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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5:30:47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心得

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认识

在公民法治意识日益提高的今天,建立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仅能够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知识需求,帮助他们答疑解惑,维护切身利益;同时也是密切党群关系,实践中央“群众工作路线”的重要方式。作为一名法律职业从业者,我对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构建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积极整合司法行政服务资源,创新工作方式,加大为民服务的实际举措,集中窗口服务对外,综合型服务便民,集中受理,一厅式办公全方位解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现有的乡镇司法行政部门部分改造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是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律师等司法行政主要职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中心设置窗口化和综合性相结合,以服务内容综合化的特点为群众服务,将极大地简化群众申请程序,真正实现各类法律服务资源优势互补,将最大限度地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方便,成为便民、利民、惠民的又一重要窗口。

二、尝试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推进律师事务所与社区结对,强化社区法律服务网络建设。一是完善的法律服务组织结构,由律师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执业人员与社区实行挂钩结对,引导青年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社区法律服务,担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随时解决社区居民遇到的法律问题,为社区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二是坚持便民利民的原则。公共法律服务进社区,可进行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不受时间限制,将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公证服务、人民调解等服务业务送到百姓身边。居民足不出社区,就能获得公益性的法律服务。三是累积经验、以点带面,以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为载体,合力打造市区半小时、城镇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四是深化律师与司法所、与“大学生村官结对帮扶”活动,利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通过律师和司法所人员相结对,实现与村官们的互动,将城区优质的法律资源导向农村,加快构建区级、镇级、社区一体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好满足全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三、完善“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以“12348”法律援助专线升级为司法行政公共服务专线平台为契机,着力提升“12348”服务品质,树立司法行政全新形象。一是增加人员配备,确保责任到岗到人,由专人负责法援中心日常工作,确保“12348”平台在工作时间内随时畅通,法律咨询电话有专人负责接听,确保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得到专业满意的答复。二是加强宣传推广,借助公众媒体的力量,把“12348”服务热线推广到群众中,使更多群众知道和了解“12348”的功能。三是规范来电记录,确保群众咨询事项得到满意答复。对于电话不能沟通解决的疑难问题,应当由专人跟进回复。四是强化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不定时专门组织司法行政业务相关的培训班,并安排分管领导、专家学者或者资深律师进行授课,全面提高司法行政服务的工作水平,加强相关窗口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政府在不断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同时,还应积极扶持公共法律服务的民间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民间公益法律服务机构是公益法律服务的主要提供者。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种民间组织大量涌现,一些民间法律服务机构也应运而生。此外,还有一大批热心公共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的社会志愿者,在构建农村公益法律服务体系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但是这些民间法律服务组织还不够发达和成熟,远远满足不了广大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必须建立一批由政府主导和扶持的社区法律服务组织及法律服务中心,并促使其发展成为民间法律服务的骨干力量。

总之,对内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工作网络,把法官、律师、公证员和普法志愿者等队伍有机地组织起来,发挥法律服务的独特功能;对外要善于横向借力,探索与信访、工会、妇联等部门的工作对接模式,共同促进公共法律服务事业的发展。

推荐第2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决议》提出,要“推进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这是司法行政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和科学化的有效手段,也是践行群众路线建设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的根本要求。近年来,陇川县司法局适应形势要求和群众期待,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整合资源、纵深推进、横向拓展,积极在构建优质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上进行了尝试和探索。

一、陇川县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为使法律服务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县司法局积极推进网格式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县司法行政部门整合内部9项业务职能,创建“八位一体”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搭建了一个社会化、专业化、便民化的“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新平台;在社区形成送法上门,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在村组以全国、省、州优秀人民调解员为对象,打造个人冠名的“个人调解室”,发挥品牌调解员口碑好、威信高、业务强、贴近群众的优势,深入一线服务群众;在行业中成立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排查苗头隐患,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目前,陇川县建成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援助)中心1个,基层一线公共法律服务所11个,“律师事务所”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805个,“个人调解室”1个,联调室11个,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医疗纠纷、妇女儿童、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各1个,乡镇法律援助站13个(含武警边防大队法律援助工作站和两个移民法律援助工作站),各村(居)都设有法律援助联络点(含两个移民,法律援助工作室)。初步形成了以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基层一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杻纽;律师事务所、个人调解室、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联络站点为基点的立体化网格式服务体系。在案件受理、分流、协调、督办等环节实现了上下渠道贯通联动、网络对接共享、层层有人办事的服务新格局。

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措施和成效

一是理清思路,找准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定位。为适应形势需要,县司法局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司法行政重点工作,抽调专人开展深入调研,梳理现有法律服务机构和职能,召开法律服务行业人员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明确了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以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为重点,以现有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合理配置、科学组合,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便捷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发展思路。

二是纵深推进,构建立体化服务网络。为延伸县乡两级中心服务,按照《云南省司法厅关于下发的通知》总体要求及具体部署,在基层一线以全省规范化司法所为依托,本着自愿、互惠、便民、有效的原则,整合调委会等各种法律服务资源和社会力量,拓展服务业务、扩大服务职能、充实工作人员,实行窗口服务、网格管理、联合作战,为政府、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无偿或低廉法律服务,取得了满意效果。

三是横向拓展,打造实体化服务平台。为提供专业、快捷的法律服务,县级法律服务中心全面升级12348热线,指派律师、公证员与公安、检察、法院、工会、妇联等10多个部门相对接,实现衔接互动。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纠纷受理、法律援助、12348热线、社区矫正等服务窗口,将司法行政干部、专业律师、专职调解员、法律援助和公证联络员推向一线,增强窗口服务力量,为居民提供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受理、法援、辩护、代理、公证、司法鉴定咨询等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服务效能,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四是内部增容,增强专业化服务水平。为使群众享受到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我们注重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团队建设,加快人民调解室、法律援助规范化站点创建力度,充实重点建设法律服务团、政府法律顾问团、新农村建设法律志愿团,成立律师讲师团深入一线、深入社区,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建立健全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五是精细管理,提升规范化服务效能。为提高综合服务效能,我们把完善机制作为规范管理的有效手段。针对窗口服务平台出台了《陇川县司法行政系统窗口优质服务规范》,规范文明用语和工作礼仪,做到人员服装、服务用语、标牌标识三统一,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服务承诺、受理条件、办理结果、满意度六公开。同时,还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指纹考核、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纪律、轮值主任、预约服务等内部制度规范,跟踪督办、明察暗访、定期考核等督查制度,逐一装裱上墙,实现各窗口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针对法律服务行业特点,分别完善律师诚信信息披露、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六规范、公证行业三零目标考核等制度,严格队伍管理,确保诚信服务、规范执业。

三、推进陇川县公共法律服务深入发展的思考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需要长期努力久久为功的系统工程,目前尚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推进这项工作还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我们认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长效发展需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整合资源,推进基层一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我们将推广已建成基层一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经验,积极整合司法行政服务资源,创新工作方式,加快推进乡镇(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全方位解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二是注重培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挖掘和培养法律服务人才资源,通过专业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积极鼓励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到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实习,为基层一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人力支持。

三是创新思路,丰富法律服务内涵。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关注法律服务需求的内容和方式,逐级建立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分析研判机制,了解群众最需法律诉求,针对性制定开展服务项目和内容,使服务真正让群众满意。

四是落实保障,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需要强有力的财政支撑,所需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建立在村居(社区)专职从事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的法律服务社工队伍,实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常态化、专业化。另一方面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努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组织形式的多样化和服务主体的多元化。

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几点工作建议

一是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认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长远意义。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构建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一项惠及全民的社会系统工程,政府是公共服务的责任主体,首先要纠正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仅仅是聘请政府法律顾问这一片面认识。更重要的是要认识到,通过各法律服务工作站(室)的建立,就近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偏远地区老百姓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和帮助,对引导老百姓依法维权,息诉罢访,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有积极促进作用。

二是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法制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的民生工程,要有“花小钱办大事”的深谋远虑,投入资金越有保障,购买的法律服务资源越充足,老百姓得到的法律保障实惠就越多,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稳定。政府必须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在县级财政和乡镇财政中均应列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财政预算。甚至可以考虑建立健全政府财政保障公益性服务补偿机制,健全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律师驻点服务补助等制度,激发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同时因地制宜,对各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搞“一刀切”,可以选择性地开展重点建设和创新性建设,比如在有条件有财力的社区、村居,政府可以鼓励他们自行出资(或部分出资)购买法律服务,一来减轻政府财政压力,二来可以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着力推进具有示范代表作用的部分社区、村居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创建工作。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对经费投入使用情况进行督查督导,防止有令不行,敷衍应付。

三是科学考核,强化监督。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检查考核机制。建议由县政府牵头相关成员单位每年对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考核。重点对各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以及所派驻的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工作进行监督、考核。主要按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要求,督导法律顾问协议落实情况,提供四项法律服务产品实物工作量,检查各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完备,台账、档案资料等齐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投入等等,具体由县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考核标准。同时,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评价机制,由享受服务的个人或者单位对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以此衡量各地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效果。县政府综合考虑服务质量评价和检查结果对各乡镇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予以年终考核评定,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此来作为对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的依据。

推荐第3篇:构建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杭州精英在线系列课件

http://www.jy365.net 构建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李媛媛

中央党校文史教研部教授、文学博士

课程前言

大家好!十七届六中全会的一个重要议题是文化体制改革。我们知道,我们现在的国家文化体制的架构基本上是以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双轮驱动的模式,构建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那么我们在谈文化体制改革的时候往往更多关注到文化产业,因为它可以带来经济效益,但是事实上,就所覆盖的人群、所要解决的问题而言,公共文化服务要比文化产业更加地基本、更加地基础。

我们目前把当前文化发展的这个目标定位成大发展大繁荣。而发展繁荣的根基是在于国内整体文化素质的提高。那么这个不可能单纯地靠市场化的方式来实现,所以向社会提供基本的均等化的公共文化服务,成为政府文化工作的一个重点,未来也将会成为一项考核政府和官员政绩的重要指标。

近年来,公共文化服务和公民文化权利这样一些问题已经成为热门的话题,这跟几个重要的历史因素是分不开的。

第一个历史性因素就是我们上节课讲到过的社会转型。也就是说我们这个社会正在由一个非常态化的社会,转变成一个常态化的社会,那么随着公民社会或者用更加中性的词市民社会、民间社会的成长,是否具有丰富的发达的公共文化生活,就成为市民社会是否成熟的一个标志,这个也对政府的执政能力、执政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挑战。

第二个因素是这场社会转型所带来的文化观念的变化。建国以来,我们对于文化观念的认识经历过几次比较重要的转变,从建国后到七十年代末,我们认为文化是政治,文化基本上被等同于意识形态,它需要牢牢地掌握在政府的手里。从70年代末开始基本上从80年代开始,认为文化是事业,那么文化就是要靠钱来养的,这个时期文化建设的基本特点就是由政府办文化,文化建设的主体基本上就是政府和政府的文化部门和文化部门直属的文化事业单位。从十六届五中全会开始,正式地提出文化也具有产品的属性,在这样理念的基础之上这几年正在推行的文化体制改革,努力地促成了文化体制的变化。目前我们已经基本上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这样一个文化体制架构。

第三个历史因素是刚才也说到的恩格尔系数不断地降低,人民对于文化的需求越来越旺 杭州精英在线系列课件

http://www.jy365.net 盛。我们知道在计划经济的时代,这个时候的文化产品主要是为了服务于意识形态的需要而生产的。所以文化产品由国家的文化部门、文化事业单位提供的,那么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当人们的文化消费需求越来越高涨、越来越多样化的时候,由单一的主体来提供文化产品的方式已经越来越不能够满足当前社会的文化需求。那么这样一些新的历史条件向我们提出了新的挑战。

十七届六中全会公告里面提出“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让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进一步明确了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责任。

事实上,中央一直是高度关注公共文化这样一个问题的。在2002年的时候,十六大就区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并且有了国家支持和保障文化公益事业这样的提法。国务院也是先后下发了《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对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做出了重要部署。党的十七大,把“覆盖全社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目标。2007年的6月16日,中央中央政治局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问题。可以说这个时候公共文化服务的问题被提到了一个空前的高度。2007年8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就如何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出了具体的要求。2010年7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深化中国文化体制改革研究问题进行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胡锦涛同志指出要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投入力度,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今年的“七一讲话”里面也是提到要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让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让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已经成为政治高层的一项共识。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定义和基本特点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定义

那么到底什么是公共文化服务?它的意义又在哪里?首先我们来讲第一点,公共文化服务的定义和基本的特点。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它的定义,那么事实上我们每天都在接受公共文化服务,比如说我们看电视、听广播、看报、参观博物馆、美术馆、看公益演出,这些都是属于公共文化服务的范畴。那么它的定义是什么呢?它是以政府部门为主的公共部门提供的、以保障公民的基本 杭州精英在线系列课件

http://www.jy365.net 文化权利、满足公民的基本文化需求为目的,向公民提供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制度和系统的总称。这样的定义给了我们几个信息。

第一个信息就是政府是第一责任人,公共文化服务的特点是公益性,它不以盈利为目的,所以说市场基本上不能够提供这样的产品,必须由政府来主导。政府跟企业不一样,它不会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所以它的角色是代表着公共利益的。

第二个信息是它的核心目标是保护好、维护好公民的文化权利。这也就回答了为什么人的文化,也就是说到底谁是文化服务的主体。文化建设的根是在人民群众,凡是依法享有文化权利的公民,都有权利接受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文化服务是要惠及到每一个人的,同时还要求我们投入和普通人的实际文化消费需求一定要相结合起来,如果我们只是单向式的灌输,而不去进双向服务,这样一种文化服务一定是不到位的。

第三个信息就是公共文化权利的问题。什么是公民的文化权利?它主要包括几个方面,有公民参与文化活动的权利,有开展文化创造的权利,还有公民自己的文化成果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这是政府的职责所在。

(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本特点

好,第二个小点我们来了解一下公共文化服务的特点。首先既然是公共文化服务,它一定是公益性的,公共文化服务是属于公共资源,是全社会所共享的。

第二点是它的公益性,那么它是免费的,需要说明的是公共文化服务它的本身是基础性的,所以它主要是为了满足公民的基本文化需求,比如免费的图书馆、免费的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等等。对于一些提升公民文化品位、道德素质的文艺演出或者是文化产品,我们可以通过补贴票价的方式,或者是发放文化消费券的方式来降低它的准入门坎,这是一种准公益性的方式。那么在这个范围之外如果还想去享受到更多的私人性的、个性化的这样的文化服务那么就只能够进入市场来购买。这么一个不在公共文化服务范围之内。

第三个特点是它的公平性。无论你的政治地位如何、经济水平如何、文化程度的高低,都能够平等地享受到公共文化产品的资源和文化的设施。

第四个特点是它的便利性。它一定是很容易能够获得的,距离很近的,随时可以得到的。目前在很多城市公共文化服务已经进入了小区。比如在深圳,只要凭借一张身份证就可以自助的办理图书馆的借书卡,而深圳的各个区的图书馆之间已经达到了通借通还总分管制这样的平台。比如出家门几分钟,就可以在自动的借书机上去进行借书、还书,甚至你想要还的书你可以提前预约,书一到就给你发短信,你可以在离家最近的公共借书机上去取到这本书, 杭州精英在线系列课件

http://www.jy365.net 这就是公共文化服务的便利性。

第五个特点就是它的多样性。它需要考虑到不同群体的文化需求,它要提供多层次、多样性的这样一些文化产品。理论上讲,任何公民都平等地拥有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权利,但是并不是说它就是绝对平等的,我们国家各个地区之间的文化发展程度,包括经济的发展程度都是不平衡的,所以公共文化的发展也存在着地区的差异。比如说在一些经济比较落后、比较偏远的地区,目前我们主要的工作目标还是基础设施的建设,保障人民群众能够享受到最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而在一些文化和经济相对比较发达的地区,已经在向着文化服务的均等化、多样化、差异性的方面努力。随着公共文化服务的进一步的发展,产品的质量、服务都需要不断地去进行升级。

(三)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历史意义

下面我们再来讨论一下公共文化服务的意义,它的意义在哪里?首先我们是把它放在整个文化体制改革这样一个大的视野里面来看,它有利于政府职能的重新界定。我们在文化体制改革当中提到了三个转变。就是从政府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从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从管直属单位向管全社会的文化转变。

那么从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这个是第一个转变。事实上也就是从一个无限政府或者说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从建国以后到体制改革之前,我国基本上是采取全能政府的模式,它的好处是资源可以高度集中,可以统一调配。在新中国刚刚成立,国民经济比较贫乏、濒临崩溃的情况之下,采用这样一种模式可以达到最高的效率,所以在一定时间之内它曾经起到过非常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我国当前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社会结构快速调整,市民社会迅速成长的社会环境之下,这种无限政府已经不再能够适用了。

随着现代公民社会的成长,对于政府处理社会事务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需要解决的事情越来越多,负担也越来越重,社会管理的成本越来越大,如果说事无巨细,都去一一过问的话,不但会增加政府执政的成本,而且也会管不过来、管不好,造成行政失灵,这就在客观上要求政府转变自身的角色,从管制型向服务型的政府转变,这也是当前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我们知道公共文化服务是以公共财政为支撑的,所以本身财政的拨款对于文化的拨款并不是很多,所以我们尽量地花最少的钱去做最多的事,去降低我们的成本,提高我们的效率。

第二个转变是从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以前是以行政干预为主,现在我们主要是用法律、用制度去调节为主。我们都知道经济学上有一个经济人假设,就是说人的本性是追求利益的 杭州精英在线系列课件

http://www.jy365.net 最大化,受到利益的驱动,这样市场必定是带有一定盲目性的,具体到我们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它是在一个市场失灵的状况之下,要靠政府去提供对于这个公共文化服务的财政投入和政策的支持。

第三个转变是从管直属单位向管全社会去转变。文化体制改革划定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范围有,国家兴办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群众艺术馆、美术馆等等这些都是公益性的文化事业单位。

除外之外,还有党报、党刊、具有国家演出水平的文艺院团,这些都是实行事业单位这样一种体制。所以政府职能的转变事实上就是从把这样一些直属文化事业单位的管理为主转变成把整个社会的文化需求都纳入到自己服务的视野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

那么政府什么样的方式来介入公共文化服务呢?政府可以直接地去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比如说公共的图书馆、全额拨款的文化馆、群众艺术馆,还包括一些大型的公共文化设施等等,这些都是通过政府的直接介入,那么政府还可以通过采购、委托、补贴等等方式来提供公共文化产品服务。这是第一个意义。

第二个意义是可以提高认同度和幸福指数。使老百姓能够在参加文化创造、文化活动,享受文化成果的活动当中能够他的利益诉求能够得到表达,让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成为每一个人的习惯,它有助于公共文化空间的建立,在社会生活的民主化过程当中,它会发挥着比较积极的作用,它让每一个人都有表达和满足自身文化需求的一个管道,所以在个人的生活和社群的生活、公共的生活之间,能够建立起有机的联系。这是第二个意义。

第三个意义是,它可以提高国家的文化软实力、维护文化安全。特别是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如果说我们不改变原来封闭的文化生产体制,我们就一定提供不了满足老百姓的文化需求的文化产品。如果说我们的产品不能够让老百姓喜闻乐见,让大家欢迎的话,那么别人就会抢占我们的思想阵地,所以说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也是一种积极的捍卫国家文化安全的方式。

二、怎样推动公共文化服务

(一)加大投入

第二个大问题就是我们怎么样去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有几条具体的路径。

首先毫无疑问是要加大投入。因为近几年来,国家文化事业费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例基本上在0.45%左右这样一个区间之内。那么这跟文化的重要作用相比,是远远不够的,跟一些文化比较发达的国家对于文化的投入相比也还有不小差距。十四届六中全会的决议就已经 杭州精英在线系列课件

http://www.jy365.net 提出过,要“切实解决目前宣传文化事业投入总量偏少、比例偏低的问题。”目前我们比较保守估计,是我们对于公共文化事业的投入至少要达到1%,才能够基本地保证文化事业的高效运转。

(二)理顺关系

第二条路径就是我们要理顺关系。要摆正政府和企业、政府和市场、和社会力量之间的关系。既做到公共资源的合理调配,同时也有利于激发企业的活力。现在世界各国都在进行行政体制改革,它的重要成果是让政府成为有限政府,它的主要职责是靠监管、靠法律法规的制定,落实到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原本由政府和直属事业单位提供文化产品,现在有一部分功能需要让渡出来。那么让渡出来要给谁?那就必须要讲效率、讲公平,这就要求它一定要走两条路,一条是市场化的路、一条是社会化的路。

首先市场化,我们知道,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一个完善的、比较成熟的市场体系。事实上,在公共文化服务建构方面,我们同样需要一个健康的、有序的、规范的市场体系,它需要引入竞争机制,比如说有很多大型的公益文化活动的招标项目,就需要引入这样一种市场的竞争。

社会化就是通过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在政府和市场可以做、能够做的事情之间有一个中间的地带,要把这样一部分做起来,就一定需要发动社会力量。一方面,社会力量可以提供更加多样性的、更加个性化的专业性的服务文化和产品。另外一方面,通过参与文化建设,可以调动积极性,可以提升认同度,所以在这两个方面,事实上都有利于公民文化权利的实现。

那么关于社会化,我们有几点需要去说明:第一点就是社会力量本身很难自发地进入公共文化服务这样领域的,所以需要政府去对它加以引导,我们可以通过税收优惠、优待政策,还有荣誉鼓励等等方式。比如可以提供冠名权,就是由政府来主办的公益性的活动,比如说大型的演出,社会企业或者是社会组织机构、个人赞助的时候,我们可以通过冠名的方式,对赞助者进行鼓励;也可以通过补贴票价的方式,对一些艺术水准高的文化产品,我们可以通过这样一种方式;还有就是税收减免的方式对捐赠人、捐赠单位可以进行免税、奖励的方式。用这种政策的引导,可以激发民间资本的投资热情。

第二个方面就是我国的民间文化机构,目前其实是刚刚萌芽、刚刚处于起步的阶段,比如说一些非政府组织NGO或者是非营利性组织NPO,对于这样一些组织他们作为政府和企业之外的第三个部门,可以在政府无暇顾及和市场因为不能盈利而不愿意顾及这样的一个领 杭州精英在线系列课件

http://www.jy365.net 域去发挥它的巨大作用。他们有这样一种热情,但是他们获批的门坎是比较高的,并且还实行双重管理机制的模式,就是它有两个“婆婆”,一个是登记管理机关,一个是所属的业务主管单位,这两个单位同时对它进行监管。

第三个是资源的分配,包括物质资源,包括无形的权利资源的分配,都要讲效率,讲公平,既然是进入了这样一个市场化的这样一个体制里面,所以公正是很重要的,首先我们要防止它向原本的直属事业单位去进行过多地倾斜,因为这会影响到社会力量来共同办文化的这样一种积极性。

我来举一个例子,就是这个社会力量怎么样来参加文化建设的?上海有一个剧团叫十二邻,这个剧团发起人叫王俊晓为什么要给这个剧团起这样的名字呢?就是这位发起人王军翔当时在一个居民楼上住的时候,这个居民楼一层有12个住户,大家互相之间都漠不关心,互相之间都不认识。有一天王军翔想去借水瓶,敲遍了左邻右舍的门,没有一家开门的,没有一家响应的,所以这让王军翔别得不适应,所以他下定决心要成立一个跟人沟通的社团,十二邻的名称也就由此而来。这个剧团所有的成员都是志愿者,他们主要的关注对象就是小区当中的老年群体,特别是一些空巢老人,他们用他们的这个方法,让这些人来讲故事,他们的口号就是“每个人的故事都是有价值的,每个人的故事都是需要被聆听的”。

比如说,其中有一位参加过抗美援朝的一位老人,他自己在一场战役当中整个班都阵亡了,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这段记忆在这位老人内心留下了非常大的伤痛,所以他一直都不愿意提及。那么直到有一天,这个剧团把这个老人所讲述的故事栩栩如生地演出来,把这个场景再现出来,当时这个老人紧闭双眼,泪流满面。从此之后,这个老人内心的心结、阴影就被解开了,就被消散了,从此之后,他敢回忆了,他克服了他的心理障碍。这个剧团还演老年人身边发生的事情,比如说这些骗子怎么样对老人行骗,一个是把他们身边的事情展现出来,另外也可以防止更多的老人去上当受骗,所以通过排戏演出和排戏演出过程当中的互动,这个剧团让小区居民有了一种参与感,让他们的要求有了一个正常的表达管道,让他们相互之间能够了解,相互之间进行交流,能够让社区达到一种和谐的状态,所以它通过自助和互助的形式形成了一个小区共同体,对于这样一种对社会和谐发展有利的非营利性组织,我们还是要应该多鼓励它。

(三)激发活力

第三个方面就是需要激发活力。我们曾经对同一个城市的两个区的文化馆进行过调研,这两个文化馆之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中一个文化馆就是朝阳区文化馆,这个文化馆是文 杭州精英在线系列课件

http://www.jy365.net 化体制改革第一批试点单位,它的示范效应也是比较大的,这个文化馆长期的坚持差额拨款的方式,它的用的是项目制,就是养事不养人,这个文化馆的特点是它不把文艺群体、喜欢文艺的爱好者当成是它的唯一服务对象,它把整个的社会人群、社会问题全部纳入到服务的视野当中来。

比如说这个文化馆有一个红半天大鼓队,是由100名下岗女工组成的,她们每周在固定的时候对她们进行训练,训练的项目不仅仅只是打鼓,还包括形体训练、音乐、舞蹈等等。每个人都觉得通过这样一些专业的训练自己的生活变得不一样了,自己对于生活的热情、对于生活的看法都不一样了。这个大鼓队现在名气很大,经常被各个单位、各个区请出演出,他们在全国范围内也经常地去巡演,包括还甚至经常出国。

那么这个文化馆还有一个仓库,这个仓库里面有一个展示区,就是把你们家不要的东西全部都可以捐赠过来,比如说老式的留声机、电风扇等等,对于参观者来说,这样一个展示的区域能够让他们勾起他们对于自己生活的某一个时段的记忆。这个展品都曾经在首都博物馆当时展出过。当这些捐赠者被邀请到首都博物馆去参观的时候,他们也会感到很自豪,觉得我自己家不用的东西我在博物馆里面看到了。结果整个区的文化活力都被激发起来了,每个人都觉得我不是一个旁观者,我有参与文化的权利,也有这个能力,我可以以自己的方式去对文化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那么本着这样理念朝向区文化馆做了很多知名的项目。比如社区一家亲、文化大院、老大妈论坛等等,都是创了全国的品牌,这就是一个文化馆成功转型的例子。

还有一个文化馆,这个文化馆是典型的、传统的文化馆,它实行的是全额拨款,这个文化馆主要是靠财政支出、财政拨款来养一批文艺的专业人士,然后经常到小区里面去演出,它的开放时间比较短,每天下午5点钟就准时地关门,服务的人群也是比较少的。文化馆日常的开销主要是来源于一些学习班,教教群众跳跳舞,唱唱歌,学学乐器等等。那么这个文化馆给人的感觉是比较地简陋,比较的破旧,经费不足、活力也不够。在职人员收入不高,所以经常也是留不住人,在履行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时候,这样一种文化馆它的效果可以说还是打了不少折扣的。

这样一种对比,实际上反映出我们原本由政府办文化的方式已经不再适应社会的需要了,按照传统的方式运作,文化馆的处境会越来越尴尬、越来越被动。这就要求我们要转变观念,要从自上而下的供给,原本就是由国家财政来养文艺团体,然后由这些文艺团体来提供文化产品,就这样一种供给的方式已经是过时了,我们现在要转变的是用一种自下而上的建构的方式,就是通过跟老百姓之间进行沟通,激发民间的文化创造的活力,而且上和下之 杭州精英在线系列课件

http://www.jy365.net 间也一定是互动的。

还有一个思考就是,这样的一些全额拨款的文化馆,把有限的财政拨款大部分用于人员的支出和开销上,哪里还有多余的钱去搞事业、去搞项目,所以必须要去转变机制,从养机构变成养项目,原本这样一个养机构、养单位、养人这样一种方式,它会造成机制的僵化、运行的缓慢,效率也会很低下,那么这是第三条路径。

(四)健全评估机制

第四条路径是健全评估机制。公共文化服务的评估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我们称它为“4E”就是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这四个词的英文首字母都是以“E”开头,所以我们叫做“4E”,对于公共文化服务的效果到底应该怎么样去衡量它?比如说一个人出家门多久可以享受到公共文化服务,比如说图书馆的藏书量有多少,每个人每年能够看几场演出,政府的文化事业经费占国家财政的比重有多大等等。这样一些东西都是有形的,可以用数字的这个统计来衡量出来,但是还有一些无形的效果。

比如说社会的参与程度和满意程度。提供的文化服务跟一个区、一个城市的居民生活的相关度有过大。比如说深圳,它在公共文化服务的方面取得的成效是很大的,做得是比较成功,而且他们所举办的文化活动年复一年地去举办,比如说把每年的11月定为读书月已经进行了11个年头了,今年马上是第12年的读书月活动。那么这样一些活动既有延续性,而且它还在不断地提高质量,事实上它的收效也是非常明显的。在2010年的时候,深圳由市民来评选最有影响的十大观念,其中有两个观念都是跟这个文化有关,一个是让城市因为热爱读书而受人尊重,还有一个就是实现公民的权利。那么这是社会参与程度和满意程度。

还有一个衡量的标准是能不能提供优质的、丰富的公共文化产品。我们不能够拍脑袋决定老百姓到底需要什么东西,这样生产出来的东西一定是不受欢迎的。所以公共文化产品的提供一定是要有一个多渠道的、多样化的方式。公民的文化认同是我们党执政的基础,因此我们一定不要忽略掉这样重要的意义。

第三个衡量的标准是公民的文化素质有没有得到提高。我们知道文化的功用主要是作用于人的精神世界的,就是用《易经》上的话说是以文化人。反过来说,只有当全民都能够提高自己的修为,整个社会形成良好的文化素质,中国的发展才能够达到可持续,所以从最根本意义上来说,经济的增长、社会的进步和政治的发展,都不能够成为最终的目的,我们当前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所以我们要尽可能地去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尽力地去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所以我们看到,公共文化服务说起来 杭州精英在线系列课件

http://www.jy365.net 好象是一个非常基础性的东西,但真正能够把它做好,是很不容易的。它的所谓的完善、完备都是一个需要长期的去努力的事情。

(五)制定合理的文化政策、法规和管理体系

第五个途径是要制定合理的文化政策、法规和管理体系。目前我们国家的文化法制建设是比较落后的,文化方面的法律只有三部:1982年颁布的《文物保护法》,1990年的《著作权法》和今年上半年刚刚颁布6月开始执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那么现有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一些条例和部门的规章,因为它的法律效力比较低,这跟我们国家当前的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是不相适应的。我们国家在文化立法方面的工作不像经济法那样完备,因为文化它会牵扯到很多具体性的问题比较复杂。

在这个方面我们跟国外的一些做法也有相当大的差异。比如韩国在1998年提出文化立国之前就已经颁布了《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用法律来引导和规范整个行业的发展。我们国家的做法基本上我们立法是一种经验性的总结。比如说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图书馆法,图书馆作为一个事物也出现了很多年了,但是相应的法律并没有跟上,目前只有一些城市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比如说《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北京市图书馆条例》等等。当然这也是一些非常有效的尝试,可以为我们将来的图书馆法的颁布、立法进行一些有利的探索,但是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在文化领域常常会遇到无法可依,被很动这样的情况,遇到问题的时候,只能靠政府的临时发文来进行行政性的干预。目前在公共文化服务方面,我们只有国务院颁布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正在制定的的图书馆法,所以这个投资、像招标、税收这样一些问题都没有法律的保障。

针对这个情况中宣部提出了《关于制定我国文化立法十年规划(2004-2013年)的建议》,提出《关于制定我国文化立法十年规划(2004-2013年)的建议》:建立上起宪法、基本法中所包含的法律法规,下到部门规章等一系列科学合理、层次分明、配套完备的,以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为主线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法规体系。

所以我们说,公共文化服务是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的根基,那么只有土壤丰沃了,才能够开出繁花,只有全社会的人都积极地参与到我们的文化建设当中来,只有全社会公民的文化水平、道德修养提高了,我们才能够迎来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好,这节课的内容就是这些,谢谢各位!

推荐第4篇:浅析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

浅析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如何发挥教育技术的作用

关键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教育技术、多媒体教学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以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基本文化需求为目的,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向社会提供公共文化设施、产品、服务的一种制度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维护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公共文化生活的公平与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责。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

因此,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大意义。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应该大力发挥教育技术的作用,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同时,也促进教育技术自身的成熟。

所谓教育技术,就是指通过创造、使用、管理适当的技术性的过程和资源,以促进学习和提高绩效的研究与符合伦理道德的实践。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应用于教育和教学过程的信息技术也在不断的发展,它包括音像技术,卫星广播电视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互联网络通讯技术和虚拟现实仿真技术等。在此,我们主要讨论多媒体教学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作用。

多媒体教学就是综合处理和控制符号、语言、文字、声音、图形、图像、影像等多种媒体信息,把多媒体的各个要素按教学要求,进行有机组合并通过屏幕或投影机投影显示出来,同时按需要加上声音的配合,以及使用者与计算机之间的人机交互操作,完成教学或训练过程。多媒体教学就是利用现代教学媒体的可控性,教会学生有目的的观察;利用现代教学媒体的趣味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利用现代教学媒体的表现力,提高学生的观察效率;利用多媒体,拓展学生的思维空间。

由此可见,多媒体教学部仅仅能用在教学中,还能够充分发挥这种训练、传播作用在宣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上。多媒体教学不仅可以为学生展示生动形象的信息促进学习,虚拟仿真效果使学生如临其境,还可以为社会各界提供绘声绘色的文化服务宣传,大力宣传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高人们的社会主义先进文明文化的意识,满足人们的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多媒体教学不仅可以利用其优越的表现力,提高学生的观察学习的效率,还能够进一步增进社会各界的学习文化的效益,使不可能进行的实验在屏幕上展现,化微观为直观,化想象为直觉,化抽象为具体,向社会提供公共文化设施、产品、服务的可视效益。多媒体教学用一种直观的效果让学生在直接接受中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发挥创造力,同时,还可以在传播社会文化的同时集思广益,充分发挥社会群众的创造力,让社会文化服务体系在发展中不断创新。多媒体教学在很大程度上能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的信息来源,拓宽学生的学习渠道和失业,还能为社会各界提供广博的文化信息,让国内外优秀文化相互交流相互补充,让社会优秀文化得以发扬光大,不断完善。多媒体教学通过普通的数字信息、视音频信息、控制信息创设了开放、合作、和谐的课堂教育模式,同时,也为社会文化服务的建立创建一个开放式、创新性、交流性、互补性、和谐化、智能型、科学型的体系。

因此,要大力加强重大公益性文化工程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建设等公共文化服务工程。要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充分发挥现有文化设施作用,积极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加大产业支撑和市场供给,增强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供给能力。要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创新文化服务方式,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技术,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

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同时,促进现代教育技术的进步发展。

推荐第5篇:金川区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纪实

金川区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纪实

本报特约通讯员 杨城

走进金川区宁远堡镇西坡新村社区综合文化室,一册册图书整齐摆放在书架上,一股浓郁的文化气息扑面而来。电子阅览室内,社区居民刘光寿正在利用电脑搜索资料……这只是金川区坚持不懈构建城乡一体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个最寻常的场景。

文化资源城乡共享

“自打有了文化大院,我们的生活丰富了,村民之间关系也融洽了。”在双湾镇三角城村文化大院,村民张玉彪打开电脑进入文化资源共享工程栏目,“春耕春播、相声小品、畜牧养殖想看啥就点啥。”

金川区把文化作为改善民生、提高群众幸福指数的重要指标,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区上每年各投入100万元,设立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发展基金。为了进一步加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网络,金川区将围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按照国家县(区)二级馆的建设标准,新建区图书馆、文化馆、档案馆,更好地服务区域内群众的文化生活。

农家书屋、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等一项项文化惠民工程有序推进,使城乡群众充分享受到了文化发展繁荣的成果。目前,全区已建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金川区支中心和27个农村基层服务点,并以中心为平台,建立

了数字图书馆等一大批公共文化设施。

全区16个城市社区全部建成了设施完备的文化中心,建成社区文化游园20多个,形成了社区“十分钟文化娱乐圈”。两镇全部建有文化站和文化广场,27个行政村全部建成文化活动室和农家书屋,总藏书量达5.49万册。驻区企事业单位的60多处文体活动场所免费向市民开放,成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补充。

文化“盛宴”走进基层

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金川区坚持文化服务面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全区110多个群众文化业余团体和5000多名文艺骨干,常年活跃在街头村巷,开展各种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的广场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村镇文化、机关文化和群众体育活动,成为全区城乡群众的“精神粮仓”。随着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不断健全,各类群众性文艺团体数量也迅速增加。在宁远堡镇油籽洼村文化大院里,群众正在表演自编的舞蹈《新农村建设见成效》。“有空的时候,我们经常在文化大院表演节目,村里的男女老少能参加的都来,乡亲们的感情也越来越亲近了。”村民朱桂云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对笔者说。

目前,金川区各社区、村镇通过组建特色文艺团队,因地制宜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一道道丰富的文化大餐,使老百姓切身感受到文化发展的成果,让群众在享受“文化福利”

中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金川区同时大力实施公共文化“进村入户”工程,组织开展送戏、送电影、送图书、送展览、送讲座、送文化节目、送文化辅导下乡进社区等文化惠民活动。2011年,累计送文艺演出43场次,送电影演出464场次,送图书下乡达3万余册,送知识讲座百余场,组织书画名家进村入户赠送书画作品,极大地丰富了全区广大城乡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发掘繁荣文化遗产

来到金川区宁远堡镇白家咀村村民李存兰家,客厅内摆放的各式各样的龙年剪纸作品首先映入眼帘,从传统民俗中的“龙”窗花小剪纸到已装裱上墙的大幅“龙腾四海”剪纸,红红的剪纸焕发出独特的生机和喜气。

在城乡公共文化体系不断完善的同时,金川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工作也初见成效。组织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精心设计《金川区非遗资源分布图》,剪纸、唱曲、制褐子等民俗文化均被列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并充分利用金川区三角城文物遗址展览馆,积极宣传金川大地上的浩瀚璀璨的文化遗产。通过《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宣传,提高群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良好局面。

推荐第6篇:广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风生水起

广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风生水起

南宁:“线上线下”打造成“服务共同体”

据了解,2014年广西南宁市成为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单位。自开展试点以来,南宁市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性、普惠性和均等化法律服务需求为目标,通过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城乡一体化建设,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信息水平,探索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等举措,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7年上半年,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律师服务等民生项目法律服务供给量大幅度提高,同比分别增加32%、13%、15%、20%、21%。

为积极回应市民对法律服务的巨大需求,南宁市委、市政府及时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十三五规划”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印发《加快推进南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南办发〔2017〕56号)。于2016年投入3040万元,建成了由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个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04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构成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平安法治南宁建设中,发挥了法律服务“倍增器”和社会治理“稳压器”作用。

将“咨询热线”拓展成“服务平台”。坚持以“12348”法律服务热线已有的资源为基础,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将其升级改造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以联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用于服务保障民生的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律师服务、司法鉴定、司法考试、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康复等12个法律业务项目,为社会民众寻求法律帮助,提供服务导航和定制服务。2017年上半年,“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共受理群众来电咨询10242人次,法律服务供给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6%,接待咨询实现零投诉。

为此,南宁市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统筹安排,各有侧重,形成了“一张网”——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一盘棋”——公共法律服务重统筹的良好格局。

将“业务单间”整合成“综合大厅”。2016年5月,市司法局遵循“开放与共享”理念,运用“互联网+”技术,将司法行政的“12项业务”从各自为战的“单间多楼层”整合到一楼的“综合服务大厅”, 让“12项业务”在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的一条流水线上同步运转和高效办结,有效解决了群众办理业务“跑断腿”的问题。2016年年底,12个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都建成了面积达50平方米的综合业务大厅,104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都建成了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的综合服务大厅,都配置了办公自动化设备和业务自动化查询平台。

将“线上线下”打造成“服务共同体”。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结合“互联网+”的发展大势,依托南宁市政务外网,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建起了南宁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将司法行政“12项业务”融合成12个网络化业务分系统,将市、县(区)13个法律服务中心、104个法律服务工作站融合为法律服务城乡一体化,并与原有的南宁普法网、南宁普法微博、南宁普法微信、南宁司法行政App客户端相连接,形成了具有南宁特色的“法律服务共同体”。

鉴于司法行政人员不足的问题,南宁市还探索出了一个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新机制,将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两项工作列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一是推动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由政府购买律师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律师按合同要求接受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按照法律法规和服务要求,为受援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2017年上半年,南宁市法律援助案件胜诉率(含部分胜诉)达89.66%,代理和辩护意见采纳率(含部分采纳)达90%,案件和接待咨询零投诉,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890.97万元。二是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在西乡塘区试点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由政府直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专职从事相关社区矫正工作,或与民间社工组织签订购买社工服务合同,由民间社工组织向社区矫正机构派遣社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2017年2月,西乡塘区司法局通过政府购买方式,与西乡塘友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共同建立了西乡塘区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基地,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专业的、有针对性的培训,帮助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掌握就业技能、重新回归社会。 来宾:“五纵三横”公共法律服务成体系

2013年以来,来宾市先行先试,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引擎,以“一平台六中心”为主要内容,大力推进“五纵三横”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让法治建设成果惠及城乡居民。

构建系统化制度体系,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顶层设计。从市委、市政府层面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定位、定方向、定目标、定原则、定任务、定配套制度,从上到下一以贯之。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来宾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标准(试行)》,印发了《来宾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等系列文件及配套制度,市公共法律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文件及配套制度,汇编成《来宾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手册》,指导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实践层面,建设了来宾市“12348”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网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呼叫中心,设计完善了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网格地图、工作流程、服务中心背景墙标识等一系列图式,推进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布局规范化。

构建多样化服务通道, 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纵横延伸。来宾市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积极构建覆盖城乡、网上网下同步的法律服务平台, 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六路“直通车”。一是建立一条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建立了来宾市“12348”呼叫中心,按照“一号对外、集中受理、分类处置、统一协调、各方联动、限时办理”的工作要求,实现了法律服务即时办。二是建设一个公共法律服务网站。开通来宾市“12348”网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这是广西首个网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网站具有查询、申请、咨询和预约等多项服务功能,主要包括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律师服务、司法鉴定、法治宣传、司法考试、综合服务和法律地图九大法律服务项目。三是开发一个公共法律服务客户端。开发手机客户端(App),将网上法律服务中心9个产品整体移植到智能手机上,为移动终端提供实时在线服务,实现服务无间隙。四是建立一个公共法律服务微平台。开通了来宾市“12348”微信、微博,打造法律服务微网“直通车”,实现服务全方位。五是构建一张“五纵三横”的公共法律服务网格。按照“一平台六中心”的要求,结合实际,在市本级着重建设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在县级重点建设“温馨之家·贴心服务”法律服务中心、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中心、安置帮教中心、社区矫正中心等六中心。同时,依托覆盖到村屯的“温馨之家·贴心服务”平台,实现服务一站式。六是打造一支法律服务队伍。在全市范围内组建由143名律师、近万名驻村挂职政法干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大学生村官、志愿者、村屯五大员(驻村屯警员、人民调解员、法制宣传员、维稳信息员、抢险救灾员),5000多个屯级“三会”,实现法律服务队伍覆盖到村屯。

构建多元化参与机制,壮大公共法律服务参与力量。由司法行政部门统筹推进,多个部门协同合作,多种资源横向联合、纵向整合,逐步壮大公共法律服务参与力量。一是明确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机构,确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特殊人群管理工作专项组等为公共法律服务领导机构,成立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确保在思想认识上形成共识,在实际工作中步调一致。二是明确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机构,以“12348”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为核心,由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中心及专业性行业性调委、各类协会为服务单元,为城乡居民提供全方位的公共法律服务。三是对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调整,由原来26个单位,增加为70个单位,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四是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依托有爱心的社会组织、企业,建立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和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基地。目前,来宾市建有5个集培训、教育、就业等一体的标准化、规范化基地。

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统筹利用资源。一是借助市社区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将公共法律服务融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将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纳入网格化管理,有效运用数字化、信息化管理手段,以街道、社区、网格为区域范围,选派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政法干警担任网格员,依托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平台,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上下联动,资源共享。二是利用市“一村一警”、村(屯)级五大员(驻村屯警员、人民调解员、法制宣传员、维稳信息员、抢险救灾员)、三会组织(党支部委员会、村民理事会、监督委员会)等,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全覆盖到村屯。三是借助市“三求”文化惠农工程,在全市724个行政村,全部建有公共服务综合楼、农家书屋、文艺舞台等基础设施,实现了“温馨之家·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到村屯,并利用文艺队宣传法治,图书室开辟法律书刊专柜、电子阅览台,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四是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融入在全市农村、社区中,全面展开文明守法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村入户。

切实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作为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的责任单位,市各级司法部门把此项任务打造成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一个优质法律服务产品。市政府印发的《来宾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司法行政部门在政府法律顾问建设中的职责和地位,明确了乡镇一级政府法律顾问可由乡镇司法所干部担任,成立了来宾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室,工作室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法制办主任和司法局局长担任。目前,市本级及各县(市、区)政府均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市政府有32个单位部门也成立法律顾问室。此外,司法局还建立了法律顾问团,为政府其他人员较少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等顾问工作,努力推进遇事找法律顾问成新常态。

坚持以信息化为引擎,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2014年以来,来宾市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贯穿运用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努力实现由信息化管理向信息化服务转变,相继开通了来宾市“12348”网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呼叫中心和微博,对微信进行了二次开发,使之具有咨询、服务的功能。研发了App手机客户端,将网上法律服务中心产品整体移植到智能手机上,扩大了服务对象,缩小法律服务半径,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渠道,努力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 北海:构建 “一平台六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北海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及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北海法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了“要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市政府2015年首次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写进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市政府“四定”重点工作,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为北海市公共服务的一个品牌来打造。

北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北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行前瞻性和全局性布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司法行政政府购买服务的意见》,制定了“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的目录”,加大政府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两年来,北海市投入专项经费267万元,有力地保障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的顺利进行。在人员保障方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北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公益性岗位设置和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设置非营利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解决公共法律服务人员配备问题。

近年来,北海市构建了 “一平台六中心”,拓宽了服务渠道。加大投入建设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开发了北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网站,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公证服务、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等九项业务的网上咨询和办理。改版升级官方微博、微信公共平台,“指尖上”的微服务更为便捷。将原有的法律援助热线“12348”升级扩能,由单一的法律援助,拓展为集九项业务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电话专线一站式服务。强力推进“温馨之家·贴心服务”法律服务中心、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安置帮教中心等“六个中心”的实体建设,满足不同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自去年建成以来,已接待群众咨询6万余人次,接听热线电话1800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1400余件,服务群众数量明显提升、服务案件类型明显增多。

针对城乡法律服务资源不均衡的问题,积极统筹、合理分布,使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延伸到基层。推动各县(市)区司法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街道(乡镇)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村居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群众提供便捷法律服务。大力发展县域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规范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所,引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与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三所一处”联动。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优秀法律人才到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努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全覆盖。

公共法律服务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单靠在职在编的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是远远不够的。北海市开拓思路,坚持行政推动与社会协同并举,分类整合各方资源并配置到基层,延伸到村居。一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主力军作用。实现系统内人力资源下沉,服务关口前移。二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补充。北海市两级政府将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列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一项主要内容,除了在政府购买服务中明确公共法律服务目录外,还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平台六中心”各配备一名工作人员,有力推动北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三是广泛吸纳社会资源参与。在工作中整合社会资源,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医患纠纷调解工作专家团、人民调解员、普法讲师团、普法轻骑队等组成三支社会法律服务队伍,取得显著成效。

积极有效的体系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一是创广西的“三个率先”,法律援助“暖民心”。在广西率先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极大地方便群众;在全区率先开通法律援助网上申请和受理业务,树立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形象;在全区率先与法院建立刑事案件被害人法律援助工作新机制,司法为民得到更好的体现。北海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

二是建制度、搭平台、促发展,法律服务“聚民心”。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在广西率先成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团。法律顾问制度基本实现了市、县、镇、村(社区)全覆盖;在全区率先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成立市非公有制企业法律服务顾问团。与“千亿元园区”共建“法治园区”,把北海市工业园区建成法治园区;公证处不断开拓公证业务,公证效率、质量稳步提升。

三是重基础、强宣传,法制宣传 “润民心”。在全区率先建立了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体系。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扩展到送法上海岛、上渔船、进监所,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合浦县、铁山港区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法治县(区),涌现了一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自治区级依法行政示范点。

四是深入创新、驱动发展,人民调解“和民心”。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机制,与人民法院建立了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与海事法院建立了诉讼便民联系点;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绩效考评及奖励机制;全市建立了交通事故、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等调处机构,其中医患纠纷调处机构全市全覆盖,取得患者、医院、社会三方满意的效果,并在全区医患纠纷工作会议上作先进经验交流发言;调解组织遍布城乡,全市每年调处民间纠纷约7000件,有力地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阳光执法、社区矫正“安民心”。实行社区矫正阳光执法,向社会公开了权利清单、责任清单和义务清单。在全区率先推行手机可视监管,堵塞监管漏洞。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以内,无重大恶性案件发生。安置帮教工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工作目标考评机制。帮教率、安置率达95%以上,重新犯罪率低于2%,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北海市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先行先试,成效明显,走在全区的前列,自治区司法厅高度肯定北海市的做法和成绩,2015年12月17日,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在北海召开。自治区副主席胡焯、自治区司法厅厅长赵波出席会议,对北海市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好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推荐第7篇: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施计划

洛阳市构建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实施计划

(讨论稿)

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是由政府主导、社会共建、全民参与,旨在保障不同人群的健身需求,包括健身设施、健身组织、健身活动和健身服务等内容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举措,是转变体育发展方式、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为加速提升我市公共体育服务水平,按照《河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 年)》、《洛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 年)》要求,现就构建我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制定如下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四高一强一率先”目标和“9+2”工作布局,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体育权益为根本目标,坚持四个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二是确保基本,突出普惠;三是因地制宜,重可持续;四是供给改革,创新模式。通过与“互联网+体育”新模式相结合,与深化体育领域改革、加速体育产业发展相结合,为实现《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总体目标和全面建设洛阳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

到2019年,构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覆盖城乡、均衡普惠、便捷高效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在设施布局、服务提供、队伍建设、资金保障等方面,实现农村、城市社区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公共体育服务覆盖面稳步提高,市民基本体育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切实满足全市人民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

1、提升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建成城市区“10 分钟体育健身圈”,县、乡、村“15 分钟体育健身圈”。

2、推动县级政府所在地“两场三馆”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力争全市人均体育设施面积超过1.8平方米。

3、建成“层次分明、门类齐全、覆盖城乡、充满活力”的体育社团网络,市级协会达到40个,每个县区体育协会不少于15个,每个乡镇建成综合文体站,全市每2千人拥有1个全民健身活动站点。

4、举办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市级每年组织全民健身竞赛与活动不少于50次,县区每年组织全民健身竞赛与活动不少于15次。

5、完善科学健身指导体系,举办免费普及性健身知识讲座;提升市级国民体质监测指导中心,完善市、县(市)国民体质测试指导站,每年免费提供体质测试人数不少于人口总数的千分之三;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2万人以上;全市每个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均有3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提供服务。

6、依靠“互联网+”,建成“智慧体育”平台,一是创新健身活动、组织和管理的方式;二是打造集“场地查询预订、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教练培训”为一体的一站式健身服务,给群众健身提供便利。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组织体系,拓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渠道

1、强化政府供给。进一步加强市、县(区)政府两级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机制,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和实施等方面加强统筹、整体设计、协调推进。认真落实《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洛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部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促进公共体育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2、创新基层文化体育管理机制,增强乡镇(街道)体育服务职能。结合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综合文化体育站(中心)建设,全市每个镇(街道)配备专兼职的体育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巩固和提升体育为民服务的组织保障,统筹资源,营造人人参与的健身和谐环境。

3、培育和规范体育社会组织。大力引导、培育、扶持体育社团、体育民办非企业单位、体育基金会等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创新体育社会组织改革,促进规范有序发展,严格执行年检等制度,实现依法管理、依法运营。全市所有县区实现体育总会、老年人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至少12个体育单项协会的全覆盖。

4、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5、大力推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拓宽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渠道,加大在市、县级培训基地和市委党校的培训规模。按照年度培训方案,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继续再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能和综合素质。利用智慧体育平台,完善全民健身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推动局属体育学校教练、体育运动队、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师到基层教、学、帮、带,建立志愿服务下基层制度。

(二)多层次布局,不断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根据城镇化发展统筹规划,加快全民健身公共场地建设,协调推进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布局。通过加大财政投入、鼓励社会投资等方式,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体育场馆。加快足球运动和冰雪运动场地建设。推进新建居住区按要求建设体育场地,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重点打造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15分钟健身圈。

1、在中心城市区,一是推进城市一中心四河(洛阳市体育中心、洛河、伊河、瀍河、涧河)体育设施建设:提升和完善市体育中心的功能和环境;推动四河沿岸规划、增建便民的体育设施,做好洛浦体育公园、老城体育公园等户外运动主题公园建设。二是合理布局城市区社区及街道绿地体育设施,提升和更新现有体育设施,创建一批设施完善、活动丰富、服务优质的体育示范社区。

2、在县城,完善各县(市、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雪炭工程)功能,推进县级“两场三馆”建设(公共体育场、室外体育活动广场、体育馆、游泳馆和全民健身综合馆),合理布局多功能运动场和户外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其中,每5-10万人设1个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左右);每3-5万人设1个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左右)。

3、加大公共体育资源向农村的倾斜力度,各乡镇、行政村按《洛阳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建设体育设施,继续实施乡镇体育健身工程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确保全市所有行政村实现体育设施全覆盖。进一步加大投入和倾斜,支持和引导贫困、薄弱地区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不断缩小区域间差距。

4、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率不低于70%。

(三)注重多元化,推动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

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鼓励举办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全民活动。因时、因地、因需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

1、实施品牌战略,发挥优势品牌在全民健身中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实施一市一品牌、一县(区)一特色、一乡(镇)一亮点、一村(社区)一项目的“四个一”精品带动工程。继续做好节庆期间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突出办好全民健身活动月和全民健身日活动。进一步开展我市元旦长跑、“牡丹杯”门球邀请赛、“万村千乡”农民篮球赛、名人围棋邀请赛等品牌活动,进一步扩大赛事影响,延伸赛事效应,提高市民参与度。支持各县(市、区)结合本地文化、旅游、休闲等资源,打造具有区域特色、国际国内影响和可持续性的品牌赛事。

2、根据不同区域、不同人群的多元化需求,经常举办小型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活动。积极搭建全民健身活动展示平台,市、各县(市、区)每四年,镇(街道)每两年举办一次综合性运动会或全民健身节。县区每年组织全民健身竞赛与活动不少于15次。乡镇(街道)每年组织全民健身竞赛与活动不少于12次。每个村(社区)每年组织全民健身竞赛与活动不少于10次。

3、激发市场活力,为社会力量举办全民健身赛事创造便利条件,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网络体育组织等新兴活动组织开展各类体育活动的作用。大力发展健身走(跑)、健身操舞、广场舞、足球、篮球、乒乓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项目。积极扶持推广体现洛阳传统文化和地理人文特征的太极拳、南无拳、健身气功、门球、柔力球、气排球、抖空竹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

4、加强部门联动,发挥文明办、市直工委、总工会、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局、团市委、妇联、残联等单位的作用,举办各类人群、各具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开展工间操、广播操等日常体育锻炼活动。

5、组织承办篮球、足球、排球等高水平体育赛事,不断满足市民观看高水平体育竞技和表演的精神文化需求,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健身,努力使健身成为百姓的生活方式。

(四)普及科学性,引导全民健身常态化专业化。实施运动促进健康行动计划,加大对全民健身的科学性指导,提高个人全民健身方法和手段的科技含量,形成遍布城乡、科学有效、机动灵活的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网络。

1、实施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公共体育服务人员轮训计划,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县(市、区)体育部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免费举办普及性体育知识、健身知识培训讲座,县区每年不少于4次,乡镇(街道)每年不少于11次,通过培训让更多群众了解全民健身、懂得科学健身的方法。

2、充实和完善洛阳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师资库,鼓励和支持洛阳师范学院、河南科技大学等高校体育专业毕业学生,充实体育社会指导员队伍。依托各类体育协会、体育学校、指导员培训基地加强体育社会指导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提升体育社会指导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全市每年培训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800人,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继续再培训不少于1200人。

3、提升洛阳市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标准化建设,并加大基层体质测试指导站投入,在全市所有县(市、区)全面开展公益性体质健康测定与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工作,使受测群众及时了解体质健康状况和运动能力,并开具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运动处方。每年全市监测人数不少于人口总数的千分之三。

(五)融合智慧化,创新公共体育服务运行机制。针对全民健身项目特征,搭建智慧体育服务平台,实现数据采集统计、政府管理等功能目标。运用手机客户端、电脑客户端等将全民健身工作多维度连接,不断提升公共体育服务科学化水平,促使全民健身与社会融合发展。重点做好“洛阳全民健身云平台”服务终端系统的开发和运营,通过健身场地查询预订、体育器材管理巡修、体育组织管理、体育赛事服务、体质监测、体育培训、健身知识宣传等系统功能,为市民提供良好的公共体育服务。

(六)注重普惠性,促进公共体育服务均衡发展。

1、保证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人群享有公共体育服务的权益。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足上好体育课,积极开展课余训练、校内竞赛和校园全民健身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充分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采取优惠政策,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公共体育服务纳入本地供给体系。

2、推动农村、山区等贫困地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发展,重点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力争使其达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

3、加大惠民服务。继续实施有条件的赛事免费赠票等惠民措施,继续实施对残疾人、学生、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健身锻炼优惠措施。不断加大场馆惠民开放力度,逐步扩大免费或优惠开放的范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有关工作的政策和文件精神,积极推动体育发展方式转变,不断深化 “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群体”工作格局,把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责,不断做好“三纳入”工作(将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政府工作报告)。

(二)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财政投入与保障机制,人均群众体育事业经费,不低于本区域上一年度平均水平。确保体育彩票公益金70%用于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三)加大体育产业支撑。加快培育体育市场和体育消费人群,不断丰富体育公共产品供给渠道和方式,满足市民多元体育需求。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政策扶持体系,做大做强体育产业龙头企业,做好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确保体育产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不低于 1.2%。建立体育产业反哺体育事业发展机制,努力发挥体育产业对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撑作用。

(四)健全法制保障。出台全民健身与旅游、公共文化、健康、养老、助残等统筹协调的相关制度,制定和完善全民健身消费政策及执法机制体系,以确保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各项的依法推进。

(五)完善全民健身服务评价机制。市体育局每年以目标任务书的形式下达各县(市、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任务,结合《河南省群众体育工作评价标准》要求,制定市、县两级的群众体育工作评价标准,对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向各级政府反馈。同时,将考评结果作为考核市全民健身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内容。

(六)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

认真落实上级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意见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跟踪目标实施情况,加强群众体育有关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构建包括人大、政协及审计部门、媒体和公众在内的多层次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监管体系,强化外部监督,规范问责程序,健全问责制度。

推荐第8篇:梅溪湖街道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梅溪湖街道办事处创建国家公共文化

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根据《长沙市岳麓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岳政办函[2011]122号)精神,区委、区政府对岳麓区创建示范区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梅溪湖街道为落实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作,全面推进街道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对照《岳麓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632”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基础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实现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3年时间,梅溪湖由一个穷山村、葡萄园,蝶变成现在的梅溪湖国际服务区,自2009年3月启动开发建设以来,已完成投资逾110亿元,建设项目近40个,建成项目19个,已经实现湖泊竣工蓄水,环湖景观工程基本完工。在先导区的带领下经济快速增长。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提供了有力的经济支撑。街道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了文化事业和产业建设,配合区文体新局实施送戏送电影送书进社区(下乡)、广播电视村村通、示范性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街道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工程等一系列文化惠民措施,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共享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但是,与街道经济总体发展情况和居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长的现实相比,对照《岳麓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

服务体系示范区“632”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街道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各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自信和自强意识,充分发掘街道深厚的文化底蕴,全面落实创建任务,推动文化创新、深化文化惠民、促进文化发展,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原则,以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为导向,以社区和农村为重点,以体制改革创新为抓手,着力完善城乡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建立城乡统筹、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为推进街道文化大发展提供强大保证。

三、工作目标

创建周期内(2011-2012年),结合岳麓区和街道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状,对照区创建标准,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原则,全面配合区文体新局落实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支撑、资金人才技术保障、公共文化服务评估、制度设计研究等创建任务,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打造亮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达标,使创建工作成为推动文化创新、深化文化惠民、促进文化发展的重要抓手,初步形成“设施网络化、供给多元化、机制长效化、城乡一体化、服务普惠化”的公共文化服务新格局。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八有”工程,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公共文化设施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是政府提供公共文化

产品和服务项目、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的主要载体和基本条件。近年来,街道以文化“八有” (有演出看、有电影看、有电视看、有广播听、有书读、有报读、有文体活动室、有室外文体活动场所)工程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得到了广大基层群众的欢迎。下一步,要继续落实“八有”工程各项目标任务,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体系。以街道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以社区和村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构建街道和村 (社区)二级公共文化设施体系,实现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在本辖区全覆盖。

(二)强化基层文化设施便利群众导向。

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应坚持普惠和城乡一体化原则,坚持面向基层,尤其是面向农村、面向社区。要把街道、村(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纳入街道规划和设计。在“八有”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村文化阵地,积极落实好配套资金,实施街道文化设施建设工程、村落文化设施建设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通过新建、改建、扩建、联建等方式,不断推进街道农村文化中心(站)、村文化室建设,实现全街道村级文化设施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坚持面向大众、方便群众,不断完善充实内容。农村文化公共设施建设,在空间布局上要充分考虑方便群众的原则,便于群众享受、便于群众体验,重点推进“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建设。在设施配置上要从群众文化需求出发,特别要完善面向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全面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的普惠性,使更广大的基层群众能享受公共文化服务。

(三)提升文化基础设施资源利用效益。

要坚持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实现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切实加强以管理和服务为核心的“软件”建设,着力提升公共文化设施资源效用。要以数字资源建设为核心,以基层服务网点建设为重点,以多种传播方式为手段,以共建共享为基本途径,形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辖区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努力实现数字文化信息服务覆盖基层、进村入户。要本着“管好”、“用好”的原则,发挥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效用,提高文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动机关、学校等机构的内部文化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为群众性文化活动提供便利,最大程度地满足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四)坚持“因地制宜、一地一品”的原则,大力实施特色品牌战略。继续办好一年一度的梅溪湖两型生活艺术节、社区文化节和闹元宵等地方特色品牌。

(五)落实上级资金政策,强化公共文化组织支撑保障

加大街道对村(社区)文化建设的投入,按区政府对街道预算安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不低于50万元要求严格落实。探索建立公共文化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对文化站、公共图书室、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室)中心进行捐赠和投入,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建立社会文化活动投入长效机制。

五、创建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1-2月)

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和创建动员,出台《梅溪湖街道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规划》,召开街道创建工作会议,部署创建工作,落实创建工作责任。

(二)全面创建阶段(2011年2月-2012年10月)

街道和各村(社区)对照创建标准,履行创建职责。实现设施网络基本完善、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各项创建任务全面完成。

(三)评估迎检阶段(2012年11-12月)

对照创建标准,自查自评,逐项落实,精心组织材料、迎接检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

成立领导小组,周密部署。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统筹推进,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书记,副主任任副组长,党政办、党建办、纪委办、财政所、社会事务办、综治办、城管办、城建办、产业办、计生办、重点办、安监站、农办、群工办、拆迁安置办、物业公司、各村(居)委会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负责创建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积极参与、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形成合力,确保创建进度和效果。

梅溪湖街道办事处

2012年2月24日

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办事处创建国家公共文化

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下属公司、机关各部门:

现将《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办事处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梅溪湖街道办事处2012年2月24日

推荐第9篇:构建民营企业服务体系

构建“3 2 1”民营企业服务体系

护卫刊江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刊江办事处

刊江办事处地处城乡结合部,版图面积45.5平方公里,现辖12个行政村和一个居委会,总人口3.5万人。近几年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我处坚定不移地推进“一主三化”进程,特别是近两年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加强和完善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建设,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截止今年5月,全处民营企业总数达到78家,其中规模企业20家,个体工商户近800家,固定资产近6亿元,企业从业人员6200人,初步形成了服装织造、钟表配件、玻璃制品、食品加工、机械制造、建筑建材、船舶修造、电器电子以及包装等九大工业集群和牲猪、蛋鸡、水产养殖等三个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全处民营经济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为扶持广大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刊江举全处之力推进民营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已建成了“321”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即3个“平台”:园区创业平台、网站信息平台、环境整治平台;2个“中心”:融资担保中心、人才培训中心;1个“中介”:民营企业服务中介。体系中的各项服务职能相互衔接,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形成一张缜密的服务网,护卫着刊江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一、打造3个“平台”,是民营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

刊江将园区创业平台、网站信息平台和环境整治平台等“三个平台”的建设作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重心来抓,取得了良好效果。

1、优良、高效建设团山工业园,为各方能人来刊江发展提供创业平台。园区以“服装,钟表配件、玻璃制品”为生产定位,实行阶段开发,稳步推进,滚动发展。园区初期从破土动工,到目前已开发面积2000亩。在加速园区建设的同时,处党委、办事处配套出台诸如水、电、土地、厂房、税费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扶持园内企业。2008年平均每天就有一家规模以上民营企业落户园区。其中投资亿元以上的企业3家,千万元以上的企业15家。园区工业初步形成一个规模较大的产业群,其中富源表业、洋龙服装、永安玻业、成都彩虹等企业已成为“服装、钟表配件、玻璃制品”三大支柱产业的领头羊。

2、科学、规范建立民营经济服务网络,构筑民营企业信息网络服务平台。中国早已进入知识化、信息化、全球化时代,为民营企业提供快速、便捷的网络化服务,是时代进步的要求,是科技发展的要求,更是市场竞争的要求。刊江着力打造民营经济网络建设以企业产业定位为基础,形成两大序列,园区内的企业以“纺织、服装、食品”为一序列,园区外的企业以“建材、化工、矿业”为一序列。企业网络的制作内容暂设“企业名录”、“产品推介”、“市场行情”、“法律法规”、“宣传咨询”等五大版块,不断地充实内容,更新版面,长期免费为民营企业提供有关政务和企业需求的各类信息,使他们通过网络就能获得相关服务。同时,也为外部世界及时、全面地了解刊江民企,了解

刊江发展提供视窗。

3、依法、强力整治经济环境,建立健全优化经济环境的长效机制,为民企发展提供优质政务服务平台。刊江人民象爱护自己的眼晴一样爱护环境。针对极少数政府公务人员的官僚作风、行政不作为和行政行为的不规范现象,刊江办事处痛下决心,以铁的手段、铁的纪律、铁石心肠抓环境的整治和优化,先后成立了“团山工业园招商部和规划建设部”。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两部受理民营企业投诉案20多宗,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多万元;行政服务中心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大大缩短了服务周期,提高了办事效率,深得民营企业家们的青睐。当前,全处上下正在进行一场声势浩大的机关效能革命,通过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整合机关管理资源,优化机关管理要素,规范机关管理行为,改善机关运行方式,切实解决机关效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全处各类机关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现在,刊江环境优,人气旺,各路客商关注刊江,热爱刊江,并纷纷投资刊江,如成都的“彩虹集团”、武穴的“美雅酥粮”食品等等。环境的整治和优化使刊江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期。

二、构建2个“中心”,是民营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核心

制约民营企业成长的“瓶颈”,主要是两个因素,一个是融资难,一个是人才缺。刊江找准难点,抓住重点,积极推进“民营企业融资担保中心”和“民营企业人才培训中心”的建设,为民营企业突破成长“瓶颈”铺路搭桥。

1、建立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完善信用担保制度和内部运行

管理机制,强化为企业服务意识,积极探索融资服务业务的多元化,塑造企业、银行、担保机构“三赢”的信用发展模式。融资难是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的制约瓶颈,民营企业要发展,就必须破解这一难题。我们在引导民营企业健全管理制度和规范财务行为的基础上,认真协助企业做好信用等级评价和拓宽融资渠道,搭建融资服务平台。一是通过银行和中小企业投资担保公司融资。二是运用财政周转金和全民创业基金满足企业短期融资。三是促成民间资本参股企业生产经营。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我处有长江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自祥纸业包装公司、锦祥塑料制品厂等多家民营企业通过上述融资方式,累计借贷和筹措资金达6000多万元,为民营经济克服金融危机的冲击、提高经济质效、实现健康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2、建立民营企业人才培训中心,出台规范科学的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和工作目标,注重培训效果,为全面提升刊江民营企业的整体水平,提供人才支持。近几年来,我处富源表业、洋龙服装、食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招工难的问题日益凸显,阻碍了民营企业的发展和扩张。我们认为,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有2个方面。一是求职者职业技能素质普遍不高,就业竞争力不强,二是用工单位管理不规范,岗位吸引力不强。为解决好这个问题,我处主要开展了以下五项工作。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健全组织机构。今年初,在市劳动保障局的支持下,我们成立了“刊江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站”,为其支出专项资金,配备专职人员,提供专门场所,购置专用设备。二是搞好民营企业用工需求的调查摸底和预测,建立台帐档案,发布招工信息。

三是分层次、有计划地组织好职业技能的培训,提高求职者的技能素质。四是广泛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规章的宣传。五是为劳资双方提供周到细致的政策咨询和代办求职登记、社会保险、就业指导等项服务,切实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三、成立1个“中介”,是民营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

刊江民营企业中介服务体系主要由“行业协会”和“工商联”两大部分组成。行业协会隶属于民营局。 “服务、代表、协调、沟通”是行业协会的职责,而服务又是协会的立身之本、发展之基。刊江民营企业重点行业协会成立近三年来,在制定和完善行业规定、维护企业用工秩序、统一产品单价、统一企业税赋、扼制无序竞争等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从而赢得了民营企业业主的信赖和支持。我们认为,行业协会必须想政府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帮会员之所需,在紧扣行业和企业发展中着力解决倾向性的问题、难点问题和重点问题,主动开展扎实到位的服务。只有通过服务,促进政府宏观管理,推动企业整体发展,维护企业根本利益,行业协会的地位才会不断巩固和提高。因此,二0一0年,我们提出的口号是:“服务、服务、再服务,提高、提高、再提高”。

工商联成为刊江对外招商引资的“窗口”;同时,它与行业协会一样,成为刊江联系民营企业家的“桥梁”、“纽带”和政府管理,服务民营企业的“助手”。

行业协会与工商联既各自独立又互相配合,为丰富刊江的民营企

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镇域经济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推进民营企业服务体系的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付出不懈的努力。我们虽然进行了有益偿试,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不够全面和深入。“十二五”期间,我们的奋斗目标是:实现五个“3”,即:新建3个投资过亿元的大项目,培植3家年产值过5亿元的大企业,发展3家年税收过千万元的纳税大户,实现规模以上企业个数达到30家,工业总产值超过30亿元。努力的方向是:初步建成一个机构健全、功能完备、制度规范、运行高效的民营经济服务体系,更好地促进我处民营经济快速健康持续发展。

推荐第10篇: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杨建新

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必须坚持政府主导,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让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这为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指明了方向、路径和着力点,也赋予了广大文化工作者神圣的使命。

进入新世纪以来,浙江始终把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和加快文化大省建设的重要目标,以农村为重点,不断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公共文化服务多项指标走在全国前列。此后,要进一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全面覆盖”“供给对接”“普惠便民”“持续保障”“群众满意”的要求深化提升,努力将浙江建成全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地区。

构建全面覆盖、布局合理有效的公共文化设施服务网络

随着浙江省文化设施网络基本形成,文化设施要从以“建”为重点向“建、管、用”并重转变。围绕构建“城市15分钟文化服务圈”和“农村30分钟文化服务圈”的目标,“十二五”要全面实现县有“三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乡有一站(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有一室(文化活动室)的建设目标,形成由城市到集镇再到农村梯次辐射的文化设施网络。同时,要在“管”和“用”上下功夫,完善基层文化设施的配备,着力抓好软件建设,加强对各类文化设施的管理,制定考核制度,努力提高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服务功效。创新文化设施运行机制,探索管理和利用新模式。

形成供给充足、供需对接的公共文化资源配送体系

浙江公共文化供给要从“单向输送”向“供需对接、增量提质”的方向转变。着眼于实现城乡均等化,以农村基层为重点,加大“送文化”下乡的力度,每年组织送演出下乡不少于1万场,送图书下乡不少于100万册次,送讲座、展览下乡不少于600场,组织开展“文化走亲”活动不少于500场。深入实施“文化低保”工程,加强面向特定地域、特殊人群的文化关怀。定期开展群众文化需求调查,不断更新文化资源库,推行菜单式文化服务配送,推进公共文化资源配置的科学化、高效化、便民化。

建立持续创新、灵活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

为适应群众文化生活的新趋势与新特点,文化服务形式要从“传统型”向“数字型、科技型”转变。利用互联网覆盖广泛的特点,大力推动建设“网络图书馆”“网络博物馆”“网络剧场”等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启动实施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项目)、浙江省文化强镇等文化示范工程,培育一批带动性、导向性强的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典型。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创新运行机制,通过政府采购、项目补贴等方式,提高公共文化产品的质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支持鼓励民间博物馆、图书馆等民营文化机构的发展。

打造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的公共文化服务队伍

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尤其是农村文化队伍要从“兼职型”向“专业型、复合型”发展。在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的基础上提升建设本科类艺术高校,打造文化人才培育基地。深入实施农村文化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对全省基层文化干部、文艺骨干和村级文化管理员进行全员培训。培养一批农村文化建设带头人和农村文艺团队,力争实现85%以上的建制村(社区)建有一支以上的业余文化活动队伍。加强基层文化人才的引进,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进一步发展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

完善支撑有力、系统配套的政策支持和产业发展体系

构建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需要持续稳定的投入与政策支持。争取把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考核的范畴。研究制定综合测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指标体系框架。争取研究出台相应的地方政策法规,强化公共文化投入的约束机制,形成稳定的增长机制。争取设立政府荣誉制度,激励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投身公共文化服务。

同时,加强文化市场培育与管理,加快发展重点文化产业,扩大文化产业规模,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培育发展新兴文化业态。促进文化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提升文化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努力使浙江成为全国文化产业强省。

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宏伟目标,因此加快实现从“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的转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取得的巨大成就表明,文化创造活力是快速发展的力量支撑。浙江要建设文化强省,要切实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发挥文化创造活力,将全会精神转化为推动浙江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强大动力,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率先建设文化强省。

作者系浙江省文化厅厅长

第11篇:加强文化馆站建设,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加强文化馆站建设,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摘要 文章阐述文化馆、文化站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构建文化馆、站服务体系的目标及对策。

关键词 文化馆;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作者简介 范向健,北流市文化馆馆长,广西北流,543002

中图分类号 G1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23(2009)03-0174-0003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政府举办的以非营利为目的,普及文化知识、传播先进文化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各种政府文化机构的总和。国家设立文化馆、站,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作为基层文化部门,县文化馆以及乡镇文化站在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文化馆、站的性质、特征、功能、作用,决定了其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支柱性构件。因此,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为公民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服务是文化馆、站义不容辞的职责。

今后的5至10年,将是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我们应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加强文化馆、站建设,以全新的方式重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文化馆、站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文化馆、站是负责群众文化活动的专门机构。具有文化采集、示范、演练、宣传和推广功能

文化馆、站是政府所属的文化事业单位,专业涵盖文学、音乐、舞蹈、戏曲、美术、民俗等领域,人员由各类文艺创作辅导干部构成,负责从文化艺术的层面上搜集、整理、展演、培训,组织地方和社区群众文化活动,广泛宣传优秀的传统文化与现代的先进文化。

(二)文化馆、站是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策划者与直接实施者,是农村文化的强劲支撑

文化馆、站的职能是服务乡村文化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一个地方文化生活水平层次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文化职能部门工作的策略、方式与工作力度。作为政府最基层的文化单位,文化馆、站不但要积极策划、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娱乐社区群众生活,在各乡镇、村屯中起到示范作用,而且要引导农民设立村级文化活动室,引导小组社区设立文化中心户,起到农村文化活动的总导演作用,策划广场文化、社区文化、农民乐队、田间地头草台戏等种种文化活动形式,建设从县到乡到村到屯都有的立体的文化责任与宣传指导网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把健康美好、愉悦身心的多彩的文化娱乐,编织进人们的生活,使其深入到人们的心灵。

(三)文化馆、站担负着搜集、整理、保护、传承和发展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使命,这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课题

新时代的农村文化建设,具有丰富的内涵,不仅肩负着建设现代先进文化的任务,还肩负着传承保护优秀的传统文化的重任,在将具有现代色调的先进文化注入乡村生活中,播种到农民的心田的同时,还要继承、发扬甚至抢救保护濒临灭绝、散发着泥土芳香的古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考察当今的乡土文化,由于受西方观念、现代科技与时尚生活的冲击,一些“土得掉渣”的古老文化遗存,包括民间音乐、舞蹈、美术、戏剧、民俗以及传统手工艺等,因后继乏人,正渐渐远离我们的视野,不少文化“品种”已走到山穷水尽的地步。新形势下的农村文化建设,不仅要充分展现富于时代特点的新型农村气象,还要复活其古老而优秀的民间乡土文化,使社会主义新农村既具有现代气韵和鲜明的时代特征,又成为保存了完好的原生态文化、折射着古典光芒的具有浓郁人文色彩和深厚文化底蕴的美丽村庄。

(四)农村文化队伍建设。离不开文化馆、站卓有成效的管理、指导与培训

文化馆、站,是政府部门最基层的文化机构,是基层文化活动的实施者,是乡镇村屯、社区文化活动的指导者和人才的培养主体。目前,我们面临的现状是,农村文化队伍基本处于一个断层状态,文化人才严重缺失,远远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步伐与农民的文化需求。要搞好新农村文化建设,必须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文化队伍短缺的问题,造就一批业务过硬、肯于吃苦、乐于奉献的农村文化新人。文化馆、站从事文化宣传工作的人员要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在使自己真正成为农村文化队伍的一员、全心参与到农村文化建设上来的同时,积极扶持农村文化队伍,通过辅导、培训和帮带的方式,培养一批活跃于乡村聚落的文化骨干,变单纯的“送文化”为“种文化”和“城乡文化互动”,建设一支支“永远不走的文艺队”和一批批“永远留下来的文化队伍”。

二、构建目标体系和服务体系,细化文化馆、站的工作目标

先进文化、城市文化、现代文化的渗透与影响,上级宣传、文化部门的指导,政府有关文化政策在乡村得到落实,都离不开文化馆、站在两者之间所起的“桥梁”与“纽带”作用。然而,由于受诸多条件制约,文化馆、站的主动性发挥不够,长期扮演着“中介”的角色,很多时候仅仅起着“上传下达”的功能。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文化馆、站应该构建科学的、可操作性强的目标体系和服务体系,改变这种“被动”的工作局面,强化职能,及时转型,担负起不可或缺的重要使命。

(一)构建文化馆、站的目标体系

文化馆、站的建设目标,必须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始终把为人民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当作自身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的、多样化的文化需求,陶冶人的情操、提高人的审美能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工作的根本目的。构建文化馆站目标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要积极探索构建文化馆、站的少儿工作目标、青年工作目标、中年工作目标、老年工作目标以及妇女工作目标,要深入研究构建全球化形势下的文化馆、站的文学工作目标、美术工作目标、摄影工作目标、戏曲工作目标、曲艺工作目标、舞蹈工作目标、书法工作目标、音乐工作目标、社会文化理论研究工作目标、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目标。通过目标体系建设,使广大文化馆、站工作人员有针对性地把文化馆、站的价值和作用发挥到极致。

(二)构建文化馆、站服务体系。就是要求文化馆、站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活力

文化馆、站服务体系建设要植根在深厚的群众基础之中,让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享受到文化服务的实惠。服务体系建设要坚持社会化、科学化、系统化、网络化。文化馆、站服务体系主要包括乡镇文化服务体系、农村文化服务体系、社区文化服务体系、家庭文化服务体系、社会文化信息共享服务体系、校园文化服务体系、企业文化服务体系等方面。服务体系建设要明确服务范围、服务方法、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目标、服务措施等。通过服务体系建设,凝聚社会文化人才,整合社会文化资源,建立社会文化人才库、节目库,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社会文化建设的积极性,营造人人参与社会

文化的氛围,打造公共社会文化服务发展的大格局。

三、构建活动体系,强化文化馆、站的主导作用

活动,是文化馆、站生存的根本,文化馆、站要保证生命之树长青,必须努力构建好阵地文化活动和社会文化活动两大体系。阵地文化活动体系建设要坚持制度化、规范化、公共化,要以社会文化骨干培训、少儿艺术培训、老年文化休闲、群众文艺创作、馆办文艺刊物、阵地文艺演出、民俗展览、社会艺术(美术、书法、摄影、工艺品等)展览、音乐舞蹈创排、科普知识讲座、文化艺术欣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在馆内举办的活动为主体构建。社会文化活动体系要坚持主题化、品牌化、系列化,要紧扣传统民俗节日、现代节庆、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来构建,选择一批普遍的、大众的,具有浓郁地方特色或民族特点、能带动整个社会文化活动的项目,为其寻找符合乡情、民情的活动载体,把其打造成既能操作在手,又能充分体现特色、富有牵动性的特色文化品牌。

作为政府基层文化部门,文化馆、站不仅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阵地文化活动和社会文化活动,而且要了解农民的文化需求,培训农村文化工作人员,帮助每个村庄制订切实可行的文化发展规划,引导农民自己重视文化,提高素质,积极主动地开展各种群众文化活动,将“送文化”变为“种文化”,将“输血”变为“造血”,从而加强农民在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主体意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和推动农村文化活动。

(一)深入农村,了解新时期农民的文化需求

文化馆、站的工作人员要经常深入农村,对农村文化设施、民间文艺活动、农民文化水平以及农民的文化需求、精神追求、价值取向等方面进行数据统计、分析、综合,了解当前农村文化现状及农民的文化需求。只有充分了解,在掌握事实的基础上,做出定量、定性的科学分析,文化工作人员才能有的放矢地采取相应对策。

(二)发现、培养农村文艺拔尖人才

农村文化除了挖掘传统、引入外来之外,还要整合优势,不断创造,才谈得上农村文化的真正发展。要有所创造,就必须发挥农村文艺能人、骨干的积极作用。在农民文学、绘画、书法、摄影、戏剧、歌唱、舞蹈等各种展览、比赛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只有如此,才能对当地的各项农村文化工作起到强有力的推进作用。

(三)培训农村文化工作人员

农村文化建设最终靠农民自己,但文化馆、站的指导作用不可忽视,引导农民建设一支文化骨干队伍尤为重要。将农村文化中心、文化室工作人员以及热爱群众文化,热衷宣传工作,具有文艺特长、组织才能、示范能力的农民组织起来,培训锻炼,让他们在农村文化建设中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带动整个村庄农民群众文化的积极开展。

(四)积极引导农村的创造性文化活动

充分利用农村的文学、文艺、戏剧爱好者,利用节假日、红白喜事、民间节庆活动,通过比赛、展演等形式,鼓励农民参与其中,投入其中。

(五)帮助每个村庄制订切实可行的文化发展规划

每个村庄的地理位置、面积人口、历史状况、经济条件不一,哪怕同一乡镇中的不同村庄,文化建设也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措施。文化馆、站要针对每一村庄的具体情况,指导他们制订切实可行的农村文化建设发展计划,既要有一年、两年的短期计划,也要有五年、十年的长远规划,由量变的渐进式发展过渡为质变的超越式发展。

(六)引导农民加强文化管理

文化管理是一门相当重要的学问。农村文化工作当然离不开管理,管理好了,可科学有序地向前发展;若没有管理或管理混乱,别说发展,还可能滞后。因此,文化馆、站干部要督促农村配备文化管理员,指导他们对文化设施的使用,如阅览室、棋牌室、活动室要经常开放,否则便形同虚设。

(七)建立翔实的资料档案,随时掌握发展动态,及时反馈,不断调整,将农村文化发展规划落到实处

文化馆、站要对每一乡村建立文字、图像等方面的资料档案,定期了解情况,及时反馈、及时备案;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及时指导,尽可能地使各乡村的文化发展规划落到实处。

(八)建立特色文化民俗村,以点带面。推动创造性文化的普遍开展

广大农村,特别是原生态村落,蕴藏着十分丰富的传统文化资源,有着建立特色文化民俗村的必要条件。对那些已初具建立特色文化村的条件与雏型,文化馆、站要有意识地加以引导促进,可重点投入精力,积极扶持具有典型意义的农村文化示范村的建立,不断摸索总结,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第12篇:榆阳区构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实践探索

榆阳区构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实践探索

尹 峰

(榆林市榆阳区劳动服务科陕西榆林719000)

【摘要】近几年的实践探索表明,现有的劳动服务机构工作重心已经逐步转向公共就业服务。在新时期,县、区劳动服务机构应该发挥自身优势,实现资源整合,统筹管理,专业化分工和一体化运作,转变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关健词】公共服务;就业服务;服务体系;对策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社会稳定之基、和谐之源。就业不仅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前提,也是人们融入社会和实现自我价值的手段,更是事关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中共十七大将“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确定为国家新时期改善民生的社会建设任务,并明确提出实施扩大就业,以创业促就业的发展战略。扩大就业既是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的根本途径,也是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保障。 党和国家对社会就业的高度重视,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都对公共就业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如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构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功能?近年来,榆阳区劳动服务科进行了有益的实践探索。

一、构建求职登记、职业技能鉴定、职业介绍三位一体人力资源中心市场

榆阳区劳动服务科在1999年建立劳动力市场时就明确提出“你

的需求就是我们的工作”这一公共就业服务理念,始终将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规范用工行为,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了良好服务。具体做法: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子屏幕、发放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提高人民群众对有关政策的知晓率,免费办理登记,发布求职用工信息,扩大劳动服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二是认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实现从资料申报审核、分类、造册、试卷管理、考试成绩确认的规范管理。三是努力做好职业介绍,诚信服务,双向促动,力争求职人员和用工单位相互满意。四是积极参与市、区社会治安、劳动服务、文体活动协管员等公益性就业岗位人员招聘工作,协助解决特困下岗职工再就业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五是及时、准确进行全区劳务输出报表统计和情况分析,为地方政府劳务输出实行科学管理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资料,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2009年,榆阳区劳动服务科与320个重点用工单位建立了业务关系,求职登记大中专毕业生、下岗职工、农民工、复员军人1537人;受榆林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委托鉴定7个工种1042人;举办供需双方见面洽谈会15次,促成405名求职人员实现就业;参与人事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开招聘工作,安排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152人;纳入榆阳区劳动服务科统计信息管理的劳务输出人数达58765人,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态势良好。

二、搭建创业培训、小额贷款担保相互对接的扶持创业促进就业平台

榆阳区劳动服务科坚持把鼓励和扶持劳动者创业作为扩大就业

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和促进就业的增量效应,注重吸引有能力的劳动者带头创业,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认真从三个环节做起:一是有效提升创业培训质量。合理利用2005年已建成的劳动服务综合大楼校舍,2009年又新购买电脑、投影仪等现代教学设备,加强了师资队伍,充实了教学内容,严格执行培训报告制度,保证学员学得好,用得上。二是及时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经创业培训考核合格的学员,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全部随时予以财政贴息贷款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享受对象由过去单一下岗职工已扩大到城镇失业人员、未安置的复原军人、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和就地创业的农民工。贷款期限由2年延长为3年。贷款额度由2万元提高到3万元。三是严把到期贷款回收关口。成功建立《担保联系卡》制度,实行贷款回收谁审批,谁负责;谁担保,联系谁;根除了贷款回笼欠收风险。2009年,榆阳区劳动服务科开办创业培训5期,培训下岗职工、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241人,经考核全部合格,32人取得计算机等级证书;发放贷款378笔,贷款总额876万元;当年到期贷款97笔,回收贷款总额194万元,回收率100%。三年来,榆阳区劳动服务科累计发放贷款757笔,贷款总额1634万元;回收贷款201笔,贷款总额402万元,回收率100%,保障了信贷资金安全高效运转;小额担保贷款为757名各类劳动者启动创业提供了资金帮助,同时,这些创业者带动更多的劳动者实现了就业再就业。

三、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

榆阳区劳动服务科从2005年起,本着“经办就是服务”的工作宗

旨,不断加大失业保险经办工作力度,从积极参与区属国有企业改制入手,继续进行失业保险扩面,直到接收改制企业人事托管,扎实稳妥地开展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对榆阳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起到了积极作用。2009年,榆阳区劳动服务科失业保险扩面1189人,超额榆林市下达计划任务近1倍;失业保险费征缴368万元,比2008年增长98%,过去企业欠缴的失业保险费得到了一次性全部补缴;为132人发放失业保险金49.45万元,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全部能及时足额领取失业保险金;为418名失业人员进行失业保险申报,办理《失业登记证》1637人;接收改制企业托管职工1200名,办理了80名职工退休手续;补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金1250人,金额280万元;享受失业保险有关待遇人员实实在在感受到了温暖。

四、劳动服务机构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从近年来榆阳区劳动服务科围绕主要职能开展社会劳动就业服务工作的实践探索来看,尽管成绩是可喜的,但是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以下三个方面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县、区普遍设立的劳动服务科,具有自身资源优势,具体工作几乎涉及到所有公共就业服务,但其机构名称和工作职能与当前面临的实际工作目标和任务尚未对应,还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公共就业的客观要求。

二是县、区公共就业服务,稳定就业和扩大就业责任大、任务重,现有的劳动服务机构实际工作已由过去单纯的劳动服务向当今的公

共就业服务、稳定就业和扩大就业方向前移,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缺位,严重制约着公共就业服务质量的全面提升。

三是县、区公共就业是一个事关国计民生,涉及千家万户的工程,公共就业服务始终贯穿于稳定就业和扩大就业的整个过程,社会各类劳动群体希望县、区建立综合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统

一、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五、劳动服务机构加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对策和建议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县、区劳动服务机构如何围绕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工作?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五个方面做起:

第一,县、区劳动服务机构应该充分发挥自身劳动就业服务资源优势,在地方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领导下,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现有机构名称,明确新的工作职能,积极推进新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机构建设。

第二,县、区新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应该全面贯彻执行公共就业服务各项制度,大力开展对城乡劳动者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援助,对用人单位提供招聘服务,对就业与失业人员进行社会化管理,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人事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满足各类人才多样化需求,为社会各类劳动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

第三,县、区新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应该方便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用人,充分利用现有机构和设施的有利条件,努力实现资源整合,统筹管理,尽快实行专业化分工和一体化运作服务。

第四,县、区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该加强公共就业基本信息的收集、汇总、发布,并不断扩展就业信息覆盖范围,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广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

第五,县、区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该加强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社区劳动保障站业务工作,切实保障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作者简介】

尹峰(1965年—),男,陕西榆林人,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劳动服务科,科长。

第13篇:如何构建农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浅见

如何构建农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浅见

我国十一五规划纲领确定:“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一战略目标的确定,标志着我国公共文化建设将步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就如何构建农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略陈管见。

一、充分认识构建农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战略意义

1.构建农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措施。目前,我国城乡公民之间的文化权益不公平现象十分突出:城里人文化生活比较丰富,享受着各种高水准的文化消费;而农村群众的文化生活相当贫乏,“早上听鸡叫,白天听鸟叫,晚上听狗叫” 成为许多农民文化生活的真实写照,一部分低收入农民家庭、困难家庭几乎与文化生活无缘,相当一部分进城务工的农民仍然处在“除了干活就是睡觉”的状态,享受不到基本的文化生活,这种城乡公民之间的文化权益不公平现象导致了农民生存心理的严重失衡,往往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引发治安事件的源头,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而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实现和保障农民群众基化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的战略措施。

2.构建农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乡风文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涵。而构建农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是“乡风文明”的重要载体建设,与以往农村文化建设不同的是,这个载体 “体系” 要求很高,是一个“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体系”。建成后将形成代表体现国家意志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的强劲攻势,来横扫和抵制农村腐朽文化、非先进文化的蔓延。没有这个载体“体系”,腐朽文化、非先进文化就会在与先进文化的激烈抗衡中夺得主流地位, “乡风文明”目标就无径、也无望实现。

3.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文化创新的宏观平台。要求农村公共文化作为一个“体系”来建设是前所未有的,这个“体系”包括农村公共文化设施体系建设、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农村公共文化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体制和队伍建设等,这里面涵盖了无数的创新内容。如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模式的创新、农村公共文化供给模式的创新、农村公共文化管理体制服务机制的创新等,每个层面都有若干创新内容。

二、当前农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的现状和主要问题

从当前的现状看,我国农村的公共文化建设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各级政府对公共文化尤其是对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投入明显不足。据统计,2004年全国文化系统的文化事业费共113·66亿元,仅占全国当年财政总支出28360·79亿元的0·4%,人均文化事业费仅8·74元。远低于一般国家的1%以上水平。虽然从绝对数看,近些年来文化事业费增长幅度较大,如2004年投入总额就比2003年的94·03亿元增加了19·63亿元,增长幅度高达20·8%。但从占整个财政总支出的份额看,仍处在一个较低水平。与此相关的另一个突出现象就是对农村文化投入的严重不足。2004年全国农村文化经费投入30·11亿元,仅占当年全国文化事业费总额的26·5%,低于城市投入47个百分点。许多县和乡镇公共文化机构的功能丧失或半丧失,几乎无法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严重阻碍了农村在科技化、信息化时代与城市经济文化协调发展的步伐。

2.现有文化设施难以承担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重任。据有关资料显示:全国共有乡镇38240个,有23687个两馆需要新建和改建(其中49个县无文化馆,562个县文化馆无馆舍;121个县无图书馆,225个县图书馆无馆舍),占到总数的62%;5827个乡镇无文化站,占乡镇总数的15%左右。苏南地区虽都有馆站,但现有文化设施也难以承受农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任。80年代前后建造的一批乡村文化宫、影剧院、书场、农民公园都已相当陈旧,维持生计困难,管理落后,另作它用或“空壳化”现象严重;有的区乡为减轻财政负担,把文化馆(站)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推向市场,缩减财政拨款,让其创收,使本来就匮乏的公共文化设施被挪为他用,甚至成为单位部门谋取利益的工具,原有的公共文化服务功能被完全的市场交易所替代;有些地区虽建造了一些新设施,但由于指导思想偏差,却出现了“重建筑轻功能”的现象,领导只关心设施落成,将其视为一项任务来完成,不注重功能服务,更不关心在整个区域中构筑网络来具体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化;村级文体设施任意性、人为性状况严重,缺乏标准化设计与指导。

3.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的供给与群众的需求严重脱节。建国后,一个以县区文化馆、图书馆、青、少年宫、乡镇文化站及村文化室等为主体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目前已面临多种危机。一是机制僵化,服务方式单一,对现代文化形式、内容缺少研究,已很难吸引公众上门,所提供的服务和产品远不能满足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产品越来越多样化的要求;二是农村文化市场由于“重整顿、轻培育”,娱乐项目和产品数量日趋萎缩,变得萧条;三是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的文化“三下乡”活动由于缺乏长效机制,几乎流于形式。有些村虽建有多功能的文化室、阅览室、但图书以破旧陈旧书刊居多,科技类、致富信息类读物非常少见。这些状况使得农村招摇迷信很有市场,文艺骨干变成了和尚去念经,锣鼓声不如麻将声高,打牌、赌博成为了多数农民的消遣娱乐方式。

4.我国的文化经济政策没有很好起到发展农村公共文化的杠杆调节作用。国家文化经济政策出台后,各地政府也相继出台了发展文化事业的经济政策。如省政府就颁发了苏政发200174号《关于加快文化大省建设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无锡市政府也颁发了相关文件,从实施的情况看,前几年出台的这些经济政策文件缺乏激励力度和吸引力,很难激励动员社会各界共建农村公共文化,促进社会资金向农村公共文化领域流动。

三、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战略思考

公共文化服务是我国文化建设的新领域,是一个全新的战略课题。构建一个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营高效、服务优质的覆盖全社会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需要我们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服务机制、服务方式、服务机构、队伍建设,以及公益性文化单位的数量、布局和种类进行统筹规划和系统建设,笔者浅谈三点思考:

1着力构建适应经济发达地区农民需求的农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体系。设施是群众文化活动的载体。苏南经济发达地区农村构建什么样的设施体系?试谈三点构想:

构想一:建造“吴风锡韵”风格的 “2公里文化圈”。无锡是吴文化的发源地。境内丰富的吴文化资源,为传承历史优秀文化,建造“吴风锡韵”风格的 “2公里文化圈”提供了特色创新参考。所谓“2公里文化圈”即根据无锡地区的人口密度和文化设施的有效辐射半径来建造文化设施。老百姓走出家门2公里范围内,就能找到公益性文化场所,并享受到公益性文化服务。“文化圈”是当前构建文化设施体系颇为时尚的理念,上海提出了建设“15分钟都市文化圈”的构想;深圳福田区以 “大手笔”,用3年时间投入13亿元初步建成了“一公里文化圈”。到今年年底,该区将建成7个区属文化馆、8个街道文化站、16个文化广场、2个影剧院、2个图书馆、1个大型体育公园、2个片区文体公园,加上百余个遍布社区、“小而精”的文化设施,形成了配套齐全、颇具规模的三级公共文化设施体系。构建 “吴风锡韵”风格的“二公里文化圈”,必须要创新规划理念,挖掘吴地文化特色。比如在有200多年龙舞历史的惠山区礼舍村,就可建造龙文化博物馆兼文体活动中心楼,楼顶就可设计长龙飞舞……,只有抓住了特色,才能真正让文化走进农村,贴近百姓,融入生活。

构想二:加强农村社区新楼盘文化设施建设。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许多农村地区农民的居住环境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如无锡市委、市政府2005年作出《关于推进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八项重点工作的决定》后,农民居住由原来零散或旧式居民点向新型农村社区集中,一幢幢新楼盘在希望的田野上迅速崛起。农民的居住环境变化了,人口比原来相对集中了,农村文化设施建设重点也应顺势调整。政府规划、文化、建设等部门应切实加强农村社区新楼盘文化设施建设,重点规划建设好与新楼盘开发配套的供业主享受的“中央文化会所”及球场、游泳池等文体设施,切实抓好新楼盘开发的规划设计,若房地产开发商设计的楼盘图纸缺少与新楼盘相配套的文体设施,政府规划建设部门应不予审批,确保农村社区“乡风文明”有硬件载体。

构想三:加强市域镇、大镇游乐娱乐性文化设施和市民文化广场建设。“市域镇”是特大城市建设的产物,一般具有较多的人口和较好的区位优势,是农村连接城市的枢纽集镇。无锡市政府出台的“1+2+12”《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即一个特大城市、两个大城市和12个城镇组团的三级等级规模结构)明确了原不属于市区的12个镇为“市域镇”;另一类是经过乡镇机构撤并后形成的大镇。如惠山区的堰桥镇、洛社镇,滨湖区的太湖镇,锡山区的鹅湖镇、锡北镇等都是由几个镇合并的,这些镇形成了农村大镇的地位。“市域镇”、大镇的文化建设就要有别于一般镇,重点建造城市风格的游乐、娱乐性文化设施建设和市民文化广场建设。相关政府可通过立项公示、招标投资和鼓励企业或个人参股经营等办法来建造“游乐场”、体育舞蹈培训和表演比赛场馆以及市民文化广场等,让这些设施与城市设施互为补充,让乡村都市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2.集成优秀文化艺术产品,创新文化供给方式,着力构筑农村流动文化服务网络体系。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最近指出:“从全国的情况看,目前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供给不足,为基层提供的公共文化资源总量偏少、质量不高是全国普遍存在的现象,也是当前农村文化建设中要解决的重要内容”。为此一是呼应文化大省的创建,建立全省群众文艺流动演出服务网。1996年,省委、省政府提出“把江苏建设成为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文化大省”的战略目标。建立全省群众文艺流动演出服务网,既是构建农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创建文化大省的内在要求。具体方法是:由省文化厅牵头主办,省文化馆具体承办,整合全省群众文艺节目资源,建立全省文化馆(站)流动演出团队和节目信息库,制作分片区流动演出团队和节目单,制定演出路线,各地级市统一制作和购配下乡进村用的可拆式流动舞台及灯光、音响等器材设备。流动演出网是全省优秀群众文艺节目全面集中展示,是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现的是公益性原则,不向当地收取演出费用,不仅解决了农村有效文化资源的匮乏和异地好的群众文艺节目农民看不到的问题,而且可以增强群众文艺作品的创造力、生命力、影响力和感染力,有利于发挥全省各地文化馆的龙头带动作用。广东的“流动演出瑶山行”活动,把广东省许多获“群星奖”和省内大奖的优秀文艺精品及各地文化馆站创作的优秀节目,以“大物流”模式每年可为农民群众演出2400场,成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新亮点。二是提升特色,精心打造农村节庆文化活动常设品牌。近年来,各地政府为招商引资,发展经济,深入挖掘本地文化资源,提升特色,成功举办了一系列具有鲜明风格和个性特点的大型文化活动,如深圳市举办的“爱我深圳”外来青工文化节、宜兴市举办的“中国宜兴陶瓷文化节”、无锡市、惠山区举办的“阳山国际桃花节”、无锡市、江阴市政府在马镇举办的“徐霞客旅游节”、盱眙县政府举办的“中国龙虾节”、姜堰市政府举办的“溱潼水上龙舟节”等活动,不仅打造了常设节庆文化品牌,发展了地方经济,而且也为当地农民提供了很有魅力和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我区一年一届的阳山桃花节如今已举办十届了,每届桃花节都有丰富的系列活动,最吸引人的是大型开幕式文艺表演,既有中外佳宾光临又有著名歌星、影星或央台著名节目主持登台亮相,既有拔萃专业团体、艺术院校的学生精湛表演,又有精品群众文艺,且每届都讲求一个“新”字,如第九届就加串了的 “青春桃花女”登台走步,让人眼前一亮,耳目一新,所以每届能吸引十多万农民前往观看。三是让市场文化与群众文化珠联璧合,优势互发。市场文化与群众文化是一对并蒂莲,一对水中花。与群众文化不同的是市场文化既具有意识形态的教育、审美、娱乐、休闲、健身等功能属性,又具有商品市场的经济属性。应当说两者都肩负着提升精神文明,满足群众需求、推进社会全面进步的目标任务。要使两者珠联璧合,优势互发一是可利用农村庙会、节场之机,将外来“大蓬车”团队表演与群众文化广场文艺表演联手展示,让聚集人口的传统庙会既有 “游艺耍技”格调的外地“大蓬车”团队表演,也有政府文化部门组织的健康活跃的群众文艺表演;二是将大型文化系列活动的组织与营业性特色文艺团队会演结合起来;三是将群众性书法美术作品展与名人美术书法作品上市拍卖结合起来;四是把中青年现代舞、国标舞培训与大型广场文艺表演结合起来。四是经常性开展送电影、送戏下乡进村活动。时下,各地宣传文化部门组织的文化 “三下乡”活动如火如荼,有的酌情收费,有的完全免费。而免费更受农民欢迎。今年6月,江阴市就组织了历时5个月的“千场电影送农村”活动,从上海、南京租赁了100多部电影(60%是新片)免费为农民放映,颇受农民欢迎。

政策性鼓励专业剧团进村也是一个好办法。宁波市政府采取一场戏补贴3000元的办法,引导剧团进走村走户也受到很好效果,一方面丰富了农民的戏曲文化生活,另一方面也让一大批处于生存困境中的专业剧团重新焕发了生机。五是开设“流动图书馆周末灯光夜市服务活动。

“流动图书馆”的出现,为创新农村文化供给方式提供了一个新的模式。它具有如下特点:⑴ 装备先进,政府集中投资购买流动服务车,书柜、桌椅、电脑、灯光、饮水机等设备;⑵ 服务灵活,既可到集镇文化广场,也可到村边社区;⑶ 资源吸引力大,由于组织者是地市级图书馆,新书多,期刊多,不仅可现场翻阅书刊,还可电脑与本馆联网,联网后就地可阅览数十万种电子图书和中外经典电子图书光盘等庞大数字化资源;⑷ 服务形式新鲜,灯光夜市图书服务形式亘古未有,夏天可乘凉,现场可吃机制饮料,即可看书、还可上网。“流动图书馆”是城市文化援助农村的一种极好形式,是解决农村图书馆、文化室购书难的有益尝试,广东20多个“流动图书馆”引爆的人气,引起了当地领导的关注。中宣部部长刘云山肯定:“广东流动图书馆是一个很好的创举”。六是建立农村高雅艺术供求新体系。现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青年对高雅艺术表现出浓浓的兴趣和追求。和祖辈完全不一样的是他们把懂和喜爱高雅艺术视为现代青年文化修养和小康生活的标志,因此,他们中有的购买钢琴,用自己的私家车把爱女送到城市芭蕾舞培训,拜师学钢琴,有的农村小学特邀城里的芭蕾舞老师、琴师来校集体培训,如我区的洛社镇就是,该镇中心小学编排的诗朗诵《我骄傲,我是惠山青年》就以一排少儿芭蕾舞伴诗朗诵为特色。青少年热爱高雅艺术,高雅艺术也需要在更大范围内培育它的观众群。文化部门应逐步建立起高雅艺术供求新体系,有条件的县、区应建造大剧院、音乐厅,适时引进国家重点扶持的芭蕾舞、交响乐等高雅艺术,以培养新的观众群,满足农村青年及高雅艺术爱好者的精神文化生活。

3.研究制定农村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政策法规体系。构建农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必须要有相配套的政策法规做保障,否则是不可能成功的。一是研究制定确保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投入的公共财政支持体系。各级政府应按照全国人大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办国办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研究制定确保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投入的公共财政支持体系。首先各级财政应加大对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投入,不断扩大公共财政对农村文化建设的覆盖范围,不断提高公共财政用于村和社区的比例;其次应尽快建立由中央和省、市三级设立的“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三是对重要的文化活动项目和文艺产品采取财政补贴,列入政府采购预算,以政府政府采购的方式直接送到农村;四是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项农村文化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对出现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二是出台新的文化经济政策,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政府虽是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主体,但初级阶段的中国,需要花钱的地方不少,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政府出台新的文化经济政策,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就显得特别重要。政府在加大投入的同时,还要鼓励社会各界、民间团体和公民个人兴办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可在选址、立项、征地和减免税费等方面给予优惠;对捐赠农村文化事业的外藉人士、海外华侨包括当地的私营企业主,政府应给予一定的社会荣誉;对协助捐赠的中介机构和中介人可给予一定的奖励;放宽对农村文化市场设施建设的准入条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文化市场设施建设;政策扶持民间特色团队和民间艺人,充分发挥他们的特殊作用;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和非公有制运行模式来提高农村公共文化阵地的管理效率。三是加快我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立法步伐。要改变以往在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和管理上的任意性、人为性状况,就必须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目前我国法律体系中还没有独立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方面的法律制度。从国际上看,许多国家在公共文化发展和建设上都走了一条法制化道路,即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国家发展公共文化的基本政策,保障政府公共财政对公共文化建设的投入,明确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的法律地位、义务责任等。我国目前虽然出台了一些有关公共文化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公益事业捐赠法》(1999年)和国务院通过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2003年)等,应当说对促进和保障我国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起到了重大作用。但从总体上看,这方面的立法仍比较零散,立法的层次也较低,尚未形成一个较为成熟、完备、法律效力彰显的体系。构建农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一个伟大的实践,必须要尽快研究制定使其规范运作的基本法或专门法,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法、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基金法等,党和国家在新时期所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为加快立法提供了条件。

希望的田野有了文化的滋润,勤劳的人民有了文化的熏陶,我们的国家就会更加和谐富强。

第14篇:法律服务体系调研报告

法律服务体系调研报告

法律服务体系调研报告

xxxx年,xx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上首次提出了“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刚刚结束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建设法治中国论述中指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为我们加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公民意识日益觉醒的今天,筑牢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仅能够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知识诉求,帮助他们答疑解惑,维护切身利益;同时也是密切党群关系,实践中央“群众工作路线”的重要方式。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概念及其意义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指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导向,以维护公共利益和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法律问题为主旨,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组织指导下,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组织等各种法律服务资源和社会力量,为政府、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无偿或低廉法律服务的公共体系。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不断深入,我区涉法问题和涉法矛盾大量增加,各类组织和广大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一是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带动了法律服务需求的增长。社会经济的发展,必然促进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的增长,对传统的法律服务制度和法律服务方式提出了严峻挑战。二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带动了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的增长。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涉及到大量的法律问题,迫切需要法律服务工作者引导

和帮助群众正确行使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引导和协助农村基层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解决基层矛盾。三是社会和谐和长治久安,要求我们必须加快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贫富分化越来越严重,由此导致社会矛盾尖锐,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一定区域内多数人的利益被长期漠视甚至被随意侵害了,而这些被侵害的群体相对加害人而言处于弱势,他们不知、不愿或不敢以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一旦不满累积到忍无可忍的程度,就不可避免地爆发群体性事件,从而损害政府公信力,伤害党群关系。

二、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自2013年9月以来,高淳区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市主管部门关于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部署,以“政府主导、行业支持、社会参与、个人奉献”为工作宗旨,积极争取

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区政府新一轮发展的总体规划,正建立健全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12348”司法行政公共服务热线为平台,乡镇法律服务工作中心为载体,村居法律服务站点为基础的覆盖全区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并初见成效: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一步到位,于2014年初在区司法局办公新址挂牌成立并运行;法律服务“四万工程”、“双进双联”、“结对共建”等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为全区乡镇法律服务工作中心的建立和运行提供了有力支持;法律服务“双进双联”、律师与“大学生村官”结对帮扶等活动的持续推进,为村居法律服务站点的城乡覆盖提供了可行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各项制度建设有待规范和完善,工作目标及具体规划还需明确和缜密,管理和激励机制尚未建立和健全等等。二是公共法律服务专职人员的缺乏有可能成为制约我

区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体系的瓶颈。高淳区面积802平方公里,拥有人口43万、144个行政村居,全区现有律师事务所4家,执业律师27名;公证处1家,执业公证员3名;基层法律服务所5家,执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9名。区内从事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只有49人。而其他公共法律服务的部分机构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等也缺乏专职人员,其工作人员大都由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司法所公务员、乡镇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兼任。三是开展法律服务“四万工程”、“双进双联”、“双结对”等专项活动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例如:区法律顾问团自组建以来,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确实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政府法律顾问团与政府法制机构的关系尚未理顺,服务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的机制尚未健全,服务的影响力仍然欠缺。又如开展法律服务“四万工程”、“双进双联”“双结对”活动,将城区优质的法

律资源导向农村,提高了全区法律服务的供给水平,拓宽了区内法律服务的便民渠道,但律师为基层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大多停留在标的额小、权利义务关系简单的法律咨询和纠纷调解、以及参加乡镇举办的零散性法制宣传活动的层面,在为基层政府提供服务、参与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处理、开展公益诉讼等方面仍未发挥突出作用。

四、关于构建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新思路

整合资源,完善相关平台升级

1.建立区级、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积极整合司法行政服务资源,创新工作方式,加大为民服务的实际举措,集中窗口服务对外,综合型服务便民,集中受理,一厅式办公全方位解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将于2014年初建成高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力争在2014年底完成全区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建设。新建的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是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律师等司法

行政主要职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中心设置窗口化和综合性相结合,以服务内容综合化的特点为群众服务。中心的建成,将极大地简化群众申请程序,真正实现各类法律服务资源优势互补,将最大限度地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方便,成为便民、利民、惠民的又一重要窗口。

2.尝试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按照省厅、市局《关于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的要求,尝试在社区建立“法律服务工作站”,推进律师事务所与社区结对,强化社区法律服务网络建设。一是完善的法律服务组织结构。由律师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执业人员与社区实行“一对一”挂钩结对,引导青年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社区法律服务,担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随时解决社区居民遇到的法律问题,为社区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二是坚持便民利民的原则。公共

法律服务进社区,可进行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不受时间限制,将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公证服务、人民调解等服务业务送到百姓身边。居民足不出社区,就能获得公益性的法律服务。三是累积经验、以点带面,区局将以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为载体,合力打造全区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四是深化律师与司法所、与“大学生村官结对帮扶”活动,利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通过律师和司法所人员相结对,实现曰村官们的互动,将城区优质的法律资源导向农村,加快构建区级、镇级、社区一体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好满足全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3.完善“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以“12348”法律援助专线升级为司法行政公共服务专线平台为契机,着力提升“12348”服务品质,树立司法行政全新形象。一是增加人员配备,确保责任到岗到人。根据新的实际情况,区局抽调

骨干力量负责法援中心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市局“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的工作原则。邀请两名专职律师轮流负责“12348”法律咨询电话接听,确保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得到专业满意的答复。二是加装专线分机,确保平台随时畅通。区局除配备法院中心一部专线电话外,还在法援科办公室加装一台分机,由法援科工作人员在值班律师外出办案、请假情况下负责接听并记录来电。三是规范来电记录,确保群众咨询事项得到满意答复。区局根据“12348”升级以后的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了来电咨询、投诉的纸质台账的要求,并于近期适用。四是强化人员培训,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区局九月份针对新情况专门组织一期司法行政业务培训班,并安排区局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授课,全面介绍司法行政服务工作,强化了相关窗口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注重培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注重挖掘和培养法律服务人才资

源,积极为优秀律师人才引进、青年律师培养、区内法律服务人力资源的整合等提供支持。鼓励本局年轻人员积极参加司法考试,对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推荐到各律所实习,扩大律师队伍。提高专职法律服务人员素质,通过专业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在此基础上,加强对专业法律服务人员的指导和管理,培育一批高端复合型法律人才和品牌化、专业化法律服务机构,积极拓展知识产权、医疗、教育、资产重组等领域的业务,紧紧围绕高淳区“融入主城区,实现现代化”的目标需求。

创新思路,切实丰富法律服务内容

一是加强沟通,形成合力。通过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关注法律服务需求的内容和方式,定主题、定区域、定时间、定人员,切实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深入开展“四万”工程和“双进双联”、“双结对”等专项活

动,找准活动切入点,创新活动载体,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活动效果。二是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各板块活动在完成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设计好自选动作,使法律服务的内容丰富多彩。通过整合各种法律服务资源,努力形成工作合力,使服务真正让群众满意。

落实保障,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在推进城乡一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过程中,政府一方面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需要强有力

的财政支撑,所需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要把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加大以法律援助、矛盾调处等为主的政府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要为城乡统筹服务,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的投入,制定倾斜政策,全面推行村法律顾问制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建立在村专职从事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的法律服务社工队伍,实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

的常态化、专业化。

另一方面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努力实现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组织形式的多样化和服务主体的多元化。政府在不断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同时,还因积极扶持专事公共法律服务的民间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民间公益法律服务机构是公益法律服务的主要提供者。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种民间组织大量涌现,一些民间法律服务机构也应运而生。此外,还有一大批热心公共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的社会志愿者,在构建农村公益法律服务体系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但是这些民间法律服务组织还不够发达和成熟,远远满足不了广大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必须建立一批由政府主导和扶持的社区法律服务组织及法律服务中心,并促使其发展成为民间法律服务的骨干力量。

同时,对内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

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工作网络,把法官、律师、公证员和普法志愿者等队伍有机地组织起来,发挥法律服务的独特功能;对外要善于横向借力,探索与信访、工会、妇联等部门的工作对接模式,共同促进公共法律服务事业的发展。

第15篇: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县委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任务要求,云间县司法局立足于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均衡布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资源,拓展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平台,组织实施人民调解安民、法律援助惠民、法制宣传近民、法律服务便民等项目,努力满足全县人民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为推进“平安云间”、“法治云间”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法治保障。本课题试从近年来的实践基础上,就进一步加快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一些思考和探讨。

一、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指出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明确要求决不允许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今年4月21日,总书记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中,特别强调指出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全会明确提出“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发展法律服务业。”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相继出台指导性文件,明确提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要求。

二、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成效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基础性工作,延伸了基层司法行政的工作外延,对新常态下司法行政的服务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几年来,县局不断优化职能,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上进行有益尝试。

(一)积极打造辐射城市乡村的专业平台。去年,我局顺利完成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搬迁和功能提升、县公证处“临街落地”两个硬件项目。目前县级法律服务中心面积500多平米,窗口专业人员15人,法律援助、普法宣传、12348专线、人民调解、社矫安帮、法律服务等职能资源进一步得到整合,窗口功能和便民举措得到提升和落实,法律服务集聚效应有效发挥。全县现有律师事务所9家,公证处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8家,职业律师68人、法律援助律师5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42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在县城实现临街落地,8家法律服务所遍布7个乡镇,乡镇和部门建立法律援助站22个,行政村(社区)援助点181个,“半小时援助圈”基本形成。县镇村三级法律顾问网络建设有序推进,县政府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配备全覆盖,武连等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法律服务窗口,181个村(社区)法律服务内容上墙,“中心+、所+”服务平台和网络不断向基层延伸,平台的辐射效应有了新的体现。

(二)深入构筑点面结合的“大调解”格局。2013年我县建立了“云间县社会矛盾联合调解中心”,目前12个乡镇全部建立乡镇调委会和新居民调委会,181个行政村(社区)调解组织全覆盖,新建消保、环保、校园学生伤害纠纷等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37个,全县共有各类调解组织306个,此外,高和“治水义务老娘舅”、莫更“和事佬”、开发区“老王工作室”等民调细胞活跃在基层,天元、高和区域性调解组织建设成为乡镇调解新亮点。诉调、检调、警调衔接机制得到建立健全,调解组织打破地域行业界限向社会各领域延伸,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发挥。每年落实人民调解专项培训资金x万元,用于调解人员知识更新和业务轮训,县财政配套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专项资金x万元,除传统的调解组织外,医调、交调、物调等行业专业性调委会也全部纳入补贴范围。县局每年与县电视台合作,制作“云间老娘舅”节目,滚动播放,社会反响很好。

(三)创新推进以文化引领的法治宣传。每年安排专门资金用于《云间普法网》的网络维护,相继开通普法微博、普法微信,在移动公司订制了《普法手机报》,在公交、楼宇开设普法电子屏,利用报纸电视等开设普法专栏,媒体普法力度不断加强。着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相继投入近50万元,在高和市民广场、中心公园、河滨公园等公共场所打造法治文化基地,充分地融入法制文化元素,拓展法治宣传领域。借力扩大宣传影响,向镇文化演出队先后定制法治文艺节目4个,牵线《法制宣传浙江行》“流动大舞台”走进云间县狮山等村汇演法治节目。依托县教育实践基地,下拨资金配备多媒体教室、模拟法庭和图文教育展板,建立了“云间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重点服务“五水共治”、“无违建县”创建等专项活动,编印法律知识宣传册8万册、法治宣传环保袋1万个,通过主题宣传活动发放给群众。加大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创建补助力度,先后落实补助资金x万元,用于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

(四)稳步推动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通过挖掘和整合社会资源,有效补充政府法律援助力量,形成了以县援助中心为龙头,以部门、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骨干,以行政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补充的法律援助“三级网络”,实现了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的县域全覆盖,“半小时援助圈”大大方便了基层群众法律援助申请。完善与民政救济、劳动仲裁、信访调解和司法救助的对接,开辟绿色便民通道,援助程序得到简化和便利,特别是在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保障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上,务求实效,抓住了重点,在涉及工伤、劳动工资的援助案件上进一步完善惠民工作机制,拓宽法律援助条件。通过开展“法律援助夕阳红工程”、“法律援助春苗工程”、“法律援助巾帼工程”、“法律援助情暖农民工工程”、“法律援助情暖军营”五项工程活动,为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及时服务,扩大了法律援助的影响面。全县法律援助案件实现每年10%的递增,援助资金全部由县财政保障。

(五)主动配套覆盖城乡的顾问体系。提请县法制办发文,推行行政执法部门配备法律顾问制度,每年由县财政安排一定资金给予律师参与县领导信访接待补助。组建乡镇(开发区)法律顾问团,落实12个乡镇政府的法律顾问制度,由乡镇财政给予法律顾问补助,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当好法治“高参”。全县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184家、行政执法单位法律顾问18家,全部乡镇政府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自2014年开始,依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专业服务优势,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规定由县财政给予每年每个行政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补助2500元。县局牵头,9家律师事务所、8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参与,51名专职律师、12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全县181个行政村、社区(居委会)签订《云间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合同,推行法律顾问定时、驻点服务新模式,通过落实每月驻点,定期送法上门、开设法治讲堂、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引导和帮助村(社区)法律顾问在基层网格上发挥专业作用,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为基层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50余次,草拟和帮助合同审查56件,开展法制培训32场,个案指导20人次,走访重点人员91人次,修改和完善村规民约5条12项,帮助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代理服务32件,成效明显。

三、当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虽然近几年我们通过努力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争取支持,财政加大了保障力度,工作有了一定的推进,但面对新的形势和基层群众的需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深度广度明显滞后于社会发展,内部机制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化程度不够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是全新的社会系统工程,范围广内容多,加上我们宣传不够,社会认知度不高,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性质缺乏了解,遇有法律问题,相当一部分群众还是习惯求助于信访、公安等部门,使得公共法律服务的作用大打折扣。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城乡不均,服务与需求对接错位,导致公共服务资源不能被有效利用。

二是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由于地域经济发展的原因,我县法律服务队伍总体不强,律师万人比与发达地区比还存在差距,基层两所分离后,队伍的规模和结构发生了变化,在基层受编制影响,基层司法所人手不足一直是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发展的瓶颈因素。我县12个乡镇司法所,目前在编人员19人,与司法所承担的繁重任务明显不相适应。

三是公共法律服务品牌特色不鲜明。在打造“拳头”服务品牌方面,法务产品的开发和供给跟不上需求,品牌特色不够明显,社会参与度不高,政府购买服务的机制还不通畅,各项制度建设还有待规范和完善,工作目标及具体规划还需明确和缜密,管理和激励机制尚未建立和健全,缺乏集中打造具有我县鲜明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品牌,从而削弱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

四、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

(一)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保障机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必须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具体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一是要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小组,加强统筹领导,工作上强力推进、政策上全力支持、考核上有硬指标。二是党委政府要出台《加快构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意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要明确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组织推进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三是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财政保障范围,设立专项资金,将政府、行政村、社区法律顾问和公益法律服务等公共法律服务产品项目列入政府购买目录,在投入方向上,要加大对农村基层的倾斜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来源的多元化。

(二)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运行管理水平。坚持理论研究和实践推动并重,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自身特点、市场规律和法律服务发展要求的公共法律服务制度设计体系。一是要进一步拓展和提升法律服务功能,健全乡镇法律服务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和管理制度,在各村(社区)建立由法律服务工作者、专职调解员、专职社工、普法志愿者、联防队员和大学生村官共同参加的法律服务站,延伸法律服务触角。二是要根据司法部和省厅的要求,健全完善便民法律服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法律顾问“五大体系”,加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公共法律服务点(窗口)、公共法律服务专线、电子网络平台等五大平台建设,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布局、合理配置、科学组合,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机制,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三是要找准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职能定位,突出“内部职能融合”和“横向联动拓展”两个重点,有效提升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在为广大群众提供“窗口化”、“一站式”法律服务的同时,将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要素集成、部门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

(三)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突出“专业化、团队化”两个方向,进一步提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机制。一是加强对专业法律服务人员的指导和管理,培育一批高端复合型法律人才和品牌化、专业化法律服务机构,积极拓展知识产权、劳动争议、资源环境、资产重组等领域的业务。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矛盾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借鉴社工组织、义工组织的做法,向社会招募具有法律背景、热心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志愿者,建立法律服务义工队伍,积极组织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二是吸收律师参与各级各类咨询委员会及专家委员会,在重大项目论证实施、重要决策和文件起草应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发挥律师在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和乡镇顾问中的作用。深化领导接访下访律师随行制度,完善律师信访和中心值班制度,提高律师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积极性。

第16篇:司法局多措并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区司法局

多措并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区司法局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健全服务平台、强化供给保障、升级服务队伍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全覆盖、综合性、高质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今年以来,已发放法治宣传资料3万余份,排查调处各类纠纷384起,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帮助挽回经济损失34万元。

一、健全网络,平台建设日益完善

立足当地,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打造在设施建设、人员配备、服务内容等方面符合标准的区、镇、村三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集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公证服务、人民调解、综合接待等窗口为一体,设立电子触摸屏、资料架,让群众通过“窗口+设备”快速获得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站和联络点醒目位置统一设置公共法律服务公示栏,为群众提供详细、便捷的法律服务指引。目前,全区已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3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联络点172个,结合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形成了覆盖全区、管理顺畅、上下联动的平台网络。

二、强化供给,法律服务多管齐下

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机制,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深化全民普法宣传,积极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1至5月开展“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等专题宣传活动8次,发放各类宣传品、宣传资料3万多分。开辟“绿色通道”,规范拓宽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不断降低援助门槛,缩短办事流程,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邮寄送达等便民举措,努力实现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完善多维立体式调解网络,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调解工作,探索“互联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今年,司法局对全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区法律服务微信管理群建成。全区11个乡镇、1个街道办,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挂牌成立,中心人员配置齐备,全区169个行政村和11个居委会已全部挂牌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各工作站由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村两委干部、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及有法律需求的人员组成。目前建成以村居法律顾问为群主的法律顾问服务微信群16个,共有群成员472人。微信群刚刚建起第一天,**镇东南街法律顾问张律师就通过微信接待了一起张某关于婚约财产的法律咨询,张律师用微信语音功能详细解答了张某的法律困惑。

为了达到精准、专业法律服务的要求,村居法律顾问仅安排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执业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多年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公证员担当村居法律顾问,并将村居法律顾问的身份信息、微信二维码制作成村居法律顾问公示牌,悬挂在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通过借助互联网的力量,实现“微信扫一扫,法律进家门”的目的。全区180个村(居)法律顾问便民服务群架起了一座即时沟通的桥梁,提供便利化的公共法律服务。针对法律服务微信群的法律咨询,不出一分钟就得会得到村居法律顾问的回复,为群众提供一对一的专业法律服务。

三、壮大队伍,优质服务精益求精

构建多元化供给模式, 优化法律服务队伍结构,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积极投身公共法律服务,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开展跨门类、跨机构合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严肃查处法律服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成立行业协会人民调解队伍,结合原有9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39名专、兼职调解员协同发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吸纳各执法部门专业人员、退休政法干警、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师生等参加普法志愿者,参与志愿法律服务活动。

四、存在问题,平台建设任重道远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保障制度不够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体现了公益性、社会化服务的特性,目的是满足群众的基本法律需求,但目前建立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还是在司法行政体制内运行。

二是公共法律服务条件不完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五中心”(即法律服务中心、普法宣传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中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中心)结构布局,提供“窗口式”“大厅式”“一站式”服务,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要求设置服务窗口。目前,五个中心全在区司法局办公,乡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只能依托当地司法所设置。司法所除了承担司法行政职能外,还加塞了很多工作职责,且司法所工作人员大多只有1人,人少事多的矛盾十分突出。大部分村(社区)办公条件简陋拥挤,难以设置独立的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和法律顾问办公室。

三是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分布不平衡。全区律师事务所只有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1家,执业律师13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8人,但实际执业有5人,也就是说从事法律专业人员只有18人,就服务于全区群众来说,法律服务资源严重不足,多数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几个村的法律顾问,时间、精力有限,每月到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较少,在解决群众法律诉求时出现不及时情况,难以满足群众需求。

四是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化程度不够高。一些部门对公共法律服务的认识不足,对公共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不甚了解,参与度不高,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性质缺乏了解,遇有法律问题,只有少部分群众会找法律服务工作者寻求有偿法律服务,大部分群众还是习惯于求助于信访、公安等部门,导致公共服务资源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

第17篇:关于构建大学生就业创业法律服务体系的探讨

关于构建大学生就业创业法律服务体系的探讨

李蔚娅 盖世洲 郝志功

摘要:大学生就业难是国内当前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之一。文章结合实际,针对大学生就业难的具体情况提出了关于大学生就业、创业法律服务体系的构建设想,以期为该问题的解决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大学生创业法律服务

根据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的统计,2011年,我国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人数将达到660万人,近两年沉积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逾400万人之多,2011年需要就业的大学毕业生高达千万余人。国内大学生的就业压力由此可见一斑。

一、大学生就业现状及其成因分析

当前,我国大学生在毕业走向社会时,找到一份专业对口、待遇优厚的工作,对绝大部分大学毕业生而言,无异于痴人说梦。“先就业、再择业”口号的提出,恰恰说明大学生就业难的现实。笔者认为造成目前大学生就业难局面的原因有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

1.大学生就业难的内因分析。即大学生自身的原因。当代大学生自身素质与能力的不足,是造成其就业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第一,大学生的知识构成、专业能力存在欠缺。虽然国家一直在致力于推行素质教育,注重人才的培养,但培养出高质量的大学毕业生并非易事。目前,国内高校的普遍状况是:教育观念相对落后,教师队伍良莠不齐,教学内容跟不上时代要求,教学条件也不能完全满足现代化高等教育的需要。而学习过程中实践环节的欠缺,使得学生的动手能力不足。如果不能提高自身的含金量,即使就业环境好转、压力下降,就业困境也无法从根本上得以改善。

第二,大学生的就业能力存在欠缺。就业、求职并非是一项简单的活动,无论是正确认识就业、对未来职业生涯进行科学规划,还是真正开展求职活动顺利就业,以及就业后进一步的发展等,都是具有较高技术要求的。没有相应的就业能力是无法顺利完成求职、就业等一系列活动的。目前,国内高校普遍开始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就是针对在校生就业能力的一种培养。但仅仅依靠这一课程远远不够。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的指导水平普遍较低,不能给大学生带来真正具有实战意义的能力培养,许多就业指导课往往流于形式。建设大学生就业能力的系统、科学培养,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多元培养机制势在必行。

2.大学生就业难的外因分析。目前国内的各种环境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大学生的就业难。

第一,国内就业形势仍不理想。进入21世纪,国内外经济形势以更快的速度不断地进行变化与发展,这对于国内的就业环境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尽管自2009年下半年开始,

国内的就业形势趋于好转,但就业压力并未从根本上得以解决。众多有丰富工作经验的求职者尚不能顺利实现就业或再就业,更何况刚刚步入社会的大学毕业生。

第二,国家促进、保障大学生就业的措施尚不完善。国家已经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政策,但由于政策的执行并不能完全到位,且政策本身也并未完全涵盖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全部内容,因此这些措施尚不能构成一个促进、保障大学生就业的完善的体系。政府应当对于现有政策进行适时调整,并加大政府的干预力度,出台更多、更切合实际的配套措施,保障其实施,为大学生就业提供更切合其需要的帮助与服务。

第三,高校扩招的负面效应。1999年,基于解决部分经济问题与就业问题的需要,我国政府制定了以“拉动内需、刺激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缓解就业压力”为目标的高校扩招计划,并于年内正式实施。扩招使很多原本不能通过“独木桥”的人也顺利进入了大学校园。这原本是高等教育普及的良机,但许多高校因扩招准备不充分、盲目扩招,出现了教学资源、师资力量的不足,不能在水平不变的情况下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的现象,直接导致教育质量的下降。这也是造成当代大学生含金量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更为关键的是,随着2003年大学扩招后第一批学生的走向毕业,大量大学毕业生在突然之间全部涌入就业市场,而就业市场却没有足够的岗位可以提供给求职的大学生,客观上造成了供求关系的扭曲,对原本就因大学生毕业分配制度的取消而开始变得相对困难的大学生就业形势,造成了更加强烈的冲击。

第四,侵害大学生合法权益的现象大量存在。长期生活在象牙塔内的大学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常常遭遇合法权益损害事件。尤其是在其就业、创业过程中,初入社会的大学生几乎没有社会经验,对现实的估计盲目的乐观或悲观,一旦发生变化往往缺乏应对准备,而对于各种有可能损害自身合法权益的风险也缺乏基本的辨别与防范能力,因此才会出现大量侵害大学生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例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规范,甚至没有劳动合同,单方面扩大求职大学生的劳动义务等。

二、构建大学生就业、创业法律服务体系的必要性

大学生就业难局面的改善,需要国家、社会、高校以及个人的共同努力。笔者认为,其根本途径就是提高大学生的就业能力。但提高大学生自身的就业能力,单凭高校现有的大学生就业指导这一单一形式是远远不够的。提高大学生就业能力需要国家、社会、高校的共同努力,结合当代大学生的特点及就业形势需要,多领域、多角度入手,方可实现能力提高的目的。

大学生的就业能力主要涵盖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大学生自身专业能力,这个可以通过高等教育改革来实现,即重视高校教学质量的提高,强化大学生自身知识储备,提高大学生实

践水平以提升其专业能力。自身含金量的提高,必然会增加就业成功的砝码。而另一方面是大学生针对就业全过程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如对国家就业政策、措施的正确解读,当前就业环境的恰当分析,就业形势的合理预期,职业生涯的科学规划以及良好的就业心理状态、各种求职技巧、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等。这种综合素质的提高,并非高校通过课堂教育可以实现,也不是社会上各类职业培训、职业中介所能实现,必须建立专业的大学生就业及创业法律服务体系,才可以将工作做到实处,真正为大学生就业能力的提高提供帮助。

三、大学生就业、创业法律服务体系的构建设想

大学生就业、创业法律服务体系,是专门针对大学生就业、创业活动提供专业服务,特别是法律服务的公益机构,具有权威性、专业性、公益性等特点。笔者通过实地调研以及国外相关领域的经验借鉴,提出关于国内大学生就业、创业法律服务体系构建的初步设想。

1.大学生就业、创业法律服务体系的创建。鉴于大学生就业、创业法律服务体系的权威性、专业性、公益性等特点,该体系应当由政府主导、人力与社会保障部门直接负责或批准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创建。而服务体系建立的地域范围应当视不同地区高校分布的具体情况而定,至少应当在二级行政区划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服务体系,以满足大学生就业、创业的需要。除却实体创建之外,还应当结合网络技术创建对应的大学生就业、创业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以便更快、更好地为大学生提供专业帮助与服务。

2.大学生就业、创业法律服务体系的内容。第一,大学生就业政策指导。成功就业,首先要正确解读就业政策。目前国内大学的就业指导课程其任课教师多为辅导员等非专业人士,在国家大学生就业政策解读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大学生就业、创业法律服务体系的建立,可以聘请专业人士为大学生进行系统、规范、合理、实用的政策指导,其形式可以是与大中专院校合作在校内开展就业政策指导的专业讲座、印发就业政策宣传资料、提供就业政策咨询(主要是面对面咨询、电话咨询以及网上咨询)等。

第二,大学生就业环境分析。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充分了解实时的就业环境,有利于大学生就业前的充分准备。大学生就业、创业法律服务体系,通过对国内就业环境的实时情况的调查与研究,结合各地区、各行业、各工种的具体需要,结合各类大学生的自身特点,帮助其对未来就业环境做正确分析与预判。

第三,大学生就业信息交流。大学生就业、创业法律服务体系利用政府力量,整合各类用工、求职信息资源,使之科学化、系统化,采用资料免费发放、网络公布等方式,定期向大学生公布就业信息,做好信息传播的使者。同时,也可以与用人单位合作,召开各种招聘会议,协助用人单位与求职大学生进行有效沟通。

第四,大学生就业心理咨询。当代大学生普遍存在心理素质较差、对于社会竞争与社会

压力缺乏应有的认识、对于未来预期过高、不能正确认识自身的优势与劣势、过于自信或缺乏自信、心理承受能力差、不能直面人生的困难与挫折等情况。大学生就业、创业法律服务体系可以聘请专业的心理辅导人员,利用讲座、宣传、心理咨询与辅导等方式帮助大学生调整心态,辅助其做好正确的心理准备,迎接步入社会的各种挑战。

第五,个人职业生涯规划。每个大学生都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如果能正确认识并利用这些特点,为其进行切合实际的职业生涯规划,拟订一条正确、可行的职业道路,必然可以帮助大学生更快地实现就业目标。

第六,求职面试技巧培训。求职面试过程中,各种技巧的恰当运用,可以大大提高自身附加值,为求职成功加分。例如端庄合体的着装打扮、大方有礼的言谈举止等,都可以提高求职成功的几率。大学生就业、创业法律服务体系可以通过与高校就业指导课程体系合作,将各种求职面试技巧融入就业指导的课堂教学,使大学生快速掌握,进而运用与个人的求职过程中。

第七,就业、创业法律事务的咨询与解决。针对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的相关法律问题,如合同如何签订、违约如何追偿等,以及创业过程中的相关法律问题,如企业如何设立等,通过专业人士进行专业解答,让大学生了解自身合法权益,在合法权益受损时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特别是在问题发生时能够为大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以便问题能够得到顺利解决。为了强化大学生对于自身合法权益的认识,还可以通过讲座、宣传等方式普及劳动法律制度。

当前大学生就业难的局面并非一朝一夕造成,要想彻底改变这种现状,必须集合国家、社会、高校及个人的力量,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将措施落到实处,方能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真正改变大学生就业的困难局面。针对大学生就业、创业活动创建科学、规范的法律服务体系,必将成为今后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

1、周丹.论大学生就业法律维权

2、刘海军.当前大学生就业法律指导的不足与完善.

3、关新.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的缺失及其培养.

4、张涵,刘昕悦,张乐.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初探

文献来源:《教育与职业》2012年7月下

第18篇: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报告

建立健全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 推进城乡广播影视公共服务均等化

什邡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建立和完善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广播影视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实现广电事业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手段。大力发展广播影视事业,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是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什邡广电局将按照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理念的要求,加快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形成比较完备的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广播影视公共服务均等化。

按照规划,什邡广电局确立了广播电视灾后重建基本工作思路,即一个目标:三年夯实发展基础,五年形成全新格局。三大工程:全面恢复和提升宣传工作水平;努力拓展和强化网络服务功能;大力推进和规范人才队伍建设。六项任务:形成高质量、高水平的宣传工作体系;形成覆盖城乡一体化的双向交互式网络;建成运作规范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培养适应广播电视发展的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广播电视事业的相关产业;建立保障广播电视良性运行发展的工作机制。

形成高质量、高水平的宣传工作体系,主要工作包括建成功能齐备的广播电视业务大楼和设备设施,为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提供基础物质保障;继续推进“三名工程”,不断强化和改进宣传工作新机制;加强宣传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为全面提升宣传

1 工作质量全面提供智力保障。

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双向交互式网络,主要工作包括建成高质量、高水平的广播电视主干数字网络;搭建广播电视数字平台;城乡群众享有高质量的广播电视服务。

建成运作规范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主要工作包括建成功能齐备的农村广播电视中心业务用房和设备设施;形成立体的广播电视服务工作机制;建成适应农村广播电视服务的工作队伍。

培养适应广播电视发展的人才队伍,主要工作包括制定广播电视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广播电视人才培养工程;大力引进广播电视专门人才;全面提升广播电视专业人才素质。

发展壮大广播电视事业的相关产业,主要工作包括认真分析调研广播电视事业的相关产业发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找准相关产业发展的切入点;制定发展规划,依托广播电视事业,科学有序的发展相关产业。

建立保障广播电视良性运行发展的工作机制,主要工作包括制定完善广播电视工作绩效评估体系;改革广播电视工资薪酬体系;完善全面激励广播电视从业人员的工作创业激情的机制。

我市从农村广播电视事业的实际出发,有计划、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先后抓了已通电行政村的广播电视村村通、50户以上自然村的广播电视村村通和、20户以上自然村的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全市共投入资金4000多万元。同时,重点对广播电视发射台的调频和电视发射设备进行更

2 新改造,坚持扩大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取得了明显成效。“5〃12”大地震之后,我们结合灾后重建工作,大力推进农房重建光纤电视配套工程,加大有线电视分配网工程建设力度,逐渐增加广播电视入户率,截止目前,共发展有线电视用户70000余户。

2007年,我市分片区成立五个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分别为蓥华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洛水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师古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双盛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方亭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各片区的广播电视宣传协调工作和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具体工作,把广电服务机构往下延伸,逐步建立和健全广播影视农村服务机构。

加快发展我市广播电视的对策

一、发展目标

(一)服务内容

1、广播传媒

继续办好现有FM无线广播节目,一套有线广播节目,随着社会的需要,不断调整节目板块结构与节目内容,精办节目,针对广播灵活、快速的特点,扩充实时信息量,保持传统广播手段的阶段性优势。

2、电视传媒

在数字电视开播以前,继续办好已有的两套有线、一套无线节目。待数字电视开通后,仍然采用模拟与数字同时并存,逐步过渡到数字化。在内容上要和社会需求保持与时俱进,充分发挥电视传媒的优势,为人民群众带来丰富多彩的节目。

3、增值业务

广播电视网络的资源十分丰富,就有线广播电视网而言,目前的利用率不到40%。采用数字编码调制技术后,网络的传输能力可以成倍的增加。因此,利用广播电视网络资源,开拓增值业务是广播电视产业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增长领域,增值业务的主要形式是满足个体需求的点播,如:视频点播(VOD)、音频点播(AOD)与信息点播(IOD)等。

(二)经济创收与投资

发展广播电视离不开经济上的支持,随着广播电视的全面走向市场,经济创收已是广电行业的一项重要活动。在2004年全市广播电视创收1237万元的基础上,2010年实现创收翻番的目标,达到3500万元。

(三)事业发展目标

为广大受众提供广电节目与信息内容服务是广电产业的目的,事业基础性建设是手段。建立采集、编辑、制作、播出于一体的电台、电视台节目生产网络系统;通过卫星、有线传输网实现广播电视节目的电子交换,提高节目、节目数字库的利用率;逐步建立一个有线、无线与空间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体系。

二、实现目标的对策与措施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强力推进“村村通”工程。

国家新一轮“村村通”的目标是在“十一五”期间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我市有 多个“村村通”建设点。完成好这项任务,将从根本上改变我市农村广播电视事业落

4 后面貌。结合农村经济和自然条件的实际,采用以有线电视为主,兼容其他手段的覆盖方式,使广大农村群众与城市居民共同公平分享广播电视资源。有线电视应用先进的光纤技术,既能够满足群众看好电视,还能将广播信号和电视信号共缆传送,为镇、村两级广播站(室)节省大量费用。我们必须加大重视力度,利用“村村通”工程契机,力争在2010年9月之前,将有线电视延伸到全市20户以上自然村。充分利用灾后重建的大好机遇,推进农房重建光纤电视配套工程建设,夯实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络。

2、加快广播影视数字化进程。

以加紧实现全市有线电视数字化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广播电视的数字化。大力推动广播电视传输网络整合进程,全面推进有线广播电视由模拟向数字的整体转换,以“政府支持、行业指导、用户接受、公司运作”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大力发展付费广播电视业务和多种信息服务,建立信息平台,使数字电视用户初具规模,业务领域不断拓宽,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极积推进电台、电视台制作播出系统设备的数字化、网络化,建立节目制作平台,初步实现新闻节目制作数字化、网络化,提高媒体资产管理水平,增强广播电视媒体的市场竟争力。

3、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广播电视技术人员的政治学习,提高政治责任感。建立一整套的广播电视安全优质播出体系,把传输、覆盖等部门有机地融于一体。制订各种标准和制度,为广播电视各部门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建立一支反映速度快、业务精、政治嗅觉的管理维护队伍,采取多种技术手段,保障播出安全。通过建立安全播出长效机制,搭建市、镇贯通的

5 广播电视安全指挥调度体系,制定安全播出应急机制预案,不断提高反应速度和强化安全播出防范意识。做到平时安全不放松,关键时刻能上去,确保安全播出万无一失。

(二)探索优良的运行模式。

1、坚持政府主导。

建立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单靠广电部门难以完成任务,需要各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需要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只有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才能按中央要求把缩小城乡差距、构建广电公共服务体系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纳入扶贫攻坚计划,纳入干部考核的内容”。因此,始终坚持政府主导是建立健全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的根本保障。

2、推进技术创新。

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根本动力是技术创新。在广播电视方面,统筹无线、有线、卫星等多种技术手段,在农村因地制宜推行无线覆盖、有线联网和卫星覆盖,三者并用,使得农村广播电视传输覆盖得以迅速发展,收听收看效果得到显著提高。

3、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广播电视局既履行公共服务的职能,又承担经营和创收任务。在财政体制方面,公共财政投入应逐渐增加,实施分类投入,主要投入无线传输等纯公共性质的基础设施建设,有线网络等准公共性质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多元化筹资;内容服务投入主要依靠电台电视台创收和自筹经费。对服务业务进行分类,

6 无线广播电视、卫星电视作为纯公共产品在技术服务和内容服务两个方面都实行免费制;有线电视作为准公共产品在技术服务方面收取一定的收视维护费。

4、注重制度建设。

不断探索“村村通”的新路子和新经验。着力把我市“村村通”工程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用政策固定下来,并推广开去。建立适应市场经济条件的广播影视公共服务制度,探索以组织支撑、财源支撑、政策支撑及管理监督为核心内容的制度创新。

5、实现提供主体的多元化

采用经济政策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广电公共服务,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民营资本进入农村有线电视分配网建设;在农村节目制作方面,除了电台电视台外,引导和鼓励社会企业参与农业节目的制作和农村电影拍摄。

(三)构建人才保障体系。

加强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文化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积极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在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服务人民。

加大业务技能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以基层和农村公共服务人才为重点,整合资源、完善机制、创新内容、扩大规模,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门类的公共服务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完善选拔和激励竞争机制。制定落实选拔、任用、激励、评价等方面的措施,吸引各类

7 优秀人才进入广播影视公共服务领域发展,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广播影视公共服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宣传,形成一支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广播影视公共服务队伍。

关于灾后重建项目建设的情况

我局列入“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项目共4个,分别是“什邡市广电中心改扩建工程”、“有线电视网络建设”、“乡镇广播电视站建设”、“电影院建设”,现将灾后重建项目建设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分项规划

根据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和国家广电总局《汶川地震广播影视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我局认真做好各项目的分项规划工作。

(一)什邡市广电中心改扩建项目

该项目由北京市对口援建,项目规划由我局负责拟制,经过认真、反复的调研、论证,形成了《什邡市广电中心项目规划意见书》,对项目选址、投资规模、建设规模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划。什邡市广电中心改扩建工程,在什邡市广播电视现在的办公区选址,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由北京对口援建资金解决),包括维修加固原办公用房2900平方米,新建技术业务用房2700平方米,迁建广播电视发射塔一座(550万元),新购摄录编设备系统(1200

8 万元),该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二)有线电视网络建设项目

该项目由我局自筹资金完成,我局工程技术人员在多方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什邡市广播电视网络建设项目规划意见书》,对全市广播电视网络灾后重建进行了认真的规划。项目书完成后,我局还根据实际,分别制定了《直播卫星覆盖方案》、《新农村综合信息网建设方案》、《市区广电网络灾后重建规划方案》、《乡镇广电网络设备调整方案》、《增值业务发展规划》等,作为《项目书》的有机组成部分。有线电视网络建设项目,包括建设主干网络1480公里,安装有线电视用户7万户两大建设内容,总投资4200万元,自筹资金解决。

(三)乡镇广播电视站建设项目

《乡镇广播电视站项目规划意见书》己拟定,包括15个乡镇广播电视站重建和设备购置,按国务院《条例》要求,乡镇广播电视站与乡镇综合文化站合并建设,在具体规划时,我局还规划了15个乡镇广播电视站,投资规模为469万元(中央专项资金解决),并先后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规划和建设局递交了《关于镇综合文化站增加投入的说明》。

(四)电影院建设项目

该项目包括两大部分,一是城市电影院建设,二是农村电影院建设。城市电影院建设,己列入什邡市文化艺术中心大项目中,我局拟定了《什邡电影院项目规划意见书》,总投资规模1480万元(由北京对口援建资金解决),设放映厅4个,座位900个。

9 《农村电影院建设项目规划意见书》,规划建12个电影院,其中150座电影院3个;200座电影院7个;250座电影院2个;12个农村电影院总投资1868万元,由中央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解决。

(五)广播村村响工程

我局以什广发[2009]23号文报发改局,并经市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将“广播村村响”工程纳入中央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预算,包括镇、村两级广播站(室)的建设和配套设备设施,总投资388.12万元。

二、项目建设情况

(一)什邡市广电中心改扩建项目

该项目于2009年4月2日正式开工,之前完成了拆迁、环评、设计等各项准备工作。目前己进行地基部分(消防水池)的建设。广播电视发射塔建设的用地手续正在办理之中,环评的各项准备工作己进行完毕,摄录编播设备采购方案己初步确定,待土建项目完工后,迅速实施。

(二)有线电视网络建设项目

我局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规程》,并规程实施。目前己完成主干线架设170公里,栽埋电杆2000余根,己完成农户安装签字手续27000余户,安装农村有线电视21000余户。

(三)乡镇广播电视站建设项目 该项目还未开工建设。

(四)电影院建设项目

10 该项目在规划设计阶段,未开工建设。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三日

第19篇:我国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

我国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问题与完善

孙健,邓彩霞 2011-03-29 09:16:58 http://www.daodoc.com 来源:《国家行政学院院报》

依据我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规定,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1]目前,全世界约有6.5亿多残疾人,占人口总数的10%左右。其中,我国共有残疾人8296万人,占总人口的6.34%,涉及近1/5的家庭。我国残疾人数量众多,是世界上残疾人最多的国家。[2]残疾人属于特殊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生存、生活和发展能力大大低于普通人。根据罗尔斯的正义原则,社会弱势群体的需要能否得到满足,是衡量一个社会是否公平正义的重要尺度。

残疾人公共服务是为满足残疾人生存和发展以及自我实现所需而提供的具有一定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社会服务,是以信息、技术或劳务等服务形式表现出来的一种特殊的专门针对残疾人群体的公共产品。从具体领域来划分,残疾人公共服务主要包括生活照料服务、社会救助服务、社会福利服务、社会保险服务、医疗康复服务、教育服务、就业服务、文体服务、无障碍环境服务和法律服务等。残疾人既是社会的一部分,拥有和健全人一样的公民权利,同时又由于身体条件障碍,无法同健全人一样实现其权利诉求,需要建构和完善专门针对残疾人的公共服务体系。

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就是指公共部门运用公共权力,根据残疾人的需求,通过多种机制和方式的灵活运用,为残疾人所提供的多种内容与形式的公共服务,以及为实现公共服务供给所形成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的总和。[3]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既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残疾人基本权益,帮助残疾人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主要途径。重视残疾人公共服务,构建完善的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既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也是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与发达国家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我国广大残疾人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以及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1.残疾人公共服务理念不到位。就政府而言,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存在高度集权的公共行政传统,缺乏具有服务理念的行政文化环境,不论是与残疾人服务有关的部门,还是公务员个体都普遍存在对残疾人服务重视不够的现象。[4]政府各部门及其领导至今在相当程度上距平等看待残疾人、尊重残疾人、树立新型残疾人观、明确政府在残疾人社会支持体系中应该承担主导力量的角色,还存在一定距离。就社会环境而言,有利于残疾人生活和工作的社会氛围较差,社会环境障碍诸多。就企业用工来说,乐意为残疾人提供工作岗位的企业较少,残疾人就业门槛比较高,有些企业排斥残疾人就业,尤其是对于精神残疾人排斥现象更为突出。有些企业尽管愿意有选择性地接收残疾人就业,但工资及其他待遇严重偏低。另外,就残疾人群体自身而言,正因为社会对残疾人缺乏关爱和温暖,许多残疾人不能也不愿意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和社会活动,从而限制了自身的发展,再加上受自身身体条件以及所受文化教育程度等因素的限制,权利的诉求途径和实现方式极其有限。

2.残疾人权利保护未得到足够重视。虽然我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5]但长期以来,社会中仍存在一些关于残疾人的不全面的认识:残疾即残废;残疾是个人命运中注定的悲剧和灾难,不可违抗;不把残疾人看作是事实上的公民等。甚至有些人认为残疾人是一个被动的、没有相应能力的、需要被照顾和救助的人群,即通常所说的“残疾的医疗模式”,忽视了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方面应有的权利,致使其基本公民权益得不到真正的保障。如在残疾人政治参与权利的保障方面,我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只是泛泛一提,并没有对保障残疾人政治参与权利所涉及的机构、程序、具体便利措施、法律责任等做出特别的规定。也就是说,残疾人政治参与权利的平等保护没有进入国家立法者的视野,人们的视野依然停留在对残疾人日常生活的救助和身体的照顾上。[6]这些做法潜在的前提就是把残疾人排除在社会主流之外,并当作非完全权利享有者来看待,即仅仅把残疾人当作权利客体,而不是视其为平等的社会主体予以相应的权利尊重。

3.残疾人公共服务主体单一。目前,我国残疾人公共服务涉及民政、财政、卫生、教育、劳动人事等多个部门。而且过于行政化的管理风格和单一的公共服务主体容易使残疾人公共服务事业缺乏活力和效率。从国际经验来看,慈善组织等非政府组织是推动残疾人公共服务发展的重要力量。目前我国慈善组织在残疾人公共服务领域所发挥的作用仍非常薄弱,受限制条件较多,导致其参与积极性不高。另外,非营利组织与市场主体对残疾人公共服务的运作参与不足,社会公众普遍沿袭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传统观念,对残疾人公共服务的关注度不高,认为残疾人公共服务仅仅是政府的事,社会力量无须过多介入。这就导致了残疾人群体的服务需求和表达渠道不畅,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与供给渠道单一。

4.残疾人公共服务主体职责不清晰。残疾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为其提供基本生活服务与个体发展服务,保障其基本权益更是政府的基本职责之一。然而,现实中却普遍存在着残疾人公共服务政策得不到有效落实、所提供的公共服务不能满足残疾人的基本需求、政府公共服务行为不规范、残疾人公共事业发展缓慢等现象。2009年的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数据表明,超过一半的有就业能力且在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没有就业,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全国水平的54.6%;49.5%的城镇残疾人和65%的农村残疾人需要生活救助,仅有23%左右的残疾人享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近40%的残疾人未参加任何社会保险,40.5%的城镇未就业残疾人和76.9%的农村未就业残疾人仍然靠家庭供养。[7]由于在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中过分强调了家庭和残疾人的自我保障功能,对责任主体缺乏明确的规定,公共财政的投入比较少,保障资金短缺,残疾人社会保障还没有真正发挥社会安全网的作用。据粗略估算,当前我国有将近三千万残疾人的生活状态低于社会平均值。这些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在于公共服务提供主体的职责不清晰所致。

5.残疾人公共服务不均等。残疾人公共服务不均等主要体现在城乡以及较之健全人公共服务的提供与享有方面。

首先,在残疾人城乡公共服务的提供方面,我国8296万残疾人中有6225万人生活在农村,占残疾人总数的75.04%。[8]受城乡分割、二元社会格局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农村残疾人的公共服务严重落后于城市,城乡残疾人公共服务的发展水平严重失衡。部分城镇残疾人公共服务开始向满足残疾人发展需求推进,而农村残疾人公共服务仍基本上停留在生存需求层面,甚至在有些地方,残疾人的生存问题都面临着困境,更遑论发展需求的满足,“因残致贫、因残返贫”的现象比较普遍。当前用于改善和提高残疾人公共服务的各项文化体育设施、无障碍设施和福利活动大多数是围绕城镇残疾人展开的,农村残疾人参与较少,尤其是在我国中西部地区,农村残疾人主要依靠家庭帮扶和个人努力来解决生活问题,面向残疾人的公共服务非常少。[9]据2009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检测数据显示,残疾人中最迫切的需求仍为医疗救助,城镇为56.3%,农村66.2%;其次为生活救助,城镇为49.5%,农村为65%;第三位是康复救助,城镇为26.5%,农村为32%;第四位是教育救助,城镇为7.6%,农村为13.9%。[10]由此可见,在我国,在残疾人公共服务提供普遍不足的前提下,城乡残疾人公共服务差距依然明显。

其次,残疾人公共服务与健全人公共服务缺乏均等化。与健全人相比,直接与残疾人生存权、健康权、发展权相关联的基本生存需要、健康需要、社会发展需要的公共服务缺乏均等化。在生活状况方面,据2009年度全国残疾人状况检测数据显示,残疾人状况与全社会平均水平差距依然较大。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全国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7.9%。[11]在残疾人无障碍环境服务的提供方面,由于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力度不足,被挤占、损坏的情况时有发生;车辆、买卖的摊位占据了导盲带,盲道成了停车场;有的坡道变成了自行车、摩托车、小车车道;盲道断头路现象处处皆是。

最后,在残疾人教育服务方面,较之健全人,残疾人教育的机会、过程、质量都相对低下,例如能够接受高等教育的残疾人比例就相对较低,我国现有8296万的残疾人,每年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不超6000人,按照比例粗略估计每年适龄青年上大学的应为百万之多,而目前其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低于06%,与我国普通高等教育23%的毛入学率相比差距甚大。[12]

当前我国残疾人公共服务的弊端日益凸显,客观上要求从理论到实务都需要对残疾人公共服务进行积极的探索。

1.树立公共利益至上的服务理念。现代治理理论认为,“随着公民社会能力、网络化和沟通结构的扩展,科层统治的观念已经逐渐转变成公共领域内多方面的互动,这种多方面的互动过程以话语体系为导向,具有非等级、水平性、合作性的特征。”[13]在公共领域中,多元合作意味着政府、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在制度规范的框架下分享公共权力、分担治理责任、共享公共利益,而政府在治理中的责任主要是通过公共政策以及各个方面的政府过程去引导社会合作行为,在合作行为中创造出社会和谐的机制,从而获得一种多元合作的和谐秩序。

根据现代治理理论的基本观点,在为残疾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如果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都致力于为社会做出有意义的贡献,那么,公共利益就会得到更好的实现。因此政府部门应时刻牢记服务理念,强调在民主对话、协商沟通的基础上,建构政府与社会组织、社区以及民众之间的合作互动关系,重视建立、完善有效的公民利益表达机制。同样,残疾人公共服务也应当以残疾人的公共利益为基本出发点,以残疾人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为基本目标,以残疾人的满意度为最终评判标准。另外,政府部门要倡导全社会共同关注残疾人公共服务的意识,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的基本氛围,为残疾人平等拥有公共服务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基本生活、康复医疗、教育就业、社会参与和维权等方面为残疾人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从而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2.确立以权利为本位的价值取向。罗伯特·丹哈特与珍妮特·丹哈特等人提出的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公共服务是政府行为的本质所在,政府及其公务员的首要任务是帮助公民明确表达并实现其公共利益,而不是试图去控制或驾御社会,即要热衷于“服务而非掌舵”。公民不仅是国家的主人也应是公共管理行为主体,公民权在公共管理过程中占据着核心地位。实际上,新公共服务理论所强调的是一种以公民为服务对象,以尊重公民权、实现公民利益为目标,重视社会、公民参与,以实现公务员、公民、法律、社会协调运行的综合治理模式,其典型特征是以公共服务为核心,以民主参与为手段,以是否实现公众利益为评价标准。[14]

对于残疾人而言,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应当以保障残疾人的基本权利为宗旨,围绕残疾人的基本生存权及其发展权设计适当的公共服务制度,不断满足残疾人的公共服务需求。国家和社会应当改变把残疾人仅仅作为医疗对象或者救济对象的不准确看法,认识到残疾人既是权利的享有者,也是整个社会生活的积极参与者和创造者。国家和社会应当以权利为本位、以人为本位,全面保障残疾人的权利。[15]当代美国著名学者罗纳德·德沃金也认为:我们要“认真对待权利”,尤其要认真对待少数人的权利,每个人都应受到同样的尊重和关心,作为一个平等的人而受到同等对待权利是基本性的,而平等地进行权利义务的分配则是派生的。[16]因此,需要在“以人为本”的思想指导下,摒弃传统的对少数人“医疗模式”的心智模式,将残疾人视为社会中的“正常”一员,理应和其他人一样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

3.注重公平优先的价值标准。按照罗尔斯在其《正义论》中的观点,公平最基本的思想应该是:第一,每个人与其他人同样拥有最广泛的基本自由权利和平等的机会;第二,正义原则要求制度合乎社会中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17]这就意味着社会公平取向不仅力求在经济、法律制度与法律程序上充分保障每一个人的平等权利和机会,而且要求对社会弱势群体给予利益优惠,为那些最少社会的成员提供利益补偿。前者注重平等的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并主张基于个人的贡献和能力获得对称的收益;后者则注重社会某种补偿机制和再分配政策,是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够处在平等的地位上。[18]当下,完善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需要从公平公正出发,促进残疾人公共服务均等化,从而保证残疾人平等享有公共服务的发展成果。

首先,在推进城乡残疾人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方面,力求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即将残疾人公共服务纳入城乡统筹发展的范畴,逐步缩小残疾人公共服务的城乡差距。这就需要通过为农村残疾人提供公共服务的特殊方式,来逐步缩小残疾人公共服务方面的城乡差距,如政府向农村残疾人提供生产发展基金,提高农村残疾人家庭金融资本,从而增加残疾人收入,改善残疾人生活。

其次,在残疾人公共服务与健全人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在制度设计层面,需要把残疾人服务体系纳入到整个国家公共服务体系建构的规划中,切实保障残疾人公共服务需求得以满足,力求达到古人所向往的大同社会提倡的“鳏寡孤独残疾皆有所养”的理想状态,这其实也是今天衡量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标准之一。如此,残疾人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和实效性才能得以真正提高,残疾人公平优先的价值标准才能得到真正体现。

4.建构多元合作的残疾人服务机制。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这样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多元公共服务需求。公共利益是公共管理的终极目标,公共管理者应当树立合作治理理念,力求构建政府主导、企业、非政府组织和公民共同参与多元合作的残疾人服务网络机制,以共同创造并维护和实现公共利益。当代著名治理学者格里·斯托克也认为:治理指出自政府,但又不限于政府的一套社会公共机构和行为者,即治理主体构成超出政府组织体系,而且多个行动主体分担管理职能”,“涉及集体行动的各个社会机构之间存在着权力的相互依赖关系。[19]

残疾人较健全人更加需要社会服务,在这方面,无容置疑,政府需要肩负主导责任,在城市可通过建立以市区为支撑、以街道为依托、以社区为基础的残疾人公共服务网络;在农村可通过建立以县残疾人公共服务中心为龙头、乡镇残疾人服务站为主体、村残疾人服务员为基础的乡村残疾人公共服务网络。[20]但要真正全面满足残疾人社会服务的需求,还应当依赖社会或民间力量的参与,包括大力发展各类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组织并使之网络化,用政府的公共资源调动民间或社会的人力、物力与财力参与到残疾人事业中来。[21]例如,政府应该在管理和监督的基础上,简化慈善组织、基金会等准入门槛,完善税费减免政策,对民办的残疾人公益服务组织不仅应实行免税政策,还应当有相应的直接的财政投入。许多实践案例证明,对于残疾人而言,政府支持、社会群体支持和个体支持相互补充、相互依存,才能更好地为残疾人这一特殊困难的社会阶层提供基本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帮助他们减轻来自经济、社会和心理等方面的压力,从而使他们提高生活质量,有尊严的生存和生活。

5.完善残疾人公共服务职责体系。残疾人作为特定的社会弱势群体,为其提供基本生活服务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其基本权益亦是政府的基本责任。政府对残疾人公共服务的职责主要在于制定公共服务政策,供给基本公共服务,监管公共服务市场,规范公共服务行为,推动公共服务发展。

其一,在国家公共服务总体系中,制定国家残疾人公共服务发展规划,确定国家层面的残疾人公共服务发展战略与基本目标,以之作为指导残疾人公共服务事业发展的基本制度。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残疾人公共服务建设,因地制宜制订地方各级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其二,加强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有赖于政策法规的保障,政府作为政策法规制定主体有着义不容辞的职责。而在政策制定中,需要在满足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政策的基础上,侧重研究、制定满足残疾人发展需求的政策,通过制定公共政策,对残疾人提供公共政策支持;通过运用公共权力对社会资源的重新分配,给予残疾人弱势群体以特别的物质保障。尤其是国家在制定农村残疾人公共服务政策时,更应该充分考虑向农村残疾人倾斜,如在农村合作医疗方面给予特殊优惠政策等。在残疾人权益保障方面,国家可以通过立法彻底保障残疾人权益,以此来改变长期以来主要依靠执政党的政策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行的行政规章来保护残疾人权益的状况。

其三,加大残疾人公共服务的财政支持,建立稳定的残疾人公共服务建设经费保障机制,从资金上切实保证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

总之,完善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需要树立公共利益至上的服务理念、权利保障的服务宗旨、多元主体合作的服务机制、清晰明确切实的服务职责、公平公正的价值标准。从理念、价值、主体、行为等多维度建构一个完整、系统的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如此残疾人事业发展才会有更加坚实的基础,政府的公共服务体系也将日趋完善,这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主旨,以及落实和谐社会思想精髓的具体体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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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国务院印发规划

确定44类80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 人民日报 》( 2012年07月19日 02 版)

本报北京7月18日电 (记者朱剑红)国务院近日正式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把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是我国公共服务发展从理念到体制的创新。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职责,要按照“以人为本,保障基本;政府主导,坚持公益;统筹城乡,强化基层;改革创新,提高效率”的基本要求,着眼制度设计、系统规划、整体推进,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取向是:供给有效扩大;发展较为均衡;服务方便可及;群众比较满意。

《规划》较为全面系统勾勒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各项制度性安排,是“十二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构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规划》主要内容有七个方面。

一是明确“十二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和项目。在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及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确定了44类80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如公共教育领域的义务教育免费、寄宿生生活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等。

二是按照服务对象、保障标准、支出责任、覆盖水平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每一项基本公共服务的国家基本标准,旨在体现公民权利、政府责任和基本公共服务工作目标,以明确基本公共服务在国家层面的管理和技术规范。所有标准的内容均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提出。

三是实施一批保障工程,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等,改善各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条件,健全服务网络。

四是要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健全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加大公共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倾斜力度,把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向基层,缩小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促进资源均衡配置、发展机会均等。

五是建立与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增长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增长机制,明确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财力保障机制,切实增强各级财政特别是县级财政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

六是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在坚持政府负责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七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明确各地区、各部门责任分工,加强评估、监督和问责。

加快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本报评论员

《 人民日报 》( 2012年07月19日 02 版)

国务院印发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了加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总体部署和重大举措。这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规划》的提出集中体现了我们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对于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及扩大内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首部国家级专项规划,对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不仅是我国“十二五”时期乃至更长一段时期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发展建设的行动纲领和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也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既是人民群众基本权益的重要内容,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客观要求。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发展建设,我国经济实力、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显著提高,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框架初步形成,为颁布和实施《规划》奠定了良好基础。但相对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尚为滞后,特别是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发展失衡、可及性差的矛盾十分突出,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需要多方面探索和实践。

《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时期,要实现“供给有效扩大、发展较为均衡、服务方便可及、群众比较满意”的主要目标。实现这个目标,关键在于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确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布局。着力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管理运行机制,完善财政保障机制、监督评价机制,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通过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规划一体化、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衔接、加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扩展等实施路径,使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使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可衡量、可评价,切实解决好社会发展领域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盼。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必须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贯彻好落实好《规划》,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和重大任务。要深刻认识颁布实施《规划》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明确各地区、各部门责任分工,完善监测督促机制,抓好进度落实。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在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导下,紧密结合实际,编制实施省级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规划或行动计划。加强绩效评价和监督问责,全力确保规划完成。

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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