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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3:57:18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市纪委 监察局

2011年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2011年,市纪委监察局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纪委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职能得到进一步加强。现总结如下。

一、2011年基本情况

2011年,全市共受理信访举报()件(次),重复()件(次)。初核线索()件。立案()件,涉及党员()件,监察对象()件。乡科级()件,一般干部()件,其他人员()件。

结案()件,结案率()%。处分()人,处分率()%。其中,乡科级干部()人,一般干部()人,其他人员()人。

受党纪处分()人。其中警告()人,严重警告()人,撤销党内职务()人,留党察看()人,开除党籍()人。

受政纪处分()人。其中警告()人,记过()人,记大过()人,撤职()人,开除()人。

免予党政纪处分()人。

大案要案()件,占立案总数()%;责任追究()人,占立案总数()%;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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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工作做法

1、加大力度,多渠道收集和挖掘案件线索

收集案件线索工作的面很广,而且案件线索的隐蔽性又越来越强,单靠我们仅的力量和人员是远远不够的,我们的信量和信息面毕竟是有限的,所以在充分调动和发挥好各基层纪委的积极作用的同时。我们主要从以下四个渠道收集和挖掘案件线索。一是经常保持与各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的沟通,及时掌握情况,收集案件线索;二是召开专题案件工作片会、纪委书记例会收集案件线索;三是从各项专项检查、清理工作中收集案件线索;四是到公、检、法、审计、计生、物价等部门收集和挖掘案件线索。

2、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认真做好指导工作

针对基层纪委查办案件少、缺乏办案经验等情况,加强对基层纪委自查案件的指导,帮助基层纪委分析案情,选准突破口,深挖细查违纪线索,推进案件查办工作的深入开展,并与基层纪委一起进行查办。同时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规范,确保办案质量。

3、加大结案力度,提高结案率

针对有的单位重立案,轻结案,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采取“走下去,请上来”的办法加强与基层纪委的联系,加大

-2- 结案工作力度,提高结案率。对于未结案件,催促其办案单位抓紧时间完善证据,按程序及时结案。对于有的案件存在一些问题不能及时结案,能够亲自到这些单位帮助完善证据,补齐手续,纠正程序,以便能够及时结案。全年结案率达()%

4、运用统计成果,加强案件剖析和综合分析以及监察建议工作

一是针对案件现象进行分析和归类,找出带有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按部门和行业将情况形成材料反馈给领导,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安排工作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二是针对一些部门和行业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提出治理和改进的措施和建议,发出监察建议书。三是根据上级纪委和本委领导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和案情分析材料。全年,共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份、监察建议书()份。

5、明确期限,及时准确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为确保准确及时地将统计汇总情况上报大连市纪委,每个月都必须提前将各单位上报的各类表格逐项进行检查、核对。针对发现的问题(错项、漏项、定性不准确、填写的简要案情不详细不能说明案情等情况)及时通知报表单位和部门,并将错项改过来,把漏项补全,确保一次输入成功。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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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规范管理,加强制度建设

案件管理室成立以来,我们首先将登记备案制度初步建立起来。截止目前,在案件管理室登记备案的有《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统计表》、《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违纪线索登记表》《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案件登记表》、《处分决定》、《对处分决定的批复》、《监察建议书》等6份材料。我们建立的登记备案制度是根据上级纪委及委局领导的要求,结合本委实际情况,本着科学、规范、有效、实用的原则开展工作的,不是照抄照搬,既要做好上级的规定动作,又要有我们的自选动作。

7、加强监督,严格办案程序

案件管理工作贯穿于查办案件的全过程,既为查办案件工作服务,又监督和规范查办案件工作,因此,案件管理室成立以来,首先对查办案件程序的合法性进行规范,从信访件的初步核实,到立案调查,到最后结案,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履行各种审批手续,从而保证了查办案件程序的合法性。

8、坚持原则,依纪依法参加案件审议工作。在审议案件工作中,针对每一件参加审议的案件,都能够本着:实事求是和党政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根据实际案情,积极参与讨论,严格按照《纪律处分条例》和相关规定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发挥好案件审议小组成员的作用,把好案件质量关。全年参加

-4- 审议案件()件。

案件管理室

201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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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2篇:案件监督管理经验交流

强化监督意识增强服务理念

全面履行案件监督管理职能

近年来,市纪委监察局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纪委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强化监督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理念,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职能得到进一步加强。

1、加大力度,多渠道收集和挖掘案件线索

收集案件线索工作的面很广,而且案件线索的隐蔽性又越来越强,单靠我们仅的力量和人员是远远不够的,我们的信量和信息面毕竟是有限的,所以在充分调动和发挥好各基层纪委的积极作用的同时。我们主要从以下四个渠道收集和挖掘案件线索。一是经常保持与各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的沟通,及时掌握情况,收集案件线索;二是召开专题案件工作片会、纪委书记例会收集案件线索;三是从各项专项检查、清理工作中收集案件线索;四是到公、检、法、审计、计生、物价等部门收集和挖掘案件线索。

2、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认真做好指导工作

针对基层纪委查办案件少、缺乏办案经验等情况,加强对基层纪委自查案件的指导,帮助基层纪委分析案情,选准突破 -1-

口,深挖细查违纪线索,推进案件查办工作的深入开展,并与基层纪委一起进行查办。同时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规范,确保办案质量。

3、加大结案力度,提高结案率

针对有的单位重立案,轻结案,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采取“走下去,请上来”的办法加强与基层纪委的联系,加大结案工作力度,提高结案率。对于未结案件,催促其办案单位抓紧时间完善证据,按程序及时结案。对于有的案件存在一些问题不能及时结案,能够亲自到这些单位帮助完善证据,补齐手续,纠正程序,以便能够及时结案。

4、运用统计成果,加强案件剖析和综合分析以及监察建议工作

一是针对案件现象进行分析和归类,找出带有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按部门和行业将情况形成材料反馈给领导,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安排工作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二是针对一些部门和行业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提出治理和改进的措施和建议,发出监察建议书。三是根据上级纪委和本委领导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和案情分析材料。

5、明确期限,及时准确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为确保准确及时地将统计汇总情况上报大连市纪委,每个

月都必须提前将各单位上报的各类表格逐项进行检查、核对。针对发现的问题(错项、漏项、定性不准确、填写的简要案情不详细不能说明案情等情况)及时通知报表单位和部门,并将错项改过来,把漏项补全,确保一次输入成功。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6、规范管理,加强制度建设

案件管理室成立以来,我们首先将登记备案制度初步建立起来。截止目前,在案件管理室登记备案的有《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统计表》、《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违纪线索登记表》《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案件登记表》、《处分决定》、《对处分决定的批复》、《监察建议书》等6份材料。我们建立的登记备案制度是根据上级纪委及委局领导的要求,结合本委实际情况,本着科学、规范、有效、实用的原则开展工作的,不是照抄照搬,既要做好上级的规定动作,又要有我们的自选动作。

7、加强监督,严格办案程序

案件管理工作贯穿于查办案件的全过程,既为查办案件工作服务,又监督和规范查办案件工作,因此,案件管理室成立以来,首先对查办案件程序的合法性进行规范,从信访件的初步核实,到立案调查,到最后结案,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履行各种审批手续,从而保证了查办案件程序的合法性。

8、坚持原则,依纪依法参加案件审议工作。

在审议案件工作中,针对每一件参加审议的案件,都能够本着:实事求是和党政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根据实际案情,积极参与讨论,严格按照《纪律处分条例》和相关规定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发挥好案件审议小组成员的作用,把好案件质量关。

案件监督管理室 2011年12月

推荐第3篇:纪检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2012年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2012年,***纪委监察局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在委局领导及上级纪委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职能得到进一步加强。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2年基本情况

2012年,全区共受理信访举报**件(次),初核线索**件。立案**件,涉及党员**件,大案**件,要案**件,一般案件**件,结案**件。

受党纪处分**人。其中警告**人,严重警告**人,开除党籍**人。

受政纪处分**人。其中警告**人,记过**人,记大过**人,降级**人,开除**人。

其中双重处分**人。

二、主要工作做法

1、加大力度,多渠道收集和挖掘案件线索

收集案件线索工作的面很广,而且案件线索的隐蔽性又越来越强,单靠我们仅的力量和人员是远远不够的,我们的信量和信息面毕竟是有限的,所以在充分调动和发挥好各基层纪委的积极作用的同时。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渠道收集和挖掘案件线索。一是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依靠群众收集案件线索; -- 1 --

二是从各项专项检查、清理工作中收集案件线索;三是到公、检、法、审计等部门收集和挖掘案件线索。

2、运用统计成果,加强案件剖析和综合分析以及监察建议工作

一是针对案件现象进行分析和归类,找出带有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按部门和行业将情况形成材料反馈给领导,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安排工作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二是针对一些部门和行业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提出治理和改进的措施和建议,发出监察建议书。三是根据上级纪委和本委领导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和案情分析材料。全年,共下发监察建议书一份。

3、明确期限,及时准确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为确保准确及时地将统计汇总情况上报市纪委,每个月要将上报的各类表格逐项进行检查、核对,确保一次输入成功,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4、规范管理,加强制度建设

案件管理工作自开展以来,我们克服了案件工作人员少的难题,首先将登记备案制度初步建立起来。截止目前,在案件管理登记备案的除规定要求外有《案件线索登记薄》、《案件线索管理台账》《排查案件线索及讨论案件会议记录薄》等**份材料。我们建立的登记备案制度是根据上级纪委及委局领导的要求,结合本委实际情况,本着科学、规范、有效、实用的原

则开展工作,既要做好上级的规定动作,又要有我们的自选动作。

5、加强监督,严格办案程序

案件管理工作贯穿于查办案件的全过程,既为查办案件工作服务,又监督和规范查办案件工作,因此,案件管理工作开展以来,首先对查办案件程序的合法性进行规范,从信访件的初步核实,到立案调查,到最后结案,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履行各种审批手续,从而保证了查办案件程序的合法性。

推荐第4篇:酒类监督管理工作汇报

曲沃县商务局

2011年酒类监督管理工作汇报

检查组各位领导:

曲沃县商务局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按照国家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山西省酒类管理条例》的规定,以扩大消费为目标,以促进规范经营为重点,以保障广大消费者喝上“放心酒”为目的,切实加强酒类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了全县酒类流通行业繁荣、稳定发展,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1、曲沃县酒类监督管理办公室于2006年5月16日成立,为正股级建制,全额事业编制,核定人员编制为9名。其中主任1名,工作人员8名,已全部在工作岗位中开展工作。

2、我局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山西省酒类管理条例》,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先后制定了《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执法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制》、《执法人员“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来约束规范我们的行为,从而为酒类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3、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我局组织酒管办、执法大队全体人员学习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山西省酒类流通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

定期邀请县司法局宣教人员和县法院办案人员为全体执法人员培训授课,结合实际讲解执法知识、法规条例、执法程序以及执法文书的制作,并对执法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极大提高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有效底增强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能力。同时,我局要求执法人员要遵循文明执法原则,语言要文明,衣着要整洁,态度要和蔼,举止要端正,在社会上树立良好形象。

二、积极开展酒类备案登记专项整顿。

年初,局领导对酒类备案登记开展专项整顿工作非常重视,我局召开酒类备案专项整治动员会,成立了商务局酒类备案登记专项整顿工作领导组,对全县酒类经营户发放了《关于开展酒类流通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酒类户经营情况登记表》等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地毯式入户调查,备案通知。

按照临商酒【2011】80号文件要求,在开展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清理整顿。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该取缔的取缔,该罚款的罚款,该公告的公告。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一种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

截止目前全县酒类批发户9户,零售户、餐饮备案登记792户,要求全部建立台账。批发户备案率达100%,零售、餐饮备案率达95%,发放不得向未成年人售酒警示牌626个。

今年我县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500余本,据酒类市场情况检查,市场使用随附单占总流量的95%。

三、继续加大《办法》、《条例》的宣传咨询活动

在酒类管理宣传工作中,我们注重深入基层,广泛宣传,注重培养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监督意识;培养经营户依法经营、规范经营意识。为此,我们利用3〃15宣传活动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同时,我们还组织执法人员为全县各个酒类经营户发放宣传材料,先后出动宣传车50余次,人员36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多份。

四、继续加大酒类市场检查力度。

我们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中博会、中秋节前市场酒类大检查,严厉查处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过期酒及不合格酒品;严格要求批发户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详细记录酒类商品流通信息,单随货走、单货相符;建立购销台账,商品来源去向有明确记录,账单相符。加大检查力度,加大频度。截止8月底,累计出动76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7次,对酒类经营户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查处违法案件5起,查扣了56瓶假冒红盖汾阳王。有效地打击了酒类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确保全县人民饮酒安全。

二0一一年九月

推荐第5篇:案件检查工作汇报

科学统筹开拓创新

进一步提升查办案件的工作水平

xx市纪委监察局

(2009年5月13日)

2009年,我们按照保定市纪委监察局的总体部署,积极探索查办案件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不断推动办案理念、思路、方法、措施、机制制度创新,全市查办案件数量和质量都有明显提高。今年以来,我市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0起,同比增加6件,其中结案12件,处分党员干部21人,挽回经济损失98.5万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科学规划,完善机制,提高办案工作效能

一是建立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年初,召开了公、检、法、审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反腐倡廉协调小组会议,制定了《工作规则》和《xx市查办案件中加强协作的实施意见》,规范了协调小组工作机制,明确规定了协作内容、形式、程序,有效提高了案件查办的效率。

二是健全办案队伍培训机制。我们对新任纪检监察干部举办了两期查办案件培训班,由纪委和检察院办案经验丰富的同志授课,传授办案经验和方法。

三是推行全员办案机制。实行全员办案制,让所有纪检监察干部在办案一线得到锤炼,促进了纪检干部办案能力的提高。

二科学统筹,创新思路,提升办案工作效果

一是强化领导,严格落实案件领办检查员制度。我们实行领导包案制,即:副书记包室,常委包案,每月召开一次查办案件专题调度会,明责任、压担子。

二是整合力量,实现办案资源共享。根据各个办案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办案风格,选出了15名特点突出、经验丰富的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建立起办案人才库。 遇到疑难复杂案件实行统一安排、统一调度,集中办案。

三是拓宽思路,广辟线索来源。通过网络搜集,比如在百度xx贴吧,对群众跟帖较多、反应强烈的问题,进行筛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5条;结合当前开展的“干部作风建设年”等活动,发现有价值的线索9条,根据这些线索,立案查处党员干部12名,其中科级干部5名。

四是激励表彰,提高办案热情。积极创造条件,对办案工作给予了全方位的支持。在办案工具、办案经费上给予充保障;在干部使用方面,对那些敢于办案、善于办案,长期奋战在办案一线、贡献突出的干部,大胆地提拔重用,有5名同志由于办案工作实绩突出得到提拔重用。

五是强化管理,提高办案质量。从办案人员工作作风入手,结合当前开展的“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积极探索案件科学管理新模式,规范办案程序,完善了“一员、两化、三落实”整套的科学办案流程。(明确一名领办检查员,实

现人员配备科学化和办案程序规范化,做到办案措施、处分和定期回访三落实)

三、科学把握,突出重点,提高办案工作水平。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和“三个把握”:

“三个结合”:将查办案件和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把查办案件的重点放在国家应对金融危机、扩大内需各项政策执行情况和专项资金落实上,加大对“小金库”的专项治理。将查办案件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相结合,严厉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案件。今年以来,查办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案件5起;将查办案件和干部教育相结合,达到惩处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

查办案件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我们在查办案件时注意以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考虑问题,从整体上把握办案工作。具体的说我们做到了以下四点:做到了“四个把握好.一是把握好查办时机。一些问题的暴露需要一个过程,待时机成熟时再动手,这样才能有的放矢使案件得到突破。二是把握好工作方法。探索实施“三级连锁责任制”,即信访赵案源、检查抓全案、审理先介入,形成信访、检查审理联动机制,确保案件查处快查快结。有的案件牵扯到一些无关紧要的陈年旧账,如果把有限的办案精力浪费到这些没完没了的细枝末节上,就会白白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三是把握好治本功能。认真落实了“一案双报告”制度,把一

些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对案发单位提出完善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有很多不足,我们将按照杜主任和司书记此次会议讲话精神,借鉴兄弟县市的好经验、好做法,把我市查办案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推荐第6篇: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遵照县委发[2004]31号文件精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责任制的要求,我局具体牵头承办全县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一年来,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们采取依靠群众、协调各方、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等措施,收到了明显成效。全县农民人均负担由2003年的45元降至今年的42元,全县减负237万元。今年接待和处理农民负担案件2起,4批次,50多人次。因农民负担问题引发的上访量继续下降,农民群众的满意度继续上升,全年无特大和恶性事件发生。现将今年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坚持不懈地抓好减负工作。县里继续加大对减负工作的领导,实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全面推行农业税收和涉农价格、收费的“公示制”。进一步明确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实行分工负责,各相关部门具体抓落实。针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涉及的部门多、工作复杂等特点,将县涉农收费的部门(教委、计生委、电力公司、林业局、土房局、畜牧中心、民政局、农业局、农办、水电局、交通局等)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并建立相关的工作责任制。同时,要求各涉农收费部门严格按减负政策执行。今年6月,对全县涉农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清理未发现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三)开展政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今年三月份,我们以农业“四五”普法和“科技赶场”为契机,组织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和中央、市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宣传活动,印发有关宣传资料85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600多人次。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政治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完善配套制度,杜绝农民负担反弹

一是强化“一事一议”制度。村集体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严格按照《重庆市农村村级范围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筹集,通过严格的控制,有效防止了“有事乱议”加重农民负担和“有事难议”影响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的现象发生。二是实行村社财务“双代管”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公开制度,真实全面地反映村社财务收支状况、反映群众关心的具体问题,接受群众监督。四是认真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乡镇农经部门具体负责农民负担监督卡的规范填发工作。五是落实“一费制”。今年秋季开始,全县中小学全部实行“一费制”收费。

(五)及时处理农民来信来访,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今年,共接受农民信访案(事)件2起,4批次,50多人数。今年4月,国梁镇边桥村农民反映该镇公路筹资问题,我们立即向县里作了反映,县里及时组织了几家部门联合进行查处,较好地处理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民负担来信来访案件有新的动向。由以前反映负担问题向农村税改政策不落实、村社财务不清和土地承包纠纷方面转变;

二是面向农民的教育收费仍需进一步规范;

三是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执行难,存在“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集体公益事业的发展。

三、明年工作打算

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及时处理农村的难点、热点问题。我们深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任重道远。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巩固成果,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央及市关于降低农业税税率等政策(估计明年将全部取消),让农民休养生息。

二是开展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争取县纪委、县纠风办、和有关涉农收费部门的支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民负担审计活动,审计的重点是农民普遍反映的农民建房和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和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对查出的案(事)件,将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予以处理。

三是认真清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严格按照国办发[2003]50号文件中“四个一律取消”的规定执行。

【“四个一律取消”,即:

1、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中央和省两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2、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及其财政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

3、除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之外,1997年以来出台的专门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

4、农村的各种集资、摊派以及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项目一律取消。

四是继续全面落实农民负担各项制度。要在认真落实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统一票据、财务公开、专项审计等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中小学收费实行“一费制”、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这些制度的监管作用。

五是继续做好农民信访工作。对农民信访案(事)件,要一如既往地做好登记、接待、解释、说服、化解工作,对群体性的严重案件,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并及时上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各位领导、同志们,减轻农民负担,说到底还是要靠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全面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效益,为实现“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切实增加农民收入而努力奋斗。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推荐第7篇: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遵照县委发[2004]31号文件精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责任制的要求,我局具体牵头承办全县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一年来,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们采取依靠群众、协调各方、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等措施,收到了明显成效。全县农民人均负担由2003年的45元降至今年的42元,全县减负237万元。今年接待和处理农民负担案件2起,4批次,50多人次。因农民负担问题引发的上访量继续下降,农民群众的满意度继续上升,全年无特大和恶性事件发生。现将今年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坚持不懈地抓好减负工作。县里继续加大对减负工作的领导,实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全面推行农业税收和涉农价格、收费的“公示制”。进一步明确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实行分工负责,各相关部门具体抓落实。针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涉及的部门多、工作复杂等特点,将县涉农收费的部门(教委、计生委、电力公司、林业局、土房局、畜牧中心、民政局、农业局、农办、水电局、交通局等)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并建立相关的工作责任制。同时,要求各涉农收费部门严格按减负政策执行。今年6月,对全县涉农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清理未发现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三)开展政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今年三月份,我们以农业“四五”普法和“科技赶潮为契机,组织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和中央、市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宣传活动,印发有关宣传资料85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600多人次。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政治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完善配套制度,杜绝农民负担反弹

一是强化“一事一议”制度。村集体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严格按照《重庆市农村村级范围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筹集,通过严格的控制,有效防止了“有事乱议”加重农民负担和“有事难议”影响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的现象发生。二是实行村社财务“双代管”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公开制度,真实全面地反映村社财务收支状况、反映群众关心的具体问题,接受群众监督。四是认真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乡镇农经部门具体负责农民负担监督卡的规范填发工作。五是落实“一费制”。今年秋季开始,全县中小学全部实行“一费制”收费。

(五)及时处理农民来信来访,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今年,共接受农民信访案(事)件2起,4批次,50多人数。今年4月,国梁镇边桥村农民反映该镇公路筹资问题,我们立即向县里作了反映,县里及时组织了几家部门联合进行查处,较好地处理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民负担来信来访案件有新的动向。由以前反映负担问题向农村税改政策不落实、村社财务不清和土地承包纠纷方面转变;

二是面向农民的教育收费仍需进一步规范;

三是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执行难,存在“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集体公益事业的发展。

三、明年工作打算

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及时处理农村的难点、热点问题。我们深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任重道远。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巩固成果,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央及市关于降低农业税税率等政策(估计明年将全部取消),让农民休养生息。

二是开展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争取县纪委、县纠风办、和有关涉农收费部门的支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民负担审计活动,审计的重点是农民普遍反映的农民建房和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和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对查出的案(事)件,将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予以处理。

三是认真清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严格按照国办发[2003]50号文件中“四个一律取消”的规定执行。

【“四个一律取消”,即:

1、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中央和省两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2、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及其财政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

3、除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之外,1997年以来出台的专门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

4、农

村的各种集资、摊派以及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项目一律取消。】

四是继续全面落实农民负担各项制度。要在认真落实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统一票据、财务公开、专项审计等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中小学收费实行“一费制”、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这些制度的监管作用。

五是继续做好农民信访工作。对农民信访案(事)件,要一如既往地做好登记、接待、解释、说服、化解工作,对群体性的严重案件,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并及时上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各位领导、同志们,减轻农民负担,说到底还是要靠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全面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效益,为实现“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切实增加农民收入而努力奋斗。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推荐第8篇:招投标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汇报

临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招投标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汇报

根据临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洮县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临政发[2008]71号文件精神,我们成立了领导机构,出台了实施方案。我们对进入县内所实施的各项工程从施工、监理、招标代理、设计、设备供应等单位招标投标业务的资格等方面进行全面严格审查,未出现违规审批、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

今年我们配合定西市招标办派专人到定西市跟踪监督管理招投标项目56项,其中:施工32项,中标金额50599.04505万元,监理24项,监理服务费金额1463.62万元。在监标过程中,监督评标专家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没有与任何投标人或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没有收取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人的财物或者好处。没有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无违规操作和暗相操作,符合招投标管理办法。

今年受定西市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无以下的43个建设工程项目依法进行公开招标,中标金额1477.338469万元。在招标过程中,我们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县上有关工程建设和建设项目设备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监督、检查全县各单位城乡工程

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提供服务,严格审查进入县内各施工、监理、招标代理、设计、设备供应等单位招标投标业务的资格,然后人员签到。在招标投标中,所有标底价为造价资询单位所做的造价,最后拨付工程款时经临洮县审计局审计,后再拨付。所有的招标工程项目全部符合省市县的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招标,从未发生过招标纠纷。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推荐第9篇: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汇报

200*年,全市系统食品生产安全监管部门在国家质检总局和市委市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全方位落实从源头抓食品质量安全的各项监管措施,全力保障奥运食品安全,积极稳妥的处置“三鹿”婴幼儿奶粉突发事件,较好的完成了各

项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确保本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处于有序可控状态。

一、全面落实全过程监管措施,确保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有序可控

(一)严格许可审批,把好市场准入关

经过严格审批,全市质量技监部门新发食品卫生许可证328张,变更692张;新发食品生产许可证547张,变更118张,期满延续186张;依法注销了175张食品卫生许可证和64张食品生产许可证。截止到2008年底,本市共有2496家食品生产企业获得质量技监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比2007年同期增加了5.5%。其中,a级企业466家,b级企业1546家,c级企业484家,分别占食品生产企业总数的18.7%、61.9%和19.4%。有2125家企业获得了3192张食品生产许可证,比2007年同期增加504张,证书数增加了18.8%;保留了87食品加工小作坊,比2007年同期减少了50.6%,食品小作坊占食品生产企业总数的3.5%。

200*年,全市新发食品相关产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186张,变更27张,期满延续35张,依法注销了23张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和53张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截止到2008年底,本市共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548家,其中246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获得卫生许可证,347家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共获得513张生产许可证;全市共有化妆品生产企业197家,共获得226张生产许可证。

(二)强化日常监管,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

200*年全市质量技监部门巡查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共8513家次,完成全年计划的128.7%,平均每家企业巡查2.9家次;对巡查中发现的4068个问题全部进行了回访,目前3933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完成整改率96.7%。巡查中抽检和现场快速检测各类产品共6550件,完成全年计划的108.8%,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的巡查抽检合格率分别为91.6%、96.3%和97.9%。

200*年,全市质量技监部门对1662家使用添加剂的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实施备案管理,不使用添加剂的834家食品生产企业中有790家也实行了零备案;共办理食品委托加工备案748家次,对3家使用复原乳生产乳制品的企业实施备案管理。

200*年市质量技监局组织对78类3665批次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开展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其中食品共抽查2890批次,2661批次合格,抽查合格率为92.1%;食品相关产品共抽查了273批次,257批次合格,抽查合格率为94.1%;化妆品共抽查了502批次,496批次合格,抽查合格率为98.8%。

200*年市质量技监局组织开展了4轮污染物监测,共涉及15大类1623批次食品,其中1574批次食品所检项目全部合格,样本合格率为97.0%。监测55项污染物指标共12066项次,其中54项次监测指标不合格,项次合格率为99.6%。

(三)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200*年全市质量技监部门在完成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大检查、迎“十一”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大检查、食品标识标注专项检查以及桶装饮用水、月饼、鸭产品、密胺餐具专项检查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200*年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万余家次,查处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违法案件376起,货值金额335万元,罚没款合计601万元,取缔了37个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窝点,有力地震慑了食品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

二、齐心协力,迎难而上,不折不扣的完成上级部署的专项任务

(一)周密部署,圆满完成奥运食品安全保障任务

为了确保奥运食品安全,市质量技监局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保证了奥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有序;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和市食品生产监督所对12家供奥食品定点企业严格落实了“6个100%”的监管措施,做到100%检查评估、100%生产备案、100%驻厂监管、100%现场检测、100%批批检验、100%电子化可追溯,对56家供奥备选企业加强巡查和抽检,确保了供奥食品质量安全;市质检院严格实施“专门通道、专门场地、专门设备和专门人员”的“4专”措施,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供奥食品检验检测任务。全市各级质量技监部门经过5个月的不懈努力,实现了“奥运食品定点和备选企业不发生食物中毒和食源性兴奋剂事件、本市所有食品企业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目标,圆满完成了奥运食品安全保障任务,闵行区质量技监局还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二)协调各方,推进

qs信息查询终端市府实事项目建设

按照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所有大卖场、144家中型超市设置qs(食品质量安全)信息便捷查询终端”的要求部署,质量技监部门加强与超市卖场以及各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全力推进本项市政府实事工程建设,保证了实施项目如期完成。目前已在全市大中型超市卖场安装了300台qs信息便捷查询终端,市民可以方便的查询所购食品的生产许可证信息,对无证食品和伪造、冒用qs编号的食品进行在线举报,帮助和督促超市卖场加强进货把关,杜绝无生产许可证食品进入超市卖场等流通主渠道。此外,市民还能够通过终端查询到食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食品选购小常识等实用信息,有利于树立市民对食品安全的消费信心。

三、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为市民和企业服务

(一)继续组织开展为民服务“双万”活动

全市质量技监部门继续组织开展万名食品生产企业外来务工青年综合素质培训和万名市民巡访食品生产企业活动。全市共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外来务工青年培训82场,培训外来务工青年近万名;组织开展了88场市民巡访食品生产企业活动,共组织10711名市民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参观食品生产过程,向市民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让市民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在今年的外来务工青年培训活动中,市质量技监局组织开展了以“为世博加油,为岗位添彩”为主题的食品生产企业进城务工青年食品安全知识擂台赛以及网上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得到了市民和企业的积极参与,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二)加强引导帮扶,推进食品加工园区建设

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继续积极推进食品加工园区建设,通过监管和帮扶并举,引导食品加工小作坊发展为正规企业。如闵行区组织马桥豆腐干加工小作坊联合组建了马桥豆腐干生产经营联合体,指导和帮助企业指定了产品标准,将马桥豆腐干这一传统特色食品纳入了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杨浦区成立了2个食品加工园区,配备了标准的厂房和冷库,吸引了一批食品加工小企业进驻;普陀区在食品加工园区内设立了资料室,引进了中心实验室,目前园区内所有企业都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全市质量技监部门继续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网站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和质量技监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质量技监局在本市平面、网络、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上发表新闻稿件约700篇次,在市局网站上发布各类信息200余条。特别通过组织万名市民巡访食品生产企业、在超市卖场安装qs信息查询终端等工作,丰富了宣传形式,拓宽了宣传的覆盖面,营造了食品安全放心的良好氛围。

四、创新监管制度,健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食品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一)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管制度体系

市质量技监局根据食品生产监管实际,先后印发了《上海市食品相关产品及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实施意见(实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巡查工作的通知》,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及化妆品日常监管工作模式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增强了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此外,《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量化分级评价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污染物监测后处理工作规范(试行)》等一系列制度类文件也正在制定当中。

(二)开展食品生产监管体系制度建设及机制创新研究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生产监督所和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等21个单位参与了食品生产监管体系制度建设及机制创新研究工作,研究课题项目共24项,涉及到不安全食品召回、污染物监测、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等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相关产品监管机制的确立,以及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的完善和创新等。与前2年相比,今年各单位上报的食品生产监管体系制度建设及机制创新研究成果从形式和内容上都有较大提高,分析问题更加深入,思路更加清晰,反映出监管人员分析解决食品生产监管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有了很大提高。

推荐第10篇: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

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

精选范文: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共2篇) 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遵照县委发[20xx]31号文件精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责任制的要求,我局具体牵头承办全县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一年来,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们采取依靠群众、协调各方、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等措施,收到了明显成效。全县农民人均负担由20xx年的45元降至今年的42元,全县减负237万元。今年接待和处理农民负担案件2起,4批次,50多人次。因农民负担问题引发的上访量继续下降,农民群众的满意度继续上升,全年无特大和恶性事件发生。现将今年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坚持不懈地抓好减负工作。县里继续加大对减负工作的领导,实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全面推行农业税收和涉农价格、收费的“公示制”。进一步明确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实行分工负责,各相关部门具体抓落实。针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涉及的部门多、工作复杂等特点,将县涉农收费的部门(教委、计生委、电力公司、林业局、土房局、畜牧中心、民政局、农业局、农办、水电局、交通局等)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并建立相关的工作责任制。同时,要求各涉农收费部门严格按减负政策执行。今年6月,对全县涉农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清理未发现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三)开展政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今年三月份,我们以农业“四五”普法和“科技赶场”为契机,组织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和中央、市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宣传活动,印发有关宣传资料85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600多人次。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政治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完善配套制度,杜绝农民负担反弹一是强化“一事一议”制度。村集体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严格按照《重庆市农村村级范围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筹集,通过严格的控制,有效防止了“有事乱议”加重农民负担和“有事难议”影响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的现象发生。二是实行村社财务“双代管”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公开制度,真实全面地反映村社财务收支状况、反映群众关心的具体问题,接受群众监督。四是认真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乡镇农经部门具体负责农民负担监督卡的规范填发工作。五是落实“一费制”。今年秋季开始,全县中小学全部实行“一费制”收费。

(五)及时处理农民来信来访,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今年,共接受农民信访案(事)件2起,4批次,50多人数。今年4月,国梁镇边桥村农民反映该镇公路筹资问题,我们立即向县里作了反映,县里及时组织了几家部门联合进行查处,较好地处理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农民负担来信来访案件有新的动向。由以前反映负担问题向农村税改政策不落实、村社财务不清和土地承包纠纷方面转变;二是面向农民的教育收费仍需进一步规范;三是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执行难,存在“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集体公益事业的发展。

三、明年工作打算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及时处理农村的难点、热点问题。我们深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任重道远。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巩固成果,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央及市关于降低农业税税率等政策(估计明年将全部取消),让农民休养生息。二是开展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争取县纪委、县纠风办、和有关涉农收费部门的支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民负担审计活动,审计的重点是农民普遍反映的农民建房和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和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对查出的案(事)件,将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予以处理。三是认真清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严格按照国办发[20xx]50号文件中“四个一律取消”的规定执行。【“四个一律取消”,即:

1、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中央和省两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2、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及其财政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

3、除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之外,1997年以来出台的专门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

4、农村的各种集资、摊派以及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项目一律取消。】四是继续全面落实农民负担各项制度。要在认真落实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统一票据、财务公开、专项审计等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中小学收费实行“一费制”、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这些制度的监管作用。五是继续做好农民信访工作。对农民信访案(事)件,要一如既往地做好登记、接待、解释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第2页

、说服、化解工作,对群体性的严重案件,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并及时上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各位领导、同志们,减轻农民负担,说到底还是要靠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全面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效益,为实现“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切实增加农民收入而努力奋斗。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共2篇)]篇1: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

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遵照县委发[2004]31号文件精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责任制的要求,我局具体牵头承办全县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一年来,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们采取依靠群众、协调各方、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等措施,收到了明显成效。全县农民人均负担由2003年的45元降至今年的42元,全县减负237万元。今年接待和处理[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共2篇)]农民负担案件2起,4批次,50多人次。因农民负担问题引发的上访量继续下降,农民群众的满意度继续上升,全年无特大和恶性事件发生。现将今年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坚持不懈地抓好减负工作。县里继续加大对减负工作的领导,实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全面推行农业税收和涉农价格、收费的“公示制”。进一步明确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实行分工负责,各相关部门具体抓落实。针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涉及的部门多、工作复杂等特点,将县涉农收费的部门(教委、计生委、电力公司、林业局、土房局、畜牧中心、民政局、农业局、农办、水电局、交通局等)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并建立相关的工作责任制。同时,要求各涉农收费部门严格

按减负政策执行。今年6月,对全县涉农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清理未发现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三)开展政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今年三月份,我们以农业“四五”普法和“科技赶场”为契机,组织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和中央、市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宣传活动,印发有关宣传资料(material)85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600多人次。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政治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完善配套制度,杜绝农民负担反弹

一是强化“一事一议”制度。村集体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严格按照《重庆市农村村级范围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筹集,通过严格的控制,有效防止了“有事乱议”加重农民负担和“有事难议”影响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的现象发生。二是实行村社财务“双代管”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公开制度,真实全面地反映村社财务收支状况、反映群众关心的具体问题,接受群众监督。四是认真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乡镇农经部门具体负责农民负担监督卡的规范填发工作。五是落实“一费制”。今年秋季开始,全县中小学全部实行“一费制”收费。

(五)及时处理农民来信来访,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今年,共接受农民信访案(事)件2起,4批次,50多人数。今年4月,国梁镇边桥村农民反映该镇公路筹资问题,我们立即向县里作了反映,县里及时组织了几家部门联合进行查处,较好地处理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民负担来信来访案件有新的动向。由以前反映负担问题向农村税改政策不落实、村社财务不清和土地承包纠纷方面转变;

二是面向农民的教育收费仍需进一步规范;

三是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执行难,存在“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集体公益事业的发展。

三、明年工作打算

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及时处理农村的难点、热点问题。我们深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任重道远。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巩固成果,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央及市关于降低农业税税率等政策(估计明年将全部取消),让农民休养生息。 二是开展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争取县纪委、县纠风办、和有关涉农收费部门的支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民负担审计活动,审计的重点是农民普遍反映的农民建房和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和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对查出的案(事)件,将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予以处理。

三是认真清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严格按照国办发[2003]50号文件中“四个一律取消”的规定执行。

【“四个一律取消”,即:

1、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中央和省两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2、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及其财政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

3、除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之外,1997年以来出台的专门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

4、农村的各种集资、摊派以及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项目一律取消。

四是继续全面落实农民负担各项制度。要在认真落实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统一票据、财务公开、专项审计等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中小学收费实行“一费制”、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这些制度的监管作用。

五是继续做好农民信访工作。对农民信访案(事)件,要一如既往地做好登记、接待、解释、说服、化解工作,对群体性的严重案件,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并及时上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各位领导、同志们,减轻农民负担,说到底还是要靠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全面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效益,为实现“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切实增加农民收入而努力奋斗。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篇2:关于2011年度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总结报告 中共峄山镇委员会

峄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1年度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总结报告

市减负办:

今年以来,我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

领导下,在市农业局经管站的指导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支持下,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以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为重点,以构建减轻农民负担长效机制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和纠风、减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切实落实农村减负的各项政策规定,抓好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强化督促检查,有效遏制乱集资、乱罚款、乱收费和乱摊派等行为,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今年以来我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1.确保各级惠农政策资金的落实到位。我镇始终把抓好支农惠农政策、资金的落实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作为减负工作的首要任务。2011年完成种粮综合直补面积40145.63亩核定工作, 发放综合直补资金435.38万元,亩均108.45元,所有补贴资金均通过农村[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共2篇)]信用社“一卡通”发放到户;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65万多元,补贴购置农机具162台(套),受益农户72户;按照玉米、小麦10元/亩,棉花15元/亩的补贴标准,落实良种补贴资金83万元,补贴全镇小麦面积41000亩、玉米面积39000亩、棉花面积2000亩。

2.实施“一事一议”项目助推新农村建设。我镇按照省市

各级关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情,从各村村民代表提议并通过上报的项目中,在政策规定的范围、议事程序、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等方面重点审核,确定今年重点实施39个项目,筹资筹劳总计974630元,其中筹资553020元,筹劳折资421610元;上级奖补487300元,其中市农财局已拨付的奖补资金379100元,已全部拨付到村,受益群众能达到40497人。通过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为全镇农村集体公益事业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

3、受理涉农信访及案件群众满意度上升。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认真做好农民负担信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口前移,化解矛盾。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处理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调查、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由于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宣传落实比较到位,今年以来,全镇没有发生涉农负担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和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事)件,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安定稳定。

二、主要做法

1.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今年以来,我镇共组织由经管、民政、财政等部门人员参加的4次减负自查,对在自查以及市农业局7月20日对我镇半年检查和财务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限时整改。为此,镇党委、政府先后4次召开专题减负工作会议通报市镇检查情况,要求各村和涉农

部门,认真对待减负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在全镇开展减负工作回头看。并组织7个管区集合本管区村负责人、村会计,对他们进行了减负、一事一议申报及财务管理方面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了法规要求,严肃了减负工作纪律。

2.加强组织部署,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为了更好地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确保减负工作取得成效,保证农民负担不反弹。调整充实了以党委书记秦晓东同志为组长,镇长田磊同志、分管减负工作的镇人大主席李启欣同志为副组长,减负办、党政办、纪委、教办、财政所、民政、土管所长等涉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减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济宁市下发的检查通知要求,转发了邹城市、济宁市减负工作检查的通知,并根据我镇实际情况起草下发了我镇的减负工作检查通知,从领导重视情况、惠农政策落实、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务财务公开、财务管理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要求和检查标准。12月18日下午召开了由党政班子成员及各管区书记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传达了济宁市检查通知要求,部署了我镇减负工作的具体实施内容。组织财政、经管、农技、纪委等部门精干力量对全镇50个行政村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3.加强宣传培训,认真落实各项减负政策。一是加强人员

培训,提升业务素质。12月4日-6日,组织经管、审计业务人员参加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培训班(济宁班),认真学习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有关政策;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补有关政策;农民负担监测有关规定等,提高了基层经管干部的政策水平及业务素质。二是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宣传效果。利用

各种媒体、标语、墙报、宣传单等形式宣传涉农价格和收费、支农惠农等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对减负政策的知晓度。向社会公开办公投诉电话,方便农民咨询减负政策,举报减负案件等。三是规范收费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根据市物价部门规范的所有涉农收费项目,集中制作了涉农收费公示牌,悬挂在农民群众经常看到的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标准、文件依据等内容。同时,还将水、电、气、农资价格和征地补偿、粮食直补等各项政府管理的涉农价费标准和惠农政策纳入宣传栏公告,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确保中央和各级政府的减负政策落实到位。

4.坚持“五项制度”,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我镇认真落实涉农收费“公示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和村级报刊订阅“限额制”。农民义务教育“免费制”、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民办理户籍和身份证等涉农收费均按上级有关政策严格执行,不存在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乱摊派等现象。

5.开展“一事一议”,做好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政府文件形式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峄镇发

【2011】39号),规范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程序。主要做法:一是严审申报项目。对各村所有申报项目的议事程序和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认真审核、审批。二是规范奖补程序。严格按照“先批后建、先建后补、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奖补工作。三是落实奖补资金。市农财局已拨付的奖补资金37 元,已全部拨付到村。四是监督检查。多次组织财

政、经管减负部门定期组织对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及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骗取村民筹资和奖补资金的行为,责令纠正。五是建立项目档案制度。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会议纪录、村民签字、筹资筹劳方案、项目预算、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原始材料,装订成册,整理归档,以备查用。

6.严格执行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制度。健全规范了审计

文档,在村级换届选举前,及时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纪委、信访、财政、农经等相关站所组成的审计小组,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包括各种惠农补贴资金、“一事一议”自筹和上级奖补资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收益和固定资产处置收入等。通过清理、审计,认真做好资产、资源登记,加强管理和监控,防止集体资产、资源流失,对资金收支使用情况加强监督,防止借村两委换届期间突击花钱。维护了群众的利益。

7、推行村级财务管理长效机制常抓不懈。首先是规范运作,创新农村财务管理新机制。制定峄山镇《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了现金管理、档案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10项制度,修订完善了补偿款统兑制度,开支审批制度,报帐审计制度,按时公开制度,定期检查制度等一系列财务制度,使村级的各项收支全部纳入“委托代理中心”统一管理,有效杜绝了村干部坐收坐支和借支挪用公款现象的发生。其次坚持财务报账公开通报制度。我们始终对村级财务做到常抓不懈,特别是通过党委、政府以“督查信息”的形式每季度对各村报账、公开情况进行通报、跟踪监督,取得了显著成效。

下页 余下全文

第11篇: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

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遵照县委发[XX]31号文件精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责任制的要求,我局具体牵头承办全县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一年来,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们采取依靠群众、协调各方、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等措施,收到了明显成效。全县农民人均负担由XX年的45元降至今年的42元,全县减负237万元。今年接待和处理农民负担案件2起,4批次,50多人次。因农民负担问题引发的上访量继续下降,农民群众的满意度继续上升,全年无特大和恶性事件发生。现将今年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坚持不懈地抓好减负工作。县里继续加大对减负工作的领导,实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全面推行农业税收和涉农价格、收费的“公示制”。进一步明确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氛围。

实行分工负责,各相关部门具体抓落实。针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涉及的部门多、工作复杂等特点,将县涉农收费的部门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并建立相关的工作责任制。同时, 要求各涉农收费部门严格按减负政策执行。今年6月,对全县涉农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清理未发现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开展政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今年三月份,我们以农业“四五”普法和“科技赶场”为契机,组织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和中央、市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宣传活动,印发有关宣传资料85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600多人次。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政治氛围和社会环境。

完善配套制度,杜绝农民负担反弹

一是强化“一事一议”制度。村集体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严格按照《XX市农村村级范围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筹集,通过严格的控制,有效防止了“有事乱议”加重农民负担和“有事难议”影响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的现象发生。二是实行村社财务“双代管”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公开制度,真实全面地反映村社财务收支状况、反映群众关心的具体问题,接受群众监督。四是认真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乡镇农经部门具体负责农民负担监督卡的规范填发工作。五是落实“一费制”。今年秋季开始,全县中小学全部实行“一费制”收费。

及时处理农民来信来访,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今年,共接受农民信访案件2起,4批次,50多人数。今年4月,国 梁镇边桥村农民反映该镇公路筹资问题,我们立即向县里作了反映,县里及时组织了几家部门联合进行查处,较好地处理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民负担来信来访案件有新的动向。由以前反映负担问题向农村税改政策不落实、村社财务不清和土地承包纠纷方面转变;

二是面向农民的教育收费仍需进一步规范;

三是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执行难,存在“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集体公益事业的发展。

三、明年工作打算

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及时处理农村的难点、热点问题。我们深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任重道远。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巩固成果,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央及市关于降低农业税税率等政策,让农民休养生息。

二是开展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争取县纪委、县纠风办、和有关涉农收费部门的支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民负担审计活动,审计的重点是农民普遍反映的农民建房和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和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对查出的案件,将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 予以处理。

三是认真清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严格按照国办发[XX]50号文件中“四个一律取消”的规定执行。

【“四个一律取消”,即:

1、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中央和省两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2、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及其财政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

3、除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之外,1997年以来出台的专门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

4、农村的各种集资、摊派以及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项目一律取消。

四是继续全面落实农民负担各项制度。要在认真落实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统一票据、财务公开、专项审计等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中小学收费实行“一费制”、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这些制度的监管作用。

五是继续做好农民信访工作。对农民信访案件,要一如既往地做好登记、接待、解释、说服、化解工作,对群体性的严重案件,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并及时上报。做到 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各位领导、同志们,减轻农民负担,说到底还是要靠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全面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效益,为实现“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切实增加农民收入而努力奋斗。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第12篇: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

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遵照县委发[2004]31号文件精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责任制的要求,我局具体牵头承办全县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一年来,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们采取依靠群众、协调各方、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等措施,收到了明显成效。全县农民人均负担由2003年的45元降至今年的42元,全县减负237万元。今年接待和处

理农民负担案件2起,4批次,50多人次。因农民负担问题引发的上访量继续下降,农民群众的满意度继续上升,全年无特大和恶性事件发生。现将今年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坚

持不懈地抓好减负工作。县里继续加大对减负工作的领导,实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全面推行农业税收和涉农价格、收费的“公示制”。进一步明确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实行分工负责,各相关部门具体抓落实。针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涉及的部门多、工作复杂等特点,将县涉农收费的部门(教委、计生委、电力公司、林业局、土房局、畜牧中心、民政局、农业局、农办、水电局、交通局等)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并建立相关的工作责任制。同时,要求各涉农收费部门严格按减负政策执行。今年6月,对全县涉农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清理未发现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三)开展政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今年三月份,我们以农业“四五”普法和“科技赶场”为契机,组织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和中央、市减轻农民负担政

策宣传活动,印发有关宣传资料85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600多人次。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政治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完善配套制度,杜绝农民负担反弹一是强化“一事一议”制度。村集体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严格按照《重庆市农村村级范围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筹集,通过严格的控制,有效防止了“有事乱议”加重农民负担和“有事难议”影响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的现象发生。二是实行村社财务“双代管”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公开制度,真实全面地反映村社财务收支状况、反映群众关心的具体问题,接受群众监督。四是认真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乡镇农经部门具体负责农民负担监督卡的规范填发工作。五是落实”一费制”。今年秋季开始,全县中小学全部实行“一费制”收费。

(五)及时处理农民来信来访,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今年,共接受农民信访案

(事)件2起,4批次,50多人数。今年4月,国梁镇边桥村农民反映该镇公路筹资问题,我们立即向县里作了反映,县里及时组织了几家部门联合进行查处,较好地处理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农民负担来信来访案件有新的动向。由以前反映负担问题向农村税改政策不落实、村社财务不清和土地承包纠纷方面转变;二是面向农民的教育收费仍需进一步规范;三是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执行难,存在“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集体公益事业的发展。

三、明年工作打算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及时处理农村的难点、热点问题。我们深感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任重道远。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巩固成果,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央及市关于降低农业税税率等政策(估计明年将全部取消),让农民休养生息。二是开展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争取县纪委、县纠风办、和有关涉农收

费部门的支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民负担审计活动,审计的重点是农民普遍反映的农民建房和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和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对查出的案(事)件,将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予以处理。三是认真清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严格按照国办发[2003]50号文件中“四个一律取消”的规定执行。【“四个一律取消”,即:

1、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中央和省两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2、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及其财政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

3、除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之外,1997年以来出台的专门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

4、农村的各种集资、摊派以及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项目一律取

消。】四是继续全面落实农民负担各项制度。要在认真落实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统一票据、财务公开、专项审计等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中小学收费实行“一费制”、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这些制度的监管作用。五是继续做好农民信访工作。对农民信访案(事)件,要一如既往地做好登记、接待、解释12全文查看

第13篇:广东省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文件

粤高法发[2005]12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广州海事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

《广东省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已经我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审判监督庭。

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广东省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统一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促进审判质量提高,确保司法公正,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是人民法院一项系统的内部管理工作。

人民法院建立内部日常性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第三条

人民法院通过对“可能有质量问题”案件的审查、认定和处理进行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可能有质量问题”的案件是指被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和被投诉有质量问题的案件。

第四条

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实行自查和核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对本院案件质量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第六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或其授权的副院长主管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或批办有关事宜。

第七条

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对本庭案件质量直接监督管理,对“可能有质量问题”的案件负责自查。

各审判庭庭长是本庭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审监庭除负有第七条规定的职责外,对本院其他审判庭“可能有质量问题”的案件负责核查。

第九条

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可能有质量问题”的案件,可以指令下级法院核查,也可以调卷核查。

第十条

对被改判、发回重审或被投诉有质量问题的案件,本院相关审判庭在收到

1 改判、发回重审裁判文书、案卷材料或者投诉材料之日起30日内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由审判庭的庭长签署后报该审判庭的主管院长。自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案件基本情况;

2、被改判、发回重审或被投诉的原因;

3、分析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及存在问题的性质、程度;

4、提出对问题的处理意见。

被投诉有质量问题的案件是指立案信访部门对投诉材料审查处理后,认为可能有质量问题而送有关审判庭自查的案件。

第十一条

各审判庭的主管院长对相关审判庭报送的自查报告审阅后,将案件批转审监庭进行核查。

第十二条

司法统计部门每月对二审被维持、改判、发回重审以及被投诉有质量问题案件的数据等情况进行统计,制作统计表报院领导并送审监庭。

审监庭根据统计表检查相关审判庭是否对相关案件及时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检查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并上报院领导。

第十三条

审监庭收到各主管院长的批示和审判庭的自查报告后5日内指定审判人员核查。核查期限2个月,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第十四条

审监庭对发回重审案件认为需要待案件重审后再进行处理的,待案件重审结案后分别不同情形进行处理:

1、裁判结果与原审一致,没有上诉、抗诉或者上诉、抗诉后二审维持原裁判的,案件不再核查;

2、除第一种情形外,其他案件在裁判生效后进行核查。

第十五条

审监庭对案件的核查采取合议制。

第十六条

案件核查完毕后,审监庭应当写出核查报告。

第十七条

审监庭对被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核查报告,根据下列情况提出意见:

1、对因提供新证据等不属于质量原因导致改判、发回重审的,提出案件没有质量问题的意见;

2、认为确属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或程序不合法而导致改判、发回重审的,建议审判委员会讨论。

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的主管院长对核查报告审核后作出审批意见。

第十八条

审监庭对被投诉有质量问题的案件的核查报告,根据下列情况提出意见:

1、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的案件,建议交由相关审判庭对投诉人进行答复;

2、对没有原则错误,但存在瑕疵的案件,建议交由相关审判庭做好投诉人的说服解释工作,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

3、认为存在明显事实、证据认定不当、适用法律错误或严重违反诉讼程序的案件,建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的主管院长对核查报告审核后作出审批意见。

案件质量问题的认定和责任承担

第十九条

有质量问题的案件是指事实、证据认定、适用法律或程序上有差错,影

2 响裁判结果公正性和正确性的案件。

第二十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案件质量问题:

1、当事人放弃或部分放弃权利主张而导致改判或发回重审的;

2、刑事案件有新证据或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提供新证据而导致改判或发回重审的;

3、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章或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修订而导致改判或发回重审的;

4、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章或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理解不同而导致改判或发回重审的;

5、因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或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而导致改判或发回重审的;

6、审判委员会认为不属于质量问题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审判委员会对核查报告和有关案件材料讨论后,依照事实和法律,作出案件是否有质量问题以及问题的性质和程度的认定,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决定或意见。

第二十二条

对案件质量差错责任人根据责任的性质和责任大小,分别依照干部考核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或依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以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责任人对案件有质量问题的认定及作出的处理有意见的,可以向审判委员会提出申诉。

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档案

第二十四条

审判委员会、政工人事等部门应当以个人为统计对象建立相G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资料档案;各审判庭应当建立本庭审判人员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资料档案。

第二十五条

各审判庭对本庭办案人员的办案数、被改判、发回重审和被投诉案件数、被审判委员会认定有质量问题的案件数等情况进行统计,制作办案人员案件质量监督—览表。统计数据每半年送审监庭一次。

第二十六条

审监庭每年将全院办案人员全年所办案件数、被改判、发回重审、投诉案件数和被审判委员会认定有质量问题的案件数等情况进行统计,制作案件质量监督一览表,连同案件质量监督意见及处理结果报审判委员会并送本院政工人事部门,供政工人事部门考核、考察干部参考。

第二十七条

审判委员会、政工人事部门对审监庭上报和移送的有关数据和材料应指定专人、建立专门资料档案进行管理。

第二十八条

执行案件的质量监督管理另行规定。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二OO五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3 关于《广东广东省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说明

一、关于制定的目的和意义

中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肖扬院长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也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并强化内部监督。所以,建立内部监督机制是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的体现,也是法院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重要前提和保证。法院内部监督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对案件质量的监督。目前法院各审判业务部门在审判过程中的自我监督和审监庭的再审监督,以及其他部门的监督,做法各异,没有形成日常性的工作制度,缺乏统一性、动态性的监督机制,监督功能相对滞后。因此我们必须按照中纪委三次全会的精神和最高法院多次提出要建立和完善法院内部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的要求,构建我省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在去年底召开的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吕伯涛院长强调指出: “明年要重点解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不落实的问题。这是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迫切要求,各级法院必须下真功夫抓落实。关键是建立健全‘四项监督制约机制’:一是以立案庭为主的审判效率监督管理机制;二是以审监庭为主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三是以各审判业务部门为主的案件质量效率保证和自查机制;四是以政工、纪检部门为主的审判人员岗位责任目标考核与奖励机制”。因此,制定《广东省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下称《暂行办法》)是新形势下广东省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完善内部监督体系、促进司法公正、落实广东省委提出的“抓落实、重提高、促发展”,要求的重要举措。

在去年十一月底十二月初召开的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座谈会上,我们重点提出了统一和规范全省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的问题。通过讨论,各级法院统一了认识,树立了信心。结合我们此前进行的广泛调研和深入研究,我们认为,建立一个统一的对“可能有质量问题”

的案件进行监督的机制,对于提高案件质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把制定《暂行办法》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暂行办法》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前后修改了十三稿,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关于案件质量监督的范围和内容

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范围的确定要科学,要符合经济、效率的原则,

同时要结合审判工作的特点,符合法律原理和司法规律。因此原则上应坚持事后监督,即对“可能有质量’问题”的案件进行监督。“可能有质量问题”的案件主要包括三类:

1、被改判的案件;

2、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

3、被投诉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案件。案件已生效,当事人没有异议,社会上没有投诉和不良反映的案件,原则上不属于“可能有质量问题”的案件的审查范围。从监督内容看,主要包括程序上和实体上存在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差错问题。监督的作用就是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检查、总结和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暂行办法》对质量监督的范围和内容的界定,符合审判工作规律,有利于对案件质量的科学监督、有效监督。

三、关于监督模式

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是全院性的工作,应当有统一的、权威的监督管理机构,

同时各审判业务部门都应当参与其中,这样才能形成科学的、完整的监督管理体系。《暂行办法》明确审判委员会是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的集中管理机构,对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各审判业务部门对本部门案件质量直接监督管理,审监庭对本院案件质

4 量间接监督管理。这样就形成了立体的、动态的、全面的监督格局。在审判委员会集中管理下,各业务部门都是监督的主体,同时也是被监督的对象。各审判业务部门要按照要求对“可能有质量问题”的案件认真自查并写出报告。各审判业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能。《暂行办法》强化了各审判业务部门在质量监督方面的责任,充分体现了分散管理的特点。审监庭对“可能有质量问题”的案件进行核查并对案件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提出意见,体现了监督的专门性。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各审判业务部门各自为政、同体监督的弊端。同时,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建立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档案,对每一名办案人员的办案数、被改判案件数、发回重审数、被投诉案件数等情况进行统计,作为考核、考察办案人员的重要参考依据。这样就把案件质量监督与干部考核、考察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队伍素质和审判质量的提高。

四、关于审监庭的职责

审监庭在案件质量监督问题上要定准位,不能越位、缺位和错位。审监庭对“可能有质量问题”案件的监督,是在审判委员会领导下,接受审判委员会分派的任务,在有关审判庭对被改判、发回重审、投诉等案件自查的基础上,对案件进行核查,分析案件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向审判委员会提出核查意见。这种监督是一种间接监督。审监庭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职责和范围可以用“两个可能”来概括,即对“可能有错”的案件进行再审,对“可能有质量问题,,的案件进行核查。按照这样的分工,审监庭切实负起自己的职责,就能够更加有效地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第14篇:在全市案件检查暨案件监督管理

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查、案管工作

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6月24日)

李 桂 华

同志们:

这次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查、案管工作会议,是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落实东片九市案件检查座谈会和全省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全市案查和案管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的工作任务。关于案件检查工作,市委非常重视,5月3日,张秋波书记在《关于省纪委东片九市案件检查工作座谈会精神汇报》上作出重要批示,“省纪委东片九市会议很重要,高守勤书记的讲话,全面分析了一季度办案情况,对今后办案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纪委要结合东营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水平,把今年反腐倡廉任务落到实处。”今天,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马登雨同志亲自出席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根据东片九市案件检查座谈会和全省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市实际,我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开拓创新,努力进取,全市案查和案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全市案件检查工作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严格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坚决惩治腐败,保持了查办案件的强劲态势。1—6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37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3.09%;立案110件,比去年同期上升52.78%。在立查的违纪违法案件中,万元以上案件25件,涉及党员案件110件,涉及监察对象案件22件,涉及县处级干部1人,乡科级干部8人。在立查的各类案件中,失职类案件43件,破坏经济秩序类案件24件,违反财经纪律案件12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11件,贪污贿赂以及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各6件。共处分人数77人。回顾今年以来的工作,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各级办案意识不断增强。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发挥“第一责任人”的作用,亲自动员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尤其是对办案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各级纪委把办案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同志亲自组织协调大案要案的查处,分管领导全身心投入办案工作,主动精心组织实施,形成了良好的办案工作新局面。利津县纪委实行了定领导、定方案、定办案人员、定时间、定纪律、责任落实到位的“五定一到位”制度;河口区3月18日召开了全区乡镇案件检查工作会议,对今年的案查任务进行了安排。

二是服务大局能力明显提升。各级坚持立足全局、紧贴中心,进一步深化办案效果,提高服务大局能力,为实现科学发展、和

2 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广饶县结合党委政府实施的重大举措、阶段性重点工作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运行等方面,严肃查处各类阻挠干扰和破坏经济发展的违纪违法行为,有效地净化、优化了发展环境;东营区通过查处城区村居固定资产流失和大额资金开支监管不力等违纪案件,在街道实行了《城区村居大额资金支出周报告制度》,有效监督了城区村居大额资金的开支。

三是办案机制日趋完善。各级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探索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的新办法、新举措。垦利县纪委试行了案件主办人制度,查办案件执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提升了案件质量与效率;河口区坚持区纪委自办、乡镇案查督导、执纪执法部门协调配合、县区(油地)纪委交流互动的“四线工作法”,调动和发挥区乡两级、系统内外工作积极性;广饶县以整合办案力量和办案资源、强化组织协调、提升办案效果为目的,创新实施了“五动”办案机制。

四是办案队伍素质显著提高。去年各级纪委换届后,针对办案人员成分新、业务不熟等实际,普遍通过举办培训班、业务交流与研讨、以案代训等方式,狠抓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有效提高了办案人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垦利县、利津县举办了查办案件工作培训班,垦利县还印发了《查办案件知识简明手册》,采取多种形式对乡镇纪委人员进行培训指导;东营区纪委于今年4月份,组织全区30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中央纪委、监察部北京培训中心举办的为期10天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

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工作中存在的一

3 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办案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基层办案人员特别是乡镇纪委独立办案的能力比较差;二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手段还比较落后,办案工作的科技含量、信息化程度还比较低;三是各县区案件发展不平衡,市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办案工作比较薄弱等。我们要切实予以重视,认真加以改进。

(二)全市案件监督管理工作

近年来,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网络体系逐步健全,规章制度日趋完善,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分别被中央纪委办公厅、省纪委办公厅授予全国、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案件管理先进单位。在今年的全省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我市作了典型发言,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受到了省纪委的表扬。

一是案件监督管理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其一,各级领导把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纪委常委会就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要求案管工作要掌握案查信息,实行重大案件动态控制,加强案件查办工作指导与督查,分析研究案发规律、特点,提供决策依据,促进查办案件的质量与时效。各县区纪委主要领导把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决策体系,经常听取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其二,案件监督管理领导体制更加完善。市纪委为了有效发挥案管作用,成立了案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办公室、案查、信访、审理相互协调、相互支持的“四位一体”工作模式,加强组织协调

4 和工作指导,市县两级基本形成了上下协调运转的案件管理工作网络。其三,案件监督管理机构人员进一步健全充实。市纪委积极运作成立案件监督管理室,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目前先期挂案件监督管理室牌子,明确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实现“管查分开”。各县区纪委也都明确了负责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积极为开展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是案件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为形成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我们制定了一系列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和办案工作的制度规定,如:《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案件检查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协作配合的意见》、《案件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同时,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市纪委正在拟定出台《案件督办核查工作办法》、《机关案件资料管理办法》、《全市案件统计工作考核办法》等,从而逐步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案件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三是案件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近年来,市、县两级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做了艰苦细致的工作,加强了对查办案件的信息资料指导、典型案例指导、动态过程指导和有关问题释疑解惑指导。其一,当好信息库,全面发挥案件统计汇总职能。各级及时对案件管理系统软件予以更新升级,严格填报要求,规范操作方法,使案件管理系统顺利运行。市纪委每年根据案件统计考核办法,对统计汇总工作提出实施意见,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基本形成了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的工作模式,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近年来,我市在全省案件

5 统计考核中始终保持满分。其二,当好参谋部,大力提升案件综合分析水平。坚持抓好动态分析。每半年对办案形势、案件特点及发案趋势进行分析,针对办案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坚持抓好典型案件分析。自实行“一案两报告”制度以来,全市撰写案件分析报告60余篇,提出各类建议150余条,多数进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坚持抓好专题分析。研究案件的特点与规律,总结查办案件的经验与做法,为指导办案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我市撰写的《关于对非纪检监察对象调查取证工作的政策把握和方法问题的理论与实践》一文在省纪委信息专刊(225期)印发。撰写的《查办“小金库”案件的分析与思考》一文在全省案件综合分析评比中获二等奖。其三,当好中枢部,不断加大查办案件组织协调力度。建立了案件移送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落实查办案件协作配合责任制,充分发挥各执纪执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的职能优势,形成分工合作、协同办案的工作机制。其四,当好监控器,进一步拓展案件监督工作。在案件的静态监督方面,加强了重要案件线索的督办核查,通过案件线索的登记汇总、分析排查以及跟踪督办等方式,及时掌握重点案件查办情况;在查办案件的动态控制方面,案管人员全程参与重要案件查处,严格办案程序的监督,严格办案措施的审批;在办案人员的纪律约束方面,推行了办案工作回访、办案人员责任追究等制度。通过上述举措,形成了静态监督、动态控制与纪律约束相并重的监督模式。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案件监

6 督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基层案件监督管理人员力量配备不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创新发展;办案监督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等。

二、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进一步提高案件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根据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和东片九市案件检查座谈会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今年全市办案工作提出以下目标:全市立案总量保持平稳,办案质量、效率和依纪依法办案水平明显提高,重大典型案件有新突破,治本作用不断深化,全年办案工作安全、健康、稳定发展。为实现上述目标,今年全市案件检查工作要树立并落实六个方面的办案观。

(一)树立科学的办案政绩观。一是要树立大局观念。要善于从大局、政治上考虑和处理问题,注重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查处大要案,影响大、威慑大,能增强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同时,要运用好政策和策略,着眼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合理地选择办案时机和确定工作方案,防止查办案件对社会稳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二是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念。评价办案成绩要坚持实事求是,既要看查了多少案件,又要看解决了多少实际问题;要坚持惩治结果和预防效果综合考量。三是要树立治本观念。要继续实行“一案两报告”制度,既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标作用,又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效,做到以案促教、以案促建、以案促纠等“三个促进”。以案促教就是运用一 7 些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取得“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以案促建就是在形成典型案件的剖析报告时,重点查找案发的原因,分析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并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深化改革,做到“查处一案,剖析一案,通报一案”。以案促纠就是形成单个案件剖析报告的同时,注意从案情相似的多个案件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治理意见,及时进行纠正,做到“查处一案,纠正一批,警示一片”。

(二)树立严格的办案程序观。程序是正确办案的保障,是依法执纪的重要体现。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进一步提高依纪依法办案意识,在案件线索收集、初核、立案、调查取证、移送审理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遵守党章和案件检查条例规定的程序。尤其是要严格“两规”措施的使用条件和时限、适用对象、审批权限,我们积极探索不用或少用“两规”突破案件的路子,但不是不用,必须用的还是要用,但一定要慎用、用好。根据中央纪委的规定,市纪委实施“两规”措施,要报省纪委批准并备案;县区纪委实施“两规”措施,要报市纪委批准并报省纪委备案。要注意改进实施“两规”措施的具体做法,保障被“两规”人员的人身权、财产权、知情权、申辩权等合法权利,认真遵守严禁逼供、侮辱人格等办案纪律。要加强对使用“两规”措施的监督和管理,对被“两规”人员要实行“六人三班双岗”二十四小时陪护,还要加强对“两规”

8 场所的安全保卫,定期对执行“两规”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特别要防止自杀、自残、逃跑等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双零目标”,保持不发生安全事故的良好形势。要定期对办案程序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保证办案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树立明确的办案绩效观。办案要有明确的绩效观念,要把案件办成优质高效的案件。一是要明确案件的质量标准。一起高质量的案件,查处的问题应当是领导和群众所关心和关注的,查处的被调查对象的职级应当是比较高的,查处的涉案金额应当是比较大的,处理的结果应当是重处分的。二是要突出办案重点。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的“六个绝不允许”的要求,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尤其是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进一步加大查办新型权钱交易案件的力度。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中的案件。主要涉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利用司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商业贿赂案件以及破坏发展环境案件。三是要加大自办案件的力度。要切实摆脱对执纪执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移交案件的过度依赖,不断加大自办案件力度。四是要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处。要保持案件发展的均衡和平稳,要经常不断地分析排查案件线索,严查大案要案,保持查办案件持续的高压态势。五是要提高办案效

9 率。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要从速从快。要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落实办案责任制,充分发挥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促进办案效率的提升。

(四)树立牢固的群众利益观。查办案件要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要把群众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待任何一个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都不能掉以轻心、敷衍了事。可以说,当前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一些突出领域就是当前查办案件工作应当关注的重点领域,要从这些重点领域中寻找案件线索,譬如,从贪污、截留、私分涉农补贴等坑农、害农的问题中发现案件线索,从抗震救灾期间公款旅游、挥霍浪费国家资财、失职渎职等问题中发现案件线索,等等。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既要惩治违法乱纪的责任人员,又要追究有关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从根本上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五)树立多维的办案方法观。在办案线索方面,要不断拓展案源,提高成案率。发现线索是办案的前提,要继续发挥好信访主渠道作用,鼓励群众署实名举报和网上举报。同时要切实增强发现案件线索的主动性,通过新闻媒体、网络评论、执法监察、纠风治乱等渠道及时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对案件线索要认真分析排查,精心筛选可信度高、可查性强的案件线索,及时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初核。在办案重心方面,要注重正面谈话与外围调查相结合的取证工作。证据是办案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从一定意义上讲,办案就是取证,而取证的最佳时机,在于和调查对象正

10 面接触谈话之前的外围调查阶段。要注重谈话的技巧,加强突审的能力,特别是“一对一”受贿案件的突破,一定要发散思维、勤于思考,要能打硬仗、善啃硬骨头。在谈话前,要做好被调查人背景资料、证据资料、谈话提纲、应变预案、环境设置等准备。在谈话中,要选准突破口,乱其阵脚,既可以单刀直入,也可以迂回曲折;要发现被调查人谈话破绽,挫其锐气,抓住问题要害,采取政策攻心,瓦解其抵抗;要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促使其自觉地解除思想防线,主动交待组织上还不掌握的问题。在办案措施方面,要突出“两规”、“两指”与综合运用多种措施相结合的办案谋略。“两规”、“两指”是获取证据的重要措施,但不是查办案件的必经程序,要综合运用组织处理,暂予扣留、封存文件、资料、账册、单据、物品、非法所得等证据资料,查核银行存款,提请冻结银行账户等多种办案手段突破案件,固定相关证据。

(六)树立现代的科技办案观。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手段不能单纯依赖于传统的纸笔调查取证方式,要讲究与时俱进,不断加大办案投入,保证办案经费,保证办案用车,配备笔记本电脑、照相机、摄象机、录音机、电子监控系统等高科技装备,为办案工作实现现代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创造条件,全部实现计算机录入谈话材料,逐步实现“两规”对象电子监控、案件信息内部网络传输等。

三、发挥职能,求真务实,深入做好案件监督管理各项工作 新形势、新任务不仅给查办案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11 也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国、全省纪检监察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明确的案件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和统计分析五项职能,是对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实践的科学总结和概括,已在纪检监察机关形成共识。当前,各级要紧紧围绕这五项职能,坚持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创新发展,不断提高监督管理水平,促进案件监督管理职能作用的全面发挥。全市案件监督管理的工作目标是:组织领导明显加强,工作机构逐步健全,案件线索统一管理,组织协调规范顺畅,督办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措施得力,统计分析准确全面,制度体系初步建立,队伍力量逐步增强。

(一)抓好线索管理,整合案件信息资源。对重要案件线索实行统一管理是案件监督管理的重要职能,是对办案工作进行监督的重要抓手。要认真落实中纪发„2005‟7号文件精神,逐步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和集体排查制度。对自办案件、上级机关和本级领导交办或批办的案件、以及涉及下一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或党员干部等重要线索要实行统一管理,明确负责部门和专门人员,建立健全登记备案制度,定期调度汇总重点案件和重要线索办理情况。对涉及上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的案件线索,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报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要建立由分管办案工作领导、案件检查室负责人和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参加的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对重要、复杂的案件线索进行集体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要认真落实有关制度规定,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扣押、搁置或

12 擅自处理、销毁案件线索,案件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遵守保密纪律,确保案件线索的利用率和安全性。

(二)加强组织协调,发挥桥梁枢纽作用。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党章赋予纪委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注重发挥党委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协助领导加强组织协调,促进相关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办案整体合力。要畅通组织协调渠道,对内处理好与信访、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等职能部门的关系,组织协调解决办案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逐步建立起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对外处理好与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关系,加强与公安、司法、金融、审计、电信等单位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他们在办案中的作用;对下处理好与基层机关的关系,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和完善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协调规则,严格协调工作程序,讲究协调的方法策略,不断增强组织协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突破大案要案和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进一步形成惩治腐败的合力。

(三)强化监督检查,促进依纪依法办案。对查办案件工作进行监督是案件监督管理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提高办案质量和执纪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要在探索监督办案工作方面下功夫,注重抓好以下重点:一是对办案程序进行监督,加强对重要环节和步骤的管理,确保办案工作依纪依法进行。二是通过统计、审核、定期检查等方式对使用办案措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严格依纪依法使用。三是对办案场所的保密和安全防范情况

13 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办案措施安全。四是加强涉案款物管理,对移交、保管、处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五是落实案件回访制度,加强对办案人员廉洁自律、依纪依法办案情况的监督,保证办案人员依法执纪、廉洁勤政。

(四)加强督促办理,提高督办质量效率。要加强对机关自办案件、上级交办案件以及领导交办事项的督促办理,确保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从有利于工作开展,有利于职能作用发挥的角度出发,逐步健全督办制度,完善督办机制,不断提高督办工作规范化水平。要理顺关系,明确责任,保证督办方案制定、督办任务落实、结果审核上报等环节顺畅运转。承办单位要明确办理责任人,负责督办事项的具体落实,并及时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反馈情况。要把跟踪督办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动力,完善督办程序,改进督办方式,进一步提高督办效率和水平。对复杂疑难督办事项,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要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研究,认真审核把关。要突出案件跟踪督办工作,定期排查重点案件线索,实行跟踪管理,掌握案件的来源、流向、进展和结果,及时向领导报告,向有关部门反馈。要加强与信访部门、检察机关、组织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督办合力。

(五)搞好统计分析,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要明确专人负责案件统计工作,加强统计业务培训,确保统计报送工作全面、准确、及时。要改进和完善统计办法,确保案件统计的时效,动态反映查办案件工作情况。要加强综合分析工作,针对不同时期的

14 案件特点规律和发案趋势,以及群众关注、领导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搞好专题分析和典型案例剖析,及时发现办案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堵漏建制建议,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查办案件服务。各县区纪委每季度要撰写一篇以上高质量的综合分析材料,市纪委将把信息综合分析纳入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市案查和案管各项工作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践表明,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工作的根本保证。纪检监察机关案查和案管工作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离不开党委、政府的支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积极争取他们的重视和支持,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排除干扰和阻力。各级纪委领导要明确任务部署,强化领导责任,具体指导,督办工作。要进一步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理顺工作关系,明确责任分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配合案查和案管工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二)加强组织协调。要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的职能优势,使各方面优势互补,形成整体合力。要健全办案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完善协调办案的具体操作办法,就发掘案件线索,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手段,进行沟通和研究。对涉嫌犯罪、具备移送条件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继续做好移送后的组织协调工作,减少重复办案,降低办案成本。纪检监察机关内部,

15 要注意发挥案件监督管理的组织协调作用,案件检查室要与信访、审理、党风、纠风、执法监察室等加强联系与沟通。

(三)加强自身建设。各级要进一步加强办案和案管队伍的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培养办案和案管人员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业务培训和能力建设,采取以会代训、以案代训、入门培训、岗位自学以及“传、帮、带”等方法,加强学习,苦练基本功,使办案和案管人员熟知工作程序,熟练运用工作技巧,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增强履行职责的本领。对他们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培养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同时,对他们政治上要多爱护,工作上要多支持,生活上要多关心,使他们大胆地开展工作。要发挥好办案激励机制的作用,对在办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同志,要给予表扬和鼓励。

同志们,案查和案管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按照市委和省纪委的部署要求,立足本职,扎实工作,采取积极措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为反腐倡廉建设,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第15篇:浅谈基层纪委如何构建案件监督管理

浅谈基层纪委如何构建案件监督管理

加强纪委案件监督管理,规范内部依纪依法依程序办理案件,是进一步健全纪委体制的需要。因此,纪委强化对案件的监督管理就显得十分必要。目前,各基层纪委在案件监督管理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未能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的积极作用。

一、目前基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首先,机构不健全,没有设立相对独立的职能部门。目前,各基层纪委在案件监督管理上采取了一些措施,象征性的成立了一些所谓的案件监督管理室,但设置比较混乱,不科学。如有的纪委虽然设置了案件监督管理机构,却是由办案人员来负责案件的管理。实际上都是依附在其他部门,一班人马,两个牌子,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发挥案件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第二,运作不规范,没有真正发挥案件监督管理的效能。实践中,各基层纪委对案件进行监督管理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通过各办案部门的内部管理来实行。即通过对案件的讨论、汇报、签发、审批来实现对案件质量的管理。也就是部门负责人行使管理权,对本部门案件监督管理进行“自治”。另一种方式是上述所提到的所谓的专门部门进行的案件监督、检查、处理的模式,即“查处式”的方式。无论是“查处式”还是“自治式”的内部监督管理模式,在保证公正行使纪委权力方面是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这两种模式都具有局限性。“查处式”由于是专门部门进行,力度较大,但具有特定性和被动性,是一种事后监督管理。“自治式”虽然可以在事前、事中和事后进行,具有主动性和经常性,但由于在部门内部,难以真正落到实处。有的纪检监察机关虽然对案件监督管理已列入议事日程,设有领导和工作人员。但由于领导工作繁忙,工作人员兼职较多,无法保证正常开展工作。往往是头痛治头,脚痛医脚,呈现短期性,缺乏延续性。

第三,考评检查不科学,难以形成案件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近年来,不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案件质量检查和执行办案流程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的重要依据。虽然此举对案件质量能起到促进作用,但行政色彩浓重。如抽评的案件数量少,有的部门只有办案数百分之一,不能反映整体情况;抽评案件类型不确定,缺少代表性;有的考评偏重于具体数字,对现代化办公设备的副作用考虑不周;同时,评查人员业务素养、实践经验、责任心和原则性的差异,都使得考评活动不具有说服力和指导性。所以这种考评并没有与业务管理真正有效衔接。但办案过程是一样的,案件从受理到作出结案决定,基本在部门内

部和承办人的掌握之中,处于封闭状态,缺乏对案件全程监控和有效管理机制。因此,针对目前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内部监督管理现状,必须尽快建立以案件为中心的监督管理机制,也可称为案件质量保障体系。

二、科学构建基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机制的设想

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要以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依据,对案件程序实行监控,质量考评,进行统一管理,全程监督。我们认为应从机构建立、运作规程和考评方案三方面来构建基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模式。

首先,应建立健全案件监督管理职能部门,明确具体的职责。既然负责纪委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构等级应高于其它办案部门。这样,更有利于工作的开展。在人员数量上可按办案总人数的百分之八到十进行配备,根据工作量权衡,二人负责案件的监督管理,专人负责案件的统计、汇总。这样既可防止人浮于事,也能保证督管到位。办公场所可分为二个区域:一个是接待场所,主要负责案件进出、备案材料等收集,台账登记等事务。一个是其他工作场所。在机构的人员配备上,应以熟悉纪检监察业务,有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和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同时具有工作责任心强、原则性强、能吃苦的“精英型”纪检监察干部组成。

第二,应建立规范的案件管理运作机制。强化案件监督管理,促进和维护执纪公正,是纪委改革的重要部分。因此,应当率先走在其它业务改革的前列。长期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内部监督管理一直是业务工作的薄弱环节,虽然各级对执纪活动和案件质量提出了许多原则性要求,但管理手段宏观把握较多,环节管理甚少,事后总结多,事前事中关注少,案件质量评估标准简单不全面。造成了有制度但落实不力;有措施但问题频出;有查找但纠而复发。因此,在执纪活动中,执纪不严,标准不高的情况还客观存在。从而说明强化案件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运作规则方面主要体现对案件的全程监督和统一管理。实行案件统一进出,一个窗口对外。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采用计算机管理。日常负责案件受理,案件分配、各类备案材料收集整理、办案进度和办案环节变化的掌握、主要法律文书管理和开具、卷宗移送、案件办理过程的信息收集反馈、对重点案件的检查、组织案件考核评估等。通过规范业务流程,主管领导、分管领导随时都能直观真实的掌握部门或分管部门的办案情况和个案进程。业务部门和承办人主要承担案件的办理工作和对相关案件提供有关材料,说明理由。从而实现监督管理的优化和提升。

第三,应建立科学管理的考评方式。案件质量标准是开展案件监督管理的基础和依据。因此,抓案件监督管理必须首先设定好严明的案件质量标准。标准既要体现在案件的处理结果上,更要体现在案件办理的整个过

程中,形成过程与结果的统一。经过多年的实践,《规定》为促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起到了很好的积极作用。但《规定》中很多内容仅是从宏观指导角度设定的,不少环节不可能过细,如考评内容主要是以结果和已出现的问题来评定的,办案流程规定的很细,但如何抓环节落实缺乏有效性。因此,不具有监督管理中的及时性。考虑到执行和操作的可行性,设定标准应把握三点:第一,法定性与特定性相结合。依据执纪活动中必须遵守的法定性规定,分门类确定在各个特定的业务环节中。第二,全面性与流程性相结合。全面性就是符合实体与程序要求,强调的是执纪质量。流程性强调的是监督管理制度和个案工作效率。第三,合理性与效益性相结合。标准设定要切合实际,使其成为办案人员提高质量、效率的有力帮手。当然,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应减少和杜绝工作的盲然性和随意性,避免出现形同虚设的手续和繁琐的环节增加办案部门和承办人的工作量。

三、构建基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应需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案件监督管理体系是一项较为繁杂的系统工程,应当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和效率性。但长期以来人们形成的办案习惯需在短期内改变是不切实际的,必然要有一个转变和适应的过程。因此,我们认为,要真正发挥基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的作用,使这一机制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仍需要注意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首先执纪观念要更新。案件质量是执纪公正的生命线,关系到法律法规权威与和谐社会的实现。因此,作为基层纪委的办案人员首先在执纪观念上要转变,要牢固树立案件质量的意识,把案件质量问题放在办案的首位。这样,才能达到建立案件质量管理机构的目的,才能保证执纪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当前,基层纪委业务人才资源匮乏,业务钻研氛围不浓,一些纪检监察事业心、责任心、上进心不强,工作缺乏活力,少有压力等,根本问题就是管理制度上存在明显的弊端。一方面在人事管理上存在不能解决人员进出口管理瓶颈,尚未建立岗位末位淘汰的职业化选拔机制。另一方面在业务管理上缺乏长效严格的管理手段和措施。纪检监察工作主要是办案工作。因此,通过办案工作的环节跟踪,强化监督管理,就能有效的激发大家的工作热情,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其次是应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扎实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是案件监督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没有相应的保障措施,案件监督管理机制很难落实到位。

我们认为,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着手:一是应建立预警措施。主要是对办案程序、办案效率,完成时间段工作以及上级考核考评要求完成的数量性工作,进行提醒催办。二是抓好警示措施。主要是在对案件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口头、书面方式进行信息通报,及时予以纠正。

三是落实责任追究措施。主要是对已发生错案进行责任划定提请追究。当然,案件监督管理保障措施还包括很多方面,特别是需要领导的高度重视,管理方的敬业,被管理方的理解和支持以及权责对应的奖惩制度等多方面的良性互动。 再次是制度执行上要从严把握。案件监督管理机制的建立,关键在落实,再好的制度落实不到位,也等同于虚设。因此,在执行这一制度上,要从严把握,严格考评,不能在执行上打折扣,搞特殊化,要从现行法律规定和办案流程的规定去执行这一制度。真正使这一制度在落实上不走弯路,达到预期的效果。 总之,案件监督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不断培养办案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职业责任,使其固化在办案人员的执纪意识和执纪行为之中。

第16篇:案件防控年度工作汇报

**银行关于对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情况的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根据总行“关于开展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的通知精神,我行高度重视,从准确把握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入手,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工作落实,推动案防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至9月底,我行没有发生任何案件,在保障经营成果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现将案防制度执行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为了切实推动案防工作,省、市分行把今年确定为“案件防控攻坚年”,我行按照上级行的要求,首先成立了“案防攻坚年”活动领导组,组成了以行长为组长,各部门主任为成员的“案防攻坚年”领导组,并明确了各成员的具体工作职责,责成办公室拟定了开展案防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细化了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开展方法和工作目标,不仅明确了各阶段的具体任务,而且为此项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责任管理,健全防控体系

为了使案件防控措施落实到实处,我们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推行责任制管理,提出了“分出去、抓回来、统

1 起来、推上去”的管理思路,“分出去”就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一一分解,使主管领导和职能部室成为责任主体。“抓回来”就是加强监督检查和综合反馈,及时掌握案件防控工作的具体情况,认真解决存在问题和矛盾。“统起来”就是整合各部室和广大干部职工等方面的力量,形成案件防控工作的整体合力。“推上去”就是按照高效率、高标准的要求,不断提升案件防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按照责任制要求,我们根据不同的层次,制定不同的责任目标,构建四个层次的责任体系,即党支部行务会的领导责任、分管领导的主抓责任、职能部室的主管责任、基他部室的协助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人人有目标、层层有压力的责任制管理格局,并要认真执行总行出台《员工违规积分管理办法》等规定,并通过严格责任考核,严肃责任制兑现措施,把责任制落到实处,推动我行的案件防控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加强活动检查,推进工作落实

在开展案防攻坚年活动中,我行坚持“标本兼治、重在预防”的理念,实施“四个结合”:即学习与检查相结合、自查与外访调查相结合、全面部署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发现问题与及时整改相结合,把学习、检查、整改等活动联成一个有机整体,保证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加强两个教育,增强遵纪守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案件防控攻坚关键

2 在人,只有增强全行员工遵纪守法、合规经营的思想意识,牢固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案件防控就水到渠成,卓有成效。基本这样的认识,我行党支部在案件防控攻坚年活动中,从抓关键入手,在员工中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和合规教育两个教育。在警示教育中,我行把近年来金融系统发生的案例整理成册,定期组织员工认真学习,通过用系统内的案件和身边发生的案例,让员工深刻认识到,一旦思想防线崩溃,就会走向犯罪的道路,后果不堪设想。在合规教育中,我行首先抓党员干部的教育,因为党员干部在信贷管理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是企业获取贷款拉拢腐蚀的首选目标,如何保证党员干部“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是案件防控的关健环节。为此,我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新时期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程》,通过强化教育,加强约束,让党员干部在违规贷款方面不想为、不能为、也不敢为,从而在管理层上营造反腐倡廉的环境和氛围。其次在职工中开展《农发行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制度》学习,通过六个制度的学习讨论,让广大员工在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的铜墙铁壁,从而在全行上下营造了案件防控牢不可破的思想防线;二是建立谈心制度,时刻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建立干群交流渠道,及时解决思想问题是我行党支部一以贯之的良好习惯和优良作风。在第二阶段的活动中,我行党支部继

3 续发扬这些优良传统,通过建立三项制度,解决职工思想问题,检查自身工作作风。一是建立干群谈话制度,关心职工的思想动态,解决职工工作和生活中的难点问题,帮助职工解除工作压力,引导职工轻装上阵,做好本职工作;二是建立职工座谈会议制度。每年四次定期召开职工座谈会议,倾听职工的呼声,解决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顺应职工意愿,推动各项工作;三是建立银企座谈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所辖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座谈会,于6月23日召开了银企座谈会,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干部职工在贷款管理中的“吃、拿、卡、要、借”现象,促进廉洁自律,预防案件发生。三项制度使我行行风和工作作风得到很大改善,目前职工信心百倍,银企关系更加和谐,为更好地履行职能创造了条件;三是健全防控体系,完善了案件查防联动机制。案件防控单靠单纯的思想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让教育、制度、监督协调联动,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各部室各负其责,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的防控体制和工作机制,才能达到防范的目的。在第二阶段的工作中,我行除建立思想道德防线外,一是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进一步加大从源头预防案件的力度。重点是推行“三务”公开。上半年,我行坚持做到党务在党内公开、行务在行内公开、财务向职工公开,防止和克服了“三务”暗箱操作现象,在扩大民主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二是强化监督制约。特别是加强党员

4 领导干部的监督,紧紧抓住贷款投放、财务开支、人事管理这些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综合运用党内监督、职工监督等多种形式,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问题,促进干部廉洁和降低案件发生。由于教育深刻、制度有力、监督到位,我行上半年没有发生任何案件;四是加强了员工风险排查。在与广大员工人人签订了案件防控责任书后,我行还加大了员工的风险排查。我行党支部十分重视员工潜在风险的分析与检查,建立了教育、制度、监督协调联动的防范体系和检查机制。一是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进一步加大从源头预防员工风险的力度。我行每季度都要向员工下发在企业借款借物的申报表,让员工自我清查、自我申报。尤其是与客户企业接触频繁的会计出纳部和计划信贷部的员工,更是时常教育,时时关注,一旦发现苗头,就立即谈话,帮助纠正,消除风险。目前,全行员工每季都要上交申报表和承诺书,这一制度坚持始终,毫不松懈。同时,建立了从内到外的监督链条,在外部与客户企业签订《银企共防违法违纪责任书》,并从社会与企业聘请了4名廉政监督员,协助我们对员工在企业的借款借物进行有效监督。同时,在行内设立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从而形成从上到下,从内到外的庞大的监督网络。二季度,我行已收回6份由企业提供的我行员工在企业借款借物情况表,目前尚未发现员工在企业有借款借物的问题存在。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

5 反腐倡廉。在推进案防工作中,我行把反腐倡廉作为预防案件发生的关键工作抓实抓紧,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1)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2)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检查,防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等问题。(3)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要求领导干部和广大信贷人员自觉遵守《廉洁办贷十不准》,确保自身不出问题。并对银监局“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进行回头看,认真检查存在问题。通过市银监局最近的工作检查来看,没有发现任何问题。六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6月份,我们按照县纪委有关要求,及时递交了两位科级领导干部的重大事项报告,通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落实,让领导干部在思想上建立了不敢为、不愿为、不能为的防腐认识,推动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八是开展警示教育。6月份,我行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县廉政基地接受警示教育,通过观看案件案例,听取古今贪廉两方面人物的介绍,广大员工深深感受到善恶黑白仅一步之遥,功臣罪人只

6 一念之差,只有加强世界观的改造,才能做一个高尚的人、廉洁的人,之后,广大员工纷纷在廉政宣言上庄严的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当场还为慈善机构捐款800余元,表明要以焦裕禄、孔繁森等先进人物为榜样,坚守理想信念,增强法纪观念,挡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为新农村建设发一份光、献一份热。9月份组织了全行人员认真学习《万荣县预防职务犯罪条例》,通过学习有增强了大家对预防职务犯罪的思想认识,提升了思想道德。并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廉政准则》知识学习考试,通过考试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四、整肃工作纪律,落实“五个不准”

9月份,我行根据省委《关于进一步整肃工作纪律狠刹不良风气的通知》精神,在全行开展了劳动纪律在整顿。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这次劳动纪律大整顿,重点是按照“五个不准”整顿部分同志存在的自由散漫、纪律松驰、有章不循、缺乏责任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行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严格实行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职工每天早8点、午2:30到办公室签到上班,早12点、午6点签退下班,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二是认真执行查岗制度。上班期间由分管行长和办公室主任不定时对各部室员工上班情况进行检查,看是否有中途脱岗现象和违反“五个不准”问题的存在;三是人人开展自查,积极揭摆问题。全行员工联系工作实际,

7 认真查找劳动纪律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并针对问题,制定措施,及时纠改。三项措施不仅严肃了劳动纪律,而且把内部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此项劳动纪律大整顿,可谓重点突出,措施得力。尤其是加大了检查力度和范围,不仅检查劳动纪律和在岗位情况,而且检查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和全行的安全保卫工作等,从而培养了大家有章必循、违章必究的遵章守纪意识,增强了执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总之,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推进我行的案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内控机制建设也得到加强。由于组织有力,部署周密,工作扎实,检查及时,至9月底,我行没有发生任何案件,为经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17篇:开展案件防控工作汇报

****2011年案件防控开展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我行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2011年总行、省、市分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和“基础管理提升年”活动要求,全面落实案件防控各项措施,持续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明确案防主体、突出案防重点,查防并举,标本兼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案防长效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近阶段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落实防控案件各项措施,建立防控案件的长效机制。

1、扎实抓好基层营业单位负责人“十亲自”制度的落实。通过在线监测督促基层营业单位负责人按规定录入,并按季组织考评小组开展检查、考评,及时跟踪解决“十亲自”执行中出现的新问题,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网点进行通报,对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组织召开案件分析会。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分析多发、高发违规违纪问题的规律和特征及全市农行系统案件形势,揭示风险点,研究部署案件防控工作的措施和对策,提高案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突出案件防控措施的贯彻落实。有针对性地对银监会有关案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业务、重点环节治理情况,操作

1类案件防范方案落实情况的执行情况,员工行为排查制度落实情况及对2010年各类案件和重大违规问题整改“回头看”情况等重点环节进行了自查,特别是对柜台业务操作、信贷业务、大额现金收付、大额资金转账、存贷款账户内外对账、员工思想行为倾向等重点环节、重点业务进行了重点检查。对于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回头看”工作,我行在深入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制定了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同时跟踪检查整改效果,杜绝风险隐患的余留。

5、开展以案件防控为主题的文化走廊宣传教育活动,加大案防宣传力度。为推动案件防控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我行从今年4月份起,开展以案件防控为主题的文化走廊宣传教育活动。以案件防控工作为主题,以各单位办公场所楼道走廊为载体,采取宣传栏、悬挂牌匾或LED电子显示屏等形式,运用格言警句、图片、文件摘录等方式,创建文化走廊,在全行形成遵章守纪的良好氛围。

6、认真开展重点行治理工作。我行党委高度重视,将重点行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纳入党委的议事日程,行长亲自过问并合理地调集了各方面力量,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于6月13日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门会议落实该项工作,结合本行实际制定了本行的具体治理方案,明确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本条线的检查方案,落实检查责任和重点检查事项,按业务条线分别组织了信贷业务、

财会业务、个人业务、国际业务等四个专业检查组,根据职责分工和治理方案,分别制定出各条线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责任,重点治理的内容和措施,结合本行业务部门自律监管,采取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对重点行案件专项治理活动三大项内容中,涉及到本单位本部门落实的事项组织进行了本部门自查并对基层营业网点进行了检查。

在开展重点行案件专项治理同时,我行继续开展案件风险排查活动,排查以重点业务、重点账户、重点交易、重点人员为主要内容,以非现场分析核查为主要手段,主动发现,及时终止、处置案件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

第18篇:三季度案件防控工作汇报

2011年案件防控工作汇报

尊敬的市银监局各位领导:

今年以来,朔州市邮政局和朔州市分行继续深入落实“案件防控”的工作要求,明确了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案件防控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案件防控的各项措施,不断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的工作力度,有效防范和遏制了案件的发生,确保了所辖机构可控性案件为0的工作目标,现将案件防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构建案防体系,夯实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今年以来,市邮政局、市分行案防领导小组继续落实案件防控的责任制度,以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为抓手,推进了案防工作的深入开展。首先,分级分层召开专门会议,明确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责任,按不同岗位分解落实案件防控总目标、总任务,把案件防控各项工作具体落实到各单位、各层次的每个工作人员;其次,邮银双方领导与各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与班组、班组与个人层层签订了案件防控责任书,建立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立体式责任体系。第三,市邮政局对各区县局实行安全员派驻制,市分行为各支行配备了安全员,具体明确了各岗位职责,通过安全员加强对日常的安全检查,不断形成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第四,为所有邮储网点建立了安全管理档案,从网点基础信息资料、安全组织及责任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各类应急预案等五各方面细化了网点安全管理,规范了网点人员日常的安全管理行为。第五,加强了应急预案的演练,上半年全市邮储网点、金库、押运钞开展防抢劫预案演练达到100%,有效提高了从业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应对能力。第六,坚持召开每季度的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

二、加大安防投入,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为进一步推进案件防控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市局和市行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不断加大在物防、技防上的投入力度,截止目前,全市各邮储网点的防盗报警及ATM机的防砸、防撬报警达到100%;全市邮储网点的防弹玻璃、防尾随联动门安装达到100%;电视监控系统、防盗、防抢报警装置的安装率全部达到100%;三个过夜现金网点全部配备了移动金库;全市共有防尾随联动门37套,可视门6套,固定金库6座全部为指纹锁具,运钞防弹车8辆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全部为武装押运。全市统一安装了金库远程集中监控系统,并纳入了省网,监控中心实行了24小时双人值守,有效加强了金库安全保障和库内资金的监控力度。市局自去年年底以来,市局先后投资近20多万元,对10个邮储网点的监控设备进行了更新,实现了监控无盲区;对全市邮储网点、金库、生产场地、机房的应急照明灯进行了更换;增配了防卫器具;为6座金库和2个移动金库安装了声光报警设备等;

积极争取省公司的支持,投资30多万元对平鲁、城区两辆带病运行的运钞车进行了更新,消除了安全隐患。目前,又对怀仁、城区、右玉的三个网点的服务环境和硬件安防设施进行全面改造。市分行也结合案防工作,在省行统一投资的基础上,自行投资为部分网点增加了监控探头路数,为全部网点更换了灭火器,固定了保险柜,给山阴出纳人员配备了防弹衣、防弹头盔,实现了网点报警主机全部与市110联网。通过市局、市分行在物防、技防上的不断投入,有效增强了安全防范能力。

三、强化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在日常工作中,市局和市分行将“案防”工作与金融业安全评估、网点升级达标工作相结合,认真组织学习安全防范的各项规定,研究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对照考评标准逐条逐项严格贯彻执行,扎实有效地开展了自验、自查、自纠、自改工作。今年以来,共组织了3次全面的自查自验,邮银还联合开展了全省互查,检查内容涉及十二个检查大项,120余条检查小项,检查覆盖面达到100%。通过检查,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共下发隐患通知书16 份,涉及处罚26人次,累计处罚金额18000多元。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大部分代理网点监控存在盲区,且监控设备陈旧老化,回放图像不清晰,有的监控录像不保存,有的保存不够30天。

二是部分网点防尾随联动门没有按规定执行反锁联动使用,有的不同程度出现故障,没有及时维修。

三是代理网点大部分应急照明灯不能正常使用,网点防卫器具配备不足。

四是部分网点没有内设卫生间。

五是代理网点和金库未安装光报警设备,个别一类网点和代理网点现金区域后门未安装联动门。

六是所有网点24小时ATM未安装紧急求助按钮,不能实现报警、图像、监控、对讲远程传输。

七是运钞车在部分网点没有在监控范围内停靠。

八是部分网点安全检查记录不全,ATM装填钞时未能按规定要求进行作业。

针对安防设施方面存在问题,市邮政局安保部门于6月份邀请闭路监控系统厂家技术人员对全局网点监控设备进行了维护,对保存不够30天的增加了硬盘,确保了监控设备的有效性。7月份又安排防盗门厂家对27个网点的防尾随联盗门、金库门进行了维护修理,对全局网点应急照明灯进行了更换。对部分网点现金区后窗进行了加固,为网点柜员一对一配备了防卫器具,对全市金库和农村网点安装了光报警设备, 对没按要求操作联动门和运钞不规范的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在网点硬件安防设施无法整改的已上报省公司给予统一安排解决。市分行针对个别支

行电视监控存在的盲区和监控探头配置不齐、布置不合理的网点进行了探头增配和位置调整,新增主机5台、监控探头55路,保障了网点监控实时、有效。同时市邮政局、市分行分别组织了对网点防抢报警器的全面巡查,亲自培训网点人员正确使用防盗防抢报警装置,正确进行撤防、布防,保证了全市网点全部与110指挥平台正常联网。加强了对各网点人员对联动门使用的学习和监督检查,确保了联动门使用起到真正作用。8月份通过组织复查,网点安防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存在问题大部分已落实整改。个别硬件问题属自身无法整改的已向上级打报告逐步解决。

四、下一步措施

一是要组织领导层、管理层、从业人员三个层面的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学习安全管理制度和观看安全操作录像、警示教育录像,提升全员安全管理意识,强化从业人员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上的执行力度,正确掌握安防设施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安全操作的流程,对不规范操作要加大考核力度。

二是从抓预案演练入手,提高人员防范意识。要组织好押运、守库和营业网点环节的预案演练(防抢、防盗、防火等),要定时间、定措施、定方案,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熟悉预案的内容,明确要求、分工和工作步骤,提升相关人员安全防范的意识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三是继续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确保检查的频次和检查质量,特别是要做好节日期间、重大活动的专项检查工作。重视并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查,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

四是加强邮银合作,继续坚持邮银双方统一部署,统一政策,密切合作,形成案件防控合力,双方持续开展风险排查工作,消除各类资金风险隐患。

总之,今年以来,我市邮政局、市分行在“案防”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投入大量的财力和物力,有力地促进了我市邮储网点安防工作的大幅提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我们深知,我们的工作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我们将在巩固现有成绩的基础上,继续扎实深入地推进“案防”工作,努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能力,确保“案防”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扎实、有效运行。

第19篇:白银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汇报11.29

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汇报

(2010年11月29日)

省政府考核组:

2010年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情况及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2010年,我市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推进质量振兴的意见》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政府下达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8大工作目标,充分调动各县(区)、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入开展“质量兴市”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积极创建长效监管和无缝监管工作机制,着力构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新防线,使我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杜绝了重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措施到位,确保了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推进。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量大面广,责任重大,需要多部门、各行业、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必须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为此,我们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认识。

今年是国家质检总局确定的“质量提升年”,也是省委、省政府提出推进质量振兴的第一年。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除了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安排部署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签订目标责任外,还专门召集县(区)政府和19个部门对我市推进质量振兴工作进行研究,出台了《关于推进质量振兴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到2015年全市质量振兴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作及其相应的保障措施。同时,成立了由市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各方联动,切实做到“三个形成”:一是形成共识。全市上下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质量就是信誉、质量就是效益、质量就是形象”的共识。要抓住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抓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形成合力。全市要形成“政府重视质量、部门监管质量、企业提升质量、社会关注质量”的工作合力。通过各级政府负总责、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广大企业严格自律、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有效促使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水平;三是形成声势。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群众投诉等的宣传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个个参与、全体支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舆论氛围。

(二)加强领导,严格细化工作目标任务

为了加强对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兴市工作的领导,2006年和2007年我市就先后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14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产品质量安全和质量兴市领导小组。今年,市上和各县区根据人事变动,又对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各级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和“质量兴市”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质监、卫生、工商、农牧、商务、食药、建设等部门把部门工作职责和安全监管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了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市政府在对全市产品质量总体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结合我市实际,根据国家和省政府“质量提升”、“推进质量振兴”的要求,制定了《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和《市质量兴市活动目标责任书》,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兴市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分别细化为11大类42项指标,年初分别与5个县(区)政府、7个职能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并建立了对各县(区)政府、各职能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进行年中督查、年底考核的工作机制,实施严格奖惩,进一步推动了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兴市工作。

(三)强化宣传,形成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各职能部门通过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开展“质量月”、“3〃15”、“质量和安全”法律知识进社区、进工厂、进校园、进乡村“四进”和“红盾护农”活动等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宣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兴市”活动取得的成效;宣传质量管理先进、产品优良、品牌知名度高的典型企业;宣传国家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同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违法企业和单位,形成对违法分子强大的震慑力,增强了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激发了全社会参与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兴市”工作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2010年全市新闻媒体报道相关信息206条,录制“优秀企业谈质量”电视节目16期,白银日报刊登相关稿件22篇,散发各类宣传册400份,宣传材料18万余份,编制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兴市、县(区)工作简报32期。

二、多管齐下,部门联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显著。2010年,我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按照政府督查、部门检查、企业落实的工作机制,具体工作中突显了“四个到位”:一是排查摸底到位。为了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今年对全市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产品又认真开展了调查摸底,为进一步做好监管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行动谋划到位。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确保了工作的有序推进;三是组织指挥到位。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直接参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目标责任督查、考核,并多次深入一线,实现靠前指挥,形成了高规格、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四是综合协调到位。各县(区)政府、各职能部门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对监管工作进行了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在推进各项工作中坚决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真正做到了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使各项目标任务得以全面实现。

(一)职能部门工作成效显著

1.质监系统加大了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力度,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加强组织领导,始终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工作方针,做到管、帮、促结合,实施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一是大力推进名牌战略,积极引导、鼓励、扶持有条件的企业参与甘肃名牌产品的评选,年内新增甘肃名牌3个;二是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支持“三农”,使靖远“小口大枣”成功获得了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实现了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全市零的突破;三是加强了企业素质提高的基础工作,在全市80多户企业中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新一轮全面质量管理知识教育培训,使65户企业的850名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获得了相应资质;四是推行“四图合一”、“三员四定”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摸式,严格落实“产品限区域销售卡”、定期巡查回访、添加剂使用备案和“公示栏”制度,确保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生产许可证,食品加工小作坊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五是建立了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了3次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查处和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保证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全年未发生一般事故以上的安全事故。六是积极开展特色农产品标准化工作,全市枸杞、早酥梨、荞麦、西甜瓜、良谷米、羊羔肉全部采用甘肃省地方标准种植、养殖;七是鼓励主要工业企业产品采用国际、国外先进标准16项,使全市主要工业企业的采标率达94.1%;八是全市集贸市场配备公平秤46台(件),配备率达100%,并免费检定固定摊点在用计量器具;九是全年出动执法人员2228人次,检查企业及作坊621家,查处行政违法案件70起;十是分阶段开展了以脱水菜产品灰分超标、纯净水产品微生物超标、酱油和食醋产品以次充好、乳制品产品严控“三聚氰胺”、食品添加剂超量使用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

2.卫生系统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统筹协调作用,在全面实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对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等易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场所的监督预警,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8项工作制度。针对“三无”食品小作坊生产设施简陋、卫生条件差、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加强对白银市熟食品定点加工基地的管理和规范,目前加工户入驻率达72%,熟食品销售网点布局170多个,解决就业岗位692人。同时,针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了2008年问题乳粉彻查,肉制品、豆制品等熟食品专项检查,对旅游景点、“农家乐”、建筑工地食堂、学校食堂、城乡结合部食品经营单位专项整治工作。

3.农牧系统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监督执法,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做了大量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逐步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积极开展例行检测。它们配合农业部农药残留例行检测蔬菜、水果共计取样35个,畜禽水产品共计取样35个。配合省农产品检测中心、武威市检测中心对我市畜、水、农产品的例行检测;二是在靖远、景泰、白银区和平川区建立了以瓜果菜为主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检测点20个;三是以国家禁用农药和生产中常用的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为主要检测对象,筛选出15种农药进行抽检,共抽检瓜果菜等25种作物656个样品,合格率为99.4%;四是适时开展了农药市场、种子市场以及生鲜乳、饲料、兽药、水产品、动物卫生等的监督和管理并利用多种媒体,在种子购买使用 高峰期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培训活动,普及种子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为农民朋友服务;五是积极创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开展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认证,培养出了靖远三滩脱水菜厂等一批走出国门,带动农民致富的典型。由此,从根本上保障了食品原料的安全。

4.商务系统狠抓定点屠宰企业制度建设和设施建设,注重建立完善生猪进场验收制度、台账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实现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严格按照上市肉品“两章两证”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开展市场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30人次,依法捣毁和取缔私屠滥宰窝点2个,查处不合格肉品540公斤。同时,对肉品经营户实行定点屠宰“放心肉”标示牌管理,肉品上市实行专用车统一配送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全市各肉品批发、经营门店和集贸市场的肉品经营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和台帐制度,落实了责任制,使用肉品批发、零售的经营管理日趋完善。

5.工商系统立足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的新特点、新变化,在总结全省食品安全现场会推行的进销货“一票通”台帐的基础上抓热点、难点,大胆创新机制。一是实施食品质量准入制度。在全市食品经营户实施以“一票通”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准入工程”,要求批发户必须向供货商、生产商索取“三证”、“一票”,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专人负责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建立进货查验制度。严格检查验收进货的每个批次食品质量,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场、上柜,并在各大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设立《食品质量公示栏》,每日公示食品质量信息,指导群众安全消费。对米、面、油等重要食品实行“协议准入”、“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进货制度,确保货源清楚,正当合法;三是实施食品质量监测制度。充分发挥监测车、监测箱的流动快速监测功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质量快速检测,在此基础上,根据申诉、举报和日常巡查发现食品质量比较突出的问题,及时查处违法经营食品案件。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的规定,制定完善的食品质量监测计划,对重点抽检的食品种类、数量做出统一规划,统一检测;四是实施问题商品退市制度。督促、指导、帮助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配臵和完善自检自测设备,对有关农副产品及时进行自我检测,发现质量问题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工商部门报告,依法进行处理。对日常检查和检测中发现的假冒伪劣、不合格食品,坚决清退出市场,对同批次的食品再同时撤柜下架,就地封存或异地扣押;五是开展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整治。狠抓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准入管理,严格依照法定条件核准主体资格,按照注册程序审查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前臵审批文件,依法开展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年检工作,对许可证失效或者登记事项变化的食品经营企业依法进行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六是开展针对节日市场专项整治。根据我市作为游泳城市的特点,以会宁、景泰等地为重点,加大了“五〃一”、“六〃一”、“十〃一”等黄金周旅游市场、儿童市场暨重大节庆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七是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以农村集贸市场和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以农村流动食品摊点、小作坊、小商店等为重点对象,以米、面、油、盐、酱等群众日常消费品为重点品种,开展了多次针对农村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活动。同时,按照工商总局“六查六看”的要求,以“经济户口”为基础,突出属地监管,实施“网格化管理”,将管理辖区划片分段,并将每一网格内的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人员,实行“定人、定时、定责,包管理、包执法、包服务”的日常监管模式,加大食品市场巡查力度,规范和查处违法经营食品行为。

6.食药监管系统以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新机制,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新职责,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促进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一是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流程。先后制订了餐饮业、快餐店、小吃店、食堂许可标准和饮品店许可标准(试行),制定了餐饮服务许可程序及流程图,全市已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1198家,变更14家,现场年审300余家;二是探索开展保健食品经营准入和化妆品监管,对符合条件的103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人出具合格证明,由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解决了保健食品经营资格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化妆品监管机制,在全市化妆品经营企业中开展化妆品进货渠道、标签标识、产品合格标记、仓储条件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三是全面开展餐饮服务日常监管。制定了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食堂、饮品店的监管标准和要点,印制了相关执法文书并组织三个检查组,分片对白银城区及五个乡镇的餐饮业开展拉网式检查,登记基础信息,为以后的餐饮服务监管打下了坚实基础;四是积极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管理量化分级单位评审工作。五是努力提升餐饮服务食品从业人员素质。截至目前,全市已有6000余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取得了健康体检、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办理管理岗位、特殊岗位培训合格证1200余张。与此同时,它们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和保健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中药材中药饮片等专项整治工作,促进了食品、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各项目标任务全面或超额完成

2010年,省政府与我市签订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共涉及8大类29项,这些目标任务已全部实现:一是培育甘肃名牌产品7个,已通过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评审的产品6个。开展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活动的企业7个,有6个企业通过了评审;二是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共1015批次,合格率达91.7%。重点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83户,后处理整改率达100%。4户“3C”认证企业100%取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141户100%取证;三是农、畜、水产品例行监测8次(监测品种15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对农产品自检12次(监测品种10个)。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安全专项检查5次。无公害农产品认证4个,绿色食品认证2个。食品生产企业共111家,取证率达100%,食品流通单位5241户,取证率达100%,餐饮服务单位1202户,取证率100%。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无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已被全部取缔。全市111家食品生产企业和139家食品加工小作坊100%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均已建立健全并执行,食品安全专(兼)职人员配备率达100%。市、县城区内的食品超市、商场和集贸市场全部建立了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帐 “一票通”制度,各食品批发单位还全部建立了销售台帐。各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并实行“一票通”制度。集体食堂和市区的餐饮经营单位都已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全市共有规模化、机械化、工厂化生猪定点屠宰场8家,市、县城区内生猪进点屠宰和检疫率均达到100%;四是特色农产品生产采标率达100%,主要工业企业采标率达94.1%;五是全市集贸市场公平秤配备42台(件),其配备率和检定率都达到100%;六是特种设备定检率完成100%,各县区建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档案253家,监管设备3273台。建立了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了3次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和1次压力容器光气泄漏事故应急演练活动;七是政府、部门、企业三者产品质量、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已经建立,市政府对“质量兴市”工作高度重视,每年将其纳入对县(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市政府分管领导和政府督查室负责人亲自带队参加对年终的目标考核工作。

(三)几点重要收获

一是通过深入推进标准化工作,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近几年来,我们抓住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紧紧围绕“调整抓特色、龙头抓企业、示范抓园区、基地抓规模、质量抓品牌”的工作思路,按照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标准,着力建立优势产业带,走扩大规模和提高效益并重的路子。我们制定出了种植、养殖、综合性农业地方标准53项,建立了靖远羊羔肉养殖,会宁良谷米、荞麦种植,景泰枸杞、早酥梨种植,平川西甜瓜种植等各具特色的国家和省级农业示范区,创出了叫得响、打得出的甘肃条山集团早酥梨、黄冠梨,甘肃西北大磨坊小杂粮、苦荞茶,景泰玉杰公司枸杞等一批在国内、外具有竞争优势的特色农产品,为了推广白银的经验和做法,今年7月中旬在我市景泰县专门召开了全省农业标准化工作现场会,我市的市、县质监局分别向大会做了经验交流发言。

二是通过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了我市质量振兴之路。为了提高我市产品质量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增强产品竞争力,我市对企业抓技改、搞研发、创名牌工作实行资金、政策倾斜,制定实施了《市获得名牌产品企业奖励办法》,鼓励、扶植企业争创品牌。

三是通过不断加大投入,实现了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稳步快速发展。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资金投入逐年递增。2008年各级政府用于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兴市的经费达300多万元,2009年又投入了500多万元资金用于食品、农产品、药监、疾控等基础设施建设、检验设备的配臵和名牌产品的奖励,2009年仅名牌产品的奖励就达44万元。今年,为了更进一步支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市政府专门将黄金地段的15亩地以政府划拨形式用于市质监局建设检验检测综合实验楼(该地段每亩地商业价值约100万元左右,仅此一项,市政府就支持了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的费用接近1500万元)。

虽然我市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然存在着发展不够平衡、执法力度不够大、监管信息不够畅通等问题。为此,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分析总结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明确政府、部门、企业责任,突出重点,统一部署,综合协调,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整体水平,全面深入推动我市质量振兴工作。

第20篇:国土局开展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汇报

国土局开展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自查

自纠工作汇报

国土局开展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汇报

国土局开展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汇报

县农监办:

根据《关于转发省农监办%26lt;关于开展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执法检查的通知%26gt;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系统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

为认真加强土地管理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我局今年以来对全县农民建房用地报批及收费情况开展多次全

面检查。一是以《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及有关取消收费项目的文件作为法律及政策依据。二是查清建设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查清建设用地是否符合法定面积,是否依法办理了审批手续;查清涉及农用地的是否办理了农用地转用手续;查清已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是否取消,是否存在超标准收费及搭车收费现象,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印发了《旌德县国土资源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到各部门要求对农民建房乱收费专项治理,不准私自设立农民建房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等内容。四是限期整改,将通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检查纳入土管所人员的个人考核,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之一,确保农民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经过自查情况,没有发现违规违纪收费等现象。

二、减轻农民负担责任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切实抓好我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我局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组负责对我局涉农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依法查处。

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要求各部门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对各部门发现的农民负担问题,及时解决,对批转到乡镇处理的,要求对当事人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解决,办结情况限期向我局反馈上报。

二是构建县、乡、村三级国土资源信息网络,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处置得好”为目标,深入开展辖区内国土资源农民负担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对于排查出的

问题区别情况,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切实加以解决。

三是认真接待对农民负担信访工作。要认真做好农民负担问题的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接待要有记录,处理要有结果,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解决反映的问题。

四是对涉及农民负担问题的案件,由执法监察股认真及时查处,对上级部门批转或新闻媒体曝光的农民负担案件,要在3日内提出处理意见,25日内查处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和公布。

五是为加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本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组负责对本部门涉农收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违规收费的行为,凡发现未按规定执行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引发严重事件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汇报
《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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