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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镇环保督察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7:45:25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街镇环保考核办法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安区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

通 知

长政办【2011】17号

长安区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傎、街道办事处。

二、考核内容

主要内容为区政府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的《长安区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中的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三、考核程序

全区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在区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一) 各街镇自评

1 1.各街镇根据《责任书》考核内容,将考核目标分解到具体单位或部门,督促落实,并及时将目标落实方案报区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街镇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全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自评报告,报区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有关部门考评

区环保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结合日常工作情况,对考核指标完成进行评分,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有关数据资料。

(三)现场核查

区环保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于当年12月底前对各街镇环保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核查,主要围绕考核指标查看有关资料,核算有关数据,抽查有关重点项目。

(四)考核审定

区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各街镇自评报告、相关成员单位评分和现场核查情况,统一进行汇总,提出考核档次和奖惩建议,报区环保领导小组核定后,公布考核结果。

三、考核计分原则

考核采取百分加减分制。环保工作开展成绩突出,受到省、市、区政府或省、市环保部门通报表彰表扬的适当加分。生态破坏问题突出引发环境污染事故,或因环保违法违规被市以上通报 2 批评或被市级主要媒体曝光的适当减分。考核细则及具体计分方法由区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

四、考核档次

各街镇的考核档次分优秀、完成工作目标和未完成工作目标三个档次。

优秀档次从完成目标的各街镇中按得分排名确定。对本年度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评为优秀档次;因领导不力或决策失误,发生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故的;因对环境污染造成群众集体上访,引发严重社会问题的;国家、省、市明令禁止的重污染企业出现新建或反弹,造成严重污染或引发严重社会问题的;虚报、瞒报、编造考核数据,或采取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的。

五、考核奖惩

区政府对考核结果进行公布。对考核为优秀的街镇,区政府给予奖励并授予“长安区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对考核评定为未完成工作目标档次的街镇,按照国务院“评先创优活动要实行环保一票否决”要求,其他工作不得评为先进和优秀,并对街镇一把手及主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本办法由区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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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长安区2011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附件:

长安区2011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管理

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长安区环境保护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总体安排

全区环保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区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1、各街镇要根据考核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并报区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各街镇根据考核工作进度要求,应在每月28日前将当月目标完成情况报区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12月10日前将全 4 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自评报告报区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建 电话:86053285 邮箱:caqhbwj@126.com)

2、区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内组织人员不定期对部分考核内容进行抽查或对重点工作进行预考核。

3、区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年12月底前组织有关单位人员组成考核检查组,对各街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结合平时掌握情况,打出考核分数,确定考核名次,上报区政府。

4、区政府对获得先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二、考核计分原则

存在以下情况,在考核总分基础上按规定加减分:

1、各街镇在日常工作中积极认真,数据、汇报、总结材料上报及时准确的,统计排名位于前三位另加1-2分。

2、因环保违法违规被区以上通报批评或被市以上媒体曝光的,每发生一次减1-2分。

3、被区政府挂红牌的,在总分的基础上减4分,如果在考核年度内摘牌的减2分;被区政府挂黄牌的,在总分的基础上减2分,如果在考核年度内摘牌的减1分。

被省环保厅、市环保局挂牌督办的,在总分的基础上每家企业扣所属街镇1.5分,在考核年度内摘牌的,每家企业扣0.75分。

三、考核具体打分方法

1、领导重视环保工作(12分)

把环境保护列入本单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3分);党政领导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亲自抓、负总责,有专题会议研究环保工作(3分);有组织领导机构(3分);有专人具体抓(3分)。

2、完成年度污染减排任务(5分)

完成减排任务得5分,未完成不得分。

3、辖区内新、扩、改一切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环保审批把关率100%(5分)。

出现一例未批先建项目扣0.5分。

4、辖区内无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发生;无国家、省、市明令禁止的重污染企业出现新建或反弹(15分) 每发生一起扣5分。

5、完成辖区内分散燃煤锅炉拆除、治理工作任务。(10分) 完成分散燃煤锅炉拆除占5分,完成10吨以上燃煤锅炉治理工作占5分。

6、完成低硫煤推广任务。(4分)

完成优质低硫煤推广任务,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煤质监测报告,有优质低硫煤月报表、超标处罚单、整改通知书、优质低硫煤供货合同、发票得2分。

7、开展石环公路两侧违法企业环境整治行动,彻底取缔小化工、洗浴。(5分) 完成任务得5分。

8、秸秆禁烧工作(10分)

抓好夏秋两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根据相关部门统计,没有发现着火点,得8分,发现一处扣0.5分;根据长安区“秸秆禁烧方案”要求,各镇、办事处夏、秋必须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得2分,缺一项扣0.5分。

9、开展环保创建工作(6分)

创建1家区级“五绿”单位,完成任务得3分。每超完成1家区级“五绿单位”创建,另加1分。完成1家市级,另加2分;完成1家省级,另加3分。

10、扬尘异味污染治理工作(7分)

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必须采取防燃、防尘措施,防止污染大气。辖区内扬尘源被区通报一处扣0.5分,被市级通报一处扣1分。同一扬尘源被重复通报,加倍扣分。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烘干、晾晒畜禽粪便。被区通报一处扣0.5分,被市级通报一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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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5分)

按照《河北省实施“百乡千村”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

按时完成得5分,否则不得分。

12、环境信访工作(10分)

认真作好信访排查工作,辖区内每出现一起因环境保护问题到区上访扣2分;每出现一起到市(含市)以上上访案件扣4分;每出现一起被市(含市)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案件扣8分。

13、水污染防治工作(6分)

重点涉水排放企业,安装COD自动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现第三方运营,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且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3分);餐饮等三产服务企业安装隔油池,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3分)。

推荐第2篇:黄堡镇黄堡街社区工作汇报

黄堡镇黄堡街社区工作汇报

黄堡街社区在上级党委的正确指导下,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镇“两会”提出的“三个一”的经济发展目标和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充分发挥社区党总支的领导核心作用,以更好地服务居民群众为宗旨,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目标、以“五基本”建设为载体,继续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努力解决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把社区建设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为构建和谐黄堡奠定坚实基础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将作如下汇报:

社区基本情况:

黄堡街社区位于黄堡镇集镇中心地带,辖区面积3.1平方公里,社区办公场地300平方米。始建于2008年11月,社区辖4个小区,24个镇直单位,共计350户、1072人,全部进入社区管理。

一、加强党建,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1、加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实行自治,确立社区党组织作为社区组织和社区各项工作的主要领导,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各项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社区党员在居民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健全社区党员学习和参加社区活动制度,逐步把企业离退休党员、社区失业人员中的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探索建立起一套社区党员管理的新机制。以党建工作为核心,结合基层党组织“五基本”建设,继续抓好“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党员教育与培训学习。确保2012年黄堡街社区支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3名,纳新党员2名。

2、创新社区党员教育管理方式。结合“七一”深入开展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活动,激发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现代化远程教育手段,实现各级党组织与党员的信息交流与互动 ,根据镇党委、政府关于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为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好“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

二、加强社区建设,不断完善社区服务

(一)、健全制度,加强学习。2012年配备了5人社区干部工作者。建立完善社区各项规章制度,在社区营造一种团结进取、积极奋进的学习工作氛围。一是加强社区工作人员日常管理,规范社区人员考勤及工作日志制度,统计工作人员工作情况,督促检查社区干部工作情况,提高社区干部工作效率;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将培训与自我学习相结合,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及业务学习,定期召开学习交流例会,提高社区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服务水平,三是规范工作人员文明用语,开展文明礼仪知识讲座,文明接待每一位来访居民,将文明记在心上,用在服务上,传递给居民。把社区建设作为今后工作的重点,统筹安排,统一实施,务求实效。

(二)扩大宣传,提高素质。居民素质的提高,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要通过长期的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潜移默化地引导居民的文明行为,树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对老、中、青、幼、妇及外来流动居民进行公民道德、文明礼仪、健康卫生、民主法制、计划生育、交通安全、生活常识等科普知识宣传,弘扬尊老爱幼、团结互助、和睦相处的良好社会风尚,促进全民素质的提高。

(三)是硬件建设。搞好提档升级,不但完善办公场所条件,与财政所签订租房合同(建筑面积500平方、投资50万元),高标准的完善“十有”,即有办公大厅、办公桌椅、电脑、档案室、会议室、图书室、接待室、党员活动室、电教室、文化娱乐室,预计今年7月份正式使用。并制定黄堡街社区总体规划。

(四)繁荣社区文化、体育、教育事业。广泛开展居民文体活动。2012年成立60人的腰鼓队,建立社区体育健身协会组织,充分利用广场文化,做到配备有专兼职文体辅导员,有固定的文体活动场地、业余文化骨干、业余文体队伍、文体娱乐设施和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项目,经常组织职工居民开展群众性文艺展演及体育健身等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体育活动。以社区内各类学校为依托,充分挖掘学校教育潜能,不断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社会实践锻炼,搞好学校教育和社区教育的有机结合。利用居民学校,加强对社区居民的教育。

(五)履行职责,热情服务。社区服务是社区建设工作永恒的主题,是一切社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通过社区服务增强人们对社区的向心力、凝聚力和归属感。我们始终把服务居民作为社区工作的核心,积极开展各种便民利民服务

1、民生保障工作

以服务群众为宗旨。完善辖区内社区居委会自治组织体系。拓宽服务领域,规范服务功能,强化制度运行,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的服务作用,结合“六一”,组织志愿者在学校针对留守儿童开展服务活动1-2次。及时为困难家庭、残疾人家庭、独居孤寡老人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他们的心坎上。努力做好社区低保户、特困户的重大疾病救助工作,确保社区弱势群体有求必应。

2、计划生育工作

积极为育龄妇女开展计生,避孕节育优质服务是推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重要标志和核心内容,社区居委会计生小组以育龄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根据育龄妇女的生理特点,帮助她们选择适合自身的避孕方法,广泛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在育龄群众“知情”的基础上,放手让他们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避孕节育措施,不断推行国家指导和自主选择想结合的原则。对社区管辖范围内排查统计现有育龄妇女1073人,加强对流入流出人口管理,对用药的已婚育龄妇女每月随访一次,对上环的已婚育龄妇女每季度随访一次。做好信息录入工作,为计生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3、劳动保障工作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温暖人心。社区居委会加大就业服务力度,社区把再就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推动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社区积极响应上级“保民生、促就业、保稳定”号召,。开展为失业下岗人员送岗位,送政策、送技能服务,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争创就业示范社区。

4、综合治理工作

组织治安协管员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各项方针政策,如防火安全常识,毒品的危害,法律知识,通过散发传单,板报,上门宣传的形式,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法制观念。构建平安渭滨,共建和谐中滩路活动深入开展,在广泛进行治安巡逻基础上,强化辖区单位、居民的安全意识,使社区的治安建设得到加强。认真开展治安巡逻工作,并做好巡逻日志,排查各种不安定因素,重点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排查,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制度,掌握了解情况,掌握社情民意和治安信息,反映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做好群众间的调解工作,耐心细致有效地防止矛盾扩大和激化,对所了解掌握的辖区治安动态及时请示汇报,确保社区稳定与安全。

2012年,黄堡街社区将加大对建设工作经费的投入。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的社区建设投入机制。要把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及工作人员工资(补贴)等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力的增长和社区工作的需要逐年有所增加。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和有奖募捐资金的投入,为社区建设提供必要的财力和物质保障。

黄堡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推荐第3篇:环保督察专报

环保督察专报 第 8期

成都市环境保护督察专员办公室

2010年8月2

4日

市环保局、市环督办对全市环境

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督察

8月19日,因强降雨使我市部分区(市)县遭受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为有效防止相关次生环境问题发生,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 8月20日,由市环保局和环保督察专员办领导带队,组成多个督察组分别对全市重点和敏感区域内的重点污染源监控、危化品管理以及饮用水源保护等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从督察情况看,强降雨发生后,各区(市)县环保局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即组织人员深入现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安全、重点行业监管以及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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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截止目前全市未发生一起因洪涝地质灾害导致的环境安全突发事件。

督察组要求各地环保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抗灾救灾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切实抓好环境安全隐患再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加强对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加大巡查力度,落实防范措施,对各类重点污染源实施严格监管;严格应急值守,落实监管责任,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准确地上报信息,切实做好洪涝灾害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市环督办)

全市环保系统快速反应

积极做好防汛抗灾工作

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蒲江县环保局在此次特大洪涝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了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局领导带领环境监察人员,迅速出击,兵分两路对全县饮用水源、重点行业、风险行业进行现场排查。一是现场指导23家(其中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22家、涉水企业11家)涉水、涉危等重点企业做好应急防范工作,对企业的应急物资、应急器材、应急预案等进了现场检查,重点做好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工作。二是对县饮用水源进行了现场监察,要求自来水公司加 — — 2

大对饮用水源的监测频次,做好事故防范工作,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三是强化汛期值班工作,保持应急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四是要求企业尽快抢修设施,确保废水达标排放。截止目前,全局出动人员30人次、车辆6台次,涉水的24家企业中除成都巨丰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被水淹没,四川蔚蓝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道损坏外,其余企业一切正常。由于工作及时、反应迅速,全县目前未出现一起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突发次生环境安全事故。

崇州市环保局接到全市防汛蓝色预警(四级)响应后,快速反应,采取措施,立即启动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全力做好暴雨期间环境安全防范工作。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环境应急响应机制,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二是按照应急预案,组织环境监察、监测人员、应急车辆和应急设施全部进入应急状态,随时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三是由局领导带领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分区域、分行业对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化工、制革、蓄电池、造纸等重点水污染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要求企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防止污染事故发生。截止目前,全市未发生一起环境安全突发事件,确保了环境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

彭州市环保局认真开展洪涝泥石流自然灾害环境应急工作,成立了洪涝泥石流自然灾害环境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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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工业企业组、城乡环境组、现场执法组、环境监测组。强降雨发生后,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切实做好巡查检查,先后出动监测、执法人员290多人次,车辆80多台次,针对排查中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同时积极做好汛前防范应对工作,先后下发了《关于全市加强汛期城乡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全市工业企业安全工作的通知》,为做好环境应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都江堰市环保局针对持续强降雨,及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成立了局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应急巡查和应急监测小组,对龙池、虹口灾区饮用水水源及地表水、柏条河、走马河(包括徐堰河)及沿河工业企业、工业园区企业进行排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有效防止了因洪灾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

邛崃市环保局在8月19日强降雨发生后,立即组织监察、监测人员进行巡查,出动车辆10台次,人员40人次,分别对城市饮用水源、自来水厂、重点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洪灾发生后,市自来水厂立即停止浅层地下水的取供水,加大自来水一厂的地下水取供水量,确保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和用水需求。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分别按照职责加大对饮用水源、工业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贮存企业的检 — — 4

查频次,目前全市饮用水供水正常,未出现环境突发事件,确保了辖区环境安全。

郫县环保局成立了水源应急指挥组,同时启动监察、监测应急预案,调集人员组成应急监测、饮用水源巡查、涉水和危化品企业巡查、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巡查、后勤保障五个工作小组;将全县重点涉水企业、危化品使用企业、医疗单位、放射源企业以及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纳入重点监管,增加了饮用水源巡查监测频次,同时强化部门联动,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环境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细致排查,确保了成都市饮用水源安全。

青白江区环保局加大了汛期污染源监控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着力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和快速处置能力。一是加强对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做好宣传,增强各级各部门的环境安全意识;二是明确细化任务,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人;三是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防范工作,对川化股份公司、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等国控、省控重点污染企业每天巡查一次。

新津县环保局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汛期环境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对全县化工企业、沿河企业、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置场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其做好防汛工作,落实环境污染应急措施,预防汛期水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除汛期水环境安全隐患。二是加强了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巡查,加强水质监测及预报,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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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用水安全。三是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要求环保局工作人员随时待命,全力做好防洪抢险各项准备工作。8月20日,新津南河出现险情,按照县应急办安排,县环保局派出执法车2辆,赴受灾地点转移受灾群众,10余名执法人员待命。目前,全县未发生一起因洪水引发的环境问题,污染处理设施运行良好,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三级标准的要求。

大邑县环保局针对今年极端自然灾害天气,切实加强汛期环境监管,今年6月7日就下发了《关于加强2010年汛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成立汛期水污染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汛期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各项措施。8月18日至19日强降雨发生后,县环保局迅速启动环境应急预案,并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紧急通知》,要求各乡镇和供水厂加强管理,排查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并及时排除隐患;同时对全县国控、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和处置、产生危险废弃物涉及环境安全的工业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做好汛期环境安全工作;对全县饮用水源进行安全检查,排除饮用水源环境安全隐患,避免发生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事故。目前,全县饮用水水源均无污染事件发生。在此次强降雨中被淹的悦来自来水厂的险情已排除,并开始供水。

新都区环保局结合全区实际,加强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立了汛期应急工作机构,下设办公室、监测应急小组,共 — — 6

出动人员248人次,车辆60台次,重点排查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62家、一般污染源58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目前未发现环境安全隐患。

金堂县环保局狠抓汛期环境监管,组织力量对辖区各类重点企业及污染源、饮用水源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检查企业30家,污水处理厂6座。其中对固体废弃物堆放不规范的企业共下发了5份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必须按环保相关要求堆放、处置固体废弃物,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有效维护了辖区环境安全。

(市环督办)

审签:王文斌 本期执行编辑:陈宏 送:春城、红林、东洲、佩智、孙平、全忠、小维、传敏、白刚、

刘仆、忠林、志雄、成璋同志;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环境保护部西南环保督查中 心;四川省环保厅;市级相关部门,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 各区(市)县委、政府及环保局。

成都市环境保护督察专员办公室

2010年8月24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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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3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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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4篇:公司督察工作汇报

灵宝金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督察工作汇报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金源公司督察办正式成立于2011年元月15日,在近两年来的工作中,督察办严格遵循“三抓一加强”发展思路,以跟踪督察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助推公司发展为“抓手”,加大督察力度,确保工作落实,促进了企业发展,具体做法如下:

一、督查目标明确具体

督察办将公司高管人员、各分子公司班子成员、公司机关部室负责人作为主要督察对象,督察工作重点是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落实情况、公司经理办公会确定事项落实情况、公司确定的各项工作及生产经营活动中各重要环节效率、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岗位履职情况、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执行情况、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及监管情况、负责公司内部各种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检查、抽查工作,并按督察条例提出处理意见。为了使目标更加明确,督察办将八大项督察内容进行细化分解,制订出涵盖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纪律、信访稳定等方面的28项督察内容,根椐工作项目特点每月定时、不定时深入到各分(子)公司、各生产车间、各矿山坑口、各施工队作业现场等进行督察,使督察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目标明确,不留死角。

二、责任体系简明直接

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规范,结合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安全- 1 -

生产管理及生产经营实际,公司制定完善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关于对分(子)公司实行授权经营的决定》、《金源公司管理人员工作督察条例》、《金源公司安全环保督查条例》等规章制度,使各个职位责、权明确,督查标准统一完善。同时,督查办依据每年《金源公司年度工作要点》,拟定下发《关于对年度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立项督察的通知》,通知文件中明确规定工作项目、完成时限、完成效果、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各分子公司班子成员);各单位根据通知文件要求将任务层层分解到每个车间、班组;车间将目标责任分解到岗位、个人,责任体系简明直接。

三、督察程序严密

为了确保督察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严密性,公司制订了《金源公司督察工作程序》、《金源公司督察工作标准》、《金源公司督察办工作人员职责》等文件对督察人员工作纪律、督察工作程序等进行了约束和规范。

督察人员工作纪律方面:一是规定督察办隶属董事长、总经理直管,从级别上排除来自外界的干扰;二是要求督察人员要以强烈的责任心和对公司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原则,严肃认真,敢于碰硬,作风正派,不怕惹人;三是督察工作只对目标任务、对重点事项、对责任落实、对制度规定等,做到督查面前人人平等;四是督察工作人员违犯工作纪律规定,要加倍处罚。

督察工作的程序方面:第一步,依照督察工作计划表,两

人以上进行督察;第二步,发现问题,签发“工作督察通知书”,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签收,对需作违纪处理的,同时签发“督察处理意见书”,对被列为公司重点挂牌督察的项目建设、基建工程、重点工作及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需要下发“督察通报”的,经主管领导审核后下发“督察通报”;第三步,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按“工作督察通知书”、“督察处理意见书”和“督察通报”的要求进行落实,按要求期限整改落实存在问题,并向督察办反馈处理结果和整改措施。(对公司督察考核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公司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督察办提交申辩报告,经公司督察办审议,在10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反馈调查结果和最终处理决定。)第四步,督察办进行跟踪督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实;第五步,将督察情况、处理结果等资料整理归档。同时,对公司重点考核的项目建设、重点工作、基建工程实行每月公开制度,每月5日前,督察办将项目完成情况和督察进展情况在公司机关八楼公开栏内公示,接受全员监督。

四、督察方法灵活有效

督察办按督察项目性质不同对工作进行分类,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督察。生产经营项目按月计划产量、质量、利润等指标进行督察;中心工作按时限、完成效果进行督察;重点项目建设按阶段施工任务、安全、质量等进行督察;干部履职通过职工调研、工作纪律督察、检查工作日志、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察。公司项目建设、重点工作、中心任务每旬跟踪督

察;劳动工作纪律及安全生产随时随地督察,同时专门安排夜间督查、电话督查等;专业性强的工作,抽调专业人员进行联合督察;单项工作、临时性任务及时督察,有始有终。

五、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督查是强化责任、落实责任、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是督察工作的核心,督察办以公司规章制度为纲,查处违章违纪人员全部都按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理。两年来,组织日常督察283次、专项工作督察42次,下发《工作督察通知书》225份、《督察处理意见书》83份、《工作督察通报》38期,处理干部职工414人次,充分发挥了督查的警示教育、督促落实职能作用。

两年来,公司督察人员把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为领导提供详实的决策依据视为不懈追求,坚持深入一线员工、深入生产现场,将督查延伸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各个角落,并十分重视员工的意见反馈和实名举报,密切配合公司纪委,严肃查处“精粉泄露”、“违规采购”、“盗窃资源”等违纪违法行为,维护了公司利益,刹住了歪风邪气,使督查问责成为加压进取的“紧箍咒”、“加压阀”、“清醒剂”,解决了效率降低、质量下降,决策棚架、责任不清、职责不明、自律不严、落实不力等问题,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保证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措施和决策的有效执行,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推荐第5篇:烟草督察工作汇报

烟草督察工作汇报

督查工作是落实决策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决策的延伸和继续,是落实决策的重要环节和方法。*月份我区域营销部在州卷烟营销中心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州局督察考评中心的要求,高度重视督查工作,督查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取得了较好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督察考评方案和实施办法”为指导,不断强

化督查职能作用

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思路,注重强化督查职能,努力创造督查工作的新业绩。经过实践探索,我们的督查工作基本上

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运行机制,目标责任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调查结果反馈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已基本建立起来。2006年以来,开展或参与较大规模的联合督查活动18次,各重点工程专项督查45次,配合市领导对各重点工程建设现场办公7次,形成引起市领导重视的督查调研性质的报告8篇,督查职能得到了进一步强强化。

(一)注重在各项重大决策落实中强化督查职能。为了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我们始终注意把市委全委扩大会议、人代会和市长常务会、办公会等作出的重大决策作为督查工作的中心任务抓紧抓好。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城镇化发展战略决策这个中心工作,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多次组织督查活动,为推动决策落实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二)注重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中强化督查职能。近年来,我们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房屋拆迁、房屋质

量等问题,对一些突发性事件,进行了及时督查解决,努力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如市政公用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上访,拆迁、供热、物业管理等方面的上访投诉等问题,由于高度重视,工作到位,化解了矛盾,将问题解决在了基层。

(三)注重在为党委决策服务、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中强化督查职能。我们向市委、市政府经常反馈决策落实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努力为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决策和正确决策提供高效、高质量的服务。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战略决策,结合部门的实际,深入开展专项调研,为市委、市政府的宏观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二、求真务实,真督实查,充分发挥督查职能作用

在决策落实中发挥好督查的职能作用,关键在于求真务实,真督实查。为了在督查工作中切实做到这一点,我们在督查内容的确定、督查方法的运用

等各个方面,都力求体现一个“实”字,努力做到出实招,求实效,上下结合,点面结合,责权结合,专兼结合,开展好督查工作,以强有力的督查,在全系统营造求实、务实、落实的工作氛围,推动市委、市政府决策的全面落实。

(一)坚持上下结合抓督查。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关注的重点决策问题,进行深入的督查调研,常抓不懈,促进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的深入落实。二是建委主要领导就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等问题经常性地亲自抓督查落实,关键时期跟踪蹲点督查,确保了重大工程项目的如期完工,充分发挥了主要领导抓督查的先导和权威作用。

(二)坚持点面结合抓督查。我们在抓督查落实的过程中,坚持以点带面,及时抓住工作中起步早、进展快、成效好的典型,进行宣传推广,以点促面,推动全局落实。在工作中,我们注意抓行动快的“点”,将提出措施早、工作进展快的单位的做法在全市建设系统中进

行通报,起到了典型示范的作用,促进了各项工作建设的顺利实施。

(三)坚持责权结合抓督查。我们坚持督查工作“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积极建立和完善直属各二级单位一把手督查责任制,明确各科(室)、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将督查工作置于主要领导的领导下,保证督查工作显权威、见成效。在督查中,对于各科(室)、各二级单位工作落实中存在的一般性问题,要向具体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讲明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对于影响全局的重大责任问题,则要向“一把手”提交整改意见,并跟踪督查,直到问题得到解决,推动了全市建设系统上上下下形成层层抓落实的格局。

(四)坚持专兼结合抓督查。一是强化督查制度建设。建立工作报告制度,要求各科(室)、各二级单位按照报告上月重要工作落实或进展情况;建立重大事项督查制度,对我系统承办的重大事项,进行层层分解,明确责任领导和承

办单位,规定办结期限,进行跟踪督办。二是大力发挥各级党组织、各二级单位抓督查落实的配合协调工作。为完成好建设部门的督查工作任务,我们十分注重发挥各二级单位作用,通过协调配合,充分调动各级抓落实的积极性,做到联合作战,合力攻坚。

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提高督查工作水平

我们认真组织全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确立了督查工作努力的方向。

(一)在不断解放思想中创新督查工作。在督查中强化超前意识、开放意识、联动意识和攻坚意识,努12全文查看

推荐第6篇:五里街镇统战工作汇报(上半年)

五里街镇统战工作小结

2011年7月

2011年上半年,五里街镇统战工作在上级党委和统战部门的领导下,围绕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和跨越发展的主线,牢记促进五大关系和谐的重大使命,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强自身建设三大重点,增强统战意识,整合统战资源,发挥统战优势,为五里街镇科学发展会聚了风雨同舟、共克时艰的强大力量。

一、2011年上半年工作小结

(一)夯实基础,健全组织机制

我镇高度重视统战工作,把统战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新形势下统战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完善领导机制。结合镇党委换届,夯实基层基础,配齐配强镇统战委员、统战干事;成立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村(社区)都确定一名统战工作联络员,构建统战工作网络,为统战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健全组织网络,五里街镇侨联现有侨委13人,镇商会正副会长、常务理事28人,政协五里街联络组有县政协委员33人,分布在全镇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镇党委、政府为他们提供办公交流场所,每季度定期召开会议,组织交流活动,为开展统战工作搭建交流平台。

(二)融入大局,积极献计出力

我们认真组织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引导支持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发挥各自优势,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的实施,积极参政议政,深入调查研究,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积极建言献策,协助镇党委、政府召开二次工作通报会,组织政协委员、商会正副会长、侨联委员等各界人士召开座谈会,视察调研活动,积极推动各民主党派提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提出有价值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20多条,为镇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三)加强管理,维护宗教和谐

深化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指导宗教活动场所严格按照“八条标准”规范管理,保护合法宗教活动。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和村(社区)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宗教管理网络。组织人员对辖区宗教场所的依法开展宗教活动、财务管理收支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在重大宗教节日期间,活动组织者都能按照上级要求,逐级报批,并能根据需要组织人员维持秩序,保障合法宗教活动有条不紊地进行。今年来,先后对真武殿、义烈殿组织的各种健康讲座进行3次检查。引导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鼓励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开展扶贫赈灾、扶危济困等慈善活动。

(四)注重引导,推进非公统战

一是组织非公经济人士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和各级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引导非公企业用足用好各项政策。积极组织3家非公企业参加“6.18”经贸活动;二是加强对全镇党外代表人士调查摸底、登记建档工作;三是扎实推进“海西春雨行动”、“光彩事业”、“村企共建”等活动,鼓励和支持非公企业和非公人士积极参与“回报社会感恩行动”,帮扶贫困村和“五老”家庭脱贫致富。2011年上半年,政协五里街联络组和镇商会筹集资金3万多元,扶助贫困生10人,困难群众23人。五里街华岩室捐资3000元奖励祟贤中学的贫困生。协助筹备召开第三届林世哲教育基金会颁奖大会。筹资100多万元对市级扶贫村--吾边村实施扶贫工程,开发扶贫项目,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四是实施“回归创业工程”,依托海外社团和异地商会,加强与在外企业家的沟通联系,通过走访联系、座谈交流等渠道,积极搭建推介平台,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引导海内外乡亲回永投资兴业。

(五)维护侨益,拓展内外联络

一是认真做好返乡侨亲的接待工作,共接待海外侨亲7团40多人;二是注重“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邀请港澳台侨胞回乡谒祖、参观考察。协助举办第三届永春白鹤拳文化节,深入挖掘永春白鹤拳武术文化,推进中华武艺

3 大观园的建设进程,搭建武术交流平台,联结港澳台武术爱好者纽带,积极推动农业、旅游、文化、经贸等产业的对接。注重联系,积极争取各界人士、海外侨胞关心支持五里街镇公益事业;三是依法保障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慰问、救助贫困归侨侨眷,妥善处理涉侨来信来访,进一步凝聚侨心,汇聚侨力。镇侨联筹措资金1万多元,扶助贫困归侨及归侨子女。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认真学习的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上级统战工作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以及各级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着眼党治国理政的新形势新任务,明确统一战线的发展方向,更加地团结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侨港澳台胞、各阶层和各界人士,找准发挥作用的着力点,提升做好统战工作的层次和水平。按照县委提出“推进新跨越、建设新永春”的要求,立足实际,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更好地团结各方面力量,全面推进我镇统战工作。

(二)、开展形势多样的活动,提高参政议政水平。组织各统战成员深入基层考察调研,积极建言献策,争取提案、建议的数量和质量上都有明显提高。组织政协委员、商会正副会长互访,共谋发展大计,研讨经济发展思路。继续关注民生,年终岁首组织慰问特困群众、归侨侨眷。

(三)、加强“和谐寺观教堂”建设。把“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作为做好当前宗教工作的总抓手,以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作为创建活动的主题,深化各场所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工作。认真宣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对场所安全防范、财务管理等制度落实的督促、检查,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活动,严把宗教活动场所翻建、扩建审批手续,及时制止乱滥建寺观教堂、露天宗教造像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抵御境外利用宗教渗透活动。认真排查、及时掌握、有效化解宗教方面不稳定因素,维护安定稳定。

(四)、持续做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扎实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营造创先争优活动浓厚氛围,进一步发挥团结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实施“回归创业工作”,依托海外社团和异地商会,加强与在外企业家的沟通联系,通过走访联系、座谈交流等渠道,积极搭建推介平台,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引导海内外乡亲回永投资兴业。

(五)、继续做好永春白鹤拳武术文化的宣传工作。依托永春白鹤拳武术文化,大力推进中华武艺大观园的建设进程,吸引更多海外武术爱好者、永春白鹤拳的传人到永春寻 5 根谒祖、武术交流。

推荐第7篇:田畈街镇人民调解工作汇报

田畈街镇人民调解工作汇报

田畈街镇辖31个村场居,204个自然村,78000人,人民调解在田畈街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本着“预防为主、调处结合”的方针,充分调动辖区各方面的力量,强化基础工作,着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维护了辖区大局的稳定。针对社会矛盾日益呈现出多元化、群体化、组织化、社会化、复杂化等新特点,坚持“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平安则全局安”这一理念,以管理、指导入手,认真的抓好基层调解工作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

一、狠抓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网络

为把人民调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镇调解委建立起多层次的调解组织结构,健全了调解网络。一是加大对本镇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负责协调、处理本镇重大的、疑难的、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矛盾纠纷。将一批有调解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办事和热爱调解工作的同志吸收到调解队伍中来,不断充实了基层调解队伍力量。二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调解工作水平。充分利用学校等载体,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组织村组干部及村里举办调解人员培训班,对调解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使广大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继

续发扬村组干部艰苦奋斗,甘于奉献精神,利用节假日进行义务劳动,美化村场居环境。为了适应工作要求,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各单位制定完善了工作调度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学习制度、考勤制度和提合理化建议制度。同时每名村组干部都配备了工作日志本、会议记录本、学习笔记本和来电、来信、来访登记表。同时,建立了调解办理制度,认真接待村民的来信、来访、来电。通过各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规范了工作行为,调动了村组干部的积极性,提升了我镇整体调解工作水平,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把握有利时机,及时化解矛盾

为将“预防为主、调处结合”工作方针落到实处,我们及时做好本镇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抓住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主要矛盾,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不留死角死面。通过排查做到三个“心中有数”,即对过去排查出来的未解决的矛盾纠纷心中有数;对本次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解决情况心中有数;对可能影响本镇、管区稳定的重大、复杂、疑难纠纷心中有数。在排调中,做到早发现、早控制、快调处,把矛盾纠纷及时消灭在基层,防止和避免排查不及时,调处不及时导致矛盾激化或诱发新问题,严控信访案件的发生和矛盾激化。

在调解村民矛盾时,我们摸索出了一些经验,通常调解邻里纠纷分三个步骤:一是听,在矛盾冲突后当事人双方各说各的理,各执一词,只强调自身的利益,争执不下。这时不妨让他们都说

出来,出出气。二是劝,首先要掌握时机,双方都在气头上时,不能劝,要耐心等待消气、理智后进行劝说,同时顺着各自的想法提出假设,推论出坏的结果;然后进行换位思考,从对方的角度分析,劝说双方各退一步;最后从影响彼此关系的角度阐述其厉害关系。三是调,依照法律和人情进行调解,梳理矛盾,分清责任,解决实际问题,彻底化解纠纷。

一年来,在调解委员会的不懈努力下,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23起,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其中引导群众走司法程序3件,没有一件因民间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上访、群体性械斗或民转刑案件,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调解队伍成为了化解当地社会矛盾、宣传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三、调解普法两结合,标本兼治见效果

调处已发生的矛盾和纠纷,只是治“标”,更重要的治“本”工作则要通过抓好公民的普法学习教育来提高公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从而更加有效地避免或减少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的发生。

按照这一思路,我们广泛开展了法律进村组、进学校区活动。组织村民上普法课,学习各类法律知识。今年共举办法制宣传教育课28次,受教育面达12500人次。向村(居)民发放新《信访条例》2000余份,加深了村民对新条例的认识。利用宣传栏不定期刊出了《反对邪教,幸福安康》12期、《信访条例》12期,

并开辟了法律知识专栏,开展经常性和针对性的法制教育,把村民群众思想统一到讲稳定、讲大局、讲奉献上来。结合我镇的工作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如邀请农民艺术团到本镇进行文艺演出,及时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及法律法规。聘请法制副校长讲授法律、法规课,大大增强居民法律意识。开展小学生交通安全安全教育活动,举办了“交通安全知识竞赛”。通过参加公共设施管护、发放宣传资料、帮孤助残等一系列社会实践活动,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的社会风气。由于宣传到位,教育到位,本镇干部群众基本做到了学法、用法、懂法、守法,有效提高了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和诚信待人的意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本辖区矛盾纠纷的发生和群众集体上访。

由于工作扎实有效,调解工作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我镇获得了江西省“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牌楼分场获得全国“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各种荣誉称号。很多村民在发生纠纷后,第一反应就是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说明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已深扎根于群众心中。为我镇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和谐稳定做出了一定贡献。

田畈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2012年9月12日

推荐第8篇:基层法院督察工作汇报

基层法院督察工作汇报

监察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树立法院形象,维护群众权益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监察机制是否完善直接影响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然而当前,在现行的司法监督体制下,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监督管理力度不强、协调机制不完善等诸种因素影响,基层人民法院的监察部门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职能作用,有的甚至形同虚设。如何改变这一现状,笔者认为,应建立健全多方协调机制,从而有效形成查办案件的工作合力。笔者拟从现状、原因和构想三方面谈点粗浅的看法,以期抛砖引玉。

一、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办案机制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目前,大多基层法院监察室只有2人甚而1人,有不少还和政工部门合署办公,加之有的无审判实践经验,在查处违法审判工作中力不从心,工作开展困难很大。其次,由同级监察部门查处,被查处人满不在乎,设置关系网,阻力很大,顾虑和压力迫使办案人员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再者,办案人员私心杂念,怕得罪人,院领导怕出问题,怕影响单位政绩和荣誉,使得监察的工作力度不够,查处执行不严,查出来的问题在处理上往往避重就轻等。在此不赘述,笔者侧重谈谈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在与法院内设其他部门,与上级法院及当地纪委监察机关的协调处理机制的现状及原因。

(一)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法院内设其他部门协调处理机制的现状及原因 从目前实践来看,基层法院的信访室、监察室、办公室等是日常接触当事人举报较多的部门。在实践中,这三个部门往往分别由不同的院领导分管,致使在处理当事人举报等问题上存在脱节情况,这就容易导致举报线索中断、举报问题查处不及时、包庇被举报人等情况发生。

其二,监察部门与法院内设其他部门监督职能划分不清。可以说基层法院各部门都有一定的监督职能,有的发挥审判工作自身的监督制约功能,有的则是用行政手段监督审判活动,如立案、审监部门对审判、执行流程的监控,政工部门对人的监督管理,监察部门对审判对执行对人和事的监督等,因部门与部门相互缺乏协调配合,监督职能混淆导致监督功能弱化。

其三,基层法院监察部门机构设置不科学。编制中基层法院政工部门、执行局是正科机构,法庭是副科机构,监察室与其他内设部门是股级机构,行政级别上监察室就低了一档,增加了在沟通协调工作中的难度。

(二)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上级法院监察部门协调处理机制的现状及原因 在举报等监督上,老百姓通常朴素地认为往上级法院举报肯定比向基层法院举报好,所以,上级法院往往掌握着基层法院较多的举报线索。可现有的四级法院共同处理机制并不畅通,彼此间沟通配合存有较大问题,一封举报信级级批转时长几个月可以说是正常的,致使当事人举报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极大影响法院的形象。虽说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受院长和上级法院双重领导,但实践中基层法院更多的仅停留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态度,还对本院人员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竭力掩盖,不予上报。更谈不上主动向上级法院汇报、请求指导监察业务。上级法院直接参与基层法院查办案件的亦少之甚少。经统计笔者所在法院近三年的信访举报情况,上级法院批转信访8件,都仅要求上报查处情况,有的连核查情况都不需上报,仅仅只“阅处”两字的批办意见。

(三)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地方纪委监察机关协调处理机制的现状及原因 地方纪委监察机关通常的做法也是将涉及反映法院审理、执行案件有关问题的信访件转交法院处理,但双方之间并没有建立一套协调配合的机制。纪委监察机关认为把举报材料移交法院就算完成转了工作,并不关心问题的处理结果,他们也许认为,法院的问题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法律法规,业务性强,一方面有上级法院领导并把关,另一方面法院自身就是司法的部门,自行查处,应该不成问题;而法院对此重视并不够,仅简单撰写汇报材料应付交差了事。

二、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办案机制完善之构想

(一)完善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法院内部各部门协调处理机制

监察室和其他庭室虽均属于人民法院的内设机构,但监察室作为负责行政监察工作的专门机构,其站立的高度和其他部门却是不一样的,它放眼的是整个法院的工作。因此,在机构设置上,监察室的级别应略高于其他部门。应配齐配强监察人员,监察室主任应进法院班子,并可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日常工作中,监察室应多加强与法院内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力争使所有举报线索归口监察部门处理。要协助、会同法院党组和政工部门经常对党员干部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党员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要与审判监督部门配合,认真开展案件质量管理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要与执行部门配合,进一步规范委托评估拍卖工作和加强执行款物管理;要与刑事审判部门配合,进一步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要与民商事审判部门配合,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等。各业务部门的领导或廉政监察员要与监察部门经常保持沟通,在工作中发现的疑点和违纪违法线索,应及时向监察部门通报,实现监督信息共享。应废除廉政“一票否决制”,解除法院领导查处案件的后顾之忧。

(二)完善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上级法院协调处理机制

建立上下级法院监察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完善信息网络,拓宽信息渠道,避免责任追究案源的流失。一是要加强与上级法院监察部门的沟通联系。在老百姓心中,级别高的就能管住级别低的,上级法院往往受理许多涉基层的举报案件。因此,基层法院应及时与其沟通,了解举报情况,研究问题解决方案。二是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在监督落实各项措施及制度的过程中,要善于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并及时反馈给上级领导部门,建立起信息通报、备案制度。三是要增强办案合力。法院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业务性强,监察室在查个过程中,应多请示,积极争取上级法院监察部门的人员参与办案,团结协作,形成办案合力。上级法院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法院办案工作的协调、指导,重要案件上级法院要派人参加或督促下级法院调查。这样,便于集中力量突破大案要案,有利于提高监察效果。

(三)完善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地方纪委监察机关协调处理机制

在法院还受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体制下,法院监察部门仍归属于地方监察机关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法院指导和监督,避免内部监控不利、惩治不严、处理不及时、处分落实脱节等问题。法院监察部门应当经常地向当地纪委监察机关、纪工委积极反映情况,请示汇报工作。处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时,可请求与地方监察机关的同志组成联合调查组,协同办案。对于“一信多投、一访多走”的老大难问题,应当主动加强与各受理部门之间的联系,定期召开协调会,互通情况,共同研究,相互协作,避免多头受理和办理,从而节省大量人力物力。同时,法院应认真对待纪委监察机关转交的举报案件的办理,核查情况应及时反馈。

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办案机制是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完善好基层法院监察部门与法院内设其他部门、与上级法院、与同级纪委监察机关的协调处理机制,建立起上下协调、左右协调、内外协调的矩阵式工作机制,形成办案合力,基层法院监察部门将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监督职能作用。

推荐第9篇:省政府督察消防工作汇报

消防工作情况汇报

一、多措并举、全面实施“清剿火患”战役。一是迅速召开会议,广泛动员。9月26日,双鸭山市公安局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视频会议,对全市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做了全面动员部署。11月3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冬季防火安全暨深化“清剿火患”战役工作会议,对全市冬季防火工作及“清剿火患”战役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11月10日,根据部消防局、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双鸭山市公安局召开了全市进一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市“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第三次进行了专项部署,从政府、部门、行业及社会单位、社区和农村全面进行了动员,各县区也纷纷召开了动员会,将“清剿火患”战役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安排。

二是构建“网格化”管理体系。按照“网格化”排查整治要求,全市以县、区为单位,乡镇、街道为基本单元,将每个城区、乡镇划分若干网格,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督执法工作机制,共制作网格化消防监督管理分布地图13张,按照管辖范围,对公安消防机构管辖的418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派出所列管的9897家一般单位进行摸底排查,全部建立摸排工作台账,每个单位明确主责人和协办人,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三是落实“多警联勤”工作机制。11月10日,市局组织警务督察、治安、户政、消防、公安派出所等部门有关人员召开了进一步深化“清剿火患”战役电视电话会议,进一

1 步明确各部门消防工作职责,要求各警种及公安派出所协同作战,共同开展好“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各县区公安机关相继组织各警种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大检查活动,全面打响“清剿火患”战役攻坚战。

二、全面提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

按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攻坚月”工作安排,9月底前,全市公安消防部门对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了集中会诊,全面清查重点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并在全市建立了8条“消防安全示范一条街”, 对沿街单位进行了逐一排查,尖山区在本地消防安全示范一条街两侧设置了12块白钢宣传牌,实现了示范一条街从“线”到“面”的突破;按照2011年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要求,支队、各大队相继组织对社会单位开展达标验收,通过实地检查、现场提问、组织疏散、查看内业和笔试测试,全市社会单位员工“四个能力”建设水平较以往有了较大的进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截至目前,全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具体情况是:重点单位418家,已达标418家,已达标单位定期自评申报383家,申领组织机构代码的非重点单位7827家,已达标4893家,已达标单位定期自评申报2930家。

三、坚决贯彻落实建筑消防设施“三清”专项治理活动。按照“三清”工作要求,全市共排查出设有自动消防设施单位63家,57家运行正常,6家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其中2家微障,1家重障,3家瘫痪。现已全部整改。

四、广泛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宣贯活动。

2 在“7.25”《纲要》宣贯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双鸭山支队立即向双鸭山市政府汇报了此项工作,并得到了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8月13日,双鸭山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此项工作,并成立了以副市长李炎春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自8月21日以来,双鸭山消防支队采取多项措施对《纲要》进行宣贯工作。支队在《双鸭山日报》“消防之窗”专栏每周五连续刊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全文内容;结合我市实际,印制了10000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并免费向各级政府领导、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单位进行发放,进一步扩大《纲要》的宣传力度,强化实施《纲要》的社会共同职责意识;以“消防日”活动为契机,对中小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深入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支队在“119”宣传月期间,在全市集中开展了“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

推荐第10篇:镇街致词

致词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金秋送爽,丹麦飘香。今天,我们满怀喜悦的心情,迎来了XX镇第一届秋季运动会的隆重召开,这是双槐人民政治、文化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经过运动会组委会的精心准备,我镇第一届运动会即将拉开帷幕。这是XX镇举办的首次体育盛事,也是广大居民展示自己的舞台。在这里,请允许我代表党政领导及本次运动会组委会,向广大运动员表示良好的祝愿,向精心筹备本届运动会的工作人员、教练员、裁判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文化体育事业是现代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居民的身心健康和生活幸福。一个人要有活力,离不开体育;一个乡镇要有活力,同样离不开体育。XX镇非常重视体育教育教学工作,始终把体育活动摆在重要的位置。为了激发广大居民热爱运动,参与运动的积极性,XX镇经过不断努力,逐步形成了崇尚体育健身的良好风气,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使广大居民在体育活动中享受快乐,保持健康,以更好地状态投入到生活和工作中。

最后,我希望全体参赛运动员发扬“更快、更高、更强”和“团结、友谊、进步”的精神,模范遵守比赛规则,团结协作,顽强拼搏,胜不骄,败不馁,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赛出友谊,取得运动成绩与精神文明双丰收;希望全体裁判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恪尽职守,严于律己,严肃赛风,严格赛纪,确保运动会的顺利进行。让我们共同努力,把第一届运动会办成一个“文明、热烈、精彩、圆满”的盛会。

预祝本届运动会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第11篇:珠街镇

珠街镇 国道323线和省道西西线在集镇交汇,衡昆高速公路穿境而过,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是周边县、乡镇重要的农副产品集散地和外出务工人员的客运中转站。特色水果长冲梨,特色美食辣子鸡、肥肠,声名远扬,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全力抓好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农村“一事一议”项目、民居地震安居工程、水利、道路、能源项目等七大民生工程建设,逐步解决发展瓶颈。大力发展核桃、油茶、长冲梨、蔬菜、万寿菊、畜牧业、矿业七大产业。始终高度重视民生保障工作,每年坚持为民办“十件好事实事”,全面落实学有所教、病有所医、劳有所得、生有所控、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困有所助、民有所乐的“八有”目标。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形成“治安有人负责、纠纷有人调解、安全有人监管”的格局。全镇村委会通达率100%,村小组通路率100%,村小组手机信号覆盖率94%,农村致富通户均使用率43%,村小组通电率100%,户通电率100%,农网改造率31.7%,广播电视“村村通”覆盖率95%,经济快速增长,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2011年,全镇实现工农业总产值14172万元,年均增长18%(近4年对比,下同)。地方财政总收入92万元,年均增长13%。粮食总产量11681吨,年均增长5.6%。农民人均有粮296公斤,年均增长0.55%。农民人均纯收入3470元,年均增长64.2%。

在未来发展战略中,珠街镇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实施“十二五”规划,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奋发有为,全面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全力打造平安、和谐珠街,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12篇:迎接环保督察专题会议纪要

迎接环保督察专题会议纪要

xxx局办公室

2017年8月14日

8月14日,xxx同志在区xxx局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领导班子扩大会议。xxx、xxx、xxx同志出席会议,xxx、xxx、xxx、xxx同志列席会议,会议研究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8月10日,中央环保督查组进驻xxx,这次环保督察是有史以来最严厉、最严肃、最彻底的一次督察,上升到了政治高度,坚决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的生态建设思想,以问题为导向,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最严肃的问责。会议要求,一定要责无旁贷地主动承担起历史赋予的使命,站在政治大局的高度,把这项工作作为政治责任,全力以赴,扎扎实实地把工作做好,绝不能存在侥幸、应付心理,绝不允许出现纰漏。

二、明确时间要求,积极推进。

各级政府按照文件精神要求,召开专项会,确定适合当地的工作进度。市委、市政府召开环保督查会议,要求8月15日完成85%;xxx召开党政联合会议,要求8月14日前完成100%。

三、研究部署环保督查工作。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为确保将上级指令迅速有效地传达下去,及时完成督办事项,xxx成立了专项工作组。xxx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街道站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xxx。 二是制定迎接环保督查工作方案。此项工作由xxx牵头,xxx、xxx同志协助完成。

三是分工合作,协同推进。数字的统计上报由xxx副局长负责,xxx具体办理;现场举报受理,由xxx副局长负责;协调人员由xxx负责;档案材料整理xxx负责;分管领导包靠xxx。

四是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班子成员24小时手机开机,随叫随到,包括中层科室负责人;办公室座机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接到电话或者文件后,迅速向我局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领导批示后,及时通知业务科室办理。

五是严肃请休假制度。8月10日至9月10日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安排休假,所有工作人员按照分工有序推进工作进行。

发: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站、所 xxx局办公室 2017年8月14日印发

第13篇:环保督察落实情况发言

环保工作发言

(xxxxxx镇)

尊敬的刘县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代表xxxxxx镇就抓好落实此次全县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环保重点工作交账会会议精神作以下表态发言,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第一,迅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部署。

此次会议后xxxxxx镇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此次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线、生命线和高压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自觉性,主动承担起生态环境监管的主体责任,做到以问题导向,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部署、细化、压实工作任务和责任。同时,在责任落实上动真格,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

第二,重点抓好突出问题整改。

对于此次指出我镇的5个方面突出问题,我们将严格实行整改“责任制”, 建立问题台账,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分解任务,扎实整改。

一是关于xxxxxx村原垃圾堆场渗滤液排放问题。考虑到该垃圾堆场清场停用后,经过十余年的绿化植被净化,目前尚未发现有污水渗透污染的实际情况,我镇已经联系了县疾控中心做饮用水标准检测, 12月4日已经现场取样,计划5日由疾控中心统一送检,我镇将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落实解决该问题。 二是关停20家畜禽养殖企业问题。

xxxxxx镇范围内有49家养殖场,其中合作社30家、养殖户19家。通过加班加点的讲政策、做工作,截止目前,已经关停8家,剩余养殖户也在协商关停事宜,但迫近年关,难度较大,我镇争取在本月底之前与养殖户达成协议。

三是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问题。

目前全镇范围内需要改造的两家加油站积极响应,已动工改造多时,改造工程也已过半,计划12月底之前完成改造任务。

四是污水收集处理率达60%以上

今年我镇已投入四百余万元用于污水的处理和收集,截止目前,全镇污水收集处理率约30%,其余区域正在加紧铺设管网,预计2018年3月污水收集处理率达60%以上。

五是xxxxx库区内餐饮店整顿关闭问题

我镇已安排专人多次上门做4家餐饮店工作,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县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指导,多部门联动,争取12月底之前做通店主工作。

第三、补齐短板,确保工作推进速度

环保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对于乡镇来说存在执法难度大、综合性强、涉及面广、投入大回报慢、任务重难度大、项目少申报难等问题,xxxxxx镇将进一步克服种种困难,通过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确保环保投入,加强政策宣传,积极主动和县各职能部门沟通配合、相互支持等多种手段和多种措施来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保障环保工作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

在这里也请县委、县政府放心,xxxxxx镇将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中央、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以鲜明的态度、坚定的决心、有力的举措,切实抓好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等环保工作。

谢谢大家!

第14篇:中央环保督察系列材料

大众日报:让人民群众过上更有品质的幸福生活 —— 一论抓住中央环保督察重大契机

扰民的噪音没有了,刺鼻的气味消失了,垃圾堆清走了,蓝天白云更多了,能打开窗户透气了,可以放心出门晨练了„„连日来,各地积极抓好信访问题整改,以环境改善造福于民,不少群众在网上为环保督察点赞。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现实告诉我们,老百姓过去“盼温饱”,现在“盼环保”,生态环境在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中的地位不断凸显。试想一下,如果连干净的水、清新的空气、放心的食品都无法享受到,经济再发达、收入再提高又有什么意义?近年来,我省为改善生态环境做了大量工作,但环保问题依然是社会公众的关注焦点,环境污染依然是关系群众健康的民生之患。能不能有效解决环境问题,回应群众关切,已成为考验各级党委政府的政绩观、治理能力、形象和公信力的“试金石”。

这次中央环保督察,是解决山东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提高群众幸福指数的重大契机。从这段时间整改效果看,一些长期困扰群众生活的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家禽污染、垃圾污染、扬尘污染、噪声污染、油烟污染得以快速解决,群众看到了我们抓环保的决心,也切身感受到了环境的优化。治理污染,涉及大量的厂矿企业,涉及一些家庭小作坊、畜禽养殖、餐饮饭店,不仅关乎经济发展,还直接关乎就业、工资等现实利益。一些地方“养鹅场改养食用菌”“烧烤摊变成正规军”等做法表明,抓环境整治,必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采取综合措施,把环境整治与百姓安居乐业统筹推进,积极帮助群众想办法、找出路,让群众收获环境改善带来的红利。

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我们要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高度,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审视自己的责任,强化应有的担当,以对党中央负责、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抓好环保工作。要抓住环保督察的重大契机,不折不扣抓好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推动生态环境根本性转变,还人民群众蓝天白云、绿水青山,让人民群众过上更有品质的幸福生活。

大众日报:实现环境保护与动能转换的双赢——二论抓住中央环保督察重大契机

从烧煤到“绿动力”,质量效益有了新提升;从普通钢到“特钢”,抓住环保搬迁机遇,企业实现了转型;污染企业转战环保设备制造,利润大幅增长;环保专家进厂,既解决污染问题,又促进企业升级„„我省各地借中央环保督察东风,以环保倒逼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环保问题的有效解决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令人思考。 说起环境保护,个别人总觉得是赔钱“买卖”,甚至认为环保管得严,会“拖累”“整垮”企业。如果把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抓环保就会缺乏“真心实意”,工作上就会投入不足、措施不够、效果不明显。事实上,环境保护不是发展的包袱,更不是发展的障碍,两者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融为一体的。从环保督察情况看,把环保工作严起来,并不是将企业逼进死胡同,而是“倒逼”企业凤凰涅槃、浴火重生。大家也深刻认识到,环保是生产力,抓好了不仅会提升经济的质量效益,而且也会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带来丰厚的回报和持久动力。

当前,全省上下正在围绕走在前列目标定位,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我省传统产业占比在70%左右,而化工产业又占传统产业的70%左右,长期积累的结构性问题不解决,传统路径依赖不改变,新旧动能不加快转换,山东的发展将没有明天,环保问题也不会根治。抓生态环保就是抓发展质量,就是抓可持续发展。中央环保督察组来到山东,不仅是帮助我们解决环保领域的突出问题,更是帮助解决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问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谋划绿色发展新路径。

中央环保督察是建设生态山东、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强力助推。我们一定要珍惜机会,更加重视生态环境,把环境保护真正作为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强大动力;要拿出以刀刃向内、壮士断腕的勇气,在解决环保问题中优化产业结构,在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中优化生态环境,实现环境保护与新旧动能转换的双赢,真正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变为生动实践,努力推动山东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

大众日报:唱响环保共治主旋律 ——三论抓住中央环保督察重大契机

从群众来电来信举报环境问题,到各地积极主动接受“体检”,解决群众身边环保问题,再到及时向社会公开反馈处理结果,“公众参与”是这次环保督察的一个显著特点。 推动公众依法有序参与环境保护,是党和国家的明确要求,也是环保整治的客观需求。从环保督察问题看,无论是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生态破坏、重金属污染问题,还是垃圾污染、噪声污染、油烟污染、扬尘污染等问题,大都是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并主动举报的,大多与群众的衣食住行等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群众是最好的监督员,只有充分发动群众,依法有序参与,把专业监督、舆论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才能让环保监督无死角、无盲区;群众也是最好的裁判员,各类环保问题有没有解决、处理到什么程度、有没有反复,群众感受最直接,也最有发言权。事实证明,群众依法有序参与,是推动环保问题整治的重要力量。

生态环境保护,人人都有责任,人人也要作贡献。随着人民群众温饱无虞、迈向小康,对干净的水、清新的空气、安全的食品、优美的环境的需求越来越强烈,而环境质量的好坏,也与每个人的生产生活方式有着密切关系。对个人来说,既要敢于监督别人,也要从自己做起,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而不能一边烧煤冒烟、露天烧烤,一边埋怨空气不好;一边乱倒垃圾、偷排偷放,一边埋怨喝不上干净的水。为环保做贡献,就要改掉那些不低碳不环保的生活方式,成为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监督者、践行者和推动者。

中央环保督察体现的是党中央部署要求,反映的是人民群众意愿,也是一次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教育群众的过程。各地各部门要抓住这个契机,畅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渠道,发挥好民间环保组织和环保志愿者作用,开展广泛深入的环保宣传教育,强化公众环保责任和强化公民环保意识,更多地选择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共同唱响环境保护社会共治的主旋律。只有上下同欲、一起努力,我们共同的家园才会空气清新、山清水秀、鸟语花香 大众日报:提高环保工作科学化水平——四论抓住中央环保督察重大契机

态度决定行动,方法决定成败。连日来,我省各地积极主动接受中央环保督察“体检”,结合实际探索的“四必到、两到位、六签字”“网格化环境监管”“清单管理”“销号办法”“四边四一三快三公开”“四铁四到位”等方式方法,对高效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多年来,我省为改善生态环境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环保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环保问题多,有资源禀赋的问题,有产业结构重的原因,有历史积累的因素,但更多暴露出来的,恐怕是个别部门和一些市区县对环保重视不够、工作方法比较粗放的问题。可以清楚地看到,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处罚不到位、督察不到位,就会给污染企业留下生存空间。

得方法者事半功倍,不得方法者则事倍功半,抓生态环境建设更是如此。中央环保督察组来到山东,从接受群众举报到督促各地整改,从节点管理到现场督办,从信息公开到问题反馈,这种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和科学高效的工作方法,为我省抓环保工作树立了样板,也为我们不断提高环保工作科学化水平提供了良机。我省抓住难得机遇,把握环保工作规律,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条块结合、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主动清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把约谈工作进一步规范化,鼓励各地创造性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确保了“边督察、边受理、边查处、边整改”,党员干部抓环保工作的水平和能力,也在实践锤炼中得到了新提升。

生态环保不仅仅是发展问题、民生问题、社会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做好环保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坚定扛起的重大政治责任。要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把督察整改中的有效做法和经验,用制度形式固化下来,进一步强化责任、传导压力,进一步健全环保监管体系,提高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独立性、权威性、有效性,努力把环保工作做得更细致、更扎实、更高效,为加快生态山东美丽山东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大众日报:坚定扛起生态环保的政治责任 ——五论抓住中央环保督察重大契机

责任与担当,是这次环保督察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高频词。在已经公布的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信访件办结情况中,既能看到一个个污染企业被关停、一个个污染源头被切断,也能看到各地雷厉风行抓问题整改的行动,看到党员干部抓生态环保的责任与担当。

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就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我们一定要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高度,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始终按照“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来审视、谋划、推动生态环保工作,不断增强做好生态环保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抓生态环保,贵在责任担当,重在解决问题。分析环保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根本在于环保责任落实不够有力。每一起生态环境破坏案例的背后,往往都有干部不负责、不作为、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执行不严格等问题。抓住环保督察契机,必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各部门环保责任,强化环保监管者的责任,既要补齐环境短板,也要拉长责任短板,齐心协力打赢这场攻坚战。

有没有责任担当,关键看真抓实干。如果表面上轰轰烈烈、忙忙碌碌,实际上大而化之、敷衍了事,这样的部署要求再多,也只是一纸空文。推进环境保护是地方政府的法定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既要挂帅又要出征,扑下身子、深入现场,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把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企业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环境保护的直接参与者。每家企业都要强化环保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建立环境保护制度、实施清洁生产、减少环境污染和危害等方面责任,绝不能单纯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环境保护、漠视社会责任。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我们要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做到态度非常鲜明、行动非常坚决、措施非常有力,努力让齐鲁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向党中央、向历史、向山东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环保工作永远在路上

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山东以来,全省上下深刻认识开展督察工作的重要意义,真正将中央环保督察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难得契机,快速解决了一大批环境污染问题。但也要看到,我省环保领域依然存在不少问题,环境污染还有着较强的反复性,环保工作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我们不能有丝毫懈怠,必须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扎实持久地做好生态环保各项工作,努力让齐鲁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生态环保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党和国家形象的大事。经过这段时间集中攻坚,我省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然而,许多成果是在严管高压态势下“压”出来的,有些关停也是“不敢”的表现,距离“不想”的思想自觉,还有一定距离。只有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高度,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和把握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辩证统一关系,才能不断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是一场攻坚战,也注定是一场持久战。这么多年,我们一直在抓环境保护,为什么有些问题去得快、反弹得也快?为什么一种污染源没有根除,其他污染又接连发生?为什么费了这么大的劲,干了这么多的工作,不少群众还是有意见?归根到底是工作不够扎实精细持久,有时不缺少攻克堡垒的勇气和狠劲,但缺乏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抓生态环保怕的是虎头蛇尾,难的是善始善终,要的是久久为功。强调环保工作永远在路上,就是要表明我们对污染问题一抓到底、紧盯不放的坚强定力,就是要从源头打消“松一口气”“再等一等”的侥幸心理。各级各部门要坚定不移地扛起责任,做到态度非常鲜明、行动非常坚决、措施非常有力,持续长久地保持环境整治的高压态势,使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家禽污染、垃圾污染、扬尘污染、噪声污染、油烟污染等各种污染问题无机可乘、无处藏身。

环保工作永远在路上,关键要把握生态建设规律,上下同欲、齐抓共管,凝聚起做好环保工作的持久力量。生态环保不仅仅是发展问题、民生问题、社会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做好环保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坚定扛起的重大政治责任。要总结借鉴好这次中央环保督察的好做法,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规划引领,注重统筹协调,把环保工作与转型升级、结构调整、脱贫攻坚、安全生产等工作统筹推进。要加强法规规章和标准建设,强化各部门环保责任,强化环保部门执法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公众环保责任和强化公民环保意识,更好地推动环保责任落实,从根本上破解污染“基因链”。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就要强化责任担当,把制度笼子扎得越来越紧,保证环保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使每个地方、每家企业、每个人都不敢、不能、不想去“污染”,推动山东生态环境根本性转变,向党中央、向历史、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边督边改工作五条要求

各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和省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2017年8月10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进驻我省,开展为期1个月左右的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期间,督察组将陆续向我省交办需要整改的问题。为确保问题整改坚决、果敢、见效,落实好“边督察、边受理、边查处、边整改”要求,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严格执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边督边改工作五条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把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对督察组交办的各类环境问题,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要迅速移交至相关市及省直有关部门办理。各级各有关部门接到交办问题后,要立即组成专门小组,明确责任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查清问题,第一时间查明责任,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对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按节点推进整改工作。已经办理完结的案件,要及时报送处理结果,做到快速调查、快速整改、快速反馈,确保交办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严肃责任追究。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确保迅速查处整改到位,凡属违法违规违纪的,要从严从快处理。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立即进行处理;事实比较清楚,但证据尚需补充的,可以先停职后调查处理。

三、加强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做好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信息公开工作的函》(国环督察函〔2017〕23号)要求,按照规定的信息公开载体和公开内容,及时、全面公开督察组交办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切实做好边督边改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实时公开相关信息,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例。高度关注舆情,做好舆论引导,对造谣煽动的,要严肃处理,确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

四、持续跟踪督办。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将对整改问题情况进行督导,对整改问题开展“回头看”。如发现整改措施不落实、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向被举报对象通风报信,瞒报、漏报、迟报重要信息,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强化协调配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抽调精干力量,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强力推进边督边改工作,确保交办问题落到实处。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不粉饰,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硬的措施,雷厉风行抓好整改。

第15篇:环保督察专员办工作总结

(一)着力加强了支部领导

市环保局党组明确了2名局级领导同志专门负责环保督察专员办工作,并加强同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的沟通与协调。各区(市)县政府均落实了1名负责环保督查工作的分管领导,并明确了具体牵头部门、负责人和联络员,全市设立各类非常设督查机构38个,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市的环保督查工作网络。

(二)认真制定了督查方案

市督察办会同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制定下发了《成都市2011年环境保护重大决策督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督查考评的支部领导、考评内容、考核方式及工作要求,采取督查组、市环保局、市级相关部门分别打分,按不同权重比例计算得分的方式,对各区(市)县季度落实环保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实施量化考评,同时将年度5项重点工作纳入环保重大决策考评体系,使督查考评工作做到重点突出,有的放矢。

(三)进一步健全了工作机制

一是整体联动。积极会同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对全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环保重大决策部署及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把市级各部门落实环保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纳入督查考核范围。各督查组定期与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就落实环保“一岗双责”制度、推进环保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目标任务情况进行沟通协调,促进了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形成了环保工作条块结合,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规范运作。根据督察办所承担的工作职能,为全体督查人员办理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确保了环保督查工作规范有效地实施。通过定期召开督查工作例会,听取情况汇报,交流工作经验,围绕重点目标,安排部署各阶段的督查任务,促进了督查工作有序进行。三是完善措施。针对督查发现的环保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环境监察部门依法查处。采取填写《环境保护督查询问笔录表》、《成都市环境保护督察记录表》的形式,对环保督查文书进行规范。四是强化培训。全年督察办支部开展业务培训6次,同时还多次支部人员参加市环保局举办的环保知识讲座,促进了督查队伍业务能力的提高。五是广泛宣传。在成都环保网站开辟专栏,及时反映督查工作动态,宣传交流各地工作经验和做法,编发环保督察专报33期。

(四)大力开展了专项督查

一是开展了扬尘整治专项督查。重点对各区(市)县、市级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环境治理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全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动员会部署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二是开展了污染源普查和减排专项督查。会同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全市污染源普查各阶段的工作质量进行了专项督查;对部分总量减排核查项目进行了督查。三是开展了环保应急专项督查。“5.12”特大地震发生后,按照国家和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上级关于抗震救灾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及时调整督查工作重点,围绕“三个确保”(即:确保全市无重特大环境事故发生、确保饮用水源安全、确保不发生大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积极配合市环保局对全市饮用水源、污水处理设施、化工等各类重点企业、核与辐射安全、防范次生环境污染等工作全面开展了专项督查。四是开展了秸秆禁烧专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置和通报,使违法焚烧秸秆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五是开展了污水处理厂(站)运行情况专项督查。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通报了有关情况,为提高污水处理厂(站)的运行效率,促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推进全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主要做法

一是以《考核实施方案》为依据,增强了督查工作的规范性。制定下发的《考核实施方案》,使督查工作有了较全面的考核体系和评价标准,增强了考评的可操作性,为使考评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形成良性竞争机制奠定了工作基础。

二是以整改通知书为手段,突出了督查工作的实效性。督查组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并回复落实情况。督查中,既看督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又看相关工作的整体推进情况;既注重环保日常督查,又注重环保工作年度重点目标完成情况,促进了工作落实。

三是以理顺内部关系为切入,加强了督查工作的指导性。在对督查区域实施科学划分,整合力量、合理编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督查工作的任务分解、协调联络、跟踪督办、信息反馈工作流程,提高了督查效能。市督察办根据调整后的内设机构,及时调整了内部分工,并按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几大要素及本市环保重点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了各督察处指导督查工作的基本职责及主要内容。

四是以联动共管为基础,发挥了督查工作的整体性。针对督查中一些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的难点问题,各督查组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通过召开协调会、现场会等方式,积极协调相关区(市)县和部门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明确各自责任,使督查整改工作力求做到全方位、全覆盖,不留“死角”整体推进。

五是以强化整改为核心,树立了督查工作的权威性。各督查组认真履职,严格要求,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做到跟踪督办,一抓到底。对督查整改没有落实的,查原因;正在落实的,查进度;已经落实的,查效果。2011年全市共发出督查整改通知1816份(其中市环保督察专员办发出582份),均按要求整改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地区对环保督查问题的整改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二)环保督查运行机制以及考评办法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在加强督查工作协调和指导、创新工作方式、增强督查实效方面需要下功夫。

(三)督查人员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督查队伍的知识结构、综合协调能力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环保督查工作要求。

【环保督察专员办2011年工作总结】

第16篇:中央环保督察表态演讲词

中央环保督察表态演讲词

环保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重要话题,那么你想知道关于中央环保督察表态发言要说些什么内容吗?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推荐 中央环保督察表态演讲词,希望你喜欢。中央环保督察表态演讲词 篇【1】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三秋大忙快要来临,秋季禁烧战役即将打响。面对严峻的禁烧形势,我们将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秋季禁烧任务。具体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禁烧战场在田间地头,禁烧主体是广大群众。会后,我们将采取高剂量、大浓度的推进措

施,做到通告发放到户、保证书签订到户、奖励政策告知到户,宣传车反复巡回宣传,村村喇叭每天至少三次宣讲,宣传标语随处可见,横幅挂到田间地头,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让更多群众自愿还田,让想点火者不敢去点。

二是明确责任,夯死任务。根据全镇村庄和地块分布情况,成立10个三秋禁烧指挥部,班子成员带队,人员吃住在村。同时,对镇村干部进行责任细化,每个地块明确到人,每个农户细化到人,道路段段有人管,农田块块有人看,群众户户有人联,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网格化责任体系,最大限度推进秸秆还田,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三是强化措施,狠抓还田。合理调度机具,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出做好主要交通干线、重点项目及周边地块的秸秆还田工作,做到一台机具、一名干部、收获一片、还田一片,彻底断掉大面积、集中焚烧的火源,保证禁烧的效果。

充分发挥各行政村入党积极分子、

预备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给任务,压担子,约定地块和农户,带头还田,带动还田,通过实际工作进行检验党性、锻炼党性。

对确实不能还田的,明确专人督促清运到指定的堆放地点。各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地块经常不离人。抽调人员成立2个巡查小组,进行24小时巡查,确保禁烧措施落实。

各位领导、同志们,秋季禁烧是一场苦仗、硬仗,我们将继续发扬不怕困难、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以坚定的决心、必胜的信念,全力以赴打赢三秋禁烧攻坚战。

谢谢大家!中央环保督察表态演讲词 篇【2】

各位领导:

秋收即将开始,秸秆禁烧工作“集结号”又将吹响,为确保实现我村“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秸秆全还田”的禁烧目标,我村将克服秋收面积大、收割时间长、群众思想难统一等不利因素,攻坚克难,突出重点,严格措施,落实责任,具体做

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领导责任再加强。我村将及时成立秋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负总责,村主任任副组长,其他村干部为成员的村领导班子。聘请各组有威望的老干部、老党员为各组联络员。领导小组坚决落实“三包”职责,即:组长包全村、副组长包片、其他干部包组,层层落实责任制。

二是思想认识再统一。我村将及时召开全体村组干部、共产党员、农机手参加的会议,传达镇会议精神,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正视禁烧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克服怕苦畏难、悲观松劲、等待观望、对上依赖、盲目乐观等“五种消极思想”。在言行上做到“四个不准”,即:不准散布不利于秸秆禁烧的言论,不准对禁烧工作阳奉阴违、表里不一,不准在禁烧过程中表面应付、敷衍塞责,禁烧期间不准擅离职守、失职渎职。千方百计完成秸秆禁烧任务。

三是宣传力度再加大。今天的秸秆

禁烧工作会议后,我村将迅速开展禁烧氛围营造工作,将“三封信”由各包组人员亲手送交到全村农户手中;在交通路口悬挂禁烧横幅不少于5条,张贴宣传标语不少于100张;每天组织宣传车到村庄田头开展禁烧宣传工作。为全村营造一个浓厚的禁烧氛围。

各位领导,秋季秸秆禁烧攻坚战即将打响,为打赢这场硬仗,我村全体村组干部坚决发扬“敢打、敢拼”的“二敢”精神,学习黄继光拼死堵枪眼、董存瑞舍生炸碉堡的不怕死的精神,坚决不辱使命,保证完成任务,向党委、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谢谢大家!中央环保督察表态演讲词 篇【3】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一年一度的秋收季节即将到来,农村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又进入到了一个关键时期。秋季禁烧有着突出的特点:战线长、点多、面广、焚烧影响大。同时,秋季气温较低,大量的烟雾很难消

散,容易造成呼吸系统疾病,给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秸秆禁烧既是一项艰巨的环保任务,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容不得半点松懈。我们xx管区将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的要求,立即行动,抓早动快,全面打响攻坚战,全力确保秋季禁烧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做好三秋和禁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形势估计得严峻一点,把困难估计得多一点,把准备工作做得充分一点,从严、从细、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今年三秋生产和禁烧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确保不出任何纰漏。为了确保秋季禁烧工作顺利开展,各村成立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禁烧工作的领导,抽调精兵强将充实力量,尽快投入战斗。严格按照x政发【20XX】35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的包保措施,层层分解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责任要落实

到村组,落实到户,落实到田间地头,道路段段有人管,农田块块有人看,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氛围。禁烧的战场在农村,主体是农民。各村按照“强化舆论导向,内容鲜明突出,覆盖方方面面”的宣传思路,充分利用召开会议、广播、张贴标语、悬挂过路横幅、下发明白纸、制定村规民约等一切能利用的工具深入宣传秸秆禁烧的意义、措施和办法,营造浓厚的氛围。总之,宣传工作针对性要强、形式要多样、氛围要浓,要贯穿整个“三秋”工作始终。要通过强有力地宣传,在较短时间内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使禁烧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变成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落实禁烧措施,及时秸秆还田。要把秸秆还田作为保证秸秆禁烧工作的关键措施来抓。积极借鉴今年“三夏”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坚决禁止在渠边、路边、树旁等区域堆放秸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紧秸秆还田

工作,做到收获一片、还田一片,彻底断掉大面积、集中焚烧的火源,以保证禁烧的效果。

(1)各村成立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到人,实行包农户、包地块、包路段。

(2)各村与农户签订禁烧合同。

(3)各村配备灭火器材,成立10人以上的应急队伍,组成巡查小组昼夜24小时值班巡查。

(4)管区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5)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巡查制度,管区成立巡查小组,24小时明查暗访,全程巡查。

总之,我们将按照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坚定信心,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夺取秸秆禁烧的全面胜利,为庆祝建国六十周年和第十一届全运会、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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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篇:甘肃环保督察整改方案

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为全面整改落实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的通知》和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函》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甘肃时提出的“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及关于祁连山问题批示要求,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从维护党中央权威、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机遇和有力抓手,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和保护修复工作会议纪要,立足生态环境脆弱但生态战略地位重要的省情特征,着力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加快实施山水林田湖修复,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体系,切实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实际行动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效促进经济社会

- 1 - 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努力建成“山川秀美”的幸福美好新甘肃。

二、总体目标

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正确面对、照单全收,全面整改、不留死角,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紧密结合起来,严格实行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强结果运用,推动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与实践得到深化。以《甘肃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为统领,确保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绿色发展理念要求全面贯穿到社会生产全过程,生态文明建设责任落实到社会各方面,高度的生态自觉有所显现。坚持统筹谋划,把握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目标定位,构建系统完备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稳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重点任务,2020年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明显下降、生态系统保护明显加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阶段性目标,人民群众对良好的生态环境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重点地区生态功能得到提升。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2020年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基本建成,主体功能区基本形成。2017年至2020年全省“三化”草原治理率分别由49%提升到55%以上;湿地面积持- 2 - 续稳定在169.39万公顷;沙化治理、戈壁保护等取得重大进展,可治理的沙化土地治理率由5.07%提升到12.6%以上;水土流失治理率由28.65%提升到30%以上;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明显增强;绿化水平稳步提升,新增造林面积由350万亩扩大到400万亩,森林覆盖率由12.14%提升到12.58%以上。2017年底前划定祁连山区域生态保护红线,2018年底前全面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生态功能和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提升。

(三)资源利用更加高效和绿色。资源节约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高。2017年至2020年资源产出率由5162元/吨提升到5600元/吨,全省用水总量指标控制在120.54亿立方米和114.15亿立方米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和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由13.1%、33%下降至12.3%、30%,城市可再生水利用率由18.5%提升到2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2017年至2020年较2015年由5.85%下降至14%。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达到25.8%,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占电力总装机比达到57.7%。

(四)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基础不断夯实。2017年至2020年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从89.5%上升至92.1%,劣Ⅴ类水体比例从不大于2.6%至完全消除;消除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杜绝新增黑臭水体;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保持稳定,地下水超采区逐步实现采补平衡。2020年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全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空

- 3 - 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4%以上,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控制在82微克/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PM2.5)浓度控制在38微克/立方米以下;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33.6万吨、3.4万吨、52.54万吨、35.61万吨以内;完成全省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臵,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五)生态环境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实施环境监管队伍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管组织机构,优化配臵监管力量,加强市州环境监管队伍建设,推动环境监管延伸至重点乡镇和工业集聚区。落实环境执法督查机制、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机制和环境事件应急管理联动响应机制。污染源监督监测与环境监察执法同步,逐步实现污染源监控向环境执法部门自动预警、超排警告和追踪定位,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相关环境基本信息,环境质量精准管理不断得到强化。

(六)完成祁连山等自然保护区整改任务。加快实施祁连山等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规划,使自然保护区生态空间得到保障,生态质量有所提升,生态功能有所增强。2018年底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得到彻底清理,自然保护区综合监管得到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全面启动。编制上报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理顺祁连山管理体制、理清自然资源资产权属、合理划定功能范围,增强祁连山生态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三、工作要求

- 4 -

(一)从严从实,全面彻底落实整改。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总要求,建立联动、销号、预警、公告四项整改工作机制,把最高的标准、最实的举措、最硬的作风、最严的问责贯穿于整改工作全过程,确保整改目标不含糊、反馈问题不遗漏、措施手段不走样,逐项整改,逐一落实,切实解决本地区、本部门(行业)影响绿色发展、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以环境质量改善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挂账督办,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归纳整理出的62个问题,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对确定的270项具体整改措施,定期督导、挂账督办。各地、各部门按照“各负其责、立行立改,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足长远、健全机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的原则,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整改方案和整改问题措施清单,切实落实整改工作主体责任。

(三)限时整改,扎实有序稳步推进。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中能立即解决的问题马上整改,一个月内整改到位;对需要专项整治的问题,紧盯快办,两个月内见成效;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半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效;对制度层面的问题深化改革,明确措施,研究制定长效机制,并长期坚持。2017年底基本完成所有具体整改任务,需长期整改的问题,制定工作计划分步推进。属于认识层面的问题,分类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属于机制制度的问题,进行调研,试点推进,形成成果后固化为制度认真执行;属于普遍性、系统性的问题,统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并启动实施。

- 5 -

(四)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环境问题的解决。坚持以点带面,在全省环境保护问题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结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通盘考虑,根据本方案中11大类44个方面不断强化措施,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整改制度,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整改上综合施策、督导上压茬推进、根子上彻底解决。

四、任务与措施

(一)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1.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及指示精神,引导广大干部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树立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生态文明建设能力水平,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将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学习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年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班。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纳入年度主体班次培训内容。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岗位培训中增设生态环境保护课程。

2.把环境保护放在优先位臵。各级党委、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省、市级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要研究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及时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各市州政府在定期的经济形势分析中,要与省政府一致,将环境质量变化情况作为重要依据,提出与环境质量改善趋势相一致的经济政策措施。

- 6 - 3.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注重生态环境保护舆论引导,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生态文明理念和环境保护实践成果。在省级新闻媒体设臵环保宣传教育专栏。加快推进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建设,利用“六·五”环境日等活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在全社会形成环保共识,营造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1.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委、政府严格建立健全涵盖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其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层层分解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环境质量负总责;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负领导责任;分管领导既要对分管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其他有关领导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直接领导责任。省、市有关部门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有关行业、领域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履行职责。

2.组织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按照中央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依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坚持职责法定、问题导向、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具体责任清单化、规范化、制度化,形成管行业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管发展必须管生态环境保

- 7 - 护,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的齐抓共管大环保工作格局。

3.全面落实绿色发展指标的约束性作用。按照《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把推进绿色发展落实到各地、各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中,科学布局绿色发展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把好政策关、投资关和环境保护关,强化绿色发展各项指标的刚性约束,推动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4.层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各级党委、政府每年将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及责任分解落实到同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党委、政府,并层层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靠实工作责任,传导工作压力。各级政府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省人大每年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5.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财税保障政策体系。按照《甘肃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完善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市、区)转移支付力度;深化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加快资源要素产品价格改革、环境成本内部化改革;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落实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生态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

- 8 - 6.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评价。按照《甘肃省市(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化解产能过剩等考核指标的权重。对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分别实行农业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对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逐步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按照《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对违背科学发展和绿色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实行终身追责。

(三)切实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继续推进《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规划》《甘肃“两江一水”区域综合治理规划》《甘肃定西渭河源区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的实施。加快“四屏一廊”建设,以疏勒河、黑河、石羊河流域及哈尔腾苏干湖水系为重点,构建河西祁连山内陆河生态安全屏障;以南部秦巴山地区为重点,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以甘南高原地区为重点,构建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以泾河、渭河等黄河支流上游地区为重点,构建陇东陇中地区黄土高原生态安全屏障;以中部沿黄河地区为重点,构建生态走廊。通过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流域综合治理,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荒漠化和水土流失治理,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与恢复的长效机制,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发挥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功能。

(四)调整优化产业能源结构

- 9 - 1.严格落实过剩产能化解责任。各地、各部门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国家投资管理规定和产业政策,加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管理,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全面完成“十三五”压减产能目标。到2020年底,压减生铁产能160万吨、粗钢产能174万吨,落后煤炭产能991万吨。扎实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完成列入淘汰落后年度目标任务。

2.大力发展和利用清洁能源。按照《甘肃省创建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发展风光电、光热发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加大风电设备自主创新力度,积极推进风电基地及配套电网建设。强化新能源消纳利用,逐步提高新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优化能源结构,减少城区燃煤消耗量。

3.积极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初步建立生态补偿体制机制。重点抓好钢铁、煤炭行业环境保护综合整治,提高环境和行业准入门槛,优化新增产能布局和结构,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五)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要求,强力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治理、煤炭质量管控、涉气企业达标改造、施- 10 - 工场地扬尘防控、餐饮业油烟整治和黄标车淘汰“六张清单”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不断改善全省空气质量。

(1)加大燃煤锅炉烟气治理。全省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外的燃煤采暖锅炉必须全部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对现有404台每小时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加快提标改造进度,全部安装高效脱硫设施,对每小时6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必须安装脱硝设施,同步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按照《甘肃省新能源消纳实施方案》,推进热力和燃气管网建设,继续开展城市集中供热、“煤改气”和“油改气”工程,对中小型燃煤设施、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区域等逐步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已完成供热管网覆盖或清洁能源替代的区域,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有计划的对2014年以来新注册的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912台燃煤锅炉进行淘汰。2017年,14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3)加强煤炭质量管控。严格落实《关于加强煤炭经营和质量管理的意见》,强化煤质监管,依法对辖区内生产、销售、使用的煤炭煤质进行抽检,各市州、县(市、区)辖区内严禁销售和使用高硫分、高灰分的劣质煤,全省境内禁止销售和使用不符合《商品煤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标准的煤炭。

2.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有力推动《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重点工作任务实施,严格落实任务清单销号和定期

- 11 - 预警通报制度,持续加强工业企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区域水污染治理,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不断巩固和改善全省水环境质量。

(1)加大区域水环境治理。针对山丹河、葫芦河、马莲河、祖厉河等河流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水体,张掖市、平凉市、天水市、庆阳市、定西市、白银市要制定水体达标方案,全面排查流域范围内工业、生活、农业面源污染,明确治污任务责任主体、治理措施和达标时限,及时报省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对治理后水质仍未达到地表水功能区划要求的实施挂牌督办或区域限批。

(2)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认真实施《甘肃省实施污水处理厂运营达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突破行动的实施方案》,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和收集率,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2017年至2020年,全省地级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由92%、83%提升至95%、85%。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缺水城市加快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确保完成缺水城市年度再生水利用目标任务。

(3)开展重点水污染行业整治工作。取缔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一、二级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采掘和石油行业建设项目,2020年底前取缔境内九大水系干流、一级支流沿岸非法开采开发行为。集中整治工业园区- 12 - 水污染,2017年底前,完成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配套安装自动监控装臵。

(4)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采取“一源一策”有序开展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取缔关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完善存在道路穿越的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套建设防撞护栏、围网、事故应急池等环境应急设施,有效降低环境风险隐患;未建成备用水源的市州政府积极开展第二水源地建设工作,确保到2020年实现“双水源”。

3.积极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按照《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查明全省土壤污染现状;深入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按照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3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严格用地准入;积极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全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有序推进治理与修复项目实施,切实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4.加强固体废物监督管理。落实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臵全过程监督管理措施,加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力度,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抽查合格率稳步提高,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非法转移、处臵和倾倒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构建危险废物安全防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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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规范城乡生活垃圾、污水收运处理。统筹安排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收集、处臵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因地制宜选择先进适用、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无害化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技术。重点对城镇街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集贸市场和交通干线两侧开展环境整治,加大生活垃圾收集力度,扩大收集覆盖面。推广密闭、环保、高效的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系统,逐步淘汰敞开式收运方式,解决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过程中的脏、臭、噪声和遗洒等问题。

2.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按照《甘肃省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有效遏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剧的趋势,根据“重点突破、综合治理、循环利用、绿色发展”的要求,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因地制宜集成推广适合不同作物的全程农药减量控害模式,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严格执行《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和省农膜生产地方标准,强化源头防控和末端治理,加大财政投入,扶持回收加工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提升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水平。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2017年8月底前完成全省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加强分区分类管理,持续提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清洁生产水平。

3.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按照《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行动计划》,分层次分步骤地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到2020年,全省建成1000个以- 14 - 上的美丽乡村示范村庄,60%以上的村庄达到环境整洁,基本实现安全饮水,村庄绿化率达到50%以上。

(七)加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

1.加快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修订完善《甘肃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实施方案》,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落地到水流、森林、山岭、草原、湿地、荒漠等生态空间。按生态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和脆弱性全面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基础,定期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价,及时掌握全省、重点区域、县域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功能状况及动态变化。推动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补偿机制。

2.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理顺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明确地方政府与保护区管理机构的保护和管理职责,完善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界限核准以及勘界立标工作。加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核查处理力度,完成年度自然保护区常规遥感监测工作,重点区域加大监测频次,及时发布监测报告。出台《甘肃省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和《甘肃省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规范》,严格自然保护区区划范围调整。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督促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定期开展资源普查和生物多样性调查,完善相关基础信息和数据。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停止一切不符合自然保护区区划功能定位的开发建设活动。认真开展自然保护区环境保

- 15 - 护专项执法检查,及时清理和妥善处臵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资源开发等建设项目。有步骤地对居住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的居民实施生态移民。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存在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自然保护区,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地方政府在2017年底前清理完毕。

3.开展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按照国土资源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状况评估,督促新建和在生产矿山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工作,未按要求编制的,不受理其采矿权申请或对采矿权不予通过年检。对破坏矿山地质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予以关闭。充分发挥保证金制度作用,在生产矿山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责令采矿权人组织开展恢复治理;历史遗留、责任人灭失的矿山,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恢复治理。充分利用各类土地、矿产遥感调查监测项目成果,加强动态巡查,对矿山恢复治理情况进行监控。

4.强化水利开发和河道采砂的生态环境保护。2017年8月底前完成全省自然保护区内水利项目摸底清查,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明确处理意见。组织实施全省“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对纳入规划的水利项目进行逐项复核,对位于法律法规禁止建设区域内的项目,2017年9月底前调出规划。认真落实《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对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等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禁止审批取水许可。全面排查全省河道采砂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对违法采砂依法处理处罚到位,限期- 16 - 开展恢复治理;各市州于2017年7月底前完成所辖区域内河道采砂规划编制、修编,并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未编制河道采砂规划的,一律不准核发河道采砂许可。制定《甘肃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加强水资源和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八)抓好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汲取教训,认真反思对照,切实举一反三,进一步摸排梳理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逐个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一个问题建立一套整改班子,动态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位于保护区内的矿山企业、水电开发项目和旅游基础设施全面复核排查评估,坚决依法整改,直到问题彻底解决。结合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利用专业力量强化科技支撑,建立祁连山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研究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和保护修复工作会议纪要》,对关闭退出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矿山、水电企业所需补偿资金,分类处臵补偿退出方案和生态移民搬迁等相关事项,积极与国家有关部委沟通衔接,进一步争取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支持,有步骤、有重点,分期分批予以实施。结合实施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山水林田湖修复工程,规划实施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土地整治与污染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全方位系统综合治理修复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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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强化环境风险隐患全过程防控

1.优化布局,严控环境风险源。在重点流域沿岸严格控制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等环境风险高的项目,合理布局生产装臵及危化品仓储设施,新建涉重金属冶炼及化工生产企业必须在工业园区(化工园区)内选址建设,落实化工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2.加强尾矿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督促市州完成尾矿库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尾矿库“头顶库”企业“一库一策”选择隐患治理、升级改造、闭库及销库、尾矿综合利用和搬迁下游居民等方式开展综合治理;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依法作出处理。

3.持续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年度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计划,全面排查和治理环境风险隐患,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清单,完善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制度,督促环境风险高的市(州)政府组织重点风险源企业开展隐患自查和风险评估,划定环境风险等级,按照评估结果完善风险防控措施,督促企事业单位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十)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1.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2017年底前,现有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要全部完成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全面落实环境监察执法经费财政保障制度,严格按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要求配备执法装备,保障执法用车,统一着装。2017年底前,90%以上的环境监察人员要配- 18 - 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进一步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补齐和完善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测平台,升级服务器。2017年8月编制“无人机和卫星遥感监测项目”实施方案,2017年底,初步实现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监控手段的运用。

2.持续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对私设暗管、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臵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篡改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负有连带责任的环评编制、污染防治设施运营、环境监测等环境服务第三方机构,依法吊销资质,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加大环境监察稽查力度,每年对30%以上的市(州)本级和15%以上的县(市、区)级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进行稽查,稽查情况通报市(州)人民政府,及时纠正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有案不移、以罚代管、以罚代刑、处罚不当等问题。

3.确保环境信访投诉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1984件环境信访投诉问题进行后督察。对重大环境违法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建立工作台账,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非诉执行案件,环境保护、工商、供水、供电等部门配合人民法院落实强制措施。依据《甘肃省环境保护约谈办法》,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约谈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指出问题、提出要求、督促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进行严肃追责。研究制定企业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依法向社会公开曝光。

- 19 - 4.加强环境保护联动执法。2017年底,制定甘肃省办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实施细则,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奖惩机制;设专职联络员,负责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工作;健全联合调查程序、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和重大案件会商督办机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采取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的方式,对环境保护重点区域、流域和环境信访问题反映突出的地区开展集中检查,跟踪问效督促整改。

5.开展八大行业达标计划。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和垃圾焚烧厂8个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查评估工作,实现全覆盖。2017年6月底前组织相关院所、科研机构完成8个行业的达标评估工作,并报送环境保护部。

(十一)深化环保体制机制改革

1.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格落实《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或发生环境污染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干部,在评先选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并暂缓提拔任用。在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中,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考核制度,对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国土资源、主要污染物排放等约束性考核指标实行“一票否决”。2018年起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 20 - 2.启动实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改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启动并有序推进我省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对全省环保系统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进行实地调研;2017年底前编制完成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框架大纲,2018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工作。

3.逐步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认真落实《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2017年,建成覆盖全省县级以上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对环境空气质量实时监控;增设地表水跨市州界断面,区分跨界污染责任并开展联合监测;在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典型生态功能区生态预警监测试点,对人类干扰、生态破坏等活动进行监测、分析评估。加快推进水、大气、土壤、噪声、辐射、重点污染源等监测点位布设、监测数据共享、预报预警能力和监测质量控制体系建设。2020年基本实现全省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环境状况监测全覆盖,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

4.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全面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参照中央做法,理顺全省环境保护督察体制机制,推动全省环境保护日常督察与专项巡视督察工作,确保实现对所有市州党委、政府环保督察的全覆盖。2017年适时启动省级环保督察,按规定对市州党委、政府开展环境保护专项巡视督察工作,确保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全面贯

- 21 - 彻落实,进一步靠实各地党委、政府的环保责任,切实推动全省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

五、工作机制

(一)实行整改工作联动机制。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整改领导小组)、省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整改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对整改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会商,研究解决措施。省整改办公室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完善监督协作机制。省直各部门根据省整改办公室的建议,积极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对省整改办公室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受理和查办,并将处理结果书面上报省整改领导小组。

(二)实施整改工作清单销号机制。省整改办公室建立反馈意见整改问题台账,对整改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实行“清单销号”制度。对未按照时限落实整改工作的、未将整改结果及时报送的、反馈整改情况失实的和未及时公开整改结果的,由省整改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约谈相关市州、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落实定期调度和预警机制。省整改办公室统筹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省整改领导小组进行重点调度,研究确定重大事项,及时召开办公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地负责本地区整改工作的日常调度工作,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省整改办公室对未达到整改目标任务的,实施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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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整改通报和公告机制。省整改办公室要将定期调度结果和督察检查情况,及时上报省整改领导小组,抄送省整改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单位,同时通报各市州、省直部门,并在甘肃日报、省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各市州、省直部门也要在当地主要媒体、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本地区、本部门的整改结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甘肃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负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省整改领导小组下设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省政府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和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省环保厅主要负责人为副主任,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负责人为成员。省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全面负责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各地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各部门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明确整改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认真进行考核总结,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二)严肃责任追究。成立省环保督察整改问责工作组,由省监察厅牵头,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调度指挥、重要情况沟通、重大问题研究等工作。省问责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

- 23 - 设在省监察厅,具体负责制定方案、分解任务、跟踪督办、把关审核、汇总上报以及涉及省管领导干部问题的调查核实、责任界定、处理意见落实等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力、负有环境监管责任人员违纪违规等问题,依法依规实施责任追究。各地、各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参照省上的做法,组织成立调查问责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调查问责工作。

(三)严格督导检查。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反馈意见整改过程和结果的督促检查,对未按期整改的或整改结果未达到目标要求的定期进行督办;对整改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分析,查找症结,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查情况和结果报送省整改领导小组。对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到位,以及整改中遇到的典型性、政策性突出问题和疑难事项,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整改方向不偏离、整改任务不落空、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省整改办公室、省委省政府督查机构、省直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地对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需要追责的问题线索,涉及省管干部或省直部门的上报省问责工作组处理,涉及其他干部或部门的直接移交相关市州进行处理。实行一事一移送,对问题发现后不移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及时公开信息。围绕推进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及具体落实情况,以及责任追究、取得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立和人民群众获得感等情况,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通过新闻- 24 - 发布会、新闻通报会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我省整改工作情况,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

- 25 - 附件

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

一、重发展、轻保护的问题在甘肃省不同层面、不同领域、不同范围内依然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目标: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始终把环境保护放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位臵,立足全局,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实际行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兰州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责任领导: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 责任人员:各级党委、政府班子成员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措施:

(一)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将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学习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年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班,在公务员岗位培训中增设生态环境保护课程,第一时间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及指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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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级党委、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省、市级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质量改善趋势要求提出相关经济政策措施;县、乡级党委、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及时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三)在新闻媒体设臵环保宣传教育专栏,加快推进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建设,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

二、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危机感、紧迫感不强,没有真正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发展全局中去认识、考量和把握,责任意识不强,压力传导不够,导致在具体工作推进上存在不严不实问题。一些部门环境保护不作为、慢作为的情况较为突出。

整改目标: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得到全面落实,规划引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绿色发展的刚性约束不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体系日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评价更加科学,责任进一步靠实,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层层传导到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兰州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责任领导: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 责任人员:各级党委、政府班子成员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 27 - 整改措施:

(一)各级党委、政府严格按照《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建立健全涵盖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其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层层分解落实环境保护责任。

(二)按照《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强化绿色发展的刚性约束,推进绿色发展落实到各地各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中,科学布局绿色发展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

(三)按照《甘肃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完善《甘肃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管理办法》,强化绩效评估考核,对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或恶化、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或下降的地区通过增加或减少转移支付资金等方式予以奖惩。按照《甘肃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7年基本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出让制度,逐步解决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偏低、生产开发成本低于社会成本、保护生态得不到合理回报等问题。按照《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提高收费标准,逐步覆盖全处理成本。按照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执行节能环保资源及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按照《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分解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及责任,层层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 28 - 书。各级政府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本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省人大每年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按照《甘肃省市(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将环境保护工作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把体现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环境保护成效的指标纳入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在省直部门重点工作考核指标中设臵“生态屏障行动”指标,对14个省直部门进行评价打分,对42个省直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进行量化评价,将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考核情况计入各地各单位年度考核综合得分,考评结果按一定权重纳入年度政绩考核。注重考核结果应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执行力。

三、环境保护工作推动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目标: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严肃落实责任追究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到位、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执行到位、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兰州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责任领导: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 责任人员:各级党委、政府班子成员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措施:

- 29 -

(一)按照《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对贯彻生态文明建设决策不力、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以及致使本地区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恶化的,严肃追究相关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责任。

(二)将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作为评定政绩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按照考核办法规定严格落实“一票否决”。

(三)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的问题和整改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根据调查核实结果进行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四)按照《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从2017年起,每年按计划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3年内对全省14个市州和兰州新区督察一遍。

四、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审批、违法建设问题长期屡禁不止。整改目标:全面掌握自然保护区内各类项目行政审批和建设情况,对违法违规审批一律撤销,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分类分期清理退出;2017年起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得到严格执行,杜绝违法违规审批建设问题的发生。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各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

责任人员:各市州政府分管发改、国土、林业、农牧、水利、环保、安监工作负责人

督导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农牧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省安监局

- 30 - 整改措施:

(一)按照《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全面摸排自然保护区内各类项目行政审批和建设情况,梳理分类、建立台账,并向社会公开。

(二)根据摸排情况,采取“一事一策”方式落实整改。对已作出审批或行政许可的项目,依法依规作出处理,该暂停的一律暂停,该撤销的一律撤销。对在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开展的建设项目立即予以关停或关闭,限期拆除。

(三)严格执行涉及自然保护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审批在自然保护区内开展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建设活动。

五、省级自然保护区“瘦身”问题突出。

整改目标:自然保护区不被随意调整,核心区、缓冲区面积不得减少,主要保护对象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和生态过程的完整性不被破坏,生物多样性不被损害,自然保护区性质不改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省农牧厅 责任领导:省政府分管环保、林业、农牧工作领导 责任人员: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省农牧厅主要负责人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措施:

(一)2017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甘肃省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和《甘肃省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

- 31 - 报材料编制规范》,规范自然保护区的范围调整、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和调整申报程序。

(二)2018年底前完成自然保护区资源本底调查、基础信息和数据完善、自然保区范围及功能区勘界核定,对批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开展重新确认。

(三)对已调整的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系统完整性、生态功能的核查,对面积偏小,不能满足保护需要的自然保护区,扩大保护范围。

六、矿产资源违规开发造成生态破坏问题突出。整改目标:建立矿业权人履行保护和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法定义务的约束机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责任全面落实,新建和在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及时治理,历史遗留问题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制度完善、责任明确、措施得当、管理到位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形成“不再欠新账,加快还旧账”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省政府分管国土工作领导,各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

责任人员:省国土资源厅主要负责人,各市州政府分管国土工作负责人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措施:

- 32 -

(一)按照《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严格实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同步编制、同步审查、同步实施的“三同时”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

(二)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责任与工作落实情况作为矿山企业信息社会公示的重要内容和抽检的重要方面,强化对采矿权人主体责任的社会监督和执法监管。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恢复治理方案边开采边治理。对拒不履行恢复治理义务的在建和生产矿山,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各地将矿山地质环境历史遗留问题纳入当地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建立要求明确、分工负责、限期完成、严格考核和问责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拓宽资金渠道,为废弃矿山、政策性关闭矿山等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提供必要支持,切实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成效。

(四)认真落实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自然保护区内已设臵的商业探采矿权,限期退出;对自然保护区设立之前已存在的合法探采矿权,以及自然保护区设立之后各项手续完备且已征得保护区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探采矿权,分类提出差别化的补偿和退出方案,并组织实施;对不符合自然保护区相关管理规定但在设立前已合法存在的其他历史遗留问题,制定方案,分步推动解决。

- 33 -

七、甘肃省虽然针对问题开展了整改,但由于长期不合理的开发建设,以及一些地区和部门的措施不够坚决,祁连山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仍存在着诸多问题。

整改目标:落实《国务院关于研究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和保护修复工作会议纪要》,实施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规划,建立保护祁连山生态环境的长效机制,全面解决存在的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

整改时限:2017年8月底前

责任单位:张掖市、金昌市、武威市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张掖市、金昌市、武威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责任人员:张掖市、金昌市、武威市政府分管发改、国土、环保、林业、水利、农牧、旅游工作负责人

督导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旅游发展委

整改措施:

(一)全面停止祁连山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所有探采矿、水电建设、旅游资源开发等生产和经营活动。禁止在祁连山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新增任何开发建设项目、建设任何生产经营设施,禁止在实验区内建设任何可能污染环境、破坏自然资源或自然景观的人工设施。

(二)将中央和省级财政下达的山水林田湖建设、天然林保护等项目即有专项投资和转移支付资金,优先向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倾斜,并按年度建立台账加强监管,确保建设成效。

- 34 -

(三)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刚性要求、政策红线和法律规定,加大祁连山地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生态环境资源破坏行为,坚决杜绝生态破坏问题反弹。

八、2013年修订出台的《甘肃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管理办法》规定“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限制勘查和开采”,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的“不得在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开采矿产资源”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的“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规定。

整改目标: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权威,体现法律严肃性。

整改时限:2017年8月底前

责任单位: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法制办

责任领导:省人大常委会分管法制工作领导,省政府分管国土、法制工作领导

责任人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法制办主要负责人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措施:

(一)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有关自然保护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有关部门依据“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 35 - 的规定进行全面清理,提出废止和修订意见,清理结果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并按程序报省政府审议后再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停止适用《甘肃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管理办法》,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国土资源厅修订,按照程序报省政府审议。

九、2011年以来,为了给开发建设项目让路,先后两次调整康县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共将5000公顷面积调出保护区范围,占到保护区总面积的50%。

整改目标:康县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得到有效保护,水生生物生态系统和生态过程的完整性不被破坏,自然保护区性质不改变。

整改时限:2017年底前 责任单位:陇南市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陇南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责任人员:陇南市政府分管环保、农牧工作负责人 督导单位:省环保厅、省农牧厅 整改措施:

(一)对康县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两次调整情况进行法律法规、程序和申报材料复核,组织水生生物保护方面科研院所和专家开展物种分布调查,进一步核查调整后保护区水生生物生态系统完整性和保护区功能,科学合理确定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

- 36 -

(二)在康县大鲵自然保护区内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保护区内存在的水电站、涉矿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对违规企业依法关停清退,确保生态环境秩序良好。

(三)从2017年起,康县财政为保护区管理提供资金保障,每年列支保护区管理专项基金50万元,用于保护区的巡护管理及检查执法。

十、2013年以来,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未完成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PM10浓度不降反升。

整改目标:2017年完成全省PM10较2013年下降12%,PM2.5较2015年下降7.5%的目标任务,14个市州所在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4%的年度目标任务,通过国家“大气十条”终期考核评估。

整改时限:2017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各市州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组长

责任人员:各市州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督导单位:省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改措施:

(一)按照《2017年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持续强化燃煤锅炉淘汰治理、煤炭市场煤质监管、工业企业达标改造、施工场地扬尘防控、餐饮业油烟整治和黄标车淘汰重点

- 37 - 任务“六张清单”和“网格化”监管措施落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二)把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和空气质量作为省委省政府“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重要内容,集中对各地党委和政府安排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情况、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成员单位履职尽责情况以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及大气污染防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三)将大气污染防治终期评估与明查暗访年终考核和对市州部门的政绩考核有机结合,对大气质量终期评估不合格的市州实行“一票否决”。对工作推进不力、目标任务进展严重滞后,导致全省不能通过终期考核的市州,由省监察厅、省委组织部依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和《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对相关市州、部门责任人进行问效追责。

十一、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3〕93号)推进落实不够,一直未与各市州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有关部门也未按照省政府要求对各市州2014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于当年9月才由省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各市州,导致全省大气治理工作整体较为被动。

整改目标:2017年5月底前与各市州政府签订《“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17年底前会同省直有关部门- 38 - 对各市州2016年度以及2017年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省政府,并向社会公开。

整改时限:2017年底前

责任单位:省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各市州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省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各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

责任人员:省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各市州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措施:

(一)对距离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差距大、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市州,启动黄色预警,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并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时省大气办会同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组成督查组,加大对相关市州的明查暗访力度。

(二)省大气办每月按旬对各地空气质量进行分析研判,并逐月公布排名。督促指导各市州严格落实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日分析、周评估、月研判制度,对各县(市、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和空气质量考核排名。

(三)督促指导各市州建立健全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督查工作机制,市州、县(市、区)政府督查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依照部门责任分工,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查督办,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效。

十二、2015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15〕103号),但《甘肃

- 39 - 省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于当年11月才印发各地、各部门,才与各市州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整改目标:每年5月底前印发《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完成《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年度和总体目标任务。

整改时限:2017年5月底前

责任单位:省水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各市州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省水污染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各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

责任人员:省水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各市州水污染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措施:

(一)省水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各地按《甘肃省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制定并印发本地区年度工作方案。

(二)严格执行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清单销号和定期预警通报制度,定期调度、通报全省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十三、《甘肃省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计划完成的“全省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8%”目标任务至今没有落实到位。

- 40 - 整改目标:2017年底前,嘉峪关市、金昌市、张掖市、酒泉市、庆阳市、定西市6个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8.5%。

整改时限:2017年底前

责任单位:嘉峪关市、金昌市、张掖市、酒泉市、庆阳市、定西市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嘉峪关市、金昌市、张掖市、酒泉市、庆阳市、定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责任人员:嘉峪关市、金昌市、张掖市、酒泉市、庆阳市、定西市政府分管建设、发改负责人

督导单位: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 整改措施:

(一)选择合理成熟的再生水生产工艺,因地制宜确定再生水生产设施工艺及配套再生水管网的规模和布局。

(二)加快对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因地制宜进行改造升级,缺水城市及处于具备饮水功能湖库等敏感区域上游的临夏市、岷县、永昌县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改造升级,新建污水处理项目按照一级A排放标准设计并实施,通过改造和配建等方式,强化再生水利用设施。

(三)各缺水城市促进再生水利用,拓宽再生水使用范围,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优先使用再生水,并纳入再生水利用统计范围。

十四、由于财政资金短缺,甘肃省环境监管执法能力总体偏弱,执法装备相对落后,加之环境监测、执法专业人员占比

- 41 - 低,专业素质、硬件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环境监管执法还比较薄弱。

整改目标:提升环境监管执法基础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适应新形势下全省环境监管执法需要。

整改时限:2017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责任人员: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分管机构编制、人社、财政、环保工作负责人

督导单位: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 整改措施:

(一)积极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各市州、县区每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中,安排一定的职位、岗位用于招录、招聘环境监测、执法方面的专业人员,解决占比低的问题。

(三)逐年加大环保资金投入,统筹安排环境污染防治与监测监管专项资金,保障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需要。

(四)加大对环境监测、执法人员专业培训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在职教育、参观学习、挂职锻炼等培训方式,进一步解决环境监测、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偏低的问题。

十五、国土资源部门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审批采矿和探矿项目。

- 42 - 整改目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杜绝在自然保护区内新设和延续探采矿权。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责任领导:省政府分管国土工作领导 责任人员:省国土资源厅主要负责人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措施:

将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土地全部纳入《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禁止勘查、开采区,强化规划管控,在探采矿权转让、变更、延续等审批过程中,实行规划协查制度,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进行审批;自然保护区内不再新设探采矿权,已设臵的探采矿权到期后不予延续。

十六、2014年10月国务院批准调整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和功能区划后,省国土资源部门仍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在保护区内审批和延续采矿权9宗、探矿权5宗。其中,涉及核心区3宗、缓冲区4宗,共涉及保护区面积约58平方公里。

整改目标:对涉及的9宗采矿权、5宗探矿权清理退出,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整改时限:2017年停止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内的所有探采矿活动,2018年底前全面清理退出,2020年前全面消除自然保护区内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 43 - 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责任领导:省政府分管国土工作领导 责任人员:省国土资源厅主要负责人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措施:

(一)全面停止勘查开采活动,撤离人员设备。加强执法巡查,防止关闭矿山死灰复燃。

(二)对甘肃九条岭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进房沟矿井1宗采矿权进行公告注销。对天祝塔窝煤业、天祝同德煤矿、天祝华隆大滩煤矿、肃南石居里八号沟铜矿等4宗采矿权和肃北县疏勒山多金属详查1宗探矿权,通过扣除方式退出。对肃南县凯博马蹄煤矿、窑街煤电集团天祝矿、天祝千马龙煤矿、天祝祁连重晶石矿等4宗采矿权,肃南县大海铜矿、肃南县木卧铺铜矿、民乐小石壁沟金矿、天祝县阿沿沟铅锌多金属等4宗详查探矿权,通过冻结方式退出。

(三)对涉及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制定恢复治理规划,抓紧实施。

十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未按照省政府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要求推进相关工作,监管不到位。

整改目标:健全违法违规项目监管体系,坚决防止已淘汰和压减产能反弹,坚决杜绝违法违规新增落后和过剩产能,确保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化解生铁过剩产能160万吨、粗钢174万吨的任务。

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

- 44 -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 责任领导:省政府分管发改、工信工作领导 责任人员: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主要负责人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措施:

(一)省发展改革委

1.深刻吸取兰鑫钢铁公司违规建设和中瑞铝业未批先建电解铝项目教训,牢固树立环保意识,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

2.继续严把审批环节,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予核准、备案。

3.深入开展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顿。对违法违规项目实行网格化管理,会同环保、质监、安监、国土等省直部门和各市州政府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二)省工信委

1.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予核准、备案。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坚决防止已淘汰和压减产能反弹。深入开展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顿,对违法违规项目实行网格化管理,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2.与14个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签订《甘肃省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责任书(水泥平板玻璃)》,明确要求各市州坚决淘汰水泥、平板玻璃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水泥、平板玻璃行业落后产能生产企业实行属地化监管,落实党政同责,市州党政主要领导作出书面承诺。

- 45 - 3.按照《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督促关闭淘汰水泥平板玻璃行业落后产能或设备的通知》,要求当地县级政府对淘汰类的水泥生产线或设备立即下发关停通知,责成有关单位对企业立即断电断水,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拆除,并进行现场验收,出具验收意见。在当地主要媒体进行公示,相关部门吊销企业相关证照,整体关闭淘汰企业。

4.督促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2017年6月底前完成水泥、平板玻璃行业落后设备拆除工作,个别企业由于债务处臵,职工安臵等问题,列入淘汰的生产线或设备不能按期拆除的,当地政府采取断电、断水等措施,对主要设备进行封存。

5.制定《甘肃省2017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理顺工作机制,明确年度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工作措施和责任部门。

十八、质监、工商等部门在新增燃煤锅炉注册和煤质管控等方面工作不够严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但甘肃省2014年以来仍新注册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912台。

整改目标:完成2014年以来新注册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912台燃煤锅炉的淘汰整治工作,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从严审批新注册燃煤锅炉。

整改时限:2020年

- 46 - 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省工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省政府分管质监、工商工作领导,各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

责任人员:省质监局、省工商局主要负责人,各市州政府分管质监、工商工作负责人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措施:

(一)省质监局

1.各市州政府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推进清洁能源改造工程进度,逐步淘汰不符合要求的燃煤锅炉。

2.质监部门立即开展辖区内燃煤锅炉调查摸底工作,2017年6月底前彻底查清各地燃煤锅炉的安装地点、数量、额定蒸发量(热工率)等情况,列表造册分别报送各级政府,通报政府有关部门并协助做好锅炉整治工程相关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及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责成各地质监部门对明令禁止新建的燃煤锅炉,不得接受安装告知,不得实施安装监督检验,不得办理使用登记。

4.各级质监部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做好燃煤锅炉整治工作,依法依规监管燃煤锅炉。

(二)省工商局

工商部门以法人库为基础,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部门之间数据共享机制,互联互通、共享市场主体公

- 47 - 示信息,使触犯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十九、全省商品煤煤质管控不到位,仍有大量劣质煤在市场上销售和使用。

整改目标:建立当地煤炭经营单位的备案体系和制度,完成煤炭市场和二级配送网点布局建设,严控劣质煤流入市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责任人员: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分管工信、质监、环保、工商工作负责人

督导单位:省工信委、省质监局、省环保厅、省工商局 整改措施:

(一)加大煤炭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频次和数量,做到所有煤炭生产企业全覆盖,特别是要加严加密冬季供暖期的煤炭检验批次和频率,及时将检验结果报送政府相关部门。

(二)依照本地区城乡规划,合理确定本地区煤炭交易市场布局的位臵和数量,城市建成区禁止设臵煤炭新增交易市场、煤炭物流储存、型煤加工、煤炭洗选、煤粉加工等项目。

(三)加强商品煤的管理,禁止销售不符合《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标准的煤炭。对违法销售、使用不符合标准煤炭的依法严肃查处。

- 48 - 二

十、省商务、安监等部门未对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进行研究部署,落实责任分工,文件仅在班子成员间进行传阅。

整改目标:各相关部门按照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安监局

责任领导:省政府分管商务、安监工作领导 责任人员:省商务厅、省安监局主要负责人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措施:

(一)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相关文件进行认真学习,对涉及的问题进行研究安排。

(二)立即成立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安排并督促整改。

(三)制定落实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责任分工,明确任务、要求和保障措施。

(四)对涉及的问题逐项分解落实到各相关处室,明确工作职责。结合“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二十一、祁连山区域黑河、石羊河、疏勒河等流域水电开发强度较大,卫星遥感分析报告显示,该区域现有水电站150

- 49 - 余座,其中42座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由此带来的水生态系统碎片化问题较为突出。

整改目标:祁连山区域内水电站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全面整改。

整改时限:2017年9月底前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金昌市、酒泉市、张掖市、武威市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省政府分管水利、发改工作领导,金昌市、酒泉市、张掖市、武威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责任人员: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人,金昌市、酒泉市、张掖市、武威市政府分管水利、发改工作负责人

督导单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 整改措施:

(一)省水利厅

1.对祁连山区域范围内159座水电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核查审批环节是否规范,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等问题,并督促水电站业主单位安装取用水和生态流量泄放计量监控设施。

2.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内42座水电站开展水资源论证复评工作,重点对各水电站发电取水量和最小下泄生态流量进行复核,形成《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水电站水资源论证复评报告》。

3.对祁连山保护区范围内42座水电站建立引水和生态下泄流量监控系统,实现在线监控,完成水利、环保信息平台的对接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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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迎接环保督察工作实施方案.

迎接环保督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环保工作的文件要求,主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工作部署,配合做好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的相关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推进我校环境保护工作扎实开展,整改存在的环境突出问题,全面落实环保工作,推动我校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二、重点工作

1、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省、市、县相关的文件要求。

2、整治存在的环境突出问题:学校周边及校园内部清洁卫生,食堂污水、废气排放处理,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做好重点场室保洁、落实在建工程的环保措施。

3、加强环保宣传力度。

三、工作步骤

1、成立专责工作小组 组长:黄坚才

副组长:陈木森、陈学辉

成员:夏丹丹、廖广江、曾丽娟、程茂亮、陈洁敏、各教学点负责人

2、开展自查工作

(1)自查时间:12月13日 (2)自查责任分工:

程茂亮:学校周边及校园内部清洁卫生。

廖广江:食堂污水、废气排放处理,落实在建工程的环保措施。 曾丽娟:做好重点场室保洁。 夏丹丹:环保宣传。 陈学辉:健全卫生管理制度。

陈洁敏:成立环境卫生监督队,监督校园环境卫生,做好记录。 各教学点负责人:根据要求做好教学点的各项自查工作。

3、开展整改工作

(1)整改时间:12月14日——12月15日

(2)根据自查清理出的环境问题制订详细的整改工作措施,全面开展整改工作,并把整改情况在16日前报专责工作小组。

4、开展督察工作

(1)督察时间:12月16日

(2)专责工作小组根据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察,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并形成汇报材料报县教育局。

四、整改措施及目标

1、协调镇或相关部门落实对学校周边环境做好清洁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学校门口不能存在垃圾堆。

2、制订学校卫生保洁制度,实现卫生管理制度全覆盖。

3、落实学校清洁卫生包干责任制和保洁负责制,实行校园保洁常态化。

4、落实学校重点场室保洁管理专人专责制度。

5、对食堂污水实行沉淀、清污后排放,实施厨房废气导流式排放,全面杜绝废气直排。

6、加大环境卫生宣传力度。通过电子屏幕、宣传横额、致家长的一封信(参考县局模板)等方式,强化学校环境卫生宣传。

7、实施校园在建和修缮工程安全围闭,限时施工个规范施工,杜绝噪音、粉尘和污水对环境的影响。

广宁县横山镇中心小学 2016年12月12日

第19篇: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总结

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总结

原标题: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 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为充分吸取腾里沙漠污染事件教训,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件发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腾格里沙漠污染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十届省委常委会第100次会议关于加强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根据《藏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州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环境保护执法大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组织保障有力收到文件后,我局庚即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落实,根据我县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全面参与的工作局面。

二、行动迅速,执法到位我局结合当地实际,按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对我县重点排污企事业单位开展大检查。重点检查水电、交通等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提出了整改要求、时限,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经检查我县辖区内各施工企业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整体情况良好。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地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应急措施、卫生防护距离等大多符合项目环评和环评审批要求;竣工项目也按要求及时组织了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无其他违法行为。本次专项执法检查我局累计用时10

第20篇:环保工作汇报

晋城市天泽永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环保工作汇报

晋城市天泽永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丰公司”)成立于二○○六年七月,注册资本2亿元,占地面积约307亩,拥有总资产87688万元,净资产27867万元,所建项目由山西省经委以晋经投资备字([2005]13)号文批复。

化工行业是高能耗,重污染行业,加大环境保护力度,落实节能减排目标是该行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现将我公司在环保组织机构及制度执行情况、环保设备运行情况,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等情况汇报如下:

一、环保组织机构及制度基本情况

永丰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把环境保护这项国策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在试生产初期成立了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了安检科。永丰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经理负责,副经理分管,日常工作由安检科督促、检查。公司制定了《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制度》、《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管理制度》、《污染物排放管理办法及考核》等,各单位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具体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职能责任到人,制度执行到位,监督考核保证,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

二、环保设施基本运行情况

①永丰公司建设以来,严格按照环评要求,高度重视环保设施的配套建设。现建设的环保设施有:

1、3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三电场静电除尘器两套;

2、吹风气回收装置两套;

3、氢氨回收一套;

4、1

等压回收一套;

5、尾气吸收塔一台;

6、造粒粉尘洗涤回收器一套;

7、备煤场挡风抑尘网和自动喷淋装置;

8、三聚氰胺放空气吸收塔两台;

9、三聚氰胺包装尾气袋式除尘器。废水方面:

1、造气、合成、尿素循环水装置各一套

2、尿素事故槽

3、中和池

4、集油箱、隔油池装置

5、2000立方米的事故池

6、在线监测仪器一套。

②永丰公司投运试生产以来,严格按照一安全,二环保,三生产的指导方针进行生产,制定了健全的环保设施运行规章制度,建立了《环保设施运行台帐》,使环保设施运行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并督促各单位做好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保证了环保设施的稳定长周期运行,2007年所有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基本达到了设计要求,运转率为100%。

三、环保措施执行情况

为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永丰公司试生产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1、加强各类废水治理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保证长周期稳定运行。

2、变换工段排放冷凝液全部回收至造气循环水,不允许排入界区地沟。

3、合成车间各类排放油分全部排放回收至指定油桶,集中处理。

4、NH压缩机、二氧化碳压缩机隔油池、隔油槽每日捞油保证在两次以上,达到油分离的最佳效果。

四、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立情况

为确保废水排放系统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有效控制NH3·N、COD污染物排放,落实节能减排目标,根据省、市环保局的要求,我公司早在2007年5月就投资48万元建设了一整套连续在线监测设备投入运

行,此系统包括超声波明渠流量计、智能排污监控记录仪、在线PH计、氨氮、全自动在线COD仪和通讯适配器。并于2008年7月26日实现了与市污染源自测监控系统联网运行。经市环境监测站比对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其相对误差符合HJ/T75-2001和HJ/T76-2001的规定,具备了验收条件。该系统实现了对水质中的化学耗氧量、酸碱度进行总体监控,可以准确及时地反映出我公司污水的排放情况及主要污染物因子的排放情况,确保环保部门及时了解我公司生产废水排放的各类数据,满足了环保部门对污水排放的管理和治理的需求。

街镇环保督察工作汇报
《街镇环保督察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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