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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7:35:59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整治市区肉食市场秩序的工作汇报

市政府:

针对市区肉食市场秩序混乱,私屠滥宰和贩卖“白板肉”违法违规行为日益严重的实际情况,我区扎实开展了整治市肉食市秩序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充实力量,落实责任。一是加强领导。区成立了猪牛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经贸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等区直部门为成员单位,加强对肉食市场工作的领导。同时,指定由常务副区长牵头组织肉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二是落实责任。明确要求区经贸部门负责管理市区猪牛屠宰和肉食流通行业,组织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落实责任;畜牧部门负责市区猪牛屠宰的检疫及监督工作;工商部门负责市区集贸市场和超市商场的猪牛肉食监管;卫生部门负责市场流通猪牛肉食的卫生监督和检查工作;公安部门协助做好猪牛屠宰管理和协同查处对抗肉食稽查执法案件;财税部门负责猪牛屠宰有关税费的征管工作,从而形成了各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是充实区肉食稽查队力量。从区直单位抽调10人参加肉食稽查工作,使区肉食稽查队从原来的20人增加到30人。

2、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营造舆论声势;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开办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相关规定的精神以及猪牛定点屠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市民认识到“白板肉”和私屠滥宰的危害,做到自觉抵制“白板肉”,支持搞好猪牛屠宰管理工作,为肉食稽查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和执法环境。同时,设立了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对私屠滥宰和贩卖“白板肉”等违法行为的举报,并给予举报者一定的奖励,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3、开展行动,专项整治。一是开展日常整治。由区肉食稽查队每天在市区巡逻,局部打击市区地下屠宰场和“白板肉经营档点”;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由区政府组织经贸、工商、税务、公安、民兵应急分队和肉食稽查队等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大规模专项整治行动。如3月17日和18日,我区组织300多人的肉食市场整治工作队,对市区的地下屠宰场和“白板肉”经营档点进行了大规模整治,共罚没“白板肉”1200多公斤,收缴肉案80多副,并对罚没的物品进行销毁,有力地打击了不法分子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的嚣张行为。

4、建立机制,强化管理。在开展声势浩大的整治大行动的同时,为规范好市区肉食市场秩序,维护好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我区建立了长效的管理机制。一方面,加强检疫工作。区有关部门按照严格的检验程序对定点屠宰的猪牛肉进行检疫,确保不出现注水肉、病害肉,净化市区肉食市场。另一方面,加大非法外来肉食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来自、等地未经检疫的猪牛产品,杜绝外来未经检疫的猪牛产品进入市场,维护肉食品市场流通秩序。

二、存在问题

1、存在肉食品管理盲点。由于管理体制的不完善,目前仍然难以监管市区宾馆、酒楼、工厂、企业、机关、学校和肉食加工厂等单位的猪牛肉食品流通和使用,导致上述用肉单位肆意购买未经检验检疫的“白板肉”,给肉食品安全带来了很大的隐患。

2、肉食稽查暴力抗法案件不断。近年来,我区肉食稽查队在正当执法过程中多次受到一些非法贩卖“白板肉”的屠工的袭击,致使多名肉食稽查队员受伤住院。这些暴力抗法和恶意伤害执法人员案件虽然得到公安部门受理,但都没有处理结果,导致部分不法屠工有恃无恐,愈加嚣张,严重扰乱了肉食市场秩序。

三、几点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建议市政府重新颁布加强整治市区肉食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屠宰行为的通告,明令禁止一切组织和个人私自屠宰、销售猪牛肉食,并明确市区所有宾馆、酒楼、工厂、企业、机关和学校等集体伙食单位及肉食加工厂,不得采用肉联厂以外的猪牛肉食产品。

2、建立购肉登记制度。参照其它市的做法,建议市政府建立购食登记制度,一方面要求宾馆、酒楼、工厂、机关、学校和肉食加工厂等用肉单位建立专用登记帐册,注明肉品的供货、检疫检验证明和使用量,以加强政府对用肉单位的监督。另一方面,要求超市、肉贩等肉食零售商需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据,标明市场名称、档位编号、肉品名称、单位、重量、金额等信息,方便群众监督和追溯肉源。

3、加大肉食抗法行为处理力度。建议市政府责成公安部门,迅速、严肃处理肉食暴力抗法行为,对近年发生的多起肉食暴力抗法行为立案侦查,追究抗法人员责任,严惩不法分子。

推荐第2篇:整治市区肉食市场秩序的工作汇报

整治市区肉食市场秩序的工作汇报

整治市区肉食市场秩序的工作汇报

市政府:

针对市区肉食市场秩序混乱,私屠滥宰和贩卖“白板肉”违法违规行为日益严重的实际情况,我区扎实开展了整治市肉食市秩序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充实力量,落实责任。一是加强领导。区成立了猪牛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经贸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等区直部门为成员单位,加强对肉食市场工作的领导。同时,指定由常务副区长牵头组织肉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二是落实责任。明确要求区经贸部门负责管理市区猪牛屠

宰和肉食流通行业,组织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落实责任;畜牧部门负责市区猪牛屠宰的检疫及监督工作;工商部门负责市区集贸市场和超市商场的猪牛肉食监管;卫生部门负责市场流通猪牛肉食的卫生监督和检查工作;公安部门协助做好猪牛屠宰管理和协同查处对抗肉食稽查执法案件;财税部门负责猪牛屠宰有关税费的征管工作,从而形成了各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是充实区肉食稽查队力量。从区直单位抽调10人参加肉食稽查工作,使区肉食稽查队从原来的20人增加到30人。

2、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营造舆论声势;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开办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相关规定的精神以及猪牛定点屠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市民认识到“白板肉”和私屠滥宰的危害,做到自觉抵制“白板肉”,支持搞好猪牛屠宰管理工作,为肉食稽查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和执

法环境。同时,设立了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对私屠滥宰和贩卖“白板肉”等违法行为的举报,并给予举报者一定的奖励,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3、开展行动,专项整治。一是开展日常整治。由区肉食稽查队每天在市区巡逻,局部打击市区地下屠宰场和“白板肉经营档点”;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由区政府组织经贸、工商、税务、公安、民兵应急分队和肉食稽查队等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大规模专项整治行动。如3月17日和18日,我区组织300多人的肉食市场整治工作队,对市区的地下屠宰场和“白板肉”经营档点进行了大规模整治,共罚没“白板肉”1200多公斤,收缴肉案80多副,并对罚没的物品进行销毁,有力地打击了不法分子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的嚣张行为。

4、建立机制,强化管理。在开展声势浩大的整治大行动的同时,为规范好市区肉食市场秩序,维护好生产者、

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我区建立了长效的管理机制。一方面,加强检疫工作。区有关部门按照严格的检验程序对定点屠宰的猪牛肉进行检疫,确保不出现注水肉、病害肉,净化市区肉食市场。另一方面,加大非法外来肉食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来自、等地未经检疫的猪牛产品,杜绝外来未经检疫的猪牛产品进入市场,维护肉食品市场流通秩序。

二、存在问题

1、存在肉食品管理盲点。由于管理体制的不完善,目前仍然难以监管市区宾馆、酒楼、工厂、企业、机关、学校和肉食加工厂等单位的猪牛肉食品流通和使用,导致上述用肉单位肆意购买未经检验检疫的“白板肉”,给肉食品安全带来了很大的隐患。

2、肉食稽查暴力抗法案件不断。近年来,我区肉食稽查队在正当执法过程中多次受到一些非法贩卖“白板肉”的屠工的袭击,致使多名肉食稽查队员受

伤住院。这些暴力抗法和恶意伤害执法人员案件虽然得到公安部门受理,但都没有处理结果,导致部分不法屠工有恃无恐,愈加嚣张,严重扰乱了肉食市场秩序。

三、几点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建议市政府重新颁布加强整治市区肉食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屠宰行为的通告,明令禁止一切组织和个人私自屠宰、销售猪牛肉食,并明确市区所有宾馆、酒楼、工厂、企业、机关和学校等集体伙食单位及肉食加工厂,不得采用肉联厂以外的猪牛肉食产品。

2、建立购肉登记制度。参照其它市的做法,建议市政府建立购食登记制度,一方面要求宾馆、酒楼、工厂、机关、学校和肉食加工厂等用肉单位建立专用登记帐册,注明肉品的供货、检疫检验证明和使用量,以加强政府对用肉单位的监督。另一方面,要求超市、肉贩等肉食零售商需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

据,标明市场名称、档位编号、肉品名称、单位、重量、金额等信息,方便群众监督和追溯肉源。

3、加大肉食抗法行为处理力度。建议市政府责成公安部门,迅速、严肃处理肉食暴力抗法行为,对近年发生的多起肉食暴力抗法行为立案侦查,追究抗法人员责任,严惩不法分子。

推荐第3篇:成品油整治主持

成品油检查会议主持词

同志们: 现在开会。

为切实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对成品油市场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整顿经营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全县“六打六治”工作和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精神。对召开这次会议,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非常重视,责成有关领导和部门,迅速行动,印发了有关文件和《整治方案》,做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工作。

参加今天会议的领导有:

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召开会议;第二阶段开展集中检查行动。

下面进行第一阶段:召开会议。

进行第一项,请

同志讲话;大家欢迎!

进行第二项,传达镇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进行第三项,请

同志讲话; 进行第四项,请

讲话;大家欢迎!

同志们,今天会议时间虽然很短,但很重要。会上, 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明确要求。 就开展“六打六治”活动和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做了动员部署;

就开展成品油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要求和全县工作情况作了深刻的阐述,讲了很重要的指导意见。对上述领导的讲话,请同志们认真

1 学习领会,并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就开展会议贯彻落实问题,我再强调两点意见。

一是会后,镇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层层传达好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全镇安全生产意识,特别是增强对开展“六打六治”活动和成品油专项整治集中行动的重要意义的认识。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各企业、各加油站点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深入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使安全生产的观念深入到全镇每一个企业和经营业户,深入到每一个生产经营环节,深入到每一位干部职工,在全镇形成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二是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厌倦情绪,发扬“严谨、认真、细致、务实”的工作作风,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着力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类突出问题,切实把安全生产作为维护地县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大事来抓。在座的各位都是开展“六打六治”活动和成品油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成员单位负责人,也是第一责任人。要对本辖县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总责,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三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办事处、企业(经营业户)和个人,狠抓薄弱环节,坚决制止各种违章违规生产操作、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和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对于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加以整改。

下面,进行第二阶段开展集中检查行动。因时间关系,

2 今天先检查

,其他

本周之内也将进行检查。参加检查的人员为:

安监办、执法队、工商所、派出所、供电所的负责同志。大家集体乘车。其他同志散会,待再次开展集中行动时听候通知参加行动。

今天的会议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推荐第4篇:某县烟草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汇报报告(材料)

xx县2010年度卷烟零售市场集中整治

工作总结

2010年以来,在县综治办牵头组织下,烟草、交通、工商、公安等部门齐心协力,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开展了烟草市场整治工作。据统计,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期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xx起,查获卷烟xx万支、烟丝xx吨,案件标值xx万元,刑事拘留xx人,逮捕x人,其中万元以上案件x起,有力震慑了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行为,市场占有率有一个新的提高。卷烟销量和利税明显提升,上半年实现卷烟销售xxx箱,同比增长x%,实现利税xxx万元,同比增长xxx%,实现了卷烟市场“上水平、保增长、促发展”的工作目标,零售户的守法经营意识不断增强,执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凸现了整治成效。

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积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信息通报等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针对不同时期的卷烟市场整治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制定相应的整治措施,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深入开展 “利剑行动”。烟草、公安、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开展市场整治专项行动。上半年整治物流货运站xx个次,名烟名酒店xxx个次,依托卡点x个,开 1

展高速公路巡查xx次,整治综合集贸市场x个;针对边缘地区开展路堵路查xx人次,联合邮政开展稽查x次,整治边缘地区联合执法xx次,查获案件xx起,查获卷烟xx万支,案值xx万元。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卷烟市场的控制力和占有率,扭转了经营被动局面。

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打大户、破网络”工作。公安、烟草部门组成专案组以查获的大要案件为突破口,深入开展案件经营,追根溯源,力求扩大战果。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政府领导下的多部门联合执法、协同办案体制,坚持“四个不动摇”,紧密依靠当地政府,在综治办的牵头下,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抓好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信息网络建设。将信息任务分解坚决执行到位,加大举报奖励投入,认真梳理线索,以烟找人,以人找网,抓好案件经营,不断巩固和强化涉烟案件追刑体系,重点打击一批非法经营顽固分子,实现销售环境的持续改善。

(三)持之以恒抓好“利剑行动”及卷烟零售市场集中整治行动,提高打击准确率,打防并举,规范进货渠道,提升市场控制力,并将其创建“和谐xx”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认真抓好道路稽查工作,充分发挥环鲁稽查卡点作用,依法查处非法运输活动,作为断源截流的有效措施。

通过坚持不懈开展烟草市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抓住了烟草市场整治中存在的突出矛盾,依法查处了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大要案件,严惩一批涉烟违法犯罪分子,有力地推动了烟草市场整治向纵深发展。我们将再接再厉,不断巩固和完善联合打假机制,力争为“平安xx”、“和谐xx”、“诚信xx”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推荐第5篇:成品油专项整治方案

简府发(2011)号

简嘎乡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各村,乡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的经营管理行为,有效遏制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商务部《成品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本专项整治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相关法律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突出重点,依法整治,综合治理。”集中整顿,取缔非法,打击违法,规范成品油经营秩序,全面落实各项监督管理措施和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成品油行业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和工作重点

(一)整治范围

1、违规批发、零售成品油的个体户,违规营运成品油的车辆。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各种经营行为。

(二)工作重点

1、严厉打击非法零售成品油点。

2、打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各种经营行为。

三、整治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成品油经营秩序整治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部门要各负其责,要抓住在整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强化责任,加强整治。此次整治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若发现村有零售成品油的个体户要及时向乡政府汇报。若发现不上报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简嘎乡人民政府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成品油 整治 行动方案 发:各村、各部门 简嘎乡党政办公室 2011年6月12日印发

共印26份

推荐第6篇:市场秩序整治行动方案

市场秩序整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布局、秩序、整洁、形象”的工作要求,以着力解决市场秩序和形象问题为出发点,坚持“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努力创建并保持有序经营的市场形象和声誉。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整治行动,努力使市场中乱设摊、乱堆放、乱搭建的现象得到明显改观;违规经营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相互协调的管理能力得到完善提高。

三、整治内容

1、市场内乱设蔬菜地摊和流动无证经营点心及杂货销售的现象;

2、果粮管理部越线设摊经营和乱搭建、乱堆放的现象;

3、商铺管理部越线设摊经营和乱堆放的现象。

四、职责分工

建立由人事保卫部管理和指挥下的市场秩序纠察队,各部门应将职能工作与本次整治工作进行有机结合,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讲究实效。

1、人事保卫负责组织协调、信息联络和对屡教不改者实施具体纠正行动。

2、各管理部负责情况通报、违规告示和全程参与整治和现场指正违规行为。

3、相关部门负责落实装卸人员和车辆。

五、时段步骤

本次市场秩序整治行动时段为4月12日至4月30日。

1、4月12日至4月17日主要集中力量纠正市场内的蔬菜乱设摊和流动点心及杂货销售现象。

2、4月18日至4月23日主要集中力量纠正果品市场内的超线乱设摊和乱堆物现象。

3、4月24日至4月30日主要集中力量纠正商铺市场内的超线乱设摊和乱堆物现象。

六、纠正依据

1、《********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本市场有权对经营者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经营者应及时整改。

2、《市场进场经营安全责任协议》

第五条 第二款 消防安全责任

第二项:根据租赁的面积,按规定要求配备灭火设备,安放位置恰当,走道畅通,经营场所堆(叠)货物内张贴严禁吸烟标记,严禁三合一现象(经营、住宿和明火烧饭)。

3、《市场进场经营合同》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款:甲方有权配合有关部门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市场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责令停业整顿、查封货物直至解除合同等。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款: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市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人员的监管。

第五款:乙方不得在其租赁席位(摊位)外堆放货物,不得跨门营业,不得占用公共通道和其他公用面积。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五款第二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或甲方管理制度规定,经甲方书面警告两次仍不纠正的。

七、工作要求

为了创建并保持有序经营的市场形象和声誉,就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好以下关系:

1、整治工作与工作质量的相互包涵关系,坚持有理、有据、有利、有节的方针,执行告知、劝说和行动的原则,做到在明确目的的同时讲究手段和策略。

2、整治工作与速度的相互保证关系,坚持协调一致、据理力争的方针,执行定点清除、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做到突出重点和控制关键环节。

3、整治工作与市场经营的相依相随关系,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队伍的方针,执行统一行动、团队合作的原则,做到在符合规范的同时注意长效管理和不断完善提高。

推荐第7篇:整治城市出租汽车市场秩序

在整治城市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专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8年11月6日)

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我们召开整治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专项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刻汲取10·27事件教训,并针对出租汽车市场现状,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任务,强化责任,全面整治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促进我市城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刚才,客运办已对整治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专项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下面我补充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10·27出租车司机群殴外地旅客的事件,在社会上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不仅在于威胁到旅客的人身安全,而且严重损害了侯马的形象,更有悖于我们构建和谐侯马的宗旨。王书记等市领导对此事高度关注,王震副市长昨天已明确批示,要以此为戒,对出租车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整顿,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客运办、各出租汽车公司及广大从业人员一定要站在以人为本、构建侯马和谐社会、贯彻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的高度,深刻汲取10·27事件的教训,充分认识当前我市出租汽车市场形式的严峻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执法,依法管理,合法经营,文明服务,相互配合,互相支持,共同协作,为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

二、强化领导,形成合力

出租汽车市场秩序整治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形象的提升和社会稳定大局,整治出租汽车市场秩序势在必行,必须加强领导,全力实施。客运办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客运市场秩序整治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精心研究、精心部署,精心组织、精心实施,切实把整治客运市场秩序工作作为当前工作中的主要任务来抓。各出租汽车公司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讲究原则,遵守纪律,积极为整治工作出主意、想办法,做好相关说服和解释工作,形成合力,确保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大家必须明确,此次整治工作的重点是出租汽车从业人员队伍的清理整顿。

首先,客运办要全力以赴,广泛动员,深入走访,认真排查,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查找殴打旅客的出租车司机,对查实的司机和车辆,要立即取消其从业资质、吊销车辆营运手续、收回经营权。在此,希望各出租汽车公司和广大从业人员积极向客运办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及早清除害群之马,恢复行业正常的经营秩序,让大家安心营运。

其次,客运办从即日起,要严把出租汽车行业准入关,并要对已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全部出租车司机进行一次重新审核,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该清理的清理,该吊销证件的一律吊销。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投诉制度,对因坑客、宰客、甚至采用非法手段招揽乘客被投诉的出租车司机,该教育的要加强教育,情节恶劣的要吊销其证件,坚决强制清理出出租汽车行业。

第三,客运办、各出租汽车公司要认真贯彻落实学习制度,巩固教育培训阵地,强化师资力量,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职业道德和文明服务培训。通过教育和引导从业人员遵纪守法,文明经营,优质服务,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客运办定期组织的岗位轮训,要从严组织考核,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再继续从事出租汽车营运。

第四,客运办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对火车站、东站、西站停车场日常秩序的管理以及出租车在市内乱停、乱放、随意掉头等违章行为的查处,特别是对无证上岗的违章行为要严查重处,彻底净化出租车市场,有效规范营运秩序。

第五,出租车从业人员要积极配合管理部门的工作,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争当文明司机,争创文明车辆,争建文明行业,争做文明侯马人,向优质服务要效益,向文明诚信要效益,向安全运营要效益,向城市品牌要效益。坚决杜绝一切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我市出租车行业来之不易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四、加强宣传,营造声势

客运办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通过电视讲话、新闻采访、公开曝光等方式,广泛宣传我市整治出租汽车市场秩序的工作情况,动员和争取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形成和保持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高压态势,共同打好这场战役。

同志们,出租汽车市场秩序整治已经刻不容缓,我们必须统一思想,树立信心,克服困难,严厉整治,我相信,只要我们大多数人齐心协力,一定能用实际行动消除极个别人造成的不良影响,营造一个健康、繁荣、和谐,让全市人民满意、让领导放心的出租汽车市场!

推荐第8篇:市场秩序整治督查工作总结

市场秩序整治督查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和文明长廊建设动员会议之后,各县(区)普遍比较重视,相继召开动员大会,进行了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深入乡村和农贸市场开展宣传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快市场建设进度,集中力量对重点农贸市场进行了初步整治。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4月15日前,多数县召开了县、乡、村干部参加的动员会议,并成立了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工商、商务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公安、交警、运管、交通、公路段、国土资源、城建、规划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小组。同时,对整治范围的农贸市场进行深入调研后,制定出台了《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逐市场明确了整治任务,确定了负责领导和工作人员。

二是深入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各县(区)由工商、商务部门牵头,采取宣传车巡回宣传、张贴标语、印发宣传提纲等方式,深入公路沿线乡镇、村组,城区街道、社区,以及农贸市场,对市场秩序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市、县(区)政府的整治工作要求进行了广泛深入宣传。工商部门编印了《开展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宣传提纲》,向经营客户人手发放一份,有的县还与经营客户签订了“一保三包”责任书(即保证不在门店前摆摊设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倒拉圾;包绿化、包卫生、包秩序)。

三是突出重点,集中开展整治工作。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全市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之后,市工商局下发了《关于立即启动开展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市工商系统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各县(区)对辖区内农贸市场、交易点进行全面整治的基础上,重点对国、省道及县乡公路沿线的农贸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西和县确定了五名县级领导干部包抓长道、何坝、洛峪、石峡、大桥等五个重点整治市场,抽调工商、商务、交警等部门同志逐市场开展整治工作。在江洛、伏镇等重点乡镇成立了市容监察大队,集中对农贸市场秩序进行整治。以城关、盐官、祁山、永兴、石桥、中坝、白关、白河等8个农贸市场为重点,整合学区、卫生院、派出所、工商所等乡属机关力量,组建了综合执法队开展整治工作。在临江、桥头、尚德、石坊、碧口、石鸡坝等六个集贸市场制作了市场管理公示牌和经营户摊位证。县重点对沙湾、两河口、官亭、哈达铺等国道沿线农贸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成县、两当县、武都区分别在辖区国道、省道及县乡公路沿线的农贸市场开展了宣传和整治工作。

四是多方筹资,加大市场建设力度。各县(区)把市场建设作为整治马路市场的治本之策,立足实际,多渠道筹集资金,对现有市场进行了改造扩建,并加大了市场续建新建工作力度。目前,武都区琵琶农贸市场主体工程已竣工,马街农贸市场已开工建设;县完善了理川药材市场,以及两河口、兴化、南河等农贸市场的附助设施;盐官果蔬专业市场、城关农贸市场主体工程已竣工,正在完善配套设施;西和县通过招商引资,新建的城北果蔬副食综合市场、滨河佳苑及市场开发等项目即将开工建设;新建的丹堡农贸市场、商品批发配送中心,以及扩建的城关东坝农贸市场正在建设;永宁农贸市场已投入使用,伏镇农贸市场、水阳西瓜市场、泥阳蔬菜市场、北街市场正在建设;两当县城关综合市场正在招投标;成县对城关农贸市场分三期进行了改造;正在改造完善平洛花椒专业市场和豆坝、铜钱、大南峪、云台等乡镇农贸市场,城关西街综合市场正在进行招投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县(区)领导重视不够,行动迟缓,工作力度不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氛围不浓。有的重安排部署,深入基层抓落实不够;有的县(区)第一阶段宣传动员(4月15日前)结束之后才组织召开动员会议,整治工作启动安排比较迟缓;个别乡镇也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宣传不深入,整治措施不力,辖区内市场秩序混乱状况没有大的改观。 二是马路市场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虽然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已经启动,但县城及国省道等主干公路沿线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临街经营等马路市场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有的市场管理不到位,车辆乱停乱放、摊位乱设乱摆、垃圾乱堆乱倒等现象较为普遍;有的整治工作不深入,没有逐市场研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措施不实,办法不多,整治工作的针对性不强;有的市场建设滞后,设施不配套,场地未硬化,环境脏乱差,既有行商不入市的问题,也存在有市无场的问题。

三是个别部门配合不力。个别县(区)只有工商、商务等牵头部门深入农贸市场开展整治工作,其他成员单位配合不紧密,协作不够,还没有形成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整治工作合力。有的职能部门存在推诿、依靠思想,抽调人员不到位,工作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感。

四是市场建设进度缓慢。有些县(区)市场建设、改造有规划,但变化不大,效果不明显。有的市场化运作办法不多,招商引资渠道窄,市场建设资金短缺,虽然整治了多年,但场地不足、设施不配套、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始终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有的市场主体完工后,场地硬化等配套设施工程建设进度缓慢,难以及时投入使用。个别乡镇农贸市场规划起点高,投资大,短期内难以建成并投入使用。个别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建设比较滞后。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安排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相关职能部门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势在必行。当前,县城街道、国省道等主干公路沿线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临街经营等马路市场问题十分突出,已经严重影响的对外形象,影响广大干部群众出行,影响群众身心健康,影响群众生命安全。各县(区)政府,以及工商、商务等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抓好市场秩序整治就是履行职责的思想,狠下功夫,强化措施,集中力量抓好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按照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逐市场确定主抓领导、工作人员,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安排部署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工商、商务等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能,组织协调公安、交警等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深入农贸市场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短期内取得实效。各乡镇要由主要领导负责,与工商所等单位协调配合,成立联合执法队,具体负责本乡镇农贸市场的管理和道路畅通疏导工作,形成县(区)负责、乡镇主抓、部门配合的整治工作体系。

三是完善整治方案。按照“一个市场一个方案、一个市场一套班子”的整治工作要求,各县(区)要逐市场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完善整治工作方案。一方面,全面摸清市场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分别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另一方面,结合实际,逐问题确定工作人员,明确工作任务和纪律要求,并谋划制定好工作预案,增强整治工作方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四是加强协调配合。市场秩序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商部门要主动加强部门之间、县区之间的沟通协调,调动一切力量,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商务、公安、交警、公路、交通、国土、城建、规划、运管等部门要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形成合力,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工作。特别是抽调的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思考谋划整治工作措施,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各乡镇、工商所等基层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扎实开展工作,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五是加快市场建设。针对市场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县(区)要逐一进行研究,对正在建设的市场,要严格实行领导包抓项目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坚持“谁投资、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紧紧抓住灾后重建、对口援建、扩大内需的有利时机,采取招商引资、政府财政投入、社会集资等多元化投资渠道建设市场,并做好规划设计、施工监管、市场管理等工作,确保40个新建续建的市场尽快投入使用。特别是尚未建设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县,要科学选址,尽快启动建设,规范管理,确保肉食品市场供应安全。

六是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区)要按照市工商局即将下发的《市市场管理办法》,与各市场建设主体签订整治工作责任书,与各经营客户签订整治工作协议,进一步完善市场秩序监督约束机制。严格落实逢集日值班责任制,明确乡镇、工商所、市场建设主体的监管责任,建立相对稳定的监管人员队伍,逢集日进行轮流值班,形成责任明确、监管到位、长期坚持的良好工作机制。市商务局要尽快制定下发《加快全市市场建设工作的意见》,提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措施办法,指导各县(区)加快市场建设步伐,并适时召开全市市场建设现场会,推动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健康、扎实、有序、有效开展。

推荐第9篇: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方案

xxxx年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滨湖新区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对新区旅游市场的监管,推进新区旅游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旅游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规范、依法行政、各负其责、整体联动”的工作方针,突出衡水湖湿地公园、广场码头、梅花岛、沙滩浴场等重点旅游景点,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保护市民出游以及来衡水湖旅游观光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新区旅游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整治范围

(一)旅游景区景点。重点整治旅游景区、景点中的商店、饭店、酒店。

(二)旅游交通枢纽。检查十八路车站、码头出入口等旅游交通枢纽地点的商店、饭店、酒店。

(三)旅游定点单位。检查旅游定点商店(购物点)、饭店、酒店。

(四)旅游相关市场。检查旅游纪念品市场、烤鸭蛋市场特产品市场、景区(景点)购物市场、摊区等。

三、整治内容

(一)加强旅游市场准入管理

1、检查旅行社是否证照齐全。旅行社是否具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亮照经营,是否有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执照的行为。

2、检查旅行社是否具备经营条件。是否抽逃注册资本,是否按照核定的地点、范围、期限经营。

3、检查旅游商店、饭店、酒店等旅游购物服务场所及其他旅游相关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质和登记事项。

4、检查景区经营者是否超出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

(二)加强旅游商品的管理

1、旅游纪念品、土特产品是否属原产地产品,是否存在伪造产品,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等问题。

2、旅游纪念品、土特产品是否有假冒商标、绿色食品标志等问题。

3、旅游纪念品、土特产品是否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知名商品。

4、是否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5、是否经销国家明令禁止交易的商品。

6、是否经销“三无”商品。

7、是否经销“三期”不全商品。

8、是否经销过期变质商品。

9、进口商品是否有中文标识。

(三)加强旅游经营行为的管理

1、检查经营专营、专卖商品是否具有相应的许可证。

2、检查经营旅游食品的是否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

3、检查经营旅游商品是否建立购销台账。

4、检查经营旅游商品索证索票是否齐全。

5、检查经营商品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出具信誉卡。

6、检查经营者是否有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欺客宰客、缺斤少两等行为

(四)加强旅游合同的管理

1、检查推进旅行社使用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境外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2、检查补充合同、行程单、店堂告示等是否有“霸王条款”。

3、检查旅行社在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时,是否对旅游合同的具体内容作出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

4、检查旅行社是否按照合同履约,是否存在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

5、检查是否有拒不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行为。

(五)加强旅游广告的管理

1、检查是否存在旅行社利用广告对旅游者作虚假承诺欺诈游客或做虚假宣传的行为。

2、检查是否存在中介机构利用广告在办理签证、护照中存在虚假宣传和欺骗旅游者行为。

3、检查是否存在旅游商品经营者利用广告对旅游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六)加强旅游投诉举报的管理

1、检查旅游景区、景点是否设立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

2、检查旅游景区、景点消费者投诉网点是否健全。

3、检查旅游景区、景点发生消费纠纷是否能及时得到处理。

4、检查经营者是否对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履行“三包”责任。

四、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xxx年4月10日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xxx年4月10日至4月30日)召开旅游市场专项治工作动员大会,下发《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整改阶段(5月1日至10月20日)各科室按照方案安排,深入旅游景区景点、旅游交通枢纽、旅游定点单位、旅游相关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整治。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对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完善各项措施制度,提高监管水平。

五、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旅游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xxx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执法科,主要负责此次专项整治的整体组织、协调、检查和工作总结。

(二)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成效,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假辨假意识,大力宣传重质量、讲信誉的优质商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三)积极探索旅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各科室在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工作中,要加强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完善监管工作制度、监管体制、监管方式、监管责任等。

Xxxxxxx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xx年四月十日

推荐第10篇:卷烟市场秩序整治措施

一、凡经营卷烟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无证经营卷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依法处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严禁转让、出租、出借、买卖和涂改。严禁擅自变更卷烟经营场所。

二、卷烟经营户必须到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不得制售假冒伪劣卷烟,省烟草公司市公司及其营销部是全市卷烟供货的唯一合法单位。卷烟经营户不得经营非当地烟草批发企业提供的卷烟。不得贩卖走私卷烟。

三、严厉打击贩卖走私卷烟或制售假冒伪劣卷烟的行为。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贩卖走私卷烟或制售假冒伪劣卷烟的.四、严肃查处为违法经营卷烟活动提供便利的行为。对窝藏、储存非法“三烟”或者为违法经营卷烟活动提供窝藏、储存、邮寄、保管、运输等便利条件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五、运输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凡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或者利用旅客列车、客运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夹带倒卖卷烟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六、依法打击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并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取消其卷烟经营资格。对威胁、抗拒、阻挠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加强整顿和规范卷烟市场秩序的部门配合。各负其责,各级公安、工商、烟草、质监、交通、邮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原已在道路、车站、码头设有检查站(点)其工作人员对烟草专卖执法行动应予以配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查获的非法“三烟”应统一移交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八、鼓励检举、揭发或协助查处非法经营卷烟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检举、揭发或协助查处非法经营卷烟案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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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杨市镇成品油整治方案

杨政函„2011‟27号

杨市镇成品油市场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工作

实施方案

各管区,各村(社区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依法严厉打击成品油市场非法经营行为,整顿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成品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娄底市、涟源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成品油市场现状,经杨市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11年8月1日至10月31日进行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杨市,魅力杨市”为目标,围绕镇党委、政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省、娄底市、涟源市有关文件,切实加强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整治,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全面排查我镇成品油非法经营情况,有效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整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 二﹑整治内容和措施

(一)整治范围

1﹑无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非法加油站; 2﹑无合法手续非法经营的成品油流动加油车; 3﹑假借运输危险货物而销售成品油的车辆;

4﹑非法私设的油库和向非法经营成品油流动加油车供油的油库﹑成品油批发企业。

(二)加强宣传力度。

1﹑利用电视台﹑广播宣传《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省、娄底市、涟源市有关文件精神。

2﹑发布整治通告,发放宣传册,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3﹑组织相关从业单位进行培训和教育。

(三)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杨市镇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谢湘和

副组长:郭启祥、刘明华、戴超光、谢军

成员:彭亮、刘永飞、邓志勇、刘自国、周亮、李建伟、杜良昌、徐智艳、童民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建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四)落实工作责任

工商所﹑交警三中队﹑派出所﹑安监站﹑公路站﹑综治办﹑企业办﹑管理区等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 工商所:负责对全镇范围的成品油市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成品油市场监管,打击取缔无牌无照的非法加油站,打击成品油流动加油车未取得工商经营执照从事成品油经营行为和成品油经营企业非法流动加油行为。

派出所:负责维护打击取缔非法加油站的现场秩序,对暴力抗法的行为人依法打击,保证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

各管理区: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澄清辖区内非法加油站的底子并及时向镇整治领导小组报告,组织专项整治宣传;负责做好整治对象的思想工作,督促其按要求自行整改到位;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执法行动,及时消除相关矛盾。 三﹑责任追究

集中整治期间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服从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对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消极被动的,要限期整改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杨市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杨政发„2011‟59号

关于成立杨市镇报废汽车非法拆解专项整

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管理区、各村(社区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和《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取缔非法的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市场,严厉打击非法倒卖“五大总成”,非法拼装机动车等行为,根据《涟源市报废汽车非法拆解专项整治方案》,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特成立

杨市镇报

废汽车非法拆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谢湘和

副组长:郭启祥、刘明华、戴超光、谢军

成员:彭亮、刘永飞、邓志勇、刘自国、周亮、李建伟、杜良昌、徐智艳、童民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建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杨市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杨政发„2011‟号

关于成立杨市镇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管理区、各村(社区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湘政发„2007‟18号和涟政办函„2011‟89号文件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特成立杨市镇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领导小组,其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谢湘和

副组长:郭启祥、曾耿浩、戴超光、谢 军

成 员:彭 亮、刘永飞、邓志勇、徐智艳、刘自国、李建伟、彭建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建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杨市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杨政发„2011‟号

关于成立杨市镇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管理区、各村(社区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依法严厉打击成品油市场非法经营行为,整顿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根据省、娄底市、涟源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成品油市场现状,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特成立杨市镇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谢湘和

副组长:郭启祥、刘明华、戴超光、谢军

成员:彭亮、刘永飞、邓志勇、刘自国、周亮、李建伟、杜良昌、徐智艳、童民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建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杨市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第12篇: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文按照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央纪委《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 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中纪发[2007]2号)、国办《2007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任务分解》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审计署、监察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审计和检查,依法打击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中介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现就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解决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房地产项目审批、开发、交易、中介等环节,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使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秩序有明显好转。

二、专项整治的工作依据

(一)法律法规规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等。

(二)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办发[2006]37号)、《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的分工意见》(中纪发[2007]2号)、《2007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任务分解》等。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紧紧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调查。

(一)组织全面检查。检查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环节的违规审批、滥用权力等行为和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检查房地产企业发布违法广告、囤房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偷税漏税以及违规强制拆迁等行为。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审计和检查。

(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畅通举报投诉案件线索渠道,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对在排查和群众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与监察机关、检察机关配合,集中查办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惩处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贿行为。

(三)开展警示教育。选择部分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深刻剖析成因和环节,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不断把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调查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量入手,着力增加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有效供给,稳定住房价格,进一步完善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专项整治中各部门职责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由建设部牵头,全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协调配合,认真做好本部门涉及规范和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与建设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的形式研究讨论工作。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在专项整治中的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如下:建设部: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提出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以及中介服务环节的违法违规问题。

国土资源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参加部际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

财政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参加部际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

审计署:依法对排查中发现问题的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严肃查处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和权钱交易行为。

监察部:参加部际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房地产领域违纪违法案件。

税务总局:进一步落实房地产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措施;建立相关责任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情况开展专项税务检查。

国家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完善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虚假销售价格和在房价外违规加收费用、中介机构违规收费以及相关单位向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违规收费的监督管理;查处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问题。

工商总局:严格房地产市场主体准入,把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作为企业年度检查的重点;强化房地产广告监管和房地产展销活动管理;会同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查处商品房销售中违法广告、合同欺诈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问题。

五、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3月-4月中旬)

1、制定工作方案。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2、联合下发文件。八部门就专项整治工作联合下发文件进行部署,明确工作内容,提出工作要求。

3、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联合下发文件后,八部门共同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4月下旬-2008年1月)

1.各级相关主管部门和房地产企业组织自查。4月下旬-6月,组织各级相关主管部门和房地产企业,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查找并纠正房地产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审批、滥用权力和房地产企业发布虚假广告、囤房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以及违规强制拆迁等行为。自查结束后,相关房地产企业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自查结果,下级主管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自查结果。各级相关主管部门和房地产企业应根据自查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工作。

2.地级以上(含地级)城市主管部门组织检查。7-8月,在房地产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地级以上(含地级)城市相关主管部门要对所有规定项目进行检查,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依法打击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由审计、税务、价格、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进行处罚,并将结果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省(自治区)相关主管部门组织抽查。9-10月,根据各城市检查情况,省(自治区)相关主管部门要对各地级城市相关主管部门工作和相关项目进行抽查,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依法打击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由审计、税务等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抽查结束后,及时将结果报建设部。

4.推广交流典型经验。9-10月,选择几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比较好的城市,总结经验,召开现场会进行交流推广,推动专项整治工作。

5.八部门联合组织抽查。11-12月,八部门根据各地上报的抽查(检查)情况,组成若干工作组,对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项目进行抽查,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依法打击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由审计、税务等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6.典型案例通报。2008年1月,在八部委抽查结束后,拟集中处理、通报一批违法违规的案件,督促各地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三)总结巩固阶段(2008年2-3月)

1.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级主管部门和企业不断强化管理,落实住房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企业事业单位内控机制;进一步深化制度改革,修订、完善房地产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制定完善行规、行约,加强对开发商以及相关中介机构行为的约束。

第13篇:“十一”黄金周市场秩序整治总结会

“十一”黄金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总结会情况汇报

“十一”黄金周期间,我们组织执法人员先后对6家大型超市、60多家宾馆、90余家渔家乐及旅游景点周围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大部分单位落实卫生管理制度良好,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当场对其进行了督促整改,节日期间,没有发生公共卫生安全事故。

结合节日特点,下一步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对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卫生保障工作加强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各项卫生保障措施落实是否到位,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尤其对于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宾馆等人群集中场所,落实专人负责,消除卫生保障工作“死角”,为黄金周旅游活动安全、健康的开展提供卫生保障。

二是做好黄金周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一旦发生或发现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照《蓬莱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适时作出卫生应急预警反应。

三是积极主动与旅游等部门沟通,了解和掌握辖区内旅游景点分布、游客预计数量,同时提供相应旅游景点地区高发疾病,尤其是鼠疫、霍乱、炭疽、疟疾等易借旅游感染和传播的传染病信息,协同旅游等部门制定旅游景点景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旅游活动安全、有序、健康地开展。

四是积极与交通、旅游等有关部门沟通,开展旅游保健、伤害自救和旅行中常见病的知识宣传与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增强群众的自我防护能力。

五是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医疗救援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和物资准备,开展技术培训和卫生应急演练,保证卫生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第14篇:(5)农贸市场秩序整治方案

关于农贸市场秩序整治方案

一、市场主办管理方必须具备市场管理经验,并有自制管理能力和切合实际的管理制度。

二、设立专兼职秩序安全员,建立全日制值班机制,进行不定期对市场秩序日常督促巡查,保障市场正常运行。

三、对入场经营户把握进场关,在签订租赁协议的同时必须签订安全消防、治安管理、食品安全、先行理赔、行为规范、设施维护、进场承诺等责任书。

四、坚持不定期对入场固定经营户、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日常秩序整治,加强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经营户、从业人员自身素质,培养和养成良好的经营习惯。

五、严格管理、积极配合、加强市场周边管理,严禁场内乱设摊点,抓好长效卫生保洁和垃圾日清日洁,保持场内通道畅通,地面清洁卫生。每周工商分局对农贸市场巡查不少于2次,主要对经营秩序、证照管理、农产品残留物检测、环境卫生等工作进行监管。

六、建立长效秩序整治机制,加强管理人员学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创造优美环境、和谐安全、整洁有序的购物场所。

七、要按照文明城市创建的标准不断加强内外秩序和工作的整改和完善。

通安工商分局

2011年1月24日

第15篇:沙洋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总结

沙洋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2010年工作总结

为了规范我县房地产市场,保障购房者的权益,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建设部令 第97号)和福建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房[2009]5号)、《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闽建房[2010]2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沙洋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管理的通知》、《沙洋开展房地产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房地产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1、加大宣传力度。为配合房地产中介组织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有线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今年,在沙洋信息网上开设了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专栏,在政务公开栏上开辟了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专栏,及时发布国家和省、市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政策文件,介绍有关工作动态信息。增强了群众的法制意思和维权意思,形成了全社会支持、参与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2、健全领导机构。成立了沙洋房地产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工作

1 领导小组,由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的技术骨干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房地产业股,并确定专人负责,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制定工作方案。为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福建省开展房地产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闽建房[2010]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管理的通知》(沙建[2010]98号)和《沙洋开展房地产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沙建[2010]156号),建立健全了分工明确、配合密切、协调顺畅、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为有序开展房地产经纪行为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

4、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检查工作。根据省、市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检查的有关精神,工作重点是在2007年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基础上,开展房地产中介经纪行业纠风工作,重点查处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未按规定备案、从业人员无执业资格,超过营业范围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为不具备上市交易条件或产权不明的房产提供居间代理服务;未按要求设立交易资金专用存款账户;采取隐瞒、欺诈手段赚取佣金以外的交易差价等违规行

2 为。今年以来,共召开动员部署会议2场,开展专项检查2次,各部门参加自查工作人员共24人次,出动车辆8辆;全县参加自查自纠的房地产中介企业等共13家,自查自纠项目共23个;至目前,已公布我县第一批城区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情况,其中房地产评估机构2家,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5家,专项整理工作现已进入集中治理阶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房地产秩序整治效果不够显著。一是缺乏氛围,声势不大;二是对房地产企业的宣传教育不够,影响不大;三是部门之间沟通联络少,信息不畅。

2、合同格式条款不够规范。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时,未与买受人协商,单方面事先拟定合同条款内容,使之格式条款化,多数条款存在不平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工作。一是继续贯彻落实《通知》和《方案》要求,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继续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形成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工作局面,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二是要加强与房地产消费者、经营者的联系,主动回访投诉的消费者、中介机构及房地产开发商,及时走访有关部门,听取他们对房地产市场

3 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收集、整理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及时总结报道房地产整治工作经验,促进房地产整治工作上新水平。

2、结合房地产整规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能得到认真解决的开发企业和从业人员,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现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例,组织力量直接进行查处并以曝光。综合运用各部门的执法职能,严历打击合同违法、霸王条款、虚假广告、违规销售、虚假交易、非法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达到净化房地产市场的目的。同时对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在房地产监管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纯洁干部队伍,使房地产整规工作深入持续开展。

3、建立宣传教育制度,加大教育警示力度。要把房地产市场秩序整规宣传教育贯穿整治全过程,做到办一个案件教育影响一片。及时将房地产市场主体情况、经营中的违法违规劣迹适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经营单位坚决予以曝光,进一步促进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工作的深入开展。

沙洋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第16篇: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加强对土地市场的清理整顿和土地出让金的催收力度,能有效地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做好做活经营城市这篇大文章。在此,我就嘉陵区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正视现状,及早安排部署

面对成南高速公路通车的区位及交通优势,年初,我区就针对“如何利用好土地经营城市”展开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发现目前我区的土地市场存在几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和业主征用土地后没有按期动工建设。二是部分单位和业主根本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而非法圈占土地。三是部分单位和业主征用土地后,长期拖欠土地出让金。这一系列问题导致我区城镇出现了一些土地荒芜闲置,国土部门难以按期兑现城镇统征安置补偿和村民生活费,严重影响了城镇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面对存在的问题,我区视问题为压力,正视现状,迎接挑战,在国土资源部召开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之前,就及早对清理土地市场秩序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我们利用电视、广播、标语及出动宣传车等媒体宣传土地法规、曝光典型案等,切实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强化组织领导。2月10日,我区出台了《关于开展清查非农业建设荒芜闲置土地和催收土地出让金的紧急通知》,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非农业建设荒芜闲置土地清理和土地出让金催收的领导小组,区国土局也成立了相应的催欠班子具体抓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的工作。三是明确奋斗目标。2月15日召开全区经济工作会再次就该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力争通过整顿土地市场年内收回土地出让金2000万元。

二、更新观念,冲破思想障碍

经调查摸排了解到,荒芜闲置土地户及欠款户大部分是招商大户和有关市上部门,如果没有足够的决心和胆略就无从下手。针对国土部门部分工作者怕字当头、难字束手、邪字缠身的现状,为了保证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有效开展,我区召开了专门会议,将更新观念、破除思想障碍作为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第一道工序来抓,进一步统一大家的思想。

(一)思想活,冲破怕的困惑。要求广大国土战线干部职工勇于破除上级未布置、前人无先例就不敢试、不敢干的保守思想,树立不违法就是合法的开拓意识,只要有利于加快我区发展的事就要去大胆地试、大胆地干、大胆地闯。要求大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对逗硬收欠出了差错的同志由领导承担责任。以此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在国土部门形成了知难而进抓土地市场清理的良好态势。

(二)观念新,冲破难的束缚。倡导并弘扬“与时俱进、团结拼搏、负重自强、敢于争先”的新嘉陵精神,以此鼓舞斗志,凝聚人心,战胜困难。要求大家用市场经济的眼光去审视嘉陵的每一寸土地,破除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消极思想,树立有多少事就要挣多少钱的土地创业经营观;我们对客商、投资者的承诺坚决兑现,也要求客商、投资者们兑现投资承诺,对没有按承诺缴纳土地出让金、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延长进场时间的人和事坚决查处。

(三)激情高,冲破邪的干扰。坚持“以实绩论英雄”,树正气、讲正气、说真话,将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任务逐一分解到国土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员头上,制定明确的奖惩办法、设立“光荣榜”和“曝光栏”,每两个月按指标进行督查考核。完成任务好的予以“光荣榜示”,对超额完成任务较多的给予重奖重提;对未完成任务的给予无情曝光,并坚决让其下岗。真正做到了奖得眼红,惩得心跳。排除了国土部门工作人员一切来自上下左右的干扰,调动了国土部门工作者的工作激情,保证了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力整顿,工作成效显著

2003年是新一届区委、政府的开局之年。为了推进我区的城市化进程,我们决定以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为突破口,土地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做到了工作早谋划、目标早明确、措施早到位,务求旗开得胜。

(一)及早摸排基本情况。非农业建设荒芜闲置土地清理和土地出让金催收领导小组在2月底前彻底摸清建区以来各用地单位及个人的土地欠款情况,同时查清了这些债务人员在银行的资金情况并登记造册;3月以来,我们又组织了11位土地执法人员对全区机关、乡镇及企事业单位近150个的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市场进行了调查摸底,并针对具体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土地清理整顿及收欠措施。

(二)强力催收土地出让金。针对各债务人的具体实际,采取了有针对性的三条措施:一是上门催收。我区催欠工作人员顶住压力,放下架子,团结一心,抱着催不回欠款绝不罢休的决心,耐心细致地给欠款户讲道理,做说服工作。有时为了把欠款户堵在家里,同志们起早摸黑耐着性子守在欠款户门口,不怕受气,不惧白眼,在催欠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下,绝大多数欠款户支付了部分或全部拖欠的土地款。二是变相催收。部分“欠款户”,在征用土地签订协议时政府作出的承诺,我们积极兑现,如将政府承诺而未支付给南高的150万元教育经费,用于抵扣南高拖欠的部分土地出让金;我们还通过销售欠款单位生产的产品用于冲抵土地欠款,如我们动员广大干部职工消费喜临门地板产品,然后用职工的材料款冲抵土地欠款,这就相当于催回了部分欠款。三是依法催收。面对一些欠款大户和部分说不进“油盐”的欠款“硬骨头”,在催欠工作人员和领导努力催收都没有效果的情况下,实行依法强制催收。如南充高中和四川国基实业有限公司,这两个单位知名度高,欠款数目大,拖欠时间长,有支付能力,催欠工作人员无数次上门催,均没有结果。在长期催收未果的情况下,我们与法院联系,对这两

个欠款户冻结了银行帐户,然后再开庭审理,最终收回了南充高中300万、四川国基实业有限公司200万元的欠款。此举在欠款户中引起了轰动,他们很多主动跟我们联系,积极地交纳欠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止目前,我区已催收回土地出让金1321.13万元,占全年任务的66.06%,超过去年全年的催欠总量。

(三)加大土地市场清查力度。一是加强土地一级市场的宏观调控。今年以来,我区已对龙港实业公司、蒲和机械厂等企业和刘克飞等个人送达了缴纳土地闲置费并限期动工建设的通知;对秦毅艺术学校、群利综合服务部、嘉陵养殖开发公司等10余家企业发出了限期建设通知书;对永林塑料厂、跃美轻钢、铜兴管道厂、姜南佳等企业的荒芜闲置土地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对万丰房产转让未建设土地要求必须缴纳土地闲置费后方能转让。截止目前,全区查出闲置土地16宗,面积312.581亩:其中无闲置原因4宗,面积66.937亩;因多次修改规划造成闲置土地4宗,面积21.382亩;因道路未通造成闲置土地4宗,面积9.482亩;因未拆迁造成的闲置土地4宗,面积202.33亩;因多次转让造成闲置土地1宗,面积12.45亩;现已报市政府收回闲置土地18.707亩。收取土地荒芜闲置费3万余元。有效地打击了非法炒卖土地现象的嚣张气焰。二是抓二级土地市场的清理整顿。我们在清理整顿土地二级市场时,采取人力、物力、精力“三集中”的办法,以一抓到底的热情,敢于碰硬的作风,抢时间、抓进度,对城区所有的的出租土地、经营性用地等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查出用于经营性土地40亩,涉及单位38个,已收土地收益金2万余元。对嘉陵区民政局将划拨土地用于经营性用地,嘉陵公安局、教育局将划拨土地用于联建房屋开发的情况进行了处理和规范。

四、完善措施,力求新的突破

当前,我们在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工作中也遇到了许多困难和阻力,如以前的大多数国营企业用地是划拨用地,现在由于企业倒闭、改制等多种原因,如果我们将土地进行出租、转让或改变经营用途将涉及这些企业工人的生存问题等。但全区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总体形势是很好的,我们的同志冲破重重阻力、摆脱层层干挠、不分昼夜的工作激情很高,在新的问题和困难面前,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措施,我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级相关部门的帮助下,我区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工作必将取得更大的成绩。

谢谢大家!

第17篇:规范市场秩序乌苏市商务局开展成品油安全检查[优秀]

规范市场秩序乌苏市商务局开展成品油安全检查

张新报道:为了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确保成品油市场安全,7月4日,市商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安全大检查。此次安全检查出动执法车辆1辆,执法人员5人次,分别对我市6家成品油经营企业检查,查看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证照是否齐全、查验其进货凭证、成品油质量检验报告手续,检查进货验收单、购销货台账、质量承诺等制度的落实,查处成品油经营主体是否擅自涨价、掺杂掺假、是否超范围经营、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督促成品油经营者监管档案完善。检查中,责令企业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限期整改。

通过本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成品油市场秩序,增强了成品油经营企业者的法制观念、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确保了我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的规范有序。

第18篇:武安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武安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邯郸市成品油专项整治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的经营管理行为,有效遏制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相关法律依据,以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力,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依法整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落实各项监督管理措施和管理责任,规范我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建立健全成品油行业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和工作重点

(一)整治范围:

1、无证无照经营,证照不全经营,超范围经营,缺斤短两,偷税逃税,未经批准违规建设的加油站、点;

2、违规批发、零售成品油的企业;

3、违规营运成品油的车辆;

4、假冒中石油、中石化商标的违法违规加油站、点;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各种经营行为。

(二)工作重点:

1、严厉打击非法加油站点。对存在安全或环境污染隐患,无证、无照经营的加油站点进行关闭,拆除相关设施;对不符合规划要求,未经批准已建或正在建设的加油站点,要求其立即拆除或停建。

2、对违规批发成品油以及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偷税逃税、不按规定价格销售的行为依法实施打击。

3、对违规营运成品油的车辆予以取缔。

4、对假冒中石油、中石化商标的违法违规加油站点进行清理整顿。

三、整治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成品油经营秩序整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柱本部门、本单位在整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责任,加强整治。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市整规办牵头组织,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工安局、市消防大队、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建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电力公司等单位依照相关法律和各自职能,分工负责、协调联运。

各部门的具体职责:

1、商务部门:依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负责对无《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违规建设和经营成品油的企业进行查处。

2、建设部门:负责对不按城建规划和布点规划建设的加油站依法进行拆除。

3、消防部门:负责加油站点火灾隐患的查改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坚决依法查处。情节严重者,责令停业整顿;拒不整改的,强制停业。

4、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查处加油站违法占地行为,凡非法擅自占用土地、超批准面积占用土地、非法转让土地的,收回土地使用权,由用地单位恢复土地原貌。

5、工商部门:依法打击无营业执照和超越工商部门核准经营范围经营成品油,掺杂使假,经销劣质、走私成品油等行为;对擅自使用中石油、中石化商标或标识、虚假宣传或违规发布广告等行为进行整治。

6、质监部门:负责加油机防爆监督检查、油品质量检验、加油机周期检定和计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油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容量短缺和加油机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对违规建设和无照经营加油站、点加油机不予检测;对证照不全加油站点加油机责令停止使用。

7、税务部门:打击加油站偷逃税款行为,重点对破坏税控装置、加油不开发票、不通过加油机售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

8、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加油站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管理,对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关闭。

9、交通部门:负责对没有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虽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但没有核定危货范围的运输车辆进行查处。

10、公安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成品油市场执法;负责对非法流动油罐车沿路售油行为进行查处和取缔;严厉打击整治工作中的妨碍公务、煽动暴力、抗拒执法等违法行为,建立与各职能部门定期联席制度。

11、监察局:负责监督各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对因监管不力、执法不严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归口管理,规范秩序。全市成品油运输车辆纳入具有危化运输资质的专业运输企业统一管理。对手续不全、违规违法运输成品油的车辆进行依法扣留、处罚、取缔。

(四)狠抓源头,严加管理。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对流入我市的成品油进行抽验检测,严防不合格油品流入我市。

四、具体安排和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从2009年1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25日止,共分四个阶段,由市整规办负责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11月1日--10日。各相关单位要确定好本部门参加专项整治地工作人员,分别制定整治工作方案,采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各项整治地准备工作。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11月11日--20日。各加油站(点)开展自查自纠,看是否存在证照不全、不符、过期问题;加油站(点)是否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安全设施是否履行审查;加油机是否计量准确,按期检定合格;是否掺杂使假,销售假冒伪劣油及超许可范围经营;是否存在假冒中石油、中石化商标标识的违法违规行为等。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2009年11月21日--12月15日。市整规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一般违规经营的加油站(点),有各监管部门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依法进行处罚。对无证照的加油站(点),由安监、消防、国土资源、建设等部门下发强制措施决定书,依法强制执行。对证照不全的加油站(点),有相关监管部门责令停业,限期申办,逾期未办的,依法关闭。对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加油站(点)由市整规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集中整治。

(四)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12月16日—25日。市整规办将对各部门整治情况检查验收。各相关部门将整治情况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市整规办。(联系电话、传真:5530073)

第19篇:工商局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随着国内经济持续升温,国际市场油价不断攀升,当前国内成品油市场价格上涨,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现象有所抬头,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全面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进一步加强对成品油特别是车用乙醇汽油市场的监督管理,整顿规范成品油销售单位经营行为;依法打击违法销售成品油和生产销售劣质成品油等违法经营行为,大力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成品油市场监管对象和范围。根据国家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06年第23号)有关成品油的定义,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全市成品油市场监管对象为从事生产、调配、储运、销售成品油的单位;监管范围为汽油、车用乙醇汽油、煤油、柴油等燃料。

(二)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执行有关行政许可规定,把好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登记注册关。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成品油,坚决取缔无证照从事成品油经营行为,特别是车用乙醇汽油生产、调配和经营活动。

(三)严把油品质量关,重点查处成品油企业经营下列油品:

1、非法炼制的油品;

2、无合法进口来源的油品;

3、假冒伪劣、质量不合格的油品;

4、与标号、标识不相符的油品;

5、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油品。

(四)规范成品油经营,重点检查下列行为:

1、缺斤少两、掺杂使假欺诈消费者;

2、擅自兑制油品或在油品中添加化工原料;

3、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或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油品;

4、对油品质量作虚假表示引人误解;

5、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

6、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营业执照;

7、销售企业(加油站)向机动车使用单位或个人销售非车用乙醇汽油。

三、工作措施

(一)摸清底数,强化“经济户口”管理,实施有效监控。各单位务必于2010年1月15日前集中开展一次成品油市场摸底排查工作,通过登记注册查询系统,对辖区内成品油经营单位逐户检查,摸清底数及分布情况,并分类建立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企业台帐,并于2010年1月20日前将成品油企业名单上报市局市场科。

(二)梳理问题,确立项目组,加大巡查力度,实施动态监管。成品油是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生产、生活资料,成品油市场健康与否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市场经济秩序健康稳定发展大局,各县(市、区)工商局要结合本地实际,总结吸取09年“焦点访谈”黑油事件曝光的教训,针对成品油市场现存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确定“大问题”,及时成立项目监管组,对重点区域、重大问题要及时调度,集中解决。明确辖区监管重点企业,制定监管责任制度,细化具体巡查内容,并认真做好巡查记工商局2010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录。巡查中发现企业违规经营的,应及时予以纠正;凡存在违法行为的,必须依法立案查处,绝不能再出现媒体曝光事件,否则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同时,检查过程中要积极向企业宣传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企业守法经营,提高其质量意识及责任意识,杜绝隐患问题。

(三)加强成品油质量检测工作,严把油品质量关。一是要认真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职能,统筹安排抽查经费、时间及抽查的地区、企业和成品油品种,加大成品油质量检测力度。对检查中发现企业经营质量不合格油品的行为,除依法查处、监督其整改外,还要查明质量不合格的原因,追根溯源,并采取措施,确保油品质量。二是要严格执行质量抽检程序,抽检计划由市局统一制定,并上报省局批准后方可实施成品油质量检测工作,各县(市、区)局不得自行安排(抽检计划省局批准后,另行通知)。三是各单位接成品油质量举报需进行个别抽检的,要及时报市局市场科,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抽检工作,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一是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在加油站及乙醇汽油其他经营场所,张贴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或其它举报方式的宣传告示,扩大案件线索来源。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对大要案件查处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完善大要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对涉及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严禁以罚代刑。三是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积极开展执法宣传,对典型案例要适时进行曝光,做到曝光一批,震慑一批,教育一批。

(五)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成

品油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营造良好经营秩序。一是建立和完善诚信体系建设。要积极推动成品油经营企业的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对违法违规企业要加大惩戒力度,及时记录,重点监控;对屡禁不改、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及时建议主管部门取消其经营许可证,并依法责令企业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二是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购销台帐

、查验进货票证及油品质量等内部管理制度,促进企业加强自律,提高其质量意识及责任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成品油市场监管和车用乙醇汽油推广的重要性,把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确保我市成品油市场稳定。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按照省局《关于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成品油市场管理(含质量检测)统一归口市场规范管理部门,理顺工作关系,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加强对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第一责任人,做到责任清晰到人,努力形成多角度、全方位的监管体系。并建立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执法监督机制,狠抓各项监管措施的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工作。

(三)加强协调,形成执法合力。要坚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加强与商务、物价、公安、安全监管、质量监督及质量检测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监管信息通报制度、开展联合办案等形式,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形成合力,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四)加强督导检查和信息报送工作。市局将适时派出督导小组,督导检查各单位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并印发工作简报,表扬先进督促后进。同时要做后信息反馈工作,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市工商局汇报,并做好相关处理工作。

(六)材料报送时间。各单位务必于2010年1月10日前上报全年工作方案。分别于2010年3月25日、6月25日、9月25前上报每季度工作进展及案件查处情况,12月25日前上报全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20篇:湘潭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湘潭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0-05-25 15:16文章来源:湘潭县成品油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章类型:原创内容分类:其它

为加强我县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消除社会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六厅局《关于开展成品油流动加油车非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湘商商贸〔2010〕13号)、《湘潭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的意见》(潭政发〔2007〕3号)切实有效开展好本次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取缔非法油站和流动加油车,规范我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全面落实各项监督管理措施和管理责任,督促企业健全和完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县成品油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收集各职能部门报送的整治工作信息。专项整治办公室电话:0731-52671080,传真:52671068。

三、整治范围

(一)、无证无照、证照不齐、超范围经营成品油的站点;

(二)、未经许可擅自新建、迁建和扩建加油站或油库;

(三)、掺杂使假、短斤少两、违规从没有成品油批发资质企业进油的站点;

(四)、证照齐全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站点;

(五)、违规向非法经营成品油者供油的油库、成品油批发企业;

(六)、无合法手续非法经营的成品油流动加油车和假借运输危险货物而销售成品油的车辆;

(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其它成品油经营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整治行动采取统一组织、集中行动、各部门分头行政的方法。各部门职责如下:

1、县商务局:牵头组织整治行动,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已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但在经营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加油站,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报上级发证机关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并通报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检查无《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非法油站,通报县工商局,由县工商局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取缔。

2、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和实施本辖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方案,负责本辖区成品油市场的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到人。负责组织相关站、办、所开展非法加油站点的摸排和打击工作,配合整治领导小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报送整治工作相关信息和材料。

3、县安监局:负责加油站、点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加油站、点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许可证的初审,负责对《危险化学物品经营许可证》的初审和危险化学品的登记,负责危:

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协调,并负责对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对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油站,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关闭;对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整改到位的油站,责令其停业整顿,隐患排除后,经复查验收后才能恢复生产经营,整顿不合格的依法依程序予以关闭。

4、县消防大队:负责对新建加油站、点的选址以及《消防审核、验收意见》的发放,同时对投入使用的加油站的消防器材设施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对未经审核、验收的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依法给予处罚并责令停止使用,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负责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5、县环保局:负责对新建加油站、点的环境影响评估文件进行批复,监督落实油站在施工期、营运期秩序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完善好各项环保设施。对申请验收的企业进行环保审批手续和环保设施的验收,并核发排污许可证,方可投入正常运营。对环保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6、县工商局:对符合条件,已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消防安全意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对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加油站、点,要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有营业执照但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加油站以及被取消成品油经营资格的加油站,县工商局要责令其限期办理注销登记,对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吊销其营业执照,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查处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成品油经营者供汽油的生产厂家,各工商所应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加油站、点的摸底排查工作和整治工作。

7、县公安局:负责对成品油运输车辆的管理和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和治安管理行为的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阻碍执法行为依法打击,确保执法环境。各基层派出所负责辖区内油站消防监督管理、治安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并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加油站、点的摸底排查工作和整治工作。

8、县质监局:负责对成品油质量、计量及加油机防爆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对存在问题的责令其停业整顿或停止营业。打击擅自安装流量计和加油装置的行为,对加装流量计或加油装置的车辆不得通过设备检验检测,查处给车辆装配流量计或加油装置的危险化学品容器生产厂家。

9、县物价局:负责对各加油站、点的销售价格进行检查,对不执行国家规定的成品油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并通报县商务局。

10、县建设局:对符合规划要求,经省商务厅同意建设的加油站发放建设施工许可证,对加油站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建设的加油站责令其停止建设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拆除。

11、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对全县成品油经营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证办理情况和依法纳

税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办理税务登记证和偷逃税等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并通报县商务局。

12、县交通局及运管所:负责成品油公路、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成品油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成品油公路、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监督检查。

13、中石油、中石化县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加强对下属油站的管理,防微杜渐,克服麻痹思想,严格油站安全操作规程,全面落实各项监督、管理、安全措施,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监管。向上级公司报告,加强成品油销售环节的资质、凭证的审查和管理,不得向无工商营业执照、无成品油批发零售证书、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成品油经营单位和流动加油车供油,不得向加装流量计或加油装置的车辆供油,不得向领导小组明令禁止供油的其他单位供油,并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其发现的非法加油站和非法加油车的非法经营行为及相关信息。

(二)、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建立举报制度,公布领导小组及各单位的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非法经营成品油经营者及行为。

(三)、突出重点,集中整治。以对非法油站相对集中的乡镇为重点地区,以非法流动加油车和安全隐患大的非法油站为重点对象,以非法经营成品油的油品来源为重点环节,各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整治。

(四)、领导小组要建立信息共享、定期交流制度和禁止供油单位名单制度。对查获的非法成品油经营者和非法流动加油车,要及时将隶属关系、经营者、车牌号码等信息进行通报,并列入领导小组禁止供油单位名单。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按照有关要求按时向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单位相关情况,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相关情况后,向各部门和乡镇通报。

五、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10年5月17日至2010年7月28日。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从5月17日-6月13

品油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和各乡镇各部门工作会议部署整治工作。各乡镇、部门要对成品油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彻底摸清非法经营成品油的油站和流动加油车的情况,

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依法查处、集中整治阶段:6月14日-7月13日,对排查出的非法经营成品油的油站和流动加油车,各乡镇、部门密切配合,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加强协作,保持高压态势。对不规范经营的,责令限期整顿;对非法经营的,要依法查处。

(三)、全面验收、总结阶段:7月14日-7月28日,对存在问题的成品油经营企业逐个验收,对无证、无照经营的必须进行处理,对未达到整改目标的要重新进行整改。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找准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巩固扩大专项整治成果。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于

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首发子站:湘潭市湘潭县商务之窗)

6月13日前报专7月28日前报专项日,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召开成

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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