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其他范文

团的章程(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4-08 18:00:59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义工团章程

义工团章程

总则

一、概述 义工团成立于2014年,由志愿、无偿为社会提供义工服务的各界人士组成的非赢利性民间组织。本团宗旨是“奉献爱心,实现自我,服务社会,传播文明”,通过组织义工服务活动,倡导“参与、互助、奉献、进步”的义工精神。

二、基本目的

本团成立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和规范义工服务活动,推动义工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社会和谐。

第一章 义工

一、义工入团原则

以自愿为原则

二、入团程序

1.申请人提交入团申请表;

2.本团进行资料审核及考核;

3.发放义工服装。

四、成员要求 1.社会责任心强、品行优良,自愿为社会服务,身体健康的热心人士;

2.承认和拥护《瑞山义工团章程》;

3.能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五、权利

(一)志愿加入义工团;

(二)参加义工团开展的各项活动;

(三)有困难时优先得到义工服务;

(四)对义工团提出建议、批评与监督。

六、义务

1.遵守义工团的章程;

2.积极宣传本团的宗旨,维护本团的声誉;

3.履行义工服务承诺,完成本团安排的服务工作

第二章 义工服务组织

一、机构说明

为了更好地做好瑞山义工团的各项工作,更好地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本团设立必要的机构并履行其职能,主要设立队长、副队长及组长这三类负责人。

二、负责人职责说明

队长: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对大型活动进行策划,指导并监督实施。 副队长:协助队长的工作,指导相应工作的开展

组长:与队长及队员做好相应的沟通及消息的传达工作

三、队员管理制度

(一) 志愿加入义工团,且需递交入团申请表。一旦入团,不得随意退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退团的需要提交书面申请,待审批后方可退团

(二) 服从本队的分配,遵守本队的纪律,不迟到,不无故缺席

(三) 参加义工团开展的各项活动,从事义工服务活动时应当穿着义工服装

(四) 有困难时优先得到义工服务;

(五) 对义工团提出建议、批评与监督。

四、财务管理制度

(一) 经费来源

(二) 经费使用

五、激励和表彰

(一)义工团建立义工考核和表彰制度。

(二)义工团可以建立服务时间累计和绩效评价等具体制度作为考核、表彰义工的依据。

(三)对于服务表现突出的义工颁发义工荣誉证书并公开表彰。

推荐第2篇:文艺团章程

城建学院文艺团章程

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我院大学生的素质拓展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努力铸就“永争第一”的土建文化和发扬“钢筋混凝土”精神,更好地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文娱活动,全面展示我院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成城建学院文艺团(以下简称文艺团)。

第二条文艺团活动宗旨是:通过对艺术相关知识学习和演出活动,对学生进行美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陶冶情操,追求卓越,丰富大学生意气风发的精神面貌和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广大同学的文化艺术修养,创造良好的校园氛围,培养学生们的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感,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条文艺团的根本任务:积极开展各类有组织、有意义、有层次的文化艺术活动,选拔优秀队员,通过美育培训、社会实践、艺术熏陶等形式提高队员的文化艺术品位,进而带动全系整体文化活动上层次、上水平。创造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第二课堂文化和校园文化,丰富同学的校园文化生活。

第四条文艺团的团训是:“刻苦训练,拓展素质,完美演艺,永争第一”。团员的要求是:严格要求,刻苦训练,吃苦耐劳,团队第一,追求卓越,争创佳绩。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文艺团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直接领导,独立开展活动。

第二条艺术团聘请艺术指导,指导日常训练,院学生会对文艺团活动实行监督。

第三条艺术团实行团长负责制。由院学生会任命团长一名,副团长2名,各队长一名。团长负责处理文艺团内部各项事务,协调全局工作并兼艺术总监,及时向院团委老师汇报。

第四条文艺团按项目分属,设歌唱队、舞蹈队、综艺队队、礼仪队。各队实行队长负责,处理队内各项事务并及时向团长汇报。

第二章 艺术团团员

第一条:团员条件:

1、在院全体学生。

2、思想品质优良,自愿遵守文艺团各项规章制度。

3、专业基础较好,具有奉献精神,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4、刻苦努力,表现良好。

第二条 团员录用

1、团员录用的原则是:自愿报名、面试考核、择优录用。

2、每学年新生进校后招聘新团员,经考核合格后,填写团员登记表,成为艺术团成员。

3、每学年结束前对团员进行调整。

4、结合日常训练、演出的表现不定期地进行团员调整。

第三条团员必须严格遵守艺术团章程和章程实施细则,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服从艺术团统一指挥,须有较强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团员必须尊重艺术指导,虚心求教,刻苦训练,努力提高。

第四条团员经训练,达不到预期要求,以致影响艺术团(队)训练进度,文艺团(队)长在召开艺术团(队)工作例会,征得所有文艺术团负责人同意后,可予以劝退。

第五条团员升至高年级后,根据学习情况和工作需要,经本人申请,艺术团审批,可考虑其离团。

第六条艺术团团员实行期末考核。考核依据团员的成绩和训练演出情况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

第七条建立团员档案管理制度。被文艺团正式录用的团员,艺术团统一建立团员档案,记载训练、演出、比赛及奖惩情况。

第八条艺术团团员实行训练考勤制。考核标准依据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团员享有以下权利:

(1)对艺术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及监督批评的权利。

(2)在团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参与训练和学习的权利。

(4)申请随团参加比赛活动的权利。

(5) 鼓励各组个人或集体创作创新,积极热衷于自己所在组的项目。

(6)有自动退出文艺团的权利。退团时应向团长提出合理的理由并递交书面申请,经队长、团长、同意后方可退团。

第二条团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和文艺团章程。

(2)遵守代表团规章制度、执行团队的决议,服从团队领导的义务。

(3)按时参加训练及艺术团安排的各种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

(4)代表学院参加各级各类文艺演出和比赛。

(5)积极提高自身的艺术修养,维护艺术团的荣誉。

第四章 评优制度

第一条在每学年末在文艺团内进行优秀团员的评选活动。

第二条文艺团内的任何一个团员都能参加评选。

第三条优秀团员的评选根据要求:积极参加艺术团组织的各项的晚会、演出、比赛,认真参加日常训练。

推荐第3篇:各社团章程

诵读社团章程

一、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形象的义务。

二、自觉遵守社团纪律,严格执行社团活动要求,热心于本职工作,努力完成社团的交派的义务。

三、按照安排向社团交个人作品,推荐社外学生诵读的义务。

四、向社团提出工作建议,监督社团内工作。

五、参与社团组织的有关讲座,培训及其他活动。

六、向社团投交推荐优秀信息技术作品。

七、向社团推荐电脑爱好者。

八、设置年度优秀干部、优秀社员和优秀作品等奖项,提交书面申请,经社团社员表决评出,社团将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一定奖励。

九、对凡不履行应尽义务,规劝后拒不改过的社员,经查证核实后给予相应处分。

十、社员全体会议:

1、全体社员参加,会议在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学期结束前内各举行一次,有副社长主持。

2、社员会议职责:

①监督社团各项日常工作。

②对社团内重大决议进行表决。

③审议社长学期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④选举社长,副社长。

十一、社长、副社长:

1、社长一名,社长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多数票者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可连任。

2、副社长一名,副社长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多数票者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可连任。

十二、社团将回定期记载信息技术作品及相关资料的刊物。

十三、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十四、本章程应在实施中不断完善。

十五、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社团及校学生会。

推荐第4篇:志愿团章程

湖南科技大学艺术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团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湖南科技大学艺术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团队是由本学院自愿参加,为学校与社会提

供志愿服务的非营利性的团体。湖南科技大学艺术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团队(以下简称志愿团)奉行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

第二条 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的人。志愿者必须遵守湖南科技大学学生手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三条 志愿团的宗旨:通过组织和指导全院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在力所能及的方面为学

院,为学校,为社会以及需要帮助的个人提供志愿服务,推动我院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高全院青年的整体素质,为学院建设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第四条 志愿团受学院团总支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五条 青年志愿者服务团队的基本任务:

(1) 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广大教职工,学生和其他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2) 为学院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社会公益以及大型庆典活动等提供

志愿服务。

(3) 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广大青年健康成

长。

(4) 组织、策划各个时期全院青年支援服务活动,协调、指导院各系青年志愿者组织开

展工作。

(5) 开展与其他学院,高校青年志愿者团队的交流。

(6) 向全院公开招募志愿者,培养青年志愿者及青年志愿者组织的管理者,建立一批由

本团队组织管理的专业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更好的开展志愿服务行动。

第三章 志愿团组成

第六条 志愿团由团长、副团长、委员、院直属团员及普通志愿者组成。

第七条 志愿团的最高权力是志愿团理事会,领导志愿团开展日常工作。

第八条 理事会的构成

志愿团团长:由团总支、学生会副部以上级干部竞选产生。

副团长:由团总支、学生会所有干部竞选产生。

理事:由志愿团主要干部面试优秀志愿者产生。

委员:由志愿团理事会竞选,或面向全院志愿者招新产生。

(1) 团长总体规划志愿团发展,并于每季度或每学年期末对志愿团活动进行总结;

(2) 副团长具体管理志愿团日常事务,负责制定活动计划;

(3) 委员知道、监督团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4) 副团长、理事负责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和管理;

(5) 所有已向志愿团递交入会申请,经审察通过者即成为本团队青年志愿者,志愿团将

为每位志愿者建立档案;

(6) 直属团员是指本团队志愿者自发成立的,有组织、有目的、有机会的开展日常性志

愿服务的志愿者小组;

(7) 志愿团干部每学年改选一次,中期根据需要进行调整,由理事会决定。

第四章 志愿者

第九条 志愿者的产生:本院学生在认真阅读志愿团章程,同意章程内容后,自愿向志愿

团提交入团申请,经志愿团理事会审察通过后即成为志愿团青年志愿者。志愿团将对每位志愿者建立档案,主要记载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情况。

第十条 志愿者的定义:

(1) 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

帮助的人。

(2) 注册志愿者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在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

愿者。

第十一条志愿者退出志愿团:若志愿者有意要退出本团队,应主动到志愿团秘书处办理退团手续。若志愿者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规定者,志愿团将给予其退团处分。

第十二条志愿者的基本条件:

(1) 具有奉献精神;

(2) 遵纪守法,承认志愿团章程;

(3) 具备与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4) 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和志愿服务工作。 第十三条志愿者享有的权利:

(1) 参加本团队的活动;

(2) 优先接受本团队的培训;

(3) 享有本团队理事和委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表决权;

(4) 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的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5) 入团自愿,退团自由。

第十四条志愿者应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志愿团的章程,执行志愿团的决议,完成志愿团交办的工作。

(2) 维护志愿团的合法权益,宣传志愿团宗旨,自觉维护本院青年志愿者的形象,以实

际行动扩大志愿者精神和湖南科技大学艺术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团队对社会的影响。

(3) 对志愿团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并对其监督。

(4) 履行志愿服务的承诺,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的或者违背社会公

德的活动。

第十五条志愿者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是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

第十六条理事会可决定接纳有关人士为志愿团团员,团员退会时应书面通知本团队,并交回团员证。

第十七条志愿团团长任命副团长对志愿者进行考评。

第十八条志愿者参加社会性活动,按时间存入个人档案;院级活动按次数记录;志愿服务小组的活动由副团长考评。理事需定期公布记录情况,若对理事考评有异议,应首先向志愿团团长或秘书提出。

第五章团员

第十九条志愿团实行团体团员制。

第二十条志愿团团员的产生: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志愿团的志愿者自愿提交成立志愿服务小组申请书,经理事会批注后成为预备团员;经理事会考察合格后,方可成为正式团员。团员考察期为一个月。考察不合格者,可申请延长一个月的考察期。不合格者,不予通过。 第二十一条团员受志愿团副团长和公众的监督,如检举团员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调查情况属实的,立即取消其团员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对志愿服务不积极,服务意

识不强者,给予警告处分。如预备团员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则取消其预备团员资格。

第六章经费

第二十二条志愿团是服务于社会公益及社会保障事业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二十三条志愿团经费来源为:党委、政府或共青团对志愿团的支持;学院内部的支持;企业赞助或其他形式的社会捐助;团费以及正常运作而筹集资金的基金等。

第二十四条资金的支出包括启动资金和日常经费支出。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志愿团发展时所必需的有关设备、工具等,志愿团日常经费支出主要用于维持志愿团正常运转。

第二十五条建立青年志愿者基金,进行志愿团经费的统一筹集和管理,经费的使用管理由基金组织具体接受湖南科技大学艺术学院共青团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志愿团所有经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挪用、借用甚至占有。

第七章对青年志愿者的考核、评估及表彰

第二十七条例会考核:理事会例会、学生会例会应准时到会,不能到会应提前请假,说明理由,违背讲予以批评并由秘书处记录在案。

第二十八条由秘书处和组织策划部一起完成对团员服务时间、服务质量的考核和记录,对表现突出者进行表彰(校优秀志愿者,院优秀志愿者)。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志愿团理事会。

第三十条本章程修改必须经过理事会通过。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志愿团成立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志愿团具体结构,各个部门构成,职责附后。

湖南科技大学艺术学院志愿团

2010年10月13日星期三

推荐第5篇:助理团章程

XXX学院校务助理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X学院校务助理团性质:

XXX学院校务助理团隶属于XXX学院学生工作处,是学校领导及各职能部门与同学们之间的“直通车”,是学院各处室得力助手,是学院联系学生的桥梁纽带,是新华学子锻炼自己、展示风采的大舞台,由学生处助理指导老师具体负责指导,通过在学院各处室辅助老师工作,从而更好的为全院师生服务的院级学生干部组织。

第二条:XXX学院校务助理团的宗旨:

以“参与学院建设,关注学生生活,促进经验交流”全面贯彻执行学院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全校师生服务。促进同学全面素质的提高,引导和带领同学成长为有良好基本素养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骨干人才。

第三条:XXX学院校务助理团的基本任务: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认真学习党的思想理论;引导全院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

2、遵守校纪校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提倡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的团结和交流,建设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3、通过正常渠道及时了解并向学生处反映全校同学的意见和要求,起到各部门老师与同学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4、成员按时到所在部门值班,认真完成老师交办的事项。

5、加强助理团自身内部建设,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构,确保助理团组织的严肃性和纪律性,增强助理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学生干部的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XXX学院校务助理团的工作内容:

1、本团在学院相关政策所允许的范围内,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做好各部门的辅助工作,建立广大同学与学院、各处(室)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发挥广大同学与各行政部门联系的桥梁纽带及“直通车”作用。

3、以维护国家、人民、学校利益为前提,起到“下达旨意,上传民意”及时了解和反映广大同学的愿望和要求,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利益。

4、同时实现双重服务、双重教育、双重管理,全面培养同学的综合素质。发展促进同学之间及兄弟院校的有益交流和友好关系,促进学院建设。

第五条:XXX学院校务助理团组织原则:

本团实行指导老师任命和民主集中制相结合的组织原则。

第二章成员

第六条:凡取得XXX学院学籍的在校学生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校务助理团审核合格均可成为本团成员。

第七条:助理团成员的基本权利:

1、本团成员在本团内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本团成员有讨论本团工作的权利,有权通过各种正常途径和采取适当形

式对本团各级组织及工作人员提出建议以及监督和批评。

3、本团成员享有自由参加本团各种团体和本团各项活动的权利。

4、本团成员在本团各级组织中应如实向有关行政部门转达意见及要求,并有权提出部门工作方法和方式上的改进建议。

第八条:在学院担任校务助理期间受学生处分者,将对其直接开除出本团。

第九条:成员的基本义务: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党的思想理论,主动向党组织靠近。

2、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学校校纪和校规,遵守本团章程,执行本团决议,维护学校和本团的利益和荣誉。

3、勤奋学习,刻苦锻炼,积极进取,注重实践,努力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

4、支持本团各级组织工作,努力完成指导老师交代的任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条:校务助理团团长由指导老师负责征求相关院领导后任命,各处室部长由各处室指导老师负责任命,校务助理团分管副团长及各部长由全院助理中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校务助理团定期举行学习交流会,由校务助理团分管副团长协调组织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二条:校务助理团有下列职权:

1、听取、审议、批准校务助理团内部工作报告及其他文件。

2、讨论和决定校务助理团日常工作的重大问题。

3、修改和通过校务助理团章程。

4、选举产生新一届校务助理团分管负责人。

5、讨论校务助理提案,向学院和各行政部门提出工作意见及建议,以备各部门参考。

6、讨论和决定应由校务助理团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校务助理团会议及其工作机构

1、校务助理团全体会议是校务助理团的最高会议,每学期根据相关工作不定期召开。

2、校务助理团下设院办、学生处、教务处、人事处、督导办、招就办、总务处、图书馆、学报、高教所、资产处、科研处12个助理工作部及办公室、外联部、宣传部、活动策划部、纪检部、人力资源部、礼仪部。各部除图书馆工作部外设一名正职和不超过两名副职,由助理团团长统一具体协调管理,校务助理团团长对校务助理团指导老师负责,并接受全体校务助理的监督。

第十四条:校务助理团全体会议有下列职权:

1、选举产生校务助理团分管副团长,讨论决定校务助理团内部的重要工作。

2、听取、审议校务助理团的工作报告,收集同学对校务助理团及学院各行政部门相关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并将答复向全院同学反馈。

3、校务助理团全体会议代表全体助理对校务助理团工作进行监督、评议和质询,校务助理团成员有权列席校务助理团工作会议。

4、解释本章程并监督其实施。

第十五条:校务助理团团长职责:

1、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应的校务助理团工作条例。

2、执行指导老师工作决议,领导下属各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

3、决定各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任务与职责。

4、负责管理分管副团长,听取校务助理团的意见和建议,有义务回答校务助理提出的质询。

5、在紧急情况下,决定校务助理团的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校务助理团常务分管副团长职责:

1、主持所分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2、每月定期召开主题例会,深入了解各处室校务助理团的工作情况,及时向校务助理团团长上报所分管处室校务助理工作情况。

3、督促检查助理团各类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4、积极配合校务助理团团长搞好各处室工作,起到辅助参谋作用。

5、不定期向办公室及时递交工作计划和总结,保证工作的持续开展。第十七条:校务助理团各助理工作部长职责:

1、配合各处室的指导老师做好本部门本职工作。

2、认真完成本部门指导老师所分配的工作任务、及时向分管副团长汇报本部门校务助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3、负责本部门的考勤工作,配合各处室的指导老师认真做好XXX学院校务助理的绩效考核工作。

4、努力协调好各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5、关心组内成员的生活及工作学习情况。

6、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做到向分管副团长及本部门指导老师汇报,以便更好的做出相应解决方案。

第十八条:校务助理团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组织安排校务助理团的各类会议,确定议程及议题,做好记录。

2、负责协调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及校务助理团的有关重大活动。

3、负责校务助理团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校务助理团的物资管理工作,完成校务助理团各类综合性统计工作。

4、协助团长处理好其他工作及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维护校务助理团内部的团结工作。

6、学年结束编写校务助理团大事记。

7、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二、外联部:

1、负责校务助理团对外的沟通交流,广泛地同本院学生组织及合肥市的各高等院校学生组织建立友好合作关系。

2、负责校务助理团各种活动的联谊及大型的组织后勤服务等工作。

3、负责全程跟进各种涉外活动开展及部门活动经费的筹集。

4、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三、宣传部:

1、负责校务助理团各项活动的宣传等工作,并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展示同学们良好的精神风貌,扩大团在全院师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负责提高校务助理团知名度,树立助理团整体形象。

3、围绕校务助理团的中心工作,抓住重大历史及活动契机,保持敏锐的宣传意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校务助理学习交流QQ群、学院校园网等宣传载体为主要途经,营造健康向上的学习氛围。

4、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每月开展一次内部的业务学习。

5、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四、活动策划部:

1、主要负责团内一些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认真完成各项活动方案的策划工作。

2、每项活动前应做好各部门及各小组间的人员调动组织分配工作。

3、负责全团各部门定期的素质拓展活动的策划。

4、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五、纪检部:

1、负责对全体校务助理在工作中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监督考核。

2、负责辅助学校进行全院班级月度考核工作。

3、每月及时向校务助理团办公室递交当月考核总结,保证工作的持续开展。

4、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六、人力资源部:

1、负责全团助理人员的信息登记情况。

2、每月需向办公室提交各部门各小组的人员调动情况。

3、努力做好全团的人力资源整合工作。

4、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七、礼仪部:

1、负责校务助理团各项事宜、活动的迎宾接待工作。

2、负责全体校务助理各方面礼仪常识培训,提升校务助理团工作形象。

3、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第四章纪律与奖惩

第十九条:XXX学院校务助理团有严格的值班制度、请假制度、活动制度、财务制度、奖惩制度。

一、值班制度

1、值班时穿戴整齐,佩戴校务助理团团徽。

2、值班时要准时,不迟到、早退、旷班;如有事不能按时值班,应提前请假。

3、值班期间,积极主动协助所在处室老师处理一些日常事物。

4、值班期间,保持办公室安静,不要随意走动、喧哗或做其他与学习无关的事。

5、值班时须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对老师、同学做到热情、礼貌。

6、值班期间,未经允许不要动用办公用品,如电脑、电话等,不得私带办公用品。

7、值班完毕后,在值班登记本上签到,注明值班时间,不得由他人代签。

二、请假制度

1、如遇事情不能值班,应至少提前半天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请假,得到允许后方可请假。

2、请假被允许后,要在请假记录本上写请假条,注明请假事由、时间。

3、请假后,须选择合适的时间补班,并注明补班时间。

4、助理团成员请假时所空缺的值班人员,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调配。

三、活动制度

1、助理团成员在接到通知后,须准时参加助理团的会议、活动。

2、部门负责人每周须准时参加部门负责人例会,例会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3、各部门至少每周一次例会,例会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4、各部门负责人例会的会议记录由办公室完成,各处室例会的会议记录由工作部长完成。会议记录需认真完成,不得有误,并备案留查。

四、财务制度

1、XXX学院校务助理团财务工作由办公室全权管理,定期向校务助理团提交财务报告。

2、校务助理团经费使用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须报团长席批准。

3、团内经费的使用和报销必须遵守校务助理团经费报销流程。

4、XXX学院校务助理团换届或更换负责人之前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5、校务助理团经费必须用于本团工作及活动开展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成员中分配。

五、奖惩制度

1、XXX学院校务助理团每年对助理团工作积极分子给予奖励,评出优秀助理若干名。

2、XXX学院校务助理团成员在受聘期间享受校级学生干部待遇,纳入XXX学院学生综合测评。

3、助理团成员在受聘期间内,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勒令其停职检查,拒不检查者或不认真检查者,予以自动退团处理:

(1)在助理中不能起模范带头作用,造成很坏影响者。

(2)在工作中徇私造成严重工作失误者。

(3)随意私用办公用品者,私带办公用品者。

(4)言行举止有损学校及助理团形象者。

(5)泄漏所在部门工作机密者。

(6)在校期间违纪违规者。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校务助理团。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XXX学院校务助理团负责补充修订。

第二十二条:校务助理团各级组织可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管理办法等,但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否则视为无效。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适用于XXX学院全体校务助理,自年月日起实施。

推荐第6篇:佛学义工团章程

广州佛学义工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的名称:广州佛学义工团,

第二条 本团的性质:本团是由我市志愿者自愿组成,从事非营利性公益活动的社会组织。本团所称的义工,是指出于奉献、友爱、互助和社会责任,自愿、无偿地以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 本团的宗旨:“奉献爱心,实现自我,服务社会,传播文明”,通过组织义工服务活动,倡导“参与、互助、奉献、进步”的义工精神。本团成立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和规范义工服务活动,推动义工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社会和谐。

第四条 本团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并会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义工服务范围包括助老扶弱、扶贫济困、支教助学、环境保护、社区服务以及其他社会公益性活动。

第二章 义工

第六条义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社会责任心强、品行优良,自愿为社会服务,身体健康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

(二)承认和拥护《佛学义工团章程》;

(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守法公民(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以跟随监护人或在有组织情况下参加志愿服务);

(四)能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第七条 入团程序:

(一)申请人提交入团申请表;

(二)本团进行资料审核及考核;

(三)缴纳团费;

(四)发放义工服装。

第八条义工的权利:

(一)本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的活动,阅读志愿队的各种资料,接受志愿队的培养和训练;

(三)参与本团志愿者干部岗位的招聘及常务工作;

(四)有向本团推荐会员和请求本组织维护其在公益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的权利;

(五)请求本团帮助解决志愿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七)对本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八)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义工的义务:

(一)遵守义工团的章程;

(二)积极宣传本团的宗旨,维护本团的声誉;

(三)履行义工服务承诺,完成本团安排的服务工作;

(四)尊重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五)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六)妥善使用和保管志愿服务证和志愿者标志;

(七)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 义工在从事义工服务活动时应当穿着义工服装。义工服装由义工团统一订制,个人不得自行进行印刷及制作。义工不得借用佛学义工团名义自行无组织无纪律的组织相关活动。否则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取消义工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及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义工退团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本团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会员申请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并交回会员证等会员身份凭证。

会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团可考虑对会员进行劝退或除名:

(一)不遵守纪律造成服务对象损失或影响服务活动成效,给志愿者服务造成不良影响;

(二)利用本团名义从事营利性及其他不符合本组织宗旨的活动;

(三)年服务小时数不满12小时或单月服务不足1小时;会员连续一年内不参加义工服务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半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加入。

(四)从事分裂社团、拉帮结派和私立小团伙的活动;

(五)其他违反组织章程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情。

第十二条 义工有违法行为,或者违反本章程的行为,警告处分达3次以上(含3次)或情节严重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取消其义工资格并公告,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加入。

第三章 义工服务组织

本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团员大会,团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及其他理事会成员;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组织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六)代表大会必须提前15天在本团QQ空间及相关论坛公告通知会员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七) 义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两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的,须提前15日以公告的形式在QQ群及空间中发布通知。

理事会是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组织开展日常工作,对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有权建议召开临时全体会员大会,就组织重大事宜讨论表决;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及对本会名誉会长及顾问的聘请;

(八)领导本组织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三条 义工团的职责如下:

(一)建立义工团的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义工和义工团的档案制度;

(三)义工的招募、培训、指导、管理、监督和表彰;

(四)组织开展义工活动;

(五)义工服务工作的宣传与交流;

(六)对义工服务提供必要保障;

(七)定期在网站上发布组织经费的筹集、使用等情况。

第十四条 义工团开展义工服务活动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义工团章程的规定,不得从事赢利性活动。

第十五条

本团经费来源:

(一)基本会员(VIP会员除外)缴纳基本费用(会员证等工本费);

(二)企业及社会人士的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义工团的策划的商业服务收入;

(五)义工团组织策划的义卖,义演收入;

(六)利息;

(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章 义工服务

第十六条需要义工服务的个人或者单位,可以向义工团提出服务申请。 第十七条申请义工服务,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义工服务书面申请;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单位证明;

(三)申请服务的项目说明及其它有关材料。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 第十八条义工团在受理服务申请后,可以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和实际情况,经确认后提供力所能及的义工服务;不能提供义工服务的,应当答复申请人。

第十九条提供义工服务时,应当有两名以上义工参加。但服务项目有特别要求的除外。

第五章 表彰和鼓励

第二十条 义工团建立义工考核和表彰制度。

第二十一条 义工团可以建立服务时间累计和绩效评价等具体制度作为考核、表彰义工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 义工团对符合表彰规定的义工颁发义工荣誉证书并在网站上公开表彰。

第二十三条 对于服务表现突出的义工,在征得其同意后,新闻媒体可以进行采访及宣传。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冒用义工团的名义、标志和有关资料进行违法活动的,义工团有权要求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义工团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徇私舞弊、侵吞公款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 章程实施

(一) 本章程经团员代表大会通告后,立即实施。

推荐第7篇:学生助理团章程

附件1

南京师范大学校长学生助理团工作章程

(2007年12月21日通过)

本着学生为学校主体的办学宗旨,我校成立校长学生助理团,促进校领导和学生之间沟通的直接化、经常化、机制化,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更好地为学校事业发展服务。校长学生助理团在校长办公室指导下,围绕学校工作安排,参与学校管理,在了解学校、服务师生的过程中,提高自己的能力。具体工作章程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建立校领导和学生之间的沟通渠道,及时向校领导反馈学生的相关信息;

(二)列席学校相关会议,并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给同学,为学校的建设发展提出学生层面的意见反馈;

(三)协助校领导做好相关调研工作。

二、人员要求

(一)我校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二)热爱祖国,政治素质好,有思想,为人诚实、作风正派;

(三)成绩优良,学有余力,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四)每周至少有6小时的工作时间;

(五)符合以上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三、组织管理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或经所在学院老师推荐,填写《南京师范大学“校领导工作学生助理”岗位申请表》,经校大学生勤工助学办公室审核后,由校长办公室会同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部统一组织笔试、面试,考核合格后安排上岗。

(一)校长学生助理团编制十人,原则上一年一聘,表现优异者优先录用。

(二)校长学生助理团实行例会制,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情况,布置任务。

(三)校长学生助理团调研、访谈等工作实行项目负责制。项目由某位成员提出后,经校长办公室批准,在助理团内部自由组合人员,开展工作。调研、访谈等成果经校长办公室审核后,在《南京师范大学信息》上刊出。

(四)在工作日期间由校长办公室安排校长学生助理值班(每人一天),协助工作。

校长学生助理团成员参加集体活动或值班时,须准时到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请假。

四、考核与奖惩

校长办公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平时与定期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对校长学生助理团成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

(一)校长学生助理团成员每学期末递交个人总结,陈述个人工作实绩、收获和工作建议。

(二)校长办公室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等级。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三)校长学生助理团成员表现优异者,可推荐评选校优秀学生干部和校社会工作先进个人。

(四)在校长学生助理团成员任期内,能够圆满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工作积极负责的,校长办公室将会同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部联合出具相关工作证明;凡不符合要求,不履行职责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五、附则

本工作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推荐第8篇:360行团购商会章程

360行团购商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360行团购会”(暂定,其他也可)。

第二条 本会是由从事商品生产、商品流通、饮食、服务业的企事业单位、有关的社会组织及从事商品消费流通活动的个人自愿结成的行业协会。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团结一切力量,积极参加经济建设,繁荣市场经济。立足商品流通,开展相关的商业经济活动,促进各行各业的经济联系与合作。坚持商业诚实信用原则。坚持为企业整体利益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搞好行业自律,协调职能,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同时,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本会遵守宪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苍山县商务局和苍山县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住所设在苍山县城中兴路中段兴华宾馆四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协调会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搞好行业自律,信守商业道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开展调查研究,向会员及时通报商品流通和服务行业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政策性建议。

(三)向会员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正确引导消费。

(四)帮助会员进行技术标准、经济标准、管理标准等制度的修改,开展行业规范工作。

(五)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及时通报会员的合理意见、要求和建议。

(六)组织开展市场统计,向会员提供市场分析、市场预测、产业政策、经营策略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和科学技术导向,引导会员按照市场需求,确定经营战略和经营目标。

(七)帮助会员开拓新的经营领域和流通渠道,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主办各类展览会、博览会,协助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经营管理方法和资金,实行现代企业制度。

(八)做好会员间、会员与各部门、各地区间的协调服务工作。

(九)为会员提供有关咨询、培训和市场调查研究等各项服务。

(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帮助会员企业寻找合作伙伴。为会员企业招商引资牵线搭桥,促进企业参与国际大流通。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单位会员为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会长办公会初审,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三)由本会发给会员证。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有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五)有权要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

(四)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各种有关资料;

(五)会员单位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如果连续两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自动退会,并收回会员证。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本会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的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听取商会年度工作报告;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聘任副秘书长和机构主要负责人;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因特殊情况延期召开的,须提前通知理事,并通报情况。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

一、

三、

五、

六、

七、

八、

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人数不超过理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因特殊情况延期召开的,须提前告知常务理事,通报情况。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高;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六十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三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第二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条 监事会

本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为本会的监督机构。监事会组成人员由会员代表大会从会员(非理事)中选举产生,设监事长、监事。监事会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其职责是:对本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列席理事会,并对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建议;监督本会理事及工作人员依照《章程》、《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一条 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二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费。

第三十三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四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五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六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七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八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三十九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和终止程序

第四十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一条 本会终止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经2011年10月18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生效。

360行团购商会

名誉会长:

会长:徐庆峰

副会长:高合田曹开兵任传江秘书长:高合田(兼)

常务理事名单:

推荐第9篇:爱心帮帮团章程(会员版)

泉州市心愿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闽科爱心帮帮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社团名称:泉州市心愿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闽科爱心帮帮团(简称:爱心帮帮团) 第2条 社团性质:本团由泉州市心愿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领导,受本学院思政教研部郭伟老师的指导。是由热心从事社会公益事业,利用业余时间,无偿参加社会志愿服务工作的大学生组成的非盈利性团体组织。

第3条 社团宗旨:立足学校,服务康美周边地区辐射洪濑、泉州地区,通过组织和指导青年志愿活动,提高志愿者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水平,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团结友爱、积极进取、服务社群的新风,为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贡献。

第4条 社团精神:本团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学校、心愿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6条 本社团的业务范围:

1、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围绕学校周边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出发,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2、根据社会急需开展诸如为灾区赈灾等方面的应急性志愿服务活动;

3、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社团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推动爱心帮帮团的建立和完善;

4、根据节假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如:植树活动、母亲节赠送康乃馨、中秋节送月饼等;

5、其他志愿服务性质活动;

第三章 社团换届

第7条 社团负责人每学年换届一次,每届选出两名负责人,由干事竞选并投票表决(竞选人员不享有表决权); 第8条 社团干事由当届社团负责人、干事根据会员平时参加活动的表现选出,于每学

年初进行,任届一至两年;

第9条 社团负责人根据活动项目开展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

第四章 会员

第10条 凡志愿加入闽科爱心帮帮团且参加一次以上志愿活动的,均属于本社团会员。 第11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会员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志愿活动、有权选择参加何种志愿活动、有权知悉参加活动的有利影响和不利风险;

2、享有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

3、入团自愿、退团自由;第12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拥护本社团的章程;

2、会员有义务诚信对待非营利组织及志愿活动;

3、在活动中听从统一指挥和部署安排,按照统一要求和规范参加志愿活动;

4、任何人不得利用本社团的名义进行谋取个人私利的行为;

第13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14条 全国志愿者证注册管理:

1、时间统计:志愿活动初始,由社团干事负责点名组织签到,根据活动签到表统计服务时间;

2、信息组于每月底做好服务时间的统计工作,根据参与人员名单、活动内容和服务时间制定表格上传至《闽科爱心帮帮团总群》;

3、对于遵纪守法,具备奉献精神,志愿服务时间达48小时以上的会员可注册青年志愿服务证;

第五章 附则

第21条 关于《闽科爱心帮帮团总群》的几项规定:

1、主要入群对象:康美及美林两个校区的学生;

2、凡入群的会员按统一“年级 专业 姓名”格式备注群名称;

3、不得在群上发商业广告、上传除本社团工作以外的群文件;

4、管理员应仔细审核入群申请,及时清除非校内人员,辅助群成员修改名片;

5、若群成员入群超过1年而从未参加本社团活动的,视为无意入团,由管理员将其移出总群;

第22条

部分在校外开展的活动,车费需由会员自行支付,信息组发布活动时应附上此消息告知会员;

第23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所有; 第24条

本章程自社团指导老师核准之日起生效;

闽科爱心帮帮团

2014年9月19日

推荐第10篇:人气团亲属团章程

人气团亲属团章程

一. 入团要求:和谐素质服从管理!(即能遵守军团成员制度)你可以菜!但是人品必须得好!

(无论是谁入军团必须得经过2个星期的考核才能申请入其他的队伍)

二.军团发展方向:技术和谐团结人气三.军团成员制度

1.军团成员不得以小队的名义擅自跟其他小队或路人甲路人乙结怨!(小队的精神领袖除外,但也不得随意结怨)

2.军团成员可参与部门管理,但必须让军团管理人员知道!

3军团成员之间不主张金钱上的来往,一旦出问题,自己解决,军团管理概不负责!4 军团成员必须以军团的利益为第一要务!如若发现以军团的名义途私利的人直接T出2100,一切后果有管理承担!(你就算去投诉也没用)

5军团成员如果连续1个半月不上线将直接认为是退出本军团(你一个多月不上线,有你没你有区别吗)不解释!

6.军团成员一旦上线第一时间返回军团,每晚8点军团成员必须以军团活动为主,如若军团无活动,军团成员可自由安排!

7不反对军团成员在别人工会或所属别人小队,或者是粉丝团,但一旦军团有需要,必须得以军团的利益为上!回军团的时候一定要挂回军团团标!同时对外的时候必须得以军团的名义!G军团马甲!(这批人必须经过军团管理许可,未经过许可的人不纳入军团成员)8军团成员开黑时不得互相谩骂埋怨,必须和谐有问题打完后在说!内战时一旦决定出队长就必须全场听队长指挥,不得顶撞队长,任何问题打完后说!

四.管理员制度

管理基本要求:一个核心(以团长为核心)两个基本要求(为了军团的和谐,稳定,素质,团结。为了人气,和技术的提高)

1.管理人员分配(目前)一个团长,一个领队,一个团管。(目前军团的3黄)

2.其他管理人员:军团组织人员(2名)小队接待(1名)

纳新管理(2名)军团采取资源加入的方式。常务管理(2名)

3.各职务分配:团长:军团各大抉择必须经过团内商议后由团长做出决定。代表军团对外的一切利益关系!

领队:辅助团长,同时稳定团内成员,负责小队的活动

团管:负责小队与工会之间的交流,各部门的人员分配

小队接待:第一时间接待要入军团的新人

队伍理事职责

1.负责接待工会来入住的小队

2.负责辅助工会内部各小队的发展问题,其中包括转达工会信息和反馈小队信息等!例如 各小队的会议,队伍理事必须参加,工会有什么信息需要各小队明白需要队伍理事转达,工会小队有什么信息需要工会明白也通过队伍理事转达

3.负责监督工会人气团亲属团的QQ群管理跟YY群管理问题,也就是确认人气团跟亲属团的每天是否有管理的情况!例如每个小队晚上是否有活动!是否有人组织!

4.发展自己的管理团队

5.每个星期六晚上任意时间段统计各小队人气问题!

6.负责监督亲属团人气团每天晚上小队内部的IH组织问题!

7.负责反馈跟贫道管理没2个星期一次小队频道的调动问题!

其中频道管理属于人事部,队伍理事属于统战部

第11篇:湖南大学教学督导团章程

湖南大学教学督导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学督导团是由学校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的工作机构,是对学校教学进行监督、检查、评议及指导的学术组织,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教学督导的功能主要是了解学校的教学工作状态,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提高学校的教学管理水平,为学校加强质量控制和改进教学工作提供咨询和参考意见。

第三条教学督导的运行模式是“督、导、评”相结合,其中“督”与“评”为手段,“导”为目的。

第四条教学督导的工作理念是“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即以学生和教师为本,服务于学生成才的需要,服务于教师提高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的需要,服务于学校改进教学管理工作的需要。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实行校、院两级督导制度。除学校设立教学督导团外,学院设立教学督导组,由学院直接领导,配合教学督导团,结合本学院教学实际开展工作。

第六条教学督导团由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正,威望较高,身体健康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组成,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第七条教学督导团成员的组成原则上按学科格局、学生人数和教学环节分布。总人数约为40人。

第八条教学督导团成员实行聘任制。其程序为:由学校相关部门提出拟任名单,经主管教学副校长审定后聘任并颁发聘书。每届任期两年,可连聘连任。聘期内如因故确不能履行职责者,可中途终止聘任。

第九条教学督导团设团长1名,副团长若干,下设教学督导组,各1名组长。另设教学督导团办公室(设在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及专职秘书1人(暂由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委派代理),负责日常管理和相关联络。

第十条教学督导团应服务于学校教学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成员作用,并与教务处及各学院教学督导组配合协调、相互支持。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听课是教学督导中最重要的任务,其目的是全面、及时了解课堂教学状况,帮助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听课督导的重点是“新人、新课、两头、空白、典型”(其中“空白”是指督导团近三年未听过课的教师),以及因评奖、晋升及其他需要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价的相关人事。

第十二条成员听课后应与任课教师及时交流,反馈意见,肯定成绩、优点,实事求是指出问题,提出具体改进建议。同时还需在“听课记录本”上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做出评议。

第十三条教学督导团成员每学期应听课的节数为:离退休成员40节以上,在职成员不少于20节。

第十四条教学督导团应抓住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特别是具有典型性,倾向性、全局性的问题)开展专题调查。召开学生和教师座谈会,深入了解教学内情,收集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分析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及原因。为学校及时进行调控提供依据与建设性意见。

第十五条参与学校相关的检查与评估,例如学院专业、课程、教材、教改、教学成果、毕业设计(论文)、多媒体课件及公选课等项工作。对涉及办学理念、教学思想及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等关键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建议。

第十六条参与学校组织的教学培训活动,担任参训人员的指导教师,承担相应的教学指导讲座。

第十七条协助举办学校讲课比赛及其他教学竞赛活动。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教学督导团属于咨询、参谋机构,学校只赋予其评议权和建议权。它承担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的义务,不具备行政决策和指挥实施的责任。

第十九条教学督导团团长每学期初应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要点制定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每学期末做本学期督导工作总结,计划和总结向学校提交并对全团公布。

第二十条各督导组组长每学期初根据督导团工作计划制

定措施、落实任务,开展本组的督导工作,每学期期末向督导团提交本组工作总结。

第二十一条教学督导团成员应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工作理念,恪守职业道德和组织纪律,严格评议标准,做到客观、公正、科学、合理,不应擅自外传评议结果,不无故缺席相关活动及会议。

第二十二条教学督导团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应召开1次督导组组长会议,每学期召开1~2次教学督导团与各院教学督导组组长联席会议,反馈信息,交流经验。

第二十三条加强自身建设是提高教学督导工作水平和效能的根本保证。督导团成员应及时研究新形势下高等教育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与教育模式,了解和掌握国内外高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信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进取、求实创新,不断提高教学督导的能力。

第二十四条学校安排专项经费保障教学督导团工作正常运行,经费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编报、申领和管理。

第二十五条教学督导团成员享受的工作津贴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统一发放。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学督导团负责解释。

第12篇:贵州幽灵舞团章程

贵州幽灵舞团章程----------贵州幽灵舞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曳步舞社团(简称幽灵舞团)是在幽灵舞团委员会的领导下 ,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体育组织。

第二条:

舞团的宗旨是丰富我们的生活,增强我们的体质,活跃校园文化、增强成员之间的凝聚力,促进成员之间的交流和友谊,提高舞蹈技术水平;培养学生应对挑战的能力,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更好地投入学习,为学院多做贡献。总结来就是(娱乐、爱好、健体、联谊)

第三条:

自觉遵守各个学校的规章制度,做到学习第

一、舞蹈第二,舞团活动以不占用学习时间为基本前提。

第二章细则

第四条:组织机构

1、舞团组成:

设团长一名,(团长负责舞团整体工作)

副团长一名,(副团长负责日常训练及组织各项活动)秘书长一名,(秘书负责舞团具体事宜的筹办、协助团长处理一些总体工作安排)

经纪人一名,(负责舞团的财务财产管理,收取团费、公布经费使用情况等工作)

管理员一名,(负责管理舞团加入和退出成员的管理通讯情况)

第五条:舞团工作

1、结合我团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大众性的舞蹈运动。

2、每年个学院举办文艺活动演出;不定期地开展与其他校院、社会间的友谊比赛活动。

3、开展舞团内部的训练和比赛,提高成员的身体素质和竞技水平。

4、组织学生观摩舞蹈比赛。

5、舞团每一学期召集全体队员大会一次, 研究舞团事务和活动计划。

第六条:舞团活动时间

每个周周日至周四晚上,时间定为每天晚上7:30至9点30,每个舞团成员根据自己的情况合理安排活动的时间,签名为准,有事情可以向舞团秘书处请假。

第七条:舞团籍

1、入舞团凡本院在校学生,或临近高校学生,能自觉遵守舞团章程,承担相应义务的,均可向舞团提出入团申请。经舞团工作人员审批后,办理入团手续,正式加入舞团。 2、退出舞团:理应声明,连续三次不请假而不参与大会或者连续三次无故缺席舞团活动,视为自动退队。 弟八条:舞团日常规章制度如下几条

一、课程期间,除该舞团成员与干部外,其他人员不得无顾在舞蹈教室逗留;

二、禁止在舞蹈教室内吸烟、吐痰、乱扔杂物,注意文明用语及个人言行;

三、妥善保存个人物品,如有遗失,恕不负责;

四、场地的使用:不得随意带人上课,如需使用场地,必须事先与负责人说明;

五、舞团活动和练舞期间不得穿不便于活动的衣、裤、鞋,如:牛仔裤、高跟鞋等;练舞期间不得佩戴任何首饰,如:戒指、项链、手表,以免伤到自己和他人;

六、在舞蹈教室内不准打闹、追逐;请爱护室内一切设施设备,用完后将其设备放回原位;

七、练舞与活动期间,不可早退、不顾缺席,如在练舞或活动时迟到,应说明迟到的原因。因故不能来练舞者,应事先向舞团负责人请假。每个到场人员都必须签到,不得代签,一个周请假不可超过三次。

八、练舞时,要以认真、刻苦的态度对待,不可嬉戏打闹,不可做与练舞无关的事;

九、参加学校里的演出时应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得做有损学校和舞团形象的事;

十、维护舞团形象,在学习中生活中,舞团成员要团结友爱、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以达到共同进步;

十一、坚持卫生值日制度,每天打扫教室,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由舞团负责人每天监督检查;第八条:成员权利

1、入团自由,退团自由。

2、舞团内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向舞团工作提出个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3、对舞团团长、副团长及其它工作人员的监督权。

4、对舞团各项活动尤其是财务支出状况的知情权。

5、参加舞团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力。

6、获得舞蹈技术培训的权利。

第九条:成员义务

1、执行舞团的安排和决议,维护舞团的声誉,维护各个学院形象。

2、自觉服从舞团安排,积极参加舞团组织的活动。

3、对舞团其他会员提供舞蹈技术指导,认真完成舞团安排的各项训练任务。

4、发扬集体主义和互爱、互助的精神,对办好舞团,提出自己意见和建议。

5、爱护舞蹈队的设备器材, 爱护学校设施。

第十条:舞团经费

1、成员每年交纳团费20元。

2、各个学院特别援助。

3、舞团欢迎来自校内外机构或个人的友情赞助。

4、舞团经费只能用于租赁场地、购服装、舞团公共器材和活动等。

5、舞团经费由团长、副团长、共同指派专人进行管理。管理者须定期公开帐目,自觉接受成员质询。对舞团经费支用情况,由舞团干部监督。

第十一条:附则

本章程如需修改补充, 由舞团提出,舞团大会讨论后,作修改。

贵州幽灵舞团

2013年10月12日

第13篇:中国共青团主义团章程

《中国共青团主义团章程》心得体会

今天我们进行《中国共青团主义团章程》的讨论学习,从中使我们对团章有了更准确、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

从前,不了解团章程,也没有主动去了解、认识和用心的去学习团章故尔我们的信仰是盲目的、肤浅的。身为共青团的一员我有责任、有义务去了解团的章程,进而以理论指导实践,从而更好的开展团的工作。

通过对团章的学习我进一步体会到中国共青团的基本情况和现状。中国共青团是在党组织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组织,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所以中国共青团要坚决拥护党的纲领,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站在斗争的前列,如此高的要求成为我们上进的动力,成为鞭策我们的宗旨,身为共青团的成员我们要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素养,这其中包括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这样才能使我们的青年能紧密围绕在团组织的身边,才能健康成长。在经济形势飞跃发展的今天,更要求我们广大青年,要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从而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努力争做“四有”新人,不断巩固和扩大群众基础,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

经济是衡量一个国家的标志,但在经济法发展的背后更重要的则是政治和形势的稳定,作为青年一代,作为未来的接班人,我们青年团更应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刻学习青年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达到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三者的统一。要努力增强名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强的精神。树立正确的“三观”。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的第一任务就是努力学习科学技术,要深刻领悟“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并且应该学习现代管理方式,诚实劳动,勇于创新。向全国人民展示一个大学生应该具备的优良风采。

青年团和党组织就像一对无法分离的同胞姐妹一样,青年团充分发展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并且适时的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运动,并且要积极的向党和政府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在民族团结稳定发展的今天,我们要坚决维护和发展全国各族青年之间的团结友爱精神,保障我国各民族能在党组织的领带下共同繁荣发展。

从一名普通的大学生走入团的队伍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依稀记得自己上初中时入团的情景,庄严宣誓的那一刻感觉自己不再弱小。因为我已经成为一名团员。一位能为人民服务的初中生,加入团组织的我们,要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要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要时时刻刻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每个人都不可能是完美的,但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学会自我完善,要认真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的荣誉,团员并不单单是一个称号,它所象征的是组织和纪律,所代表的是无私奉献和为人民服务的高尚品德。共产主义青年团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一个团员必须服从组织的安排。要懂得顾全大局利益,要做到牺牲小我成就大我,要具备常人所没有的宽容和理解,因有自身的组织制度,但这一定是在不和国家相关制度相冲突下制定的,其组织制度充分的体现了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一个纪律性严格,组织性强的团体。 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通常每五年举行一次的团员代表大会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提前和延期举行,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是一个总部署部门,往往都是讨论和决定全国的工作和方针,任务和有关重大事项,对全国的工作起着主导和决定作用,而团的地方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与会期间,地方团组织要向上级进行汇报,及时反映出团组织存在的问题和过失,已达到互相上进的效果。团的基层组织的设置应该从实际出发。可以不完全与党组织和政建相对应。适应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单位和领域的特点,灵活设置团组织。这样就达到了地方灵活和中央的集中,从而使工作能更有效的开展。

对于每个组织和部门来说,管理都是至关重要的。没有一个好的制度和培养好的管理人才机制,往往只会起到事倍功半的不良效果而团的干部作为团的骨干,更要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来进行选拔。近几年,团干部队伍年轻化趋势不断增强。越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越要努力实现管理干部队伍的革命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团干部要模范旅行团圆的各项义务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新,自觉奉献,要党放心,青年干部要在政治,学习,工作,品德方面不断加强,培养自身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作为团里的干部,我们也深知责任之重大,在开展团工作之余我们也不断培养自身素质,道德素质和工作能力,在不断的学习和实践中积累工作经验,为下一次的重任打下夯实的基础,无悔的付出,幸勤的工作只为服务于我们需要帮助的人。 青年团有自己的团旗,团徽,团歌和团员证。红色的团徽象征着革命的胜利,周围的五角星则象征着中国青年一代紧密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团旗所蕴含的内在意义是每个团员必须铭记在心的,团会上的太阳为其光芒更象征着共青团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光辉照耀下,团结各族青年超遮挡所领导的方向奋勇前进。

团是党的继承和后备军而少年先锋队又是团员的预备队。这一层紧密的联系构成了社会主义的三面重要旗帜,少年先锋队使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它代表了中国千千万万儿童的心声,是阳光一代真实的写照。他们的肩上单的祖国的未来,担的是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正是有了如此重大的责任,团组织对少年先锋队员入团前的培养是非常认真和严格的,每个少先队员必须经过团认真的批准才能加入这个人队伍,也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接班人。

通过一系列章程的学习。我们队团章的认识由肤浅变得深刻一些。曾经不明白的、不理解的,我们也恍然大悟。与此同时我们也更加深刻的感受到自己身上的责任之重大,任务之艰巨。我们不仅仅是局限于眼前的人和事,而是要为将来做长远的打算,要知道我们现在所培养的正是未来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所需要的接班人,因此我们要在以后的工作中更要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升自己做一名合格优秀的团组织干部,不辜负党和国家的期望。

第14篇: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社团章程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学生社团简介

我校自2002年新课改以来,相继成立了二十多个学生社团,有机器人、信息学、科技小发明、科技论文、科幻画、航模、建模、车模、田径、乒乓球、足球、象棋、围棋、美术、合唱、器乐、舞蹈、经典诵读、模拟法庭、文学社等。这些社团的蓬勃开展,为我校的新课改和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成长和创新和平台。其中机器人社团曾两次获得世界大奖(2010年世界亚军,2015年世界金牌),科技创新曾获全国第一名(科协主席奖)(2010年)。

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各类社团是由热爱学习,且有业余爱好的在校学生组成的团体。

第二条 社团的宗旨是:“共进、分享、创新、交流、包容”。

第三条 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不得干扰正常的教学、工作与生活秩序。

第二章 社团会员制度

第四条 凡在学生,对第一条中所述活动有一定兴趣,承认社团章程,履行相应义务,填写会员登记表,经申请审批同意,即可加入社团,成为实习阶段会员。在实习阶段表现突出的、有一定技术能力、家长支持的会员,经部长提名,相关项目主管同意后即可成为正式会员。 第五条 所有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完成分配的任务;

2、服从社团的管理和协调;

3、自觉维护社团及学校形象;

4、会员不得擅自以社团名义活动;

5、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社团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六条 正式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社团组织的任何活动;

2、提交书面活动方案并要求审批;

3、参加社团提供的相关培训;

4、要求参与活动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5、优先获得社团提供的服务;

6、活动记录得到承认与保护,并被载入档案;

7、了解社团的发展状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8、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社团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章 社团组织管理制度

第七条 社团接受学校团委的管理,在校内举行相关活动须经团委及校长办公室批准。 第八条 社团应针对每学期提出相应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社团在每学期初及期中考试前后视情况需要召开一次全员大会,由会长提出工作计划并做出工作总结,增强所有会员对社团活动等事务的了解。

第九条 社团应建立完备的档案(会员档案、活动档案等)制度。

第四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条 社团活动经费由学校适当支持经费。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学生社团所有。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社团成立起生效。

第15篇:团、学会章程[小编推荐]

团总支章程

总则

我系团总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在院团委的正确领导下,落实“团结、教育、和引导青年”的工作方针,加强学院教风、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加强团内的民主建设,倡导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保证团员行使民主权利,对重大问题有决定权。不断完善团的各种制度,主动关心青年的生活和工作,为青年多办实事,切实维护青年团员的利益;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使团的工作能有效的、有序的进行,努力把我学院的团建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一章宗旨

我系团总支在院团委领导下,结合本系的实际情况,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提高本系学生的思想觉悟和综合素质。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

一、我系团总支设书记、副书记、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社团部、编辑部。

二、团总副支书记

1、负责和主持系团总支全面工作,定期主持召开系团总支例会,及时传达院团委的指示、精神。听取系团总支各部门、各团支部的工作汇报。检查和督促团总支各部门落实工作计划的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向院党委和院团委汇报系团总支工作情况和重大问题;并请示。

3、加强团干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水平教育,健全组织;关心团员、团干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发现问题并及时给予纠正。

4、及时、全面了解团总支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及时给予总结纠正。

5、根据系团总支工作职责,协助书记工作,做好书记的得力助手。

6、认真完成书记和院团委交给的有关事宜,并对其负责。

三、办公室

办公室工作职责:“统筹、协调、落实”。

1、协助书记、副书记工作,做好书记的得力助手。

2、召集团总支工作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和考勤工作。

3、根据院团委工作指示精神,统筹全系团的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使各部门工作互相配合,促进团结,顺利完成各项工作。

4、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和健全系团总支各项工作制度。

5、书记、副书记不在时,执行系团总支书记职责,使团总支各部门工作正常运转。

6、根据书记的指示,制定新学年的工作计划,并督促各部门执行。

7、管理系团总支各种文件,并做好文件存档工作。

8、对系团总支各种宣传海报和标语进行监督,保证其内容健康。

四、组织部

1、了解各团支部组织建设情况,对团的活动、组织生活安排提出计划和建议。

2、负责团费的收缴、上交。

3、定期召开各支部书记会议,学习有关文件,交流情况,检查和布置工作。

4、负责团员管理,接转团员组织关系等工作

5、负责对本系团干、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安排团干的培训。

6、掌握青年团员中的先进事迹以及存在问题,做好表彰、批评或处分的工作。

7、做好“推优”工作,积极向党组织和院团委推荐优秀团干、团员。

8、组织团员学习党组织与院团委的新时期路线和决议精神。

五、编辑部

1、以办刊宗旨为准则,制定编辑方针。

2、每期组稿前召开全体编辑人员编前会,确定该期重点栏目,并根据栏目组织稿件。

3、热情接待投稿者,耐心细致解答投稿者的问题,帮助作者按期刊学术规范写作。

4、认真登记来稿,并保持与作者的联系,建立作者联系制度。

5、将稿件予以初选,淘汰质量差或有问题(政治问题、道德问题等)的稿件并将淘汰稿件处理情况通知作者

六、宣传部

1、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个阶段学院团总支的工作重点,提出系团总支每学期宣传工作的意见和计划。

2、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工作,及时做好各方面的宣传工作。

3、抓好宣传队伍建设,定期召开各支部宣传委员会议,布置宣传工作任务。

4、认真完成院团委交给的宣传任务。

七、社团部

1、负责本系团总支学生社团的管理工作,不参与考核。

2、指导本系团总支学生社团的申报、审批、年审、变更和撤销,及日常管理工作。

3、指导本系团总支青年志愿者开展日常工作。

4、审查本系团总支学生社团负责人的变更并及时上报院团委社团部。

5、负责审查本系团总支学生社团组织经费的筹集以及使用情况。

6、负责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部门工作制度

第一节会议制度

一、系团总支例会于每月的第三个星期一召开。

要求:

1、各成员必须依时出席,做好会议记录。

2、如有事不能出席,必须提前写请假条交到办公室。

3、凡迟到者必须在会议开始前作自我批评,达到三次者,由书记或副书记提出批评。

4、三次无故缺席者,写检讨书交到办公室。

5、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办公室作会议记录,设会议记录本。

二、会议坚持精简和高效的原则。

第二节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制度

一、系团总支(包括各部门)必须制订一学期和近期工作计划,并相应做好工作总结。

二、各部门每组织一次较大型的活动都必须写好详细的工作,活动完成后要进行效果分析,及时总结,有助工作的改善。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在活动开展前3天上交,工作总结在活动结束后一星期内做好并上交。

第四章附则

一、本章程修改须由各部门商议通过。

二、本章程即日修订并实施。

共青团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泉州信息学院商贸系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团结带领全校青年学生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团委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原则制定。

第四条学生会的任务是: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带领全校同学刻苦学习、积极实践、奋发成才。

2、结合青年学生的特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全校同学走健康成才的道路。

3、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活动,维护学校稳定,促进校风、班风和学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

4、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广大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学校有关民主事务的管理,配合学校解决同学学习、生活上的困难,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利,努力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二章会 员

第一条凡是具有我校正式学籍且承认学生会章程者,不分性别、民族、宗教信仰,均可成为会员。

第二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按学生会章程的规定,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务。

3、可以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和咨询,实行民主监督。

4、可以要求参加学生会的活动。

5、可以提出退会。

第三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完成学生会委托的任务。

2、维护学生会的团结和声誉,虚心听取学生会内外的意见,做好学生会组织建设工作。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

4、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章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一节组织

第一条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组成主席团。主席团是学生会的常设 机构。

第二条学生会下设学习部、外联部、纪检部、体育部、女生部、生劳部等六个部门。各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至二人,干事若干名。

第三条学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副主席协助主席主持日常工作,并分管相应

事务。各部部长对本部门工作负相应责任。

第四条各部门职权相互独立。享有独立工作,不受其他部门干涉的权利,也负 有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的义务。主席团有权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二节学生会各部工作职能

主席团:做好决策工作,在党委、团总支的指导下,管理各个部门工作和负责组织某项重大活动。

体育部:负责组织系内各项体育活动及组织同学们积极参加与学校的各类体育比赛,通过组织同学参加校运会,增强同学们的体质,提高学院全体师生的凝聚力。

学习部:负责举办各种学术讲座、组织学术兴趣小组、组织辩论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学术活动;收集登记本院学生发表的文章等。

女生部:密切配合学生会工作开展活动。负责组建我系礼仪队。定期举办健康讲座,女性美容服饰讲座,丰富同学们的生活。

外联部:为我系其他各部门举办活动提供物质保障,主要与企事业单位联系.

生劳部:负责全系宿舍的内务检查,评比.与学校饭堂沟通监督膳食卫生.为生活上遇到困难的同学提供帮助.

纪检部:负责检查学生纪律、维护学生正常作息时间.登记学生日常上课出勤情况.监督.

第四章 学生成员

第一条学生干部的基本要求是: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

2)作风正派、热情主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一定的实践经验,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学习成绩优良,全面发展;

(4)模范遵守校纪校规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及干事均应积极参加所在院系的集体活动,虚心接受广大同学和监督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学生会各组织和干部的工作情况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学生会活动经费由学校拨款,也可采取其他方式筹集补充,经费由专人管理。

第二条学生会经常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保持联系。

第三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泉州信息学院学生会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第16篇:丛林小怪舞团章程

沈阳建筑大学设计艺术学院街盟社团章程

总则

第一条:社团名称:街盟(原名街头极限)

第二条:社团简介:由设计艺术学院主办,于2004年成立,面向全校范围招收社

员的一个以街头运动为主的社团。街盟是我校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以街头运动为主的社团,影响范围较广,以其刺激而新颖的活动内容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并且街盟成员凭精湛的舞技及滑板技巧在校园内备受关注并得到同学的喜爱。在校园里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第三条:社团宗旨:让街头运动起来,让运动变得更酷。

第四条:街盟的活动目的:让更多的人了解街头运动并加入到这种运动中来,带

动整个学校的同学一起HIP-HOP。

细则

第一条:细则制定的原则:简洁明确求实

第二条:社员条件:

1.沈阳建筑大学在籍学生,自愿参加办社组织

2.热爱并支持街头运动

第三条:社员入社

1.在街盟公开招收会员期间报名面视入社

2.经过社员介绍,主席团考察后加入

第四条:会员权利

1.参加街盟的一切活动

2.参与街盟的管理工作

3.对街盟的活动、负责人提出建议、自荐要求参与街盟的负责工作

第五条:社员义务

1.本社团各会员地位平等,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

2.服从工作安排的义务。

3.向理事会提交协会内部情况信息的义务。

4.维护社团荣誉和形象的义务。

5.维护社团稳定,促进社团发展的义务。

第六条:社员退社

1.自愿退社

2.违反校规校纪,损害街盟形象和荣誉,不服从组织管理者予以除名

第七条:街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主席团领导下的民主集中制,主席团对街盟负责,社长对主席团负责

第八条:机构设置(理事会)

1.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各部正副部长组组成。

2.理事会会议分为临时会议和扩大会议。

3.临时会议由会长或各部部长依实际需要临时召集,秘书处负责通知。

4.扩大会议(又称全体会员大会)逢双周召开,每月召开两次,秘书处负责通知。会前理事会必须召开会议明确扩大会议的重点。(临时的扩大会议的召开需经理事会三分之二通过方可,会员无权召开法协扩大会议。)

5.理事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管理,争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民主决策,表决有三分之二通过即生效。会长享有三票表决权,副会长和秘书长各享有两票表决权,其他会员各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九条:理事会职权:

1.讨论和决策协会活动发展计划。

2.讨论和决策协会具体活动。

3.讨论和决策协会活动人事安排,有权受权会员管理活动。

4.对干部职务有任免权。

5.修改法律协会章程及规章制度。

第十条:会长职权:

(一)主管社团各项工作。

(二)对内对外行使社团最高领导权。

(三)最高表决权。

(四)章程或其他条例所规定的其他权力。

第十一条:副会长职权:

(一)协助会长管理社团各项工作。

(二)经会长授权,代理会长行使各项权力。

(三)章程或其他条例所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秘书处职权:

(一)负责通知各相关人员召开各项会议。

(二)管理社团财物。

(三)记录会议及活动的到会人员、请假人员和缺席人员。

(四)记录各类会议内容及决定。

(五)整理社团资料。

(六)写作。

(七)建立社团会员档案。

第十三条:外联部职权:

(一)为社团增加经费,确保平时社团的经费正常开支。

(二)联系社会商家,为会员提供锻炼机会。

(三)为社团负责或参与的活动拉入赞助,从而确保活动的开展。

第十四条:组织部职权:

(一)通过理事会授权,组织安排相关活动及具体操作的实施。

(二)自主策划各种活动,丰富社团文化。

(三)收集校内校外、团内团外各种信息,为社团开展活动提供参考信息。第十五条:宣传部职权:

(一)配合好社团其他部门工作开展宣传。

(二)落实理事会分配的硬性宣传任务。

(三)自主策划相关宣传方式宣传社团,以提高社团知名度。

第十六条:网络编辑部职权:

(一)管理、维护网站,确保网站工作正常。

(二)完成更新网站任务。

(三)充分利用网站宣传,提高社团影响力。

(四)丰富网站文化,提高网站吸引力。

(五)不断改进网站建设,增强其服务性能。

第十七条:部长责任制:

各部长、副部长负责督促本部门会员做好各项工作并促进部门会员的团结、协作。部长及副部长不得以任何理由做出破坏会员团结及社团稳定、影响社团发展的事情,否则依情形给予批评并在会上作出检讨或撤消其部长、副部长职位或取消其会员资格的处分。

第十八条:各部门根据以上所规定的职权范围,可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行使职权并相互协作,支持帮助其他部门作好工作,目的便是将各部门和社团越办越好。 第十九条:理事会产生

理事会任期两年,一般在每年十一月份完成换届

理事会由上届理事会提名选举产生,各理事会成员由自荐竞选(主)或选举(辅)产生

第二十条:理事会成员条件

1.街盟成员

2.丰富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3.对街头运动有着无比的激情与热爱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成员分工

各部(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配合社长展开各项工作

总的原则:权责分明、责任明确、团结协作、互助共进

第二十二条:组织活动

1.学期伊始,各部(团)作出活动计划

2.临时活动,由社长提议,主席团审议通过,方可进行

第二十三条:街盟经费

1.来源:校方赞助、本社一切合法收入、赞助单位赞助

2.本社经费收入、支出由秘书处负责,保证绝对透明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借用

3.取之有道、用之有度、勤俭节约

附则

第一条:章程的修改、补充需经理事会通过

第二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违反章程规定

负责人:白惠文 13840576044

街盟理事会

2005年9月29日

负责人:白惠文13840576044

街盟理事会

年9月29日

2005

第17篇:团委会宣传部章程及其方针

第一章:职能

第一条: 学院团委会宣传部是负责团的宣传教育的职能部门,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决议精神。负责组织及指导各级团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条: 学院团委会宣传部(以下简称宣传部)作为学院学生工作的窗口,起着对内宣传院团委会动态和对外展示学院团委会风貌的职责。

第三条: 宣传部以“人文宣传,宣传人文”为宗旨,通过建立和发挥各种宣传阵地和宣传方式,有效宣传团委内各项活动,做到宣传报道的时效性和创意性。

第四条:树立学院团委会的良好形象;同时配合团委会工作,积极开展共青团的思想教育工作。

第五条:宣传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宣传方针和政策,做好日常宣传工作;

2.配合学院各部门做好经常性的宣传报道;

3.组织做好宣传方面的海报、板报、手抄报等及有关的教育性活动;

4.协调组织团委对外宣传工作;

5.做好校报、团刊、广播的宣传协调工作;

6.组织培养宣传人才,搞好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

7.完成团委临时分配的工作。

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六条:宣传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二名。

第七条:院团委宣传部实行层层负责制,责任到人。宣传部由团委会负责;部长向团委副书记负责;副部长向部长负责;干事向主管副部长负责;

第八条:宣传部例会每周一次,按理,每周一下午,具体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宣传部成员在部内会议时要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有相关的考核制度。

第三章:具体工作

第九条:负责展板,板报,手抄报,活动摄影,视频拍摄,剪辑,宣传横幅的制作,KT板制作,微博广播,学校BBS的管理,校网站的管理。

第十条:写文章、写报道图文并茂,以及视频音乐等发布到网站上。

第四章:成员

第十一条:宣传部部长应对本部成员进行合理分工,组织成员了解和学习宣传技巧力求宣传的形式新颖、注目。

第十二条:工作中要有创造性、开拓性,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社交能力。 第十三条:各成员必须爱国爱党、追求真理、品行端正、成绩良好、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肯干。

第十四条:各成员必须言行一致、发挥自己智能,发扬团队精神,树立良好的工

作作风和言行规范。

第十五条:有认真负责态度,全心全意为全院师生服务,工作踏实,吃苦耐劳

第五章:工作纪律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大学生守则及学校、学院有关规定,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

个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品学兼优,全面发展。

第十七条: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有关职责,积极参加部内的各项工作,按

时、按量地完成任务,在工作中不得出现徇私舞弊现象。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十八条:令宣传部的名誉、经济受损的成员,将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十九条:思想偏激,无集体观念,工作懒散的成员,将取消其团委成员资格。

第二十条:对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成员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及向组织作为优秀团

干进行推优,推荐其参加党课学习,干部培训,对其确立发展对象及预备党员进

行推荐或作出评价。 第二十一条:

1.我部成员资料及工作情况将存档管理。

2.宣传部成员表现不积极,不自觉执行布置任务,无故不参加宣传部的例会等活

动,各部门在定期工作总结时应对其给予警告处分。

3.宣传部成员两次受到宣传部或者宣传部内各组的警告处罚,然而不思悔改,经

宣传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宣传部负责人批准,向全体宣传部成员进行通报批评。

第七章 考核制度

第二十二条 制度:

1.所有成员必须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

2.认真履行成员义务职责

3.不得无故缺席例会、部内活动,有事需提前请假

4.搞好内部团结,抵制一切不利团结的因素

5.每次活动确保场地内部干净、整齐、清点部内物品

6.每次任务板报,挂条幅等结束时需载入宣传部工作表一览。

7.副部需做好纪录,学期底作总结。

8.团委宣传部所有成员必须纪律严谨,根据相关安排准时参加本部召开的内部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及迟到,有特殊情况者必须提前向相关负责人请假。五次及

五次以上开会无故不到者视为自动退出团委宣传部,两次迟到视为一次缺席会

议。

9.团委宣传部成员在宣传部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参加宣传部组织的各项

集体活动,有权对宣传部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宣传部成员根据

个人意愿可以要求退出宣传部,但是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依据本《宣

传部成员管理制度》,进行除名

10.积极参加宣传部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宣传部布置的任务,参加校园大

型活动的宣传报道。维护宣传部的内部团结和宣传部的形象。准时参加所属小组

或宣传部全体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如有急事必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积极参加宣传部的绘制工作。执行宣传部决议,带头执行所在学院和大学生宣

传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八章 下设部门

第二十三条:宣传部下设组

1.摄影组:负责活动摄影,视频拍摄,剪辑,声音处理工作。

2.新闻组:负责微博广播,学校BBS的管理,校网址的管理。

3.板报组:负责展板,板报,手抄报PS制作,KT板的制作配合各部门的活动工作宣传。

4.策划组:负责策划宣传部活动,协调其他小组的工作进程,拉赞助。

5.采编组:负责新闻组的文字处理,各部门提交素材的调整,以及各部门提交的文字资料的处理对其修改。板报组的板报手抄报的素材收集,以及宣传部活动例会的工作总结。

第九章 工作协调规章

第二十四条:要求

1.团委会各部门需要板报绘制时,需各部门负责人开申请,并负责人签字,所需部门提交相应的板报素材及其文字资料,策划组对其审核,调对其时间然后对于各部门的申请予以答复。

2.团委会各部门需要网络宣传时,需各部门负责人开申请,并负责人签字,策划组对其审核而且所需部门提交其需要广播的话题,文字资料以及视频声音处理后的资料等。

3.由于宣传部的职责性,每次团委会活动晚会,在主持人讲述完活动简介时,然后我部部长上台宣读活动开始并致辞活动开幕词。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规章生效

1.本宣传部成员管理制度由全体宣传部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宣传部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

2.本宣传部成员管理制度如与大学生教育法律有关条例相冲突,以教育法或所在大学的具体条例为准。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团委会宣传部校定2012年4月22日

第18篇:荆州理工职业学院助教团章程

荆州理工职业学院助教团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荆州理工职业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学生协助管理委员会助教团是在学院的领导支持下,在教务处的指导下,团结带领全院学子进行以“服务教学、服务学院、服务同学”为目的的各类活动的学生团体。

第二条助教团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学院领导和教务处的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助教团的主要任务是坚持“帮助别人,成就自己”的理念,团结和带领全院同学刻苦学习、服务大众、奋发成才。

第四条助教团的主要职责是围绕学院教学工作重点,配合学院教务处举办的各类活动,重点协助学风、校风和班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五条助教团的主要特色是尊重新时代青年学生的思维创新,促进学院校内外交流,开展有利于学生职业、专业发展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成 员

第六条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成为助教团成员:

一、通过助教团笔试面试公开选拔的同学;

二、经过系部专业教师推荐的同学;

三、各班级相应学习课程的科代表;

四、参加院级以上竞赛活动获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同学。

第七条助教团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与讨论和决定助教团各项事务的权利;

三、对助教团工作提出建议与意见及监督其他成员的权利;

四、参加助教团主办的任何活动的权利;

五、通过书面申请并获得同意后,退出组织的权利。

第八条助教团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

二、规范自我行为,自觉维护助教团的名誉及形象;

三、维护助教团的利益,积极参与日常事务,不无故缺席重要会议;

四、遵守本章程,执行助教团决议,完成助教团委托的任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助教团隶属于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学生协助管理委员会。

第十条助教团全体成员会议是助教团的最高权力机构并行使以下权利: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取或罢免团长、书记;

三、表决通过分团团长;

四、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助教团设团长一人,书记一人,各系部分团团长六人,每届任期一年,任期满后再由助教团全体成员会议选取产生。

第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校规校纪、不称职的助教,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助教职务。

第十一条严格考勤制度,无故迟到缺旷会议,劝其退出助教团,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撤消助教职务。

第十二条助教团干部不执行助教团任务,对工作不认真负责、谎报工作者,视其影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消助教职务。

第十三条在助教团日常工作中积极投入者,在助教团参与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表现积极并立功者,为助教团赢得荣誉者应给予奖励。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助教团活动经费由学院拨款,也可采取其他方式筹集补充,经费由专人管理。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教育教学工作学生协助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19篇:华东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学生审议团章程(试行)

华东师范大学勤工助学学生审议团章程(试行)

一、学生审议团的宗旨:保护学生权益,维护学校形象,促进学校勤工助学工作健康发展。

二、学生审议团的职责是就以下类型事务进行调研或审议听证,并根据审议团多数意见给出相关建议:

1、学校计划出台的勤工助学相关政策;

2、当事学生对有关勤工助学纠纷处理有异议的事务;

3、勤助中心负责的相关学生资助事务,学生活动场所管理事务;

4、审议团半数以上成员同意进行审议的其它关于学校勤工助学工作的提议。

三、学生审议团的组成:

1、学生审议团成员全部由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组成,并符合以下要求:

(1)热心公益,愿意为学生服务;

(2)承诺以理性和公正的态度参与审议团的工作;

(3)具有一定的空余时间,愿意积极参与审议团活动;

(4)对学校勤工助学工作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2、学生审议团成员由实体院系推荐与学生自愿报名共同组成,自愿报名学生与院系推荐学生比例不低于1:1。闵行校区每个实体院系可推荐一名学生审议团成员。目前学生审议团总人数不超过50人,今后可根据闵行校区实体院系数量变化有相应调整。

3、为保证学生审议团代表人群的全面,成员中少数民族学生应不少于3名,困难学生代表应不少于10名。

4、审议团按人数分设5个小组,每个小组选举产生组长1名,组长负责该组的日常联络工作。各小组组长组成秘书组,作为审议团日常管理机构。审议团主席为审议团日常工作第一负责人,由秘书组成员轮流担任,一般以一个月为一个轮值期,遇寒暑假轮值期可顺延。审议团主席负责审议团日常服务协调工作,确保审议团工作的正常进行。审议团主席可要求参加勤助中心相关政策出台的研究会议,以进一步促进学校与审议团的理性交流与沟通。

四、学生审议团成员的聘用与离职:

1、学生审议团成员由审议团施行聘用制,由学校勤助中心发给聘书。任期1年,可自动连任1次。如有成员中途因故退出,审议团应在2个月内完成增补选聘。

2、实体院系推荐的成员如任期结束或因故中途退出,应由院系推荐递补新成员。

3、自愿报名参加的成员如任期结束或因故中途退出,应由秘书组根据本章程相关要求组织增补选聘。

4、秘书组成员由审议团施行聘用制,任期1年,可自动连任1次。如有成员中途因故退出,该成员所在小组应在1个月内以选举形式完成增补选聘。

5、审议团或秘书组成员如任期未满需因故离任的,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秘书组递交离职申请。

6、审议团或秘书组成员任期届满离职时,由学校勤助中心颁发荣誉纪念证书。因故中途离任或解聘的成员,不予颁发荣誉纪念证书。

五、学生审议团的运作:

1、日常运作:审议团秘书组安排专人除寒暑假外每周定时值班,受理学生、学校审议、听证申请。值班场地应由学校提供。勤助中心应指定专门老师负责与审议团的日常联系工作。

2、秘书组应在收到议案的一周内对该议案根据本章程相关条例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符合受理要求,并答复议案提交人。

3、审议听证的准备:秘书组根据审议的受理情况确定审议的时间。议案在正式审议听证前秘书组应就事情的焦点、事实过程等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如遇比较复杂的情况,秘书组可在审议团成员中组建专门的调查工作小组进行调查核实。勤助中心应为审议团确实必要的调研花费提供相应支持。从当事人提交申请并正式受理后到进行审议原则上不应超过三周。

4、审议会议的组织:

(1)秘书组应于审议会议召开5日前向审议团全体成员发出正式邀请。审议团成员应于审议会议召开3日前确认是否参加。

(2)每次参与审议的审议团成员原则上应不得少于审议团全体人数的一半,并由秘书组成员或秘书组委托的审议团成员主持会议。如会议召开时出席人数因故少于审议团全体人数的一半,可由秘书组决定是否继续会议,但不进行审议听证的结果表决。

(3)秘书组应对审议会议召开的时间与参与各方妥善协调,如遇当事人因故无法出席,可允许当事人的书面委托人出席,也可由当事人书面提交审议听证所涉事宜的详细说明供审议团参阅。

(4)审议会议应重视理性协商,并保证审议申请方和审议相关当事方代表平等的发言时间。审议团成员有权向审议申请方和审议相关当事方代表提问。

5、审议会议的结果:学校原则上应尊重参与审议会议的审议团成员的多数意见,对于不能达成多数意见的方案,学校应根据审议团多数意见进行讨论修改,直至达成多数意见。秘书组可根据多数意见,向当事方给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六、学生审议团成员的纪律:

1、审议团成员应从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学校与整体学生的大局出发,以理性的态度参加审议团的工作,并做到尊重审议当事人,对审议听证中涉及到的同学个人隐私等相关的内容应尽保密义务。

2、审议团成员应积极参加审议团的活动,服从秘书组的管理,每学期参加审议团活动少于活动总次数的50%或连续4次未参加审议团活动,且未提出离职申请的成员,秘书组可对其主动解聘。

3、秘书组成员应按时值班,切实履行联络通知等职责。秘书组成员所在小组有60%及以上的成员认为该组长未能履行好职责时,可联名向审议团主席递交申请,解除该组长职务并另行选聘。

4、审议团成员应向秘书组留下并及时更新能够于24小时内联系到本人的电话通讯方式。审议团成员在确认接受邀请后,应保证届时能够准时参加会议。

5、对于违反审议团纪律的成员,秘书组有解聘的权利。对于秘书组解聘决议不服的,可要求举行审议会议表决。

七、关于本章程的修订:

1、本章的修订需1/4以上的审议团成员向秘书组提出,修订的通过需2/3以上的成员投票赞成。

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学生审议团

2010-5-10

第20篇:动悦益棋社团章程[优秀]

动悦益棋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动悦益棋社团,由我系学生中的棋类、球类爱好者组成的集思想交流、技术较量。其主要任务是丰富和活跃学生文体生活,普及、提高棋技、球技锻炼思维,陶冶情操,丰富和活跃学生文体生活,从乐趣中提高智慧,技术,能力,推进我系的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条 社团棋类:象棋、围棋、五子棋、跳棋等。球类: 篮球、足球、羽毛球等。

第三条 社团的方针:社团实行“提高棋艺、球艺、陶冶情操、提高体能”的总方针,积极主动开展各具特色的棋类、球类活动。

第四条 社团的口号: 运动的激情让我们倾倒;激情的运动由我们创造;

第五条 社团的目标:社团将以“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当代技校生”为目标,加强技校生的全面发展,让技校生在学习的同时,能得到适当放松心情的机会,把社团发展成为有特色的社团,并形成学习与娱乐相结合的技校文化。

第七条 棋社的原则

1、坚持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2、坚持公开原则,对选举换届等实行公开政策;

3、坚持赏罚分明,任人为贤;

4、坚持维护社团名誉、会员的权利。

第三章 机构及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组织架构:社团分设主席团,奕棋部:象棋组、围棋组、五子棋组、跳棋组

球动部、足球组、羽毛球组 女子拓展部。 第十三条 部门职能

1、主席团: 社团最高领导和管理班子,设正社长一名,副社长二名,对棋社具体工作有最终决策权,直接向指导老师负责,代表社团与校外其他学生组织加强联系,交流;

(1)社长:负责社团内部总体事物的决策;

(2)副社长:协助社长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

活动安排

一、原则:不影响学习

二、每学期出协会主席团起草制定学期计划,各部制定相应的学期计划;每学期末进行协会工作总结.。 三、主要活动

1、定期举行棋类、球类运动论坛,使社员之间相互交流,共同进步。

2、组织球类运动知识竞赛,及球类运动简报,丰富院园生活。

3、活动时间:周一到周五下午自习。

四、纪律

1、遵守协会章程。

2、服从领导,统一行动。3、看比赛时不许漫骂起哄。

团的章程
《团的章程.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