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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康复社区戒毒办公室 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6:05:02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

北村办事处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

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禁毒委《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试点工作的通知》(禁毒办通[2008]26号)和天桥区禁毒委的相关要求,结合北村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17年工作计划:

一、开展社区戒毒工作的目的

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有关法律为依据,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专业组织提供指导和服务等各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戒毒工作,最大限度的教育挽救吸毒人员帮助吸毒人员回归社会。

二、社区戒毒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徐向志(北村综治办主任)

滕善国(北村派出所所长)

副组长:董路林(北村街道办事处政法科科长)

李明红(北村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

组员:韩大鹏(北村街道办事处政法科科员),

韩前胜(北村街道办事处政法科科员), 昝长杰(北村街道办事处政法科科员), 李宁(北村街道办事处政法科科员), 张健(标山中路社区居委会主任), 王爱霞(毕家洼西社区居委会主任), 张开香(毕家洼社区居委会主任), 李素萍(北村东社区居委会主任), 王惠华(北村西社区居委会主任)。

三、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2)审批戒毒人员提出的变更社区戒毒地点请求。(3)提出社区戒毒解除意见。(4)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5)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指导成立社区戒毒帮教小组,落实社区戒毒措施。(6)对拒绝进行社区戒毒或严重违反社区戒议的戒毒人员,应及时上报上级机关。

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的工作步骤

1、帮教小组与戒毒人员以及其家属建立联络机制(如手机、固定电话等),随时为戒毒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对戒毒人员进行心理干预与戒毒知识辅导。

2、戒毒人员在社区戒毒过程中,在就学与就业方面遇到困难,帮教小组及时与社区戒毒办进行汇报,与各部门进行协调,努力为戒毒人员解决就学、就业问题。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报社区戒毒办为其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3、对戒毒人员未经允许擅自离开社区戒毒地点、逃避或拒绝接受检测、拒不报告戒毒情况等违纪行为,帮教小组要及时对其进行告诫,并将此情况记入戒毒人员现实表现情况。

4、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以及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帮教小组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社区戒毒办报告。

5、派出所按照要求(第一年12次,第二年4次,第三年2次)对戒毒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时的检测,并将检测结果随时更新到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中。

五、工作措施

(一)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落实工作力量街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在街道办事处挂牌。负责督促社区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定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心里咨询矫正、戒毒知识辅导和法律援助、就学或就业援助、定期告诫和定期戒毒效果评估、医疗服务等,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有效管理,指导和服务本辖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开展吸毒人员见面排查,规范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流程 以社区为单位开展吸毒人员见面排查,摸清吸毒人员现实状况、分布情况,全面掌握辖区吸毒人员现状,对仍在吸食毒品且成瘾严重的,依法强制隔离戒毒一批;对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人员登记掌握一批;对吸食新型毒品人员建库登记一批;对人户分离、下落不明吸毒人员发现转递一批。在此基础上,对符合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依法责令社区戒毒(康复)。

(三)加强吸毒人员日常管理,落实工作措施,要正确把握吸毒人员既是违法者、又是受害者的双重性质,针对每名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实际情况,强化日常管理和帮教。工作中,要借鉴开展接茬帮教的经验,依靠“多位一体”的帮教小组,促进吸毒人员的转化,发展具有北村特色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模式。加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登记建档,详细记载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基本情况、身体情况、戒毒(康复)情况、评估情况、解难救助情况等。

每周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见一次面”;每月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开展“一次法制教育”;每季度开展“一次心里咨询”;每半年开展“一次评估”。要依法查处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的吸毒人员,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或在社区戒毒(康复)期间又有吸毒行为的,依法送强制隔离戒毒。要结合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加强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及时将社区戒毒(康复)情况录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随时更新、维护,充分利用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中的各种信息,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服务。

(四)开展禁毒宣传“进社区”活动,提高全民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禁毒法》的主要内容,宣传毒品的基本知识及其危害,特别是新型毒品的知识及危害,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毒、防毒和拒毒的能力。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履行法定义务,积极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北村办事处

2017年7月15日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

推荐第2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总结

临近年末,各个工作岗位都逐渐开始了工作的总结。这里,xiexiebang.com范文大全小编专门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总结范文的文章和材料,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生活有帮助。

根据省、州、市、禁毒委的要求,今年开始我镇开始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此项工作是全新的工作,无经验可借鉴,无模式可循,一切都需现摸索,工作难度很大。镇党委、政府根据州、市关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工作。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首先对法律法规进行认真学习,对州、市关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有关文件、政策、制度、工作流程和措施、方案、工作职责进行认真研读、了解、熟悉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性质,做法和任务。建立了社区戒毒康复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制度7个,工作流程2个,拟定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划暨措施,建立了戒毒康复工作机制,初步建成组织网络。设计制作了戒毒康复人员登记表,花名册和戒毒康复协议书,做好了开展工作的准备工作。建立了社区涉毒人员花名册和吸毒人员登记表。将社区所有涉毒人员登记入册纳入掌握之中,对40名吸毒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设制了“会议记录”、“工作记录”、“谈话记录”等8个工作记录薄,全面记录戒毒康复工作的开展情况。

对吸毒人员开展全面摸底调查,了解掌握他们的较为详细的信息和现实情况,以及现在实际居民地点。我镇现有涉毒人员总数40人,男性35名,女性5名,新增5人外出务工2人,下落不明11人,在家10人(1人卧病在床),强14人,服刑2人,外嫁1人,另外经调查其中有一人从无吸毒史。已同在家的吸毒人员进行了面对面谈话,初步掌握了他们的基本情况,并建立了联系方法。

为深入推进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的开展,我镇进一步转变观念,理清思路,强化措施,明确职责,创新方法,探索出一条社区戒毒(康复)基地管理工作的路子,切实做到重心下移,防线前移,有力推进禁毒工作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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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积极争取支持,立足现有条件,整合人力资源,落实帮教机制。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我镇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工作措施,制定了社会戒毒(康复)绩效奖惩和责任追究办法。把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落实到干部职工头上,落实“四位一体”的帮扶措施,实行责任包保。

二是以人为本,强化功能,营造拴心留人的社区环境。在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太和镇高度重视康复人员身心健康,努力构建社区环境的和谐气氛,社区的人性化管理使戒毒品(康复)人员重新感觉到了家庭的温暖,重新树立了生活的信心。

三是明确职责,强化监管,考核到位,注重实效。我镇始终把禁毒工作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明确党政领导包全盘,联系村(社区)领导包片,包村(社区)干部包点,村(社区)干部包人头的包保责任,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口全部落实了“四位一体”的帮教责任,签定社区戒毒(康复)协议,建立戒毒康复档案。

在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我镇始终做到职责明晰、任务落实、定期调度、严格奖惩,不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对策,使社区禁毒和社会康复工作各项机制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得到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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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3篇:社区戒毒(康复)协议

社区戒毒(康复)协议

甲方: 市(州、地) 县(市、区、特区)

乡、镇(办事处) _ 村、居(社区)

乙方: 姓名:

乙方基本情况:性别: 出生年月: 年龄: 岁 已/未婚

联系电话: 现居住地址: 就业(医、学)场所:

根据 公安局(分局) 年 月 日《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 社区戒毒字[ ]第 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国务院《戒毒条例》的规定,责令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到 居、村(社区)接受社区戒毒(康复)。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并自觉遵照执行。

一、执行社区戒毒期间,甲方应履行以下权利和义务:

1、依法建立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对乙方采取必要的监护措施;

2、定期对乙方的戒毒(康复)现状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提交乡镇(办事处)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

3、通知乙方按规定到国家指定的机构进行社区戒毒(康复)期间的尿样检测;

4、对乙方违反社区戒毒(康复)提出告诫;

5、乙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的,甲方将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戒毒(康复)工作委员会报告;

6、针对乙方情况,制定社区戒毒(康复)计划;

7、为乙方提供戒毒(康复)知识辅导,开展心理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服务;

8、为乙方提供就业、就学、就医、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9、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为乙方提供社会救助服务;

10、发现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出现急性戒断症状危及生命的,可以协助其本人或者亲属将其送往卫生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二、在执行社区戒毒(康复)期间,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并享受以下权益:

1、自觉遵守社区戒毒(康复)的管理规定;

2、根据社区戒毒(康复)计划定期向监护小组汇报思想、活动及戒毒(康复)情况;

3、积极参加社区组织开展的社会活动;

4、依法接受社区戒毒(康复)尿样检测,按第一年两月一次,第二年三月一次,第三年半年一次的要求到甲方指定的机构进行尿样检测;

5、需要变更或暂时离开社区戒毒地点的,必须向甲方书面报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

6、需要参加药物维持治疗的,按规定办理入组手续并向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备案,到指定的治疗单位就治。需要变更药物维持治疗地点的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7、享受就业、就学、就医、技能培训、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帮助和服务。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履行社区戒毒(康复)法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四、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和不适应社区(康复)戒毒的,由社区戒毒执行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1、社区戒毒(康复)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2、逃避或者拒绝接受检测三次以上的;

3、拒不报告戒毒情况,经公安机关三次书面告诫的;

4、擅自离开社区戒毒地点三次以上,或者擅自离开社区戒毒地点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5、吸毒成瘾严重,不适应社区(康复)戒毒的。

五、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和规定协商确定。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乙方主要联系人(签名): 年 月 日

推荐第4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

篇1:泷水塘社区2012戒毒康复工作计划 泷水塘社区2012年戒毒康复工作计划

根据国家禁毒委《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试点工作的通知》(禁毒办通[2008]26号)和凤凰街道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12年工作计划:

一、开展社区戒毒工作的目的

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有关法律为依据,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专业组织提供指导和服务等各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戒毒工作,最大限度的教育挽救吸毒人员帮助吸毒人员回归社会。

二、社区戒毒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杨益寿(社区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雷家兵(居委会主任)古红伟(党总支副书记) 组 员:钟玉梅(妇联主席) 许春丽(党总支委员)

邓玉亮(居委会专干)罗艳萍(居委会专干) 陈娟(居委会专干) 曾晓春(社区民警) 苏玉恒(社区民警)张雄(社区医生) 洪中荣(小组组长) 高丽琴(小组组长)金继堂(小组组长) 杨林(小组组长) 苏崇贤(小组组长)

三、社区工作职责。

(1)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2)审批戒毒人员提出的变更社区戒毒地点请求。(3)提出社区戒毒解除意见。(4)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5)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指导成立社区戒毒帮教小组,落实社区戒毒措施。(6)对拒绝进行社区戒毒或严重违反社区戒议的戒毒人员,应及时上报上级机关。

四、社区戒毒的工作步骤

1、帮教小组与戒毒人员以及其家属建立联络机制(如手机、固定电话等),随时为戒毒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对戒毒人员进行心理干预与戒毒知识辅导。

2、戒毒人员在社区戒毒过程中,在就学与就业方面遇到困难,帮教小组及时与社区戒毒办进行汇报,与各部门进行协调,努力为戒毒人员解决就学、就业问题。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报社区戒毒办为其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3、对戒毒人员未经允许擅自离开社区戒毒地点、逃避或拒绝接受检测、拒不报告戒毒情况等违纪行为,帮教小组要及时对其进行告诫,并将此情况记入戒毒人员现实表现情况。

4、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以及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帮教小组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社区戒毒办报告。

5、派出所按照要求(第一年6次,第二年4次,第三年2次)对戒毒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时的检测,并将检测结果随时更新到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中。

泷水塘社区居委会 2012年2月16日篇2:街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施方案

月湖街2011年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下简称《禁毒法》),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大力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禁毒法》,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正确认识和把握吸毒人员的性质、吸毒成瘾行为的特征和戒毒治疗科学规律,树立科学戒毒的理念,充分发挥新的戒毒工作体制和继往开来接茬帮教的经验优势,以固定居所社区为基础,以单位和家庭为依托,建立集戒毒治疗、康复指导和救助服务于一体、具有月湖特色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体系,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由街办事处主任谢春芬为组长;街办事处副主任田野、赵湘汉、成艳、派出所所长李宏为副组长;街综治办、城管科、社会事务科、财政所、司法所、派出所、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街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派出所办公,由刘斌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三、职责分工

街综治办: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指导协调,掌握工作进度,全面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社会事务科:负责指导基层组织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建设、社区管理和考核,促进和指导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戒毒人员纳入救助范围。

─1─劳动保障所:负责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信息;对实现就业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提供社会保险方面的保障。 司法所:负责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司法援助;配合派出所开展吸毒人员的登记工作。

派出所:负责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检测登记,实行动态管理;责令吸毒成瘾人员接受社区戒毒和决定强制隔离戒毒,责令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接受社区康复;参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日常管理;配合卫生部门开展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财政所:将社区戒毒(康复)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正常开展。

工青妇组织:负责进度宣传预防,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构,落实工作力量

街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在街道办事处挂牌。负责督促社区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定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心里咨询矫正、戒毒知识辅导和法律援助、就学或就业援助、定期告诫和定期戒毒效果评估、医疗服务等,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有效管理,指导和服务本辖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开展吸毒人员见面排查,规范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流程 以社区为单位开展吸毒人员见面排查,摸清吸毒人员现实状况、分布情况,全面掌握辖区吸毒人员现状,对仍在吸食毒品且成瘾严重的,依法强制隔离戒毒一批;对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人员登记掌握一批;对吸食新型毒品人员建库登记一批;对人户分离、下落不明吸毒人员发现转递一批。在此基础上,对符合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 ─2─依法责令社区戒毒(康复)。

(三)加强吸毒人员日常管理,落实工作措施

要正确把握吸毒人员既是违法者、又是受害者的双重性质,针对每名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实际情况,强化日常管理和帮教。工作中,要借鉴开展接茬帮教的经验,依靠“多位一体”的帮教小组,促进吸毒人员的转化,发展具有月湖特色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模式。要加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登记建档,详细记载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基本情况、身体情况、戒毒(康复)情况、评估情况、解难救助情况等。要严格落实“五个一”的帮教措施。每周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见一次面”;每半月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做“一次尿检”;每月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开展“一次法制教育”;每季度开展“一次心里咨询”;每半年开展“一次评估”。要依法查处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的吸毒人员,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或在社区戒毒(康复)期间又有吸毒行为的,依法送强制隔离戒毒。要结合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加强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及时将社区戒毒(康复)情况录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随时更新、维护,充分利用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中的各种信息,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服务。

(四)开展禁毒宣传“进社区”活动,提高全民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意识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禁毒法》的主要内容,宣传毒品的基本知识及其危害,特别是新型毒品的知识及危害,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毒、防毒和拒毒的能力。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履行法定义务,积极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3─篇3: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施方案

堕却乡社区戒毒康复 安排意见

为深入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政法委书记、乡禁毒委副主任为组长、综治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堕却乡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乡综治办,负责本乡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实施。

二、工作目标

按照“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戒毒工作原则,通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家庭为依托,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功能兼备的戒毒工作体系,努力实现吸毒人员戒断毒瘾、身心康复、回归社会。

三、具体任务

(一)明确和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主管部门和具体职责。派出所、司法、卫生院、社会事务办、团委、妇联等单位认真履职、协作配合,积极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建立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队伍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体系。各村要配备社区戒毒(康复)不得少于1人的专职工作人员,落实帮扶措施,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志愿服务。

四、工作职责

要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各相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大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力度。

(一)派出所:对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和登记,实施动态管理;责令吸毒成瘾人员接受社区戒毒和决定强制隔离戒毒,责令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接受社区康复;参与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的日常管理;配合卫生院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二)司法所:对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司法援助,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吸毒人员登记。

(三)社会事务办:指导基层组织将社区戒毒(康复)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促进和指导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戒毒人员纳入救助范围。

(四)财政所:负责保障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经费。

(五)中心校:对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的文化教育给予支持。

(六)工会、共青团、妇联部门: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堕却乡禁毒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日

推荐第5篇: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

社区康复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有关规定和延庆县公安局

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社区戒毒(康复)时限为三年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乙方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联系电话: 。

一、乙方责任与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本协议,接受甲方监督。

(二)戒毒过程中出现急性戒断症状的,应当主动到卫生部门指定的戒毒医疗机构接受脱毒治疗或者请求甲方协助。

(三)自觉服从和配合甲方的管理,每两周主动向甲方如实报告戒毒(康复)情况,每季度向甲方书面报告一次戒毒(康复)情况。

(四)按照《禁毒法》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接受检测,并随时接受抽检。

(五)短期(五日内)离开社区戒毒(康复)地点的,应当提前两天就离开事由、时间、随行人员等情况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及时销假。

(六)确需变更社区戒毒(康复)执行地点的,应当提前15日就变更事由、新执行地详细地址及亲属(监护人)意见等情况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社区戒毒(康复)决定机关审批同意后方可到新执行地执行。

(七)经批准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应当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甲方责任与义务:

(一)各成员根据本协议和各自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具体落实社区戒毒(康复)措施。

(二)第一年每两周,第

二、三年每月至少一名成员与乙方见面一次,了解其在社区戒毒(康复)治疗、生活、工作以及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提供生理脱毒、心理康复、行为矫治、司法救助等方面的辅导和帮助。

(三)积极协助解决乙方的实际困难和推荐就业;动员符合条件的戒毒人员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

(四)发现乙方出现急性戒断症状或其他疾病危及生命的,应当协助其亲属(监护人)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五)督促乙方定期接受公安机关检测。

(六)对乙方提出短期(五日以内)离开社区戒毒(康复)地点、变更社区戒毒(康复)地点或者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申请的,积极帮助协调相关部门。

(七)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进行告诫,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吸食、注射毒品的,立即向执行地公安机关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戒毒(康复)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成员不履行职责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纪律或者行政处分,并列入年度工作考核。

(二)乙方在社区戒毒(康复)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三)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康复)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由社区戒毒(康复)执行地公安机关依法做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

年 月 日

推荐第6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书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书

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

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乙方: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及号码:,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服务处所:,

社区戒毒地点:,

戒毒治疗机构及所在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条的规定,根据公安局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文号:),为了保证乙方完成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甲方与乙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职责:

(一)帮助乙方制定并监督执行戒毒/康复计划;

(二)向乙方提供有资质的戒毒治疗机构及戒毒治疗途径的信息;

(三)对乙方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指导和帮助;

(四)每周至少与乙方约见一次,了解相关戒毒/康复情况,督促乙方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

(五)对申请短期离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地点的予以审批;对提出变更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地点的,协调有关部门予以审批;

(六)对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的行为进行告诫,对严重违反协议或吸食、注射毒品的,及时向执行地公安机关报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乙方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遇到困难和歧视时,可以向甲方提出求助;

2、乙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可以申请甲方协调有关部门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二)义务

乙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本协议:

1、自觉遵守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管理,接受甲方监督,定期向甲方如实报告戒毒情况,主动接受全程戒毒治疗;

2、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接受检测;

3、变更就医、就学、就业地点和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

4、申请变更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地点的,应当提前天向甲方报告;

5、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与有吸毒等不良行为的人接触。

三、本协议自年月日起执行,至年月日止。

永靖县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社区康复 (或者基层组织)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单位盖章)

人员签字:年月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家庭监护人签字:年月日

推荐第7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书

附件一: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书

甲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部门盖章)

乙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戒毒条例》的有关规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部门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签订如下协议:

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姓名,性别,出生,联系电话。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时间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部门成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小组成员详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计划》)。

三、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履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职责。通过检测、谈话、戒毒情况阶段评估、戒毒知识辅导、教育劝诫、就学、就业、就医援助以及其他帮助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戒除毒瘾的措施,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进行管理和帮助。

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检测

□社区戒毒人员的定期检测三年内不得少于28次:第一年的 1 年月,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前半年至少每半个月检测1次,后半年至少每月检测1次;第二年至少每2个月检测1 次;第三年至少每3个月检测1次。突击检测每年不得少于3次。

□社区康复人员的定期检测三年内不得少于12次:第一年至少每2个月检测1次;第二年至少每3个月检测1 次;第三年至少每6个月检测1次。突击检测每年不得少于3次。

2、报告

□社区戒毒人员每月至少向社区戒毒工作小组报告1次戒毒情况。

□社区康复人员每2个月至少向社区康复工作小组报告康复情况1次。

3、请假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期间不得擅自离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地所在的区、县(市),如需暂时离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地点3天以上的,须提前一天向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报告,填写《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外出请假审批表》。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同意,发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外出准假通知书》后,方能外出,并必须按时返回销假。外出期间,要按协议规定主动到外出地公安机关进行检测,并按期寄回外出地公安机关检测结果证明。

4、地点变更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地点变更到其他街道、乡镇或自愿到戒毒康复场所进行戒毒康复治疗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应当

2填写《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变更戒毒/康复地点审批表》,向执行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部门进行书面申请。变更到其他街道(乡镇)的应当提供接受地街道(乡镇)同意接受的书面证明。审批同意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不得擅自脱离原执行地的管理。

5、驾驶证管理

社区戒毒人员在接受社区戒毒期间内不得驾驶机动车辆,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上交执行地街道(乡镇)禁毒工作部门保管。在社区戒毒期间如需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在上交驾驶证前,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社区戒毒执行期满后,机动车驾驶证予以发还。对机动车驾驶人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责令社区戒毒,但已稳定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3个月以上的,可以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C1(不含)以上驾驶证的,应主动申请降为C1以下驾驶证。

五、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六、社区戒毒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反戒毒协议:

1、逃避或者拒绝接受检测三次以上的;

2、擅自离开社区戒毒地点三次以上,或者擅自离开社区戒毒地点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3、拒绝将机动车驾驶证上交执行地街道(乡镇)保管的。

社区康复人员有上述

1、2项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反戒毒

3协议。

七、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八、此协议壹式贰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部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填写本协议时请注意准确选择社区戒毒或社区康复人员。4

推荐第8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流程图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流程图被责令社区康复、但未报到社区康复人员尿样毒品检查区禁毒机关(公安部门)摸底、排插发现或查获吸食、注射毒品嫌疑人员被责令社区康复、但未报到社区康复人员经区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吸毒成瘾严重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康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领导汇吸毒成瘾由公安机关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责令社区康复禁 毒 专 干报组成禁 毒 民 警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 (下设若干帮该小组)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拒绝签署认定为戒断三年以上人 员社区康复期满两次以上不纠正社区康复在社区戒毒期间违 规 告 诫社 区 干 部社区医护人员定 期 访 谈心 理 咨 询行 为 矫 正康 复 治 疗禁 毒 志 愿 者告知权利和义务,签订社区戒毒协议 家 属社区戒毒期满社区戒毒(康复)执行期限届满,解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定期评估、适时调整计划和措施定期检测或抽检美沙酮维持治疗制定针对性戒毒(康复)计划和工作措施

推荐第9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书

甲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部门盖章) 乙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戒毒条例》的有关规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部门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签订如下协议:

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时间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部门成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小组成员详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计划》)。

三、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履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职责。通过检测、谈话、戒毒情况阶段评估、戒毒知识辅导、教育劝诫、就学、就业、就医援助以及其他帮助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戒除毒瘾的措施,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进行管理和帮助。

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检测□社区戒毒人员的定期检测三年内不得少于28次:第一年的前半年至少每半个月检测1次,后半年至少每月检测1次;第二年至少每2个月检测1次;第三年至少每3个月检测1次。突击检测每年不得少于3次。□社区康复人员的定期检测三年内不得少于12次:第一年至少每2个月检测1次;第二年至少每3个月检测1次;第三年至少每6个月检测1次。突击检测每年不得少于3次。

2、报告□社区戒毒人员每月至少向社区戒毒工作小组报告1次戒毒情况。□社区康复人员每2个月至少向社区康复工作小组报告康复情况1次。

3、请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期间不得擅自离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地所在的区、县(市),如需暂时离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地点3天以上的,须提前一天向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报告,填写《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外出请假审批表》。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同意,发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外出准假通知书》后,方能外出,并必须按时返回销假。外出期间,要按协议规定主动到外出地公安机关进行检测,并按期寄回外出地公安机关检测结果证明。

4、地点变更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地点变更到其他街道、乡镇或自愿到戒毒康复场所进行戒毒康复治疗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应当填写《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变更戒毒/康复地点审批表》,向执行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部门进行书面申请。变更到其他街道(乡镇)的应当提供接受地街道(乡镇)同意接受的书面证明。审批同意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不得擅自脱离原执行地的管理。

5、驾驶证管理社区戒毒人员在接受社区戒毒期间内不得驾驶机动车辆,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上交执行地街道(乡镇)禁毒工作部门保管。在社区戒毒期间如需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在上交驾驶证前,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社区戒毒执行期满后,机动车驾驶证予以发还。对机动车驾驶人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责令社区戒毒,但已稳定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3个月以上的,可以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持有c1(不含)以上驾驶证的,应主动申请降为c1以下驾驶证。

五、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六、社区戒毒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反戒毒协议:

1、逃避或者拒绝接受检测三次以上的;

2、擅自离开社区戒毒地点三次以上,或者擅自离开社区戒毒地点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3、拒绝将机动车驾驶证上交执行地街道(乡镇)保管的。

社区康复人员有上述

1、2项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反戒毒协议。

七、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八、此协议壹式贰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部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第10篇: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

社区工作人员:

社区民警:

社区医务人员: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家属(或监护人):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单位(或学校)代表:

戒毒社会工作者:

其他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小组人员: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名):

福州市闽清县省璜镇人民政府:

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国务院《戒毒条例》的有关规定,福州市闽清县省璜镇人民政府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______________(性别: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监护人或者亲属姓名: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签订如下协议:

一、福州市闽清县省璜镇人民政府为帮助社区戒毒(康复)对象戒毒(康复),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在福州市闽清县省璜镇人民政府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的监护下进行戒毒(康复)。在戒毒过程中遇到困难的,可以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求助。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应当予以帮助。

三、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职责:

(一)制定并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有针对性地具体落实社区戒毒(康复)措施。

(二)对社区戒毒人员实施监护管理。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可委托戒毒人员的亲属(或监护人)负责对其日常生活、戒毒治疗的监护,无亲属(监护人)的,指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中的一人具体负责,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所在单位(服务处所)和学校指派的代表应积极配合。

(三)每周至少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见面一次,了解其在戒毒治疗、身体康复、家庭生活、就业工作以及学习培训等方面的情况,并给予其在生理脱毒、心理康复、行为矫正等方面的辅导和法律知识的学习传授。

(四)对无业和无劳动技能的社戒毒(康复)人员,积极联系有关部门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解决就业问题,并鼓励其自谋生路。

(五)对生活困难且符合低保条件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其纳入低保。

(六)发现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出现急性戒断症状或其他疾病危及生命的,可以协助本人或者亲属将其送往卫生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七)、按照公安机关《吸毒人员检测工作制度》规定,督促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到公安机关接受检测。

(八)对短期外出提出请假或者申请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视情给予批准。对需要变更戒毒地点的,在七个工作日内向执行地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九)对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规定的行为进行告诫,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吸食、注射毒品的,在24小时内向作出社区戒毒决定的公安机关报告。

(十)依据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历次检测结果和是否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等现实表现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小结和效果评估。社区戒毒(康复)期满,依据历次评估结果,提出解除社区戒毒(康复)具体意见,报所属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

四、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接到《责令社区戒毒通知书》后,七日内到社区戒毒(康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报到。

(二)每周主动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报告戒毒情况,积极配合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的随时走访。每月向社区戒毒工作小组书面报告一次戒毒情况。

(三)按照公安机关《吸毒人员检测工作制度》规定,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定期检测,并随时接受抽查检测。

(四)暂时离开社区戒毒(康复)地点的,提前三天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请假;需要变更社区戒毒(康复)地点的,提前十日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报告。

(五)社区戒毒(康复)期间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不得无故终止治疗。

五、违反协议应承担的后果:

(一)社区戒毒工作小组不履行职责的,根据《戒毒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戒毒人员在社区戒毒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社区戒毒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强制隔离戒毒。

1、接到公安机关《责令社区戒毒(康复)通知书》后,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3、未按要求报告戒毒情况,经公安机关两次书面告诫,拒不改正的;

4、逃避或者拒绝接受检测三次以上的;

5、擅自离开社区戒毒地点三次以上,或者擅自离开社区戒毒地点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6、其他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的。

(四)在社区戒毒期间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无正当理由脱失7天以上的,由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提出意见,并经决定社区戒毒的公安机关同意,取消其治疗资格,治疗时间不计入社区戒毒期限。

六、本协议自年月日起执行,至年月日终止。

第11篇:第一季度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总结

2014年第一季度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于2007年12月29日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08年6月1日起实施,《禁毒法》提出了“对初次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的社区戒毒(康复)新模式。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禁毒人民战争,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帮助我乡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我市党委、政府、禁毒委高度重视,从我乡实情出发,开展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现将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机构

为保障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2013年2月20日,乡禁毒委召开会议,特成立团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委员会,会议决定委员会名单如下:

书 记:王大海 主 任:木耳咋力

成 员:李志新、佧米力、阿卜杜徐库尔

二、工作职责

禁毒委会议研究起草了团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具体内容如下。

(一)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委员会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以社区为基础,以家庭为依托,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戒毒工作。并对社区戒毒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制定社区戒毒工作方案,组织社区戒毒专职人员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建立和发展社区戒毒专业队伍,视情派出人员参与或监督社区戒毒专业服务组织的管理。

2、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派出所、卫生院、中心校、司法所、

社会事务办、财政分局、工会、共青团、妇联、劳动和社会保障所等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能,为社区戒毒专业服务组织开展社区戒毒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3、提供经费保障。社区戒毒是禁毒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将社区戒毒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时,通过挖掘和依靠整合社会资源,鼓励对禁毒工作的社会捐赠,合理安排用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4、做好在责令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决定前的衔接工作。派出所应当在作出社区戒毒(康复)前,确保基层组织社区戒毒工作的无缝衔接,主动与承担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任务的市人民政府联系,尽可能做到决定书发出后,各项戒毒措施落到实处。被责令社区康复的人员自愿提出到戒毒康复场所康复的,派出所主动与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联系,共同做好送往康复场所的衔接工作。

现我辖区共有吸毒人员42名、死亡10名、搬迁9名、外出1名、在押1名,强戒1名、下落不明人员10名、在家12名。

四、全面建设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工程”

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解决就业问题,让他们安心戒毒。对我乡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组织开展技能培训,让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困有所帮、病有所医、有业可就,彻底摆脱生理和心理对毒品的依赖,真正融入社会。到今年上半年,我乡推荐分散就业安置率不低于10%,到2014年底,对符合条件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全部安置就业。

团结社区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第12篇:4月社区戒毒(康复)总结

2012年4月忠州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总结

2012年4月份以来,在县委禁毒办的领导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通过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以创建无毒社区(村)为载体落实责任制,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为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我社区戒毒(康复)本月工作小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我镇领导高度重视戒毒(康复)工作,由安监办主任负责落实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及戒毒(康复)工作人员的上岗培训;安监办副主任吴明华、安监办干部周于东监管社区戒毒(康复)日常工作;配备四名专职戒毒(康复)工作人员。

二、建立工作机制

面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刚刚起步的现实,立足当地实际,能熟练的掌握工作流程。在具体工作中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完善提高,初步建立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制。一是电话提醒,提醒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按时参加康复尿检;二是真诚谈心,就是通过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真诚的面对面沟通交流,了解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近期活动情况,心里动态,对出现思想波动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开导,鼓励他们从心理上戒除毒瘾。使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受到教育和感化,积极配合戒毒(康复)工作,尽

早戒除毒瘾,健康回归社会

三、创新工作方法

我们采取“电话+检测+面谈”工作方法,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管控,即每月电话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一次访谈,了解戒毒(康复)人员的表现,让他们感到社区戒毒工作站的关心;每月定时通知戒毒(康复)人员进行一次尿检并将检测报告收回存档;在交回尿检报告时当面询问戒毒(康复)人员近期工作、生活及对戒毒(康复)的心理状态,从而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建立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个人档案,了解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康复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

戒毒(康复)办公室刚成立,工作人员经验不足,遇到蛮不讲理和情绪激动的戒毒(康复)人员无法应急处理。

公安机关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是空号或停机,户籍地址是干户口或无人居住。

戒毒(康复)人员心里上有些抗拒尿检,再三催促总以各种理由拒绝,不愿意提供尿检报告。

夏季到了,戒毒(康复)办公室未安装制冷设备,工作人员在与戒毒(康复)人员面谈了解康复情况时,戒毒(康复)人员本身情绪不稳定,无法安心沟通与交流。

总之,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我镇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已签定戒毒(康复)协议5份。

附: 4月已签协议名单.xls

第13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施方案

堕却乡社区戒毒康复

安排意见

为深入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政法委书记、乡禁毒委副主任为组长、综治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堕却乡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乡综治办,负责本乡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实施。

二、工作目标

按照“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戒毒工作原则,通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家庭为依托,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功能兼备的戒毒工作体系,努力实现吸毒人员戒断毒瘾、身心康复、回归社会。

三、具体任务

(一)明确和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主管部门和具体职责。派出所、司法、卫生院、社会事务办、团委、妇联等单位认真履职、协作配合,积极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建立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队伍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体系。各村要配备社区戒毒(康复)不得少于1人的专职工作人员,落实帮扶措施,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志愿服务。

四、工作职责

要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各相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大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力度。

(一)派出所:对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和登记,实施动态管理;责令吸毒成瘾人员接受社区戒毒和决定强制隔离戒毒,责令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接受社区康复;参与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的日常管理;配合卫生院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二)司法所:对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司法援助,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吸毒人员登记。

(三)社会事务办:指导基层组织将社区戒毒(康复)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促进和指导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戒毒人员纳入救助范围。

(四)财政所:负责保障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经费。

(五)中心校:对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的文化教育给予支持。

(六)工会、共青团、妇联部门: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堕却乡禁毒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日

第14篇:最新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总结

临近年末,各个工作岗位都逐渐开始了工作的总结。这里,xiexiebang.com范文大全小编专门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总结范文的文章和材料,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生活有帮助。

居委会戒毒康复帮教工作总结

我村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1997)5号文件和全市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禁毒工作各项措施,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关于《全国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方案》,结合我村实际,与古城街道党委、政府签订责任书,积极创建“无毒社区”,具体落实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村禁毒

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其中沈小华同志为组长,金培忠同志为副组长,陈忠海、徐宝春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全村戒毒康复帮教工作的开展。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禁毒工作精神,做好宣传发动和禁毒预防性教育,开展禁毒日常事物工作。定期召开分析会,检查帮教工作,全面掌握被帮教对象的活动情况,并做到“(来源:公务员在线 http://www.daodoc.com)六知”。任命陈忠海同志为我村禁毒信息员,在居委会的统一指导下,开展各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收集禁毒信息,并及时向责任区民警和居委会反馈,定期接受禁毒工作业务培训,提高搜集、发现涉毒信息的能力。

二、落实“无毒社区”工作。把创建“无毒社区”工作纳入我村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任务,与其他工作一样,抓好我村内的创建工作。制订全年工作计划,定期工作有小结,使创建工作有步骤地进行,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做好禁毒工作。

三、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日常检查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日常检查分片、分块进行,有专人负责,对出租房、外来人口和辖区内服务行业列入重点检查对象和场所,定期向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检查情况。完善规范各项制约措施的落实,与毒品作斗争,建立月排摸分析,每季度召开一次禁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净化安全文明“无毒社区”,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四、加大宣传教育。坚持预防为主的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村民的禁毒意识,使毒品的危害和禁毒的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的格局。服务工作到位,对村民日常生活经常关心过问,掌握村民的思想动态,纳入长期的视线工作,预防和控制村民吸、贩毒事件的发生。

通过全年的禁毒帮教工作,全村没有新增一例吸毒、贩毒案例,顺利地完成了创建“无毒社区”的任务。

**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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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上半年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总结

临近年末,各个工作岗位都逐渐开始了工作的总结。这里,xiexiebang.com范文大全小编专门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总结范文的文章和材料,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生活有帮助。

按照雍阳镇政府关于禁毒工作的具体部署和戒毒康复的具体要求,社区党总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在社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禁毒、戒毒(康复)工作,半年来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

为了确保社区禁毒、戒毒(康复)工作的扎实推进,我社区将禁毒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成立禁毒康复工作小组,形成社区领导亲自抓,工作小组成员具体抓、日常抓,与雍阳镇派出所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二是每月不少于一次开展禁毒康复专题会议,并让工作小组不定期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三是成立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小组,明确职责,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戒毒(康复)方案,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对在社区戒毒(康复)的人员实行行为监控、健康检测、心理辅导、生活救助,就业、就医援助。帮助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回归社会。四是强化宣传,广泛动员,营造全民拒毒、防毒的社会氛围,依托社区各街道宣传栏大力宣传《禁毒法》和禁毒知识,从而激发和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禁毒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禁毒、戒毒(康复)工作的执行情况。

按照“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关怀救助”的工作原则,落实帮教和管控措施。一是与纳入我社区的52名吸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二是严格落实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每月一次的回访谈话,及时掌握其思想生活各方面情况,对个别违反协议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引导其定期配合帮教,对于思想不稳定人员,安排社区禁毒康复工作人员进行监控,掌握其日常生活情况,督促其定期尿检。三是在禁毒康复工作小组定期回访的基础上,动员吸毒人员家庭积极参与帮教,通过家庭和亲朋了解吸毒人员近况,帮助社区戒毒人员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努力完成禁毒康复任务

禁毒工作的标准是:“四无”即:无种毒、无制毒、无贩毒、无吸毒。为了达到这一标准,我社区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群众对禁毒知识的知晓率达90%以上,本辖区内的吸毒人员全部落实管控措施,从社区成立至今,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小组一直实行一对一帮扶,使管控率达100%。在纳入社区的52名吸毒人员中,现有社区康复26名、强戒24名,2名为巩固三年以上人员。为了让吸毒人员回归社会,从新生活,社区禁毒康复工作小组对吸毒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和禁毒宣传教育,讲解戒毒知识,开展心理辅导,帮助戒毒人员进行身心康复训练,提供健康、法律和就业服务,现已有36名戒毒人员取得城镇低保。在禁毒工作上,与社区居民签订《禁毒责任书》,张贴和发放禁毒宣传资料800余份,组织辖区内吸毒人员及家庭参加雍阳镇和县疾控中心举办的预防艾滋病工作座谈会。强化源头治理,深入开展禁种铲毒工作,积极组织工作小组在田间地头、家庭院落、荒地、闲置房屋进行摸排,坚决杜绝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从3月18日至4月30日的每周一次辖区踏查中,未发现毒品种植。

总之,今年的禁毒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社区将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扎实的工作作风,通过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努力实现禁毒工作目标,为经济社会、和谐社会的全面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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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乡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总结

双河乡2011年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总结

双河乡是志丹县的南大门,辖区面积289.2平方公里,现有10095人,登记在册吸毒人员18人,其中社区戒毒12人,社区康复4人,强制隔离戒毒2人。今年以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禁毒法》,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抓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积极探索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新路子,边工作、边总结、边调整、边完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乡长、主管副乡长、司法所、派出所、卫生院等单位人员组成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现有工作人员8人,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工作人员5名,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场所,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有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建立工作机制

面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刚刚起步的现实,我们在借鉴外地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立足当地实际,在具体工作中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完善提高,初步建立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制。首先是真诚谈心。就是通过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真诚的面对面沟通交流,了解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近期活动情况,心里动态,对出现思想 - 1 -

波动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开导,鼓励他们从心理上戒除毒瘾。其次是深入家访。就是深入到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家中,通过家属或邻居掌握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近期社会交往关系和活动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最后是全力帮教。就是根据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家庭环境、毒瘾程度、社交关系,实行“四位一体”的帮教办法,即: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民警、村委会、吸毒人员家属,逐一落实帮教措施,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帮教网络,使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受到教育和感化,积极配合戒毒(康复)工作,尽早戒除毒瘾,健康回归社会。

三、创新工作方法

我们采取“10+20+30”工作方法,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管控,即:每10天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一次访谈,主要是采取电话访谈或面谈的形式,了解戒毒(康复)人员的表现,让他们感到社区戒毒工作站的关心;每20天要求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主动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报告一次近期活动情况,准确掌握对他们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戒毒(康复)工作方案;每30天组织戒毒(康复)人员进行一次尿检,以检验戒毒(康复)成效。

总之,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我乡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也清晰地看到自身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这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优化思路,

创新方法,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开创我乡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新局面。

第17篇: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方案

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方案

各村(社区)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全面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实施,建立“社区戒毒”的模式和工作机制,根据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沙禁毒办200*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结合实际,制定**镇社区戒毒工作方案:

、组织领导

成立**镇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

主任:。。(镇长、镇禁毒委主任)

副主任:。。(综治副书记、镇禁毒委副主任)

。。(副镇长)

成员:。。(派出所所长)。。(综治办主任)

。。(司法所所长)。。(卫生院院长)

。。(社会事务办主任)。。(财政所所长)

。。(团委书记)。。(沙县二中校长)

。。(妇联负责人)。。(派出所禁毒民警)

28个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镇禁毒办,由洪华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肖贤武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指导,建立和发展社区戒毒(康复)专业队伍,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规范,组织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进行培训。

二、时间及范围

(一)时间:200*年6月1日开始,对具备条件的初次吸毒成瘾人员实行社区戒毒(康复)措施。

(二)范围:从6月中旬开始,全镇28个村(社区)全面铺开。

三、目标任务

(一)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

(二)组织协调辖区派出所、卫生、教育、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就医、就业、就学、入组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生活保障等方面予以帮助和支持。

(三)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村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以村为基础、以村戒毒专职人员为主干、以吸毒成瘾人员个人及家庭为主要工作对象,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

四、工作措施

1、健全网络。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各村(居)必须建立社区戒毒(康复)领导小组,按照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沙禁毒办200*1号)文件要求,,我镇需招录社区戒毒专职人员,按适合社区戒毒(康复)吸毒人员每20名配置1名社区专职人员的比例配置,社区戒毒监护小组由社区戒毒专职人员、治保主任、社区医生、社会工作者、禁毒志愿者和戒毒人员的监护人和家庭成员及其所在单位的代表共同组成,招录社区戒毒专职人员工作完成后,由镇党委、政府同意分配到各村(社区)与监护小组一道开展戒毒(康复)工作,并(来源:公务员在线 http://www.daodoc.com)承担社区主要负责人职责,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结合实际,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计划,成立社区戒毒监护小组。

2、明确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派出所职责:一是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吸毒人员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并及时与戒毒场所联系,掌握即将出场出所吸毒人员,并及时下达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并将辖区内适用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底数情况,及时向社区进行转介,防止符合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吸毒人员漏管失控。二是对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的身份情况、健康状况、固定住所、家庭情况、技能情况、经济状况和现实表现等进行严格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下达《责令社区戒毒通知书》,配合社区制定并落实戒毒(康复)措施,对不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三是加大对社区群众《禁毒法》、《戒毒条例》等禁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动员群众参加社区戒毒工作。四是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实行严密管控、动态管控,随时随地掌握行踪,防止漏管失控。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全力查找下落不明吸毒人员。五是按规定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严格实行“

6、

4、2”尿检,即第一年至少每两月一次,第二年至少每季度一次,第三年至少每半年一次,对重点人员经常尿检,对可疑人员进行尿检,及时发现戒毒(康复)人员偷(复)吸,及时发现和控制新增吸毒人员、流窜吸毒人员。六是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落实帮扶措施,实行真情关爱,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七是对及时发现拒绝接受、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等符合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收集证据,依法将其送强

第18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现状

来源:杜新忠戒毒、禁毒专业网 作者:某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编者按:为践行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省厅党委以及我局党委提出了“建设海西、公安先行”。作为禁毒部门,如何围绕海西大局,主动融入,主动对接,尽心作为,着力先行是当前工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为此,支队立足于禁毒工作的实际,在总结一年来贯彻实施《禁毒法》基础上,就如何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推进我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社区戒毒、为本市建设服务进行调研和探讨。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是国家禁毒委在总结多年来我国戒毒帮教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符合科学戒毒规律和我国国情的一项新的人性化戒毒康复措施,是贯彻实施《禁毒法》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也是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毒品问题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现状分析

某市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4650名。2005年至2008年全市有2964名吸毒人员被强制、劳教戒毒和治安拘留,其中强制戒毒676人、劳教戒毒1169人、治安拘留1119人(常住户口2225人、流动人口739人)《禁毒法》实施以来,为推进我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开展,市禁毒委选择了思明区开元街道、湖里区江头街道、集美区杏林街道、同安区洪塘镇等四个街镇开展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先后开设了两家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目前登记入组美沙酮替代治疗逾千人。全市已有986人签订社区康复协议,新增吸食海洛因人数大幅下降。通过有效地社区帮教,已有290人戒除毒瘾,并办理了撤销帮教手续。

《禁毒法》实施前,我市按照禁毒法律法规的规定,突出打击力度,实行“抓获吸毒人员直接强制戒毒”的办法,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是戒毒的基本手段和主要形式,原来的强制戒毒期限为3-6个月,劳教戒毒为1-3年。《禁毒法》实施后,取消了劳教戒毒,戒毒模式进行了重新划分,形成社区戒毒、自愿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戒毒药物治疗、社区康复等多层次戒毒模式。突出人性化管理,实行“抓获吸毒人员先由社区管理,管理不好再强制隔离戒毒”的办法。戒毒工作由关押状态转到社区进行开放式戒毒治疗,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大幅下降,街(镇)的禁毒工作量大幅增加。现在的社区戒毒期限为3年,强制隔离戒毒2年,可延长1年,社区康复3年。对吸毒人员的法定戒毒周期由原来最长3年6个月,延长到现在最长9年。戒毒模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更加体现人性化管理理念。

二、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缺乏科学发展观的理念

首先,对《禁毒法》规定的自愿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强制隔离戒毒和药物维持治疗等戒毒措施,是构建一个完整的戒毒体系,对戒毒人员实行社区戒毒和强制隔离戒毒衔接,可以实现生理脱毒、身体康复和后续照顾这一完整的戒毒过程,实现科学戒毒这一理念认识不足,坚守“一朝吸毒,终生戒毒。”吸毒人员一旦染毒,想要戒断毒瘾几乎不可能的错误观念。于是对他们不关心,甚至歧视。其次,对吸毒人员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只知吸毒人员是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者,对其违法行为应予惩处。不明白吸毒人员是公民,是社会

毒品问题的受害者,对其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应予保护;不明白吸毒人员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赖者,是病人,对其毒品依赖成瘾的病症应予治疗;不明白吸毒人员中部分身处社会弱势群体或低层,对其生活无着的状况应予救助。对吸毒人员这种法律身份的多重性、复杂性的处理没有采取综合施策的办法,对这一特殊群体,存在着重处罚、轻矫治的现象。再次,有的认为国务院《戒毒条例》还未出台,下一步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不知如何搞,辖区内目前吸毒人员也不多,对社会危害不明显,加上人、财、物都不具备,没有必要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没有认识到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是禁毒工作落实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禁毒法》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一系列新的戒毒康复制度,纳入禁毒的法律体系内,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吸毒人员的一种人文关怀。就社区戒毒康复而言,吸毒人员既是违法者,同时也是受害者,也是病人,他们同样需要社会的尊重、单位的接纳、朋友的理解、家人的关爱。但我们也看到,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正常需求得不到满足,经常受到来自社会、单位、朋友、家庭有形无形、有意无意的厌恶、疏远、拒绝、憎恨,这样逐步使这些人成为格格不入社会生活的边缘人群,造成有些人自暴自弃,破罐破摔,甚至重操旧业,重蹈覆辙。因此,在禁毒工作中,必须强调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人性化管理,重视和关爱戒毒人员,这样有利于增强戒毒人员的信心,争取他们及其亲属的配合和支持,帮助他们回归社会,重新步入正常生活,从而达到提高戒毒效果的目的。

(二)有的禁毒成员单位职责履行不到位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既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层次的综合性工程,又是一项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任务。《禁毒法》实施后,有的成员单位没有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禁毒法》;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用全面的、发展的、联系的观点对待禁毒工作,把禁毒工作孤立起来看待,错误认为禁毒工作是公安部门的责任,跟自己关系不大,没有认识到禁毒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工作主动性不强,没有认真的履行自身的法定责任。

(三)规章制度不健全

《禁毒法》施行后,在市委、市政府以及相关区、街(镇)的重视下,全市有序开展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虽然有的区、街道这项工作开展得不错,但总体发展不平衡,研究得还不够,存在怕麻烦图省事的思想,工作力度有待加强。有的片面认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还处在试点阶段,可以慢慢来,等其他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开展好了,规章制度制定出来了,可照搬照抄,省心省力,没有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开展这项工作。

(四)宣传力度不大

客观上《禁毒法》实施时间不长,主观上有的单位和禁毒职能部门没有研究制定《禁毒法》贯彻实施意见或办法,没有针对性地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尤其对流动人口、不良行为青少年、娱乐场所从业人员、无业闲散人员等高危人群的毒品预防教育不到位,流于形式。上级有要求就宣传一下,没有强调就没有行动,一般是“6.26”国际禁毒日前后宣传一阵子,应付了事,平时宣传得少,甚至没有宣传,更没有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络等媒

体,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活动,使党和政府禁绝毒品的方针政策不能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入人心。

有的区、街道没有把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成效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没制定计划目标;有的虽然年初制定了目标计划,但很少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年底更没有考核和奖惩,不能有效调动大家的禁毒工作积极性,致使干好干坏一个样。

第19篇:第一季度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总结

*****彝族乡

2012年第一季度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于2007年12月29日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08年6月1日起实施,《禁毒法》提出了“对初次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的社区戒毒(康复)新模式。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禁毒人民战争,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帮助我乡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我乡党委、政府、禁毒委高度重视,从我乡实情出发,开展我乡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现将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机构

为保障我乡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2012年2月20日,乡禁毒委召开会议,特成立*****乡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委员会,会议决定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 任:柳修美 副主任:路元华 黄 浩

成 员:谭 琳 万文芳 吴兴条 李朝洲 易海俊

章明权 刘二胖 董明建 姬德选

下设*****乡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黄 浩

成 员:张元生 董明建 邓亚琳 李春花 卢瑞方 张怀富 吴兴条 周 金 谢 梅

二、工作职责

禁毒委会议研究起草了*****乡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具体内容如下。

(一)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委员会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由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以村为基础,以家庭为依托,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戒毒工作。并对社区戒毒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制定社区戒毒工作方案,组织社区戒毒专职人员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建立和发展社区戒毒专业队伍,视情派出人员参与或监督社区戒毒专业服务组织的管理。

2、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派出所、卫生院、中心校、司法所、社会事务办、财政分局、工会、共青团、妇联、劳动和社会保障所等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能,为社区戒毒专业服务组织开展社区戒毒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3、提供经费保障。社区戒毒是禁毒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将社区戒毒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时,通过挖掘和依靠整合社会资源,鼓励对禁毒工作的社会捐赠,合理安排用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4、做好在责令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决定前的衔接工作。派出所应当在作出社区戒毒(康复)前,确保基层组织社区戒毒工作的无缝衔接,主动与承担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任务的乡人民政府联系,尽可能做到决定书发出后,各项戒毒措施落到实处。被责令社区康复的人员自愿提出到戒毒康复场所康复的,乡派出所主动与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联系,共同做好送往康复场所的衔接工作。

(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委员会职责

1、各村(居)委会必须成立社区戒毒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工作。社区戒毒工作委员会作为社区戒毒工作专门机构,具备基本的工作条件,并有专人具体负责该项工作。

2、成立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按照每10名吸毒人员配备一名社区戒毒专职人员的比例,配齐社区戒毒专职人员,成立社区戒毒监护小组,保障社区戒毒专职人员的待遇。

3、提供公共医疗服务保障,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将符合条件的吸毒成瘾人员在社区戒毒、康复期间的戒毒治疗、生活保障纳入公共医疗服务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应当提供定点的戒毒医疗机构或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戒毒人员可以到定点的戒毒治疗机构或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接受戒毒治疗。

4、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施方案,拟订社区戒毒工作计划。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应当在《社区戒毒协议》签订后30日内,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工作计划。

5、加强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管理。建立《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档案》,严格按照管理流程开展工作。要求参加社区戒毒的吸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严格遵守协议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和权利,社区戒毒人员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社区戒毒工作专门机构应当及时书面报告辖区公安派出所,派出所应当向社区戒毒工作专门机构出具报告证明。派出所应当在接到报告后的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上级机构批准。

三、落实“一帮一”的大帮教工作任务

为了搞好我乡禁毒工作,使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决定对我乡现有吸毒人员,全部实行“一帮一”的大帮教制度。制度要求帮教人员要跟踪管理吸毒人员,做好吸毒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每月有一次月见面谈话,督导涉毒人员按时到乡派出所尿检,并把吸毒人员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报告乡禁毒办。

四、全面建设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工程”

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解决就业问题,让他们安心戒毒。对我乡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组织开展技能培训,让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困有所帮、病有所医、有业可就,彻底摆脱生理和心理对毒品的依赖,真正融入社会。到今年上半年,我乡推荐分散就业安置率不低于10%,到2012年底,对符合条件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全部安置就业。

*****乡社区戒毒(康复)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第20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主体

根据《禁毒法》和《戒毒条例》的规定: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构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

1、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任组长。

2、综治、公安、卫生行政、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劳动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

按照乡镇、街道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数30∶1的比例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登记在册吸毒人员数不足30名的,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工作人员。

社区戒毒工作小组

由社区戒毒专(兼)职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务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的家庭成员以及禁毒志愿者组成

社区戒毒适用对象

1、对吸毒成瘾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

1 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通知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

2、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3、社区戒毒的执行地点是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所在县(市、区)

4、社区戒毒自期满之日起解除。社区戒毒执行地公安机关解除社区戒毒通知书送达社区戒毒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并在7日内通知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

社区康复的适用对象

1、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3年的社区康复。

2、社区康复参照社区戒毒的规定实施。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工作流程

督促报到

1、以15日内按时报到人员,办公室及时进行登记。

2、对未在15日之内按时报到的人员要进行督促。(1)有正当理由的,社区戒毒办公室应该督促戒毒人员尽快报到执行社区戒毒。可以采取《社区戒毒(康复)逾期报2 到通知书》的形式。

(2)无正当理由的,社区戒毒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向执行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报告。

正当理由包括:不可抗力,配偶、子女、父母去逝,本人重大疾病或事故,近亲属因重大疾病、事故戒毒人员系唯一抚养人或赡养人的。

签订协议书

1、告知其权利义务及相关法律后果

2、与其签订戒毒协议

3、落实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开展跟踪服务管理工作 定期检测

(一)应由派出所具有吸毒检测资质的民警担任此项工作

1、社区戒毒人员的定期检测第一年每月检测不少于1次,第二年每2个月检测不少于1次,第三年每3个月检测不少于1次,共计22次。

2、社区康复人员的检测第一年每2个月检测不少于1次,第二年每3个月检测不少于1次,第三年每6个月检测不少于1次,共计12次。

(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根据检测结果如实填写《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吸毒检测记录表》。

(三)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检测次数内进行不定期抽检。

3 定期帮教、劝诫

1、由专职戒毒工作人员和社区民警承担此项工作。

2、定期在社区开展面向社会和社区戒毒人员的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发现社区戒毒人员有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其他轻微违法行为、有复吸毒品倾向时,及时予以劝诫,这是预防社区戒毒人员吸食、注射毒品的有效手段。在开展帮教、劝诫工作中应注意方式方法,注意对戒毒人员及家庭的隐私保护。

3、每月开展一次,对及时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帮教、劝诫。

4、形成帮教记录。戒毒知识辅导及心理疏导

由社区戒毒专(兼)职工作人员或社区医务人员承担。戒毒知识的的辅导主要是向社区戒毒人员传授戒毒的基本知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戒毒观念,坚定戒毒的信心,提高对戒毒治疗的依从性,主动配合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定期家访(谈话)

1、主要由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或社区民警承担此项工作。

2、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每月找社区戒毒人员谈话(家访)不少于1次;每2个月找社区康复人员谈话(家访)不少于1次。

3、目的是要及时掌握戒毒人员的生活、学习、工作及戒毒等情况,要根据国家政策落实帮扶保障措施。

4

4、家访不仅限于对戒毒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走访,同时可对其邻居、村社干部进行走访。

5、填写家访(谈话)表。帮扶保障措施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要积极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部门落实帮扶保障措施。

基本的原则:贯彻《禁毒法》第五十二条,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方面不受歧视。

1、加强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开展职业培训,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戒毒康复人员按规定给予政策扶持,采取集中安臵、分散安臵、提供公益性岗位、自主就业等多种形式促进戒毒康复人员实现就业。

2、按规定将戒毒康复人员纳入社会保险范畴,对符合条件的戒毒康复人员纳入社会保险补贴。

3、按规定将生活困难的戒毒康复人员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对因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戒毒康复人员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定期报告

1、社区戒毒人员至少每月向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报告戒毒情况1次;社区康复人员至少每2个月报告1次。

2、报告的内容应涉及戒毒情况,生产生活情况,心理状况,家庭情况等)

3、报告内容要书面形式记录,可折合见面访谈次数。定期评估鉴定

1、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要每个季度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戒毒情况进行评估鉴定,每年要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评估鉴定。三年总的次数应为16次。

2、评估内容包括配合程度,表现情况等为内容,康复的情况,是否有违反规定的情况)

3、填写鉴定评估表。告诫

1、告诫的情形: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社区戒毒(康复)期间,逃避或者拒绝接受检测,擅自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所在县(市、区)的

2、填写《告诫书》

正确使用、规范填写《告诫书》是认定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严重违反协议的前提和基础

社区戒毒(康复)期间其他戒毒措施的运用

1、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吸食阿片类毒品、多次被强制隔离戒毒、本人丧失戒毒信心的戒毒人员,在自愿的前提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可以动员、监督其赴当地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登记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戒毒人员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公安机关备案。

6 (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见附件)

2、自愿戒毒:对吸毒成瘾且经济条件允许的社区戒毒人员,在其自愿的前提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可动员其到正规的自愿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自愿戒毒医疗机构见附件)

3、戒毒康复场所:对居无定所、生活无着落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可以动员其到戒毒康复场所戒毒康复、生活和劳动。(戒毒康复场所见附件)

戒毒地点变更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要求变更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地点的,应当填写《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变更戒毒(康复)地点审批表》,并提供接收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部门(街道、乡镇一级)同意接收的证明,向执行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部门进行申请,经审核后,报县级禁毒部门审批。审批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同意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不得擅自脱离原执行地的管理。

审批同意的,执行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部门出具《关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变更戒毒(康复)地点的函》,向接收地办理移交手续。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应当自《关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变更戒毒(康复)地点的函》出具之日起15日内前往接收地街道、乡镇报到。接收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部门应当按规定重新签定社区戒

7 毒(社区康复)协议,继续执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时间自报到之日起连续计算。

社区戒毒(康复)的中止

社区戒毒措施中止的情形,即社区戒毒人员被依法拘留或者逮捕。此处所规定的“拘留”,包括《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行政拘留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拘留。此处所规定的“逮捕”,是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强制措施。对在社区戒毒期间被依法拘留或者逮捕的戒毒人员,社区戒毒措施中止,期间需要戒毒治疗的由羁押场所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其释放时,到原社区戒毒的执行地继续执行社区戒毒剩余的期限。

社区戒毒(康复)的终止

社区戒毒人员被依法收监执行刑罚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此处规定的“收监执行刑罚”是指依照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的有关规定,由监狱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的,以及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在拘役所中执行刑罚的,也属于“收监执行刑罚”。“强制性教育措施”指的是劳动教养。社区戒毒(康复)终止无需出具解除社区戒毒通知书。

请假外出程序

1、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 期间如需暂时离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地所在区、县(市)3日以上的,须提前一天向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报告,填写《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外出请假审批表》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同意,发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外出准假通知书》后,方能外出,并必须按时返回销假。

外出期间,需要进行定期检测的,要按协议规定,凭《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外出准假通知书》,主动到外出地公安机关进行检测,并按期寄回外出地公安机关检测结果证明。

解除社区戒毒(康复)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戒毒(康复)期满,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提出意见,报送相关材料,由当地派出所报送县级公安机关批准,予以解除。社区戒毒执行地公安机关应当开具《解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通知书》,并将解除信息录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同时7日内通知社区戒毒(康复)本人、家属、作出社区戒毒(康复)决定的公安机关。通知书复印件交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存档备查。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档案制作

9 《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档案》要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有条件的要建立电子档案。内容包括:

1、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

2、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登记表

3、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

4、社区戒毒(康复)计划

5、社区戒毒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6、定期见面/谈话、家访记录

7、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吸毒检测通知书

8、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检测记录

9、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告诫书

10、请假审批表

11、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变更戒毒地点审批表

12、季度、年度现实表现评价

13、解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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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康复社区戒毒办公室 工作汇报
《社区康复社区戒毒办公室 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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