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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矿安监员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3:37:09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驻矿安监员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驻矿安监员管理的办法的

通 知

公司各煤矿:

为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落实煤矿驻矿安监员制度,强化驻矿安监员的责任,确保驻矿安监员履职到位。经公司总经理会议研究决定,从下发之日起实行本办法。

特此通知

进一步加强驻矿安监员管理的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矿驻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驻矿安监员)工作,充分发挥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作用,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驻矿安全监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廉洁自律,作风正派;

(二)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标准,具有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能力;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具有涉煤专业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从事煤矿管理工作不少于5年;

(四)有井下工作经验,以及具有国有重点煤矿工作经历或曾担任过煤矿区、队长职务的人员,优先俜用。

第二条:驻矿安监员是由公司通风安全部管理的具有行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的专职人员,与所驻煤矿无隶属关系。

笫三条:驻矿安监员实行公司公开考录、先行试用、合格聘用制度。采取定点驻矿或分组驻矿方式,由公司通风安全部统一管理,每矿至少派驻1名驻矿安监员。

第四条:驻矿安全监管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所驻煤矿贯彻落实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煤矿安全规定的情况,跟踪监督煤矿对上级有关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二)监督所驻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采掘计划、入井规定的人数、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三)监督所驻煤矿采掘工程进展情况和隐蔽工程的违规施工生产情况;

(四)对煤管煤监部门查处煤矿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决定或提出实施行政处罚的意见,要督促整改到位,跟踪检查;

(五)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安全措施;

(六)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特别是存在国务院446号令规定的重大安全隐患要跟踪督查、盯紧盯牢、随时报告;

(七)督促煤矿企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特别是煤矿“一通三防”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监督煤矿严格按已公布的采、掘工作面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督促煤矿强化瓦斯治理和瓦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八)每月月底前向公司书面汇报所驻煤矿的安全生产情况,重大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九)监督检查所驻煤矿现场安全状况,发现煤矿存在重大隐患危及人员安全时,要立即通知现场指挥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作业人员,要求该煤矿立即整改,并向公司报告。拒不执行的,要立即提请公司严肃处理;

(十)参与组织领导安全大检查,监督事故隐患排查,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监督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十一)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十二)督促企业领导按《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及时参加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原因,追究责任,督促事故单位按期上报,并对防范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监督检查安全设备、设施、装臵和仪器的使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设备质量及与安全有关的产品质量;

(十四)监督管理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十五)监督检查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演习和执行。定期检查本矿救护人员的战斗能力;

(十六)监督煤矿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和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新工人岗前培训;

(十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严格执行各级煤炭监管部门作出的煤矿安全生产指令、决定;

(十八)所驻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立即向公司报告。第六条:驻矿安监员考核奖惩办法:

(一)驻矿安监员实行全天24小时驻矿,每月入井次数不少于18次;

(二) 驻矿安监员要严格执行请假销假报告制度,请假2天以内的由集团公司通风安全部长批准,请假2天以上由集团公司安全副总经理批准。全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

(三)驻矿安监员必须按规定对所驻煤矿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每月下井检查次数不得少于18次,其中早班、中班、夜班分别不得少于6次,每次入井时间不少于6小时。每少一次,扣工资50元,全月下井不足10次的,按当月工资的50%进行惩处;

(四)驻矿安监员必须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保证上级领导及公司的各项指令及时传达;

(五)驻矿安监员每月规定4天休息日,4天休息日不能连到一块,每星期休息一天,休息时要提前报集团公司调度指挥中心。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公司安全副总经理请示;

(六)驻矿安监员必须按时参加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煤炭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培训成绩纳入月份、季度或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驻矿安监员资格; (七)驻矿安监员要严格执行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将每天所驻煤矿存在的隐患排查整改、违章处理等情况除向所驻煤矿

企业负责人书面告知外,还要使用矿固定电话向集团公司调度指挥中心执行两汇报(上午8:00—9:00,下午17:00—18:00)。每月有一次不汇报的扣除当月工资50元,二次不汇报扣除当月工资的5%,三次不汇报扣除当月工资的10%;

(八)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采掘计划、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监督落实不到位,每次罚驻矿安监员100元;

(九)发现所驻矿违法违规行为、“三违”行为,没有立即制止、纠正和汇报,每次罚驻矿安监员100元;

(十)对所驻矿隐患整改情况跟踪、监督、落实不到位,每次罚安监员100元;发现所驻矿对隐患整屡教不改的,未及时向集团公司安监部报告,罚责驻矿安监员100元;

(十一)不及时向集团公司安监部及安全指挥中心报告所驻矿安全生产事故情况,每次罚驻矿安监员100元;

(十二)每天填写《驻矿日志》。每次下井现场检查后,要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记录到日志上。发现一次未填写《驻矿日志》或填写内容不全,每次罚驻矿安监员50元;

(十三) 驻矿安监员每次入井必须对所经路线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详细填写《安监三定表》,对限期整改的问题做好跟踪处理,并在《安监三定表》做好复查记录。未认真填写《安监三定表》或《安监三定表》中没有做好复查记录,每次罚50

元;

(十四) 每月5日前向公司通风安全部书面报告上月驻矿工作情况、驻矿日志、隐患排查表。未及时报告或报告质量不符合要求,每次罚驻矿安监员200元;

(十五)对查出的限期整改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矿方拒不接受或不积极采取措施按期整改的,驻矿安监员必须及时向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安监部及安全指挥中心汇报。未及时汇报的,每次罚驻矿安监员200元;

(十六)各安监员驻矿单位负责对驻矿安监员的日常管理和月出勤情况、下井检身记录的统计,每月初5日前将上月驻矿安监员考勤情况书面报告公司通风安全部;

(十七)各矿在考核驻矿安监员出勤时,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报告驻矿安监员出勤时,必须由矿长签字。公司将定期和不定期对驻矿安监员驻矿情况进行核查,凡发现驻矿日志和出勤报告不相符的要进行批评教育,进行必要的惩处,凡检查时发现驻矿安监员不在驻矿单位又未请假经同意的,每发现一次,扣除工资100元,二次发现不在驻矿单位的,扣除当月工资的30%,三次发现不在驻矿单位的按当月的60%进行惩处,并将情况通报派出单位,取消驻矿安监员资格;

(十八)公司负责对驻矿安监员进行考核,并将驻矿工资与驻矿安全挂钩,所驻煤矿凡发生一次死亡1人安全事故,按当月工资的50%对驻矿安监员进行惩处,发生死亡1人安全事故两

次的,取消驻矿安监员资格,扣除驻矿安监员1月的驻矿工资;所驻煤矿发生瓦斯死亡事故,按当月驻矿工资100%对驻矿安监员进行惩处。违纪违规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全年未发生安全死亡事故的驻矿监督员将通过各种形式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十九)公司通风安全部每季度对驻矿安监员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年终进行全面考核和总结,依据考核情况,对驻矿安监员作出奖惩决定。对不称职的安监员调离工作岗位;

(二十)根据工作需要,可对驻矿安监员实行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第七条:驻矿安监员具有下列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参加所驻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有权制止所驻煤矿违法开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并及时向所属单位报告;

(三)有权制止所驻煤矿隐瞒重大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四)有义务向煤矿企业宣传国家煤炭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及时反映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和不安全因素。

第八条:驻矿安监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公司、煤矿和社会的监督。

第九条:驻矿安监员由公司考核开支。

第十条:公司应为驻矿安监员依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一条:所驻煤矿应为驻矿安监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十二条:所驻煤矿要切实维护和保障驻矿安监员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驻矿安监员在工作中业绩突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请公司或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一)认真履行职责,考核评比成绩优异的;

(二)所驻煤矿全年无死亡事故、轻重伤事故显著下降、安全状况明显好转的;

(三)对所驻煤矿隐患排查整改督促有力,隐患明显减少的;

(四)在防止煤矿事故或者在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贡献突出的。

第十四条:由于驻矿安监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所驻煤矿发生伤亡事故,或同一隐患多次检查仍然存在的,由公司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驻矿安监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由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应予以警告、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交于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所驻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不力,对擅自布臵采掘工作面、违规施工隐蔽工程不予制止,存在重大隐患不报告的;

(二)对所驻煤矿重大隐患应发现未及时发现的;(三)制止违章不力,所驻煤矿发生伤亡责任事故的; (四)所驻煤矿发生伤亡事故未按规定及时报告,或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不制止的;

(五)接受所驻煤矿馈赠的报酬、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的;(六)参加所驻煤矿安排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旅游、出访等活动的;

(七)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的;

(八)不履行请假销假制度,擅离工作岗位的。

第十六条:驻矿安监员因不遵守工作纪律、不履行工作职责、安全监管不力被开除的,公司再不录用。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表:大庄公司驻矿日志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日

推荐第2篇:驻矿安监员交流材料

驻矿安监员交流材料

各位领导、同事:

大家好!我叫XXX,于2013年9月通过统一招考到XXX县安监局XX安监站从事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安排现驻XX煤矿,首先非常感谢省局能为我们驻矿安监员提供这次相互交流、学习的机会,我倍感荣幸但更多的是诚惶诚恐,因为在座的都是德高望重的领导和经验丰富的同事。现将驻矿以来的工作情况及感受汇报如下,不当之处,敬请大家批评指正。

我们都知道,煤矿驻矿安监员是受政府委托,派驻煤矿进行现场安全监管的人员,是加强和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是确保煤矿实现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身为驻矿安监员的我们,在工作中不断思考和探索,如何做好一名称职的驻矿安监员?本人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端正态度,坚定信心,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我认为驻矿安监员就是驻守在煤矿安全监管前沿阵地的“哨兵”,是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这道防线如果不牢,就会给煤矿企业、给矿工弟兄带来灾难,给社会带来极坏影响,所以我们必须认清自己所在岗位的重要性,“在一天岗,就负一天责”,发挥好安全监管前沿阵地“哨兵”的作用。

(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

1力。

要做一名合格的驻矿安监员可不容易,煤矿采、掘、机、运、通几大系统方面的知识必须具备,还有众多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不断涌入煤矿安全生产领域,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我感觉我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太多,所以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我们必须树立“学习、学习、再学习”的观念,只有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来提高业务素质,才能适应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二、恪尽职守,全力以赴,做好当前工作

(一)认真了解所驻煤矿的基本情况

要当一名合格的驻矿安监员,我们必须准确掌握所驻煤矿的基本情况:煤矿主要管理人员是谁、煤矿井下采掘布置情况、主要工作地点分布、作业场所安全状况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花大量精力去研究。首先我们要对所驻煤矿主要管理人员进行研究,只有懂得怎样与煤矿主要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从心理上消除煤矿管理人员对安全监管工作的排斥,尽快和他们交上朋友,让煤矿主要管理人员从感情上接纳我们,使他们愿意对我们说真话、讲真情,我们才能从这些管理人员的口中了解到煤矿安全生产真实情况,如果对煤矿的基本情况没有准确的掌握,就找不到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监管工作就会事倍功半,效率就会受到严重影响。所以我认为做好煤矿主要管理人员的工作,是我们驻矿安监员履行监管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在与煤矿主要管理人

员加强沟通、交流的基础上,全面掌握所驻煤矿的基本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安全监管工作,我们才能保住一矿平安 。

(二)认真跟踪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安全监管无小事,我们要把煤矿存在的“小”问题都当作“大”事情来抓,始终认为“小”问题不处理就会酿成“大”错误,作为驻矿安监员,必须高度重视对煤矿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的监督,认真负责地落实上级政府及监管监察部门所提出的隐患或问题,按要求实施现场监管,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把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总之,“放松安全监管,就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就是对人民的犯罪;对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不抓不管,就是失职渎职”。作为一名安监工作者,要始终把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我们要“常想肩负的职责,时常警戒自己,做个清白之人,不存贪赃之念、不干枉法之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以上是我自驻矿以来的一些认识,不当之处,请大家多多指教,谢谢!

XXXX年X月XX日

推荐第3篇:驻矿安监员管理通知

瓮安监通[2012]号

瓮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的通知

各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

为充分发挥驻矿安全监管员的职能职责,切实加强对煤矿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有序推进全县煤矿生产(建设),实现煤矿安全、和谐、可持续发展。现将进一步加强驻矿安监员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驻矿安监员的岗位设置与管理

(一)岗位设置。根据驻矿安监员配备相关规定,每矿配备驻矿安全监管员1名。

(二)管理。煤矿驻矿安监员由县安监局统一管理,乡(镇)安监站具体负责驻矿安全监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县安监局加强对驻矿安监员的检查考核和交流力度,实行不定时调整轮岗交流制度。

二、驻矿安监员的工作职责

(一)履行对所驻煤矿企业进行安全监管,督促煤矿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行政决定、命令、文件及会议精神,监督煤矿企业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建设)。

(二)配合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部门对所驻煤矿进行安全检查。

(三)做好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部门对所驻煤矿下达的各类行政

执法指令,督促煤矿企业按照行政执法文书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跟踪掌握隐患整改进度,并对完成整改的隐患进行销号。

(四)对所驻煤矿企业实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督促并参与煤矿企业定期组织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落实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及矿级领导下井带班等各项制度,及时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现场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威胁职工生命安全时,立即通知现场指挥人员停止作业,撤出井下危险区域所有作业人员到安全地段,并立即出井将安全隐患和处理情况报告县安全监管局、乡(镇)包保领导,必要时可直接上报县包保领导。对现场指挥人员、煤矿企业拒不执行的,提请县安全监管局处理。

(五)定期(每月28日前)向县安监局书面报告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同时送当地乡(镇)政府、安监站;参加煤矿监管、监察部门召开的煤矿安全工作会议,并及时向所驻煤矿传达会议精神,督促煤矿企业抓好贯彻落实。

(六)每月参加所驻煤矿的班前会议不低于10次,并作好会议记录;参与并督促煤矿企业做好安全教育培训;督促煤矿企业及时派送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取证培训,确保企业人员配备齐全,达到持证上岗要求。

(七)督促建设矿井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特别是督促建设矿井严格按照《开采设计方案》、《安全专篇》进行施工建设,严禁边建设边生产,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制止并报县安监局。

(八)每天填写《驻矿日志》,对矿井存在的重大隐患要在井口进行公示,并登记在煤矿安全隐患记录卡中,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标准、资金、责任人和时限,实行动态监控管理。

(九)督促指导煤矿企业按时按要求如实报送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报表、资料;完成县安监局安排的各项安全监管工作任务。

(十)督促并参与煤矿按规定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分析、总结本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并作好记录,存档备查。

(十一)监督煤矿企业严格按核定的下井人数和生产能力组织采掘作业,采取坚决措施,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用工),防“三超”( 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十二)督促所驻煤矿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督促煤矿企业负责人及企业各职能部门、各采掘班(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程、标准和本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采掘计划、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完善资料归档管理。

(十三)督促煤矿业主或实际控制人、矿长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监督煤矿按规定提取、使用各种安全费用。

(十四)按规定对煤矿各生产系统、生产环节的现场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跟踪督促煤矿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并作好记录。

(十五)督促煤矿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种安全装备、设施、仪器仪表完好、齐全、可靠,确保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每天对煤矿的瓦斯日报审核签字。(十六)监督煤矿矿长、主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井下从业人员等按规定人数入井,做到持证上岗,监督新工人的岗前安全培训,同时督促落实好矿级管理人员带班制度。

(十七)负责督促煤矿配备符合规定的探放水设施、设备,督促煤矿认真“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制度,做到“逢掘必探、逢疑必停”,做到探放水设计措施与实际操作一体化。煤矿每次探水必须现场监督各钻孔深度、个数、掘进进尺、超前距离、钻杆数量是否属实,并符合防治水和探放水设计规定,作好探水和钻杆清点记录,并签字确认。

三、驻矿安监员的职权

(一)参加有关煤矿安全工作会议和参与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活动,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二)有权掌握和了解煤矿的安全生产(建设)计划、图纸资料、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投入,并熟悉企业的劳动组织和实际生产作业情况。

(三)有权定期不定期进入作业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装备、设施及现场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发现事故隐患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建议、措施,并监督落实。

(四)有权提议对造成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的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根据煤矿企业的奖惩办法提出奖惩建议。

(五)当作业场所出现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同时督促煤矿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

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未经驻矿安全监管员复查不得恢复生产(建设)。

(六)有权对忽视安全、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进行检举,对隐瞒事故责任者提出控告。受到打击报复和迫害的,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和控告。

(七)所驻煤矿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矿方拒不整改的,应提请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四、考核奖惩

(一) 驻矿安监员由县财政每月发给工资1200元,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完成当月考核任务,兑现月考核奖480元,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县安监局和安监站共同考核,县安监局负责发放。

(二)检查发现未驻矿,一次脱岗扣当月月考核奖480元;累计发现当年有2次不驻矿,扣除当月考核奖,并作解除聘用处理。

(三)严格执行下井监管制度,每月下井次数不低于20井次(其中夜班6井次),巡回对全矿井作业地点进行检查督查,并对检查的时间、地点、线路、检查情况作详细记录备案备查,发现危及隐患现场督促排除完毕。当月每少下1井次,扣200元;当月少下2井次,予以警告,并扣除当月考核奖;当月少下5井次或累计被警告2次,作解除聘用处理(煤矿停产停业除外),当月少参加班前会2次,扣除当月考核奖。当月瓦斯日报2次未审核签字,给予警告,3次未审核签字,扣除当月考核奖,并给予作解除聘用处理。

(四)驻矿安全监管员未按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导致煤矿发生安全事故的,扣当月工资和月考核奖,并作解除聘用处理;发生重、特大事故,触犯刑律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如驻矿安全监管员对入井检查、相关工作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经发现给予扣除当月工资和月考核奖,并作解除聘用等处理。严禁收受煤矿经济财物和驻矿煤矿兼职;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工资、月考核奖和解除聘用处理。

(六)煤矿每次探放水未现场监督煤矿探放水和作好探水、钻杆清点记录的,每少一次扣100元,当月次数少2次的,扣除当月考核奖,并给予解除聘用处理。

(七)对煤矿企业未按照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部门下达的检查指令进行整改、拖延整改,借整改之名、违法组织生产、建设的行为,不采取措施处理和向县安监局、乡(镇)人民政府或安监站报告,一经查实,给予扣除月考核奖,并

作解除聘用等处理。

(八 )每月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县安监局和安监站对驻矿安全监管员进行一次考核,发现有下列情形者,年终考核不合格:

1、不履行请销假制度,离工作岗位,经查实一年内累计2次脱岗的;

2、一年内累计二次未督促煤矿企业按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的检查意见进行整改,未作记录又没有按规定报告的;

3、制止违章不力,所驻煤矿发生伤亡责任事故的;

4、对所驻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监管检查不力,对擅自布置采掘工作面,违规施工隐蔽工程不予制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报告的;

5、对所驻煤矿重大隐患应发现未及时发现的;

(九) 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所驻煤矿无安全事故的,结合工作表现,按照‘评先选优’的原则,分别设置

一、

二、三等进行奖励,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注销驻矿安全监管员资格证,并作解除聘用,予以辞退。

五、本通知从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起执行。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推荐第4篇:驻矿安监员工作职责

驻矿安监员工作职责:

1、监督煤矿依法办矿,有效防止

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2、监督煤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

相关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设备 设施。

3、监督煤矿严格执行矿级领导带 班下井制度。

4、监督煤矿对检查出的隐患,严

格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 改;煤矿拒不执行监管监察部门 指令的,及时向县级安监部门报告。

5、监督煤矿严格按照核定生产能

力和核定下井人数要求组织生 产、建设,严禁“超能力、超 强度、超定员”。

6、监督煤矿严格执行井下密闭启

封报批制度,严格落实探放水 措施。

7、监督煤矿停电停风、瓦斯超限 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8、监督煤矿严格按照批准的采掘

工作面个数组织生产、建设, 并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支护, 严禁空顶作业。

9、监督煤矿健全通风、排水、压

风、供电、监测监控、人员定 位、提升运输、瓦斯抽采等系 统,并确保运行正常。

推荐第5篇:驻矿安监员工作总结[推荐]

驻矿安监员工作总结

自今年6月份从事安全工作以来,我在各级领导的关怀和同事的帮助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和四个100%”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执行上级领导下达的安全指令,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在日常的工作中,同上级、机关同事人员的交流比较多,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就有可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难免出现摩擦。这就要求我摆正态度,积极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年轻人很容易在工作中表现得心浮气躁,在处理问题的时候据可能考虑不够周全,头脑一冲动做出不理智的事情,在工作中我会努力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正确处理好与其他同事的关系,积极乐观的帮助有困难的同事,

作为一名驻矿安全员首先要深入煤矿企业,我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对一个年产9万吨/年的生产矿井进行监管,收到任务后我及时深入到企业,对煤矿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我每天对煤矿的生产情况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了解,并督促落实整改隐患,在各级领导的帮助下和企业的配合下,煤矿治理情况得到明显改善,隐患治理如期完成。经过这段时间的工作和对相关知识的学习,我深刻感受到安全的重要性。企业成于安全,败于事故。任何一起事故对企业都是一种不可挽回的损失,对家庭、个人更是造成无法弥补的伤痛,所以我必须在这一刻起认真履行职责,把工作做到最好,尽我的全部力量减少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为织金安监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推荐第6篇:驻矿安监员工作总结 (3500字)

驻矿安监员2014年度工作总结我系新龙场镇兴昌煤矿驻矿安监员何后坤,针对二〇一四年参加工作以来,我自我做出二〇一四年工作总结。自从走上这个特殊的工作岗位,我的人生有了新的开始,同时也面临新的挑战。在驻矿工作中,我始终按照上级部门的方针指示、各级会议精神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学习,开展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致力于理论知识的积累掌握和业务水平的提高,服从单位的安排和领导,遵纪守法,努力工作。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和指导下加强自身学习和对所驻煤矿实施监管,工作、学习及思想方面都有了了很大进步。学到了不少业务知识和管理技术。

一、在县局领导安排下,在上四月份参加工作不久,黔西南州大部分新招驻矿安监员被安排到兴仁县职业技术中学学习。学习期间,我们互相帮助,随时交流工作经验和学习心得,共同进步,按时完成学业内容,合格结业。学到了很多新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巧,得到了很好的锻炼。七月份底,按照县局的安排,被分到兴仁县新龙场镇兴昌煤矿驻矿监管。监管过程中,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以及上级监管部门下发文件、会议精神对所驻煤矿实施安全监管工作。对矿方从井上下人员配备,管理机构设置,设备设施投入,采、掘、机、运、通等相关领域的情况进行认真认识了解。按照工作职责对所驻煤矿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监管检查,采取不定时和夜查相结合的办法深入井下各作业点,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现场能及时整改的,解决在现场,现场不能及时整改的责令矿方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同时对地面各岗位也不定时的进行了突查,提高了各要害场所的工人上岗质量。

二、加强监管力度,杜绝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格听从领导的指示和相关行业标准进行监管。

三、加强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强化了现场管理。严格监督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杜绝矿领导未下井带班现象。严格监督执行了“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及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签字制度,确保了我驻矿期间未出现任何水患现象;认真贯彻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工作方案、上级部门检查落实情况以及内部隐患排查的整改情况。确保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

四、为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更好地适应工作的需要,不断学习、掌握更全面的安全监管知识和工作方式方法的改进。学习和温习《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安全规程》为主的相关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各级会议精神、相关文件,为下步更好地开展工作做准备。借在煤矿监督检查的机会,向煤矿安全技术负责人等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和请教;积极参与上级部门和煤矿组织的煤矿安全教育培训,逐步充实自己的知识。在这可贵的实地工作中,结合理论和工作实际,从中体味到了工人的艰辛,生命的珍贵,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作为一个安监员所肩负的神圣职责,并必须为此付出努力。

五、作为一名安监员,尽管已有了从事井下工作近两年的工作经验,但对这份特殊的工作而言尚存在诸多不足,欠缺的知识还很多。虽然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可在实际运用中仍显捉襟见肘。专业知识不够全面,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上也还不能得心应手。需在今后的监管工作中大胆放开手脚,端正态度,坚守原则,不怕吃苦,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具体分析解决问题。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学习和进步,在工作中历练自己,从而逐步成熟起来,力求把今后的工作做得更有成效,更加完善。

六、据自身存在的不足,不断总结经验和认识问题,加强学习,努力提升专业水平,逐渐增强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做到真敢管,管真的。通过各种合理有效的途径,使以后的工作顺利开展,加强监管力度,坚持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和各级会议精神,使自己成为一名尽职尽责、称职优秀的驻矿安监员。下步工作中继续严格按照县局要求坚持驻矿,勤下井,经常到生产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督促隐患整改。监督煤矿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乡、所各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努力学习,为煤矿提出更好的建议,使其合法开展安全生产建设工作,真正做到服务监管。不懈努力,力争在二○一五年度的工作做得更加完善,使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少受损失,努力为我县的煤矿产业安全发展献一份绵薄之力。事物总是在不断变化的,一切皆在坎坷中前进和发展,一切都因信念、勤奋、毅力、认真和决心而发生质的变化。在兴昌煤矿驻矿期间,从未有过瓦斯超限,但有一次温度超限。由于煤矿行业的不景气和内部的自身矛盾,下半年均未能正常的生产,也未发生安全事故,要认真的总结过去的经验和教训,努力的提升自我,为二○一五年的安全工作做出更好的成绩!兴昌煤矿驻矿员:何后坤二○一五年元月十二日

推荐第7篇:驻矿安监工作总结

二〇一一年工作总结

二〇一一年我站在集团公司、河曲分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煤业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工作重点,按照“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进行安全监管,顺利通过了省、市组织专辑组对煤业公司:职业卫生,环保,消防,质量认证,安全设施验收,质量标准化被评为二级,展望未来,总结过去,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以人为本,严细管理

我站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制度先行、效率优先、赢在执行”为创新的管理理念,协助煤业公司,公开招聘高学历,有专业知识的技术青年员工充实各职能科室,在本矿培训了一批安全管理人员,探放水作业人员,爆炸物品等各级管理人员。全员培训率达到了100%,并专门组建了一支专业探放水作业队伍。

我站认证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督促和协助煤业公司,完善了安全管理体制,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完善了井下安全标识牌,电气设施运行牌,安全警示标语,补充了消防材料,两台探放水钻全部安装运行,实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方针,井下更换了风门,实现了风门自动闭锁,新建了井下永久避难硐室,并购置了临时避难仓,改造了瓦斯监控系统,安装了人员定位,语音广播系统,使安全生产有了可靠的保障。

一年来,我站协助煤业公司完善了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种规章制度,编制了作业规程,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了隐患排查落实台账和“一通三防”管理制度,达到了标本兼治,深入整顿和规范煤矿生产秩序,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做到了有章可循,有制度可依,为安全生产创造了一切按规章制度办事的良好的安全氛围。

二、加强管理,严格落实

我站在企业管理的全部内容和生产的全过程中,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任何决定和办法措施都必须有利于安全生产,督促和协助煤业公司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层层落实,人、财、物必须优先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地执行三大“规程”,行业规范。上级的安全生产指令和文件,安全警示教育深入一线工作人员,使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坚决抵制“三违”行为,切实发挥班组长在安全生产前沿阵地的作用。

我站采取定期不定期入井检查的方式,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检查过程不留死角,全面深入生产的每一个环节,对所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未制定不放过,未落实不放过,为落实责任人不放过,未整改完不放过,全程跟踪,蹲点整改,使所查处隐患整改合格率达90%以上,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措施的落实。

三、深化专项整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突出抓好瓦斯、水害、火灾、顶板防治工作,为此督促煤业公司对原有瓦斯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协助煤业公司对矿区周边的水文地质调查,安装了气色分析频谱仪和顶板离层监测仪,做到了预测预报,增购了两台探放水设备并安装运行。

组织对采掘作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严格遵守采掘作业规程,加强作业场所的瓦斯实时监测,加强对通风的管理,加强对现场劳动组织的管理,严格落实了“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防治水规定,认真落实了“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严格实行探放水队与掘进对分离管理模式,坚决杜绝水、火、瓦斯、顶板、煤尘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在这一年中我们虽然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但还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长

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抓好安全生产就是成果的观念,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推进,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地加强自身的学习,提高自己的认识,充分自己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提高实践水平,进一步增强自己的紧迫感、危机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团

驻大桥沟煤业公司

安全监督站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推荐第8篇:驻矿安监员考试试卷1

金沙县驻矿安全监管员岗前强化培训考试试题

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50分)

1、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2、企业要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3、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4、煤矿必须按照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

5、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如果煤矿企业领导干部不下井带班,工人有权拒绝下井作业;领导干部提前升井,工人有权提前升井。

6、煤矿三条生命线是指井下通讯、压风和防尘供水系统。

7、井下电器设备三大保护是指过流保护、漏电保护、保护接地。

8、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9、矿井瓦斯等级,根据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绝对瓦斯涌出量及瓦斯涌出形式划分为低瓦斯矿井、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10、矿井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1套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在10分钟内开动。

11、矿井通风方法主要有抽出式和压入式。

12、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及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

13、煤矿井下控制风流的通风设施主要有: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

14、局部扇风机必须安设在距回风口 10 米以外的全负压进风风流中,实行上架管理,离地高度在30公分以上。

15、井下放炮必须严格执行“ 一炮三检 ”和“ 三人连锁 ”放炮制度;严禁一次装药, 分次 放炮。

16、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供电,“三专”指的是 专用变压器 、专用开关、专用电缆 。

17、瓦斯超限、风机停风时必须采取 撤人 、断电 、设置栅栏 、悬挂警示牌并向带班领导和矿调度室汇报等措施。

18、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实现独立回风

二、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对的划“√”、错的划“X”)

1、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

2、“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与“安全第一”的精神是一致的。(√)

3、违法行为,亦称违法,是指人们违反法律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主观上有过错的活动。(√)

4、根据安全工程的观点,事故仅来源于人的不安全行为、(X

5、采掘工程平面图中可以不注明硐室名称。(X )

6、煤层底板等高线发生变化,表明煤层构造发生变化。(√)

7、上盘相对上升,下盘相对下降的断层为正断层。(X )

8、巷道围岩的稳定性越好,承受的支承应力越小。(X )

9、采煤工作面瓦斯积聚通常首先发生在回风隅角处。(√)

10、过流保护的作用主要是防止发生人身触电事故。(X )

三、单选题:(每小题1分,共20分;请将正确答案写在括号内)

1、煤矿安全生产是指在煤矿生产活动过程中(A)不受到危害,物、财产不受到损失。

A.人的生命和健康B.人的健康C.人的生命

2、安全生产管理是针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有关( B )等活动。 A.计划、组织、控制和反馈B.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 C.决策、计划、实施和改进D.计划、实施、评价和改进

3、“一炮三检”是指(A)。

A、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B、打眼前、放炮前、放炮后 C、打眼前、装药前、放炮后

4、煤矿每班每个作业地点必须配备“一长三员”是指( B) A、矿长、瓦检员、安全员、放炮员 B、班组长、瓦检员、安全员、质量监督员 C、井长、瓦检员、安全员、放炮员

5、井下停风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C)时,必须制定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报请矿山救护队进行瓦斯排放。

A.1%B.2%C.3%D.4%

6、电器设备着火时,应当先( A),在之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A、切断电流B、逃离现场C、用水直接灭火

7、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进行(A)。A.直接灭火B.报告C.撤离D.组织人员救火

8、矿井必须有完整(C)的通风系统。A.联合B.并联C.独立D.分立

9、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D)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A.掘进系统B.运输系统C.排水系统D.通风系统

10、矿井出风井口处安设防爆门和反风设施属于(C)

A.防止瓦斯积聚B.防止火源出现 C.防止瓦斯事故扩大D.防止煤与瓦斯突出

11、对于事故的预防与控制,安全技术对策着重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问题,安全教育对策和( D )对策则主要着眼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问题。

A.安全技术B.安全原理 C.安全规则D.安全管理

12、“三同时”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A )措施,是一种事前保障措施。A.重要保障B.安全管理 C.安全生产D.安全技术

13、采区布置时,工作面最好与主要裂隙方向(C)。A.平行B.正交C.斜交

14、等高线间距大致相等,表明煤岩层的( B)。

A.走向稳定B.倾角接近一致C.单斜构造

15、井上下对照图以(A)为底图。

A.地形图B.等高线图C.平面图

16、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靠近掘进工作面( B )米内的支护,在爆破前必须加固。

A.5B.10C.20

17、井口、通风机房附近(A )米内不得有任何火源。 A.20B.30C.50

18、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D ),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A.通风方案B.作业规程C.通风计划D.安全措施

19、矿井火灾防治包括防火和(C )。

A.防有害气体B.内因火灾C.灭火D.外因火灾

20、井下爆破时产生的火焰不能引燃瓦斯,是因为(C)。A.能量不足B.缺氧状态

C.火焰存在时间短D.瓦斯浓度不在爆炸区间内

四、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20分;请选做其中四题)

答:瓦检员检查爆破作业地点瓦斯浓度满足要求后告知班组长;班组长负责撤人和布置警戒后告知放炮员;放炮员撤到安全放炮地点,并确认爆破区域可以实施放炮后,方可进行放炮。

5、防突“四位一体”的内容是什么?

答:防突“四位一体”的内容是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和安

1、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共分为几类?它们是如何划分的?

答: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两类。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煤矿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和二十四字工作体系是什么?

答:十二字方针是“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

二十四字工作体系是“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

3、简述“敲帮问顶”的方法?

答:1)用钢钎或手镐敲击顶板,声音清脆响亮的,表明顶板完好;发出“空空”或“嗡嗡”声的,表明顶板岩石已离层,有冒落的危险,应采取措施把脱离的岩块挑下来;

2)一手扶顶板,一手持凿子或镐头等工具敲击顶板,若感到顶板震动,即使听不到破裂声也说明已有顶板岩石离层,有冒落的危险,应及时防范。

4、简述“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基本内容?

全防护措施。

6、简述顶板冒落的预兆?

答:1)顶板、支架发出响声;2)顶板掉渣;直接顶漏顶。

)煤壁片帮;4)顶板出现裂缝;5)顶板脱层;6)3

推荐第9篇:煤矿驻矿安监员考试试题答案

答案五

一、填空

1、毫秒延期,130毫秒

2、20,1/3以上,5秒

3、装药,放炮

4、1/2,0.5m

5、0.3m

6、分组

7、毫秒爆破

8、爆破工,瓦斯检查工

9、最后,安全

10、两侧,0.3m

11、随用随挂,固定

12、悬挂,接触

13、20m,洒水

14、悬空,接触

15、脚线,短路

16、电雷管,炸药

17、停风;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18、水淋,撞击

19、切断电源,离合器

20、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二、选择题

1、A;

2、B;

3、B;

4、B;

5、B;

6、A;

7、B;

8、B;

9、C;

10、B;

11、A;

12、A;

13、B;

14、C;

15、B

三、判断题

√、×、×、×、×、√、×、√、√、√、

四、简述题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概括地说,就是企业各级生产领导,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负起的责任;各级工程技术人员、职能科室和生产工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对安全工作负起的责任。

2、(1)工作面煤壁应采直、采齐,及时打好贴帮支柱,减少顶板对煤壁的压力;

(2)采高大、煤质松软时,除打好贴帮柱外,还应进行背帮;(3)合理进行放炮,必要时以镐助炮,(4)要及时进行支护;(5)煤壁不得留有伞檐;(6)采用煤壁固化技术。

3、(1)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2)进行煤层注水;(3)喷雾洒水(4)风流净化;(5)放炮用水炮泥;(6)冲洗巷帮;(7)湿式打眼;(8)采空区灌水;

(9)隔爆水棚;(10)刷白巷道;(11)个人防护。

4、《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掘进巷道应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不得采用扩散通风。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的电器设备,必须有风电闭锁装置。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行时,应立即切断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中的一切电源。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可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或采用与采煤工作面分开供电。

推荐第10篇:某某县煤矿驻矿安监员管理办法

某某县煤矿驻矿安监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煤矿驻矿安全监督员(以下简称驻矿安监员)的管理,有效发挥驻矿安监员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川府发电〔2007〕3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1〕16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驻矿安全监督员管理的指导意见》(川安办〔2012〕13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驻矿安监员是某某县煤矿驻矿安全监督员。第三条县安监局、各安监站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行使对安监员的管理和考核职责。对驻矿安监员的管理,实行“安全绩效考核”、“异地交流”的管理制度。第二章聘用条件第四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并遵守国家《宪法》。第五条热爱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熟悉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并能较为熟练地应用于实际工作中。第六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具备从事煤矿井下作业身体条件),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第七条从事煤矿工作或煤矿安全监管工作3年以上,或者具有煤矿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第八条自身素质良好,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男性公民。有丰富的煤矿安全管理知识经验或取得中级技术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5周岁。第九条具备基本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知识,了解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和抢险救灾的基础知识。第十条经相关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驻矿安监员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所派驻煤矿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十二条驻矿安监员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一)及时向所驻煤矿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督促煤矿企业及时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督促煤矿落实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作出的煤矿安全生产指令、要求、决定。

(二)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规章制度,监督和审查煤矿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和维简费。

(三)对所驻煤矿企业实施日常性的安全检查和重点检查,及时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状况;重点监督所驻煤矿“一通三防”、顶板管理和水害防治工作,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威胁职工生命安全等紧急情况时,有权要求企业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或采取其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将紧急情况和处理措施及时报告县安监局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四)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打击非法生产、违法违规建设,防止“三超”组织生产,严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监督煤矿企业落实“以风定产”、采掘工作面和最大班作业人数公示制度,严格按县安监局核定的采、掘工作面和入井人数组织生产建设。监督矿井严格井下密闭、栅栏管理及启封报批制度,发现违法、违规情况,立即制止并报告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安监局。

(五)监督煤矿严格执行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督查煤矿企业矿长、技术负责人审签煤矿相关报表,同时对煤矿上报县安监局材料进行审签。

(六)参与并督促煤矿企业做好安全培训、新工人岗前培训,督促煤矿企业及时培训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做到持证上岗;每月参加所驻煤矿的班前会不少于10次。

(七)督促煤矿企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特别是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督促建设矿井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督促技改煤矿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审批的《设计方案》、《安全专篇》进行施工。

(八)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及时治理隐患。对煤矿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作出现场处理决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并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到位。

(九)及时向上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所驻煤矿安全事故。

(十)完成县安监局和地方人民政府临时交办的事务。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三条所有驻矿安监员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其中夜间入井检查不少于5次),到所监管矿检查间隔时间不超过5天,安监站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0次,每次入井检查必须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将时间、检查路线及检查情况详细记录在案,对存在隐患作出现场处理决定。第十四条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驻矿安监员进行异地交流,各安监站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对站内变更监管矿井进行交流。每位安监员负责监管的煤矿,安监站要挂牌公示,记入档案。第十五条安监站长编制每月监管计划。每周按时上报安全检查周报;于次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前书面向县安监局报告所驻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并抄送所派驻的乡(镇)人民政府。第十六条安监站长必须建立片区煤矿安全例会制度。每周定期对片区所辖煤矿进行安全形势总结、分析、安排部署工作,研究煤矿的安全隐患治理情况,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邀请所驻乡(镇)任命政府相关负责人参加。第十七条驻矿安监员要每天填写《工作日志》,对矿井存在的较大及重大隐患登记在煤矿安全隐患记录卡中,并报告安监站。第十八条严格执行请假消假报告制度,严禁空岗、漏岗、脱岗。驻矿安监员必须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保证上级领导及主管单位的各项指令及时传达。第五章权利与义务第十九条依法履行职责时,任何煤矿企业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拒绝、阻挠。对阻挠驻矿安监员正常工作,威胁、打击报复、侮辱、谩骂甚至殴打驻矿安监员的行为,县安监局或乡(镇)人民政府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要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肃处理。第二十条有权参加所驻煤矿的工作例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调阅所驻煤矿有关文件、图纸、资料和档案;有权进入所驻煤矿作业场所进行检查。第二十一条有权制止所驻煤矿违法开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人。第二十二条有权依法享受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助和社会保障。驻矿安监员基本工资和津贴补助:基础工资880元/月、生活补助费100元/月、交通(通讯)补助费100元/月、劳保50元/月、岗位津贴250-350元、下井补助25元/矿次。驻矿安监员聘用期间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第二十三条有义务向县安监局报告所驻煤矿相关安全生产情况和违法违规生产建设情况。第二十四条有义务向煤矿企业宣传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五条县安监局和所驻乡(镇)人民政府对驻矿安监员依法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驻矿安监员出勤考核、下井天数考核、工作设施、设备和生活保障,县安监局负责技术指导、驻矿安监员培训以及工资发放。乡(镇)人民政府对履职不到位的驻矿安监员,可提出人员调整或解聘建议意见。第二十六条县安监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驻矿安监员实行月考核和年度考核,具体安全绩效考核及奖惩制度详见《**县煤矿驻矿安监员绩效考核及奖惩制度》。第二十七条驻矿安监员未按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导致煤矿发生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及以上事故,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予以解聘。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1篇:煤矿驻矿安监员日报表填报说明

煤矿驻矿安监员日报表填表说明

一、隐患督促整改情况(栏):必须注明截止到当日已整改的隐患条数和未整改的隐患条数,且必须把未整改的隐患逐条列出。

二、备注(栏)按照以下8条,填写煤矿未完成或达不到要求的项目和内容:

1、井下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工作是否到位,抽采是否达标,有无抽采达标评判报告。

2、掘进工作面探掘是否到位,有无超掘现象。

3、矿井监测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行,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水仓等地点传感器是否安装到位。

4、采煤工作面“瓦电闭锁”、掘进工作面“两闭锁”是否安装,是否灵敏可靠。

5、是否有私自开掘(或回采)的巷道(或工作面),是否有私撤密闭等。

6、有无石门揭煤(或过断层构造等),是否编制有揭煤措施、消突评价报告,是否督促煤矿报措施到分局备案。

7、被停产、停建整改或整顿的煤矿,必须把整改地点、整改内容逐一列出。

8、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从2013年12月1日起,每个驻矿员必须按上述要求填写,若汇报内容不按上述要求填写的,每1次从当月下井补贴中扣50元。

第12篇:修订稿:煤矿驻矿安监员招聘公告

煤矿驻矿安监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根据《贵州省地方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试行办法》和2010年11月22日市长办公会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福泉市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福泉市安监局驻煤矿矿安监员28名(仅限男性)。

(二)本公告所称驻矿安全监管员是由福泉市人民政府负责派驻地方煤矿,由福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具体管理,协助福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所驻煤矿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的非在编专职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熟悉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并能熟练应用于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

(二)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从事煤矿井下实际工作1年以上,身体健康,年龄在20—46周岁的公民(持煤炭专业学校毕业文凭的可放宽到48周岁以内);

(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原则性强,自愿从事驻矿安监员工作;

(四)遵守纪律、廉洁奉公,能依法进行煤矿矿井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敢于同煤矿安全生产“三违”现象作斗争。

四、驻矿安监员监督管理

(一)驻矿安监员实行垂直管理,由市市安监局直接领导和实施监督管理;

(二)由市市安监局负责报省安监局培训后持证上岗;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

(三)市安监局与驻矿安监员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对驻矿安监员实行定期考核评定,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给予批评教育或予以解聘;

(四)市安监局对驻矿安监员报告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有关的紧急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采取措施果断处置;

(五)所驻煤矿矿长对驻矿安监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每天对矿井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公示,是否填写“警示牌”,月底要签署意见,以备市安监局考核检查;

(六)驻矿安监员下井监督检查时,要取得入井检身员、当班矿长的签字认可,当月的入井天数由所驻煤矿矿长签字认可,以备市安监局考核;

(七)驻矿安监员要遵守所驻煤矿的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与所驻煤矿共同搞好本矿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驻矿安监员职责

聘用后每名驻矿人员负责监管1对煤矿。

(一)依照《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446号)、《煤矿安全规程》和其它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对煤矿安全实施监督检查;

(二)经常深入煤矿井下采、掘、机、运、通等重要生 产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每月入井天数不少于15天,出勤天数不少于23天(属国家法定节假日停产放假等特殊原

2 因除外),随时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并定期每天向市安监局汇报,重特大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必要时可越级报告;

(三)监督煤矿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情况,监督煤矿对上级下达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决定和规定的执行落实情况,监督和指导煤矿企业依法进行安全生产;

(四)监督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煤矿严格执行采掘计划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监督和指导煤矿按有关规程、规范、规定做好安全基础工作和安全技术工作;监督煤矿是否按照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是否执行省、市入井人数的规定,是否存在多头掘进或布置多个采煤工作面,是否按批准的采区设计组织施工作业;

(五)监督煤矿领导、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带班下井制度的落实;

(六)监督煤矿遵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结合本矿实际制定并落实“一通三防”的各项措施,监督煤矿企业监测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抽放系统是否按规定和要求抽放,瓦斯检查制度是否落实;

(七)监督煤矿制定防治水措施,执行有掘必探的原则,搞好探放水管理。

(八)监督煤矿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情况,安全管理员、特殊工种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新工人岗前培训情况;

(九)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矿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撤除相关人员或采取其它必要的安全措施;矿方不执行驻矿安监员的检查和处理意见的,驻矿安监员必须立即向市安监局

3 报告,市安监局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对煤矿企业实施行政处罚;

(十)及时制止“三违”和“三超(超能力、超通风、超定员)”现象,对省、市、市煤矿监管部门下达的监管监察指令以及煤矿企业每次下井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监督煤矿认真编制《隐患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煤矿挂牌限期整改。责成煤矿企业将每次排查的安全隐患在煤矿进口显示处对外公示,整改完成一项销除一项,直到销号完备为止;

(十一)按时参加市安监局召开的安全生产例会,及时向所驻煤矿传达会议精神。

六、驻矿安监员工资福利待遇

(一)驻矿安监员的工资及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

(二)驻矿安监员经聘用后,工资及福利待遇由市安监局负责管理,统一支付;

(三)驻矿安监员的工资:

驻矿安全监管员工资每月3000.00元(含“五险一金”,即:“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市政府纳入财政开支;每月暂扣总工资的10%作为驻矿安全监管员的年终考核基金,年终考核合格者全部返还,年终考核不合格者所扣的10%工资用于奖励考核优秀的驻矿安全监管员;

(四)由所驻煤矿为驻矿安全监管员创造有利的工作条件,提供必要的通讯、工作设施、设备和生活保障。享有下井补助(参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员下井补助标准执行,由煤矿负责),充分调动和发挥工作积极性。对于驻矿安全监管员中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要给予表彰奖励。

(五)驻矿安监员聘用期间,能认真履职,出色完成安全生产任务的;或能及时发现并督促煤矿排除重大安全隐患,采取果断措施避免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或对安全生产作出突出贡献的;市安监局与煤矿企业签订责任状,由企业重奖。

七、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二)报名地点:福泉市安监局。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18至46周岁,身体健康;

2、报名时需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初中(含)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2份,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八、本公告由福泉市安监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范建国、宋国 联系电话:0854—2222851

附:福泉市煤矿驻矿安监员招聘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福泉市煤矿驻矿安监员招聘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5 关于成立福泉市煤矿驻矿安监员

招聘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根据《贵州省地方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试行办法》和2010年11月22日市长办公会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福泉市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28名,为了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福泉市煤矿驻矿安监员招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仁堂(副市长) 副组长:谭义勇(副调研员) 成 员:范建国(市安监局局长)

(市财政局副局长)

(市监察局副局长)

(市人劳局副局长) (市煤炭局副局长)

范永贵(市安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范建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招聘任务的日常工作。

第13篇:如何做好一名驻矿安监员解读

如何做好一名驻矿安监员

一、出台驻矿安监员的背景

(一)2013年出台驻矿安监员背景

1、事故频发;

2、监管人员不足;

3、煤矿数量多,产量全省排名第一。

(二)现在重新提出驻矿安监员背景

1、安全生产形势严竣;

2、生产销售形势严竣;

3、管理层信心不足,人员不稳定;

4、安全投入不到位。

二、什么是驻矿安监员

煤矿驻矿安监员是一个特殊的岗位,肩负着“一岗双责”的重担。既是煤矿安全副矿长,也是受县煤炭局委托,派驻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既担负着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也肩负着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是确保煤矿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道重要防线”,更是监管部门联系煤矿企业的一座重要桥梁。

三、驻矿安监员权利与职责

(一)权利

1、对所驻煤矿做出的不符合安全法律、法规、行业规程的决定、决议,有权否决。

2、对检查出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危及矿工生命安全的,有权立即停产、停工、撤自人员。

3、对所驻煤矿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有权制止。

4、对所驻煤矿职工未经培训上岗的,有权制止。

5、对所驻煤矿不接受安全检查整改建议的,有权向县煤炭局或上级部门报告。

6、对所驻煤矿出生伤亡事故,有权向上级部门报告。

7、对所驻煤矿矿长、安全管理人员不按规定入井跟带班作业的,有权向县煤炭局报告。

8、对所驻煤矿瓦斯监控系统、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有权向县煤炭局报告。

9、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事故责任者,有权提出撤消职务、调离岗位等建议。

(二)职责

1、监督所驻煤矿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和对安全监管指令的执行落实情况等,监督和指导煤矿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建设,并跟踪监督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2、监督所驻煤矿严格落实和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采掘作业计划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等,按有关规定控制入井人数情况。

3、监督所驻煤矿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

4、监督检查所驻煤矿现场安全状况,检查发现煤矿存在井下停电停风、瓦斯超限、透水危险、大面积冒顶和突出矿井未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执行等紧急情况危及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时,要立即通知现场指挥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作业人员,要求煤矿立即整改,并向县煤炭局报告。

5、必须严格检查矿级领导入井带班和安全员跟班作业执行情况。

6、监督所驻煤矿遵照“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原则,根据本矿实际制定落实“一通三防”的各项措施;加强对煤矿瓦斯治理的监督管理,发现煤矿瓦斯超限作业或瓦斯传感器失真等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应立即撤出煤矿井下作业人员,责令煤矿制定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每次下井必须用光学瓦裣器对井下每个作业点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与井下瓦斯传感器的显示数据进行核对,作好记录。必须检查井下每个瓦斯传感器是否显示正常,安设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7、监督所驻煤矿严格按《防治水规定》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和“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原则。必须严格监督检查煤矿探放水打钻工作,要查看每个掘进工作面是否有钻孔、有几个钻孔、有无钻机、是否有足够数量的钻杆。

8、监督检查矿井是否严格执行《密闭编号管理制度》。必须认真检查井下所有密闭,查看是否存在私自启封密闭和私开掘进头现象。

9、未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进行管理的突出矿井或按突出管理的矿井,必须督促煤矿企业完善防突机构和管理制度,配齐安全装备,进一步完善安全设施设备,严格按照“四位一体”进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10、监督所驻煤矿严格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和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新工人岗前培训情况。

11、加强对煤矿“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防范煤矿事故和降低事故伤害程度,促进煤矿安全、健康发展。

12、及时制止煤矿“三违”现象的发生,监督煤矿对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整改;监督矿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公示,并填写警示牌”,全面记录各级监督检查人员对煤矿的工作检查,并监督煤矿落实整改指令内容。

13、必须每天查看所驻煤矿的瓦斯监控系统,如有瓦斯超限、停电停风,要立即督促煤矿撤出井下人员。

14、煤矿井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按照规定要求报告当地政府。

15、完成主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待遇

驻矿安监员工资由县煤炭局工资与所属煤矿工资两部分组成:

1、县煤炭局工资:600元/月;

2、所属煤矿工资:略高于本企业同等副职的工资。

四、驻矿安监员应具备哪些专业知识及技能

(一)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

1、主要法律

《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刑法》。

2、行政法规

《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乡镇煤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

3、国家政策 ①整合关闭; ②产能升级;

(1)国家要求必须达到9万吨及9万吨以上; (2)途径:一是生产能力核定(环节改造);二是技术改造(技改)。

生产能力核定最多只能升至15万吨,必须实行正规开采,机电设备达到要求,储量达到国定规定要求。

技术改造没有上限限制,像2010年一样搞技改。 ③质量标准化建设;

通风、地测防治水、瓦斯管理、地面资料等11类达到《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煤安监行管〔2013〕1号)文件规定的要求。

④“三新”技术;

支护改革方面:必须要一个单体或柔性掩护支架工作面;

机械化采煤:适合上机采的必须上机采。

(二)煤矿基本情况

1、通风系统、提升运输系统、供电系统、排水系统、压风系统建设情况;

2、井下生产布局情况;

3、水体分布情况;

4、周边老窑、相邻矿井开采情况;

5、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

6、六大安全紧急避险建设情况。

(三)煤矿事故预防与灾害处理技术

1、矿井水害防治;

2、顶板事故防治;

3、矿井火灾防治;

4、矿井瓦斯防治;

5、矿井煤尘防治。

五、如何做一名合格的驻矿安监员

要当好一名称职的驻矿安监员,首先要强化学习,做一名称职的“政策宣传员”。一系列相关的煤炭法律法规、政府文件、部门规定,都需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人员来解读、宣传、贯彻、督促、落实,而驻矿安监员作为煤矿安全监管队伍的“兵头将尾”,煤矿企业和政府的桥梁与纽带,长期与煤矿打交道,自然而然地就承担起了煤矿政策宣传员的工作职责,其履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煤矿企业安全氛围的浓厚与否。

其次,要练就一双“慧眼”,做一名称职的“隐患侦察员”。按照上级规定,驻矿安监员要严格执行下井跟班制度,实施现场监管。因此,驻矿安监员就必须要通过不断的学习业务知识,练就专业的技术技能,尽而才能对所监管的煤矿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特别是进行现场隐患排查,是驻矿安监员履职的重要内容。在排查过程中,一定要做到检查从细、排查从严,决不能避重就轻,避实就虚,避大就小,尤其是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必须彻底排查到位,该停的停,该撤的撤,一点来不得马虎大意。

其三,要当好参谋、助手,做一名称职的“隐患整改督办员”。美国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提出的“安全金字塔”法则告诉我们,不是所有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即安全生产隐患)均会演变成事故,但所有的事故,都是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即安全生产隐患)所致。为此,驻矿安监员必须对所排查的安全生产隐患跟踪督办,限时、保质落实,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狠抓事故预防工作,把有可能发展为事故的不安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其四,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做一名称职的“信息反馈员”。在实际的工作中,当你在遇到说服教育无效的情况时,应积极的向上级进行汇报,寻求支持,全力以赴的把煤矿安全监管指令落实到位。同时,还要对煤矿企业的思想动态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培训与教育情况、企业投入整改情况等,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向上级如实汇报,切实做到信息反馈及时、准确,从而为上级进行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六、警钟长鸣,充分吸收事故教训

读书的好处

1、行万里路,读万卷书。

2、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3、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4、我所学到的任何有价值的知识都是由自学中得来的。——达尔文

5、少壮不努力,老大徒悲伤。

6、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颜真卿

7、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8、读书要三到:心到、眼到、口到

9、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

10、一日无书,百事荒废。——陈寿

11、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12、一日不读口生,一日不写手生。

13、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高尔基

14、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

15、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歌德

16、读一切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笛卡儿

17、学习永远不晚。——高尔基

18、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志而好学,如炳烛之光。——刘向

19、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孔子

20、读书给人以快乐、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培根

第14篇:驻矿安监员试用期个人思想、工作情况总结

驻矿安监员试用期个人思想、工作情况总结

自从走上这个特殊的工作岗位,我的人生有了新的开始,同时也将面临新的挑战。在为期三个月的学习、监管工作中,我始终按照上级部门的方针指示、各级会议精神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学习,开展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致力于理论知识的积累、掌握和业务水平的提高,服从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的安排和领导,遵纪守法,努力工作。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和指导下加强自身学习和对所驻煤矿实施监管,工作、学习及思想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

一、加强监管力度,杜绝非法违法现象

1、在生产期间,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批复项目进行作业。杜绝了违法生产、违法建设、违法销售等现象。

2、严格按上级明文规定,杜绝非法违法现象发生。

二、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强化现场管理

1、严格监督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杜绝了领导未带班的现象。

2、严格监督执行了“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及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签字制度。确保了我驻矿期间未出现任何水患现象。

3、监督每月安全无事故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了驻矿期间安全建设无事故。

4、日常工作中,认真贯彻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工作方案、上级部门检查问题的落实情况以及内部隐患排查的整改情况,达到了全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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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严格监督落实各项活动的贯彻实施。确保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

三、恪尽职守,坚守岗位

10月17日至12月31日,我对煤矿从井上下人员配备,管理机构设置,设备设施投入,采、掘、机、运、通等领域的情况进行认真了解和认识。在各级领导要求下,按照工作职责对所驻煤矿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监管检查,下井共计38余次,下发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10余份,查处并督促煤矿整改隐患130余条,采取不定时和夜查相结合的办法深入井下各作业地点,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现场能及时整改的,解决在现场,现场不能及时整改的,责令矿方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对重复出现的“三老”问题要求矿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加倍处罚。同时,对地面各岗位也不定时的进行了多次突查,提高了各要害场所的工人上岗质量。

四、为了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更好地适应工作的需要,不断学习、掌握更全面的安全监管知识和工作方式、方法的改进。学习和温习《煤矿安全规程》及集团公司相关文件为主的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各级会议精神、相关文件,为下步更好地开展工作做准备。借在煤矿监督检查的机会,向煤矿安全技术负责人等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和请教;积极参与上级部门和煤矿组织的煤矿安全教育培训,逐步充实自己的知识。在这可贵的实地工作中,结合理论和工作实际,从中体味到了工人的艰辛,生命的珍贵,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做为一个安监员所肩负的神圣职责,并必须为此付

出努力。

五、做为一名安监员,尽管已有9年的井下工作经验,但对安监员这个特殊的工作而言尚存在诸多不足,欠缺的知识还很多。虽然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可在实际运用中仍显捉襟见肘。专业知识不够全面,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上也还不能得心应手。需在今后的监管工作中大胆放开手脚,端正态度,坚守原则,不怕吃苦,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具体分析解决问题。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学习和进步,在工作中历练自己,从而逐步成熟起来,力求把今后的工作做得更有成效,更加完善。

六、根据自身存在的不足,不断总结经验和认识问题,加强学习,努力提升专业水平,逐渐增加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各种合理有效的途径,使以后的工作顺利开展,加强监管力度,坚持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和各级会议精神,使自己成为一名尽职尽责、称职优秀的安监员。下步工作中继续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坚持驻矿,勤下井,经常到生产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督促隐患整改。监督煤矿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各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努力学习,为煤矿提出更好的建议,使其合法开展安全生产建设工作,真正做到服务监管。不懈努力,力争在下一年度的工作中做得更加完善,使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少受损失,努力为集团公司的煤矿产业版块安全发展贡献一份绵薄之力。

事物总是在不断变化的,一切皆在坎坷中前进和发展,一切都因信念、勤奋、毅力、认真和决心而发生质的变化。二O一四年我将

努力提高自己,使自己时刻准备着适应这个不断向前发展的社会,为这份难得的工作,也为自己的信念而不懈奋斗。

驻矿安监员:杨滨

二O一四年一月六日

第15篇:驻矿安监员工作月总结 2

2014年 1月份驻矿工作总结

一、本月工作开展、完成情况:

1、本月共31天,上班20天,请假3天。

2、下井检查共 13次,其中白班 10次,夜班3次。

3、本月参加煤矿班前会议12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 次,乡(镇)安全例会1次,参加县局培训和开会共1次。

4、本月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共18条。

5、本月督促探放水共0次,情况:无掘进巷道。

6、上级监督管理部门共检查4次,提出问题和隐患21条,督促整改了7条, 1条正在整改中,14条未整改。

7、本月瓦斯审核18天,(无)超限作业。

二、下月工作计划:

计划下月下井15次、参加10次班前会议。加强督促矿方对上级部门提出的问题或隐患的整改力度。

洗马煤矿驻矿安监员:邱德政

2014 年1月26日

2014 年1驻 矿 安 监 员 工 作 总 结月份洗马

第16篇:驻矿安监员火工管理任制

驻矿安监员火工管理任制

驻煤矿安监员必须按县局安排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监管理煤矿一切安全工作。火工品管理具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驻矿安监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做好火工品管理工作。

一、按规程规定从入库到出库运输领用清退各个环节,做到认真监管万无一失。

二、按存放管理制度入库、出库注明发放号码以便以后校实,对库存量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三、监管好当日的领用清退制度规定,数量必须领导批准,按实际生产量领取所需的火工品量,井下严禁存放火工品。

四、监管好火工品使用人员,必须是持有爆破证的爆破技术人员,了解炸药、雷管的性能、以便安全使用火工品。

五、监管校实当日回收的火工品要及时入帐并做到分别存放登记雷管号码,校实回收与发放的号码。

杨树湾煤业有限公司

第17篇:煤矿驻矿安监员学习资料讲述讲解

煤矿驻矿安监员学习资料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改后,于2014年12月1日开始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立法的 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金及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3.安全生产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4.我国安全生产的 体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6.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肢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7.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于2016年10月1日实行。8.《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项目目录》规定:低瓦斯矿井主要通风机最大检验周期为3年。

9.矿井发生重大及以上突透水事故后,矿井应当在回复生产前重新确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

10.生产矿井应当每5年修编矿井地质报告。地质条件变化影响地质类型划分时,应当在一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

二。采、掘 1.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

2.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必须先抽后建。矿井开工前,应当对首采区突出煤层进行地面钻井预抽瓦斯,且预抽率应当达到30%以上。

3.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靠近工作面10米内的架棚支护,在爆破前必须加固。

4.煤巷使用锚杆支护时必须进行顶板离层检测,并用记录牌板显示,对喷体必须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有检查和试验记录。

5.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且加强支护的巷道长度不得小于20米;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小于1·8米。

6.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必须安设能发出停止、启动信号和通讯的装置,发出信号点的间距不得超过15米。

7.掘进机开机前,再确认铲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无人时,方可启动。掘进机必须装有钱照明灯和尾灯。使用掘进机,截割部运行时,严禁人员在截割臂下停留和穿越,机身与煤壁之间严禁站人。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工作和交班时,必须将切割头落地,并切断电源。

8.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严格控制采高,严禁采高大于支架的最大有效支护高度。当煤层变薄时,采高不得小于支架的最小支护有效高度。当采高超过3米或者片帮严重时,液压支架必须设护帮板。当采高超过4.5米时,必须采取防片帮伤人措施。

9.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和有煤尘爆炸危险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和石门揭煤工作面,严禁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

三。通风、瓦斯、煤尘

1.一通三防是指:一通是通风,三防是防瓦斯、防火、防煤尘。2.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得低于20%。 3.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 4.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连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

5.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

分区通风(并联通风):井下各用风地点的回风直接进入采取回风或总回风的通风方式。

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6.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严禁两个采煤工作面串联通风。开采有瓦斯喷出、有突出危险的煤层或者在距离突出煤层垂距小于10米的区域掘进施工时,严禁任何两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串联通风:井下用风地点的回风再次进入其他用风地点的通风方式。

采区变电所、与采区变电所有同样功能的中央变电所、井下爆炸材料库、井下充电室。

独立通风:从主要进风巷分出的,经用风地点后再进入主要回风巷的风流。

7.开采突出煤层时,工作面的回风侧不得设置调节风量的设施。8.采掘工作面的进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和冒顶区。

9.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采取开采结束后45天内,必须在所有与已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防火墙,全部封闭采区。封闭时,周围1米范围内,所有金属连接必须断开。

10.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表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必须按季绘制,并按月补充修改。

11.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主要通风机房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矿调度室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司机应每小时将通风机运转情况计入运转记录簿。

12.掘进巷道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通风方式应采用压入式,不得采用抽出式;如采用混合式,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瓦斯喷出区域和煤与瓦斯 突出煤层的掘进通风方式必须采用压入式。

13.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供电。三专供电: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

压入式 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凤巷道中 ,距掘进巷道的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吸风量的30%。

14.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必须检查瓦斯。

15.矿井总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16.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7.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得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低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18.抽彩瓦斯设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地面泵房用栅栏或围墙保护。周围20米内,严禁堆积易燃物和有明火。

(二)抽彩瓦斯泵及其附属设备,至少应当有一套备用,备用泵的能力不得小于运行泵中最大一台单体泵的能力。

19.井下消防管路应当敷设到采掘工作面。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10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但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5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

20.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以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21.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必须与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22.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的性质、再去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 ,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四。防治水

1.防治水的十六字方针: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2.煤矿每班探水工作人员必须配备3名。

3.矿井井下排水设备应当满足矿建排水要求。除正在检修的水泵外,应当有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应当能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正常涌水量。备用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检修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的25%。

排水管路应当有工作和备用水管。

在每年雨季钱,必须全面检修一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爆破

1.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

一炮三检:指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必须进行的三次瓦斯检查。 2.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物品。 3.电雷管必须有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当由爆破工

或者在爆破工监护下运送。

六。电气

1.下列地点必须实行双回路供电: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提升机、抽彩瓦斯泵房、地面安全监控中心、突出矿井的压风机、井下移动瓦斯抽采泵、井下各水平中央变电所和采区变电所、主排水泵房、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

向采区供电的同一电源线路上,串接的采区变电所数量不得超过3个。

2.每天必须对低压漏电保护进行一次跳闸试验。3.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者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4.井下不得代电检修电气设备。严禁带电搬迁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电缆,采用电缆供电的移动式用电设备不受此限。

5.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器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

(一)高压不超过100000v。

(二)低压不超过1140v。

(三)照明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

(四)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五)采掘工作面用电设备电压超过3300v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6.井下严禁使用油浸式电气设备。

40千瓦及以上的电动机,应当采用真空电磁启动器。

7.由地面直接入井的 轨道、金属架构及露天架空引入的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对金属体设置不少于2除的良好的集中接地。

8.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米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一个出口。9.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路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10.电缆穿过墙壁的部分应当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11.地面的风机房、绞车房、压风机房、变电所、矿调度室等必须有应急照明设施。

12.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照明灯间距不得大于15米。13.矿灯应当使用免维护电池,并具有过流和短路保护功能。采用锂离子蓄电池的矿灯应当具有防过充电、过放电功能。发出的矿灯,最低应当能连续正常使用11小时。

第18篇:驻矿员总结

山西泽州天泰和瑞煤业有限公司

驻矿安监员安全工作总结

2013年以来,我所驻煤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文件、会议精神,全面认真落实“人人都是通风员”活动及学习贯彻“矿长保护矿工七条规定”,开展了“三个敬畏”主题活动,每周坚持一次以矿长牵头的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基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确保了今年建设安全无事故。现就本人今年完成主要安全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监管力度,杜绝非法违法现象

1、在建设期间,严格按照县局批复项目进行作业。杜绝了违法生产、违法建设、违法销售等现象。

2、严格按上级明文规定,杜绝非法违法现象发生。

二、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强化现场管理

1、严格监督矿领导及施工队领导双带班下井制度,杜绝了领导未带班的现象。

2、监督矿领导外出请假制度。杜绝矿领导脱岗的情况。

3、严格监督执行了“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及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签字制度。确保了矿井2013年度未出现任何水患现象。

4、监督每月安全无事故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了2013年安全建设无事故。

5、日常工作中,认真贯彻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工作方案、上级部门检查问题的落实情况以及内部隐患排查的整改情况,达到了全部落实。

6、严格监督落实各项活动的贯彻实施。确保了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

三、恪尽职守,坚守岗位

本人坚守岗位,认真执行驻矿员的有关规定,每月坚持至少18次入井安全检查,查出各类隐患共 60 余条,采取不定时和夜查相结合的办法深入井下各作业地点,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现场能及时整改的,解决在现场,现场不能及时整改的,责令矿方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同时,对地面各岗位也不定时的进行了多次突查,提高了各要害场所的工人上岗质量。

四、今后工作计划

1、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文件、会议精神。

2、加大安全培训教育力度,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3、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各级检查问题及时整改回查落实,加大对“三老”问题、“三违”人员的查处力度,深入监督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

4、严格监督矿领导带班制度及矿领导外出请假制度。

5、坚守岗位,确保和瑞煤业安全建设无事故。

(此页无正文)

山西泽州天泰和瑞煤业有限公司

安监员:李志勇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第19篇:安监工作汇报

河西街道办事处安全监察室工作汇报

今年来,办事处所属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在区安监局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努力深化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矿山安全检查执法,狠抓各项措施落实,所有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态势平稳,安全生产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今年,办事处所属的矿山企业没有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辖区内企业自然情况

河西地区共有生产型企业29户,其中:高危企业4户,煤矿企业3家,非煤矿山1户,公共场所5处(后湖公园,怪石洞,慈航寺,天主教堂、清真寺),建筑企业3户(东亿开发有限公司、实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城乡房产开发公司)。在这29户企业中,停产放假企业20户,正常生产9户。

二、采取的措施

河西办事处针对生产企业多、行业门类多、安全生产任务重的实际,主要抓了如下工作。

(一)、认真排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

今年是隐患排查治理年,国家、省、市又专门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安全专项行动。我室下发和转发了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多 1

次,按照文件要求,一方面,办事处大借东风,构建以企业自查自改隐患为主,安监室跟踪督促、指导为辅的两道防线,组织专人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截止目前,对生产企业29余家,排查150余次,发现200处隐患。对4家高危企业,排查36次。对3家煤矿企业,共排查36次。对5处公共场所排查12次。对六家企业下达了整改指令书。现已整改完毕,有效地保证了本地域的平安。

(二)、加强制度建设

众所周知事故大多由人的不安全行为或者是管理上的缺陷造成的,所以,生产安不安全,主要看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高低。办事处安监室抓好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和安全监管规范化,以“两个规范化”,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年初,我办事处制定了《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驻矿人员管理办法》、《记录制度》、《例会制度》,并与企业签订安全责任状,共12份,着力从基础和现场两个方面推行强制性要求,所有企业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对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管理的企业,我安监室将下达整改通知书,实行强制性停产整顿等措施。我们推行了办事处与社区签订责任状9份,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社区一把手是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积极宣传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大意义

1、在安全消防安全月活动中,我们组织社区一起开展安全消防宣传,制作板报60余幅,条幅11条,宣传单5000份。

2、针对棚改动迁、回迁,许多人没有住过楼房的实际,我们又开展了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用水用电安全知识的宣传,让居民们住的踏实,舒服。还组织社区一起对未动迁地区的危房险墙进行了排查,共排查1120户。发现危房险墙20余个,全部整改。汛期我们配合防汛对柳西、柳北的危房险墙进行认真排查,动员居民投亲靠友和到办事处指定的避险地点进行避险,使居民安全的渡过了汛期。

3、组织从业人员培训

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既取决于管理者的水平,也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有很大关系,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是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有效手段。

1、搞好强制培训。今年,我们共举办了三期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和区安监局业务人员一起对新上岗的和老的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知识培训,培训人员150人。还有一次市里举办的企业法人和安全员的上岗证培训班。

2、督促企业抓好“三级安全教育”。每次安全检查,安监室都把“三级教育”情况列为必查内容,作为检查重点。

3、抓好宣传。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非煤矿山企业向广大职工宣传安全生产常识,督促企业逢会讲安全,宣传栏说安全,通过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4、我安监室还定期对驻矿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提高驻矿人员的自身素质。并且我办事处是全区第一家提出与驻矿人员签安全责任状的单位。

(四)、狠抓煤矿的安全生产

今年以来,我们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契机,强化安全检查,狠抓隐患治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理念,认真做好对煤矿监督和管理工作,排查隐患、查处“三违”,夯实安全基础管理,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与煤矿签订安全责任状,安监室负责人、驻矿安全监督员联合监督,安监室2周深入所包煤矿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安全生产有关制度落实情况,驻矿安全监督员驻矿监督,随时解决日常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我们增加了驻矿人员15人,24小时驻矿监管。并与他们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节假日期间我们建立值

班值宿,加大巡回排查的密度。严格强调做好记录,发现不负责任的给予处罚,先后辞退驻矿人员4人。

二是狠抓煤矿安全隐患治理。把开展安全大检查作为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主要措施,从煤矿防治瓦斯、防灭火、防治水以及是否存在超定员、超能力、违法违规生产等问题入手,全面加大检查督查执法力度,严格落实 “三不生产”的原则,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大事故的发生。截止目前,共组织开展煤矿安全检查36次。

三是督促煤矿提升矿井安全保障能力。栾兴煤矿以及兴盛煤矿完成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正常生产。他们对煤炭监控中心监控设备进行了更新,提高了安全监控能力。

四是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断强化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井下作业人员的专门培训,坚决做到持证上岗。1-12月,共完成各煤矿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资格培训8人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30人次,提高了煤矿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安全意识。

今年,办事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不少问题,这都有待于在下一步工作中逐步解决。

我们将继续扎实开展辖区内化工企业和危险品化学品企业安全专项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中之

重。我们将对这类企业的检查采取经常性、不间断的检查,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必须接受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三同时”竣工验收。

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现在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旺季,我们将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窝点一经发现立即上报,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

河西街道办事处

2011-1-12

第20篇:安监员工作总结

自20xx年浦北县白石水镇长岭烟花厂“10.4”烟花爆炸事故后,我从石冲镇政府被调往县安监所工作至今已经三年多了,在这三年多的安监生活中,我作为县驻镇安全监察员(简称‘安监员’,下同)曾被派往泉水、石冲、安石等乡镇工作;无论在哪里工作,我始终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服从领导,服从安排,遵纪守法,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完成了本职工作任务,现将三年来的安监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汇报和总结:

一、主要特点

(一)努力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我们单位是浦北县安监局的下属机构,监管着不同的企业和行业,在实际工作中它要求每个安监员都要永无止境地更新知识和提高素质,因此在工作中我非常重视学习,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

1、加强自身思想政治学习,坚定政治立场;我时刻注意学习党的十

六、十七大会议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还有胡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正确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真理,明辨是非,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业务实践。

2、加强业务理论和专业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安监业务工作能力;由于我是初入安监系统,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知识比较缺乏,我结合安全监管的特点,有选择地学习了 《宪法》、《安全生产法》、《广西安全生产条例》、《消防法》、《行政许可法》、《刑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在学习方法上做到抓住重点,在重点中找重点,并结合在工作中学到的如何处理和解决事情的能力,有针对地进行学习,通过学习增长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执法水平。

3、虚心向领导、同事学习,努力提高适应本职工作需要的本领;首先是向领导学习,几年来,我亲身感受到领导的人格魅力、领导风范和工人作艺术,使我受立益匪浅,收获甚丰;其次是向同事们学习,作为一名安监员,如不虚心学习,积极求教,实践经验的缺乏必将制约个人工作能力发展的瓶颈,因此,单位里的每位同事都是我的老师。坚持向领导、同事们学习,取人之长,补已之短,丰富自己,充实自己,提高自己,把自己锻炼成一个政治立场坚定,忠于职守,勤政廉政,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新型干部。

(二)扎实工作,全力培养敬业爱岗精神。在三年多的安监工作里,我个人无论是思想境界,还是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上都有了长足的进步,这主要得益于单位的领导的培养教育和同事们的帮助指导,得益于单位的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昂扬的精神状态的影响,这些也促进了个人敬业精神的培养;安监所作为一个成立不久的单位,很多干部都不愿意进来,怕苦怕累怕待遇不好,还怕责任重大,丢失饭碗,我不这样认为,我是一名农民的儿子,通过自己的努力,能成为一名安监员是件非常荣幸的事情,我认为安监是份神圣的事业,是份极具挑战性的职业,做好了安监工作,不但可以预防事故,促进发展,还可以拯救生命,更得到了更多人的尊重和认可,因此我没有理由不珍惜这份工作,没有理由不干好本职工作,更没有理由放弃这份“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监管”的工作。

(三)彻实做好每天的安检工作,勤记录,勤总结,勤汇报。我县安监监管重点是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化品三大方面,乡镇的烟花爆竹企业较多,是我们驻镇安监员主要监管对象,其它方面实行综合监管;在驻泉水镇工作时,因为烟花厂较大较多,工作量也大,每天我和其他两名安监员都是起早贪黑地骑着摩托车到各家烟花厂检查的,我们进厂时非常注意我们的形象,以身作则,首先遵守厂方的厂纪厂规,做好来访登记后再说明来意,再亮证检查,仔细查看厂里的每个工房和仓库,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地方,能马上整改的,我们要求厂方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我们将时间、地点、工房名称和所发现的安全隐患都一一记录下来,并给厂方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厂方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并及时书面向当地政府和县安监局汇报;在每天的安检工作中我们非常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尽量避免无畏的争执等,经过我们长期的努力工作,泉水的烟花企业的安全意识大大提高,在我监管期间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2006年9月下旬我被派往安石镇工作,我仍然保持着高涨的工作态度,除了要去检查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农药店、加油站......等安全监管单位外,每天都到浦北县金田烟花生产基地去检查一两次,一开始发现了不少的安全隐患,如涉药工人不穿棉质工作服、不持证上岗,有改变工房用途,仓库超药量等等,我仔细地和厂方负责人说明这其中的利害关系,分析安全生产监管的现状,还有讲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找了当事人分析了这样做的危险性等......经过我和两位驻厂安监员,以及县、市、镇各位领导、干部的共同努力,现在的浦北县金田烟花生产基地已经大变样了,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了改建扩建工程,新建了独立的药库区,全厂实现了硬底化水泥路面,所有的工人都穿上了棉质工作服,上下班要打卡,新进厂的工人多数经培训后上岗,多数工人已经从“要我安全”的意识转变到“我要安全”的安全意识,全厂的重要仓库和出入口都安装了电子监控系统,全厂实行24小时轮班值班制......所有这些变化都离不开安监人员的努力工作,我时常为自己是一名安监员而感到骄傲,其实安监工作很简单:学习、检查、总结、汇报,仔细认真地做好每一天的工作,每一环节的工作就是做好安监工作了。

二、存在问题

一个人有缺点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发现自己的缺点,因此,发现自己的问题,正视自己的问题,敢于纠正自己的问题,才能在不断的总结中成长进步;我主要表现在:工作中主观能动性不够强,有时存在着“自扫门前雪”的思想,开拓创新的意识不够足。

以上是我从事安监工作三年多来在思想、工作、学习方面的总结汇报,在以后的日子里,我还要总结工作和生活中经验和教训,认真履行作为一名普通安监员的工作职责,严格要求自己,接受组织、领导和同志们的监督,严于律己,勤奋进取,努力做一名优秀的安监员。

驻矿安监员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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