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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维权[优秀]

发布时间:2020-03-03 14:40:3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的成长状况,关系到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青少年权益保护事业是全世界都为之关注的事业。我国政府为此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制度和措施,对青少年的权益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共青团中央权益部,从维护社会稳定、振兴国家经济出发,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有效开发青年人力资源,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进行了长期探索,做了大量的工作。主要开展了‚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等一系列丰富多采的活动,不断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道德环境,取得了积极成效和良好的社会影响。通过活动的开展,起到了教育青少年认识社会、拒绝诱惑、远离危险、防范侵害的积极作用,受到了家长和青少年的普遍欢迎,有效地增强了青少年自我保护的能力。

1.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是指自觉履行法律和政策赋予的职能,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作出突出贡献的与青少年事务直接有关的单位。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是于1998年,由团中央、中央综治委办公室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署、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共同开展的一项青少年权益保护活动。该活动旨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注并参与青少年维权工作,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是贯彻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

参与创建活动的基层单位包括:青少年服务机构、少年法庭、少年刑事检察机构、派出所、戒毒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劳动仲裁机构、青少年文化娱乐场所、进城务工青年集中的企业和培训学校、商场的青少年食品、用品销售柜台、工商行政管理站、管理所;广播电台、电视台的青少年栏目等。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实

现了司法机关、教育机构与青年社会团体有关职能的有机结合。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逐步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维权服务网络,促进了与青少年权益保护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和单位实现了跨行业的联动,实现了维权服务区域联动机制的形成,进一步探索出新时期维护青少年权益社会化的新路子。

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创建活动领导机构随时听取群众意见,经常性地组织检查,符合条件的,继续认定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不符和条件的,则按照规定取消称号,摘下牌匾。

活动自开展以来,全国已有10个系统,31个省、市、自治区全面启动了创建活动,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许多地市团委广泛调动社会资源,以联动方式开展活动,一些县也根据各自特点,以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为有效载体,开展了卓有成效的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

2000年暑期,为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管理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现象和行为,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努力创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使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有益的假期,推动活动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共青团中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署等联合在有关系统中开展了‚为了明天——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暑期行动‛,受到了全社会的积极关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2001年团中央联合有关部门继续开展了第三批创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评选活动。

截止目前,已经产生全国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约900个。‚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自我保护教育‛项目还荣获1999年度亚太经社会人力资源开发奖。

2.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活动

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活动是共青团中央和中央综治办发起,于1999年8月,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的一项青少年权益保护活动。目的在于调动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参与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各系统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在社区和学校组织广大青少年运用多种方式广泛开展青少

年自护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的意识和技能,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自护教育活动主要围绕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预警能力,开展实用法律常识教育;围绕培养青少年健全的人格,开展青春期心理、生理卫生教育;围绕提高青少年的安全意识,开展防灾避险教育;围绕增强青少年抵御不良诱惑的能力,开展健康娱乐教育。

在教育方式上,主要利用课堂教育、体验教育、亲子双向教育、主题活动教育等多种教育形式,动员和组织社区和学校中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青年志愿者和‚青少年维权岗‛单位专业人员,利用中小学校假期闲置的教室和社区青少年活动阵地,通过举办模拟法庭、以案说法、意外事件情景演示、自护训练营、抗挫折夏令营、主题团队会、讲座、演讲等活动,为青少年系统讲授法律、心理、防灾避险、健康娱乐等自护基础知识,并定期开展咨询,解答疑问,提供帮助。通过体验教育,使青少年在模拟体验中强化法律常识、生活常识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等实用技能,把掌握的自护知识变为自觉行动。依托‚知心家庭学校‛,由‚青少年维权岗‛单位的专业人员为社区青少年和他们的家长讲授自我保护知识,举办以家庭为单位的各类自护竞赛,加强两代人之间的沟通,达到双向教育的目的,共同提高紧急情况下的合作应对能力。2001年8月,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共青团组织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机构利用今年暑假期间,在全国社区集中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暑期自护教育行动。号召各地利用暑假中小学生活动范围主要在社区这一特点,依托各系统‚青少年维权岗‛单位,在社区广泛开展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的意识和技能,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为配合活动还举办了‚我的自护经历征文‛比赛活动。

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活动。据统计,全国各级共青团组织联合有关部门共开办各种类型的自护培训班、训练营2000多个,有100多万青少年接受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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