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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维权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6:26:20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青少年维权标兵

心系青少年维权争先锋

——XXX同志事迹材料

青少年在中小学学习期间,是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期,也是思想活跃的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上一些不良的消费观念,不理性、不合理的消费行为很容易被中小学生染上。所以,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新形势下党和社会共同肩负的一项重要任务。如何保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这个问题摆到了工商部门每一个执法人员的面前。

在青少年维权这项工作中,作为执法人员的XXX同志恪守“事无大小,有诉必理;人无亲疏,有求必应”的工作准则,扎扎实实地做了很多实事。他以能为青少年解决每起消费烦恼而高兴。他把青少年消费者的难题当作自己的事情,做到了心为消费者所想,力为消费者所出。多年的维权工作使他深深地感受到青少年维权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为青少年解决每起消费纠纷就是架起一座党同人民群众的连心桥,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在青少年群体中扬正气。

在工商所的日常工作开展到学校周边环境治理这一内容上时,他主动与教育部门和学校沟通,开展消费教育进校园工作。一是宣传工商法律法规,使青少年做到知法懂法,自觉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利益,同不法行为做斗争。宣传中,执法人员结合执法中的典型案例,向学生传授识假辨

假经验,宣讲假冒伪劣商品给使用者带来的危害,教育青少年不购假、不用假,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二是利用实物现场辨别。执法人员把真假不同的物品摆放在面前,从标识、特征等诸方面教给青少年分辨真假的方法,提高青少年识假辨假能力。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学校师生、家长、社区群众的一致好评。此外,为全面规范网络文化市场秩序,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强化网吧管理,他同工商所其他执法人员重拳出击取缔“黑网吧”。一些网吧为了利益接纳未成年学生,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学习和身心健康,有些孩子已经陷入“网”中不能自拔,家长和老师们对此深恶痛绝。该所执法人员靠受理举报及不定时巡查来查处网吧违规经营行为,群众对工商所涉及网吧治理时雷厉风行的办事态度和积极行动表示非常满意。

XXX提议在学校设立维权联络点,加强与学校联系和沟通,上级采纳了这一办法后,工商所与学校形成了良好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了“源头”控制,这使“青少年维权工程”建设进一步推向深入。而与此相关的校园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环境治理等专项整治活动在维权联络点的配合下顺利展开,有效地净化了青少年的成长环境。在他的指导下建立起的“学校维权联络点”把消费维权点安在青少年身边,学校中的青少年在生活消费中遇到消费问题,只需走几步就可以到维权点咨询情况,不仅大大降低了投诉成本,更是把在很

多学生心中较为遥远和神秘的消费投诉拉近了、廓清了,使之成为学生随时可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工具。为更好地发挥学校维权联络点的作用,他所在的工商所拟定了学校维权联络点的工作目标、职责分工及初步要求等制度,梳理了一些需要掌握和宣传的法律法规,组织了对学校维权联络点负责人的上岗培训,使其掌握调解、处理投诉的一些基本方法和技巧,能够较好的开展工作。总之,学校维权联络点有效地维护了青少年的切身利益,消除了工商部门在学校监管这一方面的盲区。

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就是保护明天、保护未来,就是对党和人民负责。在青少年维权工作中的成绩只能代表过去,让他最感幸福的还是社会的认可和群众的信任。面对未来,他仍会一如既往地为青少年的权益奔忙。在今后的工作中,他势必会坚持以小草精神默默无闻地耕耘在洪洞城区这片乐土上。他定然会脚踏实地、勤勤恳恳地为红盾增色,为党旗增辉,心系青少年,做一名合格的“维权卫士”。

推荐第2篇:青少年维权岗

青少年维权岗,是1998年由团中央、中央综治委办公室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署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共同开展的一项青少年权益保护活动。活动旨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注并参与青少年维权工作,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是贯彻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它有利于调动广大青少年投身两个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密切党和群众的血

肉联系。

近年来,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上升趋势,团省委和各级法院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的法官们,在审判实践中探索出了一套寓教于审,惩教结合,贯穿法、理、情于案件审理全过程的工作模式。

团省委和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的法官们发现,单纯地用刑法来审判,背离了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的特点。他们希望通过剖析犯罪原因,结合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用法律、思想、道德、亲情去教育并感化他们,给他们温暖和保护,促使他们从内心深处改过自新,让那些迷途的孩子感受到温暖和关怀,重新燃起希望,重塑自我、走向新生。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是指与青少年事务直接有关的基层单位中自觉履行法律和政策赋予的职能,为维护 青少年合法权益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在共青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政、文化、广播电影 电视、工商、新闻出版、质量技术监督等系统和行业广泛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原则上设在上述系统和 行业的基层单位,主要包括:基层团组织及社区中的青少年服务机构;基层人民及少年法庭;基层人民检察院 及少年检察院及少年刑事检察机构。基层公安部门及派出所、戒毒所。基层司法所及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监狱、少管所、劳教所;基层民政部门及社会福利机构青少年文

化娱乐场所、外来务工青年集中的企业和 培训学校、站、点;商场的青少年食品、用品销售柜台;文化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站、所;新 闻媒体的相关栏目等。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分为全国、省、地市、县(区)四级,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由团中央和相关 部委共同命名,省级、地市级和县(区)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由省级、地市级、县(区)级活动主办单位 参照全国级的命名方式进行。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命名实行严格的申报、考察、核准制度。命名工作要根据确定的条件和要求,严格 考核,认真评比。各地、各行业应择优确定一批争创单位,对能

够较好履行职责,达到创建条件要求的单位, 予以命名表彰,并纳入各行业职工奖励体系进行奖励。对已被命名的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也要进行考察评比,对不合格的撤消命名。

推荐第3篇:青少年维权工作

清河区清新花苑社区做实青少年维权工作

一直以来,清河区水渡口街道清新花苑社区高度重视青少年维权工作,采取系列有效措施,不断深化青少年维权工作。

一、增强青少年维权工作水平。注重领导、健全组织。社区建立了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关心下一代成长工作委员会。完善制度,规范工作。社区对失足青少年、归正人员、吸毒人员、弱势群体进行归类入册,建立帮教工作制度,确定“一帮一”岗位责任制等,使青少年维权工作规范化。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法律义工志愿服务、党员政策宣传、板报宣传等渠道广泛宣传青少年维权工作的重要性,在社辖区营造了良好的关心青少年氛围,进一步引起了社会各界对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关注和重视。

二、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社区以青少年维权工作为己任,狠抓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努 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壮大青少年法制教育队伍。社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之间建立了沟通反馈机制、互动机制,及时沟通信息,形成联动,共同组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队伍,促进了维权工作的实效性。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相继成立了社区家长学校、法制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社区青少年图书阅览室等教育基地,构建了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形式。举办了青少年《展望明天》朗诵会,“自救自护知识讲座”等,开展了青少年模拟法庭,举办交通法规知识讲座、健康知识讲座等。

三、努力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近几年来,社区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活动,重点做好对弱势家庭青少年的维权帮扶工作。保障弱势青少年的合法利益。考虑到弱势青少年家庭的实际困难,社区积极向民政部门申请经济补助,为符合条件的家庭办理低保手续。推进平安家庭创建工作,促进弱势青少年的家庭和谐。随着社会的发展,父母离异等家庭问题对青少年的

身心健康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社区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对青少年的家长进行思想教育,增强青少年维权意识,促进青少年的家庭和谐。

构建网络,拓展阵地,力邦社区推进青少年维权工作

浏览次数:109 作者:奉化团市委 发布时间:7/13/201

111:09:02 AM

西坞街道力邦社区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网络优势、人才优势,不断构建青少年维权网络,拓展维权阵地,依法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构建成以“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为核心,以社区青少年维权站为支点,以广大法律志愿者为力量的青少年权益保护网络,切实为来自全国各地的2800余名外来务工青年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立足社区、整合资源、构建网络。社区团委紧紧抓住力邦社区的建立与完善的契机,在狠抓青年文明社区创建的同时,大力整合社区资源,依托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构建社区青少年维权工作网络。首先,设立了专门的社区维权办公室,配置了电脑和专线电话,发挥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以及大中专院校的学生社会实践队伍对整个社区居民尤其是青少年进行摸底统计,做到了心里有数。其次,我们专门制做了社区青少年维权服务卡,卡上注明维权内容、工作时间、咨询热线号码等,将服务卡分发到

社区的每一个家庭。自正式开展服务以来,接受了20多例法律咨询和两例要求法律援助案。

二、丰富内容、拓展阵地、发挥作用。我们在原有的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咨询上拓展了普法教育、心理咨询,课业辅导和青少年法制研究等内容。尤其是热线服务的功能予以进一步拓展。热线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维权服务。法律志愿者根据投诉者投诉咨询的内容不同,给予在线解答或请有关部门予以处理。二是法律咨询。服务热线电话接受涉及青少年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咨询。三是心理咨询。为青少年提供心理健康方面的咨询。四是自护咨询。向青少年提供面对刑事犯罪、自然灾害、人身意外伤害时如何自我保护的咨询。几年来,社区还邀请了劳动、公安、司法等部门给居民集中上课,共计100多期。居民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逐步提高。

团省委副书记罗振华同志调研温江区社区青少年维权工作 12月11日,共青团四川省委副书记罗振华在 “青年接待日”接待青年来访工作中,会同青少年权益部部长李霞等一行,对我区天乡路社区青少年维权站的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罗振华书记认真听取了我区社区青少年维权岗的运行、工作情况及活动开展情况的汇报,参观了天乡路社区的青少年维

权站、留守儿童之家、社区青少年德育课堂等处,他指出,青少年一年之中有大部分时间都在社区,温江团区委建立的社区青少年维权岗是一种很好的创新工作形式,结合社区志愿服务站、青少年德育课堂的建设,既充分整合了资源,又切实发挥了社区在维护青少年权益的中的重要作用。下一步,温江团委还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发动我区专业志愿服务队,从开设心理咨询室、加强维权教育等方面进一步做好社区青少年维权工作。

推荐第4篇:青少年维权[优秀]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的成长状况,关系到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青少年权益保护事业是全世界都为之关注的事业。我国政府为此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制度和措施,对青少年的权益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共青团中央权益部,从维护社会稳定、振兴国家经济出发,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有效开发青年人力资源,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进行了长期探索,做了大量的工作。主要开展了‚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等一系列丰富多采的活动,不断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道德环境,取得了积极成效和良好的社会影响。通过活动的开展,起到了教育青少年认识社会、拒绝诱惑、远离危险、防范侵害的积极作用,受到了家长和青少年的普遍欢迎,有效地增强了青少年自我保护的能力。

1.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是指自觉履行法律和政策赋予的职能,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作出突出贡献的与青少年事务直接有关的单位。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是于1998年,由团中央、中央综治委办公室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署、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共同开展的一项青少年权益保护活动。该活动旨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注并参与青少年维权工作,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是贯彻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

参与创建活动的基层单位包括:青少年服务机构、少年法庭、少年刑事检察机构、派出所、戒毒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劳动仲裁机构、青少年文化娱乐场所、进城务工青年集中的企业和培训学校、商场的青少年食品、用品销售柜台、工商行政管理站、管理所;广播电台、电视台的青少年栏目等。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实

现了司法机关、教育机构与青年社会团体有关职能的有机结合。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逐步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维权服务网络,促进了与青少年权益保护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和单位实现了跨行业的联动,实现了维权服务区域联动机制的形成,进一步探索出新时期维护青少年权益社会化的新路子。

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创建活动领导机构随时听取群众意见,经常性地组织检查,符合条件的,继续认定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不符和条件的,则按照规定取消称号,摘下牌匾。

活动自开展以来,全国已有10个系统,31个省、市、自治区全面启动了创建活动,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许多地市团委广泛调动社会资源,以联动方式开展活动,一些县也根据各自特点,以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为有效载体,开展了卓有成效的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

2000年暑期,为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管理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现象和行为,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努力创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使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有益的假期,推动活动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共青团中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署等联合在有关系统中开展了‚为了明天——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暑期行动‛,受到了全社会的积极关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2001年团中央联合有关部门继续开展了第三批创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评选活动。

截止目前,已经产生全国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约900个。‚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自我保护教育‛项目还荣获1999年度亚太经社会人力资源开发奖。

2.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活动

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活动是共青团中央和中央综治办发起,于1999年8月,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的一项青少年权益保护活动。目的在于调动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参与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各系统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在社区和学校组织广大青少年运用多种方式广泛开展青少

年自护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的意识和技能,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自护教育活动主要围绕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预警能力,开展实用法律常识教育;围绕培养青少年健全的人格,开展青春期心理、生理卫生教育;围绕提高青少年的安全意识,开展防灾避险教育;围绕增强青少年抵御不良诱惑的能力,开展健康娱乐教育。

在教育方式上,主要利用课堂教育、体验教育、亲子双向教育、主题活动教育等多种教育形式,动员和组织社区和学校中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青年志愿者和‚青少年维权岗‛单位专业人员,利用中小学校假期闲置的教室和社区青少年活动阵地,通过举办模拟法庭、以案说法、意外事件情景演示、自护训练营、抗挫折夏令营、主题团队会、讲座、演讲等活动,为青少年系统讲授法律、心理、防灾避险、健康娱乐等自护基础知识,并定期开展咨询,解答疑问,提供帮助。通过体验教育,使青少年在模拟体验中强化法律常识、生活常识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等实用技能,把掌握的自护知识变为自觉行动。依托‚知心家庭学校‛,由‚青少年维权岗‛单位的专业人员为社区青少年和他们的家长讲授自我保护知识,举办以家庭为单位的各类自护竞赛,加强两代人之间的沟通,达到双向教育的目的,共同提高紧急情况下的合作应对能力。2001年8月,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共青团组织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机构利用今年暑假期间,在全国社区集中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暑期自护教育行动。号召各地利用暑假中小学生活动范围主要在社区这一特点,依托各系统‚青少年维权岗‛单位,在社区广泛开展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的意识和技能,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为配合活动还举办了‚我的自护经历征文‛比赛活动。

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活动。据统计,全国各级共青团组织联合有关部门共开办各种类型的自护培训班、训练营2000多个,有100多万青少年接受了培训。

推荐第5篇:青少年维权工作总结

xxx青少年维权工作站工作总结

我镇团委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团市委的关

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放在首位,贯穿于团工作各个环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构建维权网络,丰富活动载体,普及法制教育,创建青少年维权工作站,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运行机制

我镇十分重视青少年维权工作,镇分管领导非常关心活动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听取专题工作汇报,对活动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和创建要求。为了将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抓出成效,我镇成立了青少年维权工作领导小组,青少年维权工作站与信访办合署办公,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均已上墙,基本实现了阵地化、制度化、标准化,并专门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把此项工作列为科学发展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权工作站以团委为中心,向全镇各村、学校全面铺开,真正将青少年维权工作提上议事日程。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维权氛围

我镇团委采取各种形式,利用有利时机不断加大青少年维权工作宣传力度。借助学校法制宣传栏进行青少年维权知识宣传教育,法制宣传日在街头设点宣传法律知识,在学校举办六五青少年法律知识讲座、法制报告会,举办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三、具体落实,积极探索青少年维权新途径

一是组织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调查。将调查落实到各村,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做到不重不漏,建立重点青少年群体基础台帐资料,工作台账档案规范统一,并及时更新,在此基础上开展分类帮扶、针对性帮扶。

二是组织开展青少年维权专项服务行动。将青少年维权工作纳入全镇信访框架之中,协调镇司法所、管区、学校及村合理解决青少年诉求,组织专业人员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运行以来,接待青少年来电、来信、来访3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大大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三是开展重点青少年一对一帮扶。用邮件、QQ、手机短信等形式与重点青少年一对一沟通,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思想动态,鼓励他们热爱生活,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由于工作不断深入,我镇青少年的刑事发案率、治安案件发案率都在控制指标之内。今后,我们将继续做好青少年维权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总结经验,以在青少年维权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

共青团xxx委员会 2014.07.07

推荐第6篇:青少年维权岗

重庆市开州区临江镇中心小学 2016至2017学年度青少年维权岗工作计划

为了认真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营造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准备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为了确保这项活动顺利开展,取得良好成效,特制定本创建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意义

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活动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精神为总体思路,努力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服务和保障,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刘玉成(校长) 副 组 长:雷霆(副校长)

崔彦(副校长) 肖勇(副校长)

成 员:刘兆奎(德育主任) 韦卫(工会主席)

曾小东(教务处主任)代小霞(大队辅导员) 各班班主任

三、活动目标

1.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

2.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将法制教育纳入到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和课堂教学中。

3.广泛开展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教育及训练活动,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及青春期卫生教育。

4.严格控制流失生现象,关心帮助弱势青少年和留守儿童的生活、入学等问题,积极实施希望工程助学活动。

5.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和法律教育,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素质。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关注不良“网吧”、毒品、不健康“口袋本”图书等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社会问题,及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四、工作步骤与方法

1.召开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动员大会,让每个学生都明确活动的目的,意义及有关规定。

2.通过学校的广播、座谈会、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激发青少年学生参与活动的意识。

3.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及在这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

4.在学校悬挂警校共建牌,责任区民警的警民联系牌,为民便民的警民联系箱,悬挂宣传标语和法制宣传栏,做好青少年侵权事件的受理处置工作。

5.在学校成立“青少年维权督导队”,由派出所民警、校领导、少先队大队委员一起认真抓好青少年维权工作。

6.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和警民共建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

2.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在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中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基层抓落实,责任到人,真正做到思想、组织、设施、人员四到位。

3.大力宣传,扩大影响。创建领导小组要注意各种材料的收集,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报道在创建工作。

2016年8月28日

库尔勒市第四小学2011年度青少年维权岗

工作总结

在本年中,我校青少年维权岗在各级领导的指导下,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开展了系列活动,并取得了相当的成绩,总结如下:

一、开展了“爱我家园”绿色环保系列活动

根据团区委的布置,四月份我们在学生中开展了“爱我家园”绿色环保系列活动。首先利用周一的国旗下讲话,向传效学生发出了号召,接着组织政治教师调整教学内容,给学生提前上环保方面的知识,使学生明确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环境污染种类及我们搞好绿色环境的意义。学校还印发了绿色环境的宣传资料,发给学生带回家,向自己的家长宣传,以小手来动大家。此项活动促进了学生良好行为规范的养成。

二、开展了弘样民族精神,培养良好道德教育

根据教育的要求,开展了“弘样民族精神培养良好道德教育”教育。首先利用国旗下讲话宣传了弘样精神的重要性,组织大家认真学习新的《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并采取了一些措施,确保《守则》和《规范》的贯彻落实。利用利用重大节日和纪念日开展各种活动,帮助和促进学生弘样民族精神,如“三八妇女节”,号召学生颂母亲,给母亲礼物,为母亲作家务;增进学生热爱祖国,祖国的强盛而贡献自己的力量的情感,国庆,元旦开展诗歌朗诵比赛,歌颂祖国等。

三、开展了法制教育的系列活动

我校地处个体经济发达的地区,随着也带来了各地不文明,不卫生的习惯,加上一部分学生爱影视剧的影响,因此加强法制教育,让

他们遵纪守法尤为重要。首先我们组织学生学习《宪法》,《教育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法规,镇派出所联系,对学生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班会课上班主任组织逐条学习;定期对他们进行教育和帮助。开展“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法纪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系列教育活动,学生的法律观念显著增强,违法违纪现象明显减少。

四、开展了安全教育系列活动

现在的学生,绝大部分是独生子女,他们的安全时刻牵挂着家长的心,为了确保他们安全,给他们进行了一系列的安全教育活动。学年一开始,我们就请交警大队同志来校给初一新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组织他们参观交通事故展览,还印发了“城市道路交通铁序政治宣传材料”,班住人在班会课上组织学习,并要求带回家向自己的家长宣传。学校专门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具体,指定了处理突法事件的应急预案。通过一系列活动,学生安全意识增强了,提高了自己我保护能力,一年来学生中未出现任何事故,确保了学生健康成长。

五、开展了健康教育活动

我们还注重作好对网吧的查工作。平时只要一发现学生有缺误,就立刻与家长联系,请家长去寻找并送到学校,我们还经常到各网吧去巡视,发现问题立刻向网吧服务人员指出。这样一来确保了学生不上网吧。

六、开展了健康教育活动

因现在的学生大部分独生子女,其父母都比较龙爱,造成了他们中不少高消费,高享受,娇生惯样,吃东西挑肥练瘦,这种不文明,不科学的生活习惯,影响了他们生长发育,也影响了他们的竭力发展。造成这种现象主要是他们健康知识缺乏。因此我们为他们作了《合理膳食》健康知识专题讲座。

2011

库尔勒市第四小学

年11月

推荐第7篇:青少年维权岗

青少年维权岗,是1998年由团中央、中央综治委办公室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署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共同开展的一项青少年权益保护活动。活动旨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注并参与青少年维权工作,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是贯彻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它有利于调动广大青少年投身两个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密切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

近年来,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上升趋势,团省委和各级法院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的法官们,在审判实践中探索出了一套寓教于审,惩教结合,贯穿法、理、情于案件审理全过程的工作模式。

团省委和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的法官们发现,单纯地用刑法来审判,背离了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的特点。他们希望通过剖析犯罪原因,结合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用法律、思想、道德、亲情去教育并感化他们,给他们温暖和保护,促使他们从内心深处改过自新,让那些迷途的孩子感受到温暖和关怀,重新燃起希望,重塑自我、走向新生。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是指与青少年事务直接有关的基层单位中自觉履行法律和政策赋予的职能,为维护 青少年合法权益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在共青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政、文化、广播电影 电视、工商、新闻出版、质量技术监督等系统和行业广泛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原则上设在上述系统和 行业的基层单位,主要包括:基层团组织及社区中的青少年服务机构;基层人民及少年法庭;基层人民检察院 及少年检察院及少年刑事检察机构。基层公安部门及派出所、戒毒所。基层司法所及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监狱、少管所、劳教所;基层民政部门及社会福利机构青少年文化娱乐场所、外来务工青年集中的企业和 培训学校、站、点;商场的青少年食品、用品销售柜台;文化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站、所;新 闻媒体的相关栏目等。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分为全国、省、地市、县(区)四级,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由团中央和相关 部委共同命名,省级、地市级和县(区)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由省级、地市级、县(区)级活动主办单位 参照全国级的命名方式进行。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命名实行严格的申报、考察、核准制度。命名工作要根据确定的条件和要求,严格 考核,认真评比。各地、各行业应择优确定一批争创单位,对能够较好履行职责,达到创建条件要求的单位, 予以命名表彰,并纳入各行业职工奖励体系进行奖励。对已被命名的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也要进行考察评比,对不合格的撤消命名。

推荐第8篇:青少年维权岗

青 少 年 维 权 岗

事 迹 材 料

涟滨中心学校 二O一一年十月九日 “青少年维权岗”事迹材料

涟滨中心学校团委于2004年9月成立,辖有一个教师支部和11个班级支部,现有团员265人,涟滨中心学校团委自成立以来,在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和具体指导下,站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政治高度,在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创建和谐社会,平安校园,积极投入到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中,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抓好学校安全工作为重点,以狠抓法制教育,安全教育为目标,努力解决学校中突出的治安及安全问题,促进了学校综治工作和顺利开展,优化了育人环境,确保了学校一方净土的平安。

一、积极帮贫扶困,让每个孩子都有受教育的机会。涟滨中心学校是一所城郊九年制义务学校,学校的性质决定了我们有很多学生家庭不是很富裕,甚至有很多家庭很贫困,为了能让很多孩子能和城里的孩子一样得到起码的学习机会,不至于困贫困而辍学。

1、积极申请补助

学校团委积极配合学校为那些贫困的学生申请国家贫困生补助,争取涟滨中心学校没有一个因贫困而辍学的学生,这几年我们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我们通过摸底和调查以及公示等形式做到公开、公平将国家补助的钱用到那些真正需要的人手中。

2、学校成立女生关爱小组

在农村,女孩受教育一直不是很乐观,学校为了配合国家的一些政策,努力做到农村女孩的受教育问题,积极和区妇联联系,收集贫困家庭的女孩信息并将他们的信息上报到开发区“春蕾计划”上,为了工作的需要,学校要求办公室和团委成立女生关爱小组,组长由办公室主任兼任。

二、努力倡导和谐,让每个人在生命中都得到尊重 涟滨中心学校是一所公办学校,学校每年都有一两个残疾学生,这些学生在生理和心理都或多或少的受到一些刺激,如何关爱他们是学校面临的一个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的做法其实很简单:

1、学校关爱小组为他们积极创造平台让他们参与活动,从心灵深处打开他们心结,让他们意识到生活只要你积极就有欢乐,我们每年都举行元旦文艺汇演,我们会特别安排这些学生参与活动,让他们从内心深处得到鼓励。

2、“手拉手” 互助活动。为了培养学生的参与、互助、团结的意识,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民族凝聚力。初十班的梁珍荆同学家里不幸遭遇火灾,损失惨重,全校师生踊跃伸出援助之手,筹得善款16500元,帮助她家度过了难关。“手拉手”活动的开展不仅使同学们主动接受了国情教育,而且还培养了同学们互相关心、助人为乐的精神。

三、关爱留守儿童,建立留守儿童之家

我校高度重视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从二OO五年就开始启动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七年来,我校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留守儿童优秀学生。

1、健全领导负责制度。

学校成立了关爱工程领导小组,制订了具体计划,实施了“留守儿童”教育工作方案,真正地使学校成为了学生学知识,学文化,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的主阵地。

2、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家校联系制度。

我校每期对所有学生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摸清了留守儿童的底数,建立了留守儿童联系表,留守儿童占总人数比例高达45%,有的班级甚至高达60%,这为教育教学带来极大困难。通过家校联系制度的建立,加强了学校与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联系,共同形成了以学生为中心的关爱网络。

3、组织丰富多彩的关爱活动。

对于每个人来说,家是温暖的,对于留守儿童来说学校就是他们温暖的第二个家,老师就是他们对他们全权负责的“父母”。各班在日常活动中格外照顾留守儿童:班队会上给留守儿童更多倾诉的机会,课外辅导时让留守儿童位于最前面,组织“心连心”活动也让留守儿童有更多的参与面,实践活动中细致地教他们自主生活、自护自救的知识。利用节日开展关爱活动。

四、在活动中树立自主意识,在实践中体验爱国情怀 我们坚持以德育为先导,以亲情为核心,不断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让青少年在实践中体验爱国情怀。

1、新入团的学生进行入团宣誓,让他们感受自主意识来自自强,只有在自强中我们的人权意识才能更好的得到培养和保护,让学生深刻的了解只有不懈奋斗才能实现人生的辉煌。

2、结合学校德育工作和校团委的活动,成立形式多样的兴趣活动小组。如:书法小组、篮球队、故事演讲赛等。每周都有活动,具体由学校团委书记彭亮负责。

3、充分发挥团组织的凝聚作用,引导孩子乐学上进。开展“崇尚科学,拒绝邪教”、“远离毒品,珍爱生命”、“读好书、唱好歌”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引领孩子固守心灵净土,健康快乐地生活。

4、将读书竞赛活动常规化。把读书活动与教育活动相衔接,引导孩子爱读书、读好书。通过即兴回答、书面答题等形式开展读书竞赛活动,培养孩子主动阅读、健康阅读的兴趣,并能学有所用。

5、充分利用元旦、植树节、清明、五

一、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让孩子们既在心灵上得到净化和美化,又感受到节日的快乐。

6、积极培养孩子自主生活能力。我们始终把培养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放在重要位置。

五、做好宣传,杜绝犯罪,把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1、开展未成年人自护教育,提高未成年人自我防范能力。

充实师资力量,针对防灾知识、交通安全、规避危险、食品卫生、心理健康等未成年人热点问题,举办自护教育培训班,教育未成年人认识社会,拒绝诱惑,远离危害,防范侵害。通过开展青少年远离网瘾行动、聘请专家进行讲座、举消防演习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有效地增强未成年人自护的意识和能力。规范学校食堂、小卖部,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

2、认真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通过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护本领,增强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和能力。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发展提供必要的公共资源和便利条件。从未成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推动解决一批重点和难点问题,准确理解和正确运用未成年人保护法,同时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工作载体和工作模式。扎实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为未成年人办好事、办实事。做好孤残、留守、贫困等重点学生的救助保护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活动阵地的建设,引导学生健康向上的生活习惯,帮助他们解决网络成瘾、心理偏差、体质不良、学习负担过重、家庭暴力伤害等影响身心健康的突出问题,优化成长环境。

3、积极开展主题教育,发挥团队组织的教育功能 教育是做好人的工作,学校的宗旨是“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一切为了学生。”即为每一个学生服务,教育好他们,做一名思想好、素质高的有用的人,团委充分发挥团组织的优势,认真抓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我们开展了丰富多采的如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常规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文化教育、艺术教育等一系列活动,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充分利用学校广播室、宣传栏、黑板报、主题班会、各种集会等有效手段向全体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常规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团的知识教育,如教师节期间,组织各团支部开展“向教师节献礼”的活动,不要花钱,而是一声“老师节日快乐”、“老师您辛苦了”的祝福,培养学生尊师等社会道德教育;开展各种形式的反邪架宣传、毒品知识宣传,加强反对邪教、预防毒品知识教育;开展“光辉的旗帜”征文活动,对学生进行爱国、爱家、爱英雄的教育;开展学《守则》,遵《规范》,讲文明,树新风等活动,对学生进行了一系列的日常行为养成教育,使学生养成了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举办了“我是团员我光荣”的入团宣誓仪式和征文活动,对新老团员、入团积极分子、非团员学生进行团知识教育,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

我们都知道维权意识不是靠一两次活动就能解决,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并长期工作,涟滨中心学校及校团委将一如既往的站在学生的角度,想着学生的前程,做好青少年维权工作。

涟滨中心学校团委

2011年10月9日

推荐第9篇:青少年维权策划书

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策划书

——汽车工程学院团委志工部

2012年4月25日

活动解释:

青 少年维权岗,是1998年由团中央、中央综治委办公室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署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共同开展的一项青少年权益保护活动。活动旨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注并参与青少年维权工作,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是贯彻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它有利于调动广大青少年投身两个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密切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

近年来,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上升趋势,团省委和各级法院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的法官们,在审判实践中探索出了一套寓教于审,惩教结合,贯穿法、理、情于案件审理全过程的工作模式。

团省委和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的法官们发现,单纯地用刑法来审判,背离了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的特点。他们希望通过剖析犯罪原因,结合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用法律、思想、道德、亲情去教育并感化他们,给他们温暖和保护,促使他们从内心深处改过自新,让那些迷途的孩子感受到温暖和关怀,重新燃起希望,重塑自我、走向新生。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是指与青少年事务直接有关的基层单位中自觉履行法律和政策赋予的职能,为维护 青少年合法权益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在共青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政、文化、广播电影 电视、工商、新闻出版、质量技术监督等系统和行业广泛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原则上设在上述系统和 行业的基层单位,主要包括:基层团组织及社区中的青少年服务机构;基层人民及少年法庭;基层人民检察院 及少年检察院及少年刑事检察机构。基层公安部门及派出所、戒毒所。基层司法所及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监狱、少管所、劳教所;基层民政部门及社会福利机构青少年文化娱乐场所、外来务工青年集中的企业和 培训学校、站、点;商场的青少年食品、用品销售柜台;文化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站、所;新 闻媒体的相关栏目等。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分为全国、省、地市、县(区)四级,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由团中央和相关 部委共同命名,省级、地市级和县(区)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由省级、地市级、县(区)级活动主办单位 参照全国级的命名方式进行。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命名实行严格的申报、考察、核准制度。命名工作要根据确定的条件和要求,严格 考核,认真评比。各地、各行业应择优确定一批争创单位,对能够较好履行职责,达到创建条件要求的单位, 予以命名表彰,并纳入各行业职工奖

励体系进行奖励。对已被命名的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也要进行考察评比,对不合格的撤消命名。

为此,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团委肩负着一种神圣的使命。当肩负同样使命的青年凝聚为一个集体,这个集体就拥有中流击水、浪遏飞舟的力量。这力量促使所有的风华少年,齐奋斗,默默上下求索,为祖国,不惧长路漫漫,把成长的自己变成一面共青团的旗帜,把奋斗的生活变成一支共青团的赞歌。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团委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有着广泛的意义。

一、活动名称:“关注青少年,从维权开始”

——青少年维权系列活动

二、主办单位: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团委

吉林省团委

承办单位:

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团委志工部

三、活动时间:

2012年4月下旬~5月下旬

四、活动地点:

吉林大学南岭校区

长春市各大中小学

五、活动意义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整个社会不容推卸的责任。当前我国社会各个领域都进入了快速转型期,此时利益的调整和社会的冲突,使青少年权益受到的侵害以及由此引发的其它社会问题日益突出。但是,我国青少年权益保障的机制还不完善,青少年维权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为了让青少年健康成长,党和国家出台了很多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但是,从现实中看,青少年维权的需求还不能得到完全满足。青少年维权工作是在党政统一领导

和工作指导下开展的,共青团通过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切实维护青少年的权益,这既符合党政的要求,又符合青少年的需求。因此,找出共青团在青少年维权工作中的困难,并立足现实提出合理的对策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态度将直接决定着我们这个民族未来法治化建设进程。为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和保障,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团委秉持着这样一种社会责任感,不管面临着荣誉还是困难,特此开展一系列青少年维权活动,为中国的治化进程作出自己的努力。

六、实施方案

1、深入宣传、贯彻有关青少年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为他们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心理咨询服务和其他切实帮助。

2、根据青少年心理特点对青少年进行教育,通过讲座、培训等方式指导青少年开展法制学习和法律宣传活动。

3、在广大青少年中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娱乐方式,通过舆论媒体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对某些典型的案例进行重点宣传,优化青少年成长的心灵环境。

七、主题策划

1、开展一次义务法律咨询活动 2.送法进校园

3、情系高考

八、活动预期效果

通过此次活动,青少年能够基本了解自身有权益及相关法律法规,并且愿意自觉维护自身权益、遵纪守法。此外,青少年成长社会与心灵环境得到改善。有理想、有知识、懂法、守法的社会主义新青年茁壮成长。

通过一系列的努力,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团委一定能够成功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九.申报

1.认真阅读吉林省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管理办法(附录一)

2.准备申报材料,并认真填写

3.上交材料

法律义务咨询策划书

【活动目的】为了响应团委加强法制建设的号召,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激发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开阔同学们的视野,增加同学们的社会实践能力;为了使同学们将书本上的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让理论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在实践中得到锻炼;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及普通大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宣传法律知识,吉林大学清洗工程学院团委志工部联合吉林大学法学院举办了这次以“我要维权”为主题的法律义务咨询活动。 【主题】我要维权 【时间】2012年5月 【地点】吉林大学南岭校区 【主办】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团委 吉林大学法学院团委

【承办】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团委志工部 【活动流程】 前期准备:

1、联系法学院团委,共同协商,确定人员;

2、确定法律义务咨询的主题

3、围绕义务咨询的主题制作宣传单;

4、由宣传部制作好宣传海报、横幅等;

5、在活动开展前一周向相关单位联系适合的场地,向相关单位提交活动策划,并在活动开展前在相关地点通过相关单位做好宣传工作,宣传明确的活动纲要和活动内容,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6、志工部人员提前在活动地点准备好活动相关的道具,布置会场;【活动安排】

1、根据原先分配计划,由相关的青年志愿者在活动场地张贴宣传画,分发宣传单,并向路过的同学讲解这次法律义务咨询的目的,让他们积极参加这次的咨询活动;

2、邀请指导老师进入现场,开展法律义务咨询活动,并分配专业同学做好现场笔录;

3、在活动地点开展向同学征集“我是青少年,我要维权”大型签名活动;

【后期工作】

1、活动结束后,由志工部人员整理现场并收拾垃圾,进行后续相关活动。

2、安排相关人员对咨询人员及相关单位询问对于此次活动的看法和意见,进行统计,整理相关材料(包括策划、总结、心得、照片资料)及整理活动有关发票递交给团委。

【必备物品】

1、一块空旷场地(长10m×宽5m);

2、宣传海报、横幅等相关宣传工具;

3、6张桌子及配套椅子15张及配套太阳伞等;

4、宣传单200份,宣传材料150份,宣传画2幅。

【经费预算】咨询场所租用费用、材料费、器材费用:宣传材料等的费用:50元 矿泉水费用:50元 总计:300元

200元

“情系高考”志愿活动策划书

一. 活动意义:

本次活动是吉大学生结合自己高考的成功历程,自愿为吉大附属中学高三级学弟学妹们提供一个高考经验交流的平台,帮助他们解决高考备战中的种种困惑,鼓励并提供战略性的复习方法,对其学习及计划安排提供借鉴与参考,让学弟学妹们为实现自己的大学梦而进一步奋斗。同时,也给吉大学生一个回报社会,分享心得的机会,让更多的附中同学能够在高考中发挥出正常水平,考出好成绩 二.活动主题:情系高考——经验交流会 三.主办方: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团委志工部; 四.嘉宾:学校代表(由校方最后确定) 五.主讲人:原吉大附中学生

六.活动对象:吉林大学附属中学高三学生

活动地点:吉大附中 活动时间:2012.5 七.活动简介:

现场由五位主讲人各自结合自己有价值的高考历程,针对性地对学弟学妹们关心的复习方法、学习心态及时间安排进行分析及讲解,并对各科的备战方案进行经验上的讲解,分享各自的心得。现场还有半个小时的互动环节,供学生们自由提问,以更切实而全面地解决学

弟学妹们的困惑,进一步完善他们的学习方略,激发他们斗志。 八:活动工作安排: ㈠与校方的联系

㈡宣传活动:高三各个班级的宣传

1.联系高三级各班班主任;

2.负责人到班级宣传,邀请学弟学妹们踊跃参加。㈢.活动程序安排:

1.主持人上台,介绍活动及到场嘉宾;2.校方代表发言;

3.五位主讲人进行各自高考经验的讲述;4.互动环节;

5.主讲人到学生中,进行自由咨询;6.活动结束,与会人员合影。 ㈣. 活动后勤:(由后勤小组负责) 1.签到

2.现场布置:包括桌椅,名字牌,会议室钥匙,灯光等 3 活动期间后勤:包括维持现场秩序,指引学生到达活动地点,安排学生入座,保持现场的安静; ㈤.现场拍摄者:摄影小组

㈥.会后书面总结:由此次“高考咨询会”策划小组负责 ㈦活动前动员:

1.五位嘉宾各自讲演内容的准备,要求必须针对附中学生的特点,提炼自己有价值的高考备考的成功精华,从方法、心态、时间安排上进行讲演,必须切实可行,并具有积极意义;

2.后勤人员在向学生宣传时应做到表达清晰,目标明确,具有亲和力并有热情邀请的诚恳态度;

3.后勤人员在活动现场必须做到全面,及时,准确地应对各种状况,并服从安排。

九.经费预算:

1.矿泉水一箱;24元 2.策划书打印稿:5元 3.条幅1条:40元 总计:69元

送法进校园

一.活动安排:

在XX初中和XX高中,发放相关宣传资料,摆放相关内容展板,悬挂相关内容的横幅,进入班级做有关于青少年维权知识的问卷调查,组织开展一次有关于青少年维权的讲座,不仅使青少年了解自身权益的内容以及维护自身权益的意义,也要使他们掌握一些基本的维权手段。

二.活动地点:

文化广场周围的初、高中 三.活动时间:

5月1日至5月5日 四:活动流程:

5月1日:与相关单位联系,就活动进行的时间及具体地点进行协商,同时联系相关活动人员,如:进行讲座的老师,传单派发人员等。进行传单及调查问卷的编写。

5月2日:印制相关的宣传资料,制作展板,订做横幅。 5月3日:确定传单、展板、横幅已经准备就绪,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任务分配。

5月4日:早晨占用第一节课的部分时间进行问卷调查,之后进行相关整理工作,上午上课时间完成展板摆放与横幅悬挂工作,中午

利用学生上下学时间进行宣传资料的发放,下午或晚课时间组织开展青少年维权讲座。

5月5日:分析整理所得的问卷结果,编写一份有关于青少年维权意识现状的报告交给有关部门,促使更深入广泛的维权活动的开展。 五.

(一)活动可能遇到的相关问题:

1、调查问卷数目不够

2、相关部门的突发情况导致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3、相关人员因突发情况无法按时就位或临时缺席

(二)解决方案: 1.合理地多印调查问卷 2.加强沟通,并准备好应急方案

3.可替换人员(如工作人员)必须有替补,不可替代人员(如嘉宾)事先多次通知。

六.活动经费预算: 印制传单及调查问卷: 50元 横幅制作:160元 展板制作:50元 路费:200元 总计:460元

吉林省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全国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管理办法》(中青联发[2008]25号)的通知要求,为促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在我省广泛深入开展,动员社会力量共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着力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进一步加强对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指导、规范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是指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学习教育、就业创业、恋爱婚姻、身心健康、困难救助、犯罪预防等)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的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司法机关的具体业务部门、社会和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及相关行业的基层单位。

第三条 团省委、各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共同组成省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创建活动的总体规划和组织管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团省委权益部)。

第二章 创建标准

第四条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应具备和达到以下基本条件和标准:

1.创建单位及其成员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本行业(系统)、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

2.创建单位及成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规定,立足实际,通过各种方式,畅通青少年利益表达渠道,帮助青少年解决在学习教育、就业创业、恋爱婚姻、身心健康、困难救助、犯罪预防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青少年提供切实有效的维权服务。

3.创建单位及成员要把创建活动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有明确的创建计划、具体的工作措施、规范的运行管理制度和完整的创建档案。

4.创建单位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主动向外延伸服务范围,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积极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理念,普及法律法规知识,着力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积极参与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活动。

5.创建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注重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宣传,每年应至少完成两次公益活动,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

6.创建单位有行政级别的(或有参照行政级别的),原则上应为处级以下单位(含处级)

第五条 除基本条件和标准外,各级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应根据不同行业(系统)的工作性质、业务职能和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创建标准细则和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章 评选与表彰

第六条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分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区)

四个层级,行业(系统)、企业可参照设立相应层级。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市(地、州)、县(区)两级参照省级执行。

第七条 对由共青团组织与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联合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的行业(系统),由共青团组织与该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联合进行评选考核;对尚未联合开展的,由共青团组织单独组织评选考核,待时机成熟,再进行联合创建和评选。

第八条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评选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申报。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采用逐级申报的形式,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通过系统和地市两条途径推选产生。申报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集体,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创建过程方可参加评选,各级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要确保申报单位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2.评选。由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评意见,向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提交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候选单位预备名单。

3.公示。由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对候选单位预备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候选单位正式名单,并集中公示一般不少于10天。如有相关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评选规定的行为, 一经核实立即取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评选资格,三年内不再参评。

4.命名。公示结束后,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对获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的单位下发文件予以表彰命名,并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牌匾。

5.注销。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因工作性质或工作内容变更,不再从事涉及青少年权益相关工作,其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自动取消,允许其将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牌匾留作纪念,但不得在公共场所悬挂。

第九条 各有关行业(系统)要将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纳入本行业(系统)的奖励体系。对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集体负责人和获得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的集体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参与本系统年终工作考评时,应予以适当加分。

第十条 公安、法院、检察、司法行政系统获得国家级、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可以享受以下奖励:

l.获得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成绩突出的单位,可以申报集体二等功;

2.获得国家级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突出贡献奖的个人,可申报个人二等功;

3.获得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成绩突出的单位,可以申报集体三等功;

4.获得省级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突出贡献奖的个人,可申报个人三等功;

第十一条 各级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要大力宣传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先进事迹,扩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社会影响,营造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 承诺制度。由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就本职工作中如何维护青少年权益做出具体承诺并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公布,以便青少年知晓并监督落实。

第十三条 与12355青少年服务台对接制度。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有义务配合处理当地12355青少年服务台(热线)等转送的青少年维权案件,做好经常性的维权工作,并将其纳入考核内容。

第十四条 “青少年维权岗联系点”制度。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在基层广泛设立联系点,使工作向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家庭拓展,深入基层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

第十五条 考核制度。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命名授牌后,即进入两年的考核期,两年期满后按照创建标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保留相应的称号;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为期一年的整改,整改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取消称号并摘牌。

第十六条 晋级制度。创建单位被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并通过考核后,方有资格参加上一等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评选。

第十七条 单位负责人培训制度。实行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负责人培训制度,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的基层部门负责人需经过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后,方可参与评选。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可授权各行业系统组织本系统内的培训,可授权团组织开展综合性的培训。培训证书三年有效。

第十八条 监督制度。由各级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新闻记者、青少年工作者、社会知名人士等担任青少年维权岗监督员,强化对创建单位的监督。

第五章 日常管理

第十九条 各级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机制,妥善保存和整理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申报、推荐、考核、审批、命名、奖励的资料档案,实行台账管理。每年年底,各级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本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名单报上一级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条 各级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经常开展对本级和下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或监督员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要监督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时整改。

第二十一条 获得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的单位,要在本单位醒目位置悬挂该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牌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 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牌匾的制作规定:

1.材料:铜板底,字为腐蚀凹体充色。

2.字样、字体和颜色: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黑体、大红色),命名单位和颁授日期(仿宋体、黑色)。

3.位置: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字样居中,命名单位和颁授日期位于右下角。

4.尺寸:全国级为650mm×400mm,省级为560mm×350mm,市、县级为480mm×300mm。

第二十三条 凡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或其成员发生以下任一情况者,经检查核实,情节严重的由原命名单位直接撤销其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摘除其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牌匾,并将牌匾收归命名单位。

1.集体或集体成员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2.在日常工作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3.在创建和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有欺报、瞒报、贿评等情况,经查属实; 4.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12355青少年服务台转送个案或对受理的青少年问题未及时妥善处理,经本级或上级监督检查机构查实后,提出警告,仍未能及时整改的;

5.无故不参与由各级团组织和相关部门组织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系列活动的;

6.其它严重影响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的情形。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正在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单位。

第二十五条 各市、州可根据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的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归省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办

公室。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推荐第10篇:青少年维权岗

天平执法所作日常工作渗透青少年维权工作理念,将行政执法与青少年维权工作有机结合,特色鲜明,成效显著。

一、履行未保职责,营造青少年维权工作良好氛围。

以共建“少年城管学校”为主要载体,积极营造保护校园周边环境的意识和氛围。天平执法所与岱岳区实验学校、北黄小学、英雄山中学建立了“少年城管学校”,执法所人员以 “校外辅导员”的形式参与学校文明建设,学校老师受聘为行风监督员,实现了工作联络的制度化。

深化“城管执法进校园”活动,与泰安市卫校、十二中、英雄山中学签订联动方案,设立城管服务站,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在此基础上,现已与三个学校达成意向,由专人负责协调,泰安卫校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将积极参与我们的城管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学生参与城管体验活动。

联系泰安卫校在五

一、春运等客流大期间在高铁火车站设立了便民服务岗和志愿者活动点。现场为旅客提供《便民旅游指南》手册,提供免费开水,临时休息点,免费提供咨询服务。增强了广大青年志愿者的城市管理意识和服务意识。

启动“未成年人城市化意识教育课题”,尝试将未保工作向意识领域进行拓展,与岱岳区实验学校、北黄小学、英雄山中学联合,对未成年人的文明意识、法律意识、道德意识开展主题教育,尝试培育“城市管理从娃娃抓起”的理念,先后开展了“节水教育周”系列活动;组织执法人员与小学生共同走上街头文明劝导,纠正不文明行为。

二、借泰城人居环境奖创建春风,切实维护校园周边环境。今年上半年,创建人居环境奖城市成为各部门的中心重点工作,天平执法所,根据自身职能,结合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以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噪音扰民等为重点,积极部署和开展针对无证摊贩、跨门经营、噪音扰民等内容的各类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有效优化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天平对辖区内的6所中小学的周边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摸底,根据摸底调查的情况,对校园周边的经营业户和居民进行大力宣传,并结合高考、中考期间的整治下发明白纸300余份,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天平所严格履行自身职能,对乱贴乱画、乱摆摊点、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等影响校园周边环境的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发现一处,制止一处。协调天平办事处建办,重拳出击,累计开展突击整治30余次。

执法所加大校园周边道路巡查力度,特别注意窨井盖的修补,避免马路“陷阱”的存在,消除师生出行安全隐患。基本清除了校园周边存在的无证摊点,特别是在学生上学、放学期间,对流动占道摊点加大了治理力度,在重要路口错时执法、定人定点管理,对拒不服从管理的,加大处罚力度,确保了道路的畅通。

联合工商部门对北黄集集市进行重点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对泰山大街、财兴街、学院路沿街商铺的音响喇叭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城区建筑工地施工噪音进行有效监管,在中、高考期间对所有建

设工地、酒吧、娱乐场所进行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确保了校园周边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高考期间,对英雄山中学考点四处违规施工的工地现场停工,给考生营造清静的环境,有力的保障了考点周边环境安静有序。

第11篇:工商红盾青少年维权岗工作汇报

红盾维权,为青少年撑起一片健康成长的蓝天

——记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隆化工商所

近年来,舟南分局隆化工商所认真贯彻省局《关于开展青少年维权工程建设的通知》精神,在总结以往维权工作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基础上,针对辖区实际和现状,积极行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红盾维权进校园”活动,有效整顿和维护了校园周边市场秩序和青少年合法权益,营造了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他们的具体做法是: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变事后查处为事前预防,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有效监管。为切实抓好辖区12所中小学校的青少年维权工作,该所及时建立健全维权工作的内部运行机制:即综合组畅通渠道,保证信息来源快速准确,分派、处理工作及时到位;监管组包干到组,维权措施有力,监管工作扎实有效;办案组宣传教育,设立维权信箱,开通“维权热线”;所长室制定计划,统筹安排,考核到组、到人。一整套完整的工作责任机制,给实际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而有力的保障,提高了工作的有效性。

一、建立快速反应的网络机制,提高处置效能

该所充分挖掘社会资源,加强与街道青保、警署、文化稽查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经常联合执法,清除校园周边地区的监管盲区和死角,净化环境。倚重群众和红盾维权联络点的力量,拓展维权工作的视野,延伸维权工作的手臂,做到快速反应,及时查处,提高效率,促进实绩。如某学校教导处张老师向维权点举报隆化路一杂货店内设置有“老虎机”,引诱学生参与赌博,严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该所接报后迅速组织力量出击,一举捣毁了这家“黑店”,当即收缴“老虎机”2台。一些学生家长含着热泪感谢工商所为学生和家长做了一件大好事。

二、建立堵、疏、导结合的管理机制,净化学习环境

近年来,该所在“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的基础上,把检查重点放在了辖区学校200米范围内是否存在娱乐服务业、电子游戏场所,是否存在销售非法出版物、不洁食品和假冒伪劣商品、误导青少年等行为上,将网吧等重热点行业及校园周边与青少年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餐饮娱乐、图书报刊、文化用品、食品经销等行业列入零距离或近距离监管的范围,提高巡查频率,加大监管力度,有针对性地采取了堵、疏、导相结合的方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堵,即严格从源头上控制,把对青少年健康成长不利的“苗子”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是严格把好准入关。在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对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七大类行业实施重点把关、实质审查;利用工商所对新开企业的回访,到实地进行检查,为有效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是有针对性地打好时间差。在中午、下午放学前夕,会同城管支队等职能部门开展突击检查、整治,使不法商贩无可乘之机。

疏,即在对学校门前200米范围内不允许经营的七类经营场所加强监管的同时,对学校门前200米范围外的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学习秩序的不洁食品、游戏机房、劣质学习用品经营点进行疏导,积极落实搬迁的有关措施,为学校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导,即对200米范围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有可能危及青少年利益的食品、电脑软件销售等单位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对企业尤其个体工商户中存在未成年人经商和违规雇佣童工的行为严加防范,杜绝不法行为的产生。

由于以上3项措施得力,目前辖区学校周边的乱设摊、开设游戏娱乐场所、混乱嘈杂的叫卖现象都已基本绝迹。

三、建立签约学校的互动机制,提高维权意识

目前,该所已与辖区内9所学校签定了维权责任书,并向每个学校分别选派两名同志担任校外辅导员。一是定期召开学校师生联席会议,及时了解校内外的新动向,提高工作的前

瞻性。二是通过讲座和咨询的形式,对青少年消费者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以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三是维权之余,积极帮困助学,还在每个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与同学们一同带上鲜艳的红领巾,参加升旗仪式,激发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四是指导建立“维权小分队”,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做到维权工作深入人心。不久前,该所与街道青保办、警署等部门对辖区学校周边的网吧、游艺屋进行专项检查时,有意识地邀请“维权小分队”队员一起参加,以提高小队员的维权意识,此事被隆化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予以报道,得到了师生和家长的充分肯定。又如该所维权辅导员在开启联系箱后得知一些学生家长对学校供应的课间奶质量不太放心后,立即组织干部走访牛奶供应商,深入检查厂家的生产状况,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学校和家长,帮助学校把好课间奶的进货关,保证了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

近年来,该所坚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同。去年,该所被团中央等11个部门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第12篇:“青少年维权岗”工作总结

“青少年维权岗”工作总结

在院党组的关心和支持下,在老同志的帮助下,通过虚心的求教,扎实的工作,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得到了顺利的过渡,取得了新的成绩,总结如下:

一、保质保量完成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理工作。

2002年,本院公诉科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计29件31人,分别占公诉科全年案件、人数的7.39%、5.26%,罪名涉及到盗窃、抢劫、销赃、交通肇事、妨害公务、强奸、销售假药等。与往年相比,无论在案件还是人数上均有上升,并且所涉及到的罪名也有所增加。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针对青少年案件的特点,在查清犯罪事实的基础上突出审查的重点,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情节,犯罪嫌疑人犯罪的原因和动机,犯罪嫌疑人所处的社会和家庭环境,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在侦查及审判阶段是否受到侵犯 。 。第四,定期发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跟踪考察表,让在押的未成年犯填写,掌握其思想动态。在工作中,未成年人案件办案人员一直把握这样一条原则:案件的办理完毕并不表示我们工作的结束,使这些失足的青少年真正走上健康成长的道路才是我们的最终目标。

三、加强宣传力度,争取更多人对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关注。

加强宣传工作的目的有两个,其一是要通过宣传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其二是要通过宣传使青少年维权工作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基于此,我们重点选择了宣传的方向。

学校是未成年人相对集中的地方,是我们工作的一个重点。为此,在2002年,我们特别制作了一批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宣传资料,于2002年11月赴海宁市第一中学,在学生中进行宣传、散发,并专门组织人员与学生进行面对面交流,回答学生的提出的问题,我们的目的是要激发和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结果来看,这样的活动不仅得到了学校老师的欢迎,在学生中同样引起了较大的反响。

社区同样是一个未成年人相对集中的地方,因而也成为我们青少年维权岗工作的一个方向。2002年10月26日,我院专门派出一名主诉检察官到海宁市硖石镇联塘里社区上了一堂题为《我市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如何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的专题讲座,参加讲座的人员不仅有青少年,还包括很多家长。这次讲座活动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工作,不仅使本院的青少年维权岗扩大了社会知名度,也引起社会对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关注。另外,本院在2000年向社会公布的青少年维权服务热线电话(号码为7230766)多次接到群众的来电咨询,均有针对性地作了解答。事实证明,这也是一条行之有效的提高我们服务水平的途径。

四、及时掌握当前未成年人的法律素质、心态和想法。

要做好青少年维权工作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要了解青少年的基本动态,这是我们考虑工作的一个思路。在2002年我们也对此进行了尝试。于2002年11月份面向学生散发了一批问卷调查,就法律知识、日常生活情况、与父母交流情况等方面提出了若干问题。问卷收回后,我们看到同学们对于这样的方式还是欢迎的,绝大多数同学都作了认真的回答,其中一些同学的见解甚至反过来使我们的思路得以拓展。事实证明,这是一条大有可为的工作途径。

五、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的方面。作为指控犯罪的检察机关来说,发现犯罪,指控犯罪是我们的本职工作,也是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如我们在办理的一系列针对在校学生的犯罪案件中,依法从严打击,并及时做好宣传工作,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定的反响。

第13篇:青少年维权岗申报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申报材料

针对我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较多的现状,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广泛听取各职能部门意见,积极探索适用符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点的审理方式,并成立了专门的少年合议庭,由相对固定而又经验丰富的老法官或者女法官担任审判长,聘请比较了解未成年人心理的老教师或妇联、团委的工作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组成专门合议庭,负责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

我院少年合议庭自成立以来,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始终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庭审过程中设置专门说服教育环节,由担任过多年青少年教育工作的老教师进行当庭法律宣讲和教育,从而促使未成年被告人从内心认识和悔悟自己的犯罪行为。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委托司法行政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家庭背景,有无帮教条件等进行调查,从而正确判断未成年被告人犯罪的成因,主观恶性,是否符合缓刑条件。

今年审理的未成年被告人傅某涉嫌抢劫一案。经查,被告人是因主犯胁迫参与抢劫,在对被害人实施抢劫过程中起次要和辅助作用,系从犯,初犯。针对被告人和案件特殊性,法庭依照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之规定,了解到傅某的父亲系农民,没有文化,母亲为严重智障,家庭经济困难,对被告人溺爱,缺乏教育和监管。而傅某初中毕业后打工嫌

累,又无经济来源,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跟随他人抢钱,从而走上犯罪道路。为此,法庭对其进行了深刻的法制教育,希望其能够吸取教训,以实际行动重塑自我。同时委托县司法局进行社区矫正调查评估,通过县司法局回馈的走访笔录、调查笔录和社区影响评估意见书,综合全案情况,经院审委会讨论决定对其适用缓刑。通过缓刑考验期间回访发现,被告人傅某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该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第14篇:青少年维权先进个人申报材料

申报聊城市青少年维权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Xxx,1999年毕业于聊城师范学院中文系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自1999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兢兢业业,奋力拼搏,脚踏实地,因为工作业绩出色2007年被提拔为学校团委书记。自担任团委书记六年以来一直致力于青少年维权宣传教育工作。

一、加强领导,确保我校\"维权\"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按照文件通知要求,我校立即着手组织实施工作。为了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我校成立了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校中层干部、学校保卫科保卫人员、各年级组长为组员,要求校团委及时开展此项活动,制定详细的推进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逐步推进,狠抓落实。定期汇报\"维权\"情况和整治进度,不留\"维权\"死角,将校园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广大学生创造宁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

二、强化\"维权意识\",树立\"服务第一\"的宗旨

\"青少年维权岗\"工作的关键就是要确立\"服务第一\"的宗旨。按照学校制订的每周一下午政治业务学习计划,组织广大教职员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年人犯罪法》及有关法律中保护青少年权益的规定,认真开展教师职业道德大讨论,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从而有效提高了全校教职员工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增强了教师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职业道德素养。在工作中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及时掌握青少年需求的变化,倾听他们的呼声,了解他们的愿望,从他们关心的具体事情做起,一件一件抓落实,做到\"青少年需要什么服务,我们就提供什么服务;什么时候需要服务,我们就什么时候提供服务\"。

三、加大\"维权\"宣传力度,提高对预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能否把青少年培养成为\"四有\"新人,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与命运,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与安宁。近年来,我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提高综合素质,促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不断地充实新知识、新技能,来磨练青少年的意志,陶冶他们的情操,强健他们的体魄,促进身心健康。培养青少年的科学文化素质,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从而使青少年成长为社会有用之人。同时,我校高度重视并加大\"维权\"宣传力度,使全体师生懂得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对预防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自觉支持和参与预防工作。

(一)大力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我校坚持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在日常教学工作中,注意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并且结合教学实际开展了系列实践活动。

1、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安全教育,把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纳入课程计划。充分利用综合实践课时间,结合班主任的指导,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年人犯罪法》及有关法律中保护青少年权益的规定,和公安派出所、交警大队、消防支队等单位开展各种安全教育讲座等活动,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护意识。

2、充分发挥基层团队组织在普法宣传中的作用,开展主题队日、班会、青少年模拟法庭等活动,提高青少年的学法自觉性和积极性,使他们知法、守法和用法。

(二)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

深入宣传贯彻落实有关青少年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校园环境。

1、每年结合\"6.26\"国际禁毒日,印发图文并茂的宣传材料、举办宣传图片展,同时邀请法制副校长前来讲解有关禁毒方面的知识,列举一个个活生生的案例告诫学生毒品的巨大危害,激励学生共同参与\"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的全民禁毒活动,被评为龙湾区毒品预防四星级单位。

2、通过科普知识、法律咨询、讲座、报告会、讨论会的形式,加强对青少年学生进行\"遵纪守法、崇尚文明科学、抵制邪教\"的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反对邪教斗争。

3、开张阳光体育活动。通过体育活动,既锻炼了学生的素质和毅力,加强了组织纪律性,又提高了青少年自觉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4、加强我校学生到网吧等娱乐场所的管理工作。网络一方面能够增加青年与外界的沟通和交流,有利于综合素质的提高,另一方面,由于青少年学生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尚未完全形成,容易受到网络中不良思想和因素的影响。为此,我校每年开展远离网吧为主题的系列活动,进一步规范了我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形成了文明、健康的生活娱乐方式。

四、结合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帮教\"问题学生\",行使\"维权\"职权

青少年学生历来是观察社会的窗口,从某种程度上说,稳定了青少年就稳定了社会。我校是民族学校,学生基本都来自基层,管理难度大。我校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同时,具体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针对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如有旷课、夜不归宿、打架、偷窃、毁坏财物、观看不健康音像制品等现象的学生,德育处配合班级主任对其谈话,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对态度不端正者给予批评、记过,乃至劝退等处理,并且不定期请公安局派出所有关人士为青少年做《预防学校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专题报告。

2、针对学习困难学生,我们积极开展学风建设的系列活动。如通过黑板报评比,征文比赛、演讲比赛、朗诵比赛等措施,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激发困难

学生的学习热情。我们还通过校园广播,经常向同学们介绍一些好的学习方法和经验。对于一部分由于种种原因而导致学习特别困难的学生,我们并没有放弃,学校组织开展\"爱心活动\",随时了解被帮教学生的学习、生活状况。通过爱心助教活动,从纪律上加强约束、学习方法上帮助改进、心理上提供支持,使他们尽快走出困境。该活动开展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深受师生的称赞,一部分困难生的学习成绩和学习兴趣明显的提高。

3、针对经济困难学生。由于家庭条件的制约,一部分学生生活比较困难,有的是低保家庭,有的是父母下岗,没有经济来源,还有的学生自身或亲人患病,由于开支大而导致家庭不堪重负。对于这些学生,我校加强与校内外的的沟通渠道,尽可能争取社会的支持。到目前为止,另外,对于一些经济困难但成绩优秀的学生,每年给予一定的资助。

4、针对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小学生心理问题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它包含了多方面的因素。有些学生是因为家庭原因而导致心理问题,还有些是因为在学校长期不受关注或屡遭挫折(即所谓的学习后进生)而对学校产生逆反心理,有些是和同学关系不和谐而导致情绪不稳定,以致在校内外经常发生违纪事件。针对这种情况,学校利用校园宣传栏开展\"青春期生理、心理卫生\"知识宣传活动,设立了心理咨询室和心理咨询信箱,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发动全体老师和学生的参与,提倡\"全员育人\",充分发挥学校领导、老师、学生干部在转化问题生工作中的作用,利用集体的智慧,集体的力量,形成合力,从而提高了\"问题生\"转化效率。在给\"心理问题生\"关心和教育的同时,尊重他们的自尊心,让他们感觉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几年来,我校\"心理问题生\"转化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设立了心理咨询室,现有9名获得心理健康教育c证教师。

五、加强常规保护措施,确保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学校既有责任使学生接受良好教育,又要保护学生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1、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检健康卡,并将其纳入学生档案,及时配合家长做好转诊治疗工作。

2、开学初,发动学生参保。如\"住院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等。

3、保护未成年人的荣誉权。当学生在学习或社会生活中取得优异成绩后,学校对其进行精神或物质奖励。如优秀少先队员、优秀班干部、\"三好生\"等等,以此激发学生蓬勃向上的进取心,鼓励他们树立远大理想。

4、大力推行素质教育,通过聘请法制副校长、配备专职自护教育和心理辅导老师等,将法制教育、自护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日常教学的内容,使学生在校能得到全面健康发展。高度重视校园暴力和校园安全问题,建立以学校为核心,由学校、派出所、居委会、团组织共同参加的区域联动体系,加大对校园及周边的的巡逻密度、强度和对可疑人员的盘查力度,杜绝校园门口敲诈勒索和成帮结派不良现象,净化校园风气,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5、充分利用重大节日,开展寓教于乐的教育活动,使学生生活丰富多彩,充满乐趣,开阔眼界,增长见识。

六、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1、开展了弘扬民族精神,培养良好道德教育

积极响应教育局团委号召,开展了“弘扬民族精神培养良好道德教育”教育。首先利用国旗下讲话宣传了弘扬精神的重要性,组织大家认真学习新的《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并采取了一些措施,确保《守则》和《规范》的贯彻落实。利用利用重大节日和纪念日开展各种活动,帮助和促进学生弘扬民族精神,如“三八妇女节”,号召学生颂母亲,给母亲礼物,为母亲作家务;增进学生热爱祖国,祖国的强盛而贡献自己的力量的情感,国庆,元旦开展诗歌朗诵比赛,歌颂祖国等。

2、开展了法制教育的系列活动

我校地处个体经济发达的地区,随着也带来了各地不文明,不卫生的习惯,加上一部分学生爱影视剧的影响,因此加强法制教育,让他们遵纪守法尤为重要。首先我们组织学生学习《宪法》,《教育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法规,镇派出所联系,对学生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班会课上班主任组织逐条学习;定期对他们进行教育和帮助。开展“遵纪守法,从我做起”法纪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系列教育活动,学生的法律观念显著增强,违法违纪现象明显减少。

3、开展了安全教育系列活动

现在的学生,绝大部分是独生子女,他们的安全时刻牵挂着家长的心,为了确保他们安全,给他们进行了一系列的安全教育活动。学年一开始,我们就请交警大队同志来校给初一新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组织他们参观交通事故展览,还印发了“城市道路交通铁序政治宣传材料”,班住人在班会课上组织学习,并要求带回家向自己的家长宣传。学校专门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具体,指定了处理突法事件的应急预案。通过一系列活动,学生安全意识增强了,提高了自己我保护能力,一年来学生中未出现任何事故,确保了学生健康成长。

4、开展了健康教育活动

我们还注重作好对网吧的查工作。平时只要一发现学生有缺误,就立刻与家长联系,请家长去寻找并送到学校,我们还经常到各网吧去巡视,发现问题立刻向网吧服务人员指出。这样一来确保了学生不上网吧。

总之,民族实验中学按照“教育为本、预防为主,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实施综合治”的方针,坚持“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主线,结合青少年身心成长特点和实际需求,通过积极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规律,强化了思想教育,有效整合了资源,逐步构建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新格局,年初以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没有发生青少年犯罪案件和犯罪判刑人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第15篇:“青少年维权岗”工作计划

“青少年维权岗”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发挥我乡团委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青少年

合法权益,推动我乡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向纵深发展,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统一思想,明确认识

由团中央、中央综治办联合推出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和保障,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举措。我乡多年的实践表明,它有利于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局面;有利于使青少年的权益得到及时维护;有利于强化相关的职责,树立其行业形象。为此,我们站在有利于我乡改革、发展、稳定,有利于培养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高度,把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以“以维护权益、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为工作理念,结合自身业务工作,扎扎实实地为广大青少年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

二、明确内容,把握重点

今后一个时期,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总体思路是:以全面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青少年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充分发挥我乡团员青年的优势,拓展为青少年服务的领域,建立和完善维

权工作社会化运行机制,为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要坚决制止取缔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制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对青少年娱乐场所的管理力度,发挥舆论优势,普及法律知识,为维护青少年权益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重点在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要大力加强青少年版权知识教育,通过各种方式引导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二是要协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学校及其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工作;三是要配合教育部门大力强化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开展各类咨询活动;四是要重点查处具有代表性的侵害青少年权益的突出问题。

要规范青少年投诉、处理程序,狠抓个案处理的反馈工作,真正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要注意借助法律专家、律师、公检法工作人员的力量,保证个案处理的权威性。要在青少年中展开大型调研活动,使工作更加贴近青少年需求。要注意对工作进行理论探讨,争取解决制约青少年成长的一些带倾向性的问题。

三、精心组织,加强宣传

要切实加强对“青少年维权岗”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青少年维权这一中心工作,设计工作项目,并逐步丰富、完善,形成特色。要注意把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与各项创建、评优工作结合起来,形成整体声势。要高度重视对工作

的宣传,强化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注意进行动态管理,切实保证实效。要为此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支持,为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必要的条件。要以生动活泼的实践呼应全乡“青少年维权岗”工作,使全乡青少年进一步树立“有困难、找共青团,有困难、找维权中心”的意识,共创“青少年维权岗”这一品牌。

第16篇: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制度

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落实到实处,将法律援助工作向社会延伸,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青少年维权岗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通过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意识,保证其成为适应跨世纪现代化建设发展需要的“四有”新人,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法律援助工作环节上得到全面落实,推动全市掀起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在法律援助工作环节上得到全面落实,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第三条加强对青少年维权帮助和法制教育,有利于让青少年充分享受司法公正,培养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遵守法律的良好习惯,实现国家对青少年的培养目标;有利于创造维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第四条本制度包括权益保障制度、专人办案制度、一案一载制度、跟踪回访制度、专题教育制度。

第二章权益保障制度

第五条开通“xxxxxxx”维权热线电话,倾听未成年人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心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为青少年维权开通“绿色通道”,对于青少年维权案件免于审查的经济困难情况,并实行“五优”即优先咨询、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优先结案。

第七条结合办案,维护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法律援助入乡村、学校开展开

展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活动,积极创建“青少年维权岗”。

第三章专人办案制度

第九条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需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保障其合法权益。办理未成年人民事案件要“调解优先”原则。

第十条对未成年人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审查办理,办理人员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法律法规的人员组成。

第十一条办理案件过程中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案情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教育。

第十二条受理机构和承办人员未经法定许可,不得向社会及新闻媒体公布、宣传未成年人个人情况及有关案情。

第四章一案一载制度

第十三条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进行一案一记载。

第十四条在办案过程中,应当记录未成年人案件的具体情况。 第十五条一案一载工作由专人负责记录。

第五章跟踪回访制度

第十六条对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实行跟踪回访,及时向其家长或学校了解掌握其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第十七条有选择地进行回访,总结成功经验。

第六章专题教育制度

第十八条在辖区范围内,立足学校,面向社会,进行法律援助免费帮助青少年维权的宣传。

第十九条不定期地开展“青少年维权宣传”活动。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2008年12月21日起实施。

第17篇:“青少年维权岗”实施方案

二0一二年度‚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实施方案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新的一年如何将‚青少年维权岗‛这项特色工作发扬光大,做大做强,是我镇团委的一项重要工作。镇党委结合实际,借鉴成功的做法,发动全镇团员青年力量,结合创建和谐平安新农村的要求,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力求在青少年维权的方法和形式上创新,本着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区别对待,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

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党中央从推进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实施‘五进农村’工程,实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覆盖‛的做法,既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的有效举措,更是创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手段和载体的生动实践。切实提高对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认

识,把实施‚五进农村‛工程,实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覆盖,作为一项战略工程、希望工程、民心工程、基础工程、爱心工程来组织,来开展,来落实。

三、组织机构

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我镇专门成立‚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由镇长李云海任组长,副组长孙宝山担任,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马德良兼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的具体实施。

四、工作步骤

一是维权站点进农村,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正当权益。在镇机关、村委会设立维权服务站点,配备维权干部,组织辖区内的青少年集中学习法律知识,把过去以未成年犯、问题少年为主要维权对象扩展到全体青少年,免费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对有劣迹的在校学生实行村干部、青少年维权干部、学校领导和家长共同参与的‚四助一‛结对帮教工程。另精心制作青少年维权展板,进行法制宣传,提高农村青少年维权意识。

二是模拟法庭进农村,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的法律素质。对农村学校普法宣传相对缺乏的现状,我镇青少年维权岗继续在各村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让法律形象化、实用化,使未成年人在模拟实践中得到更贴切、更直观、更生动的法律教育,让未成年人更好地学

法、知法、守法、用法,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是心理咨询进农村,确保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对留守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心理问题,对他们适时进行心理辅导促使其身心健康成长。通过与各党支部共同建立留守孩子关爱中心,心理咨询室,及时帮助孩子们排解心中的困惑。充分发挥干警与支教大学生、大学生村官、法律服务者及青年志愿者的主体作用,通过悄悄话信箱和心理咨询室等载体,为农村学生化解心理矛盾,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生生活。

四是网络教育进农村,打造未成年人良好的成长环境。随着网络的不断普及,努力培养广大农村学生树立健康的上网理念,通过现代远程电脑教育网络,让他们汲取健康有用的知识营养。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创建活动,加强与公安、工商、文化等职能部门沟通,对非法网吧、淫秽色情出版物和游戏软件进行专项整治,消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

第18篇:“青少年维权岗”实施方案

二0一一年度‚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实施方案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新的一年如何将‚青少年维权岗‛这项特色工作发扬光大,做大做强,是我乡团委的一项重要工作。乡党委结合实际,借鉴成功的做法,发动全乡团员青年力量,结合创建和谐平安新农村的要求,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力求在青少年维权的方法和形式上创新,本着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区别对待,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

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党中央从推进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实施‘五进农村’工程,实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覆盖‛的做法,既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的有效举措,更是创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手段和载体的生动实践。切实提高对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认

识,把实施‚五进农村‛工程,实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覆盖,作为一项战略工程、希望工程、民心工程、基础工程、爱心工程来组织,来开展,来落实。

三、组织机构

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我乡专门成立‚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王勇刚任组长,组织员任佟红岩副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佟红岩兼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的具体实施。

四、工作步骤

一是维权站点进农村,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正当权益。在乡机关、村委会设立维权服务站点,配备维权干部,组织辖区内的青少年集中学习法律知识,把过去以未成年犯、问题少年为主要维权对象扩展到全体青少年,免费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对有劣迹的在校学生实行村干部、青少年维权干部、学校领导和家长共同参与的‚四助一‛结对帮教工程。另精心制作青少年维权展板,进行法制宣传,提高农村青少年维权意识。

二是模拟法庭进农村,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的法律素质。对农村学校普法宣传相对缺乏的现状,我乡青少年维权岗继续在各村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让法律形象化、实用化,使未成年人在模拟实践中得到更贴切、更直观、更生动的法律教育,让未成年人更好地学

法、知法、守法、用法,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是心理咨询进农村,确保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对留守学生在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心理问题,对他们适时进行心理辅导促使其身心健康成长。通过与各党支部共同建立留守孩子关爱中心,心理咨询室,及时帮助孩子们排解心中的困惑。充分发挥干警与支教大学生、大学生村官、法律服务者及青年志愿者的主体作用,通过悄悄话信箱和心理咨询室等载体,为农村学生化解心理矛盾,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生生活。

四是网络教育进农村,打造未成年人良好的成长环境。随着网络的不断普及,努力培养广大农村学生树立健康的上网理念,通过现代远程电脑教育网络,让他们汲取健康有用的知识营养。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创建活动,加强与公安、工商、文化等职能部门沟通,对非法网吧、淫秽色情出版物和游戏软件进行专项整治,消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

第19篇:青少年维权活动实施方案

**市青少年维权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完善青少年维权基地建设,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和保障,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市人民法院、共青团**市委联合开展一系列青少年维权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重点

1.深入宣传、贯彻有关青少年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为他们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心理咨询服务和其它 切实帮助。

2.在充分考虑青少年身心特点,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重新犯罪。

3.根据青少年心理特点对青少年进行教育;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结合实际,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联系点或确定共建单位,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指导青少年开展法制学习和进行普法宣传活动;积极为权益受到分割的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

4.重视乡镇、街办的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增强青少年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对弱势青少年群体提供有效保护;积极做好贫困儿童的结对帮互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5.在广大青少年中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娱乐方式,坚决制止和取缔种种反动、淫秽、色情、暴力、封建迷信音像、图书等制品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净化文化市场,净化青少年精神生活空间;发挥舆论、传媒优势,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大胆揭露、曝光侵害青少年权益的现象,并对典型案例进行报道,效果显著。

6.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质量意识,维护青少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

二、活动安排

(一)完善“**市青少年维权基地”建设

1、工作依据和宗旨

根据青少年维权工作的需要,成立“**市青少年维权基地”,作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中心和青少年维权联络中心。 “**市青少年维权基地”旨在与法院、关工委、学校等有关部门携手,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维权优势、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畅通我市青少年的维权申请渠道,向广大青少年宣传法律知识,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身心的健康发展。

2、机构人员组成

“**市青少年维权基地”,负责人由市法律援助中心主

任兼任,地点设在在团市委,**市第一中学、**市第二中学设立联系点或咨询室。个乡镇、街办司法所为分站,各司法所负责人为分站的负责人。

3、业务开展和协作

援助机构和共青团、学校以结对共建的形式,携手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就青少年维权具体业务,各分站之间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⑴对青少年维权案件实行“一简三优”制度,即简化手续、优先接待、优先办理、优先回访。

⑵青少年的维权案件可以就近申请,受理申请的援助机构协助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援助机构移送申请材料;

⑶就申请人的家庭、人口、经济状况等事项可以相互为委托协助调查;

⑷就已经受理的援助案件,可以相互转委托:调查取证,担任非诉讼、诉讼、仲裁代理人,担任执行案件代理人。

⑸总站根据业务需要可以指定具体案件的办理。

4、总站、分站、联系人的职责

⑴总站负责组织实施市法援中心直接管辖的青少年维权案件和本辖区内青少年维权案件的总协调。

⑵分站负责组织实施县区法援中心各自管辖的青少年维权案件,为青少年维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⑶总站和分站不定期的向青少年和有关单位宣传法律

援助制度和青少年维权知识,解答咨询、指导维权。

⑷联系人负责青少年维权的联系、指引等辅助事宜。及时向有关机构反馈青少年维权的法律援助需求信息,为青少年维权提供方便、快捷的联系。

5、联系点、联络员联系电话

**市法律援助中心:

固定电话热线:

手机咨询热线:

二、发展一批青少年维权自愿者

根据业务量的需要,除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作为当然的服务主体外,根据法律援助志愿者发展的条件和程序,从社会律师和站点所在单位及社会其他组织发展一批热心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志愿者,以弥补中心律师的不足,同时也号召全社会广泛参与青少年维权活动,起到广泛的宣传作用。

三、召开一次业务座谈会

召开一次有联系点、关工委、司法机关、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和志愿者等部门和相关人员参加的青少年维权工作座谈会,研究和探讨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新思路和协作事项。

四、开展一次义务法律咨询

利用节假日或者星期天在青少年活动相对集中的地方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散发相关的宣传资料并悬挂与法律援助制度、青少年维权相关的条幅,摆放相关法律知识图文

展板。

五、结成一组共建对子

根据青少年维权业务需要,与全市各所学校签订青少年维权工作结对共建协议,明确法律援助工作的青少年维权职责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工作程序。

六、送法进校园一次

进一步完善法制副校长制度,配齐共建单位的法制副校长。开展一次送法进校园活动,向学生宣讲相关法律常识。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监狱服刑人员以现身说法的形式对青少年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第20篇:青少年维权岗培训

青少年维权岗培训

培训班邀请了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有关专家分别作了题为《热点事件折射的未成年人保护困境》、《我国青少年犯罪状况及对策》的专题讲座,南京市秦淮区、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和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介绍了创建工作经验,团省委权益部负责同志就如何结合各自职能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作了专题辅导。

张国梁在讲话中着重就如何看待“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如何创造性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如何提升“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水平三个问题阐述了创建“青少年维权岗”的目的、意义和方式方法。他指出,“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是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有效载体,是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形式,是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的有效方式。各地、各行业系统要充分认识“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不断丰富“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的时代内涵,以“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的实际成果,积极推动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和社会管理创新。

他强调,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核心是增强“青少年维权岗”的服务能力,关键是加强对“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根本方法是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创先争优的工作格局,扩大“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要坚持立足本职、适度延伸,找准创建活动与本职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要注重工作创新、培育特色,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犯罪领域的突出问题,选准

1、2个主攻方向,集中一段时间精力进行全方位的探索创新,在创建活动过程中努力形成自身的特色和优势;要加强制度建设、形成经验,把关注个案与关注普遍性的青少年权益问题结合起来,及时提炼工作经验,研究制定规章制度和政策性文件,探索建立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制度性安排,根本性解决普遍性的青少年权益问题;要抓好经常性维权、体现价值,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重要导向,多渠道倾听青少年的心声,多途径反映青少年的诉求,多层次帮助青少年排忧解难,真正融入到青少年当中,切实提高辖区内青少年及社会各界对“青少年维权岗”的知晓率和认同度,使之真正成为党政认可、群众欢迎、青年信赖、名副其实的“金”字招牌。

他要求认真贯彻中央有关部委联合出台的《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指导意见》和我省《关于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强化“青少年维权岗”的动态管理,引入社会化的监督办法,建立健全联动协作机制,巩固和扩大“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的成果,切实发挥好“青少年维权岗”的作用。

本次培训班还将“025-12355”作为全省统一的“青少年维权岗”监督热线,并就设立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基金发出了倡议,努力整合“青少年维权岗”资源,动员社会力量,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困难青少年及时提供资金救助,为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提供保障。

青少年维权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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