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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打假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7:31:59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饲料专项整治(修改)

正阳兽药饲料检验监测中心2013年

饲料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饲料监管,切实提高饲料质量安全水平,根据《正阳县2013年饲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正牧【2013】76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我中心在2013年8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饲料了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了当前我县饲料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现将一个月来的整治工作总结今年上半年如下:

一、专项整治情况

(一) 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情况

在一个月的监督检查的过程中,我中心共出动车辆8次,人员35人次,检查饲料生产企业1家,饲料经营企业(门店)25家,印发相关宣传资料60余份。

(二) 全面清查饲料中添加激素类药品或其他禁用药品情况

在1家饲料生产企业和25个饲料经营门店(户)检查、抽查过程中,没有发现违规生产、使用饲料添加剂和药物现象;饲料经营门店(户)无违禁物质等销售行为。

(三) 无证生产、经营查处情况

经过多年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打假检查教育,无证生产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我县无此现象发生。饲料生产经营条件在往年的基础上有了较大提高。

(四) 假冒伪劣饲料查处情况

经过多次的市场整顿,市场打假震慑,无生产条件、无标准自行配制、销售含饲料添加剂的混合物现象在我县基本杜绝。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因部分经营企业(门店)更换包装不及时,致使市场上过期生产许可证包装还有存在。

(二) 个别经营企业(门店)管理不到位,剩余的过期饲料清理不及时。

(三) 尚有个别没有经过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经营饲料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 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饲料质量,对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不断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良好竞争环境。

(二) 加强饲料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将饲料产品质量同畜产品安全,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紧密联系起来。

(三) 加大培训、考核、审核力度,严把从业“进门”关,坚决取缔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现象。

(四) 加大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处理,对影响大,危害重的典型案例,必须及时按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查处,震慑违法分子。

正阳县兽药饲料(动物产品)

检验监测中心

2013-12-19

推荐第2篇:联合打假工作汇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麟游县烟草专卖局

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自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密切协作,以创造良好卷烟市场经营环境为目标,全面深入开展卷烟市场整治工作。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达到了有效遏制涉烟违法活动的目的,辖区烟草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现对本阶段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治成果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谋划,多措并举推动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专项行动纵深开展,截止12月5日,县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3人\\次,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配合出动人员40人次;开展市场检查28次;累计查获各类涉烟违法案件3起(其中:无证经营案件3起、查扣各类涉案卷烟0.0252万支;涉案金额0.0789万余元;强制取缔无证户3户。

二、严密组织,全面清理,专项整治行动准备充分

为有效贯彻市局关于印发《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主要从辖区市场全面清理、建立联合整治协调机制、宣传教育工作等方面,扎实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并突出“四抓四到位”,有力推进了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

一是抓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县局迅速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调度实施行动的开展,制定了行动方案、倒计时表,为专项行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抓动员部署,确保方案执行到位。为积极响应市局专项整治行动的号召,我局及时召开了动员会,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宣贯、动员、部署和准备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下达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和倒计时安排,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执行到位。

三是抓宣传教育,确保宣传覆盖到位。我局召开了重点零售户“招呼”会,从零售户如何做到守法经营,吊销许可证的有关规定等方面对重点零售户进行宣传培训。同时,我们充分利用卷烟访销信息系统、《违规经营告诫书》等多种途径,进行覆盖全区零售户的宣传,确保宣传覆盖到位。

四是抓走访调查,确保线索收集到位。组织稽查人员开展前期实地走访工作,加强对重点对象和重点区域的重点走访调查,确定了要重点检查的卷烟经营户,以及重点物流货运部。对收集的涉烟线索进行认真的分析、排查,并按照违法性质、经营地域、经营规模和经营业态进行细化分类,建立详细档案,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信息保障。

三、零度容忍、突破难题,专项整治行动亮点突出

卷烟零售终端作为完成卷烟销售、达成消费、实现品牌价值的重要环节,对企业和品牌的扩张规模、增强品牌竞争力等具有

重大促进作用。我局围绕打造优质规范的标杆市场,按照工作进度安排,密切关注市场动态,注重工作创新,多错并举,进一步强化了卷烟零售终端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实效。

(一)重拳出击整治,酒店宾馆内售假网络初见端倪

为认真落实今年专卖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及时行动,在前期线索收集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采取非常规检查方式,连续开展了对名烟名酒店、娱乐场所的集中整治行动。一是安排人员暗访,确定重点检查的名单;二是采取片区交叉检查方式,并由主管领导亲自带队实施检查;三是采取错时检查,将检查时间放在酒店餐饮娱乐场所晚间经营的黄金时段进行;四是对每起案件都进行详细调查,掌握案件的来龙去脉。

(二)强化专销信息交流,建立持证户长效监管机制

我局辖区现有持证零售户351户,其中:月销量在800条以上有3户,有违规记录的2户。对于“大错不犯”的零售户,一次又一次的行政处罚对这些零售户而言已经缺乏了震慑,单靠刚性管理对他们的影响在减弱。整治中我们采取查处违法疏导制度,坚持事前预警告诫、事中纠正制止、事后教育规范,通过解释、规劝、警示、告诫、教育等手段,把涉烟违法经营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实现了整治“前移”,提高整治行动的层次和水平。

一是开展针对性重点查处。县局与客户服务部、稽查员与客户经理三个层次的专销信息交流,每天从营销方面反馈销售异常和涉嫌违规经营零售户情况,并在次日进行了有针对性重点检

查。行动开展以来,已开展集中整治行动28次,清查重点零售户59户。对查获的1户违规持证零售户,安排稽查小组加强与客户经理的交流,时时跟踪这些被查处的违规户的进货情况,进行复查和教育,促使他们守法经营,达到正常的进货水平。通过这段时期的整治,进一步规范了辖区零售终端市场秩序。

二是实行事先告知制度。在管理中我们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向无证户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向有违规记录的持证户发放《违规经营告诫书》,向重点户发放《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书》。由于实行前期引导、教育和宣传,在整治行动中未发生阻碍持证的情况。

(四)强化与职能部门协作,实现整治效果最大化

在卷烟市场整治协作机制基础上,县局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充分发挥联合打假整体执法效能。一是借助社会力量,确保监管的效果。县局与辖区内2个街道综治办签订《专项整治行动协作责任书》,借助三级联管工作平台,进一步强化烟草与综治办的联合协作,从法律法规宣传、日常市场检查、违法信息收集等方面借助综治力量。二是开展联合行动。我局针对不同情况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形成打假合力,优势互补。“区域是全县著名的餐饮娱乐地,针对这一区域烟酒店较多且生意红火、售假售私现象突出的特点,我局携手公安、工商、质监等开展联合检查,从而实现整治效果最大化。

四、查找不足,总结经验,扩大“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从前期行动开展情况来看,烟草市场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不仅要从源头上切断非法卷烟的供应渠道,也要注重抓好基础市场的日常监管。要在日常走访清查基础上锁定重点区域和对象,抓好无证户的取缔和规范的卷烟经营。我们将首先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整治卷烟无证零售户工作的复杂性和长期性,坚持教育和打击相结合,牢牢把握“依靠广大守法零售户,团结教育基本守法零售户,坚决打击非法零售户”的基本原则,把打击与防范、教育、管理、规范等工作紧密衔接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反复抓,抓反复。其次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无证经营和销售假冒走私卷烟的危害性和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同时,要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定期、不定期地对卷烟无证零售户进行事后监控,防其转入地下或死灰复燃。最后要注重对高档场所的检查和监控,注重各类违法活动新动向的收集。

五、下步工作打算

目前专项整治行动还在如火如荼的开展中,我局将认真总结和吸取前期专项整治行动中市场管理和案件查处的经验教训,积极探索新的零售终端市场整治办法,不断增强卷烟零售终端市场的控制力。

一是推广区域整治模式,把握涉烟违法经营案件新特点,着力零售终端监管,清理整顿市场不留死角。与相关职能部门紧密协作,通过深挖名烟名酒店、礼品回收店、酒店宾馆等涉烟案件的违法卷烟的源头,追查上线,切实做到治理一户,规范一片。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力度,深入开展“三级联管”工作,联合工商部门对零售户售假售私、无证经营户行为进行监控和法律法规宣传,提高零售户守法经营意识。通过综治部门深入社区的优势,采取摸排涉假烟店的假烟存放点予以查处,与铺面所有人联系收回铺面等措施,达到彻底取缔售假烟店的目标。

三是加强错时检查、交叉检查、节假日检查,提高频率组织各类针对性检查,防止餐饮娱乐类客户和普通零售户打时间差,利用夜间和节假日公开摆卖、出售假冒卷烟。

四是发挥机动中队的优势,对存在网络性质的案件进行深挖细查。通过建立“三不放过”信息网络体系(即对源头不查明不放过,对线索不查清不放过、对去向不查明不放过)克服查获案件就事论事,查一起结案一起的封闭式查处方式,增强经营案件的意识和能力,实现打假破网的突破。

麟游县烟草专卖局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推荐第3篇:联合打假工作汇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烟草专卖局

“***”卷烟零售终端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汇报

自“***”卷烟零售终端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与公安、综治等部门密切协作,以创造良好卷烟市场经营环境为目标,全面深入开展卷烟零售终端市场整治工作。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达到了有效遏制涉烟违法活动的目的,辖区烟草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现对本阶段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治成果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谋划,多措并举推动“***”纵深开展,截止8月11日,区局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综治、公安等部门配合出动人员40人次;开展市场检查28次;累计查获各类涉烟违法案件****起(其中:持证户违规经营案件***起、无证经营案件***起、违法运输存储案件***起;5万元以上案件***起),超进度完成目标任务,完成率已经达到50%;查扣各类涉案卷烟****万支;涉案金额****万余元;强制取缔无证户****户;1名涉案人员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户拟取缔涉假无证烟酒店中,3户转向经营,2户关门,9户未摆卖销售卷烟,取缔率达到100%,转向取缔率达21.4%。

二、严密组织,全面清理,“***”专项整治行动准备充分

为有效贯彻“***”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我局主要从辖区市场全面清理、建立联合整治协调机制、宣传教育工作等方面,扎实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并突出“四抓四到位”,有力推进了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

一是抓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区局迅速成立了“***”卷烟零售终端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调度实施行动的开展,制定了行动方案、倒计时表,为专项行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抓动员部署,确保方案执行到位。为积极响应市局“***”专项整治行动的号召,我局及时召开了动员会,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宣贯、动员、部署和准备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下达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和倒计时安排,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执行到位。

三是抓宣传教育,确保宣传覆盖到位。我局召开了“***”重点零售户“招呼”会,从零售户如何做到守法经营,吊销许可证的有关规定等方面对重点零售户进行宣传培训。同时,我们充分利用《烟草信息》、《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书》、《违规警告通知书》等多种途径,进行覆盖全区零售户的宣传,确保宣传覆盖到位。

四是抓走访调查,确保线索收集到位。组织稽查人员开

展前期实地走访工作,加强对重点对象和重点区域的重点走访调查,确定了要重点检查的****户卷烟经营户,以及****个重点物流货运部。对收集的涉烟线索进行认真的分析、排查,并按照违法性质、经营地域、经营规模和经营业态进行细化分类,建立详细档案,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信息保障。

三、零度容忍、突破难题,“***”专项整治行动亮点突出

卷烟零售终端作为完成卷烟销售、达成消费、实现品牌价值的重要环节,对企业和品牌的扩张规模、增强品牌竞争力等具有重大促进作用。我局围绕打造优质规范的标杆市场,按照工作进度安排,密切关注市场动态,注重工作创新,多错并举,进一步强化了卷烟零售终端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实效。

(一)重拳出击整治,酒店宾馆内售假网络初见端倪 为认真落实“*****”城区专卖副局长会议精神,我局及时行动,在前期线索收集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采取非常规检查方式,连续开展了对酒店餐饮娱乐场所的集中整治行动。一是安排人员暗访,确定重点检查的名单;二是采取中队交叉检查方式,并由局长、副局长亲自带队实施检查;三是采取错时检查,将检查时间放在酒店餐饮娱乐场所晚间经营的黄金时段进行;四是对每起案件都进行详细调查,掌握

案件的来龙去脉。行动中共查获11起酒店餐饮娱乐场所涉假案件,查获各类违法卷烟****条,涉案金额****万余元。

26日,我局查获****宾馆内涉假案件后,根据当事人的供述,收集到了涉及该案的相关酒店餐饮娱乐场所名单。当晚在市局的协调下,联合******局星夜出击,突击检查市内多个酒店餐饮娱乐场所,一举查获8起酒店餐饮娱乐场所涉假案件,拉开了全市针对酒店餐饮娱乐场所集专项整治的序幕。

****日我局再接再厉,为进一步扩大整治效果,再次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当晚在*****酒店查获江西籍人员李某涉假案件,查获涉假卷烟***条,价值****万余元。该案中还在其经营场所内查找到销售帐本,经统计李某在短短4个月时间内销售违法卷烟金额就高达****万余元。目前,李某已经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经初步摸排调查,酒店餐饮娱乐场所的涉假案件中,涉案人员中有多名来自****、*****,存在联系有团伙经营性质,售假网络初见端倪,我局现正在与公安机关密切协作,拟打掉这一售假网络。

(二)联合整治破难题,售假者主动接受调查处理 在售假案件处理过程中,涉假者不仅面临着货物的没收,且要付出高昂的罚款,所以涉案人员绝大多数不会前来接受调查处理,从而逃避打击。针对这一情况,我局密切与

****公安分局协作,共同深入分析,查找到破题的思路。最终通过“联合执法常态”机制的建立,通过充分发挥公安部门“打假”的作用,即抓住涉案人员假货可不要、但店铺不易找、租金不能丢的心理,通过公安打假网络严密监控涉假店铺。对售假经营者没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处理的就对其实行关门停业整顿措施,不接收处理,未受到教育,就不得重新开门营业。这一举措在整治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19户售假经营者都主动到我局接受调查处理。

7月22日,我局对存储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的卷烟零售户杨某处以******元罚款,并吊销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这是我局“***”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开出的第一张吊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罚单,也是在售假案件处理上即实施了罚款处罚,又予以吊证的典型案例。

(三)强化专销信息交流,建立持证户长效监管机制 我局辖区现有持证零售户****,其中:月销量在800条以上有****户,有违规记录的****户。对于“大错不犯”的零售户,一次又一次的行政处罚对这些零售户而言已经缺乏了震慑,单靠刚性管理对他们的影响在减弱。整治中我们采取查处违法疏导制度,坚持事前预警告诫、事中纠正制止、事后教育规范,通过解释、规劝、警示、告诫、教育等手段,把涉烟违法经营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实现了整治“前移”,提高整治行动的层次和水平。

一是开展针对性重点查处。区局与营销部、中队与营销片区、稽查小组与客户经理三个层次的专销信息交流,每天从营销方面反馈销售异常和涉嫌违规经营零售户情况,并在次日进行了有针对性重点检查。行动开展以来,已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次,清查重点零售户****户。对查获的****户违规持证零售户,安排稽查小组加强与客户经理的交流,时时跟踪这些被查处的违规户的进货情况,进行复查和教育,促使他们守法经营,达到正常的进货水平。通过这段时期的整治,进一步规范了辖区零售终端市场秩序。

二是实行事先告知制度。在管理中我们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向无证户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向有违规记录的持证户发放《违规警告通知书》,向重点户发放《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书》。由于实行前期引导、教育和宣传,在整治行动中未发生阻碍持证的情况。

三是违法案件曝光制度。对于在零售终端查处的违法经营案件,在《烟草信息》上予以公开披露,采取提醒、警示、告诫、引导等指导方式,对违法经营者产生警示作用。

(四)强化与职能部门协作,实现整治效果最大化 在卷烟市场整治协作机制基础上,区局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充分发挥联合打假整体执法效能。一是借助社会力量,确保监管的效果。区局与辖区内*****个街道综治办签订《专项整治行动协作责任书》,借助三级联管工作平台,进一步

强化烟草与综治办的联合协作,从法律法规宣传、日常市场检查、违法信息收集等方面借助综治力量。二是开展联合行动。我局针对不同情况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形成打假合力,优势互补。“******”区域是全市著名的餐饮娱乐地,针对这一区域烟酒店较多且生意红火、售假售私现象突出的特点,我局携手公安、综治、酒类专卖局等开展联合检查,从而实现整治效果最大化。

(五)注重线索经营,24小时内查获百万元非法卷烟 自“***”开展以来,我局积极行动,多方收集线索,深挖细查,共查获运输存储案件13起,查获各类违法卷烟*****条,涉案金额高达****万元。行动中我们重视对线索的经营,7月26日至27日,我局执法人员深入贯彻“***”行动精神,连续作战,奋战卷烟存储运输渠道,24小时内连续破获大案要案3起,查获****条卷烟,涉案金额高达****万元。

四、查找不足,总结经验,扩大“***”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从前期行动开展情况来看,卷烟零售终端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不仅要从源头上切断非法卷烟的供应渠道,也要注重抓好基础市场的日常监管。要在日常走访清查基础上锁定重点区域和对象,抓好无证户的取缔和规范的卷烟经营。我们将首先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整治卷烟无证零售

户工作的复杂性和长期性,坚持教育和打击相结合,牢牢把握“依靠广大守法零售户,团结教育基本守法零售户,坚决打击非法零售户”的基本原则,把打击与防范、教育、管理、规范等工作紧密衔接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反复抓,抓反复。其次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无证经营和销售假冒走私卷烟的危害性和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同时,要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定期、不定期地对卷烟无证零售户进行事后监控,防其转入地下或死灰复燃。最后要注重对高档场所的检查和监控,注重各类违法活动新动向的收集。

五、下步工作打算

目前“***”专项整治行动还在如火如荼的开展中,我局将认真总结和吸取前期专项整治行动中市场管理和案件查处的经验教训,积极探索新的零售终端市场整治办法,不断增强卷烟零售终端市场的控制力。

一是推广*****区域整治模式,把握涉烟违法经营案件新特点,着力零售终端监管,清理整顿市场不留死角。与相关职能部门紧密协作,通过深挖名烟名酒店、礼品回收店、酒店宾馆等涉烟案件的违法卷烟的源头,追查上线,切实做到治理一户,规范一片。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力度,深入开展“三级联管”工作,联合综治办对零售户售假售私、无证经营户行为进行监控和法律法规宣传,提高零售户守法经营意识。通过综治部门深

入社区的优势,采取摸排涉假烟店的假烟存放点予以查处,与铺面所有人联系收回铺面等措施,达到彻底取缔售假烟店的目标。

三是加强错时检查、交叉检查、节假日检查,提高频率组织各类针对性检查,防止餐饮娱乐类客户和普通零售户打时间差,利用夜间和节假日公开摆卖、出售假冒卷烟。

四是发挥机动中队的优势,对存在网络性质的案件进行深挖细查。通过建立“三不放过”信息网络体系(即对源头不查明不放过,对线索不查清不放过、对去向不查明不放过)克服查获案件就事论事,查一起结案一起的封闭式查处方式,增强经营案件的意识和能力,实现打假破网的突破。

***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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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4篇:兽药饲料专项整治方案

酒泉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兽药饲料安全整治工作内容

一、兽药饲料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的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不具备经营资格的。

检查兽药经营许可证。依据《兽药管理条例》,检查全市所有兽药经营门点的兽药经营许可证。依据《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检查全市所有的饲料经营门点,有无经营许可证。对没有证照的,依法取缔。

2、生产销售农业部明令禁止销售、过期失效、标签不合格兽药和饲料产品的。

检查兽药经营门点经营行为。有无经销农业部明令禁止销售和查处的盐酸克仑特罗(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兽药和含有利巴韦林成分的兽药的行为。有无经营预防用生物制品和神经类药品的行为,有无经销猪繁殖与呼吸障碍综合症假疫苗的。

检查兽药外包装标签、内包装标签和说明书。重点是检查外包装标签上的兽用标识、兽药名称、主要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与主治)、用法与用量、含量/包装规格、批准文号、生产企业信息等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准确,有无虚假和夸大成分,是否印有带宣传、广告色彩的文字和标识。

要按照农业部《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检查饲料中有无添加蛋白精(三聚氰胺、羟甲基羧基氮)违禁成分的行为。依据《饲料标签》(GB 10648-1999)规定,主要检查饲料标签上的饲料名称、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原料组成、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等信息否齐全,饲料标签是否与包装物分离,文字、符号、图形是否清晰醒目,是否使用规范的汉字等相关内容。

3、检查兽药经营点进货销售登记情况。检查兽药经营点的兽药购入验收、储藏保管、使用核对等管理制度。检查销售记录,销售记录记载产品名称、产品批号、产品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收货单位和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的情况。

三、工作措施。

1、突击检查整治。由县(市、区)畜牧执法部门派执法人员组成兽药饲料和动物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组,采取查进货台帐、查货架柜台、查库房和问经营情况的办法,对兽药饲料经营门点和动物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场点进行突击检查。

2、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各县(市、区)要将假冒伪劣兽药和饲料专项整治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职责。在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做到常抓不懈,加强日常监管,彻底根除假冒伪劣兽药的危害。

3、排查与举报相结合,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窝点。要加强对兽药、

饲料生产和销售企业的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制假售假窝点,要坚决予以捣毁。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调动群众积极参与兽药打假的活动。

4、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要对县(市、区)兽药、饲料经营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逐一登记造册。要积极推动台帐制度,实行可追溯管理,发现违法线索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超范围经营的要限期整改,对无证(照)经营的要坚决取缔。要从兽药标签检查入手,将假冒伪劣兽药清理出农资市场。

5、加大抽查力度,确保质量安全。在做好例行抽查的同时,要不定期进行兽药质量抽检,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要特别重视对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兽药的监控,一经发现,要及时查处。

6、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等手段,设立专题栏目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假劣兽药的危害,增强养殖农户畜禽产品安全质量意识,提高广大农民科学用药水平,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及时曝光一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兽药,特别是国家禁用兽药的单位和个人,引导、警示和教育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自觉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真正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酒泉市畜牧服务中心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二日

推荐第5篇: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农业部颁布的《2010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要求,在继续深入落实2009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任务的基础上,以加强饲料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为抓手,以饲料原料监管和打击非法添加行为为重点,通过\"抓规范,促执法,打禁药\",进一步净化饲料市场,提高执法水平,确保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对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饲料产品中瘦肉精等兴奋剂类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铅,砷等重金属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提高饲料执法能力。组织开展饲料法规标准宣贯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建立健全检验检疫联动,检打联动,产销联动等执法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对市县级饲料质检机构开展巡查,推动提高监测工作质量。

(二)规范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严格饲料行政许可工作,提高饲料生产企业准入门槛,淘汰条件简陋,管理混乱的饲料企业。对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跟踪检查,强化获证企业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对饲料经营市场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查扣销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产品,查封取缔生产经营\"三无\"产品的企业。

(三)严打违禁添加行为。针对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等主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扩大监测范围,及时查处发现的问题。对《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高铜,高锌等超量添加行为打击力度。加强对养殖户的抽检和巡查,强化活畜产地检验检疫联动,加大对养殖户的普法宣传和教育,提高质量安全意识,指导科学选择和使用饲料产品。

(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完善违法添加瘦肉精等突发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物(来源:好范文 http://www.daodoc.com/)资储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健全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联动处置机制。针对瘦肉精类似物,含氮聚合物等潜在安全问题,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方法研究,安全评价试验和摸底排查监测,做好技术储备。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月1日-2月底)

在全省范围内部署2010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各地按照我局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2010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11月底)

1。开展检验监测,强化检打联动。各地要继续以饲料原料,饲料产品为重点,认真组织完成我局下达的饲料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市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本辖区内饲料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承担任务的质检机构要及时向省局通报监测结果。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和通报。

2。开展监督检查,强化督促整改。我局将继续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蛋白原料获证生产企业,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获证生产企业现场跟踪检查。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要求,跟踪督促整改,严肃处理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严厉查处\"三无\"产品及其生产企业。

3。开展法规培训,强化守法意识。各地要针对监督执法人员,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养殖场户,分类制定培训方案,全面开展法规知识培训。要通过全面深入的培训活动,提高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三)验收总结阶段(12月)

全面总结2009-2010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的成效,将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制度化,日常化。

五,重大活动安排

(一)3月,开展《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宣贯培训,组织获证企业年检备案。

(二)3—4月,组织开展50家蛋白原料重点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

(三)4—5月,组织开展全省饲料标签大检查,查处\"三无\"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

(四)6月,召开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全省饲料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和成效,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五)7—8月,组织开展50家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

(六)9—10月,组织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修正案)及配套法规标准宣贯培训。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力量,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和跟踪指导,确保

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细化工作任务

各市县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实现各项工作目标。

(三)加强沟通交流

各市县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从2010年3月开始,每月10日和25日前要向

省畜牧兽医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查处情况和量化指标,及时反映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及时处置。

(四)强化联动整治

各市县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围绕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协调和联动,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突出成效。

推荐第6篇:饲料专项整治总结[材料]

大宁县畜牧兽医局

饲 料 专 项 整 治 总 结

今年以来,我局结合“执法年活动”要求,贯彻落实《饲料添加剂和饲料管理条例》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监管为核心,全面提升安全水平。加强饲料质量监管力度,确保饲料质量安全,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 明确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方案,成立了领导组,各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监管职责和工作重点加强饲料监管。

二、积极开展饲料整治活动

我局执法人员对全县的饲料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对两家兽药经营门市,30家动物养殖场都进行了排查,截止目前共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电视专栏报道5次,查处过期饲料价值500元,已对其进行处理,通过检查活动,净化了我县饲料兽药市场秩序,提高了广大饲料兽药经营户、畜禽养殖户的用药安全意识。

三、加强专项整治监督,规范饲料流通环节的管理 采取以专业检查为主,联合集中检查为辅的办法,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监管为核心,对“三无饲料”的经

营户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为了加强对经营户的监管,我局执法人员经常对全县范围内的饲料经营门市进行巡查。一是给每位经营户发放饲料就业及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并要求按照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二是经常查看门市内有无过期、变质饲料,重点检查有无添加使用违禁药品。

通过饲料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经营户的法律意识,确保我县的饲料质量安全,同时,为我们以后的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今后工作中我们会进一步加强对饲料产品的监管。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推荐第7篇: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009年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009年03月28日 星期六 下午 07:10

为进一步促进饲料业发展和保证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巩固 2008 年饲料专项整治成果,我部决定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颁布实施 10 周年为契机,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 “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 —— 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 ” (以下简称 “ 饲料执法年 ” )行动,即 2009 年饲料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安全、促发展为总目标,以规范饲料企业生产经营,查处在饲料中添加和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为重点,以抓法制、抓监管、抓源头、抓基础为手段,着力强化饲料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提高饲料基础支撑能力,加快推进我国由饲料大国向饲料强国转变,全面促进饲料行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饲料质量水平稳定提高,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 2 个百分点;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有效防范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 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 ; 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二)重点单位: 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

(三)重点区域: 蛋白饲料原料主产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四、整治任务

(一)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品、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

(三)扩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

(四)提高饲料行政许可门槛,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 “ 三无 ” 饲料生产企业。

五、总体要求

(一)统一组织,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抽调得力骨干, 切实落实活动方案,将职责任务 层层分解到省、地、县的具体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各级饲料畜牧管理部门要派出督导组,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及时进行督导检查。

(二)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根据总体方案,制定本地区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交流,及时报送信息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从 2009 年 2 月开始,每月 15 日和 30 日前要向 “ 饲料执法年 ”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查处情况和量化指标,及时反映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及时处置。

(四)加强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围绕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协调,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突出成效。

六、工作安排

“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 —— 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 ” 活动总体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 2 月 10 日 -2 月底)

1.2009 年 2 月中旬,召开 “ 饲料执法年 ” 活动启动仪式,成立全国 “ 饲料执法年 ”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2.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畜牧饲料管理部门成立 “ 饲料执法年 ” 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要求各地于 2009 年 2 月 18 日 前将活动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农业部畜牧业司。

(二)集中整治阶段( 3 月 1 日 -11 月底)

1.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009 年全年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检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料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省级饲料管理和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加大检测频度和覆盖面,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对饲料生产企业及养殖场(户)进行重点检查,对各省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农业部每季度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 “ 饲料执法年 ” 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3.举办饲料执法培训班,提高执法水平。

4 月至 6 月,由农业部分南北片先后举办两次饲料执法培训班;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市县两级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4.召开中期总结促进会,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

7 月,组织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经验,查找不足,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要求完成全年各项任务。

5.举办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

9 月,在全国范围开展以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宣传月活动。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一方面通过对曝光的案例进行报道,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等对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总结表彰阶段( 12 月)

召开 “ 饲料执法年 ” 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经验,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2009 年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列表

阶 段

时 间

工作名称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和目标

第一阶段

2 月 10 日 -2 月底

启动部署

召开 “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 — 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 ” 活动启动仪式,成立全国 “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 — 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 ”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2 月 10 日 - 2 月 18 日

各地制定工作方案

各地成立 “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 — 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 ” 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要求各地于 2009 年 2 月 18 日前 将方案、进度及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农业部畜牧业司。

2 月 18 日 -2 月底

开展自查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辖区企业开展自查。

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蛋白饲料原料主产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第二阶段

3 月 1 日 -11 月底

开展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监测。

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组织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加大检测频度和覆盖面,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 月 1 日 -11 月底

督导检查

农业部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 “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 — 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 ” 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

农业部每季度督导一次,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4 月 -6 月

召开饲料执法培训班

4 月,农业部分南北片先后举办两次饲料执法培训班;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市县两级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在全国范围内培养一批能执法、敢执法、会执法的基层管理人员,全面提高饲料执法能力。

7 月

召开整治中期总结

组织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

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和目标,推动执法年活动向纵深发展。

9 月

饲料执法宣传月

在全国范围开展以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

一方面要及时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引导,全面反映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在保障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阶段

12 月

总结提高

召开 “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 — 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 ” 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问题,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推荐第8篇: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10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

红安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2010年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悉心关心下,我们紧紧围绕《黄冈市农业局农资打假工作责任状》要求,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为主线,切实履行农业行政执法职能,基本上实现了“三不四有五满意”的目标,即非法农资不上市、假劣农资不下田、农民利益不受损,经营条件有明显改善、经营秩序有明显好转、监管能力有明显进步、执法形象有明显提升、让企业满意、经营户满意、群众满意、政府满 意、社会满意。

据统计,今年全县共审验《经营不再分装小包装种子资格审查表》、《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上岗证》等证件960份;新发放证照41份;全县完成了两次拉网式大检查,完成了主要农资产品及其标签登记工作;市场检查中共抽样监测各类农资产品128份,其中种子88份,农药22份,肥料18份,蚊香等卫生杀虫剂26份;共立案查处农业违法案件123起;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61份,没收或证据登记保存有问题的种子14000公斤,农药106件,肥料27吨,有效地遏制了农资生产、经营中的制假售假行为,净化了红安农资市场;共调处“丰源优272种子恶苗病”、“两优17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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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成苗率低”“两优培九”、“G优802”稻种高温结实率低,等种子纠纷27起,有效的化解了矛盾,从而减少和杜绝了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引发农民群众集体上访事件,维护了农资市场稳定,确保了农资打假工作的有序开展。我们的主要作法与体会是:

一、建立健全体系,确保农资打假工作顺利开展

农资打假工作是我们贯穿全年的中心工作。今年开春,我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统一了思想,我们认识到:农资打假不仅是履行职能,提升农业执法形象的需要,而且是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的现实体现。我们做到了:一是制定了《2010年农资打假工作实施方案》和《岗位目标责任状》,仅为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就以农业局名义制发了三份专题文件;从而达到了工作方向清,目标明。二是队员实现了明确分工,我们按职责和范围把17名队员分成“两队一组”即农村执法中队、城区执法中队和重案领导小组,从而做到了人有事做,事有人做。三是在农资打假的保障措施上,与执法人员签订了责任状,印发了《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与农资经营户签订《农业投入品诚信经营承诺书》,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目标明确、部署科学、责任具体,为农资打假工作及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二、加强舆论宣传,鼓造农资打假的声势

为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我们结合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采取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利用电视和宣传车,向广大农民群众特别是农资生产、经营户讲明农资打假工作的目的和要求,以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二是利用“3•15”在县城“中百仓储”门前和种子公司门前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将有关法律知识教给广大群众,以提高他们辨别假劣的能力,增强自保护意识;三是利用新闻媒体的特殊效应作用,让记者对每次农资打假活动跟踪报道,对典型案件进行电视曝光。今年,我们就落实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电视宣传报道4次,举办咨询活动6次,参加宣传咨询的执法人员和领导60多人,接受咨询的人员达700多人。还出动宣传车辆12台次,悬挂横幅20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00多份。由于宣传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而且扎实到位,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使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得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成效

根据我县农资市场情况,在实际监管工作中,我们一方面坚持人性化执法,以服务、引导、教育为主,在市场监管中尽量做到“多沟通、少摩擦、多教育、少罚款”。年初就全面组织农资经营户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引导他们诚信守法经营,倡导行业自律,共同规范农资市场;另一方面,

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加强市场巡查,按照《2010年农资打假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有的放矢,分步推进,力保打假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一是加强对农资批发商的监督管理,抓好源头治理。我们组织了14名执法人员,对城区13家农资批发大户从农资品种、标签登记备案,提供质量鉴定报告到经营档案规范等方面进行了大检查。对所有的两系杂交水稻种及新品种全部实行预留存样,并在高桥镇长丰村具体落实了14个水稻品种的大田正季种植鉴定。二是加强乡村基层农资市场管理。我们重点审查农资经营户的经营资质,检查其经营档案;注重了八里镇、上新集镇、七里坪镇和永佳河镇等边缘乡镇的农资经营户,对他们经营的棉花、水稻、西瓜种子,地下害虫杀虫剂、硼肥进行了标签登记和质量抽检。三是加大农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通过市场检查和群众举报,积极查处种子、农药、肥料等违法案件,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我们充分利用种子正季鉴定结果,重点查处劣质种子案件,与县公安局联合对“D优781”、“中优207”等劣质种子案从严查处,对有影响的案件,由点到面,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今年我们市场抽检 “绵Ⅱ优838”等三个品种种子质量不合格,我们在立案查处的同时,通过县政府分管农业的领导,在全县农业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达到了乡镇干部和乡村经营户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封存种子,各地农民拒绝购买这三个品种的良好效果;除草

剂“农达”在我县使用量大,不合法标签的“农达”产品鱼目混珠,我们便与工商部门联合出击,通过部门的配合,使我们开展的“春季除草剂专项整治”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复合肥在我县市场上品种多,经销商送回到家的多,边缘乡镇劣质肥料充斥市场,我们从购买肥料的农民入手,通过品种登记,质量抽查先后查出了“缤纷牌”等三个品牌的五种肥料质量不合格。我们不仅责诚经销户以优质肥换回农民购买的劣质肥,还进行了严肃的处罚,受到了农民朋友的普遍欢迎。四是加强农资使用纠纷的调解和处理。我们研究制定了《农资质量纠纷应急预案》,组建了田间现场鉴定专家鉴定小组,针对我县早杂、中杂及除草剂产品使用纠纷增多的趋势,我们明确了专班人员,做到了及时妥善处理,

六、七月份,“两优培九”和“培两优3076”由于稻瘟病影响造成部分农民种植大田减收,因而引发种子纠纷。我们出动人力、花财力,请省市专家进行田间鉴定,还种子经营商的清白,也得到了农民的理解,把这一群体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通过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我县农资打假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有效地促进了我县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和管理观念的改变,净化了经安农资市场,提高了农资产品整体质量,为保护农业生产安全,促进红安农业发展做了一定的工作,得到了领导和社会的好评,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仍然相差甚远。

我们仍有两个方面存在不足:一是农资专项治理经费及其他保障不足,或多或少存在工作效率不高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二是农资打假行业信息交流欠畅,缺乏区域联合部门联动,共同整治的工作机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不断开创农资打假工作的新局面。

2011年工作计划

一、开展农资经营人员培训,严格农业行政许可审批管理;

二、开展农资打假扶优活动,搞好农资市场诚信建设;

三、突出大案要案查处,争取农资打假再上台阶。

推荐第9篇: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一、会议认为,全区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良好,专项整治工作汇报。一是盟市领导普遍重视。各盟市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乌海、呼伦贝尔、通辽等市还召开了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各盟市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紧密结合,安监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联合作战,共同推进两项工作深入开展。如,鄂尔多斯市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由国土资源局牵头,安监等部门配合,结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工作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再如,赤峰市在全市范围内划定21个重点矿区,推进资源整合,促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是大部分盟市行动迅速,制定并印发了实施方案,分解了任务,明确了责任,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排查工作,清理拟关闭企业名单,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呼和浩特市、乌海市、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已公布第一批关闭名单。通辽市、包头市已经提出拟关闭企业名单,待政府公告后实施关闭。

二、会议指出,目前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还存在三个突出问题。一是个别地方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方案迟迟没有制定印发,任务不落实,责任不明确,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缓慢;二是个别地方打击非法开采行为的力度不够,致使很多非法开采行为得不到取缔和制止,给专项整治工作带来不良影响;三是个别地方监管不到位,对边建边采、以采代探的违法行为惩处不力,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期间,事故高发。

三、会议要求,下一步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提高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统一思想,统一步骤,采取得力有效措施,确保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任务的完成;二要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严厉打击盗采和以采代探、超层越界等非法开采行为。此项工作应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及时沟通有关情况,对盗采和非法开采的矿山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三要严格执行关闭程序和标准,按照内政办发

推荐第10篇: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一、会议认为,全区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良好。一是盟市领导普遍重视。各盟市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乌海、呼伦贝尔、通辽等市还召开了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各盟市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紧密结合,安监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联合作战,共同推进两项工作深入开展。如,鄂尔多斯市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由国土资源局牵头,安监等部门配合,结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工作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再如,赤峰市在全市范围内划定21个重点矿区,推进资源整合,促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是大部分盟市行动迅速,制定并印发了实施方案,分解了任务,明确了责任,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排查工作,清理拟关闭企业名单,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呼和浩特市、乌海市、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已公布第一批关闭名单。通辽市、包头市已经提出拟关闭企业名单,待政府公告后实施关闭。

二、会议指出,目前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还存在三个突出问题。一是个别地方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方案迟迟没有制定印发,任务不落实,责任不明确,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缓慢;二是个别地方打击非法开采行为的力度不够,致使很多非法开采行为得不到取缔和制止,给专项整治工作带来不良影响;三是个别地方监管不到位,对边建边采、以采代探的违法行为惩处不力,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期间,事故高发。

三、会议要求,下一步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提高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统一思想,统一步骤,采取得力有效措施,确保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任务的完成;二要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严厉打击盗采和以采代探、超层越界等非法开采行为。此项工作应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及时沟通有关情况,对盗采和非法开采的矿山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三要严格执行关闭程序和标准,按照内政办发〔XX〕85号、内政办发电〔XX〕48号文件的要求,各盟市、旗县人民政府在主要媒体上公告关闭取缔企业名单后,国土资源、安监、工商管理等有关部门注销相应的有关证照,公安部门停止火工品供应,电力部门停止电力供应,当地政府要组织恢复被关闭企业的矿区地貌、遣散从业人员。各督查组将于10下旬至11月中旬组织验收,严格按上述标准执行;四要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

作进展缓慢的个别盟市,各督查组要按照分工和工作需要,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尽快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保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网吧整治工作的领导,保证网吧整治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霍山县成立了网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网吧整治工作,组织学习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六安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六安市文化局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分析网吧存在的主要问题,认清网吧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霍山县文化局对网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起草制定了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了网吧整治工作的重点,明确了网吧整治工作的目标,并上报县委、县政府以两办名义下发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有关乡镇执行。在整治过程中,主要领导多次参加整治小组会议,布署整治工作,领导多次带队深入网吧经营场所检查网吧经营活动,强调网吧整治工作不能走过场,要依法行政,查出的问题,该罚的罚,该停的停,该吊销《许可证》的吊证,确实规范网吧经营秩序。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在网吧整治过程中,我局加大了网吧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在3月网吧整治初期就向各经营业主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行加强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在电视上公布了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播放了宣传标语,公告了《加强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统一为网吧经营场所制做张贴了“未成年人不得入内”标识牌,提醒经营业主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警诫未成年人不要进行网吧经营场所;多次召开了网吧经营业主会议。组织经营业主学习了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上级业务部门对网吧管理的有关通知精神,指出了网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网吧规范经营的要求。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向县政府建议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有文化、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和电信、移动等电信部门组成的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召开了协调会议,并要求在整治工作中要互通情报,相互配合。5个月来,我局共接到群众举报12起,接到工商部门移交案件9件,公安部门互通的情况通报4起。我局通报给工商部门无证经营情况3起,通报给电信部门对停业整顿要求暂停接入服务函件5件。根据各部门的职责,我局对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营业的网吧进行了查处,公安机关对涉及互联网信息安全、未实行实名上网的网吧进行了检查,工商部门取缔了无证经营的黑网吧,电信部门对停业整顿的网吧给予了暂停接入服务。

四、突出重点、严格执法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把解决接纳未成年人

、超时营业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作为工作重点,从3月18日开始,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法,不间断地对全县网吧进行了检查,有时在早上5时,有时在晚上12时以后,有时在中午、下午下班之后、有时在周未,重点对接纳未成年人、超时营业、无证经营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258人次,检查网吧经营场所458家次,行政处罚18家次,其中:罚款13家次,停业整顿5家,处罚金额5000元。另外工商部门取缔无证经营网吧2家,是历年来网吧整治处罚力度最大的一次。

五、长效管理、巩固成果

为巩固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网吧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在暂停审批新的网吧的同时,坚持一手抓整顿,一手抓提高的网吧整治工作方针,与网吧经营业主签订了经营管理责任状,配合共青团、学校等单位开展告别网吧学生联合签名活动,积极向财政部门要求在罚没款中解决一定的举报奖励经费,积极探索网吧长效管理机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个月的网吧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到达了预期目标,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

1、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效果难于巩固,由于全县网吧经营业主法律法规素质不高,依法经营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加之受经济利益的诱惑,专项整治过后,网吧超时营业,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经营现象有可能抬头。

2、少数网吧存在安全隐患,受场所制约,县城约有4家网吧安全出口通道窄小。有个别网吧楼梯私自安装推拉门,导致出口通道不畅,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3、网吧卸载监控软件现象严重,根据省市文化部门的部署,去年,我县统一安装了网吧监控软件。网吧监控软件的安装,加强了我局对网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力度。个别网吧为逃避监管,私自卸载网吧监控软件,给网吧管理工作带来不便。

4、学校管理工作滞后,国务院规定禁止中小学生进入网吧,学生只能进入学校内部的微机房上网学习娱乐。而学校电脑等上网设备不够完备,不能满足广大学生的上网学习娱乐需要,导致部分学生走向网吧,沉迷于网络游戏。

规范网吧经营秩序,加强网吧管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局将在今后的网吧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网吧经营业主的培训,提高网吧经营业主依法经营意识。继续加大对网吧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网吧的经营秩序。积极配合学校和共青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使学生自觉远离网吧,保护

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巩固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促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

第11篇:某市饲料专项整治情况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监管为核心,全面提升饲料安全水平。加强饲料质量监管力度,确保饲料质量安全。现将饲料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方案,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

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监管职责和工作重点,加强饲料经营监管。

二、积极开展饲料整治活动

我局饲料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全市饲料经营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前三季度全市兽药饲料监察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对全市48个兽药经营门店,25个动物养殖场,7个动物诊疗机构展开了拉网式检查,截止目前共印发宣传资料1800份,查处经营违法饲料案件1件,货值10000元并对其处以5000元的罚款。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企业1家。通过检查活动,净化了我市饲料兽药市场秩序,提高了广大兽药经营户、畜禽养殖户的用药安全意识。

三、加强专项整治监督,规范饲料流通环节的管理

采取以专业检查为主,联合集中检查为辅的办法,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监管为核心,对经销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如标签标准、卫生标准等)的经营户依法追究责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从7月1日到9月25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80人次,查处违法违规饲料3500公斤,货值18000元,挽回经济损失7万无。

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为了加强对经营户的监管我局要求执法人员经常对全市的饲料经营门店进行巡查。一是给每位经营户发放饲料经营及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并要求他们按照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二是经常查看经营门店内有无过期、变质的饲料,重点检查有无添加使用违规违禁药品。

五、加大抽检力度,重点打击违规药品

我局每年对全市所有经营门店进行抽样检查,杜绝在我市范围内出现添加违规违禁药品。几年来我局坚持每年两次的抽样检查,这不仅是对我们执法人员执法工作的一个检查也是对经营户的一个督促,对检查出问题的经营户我们绝不手软,坚决查处。通过我们的努力,我市饲料经营门店的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进一步加强对各类饲料产品的监督抽查工作,营造竞争有序的、规范的饲料市场秩序,确保我市的饲料质量安全。

**市畜牧局 2008年10月14日

第12篇:云南省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009年云南省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饲料业稳定健康发展,保障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巩固2008年饲料专项整治成果,根据农业部有关要求,2009年我厅决定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为契机,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以下简称“饲料执法年”)行动,即2009年饲料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安全、促发展为总目标,以规范饲料企业生产经营,查处在饲料中添加和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为重点,以抓法制、抓监管、抓源头、抓基础为手段,着力强化饲料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提高饲料基础支撑能力,全面促进饲料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饲料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有效防范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二)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

(三)重点区域:饲料原料生产企业,饲料原料及饲料产品批发、集散地,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安全隐患大、问题突出的地区。

四、整治任务

(一)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品、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

(三)扩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

(四)提高饲料行政许可门槛,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

五、总体要求

(一)统一组织,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抽调得力骨干,切实落实行动方案,将职责任务层层分解到州(市)、县的具体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派出督导组,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及时进行督导检查。

(二)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根据总体方案,制定本地区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交流,及时报送信息

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从2009年2月开始,每月14日和28日分两次向省农业厅“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内容包括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查处情况和量化指标,及时反映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及时处置。

(四)加强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围绕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协调,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突出成效。

六、工作安排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体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2月20日-3月10日)

1.2009年2月,根据农业部有关要求,制定我省饲料执法年总体实施方案。

2.2009年3月,召开“饲料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成立全省“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3.各州市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成立“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要求各州市于2009年3月10日前将活动领导小组名单上报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0日-11月底)

1.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009年全年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检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各州市饲料管理和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对饲料生产企业及养殖场(户)进行重点检查,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省农业厅每季度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饲料执法年”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各州市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3.举办中期总结暨饲料执法培训班,提高执法水平。7月,组织各州市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经验,查找不足,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要求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并组织对州市(县)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4.举办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9月,开展以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宣传月活动。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一方面通过对曝光的案例进行报道,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等对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

召开“饲料执法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经验,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附:

云南省饲料专项整治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张泽军 省农业厅副厅长、省畜牧局局长

副组长 徐祖林 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处长

成员 马兴跃 省草山饲料工作站站长

宋学林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张思东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张存焕 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副处长

王文惠 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

赵梦莹 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

高婷婷 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徐祖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009年云南省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安排表

阶 段时 间工作名称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目标

第一阶段2月20日-3月初启动部署成立全省“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3月1日-3月10日各地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全省“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各地成立“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要求各州市于2009年3月10日前将方案、进度及领导小组名单上报省农业厅。

3月10日-3月15开展自查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辖区企业开展自查。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饲料原料生产企业,饲料原料及饲料产品批发、集散地,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安全隐患大、问题突出的地区。

第二阶段3月15日-11月底开展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各地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州市饲料管理部门要组织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月15日-11月底督导检查省农业厅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农业厅每季度督导一次,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7月举办中期总结暨饲料执法培训班组织各州市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经验,查找不足。并组织对州市(县)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执法水平。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要求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并在全省范围内培养一批能执法、敢执法、会执法的基层管理人员,提高饲料执法能力。

9月饲料执法宣传月在全省开展以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一方面及时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引导,全面反映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在保障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阶段12月总结提高召开“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问题,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第13篇:各类证书打假专项整治承诺书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各类证书打假专项

整治承诺书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凡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的,自愿接受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并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 (手印)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2015年12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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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绛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

为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绛县城镇三项集中整治工作的要求,绛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7月份起对全县餐馆.早、夜市餐饮流动摊点进行了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320余人次,检查饭店224户,早点20户.夜市摊点70户,发放《流动摊点食品安全承诺书》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300余份,为广大从业人员减免体检费2000余元。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成立了领导组,召开了动员会,要求全体执法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对这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中心任务,树立全局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要周密部署,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这次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二、强化培训,提高素质

为了保障这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我们对一线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组织学习了相关法律适用条款,重点对《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讲解,使卫生监督员掌握了工作要点和法律依据,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法律保证。

三、加大力度,集中整治

在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中,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重点对证照不齐全,无证经营,索证索票管理不规范,餐具消毒不严格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餐饮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整治,绝大多数餐饮单位都达到了证照齐全,消毒制度健全,消毒设施完好,操作程序规范,有防蝇、防鼠、防尘、防潮设施。

由于早、夜餐饮市摊点数量多,分布广,流动性大,各摊点普遍存在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不高,个人卫生意识差,环境卫生差等因素,整治难度较大,为实现预期整治目标,我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早出晚归,早上六点上班,晚上

11点下班.针对存在问题,向经营户发放《流动摊点食品安全承诺书》,要求经营人员增强个人卫生意识,着工作服上岗,不留长指甲、长头发,不佩戴首饰,对餐具消毒不到位的经营户限期改正,要求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包装纸或包装袋。

通过检查,一是摸清了夜市摊点底数,做到底数清楚,目标明确;二是摊点基本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业主做出了食品安全承诺,无健康合格证明的要经过健康检查,并责令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三是各夜市摊点基本做到从业人员着装统一,车灶干净,按位摆放,垃圾进筐,污水进桶。

在这次监督检查工作中,全体卫生监督员在执法过程中统一着装、文明用语、亮证监督,做到了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树立了卫生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通过专项整治,规范了从业户经营行为,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第15篇:房地产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根据 国土资函[] 号文件,关于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我局对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进行了专项清理整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深入宣传,确保清理整顿工作有序开展

(一)认真部署。对清理整顿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我局立即主持召开了由各县局、市区分局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清理整顿工作动员大会,强调了专项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各有关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措施,切实做好房地产用地专项整顿工作。同时,印发了《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国土资函〔 〕 号),对专项整顿工作的工作目标、要求、内容、范围、方法和步骤等作了明确部署,保证了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成立机构。我局成立了分管局长为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专项整顿工作。各县局、分局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上下形成了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搞好培训和宣传。一是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保证省政府关于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二是做好对广大群众的宣传,使之充分认识此次

专项整顿工作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提高参与清理整顿工作的积极性,自觉地对房地产开发商的用地行为进行监督,对不合法的房地产用地进行举报;三是做好对房地产商和房屋产权单位的宣传,使之明晓意义,掌握政策,做到主动申报,积极配合。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在全市营造出一个理解、支持、参与和促进房地产开发用地专项整顿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措施,严格把关,依法处理各类违法用地

一些违法用地由于前后时间跨度长,因此,我们本着既考虑历史,又严格执行政策的原则,对不同时期、不同性质、不同用途的房地产违法用地及交易行为进行了依法处置。我局根据违法占用土地的用途、位置的差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分别进行处罚,并通过采取降低完善手续门槛、加强督促检查等措施,提高了违法占地案件处理效率。

三、建章立制,规范市场,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市不断强化土地法制建设,依法加强城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管理,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坚决制止土地非法转让和房地产非法交易,保障了房地产开发和城乡各项建设用地的需求,逐步建立起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进一步健全土地市场管理制度。对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地价管理、优化企业投资用地环境、严格规范土地审批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规范,切实加大了土地市场管理的力度。

(二)对土地使用审批实行集中统一办理。市国土资源局增派人数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土地登记发证和受理土地征用、出让、转让等业务,实行受理和办理业务相分离,规定了办理时限,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另外,还开通了行风热线,增强了社会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有效监督。

(三)加大招标拍卖土地力度。严格控制协议出让土地的范围,对商业、旅游、娱乐、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全部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四)认真做好土地储备工作。市及各市区都成立了土地储备中心,积极稳妥地开展了土地储备工作,为强化管理土地一级市场打好基础。

国土资源局

月 日

第16篇: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东港镇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2007年8月)

按照省、市、区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计划,自2006年11月起,我镇成立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化工企业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技术质量、人员资质、土地、能耗、项目审核和工商登记等八大产业准入要求着手进行了大量调查,并就我镇化工企业的整治方向和目标进行了明确。

一、全镇化工企业的现状

通过调查,明确全镇现有各类化工生产企业117家,占全镇生产企业的18%,化工流通企业49家;其中500万元以上40家,200—500万元22家,200万元以下55家。2006年,化工生产企业实现销售48.8亿元,占全镇工业经济总量的49%。

从行业自身的角度来看,化工企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生产技术的多样性、多变性和综合性。化工产品品种繁多,每一种产品的生产不仅需要一种至几种特定的技术,而且原料来源多种多样,工艺流程也各不相同。二是具有原料利用的综合性。化工企业的生产是化学反应,在生产一种产品的同时,往往会产生多种联产品和副产品,而这些联产品和副产品大部分又是其他化工企业的重要原料,可以再加工和深加工,因此化工企业最能开辟原料来源和综合利用资源。三是生产过程要求的比例性和连续性。化工生产主要是装置性生产,从原材料到产品加工的各个环节都是通过管道输送,形成一个首尾连贯、各环节紧密衔接的生产系统。任何一个环节产生故障,都有可能使生产过程中断,从而形成产品污染。四是化工企业具有能耗高的特性。这是因为化工产品的原料本身即是能源,如煤炭、石油等。有些化工产品的生产,需要在高温下进行,需要消耗大量能源。

从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化工企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规模小、分布广、条件差。全镇117家化工生产企业,规模企业仅40家,其余77家均为规模以下企业,这些小规模企业大部门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开始筹建生产。由于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形成了“星星点灯”的局面,没有很好的规划,分布在全镇各村各点,比较分散。这些作坊式化工企业大部分厂房简陋,生产设备比较落后,操作简单,投入观念淡薄,生产连续性不强,没有完善的污染治理设施,业主环境保护意识较差,环保设施陈旧。

2、产品品种广泛、生产特点鲜明、污染物种类多。由于化工行业的特殊性,涉及的产品门类广泛,由此产生的污染物也比较多。综合全镇化工企业,产品涉及到橡胶制品、橡塑制品、有机溶剂、消毒剂、化工助剂、试剂、柔软剂、生物生化制品、涂料、颜料、油漆、电子焊料、净水剂、润滑剂、乳胶、胶水、氧化锌、医疗用品、乒乓球、油墨、塑料母粒和其他化工产品。

3、无完善的环保审批手续。从检查中发现,有些化工企业的环评审批手续还是企业刚建办时办理的,有的甚至还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办理的,业主在企业转制、变更经营地点、增加产品品种产量、增添设备、改变工艺等的时候未能重新办理变更手续,致使现生产状况与原有环评不符。有些虽然有环评手续,但不能按照环评审批要求组织实施,其实这些都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

二、全镇化工企业的专项整治

1、全镇化工企业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按照区政府对我镇化工专项整治责任状的要求,我镇化工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三年化工专项整治期间,我镇必须关闭化工生产企业30家,搬迁2家。关闭数占全镇化工企业数的27%,占全区化工企业关闭总数的30%左右。(其时间进度要求为:2 0 0 7年关闭18家,2 0 0 8年关闭12家,做到三年目标两年完成。)

2、全镇化工企业专项整治的推进情况。今年以来,按照省、市、区三年化工专项整治的要求和工作部署,对照产业准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八个方面的相关标准,镇经贸中心组织力量对全镇的化工企业进行了逐个上门核查复合。在此基础上,今年5月23日,区化治办组织安监、环保、工商等职能部门对我镇的117家化工企业进行了会审。<?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6月11日,区化治办对我镇34家存在问题的化工企业提出了具体的整治意见(拟关闭、拟转停、拟关停、拟转移、待定)和整治时间,同时根据职责明确监督部门。

6月12日—6月13日,镇化治办抽调安监、环保部门的4名工作人员,对区化治办提出存在问题的34家化工企业逐一上门进行了现场核查,根据每个企业的实际情况,镇化治办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同时又调整增加了5家企业。这39家化工企业的具体情况为:整改企业6家;工商调整化工项目企业16家;实际停产、歇业企业10家;无环保、安全审批手续企业6家;建议搬迁1家。至目前为止,区化治办还无明确答复。

3、全镇化工企业专项整治的具体措施。

(1)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加大宣传力度,使有关单位熟悉掌握《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化工企业整治的意义和作用,以及具体的实施步骤和时间要求,强化舆论对整治的监管,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

(2)加强执法检查,做到全面覆盖。重点清查化工企业是否通过环评审批,环保设施是否配套,使用运行是否正常,项目是否通过环保验收,是否编制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否配套比较完备的应急处置设施,是否能够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废水是否排入达到地表水功能区划要求的水域,危险废物是否有效处置等环节和措施。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化工企业进行处罚并报请上级部门予以停产整顿和关闭。

(3)突出整治重点,提升发展水平。对部分技术含量低的化工企业,引导和鼓励他们进行技术改造,促使产业升级,产品换代,提高企业的技术装配水平;对部分环境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实行限期整改,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做到达标排放;对部分污染特别严重,且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的坚决实行关闭和停产。

(4)科学制订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充分结合城镇板块的改造和公共工程的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化工集中区域,提升环保的可控水平。

(5)严把准入关口,提升产业水平。鼓励化工企业向园区集中,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资料手续不全的项目一律不予帮助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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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做好协调服务,力求取得实效。认真制订每一个阶段的工作方案,强化每一个环节的工作监督,细化每一个步骤的工作措施;强化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整改、关闭的经济政策导向机制,建立相应的考核考评指标体系。

化工企业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除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广泛宣传、综合治理外,还需要全镇各级和各部门的密切配合,更需要各级人大代表的工作监督和舆论导向。我们相信,只要通过大家的努力,一定能完成上级下达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任务。

第17篇: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大岭镇市容及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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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来,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卫生整治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积极开展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使农村环境卫生做到了柴草无乱搁、粪土无乱堆、污水无乱泼、畜禽无乱放的新景象,村容镇貌有了明显改观。现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层层成立专班,营造环境卫生整治氛围。一是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夏翎翔为组长,镇委副书记、常务副镇长刘迪登、镇委宣传委员王新祥、镇委委员副镇长赵声扬、镇派出所所长瞿信炳为副组长,相关办公室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高陵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社区和农村示范组集中整治工作专班。分别负责环境卫生整治和常规管理工作,督办指导和重点部位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二是制订了《高陵镇镇容镇貌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以高政办[2007]52号文件的形式下发全镇,让22个村和镇直单位明白环境卫生整治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整治重点及保障措施;同时还以镇人民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集中整治镇容镇貌及街道环境卫生的公告》16条和通过致全镇农户一封公开信,让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树立全民环境卫生意识。三是对社区主干道两旁临街居民由社区与其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和两旁花带由镇直单位认养管理;组织开展每周五为义务环境卫生活动日等,营造了浓厚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氛围。

二、突出工作重点,检查督办抓落实。一是实施“一建三改”,改进垃圾处理方式。按照 “示范推进、综合治理”要求,分别在高陵镇岗、王家岗村实施了以沼气池建设为重点,配套推进“改厕、改圈、改厨”“三改一建”,普及卫生厕所,推进畜圈与住房分设。按10户左右农户修建1个简易垃圾池,用于集中堆放不易降解的垃圾。二是治理乱堆乱放。动员村民清理房前屋后的柴草、杂物、砖瓦等堆物堆料,清除村庄的粪堆、肥堆,搞好庭院内外的卫生。三是抓好道路整治。清除路面泥土、粪便、垃圾,确保道路常年清洁。四是对镇区进行了集中整治,投资近十万元,新修杨溥路管家铺大桥至幸福小桥之间绿化带900㎡,新增硬化路面500㎡和填埋杂草垃圾1200余方,添置垃圾桶30个等卫生设施。在集中整治期间,镇农

村环境卫生整治专班采取一天一督办,一天一公布结果的办法,对未按要求落实的村实行戒勉谈话,并设置检查评分细则,使整个整治工作落到了实处。

三、建立长效机制,促进长远发展。一是做到有人管事,各村落实了“三个一”,即一名常年保洁员、示范组长每隔20米建一个垃圾池、设置一个垃圾填埋场。二是做到有钱办事。示范组每户每月收取3—8元的保洁费,用于日常清扫。三是做到常抓不懈。明确由镇环境卫生整治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周督办月考核评比,从而使全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步入了良性轨道等。

总之,我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环境卫生整治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很远,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主要是管理体制、制度建设、常规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城建有限资源的合理利用等是我们当前的薄弱环节,部分路段街道的整治还不彻底,有待我们进一步努力。我们一定按市委、市政府和督办检查组的要求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新袁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发表日期:2009年4月14日共浏览849 次字体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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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春雷”行动的有关要求,新袁镇党委政府立即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六项措施抓早、抓实、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一、超前谋划,突出“早”字

明确时间,集中整治。镇党委政府召开了全镇所有镇村组干部、镇直机关工作人员及在新袁从事开发的所有老板共同参加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大会,下发了专门文件,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突击月活动,抓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加大投入,重点整治。继前期投入4万元建成工业集中区南侧垃圾中转站, 投入5万元在袁集西南角新建了占地5亩的垃圾填埋场后,又拿出近15万元对一些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整治。同时投入1.5万元添置了50只封闭式垃圾埇,近期还规划建设10个垃圾景点房。另外,该镇还研究决定从每年各村的一事一议筹资中拿出1500元作为环卫保洁专项补助资金。

二、全面整治,突出“实”字

配足人员,划片整治。按照上级环卫人员配置比例要求,在镇区配备了30名环卫保洁人员,工资标准也由以前的平均每人每月150元增加到400元,在农村新配了11名村级环卫专职保洁人员。同时配备13名城管队员,工资标准也由以前的平均每人每月400元增加到1050元。环卫保洁人员配齐五个“一”,即每人一辆三轮车、一把铁锹、一个口袋式扒箕、一个鱼钩式铁簦、一把扫帚。城管环卫服务中心做到五个“一”,即一个场所、一块牌子、一个档案、一个制度、一个定位责任牌。这次集中整治的范围分为镇区段和农村段,农村段明确各驻片领导和驻村干部为所驻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具体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镇区段则将

城管环卫一条线工作人员和各机关工作人员划分到各主次干道和整治区域,明确范围,统一标准,责任到人,包保到位。

集聚民力,全面整治。集中整治活动其间,该镇通过组织流动宣传车、进村入户张贴宣传单、描绘专题墙体画、动员广大学生开展“清洁家园、从我做起”的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综合整治的目的和意义的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同时加大对门前“五包”责任制和垃圾袋装化的宣传力度,通过在各村开展“卫生文明星级户”评比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人人动手,扎实搞好身边的环境卫生。

三、奖惩分明,突出“好”字

跟踪督查,推动整治。为了确保整治活动有序推进,达到预期效果,该镇成立了三级督导检查组。镇党委书记葛明、镇长刘家伦等镇党政主要领导对各村的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镇纪委还对各村(居)和镇直各单位进行专项跟踪督查,对在整治中行动不快、措施不力、成效不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严明奖惩,促进整治。在检查验收阶段,该镇抽调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检查考评组,对此次活动进行了单独考评,排出了名次,兑现了奖惩,对前三名的单位分别给予500元、300元、100元的奖励,对评比后三名的单位分别给予500元、300元、100元的处罚。如今,黄码河的水更清了,庄台周围更整洁了,单位庭院更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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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建瓯市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总结

建瓯市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坚决杜绝在饲料中违规添加三聚氰胺(俗称“蛋白精”)等有害化学物质,切实保障我市饲料和牛奶质量安全,促进饲料和奶牛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南平市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南牧渔[2008]115号)及《南平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关于进一步加大饲料监管力度的通知》(南牧渔[2008]116号)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部署情况

按照市局要求全面投入到“奶牛养殖场”和“饲料专项检查”工作之中,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对饲料销售点,规模养殖场和奶牛饲养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全市共累计出动检查人员50余人次,检查饲料店6户,检查规模养殖场和奶牛饲养户19户。

二、明确工作目标

我市为了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充分认识到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专项整治的总体目标,我市不折不扣地做好了各项工作,并且通过这次专项整治,使我市所管辖范围内的饲料市场秩序有了很大的改观,彻底杜绝了在饲料中使用违禁药物和有害化学物质的违法行为。

三、层层落实责任制

我市为切实落实饲料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把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列入了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了相应的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小组及工作机构,并且周密部署,迅速行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了实处,坚决杜绝力戒作风漂浮、管理松弛和工作不扎实。

四、检查重点

1、是加大对违规生产、经营含三聚氰胺饲料原料的查处力度,坚决取缔生产含三聚氰胺蛋白饲料的生产企业。

2、是现场检查企业是否依法获得生产许可证号,是否贮存和使用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是否建立原料进厂检验、生产记录、产品留样、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

3、是取缔无证生产蛋白饲料原料的企业。

4、是填写《福建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表》一式二份,被检查对象及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各存一份。

五、加大处罚力度:

在这次专项整治过程中强化饲料执法,清理了饲料市场,规范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并且建立了举报投诉制度,设立了举报电话(建瓯市举报电话3833767),发挥社会群众监督作用。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饲料质量安全问题,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坚决查处饲料生产和使用中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的违法行为。

六、及时报送信息:

我市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专门负责整治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于每周一下午2:00前及时的报送到市局饲料办。做到了及时、准确、不延误报送整治工作的信息。

七、加强督导检查

及时组织好了本辖区所管辖范围内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对重点地区进行重点督查,并及时派出工作组,分组分片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各项措施,对造成饲料质量安全事故的将追究其责任。

总之,我局在这次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市局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市局的具体工作部署,全面做好饲料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使全市无一起饲料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彻底杜绝了在饲料中使用违禁药物和有害化学物质的违法行为,确保了全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建瓯市畜牧兽医水产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第19篇:饲料整治总结

白芒营镇兽药、饲料专项整治总结

1、大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为了提高兽药、饲料使用知识群众知晓率,让广大养殖户做到科学用药,合理用药,规范用药,杜绝乱用、滥用和违规违法使用现象,从而保障养殖业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今年我所借助“大讲堂”新闻媒体、科技之春宣传、五五普法活动之机,采取现场咨询、授课、散发宣传资料、发送手机短信、张贴宣传挂图、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兽药管理条例》、《休药期规定》、《违禁兽药清单》,并上门入户向兽药饲料经营户散发《兽药GSP管理规范通知》。据统计年内在县电视台讲授兽药、饲料科普知识3次,下乡巡回授课6次,参训人数达1000人次,上街宣传8次,现场咨询5次,散发各种宣传资料4214分,发送手机短信46条,悬挂宣传横幅14条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通报全国假劣清查信息,随时受理兽药、饲料经营使用方面群众举报案件,通过广泛深入的大力宣传,使广大群众识假、辩假能力明显提高,运用法律维权意识明显增强,科学使用能力明显提升,兽药、饲料打假工作已得到社会支持和关注,社会效应良好,为今后日常监管和兽药GSP达标,鉴定了良好的基础。

2、精心部署、合理安排。

为使兽药饲料日常监管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保证养殖环节投入品使用安全,年初我所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严密部署,采取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负责人员具体抓的方式,划定责任区,责任到人,制定监管工作制度,要求每位定点人员坚持做到每月至少到户监管一次,严格查验购货渠道进(销)台账、销毁台账、质检报告、货架以及库房实物,工作制度等。监管人员对各自负责的情况要详实记录,监管记录经业主签名确认方有效,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无伪劣、无违规、无非法,单位领导对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对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进行总评,进一步夯实了工作责任。

3、严查细验、扎实开展监管工作。

兽药、饲料监管工作是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确保畜产品质量和动物投入品安全,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单位监管制度要求,县内监督执法组全体监督执法人员坚持定期监管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办法,经常深入工作一线,实地查验购货、发票、台账记录、库存药物、饲料、质量报告等,针对查处的假劣兽药及过期饲料均按规定依法收缴,集中销毁,并进行了严肃处理。维护了正常的兽药饲料经营使用秩序,杜绝了假劣兽药和非法添加物的流通和使用。

三、存在问题

1、兽药、饲料监管缺乏必备的抽样检测设备和技术,经营业主若提供不出每批次专项检测报告,不能实施快速有效的检测。

2、假劣兽药生产、销售网络庞大,市场上真假兽药鱼目混杂,有的假劣兽药经查处后包装稍加变换又重新上市,使监管难度加大。

3、缺少兽药饲料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监管工作仅仅停留在表面。

4、受地方养殖业发展现状影响,兽药经营规模偏低,GSP达标工作进展缓慢。

四、今后打算

1、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彻底克服麻痹思想,坚决消除懈怠情绪,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大局意识,采取定期监管不定期检查的办法,进一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不断把兽药、饲料整治工作引向深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加强联合执法,严处违法行为。加强联防联动,完善联合办案机制,健全与县公安、质检、工商、联合的长效机制,适时、适情开展联合行动,形成合力,从重从严查处大案要案,严厉打击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树立社会形象,提升行业地位。规范兽药、饲料经营秩序。

3、努力做好群众发动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举报作用,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举报一处,发现一处,捣毁一处,使假冒伪劣产品无藏身之处。

4、切实改进打假的工作方法,教育引导经销门店以诚信为本,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推动信誉度高、产品质量好的经营者占领市场,确保各养殖户用上合格产品。同时也要使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第20篇:安义县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012年安义县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保护农民利益,根据2月8日 全国及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工作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狠抓审批、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行为,强化重大案件的查处,完善农资打假协调机制,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强化农资的服务与指导,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县农业部门共同努力,努力确保不发生因禁用农业投入品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事故进一步减少,农资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重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假劣农资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和反馈率达到100%,上级督办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假劣农资投诉举报数继续下降,农资打假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健全,农民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农资市场秩序持续稳定好转。

三、监管重点

(一)重点品种

种子: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严格规范品种命名,解决品种多、乱、杂等问题。农药: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

肥料: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秸秆腐熟剂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

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配方肥生产企业及产品的监管,加强对登记肥料产品的后续管理。

(二)重点时节针对农资产品购销、使用季节性较强的特点,切实加强春耕、秋播、使用高峰期的市场监管。在国庆、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对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三)重点单位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运销大户、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被列入重点监控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乡村流动商贩的监管。坚决取缔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流动加工点、分装点等黑窝点。

(四)重点区域加强对主要农资生产、销售和使用区,小规模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聚集地区,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区,区域交界处假劣农资游商游贩活动活跃区域的监管。对农资问题突出、反复发生、群众投诉强烈、市场秩序混乱、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的地要实行集中督查督办。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市场准入,狠抓市场整顿。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许可职责,严格许可条件和标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要组织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开展检查,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清理、取缔。要全面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清查,进一步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全面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加强重点单位监管。要强化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告审批、撤销、注销、吊销等有关信息。对利用农资交易会、展销会经营假劣农资产品等违法行为,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二)加大检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会同工信、质监等部门,加强对农资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和经营门店的日常监管和农资物流配送的监控检查,加大对乡村流动农资商贩或以送科技下乡等名义销售农资行为的监管力度,保证农资监管工作不留盲区和死角。要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对认真梳理近年来群众举报投诉多、违法次数多的企业和产品,予以重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禁用农业投入品整治,加大禁用农业投入品清缴力度。抓好毒鼠强防范和清缴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防止毒鼠强危害反弹。

(三)加强监督抽查,确保农资质量。要进一步完善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制定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扩大监督抽查范围,提高监督抽查覆盖率。把连续两年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多、市场检查中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产品作为重点对象,以种子品种真实性、农药的有效成分含量及是否添加其他成分、肥料养分等作为重点检测内容,进一步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和完善检打联动机制,健全监督抽查检验结果的通报、反馈、共享机制。执法机构

要参与组织实施监督抽查工作,对抽检不合格农资产品,及时组织查处并追溯制假售假源头,一查到底。加强对监督抽查结果的分析和运用,推进农资质量预警体系建设,通过发布消费警示、责令停止销售和产品召回等措施,确保问题农资不流入农业生产领域。

(四)加强案件查处,严查违法行为。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深度拓展案源渠道,确定排查重点,认真分析排查,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提高农资打假的前瞻性和针对性,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突破一批大要案件。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和县域性制假售假案件,要限期查办。要健全联查、跨县协查等案件办理机制,切实加强县域间和部门间案情通报和移送工作。对制假售假源头不在本辖区的,要及时上报案件信息,发送协查通报,由制假售假源头所在地农业部门严肃查处,消除危害。涉及到其他部门或者多个部门的案件和线索,要及时做好通报、移送工作。加大大案要案查处的经费投入,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联合挂牌督办,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专案组查办。

(五)加强两法衔接,严惩犯罪行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农业部、公安部《关于在农资打假中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最大限度地打击违法行为,遏制农资违法犯罪活动。在执法检查时,发现违法行为明显涉嫌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公安机关在查处过程中依法提请农业部门作出检验、鉴定等协助的,要予以积极协助。在查处农资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要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

(六)创新监管模式,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继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建设。要加大对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工作的支持力度。要重点围绕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新型农资流通体系、放心农资店等方面开展。加快构建以农资监管信息平台为基干的农资监管网络,努力实现农资产品全程可追溯,推动农资监管向精细化转变。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行业协会等模式,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名优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组织等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扎实推进“放心农资店”建设,特别是乡镇和村级“放心农资店”建设,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七)推进诚信建设,促进行业自律。要强化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优质服务承诺等制度,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因地制宜,完善标准,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农资经营示范店培育规范工作,促使农资经营单位熟悉农资法律法规,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质量管理。加大对示范店的扶持和宣传力度,增强示范店的影响力和示范作用。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成立行业协会,加强自律。要综合监督检查结果、执法检查、消费者投诉、群众调查等信息,开展农资企业诚信评价,建立农资生产经营

主体诚信档案,实行分类监管。健全重点监管名单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对诚信守法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在申请许可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激励守信。对信用缺失的市场经营主体,采取重点检查、新闻曝光和社会公示等措施,提高其失信成本。

(八)完善应急机制,及时化解矛盾。要健全农资突发事件和假劣农资引发农业生产事故的应急体系和快速响应机制,严格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控制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要进一步完善农资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及时监测、科学研判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原则,迅速核实相关情况,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明确处置措施,把突发事件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九)加强服务指导,促进科学使用。要充分发挥农业部门技术优势,做好农资信息的收集、发布、技术咨询等各项服务工作,满足农民对农资信息的多样化需求。要积极探索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农业行政调解机制,依法开展农业行政调解工作,化解假劣农资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充分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为农民群众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要督促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完善售后服务机制,鼓励通过远程教育、集中培训、技术咨询、专家会诊、现场服务等形式对农民进行全方位的技术指导与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要切实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的领导,建立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在农资监管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监管工作负责,把农资打假工作细化到具体环节、落实到具体人。加强对农资打假工作部门的监督,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督促问题整改。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不作为、乱作为、地方或部门保护行为的监督,对工作不力、发生重大假劣农资案件,造成农民严重损失和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要予以表彰。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要切实加大投入,落实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经费,配备与当农资市场监管需求相适应的交通、执法取证设备,保证农资市场日常监管、监督抽检、大案要案查办工作落到实处。要继续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信息报送、投诉举报受理、监管工作记录、重大案件督办制度、案件报告制度、大要案协查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大力提升农资监管信息化水平,建立反应迅速、执法有力、行为规范的农资市场监管体系。继续加大执法教育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办案能力,努力提高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水平。

(三)强化联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要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要由单一业务简单纵向互动监管向措施共议、资源共享、执法联动的合作监管转变,由封闭式、单打独斗式监管向整合系统资源、主动争取其他部门支持的开放式监管转变。进一步完善农资打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合作打假机制、联合推动机制等,充分发挥整体联动优势,形成打假工作合力。努力争取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积极探索案件查办专项奖励机制。健全信息通报制度,通过工作简报、情况通报会议、等多种形式实现农资打假信息共享。要统筹农业部门内部力量,加强各职能部门、技术支撑机构的密切配合,做到思想融合、资源整合、工作联合。要加强县域间农业部门的横向联动,严格案件报告制度,提高整体整治效果。

(四)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成效和进展情况,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组织力量深入到农村基层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咨询活动和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现场指导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农资法律法规,推介诚信企业和产品,曝光典型假劣农资案件,传授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引导农民群众科学、理性购买农资产品,提高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科学安全生产水平。

安 义 县 农 业 局

2012年3月5日

饲料打假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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