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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经验分享案例最新(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4-09 18:03:24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安全经验分享案例

安全经验分享案例集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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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操作

二、现场作业

三、工艺、安全

四、火灾、爆炸

五、车辆交通安全

六、办公室安全

七、工作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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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操作

工作中切勿三心二意(图片)

一、案例经过

2009年10月的一天,维修工张某正打算修理碱库碱泵,该泵物料为淡碱。工段安排人员停泵、关闭阀门并排料,阀门关闭后排出淡碱,排料结束后泵蜗壳里有少量碱未排出,维修人员开始拆泵,泵拆卸下来后,有少量碱洒落在泵周围。张某掏出手机查看,在搭档喊他抬泵时,仍然看着手机,抬泵过程中没有注意到脚下的碱水,突然摔倒在碱水上,造成局部轻微烫伤。

二、案例分析

1、检修作业前,碱未完全排净;

2、排碱前应用水清洗置换;

3、修泵时,人员不应玩手机。

三、经验分享

1、加强对检修人员的设备安全检修制度的教育和学习,杜绝再发生类似事故;

2、严格按照作业要求开展检修工作,杜绝违章操作;

3、对修泵时排料的方式方法整改,避免类似事故发生。瑞祥有机 潘其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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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料软管脱落导致皮肤灼伤(图片)

一、案例

2006年6月19日凌晨0:50左右,吡虫啉工段蒋某在放满第四桶氨水关阀门时,氨水放料管突然从短接处脱落,氨水直喷到身上,蒋某立即到水池边冲洗,后到更衣室换衣服,上了烫伤膏后到厂医务室处理,厂医张洁建议到医院观察,医院医生要求住院治疗观察,防止发炎。

二、案例分析

1、工段放料管缺少严重,到处乱拔共用,日常对放料管松紧检查不到位;

2、员工放料前未查放料管松紧情况,事后自身处理不到位;

3、工段对员工自我安全保护意识教育不到位,员工对物料物化性质了解不到位。

三、经验分享

1、加强管理,配齐所有抽、放料管,定期对抽、放料管松紧度进行检查;要求所有放料管短接口必须朝下,减小放料管脱落时物料对人体的伤害;

2、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3、形成事故案例,杜绝今后类似事故的发生。

农药事业部 袁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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跌入沟内烫伤(图片)

一、案例经过

2008年4月30日22时许,正值出炉熄焦,李某到熄焦塔东侧查看熄焦情况,过回水沟时,将沟上铁栅钢筋于焊缝处踩断,右足跌处沟内,造成烫伤。

二、案例分析

1、当事人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是直接原因;

2、炼焦车间隐患排查不彻底,没有及时发现回水沟铁栅存在隐患;

3、公司安全管理存在疏忽、漏洞,危险部位、危险场所的安全设施及措施不完善。

三、经验分享

1、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自我防范意识;

2、在回水沟铁栅上铺一块铁板作为人行通道,另将铁栅全部重新加固;

3、在危险部位、场所处悬挂警示牌。

瑞祥有机 孙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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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仪器割手(图片)

一、案例经过

2003年10月17日早班,电解工段水位岗位盐水支管直角玻璃弯破裂,当班人员及时更换,右手拿直角玻璃弯左手拿橡皮塞在将直角玻璃弯插入橡皮塞过程中用力过猛导致直角玻璃弯爆裂造成右手虎口处刺破。

二、案例分析

1、操作人员更换直角玻璃弯用力角度不正确;

2、该员工用力过猛;

3、直角玻璃弯未加以润滑。

三、经验分享

1、操作人员更换直角玻璃弯时尽量手抓住直角玻璃弯的顶端;

2、更换直角玻璃弯时要用力均匀;

3、更换直角玻璃弯前用水沾一下加以润滑。

瑞祥氯碱

陆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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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沟打火引发的思考(图片)

一、案例

2014年6月16日,瑞泰公司电工发现电缆沟打火,后逐一停机泵确认是哪路电缆。

二、案例分析

1、当时地沟积水比较严重,地沟做得不认真,积水渗漏到电房地沟,交接不严;

2、电缆接头使用的胶布不规范;

3、电源开关选择有问题,选择开关偏高。

三、经验分享

1、对配电房所有的地沟检查做了防渗漏,对地沟进行了专项检查;

2、对电缆接头进行检查;

3、检查所有的设备的保护是否符合要求。热电分厂 朱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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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措施未到位,碱液喷溅(图片)

一、案例经过

一次在检修二效采盐泵时,当时泵进出口阀门已全部关闭,二效也已经抽空,就安排保全工拆泵,可是泵盖螺丝刚松,就有大量的碱往外喷,幸好检修人员有所防范,未被碱喷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后来检查是由于一效锥底阀门关不死,泵进口阀门也关不死,导致一效内的碱泄漏。

二、案例分析

1、一效锥底阀门、泵进口阀门关不死,导致碱液泄漏;

2、人员在检修前未能将危害辨识分析全面。

三、经验分享

1、在作业前一定要做好工作前安全分析(JSA),辨识危害因素;

2、在蒸发检修,由于管道阀门长期被碱盐磨损,多数阀门关不死,因此我们在检修过程中一定将效体、贮槽内的碱抽空再进行检修。

氯碱分厂 王晓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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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穿戴不能忘(图片)

一、案例

2008年8月酸库检修水泵时,因为是水泵所以没有配戴安全面挡。突然水泵旁边酸管道发生爆炸,由于没有配戴面挡导致检修人员面部有硫酸烧伤。

二、案例分析

1、检修人员安全措施不到位,劳保穿戴不整齐;

2、工段未对酸碱管道进行及时定期的检查;

3、检修人员掉以轻心以为在检修水泵时就不需要配戴安全面挡。

三、经验分享

1、加强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

2、通过此次事故,了解到不管在检修任何设备是要注意检修环境,并做好风险评估工作;

3、工段对酸碱管道要进行定时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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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接线插头发生的短路(图片)

一、案例

某次UPS厂家来人检修,因为新设备的接线(电池至UPS)是直接接上去的,而以前旧设备接线是有插头的,因此需要把插头剪掉。在剪之前,拉掉电源的开关,直接用剥线钳就剪开了。结果,只听见“砰”的一声,伴随一阵烟,一道弧光,剥线钳坏了,还好,人没事。很明显电缆上有电,剪电缆时造成短路了。

二、案例分析

1、厂家来人检修,监护的人想当然了,以为已经断掉电源开关,电缆上应该没有电了;

2、没有进行验电。作为仪表工,很少把自己与强电紧密的联系起来。认为空开分了,就没电了,没有考虑空开也有坏的可能。

三、经验分享

传统的经验是有用的,有时候对我们的检修帮助很大,但是,在强电回路中检修时,我们还是要认真履行操作规程,否则轻则拖延我们的检修时间,重则发生安全事故。 热电分厂 郑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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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泵阀门未关埋隐患(图片)

一、案例

2012年的一天,一次机泵检修过程中,当机泵拆下时,蜗壳无物料排除,所有人都以为,阀门已关闭,现场已经安全。当准备靠近抬泵时,突然蜗壳进口喷料,物料是稀碱,喷到检修人员身上,将检修人员灼伤。由于逃生出口被油桶堆积堵住,受害人无法及时逃脱,又造成二次严重灼伤。

二、案例分析

1、进口阀门被物料料渣卡死,没有完全关闭;

2、机泵蜗壳进口处,被物料料渣堵住,检修人员没发现,随后料渣被冲开,喷料;

3、排料口被物料堵住,排料人员没有通排料口,就以为物料被排净;

4、检修人员拆泵时,没有预留好逃生路线。

三、经验分享

1、机泵检修必须首先确定阀门是否关闭;

2、检修工作要穿戴好劳保。当拆下机泵时,在远处观察蜗壳是否有物料堵住进出口,保证安全情况下进行清理;

3、排料时,感到排料异常,应通排料口,确定余料是否排尽;

4、检修前,先确定好逃生路线,发生危险时以最短的时间逃生;

5、加强安全检修知识培训。

瑞祥有机 尹升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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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措施未到位,碱液喷溅(图片)

一、案例经过

一次检修二效采盐泵时,当时泵进出口阀门已全部关闭,二效也已经抽空,就安排保全工拆泵,可是刚松泵盖螺丝,就有大量的碱往外喷,幸好检修人员有所防范,未被碱喷到,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二、案例分析

1、经检查,一效锥底阀门关不死,泵进口阀门也关不死,导致一效内的碱泄漏;

2、人员在检修前未能将危害辨识分析全面。

三、经验分享

1、作业前一定要做好工作前安全分析(JSA),辨识危害因素;

2、鉴于蒸发检修管道阀门长期被碱盐磨损、多数阀门关不死的状况,我们在检修过程中一定要将效体、贮槽内的碱抽空再进行检修。

瑞祥氯碱 王晓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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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上班 酿成命案(图片)

一、案例经过

某电厂,2013年3月1日,燃料运行值班工李某酒后上班,在意识模糊的状态下,被当班班长赵某安排到原有的运行岗位(原煤仓皮带机)工作,工作中投煤掉入原煤仓窒息死亡。

二、案例分析

1、酒后上班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当班班长在运行人员酒后的状态下安排运行,导致发生了事故。

三、经验分享

1、加强班组管理,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和精神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状态不好的禁止上岗;

2、加强劳动纪律,禁止上班期间或上班前饮酒,管理人员要经常监督检查劳动纪律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教育纠正,并严肃考核。

瑞祥有机 尤明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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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伴热带接线盒内未使用绝缘夹套导致烧毁(图片)

一、案例

2014年某天中班下午16:00左右,结晶岗位员工巡回时发现电伴热带柜某一线路断电,及时联系电工,确认开关断开后,找到这一线路的接线盒,打开后发现接线盒内接头部分应该有的绝缘夹套现在已被胶布代替,胶布已被烧毁。电工随即去除了胶布,换上了绝缘夹套。

二、案例分析

管理不善,绝缘夹套配件未及时配齐。对胶布包裹高温带电部位,未进行风险识别,抱有侥幸心里。

三、经验分享

1、加强电学知识培训,让岗位员工了解电学方面的知识和重要性;

2、及时配齐绝缘夹套配件;

3、加强安全意识,树立“安全无小事”观念。

瑞祥有机 丁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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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佩戴不齐全 涂料流坠眼中(图片)

一、案例经过

2012年某工地污水处理站重建工程中,施工人员进行地下管线保温层刷底漆,在刷管线底部时,不慎被环氧煤沥青滴到眼睛里面,造成眼睛伤害。

二、案例分析

1、施工时人员位于管线下方使用滚刷刷漆时,由于滚刷蘸的环氧煤沥青过多,在涂刷过程中,涂料从滚刷上脱落,直接滴到了施工人员的眼睛,造成眼睛的伤害;

2、未佩戴防护眼镜。

三、经验分享

1、在施工时了解天气情况是否满足室外防腐要求;

2、滚刷蘸涂料时,应无流坠;

3、施工人员管下施工时要佩戴护目镜;

4、要有同伴配合和监护。

瑞祥有机 尤明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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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动机械险酿伤害(图片)

一、案例经过

2015年的某一天早上,盐酸当班合成工安排好正常生产工作后,开始维护自己的设备及属地卫生。在简单维护好一台正在运行的机泵后,准备转身擦拭另一台机泵,稍未留神手中纱头的一根线头被旁边转动的机泵搅入,进而整只纱头被带入机泵联轴器中,这位合成工幸亏松手及时,才未发生更严重的事故。

二、案例分析

1、员工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对转动机械危险性的认识;

2、工段设备安全培训不到位,仍有人员维护运行中的设备;

3、维护工器具不合要求,不应采用纱头进行机泵的擦拭。

三、经验分享

1、组织员工的设备安全培训,特别是转动设备的培训,规范其维护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2、上报上级部门,寻求一种替换纱头擦拭机泵的物品。

瑞祥氯碱 王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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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气管被水封住造成贮槽变形(图片)

一、案例经过

2012年8月某天,离子膜操作工将高纯酸库翻至小库,泵开启后约1分钟其听到响声随即发现高纯酸大库开始轻微变形,操作工立刻停翻酸泵,未造成更坏的后果。

二、案例分析

1、排气水封液位高,漫过排气管,启泵后导致罐内负压至致罐体瘪;

2、员工操作时检查不仔细,未能及时发现排气管被水封住。

三、经验分享

1、整改高纯酸大库排气系统,提高设备本质安全;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提高责任心,仔细操作。

瑞祥氯碱 孙国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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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亏了这双鞋才没受伤(图片)

一、案例经过

2016年5月18日,瓜洲镇某工厂内一名工人在作业时,被一块重达1吨的钢板砸中左脚,幸亏工人当时穿的工作鞋内有钢片保护,受伤的脚部并无大碍,但因为钢板过重,鞋内钢片将他的脚趾牢牢卡主,被送往医院也无法进行手术,消防队员到场后,才成功将他的鞋子剪下。

二、案例分析

1、工作中要牢记“四不伤害”,安全第一;

2、作业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3、工作中切勿有侥幸心理,及时穿戴了劳保防护用品,也一定要小心谨慎。

三、经验分享

1、加强对作业人员安全制度的教育和学习,杜绝再发生类似事故;

2、严格按照作业要求开展工作,杜绝违章操作;

3、加强劳保穿戴管理,避免事故发生。

瑞祥有机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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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渣站员工穿过施工现场摔倒受伤(图片)

一、案例经过

2015年8月20日上午9:30左右,煤渣站员工李庭盛劳保穿戴不齐,穿过禁止通行的脱硫施工现场,不幸被地面焊接使用的接地线绊倒,导致腿部骨折。

二、案例分析

1、进厂人员劳保穿戴不齐;

2、人员安全意识不强,明知是施工现场,还强行穿过;

3、施工方焊接接地线不规范。

三、经验分享

1、加强管理,规范员工劳保穿戴;

2、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施工现场用围栏及警戒绳围住。规范员工上下班通道,施工现场禁止通行;

3、对施工方加强监管,规范现场施工,对违规现象及违规操作,及时制止,要求及时整改。热电分厂 蒋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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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氏泵机封喷料事故(图片)

一、案例经过

2009年的5月,盐酸液氯操作室还未合并,液氯三班操作人员在室内,突然听见操作室北侧玻璃上哗啦啦响,大量液体物料喷溅在玻璃上面,原来是东纳氏泵机封硫酸喷出,所幸当时无人靠近现场受伤。

二、案例分析

1、日常机泵的巡检力度不够,未及早发现隐患;

2、硫酸泵周围的安全设施不到位,无防护屏风;

3、泵机封处护罩不合规范,未能有效遮蔽。

三、经验分享

1、加强日常机泵的巡检,及早的发现隐患;

2、更改机封护罩设计,做到能有效遮蔽;

3、加强机泵周围安全设施;

4、严格执行计划检修,保证设备本质安全。

瑞祥氯碱

王 伟

20 / 79 蒸汽软管脱落 员工被灼伤(图片)

一、案例经过

2010年4月8日,某公司高温胶岗位1号线脱水真空度下降,班长立即赶向现场处理,发现泵内有少量结晶,需要用蒸汽加热吹扫疏通物料,班长抓住蒸汽软管,打开蒸汽阀门,当用蒸汽软管甩头对着真空泵吹扫时,软管前端用铁丝捆扎的钢管突然脱落,铁丝挂住了班长的工作服口袋,软管管口蒸汽对着其腰部吹扫,造成腰部及背部12%面积烫伤。

二、案例分析

1、真空泵没有蒸汽伴热管,造成物料结晶,堵塞管道;

2、缺乏蒸汽软管连接方式的管理规定;

3、安全意识薄弱。

三、经验分享

1、真空泵前、后管道加蒸汽伴热,防止物料结晶;

2、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的物料,铁丝连接捆扎软管一定要扎牢,不可大意;

3、加强员工安全培训。

瑞祥有机 孙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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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作业

放料喷溅事故(图片)

一、案例经过

2013年1月份某工段进行中试调试时,两名员工合作进行BN装桶作业,因BN具有强腐蚀性,员工劳保穿戴齐全,放料毕,一员工使用空压吹扫放料管道内余料,另一名员工负责现场计量,计量人员将放料管塞进桶内人躲在立柱后,吹扫时由于气体流速过大管道弹出,物料喷出,喷溅至躲在立柱后面的员工身上,导致该员工脖颈处烧伤起泡。

二、案例分析

1、作业前意识到安全隐患但未做合理有效的预防措施;

2、劳保配备不齐全;

3、违反作业规定,放料操作方法不正确(氮气阀开启过快,计量人员对放料管未有效固定);

4、中试部门及工段首先对相关安全措施考虑不全面、存在缺项;其次是作业过程检查督促不到位;再次是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未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三、经验分享

1、完善相关作业安全规程,分析各项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关措施;

2、加强作业过程的跟踪和检查督促;

3、注重劳保穿戴及配备;

4、编写事故案例,组织学习,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农药事业部 蔡可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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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桶未洗净酿事故(图片)

一、案例经过

2015年11月23日,次钠发货过程中,突然发货包装吨桶发生爆鸣,大量次钠喷出,并伴随部分氯气外溢。原因系次钠吨桶内装过酸,清洗不彻底即用来装次钠,次钠与酸发生反应,生成氯气而发生爆鸣。

二、案例分析

1、装货容器发生改变,工段风险辨识不足;

2、次钠发货人员安全意识不强,新装货容器进入场地装货未及时汇报即开始发货;

3、员工的安全教育不到位,不能及时的识别出风险。

三、经验分享

1、加强安全管理教育与培训,提高员工风险辨识的能力;

2、加大现场管理力度,规范现场发货作业程序;

3、深化对外来人员的教育,教授其基本的安全常识。

瑞祥氯碱 王 伟

23 / 79

误踩钉板扎伤脚(图片)

一、案例经过

2013年某天,当时日班员工陈某正在六楼检查一氯精馏罗茨泵真空异常,地面上杂物较多,看不清楚,就在泵旁边左看又看,突然感觉到脚底板一阵钻心疼,抬脚一看,原来一脚踩中地面上一个带钉子的木板,当时穿的是劳保鞋,没有想到一下子就扎通鞋子底,扎到脚底出血了。

二、案例分析

1、个人安全意识淡薄,对于地面异常环境没有注意;

2、地面存有带钉的木条,现场环境存在安全隐患;

3、劳保鞋没有防穿刺功能。

三、经验分享

1、在工作过程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的培养;

2、及时清理、打扫现场生产区域地面,保证无杂物存在;

3、在条件可能的情况下,选择功能更加齐全的劳保鞋,提高安全保障系数。

农药事业部 袁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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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未遂事故(图片)

一、案例经过

2014年4月4日环氧工段一名新进外用铲车工到甘油精制装货时,发现甘油精制路北与分析室之间的路上被锦湖一辆下双氧水车辆占据车道三分之二,铲车试图通过,开到路崖上,不慎压到有机车间尾气吸收水外排管道,造成管道变形。

二、案例分析

1、新进外用铲车工安全教育不到位;

2、厂区内装卸货车辆占据车道;

3、外用铲车工安全意识低。

三、经验分享

1、工段对此次事故进行分析并对工段铲车工安全告知;

2、建议公司对装卸货车辆加强管理;

3、对装置外围马路边的管道制作防护。

瑞祥氯碱王德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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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储槽连通阀门“不当家”(图片)

一、案例经过

某日工段组织大修对储槽进行清洗。准备清洗的A储槽与相邻的B储槽有一根连通管道,中间设有阀门。工段将连通的阀门关闭,将A储槽的物料翻空后打开人孔进行清理作业。时间不长,发现有物料从人孔中溢出,清洗人员随即撤出,未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但是大量物料溢出损失加大,污染周围环境。

二、案例分析

1、经判断为中间连通管道的阀门不当家,阀芯脱落;

2、没有安插盲板,做到双重保险;

3、工段在进行相关作业时未能考虑到意外情况,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

三、经验分享

1、工段要做好相关的应急预案;

2、在进行有危险性作业时要仔细检查各个环节,确保万无一失;

3、要安插盲板确保万无一失。

瑞祥氯碱 余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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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废碱溅伤眼部(图片)

一、案例经过

2015年的某一天,环氧工段一辆承包商卡车在转运浓度为5%左右盐酸废碱,连接的金属软管有漏料现象,围堰内结存了少量碱液。洪泰装卸有限公司的操作人员上车查看液位,下车时正好踩在围堰边上而滑倒,坐在碱液里,腿部、裆部被碱液浸湿并有一滴碱液溅入右眼。现场人员迅速用大量清水冲洗其眼部和腿部20分钟左右,冲洗后送至医务室用生理盐水冲洗眼部10分钟左右,后到医院做进一步检查,因应急处置正确及时,碱液未对眼睛造成损伤。

二、案例分析

1、工段管理人员安全意识薄弱;

2、装卸物料地点选择错误;

3、承包商安全意识差;

4、未按要求执行装卸货操作规程。

三、经验分享

1、加强承包商员工的安全教育;

2、转运物料人员现场佩戴防护眼镜;

3、工段加强宣传转运物料的安全告知;

4、加强工段管理人员安全意识的培训、教育;

5、加强承包商、工段管理人员装卸货规程学习。

瑞祥氯碱 张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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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脚手架做吊物支撑险酿成大祸(图片)

一、案例经过

某化工企业一5m³搪瓷反应釜大盖穿孔需检修更换。该搪瓷反应釜位于生产装置顶楼,紧靠楼顶北侧围墙,距离地面直线距离约40米。为了节约费用,检修过程中未联系吊车辅助作业,而是在检修前联系基建部门搭设了一三角行脚手架,脚手架上方挂一手拉葫芦,人工起吊、更换搪瓷反应釜大盖。在大盖起吊至一半过程中,三角行脚手架一支撑突然变形,脚手架以及反应釜大盖整体迅速向北倾斜倒塌,撞到楼顶北侧围墙戛然而止。

该起事件万幸反应釜大盖撞到楼顶北侧围墙,如果没有围墙阻挡,或者起吊高度超过围墙高度,几百公斤反应釜大盖就会从顶楼坠向一楼,撞击该生产装置北侧公用工程管架。该公用工程管架有该企业氯气、氢气、强酸强碱类物料、中压蒸汽总管,后果不堪设想。

二、案例分析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没有真正牢固树立,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观念,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2、没有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使用脚手架做吊物支撑;

3、检修前没有认真做好JSA安全分析,仔细识别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并做好对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经验分享

1、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严禁使用脚手架做吊物支撑;

2、检修前认真做好JSA安全分析,仔细识别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并做好对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3、作业前认真检查设备、设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确保其符合相关使用要求;

4、明确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5、强化安全知识培训,做好安全警示性教育。

瑞祥有机 周 胜

28 / 79 个人防护不当险受伤(图片)

一、案例经过

一次盐酸冷凝酸管道检修,检修人员拆卸管道,由于是在管道下方作业,且管道内仍有少量余料,当一名检修人员抬头拆螺丝时,有几滴高浓度的盐酸溅至脸上、眼睛。随后他慌忙爬下脚手架,到洗眼器处赶紧冲洗。所幸未造成伤害。

二、案例分析

1、此检修工未佩戴防护器具,作业时面挡未及时放下;

2、监护人员监护不力,未能及时阻止其作业。

三、经验分享

1、检修措施落实要细致,管道、设备需用水进行置换;

2、加强检修人员安全教育,提高自身保护意识并加强员工监护培训。

瑞祥氯碱 王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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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光机角磨片突然飞出伤人命(图片)

一、案例经过

2014年7月16日上午8点多钟,在扬州湾头镇茱萸湾一家石器加工点发生一起悲剧,一名29岁加工男子切割作业时,角磨磨片突然飞出到该男子脖子部位,男子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二、案例经过

角磨工作时图方便把角磨保护罩拆卸掉,磨片意外飞出根本没有遮挡保护,故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三、经验分享

1、选择工具和附件时,一定要选择大厂家,正规品牌,质量才有保障;

2、外壳、手柄不得出现裂缝、破损,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

3、磨光机防护罩齐全牢固,防护罩破损、损坏不准使用,严禁拆掉防护罩打磨工件;

4、启动后,应先空载运转,检查确认机具联动灵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5、应检查砂轮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6、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7、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化设分厂刘寿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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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机泵出口未关闭启动被烧毁(图片)

一、案例经过

2009年6月某化工厂在启动大型循环水泵时,未先关闭泵出口启动泵,导致启动时瞬间电流过大,电房开关烧坏。

二、案例分析

1、启动循环泵时未检查泵出口阀门;

2、对循环泵出口阀门是否需要关闭启动不了解;

3、对循环泵出口打开启动存在侥幸心理。

三、经验分享

1、启动循环泵时按机泵操作标准执行;

2、对员工进行机泵知识培训;

3、加强安全意识,树立“安全无小事”观念。

瑞祥有机

丁 杰 31 / 79

违规排放酸气险呛伤(图片)

一、案例

2003年的某天,吡虫啉工段二氯工序合成工马某,在巡回二氯工序碱吸收的时候,发现测PH取样口的收料桶已满,于是,将收料桶拖拽至稀废水池边,将废液倒入稀废水池,在废液倒入废水池的一瞬间,大量黄绿色气体从废水池喷出,由于拖拽废液桶时用力过猛,气体喷出时马某正在大口地喘气,猛呛一口后,马某随即闭住呼吸,往上风处跑去,当时已有强烈的窒息感,后来在班长的帮助下,吸入将近一瓶二甲基硅油,并喝了大量雪碧后,感觉才有所缓解。

二、案例分析

1、当事人在进行更换尾气碱吸收时没有按照规定佩戴防毒口罩,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2、夜班人员违规操作,将盐酸直接排入稀废水池内;

3、当时废液没有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存在一定的乱排现象;

4、环保管理比较松懈,稀废水水质的检测工作没有执行。

三、经验分享

1、严格执行清污分流规定,加强对废水的检测;

2、制定严格的废液处理规程,明确各股废液的去向,杜绝乱排乱放;

3、加强人员技能培训工作,确保工段员工对岗位可能接触到的物料有足够的认知;

4、加强员工日常操作过程中的劳保用品穿戴规范性检查,严格执行劳动纪律。

农药事业部 袁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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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改造要注意(图片)

一、案例经过

2010年9月,施工队对废旧管道进行改造。由于管道里的易燃易爆物物料没有清洗干净,在切除管道时,产生大量的火花,导致发生爆炸,一人腿炸断,另外一人身上起火,救火的人也跟着身上起火。

二、案例分析

1、管道在清洗时没有洗干净,一头阀门没有拆除;

2、切割管道人员没有再次检测管道里是否有易燃易爆物;

3、没有检查管道是否通畅。

三、经验分享

1、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2、通过此次事故,了解到不管在切割管道还是对管道进行补焊事,要保证管道干净,通畅;

3、救火时要先保证自身安全,方法要恰当。

分享人:瑞祥有机方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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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工被撬杠打伤事故(图片)

一、案例经过

2007年10月17日,福化公司因冰机电机轴承坏,工段与电控协商更换电机。王某与三名维修工用三脚架吊装电机至地面,在通过两冰机中间过道时,移至操作平台空地时,由于通道过窄,王某在用撬杠撬电机时,撬杠脱手滑向维修工脸部,导致其颧骨骨折。

二、案例分析

1、物的不安全状态,通道过窄,不方便检修作业,需将电机移出检修;

2、人的不安全行为,王某使用过长、过重的撬杠去撬电机,没有用力握住导致撬杠脱手;

3、管理因素,对维修工日常检修安全规范教育不够。

三、经验分享

1、规避物的不安全状态应采取措施,在作业过程中,采用适当的工具进行作业;

2、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和监护;

3、加强维修工的日常维修管理,对作业危害因素进行强化培训。

瑞祥有机 周 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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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目施救 扩大伤亡(图片)

一、案例经过

2007年9月1日16时左右,扬州市宝应县健宝有限公司组织工人清理藕制品的腌制池,该公司1名工人下到腌制池进行清理作业时,感觉不适,于是停止作业,在向池上爬的途中摔下,随后有8人下池施救相继中毒,造成6人死亡、3人重伤。

二、案例分析

1、在夏季高温期间,腌制池底的盐液等残留物产生的硫化氢气体积聚在池内,浓度超标,工人没有佩戴防护用具,造成硫化氢中毒是主要原因;

2、清理腌制池前,事先没有对作业场所进行有害气体检测,导致有害气体超标危害作业人员;

3、在清理过程中,没有采取强制通风措施,也没有制定应急预案;

4、施救人员冒险施救,造成伤亡扩大。

三、经验分享

1、加强安全教育。使职工们了解有害气体可能存在的场所、危害性和特点,提高防范中毒事故的安全意识;

2、完善安全管理。凡进入通风不畅的场所作业前,对危险场所空气进行采样分析,对有毒有害气体危害的作业场所,采取强制通风置换等措施,制定作业许可程序、作业安全规程和安全措施;

3、开展应急演练。提高作业人员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的能力;

4、强化安全监护。进行危险作业时,安排有应急救援知识的现场安全监护人员,并为其配备通讯、救援设备。

瑞祥有机尤明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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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使用非防爆工具违章作业(图片)

一、案例经过

2015年5月4日,我在皂化巡回时发现一名检修工在检修时使用不防爆的铁锤敲击管道,当时发现已经有少量火星,我立即要求检修工停止作业,并收回检修操作票,与检修工交流,告知环氧属于易燃易爆装置,重大危险源工段,检修需使用防爆工具,若使用不防爆的器具,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二、案例分析

1、工段对检修人员安全教育不力,未告知工段特殊部位的检修要求;

2、开具操作票人员未对检修时的危险辨识考虑周全,JSA分析不清;

3、工段需加强现场检修作业监护。

三、经验分享

1、对重大危险源区域检修人员进行重新安全告知,对使用工具进行规定;

2、工段在操作室配备防爆工具;

3、对工段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检修作业规定重新学习,告知JSA分析重要性。

瑞祥氯碱 张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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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板不固定导致坠楼(图片)

一、案例经过

2013年,某建筑工地负责人巡视现场,在脚踩脚手架木垫板时,由于木垫板两端未有效固定,踏翻木垫板,不慎从三楼脚手架坠入一楼地面,造成全身多处骨折,颅内大量出血。送医院经多日抢救,虽转危为安,但落下半身不遂、痴呆、生活不能自理等后遗症。

二、案例分析

1、人的方面:没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带,自恃艺高胆大,麻痹大意;

2、物的方面: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未按相关规定搭设脚手架;

3、安全管理方面:安全检查、安全监护不到位,安全管理混乱。

三、经验分享

1、脚手架搭设要符合相关行业要求;

2、脚手架搭设时应将木垫板铺平,并且两端要用铁丝固定,不能将木垫板直接置于脚手架上;

3、不能有艺高胆大,麻痹大意的思想;

4、劳保穿戴一定要规范、整齐。分享人:瑞祥有机 周 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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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腐蚀,人员险坠落(图片)

一、案例经过

2014年底在检修盐酸二次汽管道时,需要关闭蒸汽总阀,阀门在管架上,下方有一处钢平台,操作人员爬上去,当时平台花纹板看上去还可以,可是当操作人员一用劲关阀门时,花纹板突然断裂,险些就掉下去了。

二、案例分析

1、平台花纹板腐蚀严重,未能及时发现;

2、员工自身安全意识不够。

三、经验分享

1、在作业前一定要做好工作前安全分析(JSA),辨识危害因素;

2、工段要加强安全死角检查;

3、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

瑞祥氯碱 周寅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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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割机进线短路打火(图片)

一、案例经过

11月10日上午,一员工劳保穿戴整齐,切割机准备下料时,发现切割机进线处的护罩已坏,进线裸露,当时告诉另一员工,另一员工说:“容一容,还有几块板下一下就好了,不会出问题的”。不料,这时就在下料的过程中进线线路短路造成打火。还好,由于劳保穿戴整齐未造成人身伤害。

二、案例分析

1、切割机进线裸露还继续使用,造成短路,引起打火;

2、使用前电动工具未保证完好;

3、存在侥幸心理。

三、经验分享

1、操作前劳保穿戴整齐;

2、操作前必须检查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外观、声音等);

3、操作人员要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4、每次操作前认真检查设备的完好性;

5、发现设备隐患要停止使用,及时检修。

化设分厂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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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吊不当 吊物坠落(附图片)

一、案例经过

某工段进行技术整改时,检修人员用葫芦进行管道吊运,准备在二楼作业。检修人员在一楼固定好挂钩后,便离开现场,此时岗位操作工并不知情,当管道吊至一楼半时,绳索松动管道脱落,坠落至一楼地面,当时一检修人员正站在葫芦下方,幸好避让及时,只是擦伤。

二、案例分析

1、吊物捆绑不牢固;

2、吊物下方站人;

3、作业信息传递、现场监护不到位。

三、经验分享:

1、专人吊运,专人监护,作业期间拉警戒线;

2、吊运物一定要绑固牢靠;

3、加强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技能及责任心。

分享人:瑞祥有机

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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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分析不到位 受限空间作业中毒(图片)

一、案例经过

2008年8月20日,某油田施工队在城市污水管网改造中,作业人员在新老污水管网进行对接的过程中,由于向老污水井外侧对接未通,两人贸然进入井内查看情况,随即导致两人昏迷,另外三位施工人员在不明原因的情况下,进入井内实施抢救,也导致当场昏迷,经消防员施救终因中毒时间过长,五人全部抢救无效死亡。

二、案例分析

1、两名施工作业人员未做工作前安全分析,贸然进入污水井作业造成死亡事故;

2、救援人员缺乏救护知识,盲目施救,造成二次事故的发生;

3、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培训不到位。

三、经验分享

1、加强工作前安全分析的管理;

2、加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风险辨识能力;

3、强化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掌握一定的安全常识和自救、互救知识。

瑞祥有机 尤明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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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使用非防爆工具违章作业(图片)

一、案例经过

2015年5月4日,我在皂化巡回时发现一名检修工在检修时使用不防爆的铁锤敲击管道,当时发现已经有少量火星,我立即要求检修工停止作业,并收回检修操作票,与检修工交流,告知环氧属于易燃易爆装置,重大危险源工段,检修需使用防爆工具,若使用不防爆的器具,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二、案例分析

1、工段对检修人员安全教育不力,未告知工段特殊部位的检修要求;

2、开具操作票人员未对检修时的危险辨识考虑周全,JSA分析不清;

3、工段需加强现场检修作业监护。

三、经验分享

1、对重大危险源区域检修人员进行重新安全告知,对使用工具进行规定;

2、工段在操作室配备防爆工具;

3、对工段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检修作业规定重新学习,告知JSA分析重要性。

瑞祥氯碱 张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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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艺、安全

物料收集定置管理不到位,造成环境影响(图片)

一、案例经过

2014年1月7日下午,BCL03工段两名岗位劳务工清理水蒸馏池的残渣,将临时清理出的碱性水蒸馏残渣投入到残渣桶内。刚刚投进去即从桶口溢出烟雾,现场越来越大,两名岗位劳务工迅速撤离到上风口,随后工段负责人到场安排其他人员用消防水进行冲淡,用湿麻袋将桶口适当覆盖防止桶内物料喷发,现场烟雾较大,造成环境事故。半小时后,烟雾才慢慢消失,现场恢复平静。

二、案例分析

经调查,事故的发生由以下原因造成:

1、收集残渣使用的空桶内有残余的三氯氧磷等忌水性物料,与碱性物质和水剧烈反应;

2、劳务工在作业时没有检查好;

3、工段定置管理不到位,生产性物料收集不规范处理,随处乱放,并且没有标识。

三、经验分享

1、规范管理,物件定置,标识齐全及时;

2、工段应完善清渣的作业程序和注意事项等;

3、劳务工应定期教育,作业要受控,最好由正式员工现场指导。农药事业部 花 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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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维护要小心(图片)

一、案例经过

2010年5月,王某某在对生产工段的机泵进行维护的时候,当时机泵处于运行阶段,他用纱头对外漏的余油进行擦拭,最终导致纱头被旋转的机泵卷了进去,王某某当时一身冷汗,还好当时运行的机泵功率不大,本人并无大碍。

二、案例分析

1、检修人员对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

2、生产工段未有人在现场进行监护;

3、机泵处于运行状态。

三、经验分享

1、加强对检修人员的安全学习与培训;

2、生产工段派专人对检修人员进行监护;

3、对于要维护的机泵一定要让其处于停止状态。瑞祥有机 吕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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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工器具缺陷导致设备坠落倒地(图片)

一、案例经过

2012年的一天,盐酸精制酸塔返厂维修后进行吊装就位。在利用葫芦吊装设备准备就位时,现场悬挂的葫芦挂钩发生脱落,设备砸落楼层,并碰坏北侧副产淌酸管道,所幸未造成人员的伤亡。

二、案例分析

1、吊装设备存在缺陷,未能及时进行检查;

2、票证开据不全,葫芦吊装缺少作业票;

3、现场作业监护不力,设施检查不到位。

三、经验分享

1、作业前对工器具进行细致检查,确保完好无缺陷;

2、葫芦吊装作业必须开具吊装作业票,并根据票证内容逐一检查作业前措施;

3、加强检修现场的监护,监护人员在作业前必须细致检查工器具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加强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其维修辨识能力和安全意识。瑞祥氯碱 王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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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火灾、爆炸

副产碱洗塔爆鸣事故警示(图片)

一、事故经过

2014年5月某天下午5点左右,盐酸副产碱洗塔发生爆鸣,当班班长立即汇报调度,请求二氯工序降低负荷,对爆鸣碱洗塔实行紧急停车。所幸此次事件未造成人及物的损失。

二、原因分析

1、尾气量超出副产吸收系统吸收能力,未能及时处理碱洗塔冒气情况;

2、管理人员对不正常现象导致后果预估不足。

四、防范措施

1、与车间协调,保证二氯尾气输送正常;

2、碱洗塔换型,增强吸收能力;

3、开展各级安全教育,加强对不正常现象的监控和管理。

瑞祥氯碱 王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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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家庭免于用电火灾(图片)

由于电线的缺陷或者电气设备的缺陷导致家庭火灾是世界范围内的主要问题。每年来自美国的数据表明,家庭用电问题是53600起火灾的主要原因。这些火灾导致500人的死亡,1400人的受伤,同时导致14亿美元的财产损失。

你能做些什么:

●了解电灯和照明设备灯泡的正确的瓦数限制,灯泡瓦数过高会导致过热而引起火灾;

●电源延长线只在临时的情况下使用,电源延长线远远没有家庭固定电线那么安全;

●注意发热的开关或者插座,如果过温度高于室温,这些设备可能有问题并导致火灾;

●不要忽视插座、开关、设备和工具的一些爆裂声、吱吱声或者嗡嗡声,找有专业知识的人员来彻底的检查一下。

翻译: 氯碱分厂 邵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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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滏恒6.2爆炸起火事故(图片)

一、案例经过

6月1日河北省邯郸市滏恒股份有限公司,炔敌稗车间2号氨解釜进行丁炔氯氨解反应,23:40,氨化岗位操作工董某向存有丁炔氯的氨解釜进行第一次通氨作业,作业前氨解釜记录仪温度显示为40.6℃,通氨前没有按照操作规程要求开启氨解釜搅拌器;23:50,通氨结束时,温度显示为43.0℃——高于技控指标3℃,压力为0.45MPa。6月2日1:15,董某第二次向氨解釜进行通氨作业,此时釜内温度已达60.1℃,压力0.41MPa,在此过程中,釜内物料温度持续上升;1:25,温度显示123℃,压力0.41MPa;1:27,董某启动了搅拌器,釜内未反应的液氨急剧气化,压力瞬间达到压力表上限:3MPa,安全阀、爆破片均有动作,但未能有效泄压,最终发生爆炸并引起火灾。

二、案例分析

1、设备自动化联锁控制缺失,通氨作业及搅拌作业均通过手动开启,搅拌电机没有与通氨切断阀设置自动联锁;

2、紧急联锁关停系统失效,通氨管线上自动切断阀与手动阀并联,起不到紧急时切断物料的作用;

3、安全附件设计、选型有误,安全阀、爆破片虽有动作,但未能有效泄压;

4、操作工违反操作规程,反应釜通氨前未按操作规程开启搅拌,第一次通氨反应温度超标,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第二次通氨过程中反应釜内局部过热引发暴沸,造成反应釜内未反应的液氨急剧气化,引发爆炸。

三、经验分享

1、加强生产工艺管理,杜绝工艺超标;现场安全联锁措施要有效投用,高危工艺要实现自动化控制;

2、选择合适型号、规格的安全附件,并定期校验;

3、加强员工岗位知识、能力培训,确保员工在出现异常情况时能够正确及时采取安全、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

瑞祥有机 周 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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纱头管理不善也是隐患(图片)

一、案例经过

2006年9月的一天,公司某工段常日班人员去现场检修,在路过某岗位反应釜时,突然发现反应釜夹套保温层冒出轻微火光,迅速联系当班人员用水浇灭。事后对着火点进行检查,发现反应釜保温层内有一擦拭设备带有油污的纱头,着火系带有油污的纱头在高温下自然引起的。反应釜主要原料易燃易爆物质,如果当时发现不及时,后果较为严重。

二、案例分析

1、设备卫生责任人缺乏防火安全意识,擦拭设备后为图方便、省事,随意私藏乱放纱头;

2、工段对擦拭设备用纱头管理不到位,没有采取集中、定点、统一的管理。

三、经验分享

1、加强工段员工防火安全意识、工作责任心教育;

2、对擦拭设备用纱头管理采取集中、定点、统一的管理,尤其是易燃易爆区域。

瑞祥有机 周 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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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车辆、交通

等红灯不落车锁 女司机易遭抢劫(图片)

一、案例经过

2015年5月10日晚9时,江苏南京市区周女士开着车正在等红绿灯,两名青年男子突然走来,一人猛拉车门,一人飞速抢走放在副驾驶座的手提包。周女士吓出一身冷汗,呆坐半晌后才敢下车张望,两名男子早就跑得没影了。

二、案例分析

1、被抢的大多是独自驾驶小车的女司机,她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没有开车落锁的习惯;

2、拉车门案件主要集中在红绿灯路口、停车或堵车路段、加油站、地下车库、银行门口等;

3、大多借问路或问事等让司机开窗,借机抢劫。

三、经验分享

1、车主首先要保护好自己,财不外露,贵重物品应放在隐蔽地方;

2、单独驾车在车流量大或人车混行的路口时应注意锁好中控门锁,车辆缓行或停车时要查看是否有陌生人接近;

3、遇到陌生人拦车或其他状况,不要轻易打开门窗,实在需要沟通可将车窗摇下一指宽,不影响对话又可以避免遭遇伤害。

瑞祥有机 尤明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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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2篇:商务谈判经验案例

谈判经验:善于观察,得体称赞

美国菲德尔费电气公司的推销员韦普先生去宾夕法尼亚州推销用电。他看到一所富有的整洁农舍,便前去叩门。敲门声过后,门打开了一条小缝,户主布朗布拉德老太太从门内向外探出头来,问来客有什么事情。当得知韦普先生是电气公司的代表后,砰的一声把门关上了。

韦普先生只好再次敲门。敲了很久,布拉德老太太才将门又打开了,仅仅是勉强开了一条小缝,而且还没等韦普先生说话,就毫不客气地破口大骂。怎么办呢?

韦普先生并不气馁。他决心换个法子,碰碰运气。他改变口气说:“很对不起,打扰您了。我访问您并非是为了电气公司的事,只是向您买一点鸡蛋。”听到这句话,老太太的态度稍微温和了一些,门也开大了一点。韦普先生接着说:“您家的鸡长得真好,看它们的羽毛长得多漂亮,这些鸡大概是多明尼克种吧?能不能卖给我一些鸡蛋?”这时,门开得更大了。老太大问韦普:“你怎么知道这些鸡是多明尼克种呢?”

韦普先生知道自己的话打动了老太太,便接着说:“我家也养一些鸡,可是,像您所养的那么好的鸡,我还没见过呢。而且,我养的来亨鸡只会生白蛋。夫人,您知道吧,做蛋糕时,用黄褐色的蛋比白色的蛋好。我太太今天要做蛋糕,所以特意跑您这里来了……”老太太一听这话,顿时高兴起来,由屋里跑到门廊来。韦普则利用这短暂的时间,瞄一下四周的环境,发现他们拥有整套的养鸡设备,便接着说:“夫人,我敢打赌,您养鸡赚的钱一定比您先生养乳牛赚的钱还要多。”这句话说得老太太心花怒放,因为长期以来,她丈夫虽不承认这件事,而她总想把自己得意的事告诉别人。

于是,她把韦普先生当做知己,带他参观鸡舍。在参观时,韦普先生不时对所见之物发出由衷的赞美。他们还交流养鸡方面的知识和经验。

就这样,他们彼此变得很亲切,几乎无话不谈。最后,布拉德太太在韦普的赞美声中,向他请教用电有何好处。韦普先生实事求是地向他介绍了用电的优越性。两个星期后,韦普收到了老太太交来的用电申请书。

后来,便源源不断地收到这个村子的用电订单。

在这里,韦普先生非常巧妙地说服了老太太用电。它给我们以什么启示呢?至少有如下4点:

第一,作为一个经济谈判人员和经销人员,知识面一定要宽。试想,如果韦普先生不懂养鸡技术,他就不可能和老太太谈得很投机。

第二,头脑要灵活,应变能力要强。当老太太不愿接待韦普先生时,他马上找到借口,说太太的鸡蛋好,以购买老太太的鸡蛋做蛋糕为由接近老太太。

第三,善于观察。韦普先生从门缝里看到老太太家养的鸡,看到她家有整套的养鸡设备,便马上找到话题,借题发挥。这也是韦普先生得以制胜的重要一条。

第四,称赞老太太,满足她的自尊心。这是取胜的最重要的一条。一般说来,人们都有一种自尊倾向,渴望得到人们的肯定和称赞。当一个人受到真诚的称赞时,就会产生亲和力,对你产生好感,并乐意接受你的请求,满足你的需要。韦普先生恰恰利用了这一点,他极力称赞老太太养的鸡好,羽毛长得漂亮,并说老太太赚的钱一定比她先生养牛赚的钱多,从而极大地满足了老太太的自尊心,博得了老太太的好感,为他的成功奠定了基础。

观察对方为谈判的首要步骤。参与谈判的双方通常是在谈判桌上首次见面,而这第一回合的正式接触,则是一次观察对方的良机。因此,必须留意对方的表情、动作,找出他的特殊习性,以迅速获得正确的资料,如此才能决定该采取什么样的谈判战术和技巧。

从与谈判对手有所接触的人身上取得资料,对于“熟识敌情”非常重要。如果这个第三者与谈判对手有深交,他所提供的资料尤其具有参考价值,但这也可能是一个陷阱。所以,你必须考虑到下面两种情况:①资料的提供者对你的谈判对手是否存有误解或偏见?而他本身是否是个喜欢夸大其词的人?如果是,就不要轻易相信你所取得的资料了。②资料的提供者是否与你的谈判对手私下串通好了,故意暴露一些假情报给你,引诱你误入歧途?这也并非不可能。 在谈判前,对于谈判对手的访谈录、演讲稿及其他相关资料,必须详细研究。访谈记录和演讲稿所传达的信息比较直接,更应该多加重视。如当你代表员工,将要与公司方面就有关重新制定工资问题进行谈判时,在搜集资料的过程中,发现了该公司董事长在以前的会议中,曾说了这么一段话:“我从未受过正规的教育,能有今天,完全是我多年来不断奋斗,不向困难低头的结果。如今公司的经营已经上了轨道,在同行中也占一席之地,我感到由衷的高兴。”

如何把这段话运用到谈判之中呢?公司的运营状况以及在同行中的地位,可以从企管杂志或有关报道中得知。但是,董事长个人的身世背景及其经营理念,就只能“道听途说”了,有时这对谈判的结果具有极大的影响。不过,现在你已经掌握住了相当重要的一点——“我从未受过正规的教育”。在劳资双方的谈判中,最容易引起争议的是有关支付体系以及工资的附加给付问题。而对这些专业性的问题,可以假设,董事长由于未受过正规教育,所以了解不多;在这样的情况下,出面与你交涉的,可能是董事长特别聘来的专家。那么,你所要对付的,就是这些专家,而非董事长本人了。只要专家肯接受你的提议,董事长自然无话可说。当然,董事长未受过正规教育不代表他不懂专业性问题,所以从谈判一开始,你就必须仔细地观察,以检测自己的判断是否正确。另外,董事长是个不断奋斗,不向困难低头,历经千辛万苦,而后才获得成功的人——这种人通常是不会轻易接受员工要求的。白手起家的人总有一种观念:不能让步,万一让步,多年努力的成果,便将毁于一旦。所以,你必须准备足够的资料,并且设法让董事长明白,员工的要求不但不会妨碍公司的成长,反而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作出贡献。

由此可见,在面对面的谈判中,多听是谈判者的基本功。不仅仅是多听,更要用心去感受,除了听出对手谈话的直接内容,更要听出对方的“弦外之音”。如果连听都没有听明白,自然就无法去理解和回答对方的问题了。

不能只听不说,因为谈判必须是让双方都能够了解对方的态度与想法,如果只是一味地聆听而拒绝同样地做到信息发出的义务,那么双向沟通的渠道就会阻塞,也就无谈判空间可言。

推荐第3篇:石油钻井100安全经验分享案例

100例事故案例

案例1 刹把击中头部致人死亡

一、事故经过:

某年1月12日0:13左右,某钻井公司承钻的某井进行接单根作业,当班学习副司钻罗某操作刹把,上提方钻杆过程中将大方瓦带出,罗某即下放钻具,由于下放速度过快,猛压刹把,同时强挂低速离合器,刹把弹起击中罗某右面部太阳穴,罗倒地死亡。

二、事故原因:

1、罗某的安全意识差,操作刹把姿势违反SY5974-94《钻井作业安全规程》要求操作刹把时身体直立,距刹把0.3米的规定。

2、井队执行制度不严,管理不到位,司钻擅离岗位,学习副司钻操作刹把时未在场监护。

3、井队设备管理混乱,大方瓦未上锁销,绞车平衡梁中心销子磨损严重。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增强员工执行各项制度的自觉性。

2、严格执行《钻井作业安全规程》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3、不断加强全员安全意识教育,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培训,从本质上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案例2 违章移动清洗机造成触电死亡

一、事故经过:

某年7月10:05左右,某钻井公司承钻的某井进行正常钻进时,当班外钳工黄某和张某一同在振动筛处搞卫生。黄某先将移动式水压清洗机从一号泥浆泵尾部的地面上拉至钻机水柜外的地面处,然后用水枪冲洗振动筛,张某用棉纱擦洗振动筛,并由钻工胡某在双联泵处负责开关电源及监护。黄某在冲洗设备过程中,为便于冲洗振动筛的各个部位,手握水枪,反复拉动高压水管线以便移动水压清洗机,导至移动式水压清洗机左橡胶轮掉落,胶轮外侧铁夹板正好压住移动式水压清洗机电源线(中型橡套移动电缆)。在清洗过程中,因移动式水压清洗机在工作运转中不停抖动,致使该滚轮外侧铁夹板外缘与电源线形成抖动切割状态,进而磨破电源线的防护层和绝缘层产生漏电,电源经过铁夹板至移动式水压清洗机至高压水管线金属网传输至水枪,黄某被触电击倒。监护人胡某见状立即急跑到配电房关闭电源,黄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违章操作:使用过程中未停机移动水压清洗机,而用拉动高压水管线来移动水压清洗机。

2、使用移动式水压清洗机前未进行检查,未及时发现并整改移动式水压清洗机左滚轮铁夹板松动这一隐患。

3、清洗机未接地。

4、黄某的安全意识不强,未将移动式水压清洗机电源线整理盘绕在支架上,而散落在移动式水压清洗机周围。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加强全员安全意识教育,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培训,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采取有力措施使之得到严格执行。

3、设备、设施在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存在的隐患。

4、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纠正“三违”行为。

案例3 下井架梯子时高处坠落

一、事故经过:

某年2月6:00左右,某钻井公司承钻的某井进行起下钻作业中,井架工李某被朱某替换后,李某在沿着未安装防坠落装置的竖梯下井架途中,因手脚配合不当,未抓稳梯子,摔在井架第一个中间平台面上,造成右手、左脚、脊椎等多处骨折。

二、事故原因:

1、李某的安全意识差,在下井架梯子过程中精力不集中,手脚配合不当。

2、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无井架安全防坠落“鼠笼”。

3、该钻机安装验收时未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已配套的防坠落装置未安装使用;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不断加强全员安全意识教育,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培训,从本质上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2、从抓本质安全入手,对设备制造、安装、使用各个环节层层把关,依据标准设计制造、安装、验收和使用,并严格执行安装验收和开工许可制度,从本质上彻底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

3、严禁违反标准规定不配、少配、挪用、损毁、拆除安全防护设备,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保证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案例4 违章操作气动绞车被油管砸伤

一、事故经过:

某年3月2日10:30左右,某井进行下油管作业。所下油管在场地上由行政班和工作组人员接成双根后,再用气动绞车吊上钻台。王某操作气动绞车吊起场地上的一根双根时,油管公扣护丝挂在场地中跑道板的铁板边缘,王某继续用气动绞车上提油管,油管护丝被拉脱后急速冲向钻台,绳套脱离气动绞车吊钩后油管下落,先砸在井口上方约2米高的游动滑车上,再下落砸在正在井口挽旋绳的内钳工欧某头上,欧某安全帽右后侧被打破,欧某重型颅脑损伤。

二、事故原因:

1、王某操作气动绞车时违章作业,注意力不够集中,当油管护丝挂在场地铁板上时,没有立即停下,指示场地人员解除拖挂,而是继续上提。

2、场地上负责人员陈某在油管起吊中,油管护丝挂在场地铁板上时,没有及时提示钻台上操作气动绞车人员停止上提。3、风动绞车吊钩无安全挡销。

三、防范措施:

1、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作业过程中加强各岗位的配合和相互保护。

3、落实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人、物、环等方面的事故隐患。

案例5 气动绞车底座断裂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3月17:20左右,某钻井公司承钻的某井进行钻鼠洞作业时,由于该井地表较复杂,反复多次下鼠洞管未下到预定位置。采用在方钻杆上卡好安全卡瓦,95/8\"鼠洞管上扣吊卡,用7/8\"纲丝绳套连接上提鼠洞管,上提鼠洞管松动后,再用高悬猫头和气动绞车同时上提。大班司钻陈某操作高悬猫头,钻井技术员林某操作气动绞车,鼠洞管上移约1.5米时,气动绞车底座根部突然断裂,气动绞车上弹击中林某的左面部及左耳后根处,造成林某左耳失聪。

二、事故原因:

1、高悬猫头和气动绞车同时上提时用力不一致。

2、使用气动绞车时猛提急刹,造成力臂薄弱点折断。

4、气动绞车支撑臂有裂纹未及时发现和整改。

三、教训及防范措施

1、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培训。

2、使用高悬猫头和风动绞车吊运同一物体时应配合好,用力一致。

3、落实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人、物、环等方面的事故隐患。

4、对气动绞进行定期探伤检查。

案例6 远控台充氮气时物体打击伤人

一、事故经过: 某年3月10:43左右,某井控队井控班在检修FKQ48053控制系统时,发现4号氮气瓶胶囊坏,须更换胶囊,换装工作完成后,用1只约为4MPa的气源瓶给换装后的氮气瓶冲气,当冲压约为2MPa时,突然听到一声巨响,胶囊压帽和压力表总成冲出击中在控制系统上负责观察压力和开关闸阀的邓某左侧眉骨,造成邓某开放性颅脑损伤。

二、事故原因:

1、安排生产任务时,按照传统方式,对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只限于口头交待,没有形成书面的生产作业任务书。

2、安排更换胶囊加氮气时只想到它是日常维护工作,没识别到受压容器是危险源,没要求检验员到现场监护、督促。

3、放松了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岗位练兵,只顾保生产,忽略此设备已超期使用,该设备说明书无换装胶囊和冲气的操作装配说明及安全注意事项,队上没制定相应的操作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职工自我防范意识。

2、加强管理,对需送检和超期使用的生产设备设施进行清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认真辨识施工作业中的危险点源,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4、按要求填写生产任务书和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案例7 悬臂吊滑轮落下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2月14:10左右,某钻井公司承钻的某井进行安装作业时,发电组长吴某带领柴油司机李某和司助乔某用悬臂吊吊装2号柴油机万向轴,万向轴连接好后,吴某和李某就紧万向轴螺丝,乔某松吊万向轴的导轮,此时挂导轮的悬臂吊滑轮突然从轨道中脱落,掉下来打中李某的头部左侧,造成李某脑外伤。

二、事故原因:

1、悬臂吊滑轮间隙过大。

2、李某的安全意识差,没戴安全帽。

3、安全监督检查不全面,对吊装设备疏于检查,留下隐患。

4、管理不严,执行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严格。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加强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工作中加强配合,有危险时不要上下同时操作。

3、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重新调整滑轮间隙,并在滑道前端加焊挡板。

4、加强全员安全意识教育,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

案例8 安装电线时高处坠落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2月23日,某水电安装服务队电工周某在为某井安装照明灯电源时,不慎从2.6米高的野营活动房上摔下,造成左手手腕粉碎性骨折。

二、事故原因:

1、管理不到位,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未按安全预案要求落实防范措施,在安装工程收尾时无领导带队。

2、周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高处作业未系保险绳。

3、电工在野营活动房上操作时,下方无人监护。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教育,强化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安全预案。

3、电工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施工前对现场进行调查,作好风险识别,编制有可操作性的施工作业安全预案。

案例9 防碰天车失灵造成顿钻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4月6:10,某钻井公司承钻的某井进行起钻作业,当班副司钻刘某操作刹把,起升钻具时由于低速离合器不放气,防碰天车失灵,致使游车不能停止,导致大绳被剪断(大绳花穿未顶天车),游车砸在转盘上,砸开吊卡,造成游车大钩弹簧、转盘面、转盘大梁、吊环及水龙头等损坏和变形,钻具落入井内的事故。

二、事故原因:

1、刘某采用低速二档双车起钻,摘掉2-2PR阀,发现低速离合器不放气,由于过度紧张,临危措施不当,未及时摘掉总离合器和柴油机动力气源以及未及时刹车。

2、防碰天车过卷阀工作时,由于司钻控制台内的23QT-L8二位三通常开气控阀发卡失灵,造成气源不能进入刹车气缸和切断绞车低速离合器及脚踏油门气源,低速离合器的2-2PR阀又不放气,致使游车继续上行,由于钢丝绳为花穿方式,游车上行至天车附近时,天车与游车夹角变小,将钢丝绳绞断,致使游车坠落于转盘面,钻具顿入井内,造成此次顿钻事故。

三、防范措施:

1、按规定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测试,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2、加强培训和学习,提高操作技能。

3、针对操作过程中的突发异常情况,制定应急措施并做到宣传培训到位。

案例10 二层台气动绞车绞死井架工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钻井公司承钻的某井在井架二层台安装了一台0.5T的风动绞车,起下钻作业时,二层台工作的井架工用它帮助拖拉钻具。某年10月4日16:20左右,在进行起下钻作业时,井架工起动气动绞车时,栓在身上的保险绳卷入转动着的气动绞车之中,井架工被绞死。

二、事故原因:

1、井架工的保险绳不合规定,是加长了的。

2、保险绳挂的位置不恰当。

3、安全检查不认真,没有发现事故隐患。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井架工的保险带应按规定系戴,不准任意加长。

2、保险带应高挂低用,且悬挂位置恰当。

3、加强安全教育,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的因素要立即整改。

案例11 拆井架时从二层台坠落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5月29日12:00左右,某搬安队在某井拆井架过程中,井架工刘某身系保险绳(尾绳未固定)在二层台四号座位置走道上往下吊第四节铁梯,当第四节铁梯下吊至离地面八至九米时,刘某双手扶二层台的挡风蓬,伸出头向地面打招呼,挡风蓬往下滑落,打在正要缩回头的刘某后颈上,使其从二层台掉下,摔在井架底座上死亡。

二、事故原因:

1、井架工刘某安全意识不强,虽身穿保险绳而未将其尾绳固定在井架上。

2、对作业点周边风险认识不够,上下联系时站位不当。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教育,强化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高空作业时安全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保险绳。

3、作业过程中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状况,及时发现危害和影响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案例12 拉钻杆从钻台坠落地面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5月23日1:15左右,某钻井公司承钻的某井进行起钻作业中,钻工李某用钻杆钩子拉钻具入钻杆盒时,从坡道旁边垂直摔到6.7米高的钻台下面,左手腕骨折、左上牙全部摔脱、下牙床移位。

二、事故原因:

1、钻台平面油、水、泥混合后很滑。

2、深夜人最易疲倦,易麻痹大意。

3、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钻台与坡道连接处未挂安全防护链(绳)。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时刻保持安全意识,加强自身保护。

2、采取措施,消除作业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

3、进行风险识别,采取风险削减措施,加强对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案例13 下钻时吊环落下打死1人打伤1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5月7日13:25左右,某钻井公司承钻的某井在进行防喷演习后,接好单根,上提开泵循环泥浆畅通,在下放钻具过程中,CF-105型大钩左边耳环断裂,吊环从空中落下,打在站在钻杆盒处的一名钻工的右后头部,致使钻工口耳出血。同时,吊环摔在钻杆盒上后弹起向司钻操作台倒去,致使站在司钻背后指挥司钻操作的大班司钻头部和左小腿处受伤。钻工在送医院抢救途中死亡。

二、事故原因:

1、大钩耳环使用时间较长,没有进行定期探伤检查。

2、吊环没有装保险绳。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完善设备管理管理制度,大钩耳环等要害受力部位应定期探伤检查,防止断裂。

2、按规定装好保险绳、销。

案例14 起钻时钻杆立柱倒出打死1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12月29日,某钻井公司承钻的某井进行起钻作业,起完31/2\"钻杆后,接着起第一柱27/8\"钻杆立柱,因立柱下部弯曲蹩住吊卡而使吊卡打不开,即提起立柱把弯曲部转了一个方向而将吊卡打开后,井架工双手抱住立柱经支梁向内拉时,立柱弯曲度增大指使立柱顶端低于井架支梁,上部失控,27/8\"钻杆立柱就倒向井场方向打中离钻台20米处的过路农民头部,使其当即死亡。

二、事故原因:

1、现场管理不严,农民随意进出井场。

2、起柔软性较大钻具时,二层台只有一人操作,未用兜绳将钻杆套稳。

3、执行操作规程不严格。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当发现下部钻具弯曲时,应采取卸单杆的办法拉下钻台。

2、起柔软性较大钻具时,二层台应有两人配合操作,用兜绳将钻杆套稳。

3、起27/8\"钻杆前,要有防止立柱倒出的防范措施。

4、井场工作重地,不准闲人进出。

案例15 用A型皮带吊钻杆使1人丧命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8月18日15:00左右,某钻井公司承钻的某井进行正常钻进作业,接好单杆后,井口操作人员送方补心入转盘时,司钻用猫头将5\"备用单杆拉上钻台,一钻工就开始卸护丝,但卸不掉,司钻即用猫头提起单杆在钻台面上“顿”了几下,这时用柴油机风扇A型皮带做的绳套被提断,钻杆由钻台前方倒向猫头轴中部,打中站在转盘与猫头之间准备量方入的采集工头部右边,采集工当即倒下,耳鼻出血,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二、事故原因:

1、接单杆未就绪,恢复钻进前就吊钻杆上钻台。

2、违反规定用三角皮带作绳套吊钻杆。

3、违章操作,用“顿”的方法来卸护丝。

4、采集工安全意识不强,在吊运物件下进行作业。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加强配合,井口接单杆还未就绪恢复正常钻进前,不能吊钻杆上钻台。

2、吊运重物时用的绳索或绳套必须符合要求。

3、提吊重物时不准许“顿”,因提“顿”产生巨大的冲击力会使绳套滑脱或断裂。

4 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培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案例16 刹把操作时脱岗造成碰天车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5月18日22:01左右,某试油队负责施工的某井进行下钻作业过程中,司钻用高速起空游车,手不扶刹把和起车气凡尔手柄,而离开司钻操作台位置去整理旋绳。井架工发出停车信号后,司钻也未动作。防碰天车虽已动作,但因游车上升速度太快,贯性作用下直往上冲,司钻听到一声巨响后才慌忙去刹车,但也未摘起车凡尔。瞬间,游车大钩、吊卡砸在了转盘上。在提升系统下落过程中挂翻二层台,在二层台操作的井架工未系保险绳,被甩出掉在转盘与大鼠洞之间,当即死亡;正在转盘上缠旋绳的内钳工听到巨响后,跑向钻机前面时被钢丝绳绊倒,吊卡及吊环将其砸成重伤,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司钻严重违章,操作杀把过程中擅离岗位。

2、井架工严重违章,高空操作不戴保险绳。

3、钻台绳索摆放凌乱。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作业人员必须严守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高空作业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保险绳。

3、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提高员工操作技能,强化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案例17 碰天车损坏设备死亡1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5月,某钻井公司承钻的某井进行下钻作业过程中,司钻用Ⅱ档高速起空游车超过二层台时,忘了摘气门刹车,蜗轮蜗杆防碰天车在预定位置是动作了,但因游车上升速度太快,游车碰了天车,天车防碰梁被碰断,钢丝绳拉断后游车大钩落在转盘上,造成游车大钩摔坏,转盘砸烂,转盘大梁打变形,游车大钩摔在钻台时使一吊钳钳头弹起击中一名钻工,该钻工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二、事故原因:

1、违章操作,用高速起车时,注意力不集中,到预定位置不摘车。

2、井架工在游车快起到预定位置时没有发出停车信号,危险发生后又没有发出紧急停车信号。

3、员工操作技能欠缺。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刹把操作者必须严格执行钻井安全操作规程,集中精力,按规定的要领进行操作。

2、二层台操作者要按要求观察游车运行情况,适时发出停车信号。

3、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操作技能。

案例18 关水泥头挡销时操作错误致使1人死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6月22日11:50左右,某钻井公司承钻的某井固井作业过程中,注水泥、开挡销顶胶塞完,固井工程师指挥井口工和钻工关水泥头挡销。当钻工走去关挡销时,见值班干部已在关面对猫头轴的挡销。此时井口工已关好另一挡销正开始关水泥头顶上的2\"闸门,突听“轰”的一声巨响,只见泥浆喷出,固井工程师即命司钻停泵,井口工待停泵后捡起掉在操作台前边的挡销查看了一下是好的,又迅速装好挡销,固井工程师指挥从新开泵。这时,司钻才发现值班干部满身泥浆倒在司钻操作台后面,送医院途中死亡。

二、事故原因:

1、死者误操作,把开挡销(退扣)当作关挡销(进扣),致使挡销扣卸完后被冲出。

2、死者站位不当,面对挡销站立来进行操作,被飞出挡销击中。

3、违章操作,窜岗乱岗。

4、发现异常情况未及时查明原因,即继续进行作业。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水泥头挡销应设计有自锁装置,使开关挡销误操作时不能失控退出。

2、组织施工时,严格执行岗位分工,操作人员必须会操作。

3、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教育,强化员工的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

案例19 泥浆泵绞死钻井技术员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6月22日10:10左右,某钻井公司承钻的某井进行起下钻作业。8:20队长在生产会无安排,当班工作任务无布置的情况下,指派大班司钻协助钻修工检修2号泥浆泵。大班司钻未给当班联系,9:40吊开泵盖,发现泵曲拐轴承固定大螺丝松动3颗,没有叫专人看着吊开了大盖的泥浆泵,他就去机房清洗螺帽和衬套。10:05钻修工去值班室喝水,这时钻技术员进泵查看检修情况。10:10副司钻起钻,灌泥浆时未鸣喇叭、未联系即挂2号泥浆泵,将钻井技术员绞、]碾死在泵齿轮上。

二、事故原因:

1、检修泥浆泵不在任务书和班前会上布置安排。

2、停泵检修不与当班联系,又无专人看管。

3、不在操作台上挂牌:有人检修、禁止合闸。

4、检修时不将泵离合器进气开关关闭。

5、挂泵前不鸣喇叭,联系、观察。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泥浆泵检修,应在班前会上安排,工作任务书上布置,制定安全措施。

2、停泵检修应与当班联系,专人看管,在泵启动手柄上挂“正在检修”的警示牌等防范措施。

3、开泵前先要鸣喇叭、联系、观察,确认可以开泵后再挂泵。

4、作业过程中加强各岗位的联系、配合。

案例20 开泥浆泵顶活塞重伤1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6月19日16:00至24:00班进行检修泥浆泵工作,司钻带领3名钻工进行换2号泥浆泵活塞作业,把活塞卸下后,司钻上钻台准备合气开关转动泵来顶装活塞,转动前司钻鸣了三声喇叭,看见其中2人已离开泥浆泵,于是合上气开关,同时一钻工用撬杠伸入运转着的泵内,企图助一臂之力,瞬间,刚伸入泵内的撬杠就飞出来,将该钻工甩在2号柴油机的万向轴护罩上,右大腿上部股骨担断,左腿上部趾骨打伤,头部甩伤。

二、事故原因:

1、违章操作,用合泵的方法来顶活塞;

2、伤者安全意识淡薄,用撬杠伸入运转的泵内。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应该用人力转动泵来顶活塞。

2、顶活塞时应有安全交待和防范措施。

3、作业时加强各岗位的联系和配合。

案例21 卸联顶节重伤1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10月1日19:00左右,某钻井公司承钻的某井进行卸95/8\"套管联顶节作业,采用B型吊钳和直径50.8毫米白棕绳作猫头绳卸扣,经多次卸扣都无法卸开,这时该队领导会同驻队工程技术人员分析、确认联顶节已与中心管粘扣,如继续使用白棕绳作猫头绳仍将无法卸开,决定用7/8\"纲丝绳作猫头绳卸扣,由驻队干部负责指挥;大班司钻田某负责操作刹把,当班司钻张某、副司钻杜某、学习副司钻吴某3人拉猫头绳。为防止B型吊钳被拉开,用白棕绳将钳头捆牢;操作人员站在危险范围以外的钻杆盒处拉猫头,其他人员退出操作区域。在卸扣的过程中,丝扣有所松动,张某、杜某、吴某继续拉猫头;因吴某用力过大,加之钻台面较滑,吴某滑倒,右脚滑至内钳尾绳绳卡处,此时猫头绳断,B型吊钳回弹,吴某被摆动的内钳尾绳击中右小腿,造成右脚踝骨及腓骨骨折。

二、事故原因:

1、在使用直径50.8毫米白棕绳作猫头绳多次卸扣无效改用7/8\"纲丝绳作猫头绳卸扣的特殊情况下,对新的风险辨识不彻底。

2、吴某在拉猫头绳时,自我防范意识不强,忽视了钻台面滑的因素,当用力时站立不稳而滑倒,导致右脚滑至内钳尾绳处,钳尾绳回弹造成受伤。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知识和业务技术操作技能,增强应变能力,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做到“三不”伤害。

2、采用纲丝绳作猫头绳卸扣的特殊情况下,应进行充分的风险辨识,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预演后实施。

3、在各种特殊情况下操作前,要进行新的风险辨识,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案例22 换泥浆泵活塞造成重伤1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1月24日6:10左右,某钻井公司承钻的某井进行换2号泥浆泵活塞作业。把活塞卸下后,在换装新活塞过程中,钻工白某在泥浆泵上实施装新活塞工作,司钻兰某站在2号传动箱处指挥操作刹把的副司钻段某摘开动力后,用下放钻具带动泵转动来顶活塞进缸套,当通过三次下放后中心拉杆仍未顶到活塞,第四次下放时速度过快,白某因手滑扶活塞时未配合好,其右手被中心拉杆与活塞杆挤伤,中指及食指

2、3节切除。

二、事故原因:

1、违章操作,用下放钻具带动泵转动来顶活塞进缸套。

2、配合不好,下放钻具速度过快。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应该用人力转动泵来顶活塞。

2、加强配合,顶活塞时应有安全交待和防范措施。

3、作业时精力要集中。

案例23 机房工作时右手被柴油机风扇绞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2月11日15:10左右,某钻井公司承钻的某井进行正常钻进作业,当班柴油机司机徐某站在2号柴油机底座吊耳上调节气动油门拉杆锁紧螺帽,因脚下踩滑跌倒,跌倒过程中右手正好伸入风扇护罩缺损部位,将其右手拇指第一节、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齐根绞断。

二、事故原因:

1、风扇护罩在机修厂检修回来后就有一个小孔,留下缺陷。

2、操作者安全意识不强,站位不正确,站立不稳。

3、作业环境不良。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操作技能、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培训;

2、设备各运转部位的护罩必须齐全完好,固定牢靠。

案例24 接钻具入井时受伤1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2月27日6:30左右,某钻井队进行接27/8\"钻具入井作业中。当班司钻孙某协同一名钻工在小鼠洞挂钻杆扣吊卡时,27/8\"钻杆突然下滑,孙某右手食指在下滑的钻杆母台阶与吊卡间砸伤,其食指末节和第二节部分切除。

二、事故原因:

1、该井进行欠平衡钻进时,为更换井口方便而把小鼠洞上部割掉,在接27/8\"钻杆时,钻杆未放在小鼠洞内,而是放在方井前边台阶上,当钻台上推挂钻杆时,钻杆下部摆动而弹入方井内突然下滑。

2、操作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操作不当,手放在不恰当的位置。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欠平衡钻井施工完后,应及时将上部鼠洞管恢复好,保证设备设施的完整性。

2、扣吊卡时,左手拉吊环右手应拉吊卡活门手柄。

3、加强员工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培训。

4、加强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案例25 误将起车手柄合错造成受伤1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6月28日1:30左右,某钻井公司承钻的某井进行正常钻进作业后准备起钻,方钻杆卸完入鼠洞后,内钳工刘某和外钳工吴某拉吊环挂吊卡,内钳工刘某挂好吊环并将保险销插好,外钳工吴某挂好吊环后等另一钻工蒲某拿吊卡保险销,司钻唐某见蒲某未找到保险销,就转身到工具箱寻找。此时,外钳工吴某欲将大钩弹簧拉伸,使吊环受力,就跑到司钻操作台操作起车气门手柄,结果误将转盘气门手柄合上,致使转盘转动,吊环甩出击中内钳工刘某,造成其右小腿腓骨中下段粉碎性骨折。

二、事故原因:

1、司钻唐某违章操作,擅离岗位。

2、外钳工吴某严重违章,窜岗乱岗,错误操作。

3、非岗位人员操作时,其他人员没有制止。

4、管理和执行制度不严,班前预检查和起钻前准备工作不认真。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认真做好班前预检查,开好班前会,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前的准备工作。

3、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操作人员必须会操作,禁止窜岗乱岗。

4、加强全员安全意识教育,强化安全生产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培训,很反“三违”行为。

案例26 戴手套操作猫头造成1人死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7月29日,某钻井公司承钻的某井进行下钻作业,在8:00-16:00班与16:00-24:00班交接检查中,发现钻机猫头挡绳柱螺丝松动,一钻工就立即整改,此时,井口钻杆已对上扣,他丢掉手中的扳手就去拉猫头,因挡绳柱螺丝松,猫头绳未经挡绳柱,猫头绳在猫头上缠了四圈,将钻杆扣拉紧,但未及时将猫头绳松掉,于是猫头绳缠乱。该钻工双手戴着布手套,且右手的布手套是反戴的,操作不方便,他用右手去理出缠乱的猫头绳,致使右手被猫头绳压入猫头,机房人员和司钻发现后均立即摘车,但此钻工仍被猫头带着旋转一圈,造成右臂骨折,脑部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违章操作:戴着布手套操作猫头。

2、拉猫头时猫头绳不经过挡绳柱。

3、挡绳柱螺丝松动,未整改就拉猫头。

4、猫头旋转时排猫头上缠乱的猫头绳。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猫头不应戴手套,猫头绳必须经过挡绳柱。

2、设备设施有问题时应整改后再继续工作

3、加强全员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增强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4、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杜绝“三违”行为。

案例27 实习生戴手套拉猫头造成双腿折断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5月7日8:50左右,某钻井公司承钻的某井进行正常施工作业,一大学毕业实习生未经司钻允许戴手套拉猫头,吊方钻杆进鼠洞。因猫头绳未经挡绳柱,致使猫头绳缠乱,左手卷入猫头绳中,司钻发现后,立即停车,由于惯性作用,将该实习生带上猫头,转了三圈,使其双腿折断,左臂和手腕脱节。

二、事故原因:

1、操作者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操作,戴着布手套操作猫头,且猫头绳不经过挡绳柱。

2、拉猫头应专人操作,实习生窜岗乱岗;

3、学习人员单独拉猫头无人指导和监护。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实习生单独操作时应有师傅在旁边指导监护。

2、拉猫头必须专人操作,不得窜岗乱岗。

3、操作猫头不应戴手套,猫头绳必须经过挡绳柱。

案例28 用钢丝绳作猫头绳致使吊钳打死1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3月19日22:00左右,某钻井公司承钻的某井进行爆炸松扣后的起钻作业,因扣太紧,起钻过程中一直用3/4\"钢丝绳作猫头绳卸扣。司钻既操作刹把又操作猫头,在卸第29柱钻具时,猫头上缠了八圈钢丝绳将扣卸松,操作外钳的副司钻发现猫头上的钢丝绳缠乱,立即告诉司钻,司钻回了两圈后,左手扶猫头绳,右手去摘气门时钢丝绳拉断,钳头打在司钻右胸及右膀上,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队伍管理混乱,劳动力组织不合理,司钻既操作刹把又擅离岗位去操作猫头。

2、特殊情况下用钢丝绳作猫头绳卸扣时安全措施不完善。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禁止窜岗乱岗。

2、用钢丝绳作猫头绳卸扣时必须细心操作,集中精力,制定相应安全防范措施。

案例29 起钻时吊钳致人死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6月30日15:35左右,某钻井公司承钻的某井进行起钻作业,因扣太紧,白综绳多次拉断,钻杆扣仍未卸开,后改用3/4\"钢丝绳作猫头绳卸扣。在卸第8柱钻具时,司钻操作猫头,副司钻操作外钳,钻工操作内钳,内外钳均扣好后,钻工退到钻台加宽台上,司钻将3/4\"钢丝绳在猫头绳缠了五圈,用猛力一拉,钻杆扣卸松,外钳的钳挂滑脱,外钳随着猫头绳带过去,钳挂打在司钻的头部左侧,使其倒在猫头左侧的钻台上,15:50在送医院途中死亡。

二、事故原因:

1、员工安全防范意识不强。

2、用钢丝绳作猫头绳卸扣时无相应安全防范措施。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用钢丝绳作猫头绳卸必须细心操作,制定相应安全防范措施。

2、应配备液压大钳或相应的卸扣器。

案例30 用5\"钻杆立柱作支点拉钻挺重伤2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5月17日9:15左右,某钻井公司承钻的某井进行起钻作业,当起出第一柱钻铤卸扣后,即用猫头绳拉钻铤进钻杆盒。此时,外支梁只有4排5\"钻杆,其中第2柱5\"钻杆与其它钻杆之间有约100mm的间隙,该钻工就以第2柱钻杆作为支点,用1\"白综绳绕过第2柱5\"钻杆,一端套在钻铤公扣端,一端缠在猫头上拉。司钻和钻工一人拉猫头一人扶钻挺,当猫头缠至第2圈时,猫头绳缠乱,钻工喊了一声“跑”即去摘总离合器,此刻1\"白综绳断,5\"钻杆弹至猫头处,将司钻的髋骨打伤,头部碰出一条30mm长的口子;钻工试图摘车,被5\"钻杆打断右臂肱骨,造成粉碎性骨折,5\"钻杆插入猫头下方的钻台下面。

二、事故原因:

1、猫头绳没有经过挡绳柱,使猫头绳缠乱。

2、没有用钻杆钩子和人力拉钻铤入钻杆盒。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起钻铤时应用钻杆钩子和人力拉入钻杆盒。

2、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禁盲目蛮干。

案例31 吊套管上钻台时造成1人死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11月24日10:25左右,某钻井公司承钻的某井进行下95/8\"套管作业,柴油机司机刘某操作气动绞车吊套管上钻台,吊第69号套管时,套管护丝被坡道前的铁板挂柱,刘某继续上提解除挂卡后在套管直冲上钻台,此时一钻工站在内钻杆盒靠大门的一侧的角上,观看井口操作,未注意套管的动向,站在钻工身后的司钻听到喊声时将他向前推了一掌欲使其躲开,他却本能地后退一步,正好被冲上钻台的套管接箍击中左腹。钻工负伤后,经井队卫生员检查认为无异常,在井队观察。25日到某县医院检查,由于照光机坏未能确诊,当天经卫生员同意又回井队观察。26日伤情加重又送医院检查,发现肠穿孔,经手术抢救无效于27日10:00死亡。

二、事故原因:

1、柴油机司机违章、窜岗操作气动绞车,操作时没有观察被吊物的情况。

2、没有将伤者及时送往医院检查确诊,在县医院因设备坏而没能检查确诊时,没有继续将伤者送到其它医院进行检查确诊,使伤者没有得到及时治疗。

三、教训及防范措施

1、起吊作业前要保证通道畅通,操作气动绞车要精力集中,小心操作,起停适当。

2、加强配合,钻台上的工作人员注意观察周围情况,站的位置要适当。

3、井队卫生员业务素质低,应加强培训工作。

4、人员受伤后应及时进行检查、救治。

案例32 倒31/2\"钻具受伤1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5月13日1:10左右,某钻井公司承钻的某井进行起钻倒31/2\"钻具施工作业,钻杆起出放入小鼠洞后,在用高悬猫头吊出推向跑道过程中,钻杆在距坡道边300mm处顿了一下,绳套脱离吊钩,钻杆倒向钻机方向,打在正在操作液压大钳的司钻唐某的头部(戴了安全帽),造成唐某前扑碰在压大钳上,上门牙4颗,座牙2颗脱落。

二、事故原因:

1、夜间操作视线不好。

2、配合不好,猫头操作下放速度过快。

3、吊钩与提环间隙过大,吊钩开口无保险锁卡。

4、安全意识不强,井口、猫头同时操作。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加强各岗位之间的配合。

2、钓钩必须设置保险锁卡。

3、不能盲目抢进度,钻杆送下钻台后再进行井口操作。

4、加强全员安全意识教育,增强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案例33 井队值班车驾驶员上车装菜受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井值班车驾驶员田某驾驶神豹农用大货车在该井主要负责该队生活饮用水及买菜拉粮任务。某年3月9日早上7:00点,田某和该队管理员孙某一起从井场出发到某县菜巿场买菜,8:00上车装菜时,由于车厢及水罐面有雾水较滑,田某从水罐上滑下摔到在地面,至使脚、手触地,左脚第五趾骨基底部骨纹裂、右骸骨远端骨裂、右胫骨近端骨裂、右足底部多处挫伤。

二、事故原因:

1、冬季雾气大,在车厢及水罐面形成雾水,较滑。

2、田某安全意识不强,上车时不小心,脚下踩滑。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应在车尾装梯子。

2、在较滑物面工作时,应注意安全,特别小心。

3、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教育,时刻注意防范事故的发生。

案例34 职工出差途中车辆伤害受伤1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3月24日12:00左右,某钻井公司职工赖某乘坐客车到某井执行配电房接插件检查任务。当车行至距井场三公里处,因下雨路滑且在弯道突然会车(对面突然冲出一辆小车)发生翻车事故,造成赖某受伤,右小腿腓骨骨折。

二、事故原因:

1、车辆翻车。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乘坐外部车辆时要特别注意自身安全,选择车况较好的车辆。

案例35 打缸套压帽受伤1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4月20日0:30左右,某钻井公司承钻的某井进行正常钻井施工作业,钻工杨某在换缸套过程中打缸套压帽时,右手小指被压在榔头与泵拉杆盒边缘之间受伤,右手小指第一节粉碎性骨折。

二、事故原因:

1、杨某操作失误,榔头打滑。

2、作业过程中安全意识不强。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在较小空间操作时要特别小心,注意安全。

2、打榔头时,手握的位置应恰当。

案例36 捆设备时从车上摔下受伤1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6月10日19:20左右,某井进行搬迁作业时钻工田某在捆绑送修设备(双联泵)时,因脚下打滑导致其本人从车厢上摔下。肩膀先着地,致使左肩锁骨骨折。

二、事故原因:

1、田某安全意识不强,操作时不小心,脚下踩滑。

2、田某作业时站立位置不当。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在车上捆设备时,手脚要配合好,注意自身安全。

2、作业时站立位置要恰当。

3、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和技能培训,提高防护意识。

案例37 换活塞时盘泵过猛受伤1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8月15日8:30左右,某井进行正常钻进施工作业,钻工陈某换一号泥浆泵活塞时,因同班员工盘泵过猛,陈某手扶活塞打滑,右手被钢套压帽和活塞挤压,导致右手无名指第三节指骨骨折。

二、事故原因:

1、手扶活塞时配合不好,手上打滑未拿稳活塞。

2、盘泵人员搬动泵过猛。

3、岗位人员配合不好。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装活塞人员位置要站好,扶稳活塞时注意自身安全。

2、盘泵人员一定要等活塞对好后,均匀用力盘动泵转动将活塞顶入缸套。

案例38 搬迁运输车挂职电杆井队职工受伤1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11月17日17:30左右,某钻井公司承钻的某井进行搬迁作业,该队电工杨某在井场入口处第二根电杆上收井场至宿舍的斜跨井场公路电线时,承运搬迁的某运输队驾驶员张某驾驶拉着高架罐的运输车急驶而来,在车还未行至电线前,该井队职工田某等人迅即阻止该车驾驶员,但该车驾驶员未听见,当车行至第三根电杆时,前面的车队职工大呼,但已挂线,因车速过快,高架罐挂电线后拉断电杆,致使杨某从电杆上摔下,杨某右侧胸部第八肋骨骨折,右髂骨上缘骨折。

二、事故原因:

1、搬迁过程中,在电杆上收跨路电线时,没有设专人在两边阻止超高车辆通过。

2、驾驶员在拉有较高设备行使时,不注意观察道路上方,高速行使。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在电杆上收跨路电线时,两边应有专人阻止超高车辆通过。

2、驾驶员在拉有较高设备在行驶时,应注意观察路面及其上空情况,行使速度不能太快。

案例39 安装高架油罐受伤1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3月1日9:30左右,某钻井公司承钻的某井进行安装作业,队领导安排机房人员吊装油罐,生产班人员协助,由机房大班蒋某负责。吊车吊起高架油罐时机房司机刘某、司钻曾某等人将高架油罐的支撑杆上端对准到位,蒋某指挥吊车下放准备连接高架油罐支撑杆下端,因吊车下放过快,使高架油罐支撑杆下端没放进支撑座而钭插在刘某右脚前端,导至刘某第四脚趾骨骨折。

二、事故原因:

1、吊车下放速度过快。

2、操作者配合不好,伤者站的位置不恰当。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在设备物件就位时,吊车下放一定要匀速慢放。

2、操作者加强配合,站的位置要适当,注意自身安全。

案例40 测电压时被电弧光灼伤1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6月29日11:00左右,某井进行正常钻井施工作业,发电房司机赵某启动1号发电机供电后,用电压表测量并车柜上的输出电压,在测量过程中测针触滑,造成短路,产生火花及弧光,将其手部烧伤,面部及眼部灼伤。

二、事故原因:

1、操作者赵某操作失误,使测针触滑造成短路。

2、赵某未经过培训取证,无证操作。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带电测量电压等参数必须专职电工,同时有两人在场才能进行操作。

2、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指定机构培训,并做到持有效证件上岗。

案例41 盲目操作致人受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

9月13日,某作业队在某井试油作业中,射孔后敞井观察时油、套压力为零。司钻吴某认为井内无压力,未确认套压针阀是否打开,在未卸压的情况下就盲目上提油管串,忽然一声猛响,套管内一股气流冲出,试油工赵某因受惊吓跌入方井内,造成头皮挫裂伤。(轻伤)

二、事故原因:

1、违章操作:作业人员缺乏井控常识,在射孔观察后未卸压的情况下盲目上提油管。

2、安全知识和意识不足:试油工赵某站位不当,精力不集中。

3、作业前未落实安全措施。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加强对员工进行井控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

2、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的培训,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3、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在布置工作的同时制定和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案例42 误撞液大钳手柄致人受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钻井队在某井钻井作业过程中,于8月5日下午13:00钻至完井井深2758米循环泥浆准备起钻电测期间,在检修液压大钳时,司钻张某头部安全帽碰撞液压大钳操作手柄,致使液压大钳突然反转,将正在检修的付司钻梁某右手腕致伤。

二、事故原因:

1、违章作业:检修液压大钳时,未对液压大钳储能器进行泄压和关闭液压管线阀门,是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司钻张某安全意识不强,事故防范意识和技能不足,造成安全帽碰撞液压大钳液压阀手柄。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健全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施工作业过程加强对事故的防范,岗位作业人员加强配合。

3、加强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培训。

案例43 卡瓦失效致人受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3年2月28日上午9时30分,某井用30吨不压井装置进行不压井带压起钻作业。当时井口压力控制在5.2Mpa,在起第一柱(即最后一柱)中间一根单根的下半部分时,钻铤开始向上打滑,此时,关下卡瓦(固定卡瓦),使上下卡瓦都处于关闭状态,但由于卡瓦之上的钻铤长度较长,卡瓦之下的部分则较短,加之钻铤的柔性又小,于是钻铤上部(卡瓦之上)处于自由(可以左右晃动)状态,使两半卡瓦的一半没有卡紧,造成钻铤被冲出转盘面,钻铤上滑发生后,所有人员迅速撤离。在撤离过程中,肖某手抓钻台栏杆时未抓稳,从钻台上掉落地面造成腰部受伤,周某从钻台(约4.5米)跳下时,脚后跟镔骨受伤。

二、事故原因:

1、卡瓦失效:不压井装置的卡瓦没有卡紧,而没有卡紧的可能原因有:(1)钻铤外径磨损变小;(2)卡瓦牙磨损;(3)起至最后一柱钻铤时,卡瓦之上的钻铤长度较长,卡瓦之下的部分则较短,加之钻铤的柔性又较小,于是钻铤上部(卡瓦之上)处于自由(可以左右晃动)状态,使两半卡瓦的一半没有卡紧。于是在井内压力的推动下,使钻铤打滑。

2、没有制定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致使突发情况时现场人员行动盲目。

3、未配置钻台逃生滑道。

三、教训及防范措施:

1、不压井起钻铤时,不压井装置固定架下增加两副安全卡瓦。

2、欠平衡钻井起钻至最后一柱时,采用起单根的方式。

3、卡瓦牙由两片式改为四片式,提高卡瓦的可靠性。

4、配置钻台逃生滑道。

5、制定各种突发实践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和演练。

6、加强培训,提高员工自救和互救能力。

案例44 水压清洗机电缆线磨破造成触电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5年3月13日17:09某试油队在某井下光油管进行通砂作业,准备接油管循环冲砂时,因队上活动弯头与高压软管不匹配,便借用压裂车活动弯头。由于压裂车活动弯头转动不灵,在对扣、上扣时导致单根油管上部母扣倒扣,高压软管和活动弯头掉下,击中站在井口左侧靠司钻方向的操作者张某头部,将张某的安全帽击破并打落至方井。张某头部受伤出血,倒在井口旁边,队上立即用值班车将张某送医院,于17:50分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冲砂作业中,未采取正规连接方钻杆、水龙头的方法进行冲砂洗井作业,是导致事故的根本原因。

2、在采取活动弯头及水龙带直接与油管柱连接进行冲砂洗井时,其水龙带下端的活动弯头未栓保险绳,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

3、由于上下均为正扣连接,当下面正常对扣上扣时,活动弯头转动不灵活且转动阻力较大,造成由壬连接处倒扣、活动弯头脱落并随水龙带掉下。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不断加强全员安全意识教育,强化领导在组织生产管理过程中的安全意识、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和全员安全生产技能的培训,从本质上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2、加强对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的管理,加大对作业风险的管理力度,作业前(特别是特殊作业和在复杂情况下作业),必须进行细仔的风险评价,制定周密的风险削减措施和应急预案,并通过学习演练,保证把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到实处。

3、狠反施工作业过程中的“三违”行为,真正做到施工作业过程中人人讲安全,保证作业中“三不伤害”的实现。

4、加强施工作业设备设施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对安全装置、防护逃生设备、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和使用管理。

案例45 起钻时吊卡损坏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11月15日,某钻井队承钻的某井在钻至井深5342米时,10:50,卸方钻杆入大鼠洞后,用吊卡先起出一根5″×18°斜坡钻杆倒入小鼠洞,11时02分开始起钻杆立柱,此时悬重153吨(吊卡承载141吨,指重表调悬重12吨),当吊卡缓慢起离转盘面高度约为1米左右时,5″×18°斜坡吊卡旋转销子处小合门根部突然断开(销子完好,未断),断开的小合门飞向井架右边击打在靠立管处的井架工字钢横拉梁上,钻具顿入井内,突然失重的游车、大钩及吊环、吊卡剧烈摆动。摆动的吊卡将在井口刮钻杆上泥浆的钻工李某的安全帽打打烂,将李某右面颧骨及右眼击伤,造成李某面部右侧颧骨、弓骨骨折,右眼眶外侧壁骨折,右眼眶上下壁骨折右眼眶内充洫,右眼球受压变形。

二、事故原因:

1、斜坡吊卡未进行安全性能检测,承载能力不足。

2、起钻前未对井口工具进行认真的检查。

3、安全意识淡薄,执行操作规程不严格。

三、教训及防范措施:

1、定期对关键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决定其使用条件。

2、设备、设施在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认真的检查,确保不使用带“病”设备、工具和防护设施。

3、钻台作业时注意站位恰当,随时注意周围环境情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作出及时反应。

案例46 钻井队营房火灾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4年3月11日下午,某井队对准备先期搬迁的营房过道、餐厅地板、天花板连接处及部分电源连接进行了拆卸,后因运力困难改为13日搬迁,12日当天又对已拆卸的部分生活设施恢复使用。13日晨4:10时左右,生活管理员谢某发现宿舍窗户对面的大餐厅内有很大的火光,随即与卫生员一起呼喊“着火了”。4:11时平台经理刘某听见喊声立即起床组织已跑出宿舍的人员用灭火器灭火,电工同时断电。4:16时因风势较大,致使火势快速漫延至整个大小过道及营房,井队自身已无法控制,人员随即撤出营房。4:18时平台经理刘某电话向当地消防队紧急求援,并向公司领导及调度室汇报火灾情况。并启动当晚住井队的搬迁吊车强行将未被火完全烧坏的7间营房拉离火源,并接出供水管线。6:25时消防队赶赴火灾现场进行灭火,火势得到控制,至7:30时火灾及救援工作全部结束。此次事故造成25幢营房不同程度受损,部份生活设施报废,直接经济损失合计7.9万元。

二、事故原因:

1、该营房大餐厅内的电气线路短路。其直接原因系电线搭铁短路击燃电线外胶皮产生火花燃烧,电源线断成两根后,形成两个火源头,一根带火电线头子顺大餐厅燃烧进去,燃烧的电线外包皮胶液滴在堆放在餐厅进门左侧,室内分线盒下的棉絮上燃烧,另一根带火电线头子短路击断后直接搭在第

五、第六节过道连接布上,引燃连接布和过道墙板,在大风的影响下助燃并迅速扩散漫延。

2、电源线在进行拆卸后,恢复使用时未按规定进行连接和检查。

3、对火灾等突发重大事故未制定应急预案和进行应急演习。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电器线路的安装、使用必须按规定进行。

2、电器线路的安装完,通电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

3、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培训。

4、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并培训、演练应急预案。

案例47 吊钻杆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6月18日,某井进行倒5”钻杆配3 1/2”钻杆,准备第三次开钻工作。当日20:30,液气大钳坏,进行修理,此时吊卡上有一根钻杆待上扣,钻工李某用气动绞车吊另一钻杆上钻台,钻工向某卸护丝,钻杆偏向机房方向成80度角在转盘加宽台上,20:55分,液气大钳修好,副司钻吴某用液气大钳将钻杆上好扣,退出液气大钳,司钻钱某上提钻具20厘米刹车,副司钻吴显与钻工周某一起打开吊卡,这时周某站在转盘后,吴某在转盘前,钻具下放,吊卡将气动绞车吊着的钻杆母扣端压住,将转盘加宽台压撬起来,同时将3 1/2”钻杆压弯,操作刹把的钱某立即刹车,压弯的钻杆从吊卡上滑开,由于压弯的钻杆力的突然释放,将钻工周某打倒在猫头前,致使周某受伤死亡。

二、事故原因:

1、违章操作:检修液压大钳和上提、下放钻具时未将钻台上方吊着的钻杆放下。

2、司钻钱某在上提、下放钻具时,不认真观察导致吊卡压住吊着的钻杆时未及时刹车。

三、教训及防范措施:

1、施工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作业过程中注意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3、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案例48 换扶正器致人受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5月15日某井进行起钻换扶正器作业,03:10分起钻完,游车悬挂最后一柱钻挺,在卸扶正器过程中,司钻符某操作刹把,副司钻李某打内钳,副司钻张某打外钳,钻工刘某拉内摩擦猫头钢丝绳,内外钳打好后,符某就慢合卸扣气猫头,内外尾绳受力后,张某后退到外支梁刹把边上,李某后退到液气大钳边,这时符某合猫头松扣,未能松开,再次合猫头松扣时,李某认为扣很紧,在向外支梁躲闪的同时,钻头连同钻挺跳出钻头盒向刚到液气大钳处的李某撞去,扶正器和液气大钳把李某右脚小腿夹伤。

二、事故原因:

1、违章操作:在松钻头扣时,未用钻挺重量将钻头压稳在钻头盒内。

2、串岗乱岗:钻工刘某违反规定拉猫头绳。

3、司钻操作时忽视安全,在钻台人员处于危险的情况下,继续进行作业。

三、教训及防范措施:

1、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作业时加强各岗位的相互配合和保护。

4、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制定并认真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案例49 下钻挺时岗位配合欠佳致人重伤

一、事故经过:

1995年某6月8日,某井在下钻挺时,外钳工陈某在绕好悬绳后,双手抓住悬绳尾部(离悬绳端部约30厘米),副司钻叶某没有观察井口即开始拉猫头绳,悬绳旋转致使陈某右手被悬绳绞在钻挺上,造成手臂两处严重骨折。

二、事故原因:

1、外钳工陈某操作操作错误(用双手抓住悬绳),精力不集中。

2、副司钻叶某没有观察井口,未及时纠正违章行为,不注意岗位之间的相互配合。

三、教训及防范措施:

1、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岗位人员作业时加强之相互配合。

3、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掌握操作要领。

案例50 卸方钻杆入鼠洞时致人重伤

一、事故经过:

某年7月8日某井循环后准备起钻,4名钻工在卸方钻杆入鼠洞过程中,学习副司钻李某正对方钻杆将方钻杆推向鼠洞,当方钻杆下部接头放在鼠洞边缘而未进鼠洞时,其余人员松手,致使方钻杆滑落后将李某撞向转盘,致使李某右脚夹在井口吊卡与方钻杆之间,造成李某右腿腓骨开放性骨折。

二、事故原因:

1、李某作业过程中站位不正确。

2、作业人员相互配合不协调,行动不一致

三、教训及防范措施:

1、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钻井安全操作规程,方钻杆入鼠洞时不能站于方钻杆移动的正方向。

2、岗位作业人员加强相互配合。

案例51 钻台作业未戴安全帽套管撞击致人重伤

一、事故经过:

1992年某日19点,某井在下95/8”套管入井时,司钻王某吊套管上钻台后,将套管护丝卸在钻台上,钻工蒋某(未戴安全帽)弯腰捡起护丝后,刚站直就被摆动的套管从正面击中头部前额,造成前额骨折。

二、事故原因:

1、钻工蒋某未按规定戴好安全帽。

2、钻工蒋某安全意识不强,对工作环境危险因素认识不足。

3、执行规章制度不力,未及时纠正违章、违规现象。

三、教训及防范措施:

1、进入作业场所应按规定正确穿戴齐全劳动保护用品。

2、加强对员工进行风险意识和防范知识培训。

3、加强施工作业现场的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违规现。

案例52 检查不认真遗留隐患致人重伤

一、事故经过:

1998年某日13时,某井在钻井过程中,钻井工程师刘某经过振动筛时看见出口泥浆流量较大,1号振动筛不能满足要求,就去开2号振动筛挡板,在上提挡板时左脚踩入振动筛与循环罐走道之间22厘米宽的缝隙中,致使刘某跌倒造成左肱骨向下脱位,左胫骨中上段粉碎性骨折、中段断裂。

二、事故原因:

l、设备安装未严格执行相关标准,振动筛与循环罐走道之间的缝隙太大。

2、安全检查不认真,对存在的问题未及时发现并进行整改。

3、刘某在操作过程中未注意对事故的防范。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设备安装应严格执行标准。

2、安全检查应规范化,明确检查内容和检查要求,落实责任人,及时整改存在的隐患。

3、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案例53 用猫头绳拉方钻杆入鼠洞造成死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

1996年某日凌晨4时左右.某钻井队正常钻进至井深209.36米,进行接单根作业。代司钻王某操作刹把上提钻具卸下方钻杆后,钻工朱某和李某站在大鼠洞旁扶方钻杆杆入大鼠洞,代副司钻吴某(死者)拉猫头(用1根1/2\"钢丝绳套约5米+1\"白棕绳约7米),通过井架左前大腿上一个变向滑轮拉方钻杆入鼠洞。当方钻杆偏离井口约0.5米左右时绳套滑脱,王某认为是导向轮方向不对,调整方向后又拉。待方钻杆受力后,代司钻王某返回到司钻操作台准备下放方钻杆,只见方钻杆迅速偏离井口并越过大鼠洞,钢丝绳套滑脱,猫头方向发出“嘣”的一声,吴某(死者)身体被猫头绳绞在猫头上,代司钻王某立即采取紧急停车措施,由于惯性作用,猫头继续旋转几圈后将吴某摔在钻台上,造成吴某当场死亡。

二、事故原因:

1、根据现场勘察和尸检分析,吴某在操作猫头时站立位置不当,操作方法不对。应该是左脚前、右脚后,目视猫头及井口。左手绕绳,右手理绳,第一道绳拉紧后,用左手依次缠上第二道、第三道„„,吴某是用右手绕绳,违反了钻井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之规定.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2、当班代司钻王某对吴某违章作业,监督不够,纠正不及时。

3、职工的安全教育不够,职工管安全意识不强。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开展安全知识特别是操作规程、各岗位的风险特点、自我保护和自救措施的安全教育,使各级人员、岗位工人在各自的岗位上按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标准化操作。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是对安全生产不重视、管理不严,对违章行为不及时制止而引发的事故要严肃处理。

案例54 特大天然气窜漏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井于1998年21日17:35分,正常钻井至井伸l900米,当班采集工与守振动筛的钻工发现井涌显示,泥浆密度下降,粘度上升,泥浆池液面上涨,立即通报给当班副司钻,副司钻立即按井控“四·七”动作完成关井作业。然后关井观察至22日 7点,立压和套压都有一定上升。

22日5:40分,井场附近煤矿一矿工去钻井队反映附近有小煤窑着火,由于钻井队从未遇到过此种情况,更不曾想到1900米深的天然气会窜至于几百米远的煤洞之中,故认为是煤矿瓦斯着火。钻井队为了降低井口压力,于7:00开一条放喷管线点火放喷。8:30分,钻井队从该县乡镇企业局得知附近两个煤矿有人中毒。钻井队指导员立即组织8名职工带上氧气呼吸器赶往煤矿救人。井队于10:25组织压井、堵漏,但压井未成功。被迫于19:0开三条放喷管线放喷。共造成井口周围5.2km2范围内的几个煤矿共11名矿工死亡,13人中毒,1人烧伤的事故。

二、事故原因:

1、对地质情况认识不足:该井是西段下盘石炭一构造复合圈闭中高点的一口预探井,对该构造下盘而言是新地区、新构造部位的一个新的勘探目标。原设计中在构造南冀有一条逆断层,埋藏浅,油气保存条件差,应为常压地带。

2、没有预见到该层位产气。从已钻的该构造两口井看,在该层位都投有发现过气层显示,该井却意外钻遇气层,且气量大,是在该构造钻探过程发现的一个新气藏。由于表层套管按设计没有封住465米左右的煤层,所以在钻遇气层关井后,导致天然气窜入煤矿之中。

3、对附近煤矿的分布及井下巷道作业面布置情况调查了解不细。该井根据地震资料确定地下目标后,在选点确定地面井位时,尽管对地面附近煤矿的情况作了一些实地调查了解,并在地形极度有限的情况下,已最大限度避开了小煤矿,但井位仍然在县办煤矿的开采范围以内。承担钻探任务的施工单位与当地矿产资源管理部门互相通报情况不够。

4、小煤矿自身抗灾能力较差。该井附近小煤矿开采时间长达lOO余年.出现星罗棋布,纵横交错,相互窜通的情况。大面积开采,形成大量采动裂隙,同时均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缺乏必要的安全、防爆预警装置,致使天然气窜入井巷后,很快就漫延到附近数个小煤矿,出现大面积受灾,天然气涌出地面,导致附近一风眼井口因工人生火煮饭而着火,另一风眼井口因附近澡堂炉灶火源而着火。

5、煤矿井下供电没有采用瓦斯电和风电闭锁安全措施。井下中央变电所矿用变压器不防爆。因未按照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70条设置瓦斯电和风电闭锁装置,当大量的天然气涌入变电所时,导致井下中央变电所发生爆炸。

三、教训及防范措施:

1、在石油勘探钻井中,规范对井场周边环境调查要求,在井场周围有矿山、水库、堤坝、国防通讯、铁路及人口密集区等环境下从事钻井作业,在执行现有有关行业规程的基础上,要摸清这些设施及场所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数据,如走向、容量、流量等,考虑足够的安全距离并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2、井位现场勘定后,加强与当地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的情况通报和工作联系,与附近相邻的相关单位进行勾通,通报作业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合理科学的规划乡镇小煤矿的整体布局,使区域内小煤矿符合国家煤开采有关规定。避免事故受灾面的扩大,造成群死群伤等特大恶性事故。

4、加强乡镇小煤矿的管理,严格乡镇小煤矿开采权的审批和检查。

5、钻井工程设计应对地质设计提供的数据加强分析研究,加强联系。特别是新构造的井、预探井和重点井,工程与地质设计应更好的结合,加强工程地面问题的分析与研究,在井身结构上,考虑加大一级套管,有效地防止天然气串漏。提高对异常情况的预见性。

6、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跟踪评价,充分应用现有的工程、地质、测井、地层测试等技术手段,对所钻地层及时进行跟踪评价,以减少探井工作的盲目性。

7、针对该井出现的意外情况,开展针对性的课题研究,完善预防控制措施。在石油勘探新区预探井钻井中,进一步加深对浅层气的研究与认识。

案例55 油管摆放不当致人重饬

一、事故经过

2001年某日凌晨5点,某试油队生产3班在某井进行起油管作业。当起出第58根油管,卸完扣正准备放上油管盒时,油管突然从吊卡中脱落倒向前场。猫头操作工陈某在跑动过程中被场地上的油管绊倒,致其右脚下段腓、胫骨骨折。

二、事故原因:

1、场地油管摆放位置不当,安全通道受阻。

2、井口工具在使用前不进行认真的检查,致使吊卡活门不灵活,关上活门后锁销未到位。

3、执行操作规程不严格,吊卡未扣好就进行起升作业。

三、教训及防范措施:

1、工具、材料等按规定进行放置。

2、设备、工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使用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加强培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

案例56 违反操作规程,液压油管钳致人重伤

一、事故经过:

2001年某日23时,某试油队在某井起下管柱过程中。当班试油工黄某独自—人在井口调试液压油管钳,左手伸入钳内推钳牙,右手合操作手柄,凸轮顺时针转动,将其左手卡在钳口左端,为将左手抽出,黄某又合动反向操作手柄,凸轮迅速反向转动,左手未及时抽出又卡在钳口右端。造成其左手第

四、第五掌骨骨折,左手第

三、

四、五指伸肌腱断裂。

二、事故原因:

1、黄某安全意识淡薄,违反液压油管钳调试操作规程进行调试作业。

2、调试液压油管钳时无监护人。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培训。

2、施工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案例57 违章作业致人受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4年6月5日,某钻井队在某井实施表层钻进过程中发生井漏,造成振动筛锥型罐缺水,为保证正常钻井,队长带领人员抢接从废水池至振动筛锥型罐供水管线。该管线系2寸半油管共约50米长,中间有一90度弯头,在接至振动筛锥型罐下端时,采取抬高前部的方法将水打入振动筛锥型罐内,在抬高尾端油管时,采用四人用手抬油管,一人用白棕绳将油管尾端固定在振动筛锥型罐旁的高架水罐上,当油管抬至要求高度时,在没有将油管固定在高架水罐的情况下四位抬油管的工人放手准备固定管线,遇钻工谢某从管线下端穿越准备上循环罐,在通过油管时,因油管尾部重力过大,一人拉不住白棕绳,致使油管下落将从管线下通过的钻工谢某腰部压伤。

二、事故原因:

1、张某安全意识不强,忽视安全,冒险穿越极度危险区域。

2、队长李某在作业前未制定安全措施,对违章行为不及时纠正。

3、在施工过程中没有进行人员分工,施工过程混乱,岗位责任不明确。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员工自我防范能力。

2、加强对员工进行风险识别和事故预防知识的培训。

3、施工作业前要针对作业的类别制定并严格的安全技术措施。

案例58 活动房不接地造成触电事故

一、事故经过:

1997年6月12日,某井进行正常钻进作业。凌晨1点至4点,井场所处区域遇到狂风暴雨袭击。当日早晨约6:30,一名来队探亲的职工家属谢某(年龄:56岁,性别:女)在下活动房楼梯时,手扶在楼梯的栏杆上触电,造成谢某触电死亡的事故。

二、事故原因:

1、因当天的狂风暴雨造成进户电线与活动房摩擦,从而将电线绝缘磨破,使活动房与栏杆带电。

2、进户电线安装不规范,未穿绝缘保护套。

3、未按规定安装活动房接地线和进行接地电阻检测。

4、水电安装完成后未对照标准规定进行检查和隐患整改。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设备设施的安装必须按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

2、设备设施的检查必须保质保量地进行,落实岗位、落实职责,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隐患。

案例59 操作时精力不集中致人受伤

一、事故经过

某年9月9日,某井进行的水平井油管传输射孔作业, 19:30由第1组开始下枪至23:00,共下枪55根,23:00由司钻刘某率第2组继续进行下枪作业,当该组从56号枪下至61号枪时,当游动滑车将枪从小鼠洞提出过程中,该枪底部公接头护丝外提环焊接处突然被挂在鼠洞内沿台阶上,向上运动的游动滑车将钻盘加宽台提出钻台面,此时,负责指挥的聂某立即向司钻发出停车指令并大声喊叫,但不知什么原因司钻未作出任何反应,最后将转盘加宽台提升至50多公分的高度并将站在花纹板上指挥作业的小队长刘某掀翻倒下,左脚滑入加宽台下,此时加宽台突然坠下,将刘左踝关节上部切断。

二、事故原因:

1、当班司钻在险情发生后,在钻台指挥人员和当时钻台上所有人员示意叫停的情况下,在完全有充裕的时间进行应急处置的条件下,没有及时停车。

2、在此次施工的中所使用的部分公接头护丝外提环焊接处所形成的台阶从此次事故的原因来看设计上有较为严重的缺陷,在没有鼠洞管的钻台上作业存在较严重的安全隐患,作业人员对这一缺陷和隐患所导致的风险没有有效的进行识别,也没有充分的应对措施。

3、射孔队在钻台上负责扶枪的工作人员没有认真的履行职责,在上起这支射孔枪时扶枪不正。

4、该井队的鼠洞未使用鼠洞管。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对地面的所有辅助工具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以及可能导致的风险的重视应提到应有的高度,必须全方位的对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工具进行清理和安全性评估。

2、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操作技术规程。对使用的各种辅助工具在规程上进行规范。

3、严格现场管理,规范职工的操作行为,严明施工纪律。对重点施工和危险施工加大现场检查、监督的力度,全力消除操作原因和设备缺陷造成的不安全因素。

案例60 落物入井造成卡钻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4年6月26日,某钻井队在某井下钻作业时,司钻周XX检查发现油管钳下盘右钳牙已掉失,立既在钻台上寻找,没发现钳牙。在活动钻具过程中发生卡钻。

二、事故原因:

1、作业前没有对油管钳进行认真的检查。

2、起、下钻过程中没有按规定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规定盖好井口。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作业按规定和岗位职责对设备和工具进行认真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做到不使用带“病”设备和工具。

2、严格执行钻井安全操作规程。

3、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和技能的培训,事事、处处防事故。

案例61天然气燃烧爆炸造成特大伤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

1963年2月5日4时,某井发生天然气燃烧爆炸,伤亡42人,其中死亡21人,受伤21人。

该井于1960年4月27日开始试油,曾经发生坠落油管事故,由于新建井多,试油任务繁忙,该井事故处理工作暂停,并留有三名工人看守。1962年起,由于工业调整,再次精减人员,未再派专人看井。井里溢出的微量天然气,被附近群众用石头堆起三个炉灶,用来做饭,煮饲料等。该井曾多次喷油,所喷出的原油被附近群众捞去作燃料。1963年2月4日23时,当地群众肖某等人路过蓬该井时,听到井里发出响声,根据以往情况估计可能要喷油,他们即叫来群众30多人,把第一次井里喷出的原油约600千克捞走,接着又来118人到井场等待捞油,不幸发生了天然气燃烧爆炸重大伤亡事故。

二、事故原因:

因夜深天冷,群众李某点燃天然气,大家争先恐后烤火取暖。由于人多火小,烤不上火的人便用稻草粘上原油在井口周围先后点燃10堆明火,最近的火堆距井口4.7米,最远的距井口15.2米。2月5日4时许,井内又喷出原油,百余名人员拥挤到井四周围,争捞原油,没有将明火熄灭。群众熊某将放喷管线拆掉,用桶对准井口四通出口,抢接原油两桶递走后,当他接第三桶油时,由于井场天然气浓度增大,火源又近,天然气接触了明火,当即引起燃烧爆炸,井口附近地面和人员身上均是原油,瞬间形成一片火海,100余人挤在井口周围,你推我挤,逃脱不及,烧死烧伤42人,造成原油、天然气火烧活人惨案。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油气井在没有落实严密的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安排人员看守。

2、认真落实井场防火制度。

3、加强向危险区域周边的群众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的宣传。

案例62 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造成死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0年4月12日17时02分,某油田试油172队对某井进行(抽吸排液后)探砂面起钻完井作业,该队技术员付某安排司钻赵某带领任某、叶某、韩某、蒙某、尚某等5人执行任务。18时18分开始倒绳,19时赵某在无负荷的情况下,采用上下提升游动滑车的方法试图甩去游动滑车大绳上的油泥。19时10分开始起钻,刚带负荷,死绳固定端脱落,死绳连带拉力计窜上天车,卡在井架天车底座第一节横梁上。赵某随即安排当班通井机司机任某系上安全带,上井架协助处理。19时30分故障解除完毕,赵某在准备下井架时不慎从距地面16.3米高的井架上坠下,致头部受伤,经送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司钻赵某未系安全带上井架违章作业,是导致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死绳端固定不可靠是导致本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3、起钻作业前未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没有发现死绳端固定不可靠并及时整改。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培训。

2、作业前按个按岗位分工,依据相关标准和规定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严格的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3、加强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操作要求的培训,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高处作业必须正确系好安全带,并做到高挂低用。

案例63 防范措施不到位导致硫化氢中毒

一、事故经过:

1993年9月28日15时,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附近赵县的的一口预探井,在试油射孔作业中发生井喷,地层中大量硫化氢气体喷出井口。毒气扩散面积达10个乡镇80余个村庄。造成7人死亡,中等中毒24人,轻度中毒440余人。当地附近居民22.6万人被迫紧急疏散。

该井在钻探中见到了良好的含油显示,为搞清地下情况,决定对该井逐层进行试油。当日下午,由某油田井下作业公司物理站射孔一队对该油井进行射孔,10min后引爆射孔弹。在开始上提电缆时,井口发生外溢,且外溢量逐渐增大,溢出的水中有气泡。当电缆全部从井中提出后,作业队副队长李某立即带领当班的5名工人抢装事先准备好的总闸门。因有硫化氢气体随同压井液、轻质油及天然气一同喷出,使现场一名工人中毒昏迷。其他人员迅速将这名工人抬离现场,当其他人再想返回时,终因喷出的硫化氢气体浓度加大,工人们不得不从井口撤离。撤出井场后,李某及时向上级汇报并通知村民转移。

从28日夜至29日上午,抢险指挥部组织专家深入实地考察,制定抢险方案,筹备抢险设备、机具。29日上午,抢险小分队佩戴防毒面具接近井口,关闭了左右两翼套管闸门控制了井喷,从井喷到控制井喷历时18h。

二、事故原因:

1、对井下情况预计不准确,设计中未提到该井可能含有硫化氢。

2、作业前未进行防硫化氢准备工作,现场无硫化氢监测仪器和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具。

3、员工安全防护知识欠缺,在硫化氢溢出后未采取有效的防范及自我保护措施。

三、教训及防范措施:

1、在进行钻井、试油设计时要认真研究相关地质资料,充分认识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和危害,在设计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作业前进行危险、危害因素辩识,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的预防、控制和应急措施。

3、施工作业前,对施工作业及突发情况下可能危及到的人员进行事故防范知识和应急知识的培训。

4、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规定。

案例64 起升井架时不对危险区域进行检查致人重伤

一、事故经过:

某年某月某日13:00左右,某井搬家安装起升井架。在穿好井架大绳,用吊车拉大绳时,钻工梁某正收拾完工具向井架外围走,左脚踏到地上的大绳,吊车开动拉直了大绳,大绳绷起后将梁某弹起一米多高摔下,造成左肘骨脱位,左肘部软组织挫伤。

二、事故原因:

1、违章操作:用吊车拉大绳起升井架时,未对作业危险区域进行检查,在有人处于危险区域时就开始作业。

2、梁某在明知有危险的情况下不及时发出紧急信号,冒险跨越大绳。

3、作业过程中岗位人员不注意相互配合和保护。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加强作业过程中各岗位的配合,注意相互保护。

3、起井架等重大施工前制定施工预案并严格执行。

案例65 违章操作致使眼睛受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某月某日23:00左右,某井循环井浆准备起钻,钻工李某、王某、范某三人负责更换液气大钳钳牙,由于液气大钳钳牙较紧取不出,李某用一块新钳牙和小榔头由下往上敲打需更换的钳牙,范某用手握住将被冲出一部分的钳牙防止掉入井内,在敲打过程中,一粒细小的铁屑飞溅入范某右眼,造成右眼球内异物、右眼角膜穿通伤,右眼外伤性白内障。

二、事故原因:

1、李某用新钳牙敲击需更换的钳牙,钳牙为脆性物质,受到敲击时产生碎块。

2、范某握钳牙时未注意避开碎块可能的飞行方向。

3、范某操作时未戴护目镜。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加强员工安全意识的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增强员工的风险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识别风险、防范事故。

3、进行每一项作业时,充分认识其可能带来的危害,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案例66 排套管时配合不协调致人受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某月某日21:20左右,某井在井场摆放95/8″套管时,钻工纪某配合叉车排放95/8″套管,由于天色渐黑,视线不好,致使滚动中的套管压在纪某左小腿上,造成左小腿中下段腓骨骨折。

二、事故原因:

1、纪某安全意识不强,在作业时站位不当,正对套管运动的方向。

2、施工环境不良,在视线不好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3、岗位配合不协调。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施工作业环境必须满足作业活动的需要,努力消除因作业环境不良带来的事故。

2、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和安全作业技能培训,作业时注意站位正确,操作姿势符合要求。

3、作业时注意相互配合和相互保护。

案例67 吊装钻铤时脚趾被砸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某月某日8:40左右,某钻井队钻工袁某、杜某等4人进行回收钻铤工作。在吊4根61/2″钻铤装车时,由于第一次起吊不平稳,吊车将钻铤放在钻杆架上,袁某用双手去移动钢丝绳。这时,4根61/2″钻铤同时散开,袁某的右脚被夹在两根钻铤中间。造成右脚拇指指尖骨折,1~3脚趾被砸伤。

二、事故原因:

1、吊装作业未进行风险识别,未识别出钻铤可能散开伤人的风险。

2、袁某冒险作业,在钻挺未完全放稳的情况下去移动钢丝绳。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吊装作业时进行风险识别,根据吊运件的运动和运动趋势可能带来的危害,采取相应的防范事故措施。

2、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和作业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防范事故的能力。

3、加强岗位之间的配合,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案例68 吊封井器时钢丝绳断裂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某月某日12:00左右,某钻井队司钻田某带领4人负责拆井口工作。用长70米左右的7″钢丝绳,将两端绳套挂在球型封井器上,然后用游车把钢丝绳提直,在卸掉封井器固定螺帽,敲松螺杆后,司钻操作刹把上提游车吊井口,钻工何某在钻台转盘面靠外支梁处指挥,在吊井口过程中,7″钢丝绳突然断裂,钢丝绳落下将何某打伤,造成何某左胸多处肋骨骨折。

二、事故原因:

1、吊井口所用钢丝绳承载力不够。

2、违章作业:球型和双闸板封井器没有分开吊。

3、当班司钻工作经验不足。

4、钻工何某所站位置不当,不应站在吊有重物的钢丝绳下面。

三、教训及防范措施:

1、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严禁违章操作。

2、吊装作业时使用的吊绳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磨损量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

3、起重作业时,作业人员的站未必须正确,应选择发生故障时不易受到伤害的位置。

案例69 高处作业未系保险绳造成人员摔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某月某日14:00左右,某录井小队在某井位拆卸录井设备,录井工陈某负责在材料房上拆卸,当他在材料房与仪器房之间搭盖的石棉瓦上作业时不慎滑倒,从房上摔下,造成头部、肺部受伤。

二、事故原因:

1、陈某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系好保险绳和未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2、陈某安全意识不强,在作业时精力不集中,对作业时可能发生的危险认识不足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高处(离坠落面2米以上)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系好保险绳。

2、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充分认识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采取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

案例70 撬钻铤操作不规范致人受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某月某日16:00左右,某钻井队行政班人员在跑道上撬钻铤上钻杆架时,由于滚杠较短,高某用撬杠吃力太老,钻铤在脱离滚杠后,双手吃不住力,撬杠又不能及时抽出,钻挺滑下砸在高某的右脚工皮鞋上,造成高某右足第二跖骨撕脱性骨折。

二、事故原因:

1、高某撬钻挺操作作不规范,撬杠吃力太老。

2、高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差,对在异常情况下可能发生的事故缺乏预见性和防范事故的准备。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跑道上撬钻具时注意滚杠的长度与跑道的宽度要一致。

2、在使用撬杠时做到在撬滚动的物体时不能插太深,才能及时抽出撬杠。

3、作业时加强自我防护和相互保护,增强对事故的预见性。

案例71 安全意识不强致人受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某月某日10:00左右,某井整改测试管线和放喷管线的出口,放喷管线出口在燃烧池内。燃烧池因大火烧过,其内泥土疏松易滑,碎石很多。司钻罗某肩扛48″管钳下到燃烧池,由于脚下泥土疏松打滑,罗某失去重心,在身体向前即将倒地时,一旁的陈某伸手去拉罗某,也随罗某一起摔在地上,造成罗某左手第三掌骨粉碎性骨折、上颌门牙脱落,陈某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

二、事故原因:

1、罗某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知识欠缺,在进入燃烧池时对燃烧池经过火烧后泥土疏松易滑,容易摔倒的情况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精力不集中。

2、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应针对从事的工作内容和可能发生的危险,制定安全要求和防范措施。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加强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2、增强员工识别风险的能力,作业前充分认识所从事的作业和所处的环境可能带来的危害,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制定严密的安全措施并督促实施。

案例72 抬防喷管线造成腰部扭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某月某日11:00左右,某井安装防喷管线,实习生单某与班上其他三人一起抬防喷管线,由于单某工作经验不足,个子比其他人都高出一头,在大家一起喊“起”时,单某未及时跟上站起来,造成腰部扭伤。

二、事故原因:

1、人员协作配合不当,单某工作经验不足,在大家喊“起”时,未及时同步跟上站起来,过重的负荷压在单某肩上,造成受伤。

三、教训和防范措施:

1、加强对新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培训。

2、加强岗位人员之间的协作配合。

3、在用肩抬防喷管线、钻具等管材时,按个子的高低选择适当的位置(个子相同或相近的人员挨在一起)。

案例73 吊装钻具不平稳致人受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

某年某月某日18:00左右,某井在吊装已捆好的钻具装车时,成捆的钻具一头轻一头重,当较重的一端刚离开地面约40~50厘米时,钻具中的螺杆

推荐第4篇: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经验(.2.123)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经验

一、学习目的

通过对煤矿事故案例的分析学习,查找问题症结,总结经验教训,切实贯彻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健康稳步发展。

二、学习内容

1、湖南周源山煤矿“10.18”机电事故案例分析

2、攸县黄丰桥镇码井煤矿“1〃11”运输事故案例

第一部分湖南周源山煤矿“10.18”机电事故案例

2010年10月18日6时40分,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周源山煤矿发生一起机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6万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规定,郴州煤监分局牵头依法组建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调查,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有郴州煤监分局、资兴市公安局、湖南省煤业集团资兴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同时邀请资兴市人民检察院参加。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 。

一、事故单位概况:

(一)企业概况

周源山煤矿位于资兴市香花乡境内,西距资兴市4km,南距郴州市43km,有京广铁路许三支线标准轨直达矿区,交通运输方便。

周源山煤矿是1966年兴建,1970年简易投产,隶属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国有重点煤矿,该矿依法取得了“五证一照”且均在有效期内。煤矿现有职工2898人,其中持证采煤机司机21人。煤矿实行“三〃八”作业制,即晚班0:00—8:00,早班8:00—16:00,中班16:00—24:00。

(二)矿井基本情况

周源山煤矿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年,2010年核定生产能力69万吨/年。煤矿矿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煤矿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煤矿设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培训中心等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回采区负责采煤工作,技术副区长曹强平联挂采四队,负责督促采四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矿井开采技术条件:周源山煤矿是三都煤田深部井田,本区呈单斜构造,矿区主采

一、

三、四煤,其中四煤结构简单,厚0.1-2.21m,平均1.20m,无伪顶,直接顶为砂质泥岩及麻黑色砂岩组成,北翼-450米以上为麻黑色砂岩,•厚0.72米,南翼及矿井深部为砂质泥岩,局部为细砂岩,厚为0-18.36米,平均6米,煤层无伪底,直接底为砂质泥岩或泥岩,夹六煤层线,厚0-26.63米,平均8.29米。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8.03m3/t,为低瓦斯矿井。矿井水文地质较简单,正常涌水量为363.1m3/h,最大涌水量为488m3/h。

一、

三、四煤煤尘均有爆炸危险性,煤层均属不易自燃煤层。

矿井各生产系统状况:矿井采用立井开拓,现开采-370m水平和-650m水平,并布臵开拓巷道延伸至-800m水平。回采工作面采用“两采一准”作业方式,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单体液压支柱配2.4m的π型钢梁支护,四煤控顶距采用“三〃五”控顶。工作面及下顺槽采用刮板运输机运输。矿井采用两翼对角抽出式通风,布臵有南、北风井。

矿井运输系统:矿井采用立井开拓,主井担负全矿的原煤提升,副井、新副井担负辅助提升和人员提升。

(三)事故工作面的基本情况

事故发生在2441工作面。

2441工作面位于24采区南翼第一个四煤采煤工作面,煤矿于2009年9月4日组织了规程会审了《2441工作面作业规程》,并组织了采四队作业人员学习、考试。该工作面直接顶为砂岩(厚0.7—1.0m),伪顶为炭质泥岩(厚0.1—0.3m),直接底为砂质泥岩(厚7m)。工作面上顺槽标高-400m,下顺槽标高-450m, 倾斜长162m,平均倾角18°,平均采高1.4m。单体液压支柱支护顶板,π梁成组布臵,组距0.8 m,作业规程规定π梁一梁三柱,交替迈步,控顶方式为“三〃五”控顶,排距0.8m。 ZB2—100型采煤机落煤,SGW-150型刮板运输机运煤。

ZB2—100型采煤机为山东煤研所和淄博矿务局研制的一种中小功率薄煤层滚筒采煤机,

该采煤机装机功率100KW,牵引力90KN,机身高0.4m,离底板高0.6m, 滚筒直径0.8m,滚筒至电缆架全长7.5m。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抢救情况

2010年10月18日晚班(0:00—8:00),采四队支部书记李兴宏布臵班前会,对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具体安排。当班出勤人数共18人,安排采溜头半排煤,总长50m(共33块槽板)。由于当班采煤机司机没有上班,李兴宏安排原来负责拖电缆的李尚峰(没有参加培训并取得采煤机司机操作证)负责开机组。当班值班队长为胡旭常,安全员为邓春云。

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后,值班队长胡旭常、安全员邓春云对工作面进行了现场安全确认,并向调度室进行了汇报。作业人员先放了溜头超前和断层处破压的炮,对断层地段进行支护,移好π梁,接好顶,支护好后开始割煤。工作面溜头往上28m处一根π梁没有按作业规程要求“一梁三柱”进行支护,而是靠一根基本支柱和一根靠帮支柱支撑,在采煤机割煤过程中,靠帮支柱卸下,该π梁实际只是靠一根基本支柱支撑。

李尚峰在胡旭常的指导协助下开机组采煤,第一刀从上往下割顶煤至溜头,然后将机组开至压口处,接着从上往下割底煤。6时40分,当采煤机下行至距溜头21m处时,由于靠帮支柱被撤、基本支柱失效,工作面溜头往上28m处的π梁掉入机组电缆架,拖电缆工方国仁马上摇灯示意机组司机停机停溜,李尚峰随即把采煤机调速手柄和换向手柄回零,在未停机组电机、滚筒未停转的情况下,胡旭常登上采煤机机身,准备从采煤机机身上去查看情况,由于没有站稳滑倒卷入滚筒,这时李尚峰按下机组电机停止按钮,看到胡旭常已经被压到滚筒下面了,马上告诉在溜头作业的班长谢进华。谢进华立即向矿调度室电话汇报,调度室随即通知矿救护队和相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矿救护队接到调度室事故召请电话后,和救护医生于7时10分到达事故现场,但是胡旭常已死亡。

三、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本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6万元。

四、事故原因和性质

㈠事故直接原因

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采煤机电机未切断电源和滚筒未停止运转的情况下登上采煤机机身,不慎滑倒卷入滚筒,导致事故发生。

㈡事故间接原因

1、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2、现场管理不到位:工作面没有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支护,事故发生前掉下的π梁只有一根基本支柱支撑,而且该基本支柱失效。

3、采四队安排未取得采煤机司机操作证的作业人员担任采煤机司机。

㈢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五、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

1、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的有关精神要求,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下井带班矿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掌握井下安全生产状况,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2、加强对从业人员,尤其是基层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培训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采煤机正、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3、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业人员必须在采煤机切断电源、打开离合器、断开隔离开关,采煤机、溜子及滚筒完全停止运转后,方可在采煤机附近作业;采煤机控制按钮必须按规定安装防护罩。

4、加强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工作,及时处理失效支柱,确保支柱、支架牢固接顶,初撑力符合要求;加强切顶线管理,针对2441工作面π梁伸入采空区超过切顶线达0.6m的事故隐患,煤矿要认真研究,改变π梁长度或适当加大支柱排距,确保密集支柱切顶有效,采空区顶板及时垮落。

5、采煤工作面作业人员必须沿行人道行走,严禁从采煤机上行走。

第二部分攸县黄丰桥镇码井煤矿“1〃11”运输事故案例

2004年1月11日19时20分,攸县黄丰桥镇码井煤矿发生一起运输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8.6万元。

事故发生后,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长沙煤矿安全监察站组织攸县煤炭局、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攸县公安局等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全面的调查,认定该事故为责任事故。

一、矿井的基本情况

(一)矿井的由来及矿井基本情况

该矿于1993年开办,于2003年重新核发了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刘建军,四证齐全。 码井煤矿位于黄丰桥镇乌井村内,采用平峒暗斜井开拓,主井和风井均为平峒,设计能力3万吨/年。在风井安装了2台7.5KW轴流式通风机。平峒采用小矿车运输,暗斜井采用0.6米的矿用提升绞车提升,年生产能力3万吨,职工110人/天。使用2台90KW柒油发电机作备用电源。

(二)事故前矿井安全状况

6号暗斜井于提升钢丝绳于2003年12月15日更换。由于轨道变形严重,钢丝绳与天轮处的木支架摩擦厉害,轨道之上没有设臵地滚子,所以到2004年元月11日时,钢丝绳断丝严重。由于矿井已于2003年12月28日放假,放松了对钢丝绳的检查,在事故发生前,没有发现钢丝绳已不能被使用。

二、事故的发生经过和抢救过程

(一)事故的发生经过

2004年1月11日16时,矿安排罗中平、曹国新、李立新三人在6号下山清理巷道,朱清塘(女、无绞车司机操作证)在井下开绞车。李立新在主平峒椎矿车,曹国新和罗中平在6号下山下部车场上矸石。曹和罗在井下共收了三矿车矸石。至19时,已绞上来两矿车,在挂第三车前,罗先上去了,留下曹在下面挂钩。曹挂好第三车后,打了两下铃,便搭上矿车一起升井。当矿车运行至距暗斜井井口20米处时,与矿车相连处的钢丝绳断开,装满矸石的矿车跑车。在距起平处4米的地方矿车被卡住。曹在矿车的右下方,头在矿车上,身子被矿车卡住。事故发生时,李和罗均在上部车场,当时是19时20分。

(二)事故的抢救经过

李和罗发现出事后,马上跑了下去。两人用力去推矿车,没有推动,于是一起出井喊人进行抢救。矿方接到事故报告后,马上派人下井,把曹抢救出来时,曹已死亡。

三、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曹国新违反操作规程规定,搭矿车升井。

2、钢丝绳已被严重磨损没有及时更换。

(二)间接原因:

1、在停产检修期间,没有制定停产检修的安全技术措施,致使作业人员在井下清理巷道时,没人检查钢丝绳,安全员下井不带瓦检仪,提前出班。

2、井下绞车司机没有经过培训并取得绞车司机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同时绞车司机为女职工。

3、现场管理不到位:井筒断面、轨道铺设质量差;钢丝绳与多处接触,磨损严重。

4、对职工教育培训不到位:没有按照《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要求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致使职工缺乏应有的安全常识。

四、防范措施

1、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加强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

3、更换合格的绞车司机并持证上岗。

4、加强对职工的技术素质、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的培训工作。

推荐第5篇:安全经验

安全经验

物业公司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安全思想到位、安全措施到位,稳定了各项管理工作安全秩序。

加强物业秩序维护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秩序维护管理水平,是动态环境下强化社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的必经之路,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居住的环境、居住的安全提出的要求越来越高。

物业小区的秩序维护管理工作是一项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工作责任重的工作,处理正常工作时间段之外的安全事务往往是秩序维护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物业秩序维护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实施各自的管理手段,进一步完善物业秩序维护的管理机制, 物业小区内各类安全问题的发生。为进一步促进、提高物业秩序维护管理水平,为创建一个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打下基础。

公司在安全服务、管理方面形式良好,保持稳定,从未发生火灾火险隐患;无员工人身伤害事故。当然,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坚持长期抓、坚持抓、认真抓,安全服务、管理工作才能达到效果。为此我们在下步工作中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和强化监督坚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安全坚持力度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进一步加强,提高小区安全环境程度。

推荐第6篇:亲情周经验案例

读亲情文章,传感恩之心

延吉市第九中学

2011年12月1日—7日我校以亲情周活动为载体,以“读亲情文章,传感恩之心”为教育内容,开展了“说出我心中的爱”亲情征文活动。此次教育活动使同学们用心感受亲情、用心回报亲情。每一个孩子都深感被爱的幸福,深刻体会到亲情带来的温暖。亲情周犹如冬日里的一缕阳光,给学生们的生活带来丝丝暖意。

11月30日活动伊始,我校便召开了班主任会,布置全校学生阅读一篇亲情文章。 推荐的阅读感恩文章有:鲁迅《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丰子恺《给我的孩子们》、巴金《怀念萧珊》、汪曾祺《多年父子成兄弟》、梁晓声的《母亲,我不识字的文学导师》、贾平凹的《父亲的半瓶酒》、朱自清的《背景》《儿女》、孙梨《母亲的回忆》、史铁生《合欢树》、钱里群《哦,你是我的父亲》、张洁《世界上最疼我的那个人去了》、周国平《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王小波、李银河《爱你就象你自己》等等。然后学生将自己在此次读书活动中的感悟,以征文的形式记录下来。如九年八班相俊辰《别样的母爱》、九年八班丛子雯《父爱无边》、九年八班张灵箫《不要忽视那些琐碎的爱》、李缘《暖暖的亲情》、钟若文《说出我心中的爱》、8年1班孙辉《爸爸,你老了——读有感》、八年一班赵文江《每种亲情是相同的——读后感》、八年一班 梁艺馨《亲情不下岗——读有感》、七年八班

王子寒《我心中化不开的爱》等等,让孩子感受到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爱可以给自己无穷的奋斗力量,有一种情可以让自己勇往直前无所畏惧,这种爱就是父母之爱,这种情就是亲情。它是我们一生享用不尽的财富,也是需要自己一生呵护的恩情。

就像学生写的那篇文章的题目《亲情永不下岗》一样,我想亲情周也是永不落伍的活动,亲情教育更是永不能松懈的教育。愿我们的孩子可以永远沐浴在父母的爱河之中,同时用感恩之心回报这人间最伟大的感情。

推荐第7篇:民生工程经验案例

民生工程经验案例

从2009年起,我乡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力度。三年来,投资3200万元,改造农村危房749户,受益群众2600多人,取得了明显成效。现总结经验如下:

一、抓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乡党委政府对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包片驻村干部入户宣传督促,对督促未到位、没有按时间和任务完成的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在具体实施中,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一把手工程,要求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人,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抓排查,准确改造对象

为了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问题,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要求,我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与乡村两级干部,对全乡农村危房进行了一次详细的普查,重点对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住房现状进行了摸底,全面掌握了农村居民住房情况和家庭情况。在排查工作中,我们严把“入户关、登记关、照像关、审核关”,做到不重登、不漏登。按照分类排队,分步实施的原则,对每户住房危险程度和家庭的经济状况等认真分析研究,确定危房改造对象进行张榜公布,建立档案资料,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对象准。我乡独秀社区五保户方文旺家住房条件极其恶劣,其住房面积不足?,年久失修,遇到雨雪天气,漏雨严重,屋顶瓦片随时有掉落的危险,乡村共同通过危房改造的项目,及时给予方文旺家帮助。2009年,共排查出居住危窑危房的农民6000余户,占农户总数20%。

三、抓规划,科学制定方案

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依据宜秀区危房改造政策制定了《白泽湖乡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科学合理编制了农村危房改造年度计划,推进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组织地顺利实施,改善了人居生态环境。

四、抓验收,确保应改尽改

做好验收,对搞好农村危房改造至关重要。为了办好这项民生工程,我们制定了《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办法》,对改造的对象确定、规划方案、选址情况、材料选用、基础处理、墙体砌筑、屋顶处理、主体工程逐项验收。验收过程中采取了听、查、看、问相结合的验收办法,实行“一个标准,一把尺子”逐村逐户进行验收。先由乡逐户进行初验,然后由区危房改造小组逐乡、逐村、逐户进行统一验收,真正使确属农村危房户得到改造、住房条件得到改善。

五、抓资金,确保规范工作

根据全乡危房改造工作实际进展情况,采取先建后补、任务终了总结算的办法,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户即资金拨付一户的原则,将各级补助资金通过乡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财政专户并通过“一卡通” 足额发放至各农村危房改造户,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确保危改安全高效运行。

六、抓档案,完善危改资料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建立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袋,分村归档”,规范有关信息管理。为方便查询,我乡建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数据资料库,由专人负责,做到完整、真实、准确。

七、抓统筹,提高改造成效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实施,从根本上解决了困难群体的居住安全问题,使群众深切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农民居住问题得到解决,我乡将危房改造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使生活最困难、住房最危险户的住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在实施改造危房的同时,扎实推进新民居建设,有力地促进了群众建房观念转变,广大群众居住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我们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主要得益于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今后,我们将认真落实好这项工作,学习借鉴其他先进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使我乡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

推荐第8篇: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案例房屋安全

加强群众联系 全心全意服务“保障对象”—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开展入户回访工作

一、案情简介

2014年3月,接永川保障性住房凤栖阁小区的住户反映,自己所承租的公租房在入住一段时间之后,发生了墙面掉灰脱落、生活阳台漏水的情况,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予以调查核实并进行整改。

二、主要做法

(一)为

推荐第9篇:安全案例

案例2007年4月12日下午,河北邯郸武安市一中学用于文化宣传的砖墙倒塌。两名途经墙下的女中学生被当场砸死。

2010年3月11日,福州市马尾区琅岐经济开发区金砂乡金砂小学宣传栏混凝土雨盖突然倾覆,造成正在出黑板报的7名学生中5死2伤。

挤压踩踏

案例2003年1月5日,陕西省宝鸡县虢镇初级中学学生在放学下楼时,一名学生不慎踩空,撞到前边同学,后继学生发生拥挤踩踏,造成3名学生死亡,6名学生重伤。

2009年湖南省湘乡市育才中学校园踩踏事件造成了8人死亡,26人受伤,事故原因查明是楼道设计存缺陷。

骑电动车

现象电动车已逐渐成为一些中小学生的代步工具。由于中小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没有受过相应的交通常识培训,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已成为威胁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的严重隐患。

案例2009年,郑州两小学生骑电动车回家,被公交车撞倒在斑马线上,连人带车被拖出两三米远,幸无生命危险。

2010年,福州市延安中学高二学生,骑电动车闯红灯被超速出租车撞上当场死亡一事,引起各界广泛关注。

流动摊位

现象许多校园周边的流动摊点既无营业执照也无卫生许可证,且缺乏基本的卫生安全条件,给学生的健康和校园安全管理带来极大的困扰。更有一些不良商贩在校园周边开设赌博、卖淫窝点,已经触犯国家刑律。

案例2009年9月2日,柳州地区民族高中39名师生,在校园周边摊点吃早餐后出现腹痛、上吐下泻等食物中毒症状,随即被送往医院紧急抢救。

2009年11月,惠安警方展开突击行动,将开设在惠安县洛阳中心小学旁的“按摩巷”一举捣毁,并在现场安装了监控。

黑网吧

现象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群众的需求,网络市场呈现出繁荣发展的趋势,特别对青少年有着独特的影响。然而潜藏于学校周围的黑网吧,却让不少学生深陷于游戏、网络聊天甚至黄赌毒陷阱之中,不仅严重危害他们身体健康,还对他们的心理产生不良影响。此外,还有一些证照齐全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

案例2008年10月4日,成都市一黑网吧内一高中生通宵上网,疲劳过度猝死。

2009年4月7日深圳市光明新区培英文武实验学校初二学生泡黑网吧3天猝死上学路。 校园暴力

现象近几年,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校园暴力现象有逐步增长之势。有关报纸陆续披露了数起由于同学的长期勒索、敲诈、抢劫、欺侮而发生的学生出走乃至于自杀的恶性事件,校园暴力的危害不容忽视。

案例2005年央视新闻曝光了深圳某职业高中学生在校群殴的两段手机录像画面,分别是三四名女生轮番殴打一名女生和一名男生持棍殴打一名同学;

2008年,一段上海女学生殴打女同学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后被称为“熊姐事件”。 黑校车

现象在校园旁边经常可以看见,一些车辆定时定点穿梭于各个住宅小区,守候在学校周边,负责接送学生上下学。但这些车经常没有营运资格,车况差、过度超载现象严重,引发了不少事故发生。

案例2006年11月21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市一辆满载小学生的非法黑校车,在营运途中发生坠桥翻车事故,造成8人死亡,39人受伤,其中7人重伤。

2008年4月17日,吉林省松原市一辆货车和一辆接送学生的微型面包车相撞,造成司机和3名小学生死亡,18名小学生受伤。出事的微型面包车是一辆黑校车,核载7人的车内挤进了21名小学生。

管理真空

案例2005年6月苏州第四中学在69天内发生两起命案,一起因琐事发生不愉快,被同班同学刺伤并自戕,最终因失血过多导致死亡;另一起则是一高二学生在操场被曾经有过矛盾的同学刺中心脏,抢救无效死亡,都凸显教育管理漏洞。

2007年8月,安徽3岁幼童因教师疏忽被长时间遗忘在校车内导致死亡。据泉州晚报 记者 吴泽华 实习生 张曾子

推荐第10篇:安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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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案例分析模拟试题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日本某修造船厂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该厂修船船坞几天前有一艘外国船籍的油船(约9万吨)人坞,更换侧罐的外板和中央罐的船底外板。? 事故发生当天,准备更换其中的左弦3号侧罐(长约40米、宽约10米、高约20米)的? 外板。上午在罐内装配脚手架,然后由10个人开始对罐内施工部分进行清扫,把堆积在外板更换部分的休息室上的残泥用锹、钩刮蒋装在容器里,吊到船底。? 下午在清扫的同时,又有6人开始外板打眼和切割,用气焊在外板上开大致等间隔的换气孔,同时进行休息室和外板接头的切割,气体(乙炔和氧气)是从甲板上的气体转撒器通过软管输人的。作业时已预先在罐底灌上水,并且是在除完泥渣的地方进行的。? 但是开始打眼和切割约1小时后,油罐内发生火灾,从事该项作业的6人和清除泥渣的1人向油罐外躲避,其中6人行动较慢,在升降梯等处被烧死或吸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油罐上部气割或切割的火星引着下部休息室残留的泥渣,又引起其他处残留的泥渣燃烧。罐底的水量少,刮落的泥渣没有完全被水盖住,从而引燃船底泥渣,这也是使火灾扩大的原因。? 该造船厂每天定时测定作业场所可燃气体浓度及氧气浓度,根据测定结果的规定场所标明是否可以进行烟火作业,对该船3号侧罐内的作业,清扫组和焊接组之间预先也商议了计划。明火作业时,对有无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充分注意到了,但对泥渣这一可燃性物质,对它的易燃程度、应除去的量、残存泥渣的分布状态和使用明火场所的相互位置关系等则没有从安全角度出发给予足够的考虑。油罐维修作业中,泥渣的存在不论在安全方面还是在劳动卫生方面,都是应经常充分考虑的事项。象这种气割火花引起泥渣着火,初期灭火失败导致火灾的事例时有发生。这类事故有时是发生在油罐内,因此不易躲避,换气也困难,往往造成重大人身事故,? 为了作业安全,必须事前进行慎重的研究。?

三、这次事故存在的问题是:? 1·罐底部盛水不足。? 2·消防水管虽然拉迸罐内,但负责使用的人着火时不在场,未能有效地利用。? 3·带进罐内的灭火器不够用。?

四、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 为了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须采取以下措施:? 1·明确清除泥渣的判断标准和确立按该标准建立的现场检查体制。? 2·规定相应的烟火作业限制(包括禁止)。? 3·调整作业间的联系。? 4·推行以作业指挥人员为中心的安全作业。? 5·确保避难通路、避难口和按需要设置、装备报警器。? 6·配备一定数量合适的消防设备和掌握使用方法。? 要求:总结其原因(直接和间接)、责任人、事故教训、整改措施?

21、请自述一个亲身经历或熟悉的事故案例,并说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的过程

案例二 煤矿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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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某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84人死亡,6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千万。事故的大致经过是:事故发生的当天,该煤矿某采区回风巷电缆被挤坏,接地掉闸,停风停电,经三次处理仍未解决问题,致使采区无法送风,瓦斯浓度超限。同时,负责处理的电工,是未经专业考核培训的原采掘工转岗,处理电缆接地时装煤机防爆接线盒未盖,操作线裸露,铜线搭接。

发现瓦斯超限,人员撤出时未把控制装煤机开关置于断电位置,风机停转时未把风电闭锁开关和风机开关打到停电位置,在上述情况下,该采区换班时有关人员未向下一班作好情况交接说明,向有关领导汇报后也未及时采取排放瓦斯和处理漏电问题,下一班人上岗后违章送电,形成短路,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燃烧爆炸,扬起煤尘,后又发生煤尘传导爆炸。? 【评析】

这是一起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事故的发生不是偶然的,是该矿山主要负责人只重经济效益,严重不负责任,长期忽视安全生产的必然结果。? 首先,该矿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不足,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不落实,不能发挥作用,违章指挥、违规操作问题严重。如,这次事故从发生瓦斯超限到爆炸经过了两个多小时,如果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排除隐患,就可以避免事故发生,而实际情况恰恰相反,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其次,该矿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欠账多、安全设备不全,管理方面也存在严重问题,一些重要的科学监测手段和预防措施没有得到解决。比如,该矿安全技措工程只完成了计划的4%,到货的16台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仪和28台电扇遥控装置因种种原因长期没有安装使用,4台瓦斯遥测仪只安装了1台,且没有投入使用,采掘机电设备管理也较差,完好率只有5%,这些因素都成为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 再次,对从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制度不健全,该矿以工代干和新录用的职工较多,上岗时又未经专门的培训,特别是一部分采掘工未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就转为电工上岗,成为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这起事故带给我们很多思考。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承担首要责任,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全面负责。因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处于领导和管理的最高层次,对本单位包括安全生产在内的全部工作具有决策、指挥、调度、安排以及督促落实执行的权力,与单位的其他人员之间是一种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真正重视了,整个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就有了保障。因此,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生产经营单位管理工作中,必须处理好发展生产与保障安全之间的关系,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为了保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明确,《安全生产法》第17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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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要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该案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三 皮包厂投资人不投入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案

【案情】

张某与王某合伙投资建设一旅行用皮包生产厂,但资金不足。因当时市场上该品种皮包的销路很好,为抓住商机,尽快获取经济利益,二人经商议后,决定砍掉计划用于购买通风设备的资金,先投产再说。结果生产过程中,因生产车间通风不好,苯的含量严重超标,发生严重苯中毒事故。 【评析】

皮包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含剧毒化学品苯的粘合剂,苯易挥发,因此使用这种粘合剂要求生产车间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备,这是保证从业人员生命健康安全必须具备的条件。本案中,皮包厂投资人张某和王某为了获取一时的经济利益,置职工的生命健康于不顾,砍掉用于购买通风设备的资金,致使从业人员因生产车间通风不好,苯含量严重超标,发生严重苯中毒,作为投资人张某和王某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这起事故充分说明,要保证安全生产,必须有一定的物质条件和技术措施加以支持,这就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方面必须有相应的资金投入。实行市场经济以来,我国生产经营单位的经济成分越来越复杂,国有生产经营单位、集体生产经营单位、私营生产经营单位、外资生产经营单位、个体户并存,就其数量而言,私营生产经营单位、外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户占了绝大多数,其中很多生产经营单位为了追求一时的经济利益,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甚至根本不投入,致使不具备起码的安全生产条件,要钱不要职工的命,因此导致事故多发。从表面上看,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与单位追求的经济效益之间是相互矛盾的;实则不然,因为发生一起大的事故,往往给单位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有的甚至能将一个单位多年的经济效益毁于一旦。

《安全生产法》第18条正是针对这种情况,作出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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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本案中,皮包厂投资人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的这一规定。

【案情】

某建筑工程公司因效益不好,公司领导决定进行改革,减负增效。经研究将公司安全部撤销,安全管理人员8人中,4人下岗,4人转岗,原安全部承担的工作转由工会中的两人负责。由于公司领导撤销安全部门,整个公司的安全工作仅仅由两名负责工会工作的人兼任,致使该公司上下对安全生产工作普遍不重视,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经常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的原则。安全生产是不可能自然出现的,必须有人管,有人负责。在发生的诸多事故中,生产经营单位没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特别是实行市场经济以后,很多生产经营单位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在进行改革、减人增效过程中,常常首先被“改”掉、被“减”掉的都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这样做的影响不仅仅是生产经营单位没有了一个机构和几个人,而是给生产经营单位、社会形成一种误导,即发展经济过程中,安全生产不重要,安全生产管理是可有司无的,其后果必然是事故增多,正所谓“人减下来了,事故升上去了”。本案中建筑公司出现的情况是很常见的,建筑施工单位本来就是事故多发,危险性较大,生产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领域,更应当将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来抓,否则难免出现安全问题甚至发生事故。

《安全生产法》第19条第1款明确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这样规定,对于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具有重要意义。本案中,建筑公司领导撤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违反安全生产法的上述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五 火炮厂不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案

【案情】

某火炮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 39人死亡,49人受伤。事故基本情况是:该火炮厂是村办集体企业,由村民陈某任厂长,实行承包经营,实际上是由陈某与村民杨某合伙生产经营。后因经营亏损,陈某向杨某提出不再合伙经营,杨不同意,并提出修改合同,在合同上明确杨某也是承包人。于是,二人找到村领导,村领导明确表态,对杨某要求经营火炮厂的要求给予否定,理由是杨某没有这方面的技术和职称,不能让其办分厂。

但陈、杨二人私下商定以一个厂的名义,分成两组各自独立生产经营,自负盈亏,并在未经任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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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检查验收的情况下,将厂房分为两部分,进行生产。由于厂房分割后,空间狭小,厂房内切引、插引等危险工序与封底、封面、编序等一般工序混于同一厂棚内。当时,农忙季节已过,来厂要求干活的村民很多,陈、杨二人将主要精力放在对外业务上,陈将厂内工作安排事宜交由其妻主管,杨则将工作安排事宜交由其女负责。

这二人都是一般农家妇女,未经过专门培训学习。开始二人还简单地给新来工人强调一下火炮安全生产的一般常识,然后安排上岗,后来连简单的要求都不强调就安排工人上岗。事故发生当天,切引工龙某在工作台上垫上木板,用菜刀将引线切成小把,供插引工领去插引。因当时来做工的人较多,切好的引线不够用,龙某就用另一工人切过油蜡纸的菜刀和垫板,肩上搭着引线,在工棚内插引区来回走动,随意切引线,当龙某在工棚南段东端切引线时,发生燃烧,引起待插引火炮发生爆炸,导致事故。 【评析】

从这起事故发生的情况看,火炮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上岗作业的工人未经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从事危险作业时违反作业工序的有关规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该厂负责日常生产管理的是未经任何培训的两名农家妇女,对新来厂工作的工人也不进行任何安全生产培训,他们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规定都不清楚、不了解。有关国家标准规定:“所有切钻工具,要求刃口锋利,使用时应当操油或交替使用”;“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必须按工艺流程分设车间、固定工序和人员”。

而本案中的龙茶正是违反上述规定,使用其他工人刚切过油蜡纸而又不锋利的菜刀,又在插引工中流动切引,致使切燃引线,引发爆炸。由此可见,烟花爆竹生产单位的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产品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新招收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才能上岗作业,这是保证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经营活动最直接的承担者是从业人员,每个岗位从业人员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安全了,整个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就基本上得到了保障。因此,如何从制度上保证每个从业人员具有在本职工作岗位进行安全生产操作的知识和能力,是非常必要的。由于我国尚属于发展中国家,经济欠发达,一些从业人员的科学文化水平普遍较低。

实行市场经济后,乡镇企业、私营经济、个体经营迅速增加,就业岗位增加很多,大量的季节工、农民轮换工走上工作岗位,其中不少人在一些危险性较大的岗位,这些从业人员普遍存在着文化素质低、安全生产意识差等问题。这些问题必须通过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加以解决。

《安全生产法》第20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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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后方可任职。”同时,第21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火炮厂在这些方面明显违反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

【案情】

某工艺制品厂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烧死84人,伤40多人。事故经过情况是:该工艺制品厂厂房是一栋三层钢筋混凝土建筑物,一楼是裁床车间兼仓库,库房用木板和铁栅栏间隔成,库内堆放海绵等可燃物高达二米,通过库房顶部并伸出库房,搭在铁栅栏上的电线没有套管绝缘,总电闸的保险丝改用两根钢丝代替。二楼是手缝和包装车间及办公事,厕所改作厨房,放有两瓶液化气。三楼是车衣车间。

该厂实行封闭式管理,两个楼梯中东边一个用铁栅栏隔开,与厂房不相通,西边的楼梯平台上堆放了杂物;楼下四个大门有两个被封死,一个被铁栅栏隔在车间之外,职工上下班只能从西南方向的大门出入,并要通过一条用铁栅栏围成的只有0.8米宽的狭窄通道打卡,全部窗户安装了铁栅栏加铁丝网。

起火原因是电线短路引燃仓库的可燃物所致。起火初期,火势不大,部分职工试图拧开消防栓和使用灭火器扑救,但因不懂操作未能见效。在一楼东南角敞开式的货物提升机的烟囱效应作用下,火势迅速蔓延至二楼、三楼。一楼的职工全部逃出,正在二楼办公的厂长不组织工人疏散,自己打开窗爬绳逃命。

二、三楼300名职工在无人指挥的情况下慌乱下楼,由于对着楼梯口的西北门被封住,职工下到楼梯口要拐弯通过打卡通道才能从西南门逃出,路窄人多,互相拥挤,浓烟烈火,视野不清,许多职工被毒气熏倒在楼梯口附近,因而造成重大伤亡。【评析】

从事故发生的经过可以看出,该工艺制品厂电工未经专门培训,并经考核取得操作资格证即上岗作业,违章安装电器设备,电源开关没有使用符合规格的保险丝,电线没有绝缘套管,并在电源线下堆放大量可燃物,致使电线短路时产生的高温熔珠喷溅到下方的货堆上,引燃可燃物,导致事故。从中可以看出该厂雇用无证电工,电线电器安装不符合要求,是引发事故的导火索。

从本案中可以看出,特种作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潜在的危险性很大,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给作业人员自身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而且也容易给其他从业人员以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因此,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必须严格要求。《安全生产法》第23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职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如果违反规定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七 不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施工以及不严格依法验收安全设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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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某选矿厂是由林某和范某共同投资的一家私营企业。为了获得建厂的批准,投资者聘请了正规的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建设工程尤其尾矿库的安全设施进行设计,有的设计甚至还高于国家标准,因而很快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但是,投资者为了节约资金,要求施工单位不须完全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

结果,施工单位利用一条山谷构筑尾矿库,其基础坝则用石头砌筑成一道不透水坝,坝顶宽5米,地上部分高4米,埋入地下约2米。后期坝采用冲积法筑坝。施工完毕,投资者通过熟人流通关系,使选矿厂尾矿库未经严格验收就投入使用某日,突下大雨,由于尾矿库积水过多,导致尾矿库后期坝中部底层突然垮塌,随之整个后期堆积坝也跟着垮塌,共冲出水和尾砂15820立方米,同时冲垮43间民工简易工棚和57间铜坑矿基建队房屋,致使28人死亡,56人重伤。 【评析】

这是一起由于施工单位没有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部门没有严格验收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案件。经调查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由于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的压力下,没有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致使建成的基础坝不透水,在基础坝与后期堆积坝之间形成一个抗剪能力极低的滑动面,同时由于尾矿库突然蓄水过多,而干滩长度不够,坝体终因承受不住巨大压力而沿基础坝与后期堆积坝之间的滑动面垮塌。在此过程中,验收部门和验收人员对尾矿库的验收严重不负责任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安全生产法》第27条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

根据这一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它要求所有工程都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否则不准开工。安全设施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过程中,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无论何种原因,凡属安全设施设计内容变更和调整,都必须编制施工调整方案,报原审批单位批准后方可执行。要加强施工全过程控制。

施工单位必须依据安全设施设计和技术标准精心施工并应当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实行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和竣工交付使用的保修工作负责。实行分包的工程,分包单位要对其分包的工程质量和竣工交付使用的保修工作负责,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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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不能仅仅听命于建设单位,不能为了承包工程项目而迎合建设单位的不合理要求,而是应当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不折不扣地进行施工。此案中,施工单位为了获得承包权,视法律规定的义务于不顾,擅自违反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因而对尾矿库的工程质量问题负有重要法律责任。同时,验收部门没有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质量进行验收,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投资者为了自身利益,忽视安全问题,直接决策导致此次事故的发生,依法也应当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

案例八 化工厂不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造成事故案

【案情】

某化工厂的前身为拉绒厂,后经批准更名为化工厂,汪某是其法定代表人。化工厂主营甲硫酸钠,兼营织布、拉绒。为了减轻债务压力,该厂与某新技术发展公司签订了租赁经营合同,约定由新技术发展公司租赁经营化工厂,但汪某仍为化工厂的法定代表人。合同签订后,新技术发展公司派出总经理梁某全面管理化工厂,主营项目仍然是具有相当危险性的甲硫酸钠。出于节约考虑,租赁后的化工厂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对有关安全设备进行及时改造和维修,对过时老化的设备继续使用。一天,生产副厂长王某组织几名未经过培训的工人接班工作,突然氧化釜搅拌器传动轴密封填料处发生泄漏,导致操作平台发生爆燃,使整个生产车间起火。结果造成8人死亡,4人重伤。 【评析】

这是一起由于生产经营单位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检测,设备老化造成的事故。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29条的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同时,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16条的规定,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本案中,经过调查取证、技术分析和专家论证,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不合格的氧化釜搅拌器超期使用、缺乏必要维护而发生物料泄漏,在物料泄漏后有关人员又处理不当造成的。甲硫酸钠的生产具有一定危险性,但是化工厂自生产甲硫酸钠以来,却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对有关安全设备进行改造,而是一直使用旧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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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对最危险的要害设备氧化釜,该厂订购的是无证厂家生产的压力容器,没有基本的设备资料。同时,对安全设备也缺乏必要的经常性维护、保养。因此,化工厂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九 进行爆破作业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案

【案情】

某县要修一条县级公路,郭某通过关系承包了一段10公里的工程。随后,郭某将其转包给张某,张某又将其分为三段,分别承包给于某、范某和林某。林某承包的路段由于开山架桥的地方较多,因此雇用了较多的施工人员。为了尽量减少开支,林某明知刘某之子刘甲、刘乙、刘丙无爆破员作业证书,仍以每天11元的报酬雇用,并要求刘甲既要完成其自己的爆破任务,还要管理好其两个弟弟的爆破作业和负责爆破现场的安全管理。为此,林某每天多给刘甲3元。

由于刘甲等人均是当地农民,根本不了解爆破的安全操作规程,在爆破过程中仅仅根据常识进行判断。同时,林某也没有制定或要求刘甲制定安全措施。因此,爆破施工中,经常发生一些小事故。但林某对之不以为然,直至在一次爆破作业中,刘甲因操作失误,造成2人死亡,多人重伤。 【评析】

这是一起由于作业人员缺乏安全作业资格以及违章作业等原因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35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本案中,正是由于施工者没有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作业人员不具备相关操作资格、违章作业,结果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实践表明,发生爆破事故的原因大多是因为没有遵守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措施。血的教训要求我们在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此案中,林某应当派专人负责爆破现场的安全管理,但其为了减少开支,没有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而是让刘甲兼任安全管理员。

同时,《安全生产法》还要求爆破现场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爆破人员遵守操作规程。但是林某既没有做到这一点,也无视多次事故的发生,没有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另外,林某还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工程承包的规定。根据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同时,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案中,林某与刘氏兄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十 农民工未经安全培训驾驶拖轮案 大家学习网http://www.daodo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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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港务局从外地招了一批农民工在拖轮船上工作。为了节省培训费,港务局只对他们简单交代了安全注意事项,而对港口作业存在的危险、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根本没有提及。一日,公司所属的115号驳船在码头装油完毕后,港务局安排一艘拖轮拖带驳船离开码头。当拖轮船首接近115号驳船左舷2号与3号系缆桩之间时,农民工拖轮驾驶员王某指挥115号驳船船员带缆作业,而同为农民工的115号驳船船员徐某及同船水手李某并未提出反对意见,二人共同接过拖轮船员递交的一根包头缆开始作业。

在此过程中,拖轮驾驶员王某没有明示缆绳该系哪个桩位,徐李二人也未主动询问,便将包头缆套在2号系统桩上。钢缆套好后,拖轮驾驶员王某指挥将钢缆由2号桩换至3号桩,徐某便将钢缆由桩底往上拉。由于拖轮正随水流后退,钢缆绷紧,徐某的双手被轧在钢缆与系缆桩之间,致使双手除拇指外其余八指前二节被轧断。经医院鉴定,属于三级伤残。 【分析】

这是一起由于从业人员未经过安全生产培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伤残的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第21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第36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人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本案中,由于港务局没有对招收的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导致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缺乏。在此条件下,作业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从而造成此次生产安全事故。因此,本案中,港务局应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同时,有关作业人员由于违章作业,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案例十一 城建公司违章指挥造成塔吊倒塌案

【案情】

某城建公司承包修建一单位住宅楼工程,城建公司又将工程发包给本公司职工柳某。在工程建设中,柳某私下找公司负责人联系借用吊车吊运塔吊。某日,公司会计兼小车驾驶员李某把吊车开到工地。汽车吊驾驶员陈某用汽车将塔吊运至工地。

公司安装人员开始组装塔身。当日下午3点,汽车吊驾驶员陈某提出下班,理由是吊车油料用完,且天黑无照明灯。但现场施工负责人柳某不同意,派人找来汽油,让大家继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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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塔吊晚8点,发现塔吊的塔身被首尾倒装,无法与塔基对接。在安装人员的建议下,柳某和吊车驾驶员陈某叫来几个民工,运用钢丝悬挂重物、人拉钢丝使塔身移动的简易方法扭转塔身。由于无法掌握平衡,塔身突然倒塌,造成3人死亡,4人重伤。 【评析】

这是一起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从业人员违章操作导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安全生产法佛16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本案中,工程施工工地没有制定基本的安全措施,所用的汽车吊也不具备承担吊装任务的功能。由此可见,城建公司没有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也没有加强劳动安全管理,完全是违法施工作业。

同时,根据按全生产法》第35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本案中,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吊车驾驶员及其他作业人员也都存在违章作业问题。此外,该案中的施工作业还违反了国家有关特种作业安全管理的规定。起重机械作业属于特种作业,其驾驶人员属于特种作业人员。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23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本案中,汽车吊驾驶员陈某未经特种作业专业培训,没有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无证驾驶吊车。这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案例十二 制鞋厂封闭员工宿舍出口案

【案情】

某制鞋厂是一家私营企业,有从业人员100多人。鞋厂老板为了所谓“安全原因”,将员工宿舍的窗户全部用铁条封上,并且每天晚上职工休息后,都让人用一把大锁将宿舍的门从外面反锁。一天晚上,一名女工用电热水器烧水,由于白天过度疲劳,水未烧开该女工就睡着了。热水器干烧后造成电路短路起火。由于宿舍内可燃物多,火势蔓延迅速。工人惊醒后想逃生,但窗户封死,大门从外面反锁,根本无路可逃,致使80多名工人全部被烧死,其中绝大部分是年仅20岁左右的打工妹。大火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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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因封闭员工宿舍出口而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的事故。其教训是相当深刻的。 本案中,制鞋厂老板法律意识、安全生产意识相当淡薄,将员工宿舍的窗户用铁条封死,并每晚将宿舍大门从外面反锁,这本身就是一种侵犯、限制员工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

同时,这种行为也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行为。因为该宿舍所有的出口都被封闭,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职工根本无法撤离。实践中,这种现象并不是绝无仅有,特别是在一些个体、私营生产经营单位,其负责人出于各种各样的动机(例如怕员工偷东西等),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员工宿舍的出口。这种行为往往并不被人们所重视,但却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法》第34条第2款规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的出口。该制鞋厂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的上述规定,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了对在事故中死亡的职工予以赔偿外,还应当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十三 化工厂将危险物品仓库与员工宿舍设在同一建筑物内案

【案情】

某市化工厂新录用了一批工人,但厂里目前暂时没有住宿用房。有人提出,可以先到外面去租用住房。厂长认为,到外面租房成本太高。厂里一座仓库的二层还空着,可以先住到那里。副厂长说,仓库存放的三硝基苯是一种爆炸性物质,工人住那里不太安全。厂长说,没事,告诉大家注意点就行了。由于厂长说话,其他人不好坚持,这批新录用的工人就住进了仓库的二层。一天晚上,仓库突然发生爆炸并倒塌,造成30多名工人死亡,10多人重伤。 【评析】

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始终把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员工宿舍安排在储存危险物品的仓库内,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也是安全生产的一个极大隐患。《安全生产法》第34条第1款规定,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消防法》第七条也规定,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已经设置的,应当限期加以解决。对于暂时确有困难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后,可以继续使用。本案中,化工厂厂长作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有全面责任,本应以对员工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妥善解决新录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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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住宿问题,但该厂长却为了一点经济利益,置几十名员工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他们安排在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内居住,使本不应当牺牲的员工无谓地被夺去宝贵的生命。该化工厂厂长的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应当为这起事故承担责任。

同时,作为员工也应当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律意识,对自己的生命负责,遇有生产经营单位将员工宿舍与危险物品仓库设在同一建筑物内时,应当理直气壮地提出异议,予以抵制。这也是从这次血的事故中得出的教训之一。

案例十四 个体砖厂与农民工签订“生死合同”案

【案情】

农民陈某进城打工,发现一张“招工告示”称“某个体砖厂大量招工,包吃住,月薪1000元另加奖金”,于是前往位于郊区某乡村的砖厂,与老板王某洽谈。王某拿出的劳动合同最后有一行不起眼的小字:“受雇人员伤亡厂方概不负责”。陈某没有多想就签了合同。一个月后,陈某在挖土时忽然遇到塌方,身受重伤,丧失了劳动能力。王某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已写明“受雇人员伤亡厂方概不负责”为由,不同意对陈某进行补偿。 【评析】

这是一起典型的生产经营单位通过与从业人员签订“生死合同”,逃避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案例。

“生死合同”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含有“工伤概不负责”等内容,旨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逃避应该承担的对从业人员的赔偿责任的协议。实践中,签订这类协议的主要是建筑、采矿等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单位。这类企业劳动保护条件差、隐患多、设施不全,生产中极易发生伤亡事故。

因此,有的生产经营单位为逃避应该承担的责任,利用从业人员急于就业的心理,不依法与其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要求“工伤自理”。这种“生死合同”,以“合法”的形式,把生产经营单位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推得一千二净,严重损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是一种无效合同,不受法律的保护。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劳动合同以及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的劳动合同。

《安全生产法》第44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生死合同”正是生产经营单位为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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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的协议,其内容直接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规定。

同时,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生死合同”,大都是采取欺诈、威胁或乘人之危等手段,并非是平等协商的结果。该案中的个体砖厂利用陈某急于工作的心理,与陈某签订含有“受雇人员伤亡厂方概不负责”条款的协议,显然是一种“生死合同”,属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陈某虽然与砖厂签订了含有“受雇人员伤亡厂方概不负责”条款的劳动合同,但这一人身伤害免责条款是无效的,不能以此免除或者减轻砖厂的赔偿责任。因此,陈某既可直接向砖厂所有人王某请求赔偿,也可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处理,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案例十五 矿井安全员不具备相应安全生产知识引发瓦斯爆炸事故案

【案情】

某市一煤矿电工张某下井安装电煤钻,在井下接好电缆、干式变压器,安装好电煤钻后,由于停电没有试钻便出了矿井。当天下午,中班下井生产,张某将一卷胶布和一把钢丝钳交给安全员易某,对易某说:“电煤钻安装好了,因停电没有试钻,如果反转,你就将两根电线对换一下。”易某不懂矿井生产安全知识,下井后未检测矿井内的瓦斯浓度,就开始试钻。发现煤钻反转后,便按照张某的交代,换接电源线。因其不懂电工操作知识和规定,带电换接,在换接过程中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造成16人死亡,l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

【评析】

这是一起因从业人员不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案例。

《安全生产法》第50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本案中,易某虽然身为煤矿安全员,但并不懂矿井安全生产知识,在井下不检测瓦斯浓度,就开始试钻,并在作业中带电换接,引发爆炸事故。其教训是深刻的。

实践中,不少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特别是一些农民工、外来工,普遍缺乏安全生产知识。生产经营单位又忽视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或者开展的一些培训质量不高、效果不好,使从业人员不能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往往既是事故的最大受害者,又是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也有一些从业人员素质偏低,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对生产经营单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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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积极参加,或者应付了事,没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更谈不上具备自救、互救的能力,这是酿成大祸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并主动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案例十六 机组人员违章操作导致飞机坠毁案

【案情】

某航空公司B2755号飞机执行航班任务时,飞机在跑道起点加到起飞马力后开始滑跑,但飞机一直到滑出跑道也未能起飞,最终以210公里/小时的速度撞在一条2米高的防洪堤上,并越过防洪堤于空中解体,坠地起火。造成107人死亡,19人受伤。根据地面记录和对地面值班机务人员进行调查,证实导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机组未把飞机全动式平尾调整到与飞机重心相适应的角度起飞,致使飞机始终未能离开地面。

【评析】

这是一起从业人员不遵守操作规程、违章操作引发的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第49条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所制定的具体制度和安全操作的具体程序。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只有严格遵章守纪,按章操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才有可靠保证。

现实中的许多事故都是由于从业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的。具体到本案,机组人员在起飞过程中未按飞行手册规定程序操作,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该机驾驶舱有一平尾警告提示系统,不管调不调平尾,黄色警告灯都是亮的,而且起飞时还有警告喇叭响。按照正常操作程序,滑行前,机组应先将平尾调到适当位置,并与驾驶舱里的指示表校对平尾度数;之后,还要与地面机务人员核准无误后方可按下警告消除按钮。但这一次,机组既未调平尾,也未与地面机务人员核对,盲目将消除警告按钮按下,结果,警告指示系统失去作用,一时疏忽,酿成大祸。

案例十七 矿长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引发事故案

【案情】

某煤矿为独眼井多头生产,某日,该矿地面11千瓦风扇停风,约2小时后机电人员买来一台5.5千瓦的风扇并安装好,恢复了通风。 16名工人下井后,测量瓦斯浓度为 5.5 %,矿工小王上井找矿长,说:“井下瓦斯太高,是不是等一等再下井。”矿长说:“你们先凑合着干一班,我马上派人再去买风机。”小王说:“这事人命关天,怎么能凑合呢,我可不敢下去。’矿长说:“你是领导还是我是领导,听我的,先下去干活,要不就扣你这个月的奖金。”小王只好下井工作。5小时后,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包括小王在内的16名矿工全部遇难,直接经济损失85万元。

【评析】

这是一起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引发的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第46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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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或者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见利忘义,置从业人员生死于不顾,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这种现象并不在少数。

本案中,由于11千瓦的风扇被更换为5.5千瓦的风扇后,通风能力不够,不能有效排放瓦斯,造成井下瓦斯严重超限,但该矿矿长赚钱心切,急于出煤,不顾工人的建议,明知井下瓦斯严重超限,达到爆炸浓度,还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同时,当工人向矿长提出“等一等再下井”的建议时,矿长非但不接受建议,还威胁要扣发奖金。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十八 矿业公司干扰工会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案

【案情】

某市矿业公司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100万元。事故发生后,所在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与市工会组成了事故调查组,但矿业公司对事故调查处理不予积极配合,认为工会不是行政管理部门,不应当参加事故调查。一名公司领导甚至对参与调查的工会同志不理不睬,声称:“这事跟工会有什么关系,你们瞎掺合什么?”在召开事故调查有关会议时,公司领导坚持不让工会的同志参加。事故调查组一直向公司领导讲解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道理,但公司领导拒不接受。事故调查处理因此受到阻挠。

【评析】

这是一起生产经营单位干扰工会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案例。

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代表从业人员的利益,依法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工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是其一项法定权利。

《安全生产法》第52条明确规定,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劳动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条例、特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对此也作了明确规定。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非法干涉。本案中,矿业公司不允许工会参加事故调查,侵害了工会的权利,是错误的,应当予以问纠正。

案例十九 地方人民政府不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案

【案情】

某市是一个危险物品、矿山生产经营单位较为集中的地区,境内有3家煤矿、8家烟花爆竹厂和2家酒精生产企业。

由于该市经济相对落后,有关生产单位经济效益普遍不好,在安全生产方面欠账较多,许多生产单位安全投入严重不足,设备老化,缺乏必要的安全措施,事故隐患严重。职工和社会群众多次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反映一些生产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该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却认为,目前最重要的任务是促进经济发展,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会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只要经济发展了,出点事也算不上什么,更何况也不会轻易出事。因此,对组织检查的事一直推拖。某日,一家爆竹生产企业突然发生大爆炸,导致20多人死亡,30多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0多万元。这起事故正在调查处理期间,一家煤矿又发生了严重的井下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0多名矿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00多万元。经调查查明,这两家生产单位平时安全生产管理松懈,事故隐患严重。该市人民政府连续三年未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致使这些问题无人过问,迟迟未得到解决,也是最终酿成特大事故的原因之一。

【评析】

这是两起地方人民政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案例。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重要的职责。《安全生产法》第53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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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各项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据此,依法组织有关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严格检查,并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法定职责。

本案中,该市有多家危险性很大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也比较差,当地人民政府本该经常组织公安、安全监督管理、经贸、质量监督等有关部门,对这些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可是,该市政府有关领导人却以影响发展经济为由,并且心存侥幸,在群众多次举报有关安全生产问题的情况下,不履行法定职责,连续三年不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致使有关问题越积越严重,造成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该市人民政府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在领导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真正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这样也才能为当地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从长远上、根本上保证地方经济的发展。

案例二十 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对小煤矿不依法严格审批案

【案情】

某日13时11分,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号煤矿井筒( 22%下山平烟)离井口880米处发生特别重大透水事故,每小时涌水量约800立方米,致使三条井筒大部分被淹,直接经济损失3401.8万元。

经过调查查明,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该县一个体煤矿非法开采河床煤柱,并越界穿河同矿业公司的一号煤矿井筒多处相互打通。由于该个体煤矿开采河床煤柱发生透水,水流沿该个体煤矿涌入矿业公司的一号煤矿井筒造成此次透水事故。

【评析】

从本案发生的直接原因看,是由于个体小煤矿非法越界开采造成透水事故。但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该县对煤炭资源的管理工作跟不上。80年代初,在“放开搞活,有水快流”的政策指导下,该县小煤窑迅速发展起来,加之该县矿产资源管理机构几经变化,曾先后由县乡企局、煤炭局、矿管站和矿管局分别管理,办证审批不严,管理水平低,在很短时间内为23个小煤窑办理了采矿许可证,使所发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界线不清,导致河床煤柱被采,河床多处塌陷,小煤窑之间、小煤窑与大煤窑之间打通,河水泄入井下采空区,形成地下暗河,导致事故发生。

该县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9条的规定。该条明确规定,依法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

因此,有关部门必须严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审批职责,不得降低标准和要求。该县矿产资源管理部门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对小煤矿审批不严,使一些根本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窑投入生产,不仅自身发生事故,还最终导致大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这个教训是深刻的。该县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直接负责的有关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例二十一 公安消防机构不及时对批准的单位进行检查案

【案情】

某市一录像放映厅在开业前,公安消防机构对其防火设施、条件进行检查并通过。开业后不久,该录像厅负责人为了扩大营业面积,擅自对录像厅进行了改建,改建过程中将原有的紧急出口封闭。同时,由于该录像厅经常违法播放一些黄片,为了掩人耳目,在播放时经常从外面把门锁上。对该录像厅的行为,曾有群众向公安消防机构举报,但公安消防机构末予足够重视,没有及时对其进行检查。某天晚上,40多名观众正在厅里看录像,突然起火,由于门被反锁,又没有紧急出口,导致40多名观众全部丧生火海,并导致附近一家服装店起火,直接经济损失达1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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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这是一起公安消防机构不对已经取得批准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监督检查,造成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案例。《安全生产法》第9条明确规定,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单位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这就是说,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不仅对生产经营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事项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审查,严把“人口关”,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从事相关活动的单位,还必须及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而不能一批了事。

《消防法》第24条也规定,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对消防重点单位应当定期监督检查。本案中,录像厅在开业前曾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验收,可以说,此时其是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但此后,录像厅擅自改建,封闭紧急防火出口,并经常反锁大门,实际上已经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公安消防机构多次接到群众的有关举报,因此,对该录像厅的情况应当是了解的,但是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对该录像厅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及时的检查,并撤销其消防安全的批准。

因此,虽然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录像厅负责人的行为造成的,但公安消防机构不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也对这起特大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依法追究其直接负责的有关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案例二十二 港航监督机构对未经审批从事有关活动的个人不予处理案

【案情】

某县个体户王某,见本村附近河流上营运的客运渡轮公司的生意红火,十分眼馋。急于发财的王某未经有关部门审批,便将自己平时用于捕鱼的一艘木船稍加改造,加了几个木凳,以低于渡轮公司50%的价格招揽生意。附近村民贪图便宜,纷纷乘坐王某的“客船”,一艘本来最多装15个人的木船,经常是满载30多名村民在河上行过。

有一次因为载员过多,船尚未离岸,船体即发生严重倾斜,但王某只是让几个人下船,便又继续开船了。村中不少居民就此事向县港航监督机构反映,希望他们予以查处,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县港航监督机构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准备作出处理。王某闻讯后,向主管此事的一位科长送去1000元现金,事情不了了之。后虽经群众多次反映,但一直没有结果。

某日,王某又驾着满载30多名乘客的木船出发了,行至河中心,一名乘客忽然大叫“钱包掉河里了”,引起船上骚动。由于严重超载,导致水船颠覆,乘客全部落水。由于船上无救生设备,造成24人死亡,生还仅10多人,王某侥幸逃生。

【评析】

这是一起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对未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接到举报后不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处理的案件。

《安全生产法》第9条规定,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未依法取得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对安全生产来说也是一个严重的威胁。因此,这种行为应当作为有关部门打击的重点。对此类情况,无论是有关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还是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举报的,有关部门都应当立即对其予以取缔,并依法作出处理,包括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中,王某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水上客运活动,其行为是严重违法的。经村民举报后,县港航监督机构本应将其立即取缔,并作出处理,但因该部门的一名主管人员接受贿赂,徇私枉法,致使王某未受到任何处理,继续非法从事有关活动,最终酿成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因此,该县港航监督机构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有关规定,对主管的人员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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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十三 公安消防机构要求被审查单位购买指定品牌的灭火器材案

【案情】

某饭店准备开业前,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机构对其消防条件进行检查后认为基本上合格,但迟迟不明确予以批准。饭店急着开业,其负责人就找到消防机构的一名主管人员询问原因,该主管人员说:“你们饭店的总体清况还可以,就是还差几个灭火器。反正今后你们也用得着,我们可以帮助你们弄一些质量比较好的。”饭店负责人明白这是在借机推销灭火器,本不想购买,但又担心自己的消防检查通不过,影响饭店开业,于是就一次性购买了100多台火火器。

【评析】

这是一起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的安全器材,并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案件。

采购权,即购买设备、器材以及其他产品的权利,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一项重要的经营自主权,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决定。只要是合法生产、销售,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产品,无论哪种品牌,也无论生产者、销售者是谁,生产经营单位都可以决定购买。

实践中,一些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对生产经营单位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时,以“有利于加强安全管理”、“保证产品质量”等为借口,滥用职权,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

这种行为严重地侵犯了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干扰了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也妨碍了公平竞争,损害了同类产品的其他生产者、销售者的合法利益,不利于建立公平竞争、统一有序的市场体系。更为严重的是,这种行为往往为腐败的滋生提供土壤,损害政府部门的形象,也影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因此,《安全生产法》第55条明确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不得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本案中,该县公安消防机构在对饭店进行消防检查时,利用职务之便,要求饭店购买指定品牌的灭火器,致使饭店在非自愿的情况下购买了100多台灭火器,其合法权益显然受到了侵犯。

因此,公安消防机构的行为是违反《安全生产法》的上述规定的。同时,公安消防机构的行为也违反了《消防法》的有关规定。《消防法》第19条第2款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销售单位和品牌。因此,本案中,饭店可以要求退回所购买的灭火器,对公安消防机构的有关人员,也应当给予批评教育。

案例二十四 乡镇煤矿拒绝、阻挠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案

【案情】

某乡镇煤矿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较大问题,该矿多名职工打电话向当地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反映,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十分重视,决定派出监督检查人员对该煤矿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在事先给该矿矿长打电话通知时,矿长当即表示:“我们是乡镇矿,只听县政府的,你们是管国家大矿的,管不着我们。请你们最好别来,来了我们也不接待。”当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的检查人员来到该矿时,发现该矿除两个传达室的老工人外,其他人都没了踪影,矿长办公室的门也紧锁着。

办事处的同志只好跟县政府联系。在县政府的过问下,该矿矿长才露了面,并命令工人回来上班。但矿长依然很不情愿,当检查人员向其询问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时,矿长要么闭口不谈,要么东拉西扯。检查人员提出看看其有关账目,检查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情况时,矿长以会计不在为由,拒不提供有关账目。同时,该矿长还授意有关人员“硬的不行,就来软的,就是不能说实话”。由于矿长的阻挠,使这次检查进行得非常艰难。 【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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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挠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案件。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是代表国家执行公务的行为,具有强制性,任何生产经营单位都必须接受。否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就无法落实,安全生产也就无法保障。

《安全生产法》第57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这就是说,生产经营单位要允许监督检查人员进入本单位及其有关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要主动、如实地向监督检查人员提供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情况,监督检查人员需要调阅有关资料时,生产经营单位要如实提供,对监督检查人员要求当场纠正的违法行为,应当立即纠正等。这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不得拒绝,也不得阻挠。

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机关根据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对煤矿安全实施监察。近年来,国务院对煤矿安全监察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专门设立了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设在大中型矿区的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是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派出机构,依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授予的权限,独立实施监察和相应的行政处罚。

该条例第3条还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行使职权,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煤矿及其有关人员必须接受并配合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实施的安全监察,不得拒绝、阻挠。因此,无论是国有煤矿还是乡镇煤矿,也无论是大矿还是小矿,都应当依据条例的规定接受矿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实施的监察。

本案中,矿长先是以各种理由拒绝监督检查人员来检查,后来概采取“空矿”的办法阻挠检查,不提供有关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哪情况,不提供有关会计账目,还授意有关人员不得提供有关实际情况。该矿长的行为,给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造成了很大的障碍,其性质是严重的,不仅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也违反了《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鉴于该矿长并未使用暴力,尚不构成犯罪,可以依法追究其相应的行政责任。

案例二十五 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案

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欲投资设立一家生产剧毒磷化物的工厂,委托某安全服务中心对其项目进行安全评价。该安全服务中心接受委托后,在对项目进行考察时发现了几个不能保障安全的因素:一是,与供水水源距离不符合国家规定;二是,生产工艺不完全符合国家标准;三是,储存管理人员不适应生产、储存工作的要求。集团公司筹建项目负责人对安全服务中心的考察人员说:“你们拿了钱,只管好好办事就行了,照我们的意思来,其他的都好说。要不我们就换人。”

随后,集团公司将原定的报酬标准提高了1/3。安全中心明知有问题,但不愿意失去这个机会,便按照集团公司的意思,出具了筹建项目符合要求的安全评价报告集团公司持这份安全评价报告向所在地的省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在组织专家审查时,发现安全评价报告和其他有关材料存在一些疑点,经过一步审查,发现安全评价报告严重失实,是一份虚假的报告。 【评析】

这是一起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与生产经营单位互相串通,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的案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在经济生活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是指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机构。以前,这些服务职能主要是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直接承担的。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相关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职能将主要由有关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承担。可以说,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无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还是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出具的证明,是生产经营单位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的重要依据,一些法律、行政法规也规定进行相关的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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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应当有相应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证明。

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9条规定,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包括安全评价在内的一系列文件。第17条规定,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每年对其生产、储存装置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对生产、储存装置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安全评价报告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鉴于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证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其是否客观、真实,直接影响到有关安全生产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进而影响到能否切实保障安全生产,因此,《安全生产法》第62条明确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这一规定旨在明确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责任,增强其责任心。

因此,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必须保证其出具的证明客观、真实,否则,就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目即责任,并撤销其相应资格。

本案中,化工集团公司委托安全生产服务中心进行安全评价,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在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发现筹建项目的问题后,化工集团为了尽快取得审批,不是采取措施予以改进,而授意安全服务中心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服务中心不坚持原则,为了一时的经济利益,按照委托单位的授意出具了虚假的评价报告,这是典型的互相串通,出具虚假证明,严重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的上述规定。鉴于该虚假安全评价报告被管理部门及时发现,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但必须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没收安全生产服务中心的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数额的罚款,同时撤销其从事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的资格

案例二十六 建筑施工单位不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案

【案情】

某建筑施工单位有从业人员 1000多人。该单位安全部门的负责人多次向主要负责人提出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单位负责人另有看法,认为;建立这样一个组织,平时用不上,还老得花钱养着,划不来。真有了事情,可以向上级报告,请求他们给予支援就行了。由于单位主要负责人有这样的认识,该建筑施工单位一直没有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后来,有关部门在进行监督和查时,责令该单位立即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评析】

这是一起建筑施工单位不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案件。

应急救援组织是指单位内部建立的专门负责对事故进行抢救的组织。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迅速、有效地进行抢救,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降低经济损失 具有重要的意义。

《安全生产法》第69条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按照一般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不干预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机构如何设立,这属于生产经营单位的自主营权的内容。但考虑到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本身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都较大。因此,《安全生产法》对这些单位有针对性地作出了一些特殊规定,即要求其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本案中的建筑施工单位有1000多名从业人员,明显属于《安全生产法》第69条规定的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情况。但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却不愿意在这方面进行必要的投资,只算经济账,不算安全账,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这种行为是违反《安全生产法》上述有关规定的,有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其予以纠正是正确的

案例二十七 爆竹厂主要负责人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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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某县爆竹厂生产车间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10多名工人死亡,20多名工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爆竹厂厂长在指挥有关人员抬出死亡工人的尸体后,经与副厂长商量,命令将尚未完全倒塌的墙壁推倒,并将现场大部分废墟清理。同时,又命人将存放在其他生产车间的原料火药全部抢运到一个专门的库房中。同日,厂长还指使有关人员销毁了原料库房记录。 【评析】

这是一起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放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案件。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在组织事故抢救的同时,应当保护事故现场,保存有关证据。这对于有关部门顺利调查处理事故,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具有重要的意义。实践中,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其负责人为了逃避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行为并不少见。针对业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存在的这种情况,《安全生产法》第70条明确加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这一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也是相衔接的。如,《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发生伤亡事故,矿山企业和有关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事故,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并详细记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第8条也规定,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

本案中,爆竹厂厂长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没有积极地保护事故现场,反而命人将未完全倒塌的墙壁推倒,并将现场大部分废墟清理,这是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明显表现。同时,为了掩盖其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将原料火药存放在生产车间的错误作法,又命人将存放在其他生产车间的原料火药全部抢运到一个专门的库房中,制造其原料存放符合要求的假象。而且,厂长还指使有关人员销毁了原料库房记录。这是典型的毁灭有关证据的行为。爆竹厂厂长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二十八 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对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案

【案情】

某地一煤矿发生了一起特大透水事故,致使80多名井下作业的矿工遇难,直接经济损失8000多万元。事故发生后一天多,该矿矿长才将情况报告给分管矿业的副县长,并请求县里不要再往上报。副县长说:“这事不要再向别人报告。”尔后,副县长和县长商量,深感责任重大,一是“弄不好大家都死定了”,二是一旦该矿被查封,县里的财政收入将受到极大影响。经和其他县领导商量,决定将事故瞒报。副县长还要求矿长一定要“把内部稳住”,并授意对死者家属可以多给补偿,以封住他们的嘴。

此后,县里主要领导多次开会,研究如何封锁消息,应付检查。同时还在接受新闻采访时一口咬定“只是发生了透水事故,但没有死人”。由于县政府不报告事故并严密封锁消息,这起事故被隐瞒达半月之久,后来由于新闻单位接到匿名电话举报,经过艰难采访,事故消息才被披露出来。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经过三个月的事故调查,确认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隐瞒事故的真相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经查,这是一起因非法采挖、以采代探、违章爆破引发透水的特大责任事故。 【评析】

本案是一起非常典型的地方人民政府对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案例。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71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16条也规定,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县(市、区)、市(地、州)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这是地方人民政府的一项法定职责。

本案中,县政府有关领导人接到事故报告后,为了逃避责任(事后查明他们与矿主非法勾结,收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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赂),与矿主串通一气,共谋对事故情况隐瞒不报,并采取措施封锁消息,致使事故被隐瞒长达半月之久,不仅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且性质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对该县政府有关领导人必须予以严惩,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职业病案例两例

1、小李刚参加工作被分配在冷冻库当工人,工作很积极,经常长时间坚持在冷冻库内工作,但几个月后经常出现肌痛和腰痛等病症。请你分析引起小李这些病症的原因。

答题思路:温度低于人体舒适温度的环境称为低温环境。18℃以下的温度即可视为低温,但对人的工作效率有不利影响的低温,通常是在10℃以下。在低温环境下人体中心体温低于35℃时,即处于过冷状态。低温对人体的影响表现为:一是引起局部冻伤,与人在低温环境中暴露时间长短有关;二是产生全身性影响。人体在低温环境暴露时间不长时,能依靠温度调节系统,使人体深部温度保持稳定。但暴露时间较长时,中心体温逐渐降低,就会出现一系列的低温症状:出现呼吸和心率加快,颤抖等,接着出现头痛等不适反应。当中心体温降到30~33℃时,肌肉由颤抖变为僵直,失去产热的作用,将会发生死亡。长期在低温高湿条件下劳动(如冷冻库工人)易引起肌痛、肌炎、神经痛、神经炎、腰痛和风湿性疾患等。

2、一天小周随检查团进行露天安全检查,当天太阳很大,小刘由于走得急,忘了带遮阳用具,刚开始小刘还感觉良好,但过一段时间后就感到头痛、头晕、眼花、恶心、呕吐,最后竟晕倒在地。请你分析原因。

答题思路:作业环境气温较高时,人员就感到烦闷,直接影响作业人员的正常作业。温度超过舒适温度的环境称为高温环境。29℃以上对人的工作效率有不利影响,可认为是高温。人的中心体温在37℃以上就感到热。高温影响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高温烫伤、烧伤,人体皮肤温度达41~44℃时即感到痛,超过45℃即可迅速引起皮肤组织损伤;二是全身性高温反应,当局部体温达38℃时,便产生不舒适反应。全身性高温的主要症状为:头晕、头痛、胸闷、恶心、呕吐、视觉障碍(眼花)、癫病样抽搐等。温度过高还会引起虚脱、肢体僵直、大小便失禁、晕厥、烧伤、昏迷、直至死亡。人体耐高温能力比耐低温能力差,当人体深部体温降至27℃时,还可抢救存活,而当深部体温达42℃时,则往往引起死亡。

高温作业中所引起的急性病(中暑)通常分为三种类型:热射病、日射病和热痉挛。

日射病是由于头部受强烈的太阳辐射线(主要是红外线)的直接作用,大量热辐射被头部皮肤及头颅骨吸收,从而使颅内温度升高所致,多发生于夏季露天作业人员。主要症伏为急剧发生头痛、头晕、眼花、恶心、呕吐、烦燥不安,重者可能有惊厥、昏迷

31、火灾事故原因分析两例

1、深圳市宝安区胜立圣诞饰品有限公司是生产沙滩椅的台商独资企业。该厂将简易仓库改成材料库、成品库和宿舍三位一体,彼此相连。1000米3的宿舍里要住500人,上下铺拥挤不堪,过道需要侧身才能勉强通过。1996年1月1日0时多,到同乡那里过除夕回到宿舍的打工仔刘永明点燃床头的蜡烛照明,上床睡觉时,忘了吹灭蜡烛便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凌晨2点多,蜡烛的火苗点燃了他床铺四周用于遮挡的纸壳和塑料布,进而烧着了棉被。由于床铺密度大,火势迅速蔓延,狭窄的过道使许多人无法逃命,最终导致20人死亡,30人重伤,79人轻伤的特大火灾事故。请分析该事故的可能原因以及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答题思路:这是一起企业违反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所导致的特大火灾事故。

厂房、仓库和宿舍在同一建筑内的“三合一”生产生活形式是国家严令禁止的。在这起事故发生之前,1994年1月至1995年11月,当地消防大队和安委会曾6次对该厂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多次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将住在仓库内的人员全部搬出。老板曾按要求搬出人员,但租或建宿舍都要花钱,为了省钱,搬出没多久,又让工人搬回库房居住,从而埋下了事故隐患。几十个工人的生命,在企业老板明知有危险,但赚钱第一的思想下葬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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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立圣诞饰品有限公司“三合一”的生产生活设施和工人居住密集、可燃材料多、宿舍管理混乱、安全疏散通道严重不足、工厂区域没有消防水源等是造成这起火灾事故的原因,该企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5条: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筑内,已经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应当限期加以解决。对于暂时确有困难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后,可以继续使用。《安全生产法》也有类似规定。

2、深圳市龙岗区致丽工艺制品厂的厂房是一栋三层楼房,建筑面积2166m2。一层是裁床车间兼仓库,库房用木板和铁栅栏间隔而成,库内堆放着高2米的海绵、赭士布等可燃物;二层是手缝和包装车间、办公室、厨房;三层是车衣车间。全厂封闭式管理:全部窗户安装了铁栏杆加铁丝网;两个楼梯中东边的用铁栅栏隔开,与厂房不通,西边的楼梯平台上堆放了杂物;楼下4个大门2个被封死,1个被铁栅栏隔在车间之外,职工上下班只能从西南方向的大门出入,并要通过一条用铁栅栏围成的不到1米宽的狭窄通道打卡。1993年11月19日13时25分,该厂厂房一层仓库内的电线短路打火,喷溅的熔珠引燃堆放的海绵、赭士布等可燃物,导致火灾。二层和三层的近300名职工只有通过狭窄的打卡通道才能从西南门逃生。由于路窄人多,互相拥挤,许多工人被浓烟产生的毒气熏倒在楼梯口,造成死亡84人,重伤20人,轻伤25人的渗剧和重大经济损失。请分析事故的可能原因以及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答题思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致丽工艺制品厂违章安装电器设备,电源开关没有使用符合规格的保险丝,电线没有套管绝缘,并在电源线下堆放大量可燃物,致使电线短路时产生的高温熔珠喷溅到下方的货堆上,引燃了海绵、赭士布等可燃物。而造成如此重大伤亡的另一主要原因是该厂违反防火规定,封闭厂房楼梯的安全出口,在疏散通道堆放货物,车间员工密度过大,火灾时无法迅速撤离现场,滞留在厂房内的员工吸入有毒气体窒息而死。

企业的厂房门不仅仅是人员、货物的出入通道,更重要的是在出现危险情况时,工人能及时疏散逃生,起到安全通道的作用。本案例中,致丽工艺制品厂的厂房南北两边各有两个门,东北和西北两个门是防火安全门。早在1991年该厂经理就派人将西北防火安全门用钢铁焊死,东北门除偶尔出废料时打开外,其他时间都被锁死,再加上另一出入门被人为隔开,发生火灾时,300人只有一个门可逃生,通道狭窄,延误逃生时间,造成重大伤亡。该厂领导应对这起事故负主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4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安全生产法》也有类似规定。

32、事故报告的要求以及瞒报事故产生的危害

目前,各工矿企业普遍实行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的好坏是其中一项考核指标。个别企业或车间、班组为了各自的集体荣誉和工资奖金不受影响,出了工伤事故,死亡的能瞒就瞒,重伤报成轻伤,轻伤变无伤。为防止受害职工上告,一般采取私了的做法,出勤工时、医疗费、工资、奖金等照发或变通处理。请分析有关事故报告的要求以及瞒报事故产生的危害。

答题思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发生事故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车间或班组发生了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本企业负责人;如果是死亡或重伤事故,企业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向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报告;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伤亡事故或虽伤亡人数不多,但经济损失大、社会影响广的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事故瞒报,不仅违法,而且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首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得不到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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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亡统计数据,直接影响中央和各级党委对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认识以及有关决策的制定。近几年,我国的伤亡统计,每年重伤人数都少于死亡人数,这是很不正常的。其次,企业为了瞒报事故,很难认真调查事故原因,无法吸取教训,防范措施不到位,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排除,往往导致事故的重复发生。第三,私了只能满足受害职工眼前利益。过后出现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或企业经济效益不好或下岗等情况,职工和企业发生纠纷时,由于没有事故记载,没有伤残鉴定等,利益受到损害的是受伤职工本人。

国家在规定工伤事故必须逐级上报的同时,对瞒报、谎报、迟报等也作出了处罚规定,除给予当事人处分外,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33、法律角度分析煤矿职工应享受的安全生产权利

1998年7月15日,江西省八景煤矿五分矿开拓区—270西大巷的早班工人发现工作面顶板有危险,立即停止作业要求下班。尽管跟班区长不同意,工人还是坚持下班出井。然而在早班已发现危险的情况下,接着上中班的跟班支部书记仍对此不以为然,没有采取架棚措施,只拿一根长2.8米、直径不到10厘米的圆木立在浮矸上,顶着上部3米多高处一块重500多斤的大石头。工人看着这块大石头担心地说:“要是这块石头倒下来就不得了,要砸死人的!”结果中班工人只装了一方多矸石,石头就倒下来了,将年仅25岁的工人张某砸倒,经抢救无效死亡。其年迈的父母闻知惟一的儿子离去,悲痛欲绝,病倒在床。请根据本事故,从法律角度分析职工应享受的安全生产权利。

答题思路:这是一起拒绝危险作业保平安,屈从违章指挥演悲剧的典型案例。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安全生产权利:(1)劳动合同保障权;(2)危险有害因素知情权;

(3)批评、检举、控告和建议权;(4)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5)紧急避险权;(6)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权。

在矿山井下,冒顶片帮事故发生率极高,对矿山安全生产危害极大。防止冒顶片帮事故的发生应作为矿山安全生产的重点,发现隐患不能存有半点侥幸心理,应及时采取措施。如支架形式要与顶板岩性和煤(矿)脉条件相适应;采矿后要及时支护,顶板砖碎时还要进行超前支护;要防止放炮崩倒棚子;支柱打得要牢固,不要支在浮矸上;要坚持良好的交接班及敲帮问顶等技术及管理措施。

本案例中,面对威胁矿工生命安全的同一险情,江西省八景煤矿五分矿开拓区早班工人能坚决抵制违章指挥,拒绝危险作业,保证了自身安全;而中班工人明知顶柱不牢,可能发生事故砸死人,却屈从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导致死亡事故的发生。在《劳动法》和《矿山安全条例》中都赋予工人拒绝违章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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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冒险作业的权利。工人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确保自身安全。

34、炮竹厂事故原因以及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1996年6月29日早晨7—8时,100多名村民先后来到四川省筒阳市禾丰镇永兴火炮厂开始一天的工作。兑药切引工龙成中从材料库中领取了几把引线(每把1000根,长约l200毫米),走到第一个水泥工作台,垫上木板,将引线放在上面用菜刀切成小把引线,装入小筐放在插引工作台旁,由插引工领去插引。龙成中在捆扎引线时,一杂工用他的切引菜刀在切引工作台上切了500张油蜡纸。之后,龙成中肩上搭着引线在工棚插引区域来回走动,并用刚切完油蜡纸的菜刀和垫板,随意切引线。大约8时40分左右,龙成中切引线时发生燃烧,引起待插引火炮发生爆炸,随即引起待编饼火炮爆炸。在不到1分钟的时间内,294~302.4千克的火炮爆响剂的爆炸冲击波冲毁了除厂区北侧的工库房和东侧山坡上三幢工库房外的所有建筑物,死亡39人,重伤9人,轻伤40人,直接经济损失约为300万元。请分析事故原因以及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答题思路:经调查,简阳县公安局曾明确要求永兴火炮厂引发这起事故的厂房只能作为卷筒、封底、编饼等非危险工序的生产,所有危险工序及库房都必须设在山上新建厂房内,全厂职工人数不得超过30人。而事故发生时,厂房内切引、插引等危险工序与封底、封面和编饼等一般工序混于同一厂棚内,全厂职工114人,严重超员。生产现场工序混乱,兑药切引工违章操作是这起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 因烟花爆竹生产,所用原料具有一定的危险因素,国家对从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开办条件、安全生产管理、烟火药管理、仓储、运输及销售等环节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要求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本案例中,发生事故的永兴火炮厂在1996年4月中下旬,曾因岗位混杂、生产工人超过核定人数等问题被有关部门要求停产整顿。但该厂6月23日未经任何部门检查验收,就擅自分成两个独自生产经营的大组恢复生产。恢复生产后仍然违章把非危险工序与危险工序混在一起。该厂整顿期间将生产工人裁至23人,符合30人的核定人数。但恢复生产后至发生事故的7天内,该厂增加了91人。工厂对新来人员仅简单强调不准带烟火和穿硬底鞋等安全常识,就安排上岗生产。包括厂长在内的管理人员中也只有正厂长一人经过正规培训,兑药、切引等危险岗位作业人员均未参加过培训考核,造成违章操作,兑药比例严重错误,装药量超标并使用违禁药品雄黄等事故隐患,最终因兑药切引工错误切引,生产现场工序混乱酿成特大火灾爆炸事故。这起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正、副厂长因目无法纪,一意孤行,违章指挥被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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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施工企业未认真落实拆除工程有关规定而造成事故分析

1998年4月9日,北京保利华房屋拆除公司正在进行北京永安里六号居民楼拆除作业。下午5时,该公司现场安全员来到施工现场告诉工程承包人“今天就干到这儿,可以下班了。”承包人在通知民工收工后,便与安全员等人离开了现场。由于拆除工程已接近尾声,第二天就可以完工,施工的8名工人看时间还早,就没有离开工地,而是继续作业。此时该楼的顶层已拆完,剩下的

二、三层却未按规程从上往下拆,整个楼体中间被掏空,四面山墙勉强支撑着。8名工人准备用钢丝将楼的北墙拉倒。由于北墙南侧有两个与之垂直的走廊结构墙残壁阻碍墙的拆除,2名工人就分别在结构墙的内外两侧用重锤击打墙根,稍远处的2名工人拿着套好的绳索等待打完墙就拉绳子。北面山墙北侧的4名工人一边等待,一边捡地上的砖头,他们4人都没戴安全帽。下午6时20分,北面山墙“轰”的一声向南倒塌,墙根向北滑移,造成2人死亡,3人重伤的重大伤亡事故。请分析事故原因以及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答题思路:建筑物的拆除工程最好采取机械化拆除,人工拆除危险性较大,保证作业工人的安全至关重要。国家在《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专门设置一章,对拆除工程安全操作作出了十几条具体规定,要求施工企业在拆除作业前要制定安全措施,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拆除时应从上到下按顺序进行作业,防止坍塌等等。本案例中,经调查,北京保利华房屋拆除公司是一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和安全施工许可证的公司。1998年4月1日,该公司法人代表与四川民工队长罗志军签订了分包合同,并有技术交底,具体施工由罗志军负责。在技术交底中只注明了机械拆除,但施工方自开工到出事时均为人工拆除。施工方案上也写明了由上往下拆的操作细则,但只履行了一半。民工没有进行过任何培训,安全帽也是自备。由此可见,施工企业未认真落实拆除工程有关规定而造成了这起事故,对这起事故负有责任。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第91条:拆除工程在施工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第94条:拆除建筑物,应该自上而下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部分发生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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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安全案例

2005年11月8日,一完小三年级学生李某午饭后来到学校教学楼三楼走廊上玩耍,他右脚跨在走廊栏杆上,不慎失手坠落至一楼,因头部严重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坠落的教学楼系1970年修建,走廊栏杆高度0.93米。李某的父母李强、张英夫妇认为该栏杆没有达到建设部1986年颁布的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1.1米之高,遂起诉至县法院请求判令一完小赔偿全部损失。法院经审理作出如下判决:由被告一完小赔偿原告李强、张英因李某之死的死亡补偿费、丧葬费、抢救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合计78493元。

案例:小学五年级学生军军因迷恋上网已逃学两天。班主任唐老师了解实情后,利用自己上语文课的时候,罚军军站在讲台边。但军军站在那里并不老实,竟故意伸出舌头,左右摇晃脑袋,逗得下面的同学忍不住笑出声来。唐老师见状很是气愤,上前推了军军一把,导致军军摔倒在地,右手腕关节处移位,花医疗费3200多元,还不得不休学一年。经教育局调解处理,学校赔偿了军军致伤的全部损失。

案例:赵某刚满10岁的儿子小波在某小学读4年级。前不久,学校组织小波班上的同学到郊区野炊,小波在一高坎边拾柴时,脚下一滑,滚落至坎下,导致左肩关节脱位。小波共住院治疗近两个月,花医疗费6800多元。学校在支付了小波1000元医疗费后,以经费困难为由拒付。赵某认为小波是学校组织野炊时受伤的,所有损失应由学校承担,遂起诉至县法院要求依法解决。经法院调解,赵某与学校达成如下协议:小波摔伤所造成的各项损失,由学校负担80%,其余赵某自负。

案例:大坪小学二年级学生刘颖用扎头发的橡皮筋做了一副弹弓。一天课间休息时,刘颖邀上同班同学华小刚在操坪里射弹弓,他俩用弹弓上的橡皮夹住小石子,对着不远处的一个矿泉水瓶不停地射击。刘颖在射击时,华小刚站在他的右前方对他进行指点中,射出的小石子竟击中华小刚右眼。华小刚受伤后,在医院住院治疗26天,花医疗费3408元。其伤情医院诊断为:外伤性白内障(右);眼球视网膜挫伤。经鉴定,华小刚构成七级伤残。由于华小刚父母就儿子的损害赔偿问题与刘颖父母及学校争议较大,便起诉至法院要求刘颖父母和学校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被告刘颖父母承担主要责任,被告学校承担次要责任,原告自负一定责任。

某小学举办春季运动会,三年级学生俞某与其他同学一起观看铅球比赛。李某是参加这次铅球比赛的运动员。在李某之前的运动员投掷完毕后,担任裁判的教师到铅球着落地点丈量投掷距离,俞某等几位同学随该老师进入落地区内观看丈量结果。在老师和观看的同学尚未撤离运动区域时,李某接着投掷出的铅球,砸中尚未退出运动区的俞某的头部,致其头部急性重型颅脑损伤,右额额部硬膜外出血。因治疗费用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

俞某称:被告中心小学对运动会组织管理不严密导致原告受伤,明显具有过错,应负民事责任。因此,要求学校赔偿损害。被告中心小学辩称:原告头部在运动会期间被铅球掷伤是事实,愿意赔偿适当的经济损失。但俞某违规进入铅球落地区域,李某擅自投掷铅球,对于损害事实的发生也有一定的过错,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告李某辩称:原告头部被其投掷的铅球所伤是事实,但其是参加学校组织运动会的运动员,经老师同意后投球,且球未掷出投掷区域,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应由学校负赔偿之责。

第12篇:安全经验演讲稿

安全发展 重在预防

时间如水,岁月如梭,一年一度的“安全生产月”如期而至,面对火红的六月,我们知道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面对安全生产月的主题“安全发展,预防为主”,我们清醒地知道安全生产月在为各行各业敲响警钟。

安全是企业发展最基本的因素,安全是为了更好的发展,发展离不开安全。有了安全,才有家家户户的的平安,有了安全,才有人人众众的幸福。安全是生命健康的保障,是家庭幸福的保障,是企业生存发展的保障。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发展的经验总结和逻辑选择。预防事故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坚持不懈、警钟长鸣,才能从根本上保证生产安全。所有的安全工作都应该围绕开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前期预防工作,防患于未然。

一、双电笔

电,是一种看不见、不能摸、能力超出常人想像的能量,有极强的穿透力和一瞬间驰骋万里的速度。正如图中雷电,有着极大的破坏力,瞬间可以把一棵辟成两半。对于整天跟电打交道的人,电笔是必不可少的工具。然而,再精良的装备也有失灵的时候,针对干活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班中成员都佩有双电笔,并把“双电笔”经验进行推广,在别人眼里看来这些好像是多此一举,但是谁也不曾想到,正是这“多此一举”的做法,创造了新班组成员安全无恙的神话。双电笔是生命的纽带,双重保障让我们远离危险,电仪车间保运一队李师傅用自己的行为阐释了预防为主的道理。

二、一次回路明显断点

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提前预防,安全百分。在一次人体直接接触一次线检修中工作,虽然已确认高压断路器已断开,然而,断路器在长时间工作

中真空包破损漏气,造成其中一相一次线带电,险些酿成祸端。幸好检修人员多了一个心眼,亲自到配电室确认断点,才避免了一起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因此,当检修电气设备需要一次线必须有明显断点。对工作现场距离电源控制柜较远的除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外,在操作地点要将三相电源线短路接地进行保护或派责任心强的专人看护闸,已确保人机安全。

三、小小安全带 生命保障线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要善于从正面吸取防范事故的经验精髓,还要善于从反方面借鉴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收紧安全弦,从事故中杜绝类似事故发生,以免重蹈覆辙。

一位年轻的师傅因为路滑和没有系安全帽的带子,躺在了装置之下,头部重伤。仅是轻微的疏漏,仅是因为安全帽的带子没有系紧,仅是因为追赶那几秒的时间。如果我们能够意识到下雨天路滑,能够意识到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重要性,能够提前预防,放慢脚步,平稳前行,这次事故便离我们远去。

因此,任何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都是历经血的教训,不要忽略劳保用品使用中的每一个环节,缕蚁之穴,足以溃千里之堤。隐患隐藏在角落里,这就需要我们用一双慧眼去发现它,排除它。做到“预防为主”,对于我们自己来说,通过安全知识的学习,使我们明白了什么地方有危险,如何做才能保护自己不受伤害;通过参加事故预案的演练,使我们拥有了一个沉着冷静的心态,在事故发生后能够有组织、有秩序的进行救援。

四、工具不配套 安全大问题

2007年度大修一期DAP装置高压电机中修时,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赶工期,安全意识淡薄,外维单位某工作小组在用一台机械式小拉机拆除电机联轴器时,拉机选择不当,力臂较短,造成拉机力臂和靠背轮之间的倾角过大,在检修

过程中拉机脱出,飞出几米远的距离,幸好检修人员躲避及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虽然这是一起未遂的安全事故,然而却警醒我们预防为主的重要性。如果我们能够在事故发生之前认识到工具与设备不匹配可能造成的后果,意识到人身与设备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安全意识,我想损失与悲剧将会被减免。因此,大型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使用与设备配套的专用工具,不能因为事图省事,置安全而不顾。

4、结束语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每位职工都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自始至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善于从其他人、其他单位的对安全事故、未遂事件及“三违”行为进行分析和总结,把一切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双电笔的佩备,一次断点的确认,每一件劳保的正确使用和检修中工具的配套都是杜绝安全事故的法宝,要相信所有的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任何安全隐患都可以排查和控制的。

安全是幸福的源泉 安全是效益的保障,安全在化工企业中占有重要地位,希望我们大家携手共进为了公司的生产,为了个人的安全,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母亲的微笑,为了爱人的牵挂,为了儿女的祝愿,请绷紧“安全”这根弦,真正做到“安全发展,重在预防”!

最后,祝愿在座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平安幸福!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第13篇:安全经验分享

因为油罐车防护栏损坏,险些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1.事件经过:

有一次在油罐车上计量时发生的险情让我记忆犹新。当时我和当班的班长,油罐车司机一起上车计量。我们都带上安全帽然后上车拉起护栏,我开始对油品计量,人员移动时监卸员(当班的班长)和司机靠在防护栏上。突然听到喊声,随之油车护栏狠狠的撞击到油罐车上。原来是防护栏不稳,再加上护栏腐化严重,监卸员靠护栏的时候护栏支撑不了那么大的重力又自动回位。幸好司机伸手抓住了监卸员,监卸员才没有掉下油罐车。 2.原因分析:

1、工作人员安全意识不高,没有认真检查该车辆的安全情况,

2、没有发现该车辆的安全隐患 3.防范措施:

1、员工上油罐车时要提高安全意识。

2、油罐车司机要按时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马上整改。

3、工作人员在操作时要认真,尽量不要靠在防护栏边上。

加油枪与胶管连接的活接处脱落喷油 1.事件经过:

2008年12月的一天,我在站里上夜班刚接班,一辆重庆籍的大货车进站加油,我及时引导车辆到6号加油机旁。“师傅,您好!请问油箱加满吗”,“加满”,“好的,请您稍等”。我快速打开油箱盖,提示司机数码归零开始加油。我似乎感觉到油枪今天有点不对劲儿,加油枪与胶管连接的接头比往常松了好多,活接处已经脱出几公分了,当时我就想停下来了,但以前也有几把枪跟这差不多也用了很久都没有事,一转念就没有停下继续加油。就在我加到一半多时突然“砰”一声加油枪的连接活接脱脱开了,油喷了一地,我连忙摁下加油机开关停止了加油。随即向师傅赔礼道歉,经过协商赔了 6升油。幸亏当时反映还算快,要不白白做几天的工不算,还可能引发着火爆炸事故。经历这次的教训以后,我小心多了,以后的加油过程再没发生过类似的事情。

2.原因分析:

(1)设备管理不到位,检查未落到实处; (2)安全意识差,发现题没有及时确认。 3.防范措施:

(1)接班前注意检查设备设施,工作过程中要随时观察,发现问题立即停止加油,详细确认;

(2)设备管理员要做一个设备运转周期表,及时维修或更换到期设备。

塑料袋子充当绝缘胶布,引发火灾 1.事件经过:

2009年大年初五,在朋友开的洗车场吃晚饭,刚吃没多久突然间没有电了,去检查的时候发现,当时由于吃饭和洗车都在用电,用电量大,已经老化的电源线路烧断了一根线,浓浓的焦味扑鼻而来,这时候我朋友断掉电源,把烧断的线路接好后,找不到绝缘胶布来密封,他顺手拿了个装垃圾的那种塑料袋子充当绝缘胶布,把裸露出来的电线密封完,开通电源我们继续吃饭,洗车作业照常进行,刚坐下10来分钟的时间,只听见 “砰”的一声,又没有电了,同时飘来更加浓烈的焦糊味,再去检查,这时候不得了啦,那电线接头处已燃烧起来,火焰越烧越大。有人去提了两桶水过来想把火焰灭掉,被我及时制止。由于大家处于紧张状态,都忘记了打电话报警,庆幸的隔壁的邻居帮忙报了火警119,10多分种消防队赶到现场半个小时才把火扑灭。水电局的工作人员随后也赶到了现场,经查,火灾的源头就是我朋友用塑料袋密封的地方。 2.原因分析:

(1)麻痹大意,没有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缺乏电路维修作业相关的安全知识; (3)用塑料袋子充当绝缘胶布,塑料受热起火; (4)在店内没有配备消防器材。 3.防范措施:

(1)对店内电气相关设备应做到日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2)无相关知识不要轻易自行整改电气隐患;

(3)洗车场这种耗电量大的场所,应该配备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 (4)发生事故应冷静对待,实施报警、疏散人群等应急措施要快而不乱。

漏放垫片,加油机冒油 1.事件经过

2010年5月某日,某加油站计量安全员莫某和储备计量员在给加油机清洗过滤网时,计量员莫某对储备计量员进行了一对一的操作示范和讲解。之后储备计量员在单独回装时,没有把胶垫片放回原位,就直接把过滤器盖板扣上,十分钟后当班人员发现加油机底部冒油,立即喊来计量安全员,并用警示墩隔离现场,经计量安全员检查,是过滤器没有放胶垫片。此事件导致冒油10多升,直接经济损失100多元。 2.原因分析 计量员带徒过程监督不到位。 3.防范措施

(1)储备计量员要在计量安全员的监督下进行操作,未上岗不能独立作业; (2)设备在维护完毕后,应该进行检查试运行后,方可正常投运。

油站明沟无盖板,轿车前轮掉沟 1.事件经过:

2010年8月23日19:30左右,某油站反映外电因雷雨天气停电,停电后站内发电机不能正常启动发电,接到通知后分公司主管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一行三人立即驾车赶到油站处理发电机故障。由于停电,发电机房内部较暗,驾车人准备在发电机房门前将车子掉头,利用轿车大灯为处理发电机操作照明,由于心情急、地形不熟,加之光线较暗,在车子掉头过程中,右前轮卡入场地边的排水沟内,后来油站员工协助推出。 2.原因分析:

1.驾车人员在场地窄、光线暗的情况下,没有认真查看地形。2.情绪急躁,忙中出错。 3.防范措施:

1.进行事件分享,提高驾车人员安全意识。

2.对加油站场地周围的明沟铺设盖板或增加警示标示。

大风吹落塑钢瓦,砸坏停放小轿车 1.事件经过:

2010年8月23日16:30左右,忽起暴雨狂风,油库临近肉联厂厂房上的塑钢瓦被大风吹落,刚好砸到停放在近处的某县组织部门的轿车,所幸周围无滞留人员。 2.原因分析: 棚顶塑钢瓦年久失修,没有很好固定。 3.防范措施:

1.加强高处易松动物品检查,及时采取稳固措施。

2.教育员工大风天气不在易出现高处坠物的环境滞留。

拖头车撞断油站入口处警示杆,碾坏花圃墙 1.事件经过:

2010年8月21日上午11点左右,一辆重庆的拖头车打着转向灯缓缓驶入加油站,现场员工突然听见有碰撞响声,随后听见水泥砖被碾碎的声音,拖头车还继续向站内行驶。员工赶紧跑过去查看,发现加油站入口的警示杆被撞断,沿线的花圃被碾得粉碎。这时候拖头车已到达加油现场停好准备加油。我与计量员检查发现车子的轮胎不大对劲儿,拖车碾过花圃,残缺的坚硬石块被卡夹在车子后排同侧的两个轮胎之间,看上去扎得不浅,继续行驶随时有爆胎的危险,如果爆胎石块和轮胎上的碎片就会向四周迸射,当时加油站流动的人和车辆很多,后果不堪设想。我们立即在周围设立警示墩,对司机进行安全提示之后让其小心清理出扎在轮胎中间的利石,经过半个小时后石块终于被全部清除,但两个轮胎已经伤痕累累。车辆加好油之后,在我们提示下司机表示出站后尽快换掉已经“受伤”了的轮胎。 2.事故分析:

1、车辆进站引导不及时。

2、司机注意力不集中,没有观察好周围建筑物的具体位置。

3、进站口不够宽敞。3.防范措施:

1、员工在当班期间严守岗位职责,按“加油十三步曲”对于进站车辆做到“导进导出”。

2、出现异常情况,认真观察现场的具体情况,注意防范可能出现的新风险。

3、扩宽进、出站口。

玻璃镜面破碎,割伤皮肤 1.事件经过:

今年9月某公司加油站为迎接上级公司检查,组织员工搞卫生、进行站容美化,更换卫生间仪容镜,两名员工在扛抬更换下来旧的仪容镜时,玻璃镜面突然破碎,其中一名员工的颈部、胸部被碎片割伤,送到医院缝了26针。 2.事件原因:

1、作业前没有进行风险分析。

2、员工疲劳作业。

3、没有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3.防范措施:

1、搬运玻璃等易碎品时做好安全防护;

2、避免疲劳作业;

检修电气线路未验电,作业人员险被电灼伤 1.事件经过:

有一次在原单位进行车间电路维修作业,我拉下电源开关,并挂了警示牌,试着打开照明灯看见没亮,认为电源已切断就进行工作了,检修过程中有个裸漏的接头碰到了电线桥架,迸发出刺眼的电弧,瞬时脑中一片空白,幸好身体距离较远,才没有被电弧灼伤。

刚开始分析原因以为是有人误把电源开关合上了,过去看时,发现电源开关并没有合上。最后用万能表测试才发现是开关坏了,虽然表面上看开关已拉下,但实际上火线还是连通的,只是断了零线。 2.原因分析:

(1)日常检查不到位,电源开关损坏发现不及时。

(2)电路检修作业前没有按要求验电。 3.防范措施:

(1)日常电气设备设施检查必须落实到位,发现损坏或异常及时维修和更换。

(2)电工作业前对相应开关、闸刀及线路等进行检查、验电,确保电路符合作业要求。

雨天骑车遇险情 1.事件经过:

2010年8月22日农历的八月十五晚上,与家人吃过团圆饭后,我一人骑着两轮摩托车去加油站上班。当时天空在下着毛毛细雨,足以把人淋湿,于是我穿上了雨衣骑车。我已经骑车过了文体路口,也许是下雨的原因吧,路灯也显得特别暗;突然间有一部灰黑色奥迪小桥车横过马路,由于我戴着头盔,拉下了挡风镜,那时没发觉那部小车的存在。只听见开车的司机惊讶的叫声:“哎呀、哎呀、哎呀!”。我连忙刹车,明显感觉到摩托车强烈的摆动,靠双脚支撑车才没有倒下,摩托车几乎贴到了轿车,看到司机紧张的表情,我自己的也脸白了,额头直冒冷汗。心理面想,捡了一条命,好险哦! 2.防范措施:

下雨天路滑,要开慢车,有条件的下雨天尽量不要骑摩托车上班,坐公交车交为安全。

未作风险识别,维护加油机碰坏顾客车辆

1.事件经过:

2007年我在北海小组工作期间,一次进行加油机日常维护中,认为加油机维护时间不长,抱着侥幸心理。未按要求事先做好危险因素识别,制定防护措施,设立作业区域,就对加油机进行检查维护。打开加油机的盖板随手就靠在旁边的立柱上,也就是一分钟左右的时间,忽然刮来一阵风把盖板吹倒,盖板碰到了在旁边等候加油的小车。最后对顾客进行了补偿,事件才得到了很好解决,我也从中受到了深刻教育。 2.原因分析:

(1)对加油机维护工作未引起足够重视,抱有侥幸心理,未树立“安全无小事”观念; (2)未按要求做好危险因素识别,制定防护措施,设立作业区域; (3)作业时无监护人。 3.防范措施:

(1)加强安全意识,树立“安全无小事”观念;

(2)加强知识安全学习,作业前要严格按要求做好防护工作; (3)作业时一定要有监护人员,监护人要全程监护并坚守岗位。

井下水泵工坠井事故 1.事件经过:

东北某金属矿山发生一起老井下水泵工坠井事故。水泵工就是井下看护抽水泵的工人,一天他没有带打火机无法点亮自己的电石灯,还凭经验摸索进入井下的电梯间,由于电梯间没有关门,又因电梯间的灯由于故障没有及时维修,导致这名老工人坠井身亡。 2.原因分析:

⑴进入井下必须带打火机等照明设备,水泵工没有遵守,违章作业; ⑵井下电梯间灯光、防护门等隐患没有及时整改。 3.经验教训:

⑴一个事故不是一个原因独立造成的,它是多个因素共同作用,在某一个环节、时段发生的必然结果;

⑵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得到及时整改,要重视隐患整改,每整改一个隐患就会减少事故发生的几率。

检查操作井磕伤脚面 1.事情经过:

2011年1月29日我在加油站检查操作井,手扶操作井边沿儿蹲身下井时,就在前脚进入操作井内的瞬间,后边的右脚从井边沿儿滑落,右脚面磕到井口边儿,红肿出血。 2.原因分析:

(1)动作过快,过于粗心和自信,右手还拿着照相机; (2)操作井深度偏高,大于我的腿部跨度;

(3)操作井边沿儿窄,宽度不到15cm,与鞋底接触面小;

(4)操作井边沿儿上用柴油渡过,经查是卸油时发生溢油,油站在处理操作井边儿时用带油的拖把擦拭,处理不彻底。 3.防范措施:

(1)在进行检查时,也要做风险识别,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检查。 (2)油品漏痕一定要处理彻底。

(3)登高、下井时手中不要持有其他物品。

螺丝刀绝缘柄损坏,带电维修遭电击 1.事件经过:

2006年秋季我当时任加油站经理,一天凌晨2点左右,加油员向我反映加油站的抽水机出现断相现象,无法使用,我去检查发现抽水机主线路闸刀开关有一路线路由于接触不良烧坏。当时加油站加油车辆较多,为了不影响正常营业,我独自一人拿了个绝缘螺丝刀带电维修,维修过程突然一股电流由螺丝刀流入身体,手臂本能的一抖,抖落带电螺丝刀。原来是螺丝刀上的绝缘保护层损坏。由于旁边没有监护人,如果不是侥幸抖落带点螺丝刀,将会酿成触电身亡惨祸。该事件未引发事故,实属万幸。 2.原因分析:

(1)螺丝刀绝缘层破损,起不到绝缘作用;

(2)自己存有侥幸心理、麻痹大意,无证、无票带电操作; (3)作业前未认真检查作业工具,未进行风险识别; (4)用电维修作业无人监护。 3.经验教训:

(1)电气线路维修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断电进行。

(2)检维修作业前要认真识别风险,办理相应票证书,落实安全措施; (3)检维修作业一定要指定好监护人员。

图省事跌落罐车,造成手臂骨折 1.事故经过:

2005年4月中旬的一个晚上,那时我在湛江油库工作,当晚我库站要发运一列油罐车到南宁。油罐车装好油后,库站需要对罐车进行计量,当时计量员为了贪图方便,未按规定作业程序从罐车的楼梯通道上罐顶,而是直接从过道跳到车顶,由于车顶上有残油,导致该计量员滑倒,从罐车车顶摔下掉到铁轨上,手臂当场就被摔断了。 2.原因分析:

(1)油罐车车顶有残油,未作风险识别。

(2)该计量员不按照油罐车规定作业程序作业,贪图省事,在无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违规作业,酿成惨祸。 3.防范措施: 在油站工作中,工作人员在对油罐车接卸油时,要认真落实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安全规程谨慎细心的操作,杜绝违规作业,做到万无一失。

车厢挡板砸断加油枪 1.事件经过:

2011年2月19日下午15:36左右,一辆拉羊的川E35486大货车在我站2号机加油时,突然车辆油箱上面的车厢挡板落下来,导致加油枪枪管折断,幸好砸到下面的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2.事件原因:

车辆进站准备加油时,车箱的挡板挡住了加油箱,加油员和司机没有把抬起的车厢挡板固定绑好,在加油时由于车辆晃动导致挡板落下来。 3.防范措施:

对有挡板挡住加油箱的车辆,一定把挡板固定绑好,并用木棒等作好支撑,确保安全。

螺帽脱落酿险情 1.事故、事件经过:

2010年12月12日18:20左右,加油站外网突然停电,正赶上分公司储运安全部管理人员在现场进行次日施工前准备,就与我站人员一同去发电机房启动发电机,刚刚开启发电机,发现发电机电压表、频率表表针跳动很厉害,进一步确认,发现两个表头严重松动,马上停机检查,拆开仪表箱外壳后发现,仅有的两个固定电压表的固定螺栓,两个螺帽已不知去向,频率表的两个螺栓螺帽也严重松动。经现场几个人仔细查找,先后在仪表箱体内、外找到了两个螺帽,其中一个螺帽已掉入发电机组的电机内部。 2.原因分析及经验教训:

(1)操作人员专业知识缺乏,平时巡检不够细致,未能及时发现发电机的频率表及电压表的固定螺栓螺帽已经松动。固定电压表的螺脱落,说明固定螺帽早已松动,在发电机长时间的运转振动下,螺帽才会松动脱落掉入发电机内。

(2)该事件虽然未引发事故,但该事件极易导致发电机组在运行过程中电机内部转子线圈与定子摩擦造成线圈绝缘层损伤发生短路损坏发电机的严重后果。 3.防范措施及建议:

(1)操作人员要熟悉设备的结构,才能对设备实施有效地检查。

(2)当发现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不要轻易放过,要对设备彻底检查,并及时修复存在问题。

(3)要加强员工设备维护保养知识的培训。 机器盖子未扣牢打碎风挡玻璃 1.事件经过:

2010年12月4日上午10时左右,有一辆小轿车停靠在我站打开前机器盖子检查车况,检查完成后司机没有把车辆前部机器盖子扣牢就启动车辆,前机器盖突然后翻,打碎了打挡风玻璃,幸好没有伤到司机和造成其他交通事故。 2.事故原因:

司机安全意识差,检查完车辆后没有把前机器盖子扣牢。 3.事故教训:

(1)车辆维修、维护后一定要仔细查看各部件是否恢复完好才能启动车辆。 (2)加强安全意识培训,从小事做起。

电容进水潜油泵无法启动 1.事故、事件经过:

记得是2009年8月份的一天晚上10:20,某站当班员工韦某在给一辆柴油车加油时突然加不出油,这时她第一反应是这台加油机的电源开关跳闸了,立即跟客户解释,并引导客户到另外一台加油机加油,但还未加出油,她立即向设备管理员罗某和站经理汇报,两人立即对加油机和潜油泵、感应器电源等进行检查,但未发现问题,经验丰富的罗某跑到0#柴油储油罐的操作井检查潜油泵的状态,发现潜油泵发烫,处于不正常状态,随即向储运安全部罗主任汇报,当夜罗主任和设备管理员到站维修,发现潜油泵的“电容器”被水浸泡了,造成短路发热,“电容器”有自我保护作用,迫使潜油泵不工作,后来拆下“电容器”吹干,重新装回原位。潜油泵和加油机都正常运行了。 2.原因分析及经验教训:

①潜油泵的“电容器”被水泡,造成短路发热,迫使潜油泵停止工作是直接原因。 ②设备安全员日常检查不够认真仔细。 3.防范措施及建议:

①制定潜油泵专项检查表,定期认真安全检查。 ②加强对潜油泵维护知识的培训。 一件可怕而真实的事 2003年3月,时逢大一,我们班集体到河池市金山水进行烧烤野炊活动,我们班副班长(女)戴着隐形眼镜参加了我们这次活动!就在她开始以木炭生火之后的几分钟,她突然大叫一声,然后很痛苦的跳来跳去,在地上打滚„„,全场的人都吓呆了,没人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当时,我们班主任见此情况,急忙拨打120,将她送到医院,医生检查后遗憾地说,她的左眼失明了,当时我们全班同学听到这个消息后万分惊诧和痛惜! 失明的原因就是隐形眼镜所导致,因为隐形眼镜是用塑胶制成的,篝火的温度熔化她眼中的隐形眼镜!

提醒:参加野外烧烤或任何有可能接触到火源的时候,请不要戴隐形眼镜!

酒后乘车遇险情

1、事故、事件经过:

2010年2月12日晚上与几个朋友一起聚会,因为之前相约好聚会要喝酒,所以大家都没有驾驶机动车来,到晚上23点的时候聚会结束,然后等的士准备各自回去,因为太晚了一时间找不到车,后来就近叫了一辆三马车,就一起坐车回去,车开到半路的时候其中一个朋友说前面就到他家了,叫三马车司机停车,车上声音比较嘈杂,司机没听清,车速已减慢,但没有完全停下来,此时要下车的人直接从车上跳下来,我们都没有反应过来,他已经重重的摔在了地上不能动弹,车完全停下来后我们立即跑过去扶他起来,但他已经昏迷不醒失去知觉,面部伤得很严重,我们立即把他抬上车送往医院急救。后续治疗面部缝了6针,头部经过CT检查没有影响到大脑,手脚等地方轻伤。直到春节前的几天还在医院住院治疗,前后花费2000多元治疗费。

由于伤者在送到医院后情况紧急,没有人注意到三马车司机偷偷的溜走了,没有能够追究到司机该负的责任。 2.原因分析及经验教训:

(1)当事人意识到不能酒后驾车,但没有意识到酒后坐车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所搭乘车辆的安全性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为规范运营车辆、司机是否有驾驶证等;

(2)由于酒精的作用,当事人往往过高估计自身能力,认为平时可以做到的事情喝酒之后也一样可以办到,所以很容易判断失误导致事故;

(3)由于没有现场把开车的司机留住,得不到相应的赔偿。 3.防范措施及建议:

(1)坚决不能搭乘无营运证的摩托车、三马车、以及柳微面包车等,因为无证经营,就不能确保乘车人的安全以及造成事故后的赔偿等问题;

(2)饮酒者最好有个清醒的人在旁边看护,以便及时制止其做出的不安全行为;

(3)搭乘营运性质的车辆要尽可能记住车牌号或司机姓名等,以便在发生事故后司机逃逸或者其他事件发生后可以快速的找到证据。 煤气软管烧化出火情 1.事件经过:

2010年11月15日,油库一名员工在家中用煤气炉烹煮食物,开火后便离开厨房到客厅看电视。10分钟左右,厨房内冒出白色浓烟,并散发出刺鼻的焦味,随即,该员工捂住鼻子跑进厨房,发现煤气连接软管处泄漏燃烧,急忙将煤气罐阀门关闭,用水浇灭着火部位。此时厨房内铁锅、案板、窗户等均被烧坏。 2.事故原因:

①由于厨房面积小,煤气炉输气软管摆放位置离炉灶火苗圈太近,在火苗的高温炙烤下软化脱落,最终导致煤气泄漏引发火灾。

②该员工对家庭用火安全意识差,使用火炉等明火煮东西时,应注意看管,防止干烧起火,同时要注意开火不要过大。 3.防范措施:

①使用煤气、石油液化气等明火煮东西时要注意看管,防止煮物溢出、干烧等情况。

②煤气炉输气管摆放位置应与炉灶火苗圈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气源与火源不可近距离接触,防止炉子非正常出火。

③如闻到家中弥漫煤气等异常气味时,不要开灯、不要点燃火种,应首先切断家中的煤气,同时马上开窗散气,并查找漏气源。

④因煤气泄漏发生火灾时应保持冷静,首先切断气源,切记“断气即断火”。如果火势较大,煤气灶阀门附近有火焰,可用用湿毛巾、湿衣物包手,尽快关闭阀门。

第14篇:安全经验分享

2011年11月7日 安全经验分享

一、进一步开展有害因素辨识与风险控制,保证冬季安全生产

进一步落实“有感领导”,定期到技术服务现场,掌握现场生产情况与员工身体心理状态。针对人员少,任务重的问题,工艺所全体研究人员采取“重点负责,全面掌握”的现场管理方式,确保负责人不在现场时,其他人员能够及时顶岗,尽快上手,保证科研生产任务顺利进行。

在冬季生产中,为确保人员安全,每周安全会上,对上井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及钻井现场安全教育,开展现场技术服务有害因素辨识,杜绝大雪,大雾后出车。现场作业过程中,做好冬季现场技术服务人员防寒,防冻措施。确保上井人员遵守劳动纪律,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井队住宿板房做好防火防电工作,对存在的电路老化问题及时跟井队沟通,进行整改;正确使用加热器,不利用加热器烘烤食物、衣物等。保持板房干净整洁,确保员工有良好生活休息环境。

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做好本职工作,不跨岗作业;上下钻台一定要扶好栏杆,防止滑倒摔伤;尽量少到高压,泥浆坑等危险区域。

二、落实公司、钻井院培训工作方案,提高工艺所员工岗位技能

根据公司、钻井院培训制度,针对工艺所实际情况,制订详细的培训矩阵,落实有感领导,全过程参与到培训工作。在培训具体工作中,充分发挥老员工“传、帮、带”作用,提高新员工岗位技能。通过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工艺所全体员工工作水平。

第15篇:安全经验分享

各位领导、同事:

大家好!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要害和关键,也是国家、公司领导长期以来重视和关注的焦点;安全生产来自哪里,来自设备的更新和完善,来自技术的精良和可靠,但更重要的,是靠规范的班组管理和过硬的员工素质。轧造班正是坚持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从严要求,过细管理,以全面推进班组标准化作业为突破口,坚持制度、责任、纪律三重保障,结合班组特点,经常开展不同形式的安全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具体说来主要做得好以下三点工作:

一、班组着重加强职工思想教育

1我们班组在年初按车间的布署,制定了2008年全年安全目标责任书,根据责任书的内容,认真组织大家学习,使每一位职工对全年的安全工作有了一个新的正确目标,并按责任书上的承诺,以安全联保结对形式进行安全签字。

2坚持每天班前会讲安全,在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结合现场的情况,强调当班安全的重点,要求大家如何注意确认,及时排除不利因素,使大家对当班的安全重点心中有数。

3扎实开展各项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班组成员学习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危险预知及相关的安全知识,使每位成员都能做到熟练掌握,并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通过学习大纲事故安案例,每位职工以身说法,使广大员工从中吸取教训,掌握如何杜绝事故的发生,提高自我防范。

4抓好班组的安全五小功关创新工作,对提出创新及合理化建议的,班组要进行加奖,从而保证安全隐患的到解除,确保了安全生产。

二、强化现场管理

1.每日注意每个成员的当班状态,并要求大家从班前会后如有身体不适及其他个人原因要及时提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使每个上岗操作的人都能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状态。

2.加强对班中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巡查,劳保穿戴是否整齐,操作者的精神是否集中,是否有不良的作业习惯,如有此现象,立即指出改正并班前会通报,并加以考核,有效的克制了各类违章现象的发生。

3.坚持工支具的检查确认,每天对当班所用工支具吊把是否有裂纹、粘钢、等

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处理,1-4月份,清修工具共270多次,保证了支具的良好运行状态。

三、抓好现场5S管理

1.年初,我们班结合分厂车间的要求,重新制定现场管理标准,对现场所有辖区,实行:定人,定点,定标,定考核,使每个作业区和每个人都能责任明确到位,各类物料、工具摆放整齐,安全道无浮砂,现场无积砂,消灭了卫生死角,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2.设备使用、维护方面,班组实行机定人,人定标的原则,每天必须做到使用前的检查确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随时排除故障,每天对使用完的所有设备必须清扫一遍,尤其是新上的自动混砂机,班组多次组织操作者向有关技术人员学习,使操作者具有 “三懂四会”的设备操作技能,使设备高效安全运转。

虽然我班组今年未在安全方面作了一些工作,但是安全工作是个长期性的工作,通过交流,争取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取长补短,学习其他班组好的经验,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化意识,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把安全工作做的更好。

谢谢大家!

第16篇:安全经验分享

安全经验分享的目的:安全经验分享是让分享人了解和掌握有效的安全工作方法,认识事故事件的原因、危害和教训,使安全工作方法得到应用、安全典型经验得到推广、事故事件教训得到分享的一种实用有效的安全管理工具。

安全经验分享的意义:

1、安全经验分享能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逐步实现团队互助管理。

2、安全经验分享能分享事故发生的教训,警示安全管理漏洞,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分享事故教训是一个让分享人从分享事故教训过渡到防范事故的过程。在分享过程中,分享人清楚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教训和防范事故发生的措施,在分享人掌握了这些防范措施后,能发现本单位安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会按照分享到的经验去防范事故,形成良好的全员安全防范意识。

3、安全经验分享能交流安全工作经验,示范正确安全工作做法,提高员工安全工作技能。

4、安全经验分享能宣传安全管理理念,改变员工行为,培育良好的安全文化。

5、安全经验分享能丰富宣传安全管理方法,推动安全教育方式改变,为安全管理提供科学管理手段。

安全经验分享时机、时间和表现形式:

1、每次会议、培训之前进行。无论什么会议和培训都要进行。

2、提前将安全经验列入会议议程或培训计划中。

3、每次开展安全经验分享时间以5-10分钟为宜。

4、安全经验分享的形式为结合文字、图像或影像资料讲述、口头直接讲述等。违章:违章是指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章程,违反安全技术措施及交底要求所从事的活动。违章包括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失职行为。违章作业是指从事各类活动的人员在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违章指挥是指各级承担管理职能的人员,在活动过程中出现的违章指挥行为;失职行为是指承担安全管理、监督职责的人员,在活动过程中,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而出现失职、渎职行为。 “三违”:是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可能引起事故的行为或现象。“三违”行为,往往由无知造成,由于对事故的严重后果没有意识或认识不足,使违章者自觉或者不自觉地置自己或他人于危险状态,甚至酿成悲剧。违章不一定出事(故),出事(故)必违章,违章往往是发生事故的起因,事故是违章导致的后果。违章指挥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者或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安排或指挥生产的行为。违章作业只要是指操作人员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冒着危险进行作业的行为。违反劳动纪律主要是指员工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即违反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得以履行,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 岗位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是指明确规定各种工作岗位的只能及其责任并予严格管理制度。它要求明确各种岗位的工作内容、数量和质量,应承担起责任等,以保证各项业务活动能有秩序地进行。

实行岗位责任的原则:要坚持因事设岗、职责相称,责权一致、责任分明,任务清楚、要求明确,便于考核的原则。

岗位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发展为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形成岗位责任是点、直线责任是线、属地管理是面,安全管理做到点、线、面相结合,确保安全管理由平面管理方式发展为立体管理机制。

(一) 用“责任心”提高安全管理标准,做到处处严要求

1、严要求从细处入手,在“放大镜”下挑毛病。

2、设备保养从严,不放过一个低标准。

3、日常考核从严,不容忍一个坏习惯。

4、抓管理不漏点项,在“安全伞”下寻隐患。

(二) 用“责任心”强化安全制度落实,做到实施无疏忽

1、用“责任心”细化岗位责任制。

2、用“责任心”落实岗位责任制。

(三) 用“责任心”进行安全教育宣贯,做到时时响警钟

1、安全教育常抓不懈,做到警钟长鸣。

2、用文化塑造安全氛围,开展特色安全文化活动。

(四) 用“责任心”增强安全技能培训,使员工做到“设备性能一口清,岗位操作出手精”

1、活化载体,实现培训多样化。

2、强化考核,确保培训见到实效。

3、强化基层员工风险识别训练,增强员工防范事故能力。“水源安全管理工作流程法”,简单地说就是从早晨交接班开始,员工的工作就全部在流程约束下。如没听有多少项工作内容,每项都列清楚,每个环节需要做到什么程度,都有具体的量化标准,每项工作完成后,不仅工人自己要作出评价,接班人员要评价,班长要评价,队长也要评价,这四重评价确保每人每项工作都经得起检验,确保岗位责任的落实。 属地主管的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及工作程序,完成本岗位描述中各项工作和任务。

2、签发权限范围内作业许可证并进行条件确认。

3、对作业对象进行危害识别、评价,对安全隐患实施排除、隔离。

4、对承包商员工进行风险告知和现场监管,对危险作业实施全过程监护。

5、对管辖区域的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施性能和防护设施完好。

6、对隐患、事故及时合理处置和报告,主动进行调查及整改。

7、对区域内不安全行为进行制止。

8、完成直线主管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目视化管理的内容:

(一) 人员目视化

(二) 工艺目视化

(三) 设备目视化

(四) 现场目视化

第17篇:安全经验分享

1、落物打击致人死亡事故

经过简述:2005年3月某日二20井,在用压力车冲沙作业中,髙压弯头与水龙带连接油壬因震动退扣掉下,将井口操作工张杰打死。

事件结果:造成1人死亡。

事件原因:冲沙作业设备设施不配套;高压弯头连接油壬未紧固;高压管线和高压弯头未栓保险绳;作业人员站位不正确;习惯性违章行为均是导致该事故的主要原因。

经验或教训:作业中一定要严格操作规程操作,切实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所有高压管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固定可靠;高压软管必须使用保险绳;地面高压管线严格试压;高压区域设臵警戒带,非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压区域逗留。

2 违章刷漆酿惨剧

经过简述: 2005年 1月2日某压力容器制造公司职工马某和连某二人给氧气罐内外面刷防腐漆,马某在罐外刷漆,连某在罐内刷,由于罐内太暗,马某便接临时电源用于罐内照明。作业中连某不慎碰翻了照明灯,灯泡爆炸引起氧气罐爆炸。

事件结果:马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连某重伤;设备损坏。 事件原因:罐内作业没有采取通风措施,致使罐内可燃气体浓度达到闪爆极限,照明临时灯倒地破碎后产生火花引起罐内油漆稀释剂散发的易燃气体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马某与连某在进行作业时违章接用临时电源,将照明线接在动力电源上且没有任何安全保护措施;安全管理混乱,罐内、罐外喷漆同时进行,乱拉电源线,作业现场无专人进行安全监督,工作前没有做安全技术交底,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经验或教训:加强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严格进行工作安全分析和作业许可,对作业风险进行识别,并制定落实削减控制措施。受限空间作业,特别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对作业空间进行有毒气体检测和可燃气体检测,配臵使用通风设备,照明及其他电路电器满足防爆要求,作业过程中有专人检测和监护。

3、“赶工期”违章作业烧伤致残

经过简述:2005 年4月某日,公司机械厂沙坪车间,两员工在制作泥浆罐时,因工期紧、任务重,为赶时间,在焊接物体还未冷却的情况下就急于去打磨刷漆,因漆中含有残留汽油,遇高温发生爆炸燃烧,导致一名漆工被烧成重伤。

事件结果:导致1人重伤。 事件原因:为赶工期违章操作。

经验或教训:在进度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在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环境温度必须在燃点以下;作业环境必须达到防火防爆的要求。

安全工作不要只停留在口头和形式上,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一定要以安全为重,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从小处入手,从细节抓起,认真做好作业前的安全分析和风险识别,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安全目标才能实现。

4、串岗帮忙换钳牙手指被液压钳齿轮绞断

经过简述: 95年7月的一天,某作业队一外钳工在换钳牙时,一机房司机看见只有一人在换钳牙就主动去帮忙,在机房司机还在安钳牙时,外钳工按下液压钳手柄活动液压钳齿轮,不幸将机房司机手指绞入液压钳齿轮中。

事件结果:造成该机房员工无名手指被绞断。 事件原因:机房人员窜岗;更换钳牙中两人配合不当。 经验或教训:教训之一:严禁窜岗乱岗;教训之二:从事机械维护修理时,必须进行能量隔离,采用上锁挂签,防止误操作;教训之三:试运转或恢复运行前,必须确认人员、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5、操作刹把注意力不集中险些造成顶天车事故

经过简述:1996年4月5日本人在当井架工时,有一次下钻作业中,我在二层台上还在解立柱上的捆绳,并向操作刹把的副司钻发出停止游车手势,但游车未停并一直向天车运行,差一点造成顶天车事故。

事件结果:

幸好防碰天车过卷阀作用断气停车,未造成恶果。

事件原因:

操作刹把人员注意力不集中,操作刹把人员与二层台人员配合不好 经验或教训:

特殊岗位操作必须安排监护人员,随时提醒其注意集中精力,防止注意力不集中发生事故;特殊岗位操作连续时间不应过长,应合理安排人员换着操作,从体力和精力上确保操作人员注意力集中,以避免事故的发生;必须保证安全保护设施完好、可靠。

6、钻台栏杆固定不牢导致高处坠落

经过简述:1997年10月某日洋渡3井在进行堵漏作业时。由于钻台上的3〃管线闸阀坏,钻安排井架工陈渝和一名新学工李某抬一只3〃闸阀到钻台上进行更换。二人将3闸〃阀抬上钻台放于右边的过道板上停下休息,休息过后,当二人重新抬起闸阀时,闸阀一端将钻台栏杆挂起,李某失去重心摔下钻台,在送往忠县医院途中死亡。 事件结果:造成1人死亡。 事件原因:

钻台栏杆锈蚀严重,栏杆的底套已基本朽坏,起不到固定作用;岗位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差,岗位巡回检查走过场,低、老、坏没有彻底根除;管理存在缺陷,风险识别不到位。 经验或教训: 加强设备、设施检查,切忌走过场,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消除设备设施存在的安全缺陷;班前会与作业前要认真对作业中各工序环节做好安全分析,并做好安全提示和交底;强化对岗位人员安全知识和风险识别的培训;师带徒制度要落到实处,相关奖惩制度要逗硬。

7、行人与车辆“抢道”酿惨祸

经过简述:2009年10月3日下午,在鲁能星城售房部附近,一中年妇女在穿过鲁能星城售房部门口的一条主公路时,由于当时红绿灯显示的是黄灯,一通往渝中区的客车正加大马力从对面过来,而这位中年妇女见显示的是黄灯,以为安全了,也急于通过,结果被客车当场撞倒。 事件结果:造成1人死亡。 事件原因:客车与行人抢道。

经验或教训:客车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为了抢那短短的几秒而酿惨祸;作为行人,也一定要前后观察之后再通行,要走人行道,宁停三分不抢那一秒;对生命负责,对家庭负责。

8、劳保穿戴不规范险丧命

经过简述:1998年4月1日某钻井队,一新工在用风动绞车吊提升短节上钻台时,该新工衣袖口未扣上,被风动绞车滚筒上的钢丝绳毛刺挂着,将该职工左手臂卷入滚筒,幸好停车及时,只造成左手臂骨折。 事件结果:造成肢体伤害。

事件原因:该新工工衣穿戴不规范;设备设施不良。

经验或教训:作业中要正确规范穿戴劳保用品,该扣的地方一定要扣上,该系带子的一定要系好带子,以防止钩挂造成事故;作业前对各工序做好安全分析和风险识别,强化作业中的安全提示,操作者在操作中要选择安全站位,以确保不受伤害。

9、下楼梯不慎摔成重伤

2010年4月25日,川试11队员工谢兴全,吃完饭准备去上班,从租住的农民家楼房二楼下楼梯时不慎摔倒,造成肋骨骨折。

事件结果:造成该职工肋骨断4匹,经济损失数万元。 事件原因:下楼梯时未注意地滑,精力不集中,大意,风险识别不够。

经验或教训:在小修作业临时租住农民房子时,要加强对租住环境的熟悉和了解,特别是对出行道路安全情况要做好风险识别,对门口临公路,特别是急转弯处要安警示标志,提醒人们注意出行安全;结队行走中注意力要集中,不要嬉戏打闹,避免事故发生。

10、乱丢烟头毁掉一栋办公大楼

经过简述:2010年4月16 日上午10时许,武汉市政府大楼3号楼浓烟滚滚,火光冲天,一栋办公楼毁于大火。所幸的是消防官兵及时扑救,火势得到有效控制,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件结果:一栋办公大楼被烧毁。

事件原因:一办事员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入废纸篓而离开办公室。

经验或教训:办公室的安全不容忽视,电线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线路载荷过大、易燃物品多,加之人的不安全行为都给办公场所带来巨大不安全隐患。武汉市政府大楼3号办公楼,因一个人的一时疏忽和不良行为,瞬间毁了一栋大楼,这不能不引起我们高度警醒。我们的办公场所存在隐患吗?我们的个人行为安全吗?我们在离开办公室时是否做到人走灯灭、关掉所有电源了吗? 武汉市政府3号办公楼瞬间毁于大火事故应引起我们重视和警醒,举一反三查找我们身边的隐患,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创造一个平安的工作环境

11、违章切割油桶酿苦果

经过简述:93年某月某日,川东一试修作业队在万州高峰场一井场施工作业,该队的钻台大班陈××用乙炔切割枪切割油桶,油桶中的气体在切割过程中受热膨胀发生爆炸,将陈××小腿打成骨折住进医院。

事件结果:造成1人重伤,花费人民币2万多元。 事件原因:违章割油桶。

经验或教训:

1、对密闭容器的高温处臵,可能导致膨胀爆炸;

2、对废弃化工容器、废油桶的氧、电焊作业可能导致残留物的燃烧爆炸;

3、不得对密闭容器和废弃化工容器、废油桶直接进行氧、电焊作业;

4、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有关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风险识别能力

12、维护设备用气焊枪照明险酿事故

事件简述:2002年9月某日晚11点,在苏丹某常压装臵安装工地,由于照明的应急手电突然没电了,施工人员点燃气焊枪用来照明,大约5分钟后,突然从空冷顶部喷出大股液体,直接喷到空冷出口的作业点,所幸喷出的是水,不含易燃油品,否则将会引发一场火灾事故。事件结果:火灾未遂。

事件原因:违章使用气焊照明,是这起险情发生的主要原因。 经验或教训:在易燃易爆场所开展动火作业,要严格控制火源,做好相关设备隔离,落实好各项防火措施,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在施工人员开始工作时,安全监护措施要到位,严禁违章操作。

13、用吊车悬臂作操作平台遗留工具致人脑震荡 事件简述:1987年7月8日,某钻井队在安装钻机作业中,用吊车悬臂作装天车操作平台,天车装好后将一根加力管遗忘在吊车悬臂上。过一会吊车吊其它物件时,遗留在吊车悬臂上的加力管滚落砸到钻工王某头上,使王某昏迷2天。

事件结果:造成王某脑震荡。

事件原因:违章作业,并将工具遗留在高空平台,形成了安全隐患;伤者王某在吊车转盘2m以内活动,站位不正确也是造成伤害的主要原因。

经验或教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加强操作人员责任心教育,高空作业后对作业平台进行严格清场,消除不安全隐患;加强安全教育,强化所有人员的安全意识,努力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14、我与危险擦肩而过

事件简述:2008年6月15日,我在过钻探小区内公路的时候,由于路边车辆太多,挡住了我的视线,我就以为没有车,所以没有刹车就冲过去了,刚好一辆车冲过来,见我来了,赶紧紧急刹车,车总算停下来了,但两车相距只有几厘米距离了,我吓得心惊胆战,惊魂未定的我刚想与对方驾驶员理论一下,车玻璃摇下来见里面坐着的是我们一个单位的司机。我没法怪他们过路口时车速太快,因为我自己过路口时也没有减速。 事件结果:未遂交通事故。

事件原因:安全意识差,交叉路口抢道行驶。

经验或教训:将安全牢记于心,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视线不好的交叉路口,不论行人与车辆,都要减速慢行,观察清楚后再通行。

15、站位不正确高压气流击穿大腿

事件简述:1988年3月18日,在峰6井进行固井施工作业,生产班负责倒换井口闸门,在施工完毕时,负责资料录取的大班记录工杨某去井口协助倒闸门,由于站位不正确,闸门上的黄油嘴脱落,高压气流击向杨某大腿,导致杨某大腿受伤。 事件结果:人员大腿受伤。

事件原因:风险识别不到位,站位不正确。

经验或教训:一是高压闸门管汇区域,应定时检查,特别是大型施工前,发现问题,须及时整改;二是进行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削减措施;三是在高压管汇区域操作时站位要正确。

16、高空坠落未遂事件

事件简述:2008年6月7日,某试修队在天池2井换装井口卸油压表考克时,因考克丝扣生锈粘连拆卸困难,当班一员工在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栓保险带)的情况下,就采取用脚蹬扳手手柄加力的方法卸扣,由于用力过猛,压力表考克松扣后,该职工身体失去重心,幸好在坠落中该职工情急抓住了采油树7号闸门手抡未造成大的伤害。 事件结果:该员工手脚及身体多处被擦伤。

事件原因:安全分析与风险识别不到位,违反操作规程,高空作业不栓保险带是导致该事件的主要原因。

经验或教训:上岗前做好安全分析,认真识别作业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并根据识别出的风险切实做好安全防范;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作业。

17、转盘方补心飞出事件

事件简述:2008年在天池2井钻水泥塞作业时,没有锁方补心,转盘旋转时方补心飞出,险些造成人员伤害。

事件结果:未遂伤害事故。 事件原因:当班员工工作责任心不强,过程控制不严,检查不到位是造成该事件的主要原因。 经验或教训:

1、用滚子方补心替换方补心;

2、旋转作业时锁紧方补心;

3、刹把操作人员根据转盘力矩适时调整参数和措施。

18、游车坠落转盘砸坏游车大钩销子

事件简述:2008年在天池2井钻水泥塞施工下钻作业时,因没有挂水刹车,由于钻具过重下放过程中刹不住车,导致游车下滑坠落于转盘上。

事件结果:游车大钩被顿断,直接经济损失近万元,影响施工进度2天。 事件原因:违反下钻作业操作规程,在重负荷下钻作业中不挂水刹车是导致该事故的主要原因。

经验或教训:

1、作业前认真检查设备设施的完整性、可靠性,确保其安全线;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规定挂辅助刹车;

3、严格控制下放速度。

19、吊装井口绷断钢丝绳

事件简述:1998年6月成2井换装井口作业时,司钻在钻台上操作刹把,把封井器吊至井口时,由于下放过多使封井器底端卡在钻台底座一侧,导致司钻上提封井器时将两根钢丝绳拉断。

事件结果:封井器坠入方井,并险些造成人员伤害。 事件原因:无专人指挥,上下配合不到位,司钻在操作刹把时没有注意悬重变化情况;井口操作人员发现问题后没及时提醒司钻。

经验或教训:起重作业前认真检查钢丝绳及吊点,确保可靠、稳固;派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司钻操作时密切注意悬重变化情况;吊装作业时方井内不得站人,防止操作失误。

20、风动绞车拉钻杆致人重伤

事件简述:2003年8月,罗家16井在一次配钻具时,内钳工范某在操作风动绞车,提升钻杆上钻台时,因提升钻杆用的新编钢丝绳又是三根钻根一起提升,在提升到坡道时有一根钻根滑出跑道,处于悬空状态,此时场地操作人员(司钻)想把悬空的钻杆拉回到跑道上时,内钳工范某在没有指令的情况下,下放风动绞车,导致钢丝绳套退出悬空处的钻杆倒下打在了司钻的肩膀上,导致身体后仰,大脑受伤。

事件结果:导致司钻大脑受伤,脑盖骨破裂及脑震荡。 事件原因:违章同时吊3根钻杆;3根钻杆使用同一根绳套;起吊重物下方站人,同时在下方作业;内钳工在没有指令的情况盲目下放风动绞车。

经验或教训:风动绞车提升钻杆时要一根一根的提上钻台,不能捡便宜,提升时用相符的白棕绳,不能用钢丝绳,在提升钻杆及相应的钻具时,起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

21、云和3井吊装井架人员高空坠落事故

事件简述: 2009年6月1 日,川试9队在云合3井吊装井架作业中, 15:00该队职工段方平上到倒三角架右侧,李兵上到倒三角架左侧,万钧将鎯头从下面递给李兵后随后也爬上倒三角架站在李兵的后面(3人均未戴保险带)。李兵用鎯头敲打左侧的销子,第二下销子飞出落地,同时段方平取掉右侧销子的保险销。李兵打完左侧销子后,移动到倒三角架横拉筋中部,将鎯头递给段方平,段方平接过鎯头后敲打右侧销子,第三下就把销子打飞落地。这时倒三角架立即脱离修井机支撑架,缓慢向后方翻倒,此时,左侧的万钧立即从距地面3.1米高的倒三角架上跳下,右侧的段方平抓住第一级井架底端的横拉筋,跨步踩在修井机的支撑架上,中间的李兵欲跨到修井机的支撑架上,但由于动作较慢,未跨过去,随即从翻倒的倒三角架拉筋之间的空隙坠落于地。

事件结果:造成1人轻伤,损工天数近90天,直接经济损失近10万元。

事件原因:在安装修井机井架时,未对倒三角架与修井机支撑架的防倾倒固定绳进行检查,盲目进行作业,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在打倒三角架的销子时,未履行作业许可。倒三角架上没有固定保险带尾绳的地方,导致高处临边作业的员工未拴保险带,同时也未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是事故发生的又一主要原因;生产组织存在问题。在更换设备的安装作业中,D12523队主要干部任明华离队押送ZJ20作业机到七桥库房后又到卧43井交井、指导员罗延兵离开距安装地点15米外的队值班室处理其他工作,使不熟悉ZJ30钻机安装作业员工在现场作业,导致安装作业现场无专人指挥、协调、监护;D12530队人员认为是协助D12523队进行安装,D12523队人员认为D12530队人员是上级指派的专家,应接受他们的指导,结果导致责任主体不明,未进行认真的检查和安全责任落实,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未认真开展工作安全分析,未对更换设备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进行相关的技术交底和培训,是事故发生的又一间接原因。

经验或教训:在进行高处作业前应认真进行工作安全分析,履行作业许可,严格执行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试修事业部应针对作业机拆安倒三角架作业中保险带尾绳无锚固点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措施;试修事业部在倒三角架的拆安作业中,对倒三角架与支撑架的连接固定及检查进行规范;在安排工作前,应对作业的风险认真进行识别,制定相应的防范和控制措施;加强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在进行任何作业前应对作业环境和作业工况进行观察和判断,做到“三不伤害”;严格执行属地管理,不论是上级或相关方到达井场后,均应服从现场单位人员的管理,现场主体单位要切实肩负起责任,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22、抬防喷管线造成腰部扭伤事故

事件简述:1998年5月,铁山5井在安装防喷管线,抬油管时,由于工作经验不足,在上肩时,未能及时上肩撑起来。 事件结果:造成腰部扭伤。

事件原因:人员协作配合不当,由于工作经验不足,在上肩时,未能及时上肩撑起来,造成受伤。

经验或教训:加强岗位人员之间的协作配合;加强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培训。

23、抬油管导致人员肩部受伤

事件简述:龙会5井抬油管(用肩)回收过程中,由于放油管时没注意配合,前面的人将油管丢出时,后面的人没来得及丢,致使后面的人因油管震击造成肩部受伤。 事件结果:造成人员受伤。

事件原因:丢油管的方法不对;二人配合不好,丢油管时信号不统一是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

经验或教训:安全意识淡薄、风险识别不够;采用的方式不对,配合不当均是应从该事件中吸取的教训。

24、起吊物件吊落伤人致死

事件简述:2005年10月长浅2井搬家安装,在吊装泥浆过渡槽时,吊装的钢丝绳从吊车大钩中意外弹出,致使泥浆过渡槽坠落,击中该队副队长吕某头部抢救无效死亡。 事件结果:造成1人死亡,经济损失数十万元。

事件原因:吊泥浆过渡槽的吊绳栓挂方式不符合要求;吊车在起吊时转动方法不符合安全要求;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站位不正确。

经验或教训:加强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管理;加强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指挥人员和操作人员站位都要符合安全要求;吊装作业要严格按照“十不吊”进行作业。

25、活动房未安接地线造成漏电伤人致人死亡 事件简述:1997年6月12日夜某钻井队作业现场,狂风暴雨连续袭击井场,清晨6时许,一名来队探亲的职工家属谢某,在下活动房楼梯时触电身亡。 事件结果:造成谢某触电身亡。

事件原因:因连续暴风雨,造成活动房进户电线与房体之间不断摩擦磨破了电线绝缘保护层,在雨水的作用下使整个活动房带电,加之未安接地保护线,是导致该事故的直接原因。 经验或教训:分析该事故的发生原因:一是进户电线安装不规范,在入户处未穿绝缘保护套;二是未按规定安装接地线;三是现场人员,特别是现场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井场连续遭狂风暴雨袭击的情况下思想上未引起警觉,对遭暴风暴雨袭击后可能出现的隐患认识不足,未对暴风暴雨袭击后造成的受灾情况进行检查,未采取相应的防护应急措施。教训深刻!

26、违章移动清洗机造成触电死亡

事件简述:某钻井队,当班外钳工黄某和张某一同在在振动筛处搞卫生。黄某先将移动式水压清洗机从一号泥浆泵尾部的地面上拉至钻机水柜外的地面处,然后用水枪冲洗振动筛,张某用棉纱擦洗振动筛,并由钻工胡某在双联泵处负责开关电源及监护。黄某在冲洗设备过程中,为便于冲洗振动筛的各个部位,手握水枪,反复拉动高压水管线以移动水压清洗机,导至移动式水压清洗机左橡胶轮掉落,胶轮外侧铁夹板正好压住移动式水压清洗机电源线(中型橡套移动电缆)上。在清洗过程中,因移动式水压清洗机在工作运转中不停抖动,致使该滚轮外侧铁夹板外缘与电源线形成抖动切割状态,进而磨破电源线的防护层和绝缘层产生漏电,电源经过铁夹板至移动式水压清洗机至高压水管线金属网传输至水枪,导致黄某触电身亡。

事件结果:导致黄某触电身亡。

事件原因:黄某在使用前未认真对移动式水压清洗机进行检查维护,错误操作,使用过程中未停机移动水压清洗机,而用拉动高压水管线来移动水压清洗机;使用移动式水压清洗机前未进行检查,导致移动式水压清洗机左滚轮铁夹板螺定出现松动,未及时发现整改;黄某的安全意识不强,未将移动式水压清洗机电源线整理盘绕在支架上,而散落在移动式水压清洗机周围。

经验或教训:临时用电设备使用漏电保护器;移动式电动工具按规定进行可靠的接地;操作、使用可能漏电的电器设备设施,作业人员使用绝缘手套;设备、设施在使用前必须进行认真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存在的隐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纠正“三违”行为。

27、解打捆油管站位不对脚伤残

事件简述:2004年10月1日,某试修作业队在下油管作业中,司钻安排作业工张某和王某协助技术员丈量油管,二人到井场边解打捆油管,王某因站位不对,捆油管的白棕绳锯断后,王某因闪避不及脚挤压成重伤。 事件结果: 造成右脚挤压骨折。

事件原因:安全意识淡薄,风险识别不到位;没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经验或教训:作业前作好风险识别,做好削减措施;有效固定油管,选择安全的位臵,避免造成伤害。

28、维护抽油设备操作不当遭伤亡

事件简述:1999年5月25日,xx 油田第 xx采油厂某井组井长张某带领井组工人王某到所在井组21-550抽油机井进行检修,井长张某安排王某把采油树螺杆擦亮打黄油,自己去处理变速箱后端的油污,张某把抽油机停下来,平衡块停在上止点处(刹车没有完全进牙),当张某上抽油机擦设备时,由于身体挤碰,致使刹车回滑,平衡块转动,将正在工作的张某挤在抽油机底座槽钢上,张某头部受伤、胸骨骨折、内脏破裂、右臂骨折,抢救无效死亡。

事件结果: 造成张某头部受伤、胸骨骨折、内脏破裂、右臂骨折,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件原因:张某安全意识淡薄,在工作中,须执行了操作规程,但操作不到位致使抽油机刹车回滑,造成身体被挤压受重伤而死亡;张某马虎大意,在危险场所作业,应有完善的安全措施或设监护人;现场管理人员思想麻痹,重视安全工作不够,在安排工作时没有进行风险提示,监督检查不到位。

经验或教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在检查检修设备设施时,必须进行能量隔离,同时对残余能量进行消除;进行检修作业时,按照行业规定进行工作安全分析,执行作业许可制度;作业过程中执行安全监护规定。

29、带孩子进车间、掉溶池把命丧

事件简述:某厂金工车间工人韩某加班,因妻子出差,托儿所放假,韩某只好把6岁的儿子带到办公室,让同事赵某帮忙照看,自己去车间工作;孩子在屋里呆了一会,由于无聊便跑出办公室,好奇促使他推开了热处理工作间的门,见屋里没人,孩子便进去玩了起来,看什么都好奇。在用手勾葫芦吊拉线开关盒时,不慎掉进盐酸溶液池被盐酸溶液烧死。 事件结果:导致该孩子死亡。

事件原因 :死者的父亲韩某违规私自带孩子进入厂区,不懂事的孩子在无人监管状态下进入危险区域。厂里管理差,对危险区域安全防护不到位均是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 经验或教训:该厂管理不到位,执行制度不严,门卫、车间领导及工友等人,明知韩某带小孩到厂区上班非常危险而不制止,默认韩某带孩子进入厂区;厂区危险区域安全防护不到位;死者的父亲韩某对厂里存在的危险应是知道的,但在思想上没有引起重视,存在着侥幸心理。

30、违章操作遭横死

事件简述:2002年2月27日,某施工队正在进行桩基旋喷加固施工,上午9时30分左右,1号桩机机操工王某,辅助工冯某和孙某三人在C8号旋喷桩桩基施工时,孙某发现桩机框架上部6米处油管接头处漏油,于是孙某在未停机的情况下,由地面爬至框架上部去排除油管漏油故障。由于天雨湿滑,孙某爬上机架后不慎身体滑落框架内档,被正在提升的内压铁挤压受伤抢救无效死亡。

事件结果: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件原因:孙某在未停机的状态下擅自爬上机架排除油管漏油故障;机操工王某作为机长,未能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现场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安全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未落实到实处均是导致该事故的主要原因。 经验或教训:

1、设备检修时必须进行“上锁挂签”;

2、对检修设备的残余能量进行有效的消除;

3、高处作业时执行作业许可制度。

4、工程施工必须建立各级安全管理责任,施工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应按照各自职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杜绝违章作业的情况发生;

5、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不能仅仅放在口头,而应落到实处,要让每个施工从业人员都知道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纪律和各自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6、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强化现场的安全检查力度,加强对施工危险源作业的监控,完善有关的安全防护设施;

7、施工作业人员要有自我保护意识,明确自己的岗位和职责,不能擅自操作自己不熟悉或与自己工种无关的设备设施。

31、消防器材爆炸事故

事件简述:2007年11月6日下午2时许,广州市越秀区华宇大厦四楼发生爆炸,一名消防器材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在给灭火器补压加药时因操作不当被炸身亡。

事件结果:死亡一人,大楼损坏,直接经济损失数百万元。 事件原因 :灭火器壳体老化锈蚀严重导致加药时发生爆炸。 验或教训:分析这起事故,

1、作为一名专业消防器材技术员,明知灭火器壳体已锈蚀严重,存在着极大的爆炸风险而未引起高度重视;

2、对压力容器未按照规定进行水压检验,违反操作程序进行加压作业,导致惨祸的发生。血的教训告诫我们,由于人们的疏忽和麻痹,最安全的地方也会存在着不安全,心里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勿让保安全的消防器材成为安全隐患。

第18篇:安全经验分享

安全经验分享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走进了千家万户,现在我们驾车和乘车的时间越来越多,交通安全应该引起所有人的高度重视。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在日常驾驶中我们一定要牢记下面四点禁忌:

1、忌单手走天涯

无论你技术有多好,驾龄有多长,驾车时只用单手握方向盘,例如边听手提电话边开车、边抽烟边开车等坏习惯戒不掉的话,你就犯上驾车的大忌。

正确的方法是双手时刻不离方向盘,保持最警觉的驾车姿势,就算是开手动档车,右手一换完档后,亦要立即握回方向盘,确保汽车方向时刻都在自己的双手操控之下,以策安全。

2、忌跟车太贴

有关交通意外统计数字显示,构成交通意外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跟车太贴所致。其实与前车的距离太贴的话,驾驶视野就会被前车所遮挡,无法清楚观察前方的交通情形,一旦发生紧急事故,如前方有障碍物,又或者前车突然慢速行驶的话,就无法作出最快、最敏捷的反应,甚至因刹车距离太近,不可避免地撞上前车,引起交通意外。

正确的方法是选用“两秒守则”。它并非一成不变的定律,当遇上下雨路滑的情形,又或者是尾随大型车辆,例如货柜

车等,跟车距离就要拉长至四秒甚至五秒,以免驾驶视野受阻,影响驾车的反应。

3、忌眼光短浅

最高明的驾驶技巧,就是行车要畅顺,不要突然加速或突然减速,保持车速平均,以最有效及最直接的方式来开车。能够畅顺地开车,就要有好的预见性,能及早观察前方的交通情况,预先作出准备,早一点收慢车速,而无需紧急刹车。其实实践行车畅顺的技巧,除了要提高预见性之外,也要习惯以油门来控制车速,少一点依靠脚刹。控制油门的动作要柔顺,加速和减速便能凭油门的深浅度来控制。紧记:脚刹是用来停车之用,并非控制车速的主要系统。

4、忌驾、乘车不系安全带

安全带是车辆重要的安全保障装置,正确佩戴安全带,能在意外发生时有效的保护司乘人员,减小撞击的伤害,防止人员被甩出车外。

正确的方法在我们驾、乘车时,小孩子应乘坐在后座,有婴幼儿的家庭,车子后座要特别安装婴儿椅,所有人都必须系好安全带。

第19篇:安全经验分享

“学剃头”与习惯性违章

相声大师侯宝林给我们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从前有个人学剃头,师傅先让他在冬瓜上练习,徒弟每次练习完剃头后,将剃刀随手插在东瓜上。后来徒弟学成之后,在人剃头结束时,也习惯性地将剃刀随手插在了人的头上。

这虽然是相声大师的一个包袱笑料,却给我们的很深的启示: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习惯性的坏行为危害很大。有很多的事故都与习惯性的坏行为有关,这种行为我们在工作中称之为“习惯性违章”。 美国学者海因星曾经对55万起各种工伤事故进行过分析,其中80%是由于习惯性违章所致。而习惯性违章发生的主要原因就是行为人的安全思想认识不深,存在侥幸心理,错误地认为习惯性违章不算违章,殊不知这种细小的违章行为却埋下了安全事故发生的苗头,成为灾难发生的根源。在安全工作中,好习惯将使我们的工作更安全,坏习惯只能害人害己,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必须从自身做起,养成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习惯。

第20篇:安全经验分享

安全经验分享:夏季防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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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溺水的小故事 小铃铛

小兔子今天真漂亮,脖子戴上了一个小铃铛。走起路来,铃铛就会“丁零丁零”响。

小鸡看见了,说:“哟,小铃铛圆溜溜,多好玩!给我戴一下好吗?”

小兔子说:“好的好的,我们拿着铃铛一起去河边玩好吗。”

小鸡说:“对不起,我不会游泳,不能去河边玩。”

小兔子想,你不去,我找别的小伙伴一起去。走啊走,小鸟看见了,说:“哟,小铃铛圆溜溜,多好玩!给我戴一下好吗?”

小兔子说:“好的好的,我们拿着铃铛一起去河边玩好吗。” 小鸟说:“对不起,我不会游泳,不能去河边玩。”

小兔子很生气:“哼,你们都不陪我去,我自己去。”

小兔子蹦蹦跳跳,走到河边,往水里照照自己的影子,嗨,多漂亮的小铃铛,圆溜溜,亮晶晶,还会“丁零丁零”响呢!它伸长脖子,想照照清楚,没想到脚下一滑,扑通一下,掉到河里去了。小兔子连忙大声喊:“救命啊!救命啊!快来救救我!”

鸭妈妈正在河边玩,看见小兔子掉到河里去了,连忙把小兔子救上了岸。鸭妈妈批评小兔子:“你还小,又不会游泳,以后不能到河边玩。”小兔子难为情的说:“”知道了,我下次再也不去河边玩了。

二、防溺水知识

1、预防溺水的措施:

(1)、应在成人带领下游泳,学会游泳。 (2)、不要独自在河边、山塘边玩耍。 (3)、不去非游泳区游泳。

(4)、不会游泳者,不要游到深水区,即使带着救生圈也不安全。 (5)、游泳前要做适当的准备活动,以防抽筋。

2、溺水时的自救方法:

(1)、不要慌张,发现周围有人时立即呼救。

(2)、放松全身,让身体飘浮在水面上,将头部浮出水面,用脚踢水,防止体力丧失,等待救援。

(3)、身体下沉时,可将手掌向下压。

(4)、如果在水中突然抽筋,又无法靠岸时,立即求救。如周围无人,可深吸一口气潜入水中,伸直抽筋的那条腿,用手将脚趾向上扳,以解除抽筋。

安全经验分享:夏季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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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烈日炎炎,高温高湿天气容易导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高温中暑可引起体温升高、脱水、昏倒甚至死亡;“电老虎”带来的危害更大,特别是阴雨潮湿会增大触电机率,威胁生命安全;而夏季消防事故、“禁区事故”的高发,极易引发群死群伤。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提醒您: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远离伤害事故的发生。 中暑预防与急救

预防中暑可采用通风、隔热、设休息室,短时轮岗等方法。中暑病人要移至通风、阴凉、干燥地仰卧,用湿毛巾、冰袋冷敷或擦拭;高温作业者应多饮生理盐水和藿香正气水,配备防热服、隔热面罩、手套、帽子等相应防护用品。 谨防电力安全事故

夏季潮湿,绝缘材料受潮会丧失绝缘性能,人易汗,增大触电几率。电气设备要接地和接零保护,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工作场地必须保持干燥、清洁;绝缘老化、短路、超负荷、接头松动,电器积尘、受潮、电器接近易燃物等易造成火灾。电气设备起火应使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等进行灭火。 预防禁区发生事故

坑池沟、地下室、井下管道等禁区可能有硫化氢等有毒气体或缺氧危害,易发生死亡事故。因此在进入“禁区”前要采取预防措施,通过酸碱液体测试和烛火测试确定安全系数,进入过程中一旦感觉头晕要立即撤出。发生禁区事故时,盲目进入禁区救人会导致群死群伤,应通知专业人员,配戴齐有效防护用品方可进入救人。 注重消防安全隐患

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必须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无阻。易燃易爆、遇湿燃烧爆炸或反应的危险化学品不能露天存放。生产企业要加强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知识教育,防止因不正确使用而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安全经验分享:夏季防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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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暑原因

夏季防暑措施 盛夏时节,酷热难当,在这个季节里许多人会感到烦躁不安,食欲不佳。要注意 防暑降温,做到科学合理。

一、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应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一)在工作中注意以下几点: 夏季人在高温环境中工作,体温调节失去平衡,肌体大量蓄热,水盐代谢紊乱 ,就会出现中暑现象,轻度中暑 ,多喝含盐的清凉饮料,若有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可以服用人丹或藿香正气水等,重者的话就要送医院进行治疗。

二、防止措施:

1、在烈日下做好防晒工作,在暴露部位适当擦一些防晒霜,戴上草帽、遮阳伞,穿布质的长裤和长袖衬衣等, 2、保证充足的睡眠,

3、多洗温水澡帮助体温散发,

4、多吃蔬菜瓜果,适量饮用盐开水、绿豆汤、酸梅汤等清凉饮料,

5、常备点防暑药物:霍香正气水(丸、胶囊)、人丹、十滴水、六一散、暑症片等。

6、高温作业下工作人员应间隔一段时间,就要到阴凉处休息一会儿,以防中暑,同时要多补充水分,以淡盐水为佳。二)在饮食方面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夏季气温高,食物容易腐坏变质,而且各种蚊虫的繁殖也快,成为传播疾病的渠道。易发的肠道传染病主要有霍乱、痢疾、甲肝、食物中毒、水中毒等。 主要防止措施:

1、少吃隔夜隔餐的饭菜;

2、餐具、食物等要防苍蝇、蚊虫叮咬,做好洗涤消毒工作;

3、买来的海鲜等水产品一定要煮熟煮透,不可生吃;

4、不喝生水,防止水污染;

5、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消灭苍蝇、蟑螂、老鼠等;

6、注意个人卫生,常洗手洗澡。

7、早晚食用一些防暑粥制品,例如:绿豆粥、银花粥、薄荷粥、莲子粥等。天气热,尽量避免在强烈阳光下进行户外工作或活动,特别是午后高温时段和老,弱,病,幼人群;在进行户外工作或活动时,要避免长时间在阳光下曝晒,同时采取防晒措施:穿浅色或素色的服装,带遮阳帽,草帽或打遮阳伞;多喝水,特别是盐开水,随身携带防暑药物,如:人丹,清凉油,风油精等.在高温作业场所,企业要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加强对工人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合理调配工人的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室外作业,减轻劳动强度.还可以在饮食上加以调节,喝些绿豆汤,用莲子,薄荷,荷叶与粳米,冰糖煮粥不仅香甜爽口,还是极好的清热解暑良药,可以有效地防暑降温,避免发生中暑.一旦发生中暑,应将病人抬到阴凉通风的地方,躺下休息,给病人解开衣扣,用冷毛巾敷在病人的头上和颈部,然后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关闭窗口 锻炼健身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人们适度,有规律并持之以恒地进行.因此,我们一是给自己制定一个详细的运动计划,做好时间安排,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有一搭没一搭的.二是运动一定要适度,要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来确定运动时间长短及运动量的大小.贪小会达不到健身目的,贪多则会导致身心疲劳.三是选择一个适宜运动的锻炼场所,空间越大越好.应选择公园,绿地,通风较好的健身场所.长期在空气污浊的环境中锻炼,不仅达不到良好的健身效果,还可能对身体造成危害.四是要选择一种适宜的运动方式.并不是每一项运动都适合不同的人,走路,打球,或是去健身房,都要视自己的身体状况而定,尤其是患者更需对\"症\"下药.五是运动锻炼要多样化.运动使用不同的肌肉,或以不同的方式使用同部位的肌肉,运动多样化能更全面地使身体健康.炎炎烈日,许多家庭在夏季都会经常煲一些清热祛暑之品全家分享,如绿豆汤、冬瓜汤等,不过制绿豆汤时,有时会因煮的时间过久,而使汤色会发红发浑,失去了应有的特色风味。

安全经验分享:蛇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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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蛇咬事故起因

昨天早上6点30分许,一辆四川号牌的小车从S33龙丽温高速遂昌东出口下高速,引起了收费员的注意,因为该辆红色本田轿车的前挡风玻璃和发动机盖都破损严重,肯定是发生过事故,立即上报指挥中心。

高速交警赶赴现场了解,车子由邱某从龙游服务区开到遂昌东收费站。据邱某介绍说,车子是由老婆从四川老家开到松阳,但昨天凌晨3点左右,车子在龙游服务区附近与一辆大货车发生追尾,但大货车并未发觉离开了现场,邱某的妻子将车子停在龙游服务区并联系邱某从松阳赶去接回。

可不料,邱某的妻子下车检查车辆,走在路边处时,却不小心被一条蛇咬了。当邱某赶到后,立即将妻子用另一辆车送到松阳县古市医院,而自己则驾驶这辆破损不堪的小车开到遂昌出口。万幸的是邱某妻子身体并无生命危险,也得到了及时救治。

二、预防蛇咬和自救方法

1、马上用布条或其他带状物在近心端结扎,但要注意不要系得太紧。尤其不要用铁丝用力结扎,以防伤口处整个组织坏死。

2、还可用打火机、火柴打火灼烧伤口,破坏蛇毒。但此法比较痛,小孩子可能难以忍受。

3、被蛇咬伤后,千万不要惊慌失措,因为“五步之内致人死亡”的说法是不科学的。比“饭铲头”眼镜蛇更毒的银环蛇,毒发时间一般也在半个小时左右。所以要立即实施自救,并马上呼叫救护车。在此过程中不要走动,以防加快蛇毒的循环。

4、自救后,要到有能力处理蛇伤的医院治疗。

5、被蛇咬伤后,最好将蛇打死,然后连蛇带伤者一起送往医院,让医生查看;若无法将蛇打死或抓住,至少要记住蛇的样子,然后描述给医生听,以方便医生对“症”下药。 安全经验分享:蜱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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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居民洗澡时被蜱虫咬伤

今年4月底,随着气温的升高,雨量的增加,空气也越来越潮湿。家住石峰区白石港的易女士,在洗澡的时候,脖子被一只虫子叮上了,并嵌入了皮肤,叮咬的部位出现了红肿的情况。而后,前往医院进行处理,将虫子取出来,经市疾控中心鉴定为蜱虫。

市疾控中心后期还对易女士叮咬后的情况,进行追踪观察,该女士后期未出现发烧、乏力等全身不适症状。目前,易女士的状态良好,生活正常。

这并不是株洲仅有的一例被蜱虫叮咬的案例。据市疾控中心病媒生物控制中心提供的数据来看,2011年,株洲就发现了第一个关于蜱虫叮咬的案例,当年6月份,一位姓任的市民在外出钓鱼的过程中,被蜱虫叮咬。此后的每年,都会发生多例被蜱虫叮咬事件,但并未发生因蜱虫咬伤而发病的报告。

二、防治方法

安全经验分享:山体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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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

2015年12月20日11时42分,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社区恒泰裕工业园发生山体滑坡。滑坡覆盖面积约38万平方米,造成33栋建筑物被掩埋或不同程度受损,截至12月22日下午,深圳公布了失联的76名(26女50男)失踪人员的姓名和户籍,其中73人身份信息已核实,另外3人身份正在核实中。

二、预防措施

安全经验分享案例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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