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工团章程
总则
一、概述 义工团成立于2014年,由志愿、无偿为社会提供义工服务的各界人士组成的非赢利性民间组织。本团宗旨是“奉献爱心,实现自我,服务社会,传播文明”,通过组织义工服务活动,倡导“参与、互助、奉献、进步”的义工精神。
二、基本目的
本团成立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和规范义工服务活动,推动义工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社会和谐。
第一章 义工
一、义工入团原则
以自愿为原则
二、入团程序
1.申请人提交入团申请表;
2.本团进行资料审核及考核;
3.发放义工服装。
四、成员要求 1.社会责任心强、品行优良,自愿为社会服务,身体健康的热心人士;
2.承认和拥护《瑞山义工团章程》;
3.能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五、权利
(一)志愿加入义工团;
(二)参加义工团开展的各项活动;
(三)有困难时优先得到义工服务;
(四)对义工团提出建议、批评与监督。
六、义务
1.遵守义工团的章程;
2.积极宣传本团的宗旨,维护本团的声誉;
3.履行义工服务承诺,完成本团安排的服务工作
第二章 义工服务组织
一、机构说明
为了更好地做好瑞山义工团的各项工作,更好地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本团设立必要的机构并履行其职能,主要设立队长、副队长及组长这三类负责人。
二、负责人职责说明
队长: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对大型活动进行策划,指导并监督实施。 副队长:协助队长的工作,指导相应工作的开展
组长:与队长及队员做好相应的沟通及消息的传达工作
三、队员管理制度
(一) 志愿加入义工团,且需递交入团申请表。一旦入团,不得随意退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退团的需要提交书面申请,待审批后方可退团
(二) 服从本队的分配,遵守本队的纪律,不迟到,不无故缺席
(三) 参加义工团开展的各项活动,从事义工服务活动时应当穿着义工服装
(四) 有困难时优先得到义工服务;
(五) 对义工团提出建议、批评与监督。
四、财务管理制度
(一) 经费来源
(二) 经费使用
五、激励和表彰
(一)义工团建立义工考核和表彰制度。
(二)义工团可以建立服务时间累计和绩效评价等具体制度作为考核、表彰义工的依据。
(三)对于服务表现突出的义工颁发义工荣誉证书并公开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