人面对自然力量的压迫无力抗拒,对自然界的千变万化以及人自身的一些生理、心理现象无法捉摸和正确理解,从而产生错误认识和幻想的产物,是自发产生的。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自然而然地产生的,而不是人类有意创造的,因而命名为“原始宗教”。新疆的原始人也经历了同样的原始宗教产生的过程。由于目前新疆旧石器时期的遗址和出土文物太少,这一时期的宗教状况目前尚不清楚。但从新石器时期的遗址和出土的大量文物表明,当时的人类已经产生了灵魂和灵魂不死的观念。他们相信人有可以脱离肉体而独立存在和活动的灵魂,而且灵魂是不死的,人的肉体死亡后,灵魂在另一个世界仍然过着同现实世界一样的生活,所以他们

1 在埋葬死者的同时,也把死者生前使用过的生活用品、生产工具等随同死者一起埋葬。

他们还相信万物皆有灵魂,相信超自然力量,认为大自然的后面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在操纵,并把这种超自然力量人格化和神格化。为了获得大自然的恩赐,人们以各种形式崇拜大自然。他们崇拜日月山川、风雨雷电等一切自然现象和自然物。在罗布淖(nao)尔(今且末、若羌等地)发现的一处氏族社会的墓葬,该墓葬的突出特点是坟墓的地表立有七圈环列木桩,圈外是呈放射状四向展开的列木,其状恰如一轮华光四射的红日,表现了当时的罗布人对太阳的崇拜。在富蕴县唐巴勒岩画洞窟中,有一幅彩绘岩画,上部是两个同心圆,分别代表日、月,旁绘彩云,下部是一个形状怪异的人头像。类似反映日月崇拜的岩画,在新疆各地都有发现。古代塔什干人自称“汉日天种”,表明了他们对太阳的崇拜。乌孙人也崇拜太阳,每年都要举行祭祀太阳的活动。匈奴人不仅崇拜太阳,还崇拜月亮和星辰。他们认为太阳和月亮代表着光明,经常与代表黑暗的恶魔进行斗争。每当日蚀或月蚀发生时,他们就认为是太阳和月亮受到了恶魔的围困,于是就击鼓鸣金,以吓跑恶魔,拯救太阳或月亮。匈奴的首领单于每天早晚都要走出营帐,祭拜天阳和月亮。军事行动要先看星月,“月盛则议战,月亏则退兵”。他们对太阳和月亮的崇拜即使在多次改变宗教信仰后,也一直延续下来。至今,维吾尔人仍然非常忌讳面对太阳或月亮吐口水或大小便,认为这是对太阳和月亮的不敬,是一种罪过。

水是生命之源。新疆干旱少雨,水自然成为新疆古代居民崇拜的对象。古代新疆的许多居民认为水是圣神的,所以,人们常常以“银或金俞 石为筒,贮(zhu)水激以相射,或以水交泼为戏,谓之压阳去病”,与我国傣族的泼水节相似。与水相连的河、泉等都受到崇拜。至今新疆各地的一些泉眼仍然被一些民族人们视为“圣泉”而加以崇拜。

新疆的原始居民也崇拜动植物。古罗布人崇拜麻黄草和小麦,死后要把这两种植物随葬。以牧猎为生的居民多崇拜动物,对狼尤为崇拜。农耕居民一般多崇拜与其生产生活相关的动物,如牛、马、羊、驼等。小河墓地的“太阳氏族”墓地出土了大量的牛头骨,表明了他们对牛的崇拜。有些地方的农耕居民甚至崇拜老鼠。20世纪初,在于(真加门)的丹丹乌里克遗址出土了一块彩绘木板,画面是一“奇异的鼠头神像”,这是古代这一地区的居民崇拜老鼠的有力证据。

新疆远古时期还崇拜图腾。据《山海经》等古文献记载,周穆王在昆仑山会见的西王母,长着老虎的牙齿、豹子的尾巴,并善于像虎豹一样叫嚣。这个西王母可能就是当时活动在昆仑山一带的以虎、豹为图腾的母系氏族部落的首领。古代新疆的许多民族除虎、豹外,也以狮子、狼、骆驼的等动物,或者以太阳、树木等图腾。如突厥、接嘎斯、回鹘(今维吾尔)等都以狼为图腾,回鹘的图腾还有狮子、骆驼、树等。在维吾尔族关于其族源的神话传说中,维吾尔人的第一位首领卜古可汗就是树所生。现代维吾尔人虽然不再把树视为其民族的图腾,但他们对树依然崇敬。凡百年以上的大树,维吾尔人都认为其有“神性”,在这样的树下不可便溺,否则就会招致厄运。

在原始宗教盛行时期,人们希望通过对生殖的崇拜以求得人类自身的延续和发展。最初,自然界中凡是能大量繁衍后代的动物,如鱼、青蛙等等,都是人们崇拜的对象。人们希望能像被他们崇拜的对象那样,大量繁衍后代。当人们略知生殖的道理后,就开始了对生育的直接承担者男女性器官的崇拜。在新疆挖掘的小河墓地遗址中,在男性的墓穴前,往往立有女阴器官标志;在女性的墓穴前,

2 往往立有男根标志。在新疆各地出土的大量女性木偶,男性石祖、木祖,以及反映生殖崇拜的岩画等都忠实而形象地记载了新疆古代居民对生殖的崇拜。

进入父系社会后,随着以男性为中心的家庭的出现,人们对男性生殖器官的崇拜逐渐演变为对祖先的崇拜。据文献记载,匈奴人每年都要集体举行祭祀祖先的活动。突厥人不但重视对氏族或部落祖先的祭祀,个人对自己祖先的祭祀也十分隆重。据《隋书》记载,突厥人死后,尸体停放在账房中,家人和亲朋要宰杀牛马进行祭祀,并围绕着账房哭号,用刀划脸,血泪齐下,这个过程要重复七次才停止。古代维吾尔人认为,供奉祖先的祠堂和埋葬祖先的坟墓,是家族的根本,并且能够暗中保佑自己的家族,所以十分重视对祖先的祭祀。中国历史传统文化的显著特征之一是祖先崇拜,其主要源头之一是起源于我国西北地区的“周文化”,这方面,新疆地区与“内地”相似。

(二)新疆原始宗教的演变

原始宗教进入晚期阶段后,逐渐出现了神职人员和以万物有灵观念为核心的简单教义和相应的宗教仪式。这一时期的原始宗教被称为“萨满教”。其得名,是因为其神职人员在满——通古斯语中为“萨满”,即汉语中的“巫”。萨满教作为原始宗教的高级形式,其基本特点是信仰萨满具有通神的超自然异能,可臻于疯狂,与精灵直接交通。萨满是作为氏族神在人间的化身和代理人而出现的,是人与神鬼之间的中介,因此在氏族或部落中享有特殊的地位。萨满的主要职责是主持氏族部落的宗教活动,祈求氏族神灵保佑本氏族五谷丰登、人畜兴旺,为氏族成员祈儿求女、占卜吉凶、治病消灾等。

萨满的特殊身份,使其逐渐开始参与氏族、部落重大事务的决定。据史籍记载,匈奴、柔然、突厥、回鹘等新疆的许多古代民族,都信仰过萨满教。萨满在这些民族中曾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由于笃信萨满是神灵在人间的化身,所以凡涉及本民族的重大问题,尤其是军事行动,首领都要事先征求萨满的意见,由萨满占卜吉凶,征求神意,然后才能决定是战是和。据《旧唐书·回纥传》记载,唐永泰元年(公元765年)回纥军队出发去中原之前,两位萨满占卜后即预言:这次中原之行会很顺利,不会与唐朝发生冲突,看到一个大人物就可以胡来了。回纥军队进入中原后,果然遇到了一个大人物——唐朔方节度使郭子仪。回纥兵大喜,认为萨满的预言得到了应验,高兴得长时间欢呼雀跃。回纥军队出动时,萨满还要随军行动,以随时为军队祈求神灵祐祝。同上书记载,唐朔方先锋兵马使白元光与回纥合兵共击吐蕃,一日想夜袭敌方,但当晚月明当空,不宜偷袭,正踌躇时,回纥人派随军萨满前来,该萨满随即做法,“便致风雪”,从而保证了夜袭的成功。

萨满教是生命力极强的宗教。各民族不管历史上宗教信仰如何变化,不管其接受的新宗教排他性强弱,萨满教或渗入到新的宗教中,或以习俗的形式,总是能够顽强地存在下来。伊斯兰教传入新疆一个多世纪后成书的《福乐智慧》和《突厥语大辞典》中,都可以看到萨满教的影响。如《福乐智慧》中就专列一章,讲国王应该如何正确对待“喀木(萨满)”。在维吾尔族古文献《乌古斯可汗的传说》一书中,就大量反映了古代维吾尔人信仰萨满教的情况。乌古斯可汗召集部落大会时,都要按照萨满教的仪式在大帐的两侧各立一根木杆,在杆顶挂上金鸡、银鸡,杆下分别拴上黑羊、白羊。这种仪式后来逐渐演变成为挂羊头、牛尾、布条等。即使在接受伊斯兰教后,这些仪式也没有多少改变。至今维吾尔族穆斯林在朝拜麻扎(圣墓)时,仍然在麻扎周围插木杆,并在木杆上挂羊头、羊皮、布条,同时还要集体跳萨满舞。现在民间仍然盛行“巴合西(即萨满)”跳神治病,

3 尤其是南疆农村,人们生病后不少人还是去找“巴合西”治病。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等民族也都成都不同地保留了萨满教的遗俗。

三、佛教传入新疆与多种宗教并存格局的形成

(一)最早传入新疆的外来宗教——袄教

袄教是中国对琐罗亚斯德教(产生于古代波斯)的异称,俗称“拜火教”、“火教”、“火袄教”等,公元前6世纪由琐罗亚斯德创立。袄教传入新疆的具体时间无文字记载。从伊犁、乌鲁木齐等地出土的袄教文物推断,大约在公元前4世纪前后,袄教就已传入新疆。袄教在新疆的早期传播情况不详。从魏晋至唐宋时期,袄教频频见诸文献记载。如《魏书》《旧唐书》《新唐书》等记载,于阗(tian今和田地区)、高昌(今吐鲁番地区)、焉耆(qi)等地“其俗好事天神”、“俗事天神”,兼信佛法。这里的“天神”,指的就是袄教。据在敦煌发现的唐朝《沙洲伊州地志》(残卷)记载,当时哈密有一座袄教的寺庙,里面画满了袄教的壁画。该庙庙主还曾前往长安朝见皇帝,因在长安表演了利刃穿腹术和神灵附体,并准确预言了一些国家大事,得到了皇帝的赏赐,还被封“游击将军”。袄教在吐鲁番地区尤为盛行。近年来,在吐鲁番地区出土的文书中,有不少关于袄教的内容,还出土了陶棺等袄教的文物,反映了袄教在当时当地的盛况。袄教在新疆虽然曾十分盛行,但是,他从来没有取得过官方宗教的地位,只是在民间流行,以后逐渐与当地的原始宗教相融合,成为民间信仰的一部分。伊斯兰教传入后,由于信仰袄教的维吾尔等民族逐渐接受了伊斯兰教,袄教日趋衰落,宋朝以后不再见于记载。

袄教虽然作为一种宗教在新疆消失了,但是作为一种文化,却在信仰过它的民族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吉克等历史上信仰过袄教的民族,至今仍保留着袄教拜火的习俗,袄教的重要节日“努鲁孜节”,也作为这些民族重要的传统节日一直保留到现在。

(二)佛教在新疆的传播

佛教是公元前6至前5世纪在古代印度产生的一种宗教。它的创始人是北印度迦毗罗卫国(在今尼泊尔境内)王子乔达摩悉达多,也就是后来佛教徒所尊称的释迦摩尼。佛教在其产生后的几个世纪里,只是在本土流传。后来被立为印度国教后才开始传入与印度毗邻的国家和地区。

公元前1世纪,佛教经克什米尔首先传入新疆于阗(今和田地区)。不久,又经中亚传入疏勒(今喀什地区)。此后佛教沿着丝绸之路南北两道传播到且末、若羌、莎车、叶城、库车、阿克苏、焉耆、吐鲁番、哈密等塔里木盆地周围各个绿洲。

佛教在新疆的迅速传播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佛教传入前后,新疆正处在奴隶制的发展阶段,当时在塔里木盆地周边就有大大小小几十个各霸一方的奴隶主政权。这些割据政权相互攻伐兼并,战争连绵不断,经济凋敝,民不聊生。而匈奴贵族集团的残酷统治和经济掠夺,进一步加重了劳动人民的苦难,激化了社会矛盾。汉朝政府驱逐匈奴使各族人民得到了较长时间的修养生息,社会经济得到一定的恢复和发展,但却没有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除劳动人民的苦难。因此,佛教传入后,处于水深火热中的广大劳动人民在无力摆脱现实苦难的情况下,把改变命运的希望寄托在对佛教的信仰上。奴隶主贵族也希望借助佛教来消除劳动人民的不满和反抗,维护自己的统治。所以,他们对佛教也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

4 并大力扶持,从而使佛教在各地迅速兴起。到公元四五世纪时,佛教已成为新疆的主要宗教,进入其发展的鼎盛阶段。当时,塔里木盆地周围各绿洲,佛寺、佛塔林立,僧侣成群;于阗(今和田)、龟兹(今库车)、疏勒(今喀什)、高昌(今吐鲁番)等佛教中心相继形成;佛教研究和佛经翻译十分兴盛,并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出现了鸠摩罗什等许多著名的佛学大师和佛经翻译家。

公元5—7世纪,由于柔然、突厥等古代游牧民族的不断袭扰和各割据政权间的兼并战争频繁发生,新疆社会长期陷入*,社会经济受到严重破坏。佛教寺塔的建筑,千佛洞的开凿,大规模佛事活动的频繁举行,以及僧侣队伍的不断扩大,更加重了劳动人民的经济负担。人们从对佛教的信仰中既没有得到生活的改善,也没有得到精神的慰藉,因而逐渐失去了对佛教的热情,佛教在新疆开始趋向衰落。

佛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中最早传入新疆的,也是在新疆流传时间最长、信仰人数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的宗教之一。历史上,佛教对新疆的政治、经济、文化、艺术等,都曾产生过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新疆佛教在造像、绘画、音乐、舞蹈、寺院和石窟建筑艺术等方面,都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为我们留下了大量珍贵的文化遗产,丰富了我国和世界文化艺术宝库。

(三)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格局的形成 袄教的传入改变了新疆只有原始宗教的格局,以后随着佛教的传入和发展,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正式形成。继佛教之后,道教、景教、摩尼教又相继传入新疆。道教是中国的传统宗教,因其最高信仰为“道”而得名。道教形成于公元2世纪上半叶。是在中国古代宗教信仰和巫术、神仙方术的基础上,吸收道家学说和黄老思想而逐渐形成的。道教传入新疆的时间大约在公元4—5世纪。当时在汉人比较集中的哈密、吐鲁番等地区流传。哈密和吐鲁番是新疆进出中原地区的咽喉,从汉朝起就是汉人活动的主要地区之一。北魏以来,在吐鲁番地区相继出现了由阚(kan)、张、马、麹(qu)内地四姓豪门建立的汉族政权。后来,随着信仰道教的汉人的不断迁入,道教在这里迅速传播和发展起来。唐朝统一新疆后,唐朝统治者推崇道教的政策进一步促进了道教在新疆的传播。当时,佛教盛行的哈密地区,道教的宫观同佛教的数量相等,可见道教势力的强大。道教在新疆的传播过程中,吸收了许多佛教的内容,从而形成了新疆道教的特点。这种适应性的变化,正是道教能够在佛教占统治地位的情况下得以发展的重要原因。

摩尼教教又称“明教”。公元3世纪中叶由波斯人摩尼创建。公元6世纪前后,随着中亚摩尼教徒不断来新疆经商或定居,摩尼教随之传入。隋唐时期,来新疆的中亚摩尼教徒与日俱增,他们在阿勒泰、吐鲁番、罗布泊等地定居下来,在当地形成了摩尼教徒聚居区。由于他们聚族而居,传教意识淡薄,所以摩尼教当时在新疆居民中没有得到广泛传播。公元9世纪中叶,曾以摩尼教为国教的回鹘人迁入新疆,才使摩尼教迅速传播开来。

回鹘人聚居的高昌,是摩尼教东方教区主教驻节之地,也是新疆摩尼教的中心。从吐鲁番出土的摩尼教寺院文书看,当时在高昌、交河、唆里米(今焉耆)等地,建立了大量摩尼教寺院和宗教组织,出现了一支庞大的僧侣队伍,寺院经济十分发达。和佛教徒一样,高昌的摩尼教徒也十分重视石窟的开凿和绘制宣扬摩尼教教义的壁画,近年来在吐鲁番地区已发现了30多幅摩尼教的壁画,以及文物和遗址。后来,随着回鹘人该信佛教,摩尼教逐渐衰落。但到宋代,吐鲁番、和田等地仍有摩尼教徒在活动。

5 景教是中国对基督教聂斯脱利派的称谓。景教传入新疆的时间大约在公元6世纪。景教初期主要流行于吐鲁番地区。西辽至蒙元时期,由于 实行宗教自由政策,景教迅速传播到新疆各地,进入其在新疆发展的鼎盛阶段。当时新疆伊斯兰教中心喀什葛尔,成为景教25个行教区的第19教区和主教驻节之地。意大利著名旅行家马可婆罗路过新疆时,看到沿途的喀什葛尔、叶尔羌、和田、轮台、伊利、吐鲁番、哈密等地,都有景教的教堂和景教徒。同一时期的其他外国旅行家,也有大致相同的记载。这一时期信仰景教的维吾尔人(一作畏兀儿,蒙元时期对回鹘的汉字译写)很多,以致一些旅行家说:“在所有畏兀儿的城市中,都有聂斯脱利派教徒”,“畏兀儿人是聂斯脱利派的基督教教徒”。当时维吾尔人中还出现了马可斯和拉班 把扫马两位十分著名的景教人物。两人在前往基督教圣地耶路撒泠朝拜途中,因遭遇战争停驻叙利亚。不久,马可斯就被马拉加城景教大总管委任为驻中国“总主教”,后又被任命为景教东方教会“大总管”。拉班·把扫马先被任命为“巡察总监”,后由马可斯推荐为蒙古驻波斯的宗王阿鲁浑出使欧洲诸国的使节。20世纪以来,在吐鲁番地区发现的景教文献有许多是用回鹘文写的,其中回鹘文的景教赞美诗,是专供回鹘景教教徒新婚夫妇举行婚礼时唱诵的。元代以后,除伊犁地区外,景教在新疆已基本消失。

道教、摩尼教和景教的传入,使新疆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得到进一步发展。由于这些宗教都没有能够取代佛教的地位,所以这一时期新疆仍继续维持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格局。

四、伊斯兰教传入与多种宗教并存格局的演变

(一)伊斯兰教传入新疆

公元7世纪中叶,伊斯兰教随着阿拉伯军队的军事征服传播到中亚地区。后来,阿拉伯入侵者对中亚的统治虽然崩溃了,但伊斯兰教已经成为这里的主要宗教,还出现了一些由当地封建主建立的伊斯兰政权。其中,与新疆毗邻的萨曼王朝就是这样一个当地塔吉克人建立的伊斯兰政权。

当时新疆地区共有三个地方政权:于阗(今和田)王国、高昌(今吐鲁番)回鹘王国和喀喇汗王朝。喀喇汗王朝是一些操突厥语的民族在新疆西部至中亚一带建立的政权。由于喀喇汗王朝与萨曼王朝毗邻,它因此成为萨曼王朝武力传播伊斯兰教的首要目标。公元9世纪中叶以后,萨曼王朝就不断发动对喀喇汗王朝的宗教战争,占领了喀喇王朝的大片领土。公元893年,喀喇汗王朝的副都怛(da)逻斯(今吉尔吉斯斯坦境内)被萨曼王朝攻陷,驻守怛逻斯的副汗奥古尔恰克被迫迁往喀什葛尔(今喀什)。不久萨曼王朝发生内讧,争夺王位失败的纳斯尔王子潜逃到喀什葛尔向奥古恰克寻求庇护。奥古恰克为了利用萨曼王朝的矛盾,不但允许纳斯尔在喀什葛尔避难,还任命他为阿图什地区行政长官。纳斯尔到阿图什后不久,就利用他和奥古恰克的特殊关系,施展“牛皮巧计”。他对奥古尔恰克说,“请您赐给我一块牛皮大的地方,让我建立一座清真寺”,以便“在里面祈祷自己的主”,为了进一步笼络纳斯尔,一贯敌视伊斯兰教的奥古尔恰克同意了他的要求。纳斯尔回到阿图什后,立即宰杀了一头黄牛,把牛皮割成细条连接起来,然后用这条牛皮绳围了很大一块地,在上面建立了一座大清真寺—阿图什大清真寺。这是新疆历史上的第一座伊斯兰教清真寺。

纳斯尔不仅建造了清真寺,还把喀喇汗王朝的一名重要成员萨图克·布格拉汗发展成为穆斯林。萨图克原是喀喇汗王朝大汗之子,幼时丧父,随叔叔奥古

6 尔恰克生活。相传奥古尔恰克曾答应等萨图克长大后就把权力移交给他。但在他长大后却没有兑现诺言,萨图克对此十分不满。后来他常常去阿图什打猎,在那里认识了纳斯尔并成为了朋友。不久,萨图克就在纳斯尔的说教下秘密加入了伊斯兰教,还取了一个“阿不都·克里木”的教名,成为喀喇汗王朝第一个接受伊斯兰教的王室成员。阿图什大清真寺的建立和萨图克·布格拉汗接受伊斯兰教,是伊斯兰教传入新疆的两个重要标志。这两个事件大约发生在公元9世纪末至公元10世纪初,这就是说,伊斯兰教这时已传入新疆。

(二)南疆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北疆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格局的形成

萨图克·布格拉汗接受伊斯兰教后,即在纳斯尔的帮助下开始了秘密传教活动。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在他周围已聚集了几百名穆斯林。公元910年(一说915年),萨图克·布格拉汗在中亚穆斯林的支持和帮助下,依靠这支穆斯林武装发动宫廷政变,夺取了政权。此后萨图克即利用权力强制推行伊斯兰教。其子穆沙·阿尔斯兰汗即位后,继续大力推行伊斯兰教。公元960年,20万帐游牧民族接受伊斯兰教。同年穆沙·阿尔斯汗宣布伊斯兰教为国教。至此,伊斯兰教经过两代统治者约半个世纪的推行,终于成为喀喇汗王朝的主要宗教。

萨图克·布格拉汗父子强制推行伊斯兰教的做法,遭到佛教及其他宗教信徒的强烈不满和反抗,各地不断发生反对强制改宗伊斯兰教的暴动。信仰佛教的于阗国和高昌回鹘王国对喀喇汗王朝的做法也十分不满,所以对喀什葛尔等地佛教教徒的反抗给予了支持。公元962年,穆沙·阿尔斯兰汗以此为口实,发动了对于阗王国的宗教战争。战争初期,由于于阗得到信奉佛教的高昌回鹘和吐蕃的支持,占据了优势,曾一度攻占喀什葛尔。但在此后的长时间里双方互有胜负,战争呈拉锯状态。期间,穆沙·阿尔斯兰汗去世。其子阿里·阿尔斯兰汗继位后,继续同于阗进行战争。公元998年,双方在今英吉沙与疏勒交界处展开激战,可汗阿里·阿尔斯兰汗阵亡,喀喇汗王朝大败。公元999年喀喇汗王朝消灭中亚的老对手萨曼王朝后,将中亚的军队调往新疆,投入同于阗的战争。这支生力军的参战,使战争形势急转直下,喀喇汗王朝的军队一直挺进到于阗城下,经长期围困后于公元1006年攻陷于阗城,于阗王国灭亡。于阗国灭后,于阗的佛教徒凭借天时地利人和的有利条件,仍同伊斯兰占领者展开了激烈战斗。在今策勒县达玛沟一带,不愿改宗伊斯兰教的佛教徒同伊斯兰占领者进行了长期的斗争,当地因此有了一个“乌尊塔特”(意思是长期坚持异教的地方)的地名。从中亚带兵参加于阗战争的四个伊玛目(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就是在策勒一个名叫波斯坦的地方被当地佛教徒的,当地现存的“四伊玛目麻扎”,就是埋葬他们的坟墓。于阗佛教徒的反抗大约持续了半个世纪之久。关于这场战争,至今和田民间仍有“百年战争”之说。

随着于阗王国的灭亡,佛教也结束了在这个地区千余年的统治地位。从此,佛教势力退出了塔里木盆地西部至南部地区。在近一个世纪的时间里,塔里木盆地西部至南部地区成为刀光剑影、硝烟弥漫的战场。长期的战争给这一地区的社会经济造成了空前严重的破坏,给广大劳动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严重阻碍了南疆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三)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格局的形成 伊斯兰教在喀喇汗王朝同于阗王国的宗教战争中,由于高昌回鹘支持于阗,因此与喀喇汗王朝的关系逐渐恶化,喀喇汗王朝对信仰佛教的高昌回鹘人恨之入骨。马赫穆德·喀什葛里在他的《突厥语词典》中,就称不信仰伊斯兰教的高昌

7 回鹘人是“最凶恶的敌人”。所以,喀喇汗王朝在灭亡于阗王国后不久,就发动了对高昌回鹘的宗教战争。

喀喇汗王朝的大汗阿赫马德·托干汗亲自组织和指挥了对高昌回鹘的宗教战争。他率军从巴拉沙衮(在今哈萨克斯坦托马克一带)出发,越过伊犁河,攻入高昌回鹘境内。高昌回鹘出兵迎击,打退了入侵之敌。公元1017年,高昌回鹘发兵30万,跟踪追击,一直挺进到距巴拉沙滚只有8天路程的地方。正想患病的阿赫马德·托干汗不得不抱病组织人马进行反击,打败了因长途奔袭而疲惫的高昌回鹘军队。阿赫马德·托干汗又亲自率军追击,并再次攻入高昌回鹘境内。双方展开了殊死的拼杀,战斗十分激烈。《突厥语词典》收录了多首有关这次战争的诗歌,这些诗歌有反应战斗激烈、残酷场面的,也有描述伊斯兰入侵者对高昌佛教文化进行毁灭性破坏情况的。其中一首这样写道:“我们给战马佩上记号,向着回鹘地区的塔特(指不信伊斯兰教的回鹘人),向着盗贼和恶狗,像飞鸟一样飞速进发。”

攻入高昌回鹘境内的这支喀喇汗王朝军队,对被视为“盗贼和恶狗”的回鹘人进行了残酷的杀戮:“我们进行夜袭,我们四周包围,我们斩去其额发,我们砍杀孟拉克(高昌回鹘地名)人。”

喀喇汗王朝的军队于所到之处,像在于阗一样,不仅对不信仰伊斯兰教的回鹘人进行了残酷的屠杀,而且对回鹘佛教寺院也进行了大肆破坏。

高昌回鹘对入侵的喀喇汗王朝军队进行了顽强的反击。正当战争进行中,阿赫马德·托干汗病情加重,喀喇汗王朝不得不撤兵罢战,对高昌回鹘的这次“圣战”无果而终。喀喇汗王朝对高昌回鹘王国的宗教战争结束后不久,统治集团内部矛盾加剧,喀喇汗王朝因此分裂为东西两个政权。东西喀喇汗王朝之间以及两政权统治集团内部矛盾重重,陷入了无休止的内争,无力再发动对外的伊斯兰战争。伊斯兰教在新疆的第一次传播高潮也就此结束。

成吉思汗在征服西域后,把今新疆地区分封给了他的次子察合台。察合台在新疆建立的地方政权称为“察合台汗国”。察合台汗国统治前期,遵守成吉思汗的法令,对各种宗教均采取宽容政策,不强制推行任何宗教。但是后来的统治者秃黑鲁帖木儿汗改变了这一政策。公元1353年,秃黑鲁帖木儿汗接受了伊斯兰教,成为新疆地区第一位加入伊斯兰教的蒙古可汗。入教伊始他就强迫蒙古王公大臣皈依伊斯兰教,接着又在额西丁和卓家族的支持、配合下,在全汗国境内强制推行伊斯兰教。不久,阿力麻里(今霍城县)就有16万蒙古人集体加入了伊斯兰教。

额西丁和卓在秃黑鲁帖木儿汗的支持下,带领名为“库车伊斯兰社团”的传教组织进入库车,强迫当地佛教徒改变信仰,接受伊斯兰。库车的佛教徒进行了顽强的反抗,举行了暴动。秃黑鲁帖木儿汗很快派兵镇压了暴动。“库车伊斯兰社团”趁机对库车的佛教徒进行了残酷的迫害,对佛教文化进行了毁灭性的破坏。他们强迫佛教徒接受伊斯兰教,对抗拒者则大肆屠杀,迫使佛教徒被迫加入伊斯兰教;他们拆毁佛教寺院,捣毁佛像,焚烧佛教经典,具有1000多年历史的库车佛教文化几乎被破坏殆尽。继于阗之后,新疆的又一个佛教中心就这样在血与火的清洗中湮灭了。

秃黑鲁帖木儿汗的后裔都把伊斯兰教作为维护统治和进行扩张的工具。黑的儿火者汗在执政后不久,就发动了对吐鲁番的“圣战”。在攻占吐鲁番后,狂热的伊斯兰士兵对这里的佛教徒进行了血腥屠杀,对佛教文化进行了彻底的破坏。近代考古发现,在吐鲁番地区出土的古代佛教文献往往带有人为破坏的痕迹,

8 有的是被恶意撕毁的,有的则是明显是被焚烧过的。这些被烧剩的残卷,正是当时伊斯兰占领者放火焚烧寺院时,因房屋或寺院墙倒塌被压在下面才幸而保存下来的。在一些佛教寺院遗址里,还发现无数被撕得粉碎的佛教典籍侵泡在被杀僧侣的血泊中,经过几百年已凝结成硬如石头的东西,旁边有缺头断足的尸骨。

继黑的儿火者汗之后的穆罕默德汗是一个极端狂热的伊斯兰教推行者。据穆斯林史书《中亚蒙兀儿史—拉失德史》记载,穆罕默德汗规定,所有的蒙古人都必须接受伊斯兰教,遵守教规,按时礼拜,并要带上“缠头巾”,违者严加惩处。惩罚措施极其严厉,包括用马掌铁钉钉入违者的头颅骨。察合台汗国的蒙古人在这种严刑立法的逼迫下,最后都被迫接受了伊斯兰教,以后逐渐融合到维吾尔等民族中去了。

公元16世纪初,伊斯兰教将佛教势力排挤出哈密。至此,伊斯兰教自传入以来,经过6个世纪的传播和发展,最终取代佛教,成为新疆地区的主要宗教。从伊斯兰教传入新疆一段时期所形成的南疆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北疆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演变为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

(四)清政府对伊斯兰教的管理

自汉朝新疆归属中国版图以来的1000多年里,新疆没有发生过利用宗教反对中央政府,进行分裂活动的事件。所以历代中央政权对新疆的宗教问题一般不直接处理或干预,而是由地方政府或地方政权自行处理。清朝统一新疆后,鉴于叶尔羌汗国时期宗教上层势力不仅长期干预世俗政权,甚至取而代之,建立政教合一的和卓政权,造成社会长期动荡的历史教训,为了防止宗教上层利用宗教危害国家的统一和清朝在新疆的统治,维护新疆社会的稳定,决定在“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的基本政策下,对伊斯兰教实行政教分离的政策。

清政府的政教分离政策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禁止宗教干预政治、干预司法。清政府规定,凡是有阿訇身份的人,一律不得在政府任职,更不能当官掌权。只准许阿訇念经礼拜,从事正常的宗教活动,而不允许干预行政事务。如阿訇的子弟中有在政府当差或当官的,其不能再任阿訇,以防止阿訇利用亲属参与或干预行政。对属于宗教上层人士的大阿訇,则规定要由地方行政长官“遴选保举”,以保证对宗教上层的控制。在和卓统治时期,政教合一,宗教上层权力很大,干预政治问题十分突出。如每年开斋节的第一天,阿訇就乘阿奇木伯克(地方行政长官)赴清真寺礼拜之机,对阿奇木伯克的政绩进行评议,“以为贤者留之,以为某事无道,某某事以尤为无道,则与回众废而杀之”。这就说,宗教上层对政府事务有评判的权力,并且对不符合他们要求的政府官员有生杀大权。正是这种权力使他们要求的政府官员有生杀大权。正是这种权力使他们控制了各级政权。在政教分离政策实施初期,宗教干预政治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如在叶尔羌官员控告阿奇木伯克时,第一个署名的就是阿訇。清政府对此事十分重视,乾隆皇帝亲自过问此事,他再次明确规定,今后政府的一切事务只能由阿奇木伯克处理,“阿訇不得干预”,并要求新疆官员让所有百姓都知道这一规定。

在防止宗教干预司法方面,清政府针对过去政教合一的具体情况,采取了循序渐进的策略。起初清政府只是规定对谋反、谋叛等重罪必须按照清朝的法律处理,宗教不得干预。一般的刑事、民事案件则由宗教法庭依照伊斯兰法律和民族习惯法处理。后来逐渐把刑事司法权收归政府,规定在刑法方面必须执行清朝的法律,宗教法庭继续予以保留,但只负责处理民事案件。清朝在新疆司法制度上的改革,实际上是一种司法双轨制,虽然这一改革不够彻底,存在许多弊端,

9 但是,对于刚刚摆脱和卓政教合一统治的新疆社会来说,还是比较稳妥和有效的,对于实现新疆的政教分离和防止宗教干预司法,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其二是政府不干预宗教内部事务。伊斯兰教内部因不同的观点历来就分为许多派别。而教派斗争也几乎贯穿整个伊斯兰教的历史。新疆白山派和黑山派就进行了长达几个世纪的流血冲突。但是不管教派矛盾多么尖锐,只要没有危害到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它仍然只是宗教的内部问题。所以清政府要求各级官员不得介入教派之争,在选拔官员时不得以教派划界,而要以政治态度为取舍标准。对于白山派和黑山派,清政府认为他们“原无分于种类”,后来虽然“自分种类”,但那也只是他们自己的事,只要他们拥护清朝的统治,无论是白山派还是黑山派,都应当一视同仁,立有战功或政绩的,皆予以重用。即使是白山派的和卓,如额色伊、图尔都、鄂托兰珠和卓等,因反对大小和卓叛乱,并在平叛中立有战功,清政府按功行赏,照样给他们封公晋爵。黑山派中有反对清朝统治的,照样予以严惩。如黑山派阿訇孜牙墩就因率众暴动而被凌迟处死。白山派和卓张格尔叛乱后,一些新疆官员要求改变对白山派和黑山派的态度,在黑山派中选拔伯克。道光皇帝认为这样会使两派“更相猜疑,别生事端”,危害清朝的统治,因此予以否定。后来随着和卓后裔的不断叛乱,清政府才改变这一政策,开始支持黑山派,压制白山派,并有意识地制造和利用两派矛盾,制造了不良的社会后果。

在实行政教分离的同时,清政府还加强了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清政府认为,阿訇作为“掌教之人”,为穆斯林群众“素所尊奉”,具有重要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因此十分重视对阿訇的挑选和任用。规定阿訇要由各庄伯克从通达经典、诚实公正者中挑选,再由阿奇木伯克报请驻扎大臣批准。当选阿訇还必须定期拜访驻扎大臣。如发现被保举阿訇不知经典或不可靠或剥削穆斯林群众者,要即行革除和惩治,保举该阿訇的阿奇木伯克也要一并受到惩处。

严厉查禁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谋逆”活动。清朝统一新疆后,逃亡到中亚的白山派和卓后裔,穷困潦倒,又不甘心于失败,便不断派人潜入新疆刺探情报,联络和蛊惑白山派信徒,进行反对清政府的阴谋活动,同时敛取钱财,为叛逆活动做准备。清政府对此保持了高度警惕,责令地方官员严加查禁和打击,一旦查获审明,“首从各犯”均“全行正法”。自乾隆朝以来,清政府多次破获此类案件,沉重打击了利用宗教进行的“谋逆”活动。

禁止“习念黑经”。所谓“黑经”,是指《古兰经》等伊斯兰教正式经典之外的经典,根据当时的情况,可能主要是指苏非主义(即苏非派,伊斯兰教神秘主义派别,新疆又称“依禅派”回族称“门宦”)的经典,以及和卓、教主等伊斯兰教上层伪造的所谓经文。公元1811年(嘉庆十六年),就破获一起以和卓后裔名义“捏写回经,妄添不法语句”的案件。伪造经文,借以蒙蔽、煽动穆斯林群众,是和卓等伊斯兰教上层和不法之徒惯用的伎俩和手段,危害极大。为防止和卓不法之徒以“黑经”煽动群众起来反清,清政府不仅对捏写黑经,妄添不法语句者严加惩处,而且规定“禁止莫洛回子习念黑经”。(莫洛即毛拉,清代在新疆地区主要是指具备初步宗教知识而又能读写的青少年,也包括一般有文化的穆斯林。“回子”是清代对信仰伊斯兰教的维吾尔人的称谓。)规定要求各地如发现有违禁者,在查明审实上报后,要根据“习念黑经”时间长短,给予发遣、枷责等处罚。同时还规定,各地驻扎大臣要在每年年初,把这一规定张榜布告,晓谕百姓,并严行禁止。

清政府在新疆实行的政教分离政策和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目的无疑是维护

10 其在新疆的统治,但也是中央政府应有的权力和职责。清政府的这一政策虽然不够彻底也不够全面,比如保留宗教法庭为宗教干预司法留下了空间。但是,由于它是根据新疆的实际,因地、因时、因俗而制定的,所以有较强的针对性。政教分离政策的实施,解决了政权与教权长期纠结的症结,基本实现了两者的分离,无论是对新疆社会,还是对伊斯兰教的正常发展,客观上都产生了积极而重大的影响。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对于防止利用宗教煽动反对清朝统治具有重要的作用,客观上也有利于新疆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随着伊斯兰教成为新疆的主要宗教,以和卓为代表的伊斯兰教上层势力在新疆逐渐兴起。“和卓”即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的后裔。新疆的和卓全都来自中亚,最早从中亚来到新疆并取得成功的是贾拉里丁和卓与额西丁和卓父子。由于他们成功地劝导察合台汗国可汗秃黑鲁帖木儿汗皈依伊斯兰教,因而获封天山南路伊斯兰教世袭教长,并得到一系列政治、经济特权,成为察合台汗国时期最大的宗教封建主。作为伊斯兰教上层势力的额西丁和卓家族势力从此在新疆兴起。

额西丁和卓家族势力的兴起引起了中亚和卓们的浓厚兴趣。一批批和卓如过江之鲫纷纷涌入新疆,但大多昙花一现,只有两支和卓家族站稳了脚跟。一支是穆罕默德·谢里甫和卓家族,一支是玛合图木·阿杂木和卓家族。穆罕默德·谢里甫和卓原是中亚乌兹别克族的一名苏非派教士,叶尔羌汗国初期来到新疆,后被拉失德汗聘为宗教导师,从此一步登天,从一个到处流浪的苏非派教士进入上层社会,成为可汗言听计从的权势人物。但该和卓家族的地位不久就被玛合图木·阿杂木和卓家族所取代。

玛合图木·阿杂木和卓是中亚最大的苏非派纳合西班底教团的教主,据说他曾来过新疆,因没有重大发展而返回了中亚。在他去世后,他的两支后裔进入新疆。这两支和卓来到新疆后,为争夺叶尔羌汗国的宗教领导权,形成了两个势不两立的教派——白山派和黑山派。两派和卓利用其编造的“圣裔”身份和巫术迷信,愚弄拉拢群众,挑起穆斯林之间的斗争;与此同时,他们利用各自对世俗统治者的影响,不断挑动统治集团的内争。从可汗到各地统治者,为了夺取汗国最高权力和维护自己的统治,不是依附于这一派和卓,就是依附于那一派和卓。和卓们则乘机不断攫取世俗权力。在和卓们制造的长期*中,世俗权力逐渐削弱,世俗统治者越来越离不开和卓的支持。和卓们为攫取更多的权力和实现直接掌握政权的目的,则进一步加紧制造*。在这种恶性循环中,可汗权力日趋衰落,以和卓为代表的伊斯兰上层宗教政治势力,逐渐掌握了世俗权力,并最终推翻叶尔羌汗国,在南疆地区建立了政教合一的和卓政权。

公元1755年,清军平定准噶尔部达瓦齐叛乱后,决定把原来被准噶尔羁押在伊犁的白山派和卓阿合玛特的长子、大和卓波罗尼都派回南疆,利用其家族的传统影响去招服维吾尔人,以实现对南疆的和平统一。波罗尼都在清军的支持下迅速占领南疆,灭亡黑山派和卓政权。黑山派和卓势力从此退出政治舞台。波罗尼都在收复南疆后立即宣布,天山南路从此进入“可汗清(指清朝皇帝)的时代”。不久,因参加准噶尔部阿睦尔撒纳叛乱的小和卓霍集占在叛乱被平定后,潜逃到南疆,煽动波罗尼都背叛清政府,于公元1757年发动了武装叛乱,史称“大、小和卓之乱”。公元1759年,清军在新疆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平息了这场历时两年四个月、波及南疆大部分地区的叛乱。

公元19世纪上半期,不甘于失败的和卓后裔,先后发动了“张格尔和卓之乱”、“玉素甫和卓之乱”、“七和卓之乱”、“倭里汗和卓之乱”等多次叛乱。这些

11 以建立独立的政教合一的伊斯兰政权为目的的叛乱,均以失败告终。

和卓政教合一的统治及其后裔的叛乱,是违背历史潮流的,也是不得人心的。据史料说,那些作为教主的和卓都是一些凶狠残暴、荒淫无耻之徒。他们为了利用宗教掩盖其真实面目,维护其政教合一的黑暗统治,极力提高、扩大伊斯兰教的地位和作用,特别重视宗教法庭作用的加强和伊斯兰教教规教法的执行。他们派出大批宗教警察,手提教鞭随时监督穆斯林群众是否遵守教规教法,是否按时去清真寺礼拜,妇女是否戴面纱,违规者轻则鞭打,重则送交宗教法庭。他们横征暴敛,疯狂掠夺,过着花天酒地、醉生梦死的奢侈生活,而广大穆斯林群众则生活在饥寒交迫、水深火热之中。由于他们过度搜刮,一些穆斯林群众把隐藏下来的粮食和锅埋在戈壁滩里,晚上再跑到哪里去做饭吃。他们实施鞭笞、断手、刖足、杀头等酷刑如家常便饭。“倭里汗之乱”的叛乱头目倭里汗和卓,就是一个杀人狂。他喜爱的消遣方式之一就是亲手砍下冒犯者的头。在他面前,一个不慎的动作,一句话,一个哈欠,都会招来杀身之祸。杀人如麻的倭里汗,在占领喀什噶尔后,用他亲手所杀的人头,在吐曼河边垒起了几座“人头塔”。穆斯林群众虽然对清政府的统治不满,但他们更恨那些惨无人性的和卓。所以,在和卓后裔叛乱时,他们盼望清军犹如大旱之盼云霓希望清军早早到来平定叛乱。平叛清军到来后,他们捐款捐粮,并参加或配合清军打击叛军。和卓后裔叛乱的一再失败,根本原因是他们是去民心,早已被人民所唾弃。随着和卓后裔叛乱的一次次平息,和卓家族势力最终退出了新疆的政治舞台。

清朝平定和卓后裔的叛乱,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和新疆的社会稳定,维护了各族人民包括广大穆斯林群众的根本利益,也剪出了和卓势力,消除了危害新疆社会的一大毒瘤。

和卓家族势力兴衰的历史证明,世俗统治者对伊斯兰教上层势力的过度依赖,必然助长伊斯兰教上层势力的恶性膨胀和世俗政权的消弱;伊斯兰教上层势力的非正常发展乃至恶性膨胀,最后必然侵夺世俗权力,而一旦他们掌握权力,则必然建立中世纪式的政教合一的伊斯兰政权,把社会拉向倒退;在他们失去权力后,必然利用其宗教影响,以百倍的疯狂企图夺回失去的权力,造成社会的剧烈动荡,给包括穆斯林群众在内的各族人民带来更加深重的苦难。伊斯兰反动上层势力建立中世纪式的政教合一的伊斯兰政权,逆历史潮流而动,违背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和根本利益,其失败是历史的必然。

(五)伊斯兰教成为新疆主要宗教后,多种宗教并存格局的发展

伊斯兰教成为新疆主要宗教后,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继续演变。原有的袄教、景教和摩尼教已消失殆尽,佛教、道教在一度衰落后有所复兴,藏传佛教、基督教、天主教和东正教又先后传入新疆,加入到多宗教并存的格局来。

伊斯兰教作为新疆的主要宗教,一是传播地域广大,遍及南北疆。二是信仰民族多。清朝时期,随着乌孜别克族和塔塔尔族的迁入,新疆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已有维吾尔、哈萨克、回、柯尔克孜、塔吉克、乌兹别克、塔塔尔等7个民族。由于这些民族基本上是全民信仰伊斯兰教,伊斯兰教对这些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乃至民族心理,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一时期,佛教在伊斯兰教的排挤下一度衰落后,不见了昔日寺院林立、僧侣成群的盛况,信仰者只是在家中烧香拜佛,从事一些简单的佛事活动。但清朝统一新疆,“故土新归”特别是驱逐阿古柏匪帮后,随着内地信仰佛教的官兵、商人和百姓的到来,佛教在新疆又逐渐复兴起来。在汉人较集中的哈密、巴里坤、

12 木垒、吉木萨尔、阜康、乌鲁木齐、奇台、昌吉、伊犁等天山北坡各地,都重新建立了佛教的寺院。甚至在伊斯兰教势力强盛的南疆地区,也出现了佛教的庙宇。据不完全统计,新中国成立前,新疆共有汉传佛教20余座。

蒙元时期,佛教的另一支—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就已传入新疆,但信者不多,影响不大。藏传佛教在新疆的勃兴,当归功于明代迁入的卫拉特蒙古人。卫拉特蒙古人进入新疆前,就已信仰了藏传佛教。进入新疆后,由于受到东蒙古的阻隔等因素的影响,藏传佛教日趋衰微。公元16世纪后期,其统治集团决定振兴藏传佛教。到公元1640年,藏传佛教已发展成为卫拉特蒙古全民信仰的宗教。清代迁入新疆的锡伯、达斡尔等民族,后来也接受了藏传佛教,使藏传佛教在新疆的势力和影响进一步扩大,成为仅次于伊斯兰教的第二大宗教。近代以来,蒙古各部落纷纷新建、重建或扩建寺庙,寺庙数量急剧增加。到解放前,藏传佛教寺庙已有近百座。新疆著名的藏传佛教寺庙,如昭苏圣佑、巴伦台黄庙,大都是近代所建。

道教的情况与佛教大体相同,由于内地官兵、商人和百姓的到来,道教在新疆迅速复兴。由于来新疆的军民多信仰道教,而且各地方政府也大力支持道教,所以近代新疆道教的发展远远超过了历史上最鼎盛时期。当时道教的宫观遍布天山南北,几乎每个城镇都有道教的宫观,少则几座,多则十余、数十座,数量之多仅次于伊斯兰教的清真寺。清朝灭亡后,失去官方支持的道教再度衰落。

天主教是基督教三大教派之一。有学者根据元朝时期新疆已有也里可温教推断,元代时天主教已传入新疆。但也里可温教并不专指天主教,所以天主教传入新疆的时间还有待新资料的发现。有史考的第一位进入新疆的天主教传教士是葡萄牙人鄂本笃。公元1603年,鄂本笃来到新疆莎车,在这里逗留了一年。其间还到过叶城、和田、喀什和哈密等地。天主教在新疆具有一定规模的传播,是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当时,比利时、法国、荷兰、德国、瑞典等西方国家的传教士,相继来新疆传教。到民国初年,天主教以传播到南北疆。当时,新疆的一些主要城镇,如乌鲁木齐、伊宁、霍城、石河子、呼图壁等,都建立了天主教堂。盛世才统治时期,天主教曾一度受到打击而趋于消沉。到民国统治时期,中外天主教传教士又纷纷来新疆传教,使天主教在新疆得以迅速恢复和发展。来新疆传教的天主教传教士良莠不齐,既有真正热心传教事业的神职人员,也有披着宗教外衣的间谍。这些间谍的破坏活动,损毁了天主教的形象和声誉,影响了天主教的传播。

基督教传入新疆稍晚于天主教。这里所说的基督教是中国对基督教另一大教派—“新教”的专称,又称“耶稣教”。公元1892年,瑞典基督教传教士来到喀什,以此为中心进行传教活动,并在喀什、莎车、疏勒、英吉沙等地设立传教点。公元1896年前后,英国的内地教会又将基督教传入乌鲁木齐、米泉、阜康等地,在乌鲁木齐设立了基督教福音堂。盛世才统治时期,下令取缔一切教会,基督教传教士或被捕入狱,或被迫离开新疆,教堂被改作他用,教产被没收。基督教遭受了传入新疆以来的第一次沉重打击。盛世才政权垮台后,大量国外和内地基督教来新疆传教,设立分会。基督教传教士的情况与天主教一样,其中不少是外国间谍,从而影响了基督教在新疆的传播和发展。

东正教是随着俄罗斯人传入新疆的。公元18世纪后期,一些不堪沙皇压迫的俄罗斯人陆续迁来新疆。这些信仰东正教的俄罗斯人,把东正教带到了新疆。最初来新疆的都是一些普通的东正教信徒,没有神职人员。近代以来,随着一系列中俄不平等条约的签订,沙俄取得了在新疆的传教权,俄国传教士开始进入新

13 疆,在俄罗斯人聚居的伊犁、塔城、阿勒泰、乌鲁木齐等地建立教堂。东正教没有在其他民族中开展传教活动,所以,至今新疆信仰东正教的仍然只有俄罗斯族群众。

新疆现在仍保持着多种宗教并存的基本格局。现有宗教为伊斯兰教、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和道教。

伊斯兰教是新疆地区信仰民族和人口最多、分布地域最广、社会影响最大的宗教。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有:维吾尔、哈萨克、回、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东乡、撒拉、保安等10个民族,总人口1000多万,占全疆总人口的50%以上。新疆伊斯兰教教派主要有逊尼派、什叶派和苏非派。除塔吉克族外,逊尼派在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民族中都是主要教派,人数约占新疆穆斯林总数的90%以上。什叶派在新疆有两个支派,塔吉克族信奉其中的伊斯玛仪派(又称“七伊玛目派”),一部分维吾尔人信奉十二伊玛目派。苏非派是伊斯兰教的神秘主义派别,维吾尔人成为“依禅派”或“依禅教”。传入回族中以后,形成了门宦。该教派在明清之际曾一度成为新疆伊斯兰教的主流教派,后随着和卓势力退出历史舞台而逐渐衰落下来。现在主要分布于喀什、和田、阿克苏、克州、巴州、吐鲁番、哈密等地区。回族伊斯兰教只有逊尼派和苏非派,其中逊尼派又分为格的目、依赫瓦尼和三抬派三个支派。苏非派有四大门宦:虎夫耶、哲合仁耶、库布林耶和格底林耶。回族伊斯兰教实行教坊制,格的目和虎夫耶为大坊,哲合仁耶为小坊。按照教派在回族中出现的时间顺序,格的目又称“老教”,哲合仁耶称为“新教”,伊赫瓦尼成为“新新教”或“新兴教”。

新疆佛教分为汉传佛教和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信仰汉传佛教的主要是汉、满等民族,由于人们大多只是在家中吃斋念佛、烧香拜菩萨,信徒人数难以确切统计,目前经常参加佛教活动的约1万人。信仰藏传佛教的有蒙古、锡伯、藏等民族,总人口近20万人,主要分布在巴音郭楞和博尔塔拉两个蒙古自治州、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

基督教在经历了盛世才统治时期的打击后,一直没能恢复元气。1949年以前,新疆共有基督教教堂20多座,信徒1000多人,教职人员10余人。20世纪80年代以来,基督教在新疆迅速发展。80年代中期,新疆基督教信徒仅有4000多人,目前已发展到43300余人,是近年来新疆发展最快的宗教。信徒主要分布在乌鲁木齐、昌吉、哈密、伊犁等地区,以及生产兵团的一些农牧场。

天主教自传入新疆以来一直没有重大发展。解放后,天主教的活动基本上停止,改革开放后,又逐渐恢复了活动,目前有信徒4000余人,主要分布在乌鲁木齐、吉昌和伊宁。

东正教随俄罗斯人传入新疆后,其变化和延续主要依赖新疆俄罗斯俄罗斯族人口的增加或减少,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现在。目前,俄罗斯族总人口约11000多人,他们普遍信仰东正教,但经常参加宗教活动的很少,只有几百人。信徒分布基本与俄罗斯族的生活地域相一致,主要在伊犁、塔城、乌鲁木齐等地。现有东正教教堂2座,活动点1处,没有专职的教职人员。

新疆道教在经历清代的一度繁盛后迅速衰落。20世纪50年代后,随着道士逐渐从俗,新疆的道教活动基本停止。现代,新疆道教有道观2座,活动点1处,信徒约100人,主要分布在乌鲁木齐和昌吉地区。

由于国际与国内、历史与现实的诸多原因,新疆宗教的民族性、群众性、国际性和复杂性特点十分突出。宗教问题常常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方面历史和现实的矛盾相交错,具有特殊的复杂性。新疆的宗教工作不仅关系到党和

14 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新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也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因此,新疆和平解放以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宗教工作。随着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各宗教都逐步纳入了法制化轨道。

总结新疆宗教演变的历史进程,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自从外来宗教传入新疆形成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以来,构成这一格局的宗教不断在发展演变,但不管其如何演变,都未能改变多种宗教并存这一基本格局。也就是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受统治阶级宗教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主要宗教的地位会发生改变,但是,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教独存”的情况,“一教为主、多教并存”始终是新疆宗教演变的基本特点。

五、新中国成立后新疆各宗教和谐健康发展

党的宗教政策的基本内容包括: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其中,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整个社会主义时期是党处理宗教问题最基本的政策,在具体工作中通常又把党的宗教政策简称为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新中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宗教政策在新疆的实践取得了辉煌成就,保障了新疆各宗教的和谐健康发展。

(一)认真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公民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第二,宗教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活动。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新疆得到了有效贯彻。

1、保障了各族人民信教和不信教的自由权利。新疆和平解放初,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从我区少数民族信教群众多、宗教影响深和不了解党的宗教政策的实际出发,在宣传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时采取了“慎重稳进”的方针,要求在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中,突出宣传有信教自由的一面,暂不宜宣传不信教也有自由的一面。但在党员、干部中可以宣传有信教自由和不信教的自由两个方面。打消了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认为共产党要消灭宗教的顾虑,有效地改变了思想教育及政治宣传时间短、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不理解、敌人造谣惑众的不利状况,把各族人民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保证了土地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进行。

2、1958年,通过实行宗教制度的民主改革,废除了宗教封建剥削和压迫制度,保障了宗教信仰自由和信教群众的利益,也促进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相适应。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拨乱反正,清除了在宗教问题上的“左”倾错误,全面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使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日益深入人心。

20世纪90年代以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坚持全面正确地宣传贯彻党的宗教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而且强调,在多数群众不信教的地方要注意尊重和保护少数信教群众的合法权利,在多数群众信教的地方要注意尊重和保护少数不信教群众的合法权利,使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20世纪80年以来,新疆赴沙特朝觐的人数已累计超过5万人,近年朝觐人数保持在每年2700人左右。自治区伊斯兰教经学院学生参加国际国内《古兰经》诵经比赛,并取得好成绩。公民的信教自由和参加正常宗教活动的权利得到了有效保障。

15 2.从实际需要出发,合理安排了宗教活动场所。截止2008年底,新疆有清真寺、教堂、佛道教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约2.48万座、宗教教职人员2.9万多人、宗教团体91个、宗教院校2所,其中伊斯兰教清真寺约2.43万座、宗教教职人员2.8万多人,满足了信教群众的需要。

3.对宗教人士政治上团结,生活上照顾。截止2008年,新疆宗教界人士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担任职务的有1800多人,他们代表信教群众积极参政议政,并对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进行监督。解放以来,除“*期间”有过短暂的停顿外,自治区各级政府从未间断对宗教界上层人士进行定期定额生活补助、生病和去世的补助、重大节日慰问,把党的温暖送到他们手中。

4.恢复和建立各级爱国宗教团体,重视发挥其积极作用。“*”期间,该组织停止活动。十一届三中以后,自治区把恢复和建立爱国宗教团体作为贯彻落实宗教政策的重要内容,很快就恢复了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并批准建立了自治区各级爱国宗教团体。1982年以后,全区共恢复和新建宗教团体91个。政府依法保障各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支持他们在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开展教务活动。在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宗教学校的设置,以及开展国际间宗教文化交流等方面,各级宗教团体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5.培养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通过举办学习班、座谈会、参观考察等多种方式,坚持不懈和耐心地对他们进行爱国守法、拥护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

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暴力恐怖主义教育,并根据宗教界人士的不同情况,组织他们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社会服务、宗教学术研究、爱国的社会主义政治活动和国际友好往来,以调动他们的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办好宗教院校是有计划培养爱国宗教教职人员的重要途径。早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国家伊斯兰教经学院学习就开始为新疆培养宗教教职人员。自1987年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成立以来,为全疆各地培养了489名伊玛目、哈提甫(伊斯兰教教职人员)或宗教学校教师,现有在校生161人。由各地(州市)伊斯兰教协会举办的经文学校、经文班和宗教人士带培的塔里甫(学经文的学生)3133名,毕业塔里甫1518名,已有803名担任宗教教职。从2001年开始,为了培养高层次的伊斯兰教教职人员,新疆先后选派47人赴埃及、巴基斯坦等伊斯兰国家的伊斯兰教高等学府留学深造。

6.出版宗教书刊,为了保证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获得经文等宗教读物,在新疆翻译、出版和发行了维吾尔、哈萨克、汉等多种文字和版本的《古兰经》《卧尔兹选编》《新编卧尔兹演讲集》等一批伊斯兰教经典和宗教书刊,以及佛教、基督教等其他宗教的经典。发行了《中国穆斯林》杂志维吾尔文版。为方便信教群众,各地还批准设立了专营宗教书刊的销售点。

(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当今世界各国的通例。20世纪90年代初,根据依法治国的理念和我国宗教出现的新情况,中央制定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政策。

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是指政府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而不是去干涉宗教的内部事务。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要旨,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1.加强了宗教法制建设。1988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颁布实施了《新

16 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暂行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职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活动暂行规定》。在此基础上,1994年自治区人大颁布实施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这些规章、法规的颁布,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使自治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迈入了法治化阶段。

2.建立健全了四级宗教事务管理网络,实行了责任制。20世纪90年代以后,建立了地、县、乡、村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四级管理网络。各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宗教工作实际,制定并全面实施了《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制度》《宗教教职人员考核、聘任制度》《宗教人士定期学习制度》《宗教活动场所维修、改建、新建审批制度》等规章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3.加强了统战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为了保证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提高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和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自治区加大了对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干部进行培训的力度。近年来,通过直接培训,自治区党校、新疆社会主义学院、地州党校、上级机关帮助培训等方式,培训、轮训宗教工作干部数千人。

4.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1996年,依照国家宗教局《宗教活动场所年检办法》,地、县、乡、村普遍成立了宗教活动场所年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年检工作,对全疆2.4万余座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建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学习、财务、管理等制度,明确了责任。

5.依法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近年来,各地宗教工作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为依法管理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6.依法加强了对宗教活动的管理。自治区各级党委和政府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管理,有效制止了非法宗教活动,取缔了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活动。

(三)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和自治、自养、自传,是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各宗教共同遵守的一个原则。独立自主自办,是指中国的宗教事务由中国的教职人员和教徒自主办理,由中国教徒自己的组织进行管理。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不是搞自我封闭,而是鼓励爱国宗教团体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与各国宗教组织和人士进行友好往来,使对外交往得以正常、健康地开展。

抵御和打击境外宗教极端势力的渗透、包括境外敌对势力利用“两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是我区宗教工作的重点之一。自治区对境外宗教极端势力的渗透采取了对骨干、首要分子进行重点打击,对受毒害的群众采取了帮助教育的措施,保障了我区宗教活动的健康有序。

(四)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求他们从事的宗教活动要服从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支持他们努力对宗教教义做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支持他们与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多做贡献。概括起来就是“两个要求”和“两个支持”。( 2009年4月21日,桃源县道教协会在九龙山道观召开了第三次代表会议,会议民主选举了道协新一届的常委理事,通过了《桃源县道教协会第三次代表会议决议》,发出了全县道教服务社会,奉献爱心

17 的倡议。常德市民宗局孙功明书记,县委统战部、政协主要领导出席并指导了会议。

“两个要求”:要求道协成员和信教群众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求他们从事的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两个支持”:支持他们努力对宗教教义做出符合社会进步的阐释;支持他们与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多做贡献。)据此,自治区开展了一系列有效的引导工作。

1.广泛开展了“五好宗教人士”“五好宗教活动场所”的评选表彰活动。自1993年开展“双五好”表彰活动以来,已形成了“县级每年一次,地区每三年一次,自治区每四年一次”的评选表彰制度,调动了宗教界人士从思想上、行动上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自觉性和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积极性。

2.积极稳妥地开展伊斯兰教的“解经”工作。1998年以来,自治区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伊斯兰教协会组织讲经、演讲、培训和各地的讲经示范、演讲比赛等,支持和鼓励宗教界人士对宗教教义、教规做出符合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解释,利用宗教教义、宗教道德和宗教文化中的积极因素为现代化建设服务,有力地驳斥了宗教极端分子散布的歪理邪说,使广大穆斯林群众认清了宗教极端分子歪曲伊斯兰教、破坏民族团结、分裂祖国统一的反动本质。

3.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加强宗教人士队伍的思想建设。建立了宗教人士定期学习制度,通过举办各级政策法律培训班、“三爱一守”“三爱”等内容的培训班,坚持不懈地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4.积极引导宗教界发挥自身优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各级党委和政府通过对宗教界的引导教育,调动了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参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宗教界通过以寺养寺,兴办各类经济实体,减轻了信教群众的经济负担;带头学科技、学文化,勤劳致富;还兴办慈善事业,扶贫济困,捐资助学,铺路修桥,支援灾区;部分宗教人士还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在本乡、本土大力倡导移风民俗、婚丧事简办等,受到群众的赞扬和社会的好评;他们带头脱贫致富奔小康,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为自治区的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贡献。

总之,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落实,对宗教事务的法治化管理的不断加强,抵御利用宗教进行政治渗透工作的深入开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工作的顺利进行,新疆宗教工作的形式越来越好。

(五)新疆宗教演变史的几个特点

1.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种宗教流布的地区,多宗教并存是从古到今新疆宗教分布的基本格局。

在新疆历史上,除了远古时期的原始宗教外,纪元以来的2000多年历史中即有多种宗教流布,除了佛教和伊斯兰教这两种在新疆传播时间最长、范围最广、影响最深的宗教外,袄教、摩尼教和景教都曾长期驻足于新疆,且为新疆历史上大多数民族所信奉。总的来说,10世纪以前,以佛教的影响为盛。14世纪以后,伊斯兰教得到了广泛的传播,逐渐成为了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等民族普遍信仰的宗教。但新疆的蒙古族这时候信仰了藏传佛教,其他有的宗教(如景教、道教等)也并未完全消失。近代以后,又传入了基督教、天主教和东正教。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新疆亦是伊斯兰教、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和东正

18 教等6大宗教并存,新疆多种宗教并存的基本格局始终没有改变。

2.新疆流传的宗教,除原始宗教外,其余均为“外来宗教”,主要经由中西南亚传入,这些外来宗教传入新疆后,都有一个与本地区、本民族传统文化和习俗相融合、相适应的过程。

这些“外来宗教”可分为几种类型:一是印度文化型,如佛教;二是波斯—阿拉伯文化型,如袄教、摩尼教、伊斯兰教;三是罗马文化型,基督教,包括基督新教、天主教、东正教和基督教“异端”派别聂斯脱利派,即景教;四是中原文化型,如道教。这些不同文化类型的宗教,不仅其教义、礼仪等各不相同,而且产生的历史背景、社会制度、文化环境等也迥然相异,最初都带有较浓厚的地方色彩。在向境外传播中,都不可避免与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社会制度、文化习俗等相互吸收,从而带上这些地区和民族的文化印记。佛教传入中国后,流传于汉族地区的为“汉传佛教”;流传于藏族、蒙古族等地区的为“藏传佛教”。这种现象就是外来宗教地区化、民族化的结果。佛教在古代新疆的传播形成了我国富有特色的“西域佛教”,是佛教与西域各民族社会文化相互吸收、融合的结果。这种地方特色,不仅反映在佛教经典的翻译和佛教礼仪的改造上,更突出地反映在代表佛教的文化艺术如雕塑、绘画、艺术造型以及音乐、舞蹈等方面。西域佛教也因各地文化背景的差异而形成了各自的传统,如代表丝绸之路南道的于阗佛教文化、代表北道的龟兹佛教文化、代表吐鲁番盆地的高昌文化和高昌回鹘佛教文化等,都呈现出不同的风格而大放异彩。伊斯兰教在新疆少数民族中的传播也具有不同的特点,特别是苏非派的广泛传播,把南疆地区固有的某些传统如祖先崇拜、陵墓崇拜、“万物有灵”的信仰观念以及袄教的拜火习俗、萨满教的习俗等与伊斯兰教的教义想柔合,形成了维吾尔族伊斯兰信仰特色。这种特色在南疆地区至今仍然盛行的麻扎朝拜活动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相比于维吾尔,哈萨克族和柯尔克孜族的伊斯兰信仰又有不同,后者在接受伊斯兰教的过程中,部落宗法制度得以保留并在社会生活中发挥支配作用,伊斯兰教法并未得到严格遵行,宗教居于次要地位,部落头人的权力高于宗教人士,宗教人士也没有司法权。草原上的牧民由于流动不居,一般不修建清真寺,也不十分重视礼拜和斋戒等教仪。萨满巫师在民间仍有一定地位,在伊斯兰教的一些仪式里也有萨满教的遗俗。塔吉克族信奉什叶派,在接受伊斯兰教的过程中,把适合于自己的生活习惯与伊斯兰教结合在一起,如一般不封斋,也不去麦加朝拜,多数穆斯林只做节日礼拜,宗教首领是“依禅”,各户世代信从某一依禅及其继承人。由上所述不难看出,外来宗教在新疆的传播过程中,地区化、民族化都是不可避免的。惟其如此,这些宗教才能根植于不同文化背景的土壤中得到广泛传播。

另一方面,多种宗教的并存流传,还造成了不同宗教之间相互渗透的现象。伊斯兰教尽管有着比较严格的一神论教义和教规,但在传播过程中,也或多或少地受到其他宗教的渗透和影响。从南疆地区某些清真寺建筑上的壁画、雕刻就可以看到古代佛教艺术的遗风。如莎车县加满清真寺梁坊上是用莲花、祥云和金色光环色彩图案装饰。有些古代保存下来的伊斯兰教建筑并非都是阿拉伯式的“方基圆顶”,而是保留了当地原有的建筑风格,著名的库车额什丁和卓麻扎的陵墓就是一种平顶式、有廊檐和窗格的古建筑。南疆苏非派中有个特殊的“乞食者”团体,其成员披头散发,不修边幅,极端厌弃今世,不娶妻生子,不成家立业,四处游荡,以乞食为生。其渊源与从前当地佛教的游方僧有关。而活跃在维吾尔、哈萨克等民族民间的“巴合西”、“达汗”等则可以追溯到历史上的萨满巫师;拜火习俗和过“诺鲁孜节”则是袄教的遗留。这些现象都是新疆多种宗教并存、各

19 种宗教相互影响的痕迹。

3.新疆宗教在历史发展中起着双重作用。

一方面,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各类宗教的消长兴衰与新疆历史演变交织在一起,与先后进入新疆的各民族的历史、文化活动相联系,成为民族间相互吸收同化乃至融合的文化影响因素的粘合剂。例如,14世纪的蒙古察合台后王秃黑鲁帖木儿汗面临内外交困的局势时就利用了宗教。当时的情况是,即与中亚河中地区已经突厥化、伊斯兰化的蒙古政权关系紧张,又与被统治民族(维吾尔族等)的矛盾也较尖锐,境内割据严重。为了摆脱这种困境,秃黑鲁帖木儿汗首先使蒙古人皈依伊斯兰教,又以武力向东扩张,迫使库车、吐鲁番、哈密等地的居民接受了伊斯兰教,把该教传播到新疆大部分地区。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民族融合,蒙古人也融合到维吾尔人中去了。伊斯兰教对这一民族融合过程起到了纽带作用。除此而外,新疆各民族历史文化传统(如历史传统、民间文化、哲学思想、绘画、歌舞等)和风俗习惯中源于宗教的内容较多且突出。对有的民族来说,这些宗教因素演化作为其传统的某些内容沉淀到民族心理之中了。另一方面,宗教也成为历史上民族间及民族内部相互斗争,甚至相互仇杀的重要因素。历代统治者更是把宗教作为对各民族人民进行剥削、压迫的重要工具,一些野心家、阴谋家也往往利用宗教,打着宗教旗号实现其政治目的,给历史上各族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

4.要从发展变化的眼光看待一个民族的宗教信仰。

从发展的眼光看,一个民族的宗教信仰不是一成不变的,新疆宗教的历史说明,一个民族在其发展过程中,宗教信仰是不断变化的。开始信奉这种宗教,后来又信奉那种宗教,过一个历史时期又信奉另一种宗教或者反过来又信奉原来曾经信奉过的宗教,有的民族的宗教信仰先后多达五六种。以维吾尔族及其先民为例,除信奉伊斯兰教外,新疆历史上流布过的原始宗教(萨满教)、袄教、摩尼教、景教和佛教都先后信奉过,且其中大部分宗教在维吾尔族的历史中驻足长达数百年至上千年以上时间,对维吾尔族的历史发展和文化传统予以深远的影响。尤其是解放以后,伴随着历史的巨变,新疆各民族的宗教的宗教生活以及各宗教的社会作用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

5.帝国主义往往利用宗教为其侵略目的服务。基督教、天主教(简称“两教”)在我国的传教自由权是1840年鸦片战争后订立的不平等条约的内容之一,足以说明该两教向我国传播是有其政治背景的。该两教均系1840年以后传入新疆,教会均有外国传教士掌管,在新疆搜集各方面的情报,足以说明这些传教士来新疆传教是有其政治目的的,是为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服务的。解放前,新疆基督教、天主教组织是直接地或间接地分别受外国差会(传教机构)或罗马教廷的指使进行活动的,成为帝国主义奴役新疆各族人民的工具。外国传教士出于政治目的在中国传教是一回事,许多中国人出于信仰接受了基督教、天主教则是另一回事,两者在性质上有着本质的区别。新中国成立后,“两教”爱国组织隔断了同帝国主义的联系,不受外国宗教势力的支配,实行自治、自传、自养,其性质与新中国成立前相比发生了根本变化。

6.只有在新中国,新疆各族人民才真正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党的宗教政策是完全正确的。

在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里,人民根本不可能有真正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落实,新疆的宗教面貌发生了

20 历史性变化。首先,宗教摆脱了境外势力的控制,成为我区广大信教群众和爱国宗教团体自办的事业,爱国宗教组织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其次,废除了宗教剥削压迫制度,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宗教作为剥削阶级和反动统治阶级利用的工具的作用,宗教成为广大公民自主选择的个人私事,人们有了信教和不信教的自由;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政治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他们把爱国爱教统一起来,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表现出很高的热情,并充分发挥宗教的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五个文明”做贡献;第四,宗教事务管理基本纳入法治轨道;第五,宗教思想亦发生了诸多变化,宗教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上迈出了可喜的步伐。

实践证明,党的宗教政策完全符合新疆宗教实际,符合各民族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了各民族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的衷心拥护,是完全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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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2篇:新疆宗教读后感

摘要:读《新疆宗教》 马品彦著 新疆:五洲传播出版社,2001,了解新疆宗教文化,体会新疆民族风情,感受新疆文化魅力。 关键字:新疆、宗教、文化、民族风情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个拥有着众多民族,众多文化,众多风情的美好地方,它的宗教也闪烁着独有的光芒…

在《新疆宗教》书中介绍了新疆历史上的宗教,宗教现状,宗教事务管理,宗教建筑与名胜。让我们对新疆宗教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新疆宗教的发展历史演变包括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原始宗教阶段。这一阶段从新疆出现原始宗教直到外来宗教传入,历时至少数千至数万年。新疆的原始人也经历了同样的原始宗教产生的过程。他们表现为对日、月、水、动植物以及图腾崇拜。比如,乌孙人崇拜太阳、古罗布人崇拜麻黄草和小麦等。

第二阶段是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阶段。构成这一格局的宗教除佛教外,还有原始宗教(包括萨满教)、袄教、道教、摩尼教、景教等。这一格局一直维持到伊斯兰教传入,历时1000多年。佛教是在新疆流传时间最长、信仰人数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的宗教之一。历史上,它对新疆的政治、经济、文化、艺术都曾产生过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第三阶段是佛教与伊斯兰教并立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阶段。在这一阶段,伊斯兰教通过对和田的宗教战争,逐渐将佛教势力排挤出南疆地区,形成南疆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北疆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格局。这一阶段的早期,各种宗教都比较活跃,但后期则发生了较大变化,随着伊斯兰教的势力不断壮大,袄教、摩尼教、景教则日趋衰落。这一格局大致持续了6个多世纪。公元7世纪,新疆地区共有三个地方政权:于阗王国、高昌回鹘王国和喀喇汗王朝。当喀喇汗王朝的统治者把伊斯兰教定为国教后,通过发动对于阗王国的战争,使于阗王国灭亡,佛教结束了在这个地区千余年的统治地位。从此,佛教势力退出了塔里木盆地西部和南部地区。成吉思汗征服西域后,在新疆建立了察合台汗国。它后来的统治者秃黑鲁帖木儿及其后裔强制推行伊斯兰教。公元16世纪初,伊斯兰教将佛教势力排挤出哈密。至此,伊斯兰教经过6个多世纪的传播和发展,最终取代佛教,成为新疆地区的主要宗教。从伊斯兰教传入新疆一段时期所形成的南疆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北疆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格局演变为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

第四阶段是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阶段。由于维吾尔等民族接受伊斯兰教,原先这些民族信仰的宗教,如袄教、摩尼教、景教便逐渐在新疆消失了。佛教道教主要在汉族中流行。此后,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也相继传入新疆。新疆的宗教格局演变为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这一格局一直延续至今。

可见新疆的宗教发展也是漫长的,有多种向着几种发展。到现在保持稳定。 新疆宗教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按照这一政策,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载入中国宪法,使公民的这一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障。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实质,就是让宗教信仰问题成为公民个人的私事,公民个人自由选择。中国还实行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相一致的政教分离原则。政教分离原则的基本要求是教会与国家分离、教会与学校分离。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国家政权不干涉宗教内部事务。心属于宗教内部的事务,一律由各宗教组织和宗教团体自行解决,政府不得行使宗教组织和宗教团体的职能;对各个宗教以及同一宗教里的各个教派,不分大小一视同仁,国家政权既不能被用来推行某种宗教,也绝不允许被用来禁止某种宗教,只要它是正常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动。二是宗教组织和宗教团体不得与国家分享行政权,也不得干预国家的行政权,绝不允许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干预司法、干预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干预婚姻、干预计划生育等。

宗教的现状是与个人和宗教团体有关的,在我国是不受国家政权所干涉的,这也使得宗教有着较大的自由,使得新疆宗教可以持续的发展着。

新疆宗教事务管理

依法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是现代国家的基本职能,宗教事务作为社会公共事务的组成部分,理所当然地要纳入国家的管理。中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让人们自由地去选择自己信仰还是不信仰宗教;同时,政府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以便更有效地保障所有公民充分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

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通过这种管理,纠正干涉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正常的教务活动、侵犯宗教团体合法权益等违背中国宗教政策的现象;一方面是通过这种管理,把宗教活动纳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轨道,促进宗教活动正常化。

上述也是中国政府管理新疆宗教事务所依据的原则和所实施的内容。 198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暂行规定》,这是新疆历史上第一部宗教法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后,新疆地方政府又于1990年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职业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于1994年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这些法规的规定,使新疆有关宗教的法制建设逐渐趋于健全和完善,为全面实现新疆宗教事务的法制化管理奠定了基础。这些宗教法规与1994年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管理条例》,以及中国其他法律中有关宗教方面的规定,共同构成了新疆宗教事务管理的法律体系。

宗教建筑与名胜

在漫漫历史长河中,宗教的纷争早已化作缕缕轻烟随风逝去,而凝聚了人类创造与智慧成果的宗教建筑与名胜,至今依然向人们展现着它们的英姿。这些分属不同宗教的建筑、名胜,是宝贵的文化遗产,它们风格各异,多姿多彩,如镶嵌在丝路古道、戈壁绿洲上的颗颗珍珠,展现着中华西域文明之光。

其中克孜尔石窟、柏孜克里克石窟、乌鲁木齐陕西大寺等都是拥有着新疆宗教特色的建筑。这也代表着新疆宗教发展所铸就的辉煌文化。

《新疆宗教》很全面的介绍了新疆宗教。它包含着历史、文化、宗教特点等。让我们对这片充满着民族风情的土地,生有更加浓厚的感情。

推荐第3篇:新疆宗教演变史

新疆宗教演变史

自外来宗教传入并形成多种宗教并存格局以来,新疆始终保持了这一基本格局。“三股势力”特别是宗教极端势力却罔顾历史事实,不仅歪曲和杜撰新疆宗教演变的历史,否认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区,而且极力破坏新疆多种宗教和谐并存的历史传统,甚至破坏和诋毁新疆传统伊斯兰教,其目的就是利用宗教进行分裂破坏活动。各族干部群众包括广大信教群众,一定要擦亮眼睛,明辨是非,认清其本质,并与之进行坚决斗争。第七讲多种宗教并存格局的发展

伊斯兰教成为新疆的主要宗教后,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继续演变。原有的祆教、景教和摩尼教已消失无存,佛教、道教在一度衰落后有所复兴,藏传佛教、基督教、天主教和东正教又先后传入新疆,加入到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中来。

伊斯兰教作为新疆的主要宗教,一是传播地域广大,遍及南北疆。二是信仰民族多。清朝时期,随着乌孜别克族和塔塔尔族的迁入,新疆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已有维吾尔、哈萨克、回、柯尔克孜、塔吉克、乌孜别克、塔塔尔等七个民族。由于历史上这些民族基本上是全民信仰伊斯兰教,伊斯兰教对这些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乃至民族心理,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一时期,佛教在伊斯兰教的排挤下一度衰落,不见了昔日寺院林立、僧侣成群的盛况,信仰者只是在家中烧香拜佛,从事一些简单的佛事活动。但清朝统一新疆,特别是驱逐阿古柏匪帮后,随着内地信仰佛教的官兵、商贾和百姓的到来,佛教在新疆又逐渐复兴起来。在汉人较集中的哈密、巴里坤、木垒、吉木萨尔、阜康、乌鲁木齐、奇台、昌吉、伊犁等天山北坡各地,都重新建立了佛教的寺院。甚至在伊斯兰教势力强盛的南疆地区,也出现了佛教的庙宇。据不完全统计,新中国建立前,新疆共有汉传佛教寺院20余座。

藏传佛教即俗称的喇嘛教,是佛教传入西藏后,融合当地的苯教而形成的具有藏族特点的佛教。 藏传佛教传入新疆的时间,史无明载。唐代,吐蕃屡入新疆,与唐朝、大食争夺西域。虽然迄今为止还没有发现这一时期藏传佛教的文化遗存,但毋庸置疑的是,信仰藏传佛教的吐蕃在新疆的长期活动,必然把这一宗教带入新疆。近代以来在和田地区发现的藏传佛教的“欢喜佛”塑像,在吐鲁番地区发现的藏文佛经,马面观音、十一面观音等壁画,有人认为是10世纪至11世纪藏传佛教的文物。但这一时期吐蕃早已退出新疆,所以我们认为这些文物应属唐代遗存。时间约为唐朝中晚期。这一时期,应是藏传佛教传入新疆的时间。

有关藏传佛教在新疆的早期传播情况,目前尚不清楚。但从藏传佛教文物的分布可以推断,在和田、吐鲁番这些吐蕃活动时间较长的地区,藏传佛教比较流行。吐蕃退出新疆后,藏传佛教也随之日趋式微。但在喀喇汗王朝和于阗李氏王朝的宗教战争期间,原为政治对手的于阗和吐蕃,由于都信仰藏传佛教,因此出于共同对付伊斯兰教的目的,双方抛弃前嫌,加强了联系,斯坦因认为,吐蕃还通过奠居在拉达克及西部领土的显然属于突厥种的首领来支援于阗。这种密切联系,必然扩大藏传佛教在于阗的影响,促进该教在于阗的流传。

西辽至蒙元时期,由于实行宗教宽容政策,藏传佛教在新疆也有所复兴。蒙哥汗时期,就有许多维吾尔族人信仰了藏传佛教。当时途经此地前往蒙古的法国小教友会修士威廉·鲁不鲁克,对维吾尔族信仰藏传佛教的情况就作了详细的记述:“所有他们的教士都把头发和胡子剃光,他们身穿桔黄色的长袍,并且自剃光头发之时起,就严守贞洁。他们住在一起,一二百人成为一个团体„„不管他们走到哪里,他们手里总是拿着一串念珠(有一二百颗念珠),如同我们带着我们的念珠一样。他们经常重复地说这句话:Onmanbaccam(唵嘛呢叭咪吽)。”他还详细描绘了维吾尔族僧侣的服饰,焚烧尸体及将骨灰埋在“金字塔的顶上”的习俗,以及同他们进行的关于上帝、灵魂等问题的辩论。

蒙元时期,藏传佛教在新疆虽有流传,但信众不多,影响不大。藏传佛教在新疆的勃兴,是与卫拉特蒙古进入新疆联系在一起的。

卫拉特蒙古原来信仰萨满教。明初,藏传佛教曾一度传入,并为一些上层贵族所信奉和推崇。明正统十一年(1446年),其首领也先为提高卫拉特蒙古喇嘛的地位,还亲自代其向明朝皇帝“乞大赐封号,并银印、金襕袈裟”等。但在西迁至西北地区后,由于受到东蒙古的阻碍等因素的影响,藏传佛教日趋式微。16世纪后期,卫拉特蒙古的一些贵族重新认识到藏传佛教的重要性,再次提出接受藏传佛教的要求。土尔扈特部首领赛音特勒斯墨尔根特穆纳诺颜提出信奉藏传佛教中势力最大的教派——格鲁派(黄教)的建议。卫拉特蒙古贵族与格鲁派上层的结盟,促进了藏传佛教在卫拉特蒙古的发展。萨满教最终被排斥,藏传佛教成为卫拉特蒙古各部共同信奉的唯一宗教。

1640年,在卫拉特—喀尔喀蒙古王公会议上,制定了著名的《蒙古—卫拉特法典》(《察津必齐克》)。在该法典中,专谈藏传佛教的条文占有显著地位,“这些条文以法律形式规定喇嘛教为全蒙古所有汗国和公国的正式国教”,确立了藏传佛教在卫拉特蒙古的独尊地位。该法典规定,“十人中必有一人献身于佛”,以保证僧侣来源。为保证僧侣队伍的稳定,对破坏戒律擅自还俗的僧侣,规定没收其一半的牲畜和财产。法典还赋予僧侣种种特权和法律保护,如规定;“掠夺属于僧侣的爱玛克者,科以铠甲百领、骆驼百头、牛千头的财产刑”;向僧侣征用大车者,处以罚母牛一头的财产刑;将献佛之马用于运输赋役者处以罚马一匹的财产刑;詈骂、殴打僧侣者,处以罚马一匹至九九的财产刑,等等。

清代迁入新疆的锡伯、达斡尔等民族,后来也接受了藏传佛教,使藏传佛教在新疆的势力和影响进一步扩大,成为仅次于伊斯兰教的第二大宗教。近代以来,蒙古各部落纷纷新建、重建或扩建寺庙,寺庙数量急剧增加。到解放前,藏传佛教寺庙已有近百座。新疆著名的藏传佛教寺庙,如昭苏圣佑庙、巴伦台黄庙等,大都是近代所建。

道教的情况与佛教大体相同。它也是随同内地官兵、商贾和百姓的到来而得以复兴的。由于当时进入新疆的军民以信仰道教者居多,所以道教在新疆取得了比佛教更大的发展。当时,大型的道教宫观虽然不是很多,但是带有我国多神崇拜传统的道教建筑,如万寿宫、关帝庙、龙王庙、城隍庙、娘娘庙等等,却遍布天山南北,数量之多仅次于伊斯兰教的清真寺。据《三州辑略》记载:乌鲁木齐及周围地区的道教宫观,如万寿宫、关帝庙、城隍庙、文昌宫、龙王庙、真武庙、文昌庙、魁星阁、财神庙。巴里坤会宁城:万寿宫、关帝庙;汉城:万寿宫、城隍庙、关帝庙等等,多达百余座。由此不难看出,道教在北疆地区发展之迅速。 道教不仅在北疆地区迅速传播,在南疆地区也取得了空前的发展。据《回疆通志》记载,在喀什噶尔、英吉沙、叶尔羌、乌什、阿克苏、库车、吐鲁番、哈密等地,都建有万寿宫、关帝庙。有些地方还同时建有其他的道教庙宇,如乌什除万寿宫、关帝庙外,还有山川社稷坛、马祖殿、火神殿各一座;哈密有文昌宫、火神庙、财神庙、无量庙、罗真庙、城隍庙等。

由于各地政府的支持,道教在新疆获得了重大发展。但也正因为如此,随着清朝灭亡而失去官方支持的道教,从民国时期起便逐渐趋于衰落。

基督教又称“耶稣教”,是中国对基督教“新教”的专称。基督教是近代传入新疆的西方宗教之一。据《新疆图志·交涉志》记载: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喀什瑞典耶稣教(即基督教)堂设于疏附县北关,男教士三人,女教士四人”。这是关于基督教传入新疆最早的汉文记载。但据西方基督教会本世纪初的一项调查,在19世纪最后的20年,瑞典行道会的传教士到达南疆地区,在那里同其他传教士一起传教近四分之一世纪。1892年,行道会进入喀什,以此为中心向外扩展。到1921年,在南疆地区已形成四个传教中心:喀什、叶城、疏勒和英吉沙,有传教士7人。这项调查还附列了新疆基督教的传教点和各传教点设立的时间:喀什,1892年;叶城,1895年;迪化,1908年;疏勒,1909年;英吉沙,1912年。以上各传教点,除迪化是内地会的传教点外,其余均为行道会建立的。

上述两种记载大体相同,由此可以确定,基督教传入新疆的时间在19世纪末,首先由瑞典行道会传入南疆地区,继由内地会传入北疆地区。

1889年,英籍内地会传教士胡进洁来华。在内地活动几年后,于1905年前后来到乌鲁木齐,设福音堂于北大街(后移至库后巷),吸收了16名男女加入基督教。胡进洁为了传教方便,着汉人服装,并很快学会了维吾尔语。他的传教范围很广,除乌鲁木齐外,还去过南疆的库车、焉耆等地。胡进洁不仅在汉族、维吾尔族中传教,也积极在蒙古等民族中发展信徒。盛世才统治时期,胡进洁被以英国间谍之名关进监狱,长达13个月之久,致使他曾一度精神错乱。胡进洁在新疆的长期传教活动中,虽然也发展了包括维吾尔族在内的一些少数民族入教,但人数很少,发展缓慢。在胡进洁之后,相继又有马慕洁、马尔昌等外国传教士来新疆传教。这些早期来新疆的传教士除传教外,还在所到之地开办圣经训练学校、医院、孤儿院和学校等,以扩大基督教的影响,吸引人们入教。外国传教士在新疆的早期传教活动,虽然把基督教传播到了天山南北各地区,但信徒不多,影响不大。盛世才统治时期,取缔了一切教会,基督教的传教士或被捕入狱,或被迫离开新疆,教堂被改作他用,教产被没收,基督教受到传入以来的第一次沉重打击。

国民党统治时期,一批来自英、美等国的基督教传教士来到新疆。这些传教士于所到之处积极开展传教活动,发展信徒,建立教会。这一时期,进入新疆的基督教的传教差会,除原有的内地会、行道会外,还有长老会、圣公会、浸礼会、安息日会、信义会、卫理公会、美以美会、循道公会等。继外国教会之后,一些内地教会的传教士也开始来新疆传教。1948年,山东济南和潍县两地灵修院的传教士和信徒10余人来哈密传教。他们一方面积极在哈密传教,一方面派人前往巴里坤、吐鲁番、焉耆、阿克苏、吉木萨尔、喀什等地发展信徒。次年,他们在哈密新城修建了一座教堂,将其教会组织定名为“基督教西北灵工团”,下设布道、灵育、医药等7个部,并且创办了《西北灵工》和《灵工通讯》两个刊物,在新疆和内地发行。西北灵工团共发展信徒103人,成员主要是职员、军警、医生和职业教徒。

天主教传入新疆的具体时间不详。据德国学者霍尔根·凯斯顿称:耶稣定居印度时,曾到处讲道,“文献多次记载,他经常返回喀什。”他还认为,距喀什6英里的马利亚墓的墓主马利亚,可能就是《新约圣经》中《腓力比书》所说的,在耶稣受难后坚持不背叛他的三位同名马利亚的妇女之一,并称“这座位于喀什的马利亚墓葬完全可能具有真实的背景。”这只是他个人的推测,学者一般根据元代新疆已有也里可温教,推断当时天主教已传入新疆。但也里可温教并不单指天主教,所以天主教传入新疆的时间还有待于新资料的发现。有史可考的第一位进入新疆的天主教传教士,是天主教耶稣会会士、葡萄牙人鄂本笃。鄂氏于1603年到达新疆莎车,在该地逗留了一年。他能讲流利的波斯语,精通伊斯兰教教义。在新疆的一年间,他带着另外几个天主教徒到过叶城、和田、喀什和哈密等地,除了发现一张内容为基督教的画之外,没有发现这些地区还有基督教徒。对鄂氏在新疆是否进行过传教活动,是否发展过信徒等情况,史载阙如。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天主教随着英美等外国势力在中国的殖民化进程,开始了在中国的大规模传播。天主教在新疆的大规模传播晚于内地,大约在清末民初。最先来新疆传播天主教的是德国和法国的传教士。据《新疆图志·交涉志》记载,清光绪八年(1882年),法国天主教士石天基在绥定(今霍城县)设教堂。3年后,又有法国天主教士梁萌德在宁远县(今伊宁市)小东梁设教堂。大约与法国传教士同时,一位名叫亨德里克斯的荷兰传教士,受某天主教会的派遣来华传教。他先去了蒙古,不久就来到喀什。据说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到过喀什的外国人对这位传教士留下了深刻印象。当时英国驻喀什总领事的夫人在其所著的一本书中,就专门介绍过这位传教士,称他是一位懂多种语言、知识渊博的人。1900年斯坦因来新疆考古探险时,在喀什也经常见到这位著名的传教士。斯坦因给亨氏的评价是“慈善的神父”,说他“总是带来许多新闻和传闻,从这些常与原始材料相左的信息中无成见地搜集一些情报,或许会给因投入缺乏一份当地报纸而遗憾的人们带来很大的安慰。”斯坦因还谈到在喀什有一个以G·李盖提传教士为首的瑞典传教团。这表明当时在喀什除荷兰传教士亨德里克斯外,还有一个瑞典天主教传教组织。

随着外国传教士的不断到来,到民国初年,在全疆各地的重要市镇,如乌鲁木齐、伊宁、喀什、莎车、英吉沙等地,都建立了天主教堂。盛世才统治时期,天主教同基督教一样,一度受到沉重打击。到国民党统治时期,中外天主教传教士又纷纷来到新疆,使新疆天主教得以迅速恢复和发展。在这些传教士中,既有真正热心于传教事业的神职人员,也有以传教为掩护的间谍。这些间谍以传教为名,建立秘密组织,把一些亲信教徒发展为侦探,加以训练后,派往各地搜集情报。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一些天主教堂大肆从事间谍活动,广泛搜集有关新疆的军政情报,还进行破坏活动。这些间谍活动损毁了天主教的形象和声誉,也理所当然地遭到新疆当局的惩处。

东正教是随俄罗斯人传入新疆的。18世纪后期,一些不堪忍受沙皇政府压迫和剥削的俄罗斯人,陆续迁来新疆。俄罗斯人信仰东正教,随着俄罗斯人的到来,东正教也随之传入新疆。当时进入新疆的都是普通的东正教信徒,没有神职人员。近代以来,随着中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沙俄取得了在新疆的传教权。俄罗斯传教士开始进入新疆,在俄罗斯人聚居的地方开设教堂。到“十月革命”前,在乌鲁木齐、伊犁、塔城、喀什等地都建立起了东正教教堂。俄罗斯传教士的活动主要是组织和主持俄罗斯东正教徒的宗教活动,他们在其他民族中的传教活动没有取得多少进展。当时,来新疆的俄罗斯人很多,其中大多数加入了中国国籍,数量达到万余人。由于这些俄罗斯人都信仰东正教,这也就是说,当时的东正教徒已有万余人。“十月革命”后,各不同阶层的俄罗斯人大量进入新疆。还有一些我国原来在俄罗斯已与当地女子结婚的华工,也携家来新疆定居。这些华工有的已信仰东正教,他们的家属都是东正教徒。东正教也随着这些俄罗斯人和华工的到来而得以迅速发展。由于一些仇视共产党和苏维埃政权的白俄军官、地主、贵族和传教士来新疆后,仍顽固坚持其反动立场,继续从事反苏反共活动,因而受到当时还亲苏亲共的盛世才的打击,东正教也受到牵连,教堂被封闭。在披着宗教外衣的反苏反共分子被逐渐清除、盛世才的统治结束后,东正教才恢复了正常的宗教活动。 第八讲新疆宗教演变史的几点启示

一、多种宗教并存是新疆宗教历史演变的基本特点,也是无可辩驳的事实。

自从外来宗教传入新疆形成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以来,构成这一格局的宗教不断在发展演变,但不管其如何演变,都未能改变多种宗教并存的这一基本格局。也就是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受世俗政权宗教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主要宗教的地位会发生改变,但是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教独存”的情况,“一教或两教为主、多教并存”始终是新疆宗教演变的基本格局。

二、新疆多种宗教并存格局的形成和演变,是由多民族聚居的特点所决定的。

自古以来新疆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各民族都有自己的宗教信仰,当这些民族进入新疆后,自然就会把他们所信仰的宗教带到新疆来。

古代中亚以善于经商著称的粟特人,就把他们信仰的祆教率先传入了新疆。在新疆定居的粟特人形成的聚落,广泛分布于从阿勒泰、伊犁到罗布泊的广大地域,从而也把祆教传播到了新疆各地。在新疆鄯善吐峪沟,至今还分布着许多信仰祆教的粟特人的坟墓,并出土了祆教的文物。粟特人改信摩尼教后,不仅把摩尼教传播到了新疆,还传播到了远离新疆的蒙古高原的回鹘汗国,让生活在那儿的回鹘人信仰了摩尼教,并使之成为回鹘人的国教。 唐代,吐蕃人进入新疆后,他们所信仰的藏传佛教也随之传播到了从南疆到北疆的许多地区。后来,随着吐蕃人撤离新疆,藏传佛教也在新疆一度消失了。直到17世纪,进入新疆的卫拉特蒙古人接受藏传佛教,该教才再度兴盛。

新疆道教则是由中原地区信仰道教的汉族带入新疆的,由于其他民族信仰道教的不多,所以道教传入早期主要流传于哈密和吐鲁番这两个汉族集中的地区。

除了多民族的原因之外,一个民族宗教信仰的变化,则是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如维吾尔族历史上就先后信仰过原始宗教、萨满教、祆教、佛教、摩尼教、景教等多种宗教,最后才信仰了伊斯兰教。维吾尔族宗教信仰的变化对新疆宗教的演变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摩尼教虽然很早就传入新疆,但影响却不大,当840年以摩尼教为国教的回鹘人迁入新疆吐鲁番地区后,摩尼教在新疆才有了突破性的发展。景教的情况和摩尼教差不多,传入新疆早期也没有大的发展,但随着大量维吾尔族人改信景教,使新疆景教一度十分繁盛。在维吾尔族人大量改信伊斯兰教后,新疆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也逐渐由佛教为主要宗教演变为佛教与伊斯兰教并立为主要宗教,并最终形成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

三、宗教无论作为一种意识形态还是一种文化现象,都必须和其所处的时代以及人文地理环境相适应。

宗教与时代相适应,不只是社会对宗教的要求,更是宗教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内在需求。历史证明,只有那些能够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不断进行自我调节以适应社会的宗教,才能生存和发展。如当代的世界三大宗教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都有着悠久的历史,经历了不同的社会形态,所以能由民族宗教发展成为世界性宗教,无疑是因为这些宗教能够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不断与时代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凡是不能随着时代与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宗教都是没有生命力的,如祆教、摩尼教、景教这些古代的世界性宗教,由于不能与不断变化的时代和社会相适应,最终被社会所抛弃。这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宗教不仅要与时代相适应,也要与变化了的人文地理环境相适应。任何一种宗教,在传播到一个新的地域或民族后,在排斥这个地区或民族原有宗教的同时,必须吸收融合原有宗教以及民族传统文化的因素,从而形成其地域的和民族的特点。

产生于印度的佛教,在传入中国后就吸收中国传统儒家的思想和文化,最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中国佛教,所谓“中国佛教”,就是说它不是印度的佛教,也不是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佛教。佛教传入西藏后,与藏族原有的苯教相结合,形成了具有藏族特色的藏传佛教。佛教不杀生,佛教徒也不吃肉和葱韭,但历史上新疆的佛教徒既吃肉也吃葱韭,这就是新疆的佛教。

伊斯兰教传入新疆后,就一直在随着时代和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从而与新疆社会相适应,逐渐演变为带有鲜明新疆地域和民族特点的新疆伊斯兰教。新疆历史上曾经长期流行产生于古代波斯的祆教和摩尼教,因此受波斯文化影响很大,所以新疆伊斯兰教的大量宗教术语采用的是波斯语而不是伊斯兰教的神圣语言阿拉伯语,胡大、古尔邦、肉孜等等;伊斯兰教禁止真主之外的任何朝拜,而新疆的穆斯林从接受伊斯兰教至今一直都朝拜被称为“圣地”、“圣墓”的麻扎;伊斯兰教是禁酒的,但从《突厥语大词典》、《福乐智慧》等新疆著名穆斯林的著作中,都可以看到新疆穆斯林喝酒和酒馆的记述,《福乐智慧》还专设一章论述“侍酒官应具备的条件”,《真理的入门》的作者玉格乃克为“酒馆周围兴隆繁盛,清真寺无人礼拜冷落荒凉”的社会现象而感慨和不满。历史上新疆穆斯林女性戴面纱的不多,所以19世纪俄国的哈萨克军官瓦里汗诺夫在喀什噶尔看到这一现象时,就发出了新疆穆斯林女性是“亚洲最自由的女性”的感慨。具有上述特点的伊斯兰教,既不是沙特阿拉伯的,也不是土耳其的伊斯兰教,就是我们新疆各族穆斯林一千多年祖祖辈辈信仰和奉行的新疆伊斯兰教。

具有时代和地域特点的宗教,才是有活力的可以持续存在的宗教。原教旨主义要求回归到宗教初始的状态,是违背历史潮流的,也是违背宗教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利益的,因此也是注定不会成功的。宗教极端主义否定传统的新疆伊斯兰教不是真正的伊斯兰教,这是对新疆传统伊斯兰教的恶意诬蔑,是别有用心的,其罪恶目的就是通过否定传统伊斯兰教,来灌输其宗教极端主义思想和主张。

四、统治者的宗教政策和态度对新疆宗教的演变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佛教和伊斯兰教之所以能成为新疆的主要宗教,都是与当时统治者的宗教政策及其对这两种宗教的支持分不开的。如佛教虽然晚于祆教传入新疆,但由于得到塔里木盆地各绿洲统治者的大力扶植,便迅速超过了新疆原有的原始宗教和萨满教以及祆教的影响,成为新疆的主要宗教,并逐渐形成了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西辽和蒙古时期的宗教宽容政策,最终导致了这一时期新疆各种宗教的发展和兴盛。而错误的宗教政策不仅会影响宗教的和谐共处,也会给社会带来危害。如叶尔羌汗国为了利用宗教上层势力,不断赋予和卓政治的和经济的特权,最终导致和卓势力的恶性膨胀,不仅推翻了叶尔羌汗国,还造成了白山派、黑山派长期的流血斗争,以及和卓后裔的多次叛乱。

五、多种宗教和谐共存始终是新疆宗教历史的主流。历史上虽然也发生过佛教与伊斯兰教的战争,但在二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这只是一个不和谐的小插曲。伊斯兰教成为新疆的主要宗教后,在同其他宗教并存的几个世纪里,没有再发生过冲突,一直是和谐并存的。多种宗教在新疆不仅能够和谐并存,而且能够相互吸收融合,从而形成了具有鲜明新疆地域和民族特色的佛教、伊斯兰教、祆教等。

自外来宗教传入并形成多种宗教并存格局以来,新疆始终保持了这一基本格局。“三股势力”特别是宗教极端势力却罔顾历史事实,不仅歪曲和杜撰新疆宗教演变的历史,否认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区,而且极力破坏新疆多种宗教和谐并存的历史传统,甚至破坏和诋毁新疆传统伊斯兰教,其目的就是利用宗教进行分裂破坏活动。各族干部群众包括广大信教群众,一定要擦亮眼睛,明辨是非,认清其本质,并与之进行坚决斗争。

推荐第4篇:新疆宗教历史调查

新疆民族民俗、节庆宗教调查问卷

摘要:

现当代大学生民族及宗教信仰是当前大学生思想教育的重要部分,尤其在咱们新疆当前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值得关注、重视。此报告调查了石河子大学不同学院不同年级大学生对民族民俗的认识及宗教信仰现状,分析了信仰宗教的原因,及宗教信仰对大学生学习、生活、工作乃至感情的影响,关注并提出了如何正确对待宗教问题。宗教信仰是一种与环境、时代紧密联系的多种形式的精神现象,也可以说是一种文化现象,其具有丰富的内涵,悠久的历史存在性。大学生宗教信仰的情况需要认真对待,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有的放矢地对大学生的宗教态度加以教育和引导。宗教对每个时期的社会各方面,每个人的人生价值取向都有十分重要的影响。我们小组设置的问题主要包括民族节庆、新疆民风、各民族饮食等,比较全面地调查了新疆民俗及宗教等问题。

关键词:

民族节庆 ; 宗教信仰 ;宗教影响; 发展策略。

正文内容:

新疆是我国多宗教、信教群众较多、较集中的一个地区。随着对外开放的逐步扩大和改革的深入,新疆宗教和民族、民俗方面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把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推向一个新的台阶,就必须研究与解决宗教和宗教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在新疆,伊斯兰教、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和道教等6大宗教目前均有数量不等的信众,人口总数逾千万,约占全疆总人口的60% 。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受到宗教的影响,尤其在新疆。信仰宗教的大学生比例不高,但绝对数不少。我校大学生对于宗教信仰的认识与关注及信教人数也呈现上升趋势。我们小组根据对石河子大学所有大学生中的调查,随机抽取100多名学生调查。其中基督教、伊斯兰教信教人数为多数。调查结果如下:有30.2%的同学熟知少数民族节日,有44.6%的同学不了解少数民族节日;25.2%的同学表示无所谓;有50.2%的同学愿意与少数民族同学共度民族节日,20.9%的同学不愿意与少数民族同学共度民族节日;有28.9%的同学表示没想过;参加新疆少数民族节庆的次数超过三次的同学占23.8%,超过两次的占31.9%,超过一次的占39.8%;有4.5%的同学从没有参加过;有5.6%的同学有宗教信仰;大约81.3%的内地同学都不了解新疆饮食习惯;有39.9%的内地同学感觉不适应当地的民族节日。综上可知大多数内地同学还是对宗教问题并没有自己的看法和认识。调查数据显示,我校学生10级比09级宗教信仰增加了1.3个百分比,宗教在各个方面的影响,已经反映到大学生中,并且其影响程度正在不断加深。大学生的宗教信仰对大学生的价值观的形成和未来的健康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生活学习中,宗教信仰渗透到了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本次调查主要采取随机抽取问卷调查的方法,在全校所有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发放问卷,回收率为80%。调查对象多为大一和大二学生,男生占61.4%,女生占38.6%,年龄18到23岁不等,调查时间为2011年10月到11月。调查结果得到,在抽查的总人数100人中,有宗教信仰的占到3.8%,其宗教大部分为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百分比分别是32.7%和29.5%,并且调查对象有时参加宗教活动的占30.0%,经常参加宗教活动的占2.6%调查显示,多数学生拥护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但对国家管理宗教事务的法规了解不多。调查显示,由此可见,这两大宗教在大学生中占主要地位。大部分学生主要是通过家庭接触宗教的,并对其有直观的了解,成为家族宗教信仰的继承者,延续者。此外,自身没有,但家人有宗教信仰的也情况普遍存在。

总结以上所述,可以清晰看到,宗教信仰在大学生的生活圈子内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面对这样一个结果,我们必须清醒的识到:

第一,宗教中有相当一部分教义教规与中华民族的伦理道德要求相容,这对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以及社会行为的影响,具有积极作用,我们不能把大学生中个别宗教徒与绝大多数非宗教徒的差异等同于政治上的对立,更不该强迫大学生宗教徒改变自己的信仰。但宗教的消极作用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需要我们进行科学分析和正确判断。尤其在当前邪教势力、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敌对势力的宗教渗透,图谋“西化”“、分化”、“分裂”的严峻形势下,应努力提高大学生的识别能力和抵御能力,自觉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利益,促进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第二,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大学生宗教信仰的核心在于“寻求精神寄托和心理安慰”以及“追寻自己的信仰”,其中精神寄托是最为根本的。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的人文关怀,加强对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切实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要注重培养大学生的科学精神,引导大学生理性关注宗教,帮助大学生在人生信仰、宗教信仰和政治信仰之间做出正确的选择,从而树立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正确的人生信仰。 大学生信教的原因分析:

大学生信仰宗教的内因。当前很多大学生缺乏团体合作精神和竞争性,凡事过于以自我为中心,同时自主精神和自立能力又不强,社会适应性差,同时周围环境问题复杂,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社会不良思潮的侵蚀渗透以及社会上存在的严重的不良之风和腐败现象,加之近年来我国教育体制改革出现的种种问题,使得大学前马克思主义教育流于形式,不可避免地对当代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形成产生不良的影响,结果造成部分大学生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出现偏差,不能正确地分辨善恶美丑,重才轻德,利己主义膨胀,功利型价值观大行其道,客观上为宗教在大学生中占领一席之地提供了思想基础。大学生多数处在18~24岁之间,正是心理走向成熟但尚未成熟的时期,他们自我概念增强,但认知能力发展与之不协调,不能深刻、准确、全面地认识问题;概念丰富,但不稳定,情绪变化大,容易偏激、冲动;性意识发展,但不善于处理与异性的关系,经济地位和心理成熟程度还不足以解决这个问题;意志力提高,智商发展快,求知欲和创造欲旺盛,但现有知识储备不足以满足要求;社会需求迫切,对社会的关注度高,但又缺乏深入了解。因此,大学生求知欲强,接受新鲜事物快的特点使他们比较容易对宗教产生兴趣,而认知能力的不完善则使他们容易错误地认同一些宗教观点甚至这些宗教本身;在出现“学习困惑” “恋爱冲动” “择业焦虑” “贫困自卑”等心理问题时缺乏有效的自我调适方法,容易倾向于宗教所带来的心理慰藉,进而导致宗教信仰;宗教所具有的接纳性和包容性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大学生的自我认同,从而使他们产生对宗教的认同感。

大学生信仰宗教的外因。首先是生存环境的变化。从高中到大学,大学生的生存环境发生了急剧的变化。一是人际关系环境变化。父母开始缺位,需要重新建立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和朋友关系。二是学习环境变化。学习目标不明确,学习管理不严格,学习竞争压力大。三是生活方式变化。从家庭生活到集体生活,大学生必须学会独立处理生活中的一切事情,锻炼自己的独立生活能力。这个过程中大学生比较容易因为学习紧张与竞争压力造成心理负担过重,人际关系失调造成社交障碍,理想、目标落空造成内心困惑,情感受挫促成心灵苦闷等,如果找不到正当的解决和宣泄渠道,容易偏向宗教信仰。

其次是社会大环境和家庭环境的影响。由于我国仍处于改革发展期,社会急剧的转型和变革带来了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社会失范的现象也比较严重,严重冲击了大学生的信仰。三是民族和家庭环境。相当数量的少数民族有其长期信仰的宗教,该民族学生领教的比例自然就高,民族和家庭因素对大学生的影响根深蒂固,极难改变。四是学校环境。目前多数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流于形式,教育内容和形式简单化,不能针对学生实际,不能引导学生正确地分析和认识宗教现象;同学群体的影响也比较明显,大学生年龄相近,心理特点、兴趣爱好和价值观差异不显著,容易相互影响,信教的学生带动其他学生参与宗教活动的情况亦有发生。

最后是宗教文化本身的特点,宗教文化以宗教活动、宗教文献等形式特殊内容新奇的方式对于大学生有较大的吸引力。尤其是宗教文化本身有相当内容已经融入了社会生活之中,对于世界和人生有自己独特的解释,其中所表现出的一定的哲理性也对大学生产生了吸引。

在社会主义大发展的今天,加强对大学生宗教信仰及民族民风的引导和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应该采取的基本原则是依法管理、积极引导。学校对信仰宗教的大学生要尊重其选择,国家有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大学生也享有相应的法定权利。同时要认识到,大学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他们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确立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关系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对大学生的宗教观加强教育和引导,帮助他们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对于信仰宗教的大学生,也要进行耐心、深入、细致而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和学生的实际问题相结合,对信教大学生能够改变信仰的争取改变信仰,无法改变信仰的也要把他们的意志力量引导到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的目标上来,实现宗教信仰与爱国主义相统一,与社会主义建设相结合。 主要途径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疏导和同伴教育。首先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要注意改革方式方法,要有针对性,要结合学生的实际,要生动活泼。其次是注重心理健康教育。要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广大学生的良好心理素质,以正确的心态面对自己与社会、面对现实与未来。要通过多种多样的活动,使学生认识到提高自身心理健康水平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到活动中,体验和学习健康心态,学会正确评价和面对挫折,树立自信、自强的心态,塑造健康健全的人格。要注重心理咨询服务的作用,对有心理问题的同学要加强沟通和疏导,帮助他们正确地认识自己的问题,引导他们自己解决在成长过程中所遇到的心理冲突,减少宗教对他们的影响。

最后是加强同伴教育。所谓同伴教育,是指具有相同背景、具有共同语言的人通过分享信息、观念或行为技能来达到实现教育目标的教育方法。同伴教育有很多优点,例如,由于教育者与被教育者具有相同背景,当教育者将经过自己消化理解的内容传授给被教育者时,被教育者更加容易理解教学内容;由于双方相近的身份特征,比较有共同语言,教育者的教学态度更加亲切,容易被接受,等等。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同伴教育,要注意抓好学生干部和学生骨干的教育培养工作。对于同伴教育的志愿者,要注意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他们自身的认识能力和教育能力。对于同伴教育的组织者来说,要注意在实践过程中的前瞻性和敏感性,能够及时发现不同教育阶段的典型问题并加以重点指导和解决,在教育过程中要注意经验积累,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同伴教育工作的有效性。

大学生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高级专门人才的后备军。他们是否有信仰,信仰什么,不仅关系到个人成长成才的方向,也关系到国家的命运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我国的思想教育从根本上来说也是一种信仰教育,使每个人接受理想信仰教育。因此,面对大学生宗教信仰出现的新情况,以及理想信仰教育的要求,在保护大学生宗教信仰的自由,尊重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宗教信仰基础上,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引导和教育:

积极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引导大学生深刻认识宗教的本质。高校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教育,引导大学生深刻认识宗教的本质。要通过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基本观点,帮助和引导大学生划清唯物论与唯心论、无神论与有神论、科学与迷信、文明与愚昧的界限,增强识别和抵制唯心主义、封建迷信及各种伪科学的能力。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敏感性,坚定政治立场,明确政治方向,使之成为政治上合格的社会主义大学生。

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重视社会适应能力锻炼。大学生由于现实问题而产生的心理问题一部分通过自己的努力加以解决,然而大学生毕竟身心还不成熟,更多的问题单凭其个人的力量是难以解决的,现实的压力和困惑时常使一部分大学生在心理上感到无助、痛苦甚至绝望。此时,如果有意或无意中接触了虚幻的、超现实的宗教,就很容易走进这一“避风港”来逃避无奈的现实,来摆脱苦闷和困惑,求得心理慰藉。因此,高校要千方百计,采取各种措施,确实解决大学生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消除大学生心理问题产生的现实根源;要根据不同的形势发展需要和大学生的身心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包括各种心理咨询、心理测试、心理讲座及其它寓教于乐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进而造就一批具有坚强乐观的精神、顽强拼搏的毅力、稳定良好的情绪和健全完善的人格的新一代高心理素质的大学生。

推荐第5篇:新疆宗教的演变

新疆宗教的演变

一、新疆宗教的起源、发展与演变历史上,新疆宗教的演变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原始宗教阶段。这一阶段从新疆出现原始宗教直到外来宗教传入,历时至少数千至数万年。新疆的原始人也经历了同样的原始宗教产生的过程。他们表现为对日、月、水、动植物以及图腾崇拜。比如,乌孙人崇拜太阳太阳、古罗布人崇拜麻黄草和小麦等。

第二阶段是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阶段。构成这一格局的宗教除佛教外,还有原始宗教(包括萨满教)、袄教、道教、摩尼教、景教等。这一格局一直维持到伊斯兰教传入,历时1000多年。佛教是在新疆流传时间最长、信仰人数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的宗教之一。历史上,它对新疆的政治、经济、文化、艺术都曾产生过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第三阶段是佛教与伊斯兰教并立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阶段。在这一阶段,伊斯兰教通过对和田的宗教战争,逐渐将佛教势力排挤出南疆地区,形成南疆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北疆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格局。这一阶段的早期,各种宗教都比较活跃,但后期则发生了较大变化,随着伊斯兰教的势力不断壮大,袄教、摩尼教、景教则日趋衰落。这一格局大致持续了6个多世纪。公元7世纪,新疆地区共有三个地方政权:于阗王国、高昌回鹘王国和喀喇汗王朝。当喀喇汗王朝的统治者把伊斯兰教定为国教后,通过发动对于阗王国的战争,使于阗王国灭亡,佛教结束了在这个地区千余年的统治地位。从此,佛教势力退出了塔里木盆地西部和南部地区。成吉思汗征服西域后,在新疆建立了察合台汗国。它后来的统治者秃黑鲁帖木儿及其后裔强制推行伊斯兰教。公元16世纪初,伊斯兰教将佛教势力排挤出哈密。至此,伊斯兰教经过6个多世纪的传播和发展,最终取代佛教,成为新疆地区的主要宗教。从伊斯兰教传入新疆一段时期所形成的南疆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北疆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格局演变为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

第四阶段是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阶段。由于维吾尔等民族接受伊斯兰教,原先这些民族信仰的宗教,如袄教、摩尼教、景教便逐渐在新疆消失了。佛教道教主要在汉族中流行。此后,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也相继传入新疆。新疆的宗教格局演变为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这一格局一直延续至今。

二、新中国成立后新疆各宗教和谐健康发展党的宗教政策的基本内容包括: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宗教政策在新疆的实践取得了辉煌成就,对宗教事务的法治化管理不断加强,抵御利用宗教进行政治渗透工作深入开展,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工作顺利进行,保障了新疆各宗教的和谐健康发展。

三、宗教演变史的几个特点

1、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种宗教流布的地区,多种宗教并存是自古到今新疆宗教分布的基本格局。

2、新疆流传的宗教,除原始宗教外,其余均为“外来宗教”,主要经过中西南亚传入,这些外来宗教传入新疆后,都有一个与本地区、本民族传统文化和习俗相融合、相适应的过程。

3、新疆宗教在历史发展中一方面成为新疆各民族历史、文历、民族间相互吸收同化、融合的粘合剂。另一方面,代统治者,包括野心家、阴谋家往往利用宗教,打着宗教旗号实现其政治目的,给历史上各族人民带来了沉重灾难。

4、从发展的眼光看,一个民族的宗教信仰不是一成不变的,新疆宗教的历史说明,一个民族再其发展过程中,宗教信仰是不断变化的。因此,要从发展变化的眼光看待一个民族的宗教信仰。

5、帝国主义往往利用宗教为其侵略目的服务。

6、只有在新中国,新疆各族人民才真正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党的宗教政策是完全正确的。

在建国69周年之际,要看到新疆和平解放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社会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自治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新发展新变化新面貌新成果、19省市对口援疆工作的措施和成效、中央和自治区实施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措施,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从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感恩伟大祖国,增强发展信心,进一步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认同和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定广大干部群众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信念,着力营造解放思想、抢注机遇、发展稳定、团结和谐的浓厚氛围,凝聚起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强大力量。

推荐第6篇:新疆宗教演变史

新疆宗教演变史

自外来宗教传入并形成多种宗教并存格局以来,新疆始终保持了这一基本格局。“三股势力”特别是宗教极端势力却罔顾历史事实,不仅歪曲和杜撰新疆宗教演变的历史,否认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区,而且极力破坏新疆多种宗教和谐并存的历史传统,甚至破坏和诋毁新疆传统伊斯兰教,其目的就是利用宗教进行分裂破坏活动。各族干部群众包括广大信教群众,一定要擦亮眼睛,明辨是非,认清其本质,并与之进行坚决斗争。第七讲多种宗教并存格局的发展

伊斯兰教作为新疆的主要宗教,一是传播地域广大,遍及南北疆。二是信仰民族多。清朝时期,随着乌孜别克族和塔塔尔族的迁入,新疆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已有维吾尔、哈萨克、回、柯尔克孜、塔吉克、乌孜别克、塔塔尔等七个民族。由于历史上这些民族基本上是全民信仰伊斯兰教,伊斯兰教对这些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乃至民族心理,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一时期,佛教在伊斯兰教的排挤下一度衰落,不见了昔日寺院林立、僧侣成群的盛况,信仰者只是在家中烧香拜佛,从事一些简单的佛事活动。但清朝统一新疆,特别是驱逐阿古柏匪帮后,随着内地信仰佛教的官兵、商贾和百姓的到来,佛教在新疆又逐渐复兴起来。在汉人较集中的哈密、巴里坤、木垒、吉木萨尔、阜康、乌鲁木齐、奇台、昌吉、伊犁等天山北坡各地,都重新建立了佛教的寺院。甚至在伊斯兰教势力强盛的南疆地区,也出现了佛教的庙宇。据不完全统计,新中国建立前,新疆共有汉传佛教寺院20余座。

藏传佛教即俗称的喇嘛教,是佛教传入西藏后,融合当地的苯教而形成的具有藏族特点的佛教。

藏传佛教传入新疆的时间,史无明载。唐代,吐蕃屡入新疆,与唐朝、大食争夺西域。虽然迄今为止还没有发现这一时期藏传佛教的文化遗存,但毋庸置疑的是,信仰藏传佛教的吐蕃在新疆的长期活动,必然把这一宗教带入新疆。近代以来在和田地区发现的藏传佛教的“欢喜佛”塑像,在吐鲁番地区发现的藏文佛经,马面观音、十一面观音等壁画,有人认为是10世纪至11世纪藏传佛教的文物。但这一时期吐蕃早已退出新疆,所以我们认为这些文物应属唐代遗存。时间约为唐朝中晚期。这一时期,应是藏传佛教传入新疆的时间。

有关藏传佛教在新疆的早期传播情况,目前尚不清楚。但从藏传佛教文物的分布可以推断,在和田、吐鲁番这些吐蕃活动时间较长的地区,藏传佛教比较流行。吐蕃退出新疆后,藏传佛教也随之日趋式微。但在喀喇汗王朝和于阗李氏王朝的宗教战争期间,原为政治对手的于阗和吐蕃,由于都信仰藏传佛教,因此出于共同对付伊斯兰教的目的,双方抛弃前嫌,加强了联系,斯坦因认为,吐蕃还通过奠居在拉达克及西部领土的显然属于突厥种的首领来支援于阗。这种密切联系,必然扩大藏传佛教在于阗的影响,促进该教在于阗的流传。

清代迁入新疆的锡伯、达斡尔等民族,后来也接受了藏传佛教,使藏传佛教在新疆的势力和影响进一步扩大,成为仅次于伊斯兰教的第二大宗教。近代以来,蒙古各部落纷纷新建、重建或扩建寺庙,寺庙数量急剧增加。到解放前,藏传佛教寺庙已有近百座。新疆著名的藏传佛教寺庙,如昭苏圣佑庙、巴伦台黄庙等,大都是近代所建。

道教不仅在北疆地区迅速传播,在南疆地区也取得了空前的发展。据《回疆通志》记载,在喀什噶尔、英吉沙、叶尔羌、乌什、阿克苏、库车、吐鲁番、哈密等地,都建有万寿宫、关帝庙。有些地方还同时建有其他的道教庙宇,如乌什除万寿宫、关帝庙外,还有山川社稷坛、马祖殿、火神殿各一座;哈密有文昌宫、火神庙、财神庙、无量庙、罗真庙、城隍庙等。

由于各地政府的支持,道教在新疆获得了重大发展。但也正因为如此,随着清朝灭亡而失去官方支持的道教,从民国时期起便逐渐趋于衰落。

随着外国传教士的不断到来,到民国初年,在全疆各地的重要市镇,如乌鲁木齐、伊宁、喀什、莎车、英吉沙等地,都建立了天主教堂。盛世才统治时期,天主教同基督教一样,一度受到沉重打击。到国民党统治时期,中外天主教传教士又纷纷来到新疆,使新疆天主教得以迅速恢复和发展。在这些传教士中,既有真正热心于传教事业的神职人员,也有以传教为掩护的间谍。这些间谍以传教为名,建立秘密组织,把一些亲信教徒发展为侦探,加以训练后,派往各地搜集情报。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一些天主教堂大肆从事间谍活动,广泛搜集有关新疆的军政情报,还进行破坏活动。这些间谍活动损毁了天主教的形象和声誉,也理所当然地遭到新疆当局的惩处。

东正教是随俄罗斯人传入新疆的。18世纪后期,一些不堪忍受沙皇政府压迫和剥削的俄罗斯人,陆续迁来新疆。俄罗斯人信仰东正教,随着俄罗斯人的到来,东正教也随之传入新疆。当时进入新疆的都是普通的东正教信徒,没有神职人员。近代以来,随着中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沙俄取得了在新疆的传教权。俄罗斯传教士开始进入新疆,在俄罗斯人聚居的地方开设教堂。到“十月革命”前,在乌鲁木齐、伊犁、塔城、喀什等地都建立起了东正教教堂。俄罗斯传教士的活动主要是组织和主持俄罗斯东正教徒的宗教活动,他们在其他民族中的传教活动没有取得多少进展。当时,来新疆的俄罗斯人很多,其中大多数加入了中国国籍,数量达到万余人。由于这些俄罗斯人都信仰东正教,这也就是说,当时的东正教徒已有万余人。“十月革命”后,各不同阶层的俄罗斯人大量进入新疆。还有一些我国原来在俄罗斯已与当地女子结婚的华工,也携家来新疆定居。这些华工有的已信仰东正教,他们的家属都是东正教徒。东正教也随着这些俄罗斯人和华工的到来而得以迅速发展。由于一些仇视共产党和苏维埃政权的白俄军官、地主、贵族和传教士来新疆后,仍顽固坚持其反动立场,继续从事反苏反共活动,因而受到当时还亲苏亲共的盛世才的打击,东正教也受到牵连,教堂被封闭。在披着宗教外衣的反苏反共分子被逐渐清除、盛世才的统治结束后,东正教才恢复了正常的宗教活动。

推荐第7篇:宗教管理工作汇报

2019年宗教管理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你们好!

场所简介:**村教堂成立于1982年。1998年在**村一组新建教堂,占地面积480平方米,建筑面积340平方米。信徙人数78人,2011年**教堂被鄂州市评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2013年被评为湖北省和谐宗教活动场所。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村宗教工作规范化管理,确保宗教活动正常开展,维护团结和社会稳定,抵制异端渗透,促进我村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及新区对我村的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大宣传,努力扩大影响。

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工作中,组织涉民族宗教工作面较大的村干部和部分党员,认真学习了国家《新宗教事务条例》和市、区宗教管理会议精神四次,村书记亲临了宗教场所,对信教群众先后组织学习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多次,对宗教场所“四进”“三上墙”“八无”做了广泛宣传和落实到场所。

二、领导重视,规范管理有保障。

民族宗教工作是新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在日常目标工作中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了议事日程,并对民族宗教工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在平时工作中,党委政府落实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具体是由党委政府一把手负责全面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三、管理网络健全,宗教工作责任到位。

为进一步做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化解处理工作,进一步正确处理好影响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等工作,我区健全了三级网络管理责任制,具体是区、新区到宗教场所村,采取区镇村的执行管理网络具体分工是村级由村主任兼任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和涉及场所的所在地的村民小组组长具体负责,在落实管理的同时,新区对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纳入年终的工作考核。

四、加强管理与指导。

在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和谐宗教场所创建活动中,我村以**教堂为重点指导场所,按照新宗教事务条例的要求,规范了**教堂的各项制度落实,建立了依法公开财务收支账目,排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的安全设备,努力为教堂排忧解难。

五、正确引导,加强监管。

正确引导场所信教群众树立爱国主义和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使他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破除迷信,反对邪教渗透,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定期对活动场所检查,在强化监管工作中,我村坚持了在各种节假日和场所开展的每次活动中,村综治专干,对教堂外来人员、电气设备、房屋、食品安全进行大排查,发现一处,及时整改,经过规范管理,教堂的管理人员和信众爱国思想意识有所提升。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努力完善工作中的不足,力求上级主管部门的一如既往的支持,力争我村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新的起色,引导信教群众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宗教场所人员管理文化水平。

推荐第8篇:教育局宗教工作汇报

教育局宗教工作汇报

教育局的宗教工作在区委、区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关心和领导下,顺利开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特别是在教育局党委一班人的带领下,学区及学校齐抓共管,形成了良好的抵制宗教进校园、学校师生不信教的氛围,维护了教育这块净土,纯洁了师生的灵魂。现将近年来的主要工作做汇报。

一、以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再教育为契机,狠抓思想教育。在教育系统内开展了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饭渗透教育活动。系统学习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对学生加强了无神论教育,提高了学生的爱科学、用科学的意识。

二、以政治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抓手,强化民强团结意识。全区各校都积极开展了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教育,树立良好的为祖国为家乡勤奋学习的学风。还利用政治课讲解民族的由来、发展,充分了解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及民族平等、和睦的伟大意义。

三、以传统节日为突破口,强化师生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不信迷信的理念。每当传统的节日来临之际,教育局都下发文件,明令师生不得参与宗教活动,并进行督查,有效防止师生参与。

四、以加强日常教育为动力,常抓不懈,做好宗教工作。为了使以法治教思想深入人心,使学生充分认识宗教的伪科学性,学校开展了日常性教育,以自然界的变化为依据进行科学教育,使学生认识了自然现象的发生,并非向宗教中所说的,有力驳斥了宗教的谎言。

推荐第9篇:宗教工作汇报材料

鹿马登乡民族宗教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各位领导不辞辛劳莅临我乡检查指导工作,这是对我乡14000多各族干部群众的关心和厚爱。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鹿马登乡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作简要介绍。

在上级省、州、县有关民族宗教部门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乡民族宗教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宣传贯彻党的是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六中全会、省委九次党代会、以及我乡人大十届五次会议和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围绕我乡既定的发展思路(坚持一个统领、打造两个示范基地、夯实三大基础、突出四个重点、培育五大产业),牢固树立宗教和顺理念,按照党的宗教工作方针,以发展、改革、稳定为大局,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开创了民族团结、边疆安宁、宗教和顺、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民族宗教基本概况

鹿马登乡地处福贡县中部,怒江峡谷中段,东靠碧罗雪山,西临中缅边境,北接石月亮乡,南连上帕镇,整个区域全属峡谷地貌,气候为横断山区的立体型,山巅与江岸海拔高差3000米。年平均降雨日250天,年平均日照1383个小

1 时,日照率为32%,江边河谷为亚热带气候,半山为温带,高山为寒带。自然资源丰富,可开发利用率少。由于我乡受地理环境、自然历史和劳动者素质等因素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缓慢、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是典型的高山峡谷、边疆贫困、民族、宗教为一体的特困乡。全乡辖9个村民委员会,其中边境村有5个村(亚坪村、娃吐娃村、巴甲朵村、布拉底村和赤恒底村),86个村民小组,68个自然村,拥有国土面积415.07平方公里,总耕地面积11309.7亩,其中:水田3967.6亩,旱地7341.6亩。乡内居住有傈僳族、白族、纳西族、汉族、独龙族、怒族等少数民族共3885户,14915人,其中农业人口13767人,占92%。傈僳族为主体民族,占总人口的91%,教堂55所(实际开展宗教活动的教堂54所),乡基督教教务组1所,信教2824户,10695人,分别占全乡的72.6%、71.7%;其中受洗礼7920人,慕道友2776人,分别占总信教人数的74%、26%;教职人员302人,占2.8%,其中乡村长老11人,乡村妇女事工10人,传道员6人,各教堂设执事、讲道员、礼拜长、妇女事工、司财各55人,信教人员中学生506人,团员44人,退休职工41人,村干部9人。信教群众以基督教为唯一的信仰宗教,且以傈僳族为主。

二、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完善各项宗教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民族

2 宗教工作的领导

1、根据工作人员实际变动情况,在原有的基础上及时调整健全了我乡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第二轮三轮全国艾滋病综合示范区工作及兴边富民贯彻防治艾滋病工作项目实施信息联络工作领导,不断建立完善民族宗教信息员,对正常开展好民族宗教工作起到了关键性基础作用和政策性保障作用,进而强化了乡党委政府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力和调控力。

2.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强化落实。为确保民族宗教工作在农村基层得到较好落实,年初与九个村民委员会签订民族宗教工作责任书,工作严格按照有关乡村两级具体职责认真开展工作,各站所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形成层层抓落实,层层具体抓的良好工作局面。

3、不断加强完善宗教教职人员的学习制度,各村宗教教职人员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党的一系列惠民政策和农村实用致富技能;各村村长老坚持每周三在乡教务组集中学习一次党的宗教工作方针、现行宗教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乡村两级宗教教职人员自觉把带头学习党的政策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政治任务,政策理论和宗教业务知识得到明显提高,不断增强了对教会事务管理的工作能力。

4、按照上级有关教会财务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认真充实完善教堂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各教堂基本做到自觉定期

3 清理财务收支情况,并及时向信教群众公开,信教群众对教会事务管理的知情权得到落实。

(二)突出特色,务实创新,加大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

1、为抢抓国家实施的“十二五”规划的机遇,努力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在各教堂充分利用信教群众礼拜集会活动的时间,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乡第八次党代会会、乡十届四次会议和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45场次,2786人,真正把党中央的号召和乡党委政府的跨越发展思路及时宣传落实到广大信教群众中,从而增强了信教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信心和力量。

2、结合“六五普法”工作,以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为载体,稳步推动第四轮爱国主义法制宣传教育进程。一是有声有色地开展了一系列“法律知识进教堂”活动。宗教法律法规宣传18期,9060人;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9期;5640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法宣传12期,7680人;禁毒防艾法律法规宣传10期,6780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14期,7865人;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9期,4850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9期,4460人;反邪教反渗透警示教育宣传2场次,4360人。二是积极开展教职人员培训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在赤洒底村阿路底教堂和麻甲底村麻甲底教堂举行了

4 两期全乡妇女事工、司财培训(各期为10天),参训教职人员共186人,有效提高了教职人员队伍管理教会的能力和自身业务素质。信教群众参加受听人数达864人。三是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四群”工作,在全乡各教堂继续有声有色地深入开展“红歌进教堂”活动,特别是赤恒底村“红歌进教堂”活动成果丰硕,成效显著,社会反响大,多次得到了省、州、县上级领导的良好评价和肯定。

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贯彻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信教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为巩固创建和谐教堂、依法管理好民族宗教事务以及在宗教领域实现长期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建设,完善教堂简况,依法备案,积极组织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按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健全教堂工作制度是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重要内容。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宗教工作,根据农村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特点,及时建立完善农村各教堂的工作制度,如教职人员的规章制度、信徒守则、财务、社会治安、消防、食品安全等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到了制度上墙,实现教会内部依法依制度正常开展工作。

1、根据宗教活动场所的重建返修和教职人员换届选举

5 变动的实际现状,认真组织完善了55所教堂的图文资料编辑工作,进一步准确摸清了全乡所有教堂的真实现状。

2、为加强宗教团体的组织建设,提高宗教团体的整体素质。去年12月14曰,指导鹿马登乡基督教教务组举行了第六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乡长老和乡妇女事工。今年1月份,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完成了乡长老、乡妇女事工《宗教教职人员备案表》的填写和报备工作。

3、积极向上如实反映我乡民族宗教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求得到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确保顺利开展工作。保持上下信息渠道的通畅。

4、以实事求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的原则,认真调查落实,按时完成搜集上报宗教基本情况信息表,并不定期及时上报其他宗教信息,确保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在第一时间准确了解掌握基层村委员会工作情况,正确指导村级民族宗教工作。

(四)以“城乡手拉手 干群面对面”和“四群”工作为抓手,多措并举,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改善民生,促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按照“打基础、调结构、兴科技、挖潜力、促增收 ”的工作思路,我乡切实把转变机关干部工作作风、稳粮增收和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作为做好“四群”工作的重要内容,

6 为进一步改善民生,促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进行了一系列的工作举措。(1)开展各类农业技术培训25期,1240人,良种推广4650亩;(2)建设安居工程10户(10000元/户),人畜饮水工程12件,9740人,三面光农用水沟3条,9566米,道路硬化5714㎡;(3)牲畜厩改造88户,发放良种猪100头;(4)产业开发项目种植油茶551477株,茶叶60亩,云黄连2000亩,草果800亩,泡核桃1466亩;(4)对靠近中偭边境线的五个村委会(亚坪村、娃吐娃村、巴甲朵村、布拉底村和赤恒底村)发放了沿边定民补助160万元(中央直拨财政),直接受益1600户群众;(5)建设开挖完成布拉底村命各通组公路一条,全长5.6公里;建设完成巴甲朵村同村公路水泥路面改造一条,全长2.716公里;索改桥项目建设两座(正在实施阶段),即20吨鹿马登汽车吊桥和麻甲底人马吊桥;江西连接线公路建设10多公里,涉及亚坪村、娃吐娃村和巴甲朵村等三个村民委员会。

(四)加强引导教育,认真落实党的宗教惠民政策,发挥教会自觉维护祖国统

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互帮互助的传统优势,在宗教界开展好慈善事业

1、加强引导教育力度,依法管理和服务好宗教教职人员工作作为我乡宗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向上反映解决实际困难问题,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政策,教职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各为302人,两项参保率均达100%。目前,

7 村长老、教士(传道员)等8人享受农村低保(乡级),落实了从县基督教“两会”退职还家的迪付局、阿格博、此付吓和开友恒等4人的基本生活保障费(城镇级),消除了他们晚年生活的后顾之忧。

2、以“爱国爱教、服务群众”为宗教工作宗旨,以促进各民族信教群众共同发展为工作目标,结合“四群”工作在宗教界积极开展互帮互助,奉献爱心,扶弱救困等一系列慈善活动。一年来,按照“三自精神”(自传、自教、自养),我乡教会内部共捐资110300元,其中捐助困难弱势群体13800元,帮助困难学生捐资15000元,帮助教职人员学习培训资助12500元,向县基督教“两会”捐款69000元,用于重建基督教教职人员业务培训中心大楼。

(四)结合\"四群\"教育工作,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村寨,认真进行排查调处影响民族宗教领域中各类矛盾纠纷,及时消除解决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在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乡司法所为主导,配合乡综治维稳办、乡边防派出所等部门,为巩固全乡社会稳定成果,促进各兄弟民族之间的团结、宗教领域的和谐,立足本乡实际,认真开展影响民族关系和谐的各类纠纷的矛盾调解工作。2011年至2012年上半年共调处矛盾纠纷104件,416人。其中涉及少数民族群众因民事、经济、治安、刑事案件或行政执法引发的矛盾纠纷58件,148人;因土地、草场、

8 矿山、水源、山林等经济利益和行政界线引发的矛盾纠纷46件,88人。由于我乡宗教工作指导思想明确,工作措施有力,大部分信教群众都能自觉遵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信教群众之间和睦相处,宗教和顺。因此,宗教领域未发生民族矛盾纠纷。

(五)狠抓落实,强化宣传优势,各站所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深入开展反邪教反渗透工作

按照上级领导的工作指示要求,乡直各站所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在全乡所有教堂大力开展反邪教反渗透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广大信教群众深刻认识邪教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乡、村、教堂层层抓落实,坚决禁止境外宗教教职人员到我乡境内基督教堂以任何名义开展非法传教活动,同时,也严厉禁止本地宗教教职人员以任何名义非法到境外参加学习培训圣经活动,教育群众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中国,全力维护国家形象,自觉抵制各种邪教的渗透,从源头上做好严防各类邪教的滋生萌芽和境外敌对势力的宗教渗透工作。

三、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以及在各级领导的大力关心、支持和业务工作指导下,我乡民族宗教工作形式良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系列阻碍我乡团结、稳定大局的问题,具体如下:

1、部分宗教教职人员文化水平较低,组织培训只能依靠信教群众捐资支持,况且没有教职人员培训的专项经费,教职人员培训工作难以开展,因而不能适宜新时期复杂多变的宗教工作环境;

2、随着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农村的深入贯彻落实,信教人数逐年增多,村级以上教职人员管理教会的工作量和难度不断加大,但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仅靠信教群众捐献维持;

3、部分教堂因多年失修,信教群众无力集资修缮,在日常礼拜集会活动中严重威胁着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由于没有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在实际工作中难以确保爱国主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质量和水平;

5、我乡地处中缅边境亚坪通道一线,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过往边民频繁,民族团结教育和反邪教反渗透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

四、今后的民族宗教工作建议

为深入宣传贯彻中央、省、州、县一系列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民族宗教事务工作,促进我乡民族团结、边防巩固、宗教和顺,加快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进程,特向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教职人员的素质直接决定着引导基督教会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宜的程度,但乡宗教工作部门没有专项资金对教

10 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日常培训仅局限于乡教务组内部,为全面提高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素质,要求上级领导给予每年安排一定的教职人员培训经费;

2、多年来村级以上宗教教职人员协助党委政府承当着稳定农村社会,保一方平安和谐的艰巨任务,但他们的基本生活补助来源没有得到有效保障,而信教群众又无力承担所需费用,所以要求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惠民政策予以落实解决基本生活保障费;

3、我乡是中缅边境乡,桥头堡战略区位优势明显,教堂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党委政府的形象,建议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解决一定的资金,用于帮助修建边境村寨信教群众无力集资修缮的危房教堂;

4、为正确引导广大信教群众解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日益强大的祖国,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每年度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以民族团结、爱国爱教和爱民固边教育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法制宣传教育经费。

鹿马登乡民族宗教办

2012年6月1日

推荐第10篇:统战宗教工作汇报

统战宗教工作汇报

2004年,镇党委、政府在县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斗争中,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将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作为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客观分析形势,认真研究存在的问题,努力使宗教活动与社会主义相适应。镇党委高度重视统战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党委的中心工作中,在

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同时,坚持党的统一战线,以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为宗旨,卓有成效地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清真寺基本情况

***镇辖区内共有两所清真寺,第一清真寺信教群众以哈萨克族、维吾尔族为主,平时活动人数在50人左右,寺管会成员共有3人组成;第二清真寺信教群众以回族、东乡族为主,寺管会成员共有5人组成,平时活动人数在40人左右。每逢两大节日,两所清真寺人数都增加到500—1200人左右。

二、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长期的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和国家对待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自城镇接管两所清真寺以来,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实行财务、政务公开制,防止利用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司法、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使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彼此尊重,相互团结,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三、健全宗教工作机构,加强宗教工作队伍建设。

为了进一步做好宗教管理工作,健全政府宗教工作机构,城镇专门成立了民族宗教事务工作领导小组,镇统战办公室,配备专职统战干事,办公室工作机制完善,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在加强宗教工作队伍建设上,重视宗教工作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素质。5月11日,在政府副县长***同志、政协副主席***同志的带领下,我镇主管领导和干事赴**县进行了参观学习,为今后更好地做好统战、宗教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以活动为载体,不断推进民族团结教育

1、以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为契机,利用板报、举行知识竞赛、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举办《宪法》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和方法,使民族团结教育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生活,在全镇范围内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进一步激发了***镇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学习纲要》

的热情。宣传月期间,共发放宣传单1800余份、出板报7块、悬挂横幅12条、举办《宪法》知识讲座5期,受教育群众达700余人次,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奠定良好的基础。

2、大力实施得民心工程。在镇党委、政府的安排下,各社区、村把民族团结教育与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从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入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谋群众之所谋。组织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共送去衣物1200余件、为孤寡老人做好事28余次,让他们感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3、城镇各中小学广泛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报告会、座谈会、以及互学语言、互通思想等交流活动,进一步体现了“三个离不开”思想。

4、利用“百日文化广场”文艺晚会活动为载体,寓教于乐,把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推向了高潮。

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营造了民

族团结教育活动的良好氛围,扩大民族团结教育月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五、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今年以来,城镇对两所清真寺进行了严格管理,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了行政管理和监督,依法保护宗教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了信教群众的正常活动,具体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认真贯彻中央及自治区关于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政策,进一步加大宗教管理力度,镇政府在年初就与清真寺签订了《民族宗教管理责任书》,层层落实宗教管理各项工作措施,不定期进行检查落实和督促。

2、严格落实“三管一负责制”、领导联系清真寺制度及宗教人士谈话制度。我镇领导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勤跑、勤问、勤了解”的工作态度,认真抓好清真寺稳定工作,加强了节假日期间清真寺值班制度的落实。及时解决清真寺出

现的矛盾,第二清真寺因伊玛目不能正常领拜,出现了矛盾。我镇及时将情况反映给上级领导,并得到了上级统战、宗教部门的大力支持,为信教群众做了大量思想工作,由信教群众推选出新的伊玛目,及时化解了矛盾,维护了清真寺的稳定和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活动。

3、对第

一、二清真寺的财务严格实行账务公开,镇政府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指导检查,使其做到了合理开支。

4、对清真寺的工作,经常深入调查了解,定期不定期与寺管会人员召开会议,掌握情况,分析形势。将收集的信息材料及时准确的汇报给上级有关部门,做到检查有记录,工作有总结,材料立卷归档,准确有序。今年,在上12全文查看

第11篇:宗教部门工作汇报

县宗教工作情况汇报

2016年4月20日

一、基本情况

二、宗教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我县宗教工作在省、市宗教局的全力支持和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落实《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维护全县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机制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将宗教工作列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专题听取民宗部门工作情况汇报,特别是要求统战、民宗部门把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作为大事来抓,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调研,检查指导宗教工作。

二是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县里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常务副县长、统战部长任副组长,宗教、公安、妇联、团委、民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县乡村三级民

族宗教事务协调领导组。各乡镇成立了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副乡镇长为副组长,党委秘书、妇联、团委、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组。同时,在各行政村和宗教活动场所确定了信息员,全县建立起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宗教工作格局。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年初与全县14个开放宗教活动场所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安全、卫生、突发公共事件等目标责任制,并要求各乡镇、村务必把宗教工作纳入综治、精神文明工作的考核评定内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宗教工作机制。同时,建立了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成立了处置宗教领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宗教领域维稳工作的领导。

(二)强化宣传培训,严格检查监督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出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宗教法规,并定期召集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及信教群众,集体开展学习《条例》活动,确保各种政策法规及时传达到位,让广大信教群众熟悉了解宗教政策,自觉遵守宗教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我县把对领导干部、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三支队伍”教育培训作为学习培训工作的重点人群, 2

举办了各乡镇分管领导、宗教重点村干部、宗教人士参加的《条例》培训班;协调安监、消防等部门对宗教场所的负责人进行了专业的防火知识培训和应急逃生演练;专门请质检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专业人员对有锅炉的宗教场所进行了工作指导,有效维护了宗教场所的安全稳定。

三是严格督促检查。定期不定期对宗教场所和活动进行检查工作。重点节日期间,严格督促各宗教场所做好消防工作,确保人员在岗、设施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隐患通知,并规定整改期限。2015年,共对全县14个宗教场所进行了4次安全隐患大检查,对全县清真食品行业进行了3次检查和抽查。

三、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情况

(一)依法管理,维护稳定。一是加强宗教场所管理。结合“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着力加强宗教场所管理工作,定期普查、按时年检。对新、改、扩建宗教活动场所,严格按照“事前报批、事中监管、事后检查”的程序,分级审批。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协助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学习、财务、会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加强宗教活动管理。按照“事前申报审批、事中跟踪服务、事后总结通报”的要求,为教育引导信教群众文明有序参加活动,组织县民宗、公安、消防、食药 3

等部门加强对开放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工作,与各场所签订了安全责任书,严防踩踏、消防、食品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宗教重大节日、重大宗教活动到来之前,召开专题会议提前部署安全工作,要求相关部门提前介入,指导宗教场所制定活动安全预案,派出人员维护秩序,保障合法宗教活动顺利进行。三是加强宗教人士管理。采取引进、充实、调整等方式合理配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坚持和完善宗教人士学习培训制度,加强爱国主义和法制教育,增强宗教人士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制意识。

(二)严格执法,重点整治。对宗教方面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显性、隐形问题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掌握宗教领域中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出情况和隐患,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一是坚决遏制非法乱建、新建宗教建筑物、露天造像等违法乱建行为。二是深入开展了对非法组织和非法传教活动的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县民宗、公安等部门依法取缔了位于××2处基督教非法传教活动点,对主要人员进行了批评和政策法规教育,有力的维护了宗教领域的稳定。在基督教管理方面,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对信教群众比较集中的地方,合理布局堂点,严格实行“三定”(定点、定片、定人),坚持依法制止基督教非法传教活动,解决以往基督教私设家庭聚会点和非正常发展的问题。三是实行部门联动,注意发动群众, 4

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爱国宗教界人士的积极作用,形成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矛盾调处,维护社会稳定。对宗教活动场所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及早预防,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于已经出现的宗教矛盾纠纷迅速控制事态,既立足当前维护稳定,又着眼于未来不留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四、2016年工作打算

1、加强宣传教育。按照县委工作思路,围绕法显“出生地、出家地、出发地”,配合县委、政府、县委统战部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法显文化的宣传力度,同时也要进一步加大对“两个条例”的宣传力度,要在全体党员干部、宗教工作人员、信教群众中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党的宗教政策的学习教育,在中小学生中开展普法教育和正确的世界观教育,使广大信教群众遵纪守法,规范信教行为,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崇尚科学。

2、加强网络建设。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完善民族宗教管理的网络和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对非法活动场所,要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一线情况清、工作直接的优势,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3、加强人员管理。着力建设好两支队伍,一是抓好宗教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县乡村三级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宗教工作者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 5

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建立起一支能征善战、敢管善管的队伍。二是抓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外出学习,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爱国感情、宗教学识、管理能力、个人修养;通过充实调整等办法合理配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切实构建好宗教团体管理班子;通过经常性谈心谈话,引导宗教界知名人士提高自身素养,积极发挥骨干作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4、加强依法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帮助宗教场所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并抓好制度的落实。要加大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检查督促力度,采取“回头看”等措施,确实防止“回潮”;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确保社会稳定。

第12篇:新疆宗教事务管理政策分析

【论

文】

新疆宗教事务管理政策分析

——以禁止私办经文班(点)为例(修订版)

摘要:宗教事务管理是社会管理的一部分。在新疆,宗教事务管理一直是维稳工作的难点和焦点。包括私办经文班(点)在内的非法宗教活动,长期做为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之一被打击和控制,但屡禁屡兴,宗教极端势力的有意利用和信教群众的感情需求相交织是其禁而不止的主要原因。目前的政策设置并不能有效解决信教群众的需求问题,非法宗教活动还将长期存在。

关键词:新疆;非法宗教活动;管理

2012年初夏,新疆先后发生两起案件,引起广泛关注。5月,在库尔勒市一个非法教经点,有一名学经儿童被非法学经人员殴打致死,有人在网上恶意传播“维(吾尔族)少年学习《古兰经》被扣在拘留所离奇死亡”,境外媒体借此抨击中国的民族宗教政策;6月,和田市警方在一处非法教经点解救54名被控制的学经儿童时遭暴力抗拒,数名民警受伤,12名儿童烧伤。据官方介绍,近几个月已发生过数起非法学经儿童受伤案件,4月乌鲁木齐市就有一名儿童因无法背诵经文被非法教经点的人打死。非法教经和非法学经都是政府重点打击对象2。

宗教是一种社会现象,宗教活动是一种社会行为,宗教事务管理是社会管理的一部分。在新疆,多年来宗教事务管理一直是维稳工作的难点和焦点。1996年中央明确提出“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理论上辨析合法与非法之界、现实中保护合法和打击非法,是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内容。2012年全国“两会”期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向媒体表示,“非法宗教活动必然导致宗教狂热,宗教狂热必然导致极端宗教思想,宗教极端思想必然导致暴力恐怖事件的发生”,新疆将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保障合法宗教,制止非法宗教,抵御渗透,打击暴力恐怖活动3。根据相关政策,私办经文班(点)、非法修建宗教活动场所、跨区传教讲经、利用课堂宣传宗教、非法印刷传播宗教读物、私自组织信教人员朝觐等都属于非法宗教活动。

作为一个信教者,教授和学习经文如何成为非法,表面的个体行为如何演化成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事件,其中所显示和表达的政治意义、社会影响、文化内涵,作为社会政策之一的宗教事务管理政策如何变化,是本文试图探讨的内容。

李晓霞1

一、

非法教经现象,又称为私办经文班(点)、地下经文学校等,指未经政府批准擅自开办的以传授宗教知识为主要目的的讲经班(点)。在新疆,非法教经现象主要发生在信仰伊斯兰教的教民中。

宗教知识传承、宗教活动延续是建立在宗教经典、教义、教规和仪式传授的基础上的, 12 作者为新疆社会科学院 社会学研究所 研究员。本文初稿曾刊发在本《通讯》第117期,此为修订版。

王渠,新疆官员回应“维少年习经被扣后离奇死亡”传言.

http://xj.people.com.cn/ 3 新疆主席:暴力恐怖活动无一不是宗教极端思想作祟.http://news.163.com/ 由此方可代代相传并扩大信众规模。伊斯兰教经典《古兰经》(阿拉伯语,意为“诵读”)被信众(穆斯林)认为是真主安拉的语言,要经常诵读,每一位穆斯林降生后听到的第一句话和离世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都是《古兰经》经文,而且只有诵读阿拉伯文本的《古兰经》才有意义。对于非阿拉伯语系的穆斯林,学习诵读阿拉伯语经文,是其宗教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经文教育有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等多种途径,对伊斯兰教职人员的培养,多数是通过宗教学校教育完成;而对普通的穆斯林,几种方式都存在。

穆斯林传统的宗教教育形式为经堂教育(又称寺院教育),主要通过经文学校来实施。自伊斯兰教传入新疆,经文学校作为宗教人士的培养机构迅速发展起来,并逐渐垄断穆斯林的文化教育。经文学校分三等 ,高级学校(大学)设在喀什、莎车等地大寺院内,专门培养上层宗教人士;中级学校设在较大的县镇寺院里,为成年穆斯林学习宗教知识的场所;初级学校遍及乡村,入学者基本为少年儿童。学习内容包括宗教仪式、阿拉伯文、《古兰经》、《圣训》以及伊斯兰哲学、法学、文学等方面的著作,教材均为阿拉伯文或波斯文4。新疆建省(1884年)前后,清政府在新疆广设义塾,20世纪初后出现了各类新式学校,经堂教育受到冲击。在维吾尔族聚居的南疆乡村普遍设立小学校,始于盛世才统治新疆时期(1933-1944年)。小学课程包括维文、算术、社会、地理等,并设经文课,聘请阿訇每周给学生教经文两小时。

到上世纪新中国成立之初,新疆的学校教育仍分国民教育和经堂教育两种。遍及南疆各地城乡的伊斯兰教寺院多设经文学校,莎车区4县(莎车、叶城、泽普、麦盖提)有经文学校137所,学生6367人5。在阿克苏,由毛拉教的宗教小学和中学学生有2.86万人6。公立和会(即各民族文化促进会)立小学也上经文课。1951年上半年,喀什地区共有公立和会立小学291所,学生5.53万人7。1949年,莎车、疏附、英吉沙、巴楚、阿图什、岳普湖六县,有普通学校262所,学生5.15万人;有宗教学校312所,学生1.06万人。

坚持无神论的中国共产党治理新疆之初就面临着如何处理宗教问题,认为“少数民族的宗教问题,是一个历史性、民族性的群众思想信仰问题”,应“十分审慎,切忌急躁”,“不要轻言改革”,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信教自由政策”8。1950年,时任喀什军区政委的王恩茂在给中共中央新疆分局第一书记王震的报告中,专门谈到保留还是取消经文学校的问题。他认为取消经文学校的条件还不成熟,建议暂不决议取消。其理由,一是允许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要求;二是群众的觉悟还没有达到希望取消的程度,也没有足够的好的新式学校可以替代。但可以对经文学校进行改革,如反对强迫进校,改善课程内容。另一份报告中又指出,小学的经文课一定时间内还可以保留9。

由于在宗教方面理想的社会目标和现实的审慎态度相矛盾,政策实践中对经文教育的处理出现反复。1950年,教育部门对小学进行接管和改革,学校停授经文课。1952年,中共新疆分局根据宗教界的要求,在小学恢复了一周两节经文课,规定由学校老师教授,学生学习与否听其自便10。1950年,明令取缔经文学校,但并没有被有效实施,1953年后经文学校发展迅速。在疏勒县,上经文学校的学生1949年为625人,1950年为481人,1951年为223人,1952年为196人,1953年为1626人,超过了1949年,经文学校达到53所。1953年,新疆省做出宗教不得干涉学校的决定11。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一些初级和高级经文学校停办,宗教学校及学生在减少。莎车县9个区(包括城管区)有经文学校 45 薛健,《新疆南部地区和田喀什基础教育》,新疆大学出版社/新疆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3页

喀什地区教育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教育志》,新疆美术摄影出版社2003,第40页 6 《王恩茂文集》(上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29页 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教育志》第40页 8 《新疆工作文献选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年,第52页 9 《王恩茂文集》(上册),第30、51页 10 新疆教育科学研究所编,《新疆教育年鉴1949-1989》,新疆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5页 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教育志》,第40页 104所,学生2,422人,分别比1955年减少5所和683人12。1958年自治区再次明令取消经文学校和经文课13。

1957年以后,宗教工作中“左”的错误逐渐增长,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宗教活动难以正常进行,但并非没有活动,甚至也有私办经文学校的现象。笔者曾在和田地区档案馆看到一份1972年自治区群众工作座谈会的总结,其中提到参会同志反映:“近年来宗教活动猖獗,大量修复礼拜寺,经文学校很多„„ 有的大队,小学教员答应宗教人士在孩子放学后,由阿訇管理。建议对经文学校进行取缔,不准宗教人士强迫儿童学经文”14。

70年代末,开始拨乱反正,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特别是1982年中共中央下发19号文件,全面阐述了社会主义时期对待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宗教活动由分散、秘密的活动逐步转向集中、公开的活动,“*”中被破坏的清真寺重新修复并大量新建,宗教人士的社会地位迅速上升,而且宗教活动快速升温,有的地方一度到了失控的程度,其中私办经文点的大量出现成为宗教活动无序的焦点问题之一。对宗教活动的管理,由放任到收缩,非法宗教活动与宗教管理力度此起彼伏,总体上随着非法宗教活动的社会负面影响日益扩大,宗教管理工作愈加深入细致,管控压力增加,反弹压力也在增强,私办经文班(点)现象禁而不绝,部分时期甚至出现高涨。

20世纪80年代初,新疆各地穆斯林群众聚居的城乡都出现了宗教人士擅自开办的经文学校或教经点,以传承宗教知识、培养宗教教职人员为目的。对私办经文班(点)最先表示反对的是教育部门。198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正确处理少数民族地区宗教干扰学校教育问题的意见》(中办发[1983]16号),指出各地擅自开办的经文学校或经文班,使大批学龄儿童弃学念经。对未经政府批准擅自开办的经文学校,要逐步予以解决。某些地区民族中小学要求开设阿拉伯文课,不能同意,更不能借学习阿文之名,恢复宗教课。1984年,自治区党委也明令“绝不允许私自开办经文学校”,要坚持宗教不得干预教育的原则,对于擅自开办经文学校(班),擅自在家中吸收儿童学经文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疏导工作,予以解散”。同时,为解决年轻一代宗教职业人员培养问题,准备在乌鲁木齐市建一所伊斯兰教经学院;允许自治区伊协常委以上具有较高宗教知识水平的宗教界人士,经伊协批准可收2-3名18岁以上的青年学经15 。

禁令并没有产生明显的效果,其中最为典型的是时任自治区人大代表、伊斯兰教协会常委、叶城县政协副主席的阿不力克木·买合苏木。他在上世纪50年代因为参加民族分裂活动,被判20年徒刑,1977年刑满释放。从1987年开始,阿大办地下经文学校。据不完全统计,全疆各地追随阿学经的塔里甫(亦称满拉,为宗教学校的学生)约有800余名,号称“八百弟子”。这些塔里甫后来遍布散落全疆,成为各地从事暴力恐怖活动的骨干分子16。库车的阿不都克日木·阿不都外力从1986年开始公开招收塔里甫,到1990年初,已累计培养塔里甫700人。如此众多的塔里甫出现,是疏于管理造成,也是因为当时并没有把此类行为提高到影响国家安全的政治高度来认识。

随着私办经文学校的社会影响增大,政府的政策趋于严厉,开始由“疏导解散”变为“查禁取缔”。198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门做出规定,严禁地下经文学校和经文班(点),严禁私自带培塔里甫,并对地下经文学校、经文班采取一系列的查禁取缔行动17。为规范日益升温的宗教活动,1988年和1990年,自治区先后出台有关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宗 12 新疆六年来宗教工作报告(1956年8月),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编《新疆宗教工作调研报告汇编》(上册),内部资料 1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教育志》,第40页 14 自治区群众工作座谈会总结(1972年1月29日),和田档案馆全宗号51,目录号1,案卷号2 15 郭泰山,李进新,《新疆宗教问题政策文献选编》(内部刊印),第26

5、278-280页 16 张秀明(曾任新疆政法委书记),《新疆反分裂斗争和稳定工作的实践与思考》,新疆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8页 17 马品彦,《新疆反对非法宗教活动研究》,《新疆社会科学》2003年第4期 教职业人员管理的3个暂行规定。但地下经文学校仍呈上升趋势。据1990年1月调查,新疆私人擅自办的经文班(点)938个,共带塔里甫(满拉)10,742人,其中最多的是喀什地区,350个经文班、4,000人。参加学经的人,大部分是城镇初、高中待业青年,较年轻的个体户、初高中学生18。自1990年起每年查禁各种经文学校1,000余所,其中许多是在校学生19。这些在校学生或晚上学经文,或半天上学、半天学经文,有些辍学全天学经文。

鉴于参与1990年巴仁乡反革命武装*的许多骨干分子是叶城县经文学校培养的,培养宗教接班人的问题,不只是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所关心,也被政府极为关注。1990年,王恩茂指出:经文学校不能不办,但不能办得过多、过滥,放任自流。要在党和政府领导下,由爱国宗教人士办。不允许反动分子利用经文学校培养反革命骨干分子20。私办经文学校的问题由人民内部矛盾开始向敌我矛盾转化。私人开办经文学校(班)遭全面解散,各地建经文学校有计划有组织地培养爱国宗教人士。到1991年底,乌鲁木齐等10个地州市已办起经文班31个,经文点57个,培训年轻的伊斯兰教职人员829人。同时解散私办经文班(点)900多处,遣返塔里甫10,000多人,让其中18岁以下的少年重新回学校读书,基本改变了伊玛目私带塔里甫的无政府状态21。1994年颁布施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规定宗教团体经批准,可开办宗教院校和经文班(点),培养宗教教职人员。未经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开办宗教院校和经文班(点)。1999年,自治区下发《关于组织伊斯兰教爱国宗教人士带培“塔里甫”(满拉)的意见》(新党统发[1999]04号文件),再次规范合法培养宗教教职人员的活动。

事实上,非法宗教活动一直没有终止。自1996年中央7号文件把非法宗教活动列为影响新疆稳定的最主要的危险之一,为铲除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狂热、打击民族分裂分子,1997年后自治区连续多年在重点区域实行集中整治,但非法宗教活动,包括私办经文班(点)屡禁不止。1997年私办地下经文班(点)在有些地方出现更加隐秘化、分散化,甚至向教学手段电子化方向发展的特征22。喀什地区,1996年至2000年6月间,学经人员增加了8.84倍。其中年龄最小的3岁,90%为在校学生23。

1999年以后,宗教狂热再升温,各地私办地下教经点增加,学经人员呈低龄化和女性化趋势,不少已经演变成暴力恐怖场所24。1999年1至10月,全疆共查处地下讲教点、教经点118处,遣散学经习武人员1,326名25。有研究者判断,2002年以后,非法宗教活动在新疆蔓延的势头基本得到遏制26。2004年1至10月,全疆共取缔非法讲经点420处,“泰比力克”活动点10处,查处有关人员2,457人。2006年1-5月,全疆共查处地下教经点112处。在阿克苏查处的一个地下教经点中,40余名学经人员中15岁以下的有18名。随着查处力度的加大,在新疆区域范围内私办经文班(点)的空间缩小,新疆籍人员,主要是青少年,有组织、成规模地到内地省区的经文学校、阿拉伯语学校学经的现象越来越突出。这类学校多以学习《古兰经》为基本内容,同时灌输民族分裂思想,鼓动学经者在未来为“圣战”奉献自己的一切27 。2011年全疆查获的非法教经点数量仍呈上升态势,女性教经者增多, 1819 马大正,《国家利益高于一切——新疆稳定问题的观察与思考》,新疆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3-14页

马品彦,《新疆反对非法宗教活动研究》,《新疆社会科学》2003年第4期 20 《王恩茂文集》(下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第503页 21 王文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的历史与现状》(1992年2月),载于《新疆宗教工作调研报告汇编》(上册),内部资料 22 李建生,《目前新疆地区的非法宗教活动及其遏制和预防》,《新疆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 23 《中国调查报告(2000-2001)——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研究》,中央编译局出版社2011年,第270页 24 《新疆反分裂斗争和稳定工作的实践与思考》,第142页 25 《国家利益高于一切——新疆稳定问题的观察与思考》,第118页 26 李建生,《目前新疆地区的非法宗教活动及其遏制和预防》,《新疆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 27 《新疆反分裂斗争和稳定工作的实践与思考》,第19

3、19

9、159页 在校生学经者增多,跨地区教学经同“迁徙”相结合滋生的暴力恐怖团伙犯罪突出28。由于地下讲经活动隐蔽和分散,有的是以走亲访友为名在家中进行,因此实际被发现被查处的地下经文班(点)只是非法教经活动中的一小部分。

二、

由以上概述可见,我国政府对于宗教教育的政策,通过建立合法的宗教学校、经文班(点)满足宗教教职人员培养和提高的需求,同时禁止私办地下经文班(点),规范宗教教育场所和教师,以避免强迫儿童接受宗教教育、打击极端宗教势力、避免宗教狂热现象发生,体现了政教分离、宗教不得干涉教育的原则。从禁止私办经文班(点)的政策变化看,由开始的“疏导解散”变为一律“查禁取缔”;由主要关注宗教干预教育和影响儿童成长到防范宗教极端势力的传播和动员;由全部禁止办班(点)到选择宗教学识高的爱国宗教人士带培,表现出控制为主、疏导为辅且控制愈加严格的政策取向。从政策效果看,虽然制定和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并以集中整治、加强学校管理、意识形态领域宣传教育等方式改善社会环境,但私办经文班(点)屡禁不绝,甚至随着国内外形势和管控力度的变化而峰谷迭现,20世纪80年代后期、90年代末都被称为宗教狂热期、非法宗教活动频发时期,至今不断出现的非法教经活动仍在产生着广泛的社会影响。

对于私办经文班(点)何以屡禁不止的原因分析很多,主要有:国外敌对势力分化、西化战略以及国际伊斯兰教复兴的影响;国内民族分裂和宗教极端势力打着宗教旗号、利用信教群众的虔诚信仰培植宗教极端分子,煽动宗教狂热和分裂情绪;信教群众出于宗教感情和学习经文知识的需要,主动送子女进地下经文班学习;教职人员培养多年断档,在位人员多年事已高、宗教学识有限,需要培养大量年轻的后继者;少数民族教育发展滞后,教学条件差、水平低,升学率低,学校教育缺乏吸引力;少数民族年轻人就业困难,宗教人士社会地位高,收入相对稳定,该职业对部分学生家长和学习具有吸引力;一些干部对宗教事务“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等等。无疑,上述都是很重要的原因,只是在不同时段其重要性有所不同,譬如,宗教教职人员短缺、断档的危险,在20世纪80年代表现得更为突出,政府开始允许建立合法的宗教教育机构后,该问题开始得到缓解;因学校教育落后不能让所有孩子接受正规义务教育的问题,也主要出现在上世纪80、90年代;普通信教群众学习经文知识的需要则一直存在,至今很难从合法渠道得到完全满足。

从研究者的角度,有一个影响因素是应该被提到的。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所谓的宗教“改革派”,即“瓦哈比派”在新疆一些地方迅速传播,是造成私办经文班(点)迅速增长、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而政府相关部门对其如何定性、如何处置审慎决策,部分宗教事务管理干部认识不清、不愿管理,也是许多非法宗教活动的参与者质变为宗教极端分子的原因之一。

新疆穆斯林绝大多数属逊尼派(也称正统派),其中的“瓦哈比派”是传入新疆较早的一个教派,但因人数太少,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影响不大。此后,随着朝觐人数增多和宗教方面国际交往加大,从国外传入的名为“瓦哈比派”的观点得到迅速传播,信众规模迅速扩大,其发展的重要方式就是通过私办经文班(点)方式培养信徒(塔里甫)。叶城县的阿不力克木·买合苏木及其培养的“八百弟子”都属于此类派别。由于其打着逊尼派内改革派的旗号,提倡简化礼拜程序、不收乜贴、扶贫帮困、学习科学知识等,得到年轻人和一些知识分子、工商界人士甚至部分党政干部的支持。发展之初,其政治企图尚不明显,与传统 28 阿不都热扎克·铁木尔等主编,《2011~2012年新疆经济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新疆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62页 派宗教人士为争夺信教群众、争夺宗教领导权,发生冲突,并日益尖锐。传统派认为“瓦哈比派”背叛伊斯兰教义、挑战伊斯兰传统,但他们大多因年事已高,讲经水平有限,被地下经文班(点)训练出来的年轻塔里甫攻击时应对困难,不能从正面抵销和遏制其发展,接受“瓦哈比派”观点的群众迅速增多,最严重的和田地区由90年代初的数千人增加到1997年约10万人,占和田地区信教人总数的10~15%。当时地方宗教管理部门大多认为这是宗教内部派别之争,不宜干预和管理。而大量的从私办经文班(点)培养出的塔里甫处于“三不管”状态:不属宗教人士,职能部门不管;未严重触犯法律,公安部门不管;大多在外活动,基层组织管不了。这些人成了宣传该派观点的骨干力量。

将所谓“瓦哈比派”定性为“反动的”,在1990年巴仁乡反革命*发生后就出现了。*发生两周后王恩茂指出,“国外进来的反动教派是来者不善„„ 今后不能允许这些派别29进来”。*的组织策划者、骨干分子大多是地下经文学校出来的塔里甫,私办经文学校被认为是极端宗教势力的摇篮。与传统教派不同,接受该观点的人以“安拉独大”反对政府,以鼓吹“圣战”煽动分裂活动,以宗教派别之争掩盖夺取政权的目的。但政府相关部门对其与非法宗教活动、与宗教极端势力关系的认识也有一个逐渐深入和清晰的过程。1997年,自治区有关调查组认为:新疆重大的骚乱、*和重大恶性事件都有持“瓦哈比”观点的塔里甫参与或作为骨干,凡是“瓦哈比”活动频繁的地方,就是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猖獗的地方,“瓦哈比派”已成为80年代以来新疆*的主要根源、民族分裂主义势力的重要理论武器、影响新疆长久稳定的重要隐患。传统派宗教人士虽也有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的,但主要是不懂法律或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基本不带有政治目的,更多是出于宗教感情30。最终,该观点被认为是“国际极端宗教势力的一种混合物和变种在国内的反映”,明确提出“新疆不存在瓦哈比派”31。对宗教极端势力打击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对私办经文班(点)的打击,取缔他们的培养基地和传播渠道。

“传统派”基本都是爱国宗教人士。政府对爱国宗教人士给予政治肯定、生活补贴、思想培训,并通过宗教院校、经文班(点)培养爱国宗教人士的继承者。但爱国宗教人士也会有私办经文班(点)的现象。因为除了少数社会名望高、教识水平高的教职人员可带塔里甫学经文32外,大多数人并没有合法的资格,有的人以培养宗教接班人、传播宗教知识、扩大本人在宗教界的影响、增加个人经济收入等为目的私带塔里甫。这种非法宗教活动,并无分裂目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因其没有取得合法身份也在取缔范围内。合法带培塔里甫的宗教人士范围被严格限制的原因,一是目前宗教学校及经文班(点)的培养对象主要针对 2930 《王恩茂文集》(下册),第503页

有关瓦哈比派的内容主要来源于《关于我区瓦哈比派问题的调查报告》(1997年6月),《新疆宗教工作调研报告汇编》(上册),内部资料 31 《新疆反分裂斗争和稳定工作的实践与思考》,第149页。不承认瓦哈比派的结果,使部分确属教派因素的瓦哈比派信众直接被认为与宗教极端思想有关。2012年笔者在哈密市五堡乡调查,当地政府提供的文字材料称该乡“受宗教极端思想影响人员431人”。据说这些人是上世纪90年代就接受瓦哈比派的影响,现在依然持此观点,年轻男性留大胡子,实行教派内婚。政府不能使其不信,只能限制其不再扩大传播范围。 32 20世纪80年代前期开始,自治区伊协常委30多人每人可带培徒弟2至3人;没有伊协常委的县,可选一名政治思想好、有宗教知识的爱国宗教职业者,带培徒弟1至2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局《新疆伊斯兰教方面落实政策的基本情况和今后意见》1985年7月19日)。1999年《关于组织伊斯兰教爱国宗教人士带培塔里甫(满拉)的意见》(新党统发[1999]04号),允许县(市、区)伊协副会长以上的爱国宗教人士经批准后带培2-3 名塔里甫。2001年《关于加强伊斯兰教爱国宗教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新党办[2001]6号)规定,优秀爱国宗教人士每位可带培塔里甫(满拉)2-3名,时间3-5年,带培对象自愿、初中以上文化程度、25岁以下的穆斯林青年,经过推荐、审核、备案程序,发学习证。至2005年底,南疆四地州先后安排了491名爱国宗教人士带培了1419名塔里甫(任红《新疆伊斯兰教教育现状研究.》,《中国穆斯林》2009年2期)。北疆的富蕴县2011年有持证伊斯兰教宗教人士87名。2006年,经地区统战、民宗部门批准,首批由13名爱国宗教人士带培塔里甫(满拉)22名。(《关于加强爱国宗教人士带培塔里甫的实践与思考》,县委统战部2011-07-01,富蕴党建网) 未来的宗教教职人员,其数量有限;二是现有许多宗教教职人员的宗教学识水平不高,能力有限33;三是大量分散的讲经活动会强化当地的宗教氛围,不利于管理和引导宗教活动的有序开展,对宗教极端势力形成事实上的支持;四是许多学龄儿童家长希望孩子学经,教经放开会对义务教育造成冲击,伴随强迫儿童学经现象发生,违背我国宗教活动不能妨碍义务教育、不得向18以下儿童灌输宗教思想的法律法规。

私办经文班(点)主要面向的是信教群众和他们的子女。笔者以为信教群众对宗教的感情和需求,是私办经文班(点)持续不衰的最重要原因。普通信教群众对孩子学习经文的需求,有信教因素,有民俗习惯,有就业愿望,还有道德希冀。相当一部分穆斯林家长认为,作为穆斯林应该懂得起码的经文知识和宗教礼仪。在穆斯林重要的人生礼仪活动(如婚礼、葬礼等)中,包括诵读经文在内的宗教礼仪早已成为民俗习惯,尤其是葬礼中,参加者口诵经文是礼仪的重要部分。一些家长认为学习经文、接受宗教礼仪训练的孩子更懂礼貌,更听家长的话,在传统观念浓厚的乡村,有宗教常识并遵守宗教规范的孩子会受到村民赞誉。20世纪60、70年代“文化大革命”期间出生的信教群众,基本没有受过较为完整的宗教教育,多数家长并无能力为孩子传授简单的经文知识和教义解析,家庭教育无法胜任宗教知识的传递,对社会教育的需求则变得更为强烈。每当宗教氛围浓厚之时,私办经文班(点)即成为宗教升温之表现,又成为推动升温之动力。

如果说教授经文者可能有政治企图,对于绝大多数学习经文者或其家长,并非起于分裂或反政府的思想。但少数别有用心者却可顺应群众的需求,民族分裂分子、宗教极端分子的企图和群众的需要在私授经文这一活动上结合起来,部分爱国宗教人士也持沿袭宗教传统、传授宗教知识的观点私授经文,使对私授经文合法与否、禁授经文合理与否的认识并不因为政府禁令就被信教群众,甚至包括不少党员干部,所完全认可和接受。在私办经文班(点)这个问题上,政府的意识形态理念和维稳责任、少数民族党员干部的压力和困惑、信教者的传统和感情、宗教职业者的责任和追求、民族分裂势力的利用和企图、宗教极端势力的目标和无情,相互交织交锋,政府虽严格控制、坚决打击,却防不胜防,屡禁屡兴。

三、

多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随着国际国内形势变化,新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更为突出,维稳压力和社会控制力度在不断增大,宗教活动的合法空间收缩、非法范围扩大,宗教人士的自主行为减小、受规范限制行为增多,如不得进行跨地区的宗教活动和跨县(市)的传教活动;以新卧尔兹为范本,规范讲经活动;组织集体朝觐活动,严禁个人私自零散朝觐;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定期参加学习、考核及民主评议等。政策针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成效明显,如规范教经解经;面对信教群众的则效果有限,如送孩子去私办经文班(点)学经文。非法宗教活动,包括私办经文班(点),长期禁而不止,其主要原因是宗教信仰、宗教活动有着深厚的历史传统和社会基础,虽然大多数信教群众不会主动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但却可能因虔诚的信仰和同教同族感情而默许、认可、庇护各类以宗教名义进行的被认为是无害他人的活动,譬如私授私学经文。

如上文分析,私办经文班(点)的目的主要有三:一是现有教职人员培养接班人;二是宗教极端势力培养同道人;三是普通信教群众及其子女学习宗教礼仪和经文知识。目前,合法的宗教学校及经文班(点)基本可以满足教职人员接班人问题,宗教极端势力属严厉打击对象,绝不能留下让其发展的空间,普通信教群众的需求却难有合法的满足渠道。普通信 33 2001年全疆宗教人士培训班对参训人员情况统计显示,2000名主麻寺哈提甫(维吾尔语系)中,高等宗教院校和中等宗教院校分别占2.1%、7.4%,1810人属自学宗教(地下)的占总数的90.5%;40岁以下人占三分之一左右;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的比重分别为43%和40%。参见阿比孜·尼亚孜《当前新疆反分裂斗争与伊斯兰教关系的几个问题》,《新疆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 教群众的宗教感情和极端势力、分裂势力的政治企图混杂于私办经文班(点)的行为中,使问题的复杂性和处理难度极大。有研究者指出,“一律禁止,坚决取缔”的做法,可能将所有学经文的塔里甫推到政府对立面,使其易被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势力所利用。但其好处是:始终保持一种高压态势免于失控;迫使部分青少年放弃到私办教经点学经的打算;防止实际操作中因分不清敌我或人民内部两种不同性质的教经点而对其制止不力。并认为学经者为少数,处置得当就不会出现与绝大多数信教群众直接对抗的情况。这种高压态势若能坚持十几年、几十年,私办教经点的问题估计将不再像现在这样突出34。

对于我国的宗教问题,理论上早已形成长期性、群众性、复杂性的共识,在宗教工作中,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独立自主自办、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基本方针。但在实践中往往因为意识形态的原因,“宗教鸦片论”的长期影响,宗教被认为是难以控制、制造麻烦的社会问题。很多人认同这样的观点:宗教是愚昧人的信仰,随着教育水平的提高,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宗教的影响力日益衰减;宗教是贫困者的信仰,随着民生改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人们由因无奈而相信神力转为靠个人致富而相信人力,信教者将大量减少。甚至一些管理者还主观地认为,只要不给宗教传播的空间,若干年后人们自然会因宗教情感越来越淡漠或宗教知识贫乏无知而放弃信仰,无视在开放的信息社会,人员、信息、知识、思想交流之便利和频繁。对于宗教的长期性、群众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在管理中有时出现粗暴、简单的做法。1982年,中央就明确指出,“那种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经济文化的一定程度的发展,宗教就会很快消亡的想法,是不现实的。那种认为依靠行政命令或其他强制手段,可以一举消灭宗教的想法和做法,更是背离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的,是完全错误和非常有害的。”35

新中国成立以后,除上世纪50年代初期新旧制度、新旧政权过渡期间继续经文学校和学校中开经文课的做法外,历来都禁止宗教教育进入学校,禁止私办经文班(点),该政策延续50多年,私办经文班(点)一直禁而不止。那么,有没有可能通过政策调整把信教者让子女学习经文的需求纳入合法渠道,以社会教育的方式完成?与新疆不同的是,内地一些省区在这方面管理相对松弛,甚至一些经文学校、阿语学校有意吸引新疆籍的孩子去学习,由此也引起新疆部分信教群众对本地禁办政策的质疑和不满。显然,目前新疆的宗教问题更为复杂,不是单纯的宗教信仰自由与否的问题,而是和反政府、反“异教徒”的极端思想、和民族分裂主义密切相关。目前主流的看法是:“非法宗教活动呈蔓延之势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带动境内宗教狂热升温、极端宗教思想抬头、狭隘民族意识膨胀、反汉排汉氛围浓重、境内意识形态领域杂音和噪音不断,借用宗教旗号‘包装’的违法犯罪活动增多等。”“如果人为地扩大宗教阵地,任凭宗教自由发展,不仅会带来很大的现实麻烦,而且后患无穷。”36

对于宗教事务管理的“堵”与“疏”,长期以来都是宗教事务管理者和学者探讨的热点问题,很多人认可宜疏不宜堵,但“怎么疏”却难走到决策层面。过去30年的教训,往往政策上开个小口实施中泛滥为失控,对于疏导后果的担心使疏导的设想不能成为现实,甚至相关言论也成禁忌。因此,目前看,不论是政教分离、宗教不能干涉教育的要求,还是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制止宗教狂热、反对民族分裂的现实,都很难出现政策让步的局面。而由刚性的高压严控政策必将导致进一步缩小宗教活动合法空间、扩大非法和打击的范围,以应对分裂势力和极端势力无孔不入的活动,这些年的政策演变轨迹可以证明此点。这就使教民学经需求和政府管控理念成为“死结”,地下教经点问题不会因为严格管控而消失,甚至不会减少。同时因地下教经点导致普通涉案群众及其亲属的数量在增多、抵触心理在增大,质疑 34 申建华,《对解决当前宗教方面几个突出问题的思考》(1998年 12月),《新疆宗教工作调研报告汇编》(上册),内部资料 35 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的通知(1982年3月31日),简称19号文件 36 《新疆反分裂斗争和稳定工作的实践与思考》,第8

4、106页 宗教信仰自由的声音在持续。

笔者以为在宗教事务管理中“疏”的方式仍是应该考虑的。把18岁以上、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有学习经文需求的年轻人的学经行为纳入合法宗教活动范围,由统战、民宗部门审核、监管的社会组织(如伊斯兰教协会)实施,聘请政治合格、宗教学识丰富的爱国宗教人士,在规定地点、按规范内容对学经青年进行基本经文知识和宗教礼仪的短期传授,对满足信教群众学习经文的需求、减缓其对宗教传承教育的危机感、弱化因政府严禁私授私学经文出现的对立情绪、避免或减少地下经文点的引诱、抑制宗教极端势力的传播渠道等将起到有益的作用,在此基础上对非法地下教经点的严厉打击也显得更为合理37。

长远看,通过改变现有社会环境来减少群众对学经等宗教活动的需求,这也是新疆政府教育政策、文化政策、宗教管理政策的目标之一。自治区党委提出“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希望通过倡导现代文化对传统文化,包括宗教文化构成消解,进一步增加信教者社会生活中的世俗化因素,而民生改善、教育水平提高、科学知识普及,也有助于信教者更为关注现世生活和个人成就。

最后,鉴于非法宗教活动中很多是普通信教群众以非法的方式满足个人的信仰需求,管理者对此进行处置时,应更包容更规范,避免因扩大打击面而使信教群众站到政府的对立面。

37 2013年笔者在乌鲁木齐市与管理民宗事务的领导谈及如何满足信教群众的学经需求问题,该领导说,也曾设想在乌鲁木齐做些试点工作,但如果实行,肯定会使全疆希望学经的人员往乌市集中,其结果不论在宗教事务管理还是在流动人口管理都会出现新的问题,没有领导敢于承担这样的风险。

第13篇:宗教极端主义在新疆抬头

宗教极端主义在新疆抬头

原标题:宗教极端主义在新疆抬头

宗教极端主义思潮影响维吾尔社会,也成为新疆维稳的难题。由于智能手机等新兴媒体的普及,年轻人更易受影响。

记者/张伊扬

宗教极端主义正成为治理新疆不得不面临的严峻挑战。此次鲁克沁镇暴力袭击事件,也显现出宗教极端思想的危害。

根据大陆官方的报道,当地不少居民反映,近些年鲁克沁镇极端宗教开始抬头,治安环境也出现恶化势头。居民忧心地看到,有些人宣扬宗教极端思想,认为凡是不赞同他们观点的穆斯林就不是真正的穆斯林。有些穿牛仔裤、短袖T恤衫的维吾尔族女孩走在路上,也会遭到“善意”的规劝甚至谩骂,诅咒她们“下火狱”。在乌鲁木齐著名的维吾尔族聚居区二道桥,已经有穿着短袖T恤衫女孩的手臂被刻意划伤。

当地木卡姆村清真寺的伊玛目则坦言,他发现那些参加了非法宗教地下讲经班的人,其宗教用语以及礼拜的动作都跟他们不一样。乌鲁木齐一位维吾尔族知识分子告诉记者,现在一些年轻人崇拜的偶像,就是一手拿着《古兰经》,一手举着武器的“战士”。

极端思想扩散

一名维吾尔族知识分子对记者说,极端主义思潮已从中亚扩散到了新疆南部的维吾尔社会,近两年还有向全疆扩散的趋势。至少两年前,就曾有和田地区维吾尔人士向记者透露令人担忧的迹象:当地有人攻击卖烟、酒的店铺,这在早年是难以想象的。

生活在喀什的律师尼加提(化名),也觉得身边的朋友越来越少。曾经很要好的一个朋友,突然说要严守戒律,戒烟戒酒,每天五番礼拜。有一次去看望他,这个朋友已经不愿意再跟他一起吃饭。原因是他“没有严守戒律,算不上真正的穆斯林”。

对于尼加提来说,鄯善发生的事件应该并不陌生,多年前,他就接触过受宗教极端思想影响,而随意杀人的案件。一些缺乏教育的农民因为接触境外的光盘或是录像,一旦被极端思想控制,头脑就会异常简单,作出愚昧的事情。

匿名乌鲁木齐维吾尔族企业主也向记者透露,极端思想在仅有小学或初中文化的外来打工者中容易传播。他们通常会严守戒律,并且只与相同信仰状况的人住在一起。“他们生活单调,头脑相对简单,极容易被极端思想控制,也容易被教育成守法的人。”。

即便在乌鲁木齐的本地居民中,女人们中间也凭空生出了越来越多的“规矩”。对此,维吾尔学者吐尔文江认为也不必太过担心。他说,以前在北京读书的时候,学校的维吾尔族学生回到南疆的家里,也会特意穿上长袖衣服、戴上帽子,这样做没有别的目的,只是不想给自己找麻烦,但回北京时一定会换掉。这不是纯宗教的东西,没必要非得高度政治化、敏感化,而即刻杜绝这种现象也不现实。

“政府要做的是真正解决好其他经济社会问题,对于这种现象,要容忍其在一定时间段存在甚至蔓延,相信更长的时间后,可以改变这种状况”。

前述维吾尔知识分子认为,维吾尔社会目前正在不断寻找世俗文化与宗教发展的新平衡点。文化停滞不前制约了人的思想,而非理性扩展的宗教所带来的极端思想,正在不断占据人们心中那些本该由文化发展所占据的部分。张春贤到任后提倡的“现代文化”,其实是看到了新疆深层次问题的关键所在。对于现代文化,官方给出的正式解读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一体多元、融合开放”。但现代文化推行在新疆遭遇到的现实困难,仍是当地特殊的宗教与文化环境。

吐尔文江力挺这种观点。他表示,维吾尔族其实是分阶层的,每个阶层的想法不同,诉求也不同,政府要做的是要推动这种多元化。不能把维吾尔族看成铁板一块,放在完全对立面,否则,极端人群的基础只会越来越庞大。

但他并不赞同一些反恐专家的说法,认为新疆已经有了组织严密的暴力恐怖组织。他进一步解释,新疆目前发生的暴力恐怖事件,都属于零散个案,并无内在规律性,也没有组织机构的联系。“如果非要说有,那就是一种极端主义思潮。我并不认为鄯善的那几个人知道4年前的韶关事件,虽然都发生在6月26日,巧合而已。”

新媒体工具助推极端思想传播

前述维吾尔知识分子介绍,极端主义与现代文明的斗争,还集中体现在16-24岁左右的维吾尔族青年人当中。

这从新疆公安厅日前发布的一则通缉令似可佐证。警方于7月2日发布通告,悬赏通缉11名涉杀人、纵火等犯罪行为的维吾尔族男子。当中只有一人是1975年出生,其余10人都是“80后”,且集中在“85后”,文化程度普遍在小学至初中。

记者在新疆采访期间,一名青年维吾尔族老师抱怨,他的弟弟不愿参加爷爷的葬礼,说这不是伊斯兰的风俗。最令人忧心的是,受到极端思想影响的学生,其中很多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而非以前的草根文盲青年。

而各种新媒体的快速普及,是年轻人受影响较多的重要原因。

一位在媒体工作的维吾尔族人士说:“现在南疆的青少年很容易便能获得一些极端宗教的视频、音频与图片。几百块钱就能买一部智能手机,一些视频很快便在青少年群体中流传。画面里,一个人用维吾尔语宣讲,天下穆斯林都是一家,而他的背后,站着一排排拿着枪的阿拉伯兄弟。这正是南疆独特的伊斯兰式反叛”。

一种在大陆互联网和手机上流行的有声图片社交软件,让这位维吾尔族青年看到了自己民族的另一面。使用者可以从网上下载或者自己拍摄图片,然后给照片配音,制作成“可以说话的图片”。

类似的新型社交工具开放性强,所有人都可以转发、评论。因为当地青少年普遍汉语程度低,很多人看不懂汉字,而相关的维语软件又不多,这种软件可以直接用维语播报,正好填补了这个空缺,方便易学好操作,因此在南疆的青少年中广为流传。

而该社交软件里内容最多的,一种是拿着枪和《古兰经》的塔利班战士,这被一些当地青少年奉为偶像和崇拜的英雄。另一种是维吾尔族女孩的各种自拍。凡穿着保守或者传统阿拉伯服饰的女孩,会赢得疯狂的赞美,而穿着现代或者有些暴露衣服的女孩,有可能会收获几千条辱骂。

类似新型媒介在南疆维吾尔族青少年中的普及,使得宗教极端思潮的传播变得更为容易和广泛。

而南北疆之间原本遥远的沙漠、山峦的阻隔,已经不再能造成传播的障碍。从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来看,近两年更有向全疆扩散的趋势。根据当地人的观察,居住在北疆的哈萨克族也有受到影响的迹象。

世俗社会反弹

宗教极端思想、保守主义的扩散在维吾尔社会引发了反弹。

《凤凰周刊》记者在新疆采访期间,大多数受过教育、已经世俗化的维吾尔族学者、民众都反对宗教极端思想。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已经切身感受到极端主义的压力,以及对生活的干涉。

匿名维吾尔族人士告诉记者,他曾在斋月期间在大巴扎喝石榴汁,但马上就有人指责,斋月里大庭广众吃东西,像什么话!另一次他去街上购买新鲜烤制的面包,居然有维吾尔族保安制止:不要吃,不清真。甚至有人当面对他说:你们是维吾尔,我们才是穆斯林。

而在今年“4·23”巴楚事件与“6·26”鄯善事件中,均有多名维吾尔族人被暴徒残杀,更加在民间激起了维吾尔族世俗派的强烈反弹。

此次鄯善暴力袭击事件之后,有维吾尔族网友在微博写道:“你说这是他们的自由和权利,没错。但当他们成为主流,你就不可能有不蒙面、不穿黑罩袍的自由,当你对他们说不的时候,你只有面对死亡。你蒙了面,他们会要求你别看电视,别穿牛仔裤,会要求你将来未成年的7岁女儿,嫁给几十岁的男子”。

在新浪微博上,有关保守与世俗的争论在维吾尔族网友中随处可见。

一名在内地工作的知名维吾尔族人士回新疆总会发现,越来越多阿拉伯装扮的女孩,就忍不住在微博上抱怨,大意是我们是维吾尔人,又不是阿拉伯人,干嘛穿这么多阿拉伯服饰。结果遭到大批保守主义言论围攻,十几分钟后便不得不删除。

不过该人士也收获了维吾尔族网友的大量评论支持,且激发了网友们热烈的讨论。

不少人表达了对来自阿拉伯地区或是阿富汗的极端主义和愚昧行径的不满和讽刺。有网友戏称,“要么哪天会被这些人气死,要么就被他们搞石刑给砸死”。

对本民族的担忧随处可见。一些网友认为维吾尔社会已经产生了分裂或是产生“社会和文化上的断层”,另有言论认为这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阶段。

甚至有网友开始困惑于新兴媒体(包括智能手机)一方面传播现代文明,一方面也能传播极端、保守思想的双面性,认为“混沌才刚刚开始”。

长效措施抑制极端思潮

连续发生的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使得中共治理新疆政策是否会变化引发猜测。

吐尔文江称:“起码我没有看出有任何政策风向上的变化。关于维稳,新疆一直都是这么说的,这次高层的公开表态也多是姿态性的东西”。

他认为,连续发生的恐袭事件,并不表示现行民生措施、经济发展、法治建设、改善社会管理等长效举措方向错误,反而应继续推进,以最大程度削弱极端势力的社会基础,从根本上彻底解决问题。

“治疆不能目光短浅。长时间积累的问题,想一个政策出来,几个月、一两年就能见成效,新疆没有这样的解药。”吐尔文江说,新疆有救没救关键得看战略战术,“如果能够坚定执行一个长期的政策,新疆问题绝对是有解药的。”

而在一个讨论新疆问题的论坛中,就有人发文力挺现行政策:在政治上真正贯彻民族平等,在经济上大力发展民生与就业,在文化上对各民族文化和宗教信仰给予足够的尊重,在意识形态上发扬与时俱进的精神,这不是对分裂势力、暴力犯罪的放纵,也不代表政府软弱无能。

近期微博争论可见,也有维吾尔族网友将新疆避免“阿富汗化”的希望寄托于官方,“新疆不会有阿富汗的趋势是因为政府的差别,虽然政府也不是什么都做得很好。大方向上把握的还是不错的。”

对于新疆发生暴力恐怖袭击,政府部门有意避开民族、宗教问题,并将近期的暴力事件归咎于新疆的分离主义者和恐怖团伙。

但和以往历次暴力事件一样,许多维吾尔族学者的说法却更多地将始作俑者指向民族政策。在后者看来,这些暴力冲突大多是新疆民族关系紧张、新疆当地人的高失业率以及对政府一些社会管控措施的不满造成的。

吐尔文江说,解决新疆问题的核心,“是要坚定地相信新疆绝大多数人民是心向祖国的。但现在,少数民族精英群体在表达诉求和意见时有顾虑,怕被扣上有民族情绪的帽子”。他表示,维吾尔族知识分子不是惧怕暴徒,也不是无原则地维护自己的民族,但每次暴力事件后很少有人会主动发声谴责,这是有原因的。

他说,对待少数民族精英群体应该在用人以及维护个人权利上公平公正。只有国家依赖、政府重用,他们才会有归属感,关键时候才会站出来。

“如果可以倒计时,我们宁愿回到30年前”。吐尔文江看起来有点沉重,“这才只是开始,也许这会成为新疆的常态,未来我们为此付出的代价也将越来越大”。他说自己最担心的是新疆民族间的隔阂会越来越严重,“虽然我们不会建物理的墙,但会有村庄的墙、河流的墙,还有心理的墙”。

暴力活动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不会被消除,强度在短期内上升的可能性也存在,但这不能改变新疆稳定的大局。

特约撰稿员/吐尔文江·吐尔逊

在“7.5”事件的4周年窗口期,新疆的局势突然变得看似要失控,似乎大有要进入一个急剧动荡时期的征兆,不过笔者并不这么认为。应该说现在新疆所出现的暴力活动既有以往政策延续反应的因素,也与近年来宗教极端主义思潮的不断扩张有关,宗教极端主义现在已成为对新疆安全的最大威胁。

一方面,新疆地方政府所施行新政的效果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显现;另一方面,新疆暴力活动的根源并非只是贫困和发展不足的因素,因此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并不能完全消除暴力活动的滋生土壤。还必须要在建立社会公平机制、权利分配、机会分享、法制化管理以及宗教、民族政策的认识和落实等方面采取制度性措施,才有可能从根本上铲除暴力活动。

新疆现在面临的形势是最复杂的时期,宗教极端主义思潮与伊斯兰原教旨主义、传统分裂思想、中国社会转型期的社会矛盾、维吾尔族社会在发展变迁中的社会问题、政府社会管理中的失误等多种因素搅合在一起,使得新疆的社会稳定问题缘由错综复杂,解决起来也极为棘手。尤其是原教旨主义思潮对维吾尔族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日益明显,并且有扩大的趋势。对于新疆局势未来的走向,我认为,暴力活动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不会被消除,强度在短期内上升的可能性也存在。但这不能改变新疆稳定的大局,作出这个判断的依据是新疆人民日益厌恶暴力活动,而且开始主动参与到反暴力的社会行动中,人民的选择决定了新疆的发展方向。

那么新疆今后应该怎么办?应该采取一些什么样的政策路径?我认为可以从以下若干方面着手。

第一,从战略选择上,新疆今后应对社会稳定的措施必须要兼顾近期和远期。既要注重近期的问题和对策,尤其更要注重长期的战略规划。我们现在的问题是,制定的政策能看到三年的不多,能看到五年以后的极少,能看到十年以后的根本就没有。造成目前“消防队员式”的维稳状况,哪里有问题就解决哪里,缺乏战略眼光和长期政策规划,这一点必须要改变。

第二,加快培育维吾尔族产业工人阶层。在新疆可以看到,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的北疆地区、城市的维吾尔族受原教旨主义思潮的影响明显比经济社会发展落后的南疆、农村地区要小得多。因此,加快南疆维吾尔族社会经济的发展,推动城镇化建设,不断提高维吾尔族人民的生活水平,促进维吾尔族社会趋于开放,是抵御原教旨主义思潮的根本途径。尤其要强调的是大力培养维吾尔族产业工人队伍,目前的现实是维吾尔族的社会分层中缺乏工人阶层,维吾尔社会没有经历工业化的洗礼。促进更多的维吾尔人进入工厂务工,逐步壮大维吾尔族产业工人队伍,有利于培养出维吾尔工人阶层,在维吾尔社会中树立现代价值观念、效率观念、纪律观念,促进维吾尔农村社会的分化。

第三,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实现维吾尔文化的现代化转型。对于维吾尔族中宗教氛围日益趋于浓厚的现状,依靠运动式的强制干预根本不会有效果。宗教属于精神价值层面,从长远来看,解决这个问题,必须采用文化的方式。只有在维吾尔人中进行多元文化的传播,大力进行现代文化理念、行为方式的传播,引导维吾尔族向现代化转型才最终可能使维吾尔族社会成为一个完全世俗化的社会,这也是新疆提出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的重要动机。以外宣的理念和力度在维吾尔族民众中进行现代文化传播,应当充分利用所掌握的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文艺团体等优势资源为民众提供密集的、丰富多彩的、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特别是要制作一大批价值观念上透射现代文化理念的、内容上反映少数民族现实生活的、形式和技巧上吸引群众的电视剧作品出现在电视节目中。增强少数民族流行文化的影响力,借鉴在内地很成功的一些流行文化的类型,如“快乐女声”“中国好声音”“中国达人秀”“我是歌手”等引入到维吾尔族社会中推广,提高普通民众的文化参与性,实现文化类型多元化。

第四,培养维吾尔族的文化先锋和意见领袖。作为对社会公众进行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的传播者,文化先锋非常重要。在每一次文化形态变化的过程中,都会涌现出一批思想开放、思维敏捷、知识渊博,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并为公众所信服和崇拜的文化先锋,通过著书立说、宣传演讲在公众中传播新文化理念,推动文化变革和转型。现在在维吾尔族中缺乏对于民众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文化名人,造成在一些大的事件发生时,维吾尔社会中没有清晰有力的声音。对于原教旨主义的观点和行为,许多维吾尔人也反对,但是没有一个可以依靠的观点领袖。应该要采取有力措施,培养具有良好专业知识、人格魅力和社会责任感的维吾尔族社会名人和意见领袖,并且通过电视、网络等平台,为他们建立社会影响力。通过他们引领维吾尔族社会思潮,倡导现代观念、文化,澄清消除民间谣言。在发生突发事件或重大事件时,传递正确信息,引导民众舆论。

第五,掌握宗教宣传的话语权。政府必须要掌握解经、释经的话语权。在宗教教义的宣传、解释方面利用所拥有的人员、传播工具、资源等优势牢牢把握主动性。这一点一方面通过培养宗教人士来实现。目前新疆维吾尔族中的宗教人士的现状是年龄大、文化水平低、宗教学识不高,因而对信徒的影响有限,削弱了政府解经的影响力。从长远的发展趋势和策略选择看,可以在国内重点高校内设立中国伊斯兰教高级研究院(经学院),最高学位可以授予伊斯兰神学博士。拓展学员来源,创新教育方式,培养一批品行好、具有较高伊斯兰教学识和理论素养、精通阿拉伯语、汉语甚至外语的维吾尔族宗教人士以掌握宗教宣传主动权。另一方面可以甄选国外宗教出版物中或组织编写关于弘扬伊斯兰教积极教义的读物出版,提供给群众,满足信众对宗教知识的正当合理需求,占领信众精神需要的阵地,充分挤压非法宗教出版物的生存空间。

在宗教管理方面尊重客观事实,采取创新性的举措。伊斯兰教经文的基本知识是穆斯林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可以考虑在指定的社会培训机构开办伊斯兰教基本知识和经文培训班,对于授课内容和教师进行规范和资格认证,让地下学经点从暗处走到明处。这样既可以满足信众对经文知识学习的需求,又可以极大压缩那些政府无法控制的地下讲经点。第六,建立反恐处置日常化机制。“6·26”事件再一次暴露出新疆现有的反恐机制的严重不足,在基层公安机构建设、人员配备、警员能力及训练、武器装备等方面都存在很多问题。新疆有效防范暴力恐怖活动需要的是构筑一个立足公安日常业务、覆盖面广、训练有素、反应灵活、拥有较高技术应用范围和手段的基层警察网络,而不是依赖几支特战警队。反恐不是游击战,也不是攻城拔寨战,不能依靠临时的、高强度的严控,而是需要一个长期的战略规划,构建反恐理念、机制和措施,尤其是需要建立针对恐怖主义活动预警、处置的分级制度,根据不同的级别,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

第七,建立常态性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机制。建议建立一个扁平化的快速、权威、使用多种传播工具的信息发布机制,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地分时间、分层次、分内容、采取不同形式向民众通报相关信息,满足民众知情需要。信息化时代,谣言只能止于事实信息的快速、公开和透明。

若不能以历史和社会学角度剖析宗教思潮复兴的内外部因素,呼唤用单纯强力维稳来对抗这种思潮的声音令人担忧。

特约撰稿员/黄章晋

最近几个月来,新疆发生多起暴力事件。事后的社会舆论中,要求新疆从目前以发展促稳定的思路转入强化维稳状态的声音似乎明显加大。

一方面,从官方披露的信息看,近期鄯善、和田乃至此前巴楚发生的暴力事件,是互无影响的孤立事件,集中爆发有很大的偶然因素,它不是新疆社会秩序恶化的证明。过分的联想不利于新疆的长期发展。另一方面,虽然官方对近期的暴力事件未能披露足够多的细节,但仍能清晰地从中看到宗教极端思潮的影响和作用。若不能以历史和社会学角度剖析宗教思潮复兴的内外部因素,呼唤用单纯强力维稳来对抗这种思潮的声音令人担忧。

逆世俗化的社会压力

鄯善、和田发生暴力事件时,我正在新疆骑车旅行。和田事发当晚,我刚好抵达和田,路遇当地人皆态度友善,未见紧张的民族气氛,甚至有路人用不流利的汉语提醒我早点住进宾馆,不要在街上逗留。从我个人经历看,民族关系未受暴力事件丝毫影响。

然而,拉长观察时段,新疆维吾尔社会的变化非常明显。2008年以来,我几乎每年夏季都会到新疆,几年间可从维吾尔族女性服饰装扮上看到一个明显而迅速的变化,即日趋伊斯兰保守化。而上世纪80年代初以前,新疆维吾尔族城镇居民的装扮看上去比汉族更时尚、洋气,像伊宁这样的边境城市,历史上受俄罗斯、苏联影响,改革开放之初领风气之先,人们在着装上比东南沿海城市要更西化。而今天的伊宁,不少新疆人从感观上已经觉得它是一座南疆城市了。

南疆社会素来观念风气较保守,近年宗教保守主义思潮兴起后日趋保守,虽然官方禁止女性戴头巾,但离开校园后,大家都会戴上头巾,负有上街纠正学生着装之责的老师对此已无可奈何。这次我经过的民丰、和田,或许还有不戴头巾的维吾尔族女性,但我在街上一个也没看到。

伊斯兰风格强烈的保守着装的流行,最初像是追逐一种被大众肯定的时尚,但它的追随者达到一定比例,就变成一种判断“是不是穆斯林、是不是维吾尔人”巨大的社会压力,很少人能抵抗这种无形的压力--在校中学生离开校园后,全部戴上头巾就是这种压力使然。它并不仅是一种无形的社会压力,穿牛仔裤、短袖连衣裙的年轻女性,上街可能会遭人训斥,甚至遭掌掴或被人用小刀划伤。

男性受到的压力虽然要小得多,但受宗教观念影响不喝酒、不抽烟的人比例大幅增加,不但餐厅、商店禁止顾客抽烟喝酒,有些售卖烟酒的小商店会在晚上被人破坏。

宗教保守主义思潮的复兴,并非只在维吾尔社会发生,回族、哈萨克族也在受这种观念的影响,只是尚未像维吾尔社会一样,正变成一种不得不从的社会压力。乌鲁木齐和北疆汉族居多的城市,是今天新疆逐渐高涨的宗教保守主义思潮中的孤岛,因为这里集中了维吾尔族精英和受高等教育的年轻人。

官方显然注意到了这种变化,但基层的应对措施仍带有某种程度的专政惯性。譬如南疆不少地方挂牌禁止戴面纱的人上公交车、进医院、银行,甚至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大院也挂牌禁止戴面纱者进入。从宗教保守主义思潮传播的社会心理基础看,这种打压很可能起到的是反向效果。

今天,新疆维吾尔社会中的世俗主义群体,正处于宗教保守主义兴起与政府强力之间难以选择的痛苦夹缝中,而新疆社会的发展,亦在宗教保守主义思潮这个全新问题面前,处于历史的十字路口。

新疆宗教极端思想的脉络

宗教问题一直是新疆尤其南疆基层政府一个日常工作的重点,但新疆宗教保守主义兴起这一现象,只是在反“三股势力”(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时,作为一个背景被官方提及。有些版本的官方叙事中,清晰地谈到了其外部源头:苏联解体后,临近的中亚诸国意识形态真空导致宗教保守主义兴起。但它在新疆的迅速传播影响,却从未被纳入社会学和更宽阔的历史角度予以分析。1990年以来,新疆各级政府动员了一切行政手段和社会资源,试图遏制其扩展的影响未收获预想成效,其原因或许与此有关。

在很多人看来,伊斯兰保守主义思潮的那套主张是从未睁眼看世界的一批观念最封闭落后的宗教人士的发明。然而,从历史起源看,伊斯兰世界的保守主义思潮,其实是一种现代性现象,是伊斯兰社会被动进入西方主导的现代化、全球化时,应对这种外部性挑战的诸多思潮之一。

近代伊斯兰复兴运动,最早出现在距欧洲最近的北非,1789年拿破仑占领埃及是伊斯兰世界遭遇的第一次强烈刺激--虽然拿破仑曾宣称无比尊崇穆罕默德和《古兰经》,并象征性地头裹头巾宣布皈依伊斯兰。不到一个世纪,从北非到东南亚,广阔的伊斯兰世界纷纷成为西方的殖民地。被命运宰割和社会瓦解的强烈刺激,促使伊斯兰世界思考其面临的政治危机和社会危机。世俗主义与回归宗教正道是最重要的两类解决方案,后者今天被统称为“原教旨主义”。

整体上,世俗主义的主张者是青年军人,而原教旨主义的主张者是宗教与知识分子群体。后者最具代表性的思想家有阿富汗尼、毛杜迪、库特布和霍梅尼等人,今天,无论是通常的保守主义还是新闻中常被提及的原教旨主义恐怖分子,其理论的源头,几乎都来自他们。

这些主张回归宗教的思想家并非只识经书不知世界的人,如现代“泛伊斯兰主义”的开山鼻祖阿富汗尼曾游历过英、法、俄,通晓波斯语、英语、法语和俄语,涉足过数学、工程学、医学、解剖学等领域,对西方思想不陌生,他批判过伏尔泰和卢梭的启蒙主义导致了法国大革命后的内乱,批判过达尔文的进化论是西方弱肉强食的理论工具,其哲学与科学素养远远超过同时代的很多人。

在伊斯兰世界面临传统社会日渐瓦解的困境时,在如何看待生活方式的改变、如何规范道德、如何建立社会认同等一系列社会焦虑问题上,他们的观念和理论对社会中下层和年轻人具有强大的吸引力。

在新疆,原有的思想资源被抛弃、人们富裕后的行为失范与苏联解体后宗教保守主义思潮的传入几乎同步。事实上,即便没有外来宗教思潮的传入和影响,宗教保守主义理论观念也会在本土被发明出来。

1997年初的伊宁暴力事件是“7·5”事件前新疆最大的社会震荡。它是由地下宗教热潮引发社会骚乱的典型样本。其兴起的社会土壤,缘于伊宁维吾尔社会因边贸等因素崛起一个富裕阶层,吸毒、酗酒、赌博、包二奶等现象泛滥,那里成为新疆艾滋病最严重的地区。当时一位名叫阿布里柯木的著名宗教人士(被巴基斯坦击毙的塔利班高级军官马合苏木即是其弟子之一)派出弟子在伊宁传教后,以郊外传统“麦西莱普”聚会的方式吸引了大批人,人们在戒毒、戒酒、戒赌的同时,亦被其极端主义观念俘获。

伊宁事件后,官方以强力方式清除了各种可能的暴力隐患,但地下宗教活动却并未因此销声匿迹。在追逐时尚和国际化上曾经领潮的伊宁人,几乎可算是北疆城市中最保守的,“塔里浦”(即“塔利班”在维吾尔语中的发音)被人们认为是品行可靠值得尊敬者的称呼。如果一个人宣称因为宗教问题受打压,私下里会获得社会的尊敬。

某种程度上,新疆的宗教保守主义思潮,与内地汉族社会的宗教热、汉服热、儒家热乃至非法宗教的盛行,是同样性质的社会现象。只是与新疆相比,内地社会从清末就开始遭遇强烈的外来冲击,“五四”运动后,不断接受各种外来现代化思潮的洗礼,它在由传统社会步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其痛苦和困惑有一个更长的释放过程。

另外,新疆维吾尔族社会在转型中自有其特殊处境。因为新疆开放晚于内地,加之受历史影响,少数民族教育水平长期落后,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这种竞争中逐渐被边缘化的困境,更容易因此转向传统寻求精神慰藉。

十字路口的抉择

“7·5”事件次年的5月17日,北京首次召开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以经济、社会发展促新疆长治久安,这是从1997年将反“三股势力”作为新疆地方政府工作重心后的一次重大转折。2011年起,内地各省市启动对口援疆工作。今天看,新疆在改善民生上已有明显起色。

不过,对正处于社会转型困境的维吾尔社会来说,物质条件的改善并不足以缓解转型社会的痛苦和困惑。如前所述,维吾尔社会在价值、道德和社会归属感等问题上,面临的困境远非内地汉族社会可比。从社会学角度而言,单纯的经济建设无法改变目前宗教保守主义思潮席卷新疆的局面。

不能不说的是,如果经济增长带来严重的社会分化,它必然造成社会情感的撕裂,尤其是如果民族的收入提高速度不同,发展机会不对等,这种撕裂就会变成民族间的强烈隔膜和离心力。很多对口援疆项目在技术上很容易增大内地人与本地人,汉族与少数民族机会的不对等,类似效果与初衷相悖的前车之鉴多不可数,这是特别需要注意的。

张春贤主政新疆后,提出“现代文化”的概念(其完整的表述是“现代文化的内涵是现代知识、现代观念、现代制度、包括现代科学技术、现代生产方式、现代生活方式、现代艺术方式等等”),这不但在新疆有针对性,在全国看来亦颇有新意。尤其是从新疆辽阔的农村社会的文化生活现状来说,此观念本身可谓久旱甘霖。

由于改革开放后文化事业转入市场机制,新疆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受各种大环境影响,相对已极为荒芜,不但文化影视出版事业乏善可陈,甚至农村居民缺少足够的娱乐生活。即使有电视机的家庭也不愿看电视--翻译成维吾尔语的内地电视片,不但与维吾尔人的生活相去甚远难以理解,而且其较开放的生活方式也与保守的民风相牴牾。

当现代文化缺少有效方式和传播力抵达广大农村社会,不但现代文化无从谈起,甚至在外部刺激下,它会逐渐趋于以保守的姿态来消解这种外来冲击--电脑、VCD在新疆成为宗教思潮最强大的传播工具,无论如何是一种对现代化的反讽。

据当地消息说,最近新疆文化机构正与土耳其洽谈,试图翻译引进一批影视文化作品,如果是真,这对在新疆传播世俗化“正能量”来说,无疑是一项值得大为称道的思路转变。不过,现代文化的建设终归要立足本土化,予新疆民族精英以更宽松的创作环境,重建世俗化的少数民族精英与大众之间文化、精神产品的桥梁,才是缓解新疆农村地区精神文化生活饥渴的根本之道。

不过,对正在新疆穆斯林社会蔓延的宗教保守主义思潮来说,改变其盛行的土壤实非一日之功,它伴随的是一个社会漫长的转型过程,应对时自当慎之又慎,即便置于全球视野,现代化过程中,如何应对宗教保守主义思潮也是一个缺乏足够成功样本的世界性难题。同时,我们不难见到大量出现反复的失败案例,其共同特征或许可以总结为,一个社会仅有物质成就而未完成社会和制度的现代化重建,它的发展成就便是脆弱和容易出现反复的。今天的新疆,似乎正处于一个历史性的十字路口。

近期发生的暴力事件,如果纳入社会发展的积极视角看,它是社会转型痛苦和复杂历史积弊的呈现,社会问题当用社会建设的方式来消解,开放和宽容的发展路径不可因此动摇。如果将最近的偶发事件归结为强力维稳体制实施力度不够的结果,并由此引导治疆思路,恐怕才是最令人心忧的。

第14篇:新疆宗教演变史专题

三、新疆宗教演变史(上)

前言

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要系统研究和正确宣传新疆发展的历史,包括民族发展和宗教演变的历史”。

历史上,新疆宗教始终在不断发展和演变。这种发展和演变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外来宗教传入前的新疆宗教

新疆流行的是由远古先民自发产生的原始宗教以及由原始宗教发展而成的萨满教。这一阶段从远古至公元前4世纪外来宗教传入。

1、原始宗教

远古时期的新疆居民,已经产生了原始的宗教观念。他们相信人有可以脱离肉体而独立存在的灵魂,而且灵魂是不死的。他们还相信万物皆有灵魂,相信超自然力量,认为大自然的后面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在操纵着大自然,并把这种超自然力量神格化和人格化。为了获得大自然的恩赐,人们便通过各种形式开始了对自然的崇拜。他们崇拜日月山川、风雨雷电、动植物等一切自然现象和自然物。图腾崇拜也十分盛行。新疆的许多古代民族都以虎、豹、狮子、狼、骆驼等动物,甚至以太阳、树木等为图腾。新疆的远古先民也崇拜生殖,并在此基础上发展为对祖先的崇拜。

2、萨满教

原始宗教进入晚期阶段后,逐渐出现了专门的神职人员,这一时期的原始宗教被称为“萨满教”。据史籍记载,匈奴、柔然、突厥、回鹘等新疆的古代民族,都信仰过萨满教。萨满教是生命力极强的宗教。各民族不管历史上宗教信仰如何变化,不管其接受的新宗教排他性强弱,萨满教或渗入到新的宗教中,或以传统文化和习俗的形式存在下来。如维吾尔族至今仍然保留着大量的萨满教遗俗。如朝拜麻扎时在麻扎周围插木杆,并在其上挂羊头、羊皮、布条;在古尔邦节和朝拜麻扎时集体跳萨满舞;民间尤其是南疆农村,仍然盛行“巴合西(即萨满)”跳神治病,等等。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等民族也都程度不同地保留了萨满教的遗存和习俗。

三、新疆宗教演变史(下)

二、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格局的形成

第二阶段是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格局形成。构成这一格局的宗教除佛教外,还有原始宗教(包括萨满教)、祆教、道教、摩尼教、景教等。这一格局一直维持到伊斯兰教传入,历时一千多年。

2、祆教

公元前4世纪前后,产生于古代波斯的琐罗亚斯德教,即中国所称之祆教经中亚传入新疆。到南北朝至隋唐时期,祆教流行于新疆各地,吐鲁番地区尤为盛行。当时的高昌政权专门设置了机构和官员来加强对祆教的管理。维吾尔、哈萨克等民族历史上都曾经信仰过祆教,至今这些民族还保留着祆教拜火的习俗,祆教的重要节日努鲁孜节已成为这些民族的传统节日。

3、佛教

公元前1世纪,产生于印度的佛教经克什米尔首先传入新疆和田地区。经过各地统治者几个世纪的大力推行,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新疆佛教进入发展的鼎盛时期,当时,在塔里木盆地周缘各绿洲,佛寺林立,僧尼众多,大型佛事活动频繁,还形成了于阗、疏勒、龟兹、高昌等著名的佛教中心。唐代,南疆地区的佛教已经开始出现了衰落的迹象。但直到11世纪初,佛教仍然是南疆地区的主要宗教。佛教传入并发展成为新疆的主要宗教后,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随之形成。新疆佛教在佛经翻译、造像、绘画、音乐、舞蹈、寺院和石窟建筑艺术等方面,都达到了很高的水平,留下了大量珍贵的文化遗产,丰富了中国和世界文化艺术宝库。继佛教之后,又有道教、摩尼教、景教等宗教传入新疆,加入到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之中。

4、道教

公元5世纪左右,中国内地盛行的道教随着汉人的不断到来传入新疆。但当时在新疆的传播范围不广,主要盛行于汉人比较集中的哈密、吐鲁番等地。清朝时期,由于信仰道教的湘军大批进入新疆,道教才广泛传播到新疆各地,当时,道教的宫观几乎遍布天山南北各主要城市。

5、摩尼教

公元6世纪前后,产生于波斯的又一宗教――摩尼教经中亚传入新疆。信仰摩尼教的中亚商人和移民,在从阿勒泰到罗布泊一带建立了许多聚居区。9世纪中叶,以摩尼教为国教的回鹘人在漠北回鹘汗国破灭后,

其主体迁入新疆,并在吐鲁番建立了高昌回鹘王国。信仰摩尼教的回鹘人在吐鲁番地区建造寺院,开凿洞窟,翻译经典,绘制壁画,弘扬摩尼教教义和文化。直到回鹘人改信佛教后,摩尼教才逐渐在新疆消失。

在摩尼教传入前后,景教也传入了新疆。景教是中国对基督教的一个早期派别聂斯脱利派的称谓。景教在新疆早期传播情况不详。唐宋时期,景教在吐鲁番地区十分盛行。元代,随着大量畏兀尔人接受景教,景教在新疆各地得到了广泛传播。直到清代,伊犁地区还有景教的活动。

吐鲁番出土的粟特文摩尼教文献残卷

(三)佛教与伊斯兰教并立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格局的演变

第三阶段,是佛教与伊斯兰教并立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格局。在这一阶段,伊斯兰教通过对和田的宗教战争,逐渐将佛教势力排挤出南疆地区,形成南疆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北疆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格局。这一阶段的早期各种宗教都比较活跃,后期则发生了较大变化,伊斯兰教不断壮大,祆教、景教、摩尼教则日趋式微。这一格局大致持续了6个多世纪。

1、伊斯兰教传入新疆

9世纪末10世纪初,伊斯兰教经中亚传入新疆。当时,统辖新疆南部至中亚一带的喀喇汗王朝的王室成员萨图克布格拉汗率先接受了伊斯兰教,后夺取政权后并利用权力开始在喀喇汗王朝境内强制推行伊斯兰教。公元962年,喀喇汗王朝经过同于阗佛教王国历时40余年的战争,灭亡于阗,把伊斯兰教推行到今和田地区。于阗灭亡后,喀喇汗王朝又发动了对高昌回鹘王国的“圣战”。这次战争虽然对高昌佛教造成了严重的破坏,但最后以失败告终,未能把伊斯兰教传播到吐鲁番地区。此后,喀喇汗王朝统治集团发生内讧,分裂为东西两个政权,无暇对周边非伊斯兰地区发动“圣战”。直到14世纪中叶以前,以阿克苏、库车为界,

一直维持着南部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北部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

2、伊斯兰教成为新疆的主要宗教

14世纪中叶,统治新疆的地方政权东察合台汗国可汗秃黑鲁帖木儿皈依伊斯兰教后,首先强迫王公贵族和蒙古人改宗伊斯兰教,之后在伊斯兰上层势力的配合下,在汗国境内强制推行。其后裔是伊斯兰教更加狂热的推行者,他们采取各种手段强制民众接受伊斯兰教,并对吐鲁番、哈密等不信仰伊斯兰教的地区不断发动所谓“圣战”。到16世纪初,伊斯兰教在哈密已取得主要宗教的地位,这标志着伊斯兰教在经过6个多世纪的传播后,最终取代佛教成为新疆地区的主要宗教,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格局也随之形成。

(四)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格局的发展

第四阶段,是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格局。16世纪初,伊斯兰教在历经6个世纪的传播后,最终取代佛教成为新疆的主要宗教。在这一阶段,由于维吾尔等民族接受了伊斯兰教,原来主要由这些民族所信仰的宗教,如祆教、摩尼教、景教等便逐渐在新疆消失了。佛教、道教只是在汉族中流行。17世纪初,卫拉特蒙古人接受藏传佛教后,佛教又在北疆地区兴盛起来。此后,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也相继传入新疆。新疆继续保持了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这一格局一直延续至今。

随着伊斯兰教成为新疆的主要宗教,原来主要在维吾尔等民族中流行的祆教、摩尼教、景教等宗教随之逐渐消失。从明朝起,随着卫拉特蒙古进入新疆,由他们所信仰的藏传佛教在新疆兴起,并逐渐发展成为北疆地区的主要宗教。17世纪后期,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阿帕克和卓借助藏传佛教的势力,击败了自己的政敌黑山派和卓势力,并灭亡了叶尔羌汗国,足见当时藏传佛教势力之大。清代,随着信仰道教的大量清军、汉族商户和百姓的到来,已衰落了的道教开始复兴。当时,大型的道教宫观虽然不是很多,但是带有我国多神崇拜的道教庙宇,如万寿宫、关帝庙、城隍庙、龙王庙、娘娘庙等等,却遍布天山以北和东疆各地。在南疆地区,道教也获得了空前的发展。据《回疆通志》记载,在喀什噶尔、阿克苏、库车、乌什、叶尔羌、英吉沙尔、喀喇沙尔等地,都建有数量不等的道教宫观。当时新疆道教的宫观数量之多,仅次于伊斯兰教的清真寺。

从18世纪后期起,基督教的三大教派—天主教、东正教和新教(中国又称基督教)相继传入新疆。东正教是随着俄罗斯人陆续迁入新疆而传入的,此后也主要在俄罗斯族中流行。基督教和天主教则是由一批西方的传教士传播到新疆。到民国初年,基督教和天主教已传播到全疆各地,在天山南北各重要市镇,如乌鲁木齐、伊宁、喀什、哈密、莎车、绥定、英吉沙等地,都建立了两教的教堂。

伊犁发现的元代基督教文物

(五)新疆宗教演变史的特点与启示

吐鲁番柏孜克里克石窟中的回鹘王侯群像

1、多种宗教并存是新疆宗教历史演变的基本特点,也是无可辩驳的事实 自从外来宗教传入新疆形成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以来,构成这一格局的宗教不断在发展演变,但不管其如何演变,都未能改变多种宗教并存的这一基本格局。也就是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受统治阶级宗教政策的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主要宗教的地位会发生改变,但是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教独存”的情况,“一教或两教为主、多教并存”始终是新疆宗教演变的基本格局。

2、新疆多种宗教并存格局的形成和演变,是由多民族聚居的特点所决定的

自古以来新疆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区,各民族都有自己的宗教信仰,而且这种信仰也是在不断变化的,如维吾尔族历史上就先后信仰过原始宗教、萨满教、祆教、佛教、摩尼教、景教等多种宗教,最后才信仰了伊斯兰教。民族宗教信仰的不断改变,也是导致新疆多种宗教并存格局的形成及其演变的重要原因。

3、宗教无论作为一种意识形态还是一种文化现象,必须与其所处的时代以及人文地理环境相适应。

凡是不能随着时代与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宗教是没有生命力的,如祆教、摩尼教、景教在新疆的消失就是不能与新疆的社会相适应的结果。佛教和伊斯兰教在传入新疆后,就是随着时代和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从而与新疆社会相适应,逐渐演变为带有鲜明新疆地域和民族特色的佛教和伊斯兰教,才成为新疆历史上流传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宗教。

喀什艾提尕尔清真寺

4、统治者的宗教政策和态度对新疆宗教的演变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

佛教和伊斯兰教之所以能成为新疆的主要宗教,都是与当时统治者的宗教政策及其对这两种宗教的支持分不开的。西辽和蒙古时期的宗教宽容政策,最终导致了这一时期新疆各种宗教的发展和兴盛。不管实行怎样的宗教政策,都包含着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5、多种宗教和谐共存始终是新疆宗教历史的主流。

历史上虽然也发生过佛教与伊斯兰教的战争,但在二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这只是一个不和谐的小插曲。伊斯兰教成为新疆的主要宗教后,在同其他宗教并存的几个世纪里,没有再发生过冲突,一直是和谐并存的。多种宗教在新疆不仅能够和谐并存,而且能够相互吸收融合,从而形成了具有鲜明新疆地域和民族特别点的佛教、伊斯兰教、祆教等。

但“三股势力”特别是宗教极端势力却罔顾历史事实,不仅歪曲和杜撰新疆宗教演变的历史,否认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区,而且极力破坏新疆多种宗教和谐并存的历史传统,甚至大肆鼓吹极端思想,破坏和诋毁新疆传统的伊斯兰教,其目的就是利用宗教进行分裂破坏活动。各族干部群众包括广大信教群众,一定要擦亮眼睛,明辨是非,认清其本质,并与之进行坚决斗争。

第15篇:新疆宗教演变史(概述)

新疆宗教演变史概述

新疆的原始宗教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区。不管历史上各种宗教如何演变,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始终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新疆宗教发展和演变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原始宗教阶段。新疆流行的是由远古先民自发产生的原始宗教以及由原始宗教发展而成的萨满教。这一阶段从远古一直到公元前4世纪外来宗教传入。

第二阶段,是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阶段。构成这一格局的宗教除佛教外,还有原始宗教(包括萨满教)、祆教、道教、摩尼教、景教等。这一格局一直维持到伊斯兰教传入,历时一千多年。

第三阶段,是佛教与伊斯兰教并立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阶段。在这一阶段,伊斯兰教通过对和田的宗教战争,逐渐将佛教势力排挤出南疆地区,形成南疆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北疆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格局。这一阶段的早期各种宗教都比较活跃,后期则发生了较大变化,随着伊斯兰教势力的不断壮大,祆教、景教、摩尼教则日趋式微。这一格局大致持续了6个多世纪。

第四阶段,是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阶段。16世纪初,伊斯兰教在东察合台汗国的强制推行下,最终取代佛教成为新疆的主要宗教。在这一阶段,由于维吾尔等民族接受了伊斯兰教,原来主要由这些民族所信仰的宗教,如祆教、摩尼教、景教等便逐渐在新疆消失了。佛教、道教只是在汉族中流行。17世纪初,卫拉特蒙古

人接受藏传佛教后,佛教又在北疆地区兴盛起来。此后,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也相继传入新疆。新疆的宗教格局发展、演变为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这一格局一直延续至今。

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人类思维能力发展到一定水平后产生的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当人类还没有完全从动物界分离出来之前,不可能产生宗教观念,当然也就不会有什么宗教意识和宗教信仰。在人类进化到智人阶段后,随着生产范围的不断扩大,人与人之间社会联系的不断加强,人类的大脑也发育成熟起来,逐渐具备了抽象思维能力。抽象思维能力的形成,使宗教的产生成为可能。抽象思维能力是宗教产生的前提条件,没有这个能力人类就同动物一样,就不会产生宗教观念和宗教意识,宗教信仰、宗教感情以及宗教活动等等更无从谈起。但是,这绝对不是说,有了抽象思维能力就有了宗教,或必然要产生宗教,而只能说抽象思维能力使宗教的产生有了可能。宗教的产生有着深刻而复杂的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

宗教产生的社会根源,是指那些导致宗教产生的社会生活的客观因素。这些客观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一是人与社会的关系。宗教观念的最初产生,反映了在生产力水平极低的情况下,原始人对自然现象的神秘感,是人类在自然力量的压迫面前软弱无力、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幻想的产物。在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十分低下,这种生产力水平使人们不可能正确地认识和掌握这种自然力量,因而对原始人来说,这种自然力量就成为某种为人们所不能理解的神秘的强大力量。比如,下雨是一种极其常见的自然现象,雨水充沛就会草木茂盛,果实累累,给原始人提供丰足的食物;但倾盆暴雨却会造成洪水泛滥,毁坏一切甚至夺去人的生命。大火可

以吞噬森林、草原,烧死动物,威胁人的生命,但是也会给原始人带来意想不到的好处,那些被烧死的动物成为他们不需要经过艰苦的狩猎即可得到的美味佳肴。再如天气,有时风和日丽,晴空万里,有时却乌云翻滚,电闪雷鸣。日有升落,月有圆缺,动物有生死,植物有枯荣……这些自然现象对掌握了科学知识的现代人来说不难解释,但是对远古时期的原始人来说却是无法理解的。在他们看来,自然现象和自然力都是不可捉摸也不能抗拒的,对此他们既感到困惑不解,又感到神秘莫测,更感到恐惧。于是他们就想象在大自然的背后有一种超自然的力量在支配着自然界,并幻想这种超自然力量具有人格特点,人如果触怒它,就会受到它的报复和惩罚;讨得它的好感,就会得到它的恩赐。原始人为获得超自然力量的恩赐,便采取巫术、法术、咒语、祈祷等各种方式,试图去影响超自然力量。这样就产生了最初的宗教观念和行为。

原始宗教是人类社会最早产生的一种宗教形态,它是自发产生的。新疆的原始人也经历了同样的原始宗教产生的过程。根据新石器时期的遗址和出土的大量文物表明,当时的人类已经产生了灵魂和灵魂不死的观念。灵魂观念是远古时期人们由于不了解自己身体构造及各器官的功能并受梦中景象的影响而产生的一种观念。这种观念以为,思维和感觉不是人们身体的活动,而是一种独特的寓于身体之中而又可以离开身体的精神体在活动,这种精神体他们视之为‚灵魂‛。原始人不仅相信人有可以脱离肉体而独立存在和活动的灵魂,而且灵魂是不死的,人的肉体死亡后,灵魂在另一个世界里仍然过着同现实世界一样的生活,所以他们在埋葬死者的同时,也把死者生前使用过的生活用品、生产工具等随同死者一起埋葬。

灵魂观念的进一步发展,就是万物有灵观念,在万物有灵观念的

基础上,产生了自然崇拜、动植物崇拜、图腾崇拜等等。原始人相信超自然力量,认为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在操纵着大自然,并把这种超自然力量人格化和神格化。为了获得大自然的恩赐,人们便通过各种形式开始了对自然的崇拜。他们崇拜日月山川、风雨雷电等一切自然现象和自然物。

在罗布淖尔发现的一处氏族社会的墓葬,该墓葬的突出特点是坟墓的地表立有七圈环列木桩,圈外是呈放射状四向展开的列木,其状恰如一轮华光四射的巨日,表现了当时的罗布人对太阳的崇拜。在富蕴县唐巴勒洞中,有一幅彩绘岩画,上部是两个同心圆,分别代表日、月,旁绘彩云,下部是一个形状怪异的人头像。类似反映日月崇拜的岩画,在新疆各地都有发现。古代塔什干人自称‚汉日天种‛,表明了他们对太阳的崇拜。乌孙人也崇拜太阳,每年都要举行祭祀太阳的活动。匈奴人不仅崇拜太阳,还崇拜月亮和星辰。他们认为太阳和月亮代表着光明,经常与代表黑暗的恶魔进行斗争。所以每当日蚀或月蚀发生时,他们就认为是太阳和月亮受到了恶魔的围困,于是就击鼓鸣金,大呼小叫,以吓跑恶魔,拯救太阳或月亮。匈奴的首领单于每天早、晚都要走出营帐,祭拜太阳和月亮。军事行动要先看星月,‚月盛则议战,月亏则退兵‛。他们对太阳和月亮的崇拜即使在多次改变宗教信仰后,也一直延续下来。至今,维吾尔族人仍然非常忌讳面对太阳或月亮吐口水或大小便,认为这是对太阳和月亮的不敬,是一种罪过。

在自然崇拜中,新疆古代游牧民族对天的崇拜较为突出。突厥语和蒙古语称‚天‛为‚腾格里‛,匈奴的首领单于自称是‚天所立匈奴大单于‛。匈奴人也称自己是‚天之骄子‛,认为自己有上天佑护。

突厥人也十分崇拜天神,认为天神腾格里是主宰一切的神。维吾

尔族英雄史诗《乌古斯可汗的传说》里也经常提到腾格里,如‚腾格里给你大地‛、‚愿腾格里梦中启示,我们应验‛等。甚至乌古斯可汗的第一个妻子就是在他‚祈祷腾格里‛时,随蓝光从天而降的。随着对腾格里信仰的发展,腾格里逐渐被用来指一切崇高的神灵,除天神腾格里外,还有地--水腾格里。

山神、水神也是新疆古代先民崇拜的诸多自然神灵之一。新疆多高山大川,巍峨壮丽的天山和阿尔泰山都被视为‚腾格里山‛,他们认为天山、阿尔泰山即为苍天的化身或天神所居。对水的崇拜,来源于水对于生命的重要意义。古代维吾尔人认为水是神圣的,所以,人们常常以‚银或鍮石为筒,贮水激以相射,或以水交泼为戏,谓之压阳气去病。‛与我国傣族的泼水节相似。与水相连的河、泉等也同样受到崇拜。至今新疆各地的许多泉,特别是一些温泉,仍然被人们视为‚圣泉‛而加以崇拜。

新疆的原始居民也崇拜动植物。古罗布人崇拜麻黄草和小麦,死后要把这两种植物随葬。以牧猎为生的居民多崇拜动物,对狼尤为崇拜。农耕居民则崇拜老鼠。古代于阗人就对老鼠崇拜有加。玄奘在《大唐西域记》中详细记载了于阗崇拜老鼠的盛况。于阗人对老鼠的崇拜源于一个古老传说,据说鼠神曾帮助于阗打败入侵的匈奴,于阗王‚感鼠厚恩,建祠设祭,奕世遵敬,特深珍异。‛自此以后,于阗‚上自君王,下至黎庶,咸修祀祭,欲求福佑。‛人们在行经老鼠洞时,都要下马到洞前礼拜致敬。奉献给老鼠的祭品,有各种美味隹肴,甚至还有衣服、弓箭、鲜花等。他们认为,‚若无享祭,则逢灾变‛。20世纪初,在于阗的丹丹乌里克遗址出土了一块彩绘木板,画面是一‚奇异的鼠头神像‛。这是古代于阗崇拜老鼠的有力证据。

图腾崇拜也十分盛行。据《山海经》等古文献记载,周穆王在西

域会见的西王母,‚蓬发戴胜‛,‚虎齿豹尾‛。这个西王母可能就是当时活动在昆仑山一带的以虎、豹为图腾的母系氏族部落的首领。古代新疆的许多民族除虎、豹外,也以狮子、狼、骆驼等动物,甚至以太阳、树木等为图腾。如突厥、黠戛斯(今柯尔克孜族)、回鹘(今维吾尔族)等都以狼为图腾,回鹘的图腾还有狮子、骆驼、树等。在维吾尔族关于其族源的神话传说中,第一位首领卜古可汗就是由树所生。现代维吾尔族人虽然不再把树视为其民族的图腾,但他们对树依然十分崇拜。凡百年以上的大树,都认为其有‚神性‛,在这样的树下不可便溺,否则就会招致噩运。

在原始宗教盛行时期,人们希冀通过对生殖的崇拜以求得人类自身的延续和发展。最初,自然界中凡是能大量繁衍后代的动物,如鱼、青蛙等等,都是人们崇拜的对象。人们希望能像被他们崇拜的对象那样,大量繁衍后代。当人们粗知生殖的道理后,就开始了对生育的直接承担者--女性及其性器官的崇拜。新疆就出土有女性特征鲜明的陪葬木偶。突厥语族的古代居民崇拜的地神‚乌麦‛,就是女性神。实际上,‚乌麦‛就是女性生育孩子的胎盘。继女性崇拜之后,男性及其性器官也成为崇拜的对象。在新疆各地出土的大量女性木偶,男性石祖、木祖以及反映生殖崇拜的岩画,忠实而形象地记载了新疆古代居民对生殖的崇拜。

进入父系社会后,随着以男性为中心的家庭的出现,人们对男性生殖器官的崇拜逐渐演变为对祖先的崇拜。匈奴人每年都要集体举行祭祀祖先的活动。突厥人不但重视对氏族或部落祖先的祭祀,个人对自己祖先的祭祀也十分隆重。据《隋书》记载,突厥人死后,‚停尸帐中,家人亲属多杀牛马而祭之,绕帐号呼,以刀划面,血泪交下七度而止。‛死者埋葬后,还要‚表木为茔,立屋其中,图画死者形仪及

其生时所战阵之状。‛古代维吾尔人认为,‚家堂坟茔乃人之根本,且有默佑之灵‛,故十分重视对祖先的祭祀。

新疆的萨满教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开始迈向阶级社会时,以自发的自然灵力崇拜为重要标志的原始宗教即进入晚期阶段。在这一阶段,虽然还保留着早期阶段的许多明显特征,但已经渗入了很多人为的因素,并且有了职业的神职人员和以万物有灵观念为核心的简单教义以及一定的宗教仪式。这就是萨满教,萨满教并没有‚始祖‛或‚创始‛之说,它是原始宗教自然发展演变的结果。萨满教的得名是由于这种宗教在说满--通古斯语的各族中比较流行,而满--通古斯语称巫师为‚萨满‛,由此就称这种宗教为萨满教。

萨满教的思想信仰是建立在复杂的灵魂观念上的,万物有灵和泛神思想是其信仰的核心。萨满教认为世界上各种事物都有灵魂,包括花草树木、山川河流、风霜雨雪等都有神灵,因此都能成为崇拜的对象。萨满教认为人也有灵魂,人死后灵魂并没有消失,而是到另一个世界去了,并且还经常照看着人世间的部落和子孙。其后,这种思想发展成‚三魂论‛,即认为人有三个灵魂,一是‚生命之魂‛,系生命之神赋予,同人的生命共始终,人死亡生命之魂即永远离开躯体而消失;二是‚思想之魂‛,是人在清醒时的思想和梦中所见人死后思想之魂不消失,它只是暂时远离身体和其他灵魂交遇,需请萨满将它送入阴间,以免在世上作祟,伤害人畜;三是‚转生之魂‛,系转生之神所赐予,人死后按其生前品行,或转世为人,或投身动植物,妇女不育,孕妇流产,认为她们是没有转生之魂,或该魂被攫所致。上述三种魂形状似人,分量极轻,人们只能闻其声,而不见其形。‚三魂论‛是

萨满教用来解释人的生老病死等各种生理现象,体现了当时人们力图合理地解释生命奥秘的愿望。

萨满教作为原始宗教的高级形式,其基本特点是信仰萨满具有超自然异能,可臻于疯狂,与精灵直接交流沟通。萨满是作为氏族神在人间的化身和代理人而出现的,是氏族成员与鬼神之间的中介,在氏族或部落中享有特殊地位。萨满在过去常是氏族或部落的酋长,后来则由具有一定超能力的人担任。成为萨满的人,大抵有如下经历,即长期重病不愈或突患疯癫症。这被认为是当萨满的征兆,认为祖神或已故萨满看中了他们,其灵魂‚附‛在了他们身上。萨满的主要职责是主持祭祀仪式,为本氏族祈求神灵,保佑五谷丰登、人畜兴旺,为氏族成员治病,求儿求女,占卜凶吉等。后来,萨满开始逐渐参与氏族、部落重大事务。

据史籍记载,匈奴、柔然、突厥、回鹘等新疆的许多古代民族,都信仰过萨满教。萨满在这些民族中曾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由于笃信萨满是神灵在人间的化身,所以凡涉及本民族的重大问题,尤其是军事行动,首领都要事先征求萨满的意见,由萨满占卜吉凶,征求神意,然后才能决定是和是战。军队出动时,萨满要为本氏族获胜祈助神灵。

乌孙人早在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就有了自己的巫师,萨满巫师的形象被刻画在岩洞上。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山里发现的康巴勒洞窟里面,画有人面神形图。在阿勒泰市区旁将军山的岩画上,也刻画有与这种人面神形图完全一样的形象,戴着一顶尖形的帽子,与史书记载的萨满装束十分相似。

萨满巫师在突厥人中的地位很高。据传说,突厥先祖泥师都就是一位‚别感异气,能征召风雨‛的萨满。萨满参与国政,有关军政大

事,可汗都要听从萨满的意见,由萨满预卜凶吉,决定取舍进止。可汗登基,要由萨满充当神的使者,代表神意,授权新主。

有关新疆古代居民信仰萨满教的历史记载还有很多。总的来说,萨满教在新疆古代先民中流行的时间相当久远,在漫长的原始氏族社会时期一直是人们意识形态的主要形式,其信仰观念已经深深植根于民众之间,长期支配着这些民族的精神生活。人类总是向前发展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阶级的分化,人们的精神生活也有了新的、更高的追求。随着祆教、佛教、景教、摩尼教和伊斯兰教等宗教的兴起,原始的萨满教观念及其祭祀仪式逐渐被这些宗教所取代。但是,萨满教是生命力极强的宗教,它没有就此消失,而是或渗入到新的宗教中,或以习俗的形式,顽强地生存下来。

在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的民间,萨满依然十分活跃,只是他们不再是‚萨满‛,而是演变为‚巴合西‛(哈萨克语称为‚巴克思‛,女巫师称‚库什娜西‛)。

哈萨克族巫师以天鹅皮制成神帽,插上猫头鹰羽毛,头上留一束头发。在哈萨克族人中,巴克思一般被认为是博学之士、诗人、乐器演奏家、吟诵史诗的歌手、部落氏族的谋士;在跳神时,他们用库布兹琴伴奏歌唱,兴奋时即发表吉凶预言。在战争时,他们在军队首领身旁,演奏库布兹,歌颂英雄祖先,激励士气,并施巫术作法。平时则为人占卜、跳神、行医。有些巴克思也被称为‚谢赫‛(原意为伊斯兰教长老),他们身上都带着占卜用的40颗石子,以占卜、治病、跳神为生。我们不难看出,在哈萨克族伊斯兰教信仰里保留了许多萨满教的遗俗。

在维吾尔族民间,巴合西主要是为人跳神治病,原来由萨满司职的行巫术求雨、消灾、占卜、祭祖等活动,在南疆一些地方则是由谢

赫、海兰达尔或迪瓦纳等主持的。这些人实际上是身兼伊斯兰教苏非道人和萨满巫师双重身份。在宗教信仰上,他们满足了一部分穆斯林因萨满教而遗留下来的一些旧观念和祭祀方面的要求。在祭祀时,扮演了萨满角色。当然,这种现象在新疆并不具有普遍性,仅存在于一些偏远落后的农村牧区。

萨满教遗留最典型的例子是麻扎朝拜。在南疆的维吾尔族农村,麻扎朝拜是比较普遍的一种习俗。麻扎为阿拉伯语,意为‚墓地‛。麻扎朝拜的本质是祭祀祖先和亡灵的多神崇拜现象,可以视为萨满教的一种遗留,而与伊斯兰教的正统信仰无关。它是因苏非派的流传和倡导而发展起来的。在麻扎朝拜里,可以看见大量的萨满教和其他旧宗教的遗留。比如,立高杆、挂旗幡、挂牛马尾、在树杈上拴布条、供野羊角等,这些都是原先突厥和回鹘人遗留下来的祭天祭祖的风俗。人们在祭祀结束后跳的‚萨玛哈舞‛,这种舞蹈的动作与萨满跳神的动作十分相似,是模仿萨满而形成的一种有祭祀意义的舞蹈。

在被朝拜的麻扎中,还有很多麻扎的名称是以动植物命名的,如白杨树麻扎、桑子麻扎、胡杨麻扎、蛇麻扎等等。和田有一座名叫‚科克马里木‛(波斯语,意为蛇山)的麻扎,该麻扎位于一座土山上,下临墨玉河,据传说,这里原是古代拜水的地方,所谓‚蛇‛,也就是汉族传说的龙。这些麻扎显然是古代动植物崇拜的残余。

在南疆还分布着许多有关妇女的麻扎及其传说,如‚阿吉阿娜‛(朝觐者之母)麻扎、‚其切克阿娜‛(水痘母亲)麻扎、‚阿娜江‛(母亲)麻扎、‚克孜勒阿亚里热木‛(红妇女)麻扎、‚苏提帕西木‛(牛奶之王)麻扎等等。喀什、和田地区还有不少命名为布维玛利亚木(传说是沙图克〃布格拉汗的妻子或孙女)的麻扎。其中喀什市伯什克然木乡的布维玛利亚木麻扎最有名气。来自南疆各地的妇

女们到这里朝拜、许愿、点油灯、念经祈祷。麻扎墓旁有六七个大小不等的石头,求生育和怀孕的妇女们抚摸这些神石,并抬起来从左到右绕墓三圈,以为这样就可以达到求子、顺产的目的。每周二在该麻扎举行一种被称为‚布维赛显比合尼木哈提米斯‛的祈祷活动,意为‚星期二圣母祈祷仪式‛。这些朝拜活动都反映了早期生殖崇拜和乌麦女神崇拜的遗留。

民间的祈水仪式也多在麻扎举行,这类麻扎分布较广,多位于山口、河谷、沙漠地带。人们相信麻扎的神灵有此神通,只要虔诚念经祈祷,就可求得雨水、获得丰收。

从麻扎朝拜的形式和内容不难看出,它是维吾尔族祖先崇拜、自然崇拜等与伊斯兰教苏非主义圣人崇拜相结合的产物。麻扎朝拜盛行不衰的原因,除了萨满教在维吾尔族中根深蒂固的影响外,还在于苏非派在新疆长期的流传。苏非派是伊斯兰教神秘主义的教派,它的一个重要特点便是能够容纳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在接受伊斯兰教以前就已有的传统习俗和信仰观念,并使之与伊斯兰教义教法相融合,从而形成了一些带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伊斯兰教信仰。按照正统派的信仰主张,伊斯兰教完全是‚一神论‛的,‚除安拉之外,别无神灵‛;对于任何人物(包括安拉的使者穆罕默德)以及动物和有形之物的崇拜,都是非信仰的、禁止的。但苏非主义的理论基础便是建立在以‚万有单一论‛为核心的泛神论的思想体系上,并不排斥一些民间固有的崇拜对象。所以,在苏非派传播的地方,许多民俗和传统信仰便容易保存下来。维吾尔族的情况便是如此。祖先崇拜以及各种自然崇拜,都被苏非派所容纳吸收,并以麻扎朝拜的形式得到提倡。现在我们在麻扎上看到的各种朝拜、祭祀活动,显然与伊斯兰教正统主义的信仰是有所区别的,但却是一部分穆斯林宗教生活的组成部

分。

在哈萨克族民间,也保留有大量的萨满教遗俗。哈萨克族的求雨仪式名为‚塔萨特克‛,于干旱季节在河边举行。由聚集的人们捐献牲畜,向腾格里宰牲祭祀。祭祀时,大毛拉用白色大布将《古兰经》悬挂于一高木架上,然后站在《古兰经》下摊开双手,向腾格里和真主祈祷,念诵降雨的祷文。人们则按照对腾格里或真主的虔诚,凑一点作为布施的现金,然后分吃作为祭品宰杀的牲畜,向腾格里和真主叩头祷告,以这种方式祈祷求雨。

在哈萨克等民族中流行的‚巴塔‛、‚40支蜡烛‛等习俗,也反映了萨满教的遗存。巴塔,意为‚祝福‛、‚祈求‛,在哈萨克族日常生活中运用十分广泛。如在殡礼仪式中诵念的‚加纳扎巴塔‛、为亡魂诵念的‚伊斯兰教经文巴塔‛、每日五次礼拜诵念的巴塔;在婚礼、节日、宴会前后、布施、为准备过冬而宰杀牲畜时诵念的巴塔;人们远途旅行、英雄出征时,须接受德高望重的长老的巴塔;由于一定的原因,须为儿童做专门的巴塔,祝愿他们长寿、幸福,或祈求圣人施予恩惠等等。

‚40支蜡烛‛的习俗是原始萨满教信仰在哈萨克族中的遗存。哈萨克族人认为,人死后其灵魂在40天之内要回家探望妻子儿女,故人死后的40天内,每天黄昏降临时,要将毡房门敞开,在门框右方点上蜡烛,并铺上白毡,供放一碗饮料(如马奶等)。同时,家里人还要祈祷祝福,点蜡烛的40天内,每天1支,有时7支,蜡烛是用浸过油的棉絮或蓝布缠绕芨芨草制作的,长约一尺。点40支蜡烛的目的,是替死者驱魔,在40日之内保持死者生前住所的清洁,使死者的灵魂感到满意。

萨满教在新疆各少数民族中的遗存,反映了这种原始的宗教形

态在新疆地区长期流行并与其他宗教交融、吸收的结果。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萨满教逐渐让位于古代人为宗教,这是宗教发展演变的必然过程。但是,由于萨满教的长期流行,特别是它是一种人们初始的、原生的宗教思想意识,许多观念和习俗已经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影响,成为一种积淀十分深厚的民族传统习俗文化,因此,不会随着新的宗教的流行而完全消失。这些观念和习俗也必然以各种方式融合到其他宗教里,形成这些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地区化、民族化的特点。这是萨满教在新疆少数民族中留存有大量遗俗的根源。

佛教传入新疆与多种宗教并存格局的形成

佛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中最早传入新疆的,也是在新疆流传时间最长、信仰人数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的宗教。历史上,佛教对新疆的政治、经济、文化、艺术等,都曾产生过广泛深刻的影响。新疆佛教在造像、绘画、音乐、舞蹈、寺院和石窟建筑艺术等方面,都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为我们留下了大量珍贵的文化遗产,丰富了我国和世界文化艺术宝库。

1、祆教传入新疆的具体时间无文字记载。1978年以来在乌鲁木齐和伊犁州都出土了祆教的文物——高方座承兽铜盘。据考证,这两件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前1世纪的铜盘,与中亚发现的祆教祭祀台形制相似,是祆教徒专门用来祭祀圣火用的,这表明祆教传入新疆应在公元前5世纪至公元前1世纪之间。祆教的传入路线是由波斯沿丝绸之路北道经中亚传入新疆。

2、史籍对这一时期祆教在吐鲁番的流行情况也有记载:‚高昌国俗事祆神,兼信佛法。‛佛教在这里仅处于‚兼信‛的地位,反映了祆教的盛况。

3、宋朝以后,随着伊斯兰教的传入,祆教日趋衰落。祆教虽然作为一种宗教在新疆消失了,但是作为一种文化,却在曾经信仰过它的民族中留下了深深的印记。祆教的重要节日诺鲁孜节,现在仍是曾信仰过祆教的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吉克等民族的重要传统节日。在这些民族中,敬火拜火的习俗也大量保留下来。

佛教是公元前6至前5世纪在古代印度产生的一种宗教,它的创始人是北印度迦毗罗卫国(在今尼泊尔境内)王子乔达摩〃悉达多,也就是后来佛教徒所尊称的释迦牟尼。佛教在其产生后的几个世纪里,只是在本土流传。后来被立为印度国教后才开始传入与印度毗邻的国家和地区。

根据《大唐西域记》、《于阗国授记》等汉、藏文献记载,佛教传入新疆的时间,大约在公元前1世纪七八十年代。佛教经克什米尔首先传入新疆于阗(今和田地区)。不久,又经中亚传入疏勒(今喀什地区)。此后佛教沿着丝绸之路南北两道传播到且末、若羌、莎车、叶城、库车、阿克苏、焉耆、吐鲁番、哈密等塔里木盆地周围各个绿洲。

佛教在新疆的迅速传播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佛教传入前后,新疆正处于奴隶制的发展阶段,当时在塔里木盆地周边就有大大小小几十个各霸一方的奴隶主政权。这些割据政权之间互相攻伐兼并,战争连绵不断,经济凋蔽,民不聊生。而匈奴贵族集团的残酷统治和经济掠夺,进一步加重了劳动人民的苦难,激化了社会矛盾。汉朝政府驱逐匈奴使各族人民得到了较长时间的休养生息,社会经济得到一定的恢复和发展,但却没有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除劳动人民的苦难。因此,佛教传入后,处于水深火热中的广大劳动人民在无力摆脱现实苦难的情况下,只好把改变命运的希望寄托在对佛教的

信仰上。奴隶主贵族也希望借助佛教来消除劳动人民的不满和反抗,维护自己的统治。所以他们对佛教也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并大力扶持,从而使佛教在各地迅速兴起。到公元四五世纪时,佛教已成为新疆的主要宗教,进入其发展的鼎盛阶段。当时,塔里木盆地周围各绿洲,佛寺、佛塔林立,僧侣成群;于阗、龟兹(今库车)、疏勒、高昌(今吐鲁番)等佛教中心相继形成;佛学研究和佛经翻译十分兴盛,并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出现了鸠摩罗什等许多著名的佛学大师和佛经翻译家。

公元5至7世纪,由于柔然、突厥等游牧民族的不断袭扰和各割据政权间的兼并战争频繁发生,新疆社会长期陷入*,社会经济受到严重破坏。佛教寺塔的建筑,千佛洞的开凿,大规模佛事活动的频繁举行以及僧侣队伍的不断扩大,更加重了劳动人民的经济负担。人们从对佛教的信仰中既没有得到生活的改善,也没有得到精神的慰藉,因而逐渐失去了对佛教的热情,佛教在新疆开始趋向衰落。

佛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中最早传入新疆的,也是在新疆流传时间最长、信仰人数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的宗教。历史上,佛教对新疆的政治、经济、文化、艺术等,都曾产生过广泛深刻的影响。新疆佛教在造像、绘画、音乐、舞蹈、寺院和石窟建筑艺术等方面,都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为我们留下了大量珍贵的文化遗产,丰富了我国和世界文化艺术宝库。

祆教的传入改变了新疆单一宗教的格局,以后随着佛教的传入和发展,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正式形成。继佛教之后,道教、景教、摩尼教又相继传入新疆。

道教是中国的传统宗教,因其最高信仰为‚道‛而得名。道教

形成于公元2世纪上半叶。是在中国古代宗教信仰和巫术、神仙方术的基础上,吸收道家学说和黄老思想而逐渐形成的。道教传入新疆的时间在公元4世纪至5世纪。当时主要在汉人比较集中的哈密、吐鲁番等地区流传。哈密和吐鲁番是新疆进出中原地区的咽喉,从汉代起就是汉人活动的主要地区之一,也是中原文化传入最早、影响最大的地区之一。北魏以来,在吐鲁番地区相继出现了由阚、张、马、麹内地四姓豪门建立的汉族政权。后来,随着信仰道教的汉人的不断迁入,道教在这里迅速传播和发展起来。唐朝统一新疆后,唐朝统治者推崇道教的政策进一步促进了道教在新疆的发展。当时,在佛教盛行的哈密地区,道教的宫观同佛教的寺庙数量相等,可见道教势力的强大。道教在新疆的传播过程中,吸收了许多佛教的内容,从而形成了新疆道教的特点。这种适应性的变化,正是道教能够在佛教占统治地位的情况下得以发展的重要原因。

摩尼教又称‚明教‛。公元3世纪中叶由波斯人摩尼创建。公元6世纪前后,随着中亚摩尼教徒不断来新疆经商或定居,摩尼教随之传入。隋唐时期,来新疆的中亚摩尼教徒与日俱增,他们在阿勒泰、吐鲁番、罗布泊等地定居下来,在当地形成了摩尼教徒聚居区。由于他们聚族而居,不积极传教,所以摩尼教当时在新疆居民中没有得到广泛传播。9世纪中叶,曾以摩尼教为国教的回鹘迁入新疆,才使摩尼教迅速传播开来。

回鹘人聚居的高昌,是摩尼教东方教区主教驻节之地,也是新疆摩尼教的中心。从吐鲁番出土的摩尼教寺院文书看,当时在高昌、交河、唆里迷(今焉耆)等地,建立了大量摩尼教寺院和宗教组织,出现了一支庞大的僧侣队伍,寺院经济十分发达。和佛教徒一样,高昌的摩尼教徒也十分重视石窟的开凿和绘制宣扬摩尼教教义的壁

画,近年来在吐鲁番地区已发现了30多幅摩尼教的壁画以及文物和遗址。后来,随着回鹘人改信佛教,摩尼教逐渐衰落。但直到宋代,吐鲁番、和田等地仍有摩尼教徒在活动。

景教是中国对基督教聂斯脱利派的称谓。景教传入新疆的时间大约在公元6世纪。初期主要流行于吐鲁番地区。西辽至蒙元时期,由于统治者实行宗教自由政策,景教迅速传播到新疆各地,进入其在新疆发展的鼎盛阶段。当时新疆伊斯兰教中心喀什噶尔,成为景教25个行教区的第19教区和主教驻节之地。意大利著名旅行家马可〃波罗路过新疆时,看到沿途的喀什噶尔、叶尔羌、和田、轮台、伊犁、吐鲁番、哈密等地,都有景教的教堂或景教徒。同一时期的其他外国旅行家,也有大致相同的记载。这一时期信仰景教的畏吾尔人很多,以致一些旅行家说,‚在所有畏吾尔(一作畏兀儿,蒙元时期对回鹘的汉文译写)的城市中,都有聂斯脱利派教徒‛,‚畏吾尔人是聂斯脱利派的基督教教徒‛。当时还出现了马可斯等十分著名的景教人物。在前往基督教圣地耶路撒冷朝拜途中,因遭遇战争停驻叙利亚。不久,马可斯就被马拉加城景教大总管委任为驻中国‚总主教‛,后又被任命为景教东方教会‚大总管‛。20世纪以来,在吐鲁番地区发现的景教文献有许多是用回鹘文写成的,其中回鹘文的景教‚赞美诗‛,是专供回鹘景教徒新婚夫妇举行婚礼时唱诵的。元代以后,除伊犁地区外,景教在新疆已基本消失。

道教、摩尼教和景教的传入,使新疆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得到了进一步发展。由于这些宗教都没有能够取代佛教的地位,所以这一时期新疆仍继续维持了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

伊斯兰教传入新疆

阿图什大清真寺的建立和萨图克〃布格拉汗接受伊斯兰教,是伊斯兰教传入新疆的两个重要标志。这两个事件大约发生在9世纪末至10世纪初,这就是说,伊斯兰教这时已传入新疆。

随着于阗王国的灭亡,佛教也结束了在这个地区千余年的统治地位。从此,佛教势力退出了塔里木盆地西部和南部地区。在近一个世纪的时间里,塔里木盆地西部至南部地区成为刀光剑影、硝烟弥漫的战场。长期的战争给这一地区的社会经济造成了空前严重的破坏,给广大劳动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严重阻碍了南疆地区社会的发展。

伊斯兰教,中国旧称‚大食教‛、‚天方教‛、‚回教‛、‚清真教‛等。公元七世纪初由麦加古莱什部落人穆罕默德创立于阿拉伯半岛。基本教义由信仰、宗教义务和善行三部分构成。信仰包括六个方面,故称‚六大信仰‛,即信仰安拉为唯

一、至上的主宰,信仰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信仰安拉派遣的天仙无处不在,信仰《古兰经》为天启经典,信仰后世生活和末日审判,信仰一切皆由安拉前定。

宗教义务有五项,称为五项宗教功课,又简称‚五功‛,即念诵作证词以表白自身信仰,按照教法规定做礼拜、斋戒、缴纳天课、朝觐。

伊斯兰教的基本经典是《古兰经》和‚圣训‛,《古兰经》是穆罕默德在23年的传教过程中,以安拉的名义颁布的言论汇集,‚圣训‛是穆罕默德本人及其认可的门弟子的言行录。这两部经典是伊斯兰教教义、教法、伦理、哲学及各种社会思潮和学说的经典根据和理论基础。

公元7世纪中叶,阿拉伯统治集团开始了对外的军事扩张。伊斯兰教也就随着阿拉伯军队传播到被征服地区,成为世界性宗教。

公元7世纪后期,阿拉伯军队开始入侵中亚。随着阿拉伯人对中亚的征服,伊斯兰教逐渐成为这里的主要宗教。在阿拉伯势力崩溃后,中亚相继出现了几个由当地信仰伊斯兰教的地方封建主建立的伊斯兰政权。其中,与新疆毗邻的萨曼王朝就是这样一个由当地塔吉克人建立的伊斯兰政权。

伊斯兰教传入新疆大约在9世纪末至10世纪初,即唐末至五代初。当时新疆地区共有三个地方政权:于阗王国、高昌回鹘王国和喀喇汗王朝。喀喇汗王朝是一些操突厥语的民族在新疆西部至中亚一带建立的政权。由于喀喇汗王朝与萨曼王朝相邻,它因此成为萨曼王朝武力传播伊斯兰教的首要目标。9世纪中叶以后,萨曼王朝就不断发动对喀喇汗王朝的军事‚圣战‛,占领了喀喇汗王朝的大片领土。公元893年,喀喇汗王朝的副都怛逻斯(在今吉尔吉斯斯坦境内)被萨曼王朝攻陷,驻守怛逻斯的副汗奥古尔恰克被迫迁往喀什噶尔。不久,萨曼王朝发生内讧,争夺王位失败的纳斯尔王子潜逃到喀什噶尔向奥古尔恰克寻求庇护。奥古尔恰克为了利用萨曼王朝的矛盾,不但允许纳斯尔在喀什噶尔避难,还任命他为阿图什地区行政长官。纳斯尔到阿图什后不久,就利用他和奥古尔恰克的特殊关系,施展了‚牛皮巧计‛:他对奥古尔恰克说,‚请您赐给我一块牛皮大的地方,让我建立一座清真寺,以便‘在里面祈祷自己的主’。‛为了进一步笼络纳斯尔,一贯敌视伊斯兰教的奥古尔恰克同意了他的要求。纳斯尔回到阿图什后,立即宰杀了一头黄牛,把牛皮割成细条连结起来,然后用这条牛皮绳围了很大一块地,在上面建立了一座大清真寺——阿图什大清真寺。这是新疆历史上的第一座伊斯兰教清真寺。

纳斯尔不仅建造了清真寺,还把喀喇汗王朝的一名重要成员萨

图克〃布格拉汗发展成为穆斯林。萨图克原是喀喇汗王朝大汗之子,幼时丧父,后随叔叔奥古尔恰克生活。相传奥古尔恰克曾答应等萨图克长大后就把权力移交给他。但在他长成后却没有兑现诺言,萨图克对此十分不满。后来他常常去阿图什打猎,在这里认识了纳斯尔并成了朋友。不久,萨图克就在纳斯尔的说教下秘密加入了伊斯兰教,还取了一个‚阿不都〃克里木‛的教名,成为喀喇汗王朝第一个接受伊斯兰教的王室成员。

阿图什大清真寺的建立和萨图克〃布格拉汗接受伊斯兰教,是伊斯兰教传入新疆的两个重要标志。这两个事件大约发生在9世纪末至10世纪初,这就是说,伊斯兰教这时已传入新疆。

萨图克〃布格拉汗接受伊斯兰教后,一边暗中跟着纳斯尔学习《古兰经》和伊斯兰教知识,一边秘密在汗族成员特别是青年中发展信徒。经过多年的发展,在他25岁时终于利用由其信徒组成的3000名骑兵,成功地发动了宫廷政变,推翻了其叔父的统治,夺取政权,成为喀喇汗王朝第一位接受伊斯兰教的可汗,也是新疆历史上第一位地方政权的穆斯林首领。

萨图克〃布格拉汗执政后,立即宣布伊斯兰教为合法宗教,并号召和鼓励人们改宗伊斯兰教,但终其一生也未能把伊斯兰教推行到喀喇汗王朝全境。伊斯兰教历344年(公元955年/956年),萨图克在喀什噶尔去世,葬于其入教之地的阿图什。其墓至今尚存。

萨图克〃布格拉汗死后,其长子穆萨(全名穆萨〃阿尔斯兰汗〃本〃阿不都〃克里木,突厥语名巴伊塔什)继位。他根据当时的形势采取了先内后外的政策。首先在副汗的辖区内继续强制推行伊斯兰教,巩固了自己的统治地位。接着就发动了对‚不信真主‛的巴拉沙衮大汗的‚圣战‛,一举占领巴拉沙衮,灭掉了大汗。穆萨

自此成为喀喇汗王朝的大汗,喀什噶尔也随之成为喀喇汗王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宗教中心。

把伊斯兰教势力作为重要依靠力量的穆萨〃阿尔斯兰汗,为了迅速把伊斯兰教传播到喀喇汗王朝全境,在继续强制推行的同时,与伊斯兰教上层势力密切配合,发起了一场伊斯兰教宣传运动。运动取得了很大的成功。据阿拉伯史学家伊本〃阿西尔的《全史》记载,公元960年,20万帐突厥人接受了伊斯兰教。如以每帐3至4人计算,在这一年接受伊斯兰教的仅突厥人就有60至80万人。虽然这个数字可能有些夸大,但可以认为,经过这场宣传运动,伊斯兰教已为喀喇汗王朝的绝大多数居民所接受,并已取代佛教成为喀喇汗王朝的主要宗教。就在这一年,穆萨〃阿尔斯兰汗宣布伊斯兰教为国教。新疆地方政权中的第一个伊斯兰王朝就此出现在历史上。

萨图克〃布格拉汗父子强制推行伊斯兰教的做法,遭到佛教及其他宗教信徒的强烈不满和反抗,各地不断发生反对强制改宗伊斯兰教的暴动。信仰佛教的于阗王国和高昌回鹘王国对喀喇汗王朝的做法也十分不满,所以对喀什噶尔等地佛教徒的反抗给予了支持。962年,穆萨〃阿尔斯兰汗以此为口实,发动了对于阗王国的军事‚圣战‛。战争初期,由于于阗得到信仰佛教的高昌回鹘和吐蕃的支持,占据了优势,曾一度攻占喀什噶尔。但在此后的长时间里双方互有胜负,战争呈拉锯状态。其间,穆萨〃阿尔斯兰汗去世。其子阿里〃阿尔斯兰汗继位后,继续同于阗进行战争。998年,双方在今英吉沙与疏勒交界处展开激战,可汗阿里〃阿尔斯兰汗阵亡,喀喇汗王朝大败。999年,喀喇汗王朝消灭中亚的老对手萨曼王朝后,将中亚的军队调往新疆,投入同于阗的战争。这支生力军的参战,使战争形势急转直下,喀喇汗王朝的军队一直挺进到于阗城下,经长期围困后

于1006年攻陷于阗城,于阗王国灭亡。

于阗国灭亡后,于阗的佛教徒凭借天时地利人和的有利条件,同伊斯兰占领者展开了激烈战斗。在今策勒县达玛沟一带,佛教徒同伊斯兰占领者进行了长期的斗争,当地因此有了一个‚乌尊塔特‛(意思是‚长期坚持异教的地方‛)的地名。从中亚带兵参加于阗战争的四个伊玛目,就是在策勒一个名叫波斯坦的地方被当地佛教徒杀死的,当地现存的‚四伊玛目麻札‛,就是埋葬他们的坟墓。于阗佛教徒的反抗大约持续了半个世纪之久。关于这场战争,至今和田民间仍有‚百年战争‛之说。

随着于阗王国的灭亡,佛教也结束了在这个地区千余年的统治地位。从此,佛教势力退出了塔里木盆地西部和南部地区。在近一个世纪的时间里,塔里木盆地西部至南部地区成为刀光剑影、硝烟弥漫的战场。长期的战争给这一地区的社会经济造成了空前严重的破坏,给广大劳动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严重阻碍了南疆地区社会的发展。

在喀喇汗王朝同于阗王国的宗教战争中,由于高昌回鹘支持于阗,因此与喀喇汗王朝的关系逐渐恶化,喀喇汗王朝对信仰佛教的高昌回鹘人恨之入骨。马赫穆德〃喀什噶里在他的《突厥语词典》中,就称不信仰伊斯兰教的高昌回鹘人是‚最凶恶的敌人‛。所以,喀喇汗王朝在灭亡于阗王国后不久,就发动了对高昌回鹘的军事‚圣战‛。

喀喇汗王朝的大汗阿赫马德〃托干汗亲自组织和指挥了对高昌回鹘的‚圣战‛。他率军从八拉沙衮(在今哈萨克斯坦托克马克一带)出发,越过伊犁河,攻入高昌回鹘境内。高昌回鹘出兵迎击,打退了入侵之敌。1017年,高昌回鹘发兵30万,跟踪追击,一直挺进到

距八拉沙衮8日路程的地方。正在患病的阿赫马德〃托干汗不得不抱病组织人马进行反击,打败了因长途奔袭而疲惫的高昌回鹘军队。阿赫马德〃托干汗又亲自率军追击,并再次攻入高昌回鹘境内。双方展开了殊死的拼杀,战斗十分激烈。《突厥语词典》收录了多首有关这次战争的诗歌,这些诗歌有反映战斗激烈、残酷场面的,也有描述伊斯兰入侵者对高昌佛教文化进行毁灭性破坏情况的。其中一首这样写道:‚我们给战马佩上记号,向着回鹘地区的塔特(指不信伊斯兰教的回鹘人),向着盗贼和恶狗,像飞鸟一样飞速进发。‛

攻入高昌回鹘境内的这支喀喇汗王朝军队,对被视为‚盗贼和恶狗‛的回鹘人进行了残酷的杀戮:‚我们进行夜袭,我们四周包围,我们斩去其额发,我们砍杀孟拉克(高昌回鹘地名)人。‛

喀喇汗王朝的军队所到之处,像在于阗一样,不仅对不信伊斯兰教的回鹘人进行了残酷的屠杀,对回鹘佛教寺院也进行了大肆破坏:‚我们如潮水而至,攻陷了大小城池,佛像庙宇全捣毁,给菩萨拉屎撒尿。‛

高昌回鹘对入侵的喀喇汗王朝军队进行了顽强的反击。正当战争进行中,阿赫马德〃托干汗病情加重,喀喇汗王朝不得不撤兵罢战,对高昌回鹘的这次‚圣战‛无果而终。喀喇汗王朝对高昌回鹘王国的宗教战争结束后不久,统治集团内部矛盾加剧,喀喇汗王朝因此分裂为东、西两个政权。东、西喀喇汗王朝之间以及两政权统治集团内部矛盾重重,陷入了无休止的内战,无力再发动对外的军事‚圣战‛。伊斯兰教在新疆的第一次传播高潮也就此结束。

伊斯兰教传入新疆后,特别是于阗王国灭亡后,新疆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形成了南疆地区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北疆地区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格局。

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的并存格局的形成

12世纪初,契丹人耶律大石在西域建立西辽政权。西辽统治下的中亚和新疆地区,民族众多,宗教情况复杂,其中伊斯兰教是信仰人数最多、影响最大的宗教。这一特点决定了西辽的宗教政策。契丹人信仰佛教,但却有着对其他宗教信仰都能容忍的传统。为了维护其统治,西辽统治者没有把自己所信仰的佛教定为国教,也没有强制推行自己所信仰的宗教,而是采取了对各种宗教不加歧视、一视同仁的宗教宽容政策。蒙古统治时期,继续实行与西辽相同的宗教政策。宗教宽容政策的实施,使新疆这一时期的各种宗教都空前活跃起来。佛教随着契丹人重新回到了不久前被伊斯兰教逐出的各个地区。在西辽直辖的地区,都出现了契丹人修建的庙宇。这些庙宇采用汉族风格的绘画作为装饰,富丽堂皇。阿克苏、库车、吐鲁番、哈密及天山以北各地,佛教依然十分盛行。

近代考古发现,在西辽统治时期,其境内的摩尼教和景教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在各种宗教中,最活跃、发展最快的是景教。在吐鲁番发现的用叙利亚、粟特和突厥语编辑的景教文献的片断和碑文,以及在其他地方发现的景教文物,表明景教在这个佛教中心也有了重大发展。景教取得的最大成就,是它的总主教伊里亚斯在喀喇汗王朝的宗教文化中心喀什噶尔建立了景教的总教区,其管辖范围一直延伸到中亚的七河地区。信奉景教的乃蛮部王子屈出律,在成吉思汗灭乃蛮后,率其部众投奔西辽,进一步壮大了景教在西辽的力量和影响。

在佛教、景教等其他宗教向传统的伊斯兰教地区发展时,伊斯兰教也在利用西辽的宗教政策向非伊斯兰地区传播。在喀喇汗王朝

对高昌回鹘的武力传教活动失败后的一个多世纪里,伊斯兰教始终未能越过库车、拜城一线,东传至高昌回鹘境内。西辽建立后,喀喇汗王朝与高昌回鹘的壁垒自然消除,伊斯兰教得以顺利东传,不久就越过边界,和平地传入高昌回鹘境内的阿克苏、库车,后又陆续传入焉耆、吐鲁番、昌吉一带。伊斯兰教的另一个变化是失去了官方宗教的地位。伊斯兰教虽然得到了西辽统治者的尊重,但它已不再是官方奉行的国教,由原来的独尊地位降为与其他宗教平等的地位。政治地位的这一变化,导致了伊斯兰教内部的变化。一是广大穆斯林拥护西辽的统治,伊斯兰教上层更热心为西辽统治服务。他们为西辽代收贡赋、监视民情,维持地方治安,甚至出现了在清真寺中以西辽统治者的名字念呼图白的罕见的现象。二是随着其他宗教的冲击和世风日下,一些穆斯林的信仰不再那么虔诚,甚至发生动摇,改信了其他宗教。《真理的入门》的作者玉格乃克就感叹道:‚清真寺变成废墟无人礼拜,冷落荒凉‛,‚禁止异教的人已无影无踪,异端邪说却猖獗风行‛。就在伊斯兰教出现衰落迹象之际,随着蒙古统治者的皈依,它又迎来了传入新疆后的第二次传播高潮。

成吉思汗在攻占西域后,把新疆分封给了他的次子察合台,新疆从此进入了察合台汗国统治时期。察合台汗国的蒙古统治者一直信守成吉思汗的宗教政策和法令,为保证能够公平对待各种宗教,察合台蒙古人也始终坚持自己的宗教信仰。但事物总是在变化的。蒙古人所统治的西域,是一个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和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地区,蒙古统治者要巩固自己的统治,必然要加强对伊斯兰教的了解。而生活在穆斯林社会中的蒙古百姓,他们社会交往的主要对象也是穆斯林。所以,无论蒙古上层统治者还是下层人民,在同穆斯林的长期交往中,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伊斯兰教的影响。在蒙古

人统治西域一个多世纪后,中亚的一些蒙古人包括蒙古贵族,开始接受伊斯兰教,成为第一批蒙古族穆斯林。蒙古人接受伊斯兰教的另一个原因,是由于当时的社会*。蒙古统治集团和部落首领为争夺权力常常干戈相见,武装冲突乃至战争连绵不断,社会动荡,民不聊生。一些蒙古贵族为利用伊斯兰教加强自己的势力,便臵成吉思汗的政策和法令于不顾,接受了伊斯兰教。而生活在社会下层的蒙古群众,则希望通过改变宗教信仰来寻求新的精神寄托。

察合台汗国同中亚蒙古汗国的情况差不多,也是兵连祸结,战乱频仍。同中亚不同的是新疆佛教仍有很大的势力和影响,伊斯兰教对蒙古人的冲击和影响不像对中亚各民族那么大。所以直到14世纪初,新疆地区还没有蒙古人接受伊斯兰教,但是情况不久就发生了变化。

察合台汗国经过长期*后,到14世纪初正式分裂为东、西两个汗国。东察合台汗国辖地主要在新疆。1347年,东察合台汗国的杜格拉特部首领播鲁只把流落在民间的据说是成吉思汗七世孙的秃黑鲁帖木儿扶上了汗位,定都于阿力麻里。在秃黑鲁帖木儿正式登位前,播鲁只把他放在阿克苏进行监护。在此期间,秃黑鲁帖木儿遇到了成吉思汗时代其先祖被流放到新疆的苏非派传教师谢赫贾拉里丁与额什丁和卓父子。在他们的说教下,秃黑鲁帖木儿答应接受伊斯兰教,由于这件事有很大风险,他要求在他登上汗位并掌握了最高权力后再正式公开信仰和举行入教仪式。秃黑鲁帖木儿登位时,谢赫贾拉里丁已经在阿克苏去世。几年后,额什丁和卓才得知秃黑鲁帖木儿称汗的消息,便按照原来的约定,前往阿力麻里去见秃黑鲁帖木儿汗。秃黑鲁帖木儿汗遵守诺言,由额什丁为他举行了入教仪式,并取了一个‚艾布伯克里〃穆罕默德‛的教名,正式成为一

名穆斯林。秃黑鲁帖木儿汗是新疆地区第一位接受伊斯兰教的蒙古可汗。

把秃黑鲁帖木儿汗扶上汗位的杜格拉特部是察合台蒙古中一个比较强大的部落,他们让年仅18岁的秃黑鲁帖木儿当察合台可汗,目的就是为了掌握察合台汗国的实权。秃黑鲁帖木儿汗当然也不愿当傀儡,为了摆脱杜格拉特家族的控制,他采取了许多策略和措施,接受伊斯兰教并利用伊斯兰教势力,就是其中之一。为了迅速壮大以他为核心的这股宗教政治势力,秃黑鲁帖木儿汗入教后,就在额什丁和卓的支持和配合下,开始强制推行伊斯兰教,并迅速取得重大的成果。察合台汗国的全部王公贵族很快都皈依了伊斯兰教,不久,阿力麻里的16万蒙古人集体接受了伊斯兰教,成为穆斯林。

接着,他们开始向各地派出大批经过训练的传教师。这些传教师在大力宣传伊斯兰教的同时,还与各地统治者一起,采用强制手段迫使人们接受伊斯兰教。派往为库车的是名为‚库车伊斯兰教社团‛的传教组织。该社团进入库车后,一方面在当地修建清真寺,开设经文学校,培养宗教职业人员,建立宗教法庭,散发《古兰经》等伊斯兰教典籍;一方面采取宣传和强制两种手段推行伊斯兰教。伊斯兰教的传教师深入到各地宣传伊斯兰教,并以秃黑鲁帖木儿汗的名义号召人们皈依伊斯兰教。与此同时,他们还用强制的手段迫使人们改变宗教信仰,对接受伊斯兰教的人给予种种优待,对拒绝者则施以各种方式的惩罚。在此情况下,库车的大多数居民接受了伊斯兰教。‚库车伊斯兰教社团‛不仅对库车的佛教教徒进行了残酷的迫害,对佛教文化也进行了毁灭性的破坏。他们拆毁佛教寺院庙宇,捣毁佛像,焚烧佛教经典文献,屠杀佛教教徒,具有千余年历史的库车佛教文化被破坏殆尽。佛教僧侣或被迫接受伊斯兰教,或

逃往异国他乡,或抗拒被杀。继于阗之后,新疆的又一个佛教中心就这样在血与火的清洗中湮灭了。

秃黑鲁帖木儿汗死后,察合台汗国群雄争权,硝烟再起。其继承人也里牙思火者汗被蒙古贵族袭杀。在长期*后,秃黑鲁帖木儿汗的幼子黑的儿火者被杜格拉特部拥立为汗。黑的儿火者汗执政后,很快就恢复了由于统治集团内争而停顿下来的传教活动。这次传教活动的首要目标是新疆地区仅存的最后一个佛教中心吐鲁番。传教的方式采用了许多伊斯兰统治者惯常使用的武力方式,即伊斯兰‚圣战‛旗号下的军事征服。1392年,黑的儿火者汗亲自带领伊斯兰军队进攻吐鲁番。由于有当地伊斯兰教教徒做内应,佛教教徒的反抗很快就失败了。黑的儿火者汗一举攻占吐鲁番城,接着又占领了哈剌火州。吐鲁番陷落后,狂热的伊斯兰士兵对这里的佛教教徒进行了血腥屠杀,对佛教文化进行了毁灭性的破坏。近代考古发现,在一些佛教寺院遗址里,无数被撕得粉碎的古代文献浸泡在被屠杀的僧人的血泊中,经过几百年,已凝结成硬如石块的东西,旁边还杂有缺头断足的尸骨。而地下挖掘出的古代文献往往带有人为破坏的痕迹,有的是被有意撕毁的,有些则明显是被焚烧过的。而这些被烧剩的残卷,正是当时伊斯兰占领者放火焚烧寺院时,寺院房屋或院墙倒塌被压在下面才幸而保存下来的。

吐鲁番被并入伊斯兰势力范围后,新疆的佛教势力只剩下哈密最后一块地盘。1399年,黑的儿火者汗又发动了对哈密的‚圣战‛。当时,哈密还臵于明朝的控制之下。驻守哈密的明军进行了顽强的抵抗,在历时一个月的战斗中,明军给来犯的伊斯兰军队以沉重打击。在最后的一次战斗中,黑的儿火者汗以及额什丁和卓家族的阿布纳赛尔丁和卓均被明军打死。对哈密的这次‚圣战‛也就此以失

败告终。

继黑的儿火者汗之后的穆罕默德汗,是察合台汗国统治者中一个极端狂热的伊斯兰教推行者。据穆斯林史书《中亚蒙兀儿史——拉失德史》记载,穆罕默德汗执政后即规定:所有的蒙古人都必须接受伊斯兰教,必须遵守伊斯兰教的教规,按时礼拜,违者严加惩处。惩罚措施极其严厉,其中包括用马掌铁钉入犯者的头颅骨。在此残忍手段的强制推行下,察合台蒙古人都被迫接受了伊斯兰教。这些蒙古人成为穆斯林后,在同当地维吾尔穆斯林的长期交往和互通婚姻中,其语言、文字、风俗习惯乃至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逐渐维吾尔化,最后都融合到维吾尔族中去了。

在黑的儿火者汗进攻哈密失败后,吐鲁番的伊斯兰统治者又多次发动了对哈密的‚圣战‛,与驻守哈密的明军反复争夺哈密。伊斯兰教虽然没有以武力攻占哈密,但是佛教势力在连绵不断的战争中受到了沉重的打击和削弱。在明朝军队退出哈密后,佛教势力更是急剧衰落。到16世纪初,佛教势力已基本退出了哈密。以哈密佛教势力的退出为标志,伊斯兰教在经过大约六个世纪的传播后,终于取代佛教成为新疆的主要宗教。

伊斯兰和卓势力的兴衰及历史教训

随着伊斯兰教成为新疆的主要宗教,以和卓为代表的伊斯兰教上层势力在新疆逐渐兴起。‚和卓‛也写成‚霍加‛、‚和加‛、‚火者‛等,原来的意思是‚主人‛、‚显贵‛,后来专门用来指称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的后代,穆斯林也称为‚圣裔‛(圣人的后裔)。伊斯兰教中关于‚圣裔‛的说法很多,也很复杂,这主要是因为真正的‚圣裔‛并不多,那些为抬高自己的身份和地位而自称‚和卓‛的

人不得不编造家族的历史。这些和卓虽然是假的,但是一般穆斯林群众却很难识破,这种伪造的身份也就为他们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政治、经济利益。于是在中亚伪造和卓身份的人越来越多,有的村子全村人都是和卓,村名也叫‚和卓村‛,所以有人说中亚的和卓多如牛毛。由于和卓太多,不可能都出人头地,跻身上流社会,所以这些假和卓们便纷纷离开中亚去谋求发展。伊斯兰教成为新疆的主要宗教后,这个新开辟的伊斯兰地区就成了他们实现野心的理想之地。特别是在额什丁和卓家族取得成功后,中亚的和卓便如过江之鲫纷纷来到新疆。在新疆获得成功的和卓家族先后有三支,最早崛起的一支就是额什丁和卓家族。

额什丁和卓的先祖原是中亚布哈拉(在今乌兹别克斯坦境内)一个苏非派教团的首领,成吉思汗征服中亚后,被流放到新疆喀喇昆仑山一带,后来移居到位于罗布泊地区。这是一个介于和阗与吐鲁番之间的重镇,也是穆斯林比较集中的地方。作为被流放者,他们来到新疆后一直比较安分。但是到额什丁和卓的父亲谢赫贾拉里丁时,他开始在罗布泊地区传播苏非派教义,招收门徒弟子。但信者不多,弟子也只收了十几个。贾拉里丁遂决定离开罗布泊地区去阿克苏发展。这一决定不仅改变了该和卓家族的命运,也对新疆伊斯兰教的传播和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贾拉里丁父子在阿克苏遇到秃黑鲁帖木儿汗。秃黑鲁帖木儿汗利用额什丁和卓家族推行伊斯兰教,巩固了自己的统治地位,额什丁和卓家族则借助秃黑鲁帖木儿汗的权力扩大了伊斯兰教特别是苏非派的传播范围,从而扩大和巩固了该家族的宗教地位和影响。秃黑鲁帖木儿汗以额什丁和卓引导其入教和传播伊斯兰教之功,不仅聘任他为自己的宗教导师和顾问,而且封其为天山南路伊斯兰教教长,世袭罔替。

额什丁和卓获封天山南路伊斯兰教教长后,为巩固自己的地位和特权,除大力在一般群众中发展信徒外,尤其重视吸收统治集团的成员。许多王公大臣、部落首领纷纷效法秃黑鲁帖木儿汗,拜倒在额什丁和卓门下,成为该和卓家族的门徒。额什丁和卓家族还十分热衷于宗教教育和苏非主义思想的传播。在库车期间,兴办了瓦里耶经文学院,这所经文学院成为传播苏非主义和培养苏非派骨干力量的中心。由此,额什丁和卓家族的势力迅速扩大到南疆各地,成为当时新疆最大的一支宗教政治势力。

随着额什丁和卓家族势力的不断壮大,他们所获得的政治、经济特权也越来越多。在这些特权中,最重要的一项特权是对汗位继承和任命大臣的‚认可‛权。这项权力规定,察合台汗国在确定汗位继承人和任命大臣时,必须征求额什丁和卓家族的意见,得到他们的认可。这开创了伊斯兰教上层势力干预政治乃至控制政权的危险先例,其危害性以后便逐渐显露出来。

在经济方面,额什丁和卓家族通过汗的赏赐、占有瓦合甫(宗教寺产)地和水利设施、信徒的捐献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大量聚敛财富。成为察合台汗国最大的宗教封建主。宗教地位的巩固,政治影响的扩大和经济实力的增强,使额什丁和卓家族的政治野心逐渐膨胀起来。他们不再满足于形式上的政治特权,而是要求控制汗国的实际权力。他们利用‚教长认可‛和推荐大臣的特权,积极参与朝政,排斥异己,培植自己的势力,后来甚至发展到随意废立可汗。但在同世俗统治集团的斗争中,额什丁和卓家族最后遭到失败,并走上了衰落之路。

继额什丁和卓家族之后兴起的是穆罕默德〃谢里甫和卓家族势力。15世纪末至16世纪初,东察合台汗国再次陷入*。1514年,

察合台后王赛德汗在叶尔羌建立了叶尔羌汗国。在长期的*中,拥兵自重的察合台诸后王和蒙古贵族在互相攻伐中都受到程度不同的削弱,而伊斯兰教上层势力却趁机发展起来,使世俗统治者更加依赖于他们来提高自己的影响和维护统治。于是上至可汗下至各部落首领,几乎无不聘请著名苏非为自己的宗教导师。在这种背景下,叶尔羌汗国建立伊始,就把聘请宗教导师的做法作为一项制度确立下来,这就是‚宗教导师制‛。按照这个制度,每一位汗都要聘请一位苏非做自己的宗教导师。叶尔羌汗国的宗教导师制吸引了大批的和卓从中亚来到新疆,并围绕导师职位展开了激烈的斗争。

为防止和卓以势干政,叶尔羌汗国的统治者不再从额什丁和卓家族中聘请宗教导师,而是聘请那些从中亚来到新疆不久,虽有一定声望但缺乏社会基础的和卓当宗教导师。阿不都〃拉失德汗聘请了中亚塔吉克人穆罕默德〃谢里甫和卓作为宗教导师。由此,叶尔羌的王公贵族和百姓也都跟着阿不都〃拉失德汗成了这位和卓的门徒。

穆罕默德〃谢里甫和卓家族也取得了许多经济特权。随着政治和经济实力的不断加强,穆罕默德〃谢里甫和卓家族迅速成为继额什丁和卓家族之后在新疆兴起的第二支和卓家族势力。但是,由于当时叶尔羌汗国政治稳定、经济繁荣、汗权巩固,特别是阿不都〃拉失德汗对和卓干预朝政保持高度警惕,使该和卓家族始终没有能够像额什丁和卓家族那样得以操纵叶尔羌汗国的朝政。后来,该和卓家族的地位被玛合图木〃阿杂木和卓家族所取代。玛合图木〃阿杂木和卓原名阿合买德〃卡桑尼,乌孜别克族人,中亚最大的苏非主义组织‚纳合西班底派教团‛的首领。为了扩大纳合西班底教团的势力,他亲自来到叶尔羌汗国。由于当时穆罕默德〃谢里甫和卓家

族正处于鼎盛时期,玛合图木〃阿杂木和卓自感难以取代其地位,只好在发展了一些信徒后返回了中亚。

玛合图木〃阿杂木和卓去世后,他的两支后裔进入新疆。这两支后裔来到新疆后,为争夺叶尔羌汗国的宗教领导权,形成了两个势不两立的教派——白山派和黑山派。清代文献又称‚白帽回‛、‚黑帽回‛,或‚白帽回子‛、‚黑帽回子‛。民族文字资料中称为‚阿克塔克‛(白帽派)、‚喀喇塔克‛(黑帽派),或‚白柳派‛、‚黑柳派‛,‚白旗派‛、‚黑旗派‛等等。这些名称都是人们根据两派的外在特征所起的,而不是本派的自称。按照苏非派教团名称的一般规则,两派的正式名称应为‚伊禅卡朗派‛、‚伊斯哈克派‛。至今,以这两个名称自称的教团‚伊禅尼耶‛和‚伊斯哈克耶‛,仍是新疆地区两个重要的苏非派教团。

白山派和黑山派为了争夺宗教统治权,进行了长达几个世纪的残酷斗争。他们不仅挑起穆斯林群众之间的斗争,与此同时,他们利用各自对世俗统治者的影响,不断挑动统治集团的内争。由此,激化了宗教封建主与世俗封建主之间的矛盾。斗争的结果,使双方的力量受到极大的削弱,而这也加快了他们退出政治舞台的速度。白山派和黑山派的斗争发展到17世纪后期,达到了白热化程度,并不断发生流血暴力冲突。白山派和黑山派的反复斗争和相互残杀,不但导致了叶尔羌汗国的灭亡,也使两派和卓势力元气大伤,迅速地衰落下去。

1755年,白山派的后裔大、小和卓发生武装叛乱,大和卓波罗尼都被派往南疆,利用其影响去招抚维吾尔族人,以实现对南疆的和平统一;其弟小和卓霍集占留在伊犁管理‚回务‛。波罗尼都受命后,即同清朝使者一起,率领由清军、准噶尔人和山地居民组成的

一支千余人的军队前往南疆。波罗尼都以清朝政府委派的官员与和卓的双重身份招抚维吾尔族人,各地不满黑山派和卓统治的维吾尔族人纷纷归顺。黑山派和卓虽然进行了抵抗,终因众叛亲离而失败。黑山派和卓家族中,除阿布都拉和卓和他的两个儿子脱逃外,其余全部被杀。黑山派和卓势力从此退出了历史舞台。

波罗尼都收复南疆后,立即宣布天山南路从此进入‚可汗秦(指清朝皇帝)的时代‛。不久,厄鲁特蒙古辉特部台吉、当时已归附清朝的阿睦尔撒纳发动叛乱。小和卓霍集占不念清朝解救之恩,反而‚率众助逆,以与勤王之台吉、宰桑战‛,参与了叛乱。在平叛清军即将抵达伊犁时,霍集占怕清朝政府追究,潜往南疆。他一入南疆,即提出‚收罗和城,可以自立‛的分裂主张,煽动波罗尼都背叛清朝。1757年,霍集占杀害清朝政府派往南疆进行招抚的官员阿敏道,正式发动了叛乱。1759年清军在新疆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终于平息了这场历时两年四个月,波及南疆大部分地区的叛乱。

19世纪上半期,在浩罕汗国等外国势力支持下的和卓后裔,先后发动了‚张格尔和卓之乱‛、‚玉素甫和卓之乱‛、‚七和卓之乱‛、‚倭里汗和卓之乱‛等多次叛乱。这些以建立独立的政教合一的伊斯兰政权为目的的叛乱,不仅根本违背了历史发展潮流,也违背了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因此也就注定了这些叛乱必然失败的命运。

清朝平定和卓后裔的叛乱,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和新疆的社会稳定,维护了各族人民包括广大穆斯林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消除了和卓势力,消除了危害新疆社会的一个毒瘤。

和卓家族势力兴衰的历史证明,伊斯兰教上层势力的非正常发展乃至恶性膨胀,必然导致其侵夺世俗权力;一旦他们夺取权力,

则必然建立中世纪式的政教合一的政权,把社会拉向倒退;这种政教合一的黑暗统治,给各族人民包括穆斯林群众带来的只能是更加深重的苦难;在他们失去权力后,必然利用其宗教影响,以百倍的疯狂来夺回失去的权力,造成社会的激烈动荡。这也是17世纪至19世纪新疆伊斯兰教发展变化的一个突出的特点。

自汉代新疆归属中国版图以来的一千多年里,新疆没有发生过利用宗教反对中央政府,进行分裂活动的事件。所以历代中央政权对新疆的宗教问题一般不直接处理或干预,而是由地方政府或地方政权自行处理。清朝统一新疆后,鉴于叶尔羌汗国时期宗教上层势力不仅长期干预世俗政权,甚至取而代之,建立政教合一的和卓政权,造成社会长期动荡的历史教训,为了防止宗教上层利用宗教危害国家的统一和清朝在新疆的统治,维护新疆社会的稳定,决定在‚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的基本政策下,对伊斯兰教实行政教分离的政策。

清政府的政教分离政策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禁止宗教干预政治、干预司法。清政府规定,凡是有阿訇身份的人,一律不得在政府任职,更不能当官掌权。只准许阿訇念经礼拜,从事正常的宗教活动,而不允许干预行政事务。如阿訇的弟子中有在政府当差或当官的,也不允许再兼任阿訇,以防止阿訇利用亲属参与或干预行政。对属于宗教上层人士的大阿訇,则规定要由地方行政长官‚遴选保举‛,以保证对宗教上层的控制。在和卓统治时期,政教合一,宗教上层权力很大,干预政治问题十分突出。如每年开斋节的第一天,阿訇就趁阿奇木伯克(地方行政长官)赴礼拜寺礼拜之机,对阿奇木伯克的政绩进行评议,‚以为贤者留之,以为某事无道,某某事尤无道,则与回众废而杀之‛。这就是说,宗教上层对政府事

务有评判的权力,并且对不符合他们要求的政府官员有生杀大权。正是这种权力使他们控制了各级政权。在政教分离政策实施初期,宗教干预政治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如在叶尔羌官员控告阿奇木伯克时,第一个署名的就是阿訇。清政府对这一事件十分重视,乾隆皇帝过问此事,他再次明确规定,今后政府的一切事务只能由阿奇木伯克处理,‚阿訇不得干预‛,并要求新疆官员让所有百姓都知道这一规定。

在防止宗教干预司法方面,清政府针对过去政教合一的具体情况,采取了循序渐进的策略。新疆统一之初,清政府只是规定谋反、谋叛等重罪,必须按照清朝的法律处理,宗教不得干预。一般的刑事、民事案件则可由宗教法庭依照伊斯兰法律和民族习惯法处理。后来逐渐把刑事施法权收归政府,规定在刑法方面必须执行清朝的法律。宗教法庭继续予以保留,但只负责处理民事案件。清朝在新疆司法制度上的改革,实际上是一种司法双轨制,虽然这一改革不够彻底,存在许多弊端,但是对于刚刚摆脱和卓政教合一统治的新疆社会来说,还是比较稳妥和有效的,对于保证实现新疆的政教分离和防止宗教干预司法,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其二是政府不干预宗教内部事务。伊斯兰教内部因不同的观点历来就分为许多派别。而教派斗争也几乎贯穿整个伊斯兰教的历史。新疆白山派和黑山派就进行了长达几个世纪的流血冲突。但是,不管教派矛盾多么尖锐,只要没有危害到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它仍然只是宗教的内部问题。所以清政府要求各级官员不得介入教派之争,在选拔官员时不得以教派划界,而要以政治态度为取舍标准。对于白山派和黑山派,清政府认为他们‚原无分于种类‛,后来虽然‚自分种类‛,但那也只是他们自己的事,只要他们

拥护清朝的统治,无论是白山派还是黑山派,都应当一视同仁,立有战功或政绩的,皆予以重用。即使是白山派的和卓,如额色尹、图尔都、鄂托兰珠和卓等,因反对大小和卓叛乱,并在平叛中立有战功,清政府按功行赏,照样给他们封公晋爵。黑山派中有反对清朝统治的,照样予以严惩。如黑山派阿訇孜牙墩就因率众暴动而被凌迟处死。白山派和卓张格尔叛乱后,一些新疆官员要求改变对白山派和黑山派的态度,在黑山派中选拔伯克。道光皇帝认为这样会使两派‚更相猜疑,别生衅端‛,危害清朝的统治,因此予以否定。后来随着和卓后裔的不断叛乱,清朝政府才改变了这一政策开始支持黑山派,压制白山派,并有意识地制造和利用两派矛盾,造成不良的社会后果。

在实行政教分离的同时,清政府还加强了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清政府认为,阿訇作为‚掌教之人‛,为穆斯林群众‚素所遵奉‛,具有重要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因此十分重视对阿訇的挑选和任用。规定阿訇要由各庄伯克从通达经典、诚实公正者中挑选,再由阿奇木伯克报请驻扎大臣批准。当选阿訇还必须定期拜访驻扎大臣。如发现被保举阿訇既不知经典,又不可靠且剥削穆斯林群众者,要即行革除和惩治,保举该阿訇的阿奇木伯克也要一并受到惩处。

严厉查禁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谋逆‛活动。清朝统一新疆后,逃亡到中亚的白山派和卓后裔,穷困潦倒,又不甘心于失败,便不断派人潜入新疆刺探情报,联络和煽惑白山派信徒,进行反对清朝政府的阴谋活动,同时敛取钱财,为叛乱活动做准备。清政府对此保持了高度警惕,饬令地方官员严加查禁和打击,一旦查获审明,‚首从各犯‛均‚全行正法‛。自乾隆以来,清政府多次破获此类案件,沉重打击了利用宗教进行的‚谋逆‛活动。

禁止‚习念黑经‛。所谓‚黑经‛,是指《古兰经》等伊斯兰教正式经典之外的经典,根据当时的情况,可能主要是指苏非主义(即苏非派,伊斯兰教神秘主义派别,新疆又称‚依禅派‛,回族称‚门宦‛)的经典,以及和卓、教主等伊斯兰教上层伪造的所谓经文。嘉庆十六年(1811年),就破获一起以和卓后裔名义‚捏写回经,妄添不法语句‛的案件。伪造经文,借以蒙蔽、煽动穆斯林群众,是和卓等伊斯兰教上层和不法之徒惯用的伎俩和手段,危害极大。为防止和卓和不法之徒以‚黑经‛煽动群众起来反清,清政府不仅对‚捏写黑经,妄添不法语句‛者严加惩处,而且规定‚禁止莫洛回子习念黑经‛。‚莫洛‛即‚毛拉‛,清代在新疆地区主要是指具备初步宗教知识而又能读写的青少年,也包括一般有文化的穆斯林。‚回子‛是清代对信仰伊斯兰教的维吾尔人的称谓。规定要求各地如发现有违禁者,在查明审实上报后,要根据‚习念黑经‛时间长短,给予‚发遣、枷责‛等处罚。同时还规定,各地驻扎大臣要在每年年初,把这一规定张榜布告,晓谕百姓,并严行禁止。

清朝政府在新疆实行的政教分离政策和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目的无疑是维护其在新疆的统治,但也是中央政府应有的权力和职责。清政府的这一政策虽然不够彻底也不够全面,比如保留宗教法庭为宗教干预司法留下了空间。但是,由于它是根据新疆的实际,因地、因时、因俗而制定的,所以有较强的针对性。政教分离政策的实施,解决了政权与教权长期纠结的症结,基本实现了两者的分离,无论是对新疆社会,还是对伊斯兰教的正常发展,客观上都产生了积极而重大的影响。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对于防止利用宗教煽动反对清朝统治具有重要的作用,客观上也有利于维护新疆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多种宗教并存格局的发展

伊斯兰教成为新疆的主要宗教后,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继续演变。原有的祆教、景教和摩尼教已消失无存,佛教、道教在一度衰落后有所复兴,藏传佛教、基督教、天主教和东正教又先后传入新疆,加入到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中来。

伊斯兰教作为新疆的主要宗教,一是传播地域广大,遍及南北疆。二是信仰民族多。清朝时期,随着乌孜别克族和塔塔尔族的迁入,新疆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已有维吾尔、哈萨克、回、柯尔克孜、塔吉克、乌孜别克、塔塔尔等七个民族。由于历史上这些民族基本上是全民信仰伊斯兰教,伊斯兰教对这些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乃至民族心理,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一时期,佛教在伊斯兰教的排挤下一度衰落,不见了昔日寺院林立、僧侣成群的盛况,信仰者只是在家中烧香拜佛,从事一些简单的佛事活动。但清朝统一新疆,特别是驱逐阿古柏匪帮后,随着内地信仰佛教的官兵、商贾和百姓的到来,佛教在新疆又逐渐复兴起来。在汉人较集中的哈密、巴里坤、木垒、吉木萨尔、阜康、乌鲁木齐、奇台、昌吉、伊犁等天山北坡各地,都重新建立了佛教的寺院。甚至在伊斯兰教势力强盛的南疆地区,也出现了佛教的庙宇。据不完全统计,新中国建立前,新疆共有汉传佛教寺院20余座。

藏传佛教即俗称的喇嘛教,是佛教传入西藏后,融合当地的苯教而形成的具有藏族特点的佛教。

藏传佛教传入新疆的时间,史无明载。唐代,吐蕃屡入新疆,与唐朝、大食争夺西域。虽然迄今为止还没有发现这一时期藏传佛教的文化遗存,但毋庸臵疑的是,信仰藏传佛教的吐蕃在新疆的长

期活动,必然把这一宗教带入新疆。近代以来在和田地区发现的藏传佛教的‚欢喜佛‛塑像,在吐鲁番地区发现的藏文佛经,马面观音、十一面观音等壁画,有人认为是10世纪至11世纪藏传佛教的文物。但这一时期吐蕃早已退出新疆,所以我们认为这些文物应属唐代遗存。时间约为唐朝中晚期。这一时期,应是藏传佛教传入新疆的时间。

有关藏传佛教在新疆的早期传播情况,目前尚不清楚。但从藏传佛教文物的分布可以推断,在和田、吐鲁番这些吐蕃活动时间较长的地区,藏传佛教比较流行。吐蕃退出新疆后,藏传佛教也随之日趋式微。但在喀喇汗王朝和于阗李氏王朝的宗教战争期间,原为政治对手的于阗和吐蕃,由于都信仰藏传佛教,因此出于共同对付伊斯兰教的目的,双方抛弃前嫌,加强了联系,斯坦因认为,吐蕃还通过奠居在拉达克及西部领土的显然属于突厥种的首领来支援于阗。这种密切联系,必然扩大藏传佛教在于阗的影响,促进该教在于阗的流传。

西辽至蒙元时期,由于实行宗教宽容政策,藏传佛教在新疆也有所复兴。蒙哥汗时期,就有许多维吾尔族人信仰了藏传佛教。当时途经此地前往蒙古的法国小教友会修士威廉〃鲁不鲁克,对维吾尔族信仰藏传佛教的情况就作了详细的记述:‚所有他们的教士都把头发和胡子剃光,他们身穿桔黄色的长袍,并且自剃光头发之时起,就严守贞洁。他们住在一起,一二百人成为一个团体……不管他们走到哪里,他们手里总是拿着一串念珠(有一二百颗念珠),如同我们带着我们的念珠一样。他们经常重复地说这句话:Onmanbaccam(唵嘛呢叭咪吽)。‛他还详细描绘了维吾尔族僧侣的服饰,焚烧尸体及将骨灰埋在‚金字塔的顶上‛的习俗,以及同他们进行的关于上帝、

灵魂等问题的辩论。

蒙元时期,藏传佛教在新疆虽有流传,但信众不多,影响不大。藏传佛教在新疆的勃兴,是与卫拉特蒙古进入新疆联系在一起的。

卫拉特蒙古原来信仰萨满教。明初,藏传佛教曾一度传入,并为一些上层贵族所信奉和推崇。明正统十一年(1446年),其首领也先为提高卫拉特蒙古喇嘛的地位,还亲自代其向明朝皇帝‚乞大赐封号,并银印、金襕袈裟‛等。但在西迁至西北地区后,由于受到东蒙古的阻碍等因素的影响,藏传佛教日趋式微。16世纪后期,卫拉特蒙古的一些贵族重新认识到藏传佛教的重要性,再次提出接受藏传佛教的要求。土尔扈特部首领赛音特勒斯墨尔根特穆纳诺颜提出信奉藏传佛教中势力最大的教派——格鲁派(黄教)的建议。卫拉特蒙古贵族与格鲁派上层的结盟,促进了藏传佛教在卫拉特蒙古的发展。萨满教最终被排斥,藏传佛教成为卫拉特蒙古各部共同信奉的唯一宗教。

1640年,在卫拉特—喀尔喀蒙古王公会议上,制定了著名的《蒙古—卫拉特法典》(《察津必齐克》)。在该法典中,专谈藏传佛教的条文占有显著地位,‚这些条文以法律形式规定喇嘛教为全蒙古所有汗国和公国的正式国教‛,确立了藏传佛教在卫拉特蒙古的独尊地位。该法典规定,‚十人中必有一人献身于佛‛,以保证僧侣来源。为保证僧侣队伍的稳定,对破坏戒律擅自还俗的僧侣,规定没收其一半的牲畜和财产。法典还赋予僧侣种种特权和法律保护,如规定;‚掠夺属于僧侣的爱玛克者,科以铠甲百领、骆驼百头、牛千头的财产刑‛;向僧侣征用大车者,处以罚母牛一头的财产刑;将献佛之马用于运输赋役者处以罚马一匹的财产刑;詈骂、殴打僧侣者,处以罚马一匹至九九的财产刑,等等。

清代迁入新疆的锡伯、达斡尔等民族,后来也接受了藏传佛教,使藏传佛教在新疆的势力和影响进一步扩大,成为仅次于伊斯兰教的第二大宗教。近代以来,蒙古各部落纷纷新建、重建或扩建寺庙,寺庙数量急剧增加。到解放前,藏传佛教寺庙已有近百座。新疆著名的藏传佛教寺庙,如昭苏圣佑庙、巴伦台黄庙等,大都是近代所建。

道教的情况与佛教大体相同。它也是随同内地官兵、商贾和百姓的到来而得以复兴的。由于当时进入新疆的军民以信仰道教者居多,所以道教在新疆取得了比佛教更大的发展。当时,大型的道教宫观虽然不是很多,但是带有我国多神崇拜传统的道教建筑,如万寿宫、关帝庙、龙王庙、城隍庙、娘娘庙等等,却遍布天山南北,数量之多仅次于伊斯兰教的清真寺。据《三州辑略》记载:乌鲁木齐及周围地区的道教宫观,如万寿宫、关帝庙、城隍庙、文昌宫、龙王庙、真武庙、文昌庙、魁星阁、财神庙。巴里坤会宁城:万寿宫、关帝庙;汉城:万寿宫、城隍庙、关帝庙等等,多达百余座。由此不难看出,道教在北疆地区发展之迅速。

道教不仅在北疆地区迅速传播,在南疆地区也取得了空前的发展。据《回疆通志》记载,在喀什噶尔、英吉沙、叶尔羌、乌什、阿克苏、库车、吐鲁番、哈密等地,都建有万寿宫、关帝庙。有些地方还同时建有其他的道教庙宇,如乌什除万寿宫、关帝庙外,还有山川社稷坛、马祖殿、火神殿各一座;哈密有文昌宫、火神庙、财神庙、无量庙、罗真庙、城隍庙等。

由于各地政府的支持,道教在新疆获得了重大发展。但也正因为如此,随着清朝灭亡而失去官方支持的道教,从民国时期起便逐渐趋于衰落。

基督教又称‚耶稣教‛,是中国对基督教‚新教‛的专称。基督教是近代传入新疆的西方宗教之一。据《新疆图志〃交涉志》记载: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喀什瑞典耶稣教(即基督教)堂设于疏附县北关,男教士三人,女教士四人‛。这是关于基督教传入新疆最早的汉文记载。但据西方基督教会本世纪初的一项调查,在19世纪最后的20年,瑞典行道会的传教士到达南疆地区,在那里同其他传教士一起传教近四分之一世纪。1892年,行道会进入喀什,以此为中心向外扩展。到1921年,在南疆地区已形成四个传教中心:喀什、叶城、疏勒和英吉沙,有传教士7人。这项调查还附列了新疆基督教的传教点和各传教点设立的时间:喀什,1892年;叶城,1895年;迪化,1908年;疏勒,1909年;英吉沙,1912年。以上各传教点,除迪化是内地会的传教点外,其余均为行道会建立的。

上述两种记载大体相同,由此可以确定,基督教传入新疆的时间在19世纪末,首先由瑞典行道会传入南疆地区,继由内地会传入北疆地区。

1889年,英籍内地会传教士胡进洁来华。在内地活动几年后,于1905年前后来到乌鲁木齐,设福音堂于北大街(后移至库后巷),吸收了16名男女加入基督教。胡进洁为了传教方便,着汉人服装,并很快学会了维吾尔语。他的传教范围很广,除乌鲁木齐外,还去过南疆的库车、焉耆等地。胡进洁不仅在汉族、维吾尔族中传教,也积极在蒙古等民族中发展信徒。盛世才统治时期,胡进洁被以英国间谍之名关进监狱,长达13个月之久,致使他曾一度精神错乱。胡进洁在新疆的长期传教活动中,虽然也发展了包括维吾尔族在内的一些少数民族入教,但人数很少,发展缓慢。在胡进洁之后,相继又有马慕洁、马尔昌等外国传教士来新疆传教。这些早期来新疆

的传教士除传教外,还在所到之地开办圣经训练学校、医院、孤儿院和学校等,以扩大基督教的影响,吸引人们入教。外国传教士在新疆的早期传教活动,虽然把基督教传播到了天山南北各地区,但信徒不多,影响不大。盛世才统治时期,取缔了一切教会,基督教的传教士或被捕入狱,或被迫离开新疆,教堂被改作他用,教产被没收,基督教受到传入以来的第一次沉重打击。

国民党统治时期,一批来自英、美等国的基督教传教士来到新疆。这些传教士于所到之处积极开展传教活动,发展信徒,建立教会。这一时期,进入新疆的基督教的传教差会,除原有的内地会、行道会外,还有长老会、圣公会、浸礼会、安息日会、信义会、卫理公会、美以美会、循道公会等。继外国教会之后,一些内地教会的传教士也开始来新疆传教。1948年,山东济南和潍县两地灵修院的传教士和信徒10余人来哈密传教。他们一方面积极在哈密传教,一方面派人前往巴里坤、吐鲁番、焉耆、阿克苏、吉木萨尔、喀什等地发展信徒。次年,他们在哈密新城修建了一座教堂,将其教会组织定名为‚基督教西北灵工团‛,下设布道、灵育、医药等7个部,并且创办了《西北灵工》和《灵工通讯》两个刊物,在新疆和内地发行。西北灵工团共发展信徒103人,成员主要是职员、军警、医生和职业教徒。

天主教传入新疆的具体时间不详。据德国学者霍尔根〃凯斯顿称:耶稣定居印度时,曾到处讲道,‚文献多次记载,他经常返回喀什。‛他还认为,距喀什6英里的马利亚墓的墓主马利亚,可能就是《新约圣经》中《腓力比书》所说的,在耶稣受难后坚持不背叛他的三位同名马利亚的妇女之一,并称‚这座位于喀什的马利亚墓葬完全可能具有真实的背景。‛这只是他个人的推测,学者一般根据元

代新疆已有也里可温教,推断当时天主教已传入新疆。但也里可温教并不单指天主教,所以天主教传入新疆的时间还有待于新资料的发现。有史可考的第一位进入新疆的天主教传教士,是天主教耶稣会会士、葡萄牙人鄂本笃。鄂氏于1603年到达新疆莎车,在该地逗留了一年。他能讲流利的波斯语,精通伊斯兰教教义。在新疆的一年间,他带着另外几个天主教徒到过叶城、和田、喀什和哈密等地,除了发现一张内容为基督教的画之外,没有发现这些地区还有基督教徒。对鄂氏在新疆是否进行过传教活动,是否发展过信徒等情况,史载阙如。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天主教随着英美等外国势力在中国的殖民化进程,开始了在中国的大规模传播。天主教在新疆的大规模传播晚于内地,大约在清末民初。最先来新疆传播天主教的是德国和法国的传教士。据《新疆图志〃交涉志》记载,清光绪八年(1882年),法国天主教士石天基在绥定(今霍城县)设教堂。3年后,又有法国天主教士梁萌德在宁远县(今伊宁市)小东梁设教堂。大约与法国传教士同时,一位名叫亨德里克斯的荷兰传教士,受某天主教会的派遣来华传教。他先去了蒙古,不久就来到喀什。据说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到过喀什的外国人对这位传教士留下了深刻印象。当时英国驻喀什总领事的夫人在其所著的一本书中,就专门介绍过这位传教士,称他是一位懂多种语言、知识渊博的人。1900年斯坦因来新疆考古探险时,在喀什也经常见到这位著名的传教士。斯坦因给亨氏的评价是‚慈善的神父‛,说他‚总是带来许多新闻和传闻,从这些常与原始材料相左的信息中无成见地搜集一些情报,或许会给因投入缺乏一份当地报纸而遗憾的人们带来很大的安慰。‛斯坦因还谈到在喀什有一个以G〃李盖提传教士为首的瑞典传教团。这表明

当时在喀什除荷兰传教士亨德里克斯外,还有一个瑞典天主教传教组织。

随着外国传教士的不断到来,到民国初年,在全疆各地的重要市镇,如乌鲁木齐、伊宁、喀什、莎车、英吉沙等地,都建立了天主教堂。盛世才统治时期,天主教同基督教一样,一度受到沉重打击。到国民党统治时期,中外天主教传教士又纷纷来到新疆,使新疆天主教得以迅速恢复和发展。在这些传教士中,既有真正热心于传教事业的神职人员,也有以传教为掩护的间谍。这些间谍以传教为名,建立秘密组织,把一些亲信教徒发展为侦探,加以训练后,派往各地搜集情报。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一些天主教堂大肆从事间谍活动,广泛搜集有关新疆的军政情报,还进行破坏活动。这些间谍活动损毁了天主教的形象和声誉,也理所当然地遭到新疆当局的惩处。

东正教是随俄罗斯人传入新疆的。18世纪后期,一些不堪忍受沙皇政府压迫和剥削的俄罗斯人,陆续迁来新疆。俄罗斯人信仰东正教,随着俄罗斯人的到来,东正教也随之传入新疆。当时进入新疆的都是普通的东正教信徒,没有神职人员。近代以来,随着中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沙俄取得了在新疆的传教权。俄罗斯传教士开始进入新疆,在俄罗斯人聚居的地方开设教堂。到‚十月革命‛前,在乌鲁木齐、伊犁、塔城、喀什等地都建立起了东正教教堂。俄罗斯传教士的活动主要是组织和主持俄罗斯东正教徒的宗教活动,他们在其他民族中的传教活动没有取得多少进展。当时,来新疆的俄罗斯人很多,其中大多数加入了中国国籍,数量达到万余人。由于这些俄罗斯人都信仰东正教,这也就是说,当时的东正教徒已有万余人。‚十月革命‛后,各不同阶层的俄罗斯人大量进入新

疆。还有一些我国原来在俄罗斯已与当地女子结婚的华工,也携家来新疆定居。这些华工有的已信仰东正教,他们的家属都是东正教徒。东正教也随着这些俄罗斯人和华工的到来而得以迅速发展。由于一些仇视共产党和苏维埃政权的白俄军官、地主、贵族和传教士来新疆后,仍顽固坚持其反动立场,继续从事反苏反共活动,因而受到当时还亲苏亲共的盛世才的打击,东正教也受到牵连,教堂被封闭。在披着宗教外衣的反苏反共分子被逐渐清除、盛世才的统治结束后,东正教才恢复了正常的宗教活动。

新疆宗教演变史的几点启示

一、多种宗教并存是新疆宗教历史演变的基本特点,也是无可辩驳的事实。

自从外来宗教传入新疆形成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以来,构成这一格局的宗教不断在发展演变,但不管其如何演变,都未能改变多种宗教并存的这一基本格局。也就是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受世俗政权宗教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主要宗教的地位会发生改变,但是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教独存‛的情况,‚一教或两教为主、多教并存‛始终是新疆宗教演变的基本格局。

二、新疆多种宗教并存格局的形成和演变,是由多民族聚居的特点所决定的。

自古以来新疆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各民族都有自己的宗教信仰,当这些民族进入新疆后,自然就会把他们所信仰的宗教带到新疆来。

古代中亚以善于经商著称的粟特人,就把他们信仰的祆教率先传入了新疆。在新疆定居的粟特人形成的聚落,广泛分布于从阿勒

泰、伊犁到罗布泊的广大地域,从而也把祆教传播到了新疆各地。在新疆鄯善吐峪沟,至今还分布着许多信仰祆教的粟特人的坟墓,并出土了祆教的文物。粟特人改信摩尼教后,不仅把摩尼教传播到了新疆,还传播到了远离新疆的蒙古高原的回鹘汗国,让生活在那儿的回鹘人信仰了摩尼教,并使之成为回鹘人的国教。

唐代,吐蕃人进入新疆后,他们所信仰的藏传佛教也随之传播到了从南疆到北疆的许多地区。后来,随着吐蕃人撤离新疆,藏传佛教也在新疆一度消失了。直到17世纪,进入新疆的卫拉特蒙古人接受藏传佛教,该教才再度兴盛。

新疆道教则是由中原地区信仰道教的汉族带入新疆的,由于其他民族信仰道教的不多,所以道教传入早期主要流传于哈密和吐鲁番这两个汉族集中的地区。

除了多民族的原因之外,一个民族宗教信仰的变化,则是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如维吾尔族历史上就先后信仰过原始宗教、萨满教、祆教、佛教、摩尼教、景教等多种宗教,最后才信仰了伊斯兰教。维吾尔族宗教信仰的变化对新疆宗教的演变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摩尼教虽然很早就传入新疆,但影响却不大,当840年以摩尼教为国教的回鹘人迁入新疆吐鲁番地区后,摩尼教在新疆才有了突破性的发展。景教的情况和摩尼教差不多,传入新疆早期也没有大的发展,但随着大量维吾尔族人改信景教,使新疆景教一度十分繁盛。在维吾尔族人大量改信伊斯兰教后,新疆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也逐渐由佛教为主要宗教演变为佛教与伊斯兰教并立为主要宗教,并最终形成以伊斯兰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

三、宗教无论作为一种意识形态还是一种文化现象,都必须和其所处的时代以及人文地理环境相适应。

宗教与时代相适应,不只是社会对宗教的要求,更是宗教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内在需求。历史证明,只有那些能够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不断进行自我调节以适应社会的宗教,才能生存和发展。如当代的世界三大宗教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都有着悠久的历史,经历了不同的社会形态,所以能由民族宗教发展成为世界性宗教,无疑是因为这些宗教能够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不断与时代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凡是不能随着时代与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宗教都是没有生命力的,如祆教、摩尼教、景教这些古代的世界性宗教,由于不能与不断变化的时代和社会相适应,最终被社会所抛弃。这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宗教不仅要与时代相适应,也要与变化了的人文地理环境相适应。任何一种宗教,在传播到一个新的地域或民族后,在排斥这个地区或民族原有宗教的同时,必须吸收融合原有宗教以及民族传统文化的因素,从而形成其地域的和民族的特点。

产生于印度的佛教,在传入中国后就吸收中国传统儒家的思想和文化,最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中国佛教,所谓‚中国佛教‛,就是说它不是印度的佛教,也不是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佛教。佛教传入西藏后,与藏族原有的苯教相结合,形成了具有藏族特色的藏传佛教。佛教不杀生,佛教徒也不吃肉和葱韭,但历史上新疆的佛教徒既吃肉也吃葱韭,这就是新疆的佛教。

伊斯兰教传入新疆后,就一直在随着时代和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从而与新疆社会相适应,逐渐演变为带有鲜明新疆地域和民族特点的新疆伊斯兰教。新疆历史上曾经长期流行产生于古代波斯的祆教和摩尼教,因此受波斯文化影响很大,所以新疆伊斯兰教的大量宗教术语采用的是波斯语而不是伊斯兰教的神圣语言阿拉伯语,

胡大、古尔邦、肉孜等等;伊斯兰教禁止真主之外的任何朝拜,而新疆的穆斯林从接受伊斯兰教至今一直都朝拜被称为‚圣地‛、‚圣墓‛的麻扎;伊斯兰教是禁酒的,但从《突厥语大词典》、《福乐智慧》等新疆著名穆斯林的著作中,都可以看到新疆穆斯林喝酒和酒馆的记述,《福乐智慧》还专设一章论述‚侍酒官应具备的条件‛,《真理的入门》的作者玉格乃克为‚酒馆周围兴隆繁盛,清真寺无人礼拜冷落荒凉‛的社会现象而感慨和不满。历史上新疆穆斯林女性戴面纱的不多,所以19世纪俄国的哈萨克军官瓦里汗诺夫在喀什噶尔看到这一现象时,就发出了新疆穆斯林女性是‚亚洲最自由的女性‛的感慨。具有上述特点的伊斯兰教,既不是沙特阿拉伯的,也不是土耳其的伊斯兰教,就是我们新疆各族穆斯林一千多年祖祖辈辈信仰和奉行的新疆伊斯兰教。

具有时代和地域特点的宗教,才是有活力的可以持续存在的宗教。原教旨主义要求回归到宗教初始的状态,是违背历史潮流的,也是违背宗教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利益的,因此也是注定不会成功的。宗教极端主义否定传统的新疆伊斯兰教不是真正的伊斯兰教,这是对新疆传统伊斯兰教的恶意诬蔑,是别有用心的,其罪恶目的就是通过否定传统伊斯兰教,来灌输其宗教极端主义思想和主张。

四、统治者的宗教政策和态度对新疆宗教的演变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佛教和伊斯兰教之所以能成为新疆的主要宗教,都是与当时统治者的宗教政策及其对这两种宗教的支持分不开的。如佛教虽然晚于祆教传入新疆,但由于得到塔里木盆地各绿洲统治者的大力扶植,便迅速超过了新疆原有的原始宗教和萨满教以及祆教的影响,成为新疆的主要宗教,并逐渐形成了以佛教为主要宗教的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西辽和蒙古时期的宗教宽容政策,最终导致了这一时

第16篇:民族和宗教工作汇报

按照市委在全市开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转变方式、科学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工作,全局上下认真讨论,努力在思维方式上实现跨越,实现“三个转变”:从无所作为向积极进取、创新举措转变,从满足于不出事向统筹协调、多干事干成事转变,从自我封闭向借力造势、活跃局面转变;树立“

五种理念”: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创新的理念,以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为本的理念,发展与稳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理念,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理念,抓住大事、建设亮点的理念。按照新的理念确定新的思路,民族工作“抓发展、创特色、育亮点、促团结”;宗教工作“抓管理、搞服务、促适应、保稳定”,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下面我向市委的各位领导汇报我市的民族和宗教工作情况,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供市委领导参考。

一、民族工作

我市是一个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全市有2个民族乡,9个民族村。全市有蒙古族、满族、回族、朝鲜族等18个少数民族,全市少数民族人口为29150人,占总人口的6.6%,其中蒙古族人口为13712人。

几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始终把加速推进民族乡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为全

市工作重点。我们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的扶持力度,取得了一些成果。

(一)加快民族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做法。

1、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呼和**和**两个民族乡都是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的乡,多年来经济结构单一,种植结构单一,一直以粮食作物为主,农业生产与市场脱钩,经济效益低,发展缓慢。近年来我们从产业结构调整入手,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首先是种植业生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确定种植结构。利用举办培训班,组织科技人员下乡讲座,开展市场咨询服务等活动,引导和提高农民的农业科技水平,使农民尽快了解和进入市场,增强了农民的市场意识,进一步优化了两个乡的种植结构,得到了很大的改变。杂粮杂豆、花生、辣椒、油葵、玉米制种等经济作物已逐步形成主导作物,占两个乡种植面积的60—80%。

二是以市场为导向,发展订单农业。在充分的市场调查基础上,组织农民与相关部门和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农民按照合同签订要求种植,公司提供种子、技术指导等项目服务,产后包收。比如辣椒、制种玉米的种植,所有的种植户都与相关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

2、发展牧业经济,培育主导产业。

几年来,我市在抓好传统牧业改良、科学饲养的基础上,重点抓了奶牛的开发,培育新的牧业经济增长点。发展奶牛产业,具有广阔

的发展前景。**、**两个民族乡,蒙古族人口较多,有传统的养牛习惯,特别是**乡距乌市较近,依靠乌市蒙牛乳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我们看准了这一优势,把发展奶牛做为两个民族乡产业结构的重点来抓,加大扶持力度、狠抓落实。从2002年开始用于两个乡奶牛业投资达2500万元,其中贷款1500万元,现在两个乡的奶牛业已成为两个乡经济的支柱产业。

(二)加快发展民族乡基础建设的主要做法。

1、抓道路交通建设,改善交通条件。**两个民族乡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严重地制约着当地经济的发展。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两个民族乡的交通问题,2001年以来先后投资1000万元,修通了**到**的35公理柏油路,**到东升的20公理柏油路。从2004年以来两个乡又实施了村村通工程建设,民族乡虽小,但幅员面积大,村屯之间距离较远,当地群众又十分困难,投资难度很大,但我们克服种种困难,积极投入到两个民族乡的村村通工程建设当中,到今年年底,村村通工程全部完工。目前,两个民族乡的交通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极大地方便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也为当地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抓群众饮水工程,解决民族乡群众饮水困难问题。由于自然地貌因素,**和**两个乡在人畜饮水方面确实存在着很大的困难。**乡水含氟量高,多年来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两个民族乡的饮水问题,把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重点给予扶

持。几年来为**打深水井57眼,上自来水8处,总投资达200余万元,大大缓解了该乡多年来饮水困难。07年市里又把**乡确定为防病改水重点乡,实施了防病改水项目工程。新上自来水14处,总投资达200余万元,全乡19个自然屯全部安装了自来水,目前,全乡已实现了安全用水。

3、抓民族教育,促稳定发展。由于我们多年来的努力,我市两个民族乡教育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民族教育稳定发展。两个乡的中小学校不仅上了一机一幕,音体美各种教学器材齐全,而且建有电教室,有专门的蒙文班。两个乡中心小学、中学都建成了微机室和试验室。为了办好民族教育,两个乡均配有蒙文教师。蒙古族学生报名中考也采取了一些优惠政策,一是凡是到蒙初中就读学生免交学杂费、住宿费、管理费;二是蒙古族学生报考重点高中,市教育局将根据报考人数单独确定指标生;三是蒙语文成绩按20%权重计入中考总分。这些优惠措施,保证了我市民族教育的稳定发展。

(三)认真落实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确实保障少数民族权益。

1、认真宣传贯彻《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和《**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两个《条例》颁布实施后,我们认真组织宣传贯彻,利用会议学习、广播电视、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使最广泛的人群特别是广大少数民族群众了解和知道《条例》精神,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认真落实两个《条例》,对两个民族乡进行重点扶持。虽然我

市财政困难,拿不出更多的资金进行扶持,但是我们在发放各类贷款,确定项目资金的投向时对民族乡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比如生态建设工程,水源工程建设,奶牛产业等方面,对两个民族乡都给予了重点扶持。

3、积极为民族乡争取项目资金,靠项目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今年7月,**乡中心小学申请筹建微机室项目,我们帮助其向省民委争取项目资金15万元。同时,也是在7月份,我们又为**乡申请的《蛋鸡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向省民委争取项目资金50万元。目前,两个项目正按部就班地进行着,我们相信项目的建设和完成,一定能够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四)问题与建议。

1、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比较贫困。我市两个民族乡自然条件都比较差,**乡地处半山区,生态条件非常恶劣,水源不足,干旱严重,完全靠天吃饭,大旱年份连人畜饮水都出现困难,**乡80%土地都是沙丘地带,土质瘠薄,风沙干旱严重。由于自然条件的原因,民族乡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较慢,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比较贫困。

2、民族政策落实难以到位。由于我市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紧张,有些民族政策没能落实到位,由其是有些政策弹性较大,更难以落实。我市的9个民族村,多年来就没有享受到民族政策的优惠。

3、国家及上级政府对民族乡村的扶持力度不够。目前,国家对民族地区扶持力度很大,国家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民族部门开展的“兴边富民行动”等都对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制定了扶持政策,但对像我市这样的散居地区少数民族的扶持却非常少,建议上级政府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扶持力度。

二、宗教工作

我市现有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四种宗教,信教群众约18500人,其中佛教信徒约6500人,伊斯兰教信徒约780人,基督教信徒约11120人,天主教信徒约100人。全市各类宗教活动场所22处,其中城内5处,农村乡镇17处。全市有宗教教职人员8人,其中佛教2人,基督教4人,伊斯兰教2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及教职人员状况,基本能够满足信教群众的需要。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宗教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以实施《宗教事务条例》为主线,创新管理宗教事务的方式方法,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努力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谐的大局服务,全市宗教领域呈现出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切实保护信教群众根本利益。几年来,我局始终坚持“把握政策、尊重信仰、加强管理、引导适应”的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切实保障了宗教的稳定局面。

1、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大力宣传党的宗教方针政策。通过举办培训班,对全市宗教干部进行专门培训,大大提高了宗教干部的理论政策和业务水平。同时,我们还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印发宣传材料、举办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目前,我市已形成了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广泛,宗教干部运用政策灵活自如,信教群众宗教生活合法有序的良好局面。

2、配备宗教职能部门干部,促进宗教工作正常开展。2005年,我市为我局增设了一名领导指数,2007年又增加了2个行政编制,充实了我宗教部门力量,推动了宗教工作的全面开展。

3、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维护信教群众根本利益。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我们在实地考察研究和了解信教群众需求的基础上,在大通乡、**乡、那金镇、**镇新增批了四个活动场所(均为基督教),大大方便了信教群众,基本满足了他们宗教生活的需要。

4、谨慎稳妥地处理多年来的市佛教界的不稳定状况。一方面是根据德安禅寺住持久病不能理法的实际情况,应广大信徒的要求,征求原住持悲君师父推选一名住持人(释妙法)。经我局考核、审查后向**市宗教局和省佛协做举荐、协调工作,最终得以平稳过渡。现寺院佛事正常有序开展。另一方面,我们考虑到寺庙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当年明仁老住持的信徒,为确保他们不在为住持一事再起**,我局经多方协调为其不爱去寺庙的居士争取了报批念佛堂一处,现已初具规模。

5、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学习培训,推动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我们积极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到省培训中心参加培训,几年来先后选派8名素质较好的教职人员参加省宗教政策理论培训班。同时,我局每年开办一次宗教教职人员及信徒骨干培训班,对他们进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宗教知识等内容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我市宗教界对宗教政策的理解和认识,使他们既能依法活动又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抓住关键,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几年来,我们坚持“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制止非法、抵御渗透”的原则,将宗教工作纳入到依法管理的轨道上来。

1、依法抓好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按照国务院《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我们自2003年以来,依法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登记,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我们还多次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负责人、会计、出纳等管理人员,进行了管理方面的专题培训,并帮助其建立了内部管理制度,使自我管理有章可循、有序运作。

2、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按照**市宗教局下发的《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要求,我局每年都与城建、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对各个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了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切实做好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结合省、**市开展整顿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工作,我市集中力量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进行了整治,先后制定了方案,召开了全市专项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取缔聚会点3处、自封传道人1人。

4、对宗教教职人员实行“三定”管理(定人、定片、定点)。通过“三定”管理,在教职人员中实行优胜劣汰,促进了传教人员水平的提高,有效地抵制外来的非法传教活动,保证了各个活动点信教群众的相对稳定和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

5、协同作战,深入开展打“邪”治“非”和抵制宗教渗透活动。近年来,我们与统战、公安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邪治非、抵制渗透的专项斗争。通过严厉打击和综合治理,将渗入到我市的“门徒会”等2个邪教组织彻底摧毁,2名首要分子被依法劳教,11人受到治安处罚,143人具结悔过。经过坚持不懈地深入打“邪”治“非”和抵制渗透活动,在社会上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净化了社会环境。

6、依法做好信教群众工作,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一是做好来信来访工作。今年5月,市清真寺原院落(*期间)土地纠纷一事上访发生后,我局经过深入调查,认识到问题十分严重,立即向市领导汇报,市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协调解决。目前,此事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一致。一场40多年的土地纠纷在我局的努力和市领导的重视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二是认真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市基督教堂在迁建过程中,在我局的积极协调下,市政府在黄金地段解决土地约1万平方米,并协调城建、消防等部门给予减免教堂建设的相关费用,使一个全省居首的高标准基督教堂在我市如期建成。

(三)积极引导,鼓励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近年来,我们通过一些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提高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充分发挥了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结合荣辱观教育活动,指导宗教界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活动,引导各宗教将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各自的教规教义相结合,不断净化灵魂,提高道德修养。

二是充分利用宗教缓和情绪的特点,定期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活动,引导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以及不同宗教信教群众之间和睦相处,并与宗教教职人员搞好密切联系,在他们的积极配合下,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是引导宗教在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作用。推荐宗教教职人员分别担任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带动广大信教群众建言献策。

四是引导宗教在公益事业中发挥作用。几年来,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各宗教为社会公益事业做贡献。一是近几年来,宗教界为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共捐物捐款约41万元,其中佛教界妙藏法师一人捐款达15万元;二是我们号召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与到我市的五城建设中来,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各宗教活动场所都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活动,其中红旗基督教活动点义务植树700多棵。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宗教部门的机构设置、干部配置、办公环境、工作经费与所承担的任务要求差距很大,无法适应当前宗教形式和任务的需要,亟待充实和加强。特别是随着私设聚合点的逐渐增多,我局没有交通工具,又无专项工作经费,执法检查工作难以正常进行。

二是宗教工作网络虽以建立,但按要求开展工作还有较大差距。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楷模,品德上能服众的爱国宗教人士比较少,也影响了宗教政策法规的落实。

三是由于市财政宗教团体预算不能到位,我市宗教团体还没有建立,按上级要求伊斯兰教和佛教都应当建立协会,现在有的虽已建立,但活动开展的较少。

虽然我们在工作中困难重重,但是我们会从大局出发,尽我们最大的努力,争取确保我市宗教界的基本稳定。

第17篇:***镇统战宗教工作汇报

2004年,镇党委、政府在县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斗争中,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将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作为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客观分析形势,认真研究存在的问题,努力使宗教活动与社会主义相适应。镇党委高度重视统战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党委的中心工作中,在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同时,坚持党的统一战线,以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为宗旨,卓有成效地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清真寺基本情况

***镇辖区内共有两所清真寺,第一清真寺信教群众以哈萨克族、维吾尔族为主,平时活动人数在50人左右,寺管会成员共有3人组成;第二清真寺信教群众以回族、东乡族为主,寺管会成员共有5人组成,平时活动人数在40人左右。每逢两大节日,两所清真寺人数都增加到500—1200人左右。

二、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长期的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和国家对待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自城镇接管两所清真寺以来,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实行财务、政务公开制,防止利用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司法、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使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彼此尊重,相互团结,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三、健全宗教工作机构,加强宗教工作队伍建设。

为了进一步做好宗教管理工作,健全政府宗教工作机构,城镇专门成立了民族宗教事务工作领导小组,镇统战办公室,配备专职统战干事,办公室工作机制完善,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在加强宗教工作队伍建设上,重视宗教工作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素质。5月11日,在政府副县长***同志、政协副主席***同志的带领下,我镇主管领导和干事赴**县进行了参观学习,为今后更好地做好统战、宗教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以活动为载体,不断推进民族团结教育

1、以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为契机,利用板报、举行知识竞赛、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举办《宪法》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和方法,使民族团结教育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生活,在全镇范围内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进一步激发了***镇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学习纲要》的热情。宣传月期间,共发放宣传单1800余份、出板报7块、悬挂横幅12条、举办《宪法》知识讲座5期,受教育群众达700余人次,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奠定良好的基础。

2、大力实施得民心工程。在镇党委、政府的安排下,各社区、村把民族团结教育与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从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入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谋群众之所谋。组织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共送去衣物1200余件、为孤寡老人做好事28余次,让他们感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3、城镇各中小学广泛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报告会、座谈会、以及互学语言、互通思想等交流活动,进一步体现了“三个离不开”思想。

4、利用“百日文化广场”文艺晚会活动为载体,寓教于乐,把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推向了高潮。

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营造了民族团结

第18篇:*县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汇报

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确保农村社会政治稳定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的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到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关系到我国的对外关系。近年来,博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探索新时期做好宗教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和宗教人士、宗教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经常性管理,宗教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并积累了一些经验,为保持我县的社会政治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基本情况博湖县是由汉、蒙、维、回等18个民族组成的多民族、多宗教的地方,全县人口56558人,其中汉族37800人,蒙古族4154人,维吾尔族8367人,回族5807人,其他民族430人。全县有登记且年检合格的宗教活动场所46座,其中清真寺41座,喇嘛庙1座,基督教活动点4处。有宗教教职人员65人,其中伊斯兰教教职人员41人,喇嘛教教职人员20人,基督教活动点负责人4个。有宗教团体2个,其中伊斯兰教协会1个,佛教协会1个。

二、主要做法近年来,我县各级党政始终坚持以江泽民同志关于宗教工作的“三句话”和维护新疆稳定、反对民族分裂的一系列讲话精神为指针,把宗教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紧抓不放,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和宗教活动的规范化管理,使各宗教活动场所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正常、有序地开展活动。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责任,措施到位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是做好新时期宗教工作的根本保证。我县各级党政十分重视此项工作。一是县委成立了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进行调整。规定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两次听取统战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二是健全了乡镇统战、宗教机构,各乡镇都配备了专(兼)职统战、宗教干事。三是落实了县、乡、村三级领导干部联系宗教场所制度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考查册》,作为县委考查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工作的重要依据。要求县级领导干部每月至少一次,乡镇科级领导干部和村干部每月至少两次,敏感时期每周不少于一次,与宗教人士谈话,了解掌握宗教场所情况和宗教人士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全县有10名副县级以上领导,22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和41名村干部与宗教场所和宗教人士建立了联系谈话制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四是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强化了责任意识。全县自上而下紧密结合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强化宗教活动的管理,层层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坚持“一把手”负责制,综治责任状中,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分值占一定的比例,突出宗教方面抓稳定的重要性。由于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局面,逐步实现了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

(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根据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宗教工作的特点,我县对各项宗教事务实行制度化管理,制定了《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机构职责》、《宗教活动场所翻新、维修制度》、《宗教教职人员职责》、《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宗教人士外出请假制度》、《宗教人士例会学习制度》等14项工作管理制度,并且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切实把宗教事务的管理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不断规范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

(三)不断加强宗教人士队伍建设,始终把宗教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宗教人士手中宗教管理一是要管好宗教活动场所,二是要管好宗教教职人员,三是要管好宗教活动,但归根到底,重中之重是要抓好宗教教职人员的队伍建设。一是在政治上妥善安排,充分发挥爱国宗教人士的作用。我县宗教人士在各级人大、政协、伊协等组织中作了政治安排的有28人;二是在生活上给予适当关心和照顾。目前,我县领取政府发放固定生活费的宗教教职人员有36人,占宗教教职人员的55.4%,每年发放生活费14万元。县、乡两级党政每年在春节、古尔邦节、肉孜节期间都安排领导走访慰问宗教人士;三是不断加强宗教人士的政治培训和经常性学习。在组织宗教人士参加自治区、自治州两级宗教人士培训的同时,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2002年以来,我县解决宗教人士培训费3.6万元,举办了5期培训班,共培训宗教人士135人次。2003年开始,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实行了宗教人士例会学习制度,每月定期组织宗教人士进行学习。通过培训学习,宗教人士的思想认识有了明显提高,行动上有了明显进步,爱国、爱教、爱社会主义,自觉守法的意识普遍增强。四是重视培养年轻一代爱国宗教人士。根据上级有

关文件精神,我县认真组织实施爱国宗教人士带培塔里甫的工作,确定2名政治上合格,资历深,经文水平高的爱国宗教人士带培6名塔里甫(满拉),并对塔里甫(满拉)人选进行了慎重考察,上报州民宗委审批后,签订了爱国宗教人士带培塔里甫(满拉)工作责任书。目前,这项工作进展顺利。五是坚持开展好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年检工作。在年检活动过程中作到了“四结合”,即:把年检工作与宗教人士普法教育结合起来;把年检工作与宗教界“双五好”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把年检工作与宗教教职人员的考核评议工作结合起来;把年检工作与推广《新编卧尔兹演讲集》、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讲经内容结合起来。

(四)依法加强对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的管理。一是依法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建立了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了民主管理组织机构,做到了“五上墙”,既“两个条例”上墙,管理制度上墙、基本情况上墙,民主管理组织成员照片上墙,财务收支情况上墙。严格执行宗教活动场所新建、翻新、改建和维修审批制度。我局坚持经常性深入宗教活动场所,督促检查活动开展情况,了解各活动场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掌握实情,及时处理出现的矛盾和纠纷。二是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坚决制止非法宗教活动。近年来,我县加强对宗教场所的经常性管理和检查,及时有效地制止了1个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私带满拉、塔里甫的非法行为 ,清理了1个宣扬宗教狂热伊斯兰教教职人员。深入开展了对“门徒会”非法组织的清查防范工作,整顿了宗教活动场所的秩序。依法加强对基督教的管理,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信教群众比较集中的地方,合理布局堂点,严格实行“三定”(定点、定片、定人),坚决依法制止基督教自由传教活动,解决了以往基督教私设家庭聚会点和非正常发展的问题。

(五)坚持不懈地开展宗教界“双五好”评比活动。通过开展“争创五好宗教活动场所,争当五好宗教人士”为内容的“双五好”评比活动,我县涌现出了一批自治区、州、县三级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和五好宗教人士,评比出的宗教人士与党和政府团结合作,依法从教,抵制渗透、维护稳定,开展自养、美化环境,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在宗教界起到了带头和示范作用,不仅激发了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荣誉感和进取精神,而且调动了他们参与两个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双五好” 评比活动成为我县宗教界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在此项活动的开展中,也涌现出一大批好人好事。1998年我国南方遭受特大洪灾后,我县宗教人士自发向灾区捐款1800余元;2000年我县发生洪灾后,宗教团体和宗教人士积极为抗洪救灾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6500余元;2003年伽师地震受灾后,各界宗教人士向灾区捐款2300余元,充分体现出宗教人士的爱国热情。

三、宗教工作的基本经验

(一) 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宗教法律、法规是我们做好宗教工作的行动指南。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熟练掌握和正确运用宗教法律、法规,加强政策宣传,严格行政执法,是我们有效管理宗教事务基础条件。作为民族宗教干部,必须熟悉宗教政策,必须掌握宗教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依法管理好宗教事务。

(二)领导重视、机构健全,齐抓共管,是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保证。我县把“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作为做好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建立了县委书记挂帅负总责的维护稳定领导机制,做到经济建设、维护稳定两项责任一肩挑,两个指标一块下、两项工作一起抓。县上建立了有一名主管副书记,两名常委,一名副县长参加的统战口维护稳定领导小组。为了加强对宗教工作的宏观领导和综合管理,县委统战部、民宗局、政法委、公安局等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情况,分析、研究、部署统一战线和对敌斗争。各乡镇也健全了机构,明确了责任人,加强了基层统战、宗教干部队伍建设,形成了全县抓稳定工作,全社会关心宗教工作的社会氛围。

(三)做好培训工作是加强两支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职业人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民族宗教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宗教职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要求他们从事的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为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多做贡献是建设两支队伍的根本目标。把集中学习和例会学习制度集合起来,做到每两年把乡镇统战干部、宗教教职人员、民主管理负责人、塔里甫(满拉)轮训一次,是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

(四)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宗教场所制度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是做好宗教工作的有效措施。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目的,就是团结、教育、争取宗教界人士,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保证宗教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宗教人士手中,而领导干部联系宗教场所制度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恰好体现了这一点。对宗教人士思想上加强教育,政治上适当安排,生活上给予照顾,是新时期党对宗教界朋友的统战政策。领导干部落实联系宗教场所制度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与宗教人士谈心交朋友,及时掌握和解决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也就是掌握了宗教事务管理的主动权。

(五)年检是依法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综合手段。通过年检,认真宣传了党的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健全了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加强了宗教活动场所自我管理制度建设,规范了宗教活动场所讲经内容,提高了场所负责人和教职人员的责任意识,真正使宗教活动场所走上了依法管理的轨道。

第19篇:乡镇宗教工作汇报材料

乡镇宗教工作汇报材料

乡镇宗教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关局长、各位领导:

正当全乡上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力推进全乡农业农村工作之际,关局长携各位领导莅临我乡检查指导工作,这是对我乡各族干部群众的关心和厚爱。在此,我代表乡党委政府及全乡1万2千多各族干部群众,向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乡宗教工作情况做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乡位于××县城以南,怒江峡谷深处中段,乡政府驻地距县城17公里,东临兰坪、西与缅甸接纳、北接上帕镇、南连子里甲乡,全乡辖6个村委会,48

个自然村,86个村民小组。境内居住傈僳族、怒族、白族、纳西族、汉族等少数民族,全乡总人口12607人,65%以上群众信仰基督教。人均耕地面积亩,人均纯收入1048元,人均有粮350公斤。由于我乡受地理环境、自然历史和劳动者素质等因素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缓慢、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是典型的高山峡谷、边疆贫困、民族宗教为一体的特困乡。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乡始终坚持宗教工作、维护边疆稳定、反对民族分裂为指针,把宗教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紧抓不放,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和宗教活动的规范化管理,使各宗教活动场所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正常、有序地开展活动。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乡由于受诸多客观因素制约,各村及不同海拔地区居住的群众,在生产生活、文化素

质、宗教活动等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尤其是“恒尼”派的转化工作未能取得根本性突破,“恒尼”派人员的非正常宗教活动仍然存在。为了进一步强化宗教管理工作,我们在坚持教育和引导的同时,注重在依法管理上下功夫,成立了民族宗教领导小组和依法治理“恒尼”教堂领导小组,建立了《××县宗教事务管理局关于依法治理非正常“恒尼”教堂实施方案》等长效机制。乡党委、政府始终按照五个统筹要求,始终高举社会主义民族宗教团结大旗,坚持贯彻落实好党的政策、法律法规、全心全意致力于发展民族经济,本文来源:那一世范文网 http://增进民族团结,为全乡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精心部署、狠抓落实。为了切实抓好本乡的民族宗教工作,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乡党委、政府结合乡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1、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和州、县宗教局关

于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责任要求,乡党委、政府在每年年初及时召开了全乡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一是分析形势,总结经验,排查民族宗教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效防治和及时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突出性事件,安排部署具体工作;二是组织学省、州、县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及《云南省民族宗教工作条例》、《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和相关条例、条规中重点内容篇章,对全乡广大干部职工进行培训教育,提高了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层层签订责任状。根据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乡党委、政府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每年与各村委会签订《××乡年度民族宗教目标管理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实现民族宗教互助、平等共同发展进步,提供了保障,打下坚实基础。

3、注重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坚持不懈地抓好信教群众爱国主义教育、法

制教育,着力提高全乡各民族的思想意识。在开展民族宗教具体工作中,乡党委、政府注重宣传培训工作,正确引导,倾力维护全乡教会团结、平等与共同发展进步,上半年共组织1期民族宗教工作人员培训、学习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参训人员达23人次,配合县主管部门宣传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条例、政策和法律法规5人次,受训人员达1500余人次;同时由乡宗教办牵头,乡司法、农技人员到教堂和信教群众中宣传法律,传授农技知识,并在宗教教职人员中开展“学科学文化、学政策法规、学时事政治”活动25场次,受训人员达2700余人次。通过宣传培训,增长了干部职工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及民族宗教工作能力,提高了广大信教群众的爱国主义觉悟、法制观念,坚定独立自主办教会的信心和决心,增强抵御渗透能力,提高了广大信教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自觉维护各民族团结的思想意识。

宗教团体建设进一步制度化。

1、认真做好宗教基本情况的调查。我乡以宗教活动场所调查为契机,对全乡宗教活动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统计。目前,全乡共有基督教活动场所48所,全乡总信徒户2137户,总人口8260人,其中,男: 4109人;女:4151人,受洗徒人4629人,慕道友3631人

本文由那一世范文网收集整理,转载请注明! 版权归属原作者 ,十七周岁以下信徒有1793人,其中,男:907人;女:886人。信徒人员中城镇信徒有118人;乡村长老8人,执事44人,礼拜长44人,姐女事工44人,司财44人。同时,进一步掌握了我乡教堂建设及管理情况,调查表明,教堂建设资金的来源有:信徒自愿筹资、县两会援助及国外教会捐助三种,筹款均用于教堂建设,各教堂的建设均按各村经济随承受

能力进行建盖,不存在相互攀比现象,教堂建设实质上并没有增加群众负担,除“恒尼”派非法建盖活动场所4所

没有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批文外,其余44所手续齐全,有正常的管理机制,活动正常。

2、认真做好宗教活动场所调查登记工作。我乡宗教活动场所调查登记工作按照县政府的具体要求及时下派工作组进村开展工作,宗教活动场所调查登记工作于全部完成,同时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帮助各教堂落实健全各种管理制度,加大对宗教财产的管理和监督,促进了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1、××乡是我县基督教的传播地,又是“恒尼”派的产生地,群众信仰基督教的观念根深蒂固,“恒尼”派人员居住极其分散,又对《圣经》内容“曲解”甚深,教育转化工作局面依然严峻。

2、依法管理、引导、指导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繁重。

3、乡财政困难,宗教工作经费投

入严重不足,给开展学习培训及日常工作中带来诸多困难和被动,希望上级部门不断加大宗教工作经费的投入。

四、下一步努力方向

1、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省委八届五次及州委六届四次和县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狠抓落实,积极主动地做好新形式下的民族宗教工作。

2、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及民族宗教政策,对全乡教牧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他们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恒尼”较多的村委会经常性进行文化下乡活动,转化“恒尼”派的思想观念。

3、认真排查宗教领域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并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依法取缔非正常宗教“恒尼”私设聚会点,进一步做好“恒尼”的教育转化工作,同时,注重在依法管理上下功夫,在项目

上给予一定的倾斜,警惕和防止一些非正常宗教活动反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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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镇统战宗教工作汇报

×××镇统战宗教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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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统战宗教工作汇报

××年,镇党委、政府在县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斗争中,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将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作为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客观分析形势,认真研究存在的问题,努力使宗教活动与社会主义相适应。镇党委高度重视统战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党委的中心工作中,在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同时,坚持党的统一战线,以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为宗旨,卓有成效地做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清真寺基本情况

××镇辖区内共有两所清真寺,第一清真寺信教群众以哈萨克族、维吾尔族为主,平时活动人数在人左右,寺管会成员共有人组成;第二清真寺信教群众以回族、东乡族为主,寺管会成员共有人组成,平时活动人数在人左右。每逢两大节日,两所清真寺人数都增加到—人左右。

二、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长期的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和国家对待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自城镇接管两所清真寺以来,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实行财务、政务公开制,防止利用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司法、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使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彼此尊重,相互团结,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三、健全宗教工作机构,加强宗教工作队伍建设。

为了进一步做好宗教管理工作,健全政府宗教工作机构,城镇专门成立了民族宗教事务工作领导小组,镇统战办公室,配备专职统战干事,办公室工作机制完善,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在加强宗教工作队伍建设上,重视宗教工作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素质。月日,在政府副县长××同志、政协副主席××同志的带领下,我镇主管领导和干事赴××县进行了参观学习,为今后更好地做好统战、宗教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以活动为载体,不断推进民族团结教育

⒈以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为契机,利用板报、举行知识竞赛、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举办《宪法》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和方法,使民族团结教育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生活,在全镇范围内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进一步激发了××镇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以及《“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学习纲要》的热情。宣传月期间,共发放宣传单余份、出板报块、悬挂横幅条、举办《宪法》知识讲座期,受教育群众达余人次,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奠定良好的基础。

⒉大力实施得民心工程。在镇党委、政府的安排下,各社区、村把民族团结教育与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从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和难点、热点问题入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谋群众之所谋。组织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共送去衣物余件、为孤寡老人做好事余次,让他们感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⒊城镇各中小学广泛开展了民族团结教育报告会、座谈会、以及互学语言、互通思想等交流活动,进一步体现了“三个离不开”思想。

⒋利用“百日文化广场”文艺晚会活动为载体,寓教于乐,把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推向了高潮。

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营造了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良好氛围,扩大民族团结教育月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五、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

今年以来,城镇对两所清真寺进行了严格管理,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了行政管理和监督,依法保护宗教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了信教群众的正常活动,具体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⒈认真贯彻中央及自治区关于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政策,进一步加大宗教管理力度,镇政府在年初就与清真寺签订了《民族宗教管理责任书》,层层落实宗教管理各项工作措施,不定期进行检查落实和督促。

⒉严格落实“三管一负责制”、领导联系清真寺制度及宗教人士谈话制度。我镇领导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勤跑、勤问、勤了解”的工作态度,认真抓好清真寺稳定工作,加强了节假日期间

清真寺值班制度的落实。及时解决清真寺出现的矛盾,第二清真寺因伊玛目不能正常领拜,出现了矛盾。我镇及时将情况反映给上级领导,并得到了上级统战、宗教部门的大力支持,为信教群众做了大量思想工作,由信教群众推选出新的伊玛目,及时化解了矛盾,维护了清真寺的稳定和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活动。

⒊对第

一、二清真寺的财务严格实行账务公开,镇政府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指导检查,使其做到了合理开支。

⒋对清真寺的工作,经常深入调查了解,定期不定期与寺管会人员召开会议,掌握情况,分析形势。将收集的信息材料及时准确的汇报给上级有关部门,做到检查有记录,工作有总结,材料立卷归档,准确有序。今年,在上级主管领导的支持下,城镇两所清真寺在全县范围率先定制悬挂了《清真寺工作一览表》,使清真寺管理工作向前迈进了一步。

⒌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利用汉、哈两种文字材料认真组织各族宗教人士进行学习讨论,充分提高了各族宗教人士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起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的思想。两个清真寺没有发生一起违法案件。

⒍组织两所清真寺名信教群众学习了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今年,组织信教群众学习《宪法》、宗教政策法规场次,受教育信教群众达人次;月日,××镇组织宗教人士及寺管会成员进行了《宪法》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测试。通过测试,增强了他们的法制,为今后更好地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法规奠定了基础。

⒎月日,××镇组织名信教群众代表,对宗教人士、宗教活动场所及寺管会成员进行了民主测评。测评围绕依法管理宗教事物、宣传宗教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征求了信教群众的意见、建议。

此举,提高了依法管理宗教事物的透明度。

⒏月日,××镇对城镇第

一、第二清真寺名先进人员进行了表彰。此次表彰的先进人员由信教群众按照相关程序认真评选后经镇党委研究同意。两所清真寺为获得先进的人员每人奖励元奖金,镇党委为他们颁发了荣誉证书。通过表彰,进一步激发了他们的积极性,为充分发挥各族宗教人士、信教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主义的积极作用奠定了基础。

⒐对于基督教人员的管理,统战办、居委会工作人员深入片区调查了解,并进行详细的登记造册,严格按照定点、定人、定片的要求加强监督管理。共登记活动点个,目前已有个活动点实行“三定”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基督教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⒑始终把反邪教警示教育作为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不断加强宗教领域反邪教阵地建设。一是在城镇

两所清真寺悬挂《反邪教警示教育挂图》张;二是为清真寺发放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资料份;三是组织穆斯林群众观看《深渊——邪教的本质》、《骗术的真相》等反邪教电教片部,参加观看群众达余人次。使广大穆斯林群众深刻地了解了邪教的本质和危害,进一步掌握了识别和抵御邪教的一些基本方法、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基本政策。

六、加强对镇商会的领导,把商会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镇商会充分调动会员的积极性,发挥参政议政的作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七、充分发挥政协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优势。

为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积极性,制定了《政协××镇委员会工作计划》、《政协××镇委员会政协委员联系制度》、《政协××镇委员会委员活动计划》等规章制度,对城镇政协委员进行了登记,每位

委员填写了《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情况年度评议表》、《政协委员登记表》,建立了详细的档案。

一年来,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城镇统战宗教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今后我们将取长补短,加倍努力,扎扎实实的抓好统战宗教工作。认清形势,振奋精神,将城镇统战宗教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镇统战办

××年月日

新疆宗教工作汇报
《新疆宗教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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