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材料
123县城建综合执法局:
我叫123,东村上洼4排18号住户。
一、举报事实:
张玉珍违反城建规定,在没有城建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建设三层房屋的违法行为,严重影响邻居的采光。
二、事实详情:
我家于2002年在东村上洼4排18号(县城明觉路国土资源局对面5排东)建二层住宅房,一直居住至今。2014年4月25号张玉珍在没有城建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开始在我房屋的正前方私自建设房屋,经向其妻子了解,准备盖三层房屋,盖成后将严重影响到我们后面的采光,截止4月29号已修建好1米5高的地基,张玉珍的行为实属侵权行为。我相信县城建综合执法局一定会维护法律尊严,履行职责、主持正义,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免受非法侵害。
为此,我请求县城建综合执法局阻止张玉珍正在修的且没有城建审批手续的三层违建,制止张玉珍的侵权违法行为,使我的采光权不受侵犯。
举报人:123
2014年4月29日
《举报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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