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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计划(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9:33:33 来源:工作计划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食品监管工作计划

武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工作计划 2011年食品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加强人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借鉴经验,认真履行新职责,摸清我县餐饮企业服务现状,初步建立全县餐饮服务企业信誉档案,采取各种有效监管措施,强化市场监管,积极探索有利于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的新方法和新机制。

一、强化政策法规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采取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体培训,股室内部的培训与各成员自学的方式,加强餐饮服务也监管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学习,全面提高食品执法队伍素质。

二、建立健全食品执法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监督服务工作流程,规范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三、建立全县餐饮服务企业信誉档案。在日常监管的同时,摸清我县餐饮服务企业现状,初步建立全县餐饮服务企业信誉档案,为日后推行我县餐饮服务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四、开展餐饮服务业市场监管工作,积极探索有利于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的方法与机制。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集中力量整治小型餐饮业、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针对餐饮

业卫生条件、餐具消毒、原料采购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无证等违法经营行为。开展餐饮业卫生许可、原料采购、餐具消毒专项检查。

1、规范餐饮业和集体食堂餐饮服务许可,加强对餐饮服务许可的监督和管理。对发换证的餐饮服务企业做好资料建档,建档率达100%。

2、开展餐饮业原料采购检查。检查餐饮单位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业原料采购索证管理。加大对餐饮服务企业违法按键的查处力度,以提高餐饮服务企业的法律意识。制定元旦、春节、五

一、国庆、高考、中考、等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等期间的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和食品专项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对重点场所进行重点检查督导。

五、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积极编印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制宣传资料,认真组织好各类法制宣传日的法律法规宣传及咨询活动,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和食品安全观念,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推荐第2篇:县食品生产、销售监管工作计划

县食品生产、销售监管工作计划

县食品生产、销售监管工作计划

2018 年,全县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深入贯彻总书记、总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为核心,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推进食品生产监管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强化日常监管,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一)持续推进日常监督检查和分级分类监管。按照食品生产风险分级分类工作要求,对全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新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三个月内完成分级分类和录入工作,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要求,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实行动态监管,按照风险级别的不同开展相应频次的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100%。

(二)继续开展飞行检查。2018 年,按照飞行检查数量不低于获证企业总数10%的比例,以监督抽检、风险检测以及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企业、问题产品为重点配合市局开展飞行检查。 二、突出监管重点,开展专项整治

(三)加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监管。以省、市局开展专项治理为重点,突出量大面广,区域性强,地方特色突出和风险程度较高的食品生产企业,对问题易发、多发,监管有一定难度的食品生产企业加大频次监管力度。今年,我县重点整治产品为小麦粉,重点区域为游集镇,重点指标为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加强小麦粉、大桶水、肉制品、豆制品、食用植物油等区域性生产食品的整治活动,加强农村食品源头治理,严防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的管控,加强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检的力度。

(四)加强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继续开展小作坊摸底登记工作,建立监管档案,按照省局分类分级监管工作要求,配合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对小作坊运行现状实行动态管理,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鼓励小作坊改进生产条件和卫生环境要求,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按照市局安排,开展肉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专项治理。《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出台后,开展小作坊登记证发证工作。

三、开展风险监测,防控系统风险

(五)开展风险监测工作。配合省市局开展白酒、食用油的塑化剂检测及小麦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监测。

(六)重点监管规模企业。推动规模企业以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为重点构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机制,实现食品安全问题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责任可追究,努力降低规模企业的食品安全隐患。

(七)加强部门信息沟通。加强与农业、卫生计生、粮食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根据相关部门开展的风险监测结果,结合监管工作,摸清食品安全行业性、系统性风险,特别是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常见食品的安全风险,提高食品监管的靶向性。

(八) 继续推进食品生产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争取在全县所有正常生产的白酒、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实施追溯体系建设,逐步鼓励有条件的其他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追溯体系。

(九)开展责任约谈。对出现问题的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发现重要问题的企业负责人(质量受权人)以及辖区监管所进行集中约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监管责任意识。

四、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共治良好氛围

(十)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即将出台的《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的宣贯工作;继续开展基层监管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基层监管队伍的综合业务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

(十一)加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加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等食品生产监管信息,推动行业自律、企业诚信建设。 销售监管计划:

一、加强规范管理,完善监管制度体系

1、制定食品销售环节飞行检查制度及约谈制度。

二、推进智慧监管,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2、深化风险分级监管,完成食品销售首次分级评定年度目标任务,并根据分级情况实施分类检查。探索推进“风险分级监管+双随机模式,提升监管工作效能”。

3、推进智慧食药监管,依托省局数据中心,逐步建立全市食品销售追溯体系。

4、落实《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食品销售监督检查,提高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效能。

5、加强食用农产品销售监管,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6、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督促市场开办者全面履行法定义务,建立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日常检查、信息公示、检验检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源头管理水平。

三、突出问题导引,深化专项治理

7、继续开展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整治规范畜禽水产品市场销售行为,提高市场销售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8、巩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加强农村食品市场源头治理,针对农村食品无证经营突出问题,着力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

9、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经营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10、持续开展重点领域(大型商超、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周边食杂店等)、重点品种(婴幼儿配方乳粉等儿童食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高风险果蔬等)、重点时段(节日、时令食品、夏季冷藏冷冻食品等)监督检查。

11、做好保健食品销售者的摸底工作,适时下发实施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方案。

12、开展商场超市现制、现售专项检查。

四、实施民生工程,稳步推进规范化创建

13、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及基层所食品安全检测室快检工作,保证检测批次、检测数据准确及时上传。

14、开展食品安全规范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创建和验收工作;按照总局统一标准和要求,探索开展农村食品示范店、农村食品连锁经营和集中配送等新经营模式创建活动。

五、夯实监管基础,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15、落实“三查三单”制度要求,开展飞行检查和专项督查,保证食品销售监管重要部署、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16、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指导各基层所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工作。

17、组织开展食品销售监管人员培训,提升基层监管人员检查能力和服务水平。

推荐第3篇:食品生产监管试题

食品生产监管相关知识试卷

姓名: 科所:

一、是非题(共30题)

1、保质期是指预包装食品在常温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 ×)

2、当包装饮用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剂时,应在产品名称的邻近位臵标示“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

3、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可以同时使用中文和外文,两者不要求有对应关系,且外文不得大于汉字(商标除外)。( ×)

4、某企业生产的藕粉中添加了钙,则可在产品标签上标示“高钙藕粉”。(×)

5、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

6、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符合GB7718的规定即可。( ×)

7、食品加工助剂、食用香精香料、复合食品添加剂都属于食品添加剂范畴。(√)

8、食品加工助剂虽然是食品添加剂的一种,但不需要在配料表中标示。(√)

9、营养强化剂维生素D可以用在饼干中。( ×)

10、加工助剂虽然是食品添加剂的一种,但不需要在配料表中标示出。(√)

11、按生产需要添加的食品添加剂可添加于任何产品中(×)

12、双氧水做为加工助剂可用于食品生产加工过程。(√)

13、当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的预包装食品作为赠品时,可以不在外包装上标示赠品的营养信息。(√)

14、非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可部分标示食品标签内容,但必须标示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生产者地址,其他内容如未在标签上标注,则应在说明书或合同中注明。(×)

15、食品标签可以在使用规范汉字的同时,使用相对应的繁体字。(√)

16、食品经营者履行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

17、“产地”指食品的实际生产地址,是特定情况下对生产者地址的补充。如果生产者的地址就是产品的实际产地,或者生产者与承担法律责任者在同一地市级地域,则不强制要求标示“产地”项。(√)

18、进口预包装食品如仅有保质期和最佳食用日期,应根据保质期和最佳食用日期,以加贴、补印等方式如实标示生产日期。(√)

19、黄芪、当归可用作普通食品原料。(×)

20、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和(或)部分氢化油脂时,在营养成分表中还应标示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

21、供婴幼儿食用的普通食品的生产车间必须按照洁净厂房要求建设,车间(配料间、内包装间、成型或熟制车间等)空气净化要求至少应满足30万级的清洁度,并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空气洁净度检测报告。(√)

22、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灌装车间的空气清洁度应达到10000级且灌装局部空气清洁度应达到100级,或者灌装车间的空气清洁度整体应达到1000级。(√)

23、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安全性评估材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审查。(√)

24、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可以按照企业双方约定或合同要求标注或提供有关营养信息。(√)

24、某企业申请了速冻食品(速冻面米食品)(生制品)的生产许可证,则该企业可同时生产速冻其他食品(速冻果蔬制品)。(×)

25、因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26、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但是,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应当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7、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低风险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个体生产者。(√)

28、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25%的复合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不需要在食品标签上标示。(×)

29、腌制水产品(海蛰)不允许使用硫酸铝钾(钾明矾)、硫酸铝铵(铵明矾)。(×) 30、预包装食品委托生产时,标签上标明的产地应为实际生产地(√)。 二.单项选择题(共60题 )

1、如果产品中没有添加某种食品配料,仅添加了相关风味的香精香料,是否允许在标签上标示该种食品实物图案?(B) A、是 B、否

2、下列关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进行检测的说法错误的是(B) A、食品不得实施免检

B、可以向经营者无偿抽样检验的样品和收取检验费用 C、对食品的委托检验应当委托法定食品检验机构进行 D、当经营者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进行复检

3、(B)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A.食品安全风险方案 B.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C.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D.食品安全风险计划

4、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A) A.增加检查频次 B.减少检查频次 C.吊销许可证 D.吊销营业执照

5、下列哪种情况适用食品添加剂带入原则( B )

A、膨化食品中检出铝含量为20mg/kg,生产过程中未添加含铝添加剂,但其购买的膨化米粉含铝量为40kg/kg。

B、膨化食品中检出铝含量为10mg/kg,生产过程中未添加含铝添加剂,但其使用了某含铝调味料。

C、酱鸭产品中检出防腐剂苯甲酸含量为0.8g/kg,但其使用了苯甲酸含量为0.5g/kg的酱油。

6、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C)

A.可继续销售 B.可降价销售 C.不能销售 D.可作处理食品销售

7、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A) A.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B.出口国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C.美国食品安全标准 D.欧盟食品安全标准

8、对于确认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按规定主动召回的,有关监管部门应当(D)

A.当众销毁 B.要求召回 C.不再追究 D.责令召回

9、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D)

A.适宜人群 B.不适宜人群 C.功效成分 D.治疗功能

10、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A)

A.六个月 B.一年 C.两年 D.五年

11、下面关于食品安全的表述正确的是(B)

A.经过高温灭菌过程食品中不含有任何致病微生物

B.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C.原料天然食品中不含有任何人工合成物质 D.虽然过了保质期但外观、口感正常

12、.食品安全标准的性质是(C)

A.鼓励性标准 B.引导性标准 C.强制性标准 D.自愿性标准

13、下列食品中,哪些属禁止生产经营的(D)

A.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B.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C.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D.以上都是

14、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或原料时,除需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外,还应查验(A)

A.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B.健康证明 C.培训证明

15、以下有关食品添加剂的表述正确的是(C) A.天然食品添加剂比人工化学合成食品添加剂更安全 B.食品添加剂对身体有害应该一概禁止使用 C.三聚氰胺、苏丹红、“瘦肉精”都是食品非法添加物,根本不是食品添加剂

D.发达国家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我国就可以使用

16、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实施日期为( A )

A、2015年9月1日 B、2015年12月1日 C、2016年1月1日 D、2016年6月1日

17、以下关于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表述不正确的是(D) A.标签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 B.标签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C.标签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 D.标签应该突出表明功效

18、《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

行( D)制度。

A、备案 B、分类管理 C、注册登记 D、许可

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下列哪个属于强制性标准(D)

A、食用农产品质量标准 B、食品行业标准 C、食品质量国家标准 D、以上都不是

20、按照国标GB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蛋白质含量标示的“0”界限值为0.5g/100g。该食品标示时按每份进行标示,食品每份(20g)中含蛋白质0.4g,按照“0”界限值的规定,在产品营养成分表中蛋白质含量应标示为( A) A、0.4g B、0g

21、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食品加工企业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B ) 年。

A、2 B、3 C、4 D、5

22、某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食品过程中,使用了某种经电离辐射处理过的配料,但未在配料清单中标明。企业后来发现了该问题,决定召回已出厂的这种食品。召回后,企业可以 ( C )。

A、进行无害化处理 B、予以销毁

C、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继续销售,销售时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D、放在仓库里

23、根据质量安全风险等级,C级企业提交自查报告的频次及时间为(C

A、每年2次,分别于当年5月、11月提交之前半年的自查报告; B、每年2次,于当年5月、11月分别提交之前半年的自查报告; C、每年3次,于当年4月、8月、12月分别提交前四个月的自查报告; D、每年4次,于当年3月、6月、9月、12月分别提交该季度的自查报告。

24、食品标识应当直接标注在 ( C )销售单元的食品或者其包装上。 A、微型 B、中型 C、最小 D、最大

25、食品生产企业制定的企业标准必须 ( 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

A、宽于 B、严于 C、等同于

26、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认为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存在应当依法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行为,要立即暂扣其 ( B )。

A、卫生许可证 B、生产许可证 C、工商营业执照

27、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 ( C )组成。 A、英文字母XK和12位阿拉伯数字

B、英文字母QS和10位阿拉伯数字

C、英文字母QS和12位阿拉伯数字

D、英文字母QS和14位阿拉伯数字

28、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必须去医疗机构体检合格,并持有 ( A )。

A、健康证明 B、操作证 C、上岗证 D、资格证。

29、《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C )从事与食品有关的活动都必须遵守本法。

A、领域内 B、范围内 C、境内 D、各省 30、新《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的时间是(D)

A、2015年6月1日 B、2015年7月1日C、2015年9月1日D、2015年10月1日

31、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符合以下哪些要求( D ) A、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B、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C、在达到预期的效果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 D、以上全都对

32、下面哪类食品不全可以免除标示营养标签( B) A、干蘑菇、木耳、干水果 B、酱油、味精、食醋 C、啤酒、白酒、黄酒

D、胶基糖果、食用淀粉、食用糖

33、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上应当具有的项目包括 ( D ) A、使用范围 B、使用用量 C、“食品添加剂”字样

D、以上全都是

34、下列哪组物品都可用于食品( D ) A、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山茱萸 B、赤小豆、阿胶、鸡内金、石斛 C、黑胡椒、槐米、槐花、刺五加 D、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

35、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时应遵守哪些个人卫生要求( D ) A、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

B、有腹泻、化脓性性皮肤病不得上岗 C、不涂指甲油和佩戴戒指 D、全都是

36、销售单元包含若干标示了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的独立包装食品时,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哪项标注不正确( D )

A、是生产日期标示最早生产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标示

B、生产日期标示外包装形成销售单元的日期,保质期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标示

C、在外包装上分别标示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D、标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平均期限。

37、未开启的罐头及真空包装的袋装食品,如果外包装发生鼓胀现象,可能原因是?( B ) A、食品装得太多了

B、食品已变质,绝对不能吃 C、食品已发酵,但还可以吃 D、以上都不对

38、( B )是指为满足某些特殊人群的生理需要,或某些疾病患者的营养需要,按特殊配方而专门加工的食品。这类食品的成分或成分含量,应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有显著不同。 A、一般食品卫生许可证 B、特殊膳食用食品 C、保健品 D、药品

39、

40、某种食品添加剂属于《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允许使用的

食品添加剂,并且该添加剂的生产厂家也该种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证,那么这种食品添加剂可以在( C)中使用。 A、所有食品品种中使用

B、限定的食品品种中任意使用 C、限定的食品品种中按限量使用

D、所有食品品种中按标准规定的最低限量使用。

41、食品企业在生产下列哪种食品中不得添加任何食品添加剂。(D) A、大米 B、酱油 C、火腿 D、纯牛奶

42、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食品标识应当( B) A、按照买家要求标示

B、在食品名称附近标示“辐照食品” C、在配料表中标明 D、以上都可以

43、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加入量不超过( D )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 A、3% B、1% C、0.5% D、2%

44、食品经营场所与暴露的垃圾场、公用厕所、粪池等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应保持( C )米以上的距离。 A、10 B、5 C、25 D、30

45、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自事故发生之时起( A )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A、2小时 B、6小时 C、12小时 D、24小时

46、下列关于食品安全法对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的要求不正确的是(C

A、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

B、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C、只需要中文标签和说明书,其他的不需要

47、按照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规

定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提交的自查报告,按一定比例以现场核查方式抽查企业提交自查报告的真实性,按照文件要求,B级企业应抽查上年末风险等级企业数的( B )。 A、15% B、20% C、25% D、30%

48、食品标签标识国家标准主要有( D ) A、GB7718-2011 B、GB28050-2011 C、GB13432-2013 D、以上都是

49、

50、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以下做法中不正确的是(D)

A、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

B、立即停止生产

C、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D、在保质期内尽快销售完毕

51、白酒按生产工艺不同分为不同产品类型,以固态法白酒(不少于30%)为基础,添加液态法白酒或食用酒精(呈香呈味物质)勾兑而成的白酒为(C)

A、固态法白酒 B、液态法白酒 C、固液法白酒

52、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 )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年。(A) A、6 2 B、12 2 C、24 3

53、下列哪项不是预包装食品的包装标签必须标明的事项?( D ) A、成分或者配料表 B、保质期 C、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D、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54、以下关于食品召回说法错误的是:( C ) A、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

B、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C、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不得再次流入市场 D、食品经营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情况应当记入其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55、下面食品添加剂使用不正确的是( A ) A、胭脂红用于肉制品 B、明矾用于粉丝、粉条

C、迷迭香提取物用于固体复合调味料 D、磷酸用于配制酒

56、下面哪种物质是国家不允许作为食品添加剂( C)

A、碳酸钠 B、硫磺 C、过氧化苯甲酰 D、氢氧化钠

57、下面哪种物品属于新资源食品(C

A、大豆异黄酮 B、熏衣草 C、蛹虫草 D、都是 E、都不是

58、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已于2015年5月24日实施。由于食品添加剂名称修改带来的旧版标签标识问题, 在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其使用至( C )。 A、2015年12月30日 B、2016年01月01日 C、2016年06月30 D、2016年12月30日

59、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已于2015年5月24日实施,该标准对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要求可允许自( B )起实施。

A、2015年12月30日 B、2016年01月01日 C、2016年06月30 D、2016年12月30日

60、按新食品安全法,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B )

A、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B、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C、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D、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多项选择题(共10题

1、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 A、B、D )等内容。 A、食品名称、生产日期 B、保质期 C、产品标准

D、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标签、说明书应

当载明以下信息( A、B )。

A、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B、食品的原产地

C、生产者的联系方式

3、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A、B、C、D、E、F)

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 B、住所、生产地址发生变化的;C、生产场所迁址的 D、生产场所周围环境发生变化的 E、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发生变化的 F、生产设备、设施发生变化的

4、营养标签中的核心营养素包括( B、C、D、E ) A、能量 B、蛋白质 C、脂肪 D、碳水化合物 E、钠

5、下列哪些预包装食品可豁免标示营养标签(A、B、C、D) 生鲜食品 B、乙醇含量≧0.5%的饮料酒类

C、包装总表面积≦100cm2或最大表面面积≦20cm2的食品 D、每日食用量≦10g或10ml的预包装食品

6、按照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B、C、D )

A、酒精度大于等于10%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酱油可免除标示保质期。

B、当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最大表面面积小于≦10cm2时,食品标签可以只标示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

C、辐照食品应在食品名称附近标示“辐照食品” D、推荐标示过敏原信息。

7、按照GB26687-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的标签、说明书至少应当标明下列事项(A、B、C、D)

A、产品名称、商品名、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B、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C、各单一食品添加剂的通用名称、辅料的名称,进入市场销售和餐饮环节使用的复配食品添加剂还应标明各单一食品添加剂品种的含量 D、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

8、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A、B、D )

A、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危害 B、不应掩盖食品腐败本质

C、只要是食品添加剂可用于所有食品 D、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9、下列哪些食品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 A、B ) A、膨化食品 B、小麦粉 C、油条 D、月饼

10、关于不安全食品的处臵,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B、C、D) A、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腐败变质、病死畜禽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安全食品,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就地销毁。 B、对因标签、标识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可以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C、对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能够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D、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不安全食品处臵方式不能确定的,应当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意见进行处臵。

11、按照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A、B、C、D)

A、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B、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C、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的;

D、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

四、简答题(共3题

1、简述食品生产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基本前提条件。

2、按照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规定,应重点对哪些企业加强现场核查?

3、简述取证肉制品生产企业检查要点。

推荐第4篇:食品生产监管人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

2017年本人兢兢业业,始终紧绷食品安全这根弦,做好科长的参谋与助手,积极主动承担科室多项重点工作,较好的开展了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工作履职情况以及思想、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思想上严于律已,不断提高自身修养。

作为一名党员,首先树立正确的三观,工作中树立正确的工作观,真诚服务,用心工作是本人的工作宗旨。其次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十九大报告等,积极撰写心得体会,提升政治理论水平。

二、主要工作

(一)区级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计划的制定与落实。统筹国家、省、市各类监督抽检计划,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行业、强化科学监管”以及食品生产企业全覆盖,不留监管死角的工作原则,同时关注各类舆情,每个季度认真制定区级监督抽检计划。2017年共组织实施监督抽检()批次,风险监测()批次。

(二)各类监督抽检不合格和风险监测问题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后处理工作时效性高,专业性强,2017年积极和各市场监管所一起处理监督抽查不合格()批次,风险监测问题产品()批次,同时跟踪督查各所后处理情况以及企业整改情况和复查情况,做到后处理100%。对监督抽检不合格和风险监测问题产品生产企业进行跟踪,加强监督检查和食品安全质量后续复查,确保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牵头与各市场监管所做好科所联动兼业务指导工作。做为业务科室,通过科所联动的方式,实地现场检查企业,查找问题的同时有效提升基层监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2017检查食品生产企业()余家,责令整改()余家,立案查处()家,对问题企业整改情况跟踪督促,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组织实施双随机抽查工作。

根据省、市局工作布署,按照“一单两库”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区级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监督检查计划,2017年共组织双随机抽查()家次,开具责令警告文书()份,立案查处()起,罚款()万余元。通过“双随机”检查,有效排除了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在督促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五)监管与服务并举,热忱服务企业

监管与服务并举,热忱服务企业,通过QQ群解答企业各类咨询,受到企业的一致好评;配合各部门开展各项工作,特别是针对各类职业打假投诉,专业性较强,每次都做好足够的业务和法律法规准备,应对做好各类咨询的回复,对一些自身把握不准的问题,不遗余力的请示省、市相关部门以及我局法规科、协调科等相关科室,受到同事们的肯定。

新的一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努力工作,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为我局发展贡献一份绵薄之力。

推荐第5篇:市政府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总结

市政府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总结

20**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局属各单位共同努力下,在稳步推进企业改制工作的同时,抓好了党务、工会、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党务工作

1、年初,局党委召开了局属各单位支部书记会议,传达了区委、区政府经济工作、组织工作、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并与局属各单位签订了《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制定了组织工作和纪检工作方案。

2、今年,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关于深化“三民”活动实施“五心”工程的通知》和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安排,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活动方案,成立了实施“五心”工程领导小组和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从认真转变工作作风着手,采取形式多样的活动载体,抓“五心”工程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局属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组织了单位党员、干部学习讨论,通过黑板报、学习栏形式进行宣传,局党委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撰写了一篇调研文章。通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局党委针对大家提出的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具体整改意见,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取得实效。

3、抗雪灾工作。今年元月25日**遭受了50年不遇的冰雪之灾,局党委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①元月26日党委召开了紧急会议,布置了全局抗灾工作方案,党委要求局属各单位领导手机保持畅通,全力以赴深入到受灾的部门和受灾职工家庭,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②肉食水产宏源屠宰场,在雪灾造成全城停水、停电、厂棚受损严重的情况下,为保证市场肉食供应,克服困难,抢修场地,想办法购买一台20千瓦的发电机,并安排人员到国道、高速公路、郊区农村收购牲猪,雪灾期间每天平均屠宰牲猪达到100多头。

③解决了白鹿洞15户职工电线受损不能正常供电的困难。正月初二,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湘平同志听反映白鹿洞15户职工的电源进线在雪灾中全部受损不能供电,当天下午亲自带领人员到现场查看,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初三下午恢复了正常供电。

④雪灾期间派了四名工作人员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抢险应急小分队,疏通国道和铲雪工作,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都能听从安排,积极参加救灾行动,冰灾中,局机关工作人员捐款1800元,局属各单位捐衣服、棉被404件。

4、冰灾后帮助农村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我局帮助杉山岭村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局安排了2名干部长驻农村,帮助协调和解决问题,3月份,帮助协调市电业局、电信局、广电局共23次,捐款1.6万元,四月份帮助农村恢复了供电、电话、电视。并帮助协调解决了村里受灾竹木的砍伐手续和公路修复工作。

5、四川地震开展献爱心活动。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0级地震后,我局开展了为灾区捐款活动,全局第一批捐款33420元(交民政局)。第二批捐款4752元(交区总工会)。第三批特殊党费捐款10010元(交组织部)。11月6日第四批捐款2950元。共计捐款51132元。

二、改制工作

1、饮食公司在今年6月3日进行了职工安置工作,共安置职工148人,顺利地完成了企业改制,目前正在办理职工移交社区工作。

2、按照区政府的安排,今年元月7日工作组进驻湘南大酒店,帮助清产核资和企业改制工作。对湘南大酒店全体股东个人出资情况进行申报核实和大楼的资产审计工作。

3、做好了已改制企业档案移交和职工移交社区的工作,目前为止已完成改制单位7个,共安置职工1086人,已移交到社区的职工有776人。

4、抓国资清收工作。按照区政府对企业国资清收工作的安排,我们督促责任单位抓好了国资清收工作,并制定了清收计划,已收回欠款190万元进财政国资专户。next]

三、工会工作

1、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工作。元月份,全局开展了春节期间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节前,局党委组织召开了复转军人、离退休干部座谈会,党委成员分片到局属各单位走访慰问特困职工、劳模,看望住院人员,并为他们送去慰问金,充分体现了党的温暖。今年,全局慰问特困职工、复转军人、离退休人员、劳模共计950人次,共发放慰问金11.3万元,大米800斤。

2、抓好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今年主要抓了2个方面的工作:①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通过职代会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各基层工会组织了职工代表学习《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企业改制工作中,职工代表大会发挥了重要作用。②抓企业厂务公开工作,要求企业在重大决策问题、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等方面进行民主监督和公开,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今年局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各单位进行了两次检查,未发现企业有违纪、违规、违法的行为。

3、计划生育、女工工作。年初,局妇联与局属各单位签订了计划生育责任书,各单位都积极为育龄女职工购买了“妇女防癌保险”,并对育龄妇女进行了“三查一治”的检查,全年计生工作确保四个百分之百。

4、今年3月6日我局组织了系统女职工参加区总工会、区妇联开展的“庆三八,迎奥运”体育活动,荣获拨河三等奖。

5、抓好了“金秋助学”活动,全局申报职工子女考上二本以上的4名,品学兼优的高中生2名。申请区总工会助学补助7200元。

四、安全工作

元月份,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与各单位签订了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我局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坚持了每月一小查,每季一大查的检查制度。在“元旦”、“五一”、“十一”和奥运会期间对全局各单位门店进行了安全工作大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门店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进行整改,今年在安全生产方面,没有发生大小安全事故。

五、信访维稳工作

企业改制工作的全面铺开,给维稳工作增加了新的难度,为了确保企业稳定,我局成立了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信访维稳工作机制,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今年做好了湘南大酒店上访职工的思想工作,对职工提出的增加生活费标准和要求补发欠发的职工生活费,局党委责成单位领导从3月份起对职工挂帐部分每月增加100元,保证以后生活费按时发放。对调味食品厂35户拆迁住户合同纠纷进行了协调,责成开发商违约补偿,按每户1.16万元补偿金与住户达成了共识,通过稳妥调解矛盾,消除了隐患,确保了企业稳定。

六、党风廉政建设

局党委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七个严禁”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局党委坚持了每年召开二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全局各单位都制定了厂务公开制度,执行了限额报销话费制度,对公款吃喝玩乐采取了遏制措施,在企业改制工作中能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杜绝了暗箱操作、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总之,2010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企业改制和维稳工作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和困难,需要我们去解决。我们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指导,努力完成今后的工作。本中心质量体系建立运行六个月以来,按照质量手册中有关质量监督员的职责,王兴龙、何苗、张治中、张莹、肖红专、郭丽辉、杜鑫、冯文波、罗华君、房晟忠、高原等几位质量监督员对中心的重点项目进行了监督,现将质量监督方面的工作作如下小结并上报管理评审: 1.中心实验室监督情况

中心实验室质量监督员分别对砷、汞、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氮、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硒、可溶性磷酸盐、硫酸根、硫化物、氟化物、硝酸盐氮、总铜、氯化物等监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要求填写“监测工作监督情况记录表”,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仪器设备均经过检定,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样品准备符合规范要求,监测方法正确,监测记录基本规范,符合有关标准、方法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4月份何苗在总氮监督工作中发现,监测记录样品名称不全,立即向分析人员提出,分析人员及时改正,已发出不符合工作处理报告。

2.自动化监测室监督情况

自动化监测室质量监督员分别对试剂配制、风速、二氧化硫、pm

10、氨氮等监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要求填写“监测工作监督情况记录表”,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仪器设备均经过自校验,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样品准备符合规范要求,监测方法正确,监测记录基本规范,符合有关标准、方法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罗华君在高新技术开发区自动站监督工作中发现,异常风速数据未作处理,即令当事人现场对异常数据进行重新处理。5月份冯文波对试剂配置过程进行监督,发现监测记录改错处未盖改错章,即令当事人现场盖改错章,并提醒今后注意。6月份关上站监测报告未说明数据未报出的原因,即令当事人补充原因,并提醒今后注意。已发出不符合工作处理报告。

3.机动车污染监测室监督情况

机动车污染监测室质量监督员对机动车尾气监测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按照要求填写“监测工作监督情况记录表”,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仪器设备均经过检定,工作环境符合要求,监测方法正确,监测记录基本规范,符合有关标准、方法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在3月份监督工作中发现,九检站监测仪器和计算机连接的通讯线不能正常工作,即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计算机自动取样,改为人工取样,更换通讯线后,计算机数据采集恢复正常。6月份监督工作中发现,一检站监测仪器在使用时未及时填写仪器使用记录,监督现场即要求监测人员补填,并宣贯填写仪器使用记录的必要性,提醒今后不能再发生类似情况。已发出不符合工作处理报告。 4.现场监测室监督情况

现场监测室质量监督员分别对厂界噪声、废水采集、区域环境噪声、烟气监测等监测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要求填写“监测工作监督情况记录表”,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仪器设备均经过检定,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样品准备符合规范要求,监测方法正确,监测记录较完整,符合有关规范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5.办公室监督情况

办公室质量监督员主要对试验用水制备过程、制备质量和办公环境进行监督,并按照要求填写“监测工作监督情况记录表”,监督总体情况为:检测人员对检测工作程序比较熟悉,互相配合好,操作过程顺利,分析人员持证上岗,仪器设备经过检定,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样品准备符合规范要求,监测方法正确,监测记录较完整,符合有关规范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以上为质量监督员在质量体系运行以来,参与的监督活动和履行的职责。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省市内部审计协会的总体部署,继续深入贯彻“服务、管理、宣传、交流”工作方针,围绕为审计全面转型服务的总要求和“干在实处,争创一流”的工作目标,健全体制,创新机制,拓展服务,切实加大内审指导力度,进一步提高了内审人员素质,促进了内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推动全市内审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据不完全统计,xx年年全市内审机构共完成审计项目1352个,查出损失浪费金额1230万元,促进增收节支2970万元,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1起,建议给予行政处分4人。连续三年获得全省优秀内审项目奖,连续八年被评为市内部审计指导工作先进集体。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机制,加大内部审计考核力度

1.将内审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考核中。加强内部审计宣传,开展全市内部审计工作调研,积极荐言献策,内部审计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出台的《xx年年市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标准》、《xx年年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标准》(市委办xx年]23号)和《关于印发xx年年度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的通知》(市委办xx年]30号),首次把内部审计工作列入考核内容中。文件要求部门和乡镇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认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年终内部审计工作由审计局负责考核,在市委、市政府对乡镇、部门的百分制考核中,最高可以扣3分。以考核促发展,以考核促规范,以考核促提高,进一步提升了内审工作的地位,形成全市上下重视、支持内审工作的共识和氛围。9月17日《中国审计报》专门刊登了“市内部审计情况纳入年度责任考核”的报道文章,并编发编后语:“内部审计工作和国家审计工作一样,要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离不开党委政府的支持。这种支持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要有实实在在的措施。把内审工作开展得如何纳入到年度责任制考核中去,无疑是一项值得期待的措施。这样做可以让各部门、单位的领导时刻绷起一根弦,切实重视内部审计工作。我们有理由相信,市的内部审计工作将因此取得更大的发展,也希望其他地方能从中获得有益的启示。”

2.完善内审工作考核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为依据,以规范化建设为目标,结合本地实际,修订了内部审计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考核办法》采用百分制,分组织领导、活动开展、制度建设、自身建设四大块内容进行量化考核。同时还规定对特色性工作,如审计成果得到市级以上领导肯定并批示,有经审计提供线索后查处的经济案件,在审计过程中采用新方法、新技术并取得实际成效,获得市以上先进集体荣誉等可以加分。年终先由各单位根据本办法的记分标准进行自查打分,审计局在此基础上进行检查考核,内部审计考核结果作为市对该项工作考核和评比先进的依据,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3.加大内审指导员考核力度。完善内部审计联系点制度,内审指导员工作业绩与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规定“科室完成内部审计指导工作任务的记10分。按照内审联系点制度有关规定,每年深入联系点1-2次,报送内审信息不少于1篇。未完成任务的不记分。”做到目标、任务、责任到人,考核结果作为评比先进、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增强审计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促进内部审计指导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突出重点,加大内部审计指导力度

1.加强业务培训。一是召开全市内审工作会议,年初召开了表彰会,年底召开了总结交流会,表彰奖励了一批内审先进单位和内审先进工作者,还邀请校处长就如何贯彻内审准则、规范业务操作进行了实务培训。二是继续做好上岗证书、后续教育培训。下发《市审计局关于做好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考前辅导培训报名工作的预备通知》(审发xx年]7号),5月22--26日组织内审人员参加省内审协会在举办的内审岗位资格证书考前培训班,全市共21人参加培训。12月13日举办了后续教育培训班,工商大学财会学院副教授作风险管理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专题讲座,全市97位持证人员参加了培训。三是做好cia考试报名工作。印发《市审计局关于xx年年度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审发〔xx年〕25号)。并在《今日》和信息港发布cia考试报名消息,全市报名参加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证书考试11人。

2.注重理论调研。年初下发理论研究课题和信息任务,重点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乡镇内部审计”和民营企业内部审计等课题,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审计干部和内审人员撰写内审理论文章和审计信息,全市共撰写内审论文11篇,上报参加省、市优秀论文评比。撰写“计算机审计是加强乡镇财政内部审计的有效途径”获省优秀论文评比二等奖、杜立群撰写的“浅谈农村合作银行内部审计的现状、作用及其发展对策”获省优秀论文评比三等奖、3篇论文获优秀奖。在市内审论文评比中,2篇获一等奖,1篇获二等奖,2篇获三等奖,6篇获优秀奖。在审计网站开设内审窗口,创设学术交流平台。全市有10多篇内审信息文章被上级有关部门和刊物采用,其中审计署采用2篇、《内部审计》采用2篇。省厅科研所所长、主编,会长、校副处长等领导来调研指导内部审计工作。9月份组织相关人员到乡镇、部门调研内部审计工作,完成全市内部审计工作调研报告,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争取出台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意见。

推荐第6篇: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思路[1].

2010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思路

2010年质监系统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任务就是进一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逐步调整职能,理顺关系,保证质监职能的切实履行;进一步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整顿的各项任务,提高全市食品监管能力的有效性;进一步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队伍的抗风险能力。

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法》,把好食品市场准入关

把好生产许可,严格市场准入,是保证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的核心环节。《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作了较大的调整,国家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已经送审,近期将会发布。

1、从严把关,抓好源头。由于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把关由原来的卫生部门和质监部门二家把关改为由质监部门一家把关,所以质监部门在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中更要严格把关。在新的管理办法没有颁布前按现有的规定实行,在新的管理办法颁布并实施后按新办法执行。新的办法对规定条件、许可程序、检验机构和审查员管理等方面作了较大调整,特别是融入了原卫生许可方面的诸多规定,要求相关的每个部门都要确立从严把关的指导思想,从申请、受理、文件审核、现场审核都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2、整合力量,加强沟通。要进一步整合市、县(区)、技术机构(审查中心)及审查员的力量。县(区)质监局是食品生产

许可的第一道关,必须把好;要进一步发挥食品审查中心的作用,设立专职机构和人员,承担更多的审查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审查组长和审查员的管理,逐步建立一个职、权、利相配套的审查员管理制度,和各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相互配合,使全市生产许可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3、加强对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监督。虽然省人大对小作坊的监管没有确定原则,但对于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监管仍是质监部门责无旁贷职责。一是要对目前已经掌握和实施监管的小作坊继续进行监管,按原计划做好日常巡查和产品质量抽查工作。二是加强与政府的沟通,与横向的协调。按照农副产品初级加工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小作坊和餐饮服务小作坊的不同情况,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保证小作坊的食品安全。

二、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依法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

1、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在进一步巩固“四查四建四落实”的成果,继续以高风险和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食品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要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相结合,与开展国家局、省局布置的专项检查相结合,与日常巡查相结合,与形成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相结合,使监管保障能力建立得到切实加强。

2、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要按照国家局《关于依法规范食品加工企业的指导意见》的精神,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根据对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17条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立重点,完善机制,强化基层,部门联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

三、建立食品监管快速反应机制,提高抗风险的能力

1、要完善信息的传送机制。要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企业和监管部门都应在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及与本企业、本地区、本部门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和评估方面的信息及时通报,以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要完善食品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要建立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完善专家库建设,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做到食品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提高控制风险和消除危害的能力。

3、要完善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和来信来访处理机制。要进一步制定、完善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制度,明确归口部门,做到受理登记、组织调查、情况反馈三落实,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的识知能力。

四、从严执法,打击各种食品生产的违法行为

1、加强执法。要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恶查食品违法行为。以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为重点,对其进货台

账、生产过程记录、产品检验等不符合食品安全保障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如实向社会公布并吊销其生产许可证。要从严打击无证生产、制假售假、滥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企业要列入“黑名单”从严监管。

2、建立内部协作机制。一是沟通机制。食品、标准、监督、稽查及技术机构要有一个联合执法的例会制度,定期交流情况,分析原因,商定方案;二是配合机制。重点解决食品监管部门在信息、执法文书等方面的衔接问题; 三是通报机制。各部门之间的情况要相互通报,以保证形成合力,提高执法能力。

推荐第7篇:食品生产企业动态监管系统

软件产品方案

食品生产企业动态监管系统

开发背景

针对国内质监行政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建设的特点,我们设计开发了这套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动态监管系统。系统功能模块包括:企业信息库、许可证办理、审查员管理、检验检测机构管理、标准管理、监督抽查及后处理、企业年度报告管理、工作月报数据管理、巡查/回访、预警系统、地理信息系统、PDA巡查模块、短信互动信息平台、执法检查管理、监管人员管理等模块;平台包括:检验检测机构工作平台、审查员工作平台和企业业务办理情况查询平台;辅助功能有通知公告、下载中心、用户设置、系统设置、权限设置等模块。

产品特点 数据溯源

本模块分为企业信息审核、奥运相关企业列表、驻厂情况监管情况、销往奥运企业汇总、奥运数据专项监管统计系统;这些数据都无需重复收集和录入,利用动态系统的灵活的数据库结构可以怎么生成相关数据。一旦出现某一匹次的产品出现的问题,则可以通过系统进行溯源性跟踪到企业生产源头,以及对其监管的信息、检测信息、发证情况、巡查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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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预警

自三聚氰胺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二天,本动态监管系统就生成了河南省乳制品食品安全预警信号,并列出了相关企业名单。虽然,河南省没有生产婴幼儿乳粉的生产厂家,但是系统及时快速的列出了所有生产原料含有这22家不合格生产厂家的名单。比如,某饼干生产厂家的生产原料中使用了这些厂家的乳粉,既可以被系统检测到,并列为预警结果的问题处理对象。在查看时,不仅企业的基本信息、产品信息、办理生产许可证时的材料信息、检测报告信息、巡查回访信息、日常监管信息等、年度报告信息均可以快速的查询到。本系统自设计初期开始就是本着\"所有基础数据都合理地结构化存储,所有报表和预警结果都源于最基础的数据\"的原则设计的。本系统就是从最基础的数据(如许可证申请材料、年度报告、巡查信息)提取,这些信息实时、准确,经过分析后产生的结果详细、清楚、即时。这都是纸制材料管理和其它系统达不到的。如果在发生类似突发事件,本系统也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提高效率

本系统在行政审批地流程管理方面,有效地进行了实效控制,系统自地市局收到材料时,省局负责材料审查的工作人员就可以看到材料的信息,然后通过系统的消息传送机制,地市局的人员即可以得到提醒,不用等材料汇总上报到省局既可以把问题避免。同时,在整个业务办理的流程中还详细记录的每一步的时间,并进行了统计。通过系统,市局科长、省局处

2 / 11 长,就可以知道某一段时间内,办理业务的主要时间花到了那一步,原因又是什么,这样就可以更好的提高行政审批工作的工作效率。

决策支持

在现场核查时,每个审查员都要填写《现场核查记录表》,在这记录表也在系统内被当作是有效的基础数据被合理的结构化存储到数据库中,系统可以方便的统计出,在某一个时间段内,现场核查时问题出现的最多的是什么项目,在没有通过核查的企业中,不便存在的问题是什么,以便更好、更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服务,提高企业的生产水平。

移动监管

在进行巡查工作时,工作人员可以使用PPC(智能手机)进行移动监管,通过手机拍摄关键位置图片,可以实时传入动态监管系统,并且记录拍摄时间、巡查人员。在下次巡查时,通过手机可调出上次巡查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巡查,也可以调出上次巡查的照片和这次的巡查进行对比,从而更有针对性、实时性的进行巡查回访工作。同时也可以利用手机连接动态监管系统得数据库,获取动态监管系统中关于某企业的全部关联信息。

3 / 11 GIS系统

建立地理信息系统得最大难题有两个,一是建立基础的地图信息库,二就是标注。地图的基础信息库的详细程度和建设难度又称正比,同时随着各个地市的规划建设工作,基础数据的更新又更加困难。本系统就是利用Google的网上地图系统,Google已经为我们提供完善的基础信息库,并且有足够的实力进行实时的更新。我们只需要利用它的二次开发接口,开发出相应的应用就可以了。要标注全省包括小作坊在内的食品生产单位共40000多条,这是一个相当大的工作,而我们的系统在标注时是采用分区域标注,智能定位的方法进行的。就是每个县区局的工作人员标注他管辖分为内的企业,这样分到各个县区局就是不到20家,同时,在标注是,系统利用系统内的企业信息库信息,读取相应得区域,大大地方便了标注工作,标注时,只需要在县区分为内找到一个街道,进行点击就行了,系统会自动把相应得企业信息、产品信息进行关联。

动态监管

要建立这样一个完善的系统,信息的更新也是一个重要的工作,但是本系统内的这些工作全部都是自动完成的,真正做到了\"动态监管系统\"。比如说企业信息库的信息,一个企业的变更没,产品的变更等等,这些信息都可以通过许可证办理、年度自查报告、巡查等自动更新,也就是说,企业在申请变更,办理许可证的时候信息或自动进入系统,在发证完毕后

4 / 11 信息会自动与信息库关联进行更新,无须人工干预,这样保证的信息的实时性和准确性。比如,在人员管理方面,所有的工作全部在系统内管理,每个人的工作全部都有记录,在工作是如果有错误,被打回重做系统也会记录,这样每个人的工作信息、考核信息、工作效率情况也全部都可以方便的统计。

质监综合业务平台

一、质监业务综合监管系统

㈠、软件定位:该系统基于互联网虚拟专网的省市县三级通用的企业监管平台,是以辖区内每一应该监管到位的企业为基本单元,将所有监管信息数据集合。可针对不同地市采用不同的监管模式均能方便安全地录入所需数据,通过软件科学合理地分析与统计功能,实现质监工作实时动态的全方位监管,为领导政务决策、监督指导和一线监管人员科学人性化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㈡、用户群:省市县三级公务员、一线监管人员和各二级单位班子成员,以及企业用户。软件使用更侧重于各级业务行政管理人员和一线(企业或区域)监管人员。

㈢、主要技术要求:

1、管辖区域、组织构架、用户权限能灵活设置,确保数据安全,数据质量能追究到人。

2、不相连的关键字智能模糊搜索与精确搜索。

3、谷歌地图定位技术。

4、与各类专业数据库安全有机连接。㈣、首页与功能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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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综合监管系统首页

1、首页:《个人待办事务》、《内部通信》、《监管信息逾期预警通知》、《本地质监新闻》(与《行政管理系统》软件相连)

2、系统与用户管理

①超级系统管理员:行政区域设置(省市县三级)、菜单管理; ②系统管理员:本层级的组织构架设置、用户角色和权限分配与管理; ③用户:个人信息与密码修改。

图2 用户管理

3、数据录入与修改

企业(区域)监管员:①与各类专业数据相连,提取结论数据比对录入和修改反馈;②企业其它监管数据的人工录入。

行政管理人员(业务股、科、处):辖区内企业监管信息相关数据的录入与修改。 分类录入:(设立审核功能,必录项不全者无法进入最终数据库)

①企业基本情况:记录含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基本管理信息、行业分类、监管分类和针对的单位认证认可信息,与省组织机构代码库相连比对,内部短信反馈修改后的实时信息;

②产品、标准与认证认可(仅针对具体产品的认证认可)(﹢):记录产品名牌、QS标志、食品添加剂和执行标准及标准备案等信息,与行政许可管理数据库相连,执行标准文本上传、商品代码等

③质量管理:记录质量控制、管理方法和生产设备与检测能力信息,与行政许可管理数据库相连

④计量(使用)管理(﹢):记录单位计量监管方面的信息和计量器具使用检测结论数据信息,与计量器具强检数据库和行政许可管理数据库相连

⑤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记录单位特种设备监管方面的信息和特种设备使用检验结论数据信息,与特种设备检验管理数据库和行政许可管理数据库相连

6 / 11 ⑥日常巡查(监督检查)与质量承诺:记录日常巡查和各层级的监督检查信息(含行政执法信息),与行政执法管理系统相连

⑦企业地理定位与厂区关键监管部位景象记录,可逐步实现关键生产部位及危险源影像的实时监控(重点是食品与特种设备安全单位)

图3 综合统计

4、企业分类统计

①质监业务与区域监管分类统计:许可证管理的工业企业、食品企业、纤检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强检计量器具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等;

②所属行业与区域分类统计 ③自选性组合分类统计

5、监管信息逾期预警与统计 ①行政许可类

②日常管理类(如标准备案、年度检验等) ③认证认可类

6、搜索引擎:能实现排除法与关键词法相结合搜索

7、数据交换引擎:能将本系统数据库数据转换成XML数据文件,实现监管数据的上传与导入,做到各类报表按需定制、自动生成、随要随报(如大、中、小型企业质量档案的实时数据生成与上传)

8、其它辅助功能模块:

①设置废置库、回收站,仅限于各级系统管理员使用,确保数据安全; ②系统保留最后一次修改操作信息,以保障数据质量可追溯到人; ③能与《行政管理系统》软件无逢对接(无需重新登录),内部邮箱共用; ④各类业务逾期预警信息自动生成发送,内部邮件短信通知与手机短信相连; ⑤巡查计划管理。 其它要求:

1、行政办公管理系统用户能无缝进入业务综合监管系统及返回,但逆向操作则需按权

7 / 11 限确定;

2、邮箱应用系统是开放结构,能被其它各系统所通用。

二、行政办公管理系统

㈠、软件定位:基于互联网虚拟专网的省市县三级通用的办公辅助平台,允许不同的地区、单位与部门之间有不同的多套逻辑独立的办公应用程序,提供流程化的办公业务协作环境和完备的内容管理机制,并配套丰富的日常办公应用功能,为实现现代化、无纸化的办公条件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㈡、用户群:省市县三级公务员和各层级二级单位班子成员,软件使用更侧重于各级行政管理人员。

㈢、主要技术要求:

1、管辖区域、组织构架、用户权限能灵活设置,特别是上下层级系统管理员之间的权限设定。

2、可视化流程管理设计,实现各类不同的复杂管理模式的轻松定制。

3、不相连关键字的智能模糊搜索。

4、与其它应用管理系统安全有机连接。㈣、首页与功能模块:

1、首页可实现个性化定制。主要栏目有:《质监综合要闻》、《本地(县、市级)质监新闻》、《个人待办工作》、《专题栏目》(经验交流)等。

2、系统与用户管理:设置省、市、县三级机构与用户管理,每一层级、区域的系统管理员可独立地设定组织机构框架及工作流程,全系统管理人员的分类统计。

3、工作流引擎:实现发文(文件的起草、会签、发布、处理)、收文、传真电报、会议纪要、工作联络单、机关请示等工作流程实现可视化的灵活方便定制,同时可以实现工作流程点到点的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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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行证许可

4、档案(文档)管理:实现档案、文件分类查询、借阅等管理,对以前的文件可以录入存档。

5、会议安排与工作计划安排:实现时间、地点、相关人员、内容与原文落实到人与企业等

6、个人办公(我的办公):实现登录用户个人的计划安排、待办公文、已办事项、监管业务逾期预警的自动提醒、个人常用文件柜、内部邮箱等辅助工具。

图5 个人办公管理

7、网上互动监督管理平台:分层级分别与质监门户网站、《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和《行政执法管理系统》相连,对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投诉的处理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有处理时效要求的采用不同颜色警示提醒。

8、搜索引擎:能实现排除法与关键词法相结合搜索。

9、其它辅助功能模块:

①工作计划安排,例如会议日程安排、对监管对象的入厂检测检验任务的申报与审核(同一企业重复进厂的最低时限设定与任务提醒等);任务提醒到人(分层级按权限设定)

②标准库;(地方标准与企业执行标准) ③质量兴省(市、县)活动专栏; ④地方产品质量红黑榜;

⑤农业标准示范区及地理产品标志; ⑥各层级二级单位概况; ⑦工作提醒短信与手机短信相连。

三、行政许可管理系统

㈠、软件定位:这是一款专为行政许可管理人员打造的工作软件,各级行政许可管理人员能在互联网及虚拟专网上实现网上申报、核查、审批、备案、查询等工作,做到无纸化办公。

㈡、用户群:各级行政许可管理审批人员(含行政服务中心人员)、检测检验机构(社会团体)相关审核人员和广大企业申报用户。

9 / 11 ㈢、主要技术要求:

1、可视化流程管理设计,实现各层级各类不同的行政许可审批模式的轻松定制。

2、不相连关键字的智能模糊搜索。

㈣、主要功能模块:

图6 行政许可管理

1、外网申报平台:申请企业通过互联网各级质监网站窗口申报,方式有两种,一是直接在网上人工表格填写申报;二是下载专用电子表格(Excel)填写后导入。

2、行政许可受理控制:对网上申报的各类材料的真伪进行甄别,确定受理后按申报类别分配任务。

3、工作流引擎:实现不同地区、不同项目审批流程的可视化定制,同时可以实现工作流程点到点的定制。

4、委托评审员入口:委托机构的相关人员进行网络评审的操作窗口。

5、其它辅助功能:

图7 业务受理审查

四、行政执法管理系统

㈠、软件定位:这是一款专为行政执法人员及监督管理人员打造的工作软件,各级行政执法管理人员能在互联网及虚拟专网上实现网上立案申报、立案、审案、备案、查询等工作,做到无纸化办公。

10 / 11 ㈡、用户群:各级行政执法及监督管理人员和社会大众。 ㈢、主要技术要求:

1、可视化流程管理设计,实现各层级不同的行政执法管理模式的轻松定制。

2、不相连关键字的智能模糊搜索。

㈣、主要功能模块:

图8 综合业务管理

1、外网12365质量投诉平台:社会公众通过互联网各级质监网站投诉窗口进行质量投诉,按被投诉的对象分两种情况投诉,一是本辖区内企业的质量投诉;二是外地企业与产品的质量投诉

2、行政执法立案受理控制:一是对网上各类投诉材料的真伪进行甄别,确定受理后分配任务;二是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立案处理。

3、工作流引擎:实现不同地区、不同类型案卷审理流程的可视化定制,同时可以实现工作流程点到点的定制。

4、其它辅助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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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食品监管

干洲工商分局食品监管问题研究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构建的工作大局。但是,在当前,食品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凸显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监管体系中存在弊端。就我工商分局而言,尽管食品生产企业较少,也未出现过食品安全事故,但通过调研和日常巡查,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食品经营状况

目前,干洲管辖的区域内有两个镇和两个场,分别是干洲镇、澡下镇、农牧渔种场、干垦分场。其中干洲镇面积为172.5平方公里,人口有33824人,有19个行政村,食品经营户76户;澡下镇面积150.8平方公里,有9个行政村,人口有12000人,食品经营户19户;农牧渔种场有四个分场,总面积20平方公里,有4个行政村,人口有1523人,食品经营户7户;干垦分场面积25平方公里,有4个行政村,人口2200人,食品经营户9户。其中农村及边远地区食品经营户49户,前店后厂经营户9户。

二:目前食品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及边远地区消费者对法律的认识程度普遍较低,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防范意识很弱。在购买食品时,缺乏查看所购食品的生产日期、合格证的意识。一些食品经营业主法律意识淡薄,素质偏低。虽然工商部门不断颁布各种法律法规,但得不到彻底执行。不少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既使签定了承诺书,在利润的驱动下,依然说一套做一套,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二)食品安全在工商、质监、卫生等多部门的监管之下,且食品经营主体点多面广,难以有效的实施监管。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出现了前店后厂的食品生产经营户,这部分食品经营户规模

小、投资少,经营场所和生活区没有明确区分。尤其小作坊生产的产品,占有一定市场,因为小作坊规模小、设备简陋,成本较低,所以价格低廉,而且主要集中在居民区。大多数小作坊在日常监管和巡查时,赶紧搞卫生,记台帐,偶尔抽查时就会发现,卫生条件不好、台帐记不全、要求的索证索票等都不完善等现象。针对小作坊而言,明确是属质监部门监管,但工商也分管一部分,职责不明确,像这类个体工商户由于申请不到《卫生许可证》而导致营业执照过期无效的现象很多,针对前店后厂的现象我分局都已做好市场巡查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从长远的角度来说,不利于食品安全监管。

(三)基层监管部门的检测设备相对落后,效率比较低下,很难随机实施检测。在日常监管中,监管人员仅凭肉眼对外观和标识进行检查。检测人员都不是专业人员,对化验知识一知半解,只按操作方法机械操作,出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这些都给检测水平的提高带来很大困难,对产品质量提高造成无形隐患。

三:加强食品监管的对策

一是要大力宣传好的典型,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工作氛围。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实履行好职能范围内责任。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二是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各经营网点签定质量承诺书,教育各经营网点诚实守信经营,强化责任意识,把好食品质量关。三是指导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台帐,做到采购源头可查,销售流向可查。从源头上确保食品的安全可靠。四是小作坊、食品摊贩具有点多、线长、面广,而且具有季节性、流动性等特点,单凭工商部门监管很难面面俱到,仅靠法律、行政等手段监管也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重要的是小作坊、食品摊贩业主的自律意识与觉悟,注重小作坊、食品摊贩的质量引导和培训。

四:建立食品台帐制度。对辖区内的所有食品经营户,我分局都分发了相关台帐,以明确食品来源及流向,对购销货食品进行分项、分类登记台帐,及时发现和处理进销中出现的食品质量问题。五是做好农村及边远地区食品经营户的日常巡查工作,鉴于分局人员和执法车辆的实际情况建议一季度巡查一次。

干洲工商分局

二0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推荐第9篇:自治区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2018年自治区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一、完善和规范食品生产许可

(一)按照自治区“放、管、服”和“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指导地州市进一步完善许可制度、优化许可流程、严格许可审批、提升许可有效性。加强行政许可与日常监管的衔接。

(二)加强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队伍建设,充实许可审查力量队伍,优化配置许可审查资源,提升许可审查水平。

(三)强化对地州市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督导检查。组织开展获证企业许可工作质量监督检查,确保许可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

二、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体系

(四)继续推行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工作。2018年,食品生产企业100%实行风险分级管理,强化食品生产风险防控管理能力。

(五)做实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地州市严格落实全覆盖基础上的“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和日常监督检查责任。按照风险分级确定的频次,科学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全面完成全年日常监督检查任务。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示范企业试点工作。

(六)完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逐步构建以风险分级为基础、以企业自查为前提、以日常检查为主体、以飞行检查和体系检查为重点的监督检查体系。开展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规范体系检查试点工作,规范企业生产和管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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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突出监管重点,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七)加强重点食品和行为监管。一是聚焦共性问题。结合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年度监督抽检等情况,综合分析研判重点食品类别,列出重点食品和共性问题清单,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整治。二是聚焦记录问题。以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对象,以全过程记录检查为核心内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出了问题能找到原因。三是聚焦重点行为。对掺假、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及使用回收食品生产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着力整治食品标识标签,严厉打击食品非法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有关违法及欺诈行为。

(八)加强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一是督促各地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摸清小作坊的基本情况,建立监管台账。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的“黑作坊”、“黑窝点”。三是鼓励小作坊积极改进生产条件,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推动具备条件的小作坊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四是积极做好自治区小作坊监管条例配套实施细则的编制工作。

(九)加强对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和特殊食品的监管。一是继续推进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各地组织大型企业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工作,强化大型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二是继续推进大型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良好生产规范》等组织生产,继续推进重点食品企业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良好生产— 2 —

规范(GM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建设,提升企业食品安全防控及管理能力,发挥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引领作用。三是强化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监管力度。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开展依照注册配方生产和标签标识专项检查。四是强化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继续组织开展对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

(十)继续推进食品生产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围绕小麦粉、大米、婴幼儿配方食品、白酒、食品添加剂、食用植物油等重点食品,加强指导和督查力度,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督促和指导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安全问题顺向可查、逆向可追、责任可究。

四、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监督抽检

(十一)一是根据重点整治的产品、区域和2017年监督抽检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重点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检工作。二是加强对2017年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跟踪抽检力度,强化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及法人的责任追究。三是做好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检结果、公开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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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10篇:食品生产流通监管总结解析

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2015年,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管工作在市局党组和上级主管科室的正确领导下,严把“六关”, 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相结合,多措并举,切实推进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做法

1、严把监管队伍思想关。2014年底至2015年初,是食品监管机构改革关键之时,xx县率先启动并实现工商、食药监、质监“三局合一”,各种流言较多,食品监管队伍在上出现一些思想浮动、工作松动、责任意识下降的迹象。县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在各种会议上多次强调目前食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在机构改革未到位之前,全系统上下必须全力以赴,严防死守,站好最后一班岗,确保辖区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今年初,结合“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全系统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开展整治“四风”、坚定责任意识活动,通过学习教育、查摆问题、及时整改等阶段在思想上、作风上狠刹了队伍中责任意识上的放松风,执法检查中的马虎风,工作当中的拖沓风、观望风、摇摆风。今年五月,机构改革基本尘埃落定,全系统食品流通监管各项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执行都基本到位,体现了监管队伍思想作风上稳定、可靠。

2、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为做好改革过渡期间食品流通许可工作,要求全县系统从严把握许可条件,严禁放宽、降低许可标准,认真实施现场核查,现场核查不走过场;严禁过渡期间突击发证、“搭车”上路,确保审查、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质量。严格市场准入,做好食品生产企业QS证书年审工作。严格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要求,指导xx食品、xx食品、xx镇挂面食品加工厂等7家企业做好QS换证工作。8家食品生产企业提交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自查报告,通过了QS证书年审。5月,制定了《食品行政许可规范》,组织各所所长、许可人员、核查人员进行了行政许可培训。截止目前,我局共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6814户,其中食品批发344户、食品零售3487户、批发兼零售2283户,乳制品经营户908户。同时,从今年1月开始,全系统陆续开展了乳制品经营主体、批发户、总代理等以及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清查整治工作,认真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加强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管理,不断完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实施问题商品退市等制度,规范食品市场主体资格。今年五月,县局注册股、餐饮股、生产流通股等股室展开讨论、征求意见,完成关于食品经营许可下放相关问题的调研,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行政审批下放到基层所,以体现机构改革后统一监管的整体要求,也有利于便捷、高效的工作原则,方便人民群众就近、便利、快捷的办证需求,实施统

一、高效的服务。

3、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关。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管。通过监督检查,产品查验、教育培训等方式,加大对全县123家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和指导力度,以查促改,进一步增强其主体责任意识,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在检查中强调食品生产企业要建立生产经营全过程记录制度,持续保持食品许可和卫生条件,整体提升食品生产水平。食品经营者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为培育食品经营者树立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今年,一是从食品经营从业人员业前培训入手,帮助、指导、监督食品经营者开业前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培训制度,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登记制度,定期清理库存、不合格产品退市制度和入市食品质量承诺制度等相关食品安全自律制度;二是加强对食品经营者各项自律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经营者把质量管理贯穿内部经营各个环节,提高其自律意识与执行能力;三是各大超市、批发户严格执行食品质量自查制度,超市、批发户自行对经营的食品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对问题食品自行下架处理,严守上市食品质量第一关,执法人员日常监管再查,建立食品安全的双保险制度。

4、强化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按照政府《2015年食品定期监督检验计划目录》,2015年食品定期抽检任务下达计划为838个批次样品,覆盖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批发市场、超市商场、食品店、食杂店等。截止2015年12月5日共抽查食品550个批次,其中:市级定检371个批次,白酒专项抽查46个批次,食品流通抽样133个批次。已出检验报告363份,不合格60个批次,合格率为83.5%。

5、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教育培训。按照市场安全大约谈工作机制,为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自律、诚信、守法意识,切实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召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约谈暨培训会,对该县150家食品生产经营重点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约谈会上,深刻分析了该县当前食品安全形势,并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正视问题、高度警醒。要求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深刻把握当前食品安全新常态,对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保持高度警醒,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红线”,切实做到诚信守法经营;二是落实责任,严格整改。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有效执行食品安全制度,建立安全隐患台帐,落实专门责任人,逐一整改消号;三是严管重罚,绝不手软。通报了我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问题,组织学习了《xx省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国家商标广告法律法规、食品检验知识培训,讲解食品生产许可证下放到市级后的申报要求,并与参会企业负责人签订了《2015年度食品安全责任书》。宣传贯彻新的食品安全法,印制《食品安全法》单行本3万册,分发到各部门、经营单位。

6、严把食品违法行为整治关。

一是在生产环节开展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市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我局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把整治与规范、监督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从2015年2月3日至4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白酒质量专项整治。一是摸清我县白酒生产质量基本情况。目前,我县没有一家白酒生产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但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在我县广大的农村市场,各乡镇采取传统工艺采用固态发酵酿造白酒,就地散装销售的小作坊还大量存在。据统计,我县有白酒酿造小作坊132家,从近几年白酒定期监督检验的情况来看,2012年合格率为89.2%,2013年合格率为78.9%,2014年合格率74%,我县散装白酒的总体质量不稳定且呈下降趋势。二是全面动员,突出整治重点,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结合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全县白酒小作坊和散白酒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我局分八个组,对全县白酒生产小作坊和散白酒经营户进行排查,摸清辖区内白酒生产小作坊的数量及生产情况等信息,建立完善管理档案,填写了《散装白酒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表》,做到心中有数。三是强化依法查处和监督管理。在专项整治中,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64人次,检查委托备案生产企业1家,小作坊、小经营户191家,专项整治中发现问题企业1家,小作坊、小经营户25家,发放整改文书26份。共组织抽样16批次,抽样不合格2个批次,没有发现白酒中甲醇、氰化物等重要安全指标不合格的,排查中未发现用工业酒精或甲醇制售散装白酒等违法行为。共立案处理9起,处罚款3000.00元。通过专项整治,摸清了我县白酒生产经营的现状,督促白酒小作坊切实承担起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全面规范白酒生产经营行为,提高了我县白酒生产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为老百姓的身体健康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从元旦春节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开始,陆续开展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百日专项行动、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品专项整治行动、冷冻肉类及其制品清理行动、五一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等。在整治的同时,大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提升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3月15日,开展了“3.15”宣传活动,宣传食品安全知识。3月30日,开展了为期一天的全国食品药品投拆举报宣传工作。宣传活动以“合力打假、守护健康”为主题。县市监局工作人员通过搭建展台、发放资料、受理举报、展示假劣食品药品等方式向公众公开食品药品投诉报举报电话,宣传投诉报举受理程序、食品药品有奖举报奖励及食品药品识假辨假等方面知识。活动当天共接受群众现场咨询2000余人次、发放资料3000余份、现场受理群众举报4起,

今年,全县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419人次,出动车辆800台次,检查食品经营者2851户次,检查各类市场400个次,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xx件,案值xx万元,罚没金额xx万元,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数量xx公斤。

7、严把食品市场监管关。完善健全食品流通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加强日常巡查,对辖区内食品经营监管对象实行定区定岗定人定责的食品市场巡查制度,并留有巡查痕迹;二是推行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依据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划定信用等级层次,并依照不同的信用等级实施不同强度、频次的监管;三是加强食品源头监管,对进入本地辖区的品牌食品总经销、总代理、总批发商实施总经销备案登记制度;四是加强食品运输环节监管,特别是对进入农村食品市场的食品配送、批发的流动送货车实施备案登记并纳入日常监管。

二、存在问题:

2015年,通过全系统监管人员共同努力,全县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食品确保了安全。但在实际监管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

1、食品经营者复杂多样,缺乏诚信和法律意识。食品安全制度执行不严,存在进货查验记录不全面,定期清查不及时,召回食品处理难,健康检查操作难等问题。出现上述问题主要原因在于:一是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不够,虽然进行了培训教育,因经费问题、难于长期坚持并形成制度;二是食品经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安全意识淡薄;三是有些监管制度过于抽象,与基层实际不符,需要细化和实现可操作性。

2、农村小食杂店监管难。农村食品经营主体呈年龄大、规模小、场地卫生状况差三大特点。其主要原因在于:首先,农村打工经济比重较大,食品经营者多为留守老人,大多年龄偏大,法律意识较差,缺乏规模经营意识。其次,由于农村食杂店十分分散,巡查监管耗时长、费用高,基层出于监管成本考虑,存在疏于引导、监管的现象。第三,相当部分农村食杂店达不到许可条件,许可难,取缔更难。

3、流动食品摊贩监管缺位。流动食品摊贩因其便民、经济、快捷而受消费欢迎,但又因其流动性强,没有进入门槛,进货渠道混乱,无相关证照,食品质量往往都比较低,食品安全隐患极为突出。城管部门只管摊贩的占道经营行为,而不管食品的卫生安全状况,使得流动食品摊贩的安全监管出现真空。

4、散装小食品成为监管难点。传统家庭式小作坊比较多,他们生产加工食品基本按传统工艺操作,既未取得生产许可又无自检能力,同时,食品标签极不规范,大多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要事项,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后,一旦发现安全事故,很难有效及时处置,成为当前各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隐患。且地方立法滞后,《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小作坊监管办法由省人大制定,但我省至今未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

三、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我们将坚持重拳出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规范化,坚决遏制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我县食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

1、毫不松懈抓好食品安全高风险场所专项整治。对食品批发企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城乡农产品批发集贸市场,及城乡结合部、食品企业外租厂房仓库、校园、超市等问题多发易发场所,组织开展全覆盖、地毯式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和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切实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2、深入开展重点食品领域专项整治。重点针对小作坊、小食品店和食用油、卤菜(凉拌菜)、儿童食品(膨化食品、方便食品、糖果)、乳制品(进口奶粉、中老年奶粉、婴幼儿配方奶粉)、蛋及蛋制品、猪肉、饮品等重点食品领域,强化监管力度,综合运用执法抽检、市场巡查、有奖举报等手段,严厉查处和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确保全县食品安全。

3、深入开展乳制品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严格对乳制品运输贮存、乳制品销售者资质等方面监管,始终保持对乳制品质量安全的高压态势,确保全县乳品质量安全。

4、深入开展节庆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针对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生产消费旺季等食品安全事故多发、易发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各行业、各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切实加大市场各类食品抽检力度,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5、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管理。认真执行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制度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添加剂基础知识培训,促进企业了解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帮助企业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

6、加快食品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信用档案,完善执法检查记录,根据食品品种、企业生产管理状况及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记录等信息,试行食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对风险等级高的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频次。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加强动态管理。建立食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及行业退出机制,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实施信用分级监管。

7、强化生产许可的管理。围绕生产许可、日常监管和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将食品生产许可作为食品监管的重要措施,加强信息沟通,完善证前、证中、证后监管工作衔接机制,实现生产许可与日常监管并重的工作局面。规范开展监督抽检工作,强化抽样检测结果汇总分析和综合利用,从严开展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确保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违法处罚不到位不放过。建立生产许可动态管理机制,将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年度报告、专项治理等日常监管情况在制度设计上纳入许可换证要求,实现生产许可与证后监管制度间的有效衔接。

8、严格落实食品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贯彻《食品安全法》,要推进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单位建立基本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其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其生产加工和销售的白酒质量安全负责,对消费者负责,对社会负责。加强对白酒小作坊生产加工全过程的监管,白酒小作坊只能生产固态法白酒,不得采购原酒或食用酒精生产加工白酒。采购的原辅材料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定期对生产加工的白酒委托有资质的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使用的包装、容器等产品应当符合相关规定,不得有毒有害,污染白酒。散装白酒经营单位要采购符合规定的白酒产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等规定,在散装白酒的容器或包装上,标明相关信息,做好进货查验、储存和销售记录,储存散装白酒的容器及储存条件等要符合相关规定,防止污染,确保白酒质量安全。

9、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执法检查。检查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自查报告是否按时上报,提高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实行对问题产品企业的约谈。抓出厂检验整治规范工作。找准企业出厂检验工作的薄弱环节,督促企业严把产品出厂检验关。抓过程控制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内部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着力解决“通过一次许可审查不能保证持续满足许可条件、通过一次发证检验合格无法保证批批检验合格、擅自改变生产环境和条件、擅自扩大产品单元和品种”等问题,切实把有限的行政资源从事前监管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要强化监管人员的现场检查作用,通过开展抽验检查、现场检查、问题核查等工作,着力提升企业现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第11篇:上半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总结 2

梧州市局2014年上半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总结

2014年,是我局的食品监管体制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的开局之年,我局在梧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自治区局的指导和支持下,顺利地完成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机构改革,从去年12月16日开始正式履行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局按照区局要求开展各项专项整治、监督抽查、生产许可等工作,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强并发挥各县、城区局监管队伍的力量,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紧密联系技术机构,构建食品监管队伍的新合力。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做到横到边,纵到底的监管态势,确保全市生产加工环节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

梧州市辖三县一市(苍梧县、藤县、蒙山县、岑溪市),设三个城区(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全市(含三县一市)共有食品生产许可证318 张,企业300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4家。产品主要为胶原蛋白肠衣、糕点、茶叶(六堡茶)、罐头(龟苓膏)、饮料、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松香甘油酯等,梧州没有乳制品生产企业。

二、食品生产监管人员情况

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有工作人员2人,是从质监部门划转过来。稽查科有2名执法人员,从事生产加工环节行政执法。技术评审中心有工作人员2人,负责食品生产许可技术审查工作。每个县局设食品生产监管股,配工作人员2-3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许可、监管的职责事权在市局,城区局只负责小作坊的备案登记和监管工作。

三、职能承接后开展的主要工作

我局承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职责后,严格落实有关机构改革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连续和有效,已经开展的主要工作有:

(一)2013年12月20日召开全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共有140多家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介绍了机构改革监管职能移交以及检验机构的相关情况,同时每个企业代表在会议现场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承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二)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连续顺畅。许可工作作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一环,我局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业务,保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连续贯通、运转顺畅。今年上半年,我局的技术评审中心已经成立,有工作人员2人,已经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开展许可业务中的受理、审查两个环节工作,截止至5月底,我局共受理、审查、批准50多家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三)做好食品生产监管业务技能传、帮、带工作。我局以开展食品十大节日食品生产整治监督检查为契机,针对城区食药监局和市食药监所相关工作人员对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及抽样工作不熟悉的情况,由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派出专人进行抽样理论培训和实地操作培训,共培训65人次。2014年5月,食品生产科人员上门到三个城区局和县局,培训食品生产环节监管业务培训和小作坊登记备案培训,共培训新上岗监管人员80多人次,有效地提升基层食品监管人员业务水平。

(四)按照区局部署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今来我局已 经开展的各类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包括十大重点节日食品生产整治工作、鲜湿米粉零点整治行动、桶装水监督抽查、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整治、食品标签专项整治、白酒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护卫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大行动。通过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有限地做到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和风险并及时地处置,确保我市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

(五)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根据抽样检验反馈的情况,有对检验不合格的企业及时移交给稽查部门处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四、各类专项整治完成情况

(一)十大重点节日食品生产整治工作。本次整治工作中全市共出动162人次对辖区内(含三县一市)42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共抽样23批次。对5家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共下达整改意见5条,没有发现涉及食品安全的严重不合格项。

(二)鲜湿米粉零点整治行动。鲜湿米粉零点整治行动共出动17人次3辆执法车辆,对辖区内2家鲜湿米粉企业进行检查。整治行动组对企业检查过程中,发现3种可能属于非法添加的不明物质,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不明物质进行了扣押,并抽样送检。执法人对鲜湿米粉和生产过程中间品米粉原浆共抽样4批次,油脂抽样1批次,不明物质抽样3批次。检查没有发现问题样品。

(三)桶装水监督抽查。对辖区内3家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抽取样品3个,不合格样品2个,分别是产品标签和细菌总数项目不合格。

(四)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整治。经排查,我市没有生产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

(五)食品标签专项整治。1-4月份,我局共出动监管人员30多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0家,排查食品标签 11份,发现有问题并责令整改的食品标签3份。重点检查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标签的真实性、规范性等重点内容,以食品标签标识屡次被投诉举报及抽检不合格企业为重点对象,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格执行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产品标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出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将食品标签内容列入检验范围,凡是标签标识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行政许可。

(六)白酒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梧州市有3家白酒生产企业,在检查过程中,重点排查白酒中塑化剂污染、食品添加剂使用、标签规范等情况。检查过程中,未发现白酒企业生产标注“特供 ”“专供 ”“专用 ”“特制 ”“特需 ”等字样的白酒。白酒生产企业均能做到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生产许可条件组织生产,生产企业均能控制白酒中塑化剂污染,梧州龙山酒业有限公司还专门投入资金对管道进行了改造,使用无塑化剂食品级的管道。未发现企业有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白酒;无违法违规使用甜蜜素、安赛蜜、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梧州市白云山酒厂采用固态法生产,无使用香料香精等食品添加剂勾兑生产白酒。生产企业没有出现将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标注为固态法白酒的情况。

(七)“护卫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大行动。

1、根据要求,我局绕“三重一大”和“两超一非一标”工作重心,抓好“一排查三整治”。今年第二季度完成监督抽检样品茶叶15 个,糕点 5 个,方便食品 1 个,蜂蜜产品1 个,不合格产品为1个。继续开展鲜湿米粉、肉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没有发现企业有“两超一非”违法行为的。

2、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我局生产监管科在今年5月份对各县、城区局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业务培训,指导各县、城区局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办法(试行)》(桂食药监办〔2014〕2号)的要求开展登记备案工作,要求将小作坊纳入监管范围,加大对“黑作坊”、“黑窝点”的整治力度。

3、继续深入开展食品标签标识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

五、存在问题

(一)由于市级食品生产监管科人员少,除了要完成生产许可、监督抽样工作以外,还要处理一些日常事务、数据上报、信息汇总等大量工作,真正下企业开展检查、监管的时间有限,无法进行有效监管,容易造成监管缺失。

(二)生产加工环节的日常巡查、监管执法分工不明,局内部科室分工不清,仅仅依靠生产2名人员无法完成辖区内所有生产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执法工作。

(三)城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刚刚组建,有关监管人员业务素质水平有待提高;小作坊登记备案工作刚刚开展,但是小作坊没有准入制度,有关监管的法律依据可操作性不强,不能开展有效监管。

(四)地方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查经费有限,没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检验费和购买样品费没有保障,未能正常开展市级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抽查。

(五)县级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力量薄弱。由于各个县局没有自己的食品检验机构,在质监部门的检测机构由于没有监管职责以后,装备、经费、人员的投入持续减少,检验力量得不到加强。建议区局重新规划和布局食药监系统的食品检验机构,并向地方政府建议重新整合各地的食品检验机构。

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6月16日

第12篇:金湖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汇报

金湖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汇报

近年来,我们金湖质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在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一系列指示、部署和要求,始终把“从源头抓质量”作为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严格落实,推动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食品质量安全总体上有了明显好转,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得到了有效治理。现将有关监管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县现有50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获得了59个产品单元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获证率达100%,与10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签订了责任状(原为11家,其中1家在我局的帮助和指导下,于今年8月份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承诺书签订率实现了100%;我县另有5家生产食品相关产品的企业:食品用塑料包装用品企业4家,其中3家获得了3个单元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1家企业正在申办之中;还有1家餐具洗涤剂企业也获得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

二、严格落实各项监管制度,确保辖区食品质量安全

1、强化认识,明确责任,提高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今年以来,我们顺应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形式、适应新职能,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群众生活,实践执政为民理念的表现形式,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初步建立了企业自律、社会监督、行政监管于一体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主要是加强领导,强化认识。在全体质监人员中强化食品安全情系千家万户、事关大局的认识,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的食品质量安全。

2、构建严密的监管网络。

针对我县食品生产企业分布广、数量多、规模小的实际情况,为预防在任何环节出现问题,我们按照上级要求,首先构建了严密的监管网络体系。一是明确责任,健全组织。为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制,党组与科室、局长与科长,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针对我县食品生产企业面广分散、管理难度大的状况,我们实行了辖区责任制,将责任落到科室、到具体人员。同时,在各职能科室实行了责任分工,明确了各科室的职责范围,做到了层层责任明确;二是严格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严格巡查制度,落实相关责任,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辖区分管负责人,并根据企业的违法情况,进行教育、要求整改或处罚。与此同时,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抽调专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仅处罚生产厂家并按要求追究辖区负责人的相关责任,从而进一步强化全体质监人员的责任意识。

3、建立严格的监管责任制

在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我们全面实施了“两书三进四定”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两书即局党组和各职能科室的《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生产企业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目前已经同50家企业全部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三进,即进村、进户、进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实施巡查、回访,清楚地掌握食品生产企业的第一手资料,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巡查制度,认真填写企业巡查情况记录表;四定,即实施定区域、定企业、定人员、定责任的管理模式。监管责任人负监管第一责任,具体负责所监管企业的档案建立、定期检查、年审、巡查、回访、不合格处理等,并不定期的进行汇报。

- 2其中的2家已经符合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另有1家已经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余7家经过改造已经符合有关的规定,经过检查可以生产出合格的产品。

6、是全面加强对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工作。

对全县的食品生产加工50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3家食品包装物企业,我们采取不间断的巡查和暗访、回访等方式,对企业及产品进行跟踪,并建立企业信誉档案,全面加强企业的电子监管工作。今年1到9月份,我局共出动监管人员300多人次、120多车次,对全县的51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3家食品包装物企业和10多家在册的小作坊进行巡查、暗访,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下达整改通知书,帮助企业整改,截至目前,共巡查企业230多家次,发现问题28个,下达整改通知16份,回访企业16家,移交稽查部门4家。同时积极做好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年度自查报告工作。目前已经按照续时进度,完成了1到3季度29家企业的33个产品单元的年度自查工作。

7、是开展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示范单位申报工作。

今年上半年为了营造良好的竞争氛围,我局在全市乃至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了食品生产示范企业申报工作,通过申报示范企业,全面提高企业对内部管理和产品质量水平,经过企业申请,现场评审,公示等阶段,最终“江苏省农垦米业有限公司宝应湖米厂”等5家企业获得了“金湖县食品生产示范单位”荣誉称号。这一措施,成为“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过程中的亮点和加分点,为“食品安全示范县”顺利通过验收奠定了基础,同时这一举动,也受到了省、市局的肯定。

8、加大帮扶力度,促进企业提高

为企业搞好服务是我们质监部门的重要职责,在食品安全监管中我们

- 4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一是开展专项整理,制定整顿方案,对不符合国家标准、卫生规范要求的企业进行整顿;近期,我局将在已有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工作:认真对照《关于发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品目录的通知》(金政发[2008]3号)和省局发布的《江苏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要求》等有关规定,对于在监管过程中达不到条件或者不再属于监管范围的对象,将发布文件进行吊销或者注销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同时报送县政府进行备案。

二是加强帮扶指导,帮助企业提高水平;在今后的监管中,我局将进一步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采取“重教育、轻处罚”的工作原则,对于存在轻微问题的企业:先对企业进行教育,同时下达责令整改的通知书,要求企业进行当场整改或者限期整改,同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现场核实。

三是加强巡查,防止问题发生;今后的工作中,将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年初制定总的巡查工作计划,将巡查情况分解到季度、到月;然后每个月将巡查的工作开展情况详细分解到周、到日、到具体人。每个月将巡查的情况书面报告给市局有关处室和县食药安委办。

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问题不解决决不放过;今后一方面按照国家、省、市的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同时还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产品的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专项监督抽查,确保我县食品产品质量安全。

- 6

第13篇:食品生产监管竞职演讲稿

竞 职 演 讲 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首先感谢组织上给我这次机会,公开的参加到此次竞职活动中来。公开竞职不仅是一次自我展示、自我认识的过程,更是一次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的机会。

我出生于****年,毕业于********,2008年底来到繁********工作。今天,我竞聘的岗位是食品生产监管股股长,我之所以竞聘这个岗位,不仅仅是我想在工作中磨练和挑战自己,更多的是我有信心胜任这项工作。下面,我介绍一下我的竞争优势:

一、专业对口。我毕业于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过食品微生物学、食品营养学、食品贮运学等20余门食品专业课程。参加工作后,虽然发现能直接用于工作的知识非常有限,但是我感觉专业理论知识的积累,对于理解食品相关技术标准、食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条例都是非常有帮助的,同时对食品企业一些基本的加工工艺原理、机械设备功能、检验程序步骤的了解,也能为食品监管工作提供良好的理论支撑。

二、了解企业情况。通过两年多的食品监管工作,我对县域内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的基本情况比较了

解。对县域内部分食品企业的工艺流程、关键控制点、厂房布局设计也有一定程度的掌握。同时,经过以往食品添加物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整顿等工作的开展,我的实战经验也不断积累,这些都为我胜任这个岗位打下了基础。

三、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多次参加省、市局的培训和自学,我对《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产品质量法》、《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通则》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都有一定程度的掌握,并顺利通过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四、我敢于面对困难与挑战,我要在困难中磨练自己,在挑战中不断提高。时刻牢记我行,我行,我一定行!

如果我成功竞聘上这个岗位,我会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工作:

一、进一步摸清辖区内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的详细情况,着力了解可能存在的区域性、行业性潜规则和普遍存在的监管难题,做到心中有数,为进一步工作打下基础。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认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在食品监管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通过宣传,让党和政府更加了解和支持食品监管工作;让食品生产者知法、懂法、守法;

让广大消费者关心食品安全、参与食品监督,共同营造出良好的社会氛围,为食品监管工作筑下扎实的舆论基础。

三、严格执法,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食品安全无小事,对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按照规定从严从速处理,坚决打击食品生产者的侥幸心理,增大其违法成本,利用强有力的行政手段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通过高压监管,从严处罚,使食品生产者事前不能为,事后不敢为。

四、严要求、高标准完成各项常规工作。一是认真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监督抽查工作;二是优质高效地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抽查工作任务;三是悉心指导、帮助食品生产加工者申请、换发生产许可证;四是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报表、工作总结、工作信息;五是坚持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巡查工作,不断完善监管机制。

五、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目前我县小型食品加工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占全县食品加工者总数的95%以上,在对其监管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实际情况,不能一罚了之,以罚代管。针对小型食品加工者技术力量薄弱等现状,不断加大服务力度,指导帮助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相关制度记录,使其更好更规范的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以此促进我县食品生产加工行业健康发展,食品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这次竞职演讲,是自我总结、自我提高、自我施压的过程,不管结果如何,我都会以“不以一时之得意,自夸其能;

不以一时之失意,自坠其志”这句话自勉,扎扎实实的工作,踏踏实实做人。努力提高自身“四种能力”,在单位发展中提升自我,在自我发展中服务单位。

谢谢!

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二

第14篇: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经验交流材料

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经验交流材料

一、规范食品经营许可

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经营条件的审核和现场核查的监督管理,在严格行政许可、严把食品市场准入门槛,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抽查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食品经营许可准入和退出机制。2015年新办食品流通许可证547户(其中新办194户,换证353户),现有获证食品流通经营户2075户。受理食品生产许可初审8户,经市局审核后均办理了生产许可证,现有获证29户食品生产企业29户。获得备案许可证的小作坊11户,纳入登记小作坊138户。

二、强化日常监管

1、突出食品市场巡查重点。按照“五查五看”的要求加强食品市场巡查。1.查主体资格,是否具备食品经营许可,是否在许可有效期、是否上墙悬挂、许可范围与实际经营情况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情形,以及食品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2.查看食品来源与供货方的相关合法资质证明是否一致,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是否按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是否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3.查看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明的事项是否合法,散装食品是否在贮存位置、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进口食品是否加贴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4.查看市场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出租者、食品展销会举办者是否履行食品安全管理法定义务,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5.查看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查验义务,是否对查验情况作记录,是否对质量承诺,是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退市等。

2、严格市场巡查要求,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结合本地实际,以米线、散装白酒生产企业(小作坊)等重点企业、乳制品、食用油、调味品、干菜、膨化食品、酒类等重点食品,开展食品市场巡查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行为。同时对有违法记录的食品经营者增加巡查频次,加强监督管理。以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为重点,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把好食品、食品生产原料的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做到进货有台帐、登记全、信息准、可追溯;产品来源可查、质量可查、去向可查。

三、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明确重点场所、区域和重点品种,以农村食品市场学校、大、中型超市、批发、代理商、幼儿园食堂及学校周边、散装白酒使用、经营户、火锅店等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开展了白酒、冰冻食品、桶装水、奶粉等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1760余人次,检查食品流通经营户2075户次,检查辖区糕点生产企业5户次,面条生产企业4户次,肉制品生产企业1户次,检查白酒生产小作坊42户次,菜籽油生产小作坊4户次,米线生产小作坊11户次。对1户擅自改变生产流程生产饵块的备案小作坊案进行立案调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四、强化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

充分认识加强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对于切实履行食品市场监管职责、防范食品安全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的重要意义。加强与区疾控中心、省、市检验检测机构的沟通协作,坚持问题导向,把群众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种、高风险品种、等安全系数相对较低的产品及其企业作为抽检监测重点,强化风险防控,实施精准打击。2015年共抽检28个食品品种、268批次样品,对送检不合格的19个批次食品经营户进行了立案查处。督促辖区内白酒生产小作坊对生产的白酒自行送检49批次。

第15篇:食品监管先进经验

市食监所组织市民巡访食品生产企业 进一步推广普及食品

安全知识

发布时间:200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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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市食监所联合静安区静安寺街道和徐汇区湖南街道居委,组织两个社区的群众,巡访和参观联华生鲜配送中心。巡访者通过观看企业宣传录像、品牌食品展示厅、食品质量检验室,参观配送流水线,向市民展示本市副食品供应龙头企业在生产组织、质量控制、规范配送等过程的实际操作情况。活动中,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还向巡访市民介绍了联华品牌对副食品原料定点供应,对蔬菜的农残控制,对生鲜猪肉的瘦肉精控制,对肉制品、豆制品的菌落总数控制等方面的管理措施,使市民对政府多年来组织实施的菜篮子工程有了直观的认识。

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成立 黄小路致辞

发布时间:200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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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暨成立大会隆重召开,上海食品化妆品工业重点龙头企业、有关院校、社团组织近200余家首批会员单位参加了会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委书记、局长到会并致辞。

黄小路在致辞中指出,随着社会的发展、健康模式的转变和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对食品化妆品的认识较以往有了较大的提高,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食品化妆品安全引起消费者极大关注。保障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不仅需要政府部门加强监管,更需要加强行业自律,落实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的成立顺应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要求。希望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扎扎实实开展工作,逐步成为有活力、凝聚力的社团组织,为提高本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选举产生了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确定了上海市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协会的工作框架及第一届理事会的工作任务。

静安区质监局错时检查食品生产企业

发布时间:201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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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违除患”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期间,静安区质监局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实施错时检查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静安区有两家企业的生产时间为夜间和早晨,监管人员在日常工作时间到场时,企业往往已完成生产。针对这一情况,静安区质监局为强化对企业生产过程的监督,连续多日在清晨五点对这两家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对企业生产全过程中人员卫生、生产工艺执行等进行监督。检查结果总体良好,但存在诸如人员卫生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对此,执法人员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

沈伟民出席加强食品行业质量安全自律管理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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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行业质量工作促进会组织部分涉及食品生产领域的行业协会召开加强食品行业质量安全自律管理座谈会。市质监局副局长沈伟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沈伟民指出,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都应当转变思路、厘清职责,实现职能转变。在这个过程中,市质监局愿意与行业协会共同探索更加有效的协作方式,支持行业协会发挥桥梁作用,制定行业的质量规范和质量标准,开展指导、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共同提升食品行业发展水平。

会上,市质监局与行业协会共同座谈食品安全问题,探讨如何加强政府与行业协会间的沟通、协作,使本市的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与上海的国际化大都市的定位相符合。行业协会表示,食品生产安全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将引导和督促企业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作为协会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要从人员培训、政策宣贯、诚信自律等方面做大量工作,并对如何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服务政府、服务会员、服务社会的作用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市质监局质管处、食品处与市经团联、食品行业协会、食品添加剂行业协会等13家行业协会参加本次座谈。

杨浦区食品生产监督员参与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1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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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杨浦区质监局及区食品生产监督员部分代表一同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开门检查。检查人员来到上海万正食品有限公司,仔细查看了企业生产车间、原辅料仓库、成品仓库和园区中心检验室,详细询问了企业负责人生产情况。监督员对企业卫生情况总体评价较好,表示通过现场近距离参与食品监管,对食品生产有了直观的认识,同时认为,保障食品安全,政府监管必不可少,但关键要靠企业自觉守法和诚信经营,如何将涉及千家万户、关乎民生的食品安全工作切实抓实抓好,让百姓吃得放心,监管部门任重道远。

区质监局通过食品生产监督员一同参与监督检查这一形式,旨在发现目前政府在监管过程中的不足和盲区,从而更有效地开展食品生产监管,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市质监局招募100名食品安全监督志愿者挂牌“上岗”

发布时间:2011-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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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市质监局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督志愿者服务队正式成立,向社会公开招募的100名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督志愿者将统一挂牌“上岗”,不定期配合参与本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当天,市质监局对首批100名志愿者进行了正式上岗前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假冒伪劣食品识别技能、志愿者工作纪律等。培训结束后,市质监局组织志愿者分批参观了市质检院和光明乳品二厂。

首批志愿者中年龄最大的60岁,最小的还是在校大学生。他们中,有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主管、科研院所专家、居委会干部、酒店餐饮业从业人员、在校大学生等,不少人具有食品安全监管和生产管理经验。在今后1年的“任期”内,他们将履行三种职责:有组织地到社区、机关、学校、企业或通过网络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关注本市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举报;参与质监部门“开门执法检查”,既监督食品生产企业,也监督职能部门执法。

嘉定区质监局推进“红黄灯”食品生产企业帮教工作

发布时间:2010-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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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嘉定区质监局结合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红黄绿”灯公示,召集13家“红黄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召开“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质量分析会”。

今年以来,嘉定区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抽查合格率为96.0%,比去年的94.4%有了稳步的提升,但仍有13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由于产品抽检不合格被列入“红黄灯”企业。会上,13家企业从自身入手,寻找生产过程中质量安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方向,2位优秀企业信息员从企业生产管理出发进行经验交流,检测机构对不合格产品检验情况进行剖析,监管人员从法律法规标准和日常监管的角度分析企业产品质量发生问题的原因。

嘉定区质监局将把“红黄灯”企业帮教工作作为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的一部分,在督促企业整改的同时,开展帮扶,提升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的总体水平。

市食监所组织开展食品企业专家行活动

发布时间:201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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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市食监所组织食品安全咨询、高等院校研究、食品行业协会管理、食品企业技术型等近10名专家,赴酒类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问题交流研讨活动,并现场参观金枫酒业黄酒酒事馆、年生产能力4万吨的“石库门”黄酒生产基地和装瓶流水线。活动中,专家们就酿酒生产工艺、添加剂在酒类食品中科学使用、有机酒类食品生产、酒类食品可能面临的食品安全隐患等话题进行交流讨论。

嘉兴南湖区推行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信息来源:嘉兴市局

作者:嘉兴市局

发布时间: 2010-10-29

南湖区质监分局不断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安全监管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进行系统的归纳、总结和提炼。通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试点工作,推行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监督和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建立了七项长效监管机制来确保食品质量的安全。 一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现场会制度

为了加强监管者与企业之间的联系与沟通、食品生产企业之间的学习与交流,南湖区质监分局形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现场会制度。根据辖区内企业规模大小、区域食品企业类别特点,确定食品生产加工样板企业,通过“看现场、听介绍、学经验、上台阶”的形式,提升辖区内食品企业管理水平,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明确企业是食品安全主要负责人,推动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管理更上一个台阶。

二是食品安全“巡讲团”制度

针对辖区内食品企业80%为小企业,法人或者质量负责人的文化素质较低,管理、台帐比较混乱的特点,南湖区质监分局协同嘉兴市食品协会邀请行业内规模大、管理规范的企业法人或质量负责人组建成食品质量安全专家组,形成食品安全“巡讲团”制度。通过“巡讲团”制度走进企业,开展企业管理交流活动,改进小食品企业生产工艺、生产方式,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使企业能够得到发展,能做大作强。

三是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

为了防止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南湖区质监分局在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和食品添加剂使用企业尤其是小食品企业监管过程中,结合行政执法和食品安全监管的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形成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采用“备、核、查、检”(备:建立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台帐,对企业产品使用添加剂进行备案登记,内容包括企业生产所用添加剂的种类和具体产品最大使用量。核: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核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所用的食品添加剂(添加剂名称和生产厂家)是否于备案登记的一致。查: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车间,原材料仓库、添加剂台帐(配料表)等进行检查。检:对行政执法中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进行抽样,检测产品是否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方式,确保食品安全,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宣传,不断提高企业对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重视程度。

四是食品企业定期培训制度

针对辖区内39家小食品企业法人或者质量负责人的文化素质较低,企业内部人员流动性大,管理、台帐比较混乱的特点,南湖区质监分局会同专家组成员,开展食品企业定期培训制度。培训内容包括企业内制度建设、台帐管理,最新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等。提升辖区内食品企业管理水平,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五是夏季畅销食品每月抽查制度 夏季是各种细菌滋生以及有害微生物污染最活跃的时期,是食品安全事故多发时段,同时也包括中国的传统节日端午节。每逢端午粽子等应节产品大量上市,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夏季饮食安全与身体健康,为确保端午期间老百姓能吃上“放心”粽子,南湖区质监分局08年夏季开始,从生产源头抓起,针对夏季畅销食品(豆制品、冷冻饮品、饮用水),节日食品,开展专项抽查,形成夏季畅销食品每月抽查制度,认真抓好夏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了夏季畅销食品质量安全,百姓食用放心。

六是创新“1+N”监管模式

为着力解决小食品企业法人或者质量负责人的文化素质较低,台帐记录混乱,甚至伪造记录的问题。努力改变了大、中、小企业监管要求“一刀切”的问题,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更加科学化、人性化,南湖区质监分局不断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模式,首创出了“1+N”工作模式。“1+N”工作模式即企业根据规模大小、生产流程,在各个环节确定一名质量安全责任人,然后在企业流转单签字确认,使产品质量的可控性更高,追溯性更强。“1”代表企业法人或者质量负责人,“N”大中型企业代表各流程组成环节的食品安全责任人(一般为车间主任或者班组长、检验员),小型企业中“N”代表检验员。

七是重点产品监管制度

南湖区质监分局将肉制品,冷冻饮品,豆制品,特别是乳制品列为重点监管。要求企业做好索证索票工作,完善企业生产台帐,加强产品出厂检验,停产(开工)报告制度。特别是针对乳粉及相关产品使用企业,南湖区质监分局要求企业必须有第三方检测机构作出的三聚氰胺检测报告原件,且产品内不得检出含有三聚氰胺。同时将不定期核查使用产品批次和检验报告存档对应情况,并开展抽样检测工作,做好监管,使百姓放心食用食品。

十二五”我国食品工业面临四大挑战

信息来源:省质检院

作者:省质检院

发布时间: 2010-11-12

“十二五”期间,中国食品工业发展将进入转型与突围期,虽然中国食品工业每年仍将呈两位数的高增长,但是中国食品工业发展却面临四大挑战。这是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副会长潘蓓蕾4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第七届年会上说的。

食品工业未来发展方式将做重大调整。潘蓓蕾指出,就食品工业而言,“十二五”期间最明显的变化,就是由以消化吸收为主的跟进式开发,向自主创新型的发展模式转变,这将促成中国食品工业最重要的转型,由此中国食品工业将完成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转型与突围。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将强化以食品安全为目标的产业链建设,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将成为中国传统食品工业化新一轮创新的主体。

中国食品工业的持续发展面临四大挑战。潘蓓蕾认为,中国食品生产企业应该关注我国食品科技与产业快速发展所面临的四大挑战:一是关注环境污染与粮食安全对中国食品工业发展规模和发展质量的影响。二是关注以速度为主的行业发展模式的制约及依靠自主创新,提升产业附加值的挑战。三是突破食品安全及产业链安全这一道德、法规、技术发展瓶颈的挑战。四是集中优势力量,合力解决中国居民日益恶化的饮食健康与安全的挑战。这将是我国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中必须破解的难题。(来源:中国质量报)

宁波支队开展食品“蓝剑”系列专项行动

信息来源:稽查总队

作者:zd

发布时间: 2011-07-22

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行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宁波稽查支队会同市质检院联合开展食品“蓝剑”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由“蓝剑”一号、“蓝剑”二号、“蓝剑”三号、“蓝剑”四号、“蓝剑”五号、“蓝剑”六号六次专项执法行动组成,为期半年,从6月份开展至11月份结束。通过“蓝剑”系列行动,查处一批、规范一批食品生产企业,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台州临海市局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常态化监管

信息来源:台州市局

作者:临海市局

发布时间: 2011-09-21

为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台州临海市局通过普查建档、分类整治等多项举措逐步实现食品加工小作坊的常态化监管。一是加强日常巡查。上半年,该局共出动80人次,对全市27家小作坊进行了检查,建立了完整的日常巡查档案,并做好现场巡查记录。二是强化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意识。以《食品安全法》实施为契机,通过宣传培训、示范引导、召开业主座谈会等手段,督促小作坊依法建立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增强小作坊业主的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目前,全市27家小作坊都已100%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三是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产品专项抽检。完成对8家糕点生产企业和2家米面生产企业(1家已经停产)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加工小作坊使用的原辅材料和添加剂。四是做好小作坊整合提升。该局通过专业合作、龙头带动等多种模式引导小作坊整合提升,今年以来,该市已有5家小作坊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临海市局)

洞头县质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走“群众路线”

信息来源:温州市局

作者:洞头县质监局

发布时间: 2011-10-12

今年以来,洞头县质监局落实措施践行食品安全监管的“群众路线”,实现消费者权益有效保障、部门监管效能提高的双赢局面。一是开展社区教育。结合质监法律“五上六进”宣传活动,利用社区LED远教广场、张贴通告、发放安全手册等方式,加强对社区居民消费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和普及,增强居民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二是建立信誉机制。积极探索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全面实行食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分等监管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小作坊实施信用档案管理,建档率达100%;深入实施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标准化建设,开展食品小作坊帮扶工作,一些农村传统的紫菜、鱼生、目鱼饼、泡圆等食品作坊得到规范提升。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根据岗位调整和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乡镇质监员、村居协管员、企业质检员队伍;完善《农村公共安全工作记录表》、《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责》及《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中涉及质量协管员的工作职责、巡查记录及考核评分内容,从而把消费维权、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检测等有机结合,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化。四是加强基层维权建设。依托大门质监所、虚拟北岙质监站、虚拟科室建设,实现“维权执法、安全监管、服务帮扶”在全部乡镇(街道)、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全覆盖。

绍兴县局推行“站所+网格”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信息来源:绍兴县局

作者:绍兴县局

发布时间: 2011-07-04

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绍兴县在开展生产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行动中,尊重现实,大胆探索,从强健基层基础、构建责任体系、落实职责任务、推行二项机制等基础性工作着手,探索“站所+网格”的监管模式,初步形成“5+4+3+2”为要素的食品安全监管平台,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一、建好五个基层分局,夯实安全监管的基层基础

去年8月,绍兴县质监局在柯桥、齐贤、钱清、福全、平水成立了5个质监分局,管辖范围覆盖该县全部行政区划内的19个镇(街)和3个开发区。将安全监管的前沿阵地推向了镇街一级,真正实现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分局成立后,按照建好建强的目标和要求,落实责任,强化考核。从运行情况看,各分局一方面注重与地方政府中心工作相融合,参与到地方建设中去;一方面理顺与局科室的内部关系,建立各类业务档案;另一方面充分调动质监员、协管员的积极性,形成监管合力。分局队伍在经历初级阶段的磨砺后已成为区域监管不可或缺的力量。因此,在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的探索中,把分局队伍作为监管主力,并把分局功能提升到“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的监管平台位置。

二、健全四级网络队伍,构建安全监管的责任体系

进一步充实、完善县一级、镇街一级、村居一级和企业一级四级网络队伍,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县镇街、村居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网络,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镇(街)属地管理,职能部门负监管职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达到“责任明晰化、力量整合化”。第一,千方百计充实基层分局力量,市编办批文同意增加16个事业编制人员。第二,想方设法明确镇、村、企监管人员。县委组织部发文明确了全县质监员21名;县农村公共安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发文确定了覆盖全县各村(居)的355名村(居)协管员,其中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村(居)协管员86名;县质监局在全县所有118家持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25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中,明确食品企业质量安全员143名。第三,竭尽全力提高质监员、协管员和食品质量安全员的业务知识和协查协管水平,已分别会同工商、卫生、农业等有关部门,对120余人次进行了业务培训,监管能力和质量安全意识得到大幅度提升。

三、划定三层网格单位,落实安全监管的职责任务

按照“定区域、定企业、定人员、定责任”的要求,结合绍兴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现状,该局划定三个层面的网格单位,形成了五个“金字塔”结构的网格化管理板块。

第一个层面,以履行部门监管职能为依据,将全县分为五个监管片区,作为第一层网格,由五个基层质监分局负责片区内食品生产监管工作。

第二个层面,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将全县21个镇街(开发区),设为第二层网格,由各镇街(开发区)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工作。

第三个层面,以村(居)为单位,将全县118家食品生产企业和25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定格在86村(居),为第三层网格,也是最基本的单元格。

四、推行二项运行机制,确保安全监管的切实有效

该局按照“管理常态化、措施综合化”的要求,积极推行二项运行机制:

一是根据食品安全分级管理的需要,要求各分局会同镇街(开发区),组织网格监管人员开展日常巡查,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过程监控、出厂检验、缺陷召回等制度,随时掌握企业生产加工情况和产品质量状况,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生产源头食品质量安全。巡查结果要及时记录在《食品生产企业巡查表》,存档备查。

二是根据事故隐患闭环管理的需要,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食品安全隐患整治程序,按照“现场检查、记录隐患、通知整改、调查处理、消除隐患、复查确认、信息反馈”的顺序和要求,落实闭环管理,把食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生产过程”。

青田局“3个1”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示范培育工作

信息来源:丽水市局

作者:青田局

发布时间: 2011-08-24

为发挥优秀企业示范作用,推动全县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青田局通过“3个1”全方位推行食品生产企业示范培育工作。

建立1项食品生产企业示范培育制度:制定出台了《青田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示范创建管理办法》,从评选原则、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评选管理、评选要求等方面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示范培育工作进行制度化规范化。规定示范单位不搞“终身制”,实行“递进退出”,对示范单位实施跟踪管理,督促其持续保持示范常态。对于内部管理放松、质量下降、消费者不满意,情况属实的,将按程序撤销其示范单位称号。

在食品生产示范培育企业实施1项举措:即推行自查自纠半月报制度。督促示范企业实行专人负责,对照企业主体十四项制度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查自纠结论,落实整改措施。在自查自纠开展上,要求企业前后衔接,逐次推进,每次上报的结果要对上一次自查自纠整改情况进行报告,将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并结合“两追溯”监管办法,适时对企业自查自纠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开展1次示范企业现场观摩活动:组织了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负责人、采购员、配料员、化验员等从业人员70余人到示范企业观摩“取经”。食品生产加工从业人员参观了示范企业的生产车间、化验室等生产场所及其各项工作台帐,对企业如何规范生产起到了很好的直观学习作用。现场观摩会给食品从业人员提供了一个相互交流、借鉴他人先进经验的平台,真正发挥了示范企业的示范带动效应。

杭州2011年上半年食品质量安全指数出炉

信息来源:杭州市局

作者:杭州市局

发布时间: 2011-07-04

7月2日,融合政府、专家、媒体和市民等各界力量,杭州市2011年上半年食品质量安全指数新鲜出炉:达到了97.39。其中18类代表品指数均处于95以上,这表明上半年杭城的食品安全情况处于绿色区域,食品质量总体形势良好。

此次抽检的食品主要是市民最为关心的乳制品、蛋制品、豆制品、时鲜蔬菜等18大类品种,涉及1500多家企业生产的1677批次食品以及13.2万余批次蔬菜。样本来自杭州14个区、县(市)的主要生产企业,以及主城区及余杭、建德等地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

从本次发布的食品指数安全值来看,18类品种中,指数达到97以上的共有14类,最高为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指数达到98.31,质量水平优良。指数介于95-97之间的共有4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96.97,速冻食品96.03,水果制品和蔬菜制品的指数接近了95的临界值,分别是:水果制品95.63,蔬菜制品95.03。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本期指数发布的前期,6月中旬,杭州市局委托杭州的相关媒体,发出热心市民的征集活动,面向全杭州征集30名热心市民,举办了市民抽样、“质监邀您看企业”等创新互动活动,得到了市民的积极参与和热烈回馈。

30名热心市民被平均被分成3组,深入杭城的大街小巷,对不同类别的食品进行抽样采购。

第一组:抽样采购饮料、果酱;第二组:抽样采购桶装饮用水、蜜饯;第三组:抽样采购桶装饮用水和蜜饯。

当天中午,3组抽检队伍陆续抵达样品检验中心——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国家水产品及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杭产食品的各项安全指数是否达标?所抽检到的食品都要在这里进行检测。

下午,3组市民队伍又参加了“质监邀您看企业”活动,辛勤奔赴杭州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参观。

第一组人员走访饮料生产企业,参观了红罐王老吉的生产线。 第二组人员来到了虎跑路上的乔老爷和虎跑两家饮用水生产企业。第三组人员来到了蜜饯生产企业集中的余杭区,参观了梅园、超达两家企业。

在走访的过程中,市民代表受到相关企业负责人热情地接待,全透明地展示生产过程,耐心地解答市民提出的疑问。大家纷纷表示,看到的情况很真实,此行很有价值,也对本土食品增强了信心。 (杭州市局) 湖州市局开展全市食品生产领域“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

信息来源: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作者:湖州市评议办

发布时间: 2011-07-07

湖州市局开展全市食品生产领域“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近日,湖州市局召开全市食品生产领域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暨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动员大会。全市78家食品生产企业参加动员会,14家代表企业现场签订活动倡议书。湖州市局将着力通过开展对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情况的集中审查、基层质监站(所)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培训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拉网式检查,在全市范围内落实重点食品专项治理和打非行动,加强食品生产领域行风管理。(湖州市评议办)

越城区建立食品企业主体责任明白卡制度

信息来源:绍兴市局

作者:越城分局

发布时间: 2011-06-10

结合越城区食品企业“低、小、散”,以及多数仍处于家庭作坊式经营的实际,绍兴市局越城分局建立食品企业主体责任明白卡制度。

明白卡制度要求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三清、三有、三落实、三查”,即生产记录清楚、产品标识清晰、生产现场清洁;有专职质量管理员、有出厂检验能力、有完整的生产标准;落实开业停业备案制、落实添加剂使用专管员与备案制、原辅材料验证制;查原辅材料台帐、添加剂使用台帐、包装物进货台帐、产品检验台帐、产品销售台帐和企业诚信记录台帐等六本台帐、查自查评价表(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自查表)、查整改落实情况。通过落实上述措施,实现企业生产加工原辅料及添加剂等源头可查、生产过程可控、成品质量可靠的目的。

浙江公布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 加大监管力度

信息来源: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作者:宣传办

发布时间: 2011-10-17

浙江在线杭州10月16日讯(记者 叶海)蜜饯在生产过程中违法超量使用山梨酸,豆腐皮中违法添加滑石粉,黄酒里面超范围使用甜蜜素……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今天公布了一份“黑名单”,榜上企业均涉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今年4月以来,浙江省质监系统按照统一部署,突击查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截至9月底,浙江质监系统出动执法人员30671人次,检查各类企业16895家次,发现违法违规食品生产单位516家,共立案查处案件178起。

食品糕点和米面制品、蜂产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成为质监系统检查的重点,特别是涉及到“塑化剂”、“染色馒头”、乳制品、酒类和峰产品的相关企业。

目前,浙江省质监系统正在整治中严查“地沟油”,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生产许可准入的条件,对全省所有动物油脂生产加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并配合公安部门对生物柴油、工业油脂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核查,一旦在检查中发现可疑情况,一律先行关停,再做深入调查,凡涉嫌犯罪的违法生产企业,立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丽水市局以“严”字当头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信息来源:丽水市局

作者:食品处

发布时间: 2011-08-08

丽水市局以严格食品生产许可,严格监督检查问题处置为手段,着力强化从严监管,持续保持食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

一、严格食品生产许可。明确企业换证逾期申报不受理,县级初审企业法人必须通过考试,现场考核专家组必须当场打出检查结果,市局食品处对审查结果进行抽查,强化了县级局把好材料上报初审关、现场审核过程中对审查组监督关和现场审核后整改项的确认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通过。今年以来,全市发放许可证62家企业,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20家,有5家未通过现场考核。

二、严格企业现场检查。要求监管人员现场检查做到“六个必须”:现场检查准备工作必须要充分,要带全执法文书、照相机、快速检测仪等执法工具;关键控制点必须查到;发现问题必须要做好现场笔录和照相确认;问题严重如不能保持生产条件的必须要依法要求企业停产整改,经专家组重新审查后,方可生产;检查企业生产过程记录必须要采用溯源倒查法,仓库成品不能溯源必须要送有资质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食品生产监督后处理必须要跟踪到位,如发放整改通知书的必须要回访,回访要对照检查时的现场笔录和照相进行核对,对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必须要依法严格处置。

三、严格监督检查问题处置。对监督抽查不合格或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采取市局督办形式抓落实,并建立了《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督跟踪制度》,强化后处理。今年以来,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已全部处理到位,并实施质量跟踪。

金华局食品安全监管重实效 注意解决“短板”问题

信息来源:金华市局

作者:金华市局

发布时间: 2011-10-19

金华局在食品监管工作中根据辖区食品企业的实际情况,突出监管实效,注意解决监管的“短板”问题。

一是突出高风险生产企业风险预估,通过加大巡查监管频次和重大活动提前介入工作,以降低监管风险。二是积极介入企业技术改造,使企业的硬件得到有效提升。三是努力帮助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开展技术培训,从软件方面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四是加大企业不合格项目的验收复核工作,通过对不合格项目的复核验收,有效地促进生产企业的问题项目的改进和提高。五是加强了监管人员的监管工作质量的动态考核,从而提高了监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

由于注意解决发现的“短板”问题,今年以来,全市的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合格率一直都保持在91%以上。

丽水市质监局建立食品质量安全关键控制点风险排查和跟踪制度

信息来源:丽水市局

作者:食品处

发布时间: 2010-11-16

今年以来,丽水市质监局为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解决基层人员少和监管任务重这一基本矛盾,提出了关键控制点风险排查理念,建立了《生产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关键控制点风险排查和跟踪制度》。该制度通过对各食品行业不同特点和加工规律的研究,分批分期编制各行业食品风险排查和跟踪分析材料用于指导各县(市、区)局的日常监管工作,不仅提高了监管效率,同时也提高了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自我把关和控制能力。该局已在豆制品、黄酒等十大食品行业开展了此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下一步还将在炒货、果蔬罐头等新十大食品行业推广该项工作。 绍兴越城分局多举措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信息来源:绍兴市局

作者:绍兴市局

发布时间: 2010-09-06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培养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意识,从源头上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绍兴市局越城局多举措扎实推进食品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争取政府支持。越城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食品安全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在今年年初就列入各乡镇街道、部门的责任制考核,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2010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越政办发[2010]32号)文件,期间,王慧琳副区长专门对越城区供世博食品生产企业、高风险类食品企业和市政府“菜蓝子”企业进行了专项调研,有力地推进了食品质量安全工作。二是为企业搭建平台,组织专家授课。针对越城区食品中小企业比例高,技术水平低的特点,分局发挥部门优势,组织食品专家进企业授课培训。专家根据《越城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行业食品安全信用管理规范》和评分标准,结合企业实际从生产环境、生产资源、原材料与添加剂、生产质量控制、质量检验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讲解。今年已累计为10家企业的100余名食品从业人员开展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企业培训教育。三是推行企业互动约谈机制。分局将食品监管工作前移,把可能出现的问题或问题苗头,通过与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方式提前解决,将巡查、监督检验、证后监管等各项监管措施与约谈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提前预防,提前介入,提前解决,提前整治”的目标,提高监管的有效性,推动企业规范发展。

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虞政办发〔2011〕1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为切实加强食品生产监管,不断提升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1〕4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三个新”的总要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认真贯彻省、市“两会”精神,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和省、市有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夯实基础、加强整治、严格监管,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人民群众饮食质量安全。

二、目标任务

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切实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和行业自律,全面落实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和生产企业三方责任,积极营造“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工作格局,努力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监管有效性的体制、机制问题,着力构筑“本地自生性的质量安全预防网、针对输入性的质量安全隐患拦截网”两张防控网络,积极探索有效方法,加强网格化监管,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政策保障目标考核机制

1.强化政策保障。按照地方政府对辖区内食品生产质量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要不断加强本辖区的食品监管,认真开展巡查和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市财政要落实专项经费保障,着力破解整治难点,切实解决食品生产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监管和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完善目标考核。市政府将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平安创建考核体系,市质监局负责实施量化考核,着力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乡镇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实行质量安全分级联动网格化监管的工作机制,加快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协作、监督有力”的监管体制。

3.深化监管机制。各乡镇(街道)、监管部门要结合“质量平安乡镇”创建、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的分片定责制,进一步推进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电子监管月报制,进一步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评定和分级分类监管,进一步深化“四轮驱动、八制配套”主体责任落实模式,积极探索食品生产“站所+网格”区域监管网格化工作新机制。

(二)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健全分级动态监管责任机制

1.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的监管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承担起本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动态监管责任,负责辖区内食品加工企业的宣传、日常巡查、违法协查、企业日常变化情况的报告,摸清辖区内食品加工企业的种类、数量、分布等情况,协助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质监员和村(居)协管员队伍建设,落实责任,分片定责,不断扩大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覆盖面,提高监管有效性,确保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动态情况能及时掌握、及时上报、及时处置。

2.落实动态监管部门责任。监管部门要对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并组织定期抽查,及时掌握相关企业的各种动态情况。各食品监管相关单位要齐抓共管,互通信息,密切配合。

3.强化企业作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承担企业主体责任,依法组织生产,建立法律已明确规定和要求的质量安全承诺制、质量安全责任考核制、进货查验记录制、生产关键环节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制、不合格食品召回制、人员教育培训档案制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主动把好产品质量关,主动上报各种动态情况,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搞好监督检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健全五大体系,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运行机制

1.完善食品监督检验体系。要将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列入定期监督检验计划,提高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频次,按季度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进行监督检验,并加大对黄酒等重点食品的加严检验力度,确保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年度监督抽查覆盖面和定检率达到100%。

2.建立食品风险监控体系。根据全市定期监督及专项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分析报告全市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状况,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对日常食品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大案要案,要做到即时发现、即时查处、即时报告,及时消除重大食品生产质量安全隐患。

3.完善不合格责任追究体系。各乡镇(街道)要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签订食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书,督促其向社会承诺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对所生产食品的质量安全承担第一责任。进一步加大不合格后处理工作力度,对监督检验产品不合格的企业,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限期整改,责令停产整顿,对存在危及人身健康安全等严重问题的要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建立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快速反应的事故处理小组,落实“一把手”事故应急指挥制,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有序、高效、快速地开展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5.建立执法联动反应体系。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对重大的食品质量问题或案件,由公安、农业、卫生、质监、工商、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

(四)抓好“三查三建”,不断推进食品质量全程监管机制

1.查生产企业,督促企业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货台账与销售台账、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关键点控制记录、原料进厂与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产品留样、问题食品处理、产品召回记录及消费者投诉处理记录,督促企业落实各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建立企业诚信体系和诚信档案。

2.查重点产品,建立重点检查和抽查制度。加大对高风险食品、假冒伪劣问题较多的食品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食品的检查和抽查力度,及时发现食品安全违法线索和潜在安全隐患,特别是黄酒和乳制品行业的食品质量隐患,做到食品生产质量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有效预防、降低食品安全危害的发生。

3.查重点地区和行业,建立联合检查和报告制度。将具有区域性集中生产特点的食品加工区作为重点地区,把生产加工集中度较高、质量安全风险大的食品加工业作为重点行业,防止出现区域性和行业性的质量安全问题,并加强部门沟通、配合和联动,落实质量问题较多的重点区域的重点整治责任。

(五)针对突出问题,不断加强重点食品治理整治机制

1.切实加强乳品监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 “十个一律”的要求,做好乳制品生产企业重新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组织成立乳品行业协会,加强乳制品行业自律。加强乳制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对购入的生鲜乳和原料乳粉进行严格的索证索票及三聚氰胺检验,确保乳制品及含乳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2.认真组织专项整治。重点对乳制品、黄白酒、饮用水、豆制品、肉制品、食用油、蜂制品、茶叶等重点食品,以及食品用塑包产品等食品相关产品开展专项整治,及时组织实施重大节庆、重大活动食品安全执法行动和政府“菜篮子工程”。针对食品添加剂使用和标识管理等重点问题,严厉打击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利用标识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继续按照“十小”行业整治和规范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和规范,着力解决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突出问题。

3.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以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为重点,对其进货台账、生产过程配料记录、产品检验记录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生产许可必备保障条件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法定要求的,如实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坚决撤销、吊销生产许可证,并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无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假制劣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屡整屡犯、严重违法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

(六)注重宣传培训,不断深化食品监管能力提升机制

1.加强培训。组织开展“大检查、大培训、大比对”系列活动,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增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意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升食品生产监管一线人员监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食品生产单位相关负责人和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的教育,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提高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2.强化宣传。积极宣传食品安全监管的政策规定和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及时曝光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舆论氛围,进一步加大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的社会监督力度。

3.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工作中注重协调配合,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信息互通机制,定期召开有关食品安全工作例会,严格按规定程序通报发布食品安全信息,不断提升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合力。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嘉善局“五个摆脱、五立思维”全力推动食品安全监管

信息来源:嘉兴市局

作者:嘉善局

发布时间: 2011-06-29

今年以来,嘉善局立足推动建立城乡并举、条块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食品安全一体化监管网格,创新“五个摆脱、五立思维”,有力地保障了全县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态势总体平稳。具体做法有:

一是摆脱事后诸葛,确立准入许可的监管思维。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准入,对新申证企业严格按照准入条件进行预审查,对无证食品生产企业切实加以清理,形成严格的许可受理、审查、检验、报批和决定一条龙准入工作闭环管理。强化证后监管工作,对证后审查不符合要求经整改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吊证。今年以来,全县新申证企业2家,换证企业12家,全县共关停并转4家企业。

二是摆脱粗放模糊,确立精确精准的监管思维。明确提出“三定”重点,即将肉制品、豆制品、桶装饮用水、酱腌菜等高风险、易出现“两超”的食品列为重点监控产品,将生产必备条件弱,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不高、隐患多、质量问题突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列入重点监控单位,对食品生产单位相对集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较大及问题多发的重点村镇列为重点监控区域。科学编制实施监督抽查计划,计划对108家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监督检查522次,努力实现抽检覆盖率100%。

三是摆脱被动应急,确立预防预控的监管思维。努力构筑“防治结合、建管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建立和研究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为具体开展实际预警操作提供参考方案,做到主动防范、及早介入,为政府应对食品安全风险状况进行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包括食品安全应急预警、指挥决策、应急队伍反应及应急监测、报告和处理等多项机制,全面提升食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快速处置各类突发食品安全事件。

四是摆脱散状断点,确立全程全域的监管思维。按照“守两头,管中间”的工作方针,对全县96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督查核实,对原料来源、食品添加剂使用、出厂检验全过程进行监管,严格督促企业做到“四有”:进出有帐、使用有底、检验有据、管理有制。继续推行“一纵三横”区域监管模式,逐步建立了以基层质监所为基础,以乡镇质监员、村协管员、企业质量安全员为补充的“一所三员”基层监管队伍,基本形成了“纵横交错、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监管体系,保障了食品安全平稳运行。

五是摆脱大包大揽,确立共管共担的监管思维。强化合力打组合拳,积极与工商、农经、食药监督、经贸等部门联合开展全县食品安全大检查,牵头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特别是起草《关于严厉打击食品添加剂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打击食品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特质和滥用添加剂专项行动。

绍兴袍江分局开发应用实时监管系统推进食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信息来源:绍兴市局

作者:袍江分局

发布时间: 2011-10-11

今年以来,绍兴市局袍江分局牢牢抓住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这个关键,积极实践“站所+网格”监管经验,着力延伸和探索“网格+电子监管”的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模式,运用网络技术开发和应用实时监管系统,以切实提升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的有效性。

该网络监控系统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总局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的要求,面向食品企业设定了企业证照资质,检验能力,标准标签,进货、生产、销售台帐以及教育培训,投诉应急等14方面的规定内容;面向监管部门提供了食品企业许可证照、设备检定、健康证有效期的监控报警;食品添加剂使用种类、库存的查询和汇总筛选;各企业生产、销售、库存等情况的查询功能。对企业输入的数据还采取自锁功能,防止擅自串改。

该系统具有实时在线、自动分析和监控预警等特点,将有力地督促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方便监督部门实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有效解决现阶段食品企业生产记录不全、不规范,以及食品添加剂、回收退货食品和年份黄酒难管理等困难。目前该系统正处于试运行,预计在10月下旬将进行全面推行。

美国开始对食品生产企业征收复检和产品召回费用

信息来源:省质监局

作者:省质监局

发布时间: 2011-10-26

近日,美国食品及药品管理局(FDA)发布公告称,将在对食品企业进行复检或者对食品召回事件进行评估时收取费用,其中对复检美国企业征收每小时 224美元的费用,对复检非美国企业征收每小时325美元的费用。该项措施于2011年10月1日生效,直至2012年9月30日止。新的征费政策将对进口食品产生重大影响,意味着国外食品进入美国将面临更高昂的成本,对贸易可能造成重大影响。

该公告所指的复检包括以下内容:一是食品设施再检查:该局在检查时若发现食品设施不合格,会再次检查,以确定有关食品设施能否有效落实改善措施,符合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的要求。费用征收适用于食品加工、包装、处理和保存的企业。二是违反召回令:若商家未执行FDA下达的召回指令、未遵从FDA指定的召回方式,或未有向FDA提供召回令的相关资料,FDA可向其征收费用。三是进口再检查:该局针对需进行两次检查的才征收该费用。第一次检查是根据《联邦食品、药物及化妆品法》第801条进行的,发现严重违反《联邦食品、药物及化妆品法》中相关食品安全规定的;第二次是按照801条,根据第一次检查需要再进行一次或多次检查,以确定是否符合要求。

美国是我国食品出口的主要市场之一。我国出口企业应保证其产品安全,避免因再次检查或企业复检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宁波市局五措并举着力构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信息来源:宁波市局

作者:宁波市局

发布时间: 2011-08-26

截至目前,宁波市辖区共有食品生产企业983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19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176家。近几年来,宁波市局始终把监督食品生产、保障地产食品安全作为履职的重中之重,通过陆续推出五大举措,着力构建我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在国家、省、市各级专项监督抽查中,宁波市食品生产企业均未发现相关问题,地产食品质量总体合格率一直保持在96%左右。

一、“1234”督促企业落实责任

去年4月,宁波市局向各县(市)区局(分局)下发了《宁波市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意见》,推出“1234”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制度。“1”就是通过努力,实现“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履行主体责任能力进一步提高、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到位”这一目标;“2”就是要求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承诺和定期自查报告两项制度;“3”就是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安全员、企业检验员三类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企业人员依法生产经营的意识和质量控制把关的能力,去年共培训三类人员2116人次;“4”就是推行日常巡查、专家核查、质量信用档案、黑名单四项制度,加大对企业的检查和惩戒力度。

二、三支队伍强化区域监管

近年来,宁波市局编织起以三支队伍为核心的较为严密的基层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网,通过一系列严格的制度配套,全市系统定人、定责、定区域、定监管对象的食品生产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县域巡查队伍。宁波市局下属各县(市)区局(分局)将60%以上的人员充实到监管一线,组建巡查队伍有计划地对包括食品生产企业在内的企业开展日常巡查。二是乡镇质监队伍。宁波辖区各县(市)区以企业相对集中的重点乡镇(街道)为中心,推进乡镇质监站(所、中队)建设,全市建立由32个站(所、中队)、154名监管人员组成的乡镇质监队伍,监管范围覆盖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的食品生产企业。三是“三员”协管队伍。建立了由乡镇(街道)质监员、村居协管员和企业质量安全员组成的“三员”队伍,通过专门培训,协助当地质监部门实时实地开展工作。

三、“五查”机制严格内外监督

宁波市局建立了食品生产严格的“五查”机制,即日常巡查、监督抽查、执法检查、现场核查和工作督查。前面“四查”是依法对企业实施监管,最后“一查”是质监部门自上而下对自身的监管工作实施的监督。今年以来,全市系统已巡查食品生产企业1451家次,责令企业现场改正问题330个,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142份,直接转立案查处21件。

宁波市局结合全市食品生产实际,今年将乳制品、白酒、豆制品、桶装饮用水确定为重点监管食品,将肉制品、水产制品等12类食品确定为重点关注食品,在加大日常巡查的同时,有计划开展监督抽查,对问题集中的食品生产行业或领域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同时,该局以打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为重点,集中开展“蓝剑”系列专项行动。此外,市、县两级质监部门每年都组织专家对部分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督促企业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

四、“五预”机制防控安全风险

为实现对全市食品安全风险可知、可防、可控目标,宁波市局首创了质量安全监管“五预”工作机制。包括:一是平时通过网络、短信等电子信息平台,及时向食品生产企业“预告”最新法律法规、产品标准、许可到期提醒等信息,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二是根据收集的相关食品安全信息,每季度对全市食品质量安全风险进行“预分析”,找出当前需重点关注的问题;三是针对可能的质量安全隐患和重点监管食品的重点原材料安全指标进行“预检测”,确定需进行重点监管的问题;四是对质量问题集中的行业或地域的协会以及相关许可发证部门发布质情“预警”,提请各方重视和关注;五是对列入预警的问题统一组织开展“预防性整治”,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五预”机制的扎实推进,使得宁波市食品生产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得以及时发现和迅速处置,有效防控了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

五、信息化促监管效能提升

早在2005年,宁波市局在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研究开发了食品生产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在这个系统中,1998年以来全市所有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品、执行标准和所获证照、生产规模、法人代表等基本情况,以及各级质监部门历年来对每家企业开展的质量监督抽查与执法检查情况均一目了然,并且系统数据会随着监管工作的推进实时动态更新。市、县两级质监部门负责人及一线监管人员均可对相关信息实时分类查询,实现了这一系统对一线监管和后方分析决策双向支持的效果。

今年,宁波市局又整合了食品、特种设备、安全类产品、民生计量等四大安全监管信息,进一步开发了“质量安全监管综合业务平台”。其中的食品信息系统在完善原有功能的基础上,实现了对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实时查询,并且已初步建立起了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档案,下一步将探索开展安全信用评价工作。 (宁波市局)

萧山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实现镇街全覆盖

信息来源:萧山分局

作者:萧山分局

发布时间: 2010-10-19

杭州萧山分局在去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网络实现镇街全覆盖的基础上,又将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覆盖到镇街,该网络较之现有的监管方式实现了四大功能:一是企业基础信息及监管信息电子台帐功能,不仅可以实现实时查看,而且可以通过网络实现异地查看,使镇街及时了解企业的监管动态;二是企业到期换证、年审的预警提醒功能,及时提醒即将到期换证及年审的企业,同时提醒监管人员,充分人性化服务;三是监管信息和镇街监管信息的互动功能,直观的了解双方的监管动向;四是通知、文件及时下载功能,使该局面向镇街的监管信息发布更迅速更及时。

奉化市局“四平台四机制”推进食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

信息来源:宁波市局

作者:宁波市局

发布时间: 2011-06-17

近年来,奉化市局坚持以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为主线,依托“四大平台”,建立“四大机制”,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不断推进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是依托电子监管平台,建立动态监管机制。通过宁波市食品生产企业电子监管系统这一平台,该局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开展网上申报工作,详细记录了全市94家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以及产品、标准信息和证照情况,并根据食品生产企业地域和产品风险性实施分类监管,将米面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饮用水等高风险食品的生产企业划类、划区域统一进行了归档,并对所有输入系统的添加剂信息进行网上核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二是依托巡查电子平台,建立日常巡查机制。该局通过质量安全巡查电子平台,建立了奉化市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机制,认真开展日常巡查工作,依法依规处置发现的问题,提高巡查的有效性。依据食品企业不同的风险等级,进行了ABC分类;按照分类管理规则,对不同类型提出了不同的巡查要求,巡查重点把住企业“三关”(即原料进厂核查关、食品添加剂使用关、产品出厂检验关);要求企业严格按法定要求组织食品生产经营。

三是依托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抽查检验机制。为达到检验结果和执法检查信息共享,该局研究开发了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信息共享电子平台,并形成了重点产品监督抽查、专项检查、突发事件风险防控抽查等多方位的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机制。每年将本地的主导产品如黄酒、酱腌菜、糕点和食品加工小作坊产品作为监督抽查重点,制定食品年度监督普测计划。同时,结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各类专项行动的监督检验与风险防控抽检工作,并及时共享系统公布检验结果。

四是依托企业信用平台,建立诚信监管机制。该局着手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诚信档案,将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日常的巡查记录、整改记录、抽查检验报告、行政处罚记录等归档管理。下一步,该局将依托这一平台把已形成的食品生产企业诚信档案与开发完成的电子平台结合,建立食品安全诚信监管机制,并选择部分生产企业作为试点,先行建立诚信体系的分类、评价、结果运用、动态管理及运作等制度,并根据试点情况,在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进此项工作。 (宁波市局)

丽水市开展食品行业关键控制点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和跟踪工作

信息来源:丽水市局

作者:食品处

发布时间: 2010-09-01

近日,丽水市局在全市范围开展生产环节豆制品、黄酒等十大食品行业关键控制点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和跟踪工作,将该市生产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关键控制点风险排查和跟踪制度推向深入。

近年来,丽水市局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监管办法,提出关键控制点风险排查理念,建立《生产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关键控制点风险排查和跟踪制度》。该制度通过对辖区内生产环节各食品行业不同特点和加工规律的研究,分批分期编制各行业食品风险排查和跟踪分析材料用于指导日常监管工作,各县(市、区)局依法采取听取企业汇报、查阅企业记录、询问企业员工、核查生产现场、检验企业产品及所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方式对分析材料中确定的食品安全监管关键控制点(部位)进行隐患排查,并采取措施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跟踪,直至隐患消除。该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增强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针对性、有效性,解决了基层人员少和监管任务重这一基本矛盾,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也提高了企业对食品质量安全关键控制点自我把关和控制能力,推动了该市生产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关键控制点风险排查和跟踪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下一步丽水市质监局还将组织开展辖区内炒货、果蔬罐头等新十大食品行业质量安全关键控制点风险排查和跟踪分析材料的调研和编制工作,以进一步指导监管实践。

绍兴袍江分局“二网四统一”全面推进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信息来源:绍兴市局

作者:袍江分局

发布时间: 2011-08-15

今年以来,袍江分局牢牢抓住食品生产企业这个关键,着力探索“网格+电子监管”的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模式,通过实行“二网四统一”,全面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对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有效性。主要做法:

“二网”:一是五级监管网。开发区、镇、片、村、企层层签订食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状,层层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明确专人负责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工作,明确责任区域、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实行统一培训,统一检查要求,统一记录格式,统一处置规范。二是企业实时登记网。通过袍江开发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软件,企业将有关原材料进货、供货商信息、投料生产情况、检验检测情况、添加剂使用情况、食品销售情况及回收食品处置情况等实时上网登记,监管人员定期进行网上全程检查并根据需要开展现场核查。根据软件的报警提醒功能,对食品生产企业出现的证照超期、添加剂使用不规范等进行实时分析研判,提高了监管的有效性和预控性。同时,将食品生产监管软件延伸到两镇,做到信息资源共享。

“四统一”:一是统一安全监管流程。制订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流程,明确了检查内容、检查程序、处置方法和工作要求,实行制度化、标准化操作。二是统一证照信息上墙。统一为企业免费制作信息公示栏,在企业显著位置公示企业证照、健康证、主体责任、承诺书及相关监管信息,并公布举报电话等。三是统一主体责任制度。按照国家局〔2009〕第119号公告要求,要求企业制定完善相关主体责任制度规范,统一装订成册,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四是统一原始记录档案。根据食品安全法等规定,统一编制了食品生产全过程控制的27张记录格式,并针对一些特殊食品生产特点,编制了有针对性的格式内容,做到统一性和灵活性兼顾,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重。

通过实行“二网四统一”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实现了人员部署网格化、证照上墙统一化、制度记录标准化、登记申报网络化、信息分析实时化,监督管理全程化、帮扶指导个性化和责任追究严格化等“八化”目标,真正实现监管机制长效化。1至7月,省、市、区三级共监督抽查袍江开发区内食品生产企业产品123批次,全部合格。

丽水市局“五步自查自纠法”提升食品生产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能力

信息来源:丽水市局

作者:丽水市局

发布时间: 2011-05-30

为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丽水市局在开展饮用水行业和米面制品专项整治中试行的基础上,在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推行“五步自查自纠法”,进一步提高履行主体责任能力。

第一步要求企业组织全体员工学习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专项工作的要求、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应当履行主体责任的有关制度要求。第二步是根据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专项工作的要求、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应当履行主体责任的有关制度要求,逐项对照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第三步是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提出整改办法,落实整改责任人。第四步是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第五步是企业将自查自纠工作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由质监局对自查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情况反馈企业,对仍存在的问题进行再整改。

遂昌县质监局“两手抓”提升食品加工小作坊发展质量

信息来源:省质监局

作者:遂昌县局

发布时间: 2010-11-15

遂昌县质监局通过“两手抓”全面提升全县食品加工小作坊发展质量:一手抓监管责任落实。积极探索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基层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属地化、监管力量整合化、日常管理常态化、监管措施综合化;一手抓行业培育提升。以确保食品安全为底线,以运用“五种模式”提升转型为突破口,积极培育重点食品行业发展。食品加工小作坊整规三年以来,食品加工小作坊产品质量逐年提高,生产业态明显提升,产业效益进一步显现。全县累计已有51家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

一是以层级构建促责任落实。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政府统筹协调、部门牵头指导、乡镇为主负责、村居属地管理、业主责任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一方面牢牢抓住“政府”这个关键。主动定期向当地政府报告小作坊监管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对需要政府统一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协调政府出台有关扶持政策措施,鼓励引导小作坊改造升级。另一方面加强与乡镇政府的沟通配合。构建街镇“一把手”负总责、街镇安全办、村食品协管员为主体的街镇小作坊监管组织管理体系。充分发挥街镇政府、质监协管员的作用,发挥协查协管作用,有效担负起本街镇小作坊的调查、排查、协查和情况报告和食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是以规范标准促长效监管。遂昌县局制订并审定发布了《遂昌县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信用评价规范》。《规范》通过食品安全内部和外部信用评价体系综合评价食品加工小作坊信用等级,针对不同等级实施相应监管措施。食品安全内部信用包括食品加工小作坊基本条件、管理要求、从业要求等三方面内容;食品安全外部信用包括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两方面内容。食品加工小作坊信用等级为A级的,有一定规模的可确定为提升取证对象。食品加工小作坊信用为B级的,按照监督检查计划监管;食品加工小作坊信用等级为C级的,按照监督检查计划增加巡查次数加严监管,在给予一定的整改期限内仍不符合要求的,则责令停产取缔。该《规范》的出台不仅有利于规范食品加工小作坊,强化食品加工小作坊业主主体责任意识,还能达到通过分类监管实现长效监管的目的,为小作坊监管从短期、治标向长期、治本转变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以专业合作促行业发展。面对烤薯生产加工户普遍存在产值低、规模小、分布散、管理乱等问题,遂昌县质监局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区域实际和传统特色产业现状,积极稳妥地采取监管措施,确定了以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为抓手,推行“专业合作社+社员(农户)+基地”的经营管理模式,实行“四统一”,即: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检验、统一品牌,依托专业合作社解决质量安全管理、检验、品牌等方面的问题,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遂昌县黄沙腰烤薯专业合作社社自2001年成立以来,年销售额逐年增加,社员由原来4户发展到109户,社员股金从5万元增加到28万元,带动农户从100余户提高到2000多户,销售收入从几十万元增加到900多万,固定资产从零增加到120多万元,现有番薯基地8000亩,并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烤薯产品连续六年获省农博会金奖,注册商标“黄沙腰”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

四是以帮扶改造促行业提升。2009年以前,遂昌县没有一家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原有的豆制品作坊没有做大做强的投资意识和能力,而社会资本也由于行业现状、投资风险等原因,缺乏对豆制品生产的投资意向。从社会稳定和豆制品市场供应需要上考虑,决定了短期内无法对豆制品加工作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遂昌县质监局按照“抓两头、提升中间”的工作思路,即依法取缔一批无证、无照和质量卫生条件存在严重问题的生产经营单位;扶持发展一批规模企业、优质产品和优良品牌,加快推进工厂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先进生产方式替代小作坊家庭式的落后生产方式的进程;对中间一批企业通过部门联合整治和帮扶,逐步提升,达到浙江省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基本规范(试行)要求。通过部门联合,以政策引导、市场倒逼的办法,使取证企业的豆制品占领消费市场,压缩无证小作坊豆制品销售空间,用市场机制和政策激励相结合的办法解决豆制品行业的问题。目前,我县已有4家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关停9家生产加工条件差的豆制品加工作坊,保留规范5家生产加工条件较好的豆制品加工作坊。豆制品合格率从80%提高到目前的100%。

衢州柯城分局在全省率先探索实施食品生产企业约谈制

信息来源:衢州市局

作者:衢州市局

发布时间: 2011-08-15

衢州柯城分局在食品生产安全监管中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探索建立并实施了食品生产企业约谈制度。约谈对象:由局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对新取证企业、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在各级监督抽检中不合格的企业和质量安全风险等级为C和D级或等级变动提高的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存在行业性、普遍性问题的将进行集体约谈。约谈内容主要包括:一是督促企业改正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不断规范生产经营;二是帮助企业分析产生问题原因,提高生产管理水平,防止再次发生;三是向企业宣传食品法律法规,增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四是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改进提高监管服务能力。约谈后再采取相相应的后续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定期整改。约谈后企业对存在的问题在双方约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并即时提交整改报告书,分局对企业整改内容实地回访。二是先礼后兵。约谈有专人做记录,企业签字后存档备查,如果今后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将依法从重处罚。三是与风险等级挂钩。对无故不参加约谈或约谈无效的企业,将在食品企业信用档案内记录,在评价风险等级时相应扣分。

经过实践,衢州柯城分局探索实施食品生产企业约谈制有三点体会:

一是促进了问题的整改落实。通过与企业负责人进行直接对话,引起企业对存在问题的高度重视,推动问题的认真整改。今年以来约谈的近20家企业,问题整改率达100%,提高了监管的工作效率。

二是加强了政企间的沟通交流。“约谈制”既是一项监管制度更是一种行政指导措施,是监管方式和理念的一种转变,是政企间的一个交流平台。通过政企间平等的交流沟通来解决好问题,有利于消除隔阂、化解矛盾,更好地体现质监部门的服务职能。

三是增强了企业质量主体意识。通过对新取证企业实行约谈,明确14项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使企业在正式投产前对食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及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一个整体的认识,把监管工作前移,提前介入,打好预防针。

浙江杭州食品企业之间围绕质量安全开展交流学习蔚然成风——互查互促落实

质量主体责任

信息来源: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作者:宣传办

发布时间: 2011-08-25

□ 本报记者 曹吉根/文

这是一个企业间互学互帮的案例:娃哈哈是中国饮料行业的巨头,但是在婴幼儿奶粉行业,娃哈哈却是一个新兵,杭州味全公司规模不是很大,但是在婴幼儿奶粉质量管控上却很有一套。在浙江杭州市质监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组织的奶制品企业质量管理观摩交流活动中,娃哈哈奶粉事业部质量负责人实地参观了味全公司,为其严格细致的管理所折服,主动学习味全的经验,引进了味全的物流和仓储管理模式。当然,娃哈哈公司也没有保留自己的质量管理秘籍,派出专家在杭州市质监局主办的食品企业质量管理交流会上,与100多家食品企业分享自己质量控制的心得。 记者近日在杭州市采访时了解到,杭州市质监部门大力推动企业之间互学互帮、互查互促,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收到了良好效果,尤其是在大型食品企业集中的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间围绕质量安全开展交流学习已经蔚然成风。

据了解,杭州市是一个食品工业大市,杭州经济开发区更是大型食品加工企业集中地,娃哈哈、康师傅、王老吉等知名企业都在这里建有制造基地。截至2010年年底,开发区有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49家,年产值超过400亿元。杭州质监局开发区分局局长陈其松告诉记者,规模大、品牌响是开发区企业的共同特点,这里最小企业的年产值都在1000万元以上。但是市场影响大,质量安全压力也大,哪怕是一点小问题,也会造成全国性的影响。

陈其松说,他们始终有一种如履薄冰的危机感,食品企业加工工艺复杂,主辅食品原料繁多,根本就不是监管人员所能完全掌握的。在这种情况下,要做好质量监管,保障食品安全,最重要的是让企业落实自己的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前提是企业的质量意识,用通俗的话讲,就是企业主观上是不是真的重视质量,并具备质量管控能力,就是说,企业究竟有没有能力从技术、管理各个环节把质量管好。

为解决企业质量认识问题,下沙分局建立了企业法人约谈制度。监管部门根据监督抽查和投诉举报所发现的问题,及时约谈企业法人,当场落实整改责任。通过约谈和调研分析,下沙质监分局看到,下沙食品企业质量意识比较强,问题在于技术和管理能力欠缺。

“不同的企业在质量管控方面有不同优势,也存在不同的短板,如何让企业之间互动起来,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成为我们关注的一个重点。”陈其松说,2010年开始,下沙分局把推动食品企业之间交流学习作为工作的重点,食品安全讲坛建起来了,每期讲坛,质监分局都会通过问卷征求企业意见,确定学习主题,围绕主题找学习典型,并组织实地考察。生产蛋糕的顶园公司在生产现场风险控制上有一套独特且运行有效的体系,以前一直不愿对外开放,在质监分局的动员下,该公司派出专家在食品安全讲坛无保留地介绍自己的经验,还破例让其他企业实地参观学习。

在学习观摩中,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还从各自的实践和技术出发,相互提出问题和建议,有很多问题是监管部门没有关注到的,这让陈其松和同事们意识到,应该利用好企业力量做好监管工作。因此,他们着手建立了企业间的互查互促机制,先后组织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度互查、食品添加剂使用互查、原料控制制度和成品检验记录互查等活动,组织企业互相查验各项管理制度、生产记录和工艺流程,发现各自优势和弱项,及时提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今年上半年,下沙分局又组织了食品召回制度复查、食品添加物专题复查、食品标签复查3项专题企业互查互促活动,发现并消除质量安全管理漏洞10多起。

杭州市质监局非常重视下沙分局在发动企业带企业提升质量管控水平、落实主体责任的实践,专门在下沙组织了该市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交流大会,组织全市100多家企业学习下沙食品企业质量管控经验。娃哈哈、味全、顶园、顶津、顶益、旺旺等食品企业的6位专家,从不同的产品、不同的生产过程、不同的视角,分析了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过程中食品企业关注的风险控制点,介绍了本企业风险控制的做法和经验,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中国质量报》)

开化局举办产品质量安全村居协管员培训班

信息来源: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作者:衢州市局

发布时间: 2011-11-02

10月27日,开化局组织华埠镇、工业基地园区两个质监站辖区内产品质量安全村居协管员进行业务工作培训,37个行政村和3个居委会共40余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活动在我局和华埠、园区精心组织下,由特种设备、质量、食品三个科室业务骨干担任教员,就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食品安全等基本知识和村居协管员的监管职责、监管范围以及监管程序等内容,采取课堂讲解与现场指导的方式进行了重点培训。

通过培训,村居协管员普遍反映此次培训很重要、很及时,培训的内容针对性强,使大家充分认识到了确保“三大安全”的重要性,提高了业务素质和水平,为今后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第16篇:食品监管月报

附件2:

填表说明:

1、每月10日前报上月工作情况;

2、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按《食品安全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会常委会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中,明确属于质监部门监管范围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

— 5 —

附件3:

2、食品相关产品包括压力锅、餐具洗涤剂、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 5 —

— 5 —

第17篇:食品监管(推荐)

聚焦食品安全

中国食品业在经历了2008年的牛奶之觞后,度过了较为平静的一年,但年终岁尾的“问题奶粉”又死灰复燃,可口可乐“雪碧含汞”,“主食转基因”安全问题引起全民激辩,春节期间,海南毒豇豆席卷全国……种种食品安全问题,使得人人自危。食品安全问题再次敲响了警钟,在中国,遭遇有害、有毒、非健康食品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常态,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

1 “犯法成本”太低了

在中国,之所以出现接连不断的食品安全事件,与法律对违法者的惩罚力度是有关系的。当企业违法时,中国法律对其的处罚是: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这种标准的处罚丝毫不能威慑到企业。

2 监管总是\"马后炮\"

食品安全工作年年提,但各种事故仍然频频发生,“苏丹红、毒药火腿、三鹿奶粉”事件让人们不寒而栗,我们遍查食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要发现一个盲点还真难。纵观以往发生的各种食品安全问题,不难发现,有关部门总是在放 “马后炮”,当“事后诸葛亮”。虽然事故发生后,各级有关部门都行动迅速,查禁措施也十分得力,但如果缺乏有效的事前监管,总是在付出沉重的代价后才突击行动,这种“闻灾方重视,亡羊才补牢”的监管价值何在?

3.信息不对称

中国的食品监管体系,一直都是问题出了再去治理的“马后炮”模式,更为糟糕的是,食品安全信息长期不透明和不公开,出问题后,当局首先想到的是去捂去瞒,消费者一直处于“不明真相”的状态。其实,对问题食品企业高频次曝光,让消费者发挥自觉抵制作用远比通过监管部门对企业罚款处罚更有效,典型的信息不对称 国家对食品药品安全采取的措施有:

(一)、食品安全措施。

1.加强食品安全监测。

制订食用农产品产地区划。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监管体系,系统调查农产品产地污染状况,开展重点地区、典型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安全监控。强化对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和环境安全管理。建立国家农兽药残留监控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由目前的37个城市扩展到全国所有大中城市。建立原粮污染监控制度,开展原粮质量安全和卫生监测,建设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监测网络。开展非食品原料风险监测,系统调查非食品原料污染情况,建立重点食品强制性标准全国专项检查制度,实施电子标签管理制度,建立和规范食品召回监督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卫生质量抽查和例行监测制度,建立食品质量监测直报点。完善国家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

2.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水平。

整合并充分利用现有食品检验检测资源,严格实验室资质管理,初步建立协调统

一、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实现检测资源共享,满足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安全监管的需要,力争使国家级食品安全检测机构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促进检验检测机构社会化,积极鼓励和发展第三方检测机构。

3.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标准。

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的力度,基本建立统

一、科学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推动我国食品安全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进程,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订修订。根据我国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领域具体情况,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过渡标准或分级标准。

4.构建食品安全信息体系。

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和基础设施,建立国家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形成包括国家、省、市、县四级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和国家对重点企业的食品安全要素的直报网络;建立高性能、易管理、安全性强的食品安全动态信息数据库;建设国家食品安全基础信息共享系统,形成服务于食品安全监测分析、信息通报、事件预警、应急处理和食品安全科研及社会公众服务的网络协同工作环境。加快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

5.提高食品安全科技支撑能力。

开展食品安全科学的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关键技术研究和食品安全科研基础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加强应用技术和相关战略研究。跟

踪研究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主要贸易国食品安全监管手段以及世界贸易组织《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和《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通报评议。加强食品安全技术能力建设,初步建成既有自主创新能力又与国际接轨、开放的食品安全科研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

6.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应急体系建设。

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建立实施食品安全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加强应急指挥决策体系、应急监测、报告和预警体系、应急检测技术支撑系统、应急队伍和物资保障体系,以及培训演练基地、现场处置能力建设,提升政府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加大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督查督办力度,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机制,建立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回访督查制度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完善国家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制度。

7.建立食品安全评估评价体系。

逐步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制度和体系,研究食品可能发生的危害后果及其严重性,以及危害发生的概率,并据此划分食品的风险等级,其动态评估结果作为政府食品安全决策和管理的基础。

8.完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

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诚信意识,营造食品安全诚信环境,创造食品安全诚信文化。初步建立食品安全诚信运行机制,全面发挥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引导、督促功能。逐步建立企业食品安全诚信档案,推行食品安全诚信分类监管。完善“食品安

全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强行业自律,建立食品企业红黑榜制度。

9.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重点开展高风险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与公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重点品种和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重点环节的食品安全水平。完善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食品企业日常监管措施,探索农村小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有效监管模式,有效遏制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市场监管力度,继续整顿和规范食品广告,重点整治中小城市食品广告。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和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建设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社会监督网和监管责任网,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10.完善食品安全相关认证。

建立健全“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全国统一的食品认证体系,完善认证制度。建立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制度,积极开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等认证工作,加大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饲料产品质量认证力度。对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生产过程进行管理体系认证。完善良好农业规范、良好生产规范、良好储藏

和运输规范、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绿色市场认证,提高食品企业自身管理能力。加快我国食品认证的国际互认进程。

11.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制订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宣传报道,普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和参与监督能力。加快建设食品安全培训体系,对政府管理人员、执法者、企业管理与工作人员、新闻工作者、消费者进行多形式、多途径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18篇:食品监管工作总结

质监绿园分局食品监管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绿园分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精神为统领,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工作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履职到位,确保辖区食品安全没有出现任何质量问题。

(一)根据省、市局和区政府关于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我局立即行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狠抓落实。制定了《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绿园分局2011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重点整治的范围,明确了人员分工、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事项,对各项工作内容、考核评分标准进行细化。

确定辖区内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集中整治,特别是对量大面广、季节性强和高风险食品的监管。我局把高风险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作为监管的重点,对其实施高频次的检查、巡查,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摸清企业底数,实行动态管理。辖区食品生产加工单位91家,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81家,小作坊10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监管,并按规定建立了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及时调整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三)实行食品安全监管区域责任制。为切实做好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的源头监管工作,解决好监管工作量大,人手少,任务重的突出问题,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企业、定责任的监管模式。

(四)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预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臵工作。

(五)组织开展了春节、“五一”、端午、中秋节等节假日及中、高考前的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95家。

(六)根据企业产品的风险程度和企业规模不同,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及时开展巡查、定检和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每月下达食品加工企业巡查计划,月底严格考核。截止目前分局共巡查食品企业出动22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13台次,抽检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55批次,涉及米、面、油、调味品、白酒、黄酒、葡萄酒等 10大类。

(七)认真做好食品添加物质使用登记工作,确保食品添加剂和添加物质按照规定添加。全区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均按要求进行了使用登记。

(八)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印制和下发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1000余份,对食品生产企业下发了《关于落实国家质检总局的通知》;制作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展板。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增强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和谐局面。

(九)开展食品企业帮扶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同时做好新标准的宣贯工作,帮助、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合理布臵车间、设备,建立化验室。今年以来已经为 27家换发生产许可证企业编制修改申请书和质量手册等材料,指导企业按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对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起到积极的作用。

(十)及时收集、汇总、分析食品监管信息,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合理化建议,为监管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十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水产品、茶叶和含乳企业使用的奶粉等专项检查。检查茶叶生产企业5家,水产品生产企业2家,含乳食品企业2家,均没有发现明显违法行为。

(十二)积极开展”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全区人民能够吃上安全、放心的豆制品,我分局根据市政府以及市质监局的文件精神制定了《绿园区豆制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将83封《致全区豆制品生产经营者的公开信》全部发放到了辖区豆腐加工作坊(包括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内的豆腐加工作坊);并和豆制品企业或个人签定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对生产加工豆制品小作坊进行了登记,对主观努力接近生产企业标准业户,加大了扶持规范力度,使其早日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十三)按照市局关于印发《全市质监系统开展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分局正在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活动。截至目前共对辖区内3家植物油生产企业、9家肉制品生产企业、16家面食加工企业进行了检查并抽取了企业样品。同时还联合公安部门对1处油脂加工作坊6个食用油储罐进行检查,抽取样品26个。

二、存在的问题。

监管人员少,工作任务多。由于监管人员数量有限,监管工作任务繁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食品监管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重点区域整治机制和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隐患性、区域性问题,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进一步完善食品企业档案,实行动态监管。对已掌握的食品生产企业,补充相关数据,完善档案内容。实行分类监管、分类指导,提高监管的覆盖面、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监督检查,实施重点监控。一是加强巡查。以打假责任区为基础,组织对辖区企业进行巡查,每周保证巡查8家食品企业,重点企业加大巡查次数。二是定期监督检验。对企业产品定期抽样检验,一般企业和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一年抽样检验不少于2次。三是专项抽查。除实施产品监督检验外,根据专项整治的要求和企业产品质量状况,不定期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抽查。四是产品强制检验。对不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或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但不按规定对产品出厂实施检验的企业,实行产品强制检验制度。对没有获得许可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加大强制检验的次数,严格限区域销售。加强企业和小作坊管理制度建设。健全进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企业和小作坊都必须按照要求建立原辅料进货台账和产品销售台帐,如实记录规定内容。加强对食品添加物质的使用登记制度。督促、指导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建立回收食品登记处理(销毁)制度。强化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查明属于客观原因造成的一般性食品质量问题的企业,要督促彻底整改,并给予帮助和技术服务。对查明属于主观故意造成的质量问题,必须予以行政处罚,追究企业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整改不彻底或整顿不合格的,决不允许恢复生产。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切实落实总局无证查处工作的部署,对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实行无证查处。对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连续两次市级以上监督抽查不合格或不能保持生产必备条件的,或者故意造假、使用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的,建议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吊销许可证。对查明已流入市场的伪劣食品,要责令企业强行召回,并通报有关部门停止销售。 通过上述措施,增强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自觉把好食品质量关,为消费者提供良好消费环境。

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绿园分局 2011年9月28日

第19篇:食品监管工作总结

2011年XX市质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2011年,在省局和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XX市质监局认真履行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职责,以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服务企业为抓手,强化自身建设,逐一落实了食品生产监管各项工作任务。现汇报如下:

一、全年工作开展情况

1、突出重点,开展“严打”专项工作。根据省质监局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打击食品非法添加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突出“三个重点”,开展“三查”行动:一是以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剂量使用添加剂为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行为;二是以相关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记录;三是以规范标签标注为重点,检查企业产品的标签标识。同时,深入食品生产企业宣传“严打”专项工作,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材料,张贴《公告》800余张;在局网站上设立了“严打”专项工作宣传专栏,编印了11期“严打”专项工作专刊。“严打”活动开展以来,全系统先后出动执法人员3420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1256家,确保我市的“严打”专项工作做到看得重、抓得实、管得严、打得狠。

2、加大帮扶,全力做好豆制品行业整治工作。一方面给予技术支持,对新建企业XX公司进行帮扶指导,完善生产条件,培训检验员、质量管理员,规范检验室,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帮助企业尽快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确

保了豆制品整治工作的平稳推进;另一方面采取“关停取缔一批、整顿规范一批、帮扶提高一批”的做法,帮助豆制品生产加工作坊“联小做大”,提高豆制品生产加工的规模化、专业化水平,确保豆制品质量安全。今年 9月份,省局对我市豆制品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有举措、有特色、有成效,整治工作在全省走在了前列。

3、全力以赴,开展重点专项检查。一是开展了“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XX市质监局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源头治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在全市生产加工环节排查、清理、取缔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二是开展了“塑化剂”专项监督检查。针对台湾起云剂食品安全事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监管动态报告制,确保上下联系畅通。同时,加强对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排查,重点对使用稳定剂、乳化剂、增稠剂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现场监督检查;三是按照省局的部署,组织开展了“瘦肉精”、问题乳粉、酒类食品等一系列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四是以严厉打击手工灌装和使用PET水桶两种违法行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桶装水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271人次,对56家获证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抽样60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6份,立案查处24起。通过整治,取缔了无证生产的桶装水小作坊4家,基本杜绝了手工灌装的违法行为,大力规范了

我市桶装饮用水企业的生产行为,提高了全市桶装水的质量安全水平。

4、认真履职,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扎实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全年抽样XX组,合格XX组,合格率XX%。每季度在市局网站上发布食品市级监督抽查结果通报。通过大力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做到全覆盖,产品抽检率达到100%以上,掌握了全市食品企业的真实质量状况,切实为党委政府质量决策当好参谋,为企业产品质量改进做好指导。

5、严格许可,抓好食品市场准入工作。今年是大米等八类食品生产许可权限下放的第一年,我们狠抓了市级许可工作,确保市级许可工作要求不放松、质量不降低。1-11月份,我市共有176家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中,市级许可发证65家、省级许可发证111家。同时,将28家停产或转产企业的29张食品生产许可证报省局注销,并将注销情况函告市食安办和市工商局。

二、体制调整期间的食品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在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期间,我们按照工作不断、秩序不乱、监管不放的原则,切实履行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监管职责,确保全市食品质量安全。

1、制定下发了《转发省局关于做好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期间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局持续做好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一是按照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继

续做好“严打”专项工作,认真总结年度专项工作开展情况;二是生产许可与日常监管两手抓,保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要求不放松、质量不降低,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开展区域整治,督促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查处食品生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2、开展了食品监管工作督查。市局组织督查组,对部分县局进行了现场督查,查阅县局的食品监管档案资料,走访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了解县局对今年以来食品监管重点工作的部署、实施、进展和完成情况,与食品监管人员开展座谈,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并就如何做好近期有关重点工作,征求基层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督查,稳定了我市的食品监管队伍,保障了体制调整期间食品监管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明年工作打算

1、开展区域整治工作。以打击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为工作重点,开展肉制品、蜜饯和淀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严防出现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

2、进一步完善监督抽查工作。强化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的质量及效果,坚持“立足治本、深化服务”的工作理念,从规范后处理程序;狠抓质量分析,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加强跟踪巡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开展行业整治,提高后处理的行业效应这几个方面入手,完善监督抽查工作,真正达到帮助企业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最终解决产品质量问题的目的,提升XX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3、继续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及应急机制。进一步落

实风险防范措施,形成信息搜索、研究判断、预警分析的超前应对工作机制。提高食品安全应急救援能力,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对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能力,锻炼应急处置能力。

第20篇:食品监管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完善监管机制

我局按照都江堰市食安办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应急预案和工作计划,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水源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科室,层层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与市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计划、按部署稳步推进,生猪屠宰管理、酒类专卖管理及商务执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工作制度,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健全了案件查处抄报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今年来,我局按照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部门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规范了食品经营环境,以节日市场整治为重点,开展了“元旦、春节、五.

一、国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了方案,落实了措施。以农村和城市结合部、旅游沿线为重点区域,以生猪、酒类食品为重点内容,严厉打击了注水猪肉、病害猪肉和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经营活动,出动执法人员480人次,车辆100台次,共出动行政执法检查90次,收缴假冒国家名优白酒680余瓶,下达整改通知书40份。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生猪屠宰市场、酒类流通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了肉品和酒类食品安全。

三、强化监管,推进生猪产品质量溯源体系

(一) 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完善和落实生猪购销台账、屠宰加工、检疫检验、消毒及安全等项制度。严厉打击屠宰注水生猪、病死生猪以及出厂未经检疫检验、未捆绑电子芯片的违法行为,为防止关闭屠宰点死灰复燃,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受理举报投诉2起,办结率100%。

(二)按照《都江堰市生猪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了屠宰企业可追溯体系实施方案,协助企业购买了电脑、读卡器、识别卡等设备,到企业进行指导培训,七家屠宰企业全面开展了生猪产品溯源工作。

(三)完善屠宰企业制度,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屠宰企业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规范运营,完善企业购销台账;芯片登记情况;无害化处理登记记录;屠宰废水处理情况等各项制度。

(四)全面推进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成都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整合重组工作方案》(成办发〔XX〕80号)文件要求,制定了《都江堰市生猪屠宰企业整合重组工作方案》,对我市现有的7家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整合重组并重新规划布局,在2013年底前整合重组至3家定点屠宰厂(场),全面提升我市生猪屠宰行业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水平。

四、加强酒类流通管理

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提高行政效能,行政审批科,把酒类许可审批移交市政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满足了广大经营户快捷方便的办证需求,今年办理酒类产销许可证300余件。九月份启动全市办证信息统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在酒类流通市场的监管工作中,为保证批发、零售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性,规范了经营行为,全面实施了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随附单制度实施率达98%以上。严厉查处了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以假充真、仿冒知名品牌等违法经营行为,共查处非法进口酒和假冒酒680余瓶。加强了社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沿线的酒类食品监督管理,酒类流通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加大宣传,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消费意识

我局围绕食品安全的总体部署,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四川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了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提高了我市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3.15”期间,我局精心组织人员在市区水文化广场设立宣传点,展出真、假名优酒和图文并茂的知识宣传栏,接待前来咨询消费者300多人次,受理投诉案件2起,散发宣传资料300余份,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按照《都江堰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宣传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以食品安全法实施主题,加强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普及了食品安全科学知识,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提高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灾后重建期间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七、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打击私屠滥宰、屠宰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

(二)继续贯彻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确保市民饮酒安全;

(三)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开展定期不定期专项整治,确保灾后重建食品安全。

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计划
《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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