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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类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7:44:41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信访举报工作汇报

XX医院2010年度信访举报工作情况汇报

2010年,在市纪委和卫生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根据市纪委信访举报工作要点及医院工作实际,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圆满完成了2010年度信访举报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我院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医院信访举报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把信访举报工作纳入了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实行目标管理制,切实按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程序,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严格责任追究,扎实开展信访举报工作,解决信访问题。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科室和个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依法合理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及时地化解矛盾纠纷,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依法依纪处理好信访问题,确保医院各项正常开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

我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将发展好、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

第一位,将群众满意作为追求目标。并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工作制度,不断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程序,促进信访举报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实行领导值班日制度。每周星期三为院领导接访日,接访领导的姓名、职务、接访时间、接访地点在公示栏中进行公告,为方便了群众来访医院还设立了信访举报电话和举报箱,举报箱每周开箱一次,对所反映的问题予以建档登记,及时梳理解决,院领导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26余人(次)。二是实行信访问题排查制度。对信访突出问题或群体性信访事件不定期进行排查,凡信访突发事件和群体关心的信访问题,及时报请领导阅示。全年共报送信访举报排查情况5次。三是实行领导包案制度。按照“一个案子、一名包案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院领导直接参与查办了3件信访案件。

三、履职尽责到位,工作成效更加明显

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强化职责,认真办理信访举报信(访)件,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扎实解决信访问题,确保事了人息访。一是初访接待热情周到。对每一位来访者都做到热情周到,力求做到“三快”,即来访登记快、呈报分管领导快和分流转办快,全年接待初访10余次,接待群众10余人。二是认真办理信访举报件。本年度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2件(次),做到了件件有

回音,事事有着落。三是认真查办信访案件。对每一件信访案件进行初核,初核率达100%。四是落实责任制,严格按照流程,一环扣一环。在处理信访过程中,我们建立了信访处理流程,职能科室一般都按照信访程序走流程。如党办室接到举报件后,先提交纪委书记批办,然后根据批办精神,着手调查,弄清情况后,写出调查报告,经领导同意后及时回复给信访人。由于流程清晰,紧扣环节,责任落到实处,提高了医院的结办率和办案准确率。

2009年,我院虽然在信访举报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绩,未发生一起越级上访事件,但还存在着不足的地方,对照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件中,我们将怀着对信访工作的饱满热情,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信访新路子,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我院信访举报工作的新局面,努力把我院信访举报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好务。

二〇一〇年二月

推荐第2篇:纪委信访举报工作汇报

纪委信访举报工作汇报

××市纪委坚持把查办本地大要案作为工作的突破口,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案源主渠道作用,多渠道广辟案源,同时进一步加大亏损企业剖析整顿力度,并注意顺藤摸瓜,彻查案中案,努力以小案带大案,以个案带串案,使查案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该市纪委把查处乡科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

件作为重中之重,到目前已先后查处了市外经委副主任朱向群受贿案等9起乡科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他们又先后查处了根思乡、原长生乡国土资源所经济窝案,共处分党员干部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与此同时,他们还注意把查案执纪工作与维护社会稳定结合起来,组织专门力量深入群众反映强烈的亏损企业进行剖析整顿,严肃查处侵占集体利益、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企业蛀虫。今年以来,先后对劳动系统包装装潢印刷厂、物资系统运销公司等企业进行了剖析,目前已立案查处企业领导干部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涉及违法违纪金额200多万元。

实行“一岗双责”,推进信访责任制的落实

落实责任制,首先是落实领导责任,一级抓一级。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在信访工作中,我们坚持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明确党政“一把手”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党办和校办的副书记、副校长负直接责任,直接过问、协调、处理重要信访;其他副书记、副校长抓好各自分管方面的信访工作。

落实责任制,关键是落实承办部门,一事一办。在处理具体信访件时,我们的做法是:“领导牵头,归口处理,分级落实”,充分发挥职能处室和学院领导班子的作用。反映干部聘任问题的,归口组织部调查处理;反映违纪举报类问题的,归口纪委、监察室调查处理;反映职称评审、教师聘用方面问题的,归口人事处调查处理;属于综合性的信访件,由党办、校办出面处理。“两办”转发给职能部门的信件,由“两办”负责催办、督办,一事一办,不让信件中途“夭折”。调查中,承办部门积极依靠知情人、依靠两级学院组织弄清问题,化解矛盾。尤其对举报类信访,我们非常慎重,本着对人对事高度负责的精神,经过周密调查,反复分析,做到事实清楚,结论明确,依据充分,处理恰当。

落实责任制,必须严格按照流程,一环扣一环。在处理信访过程中,我们建立了信访处理流程图,职能处室一般都按照信访程序,走流程。如纪委、监察室接到举报件后,先提交纪委书记批办,然后根据批办精神,着手调查,弄清情况后,写出调查报告,经领导同意后回复上级纪工委或者回复举报人。由于流程清晰,紧扣环节,责任落到了实处,提高了结办率和办案准确率。

(三)从制度着手,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1、坚持信访接待制度。长期来,我们坚持周三校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并付印在每周会议表上,公布于众。信访接待日,校领导不仅“等上门”,而且主动“约上门”,经常采用预约谈话的办法,主动约请干部、群众谈话。为畅通信访和举报渠道,我们还设立了学生接待日,公布校长信箱地址,公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同时,随访随接,及时化解矛盾,及时处理举报信件。

2、完善排查化解机制。去年开始,我们建立了信访联席会议制度,书记牵头,分管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集体会诊“疑难杂症”,既排查显现矛盾,又排摸隐性矛盾,工作关口前移,力争主动权。学校有一位教师退休十多年了,因为对评审职称不满意,情绪一直比较激动,今年上半年写信给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接到国务院信访办下转的信件后,校领导非常重视,召集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措施和办法。副校长、退管会主任和人事部门负责人约见该教师,与他沟通释疑。党委书记亲自登门拜访。退休块长几次上医院看望,耐心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明政策和原因。经过方方面面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终于感化了他,取得了他的理解,目前该同志情绪比较稳定。

3、建立校级领导下访制度。校领导到学院,到教育第一线解决突出信访是化解矛盾,共建和谐校园的重要制度。去年五月,学校新一轮干部聘任中,党委领导带头下基层学院处理突出的群体性信件,与组织部等机关部门负责人一起,直接与信访人员面对面沟通,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了矛盾的化解与和谐校园的建设。

(四)建立信访档案,完善信访基础工作

信访档案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在信访结办后,我们根据一案一档的原则,立卷归档,做到流程规范,案卷清晰。同时,举报件做到调查取证材料齐全、可靠,时间、地点、事实经过清楚,处理依据充分,结论准确。整理归档时,把领导批示、谈

话记录、证据材料,本人认识等全部整理成册。信访档案工作做好了,工作轨迹清晰,有档可查,确保和促进了信访件的顺利办理。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方向

如何将信访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不使初信初访转变为重复信访,不使个别信访转变为集体信访,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进一步提高信访工

作的水平和质量,还需要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做好信访工作,为构建和谐校园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今后信访举报工作的思路和设想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信访工作是学校党政领导联系群众的桥梁、倾听师生员工呼声的窗口、体察民情的重要途径,在建设和谐校园、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举报信访是师生员工揭露违纪违规现象,维护正义、公平,坚持反腐倡廉的重要渠道,必须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记“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切实加强举报信访工作的责任感,标本兼治,多策并举,为改革开放、促进发展,构建和谐校园、维护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以“为民、务实、清廉”为宗旨,以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目标,本着“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举报信访工作处理程序,形成与“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以及“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相适应的举报信访工作的新机制,推进举报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今后工作思路和设想:

(一)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

1、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是举报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举报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负直接责任,抓好协调统筹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是具体处理举报信访件的职能部门,根据领导批示承办举报信访件的处理和查办。学校和学院两级党政组织都要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一岗双责”的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要直接过问、直接协调、直接处理突出的举报信访件。

2、要加大对举报信访工作的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确保责任制的落实。对因推诿、拖沓、扯皮,有案不办,有信不查等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或者故意泄露举报人姓名,没有有效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有关纪律处分条例和《上海市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暂行)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人员及人员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举报信访件处理的长效机制。

1、拓宽举报信访渠道。坚持和完善校领导每周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设立学校纪委监察室举报信箱;公开纪委书记email地址;公布招生、收费监督举报电话等。校领导要合理安排工作,确保接待日在现场接待上访群众;对群众举报信访件要及时批办,跟踪处理。

2、健全对举报信访件的调查核实机制。举报信访往往是发现问题,挖掘腐败案件的重要线索来源,必须高度重视,本着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调查核实。做到程序规范、证据充分、结论明确、处理恰当。对突出的举报信访件要建立一案一档,做到材料齐全、流程清晰、符合归档要求。对经过调查核实,属于违法案件的,经校纪委和党委审批同意后,及时移交司法部门。

3、建立和健全实名举报的反馈回复机制。对实名举报或上级批办的信访,要在规定期限内将调查核实结果作必要的反馈和回复。充分肯定举报人反对腐败,爱护干部的积极方面,同时如实肯定和指出举报信中的属实、基本属实、部分属实或者失实的地方;积极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举报人姓名,更不允许打击报复举报人。

4、强化信访的协调和督查工作机制。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由党办、校办、组织部、纪委、监察室参加,分管信访工作的校领导牵头,一学期召开一至二次信访联席会议,分析信访特点,前移工作关口,既要排查显现矛盾,又要排查隐性矛盾,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本着“归口管理”的原则,凡是反映干部作风问题或者聘任问题的,应归口组织部处理;举报干部违纪违规或者腐败问题的信访件,应归口纪委、监察室处理。遇到边界不清或者需要跨部门联合调查处理的,可提请信访联席会议协调统筹,落实处理部门。

(三)加强信访和纪检干部队伍的建设。

1、做好举报信访工作,是高校纪检监察干部的重要职责。必须明确举报信访处理的职责、工作流程,明确做什么,怎么做。加强对信访举报处理工作的年终考核,做得好的予以奖励,因责任不到位,推诿、扯皮造成重大失误和恶劣影响的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高度重视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配齐配强纪检干部,加大培养、交流、使用力度。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发扬信访工作的优良传统,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切实做好信访工作。

3、充分重视和发挥基层纪检委员和党风督导员的作用,在处理举报信访件时,既要注意保密,又要根据情况,保持与基层党政组织以及纪检委员的沟通和联系,让他们共同协助学校纪委和监察室做好工作,化解矛盾,确保基层单位的稳定。

推荐第3篇:乡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汇报

XX镇2012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工 作 汇 报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既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和国家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我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紧紧围绕中央纪委工作要点,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握原则,摆正位置,履行职责,执行权限,经过不懈努力,各项工作进展有序,现将开展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检查小组

镇领导对信访举报工作高度重视,将信访举报工作纳入纪检监察工作总体部署,并成立了以镇纪委书记张志国同志为组长,纪委副书记隗凤林为副组长,纪委委员胡斌同志为成员的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并明确隗凤林同志主抓信访举报工作。小组成员坚持召开每月不少于一次的信访举报工作研究会议,认真研究探讨对信访举报工作的认识和对实际问题的解决方案,推动了信访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畅通信访渠道,创新各项机制

建立健全从办信接访到反馈等各项信访制度,搭建畅通无阻的信访反映渠道。先后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初信初访责任制、实名举报承诺办理制、领导接见群众来访日制度及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制等各项制度,开通传真举报、网上举报并与上级纪委进行内网联通,领导坚持带案下访、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不断强化信访责任制落实,建立完善信访举报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考核追究,以增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和实效性。

二、改善办公条件,加强队伍建设

信访举报工作的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建立信访接待室、配齐专用信访举报电话、传真机和微机设备,建立和坚持领导接待群众来访的制度。二是健全和完善三级信访举报工作网络,村级设立信访举报信息员并定期对信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三是通过宣传牌等形式公开信访举报机构的通讯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接待时间、地点和接待人姓名、受理范围和程序等,引导群众依纪依法、逐级信访。四是工作中做到热情接待来访,耐心接听举报电话,认真对待群众的每一个反映。五是大力开展下访活动,就地解决问题。六是在确保安全、保密的情况下,积极推行网上举报。通过畅通群众信访渠道,让群众难有处诉,冤有处申,愿有处偿。

三、办事公开,法制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信访举报工作办事更加公开,工作法制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一是公开政策法规和受理渠道。对镇纪委的工作职责、受理范围、信访举报工作规章制度、信访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等一些信访举报政策法规,在信访接待室设置公开栏,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二是公开受理情况。对群众来访或实名举报的,镇纪委信访室在15日内书面告知举报人受理情况,并承诺办理时限。三是公开办理过程。除涉密、隐私、举报人要求不公开等信访件外,将信访办理过程向举报人和社会公开。在信访问题办理过程中,如遇举报人询问,可以告知举报人所反映问题的承办单位或部门、工作进展。四是公开处理结果。对一些重大疑难以及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调查结束后,及时通过公示、会议等形式公开处理结果,包括调查结论、处理结果以及政策依据等,保障群众的监督权。

信访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重要渠道。我镇纪委班子坚持以公开透明、便民利民、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健全制度、统一流程、规范操作、民主公开,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倡廉任务依然艰巨,一些关键部位和重要环节的腐败现象仍然处于多发易发阶段,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随时有可能发生;一些反腐倡廉制度执行还不够有力;个别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还不够到位,建设科学实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还任重道远。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扎实的工作,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中共XX镇纪委 201X年XX月XX日

推荐第4篇:税务稽查类稽查举报岗试题

税务稽查类稽查举报岗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查办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案件,除有特定时限者以外,承办部门应当在( )个月内上报查办结果。 A、1 B、2 C、3 D、6 答案:C 解析:依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对上级税务机关稽查局及其举报中心督办的检举案件,除有特定时限者以外,承办部门应当在收到纸质督办函后3个月内上报查办结果;案情复杂无法在限期内查结的,报经督办部门批准,可以延期上报查办结果,并定期上报阶段性的查办情况。上级不要求上报查办结果的交办案件,应当定期汇总上报办理情况。本级税务机关稽查局直接查办的检举案件,除有特定时限者以外,承办部门应当在收到纸质交办单以后3个月内将查办结果报告本级税务机关稽查局负责人并回复举报中心;

2、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的单位、个人称( );被检举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称( )。 A、检举人、被检举人 B、举报人、被举报人 C、告状人、被告人 答案:A 解析:依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是指单位、个人采用书信、互联网、传真、电话、来访等形式,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行为。采用前款所述的形式,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的单位、个人称检举人;被检举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称被检举人。

3、实名检举和匿名检举均须受理。检举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单位、地址、联系方式或者不愿公开检举行为的,税务机关应当予以( )。

A、公开检举人信息;B、尊重和保密;C、公示检举人信息; 答案:B 解析:依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十条 实名检举和匿名检举均须受理。检举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单位、地址、联系方式或者不愿公开检举行为的,税务机关应当予以尊重和保密。

4、第十六条 检举事项的处理,应当在接到检举以后的( )个工作日内办理,特殊情况除外;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办理。

A、15日;B、30日;C、60日; 答案:A 解析:依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检举事项的处理,应当在接到检举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特殊情况除外;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办理。

5、( )被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检举人分别检举的,奖励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先检举人。

A、同一税收违法行为 B、不同税收违法行为 答案:A 解析:《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同一税收违法行为被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检举人分别检举的,奖励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先检举人。

6、同一税收违法行为被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检举人分别检举的,奖励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先检举人。检举次序以负责查处的税务机关受理检举的登机时间为准。最先检举人以外的其他检举人提供的证据对查明税收违法行为有直接作用的,可以酌情给予奖励。对前两款规定的检举人计发的奖金合计数额不得超过()万元。

A、5万元;B、10万元;C、15万元; 答案:B 解析:依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统一税收违法行为被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检举人分别检举的,奖励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先检举人。检举次序以负责查处的税务机关受理检举的登机时间为准。最先检举人以外的其他检举人提供的证据对查明税收违法行为有直接作用的,可以酌情给予奖励。 对前两款规定的检举人计发的奖金合计数额不得超过10万元。

7、对有特别突出贡献的检举人,税务机关除给予物质奖励外,可以给予相应的精神奖励,但公开表彰宣传应当事先征得检举人的( )同意。 A、书面;B、电话;C、电报; 答案:A 解析:依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对有特别突出贡献的检举人,税务机关除给予物质奖励外,可以给予相应的精神奖励,但公开表彰宣传应当事先征得检举人的书面同意。

8、第十六条 检举人应当在接到领奖通知书之日起( )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检举人逾期不领取奖金,视同放弃奖金。联名检举同一税收违法行为的,奖金由第一署名人领取,并与其他署名人协商分配。

A、60日;B、90日;C、180日; 答案:B 解析:依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检举人应当在接到领奖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检举人逾期不领取奖金,视同放弃奖金。联名检举同一税收违法行为的,奖金由第一署名人领取,并与其他署名人协商分配。

9、企业法定代表人自报本企业偷税问题是否给予奖励( )?

A、奖励;B;不予奖励;C ;分情况奖励; 答案:B 解析: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法定代表人自报本企业偷税问题不予奖励的批复 文号:国税函[2000]414号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直接责任人员对本企业偷税行为应当依法承担责任,他们主动向税务机关报告本企业偷税问题的行为,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办法》(国税发[1998]211号)法规的奖励范围。

10、询问应当由两名以上检查人员实施。除在被查对象生产、经营场所询问外,应当向被询问人送达( )。 A、《稽查通知书》B、《询问通知书》 C、《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答案:B 解析:依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二十七条 询问应当由两名以上检查人员实施。除在被查对象生产、经营场所询问外,应当向被询问人送达《询问通知书》。

11、被查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税收征管法》和《税收征管法细则》有关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检查的规定处理: ( ) A、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

B、被查对象转移、隐匿、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其他证据材料的;

C、被查对象拒不提供相关情况或者以其他方式拒绝、阻挠检查的; D、无法追缴的。 答案:A 解析:依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三十九条 被查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税收征管法》和《税收征管法细则》有关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检查的规定处理:

(一)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阻止检查人员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复制与税收违法案件有关资料的;

(三)在检查期间转移、隐匿、损毁、丢弃有关资料的;

(四)其他不依法接受税务检查行为的。

12、对各级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 )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A、县级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B、上一级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C、主管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B 解析:依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第十六条对各级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13、检举事项经查证属实,为国家挽回或者减少损失的,对实名检举人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 )。

A、表扬;B、通报;C、奖励。 答案:C 解析:依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八条 检举事项经查证属实,为国家挽回或者减少损失的,对实名检举人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14、举报中心受理检举事项的范围是:涉嫌偷税,( ),骗税,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收违法行为。

A、逃避追缴欠税;B、欠税;C、逾期缴纳税款。 答案:A 解析:依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九条 举报中心受理检举事项的范围是: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收违法行为。

15、举报中心受理实名检举,应当应检举人的要求向检举人出具( )。 A、书面回执;B、检查通知书;C、检查证。 答案:A 解析:依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十条 实名检举和匿名检举均须受理。检举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单位、地址、联系方式或者不愿公开检举行为的,税务机关应当予以尊重和保密。检举人应当至少提供被检举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等资料。检举人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应当实事求是,对提供检举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诬陷、捏造事实。举报中心受理实名检举,应当应检举人的要求向检举人出具书面回执。

二、多项选择题

1、检举人进行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时,可以采取( )等形式。

A、书信 B、互联网 C、电话 D、传真 E、来访 答案:ABCDE 解析:依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是指单位、个人采用书信、互联网、传真、电话、来访等形式,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行为。

2、举报中心受理检举事项的范围是:( )以及其他税收违法行为。

A、涉嫌偷税 B、逃避追缴欠税C、骗税 D、虚开、伪造、E、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 答案:ABCDE 解析:依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九条 举报中心受理检举事项的范围是: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收违法行为。

3、市(地)及市(地)以上税务机关稽查局设立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以下简称举报中心),其工作人员由所在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配备;没有设立举报中心的县(区)税务机关稽查局应当指定专门部门负责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工作,并可挂举报中心牌子。举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 A、受理、处理、管理检举材料; B、转办、交办、督办、催办检举案件; C、跟踪、了解、掌握检举案件的查办情况; D、负责本级检举奖金的发放和对检举人的答复工作。 答案:ABCD 解析:依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四条 市(地)及市(地)以上税务机关稽查局设立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以下简称举报中心),其工作人员由所在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配备;没有设立举报中心的县(区)税务机关稽查局应当指定专门部门负责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工作,并可挂举报中心牌子。举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受理、处理、管理检举材料;

(二)转办、交办、督办、催办检举案件;

(三)跟踪、了解、掌握检举案件的查办情况;

(四)上报、通报举报中心工作开展情况及检举事项的查办情况;

(五)统计、分析检举管理工作的数据情况;

(六)指导、监督、检查下级税务机关举报中心的工作;

(七)负责本级检举奖金的发放和对检举人的答复工作。

4、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臵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

A、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B、用于交际应酬; C、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D、用于对外捐赠; 答案:ABCD 解析:依据《关于企业处臵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 国税函〔2008〕828号

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臵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5、对单位和个人实名向税务机关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并经查实的,税务机关根据其贡献大小依照本办法给予奖励。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 A、匿名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或者检举人无法证实其真实身份的;

B、检举人不能提供税收违法行为线索,或者采取盗窃、欺诈或者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手段获取税收违法行为证据的;

C、检举内容含糊不清、缺乏事实根据的;

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获取信息用以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的; 答案:ABCD 解析:依据《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第三条 对单位和个人实名向税务机关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并经查实的,税务机关根据其贡献大小依照本办法给予奖励。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一)匿名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或者检举人无法证实其真实身份的;

(二)检举人不能提供税收违法行为线索,或者采取盗窃、欺诈或者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手段获取税收违法行为证据的

(三)检举内容含糊不清、缺乏事实根据的;

(四)检举人提供的线索与税务机关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无关的;

(五)检举的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已经发现或者正在查处的;

(六)有税收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在被检举前已经向税务机关报告其税收违法行为的;

(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获取信息用以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的;

(八)检举人从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处获取税收违法行为信息检举的;

(九)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予奖励的其他情形。

6、检举的税收违法行为经税务机关立案查实处理并依法将税款收缴入库后,根据本案检举时效、检举材料中提供的线索和证据详实程度、检举内容与查实内容相符程度以及收缴入库的税款数额,按照以下标准对本案检举人计发奖金:(

A、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亿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以下的奖金;

B、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5000万元以上不足1亿元的,给予5万元以下的奖金;

C、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给予4万元以下的奖金;

D、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给予3万元以下的奖金;

E、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给予2万元以下的奖金;

F、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给予1万元以下的奖 答案:AC 解析:依据《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第六条 检举的税收违法行为经税务机关立案查实处理并依法将税款收缴入库后,根据本案检举时效、检举材料中提供的线索和证据详实程度、检举内容与查实内容相符程度以及收缴入库的税款数额,按照以下标准对本案检举人计发奖金:

(一) 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亿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以下的奖金;

(二) 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5000万元以上不足1亿元的,给予6万元以下的奖金;

(三) 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给予4万元以下的奖金;

(四) 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给予2万元以下的奖金;

(五) 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给予1万元以下的奖金;

(六) 收缴入库税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给予5000元以下的奖金;

7、受理检举的税务人员应当文明礼貌,耐心细致,正确疏导,认真负责,鼓励检举人尽可能提供书面检举材料,下列几条正确的是( )。

A、受理口头检举,应当准确记录检举事项,交检举人阅读或者向检举人宣读,经确认无误以后由检举人签名或者盖章。

B、检举人不愿签名或者盖章的,由受理检举的税务人员记录在案。

C、受理电话检举,应当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准确记录。 D、受理电话、口头检举,经检举人同意以后,可以录音或者录像。 答案:ABCD 解析:根据《受理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受理检举的税务人员应当文明礼貌,耐心细致,正确疏导,认真负责。鼓励检举人尽可能提供书面检举材料。受理口头检举,应当准确记录检举事项,交检举人阅读或者向检举人宣读,经确认无误以后由检举人签名或者盖章。检举人不愿签名或者盖章的,由受理检举的税务人员记录在案。受理电话检举,应当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准确记录。 受理电话、口头检举,经检举人同意以后,可以录音或者录像。

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A、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C、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已抵扣增值税的固定资产。 答案:AB 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9、企业非货币资产损失包括:(

A、存货损失;B、固定资产损失;C无形资产损失; D、在建工程损失;E、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等。 答案:ABCDE 解析: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企业非货币资产损失包括存货损失、固定资产损失、无形资产损失、在建工程损失、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等。

10、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 )。

A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B、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C、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D、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E、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等。 答案:ABCDE 解析: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九条 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等。

三、判断题

1、在受理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时,实名检举才能受理,匿名检举不予受理。( ) 答案:错

解析:《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十条 实名检举和匿名检举均须受理。

2、税务机关应与公安、信访、纪检、监察等单位加强联系和合作,税务系统内部应当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检举管理工作。( ) 答案:对

3、受理检举的税务人员应当文明礼貌,耐心细致,正确疏导,认真负责。鼓励检举人尽可能提供书面检举材料。( ) 答案:对

解析:《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受理检举的税务人员应当文明礼貌,耐心细致,正确疏导,认真负责。鼓励检举人尽可能提供书面检举材料。

4、已经受理尚未查结的检举案件,再次检举的,可以作为重复案件另案处理。( ) 答案:错

解析:《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已经受理尚未查结的检举案件,再次检举的,可以作为重复案件并案处理。

已经结案的检举案件,检举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检举,没有提供新的线索、资料;或者提供了新的线索、资料,经审查没有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以不再检查。

5、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是单位、个人的自愿行为。单位、个人因检举而产生的支出单位的应由单位负担,个人的应由其自行负担。( ) 答案:错

解析:《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七条 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是单位、个人的自愿行为。单位、个人因检举而产生的支出应由其自行负担。

6、检举管理工作坚持依法行政、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跨境管理、严格保密的原则。( ) 答案:错

解析:《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三条 检举管理工作坚持依法行政、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严格保密的原则。

7、被检举人以增值税留抵税额或者多缴、应退的其他税款抵缴被查处的应纳税款,视同税款已经收缴入库。( ) 答案:对

解析:《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 第七条 被检举人以增值税留抵税额或者多缴、应退的其他税款抵缴被查处的应纳税款,视同税款已经收缴入库。检举的税收违法行为经查实处理后没有应纳税款的,按照收缴入库罚款数额依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标准计发奖金。因被检举人破产或者存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终止执行的条件,致使无法将税款或者罚款全额收缴入库的,按已经收缴入库税款或者罚款数额依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计发奖金。

8、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的检举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检举奖金。检举奖金由被检举单位支付。( ) 答案:错

解析:《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的检举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检举奖金。 检举奖金由负责查处税收违法行为的税务机关支付。

9、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发放检举奖金时,可应检举人的要求,简要告知其所检举的税收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但不得告知其检举线索以外的税收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可以提供税务处理(处罚)决定书及有关案情材料。( ) 答案:错

解析:《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第十九条 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发放检举奖金时,可应检举人的要求,简要告知其所检举的税收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但不得告知其检举线索以外的税收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不得提供税务处理(处罚)决定书及有关案情材料。检举的税收违法行为查结前,税务机关不得将具体查处情况告知检举人。

10、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的检举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检举奖金。( ) 答案:对

解析:《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的检举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检举奖金。

推荐第5篇:医生学习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心得体会

学习

《周口市预防和查处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

办法》心得体会

此次学习讨论使我深刻意识到用纪律规范行为,要结合自身实际,灵活安排各个环节的工作学习,特别是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使平时的工作有特色,重实效,更好的服务于群众,践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榜样。通过学习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预防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的发生。自觉坚守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坚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坚决抵制诬告陷害行为。使我们党永葆青春,为党的事业贡献一份绵薄之力。

作为一名医务人员,如何贯彻落实《周口市预防和查处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办法(试行)》的精神,强化党性观念,深刻认识到诬告陷害是对党不忠诚、破坏干部队伍团结,污染党风廉政建设。为加强自身思想防线,远离诬告陷害行为,我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自身学习,做一名医者首先,要牢记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宗旨,进一步提升医德水平。“好医生”的第一标准始终都是具有高尚的医德。医生的服务对象是人,世界上最复杂的事物莫过于人。要做一名好医生,首先一点就要研究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就是医德。医德不光是愿望,更是一种行动,这个行动要贯穿医疗的全过程,贯穿医生的整个行医生涯。所以,我们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时刻为群众着想,千方百计为患者解除病痛;要尊重患者,恪守职责,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要因病施治,保守医密,维护患者的利益;要洁身自好,防微杜渐,拒绝商业贿赂和红包,不为自己谋求私利;要互学互尊,团结协作,奋发进取,不断提高执业操守和道德水平。其次,要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不断提高为人民健康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我们在工作的时候,要不断充实自己,在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学习与训练的同时,及时了解最新的医学发展,把握新理论、新技术,尽可能掌握与医学有关的新知识,做到博学多才,并创造性的运用到医学实践中来,全面提高服务本领,切实为就医群众提供严谨规范、人文关怀新型医疗模式服务。

二是响应院委会号召,时刻做到政令畅通,贯彻落实各项医疗政策。目前社会上对医务人员存在许多误解,一些人甚至挥刀砍向我们,但是我们绝不能因此而摒弃我们守卫人民健康的理想,而是更应坚守我们的使命,履行我们的责任。同时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现行的医疗卫生体制还存在许多不足,为此国家正在积极地推进医改。作为医改实施的主体,我们一定要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贯彻各项医改政策,落实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减轻患者的负担,竭尽全力缓解患者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

三是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做好本职工作。

医学自始至终都是一门人的科学,具有丰富人文内涵。我觉得医生最重要的要有颗公益心和社会责任感。没有公益心和责任感,很难做好医生。医生的奋斗追求是保护公众健康和广大患者的利益,怎么用最少的痛苦、最小的创伤、最合理的成本去给病人解除疾病、缓解痛苦、维护健康和延长生命。这是医生的奋斗目标,不是我们能在病人身上做什么,而是病人需要什么,怎么做对病人更好。医生不仅应学会使用药片、手术刀,更重要的是要学会与公众和患者沟通,对患者关注和关爱。医生的视野应当从关注疾病转向为关注健康,预防的重要性要远远大于治疗。

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一名党员,医院的规章制度正是一种更为理性的规矩,它框定着每一个人的行为规范,让我们的工作得以井然有序。严格遵守科室和医院各项工作纪律,认真负责的做好各项医务技术服务工作。严格遵守岗位职责,虚心接受患者和社会对我们监督是最好的监督。通过患者和社会的反馈能让我们更好的做到守纪律讲规矩,树立一身正气的良好医务工作者形象。

2017年,祝愿大家在事业的旅途中收获更多,进一步弘扬正气、激浊杨清,营造党风廉政新风气。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让更多的老百姓能够有权利、有勇气享受现代医学科学技术的进步。祝大家健康快乐!抓紧时间干正确的事情:说实话、干实事、求实效、不折腾、不忽悠、不糊弄;要为成功想办法,不为失败找借口!

推荐第6篇:物价局价格举报受理中心工作汇报

“您好!这里是价格举报受理中心……”每当有人拨通“12358”价格举报热线电话时,连线的那一端就会传出这亲切的声音。“12358”,这个几年前人们还很陌生的电话号码,经物价局在维护百姓权益路上的忘我拼搏,如今已融入了万户千家。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病患者找它,学生家长找它,农民找它,甚至机关工作人员也找它。百姓的事无小事,再小

也当大事办、当自己的事办,这早已是市物价局全体工作人员的共识。据不完全统计,从“12358”价格举报热线开通至今,该局共接待受理各类价格咨询和投诉举报400余件,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0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完善制度 实现价格举报工作规范化

该局把“12358”价格举报热线作为物价部门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和平台,并从物价检查所抽调了3名骨干专门负责价格举报案件的受理、督办和回复工作,先后制定和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价格举报登记台帐管理制度、案件办理时限及责任制度等多项规范性制度,在各项经费都比较紧张的情况下,该局为价格举报中心配置了专车,添置了电脑、打印机、摄像机等先进的办公设备,并安排了专项办案经费,为价格举报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目前,“12358”价格举报热线已经开通了电话、网络电子举报平台,实现了全天候、全方位受理群众价格举报的工作格局。

排民忧 做弱势群体的坚强后盾

今年6月,物价局接到小区居民投诉,反映某小区物业公司超标准代收水电费,而且这些居民大部分都是下岗职工,生活较为困难。接到举报后,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该小区调查了解情况,经查证属实后,当即责令该小区将多收取的水电费4700余元退还给居民,同时,价格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向该物业管理公司耐心细致地解释物价政策,使他们真正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行为。该小区居民拿到退款后,握着价格举报中心工作人员的手说:谢谢你们,谢谢,你们真是人民的公仆!

近年来,该局共受理涉及弱势群体的价格举报案件50余件,退还金额20余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解民难,当农民利益的保护神

去年6月中旬,某村多位村民打电话举报,反映该村在代收土地使用证工本费时,要求每户缴纳100元,如若不交便不给村民出具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证明,举报中心经调查核实后,责令该村立即停止乱收费行为,并将该村多收取的费用共计2700余元如数退还了该村的村民,该村村民无不拍手称快。

为配合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该局专门设立了涉农价格举报“绿色通道”,安排专人负责涉农价格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近年来,该局共查处各类涉农价格举报案件100余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近60万元,有效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为我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查“窗口” 树立城市文明形象

随着我市旅游城市创建工作步伐加快,来我市观光旅游的游客越来越多,旅游景点成为反映我市文明程度的重要窗口。今年五一黄金周期间,淄博一位游客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反映我市某景区向其多收了5元钱的停车费。接到举报后,该局立即派出值班人员前往该景区调查,在核实有关情况后,责令该景区停车场向这位游客退还了多收的停车费,并对该景区进行了批评教育,这位游客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各旅游景区的收费秩序,该局在全市各主要景区醍目位置设立了收费公示牌,将景区门票价格和停车场收费标准向游客进行公示,增强了景区收费的透明度,各景区的收费秩序明显好转,有效提升了我市的文明形象。

推荐第7篇: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汇报

夯实基层基础 创新工作措施

切实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服务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职能作用。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深层次的矛盾逐渐凸显出来,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有所增加,群众来信来访数量一直在高位运行,联名信访、匿名信访情况较为普遍,信访形势仍然严峻。面对当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开拓新思路、创立新机制,切实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一、当前信访举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信访工作渠道不够畅通。当前,在一些农村、社区和站所等基层单位,尽管设立了纪检委员,但纪检委员的职能作用没有得到较好地发挥;少数镇乡(街道)的纪(工)委存在人员配备不齐或不强,工作上由其中的专职纪(工)委委员一肩挑等现象。另外由于组织机构规格的限制,基层单位大多没有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网络和信访接待室,没有开通专用举报电话,没有设立网上举报信箱。信访举报工作依然固守于接待来访或阅办来信的传统模式,很难适应当前的工作需要。

2、匿名和署假名信件居高不下。长期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接收的群众来信,匿名信件一直占较大比例,甚至一些署名和联名来信经过了解也往往是署名不实。这种现象的产生或存续,一方面是反映人不掌握实情或别有意图所至;另一方面是反映人有思想顾虑或担心受到打击报复,而不署名或署假名。匿名或署假名的举报信件,不仅为调查核实带来困难,直接影响了反映问题的及时查处,甚至还给纪检监察机关的调查带来人力、财力的资源浪费。

3、基层信访案件办理质量不高。有的基层单位对信访问题的调查重视不够,应该解决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应该落实的没有及时落实,应该查处的案件没有及时查处,导致群众重复信访;有的对问题调查不细,取证不实,不能把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全部查清楚,事实结论不够严谨;有的对调查核实的违纪问题处理失之以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者避重就轻等等。

4、基层干部综合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基层干部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业务生疏,政策法律知识不精,甚至解释政策出现矛盾,执行政策出现纰漏,造成工作被动;有些基层干部执纪执法水平不高或执法不公,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依法依纪公正处理到位,造成群众心理上的失衡;甚至个别基层干部精力不集中、出工不出力,或推诿扯皮、敷衍了事,非但解决不了问题,甚至引起新的矛盾,引发新的问题,自身反倒成了“被告”;对一些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缺乏认真研究的精神,难以拿出妥善的解决方案,致使群众反映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继而引发越级上访或者缠访;尤其是在查处信访问题中,由于办案思路不清,工作方法简单等等,更加激发了群众的重复访、越级访。

二、加强和改进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对策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信访举报工作新成效

加强和改进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把信访举报工作同当前全县上下正在开展的“三个突破年”工程,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风建设和基层廉洁工程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信访举报工作为经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服务的水平。

当前,镇乡(街道)纪(工)委应着力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注意收集和整理村级财务问题,影响明年村级换届选举方面的苗头性信息。二是要注意收集和反馈影响扩大内需保增长、工程建设领 2

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要注意收集和提供群众举报的对上级政策顶着不办、不落实和以权谋私、效能建设、形式主义等问题。四是要注意收集和掌握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失职渎职、贪赃枉法、侵吞村集体资产等违纪情况和案件线索,积极为查办案件提供案源。五是要注意掌握和处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尤其是对损害群众利益,挪用专项资金、扶贫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对待群众态度粗暴等问题,要及时处理,限期解决。六是要注意及时解决群众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要做到反映敏捷,行动迅速,及时处理,化解矛盾,使集体上访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2、夯实基础,畅通渠道,开辟信访举报工作新途径

一是夯实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基础。首先,建立基层信访信息员队伍。在农村、社区和基层站所建立纪检监察信访信息员,负责搜集、分析和向镇乡(街道)纪(工)委报送信访信息,掌握信访动态,解决一般性信访问题。其次,探索建立农村、社区和基层站所信访接待室。在行政村、社区和基层站所设立信访接待室,做到工作标牌、办公场所、工作人员、工作制度、工作责任“五落实”。第三,坚持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和预约接访制度。要求镇乡(街道)班子成员,坚持轮流接待和预约接待群众来访,落实接访工作责任制。

二是拓宽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渠道。完善群众诉求热线电话、网上举报、绿色邮政等渠道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为群众举报提供便利条件,引导群众更多地以电话、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问题。在镇乡(街道)开通信访举报录音电话,确保24小时都能接收;建立镇乡(街道)信访举报电子信箱,并向全社会公布。

三是积极采取主动接访工作措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方便群众信访,就应走出机关变群众上访为主动下访,提高信访工作效率。首先,开展定期下访和定向接访、巡回接访。每次下访之前,要向群众告知下访时间、接访地点,对于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要组织专人进 3

村入户定向接访。其次,根据情况开展干部陪访。对群众信访举报村里解决不了的,由村信访信息员陪村民到镇乡(街道)纪(工)委反映,直至问题妥善解决。第三,坚持跟踪回访。对上级机关下转或交办的信访事项,要按照要求限期落实,并做到跟踪问效,督促落实。

3、开拓思路,完善网络,建立信访举报工作新机制

一是充分发挥信访信息网络作用。要求村(社区)、基层站所纪检监察信访信息员,收集整理各类信访信息,报送镇乡(街道)纪(工)委及时研究处理。首先,是“信息收集五必报”。即:要求信访信息员每月必须向上级报告“本村(社区)、本单位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思想动态问题、干部作风及作为情况、集体访越级访苗头倾向、干部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等五种情况。其次,是“情况分析五必议”。即:镇乡(街道)纪(工)委将收集的信访信息梳理成类,在党政班子联席会议上对“热点难点问题、重大工程项目、群众思想动态、群众合理诉求、群众上访倾向”等五种情况及时进行商议和分析。第三,是“解决问题五必做”。即:镇乡(街道)纪(工)委经过分析,根据发现问题的性质采取“信访举报线索及时查处、对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对群众思想疙瘩及时疏通、对信访矛盾及时协调、对群众合理化建议及时采纳”等五种措施,分类解决处理。

二是推行实名有奖举报工作机制。长期以来,匿名举报一直是纪检监察机关接收群众信访的主要方式。匿名举报既不利于调查核实,又会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而且一定会引发越级或重复信访。对此,提倡和推行实名举报势在必行。推行实名有奖举报,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制度,如:办理实名举报受理告知制度、实名举报受理双向承诺制度、实名举报信访保密和保护举报人工作制度、实名举报办理反馈制度、奖励办法、责任追究制度等,以利于充分调动和鼓励群众参与举报的积极性。

三是健全基层办案协作工作机制。为切实解决基层组织人员编制 4

少、办信办案力量相对薄弱、克服基层干部查办案件的畏难情绪等问题以及减少办案工作中的人情干扰,按照就近整合、方便联络、优势互补、增强合力和回避关系、有利工作的原则,实施基层办案协作区工作新机制。对情节较为严重、案件线索比较复杂的重大疑难案件或特殊案件,由县纪委根据案情和工作需要调遣有关协作区,集中优势兵力,组成专案调查组,直接调查处理。

中共ⅩⅩ乡纪委 ⅩⅩ年11月8日

推荐第8篇:街道党工委处理群众举报工作汇报材料

**街道党工委

处理群众举报工作汇报材料

近年来,**街道党工委始终把妥善处理群众举报工作作为体察民情、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创新处理群众举报工作机制,认真处理群众举报问题。2011年共查处案件10起,开除党籍5人,有效地规范了各级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

由于**街道地处城乡结合部,特别是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群众参政议政氛围浓厚,诱发群众举报的各类因素仍不同程度的存在。通过梳理、排查,诱发**街道群众举报信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个别社区、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日常管理不到位。有个别社区村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滑坡,法纪观念淡薄,廉洁自律意识差,特权思想严重,缺乏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无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从政规定,甚至存在经济犯罪问题等;作风教育不到位。有的社区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少数村干部作风霸道、独断专行,对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些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未能深入调查,处理方式简单、生硬,使群众正常利益诉求得不到解决,造成党员群众不满;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到位。有些社区村党组织活动开展不正常,对党员群众的教育管理不到位,导致党组织缺乏凝聚力和吸引力。

二、利益争夺、宗族派系问题突出。班子不团结、存在利

- 1

定。个别不符合党员标准人员,通过不正当渠道加入本村党组织,个别村的党组织书记在发展新党员时,不注重质量,凭关系发展,新党员有些从亲朋好友、家族成员中培养产生。少数村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在发展党员中培养考察不严格等,引起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不满和来信来访增多;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个别社区村由于新老班子交接、缺乏有效监管等原因造成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加之个别村干部借机从中渔利,导致群众不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个别社区村在涉及征收补偿、楼房分配等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上,决策程序不规范,甚至暗箱操作,引起上访。

处理群众举报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街道党工委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组织信访工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实行领导干部带班接访包案制。继续实行街道领导带班接访制度,落实群众举报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按照“谁接访、谁负责、一包到底”的领导干部包案制度,对分工负责的包案要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或处理意见,切实做到包调查、包处理、包教育疏导、包息诉罢访;完善街道领导联系社区村制。街道包社区村领导每月深入社区村现场办公、调查研究不少于7天,对发现的问题能现场解决及时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依据轻重缓急原则,及时解决;对组织信访工作,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

- 3

四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能力素质。发挥组工干部优势。切实发挥街道组工干部的引导、督导、指导作用,与社区村党组织一起解决问题,一件一件抓,一项一项分析,彻底查清和解决问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党工委将定期组织从事受理群众举报工作的同志,学习相关政策法规,特别是社区村换届、党员选拔程序等政策规定,增强组工干部个人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组织纪律性。树立紧紧围绕组织部门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搞好服务的意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耐心细致地做好举报受理各个环节的工作,严守党的纪律和举报工作规定,敢于讲真话、报实情,打造一支“敢战斗、能战斗、会战斗”的过硬队伍。

下一步,**街道将妥善处理群众举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各方面力量,齐心协力做好处理群众举报工作,为**区经济社会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推荐第9篇:股权投资类企业工作汇报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发展

股权投资类企业工作汇报

区委、管委会、区政府:

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新政办发【2010】187号)出台以来,我区从总体发展的战略高度对该项工作进行了部署,迅速成立了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针对股权投资类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做了大量细致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展股权投资类企业工作基本情况

自2011年政策执行至今,工作小组按照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在全国范围内努力做好宣传工作,多次组织招商团队赴国内发达地区做推介活动,积极为驻区企业与资本市场搭建良好的投融资平台。截止8月底,开发区(头屯河区)累计新注册和迁入股权投资类企业194家,其中:新注册企业135户,迁入企业59户,注册资本金突破137亿,持有股票市值或股权约200亿。

二、发展股权投资类企业对我区的作用和意义

(一)保证了开发区(头屯河区)财政收入的可持续增长 自2011年至今年8月,在我区登记并产生税收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共计41户,实现各项税收1.8亿元,地方留存约7,260万元,这些零增地项目为开发区(头屯河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 1

了应有贡献。随着我国股市基本面的逐步好转,驻区股权投资类企业不断地减持股票、受让、转让股权等投资,其对我区的财税贡献将带来可观的增长。

(二)搭建了开发区(头屯河区)优质项目和资本的对接平台

股权投资类企业有效引导了内地有实力的企业和资本深入了解新疆乃至开发区(头屯河区)的投资环境,一大批疆外有实力的企业家、投资者来疆投资兴业,实现了内地发达地区的资本、技术、理念、管理等投向疆内成长性产业、企业、项目,助推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经不完全统计:我区共计13家股权投资类企业投资了疆内11家企业的股权,投资总体规模超过41.3亿元。

(三)建议抓紧设立“政府引导基金”、“产业发展基金”

通过政策引导,大批的股权投资类企业落户我区,对我区综合考察后,比较优势明显,极力要求与我区合作设立“政府引导基金”、“产业发展基金”,目前股权投资工作小组已与国内多个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具备较多成功案例的大型投资基金洽谈中,具体包括北京“大华大陆”、“高能资本”、上海“海通创新”、深圳“广东股权投资协会”等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我区于2012年8月20日在上海与“海通创新基金管理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与其他股权投资企业合作事宜在稳步推进中,具体有:正在与“大华大陆”旗下的华宝联华基金、招商昆仑基金、上海基石资本、广东股权投资协会、西安开元基金洽谈合作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基金”、“基

础设施建设基金”、“房地产基金”等。

股权投资类企业对于区域经济的快速和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不仅直接带来巨大的财税的贡献,并且为驻区企业发展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先进的管理和经营理念;还可以活跃区域金融市场,促进融资渠道的稳步拓展;更为重要的是,它将更加坚定和促进当地政府对企业(项目)的抚育信心和引导决心。

通过设立一定规模“政府引导基金”,以引导相关机构与我区合作建立各类“产业基金”、“基础设施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并采取一系列扶持政策和资源整合,培育出一批成长性较好、发展潜力大企业,为我区企业上市融资、打造区域产业链奠定坚实基础,也将对我区地方经济发展会产生极大地促进作用,在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等方面都具有巨大的影响力。

专此汇报。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日

推荐第10篇:工作汇报类PPT制作建议

工作汇报PPT制作详解

一、明确事项

1、这是一个工作汇报PPT,所以PPT内容需要明确(工作计划等不应出现在PPT中),更不能像流水账一样前天、昨天、今天都干了什么简单地进行汇报,要分类分项有条理的汇报。

2、将自己置于一个汇报者的位置,面对评委、观众,自己将会怎样汇报这50页的材料,这汇报的思路就是PPT制作的思路。PPT是辅助工具,是PPT跟着语言走,而不是语言跟着PPT走。

3、本材料第二点是对整个汇报材料的分类分点,这里没有给出具体的每一点的命名,需要你们进行理解斟酌,自行命名。

二、PPT制作

(一)、封面

1、使用符合主题的背景,不宜太过阴沉或太过艳丽。

2、文字为“文学院网络信息部2013年工作报告”。

(二)、目录页

1、可在目录页前插入提纲挈领的一页,用一句话或者两个短句概括整年工作。该页右下角插入文字“汇报人:XXX”。

2、从模板里找一个适合的对目录进行设计,成单独一页。

3、目录是整个PPT的纲,所以要全面且精炼,做到不重不漏。将50页的汇报材料分成几个部分,要慎重,取舍要恰当,不能舍本逐末。

(三)、结构分点

按照工作汇报的内容充实量以及观众评委的接受耐心,一般分点在4~6点之间最为合适。

1、这是一个工作汇报PPT,而不是一个部门介绍PPT,需要的是实质性的工作。所以第一部分的部门整体介绍不可大量引用材料。一至两张幻灯片足矣,且不是

把第一部分的目录照搬。可以用一张幻灯片简单介绍本部门,描述职责工作,文字简练。同时可以对部门介绍的相关材料截图并辅以文字。

2、最能体现一个部门特色的是其活动,部门活动须成为一个独立板块,且重点阐述。

1)首先须强调的是工作汇报PPT,所以活动策划之类的是必须不能要的,总结也最好不要。但是可以在这一大点的最后用一张幻灯片对一年的活动进行适当总结,文字简练,不宜过多。

2)这一点需要把上半年和下半年结合起来,把其中的活动拎出来,进行相应调整设计,使其适合在公众场合汇报演示。

3)对活动进行汇报,需要展示活动的相关图片。在图片展示时图片摆放应整齐有序,大小合适,大部分情况下一页幻灯片以摆放两张图片为佳。图片摆放不宜斜放、倒放。图片之间要留有空隙,同时图片不能贴边,与幻灯片边框留有空隙。选择图片时要注意图片是否符合主题、是否清晰,如图片上有破坏整体、主题的文字或图案,应进行清理后使用(尤其是背景图片,需对其上的网址水印等清除)。

4)文字叙述需特别注意,图片展示页的文字应是点睛之笔,起到解释图片、阐述主题的作用,语言要极其精炼。

3、新媒体的建设与发展是我们部的新特色,所以要着重阐述。

新媒体工作主要是新浪微博的发展,点数少但又要突出,所以应适当增加幻灯片张数,而不能简单带过。

1)具体阐述需要微博的相关截图,需要对文学院学生会新浪微博有个直观的展示。

1)而后可以向大家相应地介绍微博方面的相关工作

3)同时需要向大家表现我们在微博作为新媒体建设主要阵地的成绩。 4)最后可以谈谈本部对新媒体发展的一些规划,未来的展望。

4、部门的主要工作都在前面二点进行的详细的汇报,最后一点可以将部门一些零散的但有实质意义的工作放在一些进行汇报。

本部门的其他工作有许多。例如招新工作、各类活动的微博直播、晚会直播、

五月花视频制作、神话杯PPT制作、学生会或团总支考评PPT制作以及协助其他部门开展活动等。这些工作不需用大量篇幅进行阐述,将这些活动放在一起,并对其进行设计,使其美观且一目了然,随后可对其中相对重要的活动进行相关展示即可。

(四)、结束页

最简单的结束,即用略不同正文背景的背景,辅以“谢谢”二字即可。 工作汇报类PPT可以在前加入工作总结、展望一页。

三、整体要求

1、大小结构合理,数标使用正确

1)大目录或大标题的分点可使用

一、

二、三„„或者壹、贰、叁„„,次级标题则需区分,可用

1、

2、3„„

2)整体层次不应分的太细太多,以1—3层为佳。

2、文字字体、大小、颜色、粗细合理

1)作为汇报PPT,字体选择应以清晰为第一原则,常用为黑体、宋体、楷体、仿宋等。

2)文字大小合适,不得少于24号。

3)正文文字颜色一般为黑色最佳,如需使用其他颜色,应以清晰度为第一原则。

4)标题与正文字体、颜色、大小须有一定的区分,正文一般不使用黑体,可按情况决定是否加粗。

5)各同等级标题格式须相同,正文文字一般情况下格式也须前后相同。

3、模板、背景及图形结构等使用合理

1)模板、背景及图形结构等使用应以符合主题为第一原则,兼顾美观、简洁。 2)图形内文字不宜过多,图形结构和文字搭配使用合理,文字颜色须照顾到图形模板的颜色,反之,模板颜色不适合则需自行修改。 3)图片使用、摆放前文已经叙述。

第11篇:举报奖励制度

举报奖励制度

一、举报设立目的

为打击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鼓励积极举报各种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特制定本举报奖励制度。

二、举报适用对象

本制度奖励适用的对象:

1、公司全体人员;

2、非本公司人员,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奖励给予条件

本制度奖励给予的条件为:实名举报以盗窃、侵占或其他手段侵害公司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且经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公司保卫部门查证属实的。

四、举报奖励标准

根据举报,查实任意一起侵害公司利益行为,被侵害价值5万元以下的,按价值的50%予以奖励;价值达5万元以上的,按价值的10—50%予以奖励。

五、不予奖励情形

1、违法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的;

2、举报的违法犯罪事实系公安保卫部门已经发现并正在查处或已经采取了相应措施的;

3、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员举报违法犯罪事实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

4、其他不应给予举报奖励的情形。

六、举报方法

举报人可采取电话举报、信函举报、当面举报等形式对侵害公 司财产利益的行为进行举报;

1、电话举报:办电: 0714-5375985 手机:15572958822

2、信函举报:黄石新兴管业有限公司保卫处董利剑收

3、当面举报:可按举报人要求指定约见地点。

七、保密措施

1、切实保护实名举报人,联系举报人必须确定专人专谈,了解核实案件线索必须在不暴露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

2、对举报人及奖励情况,严格保密,对举报的有关情况不得泄露外传,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姓名身份。

八、举报奖金发放

在举报案件查处终结后,由保卫处申请,通过举报人提供的银行账号或其他方式7个工作日内发放。

黄石新兴管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一月一日

第12篇:举报调查报告

关于匿名举报信举报内容的调查报告

管理处领导: 奉处领导指示,于七月十八日下午质检部盛青福、田补会、第二执行办屈根武三人就匿名举报信举报内容进行逐一调查核实,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举报信中关于“搞走九名监理工程师”,实际情况是这九人均因持假证、不称职等原因被管理处、高驻办开除,与djn6标监理组长张艳辉无关,举报内容失实;张艳辉妻子作为监理员代管伙食期间管帐问题无据可查。但伙食确实不好,监理人员反映较大,影响了工作积极性,责令高驻限期整顿、民主监督管理、定期公布帐目,防止伙食费被截流、挪作它用而影响整体监理工作。 2.举报信中关于“隧道监理工程师被除名两个月后张艳辉弄虚作假”一事,实际是隧道监理工程师刘云峰工作到六月二十二日才离开施工现场,七月份人员尚未作统计,因此张艳辉弄虚作假一事举报内容失实; 3.关于第“三”条举报,执行办、管理处清查监理工程师到位情况是依据现场点名清点,而不是以墙上贴挂照片为准,举报内容失实; 4.关于第“四”条举报张艳辉妻子周桂琴作为监理员无证、无件问题,经查实为助理工程师职称,有培训证复印件(培证字第(98)68608号),九八年五月二十日由西安公路交通大学签发。举报内容失实。 5 关于第“五”条举报张艳辉指使工地老板张德华为其安装空调一事,经查明为张艳辉将1700圆钱交给张老板(因其熟悉销售价格且懂得安装)代买代装,监理工程师马万清在场可以作证,且张艳辉自己保留

有收据(因索要发票售价高,故只索要了收据)。 6.关于第“六”条举报“质检部门要求隧道停工整顿,张艳辉不同意停工并指使施工队继续施工对抗质检部门”一事,因无具体日期、桩号位置,不便查阅,经向现场隧道监理工程师(与张艳辉有隔阂)卓江林询问,他说:“我对张艳辉是有意见,但这样的事情没有发生过。”三高驻周高监及施工单位均证明没有发生过这件事。举报查无实据;至于举报中提到张艳辉收受施工单位好处仅属猜测,无据可查。 6.关于第“七”条举报,k161+135桥18号承台反映有严重漏振情况,经高驻办、梁总检查并拍照后分析认为仅属于零星小范围外观缺陷,不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7.关于第“八”条举报k160+838桥左幅15号系梁问题,经查阅原始记录实际15—a

3、15—a4分别凿除0.75米和0.825米,实际浇筑砼比设计高出1。658米和1。72米。考虑施工困难因素及结合2006年2月25日管理处下发会议纪要文件,经高驻监理、设计单位同意系梁提高了90cm 。因此举报内容失实。 8.关于第“九”条举报k161+135桥10-a1墩柱质量问题,经现场查看,在模板纵向接缝处,宽约1—1.5mm、50-70cm长度、深不超过2mm范围内有轻微漏浆现象,另一侧面积约0.09平方米范围内有三处累计长约0.31米轻微振捣不实接缝,缝宽约0.2mm。调查认为属于轻微质量事故,具有外观缺陷,但不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已责令施工单位予以整改并在今后加强施工过程管理。

综上调查结果显示,匿名举保人对工程质量表现出来的关心及对djj6监理组监理工作的忧患意识是应该予以肯定的,初衷是好的。但在

举报的问题不十分清楚或单凭想象想当然的猜测是不恰当和有失真实举报原则的。同时,匿名举报对客观、全面、公正调查和取证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同时无法联系并告知举报处理结果,是不值得提倡的。管理处已建立了畅通的多级举报渠道,应该通过正面积极反映问题,以便举报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处理,监督制度能够落到实处。

此报告 调查人签名: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1.匿名举报信原件

2.k160+838丹江特大桥左幅15#系梁实际施工情况证明 3.施工放样记录

4.管理处会议纪要篇二:调查报告和初核报告的区别 调查报告格式和写作要求

一、标题:关于××╳所犯错误的调查报告

或关于××╳所犯××错误的调查报告;

二、导语:包括案件来源、立案依据、调查简况等;

三、被调查人基本情况;

四、主要错误事实和性质;

五、被调查人的表现和认错态度,造成影响的程度;

六、调查组对错误的看法和依据条规,提出具体的处理建议;这也就是调查结论。

七、落款:××调查组,调查人的姓名加括号注明单位、职务,日期。

调查报告是调查取证结束,经调查组集体讨论后,在事实材料的基础上形成的向组织报告调查结果的综合材料。 这里强调一点:调查报告虽然与初核报告等材料有相似之处,但不能照搬。以前我们存在这样的问题。

附样式

关于张××所犯错误的调查报告

根据××镇××村委会群众举报及初步核实,经2006年9月18日××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张××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领取双份工资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调查组随后对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张××,男,1959年9月出生,汉族,进贤县××镇××村委会人,大专文化,1978年3月参加工作,199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9月转聘干调××镇水产技术推广站工作,1999年10月兼任××镇××村党支部书记至今,月工资531元。

二、主要事实

张××1978年3月在××镇水产场参加工作,1993年9月聘为干部,编制在县水产局××镇水产站,属乡镇五站在编在岗人员,工资由县财政差额拨付。2000年至2005年,张××在××镇水产站共领取财政拨付的工资累计17598.56元。 1999年9月,镇党委研究派张××到××村任党支部书记,并于2000年6月23日下发文件,对于张××到××村委会任职期间的工资问题,当时的镇领导商量后提出让张到村委会领工资,享受村党支部书记待遇,不再在镇财政上领工资,镇政府办公室根据这个意见为张××出具了证明给村委会。自1999年9月至2004年12月,张××在××村委会领取工资总额计23160元,由于近几年村委会经济紧张,张尚有部分工资还挂在村委会账上,没有兑现。

三、调查组意见

综上所述,张××同志属聘用干部,在镇水产站领取了财政拨付的工资17598.56元,又在兼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领取工资,虽有部分未兑现,但其行为违反了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兼职取酬,引起群众上访,造成了不良影响。在被检查期间,能够认识自己的错误,并在立案前退赔了兼职的工资,为严肃党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建议:

1、给予张××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责令张××退赔从镇水产站领取的17598.56元工资款。

中共××镇纪委调查组

王××(纪委委员) 李××(镇干部) 2006年12月1日

初核报告的格式和写作要求

一、标题:关于×××同志××问题的初步核实情况报告

或关于××单位有关问题的初步核实情况报告

二、基本内容有以下几项:

(一)、线索来源

(二)、被反映人的自然情况

(三)、反映的主要问题

(四)、经初步核实查明的情况

(五)、承办人员的意见

三、落款和时间

附样式:

关于群众反映张××有关问题的初步核实情况报告

根据群众反映及领导交办,我们于2005年3月22日至6月22日,对群众反映××乡××村党支部书记张××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现将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被反映的自然情况

张××,男,1951年5月出生,××乡××村委会人,汉族,初中文化,198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任××乡××村党支部书记。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初步核实查明的情况

(一)张××冒领侵吞农业税减免款问题。

经查,上级拨下来的农业税减免款24600元,村委会开具了收款收据入村委会的帐,但没有按规定发给群众。虽然张××个人没有冒领侵吞,但是,与财政的有关规定不符。

(二)张××挪用修路款问题。

经查,2002年,××村委会修了一条长约3公里的砂石路,总工程款为15万元,此工程是县交通局直接发包,由付××承包,付××直接与县交通局结帐。村委会从付××手中领取了2万元工程款用于整理路基、排水沟等,村委会开具了收款收据给付××。此事应予以否认。

(三)张××带头违反有关法规,纵容嫁到本村委会的女儿违反计划生育问题。

经查,张××生育了四个小孩,其中二个男孩,二个女孩。二个女儿都已成家,其中一个女儿嫁到本村委会××村,叫张×珍,另一个嫁到本乡××村委会,叫张×玲,张×玲只于1990年生育了一个男孩。两个女儿均没有计划外生育,此事应予以否认。

三、承办人员意见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张××的有关问题,有的与事实不符,但财政拨来的农业税减免款没有发给群众,违反了财政纪律。为此,我们建议对张××的问题立案调查。

初核人:×××(××长)

×××(×××主任) 2005年6月26日

(对“村党支部书记”的称谓写法,不能写成××村委会书记)

立案呈批报告格式和要求

立案呈批报告基本内容:

一、关于×××违纪问题立案呈批报告

二、案件线索来源;

三、被反映人的基本情况;

四、经初步核实认定的主要违纪问题;

五、呈批立案的党纪根据;

六、呈批人员的意见。

附:

1、反映、检举材料

2、初步核实材料

七、落款和日期。

这里提示一个问题:初核报告和立案呈批报告都有“案件线索来源”的问题,以往发现有的写了是“根据群众举报”或“领导交办”,但案卷材料中并没有举报信或领导交办的签批文件等材料,这是我们在办案中没有注意收集,特别是基层纪委,许多案件线索是我们自己主动找来的,或工作中发现的,这种情况怎么办呢?我们可以自己写一个情况,或交领导作一批示,将这个材料作为线索来源材料收入案卷。

附样式:

关于张××有关问题的立案呈批报告

根据群众反映及领导交办,我们于2005年3月22日至6月22日,对群众反映××乡××村党支部书记张××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

一、被反映的自然情况

张××,男,1951年5月出生,××乡××村委会人,汉族,初中文化,198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任××乡××村党支部书记。

二、经初步核实认定的主要问题

经查,上级拨下来的农业税减免款24600元,张××认为村委会比较穷,便同村主任商量确定不发给群众,留给村委会用,于是开具收款收据入村委会的帐。没有按规定发给群众,引起群众上访,在社会上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虽然张××个人没有冒领侵吞,但是,与财政的有关规定不符。

三、承办人员意见

综上所述,张××身为村党支部书记,对财政拨来的农业税减免款不发给群众,违反了财政纪律,引起群众上访,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对此,张××应负直接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我们建议对张××的问题立案调查。 承办人:××╳(××╳长)

××╳(××╳主任)

2005年6月26日

事实材料及说明材料格式、内容及要求

一、标题:关于××╳所犯错误的事实材料;

二、被调查人的自然情况;

三、主要错误事实;

四、被调查人的认错态度;

五、落款:调查组或党组织的名称、日期。

六、被调查人签署对事实材料的意见、签名及日期 调查工作基本结束以后,都要写作一份事实材料,而且必须与被调查人见面、签字。如被调查人拒不签字,可由案件承办人员作一说明附后。事实材料是写作调查报告的基础,事实材料有时不只一次(份)的,由于事实材料与本人见面后,被调查人提出了不同意见,而且他的不同意见我们又没有证据来推翻、说明和解释清楚,必须重新进行调查,然后在重新调查的基础上又重新写事实材料,又与被调查人见面、签字。先后不管多少次(份)的事实材料,都必须收入案卷。 对不合理的意见,应写出有事实根据的说明。

主要错误事实: 这里要强调的是要写明错误性质,我们以前发现有的不写明错误性质,等我们进入审理后找被调查人谈话时他不认可,提出的主要原因就是“如果写了什么性质,我就不会签”。

被调查人的认错态度: 这一部分我们往往没有写,这是不对的,因为我们在最后量纪时,本人的认错态度是量纪轻重的情节之一。

附样式:

关于张××所犯错误的事实材料

张××,男,1959年9月出生,汉族,进贤县××镇××村委会人,大专文化,1978年3月参加工作,199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9月转聘干调××镇水产技术推广站工作,1999年10月兼任××镇××村党支部书记至今,月工资531元。 主要事实

张××1978年3月在××镇水产场参加工作,1993年9月聘用为干部,编制在县水产局××镇水产站,属乡镇五站在编在岗人员,工资由县财政差额拨付。2000年至2005年,张××在××镇水产站共领取财政拨付的工资累计17598.56元。 1999年9月,镇党委研究派张××到××村任党支部书记,并于2000年6月23日下发文件,对于张××到××村党支部任职期间的工资问题,当时的镇领导商量后提出让张××到村委会领工资,享受村党支部书记待遇,不再在镇财政上领工资,镇政府办公室根据这个意见为张××出具了证明给村委会。自1999年9月至2004年12月,张××在××村委会领取工资合计23160元,由于近几年村委会经济紧张,张尚有部分工资还挂在村委会账上,没有兑现。

张的行为违反了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兼职取酬,引起群众上访,造成了不良影响。在被检查期间,能够认识自己的错误,并在立案前退赔了兼职的工资。

中共××镇纪委调查组

2007年1月19日篇三:检举报告

关于要求查处“贵溪市周坊乡岭脚村委会上岭村小组

周丽英”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检举报告

贵溪市计生委:

你好,我们是贵溪市周坊乡岭脚村委会上岭村小组的村民,我村成员周丽英,未婚先孕先后生育二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在此事违反国策的情况下其父周同有(系村委会书记)让其入党,违反相关政策,请求市委组织部予以查处。我已撑握了部分证据和事实,现将具体检举事实如下:

1、周丽英于2005年生育第一胎女儿名叫卢灿,当时周丽英并未与办理结婚登记,当然也未领取准生证,其行为已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于次年即2006年周丽英又生育第二胎男孩子名叫卢近,其二胎前后相距仅一年,又一次违反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但其父周同有任村委会书记刻意隐瞒包庇此事,更有甚者还让其女周丽英于2006年在其二胎刚生下时入党也违反了相关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任何公民都应该遵守,周丽英按规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一般不能发展入党。但村书记周同有以权谋私,于国家政策于不顾,肆意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为此要求市委组织部对此事于以查处,给村民树立一个榜样和说法。

2、以上报告事实都有证据予以证实,其行为已严重违反我国计划生育之相关规定,在我村村民中造成恶劣影响,希望贵溪市计生委能够充分重视这一情况,立即展开调查,给我们农民一 检举人: 2011 年 日 个满意的答复。 月篇四:范本)调查终结报告

对以附件1 ***工商行政管理局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一、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年**月**日,本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发现当事人***,涉嫌从事******违法行为,于***年***月***日立案调查。派***科(分局、总队)干部***、***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年***月***日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询问了***证人,查封扣押了当事人正在从事生产的设备****台,生产物品***件,包装盒***个,现场抽样***份,并送****质量检验所检验,查封扣押的涉嫌违法生产设备及物品存放于****县***路***号(一般根据案件发生及调查过程写)。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按出生年、月、日表述)、民族、籍贯、文化程度、住址(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写经常居住地)、身份证号码、邮编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当事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在按上述自然人表述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案情增加字号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执照有效期、注册号等内容;当事人为法人或非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应包括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资本、住所、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及方式、成立日期、注册号、邮编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当事人为两人以上的依次列明。

三、违法事实。经查明,*********************。(表述应完整准确,包括何时、何地、从事何类违法活动,行为的具体表现,涉案标的物数量、金额、违法所得等;同时,对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图、所采取的手段、造成的社会后果作出客观表述)。

违法所得的计算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四条:违法所得计算方法:销售收入-购进价款=违法所得,即***元-***元=***元。 本案对照工商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四、证据及证明事项

调查人员收集调取的证据有:

证据一:举报材料***份,证明当事人从事******的事实。 证据二:现场笔录***份,证明当事人从事******的事实。 证据三:询问笔录***份,证明从事人从事******的事实。 证据四:证人证言***份,销货单***份,证明当事人从事******的事实。

证据五:现场查封扣押的生产设备***台,产品***件,包装盒***件,证明当事人从事******的事实。

证据六:现场抽样记录***份,***质量检验所的检验报告***份,证明当事人生产(或销售)产品不合格(或不符合******标准)。

证据七:×××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

五、案件性质

当事人*********************(具体违法行为)的行为,违反了*********************(具体法律法规规章条文),已构成**行为。

六、自由裁量理由

(自由裁量理由)鉴于当事人*********************(自由裁量的情节、理由),可以(应当)************。

七、争议情况。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如果工商机关内部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自由裁量权行使、处罚内容等有争议(或分歧),则要将争议(或分歧)内容分别写上;如果没有争议(或分歧),此部分可以省略。

八、处罚依据及建议。根据************(写具体法律法规规章)第*****规定(要具体到条款项目),鉴于当事人在违法行为发生后,主动减轻了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建议责令其正改正违法行为,对其处罚(从轻、减轻)如下:

(一)没收******;

(二)罚款******元,上缴国库。

××工商局××大队

办案人:××× ×××

××××年×月××日篇五:调查终结报告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2010年11月18日,我所巡查人员巡查至xxx街上常春路20号时,发现当事人xxx涉嫌无照从事水泥彩瓦加工经营,执法人员随即制作了现场笔录,对现场进行了照相作证据提取,并同时电话报分管局领导批准,指定由xxx(执法证号:)、xxx(执法证号:)负责对此案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当事人的基本违法事实已查清,现将本案的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报告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xxx,男,现年47岁 ,汉族,初中文化,身份证号:xxxxxxx,住址:xxxx街上常春路20号,电话:xxxxxx

二、调查经过及证据 2010年11月24日,当事人到我所办公室接受了调查人员的询问,主要向其调查了解从事水泥彩瓦加工经营的一些情况,制作了询问笔录1份,同时还获取了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010年11月26日,根据当事人交待的违法事实,我所执法人员对其雇用的工人xxxx进行了调查,主要调查核实水泥彩瓦加工场所的负责人及其做工的一些情况,并获取了调查笔录1份。

调查人员调取的主要证据如下:

证据

(一):2010年11月18日对当事人水泥彩瓦加工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和现场摄制的照片4张(附于证据提取单),证明当事人从事水泥彩瓦加工经营且不能提供《个

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事实。

证据

(二):2010年11月24日对当事人进行调查时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自2009年11月份以来,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水泥彩瓦加工经营的事实及其以1.40元/块的价格销售出水泥彩瓦2万块,除去加工成本及其它相关合理支出费用后,共获取非法所得2000元的违法事实。

证据

(三):2010年11月24日当事人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身份。

证据

(四):2010年11月26日对工人xxx进行调查时制作的《调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雇用工人加工水泥彩瓦的事实。

以上证据和笔录分别有提供人签名盖章认可。

三、主要违法事实

经查实:当事人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于2009年11月份开始,在xxxx街上常春路20号利用自己场地擅自加工30公分×40公分规格的水泥彩瓦进行销售,至案发时止,当事人以1.40元/块的价格销售出水泥彩瓦2万块,除去加工成本和其它相关合理支出费用后,共获取非法所得2000元。

本案调查过程中,当事人能够认识其违法行为,积极主动配和调查人员的调查工作,如实交待违法事实,有侮改表现,致使取证顺利。这可从当事人能及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得到证明。

本案没有采用行政强制措施,对照工商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也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四、定性分析

随着我国行政审批的不断简化、规范和完善,办理营业执照已经不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任何经营主体都应该依法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而当事人在无须取得前臵许可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从2009年11月份以来一直未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至使涉嫌无照经营行为达11个月。至案发时止,当事人以1.40元/块的价格销售出水泥彩瓦2万块,除去加工成本和其它相关合理支出费用后,获取非法所得2000元,调查人员认定其违法行为已经发生和存在。

根据以上事实和证据,调查人员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无

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之规定,属于《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之规定,已构成无照经营行为。

五、处罚依据及建议

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 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鉴于当事人能主动停止违法行为,未给社会造成大的危害后果,案发后也能积极主动配合调查且有悔改表现,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之中的从轻行政处罚规定。为此,办案人员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从轻处罚,具体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

2、罚款人民币500元。

第13篇:举报材料

补充材料

晋中市煤焦反腐办公室:

2008年河北村在村西口建了一座钢筋水泥桥,是河北村集体投资 31万余元建起的。

同年河北煤矿在这个桥的上方200米处又投资建了一个不到3万元小石桥,是通往煤矿的另一个坑口所用。

2009年全省煤矿资源整合重组(由太原桃园二巷的“佳正”评估公司对河北煤矿进行评估),河北煤矿被省煤运以1.3亿元的评估价收购此矿,而这1.3亿元内却将村已经投资31万余元建的这一座钢筋水泥桥包括在内,整合时被评估为50万元。

评估表证明,这一座钢筋水泥桥是煤矿投资所建,可实际是村集体2008年投资所建。

我对此产生怀疑,这个钢筋水泥桥如果确实是煤矿投资50万元所建,那这50万元的建桥款就是被村长李瑞荣所索取。如果煤矿没有付给村里50万元建桥款,那就是煤老板利用村建的钢筋水泥桥非法诈骗省煤运公司50万元。所以我特向县纪检委举报这事,要求纪检委查清这50万元到底是谁拿了。

和顺纪检委的回答是:“评估公司可没有出具正式评估报告,煤矿整合还没有结束,此事不能落实。煤老板又说是那个小石桥造价是50万元(因修两次共计价)”。

我是这样看这个问题的:评估公司没有出示评估报告,那该矿的1.3亿元是根据什么让煤老板拿走的?煤老板说小石桥造价50万元,那为什么评估表上是钢筋水泥桥一座50万元呢?两次修桥,第一次是用石头将河槽横砌,最多不超出1万元;第二次建成小石桥(直径1.5米,高2米),最多3万元。怎么这么一个小石桥造价就成了50万元呢?

今天,我特向市煤焦反腐领导反应,希望领导不要让国有资产流失于个人手中。

下面我将河北村村长李瑞荣(被举报人)的情况说明:李瑞荣,男,和顺县义兴镇河北村人,农民。1959年11月6日生,身份证号是:142423591106063,汉族,高中文化,现任村长。住址,和顺县义兴镇河北村楼前街南二巷3号。

举报人: 王海文

手机:13834850362

2011年7月1日

第14篇:举报总结

2010年度税收违法案件

举报工作报告

一年来,我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在市稽查局和县局的正确领导下,依“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一二六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市局今年工作的部署,加强对举报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大举报宣传力度,努力拓展举报案件来源渠道,以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活动为重点,深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促进我县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营造良好税收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本年度举报中心工作和案件管理情况,一年来,举报中心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受理和记录举报案件,全年共受理举报案件七户,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按照受理举报制度的工作要求,认真记录登记,详细填写举报受理台账,并及时报告局长,向检查科移交相关证据质料,保证了举报案件的及时查处。同时举报中心工作人员积极做好举报人员的思想工作,并及时和领导沟通,保证了举报奖金的顺利发放。本年度我县境内没有发生总局、省局、市局督办的税收违法举报案件。

二、本年度举报案件情况,我县稽查局举报中心本年度受理的七户举报案件全部是餐饮服务行业,其中有五户是未按规定使用和开具发票案件,有两户是使用了商业定额发票案件。稽查局举报中心接到举报后收集证据资料后,立即按照稽查工作规程的规定对涉案人员开展专项稽查。经我检查人员的认真检查落实,对其中的五户未按规定使用和开具发票案件的涉案人员进行了罚款。

三、举报中心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奖金发放情况。我单位没有单独设立举报中心这一机构,县局成立了举报工作领导小组和受理人员,稽查局具体负责举报案件的受理和查处。举报工作由稽查局综合科人员兼任,共有三名同志具体负责举报中心的日常工作。我县举报奖金发放是严格按照县局制定的奖金发放制度发放的,举报经查实应给于奖励的,由稽查局填写相关证明材料,举报人持身份证和稽查局开具的材料报县局局长批准后,到县局财务科领取奖金。

四、举报案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2010年度举报工作已经结束,我县举报中心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努力工作,及时受理和查处举报案件,耐心解答举报人的问题和安抚举报人员,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举报中心没有自己的编制和人员,我县举报中心一直以来都是由稽查局兼管,稽查局本身专司偷、逃、骗、抗、漏税的查处,人员少,日常工作繁忙,不能抽出专门的人员具体负责举报中心的工作,都是由选案科的人员兼任,大大影响了举报中心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二是举报中心没有经费,举报中心由稽查局兼管,本身稽查局的经费就很少,刚刚保证了稽查工作的正常运转,从而不能给举报中心提供必要的专项经费,举报中心的运营举步维艰。三是举报奖金的领取非常麻烦,根据县局的规定,举报人领取奖金须持本人身份证,举报证据和稽查局的处理结果。举报很多是匿名或电话举报的,当举报人索要奖金时,我们只能按照规定要求举报人提供齐全东西然后找相关签字后才能领取,举报人往往感觉太麻烦或是不便出身,不是抱怨就是不理解的吵闹,给我们的工作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也影响了举报人的积极性。四是举报往往是简单的发票方面的问题,没有对偷、逃、漏税严重的单位和企业的举报,这说明我们举报宣传工作没有做到家,没有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没有起到真正的震慑作用。

针对上述问题,我提几点建议:

1、管理制度亟待进一步完善,制度总是要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地加以总结和完善,我县已建立了税务举报案件管理制度,明年,还将进一步完善制度,并将硬件建设要求纳入制度化管理,逐步实现举报案件信息化、网络化、便捷化,进一步增强对税务违法举报案件的处理能力,提升税务违法举报管理工作效率。

2、加大举报中心的人力、财力支持,由于举报中心专职人员较少,对查处的群众举报案后期处理结果不能及时回复,在规定的范围内曝光较少。投入必要的人员和经费才能保证举报中心更好的开展工作,发挥更大的作用。

3、形成一套简洁高效的举报奖金领取制度,缩短领取的程序和日期,保证举报人及时顺利的领取到奖金,提高举报人的积极性。

4、搞好举报工作的宣传,我们要广泛宣传,大力宣传,要让广大人民群众都认识到偷、逃、漏税可耻,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举报积极性。

总之,一年来的举报工作有成绩也有不足,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加强对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大举报宣传力度,鼓励广大群众同涉税不法分子作斗争,努力拓展举报案件来源渠道;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协税护税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和上级转办案件的监督,严格实行举报案件限时查办制度,对上级督办案件查处情况定期进行通报,提高查结率和办案质量,使举报工作真正成为严打偷逃税的重要手段。

第15篇:举报违章建筑

举报违章建筑

尊敬的鸡场村村委会:

我系白云区鸡场村村民陈士勇之妻罗忠敏,我与陈士勇相识,确定恋爱关系后,于2012年时打算结为夫妻,为解决婚后生活问题,我们于2012年1月19日签定了《房屋共有协议书》,后于2012年3月8日才去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我们共同出资修建的房屋应属于婚前财产,应按协议处理,婚后,关于该房子的所有权等相关问题,陈士勇也于2012年4月向我提供了相关亲戚,施工人员的盖有手印的文字材料,证明房屋与他们均无关,由我们做主处理。

后该房屋于2013年初步修建完工,在想要进行确权手续的时候却遇到了困难,因陈士勇不是农村户口,所以无法完成确权,而关于其为居民户口一事,我是婚后才知道的,事先全然不知情,为此我们也做了很多努力,希望能够解决确权问题一事,因土地是婆婆代士珍的,相关部门告知如需确权,则需要代士珍予以委托,但此时,代士珍及当时陈士勇于2012年7月提供给我的关于房屋所有权证明的相关人员均对于材料其实情予以否认,代士珍拒绝提供委托,使得房屋无关得到确权,2012年1月与陈士勇签定的协议也变成一纸空文,这档的欺骗也使得我的经济,生活方面产生了巨大的损失。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共同修筑的位于鸡场村一组白云电视台附近的这一幢两层房屋依然成了违法、违章建筑,另外转让土地给了苏志发和苏明祥修建房屋还有一幢二层楼的违法、违章建筑。而据我了解到,位于岩坡上的土地所有权也如婆婆代士珍的,在该土地上也有无手续的违法违章建筑存在。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特向您处予以举报,望领导能对其进行调查、公平、公正、分开地对相关违法违章建筑进行处理。

举报人:罗忠敏

电话:18985544684

2013年11月5日

第16篇:举报奖励制度

完善检察机关举报奖励制度的几点建议

检察机关举报奖励制度自颁布执行十余年来,充分发挥了提高知情人举报的积极性,扩大检察机关举报线索的来源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原有的举报奖励制度已和现在的法制环境不相适应,需要做出一定的修改和完善。

一、报奖励受理范围的问题及建议

现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暂行办法》是1994年颁布的,将偷税抗税、假冒商标等经济犯罪和“侵权”纳入举报奖励的范围。但是自新的刑事诉讼法修订后,上述几类经济案件已经不再属于检察机关的受理范围。检察机关制定的举报奖励办法,应当和检察机关的受理案件的范围相一致,将偷税抗税、假冒商标等几类案件从奖励办法中删除。

此外,奖励举报暂行办法将“侵权”等案件,纳入到奖励举报的范围,也已不适应现在的法制环境。国家赔偿法1995年生效后,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侵犯人身权利的案件,都可以纳入到国家赔偿的范围。在实际的案件中,侵权类的案件一般知情人较少,案件的来源主要是受害人自身的控告,而非知情人的举报。基于“侵权”案件来源是以控告为主的特性,也建议考虑将这类案件排除在举报奖励的范围之外。

检察机关举报奖励有功人员的受理范围,应当紧紧围绕检察机关的职能进行调整。对于那些已经不再属于检察机关受理范围的经济犯罪案件,和已有其他法律进行规范调整的侵权类案件,都可以考虑从举报奖励的范围中进行删除,而将检察机关奖励举报的范围限定于举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和渎职犯罪案件。

二、举报奖励标准的问题及建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对举报经济犯罪的有功人员和单位,按其贡献大小和追缴赃款数额发给奖金。

有重大贡献的,要给予重奖。”,“对举报法纪犯罪的有功人员和单位,视具体情况,比照第二条给予奖励”。江苏省检察院奖励举报暂行办法对奖励的第三条规定为,“对举报经济犯罪的有功人员,根据其贡献大小发给奖金,但一般不超过10000元。对有重大贡献的举报有功人员,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奖励金额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对举报“侵权”、渎职犯罪的有功人员,视具体情况比照第三条给予奖励。”。最高检和江苏省检的暂行办法对奖励标准的规定都过于笼统,只对奖励的数额做了一定的限定,没有对举报的情况进行具体分类处理,对举报人的奖励幅度缺乏可操作性。

在实际的案件中,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及其在查办案件中所起到的作用是不同的。因此在坚持原有对共同举报人奖励办法的同时,在对举报人进行奖励的时候,可以按照举报人在案件查办中发挥价值大小,进行不同类别的奖励。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与事实结论相符合的程度,以及举报人在案件查处中起到的作用,对举报人员的奖励可以分为下列三个级别:

(一)一级:能详细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案件线索和相关证据,协助现场查处工作,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完全相符。

(二)二级:能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案件线索和部分证据,协助查处工作,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相符。

(三)三级:能提供违法案件的线索,不直接协助查办工作,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基本相符。

根据不同的奖励级别可以制定不同的奖励标准,实行举报奖励数额与法院生效判决中认定的犯罪数额挂钩的奖励办法,按比例确定奖励金额。举报有功的三个等级可以分别按判决认定犯罪数额的5%、3%、1%予以奖励,但最低不少于100元。按照级别进行奖励,既可以使对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具有可操作性,也可以起到很好的激励作用。

三、举报奖励发放规定的具体设想

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奖金发放的规定为由举报中心负责,实行“一案一奖”的原则,但是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的问题仍然存在。举报奖励发放的主要问题在于没有对奖励的申请和发放时间做出明确,只是在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第五条中规定“奖励举报有功人员,一般在检察机关或审判机关审理程序结束后进行。”,举报奖励发放规定的不明确容易造成奖励不及时,这与鼓励公民积极举报的立法目的和“奖励情况要适时向社会公布,以树立正气,扩大影响,激励群众举报积极性。”的规定相违背。

在明确举报中心为奖金的发放部门的前提下,举报中心应当在做出案件处罚决定后一个月内,对举报事实和奖励条件、标准进行认定,填写《举报奖励申请表》,提出奖励意见,报检察长审批。检察长应在一周内予以回复。对经审核符合奖励条件和标准的,举报中心应在回复后一周内,将举报奖金拨付到位,并由举报中心通知举报人。举报人应当在接到领奖通知后30天内,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领取奖励并办理签收手续,逾期不领的,视为放弃权利。举报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前往举报中心亲自领奖、委托他人代领或要求举报中心以邮寄方式发放奖金。

海门市人民检察院刘杨 羌琴

第17篇:举报材料

举报材料

大同市政法委:

我们是大同市南郊区新旺乡新民村村民,现就我村前任村委会书记刘云龙、现任村委会书记陈学功、现任村委会主任马勇贪污受贿一事特向市政法委举报,望市政法委核实情况,秉公执法。采取强有力措施迅速对此违法乱纪案件作出处理,彰显公平与正义。现将其违法事实举报如下:

一、2000年,我村村委会干部以新农村改造为名义,私自将我村路西住宅18.91亩地卖给开发商,村民委员会账目上只入账每亩54元补偿,经南郊纪检委查证实际上开发商向村委会以每亩105万元的标准支付了补偿款。每亩补偿的款项与村委会帐目实际收取的款项每亩相差99.5万元。这些差值,村民们被埋在鼓里,账上9.5万元的补偿费中,账上只反映出开发商给新民村5万元的补偿费,其余4.5万元账上没有收回,望有关部进行查证。

二、村委会干部利用集体资金给村蹲点干部原新旺乡副书记李晋生购买了两部桑塔纳轿车,价值30余万元。车牌号(晋BU3575晋B52618)李晋生不在新民村蹲点已达十余年,此两部轿车归其所有,经南郊区纪检委查证后,现已扣回两部轿车(证据附后)。

三、2008年大同市政府向我村征地105亩,此征地包括(实际耕地83.88亩,其余20亩是渠道、田埂、路面地)。

市政府以105亩土地价格给予了补偿,而村委会实际补偿村民83.83亩补偿款,剩余20多亩土地的补偿款以虚挂人名的手段将该款项占为己有,其行为严重损害了我村全体村民的利益。

四、我村委会财务混乱,帐目不清。例如:村委会的90余间门面房从未与租户签过协议,没有收据长期以本本帐的方式收取费用,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假捏。再查账中主管人员许生日又补回1.8万元,房租费十余年后才补回,此行为属何种性质。

两届干部以权谋私行为严重,以上事实属实,其问题极其严重,此外还有大量问题待有关部门进一步查证。

举报人:

2011年10月27日

第18篇:举报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中央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

邮政编码:

100813 举报电话:

(010)64014567

中央纪委监察部信访室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府学胡同甲2号

邮政编码:

100035 投诉电话:

010-64014567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人民来访接待室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永定门西大街甲一号

邮政编码:

100805 投诉电话:010-63035987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信访局人民来访接待室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永定门西大街甲一号

邮政编码:100805 投诉电话:010-63036103

最高人民检察院接待室

地址:北京市东交民巷27号

邮政编码:100006 投诉电话:010-65124966

司法部信访处 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大杨家胡同20号

邮政编码:100035 投诉电话:010-66185206

《人民日报》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金台西路2号 邮政编码:100733 电子邮箱:caibian3@peopledaily.com.cn

《工人日报》

地址:北京市安定门外六铺炕

邮政编码:100718

电子邮箱:ppzhli@263.net 投

诉电话:010-84134570

《光明日报》

地址:北京市永安路106号

邮政编码:100050 电子邮箱:xwyjb@gmw.com.cn

新华社

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街57号

邮政编码:100803 电子邮箱:shszbs@xinhuanet.com

第19篇:举报调查报告

举报调查报告模板

一般来说,调查报告的内容大体有:封面、标题、导语、概况介绍、资料统计、理性分析、总结和结论或对策、建议,以及所附的材料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举报调查报告模板,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举报调查报告模板

奉处领导指示,于七月十八日下午质检部盛青福、田补会、第二执行办屈根武三人就匿名举报*举报内容进行逐一调查核实,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举报*中关于“搞走九名监理工程师”,实际情况是这九人均因持假证、不称职等原因被管理处、高驻办开除,与DJN6标监理组长张艳辉无关,举报内容失实;张艳辉妻子作为监理员代管伙食期间管帐问题无据可查。但伙食确实不好,监理人员反映较大,影响了工作积极性,责令高驻限期整顿、民主监督管理、定期公布帐目,防止伙食费被截流、挪作它用而影响整体监理工作。

2、举报*中关于“隧道监理工程师被除名两个月后张艳辉弄虚作假”一事,实际是隧道监理工程师刘云峰工作到六月二十二日才离开施工现场,七月份人员尚未作统计,因此张艳辉弄虚作假一事举报内容失实;

3、关于第“三”条举报,执行办、管理处清查监理工程师到位情况是依据现场点名清点,而不是以墙上贴挂照片为准,举报内容失实;

4、关于第“四”条举报张艳辉妻子周桂琴作为监理员无证、无件问题,经查实为助理工程师职称,有培训证复印件(培证字第(98)68608号),九八年五月二十日由西安公路交通大学签发。举报内容失实。

5 关于第“五”条举报张艳辉指使工地老板张德华为其安装空调一事,经查明为张艳辉将1700圆钱交给张老板(因其熟悉销售价格且懂得安装)代买代装,监理工程师马万清在场可以作证,且张艳辉自己保留有收据(因索要发票售价高,故只索要了收据)。

6、关于第“六”条举报“质检部门要求隧道停工整顿,张艳辉不同意停工并指使施工队继续施工对抗质检部门”一事,因无具体日期、桩号位置,不便查阅,经向现场隧道监理工程师(与张艳辉有隔阂)卓江林询问,他说:“我对张艳辉是有意见,但这样的事情没有发生过。”三高驻周高监及施工单位均证明没有发生过这件事。举报查无实据;至于举报中提到张艳辉收受施工单位好处仅属猜测,无据可查。

6、关于第“七”条举报,K161+135桥18号承台反映有严重漏振情况,经高驻办、梁总检查并拍照后分析认为仅属于零星小范围外观缺陷,不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7、关于第“八”条举报K160+838桥左幅15号系梁问题,经查阅原始记录实际15—a

3、15—a4分别凿除0、75米和0、825米,实际浇筑砼比设计高出1。658米和1。72米。考虑施工困难因素及结合XX年2月25日管理处下发会议纪要文件,经高驻监理、设计单位同意系梁提高了90CM 。因此举报内容失实。

8、关于第“九”条举报K161+135桥10a1墩柱质量问题,经现场查看,在模板纵向接缝处,宽约1—

1、5MM、5070CM长度、深不超过2MM范围内有轻微漏浆现象,另一侧面积约0、09平方米范围内有三处累计长约0、31米轻微振捣不实接缝,缝宽约0、2MM。调查认为属于轻微质量事故,具有外观缺陷,但不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已责令施工单位予以整改并在今后加强施工过程管理。

综上调查结果显示,匿名举保人对工程质量表现出来的关心及对DJJ6监理组监理工作的忧患意识是应该予以肯定的,初衷是好的。但在举报的问题不十分清楚或单凭想象想当然的猜测是不恰当和有失真实举报原则的。同时,匿名举报对客观、全面、公正调查和取证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同时无法联系并告知举报处理结果,是不值得提倡的。管理处已建立了畅通的多级举报渠道,应该通过正面积极反映问题,以便举报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处理,监督制度能够落到实处。

调查人签名:

20xx年x月x日

第20篇:举报投诉信

最新举报投诉信

1、本人阮汝辉现再次向全国各地政府、人大、信访、纪检监察、海关、公安警察、检察、法院、司法、工商、税务、劳动、财政、审计、统计等正式举报“联想”和“神州数码”各公司及其店铺从1989至2012年期间涉嫌走私(例如神州数码“苹果门”)逃避税收(没有应纳税额)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税征收管理法》和违反劳动法(不按照规定替员工办理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并向电视台、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介披露事实真相。

2、本人已提交部分证据“98联想集团公司外埠经营单位财务实施细则”和“联想集团广州公司1999年1月部门工资发放汇总表”及“联想集团广州平台人员编号名单”

2003年10月27日交广州市国税稽查局举报中心,签收人为黄婉雯(王沅文)小姐(2005年9月30日致电查询时得知,操粤语、扎马尾辫)已转交东区国税稽查局办理。另外还交给其一套单据(盖有公章)复印件,但现在不知所踪。 2003年11月5日交广州市地税局纳税人服务中心,签收人为何晓敏女士,其答复是已转交广州市地税稽查局办理。 2003年11月19日交广东省地税局纳税人服务中心,签收人为陈虹璇和林芬香女士,由其转交稽查局办理,其答复是已转交深圳和惠州及惠阳地税稽查局办理。

2003年11月20日交广东省公安厅信访办公室,由其转交经侦总队办理。

2003年11月26日交广东省国税稽查局举报中心,签收人为小罗先生(从门卫致电时得知)已转交深圳和惠州国税稽查局办理。

补充证据材料已传送至MSN中文网https://skydrive.live.com/经济http://blog.ce.cn/博客

13、根据传媒公开报道2008年8月,杨元庆回到北京办理奥运会事项。

14、2008年8月11日,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举报中心李先生仍然坚持原来的查处结果,也不肯让本人听取最新的检查报告。

15、2008年9月1日,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举报中心李先生回复已经结案,还是原来的查处结果,还是没让本人听取最新的检查报告,愿意支付奖金人民币1030元几角几分钱。

16、2008年10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举报中心郭科长和李先生答复该案引起领导重视,重新核查此案。

17、2008年12月16日,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举报中心郭科长和李先生回复是仍然坚持原来第一次查处结果,查无问题,已经结案。本人现郑重声明拒绝领取那奖金人民币1030元几角几分钱(连来回的交通费也不够)并继续向全国各地新闻媒介披露事实真相。

18、根据传媒公开报道2008年北京市海淀区地税局负责稽查业务的前任局长熊某和检查科长张某已经被检察院捉拿归案后由法院定罪判刑。

19、根据传媒公开报道2009年5月28日联想集团董事局主席柳传志和董事长杨元庆回到北京参加总裁刘军与名模姜培琳的婚礼。

20、本人现在怀疑“联想”涉嫌行贿,使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内部有人涉嫌贪污受贿后渎职舞弊,既利用举报材料趁机捞取好处后包庇“联想”(在查处了曾茂朝和柳传志及杨元庆还有马雪征等人偷税、漏税问题后,利用时间性差异,将曾茂朝和柳传志及杨元庆等人在2006年4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所交个人所得税来掩盖曾茂朝和柳传志及杨元庆等人在2004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的偷税、漏税金额,如此类推,直到那几个人死掉不用交税为止)事后千方百计掩盖此事,又利用本人在报表上的签名,克扣吃掉本人的大部分奖金,只给零星奖金利用交差或者利用小数点作弊后交差。

21、本人现要求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立刻发放联想个人所得税案件的奖金十万元。因为本人是2006年9月开始在北京市地税局网站直接投放举报信,而且检查报告和开出税票的期间是2005年1月1日开始至2006年12月31日为止,所以应该按照2006年度奖励标准发放奖金。

22、另外本人认为2008年4月1日是杨元庆和马雪征申报缴纳2007年1月至12月期间个人所得税的截止日期,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根据本人提供的2006年10月19日的批准董事服务合约确定杨元庆的2007年薪为HK$29019135元和马雪征的2007年薪为HK$12152104元,收取了杨元庆和马雪征2007年的个人所得税,那就应该支付奖金。如此类推,2009年4月1日,2010年4月1日,2011年4月1日,2012年4月1日北京地税与联想协调商议交纳个人所得税金额。

23、从2007年至2012年,北京地税已经根据本人的举报信连续五年收取了联想杨元庆等人的个人所得税,至今尚未支付奖金。

24、本人就算把那些补充证据材料全部烧掉,也不会再便宜税务稽查局内某些为人民币服务的贪官污吏啦,那些腐败分子只会利用本人的举报材料收税(至于其税款是否真正入库则不得而知,可能被私吞了)后克扣吃掉本人的奖金或者为了包庇曾茂朝和柳传志与杨元庆及马雪征而赖账不给奖金。

25、因为从2008年3月至2010年5月期间,本人曾经十几次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络举报中心选择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直接投放举报信,其中一项内容是举报北京市海淀区地税稽查局内部工作人员涉嫌贪污受贿后渎职舞弊。本人曾经致电最高检举报中心查询,其答复是已经传给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处理,所以也要求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支付奖金十万元。

26、杨元庆抛售联想股票套现 3082万港元

原创2010一03一18,13:13:45,东方早报记者,周玲

从 3月9日起的三天内,联想集团(00992.HK)CEO杨元庆以及联想另一高管非执行董事马雪征多次抛售个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其中杨元庆套现了约 3082万港元,马雪征也获利300多万港元。联想集团昨天表示,高管此举是个人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本身。

香港联交所资料显示,3月9日杨元庆以每股4.072港元的价格认购271.6万股。当天,以5.344港元的价格抛售321.8万股。3月 10日,杨元庆以5.40港元的价格售出150万股,11日又以5.52港元的价格售出100万股。三次抛股后,杨元庆所持联想股份从0.96%将至 0.9%。

联想非执董马雪征亦于3月9一10日,在场外以每股2.245港元及3.474港元,行使联想147.4万股购股权后,随即于当日在场内以每股 5.3港元及5.371港元减持相同股数,两次交易获利约310万元,所持股份由0.38%降至0.37%。

不过行业分析师也表示,高管选择此时套现是因联想集团股票达到一个阶段性高点,是一种私人理财行为。联想集团股价今年以来持续攀升,从1月初的 4.5港元上涨到了目前的5.5港元左右。虽然离2005年下半年的7港元高位还有距离,但是分析师也认为联想集团股票已经达到阶段性的高位,短期内再上升的可能性不大。从股票买卖来说,目前是出售的好时机。

27、杨元庆抛联想股票,去留又惹悬念 2010年03月18日20:31 【作者:郭祎 来源:新浪】(责任编辑:周志远)

比特网(ChinaByte)3月18日消息日前,香港证券交易所文件显示,联想CEO杨元庆上周连续3天抛售公司股份,套现约3082万港元。

文件显示,杨元庆3月9日以每股4.072港元的价格认购271.6万股。当天,以5.344港元的价格抛售321.8万股。10日,杨元庆以5.40港元的价格售出150万股,11日又以5.52港元的价格售出100万股。三次抛股后,杨元庆所持联想股份从0.96%将至0.9%。

28、联想董事出售170万股公司股票 2010年03月22日20:22 【作者:谷龙 来源:比特网】(责任编辑:彭立睿)

3月22日晚间消息,联想集团(00992.HK)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于今日出售170万股股票。按照每股4.072港元的价格计算,合计套现约692万港元。4.072港元的价格较联想上周五5.47港元的收盘价溢价25.56%。

近期联想高管套现频频,联想CEO杨元庆和非执行董事马雪征多次减持股份,合计套现约5390万港元。于是,关于杨元庆退出联想的猜测再起。

一年多前,受经济大环境影响,联想遭遇滑铁卢,交出了自2005年联想并购IBM个人电脑业务3年以来最差的一份财报。媒体亦有联想集团董事局主席杨元庆受业绩影响将离职的报道。其时,另有接近杨元庆的消息人士透露,近年来,杨的身体及精神状况多有不佳,常常把自己一个人关进硕大的办公室,一呆就是一天。但几天之后,联想集团发布一则40多字的澄清公告,称杨元庆离职的消息,属不实报道。2009年2月,面对联想集团在IT制造业上的利润下滑和海外市场上的困局,柳传志临危复出。柳传志复出后再任董事局主席,杨元庆改任CEO一职,联想集团重现“杨柳配”格局。

29、杨元庆增持7.97亿股联想股票,市值33亿港元2011-6-17新浪财经18:30罗亮

新浪财经讯 6月17日下午消息,联想集团CEO杨元庆通知香港联合交易所,他已经从联想控股购得7.97亿股的联想集团股票,其个人持有的联想集团股票占公司已发行股票的份额由此增加了8个百分点。在此次交易之前,杨元庆拥有约7000万股的联想集团股票权益,占公司已发行股票约0.7%。按照联想今日4.17港元的收盘价计算,7.97亿股股票价值33.2亿港元。交易后,联想控股占有联想集团34.82%的股权,仍为单一最大股东。

新浪科技讯 8月18日上午消息6月联想集团宣布CEO杨元庆从联想控股购得7.97亿股的联想集团股票,其个人持有的联想集团股票占公司已发行股票的份额由此增加了8%至8.7%该笔交易的细节是:每股收购价格为3.95港元,交易总额为31.5亿港元(约4.038亿美元)。联想集团今天以5.040港元开盘,随后股价呈现小幅下跌趋势。过去52周,该股最高价格为5.72港元,最低价格为3.90港元。

阮汝辉发表评论:杨元庆究竟是从哪里得到31.5亿港元约4.038亿美元(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或者挪用公款或者贪污)后收购联想集团股份?(按照香港法律就涉嫌所拥有财产与职务不相符,收入与所拥有财产不相称,收入与支出不平衡,挪用公款和贪污则可以参考创维黄宏生案例)应该让其交纳个人所得税 详细内容敬请阅读天涯http://yuanruhui.blog.tianya.cn博客http://yuanruhui.tianyablog.com 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一款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当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个人。 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前款所说的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第二款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五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法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说的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所说的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五)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义务人兼有税法第二条所列的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的所得的,按项分别计算纳税。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税法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得的,同项所得合并计算纳税。 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

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对股票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元的 5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八百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八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六项所说的每次收入,是指: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第三款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是指每月在减除8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规定数额的费用。 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3200元,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参照该规定执行。 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是指:

(三)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第七条 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税法第七条所说的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指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该所得来源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缴纳并且实际已经缴纳的税额。

税法第七条所说的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是指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区别不同国家或者地区和不同应税项目,依照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内不同应税项目的应纳税额之和,为该国家或者地区的扣除限额。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外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实际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低于依照前款规定计算出的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应当在中国缴纳差额部分的税款;超过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本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可以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的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纳税义务人依照税法第七条的规定申请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时,应当提供境外税务机关填发的完税凭证原件。

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前款所说的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帐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第八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行申报纳税。

自行申报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向取得所得的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以及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所得的,可以由纳税义务人选择一地申报纳税;纳税义务人变更申报纳税地点的,应当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自行申报的纳税义务人,在申报纳税时,其在中国境内已扣缴的税款,准予按照规定从应纳税额中扣除。

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第一款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补充证据材料已传送至MSN中文网https://skydrive.live.com/?cid=e12c481e36428d68&group=0&sc=documents敬请点击下载和按照《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支付奖金。

联想涉嫌利用企业团体年金逃税

补充证据材料已传送至MSN中文网https://skydrive.live.com/?cid=e12c481e36428d68&group=0&sc=documents敬请点击下载和按照《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支付奖金。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介绍

新闻来源:中国企业年金网2008年01月11日

一、实施企业年金的背景

联想实施企业年金是由内外各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首先,实施企业年金是联想的国际化战略的需要。联想通过收购IBM PC部门一跃成为全球性PC领导企业之后,国内外员工退休保障的巨大差异,让联想的管理层意识到了中国员工养老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欧美、日本、香港等地,员工都有配套的补充养老机制,例如香港的强积金计划,而国内员工的补充养老却是一片空白。

其次,现有的社会保障无法满足联想退休员工的生活水平需求。在建立企业年金之前,联想已经为员工建立了优厚的福利保障制度,但是一直以来联想员工退休前后的收入差距问题没有解决——员工在职期间收入越高,退休后的生活落差将越大。

再次,联想保留和吸引员工的需要。联想成功的关键之是人才,联想之所以一步步走到今天,正是因为联想一直都注重对优秀人才的发现和保留,注重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联想企业年金的建立有利于激发内部员工工作积极性,吸引外部优秀人才加盟,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最后,国家对企业年金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为联想解决薪酬结构性问题提供了思路。《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颁布为联想探索补充养老方式提供了思路和解决方案。2005年6月,联想企业年金计划内部正式立项,经过确立方案,甄选供应商、员工沟通等高效有序的推进。2006年4月通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年金方案备案,6月又通过了基金合同报备,至此,联想企业年金计划成为《企业年金试行办法》颁布之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第0001号备案的企业年金计划!

正是在这些相关政策的指导下,联想企业年金计划才得以如此顺利的进行。可以说,联想企业年金计划的实施是联想国际化人力资源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对保留激励现有的员工将起到巨大的作用,对吸引外界的优秀人才加盟,尤其是国际化人才加盟联想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二、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运作机制

联想依据年金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获得企业年金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公开招标。最终,平安养老保险公司成为联想企业年金计划的受托人;招商银行成为联想企业年金的账户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嘉实基金成为联想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人。

(二)缴费方式

联想企业年金属于缴费确定型计划(DC),公司与员工共同缴费。企业缴费部分按国家规定从公司福利费中列支,员工以个人定级工资为缴费基数,税后缴纳;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公司缴费比例与公司上年度的经营业绩挂钩。联想集团所有符合加入资格的正式员工均可志愿加入。对工龄超过3年以上的员工,联想还在计划启动当期为其启动了一次性特别缴费,以奖励他们对联想的历史贡献。

(三)投资策略

联想年金的投资策略主要是以员工自愿为原则,具有安全性、稳定性和收益性的特点。即,要在保证年金基金安全的前提下,保证年金基金运作的稳定性和收益性。因此,在投资品种上,根据我国政府对年金投资的严格限量监管模式,进行差异化的投资比例限制,并为不同风险偏好和收益追求的员工设计了两类不同风险与收益的组合供选择:保本组合和稳定增长组合。由公司来设计具体投资组合,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自由选择,最大化满足了不同员工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

(四)收益测算

在实行企业年金计划之后,联想员工退休后收入将达到退休前三年平均工资的60~70%,即替代率60~70%.例如,假如一个员工在退休之前他的平均工资为6000元/月,如果未加入联想年金计划,他每个月能得到的养老金可能只有1320元(22%,的替代率)。但是如果他加入联想年金计划,他退休之后预计每个月将大约可以拿到:3960元/月(66%;的替代率);这个替代率水平已经达到了国际上公认的比较令人满意的水平。一般来说,替代率达到60%以上才能保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不下降。(注:以上数据仅仅是预期估计测算,不代表真实达到的水平。)

三、遇到的问题及经验共享

企业年金在国外已经是非常流行的养老补充方式,但在中国还是新生事物,因此,在市场环境方面尚未完全成熟。联想作为企业年金001号,遇到一些难题,同时也有一些经验可以分享。

(一)遇到的问题

1、.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关于个税方面的问题,国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政策出台,例如:企业年金是税前缴纳还是税后缴纳,如果税后缴纳,是否领取时不必再纳税,年金的收益部分(尤其是企业缴费归属个人的部分)是否纳税,等等。希望政府部门能够早日推出个人缴费部分的税收优惠政策。

2、企业年金转移方式

目前,制定了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还比较少,如果员工离职后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只能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如果企业年金能够实现人才机构代为管理,将使年金运作流程更为灵活。

(二)经验体会

在企业年金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我们体会到以下几点对于企业年金计划的成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与员工的深入沟通是年金计划开展的重要前提。在年金计划启动前,我们与广大员工进行了深入而充分的沟通,向大家介绍了年金计划的具体内容、实行办法。得到了他们对企业年金——这一国内领先的养老保障理念和创新举措的高度理解和认同。这为我们后面的展开工作和具体操作奠定了良好的员工基础。

其次,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招标选择专业的年金服务机构是联想企业年金计划顺利实施的保障。联想年金计划正式的公开招标从2005年9月到11月,历时近2个月,每种角色都有四家以上符合资格的候选人参与竞标。我们之所以最终选择平安养老、招行、嘉实作为联想企业年金的服务供应商,主要是因为从公司实力、投资风格、市场形象以及风险控制等方面,这三家企业均与企业年金管理要求相符合,并在具体方案中显示出卓越的专业能力。 阮汝辉发表评论:联想集团究竟有多少员工能够工作满30年后退休呢?

详细内容敬请阅读法律http://blog.chinacourt.org/?11020会计http://yuanruhui.blog.esnai.com/博客 首份企业年金计划落户联想职工养老金可涨两倍

文章来源:信息时报2006 年7 月10 日

7月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一份企业年金计划落户联想,按照该计划,联想员工的养老金将会涨2倍!而今年初,广州市劳动保障局也向全市推行企业年金,不过目前全市参加的企业仅10家左右。好事缘何多磨?专家认为与税收等优惠政策尚未到位有关。企业年金让员工退休后“双薪”专家建议,企业年金对职工缴纳部分的优惠应更清晰。

一、成为养老保险第二支柱

所谓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制度,年金可由企业出资,也可以企业和职工按比例共同出资。费用可按月归集,也可半年或一年归集一次,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代扣代缴。

中大君融理财中心副主任毛丹平对记者表示,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应由三个支柱构成:

第一,是由国家依法强制建立,通过税收或缴费筹资、现收现付确定给付、广覆盖(全体就业人员或全体公民)、低水平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第二,是由企业自愿发起,依靠企业和个人缴费筹资、完全积累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如企业年金);

第三,是以个人储蓄为主的个人养老保障,如商业保险、个人工资存款。

不过,从目前来看,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情况并不乐观。据了解,我国由政府财政支撑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存在着严重资金缺口和压力,急需建立私人养老保障机制作为补充。

二、跳槽后仍可享投资收益

在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前年出台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后,一些大企业开始尝试将企业年金作为员工的薪酬福利计划之一。

根据规定,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设定诸如缴费比例,理财产品选择等参数。方案审批通过后,企业年金将为员工的退休生活增加一笔不菲的收入。

企业年金账户管理首家试点银行——招商银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年金还有一个好处是:如果员工跳槽,新进入的企业也建立了企业年金,他可以办理转移;如果没有建立,该员工可继续放在原账户中,和原公司其他员工一样,享受投资收益。因为投资管理人对应的是整个企业的大账户,所以离职员工不需要缴纳投资管理费用,只是承担账户管理人的费用,而这部分费用相对投资收益微乎其微。

三、根据广州市有关政策,当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也可随合同转移。广州仅10企业初尝年金

今年初,广州市劳动保障局转发《关于企业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向全市推行企业年金,作为今年一个重点工作。

据了解,广州目前企业年金推广情况仍显缓慢,参加企业仅10家左右。按照规定,企业可从工资总额中拿出4%作为企业年金,用作养老保险的补充,并且这笔资金为税前列支。企业年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

记者了解到,企业年金基金由三部分组成: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企业缴费应按照企业年金方案规定比例计算的数额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费额计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按净收益率计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支取资金。

四、专家建议 还需税收优惠政策到位

据专家介绍,在国外,企业年金之所以能成为稳固的职工退休金第二支柱,避税是直接驱动器。但是,我国税法中针对企业年金的法规仍存空白,目前唯一的税惠依据是《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中规定的:“企业年金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从成本中列支。同时,鼓励开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目前,广州、上海、北京等22个省、市、区已发布了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缴费税前列支比例一般为企业工资总额的4%~5%.

不过,太平人寿广东分公司有关人士则认为,地方政策中的工资总额是个笼统的概念,在具体操作时较模糊,而且仅局限于企业缴费层面,关于个人缴费和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收益是否享受税惠,以及居民领取年金时的个人所得应该如何征税的问题尚缺少明确的规定。

平安养老保险公司副总经理杨学连也曾对记者表示,企业顾及利润,在无优惠的政策出台前,自然不会对补充养老保险那么积极;另外个人缴纳企业年金的部分也没有免税,运作收益还需要缴纳利息税。这让本来是件好事的企业年金在目前看来还是“水中泡影”,所以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来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五、关注焦点 年金会否给员工造成负担?

员工每月按8%缴纳社保,之后还要缴纳企业年金,负担是否过大?太平人寿广东分公司有关人士指出,其实员工缴纳的基数、比例都不高,不会给员工带来过重的经济负担。相反通过企业年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才能全面构筑现代人的养老“铁三角”。

据悉,目前对于企业和职工的缴纳比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时下大多数企业都采取了各自出资1比1的方式。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要求,在企业年金的费用上,企业缴纳的费用不得超过上年员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个人两者的总和不得超过六分之一。

该人士还指出,根据测算,如果通过社保获得的每月收入能达到你退休前月收入的50%,而企业年金又能弥补20%,那么个人就无须弥补商业保险。不过疾病、意外等风险却无法通过企业年金弥补,因此员工可根据需要补充商业保险。

六、年金个案:个人每月缴100元30年工龄可多拿十几万

以联想企业年金计划为例,联想集团出资金额与员工出资金额的比例为1比1.据测算,一个加入年金计划后在联想工作30年的员工,若退休前平均工资为6000元/月,则退休后获得的社会养老保险和联想企业年金的养老金收入之和约为4000元/月,基本上能维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如果不参加,则只能获得1300多元的社会养老保险金。

某大型国有企业人力资源总监黄小姐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假设一位员工去年一年的工资总额是72000元,现在每月从工资中划出100元存到其个人的企业年金账户中,同时企业为他存300元(缴费比例为1比3)。如果不计年收益,不计工资涨幅,那么30年后,这位员工退休,一次性可拿到100(元)×12(月)×30(年)+300(元)×12(月)×30(年)=144000元。

事实上,企业年金是按照前一年平均工资比例划走的,工资随着职工工龄、级别等每年上涨,年金缴存也会上涨;另外企业年金以信托的形式进行市场化管理。投资管理人会根据企业的特征为企业设计年金投资方案,比如稳定收益债券型年金产品等。这无疑会让职工的企业年金逐年水涨船高。

阮汝辉发表评论:联想集团究竟有多少员工能够工作满30年后退休呢? 补充证据材料已传送至http://blog.chinaunix.net/space.php?uid=20472182博客http://blog.chinaunix.net/space.php?uid=20538500敬请自行下载

联想涉嫌利用企业团体年金逃税

投保退保戏法频频上演团体年金险成为企业避税通道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李旭芬

上海报道企业团体年金保险是一种补充养老计划,是由企事业单位在国家规定的基本社会保障之外通过保险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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