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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3:52:35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汇报

人大代表述职会-------

社区工作汇报

“社区”这个词,在众人的耳目里即是一个很光鲜的名词,而且也有“基层政府”的贵冠之称。孰不知,这里真是“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操心的组织部门。社区干部分工明确,职责到位,同心协力,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理念,为百姓们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事,取得了一定成绩,也赢得了上级领导的表扬和认可。但,这荣誉和成绩的取得与在座各位代表的大力支持和扶助是分不开的。在这里请允许我代表这一方的百姓真诚地向各位代表说声“谢谢”。感谢你们长时间以来对我们的关心、爱护和帮助。XX社区发展建设的军功章上有你们的一半功劳。

今天我代表社区两委班子向各位代表汇报一下我们XX社区的工作和基本情况。

社区四至概况:

东至高官台、二环路以西;西到锦园路,南到东陵西路以北;北至东贸路水果批发市场。属于城乡结合地,占地面积134万平方米,其中棚户区面积 38万平方米。

XX社区由六个小区构成,(XX基安花园商品楼物业小区;XX基安花园回迁楼弃管小区;XX上东花墅一期商品楼物业小区;中捷木材宿舍老旧自管小区。东站四巷、高官台部分棚户区,以及东贸佳园。总人口16552人。共计6155户。离退党员230人。在职党员200人。

XX社区以居民服务中心为机构,一楼为一站式服务大厅,下设十二个服务窗口:低保救助、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就业、退休管理、人口与计生、民政服务、环境卫生、工会妇联、治安调解、政务咨询查询。

工作内容和具体做法:

社区工作是即没钱又没权的自治组织。根据辖区的现状、地域特点、人员结构及面临困境,我们感到工作任务艰巨,搞好社会管理必须拓宽思路,创新方法,结合我们的优势和劣势,整合力量,精心组织,整体推进。

一是 深挖居民自治组织的潜力和功能,坚持依靠民主自治、民主管理。建立各种自治组织,我们通过走访了解测评,选出素质好、有能力、有威信、热心于自治工作的,这样才能发挥居民自治组织作用,XX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由于没能招来物业,社区引导业主委开展自治,通过一段时间工作的锻炼,与社区之间的沟通、协调、磨合最后达成了共识,他们组织居民,维护小区秩序和安全;替业主维权,从物业手中争回了消防通道的管理使用权;找开发商给业主盖活动室;把饭店的环保问题处理了…。社区本着扶上马,送一程的原则,帮助、指导、支持他们工作,给他们树立威信。如:开发商给盖活动室,在选场地时遭到部分业主的阻扰和反对。社区积极奔走想方设法,并多次找到人大代表帮助申请解决了两套健身体育路径,南、北两院各安装一套。还为他们申报了乒乓球案子,晾衣架。社区在组织清掏下水、整治环境卫生、清理三堆杂物等工作中都带上他们,让他们有事可做,让居民群众更多的了解他们的作为,调动了业主委的积极性。以至于后来,调解居民纠纷、入户登记房屋漏雨、启动维修基金签字、联系房产局维修清掏等事宜都由他们出面处理,他们也成了社区的耳目,为社区提供信息:那栋下水又堵了、那个井盖丢了、那栋外墙出现先请了…居民对什么有反映了、为什么事要上访了等等,使社区能及时了解民情民意,及时妥善的处理,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居民自治民主管理,分担社区工作,减轻社区负担。

社区一无钱二无权,靠的就是自治。为充分发挥自治组织的功能和潜质,坚持依靠离退休党员、在职党员的共同参与;楷模的力量是无穷的,社区党委加强社区党员政治思想教育,开展形式内容多元化学习教育活动。培养党员们的读书学习的兴趣,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和修养,与实俱进,继往开来,大力配合社区工作,出谋划策勇于担当重任,做好排头兵。在党员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发挥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队模范作用。在失业党员在职党员中,成立了“自愿者义务服务队”利用周

六、周日,组织党员奉献日活动,整治环境卫生、清理三堆杂物、植树、除雪等活动。

社区还活跃着一批热衷公益事业的老同志,他们解决参与社区建设,出主意、当参谋,社区就把他们组织在一起,成立了“银发服务队”,他们知百家事,解百家情,为小区居民巡逻站岗,看家护院。去年,社区除雪量增加,为小区居民的安全出行,他们主动请缨,认领雪段,虽然是耄耋之年,虽然身体微恙,但雪停为令,挥锹推板,战斗在除雪一线,他们影响和带动了一批自扫门前雪的居民群众,深受居民群众的赞誉,他们是社区建设的功臣。

二是 积极团结与驻街单位和平共处,坚持依靠辖区驻街单位合力相助;特别是物业单位,用他们时候不配合,进小区工作要请示、贴通知不让、对反映居民诉求置之不理、安排工作找借口、求援又讲价钱…:于是社区采取了一感化二帮助的政策,当市区环境检查物业小区档案、他们没有,社区帮助建立、毒饵站不够,社区帮助找砖设毒饵站,物业招保安和保洁员,社区帮助推荐。其实这也是双赢的事。当物业启动维修基金需要社区盖章,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也要有社区意见,这时,我们就会提出建议:程序对不对,人员怎么样,维修基金申报符不符合规定,认真看看材料。这时再把业主诉求提出来…他们会言听计从,否则,社区不予以盖章。至于说帮助:当物业有个小经理要求入党,但不知道在哪能入,向那申请,找到社区咨询,并有要求入党的强烈愿望。我们感到这是一个好的现象,应该鼓励和帮助他,经了解物业大都是年轻人,有上进心,我们有责任帮他们实现入党愿望。社区党委出面找到物业公司,帮助XX物业建立起非公企业党支部,推进了起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小刘经理的积极性上来了,对社区的要求做到有求必应:社区暖气爆裂发水,线路受潮,电压不稳,他派来电工给检查、社区厕所堵了,他派人带来设备给疏通、社区栽树需要浇水没有水管,他派人送来消防水龙带、保洁员没有放工具的地方,跟他一说就把水源地外屋借给我们。在他的权限内给予社区很大的帮助。现在社区与物业感情融洽,相扶相助,老百姓办起事也更加方便了。

三是 倾力解决民生大事,凝聚民心。坚持依靠政府和街道领导的重视和支持;XX社区关乎民生的问题很多:下水堵塞、屋面漏雨、外墙脱落、水污染。几年来一直困扰着居民百姓的生活,也一直潜在着不稳定的因素。前几年,下水堵了,社区就挨家齐钱,组织清掏,但由于开发商没给连接市政管网,下水管又细,光淘是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等再齐钱时就齐不上来了,社区想办法组织人员清掏,求这求那也不是长远之计,治标不治本,群众怨声载道,业主委员会也跃跃欲试,要找开发商打官司。无奈,社区向街道领导反映,街道向政府打报告,社区找人大代表诉求。终于从2011年初开始,政府决定弃管小区下水清掏问题由政府买单,房产局负责清掏。但是淘一回挺不了几天又堵了,社区就再打报告,街道再上报区里,一年就掏了十多次。2012年初,打报告房产局也不来了,说政府不给拨钱。群众要聚众上访,我们及时把信息报给街道领导,并按照领导的指示,一方面,千方百计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局面,引导走正常的上访渠道。另一方面,积极争取,街道和社区共同想办法解决。2014初年终于房产局来维修了,更换了粗管线,并与市政下相接上了,但,还是因为资金缺少,只更换了一半下水管线与市政下水相接。还有一半的管线没有更换,所以小区内还是污水满溢。长时间以来,问题还没彻底解决,但没发生越级访和群访事件。我们会把我们的努力向群众宣传,让群众看到我们的工作和付出,得到群众的理解。西小区的九栋楼外墙皮严重脱落,对过往的行人造成了安全隐患。而且屋顶漏雨也是普遍现象。老百姓为此更是怨声载道,社区多次报请房产局维修,但只是报哪修哪,天天有报修的,房产局也不能及时来人修,百姓们一至要去上访,社区与业主委研究,通过正规的上访渠道要求房产局给予整体维修。但房产局意见是启动维修基金,可是住在矮层的居民不同意启动,因为没有直接危害到他们个的利益。而住在顶层的居民强烈要求启动维修基金,就这样相持不下,社区充分发挥和调动业主委员会的自治功能,与业主委共同入户发放调查问卷。最后经过多次的作工作,终于全面启动了维修基金。使西小区九栋楼的外墙和屋顶都得到了彻底的修善。

XXXX宿舍水污染问题,现已经过了四年多的时间,终于算是尘埃落定了。看到居民们的生命每时每刻都受到威胁,社区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于是社区一直在努力多方面做工作,为民请命,从开始社区联系消防七中队送水,到政府委派区城管局送水;从社区领代表到机床集团领导协商解决办法,到消毒设备的安装;从社区为泵房跑采暖,到提取水样化验经过;从社区领访,到反复向上级打报告。从找人大代表求助,到把人大代表请来,倾听群众的诉求。社区为了稳定民心,化解矛盾,动脑筋想对策,为群众服好务。得到居民群众的认可和信任。眼下正在为各家各户安装水表,近期内就可以供安全放心的饮用水了。

XXXX小区是老旧自管小区,社区从多方面报请政府能给予修善,终于2014年被纳入了当年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从楼道窗,楼道门,到院内路面,都做了全面的修善。而且经过人大代表的努力又帮助小区解决了多年申请也未能如愿的健身器材的问题。并在小区的西侧改造成了文化墙。现在小区面貌换颜一新,居民们更是乐在其中。

眼看着中捷木材小区向着文明,科学,健康的方向发展。但老小区的树过高,而且触到了高压线,这便成了老百姓和社区人的一块心病。无奈之下,社区向人大王代表反映了此情况,王代表豪不犹豫地答应了尽快帮助解决。就这样在2014年6月,王代表派环卫局的人来帮助全面修剪了小区的树木。彻底解决了百姓和社区心中的忧患。 四是 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社区办公明朗化,群策群议落实惠民资金项目。伴着市政府惠资金政策的推行,XX社区及时召集了两委班子会和居民代表大会,提议和探讨社区急需解决的民需项目。然后公示班子会和代表会的研究结果和各项目的花销金额。再报请街道等待批示。批示后再予以公示。最后项目落地实施。按照惠民资金启用的程序,XX社区为西小区居民安装了健身器材,为中捷木材小区的活动室重新配备了棋牌,麻将,扑克等项目。重新修善了中捷木材小区活动室,更换了塑钢窗户。改善了居民的活动场所和环境。为居民的业余娱乐提供了温馨的氛围。

三年来,在创建文明城工作的促动下,社区靠居民自治组织,民主管理,打造平安和谐社区。也是社区自治组织的一体同心,共同努力建设了我们的家园,赢得了群众的拥护和支持。经过大家的多方努力,XX社区亮化率达到90%以上,增设了五套健身路径,并普及到了每个小区、院落。增设了20米科普宣传画廊,创城工作宣传面达到了百分百,家喻户晓。居民们主动拆除围栏围挡,改菜地为花园,基本没动用联合执法,令我们很欣慰。环境的改善,文明程度的提升,居民的幸福指数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

社区建设的成就:曾获得2010年度“突出贡献”社区;2011年大东区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先进社区;2011年度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先进社区, 2011年市级双拥模范社区。

总之,今后我们还会继续努力,把以居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主要目标,让居民自治硕果累累,让和谐稳定发扬光大。也希望继续得到各代表的大力支持和扶助。使我们社区工作开展得更加顺风顺水。

XX街道XX社区 2014年12月

推荐第2篇:社区居民自治

1.自治的基本含义

在一定区域的某一社会组织内,其成员或管理机关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拥有自己内部事务的决定权。

2.基层群众自治的基本要素

自治区域;自治组织;自治事权

3.基层群众自治的特点

自治组织本身不是不是政权机关,也不是政权机关的派出机构或辅助机构,不向国家承担财务责任,主要行使自治智能。

自治组织的负责人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而是由自治组织全体成员选举产生的,并对全体居民负责。

自治的对象是全体居民,而不是局限于某一阶层或某一行业的成员。

自治的范围限于基层的社会生活,以人民群众生活社区为自治单位,如村庄、街巷、里弄等

自治的目的是使该居住区的居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办理好本居住区的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

4.居民委员会的自治权

财产自治、财务自治、人事自治、管理自治、教育自治、服务自治

5.社区居民自治的意义

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居民素质的提高和全面发展;有利于改善社区管理;有利于社区共同体的真正形成;有利于政府与社区履行各自的智能与任务。

6.社区居民自治的基本原则

群众自治原则、直接民主原则、由民做主原则

7.居民会议制度的特征

权威性、直接性、广泛性

8.居民会议制度的地位

是居民自治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它在整个自治组织机构中处于最高地位。

9.居民会议制度的作用(意义)

有利于实现居民自治;有利于防止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独断专行;有利于充分发挥集

10.民主选举制度:是实施居民自治的前提。

11.居民直接选举居民委员会的意义:有利于增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有利于调动居民参加城市基层自制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居民委员会成员在居民群众中的威信;有利于居民委员会工作的开展。

12.居民委员会成员的产生:选举程序、选民资格的确认、候选人的条件、提名和确定方式、选举方式和形式的选择。

推荐第3篇:椒山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汇报

洮阳镇椒山社区基层群自治工作汇报提纲

2012年2月

椒山社区位于临洮县城中心,总户数2669户,总人口7041人,已婚育龄妇女1818人,其中二女户35户,独生子女领证户280户,协会会员705人。并成立了以流入人口马建军为会长的流动人口协会。

基层群众自治社区工作开展以来,我们严格按照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社区“六好”评估标准,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管理,优化服务,积极创建,着力打造“计生工作我做主”的新型计生工作新模式,有效推动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为实行居民自治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一是强化常规工作。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社区支书负总责,计生专职主任具体抓,明确各自职责,包组包片,工作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位,以经常性工作为主,以说服教育为主落实各项节育措施。坚持例会制度,做到人人必到,组织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及时部署工作,认真分析研究户组长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寻解决问题的办法,真正发挥作用。二是班子成员严以律己。致力于抓计生工作,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生育政策,不违法生育,带头履行扶助义务,不计较报酬,做到一碗水端平,为实现社区居民自治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为全社区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

1 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强化管理,实现计生居民自治的健康发展。一是建章立制。为推进居民自治各项措施的落实,将实施居民自治的十项制度和五项职责上墙公示,同时根据本社区实际,依法制定了《椒山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居民公约》,今年按照上级精神要求又制定出台了《诚信计生协议书》。计生管理员和中心户长、小组长以组为单位,挨家挨户签订《协议书》2600份,形成了居民委员会与居民计划生育管理的长期诚信计生合同关系。二是明确奖惩。社区按照“有章可循、照章理事”的原则,进行奖罚,确保了居民自治规章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对居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自管小组人员上门说服教育,使之能够自觉落实政策。

三、开展生育关怀,让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得到实惠。一是落实优惠政策。社区加大了计生投入,落实兑现优惠措施,对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每户每年发放120元保健费;为计生户办理医疗保险共280户;优先为计生困难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共18户,其中独生子女户15户;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开展为计生困难户上门慰问、送上慰问金和慰问品,社区每年投入生育关怀资金6000多元。二是开展重点帮扶。社区积极筹集资金,争取上级帮助,利用试点优势,对计生困难户实行重点挂钩帮扶,社区干部、协会理事每人联系帮扶1-2户,对流入人口中需要帮扶的对象联系工商局等部门进行上门服务,减少其在本地办理手续的程序,使流入人口在异乡感受到计生的关怀和温暖。在资金、技术、项目、低保等方面优先给予照顾,使得流动人口计生户生活上得到保障、经济上得到发展。同时,针对外来工子女上学难问题,通过居民代表大会商议,让外来工子女在本社区上学,享受

2 和本社区子女一样的待遇。三是坚持上门服务。积极开展优质服务,社区专干、计生管理员、中心户长多年来坚持访视育龄群众,突出难点疑点问题进行多次上门随访,随访时捎带社区为育妇准备的慰问品,开展宣传计生法律法规和生殖保健知识,随时了解她们的生育、生产、生活上出现困难,及时开展服务。

通过人口计生居民自治,社区形成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良好工作局面,群众参与计生管理的积极性得以有效调动,村级民主决策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居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已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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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4篇:社区居民自治管理工作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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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自治管理工作汇报材料

社区居民自治管理工作汇报材料

抓好居民自治,让社区充满活力

建设和完善社区管理制度与社区居民自治制度,是我们xx街道城市化进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社区转型也将成为社会管理的重要标志。在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指示后,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作为一个已有10年历史的xx社区,以民主自治加规范管理,全面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探索社区服务模式,搭建居民同驻共建平台。下面,我就xx社区在居民自治管理工作中所做的一些工作以及今后的一些设想向各位领导和社区同事们汇报一下。

一、完善居民自治体系,夯实为民服务工作

社区居民自治体系即三级组织网络为社区居委会、片区居民自治会、居民自治小组,在社区党总支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一是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到“五必访”。困难家庭每月必访、独居老人每月必访、残疾家庭每月必访、失业人员每月必访、天灾人祸家庭每月必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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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片区自治会做到“六必到”。社区片长组织协调并具体联络各片区的居民自治小组长,做到:片区居民有思想问题的必到、社区志愿服务必到、居民困难病重必到、社区突发事件必到、邻里矛盾纠纷必到、邻里守望互助必到。

三是居民小组长做到“八必报”。有社区居民选出来的居民代表即居民小组长,担负着2至3个楼道,50多户居民的上级精神宣传员、民情信息报告员、邻里关系协调员、安全卫生维护员、社区服务监督员等工作。要与各楼长协助社区做到:公共设施损坏必报、乱堆乱放乱搭建必报、发现怀孕者必报、外来人员流入必报、居民病重住院必报、居民房屋出租必报、社区不安全隐患必报、社区不稳定因素必报。 四是做好九项为民服务工作。社区居委会专职委员和专职社工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党员先锋服务线、公共危机服务线、平安秩序服务线、环境美化服务线、医疗计生服务线、文体教育服务线、帮扶救老服务线、就业指导服务线、助残扶残服务线等九方面工作。

二、健全自治组织网络,夯实服务保障措施

一是健全自治组织体系。横向上,在原有xx社区自治体系基础上,完善社区议事会,增设社区监督委员会,形成社区议事会议事——社会居民代表大会决策——社区居委会执行——社区社会组织协助——社区监督委员会监督的社区自治体系。纵向上,构筑社区居委会——社区事务工作站——业主委员会三级管理平台。社区居委会负责社区事务,社区事务工作出站负责政府行政工作事务,社区业委会监督管理社区物业公司工作。使社区真正成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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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教育、自我监督的组织。与此同时,发挥党组织龙头作用。引入“以党员活动室为阵地、以党员为主体、以党员带居民为纽带、以党员办实事为抓手”的“四位一体”工作模式,整合社区各类资源,根据各类党员、居民技能特长等情况,分别开展政策宣传、法律顾问、卫生监督、安全综治、社区服务、党员帮带活动。在此基础上,引导居民参与自治,积极在社区内部发展各种协会和中介组织等“社区社会组织”。如:社区“四方联席会议”、社区妇女“议事会”、社区终身教育学习辅导站、“援手”义工志愿者协会、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都已成为社区长期而又精细化的工作,特别是二委班子成员,统一了居民自治与社区管理社会化的思想,社区管理社会化工作正如火如荼地深入到千家万户。

二是规范民主自治行为。为保证社区民主自治方向,必须建立和形成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与运行机制,为此,xx社区在xx年换届选举后,完善了《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社区居民公约》、《社区民主评议制度》,制定了《社区事务公开制度》、《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工作制度》。xx年准备编印《社区党建制度汇编》、《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制度汇编》等多项民主自治规章制度;健全了社区议事协商机制、社区稳定和谐共建机制、社区应急处臵机制、社区扶贫济困机制、社区公共服务机制、防灾减灾机制、社工带义工联动发展机制等民主自治机制,推动社区各项工作规范化发展。与此同时,在社区建立了永久性的社区党务和居务公开栏,把居民切身利益的社区建设事项、社区干部工作作风建设、工作业绩等公开公示,加强了居民群众对社区事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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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了解,得到了居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强化了社区自治功能。到每年年末,社区全体党员、社区居民代表开展考评“二委班子”和全体社工,提升居民测评权重,让居民真正掌握社区工作考评“话语权”。 三是拓展民主自治渠道。开设xx社区中英文网站,将街道、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辖区服务企业紧密联系起来,实现了双向交流、互联互通。在社区网站开设“社区互动”,实行“网上问政”,居民可以随时通过上网聊天或发帖子的方式,参与讨论如何自治、小区绿化、停车管理等发生在身边的事。建立社区各类人员QQ群,居民可以及时了解社区事务工作动态,还可以反映问题、咨询政策、为社区献计献策。通过网络这种全新的邻里交际模式,拓宽了民意表达、参政议事、事务公开、办理回应的渠道,为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民主自治提供了新的平台。在xx平米的活动平台上,开放社区图书室供居民日常阅读和借阅,现有书籍达xx余册,在图书室配备电脑,供居民上网查阅使用。充分利用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开展书画创作、摄影比赛、棋类培训、集邮收藏、民乐切磋、健身秧歌、戏曲我唱等活动,为社区党员居民搭建了文化熏陶的平台,让党员居民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一至四楼架起了社区文化长廊,每个活动室都有社区居民活动的照片,拳操队、习扇队、舞剑队、笛子队、空竹队、女子民乐队、合唱队、腰鼓队、二胡队、舞蹈队等xx多支社团文化组织,每周都有活动,活跃了社区民主自治文化生活,增强了居民的自治意识,居民还在这里开展各类文艺演出排练等活动,每年节假日全部开放,收到社区居民的好评。创新社工督导平台。引入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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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督导义工、社工带动义工的方式,发挥党员、离退休干部、居民、志愿者的作用,组建xx社区“援手”义工志愿者协会,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六为社区“援手”义工服务日。今年xx将组建义工城管巡逻队,消防安全巡逻队,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管理组、青少年值勤手等公众参与、维护权益、文体教育、慈善互助、志愿服务等各类自治组织,充分发挥这些组织参与社区管理与服务、监督社区事务中的积极作用。

四是深化民主自治内涵。成立社区“妇女议事会”,搭建基层管理新平台。由社区xx名妇女代表组成的“xx社区妇女议事会”正式成立。“妇女议事会”的成立,是xx社区基层民主创建的又一个有益尝试,社区将通过“半边天”构筑深入普通家庭的网络,传递基层声音,实现居民自治。建设法制新轨道,诉讼服务进社区。xx社区与新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举行对接签约仪式,正式拉开“诉讼服务进社区”的序幕。法院专业人员加入社区调解队伍指导工作,有助于提高社区人民调解的业务能力,完善社区人民调解的工作机制,实现了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完善社区“健康保姆服务站”健康教育咨询工作,提高居民参与度,丰富“一月三讲”内容,提高服务站的知晓率以及服务的普及率,社区与卫生服务站制定了每月主题教育内容,并形成服务卡片,宣传到家、宣传到人,最大化的发挥“健康保姆服务站”教育、咨询、预防、服务的职能。在“草根法治宣讲团”志愿服务引领下,社区将针对地开展实话实说百姓讲坛系列讲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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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同志们:下一步,xx社区将以更为广阔的全球化视角,充分借鉴先进地区和国外社会管理的先进经验,深入推进社区居民自治管理工作。实现“四个转变”,即:自治组织体系由形式性向常态化转变,运作方式由层级式向扁平化转变,参与主体由单一性向多元化转变,社区服务由被动式接受向主动式提供转变。设立的多元化公共服务场所的平台,定期组织开展能增进居民与居民之间、居民与居委会之间、居民与业委会之间、居民与物业公司之间沟通和增强社区凝聚力和认同感、归宿感的群众性娱乐活动。让社区居民真正实现自治,让社区充满生机与活力!。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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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社区居民自治管理工作汇报材料

社区居民自治管理工作汇报材料

抓好居民自治,让社区充满活力

建设和完善社区管理制度与社区居民自治制度,是我们xx街道城市化进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社区转型也将成为社会管理的重要标志。在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指示后,如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作为一个已有10年历史的xx社区,以民主自治加规范管理,全面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探索社区服务模式,搭建居民同驻共建平台。下面,我就xx社区在居民自治管理工作中所做的一些工作以及今后的一些设想向各位领导和社区同事们汇报一下。

一、完善居民自治体系,夯实为民服务工作

社区居民自治体系即三级组织网络为社区居委会、片区居民自治会、居民自治小组,在社区党总支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一是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到“五必访”。困难家庭每月必访、独居老人每月必访、残疾家庭每月必访、失业人员每月必访、天灾人祸家庭每月必访。

二是片区自治会做到“六必到”。社区片长组织协调并具体联络各片区的居民自治小组长,做到:片区居民有思想问题的必到、社区志愿服务必到、居民困难病重必到、社区突发事件必到、邻里矛盾纠纷必到、邻里守望互助必到。

三是居民小组长做到“八必报”。有社区居民选出来的居民代表即居民小组长,担负着2至3个楼道,50多户居民的上级精神宣传员、民情信息报告员、邻里关系协调员、安全卫生维护员、社区服务监督员等工作。要与各楼长协助社区做到:公共设施损坏必报、乱堆乱放乱搭建必报、发现怀孕者必报、外来人员流入必报、居民病重住院必报、居民房屋出租必报、社区不安全隐患必报、社区不稳定因素必报。

四是做好九项为民服务工作。社区居委会专职委员和专职社工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党员先锋服务线、公共危机服务线、平安秩序服务线、环境美化服务线、医疗计生服务线、文体教育服务线、帮扶救老服务线、就业指导服务线、助残扶残服务线等九方面工作。

二、健全自治组织网络,夯实服务保障措施

一是健全自治组织体系。横向上,在原有xx社区自治体系基础上,完善社区议事会,增设社区监督委员会,形成社区议事会议事——社会居民代表大会决策——社区居委会执行——社区社会组织协助——社区监督委员会监督的社区自治体系。纵向上,构筑社区居委会——社区事务工作站——业主委员会三级管理平台。社区居委会负责社区事务,社区事务工作出站负责政府行政工作事务,社区业委会监督管理社区物业公司工作。使社区真正成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组织。与此同时,发挥党组织龙头作用。引入“以党员活动室为阵地、以党员为主体、以党员带居民为纽带、以党员办实事为抓手”的“四位一体”工作模式,整合社区各类资源,根据各类党员、居民技能特长等情况,分别开展政策宣传、法律顾问、卫生监督、安全综治、社区服务、党员帮带活动。在此基础上,引导居民参与自治,积极在社区内部发展各种协会和中介组织等“社区社会组织”。如:社区“四方联席会议”、社区妇女“议事会”、社区终身教育学习辅导站、“援手”义工志愿者协会、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都已成为社区长期而又精细化的工作,特别是二委班子成员,统一了居民自治与社区管理社会化的思想,社区管理社会化工作正如火如荼地深入到千家万户。

二是规范民主自治行为。为保证社区民主自治方向,必须建立和形成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与运行机制,为此,xx社区在xx年换届选举后,完善了《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社区居民公约》、《社区民主评议制度》,制定了《社区事务公开制度》、《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工作制度》。xx年准备编印《社区党建制度汇编》、《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制度汇编》等多项民主自治规章制度;健全了社区议事协商机制、社区稳定和谐共建机制、社区应急处置机制、社区扶贫济困机制、社区公共服务机制、防灾减灾机制、社工带义工联动发展机制等民主自治机制,推动社区各项工作规范化发展。与此同时,在社区建立了永久性的社区党务和居务公开栏,把居民切身利益的社区建设事项、社区干部工作作风建设、工作业绩等公开公示,加强了居民群众对社区事务的了解,得到了居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强化了社区自治功能。到每年年末,社区全体党员、社区居民代表开展考评“二委班子”和全体社工,提升居民测评权重,让居民真正掌握社区工作考评“话语权”。

三是拓展民主自治渠道。开设xx社区中英文网站,将街道、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辖区服务企业紧密联系起来,实现了双向交流、互联互通。在社区网站开设“社区互动”,实行“网上问政”,居民可以随时通过上网聊天或发帖子的方式,参与讨论如何自治、小区绿化、停车管理等发生在身边的事。建立社区各类人员QQ群,居民可以及时了解社区事务工作动态,还可以反映问题、咨询政策、为社区献计献策。通过网络这种全新的邻里交际模式,拓宽了民意表达、参政议事、事务公开、办理回应的渠道,为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民主自治提供了新的平台。在xx平米的活动平台上,开放社区图书室供居民日常阅读和借阅,现有书籍达xx余册,在图书室配备电脑,供居民上网查阅使用。充分利用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开展书画创作、摄影比赛、棋类培训、集邮收藏、民乐切磋、健身秧歌、戏曲我唱等活动,为社区党员居民搭建了文化熏陶的平台,让党员居民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一至四楼架起了社区文化长廊,每个活动室都有社区居民活动的照片,拳操队、习扇队、舞剑队、笛子队、空竹队、女子民乐队、合唱队、腰鼓队、二胡队、舞蹈队等xx多支社团文化组织,每周都有活动,活跃了社区民主自治文化生活,增强了居民的自治意识,居民还在这里开展各类文艺演出排练等活动,每年节假日全部开放,收到社区居民的好评。创新社工督导平台。引入社工督导义工、社工带动义工的方式,发挥党员、离退休干部、居民、志愿者的作用,组建xx社区“援手”义工志愿者协会,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六为社区“援手”义工服务日。今年xx将组建义工城管巡逻队,消防安全巡逻队,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管理组、青少年值勤手等公众参与、维护权益、文体教育、慈善互助、志愿服务等各类自治组织,充分发挥这些组织参与社区管理与服务、监督社区事务中的积极作用。

四是深化民主自治内涵。成立社区“妇女议事会”,搭建基层管理新平台。由社区xx名妇女代表组成的“xx社区妇女议事会”正式成立。“妇女议事会”的成立,是xx社区基层民主创建的又一个有益尝试,社区将通过“半边天”构筑深入普通家庭的网络,传递基层声音,实现居民自治。建设法制新轨道,诉讼服务进社区。xx社区与新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举行对接签约仪式,正式拉开“诉讼服务进社区”的序幕。法院专业人员加入社区调解队伍指导工作,有助于提高社区人民调解的业务能力,完善社区人民调解的工作机制,实现了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完善社区“健康保姆服务站”健康教育咨询工作,提高居民参与度,丰富“一月三讲”内容,提高服务站的知晓率以及服务的普及率,社区与卫生服务站制定了每月主题教育内容,并形成服务卡片,宣传到家、宣传到人,最大化的发挥“健康保姆服务站”教育、咨询、预防、服务的职能。在“草根法治宣讲团”志愿服务引领下,社区将针对地开展实话实说百姓讲坛系列讲座活动。

各位领导,同志们:下一步,xx社区将以更为广阔的全球化视角,充分借鉴先进地区和国外社会管理的先进经验,深入推进社区居民自治管理工作。实现“四个转变”,即:自治组织体系由形式性向常态化转变,运作方式由层级式向扁平化转变,参与主体由单一性向多元化转变,社区服务由被动式接受向主动式提供转变。设立的多元化公共服务场所的平台,定期组织开展能增进居民与居民之间、居民与居委会之间、居民与业委会之间、居民与物业公司之间沟通和增强社区凝聚力和认同感、归宿感的群众性娱乐活动。让社区居民真正实现自治,让社区充满生机与活力!。

谢谢大家!!!

推荐第6篇:第八章社区居民自治

第一节 社区居民自治的基本概念和要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城市和农村按照居民居住地区设 立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的自治组织。

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一项政治制度,与人 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共同构成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一、自治的定义: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实行的是基层群众自治制 度。

二、社区居民自治的基本要素:

(一)自治区域:农村社区:建制村范围内。城市社区:居民居 住范围内。

(二)直至组织:农村是村民委员会。城市是居民委员会。居民 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居住在该区域内的人。居民既是 自治主体,也是自治客体。

(三)自治事权:自治事权是自治的核心。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自治: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基层群众性 自治组织。

居民委员会的自治权:委办事务,自治事务。

(一)委办事务

本来是属于国家的而不是属于自治组织的,由中央或上级政府以 法律或命令的形式委托自治组织予以把你的事务。 三个特点:

(1)委托事务与该地区居民有直接的厉害关系,但在政策上必 须由中央或上级政府规定;

(2)委托事务的决定权在中央或上级政府,执行权属于地方政 府或自治组织;

(3)执行委托事务所需经费,自治组织可请求上级政府予以拨 付。

(二)自治事务

自治组织本身应办的事务,为了维护组织的生存和发展,需要自 行处理的事务。 六项内容:

(1)财产自治:居民委员会管理本居民委员会的财产,任何部 门和单位不得侵犯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所有权。

(2)财务自治:居民委员会对自己兴办的生产、生活服务设施 所取得的利润,除依法纳税外,其他所剩款项可以自由支配。 (3)人事自治: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 区的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代表选举产生;可以由每个 居民小组选举代表2至3人选举产生。居民会议有权撤换和补选居 民委员会成员。

(4)管理自治:凡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 必须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并由居民会议监督执行。全体居民 必须遵守居民会议的决定和公约。 (5)教育自治:居民委员会要教育居民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和国家各项政策,教育居民旅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 ,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互动。

(6)服务自治:创办适合本地特点和居民需要的生产、生活服 务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活动,方便居民生活,解除居 民后顾之忧。

第二节 社区居民自治的基本原则和意义

一、社区居民自治的基本原则

(一)群众自治原则

(二)直接民主原则

(三)居民做主原则

二、社区居民自治的特点和特性

(一)居民自治的特点

(二)居民自治的特性

1、直接性

2、有限性

3、有序性

三、社区居民自治的意义

(一)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

(二)有利于居民素质的提高和全面发展

(三)有利于改善社区管理

(四)有利于社区共同体的真正形成

(五)有利于政府与社区旅行各自的职能与任务 第三节 社区居民自治的基本形式

一、居民会议制度

(一)居民会议的特征、地位和作用

1、居民会议的特征

(1)权威性(2)广泛性(3)直接性

2、居民会议的地位:

居民会议是居民自治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 民会议的执行者,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3、居民会议的作用

(1)有利于实现居民自治

(2)有利于防止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独断专行 (3)有利于培养居民的民主意思和民主生活习惯 (4)有利于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的作用

(二)居民会议的主要职责

1、听取和设一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决策本社区公益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选举撤换和罢免设局居民委员会成员;

4、讨论制定和修订社区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

5、讨论决定设计权社区成员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6、改变或撤销居民委员为不适当的规定。

(三)居民会议的形式及其人员规定

1、全体会议

2、由每户代表参加的会议

3、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2至3人参加的会议

(四)居民会议的举行

1、居民会议的召集

三种情况,居民委员会应召集居民会议: (1)决定的问题属于居民会议的职权

(2)居民委员会需要向居民会议报告工作,每年至少应该有一 次

(3)有五分之一以上的18周岁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或三 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

2、居民会议的主持:由居民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集体主持。

3、居民会议的表决 (1)口头表决 (2)举手表决

(3)无记名投票表决

二、民主选举制度

(一)选举程序

1、推选选举委员会

选举委员会一般由5~9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2人, 委员若干人。选举委员会是选举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选 举委员会成员由居民代表会议协商向居民会议推荐产生。

2、制定选举办法

正式选举前,选举委员会要起草制定符合本社区实际的选举办法 ,经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

3、进行选举登记

4、讨论酝酿,确定通过的候选人

5、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6、将选举结果上报公告

(二)选民资格的确认

年满18周岁的本居住地区的居民,部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 ,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候选人的条件、提名和确定方式

1、候选人的条件

居民委员会的成员应由热心为居民服务、依法办事、作风民主、不谋私利、有一定办事能力的人担任。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 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政策,作风民主、廉洁奉公、办事公道、热心为居民服务。

2、候选人的提名方式

由本居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居民10人以上或者居民户的代表或者 居民小组代表5人以上联名提出,也可以由不社区的市、市辖区 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推荐。

3、候选人的确定方式

提名的候选人和应选人人数相等,用等额选举法。差额选举法, 候选人人数应当比应选人多1~2人。

(四)选举方式和形式的选择

1、选举方式的选择 居民直选(一人一票),户代表选举(一户一票),居民代表选 举(每个居民小组选举2~3人参加选举)

2、选举形式:

居民会议集中投票,设投票站,流动票箱分散投票,互联网,手 机等。

三、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

(一)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办法

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是居民自治的核心。

(二)居民公约和居民自治章程

三个原则:一是不违法原则;二是符合本社区实际原则;三是公 开民主协商原则。

四、民主监督制度

(一)社区居务公开的内容

1、社区居委会主要职责、居委会成员分工及工作目标

2、居委会为民服务项目

3、居委会日常工作制度、作息时间

4、居委会年度为民办实事的项目

5、居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事项

6、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7、居民对社区建设、居委会工作建议及反馈情况

8、居民代表会议对社区工作者的评议情况

(二)居务公开的程序

1、社区居委会提出公开内容和方案并报社区党组织审定

2、社区党支部、社区党风廉政监督员对公开事项的内容审查

3、对公开内容进行张榜公布,接受居民群众的监督

4、公开内容存档备查

(三)居务公开的时间和方式

1、居务公开的时间要及时,并应根据内容的性质、群众关心的 程度,区别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

2、居务公开采取公开栏或者召开居民代表成员会议两种形式, 主要是公开栏

(四)居务公开监督

1、社区居务公开的监督由社区党支部、社区党风廉政监督员和 社区居民代表负责

2、社区居民和社区党风廉政监督员对居务公开的内容提出异议 的,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社区党组织或街道纪工委提出。

3、社区居民直接向社区居委会提出异议或要求公开相关事项的 ,社区居委会也应给予解释和答复。

推荐第7篇:社区居民自治章程

文章

来源莲山

课 件 w w w.5y K J.Co m 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客观需要,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规范社区自治组织的工作,增强广大社区成员的社区意识、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县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社区是指在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在县、街道指导和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监督下,在社区居委会的具体组织管理下的社会区域生活共同体。

第三条本章程提及的社区是在街道管辖区内设立的,依据人口、自然资源、地缘关系及社区居民认同感等实际情况划定的。

第四条本章程是全体社区成员的行为规范,每个社区成员必须认真学习,严格遵守。

第五条本社区组织机构包括: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

第二章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

第六条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是社区中最高权力机构,是全体社区成员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体现自治权的基本形式。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

第七条社区成员代表由本社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社区居民代表以及辖区单位代表组成。

第八条社区成员代表在任期内因特殊原因出现缺额或有其它正当理由提出撤换申请的,应当予以撤换,从原成员小组中补选产生。

第九条社区成员代表拥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参加会议的代表人数超过二分之一,可对某项议题进行表决,到会代表赞同票超过二分之一,可视此项议题形成决议。可以行使选举权选举产生本社区居委会。可以撤换和补选社区居委会成员。

2、罢免权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对不称职和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社

区居委会成员有权实行罢免。罢免事项必须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并有到会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3、审议权。审议和通过本社区发展规划,对社区居委会和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实行有效的民主监督,并有权提出质疑和批评意见,社区居委会及职能部门应对其予以说明和解答。

4、监督权。社区成员代表对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工作实行有效的监督,并有权提出质疑和批评意见,社区居委会应对其予以说明或解答。

5、调查权。经代表会议的授权和委托,社区成员代表有权对社区居委会的某项工作进行调查,调查时无论是社区居民还是社区单位、团体等,都应为其调查提供条件,并自觉接受调查。

6、提出议题权。可以单独或由几名代表联名提出议题并报送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应给予妥善处理和反馈。

第十条社区成员代表的义务:

1、联系社区成员的义务。社区成员代表应经常联系社区成员、征求意见,并及时向社区居委会反映,维护社区成员的正当利益和合法权益。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教育所代表的社区成员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

3、带头执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的义务。宣传贯彻落实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定、决议,对社区居民进行宣传教育,并积极与驻区单位、其它社会团体沟通协调,自觉维护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权威。

4、按时参加会议的义务。在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召开期间按时到会,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

5、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工作的义务。在代表会议闭会期间,应积极协助社区居委会做好各项工作,并动员和教育所代表的社区成员积极完成社区居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在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一条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或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五分之一以上的18周岁以上居民、五分之一以上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可以临时决定召开会议。

第十二条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坚持民主管理,必须有社区成员代表的过半数出席才能召开。决定问题,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才能生效,其决议、决定和通过的事项在本社区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效力,在合法的前提下,任何社区组织和社区居民无权更改,全体社区成员必须贯彻执行和自觉遵守。

第十三条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一般由社区党支部主持召开,特殊情况也可以由社区居委会在征求社区党支部意见的前提下主持召开。

第三章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十四条

社区居委会由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在国家宪法、法律和政府的法令、法规范围内开展社区民主自治活动。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在县、街及各业务部门指导下,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监督。

第十五条社区居委会管辖规模一般在1000户—3000户左右,特殊情况可不受居民户数的限制。

第十六条

本社区居委会经过选举由X人组成。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X人,成员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社区居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相关工作委员会。

第十七条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在任职期间可享受补贴。委员每人每月元。

第十八条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由县财政下拨,每个社区居委会每月元,专款专用。

第十九条社区居委会的职责:

1、向居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居民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

2、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会议的决定、决议,监督执行居民公约或自治章程。

3、加强本居住区居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理想道德、科学教育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困助残、拥军优属、团结互助、移风易俗,养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

4、发展居办经济,管理本社区居委会的财产,办理本居住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根据自愿原则筹集本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经费。

5、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便民利民的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服务、网点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医疗服务、信息服务),为居民排忧解难。

6、协助公安、司法等部门做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管理社区人口(包括流动人口),组建一支群防群治队伍。做好社区内的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民间纠纷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自觉性。

7、协助城管、环卫、环保部门管理本辖区公共卫生、县容县貌、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等工作,绿化美化社区环境。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对社区居民和成员进行康复、初级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8、协助劳动、人武部门做好招工、就业、征兵等工作。

9、配合民政、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居民社会保障工作。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帮助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为社区内的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失业职工、低收入家庭等社会困难群体提供社会保障服务。

10、协助房产管理部门做好房屋出租、装修、危房监护等房产管理工作。

11、协助工商、税务部门对社区内个体经营网点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协税护税。

12、行使辖区内的属地管理权。辖区居民在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就业、入学、参军、工商注册、迁入迁出及出生、死亡、流动人口暂住证明等方面的手续,应由居委会签署意见,有关部门方可办理。

13、协助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青少年教育和优抚救济等工作。

14、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向街道办事处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代表社区成员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执法情况、对各公用事业单位的服务工作、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十条社区居委会应建立和强化各项工作制度:

1、定期报告制度。社区居委会原则上每季度向党支部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听取建议和意见,汇报下一季度工作要点。每年社区居委会要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报告两次工作情况,包括社区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计生指标的发放及人口管理情况、各项公益事业的工作情况、需要经过讨论的居务公开内容以及其它涉及整个社区成员利益的有关事项,接受社区成员代表的审议。

2、居务公开制度。社区居委会要把有关居民切身利益的社区事务,如社区财务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公开栏形式向社区成员公开。社区居委会成员在工作期间应挂牌上岗,文明服务。

3、服务承诺制。社区居委会为社区成员提供的各类服务项目,应明确服务标准,自觉接受社区成员的检查和监督。

4、考核评议制度。社区居委会应定期接受社区成员的考核评议。社区成员代表对社区居委会及其成员的满意率低于60%时,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应督促社区居委会进行整改,并对不称职或工作有严重失误的成员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罢免或撤换。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XX街道XX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经XX年X月X日X街道X社区。第一届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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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莲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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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社区居民自治章程

四会市石狗镇石狗社区社区

居民自治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工作,建设管理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社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结合社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社区是依据法律、法规及党的方针、政策,在街道党工委、社区党总支领导下,开展自治工作,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是社区全体成员的行为规范,社区全体成员要自觉遵守。

第二章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

第四条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是社区实施民主决策,民主评议,民主监督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忠实代表。

第五条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

(一)选出来的代表中,党员、楼组长、平时工作的骨干必须占绝大多数。

(二)选出的代表应该是热心社区工作并且能够经常参与

1 社区各项活动,有一定的思想,能够为社区建设献计献策的;

(三)社区居民代表还应该具有广泛性,既要有党员、居委会干部、楼组长,还要有下岗职工、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等代表。

(四)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居民选举产生,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代表不少于60名,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六条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职责是:

(一)依法选举产生、罢免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居民代表和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成员。

(二)听取年度工作报告,审议决定本社区未来三年工作规划,制定和修改《社区自治章程》、《居民公约》等重要制度。

(三)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实施法律监督。

(四)讨论涉及社区全体成员利益的重要事宜。

(五)变更或者撤销社区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六)负责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成员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七)反馈居民意见和建议。

(八)评议驻社区单位工作。第七条 社区居民代表的权利:

(一)选举权和表决权。在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可以行使选举权,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可以撤换和补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也可以对需要表决的议题行使表决权。

(二)罢免权。在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对不称职和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行使罢免权。

(三)审议权。审议和通过本社区发展规划,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年度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修改)和通过《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社区居民公约》。

(四)监督权。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有权提出质疑和批评意见,实行有效的民主监督,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成员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予以说明和解答。

(五)调查权。经代表会议的授权和委托,社区居民代表有权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某项工作进行调查,调查的无论是社区居民还是驻区单位团体等都应有其调查提供条件,并自觉地接受调查。

(六)提出议题权。可以单独或者由几名代表提出有关社区建设的议题,社区居民委员会给予妥善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第八条 社区居民代表的义务:

(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义务。

(二)带头执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决定、决议的义务。

(三)按时参加会议的义务。在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召开期间按时到会,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

(四)参加各项代表活动的义务。

(五)联系居民的义务。经常联系社区居民征求意见,并

3 及时向社区居委会反馈,维护居民的正当利益和合法权利。

(六)协助居委会做好工作的义务。第九条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一)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分别听取审议居民委员会年中和年终工作报告,并听取居委会成员述职报告。

(二)遇特殊情况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五分之一以上的18岁以上有选举权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居民户或三分之一以上居民小组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

(三)居民代表大会坚持民主管理,有过半数以上居民代表参加才能召开会议。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依法通过的决议、决定,由应到会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多数通过,其依法通过的决议在本社区内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效力,任何社区组织和社区居民无权更改,并必须贯彻执行和自觉遵守。

(四)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一般由社区居委会主任主持召开。第十条 社区“双评议”工作办法

(一)“双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

1、评议工作在社区党总支领导下,由居民代表推荐人选负责组织实施。

2、“双评议”工作每半年为初评,年终尾总评。

3、由居民代表组成临时的评议工作机构,承担评议工作的具体事务。

4、“双评议”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

4 (1)起草评议工作方案;(2)安排具体的评议活动;(3)组织邀请有关代表及专业人员参加评议工作;(4)收集、整理评议活动的有关情况及材料;(5)对评议对象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评议意见的落实。

(二)评议的对象

1、社区居委会整改工作情况;

2、社区居委会成员工作情况;

3、驻社区单位工作情况。

(三)双评议的内容:

1、社区居委会和驻社区单位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情况。

2、社区居委会执行上级决定的情况。

3、社区居委会完成工作任务、发挥职能作用的情况。

4、社区居委会办理居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5、居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处理情况。

6、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勤政、廉洁自律和抵制不正之风情况。

7、居民代表会认为需要评议的其他事项。

(四)评议的方式和程序

1、评议的方式采取会议形式进行。

2、被评议对象进行自检自查自纠,形成工作报告或述职报告。

3、参加评议的人员采取调查、检查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做好会议发言材料准备。

4、“双评议”会议的主要程序:

(1)评议对象汇报工作或进行述职;(2)评议组成人员和代表进行评议发言;(3)对述职人员进行测评;(4)对评议对象提出整改要求。

5、评议结果以文件形式报送接到办事处。第十一条 居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一)会议的召开

1、居民代表大会每三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如有特殊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召集并主持,主任也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

2、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必须有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代表大会组成人员应按时出席会议。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应向主持人请假。

3、居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一般应在会议举行七日以前,将开会日期、会议议程,通知大会组成人员和有关人员。将会议审议的报告和参阅材料,同时送达大会组成人员;临时召集的会议,临时通知。

(二)发言和表决

1、居民代表大会组成人员在大会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2、代表大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在会议上的发言,要围绕议题,力求简明扼要。

3、表决方案有代表大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第三章 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

第十二条 社区议事委员会(下简称议事会)是在居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受社区全体成员委托,经居民代表大会授权,履行对社区经常性的重大事务决策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实施监督的协商、议事机构。

第十三条 议事会积极协调、督促居民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动员、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和各方面力量参与社区建设,实现共驻共建,资源共享。

第十四条 议事会由9人组成,设会长1名,委员6名,实行义务工作制。

第十五条 议事会成员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社区居民、驻社区单位,根据本辖区成员单位的资源优势和对社区三个文明建设的贡献,进行推荐,达成共识后由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十六条 议事会任期三年,到期与社区居民委员会同时进行换届。任期内出现缺额的,可及时进行增补。

7 第十七条 议事会职责是:

(一)对社区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就社区公众关心的问题与社会各方面进行协商,并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反馈情况。

(二)动员、协调各单位、居民协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社区建设,共同完成镇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在社区的贯彻、落实。

(三)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和居民共同创建绿色城区、文明城区、大力倡导“讲文明 树新风”活动,协助配合政府和街道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四)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进行民主监督。

(五)对驻社区各企业事业单位、公共事业单位、公益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 议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遇到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随时召开会议,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提议,即可临时召开会议。

第十九条 议事会会议需要有半数以上的成员参加才能举行。会议协商确定的事项,要有半数以上的出席成员赞成才能通过。

第二十条 议事会议题可由议事委员会成员联名集体确定,也可由居民委员会提出,会议召开前应就会议的议题广泛征求社区居民和社区成员单位意见。

8 第二十一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对议事会确定的事项,要认真组织实施,并在下一次议事会会议上报告落实情况。

第二十二条 议事会每年适时开展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对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民主监督、民主评议。

第四章 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由居民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的社区自治组织,在国家宪法、法律、政府法令、法规范围内开展自治活动。在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在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在社区居民的监督下开展工作。

第二十四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视社区规模组成,设主任

1、副主任1人、委员若干人,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五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五个工作委员会,即:劳动保障和福利、计划生育和环保卫生、社区群团工作、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职责: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三)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居民

9 开展自治活动。

(四)调解民间纠纷,把一切矛盾化解在萌芽中。

(五)协助人民政府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社会再就业、社会保障、青少年教育等工作,通过开展各种活动,提高广大居民的整体素质及文化修养,增强居民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六)监督政府、公共事业单位、公益事业单位工作,及时向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反映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七)研究制定社区自治的总体规划,动员引导和完善社区居民自治,完成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决定的各种事项。

(八)管理本居民委员会的财产。

(九)教育和引导居民互相帮助,互相尊重,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

第二十七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权利:

(一)按照上级部署开展的各项创建活动结果的初级申报。

(二)协助计生部门申报、发放计生指标,发放避孕药具。

(三)协助民政部门做好低保户的摸底、审核以及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报、发放、伤残军人生活补助的发放,优抚救济。

(四)协助城市建设和管理部门对社区内的建筑工地和违章建筑实行监督管理,对树木、绿地、道路实行养护管理,并参与住宅小区竣工验收。

(五)协助环保、房产、城建部门对社区内的三产小门店,

10 开窗口、开门的管理,以及噪音、污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的日常管理。

(六)协助城管、环卫部门对社区内的环境卫生及建筑装修垃圾进行监督管理。

(七)协助公安、司法、综合治理部门对社区内的治安、人口防范工作进行管理,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送戒、管控、帮教、协助做好看门护院巡防工作,做好民事纠纷工作。

(八)协助劳动、社保部门做好社区内下岗职工的登记和再就业工作,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九)协助武装部门做好适龄青年入伍的政审工作。

(十)协助房产部门做好房屋出租、装修、危房监护等房产管理。

(十一)协助卫生部门对社区饮食业、医疗卫生服务站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十三)对本社区公共事务进行日常管理。

(十四)监督驻社区企业、商业行为,对不正常经营行为或危害社区居民正常生活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或建议,通报执法部门予以制止。

(十五)组织实施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的各种决策。(十六)对未经政府同意安排的非正常性工作,如有关部门和单位向社区进行不合理摆摊等,社区居民委员会有权拒绝。

11 第二十八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年初应制定全年自治工作计划,原则上要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报告两次工作情况。

第二十九条 社区居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季度工作情况,研究布置下一季度工作,遇有社区重大事件和紧要工作以及人事问题,可随时召开会议。

第三十条 社区居委会每半年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工作,年终向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年工作,讨论下半年度工作计划。

第三十一条 年终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要听取社区居民文员会成员述职报告,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评议。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所在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于2011年3月1日在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上通过。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通过之日起执行。

推荐第9篇:社区居民自治事迹材料

长虹社区居民自治事迹材料

长虹社区位于呼玛镇中心地段,辖区面积7.17平方公里,有居民住户3172户,9241人,我们从构建和谐社区出发,积极探索工作思路,选取工作能力强、计生工作扎实的工作人员参加协会组织,社区计生协会组织依法建章立制,让居民参与作主人,建立居民自治工作新机制,引导广大育龄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从而有力地推动了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全面发展。

抓组织创新,促进自我管理

一是社区开展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完善基层计生协会网络。社区计生协会是街道计生协会指导下的基层协会组织,为有效促进社区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协会组织网络,按照街道、社区、小组、会员之家四级网络要求进行了组建。在街道计生协的指导下,社区组建计生协会,在原来的居委会基础上建立会员小组,每栋楼组建1个会员之家。在组建过程中以退休的老党员、老干部、老职工、老教师为骨干担任会员小组组长,使其承担起宣传员、信息员、管理员、服务员、协调员的作用。目前,长虹社区共建立18个会员小组36个会员之家。

二是发展协会志愿者服务队。社区计生协会工作,主要依靠会员和理事的无私奉献。随着社区服务功能的增加,成立了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帼国服务队、治安巡逻队、民事调解、人口计生宣传等志愿者服务队。长虹社区组建了一支由20余名老人组成的服务队,他们每天佩戴袖标,活跃在社区的街头楼角,随时为居民排忧解难,提供帮助和服务。特别对流入人口和违法生育情况重点关注,及时向社区反馈情况,受到广大居民的信任和爱戴。

三是确立计生协会主角地位。计生协会参与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关键是协会有活动的舞台,要处处起带头作用。我们在协会会员当中开展“双带双帮”活动,即带头参与群众自治,指导帮助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宣传普及生殖健康和法律法规知识;带头参与和谐家庭创建,帮助群众解难题、办好事,努力把群众、会员,两委会紧紧联系在一起,形成群众自治合力。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抓活动创新,促进自我教育

协会的生命力在于活动,活动的感染力在于创新。社区以人口计生宣传为辐射点,以创建和谐社区为辐射面,通过突出社区特色,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完成“为我教育”到“自我教育”的转变。

一是开展主题活动。几年来,社区围绕着组织建设,服务行动拓展、生育关怀行动等主题活动和“

5、29”计生协会活动日、“

7、11”世界人口日、“

9、25”公开信发表纪念日等主题活动日,积极开展了“我为协会尽责任,

1 我为国策做贡献”、“关怀困难群众和情暖计生家庭”等主题实践活动。围绕这些活动,以人口计生宣传教育为中心,推动协会各项活动经常化、制度化。通过开展以家庭关怀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争创计划生育文明户”和“争创婚育新风文明楼道”活动,对整个社区的三个文明建设起到了示范带动效应。

二是抓好四个结合。一结合人口计生、文化、科技、法律宣传进社区活动。在社区建立人口计生宣传长廊,制做精品宣传品和流动宣传板,营造了浓郁的新型生育文化氛围。二合社区生育文化开展广场活动、秧歌队、腰鼓队宣传婚育新风、社区的文明家庭典型。三结合社区的宣教室,开展各种形式的讲座,如举办“生殖健康伴您行”、“珍惜生命、远离艾滋”等。四结合“关怀妇女健康行动”、“生育关怀行动”等,义务为老人、育龄妇女、流动人口提供健康讲座、知识培训、免费“三查”等服务。

长虹社区计生协会的各项工作受到上级领导和居民群众的高度评价,多次受到省、地和县的奖励。但是,成绩只能说明过去,我们只能以此为动力,进一步做好计生协会工作,把居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让计生协会进入千家万户。

推荐第10篇:社区居民自治工作计划

社区居民自治工作计划

开展居民自治是法律赋予社区居委会的基本权利,具体体现在“四个民主”上,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充分开展居民自治,根据社区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推选新一届社区居民代表,组成新一届社区居民代表会议。以每一居民小组为单位,推选二至三名有选举权并居住本社区的居民为代表。

二、每年度6月份、12月份,组织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向居民代表汇报社居委开展的各项工作情况,并认真听取居民、社区单位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居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全年共召开4次协商议事会,每季度召开1次,汇报社居委工作;组织议事会成员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和有关政策法规;讨论议定社区内阶段性工作目标;听取协商议事会成员对社区建设提出的重大问题意见和建议;对社区公众关心的问题与社会各有关方面进行协调。

四、定期实行居务公开。一般的社区事务每季度公开一次,公开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月的10号;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在公告栏、宣传橱窗、及时公开,并通过多种形式向群众公布。

五、定期实行财务公开。每月10日公布上月财务收支情况和对社区居民收取的各种经费;每年的元月15日前公布上年度各项财务收支、各种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预决算等情况;重大财务项目支出随时公布。公布资料要经社区居委会主任、项目经手人和财会人员共同签名确认,并自觉接受居民代表的监督。

六、每年底组织社区居民对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居民小组长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及时公布,并与社区干部的奖惩挂钩。

社区居委会 2012年6月13日

第11篇:浅析社区居民自治

浅析社区居民自治

社区是居民展现自我的大舞台,“我的社区我做主”。在现代发展的整体推动下,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发展将成为基层群众自治发展的主导。根据近几年来的社区管理经验,我认为社区自治程度和居民素质有很大关系,社区事务居民应该积极参与、有序参与,如果没有一个和谐的自治氛围,居民 “无序参与”,社区凝聚力从何谈起!因此采取社区共治与居民自治相结合,小区才能成为大家共同的家园。

一、拓宽社区服务面

社区居民自治主要是围绕利益关系展开,自治的前提是保障公共利益,服务居民利益。社区的服务对象往往是老人、小孩、残疾人、困难户等,居委会完成政府各项惠民措施,似乎代表的就是边缘和弱势群体,这是种认识上的缺位。居委会不是服务主体,它是代办者,发挥的是桥梁作用,要提升居民社区治理的参与率,就得把社区的服务面扩展到所有人群,包括社区的工薪阶层、单位人,以及其他精英人群。社区居委会不仅是各种政府工作的代办者,它更应该提供必需的生活服务,从居民衣食住行、切身利益入手,简言之,就是要让社区服务真正体现居民需求。对某些社区无法解决的问题矛盾,则是通过社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拓展

居民诉求渠道,上下联系,反映社情民意。只要把群众身边事、切身利益关系处理好了,居民参与自治热情自然高涨。

二、加强社区建设 居民自治的前提基础,是要加强社区基础建设,如环境、绿化、医疗保健等基础设施建设。有了好的基础条件,才能吸引广大社区居民主动参与,直接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引导居民自治管理不是一朝一夕的,在平时的服务过程中注意宣传引导,同时,尽可能地为居民们创造好的居住环境。永先社区是“村改居”的社区,我们进行人行道砖改造,小区游园建设、安装健身器材,线网改造,以及正在建设的楼院院门,都是为下一步居民自治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大社区小楼院,加强楼院物业管理

小区物业管理是居民生活的重心,物业管理应条块协同联合,充分调动行业、社区、社会资源。在我们社区楼院院门建成后,我们准备由社区召集房管、环保、绿化、治安、水电等政府行政部门,对小区物业矛盾面对面沟通,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将面上问题解决后,交由楼院自管小组自主管理物业内部事宜。强化自管小组作用,发动党员参与,组织议事园地,无论是社区事务还是楼院事宜,“楼门院长”齐参与。

四、社区志愿者带动居民自治管理

在社区自治管理中,如果能发动并建立一些针对社区居民的志愿机构,居民肯定会参加。建设志愿者队伍可以搭建一座居民互助的平台。在志愿者的带动下,广泛开展“我的家园我来管”活动,吸引更多的居民参与自治管理,形成凝聚力,以更好地实现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推进居民自治,推动社区健康稳步和谐发展。

五、社区信息化管理推动居民自治

为了真正让居民自治通过社区服务得到巩固与发展,应加强社区信息平台建设,从人的层面入手,建立“线上线下”服务体系。各种便民服务要形成网络,如维修、配送、看护等,要使居民们在社区信息平台上一点就清楚。同时政府各项行政事务,养老、教育、就业等各种公共服务也要在社区信息平台落地,一是更方便居家过日子,二能更有效推动居民自治管理。

总之,居民自治在构建和谐社区过程中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居民自治的推进又要以和谐社区为基础,二者是辨证的统一体,不可分割。

第12篇:论社区居民自治

社区居民自治是近几年的新名词,它是建立在社区、自治含义基础上的一个综合性概念,涉及到社区居民自治的主体、客体、目标几个构成要素。在建国后,社区居民自治就先于村民自治出现了,但经历了初步形成、非正常发展、制度化、功能实施的曲折发展过程。 社区居民自治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有其实践的客观必然性。它既是发展基层民主、进行国家社会治理的客观必要,又有学理上、历史上、经济上、政治上、法律上和实践上的条件作为基础和保证。 组织架构是任何一种实体运行的首要条件。社区居民自治以居民会议作为决策层,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执行层,以社区内的有名望的积极分子作为共建层,建立了议行分设的组织体制。实践上按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运行机制,保证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实现。 但社区居民自治在实践中,出现了制约发展的关键和瓶颈问题。一方面社区居民参与不充分,影响了社区居民自治的进程;另一方面,居委会没有独立的财政权,实践上沦为政府的“腿”。如何扩大居民参与、建立独立财务,这是发展社区居民自治应该充分关注的事情。 此外,社区居民自治还存在着困境,即社区居民自治的主要组织载体——居委会与政府、党及其他社区组织的关系问题。现行体制下应该通过政府的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来让渡社区居民自治的空间,通过转变党的领导方式、扩大党的社区参与来保证社区居民自治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通过扩大社区群众组织参与来推动社区居民自治的发展。 民主建设并不是一蹴而就的,现实情况下,我国民主的制度基础和社会基础都还不雄厚,这决定了我国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的发展要走渐进式发展道路。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以及社会管理体制的转轨,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已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中国民主政治发展中不可逆转的潮流。

20世纪 90年代以来 ,社区建设在全国一些大城市蓬勃兴起。以实现社区居民自治为载体的城市基层民主建设 ,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有机组成部分。社区居民自治作为一种新生的基层民主模式 ,其实观途径还有待于社区工作者的进一步探索、实践。本文拟从以下三个方面作初步探讨。

一、建立良性的社区自治运行机制 ,是实现社区居民自治的关键长期以来 ,居委会组织的行政化色彩较为浓厚 ,其工作内容大多是被动地执行上级指派的行政任务。这种行政化的管理和运行机制 ,使居委会组织成了政府的“腿”,居民成了居委会完成行政任务的简单工作对象 ,居委会组织与居民之间存在较大的隔阂 ,居民自治实际上难以实现。从行政化向居民依法自治转变 ,就是要使居委会组织由政府的“腿”,变成社区居民的“头”,变革其管理和运行机制 ,使之具有更多的民主性和自治性 ,真正实现社区居民自治。

第13篇:居民自治实施方案社区

城市社区是社会的基本细胞,也是政府和民众的沟通桥梁,社区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社区要和谐,发展社区居民自治是必然的趋向和选择。只有实行居民自治,让居民自己来管理自己的事情,才能真正符合社区居民内心愿望、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基层民主建设,从而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使社区不和谐因素及时得到解决,最终建成和谐美好的社区家园,促成和谐社会的构建。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街道关于居民自治示范社区创建相关精神,强化社区自治能力建设,完善基层群众公共参与、公共治理和自我服务的自治制度,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大力引导居民群众积极投身到社区发展实践中,改善发展环境,积极主动服务居民,为完成街道“转型升级、优化发展”工作任务,促进社区创新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经***社区居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符合实际、富有特色的居民自治示范社区建设工作,努力把***社区打造成幸福宜居、和谐文明的优秀社区。

二、总体思路

以提高社区居民满意度和幸福指数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创建“居民自治示范社区”为抓手,以扁平化管理为载体,全力提升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努力为居民创造安定、祥和、舒适的生活环境。

三、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启动实施。

1、动员部署:组织党员群众召开动员大会,使社区上下充分认识“居民自治示范社区”争创活动的目标和意义。

2、座谈讨论:分别组织党员、群众、中老年、新市民等不同人群召开各类座谈交流会,围绕“何谓居民自治”、“如何居民自治”等内容进行深入交流探讨,明确本次创建的目的和意义。

3、制定目标任务:通过调查问卷、群众讨论的方式,了解居民的需求和目标,严格对照街道相关文件精神,查找不足,明确职责,根据本社区实际明确工作任务。

(二)第二阶段:开展活动,有序推进。

1、健全组织,加强管理:充分利用本次创建活动,对社区党总支、居委会现有的各类协会、自组织进行梳理。

明确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三层中心架构,将35周岁以下青年党员全部编入“党员义务突击队”、“党员应急小分队”、“治安志愿者小分队”三支队伍,并民主推荐小分队队长,鼓励三支队伍自发组织各类活动,服务社区居民,促进和谐稳定。

继续加强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建设,统筹社区建设和居民需求,助推和谐社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区各项事务的健康发展。

明确“***义工站”为社区志愿服务队伍的总队,统一部署原有的红袖标志愿队、巾帼志愿队、夕阳红志愿队等志愿队伍,协调开展关怀弱势群体、帮困困难家庭等活动,引导居民参与社区环境整治、治安巡逻、邻里互助等社区管理和服务。

统筹社区秧歌队、锣鼓队、莲厢队等文艺团队,建立社区文艺团体联席制度,由社区分工人员、文艺团队骨干共同管理,鼓励文艺爱好者自发开展文艺活动,举办文体晚会。

结合学习型社区建设和一团干一项目建设,筹建“***”, 为青少年搭建一个****交流的平台,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结合各类丰富青少年活动,共同创造和谐、温暖的团体氛围。

2、丰富活动,强化自己教育。

广泛开展各类政策法规宣传、科普教育、文体培训,利用各节日开展相关活动,丰富社区居民沟通交流和共同进步,提高居民基本素质,建设和谐文明的社区环境。

3、创新社区工作机制,加强自我管理

完善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居民的三方协调会议制度。通过协调会议,解决三方在日常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制订完善社区各组织的职责及联席会议、协调会议制度。利用***花苑QQ群、***新生代2个QQ群进行网上办公,听取、处理居民的呼声,传达社区工作有关信息。充分运用***办公热线,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工作。

4、扎实推进扁平化管理,分流社区事务

服务大厅结合扁平化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同时,对受理的各项事务根据实际分配给各个自组织,鼓励骨干参与到社区建设中,社区对他们的需求给予大力支持,并根据取得的成果,在居民代表大会中进行表彰。

五、创建要求:

一是社区干部深入居民楼道进行观察调研,一方面听取居民的意见,一方面挖掘骨干分子。了解居民对社区要不要自治、社区如何自治等内容进行调查。社区根据居民意见实行自治,确保社区自治获得居民的大力支持,迈出自治第一步。

二是挖掘人力资源。充分吸收能力高、责任心强的离退休人员,参与到社区的自治组织中来,发挥他们的作用。结合各条线相关创建内容和上级部门要求,成立各类自组织,为自治提供组织保证。

三是集思广益。在原有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上,广泛组织居民座谈、论证和考察,确定社区各类建设方案,制定相关规定,并对管理方案进行公示。涉及所有社区建设项目,均由居民代表进行监督。每年,向居民公示财务支出明细,让大家了解收取的费用使用情况。

五是科学管理,实现高度自治。积极探讨和研究居民自治建设,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本着为居民热心服务的理念,带领大家齐心协力,不负众望,做好工作。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执行情况,听取居民的反映,不断改进工作,争创一个环境清洁、人际和谐、平安乐业的小区,真正实现小区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六是彰显居民自治功力,居民百姓受益。社区居民是社区的主体,和谐社区的建设因之于居民、依靠于居民,社区作为社会的细胞,是政府沟通基层社会的中介和桥梁,只有在社区实行居民自治,保障居民们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让居民通过居民会议来参与讨论决定自治区域内的所有大事,才能反映大多数居民的意愿,避免居民的权利被僭越,达到民心顺畅,从而形成社区内真正的和谐,并为维系社区的长久和谐提供必要的制度保证。

第14篇:村居民自治工作汇报材料

***乡村(居)民自治工作情况汇报

中共***乡委 ***乡人民政府

(2010年 月 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安排,我就***乡村(居)自治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乡位于水城县西南部,距市中心区76公里,全乡总面积104平方公里,辖15个村,154个村民组,9532户,总人口36414人,其中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45%,是一个以布依族、苗族、彝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乡。村(居)民自治工作开展以来,共选出村民小组长168人,自管小组长409人,村民代表572人,全乡常住(流动)人口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已基本完成,目前正在建立完善各村各项规章制度。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一是强化认识。***乡以实现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发展”,促使全乡各项工作整体推进为目标,于2010年5月9日召开班子会,认真学习贯彻了全县村(居)民自治工作会议精神,并研究部署全乡村(居)民自治工作,讨论草拟各村《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制定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工作时限。二是建立组织。成立了以乡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由乡委副

- 1

(三)逐步实施,有效推进。一是开好党委会,选派好政治素质好、业务精、有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15名驻村指导员(人口主任)。二是设置公益性岗位。协助县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局做好村劳动保障协理、村民政助理(低保协管)、村计划生育服务协管(计生专干)各15名的招考工作,配齐配强有关人员。现村劳动保障协理已到村工作,村民政助理(低保协管)、村计划生育服务协管(计生专干)待人事部门培训结束后可赴村工作。三是开好村民小组会议。组织村民召开村(居)民自治工作会,会上传达学习全县5月4日全县村(居)民自治工作会议精神,讨论《***乡村(居)民自治工作实施方案》、《***乡村(居)民自治工作实施细则》、《村民自治章程(草案)》、《村规民约(草案)》,《方案》、《实施细则》、《村民自治章程(草案)》、《村规民约(草稿)》都顺利通过。会议选出各村民组组长(育龄妇女小组长)1名;同时,以20-30户农户自愿联为一个自管小组(治安联防互助组),推选自管小组长1名;以5-15户推选村民代表1名。四是认真开展信息采集。深入村寨,深入农户家中,按照组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要求对全乡常住(流动)人口进行基本信息采集,现采集工作已基本完成,数据已输入电脑,正在核对中,力争在本周内全部完成。五是加大计生工作力度,认真完成“四术”。截止6月底,完成结扎上环255例,其中完成结扎155例,上环完成100例,二女结扎完成9例,补救措施完成2例,取环完成64例,总共完成“四术”321例;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96万元;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比,调查出生女婴死亡案件1件。六是抓好禁毒工作。清理涉毒人员166人,其中在册吸毒人员121人,现有吸毒人员84人,贩毒人员57人,又贩又吸12人。对现有84名吸毒

- 3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找准抓住薄弱环节,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今后一段时期,将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加强乡村党组织对村(居)民自治工作的领导,并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村(居)民自治工作向正确的方向发展和有序进行。

(二)与农村法制建设相结合。大力发展农村基层民主,通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式,落实和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乡村干部和群众的法律素质。

(三)大力发展农村经济。通过推进村(居)民自治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把群众的政治热情,引导到加快发展、勤劳致富上来。

(四)着力提高村民的科技、文化和道德素质。按照“双创双建”工作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道德约束与依法治理的配合,从更深、更高的层次上推进村(居)民自治工作。

(五)进一步完善制度。大力加强村(居)民自治制度建设,并且根据农村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更好地推进村(居)民自治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轨道。

第15篇:凌霄社区居民自治章程

凌霄社区居民自治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相关省市区关于社区建设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本社区居民及社区成员单位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下,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活动。 第三条

本章程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社区居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

社区居委会在组织实施社区事务中,依法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区、街道的指导。

第二章 社区党组织

第五条

社区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社区党员的分布情况建立,开展党的工作。社区党组织是社区组织的领导核心,在街道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团结组织党(总)支部成员和居民群众完成本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支持和保证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履行职责;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章 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六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第七条

社区居委会设书记1名,主任1名,委员5名。日常事务工作由书记全面主持,主任、委员实行分工负责制。书记不在位或空缺期间,可由社区党组织指定主任负责全面工 作。根据工作需要,社区居委会可以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但需征得社区党组织同意后报区办事处批准。

第八条

社区居委会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

(二)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政府或区办事处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政府或区办事处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九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社区居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每季开一次汇报会,每半年一次总结会。社区党组织根据社区工作情况和居民的反映意见,可随时召集社区居委成员开会研究落实。

(二)居务公开制度。社区事务、财务以及社区居委会成员职责分工和办公时间都要向社区居民公开,并设公示 栏。社区居委会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应按时到岗,文明服务。

(三)服务承诺制度。社区居委会为社区居民(成员单位)提供各类服务项目,应明确服务标准,自觉接受社区居民(成员单位)的监督。

(四)考核罢免制度。社区居委会成员每年接受全体社区居民(单位)和社区成员单位代表会议的考核评议。社区居民(成员单位)对社区居委会成员满意率低于60%或社区居民代表三分之二投不满意票的社区居委会人员,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罢免。

第十条

社区设立主要8条服务窗口:党员服务、社会保险、民政救助、计生服务、劳动就业、综合治理、综合统计、城管爱卫。

第五章 社区干部管理

第十一条

社区干部是社区居民的公仆,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的思想,立足本职工作,努力为社区居民服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执行社区自治章程;

(二)认真学习政治和科学文化,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坚持实事求是,讲求工作方法,发扬民主作风,尊重社区居民,善于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经常深入社区居民调查,及时了解掌握社区情况和居民的意见;

(五)办事公道正派,及时帮助居民解决困难或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意见;

(六)协助社区内的居民解决居民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矛盾和纠纷,必要时,向物业管理部门反映意见和要求,加强对社区内物业小区工作的监督;

(七)及时将政府下达的有关通知或社区事务管理事项告知居民;

(八)积极向政府或区办事处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第六章

社区居民和社区成员单位

第十二条

社区居民享有以下权利:

(一)民主选举权。凡年满18周岁,常住人口在本社区和居民一年以上的已办理暂住户口的居民都有选举权。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的除外;

(二)民主决策权。社区重大事务在实施前,社区居民有权向社区居委会或社区居民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由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决定;

(三)民主管理权。社区居民对社区事务的管理提出意见,并要求社区居委会将与居民利益相关的有关事项及时公布和解释说明;

(四)民主监督权。社区居民对社区居委会的成员或社区相关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评议。对不负责任的有关人员有权向社区居委会、社区党组织,甚至区办事处举报。任何组织或 个人不得压制和报复。

第十三条

社区居民和社区成员单位义务:

(一)依法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自觉遵守社区自治章程;

(二)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政治文化、体育活动;

(三)自觉参与社区服务的自愿者组织,服从社区组织的工作安排和完成好分配的工作任务;

(四)弘扬正义和正气,敢于同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

(五)爱护公共设施和维护公共卫生,自觉维护梯道的畅通和公共环境以及小区绿化的清洁;

(六)社区成员单位,应积极支持社区开展资源共享活动,协助配合社区居委会做好社区单位设施的开放和管理。

第七章

社区秩序

第十四条

严禁在社区制假、贩卖商品或物品;不准复制、出售、传播淫秽物品;严禁贩毒、吸毒;禁止赌博行为;严禁组织卖淫和嫖娼和拐卖妇女儿童行为。 第十五条

严禁利用封建迷信手段骗财骗物,禁止在公共地方从事或组织他人进行迷信活动,禁止在社区内进行大操大办丧事葬礼活动。 第十六条

严禁乱拉电线、水管或搭建其他有危害他人的雨蓬、铁架,禁止占用公共楼道或天顶堆放个人杂物。 第十七条

遵守户口管理,出生、死亡要及时申报和注销户口;出租房屋要进行登记,并及时要求租用者办理暂住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

社区辖区内学校周边要保持无歌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周围商户不得出售危害未成年人健康的食品、书刊、电子产品等。

第八章 社会团体的管理

第十九条

本社区依法成立的老年人协会或内部成立的社区志愿者组织、文艺组织,要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服从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社区居委会的管理,开展活动前呈报社区组织批准,严禁以组织名义为个人或企业乱拉赞助、传销产品,谋取非法利益。 第二十条

三位一体管理,社区要起到社会团体进行监督指导

第九章 社区风尚

第二十一条

社区居民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睦邻关系。 第二十二条

不准随意在楼上抛掷垃圾或杂物,严禁向窗外或楼下泼水或架设滴水管;禁止在居民休息期间从事装修或有影响他人休息的娱乐活动。 第二十三条

楼外延伸的衣架或晒衣钩,必须相对固定,阳台高台种养花草要保证固定安全,不得随意摆放。 第二十四条

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做到尊老爱幼、赡老扶幼,建立团结和睦的新家庭,人人争当文明好家庭。 第二十五条

社区、学校、家庭三方协助促进社区未成年人成长的和谐环境。

第十章

社会保障

第二十六条

本社区发生自然灾害时,社区居委会要及时协助区、街道做好计灾、查灾、报灾工作;上级发给社区的救灾、救济财物,应专项使用,并及时发放到居民,同时积极协助居民恢复日常生活。 第二十七条

经区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确认的特困户,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标准给予救济;其子女上学困难的,在义务教育阶段,社区居委会应协助其向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减免学杂费。社区出现临时困难家庭的,社区居委会应协助其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第二十八条

社区居委会应积极支持优抚对象和退伍军人为国防和经济建设建功立业,坚持每年“八一”、春节对军烈属和伤残退伍军人进行慰问,鼓励退伍军人自谋职业,帮助他们勤劳致富。 第二十九条

社区对于社会救助、住房保障事务、民政事务、低保收入家庭的审核要做好收集工作,并公平公正真实有效。

第十一条 附则

第三十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属下的管理机构可根据本《章程》制定社区居民议事制度、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社区调解委员会 工作制度、社区议行分设管理制度、社区服务设施管理制度、社区治安管理制度等各项自治制度。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社区居民代表和社区成员单位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在三天内报街道办事处备案

第16篇:某社区居民自治公约

XX街道XX社区居民自治公约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成都市依法治市实施纲要》、《成都市民文明公约》,本着居民自治精神,按照民主和公共事务管理原则,根据社区居民意见和建议,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制定出《沙河源街道泉水社区居民公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志愿服务

志愿组织自愿入 公益事业都来做 重点服务老年人 残疾优抚和特困

二、公共环境卫生

公共场所禁喧哗 抽烟要到吸烟区 口痰不能随地吐 垃圾扔到指定点 杂物不要到处堆 脏水倾倒排水沟 大便小便要入厕 养成卫生好习惯 公共场所不乱画 牛皮广告不乱贴 绿化植树要积极 公共花草多爱惜 清除四害经常搞 犬只不能随意放 生活环境变整洁 环境优美幸福在

三、社会治安

遵纪守法要自觉 违法犯罪应抵制 邪教组织入不得 公共秩序要维护 斗殴滋事决不做 侮辱诽谤决不干 造谣惑众要追责 搬弄是非惹人厌 赌博吸毒要远离 社会治安靠大家

四、消防安全

安全防范意识高 防火防盗很重要 消防设施器材有 消防安全家喻晓 安全隐患及时报 人财救助才及时

五、公共设施维护与公益事业 公共财产要爱护 公共设施不能损 公共秩序要维护 大家家园大家守 公益活动踊跃做 共创文明你我他

六、民风民俗与移风易俗

民风民俗需尊重 新风新貌新气象 旧风陋习要摒弃 按规按矩搞宾葬 文明祭祀悼亲人 封建迷信远离它

七、邻里关系

文明公约要遵守 礼貌待人不能少 语言行为都文明 养成文明好习惯 守望相助互体谅 互助友爱邻里睦 高声喧哗不能有 噪声扰民决不现 左邻右舍一家亲 和谐美好大家园

八、两性平等与婚姻家庭

男女平等相互尊 信任体谅和谦让

关爱勉励加安慰 男女相处很简单 敬、爱、信、勉 助、让、谅、慰 夫妻相处八字经 字字蕴含情理真 尊老爱幼反家暴 家庭和睦万事兴

九、公共道德

热爱祖国热爱党 社会主义人民爱 文明礼貌和卫生 秩序道德都要讲 心灵语言都要美 行为环境同样美 五讲四美三热爱 项项不落记心上

十、非法集资

高额利息诱死你 亿万资财囊中敛 辛苦半生血汗钱 非法集资害死人 十

一、未成年人少年儿童是花朵 未成年人保护法 粗暴教育行不通 社会上下齐呵护 十

二、维稳

残言谣言切莫信 不明事理就起哄 遏制好奇少祸端 十

三、坝坝舞

坝坝跳舞健身体 音量调至标准内 居住小区要远离

不法分子费心计 贪利图财是根本 打了水漂无人怜 捂紧口袋莫轻信 祖国未来寄予大 我们认真学习它 细心劝导是王道 花朵露放散芳香 遇事切莫凑热闹 不知祸根悄声起 综治维稳保平安 大家公约且遵守 时间控制两小时 干扰他人决不跳

2

第17篇:乐山社区居民自治公约

乐山社区居民自治公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保障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调动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江苏省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公约经全体居民代表讨论修改,民主制定,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经济发展、行政管理、社会稳定、安居乐业,具有鲜明的自治性、可行性。

第三条本公约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第四条街、巷的经营门市和居民户实行门前三包、分段管理,生活小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行物业管理或楼长管理,在建工地区域实行封闭作业,保持市容整洁,无骑门摊、无乱搭建、无乱晾晒、无乱堆码、无乱倾倒、乱张贴现象。

第五条社区居民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自觉教育子女及家人爱护环境,自觉引导他人保护环境,自觉遵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项规定,主动积极配合社区创卫工作。

第六条社区居民要自觉履行环境综合治理义务,鼓励志愿加入环境综合治理服务队伍。凡社区享受低保的居民,男18—59岁、女18—54岁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有严重健康问题的人员除外),每人每月必须参加不少于2次义工活动,如义务法规宣传、义务清扫保洁、义务便民服务、义务纠纷调解、义务治安巡逻等活动内容。

第七条强化社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感。居民组长(或指定的责任人)要全面负责(本居民组)所辖区域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城市协管员要具体协助维护好所管区域的市容、交通、治安等秩序,负责对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和违反交通秩序的行人进行教育劝阻和处罚。

第三章信访稳定

第八条社区成立信访接待室和矛盾调解中心,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来访事项,化解邻里矛盾。社区居委会实行一周一排查,月底集中研究解决排查的信访稳定问题。

第九条社区居民有合法信访的权利和维护信访秩序的义务,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不得越级上访、缠访、集访等非法信访行为。对已按《信访条例》终结处理的信访问题或对其它纠纷处理不服的,社区倡导居民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依法解决。

第四章社会治安

第十条每个居民都要学法、懂法、守法,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不阻碍公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要见义勇为,弘扬正气,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报警。

第十一条积极开展安全文明小区、无毒社区建设。应加强值班、门卫、巡逻制度,积极参与治安巡逻和守楼护院,经常性地排查小区、楼院、门市的安全隐患,防火防盗防事故,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严禁偷盗、敲诈、哄抢财产,严禁赌博,严禁窝藏罪犯和赃物,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合法财产,不准参加邪教组织,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和买卖爆炸物品,不听看不传播黄色书刊和音像制品;严禁吸毒贩毒,人人远离毒品;严格遵守户籍管理规定,出生、死亡人口要及时申报或注销;凡外来人员到本社区的暂住1个月以上的,应在3日内持本人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半身照片2张到社区警务室申领暂住证,并报社区居委会备案;居民出租房屋,应持本人身份证、房产证、承租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向社区警务室、社区居委会登记备案。

第十二条遵守信访秩序,严禁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得传谣信谣,严禁越级上访、缠访。

第十三条协助居委会、警务室做好监管劳释人员、违法青少年的监督、改造、帮教、转化工作,预防其重新违法犯罪。

第十四条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交通、供电、生产等公共设施。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各类工程建设,不得强行包揽工程。

第五章民俗婚育

第十五条建立正常人际关系,不拉帮结派。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邪教组织、封建迷信及其它不文明行为。居民死亡后必须实行火化。

第十六条居民之间要相互尊重、理解,相互帮助、和睦相处。邻里发生纠纷,应互谅互让,能自行和解的,自行和解处理,不能自行和解的,要相信组织依法解决。对不听劝阻制造和激化矛盾的当事人,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社区居民要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和睦的家庭。不得借婚姻索取财物。反对男尊女卑,不准虐待家庭成员。父母对未成年或无生活能力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男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第十八条全社区居民要自觉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生育和捡养子女。居民不得以外出务工经商为由政策外生育,也不得藏匿外来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出租房屋须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婚妇女自觉接受妇女普查服务,政策外怀孕应自觉采取补救措施。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公约是社区全体居民的行为准则,公约面前人人平等,社区居民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十条本公约若有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准。社区居民组织公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公约由社区居民大会讨论通过,报马山街道民政办审查备案后由社区居委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公约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公约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乐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第18篇: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公约(定稿)

圣城街道社会管理新实践

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公约》公布实施

为提高城市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能力,维护居民共同利益,构建新型和谐社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圣城街道13个城市社区居委会结合各自实际,会同新当选的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共同起草了各自的《居民自治公约》(初稿),并多方征求了小区居民、驻区单位、市直有关部门等单位和个人的意见,根据征集到的意见建议,社区居委会召开会议进行了集体讨论,现将各城市社区表决通过的《居民自治公约》予以公布实施。(通讯员

郑玮)

《向阳社区居民自治公约》

为提高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能力,维护居民共同利益,构建新型和谐社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公约,共同遵守。

第一条

社区居民应诚实守信、互助友爱、团结邻里、互相帮助、不打骂争吵,争创五好文明楼院,营造美好社区生活环境。

五好文明楼院标准:

1、环境整洁优美

2、文化生活丰富

3、治安秩序稳定

4、计划生育到位

5、抑制各种不良嗜好,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禁止黄、赌、毒,不参加任何反动组织及邪教组织。

第二条

居民要自觉爱护公共设施,不得占用路面、楼道,堆放垃圾及杂物;不准乱涂乱画,损坏公物,争做文明市民。

第三条

直管党员和育龄妇女变更住址和联系方式后要主动告知社区党组织或居委会。居民、商户主动配合社区居委会、计生、公安、安监、工商等单位的信息采集、隐患检查、流动人口清查等行动,主动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争做文明居民。

第四条

为丰富居民业余文化生活,成立社区女子秧歌队、健身队等积极开展社区各项公共活动和各类公益性活动。

第五条

家庭和睦。提倡夫妻共同分担家务,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争创“五好文明家庭”。

五好文明家庭标准:

1、遵纪守法

2、孝敬父母

3、男女平等

4、邻里和睦

5、勤劳致富 第六条

积极宣传健康、环保、科普、优生优育等科学文化知识。 第七条

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定期为居民提供健康咨询和义诊服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第八条

民事调解小组和居民小组长应积极协助社区协调处理各种邻里纠纷及民事矛盾。

第九条

努力提高辖区内居民生活水平,为居民提供优惠措施:

1、社区内持《育龄妇女免费查体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已婚育龄妇女可免费到社区计生服务站进行健康检查。

2、社区为育龄群众免费发放避孕药具。

第十条

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已婚育龄妇女向居委会迁入计生关系时,需自行确定一名担保人。

定期在居委会公开栏中公布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严格落实各级政府的计生奖励扶助

政策,关爱计划生育户。

第十一条

社区定期组织育龄妇女、包括流动人口的育龄妇女,进行健康检查,提供生殖保健服务。已婚育龄妇女主动向居民小组长汇报孕情;凡符合生育条件的已婚育龄夫妇,都要做到登记或申请持证生育,并及时落实节育措施。

第十二条

不接受计生管理和服务的:社区居委会不再为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户籍、养老医疗、医疗保险、城市低保、廉租住房、就业困难人员等业务,不再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待信誉恢复后再办理。

第十三条

建设信用计生体系,居民登记结婚后,当月内上报社区居委会,签订信用计生协议书;育龄妇女要按时查体(孕查每月一次,透查每季度一次),生育子女后,当月内上报社区居委会,规定时间内(顺产90天内、剖宫产180天内)落实节育措施;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流入社区30天内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社区居委会备案登记,并按时查体、验证,守信履约的和失信违约的均记入信用计生数据库。

第十四条

圣城街道籍以外的暂住人口进入社区居住3至30天的,持有效证件到社区居委会和派出所登记备案,居住30天以上的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属于49岁以内的寿光市以外的育龄妇女需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并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基本信息。务工、经商等外来人员进入社区30天内,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备案基本信息。

第十五条

在城区新购住房的居民,主动到社区居委会备案户口、计生等关系;房屋过户时,原户主迁往现居住地落户,买卖双方居民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居民出租房屋时,出租方和求租方应持身份证、房权证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备案。

第十六条

居民家庭成员到社区居委会办理户口落户迁移、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城市低保、廉租住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贫困学生证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业务时,先查看信用计生数据库和居民自治公约履行情况,信用良好、守信履约的优先办理;失信违约、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待主动履约、信用修复后再办理。

第十七条

本《居民自治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向阳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2年4月25日

《学院社区居民自治公约》

为提高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能力,维护居民共同利益,构建新型和谐社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公约,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积极响应国家和政府的号召,自觉履行公民的义务,自觉参与本社区居民的自治活动,参加社区组织召开的各项会议和各项活动,积极为社区建设献言献策。

第二条 要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待人,居民之间、邻里之间互相尊敬,互相帮助,团结和谐。不许滋意闹事,打架斗殴。

第三条 直管党员和育龄妇女变更住址和联系方式后要主动告知社区党组织或居委会。居民、商户主动配合社区居委会、计生、公安、安监、工商等单位的信息采集、隐患检查、流动人口清查等行动,主动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争做文明居民。

第四条 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已婚育龄妇女向居委会迁入计生关系时,需自行确定一名担保人。

第五条 建设信用计生体系,居民登记结婚后,当月内上报社区居委会,签订信用计生协议书;育龄妇女要按时查体(孕查每月一次,透查每季度一次),生育子女后,当月内上报社区居委会,规定时间内(顺产90天内、剖宫产180天内)落实节育措施;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流入社区30天内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社区居委会备案登记,并按时查体、验证,守信履约的和失信违约的均记入信用计生数据库。

第六条 圣城街道籍以外的暂住人口进入社区居住3至30天的,持有效证件到社区居委会和派出所登记备案,居住30天以上的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并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基本信息。务工、经商等外来人员进入社区30天内,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备案基本信息。

第七条 在城区新购住房的居民,主动到社区居委会备案户口、计生等关系;房屋过户时,原户主迁往现居住地落户,买卖双方居民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居民出租房屋时,出租方和求租方应持身份证、房权证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备案。

第八条 居民家庭成员到社区居委会办理户口落户迁移、社会养老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城市低保、廉租住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贫困学生证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业务时,先查看信用计生数据库和居民自治公约履行情况,信用良好、守信履约的优先办理;失信违约、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待主动履约、信用修复后再办理。

第九条 坚决杜绝社区居民参与社会上各种非法传销、各种邪教组织和赌博活动,居民要自觉维护社会治安,敢于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和不法行为作斗争。

第十条 本《居民自治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学院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2年4月25日

《现代社区居民自治公约》

为提高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能力,维护居民共同利益,构建新型和谐社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公约,共同遵守。

第一条 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第二条 社区居民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积极参加、组织创建“文明楼栋”、“和睦邻里”、“孝子孝女”、“和谐家庭”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行为。

第三条 关心支持、协助和监督小区管理工作,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和履行应尽义务,自觉遵守小区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 直管党员和育龄妇女变更住址和联系方式后要主动告知社区党组织或居委会。居民、商户主动配合社区居委会、计生、公安、安监、工商等单位的信息采集、隐患检查、流动人口清查等行动,主动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争做文明居民。

第五条 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已婚育龄妇女向居委会迁入计生关系时,需自行确定一名担保人。

第六条 建设信用计生体系,居民登记结婚后,当月内上报社区居委会,签订信用计生协议书;育龄妇女要按时查体(孕查每月一次,透查每季度一次),生育子女后,当月内上报社区居委会,规定时间内(顺产90天内、剖宫产180天内)落实节育措施;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流入社区30天内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社区居委会备案登记,并按时查体、验证,守信履约的和失信违约的均记入信用计生数据库。

第七条 圣城街道籍以外的暂住人口进入社区居住3至30天的,持有效证件到社区居委会和派出所登记备案。居住30天以上的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属于49岁以内的寿光市以外的育龄妇女需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并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基本信息。务工、经商等外来人员进入社区30天内,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备案基本信息。

第八条 在城区新购住房的居民,主动到社区居委会备案户口、计生等关系;房屋过户时,原户主迁往现居住地落户,买卖双方居民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居民出租房屋时,出租房和求租方应持身份证、房权证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备案。

第九条 居民家庭成员到社区居委会办理户口落户迁移、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城市低保、廉租住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贫困学生证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业务时,先查看信用计生数据库和居民自治公约履行情况,信用良好、守信履约的优先办理;失信违约、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待主动履约、信用修复后再办理。

第十条 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产,讲究卫生, 不乱扔污物,不得在楼梯通道、楼外、甬路等地方乱堆乱放;不搞违章建筑不乱涂乱画,争做文明市民。遵守公共秩序,不能随意损坏、搬迁、摘攀;保护好绿化带的花草树木,不在绿化带中乱栽乱种。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浪费,创建绿色社区。见义勇为,扶正压邪,不放纵坏人,不助长歪风,搞好安全防范。

第十一条

加强防盗、防火、安全防范意识,不得在小区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严谨在小区内烧纸、烧香等封建迷信活动,确保居民区安全。助人为乐,扶老携幼,助残帮困,礼貌待人,不说脏话、粗话,拥军优属,使社区形成文明礼貌,团结友爱的良好氛围,创建和谐社区。

第十二条 本《居民自治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现代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2年4月25日

《兆祥社区居民自治公约》

为提高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能力,维护居民共同利益,构建新型和谐社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公约,共同遵守。

第一条 拥军优属,尊老爱幼,关心孤寡老人,关心各类残疾人,使社区形成文明礼貌,团结友爱的良好氛围,创建和谐社区。

第二条 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已婚育龄妇女向居委会迁入计生关系时,需自行确定一名担保人。

第三条 在城区新购住房的居民,主动到社区居委会备案户口、计生等关系;房屋过户时,原户主迁往现居住地落户,买卖双方居民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居民出租房屋时,出租方

和求租方应持身份证、房权证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备案。

第四条 建设信用计生体系,居民自领取结婚证,当月内上报社区居委会,签订信用计生协议书;育龄妇女要按时查体(孕查每月一次,透查每季度一次),生育子女后,当月内上报社区居委会,规定时间内(顺产90天内、剖宫产180天内)落实节育措施;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流入社区30天内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社区居委会备案登记,并按时查体、验证,守信履约的和失信违约的均记入信用计生数据库。

第五条 居民家庭成员到社区居委会办理户口落户迁移、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城市低保、廉租住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贫困学生证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业务时,先查看信用计生数据库和居民自治公约履行情况,信用良好、守信履约的优先办理;失信违约、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待主动履约、信用修复后再办理。

第六条 圣城街道籍以外的暂住人口进入社区居住3至30天的,持有效证件到社区居委会和派出所登记备案。居住30天以上的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属于49岁以内的寿光市以外的育龄妇女需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并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基本信息。务工、经商等外来人员进入社区30天内,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备案基本信息。

第七条 加强防盗、防火、安全防范意识,不得在小区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反对邪教,禁止封建迷信活动,崇尚科学。

第八条 直管党员和育龄妇女变更住址和联系方式后要主动告知社区党组织或居委会。居民、商户主动配合社区居委会、计生、公安、安监、工商等单位的信息采集、隐患检查、流动人口清查等行动,主动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争做文明居民。

第九条 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卫生,不能在居民区内饲养家禽,家畜等动物;不得在楼梯通道、楼外、甬路等地方乱堆乱放,不堵塞占用消防通道;车辆要按车位停放;实行生活垃圾入箱化,保持社区环境整洁优美。

第十条 不违章随意搭建建筑物。 阳台栽花,放物品要有安全措施,以免掉下伤人;开放音响设备要注意时间和音量,以免影响到邻居休息。

第十一条

爱护社区内的公共设施,不能随意损坏、搬迁、摘攀、做维护公共利益的有心人;保护好绿化带的花草树木,不在绿化带中乱栽乱种。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滥用业主的公共财产,不得在小区内乱贴传单。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浪费,创建节约型社区。

第十二条 本《居民自治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兆祥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2年4月25日

《古槐社区居民自治公约》

为提高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能力,维护居民共同利益,构建新型和谐社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公约,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已婚育龄妇女向居委会迁入计生关系时,需自行确定一名担保人。

第二条

建设信用计生体系,居民登记结婚后,当月内上报社区居委会,签订信用计生

协议书;育龄妇女要按时查体(孕查每月一次,透查每季度一次),生育子女后,当月内上报社区居委会,规定时间内(顺产90天内、剖宫产180天内)落实节育措施;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流入社区30天内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社区居委会备案登记,并按时查体、验证,守信履约的和失信违约的均记入信用计生数据库。

第三条

圣城街道籍以外的暂住人口进入社区居住3至30天的,持有效证件到社区居委会和派出所登记备案,居住30天以上的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属于49岁以内的寿光市以外的育龄妇女需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并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基本信息。务工、经商等外来人员进入社区30天内,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备案基本信息。

第四条

直管党员和育龄妇女变更住址和联系方式后要主动告知社区党组织或居委会。居民、商户主动配合社区居委会、计生、公安、安监、工商等单位的信息采集、隐患检查、流动人口清查等行动,主动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争做文明居民。

第五条

在城区新购住房的居民,主动到社区居委会备案户口、计生等关系;房屋过户时,原户主迁往现居住地落户,买卖双方居民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居民出租房屋时,出租方和求租方应持身份证、房权证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备案。

第六条 社区居民要尊老爱幼,发扬家庭美德,建立和睦家庭。反对男尊女卑,不准虐待家庭成员。

第七条 搞好邻里关系,实现“相守 相望 相帮”,时刻体现“远亲不如近邻”。

第八条

以社区环境绿化、净化、美化为目标,共同参与植树种草活动,共同对社区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做到无乱堆乱倒、乱搭乱建、无卫生“死角”。

第九条 饲养宠物的居民要自觉清理动物粪便。

第十条

小区内所有车辆排放有序,不准乱停乱放,影响他人出入。 第十一条 小区居民成立治安巡逻队伍,加强小区内治安巡逻。

第十二条 社区商业门店增强诚信守法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童叟无欺,积极争创“无假货”示范店。

第十三条

居民家庭成员到社区居委会办理户口落户迁移、社会养老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城市低保、廉租住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贫困学生证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业务时,先查看信用计生数据库和居民自治公约履行情况,信用良好、守信履约的优先办理;失信违约、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待主动履约、信用修复后再办理。

第十四条

本《居民自治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古槐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2年4月25日

《龙泉社区居民自治公约》

为提高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能力,维护居民共同利益,构建新型和谐社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公约,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牢记“八荣八耻”,提升居民道德水平,建立和谐社区。 第二条

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社会治安,自觉遵纪守法,积极维护社区稳定,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不参加邪教组织,不搞封建迷信。

第三条

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争做“文明家庭”,共建“文明楼栋”。 第四条

直管党员和育龄妇女变更住址和联系方式后要主动告知社区党组织或居委会。居民、商户主动配合社区居委会、计生、公安、安监、工商等单位的信息采集、隐患检查、流动人口清查等行动,主动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争做文明居民。

第五条

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已婚育龄妇女向居委会迁入计生关系时,需自行确定一名担保人。

第六条

建设信用计生体系,居民登记结婚后,当月内上报社区居委会,签订信用计生协议书;育龄妇女要按时查体(孕查每月一次,透查每季度一次),生育子女后,当月内上报社区居委会,规定时间内(顺产90天内、剖宫产180天内)落实节育措施;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流入社区30天内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社区居委会备案登记,并按时查体、验证,守信履约的和失信违约的均记入信用计生数据库。

第七条

圣城街道籍以外的暂住人口进入社区居住3至30天的,持有效证件到社区居委会和派出所登记备案,居住30天以上的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并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基本信息。务工、经商等外来人员进入社区30天内,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备案基本信息。

第八条

在城区新购住房的居民,主动到社区居委会备案户口、计生等关系;房屋过户时,原户主迁往现居住地落户,买卖双方居民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居民出租房屋时,出租方和求租方应持身份证、房权证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备案。

第九条

居民家庭成员到社区居委会办理户口落户迁移、社会养老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城市低保、廉租住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贫困学生证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业务时,先查看信用计生数据库和居民自治公约履行情况,信用良好、守信履约的优先办理;失信违约、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待主动履约、信用修复后再办理。

第十条

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卫生,不能在居民区内饲养家禽,家畜等动物;不得在楼梯通道、楼外、甬路等地方乱堆乱放,不堵塞占用消防通道;车辆要按车位停放;实行生活垃圾入箱化,保持社区环境整洁优美。

第十一条

本《居民自治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龙泉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2年4月25日

《温泉社区居民自治公约》

为提高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能力,维护居民共同利益,构建新型和谐社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公约,共同遵守。

第一条

建设信用计生体系,居民登记结婚后,当月内上报社区居委会,签订信用计生协议书;育龄妇女要按时查体(孕查每月一次,透查每季度一次),生育子女后,当月内上报社区居委会,规定时间内(顺产90天内、剖宫产180天内)落实节育措施;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流入社区30天内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社区居委会备案登记,并按时查体、验证,守信履约的和失信违约的均记入信用计生数据库。

第二条

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

婚晚育、优生优育。已婚育龄妇女向居委会迁入计生关系时,需自行确定一名担保人。

第三条

圣城街道籍以外的暂住人口进入社区居住3至30天的,持有效证件到社区居委会和派出所登记备案。居住30天以上的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属于49岁以内的寿光市以外的育龄妇女需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并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基本信息。务工、经商等外来人员进入社区30天内,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备案基本信息。

第四条

在城区新购住房的居民,主动到社区居委会备案户口、计生等关系;房屋过户时,原户主迁往现居住地落户,买卖双方居民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居民出租房屋时,出租方和求租方应持身份证、房权证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备案。

第五条

直管党员和育龄妇女变更住址和联系方式后要主动告知社区党组织或居委会。居民、商户主动配合社区居委会、计生、公安、安监、工商等单位的信息采集、隐患检查、流动人口清查等行动,主动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争做文明居民。

第六条

社区居民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自觉教育子女及家人爱护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建设绿色文明社区,居民要文明养犬,不能在公共场所大小便,不能让宠物处于失控状态。

第七条

每个居民都要学法、懂法、守法,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要见义勇为,弘扬正气,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报警。

第八条

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邪教组织、封建迷信及其它不文明行为,积极参与社区“文明楼宇”及“好媳妇、好婆婆、好家庭”等各类评比活动。

第九条

居民家庭成员到社区居委会办理户口落户迁移、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城市低保、廉租住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贫困学生证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业务时,先查看信用计生数据库和居民自治公约履行情况,信用良好、守信履约的优先办理;失信违约、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待主动履约、信用修复后再办理。

第十条

本《居民自治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温泉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2年4月25日

《建新社区居民自治公约》

为提高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能力,维护居民共同利益,构建新型和谐社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公约,共同遵守。

第一条

直管党员和育龄妇女变更住址和联系方式后要主动告知社区党组织或居委会。居民、商户主动配合社区居委会、计生、公安、安监、工商等单位的信息采集、隐患检查、流动人口清查等行动,主动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争做文明居民。

第二条

树立科学文明的婚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在社区暂住、务工、经商和从事其他活动的外来人员,必须按时到社区服务大厅办理相关暂住手续。

第三条

每个居民都要学法、懂法、守法,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社区居民必须做到尊老爱幼,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对家中的老人、子女必须尽赡养、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老人和子女。

第四条

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行信用计生模

式,育龄妇女向社区居委会迁入计生关系时,需自行确定一名担保人。居民登记结婚后,当月内上报社区居委会,签订信用计生协议书;育龄妇女要按时查体(孕查每月一次,透查每季度一次),生育子女后,当月内上报社区居委会,规定时间内(顺产90天内、剖宫产180天内)落实节育措施;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流入社区30天内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社区居委会备案登记,并按时查体、验证,守信履约的和失信违约的均记入信用计生数据库。居民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户口落户迁移、社会养老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城市低保、廉租住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贫困学生证明等业务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符规定的不予办理。

第五条

圣城街道籍以外的暂住人口进入社区居住3至30天的,持有效证件到社区居委会和派出所登记备案,居住30天以上的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并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基本信息。务工、经商等外来人员进入社区30天内,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备案基本信息。

第六条

在城区新购住房的居民,主动到城市社区居委会备案户口、计生等关系;房屋过户时,原户主迁往现居住地落户,买卖双方居民到城市社区居委会登记,不符规定的不予办理。

第七条

本《居民自治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建新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2年4月25日

《汇文社区居民自治公约》

为提高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能力,维护居民共同利益,构建新型和谐社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公约,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动配合社区居委会、计生、公安、安监、工商等单位的信息采集、隐患检查、流动人口清查等,主动参与社区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直管党员和育龄妇女变更住址和联系方式后要主动告知社区党组织或居委会,争做文明居民。

第二条

居民要自觉维护社区内社会秩序的安定,维护和珍惜本社区的荣誉,爱护集体财产,居民须自觉维护社区公共卫生秩序,爱护公共财物。外出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扰乱公共秩序,反对一切违法活动,制止迷信活动,严禁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不参与“黄、赌、毒”、传销等不良行为,做一个崇尚科学的优秀公民。

第三条

社区居民要做到尊老爱幼,建立团结和睦的新家庭。积极争创“文明院”、“文明户”、“好婆婆”、“好媳妇”、“孝子孝女”。

第四条 居民在日常生活及社会活动时,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社区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

居民应遵守社区居民自治公约,执行居委会议、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居民对待组织、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他们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有关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进行诬告。

第六条

建设信用计生体系,居民登记结婚后,当月内上报社区居委会,签订信用计生协议书;已婚妇女应按时查体(孕查每月一次,透查每季度一次),居民生育子女后,应在婴儿出生当月向居委会报告,并在规定时间(顺产90日内,剖腹产180日内)落实节育措施。辖区内流动育龄妇女流入社区30日内应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社区居委会备案、

登记,并且按时验证,按时查体,守信履约的和失信违约的均记入信用计生数据库。

第七条

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育龄妇女向社区居委会迁入计生关系时,需自行确定一名担保人。

第八条

居民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户口落户迁移、社会养老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城市低保、廉租住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贫困学生证明等业务时,首先查看信用计生数据库和居民自治公约履行情况,信用良好、守信履约的优先办理;失信违约、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待主动履约、信用修复后再办理。

第九条

圣城街道籍以外的暂住人口进入社区居住3至30天的,持有效证件到社区居委会和派出所登记备案,居住30天以上的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并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基本信息。务工、经商等外来人员进入社区30天内,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备案基本信息。

第十条

在城区新购住房的居民,主动到城市社区居委会备案户口、计生等关系;房屋过户时,原户主迁往现居住地落户,买卖双方居民到城市社区居委会登记,不符规定的不予办理。居民出租房屋时,出租方和求租方应持身份证、房权证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备案。

第十一条

本《居民自治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汇文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2年4月25日

《石马社区居民自治公约》

为提高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能力,维护居民共同利益,构建新型和谐社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公约,共同遵守。

第一条 在日常生活及社会活动时,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社区的管理制度。 第二条 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子女要孝敬父母,父母要为子女做表率,积极争创文明楼院、文明户。

第三条 居民不得在社区内搞封建迷信活动,更不能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不参与黄、赌、毒、传销等不良行为,做一个崇尚科学的优秀公民。

第四条 直管党员和育龄妇女变更住址和联系方式后要主动告知社区党组织或居委会。居民、商户主动配合社区居委会、计生、公安、安监、工商等单位的信息采集、隐患检查、流动人口清查等行动,主动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争做文明居民。

第五条 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已婚育龄妇女向居委会迁入计生关系时,需自行确定一名担保人。

第六条 建设信用计生体系,居民登记结婚后,当月内上报社区居委会,签订信用计生协议书;育龄妇女要按时查体(孕查每月一次,透查每季度一次),生育子女后,当月内上报社区居委会,规定时间内(顺产90天内、剖宫产180天内)落实节育措施;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流入社区30天内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社区居委会备案登记,并按时查体、验证,守信履约的和失信违约的均记入信用计生数据库。

第七条 圣城街道籍以外的暂住人口进入社区居住3至30天的,持有效证件到社区居委会和派出所登记备案。居住30天以上的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属于49岁以内的寿光市

以外的育龄妇女需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并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基本信息。务工、经商等外来人员进入社区30天内,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备案基本信息。

第八条 在城区新购住房的居民,主动到社区居委会备案户口、计生等关系;房屋过户时,原户主迁往现居住地落户,买卖双方居民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居民出租房屋时,出租方和求租方应持身份证、房权证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备案。

第九条 居民家庭成员到社区居委会办理户口落户迁移、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城市低保、廉租住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贫困学生证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业务时,先查看信用计生数据库和居民自治公约履行情况,信用良好、守信履约的优先办理;失信违约、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待主动履约、信用修复后再办理。

第十条 本《居民自治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石马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2年4月25日

《站前社区居民自治公约》

为提高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能力,维护居民共同利益,构建新型和谐社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公约,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积极响应国家和政府的号召,自觉履行公民的义务,自觉参与本社区居民的自治活动,参加社区组织召开的各项会议和各项活动,积极为社区建设献言献策。

第二条 要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待人,居民之间、邻里之间互相尊敬,互相帮助,团结和谐。不许滋意闹事,打仗斗殴。

第三条 坚决杜绝社区居民参与社会上各种非法传销、各种邪教组织和赌博活动,居民要自觉维护社会治安,敢于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和不法行为作斗争。

第四条 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已婚育龄妇女向居委会迁入计生关系时,需自行确定一名担保人。

第五条

直管党员和育龄妇女变更住址和联系方式后要主动告知社区党组织或居委会。居民、商户主动配合社区居委会、计生、公安、安监、工商等单位的信息采集、隐患检查、流动人口清查等行动,主动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争做文明居民。

第六条

建设信用计生体系,居民登记结婚后,当月内上报社区居委会,签订信用计生协议书;育龄妇女要按时查体(孕查每月一次,透查每季度一次),生育子女后,当月内上报社区居委会,规定时间内(顺产90天内、剖宫产180天内)落实节育措施;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流入社区30天内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社区居委会备案登记,并按时查体、验证,守信履约的和失信违约的均记入信用计生数据库。

第七条 圣城街道籍以外的暂住人口进入社区居住3至30天的,持有效证件到社区居委会和派出所登记备案,居住30天以上的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并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基本信息。务工、经商等外来人员进入社区30天内,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备案基本信息。

第八条 在城区新购住房的居民,主动到社区居委会备案户口、计生等关系;房屋过户时,原户主迁往现居住地落户,买卖双方居民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居民出租房屋时,出租方和求租方应持身份证、房权证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备案。

第九条 居民家庭成员到社区居委会办理户口落户迁移、社会养老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城市低保、廉租住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贫困学生证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业务时,先查看信用计生数据库和居民自治公约履行情况,信用良好、守信履约的优先办理;失信违约、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待主动履约、信用修复后再办理。

第十条 本《居民自治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站前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2年4月25日

《仓圣社区居民自治公约》

为提高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能力,维护居民共同利益,构建新型和谐社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公约,共同遵守。

第一条

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社会治安,维护社区稳定,维护和珍惜本社区的荣誉,敢于同一切危害社区居民利益、破坏社区团结的违规违纪、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参加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不参加邪教组织,不搞封建迷信。

第二条

社区居民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积极争做 “文明家庭”,共建“文明楼栋”。 居民须做到尊老爱幼,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爱护公共财物, 对社区公共场所的健身器材、宣传栏、宣传版面、宣传条幅等都享有使用和审阅的权利,任何人不得破坏、损毁。

第三条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牢记“八荣八耻”,提升居民道德文化水平,建立健康和谐社区。

第四条

直管党员和育龄妇女变更住址和联系方式后要主动告知社区党组织或居委会。居民、商户主动配合社区居委会、计生、公安、安监、工商等单位的信息采集、隐患检查、流动人口清查等行动,主动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争做文明居民。

第五条

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已婚育龄妇女向居委会迁入计生关系时,需自行确定一名担保人。

第六条

建设信用计生体系,居民登记结婚后,当月内上报社区居委会,签订信用计生协议书;育龄妇女要按时查体(孕查每月一次,透查每季度一次),生育子女后,当月内上报社区居委会,规定时间内(顺产90天内、剖宫产180天内)落实节育措施;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流入社区30天内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社区居委会备案登记,并按时查体、验证,守信履约的和失信违约的均记入信用计生数据库。

第七条

圣城街道籍以外的暂住人口进入社区居住3至30天的,持有效证件到社区居委会和派出所登记备案。居住30天以上的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属于49岁以内的寿光市以外的育龄妇女需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并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基本信息。务工、经商等外来人员进入社区30天内,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备案基本信息。

第八条

在城区新购住房的居民,主动到社区居委会备案户口、计生等关系;房屋过户时,原户主迁往现居住地落户,买卖双方居民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居民出租房屋时,出租方和求租方应持身份证、房权证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备案。

第九条

居民家庭成员到社区居委会办理户口落户迁移、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城市低保、廉租住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贫困学生证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业务时,先

查看信用计生数据库和居民自治公约履行情况,信用良好、守信履约的优先办理;失信违约、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待主动履约、信用修复后再办理。

第十条

本《居民自治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仓圣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2年4月25日

《晨鸣社区居民自治公约》

为提高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能力,维护居民共同利益,构建新型和谐社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公约,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牢记“八荣八耻”,提升居民道德水平,建立和谐社区。 第二条

直管党员和育龄妇女变更住址和联系方式后要主动告知社区党组织或居委会。居民、商户主动配合社区居委会、计生、公安、安监、工商等单位的信息采集、隐患检查、流动人口清查等行动,主动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争做文明居民。

第三条

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争做“文明家庭”,共建“文明楼栋”。 第四条

圣城街道籍以外的暂住人口进入社区居住3至30天的,持有效证件到社区居委会和派出所登记备案,居住30天以上的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并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基本信息。务工、经商等外来人员进入社区30天内,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备案基本信息

第五条

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已婚育龄妇女向居委会迁入计生关系时,需自行确定一名担保人。

第六条

建设信用计生体系,居民登记结婚后,当月内上报社区居委会,签订信用计生协议书;育龄妇女要按时查体(孕查每月一次,透查每季度一次),生育子女后,当月内上报社区居委会,规定时间内(顺产90天内、剖宫产180天内)落实节育措施;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流入社区30天内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社区居委会备案登记,并按时查体、验证,守信履约的和失信违约的均记入信用计生数据库。

第七条

在城区新购住房的居民,主动到社区居委会备案户口、计生等关系;房屋过户时,原户主迁往现居住地落户,买卖双方居民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居民出租房屋时,出租方和求租方应持身份证、房权证到社区居委会登记备案。

第八条

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社会治安,自觉遵纪守法,积极维护社区稳定,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不参加邪教组织,不搞封建迷信。

第九条

居民家庭成员到社区居委会办理户口落户迁移、社会养老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城市低保、廉租住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贫困学生证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业务时,先查看信用计生数据库和居民自治公约履行情况,信用良好、守信履约的优先办理;失信违约、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待主动履约、信用修复后再办理。

第十条

本《居民自治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晨鸣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2年4月25日

第19篇:街道办社区居民自治章程

XXX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自治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国家以及省市社区建设工作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本街道办社区居民及社区成员单位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下,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活动。

第三条本章程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社区居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社区居委会在组织实施社区事务中,依法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

第二章社区党组织

第五条社区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社区党员的分布情况建立,开展党的工作。社区党组织是社区组织的领导核心,在街道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团结组织党(总)支部成员和居民群众完成本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支持和保证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履行职责;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章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六条社区居民委员会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第七条社区居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5名。日常事务工作由主任全面主持,副主任、委员实行分工负责制。主任不在位或空缺 1

期间,可由社区党组织指定副主任负责全面工作。

第八条社区居委会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

(二)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政府或区办事处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政府或区办事处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第九条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社区居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每季开一次汇报会,每半年一次总结会。社区党组织根据社区工作情况和居民的反映意见,可随时召集社区居委成员开会研究落实。

(二)居务公开制度。社区事务以及社区居委会成员职责分工和办公时间都要向社区居民公开,并设置公示栏。社区居委会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应按时上岗,文明服务。

(三)服务承诺制度。社区居委会为社区居民(成员单位)提供各类服务项目,应明确服务标准,自觉接受社区居民(成员单位)的监督。

第十条(各社区可增加内容)

第五章社区干部管理

第十一条社区干部是社区居民的公仆,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的思想,立足本职工作,努力为社区居民服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执行社区自治章程;

(二)认真学习政治和科学文化,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坚持实事求是,讲求工作方法,发扬民主作风,尊重社区居民,善于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经常深入社区居民调查,及时了解掌握社区情况和居民的意见;

(五)办事公道正派,及时帮助居民解决困难或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意见;

(六)协助社区内的居民解决居民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矛盾和纠纷,必要时,向物业管理部门反映意见和要求,加强对社区内物业小区工作的监督;

(七)及时将政府下达的有关通知或社区事务管理事项告知居民;

(八)积极向政府或办事处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第六章社区居民和社区成员单位

第十二条社区居民享有以下权利:

(一)民主选举权。凡年满18周岁,常住人口在本社区和居民一年以上的已办理暂住户口的居民都有选举权。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的除外;

(二)民主决策权。社区重大事务在实施前,社区居民有权向社区居委会或社区居民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由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决定;

(三)民主管理权。社区居民对社区事务的管理提出意见,并要求社区居委会将与居民利益相关的有关事项及时公布和解释说明;

(四)民主监督权。社区居民对社区居委会的成员或社区相关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评议。对不负责任的有关人员有权向社区居委会、社区党组织,甚至办事处举报。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压制和报复。

第十三条社区居民和社区成员单位义务:

(一)依法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自觉遵守社区自治章程;

(二)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政治文化、体育活动;

(三)自觉参与社区服务的自愿者组织,服从社区组织的工作安排和完成好分配的工作任务;

(四)弘扬正义和正气,敢于同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

(五)爱护公共设施和维护公共卫生,自觉维护梯道的畅通和公共环

境以及小区绿化的清洁;

(六)社区成员单位,应积极支持社区开展资源共享活动,协助配合社区居委会做好社区单位设施的开放和管理。

第七章社区秩序

第十四条严禁在社区制假、贩卖商品或物品;不准复制、出售、传播淫秽物品;严禁贩毒、吸毒;禁止赌博行为;严禁组织卖淫和嫖娼和拐卖妇女儿童行为。

第十五条严禁利用封建迷信手段骗财骗物,禁止在公共地方从事或组织他人进行迷信活动,禁止在社区内进行丧事葬礼活动。

第十六条严禁乱拉电线、水管或搭建其他有危害他人的雨蓬、铁架,禁止占用公共楼道或天顶堆放个人杂物。

第十七条遵守户口管理,出生、死亡要及时申报和注销户口;出租房屋要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要求租用者办理暂住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各社区可增加内容)

第八章社会团体的管理

第十九条本社区依法成立的社区志愿者组织、文艺组织,要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服从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社区居委会的管理,开展活动前呈报社区组织批准,严禁以组织名义为个人或企业乱拉赞助、传销产品,谋取非法利益。

第二十条(各社区可增加内容)

第九章社区风尚

第二十一条社区居民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睦邻关系。

第二十二条不准随意在楼上抛掷垃圾或杂物,严禁向窗外或楼下泼水或架设滴水管;禁止在居民休息期间从事装修或有影响他人休息的娱乐

活动。

第二十三条楼外延伸的衣架或晒衣钩,必须相对固定,阳台高台种养花草要保证固定安全,不得随意摆放。

第二十四条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做到尊老爱幼、赡老扶幼,建立团结和睦的新家庭,人人争当文明好家庭。

第二十五条(各社区可增加内容)

第十章社会保障

第二十六条本社区发生自然灾害时,社区居委会要及时协助办事处做好计灾、查灾、报灾工作;上级发给社区的救灾、救济财物,应专项使用,并及时发放到居民,同时积极协助居民恢复日常生活。

第二十七条经办事处确认的特困户,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标准给予救济;其子女上学困难的,在义务教育阶段,社区居委会应协助其向办事处申请减免学杂费。社区出现临时困难家庭的,社区居委会应协助其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第二十八条社区居委会应积极支持优抚对象和退伍军人为国防和经济建设建功立业,坚持每年“八一”、春节对军烈属和伤残退伍军人进行慰问,鼓励退伍军人自谋职业,帮助他们勤劳致富。

第二十九条(各社区可增加内容)

第十一条附则

第三十条社区居民委员会属下的管理机构可根据本《章程》制定社区居民议事制度、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社区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社区议行分设管理制度、社区服务设施管理制度、社区治安管理制度等各项自治制度。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20篇:创建居民自治特色社区工作计划

创建居民自治特色社区工作计划

党总支

拥军社区居委会

(2012年4月22日)

我们社区居民代表依法选举产生了社区居委会。为了理顺关系,推进社区自治,成立了社区居民议事委员会。为能更好地更合理地开展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年度的居民自治工作计划:

一、完善自治组织体系,营造自治的良好氛围。

首先社区进行了完善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体系工作,按照“五室”、“二站”、“一场所”的社区自治管理制度,建立建全社区办公室、社区党建室、社区警务室、计生服务室、社区综合服务室、社区便民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在社区居委会下设了社区服务委员会、文化教育委员会、卫生环境委员会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每个工作委员会下面都成立了相应的管理、服务队伍,即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社区义务平安服务队伍、社区文体队伍、社区卫生巡查队,护绿保洁队伍。社区主任担任组长,成员由热心社区工作、身体健康、思想觉悟较高的社区居民组成。队伍成员由社区居民组成,形成了社区居民自治运行机制。

二、以楼栋为单元,打好社区居民自治的基础

建立好社区居民自治运行机制建立后,实现社区居民自治,居民的广泛参与是基本保证。社区以栋为单元,发挥楼

栋组长的作用。今年,在以往的楼栋基础上,增设小区片长,将小区分为四片,采用由社区两委成员责任管理,小区片长分管,楼栋长监督的管理方式。这些由居民自己推选出来的片长、楼栋组长,必须具有一定的责任心和组织能力、热心社区公共事业,能为居民办实事、替居民讲话,群众信得过,他们作为社区联系居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去和居民建立广泛的联系。在工作中,必须明确他们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有效地协助社区组织居民参加社区活动,更好地体现了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三、发挥社区各工作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推动社区居民自治

社区在以居民自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居委会下设的各工作委员会的作用。组织各管理服务队伍,有效地开展了社区居民自治的各项工作。让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工作,也就是让越来越多的居民自己来协调和管理他们在社区里的各种关系。如成立社区在职党员工作委员会和社区议事委员会,根据党员和居民代表本人意愿,分别分配到社区各个工作部门,直接参与社区工作,切实解决社区的疑点难点问题。居民自身的民主实践,有利提高居民的民主素质,有利于提高管理能力。

四、充分利用资源,发挥自治功能

今年,社区将对社区义务平安服务队进行人员调整,在

小区中了选出一批年轻的,素质高,身体健康,有责任心的居民,参与社区的平安服务。今年社区将争创绿色社区,我们将开展植树、树木认养工作,已确保了树木的成活。社区还将一步深化了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等活动,面向社区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发动社区党员与居民,与特殊家庭签定“一帮一”结对子协议书。根据社区居民的要求,经常开展一些有利与身心健康的文化活动,如邀请专家为老年朋友开展健康教育,为青少年开展科普教育,为居民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等等。开展健康、文明、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吸引居民群众关心社区,使更多的居民参与到活动中来,进一步融洽社区与居民的关系。

五、健全规章制度,公开居务工作

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立后,我们制定了社区自治章程,社区也根据章程开展社区工作。居务公开是社区居民自治的一项重要内容。为透明社区工作,年初召开党员、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协商制定社区居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并每月向他们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得到反馈意见,及时整改工作,使社区工作失误减少到最低限度,提高居民们的满意度。对居民的敏感问题如居民卫生费收取,首先做通居民代表会工作,使代表们了解卫生费收取,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然后通过代表来传达社区意见,以便社区更好地开展卫生费收取工作。计划生育工作根据要求每季度公开一次,使居民心中有

数。让居民也拥有社区居委会工作的知情权。在年终会议上,社区将如实向居民汇报一年工作,并对代表们提出的疑问做出解答。居务公开的资料由专人负责整理和保管。

开展好社区居民自治,建立居民自治的信心和兴趣,全面推进居民自治工作,为社区工作开拓出新的工作局面,努力实现居民自治。通过社区居民自治,实现 “三个自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进一步和谐人际关系。

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汇报
《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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