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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借款合同(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4-10 15:07:54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抵押借款合同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甲方(贷款抵押人):

乙方(贷款抵押权人):

抵押借款合同使用说明

一、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抵押借款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抵押借款合同。抵押借款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抵押借款合同必须由贷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借款人亲自签章,并加贷款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

四、抵押财产的范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双方不可约定排除法律规定禁止用于抵押的财产。

五、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抵押借款合同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文本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抵押借款合同的附件,与抵押借款合同一并履行。

甲 方: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邮箱地址: 还款账号: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箱地址:

本合同指定送达方式为邮箱送达,合同一方将相关文件投递并到达到对方指定邮箱中即视为已送达.甲方因 需要 ,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 (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借款金额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二条、借款支付的先决条件:甲方办妥贷款抵押担保手续。

二、借款用途

第三条、消费人或使用受益人 第四条、借款用于_

三、借款期限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遇合同借款日期与借款凭证记载日期不一致的,以借款凭证载明的日期为准。

四、借款利率

第六条、本合同贷款月利率现为 。本合同约定利率执行期为一年,期满后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当时的利率水平确定下一年的利率。但借期不超过一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受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影响。

五、借款偿还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取按月等额还款方式,分 期归还,甲方授权乙方在贷款发生的次月起每月 日从甲方指定的账户扣收或由甲方在贷款发生的次月起每月 日前到乙方贷款发放处还款,直至所有贷款本息、费用清偿为止。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等情况而造成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第八条、甲方不能在合同约定还款期限届满前还清本息的,应在还款期限届满前 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展期,经乙方同意,可以展

期还款。

第九条、现每月还款本息额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本合同约定每月还款本息额执行期为一年,期满后根据贷款剩余本金、贷款剩余期限和当时的利率水平确定下一年的每月还款本息额。如果本合同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甲方则在借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不实行按月等额归还本息的方式。

六、提前还款

第十条、甲方可以提前还款:

(一)甲方提前归还未到期贷款本金的,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该月 日至该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二)甲方经乙方同意可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积欠本金,利随本清。乙方不计收提前期的利息,也不退还或减免按原合同利率已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项或几项发生时,甲方应提前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责任条款。

(二)甲方发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之疾病、事故、死亡等。

(三)甲方涉入诉讼、监管等由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宣布的对其财产的没收及其处分权的限制。

七、抵押物事项

第十二条、抵押物名称

制造厂家 型号 件数 单件 放臵地点 抵押物发票总金额 抵押期限

八、甲、乙双方的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的义务

13.1对甲方交来的抵押物的契据、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13.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第十四条、甲方的义务

14.1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主动还本付息。

14.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14.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 ,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14.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 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

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14.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臵。

14.6抵押物由甲方向 保险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

(一)必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二)乙方与第三方已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合同或已签订新的借款合同;

(三)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已作相应变更。

十、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乙方对其欠款加收每日万之 的逾期罚息。

第十八条、甲方如不按期还本付息,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十九条、甲方申请贷款时提供的资料不实或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物出售、出租、出借、转让、交换、赠予、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臵抵押物的,均属违约,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或处臵抵押物,并有权向甲方或担保人追索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二十条、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 %的罚息。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及时受领还款本息,因乙延误受领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进行相应赔偿。

十一、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争议,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实践中,约定某一方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将意味着一旦发生诉讼,该方会节省诉讼成本,获得诉讼利益。

十二、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及其附属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的协议方为有效。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经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甲方签名并加盖私章后与贷款担保合同一并生效,至甲方将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时终止。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按

需确定。

甲方(签 章:)

乙方(盖 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推荐第2篇:抵押借款合同

编号:_________

┌─────────┬──┬──┬─────────────────┐

│借款单位(户)││住址││

├─────────┼──┴──┼─────┬───────────┤

│借款用途││利率│月息%│

├─────────┼──┬──┼─────┴─┬─────────┤

│抵押品名称│单位│数量│折价后价值│保管方式│

├─────────┼──┼──┼───────┼─────────┤

││││││

├─────────┴──┴┬─┼─┬─┬─┬─┼─┬─┬─┬─┬─┤

││千│百│十│万│千│百│十│元│角│分│

│├─┼─┼─┼─┼─┼─┼─┼─┼─┼─┤

││││││││││││

│借款金额(大写)│││││││││││

││││││││││││

├─────┬──────┬┴─┴─┼─┴─┴─┴─┴─┴─┴─┴─┤

│借款日期│年月日│到期日期│年月日│

├─────┴──┬───┴────┴───────────────┤

│还款计划│还款情况登记│

├─┬─┬─┬──┼─┬─┬─┬────┬────┬────┬───┤

│年│月│日│金额│年│月│日│还本金额│还息金额│结欠本金│经办员│

├─┼─┼─┼──┼─┼─┼─┼────┼────┼────┼───┤

││││││││││││

├─┼─┼─┼──┼─┼─┼─┼────┼────┼────┼───┤

││││││││││││

├─┴─┴─┴──┴─┴─┴─┴────┴────┴────┴───┤

││

├─────────────────────────────────┤

│以上贷款,按年月日签订,编号县乡协议字第号抵│

│押借款协议书执行。│

││

│借款方贷款方印章│

│借款单位(人)印章贷款单位│

│审批人印章│

│借款方经办人印章信贷员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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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3篇:民间抵押借款合同

民间抵押借款合同

(以房产抵押作担保)

说明

一、本文本适用于公民之间、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因借款抵押关系签订的借款抵押合同。

二、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当事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的内容。

三、本合同由当事人商定后如实填写,合同内容不得涂改。

四、当事人对本合同部分条款不作约定的,请在空格上方写“无”。

五、本合同一律用钢笔、水笔或毛笔书写,并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

立合同人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抵押人(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借款合同条例》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计(小写)元整,(大写)元整;上述借款项用于。

第二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自

年月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资金,提供方式为下述第种方式:

1、现金交付;

2、银行转帐;

3、其它方式:。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上述借款的年息为,折合月息为,自甲方借款之日起计

息,但不计算复利。如遇国家对利息作政策调整,双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息采取下述第种方式:

1、仍按本合同约定的利息执行,不作调整;

2、对本合同约定的利息作调整,调整的标准为:。

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还款方式采用下述第种还款方式:

1、一次性还款方式;

2、每月等额还款方式,每月还款元整;

3、其他方式:。

第五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借款必须向乙方提供房产抵押作为履行还款义务的担保。如甲方以自有的房产作抵押担保,则本合同所指的抵押人即为甲方;如甲方以第三人拥有的房产作抵押担保,则本合同所指的抵押人即为丙方。

第六条抵押房产的具体状况为:

1、房屋所有权人:

2、房屋座落:

3、房屋所有权证号:,房屋共有权证号:,土地使用证号:;

4、房屋建筑面积:。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述房产抵押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第七条甲、乙、丙叁方同意,上述房产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八条本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就是指由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向乙方的借款期限,债务履行期限为月,自年

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九条 房产抵押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项下的房产价值(人民币)计(小写)元整,(大写)计元整。

第十条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双方约定,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至临汾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交易所(以下简称临汾市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权登记,在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了还款义务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至临汾市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产抵押权注销登记;如经甲、乙、丙叁方协商一致变更本合同的,抵押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变更协议后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至临汾市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产抵押权变更登记,双方应当相互协助并保证各自的手续证照齐全。

第十一条甲、乙、丙叁方同意就上述抵押房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意外损毁和灭失的法律责任及押权灭失的条件进行约定:

第十二条甲、乙、丙三方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准确地履行义务,如有违约者,叁方约定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l、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约定使用所借款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还款义务,如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使用、归还所借款项义务,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2、乙方必须保证于年月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甲方提供贷款,乙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3.丙方必须以自己合法拥有的房产为甲方借款依法承担抵押报保责任,否则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甲、乙、丙叁方在本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未作约定的从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十三条甲、乙、丙叁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者处分抵押房产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丙叁方同意按照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照国家、省和本市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丙叁方签章后成立。

第十六条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临汾市房产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丙叁方自愿签署本合同,并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包括权利、义务和责任条款)的法律意义均有准确无误的理解。甲、乙、丙叁方保证本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愿意对因本合同条款不实引起的所有法律后果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借款人:

贷款人:

抵押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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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方、抵押权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一、借款条款

1、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万元整。(大写:)。 借款用途:用于家庭理财

借款利率:按每年20%计算,如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则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计算。

2、借款期限,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如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借款日为准 。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

借款的归还: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归还,借款结清后,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五。

二、抵押条款

1、借款人以以下房产作为上述借款的抵押:

房产权证号码:。 房屋地址:。 房屋面积:;房产价格:;

房屋所有权人:。

2、借款人与本借款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至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手续。

3、借款人应保证该抵押之房产无第三人主张权利。

4、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正等)均由乙方负责。

5、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不限于法庭诉讼费、律师费等)

6、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到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7、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它方式处分抵押物。

8、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9、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条款中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如借款人违约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权人执两份,就借款人、抵押人各执一份。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各方同意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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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本合同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1.借款条款

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

借款用途:用于经营投资。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 分计算。

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2.双方责任

1)甲方如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该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

2)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的归还: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归还,借款结清后,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

4)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五。

5)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及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6)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者抵押人违法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义务的。

7)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3.抵押条款

现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价值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抵押物基本情况详见所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费、律师费等)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到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4.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 如借款人违法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权人执2份,借款、抵押人各执一份。 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各方同意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第6篇: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方、抵押权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一、借款条款

1、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万元整。(大写:)。

借款用途:用于家庭生活理财。

借款利率:按每年20%计算,如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则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计算。

2、借款期限,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如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借款的归还: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归还,借款结清后,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五。

二、抵押条款

1、借款人以下房产作为上述借款的抵押:

房产权证号码:。 房屋地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身份证号码:。

房屋面积:;房产价格:;

房屋所有权人:。

2、借款人于本借款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至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手续。

3、借款人应保证该抵押之房产无第三人主张权利。

4、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5、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不限于法庭诉讼费、律师费等)

6、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到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7、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8、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9、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条款中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如借款人违约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权人执两份,借款、抵押人各执一份。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各方同意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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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机械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资金周转困难,自愿将其具有所有权并有权处置的财产做质押,向乙方申请办理抵押借款手续。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向乙方借款,为了维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车架为,发动机号:,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抵押期限、抵押款。

抵押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抵押款为元整甲乙双方对所质押物进行评估,估现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按评估价值的_____%折价,乙方实际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利息按每月%计算,每月应提前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抵押情况声明、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抵押情况声明,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抵押情况声明上签名,加盖手印,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1 -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白银市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其它

1、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向白银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甲方):抵押权人(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订立

- 2 -

推荐第8篇:汽车抵押借款合同

汽车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汽车还贷需要,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向乙方借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车号为发动机号

为:。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抵押期限、抵押款。

抵押期限为 12月,自2013年 3 月26日起,至2014 年 4 月 25 日止。

抵押款为 贰拾万 元整

还款方式:甲方应于每个月 16日之前将人民币 伍仟元整汇入 工商银行

622208 100100 700 9271 李会本的银行账户

第三条抵押情况声明、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

列出抵押情况声明,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抵押情况声明上签名,加盖手印,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

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代为处理该抵押物品,甲方不能有任何异议。

第六条其它

1、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

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备注:

抵押人:抵押权人:

年月日订立

推荐第9篇:抵押借款合同[全文]

提示:本合同涉及合同各方有关权利和义务的规定,请仔细审阅后签署。

本合同缔约人

借款人:

抵押人:

贷款人:

本合同各缔约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及《青岛市房地产抵押条例》的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种类:本借贷行为为民间自愿借贷行为。

第二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须合法使用。

第三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小写¥元整(大小写不一致时,

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 借款期限:借款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实际借款日

以借贷双方办理的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实际还款日相应顺延。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并取得他项权证当日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五条 借款利率和付息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内的利率为(大写)百分之_,

即%,利息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按付息,到期还本,第一付息日为年__月利息为¥第二付息日为月利息为¥第三付息日为年月日,利息为¥元;第四付息日为年月日,利息为¥元;最后一个月(年月日)付清全部本金。

第六条 提前还款:借款日若提前全额还款,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借款人。

第七条 合同展期:借款人若申请展期还款的,应在还款期限届满前15日通知贷款人,经

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由借款人另行支付中介公司2%一次性支付服务费。)

第八条 借款人承诺:

1.保证本合同项下贷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2.对贷款人提供的有关材料给予保密;

3.保证不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履行归还本金及违约金义务,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4.双方在本合同签字及办理完抵押物登记后,如借款人拒绝接受贷款,借款人应

承担贷款人由此支出的全部费用及违约金,并承担中介服务费用。

5.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或其它资料,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与借款有关的

个人资信、借款用途及个人还款能力等情况。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长期外出等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

更之日起5日内,通知贷款人及双方共同委托的中介公司。

第九条 贷款人承诺: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保密;

3.对借款人按时发放贷款;

4.双方在本合同签字及办理完抵押物登记后,如贷款人无故拒绝发放贷款,贷款

人应承担借款人由此支出的全部费用及违约金,并承担服务费用;

5.贷款人变更联系电话、银行还款账号等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之日起5日

内通知借款人及双方共同委托的中介公司。

第十条 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提前收回

贷款的,应提前30日书面告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到任何损失负责:

1.借款人将本贷款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2.借款人的资信状况恶化,危及贷款资金安全的;

3.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

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4.借款人连续两周以上未偿还贷款利息,经催告后仍为履行的;

5.借款人、抵押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且无继承人或受遗赠

人,或者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我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及违约

金等情况;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7.由于上述原因使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二部分 抵押

第十一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用于处分

权的,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号)的合法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抵押财产共有人和同住人一致表示同意抵押该房屋。

第十二条 抵押价值: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根据房屋现状结合市场价值,抵押当事人双方

共同认定上述房屋价值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实际抵押额为万元整。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后果及法律纠纷均由抵押当事人双方承担。

第十三条 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的当日,抵押人应持房地产权证和其它有关证件协同贷

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实施导致登记不能、抵押无效或者抵押登记被撤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缔约果实责任。抵押登记完成后,他项权证与房地产权证由贷款人领取并保管。

第十四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

权的所有费用。

第十五条 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好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

押物完好无损,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

第十六条 补充担保:抵押期间,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并影响担保债权的,

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30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七条 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

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者以任何方式处置、设定其它负担。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出租和转让的,租金和转让所得应首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八条 抵押物评估:抵押物抵押期间,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股价,抵押

人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

第十九条 抵押物处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当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则贷款人有权根据

法律规定的途径处分该抵押物,并就其变现价款优先受偿。因发生本合同第十条第二款所述情形,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的,贷款人也有权根据前款规定处分抵押物并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 抵押条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无效或者变

更,不影响“借贷条款”其它部分的效力,也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贷款全部本息当日协助抵押人到房产交易中

心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其他

第二十二条 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自缔约人签字、经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完抵

押登记后生效,于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它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如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本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如需办理变更登记,应由本合同各方共同办理。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三条 债权债务的转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贷款人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

给第三人,但应书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或者在签订本合同时借款人和抵押人已作出承诺;借款人、抵押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未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二十四条 违约责任:

1.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应当向借款人支付

全部贷款本金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2.贷款人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约定办

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的,应向抵押人每天支付全部贷款本金千分之二的

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抵押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 拒绝办理他项权证注销手续;

2) 因抵押他项权证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难以办理抵押注销的;

3) 未向抵押人出具书面通知将上述他项权证转让、转借的;

4) 因贷款人变更地址、联系电话无法取得联系,不能按约办理抵押注

销的;

5) 其它足以影响抵押注销的原因。

3.借款人如出现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情况之一,造成不能办理抵押登记,

应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4.借款人每期的逾期付息,自逾期之日起每天按贷款本金的千分之一计算

利息,最长计算至本合同实际还款日;

5.本合同期限内,借款人提前归还全部或部分贷款的,除按实际使用天数

计息外,应承担半个月利息的违约金,利息均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计算;

6.本合同期满(指实际还款日)后,借款人不能按时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

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每天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千分之二的违约

金。在法院发出支付令或强制执行通知书规定的还款期限后,借款违约

金按双倍计算支付,即每天为千分之四(4‰)。

第二十五条 费用负担:因订立和执行本合同所需的服务费、抵押物评估费、保险费、抵押

登记费等由借款人、抵押人共同承担。

第二十六条 附件效力:合同项下所有与本合同利害关系人签署的附件均为合同组成部分,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的,依法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借款人和抵押人完全自愿承担在诉讼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诉讼费、财产保全费、鉴定费、执行费、仲裁费、过户费、贷款人律师代理费、交通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第二十八条 合同缔约人同意:在借款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

还款义务时,贷款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时,借款人和抵押人自愿放弃抗辩并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二十九条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借款人、贷款人、鉴证机构、咨询服务商各执一

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借款人与抵押人不属同一人时,抵押人与借款人同意共执一份,由借款人领取并保管。)

第三十条 缔约人的意思表示:缔约人对本合同的以上条款均予完全认可,对由此产生的

权利义务明晰,无异议,无疑义。

借款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抵押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贷款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订立于青岛

抵 押 借 款 合 同

合同种类:民间借贷

推荐第10篇: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

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

甲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抵押权人)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抵押车辆品牌:、型号:、数量台、机动车牌照号码:、车架号码:、发动机号:。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万元整;抵押车辆评估价值:(人民币)万元整。

第三条:借款期限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第四条: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约定,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抵押的范围包括:《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与综合服务费;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抵押车辆在乙方封存。

3、抵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4、在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辆重新估价,甲方必须予以配合。重新估价后,乙方认为机动车辆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5、乙方行使抵押权处置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甲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乙方行使抵押权,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抵押取消,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机动车辆管理所抵押登记备案一份。

第十条:甲方已经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抵押人)乙方:阿克苏市温商小额贷款有限

责任公司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第11篇: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王辉,男,1978年2月20日出生,现住河南省淮滨县百货家属院,身份证号码:411527197802200036。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华书洲,男,1971年11月25日出生,现住河南省淮滨县防胡镇防胡村三队,身份证号码:413022197111254038。

郑华,女,1971年5月20日出生,现住河南省淮滨县防胡镇防胡村三队,身份证号码:413022197105204149(二人系夫妻关系)。

抵押人(以下简称丙方):张亮,男,1971年11月25日出生,现住河南省淮滨县防胡镇防胡村三队,身份证号码:413022197111254038。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贰拾肆万叁仟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时间为一年,即自2011年9月15日起,至2012年9月15日止。

4.借款利率:月利息按贰分计算。

5.借款的偿还:本息在借款到期日结清,同时甲方应归还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据。

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放款日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近,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返还。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证号:淮房字第00007462号、淮房字第00020051号)

2.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__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 1

有关的全部借款为止。

第三条 甲乙丙三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甲方即将借款出借给乙方。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二) 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借款。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4.本合同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均由乙方负责。

(三)丙方的义务:

1.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所有费用,同时也包括借款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3.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偿还,超过一个月,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为止。

第五条 其他规定

1.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

订立时间:

第12篇:土地抵押借款合同

土地抵押借款合同

出借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名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以使用权提供担保一事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 抵押物基本情况

方。登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用途为用地,使用年限为。

第二条 借款金额及支付方式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第三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乙方主要用于:

第四条 借款期限及借款利息

1.借款期限为

2.期满时乙方应将借款本金全部结清。

第五条 抵押登记

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抵押登记,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完成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文件交甲方保管。

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乙方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5日内协助甲方到法定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到期不偿还借款的本金也不续签借款合同,乙方构成违约,乙方除了按照合同利息约定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借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标准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有任何一期借款利息未按期足额支付,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全部债务,清偿全部债务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公证处申请强制执行证书、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乙方担保财产等。

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视情况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总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4、乙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借款总额百分之十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声明及保证 乙方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乙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且甲方已经获得签署本合同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内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权。

二、乙方提供的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资料、信息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除已向乙方书面披露的情形以外,甲方没有任何可能

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负债(包括或有负债)、违约行为、诉讼、仲裁事项或其他影响其资产的重大事宜未向乙方披露。

三、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处分权。该抵押物是依法可以转让的,且不存在任何争议,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质押或者被采取其它强制性措施。

四、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一切义务对其继承人、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更改名称等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及上级单位任何指令的影响。

第八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九条 抵押权的实现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决定向公证处申请对合同项下的债权进行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双方共同确认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之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明白了解,没有误解。如果抵押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全部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息和费用,抵押权人有权向公证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抵押人对公证处签发执行证书放弃提出任何疑义的权利,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的事实,以抵押权人出具的有关收支证明为准。抵押权人持执行证书和本合同的公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抵押人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并自愿放弃对该执行的抗辩。

第十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各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于甲方借出款项实际到账之日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各项应付款全部结清之日终止。

本合同共4页,一式2份,甲方

附件:抵押物宗地图

甲 方:

年 月 日

1份,乙方1份乙 方:年 月 日

第13篇:车辆抵押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借款合同

出借人(甲方):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乙方因业务发展,资金不足,特向甲方请求借款。经双方协商,自

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为确保借

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借款人自愿以其所拥有并拥有处分权的抵押物(车牌号为:车辆识别号为:发动机号为:)抵押给出借款人,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抵押物共有人对此表示同意。

二﹑借款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借款期限天。 三﹑乙方应于年月日归还甲方全部借款金额,如乙方未能

按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甲方,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的抵押物进行任何处置,处置所得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联系地址:

乙方:(签字、手印)

联系地址:

年月日签约于

第14篇: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个人抵押贷款合同

特别提示

为了维护您的利益,在您签署本合同之前,请仔

细阅读如下注意事项:

一、您已经具有个人借款和担保的法律常识;

二、您已经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已经悉知其含义;

三、您已经确保提交给个人的有关证件及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四、您已经确认自己有权在合同上签字,并由您亲自在合同上签字;

五、您已经确知任何欺诈、违约行为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您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签订并依约履行本合同。

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电话:保证人:身份证号码:乙方(贷款人):地址:电话:根据借贷自愿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

本合同,并保证共同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生意周转。

第三条 借款期限

1、乙方以现金方式发放甲方借款,甲方收到款项

后应向乙方出具借款借据。借款金额及发放起止日期

计算利息和综合费用以借款借据的实际时间为准。

2、借款期限为个月,即从年月日

至年月日

第四条 借款利息支付及还款核算方式

1、借款利息按月计算,即每月利息,管理

费、调查费、和综合费用每月元,甲方自愿同意

在当月日前结清当月利息、管理费、调查费、综

合费用。保证足额存入乙方指定的专用帐户。

第五条 还款方式

1、甲方以现金方式归还乙方借款,甲方应按合

同期限足额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还款存入乙

方开立的专用帐户(帐户名称:,帐

号:,开户

行:)。

2、甲方如自愿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

部款项,需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乙方确

定同意后,甲方应另行补偿乙方一个月的借未利息、

管理费、调查费、综合费用。部分提前还款的双方另

行签订合同。

3、借款期限不足个月时间按个月计

算利息,逾期个月不足15天按半个月支付利息、

管理费、调查费、综合费用,逾期15天按一个月支付

利息、管理费、调查费、综合费用。

第六条 抵押保证条款

1、借款人或保证人以其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

权的财产全部权益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偿还本合同项

下借款范围的担保,并保证承担法律责任。

2、本合同项下的自有房抵押物产权人抵押人保证人:抵押房产地

址,使用性质

为,房地产申报名称评估价人民

币。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或抵押人不得将担保房屋

进行转让、重复抵押、不得馈赠、不抵债等任何形式

的处分或设置有碍乙方行使抵押权的限制。

4、本合同中借贷条款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本合同

无效或部分无效,本抵押和担保条款仍然有效,借款

人和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七条 抵押物抵押期间范围和责任

1、抵押物与担保物的范围为甲方依照合同就返

还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管理费、调查费、中介费、

违约金、保险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财产保全

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公告费、评

估费、过户税费、拍卖费、差旅费等费用均由甲方承

担。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还款付息,不可撤销地

保证同意以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与担保物依约优先偿

付乙方的债权债务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甲方抵押担保期间至本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起贰年。

第八条 保险条款

1、借款期间,甲方和抵押人应按乙方的要求办妥

足额的个人贷款人身意外伤害综合险。保险单正本交

乙方保管,并不可撤销地保证同意该保险的第一受益

人为乙方,保险金额应不低于借款金额的100%,保

险期限应不短于借款期限,并保证按时交纳保险费,

直至债务全部清偿为止。

2、在借款本息和综合费用未还清之前,甲方无条

件地同意未经乙方书面形式同意申请不得以任何理

由提出变更受益人、中断保险或退保。否则,乙方有

权代为投保,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知道或应

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乙方,并根据保险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保险公司索

赔。保险事故发生,如甲方未还清债务本息和应付款

项,乙方有权优先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扣除,用于

偿还借款本息和应付款项,不足部分,乙方有权继续

向甲方追索,甲方应继续清偿。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和金额归还本金及

应付款项,任何一期款项未及时足额偿付即视为违

约,从逾期之日起,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逾期

借款金额加收50%计收违约金。

2、对借款人不能按时支付利息和综合费用的部

分,从逾期之日起,乙方有权对逾期借款金额按照本

合同约定的利息、管理费、调查费、综合费用向甲方

加收50%违约金。

3、甲方不能按时偿付借款本金及应付款项不可

撤销地同意保证用本合同项下的自有房产抵押物的

伍 年使用权作为偿还乙方借款本金、利息及应付款

项,并且无条件地保证乙方在此使用权期间的优先合

法收益权。

4、本合同履行期内,借款人、抵押人在此自愿同

意,如借款人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条款,乙方无需

通过诉讼、仲裁等程序,并有权依法直接处置、变现

或拍卖抵押物以实现债权。

(1) 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条款;

(2) 甲方超过本合同规定还款日3天的;

(3) 甲方违反所做的陈述、抵押担保及承诺;

(4) 甲方或财产共有人转移财产、抽逃资金或

逃避债务;

(5)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擅自将用于保证

本合同款项的物业、财产出售、转让、赠予或以其他

方式处分的;

(6) 借款人或抵押人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失踪

或丧失民事行为和劳动能力;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乙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

让给第三人,甲方确认乙方转让权利时无需对其通

知。债权转让后,需要甲方向受让人履行义务的,乙

方另行通知甲方。

2、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依据《深圳市个

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的范围,

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3、乙方有权要求对本合同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

力的公证。

4、乙方制作或保留的甲方办理提款、还款、付利

息和综合费用等业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单据、凭证及乙

方催收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甲乙双方之间的

债权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得因为上述记录、记载、

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5、甲方同意并保证配合乙方就借款使用情况、财

产收入情况、业务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愿意直接接

受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7、甲方有逃避乙方监管、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

和综合费用等行为时,乙方有权将该行为向其所在单

位及有关单位通报,并在媒本上公告。

第十一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本合同所发生的

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

时,向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与仲裁。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有权签字

人签字加盖公章(公司)之日起即时生效,至借款本

金、利息和应付款项还清时自动失效。

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深圳市罗湖区

第15篇: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归还房屋贷款,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出借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元)

第二条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三条 甲方以位于镇路号楼

一、二层(建筑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办理完手续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

第四条 本约办妥手续后,其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证均由乙方收执。

第五条 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执行。

第六条 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第七条 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第八条 本约期限届满前后,若乙方还清借款时,甲方应会同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若甲方届满不清偿,乙方得依法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不动产土地。 违约责任

第九条 签订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第十条 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新沂市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十二条 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乙方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新沂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第16篇: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编号:

甲方:(债权人、抵押权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债务人、抵押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以其所有的房

产 (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元整(¥)。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甲方借款银行记录或货物收据即为借据,亦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借款的偿还:

本笔借款采无息借款,主要目的为乙方向甲方采购商品之货款担保或资金调度所需,自甲方交付货品或银行转账日起生效,甲方可于壹个月前要求部份或全部还款,并视同立即到期。

如推迟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滞纳金千分之三,及借款本金20%为违约金。

第四条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评估费等)均由乙方负

责。

第五条:乙方将其名下的位于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的全部价值/剩余价值作为本合同项下的借

款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该房屋产权证号为:,面

积:平方米,房产价值/剩余价值为:元人民

币。

第六条:本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元人民币。抵押期

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七条:本抵押所担保的主债权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

利息(包括约定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实现借款合

同项下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

公证费)和所有其他应付款项。

第八条: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

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

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

置抵押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

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2)

第十条:其他条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份各执一份,抵押登记机关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后生效。

甲方(签章):电话

乙方(签章):电话

合同签署日期:年月日

第17篇:厂房抵押借款合同

厂房抵押借款合同

(备注:红色字体部分是我自己不太确定的地方)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物业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抵押权益之房屋产权号:

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借款。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在乙方以位于的厂房(以下简称抵押物,该厂房登记于名下的,但实际所有权人为乙方)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以上述厂房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2、借款用途,本款只能用于经营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4、借款利率:利息/月,利息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5、付息方式:按付息。

6、借款的支取:借款金额(大写):元整。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乙方应24小时内划款给甲方。

第二条 还款方式

1、合同到期后乙方应主动归还借款本息。乙方将本息还清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抵押物注销登记。

2、借款的偿还: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届满时偿清本息。

3、本合同在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通过提前行使担保债权或其他方式提前收回借款:

1、乙方偿还能力发生重大变化并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偿债诚意的行为。

2、(如果借款主体是个人)乙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监护人,或其他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缺乏偿债能力或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3、(如果借款主体是公司)乙方如发生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

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如果借款主体是公司)乙方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第四条抵押人(借款人)房地产抵押

1、乙方自愿将位于的物业抵押给甲方,作为乙方履行借款债务的抵押。

2、由于现该物业登记于的名下,乙方必须保证上述物业的抵押经过同意,且必须积极协助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3、乙方确认该抵押物虽挂名在的名下,但其是属于乙方所有的财产,若由于上述抵押物的任何瑕疵造成甲方不能顺利实现债权,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遇见的间接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五条 抵押期限及效力

1、自本抵押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2、抵押权的效力: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借款本息、违约金、滞纳金及实现债券、抵押权的一切费用。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在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一方到期款请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乙方,并协同乙方办理抵押物注销登记。

(二)乙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按乙方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抵押物。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偿甲方已解除的全部借款本息。

4、乙方应合理使用抵押物,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费等费用。

5、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灭失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避免抵押物的损失扩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原状,或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偿已解除的借款的本息。

6、乙方不得将有权属争议、导致甲方无法行使抵押权的物业进行抵押,应负赔偿责任。

7、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征用,应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就该抵押物的赔偿金或补偿优先受偿。

1、乙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一经发现,一昂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和使用借款的利息。

2、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之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借款本息,乙方向甲方支付所借款数额的20%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全额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其中包括:诉讼费、强制执行费、律师费、通知费、催告费、通讯费、交通费、误工费、抵押物处置费、拍卖费及其他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4、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可将抵押物折价拍卖或者变卖,该抵押物所得价款用于清偿借款本息,违约金,滞纳金;支付诉讼费、强制执行费、律师费、通知费、催告费、通讯费、交通费、误工费、抵押物处置费、拍卖费及其他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不足清偿支付的剩余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违约金、滞纳金及其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为止。

5、本《抵押借款合同》期限届满拾日内,甲乙双方必须将抵押物注销或展期合同。办理上述相关手续产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确需变更或解除,按《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变更或解除。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合同,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1、甲方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并协助甲方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2、与合同有关的附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补充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签名后,经服务机构盖章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违背本抵押借款合同原意及超出时限)。

第十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

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抵押、保险邓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条款意义确认

本《抵押借款合同》在甲乙双方行为意识完全清醒、无任何外因左右,完全自愿并对本《抵押借款合同》各项条款均已知悉,了解,无任何异议,无不明白之处的情况下签订。

第十三条 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二、在争议发生时,按下述第( )项解决:(1)向____ 仲裁委申请仲裁;(2)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签 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 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登记机关:

抵押登记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第18篇:车辆抵押借款合同

房产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借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经营和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合法拥有房产权利(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现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2、借款利息为

3、借款期限自日至年收到借款日起算)。借款个月,到期一次性全额归还本金及利息。

4、甲方将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车(车辆牌号为: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该车辆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向乙方就本合同

1、2项约定的借款本息提供担保,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乙方在抵押登记办妥后将借款全额支付给甲方。

5、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应由甲方负担。

6、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证抵押物占有人对于抵押物必尽妥善保管的责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税费、修理、保养等一切费用,亦与乙方无涉。

7、抵押物的现状发生变动时,不论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应及时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现状的变动或价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条开列的全部债权获得清偿时,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8、抵押物应向乙方同意的保险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险,并应以乙方为惟一受益人,保险金额及条件应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险费用均由甲方负担,所有保单及保费收据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为代为垫付保费,经通知甲方限期偿还,甲方未如限办理时,乙方得将垫款径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额,依例计金,甲方绝无异议。但乙方并无代为投保或代垫保费的义务。

8、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甲方应向乙方承担逾期的利息,逾期利息为。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如有纠纷向民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市车管所(抵押登记机构)执壹份。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日期:日期:

第19篇:房产抵押借款合同

房产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借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经营和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合法拥有房产权利(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现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

2、借款利息为_______

3、乙方已知该房产已向_______银行_______抵押贷款元整,贷款期限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本次抵押为余额抵押,双方约定房产权利价值为______万元整。

4、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按实际收到借款日起算)。借款__个月,到期一次性全额归还本金及利息。

5、甲方以位于___市___区______________的房产,房地产权号:沪房地_________号,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的自有房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到所属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产他项权利证)。乙方在《房地产登记证明》办妥后将借款全额支付给甲方。

6、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借款利息。

7、甲方承诺:甲方抵押物在抵押给乙方之前,未出租给任何人,也未与他人签订过租赁协议。在抵押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本条款的情节,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以国家法律法规处置抵押物。

8、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甲方应向乙方承担逾期的利息,逾期利息为。

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合同签订地:_________,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如有纠纷向上海市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___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执壹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第20篇:汽车抵押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借字第201403017号

抵押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地 址:

身份证号:电话:邮编:___

乙方(借款人):地 址:

身份证号:电话:邮编: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因经营之需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万元整(¥元)。借款期限共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实际借款日以借款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利率: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月利率为百分之。

第三条 按月(每月日前)支付利息。利息从借款之日计算。月利息额为¥元整。

第四条 还款:

1、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在到期时,乙方必须以现金方式在到期当日把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以收到银行入账时间为准做为还款时间。

2、提前还款:乙方要提前还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如甲方同意,除按照实际用款时间(不满整月按整月计)支付利息外,再支付给甲方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五条抵押物情况:

5.1抵押物的名称、数量、抵押款。

名称:,车号为,发动机号为:,市场评估值人民币元整 ,抵押款为人民币元整,上述抵押的车辆为乙方所有。

车辆总计市场评估值为人民币元整,抵押款为人民币元整。

5.2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六条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监督该笔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乙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

第七条 乙方承诺:

1、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3、自愿用有处分权的车辆为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并另行签抵押合同。

4、保证担保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价值明显减少时能及时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担保物。

第八条甲方承诺:保证资金来源合法。按约定及时发放贷款。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办理抵押完毕次日将借款以现金形式或银行卡转账形式支付给乙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支付利息,则每逾期一日按迟延支付利息金额的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约定归还借款本金,则每逾期一日按本金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期满,乙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处分。

第十一条 违反本合同第七条里任何一项时,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借款本息或采取其他相应的措施。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付清借款后自行终止。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若借款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有权向抵押人追偿,在程序上向公证处申请执行书,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抵押人自愿放弃抗辩权,并接受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之间的书面通知采用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传递。双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住所地即视为其有效的通讯地址,双方有权在任何时候更改其通讯地址,但应根据本条规定在三日内向甲方及公证处送达通知,通知地址: 甲方地址:;公证处地址:。 第十五条

甲方向公证机关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公证机关可以选择邮政特快专递(EMS)对执行金额向乙方进行审核确认。乙方如对申请执行金额有异议,应于《确认函》送达之日起七日内持有效证据材料原件向公证机关书面提出,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间内持还款证据材料原件向公证机关提出异议,公证机关即可根据申请人申请的金额出具执行证书。《确认函》以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出,自该函件寄出当日即视为送达。乙方保证如联系地址、电话变更,应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及公证机关,若未及时通知原预留地址寄送相关函件仍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 对本合同内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按手印):

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

乙方(签字按手印):

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

签订合同日期:年月日

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借款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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