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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开展营商环境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5:12:39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乡镇开展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汇报

乡镇开展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汇报

根据省、市、县关于《关于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我乡及时制定方案,召开会议,层层分解任务,对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加快推进。现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强督导,形成合力

为了打赢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这场硬仗,成立了乡营商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乡实际,由乡人大主席同志担任组长,人大副主席为副组长,副乡长、宣传委员为成员,制定了具体的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了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动员大会,乡主要领导亲自动员,将任务分解到村。同时,强化督导力度,采取联合巡查、一案一督、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村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结合形势任务需要,加大问责力度,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村,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在此基础上,多形式广泛宣传,利用政府微信群广泛宣传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学习动员,逐步形成“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舆论氛围。

在工作指导上,我们通过深入查找和攻坚解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体制机制改革,倒逼营商环境改善。重点针对我乡市场主体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政策落实打折扣、项目落地不快、企业生产运营中遇到的困难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集中整治的重点是各村和电力、通信、消防等公共服务单位,做到同步开展、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其目的,一方面,通过切实解决一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市场主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另一方面,对标赶超先进乡,让企业办理同样事项在我乡做到提供材料最简、跑办次数最少、办结时限最短。把我乡打造成聚集优秀人才、先进要素、优势产业的高地。最终把集中整治行动的成果固化下来,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形成各级干部主动服务、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的良好风气。

二、整治内容、方法步骤和采取的举措

(一)整治内容。主要包括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园承接、政府诚信、政务窗口服务,以及市场主体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等七个方面。着力整治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项目落地要素保障不给力、行政执法不规范、政府承诺不兑现、窗口办事不透明等问题,切实解决省级以上开发和高新招商政策不优惠、硬件设施不完备、配套功能不完善、人才资本项目吸纳能力弱、承接京津产业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强等问题。

(二)方法步骤。主要采取了五个步骤,即动员讨论、查摆问题、集中整治、建章立制、总结巩固五个阶段,以便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整治行动,确保实现“四个意识”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重点难点明显突破、基层群众明显受益,打造全乡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

(三)正在开展的2项重点工作。

1、打造政务服务新模式。一是加强办事大厅管理,提高中心标准化水平。大力推行规范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和超前服务。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明确专人,分时间段在大厅进行不间断巡视,对中心大厅办件情况、服务质量等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服务精细、规范、高效。二是建立“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机制。在大厅设立咨询服务台,实行值班人员负责制,负责处理好服务对象的投诉举报,督促协调检查进驻部门在中心大厅开展工作,代表单位履行审批、服务类事项的办理和管理。三是实行办件回访机制。对在中心大厅办件人员进行回访,并列入日常考核。四是加强考核评比。每月开展红旗窗口、党员示范岗和优秀服务标准评选活动。通过选树标杆,对标先进,在中心大厅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五是开展现场评议活动。在进驻部门办事窗口安装了电子评价系统,对办件质量和服务态度时时进行评价,全面、主动接受企业监督和评议。

2、建立重点项目落实保障机制。一是实行重点项目分包责任制。坚持 “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推进机制,实行“工程式推进”“挂账式督导”。重大项目由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协调解决项目进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力促早签约、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二是建立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对重点项目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收费检查等开通“绿色通道”,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各有关部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把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规定同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建立外来投资企业“绿色通道”制度,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全心全意为招商项目建设服好务;三是实行重点项目领导分包责任制,对签约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对全乡重点招商项目,落实项目责任单位,每月一督导,每季一交流,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我乡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乡位于河北省平乡县北部,东邻广宗县,北依巨鹿县,西连节固乡,南与丰州镇接壤。西距邢台市区53千米,南距平乡县城3千米。投资潜力巨大,发展优势独特。但是,在营商发展中,我乡还存在一些问题,成为制约营商环境的重要因素。一是营商环境要素缺乏竞争力。创业意识淡薄、与先进地在思想、观念上的差距较大,“走出去”意识不强,忽略科技、依赖资源等观念阻碍改革创新、解放思想。二是政府支持企业力度还缺乏实打实举措,一些文件规定的支持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三是招商引资缺乏一盘棋思想观念,各级各部门推动签约项目的后劲不足,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成为地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

三、下步措施

一是找准找实问题。指导各乡镇、部门和单位对我乡营商环境进行客观评估,以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的态度和标准进行自查,同时广泛征求全社会各方面对我乡营商环境意见建议,找出找准我乡营商环境的关键问题、关键环节。二是坚持开门搞活动,注重与社会各界的公开互动,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吸引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意见征集、问题整治、满意度评价等活动中来,广泛征集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围绕“我有问题要解决、我有建议要说、我要投诉”三个专栏广泛征集相关问题。三是坚持边查边改、边找边治,对征集到清单上的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像化解信访积案攻坚一样,采取领导分包、限时办结等方式千方百计加以解决,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件一件销号、一个一个突破。四是坚持标本兼治,用制度固化整治效果。指导好各乡镇、各部门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集中规范,做到管用、实用、见效,以强力推进政务诚信制度建设,完善统一高效的市场主体咨询服务投诉平台,并建立营商环境第三方机构跟踪评估持续发布机制,推进长效化制度建设。

推荐第2篇:发改局创业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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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是我市创业服务活动年,市发改局上下高度重视,坚持“前瞻、善谋、创新、超越”的理念,结合部门自身职能,突出以项目求发展的特点,努力实践活动。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为了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下发了市2012年重点项目建设计划任务,制定了加快项目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实行重点推进建设项目县级领导挂点制,并制定了发改局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等。

二是提升项目储备质量。建立项目资源库,对项目库采取动态管理、跟踪管理的措施,对已入库的387个项目逐一复核,及时修改完善项目信息。

三是加强项目调度。努力申报争取省、市重点项目,提升项目调度力度,每月对建设项目进行建设工作调度,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了各种形式的信息收集工作,并以《三争简报》形式,按时公布了项目进度,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的投资进程,争取尽快形成投资效益。

四是争取项目扶持政策。认真研究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振兴规划及投资导向,积极做好项目的储备、包装工作,努力与上级政策更好对接,争取项目得到更多政策上的扶持。

五是加强建设项目监管。专门成立了项目稽查办,对各项目情况通过实地查看和会议调度相结合,进行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定期上报工程进度表和情况汇报,全程跟踪督导,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四项制度,抓好建设项目工程的进度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发挥投资效益。

六是提高项目服务水平。公开行政审批项目、股室职能、办事依据、程序、结果、服务承诺及违诺违纪的诉求途径。简化和规范了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程序,坚持和落实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对各镇街管委会负责项目工作人员进行了多次项目工作培训,大大提高了我市项目工作服务水平。

推荐第3篇:营商环境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确定加大支持基础科学研究的措施,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 人民日报 》( 2018年01月04日 01 版)

新华社北京1月3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确定加大支持基础科学研究的措施,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会议指出,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综合竞争力。按照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改革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大力改善营商环境,取得积极进展,但仍有不少“短板”。必须针对市场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多推“啃硬骨头”的举措。软硬环境都重要,硬环境要继续改善,更要在软环境建设上不断有新突破,让企业和群众更多受益。一要以简政减税减费为重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对企业开办、纳税、施工许可、水电气报装、不动产登记等事项大幅精简审批、压缩办理时间。进一步清理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降低通关环节费用。大力推动降电价。促进“证照分离”改革扩容提速。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原则,积极推进综合监管和检查信息公开。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制定失信守信黑红名单及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布。二要严格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政府要严守承诺,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对企业不公平对待或搞地方保护。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科技项目、标准制定等方面公平待遇,坚决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全国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和工商登记“单一窗口、单一表格”。三要借鉴国际经验,抓紧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逐步在全国推行。会议决定,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对提升办理建筑许可和跨境贸易便利度开展专项行动。实行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并联限时审批,简化施工许可等手续。对跨境贸易建立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机制。打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便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厚潜力。

会议指出,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基础科学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一要从教育抓起,潜心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对数学等重点基础学科给予更多倾斜。二要促进基础科学与应用研究融通,既要重视原创性、颠覆性的发明创造,也要力推智能制造、信息技术、现代农业、资源环境等重点领域应用技术创新。三要加大体制机制创新,采取政府引导、税收杠杆等方式,激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加大基础研究投入。以重大项目攻关为中心集聚创新资源,探索开展基础研究众包众筹众创,推动重大科研数据、设施、装备等创新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四要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布局基础研究,扩大科研人员研究选题选择权,完善以创新质量和学术贡献为核心的评价机制,建立容错机制,鼓励自由探索、挑战未知。五要多方引才引智。加大国际科研合作,大力培养和引进战略科技人才,加大中青年人才储备,稳定支持优秀创新团队持续从事基础科学研究,支持海外专家牵头或参与实施国家科技项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推荐第4篇: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商务办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018年9月5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代表县商务办简要汇报一下商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统筹安排。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提升XXX营商环境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主动学习了《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18年3月31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弄清搞懂商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该怎么做的问题,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对我办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并研究制定了《商务办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大走访活动方案》。

二是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按照县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大走访《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办将全县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大个体户、外贸企业、加油站、电商企业、汽车销售企业以及商务系统下属企业等共XXX户,作为本次“大走访”活动的对象,抽调商务系统XXX名工作人员,分成四组,采取走访询问、组织企业负责人填写问卷调查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调查。截至目前,我们已完成了XXX企业或个体户的调查走访,并按照要求定期向县营商办报送了走访活动的进展情况,对企业需要解决的问题形成了走访活动问题台帐,对我办能够解决的问题,我们及时予以解决,对需要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正在归类整理,将在大走访活动结束后统一汇总上报县营商办。

三是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在开展营商环境大走访工作的同时,我办也收到了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全市商务系统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通知》以及县政府办印发的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办紧盯“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目标,认真学习领会有关通知精神,统筹安排,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市县两级工作安排有机结合、共同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存在问题

一方面,我县商贸流通企业总体上规模偏小,经营者和企业员工素质偏低,企业经营状况一般,经营者用长远眼光开办企业、开办“百年老店”的意识不强,服务态度、产品质量、经营模式等方面都有巨大的提升空间。另一方面,在调查走访过程中,有企业反映政府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不高、态度好、办事流程繁琐等问题仍然存在,说明政府服务质量和水平也同样急需进一步提升。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体现规范化服务。一方面要组织企业认真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格式合同,规范服务提供方式,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使优质服务更加体现满足消费需求,服务大众的内涵。另一方面,应在标准规范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要引导商贸服务企业总结提炼优质服务经验,形成服务流程、服务语言、服务动作、服务态度标准,使服务质量目标化,服务方法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系统梳理现有的服务标准,逐步建立企业、行业服务标准体系。力争实现优质服务过程受控,并得到保持和持续改进。

(二)体现诚信经营。用诚信服务赢得消费者信任是优质服务的基本要求,应积极推动建立诚信经营的环境,提出诚信经营的自律规范,建立对诚信经营的企业进行宣传的守信激励机制,发挥诚信企业的示范作用。要落实企业明码标价,不售假,不强制消费,坚持一视同仁,礼貌相待,让消费者明白消费,安心消费。

(三)体现节能减排,绿色环保。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与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建成环境友好型行业。应指导企业,引导消费者厉行勤俭节约、科学合理消费,鼓励节约,反对浪费。应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在6月全国范围内开展的“节能宣传周”期间,应组织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宣传,强化全民节能减排意识,引导消费,要查找企业资源浪费的环节,进行改进。

(四)体现便民利民。对消费者提供便利服务是企业发展、行业竞争、社会进步的要求,也是优质服务的基本特征。应引导和鼓励企业通过推动社区商业建设,创新便民措施,对老年人群和弱势群体提供特殊服务,有效开发和充分利用先进的设备、技术和手段,及时提供服务,节约消费者的时间成本,更快更好的满足消费者的便利需求。

(五)体现服务职业化。要将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与提高商贸服务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化水平结合起来。一方面,应组织企业和从业人员通过培训、观摩、交流等,努力提高员工职业能力和技术水平。另一方面,要引导企业关注员工需求和发展,制定员工成长计划,帮助员工树立良好的职业心态和职业道德,提高员工的职业荣誉感,减少商贸服务业员工流失,增加企业和行业的凝聚力。

(六)体现消费者满意度。把优质服务的落脚点放在提高顾客满意上。应增加与消费者的互动,多方位征求顾客意见,找出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改进,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推荐第5篇:发改局教育工作汇报材料

县教育督导领导小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推动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加快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步伐,根据师政办发[2008]256号文件和[2009]24号文件的通知要求,现将××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报告如下:

一、落实职责,积极配合

为建立健全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长效机制,落实科教兴师战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局面,我局在与教育局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两个副局长为副组长的落实教育法律法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社会事业股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局计划和价格的收费工作职能,职责认真履职,制定了我局落实法律法规实施方案。

二、切实做好发改工作

充分发挥发展和改革局的职能作用,全力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保障和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为学校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首先完成了《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县中小学学校维修改造规划》,主要启动中小学危改一期工程和职业学校建设达标工程等工作。

其次是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云南省价格管理条例》、《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价格和收费管理,使价格和收费行为逐步走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上。收费管理工作。对有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的单位或组织,以及法律、法规、国家及省制定的收费政策中明确规定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的收费或价格,依法管理,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制度。《收费许可证》实行年度审验。经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单位必须向价格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收费许可证,实行持证收费。我局严格依照管理规定,主动对管理对象进行管理监督,每年年审中,认真核对收费依据、项目和标准,及时纠正错误的收费行为,减少乱收费行为,为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教育收费环境。价格管理工作。每年都按省、市要求,与教育部门配合,督促各中小学核定和公布各年级教科书费用,让家长明白,让学校清白,减少乱收费,搭车收费的现象。

再是,××县价格监督检查所在认真的贯彻落实科教兴县的战略目标时,履行价检所的职能职责,营造良好的教育收费环境,2006年至2008年将国家、省、市上家联发的《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转发至全县各县直学校、各乡(镇)中学、中心学校。三年中式单独或联合对全县各学校进行专项检查,检查面每年都达100%。在三年的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中,县教育局,县直各学校能够认真的执行国家的教育收费政策,实行校长收费负责制,教育局严格把关,谁出问题谁负责。××县发展和改革局历来重视教育收费的管理工作,教育收费实行《许可证》制度,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全县各学校共有收费公示牌158块,实行亮证收费,学生家长明白交费。××县教育专项检查工作,由于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层层落实、效果明显、成绩显著、教育收费逐步走入正轨,各学校都按国家的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三、存在的不足和困难

一是教育投资项目资金少,牵扯面大,无法满足现有基本条件的平衡。二是项目管理工作量大,人员不配套,导致业务工作不到位。三是现行政策收费项目清理和公布不及时,下面难予操作。有的部门和单位领导不够重视,人员平凡变动,无持续性。四是教育收费检查指导工作监管力度必须加强。

四、今后改进的办法

一是认真做好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完善教育基础设施,重视年度计划的实施,确保中小学危改工程顺利完成。二是加强收费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三是抓好制度建设,规范和强化收费管理,使教育收费管理工作更加完善。

推荐第6篇:区发改局年度工作汇报

区发改局年度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发改局认真分析当前经济形势,采取有利措施,积极应对,攻坚克难,认真履职,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开展,为建设经济繁荣、环境优美、平安稳定的实力魅力平安新丛台打下坚实基础。现将总结和谋划汇报如下:

一、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重点项目建设高效完成任务目标

今年重点推进99项重大项目,投资总规模达78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37亿元。年内,实现阳光商业广场、赵都华府、赵都华润大厦等37个项目竣工投用,加快御景江山城、友谊时代广场、邯郸金融大厦等51个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串城街文化旅游步行街、龙鼎商业广场、柳林国粹佳苑等22个项目实现新开工建设,推进名门世家、大友时代广场、印染厂改造等11个前期项目加快跑办前期手续,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截止目前,我区已实现阳光商业广场、丛台花园、金豪庭小区等41个项目主体竣工或投入使用,占年计划的110%,邯郸金融大厦、龙湖华府、友谊时代广场等54个项目开工在建,占年计划的106%,其中,有总投资282亿元的串城街文化旅游步行街、翠宫环球中心、龙鼎商业广场等23个项目实现当年新开工建设,占年计划的105%。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30亿元,占年计划的95%。11个市级重点项目提前两个月全面完成既定目标。黄粱梦镇和三陵乡重点推进投资总规模达229亿元的28项重大项目进展顺利,预计全年完成投资突破150亿元。 固定资产投资情况:1-10月份我区固定资产投资入统123亿元,同比增长9%。

(二)工业经济运行、节能减排进展迅速

1、强化项目节能评审,大力淘汰落后产能。我区坚持以优化产业结构为依托,坚持耗能高的项目不上,污染重的项目不上,以更大的力度谋划实施服务业这一节能产业项目,努力实现结构性节能。一是优化产业布局调整,发展循环经济。目前我区谋划邯郸金隅太行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矿渣微粉循环经济项目,该项目为充分回收利用高炉水淬矿渣资源,采用国内先进成熟的矿渣立磨工艺,形成年产矿渣微粉200万吨的生产能力。工程建成投产后,每年可消纳工业废物-矿渣约240万吨。二是推广高效锅炉,削减煤炭消费情况。我区明令禁止使用高耗能固定炉排燃煤锅炉,2014年以来查封了固定炉排燃煤锅炉21台,责令停止使用,削减煤炭消费9200吨。三是节能产品惠民政策等推进情况。加快节能惠民政策的推广落实,积极开展节能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灯)推广。2014年我区推广节能灯共计4026支,达到一定节能效果,得到群众的认可。四是节能审查和评估。2014年以来,共开展项目节能审查28个,其中:审查节能评估报告书1个,上报市级节能备案项目14个,区级备案登记项目13个。五是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今年5月份,我区印染行业完成淘汰落后产能300万米,淘汰落后设备4台,提前完成我区全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2、加强中央投资类工作,切实解决民生关注问题。一是与区规划局、土地局沟通、协调“四小民生项目”,并请市规划局领导来我区进行了实际调研,现该项目在市规划局已进行到规划阶段。该项目共涉及我区一乡两办(苏曹乡、柳林桥和四季青办事处),24个零星地块,拟建设社区居民服务中心、社区养老院和幼儿园。二是认真做好社会事业类项目核准立项的报批工作。截止目前,涉及教育类项目的有“学步桥小学新建实验楼项目”和“XX区政府幼儿园项目”已列入市2014年投资计划,“五里铺小学新建教学楼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可研报告等手续;涉及民政项目的有XX区“勇锋社区居委会”和“人和社区居委会”,两项目现均已申请投资计划;涉及社会事业类项目的有“丛台公安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已批复项目建议书。三是与区安监局、黄粱梦、三陵乡镇政府沟通、协调油气管线“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工作,并请市发改委能源处领导来我区进行了实际调研。该本项工作共涉及我区发改局、安监局、质监局、公安分局、黄粱梦镇政府、三陵乡政府。四是与市发改委交通处对接,认真做好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截止目前,我区三陵乡邮政所已选址在建,即将完工验收,现正与市邮政公司对接,进一步推进其与三陵乡政府的签约进程。

(三)楼宇经济、经济技术合作、服务业工作稳步推进

1、开拓思路,楼宇经济稳固进行。一是统一思想、开拓思路、坚定信心,奠定楼宇经济的发展环境。今年2月17日至23日,副区长李怀英带队考察了XX市XX区,XX市XX区、XX区等地,学习借鉴发达地区发展楼宇经济的先进经验。考察成果《关于南京、XX市楼宇经济的考察报告》数据详实,对比明显,说服力强,所提出的“腾笼换鸟”“筑巢引凤”“楼宇社区”等理念得到了普遍认可。目前我们区的楼宇经济也在全市统一领导下有序开展。邀请全国楼宇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夏效鸿教授来邯郸指导楼宇经济发展,开展讲座。二是积极行动、主动作为、摸清底数,掌握发展楼宇经济的第一手资料。发展楼宇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领导小组组长的韩凯副区长带领楼宇办一班人做了大量细致入微的工作。韩恺副区长、李怀英副区长分别带队调研了金世纪商厦、远大国门、稽山商圈、大连友谊时代广场等14个重点商务楼宇,为下一步有针对性地制定楼宇发展规划收集信息。整理出的《XX区发展楼宇经济调查报告》为丛台楼宇经济发展提供了现实依据。积极对接与全国楼宇经济发展研究院签订合作协议,为XX区量身定制《XX区楼宇经济发展规划》、《XX区楼宇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丛台楼宇社区建设的对策与路径》等五个专件,目前已完成初稿工作。

2、注重实效,服务业发展等有序推进。

(一)经济技术合作:

1、在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的“三引”方面,截止到10月底,完成引进资金26.6亿元;引进技术项目67个;引进人才570人,年底前将完成全年目标。

2、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积极配合市发改委协同办,提供我区与京津冀有关的项目和签约材料,将我区京津冀协同发展与XX市整体规划和区整体项目发展联系起来。今年共有4个签约项目与京津冀发展有关,我局进行了积极的跟进,及时了解签约项目的动态。

(二)签约工作:今年,我部门配合区商务局参加了“518”廊坊签约会、北京签约会,有锦航绒布厂、国棉二厂、汉光机械厂、柳林国粹、亿顺花园等项目上会签约。

(三)服务业:上半年我区第三产业增加值(大口径)为56884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3%(小口径:不包含市直统,为303109万元,增长率7.5%)。我区服务业继续保持持续增长态势。我部门及时与区重点办、统计局以及各乡街对接,积极跟进各省、市重点项目、亿元资金项目引进情况,及时了解服务业发展动态。

(四)“数字社区”、网络平台逐步推广

开拓创新,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网络建设。按照区政府“四项工作”精神积极推进社区网络化办公,提前完成了83社区的互联网接入工作,并开通了黄梁梦镇、三陵乡互联网接入工作,保证了其正常网线络办公需要。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全面落实省、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神精神要求,每月定期对我区的电子政务建设情况、公务内网建设及对网络与信息安全情况进了安全检查,进一步保证了数据安全。对使用政务内网的人员进行了内网使用安全知识讲解。对区门户网站,进行实时监控,查看防火墙运行情况,定时升级杀毒软件等防护措施,及时备份网站数据,确保网络和数据安全。网络维护、网站管理和网上信息发布。安排专人负责接听网络报障电话,做到能电话解决的随时解决,不能电话中处理的及时上门解决,全年为区机关和乡镇街道进行电脑、网络维修、维护将近五百余次。定期做好网络安全检查,确保全区网络的安全、稳定运行。媒介宣传等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制作重点项目宣传展板60多块。软件正版化工作。根据区政府的部署,为了贯彻XX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系统软件正版化迎检工作的通知》落实,按照目标要求,对本单位现有计算机及软件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掌握实际情况,对单位的微机,全部安装了正版操作系统。并按照文件通知要求对本单位的计算机进行了固定资产编号和贴标,并及时填报软件使用账目明细表。智慧城市申请与社区推进工作。接到省关于创建全国智慧城市试点通知后,先后到先进地区进行了参观和学习。咨询相关政策,明确了智慧城市建设目标和方向和意义。制定了《XX区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和涉及智慧教育、智慧社区、智慧医疗、智慧楼宇等16项重点项目的设施方案、投融资方案、国家智慧城市申报书,争取获得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城市。以申请国家智慧城市试点为契机,积极推进便民综合服务系统终端进社区工作、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工作。在民政局的大力支持下,全市第一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XX区联西街道永新里社区落户,目前中心设备已安装调试完毕。

二、存在问题

区划调整对我区整个节能降耗工作的不利影响

1、我区gdp的三次产业结构调整,造成能耗结构调整。区划调整前,我区已经进入到无第一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也是逐步消亡的趋势;区划调整后,我区又恢复一产、二产、三产并存的状态,使三产的比重有所降低。三产结构的变化,将使我区gdp单耗水平提高。

2、我区的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大大增长。区划的调整,一方面我区的经济实力增强了,人口也增加了75472人,另一方面,能源消费总是会相应增长。

3、将造成我区gdp发展水平速度放缓,人均gdp水平下降,直接影响我区单位gdp能耗的降低率。划转的两个乡镇,地大、人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经济支柱主要靠工业和农业,服务业单位了了无几,相对创造的gdp总量少,造成我区gdp发展水平速度放缓。

4、节能减排、工业考核指标任务严峻。划转的大部分工业是化工企业,能耗较大,污染严重,造成我区工业总产值、增加值、利税及节能减排的任务大大加剧。

推荐第7篇:发改局

区发改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

今年以来,中央、省、市已下达我区各类扶持计划项目36个,各类扶持资金1.7848亿元。

一是迅速行动,认真组织项目申报。紧盯上级政策动向,深入吃透相关政策,先后多次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以及大型企业集团等社会力量提报项目,并做好市场调研、产业分析和科学论证等项目申报前的准备工作。目前,已策划包装了包括防潮堤建设、经济开发区水厂、环渤海高等级公路、河口城区污水管网配套、河口垃圾处理厂、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等80个重点项目,已上报38个,拟争取上级扶持资金10亿元。

二是对上联系,积极搞好沟通衔接。局主要领导亲自跑,分管领导靠上抓,成立专门的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项目争取工作。今年以来已先后到省市对口处(科)室汇报工作50余次。

三是从简从快,加快项目手续办理。积极帮助项目单位办理立项手续,对于报批材料不全的项目,要求工作人员给予项目单位全方位指导,抓紧按规范完善相关材料,及时报批;对于有审批权限的项目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办结;对于须上级部门批准的项目,积极帮助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交流,尽早办结。

四是深入挖掘,做好后续项目储备。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方向和重点,侧重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和基础设施、交通能源设施建设、医疗卫生和文化教育事业、生态环境工程、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等国家支持的领域,不断充实一批有市场、有前景、牵动全局的新项目、大项目,重点推进储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加紧完善各项手续,一旦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做到及时上报,争取获得更多的中央资金支持。近期,我局还将计划上报一批2010年拟建设项目,目前申报项目已经筛选论证完毕,储备项目30个,拟争取上级资金22.7亿元。

推荐第8篇:发改局

2011年招商引资工作汇报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我局以前所未有的力度狠抓招商引资工作,全力打好招商引资攻坚战,招商引资氛围日渐浓厚,招商引资环境日臻完善,投资考察活动空前活跃,招商引资成效逐步凸显,呈现项目规模较大,项目结构趋优的良好势头。

一、基本情况

我局在2011年招商引资活动中不断考察,摸底,与各单位,企业经过研讨、协商最终取得一定收获:一是我局促成了一批合作项目,二是锻炼了招商引资队伍,初步掌握了招商引资的技巧。2011年1—9月份,通过第六届中博会共签约项目20个,总投资451.69亿元。其中一产项目5个,总投资32.48亿元;二产项目12个,总投资410.86亿元;三产项目3个,总投资8.35亿元。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强对招商引资下一步工作的重视程度。今年的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是明显的,但对实现又快、又好跨越式发展的要求来讲,只是开了一个好头,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用好政策,加大投入,抓出实效。

2、进一步加大项目征集力度。在充实完善现有项目库的基础上,继续征集、筛选一批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项目。不断挖掘项目潜力,拓宽思路,多角度、多领域开发;努力做到各部门有项目,各产业有项

目,形成项目开发、项目研究、项目储备的良性机制,突出项目招商的吸引力,把招商项目库真正建成科学动态的项目库。

3、要切实加大项目的跟踪落实力度。认真落实项目跟踪责任制,对已开工建设项目,要加强实地调研,切实为项目实施解决具体问题和困难,确保项目早日投产达效;对签约项目要根据合同条款要求,及时为投资方提供相应开工条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并促其尽早开工建设。

4、进一步加大对招商队伍的培养力度。要在进一步整合招商引资队伍的基础上加强招商队伍人才的培养,搞好以企业为主导的招商队伍培训工作,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建立合理的人才激励机制,营造吸引人才的环境,不断提高招商队伍的整体素质。

原平市发改局

二零一一年十月

推荐第9篇:县发改经贸局开展

县发改经贸局开展“四亮四创四评”活动情况

一年来,我局紧紧围绕“为基层服务、为企业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一宗旨,突出重大项目推进、强化产业指导服务、加强规划编制和经济形势分析,深入开展“四亮四创四评”活动,全面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坚持不懈抓推进,持之以恒抓服务,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顺利推进活动开展

按照全面部署、重点推进的原则,在局机关各科(室)和行政审批中心发改经贸局窗口全面开展阳光政务 “四亮四创四评”主题实践活动,并将重点放在与服务基层密切相关的业务上。“四亮四创四评”活动:亮职责、亮身份、亮流程、亮承诺,创学习读书标兵、创岗位先锋模范、创群众满意科(室)、创优质服务品牌,自己评、群众评、领导评、组织评。目前,各科(室)和行政审批中心发改经贸局窗口根据各自工作特点正在积极开展“四亮四创四评”活动。

二、重服务、抓重点,“四亮四创四评”活动与中心工作相结合

对“四亮”亮什么、怎么亮等进一步明确,把开展“四亮四创四评”活动与当前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推进活动的开展。强化各科(室)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继续在项目审批、项目管理、政策咨询等方面开展“示范窗口”活动,不允许因工作人员告知遗漏而使服务对象往返办事的问题发生。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四个一”服务承诺和“四严禁四必须”,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完善公开内容,规范工作流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突出部门特点,找准服务载体,注重典型引路

切实找准活动载体,分类组织实施,切实把做好服务、推动工作发展贯穿于 “四亮四创四评”活动全过程。通过“四亮”,努力做到流程要明晰、身份要明白、职责要明确、承诺要简明。一是亮工作流程,将具有行政审批和服务职能的所有审批事项、服务项目纳入服务窗口,实行服务事项、岗位责任、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期限、监督机制公开,按照“一窗受理、全程服务”的工作模式,为行政审批事项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亮工作身份,将服务人员的姓名、职务、服务承诺等信息进行公开。三是亮工作职责,建立服务承诺、首问首办、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和全程代理等工作制度,为群众提供“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四是亮服务内容,坚持以解决基层最迫切的现实问题为目的,合理设置服务项目,为基层提供事务代办便捷服务。通过“四评”,评出阳光服务。一是自查自评找不足,二是服务对象参评抓监督,三是领导点评添动力,四是会议评增压力。做到“四严”,提升群众满意度,即:自己评要严查、群众评要严肃、领导评要严格、会议评要严谨。开展“四创”,促进活动见实效,即:创学习读书标兵、创岗位先锋模范、创群众满意科(室)、创优质服务品牌。今年,共表彰先进集体4个,先进个人12人,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推荐第10篇:营商环境心得

优化营商环境对照检查材料

我感觉到优化营商环境不单纯是一个政府机构或一个系统的工作,而是要靠我们所有人的共同努力。改善营商环境,从宏观上看是政府、行政管理机关的管理行为,但是如果没有我们每个人得积极参与,我想也很难得到真正的改善,我认为我们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狠抓作风建设,这不仅是每个干部自我教育和提高的过程,也是每个干部工作能力、工作水平、服务意识不断提升的过程。学习是完善自己、增长知识和才干的有效途径。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自觉运用政治理论武装头脑,才能做到在思想上跟上新形势的发展;在行动上符合工作的规范;在工作上不断增强原则性、科学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二是要树立创新意识,不断开拓工作新局面。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是当今社会一个永恒的话题,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只有牢固树立创新意识,才能适应新形势,实现新发展。

三是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水平。首先要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学习年度工作要点,增强驾驭工作的能力。其次要积极带领分管科室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确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思路。 四是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自己的精神面貌。一个好的工作作风是所有的工作的基础。只有好的工作作风才能给身边的人一个积极向上的信号,从而形成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在大家都以这种良好的工作作风开展工作时,发展环境自然而然的就会得到改善。

五是自觉维护单位形象,约束自身行为。环境的好坏是每个人去维护的,发展环境也是如此,在时刻注意自行的行为,做到行的正,走的端,树立起良好的单位形象。不给单位抹黑,不以权谋私,不做私下交易。那么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是很容易建立起来的。

六是提高服务意识,端正工作态度。无论身在什么样的岗位都是为别人服务的,普通职工如此,领导干部亦如此。没有什么所谓的特权。而当我们大家注意到提高自身的服务意识并有意识的去做的时候。服务质量自然也就上去了,服务质量上去了,给前来办事的全体的满意度自然也就上去了。人们自然而然就会喜欢上这里,喜欢和你打交道。发展化境水到渠成的也就提升上来了。

通过学习文件精神,我将努力在工作中转变工作作风,约束自身的行为、提高自身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做到严谨、律己、热情、细心的对待自己的工作为全县发展环境的改善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第11篇:优化营商环境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市场主体保护 第三章 政府公共服务 第四章 规范政府监管 第五章 维护市场秩序 第六章 监督保障措施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优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第三条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廉洁高效和责任追究的原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有利于市场主体发展的环境。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树立主动、协作、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制度和具体措施,营造开放包容、合作互利、诚实守信、重商护商的营商环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增强市场服务意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政府支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经济政策,起草或者提请制定涉及市场主体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充分听取有关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汇集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以及创业、创新、金融、市场、权益保护等各类政府服务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无偿的咨询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以新闻发布会、书面问答、在线访谈、专家解读等形式,对涉及市场主体的简政、减税、减费、项目申报、经费补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宣传、解读,提示市场主体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和职业技术培训。

第八条 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九条 司法机关应当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的原则,依法化解各类纠纷,保护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以及企业家和从业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推动形成平等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第十条 新闻媒体应当按照客观、准确、及时的原则,创新宣传方式,系统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成果,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舆论监督,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 市场主体保护

第十一条 市场主体一律平等,其财产所有权、知识产权、生产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自主权;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市场准入实行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应当列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明确禁止或者限制市场主体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并向社会公布。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 第十四条 非公有制市场主体与国有市场主体享受同等待遇,已经向市场开放或者承诺开放的领域,民间资本均可进入。

禁止颁布、施行歧视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禁止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非公有制市场主体。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平等保护本地和外地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得禁止、限制外地市场主体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标准和监督管理要求明确、有关领域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应当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第十六条 外商投资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外商投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完善境外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依法转移其投资收益。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采购等合同、协议,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政府有关机构职能或者相关责任人调整等为由,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由此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市场主体依法享有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并有权咨询有关情况以及查阅、复制有关资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提供。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措施,适时进行清理和评估,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者有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倾向的规定,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并予以公布。

市场主体认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或者政策措施,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损市场公平、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制定机关予以审查,制定机关应当在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对已取消的资格资质变相进行认定,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加入行业协会商会。

开展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评比、评估、升级、排序、表彰以及其他相关活动,应当依法依规、公开公正,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是否参加评选。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未纳入清单的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不得要求市场主体提供。

第二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其他服务机构现行的证明事项或者盖章环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取消: (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 (二)办事单位能够通过网络自行核实或者信息共享方式办理的; (三)能够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凭证证明的; (四)能够通过申请人采取书面承诺、签字声明或者提交相关协议办理的; (五)开具证明的部门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 (六)能够通过公序良俗进行规范或者通过常识推断的。 第三章 政府公共服务

第二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全省统一的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体系,规范全省行政事务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

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体系建设主要包括: (一)制定现场管理、基层平台建设和办事事项、办事指南等标准,规范和简化服务流程。 (二)制定窗口建设、数据管理、公共支付等标准,实现数据共享,保障数据安全。 (三)制定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等标准,提升咨询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四)制定监督检查办法,优化行政检查措施和效率。

(五)制定事项编码规则、业务协调规范、服务测评规范等标准,建立联合审批、多证合

一、证照联办等一体化的办事流程。

(六)制定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规范综合行政执法。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年度确定公共服务工作重点,采取简政放权、规范透明、便民高效等措施服务市场主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市场主体参与政府公共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主动征询、听取其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提高决策透明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市场主体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及时答复。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环保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完善与生产经营活动配套的医疗、教育、商业、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设施,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和生活条件。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优化提升公用事业服务水平,减少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通信、消防、公安、城管、卫生防疫、人防、地震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应当建立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的工作制度,将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行政机关依法规定的条件及时向社会公开,向用户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不得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条件。 禁止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等公用服务企业向市场主体收取接入费、碰口费等。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披露、使用和管理,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依法向市场主体提供免费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设立信用信息查询环节,将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作为重要参考。在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经济活动中,推行第三方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制度。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应当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相结合,对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可以指定政府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协调并帮助解决项目报批、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承诺的招商条件不得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或者超出其职权范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承诺的招商条件,应当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并履行,因未按约定履行承诺条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招商引资成果应当在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加注册资本,扩大业务规模,建立、健全融资担保风险分担补偿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规范融资担保收费标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以及各类政府性投融资平台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国家和本省规定。

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提高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的抵押物折扣率。

第三十一条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重点为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通过降低服务成本等,降低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融资成本。

第三十二条 金融机构应当执行国家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对经营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竞争力的市场主体给予信贷等金融支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激励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第三十三条 推进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息交流提供服务,提升融资效益和效率。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新业态和新兴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提升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知识产权部门应当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质押融资。 第三十五条 税务主管部门应当简化税务管理程序,推行网上办税业务,优化税收优惠政策的办理流程,保障市场主体全面、高效、便捷的享受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降低中小微企业税负。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人才培养开发、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健全人才供求信息网络,完善创业创新人才引进的具体措施,在医疗、社会保险、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保障。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市场主体,应当给予奖励补助等政策支持。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投资境外的市场主体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落实财政补贴、政策优惠等措施,并在法律咨询、市场信息、风险防范以及融资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服务。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一个窗口受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办结、一个窗口收费等运行管理机制,建立网上统一监控和查询平台,推进各部门间、各级政府间信息资源共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审批、公示、查询、投诉等。

进驻政务服务机构的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合理设置审批事项、配置工作人员,对其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确保依法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审批事项,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

第三十九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的工商登记标准和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简化涉企证照。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为市场主体提供注册便利,在保留窗口登记的同时,实现市场主体申请、受理、核准、发照、公示各环节网上办理。市场主体可以选择全程网上办理或者窗口一次性办结的方式完成注册,降低其制度性交易成本。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登记、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制度,优化受理和登记、审批环节的协同协作,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者副件有欠缺的登记、审批事项,先予受理并进行审查。 凡属容缺受理范围的登记、审批事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可容缺申报的材料,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仅缺副件材料的,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后,工作人员先予受理。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齐所有容缺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登记或者核发许可证。

登记、审批事项较为复杂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提前介入,了解登记、审批事项的具体情况,提供前期准备工作的咨询辅导,指导申请人准备有关材料,并告知注意事项。

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市场主体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先行予以登记,提高登记效率。

第四章 规范政府监管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将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职权的机构等,也应当推行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减少审批事项和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升审批效率。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实行统一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建立大数据平台等方式,实现工作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共用共享,申请人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需要提供的有关信息,工作部门能够通过网络自行核实或者信息共享方式获取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依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一次性办结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依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整合精简执法工作队伍。

第四十四条 财政、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应当依法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核定和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清单目录。没有列入清单目录的项目不得向企业收取。 行政事业性、涉企经营性收费标准有上下限设置的,按下限标准收取。 禁止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重复收费。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应当取消。 第四十五条 行政许可依法设定。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许可、省政府规章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应当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的审查论证,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禁止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审批事项。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化管理,并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动态调整,未纳入行政许可项目目录、无法定依据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实施。

建立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三级行政许可项目通用目录,确保同一审批事项在本省区域内的项目名称、服务流程、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监督方式等统一规范。

第四十七条 实施市场准入行政许可,不得违法增设程序或者前置性限制条件。 工商登记前置和后置审批事项范围按照国家和本省编制的目录执行。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中介服务行为,编制并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或者申请人可以按照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不得设定中介服务。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转为中介服务。

第四十九条 行政处罚应当具有法定依据并依照法定程序实施。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规范、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并予以公示。

行政执法机关对市场主体违法情节较轻且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先责令改正,进行教育、告诫、引导,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对市场主体做出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听证。除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外,重大行政处罚在提请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决定前,应当经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审查。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部门网站公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第五十条 行政强制应当具有法定依据并依法定程序实施。 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办理涉及市场主体的案件时,不得影响市场主体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法律依据,不得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依法控制范围和期限。

第五十二条 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机关办案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全额上缴国库。

禁止对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禁止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

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第五十三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检查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编制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未经备案的行政检查不得开展。

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市场主体的行政检查,每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次;同一系统的上级行政机关已对同一市场主体实施行政检查的,下级行政机关不得再次检查。多个行政机关对同一市场主体提出执法检查计划的,由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明确由一个行政机关为主体实行联合检查。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随机检查,以及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行政检查,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规范实施。检查结束后三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实施情况。

第五十四条 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的,被检查对象有权拒绝检查。

行政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应当向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结论,并载明行政检查的时间、人员、内容和结果。

实施行政检查,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不得牟取非法利益。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防止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 第五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省、设区的市、县(市、区)联动的政府违约案件投诉和解决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应当会同有关政府部门定期依法组织开展政府违约案件汇总分析工作,适时开展政府违约问题的清理和整治。

第五章 维护市场秩序

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平等对待不同地域、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按照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监管。

各类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承担社会责任,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第五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编制并公布市场监管清单,明确监管主体、行业分类、监管范围和内容等,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具有审批性质的其他事项、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纳入监管清单,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规范行政监管行为,创新行政管理方式,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的工作方式,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智能监管,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结合第三方服务,提高市场监管效能。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下的市场主体应当采取包容创新、谨慎稳妥的监管措施。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以教育劝诫为主,不予行政处罚,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市场环境。

第六十一条 市场主体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其采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相关证照等市场退出措施。

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市场主体可以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符合简易注销登记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申请注销。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市场监管,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职责权限和分工查处下列违法行为: (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危害生产经营秩序的; (二)偷税、骗税、骗汇、制贩假币、非法集资等危害金融税收秩序的; (三)在工程建设中弄虚作假,转包、违法分包等危害建筑市场秩序的; (四)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 (五)采取不正当竞争或者垄断等行为破坏市场秩序的; (六)其他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秩序的。

第六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保障市场主体建设施工和生产经营场所的秩序。对哄抢财物,滋扰、冲击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强揽工程、强行装卸、强买强卖等强迫交易以及侵犯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制止,依法严厉查处,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四条 行业组织应当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服务标准、行业公约、行业职业道德准则等,规范会员行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鼓励行业组织按照诚信建设的基本要求,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健全会员信用档案,推进行业诚信建设。

第六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各行业各领域市场主体的信息共享,建立信用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对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依法采取重点监管、信用预警、失信曝光、准入限制等惩戒措施。

第六十六条 建立省、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应当招标的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加快电子平台建设,在投标、资格审核、评标、专家选择和建立企业资源信息等环节采用先进技术,减少人为干扰。已经建成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不得再要求报送纸质招标投标文件。

招标方和采购方应当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确定产品价格或者项目费用的合理区间,以质量作为决定因素,同时综合考虑市场价格、品牌、信誉、售后等因素确定中标方和供货方,保证其合理利润,避免因恶意低价竞争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度,对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工作实施检查并督促整改,对无行业监督部门监督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依法对本级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第六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以下列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一)越权审批、核准招标方案或者招标方案未经依法审批、核准,擅自办理招标相关手续; (二)以指定、抽取或者其他方式为招标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三)强制招标人设置标底或者干预招标人编制最高限价; (四)干涉资格审查、评标或者确定中标人;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方式。

第六十九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行政监督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七十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招标投标活动信用制度。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并公示,建立行业信用黑名单制度、市场禁入制度等。将市场主体信用评分纳入评标指标体系,实现社会信用资源共享,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第七十一条 司法机关应当依法惩治侵犯市场主体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协同有关部门维护管理秩序,保障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第六章 监督保障措施

第七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通过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对本条例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第七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行政效能督察,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下级人民政府实施本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依法及时纠正。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所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本条例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予以处理。 第七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营商环境评价制度,确立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本省的营商环境状况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建立和完善营商环境行政问责制度,对营商环境考核结果不达标的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约谈,督促其优化营商环境。

第七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整合现有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平台,建立本省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投诉举报中心,公布全省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实现全省行政区域内统一受理、统一督办、按责转办、限时办结。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举报中心转办的投诉、举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书面告知投诉人、举报人。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企业职工、城乡居民代表中聘请特约监督员,协助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 市场主体破坏市场秩序、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十八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营商环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制定经济政策,起草或者提请制定涉及市场主体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未听取有关市场主体意见和建议的; (二)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自主权的; (三)颁布、施行歧视非公有制市场主体政策措施的; (四)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的; (五)禁止、限制外地市场主体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 (六)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合同、协议,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 (七)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措施中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者有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倾向的规定,不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并予以公布的; (八)对市场主体依法提出审查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或者政策措施申请,未按照规定作出答复的; (九)对已取消的资格资质变相进行认定的; (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加入行业协会商会的; (十一)未制定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的; (十二)要求市场主体提供未纳入清单的证明事项或盖章的; (十三)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十四)承诺的招商条件,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或者超出职权范围的; (十五)未编制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市场监管清单的; (十六)拒不配合或者协助其他市场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 (十七)对违法行为线索不依法进行核查或者不移送有监管职权的市场监管部门的; (十八)对投诉、举报的市场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或者泄露投诉、举报人信息的; (十九)依法制定的优惠政策不落实的。

第七十九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符合容缺受理范围的登记、审批事项,未按规定办理的; (二)违法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 (三)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审批事项的; (四)继续实施已经取消、下放、转移的行政许可事项的; (五)实施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时,违法增设程序或者前置性限制条件的; (六)违法设定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中介服务,或者将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的; (七)不办理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

第八十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行政收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未依法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核定和清理,并未及时向社会公布清单目录的; (二)行政事业性、涉企经营性收费未按下限标准收取的; (三)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重复收费的; (四)对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仍按原项目、标准收费或者变更名称继续收费的; (五)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继续收费的。

第八十一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者不按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影响市场主体合法经营的; (二)对市场主体违法情节较轻且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未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三)对市场主体做出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未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听证的; (四)没有法律依据,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 (五)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未全额上缴国库的; (六)对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的; (七)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的; (八)未编制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或者未向本级人民政府备案的; (九)未向社会公开备案的行政检查计划的; (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随机检查,以及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行政检查,行政机关未依法实施的; (十一)实施行政检查,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索取或者收受财物、牟取非法利益的; (十二)实施检验、检测、检疫时,未按规定抽取样品或者返还样品的; (十三)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及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第八十二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对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工作实施检查并督促整改的; (二)越权审批、核准招标方案或者招标方案未经依法审批、核准,擅自办理招标相关手续的; (三)以指定、抽取或者其他方式为招标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 (四)强制招标人设置标底或者干预招标人编制最高限价的; (五)干涉资格审查、评标或者确定中标人的; (六)以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

第八十三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存在本条例第七十八条至第八十二条所列行为的,由有关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并可采取下列一种或者几种方式追究责任: (一)责令改正或者公开道歉; (二)诫勉谈话; (三)通报批评; (四)取消年度评选优秀、先进资格,或者撤销年度内已经取得的优秀、先进荣誉; (五)取消或者收回经济奖励; (六)暂扣、收缴执法证件,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 (七)停职检查; (八)引咎辞职; (九)责令辞职、降职、免职、辞退或者解聘。

第八十四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责令限期退还或者收缴,无法退还的应当予以赔偿。对所获得的非经济利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纠正。 第八十五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受到责任追究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通报批评、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责任追究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受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免职责任追究的,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职务。

第八十六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章 附 则

第八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第12篇:营商环境工作制度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明确分工,夯实责任,强化问责,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度。

一、责任制度

(一)成立领导小组

县局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规范责任

1、加强审批窗口建设。各服务窗口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目标责任制”。

2、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对企处罚实行“初犯不处罚,处罚就低限”制度,对入企检查时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积极帮助企业改正,一般不实施处罚。对存在严重问题确需实施处罚的,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后符合规定的,不予处罚;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的,方可进入处罚程序。

3、严禁干扰企业经营秩序。未经法定程序不准擅自对企业下达整顿通知书。严禁利用各种形式向企业摊派、强拉 广告、强定报刊。举办针对企业的培训学习和评比达标活动,须经上级部门批准。

二、问责处罚制度

1、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措施、规定,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警告直至撤职处分。

2、对以下行政执法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

(1) 违反行政审批相关规定,不实施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的,违反行政审批程序、时限要求的行为;

(2)违反行政执法相关规定,入企检查不备案或检查内容超出备案范围的行为;

(3)违反行政处罚规定,不执行“初犯不处罚,处罚就低限”的行为;

(4)利用行政执法职权,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越权执法,野蛮执法或吃、拿、卡、要、报的行为。

3、责任追究的方式为: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效能告诫、调离岗位或停职离岗培训、辞退、责令辞职或免职、党政纪处分、责令依法承担部分或全部行政赔偿费用。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监督考核制度

要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推动改革、服务发展、改进作风的重要契机,坚持业务工作与作风建设相融合,日常督查与动态考核相结合,对工作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绩效管理考评。

四、投诉举报制度

凡是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企业、群众可直接向局办公室举报、投诉,对企业和群众投诉的问题做到有诉必查,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投诉,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

第13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工作总结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工作总结(三篇)

(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局职责,现将我局开展加强城市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出台文件情况。根据《**区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城市管理实际,我局代拟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9月20日报区府办。

(二)开展活动情况。

1.建设便捷城市。

(1)加大城市修补力度。**年1至9月份,主要完成医学院后巷、玉屏巷、前龙巷、珠巷、电大巷、坡射巷的水沟疏通;盘百路、东笋路、建华路、群来坡、凤凰巷更换盖板及雨水篦;完成盐仓巷排水沟改造工程、纪念碑路道路及排水改造工程和解放街二码头水沟排水工程等项目。总共清理疏通水沟86米,增设29个盖板及雨水篦,改造排水沟624米。完成东笋水源地保护东笋四组、东笋小学、嘉亿纸厂等3处的污水截流工程,共新建500米污水管及两座三级化粪池。

(2)加强道路扬尘防治。完成崇信巷路面、建华路建华厂门口硬化路面、东增路拆除破损路面、纪念碑路拆除破损路面、电大巷路口坑洼路面硬化等零星项目,共维修路面2940平米,完成江凤路六合屯城中村连接市政道路硬化工程,共硬化2600多个平米。

2.大力推进绿色城市建设。

切实做好百色“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复审迎检工作,努力提高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据统计,今年以来共修剪拉域一路盆架子3株,太平街大花紫薇256株,文明街大叶紫薇、羊蹄甲247株,中华街大叶紫薇276株,东旦路扁桃树、大叶紫薇99株,;对那马新村、百标路、凤凰巷等街道绿化带修剪、除杂草面积约3.8万㎡;清运绿化垃圾、杂物约18.12吨;辖区绿地浇水1次;喷药除虫2次。保持在非雨天气日对绿化带与树池种植的行道树淋水过程中对叶面进行冲洗。继续开展绿化补植成活期养护,面积约3588㎡,生长态势良好;保持好创卫复审绿化效果。

3.巩固和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1)巩固和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水平。目前,日清运处理生活垃圾105吨,截止9月底共清运处理生活垃圾为28665吨,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同时,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降尘抑尘效果显著。加强对管辖道路的洗扫作业。对血站路、南大路、火车站路、盘百路等路段及环境监测点旁道路实施“夜间白天不间断洗扫”,每日洒水降尘时间不少于21小时;对辖区盘百路、龙川路、东坪路、东笋路等进出城重要路段洒水降尘每日时间不少于16小时;对城区主要街巷实施每日洒水8次以上,洗扫作业每日2次以上,做到清洁路面灰化、路牙积尘,减少了路面扬尘产生,对车辆运输过程中出现泥碎石散落现象及时清理降低扬尘污染,形成长效机制。

(2)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据统计,截止9月底共组织90次整治行动,累计出动工作人员约583人次,车辆(农用车、铲车、垃圾清运车、压缩车、洒水车、扫路车等)共159车次,共清理清除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杂草、杂物等约210吨,向居民发放环保知识宣传单约500份,清洗油污、淤泥道路约20000平方米。并在六田沟(爱新街、凤凰巷段)沿沟路口显眼处设立关于禁止往六田沟倾倒垃圾,违者重罚的警示牌7块。

4.强化管理,严格执法,全面提升现代城市管理法治化水平

(1)强化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深化推进城市管理“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为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2)从严管理城市。以整治乱搭乱建、乱摆乱设、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堆乱倒等“五乱”为重点,紧盯城市“顽疾”,严格执法。坚持721工作法,“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合理疏导临时摊点、马路市场,转变管理思路。探索城市管理执法新模式、新方法,推行城区一级执法,推动执法力量下移。截至**年9月,共清理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乱摆乱卖卖7769处,规范跨门槛经营门面1292户/次,清理拆除乱拉乱挂广告牌匾及横幅260处,占道杂物5处,遮阳伞27个,清理私装地锁9个,规范夜市摊点70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7份。

同时,我局加强对道路扬尘和露天焚烧垃圾现象的流动巡查1.对辖区的盘百路、龙川路、东坪路、那怀路、东笋路等5条进出城路段进行专项巡查整治,加强对责任区路段、城区内建筑工地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抛撒污染路面等情况的日常巡查与值班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今年以来共处理泥头车带泥上路行为5起、禁止乱倾倒建筑垃圾行为5起。经过管控,泥头车带泥上路、乱倾倒建筑垃圾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辖区内的市政设施陈旧,旧城区的路面、排污沟(80%的排污管在旧城区)设计标准过于老式,现已不能满足居民群众的生活需求;城市公用设施维护经费严重不足,难以及时解决城市道路损坏、下水道堵塞、井盖破损、人行道地砖松动和缺失等问题。

2.道路排水等其他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工作面广、点多、量大,且分布都在背街小巷,安全风险不可规避,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3.因我区辖区管理范围大,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现象反弹,现有城市管理人员无法满足管理需要。

4.随着清扫保洁的点、面不断的扩大,辖区仅2座垃圾中转站,数量少、布局不合理、建设标准低、卫生状况不佳等现象尤为突出,成为城市发展过程中亟待改进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计划

1.加强日常巡查的力度,及时统计管辖区域内各道路新增的路面破损、盖板破损缺失、人行道的损坏等市政设施破损情况。

2.进一步加强乱摆乱卖、夜市摊点、流动食品摊点,市场周边占道经营的整治,确保市容环境整洁卫生、巩固百色“创卫”成果,效维护良好城市市容环境。

4.加强绿化养护工作日常管理,及时处理存在安全隐患的行道树。

5继续做好辖区内212条道路日常清扫保洁工作和垃圾清运、公厕管理工作;做好垃圾费和水费征收工作。

6.继续做好环保督查存在问题涉及案件整改工作,开展扬尘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城市渣土倒放、乱焚烧垃圾等违法行为。

(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局职责,现将我局开展加强城市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出台文件情况。根据《**区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城市管理实际,我局代拟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9月20日报区府办。

(二)开展活动情况。

1.建设便捷城市。

(1)加大城市修补力度。**年1至9月份,主要完成医学院后巷、玉屏巷、前龙巷、珠巷、电大巷、坡射巷的水沟疏通;盘百路、东笋路、建华路、群来坡、凤凰巷更换盖板及雨水篦;完成盐仓巷排水沟改造工程、纪念碑路道路及排水改造工程和解放街二码头水沟排水工程等项目。总共清理疏通水沟86米,增设29个盖板及雨水篦,改造排水沟624米。完成东笋水源地保护东笋四组、东笋小学、嘉亿纸厂等3处的污水截流工程,共新建500米污水管及两座三级化粪池。

(2)加强道路扬尘防治。完成崇信巷路面、建华路建华厂门口硬化路面、东增路拆除破损路面、纪念碑路拆除破损路面、电大巷路口坑洼路面硬化等零星项目,共维修路面2940平米,完成江凤路六合屯城中村连接市政道路硬化工程,共硬化2600多个平米。

2.大力推进绿色城市建设。

切实做好百色“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复审迎检工作,努力提高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据统计,今年以来共修剪拉域一路盆架子3株,太平街大花紫薇256株,文明街大叶紫薇、羊蹄甲247株,中华街大叶紫薇276株,东旦路扁桃树、大叶紫薇99株,;对那马新村、百标路、凤凰巷等街道绿化带修剪、除杂草面积约3.8万㎡;清运绿化垃圾、杂物约18.12吨;辖区绿地浇水1次;喷药除虫2次。保持在非雨天气日对绿化带与树池种植的行道树淋水过程中对叶面进行冲洗。继续开展绿化补植成活期养护,面积约3588㎡,生长态势良好;保持好创卫复审绿化效果。

3.巩固和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1)巩固和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水平。目前,日清运处理生活垃圾105吨,截止9月底共清运处理生活垃圾为28665吨,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同时,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降尘抑尘效果显著。加强对管辖道路的洗扫作业。对血站路、南大路、火车站路、盘百路等路段及环境监测点旁道路实施“夜间白天不间断洗扫”,每日洒水降尘时间不少于21小时;对辖区盘百路、龙川路、东坪路、东笋路等进出城重要路段洒水降尘每日时间不少于16小时;对城区主要街巷实施每日洒水8次以上,洗扫作业每日2次以上,做到清洁路面灰化、路牙积尘,减少了路面扬尘产生,对车辆运输过程中出现泥碎石散落现象及时清理降低扬尘污染,形成长效机制。

(2)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据统计,截止9月底共组织90次整治行动,累计出动工作人员约583人次,车辆(农用车、铲车、垃圾清运车、压缩车、洒水车、扫路车等)共159车次,共清理清除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杂草、杂物等约210吨,向居民发放环保知识宣传单约500份,清洗油污、淤泥道路约20000平方米。并在六田沟(爱新街、凤凰巷段)沿沟路口显眼处设立关于禁止往六田沟倾倒垃圾,违者重罚的警示牌7块。

4.强化管理,严格执法,全面提升现代城市管理法治化水平

(1)强化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深化推进城市管理“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为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2)从严管理城市。以整治乱搭乱建、乱摆乱设、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堆乱倒等“五乱”为重点,紧盯城市“顽疾”,严格执法。坚持721工作法,“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合理疏导临时摊点、马路市场,转变管理思路。探索城市管理执法新模式、新方法,推行城区一级执法,推动执法力量下移。截至**年9月,共清理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乱摆乱卖卖7769处,规范跨门槛经营门面1292户/次,清理拆除乱拉乱挂广告牌匾及横幅260处,占道杂物5处,遮阳伞27个,清理私装地锁9个,规范夜市摊点70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7份。

同时,我局加强对道路扬尘和露天焚烧垃圾现象的流动巡查1.对辖区的盘百路、龙川路、东坪路、那怀路、东笋路等5条进出城路段进行专项巡查整治,加强对责任区路段、城区内建筑工地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抛撒污染路面等情况的日常巡查与值班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今年以来共处理泥头车带泥上路行为5起、禁止乱倾倒建筑垃圾行为5起。经过管控,泥头车带泥上路、乱倾倒建筑垃圾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辖区内的市政设施陈旧,旧城区的路面、排污沟(80%的排污管在旧城区)设计标准过于老式,现已不能满足居民群众的生活需求;城市公用设施维护经费严重不足,难以及时解决城市道路损坏、下水道堵塞、井盖破损、人行道地砖松动和缺失等问题。

2.道路排水等其他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工作面广、点多、量大,且分布都在背街小巷,安全风险不可规避,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3.因我区辖区管理范围大,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现象反弹,现有城市管理人员无法满足管理需要。

4.随着清扫保洁的点、面不断的扩大,辖区仅2座垃圾中转站,数量少、布局不合理、建设标准低、卫生状况不佳等现象尤为突出,成为城市发展过程中亟待改进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计划

1.加强日常巡查的力度,及时统计管辖区域内各道路新增的路面破损、盖板破损缺失、人行道的损坏等市政设施破损情况。

2.进一步加强乱摆乱卖、夜市摊点、流动食品摊点,市场周边占道经营的整治,确保市容环境整洁卫生、巩固百色“创卫”成果,效维护良好城市市容环境。

4.加强绿化养护工作日常管理,及时处理存在安全隐患的行道树。

5继续做好辖区内212条道路日常清扫保洁工作和垃圾清运、公厕管理工作;做好垃圾费和水费征收工作。

6.继续做好环保督查存在问题涉及案件整改工作,开展扬尘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城市渣土倒放、乱焚烧垃圾等违法行为。

(篇三)

不断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营造良好的营商氛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对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要求和精神,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助推城市经济发展的“润滑剂”作用,多措并举,服务我市经济建设,为优化投资环境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提供了坚强保障。现将我局**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传达了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部门座谈会议领导讲话精神。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正职环节干部为成员,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全面组织、部署和领导。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和优化营商环境执法工作办法,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采取措施,重点突破。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将原审批办和牌匾大队“合二为一”,解决了群众办事“两头跑”耗时费力问题。将驻审批大厅人员由3人增加至5人,并倡导工作人员上门服务,优化了审批流程,压缩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工作效率,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最优质的服务。

(三)整治市容,美化环境。继续开展违法建设、占道经营、“三乱小广告”、户外广告牌匾、静态车辆、建筑工地、运输车辆道路遗撒、立面空间、祭祀节日和环境卫生十项专项整治活动。将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列为全年重点工作,努力打造新的工作亮点,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强保障。

(四)转变作风,树立形象。按照国家住建部要求,继续开展了“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城管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狠抓纪律作风整顿。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实行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坚持“721”工作法,即70%问题用服务解决,20%问题用管理解决,10%问题用执法解决,为优化营商环境创造了宽松条件。

(五)强化督查,有错必纠。加强执法监督,坚决纠正乱检查、乱处罚、乱作为等侵害商企合法权益的行为。杜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以权谋私等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最大限度减少了对商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和干扰,为优化营商环境发挥了保驾护航作用。

二、取得的成果

(一)实行上门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各辖区执法大队和专业执法大队根据各自工作职责与服务对象建立了微信公众平台,还利用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和开展户外广告牌匾改造创新工作之机,主动与业户、企业联系,建立沟通联系机制,上门宣讲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大型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主动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切实解决相关单位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二)坚持疏堵结合,强化城市管理。积极劝导沿街经营商户入室经营,投入使用非法小广告数字化管理系统,遏制了“城市牛皮癣”蔓延势头,加大对乱停乱占车辆的管理和处罚力度,为商户市民营造了优美的营商环境和人居环境。

(三)拓宽诉求渠道,保障群众利益。拓展网络服务平台,开通“城管110”热线,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以及对城管工作的意见、建议,确保群众和经营者的诉求“件件有措施,事事有落实”。

三、存在的问题

(一)老城区的市政公用设施配置陈旧而且不全,尤其是背街小巷,影响优化营商环境乃至“五城同创”。

(二)市民文明意识还没有全部得到提高,仍有少数市民素质低劣,给优化营商环境带来负能量。

(三)有少数工作人员对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性不高,存在着不作为和慢作为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建立重大问题主要领导抓,重点问题分管领导抓,常规问题基层抓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要求执法管理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确保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二)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进一步分析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方案。

(三)巩固工作开展以来已取得的成果,按照工作实施方案有条不紊地推进,确保全面完成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

(四)筹划建立城管行政审批电子平台,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利用高科技提高行政审批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密切配合协作,积极主动,精心组织,确保形成合力。

(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媒介及时传递工作动态,努力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14篇:发改局职能

西乡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能及内设机构职责

一、发展和改革局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科学技术、粮食及物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县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优先发展领域。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对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全县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综合分析全县财政、金融、产业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

(四)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五)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生产力布局、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组织和管理县重点项目稽查工作;负责全县重点项目和以工代赈、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项目计划的编制和监督检查、协调和服务工作;安排全县财政性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与结构优化目标和对策;安排县财政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交项目;负责全县重点项目利用国外贷款和国内筹融资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负责能源行业管理,拟订专项规划由行业部门制定,发改局初审,政府审定;研究高技术产业发展动向,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七)研究分析全县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全县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八)研究分析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指导或管理粮食、石油和药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市场储备;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九)做好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县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研究拟定全县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发展规划;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应用技术的开发、推广工作;负责全县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

(十一)研究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和优先发展领域,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等方面的科技工作;加强农村和农业科技工作研究,推动农村与农业科技进步。

(十二)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研究拟定全县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三)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地方储备粮规模、总体布局和收储、动用计划建议;研究提出粮食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安全措施;监测分析粮食供求形势,完善粮食应急机制;负责军粮供应管理。

(十四)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执行国家管理的国家定价、指导价商品价格,规范市场调节价商品价格秩序;管理和规范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行为;监督检查价格及收费政策的执行;负责公、检、法部门委托的涉案物品价格认证;做好省上定点的生猪、烤烟成本调查及市场商品价格监测工作;负责副食品价格基金的征收及副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和临时性价格应急补贴。

(十六)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

2、负责发展改革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起草局务会议纪要,编辑局内日常政务信息。

3、负责全局的文件、电报、资料的收发、批分、核稿、印发及交换、传递和催办工作。管理局、办印章,协调全局公文运转工作。

4、负责催办督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工作。

5、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6、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综合协调、组织催办工作。

7、负责全局新闻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8、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制定来信来访工作制度,负责与信访部门联系办理有关事宜。

9、负责起草全局年度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编撰全局大事记。起草、修订机关政务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10、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的管理、利用、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11、负责机关安全、保卫、保密、消防、维护稳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12、负责局机关财务报账和资产、房产、车辆、职工福利等行政事务工作;办理机关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工住房建档、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服务管理工作。

13、负责做好离退休干部和职工的医疗、住房、生活福利等待遇的落实及有关善后工作。

14、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发展规划科(挂财政金融科牌子)

1、负责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提出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规划生产力布局。

2、研究提出促进城镇化发展的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参与审查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3、指导部门和地方开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评估,协调各专项规划的评估工作。

4、组织草拟县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建立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推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实施接续替代产业发展专项。

5、组织实施汉江流域综合整治专项规划污水、垃圾处理项目。

6、负责开展清洁发展机制工作,牵头组织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审核。

7、联系测绘、地震、国土、建设等部门,参与编制土地利用计划、基础测绘计划、防震减灾工作。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投资和工贸科(挂交通能源科牌子)

1、监测分析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运行状况,研究拟定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配合起草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规、规章;研究提出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建议。

2、组织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下达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度投资计划;组织编制实施县城基础设施、公检法司和政权设施建设规划。

3、负责中省驻县单位、县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建设项目审核、审批和投资安排。审核、审批城市基础设施、城市环保设施(不含城镇垃圾、污水处理)、公检法司和武警部队等设施项目和投资安排。

4、负责衔接协调局内各业务股室和各部门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规划和投资计划,提出县级财政性建设投资配置意见。

5、统计分析各类财政性建设投资(包括中央补助、中央专项、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省级预算内建设投资、市县级配套等)情况,提出建议和措施,指导投资业务。

6、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分析全县房地产行业状况,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按照规定,审核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组织申报和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计划。

7、研究提出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建议。

8、研究拟定流通业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相关政策;组织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流通设施建设项目。

9、拟定化肥、棉花、食糖、食盐、肉类等重要商品储备库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粮食流通及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规划。

10、统筹交通运输和邮政发展的规划、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指导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

11、负责交通运输、邮政行业重大项目的审核工作。负责权限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初步设计审核、竣工验收以及限上项目的衔接报批工作。

12、管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规划和实施工作。

13、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体改和社会事业科

1、结合全县经济与社会发展状况,对经济体制改革中综合性、全局性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参与研究拟订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2、做好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县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保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3、组织或参与指导推进扩权强县、城乡统筹等专项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4、负责社会事业项目的审批、初步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编印《中省市发改委要闻》等内部刊物。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农村经济科

1、研究统筹全县城乡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总量平衡和农村基本政策等重大问题,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

2、组织编制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全县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乡镇企业等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

3、组织编制全县农业、林业、水利、乡镇企业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有关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生态建设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投资计划,安排有关财政性投资。

4、负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重点项目的审批(备案)、初步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限上项目的报批,统筹安排发展现代农业和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和专项资金;监督检查项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实施情况,协调解决管理中的问题。

5、研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参与研究农业、林业、水利、乡镇企业等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改革及工程建设、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意见;参与研究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农村财税金融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工作。

6、指导编制小城镇、小水电发展规划。指导农业、林业、水利(含水保、水产)、乡镇企业等行业执法检查工作。

7、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形势,跟踪研究趋势性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政策建议。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以工代赈科

1、研究制定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2、编制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中长期规划,上报和下达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年度计划。

3、对限额以下以工代赈项目可研报告、实施方案和初步设计进行评估论证和审查批复,组织对限额以下以工代赈项目的竣工验收。

4、负责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以工代赈项目和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收费和价格管理科

1、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管理工作的各项法规、政策,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单位《收费许可证》的核发、变更、审验;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管理的商品价格、指导价商品及服务价格的管理和放开商品价格的规范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清理全县乱收费,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工作,监督管理涉农价格和收费标准。

3、负责做好国家和省物价局确定的烤烟、生猪成本调查,及时、准确上报调查报表。

4、建立价格信息服务、监测市场价格动态,协调处理各种价格关系和价格争议,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5、负责对各项检查任务的组织落实和检查查处;组织实施明码标价工作;接待群众来访、举报,负责价格举报案件的处理。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科学技术科

1、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科学技术工作的方针、政策,保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

2、负责编制全县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研究提出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快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措施,不断提高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对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引导作用。

4、研究提出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措施完善、运行有效的科技工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各种科技管理制度,提出推动区域科技进步的重大措施,统筹管理全县的科技进步工作。

5、结合我县科技工作的重点任务,管好用好政府用于科技项目工作的科技三项费,使其充分发挥经济与社会效益。

6、研究制定促进我县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

7、负责我县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应用技术的开发、推广工作;负责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认定的申报服务工作。

8、负责全县科技考察、培训、学术会议、科技展览、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9、负责科技成果管理和科学技术奖励工作。

10、负责我县的专利管理及服务工作。

11、负责民营科技企业(机构)的业务指导及资格认定、年检、职称评定、统计等管理、服务工作。

12、组织农村实用新技术的科技示范与推广、科技培训、科技下乡等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推动农村与农业科技进步。

13、负责我县的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管理、考核工作。

14、负责我县的星火科技12396农业科技咨询服务热线相关管理工作。

15、负责组织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疗卫生方面的科技工作。

16、负责我县新兴主导产业的培育工作,支持和推动新兴主导产业的科技攻关和科技开发及推广应用。

17、负责国家、省、市科技管理考核工作。

18、提出加强科技进步工作的合理化建议,为局领导当好科技参谋。

19、负责科技宣传、信息、统计工作。

2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粮食管理科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关于粮食流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研究拟定全县粮食行业、粮食流通、粮食储备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收支存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县级储备粮油的管理工作。

4、根据省、市确定的粮食购销政策和有关规定,落实粮食收购的数量、品种,组织、协调完成粮食定购任务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工作,掌握粮源,保持必要的库存量。

5、负责全县定量人口粮油供应管理工作,保障全县城镇居民、军队粮油以及灾区、水库移民和贫困地区所需粮食的供应。

6、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负责粮食余缺和粮食品种的调剂,平抑粮油市场价格;指导协调产销区之间粮油的购销和调拨。

7、负责对全县粮食流通的监督管理和全县粮食流通工作的行业指导;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管好粮食市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对有资格的购销企业颁发与管理《收购许可证》。

8、负责全县粮油商业统计、粮油工业统计工作;指导协调全县粮食系统经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9、监督、检查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并行使对粮食流通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权。

10、指导全县粮食财务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企业财务制度的落实。

11、指导全县粮食仓储设施的改造、扩建和管理工作。

12、建立突发事件的粮食应急机制和体系。

13、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节能降耗监察大队

1、组织拟订全县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指导编制环境保护规划。

2、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3、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4、负责全县节能减排任务分解、目标考核及综合协调,组织开展节能专项监察工作。

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重大项目稽查办

1、对全县国债及地方财政投资的重大项目的审批程序、招投标合同管理、资金使用、财务管理、概算控制、工程监理、质量监督保证体系等进行全面稽察。

2、受理重大项目建设中违规问题的举报,协调县级各行业部门对重大项目的专项检查。

3、负责建设项目稽察报告,对稽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检查处理结果的落实。

4、负责县重点项目初步设计审核的综合管理工作;协助局内其他股室的项目监管和竣工验收工作。

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国防经济动员办(苏陕协作办)

1、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

2、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3、负责苏陕对口扶贫协作与经济合作的具体协调工作,开展苏陕交流协作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

4、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陕南突破办公室(中药办)

1、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绿色产业突破发展的方针政策。

2、研究拟定全县绿色产业突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配套政策,积极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全县绿色产业突破发展项目的审查、筛选和申报工作。

4、负责对全县陕南突破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的管理工作,并会同财政部门下拨专项资金,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5、负责全县中药产业发展的日常工作,负责编制中药产业发展项目的年度计划,做好对中药产业项目的审查、筛选和申报工作。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价格认证中心

1、负责对公、检、法、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委托,办理刑事、民事、经济案件和行政执法案件涉及的标的物或无形资产价格鉴定、价格认证和评估业务。

2、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价调基金中心

1、负责全县价调基金征收任务的安排、考核、奖励兑现,做好代征部门征收协调工作,严格价调基金票据的领取、发放、审核和回收核销工作。

2、认真开展价调基金扶持项目的调研、考察、论证,做好投放基金的监督检查及效益评估工作。

3、负责经济适用房价格的审定,商品房预售价格的审核备案,开展国家管理的调、定价商品及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

4、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粮油市场监察大队

1、检查粮食收购者是否具备粮食收购资格,在其从事的粮食收购活动中是否执行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粮食收购政策。

2、检查粮食经营者使用的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3、检查粮食经营者在粮食收购、储存活动中,是否按规定执行了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国家有关粮食仓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其收购、储存的原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4、检查粮食经营者是否执行了国家粮食运输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5、检查粮食储存企业是否建立并执行了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

6、检查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是否执行了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最低和最高库存量的规定。

7、检查粮食经营者是否执行了国家陈化粮销售处理有关规定。

8、检查地方储备粮经营管理机构及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是否执行地方储备粮管理有关政策和规定;地方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以及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各项规章制度、标准与规范执行情况,以及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的承储资格情况。

9、检查从事军粮供应、退耕还林粮食供应、水库移民粮食供应、救灾粮供应等政策性用粮经营活动的粮食经营者是否执行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10、检查粮食经营者是否建立了粮食经营台账,是否执行了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11、检查粮食经者是否依照粮食应急预案规定,承担了相应义务,执行了相关规定。

12、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需要进行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13、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15篇:发改局工作总结

**区发改局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打造‘三张名片’,建设‘五个**’,争创全市转型升级先行区”的目标,以“项目推进、规划分析、服务发展、改革改制、民生工程”等为抓手,创新思路、

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2012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项目推进取得新进展。2012年,我局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促进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措施来抓。年初与区镇街园区及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反复衔接、认真测算,筛选提出了196个项目,当年计划投资157.6亿元,在此基础上,报区政府研究同意后,分解下达了各镇街园区及相关部门2012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确保了区局、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同时,围绕城市基础设施、现代服务业、新能源产业及社会事业等领域,提出了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投资持续增长具有重要影响的40个市列重点建设项目,有力带动了全区项目建设。截止10月底,全区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1.2亿元,同比增长22.46%,占年度计划的78.37%。预计全年完成投资总量206亿元,增长20%。一是今年我区列入市考核的40个重点项目总体进展顺利。其中海曙颐园一期项目、韵梅苑一期项目、智堡初级中学、碧桂园商业街、天和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中心等项目都竣工,其他项目按照要求完成序时进度。二是服务业重大项目推进力度不断加大。按照加快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大力实施服务业转型升级“十大工程”项目,截止目前,“十大工程”已全部开工,开工率达到100%,1-3季度完成投资16.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78%。三是继续推进宁启铁路复线电气化改造项目。协调解决宁启铁路复线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快了项目建设的进度。

2、项目上争取得新突破。一是资金上争方面:到目前为止,共上争项目资金1816万元。其中:九龙道路拓宽改造和泰东泰渔路修改2个项目,争取到国家和省各类建设资金410万元;九龙镇中心卫生院等社会事业类项目4个,获扶持资金175万元;基层农技推广、动物防疫能力建设、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等项目获中央预算内投资93万元;蓝宝石单晶基片、PSS基片生产项目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480万元;天利粮食物流中心等9个项目争取市服务业引导资金扶持金额约400万元;泰州市龙祥智业网络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单位)获得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发展奖补资金共计58万元;文化创意综合体获得省服务业引导资金200万元。二是项目融资方面:协助**工业园区包装十里铺新农村建设项目,获中国建设银行贷款2亿元;协助包装城北棚户区项目,获国开行贷款7.8亿元。三是土地点供方面:林海集团锂电池及100万辆电动车生产项目、申视塑料年产5万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增强复合管项目符合土地点供条件,目前已完成项目备案审批工作。

3、规划分析取得新成效。一是做好年度计划的编制。编制了《2012年主要经济指标调控目标与工作目标》、《关于泰州市**区2011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区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等;牵头对《2012年区政府报告》进行分解。二是做好重点课题调研。围绕载体建设进行专题调研,赴“一区三园”进行深入调研,形成《产业化、资本化、城市化推进新能源特色产业基地建设路径研究》、《完善机制体制破解发展难题》两篇调研报告;牵头组织经信局、科技局、统计局、文化新局等部门围绕江苏省现代化指标体系展开调研,形成《**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对策研究》。三是加强经济运行分析。从新能源、电子信息、机械加工等领域,筛选出工业企业32家,初步建立32家工业企业监测点制度,从企业运行质态、运行前景趋势、生产存在问题等几个方面,进行监测分析;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提高经济运行分析质量,每个季度都形成相关经济形势分析材料。

4、服务业取得新发展。一是服务业各项指标预计全面完成。预计全年共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61.35亿元,同比增长12.3%,占GDP比重达到45.8%;预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5.6亿元,同比增长13.6%;实现服务业税收29.2亿元,同比增长20%;预计完成服务业城镇固定资产投资134亿元,同比增长20%。二是重点企业运行良好。中百一店、金鹰国际、会宾楼宾馆、苏宁电器、嘉銮国际大酒店、长宏钢材等6家市“833工程”重点企业1-9月实现营业收入20.1亿元,贡献利税2.24亿元。三是服务业集聚功能进一步增强,集聚区层次不断提升。推进城北物流园区发展,帮助园区1-9月实现销售80亿元,物流营业收入3.73亿元,货物

第16篇:发改局工作总结

和政县发改局2011年度工作总结及

2012年工作思路和打算

2011年,我局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帮助指导下,以科学发展为第一要务,以“破解难题年”和“旅游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制定的各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解放思想,求真务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1年的工作和2012年的工作打算简要总结如下:

一、2011年的工作总结

(一)经济社会主要指标增长较快

经过全县各级干部职工和各族群众的共同努力奋斗,各项经济社会指标保持了较快增长,全县呈现出经济较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不断提高的良好态势,继续保持了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预计今年年底,完成国内生产总值8.41亿元,同比增长7.1%,其中:第一产业总产值3.96亿元,增长7%,第一产业增加值2.9亿元,增长6%;第二产业增加值0.68亿元,增长16.36%;第三产业增加值3.53亿元,增长3.1%,;完成财政收入8700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9亿元,增长20.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7.81亿元,增长23%;农民人均纯收入2520元,增长13%;万元GDP能耗降低率2.57%。

(二)重点项目建设力度加大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使“十二五”规划的实施起好步,我们千方百计抓项目,想方设法争资金,着手规划和实施了一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促进了全县经

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今年,全县共列建设项目81项,总投资38.66亿元,其中新建项目55项,投资18.47亿元;续建项目26项,投资20.19亿元,截至目前,项目共计完成投资18.15亿元。

1、续建项目26项,包括14项国家投资项目和12项招商引资项目,总投资18.47亿元,其中国家投资1.79亿元,招商引资13.21亿元,其他投资3.46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4.78亿元,其中1-11月份完成投资8.25亿元。目前,和政县城区供水扩建工程、和政县富强商务写字综合楼、和政县嘉信出租车有限公司项目、和政县城市管网投资开发天然气气化项目、和政县鸿瑞佳苑廉租房、和政县地税局办税服务楼、和政县IFAD项目、和政县华茂源商住小区项目、和政县鸿瑞佳苑住宅小区一期项目等9个项目已建成使用;和政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已基本建成;和政县兴苑住宅小区廉租住房、和政县龙泉馨苑住宅小区二期、和政县2008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和政县山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政县天合商贸城二期工程等16个项目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2、新建项目55项,包括38项国家投资项目和17项招商引资项目,总投资20.19亿元,其中国家投资5.9亿元,招商引资7.73亿元,其他投资6.56亿元。1-11月份完成投资9.9亿元。目前,和政县吊滩至桦林四级公路、和政县牙塘河(大沟桥至钢厂大桥段)防洪治理工程、和政县大南岔河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和政县广通河三合段防洪治理工程、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政县城子沟泥石流治理工程、和政县2010年三北防护林工程、和政县2010年退耕还林成果巩固专项规划项目、梁家

寺达浪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和政县2010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和政县城供热公司节能改造项目、和政县三十里铺镇马牧沟等五处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康临高速(和政段)出口景观工程、2011年校舍安全工程、和政县科托等7所小学加固维修改造项目、农村无线电路数字电视工程、和政县农家乐建设项目、马家堡中心小学整体搬迁、吊滩小学整体搬迁工程、和政县2011年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和政县年产3万吨佳禾耐火材料生产线、和政县华龙公司采用生物技术提取制备微生物凝乳酶制剂项目、和政县良种肉牛扩繁及秸杆育肥基地大型沼气发电工程、吉庆商住楼等23个项目已建成;和政县救灾应急避难场所项目已基本建成;兰和苑住宅小区二期项目、和政县富强佳苑住宅小区一期工程、和政县南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政县2011年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和政古动物化石桦林保护馆建设项目、吉庆生态园、和政县全民健身中心等31个项目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三)以工代赈项目稳步推进

今年在建的以工代赈项目主要包括1个骨干项目(和广渠节水灌溉工程)和三十里铺河三十里铺镇马牧沟村堤防工程、牛津河马家堡镇杨台段堤防工程、牙塘河大沟桥堤防工程、马家堡镇小河村至马集村公路工程、陈家集乡高家至王家公路等5个小型项目工程,累计完成投资717万元,其中今年完成投资250万元。目前,和广渠节水灌溉工程累计完成干渠16公里,改建引水渠首1座,各类渠系建筑物78座,其中2011年完成各类渠系建筑物78座,衬砌干渠4公里;三十里铺河三十里铺镇马牧沟村堤防工程完成河堤0.32公里;牛津河马家堡镇杨台段堤防工程完成堤防0.4公里;牙塘河大沟桥堤防工程完成堤防0.78公里;

马家堡镇小河村至马集村公路工程修建农村公路1.43公里;陈家集乡高家至王家公路工程修建农村公路1.43公里。

(四)易地搬迁项目成效显著

今年,我局实施的“易地搬迁”项目与 “示范性乡镇”创建、“破解难题年”活动相结合,采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县上监督、乡村负责、群众自建”的方式,主要实施了三十里铺镇碑滩村、罗家集乡小滩村、罗家集乡联合村、罗家集乡三岔沟村、城关镇咀头村、三合镇虎家村、新营乡河沿村、买家集镇牙塘村、城关镇教场村等9个安置点的项目建设。计划搬迁560户3050人,项目总投资4818万元。截止目前,共建成住宅246户及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完成住宅主体43户,其他正在建设中。项目完成投资3488万元。同时,积极编制上报了《和政县2012年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并通过了省发改委的审核。

(五)招商引资工作情况

今年,我县的招商引资工作以十七届“兰洽会”和“中国西部花儿(民歌)歌手邀请赛”为契机,全力打造和政旅游品牌,加大宣传力度,完善项目储备推介、引进和签约工作,全县在建招商引资项目19项,储备34项,签约29项,其中在十七届兰洽会上签约项目8项,在西部花儿歌手邀请赛上签约项目21项。破除自我封闭思想,加快开放力度,积极参加各类展会招商、经贸洽谈活动,邀请县外投资企业家考察和洽谈项目,努力营造 “亲商、扶商、重商”的良好氛围,全县的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在建项目19项,总投资15.5亿元,累计完成投资9.35亿元,当年完成投资6.75万元,其中新开工项目11项,投资9.77

亿元,完成投资5.45元,占投资的55.8%;续建项目8项,投资5.69亿元,累计完成投资3.9亿元,其中2011年完成投资1.3亿元。目前,和政县良种肉牛扩繁及秸秆育肥基地大型沼气发电工程、鸿瑞佳苑、和政县嘉信出租车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等6个项目已建成;和政县粮油交易市场、和政县滨河水车园艺博览园、吉庆生态园等13个项目正在建设中。

储备项目34项,总投资108.4亿元,项目主要有:和政县双低菜籽油及蛋白饲料生产线项目、和政县啤特果6万吨生产线项目、和政县古动物化石世界之窗、松鸣岩旅游基础设施改扩建、和政县农家乐等项目。目前,县上完成了和政县东太肉牛养殖基地项目和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和政县新营河铁沟一二级电站、和政县小峡一二级电站、和政县良种肉牛扩繁及秸秆育肥基地项目、沼气发电项目、和政县粮油蔬菜果品物流中心项目、和政县水车园艺博览园、和政县活畜综合交易市场、和政县伊康清真屠宰加工厂等20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其中和政县东太肉牛养殖基地项目、和政县新营河铁沟一二级电站、和政县小峡一二级电站、和政县良种肉牛扩繁及秸秆育肥基地项目等项目6个项目已通过州发改委备案或批复。

(六)狠抓班子建设

一年来,我局狠抓班子建设,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狠抓单位学习,结合“破解难题年”活动的开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使全体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工作态度、工作水平有了较大改善和提高;二是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合理安排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提高了办事效率;三是对单

位重大事项,严格遵循个别酝酿、集体讨论的决策机制,实行民主管理,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四是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逐步树立了廉洁、务实、高效的部门形象,形成了政治强、作风正、会管理、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班子。

(七)积极开展 “破解难题年”活动和“规范化机关创建” 活动

一年来,我局在县活动领导小组和县委督导组的指导下,按时间进度认真完成了各阶段的规定工作任务。一是及时召开了我局“破解难题年活动“和“规范化机关”创建活动动员会议,制定了《和政县发改局“破解难题年”实施方案》和《和政县发改局“规范化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二是根据年初提出的“易地搬迁进展缓慢”和“经济运行分析水平不高”两大难题,我们有针对性的进行了深入的破解,基本完成了破解任务;三是深入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读本,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州十一届党代会和县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组织收看了杨善洲同志先进事迹教育片,共组织集体学习30次,交流心得6次,撰写心得体会文章3篇。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质,加强了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和反腐败工作的自觉性;四是认真制定了破解方案,提出了破解措施,并对确定的难题进行破解,已向县领导小组申请销号。修改和完善了学习制度、考勤制度、值班制度、廉政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议事制度和党务制度;五是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六是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亲

民、务实”新形象,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七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过开展“破解难题年”活动和“规范化机关”创建活动,使我局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得到深入落实,集中解决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密切了干群关系,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

(八)其他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是认真清理清查干部职工计划生育情况,组织学习《关于对全县非农业人口进行摸底调查的通知》和党办发(2011)1号文件精神,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摸清我局非农业人口底数,由专人负责按规定时间完成了人口登记表和育龄妇女登记卡及《党员干部职工计划生育情况申报表》调查、审核和上报,为我局的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积极开展帮扶工作,在春耕和“七一”期间为帮扶村提供了3000多元的化肥和3000多元的慰问品。三是完成了春季植树造林工作,在买大路栽植行道树2500多棵。四是认真开展了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在县治工办的统一组织下,我局协同城建、国土等部门对今年新开工项目的前期工作进行了自查,并接受了州上督查组的第六轮督查,并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整改;五是积极配合县“旅游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和机关、乡镇,较好的完成了“旅游建设年”活动和“示范性乡镇”创建的阶段性任务;六是完成了医改工作的年度工作任务:拟定了《和政县基层医改实施方案(草案)》和《和政县卫生院院长竞聘实施方案(草案)》,完成了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和报销工作;编制上报了《和政县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度表》和《关于申请和政县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报告》,督促和监督卫生院院长竞聘上岗工作的顺利开展;七是完成了其他各项常规工作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第17篇:发改局工作总结

发改局2009年度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发改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局认真履行发展和改革工作职能,紧紧围绕年初工作目标任务,立足服务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团结拼搏,克难奋进,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全面完成了年初预定目标任务。

2009年

工作简要回顾

一、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我局作为经济综合、协调部门,认真履行参谋、协调、服务职责,圆满完成了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加强对经济发展形势的监测预测分析和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工作新思路

一是开展全区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预测和分析。围绕该项工作,我们深入调研,加强分析,撰写完成了《关于宁波市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认真做好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了准确判断我区工业经济的走势,创造性地开展了主要工业行业走势预测,撰写了季度主要行业发展走势预测,为推动全区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好基础调查分析。其中《区2009年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及上半年走势预测》得到区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是深入开展重大课题研究。根据省市发改委的要求,探索开展《经济发展报告》、《社会发展报告》及《改革发展报告》的编写工作。在全面分析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撰写《2009年区经济社会发展思路》,提出促进2009年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对策建议,为区委区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加强经济运行协调监控,确保工业经济稳步增长

一是积极做好全区工业经济运行分析和工业经济调查研究、协调管理工作。首先是研究提出2009年全区工业经济发展思路、目标及措施,并就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制订相应措施;其次是积极推进“大企业、大集团及中小企业联动计划”,完成联动计划草案的编制;第三是开展政策宣贯、企业减负的各项工作,牵头制订2009年工业经济扶持政策。

二是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组织召开“模具产业高峰论坛”活动。组织我区40多家企业参加2009年第三届中国宁波“模具之都”模具展销会和第十一届宁波国际服装节的各项活动,共设摊位140多个。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与8家口属单位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召开会议,查隐患、抓整顿,确保口属企业安全无事故。

四是加强中小企业服务工作。首先是组织约700人次免费参加财务总监、绩效管理、国际贸易等7个项目培训;其次是举办各类劳动力招聘洽谈会4场,完成区委、区府下达的1400名农村劳动力培训任务;第三是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今年共推荐上报三创、美联、雪龙等5家企业的服务平台,争取市经委补助,其中宁波三创模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已获得国家发改委的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补助的批复(300万元)。

(三)竭尽全力抓好项目工作,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克服困难,确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稳步增长。首先是积极做好已列入宁波市预留统筹用地指标的储备项目用地的衔接和土地的报批工作;尽力盘活闲置存量土地、厂房,今年企业通过内部挖潜实施了“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74个,总投资141922万元;坚持“双控”标准,提高土地集用水平;做好重点项目的申报、催批工作,力争重点工程带帽指标,确保有限的土地指标用在最需要的建设项目。其次是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确保完成政府投资计划。根据我区“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3月份下达了2009年政府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共安排了建设项目138个,年度安排计划投资17.71亿元,安排财政资金15.17亿元。并加强建设项目的跟踪服务,确保政府建设项目能够按计划实施。第三是积极抓好项目前期,努力稳定投资增速。专题召集有关部门就如何加强投资项目管理,加快项目的前期工作进行了研究,要求各部门加强协调,理顺项目审批机制,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二是抓好全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根据区府下达的今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目标,年初及时将指标进行了分解落实。截止10月底,全区工业技术改造备案在建项目135个,总投资32.5亿元,当年计划投资27亿元,实际完成投资18.6亿元,同比增长7.7,完成区府考核指标24亿元的77.5,预计可在年底实现24亿元的考核指标。

三是做好宁波市2009年度技术改造专项申报。组织了我区海天、永发、雪龙、双马等七家企业,申报2009年度宁波市重点优势行业技术进步装备制造业专项项目,争取市级财政的资金扶持,促进我区装备制造业企业的技术进步。

四是开展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及应用推广。下发《区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本文来源:好范文http://www.daodoc.com/,2009年全年收缴墙改专项基金1271万元,返退专项基金601.5万元。城

镇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设用比列达65%,比去年提高15个百分点。新型墙体材料产量预计达到2.5亿块标砖,比去年增加47%。三个新墙材示范项目(其中一个是建筑节能应用项目)均通过市级验收,市级《粉煤灰高掺和量烧结空心砖研究》科研项目,在7月份通过验收。起草了《区开展粘土砖瓦窑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区粘土砖瓦窑整治专项资金补助办法》,全年关闭拆除砖瓦窑18家,超额完成目标。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扎实推进节能降耗

一是深入探索“模式”的循环经济发展道路。首先是精心准备《区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方案》等相关材料并上报,积极争创省级循环经济先进区。同时,利用国家发改委环资司领导对区域循环经济发展工作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的有利时机,有针对性地作了汇报和申请,争取到了向国家发改委申报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的机会,目前申报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其次是以废弃物综合利用为核心,推动全区资源利用循环化。区域内7家热电联产企业产生的粉煤灰,形成了“电厂---粉煤灰---水泥”、“电厂---粉煤灰---新型墙材”的废物循环链,促进了区域间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第三是以清洁生产为抓手,强化工业循环经济发展基础。今年我区清洁生产试点企业共19家,预计到年底能全部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二是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节能降耗工作。首先是制定、完善各项制度、政策。相继出台了《区(开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区(开发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审核暂行办法》、《区(开发区)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等文件,完善了《区(开发区)鼓励循环经济发展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政策实施意见》;其次是强化考核机制,在5月份制定并实施了《区(开发区)循环经济、节能工作目标责任2009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日前已进入对各部门的考核阶段;第三是全面启动了区属重点能耗企业节能审计行动。对全区103家耗能1000吨标煤以上企业进行能源审计,目前首批45家耗能3000吨标煤以上企业能源审计工作已于9月初开始分组分行业进行,预计年底前完成审计工作。第四是积极推进“十大重点项目”。重点推进以宁波钢铁废钢渣综合利用项目、北电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等项目为代表的一批工业为主、涉及全社会各领域的标志性节能工程。第五是充分发挥节能服务网效用,在全市率先开通了具有节能服务特色的、涵盖能耗计算模型等多项内容的信息化网络平台“区(开发区)节能服务网”,成效显著。

三是精心组织,全面部署有序用电工作。制定出台了《区域2009年有序用电方案》,根据负荷的科学预测,制定出相应的有序用电策略和预警机制,确保顺利度过了夏季用电高峰。

(五)开展扶贫协作活动,积极推进实事工程建设

在扶贫工作上,一是开展“爱心助学”、“图书传递”活动。今年八月份扶贫办牵头举办了“和谐万人助学”走进临港大企业活动,活动得到企业职工的热情响应,六天时间结对1115名贫困学生,募集助学资金32万元。5月份由扶贫办牵头,发起了“甬黔携手图书传递”活动,全区累计捐赠图书118757册,同时捐赠了一批体育学习用品、电脑和现金。期间,中央电视台报道组特意来作了现场跟踪采访;二是切实抓好对口帮扶项目的落实,今年的1月及4月两次赴现场对项目进行了检查、督促,参加捐赠学校落成典礼,并对2009年的项目进行了调研,受到了捐献单位的信任和好评。预计今年的项目捐赠资金总额将达到375万元左右(其中我区政府帮扶资金165万元),项目数14个;三是继续做好市内欠发达地区扶持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扶持市内欠发达乡镇村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在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的基础上,与奉化市大堰镇人民政府签订了五个项目的帮扶协议,帮扶金额60万元,资金将于近期到位;四是积极协助对口地区开展领导干部管理培训,先后接待了四批次200多人次的对口地区干部来我区考察学习交流。

在协作工作上,一是以与衢州资源产业合作为重点,全面推进“山海协作工程”,组织相关企业赴衢州考察重点区块;二是主动对接,推进宁波与舟山经济合作,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区在5月份参加了宁波-舟山山海协作项目洽谈会并签订1个合作项目;三是做好“山海协作工程

第18篇:发改局工作总结

发改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打造‘三张名片’,建设‘五个**’,争创全市转型升级先行区”的目标,以“项目推进、规划分析、服务发展、改革改制、民生工程”等为抓手,创新思路、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201*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项目推进取得新进展。201*年,我局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促进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措施来抓。年初与区镇街园区及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反复衔接、认真测算,筛选提出了196个项目,当年计划投资157.6亿元,在此基础上,报区政府研究同意后,分解下达了各镇街园区及相关部门201*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确保了区局、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同时,围绕城市基础设施、现代服务业、新能源产业及社会事业等领域,提出了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投资持续增长具有重要影响的40个市列重点建设项目,有力带动了全区项目建设。截止10月底,全区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1.2亿元,同比增长22.46%,占年度计划的78.37%。预计全年完成投资总量206亿元,增长20%。一是今年我区列入市考核的40个重点项目总体进展顺利。其中海曙颐园一期项目、韵梅苑一期项目、智堡初级中学、碧桂园商业街、天和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中心等项目都竣工,其他项目按照要求完成序时进度。二是服务业重大项目推进力度不断加大。按照加快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大力实施服务业转型升级“十大工程”项目,截止目前,“十大工程”已全部开工,开工率达到100%,1-3季度完成投资16.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78%。三是继续推进宁启铁路复线电气化改造项目。协调解决宁启铁路复线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快了项目建设的进度。

2、项目上争取得新突破。一是资金上争方面:到目前为止,共上争项目资金1816万元。其中:九龙道路拓宽改造和泰东泰渔路修改2个项目,争取到国家和省各类建设资金410万元;九龙镇中心卫生院等社会事业类项目4个,获扶持资金175万元;基层农技推广、动物防疫能力建设、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等项目获中央预算内投资93万元;蓝宝石单晶基片、pSS基片生产项目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480万元;天利粮食物流中心等9个项目争取市服务业引导资金扶持金额约400万元;泰州市龙祥智业网络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单位)获得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发展奖补资金共计58万元;文化创意综合体获得省服务业引导资金200万元。二是项目融资方面:协助**工业园区包装十里铺新农村建设项目,获中国建设银行贷款2亿元;协助包装城北棚户区项目,获国开行贷款7.8亿元。三是土地点供方面:林海集团锂电池及100万辆电动车生产项目、申视塑料年产5万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增强复合管项目符合土地点供条件,目前已完成项目备案审批工作。

3、规划分析取得新成效。一是做好年度计划的编制。编制了《201*年主要经济指标调控目标与工作目标》、《关于泰州市**区2011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区20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等;牵头对《201*年区政府报告》进行分解。二是做好重点课题调研。围绕载体建设进行专题调研,赴“一区三园”进行深入调研,形成《产业化、资本化、城市化推进新能源特色产业基地建设路径研究》、《完善机制体制破解发展难题》两篇调研报告;牵头组织经信局、科技局、统计局、文化新局等部门围绕江苏省现代化指标体系展开调研,形成《**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对策研究》。三是加强经济运行分析。从新能源、电子信息、机械加工等领域,筛选出工业企业32家,初步建立32家工业企业监测点制度,从企业运行质态、运行前景趋势、生产存在问题等几个方面,进行监测分析;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提高经济运行分析质量,每个季度都形成相关经济形势分析材料。

4、服务业取得新发展。一是服务业各项指标预计全面完成。预计全年共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61.35亿元,同比增长12.3%,占GDp比重达到45.8%;预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5.6亿元,同比增长13.6%;实现服务业税收29.2亿元,同比增长20%;预计完成服务业城镇固定资产投资134亿元,同比增长20%。二是重点企业运行良好。中百一店、金鹰国际、会宾楼宾馆、苏宁电器、嘉銮国际大酒店、长宏钢材等6家市“833工程”重点企业1-9月实现营业收入20.1亿元,贡献利税2.24亿元。三是服务业集聚功能进一步增强,集聚区层次不断提升。推进城北物流园区发展,帮助园区1-9月实现销售80亿元,物流营业收入3.73亿元,货物周转量3.66亿吨公里,财政收入8597万元,服务业税收7650万元;促进城中商贸圈融合发展,使商圈规模壮大,1-3季度实现销售总额41亿元,同比增长18%;推动东部市场集聚区提档升级,使集聚区1-3季度实现市场成交额45亿元,同比增长16%;指导泰州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目前园区正在进行核心区框架建设,文化创意大楼已经进行桩基建设,八尾猫等文创项目正在进行成果转化。

5、改革改制取得新成绩。一是突出对改革遗留问题的化解与处理。今年先后对常发锋陵、五金公司、食品公司等企业改制历史遗留问题果断进行处置,妥善分流安置职工,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800余万元。二是切实维护职工权益,努力化解改制矛盾。今年以来,先后协调处理了工商经济服务公司、雪梅集团、五金公司、大冯医院、常发锋陵等近10余家已改制企业或单位职工信访的矛盾协调、会办、接待工作,未发生一起因企业改革改制而引发职工赴省进京上访事件。三是全区金融工作有所突破。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实体运作以来完成了全区企业债券发行调查和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全市首家区级创业投资企业海为创投公司已完成市级备案和省级申报工作。重点强化对非银行类金融机构风险防控监管工作,加强对全区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的风险防控监管工作。牵头开展全区5家融资平台与驻区15家商业银行银企协调对接工作,拓宽融资平台的融资渠道。四是全区医改进程明显加快。调整充实以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区医改领导小组。对接和分解了市下全年目标任务,牵头完成大冯医院回购工作,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村卫生室已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改革,全面深化绩效分配制度、人事制度、补偿制度改革。

6、民生工程取得新实效。一是“和谐**”城乡统筹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管理和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会同政法局、公安**分局、民政局、司法局、人计局等部门细致调研,提出了整合社会服务管理资源,建立社区服务管理网格体系,实现各部门相关工作与社区服务管理的良性互动的总体思路。社区和村通过服务系统的应用,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展示自己的作用,在全省“四有一责”建设评比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电子保姆”扩大覆盖面。今年底将完成新增1万户“电子保姆”用户的任务,使“电子保姆”用户总数突破2万户。到目前,“电子保姆”已成功实现500多名突发疾病老人的救治响应,受理修理电器、家政服务、日常购物等生活帮助近6万多次,治安报警60次,火灾报警5次,煤气泄漏报警40次,成功劝说2位轻生老人。三是便民信息亭项目快速推进。今年底将新建60个便民信息亭,实现电费、水费、燃气费等各类费用的查询、交纳和社保、就业、政务等各类信息的查询功能。到目前,信息亭已为市区政府更新政务信息10000余条,为老百姓代缴费2.8万人次,累计缴费近500万元,月缴费量约40万元,查询就业求职、社保养老金、物价、交通出行等各类便民信息16.6万余条。

7、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果。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普及月”活动,邀请区纪局领导进行专题廉政教育宣讲,全体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参加学习。会后总结形成了三点廉政准则:一要加强廉政和勤政的有机统一,既要杜绝有形的腐败,也要杜绝消极怠工式的无形腐败;二要加大对反腐倡廉的宣传力度,做好积极向上的舆论导向;三要加强廉政教育的贯彻落实,加强团结合作,树立发改局整体形象。

今年来,我们尽管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作创新性还不够,二是政治业务学习时间不多,三是自身建设还需加强。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着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二、201*年工作计划

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综合改革试点的机遇,大力弘扬“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充分激发工作热情,以改革创新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以敢于担当的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当好参谋助手。围绕目标任务开展基础性调研,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围绕重点难点开展建设性调研,不断提升参谋水平;围绕转型升级开展研究性调研,不断推动工作创新。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编制年度计划,完成《**区2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进一步提高经济运行监测质量,进一步完善监测点制度,提高监测质量水平,及时完成季度形势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分析提供依据。

2、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努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照“新上项目抓开工、在建项目抓进度、建成项目抓投产”的要求,对全区重点项目实行分类指导,继续强化“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项目责任机制,制订出每一个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定人、定责、定进度、定要求,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力,确保项目按计划开工、竣工和投产。二是切实加强新增投资监管。全程监管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实施,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质量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施工单位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不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不改变建设内容、不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用好国家投资的每一分钱。三是着力破解项目建设难点问题。在征地拆迁问题上,研究新老政策的不同之处,灵活运用法律法规,探索出适合我区实际情况的工作方法,依法合规推进征地拆迁,强力推进项目进度;针对融资难问题,拓宽视野,多渠道、多途径地筹集资金,重点做好城北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业园区文化创意园等项目和开发银行合作,做好**资产公司企业债券二期的准备工作,努力化解资金难题。

3、发改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打造‘三张名片’,建设‘五个**’,争创全市转型升级先行区”的目标,以“项目推进、规划分析、服务发展、改革改制、民生工程”等为抓手,创新思路、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201*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项目推进取得新进展。201*年,我局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促进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措施来抓。年初与区镇街园区及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反复衔接、认真测算,筛选提出了196个项目,当年计划投资157.6亿元,在此基础上,报区政府研究同意后,分解下达了各镇街园区及相关部门201*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确保了区局、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同时,围绕城市基础设施、现代服务业、新能源产业及社会事业等领域,提出了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投资持续增长具有重要影响的40个市列重点建设项目,有力带动了全区项目建设。截止10月底,全区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1.2亿元,同比增长22.46%,占年度计划的78.37%。预计全年完成投资总量206亿元,增长20%。一是今年我区列入市考核的40个重点项目总体进展顺利。其中海曙颐园一期项目、韵梅苑一期项目、智堡初级中学、碧桂园商业街、天和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中心等项目都竣工,其他项目按照要求完成序时进度。二是服务业重大项目推进力度不断加大。按照加快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大力实施服务业转型升级“十大工程”项目,截止目前,“十大工程”已全部开工,开工率达到100%,1-3季度完成投资16.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78%。三是继续推进宁启铁路复线电气化改造项目。协调解决宁启铁路复线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快了项目建设的进度。

2、项目上争取得新突破。一是资金上争方面:到目前为止,共上争项目资金1816万元。其中:九龙道路拓宽改造和泰东泰渔路修改2个项目,争取到国家和省各类建设资金410万元;九龙镇中心卫生院等社会事业类项目4个,获扶持资金175万元;基层农技推广、动物防疫能力建设、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等项目获中央预算内投资93万元;蓝宝石单晶基片、pSS基片生产项目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480万元;天利粮食物流中心等9个项目争取市服务业引导资金扶持金额约400万元;泰州市龙祥智业网络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单位)获得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发展奖补资金共计58万元;文化创意综合体获得省服务业引导资金200万元。二是项目融资方面:协助**工业园区包装十里铺新农村建设项目,获中国建设银行贷款2亿元;协助包装城北棚户区项目,获国开行贷款7.8亿元。三是土地点供方面:林海集团锂电池及100万辆电动车生产项目、申视塑料年产5万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增强复合管项目符合土地点供条件,目前已完成项目备案审批工作。

3、规划分析取得新成效。一是做好年度计划的编制。编制了《201*年主要经济指标调控目标与工作目标》、《关于泰州市**区2011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区20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等;牵头对《201*年区政府报告》进行分解。二是做好重点课题调研。围绕载体建设进行专题调研,赴“一区三园”进行深入调研,形成《产业化、资本化、城市化推进新能源特色产业基地建设路径研究》、《完善机制体制破解发展难题》两篇调研报告;牵头组织经信局、科技局、统计局、文化新局等部门围绕江苏省现代化指标体系展开调研,形成《**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对策研究》。三是加强经济运行分析。从新能源、电子信息、机械加工等领域,筛选出工业企业32家,初步建立32家工业企业监测点制度,从企业运行质态、运行前景趋势、生产存在问题等几个方面,进行监测分析;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提高经济运行分析质量,每个季度都形成相关经济形势分析材料。

4、服务业取得新发展。一是服务业各项指标预计全面完成。预计全年共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61.35亿元,同比增长12.3%,占GDp比重达到45.8%;预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5.6亿元,同比增长13.6%;实现服务业税收29.2亿元,同比增长20%;预计完成服务业城镇固定资产投资134亿元,同比增长20%。二是重点企业运行良好。中百一店、金鹰国际、会宾楼宾馆、苏宁电器、嘉銮国际大酒店、长宏钢材等6家市“833工程”重点企业1-9月实现营业收入20.1亿元,贡献利税2.24亿元。三是服务业集聚功能进一步增强,集聚区层次不断提升。推进城北物流园区发展,帮助园区1-9月实现销售80亿元,物流营业收入3.73亿元,货物周转量3.66亿吨公里,财政收入8597万元,服务业税收7650万元;促进城中商贸圈融合发展,使商圈规模壮大,1-3季度实现销售总额41亿元,同比增长18%;推动东部市场集聚区提档升级,使集聚区1-3季度实现市场成交额45亿元,同比增长16%;指导泰州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目前园区正在进行核心区框架建设,文化创意大楼已经进行桩基建设,八尾猫等文创项目正在进行成果转化。

5、改革改制取得新成绩。一是突出对改革遗留问题的化解与处理。今年先后对常发锋陵、五金公司、食品公司等企业改制历史遗留问题果断进行处置,妥善分流安置职工,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800余万元。二是切实维护职工权益,努力化解改制矛盾。今年以来,先后协调处理了工商经济服务公司、雪梅集团、五金公司、大冯医院、常发锋陵等近10余家已改制企业或单位职工信访的矛盾协调、会办、接待工作,未发生一起因企业改革改制而引发职工赴省进京上访事件。三是全区金融工作有所突破。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实体运作以来完成了全区企业债券发行调查和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全市首家区级创业投资企业海为创投公司已完成市级备案和省级申报工作。重点强化对非银行类金融机构风险防控监管工作,加强对全区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的风险防控监管工作。牵头开展全区5家融资平台与驻区15家商业银行银企协调对接工作,拓宽融资平台的融资渠道。四是全区医改进程明显加快。调整充实以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区医改领导小组。对接和分解了市下全年目标任务,牵头完成大冯医院回购工作,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村卫生室已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改革,全面深化绩效分配制度、人事制度、补偿制度改革。

6、民生工程取得新实效。一是“和谐**”城乡统筹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管理和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会同政法局、公安**分局、民政局、司法局、人计局等部门细致调研,提出了整合社会服务管理资源,建立社区服务管理网格体系,实现各部门相关工作与社区服务管理的良性互动的总体思路。社区和村通过服务系统的应用,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展示自己的作用,在全省“四有一责”建设评比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电子保姆”扩大覆盖面。今年底将完成新增1万户“电子保姆”用户的任务,使“电子保姆”用户总数突破2万户。到目前,“电子保姆”已成功实现500多名突发疾病老人的救治响应,受理修理电器、家政服务、日常购物等生活帮助近6万多次,治安报警60次,火灾报警5次,煤气泄漏报警40次,成功劝说2位轻生老人。三是便民信息亭项目快速推进。今年底将新建60个便民信息亭,实现电费、水费、燃气费等各类费用的查询、交纳和社保、就业、政务等各类信息的查询功能。到目前,信息亭已为市区政府更新政务信息10000余条,为老百姓代缴费2.8万人次,累计缴费近500万元,月缴费量约40万元,查询就业求职、社保养老金、物价、交通出行等各类便民信息16.6万余条。

7、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果。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普及月”活动,邀请区纪局领导进行专题廉政教育宣讲,全体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参加学习。会后总结形成了三点廉政准则:一要加强廉政和勤政的有机统一,既要杜绝有形的腐败,也要杜绝消极怠工式的无形腐败;二要加大对反腐倡廉的宣传力度,做好积极向上的舆论导向;三要加强廉政教育的贯彻落实,加强团结合作,树立发改局整体形象。

今年来,我们尽管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作创新性还不够,二是政治业务学习时间不多,三是自身建设还需加强。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着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二、201*年工作计划

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综合改革试点的机遇,大力弘扬“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充分激发工作热情,以改革创新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以敢于担当的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当好参谋助手。围绕目标任务开展基础性调研,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围绕重点难点开展建设性调研,不断提升参谋水平;围绕转型升级开展研究性调研,不断推动工作创新。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编制年度计划,完成《**区2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进一步提高经济运行监测质量,进一步完善监测点制度,提高监测质量水平,及时完成季度形势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分析提供依据。

2、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努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照“新上项目抓开工、在建项目抓进度、建成项目抓投产”的要求,对全区重点项目实行分类指导,继续强化“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项目责任机制,制订出每一个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定人、定责、定进度、定要求,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力,确保项目按计划开工、竣工和投产。二是切实加强新增投资监管。全程监管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实施,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质量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施工单位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不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不改变建设内容、不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用好国家投资的每一分钱。三是着力破解项目建设难点问题。在征地拆迁问题上,研究新老政策的不同之处,灵活运用法律法规,探索出适合我区实际情况的工作方法,依法合规推进征地拆迁,强力推进项目进度;针对融资难问题,拓宽视野,多渠道、多途径地筹集资金,重点做好城北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业园区文化创意园等项目和开发银行合作,做好**资产公司企业债券二期的准备工作,努力化解资金难题。

3、强化服务业运行。一是认真挖掘原有服务业态发展的新特征,对趋于规模化的现代商贸业、集团化的产品市场服务业和区域化的物流业等进行调查研究,形成相应的发展思路供区政府决策;二是积极把握新型服务业态发展的新形势,对能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新型服务业态,如服务外包产业、创意产业等进行调查研究,把握我区新型服务业态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三是深入研究服务业区域发展的新动向,对城北物流园区、西坝口商贸圈、城东市场集聚区等服务业发展区域的产业发展、网点布局等进行深入调研,掌握区域发展新动向。

4、推动改革改制。一是狠抓关键举措,全面推进企业改制进程。结合区情,对已改制的企业要在不断完善现有行政调解各项措施的基础上不断引进改制领域的大调解机制,探索引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着并举,缓和、钝化改革改制引发的矛盾与纠纷,维护改制企业与职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正在酝酿改制企业,要充分尊重职工的民主权益,全面发挥企业工会和职代会的作用,尽最大可能增加职工安置的渠道和可供选择分流的方式,对特殊群体职工应给予充分照顾,努力营造和谐改制的氛围。二是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对照省市医改全年工作目标要求,围绕主攻方向,狠抓关键环节,全面落实和推进区级政府举办的基层乡镇及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改革。

5、加强金融监管。一是继续跟踪和协调省相关部门做好新一年度全区金融生态区达标创优申报工作,对照金融生态区要求,配合市人行做好全区各家商业银行内部管理的规范和考核工作。做好海为创投公司省级备案和资金上争工作。二是牵头和强化对非银行类金融机构风险防控监管工作,加强与区农工办、经信局、商务局的协调配合,重点加强对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的风险防控监管工作。

6、完善平台建设。一是在“和谐**”城乡统筹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系统方面,加强对政府服务和社会服务的整合力度,实现管理系统、网站群与信息亭、远程求救求助呼叫系统的互动,实现一个平台全覆盖。二是在“电子保姆”方面,进一步加强对“电子保姆”服务工作的监管,督促其进一步完善求救求助的手段和功能,与通信运营商展开合作,将单一的通过“电子保姆”实现求救求助功能的服务方式,拓展到手机、网站、WAp网、短信、固定电话等多种渠道和方式来实现求救求助服务功能,为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务。三是在便民信息亭建设方面,将进一步拓展软件的服务功能,加大协调力度,全面落实企事业单位的便民数据在信息亭上的应用;加强对信息亭点的规范管理,加大对农村地区应用的扶持,帮助信息亭公司拓展多元化经营思路,切实加强便民信息亭服务城乡居民的效果。,形成相应的发展思路供区政府决策;二是积极把握新型服务业态发展的新形势,对能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新型服务业态,如服务外包产业、创意产业等进行调查研究,把握我区新型服务业态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三是深入研究服务业区域发展的新动向,对城北物流园区、西坝口商贸圈、城东市场集聚区等服务业发展区域的产业发展、网点布局等进行深入调研,掌握区域发展新动向。

4、推动改革改制。一是狠抓关键举措,全面推进企业改制进程。结合区情,对已改制的企业要在不断完善现有行政调解各项措施的基础上不断引进改制领域的大调解机制,探索引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着并举,缓和、钝化改革改制引发的矛盾与纠纷,维护改制企业与职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正在酝酿改制企业,要充分尊重职工的民主权益,全面发挥企业工会和职代会的作用,尽最大可能增加职工安置的渠道和可供选择分流的方式,对特殊群体职工应给予充分照顾,努力营造和谐改制的氛围。二是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对照省市医改全年工作目标要求,围绕主攻方向,狠抓关键环节,全面落实和推进区级政府举办的基层乡镇及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改革。

5、加强金融监管。一是继续跟踪和协调省相关部门做好新一年度全区金融生态区达标创优申报工作,对照金融生态区要求,配合市人行做好全区各家商业银行内部管理的规范和考核工作。做好海为创投公司省级备案和资金上争工作。二是牵头和强化对非银行类金融机构风险防控监管工作,加强与区农工办、经信局、商务局的协调配合,重点加强对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的风险防控监管工作。

6、完善平台建设。一是在“和谐**”城乡统筹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系统方面,加强对政府服务和社会服务的整合力度,实现管理系统、网站群与信息亭、远程求救求助呼叫系统的互动,实现一个平台全覆盖。二是在“电子保姆”方面,进一步加强对“电子保姆”服务工作的监管,督促其进一步完善求救求助的手段和功能,与通信运营商展开合作,将单一的通过“电子保姆”实现求救求助功能的服务方式,拓展到手机、网站、WAp网、短信、固定电话等多种渠道和方式来实现求救求助服务功能,为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务。三是在便民信息亭建设方面,将进一步拓展软件的服务功能,加大协调力度,全面落实企事业单位的便民数据在信息亭上的应用;加强对信息亭点的规范管理,加大对农村地区应用的扶持,帮助信息亭公司拓展多元化经营思路,切实加强便民信息亭服务城乡居民的效果。

第19篇:发改局工作总结

XX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政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区委、政府重点工作和发改局中心工作,按照“抓项目、保投资、调结构、稳增长”的具体要求,立足发改部门职能,强推进、重举措、抓执行,有序开展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XX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经济运行监测,确保经济稳步增长

加强经济运行预测监测工作,强化月度和季度经济运行分析,按时上报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及时向区委、政府汇报经济运行情况,为区政府调度经济运行决策提供参考。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根据经济运行情况,提出经济指标调整建议,对XXXX年经济指标进行调整。

(二)强化项目管理,推进项目建设

X、加强管理,规范项目行政审批、建设行为。一是严把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关。按照项目建设审批程序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批。截止目前,共审批政府投资项目XX个,批复概算总投资X.XX亿元。二是严把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查关。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概算审查力度,从严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投资,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为政府节约财政资金。截止目前,项目单位共报送审项目XX个,报送项目总投资XXXXX.XX万元,经审查后的项目总投资XXXXX.XX万元,核减项目投资为政府节约资金XXXX.XX万元。三是加强招投标监管,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健全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制度,在执行《X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了《X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XXXX年凡是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全部进入X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场交易,纳入X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前期、中期监督和事后公示,并实行了中介结构随机抽取、甲方不参与评标、建造师押证和一家投标单位不能中两个及以上标段等措施,有力的促进了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规范运行。截止目前,按招投标程序完成了对XX个项目的招标,招标金额X.XX亿元。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会同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园林和农牧水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于X月XX日至XX日,X月XX日至XX日,对公共资源交易、政府投资项目和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制度执行力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共对XX个建设单位XX个项目进行了抽检。五是严把社会投资项目备案关。切实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做好社会投资项目的备案管理工作。截止目前,备案各类社会投资项目XX个,备案金额XX.XX亿元。

、加强协调服务,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建立重点项目推进机制,对全区实施的XXX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任务分解,实行区级领导包抓制,做到责任到领导、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分工明确、任务具体。加强与项目相关单位联系、协调,每月跟踪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定期召开项目调度会,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采取督查、检查、评比方式推进项目建设。针对重点项目建设缓慢,完成投资低的问题,X月XX日印发了《关于报送X区XXXX年“苦干实干XXX天坚决打赢保增长攻坚战”各类建设项目进度安排计划的通知》、《关于报送X区XXXX年X-XX月份攻坚战各类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对重点项目进行摸排,在X月份完成情况的基础上进行逐月分解,细化量化序时要求、形象进度、投资额度。千方百计挖掘项目,初步确定了第二批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其中新增项目XX个,项目总投资XX.XX亿元,当年计划投资X.XX亿元,拟建项目X个,项目总投资X.XX亿元。对未开工项目积极寻找替换项目,X月份已替换了X个未开工项目,截止X月底,XXX个项目,项目总投资XXX.XX亿元,当年计划投资XXX.XX亿元,开工XXX个,开工率XX.XX%,完成投资XX.XX亿元,完成当年计划投资的XX.XX%。其中:XX个农林水及生态项目,完成投资X.XX亿元,完成当年计划投资的XX.XX%;XX个工业项目,完成投资XX.XX亿元,完成当年计划投资的XX.XX%;XX个基础设施项目,完成投资X.XX亿元,完成当年计划投资的XX.XX%;XX个服务业项目,完成投资XX.XX亿元,完成当年计划投资的XX.XX%;XX个民生及社会事业项目,完成投资XX.XX亿元,完成当年计划投资的XX.XX%。XX个市重点项目,总投资XX.XX亿元,当年计划投资XX.XX亿元,截止X月底,开工XX个,完成投资XX.XX亿元,完成年计划投资的XX.XX%。

、做好项目储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围绕国家、自治区投资方向和重点,加强与自治区发改委及相关厅局的联系、沟通,积极申报项目,争取项目资金。一是按照《XXXX年中央投资项目安排》和《自治区财政XXX万元以上项目资金安排》,制定了《X区XXXX年争取中央投资建设项目及对接自治区重点项目责任分解》,筛选中央投资项目XX个和自治区重点项目XX个,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动员区直各单位积极与国家各部委、自治区各厅局进行对接商洽,争取更多的大项目、好项目落户我区。二是年初,结合国家产业支持政策和我区XXXX年实施的重点项目,年初向自治区发改委申报了XX个政府投资项目,当年计划投资X.XX亿元,其中:道路交通及基础设施项目X个,当年计划投资XXXX万元;农林水及生态项目X个,当年计划投资XXXXX万元;民生及社会事业项目XX个,当年计划投资XXXXX万元,拟申请中央和自治区资金XXXXX万元。申报国家科技、科协项目XX项; 申报自治区科技项目XX项;申报市科技、科协项目X项。截至目前,已争取各类项目资金XX个,总计争取资金XXXX.XX万元,到位资金XXXX.XX万元,完成目标任务XXXX万元的XX.XX%。其中:争取中央、自治区级项目资金XX个,争取资金XXXX.XX万元;市级项目资金XXX万元;燕宝资金项目X个,争取资金XXX万元。三是提前谋划XXXX年项目,X月XX日印发了《关于做好XXXX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石大发改发„XXXX‟XX号),初步计划安排了X区XXXX年各类建设项目XXX个。积极争取XXXX年项目资金,组织向自治区发改委申报了自治区重大项目包项目XX个,项目总投资XXX.XX亿元、XXXX年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XX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能源)项目。

(三)做好规划方案编制工作

X、编制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方案。区发改局会同区工信局对我区X个老工业区进行了细致的的摸底调查工作,深入了解X个老工业区的社会、民生、棚户区改造情况,企业规模、生产效益等情况,在前期调研、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X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实施方案》,X月XX日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按照会议精神,发改局会同区工信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对方案的目标、数据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测算和修改,X月XX日《X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实施方案》通过X区委常委会印发执行。目前我区三个老工业区调整改造实施方案(子方案)正在根据市政府的意见建议积极进行修改和补充当中。

X、编制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成立撰写工作小组,邀请组织专家对X区产业发展进行调研论证,在反复征求各级领导和单位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的,编制了《X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目前已经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议研究,按照会议精神对方案再进行修改完善后予以印发。

X、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结合X区实际,为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对X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编制工作方案,确定“十三五”规划前期重大研究课题。初步征集、筛选、汇总“十三五”储备项目,共征集各类项目XX个,估算投资XXX亿元。

一是制定出台了《X区XXXX年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工作要点》、《X区XXXX年推进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和《X区推进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任务分解》,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同时,各相关部门制定了推进计划,明确了责任人和时序进度要求,确保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建立了调度例会制度,坚持每月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制订了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专项督查计划,定期邀请区人大、政协领导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三是狠抓工作落实,专项工作稳步推进。X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项目XX个,当年计划投资XX.XX亿元。淄山工业园金晶玻璃、圣川新材料、汇晟管业、汇能科技、华仁墙体材料、新和新材料等项目进展顺利。争取自治区科技厅支持,高标准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建立拟引进孵化企业储备库,目前孵化器一期已建成标准化厂房X.X万平方米,入孵企业XX户。二期X.X万平方米厂房主体完成。进一步完善园区供排水、天然气、供电等基础设施,完成机械加工区中兴街道路亮化、绿化及东部片区X条道路亮化;规划建设库容XXX万立方米工业固体废物处臵场。加快X市中心商贸区建设,全力推进以盛世广场项目为重点的XX个地产及商贸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完成投资XX.X亿元,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XXX.XX%。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XXXX年共实施生态项目XX个,计划投资XX.X亿元,目前全部项目开工建设,完成投资X.X亿元。结合主干道路大整治大绿化和煤炭市场整治工作,清理取缔不符合规划的非法企业XXX户,督促企业清理场地存煤XXX万吨,调用机械设备XXX多台次,清理煤矸石X万吨,拆除违章建筑XXX余处,组织企业投资X.X亿元建成了XX个储煤仓,初步实现了存煤入仓;投资XXXX万元实施了集中经营区周边硬化、亮化、绿化工程,安装路灯XXX盏,规范门头店牌XX块。四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精简行政审批事项XX项,压缩审批环节XXX个;下放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事项XX项,下放街道民生和综治中心公共服务事项XX项。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规范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工商登记制度等,在关键领域、行业迈出改革实质性步伐。

(五)做好劳务移民搬迁安置工作

X、移民住房加快建设。今年,区发改局承担建设的移民安臵区二期室外配套工程已全部完工,三期XXX套移民安臵房、物业会所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XX%,计划XX月XX日达到入住条件。

X、搬迁定居稳步开展。今年以来,分五次赴隆德县开展入户调查、分配移民住房并实施搬迁,共搬迁安臵劳务移民XXX户XXXX人,完成XXXX年度目标任务XXX户的XX%。截至目前,累计搬迁安臵劳务移民XXXX户XXXX人,完成“十二五”安臵劳务移民总目标任务XXXX户的XX%。

X、培训就业效果较好。今年组织培训移民XXX人,其中:人社局培训电焊工、园林绿化工、酒店服务员等XXX人,移民办家政服务实操培训XX人,完成XXXX年度目标任务XXX人的XX%。自启动搬迁工作以来累计培训移民XXXX人,完成“十二五”移民培训总目标任务XXXX人的XXX%;人社局组织辖区企业在新民社区召开招聘会,实现移民就业XXX人,累计实现移民就业XXXX人,完成累计目标任务XXXX人的XXX%,完成“十二五”实现移民就业总目标任务XXXX人的XX%,星海镇被命名为“X生态移民创业就业示范基地”。

X、社会管理和谐稳定。今年,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努力打造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健康的劳务移民安臵区。一是丰富文化生活。春节前,星海镇组织移民开展了第二届移民文化周活动。利用“三八”妇女节、端午节、“七一”建党节、“中秋节”等重大节庆,开展帖和移民实际、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文化活动,从文化上让移民尽快融入城市生活。二是创新服务形式。移民办联合新民社区党委、社区,组织XX名移民群众,开展了家政服务实操培训,为XX户高龄老人、残疾人等困难移民家庭打扫室内卫生等;聘请X名移民志愿者组织开展了“文明伴您行—阳光服务”志愿者服务活动,引导移民文明养成,关爱困难家庭。区人社局、计生局、司法局、科技局、总工会、团区委等多家单位联合在新民社区开展了“春风行动”送岗位、送健康、送科技、送法律、送关爱等活动。发改局全局干部职工为移民子女捐书XXX多本。新民社区开展了为期X天的劳务移民妇女民间刺绣、剪纸培训班,共对XX名劳务移民妇女进行了培训。移民办委托靓星舞蹈辅导中心在新民社区开展移民子女暑期教育活动,开设语、数、

外提高班、作业辅导及美术、音乐、舞蹈艺术类课外兴趣班,并为移民子女免费提供XX天的兴趣班授课;三是落实补贴惠民政策。移民办在新民社区现场办公,为XXXX年搬迁的XXX户劳务移民兑现了土地流转收益补贴每户XXX元,共计XX.X万元。民政局协调隆德县民政局,继续为符合低保、五保标准的移民发放低保金和五保供养资金,将困难移民群众纳入我区殡葬救助范围,为一户移民家庭发放殡葬救助金XXXX元;春节前为XXX户移民特困家庭(按照每户XXXX元的标准,农村低保户和XX岁以上老人家庭每户XXX元取暖补助、XXX元棉衣、棉被救助)发放救助补贴XX.XX万元。区就业局提出了劳务移民创业补贴发放实施方案,XX万元将用于鼓励移民自主创业;四是提高管理水平。新民社区完善了网格助理员综合测评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效能。

(六)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做好价格监测和认证工作。一是加强节日期间市场检查,共检查超市XXX个(次),农贸市场XX个(次),农产品平价超市、商店XX家。受理价格投诉、举报案件和价格咨询XX件。二是对辖区内的部分小学、幼儿园及XX家农资经营部门进行了收费专项检查。三是加大价格投诉案件处理力度,充分运用“XXXXX”举报电话和网络

信息平台,及时处理和反馈价格举报的投诉,及时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受理价格投诉、举报案件和价格咨询XX件。四是开展“春节”限价肉供应工作,春节前在新佰连超华欣店、北京华联、佰德隆超市等XX家超市定点投放限价肉,XX天限价肉总投放量XXX.XX吨,投入XX.X万元价格调节基金,有效确保节日期间肉价稳定。五是开展停车场整顿,规范整顿XX家停车场,发放告诫书XX份,制作收费公示牌XX个,免费发放到各停车场,剩余部分停车场的公示牌,正在制作中。六是积极对农副产品等市场价格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市场价格监测结果,全年共监测XX多个品种物价价格XX次。七是严格按照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程序,开展涉案财产价格鉴定和认证工作,完成涉案物品价格认证XX件,认证金额XXX万元。八是做好市物价局下放事权承接工作,制定工作规范,优化流程,确保下放事权执行到位。

第20篇:发改局(定)

【“三好”活动小片头】

说出身边的感动,发现身边的典型

好支部、好书记、好党员

由你来推荐!

【同期】望城县发展与改革局贺艺:我是县发改局机关支部的一名共产党员,我要推荐我们的机关支部。这座战斗堡垒能够通过各种方法凝聚党员干部的力量,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奋进、奋勇争先,在发展上当好先锋,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锻造了一支善战的干部队伍。

【旗帜片头】勇当时代先锋,建设美好望城。

堡垒

——记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党支部

淡黑

【现场同期】县发改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杨利成带领十二五规划团队讨论规划编制后期工作安排。

(下字幕介绍场景)

【配音】从2010年上半年开始,像这样的会议在县发改局已经不知道开过了多少次。“十二五”规划作为望城未来五年指导经

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纲领,由县发改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杨利成牵头的十二五规划团队每一位成员都将编制好“十二五”规划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前期调研征集初步建议意见、制定整体规划思路、精心编制规划纲要、广泛征求各界意见、不断修改完善提升,每个环节都一丝不苟。在《纲要》提请全县“两会”审议前夕,大家更是拿着3万多字的材料反复以朗读、讲评的方式修改,一字一句仔细斟酌,一篇1章认真考虑,力求完美,虽然每天争分夺秒、忙忙碌碌,没有周末,时常误了进餐时间、经常两个盒饭就是一天,经常一抬头已是天黑,但整个团队斗志昂扬、精神抖擞。

【同期】县发改局总经济师:杨罗:十二五规划关系全县发展、民生,作为一名发改局工作人员,也是一名党员,有责任,有义务把工作做好……

黑场

【画面+现场音】湾田实业项目审批员走进县发改局审批室办理项目核准……

【配音】熊星是湖南湾田实业有限公司中南石材工业园项目审批专员,有着多年审批经验,按照以往在其他地方审批项目的经验,他为中南石材工业园审批工作制定了为期十天的时间表,但令熊星没有想到的是,从前的老经验这次不灵了。

【同期】湖南湾田实业有限公司中南石材工业园项目审批专员 熊星……

【配音】让熊星意想不到的是,在其他地方需要自己来回跑数次用十来天才能解决的审批问题,在望城只需跑一次,把资料交齐全,县发改局就能为其全程代办、服务到位。

【同期】县发改局审批室工作人员彭婷 ……

【配音】“宁可自己麻烦百次,不让办事人员多跑一次”,这是县发改局机关党支部对每一名党员做好服务工作的要求。随着这一服务宗旨的提出,县发改局纵深推进“双优”创建,全面提升服务质量:设立局审批室、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培养选派业务尖兵驻扎窗口,将审批职能整合为一个窗口受理,将复杂的审批环节整合到一名办事人员的责任范围之内,做到审批事项“一纸明”,回答问题“一口清”,工作咨询“一次性告知”,项目审批“一站式服务”,开辟了便民服务绿色通道,实现了审批全程代理。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发改局为群众减少了办事环节,大大提高了服务效率。

【同期】长沙新城万博置业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杨阳:我很惊讶,昨天她说明天有取,我还不信,今天一上班就通知我办好了。

黑场

【配音】共产党员贺艺2008年来到县发改局上班,研究生毕业的她被分配到发展规划科,负责全县经济形势分析、宏观政策解读、规划编制等工作,对于没有专门学过经济基础知识的她来说,党支部推行的“一对一学习帮扶“活动给了她很大的帮助,机关支部书记*委的悉心指导让她很快熟悉了业务。

【同期】县发改局机关支部党员贺艺:在局里搞的一系列学习活动下……有浓厚的学习氛围,让我们有动力的参加的自学活动中……作为共产党员……

【配音】近年来,县发改局党支部以政治理论、岗位业务等方面的知识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张宏伟同志就依法依规做好征地拆迁工作讲课现场引入)“中层干部上讲台”, 互联式学习活动,党员干部集中培训,植树环保行动,红色革命胜地参观、卡拉OK比赛,一系列学习活动,武装了党员干部的头脑、转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凝聚了党员干部的工作合力。

【同期】县发改局共产党员谢晓聪:作为一名党支部的一名共产党员……如何发挥党员作用的

黑场

【配音】把百姓的事放在心里,这样的口号说出来容易,要扎扎实实落到实处就不容易。县发改局机关有在职干部35人,其中31人是共产党员。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党员在关键时刻能够站得出、过得硬,成为了各自岗位上的尖兵。共产党员谢晓聪同志,担负着价格监测中心的数据上报工作,每年上报8类32项数据16000余条,从来没有出过差错,价格监测中心连续十年被国家发改委和省、市物价局评为先进单位,她本人也多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和奖励。共产党员邱进同志带领投资科一班人充分借鉴外地成功做法,反复征求项目单位意见,为《望城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出台倾注了大量的精力和心血;共产党员何晓倩同志始终把窗口工作摆在中心位置,把办事群众的事当成第一要事来解决,做到热心服务。在五十年一遇的冰冻灾害期间和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况下,全局党员干部服从统一指挥,及时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加强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点地方的巡查,加大对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力度和对哄抬物价的打击力度,稳定市场价格、减少了价格纠纷;针对问题奶粉事件,物价科及时对奶制品生产厂家和各大型超市奶制品价格进行检查,发

放执行价格政策提醒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市场物价的相对稳定,体现了无私的团队精神。

【同期】县发改局党支部书记 缪万年:怎样发挥党员作用促进全县发改事业的发展……

【字幕】光荣榜:2004至2008年望城县发改局连续五年荣获了县政府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一等奖;2005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被省物价局授予“依法执法先进单位”称号,被国家发改委授予“价格监测先进单位”称号;下属物价检查所是全县“共产党示范岗”,被评为“全国规范化检查所”。2010年,县发改局被评为了全县优秀基层党组织、第二届先进模范单位、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红旗单位、长沙市文明标兵单位、长沙市文明单位、继续保持长沙市文明窗口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发改局开展营商环境工作汇报
《发改局开展营商环境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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