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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工程合同(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3-11 09:08:59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土方工程合同

Xxxx土方工程协议

甲方(全称): xxxxxx 乙方(全称):xxxxxxx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xxxxx 工程地点: xxxxx 工程内容:土方工程(挖、运、填)装卸、场内短驳、机械场地粗平整、外进土、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场地土方造型

二、工程承包范围

Xxxx(挖、运、填)装卸、场内短驳、机械场地粗平整、外进土、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场地土方造型;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2013 年 5 月 1 日

2、竣工日期: 2015 年 6 月 1 日

3、挖土单位必须根据甲方工程总体计划进行跟进施工,配合甲方做好放坡等另星挖土工作。

四、质量标准工程 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合同总价:(大写) 捌佰叁拾伍万壹仟肆佰肆拾贰元整(人民币)¥: 8351442 元

1、地下车库土方开挖合同价款暂定为:(大写) 捌佰壹拾陆万捌仟捌佰叁拾捌元整 (人民币) ¥:8168838 元。

1.1土方开挖及外运单价38元/立方米综合单价包干,包括整体土方开挖、集水井、承台地梁机械人工开挖、人工修整、装卸、运输、坑内杂物处理外运、场内短驳、挖土期间的湿土排水、台风暴雨后排水、城市管理保洁、利润、税金,另加政府新规定的建筑垃圾倒置指定地点的处置费(20元/m3)。土方工程量经双方测算暂定为137693.69M3,实行单价包干,数量按实计算。(土方开挖总价暂定价为58*137693.69=7986234元)

1.2土方开挖的工程量按双方确定的原土相对标高-4.435m,底板整体挖土标高为-8.02m。

1.3 土方短驳:运至甲方指定的存土区域,土方短驳暂定工程量为15217M3。(土方短驳费12元/m3)(土方短驳总价暂定为12*15217=182604元)

2.土方回填:土方回填工程量按实际发生为准。(土方回填12元/m3)(土方回填总价暂定为12*15217=182604元),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定额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土方回填平整压实后按网格法进行测量,测点间距控制在5米之内。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5 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 24 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4、本工程土方、绿化土回填造价按实结算,工程量增减以甲方和监理确认的联系单为准;

六、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科技绿洲三期一工地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盖章签字 后生效。

七、本工程付款方式

1、本协议土方包含开挖及回填。

2、本工程分为6个区域,完成一个区域支付该区域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60%,3个月后支付该区域工程量的工程款20%(累计80%),以此类推,余款作为保证金。待土方作业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完成的工程量以甲方、监理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签证确认为准,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量增加不做调整)。

3、地下车库四周及整个场地土方回填全部完成后支付完成工程量的80%的工程款。

4、土方工程余款在施工单位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后90天内完成结算,120天内结清。

八、本工程要求的技术规范

1、《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DBJ08-231-98;

2、《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G/TJ08-701-2000;

3、《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4、《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C/TJ08—70—2000)

5、《工程测量规范》(GBJ50026-93)

6、《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2-83)

7、《建筑机械使用技术规程》(JGJ 33-86)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88)

9、《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93)

10、《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59-96)

11、国家及上海市现行的其他施工规范、规程和标准

九、甲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甲方向乙方提供具备工作的条件、场所,协调临时用水、电、照明。水电费等相关费用有乙方负责。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国家和地方的规范、规程、标准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实施管理,并对乙方的违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以维护甲方利益和信誉。甲方如提出局部施工图纸某些施工部位达不到预期效果,经与双方协商、同意、形成书面纪要后,乙方进行调整,原工作量经甲方认可后,调整内容以签证单形式确认。因甲方组织、协调原因造成乙方停工,应出具书面通知,并相应顺延工期。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不能按时提交施工作业面,无法施工,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顺延期限双方以书面形式确定。甲方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与各方的关系。施工前甲方须将现场施工情况向乙方交代清楚,如地下电缆、管线等。

十、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文件、施工图纸及有关规范、规定、标准等编制施工专项开挖方案,报相关部门评审合格后再组织施工,确保按质按期完成工程。乙方施工时必须严格工序控制,在自查合格的基础上,及时通知甲方及监理现场代表进行中间质量检验和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如因质量问题需要乙方返工、修改,乙方应承担返工、修改而增加的费

4 用,且工期不顺延。乙方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废浆严禁排放于场地、河道中,一律外运,环保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整个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及监理有关规章制度,凡由于非甲方或监理责任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外进符合绿化种植要求的种植土,如发现乙方供应的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绿化种植土,甲方有权退货或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责任。乙方应当保证工程的质量,若工程存在重大的质量隐患或因乙方原因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其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有责任做好现场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开挖过程中必须保护好桩基,发现桩位偏位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绿化土回填中必须保护好窨井、管道。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桩基、窨井、管道破坏的,一律由乙方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及建设单位的一切损失。工程完成后一周内乙方必须将施工队伍、施工机具、周转材料、施工造成的垃圾等全部清理撤场,施工现场必须保持场地平整、整洁。乙方有义务服从园林公司对绿化土回填的指挥,并且土方工程施工要满足园林绿化的要求。

十一、工程测试和验收

1、工程量确认方式:

1.1短驳土及外进土工程量确认方式:待场内驳运完成后,进行场内实测土方标高,计算场内驳运工程量。

2、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对工程进行验收,并根据验收情况填写验收纪录,并有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3、若验收不合格,乙方根据验收记录在五日予以整改,整改后重新验收,如果验收仍不合格,甲方将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

5 约责任。

4、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所需全部文件资料,甲方在乙方竣工验收资料提交完备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监理单位及甲方工程部技术人员按施工质量要求和该工程平面尺寸及场地设计要求标高进行测量、验收。并在验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验收合格结论或提出修改意见。

5、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验收,或验收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结论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十二、违约责任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没有及时、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应由乙方履行的任一款义务视为违约。

1.甲方违约甲方赔偿乙方因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乙方为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代理费、相关差旅费用等。

2.乙方违约(1)在合同工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完成工程的,乙方每日支付给甲方违约金相当于合同款的0.5%计。(2)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延期交房,乙方承担延期交房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3)甲方在检查乙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时,如发现乙方未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质量方面强制性规范、标准要求施工的,每发现一项,乙方需向甲方支付500元/次—3000元/次的违约金。(4)乙方赔偿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甲方为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代理费、相关差旅费用等。

十三、争议解决办法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

6 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本工程当地地方法院裁决。

十四、其他合同未尽事宜,按原总包合同执行。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款付清后失效。

甲方:(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乙方:(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推荐第2篇:土方工程合同

土方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土方项目承包给乙方挖运,本着平等、互利,特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包挖、包运、包倒、包括有关部门一切协调工作(交警、环卫),如遇石头甲方负责破碎费用,乙方可以为甲方提供所需机械,破碎后由乙方负责清运走。

二、单价和计量方式:全包按元每立方计算,现挖现量按现场签证为准,如遇有溢水情况单价另行商量。

三、工作时间和质量:本工程如在天气条件良好的情况下,应在个工作日完成(甲方原因造成误工时间不计);乙方应按照施工图纸要求施工,听从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的指挥,做到放好坡、修平基坑底。

四、安全和要求:

1、乙方施工人员应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工作,按照施工安全要求施工,如不按安全要求施工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施工人员做到在工地不喝酒、不打架。

五、付款方式:按现场进度支付70%的进度款,以保证乙方车辆机械运作,工程完成后甲方需在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余下的全部工程款。

六、此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另行协商,如有发生经济纠纷,交由法院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全部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 方:乙 方:

日 期:日 期:

推荐第3篇:土方工程合同

篇1: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主要是挖土(石)方,土(石)方内运及外运、场地平整等,(具体内容包括:基坑的整体开挖,桩周边土、承台及电梯井坑等坑中坑的开挖,承台间的回填及坑底清平,地下室的回填及每栋楼一层室内回填,商铺基础的开挖及回填)

(四)工程方量:图纸范围、变更通知单及现场测量成果

二、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议,一期工程开工日期为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一日,完工为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工期:30天。

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环境影响、道路状况、车辆运输、管理情况、施工检查、政策变化以及可能出现群众阻挠施工等一切可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出现其他因素工期不予调整。

三、工程质量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开挖过程中要保护好桩身,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

四、工程价款及结算

(一)工程总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合同综合单价为/立方米,全部工程包括挖、填土(石)方费、装车费、平整费、运费、卫生费、购土费、弃土费、税金及相关费用,双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上述单价为综合单价,不分土石成分、使用机械、运输方式、挖填方式、碾压方式等,包括土石方工程所涉及的人工、机械(含机械进出场费、过路、过桥费、油费、机操人工等)、材料、土石方爆破(爆破物、爆破手续的办理等)、破碎、空回、场内转运、安全防范措施费、相关审批手续办理、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各种风险防范等完成工程范围和工程内所含的一切费用及合理利润、相关税费,无论工期长短均按本单价执行结算。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土石方工程款按本条款约定单价乘以确定的挖土方工程量进行计算。

(二)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1、本合同的工程量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变更通知单及双方共同现场测量成果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开挖过程中如未达到图纸设计要求,欠挖不影响工程施工的情况则根据实际情况扣减工程量;如超挖、欠挖造成施工影响由乙方负责,超挖不另计工程量;

2、对工程变更涉及工程量增加的需办理变更签证;工程承包范围以外的零星工程需办理现场签证;工程变更涉及工程量减少的,以甲方作出的由乙方签收后的工程变更资料(含“设计变更”、“技术变更”)作为结算依据。变更签证、现场签证按规定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三)施工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退还方式

1、施工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 (¥ 元),乙方于合同生效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如逾期未支付,属乙方放弃该合同,甲方将重新选择承包人;

2、工程验收合格后20天退还(无息)。

(四)工程价款结算

1、工程开工后,开挖有效工期10天后,甲方向乙方支付30万元工程款;

2、一期工程结束后,甲方在20日内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量总价70%的款项;

3、二期工程结束后,甲方在20日内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量总价70%的款项;

4、工程全部结束后,甲方在20日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

(五)工程价款拨付方法:银行转账支付。

五、工程承包方式

(一)本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乙方不得将合同约定的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施工。工程开工后,如发现乙方有未按合同承诺实施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施工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如甲方发现乙方未按附件中所列的人员进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开工时项目经理、项目部负责人相关证书原件送甲方备案,工程完工后退还。

(三)乙方须按合同约定,在指定弃土点弃土,非经甲方同意,土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处理。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并提供轴线点。

因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查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不详、不及时或与实际不符,除工期得以顺延外,由此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工程变更:甲方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4、工程完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15日内进行验收;

5、双方约定的由甲方应作的其他工作。

(二)乙方责任

1、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2、乙方根据甲方给定的轴线点进行施工测量;乙方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并设置洗车槽;

3、负责施工区域的安全保护,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保护措施不力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设立警示牌;乙方自身人员安全由其自行负责,乙方对行人、过往车辆及周围群众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由乙方引起的第三方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4、对与施工现场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公共公用、园林绿化设施,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及时修复、赔偿。如乙方不及时修复、赔偿的,甲方将按照对方要求给予修复或赔偿,其费用全额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在开挖过程中要对桩进行成品保护,如开挖过程致使桩造成破坏,由此引起的责任后果由乙方承担;

6、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中的公共交通安全、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7、已完成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发生损失,乙方自费负责修理;

8、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施工期间必须服从市容市政管理。交工之前清理完与现场无关的任何剩余物品及其他垃圾等,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所在地的有关规定,并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措施,由于违反规定而发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10、乙方必须与项目管理人员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如乙方没有篇2: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标准) 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承包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条款,结合本工程的

具体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将所开发的土石

方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1.5工期: 天 1.5.1开工日期: 2013年 月 日 1.5.2完工日期: 2014 年 月 日

1.5.3若实际开工日期系由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滞后,则以发包正式批准的实际开工之日 为准;以上工期为确保总工期,乙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工作量安排好机械台班数量及运输 力量。

1.6工程质量等级

1.6.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等级,同时接受甲方gb/t19002(iso9002)质量

保证体系的有规定和要求。 1.7工程造价 1.7.1综合单价: 土方工程1公里内每立方 元即 元/m3(本工程采用以挖方工程量为计量综合单价 包干,包括土石方开挖、排渣运输、回填碾压、弃土、场地平整、清淤除表等)。运输距离超 出1公里外每立方增加。

石方工程1公里内每立方 元即元/m3(本工程采用以挖方工程量为计量综合

单价包干,包括土石方开挖、排渣运输、回填碾压、弃土、场地平整、清淤除表等)。运输距 离超出1公里外每立方增加整。

爆破工程若施工过程中需要打眼放炮,根据打眼放炮工程量及现场施工实际情况, 雷管炸药及放炮所需原料等由甲方统一负责提供。

1.7.2此价款已包括物价变动及政策性调价因素的费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关工期指令而发生

的赶工费。以及满足城建需要车辆冲洗费用(包括机械)运土中城建规定各种费用.办理各种政府

要求的手续。

1.7.3计量方式和验收可并盖章后作为该项目计价的土石方工程量依据。土石方合同的土方及石方的单价,堆土距离及堆高应附组织设计。乙方施工进场前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组织方案给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以及项目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项目部的检查和检验,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应无条件重新施工,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2条:双方责任 2.1甲方责任

2.1.1检查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2.1.2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项。 2.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甲方为其能力或行为已不能胜任本分项内相关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员。 2.2乙方责任

2.2.1提供进场施工必备的有关资料和文件,证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资质的有关材料。2.2.2组织能胜任该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的作业人员,进场前乙方应向甲方报备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指派 为专职质安员,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并接受项目部的质安部的质安管理分内工作。

2.2.3执行甲方签发的技术质量指令,按甲方审定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按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工程。

2.2.4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分承包管理办法、规定及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业主和甲方的监督检查。 2.2.5服从甲方统一调度管理。

2.2.6施工现场内,工程竣工交验前,乙方应配合专门的管理人员及相应的管理措施对自己的机械设备、材料物资等加强管理。如损失或被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3条:双方驻工地代表人及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3.1甲方驻工地代表人:3.2乙方驻工地代表人:

3.3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合理指令、通知。甲方的指令、通知均以书面的形式由甲方代表签字后发给乙方。通知持有异议,应在签收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或维持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或错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接受指令或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指令的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低均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的施工质量或施工人、财、物的投放无法满足合同要求,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而影响工程总进度计划,且在限期内没有修正或弥补,除按合同违约条款执行外,甲方有权采取另行选择队伍进场施工等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4条: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推迟,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顺延,但不予经济签证。 4.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或甲方提出更改设计导致中断施工。 4.2下雨超过24小时以上不能施工。

4.3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第5条:工程付款

5.1合同签订后,甲方需支付乙方5%进场费(按合同总金额),本工程按当月总进度90%工程量每月15日 进行结算拨付,最后决算10%工程款工程竣工一年内付清。

5.2土石方机械进出场费约定为:挖掘机每台2000元整,土石方运输车每台600元整。第6条 安全施工

6.1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场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6.2乙方应做好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给现场作业的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安全帽、橡胶鞋、安全带、安全鞋等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护工作。

6.3乙方应指派足够的负责安全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专门处理安全及防止人员在乙方分包区域的人身安全事故方面的问题。进入乙方作业区的所有人员(含来自甲方或其它乙方的人员)违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的规定,均应接受到规定的处罚,此类处罚甲方认同。乙方指定的安全人员应能胜任此项工作,并有权执行各种指示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乙方的安全员的任命应报甲方审批。

6.4乙方应对甲方为对工程安全而设置的标志、指令警牌、护栏、盖板、安全网板等做好保护并进行必要的加强维护。

6.5由于非甲方的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由乙自行处理和承担。6.6乙方承包此工程式为大包干,在施工中(包括转运)所发生的一切伤、病、残、亡等,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7条:文明施工

7.1乙方进入现场施工的所有人员应报名册给甲方。

7.2乙方必要的生产场地仅限于指定的区域内进行,乙方的生活住宿问题在场外自行解。7.3乙方在其施工区域摆放的机械设备必须整齐。保持清洁有序的施工场地。讲究卫生,不准随地大、小便。执行甲方有关管理规定,乙方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予以处罚。如乙方不能执行有关文明施工的内容,甲方有权安排他人整改,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8条:转让与分包

本合同不得转让,未经甲方许可,本合同工程的任何一部分,乙方不得另行转包或分包。 第9条:违约及处理

9.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发出必要指令、确认,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相应顺延工期,并按本合同有关条款承担责任和费用。

9.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9.3除双方另行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外,违约方承担上述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

9.4因一方违约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途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二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费用。以上违约按合同金额的10%计算违约金。

9.5乙方工期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工期(包括顺延工期)交工;逾期每天罚款1000元,此款在乙方的承包费中扣出。赔偿甲方各种损失(包括甲方内部的损失及来自业主方的全部罚款)。

9.6乙方质量违约责任:如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要求,则甲方在后期付款中扣留承包价款的10%的费用,直至到工程质量达到甲方要求。

9.7竣工是指乙方承担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乙方所承担的工程内容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整体工程通过验收。

9.8若乙方在施工阶段,用机械设备或组织不到位。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并按排其他土石方施工队伍进场,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10条:争议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以协商的形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11条:其它事项

11.1本合同由双方签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其它条款即告终止。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14.2本合同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原则,要协商补充条款。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人: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传真: 公司传真: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篇3: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 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等有关规定,遵照平等、互利、自愿 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甲方将的土石 方工程发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职责和义务,特订立如下合同,供双方共同 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价款:本工程工程量暂定为: (人民币), 最终以结算为准。

四、工程范围、内容及要求: m3,工程总造价暂定 万元

4.1 工程范围:具体以该工程范围内的地形图、甲方指定的设计标高为准),包括平基土石方、土石方开凿、土石方运输、弃渣等工作 内容。 4.2 工程内容:工程内容包括人工土石方修边、机械土石方、土石方爆破以及土石

方工程所涉及的材料、平整道路及工作面排水、抽水、破碎、回填、碾压、修理边底、装、卸、场内运输、土石方外运、修挖边坡、淤泥、除草除渣、临时行驶道路的修建、维护、安全及风险防范

五、工程量按以下第 项方式确定: 5.1平基土石方工程量确定:按经过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原始地貌图和甲方签字确 认的最终平基原则及要求计算确定挖方工程量和填方工程相关的工程内容等。

5.2 工程要求:以甲方所提供的平基施工图及平基原则、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为准。 其中标高误差不超过+10cm至-20cm。碾压必须采用分层碾压,无论乙方何种原因(甲 方责任除外)超挖的部份不计算工程量。如有变更,变更部分以甲方发出的变更资料为 依据并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进行变更签证和核定工程量后增减挖方工程量和填方工程 量。二次开挖挖方工程量和填方工程量以变更签证为准。挖方工程量和填方工程量均不 考虑可松性和压缩性及其他任何系数。其中填方工程量(包括变更部分)不计算工程量, 只作为计算外运工程量或借土回填工程量的依据;

5.3 外运工程量确定:按照平基土石方的挖方工程量减去填方工程量计算确定外运 工程量。如有变更,按变更后的挖方工程量减去填方工程量确定外运工程量。 5.4 借土回填工程量:承包范围的填方工程量减去挖方工程量计算确定借土回填工 程量。如有变更,按变更后的挖方工程量减去填方工程量确定借土回填工程量。 凡场内回填应按照现行规范及相关验评标准,分层碾压,密实度须达到90%以上, 回填碾压单价 元/立方米;局部仅用挖掘机适当碾压单价 元/立方米。

六、平基土石方价款按以下第()方式确定:

6.1 平基土石方综合单价:按挖方工程量元/立方米包干(含场内运输),其中

二次开挖挖方量(指回填后再开挖的土石方量)单价按元/立方米包干使用,碾压 单价按 元/立方米计价。上述单价为综合单价,不分土石成份、使用机械、运输方 式、挖填方式、碾压方式等,包括土石方工程所涉及的人工、机械(含机械进出场费、过路、过桥费、油费、机操人工等)、材料、土石方爆破(爆破物、爆破手续的办理等)、破碎、空回、场内转运、安全防范措施费、相关审批手续办理、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各种风险防范等完成工程范围和工程内容所含的一切费用及合理利润、相关税费, 无论工期长短均按本单价执行结算。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平基土石方工程款按本条款约定单价乘以第六条确定的挖方工程量进行计算;填方工程量 已包括在单价内,不再另行计算工程款。

6.2需场外一公里内,外运土石方工程综合单价:按 元/立方米包干计算。该 单价为综合单价,不分土石成份、使用机械、运输方式、、挖填方式、碾压方式等,包 括外运土石方所涉及的人工、机械(含机械进出场费、过路、过桥费、油费、机操人工 等)、材料、装卸、空回、土石方爆破(爆破物、爆破手续的办理等)、破碎、运输、弃 置(由乙方自行确定土石方弃渣场,渣场弃渣费甲方负责)、安全防范措施费、相关审批 手续办理、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各种风险防范等完成工程范围和工程内容所含的 一切费用及合理利润、相关税费。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无论 工期长短均按本单价执行结算。

外运土石方工程款按本条款约定单价乘以第六条确定的外运工程量进行计算。 6.3 借土回填土石方单价:公里运距内按 元/立方米包干计算(不在执行 本合同 5.4条)。该单价为综合单价,不论土石成份、使用机械、运输方式、碾压方式 等,包括借土回填所涉及的人工、机械、材料和土石方外借、破碎、装卸、运输、办理 相关审批手续等完成借土回填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及合理利润、相关税费,含机械进出 场费、过路过桥费、安全措施费、管理费、渣场弃渣费、风险防范费等费用。除本合同 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无论工期长短均按本单价执行结算。

借土回填工程款按本条款约定单价乘以第五条确定的外运工程量进行计算。

6.4 工程范围以外的零星工程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作出的现场签证为准确定工程 款。

6.5必须铺设(暂按200mm厚定量)片石才能通施工车辆的施工便道,经甲方审核 同意后,片石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油费、税费等全部包干单价,按 元/平方米执行,乙方不得计算其他任何费用,工程量按实收方。 6.6其他计价方式: 。

七、工程款付款方式:

7.1 付款原则:(在施工产值完成 万元后,)工程款按当月完成合格产值的50% 支付,当期平场竣工验收合格后 20日内支付至当期工程总造价的30%,待结算完毕后 20日内支付至结算总造价的20%付清工程余款,每次付款时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提 供合法的电脑板建安专用发票。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万元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该款随第一次工程进度款拨付时 (无息)返还乙方 万元,拨付最后一次工程进度款时(无息)返还乙方 万元。

7.2 支付时间及方式:按月进度进行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在每月 25日向甲方报 送当月完成的工程量(一式三份),由甲方现场代表工程师和甲方预算工程师 审

核,甲方按当月审核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确定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具体时间为: 乙方当月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甲方在次月 日内核实完毕后日内 支付。工程完工结算后日内,甲方支付剩余部分工程款,一次性付清。

八、工程结算依据有效的约定: 8.1工程结算依据等有效的条件:

由各方相关人员及时签字的、合法的、无涂改的原件方为有效;不符合条件的工程

结算依据等均属无效,双方不作为办理结算的依据,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涉及工程 量减少的工程变更,其工程变更资料(含“设计变更”、“技术变更”)由甲方作出,交 乙方签收后有效。

8.2 有效工程结算依据等签字程序按以下规定执行:

8.2.1 原始地貌图、施工完成后的竣工图需经甲方工程部工程师甲方工程 部经理、甲方预算工程师及甲方工程总监(或副总)甲方总经理与 乙方派驻工程师、乙方工程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并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 后方为有效。

8.2.2 对工程变更涉及工程量增加的需办理变更签证;工程承包范围以外的零星工 程需办理现场签证;工程变更涉及工程量减少的,以甲方作出的由乙方签收后的工程变 更资料(含“设计变更”、“技术变更”)作为结算依据。变更签证、现场签证按以下规 定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1)每次每项在 2000元以下,由乙方派驻工程师 及负责人和甲方派 驻工程师甲方预算工程师共同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2)每次每项在 2000元以上 5000元以下的,除 8.2.2第(1)条款规定的签字人 员外,另需甲方工程部经理 共同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3)每次每项在 5000元以上 10000元以下的,除 8.2.2第(2)条款规定的签字 人员外,甲方工程总监(或副总) 共同签字确认方为有效。

(4)每次每项在 10000元以上的,除 8.2.2第(3)条款规定的签字人员外,另需 甲方总经理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后方为有效。

如签字人员与上述约定的人员不符的或者签字不全或者未按约定加盖双方公章的, 均不作为结算依据;甲乙双方签字人员变更必须以交对方的书面变更通知书(必须加盖 公章后方为有效)为准,否则变更无效,因此而形成的资料不作为结算依据。 工程变更后双方未按本条约定时间及方式办理签证的,视为该项工程变更不涉及工 期和合同价款的变更(涉及工程量减少的工程变更除外)。

本条款中的金额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乘以约定单价计算确定。

8.2.3 现场签证、变更签证完成后或者阶段性工程完成(含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

收、月进度工程量确认等)后或者承包工程内容完成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由双方和 监理单位到现场核定实际工程量,并应按以下约定对现场形成的实际工程量依据进行确 认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1)每次每项在 5000元以下,由乙方派驻工程师及负责人和甲方

派驻工程师、甲方预算工程师共同到现场测量、计量及收方,签字确认后方为 有效。 收方人员外,另需甲方工程部经理

收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后方为有效。 另需甲方工程总监(或副总) 双方公章后方为有效。

确认、盖章的,视为乙方未进行此项工作,不论乙方是否实际已完成此项工作,双方对 (2)每次每项在 5000元以上 20000元以下的,除 8.2.3第(1)条款规定的现场、甲方预算工程师共同到现场测量、计量及

(3)每次每项在 20000元以上的,除 8.2.3第(2)条款规定的现场收方人员外, 共同到现场测量、计量及收方,签字确认并加盖

无现场形成的实际工程量依据或者形成的现场实际工程量依据未按上述约定签字 此部分工程内容不再进行结算,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条款所指的金额按实际工程量与第八条相关约定进行估算。

8.2.4 工程结算资料(含签证)的及时性条件:现场签证、核定的工程量依据在发 生的当日必须按本条的约定完成签字、盖章,变更签证在变更发生后的七日内必须按本 条的约定完成签字、盖章。若在此时间内未及时签字或签字不完全或不符合本条其他要 求的,乙方虽然已做此工作,则甲方不对此办理结算,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需加盖公 章的,盖章时间可顺延三日办理。 8.2.5 工程结算资料的合法性条件:内容真实、无涂改、无伪造。其中变更签证必 须附有相关设计部门签字确认的设计变更、技术变更资料。任何签证和现场核定的工程 量依据必须齐全并有明确的工程内容、范围、部位、工程量并且每页的小计和合计必须 大小写齐全且无错误、无涂改;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为不合法,不作为结算依据。 8.2.6 资料管理:工程结算依据(含变更签证、现场签证、现场核定工程量依据、竣工验收资料)等需一式四份(须为原件),并由甲方统一编号后,由甲方保存三份, 乙方保存一份。工程竣工办理结算时,如乙方提供的变更签证、现场签证、现场核定的 工程量依据等没有甲方统一编号的,视为无效,不能作为结算依据。结算时,如乙方提 供的有效结算依据原件和甲方保存的原件不一致,双方同意以甲方保存的原件为准。 8.2.7 双方在履行过程中,乙方提交的所有报告、文件资料及要求等均以甲方书面 回复为准,未书面回复的视为甲方不同意乙方的要求。

8.2.8 其它约定: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并对乙方处于

万元罚款。

九、工程价款的审核 9.1结算办理程序

9.1.1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合同的要求。

9.1.2工程竣工验收后,在办理结算之前,乙方必须提交一份完整的结算依据与

甲方归档的原始依据进行核对,核对完毕后双方应履行书面确认手续予以确认,此后, 甲方不再接收乙方任何后补的结算依据,并视为乙方放弃该部分工程量。

9.1.3结算依据的递交和审核意见均以书面形式递交,对不符合约定的结算依据, 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结算审核延误时间及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9.2结算价款的确定

9.2.1工程总结算价款必须经过甲方第一次审核和甲方公司委托社会审计单位进行第 二次审核后方可成为有效的工程结算总价款(第一次和第二次的审核总时间控制在 90天以内,从双方履行书面确认手续的次日起计算)。《工程结(决)算造价书》必须 加盖双方公章后方为有效。

9.2.2 乙方应配合甲方工作,由于乙方造成甲方审核不能顺利进行,乙方承担由此 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十、工期

总合同工期为个日历天(其中一期工程必须在个日历天内完成,除政府行

为和雨季无法施工外),从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计算。在此工期内,乙方应完成工程范 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并将验收符合约定的工程交付甲方。除因不可抗力和双方签字确 认延期外,其它任何原因均不得延长工期。其中乙方还应按下列要求完成工作,否则视 乙方工期违约,具体工程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10.1 乙方接到甲方开工时间通知后必须在 个日历天内必须完成甲方要求完成 的一期工程约 亩地的场平土石方工程;

10.2 乙方接到甲方开工时间通知后必须在 个日历天内必须完成甲方要求完成 的一期工程共计约 亩地的场平土石方工程;10.3 乙方接到甲方开工时间通知后必须在 个日历天内必须完成甲方要求完成 的一期工程约 亩地的场平土石方工程。

10.4乙方接到甲方开工时间通知后必须在 个日历天内必须完成甲方要求完成 的二期工程约 亩地的场平土石方工程。 十

一、工程质量及验收

按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结合场平要求、施工图及图说、技术交底、工程变更、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乙方完成工程自检合格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监理,甲方在接到乙方要求验收 的书面通知后 日内组织监理和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经双方签 字及监理确认后由乙方将工程交付给甲方,并签署交接手续;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 重作至合格后交付。完工时间以双方签字及监理确认的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工程质保期为工程合理使用年限,质保期内因乙方平基土石方质量原因造成地质下 沉、开裂等,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十

二、甲方责任

12.1 开工前对乙方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并做好会议记录。 12.2 向乙方提供坐标、高程控制点的位置。

12.3 协调施工中的有关事务,解决施工中应由甲方负责的实际问题。 十

三、乙方责任

13.1 负责施工区域内的临时道路(不包括本协议第 6.5条)、临时水、电管线的修 建和安装、维护,并承担所有费用。

13.2乙方开工前 天应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手续完备并提供甲方查验。编制 开、竣工报告,按时送交施工进度月度报表并交甲方审定。

13.3 必须按照施工图、技术交底、工程变更、会议纪要和国家有关标准和甲方场

平要求进行施工。回填时,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分层碾压,并做好自检工作,严禁回填 建筑渣子和生活垃圾,确保工程质量,否则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重作。

13.4甲方负责办理和完善乙方所需爆炸物资审批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办理 挖、运、环保、爆破等场平土石方所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和爆炸物资的管理并承担全部 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含处罚,甲方责任除外)由乙方负责承担,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3.5 施工、爆破、运输中的交通、噪音、环卫、粉尘、安全要求等必须符合国家、市、区政府的有关规定,违反受罚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13.6 乙方严格按照约定的要求进行施工,否则,由乙方负责返工、重作,如逾期 完工,按逾期完工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关损失。

13.7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导致甲方地基开裂等破坏甲方原有地基承载能力所造成的 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3.8 乙方由具体主管该项目工程,并指派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协调,随 时与甲方保持联系。

13.9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完成涉及本工程相关的其它工作。

13.10 甲方作出的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技术变更等)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完成, 否则,视乙方完工工程不符合要求。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技术变更)涉及每次每项 工程量增加及费用增加的,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办理,但每次每项工程量或者费用增加 不超过 500元的,不进入结算。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技术变更)涉及工程量每次每 项减少或者费用减少的,相应扣减工程量;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技术变更)不涉及 工程增减或费用增减的工程价款亦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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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工程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施工方):

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土方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顺利完成,明确双方责任和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1、乙方在甲方指定的项目位置,进行基坑土方开挖及外运。

2、桩间土土方开挖、基坑底平整、回填和其他土方范围工程。

三、合同工期:响应甲方进度计划,阴雨天造成的无法施工,工期顺延。

四、质量要求:乙方根据施工图要求的深度、宽度、平整度及放坡要求进行施工。

五、开挖土方计量方式

挖方工作完成后,应在甲方组织下进行验收,开挖方量按实际挖土量进行现场测量计算。

六、合同单价

1、甲方支付给乙方开挖的合同单价为_____元每立方米,垃圾土每立方_________ 元,回填土每立方_________ 元(不包括堆土),所挖土方归乙方所有。

2、打桩出泥浆土另算。桩间土方开挖、基坑整平和回填另算。

七、付款方式:土方开挖过程中,过半付已完工程量的30%,土方完成后付已完工程量的60%,下余待工程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八、责任:

1、本工程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负责土方运输沿线公路的清扫及清运,甲方负责协调城管或其他主管部门的关系。

2、乙方自找弃土场并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施工过程中同当地居民发生纠纷、争执等情况由甲方负责协调。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5、甲方应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6、土方开挖过程中,甲方工程技术人员要进行坑底标高测量。

7、因乙方原因停工或退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及甲方损失。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误工,由甲方承担乙方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及误工费。

本合同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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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德义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土方工程合同

发包人: **乡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江西瑞承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江西德义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土方工程

2、工程地点:**乡白杨村

3、承包范围:江西德义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土方工程4公里。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合同价款:本工程总造价合计人民币贰拾柒万陆仟零叁拾叁元整,最后结算以实际验收为准。

6、技术要求

(1)路基整治,保证路面宽度 6M,确保路肩水系畅通,路面平整,所有路面需要安置涵洞的地方,必须安置涵洞保证水系畅通。

(2)路面必须用重型机械进行碾压,保证路面耐用。

(3)路面为 50cm 厚石土路面,宽 4 米

二、施工及质量要求

1、路基处理

在原有路基的基础上,对高低不平路段,采用推土机或装载机整平,并清除地表杂草,然后用压路机压实。

2、严格控制路面材料质量,垫层必须夯实,否则返工。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质量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1、发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场地的协调工作。

2、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项目负责人姓名:徐喜兵

项目负责人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四、承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本合同签订之日付 30%,工程竣工验收完后分阶段视情况支付下剩款项。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总造价的 5%,质保期 一年,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计算,期满后一次性支付质保金。

六、工期要求:

本工程合同工期为三个月;

开工时间:2013 年 3月6日

竣工日期:2013 年 9月5日

七、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 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有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八、竣工验收

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 小时通知发包单位组织竣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 2 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

九、未尽事宜,双方现场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二0一三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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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现因甲方工程需要,将该土方工程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土方工程,工期:按甲方要求保期保质保量完成。

二、乙方挖土方外运单价按9元/立方米计算,内倒挖土方单价按5元/立方米计算。

三、工程量计算方式:按场地实挖土方量计算。

四、工程验收,工程竣工结束后,甲方开据签证单。

五、付款方式:方付款一次,该工程结束,个工作日付清全部余款。

六、甲方负责该工程地下排水作业,负责夜间噪音证办理,提供乙方夜间照明及派技术人员场指导施工及控制标高。

七、如遇障碍物及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

八、合同有效期: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与公证后合同同等生效,甲方全部付清工程款后失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二0一二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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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土方工程合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遵循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本合作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约。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按甲方具体测量标高及现场监工要求进行填土平整。

三、计量方式

按测量标高平均值及填土区域面积计算实际填土立方总数。

四、单价

人民币17元/立方。

五、工程款结算方式

合约签订后乙方机械设备进场开工日甲方先支付总工程款的30%给乙方,余下未付工程款待此工程完工验收后三天内全部付清给乙方。

六、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七、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责任及义务:

(1)所签填土的土地须办理一切合法用地手续。 (2)明确标示清楚须填土方地域界线。

(3)权属甲方需填土方的地块的所有纠纷问题均由甲方自行处理,不能耽误乙方正常施工。

2、乙方责任及义务:

(1)填土用土方由乙方自行组织土方来源,取土手续自行办理。

(2)取土、运输土方及土方平整均由乙方自行安排操作,并负责一切相应责任。

八、若单方无帮终止合约,则违约终止方需赔偿另一方违约金五万元人民币。

九、此合约具有等同合同的法律效力,本合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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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工程居间合同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各自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或关联组织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或实际参与施工。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或其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其他组织与该建设工程发包方或所有人签订施工合同或实际参与施工。

关联关系,则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股权之间存在着直接或间接联系,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管及其上述人员的亲属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可能导致企业利益转移的关系,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乙方有义务协 1 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协助甲方与该工程负责人员的洽谈与沟通。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3、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

4、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或其有关联关系的组织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及关联组织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每日按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为本项目全部工程施工量按每1吨0.1元(税后)每天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支付给乙方,该居间费用应缴纳的全部税款由甲方承担。

2、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乙方在收到相应款项后应当出具相应的收条,无须提供发票。

3、如果经过乙方努力,该工程施工合同未能签订或甲方及关联 2 公司或单位未能实际参与施工,甲方无须支付居间费。

五、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一致同意本协议及本协议所涉及内容为商业秘密,双方均不得向合同之外第三人泄露。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

六、合同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七、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八、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3、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推荐第9篇:降土方工程合同

工 程 合 同

发包方:查湾中心学校(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杨晓明(晓天镇和睦村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查湾中心校厕所护坝及降土方工程。

2、施工地点:查湾中心校校园内。

3、工程总造价:贰万贰仟元整(¥22000.00)。

二、协议内容

1、乙方必须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完成降土方工程;

2、必须将土坡降至学校操场齐平;

3、乙方必须把所有土方运出校园,土方的处理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予安排;

4、在降方中清理出的石头,乙方负责运到操场边,石头归甲方所有;

5、乙方负责降方后的场地平整工作,直至符合施工要求;

6、降方所需车辆、器械、人员全部由乙方负责;

7、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及机械损伤均由乙方负全责,甲方不予承担。

8、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司法所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查湾中心学校

乙方(签字):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七日

推荐第10篇:土方工程合同协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土方施工)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凡尔赛公馆)

工程地点: (马鞍山市经济开发区)

二、承包范围

上述工程的土方挖掘、和转运。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1.开工日期以甲方出具的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竣工日期以工程全部完成后日历天数为准。

四、工程量的确认与变更

工程量确认

土方工程量根据相关图纸的实际挖运量计算,深度按开挖前地面实际丈量绝对标高计算,开挖完成面按实测实量标高计算,地面标高及完成面标高经双方测量签字确认才生效。

工程量变更

施工过程中,因下列因素导致工程量变更或甲方无需继续施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工程量变更确认书,双方依据乙方实际履行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1、工程设计图纸变更;

2、因施工过程中发现了古墓或文物致使工程停工;

3、甲方撤销了对该工程项目的投资;

4、行政机关责令停止该工程的施工;

5、其他致使甲方无法或无需继续施工的情形。

五、竣工验收标准

工程竣工时,双方依照施工图和甲方签证的变更单进行工程量验收;施工完毕后,工地现场应当土地平整、干净整洁。

六、合同价款:付款方式:

1、甲方按( 14 元/m3)计算(不含税),总价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承包单价内容包括挖掘费、装车费、转运费、场内外道路清理费。

2、如果地下室遇见不可抗力的石方工程或者清淤工程时。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给与石方工程或者清淤工程的单独丈量和单独结算。 依照市场定额价格石方单价80元 m3。清淤单价为40元m3给与乙方办理签证没有办理之前。乙方有权停工。如因此事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全权负责。

3.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并经甲方确认,该土方全部结束后甲方付至已完工程量的40%,余下工程款的40% 在地下车库封顶后付给乙方。结余的20%在封顶后二个月内全部付清。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工程施工图;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包括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

3、对施工图或工程量进行变更;

4、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5、检查验收乙方完成的工程;

6、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此发生的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满足施工所需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

2、乙方应当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投保有关的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保险;

3、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4、乙方应当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设垃圾,不得随意倾倒;

5、按期完成承包的工程;

6、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乙方聘用人员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的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违反上述规定,致使甲方或乙方被行政机关处罚时,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经济责任;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乙方赔偿;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费、电费由甲方交纳。

9、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第三人。

10、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竣工后,除乙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甲方。

九、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现场负责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及时提供图纸和开工条件;

2、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5、不可抗力;

6、其他经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在付款条件成熟时,逾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竣工时,每逾期一日,应按工期届满时未完成工程量应付工程款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15日仍未竣工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按已完成工程量应付工程款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深圳市辖区法院提起诉讼,胜诉方为解决争议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和通讯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十二、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书;

2、施工图纸;

3、工程变更签证单;

4、工程量清单;

5、工程决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三、甲乙双方各自委派的施工现场负责人

十四、附则

1.机械价格:大型挖掘机、280每小时。小型挖掘机。120元每小时。大型推土机310元每小时。汽车运输42元每车。项目部所用我方机械和车辆所产生的费用,应每月月底跟乙方结算。并且按照以上价格全部付给乙方。

2.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3.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署

4.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执,双方应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5.本协议一试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11篇:基础土方工程合同

基础土方工程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为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及经济效益,明确甲、乙双方责任与权利,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土方开挖外运及回填

4、工期:于2011年6月27日至2011年7月16日,工期(20天)完成,延期一天,罚款壹万元,(如遇雨天和不可抗拒特殊情况)顺延工期。

二、承包单价:

1、场内土方开挖:土方总量暂估20000立方,按每立方23元。回填每方为15元计算,暂估5000立方。桩基础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淤泥外运均为15元/立方。(此价格均包含:挖土机进出场费、挖土费用、汽车外运土方运输费用(含人工费)、向渣土交通管理部门申报费用、及平整场地费用等一切费用,不再作任何调整。)

2、工程总价:暂定人民币肆拾陆万元整(最终按实际土方计算)460000元。

3、结算方式:

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自然体积为准计算,(外运、开挖土方均以按开挖面积×开挖深度计算,甲乙双方代表共同测量原始标高,并经双方认可)。

三、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待乙方每完成挖运贰万立方,付完成工程量的80%。本土方工程结束,测量完成实际方量一个月内付清剩余的全部工程款。

四、双方责任: 甲方: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地质资料、各种管线图并拆除地下障碍物,电缆线等详细走向图。如甲方告知不详,破坏地下管线,由甲方负责。如开挖人员不按甲方要求施工,破坏地下管线则由乙方负责,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

2、负责工程的技术指导,委派专业人员指挥。

3、甲方要确保施工现场及进出口的道路通畅,负责排水、降水及现场照明,围墙外道路由乙方自行负责。

乙方:

1、负责施工机械的安全操作和运行安全。

2、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按甲方的工期施工和保证施工质量。服从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的施工组织与安排。

3、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停工由乙方承担。

4、乙方需协调好地方及公安、交通、城管、环保等相关部门并系,并向有关部门开具通行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土方交易及办理土方相应手续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5、保证施工现场内外清洁符合临沂市标准化地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应按规定办理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不得拖欠民工工资。

6、土方开挖及外运时,处理好周边环境居民的关系,如出现扰民、纠纷等,由乙方负责出面协调及处理。

五、安全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民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除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外,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土方车辆在运输中产生事故,均由乙方单位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挖机施工中产生的挖机对他人伤害故事,由乙方单位负全部责任。

六、如遇下雨或不可抗拒因素时,经甲方书面签证,工期可作相应顺延。

七、本工程甲方委派

乙方委派

现场负责人。共同联系解决工程中有关事宜和履行本合同条款。

八、本合同盖章、签字后生效,至于工程全部结束,竣工验收和结清余款后失效。

九、其他条款:双方以本工程项目围墙为分界点,围墙以内扫路面、清理由甲方负责工地。围墙以外所有有关土方外运涉及的道路清洁、污渍、渣土处理等均由乙方负责。

十、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负责人盖章:

负责人盖章:

话:

话:

址:

址: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第12篇:土方工程运输合同

土方工程运输合同

甲方:山东省济宁市航道港务局工程部

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山东省济宁市航道港务局水下土方工程

2、工程地点:济宁市嘉祥县

二、付款结算方式

车辆进场施工当日起每辆车扣押两天运输费作为责任担保,在工程结束时一并结算。每车元,一天结算一次,在当天收工时一次性付清运输费,不受双休日、节假日的限制。

三、甲方责任

1、乙方车辆到达现场后,甲方保证立即安排乙方的车辆进行运输作业。

2、社会干扰和路查由甲方负责。

3、甲方不负责吃住,由乙方自行解决。

4、由于甲方挖机出现的故障导致停工,甲方不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乙方责任

1、乙方车辆需配备后车挡板,在甲方提供的1公里范围之内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领导和安排,不得因柴油涨价、农忙等任何事由无故停工,不得随意将施工车辆调走,如有随意调车者,该运输车辆两日担保金不予退还。乙方运土时必须听从甲方安排缷土区,不允许乱倒,乙方确保每车抓满斗。

2、乙方必须做好人员、车辆设备的管理,制定安全措施,加强 1

安全教育,做到安全第一。如因管理不严、驾车不慎、酒后驾车,造成人员、车辆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按时和乙方结算运费,如不及时结算,乙方有权停运,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乙方每辆车每天300元(如遇到特殊情况例如银行下班或放假等原因不能及时付钱,第二天结清)。

2、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特殊变化(天气和政策原因),甲方概不负责。

3、每天一结帐,除开工时抵押两天运输费之外,之后从开工第一天到完工最后一天工完帐清。

六、附则

1、本合同的条款在执行过程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有违约,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车辆进场之日起生效。

5、乙方自付加油费用,定点维修,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第13篇:回填土方工程合同

挂绿湖一期鱼塘土方回填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穗地-增城挂绿湖-工-14- 挂绿湖一期鱼塘土方回填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广州市伟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增城市

挂绿湖一期鱼塘土方回填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无需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乙方在确定以上价格时已经充分考虑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格风险,因此,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无论人工、材料、机械等物价如何变化,本条约定的固定综合单价均不作任何调整。

四、工期:

1、按照甲方要求配合甲方施工进度需要,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本合同约定范围内全部的土方开挖工程并经甲方验收合格,节假日包括在工期之内。

2、乙方须服从甲方的交叉作业或加班等施工安排。

五、工程量的确认

1、乙方首次进场施工时,乙方应当会同甲方共同制作方格网,按方格网共同确认现场原地面标高。

2、土方平衡、开挖、回填完成后,甲、乙双方需共同制作方格网,按方格网实测完成面标高,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结算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

六、工程款的支付

1、乙方每完成土方平衡、开挖、场内转运工程量50000m,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乙方实际完成并经确认工程量相应造价的85%给乙方作为工程进度款。

2、本工程全部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甲、乙双方办理完成工程结算,甲方在办理完工程结算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结算尾款给乙方(扣除甲方已支付款项)。

3、乙方每收取甲方一笔款项,须同时开具同等金额的有效工程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直至乙方出具发票为止。

4、甲、乙双方完成工程竣工结算,且双方授权人员一致通过并确认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后,由甲、乙双方签订结算协议并加盖双方公司公章,该加盖双方公司公章的结算协议确定的金额应作为本工程甲方支付工程结算款的唯一依据。除此之外,任何未经甲方加盖公章确认的结算文件以及任何甲方人员签署的工程量确认文件或结算金额确认文件均不能作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款项的依据,乙方无权以此为由要求甲方支付工程结算款项或其他任何款项。

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派的现场代表: 阮浩明 。甲方若更换上述人员,应在更换24小时前通知工程师和乙方。甲方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验收质量、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其作出的所有签证内容与事实相符且不与合同条款相抵,同时,其发出的所有指令、签证须经甲方盖项目章方可作为结算的有效依据。

2、甲方代表的任何指令、签证,与本合同的约定有冲突的无效,除非经甲方盖公章追认。其超越职权或授权的行为无效,但经甲方盖公章追认的除外。甲方代表无权修改、变更本合同。凡涉及合同、协议、担保、结算书等经济类文件甲方盖项目章无效。

3挂绿湖一期鱼塘土方回填工程施工合同

3、甲方代表发出的任何指令,若乙方在收到该指令后7天内无回复,则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指令内容。

4、开工前会同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及组织有关技术交底,并进行现场交验。

5、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6、甲方委托监理公司对本工程实施施工全过程监理,监理单位委派总监理工程师(下称“工程师”),在征得甲方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行使甲方委托的监理职权。

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管理、执行甲方发出的各项指令,有义务积极配合地下室支护结构工程及本合同项目相关工程进行施工。

2、乙方委派 张文相 为驻现场代表,负责协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乙方负责办理本工程土方开挖、场内转运等所涉及的相关证件及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包洗车和路面清洗,并承担本工程施工产生的水电费等相关费用。

4、乙方应对工地所在地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当性、可靠性及安全性负全责。乙方在开挖土方过程中,造成塌方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工期不延长,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5、乙方应当根据本工程的需要,配备足够的车辆与人员进场施工。保证投入的车辆满足甲方回填土方工程施工要求,若乙方车辆在土方运输的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的,乙方应及时处理,不能影响本合同工程正常施工,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6、乙方在本工程实施期间因公安、交警、城管等执法部门规定白天不准行车或晚上城市主干道不准行车而带来的不便(但乙方仍可通过其他道路将土方运入工地)由乙方自行协调,乙方不能据此要求追加任何费用,更不能据此延误工期。

7、对于乙方及其雇用的工人所受到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或因施工造成

挂绿湖一期鱼塘土方回填工程施工合同

14、若乙方未按照甲方的规定和要求以及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自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 1 天内,乙方应当提出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

15、乙方应妥善保管工地的一切设施、设备,并承担该设施、设备的一切风险。

16、由于乙方未按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施工,或因乙方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和/或

挂绿湖一期鱼塘土方回填工程施工合同

所造成的工程修改、返工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同时,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贰万元。

5、本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通不过竣工验收的,乙方应立即进行返工等措施,直至工程合格,工期不予顺延。

6、本工程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属乙方责任的事件的,由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返工、修复、拆除、重做等费用,并赔偿甲方和/或

挂绿湖一期鱼塘土方回填工程施工合同

十五、其他条款:

1、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的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及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讨论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联系方式:

甲方:广州市伟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阮浩明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8号36楼 电话:020-85500600 传真:020-85500699 乙方:增城市

第14篇:土方工程分包合同

土方工程承包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一、承包范围:

二、承包方式:

包挖、包运和包堆放,自带机械,不得转包他人。

三、承包价格:

按天然土方 元/m3,据实结算。

四、工期要求:

按图纸要求尺寸进行开挖,按照项目部和建设、监理单位的进度要求施工,不得延误。

五、质量与施工要求:

1、基槽的平面位置、底面尺寸、边坡坡度、标高和持力层等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偏差控制在施工规范允许范围内。

4、土方挖完后须符合要求,方为合格;否则承担整修、返工费用。

六、安全要求:

1、开工前、乙方应做好本工种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交底记录。

2、严格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施工。否则出现安全事故,概由乙负责。

3、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4、开挖的土方应按指定的地点堆放。保证施工道路畅通。

5、施工应注意边坡稳定,加强检查工作,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

6、发现地下水或预埋管道、电缆线等应及时报告工地负责人并做好防范措施。

七、奖罚办法:

1、开挖工程进度不得影响甲方施工,造成工期拖延,甲方有清退乙方权利。

2、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与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受到有关部门的罚款均由乙方负责。

八、结算方式:

进场施工后甲方付乙方人民币 元,余款待工程完工后结算。

九、仲裁与调解:

如若发生劳动争议和经济纠纷,双方同意由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十、补充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书一经签定双方均应自觉履行合同义务。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款结清后自然失效。

甲方: 乙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第15篇:挖地下室土方工程合同

御景华庭二期

地下室土方工程

编制日期2011年7月10日

挖地下室土方工程合同

发包方(甲方):御景华庭二期工程项目部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将御景华庭挖地下室土方工程包工承包给乙方施工,特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御景华庭二期挖地下室土方。

2、工程地址:位于连江县琯头镇,土方数量约为1万立方米。

3、工程工期:从2011年

日开始土方开挖至2011年

日工程施工完成。若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由乙方负责,如遇以下情况工期可以顺延,如:台风、雨天、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

4、工程质量:乙方应按照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监督,合理安排。

二、承包范围及内容

由乙方承接开挖地下室所有土方工程项目。本合同为双方拟定的临时约定,挖土深度以施工图标高为准,计算工程量时按双方代表现场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三、承包价格

本项目为开挖地下室土方工程项目,应甲方要求,指定表层土方堆放,乙方负责机械运输、回填等,每立方22元(大写:贰拾贰圆整,包括部分打木桩等,该单价不含税金)。

四、双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要保证现场随时测量,控制好标高、超高管桩及时切割。

2、乙方在约定开工之日起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安全要放在第一位,乙方要加强管理,机械应配备齐全。

五、工程款支付 乙方完成挖土工程量80%时,甲方先付给乙方工程款50%,工程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六、

安全生产

1、施工期间,乙方必须配备安全,防火等兼职人员进行自主管理,且使实际工作符合规范要求;

2、乙方职工必须遵守甲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技术安全交底、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行为,按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3、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应有特殊工种上岗证,如无上岗证的人员严禁动用一切机具,如乙方施工人员不按规章制度、不按操作规范、不按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私自动用设备违章或野蛮施工,处以300—500元/次罚款,而由此造成的一切工伤、损坏及伤亡等事故的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乙方须带好自己的职工,管好自己的设备及用品等,丢失自负;

5、乙方在施工区域内必须遵守甲方单位的工地规定,不准携带家属、小孩住宿现场,严禁使用十八周岁以下及五十岁以上的公民,不得擅自使用外来盲流及甲方单位职工的家属,否则此类人员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必须出席甲方布置的安全生产会议、工程专项安全会议、甲乙双方共同提出措施,协力解决问题;

7、乙方在施工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充分全面配合甲方安全管理,共同杜绝事故苗子;

8、乙方因违章施工而造成的人、物、机等意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9、乙方在施工期间动用明火时,需办妥动火允许签证手续后方可施工,违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负;

10、乙方人员上班期间外出,均需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外出,否则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11、由于本工程工期紧,乙方在安排劳力时不得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12、乙方必须全面遵守《合同法》和《建筑法》以及福州市地方建筑使用劳务人员的规章制度,严禁非法使用劳务人员,自觉办妥作业人员的规范证件,即上岗证、健康证、寄宿证、身份证等,进场前报审甲方备案,并自行按时缴纳各项费用,人员进出如有变动必须当日向甲方有关部门申办手续,未办理申报注册手续的劳务人员在施工中所发生的意外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13、甲乙双方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未尽事宜,详见《建筑安装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七、

文明施工要求及奖罚

1、本工程为创“区标准工地”,乙方必须全面配合甲方进行全过程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乙方必须按公司文明标准要求进行管理,违者以“文明施工奖罚条例”进行处罚,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现场内外的环境污染而引起的处罚则由其承担责任;

3、施工现场的乙方施工区域内的场容、场貌、日常卫生清理、材料堆放整齐等由乙方负责。

八、

组成合同的附件和顺序:

(1) 本合同实施期间,双方有关工程的书面协议; (2) 本内部承包施工合同;

(3) 建筑安装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4) 防火安全协议书; (5) 文明卫生协议书; (6) 治安管理协议书; (7) 安全生产奖罚办法; (8) 施工中双方的签证。

九、

其他:

1、乙方不得中途退出或转包他人,有此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拒付剩余的全部施工费,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在施工期间或施工结束后,如有工人不按本合同执行而去有关部门闹事者每次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3、甲方提供给乙方一套施工图纸(如需增加图纸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工程内业资料,保证通过验收,乙方承诺不再另外收费;

5、除了本合同明文规定应由甲方支付的款项和提供的机械设备外,其余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含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等等)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工程完工款项结清后自然失效;

7、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留档备查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2011 年

第16篇:承包矿山土方工程合同

承包矿山土方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矿山土方工程需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矿山土方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希甲乙双方共同友好遵守。

1、乙方包挖、包运、包推废土(包推甲方车辆运的废土,但数量不能多余乙方)运土尽量就近安排,路段在一公里左右范围内,如果遇到难挖的石方或其它,由甲方解决,包安全文明施工。

2、工期:从2009年8月30日至2011年8月30日止。合同期满后优先续签。

3、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土方为大面积挖运,以每车人民币84元计算(大写:捌拾肆元整),每台车厢不能少于13立方。

4、甲方提供住宿、生活用水用电、车辆机械用油(油款在结算后扣回),可借支生活费、机械修理费。

5、结算及付款方式:每10天结算一次,结算后付清所有费用。如超期甲方无法支付款项,乙方有权停工或甲方发生事情暂时解决不了,叫乙方停工,超过三天,甲方补每人每天伙食费10元,车辆、勾机、推土机每台每日500元(大写:伍佰元),提供期间,甲方不能用其它机械进行施工。

6、施工过程中,山坟、果树、电缆等法律法规责任一切由甲方负责。

7、乙方人员机械进场在安全情况下,一切服从甲方安排指挥,听从管理。

本合同未涉及的由甲、乙方双方协商解决,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工程矿山地方全部完成失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第17篇:土方工程运输合同[材料]

土方工程运输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承包范围:

3、工程地点

4、开工日期:年

日,具体以甲方进场通知书为准。 第二条:工程量

1、暂定为

万立方米,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第三条:单运距离及单价

1、运输距离:倒泥口在7.5~8公里以内,单价为7.5元/m3(本单价全部为不含倒土费、税费以及挖土,装车和平整场地费)。如超出运输距离的甲方另外补偿,具体单价另行协商。

2、土方方量计算以车上方计算。第四条:工程的具体验收方法

1、采用签名收卡片记录作为工程量的结算依据,但验收卡片必须与记录相吻合,车载量不足以签名验收卡记录为依据。如果手工记录数不符时,无法查明原因的,以记录数少的为计算数。

2、乙方所有进场车辆,车辆容积必须经甲方量方人员认可为依据,车辆丈量后到财务结算组申请记录卡,乙方持记录卡先在工地泥头处装泥,完成后由甲方土方管理人员核定车载量,在验收卡上签名,由甲方按指定地方卸泥,卸泥司机将验收卡交由甲方管理人员确认,所有运泥车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否则不予签名。没有上、下方管理人员签名记录卡的运泥车不予作为验收依据。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本工程结算方式是三天一结,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按100%支付工程款。

2、甲方提供乙方车队首次进场的油费,此款在第一次结算工程款时予以扣除。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办理好业主方的所有开工前手续,保证乙方能准时进场施工。 (2)负责道路、城管、交警及因超限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保证乙方能顺利运输。否则,造成的误工由甲方承担,按每日每台1000元计算补偿乙方。如是乙方车辆证照不齐全所产生的责任、费用与甲方无关。

(3)负责乙方司机、管理人员的住房费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和停车场地(含停车费),协调好取土场和倒土场的各种关系和费用并保证取土场和倒土场供乙方使用,使乙方能顺利按时按量施工。

(4)负责按时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使乙方不停工、待工。

(5)负责安排并处理好取土场地的装车机械和倒土场平整场地的机械,保证不因此影响乙方的运输。否则,按误工每天赔偿乙方每台车1000元人民币。

(6)负责按每台车补偿入场费1000元人民币,在甲方第一次结账时扣除。 ( 7 ) 乙方车辆运转正常,但因甲方原因24小时内每辆车平均拉土车数不够12车的,每少拉一车甲方赔偿乙方损失100元,反之,乙方赔偿甲方100元.( 8 ) 在乙方不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甲方至少使用乙方车辆一个月以上,否则按5000元每辆车赔偿乙方来回损失费,反之,乙方同样承担对等的赔偿责任.( 9 ) 在乙方车辆不违反本合同并能够满足甲方施工要求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再安排其他车辆进场施工,否则甲方赔偿乙方损失30万元,反之,甲方可以安排其他车辆进场,乙方不得有异议.

2、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甲方的工程要求组织好车辆进场,要求第一批车辆不少于20台(在七天内进场完毕。),每台车容积在25m3以上的前单后双车辆.。否则,甲方可以取消本合同,由乙方赔偿甲方误工损失30万元。

(2)乙方组织的车辆必须是证照齐全,如因证照不齐全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罚款,由乙方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3)如乙方车队在道路行驶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4)乙方车队进场后不到一周无故退场的,甲方不予结算前三天运费。 (5)在工程未结束时或甲方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乙方车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出工地,如乙方单方把车辆调出工地的,按每台每天1000元人民币补偿甲方损失。

(6)负责配备好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必须确保每天24小时施工,不能无故停工。如有发现按每台每天1000元人民币补偿甲方损失。

(7)负责车辆及人员的安全,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车队不能正常施工、停工、待工连续达三天或者月累计达5天以上,从超出之日起甲方应赔偿乙方误工费,每台每天1000元,人员每人每天50元生活费,直至工程正常为止(除人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除外)。

2、乙方不按时上车,导致甲方工程不能按时完成或乙方无故停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赔偿甲方损失,超期按每天每台1000元赔偿给甲方,并视其情节有权清退乙方出场。

3、甲、乙双方未经另一方认可不能将本合同取消,如有一方违约将赔偿另一方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其它:

(1)双方要互相配合,做好解决协调工作,双方要派专人负责现场管理工作。 (2)双方要严格遵守执行本合同各条款,各方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负责赔偿遵守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违约金50万元。

(3)施工期间,如双方如有争议,经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可提起诉讼,其费用由违约方负责。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完善,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6)本合同工程完工价款结清,本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期:

期:

第18篇:土方工程二期施工合同

永兴县五星学校土方工程二期

施工合同

发包方:永兴县五星学校 承包方:永汇渣土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永兴县五星学校土方二期工程施工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范围

学校红线内未完成的土方工程。

二、施工要求

1.根据学校T3版总平面图的要求,用GPS测量仪控制做出平台,放好边坡;

2.在土方施工时,乙方不得突破红线,如因施工不当而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负责;

3.在乙方施工期间,因乙方施工引起的道路沉陷、损坏,乙方负责修护,费用由乙方负责;

4.施工时做好与土建施工队伍的协调、统筹工作,确保交叉作业的安全;

5.乙方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1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存在违规、违法、违纪行为自行负责; 7.土方平台的标高控制在设计标高的±300mm内。

三、土方原始地貌、地形情况

学校土方二期工程是在一期工程基础上进行,因此二期工程的原始地貌就是以双方划定区域内的现行地形、地貌图为基础,也是计算以后土方量的基础,双方用GPS测量后签字确认。

四、计量方法

1.以双方确认的地形地貌图为基础,经甲方验收达到要求,双方再进行测量,以此计算土方总量;

2.土方内运、外运的界定:如甲方指定的场地内或场地外附近无法弃土需外运的土方为外运土方,在外运前,由双方测量此前已挖的土方量,余下则外运的土方为外运土方量,具体由双方测量数据为依据;

3.经双方认定从田径场西侧边线往东的土方,土方占2000方,其余为石方。

五、计价方式:按单位造价计(此单价含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税收、安全文明费等所费用);

外运:石方36元/m³ 土方26元/m³ 内运:石方18.5元/m³ 土方11元/m³

六、工期要求:

1、田径场南边土方须在7月4日之前完成;

2、5#、8#栋后的土方须在 月 日之前完成。

七、其他

1.如甲方需乙方做零星土方工项目,由双方另行约定;2.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监理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 (盖章)

发包方代表签字:

2015

承包方 (盖章)承包方代表签字:年6月 3

第19篇:李老五土方工程合同(定稿)

土方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福建广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丹徒分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建筑施工合作中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计算方式:工程结束时,按实结算

二、承包范围:美澜园一期13#~26#楼土方回填(包括挖土、运输、

夯实碾压、抽水、平整等)。

三、工程量核定:挖方工程量暂时按1.5万立方米计算,工程结算

时按实结算。

四、承包价格:挖方按壹拾贰元整计算(含税金),合计工程总价

157500元(大写:壹拾伍万柒仟伍佰元整),

五、工期要求:开工日期定为2013年6月26日。从进场开始30

个工作日,雨天影响因素顺延。

六、质量等级及验收方法: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

收规范,并经现场试验合格。

七、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提出要求和意见,并要求乙方在职责范围内予以执行,有权监督和检查乙方的工作品质和工作进度。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甲方认为不合格的工作人员。

3.乙方应按设计标准和相关规范编制施工方案,并负责编制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资料,送甲方认可

4.乙方确保推土机一台,220挖土机一台,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安排相应施工机械。

5.乙方施工人员触犯法律法规,违反治安管理或因酗酒,与人打架以及在施工现场以后发生的一切事情,其责任由肇事本人与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甲方概不负责。

6.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另一方有权单方面随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同时负责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

7.乙方施工人员和机械在施工期间做到文明施工,机械进出场带土到场外道路的,由乙方派员及时清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处罚甲方概不负责。

8.本合同施工期内,乙方人员应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但乙方应自行负责本范围施工人员以及生产的安全管理;如乙方人员违章指挥、操作,酿成事故的,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负。

八、付款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和密实度检测合格后,一次性支付90%

工程款,余款在工程结束三个月内结清。每次付款时乙方需出具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乙方应在申请支付款时应把工程发票和人工工资表先报上,其中材料发票占70%,人工工资占30%)。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签章起生效,该工程

双方责任执行完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20篇:修订土方工程合同(建工机械)doc

分 包 工 程 合 同

合同编号:09003 发包方:江西洪城专修学院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江西洪城专修学院新校区建设土方 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协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根据本工程之具体情况,拟定如下条款,以资甲乙双方执行。

一、工程名称:江西洪城专修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

二、工程范围及规模:整个江西洪城专修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三通一平”前的全部原状土开挖、土方场内短驳、低洼处土方回填;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含场内短驳)总量暂估500000M3,按实计量。

三、工程地点:江西南昌市新建县石埠乡新丰农垦场(320国道以南)

四、分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综合单价包干。

五、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2009 年

日前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2009 年

日竣工;

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六、工程造价、结算与付款:

1、本工程以“综合单价包干”方式进行承包,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的包干综合单价均为:“ 元/m3”。综合单价包干的内容为:“工程范围内苗木的拆除、原状土方的开挖、场地内土方的短驳,低洼处土方的回填”等全部施工内容。除此以外,为完成上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 1承担相应的经济等一切责任。

九、工程安全与保卫:

1、乙方进入本工程场地施工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认真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安保卫和文明施工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分包合同条款违约的,其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严格遵守南昌市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4、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相关部门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相关负责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5、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甲方相关部门,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相关负责人认可后实施,由甲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6、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7、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十、其他:

1、本工程施工图纸和相关资料由甲方于本项目开工前向乙方提供一式 壹 套。

2、本工程一切相关土方申报手续和与本工程有关的相关社会关系及

3、乙方施工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必须经甲方、监理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4、本工程临时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5、本工程现场用水、用电由甲方提供,费用由甲方负责。

6、外省市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南昌市的相关规定,并按时交纳有关费用。

7、本工程合同价包含税金,相关税金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需要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 3十

二、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陆份,甲方执肆份。自双方签定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款项结清、工程质保期到期时失效。

十三、本合同实行每页小签制度。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有争议,由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仲裁解决。

甲方:江西洪城专修学院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经办人: 经办人: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定。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 5 -

土方工程合同
《土方工程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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