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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九不准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3:35:46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医院九不准试题

XXXX医院“九不准”测试题

科室: 姓名: 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4分,共28)

1、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中要求,医疗卫生人员应当 ,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2、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 和 。

3、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中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

和 ,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4、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中要求,医疗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注意维护行业形象。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 、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 。

二、选择题(每道4分,共52分)

1、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恪守 、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A 职业道德 B 职业操守 C 医德 D 医风

2、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 ,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A 物品 B 现金 C 回扣 D 收入

3、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 挂钩。 A 业务收入 B 非业务收入 C 奖励 D 奖金

4、严禁 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A 医疗卫生人员 B 医务人员 C 病人 D 管理人员

5、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的哪个部门_______。

A、国家卫生计生委 B、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C、卫生部 D、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印发“九不准”目的是__________ A、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 B、严肃行业纪律

C、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 D、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7、“九不准”内容是__________ A、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B、不准收受回扣 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C、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8、不准开单提成的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 A、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B、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 C、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9、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内容包括_________ A、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 B、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 C、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D、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

10、不准收受患者“红包”包括_______________ A、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恪守医德、严格自律 B、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 C、可以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11、对违反规定的处理办法是____________ A、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影响与后果,由所在单位或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处罚 B、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C、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或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12、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内容包括_________ A、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 B、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 C、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D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

13、不准违规收费内容包括____________ A、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B、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C、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 D、严禁重复收费

三、简答题(每道10分,共20分)

1、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具体有哪些?

2、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人员将如何处理?

XXXX医院“九不准”测试题答案

一、填空题

1、遵纪守法、廉洁从业

2、处方统计权限

审批程序

3、医疗绩效评价机制

内部分配激励机制

4、医药产品

医学信息

二、选择题

1.C

2.C

3.A

4.A

5.AB

6.ABCD

7.ABC

8、ABC

9、ABCD

10、ABC

11、ABC

12 ABCD

13、ABCD 三.简答题

1.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2.对违反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影响与后果,由所在单位或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或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推荐第2篇:医院“九不准”自查报告

**医院

加强行风建设、严格落实“九不准”自查、自纠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区卫生局《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中心结合“三好一满意”、“一和三同”活动开展了一系列关于加强行风建设、严格落实国家卫计委提出的医疗行业“九不准”活动的自查自纠活动,此次行动我中心非常重视,院长传达了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各科室、各社区站结合工作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为目标,以贯彻落实“九不准”为抓手,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办医行医行为,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健康服务。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医院贯彻落实“九不准”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院长)

副组长:*** ***(副院长)

成 员:*** *** **** 各科室负责人

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重点内容

- 12各科室及个人已经把贯彻执行“九不准”作为重要内容,结合我中心纠风专项整治、医德医风建设等方面已经下发实施的相关文件要求,推出形式多样的活动。各科室负责人员都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九不准”的贯彻执行,结合抗生素使用管理、目录外用药与高值耗材使用审批、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临床路径、单病种付费等,从严把关,从严督导。职能科室积极开展绩效考核,各科室落实工作量计分和全面质量评价,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3.严格落实各项规定,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中心领导班子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我院顶风违纪的行为。没有发现违反“九不准”的行为。

4.完善监督机制,推动活动深入实施

都把监督“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通过明察暗访、定期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严肃处理违反“九不准”的行为。将医务人员的违规行为记入其个人诚信记录和医德医风档案。继续强化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通过投诉电话、意见箱和来信来访等形式接受举报我院违反“九不准”的行为。我中心相关科室对医院内外反映的关于我院违反“九不准”的问题线索,快速核查,及时答复,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将贯彻活动逐步推入深化。

5.结合各类专项活动,大力弘扬新风正气

各科室及个人把贯彻落实“九不准”活动,充分结合我院“三好一满意”活动等,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炼、宣传、践行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宣传和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加强我院廉洁文化建设,推进廉洁文化进医院、进科室、进病房,营造浓厚廉洁文化氛围和执业环境。注重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大力弘扬医疗卫生行业的光荣传统,对中心内涌现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要加大宣传和表彰力度。

6.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活动效果

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九不准”活动落实的第一责任人,中心领导班子对各科室“九不准”落实情况进行监管,并将各科室及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列入科室及个人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中,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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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3篇:医院九不准实施方案

医院九不准实施方案

1.医院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 2.医院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 3.医院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 4.医院“九不准”实施方案

5.医院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

1、医院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国为办发[20XX])49号,以下简称“九不准”)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医院班子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综合管理、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和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为抓手,切实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着力践行我院“明德至善、博学至精”的办院理念,着力打造我院优质服务特色品牌,为促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医院要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医院要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严禁医院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医院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务必须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物资,严禁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物资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物资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医院和医务人员要注意维护行业形象。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医院要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医务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医院要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严禁医务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医务人员要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九)不准收患者“红包”。医务人员要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劵、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三、组织机构

成立哈医大四院贯彻加强医疗卫生行风“九不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附后)。组织和指导全院各科室开展“九不准”工作。院纪委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和协助职能。

四、职责分工

(一)医务科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按照医院制定的“九不准”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参与全院医疗行风建设工作巡查;

(二)院纪委负责拟定哈医大四院“九不准”实施方案,负责牵头组织和参与对违反“九不准”问题重大案件的调查和处理;

(三)院经管科、审计科负责制定“九不准”相关政策规定;指导、监督“九不准”查处工作;

(四)院人事科负责制定相关政策规定;

(五)院采购办、药品采购办负责制定相关政策规定;

(六)院宣传科负责“九不准”工作进展的宣传报道工作;

(七)院医务科、医德医风办负责“九不准”问题的具体受理、转办群众举报“九不准”问题,查处督办上级机关转办的案件,组织、落实对“九不准”情况进行督查,收集、汇总工作进展信息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凡是与“九不准”规定相关的职能科室,都要结合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做到从源头上治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要相互支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落实“九不准”工作的具体指导,及时协商解决我院行风建设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使各方面各环节的工作相互衔接,整体推进。

五、实施步骤

(一)学习发动阶段。(20XX年1月)。一是由医务科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参加“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九不准”集中培训”。“九不准”集中培训作为全省医师医疗卫生培训特别是纳入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的补充内容,并记入医师医疗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培训的总成绩。医疗卫生机构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网上集中培训,齐齐哈尔医学院网址为http://www.daodoc.com/。集中培需时间和具体要求见齐齐哈尔医学院网上集中培训相关说明。每名医务人员必须在网上提交一份学习心得。二是医院召开贯彻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会议,组织全院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关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医德医风办负责把“九不准”以《简报》的形式印刷并下发至每一名医务人员手中,使全院医务人员严格遵守“九不准”,不断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医意识,自觉维护“九不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正确约束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

(二)自查梳理阶段(20XX年2月)。医院要按照全省“九不准”要求自查自纠,逐项开展问题查找和梳理,对发现的问题与不足,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做到立行立改;对医药购销和行医中的不正之风坚决予以查处,依法医规追究责任。

(三)检查整改阶段(20XX年3-4月)。医院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全院各科室开展“九不准”工作认真指导,加强监管,领导小组要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全院各科室贯彻“九不准”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巩固总结阶段(20XX年5月)。医院要组织开展贯彻“九不准”行风建设“回头看”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问效。把专项治理、规范服务、加强监管和完善规章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查处医药购销和行医中的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健康服务,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医院要认真进行全面总结,相关信息要及时上报至上级相关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贯彻,宣传到位。医院要准确把握“九不准”的要求和精神实质,组织实施好集中学习,把“九不准”要求迅速传达至全院各科室、每名医务人员,在全院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实现教育覆盖面达到100%。

(二)梳理问题,落实整改。医院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定制更有针对性、便于操作的具体措施。要将贯彻落实“九不准”与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医疗行风建设有机结合。对检查出来的违背“九不准”的问题逐一制定措施,逐项整改。要对照“九不准”要求着手优化和完善现有绩效考核方案,确保考核技能科学合理、规范有效,又有利于调动职工积极性。院纪检委负责全程跟踪、督促,确保落实到位。

(三)干部带头,坚守责任。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作为科室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严格遵守“九不准”,自觉维护“九不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对所管科室人员违反规定负连带责任,实行一票否决。

(四)强化监督,严肃追责。医院对全院各科室和医务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行为负监管责任,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将各科室、所有医务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情况列入医院管理、等级评审工作和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医德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内容。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导致严重问题的,要追究医院、各科室主要领导和直接领导的责任。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医院要加强与公安、监察和地方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

(五)综合施治,惩防并进。一是加强药品流通、招标、采购、临床使用等环节的监察,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按规定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引导和约束相关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形成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同时结合我院现有的“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机制,探索巩固我院行风建设成果的长效机制,努力在医疗服务中彰显行业主流的价值。二是医院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九不准”问题举报受理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和举报接待时间、地点,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医院在门诊大厅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九不准”举报箱,需要调查核实的,必须及时组织调查。调查组由院纪检为牵头组织,同时,要加强与公安、检察和地方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

凡是违反“九不准”的医务人员,一经查实,一律严格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违反“九不准”的科室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处理;对违反“九不准”的医务人员,由医院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对违反“九不准”的医师一律认定为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由医院及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对违反“九不准”的医务人员一律当年不予晋升上一级职称;在学会、协会兼任领导职务的一律予以免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医院一律在全院通报,对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的医务人员,医院要上报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六)及时总结,上报信息。医务部、医德医风办要及时收集汇总我院各科室贯彻“九不准”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重大案件、问题困难等信息。医院将在院网站统一进行公开公布“九不准”投诉举报电话:0451-82576516(医务科)、0451-82576548(医风办),通讯地址:哈医大四院(哈尔滨市南岗区银行街31号)。

2、医院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七星卫通(20XX)4号文件关于印发《毕节市七星关区卫生系统贯彻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的通知、七星卫通(20XX)5号文件关于印发《毕节市七星关区卫生系统贯彻落实“九不准”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及陈勇常务副局长“关于在全区20XX年卫生系统春节前工作布置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推进我院执业环境面临的突出问题,积极抓好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我院卫生行风“九不准”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和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为抓手,切实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树立以德行医理念,提升行业社会形象,为我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医院要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职工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要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严禁医疗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全院干部、职工应当注意维护行业形象。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严禁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三、组织机构

成立贯彻加强医疗卫生行风“九不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见附件1)。按照职能分工,组织和指导本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九不准”工作。充分发挥监督和协助作用。

四、职责分工

(一)科室主任陈亮飞负责协调日常工作,拟定贯彻“九不准”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全院医疗行风建设工作巡查。

(二)副院长赵书英负责牵头组织违反“九不准”问题的重大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三)徐丽负责制定“九不准”相关政策规定;指导职工开展“九不准”工作。

(四)姜贵林负责制定相关活动规定。

(五)李姜梅负责“九不准”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情况,编辑工作简报。

(六)办公室负责“九不准”问题的具体受理、转办群众举报“九不准”问题。收集、汇总工作进展信息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相互支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落实“九不准”工作的具体指导,及时协商解决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使各方面、各环节的工作相互衔接,整体推进。

五、实施步骤

(一)学习发动阶段。(20XX年1月)。一是组织全院职工进行“九不准”集中培训。“九不准”集中培训作为全院医师纳入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的补充内容,并计入医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培训的总成绩;二是召开全院贯彻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立即把“九不准”要求传达到全体医务人员,使职工严格遵守“九不准”,不断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医意识,自觉维护“九不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正确约束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

(二)自查梳理阶段(20XX年2月)。按照省、市、区“九不准”要求进行自查自纠,逐项开展问题查找和梳理,对发现的问题与不足,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做到立行立改;对医药购销和行医中的不正之风坚决予以查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检查整改阶段(20XX年3-4月)。卫生院、各村卫生室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开展“九不准”工作,加强监管,组织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贯彻“九不准”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巩固总结阶段(20XX年5月)。组织开展贯彻“九不准”行风建设“回头看”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问效。把专项治理、规范服务、加强监管和完善规章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健康服务,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总结相关信息及时报区卫食药监局贯彻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贯彻,宣传到位。准确把握“九不准”的要求和精神实质,组织实施好集中学习,把“九不准”要求迅速传达至每名医疗卫生人员,在全行业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实现行业教育100%全覆盖。

(二)梳理问题,落实整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订更有针对性、便于操作的具体措施。将贯彻落实“九不准”与即将开展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医疗行风建设有机结合。对检查出来的违背“九不准”的问题逐一制定措施,逐项整改。要对照“九不准”要求优化和完善现有绩效考核方案,确保考核既能科学合理、规范有效,又有利于调动职工积极性。

(三)领导带头,坚守责任。坚持领导带头和“一岗双责”责任制,科室负责人作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第一责任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严格遵守“九不准”,自觉维护“九不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对所管理人员违反规定负连带责任,实行一票否决。

(四)强化督查,严肃追责。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情况列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等级评审工作和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医德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导致严重问题的,追究责任。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五)综合施治,惩防并进。一是加强药品流通、采购、临床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按规定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引导和约束经办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形成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二是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和举报接待时间、地点,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在门诊大厅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九不准”举报箱,需要调查核实的,必须及时组织调查,不得延误。对违反“九不准”的医师一律认定为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报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

(六)及时总结,上报信息。及时收集汇总本镇贯彻“九不准”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问题困难等信息,并明确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信息报送。每月5日前报送前一个月的工作进展情况和“九不准”问题存在情况。

附件:普宜中心卫生院贯彻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领导小组名单。

二OXX年一月十六日

3、医院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西安市卫生局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切入点,以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为重点,纠建并举,标本兼治,努力构建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行业社会形象,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行业。

二.工作措施

医院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九不准”,采取坚决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一)贯彻落实《陕西省卫生厅关于依法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医院不得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开单提成,绩效考核和工资分配要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社会评价与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综合分配;不准虚假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套用标准收费及自立名目收费,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不准发布虚假医疗广告,未经批准不得发布医疗广告,不准承包、出租科室或出租科室单项诊疗业务,严禁医院以合作分成等形式引进大型医用设备。已经引进设备的,必须立即终止。继续清理“小金库”。

(二)严格规范公益性赞助管理。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符合公寓目的,必须完善有关票据或证据,并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加强对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各种学术活动的管理,发现利用参加学术会议等名义接受相关利益方赠送的礼品、礼金或参加旅游、消费娱乐活动的,必须严肃处理。

(三)强化进一步医院信息安全体系管理。医院在年内必须安装“反统方管理软件”,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实行分级管理。严厉查处以商业为目的利用各种途径和方式统计医务人员药品、耗材使用量的违规行为。

(四)坚决纠正医院医药购销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建立和完善医院内部药品、耗材、医用设备采购监管程序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必须全部参加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网上采购,并与药品、耗材、设备供应企业签订《廉洁采购协议书》。

(五)进一步强化医院药事管理。医院必须完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术委员会工作,进入医院的所有药品、耗材必须经过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术委员会集体研究同意。要按照规定配备临床药师,组织开展处方、医嘱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全面落实医院主要负责人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负责人制度,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医院必须设立细菌室,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严格控制医院抗生素临床使用比例和使用强度,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率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专科医院必须达到相应指标要求。坚决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六)规范服务行为,严肃查处各种过度医疗。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标准,严格掌握住院指征和手术指征,坚持开展“三合理”督导检查。控制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在医疗费用中的比例,医院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不得低于75%。

(七)加大对医院和医务人员行为的监管力度。强化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西安市卫生局医务人员十条禁令》和“医患双方拒绝收受回扣红包协议书”。医院要加强廉洁防控技术支撑建设,年内必须安装“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管理软件”系统,开展检测工作。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于群众举报的医务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必须进行查处。

(八)继续抓好《西安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十项措施》的落实。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完善便民措施,实行首问、首接负责制;合理安排专家门诊,多方式、多渠道公示专家出诊信息;积极开展无假日门诊、便民门诊、午间门诊及夜间门诊;积极推行窗口、诊间、出院、电话、网络、社区等多种预约方式,医院月平均预约率达40%以上,以缓解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6-7月)。制度工作计划,部署安排。组织开展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九不准”,学习覆盖率要达到100%.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7-9月).按照全市贯彻“九不准”的总体要求,积极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查找根源,认真梳理,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法行为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做到立行立改。

(三)督导整改阶段(20XX年10-11月)。组织力量,对落实“九不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分类指导。医院将组织检查督导,通报督查结果。

(四)巩固评价阶段(20XX年12月)。总结评估工作成效,建立和完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贯彻“九不准”行风建设“回头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问效。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上报医院行风建设“九不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意义,把行风建设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关组织和工作机制。

(二)坚决贯彻落实。准确把握“九不准”的要求和精神实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实施好学习贯彻工作。把“九不准”要求传达至每名医疗卫生人员,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三)强化监督检查。通过明察暗访、定期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坚决、严肃处理违反“九不准”行为。要建立医疗卫生人员诚信从业信息管理系统,将医疗卫生人员的违规行为记入个人诚信记录。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违反“九不准”的问题,必须严查严办,决不故息。

(四)严格责任追究。加强与公安、检察和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机关的配合,重点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将卫生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情况列入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医德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人员,根据情节处理;情节严重违反“九不准”的医师,一律认定为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将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问题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加强宣传引道。大力宣传和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推进廉洁文化进科室、进病房,营造浓厚的廉洁氛围和执业环境。注重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大力弘扬医疗卫生行业的光荣传统,对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进行表彰。

4、医院“九不准”实施方案

根据绵卫办发〔20XX〕33号《绵阳市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绵阳市卫生局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以行为规范为重点,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提升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共同为全市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加快医院建设发展,更好地为广大病员服好务。

二、工作重点

1、努力做到优化服务环境、优化诊疗流程、优化医疗质量、优化服务态度、优化行业作风。结合“三好一满意”深入落实优质护理服务举措、切实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治理活动。推进医疗机构之间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严格控制药品、切实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治理活动,使群众能看病、看好病,真享受到更多的实惠。

2、建立健全各种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定的各类收费标准,不自设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公开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常用药品价格,认真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严禁违规收费。

3、要围绕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及医患纠纷频发多发的两个核心矛盾,提高窗口服务效率,制定合理的诊疗服务流程,严禁过度医疗、不合理医疗现象;严禁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4、规范收入分配,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建立健全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参照事业单绩效分配管理办法,严禁医务人员奖金分配与收入挂钩。

5、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服务意识教育,禁止医务人员收受患者“红包”。严格执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医务人员的聘用管理与年度考核、医德考评等相结合。

6、规范学术活动举办流程,不借学术活动推广健康教育讲座从事药品、食品、保健品推销与违规进行医疗活动宣传。

三、时间安排

1、宣传学习(2月)

医院召开中层干部会专题研究贯彻市卫生局绵卫办发〔20XX〕33号《绵阳市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医院贯彻执行“九不准”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全院职工学习、讨论,结合绵卫办发〔20XX〕29号《关于开展政风行风自主评议活动“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总结存在的和已整改到位问题。

2、自查自纠(20XX年3月)

医院各类医务人员在对照“九不准”自查自纠,找准问题所在的基础上进行整改,并结合自已所在的岗位,对照“九不准”规定写出自已的书面承诺进行公示。

3、督导整改(20XX年3-4月)

医院将约请义务行风评议员和病员代表在医院座谈,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请他们协助督导整改,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专项检查。

4、巩固总结

对照绵卫办发〔20XX〕33号文件《关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的要求,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以行为规范为重点,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监管和完善规章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对梳理出的不规范行为和对应完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具体措施,不断充实治理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履行管理义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各科医务人员是“九不准”的具体执行人,要自觉遵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并对违规行为承担责任。

2、医院要将贯彻落实“九不准”纳入行风自主评议活动“回头看”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结合“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三好一满意”、“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等活动,创新工作思路,以“学先进,促发展”为主题,在院内举办典型、先进事迹报告会,集聚和宣传卫生行风正能量,探索行风建设特色亮点。

3、严肃问责。医院要把监督“九不准”的贯彻执行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通过明察暗访、定期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严肃处理任何一起违反“九不准”的行为。要进一步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处置流程,强化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违反“九不准”的问题,抓紧核查,严肃问责,及时公布真相,防止炒作。

绵阳德康疼痛医院

20XX年1月30日

5、医院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提升医院社会形象,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坚强保证。

二、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杨志祥任组长,彭立、肖宏慧、王大武、孙登利、向际兵、彭冬梅任副组长,高云平、左学红、桑子龙、张玉梅、朱瑞芳、谭爱平、李莉、高建平、王志为成员的学习贯彻“九不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医院监察室),负责组织、安排、指导全院学习贯彻“九不准”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学习发动阶段(20XX年1-2月)

(二)自查梳理阶段(20XX年3-4月)

(三)检查整改阶段(20XX年5-10月)

(四)巩固总结阶段(20XX年11-12月)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贯彻,宣传到位。各科要准确把握“九不准”的要求和精神实质,组织实施好集中学习,把“九不准”要求迅速传达至每名医务人员,在全院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实现行业教育100%全覆盖。

(二)梳理问题,落实整改。各科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订更有针对性、便于操作的具体措施。要将学习贯彻“九不准”与即将开展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逐一制定措施,逐项整改。

(三)干部带头,坚守责任。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和“一岗双责”责任制,科室负责人作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严格遵守“九不准”,自觉维护“九不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对科室人员违反规定负连带责任,实行一票否决。

(四)强化督查,严肃追责。医院把学习贯彻“九不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通过明察暗访、定期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严肃处理违反“九不准”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导致严重问题的,要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对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五)综合治理,惩防并进。一是加强药品流通、招标、采购、临床使用等环节的监察,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引导和约束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形成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二是强化社会监督,群众可通过医院公开电话和网站投诉举报违反“九不准”的行为。三是对违反“九不准”的医务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澧县人民医院

20XX年1月22日

推荐第4篇:医院“九不准”实施方案

根据绵卫办发〔20xx〕33号《绵阳市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绵阳市卫生局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以行为规范为重点,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提升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共同为全市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加快医院建设发展,更好地为广大病员服好务。

二、工作重点

1、努力做到优化服务环境、优化诊疗流程、优化医疗质量、优化服务态度、优化行业作风。结合“三好一满意”深入落实优质护理服务举措、切实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治理活动。推进医疗机构之间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严格控制药品、切实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治理活动,使群众能看病、看好病,真享受到更多的实惠。

2、建立健全各种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定的各类收费标准,不自设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公开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常用药品价格,认真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严禁违规收费。

3、要围绕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及医患纠纷频发多发的两个核心矛盾,提高窗口服务效率,制定合理的诊疗服务流程,严禁过度医疗、不合理医疗现象;严禁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4、规范收入分配,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建立健全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参照事业单绩效分配管理办法,严禁医务人员奖金分配与收入挂钩。

5、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服务意识教育,禁止医务人员收受患者“红包”。严格执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医务人员的聘用管理与年度考核、医德考评等相结合。

6、规范学术活动举办流程,不借学术活动推广健康教育讲座从事药品、食品、保健品推销与违规进行医疗活动宣传。

三、时间安排

1、宣传学习(2月)

医院召开中层干部会专题研究贯彻市卫生局绵卫办发〔20xx〕33号《绵阳市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医院贯彻执行“九不准”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全院职工学习、讨论,结合绵卫办发〔20xx〕29号《关于开展政风行风自主评议活动“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总结存在的和已整改到位问题。

2、自查自纠(20xx年3月)

医院各类医务人员在对照“九不准”自查自纠,找准问题所在的基础上进行整改,并结合自已所在的岗位,对照“九不准”规定写出自已的书面承诺进行公示。

3、督导整改(20xx年3-4月)

医院将约请义务行风评议员和病员代表在医院座谈,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请他们协助督导整改,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专项检查。

4、巩固总结 对照绵卫办发〔20xx〕33号文件《关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的要求,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以行为规范为重点,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监管和完善规章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对梳理出的不规范行为和对应完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具体措施,不断充实治理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履行管理义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各科医务人员是“九不准”的具体执行人,要自觉遵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并对违规行为承担责任。

2、医院要将贯彻落实“九不准”纳入行风自主评议活动“回头看”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结合“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三好一满意”、“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等活动,创新工作思路,以“学先进,促发展”为主题,在院内举办典型、先进事迹报告会,集聚和宣传卫生行风正能量,探索行风建设特色亮点。

3、严肃问责。医院要把监督“九不准”的贯彻执行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通过明察暗访、定期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严肃处理任何一起违反“九不准”的行为。要进一步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处置流程,强化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违反“九不准”的问题,抓紧核查,严肃问责,及时公布真相,防止炒作。 绵阳德康疼痛医院 20xx年1月30日

推荐第5篇:医院九不准”自查自纠报告

神经外科自查自纠报告

纠正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任务。我科按照医院具体部署和要求,从提升医务人员的思想认识入手,采取教育、监督、处罚等有效措施,纠正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依法执业,廉洁行医。现将我科自查报告如下:

首先,我科多次开会组织学习了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要求的文件精神。同时也通过业务学习时间,认真学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和我院关于贯彻 “九不准”的具体要求。

其次,通过学习,认真总结,我们深切认识到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商业贿赂有很大危害性,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事业改革发展成败,关系医疗卫生人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我科同仁认识到“九不准”针对性强。此次公布的“九不准”包括: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等。“九不准”中的每一条都指向卫生系统中的不正之风,这些风气是民众所深恶痛绝的,是造成“看病难”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些不正之风违犯了国家的法律法规,严重损害了患者的利益,也损害了卫生系统的正面形象。

“九不准”中最要紧是最后两项,即“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

3

患者‘红包’”。医院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管理也很重要,这也是“九不准”规定的意义所在。‘收红包’行为非常不利于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提倡患者通过表扬信、锦旗等形式表达对医生的感谢之情。

大家都深刻认识到对于违反“九不准”人员的处罚措施是强硬的,谁违背了相关条例,谁就得付出相应的代价,这充分体现了卫计委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塑造济世救民形象的态度与决心。

最后,结合本系统、本科室的实际,自查自纠,抓好贯彻落实,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理以法约束自己。

通过自查发现本科室在防治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无一例收受患者红包,索要回扣或其他受贿情况、无小金库情况。为防止收贿受贿行为发生,我科室积极制定了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医药行业特点,继续组织全体人员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

2、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广大医务人员正确认识职业生涯价值取向,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的建设,进一步增强忠于职守、诚信服务、严守法纪、廉洁从医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结合“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三好一满意”创建活动等,大力培育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炼、宣传、践行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宣传和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3、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全科职工认真检查收受红包、回扣、收费、赞助等方面的问题,一旦发现问题报组织进一步处理。立场鲜明坚定地严格禁止医生收取红包,收红包者百分百处理。一时难以拒绝的“红包”,须在24小时之内上交,否则作收受论处。

3

4、“九不准”个人承诺。心有所惧、行有所畏,吸取卫生系统的反面案例的血的教训,守住道德底线,不触法律红线。做到“九不准”不仅需要医师的自律,更需要来自外界的监督。

“九不准”掷地有声,令人震撼!我们相信在院领导的领导下和全体职工的努力下,一定能使遵守和执行“九不准”成为全体职工的自觉行为!

神经外科全体医护人员

3 20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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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院

加强行风建设、严格落实“九不准”活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院行风建设,严肃纪律,明确责任,有效落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为目标,以贯彻落实“九不准”为抓手,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办医行医行为,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健康服务。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医院贯彻落实“九不准”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科室科主任、护士长

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重点内容

- 12品。

三、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

医院通过开展集中培训、签订承诺书、培训测试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将“九不准”深入到每一位医务人员,在全院掀起学习热潮和宣传氛围,学习教育覆盖面要达到100%。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要认真组织科内人员开展学习和讨论,深刻领会“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医院行管后勤相关科室要对各科室及个人“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曝光典型案例,抓好警示教育,努力使遵守和执行“九不准”成为全院医务人员的自觉行为。

2、多种举措并行,积极贯彻落实

各科室及个人要把贯彻执行“九不准”作为重要内容,结合医院纠风专项整治、医德医风建设等方面已经下发实施的相关文件要求,推出形式多样的活动。医院及各科室负责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九不准”的贯彻执行,结合抗生素使用管理、目录外用药与高值耗材使用审批、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临床路径、单病种付费等,从严把关,从严督导。职能科室积极开展绩效考核,各科室落实工作量计分和全面质量评价,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3.严格落实各项规定,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医务科、人事科等科室要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我院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凡是违反“九不准”的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对违反“九不准”的科室或人员,严格按照我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的同时,应给予取消其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待岗、解职待聘、解聘;情节严重的,由医院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建议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完善监督机制,推动活动深入实施

要把监督“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通过明察暗访、定期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严肃处理违反“九不准”的行为。将医务人员的违规行为记入其个人诚信记录和医德医风档案。要继续强化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通过投诉电话、意见箱和来信来访等形式接受举报我院违反“九不准”的行为。医院相关科室对医院内外反映的关于我院违反“九不准”的问题线索,快速核查,及时答复,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将贯彻活动逐步推入深化。

5.结合各类专项活动,大力弘扬新风正气

各科室及个人要把贯彻落实“九不准”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炼、宣传、践行医疗卫生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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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医院医师“九不准”

1、不准过度检查,过度治疗;

2、不准开大处方;

3、不准介绍病人到院外购药;

4、不准收取或索取患者“红包”;

5、不准伪造病历,出具虚假材料、证明;

6、不准参与药品及器械的推销活动;

7、不准收受药品回扣;

8、不准接受病人及家属的宴请;

9、不准上班期间擅离职守;

10、不准以任何理由推诿对急危重病人的救治,延误抢救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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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医院

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自查自纠报告

我医院自2014年8月开业始,就把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以下简称“九不准”)做为医院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各项工作中坚决贯彻、严格落实。开展了一系列关于加强行风建设、严格落实国家卫计委提出的医疗行业“九不准”活动的自查自纠活动,制订了具体目标、健全了组织机构、完善了相关制度、采取了具体措施:

一、主要目标

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为目标,以贯彻落实“九不准”为抓手,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办医行医行为,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健康服务。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医院贯彻落实“九不准”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院长)

副组长:XXX XXX

成员:XX XXX XXX XXX XXX XXX 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

通过开展集中培训、测试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将“九不准”深入到每一位医务人员, 1 在全院掀起学习热潮和宣传氛围,学习教育覆盖面达到100%。各科室负责人认真组织科内人员开展学习和讨论,深刻领会“九不准”的重要意义。院领导对各科室及个人“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的督导检查,已经将“九不准”成为全院医务人员的自觉行为。

2、多种举措并行,积极贯彻落实

各科室及个人已经把贯彻执行“九不准”作为重要内容,结合我医院纠风专项整治、医德医风建设等方面已经下发实施的相关文件要求,推出形式多样的活动。各科室负责人员都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九不准”的贯彻执行,结合抗生素使用管理、目录外用药与高值耗材使用审批、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临床路径、单病种付费等,从严把关,从严督导。职能科室积极开展绩效考核,各科室落实工作量计分和全面质量评价,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3.严格落实各项规定,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医院领导班子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我院顶风违纪的行为。没有发现违反“九不准”的行为。

4.完善监督机制,推动活动深入实施

把监督“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通过明察暗访、定期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严肃处理违反“九不准”的行为。将医务人员的违规行为记入其个人诚信记录和医德医风档案。继续强化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通过投诉电话、意见箱和来信来访等形式接受举报我院违反“九不准”的行为。我院相关科室对医院内外反映的关于我院违反“九不准”的问题线索,快速核查,及时答复,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将贯彻活动逐步推入深化。

5.结合各类专项活动,大力弘扬新风正气

各科室及个人 2 把贯彻落实“九不准”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炼、宣传、践行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宣传和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加强我院廉洁文化建设,推进廉洁文化进医院、进科室、进病房,营造浓厚廉洁文化氛围和执业环境。注重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大力弘扬医疗卫生行业的光荣传统,对医院内涌现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要加大宣传和表彰力度。

6.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活动效果

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九不准”活动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医院领导班子对各科室“九不准”落实情况进行监管,并将各科室及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列入科室及个人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中,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四、自查自纠情况

1、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我医院依据喀什地区、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医院自身特点制定了合理的薪酬分配体系,任何岗位和个人的薪酬收入严禁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2、不准开单提成;我医院各临床、住院医生的诊断治疗单均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收入提成;

3、不准违规收费;我医院各项诊疗、检查、医疗康复服务价格均按照上级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收费行为;

4、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我医院被批准为盈利性医疗机构,经营活动严格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模式进行,未接受过任何形式的社会捐赠资助;

5、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我医院未参与 3 过任何形式的推销活动,未发布过任何形式的医疗广告;

6、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我医院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制度执行到位。

7、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我医院采购药品严格按照国家药品食品监督部门和医疗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进行,未违规私自采购、使用过医药产品;

8、不准收受回扣;我医院医药产品、器械、设备和各项物资的采购均由院务委员会决策进行,并进行院务公开,未接受过任何形式的回扣;

9、不准收受患者“红包”。我医院在进行医疗服务活动中,未发现任何人员收受过患者“红包”,也未发生过一起患者投诉相关人员收受患者“红包”事件

XX医院

二0一七年一月

推荐第9篇:医院九不准实施方案(定稿)

医院九不准实施方案

第1篇:医院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医院班子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综合管理、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和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为抓手,切实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着力践行我院\"明德至善、博学至精\"的办院理念,着力打造我院优质服务特色品牌,为促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医院要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医院要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严禁医院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乡镇学雷锋活动方案)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医院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务必须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物资,严禁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物资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物资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医院和医务人员要注意维护行业形象。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医院要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医务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医院要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严禁医务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医务人员要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九)不准收患者\"红包\"。医务人员要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劵、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三、组织机构

成立哈医大四院贯彻加强医疗卫生行风\"九不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附后)。组织和指导全院各科室开展\"九不准\"工作。院纪委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和协助职能。

四、职责分工

(一)医务科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按照医院制定的\"九不准\"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参与全院医疗行风建设工作巡查;

(二)院纪委负责拟定哈医大四院\"九不准\"实施方案,负责牵头组织和参与对违反\"九不准\"问题重大案件的调查和处理;

(三)院经管科、审计科负责制定\"九不准\"相关政策规定;指导、监督\"九不准\"查处工作;

(四)院人事科负责制定相关政策规定;

(五)院采购办、药品采购办负责制定相关政策规定;

(六)院宣传科负责\"九不准\"工作进展的宣传报道工作;

(七)院医务科、医德医风办负责\"九不准\"问题的具体受理、转办群众举报\"九不准\"问题,查处督办上级机关转办的案件,组织、落实对\"九不准\"情况进行督查,收集、汇总工作进展信息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凡是与\"九不准\"规定相关的职能科室,都要结合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做到从源头上治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要相互支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落实\"九不准\"工作的具体指导,及时协商解决我院行风建设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使各方面各环节的工作相互衔接,整体推进。

五、实施步骤

(一)学习发动阶段。(20XX年1月)。一是由医务科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参加\"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九不准\"集中培训\"。\"九不准\"集中培训作为全省医师医疗卫生培训特别是纳入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的补充内容,并记入医师医疗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培训的总成绩。医疗卫生机构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网上集中培训,齐齐哈尔医学院网址为http://www.qmu./。集中培需时间和具体要求见齐齐哈尔医学院网上集中培训相关说明。每名医务人员必须在网上提交一份学习心得。二是医院召开贯彻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会议,组织全院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关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医德医风办负责把\"九不准\"以《简报》的形式印刷并下发至每一名医务人员手中,使全院医务人员严格遵守\"九不准\",不断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医意识,自觉维护\"九不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正确约束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

(二)自查梳理阶段(20XX年2月)。医院要按照全省\"九不准\"要求自查自纠,逐项开展问题查找和梳理,对发现的问题与不足,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做到立行立改;对医药购销和行医中的不正之风坚决予以查处,依法医规追究责任。

(三)检查整改阶段(20XX年3-4月)。医院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全院各科室开展\"九不准\"工作认真指导,加强监管,领导小组要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全院各科室贯彻\"九不准\"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巩固总结阶段(20XX年5月)。医院要组织开展贯彻\"九不准\"行风建设\"回头看\"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问效。把专项治理、规范服务、加强监管和完善规章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查处医药购销和行医中的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健康服务,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医院要认真进行全面总结,相关信息要及时上报至上级相关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贯彻,宣传到位。医院要准确把握\"九不准\"的要求和精神实质,组织实施好集中学习,把\"九不准\"要求迅速传达至全院各科室、每名医务人员,在全院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实现教育覆盖面达到100%。

(二)梳理问题,落实整改。医院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定制更有针对性、便于操作的具体措施。要将贯彻落实\"九不准\"与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医疗行风建设有机结合。对检查出来的违背\"九不准\"的问题逐一制定措施,逐项整改。要对照\"九不准\"要求着手优化和完善现有绩效考核方案,确保考核技能科学合理、规范有效,又有利于调动职工积极性。院纪检委负责全程跟踪、督促,确保落实到位。

(三)干部带头,坚守责任。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作为科室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严格遵守\"九不准\",自觉维护\"九不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对所管科室人员违反规定负连带责任,实行一票否决。

(四)强化监督,严肃追责。医院九不准实施方案医院九不准实施方案。医院对全院各科室和医务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行为负监管责任,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将各科室、所有医务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情况列入医院管理、等级评审工作和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医德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内容。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导致严重问题的,要追究医院、各科室主要领导和直接领导的责任。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医院要加强与公安、监察和地方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

(五)综合施治,惩防并进。一是加强药品流通、招标、采购、临床使用等环节的监察,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按规定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引导和约束相关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形成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同时结合我院现有的\"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机制,探索巩固我院行风建设成果的长效机制,努力在医疗服务中彰显行业主流的价值。二是医院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九不准\"问题举报受理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和举报接待时间、地点,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医院在门诊大厅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九不准\"举报箱,需要调查核实的,必须及时组织调查。调查组由院纪检为牵头组织,同时,要加强与公安、检察和地方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

凡是违反\"九不准\"的医务人员,一经查实,一律严格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违反\"九不准\"的科室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处理;对违反\"九不准\"的医务人员,由医院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对违反\"九不准\"的医师一律认定为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由医院及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对违反\"九不准\"的医务人员一律当年不予晋升上一级职称;在学会、协会兼任领导职务的一律予以免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医院一律在全院通报,对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的医务人员,医院要上报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六)及时总结,上报信息。医务部、医德医风办要及时收集汇总我院各科室贯彻\"九不准\"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重大案件、问题困难等信息。医院将在院网站统一进行公开公布\"九不准\"投诉举报电话:0451-82576516(医务科)、0451-82576548(医风办),通讯地址:哈医大四院(哈尔滨市南岗区银行街31号)。第2篇:医院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切入点,以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为重点,纠建并举,标本兼治,努力构建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行业社会形象,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行业。

二.工作措施

医院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九不准\",采取坚决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一)贯彻落实《陕西省卫生厅关于依法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医院不得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开单提成,绩效考核和工资分配要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社会评价与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综合分配;不准虚假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套用标准收费及自立名目收费,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不准发布虚假医疗广告,未经批准不得发布医疗广告,不准承包、出租科室或出租科室单项诊疗业务,严禁医院以合作分成等形式引进大型医用设备。已经引进设备的,必须立即终止。继续清理\"小金库\"。

(二)严格规范公益性赞助管理。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符合公寓目的,必须完善有关票据或证据,并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加强对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各种学术活动的管理,发现利用参加学术会议等名义接受相关利益方赠送的礼品、礼金或参加旅游、消费娱乐活动的,必须严肃处理。

(三)强化进一步医院信息安全体系管理。医院在年内必须安装\"反统方管理软件\",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实行分级管理。严厉查处以商业为目的利用各种途径和方式统计医务人员药品、耗材使用量的违规行为。

(四)坚决纠正医院医药购销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建立和完善医院内部药品、耗材、医用设备采购监管程序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必须全部参加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网上采购,并与药品、耗材、设备供应企业签订《廉洁采购协议书》。

(五)进一步强化医院药事管理。医院必须完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术委员会工作,进入医院的所有药品、耗材必须经过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术委员会集体研究同意。要按照规定配备临床药师,组织开展处方、医嘱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全面落实医院主要负责人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负责人制度,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医院必须设立细菌室,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严格控制医院抗生素临床使用比例和使用强度,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率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专科医院必须达到相应指标要求。坚决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六)规范服务行为,严肃查处各种过度医疗。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标准,严格掌握住院指征和手术指征,坚持开展\"三合理\"督导检查。控制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在医疗费用中的比例,医院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不得低于75%。

(七)加大对医院和医务人员行为的监管力度。强化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西安市卫生局医务人员十条禁令》和\"医患双方拒绝收受回扣红包协议书\"。医院要加强廉洁防控技术支撑建设,年内必须安装\"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管理软件\"系统,开展检测工作。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于群众举报的医务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必须进行查处。

(八)继续抓好《西安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十项措施》的落实。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完善便民措施,实行首问、首接负责制;合理安排专家门诊,多方式、多渠道公示专家出诊信息;积极开展无假日门诊、便民门诊、午间门诊及夜间门诊;积极推行窗口、诊间、出院、电话、网络、社区等多种预约方式,医院月平均预约率达40%以上,以缓解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6-7月)。制度工作计划,部署安排。组织开展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九不准\",学习覆盖率要达到100%.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7-9月).按照全市贯彻\"九不准\"的总体要求,积极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查找根源,认真梳理,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法行为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做到立行立改。

(三)督导整改阶段(20XX年10-11月)。组织力量,对落实\"九不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分类指导。医院将组织检查督导,通报督查结果。

(四)巩固评价阶段(20XX年12月)。总结评估工作成效,建立和完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贯彻\"九不准\"行风建设\"回头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问效。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上报医院行风建设\"九不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行风建设的重要意义,把行风建设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关组织和工作机制。

(二)坚决贯彻落实。准确把握\"九不准\"的要求和精神实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实施好学习贯彻工作。医院九不准实施方案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贯彻,宣传到位。各科要准确把握\"九不准\"的要求和精神实质,组织实施好集中学习,把\"九不准\"要求迅速传达至每名医务人员,在全院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实现行业教育100%全覆盖。

(二)梳理问题,落实整改。各科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订更有针对性、便于操作的具体措施。要将学习贯彻\"九不准\"与即将开展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逐一制定措施,逐项整改。

(三)干部带头,坚守责任。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和\"一岗双责\"责任制,科室负责人作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严格遵守\"九不准\",自觉维护\"九不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对科室人员违反规定负连带责任,实行一票否决。

(四)强化督查,严肃追责。医院把学习贯彻\"九不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通过明察暗访、定期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严肃处理违反\"九不准\"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导致严重问题的,要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对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五)综合治理,惩防并进。一是加强药品流通、招标、采购、临床使用等环节的监察,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引导和约束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形成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二是强化社会监督,群众可通过医院公开电话和网站投诉举报违反\"九不准\"的行为。三是对违反\"九不准\"的医务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澧县人民医院

20XX年1月22日第4篇:医院\"九不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绵阳市卫生局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以行为规范为重点,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提升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共同为全市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加快医院建设发展,更好地为广大病员服好务。

二、工作重点

1、努力做到优化服务环境、优化诊疗流程、优化医疗质量、优化服务态度、优化行业作风。结合\"三好一满意\"深入落实优质护理服务举措、切实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治理活动。推进医疗机构之间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严格控制药品、切实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治理活动,使群众能看病、看好病,真享受到更多的实惠。

2、建立健全各种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定的各类收费标准,不自设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公开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常用药品价格,认真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严禁违规收费。

3、要围绕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及医患纠纷频发多发的两个核心矛盾,提高窗口服务效率,制定合理的诊疗服务流程,严禁过度医疗、不合理医疗现象;严禁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4、规范收入分配,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建立健全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参照事业单绩效分配管理办法,严禁医务人员奖金分配与收入挂钩。

5、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服务意识教育,禁止医务人员收受患者\"红包\"。严格执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医务人员的聘用管理与年度考核、医德考评等相结合。

6、规范学术活动举办流程,不借学术活动推广健康教育讲座从事药品、食品、保健品推销与违规进行医疗活动宣传。

三、时间安排

1、宣传学习(2月)

医院召开中层干部会专题研究贯彻市卫生局绵卫办发〔20XX〕33号《绵阳市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医院贯彻执行\"九不准\"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全院职工学习、讨论,结合绵卫办发〔20XX〕29号《关于开展政风行风自主评议活动\"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总结存在的和已整改到位问题。

2、自查自纠(20XX年3月)

医院各类医务人员在对照\"九不准\"自查自纠,找准问题所在的基础上进行整改,并结合自已所在的岗位,对照\"九不准\"规定写出自已的书面承诺进行公示。

3、督导整改(20XX年3-4月)

医院将约请义务行风评议员和病员代表在医院座谈,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请他们协助督导整改,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专项检查。

4、巩固总结

对照绵卫办发〔20XX〕33号文件《关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的要求,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以行为规范为重点,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监管和完善规章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对梳理出的不规范行为和对应完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具体措施,不断充实治理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履行管理义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各科医务人员是\"九不准\"的具体执行人,要自觉遵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并对违规行为承担责任。

2、医院要将贯彻落实\"九不准\"纳入行风自主评议活动\"回头看\"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结合\"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三好一满意\"、\"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等活动,创新工作思路,以\"学先进,促发展\"为主题,在院内举办典型、先进事迹报告会,集聚和宣传卫生行风正能量,探索行风建设特色亮点。

3、严肃问责。医院要把监督\"九不准\"的贯彻执行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通过明察暗访、定期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严肃处理任何一起违反\"九不准\"的行为。要进一步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处置流程,强化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违反\"九不准\"的问题,抓紧核查,严肃问责,及时公布真相,防止炒作。

绵阳德康疼痛医院

20XX年1月30日第5篇:医院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和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为抓手,切实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树立以德行医理念,提升行业社会形象,为我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医院要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职工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要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严禁医疗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全院干部、职工应当注意维护行业形象。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严禁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三、组织机构

成立贯彻加强医疗卫生行风\"九不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见附件1)。按照职能分工,组织和指导本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九不准\"工作。充分发挥监督和协助作用。

四、职责分工

(一)科室主任陈亮飞负责协调日常工作,拟定贯彻\"九不准\"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全院医疗行风建设工作巡查。医院九不准实施方案活动方案。

(二)副院长赵书英负责牵头组织违反\"九不准\"问题的重大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三)徐丽负责制定\"九不准\"相关政策规定;指导职工开展\"九不准\"工作。

(四)姜贵林负责制定相关活动规定。

(五)李姜梅负责\"九不准\"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情况,编辑工作简报。

(六)办公室负责\"九不准\"问题的具体受理、转办群众举报\"九不准\"问题。收集、汇总工作进展信息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相互支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落实\"九不准\"工作的具体指导,及时协商解决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使各方面、各环节的工作相互衔接,整体推进。

五、实施步骤

(一)学习发动阶段。(20XX年1月)。一是组织全院职工进行\"九不准\"集中培训。\"九不准\"集中培训作为全院医师纳入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的补充内容,并计入医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培训的总成绩;二是召开全院贯彻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立即把\"九不准\"要求传达到全体医务人员,使职工严格遵守\"九不准\",不断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医意识,自觉维护\"九不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正确约束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

(二)自查梳理阶段(20XX年2月)。按照省、市、区\"九不准\"要求进行自查自纠,逐项开展问题查找和梳理,对发现的问题与不足,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做到立行立改;对医药购销和行医中的不正之风坚决予以查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检查整改阶段(20XX年3-4月)。卫生院、各村卫生室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开展\"九不准\"工作,加强监管,组织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贯彻\"九不准\"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巩固总结阶段(20XX年5月)。组织开展贯彻\"九不准\"行风建设\"回头看\"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问效。把专项治理、规范服务、加强监管和完善规章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健康服务,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总结相关信息及时报区卫食药监局贯彻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贯彻,宣传到位。准确把握\"九不准\"的要求和精神实质,组织实施好集中学习,把\"九不准\"要求迅速传达至每名医疗卫生人员,在全行业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实现行业教育100%全覆盖。

(二)梳理问题,落实整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订更有针对性、便于操作的具体措施。将贯彻落实\"九不准\"与即将开展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医疗行风建设有机结合。对检查出来的违背\"九不准\"的问题逐一制定措施,逐项整改。要对照\"九不准\"要求优化和完善现有绩效考核方案,确保考核既能科学合理、规范有效,又有利于调动职工积极性。

(三)领导带头,坚守责任。坚持领导带头和\"一岗双责\"责任制,科室负责人作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第一责任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严格遵守\"九不准\",自觉维护\"九不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对所管理人员违反规定负连带责任,实行一票否决。

(四)强化督查,严肃追责。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情况列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等级评审工作和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医德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导致严重问题的,追究责任。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五)综合施治,惩防并进。一是加强药品流通、采购、临床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按规定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引导和约束经办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形成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二是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和举报接待时间、地点,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在门诊大厅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九不准\"举报箱,需要调查核实的,必须及时组织调查,不得延误。对违反\"九不准\"的医师一律认定为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报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

(六)及时总结,上报信息。及时收集汇总本镇贯彻\"九不准\"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问题困难等信息,并明确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信息报送。每月5日前报送前一个月的工作进展情况和\"九不准\"问题存在情况。

附件:普宜中心卫生院贯彻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领导小组名单。

二OXX年一月十六日

推荐第10篇:医院学习贯彻九不准

绛县妇幼保健院学习贯彻“九不准” 制定落实的具体措施

日前,我院围绕学习贯彻“九不准”规定提出了相关要求和贯彻意见。

我院要求全院各科室要认真组织好学习“九不准”,认真执行“九不准”,要把贯彻执行“九不准”作为落实医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去抓,医院既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九不准”的每项要求,又要制定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更便于操作的制度措施。

在医院内部,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九不准”的贯彻执行。对今后任何违反“九不准”的人和事,要按照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在全院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加强医务人员作风建设,牢固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形象。(院总支委员会)

第11篇:九不准

九不准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十项不得

一、不得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吃请。

二、不得利用职务(执业)便利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受财物(含有价卡券)或可折算的其他利益。

三、不得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进行商业目的统方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方提供便利。

四、不得违反规定向外界泄露病人、孕产妇、婴儿和死亡人员等个人资料和信息。

五、不得推销特定的保健品、保健用品或植入性医疗器械等;以及从事带有推销商品性质的宣传活动。

六、不得违反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以及在账外核算或设立小金库。

七、不得违反规定进行药物临床试验项目,以及接受药品回扣及其他变相商业贿赂。

八、不得因公持因私护照(通行证件)出国(境)参加培训、考察或学术交流等活动。

九、不得擅自设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以及超出医嘱范围提供服务收费和强制收费。

十、不得收受“红包”,一时难以拒绝的,须在24小时之内上交,否则作收受论处。

第12篇:九不准

在医院领导的带领下,我认真学习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通过学习,我深刻地领悟到“健康所系,性命相托”这一句话的深刻含义,体会到做为一名医务人员身上所肩负的神圣使命。

作为一名医务人员,我肩负着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重任。要做到让病人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因此,作为一名基层医务人员,我是无比的骄傲和自豪,但我也感觉到我的神圣使命。“九不准”规定为我今后医疗工作的开展指明了道路,避免了我在医疗工作中出现错误。“九不准”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作为一名药局人员,其中第六条、第七条和第八条是我需要着重学习的,因为这三条与我的工作性质息息相关。作为一名药师,我应当注意维护行业形象,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我一定会遵守“九不准”的规定,做一名合格的医务人员。

第13篇:九不准

日前,针对老百姓普遍反映的医生大处方、大检查行为,为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与管理,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6日联合发布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明确禁止收受回扣、收受患者“红包”等行为。为什么会形成医生收红包的局面?卫计委推行“九不准”能否从根本上规范医疗机构及人员行为?

卫计委:推行“九不准”,违反机构及人员将受严惩

12月2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明确禁止收受回扣、收受患者“红包”等行为。具体内容如下:

1.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2.不准开单提成;

3.不准违规收费;

4.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5.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6.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7.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8.不准收受回扣;

9.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通知同时指出,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降低级别或等次等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情节严重的,由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吊销执业证书的医疗卫生人员,国家卫生计生委一律在全系统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按规定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予以处理。

为什么会形成医生收红包的局面?

现在有多少比例的医生在收受患者的红包?从来没有精确的统计。但生活经验告诉我们,这个比例肯定不低。尽管也有少数医生坚持不收红包,但收红包在医疗行业相当普遍,这一点几乎是全社会的共识。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收红包几乎都集中在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的医生普遍不收红包。是民营医院的医生道德水平普遍比公立医院的医生高吗?显然不是。区别就在于,民营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是市场定价,而公立医院不能盈利,医生的收入被人为低估。我相信,如他们能拿到合理报酬,大多数医生的道德不会如此“差”。其实,在现有体制下,收红包是不合理制度之果,而非医德败坏之因。

其实,在红包的态度上,真正能做决定的并不是医生。如果卫生部门和医院真的立场鲜明坚定,严格禁止医生收取红包,收红包者百分百处理,红包根本就没办法在医院扎根下来。也正因为监管者首先自己就摇摆不定,才会出现像现在这样的结果。不反对其实就等于默许,这是一种普遍心态。那么,为什么不大刀阔斧地禁止?因为红包是补偿不足的产物。 医生台面上的收入少得可怜。一个刚毕业的小医生,收入和普通工人差不多。而培养一个医生,成本是很高的,本科就比其他专业多一年,而且有数不清的考试,这还只是入门阶段。相比其他职业,医生的工作量更大。住院医生,一周7天,每天早上都要查房、开医嘱,和病人交待各种事宜,休息时间非常少,这也几乎是所有医生的共同感受。而且医生的另一个特点是高风险。现代社会,生命变得越来越重要和珍贵,患者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与此同时,这意味着医生要承担的风险和负担也更重大。摊上医疗事故这样的意外,即使是一些小意外,某些不讲理的患者也会揪住你不放,甚至和你对簿公堂。

高成本的培养、高支出的工作,收入却和价值不匹配,怎么办?这时候桌子底下的交易就会跑出来了。对此,管理者往往也无可奈何。医生也要生存要吃饭,如果一刀切把这种灰色收入全砍掉,医生就没法干活了。你不可能让一个人干着高难度技术活、拿着蓝领工资,还和别人谈理想道德。分配机制不公平,就是最大的不道德。

卫计委推行“九不准”能否从根本上规范医疗机构及人员行为?

这些年政府对医生收红包、医院药品的不规范加成屡屡打击,但收效却十分微弱,为什么?就在于红包虽然不合法,但医生和医院却应该得到更高的收入。红包和药品加成,不过是通过不合法的方式,帮助医生和医院获得了相对合理的收入而已。市场的力量如此的强大,你可以不尊重它,却无法改变它的规律。

如果不能建立起阳光化和公平合理的分配机制,医生总是拿蓝领水平的工资,桌子底下的交易很难清除干净,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此,若想从根本上规范医疗机构及人员行为,除了制定“九不准”政策并严格执行外,同时还要制定医务人员薪酬制度及分配制度。

第14篇:九不准

遵守“九不准”规定,做一名合格医务人员

新年伊始,在齐齐哈尔医学院的带领下,我认真学习了所要求的具体文件。通过学习,我深刻地领悟到“健康所系,性命相托”这一句话的深刻含义,体会到做为一名医务人员身上所肩负的神圣使命。 具体学习内容包括:

一、不良记录规定;

二、九不准文件;

三、立标杆守底线落实行风建设;

四、廉洁风险防控规则;

五、违纪调查处理办法;

六、医德考评制度;

七、医务人员行为规范;

八、医院廉洁防控指导意见;

九、医院权力风险防控规则。

通过学习,认真总结,我深切认识到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商业贿赂有很大危害性,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事业改革发展成败,关系医疗卫生人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理以法约束自己。

其中,对于重中之重的《九不准文件》更使我充分意识到其在树医药卫生行业新风中起到的重要作用,只要我们医务人员以其为我们的工作的尺度,以其为我们行医之底线,那么我相信我们的医疗风气将焕然一新,医患关系也将迎来新的春天。

医生是一种责任,医生是一种义务,而医生更是我的骄傲。医生要肩负着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要做到让病人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因此,作为一名基层医务人员,我是无比的骄傲和自豪,但我也感觉到我的神圣使命。“九不准”规定为我今后医疗工作的开展指明了道路,避免了我在医疗工作中出现错误。正像医生职业道德所言:“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我一定会遵守“九不准”的规定,做一名合格的医务人员。

第15篇:九不准

九不准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严禁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所有部门和工作人员都应当注意维护行业形象。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医务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医务人员应当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第16篇:九不准

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注意维护行业形象。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切实加强对上述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影响与后果,由所在单位或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或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第17篇:九不准

“九不准”包括: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等。[1]

2013年12月26日国家卫计委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以下简称“九不准”)。卫计委同时发出通知,将执行“九不准”的情况列入医疗卫生机构以及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1] 详解编辑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注意维护行业形象。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切实加强对上述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影响与后果,由所在单位或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或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2-3] 实施编辑

卫计委还要求各地卫生机构参照“九不准”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坚决查处违规行为、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大力弘扬新风正气、严格落实责任制。凡是违反“九不准”的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降低级别或等次等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1] 作用编辑

卫计委同时强调,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情节严重的,由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吊销执业证书的医疗卫生人员,国家卫生计生委一律在全系统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对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的医疗卫生人员,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本省(区、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按规定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予以处理。[1]

第18篇:九不准

“九不准”学习心得

《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

1、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2、不准开单提成;

3、不准违规收费;

4、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5、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6、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7、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8、不准收受回扣;

9、不准收受患者红包。通过认真学习,使我深刻地领悟到“健康所系,性命相托”这一句话的深刻内涵,体会到做为一名医务人员身上所肩负的神圣使命。“九不准”规定,为我今后医疗工作的开展指明了道路,避免了我在医疗工作中出现差错。

自有医生职业那一天起,医德.医术.医风就密不可分。不管是面对非典.禽流感传染病的要挟还是面对地震等重大自然灾难,广大医疗卫生职员冲锋在前,舍己为人,诠释了治病救人的职业精神,展现了可歌可泣的优秀品格。习近平总书记曾总结出“不畏艰苦,甘于奉献,治病救人,大爱无疆”的中国援外医疗队精神,这也是新时期医疗卫生职员精神风采的真实写照,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医疗卫生工作中的具体化。 要做到“不畏艰苦,甘于奉献,治病救人,大爱无疆”让病人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就必须坚持“九不准”规定。正像医生职业道德所言:“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 “九不准”规定注重防微杜渐,避免“小病不治酿成大病,大病拖延酿成不幸”。“九不准”在医疗服务的当下,彰显的是行业主流价值,使正确行为得到鼓励、错误行为受到谴责。文明礼貌,优质服务,热心、耐心、爱心、细心、关心、体贴患者,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应成为每名医务工作者的行为准则。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应成为警示。

通过对“九不准”规定的详细剖析与解读,我充分认识到其在树医疗卫生行业新风中起到的重要作用,是下决心、动真格,只要医护人员以其为我们的工作的尺度,以其为我们行医之底线,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忠诚职业,尽职尽责,那么我相信医疗风气将焕然一新,医患关系也将迎来新的春天。

通过学习,我深刻意识到在医疗活动中非法的交易活动及贸易贿赂行为对国家对社会对患者酿成的危害是巨大的,是不可弥补的。作为一位医务工作者要态度端正,正确定位,深入反思。要坚遵法律和道德的底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公德观。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净化心灵,专心医治,竭诚服务,让“白衣战士”更坚强,“白衣天使”更美丽。

2014.10.14

第19篇:九不准

九不准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严禁医院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第20篇:九不准

卫计委“九不准”包括:

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不准开单提成;

不准违规收费;

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不准收受回扣;

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等。

医院九不准工作汇报
《医院九不准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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