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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3:39:50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2013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下半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的工作格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现将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存在问题及工作计划

2013年1至5月份,区安全生产状况较为平稳,未发生一次性死亡1人以上较大事故,未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事故指标控制较好。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一)是全民安全意识仍相对淡薄。“时时讲安全,处处提安全”的意识尚未广泛深入人心,安全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缺乏导致违章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甚至一些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和安全知识技能,既成为各类事故的肇事者,同时又是受害者。二是不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落实到位。不少中小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口头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更多的

财力、物力投入安全生产工作,重效益、轻安全,重制度、轻管理,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仍普遍存在。三是一些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的要求,按照制定的工作计划,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进一步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二)狠抓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责任的落实。上半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状况总体趋于平稳,但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因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清当前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艰巨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再进行一次认真研究和全面分析,理清思路,突出重点,细化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三)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企业事故隐患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落实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健全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步构建隐患整治长效机制。严厉打击“三非”、“三违”和“三超”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积极预防一般事

故,进一步压减全区事故总量。

(四)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坚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五进”活动,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同时,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抓好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也别是临时工、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深入推进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营造全民安全氛围。

(五)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务院、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大加强企业法人安全意识教育培训工作,促进企业进一步自发、自动、自觉的落实自身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实施综合治理,整顿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促使企业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一线基础。

(六)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积极探索安全监管的科学方式和有效途径,进一步理顺综合监管与部门监管、行业管理的关系,健全完善协调配合机制,抓好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危化二股

2013年7月6日

推荐第2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市中区2010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各地各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强化安全监管,着力落实监管措施,严格实施行政许可,继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从制度上、机制上增强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不超控。

二、工作思路和实现目标

工作思路是:构建一个以安全操作、新技术推广、严格执法等为支柱的安全监管支撑体系;落实“两个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抓好“四个行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安全执法行动、反“三违”行动;推进五项工作: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许可证换发、危险化学品登记、新技术推广应用、严肃查处事故。

主要工作目标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率100%;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率100%;安全生产隐患监控率100%;危化品生产安全标准化企业达到市局规定要求上。力争实现危险化学品无亡人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以推动危化企业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水平。

全面推动安全标准化工作。在2家生产企业申请标准化示范企业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市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要求每家生产企业有方案,有计划,有措施,有行动。

(二)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两个责任制的落实。

(1)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总局8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本);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督促和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安全台帐和档案,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督促危化品生产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督促企业建立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全面推行风险抵押金制度,生产企业和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全部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缴纳风险抵押金。

(3)督促危化品从业单位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岗位、车间、工厂分级隐患排查制度,及时消除隐患,增强企业防范事故能力。

(4)组织安全标准化考评机构和专家深入化工生产企业开展咨询服务活动,帮助企业查找漏洞,解决实际问题。

(5)建立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督促危化品生产企业定期向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状况、隐患排查

2 治理、新改扩建设项目情况等。把企业安全生产定期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对企业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把安全生产定期报告的内容,作为对企业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之一。

(6)落实各级安监部门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遇到的新情况和带倾向性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形成监管合力,依法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行业指导。

(三)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1)深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湖南省危险化学品重特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督促和指导企业深入排查各类隐患,在治理上狠下功夫,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建立企业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2)加大力度,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照国家总局、省政府“隐患治理年”的各项要求,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对整改不合格、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吊销相关许可证,吊销相关许可证的要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在许可证换证过程中,对安全管理水平下降、不再具备领证条件的从业单位不予换证。

(3)做好中石化取得临时许可证的加油站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中石化对取得临时许可证的加油站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业整改,停业后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仍继续营业的,依法处罚,并吊销相关证照。

3 (4)指导危化品从业单位培育企业安全文化,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四)创新安全监管模式,构建安全操作、推广新技术、安全执法的支撑体系。

第一、认真开展“三反”(反“三违”、反“三超”、反“三非”)活动。

(1)督促指导危化品从业单位经常开展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活动,增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意识;

(2)危化品运输企业要开展以反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营为内容的反“三超”活动;

(3)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力度、广度和深度。

第二、开展执法活动,有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1)全年联合市局开展安全执法。上半年重点检查新建项目是否落实“三同时”手续。下半年重点检查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凡无证生产和经营的,严肃查处。

(2)建立与公安、工商、质监、交通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推进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重点加强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剧毒溶剂等重点危化品道路运输车辆监管,消除超载等安全隐患。

(3)迅速处理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问题。做到有调查、有处理、有反馈。

第三、大力推广新技术,提高本质安全。

(1)积极引导小化工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可靠的工艺技术,提高工艺技术和自动控制水平,满足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要求。

4 (2)继续强力推广HAN阻隔防爆技术和新材料,提高加油站本质安全。联合公安、交通部门,在运输槽罐车推广HAN阻隔防爆材料,提高运输槽罐车本质安全。

(五)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1)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责任。逐步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和指导,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方式要多样化,实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把现场发现的问题记录在案,作为执法和督促企业整改的依据。

(2)强化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组织开展新建、改建、扩建危化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规范审批程序。建立化工项目建设全过程安全监管跟踪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3)强化行政许可的动态监管。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颁证后的安全监管,实施动态监管,对颁证后安全生产条件降低、安全管理滑坡、存在重大隐患或发生严重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停产或吊销许可证。

(4)强化基础工作,健全各种备案工作的基本程序和基础台帐。对危险化学品主要使用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为实施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打好基础。

(5)发挥专家作用,提高危化品安全监管效果。调动大型石化企业专家和社会中介的技术力量为安全监管服务,实现行政性安全监管和技术性检查指导的有机结合,提高安全监管效果。

5 (6)指导化学品登记办公室继续做好化学品登记工作,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完善企业基础数据库。督促和指导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主要使用企业,对重点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危险程度进行风险评估,完善事故处置措施,加强员工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提高企业有效处置、科学施救、安全施救的能力。

(7)严肃查处事故,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追究责任,提出防范措施,做到“四不放过”。对较典型事故及时发出事故通报,认真剖析原因,总结事故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8)举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企业应急处置能力。举行一至二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应急救援演练。

(六)高质量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2010年我区危队化学品有三项重点工作:一是要完成全区200多家农药网点的换证工作,二是要完成市局布署的我区危化生产企业的标准化创建工作,三是要完成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申报工作。对于以上三项工作要提前布署,做好工作计划,确保上述工作圆满完成。

唐文艺

二0一0年一月四日

推荐第3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2010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2010年,在县安监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2010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要点》,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实施行政许可,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将一年来的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加大重点企业监管力度

将4家生产企业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从两个方面加强监管,一是加大检查力度,对每个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四次;二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每个企业都定期上报隐患自查自改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检查督促。

二、严格许可证换证要求

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周期性的现状安全评价。以申领许可证为契机,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了专门会议,传达了换证的政策性规定,并逐家签发告知。严格按照标准逐家审核检查,8家经营许可证到期的加油站已全部换发新证。

三、以季度安全大检查为抓手,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以季度安全大检查、重点时段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为抓手,深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排查治理各类隐患, 春季安全大检查集中解决安全生产源头性问题,重点对新建、改建、扩建企业执行安全“三同时”情况进行检查治理。

夏季开展了“防雷、防汛”专项检查,监察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做好防汛渡夏、人员物资及相关设施监测、预演情况。秋季冬季开展了“防火防静电”专项监察,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做好预防外因火灾的相关制度的落实。全年共检查生产企业18家次,经营单位90家次,查出安全隐患249条,现场督促整改59条,限期整改185条,下发整改指令书25份,隐患整改率97%以上。

四、规范安全审查,依法落实“三同时”责任

加强对化工在建项目的跟踪监管,针对不同的建设阶段指导督促企业同步做好安全“三同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截至目前,XX煤化90万吨捣固焦项目、XX焦化90万吨捣固焦项目、XX焦化90万吨捣固焦项目全部进行了安全设立审查,XX煤化、XX焦化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正在进行,XX化工煤焦油加工项目已通过试生产备案审查。

五、加强安全培训

按照市、县安全培训工作安排,全年共组织培训危化行业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47人次,有效提高了从业人员整体安全素质。

六、2011年工作打算

1、全力做好安全执法监察,促进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积极参与县政府组织的危险化学品联合执法行动。

3、积极参与危险化学品“打非”执法活动。

4、做好行政许可资料收集上报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做好“三同时”审查及换证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XX县安监局危险化学品监管股二0一一年X月X日

推荐第4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篇一:2010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2010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2010年,在县安监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紧紧围绕《2010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要点》,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实施行政许可,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将一年来的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加大重点企业监管力度

将4家生产企业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从两个方面加强监管,一是加大检查力度,对每个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四次;二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每个企业都定期上报隐患自查自改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检查督促。

二、严格许可证换证要求

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周期性的现状安全评价。以申领许可证为契机,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了专门会议,传达了换证的政策性规定,并逐家签发告知。严格按照标准逐家审核检查,8家经营许可证到期的加油站已全部换发新证。

三、以季度安全大检查为抓手,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以季度安全大检查、重点时段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为抓手,深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排查治理各类隐患, 春季安全大检查集中解决安全生产源头性问题,重点对新建、改建、扩建企业执行安全“三同时”情况进行检查治理。夏季开展了“防雷、防汛”专项检查,监察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做好防汛渡夏、人员物资及相关设施监测、预演情况。秋季冬季开展了“防火防静电”专项监察,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做好预防外因火灾的相关制度的落实。全年共检查生产企业18家次,经营单位90家次,查出安全隐患249条,现场督促整改59条,限期整改185条,下发整改指令书25份,隐患整改率97%以上。

四、规范安全审查,依法落实“三同时”责任 加强对化工在建项目的跟踪监管,针对不同的建设阶段指导督促企业同步做好安全“三同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截至目前,xx煤化90万吨捣固焦项目、xx焦化90万吨捣固焦项目、xx焦化90万吨捣固焦项目全部进行了安全设立审查,xx煤化、xx焦化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正在进行,xx化工煤焦油加工项目已通过试生产备案审查。

五、加强安全培训

按照市、县安全培训工作安排,全年共组织培训危化行业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47人次,有效提高了从业人员整体安全素质。

六、2011年工作打算

1、全力做好安全执法监察,促进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积极参与县政府组织的危险化学品联合执法行动。

3、积极参与危险化学品“打非”执法活动。

4、做好行政许可资料收集上报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做好“三同时”审查及换证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xx县安监局危险化学品监管股二0一一年x月x日篇二:2013年度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013年度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 2014年危化品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这一年来,*****在公司各级领导和各职能班组的指导和帮助下,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现场监督监管,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完善质量、安全、职业健康三体系管理要求,以危化品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推进*****安全生产,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现就这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落实考核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以人为本的前提下,*****生产制定了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度给我们的管理提供了管理的标准,提供了依据,只有执行好标准,我们的管理工作才能更科学、才能更公平、才能更公正。结合*******生产实际把安全工作切实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根据公司相关文件精神,将***********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车间,与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各车间 “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奖惩等的兑现和发放都与安全责任人考核结果挂勾,凡安全工作不到位的车间、班组和个人,一律不得参加评先。加大了对安全目标、安全事故、“三违”现象的考核力度;加大了对违规违章的治理力度。对工作责任心强,发现较大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100元,鼓励职工提出安全隐患提案,凡对强化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有积极作用的职工给予适当一次性奖励。每月员工提出的安全隐患提案会在厂级月度安全例会会议上列出。并要求各车间及时进行整改。推行人性化安全管理模式,施行“每位职工都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管理新理念,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到班组、岗位,做到了领导强化,任务细化,措施硬化,工作深化,促进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二、落实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根据动力厂危化品低温、高压、高危等生产特性,安全生产管理是***********的工作重点,安全、稳定运行是***********永恒的主题,能源介质的稳定供应是***********的最终目标,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遵守国家及相关班组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并监督学习和落实,时时强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活动,实现了2013年全年度工亡事故、重伤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四为零安全生产目标,根据公司安排,结合***********实际做了以下工作:

1、积极主动配合,开展安全检查活动,***********管辖区域内全年查出安全隐患31条,整改率达100%,坚持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2、全力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企业的创建工作,1月8日顺利地通过了安全标准化的评审验收工作;

3、积极参与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19日组织***********相关人员在+++++++开展煤气泄漏应急演练,各车间积极开展事故宣传教育,通过黑板报形式报道有代表性的生产安全事故;

4、认真做好入厂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责任心加大现场的考核力度;

6、加强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范承包商、供应商和施工队伍;

在2014年的工作计划中,将继续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全面消除隐患,确保完成2014年***********的安全生产目标。

三、落实安全教育培训

***********注重抓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对各车间负责人、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和特种作业操作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努力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素质。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和特种操作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加强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学习等一系列培训工作。通过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学习考试来提高员工技能业务水平。通过黑板报形式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常识,提高了所有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文化素质。

四、抓好班组日常管理,开展各种活动

班组是安全生产最基层的单位,我们结合***********工作实际,从小、从细、从实抓起,不断提高班组长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着力提高每名职工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做好班组安全工作日常管理。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为目标,生产主管车间为主要监督班组,厂部辅助车间完善和落实班组安全活动。

安全工作既是挑战、又意义深远,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实现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向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管理转变;努力实现从事后查处向强化基础转变;努力实现从被动防范向管住源头转变;努力实现从以控制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转变,全覆盖、长周期的实现安全生产,为***********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和指标的顺利完成奠定坚实的基础。 ******* 2013年12月27日篇三:危险化学品工作总结 危险化学品工作总结及打算

200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杨局长及局领导班子直接带领下和市局危化科的指导下,我们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加大检查督察力度,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加大对危险化学品行业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积极开展百日安全竞赛,加强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和安全条件审查,使我县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保持安全、稳定、有序发展的局面。同时认真做好安委办日常文件信息办理传递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和09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2008年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总结

1、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单位71个,其中生产企业10家,(金属钠、兰光、2个乙炔、2个氟化盐、2个气体充装,甲醇、油漆、氧化铅、各1个,停产3家)。经营单位47个(其中:加油站38个;烟花爆竹1个公司,其

7个。另有烟花爆竹零售网点184个,他经营单位8个)。使用单位 农药网点67个。

共有重大危险源28个,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办证和安全资格审查288个,已办理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安全审查283家,办证率98.3%。

2、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危化安全管理工作

为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我们于3月21号召开全县危险化学品会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加气站监管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贯彻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在危险化学品行业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通过排查,共排查出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130余条,下达整改指令书72份,目前这些存在问题约大部分已得到彻底整改,特别是洛阳能量公司、粮食局制冰厂等隐患,通过上周报等形式,促进了安全隐患的尽快治理。

部分问题不构成隐患,转入正常监管工作。

共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大检查4次,目前正在结合元旦、春节,筹划开展新一轮安全检查工作。检查的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加油站。检查从几个方面把关:一是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二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情况,三是安全评价提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四是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情况,五是生产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当场下达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完毕。不能按期整改或推诿应付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结合安全大检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分别进行了再次调查、登记,建立企业档案。

在烟花爆竹监管工作中,继续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一是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打非工作有关文件和规定,二次印了打非工作通知。二是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审查发证工作,上年初颁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180余家,今年发证工作正在进行中。二是在巩固烟花爆竹市场整顿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强化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和无证经营行为,前段时期,集中对新老城烟花爆竹市场进行了检查,查处非法经营4家,没收非法产品价值2000余元。 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中,始终贯彻责任制的落实工作。按照管理归属与36家企业、单位或行业主管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中石化、阜源石化、县供销社均与所属危险化学品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基层。

3、认真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在全行业认真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和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的宣传贯彻工作。对危化企业负责人全面进行了复审再培训,共培训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118人,培训加油工54人,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员332人。

4、继续做好安全生产许可有关工作

认真贯彻行政为民、服务企业的思想,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积极联系省市安监局,帮助企业审查材料,全年完成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换发5家。

5、做好重大危险源普查和监控工作

我县重大危险源主要集中在煤炭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共有55家,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中28家。列入市重大危险源企业按照省政府安委会要求,继续按照市政府要求对重点危险源单位――金属钠厂实行挂牌监控,建档立案,完善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严防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发生。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和管理工作,金属钠厂、兰光公司、七维油漆等单位开展了应急演练,县主管领导和局有关领导参加观摩。

二、2009年主要工作打算

1、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路线和政策,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稳定,为新安经济和发展保驾护航。检查重点是:安全评价中提出的主要问题,

推荐第5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方面

1.深化危化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化品领域各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建立“打非”工作长效机制,重点查处未批先建、重大变更不履行“三同时”手续等非法违法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依法开展生产

经营活动,深入开展“治违”工作,重点治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工作纪律的“三违”现象。

2.《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总局令第57号)将于**年**月1日起施行,**省安监局即将出台《**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细则》,根据《办法》和《细则》的有关要求,达到《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发放要求的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对企业进行管理和领证,对不纳入发证范围的企业,也应该参照《办法》和《细则》的要求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努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对于使用危险化学品数量较大的其他行业的企业,我局将进一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从安全评价开始,努力规范企业生产现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3.根据嘉兴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市今年将承担危旧桥梁、内河航道改造和小化工整治两项事故防范体系建设的任务,其中小化工整治将由我局牵头实施,目前已经拟定了《**年**市小化工企业专项整治方案》。至**年12月底,全市小化工行业现状基本摸清,涉及化工方面的国家、省及地方明令规定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基本完成,一批落后设备在升级换代方面实现新的突破,一批低效行业效能得到显著提升,全市小化工行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全面得到规范提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建立小化工规范管理长效机制,行业准入标准逐步完善,产业结构水平明显提升。

4.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和基层基础建设年要求,我市两处化工企业集聚区要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监管力量和素质适应日常监管工作的要求。落实化工企业集聚区定期开展区域性安全风险评价和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目前我市两处化工企业集聚区正委托有资质中介机构开展风险评价和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各地区及各有关企业要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5.按照《嘉兴市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嘉安监危化〔**〕145号)的有关要求,完成**年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重点开展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排查,各有关企业要聘请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在役危化品生产储存进行设计诊断,出具《诊断报告》,企业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内容,及时完成设计缺陷的治理工作,并上报我局备案。

6.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和《嘉兴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管理办法》要求,督促企业完善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企业自查自纠自报、监管部门督查督办督导的管理机制。推行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逐月逐级向安监部门报告制度,建立四级(企业、乡镇、县区、地市)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上报专用邮箱,对隐患排查、治理、销号进行动态管理,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7.严把危化品建设项目落户准入关,杜绝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聚合、氧化等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和危险化工工艺的建设项目在非化工集聚区建设。对新落户项目重点审查产业布局和选址区域规划符合性、周边环境适应性、工艺技术成熟可靠性等内容,严把审查关,同时积极为企业服务,高效完成“三同时”审查、取证等相关工作。

8.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安全标准化创建,应急处置、诚信体系建设,从业人员岗位条件落实,企业负责人履职情况考核等相关工作也是**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内容,各辖区及各有关企业要认真学习《**年嘉兴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要点》的有关内容,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面

1.持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完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体制机制,切实落实镇、街道及村委会的“打非”责任,把“打非”工作落到实处。

2.进一步规范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的布点规划。按照“保障安全、方便群众、诚信设店、总量控制”的原则,科学构建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络,建立安全、规范、有序的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提升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条件。

3.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加强批发企业烟花爆竹仓库迁建的“三同时”审查及服务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在项目设立、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项目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完善各项安全措施,确保烟花爆竹仓库在迁建之后安全条件有明显的提升。同时加大对超量存放、超规格经营烟花爆竹产品处置力度,有效降低安全风险。

推荐第6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年危险化学品安全

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安监管危化〔2011〕22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省部属企业,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监管局长会议精神,根据全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部署,现将《2011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2011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1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基本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贯彻落实国发23号、省委88号和浙政发47号文件,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省政府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有效落实。坚持分类监管,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持分级监管,加强基层监管指导服务。推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行政许可强制和安全标准化引导有机结合,短期事故控制和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实现整治活动向专项专业深化转变,安全监管向监督服务型转变,安全生产向自我需求型转变,安全事故向事前预防型转变。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推动推进浙政发〔2009〕27号文件贯彻落实

(一)落实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争取及早开展浙政发〔2009〕27号贯彻落实情况的省级督查。重点督促地方政府做好以下各项工作:编制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确定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建立危险化学品监管联席制度,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制度;落实财政专项费用,加大安全科技投入;规划建设危险化学品经营专业化市场;建设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监控平台。

(二)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化、规范化。发挥危险化学品综

合安全监管职能,加强协调形成监管合力。

(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明确报告对象和时间要求,规范报告内容。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要求,强化危险化学品事故统计,定期分析事故特点和规律,通报典型。

二、发挥综合监管职能,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

(一)督促落实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企业的搬迁关闭。在调查基础上,选择确定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等需要搬迁或关闭的企业,按照分批实施要求,制定搬迁关闭工作计划。充分利用安全许可、挂牌督办、监督检查等手段,引导督促地方政府加大投入、指导服务企业加快搬迁进程,提高区域本质安全水平。

(二)有效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活动。保持打非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建设、非法生产经营等活动。凡未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擅自开工建设投产的建设项目,对发现的无证非法生产活动,一律依法督促其停止建设、生产,并及时通报当地政府予以打击和取缔。进一步加大对中央在浙企业违法违规建设生产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主动性

(一)加强加大文件宣贯活动力度。开展座谈调研、检查问答等活动,促使企业员工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学习、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0〕47号)、《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并在排查隐患等工作中积极付诸行动。

(二)规范作业场所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危险作业场所的“一牌、两标、三示”工作。在构成重大危险源等危险作业场所,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责任牌设立工作,明确责任内容、责任人员、责任区域等。督促企业在危险作业场所规范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标识。引导企业开展安全“三提示”工作,做到企业危险性和禁止性有提示;厂区安全路线区域有提示;应急处置有提示。

(三)有效提高员工安全应急能力。强化安全意识,落实操作规范化要求,提高企业员工自我排查隐患能力;加强专项训练,提高现场作业人员对事故初发状态的处置能力;定期组织综合演练,增强员工应急疏散逃生和配合专业救援能力。

(四)逐步规范员工安全生产从业条件。根据《关于提高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安全生产从业条件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危化〔2010〕45号),督促企业通过继续教育、加强培训等途径,规范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岗位作业人员和

企业一般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从业条件要求,逐步达到条件。

(五)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促进企业隐患治理。根据不同类型企业和不同季节时令的安全生产要求,通过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等有效形式,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并尽早消除事故隐患。对挂牌督办和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积极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

四、加强安全许可监管,严格源头准入门槛

(一)严格“四个一律”要求,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新一轮到期换证。对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未吸取教训落实措施、安全管理水平下降、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予换发证;未经现场审查或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换发证;超过有效期限未提出到期换证申请的、超过有效期限未完成审查意见整改的、超过承诺时间未完成隐患整改的,一律不予换发证;发现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未得到依法处理的,一律不予换发证。

(二)指导温州、丽水等地做好溶剂回收企业的安全许可工作。充分利用安全生产许可证这一手段,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促进企业有效消除隐患,提升安全水平,实现安全源头治理。

(三)研究落实工作措施,促进企业合法生产。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在企业提供主要负责人手机号码等基础上,利用机关网站短信平台,及时提醒企业到期申请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杜绝超期换证情况。对变更法人代表、企业名称、地名等不涉及实质内容的许可证变更事项,研究实施即来即办服务制度。

(四)强化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设立批准。全面落实《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规划布局相关问题的批复》(浙安监管危化〔2010〕201号)要求,积极推进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进区入园。严格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否决机制。依法分级管理,抓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条件论证,设立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工作,着重把好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关。依法加大监管力度,重点抓好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执行率。

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现安全长效稳定

(一)积极推进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推广应用。充分发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应用专项补助资金的导向示范作用,及时总结经验、召开现场会,通过现场示范、宣传辅导、资金补助等手段,积极强化以化工装置安全控制联锁和紧急停车系统为主要内容的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推广应用,优先推进和重点提高15种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水平,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安装率达50%以上。

(二)深化分类分级监管,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关于推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危化〔2010〕120号)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分类分

级监管要求。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划分为最危险企业:主要包括剧毒和危险气体企业(氯气、氨气、光气等);特别危险企业:主要包括易燃易爆化学品企业,剧毒液体和固体化学品企业;高度危险企业:主要包括使用危险工艺的化工企业;一般危险企业:除上述三类企业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对四类企业结合分级监管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频次、程序、内容、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三)落实内延外扩措施,推进安全标准化扩面提质。坚持安全管理和安全设施双达标要求,引导推进企业在内部开展岗位、班组、车间标准化活动,充分发挥其提高企业安全水平的基础作用。用足用好鼓励引导政策,保护好安全标准化活动积极性,研究小规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规范化要求,推动安全标准化工作扩面活面,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市级标准化达标率达90%以上。奖优罚劣,积极推荐优秀企业申报国家级达标,严密严格达标企业退出制度,实现安全标准化工作保质提质。

(四)发挥登记基础功能,加强日常动态监管。认真总结首轮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企业及时做好变更登记和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办理登记。积极向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争取开放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实现登记信息资源共享、资料共用。加强部门横向联系,依法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利用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系统,充分发挥其在防范化学事故和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作用。

(五)总结经验,推动道路运输监管联动。及时总结上海世博会期间联控机制建设工作经验,建立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联合监控长效机制,实现联控机制的常态化、固定化。

推荐第7篇: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附件

2011年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2011年全省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围绕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0〕136号)为主线,以〘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49号)为重点,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三深化”、“三推进”工作措施,着力构建危化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全省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平稳,减少较大事故和有重大社会影响事故,全力杜绝重特大事故。2011年全省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措施,进一步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1、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0〕136号)宣贯活动,以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

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精神为主要内容,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对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培训和督促指导,保证宣传贯彻的覆盖面,提高贯彻落实的实效性,使危化品企业全面认识、理解和把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和内容,并转化为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的工作制度。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指导各地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对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推进危化品企业开展创建达标活动,确保2012年底前所有危化品企业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引导企业按规范要求,以岗位达标为基础,加强班组建设,把达标创建活动与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基础性工作有机结合,全面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结合江苏实际,制定全省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制定相关配套的标准化实施指南,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深入有序开展。

3、进一步完善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机制建设。修订完善化工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持续改进机制,落实定期评审和修订制度,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2011年,危化品企业要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

进行评审和修订,今后,企业每三年要组织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至少进行一次评审和修订,企业发生较大变更的,要及进修订,确保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4、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修订企业外聘专家进行安全检查制度,推广安全生产理事组等互助管理模式,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体系。全面推行〘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2010),督促化工企业加强工艺安全管理和作业过程管理,进一步完善企业对承包商安全作业的管理。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在部分企业和行业试行先进适用的风险评估方法,排查事故隐患,提高安全水平。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深化化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

1、加大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力度。指导各地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完成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各项目标任务。继续整顿关闭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依法从严查处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城市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管理,促进城区化工企业加快搬迁,2011年所有安全距离不够的化工企业都要制定并落实搬迁或关停计划。研究提出加强城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规范危化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建立公共区域危化品输送管道管理档案。

2、推进化工集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制定全省化

工集中区加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督促地方政府和各化工集中区主管部门,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化工集中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开展区域整体安全评估工作。完成全省化工集中区专门消防站验收达标率90%的目标任务,推广建设化工集中区重大危险源集中监控和应急指挥平台,整合应急救援力量,提高区域安全可靠性。

3、提高企业装置设施本质安全和从业人员素质。完成涉及危险工艺生产装置的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并落实安全设施、仪表控制系统、安全联锁装置等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运行可靠。规范和加强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加快危险性较大的危化品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监控设施的完善和改造。在城市加油站、危化品充装等环节,加快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装置的推广应用。严格化工企业从业人员资质条件,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广危险作业岗位人员佩戴“三卡”制度。

三、严格安全许可,进一步深化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

1、修订完善许可规范。配合国家相关危化品行政许可法规规章的修订,按照规范程序、明确职责、严格条件、提高标准的原则,对危化品生产、经营以及建设项目等相关许可事项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重新修订完善。

2、加强许可工作管理。严格执行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按照网上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的要求,做好危化品生产企

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等审查发证工作。加强许可证管理,严格许可证的注销、吊销和定期公告制度,未按要求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一律予以注销。

3、规范监管基础工作。推进全省危化品安全监管基础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成全省统一的危化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开发,并在全省各市、县安监局推广,逐步扩展到所有危化品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规范检查程序,突出检查重点,提高检查效果。从严执法,对领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试生产延期企业加强监管,对责令停产整顿企业和关闭企业加强跟踪,防止其非法违法生产。

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1、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重点在企业安全生产过程控制手段和方法、先进适用的设备设施的应用、化工集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

2、加强交流与合作,提升监管水平。组织开展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交流,学习和借鉴外省、市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益做法和经验;组织基层安监部门进行危化品监管相关专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提升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推荐第8篇: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发言稿

2010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计划

2010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各危化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紧紧围绕《2010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着力落实主体责任、排查治理隐患、加强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标准化创建和园区安全规划,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确保了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健康发展。

一、2010年工作总结

(一)围绕目标,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去年是全国“安全生产年”,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我们着力抓好了四个方面:一是企业进一步完善了各种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已取证的和在试产的企业,全部建立了各种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并上墙到位。从总经理到车间工人都制定了安全职责;二是建立了隐患日查制度。我们为在生产的企业制作印发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日志》,绝大多数企业能按要求进行每日排查,限期整改,并做好详细的记录;三是企业加大了对安全生产的投入。特别是新建危险化学品企业,高标准的建设厂房,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安全设施设备的安装,聘请化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全管理等;四是加强了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逐渐形成安全文化,改变要你安全为我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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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品安全生产指导手册》发放到企业的每位员工手中,使企业员工的安全知识、法律观念、操作技能等得到提升。三是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企业建立了安全文化宣传栏,制作了安全警示牌,个别企业还结合自身实际编制《员工安全手册》,并积极开展了厂级安全生产教育,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氛围。

(五)强化督促,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

去年是市安委会确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年,明确我县四家香料化工企业为第一批达标企业。一是制订工作方案。按照省、市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下发了《金溪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的工作目标,提出了工作要求和措施,确保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二是帮助聘请中介机构。四家企业在5月份前都分别与南昌慎恒和赣安两家中介机构签订了指导服务协议,为企业标准化创建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三是定期跟踪服务。协助企业完善标准化文件体系建设,解决企业在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作业现场提出整改措施。期间,市安监局还专门聘请新余市的专家到我县深入企业进行指导,为我县的标准化创建工作传金送宝。四是加强调度。多次组织企业进行座谈,了解企业的工作进度,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因服务机构指导服务不到位导致企业创建工作滞后的,及时加强企业与中介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使创建工作得到稳步推进。到目前为止,思派思香料和绿萃香料已取得标准化二级证书,依思特香料和华宇香料因危险工艺改造还未验收。

(六)科学布局,积极抓好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规划。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化工企业必须进入化工园区,否则不以许可。 2010年10月,我县与山东省医药化工设计院江西分院签订了技术服务合同,承担我县的香料化工产业园和化工企业集中区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规划报告已经县政府初审,现正在修改过程中。

二、存在的问题

(一)麻痹松懈思想仍然存在。大家认为危险化学品不会出事故,好管,企业负责人普遍存在麻痹和侥幸心理。

(二)冶金、有色等涉及危化品行业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医药行业如何监管,尚未探索出最佳办法。

(三)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力度不够,与其他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联系少、互动少。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创建及危险工艺改造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

(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三、2011年工作计划

2011年,我们将以全面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主线,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以危险化学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为重点,强化日常安全监管,进一步夯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及新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配套规章、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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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9篇:市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坚持预防为主,开展以控制事故为目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突出安全生产专家检查,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化危化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措施,着力构建危化品安全

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主要目标

不突破全市危化品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减少一般事故和有影响的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实现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工作措施,切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一)切实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建立约谈制度

把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安监部门报告其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企业主动接受安监部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督促企业定期总结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逐步形成企业与安监互动的良性工作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依法组织生产经营等情形的,安监部门要按照《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试行)》(苏安监〔2010〕15号)的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约谈,督促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约谈资料存入“一企一档”。通过实行安全生产定期报告和约谈两项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二)继续深化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企业聘请专家检查制度

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适时应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统计上报。进一步落实化工生产企业聘请专家进行安全检查制度,检查频次不少于省安监局苏安监〔2008〕63号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全面开展作业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机制。建立安监部门对企业两项制度实施情况的督查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和专家检查制度发挥实效。各地可以探索在同行业或一定区域内企业间设立安全生产理事组等方式,开展理事组内企业间的互查、互助、互联,健全安全检查机制,建立企业自律、自治的自主管理模式。以预防事故为重点,突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排查治理行动。

(三)完成高危工艺改造,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条件

按照2009年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的要求,完成高危工艺生产装置和危险性较大储存设施的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督促企业对自动控制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规范管理。继续开展企业相关人员的专业技能教育和培训,规范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在限期内要调整到位。以规范危险作业、外包作业和维修作业为抓手,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作业标准,加强对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环节以及维修作业、试开车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票证制度,减少危险作业环节事故的发生。

(四)扎实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引导和督促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的要求,规范企业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鼓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星级达标工作和“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和自我完善。2010年,涉及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和危险工艺生产企业,要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达标。

(五)开展危化品重大危险源新一轮申报,提升危化品企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gb18218-2009),开展新一轮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备案工作。按照国家安监总局17号令的规范,指导企业全面修订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6月底以前完成预案的备案工作,并逐步实施电子备案。完善企业重大危险源以及关键装置和重点区域的针对性应急处置措施,建立事故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和责任制。加强职工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教育,在重点作业岗位,推行岗位安全操作卡、岗位事故应急卡等简易安全提示卡,确保职工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方法,掌握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自救互救方法。

二、进一步深化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切实提高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一)继续深入开展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深入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9号)要求,在政府的领导下,在化治办的统一协调下,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新一轮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

(二)继续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

以中小化工生产企业和化工集中区外的生产企业为重点,加大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对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尤其是安全距离、自动化控制水平等不符合要求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化工生产企业,能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要求调整的,必须限期整改;有条件搬迁的,督促落实搬迁计划,

尽快实施搬迁;无法整改的,及时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实施关闭。严格执行省政府的规定,化工集中区外企业不得进行改变生产品种和扩大生产规模等的扩能改造,涉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须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三)继续加强化工集中区安全监管工作

督促化工集中区主管部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集中区消防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推进化工集中区专门消防站建设;逐步实行对化工集中区内企业实施集中监控,提高区域安全防范能力;开展化工集中区的区域性综合安全评估工作,提高区域安全可靠性。提请地方政府和化工集中区主管部门,根据区域化工企业分布特点,逐步建立化工事故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组建化工专门应急小分队,实现应急资源共享。

三、进一步规范危化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切实履行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一)规范危化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

结合近年来危化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规则,完善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做到公正透明。进一步改进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审查和发证程序,完善许可证发证审批运行系统,做好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等审查发证工作。提高行政服务窗口的办事效率,窗口随机测评满意率达到98%以上。

(二)从严把好危化品生产经营准入关

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专项整治的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化工建设项目的准入规定,严格危化品建设项目各环节的安全审批,严禁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和不遵守规定程序;进一步严格生产经营单位许可条件,不符合领证条件的一律不予发证,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发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建设项目审批中有关部门的职责,理顺安监部门的安全审查事项,以及建设项目安全审批中的各环节。规范安监部门安全审查的内容和条件。

(三)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规范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的内容和频次,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及时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逾期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责令停止生产;对未批先建项目、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一经发现,从严查处。严格许可证管理,定期公告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领证企业名单,及时办理逾期未换领许可证企业以及实施关闭、转产企业的许可证注销手续。

四、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基础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一)规范危化品安全监管基础工作

建立健全安监部门“一企一档”、“一源一档”、“一患一档”、“一证一档”和监管工作基本台帐、许可证管理台帐等基础资料,做到资料完整、账账相符,完善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月度统计报表制度,规范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日常监管工作。

(二)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的交流与合作

组织开展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交流,学习和借鉴外地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益做法和经验;配合做好“环沪护城河”有关治理工作,为上海世博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提高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效率与效果

充分发挥危化品安全专家的专业技术特长,市、县两级安监部门组织安全生产专家检查的频次要有具体要求,在安全检查督查、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政策制定、行政许可审查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更有效的服务。全面落实《扬州市安全生产专家工作制度》和省局的相关工作要求,加强专家队伍管理,建立监督退出机制,提高专家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基层危化品安监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工作交流、学习培训、专题研讨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监管业务学习和交流,提高监管水平,创新工作方法,确保监管实效。

推荐第10篇:杭州市萧山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思路

2009年杭州市萧山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思路

2009年,我区将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较大事故为目标,坚持一手抓隐患排查治理,一手抓基层基础建设,狠抓教育培训的切入点、隐患排查治理的着力点、规范管理的支撑点,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立足长远、标本兼治,努力打造“八字”安监,突出企业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的监管责任,全面提升危化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企业的本质安全,为推动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生产安全,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以化工生产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

1.进一步严格化工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化工生产企业在产业政策、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准入条件。从严审批涉及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涉及危险反应工艺的化工建设项目,全面推行新建化工项目审批联合会审制度,严把准入关。

2.进一步整治化工生产企业中的突出问题。立足于治理重大隐患、防范重大事故,对化工生产企业中存在的内外部安全距离不符合设计规范、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措施不满足规定要求、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继续围绕采取一个有效手段、明确一个整治重点、制定一个长效管理办法“三个一”的要求,开展整治不防静电输送易燃、易爆介质工艺管道专项行动。督促企业全面排查整改事故隐患,查出的隐患要全部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安全问题的企业,该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该停产的责令停产整顿。存在重大隐患和安全问题

拒不整改或无法完成整改的企业,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3.进一步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在两年来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关闭力度,淘汰使用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生产企业。列入2009年搬迁计划的企业在年底前必须全部停止生产,搬迁到位。督促关闭、搬迁企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关闭、搬迁前后的安全。

4.进一步提升化工集中区安全监管水平。加强化工集中区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化工集中区安全监管机制,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和效果。积极推行对化工集中区内企业实施集中监控的有效办法,适时开展化工集中区综合安全评估。

二、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动

1.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严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证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换证,逾期未换证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程序,严格各环节的安全许可条件。继续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许可与备案等工作。

2.查处危险化学品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对擅自建设、未批先建、不遵守建设项目许可程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查处力度,尤其是对化工生产企业非法生产、擅自试制新产品或出租生产装置、设施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从重处罚。

3.组织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执法活动。以规范企业内部安全间距、落实企业定期聘请专家开展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费用的足额提取和有效使用、从业人员满足基本从业条件等为重点,分阶段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活动,推动化工生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今年将继续开展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工业气体生产(经

营)单位、油库(加油站)安全管理、涉及环境污染的沿江沿河化工企业、重大危险源单位、农药(油漆)行业、有储存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涉及硝化、氟化等高危工艺的其它化工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生产(使用)企业等专项检查活动。

4.加强对重点时段和特殊时期的安全督查。加强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等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工作;及时部署特殊季节、灾害气候条件、企业非正常生产状态下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三、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1.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各镇街和主管单位要在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有储存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调查的基础上,督促企业认真组织开展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在企业取证、换证之前,企业法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等相关人员都必须取证上岗,否则不予申报。

2.切实开展企业反“三违”活动。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监总局2009年教育工作要求。进一步开展全员安全教育,积极推进化工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经常性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活动,增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3.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标准的宣贯工作。要本着鼓励先进,淘汰落实的原则,指导和扶持企业进行更高级别的标准化验收,同时对多次申请未达标或至今未申请达标的企业给予通报批评。

四、以制度建设和落实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

1.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继续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化监督检查工作;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

度,进一步调整检查内容、规范检查程序、健全检查记录,提高检查制度的实用性和操作性,确保监督检查效果。

2.督促化工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和指导危险化学品单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并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定期聘请专家进行安全检查、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定期报告等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五、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1.加快化工生产企业安全技术改造。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坚决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重点整治涉及硝化、氟化、氯化、重氮化、加氢等高危工艺的企业,督促企业加强对工艺安全、设备设施、自动化控制、事故应急处置、人员持证上岗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今年将开展中小化工企业生产工艺自动化控制改造的摸底,加快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改造进程,提高装置本质安全水平。

2.有序推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对已列入杭州市局重点监管单位的2家生产企业,今年必须达标,不能达标的不予换发新证;对已达到杭州市级标准化的其它生产企业,力争今年有30%的企业通过省级标准化验收。有储存的经营单位,在去年市级标准化达标的基础上,力争90%通过市级标准化验收。

3.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措施。重大危险源单位要做好“二牌一箱”警示标志的设置工作,制定并及时修订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落实各项安全监控措施;企业应当对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时的危害后果、应急措施等基本信息,告知周边相关单位和人员,实现资源共享;企业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的计划和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二次演练,做好台帐记录和评估工作,并要建立“一源一

档”的管理体系。

4.切实提升化工生产企业应急救援能力。继续督促化工生产企业进一步修订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督促企业完善重点岗位和关键装置发生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对员工进行危险工况下应急处置的培训和演练,提高企业事故状态下有效处置、科学施救的能力。

六、以强化监管基础工作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1.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管基础工作。以行政许可工作台账、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台帐、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一企一档”等台账和档案为重点,不断规范安全监管基础台帐建设;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常规统计和化学品登记工作为重点,不断健全安全监管基础数据库;通过基础台帐和数据库建设,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基础工作走向标准化。

2.有效发挥化工专家和社会中介作用。进一步充实全区化工安全专家库,调整专家结构,细化行业分类,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为企业提供有效的技术服务,为监管部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指导专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积极探索创新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新举措。组织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监管调研,在提高化工生产企业本质安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方面探讨有效的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引导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自觉实践安全生产的各项承诺,构建先进的企业安全文化。

第11篇:昆山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优秀)

昆山市2008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2008年是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围绕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的目标,严格各项监管措施,加强监管基础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努力实现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一、加大整顿力度,进一步深化化工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

(一)加大力度,继续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生产企业。根据全市总体部署,按照责任不变、目标不变、任务不变、力度不减的原则,继续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三年187家化工生产企业关闭目标。加强对关闭企业及拟关闭企业的跟踪监管;对已关闭企业,认真落实关闭措施,防止其死灰复燃;对拟关闭企业,严密跟踪,抓紧完成关闭手续,严防在关闭前发生事故。按照“隐患治理年”的各项要求,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对整改不合格、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吊销相关许可证,报请市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二)突出重点,促进化工生产企业改造提升。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重点整治采用硝化、氟化、氯化、重氮化、加氢等高危工艺的企业,督促企业加强对工艺安全、设备设施、自动控制、应急处置、人员资质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推动企业在涉及高危工艺的反应单元,彻底改变传统的手工操作,实现温度、压力

1 的自动控制,加装报警联锁装置、紧急泄压装置、紧急停车系统,有条件的采用DCS等自动控制系统。

(三)进一步深化整顿成果。要在继续深化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入园进区和改造提升工作,对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和经营企业全面落实整治措施,对仍位于城镇中心区、人口密集区的企业以及与周边安全距离不足的化工生产企业,要督促企业尽快落实搬迁计划,限时实施搬迁。在专项整治中予以保留的位于化工集中区外的化工企业,不得进行改变种类、扩大规模等形式的新建、改建、扩建。

(四)加强联动,主动配合化治办开展专项整治。积极配合市化治办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并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机结合,及时掌握本地区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和进展情况,突出重点,着力抓好化工生产企业安全方面的专项整治。已经关闭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及时办理许可证注销、吊销手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挥部门联动作用,积极参与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安全理念,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中小化工企业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企业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和应急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深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督促和指导企业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总局令第16号),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工

2 作机制,制定岗位、车间、工厂、公司分级隐患排查制度,深入排查各类隐患,在治理上狠下功夫,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及时清除事故隐患。

(三)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监管机制,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没有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在换证时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安全从业条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基本的专业学历层次。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换证前,将相关岗位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调整到位。

(五)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定期实施专家检查。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查、专家检查和政府督查相结合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体系。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专家检查制度,由企业聘请专家,定期对企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帮助企业查找在生产工艺、单元操作、重点反应装置、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专家检查督导机制,督促企业尽快落实并发挥实效。

(六)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督促企业每季度向当地安全办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状况、隐患排查治理、新改扩建项目情况等。把企业安全生产定期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对企业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把安全生产定期报告的内容,作为对企业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全面提高化工企业安全管理素质。开发区、各镇要各

3 选择2家(内资1家,外资1家)企业,作为市、镇两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示范企业,在这些企业推广安全、环境和健康(HSE)管理体系,建立企业HSE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实施职业安全卫生评价系列(OHSAS18000)标准认证,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对化工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

1.一季度前,要对不在化工集中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排队梳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搬迁、关闭和改造提升计划,督促这些企业入园进区、关停并转或改造提升。

2.按照监督检查规范要求,落实化工生产企业红、橙、蓝分色分级监管规定,对红色等级企业、橙色等级企业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对蓝色等级企业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各色等级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面必须达到100%。

(二)进一步加大对重大危险源单位的安全监管。1.进一步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工作,各镇、开发区安全办应于2月30日前将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名单及监控情况报市局危化科。

2.建立重大危险源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督促企业落实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责任制。上报苏州市安监局负责监管重大危险源单位10家,市级负责监管重大危险源单位50家,其他重大危险源单位由各镇、开发区负责重点监管。重大危险源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由市局危化科负责制定并下发全市执行。

3.加快重大危险源单位生产、储存装置预警预报系统建设。采用危险工艺手动控制的化工装置,要加快技术改造,尽快实现反应工艺自动控制、报警连锁,确保在出现异常时不引发人身伤亡事故。今年底前全市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必须全部实现视频监控体系。争取用三年时间全面建立构成重大危险源单

4 位危险反应工艺自动控制和报警连锁系统。各镇、开发区要组织企业抓紧制定实施计划,08年完成30%的构成重大危险源单位生产、储存装置危险反应工艺自动控制和报警连锁系统改造验收工作。

4.市局危化科及各镇、开发区安全办在上半年前要建立本辖区重大危险源基础档案。基础档案应包括: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及安全监管措施,重大危险源单位预警预报系统建设情况和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及救援物资、器材储备情况。

5.加快区域性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建设。昆山高新区和千灯化工集中区等化工企业已达到相当规模的区域,在年底前必须全部完成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建设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其他各镇、开发区应加紧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三)进一步加大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安全监管。全面查清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基本情况和安全生产现状,开发区、各镇要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并结合07年对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的普查情况,对辖区内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进行拉网式的彻底检查。向被检查单位发放安全生产告知书,回收企业具有法律效力的安全生产承诺书,对每一家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建立基本情况档案,在6月底前将检查情况汇总后,报市安监局危化科,为实施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打好基础。

(四)进一步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针对07年对经营企业检查情况,适时协调工商、消防、环保等部门组织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无证经营等企业的查处力度,取缔无证经营企业,提高带储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五)进一步加大对剧毒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要严格按照国务院344号令及《关于加强剧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昆政发„2005‟3号)文件要求做好剧毒品生产、使用、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要按照“分级管理,以块为主”的原则,明确职责,强化监管措施,加强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各项制度,认真做好储存剧毒化学品数量、地点以及安管人员情况的备案工作,强化剧毒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杜绝发生剧毒品事故。

(六)进一步加大对加油站的安全监管。依据《关于加强加油(气)站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07‟6号)文件精神,新、改、扩建加油站的安全设施,必须经安监部门验收合格,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开发区、各镇及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加油站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加油站,要依法责令整改,尤其是对防火距离不符合规定的加油站,要责令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将上报发证机关依法吊销有关证照,切实提高加油站的本质安全。

(七)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的监督检查。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要严格检查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高危行业危险岗位操作人员和其他员工依法培训情况,严肃查处无证上岗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履行员工岗位安全培训教育责任,使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市安监局将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作业人员及剧毒化学品管理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涉及危险化学品作业的人员未取得操作证书的,不得从事

6 生产经营活动。

四、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各项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实施安全生产制度化监管。在化工生产企业全面实施制度化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对制度化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和指导,不断改进和完善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

(二)继续全面实行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告知和承诺制。要通过召开化工生产企业会议、安全培训和监督检查等各种形式,告知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签订安全生产承诺。

(三)继续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市安监局计划在一月份、七月份组织对化工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三月份联合工商、环保、消防等部门组织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专项检查,四月份联合有关部门对部分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检查;五月份组织对化工生产拟关闭企业、关闭企业进行检查,六月份联合公安、环保对全市剧毒品企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七月份对新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照8号令清理整顿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八月份联合有关部门对全市加油站进行检查,九月份、十月份组织对部分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进行抽查,十一月份对全市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督检查,督查企业按监控方案的时序完成相关工作,十二月份协助公安、交通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开发区、各镇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工作安排,制定年度检查计划。

(四)完善安全监管信息互通机制

1.建立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市局危化科及各镇、开发区安全办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信息平台,主要包括:企业名称地址、相关部门人员名单及通讯号码、企业平面图、车间平面图、消防

7 疏散线路图、危险源或隐患所在位置、化学名称、性质、数量、消防扑救方式等。此平台信息由市安监局、各区镇安全办、企业三级管理,做到互通信息,信息共享。

2.完善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例会制度,每季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安全生产监管例会,分析安全形势及存在的问题,及时互通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及重大隐患问题。

3.建立评价机构负责人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在昆有业务的安评机构、设计单位负责人会议,交流安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处理办法,及时传达上级对安评工作和设计工作的有关要求,提高安评机构和设计单位有偿服务的水平。

4.建立化工生产企业安全例会制度。各区镇要定期召开化工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会议,定期组织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五)继续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事前处罚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各地及安监部门已提出整改意见,但企业拒不执行整改的,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六)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开发区、各镇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及时上报,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发生死亡事故和重大社会影响事故,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从重处罚。

五、严格市场准入,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工作

(一)认真落实化工行业限制发展方针。

1.根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必须建设在规划的化工集中区域内;单体投资额必须在3000万元以上;必须经环保部门和立项部门(发改、经贸)批准。

2.严格控制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停止审批氰化

8 物、光气类剧毒品生产企业。

3.对新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实行总量控制,新办一家企业必须关闭一家现有领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二) 强化规范管理,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许可。认真组织开展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试生产(使用)备案工作,提高准入条件,规范审批程序。建立化工项目建设全过程安全监管跟踪机制,加强对化工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跟踪督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三)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本质安全度。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反应装置,要全部采用工艺过程的自动控制,加装报警联锁装置或系统,工艺自动控制和报警联锁装置或系统必须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投入使用,新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书安全对策措施部分必须要有危险工艺自动控制和报警连锁的要求,安全设施验收报告中,必须要有企业危险工艺的化工装置自动控制和安全报警联锁连锁系统评价独立专篇,凡没有采用上述安全设施的,一律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强化动态监管,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统筹安排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证工作。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过程中,执行严格的换证条件,对安全管理水平下降、不再具备领证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予换证;对企业首次申请许可证时有关安全生产的整改承诺仍未兑现的,不予换证;对未取得“一书两证”,未经消防验收、环保批准及有关法定检验检测的,一律不予换证,并报请市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领证后的安全监管,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报告真实性和符合性的督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施动态监管。

(五)继续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发证工作,进一步理顺经营许可范围,对带储存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储存条件从严把关,凡储存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严格控制新设立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凡申报条件不符合当地发展要求的,一律不予上报。

(六)继续做好安评报告、应急预案等备案工作,要督促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品的单位,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督促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书、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等送所在地安全办登记、编码后,报送市安监局危化科办理备案手续。

(七)认真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备案工作。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备案后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重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情况的专项检查,完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八)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逐步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储存单位、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单位的登记工作,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方便、快捷和准确的信息咨询服务。

六、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

(一)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

积极推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自身工作的标准化。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基础数据库,规范安全监管基础台帐、行政许可工作台账、日常监督检查台帐、企业安全档案等基础台账。有效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各项统计工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基本素质。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工作程序。

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依法行政,提高机关效能效率,使行政许可等工作的实施实现公开、公正、公平、合法、合规。为更好的服务企业,今年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领流程;安全评价报告、应急救援预案、重大危险源评估,易制毒等备案流程;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及试生产备案流程逐一公布并印发给办事企业,既有利于企业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服务企业,又能使我局的廉政勤政工作得到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三)加强应急工作,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能力。做好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和救援力量调查汇总工作。完善企业基础数据库,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基础资料。督促和指导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主要使用企业,对重点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危险程度进行风险评估,完善事故处置措施,并加强员工危险工况下应急处置的培训和演练,提高企业事故状态下有效处置、科学施救、安全施救的能力。

(四)发挥中介机构和专家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效果。

发挥行业协会、安全中介机构、专家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作用,推行“查找隐患有专家参与,重大隐患有专家认定,治理方案有专家审核,整改过程有专家指导,整改验收有专家把关”的专家参与机制,借助专家的力量强化安全监管,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效率。进一步充实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库,细化行业分类,调整专家结构,实现全市资源共享。调动专家和社会中介的技术力量服务于安全监管工作,把安全监督检查寓于指导当中,实现行政性安全监管和技术性检查指导的有机结合,提高安全监管效果。

(五)积极探索创新,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前瞻性。对化工集中区建设中有关规划、布局的安全性评估论证,事故状态下应急救援的互动和联动,集中区安全监管的模式和手段等进行调研,研究、探讨有效的监管方式。在部分地区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试点,指导企业自觉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自觉实践安全生产的各项承诺,构建企业安全文化。

2008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的总体部署和各项要求,扎实工作、求真务实;要切实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增强服务意识,强化监管力度,指导和帮助企业不断改进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不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为我市经济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昆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二月十三日

第12篇: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20xx年,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现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式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一、强化源头管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一)严格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加强现场核查。组织专家对企业的安全现状进行评估、论证,提出整改意见、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督促企业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对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省局现场核查率分别不少于30%和40%,市、县(市、区)安全监管局现场审查率要达到100%。

(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8号令。落实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管制度,按照主动、便利、效能的原则,指导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审查、备案、许可手续程序,依法查处未按规定申报审批的违规问题。重点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三许可一备案”执行情况,主动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汇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中存在的问题,争取政府领导支持,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纳入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三)严格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烟花爆竹生产和批发经营企业数量控制问题的批复》。按全省控制指标的企业布点,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控制在196家以内,批发经营企业数量控制在114家以内,并逐年有所减少。

(四)从严审批涉及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和采用“十五种危险化工工艺”的建设项目,严格限制涉及光气等吸入性剧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不再批准设立生产过程中涉及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的企业。确保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采用“十五种危险化工工艺”的新建化工装置按要求安装装备集散控制系统和紧急停车系统。新建项目和安全改造所用涉及安全的管线、板材、零部件、元器件、仪器仪表等,须采用质量可靠、安全保证的产品。对全省119家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改造进行跟踪评价考核,年底前未完成自动化控制改造的企业,一律视为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他化工企业实施停产整改。

(五)改造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内部布局不符合标准规范、生产储存设施落后陈旧、安全保障水平低的,须通过提升技术含量、设备更新,实现工艺技术先进、装置安全可靠、dcs和安全联锁控制、重大危险源电子监控等,现有剧毒化学品生产系统应实现管线封闭连续生产。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应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每年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报送企业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纳入监管范围。各地要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现状进行排查、评审,对达不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应立即指导和督促企业开展改造提升;对排查出的属于淘汰工艺和设备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整改的,提请发证机关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提请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六)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加快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域建设。各地要主动向政府领导汇报,加快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的编制、论证和审查工作,确定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域的。新设立企业、新建项目未入园区或集中区域的,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手续。原则上不再受理没有划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地区提出的安全审查申请。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域外现有的化工生产企业,不得进行扩大规模、增加生产品种等扩能改造建设,只允许在符合产业政策的前提下进行改善安全条件、治理事故隐患等相关技术改造。涉及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工工艺的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须依法自建专职消防队。饮用水水源地上游区域,严禁新建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与企业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在安全防护距离内不得建有任何建(构)筑物。

二、严格安全监管,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一)突出加强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加强上海世博会、夏季高温、恶劣气候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节后复产验收等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重点监控措施,组织开展安全专项督查检查,着力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加强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生产工艺及产品的危险特性,对企业实行分级管理,把监管的重心放在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等恶性事故的企业。省局继续实行对省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各市、县安全监管局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开展重点企业定期安全检查,并将生产过程中或事故状态下产生有毒气体的企业、剧毒化学品企业、易燃易爆化学品企业列为定期检查的范围,对现有3家液氯、2家光气、2家氰化钠、25家合成氨等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

(三)规范安全监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监管部门“一企一档”制度,实现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等基础工作台帐管理。完善安全监管工作统计报表制度,严格基础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通过“金安”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建立的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加快信息数据库建设。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月报制度,市级安全监管部门每季度要对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化学制药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分析,并将分析情况报送我局(危险化学品监管处)。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四)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情况,督促指导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开展重大危险源辩识申报、建立档案、落实监控管理责任、安装警示标志、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器材,并对安全设施的完好、有效性进行定期检查,检查情况应有连续记录,存档管理。健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监督企业做好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应急预案、应急信息等基础工作,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并与当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救援机构及队伍建立联动机制,中小型企业应就近与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签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服务协议,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工作。主动与相关部门配合,帮助和指导化工园区建设,提高化工园区整体布局、内部功能分区设置、项目建设的安全水平。以化工园区安全发展为载体,鼓励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改造现有生产线,及时更换安全系数低、技术参数落后、已近老化的装置、管线、监控元器件等,提高安保能力。推进地方政府或化工园区主管部门设置区域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园区消防站,逐步配备化工事故应急救援装备,组建化工专门应急小分队,实现化工园区内应急资源共享。

(六)继续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严格落实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人监管制度、季报和年报制度、信息填报逐级审核制度。完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工作,加强颁证后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一期项目实施工作。监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台帐管理和产销报表制度,保存完整的原始凭证。积极配合公安、工商、卫生、药监等相关部门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完善沟通机制,定期召开联络员工作会,及时通报情况,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经营和使用剧毒化学品企业、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都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稳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年内争取完成危险化学品二级达标企业50家、三级达标企业50家。力争年底前,使用危险化工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学制药企业,涉及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等企业都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二)全省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都应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对全省不超过10家生产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试点;对批发经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强制性实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员工统一着全棉工作服或防静电工作服,有药工序岗位穿防静电鞋。

四、深入排查治理隐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持续改进机制。监督企业完善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岗位、车间、工厂、公司分级隐患排查制度,根据生产特点和季节变化,组织开展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以及操作工和生产班组的日常检查。建立企业定期专家排查隐患制度,督促企业聘请专家,定期对企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解决企业专业人员缺乏、技术基础薄弱、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不全面深入等问题。实施政府分级挂牌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制度,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各地政府及其安委会实行挂牌督办,限期进行治理。通过企业自查、专家排查和政府检查相结合的隐患排查机制,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

(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安全投入,建立内部监督机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加强教育培训,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行全员培训,严格持证上岗。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经常性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活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开展反“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改变工房用途)活动,增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自觉性,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切实加强班组建设和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强化岗位培训。对进入受限空间、装置开停车、动火拆卸设备管道、登高、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要采取有效手段严格执行有关安全作业规程,并在作业前开展危险辨识;要认真组织教育培训,严格落实监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强化应急演练,防止危险作业环节事故的发生,杜绝因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

(四)深入开展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各地要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化工企业专项整治。严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准入关,督促企业完善危险化学品购买、销售、运输、储存、废弃处置的安全保障条件,加强日常安全管理。鼓励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不设储存场所,直接购销发运,减少重大危险源数量。鼓励支持成品油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埋地双层储罐,提高加油站本质安全水平。发现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存在内外部安全间距不足、安全设施配备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以中小化工生产企业和化工集中区外的生产企业为重点,加大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对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尤其是安全距离、自动化控制水平等不符合要求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化工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要限期整改;有条件搬迁的,督促落实搬迁计划,尽快实施搬迁;无法整改或搬迁的,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五、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一)严厉查处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已关闭企业、已注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和危险化学品转产、退出企业的核查工作,核查关闭、注销、转产和退出企业是否停止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关键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是否拆除,涉及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是否办理撤销手续。对企业关闭前后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对比照片等影像资料和相关材料进行建档。对未经安全许可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要联合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并依法实施处罚。

(二)从严查处烟花爆竹违法违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的重点:一是超限量生产、储存;二是超定员生产;三是超许可范围生产、储存;四是擅自改变工(库)房用途,特别是在危险等级低的工房从事危险等级高的工序作业;五是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或违规采购、销售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六是8种危险工序从业人员无证上岗;七是违规在同一厂库区边改造边生产;八是分包、转包、租赁工(库)房或生产线组织生产、储存。九是违法假冒、借用他人商标、品牌组织生产。十是违法采购、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

(三)始终保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高压态势。继续落实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村委会的积极作用,对重点户和重点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完善举报制度,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依法从重从快追究不法分子和组织者的责任,严肃处理事故相关责任人。严格按照企业关闭验收标准逐家组织验收,拆除已决定关闭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每个工房,严防死灰复燃。

第13篇:常熟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08年常熟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08年常熟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继续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完成关闭工作目标;狠抓源头管理,严格行政许可;落实企业责任,强化基础工作,全力控制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大事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和特大事故。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主要任务是:

一、全力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目标

1、依法关闭各类非法生产企业。全力推进全市化工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苏州市要求,配合市化工生产企业整治办公室积极开展整治工作,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依法关闭各类无证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和严重违法违规、依法必须予以关闭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2、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2008年年底前,8家企业逐步完成搬迁。

3、开展安全设施改造提升工作。在专项整治中予以保留的位于化工集中区外的化工企业,在不扩大生产规模的前提下,可进行有关改善装置安全条件、安全隐患治理的相关技术改造。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领证工作,以涉及硝化、氟化、氯化、加氢等危险工艺的生产企业为重点,对温度、压力等工艺指标的控

制仍采用人工操作的反应单元,安装自动化控制系统,实现压力、

温度的自动控制,加装报警联锁、紧急泄压、紧急停车装置。

二、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准入

4、继续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行政许可工作。完成对67家生产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审查工作,并完成蓄电池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补领工作;继续做好经营许可证换发证工作;继续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和剧毒品的备案工作;规范应急预案编制,试行专家外部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城区加油站专项检查工作。并对2007年度上述相关行政许可工作进行网上公告。

5、严格准入,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行政许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化工整治政策,严格项目准入门槛。全面贯彻总局8号令,规范开展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储存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备案和竣工验收。

三、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基础工作

6、强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综合监管。发挥综合监管职能,促进建立建设项目部门会审制度,加强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动,建立安全监管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7、继续开展分类监管工作。要根据法规标准和我市实际,调整红色、橙色、蓝色企业名单,继续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8、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督促企业加大

安全投入。强化企业安全投入的主体责任,促使在设备设施改造维护、人员培训和制度完善方面不断提高,使企业安全生产始终处于持续改进的状态。

9、继续推动危化品使用企业安全现状评价。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抽查的方式,对企业现场和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 “评价一家,提高一家”,对未按期完成现状评价的企业要坚决依法实施处罚。

10、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基础工作。完善安全监管工作记录、台帐、基础数据台帐和企业档案。

四、执行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11、依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人民银行联合颁布的《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企业申领和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按照规定交存风险抵押金。

五、继续实行严厉的行政执法

12、依法加大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超范围生产经营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查实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一律从重处罚;依法加大对取得生产经营许可的危化品单位的检查力度,一旦发现降低安全条件和拒不整改事故隐患的,坚决实行停产

停业、暂扣许可证和严厉经济处罚;依法加大对危化品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对未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办理安全审查、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手续的予以处罚;依法规范危化品从业单位的安全评价、人员培训、法定检测检验、剧毒品易制毒品备案等方面工作,发现拒不整改的予以严厉处罚。

第14篇: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2010年,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现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式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一、强化源头管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一)严格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加强现场核查。组织

专家对企业的安全现状进行评估、论证,提出整改意见、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督促企业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对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省局现场核查率分别不少于30%和40%,市、县(市、区)安全监管局现场审查率要达到100%。

(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8号令。落实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管制度,按照主动、便利、效能的原则,指导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审查、备案、许可手续程序,依法查处未按规定申报审批的违规问题。重点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三许可一备案”执行情况,主动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汇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中存在的问题,争取政府领导支持,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纳入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三)严格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烟花爆竹生产和批发经营企业数量控制问题的批复》。按全省控制指标的企业布点,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控制在196家以内,批发经营企业数量控制在114家以内,并逐年有所减少。

(四)从严审批涉及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和采用“十五种危险化工工艺”的建设项目,严格限制涉及光气等吸入性剧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不再批准设立生产过程中涉及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的企业。确保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采用“十五种危险化工工艺”的新建化工装置按要求安装装备集散控制系统和紧急停车系统。新建项目和安全改造所用涉及安全的管线、板材、零部件、元器件、仪器仪表等,须采用质量可靠、安全保证的产品。对全省119家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改造进行跟踪评价考核,年底前未完成自动化控制改造的企业,一律视为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他化工企业实施停产整改。

(五)改造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内部布局不符合标准规范、生产储存设施落后陈旧、安全保障水平低的,须通过提升技术含量、设备更新,实现工艺技术先进、装置安全可靠、dcs和安全联锁控制、重大危险源电子监控等,现有剧毒化学品生产系统应实现管线封闭连续生产。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应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每年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报送企业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纳入监管范围。各地要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现状进行排查、评审,对达不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应立即指导和督促企业开展改造提升;对排查出的属于淘汰工艺和设备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整改的,提请发证机关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提请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六)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加快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域建设。各地要主动向政府领导汇报,加快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的编制、论证和审查工作,确定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域的。新设立企业、新建项目未入园区或集中区域的,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手续。原则上不再受理没有划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地区提出的安全审查申请。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域外现有的化工生产企业,不得进行扩大规模、增加生产品种等扩能改造建设,只允许在符合产业政策的前提下进行改善安全条件、治理事故隐患等相关技术改造。涉及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工工艺的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须依法自建专职消防队。饮用水水源地上游区域,严禁新建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与企业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在安全防护距离内不得建有任何建(构)筑物。

二、严格安全监管,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一)突出加强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加强上海世博会、夏季高温、恶劣气候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节后复产验收等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重点监控措施,组织开展安全专项督查检查,着力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加强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生产工艺及产品的危险特性,对企业实行分级管理,把监管的重心放在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等恶性事故的企业。省局继续实行对省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各市、县安全监管局要按照属地监管

原则开展重点企业定期安全检查,并将生产过程中或事故状态下产生有毒气体的企业、剧毒化学品企业、易燃易爆化学品企业列为定期检查的范围,对现有3家液氯、2家光气、2家氰化钠、25家合成氨等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

(三)规范安全监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监管部门“一企一档”制度,实现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等基础工

作台帐管理。完善安全监管工作统计报表制度,严格基础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通过“金安”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建立的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加快信息数据库建设。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月报制度,市级安全监管部门每季度要对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化学制药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分析,并将分析情况报送我局(危险化学品监管处)。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四)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情况,督促指导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开展重大危险源辩识申报、建立档案、落实监控管理责任、安装警示标志、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器材,并对安全设施的完好、有效性进行定期检查,检查情况应有连续记录,存档管理。健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监督企业做好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应急预案、应急信息等基础工作,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并与当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救援机构及队伍建立联动机制,中小型企业应就近与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签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服务协议,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工作。主动与相关部门配合,帮助和指导化工园区建设,提高化工园区整体布局、内部功能分区设置、项目建设的安全水平。以化工园区安全发展为载体,鼓励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改造现有生产线,及时更换安全系数低、技术参数落后、已近老化的装置、管线、监控元器件等,提高安保能力。推进地方政府或化工园区主管部门设置区域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园区消防站,逐步配备化工事故应急救援装备,组建化工专门应急小分队,实现化工园区内应急资源共享。

(六)继续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严格落实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人监管制度、季报和年报制度、信息填报逐级审核制度。完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工作,加强颁证后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一期项目实施工作。监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台帐管理和产销报表制度,保存完整的原始凭证。积极配合公安、工商、卫生、药监等相关部门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完善沟通机制,定期召开联络员工作会,及时通报情况,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经营和使用剧毒化学品企业、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都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稳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年内争取完成危险化学品二级达标企业50家、三级达标企业50家。力争年底前,使用危险化工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学制药企业,涉及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等企业都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二)全省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都应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对全省不超过10家生产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试点;对批发经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强制性实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员工统一着全棉工作服或防静电工作服,有药工序岗位穿防静电鞋。

四、深入排查治理隐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持续改进机制。监督企业完善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岗位、车间、工厂、公司分级隐患排查制度,根据生产特点和季节变化,组织开展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以及操作工和生产班组的日常检查。建立企业定期专家排查隐患制度,督促企业聘请专家,定期对企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解决企业专业人员缺乏、技术基础薄弱、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不全面深入等问题。实施政府分级挂牌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制度,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各地政府及其安委会实行挂牌督办,限期进行治理。通过企业自查、专家排查和政府检查相结合的隐患排查机制,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

(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安全投入,建立内部监督机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加强教育培训,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行全员培训,严格持证上岗。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经常性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活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开展反“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改变工房用途)活动,增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自觉性,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切实加强班组建设和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强化岗位培训。对进入受限空间、装置开停车、动火拆卸设备管道、登高、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要采取有效手段严格执行有关安全作业规程,并在作业前开展危险辨识;要认真组织教育培训,严格落实监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强化应急演练,防止危险作业环节事故的发生,杜绝因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

(四)深入开展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各地要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化工企业专项整治。严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准入关,督促企业完善危险化学品购买、销售、运输、储存、废弃处置的安全保障条件,加强日常安全管理。鼓励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不设储存场所,直接购销发运,减少重大危险源数量。鼓励支持成品油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埋地双层储罐,提高加油站本质安全水平。发现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存在内外部安全间距不足、安全设施配备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以中小化工生产企业和化工集中区外的生产企业为重点,加大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对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尤其是安全距离、自动化控制水平等不符合要求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化工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要限期整改;有条件搬迁的,督促落实搬迁计划,尽快实施搬迁;无法整改或搬迁的,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五、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一)严厉查处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已关闭企业、已注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和危险化学品转产、退出企业的核查工作,核查关闭、注销、转产和退出企业是否停止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关键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是否拆除,涉及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是否办理撤销手续。对企业关闭前后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对比照片等影像资料和相关材料进行建档。对未经安全许可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要联合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并依法实施处罚。

(二)从严查处烟花爆竹违法违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的重点:一是超限量生产、储存;二是超定员生产;三是超许可范围生产、储存;四是擅自改变工(库)房用途,特别是在危险等级低的工房从事危险等级高的工序作业;五是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或违规采购、销售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六是8种危险工序从业人员无证上岗;七是违规在同一厂库区边改造边生产;八是分包、转包、租赁工(库)房或生产线组织生产、储存。九是违法假冒、借用他人商标、品牌组织生产。十是违法采购、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

(三)始终保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高压态势。继续落实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村委会的积极作用,对重点户和重点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完善举报制度,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依法从重从快追究不法分子和组织者的责任,严肃处理事故相关责任人。严格按照企业关闭验收标准逐家组织验收,拆除已决定关闭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每个工房,严防死灰复燃。

第15篇:商丘市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市安全监管局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宣传和学习。召开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会议,对照规定的名录进行确认,认真组织好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宣传和学习。建立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基本信息台账。

二是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结合《两个通知》要求,完善落实主体责任方案,全面、系统、彻底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严密监控“两重点、一重大”,即十五种危险工艺、重点监控60种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积极推进安全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应用。 三是严格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源头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必须进园区。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不执行“三同时”,或“批小建大”、“未批先建”、“批建不一”等违法行为,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切实做到严抓、严管、严罚。

第16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河南省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调研督导的反馈意见

按照总局工作要求和我司今年重点工作计划,由我司和山东、浙江、江苏等安监局相关处室的负责同志组成调研督导组,于11月8日至12日对河南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调研督导。期间,调研组听取了河南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汇报,深入开封市(包括尉氏县、杞县)和三门峡市(包括义马市、陕县)对2个市级局和4个县级安全监管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导调研,通过现场检查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开封永大化工有限公司、河南开祥化工有限公司等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尉氏县永盛炮厂、陕县烟花爆竹有限公司1家烟花爆竹企业,进一步调研了当地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召开了由河南省及三门峡市分管局长和处长、科长参加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主要工作特点

(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业绩有了较大进步。河南省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积极采取措施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保持了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2008年和2009年,河南省危险化学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 4

为9起13人和6起14人。今年前10个月共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1起,死亡2人,同比分别下降80%和84.6%。2008年和2009年的烟花爆竹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为9起14人和8起13人;今年前10个月共发生烟花爆竹事故1起,死亡4人,同比分别下降87.5%和69.2%。严格控制在总局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同比有了较大进步。

(二)大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要求,河南省以省政府名义颁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省政府29号文),加强了对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动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了基础工作。在去年底的企业分级的基础上,河南省今年又出台了《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家安全检查制度指导意见》,要求企业聘请专家,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服务,以解决企业技术力量不足和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局限性。今年4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设施设计与改造的通知》,要求没有经过正规设计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补做安全设施设计,并按照设计进行改造,明年初开始将安全设施设计纳入安全许可条件。今年河南省还制订了《河南省氮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对于全省所有的氮肥企业全面普查,对于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行整顿提高,对于不具备条件给予彻底关闭。针对目前危险化学品企业人员素质低、管理水平差问题,河南省出台了《关于规范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生 5

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基本条件的意见》,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操作人员的文化程度、学习专业等从业素质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将作为安全许可的重要条件予以严格审查。这些措施的施行进一步推动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有关部门规章和有关要求,河南省安全监管局及时制定和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范围的通知》、《关于规范汽车加气站(天然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依法规范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许可工作。根据河南省实际情况,将中央驻豫和省管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许可证办理委托各省辖市安监局审查,将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许可下放省辖市实施。

同时,加大“安全许可”发证后的监管,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生产工艺落后、生产淘汰产品的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予以了注销。据统计,自2008年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 业减少158家,自2007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减少102家。

(四)工作思路明晰,监管工作落实力度大。河南省安监局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造出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如调研督导中发现一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及配套规章符合安监总局的精神和河南的实际情况,很受企业和地方政府欢迎,各项措施正在有效 6

落实中。二是河南省安监局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有办法、有力度、有效果。省局采取重点推动、包片负责、严格执法等措施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设施设计与改造,有望今年全部完成。化学品登记工作由去年的全国倒数第一(不包括去年未启动的浙江和甘肃省)到今年登记率达到100%。三是科学划分企业监管等级,通过软件对企业实施监管等级量化分级,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生产工艺危险性等为量化指标,把企业分为四级作为安监部门对企业实施监管频次的依据,实现对企业的科学监管。四是针对08年以来许多企业由于经济形势的影响,出现停产半停产的情况,要求企业在停产半停产时要制定方案并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复工时必须由安全监管部门组织专家验收合格,从而有效的防止了由于频繁开停车而造成的事故增加。五是建立了覆盖全省的危险化学品专家库,开发了网上随机挑选专家的计算机专家管理系统,专家库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省安委会聘请专家、省安全监管局聘请专家和省化工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专家,既满足了安全监管部门日常评审、监察和其它安全生产技术支撑的需要,也确保了在专家履行职责中的公平和公正。六是在省政府办公厅的协调下,河南省安全监管局已会同省公安厅、省质监局、省供销社、省商务厅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的《河南省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指导意见》已经出台,进一步明确烟花爆竹产业发展方向。七是狠抓烟花爆竹机械化工作。河南省按照总局相关要求逐步推进涉药危险工序的人机、人药隔离,提升烟花爆竹本质安全水平,使河南的烟花爆竹机械化工作处于较为领先的水平。八是河南省 7

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实行疏堵结合,一手抓合法企业的整顿提升,一手抓非法制贩烟花爆竹打击,较好的解决了部分地方政府强制退出烟花爆竹行业后,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猖獗的问题。九是部分企业安全管理有特色。如龙宇化工公司推行安全员垂直管理,通过对企业安全员的垂直管理,减少安全员的管理顾虑和阻力,让安全员直接对公司负责;义煤集团开祥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理念新,安全管理实。

二、调研督导中发现的问题

(一)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水平参差不齐。一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别是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制度还亟待完善。二是部分企业的干部、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技能、操作技能还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三是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和责任制还有待加强。四是部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体制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有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五是现场管理不到位。如督导调研时发现义马气化厂(动火施工没有监护)、尉氏县永盛炮厂(称量工房改为他用)等,均存在现场管理不到位的普遍现象。六是应急工作存在企业预案与政府预案衔接不紧密、部分企业存在预案未进行评审的现象。

(二)部分化工园区或化工聚集区建设不规范。化工园区或化工聚集区规划布局的科学性、规范性需进一步完善,缺乏统一的规划与管理,园区范围没有明显的界定,周边存在非化工劳动密集型企业;城镇人口密集区内化工企业搬迁入园困难;应急管 理还缺乏统一协调,应急抢险物资较少,不足以应对重特大事故

的抢险需要。

(三)部分县级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抓落实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如调研督导中发现部分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落实《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家安全检查制度指导意见》要求的企业聘请专家,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服务,以解决企业技术力量不足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局限性的工作力度不大,部分企业没有很好落实;对当地企业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如个别企业存在对生产安全事故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很好的吸取事故教训,现场管理混乱。

(四)专业人员力量薄弱,不能满足全监管实际需要。目前,全省安全监管系统中危险化学品专业安全监管人员力量薄弱,全省18个省辖市和158个县(市、区)安监局均设立具有专(兼)职能的危化监管科(室),现有专(兼)职危化监管人员549名,其中具有化工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有72名,占13.1%。大部分县没有化工专业监管人员,无法适应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如三门峡市安监系统管危化的人员无一人是化工专业毕业或有化工工作经历)。安全监管人员少,专业技术人员更少,难以抓住安全监管重点。

三、工作建议

一要加强国务院《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省政府29号文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安监 9

总管三„2010‟186号)的宣贯工作。要创新方法,注重实效,要学习好、深刻领会,对照检查,完善制度,进一步推动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要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河南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还很薄弱,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的安全监管。要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利用传、帮、带,标准化达标等手段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整体水平;通过行业兼并整合、淘汰落后、技术进步、自动化改造等手段,逐步提高企业本质化安全水平。通过教育、培训、轮训、考核等手段,提高基层安监队伍监管水平。利用后发优势,提早谋划,少走弯路,提高规划与布局水平,河南省是化学品生产尤其是煤化工发展较快的省,要避免走为了发展经济,盲目招商引资,事后再花大的代价整治的老路。

三要加强对化工园区(聚集区)的管理。一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要研究针对化工园区里多品种、多业主,如何统一协调,对于各品种如何管理,如何放置,都要有基本的要求。化工园区要做多大的规模,要用定量的、科学的评价方法,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规划,并与周边的环境结合起来,进行整体安全风险评价。二是严格准入,提高标准。提高高危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对于安全业绩、安全管理水平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严格禁止进入园区。三是强化监管,落实责任。要通过严格的安全监管和执法,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四是加强园区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预警预报水平。化工园区要建立全面、完善、科学、可控的安全管理监控系统,提高化工园区的整体事故预防水平。五是建立高效的、10

企地联动的、全方位的立体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树立园区一盘棋的观念。提高应急救援资源的储备和调度水平。要依法依规,严格涉及光气及光气化项目的审批及监管。

四要加强停产半停产企业监管。近期由于节能减排等因素的影响,部分中小化工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反复开停车会给安全生产带来诸多不利因素,稍有不慎,极易造成事故,尤其在 阶段性任务完成后可能会有较多装置冬季复工,风险更大。一定 要采取得力措施,严格监管,防范停开工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五要强力推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尤其是县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通过教育、培训、轮训、考核等手段,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素质与能力;充分利用督查、事故调查等机会,推动化工行业集中的地区或化工快速发展地区强化危化安全监管工作,使地方安全监管局能配备上必要的监管装备和一定数量的懂化工专业监管人员。

监管三司第五督导调研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四日

第17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深化“三项行动”、推进“三项建设”为主线,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为重点,深化整治,突出抓好分类指导、分级管理,重点企业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化工园区安全综合管理,安全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创新监管手段,推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

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领域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重特大事故,努力遏制较大事故,继续保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广州亚运会平安举办做出应有贡献。

三、工作要点

(一)突出重点,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实效

1、按照《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危险分类评定,实施分类管理,建立企业安全管理档案和政府职能部门巡查执法监督等相关制度,落实责任制,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2、加大推广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力度。针对我省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特点,制定涂料、林产化工、工业气体(乙炔)和酒精等行业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完善标准化指导体系,研究制定鼓励扶持措施,力争今年安全标准化工作取得新进展。

3、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的指导,严格和规范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对惠州、东莞、韶关、揭阳等地危化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督查。

4、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条件的指导意见》,完善人员配备,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等从业人员素质。

(二)深化整治,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督促企业加快开展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指导企业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自动化改造措施和可行性进行评估,适时组织专家对涉及危险工艺装置的自动化控制改造工作进行复查,确保改造工作取得实效。

6、指导督促有关市政府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完成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任务,重点搞好纳入省政府搬迁计划的187家企业和广州、深圳等市剧毒化学品仓库的搬迁工作。

7、学习借鉴北京“平安”奥运的经验,进一步加强和做好广州亚运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重点监控措施,并适时组织开展石油化工、氯碱化工、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等重点企业的安全大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广州亚运会期间安全生产稳定。

8、针对不同类型企业和季节特点,分别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前后组织专家集中开展各项安全专项督查,着力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重大隐患问题。

9、全面推广应用阻隔防爆技术,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加油站本质安全水平。

(三)加强指导,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专用区域管理

10、组织专家开展对广州南沙、湛江港、东莞立沙岛、惠州大亚湾、揭阳揭东港等几大重点危险化学品专用区域安全生产现状进行专题调研,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我省危险化学品重点区域安全监管对策措施,提高重大区域安全防范能力。

11、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双转移”决定和《珠江三角洲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纲要》精神,加强指导和服务,推动我省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产业集聚、资源集约、环境保护、安全保障的原则要求搞好转移,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安全发展。

(四)抓好落实,进一步夯实安全监管各项基础工作

12、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要求,做好成品油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和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权限下放和后续监管相关工作。

13、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和日常管理工作。

14、加快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研制开发工作,进一步完善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力争今年与地市级现有监管系统完成数据对接,进一步提高全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

15、根据涂料生产特点,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涂料生产防静电课题研究,指导提高涂料生产企业安全运行能力。

16、加强对各地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指导,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工作。

17、组织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干部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全省监管队伍业务水平。

18、积极参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领域突发事件

应急救援和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监管法规体系

19、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总局配套部门规章的修订出台,及时修订和完善我省相关配套的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

(六)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安

全监管工作

20、突出抓好元旦、春节、清明、国庆前后等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和广州亚运会期间的安全督查,及时消除各类重大安全隐患。今年内完成全省所有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的检查。

21、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进一步指导各地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布点,强化全省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环节的安全监管。

22、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重点抓好江门、肇庆、茂名3市试点,力争年内全省50%以上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达标。

23、进一步加大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择时在广东电视台、南方日报等媒体继续刊登烟花爆竹安全公益广告,制作下发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挂图和光盘,抓好国家总局新修订出台的《烟花爆竹工程设计规范》的宣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4、积极配合有关单位抓好全省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仓管员以及守护员的专业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25、积极配合和参与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26、组织召开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研讨会。

(七)加强协调,进一步指导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

27、以应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第一期工程)实施为基础,做好我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信息统计工作,搞好动态管理。

28、协调公安、外经贸等有关部门适时开展易制毒化学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18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搬离建成区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

(第 2 期)

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1年11月4日

按:合理规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用区域,实施城市建成区内化工企业搬迁,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工作之

一。招远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城区内化工企业搬迁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多措并举注重实效

招远市加速推进城区化工企业搬迁工作

随着城市发展,招远市一些化工企业已被城区包围,不仅自身发展受到限制,而且严重影响周边安全。为彻底消除城区内化工企业安全隐患,招远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系列通知精神,按照“政策推动、企业主动、执法驱动、环境助动”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技术、经济、行政等手段,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城区内化工企业搬迁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 1 —

(一)政府支持,政策引导。招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

区内化工企业的搬迁工作,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和有关企业进行面

对面对话沟通和座谈,广泛征求意见,科学制订搬迁补偿办法,

明确了化工企业关停、搬迁、转产及土地、厂房转让等方面的补

偿标准,对企业自行转产、转让的给予税费上的优惠,对提前关

停、搬迁的给予专项经费奖励。该政策的出台,提高了城区内企

业搬迁工作的积极性,大大加快了化工企业的整治搬迁进度。招

远市石油化工厂始建于1988年,主要生产聚丙烯,属于聚合高

危工艺,由于该公司建厂较早,并且位于市中心,2008年初该

公司开始向城外搬迁,招远市政府给予建设用地40亩和1000万

的资金支持。企业通过此次搬迁,采用了更加先进的装备、技术,

在聚合岗位实现了自动化控制,提高了企业本质化安全水平,确

保了企业安全生产。

(二)科学论证,规划先行。招远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

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安监、环保、质监、消防等部门汇报并到

现场检查、研究化工园区建设及化工企业搬迁工作,委托招远规

划设计院对化工园区进行科学规划,编制了《招远市化工产业集

聚区规划》,由市政府办牵头,市发改、规划建设、公安消防、

环保等部门及专家参与,对化工产业集聚区规划进行了安全论

证,以招政发[2009]79号文件下发《关于印发招远市危险化学

品园区发展规划方案的通知》。该集聚区位于北外环以北,长山

山麓,区域规划面积200公顷,规划将来形成三大集聚区,即黄

— 2 —

金冶炼区、无机化工区、精细化工园区。

(三)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为促使化工企业尽早安全、顺

利关停和搬迁,市安监、环保、质监、消防等部门组成安全生产

联合检查组,定期对搬迁企业安全进行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和处

置安全生产隐患,切实防止搬迁期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

搬迁工作扎实平稳推进。

(四)分步实施,稳步推进。自搬迁工作开展以来,招远市

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截止目前,已完成石油化工厂、新亚化工厂

两家城区内化工企业的搬迁工作。招金励福搬迁项目已经省局设

立批准,正在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安全设施设计。为提高

搬迁项目的自动控制水平,该公司投资3000万与山东大学联合

研发电解DCS控制系统。金宝电子已在化工园区征地500亩,计

划将甲醛生产车间、酚醛树脂车间及覆铜板

一、

二、三厂进行整

体搬迁至化工园区,项目拟定为3年,第一年总投资将达到3.6

亿。金昌化工已全面停产,正在考察化工园区土地,时机成熟后

立即进行搬迁;山东玲珑酒业也正在积极开展搬迁工作,目前正

在选址筹备中;另外招远市在做好企业搬迁工作的同时,还加大

了对规模小、条件差企业的整治力度,招远市雾云山助剂厂由于

建厂时间长,历史遗留问题多,建议企业转产,停止化工生产,

目前企业已全面停产。

下一步招远市将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

城区内化工企业搬迁工作,力争早日完成搬迁工作,彻底消除城

— 3 —

区内的安全隐患,确保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本期发:市安监局危化处、监察支队,各县市区安监局、高新区

— 经发局,存档。4 —

第19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

2013年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2013年工作部署,2013年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国发〔2010〕23号、国发〔2011〕40号文件落实,积极推进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发展,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为主线,围绕深化“打非治违”、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认真组织专项整治三项中心工作,狠抓重点工作的落实,保持事故总量继续下降,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努力杜绝重大以上事故,继续推动两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危化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一)继续深入开展危化品领域“打非治违”工作。(1)督促地方继续开展危化品领域“打非”工作,重点打击危化品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建立“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开展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批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未批先建、重大变更不履行安全审批手续等非法违法行为。(2)各地要利用好“12350”监督举报电话,并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认真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定期公告非法违法企业名单。(3)督促危化品企业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深入开展“治违”工作,重点治理“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使危化品企业“治违”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

(二)深入开展提升危化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和住房建设等部门认真完成专项行动2013年部署的各项工作。(1)完成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工作。(2)对已完成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的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改造质量和使用效果。(3)涉及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和设施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完成40%以上。(4)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的生产装置和设施以及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完成50%以上。(5)开展《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3号)落实情况督导,基本完成城区危化品输送管道的普查和建档工作。(6)城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全面开展定量风险评价,推动城区安全风险大的企业搬迁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继续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工艺落后的化工和危化品企业。(1)对于氯碱、合成氨、电石等产能明显过剩的高危行业,通过提高并严格执行安全准入标准,进一步淘汰工艺落后、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提高本质安全水平。(2)进一步加强“两重点一重大”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尽快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改造,对无能力按期完成改造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3)综合利用专项整治、行政许可、安全生产标准化、事故查处等手段,加快淘汰安全没有保障的化工企业。

(四)继续推动危化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危化品企业要切实注重并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质量,用好危化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系统。逾期没有达标的危化品企业不得申请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明确其整改达标的时限。在规定时限内仍不能达标的企业,由发证机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提请县级以上政府予以关闭。(2)细化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大力培植一级标准化企业。(3)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中的安全风险管理为重点,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查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常态化和规范化的工作机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4)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5)强化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直接作业的安全标准,有效防范直接作业环节爆炸和中毒窒息等事故的发生。(6)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操作人员技术素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7)全面加强化工生产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积极采取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推广应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技术,提高管理水平。(8)中央化工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力度,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进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承包商的安全管理,率先应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管理理念,提升管理水平。适时召开中央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座谈会。

(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危化品安全监管。

1.从源头加强安全监管。(1)各地要加快实施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尚未制定规划的地区要尽快完成规划编制工作,确保新建危化品建设项目全部进入符合规划的化工园区。(2)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各地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结合本地化工园区实际,认真做好化工园区的规划与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示范化工园区建设。(3)会同住房建设部门研究加强化工

2 设计管理的具体措施,起草加强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规范安全设计行为,提高安全设计质量;对由于设计不完善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企业和设计单位的责任。(4)各地要认真贯彻新制定修订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针对当地危化品安全生产的特点,修订完善相关安全许可工作细则,规范工作程序,细化许可条件,严格安全审查,严把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许可准入关口。开展完善危化品安全许可范围和项目的调研工作。

2.认真履行危化品综合监管职责。(1)完善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认真组织落实危化品安全监管部际联席议定事项;会同教育部制定加强化工安全复合型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2)继续推动苏浙沪三省市、北京等七省区市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建设。(3)组织召开全国电石生产重点地区安全监管协作组工作会议。(4)充分发挥专业协会、科研单位及大专院校等支撑单位作用。

3.夯实各项基础工作。(1)积极开展化学品危险性鉴别分类工作,开展危化品登记工作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国家化学品安全数据库。(2)统筹设计危化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总体框架,结合“金安”工程,以行政许可网上申请和审批为突破口,加快推进相关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3)积极做好危化品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及“高含硫油品加工安全技术”课题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4)加强国际化学品安全管理战略研究,积极推进中欧安全生产合作等国际交流合作项目。

(六)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法规标准体系建设。(1)各地要大力开展危化品安全法规标准宣传培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的配套部门规章。(2)各地要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实施工作。(3)尽快出台《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督与管理暂行规定》(暂定名)、《化工安全生产禁令》等部门规章。(4)加快《危险化学品目录》及其应用指南文件制定工作。(5)研究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导则》以及涉及光气生产、化工过程管理、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等方面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或指导性文件。(6)制定《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技术应用指南》和《化工企业安全保护措施分析应用指南》等安全管理技术标准。

三、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一)持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1)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116号),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刑事责任追究的震慑作用。(2)不断完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体制机制。通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协作联动机制,进一步落实责任,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切实落实县、乡两级政府及村委会的“打非”责任,通过定期排查、不定期抽查、举报奖励等方法措施,把“打非”工作落到实处。(3)学习借鉴湘赣、豫皖地区烟花爆竹“打非”联动机制的工作经验,指导、推动其他重点地区研究建立烟花爆竹“打非”联动机制,有效发挥跨地区、多部门联合、联动“打非”的积极作用。(4)继续深化烟花爆竹企业“治违”工作。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突出违法违规行为的治理,重点治理“三超一改”、转包分包、委托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大处罚力度,促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二)深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治理。(1)全面开展黑火药、引火线专项治理。严格黑火药和引火线的安全生产条件,科学规划、合理布设黑火药和引火线生产企业,并会同公安等部门加强黑火药和引火线包装、流向和道路运输的监管。(2)继续深化礼花弹专项治理。宣传贯彻落实《礼花弹生产安全条件》(AQ4121-2012),组织礼花弹生产企业对照标准进行改造提升,进一步减少礼花弹生产企业数量,并会同公安等部门加强对经营、运输等环节的监管。(3)持续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做好2012年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情况通报及查处落实工作,继续组织开展2013年度烟花爆竹安全抽检工作;同时研究增加安全检测项目,建立常态化抽检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烟花爆竹安全抽检作用。

(三)继续强化烟花爆竹企业整顿关闭工作。科学制定并认真落实烟花爆竹安全发展规划,积极推动烟花爆竹生产集约化发展,坚决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城乡规划的企业,坚决关闭与周边建筑、设施安全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关闭安全生产条件差且无力改造的企业,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技术。努力实现“十二五”末全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比2010年再减少20%的目标。

(四)大力推动烟花爆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1)全面推动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关要求,积极组织推动企业开展达标创建工作,通过标准化工作促进烟花爆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加强指导和扶持,积极培育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要严把评审关,确保标准化工作质量。对未达标的企业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

4 可证,并限期整改达标;对超过整改期限仍不能达标的企业,依法吊销或撤销相关许可证,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2)继续大力推进烟花爆竹企业改造提升。结合行政许可制度实施工作,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认真落实《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和《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等标准规范,继续进行安全生产条件改造提升,进一步提高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五)大力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科技进步。(1)加大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化的推进力度。积极支持、指导有关企业和科研单位开展烟花爆竹生产机械设备研发,组织推进烟花爆竹机械化生产示范工程建设,大力推动“四个一批”科技成果的应用和转化。(2)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机械设备推广应用的安全监管。会同科技等部门及时组织对烟花爆竹生产机械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和安全论证,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技术鉴定和安全论证的方能推广应用;强化烟花爆竹生产机械配套基础设施的安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严格落实机械化生产作业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切实加强机械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3)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工作。不断完善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加大推行力度,将流向信息化管理作为对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未按照规定进行产品标识和流向登记的企业和产品,采取“停产、停销、停运”等措施,切实提高烟花爆竹流向监管信息化水平。

(六)进一步完善和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规标准。(1)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法规标准体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研究制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审查规范》、《烟花爆竹工程竣工验收规范》、《烟花爆竹产品目录》等部门规章和安全生产标准,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及烟花爆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2)依法强化烟花爆竹行政许可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4号)和即将发布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许可审查,提高工作质量。(3)集中组织开展法规和标准宣贯工作。结合近年来新修订制定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法规和标准,以编制法规标准汇编、组织专家巡回讲座等方式,依托中国烟花爆竹协会等社团组织或中介机构,面向烟花爆竹企业和基层安全监管人员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贯活动。

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重点工作

(一)强化企业监督指导工作。(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2〕79 5 号),督促企业完善并落实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2)各地要制定计划,稳步推进,积极培育若干个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示范企业。

(二)加强执法监督检查。(1)各地要强化监督检查,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把日常抽查和专项督查结合起来,做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监督检查全覆盖,建立专门的执法检查记录和统计台账。(2)要充实监管力量,创新监管方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

(三)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1)各地要配合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二期项目实施工作,积极应用二期系统,实现行政许可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和网上颁证。(2)要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工作,做到数据完整准确、按时填报。

(四)积极参与禁毒委的相关工作。(1)积极参与“6•26”国际禁毒日活动,开展宣传活动和专项督查。(2)通过同级禁毒委的协调作用,搞好与公安、商务和工商等部门的合作,推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

五、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一)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基层认真落实重点工作。地方安全监管部门要针对本地区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实际,确定并深入重点市、重点县,开展针对性的调研督导,指导基层正确把握重点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积极破解工作难点,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年度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二)开展督导调研,指导各地切实落实重点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将把全国省级安全生产统计单位分成若干片区,通过召开片区季度现场会、督导调研或专题会议等方式,狠抓重点工作落实,加强对市县基层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

(三)严格事故查处,以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督促指导地方安全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严格查处危化品、化工和烟花爆竹事故,研究制定并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1)加强对事故查处的督促指导。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地区,有关省级安全监管局要及时派员赴现场督导,召开事故分析会,并将事故查处情况报监管三司;监管三司每年汇总印发较大以上事故汇编。(2)监管三司对重复发生较大事故的地区,会同省局约谈发生事故的市、县和事故企业。(3)发生死亡事故的,市级安全监管局要召开事故现场分析会。(4)对中央化工企业发生死亡事故的,约谈企业安全管理部 6 门主要负责人;发生较大以上危化品事故的,约谈企业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5)强化事故通报、分析,做到“一个企业出事故、同类企业受教育”。(6)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加强事故原因的全面分析,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事故的责任追究突显企业有关责任人的责任。(7)加强对化工事故的统计上报和管理工作。

第20篇:云城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云城区2009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09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09]17号)和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广东省2009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安监[2009]57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2009年我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

一、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制度

1、严格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换证审查工作,认真组织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继续培训教育,着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

2、严格依法做好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安全“三同时”许可初步核查、审查工作,从源头上严格把关、从严审查。

二、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3、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是加强督促指导工作,帮助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督促指导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完善企业日常安全生产会议、培训、检查、隐患整改等管理档案。二是加强乙类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日常监管工作,督促指导乙类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加强日常现场监管工作,逐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档案,明确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4、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特点和季节变化,组织开展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落实责任人,落实足够的隐患整改资金、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督促企业制定整改计划,采取防范措施,限期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5、督促我区不饱和聚酯树脂经营单位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作,进一步加强该类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该行业的安全生产。

三、切实夯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基础

6、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和省、市的贯彻意见,进一步推进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请示区政府编制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用区域。

7、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区3家气体生产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建设申报工作,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四、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秩序

8、今年9月开始认真规划落实各镇(街)烟花爆竹零售点位置数量,督促指导业主落实省、市有关的要求,严格执行安全许可条件,着力提高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基础,确保行业安全生产。

9、充分发挥烟花爆竹“打非”联动机制作用,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持续“打非”工作的高压态势,在“清明”节期间组织严厉打击“私炮”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10、按照省、市上级部门的部署和要求,适时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氯酸钾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规销售单位。

11、加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基础管理工作,按省、市局的要求适时推广实施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建设,贯彻落实(粤安监[2008]281号)文的有关规定,落实购销供货合同备案制度,进出仓库统一登记制度。督促批发企业完善视频监控设施安装、严格执行安全费用提取和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等工作,强化批发企业的管理基础。

12、深入开展2009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的安全管理基础,确保行业安全生产。

云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OO九年三月三十日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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