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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作计划(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9:09:08 来源:工作计划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农民工工作计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医疗保障、职业安全卫生和食品卫生保障、健康教育等问题,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农民工输入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强化对农民工健康教育和聚居地的疾病监测,落实国家关于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特定传染病的免费治疗政策;把农民工子女预防接种工作纳入当地免疫规划,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率。

二、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权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结合本地区情况,选择职业病多发行业,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调研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积极会同安全生产、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加强农民工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权益。

三、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强化为农民工服务意识,完善相关管理;对农民工要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当地政府惠民政策的要求,积极落实对农民工的惠民政策。在为农民工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实行接诊医师首诊负责制,简化手续,优化流程,并按规定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以方便农民工就医。同时,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等多种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节省农民工医疗开支。鼓励医疗机构对农民工医疗费用实行自愿减免政策,为农民工提供优质、便捷、价格适宜的医疗服务。

(二)地、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并推荐医德高尚、技术精湛、符合要求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农民工因公受伤需要劳动能力鉴定时,按照标准对农民工劳动能力进行公正、公平、科学的鉴定。

(三)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制度,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对农民工劳动能力鉴定和按治疗规范、常规、指南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在农民工劳动能力鉴定和医疗救治工作中,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

(四)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地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农民工参加合作医疗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和完善参合农民工在城市就医后的合作医疗结算方法,主动引导农民工自愿参加原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积极配合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研究完善农民工参加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衔接办法和政策,确保农民工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

四、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民工食品卫生安全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规定,规范建筑工地食堂卫生许可证发放审查和发证后监督工作,加强农民工食堂和农民工聚集地餐饮单位的日常食品卫生监管,在食物中毒高发季节,要对农民工食堂卫生状况开展专项督察。要强化农民工食堂开办单位责任意识,增强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建筑工人食品卫生知识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要针对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的薄弱环节和预防集体食物中毒的重点环节,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和卫生习惯。要加强与建设等主管部门的沟通,建立良好的联系机制,共同做好农民工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五、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农民工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以农民工的主要居住地和流向为基础,开展以场所为基础的重点人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针对农民工中存在的重大健康与疾病问题,以满足农民工基本健康需求为重点,普及基本卫生知识,提高农民工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一)以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为平台,开展农民工流出地的健康教育。要将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列入省市“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规划与计划;运用“行动”多部门合作的优势,组织开展流出地农民工转移健康教育培训。

(二)开展乡镇企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法》,倡导有益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和控制职业伤害、职业病及职业相关疾病的发生,为农民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环境。开展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自我救护技能培训;针对女工生理特点,开展妇女“四期”劳动保护,加强有关生殖健康的健康教育。要强化乡镇企业经营者实施职业卫生与健康教育培训的工作职责与督导。要以点带面,开展以“安全-健康-环境”为中心的乡镇企业健康促进工程的试点工作。

(三)以城市建筑工地、大中型生产企业为重点场所,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发放传播材料、组织学习班会、大型文体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流入地农民工的健康教育,加强农民工岗前和岗位安全教育和健康生活方式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四)结合社区卫生与妇幼保健服务,开展城市社区健康教育。以散居在城市社区的进城务工人员为对象,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相约健康社区行”等有针对性和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开展《母婴保健法》的宣传教育,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对象,在建立社区流动人口健康档案的基础上,提供社区健康教育服务。

(五)开展城市(镇)集贸市场健康教育。针对从事饮食、服务、商品营销行业的农村流动人口,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政策法规和重大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力度,预防人禽流感、结核病、性病、艾滋病、食物中毒等重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六)加强铁路交通等流动过程中健康教育。春节返乡及麦收季节等农民工集中流动过程中,在全国铁路、交通港(站)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健康教育,加强卫生法规宣传,防止重大传染病的暴发与流行。现将我部“2006年农民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配套措施及具体办法,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附件:2007年农民工工作计划二○○六年四月三十日2007年农民工工作计划

一、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

(一)疾病监测。1、拟于第2-3季度,在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福建等省(直辖市),开展农民工传染病防控工作调研。主要内容包括:了解大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尤其是农民工传染病发病、死亡基本情况及其相关影响因素;通过问卷、走访、座谈会等形式调查当地农民工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现场调查处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了解各地在加强外来人口尤其是农民工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做法和成功经验。2、第3-4季度,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目前传染病疫情监测与防治工作规范;对于需要政府其他部门协同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措施建议,报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防治艾滋病。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农民工流动性比较强,医疗卫生机构对他们的健康教育、疾病监测、治疗随访等工作存在一定难度,各地也因为经费原因,未将农民工的宣教、检测,尤其是免费治疗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鉴于上述问题的复杂性,我们计划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商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和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制订在农民工中落实艾滋病免费治疗具体措施,计划初步安排如下:1、3-5月份,赴北京、天津、上海、东南沿海大城市及内地部分人口密集省会城市开展调研,调查各地农民工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当前各地存在的实际问题。2、6月份组织专家在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出相关措施,以文件形式下发,要求各地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措施、加强宣传、保障经费,将农民工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的日常工作,真正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3、结合农民工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在农民工集中的建筑、采掘、服务等行业、企业及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场所举办宣传活动,促进广大农民工掌握艾滋病防治知识,了解国家免费治疗政策,提高农民工主动接受宣传、检测及治疗的积极性。到2006年底,使农民工集中地区(场所)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60%以上,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65%以上。

(三)防治结核病。1、5-7月,组织专家到京、津、沪等沿海省份调研。2、8月制定全国农民工结核病控制框架和技术指南。3、10-12月,建立省际间的协作机制,实现农民工结核病人基本情况、治疗管理情况等相关资料的共享。

(四)防治血吸虫病。1、第二季度商财政部及各省有关部门,下发农民工血吸虫病人免费治疗文件,要求各地加强领导、落实经费,将农民工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日常工作,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2、下半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各地农民工血吸虫病人免费治疗情况。

(五)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免疫。1、4月25日儿童预防接种日前后,开展以“同样的权利,同样的健康-关注流动儿童预防接种”,通过宣传活动,设立临时接种点,为流动儿童提供预防接种服务,落实流动儿童享有与常住儿童同等的预防接种服务政策,免费为流动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2、6-9月,在北京、杭州等大城市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的调研。3、全国省会城市及各城市常年在流动人口集中地方设立接种点,为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和证,开展接种工作。4、9-12月,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在托幼机构和学校实施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为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开展补证、补种工作。5、6-12月,全国各地和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活动。6、12月,在全国城市地区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脊髓灰质炎疫苗的强化免疫工作;3-6月,当有麻疹、流脑等疾病暴发流行时,在农民工聚集地开展晨检工作和疫苗应急接种活动。

二、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

(一)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重点监督检查。根据2006年我部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检查范围:对煤炭、化工、冶金、制药、建材、电子、轻工(家具制造、制鞋、皮革加工)等职业病多发行业的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以上行业的中小企业农民工人群健康监护情况。工作安排:1、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职业病危害情况确定3-4个行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培训,及时汇总、分析本地区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必要的督导和抽查;2、对用人单位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的检查,由市(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查阅档案、填写调查表、询问劳动者等方式完成;3、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于2006年10月30日前,将本辖区监督检查工作的书面总结、汇总表及典型案例材料上报卫生部。

(二)组织调研,制定农民工健康监护方案。卫生部正在组织制定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状况调研方案,结合“职业病防治万家企业行活动”,以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为切入点,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分地区、分行业、抓重点,掌握用人单位实施保护农民工职业健康的情况,进一步摸清我国农民工职业卫生现状、存在的问题。根据调研的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方案,计划2006发农民工健康监护工作方案,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健康权益。

(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结合我国与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开展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项目,以保障农民工健康权益为重点,开展以提高农民工职业卫生服务水平为目的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2006年4月启动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职业病防治监测网,保障农民工得到有效的、最低限度并能够负担得起的职业卫生服务。

(四)深入开展针对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宣传培训。在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及公共场所举办宣传活动,重点针对农民工人群进行宣传、咨询活动,增强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增加农民工对职业危害的了解及防护知识。针对中小规模企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现状,卫生部已制定计划,从第二季度开始,分四期开展相关培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组织对中小企业用人单位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病危害控制技术培训和指导;加大对用人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职业卫生标准宣传工作,指导用人单位正确理解和执行职业卫生标准。

(五)加强农民工职业卫生监督管理。1、明确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强化属地管理,组织开展卫生监督人员全员培训,充实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2、各级卫生部门会同安全生产、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加强农民工职业病监督管理,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乡镇企业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3、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社会举报等监督方式,及时发现和处理严重危害农民工健康的案件,严厉惩处严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违法行为。

三、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

(一)积极做好农民工的工伤鉴定和医疗救治工作。1、积极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劳动能力鉴定标准。2、要求地、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积极部门组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并推荐符合要求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农民工在因公受伤时,按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3、要求医疗机构按照当地政府惠民政策的要求,积极落实惠民政策,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切身利益。4、要求医疗机构按规定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方便农民工就医,为农民工提供优质、便捷、价格适宜的医疗服务。

(二)积极配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做好进城农民工的大病医疗保障工作。

四、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民工食品卫生安全

(一)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建筑工地食堂卫生许可证发放的审核和发证后监督工作。与有关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共同做好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工作。

(二)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农民工聚集地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管,严格食品卫生许可发证发放,并强化事后监督。同时结合餐饮业专项整治工作,以餐饮具消毒情况为重点,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重点检查农民工聚集地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情况。

(三)2006年8月我部将组织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督察,建筑工地食堂和农民工聚集地的餐饮单位将作为食品卫生督察工作重点之一,通过督察,加强各地建筑工地食堂监管,同时清理、整顿农民工聚集地不合格餐饮单位。

五、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农民工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

(一)开展输出地农民工健康教育。结合输出地劳动力转移阳光培训工程,以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网络,开展输出地省区市的农民工健康教育。运用“行动”多部门合作优势,普及基本卫生知识与法规,了解意外伤害知识,掌握急救基本技能等,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拟于第三季度完成适宜教材开发与课件。在劳动力转移重点省区开展试点与评估。

(二)开展交通工具及公共场所农民工健康教育。在春节返乡及麦收季节等农民工流动比较集中的时期,在铁路、公路等港站及交通工具上开展健康教育工作。重点以预防艾滋、结核、乙肝等重点传染病及吸烟有害健康等基本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内容。

(三)开发农民工健康教育传播材料。编写农民工健康教育系列传播材料(小册子),内容涉及厂矿企业以及理发、餐饮、家政等服务行业特点的基本卫生知识与法规,发放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并由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组织开展辖区内农民工健康教育活动,做到健康教育传播材料发送到工地、厂矿企业及农民工手中,倡导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拟于6月份完成传播材料框架编写工作,并分册实施,年底前编印下发,并为各省区提供模版。

(四)“关心务工女”专题活动。关注进城务工女工人群,以“学习科学、拥有健康、享受生活”为主题,开展相约健康社区行“关心务工女”专题活动,引导务工女性增强自我保护、保健意识。拟于第三季度在广东等省务工女性集中的县市举行专题活动。组织一批女医生深入社区,进行以育龄妇女孕产期保健、生殖健康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工孕产期保健覆盖率和常见妇科病的诊治率。

推荐第2篇:农民工工作计划

莲花池社区居委会

2007年进城就业农民服务管理工作计划

按照“管得好,服务好,维权好”的进城就业农民服务管理工作方针,从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管理和服务工作,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切实抓紧抓好。为此特制定进城就业农民服务管理工作计划如下:

一、在2006年的基础上,完善农民工的登记建档。通过宣传、上门摸底调查等工作方法做好进城就业农民情况一览表的填写工作;并把基本信息及时的录入微机,实现动态管理机制。通过登记建档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依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农民工依法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权利。在社区开展法律援助行动,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宣传工作,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要与有关部门密切联系、协调,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使农民工能够找到维护自身权利的机构。

三、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工作,提高其就业能力。针对农民工队伍素质不高的现状,把农民工培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制定具体培训计划。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势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在对农民工进行职业

技能培训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农民工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避免因拖欠工资而采取过激行为。为农民工提供的各种培训服务,要坚持个人自愿原则。

四、加强对农民工队伍的管理服务。社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居住证办理宣传、培训教育、治安管理、消防安全、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卫生防疫、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资,免费提供房屋租赁、求职和就业等信息咨询服务。

五、开办社区市民学校。定期通过市民学校为进城就业农民举办法律法规、劳动维权、消防安全、文明礼仪等知识讲座。

六、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邀请辖区农民工和本地居民广泛参与,如:中秋赏月会、院坝故事会、专题知识讲座、居民联欢会、社区电影晚会等。

七、免费向进行就业农民工开放社区图书室、文化活动室等公共资源。组织开展形势多样的文体娱乐活动,丰富进城就业农民的业余文化生活。

做好农民工就业管理和服务,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关系社会稳定的大事。“城市人、农村人、都是一家人”让我们携起手来,融入城市生活,建设第二故乡,争取文明市民。

莲花池社区居委会

2007年3月

推荐第3篇:农民工工作计划

2006年农民工工作计划

一、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

(一)疾病监测

1、拟于第2-3季度,在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福建等省(直辖市),开展农民工传染病防控工作调研。主要内容包括:了解大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尤其是农民工传染病发病、死亡基本情况及其相关影响因素;通过问卷、走访、座谈会等形式调查当地农民工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现场调查处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了解各地在加强外来人口尤其是农民工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做法和成功经验。

2、第3-4季度,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目前传染病疫情监测与防治工作规范;对于需要政府其他部门协同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措施建议,报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防治艾滋病。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农民工流动性比较强,医疗卫生机构对他们的健康教育、疾病监测、治疗随访等工作存在一定难度,各地也因为经费原因,未将农民工的宣教、检测,尤其是免费治疗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鉴于上述问题的复杂性,我们计划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商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和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制订在农民工中落实艾滋病免费治疗具体措施,计划初步安排如下:

1、3-5月份,赴北京、天津、上海、东南沿海大城市及内地部分人口密集省会城市开展调研,调查各地农民工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当前各地存在的实际问题。

2、6月份组织专家在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出相关措施,以文件形式下发,要求各地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措施、加强宣传、保障经费,将农民工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的日常工作,真正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

3、结合农民工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在农民工集中的建筑、采掘、服务等行业、企业及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场所举办宣传活动,促进广大农民工掌握艾滋病防治知识,了解国家免费治疗政策,提高农民工主动接受宣传、检测及治疗的积极性。到2006年底,使农民工集中地区(场所)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60%以上,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65%以上。

(三)防治结核病

1、5-7月,组织专家到京、津、沪等沿海省份调研。

2、8月制定全国农民工结核病控制框架和技术指南。

3、10-12月,建立省际间的协作机制,实现农民工结核病人基本情况、治疗管理情况等相关资料的共享。

(四)防治血吸虫病

1、第二季度商财政部及各省有关部门,下发农民工血吸虫病人免费治疗文件,要求各地加强领导、落实经费,将农民工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日常工作,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

2、下半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各地农民工血吸虫病人免费治疗情况。

(五)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免疫

1、4月25日儿童预防接种日前后,开展以“同样的权利,同样的健康-关注流动儿童预防接种”,通过宣传活动,设立临时接种点,为流动儿童提供预防接种服务,落实流动儿童享有与常住儿童同等的预防接种服务政策,免费为流动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2、6-9月,在北京、杭州等大城市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的调研。

3、全国省会城市及各城市常年在流动人口集中地方设立接种点,为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和证,开展接种工作。

4、9-12月,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在托幼机构和学校实施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为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开展补证、补种工作。

5、6-12月,全国各地和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活动。

6、12月,在全国城市地区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脊髓灰质炎疫苗的强化免疫工作;3-6月,当有麻疹、流脑等疾病暴发流行时,在农民工聚集地开展晨检工作和疫苗应急接种活动。

(二)积极配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做好进城农民工的大病医疗保障工作。

四、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民工食品卫生安全

(一)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建筑工地食堂卫生许可证发放的审核和发证后监督工作。与有关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共同做好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工作。

(二)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农民工聚集地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管,严格食品卫生许可发证发放,并强化事后监督。同时结合餐饮业专项整治工作,以餐饮具消毒情况为重点,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重点检查农民工聚集地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情况。

(三)2006年8月我部将组织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督察,建筑工地食堂和农民工聚集地的餐饮单位将作为食品卫生督察工作重点之一,通过督察,加强各地建筑工地食堂监管,同时清理、整顿农民工聚集地不合格餐饮单位。

五、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农民工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

(一)开展输出地农民工健康教育。结合输出地劳动力转移阳光培训工程,以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网络,开展输出地省区市的农民工健康教育。运用“行动”多部门合作优势,普及基本卫生知识与法规,了解意外伤害知识,掌握急救基本技能等,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拟于第三季度完成适宜教材开发与课件。在劳动力转移重点省区开展试点与评估。

(二)开展交通工具及公共场所农民工健康教育。在春节返乡及麦收季节等农民工流动比较集中的时期,在铁路、公路等港站及交通工具上开展健康教育工作。重点以预防艾滋、结核、乙肝等重点传染病及吸烟有害健康等基本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内容。

(三)开发农民工健康教育传播材料。编写农民工健康教育系列传播材料(小册子),内容涉及厂矿企业以及理发、餐饮、家政等服务行业特点的基本卫生知识与法规,发放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并由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组织开展辖区内农民工健康教育活动,做到健康教育传播材料发送到工地、厂矿企业及农民工手中,倡导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拟于6月份完成传播材料框架编写工作,并分册实施,年底前编印下发,并为各省区提供模版。

(四)“关心务工女”专题活动。关注进城务工女工人群,以“学习科学、拥有健康、享受生活”为主题,开展相约健康社区行“关心务工女”专题活动,引导务工女性增强自我保护、保健意识。拟于第三季度在广东等省务工女性集中的县市举行专题活动。组织一批女医生深入社区,进行以育龄妇女孕产期保健、生殖健康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工孕产期保健覆盖率和常见妇科病的诊治率。

推荐第4篇:农民工工作计划

一、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

(一)疾病监测

1、拟于第2-3季度,在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福建等省(直辖市),开展农民工传染病防控工作调研。主要内容包括:了解大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尤其是农民工传染病发病、死亡基本情况及其相关影响因素;通过问卷、走访、座谈会等形式调查当地农民工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现场调查处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了解各地在加强外来人口尤其是农民工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做法和成功经验。

2、第3-4季度,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目前传染病疫情监测与防治工作规范;对于需要政府其他部门协同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措施建议,报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防治艾滋病。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农民工流动性比较强,医疗卫生机构对他们的健康教育、疾病监测、治疗随访等工作存在一定难度,各地也因为经费原因,未将农民工的宣教、检测,尤其是免费治疗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鉴于上述问题的复杂性,我们计划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商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和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制订在农民工中落实艾滋病免费治疗具体措施,计划初步安排如下:

1、3-5月份,赴北京、天津、上海、东南沿海大城市及内地部分人口密集省会城市开展调研,调查各地农民工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当前各地存在的实际问题。

2、6月份组织专家在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出相关措施,以文件形式下发,要求各地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措施、加强宣传、保障经费,将农民工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的日常工作,真正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

3、结合农民工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在农民工集中的建筑、采掘、服务等行业、企业及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场所举办宣传活动,促进广大农民工掌握艾滋病防治知识,了解国家免费治疗政策,提高农民工主动接受宣传、检测及治疗的积极性。到2006年底,使农民工集中地区(场所)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60%以上,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65%以上。

(三)防治结核病

1、5-7月,组织专家到京、津、沪等沿海省份调研。

2、8月制定全国农民工结核病控制框架和技术指南。

3、10-12月,建立省际间的协作机制,实现农民工结核病人基本情况、治疗管理情况等相关资料的共享。

(四)防治血吸虫病

1、第二季度商财政部及各省有关部门,下发农民工血吸虫病人免费治疗文件,要求各地加强领导、落实经费,将农民工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日常工作,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

2、下半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各地农民工血吸虫病人免费治疗情况。

(五)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免疫

1、4月25日儿童预防接种日前后,开展以“同样的权利,同样的健康-关注流动儿童预防接种”,通过宣传活动,设立临时接种点,为流动儿童提供预防接种服务,落实流动儿童享有与常住儿童同等的预防接种服务政策,免费为流动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2、6-9月,在北京、杭州等大城市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的调研。

3、全国省会城市及各城市常年在流动人口集中地方设立接种点,为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和证,开展接种工作。

4、9-12月,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在托幼机构和学校实施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为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开展补证、补种工作。

5、6-12月,全国各地和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活动。

6、12月,在全国城市地区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脊髓灰质炎疫苗的强化免疫工作;3-6月,当有麻疹、流脑等疾病暴发流行时,在农民工聚集地开展晨检工作和疫苗应急接种活动。

二、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

(一)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重点监督检查。根据2006年我部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检查范围:对煤炭、化工、冶金、制药、建材、电子、轻工(家具制造、制鞋、皮革加工)等职业病多发行业的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以上行业的中小企业农民工人群健康监护情况。工作安排:

1、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职业病危害情况确定3-4个行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培训,及时汇总、分析本地区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必要的督导和抽查;

2、对用人单位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的检查,由市(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查阅档案、填写调查表、询问劳动者等方式完成;

3、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于2006年10月30日前,将本辖区监督检查工作的书面总结、汇总表及典型案例材料上报卫生部。

(二)组织调研,制定农民工健康监护方案。卫生部正在组织制定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状况调研方案,结合“职业病防治万家企业行活动”,以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为切入点,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分地区、分行业、抓重点,掌握用人单位实施保护农民工职业健康的情况,进一步摸清我国农民工职业卫生现状、存在的问题。根据调研的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方案,计划2006发农民工健康监护工作方案,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健康权益。

推荐第5篇:农民工工作计划

一、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

(一)疾病监测

1、拟于第2-3季度,在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福建等省(直辖市),开展农民工传染病防控工作调研。主要内容包括:了解大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尤其是农民工传染病发病、死亡基本情况及其相关影响因素;通过问卷、走访、座谈会等形式调查当地农民工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现场调查处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了解各地在加强外来人口尤其是农民工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做法和成功经验。

2、第3-4季度,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目前传染病疫情监测与防治工作规范;对于需要政府其他部门协同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措施建议,报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防治艾滋病。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农民工流动性比较强,医疗卫生机构对他们的健康教育、疾病监测、治疗随访等工作存在一定难度,各地也因为经费原因,未将农民工的宣教、检测,尤其是免费治疗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鉴于上述问题的复杂性,我们计划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商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和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制订在农民工中落实艾滋病免费治疗具体措施,计划初步安排如下:

1、3-5月份,赴北京、天津、上海、东南沿海大城市及内地部分人口密集省会城市开展调研,调查各地农民工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当前各地存在的实际问题。

2、6月份组织专家在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出相关措施,以文件形式下发,要求各地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措施、加强宣传、保障经费,将农民工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的日常工作,真正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

3、结合农民工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在农民工集中的建筑、采掘、服务等行业、企业及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场所举办宣传活动,促进广大农民工掌握艾滋病防治知识,了解国家免费治疗政策,提高农民工主动接受宣传、检测及治疗的积极性。到2006年底,使农民工集中地区(场所)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60%以上,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65%以上。

(三)防治结核病

1、5-7月,组织专家到京、津、沪等沿海省份调研。

2、8月制定全国农民工结核病控制框架和技术指南。

3、10-12月,建立省际间的协作机制,实现农民工结核病人基本情况、治疗管理情况等相关资料的共享。

(四)防治血吸虫病

1、第二季度商财政部及各省有关部门,下发农民工血吸虫病人免费治疗文件,要求各地加强领导、落实经费,将农民工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日常工作,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

2、下半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各地农民工血吸虫病人免费治疗情况。

(五)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免疫

1、4月25日儿童预防接种日前后,开展以“同样的权利,同样的健康-关注流动儿童预防接种”,通过宣传活动,设立临时接种点,为流动儿童提供预防接种服务,落实流动儿童享有与常住儿童同等的预防接种服务政策,免费为流动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2、6-9月,在北京、杭州等大城市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的调研。

3、全国省会城市及各城市常年在流动人口集中地方设立接种点,为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和证,开展接种工作。

4、9-12月,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在托幼机构和学校实施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为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开展补证、补种工作。

5、6-12月,全国各地和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活动。

6、12月,在全国城市地区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脊髓灰质炎疫苗的强化免疫工作;3-6月,当有麻疹、流脑等疾病暴发流行时,在农民工聚集地开展晨检工作和疫苗应急接种活动。

二、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

(一)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重点监督检查。根据2006年我部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检查范围:对煤炭、化工、冶金、制药、建材、电子、轻工(家具制造、制鞋、皮革加工)等职业病多发行业的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以上行业的中小企业农民工人群健康监护情况。工作安排:

1、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职业病危害情况确定3-4个行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培训,及时汇总、分析本地区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必要的督导和抽查;

2、对用人单位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的检查,由市(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查阅档案、填写调查表、询问劳动者等方式完成;

3、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于2006年10月30日前,将本辖区监督检查工作的书面总结、汇总表及典型案例材料上报卫生部。

(二)组织调研,制定农民工健康监护方案。卫生部正在组织制定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状况调研方案,结合“职业病防治万家企业行活动”,以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为切入点,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分地区、分行业、抓重点,掌握用人单位实施保护农民工职业健康的情况,进一步摸清我国农民工职业卫生现状、存在的问题。根据调研的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方案,计划2006发农民工健康监护工作方案,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健康权益。

(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结合我国与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开展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项目,以保障农民工健康权益为重点,开展以提高农民工职业卫生服务水平为目的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2006年4月启动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职业病防治监测网,保障农民工得到有效的、最低限度并能够负担得起的职业卫生服务。

(四)深入开展针对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宣传培训。在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及公共场所举办宣传活动,重点针对农民工人群进行宣传、咨询活动,增强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增加农民工对职业危害的了解及防护知识。针对中小规模企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现状,卫生部已制定计划,从第二季度开始,分四期开展相关培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组织对中小企业用人单位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病危害控制技术培训和指导;加大对用人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职业卫生标准宣传工作,指导用人单位正确理解和执行职业卫生标准。

(五)加强农民工职业卫生监督管理。

1、明确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强化属地管理,组织开展卫生监督人员全员培训,充实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

2、各级卫生部门会同安全生产、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加强农民工职业病监督管理,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乡镇企业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

3、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社会举报等监督方式,及时发现和处理严重危害农民工健康的案件,严厉惩处严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违法行为。

三、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

(一)积极做好农民工的工伤鉴定和医疗救治工作。

1、积极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2、要求地、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积极部门组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并推荐符合要求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农民工在因公受伤时,按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要求医疗机构按照当地政府惠民政策的要求,积极落实惠民政策,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4、要求医疗机构按规定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方便农民工就医,为农民工提供优质、便捷、价格适宜的医疗服务。

(二)积极配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做好进城农民工的大病医疗保障工作。

四、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民工食品卫生安全

(一)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建筑工地食堂卫生许可证发放的审核和发证后监督工作。与有关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共同做好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工作。

(二)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农民工聚集地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管,严格食品卫生许可发证发放,并强化事后监督。同时结合餐饮业专项整治工作,以餐饮具消毒情况为重点,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重点检查农民工聚集地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情况。

(三)2006年8月我部将组织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督察,建筑工地食堂和农民工聚集地的餐饮单位将作为食品卫生督察工作重点之一,通过督察,加强各地建筑工地食堂监管,同时清理、整顿农民工聚集地不合格餐饮单位。

五、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农民工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

(一)开展输出地农民工健康教育。结合输出地劳动力转移阳光培训工程,以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网络,开展输出地省区市的农民工健康教育。运用“行动”多部门合作优势,普及基本卫生知识与法规,了解意外伤害知识,掌握急救基本技能等,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拟于第三季度完成适宜教材开发与课件。在劳动力转移重点省区开展试点与评估。

(二)开展交通工具及公共场所农民工健康教育。在春节返乡及麦收季节等农民工流动比较集中的时期,在铁路、公路等港站及交通工具上开展健康教育工作。重点以预防艾滋、结核、乙肝等重点传染病及吸烟有害健康等基本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内容。

(三)开发农民工健康教育传播材料。编写农民工健康教育系列传播材料(小册子),内容涉及厂矿企业以及理发、餐饮、家政等服务行业特点的基本卫生知识与法规,发放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并由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组织开展辖区内农民工健康教育活动,做到健康教育传播材料发送到工地、厂矿企业及农民工手中,倡导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拟于6月份完成传播材料框架编写工作,并分册实施,年底前编印下发,并为各省区提供模版。

(四)“关心务工女”专题活动。关注进城务工女工人群,以“学习科学、拥有健康、享受生活”为主题,开展相约健康社区行“关心务工女”专题活动,引导务工女性增强自我保护、保健意识。拟于第三季度在广东等省务工女性集中的县市举行专题活动。组织一批女医生深入社区,进行以育龄妇女孕产期保健、生殖健康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工孕产期保健覆盖率和常见妇科病的诊治率。

推荐第6篇:某年农民工工作计划

xx年农民工工作计划

xx年农民工工作计划

一、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

疾病监测

1、拟于第2-3季度,在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福建等省,开展农民工传染病防控工作调研。主要内容包括:了解大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尤其是农民工传染病发病、死亡基本情况及其相关影响因素;通过问卷、走访、座谈会等形式调查当地农民工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现场调查处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了解各地在加强外来人口尤其是农民工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做法和成功经验。

2、第3-4季度,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目前传染病疫情监测与防治工作规范;对于需要政府其他部门协同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措施建议,报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防治艾滋病。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农民工流动性比较强,医疗卫生机构对他们的健康教育、疾病监测、治疗随访等工作存在一定难度,各地也因为经费原因,未将农民工的宣教、检测,尤其是免费治疗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鉴于上述问题的复杂性,我们计划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商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和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制订在农民工中落实艾滋病免费治疗具体措施,计划初步安排如下:

1、3-5月份,赴北京、天津、上海、东南沿海大城市及内地部分人口密集省会城市开展调研,调查各地农民工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当前各地存在的实际问题。

2、6月份组织专家在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出相关措施,以文件形式下发,要求各地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措施、加强宣传、保障经费,将农民工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的日常工作,真正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

3、结合农民工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在农民工集中的建筑、采掘、服务等行业、企业及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场所举办宣传活动,促进广大农民工掌握艾滋病防治知识,了解国家免费治疗政策,提高农民工主动接受宣传、检测及治疗的积极性。到2006年底,使农民工集中地区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60%以上,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65%以上。

防治结核病

1、5-7月,组织专家到京、津、沪等沿海省份调研。

2、8月制定全国农民工结核病控制框架和技术指南。

3、10-12月,建立省际间的协作机制,实现农民工结核病人基本情况、治疗管理情况等相关资料的共享。

防治血吸虫病

1、第二季度商财政部及各省有关部门,下发农民工血吸虫病人免费治疗文件,要求各地加强领导、落实经费,将农民工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日常工作,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

2、下半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各地农民工血吸虫病人免费治疗情况。

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免疫

1、4月25日儿童预防接种日前后,开展以“同样的权利,同样的健康-关注流动儿童预防接种”,通过宣传活动,设立临时接种点,为流动儿童提供预防接种服务,落实流动儿童享有与常住儿童同等的预防接种服务政策,免费为流动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2、6-9月,在北京、杭州等大城市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预防接种

管理的调研。

3、全国省会城市及各城市常年在流动人口集中地方设立接种点,为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和证,开展接种工作。

4、9-12月,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在托幼机构和学校实施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为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开展补证、补种工作。

5、6-12月,全国各地和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活动。

6、12月,在全国城市地区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脊髓灰质炎疫苗的强化免疫工作;3-6月,当有麻疹、流脑等疾病暴发流行时,在农民工聚集地开展晨检工作和疫苗应急接种活动。 共3页,当前第1页123出处

推荐第7篇:农民工培训工作计划

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农民工培训政策,提高我县农村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和能力,促进我县农村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的精神,按照县人社局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调动各部门和社会群众团体的积极性,以技能培训为重点,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全面提高我县农民的技能和整体素质,以便促进我县农村劳动力的合理转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地方经济服务。

本年度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坚持按需培训、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引导性培训与技能培训相结合、培训与配套服务及转移相结合等原则,充分利用现代职业教育培训的有效资源,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培训质量。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使参训人员增强纪律观念和公民道德意识,掌握一技之长,树立新的观念和艰苦创业、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等意识,力求进步和发展;通过就业转移,使家庭增收,摆脱贫困,实现致富。

三、培训实施

(一)培训对象

主要是具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思想素质较好,身体健康,有培训愿望的16—60周岁(女性50周岁)农村劳动力。

(二)培训内容

农民工技能培训是建立在农民工想居家创业基础上,以适应本地区需要和适应岗位技能要求为目的,以技能为主的培训。主要培训的工种是电工、电焊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摩托车调试维修工、蔬菜园艺工、计算机系统操作员、家畜饲养工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三)培训人数及时间

根据我校实际,今年计划培训蔬菜园艺工2000人,电工60人,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60人,计算机系统操作员120人。培训时间为45天。

四、组织管理

(一)领导小组

为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质保量地完成培训任务,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谢文庆

副组长:林珠发

组员:谢再鼓谢陪彪伍俊超徐婧莹

(二)宣传发动

抓好培训学员的组织,通过传单、广告、宣传媒体等形式,大力宣传培

训政策,并通过乡镇、村委会等相关单位协助组织学员。

(三)制定方案

制定相应农民工技能培训的实施方案,做到先组织发动,然后根据报名资料编班、拟定授课计划、安排授课教师、授课时间和内容,一切准备工作就绪才申请开班授课

(四)资金管理

抓好培训资金使用的监督与管理,确保资金全部用在培训工作上。

五、有关要求

1、对有关工作人员加强政策的培训学习,要求每位工作人员都要做到认识到位,领会文件精神。

2、培训教师要认真备课,组织教学,上好每一堂课。

3、要求学员必须按时上课,不准随便缺勤,确保培训质量。

徐闻县职业高级中学

二0一三年一月五日

推荐第8篇:农民工培训工作计划

从江县职业技术学校

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农民工技能就业培训政策,提高我县农村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和能力,促进我县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州相关文件的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人社局及相关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调动各部门和社会群众团体的积极性,以技能培训为重点,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民工技能就业培训,全面提高我县农民的技能和整体素质,以便促进我县农村劳动力的合理转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地方经济服务。

本年度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坚持按需培训、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引导性培训与技能培训相结合、培训与配套服务及转移相结合等原则,充分利用现代职业教育培训的有效资源,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培训质量。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农民工技能就业培训,使参训人员增强纪律观念和公民道德意识,掌握一技之长,树立新的观念和艰苦创业、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等意识,力求进步和发展;通过就业转移,使家庭增收,摆脱贫困,实现致富。

三、培训实施

(一)培训对象

主要是具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思想素质较好,身体健康,有培训愿望的16—50周岁农村青壮年劳动力。

(二)培训内容

农民工技能培训是建立在农民工想居家创业就业的基础上,以适应本地区需要和适应岗位技能要求为目的,以技能为主的培训。主要培训的工种是电工、电焊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摩托车调试维修工、蔬菜园艺工、计算机系统操作员、家畜饲养工、缝纫工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三)培训人数及时间

根据我校实际,今年计划培训1140人。每期培训时间为15天,每天6个学时。

四、组织管理

(一)领导小组

为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质保量地完成培训任务,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周光尧

副组长:赵振全

组员:陆庆梁胜林瞿慧文梁全成莫志二

(二)宣传发动

抓好培训学员的组织,通过传单、广告、宣传媒体等形式,大力宣传培

训政策,并通过乡镇、村委会等相关单位协助组织学员。

(三)制定方案

制定相应农民工技能培训的实施方案,做到先组织发动,然后根据报名资料编班、拟定授课计划、安排授课教师、授课时间和内容,一切准备工作就绪才申请开班授课。

(四)资金管理

抓好培训资金使用的监督与管理,确保资金全部用在培训工作上。

五、有关要求

1、对有关工作人员加强政策的培训学习,要求每位工作人员都要做到认识到位,领会文件精神。

2、培训教师要认真备课,组织教学,上好每一堂课。

3、要求学员必须按时上课,不准随便缺勤,确保培训质量。

从江县职业技术学校

二0一三年三月十日

推荐第9篇:农民工培训工作计划

2011年大桥乡农民工技能就业培训

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我乡农村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和就业能力,促进我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下发的文件精神,按照乡委、乡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要求,特制定2011年农民工技能就业培训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为我乡广大农民工服务,全面提高我乡的农民工素质。综合运用国家的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各部门机构和社会群众团体的积极性,以技能培训为重点,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民工技能就业培训,提高农村劳动者技能和就业能力,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

开展农民工技能就业培训,坚持按需培训的原则,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原则,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坚持引导性培训与就业技能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扩大培训覆盖面,全面提高参训者的综合素质;坚持培训与配套服务、转移就业相结合的原则,增强培训的实效性;坚持利用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实行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现职业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农民工技能就业培训,使参训人员增强纪律观念和公民道德意识,适应城市生活,懂得维权常识,掌握一技之长,树立新的就业观念和艰苦创业精神、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力求进步和发展。通过转移就业,使家庭增收,摆脱贫困,实现致富。

三、培训实施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主要是具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思想素质较高,身体健康,有培训愿望的16——50周岁中青年劳动力。我乡根据本地劳动力资源积极组织参加培训,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向广大农民宣传鼓励农民参加技能培训学习。对参加培训的进行登记。

(二)培训内容

农民工技能就业培训是建立在农民工想居家创业基础上,以适应本地区需要和适应岗位技能要求为目的,以技能为主的培训。主要培训的工种是电工、电焊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中式烹调师、摩托车调试维修工、蔬菜园艺工、缝纫工、计算机系统操作员、家畜饲养工等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时间为15天。

四、组织管理

1、为保证农民工培训工作顺利、扎实的开展起来,保质保量地完成培训任务,从江乡职业技术学校成立专门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周光尧任组长、分管副校长赵振全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办、总务处、教务处、政教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由陆庆主任负责协调培训有关事宜,切实把农民工培训工作做

好。

2、抓好培训学员的组织,通过传单、广告、宣传媒体等形式,大力宣传培训政策,并通过乡各级部门和乡镇等相关单位协助组织学员。

3、加强对培训政策的组织学习,要求每位实施人员都要认真领会,吃透文件精神。

4、抓好对培训教师和学员的管理,要求教师认真备课,组织教学,上好每一堂课,要求学员必须按时上课,不准随便缺勤,确保培训质量。

5、抓好培训资金使用的监督与管理,确保资金全部用在参训学员身上。

大桥乡人民政府

2011年3月

推荐第10篇: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计划

2017年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利用今冬明春农民工返乡和农闲的这一有利时机,大力开展“百日农民工培训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市8万名农村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为年全市劳务经济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奠定基础。

二、时间安排

从3月份开始,利用农民工闲暇时间,组织实施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政府主导、统筹谋划、部门参与、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理推进”的总体要求,在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协调下,政府、劳动保障、劳务、扶贫、农牧、科技、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集中抓好今冬明春农民工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好培训前及培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2、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培训氛围。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省、市鼓励农民工参加培训的相关扶持政策,宣传经技能培训后输出农民工的典型事迹,让广大农民工充分了解有关培训内容、经费补助标准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创新培训模式,保障资金投入。要针对农民工特点和本地培训资源的实际,开展高、中、低多层次的培训模式,采取集中培训与流动培训相结合、技能培训与引导性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因地制宜,因人施教,既要保证培训质量,又要保证培训规模。在资金投入上,提高培训资金的使用效率。

4、突出培训重点,增强培训实效。

一是做到培训与项目建设相结合。围绕灾后重建和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开展泥瓦工、木工、电工、电焊工、钢筋工、架子工等科目的培训,提升农民工技能水平,实现就地就近转移。

二是做到培训与市场需求相结合。加强与全国各地特别是深圳市的劳务合作,考察就业市场,了解用工需求,大力推行订单、定向培训,校企联合培训等方式,重点加强保安、家政、电子、服装加工、计算机应用等市场需求量大的工种技能培训。

三是做到培训与扶持创业相结合。在落实各项创业优惠政策的同时,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力争培养一批小老板,扶持一批创业企业,带动更多人实现就业。

四是做到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在开展培训过程中,按照市场需求和群众愿望,精心筛选一批实力雄厚、工资福利高、社会信誉好的用工单位,通过媒体播放用工信息和印制张贴招工信息等方式,为外出务工者提供岗位信息和就业服务,实现培训与就业的良性互动。同时,要加强农民工的技能鉴定工作,努力提高农民工的技能鉴定率。

5、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培训质量。按照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组织专人深入各乡镇和培训基地,从师资、学时、教材、实训等方面对农民工培训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协调指导,及时解决培训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培训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使培训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012年民工培训年度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本公司民工的劳动技能和安全意识,根据无锡市下发的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要求,特制定2012年农民工培训工作计划。

一、基本原则

(一)基本原则

开展农民工培训,坚持按需培训的原则,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原则,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扩大培训覆盖面,全面提高参训者的综合素质;坚持培训与配套服务,增强培训的实效性,坚持利用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实行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现职业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

二、目标任务与目的

(一)任务

通过开展农民工培训,使参训人员增强纪律观念和公民道德意识,适应城市生活,懂得安全常识,掌握一技之长,树立新的就业观念和艰苦创业精神、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力求进步和发展。

(二)目标

六杜绝:杜绝重伤及死亡事故、杜绝但他伤害事故、

杜绝高处坠落事故、杜绝物体打击事故、

杜绝机械伤害事故、杜绝触电事故;

三消灭:消灭违章指挥、消灭违章操作、消灭“惯性事故”;

两控制:控制年负伤率、控制年安全事故率2‰以下;

一创建:创建安全文明工地;

再提高:提高全员职工综合技能水平;

三、培训实施

(一)培训对象

民工教育培训组织由项目部施工管理员、安全员汇同作业班组长召集全体作业班组人员参加。

四、培训教育主要内容

1、进行《江苏省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培训。

2、进行《江苏省钢筋砼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培训。

3、进行《江苏省砌体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培训。

4、进行《江苏省屋面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培训。

5、进行《江苏省楼地面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培训。

6、进行《江苏省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培训。

7、进行《江苏省给排水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培训。

8、进行《江苏省电气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培训。

9、进行《江苏省采暖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培训。

10、进行《江苏省消防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培训。

五、组织与实施

1、由项目部负责人任组长,由现场生产负责人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登记记录工作由郭俊华负责,安全工作由朱云清负责,质量工作由陆国贤负责。每次学习培训内容根据各工种的特点而定,上报监理建设、质检、工程等监督部门。

2、由项目部负责人实施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培训执行情况,要求农民认真学习、全员学习。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监督项目负责人的执行情况,做到人人学习、个个培训,做一个合格的施工人员。

七、培训人员计划

基础土方工程: 10人

基础钢筋 13人

基础模板 15人

基础砼 10人

地下室防水 3人

主体工程 80人

楼地面工程 10人

安装工程 18人

架子工 8人次

特殊工种 10人次

八、培训物资及技术资料

1、培训场地 施工现场

2、讲桌 2张

3、黑板 1张

4、粉笔 10盒

5、记录本 10本

6、笔 20支

7、资料:(1)建筑施工法律、法规、劳动法;(2)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建筑施工人员安全一常识;(4)江苏省全套标准施工工艺等。

九、为培训创造条件,施工项目部组织实施,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监督。

第11篇:新型农民工培训工作计划

砀山县职业教育中心

2010年新型农民工培训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为切实抓好我县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技能、稳定就业、促进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我县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需要,运用相应政策,组织用人单位和就业服务机构,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提高技能和稳定就业,培养适用型技能农民工队伍,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三个结合,突出砀山特色.

坚持与提高农民工组织就业程度相结合.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定向培训、劳务合作、对口扶贫、劳务代理等工作,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合格的劳动力供给.

坚持与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相结合.加快培养适用型技能农民工队伍,促进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坚持与创新培训模式相结合.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培训模式,充分发挥职业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两方面的优势,建立农民工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的新机制.

(二)坚持二个导向.在培训计划上坚持以当地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为导向;在培训实施上坚持以用人单位的需求为导向.

(三)坚持一个创新.创新培训模式,建立政府统筹、企业导向、社

会参与、个人努力的联动机制.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人数(人次):800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人数(人次):600

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教育培训人数(人次):1000

其他类型培训人数(人次):600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用工检查摸底,全面把握农民工情况.

从2010年2月开始,协调县政府统一组织开展一次对农民工就业情况检查摸底,依托乡镇,采用用人单位、农民工个人自报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办法,对辖区内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开展用工登记和就业登记,并将调查结果进行整理,以备今后建立农民工信息库.

(二)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制定培训规划和具体的计划.

在用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还要通过组织用人单位定期自报和公开征集等方式,广泛收集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培训需求,建立农民工培训需求数据库.要结合砀山产业发展规划,制订农民工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计划制订分期培训的具体方案,确定每期重点培训工种,编发培训目录及补贴标准向社会公布,统筹组织农民工培训.

(三)规范培训标准和教学大纲,加强职业技能鉴定.

制定实施全市统一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标准和教学大纲》.在培训学时上,参加国家职业资格或专项能力资格培训的,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参加本省新开发工种技能培训的,由省统一学时标准.在培训内容上,应包括公共课程和技能培训课程,以实操培训为主,公共课程教材统一使用.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要本着方便、快捷的原则,积极协调提供技能鉴定和发证服务,适当降低收费.

砀山县职业教育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第12篇: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利用今冬明春农民工返乡和农闲的这一有利时机,大力开展“百日农民工培训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市8万名农村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为年全市劳务经济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奠定基础,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计划。

二、时间安排

从月份开始,集中三个月时间,组织实施全市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政府主导、统筹谋划、部门参与、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理推进”的总体要求,各县(区)要在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协调下,劳动保障、劳务、扶贫、农牧、财政、教育、建设、科技、妇联、团委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集中抓好今冬明春农民工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好培训前及培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2、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培训氛围,工作计划《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计划》。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省、市鼓励农民工参加培训的相关扶持政策,宣传经技能培训后输出农民工的典型事迹,让广大农民工充分了解有关培训内容、经费补助标准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创新培训模式,保障资金投入。要针对农民工特点和本地培训资源的实际,开展高、中、低多层次的培训模式,采取集中培训与流动培训相结合、技能培训与引导性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因地制宜,因人施教,既要保证培训质量,又要保证培训规模。在资金投入上,要切实落实省委发

第13篇: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计划

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计划

金砂中心小学

五年2班

我班四名农民工子女,为保障他们与其他学生享受同样的受教育权利,更好地发挥学校育人功能,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促进他们健康、快乐、全面成长,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民工子女、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为他们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班级成长环境。

定期开展各种有意义的活动,给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关爱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

三、主要措施

1.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

认真调查研究,摸清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的底数,建立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并根据学生变动情况,及时补充或变更联系卡的有关内容。通过联系卡制度的建立,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联系。

2.真情关爱,落实“三个优先”。

(1)学习上优先辅导。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进步档案。

(2)生活上优先照顾。学校对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 (3)活动上优先安排。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3、多与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的谈心

定期召开帮扶教师与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每月与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谈心一次,详细填好记录卡,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涉嫌违法的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要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4.注重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

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等,使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引导农民工子女、留守学生走过人生发展时期。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育资源,给学生以心理咨询和辅导。

5.加强与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交流与沟通。

增进和家长的沟通联系。利用电话、家访等指导家长或临时监护人掌握与学校和儿童沟通的方法技巧,提高教育儿童的水平。遇到重大事情,老师要及时与在外务工的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父母进行交流,达到真诚沟通、解决问题的目的。还要通过书信、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与家长定期联系,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素质,转变教育观念和育人方式,共同关注儿童生活、学习情况和心理、生理状况,引导鼓励儿童努力学习,自爱自强,做一名合格的社会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14篇: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计划

临河团委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

2011工作计划

按照全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的总体要求,以“同城有爱,助力成长”为主题,充分运用市场化、社会化、行政化等多种手段,广泛整合区域内各种志愿服务资源,以关爱来切入、以亲情为纽带、以服务求凝聚,努力构建多层互动的结对帮扶网络,全面实施爱心助困帮扶、健康成长保障、学习成才支持、青春快乐飞扬、圆梦大学、相亲相爱互助“六大行动”,努力在减轻生活负担、保障身心健康、优化教育环境、提升综合素质、增强适应能力等方面提供扎实有效的志愿服务,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农民工子女的良好舆论氛围。

一、巩固结对成果,完善服务机制。

要在“乡镇团委与乡镇学校”、“办事处科局与城区内学校”、“青年文明号集体与特困班级”“高校青年志愿者协会与学校社区”、、“团员青年(青年志愿者)与农民工子女”等结对形式的基础上,将“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青联各界别工作委员会”充实到“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队伍中来。要在固有的“1+1”(1个志愿者结对帮扶一个农民工子女)服务模式基础上,逐步探索形成“X+1”和“1+N”的综合模式,即“X+1”是指整合社会多方力量,对于家庭生活特别贫困的农民工子女提供及时、有效、长期地帮扶,进一步提高服务活动的实效性;“1+N”是指通过建立一批“农民工子女之家”,实现1个志愿者与多个农民工子女结对帮扶,进一步提高服务活动的效率。

二、加强资源整合,提升服务能力。

要继续加强职能部门力量的整合。积极争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共同落实工作措施,努力做到齐抓共管、优势互补。要继续加强社会各方力量的整合。积极主动地向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企事业单位集体和个人推介“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项目,让更多的爱心士参与到“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中来,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爱农民工子女的良好氛围,将“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打造成共青团组织、志愿者组织的工作品牌。要继续加强志愿服务力量的整合。要督促已经结对但未开展帮扶活动的学校和结对单位积极制定计划开展活动。

三、树立品牌活动,丰富服务内容。

2011年,临河区“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主要实施六大行动。一是爱心助困帮扶行动。积极向广大社会爱心人士及热心公益企业募集款物,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心助学活动,减轻贫困农民工子女家庭生活负担。二是健康成长保障行动。在农民工子女集中的社区,定期开展健康查体、心理辅导等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农民工子女身心健康。三是学习成才支持行动。依托社区活动阵地,利用现有设施通过开办节假日教学课堂,开展学业辅导、才艺培训等活动,帮助农民工子女成长成才。四是青春飞扬快乐行动。依托村、社区活动阵地,组织开展趣味运动会、电子游艺竞技大赛、生日party等活动,丰富农民工子女业余文化生活。五是我的大学圆梦行动。在高考结束后再动员各级力量活动的基础上,发动党政事业各级机关单位联合力量帮助以优异成绩考入大学的农民工子女圆梦阿雪。六是相亲相爱互助行动。在组织农民工子女与同班本地优秀学生一对一结对互助基础上,开展“爱心好伙伴”评选、“心手相牵,共同成长”主题团(队)会、“我的好伙伴”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活动影响力。

要逐步建立“关爱农民工子女”QQ群、飞信群、博客、互动论坛等现代化交流平台,提升全区“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知名度。要通过积累各类帮扶活动资料,制作“关爱农民工子女公益宣传片”,利用远程教育网络、西青电视台,扩大全区“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工作影响力。

共青团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委员会 2011-1-7

第15篇:关于农民工法制培训工作计划

日照市机电工程学校

2012年法制宣传培训工作计划

为促进校园和谐和社会稳定,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水平,根据东发[2011]18号文件《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工作大局,坚持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相结合,法制宣传与法制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增强学生及农民工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努力创造文明、有序、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为构建和谐校园,为我校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习、宣传民主法制理论,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基本方略,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公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等活动,培养在校学生及农民工的现代法制观念,提高他们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增强遵纪守法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提高学校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三、主要工作

1、认真做好普法工作经验总结。为搞好今年的普法培训工作,应认真做好以前我们所做的大量关于法制培训教育的相关工作总结,并认真整理归档;走访企业,了解农民工法制学习情况,指导

他们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登记工作,为下一步做好普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2、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充分发挥校内宣传阵地的作用,拓宽普法教育途径。普法宣传教育中将继续发挥校报、广播台、校园网、宣传栏等阵地作用。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着力营造积极良好的舆论环境。要通过认真总结各处室、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不断提高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水平。

3、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教职员工学法制度,继续完善普法教育宣传队伍。通过学习《宪法》、《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行政许可法》、《国防教育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环境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国防教育法》、《禁毒禁赌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普法宣传教育纳入法制培训工作的重要日程安排。坚持把普法工作与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与推进学校改革发展相结合、与抓好学校日常工作相结合,扎实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为构建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4、全面加强普法宣传培训工作。通过集中学习、典型案例分析、法制讲座、观看影像资料、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教育现场会、培训考试等多种形式,在全体学生及农民工中普及法律知识。通过重点节日进行普法宣传,以国家、省、市等开展的法制教育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

1国际劳动节”、“6.5世界环境日”、“6.25世界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的普法宣传和综治宣传活动。

四、保障措施

1、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逐步建立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估、监督激励等机制。

2、保障普法经费。安排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订购法律报刊、图书、音像资料,办好法律宣传栏和相关网站,切实保障普法培训等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

3、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实际建立一支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不断加强业务培训,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化。要积极推动社会普法工作,要组织教师、学生加入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参与法制进社区、法制进家庭等活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

2012年,学校普法宣传工作要进一步完善,不断促进法制宣传教育的思想认识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和制度建设到位,逐步将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为我区实施蓝色经济战略、经济提速发展、建设“幸福东港”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2012年2月

第16篇: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计

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各县防艾办,市防艾委各成员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明确各级艾滋病防治领导协调机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宣传任务,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全社会的优势与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进一步加大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力度,有力有序地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遏制艾滋病在我市流行和蔓延,市防艾办制定了-全市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请各、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

落实。

一、工作目标

各县、市防艾委成员单位把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有针对性的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氛围,提高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程度。

具体目标:到底知晓率达60%以上;底知晓率达65%以上;底知晓率达70%以上;底知晓率达75%以上;底达80%以上,争取达到85%。

二、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大力开展全民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

经常性的宣传教育与重要时段集中性的宣传教育相结合;

对一般人群以普及知识为主,对高危人群以结合干预措施的宣传教育为主;

认真把握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内容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政策性。

三、计划时间

时间:7月至12月。

四、阶段安排

宣传工作分动员安排、深入宣传、总结考核3个阶段。

动员安排。

每年第一季度为动员安排阶段。市防艾办以文件或会议形式对全市农民工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作出安排。市、县防艾委成员单位进行动员,作年度宣传工作安排。

深入宣传。

每年第

二、三季度为深入宣传阶段。各级防艾委成员单位结合本部门实际,根据年初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安排,积极行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落实工作任务,加强配合协作,提高宣传教育效果。党委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在节假日和农忙期间,播放农民工预防艾滋病节目2次以上,全年累计不少于10小时;报纸、期刊刊登艾滋病防治知识和信息

10条以上,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农业部门把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内容,编入《农民务工培训读本》等培训宣传教材。建设部门把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建筑业农民务工常识读本》,向建筑业农民工发放防治艾滋病宣传材料,督促建筑业农民工集中输入企业结合技能、安全等培训,加强建筑业农民工教育培训。劳动保障部门把防治艾滋病知识作为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在岗农民工岗前培训内容,每次培训在2课时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重点在春节、农忙两个时期,向返乡农民工发放1封信、1份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和2只安全套,并做好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工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发挥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的作用,组织农民工集中的私营企业和单位,每年开展2次以上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向农民工发放1份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材料。工会组织把农民工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

“职工红丝带健康行动”,在农民工集中场所,举行2次以上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工对艾滋病的认识,加强农民工艾滋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减少艾滋病对社会和家庭造成的危害。共青团组织把防治艾滋病教育纳入“千校百万” 进城务工青年培训计划,在进城务工青年比较集中场所,举办专题讲座,发放防治艾滋病宣传材料,开展防治艾滋病教育培训,帮助进城务工青年掌握预防艾滋病的基本知识。妇联组织把农民工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预防艾滋病,健康全家人”活动总体计划,在进城务工女性人员较集中的场所,开展2次以上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她们掌握预防艾滋病基本知识,减少艾滋病对女性农民工的危害。工商联组织会员单位,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工作的场所,对以上两个商会企业的农民工进行2次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卫生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艾滋病宣传教育工

作,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师资培训,编写培训宣传资料。在农村村社制作艾滋病防治宣传牌和墙体标语,每年不少于300个,五年内覆盖全市所有村社。开展农民工艾滋病免费咨询。在农民工较多的营业性娱乐场所开展艾滋病行为干预工作。每年组织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4次以上,提高艾滋病知晓率。宣传内容各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其他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性质和特点,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作用,积极参与农民工艾滋病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支持艾滋病防治工作氛围。

总结考核。

每年第四季度为总结考核阶段。各县、各部门对农民工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考核,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完善工作计划,开展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

五、工作要求

各县防艾委、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

意见》精神,高度重视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创造性开展工作,做好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努力提高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减少艾滋病对农民工的危害,有效遏制艾滋病蔓延。

各县防艾办和市防艾委成员单位要在7月底前向市防艾办报送工作计划,提出具体措施和培训人数等量化指标。从开始,在每年第一季度未,向市防艾办报送当年工作计划,年终报送宣教工作总结。市防艾办设在市卫生局。

第17篇:农民工

农民工就业状况及其相关问题调查报告

作者:弓娜(200922050204)

指导教师:

摘要:农民工,通常简称民工,指从农村进入城市,依靠替僱主工作为谋生手段,但不具备非农业户口的社会群体。农民工首先面临的就是就业问题,然而,目前农民工的就业面临很多问题。比如就业难,工资低,就业歧视等,因此,这些问题不仅仅是个人问题,更是一个国家一个名族应该深思的问题。 关键词:农民工,就业待遇,公平,歧视

按照学习落实《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的实践教学活动要求,作为一名大学生,我在扎实进行理论学习的基础上,深入基层开展了认真调研。深入到市区街道及开发区,对自己身边的农民工进行访问调查,特别是对农民工就业状况进行了详细调查。

基本情况

经过实地到有关部门核实,据调查统计,全市农村总人口数为469006人,农村劳动力(男16-50,女16-45周岁)总数为254831人,其中男141628人,女113203人。外出务工劳动力数65683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5.8%。其中市外务工人员17101人,占外出务工人数的26%。

就业状况

我市农民工就业的特点是务工地点较近,一般在本市或在周边县市,有少数远途务工人员。就近就地实现转移的占50%以上,由于多数离家较近或就工务工,求职就业选择相对灵活。异地远途务工人数少,失岗返乡农民工无明显增多。 &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一是因为失岗而返乡的农民工无明显增多,因此对就业岗位的需求没有显著的增加。二是企业发展迅速,提供的就业岗位显著增加。全市新建企业、扩产项目增多,县域企业、民营经济、第三产业迅速发展,增加了一大批新的就业岗位,仅人力资源市场提供的就业岗位,今春就比去年同期多2100多个。三是房地产业迅速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创业机会。一方面,虽遇经济危机房地产业相对低迷,但已具规模尚在苏醒拓展的建筑市场为一大部分农民工提供了就业岗位;另一方面,市区建成的一大批商业经营房及门店投向社会,吸引了部分求职人员转向自主创业,并吸纳了许多求职人员就业。四是企业用工行为进一步规范。同时,随着企业用人观念的转变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部分大中企业积极保障职工利益,虽然出现阶段生产减停,但能给职工发放生活费,有的实行“干一休一”等方式轮休,立足长远,规避困难时期的裁员,为职工保留了就业岗位。还有极少数求职人员对现有的聘人岗位或工资待遇不满意,还有部分农民工,特别是年龄偏大的或家庭妇女,根据家庭及个人特点,不愿从事固定岗位,选择到劳力自由市场找活打短工。

农民工就业面临的相关问题

就业歧视使农民工成为城市社会的制度性弱势群体。就业待遇公平关系到农民工能否逐渐走出弱势群体田境,向社会的中间阶层流动,关系到现代城市“纺锤形”的和谐社会结构形成。从就业机会、就业收入,就业权益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来分析进城农民工的就业待遇公平性的现象和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解决对策

1、进城农民工就业歧视的主要表现

1.1 就业机会歧视

目前,对农民工的就业机会歧视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直接对农民工城市就业进行行政总量控制、职业和工种限制。如政府允许和限制使用外来劳动力的行业、工种和职业清单。在这种职业保留和劳动用工限定的制度下,农民工大多只能进入“二级劳动力市场”从事城市劳动力不愿从事的脏、累、差等行业的工作。(2)对农民工城市就业的歧视性收费。农民工离开农村时要交费办理身份证、未婚证、计生证、毕业证、待业证等,还要交计划生育季度妇检保证金、公粮水费和三提五统保证金。此外他们在城市还要交费办理暂住证、健康证等。这些歧视性收费提升了农民工的就业门槛。(3)对城市居民就业和再就业的特殊优惠政策与措施,造成了竞争环境的行政干预和事实上的不平等就业,是一种变相的和更为隐蔽的保护本地居民就业排斥外来劳动力的间接性雇佣歧视。

1.2 就业收入歧视

所谓就业收入歧视,是指有相同生产能力的劳动者获得不同的劳动报酬。对农民工的就业收入歧视主要体现在使农民工被迫接受低工资和同工不同酬。在调研中发现,接近半数的农民工每天工作时间在12小时以上,大大高于平均的劳动时间,而他们的收入却大大低于平均收入,被调查对象月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人数占到了七成以上。这造成了劳动与收入的极大不对等。

1.3 就业权益歧视

由于农民工身份归属的悬置,同样情况下其权益更易受到侵害,如拖欠克扣工资、工时过长、劳动条件差、基本人权问题受到损害等。调研中发现,在许多企业,对农民工并不是按月支付工资,而是每月只发少量的生活费,全额按季度或者年末结算,企业常以这样的方式拖欠农民工工资。调研数据显示,只有三成被调查者中没有出现曾被拖欠过工资的情况,这是对农民工劳动力再生产过程的破坏。对农民工就业权益损害和歧视的最直接后果和体现,是农民工城市贫困和农民工与城市社会的冲突激化。课题组对农民工进城——工作——受害——犯罪的过程相关调研发现,城市居高不下的农民工犯罪更多的是一种“收入自救式犯罪”。

1.4 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歧视

我国的社会保障和城市福利制度是按城镇正规就业模式设计的,由于农民工多数在城市中非正规部门就业,农民工长期被排斥在城镇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体系之外。农民工没有工作可干,不能被计入失业范围,没有权利找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帮助,也难于享受劳动管理部门提供的支持和服务;农民工无权享有城市住房改革中的任何优惠政策,即使购买商品房。也很难有市民一样的银行按揭贷款待遇。

尽管社会保险已逐步开始吸收这一群体,可是参保数量却仅占极小的比例。农民工在经营活动、年龄、地区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异质性,不考虑这一群体的复杂性以及由此带来的特殊需求,仅仅是简单地将他们吸纳到原有体系中,使得许多相关规定并不适用。所以从形式上看,目前农民工虽获得了参加保险的支持,实际上却由于缺少细致的、有针对性的设计而在操作上存在许多难点。

2、

当前农民工就业待遇不公的原因分析

2.1 歧视的直接根源:由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派生出的户籍制

我国是在资本稀缺的发展阶段上推动资本密集型的重工业发展,政府为压低重工业发展的投资成本,首先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垄断农产品的定价、收购、运输和分配,以低价获得基本农产品,并以低价分配给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部门和城市职工,这样政府将压低重工业发展成本的负担转嫁给了农业部门和农业生产者。另外,由于重工业资本密集程度高,劳动吸纳能力较弱,为了保障城市居民充分就业,户籍制应运而生,通过户籍制限制农民的居住地和务农身份,有效地将农村人口控制在城市体制之外,从而相应地建立起城市福利体制。除了住房、医疗、教育、托幼、养老等一系列排他性福利之外,以保障城市劳动力全面就业为目标的排他性劳动就业制度是这种福利体制的核心。

2.2 歧视的制度基础:户籍制度改革与经济社会配套政策衔接不顺

歧视的制度安排框架中,户籍制度的形成、强化、松动和改革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制度变迁,在变迁过程中有着明显的路径依赖,户籍制度与其他制度互相影响、共同变化,使得户籍制度不仅被赋予了权利和经济的内涵,而且直接演变为一种区别对待农民工与城市职工的符号,在此制度基础上产生的与之紧密相连的就业规定、社会管理与福利等政策成为对农民工身份歧视的具体制度安排。户籍改革本身并不复杂,但附加在户籍制度之上的相关社会经济政策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利益分配格局却是错综复杂的。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险、义务教育、职业培训,还有农村土地承包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与户籍改革相关的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偏向性使得农民工就业待遇歧视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2.3 歧视的消除障碍:法律、司法以及行政救济的无力

我国《劳动法》第12条平等就业条款只是反对基于“民族、种族、性别和宗教信仰”的就业歧视,但并未规定基于“社会出身”的歧视,对农民工的就业待遇歧视并未纳入《劳动法》的保护范围。另外,根据我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并不包括就业歧视。同时,现有民事法律也没有对就业歧视作出具体规定,受害人无法依法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此外,受歧视农民工还无法获得充分的行政救济。《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了9项具体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但没有将就业歧视明确规定为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之一,加上我国没有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有关就业歧视的规定分散在各种法律法规中,就业歧视现象并没有得到各地劳动监察部门的应有重视。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少、力量弱与劳动监察面广、任务重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就业权益的维护尤其困难。

3、提升农民工就业待遇公平度的对策建议

3.1 清除制度障碍

针对农民工问题的复杂性、过渡性,国家在解决农民工问题时应当有近、中、长期对应之策。在近期,各级政府要认真清理歧视农民工的政策法规;尊重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消除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规定和体制性障碍,使他们和城市职工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解决城市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应着眼于长期的就业能力补偿,而不是制度性保护,使他们接受劳动力市场带来的正常成本。同时,政府部门使用农民工要率先垂范。在中长期。国家要建立和完善反歧视立法,建立反歧视专业机构处理歧视问题。

3.2 增强法律援助

首先,要尽可能将反农民工就业歧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我国没有专门的反就业歧视、促进平等就业的法律。已有的法律规范,对什么是就业歧视,由谁来认定就业歧视,受就业歧视侵害的人如何获得救济,实施就业歧视的用人单位应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都未规定。因此,国家有必要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以保障基本人权。

其次,要规范城市雇主的行为。规定雇主在雇佣农民工时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不能及时得到工资时。农民工应得到补偿,为继续做好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各地劳动保障机构应进一步加大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监察,对侵害农民工权益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实行重点监察;建立完善举报制度,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政策调整,要在政策出台前后广泛做好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

3.3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的平台

一是建立城乡统

一、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加快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不合理限制和乱收费;开放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免费向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 二是在就业培训方面,要以市场为导向,加强职业技能和法规政策培训;农民工可以同等条件参加本市职工技术晋级考试,合格发给技术等级证书。农民工通过自学达到合格以后,在学费报销、晋级、奖励等方面应和本市职工享受同样待遇。 三是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农民工子女中的一部分是未来的流动人口,让流动民工的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就是在提高未来流动人口的素质。进一步改善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环境,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适应城市化进程的大趋势。四是要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优先解决最紧迫的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障。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保险续保、城乡接轨、部分统筹金可以随个人账户转移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生活困难的农民工应纳人大病救助体系和城市生活最低保障体系。

3.4 营造平等对待农民工的社会环境

就业待遇歧视下的农民工,绝大多数将自己归类为城市农村之间的边缘人。在调研中发现,他们更多地寻求其初级社会网络的支持,组成了“浙江村”、“河南村”等城市中老乡的居住格局和社交圈子。这种自我归类促使农民工建立起心理防御机制,用以平衡自己的心理状态,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矛盾,但长期来看容易导致他们内在的焦虑情绪增加以及外显暴力事件增多。这将更加恶化外界对于农民工的认识和定位,进而导致新的歧视的产生,形成恶性循环。

在营造平等对待农民工的社会环境方面,一是要利用媒体的影响力,曝光歧视,宣传平等,形成平等对待农民工、促进社会融合的气氛。二是允许各方面对歧视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对话,使整个社会了解歧视的不同形式,歧视的社会危害性,让公民来决定什么不应该被歧视,使公民权利意识和平等观念深入人心。第三,促进政府和民众双向互动,即社会大众的呼声通过多种渠道传达到决策层面,政府的承诺通过国内立法、宣传和监督工作落实到对公民权利的保护。 一是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求职就业人员的技能培训。缺乏就业技能或技能素质偏低仍然是制约求职人员就业的主要因素。因此,必须强化对城乡求职人员的劳动技能培训,确保人人有技能。对已有一技之长的,开展技能提升培训,落实对口岗位;对缺少技能的,根据企业需求开展定向培训,推荐岗位;对有就业意愿外出务工的, 培训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持证求职。同时,建立境外务工培训服务体系,培训输送境外务工人员。近期,我们将免费对600名培训合格人员颁发职业资格证书。为做好就业培训工作,我们建议政府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强对统筹城乡就业培训基地的设施配套和师资队伍建设,以发挥好劳动技校和基层企业定点培训基地的作用,开展好定向培训、订单培训和委托培训,为企业提供技能型、适用型人才。 二是加强就业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县、镇(街道)、社区、村庄四级互联就业网络,所有就业岗位归口汇总,通过网络互联直到村庄,利用网络送岗位下乡。同时,对求职务工农民工及个人资料,由村协理员、社区、镇(街道)到县就业办,从下到上反馈汇总数据,网络与企业对接,向企业推荐。我们还将通过建立务工求职农民工管理档案和全县企业用工数据档案,随时掌握农民工在岗位就业状态和下岗失业情况、企业用工情况,确保企业用人与求职就业密切有序衔接。为促进农民工就业,我们建议做好与部门包村工作的结合文章,让各部门包村组摸清所包村农民工就业情况的底子,并落实帮扶就业措施,积极帮助农民工找岗位,促就业。 三是规范完善下岗职工创业园,加大措施扶持创业。由于金融危机造成部分企业效益下滑,部分企业员工工薪相对降低,部分求职人员倾向于选择自主创业。下一步,我局将采取积极措施,加快下岗职工创业园配套建设,强化服务,规范完善,真正建成下岗职工创业的孵化器。同时,建设好创业“项目库”和创业专家指导“智囊团”,并积极开展创业技能培训,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优惠政策,降低工商注册门槛,执行好税收优惠、小额贷款、创业培训补贴、岗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创业典型奖励、财政贴息、创业扶持资金等优惠政策,激励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部队退役人员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增加创业项目,带动一大批人员实现就业,从而真正实现“人人有技能、个个有岗位、家家有产业”的目标。 四是从劳动保障角度充分考虑企业利益,帮助企业进一步稳定职工队伍。部分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由于生产成本和效益问题,职工保险待遇等不能全面落实,致使员工不固定,流动性大。下一步,我局将对企业合理进行分类,根据规模效益合理确定社保基金基数,尽量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能够全面落实各项保险,保障职工权益。同时,通过指导企业合理用工,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加快发展。

农民工就业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不仅需要农民朋友积极发挥自己的主动性,提高自身素质,把握就业机会。更需要政府发挥自身作用,做好就业制度创新,劳动者技能培训,就业信息收集与发布,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维护等方面工作。具体部门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认识,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确保农民工就业的良性有序运行。

参考文献:

[1] 朱启臻.中国农民职业技术教育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 [2] 张艳玲,李鹏.农民工失业调查[J] 财经.2009(10) [3] 谢元态.我国农民工“退保潮”问题产生的根源分析-以东莞、深圳为例[J].经济纵横.2008(9) [4] 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M] 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 2006 [5] 刘怀廉.中国农民工问题[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5 附录:

[案例1]男,30岁,未婚,四川省白沙县人,小学文化程度。1995年6月第一次进城务工。 问:您对农民工就业问题怎么看待?

答:能就业,但面临的问题很多。 问:实际上,城里人还是看不起你们,对吗?

答:其他的人对我们还可以。城市里的人哪,对你打工仔,对你这个农民哪,不是看成一样的人,是分成两样人,你是打工的始终是打工的,你是农民始终是农民,地位低一等了,低一等以下还以下。

[案例2]女,34岁,已婚,甘肃省泾川县人,初中文化程度。1992年2月第一次进城打工。理发店女工。

问:你觉得农村人和城里人平等吗?

答:不平等啊。人家就觉得你是农民,我是城里的,就是有歧视的。

[案例3]周某,男,20岁,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茅庵乡人,初中文化。2001年2月开始外出打工。

问:如果有可能,你愿意永远留在城市里吗? 答:不愿意。 问:为什么?

答:因为城市里不是很理想。在城市里如果失业的话,没有办法,可能你连怎样种蔬菜都不知道,全靠工作维持。如果是在农村,不管怎么样,至少还可以种点东西吃,有土地,自己种自己吃。

[案例4]男,38岁,北方人(籍贯未知).1988年第一次外出打工,现在张家港市长桥镇卖水果。访谈时在苏州火车站候车厅接人。 问:那您是准备长期在外面吗?

答:在我们北方有句话:树高千丈,落叶归根。我在外面,再干十几年,还是会回去的,这里毕竟不是家乡。 问:您没想过把户口落在这里吗?

答:没有,我如果想办法可以把户口落下,但是对我用处不大,家里的地也会被收回去,我觉得不划算。小孩也不上学,要户口意思不大。

第18篇:农民工

农民工子弟

——读《他们》有感

吴忠市朝阳小学六年级(5)班何凌轩指导老师 马丽

《他们》不是一本书,而是一个学生高考时写的作文,当时,整个市只有他一个人得到了满分。我自己都不敢相信,可当我入心入味的品读完这篇文章后,他理所应当得满分!他描写出农民工子弟一种独有的精神。

特别是这一句‚繁华的城市两旁灯光闪耀,但是街头的尽头却是一片黑暗,黑暗中正是那些农名工和他们的孩子。他们所住的木板房中露出微弱的光芒……‛我心中感慨万千,作者描写的大城市中也有黑暗,那些有钱人住好房买好车,有几个人帮助他们走出‚黑暗‛,渡过生死难关呢?‛

最让我感动的是‚一天,我见同桌(农民工子弟)如此好学,却穿得穷酸,我从口袋随意拿出十元钱给他,真诚的说:‘你别客气,把这十元钱拿去买你想要的东西吧!你想买什么呢?’他不假思索的说‘我要去买菜,回去给父母做一顿好吃的饭菜!’我不知道怎么形容他激动万分的样子……‛

我们城里的孩子有了钱大多数都会把钱花了——买文具、买吃的、买玩具……这些孩子花钱可曾想过他们辛辛苦苦赚钱的父母亲?这些东西他们是否真的需要?农民工子弟大多数因为家中贫困,有机会上学的人就发奋学习,他们的父母去打工、去干苦活供他们上学,有的大人吃不饱穿不饱也要让孩子上好学校。即使这样,农民工子弟还

得受到他人异样的眼光,羡慕其他同学有小车接送,但农民工的孩子回家还得为家人做饭、洗碗……

‚他们‛是天上的星星——灰暗的一颗﹔‚他们‛是美丽的花朵——凋谢的一朵﹔‚他们‛是茁壮的小树——干枯的一棵……真的如此吗?他们同样是地球人、同样是亚洲人、同样是中国人、同样是黄皮肤的人!虽然他们身世不同、家庭不同,但是‚他们‛那棵善良的心一尘不染!!!

社会不是公平的吗?它又公平在哪里?

为什么对‚他们‛就要用另一种眼神、另一种看法、另一种想法?世界上总有当白领的,也总有当农民的,不一定只有考了大学才算是出人头地﹔不一定‚农民‛的职业就不是伟大的,如果没有‚农民‛的辛勤耕耘我们吃什么呀﹔不一定‚白领‛的职业就一定是伟大的,如果没有了‚白领‛人们照样可以生存﹔不一定……

不能完完全全地说那些有钱人就没有爱心,他们中也有不少的好人,我想要说的是:请大家尊重农民工子弟,帮助他们,同情他们!这篇文章让我从另一个角度看社会!

第19篇:农民工

关于农村地区改革开放以来外出务工人员的调查报告

姓名:姬晓迪

学院:机电学院班级:木材093班学号:200901251

5关于农民工问题的调查报告

调查人:姬晓迪

指导教师:党怀斌

时间:2010年8月1日 到8月10日

地点:河南省卫辉市山彪村

“民工潮”出现在80年代中期,是改革开放的必然产物,是中国农民走向市场、走向现代社会的特殊道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改革的深入,具有中国特色的“民工潮”如同滚动的雪球,队伍不断壮大。“民工潮”是农村的“第三次改革”推出的潮流。中国农村的第一次改革,使农民分得了土地。农村第二次改革,使农民得到了对承包地的自主经营权。因为满足了农民对土地的要求及个体经营的习性,这两次改革都得到广大农民的拥护。但是在第二次改革之后,随着改革全面深入展开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农村经济,难以实现产业化的要求,农业的比较效益日益低落,农民收入难以提高,只能解决温饱。同时,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于是,从人多地少、交通比较方便、靠近城市的地方开始,部分青年农民脱离农业,出去务工经商。这种少数人自发的行为,迅速引起“连锁反应”,卷进去的人越来越多,成为一股洪流,由此而形成了“民工潮”。

然而社会发展到了现在,出现了很多跟农民工相关的问题,虽然问题很多,但经过调查,我认为农民工问题主要还是就业问题。此次调查,我采用了设计调查问卷的方法。以下是此次调查的具体内容。

李志伟,男,32,小学,群众,已婚,家庭成员有6人。他一开始在本地的农村进行一些简单的体力劳动,只不过只是在农闲时期,农忙时他则投身于农业劳动中。后来他在本地的一家采石厂工作,但由于污染太大,该企业被政府取缔了,他便不得不踏上了外出打工的道路,由一位兼业式的农闲时节打工者变成了钟摆式的常年在外打工者。但由于没有什么技术,他只能干一些体力方面的重活。并且由于他之前并未干过很重的活,他并不喜欢这样的工作——呆在内蒙古,每天工作16个小时,工资也只有1000多块钱。并且,他放心不下地里的农活。

张新善,男,53,初中,群众,已婚,家庭成员有6人。由于年龄偏大,再加上地处偏僻,他并不是很了解外出远方务工的情况。并且由于农民的本分思想,他也不愿意背井离乡,只是在本地农村从事一些建筑劳动。他更愿意国家多出一些对农民有利的政策并大力扶持农业的发展。

吴凤梅,女,22,初中,群众,未婚,家庭成员有3人。她在一所大学里的宾馆里当服务员。由于工作稳定加上福利较好,她自己过得挺滋润的。但由于平常接触的都是一些知识分子,她越来越觉得她自己知识的贫乏,常听教授们讨论一些大问题,她觉得她有必要再去进修一些知识了。当然了,作为一名新生代的农民,她并不想从事农业活动;不过,她也担忧自己父母的身体状况,担心他们能否负担得起劳累的农业活动。

以上是我的调查对象中的具有典型性的一部分,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农民工的问题本质上还是就业问题,因此要解决农民工的问题,关键还是解决好农民工的

就业问题。

先看李志伟的例子,从调查结果中可以看出他个人并没有具备一些技术,并且个人也不是很勤奋。从政府方面来讲,我觉得政府可以安排一些农民工的就业培训,当然了,不只要培训他们的技术,还要培训他们的素质,只有令农民工的素质提高了,才能让他们更好地使用他们自己的技术,解决好农民工的就业问题。

再看吴凤梅的例子,她还年轻,才22岁,却已经在那家宾馆当了好几年的服务员,她个人比较勤奋,经常受知识分子的熏陶,已经解决了普通农民工素质比较低的问题。当然,她缺的还是技术,不过由于所处的环境较好,她也已经自学了一些技术,她说等时机成熟了她想找一个更有技术含量的活儿。从这方面看,她的问题还是就业问题。

张新善的问题就比较典型了。上面两个都可以说是外出远方务工人员的问题,他们不想从事农业劳动,也不具有从事农业劳动所需的技术,因而留给农村、农业的也只有像张新善那样的老农民了,但这也成为了他们外出工作的后顾之忧。因为像张新善那样的老农民,他们还能把多少的体力、多少的光阴奉献给农村、农业呢?社会在发展,工业化程度也在提高,然而农业中所包含的技术呢?在张新善看来,并没有多少。与十年前相比,耕地用的还是拖拉机,浇水用的还是大漫灌,杀虫靠的还是农药,草还是靠人来拔„„并且与十年前相比,农业用地在变少,污染在加重,水资源在减少,肥料价钱在增加„„总之种地越来越难了,越来越赚不着钱了。我跟他说起美国的高度机械化农业、以色列的节水农业、日本的旱地水稻时,他根本不敢相信农业能有如此高的技术。总之,我们对农业的投入太少了,以至于出现越来越多的农民工,也出现越来越多的问题。

有专家认为,“三农”问题不是“农业、农村、农民”,而是应该将顺序调换过来,即“农民、农村、农业”问题。农民在“三农”问题中是第一位的,农业问题只是派生的。当然,农民问题也是与时俱进的。如果说20世纪的农民问题是土地问题,那么从调查结果来看,21世纪的农民问题主要是就业问题

以中国的资源环境条件论,可以和西亚、北非这一带比,而不宜与北美、南美比,也不适合与欧洲、俄罗斯、南亚、东南亚这些地方比。因为中国的国土面积虽然有960多万平方公里,但是平原面积只有12%,适合现代化发展和人类居住的只有9.8%。我们只有全世界7%左右的耕地和4%左右的水。用这样的资源来追求工业化、城市化,不在三农之外下功夫,就不可能根本解决 “三农”问题。这次把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多渠道就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提法,应该在一号文件里有所体现)放在一个相对突出的位置,对解决农民问题是正确的选择。

按照国家统计公布的数据,现在农村劳动年龄人口是5个亿。在这个正式公布的劳动年龄人口基础之上,恐怕还得加个30%——因为还有半劳动力,这么算下来,农村的劳动力就有6个多亿。我们的农业按照现在的生产力条件大概需要

1.5亿的劳动力,也就是说,还有将近5个亿的剩余劳动力。这么多的剩余劳动力,怎能不出现问题呢?解决好农民工问题,关键还是农民工就业问题。

当然政府也在重视三农问题。去年年底召开的201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把改善农村民生作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内容,把扩大农村需求作为拉动内需的关键举措”。 一号文件则突出强调了下岗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要求加强对回乡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扶持。尽管今年一号文件还没有发布,但是影响之巨令各方关注。普遍认为,今年的一号文件主题就是去年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讨论过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这关注到了农民本身。从已经透露出的信

号来看,这次着力点将放在增加农民就业、提高农民收入上,以此拉动内需。

不过从李志伟反应的情况来看,农民工好像天生就姓农,在城市里打工了很长时间,他还是不算城里人,享受不到城市居民的各种待遇,本来打工收入就少,他还拿什么回去消费来拉动内需?在我看来,这其实折射出了长期困扰我国社保制度在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如何体现公平性的难题。从农村工作会议明确的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来看,把改善农村民生作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内容,把扩大农村需求作为拉动内需的关键举措,把建设现代农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这将是今年一号文件的主线。另外,近几年政府还对农民进行了种粮补贴,以此来提高农民收入。发达国家通常会给农业高补贴,比如日韩等国以及台湾地区的补贴占到农民收入的60%以上,而整个欧盟农业政策中很重要的一块是每年拿出近千亿补贴农业。因为如果不让农民得到至少相当于社会平均水平的收入,就没人愿意种地,农民工问题也就解决不了。

当然我们还得主张资本下乡,虽然无论政府还是资本,任何外部主体进入乡土社会,都会遭遇与高度分散的兼业化小农经济的交易费用过高的制度成本问题。但相信我们只要着力解决这种制度问题,就可以更好的解决农民工问题。

因而我相信,只有解决好农民问题,解决好三农问题,才能解决好农民工的后顾之忧,才能让他们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第20篇:农民工

中国农民工不高兴来源自:德广

不久前,广东的一场农民工与当地人的冲突,再次将农民工问题带入人们的视野。\"世界工厂\"是否需要调整劳工体制?

(德国之声中文网)长期以来,中国的农民工对薪酬、工作条件、子女缺乏平等教育机会感到不满。罢工、走上街头抗议的事件日益增加。上周,广东中山沙溪镇爆发农民工与当地人的冲突。

来自农村的移民提供了廉价的劳动力,推动了中国的经济腾飞。如今,广州1400万居民中超过一半是外来移民。在其它城市也是如此。

农民工子弟上学仍是难题

中国农民工的流动--据称是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移民,在大城市中遭遇严重的住房、医疗和教育障碍。

以上海为例,从2000年至2010年,农民工人口从900万增至2300万。如今上海750万20-35岁的年轻人中,近六成是外来移民。他们希望比父母生活地更安逸、更丰富。

根据儿童权利及企业社会责任中心对年轻纺织工人的一项调查,近半数受访者承认,工作的单调及缺乏前景令他们深感绝望。他们很少有机会学习新的技能,所从事的经常是重复性的体力劳动。

与父辈一样,年轻一代的农民工仍面临户口的问题。

由于没有城市户口,大多数农民工必须缴纳更多的费用。此外,工厂为降低成本,往往不愿意为农民工购买保险。

国际人权协会(ISHR)代表吴曼杨指出,户口问题,加上生活成本上升,工作条件恶劣,收入相对较低,社会整体的歧视,这些都导致社会冲突的爆发。

吴曼杨向德国之声表示:\"农民工骚乱是一个巨大问题,可能引发中国各地更大的不安。中国领导层正坐在火山口上。\"

吴指出,目前中国各种农民工示威以及与当地人的冲突仍是彼此孤立的。倘若他们之间相互联系,可能会成为一股强大的力量。在目前的\"警察国家\"之下,这样的情形不容易发生。但是,北京强硬派与温和派之间的裂隙不断增大,变革或将成为可能。

\"强硬派在农民工问题上仍将保持强硬,温和派却很不一样,他们更为务实,似乎更愿意为贫穷的农村地区提供基础设施等投资。\"

农民工工作计划
《农民工工作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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