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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黑广播专项行动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6:26:11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平川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白银市平川区卫生局

(2007年1月25日)

尊敬的督查组各们领导、各位专家: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关于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在区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区卫生局组织卫生监督机构迅速行动,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全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将我区从2005年6月份开始至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情况作以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平川区是1985年随白银市建市而成立的一个工业区,全区总面积2016万平方公里,辖区4乡3镇4街道办,总人口19.5余万人,辖区有三级医院1所,二级医院7所,专科医院1所,乡镇卫生院院7所,妇幼保健机构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6家,厂矿企业医务所6家,村卫生院室58家,个体诊所64家。

二、明确目标,加强领导,积极开展舆论宣传

甘肃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区卫生局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统一认识,锁定了专项行动目标,即“加大力度,持之以恒,倾尽全力,通过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为全区人民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就医环境”。明确了工作范围,即“从基层抓起,逐级落实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各种从事诊疗活动的场所全面进行检查整顿”,确定了专项行动的6个重点:一是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二是严肃查处非法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行为;三是严肃查处出租、承包科室行为;四严肃查处地下“性病诊所”;五是严肃查处利用B超进行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六是严肃查出在生活美容场所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为了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区上成立了“白银市平川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区政府下发了《白银市平川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对专项行动作出了具体安排,提出了工作要求。为形成高压严打的舆论氛围,我们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黑板报、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普及了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增强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正确就医。同时加大曝光力

度,及时将专项行动的进展、案件查处情况等进行通报,震慑不法分子。设立了3个举报电话,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为专项行动营造了浓厚的社会监督氛围。形成了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共同参与,配合默契,专项行动进展顺利的工作局面。

三、全面调查、联合行动,做到打防并举

按照《甘肃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们积极行动,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切实做到了抓紧、抓细、抓出实效。为确保专项行动层层落实,我们按照方案要求,首先在全区范围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明查暗访和拉网式排查形式,开展了全面调查措底,做到坚决不放过一个细节、不隐瞒一点真相、不漏掉一个死角。通过自查自纠和全面排查,对我区医疗市场存在问题进行了初步梳理,集中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存在一些无证行医现象;二是个别医院仍存在科室承包现象;三是部分药店存在无处方抓药、坐堂行医现象;四是超范围行医、摆摊设点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着;五是个别医疗机构仍存在利用B超进行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针对这些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确定了无证个体诊所、科室承包、摆摊设点、坐堂行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为重点打击对象,同时制定了周密、细致的全面行动计划,组织7家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了大规模专项行动,重拳打击了一些非法活

动。专项行动中,全区共出动巡回宣传车15余次,检查人员170人次,检查单位56家(三级医院1家,二级医院8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家,乡镇卫生院7所,个体诊所26家,村卫生室8家,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4家);处理各类举报案9件,警告3户,责令改进12户,通报批评3家,取缔无证行医4家(包括摆摊设点2家),自动关闭2家,查封地下皮肤性病诊所2家,吊销执业许可证3家。典型的案例有:对靖煤公司职工总院外包皮肤性病科室,予以查封并全区通报,责令整改;平川区人民医院内科2名护理人员无证上岗,责令整改;平川区养生堂大药房坐堂行医,责令整改;郭玉琴内科诊所非法给某孕妇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及做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区卫生局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医师执业证》,区计生局处以3万元的罚款,并向全区通报;接市卫生局转省卫生厅督办平川区宝积中心卫生院出租科室一案,区卫生局时调查处理,责令卫生院收回出租科室。2006年12月26日,我局根据群众举报,顶住说情风,查扣了假借省计生委乳腺疾病普查普治项目办公室名义,打着查治农村妇女病的幌子,借助虚假宣传出售高价药品的赵峰等8名非卫生技术人员的诊疗设备。此案我们正在调查取证,也将给予严厉处罚。

四、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随着全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开展,我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渐趋规范,这一民心工程切实取得了实效。目前,全区非营

利性医疗机构无一家有科室出租、承包行为,无皮肤性病诊所,无妇产科诊所,各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无证上岗、药房坐堂行医、无处方取药行为得到明显改善,摆摊设点,游医、假医现象极少出现,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再未发现。可以说,通过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明显减少,打击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今后我们将按照整顿与建设并举,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与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日常监督执法与开展专项行动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和建立健全医疗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做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把关,合理规划、设臵医疗机构;规范审批行为,清理整顿不符合设臵标准的各类医疗机构;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加快卫生综合执法的步伐,积极探索完善医疗服务市场的有效模式和方法;提高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水平,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业的日常监管;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加强宣传工作,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通过这些大量工作,使我区非法行医活动得到有效根除,为全区人民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就医环境。

打击非法行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活动开展以来,我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专项行动涉及多部门、多环节及体制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工作难度大,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工作中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大量艰巨的任务还

在后面。这次省督查组的到来,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工作动力,我们将按照督查组的指示和要求,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力度,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为保障全区人民身体健康、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推荐第2篇: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市工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市局商广处:

我局2013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在市局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围绕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工作,着力提升市场监管的精细化水平,完善执法办案的专业化程度,创新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有效的维护了**地区双生市场秩序,依法行政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现将2013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制度创新,组织完善,夯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的基础

我局主要担负**地区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市场的日常监管任务。我分局所辖5个工商所在**市双生市场监管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中建筑材料、机动车及配件、机油、家用电器中的商标使用比较广泛,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傍名牌、虚假表示等违法行为。为此,分局要求工商所在保护知识产权的专业知识上、在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意识上、在保护知识产权执法效能上应当适应市场监管形势的变化有所提高。分局从完善和创新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入手,找准商标监管的切入点,在所辖市场开展商标登记备案工作。相继下发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市场商品商标登记备案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分局一把手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分局市管科、各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各所所长又为商标登记备案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所商标登记备案工作的全面落实;市管科负责商标登记备案工作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二)宣传教育,营造氛围,抓好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工作的基础

分局在找准商标监管工作切入点的基础上,依据市局法律六进活动的要求,结合所辖市场实际,制定了法律三进活动实施方案,在工商机关内部、市场主办方、市场经营户中认真地开展了商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营造良好的商标守法维权氛围。一是分局要求各工商所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日和12.4全国法制日等活动,深入市场经营主体中开展商标咨询、商标宣传、商标维权活动,扩大宣传教育影响;二是在日常监管中,按照监管和服务相统一的原则,分局要求各工商所巡查人员深入到各段区经营户中开展商标法律宣传和教育,并充分利用工商所法制学习园地、市场法制宣传栏开展宣传;三是在广泛宣传《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基础上,认真推行商标备案制度,以提高市场经营主体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三)提高认识,把握重点,树立正确的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工作指导思想

在近年来的工作实践中,我们总结出了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知识产权保护为核心,以提高分局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为重点,以健全商标监管的工作机制和从源头上遏制商标侵权行为的长效机制为目的,按照省市局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对双生市场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管,并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积极开展行政指导、强化监督管理的方针,依法对市场商品商标进行登记备案监管,切实维护商标所有权人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和谐的市场竞争环境。

(四)先点后面,循序渐进,找准开展商标登记备案工作的方法步骤

商标登记备案工作是一项全新的探索,为发现不足,总结经验,提高效能,确保此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我局商标登记备案工作的实施步骤分为二步走: 一是分局各职能科室、工商所按照分局的部署和安排,遵循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原则,贯彻落实市局制定的《商标授权登记备案制度》,推行商标登记备案工作,对市场内经销的国内外驰名、著名、知名商品商标、市场内以总代理、总经销等名义专卖的商品商标以及工商所认为容易引起购物或消费误认的商品商标实行备案制。

二是在第一步的基础上,要求各工商所对市场内经销的服务商标实行备案制,对经营户商标注册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商标载体、相关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认定证明资料等登记备案,同经济户口相互结合以方便日常监管。

(五)明确责任,规范运作,保障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工作的有效实施

在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工作中,我局精心策划,通过宣传动员、清理行动、检查评估三个阶段实施。一是宣传动员阶段,分局精心组织,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广泛动员辖区经营户积极参与治理行动;二是清理行动阶段对辖区涉及建筑材料、机动车及配件、机油、家用电器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三是检查评估阶段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

2013全年,全局共查处商标违法及制售假冒伪劣类案件6 起,罚没款10余万元,案值50余万元,其中罚没款万元以上案件6起。各类商品商标登记备案20余份。特别是今年我局查处了任海军销售假冒壳牌润滑油案、张伟莹销售假冒大众润滑油案、张叙春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刘彪冒充注册商标案、张水玉销售不合格商品案、胡天禄从事伪造产地的产品加工销售案等典型案例,在物流监管领域中查处了一批假冒樱花灶具(已移送公安部门),履行了工商部门知识产权保护责任,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主要成效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工作,我们取得了以下成效:

(一)执法人员进一步明晰了辖区商品及服务商标经营的基本情况。执法人员通过对辖区经营户经营的商品商标综合信息逐户采集、整理,登记备案,可以全面、动态掌握辖区商品商标基本信息、生产经营状况,做到监管信息清晰,监管渠道畅通。

(二)执法人员进一步增强专业技术知识和专业素养,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功。通过商品商标登记备案这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工商部门积累了大量商标经营信息,一方面可以拓宽工商执法人员专业监管知识,强化行政执法技术手段;另一方面便于及时发现线索,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从而树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良好的专业执法形象。

(三)市场环境整体上有所好转。在全局的共同努力下,**市双生市场秩序整体上有所好转,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商标侵权势头得到控制,专项整治工作实现了良好的成效。

三、下一步设想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探索商标保护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长效监管机制。将商标登记备案信息采入微机中,实行市场商标微机检索管理,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着眼于建立全方位、系统化、预警性的商标监管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体系,把商标登记备案工作与落实工商所属地监管相结合,与推行市场巡查相结合,与企业分层分类监管相结合,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完善基层注册商标档案,建立行之有效的商标监管执法网络。

推荐第3篇:2020年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0年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x市商务局关于持续开展全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x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农村加油网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x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x市黑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四个文件的要求,严厉打击未经批准建设经营加油站(点)、使用流动加油车非法售油、制售劣质或不达标油品、假冒商标、标识及超规模经营、不安装或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等违法违规行为。实现遏制“黑加油站(点)”,严厉打击制售劣质或不达标油品等违法经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二、工作目标

“黑加油站(点)”是指:未批先建加油站(点),或使用流动加油车非法售油、制售劣质或不达标油品。除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外,此次专项行动还将对证照不全的加油站(点)、非法小炼油厂及生产劣质油品、未依法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擅自改扩建超规模经营、假冒商标、标识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通过此次专项行动,集中查处一批突出“黑加油站(点)”污染问题,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的油品销售监管工作,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推进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县商务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队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协调组织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组长对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各成员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联合执法、齐抓共管。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5月20日起至2020年6月20日)

根据日常工作、群众举报和历次专项行动掌握的线索摸排、暗访检查、深挖细查,按照本方案所列工作重点,对本地成品油市场开展拉网式排查。按照“关停一批、撤销一批、拆除一批、收缴一批、销毁一批、惩处一批”总体要求,对“黑加油站(点)”、非法小炼油厂及其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加油站(点)建立台帐,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挂图作战,层层落实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有效惩治和震慑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对在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黑加油站(点)”、“黑油罐车”、非法小炼油厂,要立即查封,并予以拆除;对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油气回收装置的加油站(点),依法予以查封并限期整改;对已取得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计量性能不合格加油机和质量不达标油品予以收缴或销毁;集中行动中罚没物品按照《河北省罚没物资暂行管理办法(修订)》依法处置;对在经营活动中涉嫌违法和在专项行动中阻碍执法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严肃查处。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0年6月21日2020年至12月31日)

要在集中行动基础上,采取部门联查、定期不定期巡查、常态化“回头看”等方式,持续加大对“黑加油站(点)”以及销售假劣车用燃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把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是对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重点区域及专项行动中列入“黑名单”的站(点),要逐一查、反复看,坚决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反弹泛滥、死灰复燃,巩固和保持住专项行动成果,切实维护好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开展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

要高度重视,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大事来抓。要切实担负起牵头部门的责任,主动向县委、政府汇报,争取工作上的支持。要积极协调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整治行动,形成联合执法、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目前全县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正处在关键时期,全县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全局观念,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全力抓好成品油市场整治的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紧盯重点,持续打击成品油市场非法违法行为

要紧盯“黑加油站(点)”、农村加油网点超范围经营、加油站(点)擅自迁建、改扩建、销售非“国六”油品、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等问题。整治行动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关停、拆除、收缴、销毁、惩处”的总体要求,挂图作战、销号管理,落实责任、限时办结。整治行动中要坚决做到问题处理不清不放过,违法违规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取缔不彻底不放过,以“零容忍”的态度全力搞好这次专项整治。

(三)加强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深入宣传有关成品油经营方面的政策法规,及时报道整治进展情况,特别要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企业的曝光力度,震慑和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认真受理群众和企业的举报、投诉,通过发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的良好氛围。

推荐第4篇:公安局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当前,银行卡犯罪案件高发,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公安部针对针对当前预防和打击银行卡违法犯罪工作的问题与不足,公安部与中国人民银行于今年1月起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10个月的银行卡犯罪专项打击行动。

一、银行卡犯罪情况介绍

目前,银行卡犯罪未来不但是多发性犯罪,而且将长期存在,当前现有的预防和

打击银行卡违法犯罪工作存在不足,比如银行卡发放、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公安机关打击银行卡犯罪的能力和水平需要提升;消费者的安全用卡意识也需要增强。而且当前银行卡犯罪有6大特点,分别是: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犯罪持续高发。办卡、养卡活动已成产业化、公开化趋势,和伪卡诈骗、恶意透支等犯罪相交织。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的犯罪日渐增多。互联网成为银行卡犯罪滋生的温床;另外,境外不法分子实施诈骗活动也越来越多。目前,打击银行卡犯罪,必须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首先要开展一次专项检查,以查促防;要开展大规模的银行卡宣传活动,加强消费者安全用卡知识培训;有一点尤为重要的是,对信用卡套现、利用新兴支付创新渠道犯罪等要加快立法等。如信用卡套现行为,它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增加银行的风险控制难度;也容易诱发信用卡诈骗案件,而且为持卡人个人带来信用风险。

二、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介绍

(一)成立组织机构,制发行动方案

1月12日,公安部、人民银行专项行动方案下发后,自治区公安厅、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随即成立由厅党委委员、巡视员王智同志任组长,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额尔德尼任副组长,公安厅经侦、办公室、督察、宣传、治安、刑侦、技侦、网监、装财、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支付结算、反洗钱、科技、各国有银行内蒙古分行、各商业银行、中国银联内蒙古分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内蒙古自治区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立即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下发全区贯彻执行。

(二)召开全区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动员

2010年2月1日,公安厅和人民银行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副行长曹元芳、公安厅党委委员、巡视员王智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对我区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

1、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开展专项行动必要性的认识;

2、展开凌厉攻势,全面清剿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

3、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实效。

(三)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活动

1、在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悬挂宣传条幅进行宣传。

2、利用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电子屏幕进行滚动宣传。

3、在车站、广场、商业繁华区域向公众发放宣传知识小册子。

4、在春节期间利用报纸、电视、中国移动短信信息平台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向社会大众普及银行卡知识教育,结合政策法规进行警示教育,安全用卡自我保护提高防范能力的风险提示教育。如:

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与人民银行包头中心支行在包头市阿尔丁广场开展了打击银行卡犯罪、洗钱犯罪、假币犯罪大型宣传活动。活动期间支队民警向广大人民群众详细讲解了使用银行卡、防范和识别假币的相关知识以及预防洗钱犯罪、银行卡犯罪的相关措施并散发了大量宣传资料。2010年3月22日,巴彦淖尔公安局经侦支队联合巴彦淖尔市银监局、人民银行在全市人员流动密集的车站、广场、集贸市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击整治银行卡犯罪宣传咨询日活动”。宣传活动采取摆拱门、拉横幅、散发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等多种方式打造声势,提供现场咨询的形式向市民有效宣传我国打击整治银行卡犯罪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并发放了《打击银行卡犯罪构筑和谐支付环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防范银行卡犯罪措施》等宣传资料,向广大群众介绍银行卡犯罪活动的特点、表现形式及近年来经侦部门的打击力度等。宣传日活动各地还邀请了电视台、电台进行采访报道,报社等新闻媒体也参加了活动。发挥了宣传工作“震慑犯罪、树立形象、教育公众、防范风险”的效能,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根据工作方案要求,进行了摸排和线索移送工作

目前全区各金融机构共计向各地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情况99起:其中工行19起,建行22起,农行22起,中行24起,包商12起。

三、1-3月份全区专项行动战果情况

截止3月31日,全区共立银行卡犯罪案件51起,破获银行卡犯罪案件37起,破获往年银行卡犯罪案件5起;收缴涉案卡55张;涉案金额182.5279万元,挽回损失72.6363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32名,其中抓获行动前上网逃犯2名;上报信息被公安部采用3篇;电视、报纸宣传6篇(次),其中1篇为中央级报刊。

推荐第5篇:苍山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苍山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汇报(二0一0年)

自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县根据临沂市卫生局和苍山县人民政府要求,深入贯彻文件精神,按照严格依法行政、求真务实、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分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卫生工作会议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顿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医疗服务安全,根据市卫生局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2010年我局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会议制度,及时传达贯彻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明确职责,统一协调、强化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二)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

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医疗市场监督管理,依法提供公平有序的医疗服务竞争环境,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医疗安全;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和虚假医疗广告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医疗服务领域的违法和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医师资格证》的假医、擅自变更执业范围和执业地点的游医;药店“坐堂行医”及以“义诊”、“免费检查”、“专家咨询”、“巡诊”、“讲座”等各种名义推销药品、保健品或医疗器械的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超声及染色体技术进行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行为。在2009年的基础上 - 1 -

增加了四项工作重点:一是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二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三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四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擅自采集供应临床用血的行为。

(三)设立医疗卫生有奖举报

为充分发挥群众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卫生监督执法的监督管理作用,进一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效率,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局成立卫生监督举报投诉中心,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对涉及医疗卫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有奖举报,奖励标准从100-1000元不等。并印制有奖举报公开信2万余份进行宣传张贴。通过此举,极大了动员了社会力量,促进了我县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顺利开展,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

我县所辖的6家县级医疗机构,20家乡镇卫生院都与临沂天蓝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集中处置合同,同时积极交纳处置费用。处置费用根据医疗废物产生量的大小确定不同的收费标准。根据临卫法监发[2009]18号文件精神,2010年我局对村卫生室、民营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又进行了布署要求,将民营医疗机构纳入集中管理工作中,根据民营医疗机构规模进行收费,收费标准统一按照临价费发[2005]227号执行,并要求各乡镇卫生院加强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医疗废物收集工作的管理,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包装好后统一上交乡镇卫生院暂存。我局不定期对各医疗单位进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了医疗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

(五)重拳出击、成效显著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相关部门共出动执法监督人员960余人次,车辆320余台次,查处个体诊所128余家,取缔非法行医46处,处理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案例2起、超登记范围执业5起、规范医学美容机构1处、坐堂行医2处、移送公安机关案例1例,罚款人民币11万余元,没收药品、器械(B超1台、洗牙机2台)共计300余件(箱)价值人民币12万余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8

起执行金额20余万元。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医疗机构法律意识淡薄。有些医疗机构负责人员重视经济效益,忽视了依法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负有的责任,导致超范围执业,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问题屡禁不止。

(二)执法环境复杂。特别在偏远乡镇一些非法小卫生室采用早晚执业的方式与执法人员打“游击战”,另外非法小卫生室一般在家中执业,其家人特别是父母会阻止执法,给执法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查找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不走过场,扎扎实实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开展培训、提高综合执法水平。利用媒体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行医、加大对查处案件的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继续开展对执法监督人员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提高执法监督能力,杜绝滥用权力、行政不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

(三)加大执法力度、狠抓大案要案。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日常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进行突击检查,力争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手软。将农村医疗市场、个体医疗机构聘请假医或假专家行医及违法开展性病诊疗、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引,流产、非法采供血等行为列为重点整治范围,进行严肃查处。

通过专项行动,积极总结监督执法的经验,建立我县医疗市场监管的良好模式和长效机制,为保障我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就医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推荐第6篇:打击非法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打击非法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大对非法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镇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净化社会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泥汊”,根据无为县人民政府《打击非法传销专项行动整治方案》及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精神,由工商、公安、民政、社区联合开展清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迅速部署。我镇成立开展打击非法传销活动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担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臵专职联络员,同时还召集有关部门反复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于2012年3月15日开展工作。由于组织到位,措施得力落实,从而为我县的打击非法传销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做好宣传、教育、疏导工作。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政策性强,新情况、新问题多,专门法律法规少,传销和变相传销手段翻新、隐蔽性强,是经济邪教,顽固性强。针对这些情况,加强了宣传教育疏导工作,一是印制宣传品和打击传销活动通告,告诫违法分子,不要再继续搞违法活动;二是告知广大群众不要参与搞传销和变相传销,分清正常从事经营活动和传销、变相传销的区别;三是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发动群众提高觉悟,做到不参与,积极举报和抵制传销,使传销分子无居住活动环境。

三、主动汇报,加强协调,形成执法合力。传销作为一种经营方式,由于其组织上的封闭性,交易上的隐蔽性,传销人员的分散性等特点,加之群众消费心理尚不成熟,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价格欺诈、骗取钱财、牟取暴利,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目前传销活动不断出现新特点,由原来的以传销商品为目的组织变为以双赢制、电脑排网、框架营销、假借专卖、代理、特许加盟经营、直销、连销、网络销售等名义进行变相传销,现在又出现了借会员卡、储蓄卡、业务培训等形式骗取入会费、加盟费、许可费、培训费的“拉人头”不见商品的经济诈骗等形式,花样翻新,传销活动屡打不禁。按照县委、政府领导要求,拟定了《泥汊镇打击非法传销专项行动整治方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传销专项行动。

四、存在的问题

由于近期邻镇加大打击传销力度,致使大量传销人员蜂涌至我镇,这些传销人员大都文化程度较低,受传销头目的欺骗,由于身无分文,虽经宣传教育,仍有部分滞留于蒙。部分传销头目转移居住点,并让传销人员互换住房,给我们打击传销工作带来很大阻力。

五、下步工作重点

1、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保持高压态度,做到露头就打,采取“端窝点,抓头目,封帐号,抓遣送,堵回流,重教育”等强有力措施,坚决而又稳妥的做好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同时,建立预警机制,把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绝不让传销及变相传销行为形成气候。

2、组织好专项打击活动。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态度坚决,措施得力,使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在我县得到有效遏制。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强大声势。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进一步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深刻揭露传销给群众、国家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和举报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行为,彻底铲除其赖以生存的土壤。

4、加强部门的沟通和配合,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取证查处难,性质认定难。因此,我们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公安、民政、银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2012年6月15日

推荐第7篇:“精确打击”专项行动实施细则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精确打击”专项行动实施细则

按照《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精确打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冀信联办发〔2012〕9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成立组织

联社成立“精确打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理事长

副组长:联社主任、监事长玉、副主任

成 员: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稽核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监事长×××担任,成员有:×××、×××、×××、×××等。专项行动办公室具体负责该项行动的日常工作,把各个步骤和环节抓细、抓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行动内容

“精确打击”专项行动包括摸排问题线索、“全面接管”式解剖检查、严肃问责等三个方面的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一)摸排问题线索

1、授信部、计划财务部、结算部、资产部、科技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银监会防范操作风险“十三条”意见、“十个联动”措施、“六个重点环节”等有关要求,紧紧抓住“重点地区、重要岗位、重点人员”三个重点,做好重大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和案件线索摸排工作。将信访举报较多、案件防控工作薄弱和案件风险较高的信用社、网点作为重点摸排对象。通过现场检查、与借款人见面核对或与大额存款客户对账等有效方式,结合非现场分析以及平时掌握情况,重点排查假冒名贷款、收贷收息不入账、违规违法发放贷款、违规办理票据业务、违规办理担保、挪用信用社及客户资金、私设小金库等重大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2、稽核监察部、保卫部、人力资源部重点加强对涉及人、财、物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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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调动员工参与行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6月11日至7月10日)

各信用社要逐人逐岗位对照行动内容进行自查,采取边查边纠改的方法,对查出的问题和风险点既要及时纠改,又要及时上报联社。自查自纠报告及报表7月10日前上报联社行动办公室。

(三)联社组织检查阶段(2012年7月11日至8月10日) 联社各成员部室组成检查小组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所有信用社及网点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并对信用社自查自纠问题重点复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按照程序随时上报。

(四)总结阶段(2012年8月11日至8月31日)

1、建立问题台账。对查出的问题和风险点由行动办公室建立问题台账,汇总后逐级上报。

2、全面解剖检查。对线索清晰、问题严重的信用社、网点,要进行全面接管式解剖检查,彻底将问题查清查实,分清责任,降低损失。

3、积极整改。行动办公室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督促信用社对查出的一般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对纠改较慢的信用社及网点要进行调度,必要时追究信用社主任责任。

4、严肃问责。对查出的重大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要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5、总结检查情况和行动的开展情况,撰写专题报告上报市联社“精确打击”行动办公室。

(五)准备迎接省、市联社抽查阶段(2012年9月1日至11月30日)

四、自查及联社检查的具体内容:

(一)假冒名贷款方面

1、信用社自查时,要对截止到2012年5月31日的贷款余额中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的贷款逐笔与借款人核对,要有借款人、核对人、贷款责任人签字。

2、联社检查时,一是要抽查信用社的核对情况,把10万元以上的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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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减免利息等行为;贷款档案资料是否按规定管理。

(四)违规办理票据业务方面

1、银行承兑汇票签发业务。主要检查承兑申请人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办理票据业务时是否按相关规定操作,特别是商品交易是否真实、合法,有无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在担保合同或票据业务合同中未注明保证金账户或定期存单号码;未在两个月内审核相关购货方记账联增值税发票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出票人提交的商品交易合同要素是否齐全,是否存在为不确定商品名称、数量、金额的框架协议办理票据业务的现象;是否存在为无商品交易合同、超合同金额、过期失效商品交易合同的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对同一企业的一份商品交易合同办理多笔银行承兑汇票情况;是否存在关联企业虚构交易,通过票据套取资金现象;是否存在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现象(即对支付能力差、无力支付到期票据款项的企业,继续为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由企业用贴现资金归还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款);是否存在垫款的现象;是否存在企业之间以“相互买卖同一种商品、对开增值税发票或税务发票”作为贸易背景办理票据业务;保证金是否专户管理;有无保证金不足的现象,是否有挪用保证金的现象;是否存在运用一笔保证金签发多笔银行承兑汇票的情况;贷款(贴现)资金转保证金或转为定期存单出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情况;是否存在定期存单的到期日早于票据到期日的现象。

2、票据贴现、转贴现业务。贴现、转贴现申请人是否符合资格要求;贴现业务申请人的营业范围与其提供的贸易合同是否相符;贴现申请人开立账户未经人行核准;是否存在使用虚假贸易合同、一笔合同多次使用、同一张发票重复使用现象;贴现票据是否存在瑕疵、伪造、变造、克隆的现象;是否存在未查询查复即办理贴现的现象;是否存在“先贴后查”、“无票空贴”、“自签自贴”的现象;贴现资金的去向和用途是否合法合规;票据保管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转贴现业务是否及时建立了台账等。

(五)违规办理担保方面

1、保证人是否具有担保资格及实力;检查时要注意借款人、保证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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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私设小金库方面

1、检查各项收入及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

2、手续费支出检查。检查各项手续费支出是否按照规定执行,要检查有无虚列手续费及其他违规列支等问题。

3、公用费用检查。检查费用开支的真实性,有无真实的交易对象。

五、行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责任。此次“精确打击”专项行动是今年我省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建立案件风险防范长效机制的主要途径,也是促进全省农村信用社依法合规经营管理的重要举措,我联社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一定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着重对各个薄弱环节开展突击排查,不留风险死角,杜绝走过场。

(二)通过开展“精确打击”专项行动,将容易产生案件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彻底摸清,消除可能存在的隐患,以此促进依法合规经营。

(三)认真排查,确保质量。参加行动的人员要以对信合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工作,真实反映自查发现的问题和案件风险隐患。对工作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要集中力量彻底查清;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对排查不认真、走过场、流于形式致使应查出问题而未查出的,将追究有关排查人员的责任;对徇私舞弊、故意隐瞒重大问题和案件的,将从严从重处理。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推荐第8篇:省贯彻落实全国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省贯彻落实全国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全国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工作汇报会议召开后,山东省迅速传达学习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结合实际迅速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副省长、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才利民对此专门作出批示。

5月6日,山东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各市和省有关部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进一步传达学习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检查交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研究安排下步专项行动重点工作。5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上来,用心把握,狠抓落实,再接再厉,再掀高潮,努力把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向深入,确保取得更大成效。

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七个方面工作:一是突出重点,大力推进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坚持不懈地深入推进“十大集中整治行动”,坚持民生导向,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市场的整治,严厉打击网络购物领域侵权、制售假劣农资、问题食品、假冒药品等损害群众利益和生命健康安全的行为,深化和扩大整治成果,推动专项行动形成新的高潮。

二是依法惩治,着力查处一批侵权假冒大案要案。再集中突破一批侵权假冒犯罪重点案件,抓获一批侵权和制假售假犯罪分子,强化严打高压态势。坚持刑事打击和经济处罚相结合,依法加大处罚力度,特别要使侵权和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在经济上付出高昂的代价,发挥示范效应,真正形成威慑、打到痛处。

三是统一行动,集中销毁一批侵权假冒商品。5月下旬全省组织开展统一行动,对专项行动中查获的侵权假冒商品,进行大规模现场集中销毁活动,以此增强专项行动影响,着力形成依法维权打假的社会氛围。 四是强力推进,加快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进程。在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改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并加快组织实施。突出抓好资金落实、规模采购、资产管理与审计、软件规范使用等重点环节,严格落实保障措施和工作责任,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任务,巩固正版化工作成果。

五是加强宣传,形成更加浓厚的舆论氛围。加大对专项行动整治成效、重点案件和典型经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宣传力度,扩大宣传声势,提升宣传效果。通过组织举办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集中通报本地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成效,公开曝光一批大案要案。策划组织现场咨询、广场宣传、展览展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

六是着力治本,建立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及时将专项行动中好的办法和措施,固化上升为日常监管制度。针对山寨手机、网络侵权、软件盗版等重点侵权产品和领域,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预防和遏制侵权假冒的治本性措施,完善相关标准,创新优化措施,形成监管合力,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七是查遗补漏,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督导检查。认真梳理排查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查找薄弱环节,消除死角盲区,确保各项工作善始善终。围绕软件正版化、输非打假保知、打击网络侵权、重点市场整治和上级督办案件等专项行动重点工作,继续搞好分地区、分部门督导检查。对总结验收等后续工作作出周密安排,一并抓好。

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汇报会后,丹凤县委及时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汇报会、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回顾总结前段调研工作,分析存在问题,认真传达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汇报会议精神,研究安排下一阶段调研工作,确保调研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理思路明重点。6月14日上午,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全体会议,听取了全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督查情况汇报,全面了解全县调研工作开展动态、特色、亮点、做法和存在问题。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继续坚持“三到、四有、五包、十个一”不变,做到领导干部走基层、访民情、转作风常态化、长效化,要坚持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辐射带动全体党员干部的工作原则不变,切实消除认识上的误区,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理清工作重点,扎实有序推进后阶段的工作。

二是深研究快落实。6月14日下午,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全面传达了省委书记赵正永同志在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汇报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县调研工作开展情况,客观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不打折扣的落实好“十个一”和“五个一”,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归类,分“轻、重、缓、急”予以分类登记,逐项落实解决措施,适时召开推进会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促进问题尽快化解。

三是严督查促整改。要求各督查组要继续加大对各镇、各部门调研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要限时整改,限期“补课”。强调要通过抓整改提高促作风转变,抓走访调研考量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调研走访和明查暗访相结合,切实将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查实,为开展下阶段活动打好基础。

四是抓调研促工作。要通过调研活动的开展使干部养成自觉调查研究的习惯,要创新调研工作,近期安排干部到外出务工人员集中的地方开展一次调研工作,将调研走访工作做深抓实。要结合调研走访工作重点抓好工业经济、重点项目建设、防汛抢险、计划生育、信访维稳、党的建设、新农村建设等各项工作,确保顺利实现“双过半”目标任务。 县依法治县办:

11月26日全县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我局立即于12月3日召开局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会议精神。通过学习,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朱书记的讲话既简明扼要,又切实具体,非常符合我县工作实际,是推进我县依法治县五年计划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认为加强依法治县对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推进“工业立县”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经济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并结合自身实际就如何加强依法治县提出我局明年及今后几年的工作思路。 加强依法治县,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是保证各项事业在社会主义法治轨道上顺利发展的客观需要。为此,我局在今后几年中要充分认识到依法治县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紧紧围绕《云霄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关于2004—2008依法治县五年规划》,坚持把政治文明建设、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全面推进广电事业向依法规范、依法管理和依法运行转变。充分发挥宣传喉舌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为进一步加快全县法治化进程、创建“平安云霄”作出贡献。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要把依法治理工作摆上我局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宣传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由局长负总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要有检查、有督促、有落实,并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开展民主政治建设

要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健全和完善党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有效贯彻和落实。要深入开展民主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使决策更好地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维护社会稳定,创优事业发展环境

⑴强化主要领导负总责的维护稳定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我局创建平安单位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办事制度,

⑵坚持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社会稳定形势分析会议制度,及时排查解决局、台的不安定因素。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政权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加强信访工作,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和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本部门、本单位的矛盾纠纷,工作在先,预防为主,把矛盾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对那些反映强烈的重大信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⑶要维护单位内部安全稳定,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增强对门岗和值班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教育,搞好局属电视播出机房等重点办公场所及宿舍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⑷要加强法制教育,要建立健全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开展学法用法活动。要通过举办法律讲座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严禁局、台所属干部职工有人参与制售假冒卷烟、“六合彩”赌博活动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确保无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案件。

⑸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大力支持配合政法部门,参与开展创建安全社区活动,推动建立打防控一体化的综治长效工作机制。

二、当好宣传喉舌,营造有利舆论氛围

全县依法治县工作会议结束后,我局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第二轮依法治县工作宣传启动营造了有利的舆论氛围。在明年乃至今后几年中,我局一定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在依法治县宣传中的作用,要通过新闻、系列报道、专题等方式大力宣传我县依法治县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具体要求和步骤措施,宣传我县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规范引导和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城市规划管理及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和采取的措施。特别是要通过组织开展“创建平安云霄”系列宣传报道等形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推广各乡镇、各部门积极参与创建“平安云霄”、齐抓共管的典型经验,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通过《警界纵横》这一平台重点宣传报道公安机关有关政策法规、案件案例及公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充分展现人民警察风采,使人民群众对我县公安机关各时期工作有较全面了解。

三、增强责任意识,切保安全优质播出 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增强“责任重于泰山”意识,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奖罚制度,加强领导,加强培训,加强监督,严明安全生产纪律,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约束人的管理机制。要继续把实现优质安全播出和争创一流维护水平作为维护工作的总目标,脚踏实地地开展创造性的工作,抓准、抓细、抓实,不断总结技术管理经验,加大管理力度,杜绝一切技术事故的发生,努力提高播出质量,从思想上、行动上、措施上狠抓安全播出工作方案的落实,为争创一流维护水平打好基础。要早动员、早部署,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播出传输的安全管理和技术防范工作,制定完整的播出工作计划、应急播出预案、工作日程表、安全保障制度、报告程序、值班制度,并将它们印发给全局各有关人员,做到人手一份,使每个人都明确责任,为安全优质播出打下良好基础。

四、切实依法行政,规范广电行业管理

要建章立制,制定和完善《云霄县广电局稽查队行政执法程序》和《云霄县广电局稽查队量化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加强学习,要求稽查队要加深对《行政许可法》和近期颁发国家广电总局令的学习、理解和掌握,做到依法行政。要规范和加强电视收视费的管理、催讨和清欠工作,加大对偷接电视网络信号及破坏广电设施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方面加大广播电视法规尤其是国家广电总局令、刑法第124条、《云霄县有线电视管理规定》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要按照法律规定,我局组织专门队伍进行全面清查,对不自觉按时缴纳收视费的用户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停供信号,对偷接信号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加强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清查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清查管理,全年共清理非法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五、严格落实责任制,强化督促奖惩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依法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督察制度,把各科室抓依法治理工作的实绩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作为干部晋职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在年终兑现奖惩。

推荐第9篇:卫生局关于打击两非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的通知》晋卫办妇社[2012]3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调治理力度,使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例为和谐**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现就我局一年来打击“两非”行为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在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意见》下发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提高对打击“两非”行为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认真部署专项行动工作,将打击“两非”行为工作列为我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打击“两非”行为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时成立了**市卫生局打击“两非’”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打击“两非”行为工作的认识,在全市医务人员中广泛宣传,尤其是组织妇产科、B超医师学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打击“两非”行为工作的相关文件,提高医务人员对打击“两非”行为工作的认识,使其充分认识到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违法性。

二是建章立制,用制度规范行医行为。按照我局要求,全市范围内的所有拥有B超的医疗单位,都建立了B超室管理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并在人流室、产房、B超室等醒目位置张贴“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严禁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标志,警示医护人员,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严格计划生育技术准入。对所有妇科诊所的诊疗范围仅限于妇科诊疗,不得从事产科和计划生育手术。

四是严格规范B超的管理。对拥有B超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均在主管卫生局备案,对拒不备案的,予以封存设备。对开展人工终止妊娠和B超诊断业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要求在相关科室醒目位置张贴禁止“两非”的警告标志。对孕产妇进行B超检查进行详细登记以便接受上级检查。

五是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今年以来来,全市共查封黑诊所21家,查处无证行医30余人,查封B超机10台,责令整改超范围从事妇产科、计划生育手术的诊所27家。对典型案件给予了严肃查处。对经群众举报涉嫌鉴定胎儿性别的黄兴诊所进行了立案查处,经查其有超范围进行B超执业活动和聘用无证护理人员的违法事实,鉴定胎儿性别的违法事实难以取证,依法给予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将影像设备予以封存;对超范围从事进行药物、人工流产和非法开展手术的田士荣诊所予以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将从事非法医疗活动的医疗器械和药品予以没收;对超范围非法从事药物流产和人工流产的仁爱诊所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2000元人民币,并将从事非法活动的药物和手术器械予以没收。 六是与计生局、药监局共同制定了《打击“两非”行为有奖举报制度(暂行)》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提供有价值线索。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举报电话、举报信1件,责成王益区卫生局立案查处,已依法予以取缔。

七是积极与计生、药监部门配合,开展联合行动。今年6月和9月与市计生局、药监局在全市开展打击“两非”行为专项行动联合调查,共检查36个医疗计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22家,药店32家。责成王益区卫生局、印台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查处。

三、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工作不够深入。有些医疗单位对打击“两非”行为工作认识不足,甚至有的医务人员不清楚“两非”的具体含义。

二、个别医疗机构对取环、引产、流产的管理不规范,登记信息不全,进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未要求引产对象提供计生部门规定的证明材料。

三、非法行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从事计划生育手术的都处于地下活动,具有很强的隐藏性,难以查处,给打击查处工作造成困难。

四、B超发生违法行为的主体主要是个体诊所,违法行为隐蔽不易监督管理。目前有专家学者提出不允许私人诊所拥有B超,但国家尚无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出台,所以在实践中无法操作。

五、执法人员不足。如市卫生监督处负责医疗市场监管工作的仅有2人,市卫生局医政科也仅有2人。全市登记在册医疗机构共1000多家,监管的工作量非常大,而监管人员共计十余人。

四、今后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医务人员尤其是妇产科和B超的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防止违法事件发生。

二、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建立规章制度,做到在醒目处制度上墙、警示标语上墙,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文件。

三、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尤其是加大打击“两非”行为工作力度。以严厉打击取缔黑诊所、无资质行医人员为重点,大力整治超范围执业,对于违法事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规范医疗机构的计划生育手术服务的管理,按照计生部门的要求完善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在计生部门的指导下规范开展工作。

五、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将打击“两非”行为工作作为卫生执法的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六、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打击“两非”行为工作是一项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我局将加强与计生、药监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形成集中打击的强大合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总之,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将日常监督与联合行动重点检查相结合,形成强大的打击力量,使打击“两非”行为工作进一步深入推进,并积极探索打击“两非”行为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打击“两非”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人口出生性别比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团结。

推荐第10篇:卫生局关于打击“两非”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卫生局关于打击“两非”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为综合治理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我所把打击非医学需要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行为(以下简称“两非”)作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狠抓日常监督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内部管理,采取了集中打击与经常性监督相结合,明查暗访与群众举报相结合,行政执法与司法打击相结合的办法,不断扩大侦察线索,加大打击力度,形成了卫生监督部门主抓打击“两非”,多部门协作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工作机制。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工作职责

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开展人流引产,是目前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两个重要原因,是违反《母婴保健法》的行为。为此,我所和各医疗机构都旗帜鲜明、态度坚决,重视打击“两非”工作。2006年至今县政府曾多次组织召开有关部门专门会议,部署打击行动,研究治理措施,层层成立了打击专项行动小组,加强领导;制定了《2007年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工作方案》,印发了《2007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指标》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指标考核细则》,并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同时与各医疗单位和诊所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对违法违规开展性别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要治理整顿的职责。

二、加大宣传教育,扩大监督面,营造打击“两非”氛围

通过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大众媒体和印制、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治理“两非”的法律法规。用半年的时间在《今日石阡报》上刊登、在石阡电视新闻栏目上滚动播放了《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公告》,并在各医疗单位B超室、妇产科门口和登记有妇产科诊疗科目社会办医、个体诊所显目处张贴了107张警示标语,公开承诺对举报核实者给予5000元的奖励。从而起到了教育广大群众,震慑违法分子,初步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浓厚氛围。

三、部门联动,落实工作职责,加大打击力度

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卫生、计生、药监、公安等部门既按分工,各司其职,相互密切合作。一是卫生监督作为打击行动的前头单位,经常主动与计生、药监、公安等部门沟通,采取多部门联合与经常性打击相结合的办法,从今年6月10日至7月20日,由县政府牵头组织了一次多部门联合打击行动,出动检查人员260多人次,对我县城区和乡镇医疗机构进行了拉网式的大检查,共检查各类医疗机构390户次。二是加强对各医疗机构的监督,对登记执业范围有妇科科目的社会办医单位和个体诊所增加监督频次,并采取形式多样的明察暗访,盯死重点监管对象,形成了部门之间、系统上下的“两非”打击网。三是突出抓好重点环节。严格查处利用B超机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产科医生不履行凭证引产制度、随意为孕妇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及其他违法行为。

四、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B超机、终止妊娠药品和引产手术的管理,按照县卫生局与计生局、药监局联合会签的《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和县卫生局印发《2007年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推行孕妇B超检查、引产和分娩实名制。强调医务人员在为孕妇胎儿B超检查或施行引产手术前及入院待产时,都要查验孕妇身份证明,并认真、完整、准确分别在统一制作的《孕妇门诊就诊信息登记簿》、《产妇住院信息登记簿》、《孕妇B超登记簿》、《分娩登记簿》、《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登记簿》上如实填写,不得马虎潦草和漏项。严格执行在为孕妇胎儿检查B超时,必须有2名医务人员在场,实行双人开机、双人检查、

双人登记制度和凭市计生局证明施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引产术;凭3名医生会诊意见书(有三名医生、科主任、分管领导签名)施行医学需要的人工引产术的制度,并按要求妥善做好病历归案处理,随时接受卫生、计生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严格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要求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在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在检查中如果发现无资质单位购买、贮存终止妊娠药品的,一律按使用处理,对责任人进行问责或按规定处理。据统计,去年10月份至今,曾组织两次大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256人次,采取突袭的方式对被检单位进行现场查看、查阅资料档案和个别询问。各医疗单位都明确规定禁止利用B超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行为。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严格按管理程序和技术规范执行,认真做好孕、产妇的信息登记工作,坚持凭证引产、凭证取环制度。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五、专项检查结果

此次行动,由县政府组织采取卫生监督部门为主,多部门联合为辅的检查方式,分两个检查组共出动检查人员260多人次,共出动车辆58台次,对我县城区和乡镇医疗机构进行了拉网式的大检查,共检查各类医疗机构390户次。在检查过程中,发现1户村级卫生室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含珠停两盒),2户村级卫生室违规设置妇科诊疗室,该妇科诊疗室配有产床一张,妇科手术刀包一个。还发现1户个体诊所非法持有一台手提式B超,对此我所均作好了检查笔录,并分别对其负责人进行了询问笔录,对其违规使用的医疗器械分别下达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作异地保存的处理,此类案目前未结案,将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第11篇:供电公司打击整治废旧金属收购“黑市场”、“黑窝点”专项行动

供电公司

开展打击整治废旧金属收购

“黑市场”“黑窝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

公司根据集团公司转发关于自治区公安厅《转发全国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废旧金属收购“黑市场”、“黑窝点”专项行动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对此次行动作了具体安排。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铲除收赃销赃的废旧金属收购“黑市场”、“黑窝点”,从源头上控制盗窃电力设施行为的发生。公司成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安监部。

组长:总经理

副 组 长:副总经理

工会主席

党委专职副书记

财务总监

成员:生技部主任

营销部主任

安监部主任

经理工作部主任

副总工程师

人力资源部主任

建设部主任

二、深入摸排线索

公司加强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统一行动,深入辖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摸排,对非法设点收购废旧金属、未如实登记收购信息的严格依法依规查处,该停业整顿的一律停业整顿,对涉嫌收赃销赃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进行“地毯式”排查,准确掌握底数,查清废旧金属流向。

三、开展清查整治。

在摸排的基础上,由社区民警牵头,公司配合采取突击检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对废旧金属收购市场、站点集中清查、夜间清查行动,对涉嫌收赃销赃的收购站点和盗销一条龙的可疑人员和地点,采取有力措施摸清其网络体系,依法严厉打击整治。

四、搞好宣传发动。

在社区、居民区以及废旧金属收购点张贴相关宣传材料、宣讲有关法律知识,要求严格按照要求买卖、收购废旧物品,发动群众对涉嫌收购、销售被盗“三电”设施的“黑市场”、“黑窝点”的违法犯罪线索要及时举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此次共检查废旧收购站点13家,尚未发现违法收购行为。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第12篇:打击非法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方案

三塘乡2010年冬季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烟花爆竹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55 号)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

2、工作目标:坚决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户;坚决查处从事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高烟花爆竹储存、经营户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素质;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1、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地下作坊和窝点,坚决查处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并依法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2、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的违法行为。

三、专项整治工作成员单位职责

乡政府成立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乡“打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顾问:廖永江

组长:黄小军

副组长:李向军

成员:李均平李瑶雷智刘鸿星

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1、油麻派出所:以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为重点,发动干警进村入户,摸底排查。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对发现和移交的案件组织查处。

2、乡“打非”常抓队:(人员组成:黄小军任组长 企业办和综治线人员为成员)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商和沟通,强化对

有证经营户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的安全生产条件,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地下作坊和窝点;不定期开展“打非”检查整治工作,同时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3、乡中小学校:负责在中小学校中开展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教育,教育中小学生不参与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事项。

四、整治时间安排

全乡“打非”专项整治工作从 2010年 11月 1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1、调查摸底阶段( 2010 年 12月 1日 至 2010 年 12月 4日 )。各村委会要组织对所属村(组)内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户开展调查摸底。

2、集中整治阶段( 2010年 12月 5日 至 2010 年 12月25 日 ) 。乡“打非”常抓队同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采取联合执法等形式进行严厉打击,实施重点整治。

3、检查总结、建立“打非”工作长效机制阶段( 2010年 12月 25 日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乡政府组织整治验收,并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打非”工作长效机制。

五、整治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各村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区域内“打非”工作第一责任人,乡常抓队和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打非”工作合力。

2、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委会、中心学校等单位要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造成的严重危害,教育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并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乡政府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对举报经查实每例给予 200 — 500 元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3、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村委会要建立排查档案,乡对村委会、村委会对村民组实行分级监管,确定专人分片包干负责,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重点村、户、人重点监督。要实行“打非”工作问责制,对问题突出,连续发生非法生产事故或发生较大以上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事故的村委会,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全面检查,联合执法。乡政府成立烟花爆竹“打非”常抓队伍,会同相关部门不间断地开展打击活动。各村委会要进行“地毯式”排查,特别是重要节日前必须开展一次“打非”

专项行动,对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要认真查清产品及其原料的来龙去脉,一查到底,依法从重从严从快处理。

5、加强协作,认真履责。乡“打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协调,通报有关工作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成员单位改进和加强“打非”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沟通信息,不得互相推诿,互相扯皮,杜绝工作中的“盲区”。各村委会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履行工作职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塘乡人民政府

二 0一0年十二月一日

第13篇: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文章标题: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人口计划局、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厅,关于开展依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专项行动决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依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药品的规

范管理,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严厉打击终止妊娠药品非法经营活动。凡未批准经营开展施行终止妊娠业务的医疗保健单位、个体诊所、个体药店一律不得使用和营销终止妊娠药品,结合药品经营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医药经营公司、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和个体药店进行检查、发现擅自经营和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厉查处。

(二)配合卫生部门,抓好对利用B超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的管理,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杜绝选择性别的引产和药物流产,加强对执业机构和人员的管理,依法追究违法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三)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同市医药总公司与海南省恩惠医药有限公司等两家药品批发企业,签订经营终止妊娠药品协议书,确保该药品的正常流通。

三、行动时间:从3月16日至5月15日

四、组织领导经局务会议讨论,成立我局开展依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市依法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专项行动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组长:杨学海副组长:陈西虎成员:朱海波、殷诗海

五、工作要求

(一)抓紧部署,精心组织。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是多种原因长期影响和作用的结果,但就目前情况,造成我市出生人口性别偏高的直接原因,主要是通过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所造成,因此,依法打击“两非”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制定行动方案,及早部署,狠抓落实。

(二)全面清查,依法惩处。这次的专项行动主要是通过依法打击“两非”行为,配合政府人口与计生、卫生等部门,规范B超机、终止妊娠手术的管理,切实加大力度抓好终止妊娠药品的经营及使用的监管。对违法经营及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触犯刑法的,按照有关法律程序,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部门配合,共同行动。这次专项行动中,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配合人口与计生、卫生、公安部门,共同联手,一抓到底。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医药行业协会的作用,结合我市药品市场的监管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两非”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强对关爱女孩的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并建立举报制度及电话:62217333。

(五)在专项行动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及时向上级及市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省局工作要求及时报送专项行动的书面总结及附表。

《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来源于xiexiebang.com,欢迎阅读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第14篇:江西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江 西 省 打 击 非 法 行 医 专 项 行 动 工作简报

第9期

江 西 省 打 击 非 法 行 医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二00五年十月九日

我省大力整治医疗市场 全面落实打击非法行医工作

我省在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中抓住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契机,依据《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出台《江西省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警示记分管理办法(暂行)》、《关于加强民营医院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示范诊所、示范门诊部”创建活动的通知》和《关于要求诊所、门诊部类医疗机构公示有关医疗服务信息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整治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市场的监管,把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引入深处。各设区市根据本地区的实际,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新余市重拳打击非法牙科诊所

近日,新余市卫生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人口计生委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六部门抽调了30名精兵强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兵分两路对辖区内的无证行医窝点进行联合突击执法检查,一举端掉了24家“黑诊所”。其中,非法牙科诊所6家。本次行动中发现,这些牙科诊所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多数从业人员无《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行医条件非常简陋,执业场所多为不到10平方米的小房间。室内生活用品和医疗器械、药品杂乱混放,没有基本的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消毒的设备和设施,更达不到对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的要求,其中有一家诊所使用的诊疗器械已经生锈。对上述非法牙科诊所,检查人员当即进行了取缔,并没收其用于非法诊疗的药品6箱、牙钻6台、牙科座椅6张及若干医疗器械。

景德镇市积极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景德镇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从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以来,根据《江西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打击非法行医四个方面:一是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二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行医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擅自开展人流术、引产术、肝病治疗等;三是严肃查处医生未经注册擅

自行医行为;四是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并公布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举报电话:0798—8509861。截止到日前,该市已查处黑诊所18家,规范有证医疗机构53家,清退非卫生技术人员36人,没收药品器械和罚款近52000余元 ,向有关单位移送案件8起。

主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抄报:胡振鹏副省长、郑克强副秘书长、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

公室

抄送:省整规办、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卫生局

第15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医疗服务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按照县卫生局《关于转发州卫生局的通知》(玛卫字[2012]200号)精神,在全县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7月24至27日,县卫生监督所在所长的带领下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活动的“黑诊所”、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及其他诊疗活动的“地下诊所”等非法行医活动、打击生活美容院开展医疗美容的违法行为、打击医疗机构聘用非医务人员行医、出租科室、外包科室等行为。

县卫生监督所根据日常掌握的全县医疗市场状况,并集中精力,采取拉网式摸底排查方法,对全县个体诊所从业人员资质、医疗许可执业范围进行了检查;同时检查了各个诊所的传染病登记、治疗室消毒管理、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检查中取缔无任何行医资格非法从事拔牙镶牙的“游医” 一处。此次共检查医疗机构12家,出动车辆4台次,出动卫生监督人员20人次。

通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了医疗机

构的规范化管理,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第16篇: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宣传方案

哈丽党发〔2012〕90号

丽园街道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宣传方案

各社区、村(场):为严厉打击和取缔传销活动,切实维护丽园街道良好的经济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根据自治区、地市关于严厉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针对近日哈密市部分乡镇200余名农民被骗至四川雅安等地,从事传销违法行为这一现象,特制定打击传销宣传方案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常彩霞丽园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陶树新丽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成员:阿克拜〃马木提丽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于文清丽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黄兰生丽园街道党工委委员、

纪工委书记

胡建芳丽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郑德龙丽园街道党工委委员、

武装部部长

李万光丽园街道党工委委员

阿依古丽〃依不拉音丽园街道挂职副书记

赵勇丽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艳娟丽园街道挂职主任助理

王蕾丽园街道挂职主任助理

张鑫丽园街道挂职主任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党建宣传办,办 公室主任:张鑫(兼)。

二、工作任务

各社区、村(场)党委、总(支)部要立即行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宣传工作。

(一)各社区、村(场)党委、总(支)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赴基层、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活动,大力开展走家入户、面对面的宣讲活动。一是通过深入浅出、言简意赅、切实有效的讲解,让广大人民群众彻底认清传销的性质、行为特征、表现形式、惯用手段及传销的违法性、欺骗性、隐

蔽性和危害性,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认真宣传国家关于禁止和打击传销以及规范直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号召广大人民群众争做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合格公民;三是要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和利用各居民小区LED电子屏滚动播出传销的违法性、欺骗性、隐蔽性和危害性,让传销行为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切实营造打击传销的浓厚氛围。

(二)街道党建宣传办负责本方案的检查、落实,同时要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编写、提供打击传销违法行为的宣传标语;二是充分发挥网络优势,社区、村(场)宣传骨干和通讯员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开展切实有效的宣传教育,让广大人民群众远离诱惑、远离传销。

(三)社区充分利用辖区主要路段沿街商户、单位的LED电子屏,滚动播出严厉打击传销行为的宣传标语。

(四)街道综治办要切实发挥“十户长”、“楼栋长”的作用,按照分片包干、属地管理的要求,作好辖区居民、村民远离传销、抵制传销、揭发打击传销的宣传教育,以免上当受骗、误入歧途。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社区、村(场)一定要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深刻认识到打击传销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因此,各社区、村(场)必须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强化领导,做到认识到位、宣传到位、管用有效。

(二)迅速行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社区、村(场)要迅速行动,按照任务分工,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共同营造打击传销、遏制传销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督查力度,务求工作实效。各社区、村(场)要结合本方案,创造性开展工作,力求取得实效。同时要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后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宣传标语

中共哈密市丽园街道工作委员会

二0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宣传标语

1.禁传销,反欺诈,共建和谐社会。

2.禁止传销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3.以抵制传销为荣,以参加传销为耻。

4.打击传销利国利民。

5.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

6.传销致富路不通,竹篮打水一场空。

7.珍爱家庭,拒绝传销。

8.认清传销危害,切勿上当受骗。

9.传销骗人是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

10.为了你和亲友,请远离传销。

11.坚决取缔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12.传销活动害人、害己、害家庭。

第17篇: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总结

自去年年底以来,**市音像制品市场受DVD压缩碟的影响,违法音像经营活动出现反弹,盗版音像制品在短时间内对正版音像市场造成了严重冲击,社会各界和业内人士对此反映强烈。根据四川省委宣传部、省“扫黄”办等八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严厉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市于2005年6月22日至8月25日,在全市开展了严厉打击盗版音像制品的专项行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全市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此次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整个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2841人次,车辆4518台次,开展各种集中清查行动80次,检查音像制品经营场所7980家,查处非法音像制品经营案件1360起,对33家严重违规的音像制品经营单位吊销了《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取缔无证经营音像制品商家21户,捣毁音像制品地下仓储式交易窝点17个,破获地下非法音像制品地下“加工厂”1处,治安处罚27人,收缴非法音像制品78万余张,其中淫秽音像制品5治理发愣功余张,盗版音像制品(含高压缩比盗版DVD光盘)77万余张,非法电子出版物及盗版软件38606盘(套),其他非法印刷制品1725份,有力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使盗版音像制品的泛滥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我市音像市场面貌得到了明显改观。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专项行动。**是四川省省会、西部特大中心城市和西南地区的“三中心、两枢纽”,当前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因此,在当前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严厉打击盗版音像制品、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文化氛围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委、市政府对此次专项治理行动非常重视。根据全国“扫黄”办的要求,**市人民政府与省委宣传部等八部门共同主办了“2005四川省暨**市打击盗版音像制品夏季行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于6月21日上午在**市锦江区春熙路红星广场举行,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宗全同志参加了启动仪式并讲话。启动仪式结束后,我市有关部门的72名执法人员分为三组对**市主要电子音像制品市场进行了执法检查。在当天的检查行动中,共检查商家270余家,查获盗版音像制品828套,非法电子出版物3065套。至此,2005四川省暨**市打击盗版音像制品夏季行动正式拉开帷幕。打击盗版音像制品,遏制盗版音像制品的泛滥势头,已成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我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及时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的通知》的内部明电,按照“认真清理一批重点市场,深入查处一批重点案件,彻底摧毁一批网络窝点,依法惩治一批犯罪分子,集中销毁一批盗版制品,宣传报道一批重大成果”的要求,市“扫黄”办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制定了《严厉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方案》,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在全市展开了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专项治理期间,我市及时将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向省“扫黄”办报送了《扫黄打非信息》和情况总结。同时,我市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调动各种宣传力量,邀请新闻媒体参加专项行动,《**日报》、《**晚报》、**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都及时报道了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大力宣传保护音像制品等著作权产品的法律法规,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营造了声势,同时教育了广大群众,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二、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开展音像市场专项治理。为全面规范**市音像市场秩序,今年以来,**市对全市音像市场采取了一系列专项治理措施:

(一)广泛深入动员,认真组织音像制品经营单位自查自纠。全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分别召开了数次所辖区域音像制品经营单位业主会议,组织音像制品经营单位签定《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单位承诺书》,印发经营单位自查自纠通知,明确自查自纠的内容、时限及要求,讲明形势,宣传政策法规,使广大业主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二)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建立明确的工作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了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对辖区进行分片包干,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逐户拉网式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集中整治效果到位。同时,动员街道、社区力量,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加强全方位的宣传和监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组织暗访督查组,进行拉网式督促落实。根据**市的行政区划特点,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从部分成员单位抽调人员、车辆,专门组织了六个暗访督查组,分片负责五城区及高新区,执法人员放弃节假日,坚持早中晚连续作战,对城区的音像制品经营单位逐街逐家进行督查。并坚持每日对全市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予以公布,确保发现的每一问题得到全面彻底地解决。

(四)开展“夏季狂飚”行动,树立音像市场“警戒线”。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打击盗版音像制品,7至8月份,**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会同武侯区文体局、公安分局对磨子桥电脑市场连续开展了2005“夏季狂飚”行动,对盗版音像制

品问题较多的部位进行了重点监控、反复清查,共查缴盗版音像制品7万余张,非法电子出版物38000余盘,捣毁非法音像制品窝点6个,极大震慑了不法经营户,使我市电脑市场经营秩序得到较大改观。专项行动期间,市文化局也印发了《创建文明城市音像制品经营场所必须遵守的规定》到每个音像经营企业,采取“先礼后兵”的做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重处。截止7月18日,对149家违规经营场所进行了严厉处罚,有效地打击了违规经营行为,为维护音像市场规范秩序树立了一道牢固的“警戒线”。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在专项行动中,我市通过深入社区、学校开展音像市场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市民“尊重知识、拒绝盗版”的法制意识;通过开展非法音像制品集中销毁活动(今年以来,我市已集中公开销毁非法音像制品190万盘),对违规经营者形成有力震慑;邀请新闻媒体对音像市场进行舆论监督,聘请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扩大社会监督力量,从而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文化市场齐抓共管的格局。

三、以查处大要案为重点,打击盗版音像制品违法活动。在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中,我市始终坚持从抓大要案入手,深挖严查非法音像制品地下仓储式交易窝点,堵源截流,斩断非法音像制品流通主渠道,每年查缴非法音像制品都在100万盘以上,从而为正版音像制品销售创造良好发展空间,正版音像制品销售量、销售额连续多年居西部之首,在全国35个省会城市中排名第三。今年以来,我市相继组织、开展了音像制品零售出租经营场所专项整治行动、音像制品夏季专项整治行动、查缴盗版《七剑》以及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治理行动等,成功破获了多起非法音像制品案,捣毁音像制品地下仓储式交易窝点12个,破获地下非法音像制品地下“加工厂”1处。6月21日,根据群众举报,省公安厅、省文化厅、**市文化局、金牛区文化局联合行动,一举捣毁了位于金牛区张家巷晶宇北苑大厦内的一非法音像制品仓储式窝点,查缴盗版DVD等非法音像制品16万余张,并对涉案人员予以逮捕,从而取得了打击盗版音像制品夏季行动的首战捷报。

四、加强出版复制单位的监管情况。在此次专项治理中,我市尚未发现有买卖版号的音像单位,也未发现违法违规复制盗版音像制品的企业。

五、大力加强对印刷包装企业的监管。专项治理期间,我市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重点加强了对全市印刷包装企业的监管,重点检查其有无违法违规印刷盗版音像制品装帧纸盒及包装盗版音像制品的行为。成华区新闻出版局在专项整治期间还专门召开了印刷包装企业业主大会,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了印刷包装企业业主依法经营的观念和意识。在专项治理期间,我市未发现有违法违规印刷盗版音像制品装帧纸盒及包装盗版音像制品的印刷包装企业。

六、严厉打击淫秽色情出版物。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有针对性地开展案侦工作,严厉打击制售盗版、淫秽音像制品的违法犯罪活动。7月12日,武侯公安分局根据治安信息员提供的信息,通过对磨子巷一带活动的不法人员跟踪守候,会同区文化部门,在磨子巷科分院宿舍区一民宅内捣毁了一个盗版音像制品批发窝点,收缴盗版DVD等25000余盘,淫秽光碟100余张,治安处罚3人。7月31日,武侯分局在@世界电脑城、百脑汇电脑城查处了6家销售淫秽光碟的商家,缴获各类盗版光碟50000余张、淫秽光碟733张,治安处罚7人。通过高密度、高强度的“扫黄打非”行动,有力打击了盗版音像制品经营活动,净化了市场环境,规范了市场秩序,维护了社会稳定。

第18篇:打击侵犯著作权专项行动汇报

宁县文化出版局关于打击

侵犯知识产权和制造假冒伪劣产品

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保护知识产权,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维护我县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市、县安排,我们于2010年12月21日至2011年2月2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将这次专项行动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我局及时召开了专门会议,认真学习省、市、县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文件精神,立足实际、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细化目标,研究制定了我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工作任务划分成监管区域,把监管责任分解到各负责人,层层落实,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并明确提出,在谁的监管区域内、谁的职权范围内出了问题,实行问责制,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决不姑息。形成了县上统一领导,局长统一指挥,工作成员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办事机构到位、责任分解到位、工作落实到位,为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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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抓好舆论宣传,营造整治氛围

专项行动开展之初,我们充分利用宣传车、悬挂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维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活动。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宣传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努力营造了“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的良好法治环境和市场竞争秩序。一方面,我们印刷了大量的宣传资料,在街道设立了宣传咨询服务点,散发关于鉴别盗版出版物、盗版音像制品等宣传资料30000余份,县电视台也制作并较长时期播放了“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侵权”公益广告;另一方面,我们利用县电视台、九龙周刊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警示违法违规,营造了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集中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利用各种有力措施,按照“天天查市场,日日有行动”的工作要求,采取联合执法、错时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全县出版物零售、电脑软件、音像制品场所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清查,排查出了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同时,强化市场监管,增加巡查频率,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扰乱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车辆21车(次),出动执法人员89人(次),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场所307家(次)。其

中网吧102家(次),音像制品62家(次),书店28家(次),打字复印及印刷企业115家(次)。对2家网吧处以停业整顿累计达30天的行政处罚,对2家违规经营情节一般的网吧进行了经济处罚。立案查处侵权盗版案件5起,查缴盗版图书115册、违禁盗版光盘1300多张,充分营造了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清理盗版软件的整治工作,使各单位树立了正确使用正版软件的思想,切实维护了正版软件的市场秩序。

总之,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在上级各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足,下一步我们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整体联动、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继续扎实开展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高我县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第19篇: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总结

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

工作情况汇报

自市镇召开“三打两建”工作会议以来,我*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和部署,认真落实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工作,迅速开展了以假冒伪劣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产品为主要对象,以食品、通讯产品为打假重点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组织部署

3月*日镇打击制假专项行动小组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镇“三打两建”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开展专项行动,就是要通过声势浩大的集中打击和综合整治,促使市场环境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为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打下坚实基础。我*制定了《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及工作要求,加强打假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打假工作责任人,制定联合行动机制,在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积极开展打击制假售假工作。

二、宣传教育

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注重打假宣传工作,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营造全社会参与打击制假售假工作良好氛围。

一是引导企业和群众树立正确的质量和消费观念。二是

开展宣传培训活动。2月份以来共派发、张贴各类打假宣传海报资料***多份,悬挂宣传横幅**条,发送手机宣传约**多条,开设宣传栏**个。三是加大媒体的宣传力度,镇内新闻媒体要及时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营造“严打”的高压态势,把“打假”专项工作“打”出实效。

三、工作成效

自开展“三打两建”工作以来,我站充分认识到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以赴抓好落实。2月份以来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共开展了38次专项行动,出动人员约***人次,出动车辆约***车次,检查各类单位约***家次,其中要求我镇**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3月份,我*协同镇工商、动监、文广中心、卫生、综合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查封证照不全的牛肉屠宰工场和豆制品工场两间,没收牛肉***公斤实行无公害销毁,并暂扣了生产工具一批。

5月份,在进行“地毯式”的排查行动中对官桥涌村工业区和福安工业区分别查封两间嫌疑生产严重质量问题饭盒的工厂,该企业产品是用聚苯乙烯(PS)经过高温溶解,用丁烷发泡经压板、成型、裁剪生产出来的。行动中,现场查封生产设备一批,查获生产产品***万个一次性饭盒,货值约**万元,并对上述产品进行抽样送检。案件待进一步调

查处理。

6月份,我*联同市稽查科对**豆制品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部分产品存在提前标示生产日期的情况,现场查封绿豆冰**杯,豆干**袋,货值约***元。通过开展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四、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家庭作坊生产销售的熟食、卤制品等劣质食品,流动性比较大,生产、卫生条件的达不到要求,而目前这类家庭式小作坊的监管规定和责任还不是十分明确,导致监管整治存在一定难度。

二是造假分子的造假手段五花百门,造假活动伪装更为隐蔽,基层一线检查人员缺乏打假专业知识,导致执法检查存在一定困难。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站将在目前工作成效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十三项”重点商品打击制假售假专项工作,突出重点,全方位全力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一是加大检查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检查人员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能力,切实提升打假工作成效。

二是积极动员群众投诉举报。大力宣传打击制假售假投诉举报奖励的各项措施,动员全社会参与打假工作,充分发挥打假奖励的激励作用。

二0一二年*月*日

第20篇:打击安全领域专项行动方案

关于印发《**市水务局

关于集中力量深入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各水利工程建设单位: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力量深入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安委办

[**]1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水务系统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现将《**市水务局关于集中力量深入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市水务局关于集中力量深入打击安全生产

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力量深入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安委办[]15号)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局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国家财产安全,努力推进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切实做好水务系统深入开展打击安

1全生产非法违法行动专项行动工作,有效促进我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 及下属单位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组织协调全系统专项行动的开展。电话:**(传真)

二、工作目标

以“隐患治理年”为主线,以打击五类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为重点,以降低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有力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努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全力推动我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我局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目标,为构建平安水务、和谐水务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工作重点

这次专项行动打击的重点是以下五类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进行生产、建设、经营活动的;

2、依法关闭取缔之后又擅自恢复生产、建设、经营活动的;

3、蓄意瞒报事故、隐瞒事故真相的;

4、存在严重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隐患的;

5、抗拒安全生产执法,拒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停产

整顿、关闭取缔指令的。

四、实施步骤

1、自查自检阶段(11月3日-11月5日):各下属单位、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本企业的专项行动方案,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调查了解、掌握本单位存在的违法非法建设、生产、经营的行为,进行登记上报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2、打击处理阶段(11月6日-11月16日):各单位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这次专项行动打击的五类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打击处理。

3、总结验收阶段(11月17日-11月20日):各有关单位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1月18日前书面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职责分工

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各水利工程施工单位要各司其职,明确责任,相互配合,组织开展好这次专项行动。

1、水资源与供水管理科:加强对河道采砂、取水的检查;

2、规划建设科、农村水利科、三防办、**公司在组织对水利工程施工单位自查和整改的同时,要协助和配合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水利工程施工单位进行的复查和指导整改,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证照的检查,一定要逐项逐人查细查实。

3、下属各单位要联系本单位工作实际,组织对本单位水库大坝、起闭机升降、机电设备、消防器材、车辆驾驶证件、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安全意识。各单位要以对党和人民

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对这次专项行动的领导,切实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按照市安委会的工作部署,统一思想认识、突出工作重点、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坚持严要求、高标准,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务实的工作态度,将专项行动抓细、抓实,确保专项行动收到实效。

2、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这次专项行动的对象是所有行业和领域。各有关单位要在全面部署、全面推进的基础上,认真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重点抓好水利工程建设、车辆交通、消防、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等场所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

3、落实责任、严肃纪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对于非法违规行为,该关闭的要关闭,该取缔的要取缔,该停工的要停工,该辞退的要辞退,特别是对依法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建设、生产活动的,要严厉打击,确保不死灰复燃。对水利工程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无证辞退的员工,一旦发现专项行动过后又启用的单位,要给予该单位处以1000-5000元的经济处罚,并立即辞退该员工。对工作部署不认真、措施不得力、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彻底或整改后又死灰复燃的,既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玩铁忽职守的责任,又要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非法违法的责任。

4、抓好整改,务求实效。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查指导,结合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查出的各类隐患,认真抓好整改。通过专项行动及时掌握本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秩序,确保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上收到实效,做到责任区内无非法违法行为。

各下属单位、各水利工程施工建设单位要于11月5日前将本单位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18日前,将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汇总报市安全生产监督局。

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责任重大,各级领导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抓落实,以实际行动迎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旬来我市进行安全大检查。

打击黑广播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打击黑广播专项行动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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