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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码头整治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4:50:57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码头渡口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断桥镇2010年码头、渡口专项整治工作

总结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我镇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根据省、市、县关于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针对全镇水上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今年我们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全镇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今年我们主要狠抓了以下工作:

一、简桃村、坡舟村渡口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部门关于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咬定目标,攻坚克难,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按方案的进度要求逐步完成,取得了明显成效。

1、安全管理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各村、各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抓好安全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渡运人安全责任的落实,把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2、渡口渡船本质条件得到进一步提高。

3、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得到进一步加强。

四、“两防”专项整治工作

针对我镇“两防”工作的形势,贯彻省、市、县的要求,结合实际,我镇的“两防”工作可以概括为“一个网络、两个责任、三个提升”。

(一)以一个强有力的组织网络,推进“两防”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以“两个责任”的落实,推进“两防”隐患的排

查整改

(三)以“三个能力”的提升,探索构建“两防”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提升超前防范能力。

二是提升应急反应能力。

三是提升基础保障能力。

断桥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推荐第2篇:打击非法工作汇报

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

情况汇报

灵武市人民政府

(2010年10月15日)

各位领导: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灵武市“争创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争当全区经济发展排头兵”的伟大实践,确立在银川市争创一流、在全区争先进位的“双争”目标,始终保持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始终做到经济发展增速不减,安全生产监管手段不软,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运行态势。

1—9月,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34起,同比下降26.9%;死亡13人,同比下降23.5%,占全年控制指标24人的54.2%;受伤26人,同比下降49%;直接经济损失19.2万元,同比下降2.2%,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7起,同比下降52.8%,死亡13人,同比上升8.3%,受伤26人,同比下降49%,直接经济损失14.6万元,同比上升29.9%;火灾事故217起,同比下降23.6%,直接经济损失4.59万元,同比下降45.3%;其他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一)精心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

国务院《通知》下发以后,我市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精神的通知》(灵安委办发【2010】18号),对各 1

乡镇、部门、企业提出了具体要求,并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先后组织建设、交通、工业商务等部门举办《通知》精神宣贯班5期240人次,重点从企业管理人员最敏感的生产安全事故赔偿标准入题,组织重点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系统学习了《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了企业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9月3日开始,我市集中组织对辖区煤矿、化工、冶金行业企业学习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情况进行了督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各企业都能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深入开展企业内部的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各个生产环节、工序、岗位安全责任,细化岗位职责,制定完善安全管理措施,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得到落实。

(二)完善机制,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今年以来,我市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始终保持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组织开展执法行动6次,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建设、生产、经营行为16起。一是制定了《灵武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打非工作重点,细化部门分工,为打非工作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和制度保障。先后两次组织市委、政府督查室、效能办、安委办对各部门打非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强化工作落实,保障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完善安委会工作运行机制,建立了《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研究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措施,先后两次召开

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打击打“三非”、防“三违”、治“三超”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及时通报信息,整合力量,形成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联动机制。三是健全完善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将打非工作纳入全市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使打非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三)突出重点,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面。继续深化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攻坚战”成果,充分利用移动电子警察、测速车等现代化监测设备,采取交通管制、随时变换检查地点等方式,疏堵并举,加大对超速超载、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共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610多人次,查扣车辆627辆,暂扣无证无牌摩托车237辆,行政拘留97人,罚款100多万元。在打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中,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40多起,罚款6.8万多元,行政拘留5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面。认真吸取银川市“1.29”、“5.29”西塔酒店用品市场和银川旧货市场两起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了全市“百日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加强对全市高层建筑、“三合一”建筑以及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商场、市场、物流、仓库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共检查公众聚集场所121家,发现火灾隐患240余处,当场整改火灾隐患150余处,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32份,责令“三停”、强制封停隐患单位5家。煤矿专项整治方面。采取突击检查、错时检查的方式,增强检查的实效性,共帮助企业整改隐患75条,下发隐患整改指令书13份。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

关闭两个攻坚战,严格落实国家煤炭产业政策,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关闭10万吨以下煤矿的通知,制定方案,组织对辖区内昊盛等3个矿井实施了关闭,并督促高闸煤矿投资1000多万元实施了30万吨/年的扩能改造。非煤矿山专项治理方面。结合矿产资源整治行动,查处非法采石采砂行为7起,查扣装载机17台,对东任路两侧两家砂石厂实施关闭。从制度建设、作业环境、安全距离和开采情况等方面,进一步落实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共下发《整改指令书》29份,督促整改隐患48条。建筑施工工地专项整治方面。重点整治工程分包挂靠、层层转包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无施工方案擅自组织施工、更改设计的违法行为,加强塔吊等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监督管理力度,有效防范了事故的发生。压力容器专项整治方面。进一步加强气瓶充装生产、流通、储存、使用四个环节的安全监管,重点抓好气瓶的检验检测,切实落实气体生产企业、加气站等各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严格气瓶固定充装制度,彻底治理气瓶安全隐患,有效杜绝了气瓶充装、使用不当和报废气瓶引发的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措施,全力抓好重点时段、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国庆节、中阿经贸论坛、广州亚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9月17日,我市召开了第四次安委会全体会议,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十一”国庆节暨广州亚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灵安委办发【2010】20号)等四份文件,深入分析了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对十一期间、中阿经贸论坛

以及广州亚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根据全市安排部署,各行业主管部门立即行动,分别牵头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公安消防牵头,组织安监、工商等部门对加油站、民爆公司、商场、网吧以及宝塔、宝丰、甲醇厂、马莲台电厂等142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了检查,当场责令整改隐患171处,下发隐患整改指令书23份。二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安监、供电等部门对辖区主要建筑施工工地进行检查,共检查工地19个,责令停止施工4个,下发隐患整改指令书7份,责令整改隐患52处。三是由城区街道办牵头,组织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城区烟花爆竹销售、电气修焊、石材加工等168家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检查,责令整改隐患310处。四是深刻吸取区内外及我市“8〃21”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教训,及时召开了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协调会,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灵安委发【2010】7号),组织对辖区内各条国道、省道以及县乡道路进行了排查,重点对事故多发路段进行了治理,采取强化路检路查、增设测速照拍系统、警示标志、减速带等综合措施,切实提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另外,各乡镇、文化旅游、电力、供水等部门按照全市的安排部署,分别在本辖区、本行业深入开展自查活动,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150家,整改隐患820处。目前,全市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正在进行。

(五)加快步伐,稳步推进煤矿“六条生命线”建设

目前,全市5家煤矿中除佳能煤矿、京盛煤矿正常生产外,其他煤矿都正在进行技能改造、新井建设。根据进一步加强煤矿生产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矿长带班下井的有关文件要求,9月1

2日,我市组织对辖区煤矿落实矿长带班下井制度落实情况以及矿井“六条生命线”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都已经建立,但实际落实情况并不尽如人意,主要原因有主观认识上的偏差、矿领导班子配备不完整等问题,存在以中层生产管理人员代替领导下井的现象,对此,检查组当即对上述问题进行了纠正,责令限期改正。关于煤矿井下六条生命线建设情况,目前除人员定位、紧急避险系统尚待落实外,其他四项系统都已形成,运行正常。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跟踪督促煤矿企业六条生命线建设落实到位。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监管,严防死守,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努力为中阿经贸论坛、广州亚运会、十七届五中全会的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推荐第3篇:开展打击非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开展打击非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阜阳市督查组:

根据阜阳市政府安委会、界首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为坦步规范我市成品油市场秩序,打击非法加油站点经营活动,确保成品油市场的安全生产,我市于5月10日开始,开展了本次打击非法加油站点的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到目前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进行

为确保专项整治的效果,我市成立了以安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政府安委办文件行文制订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活动的指导思想、整治目标、整治内容,并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对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工作内容提出明确分工,为本次活动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大宣传力度,搞好摸底排查工作

非法加油站点分布在我市的各个乡镇办事处,季节性、隐蔽性强,为搞好摸底排查工作,市安委办召开了打击非法经营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安监局、工商局的日常检查,多渠道、多方面收集非法加油站点的情况,并设立了非法加油站点的举报站,动员社会人员积极举报。根据摸底排查的统计,我市共有加油站点50家,证照齐全的30家,有《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10家,无证无照的10家,通过此次排查,掌握了非法加油站点的分布及数量,为打击取缔明确了目标。

三、深入非法加油站下达执法文书,严格进行执法

从今年5月至目前,安监局深入各加油站点,下达各类执法文书50多份,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加油站点下达了《责令整改指令书》,查封加油站点3家,对非法经营、安全隐患到期未整改的2家加油站点进行行政处罚。目前,10家非法加油站点全部停止了经营,消除了安全隐患。

四、区别情况,分别整治

在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中,我市按部门分工治理的原则,对50家加油站点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对没有《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的加油站点统计后,移交到了商务局,证照齐全,超范围经营的加油站点,转交给了市工商局。

通过这一阶段的打击非法加油站点的专项整治活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加油站点得到了整改,从根本上规范了成品油市场秩序,消除了加油站点的安全隐患问题,创造了安全有序的经营氛围,使我市成品油市场的安全形势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推荐第4篇:非法出租车整治措施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加大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的工作力度,切实保护广大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客运经营者、驾驶员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市客运出租车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的组织者。打击非法从事出租车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经营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二)重点查处“黑车”查处非法运营的黑车”伪造营运证照的小客车、驻点经营的异地出租车以及摩托车、客货两用车和其它车辆等非法经营的行为。

(三)重点治理的区域。重点治理全市主要道路、客运路线、火车站、汽车站、宾馆、医院、集贸市场、停车场、旅游风景区、城乡结合部、主要乡镇等地段和区域非法经营车辆和倒卖客源。

三、组织领导

确保专项治理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车运营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略

副组长:略

成员: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3个工作专班(专项治理专班、新闻媒体专班、后勤保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5楼。从市纪委、宣传部、市政府法制办、交通局、公安局、建设局、信访局等单位抽调专人组成工作专班。各相关部门及工作专班要根据各自职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依法依规对非法运营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工如下:

交通局:负责做好对“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运营汽车的调查摸底工作。对非法运营的黑车”进行查处和处罚。

公安局:组织力量对从事非法运营的黑恶势力进行侦查和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要充分利用路面交通管理监控系统和监控摄像设备,加强对出入城区非法运营车辆的监控,与交通运管部门联合开展路面稽查“黑车”工作。同时,做好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

信仿局:负责专项治理的信访稳定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接待上访人员。

纪检监察、法制部门:负责监督各职能部门在专项治理活动中的工作落实情况。受理好行政复议案件,对各部门的整治结果做出评估。

宣传部门:负责专项治理活动的舆论引导和新闻媒体工作。要通过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曝光非法经营行为,大力宣传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行为的意义和违法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运营车辆。

建设局:负责按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并积极配合治理专班,做好相应的治理工作。

四、实施步骤

分为3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行为的意义和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二是统一印制宣传资料,制作横幅、标语,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大造声势,震慑不法车主。三是重点地段设置宣传点。特别是车站、集贸市场停车场等无证经营车辆相对集中的地方,开展大规模的宣传行动,对车主广泛发放宣传资料和通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力求让非法车主在宣传发动阶段自觉停止非法经营行为。

(二)组织实施阶段

1.深入调查。全面掌握情况。治理工作专班要对辖区内非法从事出租客运经营活动的黑车”摩的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其活动区域和规律,特别要注意黑恶势力操纵非法经营团伙的基本情况,为开展整治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对违规聚集,滞留在车站主要路口、医院、客流集散地有非法营运嫌疑和迹象的黑车”摩的进行摄像备档,先期做好取证工作。

2.突出重点。集中治理整顿。治理工作专班可成立若干个稽查小组,针对“黑车”猖獗的地区,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合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法,实施阶段性的集中整治,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营运的力度,维护出租车正常市场秩序,对非法营运轿车、摩托车、客车和其它从事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等进行彻底清理。

3.打防并举。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营运车辆,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实行信息共享,形成合力。

(三)总结巩固阶段

并建立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的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此次治理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要总结治理过程中取得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成效。巩固好治理工作成果,防止非法经营行为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树立全局观念,专项治理工作中做到责任、领导、人员、措施四落实。

(二)各成员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能。整治期间既不徇私情,又要讲究执法策略与技巧,避免激化矛盾和出现执法过错,杜绝因执法行为不规范引起的行政诉讼。

(三)对“黑车”集中治理工作要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始终保持对“黑车”等违法经营活动进行坚决打击的高压态势,从源头上遏制“黑车”生存空间,逐步在市形成政府主导,行业监管,舆论监督的治理机制,共造和谐健康的客运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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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非法集资整治说明

华龙爱润幼儿园开展

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的说明

按照《关于在全市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我园高度重视,在接到通知后,我园及时将通知传达到全体教职工,要求教职工认真领会通知精神,统一思想认识,认清参与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并教育广大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从业职业操守和园内各项制度,自觉抵制非法集资。通过此次排查,我园未发现教职工有涉及非法集资行为。

此次排查我园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并将其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进行了有效的组织与安排,现将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组织教职工进行了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和案例的学习,提高了教职工对非法集资的认识,认清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有效的强化了教职工的法律和责任意识,进一步统一了教职工的思想,使得教职工能够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并对身边的人进行抵制非法集资的宣传,使更多的人免受非法集资的危害。

二.整改措施及今后工作思路

今后,我园将继续加强自己的政治思想教育,深入持续开展非法集资的学习活动,将学习知识贯穿于整个业务经营过程中,加大对违规责任人的惩处力度,严肃查处违规人员,营造清正廉洁、文明健康的学习工作与生活环境,进一步防范操作风险。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园将进一步加强教职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引导教职工认清危害,自我约束,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等各种违法行为,踏踏实实工作,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杜绝非法集资违法行为的发生。我园会继续紧抓“非法集资风险排查”不放松,持续保持案防的高压态势,规范员工行为,做到有效预防和及早发现、化解案件风险,为全园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华龙爱润幼儿园

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推荐第6篇:市政府10年上半年打击非法营运整治活动工作汇报

市政府2010年上半年打击非法营运整治活动工作汇报

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营造文明、有序、规范的交通秩序,树立城市文明形象,这是我市今年道路交通环境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整治力度,规范出租车营运秩序,促进我市出租车行业健康发

展。开展了依法严厉查处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市交通运输管理、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对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按法定处罚标准从重处罚;严厉查处本籍旅游客车、外籍客车非法从事超范围、超区域营运活动。

一、非法营运整治活动情况介绍

近年来,我市道路交通受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市“黑的”从事非法运营的情况开始显现,一些“黑的”由最初在城郊接合部、偏远区域运营,发展为公然到中心城区揽客。更有甚者,利用报废车辆运营,强行拉客、载客,在扰乱正规客运市场秩序的同时,也给市民出行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对于“黑的”从事非法运营的情况,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治工作,运管、交警等职能部门按照严厉打击、严格处罚的原则,反复采取行动对我市“黑的”非法营运情况进行整治。从2010年1月起,市交通、公安交警、运管、客管等部门按照要求,依法联合开展了多次打击非法营运及“禁摩”专项行动。截止到5月29日,我市在非法营运相对集中和猖獗的火车站、长途客运站、机

场、码头、加油站、商圈、旅游景点、居民小区、大学校园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开展打击非法营运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5380人次、执法车辆1159辆次,查处长途违法营运车辆496辆、“黑的”211辆、摩托车11500辆。

在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行动的同时,有关部门还结合整治行动,依法取缔、严厉打击了一批生产、拼装、假冒和“克隆”出租车,以及伪造、变造、买卖假证、假牌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了从事机动车非法营运的犯罪团伙以及各种专门为非法营运开展拉客活动的“黑票点”18个,对本籍旅游客车、外籍客车从事超范围、超区域营运活动进行了专项整治,对违规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车,以及倒卖客源、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人员进行了处理,及时查处了一批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的团伙及牵头人,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严查非法营运维护我市客运交通公共秩序

在之前的打击整治行动中,市长途非法营运得到有效遏制,“黑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禁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就在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进行严厉打击整治的同时,受到非法经济利益的驱使,一些“黑的”仍顶风违法从事营运活动。“在严厉打击下,‘黑的’驾驶员也开始学‘聪明’了:只要乘客一上车,他们就会将自己的姓名、住址,甚至手机号码等告诉乘客,要乘客为其“打掩护”,打击难度增大。”为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营造文明、有序、规范的交通秩序,树立城市文明形象,扎实推进“三创一办”工作,从5月30起,推动第二阶段非法营运整治活动,并将进一步推进以下工作重点,一是依法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行为。有关部门将对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由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并严厉查处本籍旅游客车、外籍客车非法从事超范围、超区域营运活动。二是切实维护城

市客运经营秩序。重点排查打击从事机动车非法营运团伙的组织者,以及屡教不改和抗拒执法的非法营运者。对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以及聚众闹事等非法营运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团伙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三、整治成果介绍

在5月30日是此次专项行动的第一天。当天,市运管、公安、工商等部门组织150余名执法人员分成4个整治小组,冒雨分别在云岩区的中华路云岩广场路段、瑞金路环西小学路段,以及南明区的遵义路朝阳电影院路段、市南路原市二医路段,开展综合执法整治行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5月30日下午18:00时,共暂扣***辆“黑的“。

四、加大宣传教育工作

在打击非法营运的同时,交通部门实行以疏为主以堵为辅的工作方针,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按照惩教并举、疏堵结合的原则,把治理“黑车”与方便居

民出行、服务群众措施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在社区、流动人口聚集区、火车站、公交枢纽场站、轨道交通车站周边等黑车集中地区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教育引导居民正确认识“黑车”存大的安全隐患。并大造舆论声势。市政府、市属单位和市和区下属街道社区以板报、横幅标语、宣传单、宣传车、安全知识讲座、电视等为宣传载体,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行动的目的意义,教育广大群众树立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举报非法营运车辆、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形成较大的舆论声势;

同时,我们也切实关注民生。加大对机动车非法营运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帮扶力度,落实好困难人员的生活、就业、培训、社会救助等扶持、救助政策,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推荐第7篇: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汇报

金灶卫生院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和自查自纠

工作汇报

为全面贯彻落实潮阳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会议精神,按上级有关要求,今年来我院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情况,为深入推动我院“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能力,加大医疗服务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医疗市场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有效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我院在上级各有关要求上,加大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组织力量,明确了我院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工作安排及上级要求,推动我院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有效开展,现就我院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巩固医疗基础,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服务性,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会议精神,并对我院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依法执业工作进行部署,成立了由黄巨乔院长任组长。抓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迅速开展自查自纠的工作,在院主要领导的重视下,组织召开全院干部职工会议,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调查摸底,掌握非法行医情况,在动员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未发现有非法行医人员,我院也无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执业,也无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

活动。对我院在岗医务人员执业资质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在岗医务人员大都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为推进我院医务人员执业规范和标准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并认真执行医院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和改善医院管理,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并设立投诉电话,设置举报箱,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如有群众举报,我院认真调查核实,通过多方收集证据,对一经核实举报事实,决不姑息,坚决予以取缔或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处理,才能使非法行医违法行为得到有效的整治,做到人人知晓,形成齐抓共管的机制。

今后,我院将继续加强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卫生法律法规,让我院全体医务人员认识到非法行医的危害性,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务求使违法违规的行为能得到根本解决,误导群众的现象能得到杜绝,才能使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008年1月7日

推荐第8篇:打击非法用工工作汇报(。)

阿克苏市开展用人单位和谐劳动关系暨整顿 非法用工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专项检查

工作情况汇报

中共阿克苏市委 阿克苏市人民政府

2011年1月

尊敬的荣厅长及检查组各位领导:

您们好!

首先,我代表阿克苏市委、市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市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就我市开展用人单位和谐劳动关系和整顿非法用工两个层面给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用人单位和谐劳动关系开展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我市在制造业、建筑业、电子信息业3个行业开展了用人单位和谐劳动关系评价工作。

(一)劳动关系总体状况

阿克苏市现有各类用人单位9千余家,从业人员10.1万余人。主要支柱行业有化工、棉纺、食品加工、制造业、建筑业等,这些企业容纳了大量的劳动力。从我市用人单位用工总体情况来看,小型企业好于个体工商户,规模以上企业好于小型企业。个

1 体工商户劳动用工合同签订率为60%左右,社会保险参保率达40%;企业劳动用工合同签订率为85%左右,其中:签订1年期限合同的占73%,签订2-3年期限合同的占11.1%,签订5年以上期限合同的占0.7%,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占0.8%;社会保险参保率达72%。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构建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考核目标。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事劳动、建设、规划、房产、工商、公安、总工会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组成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完善制度。制定了阿克苏市《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指标和标准》以及在建筑企业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预警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等制度,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三是多渠道全覆盖。充分利用我市被列为全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试点城市为契机,多渠道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状况。按照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管理模式实行“按区域”管理的优势,以街道(乡镇)、工业园区为基本单位,划分成网格,以各街道辖区内居委会为网点,依托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设的3个中队对其网格内用人单位进行直接归口管理,对用人单位所有制类型、分布地点、单位用工、工资支付、参加社会保险等基础数据实行网络化管理。在此基础上,按照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任务的原则,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延伸到每个网格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做到全面监管、全程跟踪、全方位覆盖。四是加

2 大劳动仲裁调解力度。在日常工作中我市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重心前移,改变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等案上门,被动处理的现状,逐步形成“先预防,再调解、后仲裁”的新工作模式,以此做为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原则。发生劳动争议后,要求已建立劳动争议的调解委员会的企业进行调解,无论在立案前、庭审前,还是在庭审中、庭审后,都始终把“调解”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其中,千方百计加大调解力度,提高调解成功率,使“重调解、慎裁决”落到实处,力争将矛盾解决在企业内部,调解不成的再告知双方当事人按仲裁渠道依法解决。五是成效显著。通过推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工作,使我市劳动用工关系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显著提高。建立劳动三方协调机制,使劳资纠纷得到较好的调解,企业侵犯员工合法权益案件逐步减少,保持了劳资纠纷恶性上访、集体上访“零”的历史记录,这些措施有力地推进了我市和谐劳动关系的发展。一是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5%以上,比上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二是举报案件得以及时查处,投诉明显减少。今年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91件,案件查处率100%,同比去下降了11个百分点;三是各项社会保险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加大了社会保险监察力度,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率、缴费率、征缴率“三个净增长”有了大幅度提高;四是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进一步规范。为了防止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生,按照自治区要求,通过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方式,变拖欠工资问题的事后处理为事前防范,有效遏制了欠薪行为。截止2010年12月,建筑行业共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58.47万元,共受理农民工工资案件4起,涉及农民工300余人,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220.4万元。

二、整顿非法用工专项检查开展情况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整顿非法用工,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市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执法。于2010年12月2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了整顿非法用工,维护残疾人合法专项检查工作。

(一)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整顿非法用工,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下发了针对性和操作性很强的《开展整顿非法用工,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提出了检查重点区域和重点内容,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并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人事劳动、宣传、广电、工商、工会、公安、民政、残联、监察、卫生、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等24个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顿非法用工,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并下设专项检查办公室,为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切实做好专项行动的基础工作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了第一阶段的基础工作。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用,利用新闻、网络等宣传媒体,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了本次专项检查取得实效,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深入厂矿企业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采取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等方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共印发宣传资料5千余份,做到了人手一份,现场

4 解答咨询131人次,让劳动者对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解,增强劳动者特别是残疾人、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二是要求用人单位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用人单位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守法经营,依法用工的意识;三是向社会各界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畅通了举报投诉和维权渠道,并明确专人负责,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建立工作台帐,分类立案查处。

(三)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们按照“边宣传、边检查、边发现、边处理”的原则,组织相关单位,抽调了能力强的干部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分工负责,联合执法。对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乡结合部和乡村企业,特别是各种小砖窖、小矿山、小作坊等场所,各种福利企业和其他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户,全面进行执法检查,并建立好台帐。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源头治理与案件查处相结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当场提出批评和警告,并监督整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未及时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我们及时下达了限期责令整改书;对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文本不规范的,我们责令其到劳动保障部门购买制式的劳动合同,并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在此次专项检查中,共检查小型企业148户,涉及人数2698人。其中乡村小砖窑7户,涉及人数294人;其他沙石料厂6户,涉及人数201人;小作坊17户,涉及人数41人,其他小型企业118户,涉及人数2162人。共查处违反劳动保障、职业卫生、安全生产等法律规定的行政违法案件11

5 件,其中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6件,未依法支付工资1件,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4件。在专项行动期间,我们积极引导用人单位依法为623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并对18家用人单位提出了警告,下达责令改正书11份。

(四)密切配合,认真总结,建立健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检查结束后,我们与相关部门及时分析了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协作,建立部门联合执法的综合治理机制,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探索建立加强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用工稳定性较差,流动性过大。尤其是商贸、餐饮等服务类企业,多数是“流水式”职工。一是社会服务业近年来发展较快,用人需求量增加,出现一定的用人竞争,对于年轻、有一定文化,尤其是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劳动者,能够比较顺利地找到或挑选较理想的工作单位和岗位,随时“跳槽”便成自然;二是多数中小企业,特别是社会服务业,成立时间不长,资金积累不多,较多企业只有微利,职工工资普遍偏低,职工一旦有机会找到收入更多一些的单位,“舍旧求新”便成必然;三是出现这种现象的企业,基本上没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对职工无约束力。

(二)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认真履行难。一是劳资双方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差。由于企业用工来源渠道多,其中很多职工与企业负责人(特别是小型企业老板)有着沾亲带故、哥们熟人的关系,认为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会出现问题,仅以“感情”、“私交”、“义气”用工;二是企业或职工不愿意签劳动合同。

6 企业认为,劳动合同条文要包括职工的工资、保险、假期、生产安全、培训等各方面内容,一旦写成书面条文,想变就变不了,如果企业想减员减不了,不与职工签合同,随时可以减员或辞退不想再用的职工,工资支付只要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就行。

(三)社会保险参保面还较窄,较多职工还游离在社保大门之外,对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影响较大。一是中小企业普遍经济效益较差,利润微薄,难以承担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多数企业采取选择一两项险种参保,或只为少数管理层人员、技术骨干职工投保;二是企业为了减少用工成本,增加利润积累,主观上不愿为职工投保,尤其不愿为全体职工五项险种都投保;三是部分职工有现得利思想,本人不愿参加社会保险。这些员工认为,工资收入本来就不高,扣缴社会保险后工资收入更少,难以生活和养家。特别是多数农民工,出门打工就是为了挣钱,供养老人和子女入学,只能将全部收入用于现实需要,对养老保险等问题无力顾及。因此,部分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文中,有将社会保险费直接计发给职工的约定。

(四)工会组织和职代会制度不健全,职工很难与企业建立起稳定的劳动关系。大部分小企业没有建立工会组织,其中1/3左右的工会组织基本上是“有名无实”,无专职人员、无活动经费、无单独的工会活动、无工人代表会制度或职代会制度。一是小企业职工人少,条件十分有限,工会组织和职代会制度难以建立;二是部分中小企业经营者,尤其是私营企业老板,内心不愿意建立工会组织和职代会制度;三是有关部门对中小企业建立工会组织或工会小组和职代会制度检查、指导不够。

(五)劳动保障队伍力量薄弱,监察的力度不够。主要原因

7 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力量薄弱、人员不足、经费短缺、设备缺乏,“手长衣袖短”。我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部门有编制专职监察员10人,加之平时抽调参加其他工作,正常监察员保持在8人左右,要面对全市1万余个用人单位,数十万劳动者,这显然难以发挥劳动监察的职能作用,不利于预防并及时纠正用人单位劳动关系中的违法行为,确实心有余而力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自保意识。

(二)强化企业内部工资分配政策调控和指导,保持职工工资有一定增长,用职工的经济收入增长来维护劳动关系的谐稳定,以改变目前中小企业的工资分配不均的状况。

(三)将劳动关系管理的重点转向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应以集体劳动合同为主,以此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

(四)发挥工商联、个体劳动者协会、行业协会等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作用。

(五)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仲裁机构队伍建设,强化劳动保障执法力度。

推荐第9篇: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大丰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

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大丰市卫生局 2011年6月23日

各位领导:

为规范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盐城市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大丰市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自5月份以来,扎实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明确责任

根据上级文件通知,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各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文件精神,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限、整治重点和目标及整治工作的任务分工。成立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和任务,确保专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1、召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动员大会

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 5月18日、19日我局连续召开3场严厉打

推荐第10篇: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陇南市武都区卫生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的汇报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为贯彻实施省卫生厅等七厅委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和陇南市卫生局武卫监发[2007]23号转发《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07年全省打击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政府以武政办发[2007]189号文件印发了《陇南市武都区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卫生局协同区科技局、公安局、监察局、人口委、药监局对全区所有医疗机构、计生机构、采供血机构、药店进行了全面的模底和清理整顿,取得了满意的效果,现将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陇南市武都区辖36个乡(镇),689个行政村,有53万人口,由于历史、文化、地理、交通等诸多因素的制约,经济发展缓慢,通常用山高、坡陡、县穷、民苦来概括武都的地形地貌和基本状况。属国列贫困县之一。全区卫生资源有医疗卫生机构53个,其中:县级综合医院3所,中医院1所、疾控中心和区卫生监督所各1所,区妇幼保健站1所、

1 区卫生职业技术学校1所;中心卫生院7所、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所、乡卫生院25所、卫生院分院12所。有个体诊所和村级卫生所685所,现共有在职卫生职工 人,其中卫技人员 人,占职工总数的 %。县、乡拥有大型医疗设备 台(件),病床 张,能基本满足全区广大人民群众防病治病的需要。

二、专项整治情况

(一)健全了组织,加强了领导

为了加强打击非法行医行动的组织领导,区上成立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田晓琴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维贵 区卫生局局长

李小平区科技局局长

赵志刚 区公安局局长

刘晓明 区监察局局长

戴武平区计生委主任

杨清瑞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由李维贵兼任办公室主任,卫生局副局长李学忠任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各职能单位抽调。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上报下达、资料的收集整理、定期上报各种表格并办理日常业务

2 等工作。

(二)确定了工作范围和专项行动工作重点

1、工作范围

针对我区一些无证行医和违规违纪医疗活动多发生在基层的实际情况,这次专项行动工作重心向农村、向城乡 结合部、向城市社区延伸。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部队、企业、行业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科研机构下设的医疗技术服务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药店及各种从事诊疗活动的场所进行检查整顿。普遍开展“回头看”,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严防非法行医行为反弹。

2、专项行动重点

(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2)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其他手段开展诊疗、销售药品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

3 (3)严肃查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的违法行为。

(4)严肃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5)依法取缔药店“坐堂行医”或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的医疗活动,或者以上述名义进行的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宣传促销活动。

(6)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 (7)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8)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三)部门分工,明确职责

1、由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非法销售使用药品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查处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查处药店坐堂行医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2、由计划生育、卫生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新科技推广、避孕药具、生殖健康等幌子误导和欺骗广大育龄人群,危害育龄人群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活动。

3、由科技部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规范医学科研机构的设立审核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违法从事诊疗活动的科研机构。

4、由公安部门负责,卫生、计划生育、药品监督部门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由监察部门会同卫生、科技、计划生育、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

5 地区,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地方行政领导的责任;对本次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案件线索,以及医疗机构等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6、广电部门负责舆论监督,加大宣传报道频次,跟踪报道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协助执法部门采集违法违规证据。

(四)分步实施整治,确保整治效果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评估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8月)

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全区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的动员部署,抽调了15名卫生监督员,出动检查人员450人次,对全区城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计生机构、采供血机构、药店机构进行全面的摸底检查。

2、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9月—11月底)

长期以来,由于受市场经济负面影响,全社会出现了以赢利为目的的乱办医现象。武都城区不到10万人的小城,个体开业、社会办医等多达100多家,针对这种现状,各部门按照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以城区为重点,城乡互动,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清理整顿工作,检查城乡医疗、计

6 生机构、药店共900家,取缔了非法行医7家,罚款1050元,并没收和暂扣非法使用医疗设备12台(件),900家中查了医疗机构738家,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372家,占81.3%,无证的36家占19.7%。全区共有药店125家,其中城区42家,都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计生机构37家,有证的34家,无证3家,凡对以上无证的依法进行了取缔。对群众举报的1家超许可范围经营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罚款500元的处罚,并限期整改,对1家使用无医师资格证行医的医院和个人进行了处罚,并责令停止执业。

3、总结验收阶段(2007年12月)

4、陇南市血站由市监督所监管,对我区医疗机构血液来源、入库、储存、发放、紧急用血、医疗废物处置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武都区是一个农业大区,地域辽阔,农民居住十分分散,境内山大沟深、交通不便,卫生监督工作匮乏,监督手段落后,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治工作进度和覆盖范围,急需配备监督车辆及相关设备。

2、卫生监督体制未理顺,执法监督人员严重不足,我区仅靠几名医政管理人员远远不能完成当前市场经济下的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3、近几年来,我区在省内外一些大中专卫生院校自费学习和自学考试,毕业后没有就业门路,也无法进入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又不能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而自谋职业开办诊所,这类人在整治过程中被关闭了诊所,由于目前还没能建立长效的监管体系,致使整治后出现反弹现象。

4、为了经济利益,个体诊所不按审批科目执业,增设科目执业现象也较多。

四、今后打算

我区医疗机构个体行医管理工作,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在市卫生局大力支持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全区人民的健康事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因此,我们恳切希望检查组的领导多提宝贵意见,指导和帮助我们的工作。在今后的整治工作中,有决心,有信心,充分认识卫生监督执法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克服困难、加强学习、提高卫生监督水平,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把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深入进行到底。

第11篇: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工作报告

朱沱镇卫生院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报告

为认真落实《**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区公安局重庆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分局关于印发**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永卫生〔2013〕34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着力解决我镇非法行医突出问题,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按上级要求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对无证行医及医疗机构违法行医给予了有力打击,净化了医疗服务市场,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规范、安全、放心的就医环境。

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安排部署打击非法行医工作,镇政府领导和我院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职责明确,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开展及资料、信息收集汇总。领导小组下设卫生监督小组于2014年3月22日至2014年4月1日对大河场上、朱沱镇街道、四望山场上开展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摸底排查。根据上级要求,将6项违法行为确定为本院非法行医重点打击对象。(1)以场镇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游医、假医;(2)大力查处未取得相应资质擅自开展诊疗活动;(3)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打针输水及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4)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5)严厉打击地方单位和人员假冒军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6)查处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对于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对于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整治过程中发现有1家牙医摊无执业医师证、药品销售等相关证件,有1家零售药店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打针输水及聘用医师,卫生监督小组人员现场要求其立即停止非法活动,没收其非法药品、非法医疗用具。并要求以后不得在我镇辖区内再次从事相关非法活动,违者严惩。

2、宣传动员,布置工作。强调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动员部署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一是进一步增强信心,加强对群众的宣传,争取群众支持,确保打非成果;要求对辖区内的非法行医点进行摸底排查,并及时上报;二是要求各内部自查自纠;三是要求悬挂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横幅。四是随时将主要领导汇报,抓紧行动进行跟踪回访,按时将回访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12篇:非法卫星接收器整治方案

比如县广电局关于开展非法卫星电视接收

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对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问题加强综合治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切实维护广播电视的正常收视秩序,净化我县文化市场。坚决遏制安装、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不法犯罪活动,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收视环境,结合比如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在认真学习、领会区党委、地委及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县广电局专门召开了专题会议,提高思想认识,研究制定治理工作方案,由广电局牵头,联合公安、工商局、税务局、教育局、国家安全等相关部门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落实责任,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切实把治理和取缔非法使用、安装地面卫星接收设施工作作为当前一项紧迫而又严肃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认识,明确部门分工,要求多方联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共同推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整治非法安装、销售卫星电视专项行动是一项长期而复

杂的工作,任务艰巨、涉及方方面面。要按照“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要求和原则,从5月初就广泛发动宣传,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印制宣传单、电视宣传标语等形式搞好专项整治宣传,全面加大了治理行动和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地宣传相关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法律法规,推动全县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使有关文件精神和广电行业法规深入人心,人人皆知。

三、突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针对我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较多,人员复杂的实际,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要积极协助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我县非法使用、安装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点多、面广、线长,要不留一村一户极其不易。各乡镇要对所辖范围内进行全方位的清理整顿,并及时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广电局。为了加快治理非法安装卫星地面电视接收设施力度,县广电局等相关部门要经常深入到各乡镇进行抽查,对工作进度缓慢的乡镇及时与乡镇领导进行沟通,定期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向有关领导进行汇报。另外,广电局还要抽调专人对全县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及时掌握了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一是在全县范围内,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特别是擅自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违法行为,重点是对非法销售和有线电视覆盖区域内非法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二是对广大居民、农牧民群众做到宣传教育在先,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在收缴、取缔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电视接收设施的同时,普及安装数字电视机顶盒和安装有线电视的相关知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形成长效机制。

1、继续重视非法卫星电视传播秩序整治工作。进一步充分认识到开展非法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估计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确保非法卫星电视传播秩序整治工作常抓不懈。必须加强日常清理,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有效而彻底地取缔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地面卫星接收设施,从而确保我县信息安全,彻底阻断敌对势力渗透途径,弘扬先进文化,巩固思想阵地。

2、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地委、行署工作部署和要求,

进一步加大集中整治力度,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同时对城镇居民小区及公路沿线私自安装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认真清理,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特别是擅自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违法行为。

3、继续广泛开展广播电视法规宣传,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上开设专题栏目,宣传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利用普法宣传周等活动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告知群众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所带来的重大危害。

4、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狠抓落实。有广电局牵头,公安、工商、税务、国家安全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按照自治区、地区要求,工商要会同广电、税务等部门负责查处无证无照生产、销售和安装卫星电视设施活动,以及利用广告等手段推销卫星电视设施和安装服务行为;公安部门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

第13篇:非法使用童工整治方案

非法使用童工整治方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法律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少年合法权益。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小煤窑、小砖窑、小矿山、小餐馆、小作坊、煤炭经营场所为重点的禁止非法使用童工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工作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对象是:主要对象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乡村小砖窑、小矿山、小作坊等场所。主要内容是: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使用童工,重点检查用工单位以下情况:1有无合法的生产经营资格;2有无非法使用童工的情况;3有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4有无非法拘禁、强迫劳动的情况;5有无非法使用智障人员的情况;6有无安全生产、职业卫生隐患等情况。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非法使用童工情况的摸底排查工作和童工的安置工作。要对全县所有用工单位进行排查,并登记造册,做到不漏一户、不掉一项、不留死角。要将打击非法使用童工专项行动自查情况表、工作总结材料报市打击非法使用童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凡漏查、漏报或者检查人员不签字的要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上报市打击非法使用童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严肃查处;对重大违法案件,要及时逐级上报;对组织不严密、清查不彻底、处理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明确职责分工

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要明确各自职责,加强配合,共同开展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招用员工是否进行录用备案,对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遵守劳动时间、工资支付情况,否执行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非法使用童工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依法查处;

工商部门负责取缔无合法证照的小作坊、小砖窑、小矿山;

公安部门负责对违法扣留各种身份证件。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严厉打击无证采矿行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提请市政府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和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卫生部门负责查处非法雇用童工、未成年工从事存在危害作业的行为;

监察部门负责对为非法使用童工企业充当保护伞等问题进行查处;

民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智障人员等特殊受害人员进行及时救助;

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工会组织要加强乡镇办、村、企业的基层组织建设。对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专项行动中受害农民工的善后安置工作;

教育部门、妇联、共青团负责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受害人员善后安置工作;

三、妥善安置童工

对检查清理出来的童工包括外地返乡的童工要认真做好安置工作。如童工尚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由教育部门专人负责,安排该童工继续完成学业;如童工已经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由劳动保障部门专人负责,安排该童工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技工学校免费学习实用技术至16岁16周岁后享受国家职业技术培训优惠政策如童工家庭生活困难,需要政府救助的由民政部门按规定予以生活救助。对检查清理出的外地童工,劳动保障部门要迅速与该童工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联系,做好送回原籍工作。

四、加强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企业经营、劳动保障、禁止使用童工、未成年人保护、刑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要采用多种方式。引导乡村基层组织处理好发展地方经济与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关系,提高各单位特别是基层组织及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强化各类用工单位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守法诚信、依法用工的意识,增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女工和未成年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坚持正面宣传,新闻宣传部门要搞好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要重视舆论和社会监督,认真对待媒体揭露和社会举报出的问题。动员社会对企业用工行为进行监督。对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的查处结果、企业和基层单位的整改情况等都要及时、全面、客观地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

第14篇:整治非法用工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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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全国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我市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会议精神和石政办〔2007〕45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具体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

7月3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召开“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会议”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工作日程,于7月9日召开了全市“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对我市的“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都非常强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检查内容和检查重点,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成立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同志担任,成员由人劳、工会、公安、工商、民政、安监、国土、监察、卫生、社会保障、宣传部、法院、工业促进局等13个部门负责同志组成。下设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同志担任。各乡镇也成立了由乡镇长牵头,一名副职主抓的工作机构。同时,我市还成立了三个专项行动联合执法小组,第一组由人劳局负责,人劳、工会、民政、社会保障局参加;第二组由安全监督局负责,安全、卫生、工业促进、人劳局参加;第三组由国土局负责,国土、公安、工商、人劳局参加,各单位均抽调了业务精、责任心强、政治可靠的骨干充实到了一线执法队伍。监察局对专项行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有效避免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严惩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为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提供了保障。

二、精心组织,讲究实效,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

为切实搞好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用,做到上下互动,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我市紧紧围绕《实施方案》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阶段性宣传报道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跟踪报道。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的大力宣传活动,力争通过宣传监督,曝光一批群众反复投诉的、危害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问题,不断把宣传活动引向深入。一是在《新藁城》、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开辟专项行动专栏和曝光台。要求各新闻媒体要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宣传工作重点,要深入到镇村和群众中去,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市电视台和市广播电台在每天重要时段插播专项行动内容,对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的查处结果,用工单位的整改情况,准确、客观的进行报道。二是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专项行动办公室和各相关单位都在显要位置设立了专项行动举报信箱,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了举报电话。要求各相关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每天定时开启举报信箱,专人负责24小时收听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认真进行接待和处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建立工作台帐,分类进行立案查处。据统计,到目前,已经接到群众举报电话16个,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5人次。三是印发专项行动通报和宣传材料。为深入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我市还印发了2000余份《专项行动通告》和1万多份专项行动材料。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根据主动检查和群众举报,按照边宣传、边检查、边发现、边处理的原则,组织相关单位,抽调了60名素质高、能力强的党员干部组成6个排查组,分赴全市16个乡镇区239个村,采取拉网式,重点对乡村小砖窑、小沙场、小作坊等进行彻底清查。截止目前,对已掌握的40个砖窑厂进行了认真排查,40家砖窑厂共使用农民工2044人,其中四川、云南、承德、贵州、河南、陕西、山东等外籍民工615人,当地人1429人,检查的具体情况是:

1、除小慈邑砖厂外,其余各砖厂营业证照齐全;

2、未发现使用童工的现象;

3、除小慈邑砖厂有纠纷外,其余没有拖欠工人工资问题;

4、未发现拐骗农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大部分砖窑厂存在着用工未及时向劳动部门备案,签定劳动合同不到位(外地人签了本地人没签)、工伤保险只给几个危险和重要岗位的人员缴纳而其他人员没有参加的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时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76份。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入开展联合检查工作,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对达不到限期整改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罚,并对已检查过的40个用工单位进行相关政策法规教育,签订责任书,建立推行定期回访制度。同时,结合这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劳动法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搞好舆论引导,坚持正面宣传,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用人单位和广大民工双方合法权益,力争此次“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地搞好,不留死角,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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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安全生产非法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有效防范各类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控制事故总量,促进我乡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乡党委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隐患治理年”各项活动,以打击五类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为重点,以防范各类较大以上事故,降低事故总量为目的。通过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突出重点,源头治本,坚决维护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推动全乡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促使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净化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工作重点和行业领域工作

(一)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以下五类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1、无牌无照的农用车辆非法载客;

2、客运船只超载、超水位航行;

3、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

4、超层越界开采沙石;

5、抗拒安全执法,拒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下*的停产整顿、关闭取缔指令。

对上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都要依法予以严惩,立即采取关闭取缔、停产停业整顿和经济处罚等执法措施,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我乡此次专项行动涉及的行业领域包括:、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消防、建筑工地、民爆、食品卫生、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

三、组织领导和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安监所负责组织实施。为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乡政府决定成立以乡长周华明为组长,副乡长王波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安监所同志为成员的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所,由黎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3620164。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检阶段:10 月底前,各村,乡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出部署安排,切实抓好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

(二)督促检查阶段:11 月上旬至中旬,乡安监所将对各村、单位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乡通报。

(三)县督查阶段:11 月下旬至年底,迎接县督查组对我乡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情况的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促进我乡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是深化“隐患治理年”、抓好各类隐患整改的具体措施。各村和各有关单位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以务实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将专项行动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点面结合。按照市县统一部署,此次专项行动的对象是所有行业和领域。各村和各有关单位要在全面部署、全面推进的基础上,重点抓好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

(三)落实责任,严肃纪律。

各村、乡级有关单位要将专项行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统一领导,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联合机制,分片、分块、分段抓好排查和整改,抓好责任落实,做到查出一处,打击一处,确保不留死角。对督查工作部署不认真、措施不得力、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彻底或整改后又死灰复燃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发生较大事故的,要提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抓好整改,注重实效。

各村、乡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查和指导,通过专项行动,摸清本辖区、本行业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措施、标本兼治,确保在重点打击五类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上收到实效,做到责任区域内没有非法违法的行为。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公告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要及时发现和推广专项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鼓励社会公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对开展专项行动不认真、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予以曝光。

第16篇:打击非法行医整治方案

墩阔坦乡打击非法行医、销售假劣药品、发布虚假违法广告

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医疗服务和药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销售假劣药品、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尉政办[2009]30号文件精神,结合墩阔坦乡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打击非法行医、销售假劣药品、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组长:吐尔逊买买提乡长

副组长:居来提卡得尔副乡长

成员:

陶生武副乡长

方雄伟乡卫生院院长

沙克托乎提乡派出所所长

艾合买提买买提乡卫生院副院长斯坎得尔.艾沙乡党政办秘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政府,办公室主任由斯坎得尔.艾沙兼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联络、协调沟通和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

二、工作安排部署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9年3月日6至3月1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成立专项整治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2009年3月11日至5月15日)为组织实施阶段。

(一)自查清理(3月11日-3月14日)就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要求告知辖区所有行政管理相对人,发动、指导和督促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执行检查(3月15日-4月25日)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执法检查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三)整改复查(4月26日-5月10日)。及时复查相关单位的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四)重点督查(5月11日-5月15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5月16日-5月20日)为总结阶段。于2009年5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尉犁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二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三是分工协作,完善机制。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墩阔坦乡人民政府 二00九年三月六日

第17篇: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自查自纠

新绛县糖尿病医院

关于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根据运城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工作指示,关于印发《运城市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市大家非法行医和非法采血违法犯罪行为为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的总体要求,为净化我乡医疗服务市场,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规范、安全、放心的就医环境;进一步落实“无证行医查处区域责任制”和“无证行医查处日常巡查制”,及时查处和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现将本区域内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整改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

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市公安局瑞卫发[2011]第84号、瑞卫发„„

第18篇:乌达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汇报

乌达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情况汇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自治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会议精神,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自治区和乌海市两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安排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在区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我们紧紧围绕专项行动重点内容,本着“纠建并举、防治结合”的原则,在全区掀起了声势浩大的专项行动。自2010年以来,经过近五年的艰苦努力,我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的就医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行动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是近年来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也是全国打击商业欺诈三项专项行动之一。为了加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我区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卫生、公安、监察、宣传、计生、药监、工商、行政执法,以及各镇、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区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提高思想认识,并就我区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形成多部门联合的工作格局,依据各自职责,逐步建立起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机制。

(二)周密部署,部门联动

2010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乌达区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2年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又将各成员单位任务分解进行细化,并以文件形式下发,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对专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加强督查,监察部门要加大对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情况的督查力度。

(三)联合执法,重拳打击

全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会议召开后,各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卫生局为牵头部门,进行日常监管和开展打击工作,对人员进行调整,将精兵强将安排到医疗卫生监督科,以加强医疗卫生监管队伍,强化卫生监督的文书管理。镇、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无证行医情况进行认真摸排,发现涉嫌非法行医及时上报。药监部门认真开展对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要求所有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禁止向无证行医人员销售药品,切断无证黑诊所的药品来源。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并对涉嫌犯罪的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工商部门对医疗广告进行监控,对医疗机构发布的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进行核实和查处。计生部门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行政执法部门对街面上的游医、乱设摊点、乱贴小广告等行为,予以清理整顿。通过联合执法,我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的就医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四)深入打击、防止死灰复燃

通过镇、办事处的排查和我局监督员的巡回检查,我局对全区范围内发现的无证行医黑诊所进行了依法取缔及相应的行政处罚。

针对无证行医多为夜间开诊、场所隐蔽、流动性强的特点,我局监督员放弃休息时间,坚持白天进行梳理和严密的监督检查,夜间反复对钉子户和黑诊所进行暗访和回头看,尤其是各种法定假日期间监督力度要比平时还要加强,做到查实一家,打掉一家。近几年来,公告取缔无证行医黑诊所65户,并对达到立案标准的40户无证行医黑诊所给予立案查处,其中8户移交公安机关给予刑事和治安处理,目前已有3人因非法行医罪获刑;18户因退房等各种原因无法联系到本人,我局已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拒不履行处罚的非法行医案件,移交法院强制执行。截止2014年4月,共计没收药品107箱,中草药约1000公斤,经申请同意后,分两次将上述药品集中销毁,并在电视台予以播放;病床及医疗器械58件。同时,我局监督员在日常的巡查中,查处流动地摊牙医28起。

(五)打建并举,规范医疗机构行医

在加大打击无证行医的同时,我局对持证的个体医疗机构进行规范与整顿,进行了一系列的工作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首先,牌匾统一为白底红字,统一格式,统一诊所名称,并配有监督电话;其次,诊所内明显位臵设臵公示栏,公示栏内将《许可证》和该诊所的诊疗科目、诊所负责人、从业人员的照片和相关证件复印件予以公示;第三,诊所内所使用的病历、处方、消毒记录、门诊日志等医用文书均统一标准,统一制作;第四,对诊所内医疗废物收集器皿进行了统一,严格按照感染性、损伤性、药物性等医疗废物分类标准进行分类收集和销毁;第五,工作人员上岗工作时应穿着白大衣,戴口罩。以此引导群众正确就医。同时,邀请电视台和报纸等宣传媒体对我们的统一标识进行宣传,确保广大群众知晓。通过这

一举措,我们的广大人民群众可以简便快捷的来区分该诊所是否合法,并可以避免部分诊所超出核准的科目开展诊疗活动,避免了出租、外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给不具备行医资格的人开展诊疗活动。同时,也就杜绝了个体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行为的发生,确保群众更安全的就医。

(六)无证诊所回访调查

为防止非法行医死灰复燃,我区于2013年10月11日至2013年10月18日,对自2010年以来64户无证行医人员进行集中回访调查,共出动车次24次,人员50人次。通过回访,保证已经打击掉的黑诊所不会死灰复燃,对无证行医人员进行细致耐心的说教,确保他们不要跨越红线。

(七)加强宣传,引导群众正确择医

在全力打击非法行医的同时,我区每年都要组织主题不同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宣传活动,利用节假日在城区、矿区、农区开展了巡回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和发放传单的形式,向全区人民宣传非法行医的危害性,识别非法行医的方法等内容来引导群众正确择医,力求使非法行医无生存市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现行法律滞后,执法工作举步维艰

现在我们国家有颁布的法律法规与现实已经严重脱节,涵盖的领域多头,但是不具可操作性,使得执行非常困难。而在现行的法律、法规程序中,因为取证工作较为繁琐,往往在一次行政处罚未完成时,当事人已无影无踪,造成案件的无法终结。对以后的刑事

认定工作造成一定困难。更有甚者,拒不开门或在监督人员进门后,把家中年纪较大的老人搬出做挡箭牌,干扰执法工作,对取证及收缴工作造成极大困难。

(二)长效机制有待加强

通过几年来的打击,无证行医已由公开转入地下,由开门服务转为上门服务,由白天转入夜间,违法行为越发的隐蔽,单凭一个单位的力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卫生监督的需求,各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加强联系及配合,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及联合执法的力度,尤其是社区的配合上,显得尤为突出,这样才能使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做到有的放矢。

(三)执法人员不足

我区卫生监督所定编15人,专职从事医疗卫生监督工作的监督员只有两人,难以适应打击非法行医工作需要。

(四)执法手段偏软,非法行医多元化

非法行医人员受到利益驱动,千方百计规避检查,甚至有些非法行医人员公然抗拒执法,我卫生监督员就曾遭遇殴打和恐吓,扬言要将煤气罐点燃,引爆整个房间,但是,我们的执法没有其他强制手段,遇到此类问题往往束手无策。同时,现在的非法行医人员也在研究现行卫生法律法规,新的非法行医手段出现,如自然医学的权健火疗,灸草堂,血液CT机,血液分析,腹推,中医、药膳内服美容,拔罐、刮痧等行为,介乎于养生、治疗、传销之间,卫生法律对于上述内容没有确切的规定,但上述行为又涉嫌非法行医,

且上述内容均来自北、上、广等大城市,那里的人员组织培训和提供技术、物资支持,执法非常困难,让我们的监督员无从下手。

(五)群众意识不强,阻碍执法工作

部分社会群众对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卫生意识不强,卫生安全知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不足,有的群众还协助非法行医人员规避检查,甚至联合起来暴力抗法。部分监管对象法制观念比较淡薄,违法经营、诚信缺失等情况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各职能部门继续按照《乌达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职责要求认真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无证行医等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与公安、药监、计生、工商等部门的联系,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加强制度建设,开展联合执法,积极探索卫生监督协管制度,不断完善对医疗行业监督的有效模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二O一四年五月十八日

第19篇:县打击非法采矿工作汇报

__县打击非法开采工作情况汇报

__县煤炭工业局局长

尊敬的吴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就今年以来的打击非法采矿工作作简要汇报:

一、“打非”工作成效和采取的措施

今年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通过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共同努力,全县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采取“打、抓、罚”等强硬措施,开展了声势浩大、规模空前的打击煤炭非法开采工作,全县2646口无证小煤窑已彻底关闭,炸毁井口1076个,炸毁率达40%;炸毁煤坪535处,拆除、没收非法煤矿机器设备978台、矿车1373辆、钢轨29934米、电缆线75967米,没收非法矿产品850吨,炸毁、拆除非法矿工棚、厂房3471处;行政拘留非法矿主72人,刑事拘留6人,严厉打击了非法开采的嚣张气焰,小煤窑非法开采活动猖獗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私挖滥采泛滥成灾的局面得到彻底扭转,如期实现了非法开采零目标,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群众普遍称赞。其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理顺管理体制。针对过去我县在“打非”工作中存在的多头管理,以“打非”养“打非”的不利局面,县政府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进一步理顺了煤炭管理体制。一是成立了由渝平任组长的煤炭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打非整顿办公室、打击非法小煤窑工作组、整顿乡镇有证煤矿工作组、整顿县属国有煤矿工作组、督查暗访组。二是县政府明确由一名分管副县长主抓煤炭工作,年产煤10万吨以上的乡镇也要明确一名主抓领导。三是调整了县煤炭工业局职能,充实了县煤炭工业局领导班子,组建了煤炭安全执法大队(副科级单位)。四是进一步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打非”工作的责任主体地位。五是进一步明确了县国土、公安、安监、纪委(监察)、工商、经委、环保、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政府在打非工作中的职责,使“打非”工作目标更加明确,责任更加落实。

(二)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县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多次带队,亲临现场指挥“打非”工作,极大地鼓舞了“打非”士气,坚定了“打非”信心,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打非”工作的整体推进。二是落实“打非”工作专项经费。县财政每月拨款12万元,专门用于全县打非工作,杜绝了“打非养非”的现象。

(三)基础工作扎实。一是积极营造良好的“打非”氛围。县乡两级多次分别召开“打非”工作大会,并利用《致全县务工人员公开信》、电视台编制专题栏目、报社出版专栏等多种形式对打非工作进行宣传。二是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建立举报制度,广泛发动群众,摸清了非法矿的数量、位置、名称、生产规模、作业规律、业主情况等第一手资料。三是资料规范。各级各部门按照煤炭产业发展办公室的统一要求,落实专人完善了“打非”工作软件资料。

(四)打击措施过硬。以“炸、抓、罚”为“打非”主线条,以乡镇为“打非”主战场。三条线集中优势兵力,采取高压态势、利用铁的手腕,超常规手段,轮翻作战,给非法小煤窑以严厉打击。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互相联动、默契配合,收到了明显地整治效果。同时,集中时间公捕公判一批涉煤案,起到了极大的震摄效果。

(五)监管措施有力。一是建立举报制度。各涉煤乡镇和部门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新开非法矿井、死灰复燃矿井;鼓励群众举报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行为;鼓励群众举报国家工作人员暗中参股分红和充当非法小煤窑黑后台保护伞行为。五一期间,为了监控我县非法开采行为,出台了的举报有奖制度,对非法矿及矿主进行了公示,凡举报属实,由县产业办将奖金直接打入账户,并实行节假日加倍奖励。二是建立24小时监控制度。乡镇安排人员、车辆和暗线,对非法小煤窑实行24小时监控。三是实行部门督促协助乡镇制度。将各涉煤职能部门分解落实到全县22个涉煤乡镇,由部门对乡镇“打非”进行重点协助、督促。四是实行“打非”工作情况公开制度。五是严格考核奖惩,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六是加强明查暗访。督查暗访组先后多次深入一线,对各乡镇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阶段性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对玩忽职守的“打非”工作责任人员了进行严肃处理;对参与非法采矿活动、支持非法采矿活动的国家公务人员,依据党纪、政纪有关条款,追究相关责任;对“打非”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乡镇加强责任追究,仅一个镇就一次处分了5名领导干部。

(六)长效机制健全。一是建立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凡是出现死灰复燃的非法矿井,其矿主一律列为煤炭开采不良行为黑名单。凡进入黑名单的人员,三年内不予审批探矿权、采矿权和技改立项。对暴力抗法擅自启封三次以上者,在县内不得再审批从事煤炭行业。二是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三是延伸非法矿死灰复燃监管责任范围。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包矿负责人、村社干部、有证矿业主、矿井所涉及农户对非法矿死灰复燃都负有监管责任,乡镇负责日常检查和监管;包片责任单位负责日常督促和巡查;村社负责举报;合法矿主对矿界范围内的无证矿负有监督、举报、阻止、投诉责任;村民负责看管自己的山、地、田,决不允许非法开采行为在承包山林或土地上出现,决不允许为非法小煤窑提供方便。若出现非法开采不上报,且继续支持非法小煤窑,一经查实,将没收非法所得,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回顾今年来的打击非法开采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

第一,领导重视是关键。县委、县政府始终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开采的极端重要性,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把打击非法开采活动放在当前工作的首位,县委、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带队深入“打非”工作一线,身体力行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增强了全县“打非”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在工作中,“打非”工作队员们顶风雨,冒烈日,不分白天黑夜,节假日不休息,爬巷道,钻楼眼,敢于碰钉子,能够打硬仗,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里完成了极其艰辛的“打非”重点区及面上巡查的工作任务。

第二,多方联动是基础。打击非法开采,整顿矿业秩序,对全县煤炭产业的健康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级党委政府把打击非法开采,整顿矿业秩序作为己任,建立了县、乡、村、社四级负责长效机制,各涉煤部门、单位分线联系产煤乡镇,各合法煤矿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第三,创新思路是根本。打击非法开采关联度高,特别是近年来在煤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防止死灰复燃更是积重难返,必须从体制上、机制上、手段上、措施上创新思路,严格管理,找准最佳结合点和突破口,才能使打击非法开采收到实效,促进煤炭产业沿着可持续发展方向健康运行、良性发展。

第四,强化措施是保障。打击非法开采,巩固“打非”成果,离不开强有力的措施作保证。半年来,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做到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奖惩落实,有力地推动了打击非法开采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巩固“打非”成果面临的困难和压力

我县“打非”工作尽管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果,并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打非”成果的巩固还面临许多的困难和挑战。

一是非法矿主卷土重来之心未死。由于不少非法矿主投入大,有的是负债经营,特别是投产时间短的非法矿井,远未收回投资,时时处于焦灼的等待观望中,企图伺机而动,极有可能在利益的驱使和绝望的心理下铤而走险,重开非法开采之门。

二是个别单位和工作人员有消极厌战情绪。打击非法开采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在取得集中整治阶段性胜利的情况下,目前正处于“打非”工作的相持阶段,其监管任务重、时间长、条件艰苦、开支大,个别基层干部产生了畏难松劲、消极厌战情绪,导致监管的脱档、空位,给非法开采以可乘之机,时有非法开采死灰复燃的现象发生。

三是监管任务更加艰巨。全县非法煤矿点多面广、数量巨大、地形复杂,监管成本高、难度大,而且非法矿主以各种隐蔽的方式、方法明关暗开、明停暗采,增加了“打非”工作成本和难度。

四是“打非”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由于“打非”工作人员长期坚持在条件艰苦的矿区,交通工具的维护、运行和人员的开支较大,在财政资金调度困难的情况下,很难及时保证“打非”工作的正常运行。仅2—6月,县煤炭工业局“打非”专项开支就已达180多万(含乡镇),财政拨付仅为60万元。由于今年的打击非法开采改变了“以罚养打非”的作法,从罚款上不能弥补“打非”工作经费的不足。经费的不足严重影响“打非”的持续开展和成果巩固。

五是合法煤矿证照办理进展迟缓。目前,我县仅有10个煤矿取得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国务院第446号令规定,我县其余196个煤矿因证照不齐全部予以限期停产整顿,在今年12月31日前仍然“六证”不齐的,将全部予以关闭,停产整顿工作压力大,煤炭产业持续发展形势极其严峻。

六是煤炭开采造成了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我县矿点多面广,无序开采、资料浪费等现象突出,造成环境破坏、煤炭资源浪费,煤炭产业作为经__济发展的之柱产业之一,将在长期时间内作为全县经济待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因素之一,

三、下步打算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切实维护煤炭生产秩序、促进煤炭产业健康发展,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措施,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切实巩固“打非”成效。

(一)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在“打非”工作中,打击和反弹始终是一对此消彼长的矛盾。非法小煤窑目前虽然得到了全部关闭,但非法矿主蠢蠢欲动、卷土重来之心未死,反弹势头依然强劲,稍有松懈,便会很快漫延,来之不易的“打非”成果就会功亏一篑、毁于一旦。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对“打非”长期性、复杂性认识,始终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牢固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

(二)加强后劲保障,推动“打非”工作正常运转。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我们将尽全力落实“打非”工作经费,保障“打非”工作的必要支出,促进“打非”工作的正常有效动转。

(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打非”长效监管机制。对在工作实践中探索出的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我们将进一步继续贯彻落实,并在工作中不断创新,始终保持对非法开采的高压态势,严防死守,做到班子不散,措施不减,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实“打非”成效的巩固工作。

一是整合人力资源,加大“打非”工作力度。面对“打非”工作的严峻形势,在煤炭工业局内部进一步整合力量,组建煤炭安全综合执法大队第三中队,作为“打非”机动应急队,以提高“打非”队伍整体战斗力,增强“打非”队伍力量。

二是继续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坚持有报必查,对群众举报的非法开采,一经查实,按照《举报非法开采行为举报有奖办法》,及时兑现奖励,广泛动员、鼓励群众参与、监督打击非法开采工作。

三是继续实行“打非”定期报告制度。按照“打非”工作要求,由煤炭工业局以《打非旬报》形式,实行每旬一报,对所掌握和了解的“打非”工作信息及时与各部门和乡镇进行交流、沟通,以准确把握发展态势、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积极为巩固“打非”成果建言献策。

四是继续实施巡查督促制度。由煤炭安全综合执法大队落实包片联乡巡查制度,深入到乡镇、矿区井口检查关闭质量和效果,对照重庆市检查验收标准,进一步督促乡镇查漏补缺、完善档案管理、落实监督责任,做到对非法矿井严防死守,严禁死灰复燃。

五是继续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对巡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非法开采行为,做到露头就打,将非法开采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执法功能,实行启封就抓人,先抓人、再封井,变守井为守人与守井相结合、打击与预防相结合,特别是对打着所谓技改井、挂靠井的幌子进行非法开采的无证矿;坚决予以打击、取缔,让非法矿主自灭非法开采念头,杜绝非法开采,彻底扭转煤矿生产秩序。

六是继续落实非法开采黑名单制度。对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顶风生产的非法矿主实行严惩重处,并对其违法违纪行为记录在案,进入不良开采行为黑名单。凡进入黑名单者,相关职能部门在三年内不予审批探矿权、采矿权、扩界技改等。对情节严重的,取消在本县从事煤炭行业的资格。

七是疏堵结合,巩固成效。根据全县煤炭资源分布状况,按照煤炭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整合煤炭资源、优化矿井布局,提升全县煤矿规模和档次,彻底杜绝非法小煤窑生存空间,促进煤炭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谢谢大家!

第20篇:县打击非法采矿工作汇报

文章标题:县打击非法采矿汇报

__县打击非法采矿汇报

__县打击非法开采情况汇报

__县煤炭工业局局长

尊敬的吴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就今年以来的打击非法采矿作简要汇报:

一、“打非”成效和采取的措施

今年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通过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共同努力,全县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采取“打、抓、罚”等强硬措施,开展了声势浩大、规模空前的打击煤炭非法开采,全县2646口无证小煤窑已彻底关闭,炸毁井口1076个,炸毁率达40;炸毁煤坪535处,拆除、没收非法煤矿机器设备978台、矿车1373辆、钢轨29934米、电缆线75967米,没收非法矿产品850吨,炸毁、拆除非法矿工棚、厂房3471处;行政拘留非法矿主72人,刑事拘留6人,严厉打击了非法开采的嚣张气焰,小煤窑非法开采活动猖獗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私挖滥采泛滥成灾的局面得到彻底扭转,如期实现了非法开采零目标,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群众普遍称赞。其主要做好以下:

(一)理顺管理体制。针对过去我县在“打非”中存在的多头管理,以“打非”养“打非”的不利局面,县政府及时调整思路,进一步理顺了煤炭管理体制。一是成立了由渝平任组长的煤炭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打非整顿办公室、打击非法小煤窑组、整顿乡镇有证煤矿组、整顿县属国有煤矿组、督查暗访组。二是县政府明确由一名分管副县长主抓煤炭,年产煤10万吨以上的乡镇也要明确一名主抓领导。三是调整了县煤炭工业局职能,充实了县煤炭工业局领导班子,组建了煤炭安全执法大队(副科级单位)。四是进一步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打非”的责任主体地位。五是进一步明确了县国土、公安、安监、纪委(监察)、工商、经委、环保、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政府在打非中的职责,使“打非”目标更加明确,责任更加落实。

(二)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县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多次带队,亲临现场指挥“打非”,极大地鼓舞了“打非”士气,坚定了“打非”信心,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打非”的整体推进。二是落实“打非”专项经费。县财政每月拨款12万元,专门用于全县打非,杜绝了“打非养非”的现象。

(三)基础扎实。一是积极营造良好的“打非”氛围。县乡两级多次分别召开“打非”大会,并利用《致全县务工人员公开信》、电视台编制专题栏目、报社出版专栏等多种形式对打非进行宣传。二是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建立举报制度,广泛发动群众,摸清了非法矿的数量、位置、名称、生产规模、作业规律、业主情况等第一手资料。三是资料规范。各级各部门按照煤炭产业发展办公室的统一要求,落实专人完善了“打非”软件资料。

(四)打击措施过硬。以“炸、抓、罚”为“打非”主线条,以乡镇为“打非”主战场。三条线集中优势兵力,采取高压态势、利用铁的手腕,超常规手段,轮翻作战,给非法小煤窑以严厉打击。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互相联动、默契配合,收到了明显地整治效果。同时,集中时间公捕公判一批涉煤案,起到了极大的震摄效果。

(五)监管措施有力。一是建立举报制度。各涉煤乡镇和部门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新开非法矿井、死灰复燃矿井;鼓励群众举报人员失职渎职行为;鼓励群众举报国家人员暗中参股分红和充当非法小煤窑黑后台保护伞行为。五一期间,为了监控我县非法开采行为,出台了的举报有奖制度,对非法矿及矿主进行了公示,凡举报属实,由县产业办将奖金直接打入账户,并实行节假日加倍奖励。二是建立24小时监控制度。乡镇安排人员、车辆和暗线,对非法小煤窑实行24小时监控。三是实行部门督促协助乡镇制度。将各涉煤职能部门分解落实到全县22个涉煤乡镇,由部门对乡镇“打非”进行重点协助、督促。四是实行“打非”情况公开制度。五是严格考核奖惩,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六是加强明查暗访。督查暗访组先后多次深入一线,对各乡镇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阶段性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对玩忽职守的“打非”责任人员了进行严肃处理;对参与非法采矿活动、支持非法采矿活动的国家公务人员,依据党纪、政纪有关条款,追究相关责任;对“打非”不力,行动迟缓的乡镇加强责任追究,仅一个镇就一次处分了5名领导干部。

(六)长效机制健全。一是建立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凡是出现死灰复燃的非法矿井,其矿主一律列为煤炭开采不良行为黑名单。凡进入黑名单的人员,三年内不予审批探矿权、采矿权和技改立项。对暴力抗法擅自启封三次以上者,在县内不得再审批从事煤炭行业。二是严格实

行零报告制度。三是延伸非法矿死灰复燃监管责任范围。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包矿负责人、村社干部、有证矿业主、矿井所涉及农户对非法矿死灰复燃都负有监管责任,乡镇负责日常检查和监管;包片责任单位负责日常督促和巡查;村社负责举报;合法矿主对矿界范围内的无证矿负有监督、举报、阻止、投诉责任;村民负责看管自己的山、地、田,决不允许非法开采行为在承包山林或土地上出现,决不允许为非法小煤窑提供方便。若出现非法开采不上报,且继续支持非法小煤窑,一经查实,将没收非法所得,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回顾今年来的打击非法开采,我们深切地体会到:

第一,领导重视是关键。县委、县政府始终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开采的极端重要性,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把打击非法开采活动放在当前的首位,县委、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带队深入“打非”一线,身体力行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增强了全县“打非”的信心和决心。在中,“打非”队员们顶风雨,冒烈日,不分白天黑夜,节假日不休息,爬巷道,钻楼眼,敢于碰钉子,能够打硬仗,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里完成了极其艰辛的“打非”重点区及面上巡查的任务。

第二,多方联动是基础。打击非法开采,整顿矿业秩序,对全县煤炭产业的健康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级党委政府把打击非法开采,整顿矿业秩序作为己任,建立了县、乡、村、社四级负责长效机制,各涉煤部门、单位分线联系产煤乡镇,各合法煤矿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第三,创新思路是根本。打击非法开采关联度高,特别是近年来在煤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防止死灰复燃更是积重难返,必须从体制上、机制上、手段上、措施上创新思路,严格管理,找准最佳结合点和突破口,才能使打击非法开采收到实效,促进煤炭产业沿着可持续发展方向健康运行、良性发展。

第四,强化措施是保障。打击非法开采,巩固“打非”成果,离不开强有力的措施作保证。半年来,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做到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奖惩落实,有力地推动了打击非法开采的顺利开展。

二、巩固“打非”成果面临的困难和压力

我县“打非”尽管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果,并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打非”成果的巩固还面临许多的困难和挑战。

一是非法矿主卷土重来之心未死。由于不少非法矿主投入大,有的是负债经营,特别是投产时间短的非法矿井,远未收回投资,时时处于焦灼的等待观望中,企图伺机而动,极有可能在利益的驱使和绝望的心理下铤而走险,重开非法开采之门。

二是个别单位和人员有消极厌战情绪。打击非法开采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在取得集中整治阶段性胜利的情况下,目前正处于“打非”的相持阶段,其监管任务重、时间长、条件艰苦、开支大,个别基层干部产生了畏难松劲、消极厌战情绪,导致监管的脱档、空位,给非法开采以可乘之机,时有非法开采死灰复燃的现象发生。

三是监管任务更加艰巨。全县非法煤矿点多面广、数量巨大、地形复杂,监管成本高、难度大,而且非法矿主以各种隐蔽的方式、方法明关暗开、明停暗采,增加了“打非”成本和难度。

四是“打非”经费严重不足。由于“打非”人员长期坚持在条件艰苦的矿区,交通工具的维护、运行和人员的开支较大,在财政资金调度困难的情况下,很难及时保证“打非”的正常运行。仅2—6月,县煤炭工业局“打非”专项开支就已达180多万(含乡镇),财政拨付仅为60万元。由于今年的打击非法开采改变了“以罚养打非”的作法,从罚款上不能弥补“打非”经费的不足。经费的不足严重影响“打非”的持续开展和成果巩固。

五是合法煤矿证照办理进展迟缓。目前,我县仅有10个煤矿取得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国务院第446号令规定,我县其余196个煤矿因证照不齐全部予以限期停产整顿,在今年12月31日前仍然“六证”不齐的,将全部予以关闭,停产整顿压力大,煤炭产业持续发展形势极其严峻。

六是煤炭开采造成了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我县矿点多面广,无序开采、资料浪费等现象突出,造成环境破坏、煤炭资源浪费,煤炭产业作为经__济发展的之柱产业之一,将在长期时间内作为全县经济待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因素之一,

三、下步打算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切实维护煤炭生产秩序、促进煤炭产业健康发展,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措施,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切实巩固“打非”成效。

(一)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在“打非”中,打击和反弹始终是一对此消彼长的矛盾。非法小煤窑目前虽然得到了全部关闭,但非法矿主蠢蠢欲动、卷土重来之心未死,反弹势头依然强劲,稍有松懈,便会很快漫延,来之不易的“打非”成果就会功亏一篑、毁于一旦。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对“打非”长期性、复杂性认识,始终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牢固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

(二)加强后劲保障,推动“打非”正常运转。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我们将尽全力落实“打非”经费,保障“打非”的必要支出,促进“打非”的正常有效动转。

(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打非”长效监管机制。对在实践中探索出的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我们将进一步继续贯彻落实,并在中不断创新,始终保持对非法开采的高压态势,严防死守,做到班子不散,措施不减,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实“打非”成效的巩固。

一是整合人力资源,加大“打非”力度。面对“打非”的严峻形势,在煤炭工业局内部进一步整合力量,组建煤炭安全综合执法大队第三中队,作为“打非”机动应急队,以提高“打非”队伍整体战斗力,增强“打非”队伍力量。

二是继续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坚持有报必查,对群众举报的非法开采,一经查实,按照《举报非法开采行为举报有奖办法》,及时兑现奖励,广泛动员、鼓励群众参与、监督打击非法开采。

三是继续实行“打非”定期报告制度。按照“打非”要求,由煤炭工业局以《打非旬报》形式,实行每旬一报,对所掌握和了解的“打非”信息及时与各部门和乡镇进行交流、沟通,以准确把握发展态势、及时经验教训,积极为巩固“打非”成果建言献策。

四是继续实施巡查督促制度。由煤炭安全综合执法大队落实包片联乡巡查制度,深入到乡镇、矿区井口检查关闭质量和效果,对照重庆市检查验收标准,进一步督促乡镇查漏补缺、完善档案管理、落实监督责任,做到对非法矿井严防死守,严禁死灰复燃。

五是继续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对巡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非法开采行为,做到露头就打,将非法开采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执法功能,实行启封就抓人,先抓人、再封井,变守井为守人与守井相结合、打击与预防相结合,特别是对打着所谓技改井、挂靠井的幌子进行非法开采的无证矿;坚决予以打击、取缔,让非法矿主自灭非法开采念头,杜绝非法开采,彻底扭转煤矿生产秩序。

六是继续落实非法开采黑名单制度。对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顶风生产的非法矿主实行严惩重处,并对其违法违纪行为记录在案,进入不良开采行为黑名单。凡进入黑名单者,相关职能部门在三年内不予审批探矿权、采矿权、扩界技改等。对情节严重的,取消在本县从事煤炭行业的资格。

七是疏堵结合,巩固成效。根据全县煤炭资源分布状况,按照煤炭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整合煤炭资源、优化矿井布局,提升全县煤矿规模和档次,彻底杜绝非法小煤窑生存空间,促进煤炭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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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零报告制度。三是延伸非法矿死灰复燃监管责任范围。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包矿负责人、村社干部、有证矿业主、矿井所涉及农户对非法矿死灰复燃都负有监管责任,乡镇负责日常检查和监管;包片责任单位负责日常督促和巡查;村社负责举报;合法矿主对矿界范围内的无证矿负有监督、举报、阻止、投诉责任;村民负责看管自己的山、地、田,决不允许非法开采行为在承包山林或土地上出现,决不允许为非法小煤窑提供方便。若出现非法开采不上报,且继续支持非法小煤窑,一经查实,将没收非法所得,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回顾今年来的打击非法开采,我们深切地体会到:

第一,领导重视是关键。县委、县政府始终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开采的极端重要性,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把打击非法开采活动放在当前的首位,县委、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带队深入“打非”一线,身体力行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增强了全县“打非”的信心和决心。在中,“打非”队员们顶风雨,冒烈日,不分白天黑夜,节假日不休息,爬巷道,钻楼眼,敢于碰钉子,能够打硬仗,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里完成了极其艰辛的“打非”重点区及面上巡查的任务。

第二,多方联动是基础。打击非法开采,整顿矿业秩序,对全县煤炭产业的健康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级党委政府把打击非法开采,整顿矿业秩序作为己任,建立了县、乡

、村、社四级负责长效机制,各涉煤部门、单位分线联系产煤乡镇,各合法煤矿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第三,创新思路是根本。打击非法开采关联度高,特别是近年来在煤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防止死灰复燃更是积重难返,必须从体制上、机制上、手段上、措施上创新思路,严格管理,找准最佳结合点和突破口,才能使打击非法开采收到实效,促进煤炭产业沿着可持续发展方向健康运行、良性发展。

第四,强化措施是保障。打击非法开采,巩固“打非”成果,离不开强有力的措施作保证。半年来,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做到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奖惩落实,有力地推动了打击非法开采的顺利开展。

二、巩固“打非”成果面临的困难和压力

我县“打非”尽管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果,并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打非”成果的巩固还面临许多的困难和挑战。

一是非法矿主卷土重来之心未死。由于不少非法矿主投入大,有的是负债经营,特别是投产时间短的非法矿井,远未收回投资,时时处于焦灼的等待观望中,企图伺机而动,极有可能在利益的驱使和绝望的心理下铤而走险,重开非法开采之门。

二是个别单位和人员有消极厌战情绪。打击非法开采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在取得集中整治阶段性胜利的情况下,目前正处于“打非”的相持阶段,其监管任务重、时间长、条件艰苦、开支大,个别基层干部产生了畏难松劲、消极厌战情绪,导致监管的脱档、空位,给非法开采以可乘之机,时有非法开采死灰复燃的现象发生。

三是监管任务更加艰巨。全县非法煤矿点多面广、数量巨大、地形复杂,监管成本高、难度大,而且非法矿主以各种隐蔽的方式、方法明关暗开、明停暗采,增加了“打非”成本和难度。

四是“打非”经费严重不足。由于“打非”人员长期坚持在条件艰苦的矿区,交通工具的维护、运行和人员的开支较大,在财政资金调度困难的情况下,很难及时保证“打非”的正常运行。仅2—6月,县煤炭工业局“打非”专项开支就已达180多万(含乡镇),财政拨付仅为60万元。由于今年的打击非法开采改变了“以罚养打非”的作法,从罚款上不能弥补“打非”经费的不足。经费的不足严重影响“打非”的持续开展和成果巩固。

五是合法煤矿证照办理进展迟缓。目前,我县仅有10个煤矿取得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国务院第446号令规定,我县其余196个煤矿因证照不齐全部予以限期停产整顿,在今年12月31日前仍然“六证”不齐的,将全部予以关闭,停产整顿压力大,煤炭产业持续发展形势极其严峻。

六是煤炭开采造成了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我县矿点多面广,无序开采、资料浪费等现象突出,造成环境破坏、煤炭资源浪费,煤炭产业作为经__济发展的之柱产业之一,将在长期时间内作为全县经济待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因素之一,

三、下步打算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切实维护煤炭生产秩序、促进煤炭产业健康发展,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措施,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切实巩固“打非”成效。

(一)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在“打非”中,打击和反弹始终是一对此消彼长的矛盾。非法小煤窑目前虽然得到了全部关闭,但非法矿主蠢蠢欲动、卷土重来之心未死,反弹势头依然强劲,稍有松懈,便会很快漫延,来之不易的“打非”成果就会功亏一篑、毁于一旦。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对“打非”长期性、复杂性认识,始终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牢固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

(二)加强后劲保障,推动“打非”正常运转。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我们将尽全力落实“打非”经费,保障“打非”的必要支出,促进“打非”的正常有效动转。

(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打非”长效监管机制。对在实践中探索出的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我们将进一步继续贯彻落实,并在中不断创新,始终保持对非法开采的高压态势,严防死守,做到班子不散,措施不减,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实“打非”成效的巩固。

一是整合人力资源,加大“打非”力度。面对“打非”的严峻形势,在煤炭工业局内部进一步整合力量,组建煤炭安全综合执法大队第三中队,作为“打非”机动应急队,以提高“打非”队伍整体战斗力,增强“打非”队伍力量。

二是继续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坚持有报必查,对群众举报的非法开采,一经查实,按照《举报非法开采行为举报有奖办法》,及时兑现奖励,广泛动员、鼓励群众参与、监督打击非法开采。

三是继续实行“打非”定期报告制度。按照“打非”要求,由煤炭工业局以《打非旬报》形式,实行每旬一报,对所掌握和了解的“打非”信息及时与各部门和乡镇进行交流、沟通,以准确把握发展态势、及时经验教训,积极为巩固“打非”成果建言献策。

四是继续实施巡查督促制度。由煤炭安全综合执法大队落实包片联乡巡查制度,深入到乡镇、矿区井口检查关闭质量和效果,对照重庆市检查验收标准,进一步督促乡镇查漏补缺、完善档案管理、落实监督责任,做到对非法矿井严防死守,严禁死灰复燃。

五是继续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对巡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非法开采行为,做到露头就打,将非法开采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执法功能,实行启封就抓人,先抓人、再封井,变守井为守人与守井相结合、打击与预防相结合,特别是对打着所谓技改井、挂靠井的幌子进行非法开采的无证矿;坚决予以打击、取缔,让非法矿主自灭非法开采念头,杜绝非法开采,彻底扭转煤矿生产秩序。

六是继续落实非法开采黑名单制度。对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顶风生产的非法矿主实行严惩重处,并对其违法违纪行为记录在案,进入不良开采行为黑名单。凡进入黑名单者,相关职能部门在三年内不予审批探矿权、采矿权、扩界技改等。对情节严重的,取消在本县从事煤炭行业的资格。

七是疏堵结合,巩固成效。根据全县煤炭资源分布状况,按照煤炭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整合煤炭资源、优化矿井布局,提升全县煤矿规模和档次,彻底杜绝非法小煤窑生存空间,促进煤炭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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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码头整治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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