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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育事业数据统计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6:02:39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数据统计

一.数据统计(2013年北一经营情况)

收入:4096267元 其中自营3296845元

成本:自营部分 直接成本72.1%,

水电、社保、维修、其他成本8.52%

员工工资成本:17.53%毛利:19.5%

档口收入:799422元 提点净收入:103785元

二.情况分析

1.员工工资发放比例过高。

2.毛利率偏低。

3.餐厅员工个人人均产值未足1.2万元,用工过多。

4.餐厅辅助成本过大,(主要是水电、社保、维修)。

分析原因:

1.两个假期拖后腿,特别是寒假值班,收支严重不平衡,特别是辅助成本过大。

2.由于餐厅自身面积大,设计不合理,导致餐厅固定支出加大,特别是员工的人数增

多。

3.由于餐厅定位于双效兼顾,突出服务,服务性、公益性品种过多,导致利润点低。

4.餐厅有浪费情况,要加强细节管理。

三.工作思路(2014年北一预估情况)

根据餐饮中心的要求(强推一碗制及半份菜两项工作),结合北一餐厅实际情况(经营模式的转变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准备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展开工作:

自营部分分成4个小组:

1.大伙组:常规大伙部分的经营,人员 14人 ; 人均产值 1.3万;毛利率19-21%

2.白案水煮组:人员2人;人均产值 2万;毛利率23-25%

3.红案外卖组:人员5人;人均产值2万元;毛利率28-30

4.服务组(半数人员算到自营部分): 人员13人,工资2.1万,按15%返回比例需

要14万销售来支撑。

形势评估:

自营部分:收入32.2万/月*9=289.8万毛利23-25%。

(备注:人均产值1.2万元,员工工资原情况下)

工作要求:

1.形成激励机制,多劳多得。

2.严格执行小组承包,单独核算。

3.为了提高积极性,降低员工风险,建议设保底工资。

4.承包小组细则借鉴于北二特色中炒组。

档口部分:(共13个档口)

1.根据2013年和2014年档口的数量和经营模式及品种结构来预估:

收入1.5*30*9=405万

净提点40.5万

2.工作要求:按照各自所签合同来协调管理。

北一餐厅:陈捷

2014年3月22日

推荐第2篇:教育事业统计安装步骤

教育事业统计软件安装步骤:

第一步:先安装2012年的软件。

1、安装Windows XP SP3补丁。

2、安装软件安装补丁。

3、安装教育统计系统安装包(1.8)。

4、升级2012年教育统计系统升级包(1.816)。

5、导入山东省编码

6、导入2012年全国汇总后数据(导入办法参照:数据库替换使用步骤)。

第二步:安装2013年的软件。

1、2013教育统计系统安装包(出现安装问题参考:2013年教育事业统计软件正式安装注意事项)。

2、导入山东省编码3。

推荐第3篇: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总结1

201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总结

我园从事教育统计工作始于2014年。在从事教育统计工作过程中,通过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文件,我园深深地认识到,教育统计是认识教育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重要依据,是对教育进行宏观决策、实行科学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做好教育统计工作,对于指导和监测教育计划、规划的执行,对于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发展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尽管教育统计工作繁重复杂,凭着对党的教育事业的执着追求和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我园还是认真的教育统计工作,在统计岗位上勤奋工作,甘于奉献,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在工作中,我园认真贯彻统计法,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依法开展教育统计工作。中心校召开的有关统计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要求和任务。通过努力,我幼儿园出色地完成了各项统计任务,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真实,为我幼儿园教育管理工作提供准确的数据和科学依据,受到了领导、基层和同志们的好评。

为做好本园的教育统计工作,我园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立教育统计工作制度

做好教育统计工作,完善的制度是保障。我幼儿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教育部《教育统计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县教育局教育统计工作方面的有关意见。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中心校以及全中心校幼儿园的讨论,制定了《xx幼儿园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规范》使全园的教育统计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任务明确,措施到位。

二、健全教育统计工作网络

为做好我幼儿园的教育统计工作,我幼儿园建立了教育统计小组。小组成员均明确了统计工作职责。并制定了《xx幼儿园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管理制度》通过制度和网络建设,使全园教育统计工作有了一套完善的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工作成绩非常显著,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三、确保教育统计数据准确

统计的生命在于真实,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者的中心任务。我幼儿园教育统计人员深刻的认识到,幼儿园是教育统计工作的基层单位,其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是分析教育事业的基础。因此,保证统计数据的质量,确保每一个数据准确可靠非常重要,我幼儿园对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的要求和把关非常严格,经常为了弄清、弄准一个数据而反复在幼儿园研究。在数据真实准确的基础上,我幼儿园又对数据进行综合分析,从数据的体现和变化当中,查找分析教育的规律和发展趋势。

四、加强教育统计资料管理

在幼儿园领导的倡导和要求下,我幼儿园建立了统计资料档案制度。统计资料档案的保管、调用和移交,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统计数据按要求整理,装订整齐,保管规范。我幼儿园认真学习钻研计算机知识,建立了教育统计数据库。自己能够熟练操作电脑,设计表格,完成年度统计报表。

我幼儿园在教育统计的岗位上,默默工作,无私奉献,做出了一定的成绩,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表扬和肯定。但是,教育统计工作无止境,我幼儿园的工作还存在着缺点和不足,与上级领导和业务部门的要求相比,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要求相比,很多地方需要提高和改进。我幼儿园会在本职岗位上继续努力,做出新的成绩,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推荐第4篇:教育事业统计问题汇总

2013年春教育事业统计汇总

一、基础教育

1、学生数与班额对比,要求班额的上下限要与学生数对应。

2、上学年参加国家体制健康标准测试人数,除非上年学生数为0

否则需填表,需达上学年学生数95%。中心校以上学年体检数应填报。

3、无厕所、无水源等需填报

4、学校安全保卫人员中心校以上若为0需核实,小学、初级中学

保卫人员若大于5人需核实。

5、在园幼儿数、中小学学生数、女生数若占总数小于35%需核实。

6、受过学前教育学生数与小学招生数相比小于90%需核实。

7、小学5周岁及以下及初中10周岁以下数字需小,且需核实。

8、小学、初中研究生学历与2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需核实。

9、所有教师均需培训,上学年只要有教师就需培训。

10、参加国、省培的教师,时间在一年以上的不需填。

11、在校生人数要小于留守儿童与随迁子女之和。

12、信息技术课每周不允许大于2节。

13、中小学班级数需小于522表中的普通教室数,教室数大于等于

普通教室数,教室数的多媒体网络教室大于等于普通教室的多媒体教室数。

14、绿化用地面积、运动场、图书、数字资源量、数字图书等相关

指标不能漏填,且需按实际情况填写。平板电脑数需注意,数

字不应太大。

15、办学条件的教室面积需与教室数对比,教室均面积需大于30

平方小于250平方。

16、512校舍中的厕所面积需填报,体育馆面积需核实。

17、学校占地面积减去运动场和绿化用地面积与学校512校舍面积

比对应小于10层大于1层。

18、112表格的各项达标情况需与512校舍和

522、531相关指标对

应。

19、主城区需填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但不允许填农村留守儿童;镇

区、乡村留守儿童必填,可以填随迁子女,不允许填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20、有学生必须要有教师和相关办学条件。

21、校内外学龄人口需大于等于在校学龄人口。

22、上网方式不允许填拨号上网。

23、大班额,小学小于46人,中学小于50人,小学

一、

二、三年

级及中学

一、二年级需控制好。乡村不允许有61至66人以上的班级,镇中心区最好没有。

24、有寄宿生、512表需有学生宿舍且需要填食堂面积。

25、心理健康专任教师高中可填1;初中、小学不允许填。初中、

小学兼职心理教师只能填1。

26、两张变动表中上学年学生、教师数需与上学年学校完全一致,

撤销学校也需填接头数。

27、小学学生大于14岁,初中大于16岁,高中大于19岁需附说明。

28、学生变动表中其他不允许填,退学高、初中生需少填,小学不

允许填,死亡及退学主要原因其他不允许填,退学原因失能不允许填、高中不能填路途遥远。

29、初中共青团员有但很少;高中共青团员需填且数字应与在校生

对比,党员可有但极少。

30、占地面积大于70000平方米,资产大于2000万元需核实清楚。

二、中等职业教育

1、学校历史沿革需填写(111表)

2、接入互联网宽带应小于100M,大于2M

3、应届毕业生就业数(112表)加上应届毕业生升学数(311表)

应小于等于应届毕业生数,且必须填。

4、在校生中寄宿生人数应小于在校生人数,且与511要对应(有

宿舍)。

5、上学年参加国家体制健康测试人数需与上年度对应且小于等于

上学年学生数。

6、安全保卫人员需填,若大于5需说明。

7、311五年制高职中职段招生和预计毕业生数需与342表相关指

标对应。

8、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应大于等于双师型教师。

9、职业教育有专任教师及正常应有实习指导课教师(422表、424

表)。

10、只要有教师就应该有专任教师,正常应有实习指导课教师。

11、511教师面积要与后面521N表的教师数对应,教室均面积需小

于200平方米。

12、若有非学校产权教舍建筑面积,则521表要有非学校产权占地

面积、固定资产等。

13、521表中学校占地面积减去绿化用地面和运动场地的面积需与

校舍面积对比,得出楼层应大于1层小于10层。

14、522表各项指标不能漏填,平板电脑数字不能过大,固定资产

减去教学实习设备、仪器设备需与校舍面积进行对比。

15、522网络信息结点教室不能过大,上网课程数与网络信息结点

和前面的网络接入对应。数字资源需填,受过信息技术培训的专任教师小于等于专任教师。

16、已撤销学校办学条件需删除。

17、职业高中学校不允许有五年制招生和预计毕业生。(天长)

18、小于14岁与大于22岁的学生数需与进一步核实。

19、职业高中有结业但无注册学生(351表)。

20、中职应有实验室、实习场所。

21、办学条件相关指标需注意单位,不能过大过小。

22、培训学生有结业,注册必须填,反之亦然。

23、有寄宿学生必须有宿舍和食堂面积。

24、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总数需与聘任制教职工完全一致,公

办聘任制可以不填。

推荐第5篇: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总结

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总结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和济南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教育事业统计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并根据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局的工作部署,我校积极配合此次教育事业统计核查工作,对学校的教育事业统计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现将我校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1、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通知精神,使具体工作人员按章办事,有法可依。

2、加强统计人员的管理,指派专人专项负责学校各种数据统计填报工作,使数据内外一致,不走样,不掺水分,增强统计人员的责任心与使命感。

3、为提高统计人员的工作效率,专门为统计人员配备计算机,实行报账、学籍、学校国有固定资产联网,为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我们为统计人员配备U盘,对原始数据进行保存,减少和杜绝虚报、瞒报、漏报、错报等现象的发生。

4、加强档案管理,制订学校学籍管理制度、固定资产使用制度,建立学生档案,健立教职工花名册,并适时更新,建立了统计台账,实行文本档案和电子档案同步管理。

5、加强数据管理与维护,我们要求统计人员要经常与上级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及时上报各类数据的变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订正修改,确保学校基表与上报的数据库相一致。

以上是我校对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统计情况所进行的检查情况,尽管我们按照上级要求做了基础性的工作,但按照统计的要求我们在规范性、科学性、准确性上还存在一定的不足,按区教育局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还有距离,我们决心借助此次教育事业统计自查自纠的工作时机,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工作,从而使我校的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做到更加规范科学。

济南市槐荫区三教堂小学 2018年9月8日

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总结

济南市槐荫区三教堂小学

2018年9月8日

推荐第6篇:旅游数据统计

中国2008年旅游总收入预计可达1.14万亿元

2009年01月07日 19:42:13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月7日电(记者钱春弦)在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及全球金融危机等因素冲击下,2008年中国旅游业保持了平稳发展。预计全年旅游总收入可达1.14万亿元,增长约4%。

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7日在此间召开的2009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说,2008年中国经历了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汶川特大地震两场历史罕见的灾害考验,经受了影响不断蔓延和扩散的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保持了旅游业平稳发展。

邵琪伟说,预计2008年中国国内旅游可达17亿人次,增长约6%;国内旅游收入8700亿元,增长约12%;入境旅游1.3亿人次,下降约2%;入境过夜旅游5300万人次,下降约3%;旅游外汇收入400亿美元,下降约5%;出境旅游4600万人次,增长约12%。

邵琪伟说,2008年下半年以来,针对国际金融危机不断蔓延,中国旅游业增幅明显放缓,入境旅游出现自“非典”以来首次负增长的严峻形势。中国旅游行业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部署,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把国内旅游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制定了旅游业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一系列措施。千方百计帮助旅游企业克服困难。

据悉,目前全国已退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18亿元,推动落实旅游企业实行与一般工业企业水电气同价政策。国家旅游局协同国家发改委落实10亿元中央投资的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加大了对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乡村旅游的投入力度。同时,进一步加强国际旅游市场开发,组织开展赴俄罗斯、日本、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重点客源市场促销。

推荐第7篇:旅游数据统计

2007年我国旅游业总收入将达1万亿元左右

中国网 | 时间: 2007-01-18| 文章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济南1月18日电 随着旅游产业迅速发展,2007年中国旅游业总收入将达10000亿元左右,增长10%。

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18日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说,预计2007年中国入境旅游人数达1.29亿人次,入境过夜游客达5360万人次,外国人达2400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达370亿美元,增长10%。国内旅游达15亿人次,增长8%;国内旅游收入达6820亿元,增长10%。旅游业总收入达10000亿元左右,增长10%。出境旅游达3740万人次,增长10%。

他说,我国政府把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确定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方针,强调要大力发展旅游等需求潜力大的产业,全面提升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这将为旅游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国家旅游局将积极推动扩大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充分用好国家制定促进消费政策的契机,加快研究提出促进旅游消费相关政策措施的建议,为旅游消费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邵琪伟表示,我国将在继续做好黄金周长假旅游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假日旅游协调功能和机制,并在此基础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完善休假制度,鼓励发展奖励旅游,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国民旅游计划,推动落实带薪休假。(记者钱春弦、邓卫华)

推荐第8篇:旅游数据统计

邵琪伟:2011年中国旅游业总收入达到2.25万亿元 时间: 2012-01-18责任编辑: 古剑旅游_中国网

中国网讯近日,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在2012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他认为,2011年,中国旅游业保持了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实现了“十二五”旅游业发展良好开局。他强调,消费热点不断增加、宣传推广持续加强、新兴业态快速涌现、企业经营整体向好、旅游市场平稳较快增长等助推着中国旅游业2011年的可持续发展。

预计2011年国内旅游人数达26.4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3.2%;国内旅游收入1.93万亿元,增长23.6%;入境旅游人数1.35亿人次,增长1%;入境过夜旅游人数5730万人次,增长2.9%;旅游外汇收入470亿美元,增长2.5%;出境旅游人数6900万人次,增长20%;全国旅游业总收入2.25万亿元,增长20.8%。新增旅游直接就业约50万人。 消费热点不断增加

国务院将5月19日确定为“中国旅游日”,各地以举办首个“中国旅游日”为契机,广泛开展特色旅游惠民活动,提升了全社会旅游意识,激发了群众旅游热情,吸引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旅游,关心旅游业发展。

围绕2011“中华文化游”主题年,全国推出200多条文化旅游线路,组织了各类特色鲜明、群众参与的文化旅游活动,促进了旅游市场繁荣。

乡村旅游蓬勃发展,成为居民旅游消费的重要领域,全国已有5.3万个乡村旅游特色村,年接待游客超过6亿人次,旅游收入超过1500亿元

。抓住庆祝建党90周年等重要机遇,召开全国红色旅游工作会议,启动实施红色旅游二期规划,推动红色旅游全面发展,全年红色旅游接待游客4.95亿人次,同比增长16%。 适应国民休闲度假快速发展趋势,完成了《国民旅游休闲纲要》(草案)。

以黄金周、小长假和寒暑假为主体的假日旅游持续增长,高峰时段前伸后延,消费区域纵深拓展。

广东绿道建设促进了国民旅游休闲。山东出台国民旅游休闲纲要。

西部旅游持续火爆,四川地震灾区旅游成为新热点。

京津冀、长三角、东北和中部地区旅游需求旺盛,东西南北中旅游热点纷呈。 宣传推广持续加强

面对国际金融市场急剧动荡、国际旅游消费需求走低、全球旅游市场竞争加剧的复杂形势,在立足国内需求、扩大居民旅游消费的同时,中国坚持积极发展入境旅游,进一步

加强了与外交、文化、外宣、港澳办、台办等部门的合作,扩大境外市场推广力度,推动旅游形象宣传纳入国家对外文化宣传范畴。

以“中华文化游”主题统领全年宣传推广,在海外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推广活动200多场,完成了500多个媒体推广项目。国家旅游局各驻外办事处在重点客源市场集中投放了一批广告,效果明显。为巩固扩大港澳入境旅游基础市场,加大了网络推广和主流媒体宣传力度,组织参加了港澳地区系列国际旅展,推进了中西部地区港澳入境市场开发。

北京、上海、广东、湖南、四川、河南等地一批旅游节庆通过市场化运作逐步走向国际市场,云南、贵州、甘肃、青海以及内蒙、广西、西藏、宁夏、新疆等省区推出了一批民族特色浓郁、各族群众普遍参与的民族旅游节庆,长江三峡、丝绸之路等旅游节庆品牌影响力更为凸显。

围绕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加大在日韩、东南亚市场的宣传推广力度,西安世园会178天会期累计接待游客1500万人次,其中入境游客45万人次。

组织各地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参加柏林、伦敦、莫斯科、日本JATA等24个主要国际旅展,通过开设旅游微博等创新旅游宣传营销方式,针对不同重点客源市场持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我国继续保持全球第三大入境旅游接待国地位。

新兴业态快速涌现

传统观光产品得到提升,休闲度假旅游迅速崛起,冰雪旅游、温泉旅游、邮轮旅游、滨海旅游、会展旅游、奖励旅游、健康旅游、探险旅游等新兴业态快速发展,电子商务、网络营销、品牌经营、集聚开发等旅游商业模式创新加快,一批精品品牌和高中端产品正在快速形成,全国涌现了一批旅游集聚区、旅游综合体、旅游产业园区。旅游装备制造业发展提速,大型旅游项目和旅游综合设施建设加快。成功举办首届中国旅游服装服饰赛博会、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和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培育发展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登山、滑雪、潜水、露营、高尔夫等各类户外活动用品及宾馆饭店专用产品。

企业经营整体向好

各地加强政策扶持和业务指导,旅游企业的主营业务、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得到提升。2011年前三季度全国星级饭店平均出租率同比增加3.5个百分点,营业收入增长3%;旅行社组织接待国内游客增长40%;A级景区接待游客量超过20%,综合营业收入增长超过20%,旅游企业整体经营实力和经济效益稳步提高。

旅游市场平稳较快增长

预计2011年国内旅游人数达26.4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3.2%;国内旅游收入1.93万亿元,增长23.6%;入境旅游人数1.35亿人次,增长1%;入境过夜旅游人数5730万人次,增长2.9%;旅游外汇收入470亿美元,增长2.5%;出境旅游人数6900万人次,增长20%;全国旅游业总收入2.25万亿元,增长20.8%。新增旅游直接就业约50万人。

推荐第9篇:旅游数据统计

2013我国旅游业“三增一降” 总收入29475亿元 2014-01-17 15:35:19|来源:国际在线|编辑:付承堃|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黎萌):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吴文学今天(17日)说,2013年我国旅游业保持健康较快发展,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29475亿元,比上年增长14%。

国内旅游市场方面,2013年,国内旅游人数32.62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0.3%;国内旅游收入26276亿元,同比增长15.7%。

入境游方面,2013年入境旅游人数1.29亿人次,比上年下降2.5%,其中,入境过夜游客人数5569万人次,同比下降3.5%;旅游外汇收入517亿美元,增长3.3%。

出境旅游方面,中国公民2013年出境总人数981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8%。其中,赴台人数292万人次,同比增长11%。

吴文学说,入境游下降的原因包括: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欧美国家出境游人数下降或小幅增长,日本游客下降幅度较大,国内自然灾害等,此外,人民币汇率上升也应该是原因之一。他说,经过努力,2014年我国入境游人数有望得到恢复。

推荐第10篇:就业数据统计

重要通知,大家注意一下,由于毕业生系统有变动,从本月起需要即时更新和录入大家的就业信息,已经签订了三方协议/劳动合同/实习合同的同学或者工作单位基本确定了的同学请将以下信息发给我:

1.工作单位名称(准确名称)

2.单位性质

3.单位所属行业

4.单位所在地(省 市 区/县)

5.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合同上应该有填写,如果没有填写的,可以在网上查询到)

6.工作职位类别

另外请注意:已经交了三方协议的同学就不需要再发信息给我了,本次统计截止到明天(4月24日)下午5点,之后如果大家在5月返校之前有签订了工作就及时把前面几条需要统计的信息发给我,本次统计的就业数据只是上报需要,并不直接涉及到毕业派遣,毕业考试期间会再统计一次,并且会专门集中讲解。

以上有三项信息给大家列了选项,为了便于统计,发给我时只需要发所选那项的前两个字,关于单位如果有自己不清楚的地方多问一问,也可以在网上查一下,尽量报给报的信息准确。

第11篇:政府工作报告数据统计

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数据统计

工信局(统计局):

2011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X亿元,同比增长X%;人均地区生产总值X元,同比增长X%。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X 亿元,同比增长X%。实现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X亿元,同比增长X%。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X元,同比增长X%;农民人均纯收入达X元,同比增长X%。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X年保持了X%以上的增长速度。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完成营业总额X亿元,同比增长X%;

2011年,居民消费持续扩大,服装、食品等八大类居民消费品完成销售总额X亿元;

2011年,节能减排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8%。 2011年,规模以上工业完成总产值X亿元,同比增长X%;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X亿元,同比增长X%;新型工业占工业总量比重达X%,同比增长X%。

加大煤炭市场规范整顿,组建大武口区煤炭经营管理公司,建设封闭式储煤仓X个,分批次、分类别取缔、关停无照经营企业X个,清理煤炭X吨。

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X%,达X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X%,达X元。地区生产总值突破X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X亿元;全年力争实现新型工业总产值X亿元,新型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提升到X%,占工业产值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新增5亿元以上企业X家,百亿元企业实现零突破。;第三产业占三次产业比重提升到X%,农民转移收入占人均纯收入比重提升到X%。全年力争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X亿元,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

高X个百分点。 财政局:

2011年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实现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89亿元,同比增长15%。

2011年,争取资金3亿元,增长25%。销售家电下乡产品X台,销售总额X万元,发放补贴资金X万元。共成立小额贷款公司X个。

2011年,民生工程投入资金达X亿元,比上年增加X亿元,占区本级财政收入的X%。

2012年,民生事业投入增长X%,达X亿元;一般预算收入突破X亿元。全年争资资金X亿元以上,政府融资X亿元以上。全年新增小额贷款公司和其他各类金融机构X家,新增贷款不少于X亿元。

发展和改革局:

2011年,争取中央投资、加大地方投资、扩大社会投资,筹措项目资金X亿元。69个重点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完成投资56.1亿元。XXX等一批带动性强、附加值高、增长潜力大的项目建成投产,XXX等X个过5亿元的大项目资金到位、投资强度、工程进度均创历年最好水平。加速星海经济区建设步伐,市第五污水厂、第三水厂完成投资X万元,完成计划的X%。

经济技术合作局:

2011年,共落实招商引资项目74个,到位资金69亿元,增长67%;

2012年,加强与XXX等国内500强企业对接,力争全年招商到位资金72亿元以上;引进亿元以上项目5个,其中5-10亿元项目1个,10亿元以上项目50亿元以上的大项目。

个,争取引进1个1

商务局:

投入800万元完成了4000平方米百花农贸市场(蔬菜大棚)改造,锦林农贸市场新建(1

542、500)、人民路农贸市场(2000、1627)改造完成投资X%。恒大绿洲、星海时代花苑等19个房地产项目完成投资15.8亿元,销售商品房X万平方米、销售额X亿元。设立蔬菜直销店45个,确保平价蔬菜粮油供应低于市场价格的10%以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以内;追讨农民工工资673.3万元,清欠率达85%。全年创办小企业180个,培养小老板320人,创造就业岗位3001个,发放创业贷款4917万元;举办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班62期,培训城乡劳动力3412人,新增城镇就业9023人,劳动力转移就业11062人,实现劳务收入1.1亿元。

2012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年内培育小老板、创办小企业各180个,新创造就业岗位1800个,新增城镇就业9000人。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提高农民务工收入。力争年内转移农村劳动力10000人,实现劳务收入7000万元。加大劳务移民就业培训,开辟就业岗位1500个,实现就业300人。

住房保障和城市管理局:

2011年,完成土地征收281.9(不含隆湖)亩,拆除各类建筑物10.4万平方米,确保了市区各类项目的顺利实施。

2011年,石嘴山市体育广场、“五个十”改造完成,改造市区街路2.1(永乐、贺兰山北路、建设西街、回民公墓二号路)公里、新增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市供热经营科2017482)。大武口洗煤厂家属区、锦秀苑建设院等改造项目顺利实施,1376户居民告别脏、乱、差的“棚户区”。

2011年,投入2063万元实施了数字化城管平台工程。投入X万元建设垃圾转运站X个,配置封闭式垃圾清运车辆X台。投入301万元购置大型扫雪车3台,小型扫雪机5台。

2012年,实施长城路、鸣沙路等10条居民区巷道亮化、文明南路、澳门街等10条市区街路改造。

过去一年,人事、统计、审计、外事、侨务、老龄、气象、地震、地方志、档案、民兵、预备役等工作得到加强,民族宗教、新闻出版、人口计生、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工作也取得长足进步。

社会工作部:

投入1500余万元在全市率先建成街道民生服务和综合治理中心,公开招录了20名“两个中心”工作人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36类事项,实行“一门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共接待群众16847人次,办理事项11282件;提供法律援助252人次,化解矛盾623起。

文化旅游局:

2011年,接待旅游人数77.69万人次(10月份),实现旅游收入8387.4万元,分别增长7.9%和15%。建成标准化“农家书屋”16个。

城乡建设交通局:

大学路、水城路、贺兰山南路延伸段、世纪大道北延伸段改造、星海镇至110国道连接线等道路竣工通车,新增城乡道路25.76公里。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1年,1300对新婚夫妇接受免费检查,婚检率达95%。 2012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5‰以内。

民政局:

2011年,社区工作经费由原年均X元增加到X元,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由人均X元提高到X元。为X名城乡贫困人员、X名少生快富贫困户承担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费用X万元,为辖区80岁以上低收入高龄老人发放补贴X万元。

园林和农牧水务局:

2011年,2134栋日光温棚年产蔬菜瓜果160吨,实现收入3000万元;1100亩中粮蕃茄育苗实现收入380万元;2000亩螃蟹养殖等“适水”产业实现收入920万元;龙泉花卉专业合作社年产鲜切花200万支,实现收入70万元。

2011年,投入6500万元实施了贺兰山东麓等生态绿化项目,栽植各类苗木花卉530万株,新增绿化面积1万亩,城市绿化覆盖率达36.5%、绿地率达3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5.7平方米。

宣传部:

2011年,创建市级文明单位X个,区级文明单位X个。深入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举办各类文艺演出X场次。

综治办:

2011年,投入X万元为20个居民小区安装技防设施,全区建成视频监控设备585套,安装视频摄像头5332个,139个单位监控并入公安监控中心,可防可控性案件同比下降X%。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年破获各类案件X起,

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X件重大决策事项、X个重点工程项目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大武口国土资源分局:

积极做好土地征收、用地置换和占补平衡,争取建设用地指标X亩,新增土地整理、占补平衡指标X亩。

第12篇:数据统计管理办法

生产经营数据统计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数据统计工作,保证数据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充分发挥数据统计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数据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第三条 公司数据统计实行厂(场)、部门统计管理体制和按业务部门归口负责的原则。业务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厂(场)或生产部门的生产数据统计工作。

第四条 根据各生产厂(场)和生产部门数据统计工作的需要以及统计业务的繁简程度,配备专职或兼职核算员。核算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核算员(包括兼职)调(变)工作时,事前必须征求生产厂(场)或生产部门的意见,并要有适合的人员接替其工作。

二、统计报表的管理与分工

第五条 凡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等政府机关单位的统计报表,由总经理根据公司内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确定统计编制责任部门。如报表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而又无适当部门负责时,则由总经理或主管该项工作的副总经理召集有关部门协商统计编制。

第六条 对各种定期上报公司的统计报表,核算员要及时负责向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填报,并负责报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七条 对公司的各类报表,由业务职能部门统一格式,各部门必须按时填报。

第八条 公司内部各种定期统计报表,为确保统计报表数字的准确可靠,各部门、厂(场)主管领导必须对上报报表进行认真审查后方能上报。

第九条 统计报表如有个别项目需要修改时,由原制表业务职能部门直接通知填报生产厂(场)或生产部门,并将修改后的式样送公司企划部门备案。

第十条 需要手工记录的各种定期统计报表,由企划部门根据生产厂(场)和生产部门的实际需要统一印刷、保管、发放。

第十一条 各生产厂(场)或部门对外报送的各种专业统计报表,必须经生产厂(场)或生产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 各级统计人员和核算员应加强指标的分析,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有关指标的波动原因,为分析和预测提供资料。

三、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

第十三条 各生产厂(场)、部门提供统计资料,公布统计数字,一律以本厂(场)、部门的统计人员所掌握的统计资料为准。

第十四条 各级领导所需要的统计数字,应由数据统计业务职能部门负责提供,以便克服使用统计数字混乱的现象。

第十五条 凡公司外单位根据上级规定,并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机关统计部门介绍信来公司索取统计资料的,统一由公司总经理指定有关部门接洽提供。

第十六条 公司各项主要数据统计资料,应由各业务职能部门指定人员负责保管;公司各生产厂(场)、部门的各项主要数据统计资料,由各生产厂(场)、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七条 各生产厂(场)、部门应将本部门的统计资料,采用台账形式,按月进行整理分类,以便使用。

第十八条 对外公开发表统计数字,在总经理批准后由业务职能部门统计人员统一办理;公司各部门向上级机关汇报情况,在重要会议作报告,或公开发表文章中所引用的统计数据,均须由提供资料人员同业务职能部门统计人员进行核对,以保证统计数字的一致性。 第十九条 各生产厂(场)、部门编制的统计台帐和加工整理后的统计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

第二十条 所有统计资料均为内部文件性质,某些属于机密甚至绝密性质,均应按公司关于保密工作规定办理;未经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

四、统计数字差错的订正

第二十一条 统计资料上报出后,如发出错误,必须立即订正。接收报表的业务职能部门发现数字错误时,应立即通知填报的生产厂(场)或生产部门订正,填报的生产厂(场)或生产部门不得推诿或拖延。

第二十二条 公司内部报表如发生数据错误时,可根据不同情况按下列办法订正:

1、日报表当日发现差错时,应及时用电话或口头查询订正,隔日发现差错时,应当在当日报表上说明。

2、重大差错必须以书面形式订正,书面订正材料必须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签字。

五、统计工作的交接

第二十三条 核算员调动工作时必须认真办妥交接手续,在未办妥以前,原任核算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更不得因工作调动而影响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十四条 核算员调离工作时,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1、将经办工作情况全面地向接替人员交待清楚;

2、培训接替人员的业务,使其能独立工作;

3、所有统计资料(包括统计手册、台帐、报表、文件、历史资料等)与统计用具(如计算机、书刊等)应一一列出清单移交。

六、奖惩

第二十五条 各生产厂(场)、部门核算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业务职能部门的要求、规定提供统计资料,不准虚报、瞒报、迟报和拒报,也不准随意修改。对不按公司规定的要求和时限上报数据的生产厂(场)、部门,公司应对其进行处罚。未按时上报的,每次罚款50元,上报的数据出现错误,每处罚款20元。上下游生产数据必须严格核对,未核对数据出现错误的每次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元;数据上报后发现错误但未及时通知更正的,直接责任人每次罚款100元。

第二十六条 各级领导应当充分重视并支持数据统计工作,各生产厂(场)、部门数据统计工作出现差错问题,相关行政领导应负领导责任,并按其直辖下核算员所罚款的标准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 属于保密性质的统计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严防丢失,提供时应按保密制度的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造成泄密或重要数据丢失,根据造成的后果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3篇:旅游数据统计

2012年我国旅游业总收入约2.57万亿元 2013年01月10日 18:40:24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成都1月10日电(记者钱春弦)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10日在此间说,预计2012年我国旅游业总收入约2.57万亿元,同比增长14%。邵琪伟在2013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说,2012年,在严峻的国际经济形势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影响下,我国旅游行业坚持主题主线,稳中求进,为扩大内需作出新贡献,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取得新进步。预计2012年我国旅游业总收入约2.57万亿元,同比增长14%。其中国内旅游约29亿人次,增长10%,国内旅游收入约2.22万亿元,增长15%。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世界第三大出境客源国和第三大旅游目的地国,我国出入境旅游继续呈现不平衡格局。2012年,我国出境旅游超过8000万人次,增长15%。入境旅游1.33亿人次,下降1.5%,其中入境过夜旅游5740万人次,与上年基本持平;旅游外汇收入485亿美元,与上年基本持平。邵琪伟说,目前乡村旅游成为国内旅游主战场和居民消费重要领域,年接待游客7.2亿人次。红色旅游发展再上新台阶,年接待游客6亿人次,增长15%。假日旅游持续火爆,中秋国庆长假接待游客增长41%,收入增长44%。国内旅游消费占居民消费总量达9%左右。新增旅游直接就业约50万人。2013年全国旅游业发展的预期目标为旅游总收入2.85万亿元,增长11%;国内旅游32亿人次,增长10%,国内旅游收入2.49万亿元,增长12%;入境旅游1.34亿人次,增长1%,其中,过夜旅游5850万人次,增长2%,旅游外汇收入500亿美元,增长3%;出境旅游9200万人次,增长15%。新增旅游直接就业50万人左右。

第14篇: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1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在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学前教育入园机会大幅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全面实现,高中阶段入学率持续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不断增强,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教育改革有序推进,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办学条件不断改善。

义务教育

全国共有小学24.12万所,比上年减少1.62万所;招生1736.80万人,比上年增加45.10万人;在校生9926.37万人,比上年减少14.34万人;毕业生1662.81万人,比上年减少76.83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79%;其中,男女童净入学率分别为99.78%和99.80%,女童高于男童0.02个百分点。

全国小学专任教师560.49万人,比上年减少1.22万人。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72%,比上年提高0.20个百分点,小学生师比17.71:1,与上年的17.70:1基本持平。

全国共有初中学校5.41万所(其中职业初中54所),比上年减少773所。招生1634.73万人,比上年减少81.85万人;在校生5066.80万人,比上年减少212.53万人;毕业生1736.68万人,比上年减少13.67万人。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0.1%,与上年持平。初中毕业生升学率88.62%,比上年提高1.11个百分点。

全国初中专任教师352.45万人,与上年的352.54万人基本持平。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8.91%,比上年提高0.26个百分点。生师比14.38:1,比上年的14.98:1有所降低。

全国普通小学校舍建筑面积56913.11万平方米,初中校舍建筑面积45546.31万平方米。小学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比例45.32%,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45.15%,音乐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42.85%,美术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42.41%,数学自然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47.52%。初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比例62.24%,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63.92%,音乐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60.22%,美术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59.49%,理科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70.91%。 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3276.51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为21.85%。其中,小学寄宿生数1080.78万人,所占比例为10.89%;初中寄宿生数2195.73万人,所占比例为43.34%。

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共1260.97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932.74万人,在初中就读328.23万人。

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农村留守儿童共2200.32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1436.81万人,在初中就读763.51万人。

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

全国共有幼儿园16.68万所,比上年增加1.63万所,在园幼儿(包括附设班)3424.45万人,比上年增加447.78万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共149.60万人,比上年增加19.07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62.3%,比上年提高5.7个百分点。

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767所,比上年增加61所;特殊教育学校共有专任教师4.13万人。全国共招收特殊教育学生6.41万人,比上年减少783人;在校生39.87万人,比上年减少2.69 万人。其中,在盲人学校就读的学生5.23万人,在聋人学校就读的学生10.77万人,在弱智学校及辅读班就读的学生23.88万人。普通小学、初中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招收的学生3.64万人,在校生22.52万人,分别占特殊教育招生总数和在校生总数的56.76%和56.49%。特殊教育毕业生4.42万人,比上年减少1.47万人。

高中阶段教育

全国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共有学校27638所,比上年减少946所;招生1664.65万人,比上年减少42.01万人;在校学生4686.61万人,比上年增加9.28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4.0%,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

全国普通高中13688所,比上年减少370所;招生850.78万人,比上年增加14.54万人,增长1.74%;在校生2454.82万人,比上年增加27.49万人,增长1.13%;毕业生787.74万人,比上年减少6.69万人,下降0.84%。

普通高中专任教师155.68万人,比上年增加3.86万人,生师比15.77:1,比上年的15.99:1有所改善;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5.73%,比上年提高0.92个百分点。 普通高中共有校舍建筑面积40827.29万平方米。普通高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比例76.86%,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80.29%,音乐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77.56%,美术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77.67%,理科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82.11%,建立校园网学校比例77.55%。

全国成人高中857所,比上年增加203所;在校生26.45万人,比上年增加14.96万人;毕业生22.20万人,比上年增加13.18万人。成人高中教职工0.71万人,比上年增加0.25万人;专任教师0.58万人,比上年增加0.22万人。

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共有学校13093所,比上年减少779所;招生813.87万人,比上年减少56.55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的48.89%;在校生2205.33万人,比上年减少33.17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总数的47.06%;专任教师88.19万人,比上年增加1.04万人。

全国普通中等专业学校3753所,比上年减少185所;招生299.57万人,比上年减少17.04万人;在校生855.21万人,比上年减少22.51万人;毕业生270.23万人,比上年增加5.59万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43.50万人,比上年持平;专任教师30.39万人,比上年增加0.88万人。

全国职业高中4802所,比上年减少404所;招生246.43万人,比上年减少32.25万人;在校生680.97万人,比上年减少45.36万人;毕业生217.80万人,比上年减少12.40万人。职业高中教职工40.67万人,比上年增加0.35万人;专任教师31.55万人,比上年增加0.85万人。

全国技工学校2924所,比上年减少84所;招生163.90万人,比上年增加4.88万人;在校生430.42万人,比上年增加8.37万人;毕业生119.22万人,比上年减少2.42万人。技工学校教职工26.61万人,比上年减少0.02万人;专任教师19.26万人,比上年增加0.20万人。

全国成人中等专业学校1614所,比上年减少106所;招生103.96万人,比上年减少12.15万人;在校生238.73万人,比上年增加26.33万人;毕业生53.09万人,比上年增加4.29万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8.13万人,比上年减少0.41万人;专任教师5.52万人,比上年减少0.18万人。

高等教育 全国各类高等教育总规模达到3167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6.9%。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2762所,比上年增加39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409所(含独立学院309所),比上年增加51所;成人高等学校353所,比上年减少12所。普通高校中本科院校1129所,比上年增加17所;高职(专科)院校1280所,比上年增加34所。全国共有培养研究生单位755个,其中高等学校481个,科研机构274个。

全国招收研究生56.02万人,比上年增加2.2万人,增长4.09%。其中,招收博士生6.56万人,招收硕士生49.46万人;在学研究生164.58万人,比上年增加10.74万人,增长6.98%。其中,在学博士生27.13万人,在学硕士生137.46万人;毕业研究生43.00万人,比上年增加4.64万人,增长12.09%。其中,毕业博士生5.03万人,毕业硕士生37.97万人。

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681.50万人,比上年增加19.75万人,增长2.98%;在校生2308.51万人,比上年增加76.71万人,增长3.44%;毕业生608.16万人,比上年增加32.73万人,增长5.69%。

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218.51万人,比上年增加10.09万人;在校生547.50万人,比上年增加11.46万人;毕业生190.66万人,比上年减少6.62万人。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教育报考922.67 万人次,取得毕业证书74.28万人;非学历教育报考 862.80 万人次。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高职(专科)全日制在校生平均规模9446人,其中,本科学校13564人,高职(专科)学校5813人。

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220.48万人,比上年增加4.82万人;专任教师139.27万人,比上年增加4.96万人。普通高校生师比为17.42:1。成人高等学校教职工6.90万人,比上年减少0.81万人;专任教师4.09万人,比上年减少0.50万人。

普通高等学校校舍总建筑面积78076万平方米(含非产权独立使用),比上年增加347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55亿元,比上年增加276亿元。

成人培训与扫盲教育

全国接受各种非学历高等教育的学生405.14万人次,当年已结业677.18万人次;接受各种非学历中等教育的学生达5433.08万人次,当年已结业5842.50万人次。 全国职业技术培训机构12.95万所,比上年增加83所;教职工52.18万人;专任教师29.83万人。

成人初等学校1.04万所,比上年减少0.06万所;毕业生97.16万人,比上年减少0.88万人;在校生93.03万人,比上年增加6.45万人。教职工1.60万人,比上年增加0.06万人;专任教师1.05万人,比上年增加0.13万人。

全国共扫除文盲81.82万人,比上年减少8.44万人;另有74.89万人正在参加扫盲学习,比上年减少33.19万人。扫盲教育教职工4.95万人,比上年减少0.08万人;专任教师2.32万人,比上年增加0.38万人。

民办教育

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13.08万所,比上年增加1.26万所;招生1400.88万人,比上年增加100.43万人;各类教育在校生达3713.90万人,比上年增加320.94万人。其中:

民办幼儿园115404所,比上年增加13115所;入园儿童813.40万人,比上年增加101.76万人;在园儿童1694.21万人,比上年增加294.74万人。

民办普通小学5186所,比上年减少165所;招生100.83万人,比上年增加6.10万人;在校生567.83 万人,比上年增加30.20万人。

民办普通初中4282所,比上年增加23所;招生153.65万人,比上年增加0.44万人;在校生442.56万人,比上年增加0.45万人。

民办普通高中2394所,比上年减少105所;招生83.54万人,比上年增加2.59万人;在校生234.98万人,比上年增加4.91万人。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2856所,比上年减少267所;招生95.74万人。比上年减少17.45万人;在校生269.25万人,比上年减少37.74万人。另有非学历中等职业教育学生37.69万人。

民办高校698所(含独立学院309所),比上年增加22所;招生153.73万人,比上年增加6.99万人;在校生505.07万人,比上年增加28.38万人。其中,本科在校生311.82万人,专科在校生193.25万人;另有自考助学班学生、预科生、进修及培训学生26.00万人。民办的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830所,各类注册学生88.14万人。 另外,还有其他民办培训机构21403所,955.46万人次接受了培训。

第15篇: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1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全国各类高等教育总规模达到3167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6.9%。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2762所,比上年增加39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409所(含独立学院309所),比上年增加51所;成人高等学校353所,比上年减少12所。普通高校中本科院校1129所,比上年增加17所;高职(专科)院校1280所,比上年增加34所。全国共

有培养研究生单位755个,其中高等学校481个,科研机构274个。

全国招收研究生56.02万人,比上年增加2.2万人,增长4.09%。其中,招收博士生6.56万人,招收硕士生49.46万人;在学研究生164.58万人,比上年增加10.74万人,增长6.98%。其中,在学博士生27.13万人,在学硕士生137.46万人;毕业研究生43.00万人,比上年增加4.64万人,增长12.09%。其中,毕业博士生5.03万人,毕业硕士生37.97万人。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681.50万人,比上年增加19.75万人,增长2.98%;在校生2308.51万人,比上年增加76.71万人,增长3.44%;毕业生608.16万人,比上年增加32.73

万人,增长5.69%。

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218.51万人,比上年增加10.09万人;在校生547.50万人,

比上年增加11.46万人;毕业生190.66万人,比上年减少6.62万人。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教育报考922.67 万人次,取得毕业证书74.28万人;非学

历教育报考 862.80 万人次。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高职(专科)全日制在校生平均规模9446人,其中,本科学校13564

人,高职(专科)学校5813人。

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220.48万人,比上年增加4.82万人;专任教师139.27万人,比上年增加4.96万人。普通高校生师比为17.42:1。成人高等学校教职工6.90万人,比上年减少

0.81万人;专任教师4.09万人,比上年减少0.50万人。

普通高等学校校舍总建筑面积78076万平方米(含非产权独立使用),比上年增加3472

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55亿元,比上年增加276亿元。

第16篇: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3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3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进一步落实,教育系统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努力推进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着力促进教育公平、调整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在培养优秀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新成绩,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一、学前教育

全国共有幼儿园19.86万所,比上年增加1.73万所,在园幼儿(包括附设班)3894.69万人,比上年增加208.93万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共188.51万人,比上年增加20.76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2]达到67.5%,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

二、义务教育

全国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6.63万所,比上年减少1.55万所。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共招生3191.44万人;在校生1.38亿人;专任教师906.56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3]92.3%。

1.小学

全国共有小学21.35万所,比上年减少1.51万所;招生1695.36万人,比上年减少19.31万人;在校生9360.55万人,比上年减少335.35万人;毕业生1581.06万人,比上年减少60.50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4]达到99.71%;其中,男女童净入学率分别为99.70%和99.72%,女童高于男童0.02个百分点。

小学教职工[5]549.49万人,比上年减少4.36万人;专任教师558.46万人,比上年减少823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 [6]99.83%,比上年提高0.02个百分点。生师比16.76:1,与上年的17.36:1有所改善。

普通小学(含教学点)校舍建筑面积62064.8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002.92万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7]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比例51.44%,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52.13%,音乐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50.13%,美术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50.09%,数学自然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54.19%。

2.初中

全国共有初中学校5.28万所(其中职业初中40所),比上年减少412所。招生1496.09万人,比上年减少74.68万人;在校生4440.12万人,比上年减少322.94万人;毕业生1561.55万人,比上年减少99.23万人。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4.1%,比上年提升2.0个百分点。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1.2%,比上年提高2.8个百分点。

初中教职工392.88万人,比上年减少1.03万人;专任教师348.10万人,比上年减少2.34万人。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28%,比上年提高0.16个百分点。生师比12.76:1,比上

年的13.59:1有所改善。

初中校舍建筑面积50079.41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497.35万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比例69.68%,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72.84%,音乐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70.34%,美术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70.04%,理科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77.57%。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

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8]共1277.17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930.85万人,在初中就读346.31万人。

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农村留守儿童[9]共2126.75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1440.47万人,在初中就读686.28万人。

三、特殊教育

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933所,比上年增加80所;特殊教育学校共有专任教师4.57万人。全国共招收特殊教育学生6.60万人,比上年增加278人;在校生36.81万人,比上年减少1.06万人。其中,视力残疾学生4.01万人,听力残疾学生8.92万人,智力残疾学生18.50万人,其他残疾学生5.38万人。特殊教育毕业生5.07万人,比上年增加0.21万人。

普通小学、初中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招收的学生3.50万人,在校生19.08万人,分别占特殊教育招生总数和在校生总数的53.12%和51.84%。

四、高中阶段教育

全国高中阶段教育[10]共有学校2.62万所,比上年减少643所;招生1497.45万人,比上年减少101.29万人;在校学生4369.92万人,比上年减少225.36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6.0%,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

1.普通高中

全国普通高中1.34万所,比上年减少157所;招生822.70万人,比上年减少21.91万人,降低2.59%;在校生2435.88万人,比上年减少31.29万人,降低1.27%;毕业生798.98万人,比上年增加7.47万人,增长0.94%。

普通高中教职工247.36万人,比上年增加1.10万人;专任教师162.90万人,比上年增加3.40万人,生师比14.95:1,比上年的15.47:1有所改善;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6.80%,比上年提高0.36个百分点。

普通高中共有校舍建筑面积43560.1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313.49万平方米。普通高中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比例82.86 %,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84.67%,音乐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82.52%,美术器械配备达

标学校比例82.94%,理科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86.02%。

2.成人高中

全国成人高中611所,比上年减少85所;在校生11.07万人,比上年减少3.35万人;毕业生10.40万人,比上年减少1.23万人。成人高中教职工6061人,比上年减少1282人;专任教师4618人,比上年减少1183人。

3.中等职业教育

全国中等职业教育[11]共有学校1.23万所,比上年减少401所。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3577所,比上年减少104所;职业高中4267所,比上年减少250所;技工学校2882所,比上年减少19所;成人中等专业学校1536所,比上年减少28所。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674.76万人,比上年减少79.38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的45.06%。其中,普通中专招生271.47万人,比上年减少5.89万人;职业高中招生183.53万人,比上年减少30.37万人;技工学校招生133.50万人,比上年减少23.56万人;成人中专招生86.26万人,比上年减少19.55万人。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1922.97万人,比上年减少190.72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总数的44.00%。其中,普通中专在校生772.18万人,比上年减少40.38万人;职业高中在校生534.22万人,比上年减少88.83万人;技工学校在校生386.59万人,比上年减少37.22万人;成人中专在校生229.98万人,比上年减少24.29万人。

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674.44万人,比上年减少4550人。其中,普通中专毕业生265.21万人,比上年减少1053人;职业高中毕业生204.52万人,比上年减少12.92万人;技工学校毕业生116.88万人,比上年减少3.63万人;成人中专毕业生87.83万人,比上年增加16.20万人。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共有教职工115.34万人,比上年减少3.60万人。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41.93万人,比上年减少1.13万人;职业高中教职工37.54万人,比上年减少

1.89万人;技工学校教职工26.94万人,比上年增加1337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7.27万人,比上年减少4767人。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共有专任教师86.79万人,比上年减少1.30万人,生师比[12]22.97:1,比上年的24.19:1有所改善。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专任教师30.36万人,比上年减少1979人;职业高中专任教师30.14万人,比上年减少1.03万人;技工学校专任教师19.92万人,比上年增加2298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专任教师5.20万人,比上年减少2186人。

五、高等教育

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346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4.5%。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2788所,比上年减少2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491所(含独立学院292所),比上年增加49所;成人高等学校297所,比上年减少51所。普通高校

中本科院校1170所,比上年增加25所;高职(专科)院校1321所,比上年增加24所。全国共有培养研究生单位830个,其中普通高校548个,科研机构282个。

研究生招生61.14万人,比上年增加2.17万人,增长3.68%,其中,博士生招生7.05万人,硕士生招生54.09万人。在学研究生179.40万人,比上年增加7.41万人,增长4.31%,其中,在学博士生29.83万人,在学硕士生149.57万人。毕业研究生51.36万人,比上年增加2.72万人,增长5.59%,其中,毕业博士生5.31万人,毕业硕士生46.05万人。

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699.83万人,比上年增加11.00万人,增长1.60%;在校生2468.07万人,比上年增加76.76万人,增长3.21%;毕业生638.72万人,比上年增加13.99万人,增长2.24%。

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256.49万人,比上年增加12.54万人;在校生626.41万人,比上年增加43.30万人;毕业生199.77万人,比上年增加4.34万人。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教育报考766.30万人次,取得毕业证书73.42万人;非学历教育报考958.7万人次。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高职(专科)全日制在校生平均规模9814人,其中,本科学校14261人,高职(专科)学校5876人。

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229.63万人,比上年增加4.19万人;专任教师149.69万人,比上年增加5.66万人。普通高校生师比为17.53:1。成人高等学校教职工5.64万人,比上年减少9195人;专任教师3.36万人,比上年减少5746人。

普通高等学校校舍总建筑面积[13]84154.9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094.5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3309.58亿元,比上年增加374.21亿元。

六、成人培训与扫盲教育

全国接受各种非学历高等教育的学生678.56万人次,当年已结业933.77万人次;接受各种非学历中等教育的学生达4914.65万人次,当年已结业5340.34万人次。

全国职业技术培训机构11.23万所,比上年减少1.15万所;教职工48.22万人;专任教师27.43万人。

全国有成人小学2.18万所,在校生124.26万人,教职工4.36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26万人;成人初中1768所,在校生48.23万人,教职工7281人,其中,专任教师5833人。

全国共扫除文盲50.59万人,比上年减少7.99万人;另有61.92万人正在参加扫盲学习,比上年减少6.98万人。扫盲教育教职工3.27万人,比上年减少5607人;专任教师1.54万人,比上年减少2402人。

七、民办教育

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14.90万所,比上年增加9057所;招生1494.52万人,比上年增加44.49万人;各类教育在校生达4078.31万人,比上年增加167.29万人。其中:

民办幼儿园13.35万所,比上年增加8813所;入园儿童907.96万人,比上年增加42.34万人;在园儿童1990.25万人,比上年增加137.51万人。

民办普通小学5407所,比上年增加194所;招生111.28万人,比上年增加6.85万人;在校生628.60万人,比上年增加30.75万人。

民办普通初中4535所,比上年增加202所;招生162.11万人,比上年增加4.31万人;在校生462.35万人,比上年增加10.94万人。

民办普通高中2375所,比上年增加4所;招生79.82万人,比上年减少2.31万人;在校生231.64万人,与上年减少3.31万人。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2482所,比上年减少167所;招生73.16万人,比上年减少10.60万人;在校生207.94万人,比上年减少32.94万人。另有非学历教育学生30.23万人。

民办高校718所(含独立学院292所),比上年增加11所;招生160.19万人,比上年减少949人;在校生557.52万人,比上年增加24.34万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在校生335人,本科在校生361.64万人,专科在校生195.85万人;另有自考助学班学生、预科生、进修及培训学生25.84万人。民办的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802所,各类注册学生87.99万人。

另外,还有其他民办培训机构2.01万所,943.56万人次接受了培训。

注释:

[1]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毛入学率,是指某一级教育不分年龄的在校学生总数占该级教育国家规定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含学前教育、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

[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是指初中毕业班学生数占该年级入小学一年级时学生数的百分比。

[4]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是指小学教育在校学龄人口数占小学教育国家规定年龄组人口总数的百分比,是按各地不同入学年龄和学制分别计算的。

[5]因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教职工数计入初中阶段教育,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教职工数计入高中阶段教育,而专任教师是按照教育层次进行归类,存在小学教职工数据小于专任教师数据的情况。

[6]学历合格专任教师比例,是指某一级教育具有国家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的专任教师数占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各级教育教师的最低学历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7]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是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体育器械配备达到《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的相关标准;音乐器材配备、美术器材配备、数学自然实验仪器、理科实验仪器等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仪器配备相关标准。含普通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

[8]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9]农村留守儿童,是指外出务工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农民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父、母单方或其他亲属监护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10]高中阶段包括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11]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12]中等职业教育生师比不含技工学校数据。

[13][14]包括学校产权和非产权独立使用。

资料来源:本公报中技工学校数据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数据来自教育部考试中心;其他数据均来自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第17篇: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09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教育部

2009年,教育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教育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研究制定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教育改革发展迈出了新的步伐。教育公平取得新进展,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素质教育扎实推进,办学条件不断改善。

义务教育

到2009年底,实现“两基”验收的县(市、区)累计达到3052个(含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207个),占全国总县数的99.5%,“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99.7%。

由于学龄人口的逐年减少,小学校数、学生数继续减少。全国共有小学28.02万所,比上年减少2.07万所;招生1637.80万人,比上年减少57.92万人;在校生10071.47万人,比上年减少260.04万人;小学毕业生1805.20万人,比上年减少59.75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4%;其中男女童净入学率分别为99.36%和99.44%,女童高于男童0.08个百分点。

小学教职工和专任教师有所增加,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继续提高。全国小学教职工613.55万人,比上年增加0.26万人;其中专任教师563.34万人,比上年增加1.15万人。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4%,比上年提高0.13个百分点,小学生师比17.88:1,比上年的18.38:1有所降低。

由于学龄人口的逐年减少,初中校数、招生数、在校生数和毕业生数略有减少,初中阶段毛入学率和初中毕业生升学率继续提高。全国共有初中学校5.63万所(其中职业初中0.02万所),比上年减少0.16万所。招生1788.45万人,比上年减少71.15万人;在校生5440.94万人,比上年减少144.03万人;毕业生1797.70万人,比上年减少70.25万人。初中阶段

毛入学率99%,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初中毕业生升学率85.60%,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

全国初中专任教师351.80万人,比上年增加4.25万人。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8.28%,比上年提高0.49个百分点。生师比15.47:1,比上年的16.07:1有所降低。全国普通中小学校舍建筑面积138750.52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229.15万平方米。小学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校数的比例为53.88%、体育器械配备达标校数的比例为49.43%,音乐器械配备达标校数的比例为45.45%、美术器械配备达标校数的比例为44.29%、数学自然实验仪器达标校数的比例为53.29%。普通初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校数的比例为68%、体育器械配备达标校数的比例为66.02%,音乐器械配备达标校数的比例为59.87%、美术器械配备达标校数的比例为58.84%、理科实验仪器达标校数的比例为73.14%。

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

学前教育进一步发展。幼儿园数、在园幼儿数、幼儿园园长和教师数均有增加。全国共有幼儿园13.82万所,比上年增加0.45 万所,在园幼儿(包括学前班) 2657.81万人,比上年增加182.85万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共112.78万人,比上年增加9.58万人。

特殊教育稳步发展。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672所,比上年增加32所;招收残疾儿童

6.40万人,比上年增加0.16万人;在校残疾儿童42.81万人,比上年增加1.07万人。其中在盲人学校就读的学生4.84万人,在聋人学校就读的学生11.51万人,在弱智学校及辅读班就读的学生26.46万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在附设特教班就读的残疾儿童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分别占特殊教育招生总数和在校生总数的65.23%和62.87%。残疾儿童毕业人数

5.74万人,比上年增加0.54万人。

高中阶段教育

全国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共有学校29761所,比上年减少 1045所;招生1698.86万人,比上年增加49.74万人;在校学生4640.91万人,比上年增加64.84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79.2%,比上年提高5.2个百分点。其中:

全国普通高中14607所,比上年减少599所;招生830.34万人,比上年减少6.67万人,下降0.8%;在校生2434.28万人,比上年减少42万人,下降1.7%;毕业生823.72万人,比上年减少12.34万人,下降1.48%。

普通高中专任教师149.33万人,比上年增加1.78万人,生师比16.3:1,比上年的16.78:1有所降低,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3.61%,比上年提高2.06个百分点。普通高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校数的比例为79.26%;体育器材配备达标校数的比例为79.43%;音乐器材配备达标校数的比例为74.87%;美术器材配备达标校数的比例为75.94%;理科实验仪器达标校数的比例为83.74%(83.38%);建立校园网的学校占普通高中学校总数的比例为74.02%。各项办学条件均比上年有所改善。

全国成人高中753所,与上年持平;在校生11.47万人,比上年减少1.23万人;毕业生9.80万人,比上年增加0.46万人。成人高中教职工0.61万人,比上年减少0.04万人;其中专任教师0.44万人,比上年减少0.01万人。

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共有学校14401所,比上年减少446所;招生868.52万人,比上年增加56.41万人;在校生2195.16万人,比上年增加108.07万人。其中:

全国普通中等专业学校3789所,比上年减少57所;招生311.71万人,比上年增加7.93万人;在校生840.43万人,比上年增加23.15万人;毕业生241.52万人,比上年增加20.96万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41.13万人,比上年增加0.85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7.23万人,比上年增加1.09万人。

全国职业高中5652所,比上年减少263所;招生313.17万人,比上年增加22.51万人;在校生778.42万人,比上年增加28.1万人;毕业生229.15万人,比上年增加17.52万人。职业高中教职工42.56万人,比上年减少0.22万人;其中专任教师32.15万人,比上年增加0.18万人。

全国技工学校3077所,比上年减少26所;招生156.75万人,比上年减少5.09万人;在校生415.32万人,比上年增加16.47万人;毕业生115.53万人,比上年增加5.96万人。

少3.43万人。

全国成人中等专业学校1883所,比上年减少100所;招生86.89万人,比上年增加31.06万人;在校生160.99万人,比上年增加40.34万人;毕业生38.99万人,比上年增加0.09万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9.42万人,比上年减少0.91万人;其中专任教师6.26万人,比上年减少0.4万人。

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稳步发展。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2689所,比上年增加26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305所,比上年增加 42所,成人高等学校384所,比上年减少16所。普通高校中本科院校1090所,高职(专科)院校1215所。全国共有培养研究生单位796个;其中高等学校481个,科研机构315个。

高等教育招生数和在校生规模持续增加。全国各类高等教育总规模达到2979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4.2%。

全国招收研究生51.09万人,比上年增加6.45万人,增长14.45%;其中博士生6.19万人,硕士生44.90万人。在学研究生140.49万人,比上年增加12.19万人,增长9.50%;其中博士生24.63万人,硕士生115.86万人。毕业研究生37.13万人,比上年增加2.65万人,增长 7.69%;其中博士生4.87万人,硕士生32.26万人。

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639.49万人,比上年增加31.83万人,增长5.24%;在校生2144.66万人,比上年增加123.64万人,增长6.12%;毕业生531.10万人,比上年增加19.15万人,增长3.74%。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201.48万人,比上年减少1.08万人;在校生541.35万人, 比上年减少6.94万人;毕业生194.39万人, 比上年增加25.3万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1042万人次,取得毕业证书62.5万人;非学历教育报考1051万人次。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高职(专科)全日制在校生平均规模为9086人。

比上年增加5.77万人。生师比为17.27:1。成人高等学校教职工8.42万人,比上年减少0.57万人;其中专任教师5.04万人,比上年减少0.28万人。

成人培训与扫盲教育

全国接受各种非学历高等教育的学生289.46万人次,当年已结业531.70万人次;接受各种非学历中等教育的学生达5411.21万人次,当年已结业6112.75万人次。

全国职业技术培训机构15.31万所,比上年减少0.89万所;教职工49.59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5.24万人。

成人初等学校1.41万所,与上年持平;毕业生107.54万人,比上年减少12.32万人;在校生95.96万人,比上年减少14.16万人。教职工2.11万人,比上年增加0.09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24万人,比上年增加0.27万人。

全国共扫除文盲95.74万人,比上年减少19.28万人;另有114.86万人正在参加扫盲学习,比上年减少10.1万人。扫盲教育教职工6.16万人,比上年减少2.46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16万人,比上年减少1.54万人。

民办教育

民办教育持续发展。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10.65万所,比上年增加0.56万所,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达3065.39万人,比上年增加240.99万人。其中:民办幼儿园89304所,在园儿童1134.17万人;民办普通小学5496所,在校生502.88万人;民办普通初中4331所,在校生433.89万人;民办职业初中4所,在校生0.1万人;民办普通高中2670所,在校生230.13万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3198所,在校生318.1万人,另有非学历中等职业教育学生40.08万人;民办高校658所 (含独立学院322所),在校生446.14万人,其中本科生252.48万人,专科生193.66万人,另有自考助学班学生、预科生、进修及培训学生19.39万人;民办的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812所,各类注册学生85.22万人。另外,还有其他民办培训机构19395所,844.93万人次接受了培训。

第18篇:教育事业统计软件安装步骤

2013教育事业统计软件安装步骤

一、注意事项

操作系统必须达到Windows XP SP3或以上操作系统,家庭版无法使用,

Window 7、vista用户需以管理员身份运行(右键“以管理员身份运行”)!!

二、《2013年软件包》安装步骤(顺序一定不能错!!)

1.操作系统补丁(必须安装);

2.安装正式版软件之前请先使用安装包中“数据库版本兼容工具”检测,如有冲突,进行修复;

3.统计软件正式版安装包(2.101):默认安装路径D:\\EDUDB,点击“解压”,完成安装;

4、将eduDataDB.mdf,eduDataDB_log.ldf复制到软件安装目录下(默认为D:\\EDUDB)(这样在使用软件填报数据时,点击“比较”,就会有2012年的数据了);

5.将“河南省编码”压缩文件解压后,将“河南省编码”文件夹放到软件根目录(D:\\EDUDB)下。

①通过桌面或开始菜单“教育统计系统”打开系统界面; ②“年份选择”、“版本选择”、“数据库连接”:使用默认配置;

③点击“登陆”,点击“系统管理”打开“系统设置”界面:

点击“导入编码”:选择D:\\EDUDB下“河南省编码6”文件夹下“codeConfig.code”文件,点击“打开”

6.关闭软件系统(2.101),安装统计软件升级包(2.103)。

辅助:如果之前已经自行安装出现问题,或者没有2012年数据的,可以用《旧版本清除工具》将其删除,然后按照步骤1——步骤5重新安装。

三、其他安装步骤

7.通过桌面或开始菜单“教育管理统计软件”打开系统登陆界面;

8.“链接方式”、“选择年份”:使用默认配置;

9.“数据库管理”——事务、sql expre处于“running”状态

10.点“登陆”—— 下方“系统管理”——点击“导入编码”:打开“导入”界面,选择D:\\EDUDB下“河南省编码5”文件夹下“河南省_Code_41.5”文件夹下“codeConfig.code”文件——“打开”——提示代码导入完成,确定;关闭“导入”界面

11.点击“创建账号”打开“创建用户向导”界面:

①在界面左栏点选学校所属的教育管理机构,右栏显示管辖的学校;

②在右栏上部“管理范围”、“类型分组”进一步选择学校所

属分类,便于查找本学校名称;

③点选学校名称,点击界面下部的“添加学校用户”,自动返回登陆界面。

12.在登陆界面点选学校账号名称,点击“进入账号”打开统计软件。

第19篇:5.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流程

2013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流程

一、所需资料

1.带上笔记本电脑(已校验通过的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数据的电脑)和纸质报表(含封面盖章、手工签字,2013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业务科室确认表)

2.成都户籍外在校(园)学龄人口数表格(由教育科确认数据)

二、步骤

1.将笔记本电脑数据和纸质报表,交到教育局六楼会议室计财科审核组初审

审核内容:报表内容是否齐全、上年相关数据对接是否准确、校验是否通过。

2.计财科审核组审核通过后,各学校将纸质报表交到各相关业务科室审核签字。

3.业务科室审核签字后,将笔记本电脑数据和纸质报表交计财科审核组终审。

第20篇: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修改内容

2007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修改内容

一、基础教育

1.特基2-1班数、学生数

——将原表的一至十年级及以上分为‘小学阶段’一至六年级和‘初中阶段’一至四年级,增加‘高中阶段’一至三年级及以上。

——增加‘09其他残疾’原09-12行依序改为10-13。

2.特综2-1-1特殊教育班数、学生数(总计)

——将原表的一至十年级及以上分为‘小学阶段’一至六年级和‘初中阶段’一至四年级,增加‘高中阶段’一至三年级及以上。

——增加‘0

6、

11、

16、

21、

26、31其他残疾’原07-27行依序改为07-33

3.特综2-1-2特殊教育班数、学生数(城市)

——将原表的一至十年级及以上分为‘小学阶段’一至六年级和‘初中阶段’一至四年级,增加‘高中阶段’一至三年级及以上。

——增加‘0

6、

11、

16、

21、

26、31其他残疾’原07-27行依序改为07-33。

4.特综2-1-3特殊教育班数、学生数(县镇)

——将原表的一至十年级及以上分为‘小学阶段’一至六年级和‘初中阶段’一至四年级,增加‘高中阶段’一至三年级及以上。

——增加‘0

6、

11、

16、

21、

26、31其他残疾’原07-27行依序改为07-33。

5.特综2-1-4特殊教育班数、学生数(农村)

——将原表的一至十年级及以上分为‘小学阶段’一至六年级和‘初中阶段’一至四年级,增加‘高中阶段’一至三年级及以上。

——增加‘0

6、

11、

16、

21、

26、31其他残疾’原07-27行依序改为07-33。

6.特综2-2特殊教育在校学生中职业技术班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情况

——将原表的一至十年级及以上分为‘小学阶段’一至六年级和‘初中阶段’一至四年级,增加‘高中阶段’一至三年级及以上。

7.小基7随班就读学生数

- 1 -

增加‘07其他残疾’,原07 行依序改为08。

8.增加表 小基9-1补充资料

增加‘农民工随迁子女01’、‘其中:外省迁入02’、‘省内其他县迁03’、‘农村留守儿童04’。

9.增加表 小综9-5补充资料

10.中基3-2高中在校生

增加‘残疾人16’。

11.中基7初中随班就读学生数

增加‘07其他残疾’,原07 行依序改为08。

12.增加表 中基9-1初中补充资料

增加‘农民工随迁子女01’、‘其中:外省迁入02’、‘省内其他县迁入03’、‘农村留守儿童04’。

13.中综3-3-5普通高中分办别、分城乡学生情况

增加‘残疾人23’。

14.增加表 中综9-5 初中补充资料

15.职基7初中随班就读学生数

增加‘07其他残疾’,原07 行依序改为08。

16.增加表 职基9-1初中补充资料

增加‘农民工随迁子女01’、‘其中:外省迁入02’、‘省内其他县迁入03’、‘农村留守儿童04’。

17.增加表 职综9-5初中补充资料

18.指标解释

增加‘寄宿生’、‘残疾人’、‘其他残疾’、‘农民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固定资产’、‘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等指标的解释;重新定义了‘城市’、‘县镇’、‘农村’等指标。

二、中等职业教育

- 2 -

1.中职基2-6外国留学生情况

原‘澳洲10’改为‘大洋洲10’

2.中职综2-8外国留学生情况

原‘澳洲10’改为‘大洋洲10’

3.指标解释

增加‘残疾人’、‘固定资产’、‘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等指标的解释。

三、高等教育

1.高基2-1-2普通本科、专科分专业学生数

增加两种招生形式:对口招收中职生(223)、五年制高职转入(224)

2.高基2-4在校学生中其他情况

增加第7列‘残疾人’。

3.高基9-1补充资料

——删除原编号22-28内容, 原29-38行依序变为22-31行;

——‘本校中职招生数’改为‘本校中职招生数(不含五年制高职生)’;

——‘本校中职在校生’改为‘本校中职在校生(不含五年制高职生)’。

4.增加表高基9-2民办高等教育学校、独立学院补充资料

5.高综3-1-1普通本科、专科分形式、分学科学生数 (总计)

——将‘分形式’的03-05行拆分成‘分形式’的03-05行的‘本科’(高中起点(03)、专科起点(04)、第二学士学位(05));

——增加06-08行的‘专科’(高中起点(06)、对口招收中职生(07)、五年制高职转入(08)),原06-19行依序改为09-22行。

6.高综3-1-2普通本科、专科分形式、分学科学生数 (普通高校)

——将‘分形式’的03-05行拆分成‘分形式’的03-05行的‘本科’(高中起点(03)、专科起点(04)、第二学士学位(05));

——增加06-08行的‘专科’(高中起点(06)、对口招收中职生(07)、五年制高职转入(08)),原06-19行依序改为09-22行。

- 3 -

7.高综3-1-3普通本科、专科分形式、分学科学生数 (成人高校)

——将‘分形式’的03-05行拆分成‘分形式’的03-05行的‘本科’(高中起点(03)、专科起点(04)、第二学士学位(05));

——增加06-08行的‘专科’(高中起点(06)、对口招收中职生(07)、五年制高职转入(08)),原06-26行依序改为09-29行。

8.高综3-2-2成人本科、专科分形式、分学科学生数(普通高校)

增加 ‘总计中:独立学院29’

9.高综4-3在校学生其他情况

增加第7列‚残疾人‛。

10.高基2-8外国留学生情况

原‘澳洲13’改为‘大洋洲13’

11.高综5-4外国留学生情况

原‘澳洲13’改为‘大洋洲13’

12.指标解释

增加‘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高中起点专科’、‘对口招收中职生’、‘五年制高职转入’、‘残疾人’、‘固定资产’、‘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等指标的解释。

- 4 -

幼儿园教育事业数据统计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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