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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安全卫生监察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6:10:42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安全卫生检查工作汇报

煜森学校2013—2014学年度春季

安全卫生检查工作汇报

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创校来,我校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本着对社会、对每一位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卫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卫生安全教育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当前,为切实做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将我校卫生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对安全教育工作非常重视,常抓不懈。一是从平时的安全教育入手,削除思想上的隐患。每学期的开学典礼领导要讲安全;放寒假、暑假前,学校在给家长的一封信也强调安全;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宣传安全常识;班主任教师利用班会讲安全。

二、是加大安全检查力度,不留死角,防范于未然。今年开学初,学校领导到教室、学生活动场所,对学校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电源开关、灯头、插座,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当场解决,对破损的电源开关、灯头及时更换。

三、要求切实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的管理,坚持食品采购索证和定点采购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食堂的厨房和仓库,坚决禁止“三无”食品,严禁学生在校外小摊小点上购买无质量保证的食品。

四、本学期我校举行了多次的地震、消防演练。全体师生从演练中增强了安全意识,提高了防护和自救能力。在卫生工作方面,每周都组织对学生个人、教室、卫生区、厨房、卫生间的突击检查并总结。在上次的区卫生局领导检查中得到了高度评价并且给我校颁发了卫生许可证书。

通过以上一系列工作,全体师生在思想上高度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坚决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近一个时期以来无一事故发生。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把学校安全卫生工作抓细、抓实抓死。为实现“让家长、领导放心的学校”这一宗旨而更加努力。

煜森学校安全、卫生处

推荐第2篇:总务处安全卫生工作汇报

关于000000000000学年下学期

学校食堂、宿舍、厕所安全卫生等工作督查报告

。。。。。。,是省级示范性高中,近年来,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关心和支持下,学校通过自身努力,按照《食堂卫生法》、《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校园环境卫生要求等,学校总务处在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宿舍管理、厕所管理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借此机会向领导做以汇报,不足之处敬请领导批评指正。

一、食堂食品安全卫生方面

1、主、副食原料由学校统一采购。学校购买主要原料均坚持定点购买和索证制度。要求保管员必须严格遵守物品管理制度,严把货物验收关,对货物的质量、数量进行认真的核对、检查,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入原料库。原料出入原料库均建立严格的出入登记制度,有采购、保管、证明人签字。各类原料分别登记,不得存放过期、腐烂变质原料和有毒物品,特别是禁止使用发芽土豆配制菜肴供学生食用。(春季禁止使用土豆配制菜肴供学生食用)

2、在食堂环境卫生工作上,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时间、定物、定质量,做到环境整洁。我们坚持每天三打扫,每周一大清理的工作制度,坚持做到地面干净、桌凳整齐、墙壁清洁、器具光亮,并配备必要的垃圾箱,不留卫生死角。同时加强个人卫生,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为防疾病流行传染,坚持每餐餐具专人操作,采用药物和高温消毒相结合,并做好餐具的保洁工作,防止交叉污染。我们根据不同的季节,认真做好灭蝇、灭鼠、灭蟑螂等工作,并认真做好有关记录,切断传染源,保证师生健康。每天指定专人负责餐用具按时、按规定消毒,对食品进行48小时留样,并作有记录,保证餐用具的卫生和食品的安

全。

二、宿舍管理方面

1、宿舍安全管理措施

每天坚持实行学生晚归寝签到制度,每次大礼拜放假返校后对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安全排查一次,每天晚归寝后带班领导、值班教师、自治学生安全值班制度,严查学生在宿舍床铺上抽烟。多方面、全方位保证宿舍安全及学生就寝环境。

2、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每天由责任职员带领值日学生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得分,卫生不合格者责令立即进行整改。保证宿舍每天进行开窗通风,定期对宿舍进行消毒。

3、宿舍文化氛围建设

除学校对各宿舍统一制作宣传标语外,各宿舍成员还根据自身爱好自己制作文字、图画、门标等,真正做到百花齐放、个性凸显。

三、厕所使用管理方面

厕所清洁卫生由保洁公司人员专门负责一天10小时(早8:00—晚6:00)保洁,通过粘贴或喷涂标语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节约水资源、讲究卫生、保护环境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并由总务处派专人负责对厕所进行定期消毒(每月一次)。

四、2011年我校植树情况统计

今年因入春以来气温仍然较低,故我校植树工作推迟到。。。。月初进行,截止目前为止,在家属院北侧空地内种植杨树。。。。棵,青年公寓楼前种植杨树430棵,校园内树人学堂前广场补栽枫叶树。。。棵,成活率。。。。。

。。。。

。。。年。。。月。。日

推荐第3篇:开学初安全卫生工作总结

开学初安全卫生

工作总结

为了强化我园的安全工作,增强教师和幼儿的安全意识,确保幼儿身心健康,保证幼儿快乐健康成长,根据县教育发《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开学校园安全卫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园针对自身情况进行详细周密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教职工充分重视,提高思想意识

我园成立了以园长为首的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各项具体安全工作开展排查活动。同时召开幼儿园老师会议,要求教师提高责任意识,增强安全常识,切实认识到幼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让家长放心地将幼儿交到我们的手中。

二、幼儿园操场除冰工作

今年开学,我园整个操场布满了冰雪,无法正常开展保教活动。针对现状,我们购置了400斤的融雪剂,利用两天的时间,全体教师开展除冰工作。保证了3月8日开学的正常使用。

三、消防和用电安全管理。

根据有关精神及规定,幼儿园集体对活动室、午休室等重点防火场所进行排查,对电源、电线进行改装处理,对教室内的插座放在高处(孩子够不着的地方)使用,消除一切不安全的隐患。

四、接送、晨检工作情况管理

做好幼儿入园、不安全隐患记录工作,防止漏失。对于不熟悉的幼儿接送者要谨慎对待,不能有一点失误。违反规定交接幼儿接送的要严肃处理,严格控制接送人员常规管理。对于未到园的幼儿,教师要及时做好家园联系工作,并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汇报,有异常情况应马上请示上级领导,以防各种大的传染病或其他特殊情况的蔓延。

五、幼儿学习活动玩具管理。

开学初,幼儿园对园舍、室内设施玩具,园内的大型玩具,进行检查。将各种游乐设施进行加固处理,对教具和玩具进行检查,园内的大型玩具,室内桌椅进行了一次维修,彻底检查了班级的物品摆放,消除了隐患。

六、幼儿安全常识教育情况

各幼儿教师结合课堂教学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的渗透,让幼儿具备简单的防火、防电、防水、防病、防骗常识,并利用接送幼儿的时候与家长进行沟通,让家长配合幼儿园的教育工作。

通过以上工作,我园在管理制度、校园设施、安全意识和安全措施等方面都进行了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教师的安全意识也进一步加强,对各项安全工作和应急处理办法有了更深入地了解,幼儿将会在一个安全的、活泼的环境内健康、快乐地成长。

推荐第4篇:春开学安全卫生自查报告

春开学安全卫生自查报告 春开学安全卫生自查报告 时间:2011年x月x日

地点:男生宿舍楼、女生公寓、厕所、学校公区、教学楼、教师宿舍楼、食堂、商店

人员:刘建平、鲁红尧、陈小华、向昌荣、向 於、向 涛、郎朝霞、向小平、周兴伟、毋小刚 主持人:刘建平内容:

一、检查情况记载:

(一)男生宿舍楼

1、二楼灭火器无安全栓,灭火器没干粉需要更新

2、男生

四、五楼木床需要加固

3、男生宿舍卫生普遍较差,需要加强管理

(二)女生公寓

厕所卫生比较差,外面过道边上摆放碗筷不安全容易掉下来。

(三)教学楼

1、楼道间杂物摆放不整齐

(四)厕所

1、新厕所已经投入使用,但是因为缺水卫生情况很糟糕

(五)公区

1、操场正在施工,施工区域包括全部跑道和2号篮球场及学校商店前排水沟。

2、新厕所已经开始使用,以前的旧厕所已经拆除,在拆除的地方正在修建花坛。

3、公区之内有很多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此情况会在所有施工完成后妥善处理。

4、男生宿舍和教师宿舍间水池边楼灯坏,校园里公共垃圾桶没有人即使清理。

5、公区施工之处无安全警示标语。

三、安全卫生隐患整改措施

1、督促学生做好清洁卫生。

2、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通过这次安全卫生大检查,从中不难看出我校现在存在的一些安全卫生隐患。我们一定要群策群力,清除隐患,防患于未然。一定要时刻把师生的安危放在心上,做到警钟长鸣。

推荐第5篇:甘肃省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条列

甘肃省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条例(修正)

甘肃省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条例(修正)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

(1993年9月29日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93年9月29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公告公布 1993年9月29日起施行 根据1997年7月30日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甘肃省劳动保护监察暂行条例>的决定》修正)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管理体制。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条例,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实行国家监察。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省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工作。 第五条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劳动安全卫生监察的主要职责:

(一)监督、检查企业对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三)监督检查企业劳动条件和安全状况;

(四)督促企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或者委托有培训能力的单位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五)监督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使用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的发放;

(六)对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设备,实行重点监察;

(七)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审定批复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实行职工因工伤亡认证;

(八)参加劳动安全卫生科技成果、产品的鉴定;

(九)对事故隐患严重或者劳动条件恶劣又不采取措施加以改进的企业、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的企业,发出《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指令书》。

第六条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设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根据需要也可以聘请兼职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的调动、奖惩,应事先征得发证机关的同意。调离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岗位的,应由原发证机关收回监察证件和标志。 第七条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宣传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在履行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职责时,发现违法行为,有权制止或责令改正;

(四)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的企业应要求其整改,并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参加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处理;

(六)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勤政廉政,严格保守在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公务活动中接触到的企业技术和商业秘密。

第八条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执行公务,有权进入企业生产作业现场,有权参加企业有关会议,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佩戴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统一标志,并出示监察证件。

第九条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综合管理生产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管理生产、经营的同时,必须管理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实际问题,支持、指导企业搞好劳动安全卫生工作。

第十一条 企业必须认真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实行企业法人代表负责制。 第十二条 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的主要责任:

(一)编制生产计划必须同时编制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计划,保证劳动安全卫生技术措施经费,改善劳动条件;

(二)企业的生产设备、作业场所、各种设施及危险物品的贮存、运输、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设备的安全防护、防尘、防毒、防火、防爆装置必须保证齐全、完好、有效;

(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四)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设备应按有关规定,单独建档、重点管理、定期检验;

(五)建立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六)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对新工人要进行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对调换新工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工人,要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七)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工作时间和休假规定。

不得滥用加班加点的办法完成正常的生产任务,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加点的,应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人数和时间,并按规定付给报酬;

(八)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特别繁重或者有害生理机能的工作;

(九)严禁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生产劳动。不得安排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工加班加点和从事繁重体力劳动以及职业危害严重的作业;

(十)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必须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办理,不得隐瞒、虚报和故意拖延不报。

第十三条 企业生产过程中,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企业工会组织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支持职工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行为,有权抵制、检举和控告。

第十四条 企业必须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阻挠监察员进入作业现场了解情况、索取材料。

企业有权拒绝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员违反法律、法规和本条例以监察名义进行的其他行为。

第十五条 对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作出下列成绩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人事、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本条例,有完整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积极改善劳动条件,长期坚持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

(二)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和科研成果,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方面提出行之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对改善劳动条件作出重大贡献的;

(三)采取有效措施,对防止伤亡事故、职业病、职业中毒、抢救事故有功,避免或者减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操作,同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在维护安全生产秩序方面有突出事迹的。

第十六条 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法人代表和责任者处以处罚:

(一)接到《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指令书》后,逾期不改的;

(二)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未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而进行施工的、竣工未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而投产使用的;

(三)生产、加工有毒有害物质没有相应的防护设施,或者将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加工转嫁给没有有效防护设施的企业或者个人的;

(四)发生因工死亡、重伤、急性中毒等事故的;

(五)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未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而上岗作业的;

(六)发生因工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的;

(七)无视职工拒绝执行违章指挥的正当理由,强行责令违章作业的;

(八)其他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七条 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企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部分或者全部停产整顿:

(一)作业环境恶劣,事故隐患严重,危及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又不积极采取措施治理的;

(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不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

(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没有按照规定同时配备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即投产使用的。

第十八条 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本条例,制造、安装、使用、销售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设备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和个人,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处以罚款。 第十九条 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本条例,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本条例第十

六、十

七、十

八、十九条中涉及行政处罚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综合管理工业卫生工作,对企业预防性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行国家卫生监察。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甘肃省劳动保护监察暂行条例》的决定

(1997年7月30日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

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甘肃省劳动保护监察暂行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决定将《甘肃省劳动保护监察暂行条例》修改如下:

一、将原法规的名称《甘肃省劳动保护监察暂行条例》修改为《甘肃省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条例》,同时将法规中各处的“劳动保护”均修改为“劳动安全卫生”。

二、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三、将第二条修改为:“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管理体制。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条例,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实行国家监察。”

四、将第三条修改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条例。

五、将第四条第

二、三款合并为一款,修改为:“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工作。

六、将第五条第

(七)项修改为:“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审定批复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实行职工因工伤亡认证;”

七、将第六条第一款修改为:“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设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根据需要也可以聘请兼职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的调动、奖惩,应事先征得发证机关的同意。调离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岗位的,应由原发证机关收回监察证件和标志。”删去第六条第二款。

八、删去第七条。将原第八条修改为第七条“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宣传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在履行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职责时,发现违法行为,有权制止或责令改正;

(四)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的企业应要求其整改,并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参加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处理;

(六)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勤政廉政,严格保守在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公务活动中接触到的企业技术和商业秘密。

九、将原第九条修改为第八条:“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执行公务,有权进入企业生产作业现场,有权参加企业有关会议,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佩戴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统一标志,并出示监察证件。”

十、将原第十四条修改为第十三条,并且将第一款修改为:“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删去第二款并将第三款中的“申诉”修改为“检举”。 十

一、将原第十七条修改为第十六条,并增加一项作为第

(五)项:“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未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而上岗作业的;”;将第

(五)、

(六)、

(七)项分别修改为第

(六)、

(七)、

(八)项。

十二、删去原第十九条中:“逾期不改,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并将该条中的“经营”改为“使用”。

十三、将原第二十一条修改为第二十条,并删去该条第二款。除上述修改外,条文顺序应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甘肃省劳动保护监察暂行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1997年7月30日

推荐第6篇:甘肃省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条例

【发布单位】82601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7-07-30 【生效日期】1997-07-3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甘肃省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条例

(1993年9月29日甘肃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93年9月29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公告公布 1993年9月29日起施行根据1997年7月30日

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关于修改〈甘肃省劳动保护监察暂行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第二条 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管理体制。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条例,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实行国家监察。

第三条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第四条 省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工作。

第五条 第五条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劳动安全卫生监察的主要职责:

(一)监督、检查企业对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三)监督检查企业劳动条件和安全状况;

(四)督促企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或者委托有培训能力的单位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五)监督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使用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的发放;

(六)对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设备,实行重点监察;

(七)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审定批复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实行职工因工伤亡认证;

(八)参加劳动安全卫生科技成果、产品的鉴定;

(九)对事故隐患严重或者劳动条件恶劣又不采取措施加以改进的企业、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的企业,发出《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指令书》。

第六条 第六条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设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根据需要也可以聘请兼职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的调动、奖惩,应事先征得发证机关的同意。调离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岗位的,应由原发证机关收回监察证件和标志。

第七条 第七条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宣传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在履行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职责时,发现违法行为,有权制止或责令改正;

(四)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的企业应要求其整改,并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参加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调查处理;

(六)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勤政廉政,严格保守在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公务活动中接触到的企业技术和商业秘密。

第八条 第八条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执行公务,有权进入企业生产作业现场,有权参加企业有关会议,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佩戴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统一标志,并出示监察证件。

第九条 第九条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员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第十条 综合管理生产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管理生产、经营的同时,必须管理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实际问题,支持、指导企业搞好劳动安全卫生工作。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企业必须认真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的主要责任:

(一)编制生产计划必须同时编制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计划,保证劳动安全卫生技术措施经费,改善劳动条件;

(二)企业的生产设备、作业场所、各种设施及危险物品的贮存、运输、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设备的安全防护、防尘、防毒、防火、防爆装置必须保证齐全、完好、有效;

(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四)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设备应按有关规定,单独建档、重点管理、定期检验;

(五)建立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六)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对新工人要进行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对调换新工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工人,要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七)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工作时间和休假规定。不得滥用加班加点的办法完成正常的生产任务,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加点的,应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人数和时间,并按规定付给报酬;

(八)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特别繁种或者有害生理机能的工作;

(九)严禁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生产劳动。不得安排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加班加点和从事繁种体力劳动以及职业危害严重的作业;

(十)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必须按照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办理,不得隐瞒、虚报和故意拖延不报。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企业生产过程中,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企业工会组织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支持职工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行为,有权抵制、检举和控告。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企业必须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阻挠监察员进入作业现场了解情况、索取材料。

企业有权拒绝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员违反法律、法规和本条例以监察名义进行的其他行为。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对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作出下列成绩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人事、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本条例,有完整的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积极改善劳动条件,长期坚持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

(二)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和科研成果,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方面提出行之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对改善劳动条件作出重大贡献的;

(三)采取有效措施,对防止伤亡事故、职业病、职业中毒、抢救事故有功,避免或者减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操作,同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在维护安全生产秩序方面有突出事迹的。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法人代表和责任者处以处罚:

(一)接到《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指令书》后,逾期不改的;

(二)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未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而进行施工的、竣工未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而投产使用的;

(三)生产、加工有毒有害物质没有相应的防护设施,或者将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加工转嫁给没有有效防护设施的企业或者个人的;

(四)发生因工死亡、重伤、急性中毒等事故的;

(五)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未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而上岗作业的;

(六)发生因工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的;

(七)无视职工拒绝执行违章指挥的正当理由,强行责令违章作业的;

(八)其他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企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部分或者全部停产整顿:

(一)作业环境恶劣,事故隐患严重,危及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又不积极采取措施治理的;

(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不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

(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没有按照规定同时配备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即投产使用的。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本条例,制造、安装、使用、销售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设备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和个人,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处以罚款。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本条例,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本条例第十

六、十

七、十

八、十九条中涉及行政处罚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综合管理工业卫生工作,对企业预防性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行国家卫生监察。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推荐第7篇:学校安全卫生工作汇报材料

安全卫生工作汇报材料

杜土完全小学2010.3

我校今年的安全卫生工作始终坚持以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师生齐心协力、团结奋进,努力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再一次巩固了我校全年无安全事故的优秀成果,保证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了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积极稳妥地维护了学校安全稳定的大局。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目标

1、巩固了县级平安校园和卫生先进单位成果,积极创造条件,顺利完成了县级平安校园创建和县级卫生先进单位创建验收工作。

2、加强安全教育,做到教师人人抓安全卫生工作,实现了今年学校安全卫生责任事故为“0”的目标。

3、加强了学生课间活动、上学、放学途中安全管理,杜绝了意外事故发生。

4、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工作,使学生掌握一些防汛防滑、防雷电、防地震、防溺水等基本的安全常识和自救、自护技能,同时还学习了手足口病、狂犬病、甲型H1N1流感、乙肝等传染病的预防知识。

5、加强了校舍、教学设施管理,确保了师生的生命安全。

6、加强了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制定、演练预防等工作。

7、全面修订完善和落实了值班、门禁、晨检、师生缺席追踪、责任追究的制度,加强传染病的防治工作,确保学生健康。

8、加强了门卫、值班、巡逻工作管理,确保校园内的安全。

二、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1、利用开学初时间,组织教师学习《校园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对法律、法规的认识,理解,使全体教职工明确职责,以法律为准绳达到依法治校的目的。

2、开学初,各班主任组织学生学习《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安全知识,让学生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规范其言行,养成懂安全、讲卫生的习惯。

3、利用各种教师会议,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各种文件,通知精神,全体教职工必须加强对学生安全保持高度警惕,时事不可疏忽。

4、各位教师必须利用课堂教学,上好安全课,加强对学生进行各种安全教育,各科备课的教学目标中必须体现安全知识要点,学期结束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工作考核。

(二)落实工作,确保安全

1、加强执勤

本学年继续实行由校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每天对教学区,活动区域进行安全巡查守护制度。

2、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的检查工作

(1)开学初,学校对全校的校舍,教学设施按管理要求进行彻底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复查。

(2)继续实行由安全领导小组进行每月一次安全检查,各班主任每天检查,科任教师每节课检查的层层检查制度,并把检查情况形成材料,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排除。

(3)继续实行安全工作月报制度,对各班集体出现的各种不安全因素,随时发现及时解决,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强各种紧急、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成立紧急、突发性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各种工作预案,特别制定和完善了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地震及消防模拟演练工作,明确相关人员职责,锻炼出现事故各责任人应急上岗处理能力。

4、加强防火、防盗工作

(1)安全领导小组的成员及各位教师教育学生不能带易燃易爆的物品、私拉乱接电线,并经常检查。

(2)教育学生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要有良好的品行,不能乱拿别人的东西。

(3)无人时,教室必须关电、关门。

5、加强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1)成立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详尽的职责,措施。

(2)各班主任加强对学生进行日常卫生习惯的培养,每周对照《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对学生进行检查,平时搞好教室通风换气和冬季取暖安全工作。

(3)班主任严格执行晨检制度,缺席学生追踪制度,发烧学生康复证明制度,及时监测了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疫情监测上报。

6、建立学生检举、揭发制度

学校大力宣传对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及危险玩具、打架斗殴、不遵守交通规则、损坏公物等其它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的学生进行检举、揭发,力争使各种不安全因素远离校园。

7、加强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管理。

(1)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2)建立学校联系制度,学校严格教学秩序,学生放学、放假,必须与家长取得联系,当天放学后2 个小时以内未返回家的学生,家长及监护人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情况,周一或每天早上、中午,未按时到校的学生,学校要及时通知家长,确保监控不出现失误和漏洞,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推荐第8篇:县级矿山安全卫生监察工作规则

县级矿山安全卫生监察工作规则

0089/01/18 14:40

【分类号】 L35901198904

【标题】 县级矿山安全卫生监察工作规则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劳动部

【颁布日期】 19890118

【实施日期】 19890118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综合

【文号】

【名称】 县级矿山安全卫生监察工作规则

【题注】

【章名】 全文

第一条 为了完善国家矿山安全卫生监察制度,促进矿山安全生产,根据《矿山安全监察条例》,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县级矿山安全卫生监察机构受县劳动局领导,业务上受市(地)矿山安全卫生监察机构指导。重点负责对本县范围内的乡镇矿山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执行《矿山安全条例》和其它有关法规的情况进行监察。

第三条 县级矿山安全卫生监察机构按《矿山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配备矿山安全监察员。矿山安全监察员由县劳动局提名,经市(地)矿山安全卫生监察机构审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厅(局)任命和签发《矿山安全监察员证》,并报劳动部备案。 县级矿山安全卫生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和调动,应预先征求市(地)矿山安全卫生监察机构的意见,并报省劳动厅(局)

备案。

第四条 县级矿山安全卫生监察机构除行使《矿山安全监察条例》

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外,同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对本县范围内的乡镇矿山实行定期巡回监察。发现明显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工作人员,可根据有关规定当场罚款。对查出的问题和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隐患,要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可向有关矿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发出《矿山安全监察意见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的可根据当地罚款办法实行罚款。

二、负责乡镇矿山矿长安全资格的初审工作。

三、根据授权,对严重违反《矿山安全条例》和其它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矿山企业和有关人员,应分别处以罚款,吊销《矿长安全资格证》,要求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提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予以封闭。

五、参加矿山事故调查,监督事故处理。负责矿山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综合统计上报工作。

第五条 矿山安全监察人员凭其证件在所负责的范围内,有权随时进入现场检察,参加矿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矿山安全监察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有危及职工安全健康的问题,有权要求立即解决或限期解决。情况紧急时,有权要求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

第六条 矿山安全监察人员发现违反《矿山安全条例》或其它安全生产法规的情况,不及时制止,又不向上级汇报的,应以失职论处。矿山安全监察人员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应从严惩处。

第七条 县级矿山安全卫生监察机构应配备必要的监察设备、交通工具和防护用品。

第八条 县级矿山安全卫生监察机构应与同级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卫生、环保、公安、检察等部门和工会组织,互相配合,分工协作,经常交流情况,共同研究问题,必要时组织联合检查。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责任制度。

第十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推荐第9篇: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令

第3号

《建设项目 (工程)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 定》 已经1996年10月4日劳动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以颁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李伯勇

一九九六年十月十七日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建设项目(工程)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卫生监察按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和劳动部颁布的《矿山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实施办法》执行。

第三条 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第四条 建设项目中引进的国外技术和设备应符合我国规

定或认可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全部设计应符合我国有关规范

和规定的要求。

第五条 各级经济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劳

动安全卫生“三同时”工作中的职责是:

(一)在建设项目立项和管理工作中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安

全卫生“三同时”规定,管理和指导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严格

执行“三同时’’规定;

(二)国务院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

准,会同劳动部制定本行业的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三)负责将本行业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及时抄送同级劳动行

政部门;

(四)在组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应有劳动安全卫生的

论证内容,并将论证内容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专门章(节)编

入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在编制(或审批)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时,应编制(或

审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所需投资,并纳入投资控制数额内;

(六)在组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

竣工验收时,应当有劳动行政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中的劳动

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参加,并提供有关的文件、资料。

第六条 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实施劳动安全卫生“三同

时”负全面责任。其职责是:

(一)在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时,应将劳动安全卫生设

施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报。引进技术、设备的建设

项目,原有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不得削减。没有劳动安全卫生设

施或设施不能满足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定的,应同时编

报国内配套的投资计划,并保证建设项目投产后其劳动安全

卫生设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初步设计会审前,必须向劳动行政部门报送建设项目

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含《劳动安全卫生专

篇》(见附件一)]和有关的图纸资料。初步设计方案经劳动行政

部门审查同意后,应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初步设计

审批表》(见附件二);

(三)对承担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

设计、施工等任务的单位提出落实“二同时”规定的具体要求,并

负责提供必需的资料和条件;

(四)在生产设备调试阶段,应同时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进

行调试和考核,对其效果作出评价。在人员培训时应有劳动安全

卫生的内容,应制定完整的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

(五)建设项目预验收前,应自主选择并委托劳动行政部门

认可的单位进行劳动条件检测、危害程度分级和有关设备的安

全卫生检测、检验,并将试运行中劳动安全卫生设备运行情况、

措施的效果、检测检验数据、存在的问题以及拟采取的措施等写

入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六)对预验收中提出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改进意见

应按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劳动行政部门;

(七)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经劳动行政部

门验收通过后,应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审批

表》(见附件三)。

第七条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分析和预测该建

设项目存在的职业危险、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危害程度,提

出合理可行的劳动安全卫生技术和管理对策,作为该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中劳动安全卫生设计和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管理、

监察的主要依据。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应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

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并委托本建设项目设计单位以外的有劳动

安全卫生预评价资格的单位承担。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应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会审前完成并通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

第八条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的,必须进行建设项目劳动

安全卫生预评价:

(—)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

(二)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

(三)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

建设项目;

(四)大量生产成使用I级,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

物的建设项目;

(五)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者有l0%以上的游离二氧

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

(六)劳动行政部门确认的其它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没项目;

第九条 劳动行政部门对从事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

价的单位实行资格认可和管理制度。未获取劳动安全卫生预评

价资格的单位不得承坦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

第十条 从事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的单位,

必须是独立的法人,获取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资格证

书,并具备与资格证书和所从事的行业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专

业人员。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由

劳动部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应采用先

进、合理的定性、定量评价方法,分析建设项目中潜在的危险、危

害性及其可能的后果,提出明确的预防措施并写入预评价报告书。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工程设

计单位应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负技术责任。其

职责是:

(一)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对建设项目的劳动安

全卫生同时作出论证,并将论证内容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专

门章(节)编入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同时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

篇》;

(三)在初步设计中,应严格遵守现行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并依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完善初步设计;

(四)在技术设计和施工图纸

设计时,应落实初步设计中的劳

动安全卫生内容和在初步设计审查中通过的劳动安全卫生方面

的审查意见;

(五)凡经审查同意的劳动安全卫生初步设计方案,如有变

动应征得原负责审批的劳动行政部门的同意。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对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

工程质量负责。

第十四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对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实

施,实行劳动安全卫生监察;

(—)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及承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劳动

安全卫生预评价、设计;施工等任务的单位贯彻执行“三同时”规

定的情况;

(二)根据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和行业劳动安全卫生设计

规定;审查并批复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

件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论证内容,审查(或组织审查)并批复建设

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和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专篇;

(三)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

报告,对建设项目竣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验收。

对本规定第八条中所列的建设项目;在正式验收前应进行

劳动安全卫生预验收或专项审查验收;

(四)对违反“三同时”规定的建设单位及承担可行性研究、

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设计、施工等任务的单位,应及时下达整

改通知,并监督检查其整改情况;

(五)在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工作中,应发挥行

业管理部门劳动安全卫生机构的作用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六)在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工作中,应贯彻执

行劳动法律、法规和标准,公正廉洁、依法行政。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工作实行分级管

理:

(一)国务院经济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直接组织的国家

重点建设项目由劳动部负责;

(二)其它建设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

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依

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劳动部

于一九八八年五月二十七日颁布的《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

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暂行规定》(劳字[1988]48号)同时废止。

推荐第10篇: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

【颁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

【颁布日期】 19961017

【实施日期】 19970101

【章名】 全文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建设项目( 工程)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 全与健康,根据《劳动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 (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工程)(以下简称 建设项目)。

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卫生监察按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和劳动部颁布的 《矿山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实施办法》执行。

第三条 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以下简称“三 同时”)。

第四条 建设项目中引进的国外技术和设备应符合我国规定或认可的 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全部设计应符合我国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第五条 各级经济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 “三同时”工作中的职责是:

(一)在建设项目立项和管理工作中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安全卫生“ 三同时”规定,管理和指导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 规定;

(二)国务院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会同 劳动部制定本行业的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三)负责将本行业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及时抄送同级劳动行政部门;

(四)在组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应有劳动安全卫生的论证内容 ,并将论证内容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专门章(节)编入可行性研究报告 ;

(五)在编制(或审批)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时,应编制(或审批)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所需投资,并纳入投资控制数额内;

(六)在组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 ,应当有劳动行政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中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参加, 并提供有关的文件、资料。

第六条 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实施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负全面责 任。基职责是:

(一)在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时,应将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所需投资 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报。引时技术、设备的建设项目,原有劳动安全卫 生设施不能削减,没有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或设施不能满足国家劳动安全卫 生标准规定的,应同时编报国内配套的投资计划,并保证建设项目投产后 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初步设计会审前,必须向劳动行政部门报送建设项目劳动安全 卫生预评价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含《劳动安全卫生专篇》(见附件一) 〕和有关的图纸资料。初步设计方案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应及时 办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批表》(见附件二);

(三)对承担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设计、施工等任务的单位提出落实“三同时”规定的具体要求,并负责提供必需 的资料和条件;

(四)在生产设备调试阶段,应同时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进行调试和 考核,对其效果作出评价。在人员培训时应有劳动安全卫生的内容,应制 定完整的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

(五)建设项目预验收前,应自主选择并委托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单 位进行劳动条件检测、危害程序分级和有关设备的安全卫生检测、检验, 并将试运行中劳动安全卫生设备运行情况、措施的效果、检测检验数据、存在的问题以及拟采取的措施等写入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报送劳 动行政部门审批;

(六)对预验收中提出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改进意见应按期整 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劳动政部门;

(七)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经劳动行政部门验收通 过后,应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见附件三)。

第七条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的内容,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危 险、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危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劳动安全卫生技 术和管理对策,作为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劳动安全卫生设计和建设项目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监察的主要依据。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应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建设单 位自主选择并委托本建设项目设计单位以外的有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资格 的单位承担。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应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会审前完成 并通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

第八条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 评价;

(一)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

(二)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和建设项目;

(三)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

(四)大量生产或使用Ⅰ级、Ⅱ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 项目;

(五)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粉 料的建设项目;

(六)劳动行政部门确认的其它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第九条 劳动行政部门对从事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的单位实 行资格认可和管理制度。未获取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资格的单位不得承担 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

第十条 从事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的单位,必须是独立 的法人,获取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资格证书,并具备与资格证书 和所从事的行业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专业人员。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由劳动部另行 制定。

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应采用先进、合理的定 性、定量评价方法,分析建设项目中潜在的危险、危害性及其可能的后果 ,提出明确的预防措施并写入预评价报告书。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工作设计单位应对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负技术责任。其职责是:

(一)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对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同 时作出论证,并将论证内容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专门章(节)编入可行 性研究报告;

(二)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同时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

(三)在初步设计中,应严格遵守现行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并依据 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完善初步设计;

(四)在技术设计和施工图纸设计时,应落实初步设计中的劳动安全 卫生内容和在初步设计审查中通过的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审查意见;

(五)凡经审查同意的劳动安全卫生初步设计方案,如有变动应征得 原负责审批的劳动行政部门的同意。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对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工程质量负 责。

施工中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确实做到劳动安全卫生 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并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四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对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实施,实行劳 动安全卫生监察:

(一)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及承担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劳动安全卫生 预评价、设计、施工等任务的单位贯彻执行“三同时”规定的情况;

(二)根据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和行业劳动安全卫生设计规定,审 查并批复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中的劳动安全卫生 论证内容,审查(或组织审查)并批复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 和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专篇;

(三)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对 建设项目竣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验收。

对本规定第八条中所列的建设项目,在正式验收前应进行劳动安全卫 生预验收或专项审查验收;

(四)对违反“三同时”规定的建设单位及承担可行性研究、劳动安 全卫生预评价、设计、施工等任务的单位,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监督 检查其整改情况;

(五)在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工作中,应发挥待业管理 部门劳动安全卫生机构的作用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六)在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工作中,应贯彻执行劳动 法律、法规和标准,公正廉洁、依法行政。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一)国务院经济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直接组织的国家重点建设 项目由劳动部负责;

(二)其它建设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 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依据本规定 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劳动部于一九八八 年五月二十七日颁布的《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暂 行规定》(劳字〔1988〕48号)同时废止。

第11篇:开学第一课“安全卫生教育教案”

开 学 第 一 课 《安全卫生教育教案》

教学目标:

1、通过学习有关安全知识,使学生树立自护、自救观念,形成自护、自救的意识,使学生能够安全、健康地学习、成长。

2、通过学习有关卫生知识,培养学生的卫生习惯和预防传染病的意识。教学内容:

对学生进行人身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卫生防疫和预防传染病的教育。 教学过程:

一、谈话导入:

同学们,我们要知道倍加珍爱生命,时时刻刻注意身心安全,让安全时时伴我行。所以今天,我们要上新学期的第一课:“安全第

一、争创优秀班级体”。

二、新授内容:

(一)交通安全:

师:在我们身边存在哪些不安全的因素?我们应如何预防,做到自护、自救?

学生讨论后,教师总结:

(二)安全教育事项: 财产安全注意事项:

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钱财,如有遗失或遇偷盗、敲诈等应向老师及时反映或报警。

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不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2、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通过公路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更不要在马路上滑滑板。

3、小学生在放学排路队时要头戴小黄帽,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4、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车已经进站,千万不能贸然行事,以免发生意外。

学生课间安全注意事项:

1、上下课走路时,不要拥挤、打闹和做恐吓同学的恶作剧,防止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2、课间不要玩耍小刀、仿真枪等会伤及自己和他人的利物或玩具,更不能把管制刀具带入校内。

3、课间运动不要太剧烈,不要追逐打闹,避免撞伤或摔伤,要做到文明休息,保持课堂精力旺盛。

4、正确使用体育设施,没有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不要在单杠、双杠等设施上做危险动作,避免摔伤。

5、课间休息时,严禁学生私自外出,如果要看病打针等特殊情况必须经班主任老师同意,大人来接方可出校。

6、入厕不要慌张、拥挤,防止地滑摔伤和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7、课间同学之间发生纠纷,要及时报告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发生打架斗殴事件,造成不良后果。

在教室内活动应该注意:

1、防磕碰。目前大多数教室空间比较狭小,又置放了许多桌椅、饮水机等用品,所以不应在教室中追逐、打闹,做剧烈的运动和游戏,防止磕碰受伤。

2、防挤压。教室的门、窗户在开关时容易扎手,也应当处处小心。

3、防火灾。不要将打火机、火柴等带进校园,不要在校学里随便玩火,更不能在校园里燃放烟花爆竹。

4、防意外伤害。锥、刀、剪等锋利、尖锐的工具,图钉、大头针等文具,用后应妥善存放,尽量不随身携带,不随意放在桌子上、椅子上,以防意外伤害。

防水、火、电、煤气等注意事项:

1、为防止溺水事件发生,小学生严禁到水库、平塘、河沟、水渠、井边等危险区域溜冰、玩耍和逗留。

2、不能用湿手碰插座,注意用电安全。

3、家里的煤气,用完要及时关闭,冬天预防煤气中毒。

4、发生火灾要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报警时要向消防部门讲清着火的地点,还要讲清什么物品着火,火势怎么样,一旦身受火灾的威胁,千万不要惊慌,要冷静,想办法离开火场;逃生时,尽量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湿衣物包裹身体。

5、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给你吃的不要吃,记住要拨打110。

饮食安全:

1、不饮生水,选择食品时,要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尽量少吃或不吃剩饭菜,如果吃剩饭菜,一定要彻底加热,防止细菌性食物中毒;不吃霉变或过期食品,不吃无卫生保障的街头食品;少吃油炸、烟熏、烧烤的食品,这类食品如制作不当会产生有毒物质,绝对不吃三无产品。

2、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预防肠道寄生虫病的传播;

3、白开水是最好的饮料,一些饮料含有防腐剂、色素等,经常饮用不利于少年儿童的健康。生吃的蔬菜和水果要洗干净后再吃,以免造成农药中毒。

三、小结本课内容:

同学们,这节课我们共同探讨了有关安全卫生的问题。希望今后我们无论在学习中,还是生活中,都时时处处敲醒安全的警钟,让安全伴随你、我、他!

第12篇:劳动监察工作汇报

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监察工作情况汇报

2012年下半年以来,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日常巡查监察、案件受理查处等日常性工作的同时,重点加大对年底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及时有效的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有力的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我县春节期间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8月份以来,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劳动监察工作安排,结合《2012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会》精神,先后开展了2次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共对73户使用农民工用人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涉及建设项目21个,建筑施工企业29户,劳务公司35户,其他用人单位9户,涉及劳动者3951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部门联动,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检查活动开展以来,我局联合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等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形成了联动监察、协同作战、多管齐下的工作格局,一是通过实地走访、现场询问等方式,深入用人单位开展宣传教育,增强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依法用工,营造维护农 - 1 -

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二是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并做好来访农民工的接待工作,做到随时上访、随时接待,随时举报、随时处理。三是重点针对建筑施工行业特点,向建筑施工企业提出,加强用工管理,特别是在年底前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防止年前付款扎堆, 必要时提前准备好资金,确保春节前农民工工资不拖欠。

2013年2月1日,我局接到县信访局通知:水镜草堂〃西安新天地项目有大量农民工信访,情绪激动。接到通知后,我局配合县信访局、公安局、住建局、草堂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积极协调处理此事。经了解,该项目因工程进度未达付款标准,建设方、施工方及劳务公司因工程款未支付到位,致使200余名农民工工资拖欠,引起上访事件。了解情况后,我局及住建局工作人员一方面稳定农民工情绪,另一方面积极联系项目各方与民工代表核算账目。先后三天,我局和住建局相关人员协调至凌晨,2月4日,经过各方共同努力200余名农民工合计322万元工资全部支付到位,已高高兴兴返乡。

8月份至春节前夕,我局联合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部门积极参与处理突发事件18起,及时为782名农民工追讨工资773.55万元,有力的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了我县春节前社会和谐稳定。

(二)积极稳妥地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试行)》(省政府令第162号)文

件精神及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会》会议精神,专项检查中,我局加大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宣传力度,坚持重在预防、重在治本的原则,着力构建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指导用人单位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截至目前共收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11户,其中已返还3户,现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104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现阶段,我县各行业尤其是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仍存在存在部分问题:一是建筑工地短期用工比较多,人员流动性大,且因层层转包,劳动关系不明确,用人单位、农民工均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二是用人单位不按月支付工资,而是按工程量或按季等其他形式发放工资;三是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用工管理、工资支付和权益保护等各项监管措施不到位,将农民工工资交由包工头支付,导致有的包工头领取工资款后,先用劳务费垫付辅料费,剩余部分才发给农民工;有的包工头拿到劳务费后故意克扣,甚至一走了之,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监察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一是继续把宣传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作为以后开展劳动监察工作的重点,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二是认真受理举报投诉,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举报投诉渠道24小时畅通,对举报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

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及时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从重处罚。三是加大与县住建局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强化对拖欠工资问题的监控排查。对发现存在拖欠工资苗头和隐患用人单位的,做到提前介入,及时调查处理,迅速上报,防止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确保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切实维护我县县域经济和谐稳定发展。

二〇一三年月日

第13篇:专项监察工作汇报

国庆安全工作汇报材料

魏 家 地 煤 矿

尊敬的各位领导:

2011年,我矿在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靖煤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靖煤集团公司对2011年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深化、细化安全管理,按照集团公司确定的“创新安全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实现零死亡”的安全目标,扎实抓好2011年“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成效明显,杜绝了轻伤以上事故,确保了矿井安全生产平稳发展。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落实国家局有关会议精神,抓紧抓实2011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2011年,我矿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7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8号),学习贯彻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对2011年安全工作的部署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按照骆琳局长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认真学

1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扎实推进 “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集团公司确定的“创新安全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年”的要求,认真落实靖煤党发[2011]1号文和靖煤[2011]1号文,围绕矿2011年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奖罚考核,矿以党发[2011]1号文和矿发[2011]1号文、2号文对2011年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工作做了细致具体的安排。

强化重点工程管理,突出抓好现场协调指挥职能。对工作面搬家、主副井换绳等重点工程都实行了安全风险抵押,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 今年来,我矿安全管理的重点围绕2301综放面末采回撤和2103切眼安装,1114综放工作面支架减架向1115综放面过渡和东102综放工作面支架设备安装等主要内容,矿制定了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奖罚考核办法,成立组织领导小组,强化现场协调指挥,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了重点工程安全顺利完成。

二、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对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制定印发了《二O一一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魏家地煤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开展矿井隐患排查和隐患治理整改工作,并定期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上报靖煤集团公司,列入专项整改范畴,明确整改时间,整改负责人,限期督促整改,及时反馈隐患排查整改信息,将上级的各项安排落实到实处。

三、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日常管理,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1、充分认识安全工作在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要性,矿井2 从生产组织、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经营管理、政工后勤服务管理等五个方面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健全了从矿长、主管矿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及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业务部室安全生产业务保安责任制,编印下发的《魏家地煤矿规章制度汇编》,为全面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奠定了基础。

2、加强机电设备和矿井供电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机电设备检修计划和包机责任制,每月召开机运专业隐患大排查会议,对当月的机电设备检修、设备更新、系统调整、各类保护的整定作出详细安排,由机运部牵头对井下、地面所有机电设备、供电线路进行排查,通过强化管理,狠抓落实,提高了设备完好率和开机率。目前矿井井下机电设备和电线电缆全部是取得“MA”标志的产品,电气设备过流、短路、欠压等保护齐全,无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设备及材料。带式输送机保护设施齐全,都安装了皮带运输机综合保护器,无使用非防爆高压开关,非阻燃皮带、风筒和非阻燃电缆的情况,供电系统符合行业标准及要求。

3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加强企业重要安全生产设施的管理,做到岗位配备齐全,管理制度健全,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日常检修维护和检查制度落实到位。尤其对主副井提升系统,压风系统,主扇、主排水泵等设备配备齐全,安全设施完好,并按期进行性能检验测试,配备专职维修人员,确保了运转期间的安全性、可靠性。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易燃、易爆及化工用品、大型运转设备,都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采取了必要的安全监控等措施,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4、矿井建有两套地面永久抽放系统,配备2台SKA-420型水环式真空抽放泵。2010年4月矿第二套大功率2BES67型抽放系

3 统投入使用,电机功率630KW,额定流量420m3/min,一台运转,一台备用,矿井抽放主管路和干管路为Ф425mm和Ф325mm钢管或钢丝骨架聚乙稀抽放管,综采放顶煤工作面配备有额定能力为85m3/min的移动抽放泵,抽放管路为Ф273mm和Ф219mm抽放管,地面泵站抽放瓦斯浓度可达30~40%,抽放瓦斯全部用于发电。

5、加强对职工应急培训教育,提高职工抗灾自救应变能力。矿结合实际编制修改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下发了《魏家地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魏家地煤矿二O一一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要求各单位组织学习,明确各自职责和在应急救援中承担的工作义务,重点对各部室负责人、各队队长、跟班队长、调度信息中心进行了应急救援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存储在调度信息中心值班电脑内,可随时调用,各专业、队对职工进行防灾自救和互救知识的培训,矿有一支应急(兼职)救援队伍,装备齐全。所有下井人员均熟悉避灾路线,所有入井人员都按规程规定要求,下井携带有隔离式自救器。根据集团公司安排,结合矿安全生产实际,在六月份矿开展了应对灾害天气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救缓演练,矿各专业、各部门能够在应急救援中紧张有序地开展工作,通过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提高了职工的防灾、抗灾能力和部门的协调指挥能力。

6、强化日常安全管理,突出狠反“三违”工作。严格执行矿制定的《“三违”及其处罚规定》和缴纳“三违”保证金制度,坚持对“三违”人员过六关,并与效益工资挂钩;落实管理人员反“三违”责任,把安全奖与反“三违”挂联考核,每月达不到规定反“三违”人数的管理人员,不得享受安全奖;实行“三违”连带追究责任。对月“三违”人数达到10人次以上的单位,不但增加队长、书记中、夜班下井次4 数,并办学习班,同时进行曝光亮相,对连续三个月“三违”人数超过10人次的单位,给队长、书记记严重“三违”一次,通过综合手段,使 “三违”人数明显减少,有效地扼制了事故的发生。

7、强化职工安全教育,突出抓好职工的规范操作。积极推行安全一日一题活动和安全学习日、班前会备课制度,细化安全学习内容,提升学习质量;重点对井下职工开展了半年一次、全年两次的为期15天的集中脱产轮训,有效地提高了职工的综合素质;实行包队、包班组制度,充分发挥党群部门解疑释惑能力强的优势,参加各队周

一、五的安全政治学习,对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矿某一阶段的工作思路、打算以及安全工作重点进行讲解,让职工了解和理解矿上的形势和政策,提高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安全生产创造了有利条件。

8、认真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和采掘重点区域安全评估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我矿认真落实靖煤集团公司矿领导带班下井管理办法,健全了矿领导带班下井相关管理制度,矿领导带班下井时间、交接班、下井次数都符合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通过落实带班下井制度,进一步强化了现场的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集团公司采掘重点区域安全评估规定,通过分析评估,对影响采掘作业的安全隐患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提前预防,超前治理,确保采掘活动安全的进行。同时,在采掘作业过程中,定期开展地质预测预报,及时制定防治措施,指导安全生产。利用矿安全办公会议,对主要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分析,筛选安全管理的重点区域,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和落实,确保了采掘工作面重点区域的作业安全。

9、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下发后,矿对“六大系统”建设情况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做

5 了相关安排,结合矿编制的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六月份开展的应急演练,对六大系统中的井下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完善,确保完好,使用正常,发挥其作用。安全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也列入今年的专项计划,按设计我矿井下西一采区、西二采区、东一采区各施工建设一个采区安全避难室,目前西二采区安全避难室井巷工程已施工完,西一采区安全避难室井巷工程正在施工,东一采区安全避难室已做好开工准备,能够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前,形成我矿的紧急避险系统,使其充分发挥“六大系统”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为矿井安全生产服务,提升矿井安全保障能力和抗灾自救能力。

10、积极推行“两法一创建”活动”,重点抓好班组建设。按照集团公司“两法一创建”活动的有关精神和矿出台的《关于加强班组安全生产建设、开展“星级员工”评选活动的通知》和《魏家地煤矿推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实施方案》的要求,强化“双基”管理,把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能力好,责任意识强、敢抓敢管、职工信赖的人员,选配充实到班组长队伍中去,充分发挥班组长的示范带动作用,提升了班组的综合素质和整体素质。

11、积极开展精细化管理,重点抓好现场的精细操作。在全矿强力推行精细化管理。重点是培养职工精细化管理的理念和意识,养成精细的工作作风,通过用精细化改变人的行为,使每一项工作,都能够按照规定流程和作业标准进行精细操作。

四、魏家地煤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矿井有完善的中央边界抽出式通风系统。采掘接续及“三量”符合规定,综放工作面全部是走向长壁正规回采,各生产水平和采区都实行分区通风,所有局部通风均配备了“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矿每天对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功能进行一次试验,自动切换可靠,矿井风量分配6 满足井下各采区、采掘工作面、硐室等用风地点实际安全生产的需要。无不合理串联通风、微风、无风等通风现象,西

一、西

二、东一采区均布置有专用回风上山,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在防突管理方面,矿严格按照《防突规定》,坚持以“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开展防突预测。在区域防突预测方面,对煤巷条带区域防突和综放工作面区域验证严格按《防突规定》要求认真开展。在局部防突预测管理上,采用矿井成熟的钻屑瓦斯解析指标,钻屑量指标进行突出预测,并落实效果检验和安全防护措施,防突预测符合《防突规定》。目前煤巷工作面都按防突设计,配备钻机紧跟工作面施工抽放钻孔,成孔及时联网抽放,全部实现了“先抽后掘,边抽边掘”。煤巷工作面根据突出预测预报,分别采用边掘边抽技术、超前钻孔排放等防治突出措施;采取预抽煤层瓦斯的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采用巷帮钻场顺层钻孔抽放煤巷条带瓦斯技术,利用顺层钻孔抽放本煤层和相邻工作面煤层瓦斯。综放工作面配备了移动瓦斯抽放泵站,并实现了顶板向高位钻孔抽放采空区冒落带和裂隙带瓦斯,利用大直径预埋管路抽放隅角内积聚瓦斯,杜绝了瓦斯超限作业和瓦斯积聚。

五、矿井装备了KJ-95N集中监测系统,工业电视监控系统。KJ-95N集中监测系统对掘进工作面全部实现“风电、瓦斯电两闭锁”,采掘工作面实现瓦斯超限立即自动断电。KJ—95N监测系统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101-2006)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有关规定要求,系统运行平稳。监测探头主要有瓦斯、一氧化碳、风速、温度、烟雾、粉尘、设备开停、主扇负压、水池水位、风门开关状态等正常使用259个,其中瓦斯传感器72个,一氧化碳传感器5个,开停传感器107个,其它75个(风门34个、风速传

7 感器6个、温度计8个、烟雾5个、流量传感器11个、水位计2个、负压9个),矿每天有专职人员维护、标校探头,每7天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一次测试,监测系统运行正常。

六、矿井具有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防尘用水水仓设在南风井地面和1318回风联巷共两处,其存水量分别为600米3和400米3。矿制定有综合防尘管理考核办法,配备有专职降尘工,每天对采掘工作面进行洒水降尘,冲洗巷道,各面都安装有隔爆设施,各运输转载点安装有喷雾,并在进风大巷、采煤工作面回风流等处安装有触控式自动喷雾装置,爆破作业点坚持使用水炮泥和炮前、炮后洒水防尘制度落到了现场。采煤工作面煤层静压注水系统和采煤机内外喷雾,支架架间喷雾、放煤口喷雾、转载点喷雾等均完善并正常使用;掘进工作面综掘机喷雾均完好,配备锚杆钻机实施湿式打眼;采掘面及采区进回风巷设置风流净化水幕,及时清扫和冲洗沉积煤尘,杜绝了煤尘的堆积和飞扬。

七、矿井“五证一照”齐全有效。矿井目前采掘活动集中在西一采区和西二采区。西一采区有一个综放工作面、两个煤掘面、一个开拓工作面。西二采区为接续采区,有一个生产的综采工作面、一个岩掘面、两个煤掘面。矿井无在建项目和边建设边生产、改建、扩建等问题,矿井按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坚持均衡生产,西

一、西二采区作业人员不超过国家局100人的规定,矿井无“三超”现象。

八、贯彻集团公司对今年后100天安全工作的安排,对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了详细安排,制定了我矿关于加强2011年后100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安排了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制定严格的奖罚考核办法,集中精力抓好今年后100天的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各位领导,2011年,我矿严格按照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和靖8 煤集团公司对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深入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尤其是把“一通三防”管理放在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突出抓好瓦斯治理、原始煤层防突工作,坚持落实矿领导、部室长中夜班下井带班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全身心地投入到后三个月的安全生产当中,把安全措施,安全责任落实到现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二O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第14篇:开学工作汇报

【国发(2012)48号】、《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3)2号),及全国(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玉林市和北流市开学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教师政策水平和工作责任心。全校教职工

人,第一时间回校工作,其中:镇政府借用1人,镇内支教4人,城南初中六年级寄宿点5人,参加2013年“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小学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培训2人。本部30人全部按时回到工作。

二、狠抓“控辍保学”工作。

学校建立“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制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到实处,本校上期在校生506人,转入人,一年级招生人六年级调整到城南初中寄宿点就读人,转出人,应回人,已回人,学生入学率及巩固率均达100%。

三、强化学校安全工作。

1、成立校园安全领导小组,学校安保队伍,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学校开学安全工作。

2、对学校校舍、设备、设施等进行排查整改,清除安全隐患。

3、组织学生观看《开学第一课》,上好《学校安全第一课》,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用电、防溺水等方面安全教育。

4、学校电子监控设备进行管理正常。

5、抓好学生食堂、小卖部规范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6、建立健全女生宿舍管理、安全教育制度,提高女生安全自护能力。

7、学校没有使用校车接送学生行为。

四、加强财务管理。

严格按照上级财务制度,依法依规管理好财务,搞好公用经费预算、结算工作。搞好上期困难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申报、公示、发放的材料归档工作。

五、认真做好教师队伍思想稳定工作。按上级要求,切实做好维稳工作。

1、特岗教师4人,1人考取公务员,另外3人已续签合同,退休19人,思想稳定。原民办、代课教师16人,全部购买养老保险,没有上访现象。

2、组织教师学习“中国最美乡村教师黄业珍事迹”,提升师德水平。

六、搞好项目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学生宿舍及幼儿园改造工程两个项目先后竣工交付使用,

七、关注留守儿童。

1、建立留守儿童名单、档案,全校有留守儿童91人,全部入学。

2、办好寄宿班,全部126人在校寄宿学习。

我们将以新的决心,新的干劲,做好新学期工作,创造新的业绩。

第15篇:开学工作汇报

青上小学2013年春开学工作汇报

新年伊始,万象气新。在举国上下热烈欢庆的春节气氛中,迎来了春学期的开学。为此,特向镇中心学校汇报今学期开学工作情况:

一、开学准备工作

我校近期开学,提前在正月十二便购买了教科书,全年级教师于正月十四日全体到校,校长周孝发同志传达了镇中心校正月十三召开的各校校长会会议精神,布置了即将开学的准备工作。同时,当天还将学校的室内室外环境卫生打扫一遍,清除了垃圾死角。校院内的主干道,教师周围的交通路一尘不染。当天下午,我们还将课程进行合理的分配,办公室内的“四表一历”全部上墙。为新学期开学营造了良好的开局。

二、开学情况

首先,我们在学校大门醒目的位置开设了公开公示栏,江新学期开学应收的作业费(每生仅10元),及有关部门代收代购的项目张榜公布,让广大学生家长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心里乐意。其次,我们在正月十六正式开学这天,这边放教科书,边向学生家长签阅了自愿订购的代收代订票据,使学生家长付的放心,订购的满意,他们深想是自己的孩子学习上必不可少的。各授课教师协助班主任将本班学生上期在校生多少,本期实到多少,是否有流动进行逐一的登记,同时,便分工负责到人,进行了及时的跟踪流动人员返校,遇到确实因特殊情况原因不能返校的需要流动转入他校的,我校都作了认真具体地摸清转出的去向。

据统计表明:本学期我校学生与上学期学生名额持平。流出3人,流入3人。合计在校生:1——6年级共64人。再其次,我校由本学期开学,工作准备早,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计划。于正月十六正式上课,开设了作业。

三、教学方面

1、提前制订了教学计划,认真备课,每位教师都有一周备课的提前量。

2、上课:各班均在正月十六正式上课,做了作业,并进行批阅。

四、环境卫生与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是学校工作的头等大事。我校多年来始终不渝地狠抓安全教育活动,绷紧了安全第一这根弦,让安全警钟长鸣。因此,在开学第一天,全校各班开展了安全教育这一主题班会,让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到安全是幸福,安全是生命。如果,哪一位学生在上下学的路上遇到了生命伤害或危险,那将给家长与亲人带来的是多大的悲伤和不幸,多么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上的创伤。因此,我们将安全教育摆在了学校日常工作的日程。与此同时,我校也很重视环境卫生,环境育人,环境队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着很大的熏陶。因此,我们在狠抓教学质量的同时,一边抓安全,一边抓环境的优化。

但是,我们还存在不少有待改进的方面,与兄弟学校相比,还存在诸多差距,我们还将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江家店镇青上小学

2013年2月

第16篇:开学工作汇报

皮山农场中学2012年春季开学工作

汇 报

师教育局、场教育中心:

2011-2012年第二学期开学工作已进入了第二个星期

了,我们学校开学情况一切如好,实现了良好的开端局面。本学期教职工122人,其中汉族9人,全都平安返校, 24个教学班,应到学生941名,现已到校926名,15名学生因各种原因还没返校。现将学校开学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学工作部署主动,教学上路快。

学校校委会在2月13日聚集在一起,按照场党委、教育中心的安排和要求,讨论新学期开学初学校工作的计划,作出教职员工政治理论学习培训方案。2月14日召开了全体教职工大会,会议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和教育中心关于开学初教职员工政治理论学习的有关安排,并作了动员讲话及作了学校培训学习安排,做好开学动员,并详细布置了开学前各部门、个人的各项开学准备工作,本次培训时间为五天(2012年2月14日至和2月20日不含双休日)前三天为教职工学习,后两天为学生无神论专题教育和“反对非法宗教活动”主题班会。

二、教职员工开学前政治理论学习情况

为牢牢坚守社会主义教育阵地,严防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向教育战线渗透,进一步增强和提高广大教职员工的政治法律意识、大局意识、民族团结安全稳定意识,加强无神论教育。我校按照场党委、教育中心的安排,组织了为期五天的开学初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学生无神论教育

学习培训班,对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了政治理论学习。

1、学校党支部高度重视本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学生无神论教育学习培训的活动。1)成立了以校长、书记为组长的政治理论学习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学习培训活动全过程的检查指导。2)本次学习除探家外的所有学校教职工共101名人参加学习培训,在培训期间抓紧抓好了参加培

训人员的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

2、学习方法:采取了集中学习、互学自学、小组讨论学习、集体研究、专题讲座的学习,除此之外按照场政法办和学校指定的16条问题进行分析谈话,每位教职员工结合各自的工作岗位和实际工作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自我批评,并进行公开承诺。

3、学习内容有:

本次学习中主要学习了国家《刑法》、《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国家教育部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皮山农场的非法宗教活动26种表现、“三个八不准”等规定,皮山农场场社会治安管理责任书、“连规民约”、学校安全稳定责任书、学校在假期跟班主任和家长签订的安全稳定责任书等有关法律法规、条列、规定。

4、学习培训效果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这次培训学习结束前参加培训所有教职员工结合所学内容和工作实际写出学习笔记101份,笔记字数约达757500字,心得体会101份,字数约达151500字,承诺书101份。

通过集中学习、互学自学、小组讨论研究、专题讲座的,问题分析、自我批评、公开承诺、撰写心得体会,使广大教职员工,更进一步增强和提高广大教职员工的政治法律意识、大局意识、民族团结安全稳定意识。我们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始终和总书记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响应场党的号召、解放思想、提高警惕,严防和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向教育战线渗透,加强民族团结、安全稳定、无神论教育、牢牢坚守我们社会主义教育阵地。

三、开学准备:2月20号,教师的办公用品、教学用书、用具发放到位。2月21号正式上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教务处在2月23日上午开展第一次检查,敦促教师各项工作走上正轨,检查了各位老师的计划、备课情况,从检查的结果来看,所有任课教师准备充分,计划制定详实、有

效,备课有质有量,完成情况较好!

开学的有关筹备工作中,一大批教师表现主动积极,特别是全体班主任全天候驻守班级,不离岗位,做好了学生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以保证学生一开学就进入学习生活中。从开学以来的教师工作表现来看,我校教师工作充满热情,使我校开学的教学上路快、进展顺利。

四、针对我校现状,针对部分学生在假期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开展了一系列反分裂、反渗透 反非法宗教的无神论教育工作,一是召开学生家长会,认真做好家长、学生的思想工作,积极做好义务教育宣传工作;二是各班主任、任科教师找思想动摇的学生谈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三是班主任及时电话联系未报到和借读学生家长,深入细致的做家长、学生的思想工作。耐心细致的工作中,既沟通了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又了解了学生的疾苦,还稳定了学生的情绪,使一些原本有辍学念头的学生纷纷到校报名。尽管如此,到现在为止,学校还是有15人未到,我们的班主任、老师们正在下连队走访努力使他们早日回校。

五、落实政策,规范办学做法。

我校积极落实素质教育,切切实实落实规范办学做法,发扬人本意识。坚决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规定的作息时间表,部署师生的作息。我们注重学生的全面成长,积极创造条件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我们从办人民满意的学校的高度狠抓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免除学杂费,不收取任何费用,收费执行公示制度,无违规收费现象。学校没有强制学生购买任何教辅资料,也不存在诱导、暗示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的现象,没有乱编乱印教辅资料情况发生。

六、后勤管理为进一步改善

2月17- 18日,按上级开学工作要求,我校对校内食堂开展了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有效保证了师生的饮良卫生安全。

七、狠抓安全工作,确保学校的稳定。

2月20日,师生到校之前,校委会成员在校长的带领下对学校所有住宿设施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对排除的安全隐患采取了有效控制措施。 过去的2011年,我校安全工作零事故,本年学校把安全工作同样放在首位来抓,牢固树立安全压倒一切的意识,开学教职工大会以后,我们就召开全体班主任会议,规定班主任开学的第一堂课就是安全教育课,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消防安全,在家期间不能做危险的工作等等。我们还动员家长与学校联合起来抓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上期末,也向学生发放了有关安全稳定的《学生假期安全稳定责任状》。

八、下大力气,搞好环境卫生。

我校强化了学校的卫生工作和疾病防治工作,把这项工作与各班五项考评挂钩,力争学校的环境优美,适合师生的工作学习。开学第一天,各班组织学生对教室、寝室、卫生区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打扫除;老师们也对各自办公室进行彻底的打扫和布置,使校园环境焕然一新。

一年之计在于春,在全新的2012年到来的时候,我们欣喜,因为开学进展非常顺利,我们踌躇满志,因为我们还有许多很好的计划需要付出更扎实的行动,我们也还有忧

虑,因为我们学校还存在许多问题,还有许多困难需要解决,如管理制度不健全,养成教育任重道远,教师住房紧张,师生混居,男女生混居一层楼,部分校舍需改造等。我们坚信困难永远只是暂时的,办法总比困难多,未来充满着信心。在新的一学期里,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我们将坚决按照教育局、和教育中心的工作指导思想,继续深入开展学习科学发展活动,扎实构建和谐校园,强化管理手段,不断改革教育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业务能力,务实进行校本教学研究,以提高教育质量为要务,力争创办群众满意的学校,积极努力务实高效的搞好工作。为高庙教育的美好明天作出新的贡献!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尽一份力,添一份光!

第17篇:开学工作汇报

高楠小学开学工作汇报

按照县教委要求,结合学校自身实际情况,我校扎扎实实地做好了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促使开学工作有序有效的进行。现对开学工作的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做好准备,各项工作快捷平稳

寒假前,我们就提前对学校开学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利用假期及早筹备开学工作,确保学生进校之前,学校各项准备工作做到“五个到位”,具体为:工作计划制定到位;学校安全排查整改到位;校园环境全面整治到位;各种设备检修到位;学校后勤保障到位。由于谋划早、准备充分,学校开学工作实现了“十个规范”:即计划管理规范、教师到岗规范、防流控辍管理规范、课程设置规范、教学常规规范、校园环境文化建设管理规范、安全维稳工作规范、收费管理规范、后勤服务管理规范、教辅资料管理规范。

为了做好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我校于2月15日上午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明确了本学期的主要工作目标及重点,下午召开了后勤工作人员会议,总务处安排人员对学生寝室,食堂、教室,进行了消毒,安排食堂工作人员对食堂的炊具进行了清洗与消毒,备足了开学所需的生活物资;教务处备齐了开学所需的教师办公用品;16日早晨召开了全体教职工会议,对开学前的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对开学的工作纪律做出严格的要求,九点钟正式开学报名。17日正式上课,第一节由班主 - 1 -

任为学生上安全教育课,18日举行了开学典礼,典礼上学校对师生安全、学生养成教育、教师职业道德等进行了宣讲,根据我校创建“环保型”特色学校的特点,特邀了高楠乡草根民俗文化宣传队为师生们表演了以“热爱生命,倡导环保”为主题的传统文艺节目。

二、安全卫生工作严谨细致

寒假期间我们给每一位家长发了《致家长的一封信》,向家长和学生提出了有关安全应该注意的事项,使学生过了一个平安假期。开学前加强了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一是学校组织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住宿设施、食堂安全卫生、锅炉、桌凳及全校的用电线路进行了全面检修。二是学校建立行政值班制,落实教师值日工作责任制。同时划分卫生责任区,组织全校性卫生大扫除,使安全卫生先行。三是学校把食堂的安全卫生作为 “重中之重”,学校领导班子成员2月16日对食堂工作人进行了培训,查验了他们健康证,与炊事员签订了合同,修订了考核细则。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大宗食品由城口县粮油集团配送,坚持索证索票,杜绝“三无”食品进食堂,要求食堂工作人员严格遵守食堂操作规程,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

三、学生入学、教职工到岗规范

开学前一周就把学校工作计划送交了政府分管领导审阅,争取在学生巩固方面得到政府的帮助与支持,通过努力,本期

学生无一流失,上期学生642人,本期转出8人,转进10人,现644人,残疾6人,其中肢残4人,耳聋1人,视残1人。住校生129人,其中男77人,女52人。学生学籍由李心伟校长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规范管理。 31名教职工全部按时到岗履职.

四、落实政策 ,规范办学行为

我校积极落实素质教育,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坚决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科学规范课程表,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以办百姓身边好学校的高度狠抓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在开学教师会和开学典礼上都对教师职业道德进行了宣讲。杜绝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课本费的规定,按上级要求,本着自愿的原则收取了新华书店下发的教辅资料。3至6年级学生凭自愿购买一期少儿国学,生活费走读生每天收取2元,住读生每天收取7元。其他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加强村校管理工作

村校是学校的组成部分,我始终把村校的管理工作与中心校同等对待,开学前对三所村校的校舍进行了排查,除岭楠小学的校门被巴山的学生撬开外,无其他安全隐患。17日又到岭楠和丁安小学检查了开学情况,两所学校均正常开学,岭楠一人转出,丁安到齐。本期还特为丁安小学学生食堂添置了电饭锅和猛火灶,解决学生中午就餐问题。

总之,本学期我们将在各级领导的领导和支持下,以县教

委工作计划为指针,强化学校管理,不断改革教育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业务能力,以提高教育质量为要务,力争创办群众满意的学校,使我校工作能上新台阶。

六、存在困难

1、教师缺编,流动性也很大,导致教学质量难提高;

2、中心校教学楼背面窗户框由于是木质结构,全部腐烂,需要及时更换;操场围墙跟脚面由于多年被水浸泡,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由于假期间我校去年维修校舍和学生宿舍已经花去17万多,现在还未付清,恳请上级部门解决资金一并扩充操场和重修围墙,我校不甚感激!

城口县高楠乡中心小学

二0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第18篇:开学工作汇报

一、明确工作思路,确保得以实施本学期将以“管理”为抓手,一抓教师的教学业务,突出课堂教学;二抓班级管理,突出班主任工作;三抓教师考核,突出学校全面工作和教师业务竞赛、实绩,开学工作汇报。以“特色”为品牌,狠抓“书香校园、书香班级”的进展工作,深入持续开展好“三个一”活动,即学生自愿捐一本书,学生自发购买一本书,学校免费送一本书。努力办好第三届读书节活动。把“读书成为时尚,读书成为习惯”在每位教师心中成为共识,让学生尽可能地多读书、读好书,最终养成“好读书”的习惯。大力开展“大阅读”系列活动,建设学习型学校,坚决将图书室里所有图书全部“动起来”,丰厚师生的文化底蕴。另外,还明确规定:开学第一天,教师必须到岗,学生必须到校。

二、明确工作制度,确保得到落实开学前到开学这段时间,学校领导就各自分管的工作牵头起草方案,各自分头修改,制订了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汇报《开学工作汇报》。教导处、教科室就组织各教研组、备课组,落实教研计划,排好了本学期的课程表。各种方案和计划都得以落实,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在都要相继出台,为学校春季各项工作规范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免收书本、学杂费的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家长监督,在收费工作中没有违规收费的行为。

三、明确安全责任,确保警钟长鸣1.签订了《网络教室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禁止体罚、变相体罚工作责任书》、《交通安全责任状》、《食堂、小店食品卫生安全责任状》、《严禁乱收费责任状》、《管制刀具清缴目标责任状》。2.全校上了一节安全教育课,有备课、有记录,主要是教育学生不在校园内玩危险游戏,注意水、火、电、交通安全,并印发《告家长安全教育一封信》。召开晨会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3.假期中,对教学点的所有用电线路进行了排查、更换。4.校长室组织人手对教学点的卫生死角、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校园不整洁、不安全的地方进行现场办公处理或限期整改。经查,大部分学校均能认真贯彻校长室提出的“早谋划,早启动,早落实”的开学初工作九字方针,突显时间意识,到位意识,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校园内呈现出一元复始,万象更新的欣欣向荣景象。

四、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后勤供给为确保正常开学上课、营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开学前,校长室安排人员对课本、洒扫工具、办公用品等进行了统计、购买。保障开学之初学校学生生活的正常化。同时食堂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杜绝“三无”食品进食堂,要求食堂工作人员严格遵守食堂操作规程,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新学期,新起点。我校的开学工作,效果是明显的,成效是可喜的。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团结广大教职员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脚踏实地地开展工作,立足新起点,力争各方面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第19篇:开学工作汇报

开学工作汇报

一、新生入学工作

1、电子学籍注册:按照密山教育局初中新生录取日程安排,我校提前做好人员布置,安排一名主管领导和一名学籍管理员及时关注上级要求和信息,做好硬件准备工作,做好熟悉操作流程。于8月28日完成六年新生网上录取、分班工作。

2、接收新生工作:9月1日共接收新生79人,配备班主任为新生服务,并做好入学引

导和教育工作。

3、接纳转入我校学生4名,按相关手续,积极为转入学生做好服务。热情为这四名学

生安排班级,提供入学保障。

二、开学初期准备工作

学校假期进行内部装修,全体教师提前上班,打扫布置室内卫生和设施,在全体教工的努力下完成准备工作。教学人员为上好开学第一课,备课、写教案、电子白板使用培训等工作已全面展开并顺利完成。目前各项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第20篇:开学工作汇报

杜埠中心小学2017年秋季开学工作汇报

新的学期已开始,为确保开学及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们按照县教育局工作要求,统一思想,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学校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开学准备工作

全体教职员工提前到岗,积极准备开学工作。学校于8月28日至31日开展了暑期师德培训,主要做法:一是师德教育大整训。利用暑期开展业务知识和职业素养培训、精准扶贫大走访等活动加强师德教育,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强化岗位责任、突出工作重点,铸就高素质的教育队伍;通过“全面查自身、重点查问题、深入查原因”,查摆师德师风与队伍管理,认真对照检查,整改提高。全体教师在师德培训班上与学校签订了《师德承诺书》。。二是学生情况大摸底。建立学生管理台账和对适龄儿童进行筛选摸排,落实“精准扶贫”助学政策,关爱“留守儿童”和特殊群体家庭的学生,切实做好学生入学工作;应对“开学综合症”召开家长会,同家长一起助学生“收心”,帮助学生调整心态迎接新学期。

学生于9月1日至2日报名注册,4日正式上课,新生入学、老生到校均正常;开学后教导处立即开展学生信息收集工作,转学、休学、复学等工作按规定及时办理;目前,整个辖区学生292人,与去年同期持平。各班级及时组织收看了《开学第一课》,学生观后感、图片等资料已归档。

学校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尽职尽责、相互配合,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行政人员按有关规定带课,二级机构负责人均授语、数学科,满工作量。本期教师交流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轮岗交流3人、走教人员3名、市县骨干教师送教3人,县内支教1人。学校对支教老师的工作、生活给予了优先安排。

开学初,学校及时修订有关制度。明确行政人员分工和工作职责。各部门认真制订工作计划,重视资料建设,要求各种资料完整、规保管范,有序衔接、及时归档。积极准备均衡发展国家复查,重视功能室的使用和校园“四化”建设,认真对照标准进行自查整改,努力提升办学水平。

二.规范办学行为

学校严格按有关文件规定收费并进行公示,开学时发放了收费明白卡和家长自愿选购二类教材意见书。所有教材、作业本第一时间发给学生,无违规私征私订或用其它不正当手段订购课外教辅资料现象。严格按部颁标准开全课程、开足课时,音乐、体育、美术、书法、英语、一年级科学等都按规定开设,学校每天上、下午各开展30分钟大课间活动。

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按年龄段入园入学,无不足龄生插班情况,严控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工作,配备兼职幼儿学籍管理人员,及时建籍。积极组织幼儿教师参加“说课”大赛,提升幼儿教师专业水平。

三.安全工作

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同乡分管领导一起,对辖区内的6个校区和教学点周边环境、设备设施、消防器材、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和校园安防措施建立台账,安排专人限期整改落实;将安全责任细化到人、量化到岗共签订安全责任书6份,落实了安全管理责任。9月3日下午学校教导处、少先大队对学生进行了防范校园欺凌、防毒品等专题教育;安排教师值班,安排行政人员和教师护校。学生重视维稳工作。实行承包到人,及时化解矛盾,目前没有发现本校教职工有上访或越级上访的倾向。每月及时填报《潜山县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巡查整改任务清单》和《校园安全风险清单》。

四.教育民生工程工作

开学伊始,学校就将教育扶贫工作当做头等大事来抓。八月中旬以来,我们先后三次走村入户,将教育扶贫政策向83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一一解读,印放教育扶贫资金告知书。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召开各村校家长,签订接送承诺书;充分利用电子屏、宣传栏、展板、横幅等多种载体,全方位多角度在校园内外宣传教育民生工程和教育精准扶贫政策。学校认真落实潜教财【2017】222号文件精神,做好食堂管理,规范食堂运作。营养餐采取的是“4+1”供餐。每天专人监督检查食品卫生、采购、存放、加工和采样等各环节,妥善组织和管理好学生就餐,加强资金和学生实名制信息管理。建立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学校和供货商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任务、责任到人。

五.教育教学工作

开学后教育教学工作有序进行,学校及时制订工作行事历,教导处及时发放教本教具;老师们提前备课,按进度上课。各校校园网络畅通,各功能室设备使用正常。在线课堂设备正在安装调试中,村校和教学点音乐、美术、英语课程已与中心小学同步开设。其中音乐、美术课采取的是走教方式。

教导处和各教研组立足“教研兴校”为发展思路,每周安排了公开课,示范课以及骨干教师的观摩课,每周开展推门听课活动。安排了中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和中高年级的学生读书演讲比赛等活动。认真组织教师业务培训、引领教师潜心学习,深入探讨,全力打造名师团队。更好地为中青年老师提升和发展搭建平台,本学期,学校已首次向教研室申报了市级课题。

六.工程项目管理

学校综合楼项目已于9月12日完成招标,将按计划依照有关要求积极准备前期工作,按进度尽快施工。

七、急需解决的问题:

1、本部270余名师生共用一所建于20年前的旱厕,不仅厕位严重不足,卫生难清理和异味难排除直接影响学校的办学品位。

2、本部24个教职工住校,基本是2人共一间住房,且90%为女职工并带有小孩一起住校,生活极为不便且没有洗浴设备。

3、校园监控为第一代老式模拟摄像图,线路已严重老化,图片模糊不清,存贮时长更是严重不足。

总之,我校在县教育局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学校开学工作开局良好。我们相信,只要明确方向、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学校各项工作一定会再上新台阶。

潜山县杜埠中心小学 二0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开学安全卫生监察工作汇报
《开学安全卫生监察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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