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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管理条例(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4-23 06:01:43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看守所管理创新经验

创新机制

强化管理 推动看守所工作再上新台阶

红兴隆农垦看守所

红兴隆农垦看守所占地3万平方米,今年在押人员月均在120人左右。看守所现有监管人员34人,其中正式干警18人。2011年4月,红兴隆农垦看守所被省公安厅评为“省级监所管理机制创新示范单位”。我所以确保监所安全为核心,以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为重点,以方便办案单位、律师和在押人员家属为切入点,在坚持依法、文明管理的基础上,根据公安部监所管理机制创新的要求,全面落实管理机制创新,推动看守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创新安全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在押人员安全风险及医疗风险等级评估和分类管理机制。组织各岗位民警及时、全面收集在押人员涉嫌犯罪、心理、身体健康和羁押期间现实表现等信息,建立健全管教民警每日、分管所领导每周、看守所每半月进行在押人员动态分析研判制度,逐人评估安全风险,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实行“红、黄、蓝”分类管理,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管理的精细化程度。制定监室病患“四色”管理制度。狱医根据在押人员健康状况和患病的不同程度,对其诊疗情况进行及时定级,风险等级由“红色”、“橙色”、“绿色”到“白色”依次递减,分别以相应4种不同颜色彩纸作为他们医疗档案的首页进行区别标识,并分别对病犯采取“关切”、“关注”、

1 “关照”、“关心”措施。4个等级实施流动管理,病情好转到一定程度可归到下一等级进行管理,病患情况加剧则必须及时提高管控等级,并有针对性采取相关诊疗措施。

二是建立在押人员心理干预机制。定期组织对在押人员进行心理测评,对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在押人员制定专门心理辅导计划。组织民警参加心理辅导培训,把心理干预融入日常管理。通过大走访、及时谈话、了解同监室人员等途径,全方位了解在押人员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诱因等,认真分析其犯罪动机和心理成因,找出犯罪的“心理病根”所在,启发其做人良知,鼓励其自尊、自信。今年,通过心理干预有3名在押人员主动交代了罪行。我们按照先治“心病”,后矫行为的方法,切实关注在押人员的心理需求,加强人文关怀,促进在押人员形成自尊、自信、自强、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引导他们自觉遵守监规、法律准则和道德规范,增强自律意识。

三是设置监控室警情提示牌。对重点监管对象、危重病犯、新入所人员、管教留言、领导指示等内容进行留言提示,增强监控巡视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创新人权保障机制

一是规范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制度。认真落实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双告知”制度,在押人员入所时和入所后24小时内谈话时,两次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及实现途径和应当遵守的管理规定,并发给《告知书》。在收押室和过渡监室确保每名在押人员都了解依法

2 享有的权利和维权方法。几年来,我所未出现一例因告知不到位而引发的事件。

二是规范在押人员一日生活制度。按照严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根据省厅推行的在押人员一日生活管理标准,科学安排在押人员一日生活内容,保证每日至少8小时的睡眠时间,坚决取消整日坐板、反省制度,增加教育、学习、娱乐等活动时间。播放背景音乐,舒缓在押人员精神压力,缓解对立情绪。

三是规范在押人员诉讼权利保障机制。健全对在押人员提出聘请律师、上诉、申诉、控告、举报、投诉等情况登记、处置制度。对在押人员提出聘请律师、上诉的材料,在24小时内转递有关办案机关。对在押人员的申诉、控告、举报、投诉的问题,按照规定进行转递或者调查,并向在押人员反馈转递情况或者调查结果。

四是健全在押人员医疗卫生保障机制。完善“所院协作”机制,与红兴隆中心医院建立长期畅通就诊“绿色通道”,做到有病早治,重病快治。健全体检登记、健康档案、日常巡诊、重病会诊、医务日志、家属告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今年以来,我所共医治在押人员5人,支出医疗费3万元,医治率达到100%。

三、创新深挖犯罪机制

为一进步深化监管是侦查继续的理念,发挥监管场所“违法犯罪信息库”的阵地优势、资源优势、时限优势和成本优势,体现看守所在打击犯罪,惩治犯罪中不可乎视的作用,看守所与红兴隆公安局刑侦大队长期建立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刑侦和看守所互相配

3 合、互相协作,及时深挖余罪,有效打击刑事犯罪分子。在《刑事案件审讯协作机制》试行阶段,红兴隆农垦看守所与刑侦部门紧密合作,积极利用监内耳目等配侦手段协助刑侦部门破获系列盗窃案20起,深挖犯罪工作初显成效。

四、创新服务诉讼机制

一是公布联络电话。今年,我所向办案单位、律师和在押人员家属公布一部联络电话,方便联系和咨询。

二是推行提讯、提审、会见预约制度。我们创新了预约服务措施,律师在正常工作日根据需要可以提前预约会见时间,办案民警在周末可以预约提讯,方便了律师和办案民警的工作需要。

三是完善服务标准和服务设施。我所完善了服务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内务管理井然有序,推行看守所民警执法执勤用语;今年投入近2万元,配备了桌椅、纸笔、茶水、纸杯以及其他相应的服务设施,并在每个提审室安装电脑,打印机,方便各办案单位提讯工作。

五、创新教育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分类教育。我们根据发生事故的风险程度、遵守监内秩序的现实表现等因素,将在押人员分为4个类别,对不同类别在押人员,在管教民警谈话教育的基础上,渐次增加分管所长、所长、分管局长谈话教育。

二是强化分层次教育。对罪行较轻、认罪悔罪、自觉遵守监内秩序的在押人员,由管教民警正常开展谈话教育;对可能判处10

4 年徒刑以上刑罚,或心理压力大、情绪不稳定,或2次以上违反管理规定的在押人员,在管教民警谈话教育的基础上,增加分管所长参与谈话教育;对可能判处“三大刑”,或事故风险较大,或屡次违反管理规定教育不改的在押人员,在管教民警、分管所长谈话教育的基础上,增加所长参与谈话教育;对可能判处死刑,或有牢头狱霸等苗头、严重威胁监所安全的,以及职务犯罪的在押人员,在所领导和民警谈话教育的基础上,增加分管局长谈话教育。分类分级教育制度,形成了多角度、多层次、递进增强式的谈话教育机制,提高了教育转化效果。

三是强化监室教育。我们完善了过渡监室、严管监室、未成年人监室、女性在押人员监室、普通监室、留所服刑罪犯监室教育机制,强化个别教育和感化措施,推行分管局长、所长、分管所长、管教员分级分类谈话教育制度,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同时提升获取违法犯罪线索成效。

四是强化重大节日教育。在加强日常谈话教育的同时,我们建立了重大节日期间谈话慰问制度。每逢春节、中秋等重大节日期间,所长、管教员就加大谈话慰问力度,分管局长则深入监区对在押人员进行走访慰问。真情的祝福,体现了无微不至的人文关怀,声声的问候,有效稳定了在押人员的思想情绪,从而拉进了民警与在押人员之间的距离,为看守所的管理教育工作,维护重大节日期间的监所安全稳定,奠定良好的基础。

推荐第2篇:看守所

山西省创建安全文明开放监所现场会

11月19日,山西省创建安全文明开放监所现场会在我市举行,省公安部监管局局长赵春光,吕梁市 全省各县市公安系统哦能够负责人,以及《警方周刊》等省内新闻媒体参加了此次会议。

参会代表观看了长治等监管部门工作的视频片段同时实地观摩了孝义市看守所创建安全文明开放监所的成果。

吕梁

孝义市看守所按照省局公安厅的安排,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开放监所的活动很显著,这也是我们把这次现场会开在孝义的一个主要原因

孝义市看守在山西省公安局党委和吕梁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抓规范、促管理、保安全、创和谐”的总目标,严格管理,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监管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推进监管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的健康发展轨道,连续13年被省厅评为“二级看守所”,2010年被省厅评为“深挖犯罪先进集体”。

田永斌工作总结

山西省公安监管部门以“两方一推”为目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创建安全文明开放监所活动,各级监管部门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各自做了工作总结汇报。孝义市看守所的创新机制得到了普遍认可。

孝义市看守所立足于打造全省一流看守所为目标,加强了监所基础设施。对提审室,禁闭室,接见室等墙体全部实行软包装 ,室内无硬质棱角,无突出物体,无电路外露,把监区玻璃全部更换成为了钢化玻璃,这些细节方面的改造消除了在押人员逃跑,自残的隐患,也在细微之处体现了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的人文关怀,保障了在押人员的人身安全。实行了全方位监控,对在押人员报告装置、讯问指挥系统、应急报警系统、周界控制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使监管工作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加强了警区防控能力,同时保障了监所的安全管理。

采访临汾代表

我觉得孝义作为全国的百强县之一,从硬件设施来看确实好,整体来讲就是看守所属于按公安部的要求,然后正规划,规范化建设,我觉得管理包括人性化管理确实做的非常好。

在坚持软件倒逼硬件的同时,孝义市看守所着力于打造文明监所,不断进行制度改革,创新勤务机制。一创造学习机制:对在押人员实行军事化管理,集体化劳动,集中化学习,组织在押人员进行文化以及法律知识的学习,有效的提高了在押人员的法制观念以及纪律观念。二 实行奖惩机制:制定了在押人员和留所服刑罪犯考核办法,对在羁押期间的表现,服从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打分,对遵守监规、有立功表现的人员进行奖励,对于牢头狱霸等行为严厉打击,充分体现了孝义市看守所宽严相济的政策以及除恶扬善的决心。三促进激励机制:在监管场所墙壁张贴名言警句,名言名言及标语口号,定时在监区播放高雅音乐,开展图书阅览,适时组织在押人员开展象棋、书法、拔河等文体比赛活动,进一步愉悦在押人员身心,缓和在押人员情绪,调动在押人员改造积极性,对在押人员起到有效的激励作用。

运城代表:

孝义这个软硬性属于全省一流的,软件建设我看了以后,我们管理各方面都是到位的,特别是街区走到哪里都是干干净净,一尘不染的,在案人员都是整整齐齐的。

严格执法,却不失温情。孝义市看守所全面进行看守所规范化执法,制度化管理,全面铺开“阳光行动”,主动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开展开放日活动,让全社会更多的参与到看守所的监管之中,有效的加强了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联系。公安部大力推进公安监管场所对社会开放,让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进行,让全社会对公安监管场所保障被监管人员权利的状况有直接的感知,以消除社会对监管场所的误解,也显示了公安监管部门开门接受监督的勇气和真诚。

采访记者男:

看守所和拘留所在我们以前的印象当中都是高墙电网,进去之后是黑漆漆的铁门,非常的阴森恐怖,这是以前的概念 由于经济条件以及社会观念认识的局限性,过去公安监管工作在管理方面仍处于初级阶段。

公安监管局局长 赵春光

由于多年以前看守所实行的是封闭式管理,社会包括群众对看守所的工作是朦胧的,性质不不了解的,也可能有些误解,那么通过我们这个实行警务开放,看守所对社会开放,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走进看守所,实地地来看我们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的管理,能够真实看到我们国家实行人性化管理带来的效果。

会议对今年以来公安监管工作做了全面的概括与总结,肯定了已经取得的好成绩,同时厅党委领导对全省下一步的公安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中强调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必须摒弃过去的陈旧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公安监管工作的社会性、政治性和时代特征,把公安监管放在了社会主义法制大平台上来研究,提高到了公平正义保障人权的宪法高度,充分说明了监管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性。会议中指出山西省公安监管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良好成绩既是有各级公安党委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和紧密配合的结果,更是全省广大监管民警奋发有为,顽强拼搏,辛勤工作的结果。

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监所是这次会议的主题,它体现了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体现了公安监管工作的民意导向;体现了国家法制文明建设的需要;体现了当前面临新形势新任务的准确把握。只有把会议精神落实好,理解好才能有效的开展监管工作。孝义市看守所结合实际,在安全管理,人权保障,服务诉讼,监督制约等方面不断探索,以上岗一分钟,敬业六十秒的执法精神,最大限度的消除了监管工作中的消极因素,使在押人员能够在看守内进行自我反省,在服刑期间真切的感受到国家没有抛弃他们,社会和人民在帮助他们。

公安部监管局局长 赵春光

我们参加山西省孝义市召开安全文明开放这个现场会,刚才我也去看守所进行了实地检查,总得看,孝义市看守所严格按照新时期关于加强和创新监管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关于建设安全文明开放看守所的一些工作部署,做了大量的认真细致的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细化看守所的管理,真正做到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效果是非常好的。

警方周刊记者

我觉得这次这个现场会,开在孝义意义非常重大,孝义市看守所连续13年来被咱们省厅评为二级看守所,这个可圈可点可学的东西非常多,我们警方周刊的记者们,很多次来到这个地方采访报道他们,见证了他们的付出与收获,也希望孝义的经验得到推广,使我们全省这个监所工作能够上一个更高的台阶。

会议中省公安监管局局长赵春光对监管部门下一步的工作做了部署,并提出要求,他要求各级公安监管部门要在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在“真抓”上做文章,围绕“实干”想办法,以“抓铁有痕、踏实留印”的工作作风,努力促进山西省监管事业的新发展。我们也希望孝义市看守所在省公安部党委的领导下,继续努力,为我市创建和谐社会做贡献,为我市创建法治文明做贡献。

推荐第3篇:看守所

看守所和谐警民关系初探

近年来看守所死亡、脱逃事件频频发生,媒体对有些事件也进行了跟踪报道,如云南的“躲猫猫”、河北的“喝凉水”、上吊自缢事件等缕缕发生,使看守所民警的形象在老百姓心目中披上了阴影,警民关系遭遇严重挑战,缓解警民关系,构建和谐执法环境已经迫在眉睫。改善警民关系,规范执法与“人性”化管理,加强看守所民警与社会公众之间的理解和沟通,建立和完善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

一、引言

2009年发生的云南的“躲猫猫”河北的“喝凉水”事件等,,从不同层面反映出我国羁押场所转型期,看守所管教民警管理、教育面临着严峻形势及执法难度不断加大等问题。上级领导多次提出通过严格执法、科技强警、人性化管理、以人为本、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等途径,来改善执法环境和构建监管和谐的警民关系。

二、看守所目前现状及形成原因 (一)看守所设施陈旧

目前我国许多地方的看守所特别是县一级看守所设施陈旧,基本上是上世纪

六、七十年代修建,基础设施破旧落后,硬件跟不上,在押人员的生活、卫生条件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首先,各地应尽快改善看守所的硬件设施和在押人员的生活卫生条件。按照刑事诉讼法“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

1 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关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不一定就是罪犯,他们应该享有其他公民应有的各种权利。例如,《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在押人员“居住的监室面积平均每人不得少于二平方米”,但是目前大部分看守所都达不到这一标准,许多地方都是拥挤的大通铺。再如,目前许多地方看守所在押人员的伙食给养费基本维持在每月110-150元之间,而随着粮食、肉蛋等食品物价的高涨,用这些钱所购买的伙食实物量大部分都达不到法定的标准。在押人员伙食更是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造成在押人员营养不良、身体虚弱等问题。从心理学角度分析,当人处在不确定状态时,精神最紧张,情绪最容易失控。看守所里众多人挤在一个狭小的监舍空间里,很容易产生生存竞争,滋生“牢头狱霸”。其次,看守所的监控系统等硬件设施固然要完善,但是更重要的是看守所的监管执法要规范,监管民警的责任心要到位。否则,看守所即使有世界上最先进的设施、一流的监控系统,都可能成为花瓶一样的摆设。

(二)公安机关内部的原因

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一是随着公安队伍不断扩大,部队转业参警和刚出校门的警校生、社会招的警察人员大量增加,岁数大多数在三十来岁,他们思想活跃,干劲足,是公安工作的主力军和希望所在。但他们对公安工作的优良传统

2 和作风了解不多,缺乏群众工作经验和能力,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引起群众反感,与群众的要求还有距离。二是少数民警思想政治觉悟不够高,党性观念、公仆意识不强,遇事不能从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而是私心膨胀,贪小利、图享受,与人民群众对人民警察的期望和要求形成明显反差。三是少数民警职业道德差。有的民警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有的民警纪律松懈、言行不当、警容不整,甚至打人骂人、滥用警械。四是极少数害群之马为警不廉、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甚至发展到与犯罪分子同流合污。现实中,一些干不了刑事侦查、治安等工作的、犯了错误的甚至是老弱病残的民警调到看守所工作,有的主观上觉得矮人一等,可能就在工作上怠惰马虎,乃至知法犯法。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极个别民警身上,但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影响极坏,严重败坏了看守所整体形象,破坏了警民关系。

(三)来自群众方面的原因

1、社会教育薄弱。现时期,很多公民要自由不要纪律,要民主不要集中,要权益不要义务的现象和公安执法形成了明显的对立。

2、行业隔阂、阶层偏见。警察队伍是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既然是专政工具,就免不了对敌对分子和违法犯罪分子实施强力,这种执法强力和政府提供的亲民政策、人性化管理、服务性

3 政府等精神的表象不统一,使社会各阶层,特别是那些亚政治人物对公权提出非分的要求。

3、社会风气欠佳,警民配合困难。目前社会处于转型时期,各阶层利益大调整,各种社会矛盾积聚,在押人员出现死亡现象得不到这些群众的理解,上访事件情形增多,导致群众对警察的信任感降低。

三、改善警民关系,重建良好执法环境的途径 (一)加强警察与社会公众之间的沟通

公安工作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实行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至去年开始看守所民警开展帮扶社会孤寡、伤残、生活自理困难等群体人员以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警民关系的紧张境况。今年继续开展亲民、爱民、为民活动,访贫问苦、访疾问难、访外(外来人员)问弱(弱势群体),使群众对民警看见、敢见、愿见、想见。

(二)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宽严相济

对在押人员实行单纯的人性化关怀是不够的,毕竟他们的整体素质偏低,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85%以上,农民、无业者也占八成以上,暴力型犯罪占一半以上,确保监所管理离不开严格、科学、文明的规范化管理,看守所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勇于创新,以落实在押人员行为规范和看守所有关规定为重点,严格落实一日生活制度,走进监室,就能看到

4 他们整洁的内务,墙上张贴着每周一换的“三固定”表格,在押人员在哪个地方吃饭睡觉,什么时候值班,都一目了然,监室秩序有条不紊,整洁有序。执法以公,廉威自生。只有公正严格文明执法才能较好地确保监所安全。

(三)管教民警的行为必须文明

教育者先受教育,正人必先正已。管教民警用自己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带头遵纪守法的模范行为,去感染教育对象。管教民警在管理中语言要文明。语言是思想交流的工具,管教在日常的工作,离不开语言,而这种文明的语言将直接对教育对象产生影响。管教的这种公正、廉洁、勤政、文明的执法者形象,为受教育者树立了典范。

(四)加强人性化管理 营造和谐监所

在押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是一个容易被歧视的群体,在高墙之内,也是一个“弱势”群体,关键时刻,给他们一个笑脸,给他们一片阳光,给予人性化关怀,不戴着有色眼镜看人,坚持公正对待他们,融化他们心中的坚冰。但人性化不是放任不管,而是一种更具人性的执法与管理,所谓人性化,是说在严格管理前提下的人性化,而不是无原则的自由化的宽松管理或不在管理工作中,管教要始终围绕“严格、依法、科学、文明”开展监管工作。坚持“打击与保护”两手抓,严格与文明并举原则,尊重和保障法律赋予的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建立在押人员家属接见制度,开展

5 亲情团聚会,借用亲情教育感化在押人员,使其改过自新,重回社会。坚持严格管理、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文明管理,围绕安全抓管理抓教育。因人施教,按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对在押人员实行人性化管理,充分尊重在押人员人格、尊严、权利,注重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治人。努力化解监管与被监管工作的矛盾,减少对抗。通过人性激励、亲情感化、爱心沟通和一年四季防护,节假日、生日、有病人员的优待举措感动在押人员。按照《在押人员行为规范》相关条例要求在押人员从早晨起床、洗漱、整理内务、就餐以及生产劳动、文娱活动等都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表”执行,做到统一服装、统一被褥、统一摆放洗漱用具等,促使在押人员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奠定看守所安全和谐。

四、把执法权力臵于阳光之下

过去,由于看守所主要羁押犯罪嫌疑人,为防止串供影响办案,按照规定在押人员不能会见亲属。监管场所习惯以“法律规定或者没有明文规定”为理由,把自己臵于“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状态和环境中,致使公安监管工作变得十分神秘。

在押人员家属担心或猜疑家人在所内受到不公正待遇,往往会想方设法寻求关照。长此以往,极易诱发影响队伍管理和监所安全等问题。同时,由于社会各界得不到正面、真实的信息,也容易对公安监管工作提出猜测、质疑,一定程

6 度上也会损害公安监管部门的执法公信力。

“只有把执法权力臵于阳光之下,才能最大限度地消除误解和偏见。”实施开展“阳光工程”,向社会揭开公安监管场所的神秘“面纱”。在这当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向社会开放监管场所,包括:对社会公开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可以公开的制度规定;监管场所依法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情况;监管场所执法监督情况;监管场所设施情况,如看守所接待大厅、收押室、提讯室、会见室、医务室、食堂等。

五、开门纳谏,监督透明

看守所对于社会群众来说,披着一层神秘的面纱,因为看守所是一个特殊的场所,高墙挡住了社会群众的视线,非公务人员非经批准是不能进入看守所的。看守所为了提高执法和管理水平,本着改进工作、确保安全为目的,采取发放调查问卷、设臵所长信箱、公布检举电话、走访座谈、“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向在押人员亲属、社会群众、出所人员、办案人员征求意见,收集看守所在执法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集中进行整改提高。在走访中,深入群众广泛征求群众对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重点了解对民警的看法与反映,从中发现执法、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回访刑满释放人员及其家属,重点了解监管工作中民警是否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为了提高留所服刑罪犯的劳改效

7 果,也为了让在押人员亲属了解看守所的管理情况,增强人民群众对监管场所的亲和力。

结语:

总之构建新型的监管警民关系,重建良好的监管执法环境需要警方、公众两个方面的共同努力。虽然管教与在押人员是一对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矛盾体,但他们和千家万户百姓的心联系在一起,管教和老百姓有着希望创造一个管理和谐,以人为本的共同目标和愿望。这是双方最大的利益共同点和价值取向,是在看似对立的矛盾中实现统

一、和谐的最大基础条件。建设新型的警民关系,需要每一个监管民警下大力气解决好自身存在的问题,用自身的努力和变化来影响公众、感动公众、改变公众,努力形成一种警爱民、民拥警、警民一家亲的良性互动的警民关系,最终重建一个安全、和谐、以人为本的环境。从而达到共同维护监所稳定无责任事故,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之目的。

推荐第4篇:到看守所讲座 情绪管理

管好你的情绪

名心理咨询师,今天我跟大家谈谈对我们自己的情绪认识和管理,先允许我给大家讲个故事。(故事)香港的吴太太丢了1000元钱,怀疑是吴先生偷去买六合彩或赌博(以前他做过这样的事情)。吴先生否认,辩解,大吵:“„„”吴先生:“为什么我要那么冲动呢,如果我不冲动就不会留下这无尽的悔恨。”所以愤怒和激动的情绪常使人失控,富兰克林说:“愤怒起于愚昧,终于悔恨。”我想大家听过类似的“故事”很多,而且有些悲剧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有的可能就发生在我们身上。看来情绪不能肆无忌惮的发泄,但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绪?遇到变故人们常劝他人:要节哀顺变啊;遇到挫折人们常说:不要气馁,要吸取教训;取得成绩人们告诉我们说: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从理性上说这些劝告都是对的,但是我们也要听听自己的心,我们的情绪让我们的感情丰富多彩,我们应对情绪不是去除自己的情绪,做一个清心寡欲的人,我们要做的是管理自己的情绪,消除不良情绪,追求积极情绪,提高生命质量。情绪是有能量的,处理得适当对事情的发展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处理不当也有巨大的破坏力。

一、什么是情绪?

提起情绪,许多人有这样的误区:情绪就是不好的感觉,比如会说:某某人这几天“闹情绪”。 好像情绪就是指负面的情感。这是比较狭隘的。其实在心理学上情绪本身是一个中性的词,它是指人对客观外界事物是否满足自身需要的的态度体验。通俗的说情绪是我们对环境的反应,这环境包括外在的环境也包括内在的环境如:我们自己,这种反应本身无所谓好坏,----北宋诗人、政治家王安石有一首诗:风吹屋檐瓦,瓦坠破我头,我不恨此瓦,此瓦不自由。的确砸到我们头上的“那片瓦”不是它自己要掉下来的,是风控制的。我们的情绪也不是自己来的,是我们身体控制的,我们下丘脑、大脑皮层、网状结构等是我们的情绪生理基

1 础,生物学家早在小老鼠、大猩猩、猫和病人身上得到验证,古代文明也证实我们正常人可以通过心灵的修行达到人与情绪的和谐。

二、情绪对我们的影响

人的基本情绪有:喜、怒、哀、惧等。情绪是个人的主观体验和感受,常跟我们遇到的事件、气质、性格、气候有关。如最近连续高温对我们有些人的情绪的影响很大。当环境温度超过30几℃时,不仅使人大汗淋漓、酷热难受,而且心情焦躁不安,易产生过激行为。如果我们认识到这一点是,我们就会刻意去调节自己,尽量避免坏情绪的影响!除了高温,还有低气压、低温、大风等天气也会影响人的情绪。甚至个人的生理周期、月亮的阴晴圆缺对人情绪也会有所影响,所以有丰富生活经验的人,会注意避开这些情绪的暗礁,驶向安全区。(医院事例:我们工作室有位老师是个医生,据她的观察发现---喝药、跳楼)我们的情绪具有多变的特点,消极的情绪不会永远跟着你。花点心思躲开它就有可能甩开它。积极的情绪当然好,它可以提高人体的机能,能够促进人的活动,能够形成一种动力,激励人去努力,改变不利的现状。消极情绪会使人感到难受,会抑制人的活动能力,活动起来动作缓慢、反应迟纯、效率低下;消极的情绪会减弱人的体力与精力,活动中易感到劳累、精力不足、没兴趣;消极的情绪还会降低人体的抗病能力。

那么情绪对我们有什么影响呢?

1、情绪对人的智能的影响。积极良好的情绪有利于人的智力的发展,有助于人取得好成绩,帮助人们度过难关。“柳暗花明又一村”、“峰回路转”“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些境界一定是在良好的情绪状态下出现的。

2、情绪对人的健康的影响,最典型的例子是:三国时周瑜算个年轻才俊,很讨女孩子喜欢,有诗为证:愿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可是周郎不会调节自己情绪被诸葛亮活活气死,早早退出三国英雄榜,人诸葛亮还不用偿命。因为情绪来自周郎自己的内心世界,如果他自己不生气,诸葛亮是没有办法的。

2 在我身边就有不少这样的例子。(举例;我的表哥„„我的一位女友„„、丁医师观察的医院病人„„)。情绪对理智和正常水平的影响情绪犹如双刃剑,就看拿剑的你怎么用它。一方面,情绪可以充实人的体力和精力,提高个人的活动效率和能力,促使我们健康成长。另一方面,情绪也会使人感到难受,抑制人的活动能力,降低人的自控能力和活动效率做出一些令自己后悔的事。因此我们要学会管理自己的情绪,有人会说:我就这脾气改不了了,这是消极的借口。就像一位佛教信徒请示盘圭禅师:“我天生暴躁,如何改正?”盘圭禅师说:“你的暴躁是天生?拿出来给我看看,我帮你改掉?”信徒说:“现在没有,可一遇到事情,天生的情急暴躁就会跑出来。”盘圭禅师:“遇到事情,你自己就造出暴躁,如何说是天生的呢?别把过错推给父母。”所以,只要你拿不出来的东西,就可以改变。一个成年人,只要有心,就能管理自己的坏脾气。

三、自我的情绪管理

美国心理学家丹尼尔·戈尔曼提出“情绪智商”一词,简称“情商”EQ,指的是我们管理情绪、情感的能力,被认为比IQ智商更重要,更能助人成功的能力。戈尔曼教授把人类的情商概括为5个方面,前3个关于对自我的认知与管理,它们是:

1、了解自我;

2、管理自我;

3、自我激励;

丹尼尔·戈尔曼认为:情商(EQ)可以通过学习而获得。香港的李中莹认为:情商(EQ)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培养出来,就是:能清..楚认识和正确运用情绪去帮助自己。情绪管理必须建立在自我认知的.........基础上。如何自我安慰,摆脱焦虑、灰暗或不安,而这方面能力匮乏的人常常与低落的情绪交战,消耗自己的心理能量,疲惫不堪。调控自如的人,则能很快走出命运的低潮,重整旗鼓。妥善管理情绪,要

3 努力做到操之在我,自己把握并影响情绪的变化,这样能够始终保持理智,避免感情用事。

关于情绪的自我管理,首先我们要讲的是:

(一)、一个摆脱情绪困扰的良方:改变不合理认知

美国有位心理学家说:“人不是为事情困扰着,而是被对这件事的看法困扰着。”即:人们的情绪反应并不是事情本身引起的,而是由你自己对发生的这件事件的看法造成的。比如:同一件事,不同的看法导致不同的情绪,如:如果有人给你送朵菊花,你觉得很美,菊花能傲霜寒,是岁寒四友,象征着高贵的品质,你会自比陶渊明,会很高兴。同样这朵花送给另一个人,他觉得菊花是悼念死人的,晦气,就会不高兴;菊花有错吗?只是看法不同。再如:一个儿子请父母到饭店吃饭说:这里的菜很好吃,我常来吃,你们多吃点”。同样一句话,他老妈想:“儿子吃到好吃的东西就想到我,真是孝顺!”他老妈感觉很幸福。他老爸想:“原来这小子常来这里,结果到今天才请我来!不是没把我放在心上吗?不孝顺的东西?”他爸觉得很悲伤。看,同一件事情,想法不同,产生不同的情绪体验。还有一个故事:两个人因触犯法律被判了同样的刑期,这对他们来说都是生命中的负性事件,他们都无法改变这个事实,他们能改变的只有自己的态度和看法,第一个人自艾自怨,消极度日,刑满释放时除了岁月在他身上留下苍老的痕迹,还有不良情绪留下的一生病痛。而另一个人,起初也很难接受,但是很快他发现难过解决不了问题,不良情绪只会使处境更糟糕,于是他明智的调整心态,改变认知,正好利用这段与世隔

4 绝的日子来钻研自己喜欢的东西,做自己以前想做而没时间做的事情,刑满时他已经成为学富五车的专家学者。这样的例子在*时是屡见不鲜的。往往是善于调节自己情绪的人坚持到胜利。我记得演《亮剑》里李云龙的演员李幼彬还演过一个八路军的军医„„

有句话说:守得云开见月明,就是这个意思。

下面我们来检验一下你自己有没有不合理的信念,我来提问,请大家自我反思一下:

1、你是否认为人的不快乐是外在因素引起的,人不能控制自己的痛苦与困惑? 其实外在事物并不能伤害我们,倒是我们自己对这些事物的信念与态度让我们自己受到了伤害。所以,只要我们尝试改变自己的非理性思维内容,就可以有效地改变自己的情绪状态。

2、你是否总是以自己的意愿为出发点,认为某事必须怎么样或一定不该怎么样?

这种信念通常与“必须如何”“应该如何”这类字眼联系在一起。比如“我必须怎样”,“他应该怎样”,“生活应该怎样”等。当你经常用这些字眼表达或思考时,你可能存在绝对化的要求。当事物的发生与你的绝对化要求相悖时,你就会感到受不了,感到难以接受、难以适应并陷入情绪困扰。合理情绪疗法就是要帮助人们改变这种极端的思维方式,而代之以合理的思维方式,以减少人们陷入情绪障碍的可能。

3、你有没有这样的想法:当面对失败或是坏的结果时,你会认

5 为自己“一无是处”“一钱不值”,是个“废物”!

这就如同根据一本书的封面来判定一本书的好坏一样,是不合理的。就像你不能根据一个人的长相来判断这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以自己做的某一件的结果来评价自己整个人,评价自己作为人的价值,其结果常常会导致自责自罪、自卑自弃心理的产生以及焦虑和抑郁的情绪。如果他人稍有差池就认为他一无是处,这会导致一味地责备他人,进而产生敌意和愤怒等情绪。

4、如果发生了一件不好的事情,你是否把把它看成是非常可怕的、非常糟糕的,是一场灾难?

这种想法会导致人陷入极端不良的情绪体验(如耻辱、自责自罪、焦虑、悲观、抑郁)的恶性循环之中而难以自拔。当一个人觉得什么事情糟糕透了的时候,往往意味着对他来说这是最坏的事情,是百分之百甚至百分之一百二十地糟透了,是一种灭顶之灾。其实对任何一件事情来说,都可能有比它更坏的情形发生,没有任何一件事情可以定义为百分百地糟透了。总有比这件事更糟糕的事情。如:要是你的手指头扎了一根刺,你觉得倒霉透了,那要是这根刺扎在眼睛里呢?”要是你有一颗牙痛起来,你觉得糟糕透了,那要是满口牙都痛呢?要是你给送到警察局去了,你觉得这辈子完了,那要是被送到地狱的大火里去呢?要是你觉得作为人在受苦受累,那如果和你比的是拉车的马,耕地的牛,待宰的猪,上套的驴,被碾死的臭虫呢?

合理情绪应该是:非常不好的事情确实有可能发生,尽管我们希望不要发生这种事情,但没有任何理由说这些事绝对不该发生。我们

6 将努力去接受现实,学会在这种状况下生活下去。

所以我们要做的是:看到事件发生后,自己对这件事件的看法,从理性的角度去审视这些看法,并且探讨这些看法与所产生的情绪之间的关系,从而认识到异常的情绪之所以发生,是由于自己存在不合理的看法,这种失之偏颇的思维方式应当由自己负责。与自己的不合理观念进行辩论、动摇、放弃不合理观念,学会用合理的思维方式代替不合理的思维方式。随着不合理信念的消除,异常的情绪开始消除,并产生出更为合理、积极的行为方式。这种行为所带来的积极效果,又将促进着合理观念的巩固与情绪的轻松愉快。

(二)、情绪管理的另一法宝:活在当下

过去的已经过去,未来的还没到来,我们只能生活在现在。我们能把握的也只有现在,而现在不会给我们带来负面情绪的。不信我们来检查看看:你们看,悲伤、痛苦、愤怒、耻辱、自责、自罪是过去的经验带来的负面情感。而悲观、抑郁、焦虑是人们对还没有发生的事情的预测。所以:“所有的消极心态都是由积累了心理时间以及对当下时刻的拒绝所引起的。如:焦虑、紧张、不安、压力、烦恼——所有形式的恐惧,都是因为对未来过于关注而对当下关注不够所引起的。愧疚、后悔、悲伤、怨恨、痛苦以及所有形式的不宽恕都是由过于关注过去而很少关注当下时刻引起的。”所以我们要把握现在,活在当下。 “当下”是我们唯一可以作为的时刻。即使要改变过去的错误,要创造美好的未来,也全靠“当下”努力。活在当下,不是不反思过去不关注未来,而是反思过去但不追悔过去、关注未来却不担

7 忧未来。事实上,过去已过去,追悔也追不回;未来还未来,担忧也白担忧。而反思过去和关注未来,是为了明白当下该做什么。只有清空头脑对过去和未来的妄念,才能全神贯注地做好当下该做的。做好此时此刻该做的,这是对过去最好的回报,也是对未来最大的贡献。

(三)、修炼“接受和臣服”之道,达到情绪的平和

世上只有三种事:自己的事,别人的事,老天爷的事。一般来说我们不会管别人的事,管自己的事是天经地义的,可是我们人类常常分不清什么是“自己的事”,什么是“老天爷的事”,这就使我们凭添了许多烦恼。夏天闷热,你不爽大发脾气,这是能解决问题吗?你乘坐的飞机因雨天停飞,你和人工作人员吵闹,这合理吗?(有一个出国考察团„„)

对事实我们要学会接受和臣服,无论什么时候已经发生的事实最大,我们无法改写它,接受和臣服是最聪明的做法,举例来说,假设你身陷沼泽之中,你愤怒、绝望、挫败、自责、挣扎,你不接受不臣服你已经掉到沼泽里这个事实。那你愤怒、绝望、挫败、自责、挣扎有用吗?只会越陷越深。你会说:“算了,我甘心陷在这里。”这叫认命不叫臣服。臣服是你接受这种状况,随即采取行动,尽一切所能让自己从泥泞里脱身。这样的行动为积极行动。如果你不满意自己的生命情境,甚或忍无可忍,唯有先透过臣服之后,你才能打破那个有意识或无意识抗拒模式。只要你在心灵上持续修练臣服之道,直到你达成你所期望的结果为止。

(四)、转念拥有好情绪

8 有了以上的的认识,我们在平时只要微微一转念,就可以有效的管理自己的情绪。

如果你没有办法让自己一路顺风,那么你就可以调整帆,让自己的船到达目的地:你没有办法让山走过来,你可以自己走过去,登上山顶,一览众山小。

我们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人生模式,选择哪一种人生模式都不会选择与自己过不去的模式。

1、为快乐心情腾出空间

我们每个人心理的能量和容量是有限的,当你内心充满痛苦和焦虑时,内心可能就没有多大空间来容纳快乐。同样,如果放出心中积郁的痛苦,就为你内心的快乐留出了更多的空间,你就会感到内心充满欢乐。

你可以选择一如既往,继续消极地过下去,这对你而言是轻而易举无需学习便可办到的。您可以试着让自己怀抱积极乐观的态度。 运用智慧审慎判断当前的难处,从中发现积极的、美好的、向上的东西。

2、把握情绪按钮

好心情与坏心情之间存在着一个“机关”,我们把这个“机关”称之为“转换按钮”。当我们找到这个“按钮”时,就能够轻易改变我们的心情。那么,了解并寻找这个按钮就可能成为我们心情转换的关键环节。

3、积极暗示收获好心情

积极的语言能够在人际间形成积极情绪的良性循环,发挥其独特

9 的重要作用。我们单位有个女孩各方面都不错,就是不讨别人喜欢,为什么呢?她跟别人讲话负面的东西很多。(如:„„)

4、舍弃获得好心情

如果你有太多的心事和苦恼;请尝试放弃一些包袱和拖累,你的好心情就可能自然地回到你的身边。

5、愤怒应对公式:1+3+10 当你愤怒时,等上一分钟,三个深呼吸,从1数到10 ,再作出行动。如果还生气那你就数到100,我就不信你数不睡着!

6、其他调整方法:

听音乐;歌唱

散步,冥想、放松、体育锻炼;打坐;美好事情的回忆: 倾诉:以静制动:求助心理咨询医生的帮助, 找一种对自己特别有效的方式去做!

7、挖掘消极情绪的积极作用

在日常生活中,消极情绪也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我们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完全“消灭”或摆脱消极情绪,正确的做法是努力发挥消极情绪的积极作用。例如:悲伤。她是成都人,两三岁时,妈妈与爸爸离婚,从此失去联系。爷爷奶奶对她不错。但是,她5岁时,奶奶去世,6岁时,爷爷去世。这是很糟糕的童年,这种条件下的孩子,一般会有种种心理问题。幼小的她也不例外,她特别在乎别人对她的评价,特别惧怕被亲友、同学和同龄的孩子疏远甚至伤害。为了讨好别人——尤其是同学,她用过各种各样的方法,但是,没有一个同学喜欢她,大家总是嘲笑她,奚落她。她终于承受不住了。小学四年级的

10 时候,她接连想了好几天,问自己为什么要活着。最后,一个人的时候,她拿出一张纸,这边写“活着的理由”,那边写“死去的理由”。这边只有寥寥几个,那边则是长长的一列。写完之后,看着这张纸,她感到无比悲伤,于是哭起来,开始是啜泣,但慢慢变成了号啕大哭。以前她也哭过不少次,但没有哪一次如此伤心。她哭了好久好久,仿佛哭了整整一个世纪。但哭到最伤心的时候,她内心深处突然蹦出一个声音对她说:“你很惨,非常惨,但你有力量好好活下去!”这句话救了她。这句话给了她想象不到的力量,让她承认自己很惨这个真相,她不再关注别人对她的评价,也不再惧怕别人对她的拒绝和嘲讽。并且,奇怪的是,自从好好哭了这一场后,好像也很少有人再肆意地奚落她了。她的性格越来越开朗,渐渐有了朋友,先是一个、两个„„到了初中后,她已有了许多朋友,有人还成了她的FANS,有男孩开始给她写情书。她的人生构想也越来越清晰,职高毕业时,她已攒下几千元,来到广州“闯世界”。后来有辞去了工作,经营一家时尚小店,有开了分店。她最大的梦想是去法国学服装设计,已准备好了学费和生活费,那么悲惨的童年居然能长出这样一个心灵健康的女孩,是怎样发生的呢?答案就是那一次悲伤她接受了自己的人生真相——“你很惨,非常惨”。其实,人生的悲剧本身并不一定会导致心理问题,它之所以最后令我们陷入困境,是因为我们想否认自己人生的悲剧性。你很惨,没人爱你,这种事实太难以承受了,于是你骗自己:“对自己也对别人说,你很好,你很幸福,其实很多人爱你。”这种自我欺骗的方式暂时会令自己好受一些,但它最终在我们精神中竖

11 了一堵墙,将我们的心与人生真相隔离起来,而我们的心也越来越缺乏营养,最终这心不敢碰触的人生真相也越来越多,心理疾病也由此而生。但通过那次畅快的哭泣,她最终承认了这一人生真相,她不再和这个人生真相较劲,不再把力气花在刻意赢取别人的努力上。她说,如果说那次哭泣前后有什么最大改变,就是:“以前我围着别人转,总渴求别人给我什么,以后我把注意力放到自己身上,只为自己跳舞。”

当你坦然接受了悲惨的人生真相,不再去否认,也不再去和这注定不可能改变的事实较劲。时,你的心理能量就获得了解放,它们以前被你投注到外界的人和物上。但现在,这能量回到了你自己身上„„这也是悲惨的人生真相必将带给我们的馈赠。

再如:愤怒。对怒:好的处理方式是,理解你的愤怒,问问它向你传递的信号是什么意思,然后富有智慧地去解决它,那它势必会成为你心灵的兵器,帮助你强大起来。如果你确切地知道什么让你生气、你在和谁生气,你就能触及它的核心。你就能清楚自己的立场与事情的重点,以及该如何在情感上加以处理。

找到愤怒的源头,你就可得救

所以,任何真切而纯粹的情绪、感受和体验都是大自然的馈赠。 假若你学会敏锐捕捉并坦然接受它们,那么你就会发生不可思议的成长。所以说,真纯的情绪、感受和体验都是“心灵的武器”。

今天就和大家交流到这,希望我的讲话对你们管理好的自己的情绪有所帮助,谢谢!

12

人生吧,0岁出场,10岁成长;20为情彷徨;30基本定向;40拼命打闯;50回头望望;60告老还乡;70搓搓麻将;80晒晒太阳; 90躺在床上;100挂在墙上...生的伟大,死得凄凉!能牵手的时候,请别只是肩并肩,能拥抱的时候,请别只是手牵手,能在一起的时候,请别轻易分开!

这周是世界好友周,请把这条信息发给你的好朋友,也包括我。看有多少人会回发给你。当大部分人都在关注你飞得高不高时,只有少部分人关心你飞得累不累--这就是友情,再忙也要照顾好自己,朋友虽不常联系却一直惦念!世界好友周! 2010新概念 一个中心:一切以健康为中心。两个基本点: 遇事潇洒一点,看事糊涂一点。三个忘记:忘记年龄,忘记过去,忘记恩怨。四个拥有:无论你有多弱或多强,一定要拥有真正爱你的人,拥有知心朋友,拥有向上的事业,拥有温暖的住所。五个要:要唱,要跳,要俏,要笑,要苗条。六个不能:不能饿了才吃,不能渴了才喝,不能困了才睡,不能累了才歇,不能病了才检查,不能老了再后悔!看到了就发给每一个你珍惜的人.如果2012年火山没喷,地没裂,楼没倒,家没淹,你还在,他还爱,请在2013年1月4日庆祝一下吧.因为这是千载难逢的201314爱你一生一世~如果你真心Love一个人,请把这条信息转给朋友,你的愿望就能实!

推荐第5篇:看守所精细化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XX市看守所管教月评月考实施细则

为了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建立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完善月评月考评价体系的要求,进一步推进XX市看守所的管教队伍建设,最大限度地调动管教民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管教民警内在素质的培养和队伍战斗力的提高,改善监所工作面貌,确保安全无事故,全面实施规范化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管教民警实行精细化管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看守民警执勤行为规范》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制订本考评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建立对管教执行各种规章制度的月评月考监督机制,成立以所长XX为组长的考核监督领导小组,指导员XX任副组长、副所长xx、为小组成员,考核小组下设考核监督办公室,副所长XX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管教民警执行各种制度的考核实施工作。 第二条 考核实行月考核制度,考核分值于当月奖金挂钩,1分按10元计算,并与市局补助衔接,每月按总人数的70%上报名单,采取从最后一名依次向上类推。

第二章 量化细则

1、领导组实行监区24小时工作制,负责当日全所的管教民警的管理工作;领导组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按规定进行督促检查、管教民警私自外出扣5分。

2、管教民警必须在监区备勤室就寝,违者每次扣2分。管教民警必须服从领导组的命令和指挥,违者扣2分。

3、上班期间,不遵守值班规定者扣2分,随意外出会客或无特殊情况不办理请假手续就离开工作岗位者扣5分。

4、管教民警值班期间必须着警服并佩带上岗证,违反者一次扣1分。遇到上级领导,做到有礼有节,被上级领导批评的扣5分。

5、闹无原则纠纷,调拨是非,搞不团结,出现吵嘴、打骂或贻误工作的扣5分。

6、管教民警必须按时参加交接班,迟到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2分。

7、值班期间管教民警应保持在岗在位,不定时点名,发现一人不在岗扣2分(全年五次不在岗为不合格管教民警)。

8、不遵守会议及学习制度,各种学习、会议期间,不准吸烟,否则一次扣当事人2分。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个人无笔记者,缺一次扣2分。心得体会缺一篇扣2分。无故不参加会议二次,扣除当月补助。

9、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者扣5分,同时照价进行赔偿。

10、宿舍、办公室、值班室、备勤室、监控室、带班室、收押室、提审室卫生不符合要

求,发现一次责任人每人扣2分。

11、严禁私自为在押人员传递物品,违者一次扣10分,不经允许私自提人者,每次扣20分,私自安排已决犯会见,违者一次扣30分,私自安排未决犯会见,一次扣100分,同时扣除当年全部补助并追究其相关责任,建议调离工作岗位。

12、不按规定放置手机,发现一次扣5分;将手机带入监区,发现一次扣10分,让在押人员打电话,为在押人员通风报信、串供者,一次扣100分,同时扣除当年全部补助,年终为不合格管教民警,情节严重的,建议调离工作岗位。

13、管教民警未值班期间必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联系不上扣3分,联系上不执行指派任务,扣5分。

14、向在押人员及其亲属索要钱物,经查证属实者,除如数退赔外,一次扣100分,同时扣除当年全部补助,年底为不合格管教民警。

15、对来人来访不使用文明用语,故意刁难,有冷、横、硬、推现象者扣2分。

16、私自传递案情的信件或口头传递案情和打电话涉及案情者,查证属实造成严重影响的,一次扣100分,同时扣除当年全部补助,年底为不合格管教民警。

17、电脑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爱惜使用,如因人为原因,导致数据丢失或无法正常使用,扣责任人5分。因管理不当造成的微机损坏、资料丢失,扣电脑使用者5分。任何时候电脑一律不允许上互联网,如有违反一次扣5分。禁止安装电脑游戏软件玩游戏、打扑克、看电影,发现一次扣2分。

18、安全检查不认真,对流入监室内的危险、违禁物品未查出来,发现一例扣2分。

19、除谈话、劳动、提审、收押时按规定打开监室门外,其它时间不经值班人员同意和报带班所长批准,私自打开及打开后不锁监室门者扣2分。

20、管教民警请事假,必须填写请假条,经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当班请假一天扣三天,请假三天扣六天,请假九天当月补助扣除,请假一个月停发三个月补助。逾期不销假者,按旷工论处,旷工一次扣5分,多次按有关规定处理。

21、监室秩序混乱,霸吃霸喝或有喊号现象、欺压新来人员现象的一次扣1分;在押人员传递物品,监室内吵架、打架一次扣2分(两人),打群架(3人以上)的扣2分。

22、不向值班领导报告,未经所长审批,私自进行调号的扣2分。

23、重点在押人员械具松动未及时发现、在押人员私闯监室门、谈话教育一次提两人以上的、同案犯关押同一监室未及时发现的,使用在押人员提讯在押人员的,一次扣2分。

24、出所人员档案一周内必须上交内勤,并登记交接,违者一次扣1分。

25、监室不按规定晾晒衣服、摆放物品的,一次扣1分,在押人员值夜班打瞌睡,不履行职责一次扣1分。

26、在耳目建设中,数量、建立、使用、考核及撤销档案不全者,缺一项扣2分。监室内出现自杀、自残、逃跑、暴狱等重大事故苗头,耳目不起作用的一次扣10分,年底为不合格管教民警。

27、对在押人员的谈话记录每月每人不少于2次,重点在押人员应三次以上,少1次扣1分(以谈话教育为准)。四熟知(基本情况、案件性质、诉讼阶段、现实表现)有一项不知道扣1分。(以上都依当月最后一天考评时的人数为准)。

28、对新入所人员,在24小时内未进行谈话的,一周内未进行跟踪观察、教育的,每发现一人次扣1分。

29、对在押人员实行文明管理,未经所领导审批使用械具,1人次扣10分,殴打、体罚在押人员,造成不良影响的,1人次扣50分。

30、不及时将有关法律文书及有关资料归档的扣2分;不及时将上诉状、控告信、申诉状转交的扣1分,环节变动不及时输入造成不能变更程序的每人次扣1分。

31、不能面对面直接管理在押人员,使用拐棍管理的扣5分。发现牢头狱霸的扣10分,年底为不合格管教民警。

32、监室内被清查或其他领导发现查处一件违禁物品者,扣1分。查获危险品一件扣1分。查清来源扣相关责任人,查不清扣管教民警。

33、管教室内卫生不整洁脏、乱、差,有乱写乱画、涂挂现象,物品摆放不整齐,每次扣管教民警1分。分管监室被评为落后监室的,每一个扣2分。

34、未及时掌握在押人员病情的扣管教民警1分;督促在押人员用药,发现大剂量药品,查清来源扣责任人1分,查不清扣监室管教民警1分,监室内随意调换电视频道的扣1分。

35、监室内各种台帐、记录齐全,登记规范,违者每次扣1分。

36、对流入监室的危险、违禁品,不能通过管教工作反映出来,致使长期在监室内留存的扣2分。

37、在押人员档案管理不善造成丢失的扣2分。

38、所分包监室被挂黄牌的扣1分。

39、不按规定进行集体教育,教育记录填写不规范的扣1分。40、不按规定给在押人员排班、指定铺位的扣1分。

41、违反“五条禁令”者,依照禁令规定处理。

第二章 奖励部分

1、对本所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收到明显效果的奖2分。

2、能坚持原则指出其他管教违反制度的,经查属实的奖1分。

3、拒贿并将其钱物及时交送所里的奖2分。

4、能教育在押人员揭发出一条犯罪线索或坦白自己的余罪、漏罪,经查证落实,一般案件奖1分,属重大杀人抢劫团伙的奖2分(特殊情况经主管局长批准另行奖励)。

5、为群众办好事,为所里争得荣誉,收一封感谢信、表扬信、奖匾、奖旗的奖2分。

6、所包监室被评为“文明监室”的一次奖2分。

7、撰写稿件被县、市、省级、新闻媒体、报刊、杂志采用的分别奖4分。

8、每月评出管教之星一名奖4分。

第三章 附则

1、本细则根据市局的有关规定和所内工作情况适时调整和修改。

2、本细则适用于XX市看守所管教人员。

3、本细则规定如有涵盖不到的地方,将依据看守管理条例处置。

4、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推荐第6篇:看守所规章制度

药房工作制度(试行)

一、药房应保持清洁、整齐,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得摆放生活用品。

二、调配处方前必须查对在押人员的姓名、年龄、药品名称、计量、服用方法、禁忌症等,

审查后方能调配

三、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毒、限、剧药,应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四、配方时要精神集中,细心谨慎,不得估计取药,处方调配后,应严格核对方可发出。

五、发药时应耐心向在押人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六、含有剧毒药品、麻醉药品、限制药品的处方应按国家有关管理制度来执行。

七、对有错误的处方,如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时,药房人员应主动与当班医生联系,

更正后再发药。药房人员有责任拒绝给不按规定开出的处方发药。

八、药品必须定期检查、妥善保管,对过期失效的药品应上报所领导,集中销毁。

九、药房每半年盘点一次,平时做到日清月结。

处置室工作制度(试行)

一、处置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得摆放生活用品,做到一医

一患。

二、处置过程中要做到细致、准确,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三、各种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对可能有过敏反应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过敏试验,

实验药液现配现用,一人一液,不重复使用。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当班医生。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定,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

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液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2次。

五、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六、室内坚持每天消毒,严格执行传染病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特殊感染不得

在处置室内处理。

七、换药时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

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超过3日要重新消毒。

治疗室工作制度(试行)

一、治疗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得摆放生活用品,做到一医

一患。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密切观察注射反应或意外,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并

报告当班医生。

三、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可能有过敏反应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过敏试验,

试验药液现配现用,一人一液,不得重复使用。

四、治疗室空气、台面应每日消毒以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治疗事项要及时清理,

除工作人员及患者外,其他人不许在室内逗留。

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衣,带工作帽及口罩。

六、各类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浸泡消毒用药液每天上岗前检查(查药液量、浓度、

有效期),定期更换,并保持有效消毒浓度。

七、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时间,每天上岗前检查,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开启使用的无

菌物品和无菌溶液,超过12小时应重新消毒。

八、备齐备足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查药品器械数量、种类和有效 期),及时补充更换。

诊断室工作制度(试行)

一、诊断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得摆放生活用品,候诊有序,

做到一医一患。

二、当班医生应认真填写诊断日志,不得漏填。

三、对就诊在押人员要详细询问病史,认真检查,按要求书写诊断病历及处方,诊断病

历通用。

四、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五、发现急性传染性疾病,要及时报告所领导,并进行隔离治疗,同时将疫情及时报告

卫生防疫部门。

六、采用经济便宜、保证疗效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医师工作职责(试行)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看守所各项管理制度,具备良好的执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

作风,严禁为在押人员通风报信、传递物品等违规行为。

二、关心、爱护、尊重在押人员,保护在押人员的隐私。

三、应将就诊在押人员的病情、诊断和治疗措施认真书写在病历上。

四、发现传染病时,要按照规定报告,并认真填写传染病登记册和传染病报告卡。

五、着装整齐,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范,经常检查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指导

护士做好护理工作。

六、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患者发生病危、医疗事故或其它重要问题时,应当及时报告、

紧急处置。

护士工作职责(试行)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看守所各项管理制度,具备良好的执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严禁为在押人员通风报信、传递物品等违规行为。

二、尊重、爱护、关心在押人员,保护在押人员的隐私。

三、发现在押人员病情危急,应立即报告医师;在紧急情况下,应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四、着装整齐,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范。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技术操作规范,

应当及时向医师提出。

五、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发生,并注意用药后反应,及时发现和报告

药物不良反应。

六、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要求,分类收集本诊室产生的医疗废

物。

七、为了保证药物良好效用,溶解后不得放置时间过长。一次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药禁忌。

注射药物应询问有无过敏史,注射动物血清制剂及青霉素类,应先做过敏试验,阳性者禁止使用。

八、器械、物品分类定位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无菌持物钳及浸泡容器,敷料罐、碘

酒和酒精瓶等每周高压消毒或更换1-2次,用后的注射器具应作毁形消毒处理。

九、保持卫生所各室清洁整齐,每天清扫通风,物体表面及空气每天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

在押人员住院期间看护民警职责(试行)

一、认真执行安全工作职责,确保在押人员在视线范围内,杜绝逃脱、自伤自残、串通

案情、骗取虚假病历逃避处罚等情况发生。

二、看护警力与住院在押人员的比例应达到2:1以上,实行24小时值班看守。

三、看护民警不得从事与看护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在押人员住院期间须加戴械具,看护民警应注意检查加戴械具情况。

五、在押人员上卫生间时,看护民警须同步跟随。

六、在押人员住院期间后勤保障应由专人负责,不得动用看护警力。

七、看护民警在看护时应携带必要单警装备。篇2:看守所医务工作责任制度

看守所医务工作责任制度

1、严格遵守监所医务、卫生工作条例和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

2、坚持预防为主的医疗方针,经常对在押人员进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培养在押人员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开展好爱国卫生、创建卫生单位等教育活动。适时做好各类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了解掌握在押人员的健康状况,建立在押人员健康卡,定期对在押人员进行体格检查,注意积累数据和资料分析,妥善保管好在押人员的健康信息。教育在押人员认真做好体能训练,做好疾病预防工作并开展检查评比。

3、做好未成年在押人员生理卫生、青春期知识教育。

4、督促食堂、小卖部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发现在押人员有食物中毒或传染性疾病病例,要及时报告所领导和主管领导。

5、及时采购药品,妥善保管好药物,确保对在押人员突发性疾病进行正确及时处置。

6、严格执行医务室医疗器具、设备的消毒制度,避免交叉感染。篇3:看守所管理创新经验

创新机制 强化管理

推动看守所工作再上新台阶

红兴隆农垦看守所

红兴隆农垦看守所占地3万平方米,今年在押人员月均在120人左右。看守所现有监管人员34人,其中正式干警18人。2011年4月,红兴隆农垦看守所被省公安厅评为“省级监所管理机制创新示范单位”。我所以确保监所安全为核心,以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为重点,以方便办案单位、律师和在押人员家属为切入点,在坚持依法、文明管理的基础上,根据公安部监所管理机制创新的要求,全面落实管理机制创新,推动看守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创新安全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在押人员安全风险及医疗风险等级评估和分类管理机制。组织各岗位民警及时、全面收集在押人员涉嫌犯罪、心理、身体健康和羁押期间现实表现等信息,建立健全管教民警每日、分管所领导每周、看守所每半月进行在押人员动态分析研判制度,逐人评估安全风险,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实行“红、黄、蓝”分类管理,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管理的精细化程度。制定监室病患“四色”管理制度。狱医根据在押人员健康状况和患病的不同程度,对其诊疗情况进行及时定级,风险等级由“红色”、“橙色”、“绿色”到“白色”依次递减,分别以相应4种不同颜色彩纸作为他们医疗档案的首页进行区别标识,并分别对病犯采取“关切”、“关注”、

“关照”、“关心”措施。4个等级实施流动管理,病情好转到一定程度可归到下一等级进行管理,病患情况加剧则必须及时提高管控等级,并有针对性采取相关诊疗措施。

二是建立在押人员心理干预机制。定期组织对在押人员进行心理测评,对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在押人员制定专门心理辅导计划。组织民警参加心理辅导培训,把心理干预融入日常管理。通过大走访、及时谈话、了解同监室人员等途径,全方位了解在押人员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诱因等,认真分析其犯罪动机和心理成因,找出犯罪的“心理病根”所在,启发其做人良知,鼓励其自尊、自信。今年,通过心理干预有3名在押人员主动交代了罪行。我们按照先治“心病”,后矫行为的方法,切实关注在押人员的心理需求,加强人文关怀,促进在押人员形成自尊、自信、自强、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引导他们自觉遵守监规、法律准则和道德规范,增强自律意识。

三是设置监控室警情提示牌。对重点监管对象、危重病犯、新入所人员、管教留言、领导指示等内容进行留言提示,增强监控巡视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创新人权保障机制

一是规范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制度。认真落实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双告知”制度,在押人员入所时和入所后24小时内谈话时,两次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及实现途径和应当遵守的管理规定,并发给《告知书》。在收押室和过渡监室确保每名在押人员都了解依法

享有的权利和维权方法。几年来,我所未出现一例因告知不到位而引发的事件。

二是规范在押人员一日生活制度。按照严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根据省厅推行的在押人员一日生活管理标准,科学安排在押人员一日生活内容,保证每日至少8小时的睡眠时间,坚决取消整日坐板、反省制度,增加教育、学习、娱乐等活动时间。播放背景音乐,舒缓在押人员精神压力,缓解对立情绪。 三是规范在押人员诉讼权利保障机制。健全对在押人员提出聘请律师、上诉、申诉、控告、举报、投诉等情况登记、处置制度。对在押人员提出聘请律师、上诉的材料,在24小时内转递有关办案机关。对在押人员的申诉、控告、举报、投诉的问题,按照规定进行转递或者调查,并向在押人员反馈转递情况或者调查结果。

四是健全在押人员医疗卫生保障机制。完善“所院协作”机制,与红兴隆中心医院建立长期畅通就诊“绿色通道”,做到有病早治,重病快治。健全体检登记、健康档案、日常巡诊、重病会诊、医务日志、家属告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今年以来,我所共医治在押人员5人,支出医疗费3万元,医治率达到100%。

三、创新深挖犯罪机制

为一进步深化监管是侦查继续的理念,发挥监管场所“违法犯罪信息库”的阵地优势、资源优势、时限优势和成本优势,体现看守所在打击犯罪,惩治犯罪中不可乎视的作用,看守所与红兴隆公安局刑侦大队长期建立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刑侦和看守所互相配 合、互相协作,及时深挖余罪,有效打击刑事犯罪分子。在《刑事案件审讯协作机制》试行阶段,红兴隆农垦看守所与刑侦部门紧密合作,积极利用监内耳目等配侦手段协助刑侦部门破获系列盗窃案20起,深挖犯罪工作初显成效。

四、创新服务诉讼机制

一是公布联络电话。今年,我所向办案单位、律师和在押人员家属公布一部联络电话,方便联系和咨询。

二是推行提讯、提审、会见预约制度。我们创新了预约服务措施,律师在正常工作日根据需要可以提前预约会见时间,办案民警在周末可以预约提讯,方便了律师和办案民警的工作需要。

三是完善服务标准和服务设施。我所完善了服务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内务管理井然有序,推行看守所民警执法执勤用语;今年投入近2万元,配备了桌椅、纸笔、茶水、纸杯以及其他相应的服务设施,并在每个提审室安装电脑,打印机,方便各办案单位提讯工作。

五、创新教育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分类教育。我们根据发生事故的风险程度、遵守监内秩序的现实表现等因素,将在押人员分为4个类别,对不同类别在押人员,在管教民警谈话教育的基础上,渐次增加分管所长、所长、分管局长谈话教育。 二是强化分层次教育。对罪行较轻、认罪悔罪、自觉遵守监内秩序的在押人员,由管教民警正常开展谈话教育;对可能判处10 年徒刑以上刑罚,或心理压力大、情绪不稳定,或2次以上违反管理规定的在押人员,在管教民警谈话教育的基础上,增加分管所长参与谈话教育;对可能判处“三大刑”,或事故风险较大,或屡次违反管理规定教育不改的在押人员,在管教民警、分管所长谈话教育的基础上,增加所长参与谈话教育;对可能判处死刑,或有牢头狱霸等苗头、严重威胁监所安全的,以及职务犯罪的在押人员,在所领导和民警谈话教育的基础上,增加分管局长谈话教育。分类分级教育制度,形成了多角度、多层次、递进增强式的谈话教育机制,提高了教育转化效果。

三是强化监室教育。我们完善了过渡监室、严管监室、未成年人监室、女性在押人员监室、普通监室、留所服刑罪犯监室教育机制,强化个别教育和感化措施,推行分管局长、所长、分管所长、管教员分级分类谈话教育制度,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同时提升获取违法犯罪线索成效。

四是强化重大节日教育。在加强日常谈话教育的同时,我们建立了重大节日期间谈话慰问制度。每逢春节、中秋等重大节日期间,所长、管教员就加大谈话慰问力度,分管局长则深入监区对在押人员进行走访慰问。真情的祝福,体现了无微不至的人文关怀,声声的问候,有效稳定了在押人员的思想情绪,从而拉进了民警与在押人员之间的距离,为看守所的管理教育工作,维护重大节日期间的监所安全稳定,奠定良好的基础。篇4:看守所食堂管理制度

看守所食堂管理制度

本着“即保证在押人员吃熟、吃热、吃得卫生、吃足定量,又确保安全”的原则,根据上级机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新招聘的炊事人员,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符合条件的签订劳动合同后上岗。已招聘的炊事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符合条件的继续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按相关规定解除芝[支使同。凡患传染性疾病,按规定不能从事炊食业工作的,一律不招聘在食堂从事炊事工作。

(二)严格执行公安部、财政部规定的在押人员伙食实物量标准,保证一日三餐对在押人员的供给做到吃熟、吃热、吃足定量、吃得卫生。对患病、年老在押人员的伙食供给给予适当照顾。每天二次开水供应到监室。夏天的饮用水要充足,冬天的饮用水要注意保温。

(三)根据看守所的统一安排,制定每周菜谱并认真落实,切实搞好在押人员伙食调剂,保证身体所必需的营养,防止食物结构单一。遇有传统节日,按安排适当改善伙食。

(四)进入食堂的物品,认真管理,杜绝乱摆乱放现象。物资的使用,注意节约,防止浪费。食堂的刀具,每次用完后认真清点并锁好,杜绝流出食堂。

(五)切实搞好食堂卫生。饮食卫生要求:“菜米淘洗干净,餐、厨具保持整洁卫生且定时消毒。不得让在押人员吃霉烂变质食品”。

食堂环境卫生要求:“每餐饭后,餐具认真清洗,食堂全面冲洗。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灭除食堂的苍蝇等害虫”。每餐饭前留少许饭和

菜,到下餐饭时进行更换。

(六)尊重少数民族在押人员饮食习惯,在生活上给予适当照顾。对在押回族人员,饮食的供给,按其生活习惯给予保障。

(七)进出监区送饭,佩戴统一制作的上岗证。进出监区一律走办公大楼的ab门,进出携带的物品须报值班民警查看。

(八)严格执行看守所管理规定。严禁携带手机进监区及上岗,更得为在押人员提供手机让其与外界联系。严禁带食品、香烟等违禁物品进入监区。严禁向在押人员要东西。严禁为在押人员传递物品、信件、口信。

(九)看守所每年一次与炊事员签订安全和管理责任书,凡没有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及违反看守所和管理规定的,实行经济征罚。 xxxxx看守所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日篇5:宣城市人民医院驻宣城市看守所卫生所相关规章制度

《宣城市人民医院驻宣城市看守所卫生所

医疗、卫生工作制度》

为保障在押人员就医权,做到在押人员患病能得到及时、有效就

治,更好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公安部关于看守所基

础工作规范(细则)》精神,建立“以医促管,以教助治,医管共赢”

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监所安全。并根据公安部、卫生部下发的《看

守所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的文件精神,现依据我所具体情况特制

定《宣城市人民医院驻宣城市看守所卫生所医疗、卫生工作制度》。

本制度包括:

一:《在押人员入所健康检查制度》;

二:《巡诊、用药、治疗制度》;

三:《卫生防疫制度》;

四:《药品、器械采购、检查、保管制度》;

五:《在押人员外诊审批、看押、就医制度》;

六:《患病在押人员(所内治疗)观察制度》;

七:《在押人员突发病应急处置及信息传递制度》;

八:《在押人员艾滋病月筛选制度》;

九:《与地方卫生职能部门长效协作机制》;

一:《在押人员入所健康检查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公安部关于看守所基础工

作规范(细则)》精神;切实做好在押人员入所健康检查工作,结合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送押前由办案单位将被送押人员送往指定医院(宣城市人民医

院)进行健康检查,送押时办案单位必须出据合格的《宣城市

看守所新入所人员健康检查表》,具体要求: 1)检查时间在送押前24小时以内; 2)检查内容必须包含有宣城市人民医院进行的内外科、五官、

血常规、全胸片、肝功能、b超(肝、胆、胰、脾)、孕检(女

性)等项检查 3)《宣城市看守所新入所人员健康检查表》填写规范,检查结

果明确,有检查医师、送押民警签名,并加盖宣城市人民医院

公章。

二)新入所体表检查(女性新入所由女民警进行)

1、询问病史(:现病史、既往病史、家族病史、吸毒史、月经史);

2、目测身体状况:

1)观察犯罪嫌疑人言行举止及表情——了解其精神状况; 2)观察犯罪嫌疑人体表——了解其伤残情况; 3)观察犯罪嫌疑人体型——了解其营养情况。

3、常规医学检查: 身高、体重、体温、血压、心肺腹听诊等;

4、检查入所人员体表是否有伤、残(包括陈旧性伤疤);

5、将以上检查情况与《宣城市看守所新入所人员健康检查表》内

容核对,有明显差异的做进一步检查。

6、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公安部关于看守所基础

工作规范(细则)》:

1)符合收押条件的,继续办理收押; 2) 不符合收押条件的,报请所领导批准后,告知办案单位—

—不予收押,并送达《提请变更强制措施意见书》。

三):以上记录必须字迹工整、内容完整、格式规范。

二:《巡诊、用药、治疗制度》;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公安部关于看守础工作规范

(细则)》为指导,以确保监所安全为宗旨,坚持科学、及时、高效、

节约的诊治原则,做到在押人员身体状况基本清楚、患病能得到及时

有效治疗、病号管理科学规范,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巡诊制度

1、狱医每个工作日逐监逐人、面对面询问、观察在押人员身体状况

不得少于一次。巡诊重点:重病号、正在治疗人员、(其他岗位通

报)有病人员、年老体弱人员、未成年人员、死刑犯、新入监人

员,将巡诊情况做好记录;

2、狱医对重病号、正在治疗人员当日复诊不得少于两次,并完善记

录;

3、狱医对重病号、治疗效果不好的人员,必须请包监民警协助将其

带至医务室进行仔细检查、认真分析病情,拿出处理方案报请所领导批准,次日早会通报,并完善记录。

4、对女性在押人员体检必须有女性民警在场配合进行,孕龄女性在

押人员入所前末次及关押期间月经情况,由其包监民警观察记录,如发现异常立即向狱医通报。

二):用药制度

1、坚持科学高效节约的用药原则。做到对症下药,公正行医;

2、坚持“三查八对”的用药规范。做到及时、适量、准确用药: a:常备应急药品由处置民警按使用说明监视患病在押人员使用, 并基本病情及用药详细记录,必要时电话与狱医商定处理; b:患慢性病在押人员(病情较稳定的)长期用医,由包监民警负

责监视患病在押人员使用; c:其它情况的用药均由当班医务人员监视患病在押人员使用;

3、坚决杜绝过期、失效、非法药品使用;

4、坚持用药登记制度,建立药品使用台帐。

三):治疗制度

1、对患病在押人员病情明确后,及时用药、积极治疗;

2、向患病在押人员病告知基本病情、卫生常识及注意事项;

3、根据患病在押人员病情的轻重、类别分类管理: a:轻微病人,生活自理能力正常,自我护理; b:慢性病、年老、体弱、残疾、未成年患者,生活自理能力 较差,早会或狱情分析会上通报,立为重点巡视、巡诊对

象,包监民警需安排安全耳目监护,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 c:对患有精神病、危重病、传染病在押人员的治疗和管理,立即

启动相关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执行制度。 d:对于需要急救患者,第一时间施救外,立即联系急救车辆,在

专业人员的护送下,送往医院治疗。 e:需住院的患者,入住宣城市人民医院特需病房。

4、对女性在押病人的治疗、看押、监护必须有女性民警参加。

三:《卫生防疫制度》

一):卫生制度

1、环境卫生:划定卫生责任区,责任到人。 1)各监室卫生由其包监民警负责; 2)固定办公场所、休息室卫生由使用民警或职工负责; 3)监所公共场所卫生由清洁工负责。

2、食品卫生:杜绝非法、变质、劣质食品流入监区,保证食品营养

合理、清洁卫生;分管领导总负责,狱医监督,经办人员具体负责;

3、加强对在押人员生活卫生、爱国卫生宣传教育;

4、督促包监民警及后勤部门及时为缺衣少被人员补充衣被;

5、加强检查监督,纳入工作考核;分管领导负责,卫生监

协助完成。

推荐第7篇:看守所大门

看守所大门又叫监狱AB门。

1.AB门,顾名思义,就是A门和B门。分AB大门和AB小门,AB大门通常为车行通道,AB小门则为人行通道。A门和B门组成一个相对封闭的检查区域,A门开,车行至检查区域,然后关闭A门,对车辆进行检查,车底盘扫描等,确认车辆安全无隐患,再开启B门,车辆进入;车辆完成使命要出监区,首先开启B门,车辆进入检查区域,然后关闭B门,检查车辆完毕开启A门放行。 AB大门不能同时开启,A门开B门必须处于关闭状态,关闭A门才能开启B门。反之亦然,B门开A门必须处于关闭状态,B门关闭后才能开启A门。紧急状态(如地震、火灾、水灾或用户界定的紧急状态)下可同时打开AB大门行成通道,但必须事先设定紧急状态密码。需要同时开启AB大门时输入设定密码即可开启。 AB小门通常设定为干警通道门,由指纹或刷卡控制,开启方式跟AB大门相同。也可以由雷达,红外线或者其它遥控设备进行控制。 AB门通常应用于监狱、银行金库、等部门。是常见自动门的技术延伸。

2.AB小门介绍:

AB小门通常为干警通道门,由密码,指纹或IC卡控制,开启的过程及原理跟AB大门相同。

(1)、从门1到门2:

首先通过刷卡加密码通过A门的认证,且门A与门B都为关闭状态时,门A才能打开。人员进入到通道缓冲区内。随后门A关闭。再通过刷卡加密码通过B门的认证,且门A与门B都为关闭状态时,门B才能打开,人员进入安全区内。随后门B关闭。

(2)、从门B到门A:

首先通过刷卡加密码通过B门的认证,且门A与门B都为关闭状态时,门B才能打开。人员进入到通道缓冲区内。随后门B关闭。再通过刷卡加密码通过A门的认证,且门A与门B都为关闭状态时,门A才能打开,人员进入安全区内。随后门A关闭。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发生尾随进入。在每道门进入时都必须经过身分认证。示意图如下所示:

3、值班室人员可按动紧急闭锁按钮来强行闭锁两门。

4、当遇到地震、火灾、水灾或用户界定的紧急状态时可以人工同时打开AB小门形成通道。

三、技术方案

1.电动大门A门门体

门体原则上采用封闭式处理,在离地面1.5米高处开一高度为50公分左右的通风窗,窗内采用直径不小于16毫米的圆钢排列,外套方管,排列间距不得大于10厘米。门体框架采用100X100X3MM钢管,钢管经过焊接、打磨、除锈、磷化、镀锌等工艺,组成门框,在焊接滚轮、吊架等地方又加以钢板进行加固,以保证坚固耐用,框内门芯板外表面各采用厚度为0.8MM高强度镀锌钢板,经过扎机滚扎成沟状的深槽,既有加强筋的效果又有装饰效果,美观大方,既轻巧又坚固。内层为经层压于高温作用下经化学反应而成型的无氟聚氨酯发泡保温材料,从而内层与外层构成金属/发泡材料/金属形式的坚实的三明治夹心板,发泡材料密度不小于48Kg/m3+2Kg/m3。门框厚度为10公分,门芯板厚度为65MM,外立面用25X25X1.5MM的钢管装饰出立体效果,在门体全部制作组装完成后,表面再用灰色氟碳漆喷涂,喷涂工序为一底两面三层,这样能保证油漆不会脱落起皮等现象。

2.电动大门B门门体

门体采用全封闭样式,在离地面1.5米高处开一高度为50公分左右的通风窗,窗内采用直径不小于20毫米的圆钢排列,排列间距不得大于10厘米。门体框架采用100X100X3MM钢管,钢管经过焊接、打磨、除锈、磷化等工艺,组成门框,在焊接滚轮、吊架等地方又加以钢板进行加固,以保证坚固耐用。门芯板外表面采用0.8mm厚的高强度镀锌钢板,经过扎机滚扎成沟状的深槽,既有加强筋的效果又有装饰效果,美观大方,既轻巧又坚固。内层为经层压于高温作用下经化学反应而成型的无氟聚氨酯发泡保温材料,从而内层与外层构成金属/发泡材料/金属形式的坚实的三明治夹心板,发泡材料密度不小于48Kg/m3+2Kg/m3。门框厚度为10公分,门芯板厚为9公分,在门体全部制作组装完成后,表面再用灰色氟碳漆喷涂,喷涂工序为一底两面三层,这样能保证在短时间内油漆不会脱落起皮等现象。款式及效果见下图或效果图:

3.电动AB大门传动机构方案

采用上悬挂上承重设计,下轨道为定位及导向作用,链条传动,运行平稳,无噪音,有效克服同类产品的三大顽症:

1 齿条传动故障率极高;

2 因地轨变型不易修复致使大门长期处于故障状态;

3 大门长期随地基沉降具有倒塌的安全隐患。

所以此传动方式故障率更低、使用更安全,顶梁采用特制工字钢样式轨道,特制钢制滚轮,承重能力达到3吨以上。维修及保养都极其方便。

4.电动AB大门控制系统方案

电机采用国际知名品牌意大利进口CAME大功率直流开门机,此开门机提别适合高频率开关的场所,并带有软启动、快运行、软停止。红外线防碰安全保护、A/B门互锁等功能。自恢复式离合器,一拉即可,使用离合器时电机自动断电,使用时方便、快捷、安全、稳定性及高。

5.通道A、B小门方案

小门的立面效果与AB大门相互协调,门框采用厚度为2mm以上的高强度钢板制作,门体厚度大于或等于40mm,门体钢板采用厚度1.0mm以上的高强度钢板,并内有数根加强筋,使门体前后面板有机地连接在一起,增强门体的整体强度,门内填充石棉等具有防火、保温、隔音功能的材料作为填充物。

6.锁具方案

锁具采用监狱门专用电子锁,可机械开启又可电动开启。通过门禁系统可实现小门与小门之间的互锁功能。豪华高档、方便开锁、防撬力强、且有多种开锁方式自碰式上锁结构,即关门上锁。全不锈钢方锁舌,防撬性能强;本锁为机电一体化结构,可远种控制开锁,也可机械开锁;接收开涣信号强,能与任何控制系统配套使用; 电控开锁时,有6秒开锁延时,若在6秒钟内不开门,则自动上锁。

推荐第8篇:看守所问卷

看守所知识竞赛试题

姓名 : 得分:

一、填空题

每填空1分 30分

1、在押人员服药时看守所民警要配合所医(当场监督将药服下)。

2、已决犯的会见每月不超过(1)次,每次不得超过(30)分钟,近亲属不得超过(3)人。

3、给在押人犯带械 具时应该注意(松紧有度)保证安全。戴(手铐脚镣)的时间不得超过(15)天。

4、管教民警进入监室安全检查的内容: (1)监室(门)等设施是否完好无损。

(2)在押人员加戴( )是否牢固可靠。

(3)监室内在押人员身上是否藏有可供在押人员( )暴狱( )破坏( )的危险品和违禁品。 (4)照明消防设施( )是否完好有效。

5、值班巡视民警交接班时要将监室在押人员( )交接清楚,当班时( )问题和( )问题情况,提醒应( )问题,要特别注明( )运转情况。

6、管教对在押人员要做到“四熟知”

(1)是( )

(2)是( )(3)是( ) (4)是( )

7、监控巡视民警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巡视监控,不得( )不得( )不得在岗( )不得酒后( )不得从事其他一切有碍值班的活动。

8、押解女性在押人员应当( )负责,途中生活管理。

9、综合岗位视频监控主要监督和防止( )( )违规办案

或向在押人员传递( )品。

二、判断(对打“√”错打“X”每题1分)(10分)

1、看守所民警不得将手机带入监区巡视或者进入监室,不得吸烟(

2、律师会见结束后,应当将在押人员交由值班看守民警收监(

3、不管看守所条件如何,同案犯、女犯和已决犯、未成年人犯都必须分关分押(

4、未成年犯满18岁时,剩余刑期不超过二年的,仍可以在看守所执行剩余刑期(

5、看守所应当充分保障关押的未成年人与其近亲属通信会见权利(

6、在巡视值班时,两人可以1人睡觉,1人值班(

7、看守所事故指看守所民警违法监管或未履行管理责任致使在押人员脱逃,非正常死亡或者重伤(

8、留所服刑人员,在监区劳动时,必须由管教民警带领(

9、对吵监、闹监在押人员除严管外还可对其进行加戴械具或禁闭处理(

10、在夜间出现病号,由晚值班医生自己提出病号进行检查(

三、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不得分,每题1分)(20分)

1、对在押人员的警告、训戒和责令其结悔过,由( )决定。 A 看守所长 B 看守所民警 C 局长 D 分管领导

2、看守所在押已决犯因病需要保外就医,由( )批准

A 看守所长 B 办案单位 C分管局长 D 地市级分管局长处长

3、看守所外围墙外( )为警戒区、禁止建筑房屋和种植树木 A 三十五米 B 八米 C 五米 D 十米

4、看守所因特殊工作需要,经( )批准并经人民检察院同意,对个别余刑在一年以上的已决犯,可以留在看守年执行。

A 分管领导 B 看守所长 C主管公安局处长 D 局长

5、看守所在押人员脱逃后,( )小时内抓获或主动回所,并且在脱逃时间内未作案的,不列事故。 A 12 B 24 C 48 D 6

6、刑罚分主刑和付加刑,主刑有( )种 A 二 B 三 C 四 D 五

7、组织在押人员进行生产劳动,必须坚持( )原则 A 安全第一,生产第二 B 注重经济效益 C 体现人道主义 D抓生产促安全

8、监管民警不准殴打、体罚或纵容他人殴打在押人员,违者予以行政( )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 A行政警告 B 记过 C 党内警告 D 辞退

9、值班民警对出入在押人员及携带物品检查不认真、不细致,致使违禁品流入监区(室)予以( )处分。

A 行政警告 B 记过 C党内警告 D 辞退

10、《公安部看守所新收押人员过渡管理办理法》规定,对新收押人员过渡管理时间不得少于( )天。 A 7 B 10 C 15 D 一个月

11、看守所对新收押人员入所后( )小时内管教民警必须进行谈话,了解主要案情、思想动态和本人基本情况,告知其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和应当遵守的管理规定。

A 24 B 20 C 12 D 48

12、新收押人员在过渡监室当天是否安排轮流值班( ) A 参加 B 不参加 C 有条件参加 D 必须

13、具有“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首次被严管期限为( ) A 7天 B 10天 C 15天 D 30天

14、根据省厅《看守勤务模式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每名管教民警日管理在押人员不超过( )人。

A 30人 B 35人 C 45人 D 60人

15、《在押人员物品现金、管理制度规定》在押人员羁押期间,每月现金消费不得超过( )元。

A 200 B 300 C 400 D 500

16、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讯人犯时必须持有提讯证或提票,提讯人员不得少于( )人。 A 二 B 三 C 四 D 一

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规定,看守所民警、个人是否单独打开监室门和进入监室。A 可以 B 不可以

18、《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食物标准》规定的在押人员每月需要粮食( )公斤。

A 15-20 B 17-20 C 15 D 20

19、《看守所基础工作达标村准》规定,在押人员给养费的最低标准(

A 120 B 150 C 180 D 200

20、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健康检查,有( )之一的,不予收押。 A 患有精神病的 B 皮肤病

C怀孕或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妇女 D 高血压

四、简答题(40分)

1、综合民警凭借哪些手续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15分)

2、加强出所就医押解安全防范的内容有哪些?(15分)

3、看守所被羁押的对象有哪些?(10分)

推荐第9篇:看守所工作总结

2018年看守所工作总结

看守所工作总结

一、关押情况:

刑事拘留321人,逮捕133人(直接逮捕24人),取保候审209人,不追究刑事责任35人,投牢45人,刑满释放18人,缓刑9人,监外执行3人,死刑2人,在押人员78人(其中留所服刑7人)

二、队伍建设方面:

我所始终把民警的思想教育放在首位,从根本抓起,打牢民警的思想基础。从今年元月份以来,我看守所支部在县直机关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全体党员民警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全体民警都能以严肃的态度,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教育活动,通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在真学、真懂、真用上下功夫,全体民警党员意识、政治理论素质和思想认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在政治思想教育中,我所结合监管工作,从监管工作实际出发,摆问题、引导和帮助全体民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全体民警充分认识监管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地位,做到“警钟长鸣”,紧绷“严格执法”弦,从而做好监管工作,保障监所安全。

在抓队伍管理规范化建设中,我所结合县局“123”等级管理制度,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实行月考评,奖惩分明,从而鼓舞了民警工作热忱,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业务工作方面:

1、坚持犯罪嫌疑人入所检查制度,民警24小时值班巡

视制度、安全大检查制度,确保监区稳定。

2、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从XX年12月起,我所认真地开展了监所整顿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组织全所民警认真学习胡总书记和周xx部长的重要批示及公安部《全国公安监管场所管理工作整顿方案》《看守民警执勤行为规范》等,树立民警的政治观念、法制观念,提高执法为民的意识。在监所管理整顿工作中,我所以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整顿工作的推动力,将先进性教育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作为战斗力,采取“领导提、大家摆、自己找“的方式,查摆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做好整顿工作。为了解决影响监管场所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我所制定了四项措施:(1)定岗定责,设立”三岗“制(前值班室、监区岗、劳动犯管理岗)各守其职、各负其责。(2)全面落实民警面对面管理在押人员制度,建立民警包监室管理责任制,在押人员的一切活动,包括睡觉铺位、打饭顺序、值日安排、学习、劳动等必须由管教民警亲自组织实施,合理安排民警的值班模式,除主管民警外,还配备协管民警,保证在押人员不脱管。(3)设立严管监室和过渡监室,防止在押人员拉帮结伙、称王称霸欺侮其他在押人员。(4)出所谈话和跟踪回访制度,及时了解监室有无牢头狱霸和民警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3、充分发挥公安监管场所“犯罪信息库“、打击犯罪”重要战场“职能作用,我所在抓好监所安全和规范化建设的基础,加大深挖犯罪工作的力度,采取亲情规劝、政策攻心、奖励机制等多种方式开展深挖犯罪专项活动。通过全体监管民警的扎实工作,截止到现在,在押人员提供犯罪线索15起,办案单位已查证4起,破案1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涉案价值万元。

4、按照《全省违法信息犯罪人员信息系统(一期)建设任务书》和《全省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一期)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看守所信息系统管理工作。我所能运用计算机进行所内业务管理,对正常入所、健康检查、社会关系、出所、谈话教育、安全检查、狱侦管理等都建立了信息系统模块,对管教民警谈话、耳目管理等信息录入都符合规定。

5、加强文明管理,促进在押人员改造。每月对在押人员进行“文明监室”、“文明个人”评比活动,激励在押人员的积极性和悔过自新的信心;合理使用看守经费,改善在押人员伙食,做好在押人员防暑、防寒和卫生防疫工作。

四、存在问题:

1、我所在职民警平均年龄偏大,而且严重缺编且高龄

人员较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监所的健康发展。

2、装备不全,缺生活用车、微机管理系统、技防设施严重老化,急待更新。

看守所工作总结

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现代化看守所建设指导方针,从服务实战需要出发,广泛调研,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在xx市公安局各级领导的支持下,我们组织科技人员,解决了传统监区广播、对讲、音视频监控各自为战的问题,在资源充分利用的基础上,开发了监室广播对讲视频联动系统,进一步提升了监管人员对监室的控制能力。

经过技术人员的努力,该系统于xx年3月完全研发成功并投入使用。经过半年来的实际使用情况来看,系统运行稳定、可靠,操作简便,符合监管工作实际,达到了预期目的。现将监控工作总结如下:

一、系统的开发背景

现代化的监区管理,离不开科技的支持。如何使现代化的科技产品在提高监管人员对监室的控制能力、加强领导对监管情况的全面掌控、减轻监管人员的工作量等方面发挥充分的作用,成为xx市公安局科技人员攻关的目标。

目前各相关单位使用的分区广播、对讲和音视频监控基本上都是作为各自独立的系统,既浪费资源,又重复施工,且不能协同高效的发挥全方位的作用。经过我局技术人员的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提出了开发一套实用、高效的综合管理系统,使监区监管实现音频、视频、信息控制\"三位一体\",保证现代技术对监管工作全方位的支持。

随着当前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使用先进信息技术架设广播、对讲、音视频监控综合系统的条件已经成熟。功能强大的单片机的广泛应用,使分区广播、对讲的共用和相互转换成为可能;大路数音视频矩阵的推出,使各监区的音频、视频的自由切换、报警联动、轮巡等成为可能;数字dvr的推广,普及了音视频24小时同步录像;计算机软件技术和通讯技术的发展,使软件控制整个系统的需求成为现实。

二、系统的研制

鉴于看守所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 xx市公安局在统筹规划、统一部署的基础上,开发了《监室广播对讲视频联动系统》,该系统具有前瞻性强、兼容性高、技术稳定、操作简单、实用有效、可以任意改造升级的技术特点。开发过程中,充分利用了各种设备的功能,圆满解决了分区广播、对讲和音视频监控相结合这一重大难题。

三、系统的开发、测试

系统开发前,我局技术人员积极向监管大队领导做了开发设想,听取了看守所、拘留所、通信科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争取了工作支持和指导。技术开发人员根据监管工作要求,明确了系统功能需求,最终确定了通过采取自主研发广播、对讲控制板,设计对讲与音视频矩阵接口,开发计算机软件控制系统的方案,并且内含6个子系统19种设备,具有分区分组广播、双向对讲、计算机软件控制、同期录音录像、自动联动监控视频等多项功能,从根本上解决了监管工作手段单

一、声音图像分离、控制效率低下的传统问题。xx年2月,系统各模块陆续开发完成,在xx市公安局看守所进行了试使用,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使系统得到不断的完善和改进,达到全面推广使用的要求。

四、推广应用情况

监室广播对讲视频联动系统试研成功后,首先在xx市公安局看守所安装使用,并根据使用情况不断修改完善,最终达到功能强大、性能稳定、使用方便的设计目标。自xx年6月以来,烟台各县市区的相关部门多次来实地考察学习,对我局的先进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初步显现的作用有:

1.提高监管人员对监室的控制能力。通过对各监室情况的实时监视和监听,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通过对讲系统及时给予警告和纠正,使监管人员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掌控所有监室的状况。

2.减轻监管人员的工作量。传统的监管方式是监管人员需要操作切换矩阵、广播、对讲、录像机等多个系统,现在可以在一台计算机上完成所有动作,并且具有快速、准确、直观的特点。

看守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XX县看守所在局党委和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监管会议精神,以等级化管理为主导,监所安全为核心,监所基础工作为重点,打牢监管工作基础,努力增强民警综合素质和战斗力,提高执法水平,全面提升监管工作水平,确保了监所安全。

一、收押及处理情况:

二、主要工作:

一、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增强技防能力

我所紧抓“三基”工程建设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把监所的基础设施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作专题汇报,经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构筑牢固的阵地防线。一是投入15万元拆除了监区围墙内外的违章建筑物,加固了武警岗哨,增加了武警巡视通道,消除了武警监控视线的盲区范操作。三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民警的业务水平。主要是加强民警对监管业务工作的了解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使民警能够熟练运用各种工作流程和规范,确保工作中不发生任何问题。四是加强民警对计算机知识的掌握和应用。多次组织监管民警进行信息系统与监管技术应用培训,着重抓好民警计算机操作技能的提高工作。民警电脑应用“四会”达标率100%,对在押人员的管理教育等以及各类台帐的填写,保证各项数据录入齐全,符合入库标准,能够熟练利用数字证书查询信息。五是加强体能、警务技能训练。关心民警的身体健康,提供工作餐和休息室,增强民警的身体素质。今年我所着重建立健全岗位目标量化考核机制,制定和完善了《民警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将每个民警的工作量化考核,奖惩挂勾。所领导和全体民警签订了“五条禁令”责任书,把用制度管理和约束人落到实处。

三、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监所安全

“监所安全是看守工作的生命线”。为此,我们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加强各项管理工作。一是安全检查常抓不懈,严格坚持收押、提讯、会见各个环节必搜身制度,坚持每月与武警联合大清监制度。二是积极开展监内秩序大整顿,突出重点预防和打击“牢头狱霸”, 一方面对违反监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另一方面加大集体教育力度,促使每名在押人员都能自觉遵守监规。三是坚持每月狱情研判工作,在全面分析狱情的同时,对重刑重案对象和重病人员逐人落实,明确了责任民警,制定了重点人员稳控方案。 四是严格落实新收押人员入监教育、跟踪教育和诉讼环节变更教育,对所有在押人员坚持每月3次谈话教育制度。五是加大力度抓好教育转化工作,根据不同的案情以及在押人员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有目的地开展形势教育、法制教育、道德教育、遵守监规和行为规范教育,还把集体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帮助其分析犯罪的原因和危害,指明前途,促进其从思想上消除对立情绪,最后达到教育转化的目的。

四、深入开展“整治突出执法问题 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专项活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为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机关“整治突出执法问题 推进公证廉洁执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厅、市局的要求看守所针对工作实际,严密组织,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深入开展此项整治专项活动。三个月来,通过全体监管民警的认真学习,共同努力细致排查,认真整治,进一步增强了民警责任意识和执法安全意识,同时完善监所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有效地预防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整治专项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五、深入开展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公安部“”电视电话会议后,我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从思想上、措施上、制度上和机制上入手,确实防止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一是加强民警的教育,我所通过传达学习“”、“”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

推荐第10篇:看守所职责

看 守 所 岗 位 职 责

一、所领导带班岗位职责

1、所领导带班期间对监区工作负总责,必须坚守岗位,吃住在监区,不准随意离开监区。

2、带班所领导必须对各岗位民警工作,特别是夜间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工作制度和监管纪律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对当事民警予以批评、告诫,并做好考核记录。

3、对重点人员、新入所人员以及思想不稳定的人员进行谈话教育,稳定思想情绪,掌握狱情动态,并了解民警执法、管理等情况。熟知重点人员的基本情况、诉讼进程、思想动态以及所在监室等情况。

4、对生产劳动进行安全检查,包括生产工具的领取、使用、保管及生产质量、生产时间、劳动强度的控制等。

5、负责组织对在押人员进行法律、形势、监规、行为规范、劳动、生活卫生、人生前途等集体教育、并将每次受教育人数、时间做好记录。

6、对发现有牢头狱霸现象或牢头狱霸行为的,以及吵监闹狱、打架斗殴、绝食、患病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地予以处置。

7、负责交接班工作,组织民警认真清点人员,检查安

全设施,并将值班期间发生的异常情况及处置情况及时记录交接,并向相关领导反馈。

二、综合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开展各项工作。

2、认真查验法律文书,严格按规定办理收押、换押、临时出所、投牢、释放等手续。

3、对办案机关提审的要核对工作证、提讯及诉讼环节是否相符,对律师会见的要根据诉讼环节查验律师证、介绍信、委托书及准予会见的法律文书,办理相关手续,并填写提讯、会见登记。提审、会见完毕,应对在押人员进行人身及体表检查,做好详细记录,杜绝违禁物品流入监区。

4、负责对新收押人员进行监规、行为规范的教育,告知应尽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

5、掌握各诉讼环节法定办案期限的规定,掌握在押人员的诉讼环节和羁押期限,做好换押、催办、超期羁押报告等工作。

6、及时准确登记或输入在押人员的相关信息,为其他岗位民警提供共享服务。

7、负责对在押人员亲属所送财物接收、检查、登记、转交,做到仔细、认真;对在押人员亲属要态度和蔼,认真解答所提出的问题。

三、巡视监控岗位职责

1、实行对监区24小时巡视监控制度。每一巡视监控组至少由2名民警交替从事巡视和监控工作。同一巡视监控组白天不能连续工作超过12小时,夜间不能连续工作超过6小时。巡视监控岗位的协警可以独立从事监控工作,发现问题向民警报告,由民警处置,从事巡视工作需在民警带领下进行。

2、实行监控视频图像对监区全覆盖,录音录像保存15天以上。监控显示器视频图像可以采取时序翻页或者多画面分割的方式。对一级重大安全风险人员所在监室应当全屏显示,对二级、三级重大安全风险人员视情采取全屏或者多画面分割显示方式。

3、督促在押人员遵守一日生活制度及其他管理规定,发现并处置在押人员违规行为。发现严重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所领导。

4、协助管教民警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5、发现在押人员患病的,应当立即询问简要病情,通知医生诊治。发现病情较重人员,立即报告所领导。

6、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按照规定处置,同时报告所领导。

7、对新入所人员、重大安全风险人员和实行禁闭、严管、加戴械具等重点在押人员,对监室门窗、室外活动场、

厕所等重点部位,对一日三餐、夜间和上下班等重点时段,加强巡视监控。

8、在押人员就寝前,对在押人员点名,核对人数,重点检查门、窗等监区和监室设施。

9、在看守所信息管理系统中及时录入巡视监控情况,特别是发现、处置的安全隐患、在押人员违规和患病等异常动态情况。对一级重大安全风险人员和因严重违规被加戴械具人员,至少每30分钟记载一次动态。对新入所人员、二级和三级重大安全风险人员适时记录动态。巡视监控记录应当客观记载各时段在押人员的行为状态和发现的问题,不得笼统记载“正常”。

10、交接班时,交接民警应当交清人数、当班情况以及待处理的问题,移交钥匙等值班用品,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11、对在岗时发现、发生、处理的各种事项,交班前应及时输入信息管理系统。

四、管教岗位职责

1、对分管监室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监室床板、墙壁、门窗等安全设施,及时清除监室违禁物品,确保监所安全。

2、对新收押人员进行过渡管理教育;对分管在押人员每周至少进行一次体表检查;对新调入分管监室在押人员在

24小时内进行谈话教育,安排座位 、睡位、吃饭排队顺序和内务卫生等事务,并在一周内跟踪观察,作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3、安排在押人员在中午和晚上休息时段双人值班,并每日滚动轮换;告知值班人员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对有安全危险的在押人员不得安排值班。

4、检查监室秩序,督促在押人员遵守看守所管理规定以及一日生活制度,及时处置在押人员的异常动态。管理在押人员的休息、学习和劳动,安排在押人员收听收看新闻广播电视节目、看书看报和学习活动,组织在押人员开展文体活动、座谈讨论、撰写心得体会。

5、按照本细则有关规定对每名在押人员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提出风险等级意见。

6、对在押人员进行谈话,对重大安全风险的在押人员应当加强谈话教育;掌握分管在押人员的姓名、案由、诉讼进程、思想动态和健康状况,并对重大安全风险在押人员做到熟知。

7、对加戴械具的在押人员进行检查,包括械具是否牢固,是否对在押人员造成身体伤害,在押人员身体状况是否允许继续加戴械具,在押人员是否已经悔过可以提前解除械具等,及时提出意见。

8、掌握分管监室病员情况,发现患病人员及时通知医 生,配合医生做好疾病预防和治疗工作。

9、对在押人员坦白、检举的犯罪线索,按照规定制作笔录、登记、转递。

10、对在押人员提出的辩护、上诉、申诉、投诉、控告、检举等书面材料或者口头提出的记录,及时登记、转递。

11、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所管监室在押人员的来往信件进行检查。

12、定时检查在押人员帐卡使用情况,防止在押人员帐卡被他人使用。

13、向协管民警通报监室动态和相关情况,对协管民警反馈的情况,及时妥善处理。

14、其他需要处理的事项。

15、协管民警负责了解协管监室在押人员的基本情况,认识重大安全风险人员,基本掌握其思想动态。

16、主管民警不在岗时,协管民警承担其监室管理事务,并做到:在押人员被加戴械具前后,及时进行谈话教育;对重大安全风险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和管理;安排在押人员坐位、睡位、吃饭排队顺序、值班和内务卫生等事务;检查监室秩序,及时处置在押人员的异常动态;了解在押人员患病情况,配合医生做好治疗工作;其他需要应急处理的事项。

五、医务岗位职责

1、对新入所人员进行健康查体,查看体检证明和病历,并严格按照《在押人员健康检查登记表》所列项目、内容进行检查登记。检查结束后,签署意见,并签名或盖章。发现身体有明显外伤的,应制作笔录记明伤情及形成原因,并由送押人员和被收押人员签字确认。对不符合收押条件的,不予收押,并报告所领导。

2、每日上、下午,医生应当至少各巡诊一次,逐监室了解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对患病、有伤的在押人员及时给予治疗,对病情严重的,应当及时送医院治疗。

3、逐人建立在押人员医疗档案,详细记载其病史、每次健康检查情况、患病情况、每次服药情况、在所和出所治疗情况、与家属联席情况以及提请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情况等。

4、对患病的在押人员,医生应当及时进行检查。对不需要送医院诊治的常见病,应当予以对症治疗,并跟踪观察。

5、对需要服药的在押人员,应当由医护人员或者民警按次给药,并当场监督服用。

6、发现在押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及时隔离或者送医院检查治疗。同时,及时将疫情报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

7、突发急病的处置。对病情严重或者死亡危险的,突发急病、久病不愈且病情没有得到控制、病因不明需确诊病

情等需要出所就医的,应当及时报告所长同意后送医院诊断治疗。

8、卫生防疫。搞好监区环境卫生,对监区、监室、办公区、伙房、厕所等区域每周至少消毒一次,在换季或者病疫流行期间应当增加消毒次数。

9、看守所应当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冬季防寒保暖工作,保持监室空气流通。

10、负责对医疗器械和药品的购置管理,不允许让非医务人员管理、使用、发放药品。

11、强化对医疗专业知识的学习,熟练操作各项医疗技能。

六、内勤职责

1、负责看守所信函、文件等材料的收发、登记、保管。

2、完成各种资料、信息、数据的统计、汇集、储存、传递和上报,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上下联系,保证信息畅通。

3、负责所内网站及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对在押人员的基本信息及时、完整、准确的采集和录入。

4、建立和保管各类业务台帐及在押人员的档案资料。

5、草拟有关情况的总结和工作报告,印信管理严格无误。

6、保管好业务专用器材和公共财物。

7、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务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工作制度,做到账款相符,账目清楚。

2、负责看守所经费的使用计划和管理。

3、管理在押人员的伙食账目。

4、登记、保管在押人员财物。

5、保管在押人员的被服和生活用具。

6、对在押人员现金实行记账式管理。

7、管理生产经费的收支。

8、负责各种财务报表的统计上报。

9、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1篇:浙江省看守所

浙江省看守所

浙江省看守所是浙江省的公共安全管理机构,是军事管理区域,浙江省看守所官网主要是介绍看守所的具体情况,包括在押人员管理、会见须知、减刑条件、财务管理、详细地址等内容。

浙江省看守所警务公开内容:

一、看守所的性质、任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在押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看守所依法保障在押人员以下权利

1、人格不受侮辱、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2、辩护、申诉、控告和检举;

3、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选举权;

4、按规定通信和会见;

5、按规定获得衣食保障,有病得到及时诊治;

6、法律未剥夺或限制的其它权利。(二)看守所监督在押人员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看守所各项制度;

2、服从看守所人民警察管理和教育,自觉维护监管秩序;

3、主动坦白、自首,积极举报他人违法犯罪活动;

4、自觉接受政治、文化、技术教育培训;

5、爱护国家财产,保护公共设施;

6、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在押人员生活、卫生 (一)在押人员生活管理

1、看守所按照公安部、财政部规定标准,供给在押人员伙食,保证饮食卫生,保证开水供给充分。在押人员伙食费由政府保障。 看守所在押人员食物定量标准 品 种每人每月标准(公斤) 粮 食18 蔬 菜20 食 油0.5 肉 类1.5 蛋或鱼1

2、对有特殊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在押人员和外籍在押人员,可适当照顾。对患病的在押人员,根据病情需要,适当提高伙食标准。

3、看守所为在押人员代购的日常生活用品确保质量和安全,价格不高于当地市场零售价。

4、监室做到采光、清洁、通风。

5、保障在押人员每日必要的睡眠时间和1-2小时的室外活动。(二)在押人员医疗、卫生管理

1、看守所设立医疗机构,为在押人员提供诊疗服务。

2、看守所对羁押入所人员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发现不符合羁押条件的,依法不予收押;发现在押人员患严重疾病,不适宜继续羁押的,提请案件主管机关批准改变强制措施。

3、看守所建立健全卫生防疫制度。定期对伙房、监室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和消毒,并做好在押人员夏季防暑降温、冬季防寒保暖工作。 (三)在押人员财物管理

1、看守所准许在押人员携带生活必需的衣服、被褥、日用品。接收亲属送给在押人员的以上物品及日常生活必需的少量现金(限3000元以下)。

2、看守所对于接收的财物进行严格检查。刀具、玻璃制品、非法宣传物、移动电话等违禁品禁止送入监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收押时在押人员随身携带的金银铢宝首饰、电脑等贵重物品,由办案人员退回在押人员家属,无法退回的,由看守所代为保管。

3、看守所对在押人员入所时随身携带的、亲属送给的现金和物品分别建立账目,逐一登记,统一管理,并向在押人员及亲属出具凭据。

4、在押人员现金由看守所代存入银行专户,实行记账式管理。看守所发给在押人员帐卡,在押人员凭卡支取使用,每次支取须经本人签字。在押人员家属可以向看守所查询在押人员存款使用情况。

5、在押人员释放、投送监狱或者劳教场所、暂予监外执行、变更强制措施时,看守所应当如数发还代管的物品及剩余的现金。财物丢失或造成损坏的,看守所予以赔偿(自然损耗除外)。

6、对死亡或者执行死刑在押人员的财物,按照规定通知家属领取,路远无法领取的代为邮寄。如无家属或者在一年内无法通知和邮寄以及通知后逾期一年未领取的,上缴财政部门处理。

四、在押人员会见、通信规定 (一)会见

1、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每次会见人员不超过三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见时间,增加会见人数,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以外的人要求会见的,应当经看守所领导批准。

2、看守所不直接安排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亲属。因故确需会见的,经案件主管机关许可并在办案人员的监督下安排。

3、看守所按规定查验受委托律师的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安排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受委托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须经案件主管机关批准。

4、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要求探视其本国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外国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亲属、监护人要求会见的,应当向案件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看守所根据案件机关的书面通知予以安排。外国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其所属国驻华使(领)馆官员或者其亲属、监护人探视的,看守所不予安排。

5、会见应当遵守看守所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看守所可以中止会见。

6、在押人员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确需探视的,经办案机关同意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局长或市公安局监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临时离所探视。案情重大和当日无法返所的不准探视。

7、被判处拘役的外国籍罪犯提出探亲申请的,看守所应当报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被判处拘役的外国籍罪犯探亲时,不得出境。 (二)通信

1、在押人员可以与其亲友或者监护人通信。看守所按规定对在押人员的来往信件进行检查,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或罪犯改造的,应当扣留,并转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

2、经看守所领导批准,罪犯可以用指定的通讯工具与其亲友、监护人通话;外国籍罪犯还可以与其所属国驻华使(领)馆通话。

五、对在押人员申诉、控告、检举的处理

1、罪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提出申诉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将申诉材料转递给人民检察院和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罪犯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律师提出申诉。

2、看守所设置控告、检举信箱,接受在押人员的控告、检举材料。在押人员也可以直接向民警控告、检举。

3、对在押人员的上诉、申诉、举报、控告材料,看守所应当及时转送。罪犯向看守所提交的控告、检举材料,看守所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处理;罪犯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交的控告、检举材料,看守所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五日予以转送。 看守所对控告、检举作出处理或者转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或者处理结果通知具名控告、检举的在押人员。

4、看守所在执行刑罚过程中,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六、在押人员考核 (一)看守所建立日常考核制度,对在押人员羁押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考核计分结果作为奖罚和呈报减刑、假释的依据。 (二)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月考核分从逮捕之日起计算。其考核积分与服刑后的考核积分具同等效力,作为今后减刑、假释的重要依据。 (三)看守所按规定对在押人员考核,并公示和公布结果。 (四)在押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议申请,看守所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七、在押罪犯减刑、假释的条件、程序 (一)减刑的条件 罪犯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1、“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情形: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纪律,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

2、“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检举、揭发监所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2)制止他人犯罪活动的; (3)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经省级以上的单位评奖或确认,成绩突出的; (4)在抢险救灾、消除事故隐患或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5)维护监管秩序事迹突出的,如发现在押人员自杀能有效制止或及时报告抢救成功等; (6)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

3、“重大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是指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 (二)假释的条件

1、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

2、老病残犯、未成年犯、过失犯、偶犯符合假释条件的,优先假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女性罪犯不属数罪并罚的,因丧偶或者丈夫不具备抚育子女的条件,有不满十周岁子女确需其抚养,符合假释条件的,亦可优先假释。 (三)提请减刑、假释的程序

1、罪犯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由管教民警提出建议,报看守所所务会研究决定。

2、看守所所务会研究同意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名单以及减刑、假释意见在看守所内公示。公示期限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民警或者罪犯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看守所应当重新召开所务会复核,并告知复核结果。

3、公示完毕,由看守所制作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经主管公安机关审核,市公安机关审批,提请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4、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假释。减刑、假释的结果应当在罪犯中公开。

八、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和程序 (一)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

1、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于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2、罪犯需要保外就医的,应当由罪犯或者罪犯家属提出保证人。保证人由看守所审查确定。保证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愿意承担保证人义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享有政治权利; (3)有固定的住所和收入,有条件履行保证人义务; (4)与被保证人共同居住或者居住在同一县级公安机关辖区。

3、保证人应当签署保外就医保证书。罪犯保外就医期间,保证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法律和有关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擅自离开居住区域或者有违法犯罪行为的,立即向执行机关报告; (3)为被保证人的治疗、护理、复查以及正常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4)督促和协助被保证人按照规定履行定期复查病情和向执行机关报告; (5)被保证人保外就医情形消失,或者被保证人死亡的,立即向执行机关报告。 (二)暂予监外执行审批程序

1、罪犯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本人或者其家属可以向看守所提出书面申请,管教民警或者看守所医生也可以提出书面意见。

2、看守所接到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或者意见后,应当召开所务会研究,初审同意后根据不同情形组织鉴定。

3、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病情鉴定,应当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妊娠检查,应当到医院进行;生活不能自理鉴定,由看守所分管所领导、管教民警、看守所医生、驻所检察人员等组成鉴定小组进行;对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看守所应当通知罪犯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

4、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看守所应当填写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并附病情鉴定或者妊娠检查证明,或者生活不能自理鉴定,或者哺乳自己婴儿证明;需要保外就医的,应当同时附保外就医保证书。县级看守所将有关材料报经主管公安机关审核同意后,报地市级公安机关审批;地市级以上看守所将有关材料报主管公安机关审批。

5、看守所收到批准机关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后,办理罪犯出所手续,发给暂予监外执行通知书,并告知罪犯应当遵守的规定。

6、人民法院做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看守所办理监外执行手续。

7、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看守所送交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

九、取保候审 (一)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提出。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 (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人民币。 (三)保证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并经公安机关审查同意: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四)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十、看守所人民警察的工作纪律和有关法律规定 看守所民警应当做到: (一)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二)清正廉洁,纪律严明; (三)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 看守所民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放在押人员; (二)玩忽职守; (三)索要、收受、侵占、借用在押人员及其亲友的财物或者接受吃请;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侮辱在押人员; (五)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在押人员; (六)为谋取私利,利用在押人员提供劳务; (七)私自为在押人员传递口信、信件、物品,私自安排在押人员与亲友会见、送物、打电话; (八)将监管在押人员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 (九)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十

一、注释 (一)“犯罪嫌疑人”:受刑事追诉者在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以前,称为“犯罪嫌疑人”。 (二)“被告人”:受刑事追诉者在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以后,称为“被告人”。 (三)“罪犯”:是指因实施犯罪行为,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的人。 (四)“在押人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在看守所统称在押人员。 浙江省看守所地址交通: 附近公交站点:蒋村商住区 附近公交路线:K24,k646,k186,860,k43,k25 附近标志建筑:文新科技大楼

第12篇:看守所介绍信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第号

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九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现指派我所的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年月日

(本介绍信用于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向看守所、羁押场所提交)

第13篇:看守所游记

看守所游记

又是一年丰收时,又是一个新学期的开始。怀揣着对美好未来的向往,我步入了新的学习环境,走进了新学堂——林东五中。

初中的一切都是新的,初中的一切都是不一样的,初中的人都是陌生的。

初中,一个人生的新起点,我们的花季,我们的青春。一个即美好又冲动的时期。 学校为了我们能健康成长,遵纪守法,不打架,不轻易冲动,做良好少年,特意举办了这次参观看守所的活动。又给我们举行了一次遵纪守法的讲座。

这次活动,使我受益匪浅。

来到看守所的监区,我看到的是高墙电网,守迷森严的一方天地,看到那些因各种罪名而进入看守所的犯人正在剪拉花,被子整整齐齐的,他们也要实行军事化管理吗?听讲座的老师说,犯人们每天只能在那来回只有七步远的监室里活动。一些将会处决的犯人还会带着手铐脚镣,直至走向刑场,脚镣最重的可达十八斤,可想而知,那些犯人付出的代价有多少。 讲座的老师还讲了其他的一些青少年犯罪的事例,我很惊讶,原来,有那么多的像我们这么大的孩子因为一时冲动而误入歧途,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使自己的一生就那样的毁于一旦 。

我看到了因为而得到的犯罪的惩罚,看到了法律,更看懂了社会。

生活是美好的,他可以给犯过错误的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不是所有的错误都可以拟补得回来,一些错误,将成为终身的污点。就像那些犯人一样,他们因为一时冲动,做了不该做的事,他们的错误将得到法律的制裁。

社会不仅仅有酒吧歌厅,也不仅仅有网吧游戏厅,还有这样一则不可触犯的社会文明——法律,还有这样一个特殊的院落——看守所。

所以说:不要冲动,冲动容易做错事,冲动更容易误入歧途。

第14篇:看守所制度

药房工作制度(试行)

一、药房应保持清洁、整齐,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得摆放生活用品。

二、调配处方前必须查对在押人员的姓名、年龄、药品名称、计量、服用方法、禁忌症等,审查后方能调配

三、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毒、限、剧药,应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四、配方时要精神集中,细心谨慎,不得估计取药,处方调配后,应严格核对方可发出。

五、发药时应耐心向在押人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六、含有剧毒药品、麻醉药品、限制药品的处方应按国家有关管理制度来执行。

七、对有错误的处方,如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时,药房人员应主动与当班医生联系,更正后再发药。药房人员有责任拒绝给不按规定开出的处方发药。

八、药品必须定期检查、妥善保管,对过期失效的药品应上报所领导,集中销毁。

九、药房每半年盘点一次,平时做到日清月结。

处置室工作制度(试行)

一、处置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得摆放生活用品,做到一医一患。

二、处置过程中要做到细致、准确,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三、各种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对可能有过敏反应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过敏试验,实验药液现配现用,一人一液,不重复使用。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当班医生。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定,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液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2次。

五、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六、室内坚持每天消毒,严格执行传染病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特殊感染不得在处置室内处理。

七、换药时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超过3日要重新消毒。

治疗室工作制度(试行)

一、治疗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得摆放生活用品,做到一医一患。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密切观察注射反应或意外,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并报告当班医生。

三、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可能有过敏反应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过敏试验,试验药液现配现用,一人一液,不得重复使用。

四、治疗室空气、台面应每日消毒以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治疗事项要及时清理,除工作人员及患者外,其他人不许在室内逗留。

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衣,带工作帽及口罩。

六、各类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浸泡消毒用药液每天上岗前检查(查药液量、浓度、有效期),定期更换,并保持有效消毒浓度。

七、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时间,每天上岗前检查,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开启使用的无菌物品和无菌溶液,超过12小时应重新消毒。

八、备齐备足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查药品器械数量、种类和有效期),及时补充更换。

诊断室工作制度(试行)

一、诊断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得摆放生活用品,候诊有序,做到一医一患。

二、当班医生应认真填写诊断日志,不得漏填。

三、对就诊在押人员要详细询问病史,认真检查,按要求书写诊断病历及处方,诊断病历通用。

四、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五、发现急性传染性疾病,要及时报告所领导,并进行隔离治疗,同时将疫情及时报告卫生防疫部门。

六、采用经济便宜、保证疗效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医师工作职责(试行)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看守所各项管理制度,具备良好的执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严禁为在押人员通风报信、传递物品等违规行为。

二、关心、爱护、尊重在押人员,保护在押人员的隐私。

三、应将就诊在押人员的病情、诊断和治疗措施认真书写在病历上。

四、发现传染病时,要按照规定报告,并认真填写传染病登记册和传染病报告卡。

五、着装整齐,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范,经常检查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指导护士做好护理工作。

六、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患者发生病危、医疗事故或其它重要问题时,应当及时报告、紧急处置。

护士工作职责(试行)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看守所各项管理制度,具备良好的执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严禁为在押人员通风报信、传递物品等违规行为。

二、尊重、爱护、关心在押人员,保护在押人员的隐私。

三、发现在押人员病情危急,应立即报告医师;在紧急情况下,应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四、着装整齐,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范。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技术操作规范,应当及时向医师提出。

五、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发生,并注意用药后反应,及时发现和报告药物不良反应。

六、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要求,分类收集本诊室产生的医疗废物。

七、为了保证药物良好效用,溶解后不得放置时间过长。一次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药禁忌。注射药物应询问有无过敏史,注射动物血清制剂及青霉素类,应先做过敏试验,阳性者禁止使用。

八、器械、物品分类定位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无菌持物钳及浸泡容器,敷料罐、碘酒和酒精瓶等每周高压消毒或更换1-2次,用后的注射器具应作毁形消毒处理。

九、保持卫生所各室清洁整齐,每天清扫通风,物体表面及空气每天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

在押人员住院期间看护民警职责(试行)

一、认真执行安全工作职责,确保在押人员在视线范围内,杜绝逃脱、自伤自残、串通案情、骗取虚假病历逃避处罚等情况发生。

二、看护警力与住院在押人员的比例应达到2:1以上,实行24小时值班看守。

三、看护民警不得从事与看护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在押人员住院期间须加戴械具,看护民警应注意检查加戴械具情况。

五、在押人员上卫生间时,看护民警须同步跟随。

六、在押人员住院期间后勤保障应由专人负责,不得动用看护警力。

七、看护民警在看护时应携带必要单警装备。

第15篇:综合治理看守所

共青团稷山县委

参与综合治理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总工会、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参与综合治理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央综治办〔2011〕37号)要求,按照省、市、县的部署,共青团稷山县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部门职能,制定以下参与综合治理看守所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关于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参与综合治理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以宣传《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为抓手,以维护在押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重点,以提高看守所青年干警执法管理水平为支撑,强化措施,创新机制,全力提升看守所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要利用《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把握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组织看守所青少年通过专题咨询、宣传讲座、知识竞赛、印发宣传资料、看法制专题片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并形成长效机制,在看守所营造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提高青少年法律知识水平,增强青少年学法律、讲义务、讲责任的观念。

(二)教育青年干警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团委通过组织看守所青年干警举办学习讨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看守所执法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依法管理,杜绝监管责任事故,确保执法安全。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推动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机制、人权保障机制、服务诉讼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推进看守所管理机制创新。同时要经常组织12355心理专家,深入看守所疏导解答青年干警和羁押青少年的心理问题。

(三)畅通青少年利益诉求渠道 采用问卷调查、座谈、“面对面”访谈等方式,了解掌握看守所中青少年群体的普遍性利益诉求,以及各自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本着教育为主的原则从轻量刑。针对看守所中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关键点和青少年的普遍性利益诉求,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面对面沟通交流,把达成的共识形成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的建议和提案,以联名建议或联名提案等方式争取更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响应和支持。

(四)坚持做好未成年人权益维护工作

团委要积极配合做好羁押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帮教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道德、法律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大关爱和救助力度,推动看守所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意见》,切实落实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注重总结发现典型经验和案例,及时宣传和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努力发挥“青少年维权岗”单位职能,通过开展各种活动,培养他们遵纪守法的意识。积极动员社会力量,给予服刑青少年精神、物质帮扶,加强实用技能培训,为他们再就学、就业提供服务,通过帮助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营造全社会积极维护服刑青少年群体权益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11月份)。团委在各级综治部门的统一指导下,突出重点,针对难点,在充分认识组织参与综合治理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重大现实意义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及专项检查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具体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12月底)。团委要结合看守所的实际情况,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协同成员单位通过组织普法讲座,宣传《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通过举办关爱行动进看守所等活动,让青少年感受社会关爱,做到自爱、自尊、自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通过组织“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提交建议和提案,营造社会广泛关注的良好氛围,提高看守所教育管理水平。

(三)总结阶段(2012年1月份)。团委认真做好自评和工作总结,将形成的调研材料、工作总结报当地综治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团县委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对综合治理看守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支持,在综治办具体协调下,做到目标、任务、分工、措施、责任明确。

(二)落实责任,密切协作。团县委要加强于县综治办的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保证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落实好专项活动的各项任务。

(三)加强宣传,营造声势。团县委开展工作中,要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媒体,宣传看守所工作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以及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注意发现先进典型,积极宣传看守所依法、文明管理的理念和恪尽职守、爱岗敬业的先进青年。

共青团稷山县委

2011年11月8日

第16篇:看守所心得

参观通州区看守所有感

12月9日上午,在潞城镇领导的带领下,我们一行人来到通州区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这是我镇开展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以来,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又一次实际行动。

警示教育活动中,大家参观了监狱服刑人员的宿舍、车间,了解了服刑犯人的生活、生产情况,参观了警示宣传教育展示厅等多处设施。

身临其境,我们真切地体会到了监狱高墙与现实的反差,触目惊心,发人深思。大家深有感触地说,面对监狱里那高高的围墙,才能体会自由的可贵;面对职务犯罪人员悔不该当初的心声,才能在心灵敲响长鸣的警钟。纷纷表示,作为一名干部,要自觉建设好精神家园,构筑反腐倡廉的精神堡垒。不断追求精神财富的积累,追求精神境界的升华。随时都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抗住诱惑,经起考验,把握好人生航向,珍惜岗位,珍爱生活,做到廉洁从政。刻刻慎独慎微,时时刻刻严格要求,以德修身,廉洁自律。失去自由,其精神是很痛苦的,身心是疲惫的,只有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的珍贵!因此在我们进入岗位的第一天起就要求我们走好每一步,认真抓好岗位廉政建设,警钟长鸣,洁身自好!为了走好自己的人生道路,就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断加强政治学习,注重思想道德培养。我作为一名干部,虽受过良好的教育,但回到地方工作后一切都要从头来过,是一个新的起点,这就需要我不断的学习新的知识和新的技能,特别是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通过这次参观学习使我深知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只有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才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好本职工作,才能更好地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因此自己将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和钻研,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深入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精髓,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武装头脑、指导言行;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注重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同时,自己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确保不出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坚持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筑起一道牢固的防腐墙。

二、不断校正人身坐标,正确对待名利得失。如果对名利过于追求,就会陷入欲望的泥潭,不能自拔。正如一位哲人讲过:“人的欲望是座火山,如不控制,就会害人伤己”。正如二名服刑人员讲的那样,欲望过度,失去理智,心理失衡,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所以说,要不断的效正人身坐标,要树立正确的名利意识,特别是对于干部更要保持健康的心态和旺盛的工作热情。我们只有正确对待名利得失,见财物心不痒,见美色脑不昏。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完成好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切实做到清正廉洁,我们就能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做好每一项工作。

三、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正确行使手中权力。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看待和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始终坚持执行党的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从绪多被绳之以法的事实,再次昭告世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个干部,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违法乱纪,终究逃不脱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以身试法者必亡。我们安监局是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单位,能否正确行使权力,是衡量我们每一个执法人员品德高低、作风好坏的重要标尺。权力说到底是一种责任,它只能用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名国家公务人员必须时时刻刻铭记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我们只有正确行使权力,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吃、不拿、不卡、不要,廉洁自律才能正确行使好手中的权力。只有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顶得住压力,抗得住打击,经得住考验,才能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

四、不为金钱所缚,保持健康的心身。现在流行的一句话是:钱不是万能的,但是离了钱是万万不行的!但是我们不能把金钱放在第一位,更不能被金钱所缚,比金钱更珍贵的还有许多许多,比如自由、爱心、感情、尊严、健康等。我们应该自尊、自立、自强地做金钱的主人,而绝不能沦为金钱的奴隶。人们获取金钱的方式方法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决不能攫取违法之财、不义之财、昧心之财。人们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劳动创造财富,为社会做贡献,同时获取应有的报酬和金钱,这是很光荣的事情。那种靠贪赃枉法、权钱交易腐败致富,就会像锒铛入狱成为阶下囚那样,还遭世人唾骂和鄙夷。因此我们只有自觉把好金钱关,耐得住清贫,律身以俭,才能保持健康的身体和心态。

总而言之,我们在工作中既要注重“能”的培养,更要在“德”上加深修炼。特别是要有重点地修炼好自身的政治、作风、情操和职业道德,要能把自己的人格力量统一到党和人民的要求上来,真正使自己走好脚下的每一步,等到我们回首往事之时,可以毫无愧疚地看到自己身后留下的那一串串踏踏实实、坦坦荡荡的脚印,那会是我们一生最好的见证。

张 家 驹 2014年12月10日

第17篇:看守所美化环境

新建县看守所始建于(

年),所内各项基础设施始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自建成并投入使用以来,由于常年风吹日晒、雨水侵蚀等因素,导致部分墙体已经脱落,监室墙体布满污渍,监区内土壤贫瘠,杂草丛生,树木常年未经修剪,严重影响了看守所的形象和改造氛围。

有鉴于此,看守所专门召开会议,决定将监区美化绿化工作纳入到监所日常管理中去。在入冬以后,看守所所长李浩利用休息时间带领大家除杂草,修剪树木,并且专门聘请了园林管理所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地规划设计和技术指导,对看守所老旧的房屋和绿化进行大范围的改造,经过大约1个星期的劳动,基本实现了“春有绿,夏有荫,秋有果,冬有青”的目标。并且使看守所的环境变得更加温馨、美好,为被拘人员改造营造了良好的监管环境。

改造过后的监所环境更加绿色,更加生机盎然。有利了于押人员身心健康、心灵改造和情操陶冶,进一步提升了监管场所人性化教育和管理氛围,使之成为展示监管良好风貌的窗口。

第18篇:看守所规范

乌审旗看守所在押人员需知

在押人员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第一条、入所时获得健康体检。患病时获得及时治疗。

第二条、随身携带的合法财物不受侵占。按照规定由看守所代为保管的财物出现损坏、灭失(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的,由看守所照价赔偿。在看守所内购买日常生活用品的价格不超出当地市场零售价格,消费时由本人签字确认。

第三条、吃足规定的伙食实物量标准,享有足够的饮用水,每日睡眠不少于8小时,每日上、下午各进行不少于一小时的监室外活动(雨、雪等特殊天气情况下除外)。

第四条、人格受到尊重。不被看守所管理人员及其他在押人员欺压、凌辱、殴打、体罚、虐待。不受其他在押人员安排和指使。

第五条、上诉、申诉、控告、检举、聘请律师等材料,由看守所及时转交有关部门,不被扣压、拖延和损毁。

第六条、按照法律规定与亲属、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通信、会见。

第七条、未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停止行使选举权的,依法享有选举权。

第八条、少数民族和外国籍在押人员的风俗和禁忌得到尊重。 第九条、女性在押人员由女民警管理。女性在押人员、未成年在押人员、患病在押人员获得适当照顾。

第十条、留所服刑罪犯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被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第十一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进行控告、投诉。 第十二条、享有其他合法权益及获得其他合法帮助。

在押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第一条、遵守法律法规和看守所管理规定,服从看守所民警的管理和值勤武警的看管。

第二条、遵守看守所一日生活制度,按规定的作息时间和内容进行活动,接受看守所法制、文化、道德等教育。

第三条、发现其他在押人员有预谋、实施脱逃、行凶、自杀等行为的,要立即报告或者制止,不得隐瞒、包庇。

第四条、不准拉帮结伙、恃强凌弱,不准殴打、体罚、虐待、侮辱其他在押人员,不准打架斗殴。

第五条、不准私藏刀具、利器、绳索、香烟、火柴和打火机等违禁物品。

第六条、保持个人和监室卫生,不准随意刻画。

第七条、爱护公物,不准损坏看守所公共设施、装备和物品。 第八条、不准占用他人财物,未经管教民警批准,不准私自借用、馈赠衣物或钱财。

第九条、不准抢吃多占,不准伙吃伙喝。

第十条、不准擅自调换铺位睡觉,不准两人合盖被子,不准蒙头睡觉。 第十一条、不准向其他监室喊话、扔纸条或者其他物品,不准托人或者为他人带书信、口信等。

第十二条、生病及时报告,如实陈述病情,积极配合医生治疗,不准私藏药品,不准抗拒治疗,不准自伤、自残、绝食或者装病。

在押人员生活规范

第一条、严格遵守一日生活制度,严格按规定的作息时间活动。 第二条、听到起床信号后,必须立即起床,未经批准不得卧床不起。 第三条、起床后,必须整理好内务卫生,按顺序洗漱,不得拥护抢位。 第四条、鞋子、被褥、洗漱用品、饭盆和其他日常生活用品,必须按规定位置摆好,做到整齐划一。

第五条、就餐时,必须顺序排队领餐,不准敲击餐具,不准抢吃多占,不准伙吃伙喝,不准互相串换食物,不准乱倒剩饭,不准浪费粮食。 第六条、男性在押人员不得赤身。

第七条、白天除午睡时间外,不得斜靠或躺卧在铺板上,不准随意走动。

第八条、听到就寝信号后,必须立即按指定位置睡觉,不准擅自调换铺位,不准喧哗、耳语,不准两人合盖被子,不准蒙头睡觉。 第九条、必须保持监室地面、墙壁、铺板和放风场所的清洁,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地便溺,不准乱扔脏物、废物,不准随意刻划,严禁吸烟。

第十条、注意个人卫生,衣服、被褥要勤洗勤晒,不留长发怪发和长指甲。

第十一条、保持餐具清洁,注意饮食卫生。

第十二条、放风时,必须在放风场所内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滞留在监室。

第十三条、有病要及时报告管教和医生,就诊时要如实陈述病情,不准无理取闹,不准指名要药,要遵从医嘱,配合治疗。自伤、自残或装病者,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第十四条、不准堵住观察孔,不准向其他监室喊话、扔纸条或其他物品,不准托人或为他人带口信、书信和其他物品。

第十五条、在押人员之间不准私自借用和馈赠财物和钱物,如自愿资助他人,必须书面报告管教,经批准后方可馈赠或借用。

第十六条、遇有提讯、会见和劳动需要出入监区时,必须在黄色警戒线内立正向管教和值勤武警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越过警戒线行走出入。

在押人员文明礼貌规范

第一条、举止文明,说话和气,说真话、实话,不说谎话、粗话、脏话,不做低级下流动作。

第二条、在押人员之间只准称呼姓名,不准叫绰号、外号,不准称兄道弟。

第三条、对看守所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使用姓氏加职务的称谓,当职务不明时,可称警官、检察官、法官、干部等,对武警战士可统称班长,对职工统称师傅。

第四条、礼貌用语。当有求于人时,用\"请你\"等敬词,有愧于人时用\"对不起\"\"请原谅\"等歉词,有助于人时用\"别客气\"\"没关系\"等谦词,得到别人帮助时,用\"谢谢\"\"麻烦了\"等谢词。

第五条、当有来宾和领导视察时,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对领导的问话要如实回答,在视察过程中,不准围观、品头论足,不得擅自接近攀谈。

第六条、当管教民警开门或进入监室时必须按指定位置坐好,点到姓名时要起立答\"到\",接受指令、听候命令要回答\"是\",接受问话时要立正回答,(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指手画脚,不准抢嘴抢话,保持一定距离,未经批准不得接近。

在押人员学习规范

第一条、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自觉学习的良好习惯。

第二条、认真学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联系实际,对照检查,深刻反思。

第三条、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按规定位置坐好,姿势端正,并保持良好的学习秩序。

第四条、必须熟背监规,熟记行为规范,并认真遵照执行。 第五条、必须参加各种学习活动,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在学习和反省时间内不得从事其他活动,讨论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积极发言,但不得打断他人发言,学习要做学习笔记,写心得体会。 第六条、必须爱护书籍、报刊等学习资料,不准损坏和占为已有。

第19篇:北京看守所

北京市各看守所地址

1.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501号 2.北京市第三看守所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团河,崇文看守所南 3.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

4.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温阳路25号 5.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北路常营西里甲1号

北京地区各看守所地址

1.北京市看守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501号邮政编码:100023 2.东城区看守所地址:昌平区沙河镇七里渠 3.西城区看守所地址:昌平区沙河镇七里渠 4.崇文区看守所地址:大兴

5.宣武区看守所地址:大兴团河路

6.朝阳区看守所地址:朝阳北路常营西里甲1号

7.海淀区看守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清河龙岗路25号 8.丰台区看守所地址:丰台区沙岗村

9.大兴区看守所地址:大兴区黄村西大街电话:61212876 10.昌平区看守所地址:昌平区新园村八达岭高速科技园出口 11.房山区看守所地址:房山区房山城皇庙街10号 12.顺义区看守所地址:顺义区顺平西路电话:69401364 13.怀柔区看守所地址:怀柔区府前街电话:98684368 14.石景山区看守所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里甲1号

北京地区各监狱地址

1.北京市监狱

单位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团河南大楼 联系电话:010-61294194 北京市监狱建成于1982年4月,前身为北京市收容所,1994年11月更名为北京市监狱。北京市监狱主要担负被判处15至20年有期徒刑的北京籍成年男性罪犯和特管罪犯的监管改造任务。

2.北京市第二监狱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豆各庄乡

邮政编码:100023 北京市第二监狱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南豆各庄乡 监狱主要关押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罪犯。 3.北京未成年犯管教所

单位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沐育街10号 联系电话:010-61293890 邮编:102614 电邮:mapp2001@163.com 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是我市惟一一所关押改造未成年犯的刑罚执行机关 4.北京市天河监狱

单位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天堂河庆丰路

联系电话:010-60278855 邮政编码:102609 电子邮件:webmaster@qsc.gov.cn 担负着因在北京市违法犯罪而被判处死缓、无期和有期徒刑罪犯的收押、遣送任务。 5.北京市良乡监狱 单位地址:北京市良乡

良乡监狱主要担负着余刑10至15年的北京籍成年男性罪犯的关押任务。 6.北京市延庆监狱 单位地址:北京市延庆县 7.北京市女子监狱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天堂河庆丰路汇丰街润荷巷 联系电话:010-60276688 邮政编码:102609 电子邮件:zlb@sohu.com 科室管 8.北京市新康监狱

单位地址:南二环内陶然亭公园西侧的右安门内东街9号(原名北京市滨河医院、北京市博仁医院)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九日改为北京市新康监狱,加挂北京市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牌子,隶属于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联系电话:83580222

9.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又称北京市清河农场) 单位地址:天津市宁河县

承担着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下刑期服刑人员的关押任务 邮政编码:300481

1.北京市看守所(即“七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501号 邮政编码:100023

2.宣武公安分局看守所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三路居凤凰嘴村 邮编:100073

电话:c 3.延庆县公安局看守所

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大榆树镇东桑园村南 邮编:102100 电话:010-81197991 4.西城公安分局看守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七里渠甲3号 邮编:102206 电话:010-83995445 5.顺义看守所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地区泥河村 邮编:101300 电话:010-69404075 6.怀柔区看守所 地址:怀柔区府前街 电话:98684368

7.海淀公安分局看守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龙岗路25号 邮编:100085 8.房山区分局看守所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城关镇城隍庙街10号 邮编:102400 电话:010-69313007

9.东城公安分局看守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七里渠乡豆各庄645号 邮编:102206

电话:010-80712456 10.大兴公安分局看守所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西大街 邮编:102600 电话:010-69242876 11.崇文公安分局看守所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团河团桂路西侧 邮编:102600) 12.监所管理处延庆看守所

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大榆树镇东桑园村南 邮编:102100 13.监所管理处顺义区看守所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地区泥河村 邮编:101300

14.石景山公安分局看守所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里甲1号 邮编:100043 15.清河公安分局看守所

地址:北京市京山线茶淀站清河公安分局 邮编:300481

16.平谷公安分局看守所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卫平北路59号 邮编:101200 电话:010-69961219 17.密云分局看守所

地址:北京市密云县李各庄村 邮编:101500 18.门头沟公安分局看守所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45号 邮编:102300 电话:010-69842205 19.昌平公安分局看守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曹庄 邮编:102202

电话:010-89748349

第20篇:看守所执法管理问题择要解析(0819)

看守所执法管理问题择要解析

(浙江省公安厅监管总队 孟立新)

• 引言:

• “躲猫猫”事件之后,公安监管工作经历急剧演进的发展时段。四个“前所未有”: •

一、监督无处不在,民众关注度之高前所未有;

二、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标准和要求之高前所未有;

三、监管系统承受压力之大前所未有;

四、因缘际会,监管工作所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

• 在急剧演进的过程中,监管工作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怎样化压力为动力、化危为机,是我们这些监管工作的从业者,必须面对和回答的问题。 • 本此讲座,主要是联系浙江省的一些情况,分析看守所主要执法、管理环节中存在问题、隐患,供西藏同行参考。 •

一、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

• 面对全新的形势及要求,我们大部分的所领导以及民警能够迅速去面对、去适应;一些场所反映敏捷、措施得当,取得了良好效果。

• 但是少数场所的领导和民警存在不适应的情况,以下两种情况比较典型: • 一是对形势的发展变化反映懵懂、迟钝,麻痹及自以为是的思想依然存在。 • 认为在押人员一直在笼子里,不会有什么问题; • 认为公安部、省厅有些规定过了,是自己折腾自己;

• 个别场所领导点妄自尊大,不了解看守所发展的形势,认为自己已经很不错了,对于上级指出的问题不以为然。

• 举例:某看守所领导认为民警给在押人员诊断、发药很正常。 • 二是确实感受到了压力,但是不知道怎么去做。

• 所领导自感既忙又累,民警队伍又难带,思想压力不小,但是不知道怎样将压力通过深入的工作来消解。

• 民警也感受到了压力,有的甚至患上轻度抑郁症(半夜做梦惊醒,赶到看守所查看分管监室),但是不知道风险在哪里,不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努力。 • 一种科学的管理模式:

可以要求从业者具备较高的技能和素质,但是不应该要求从业者在体力上越来越累。

科学管理下,必然会是工作越来越轻松;或者同样工作量下效能越来越高。

二、关于在押人员伙食保障

(一)存在常见问题:

• 一是不能足量保证:侵占在押人员的伙食费;挪用在押人员伙食原材料;管理不善导致在押人员伙食原材料浪费或变质。 • 二是伙食质量差:伙食不卫生、调剂不合理等。

• 举例:某看守所在押人员营养不良引发集体浮肿事例;食物中毒事例; • 克扣在押人员伙食费、伙食原材料的种种手段等。 •

(二)为什么要搞好在押人员的伙食保障管理工作?

• 一是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需要。生存活命乃是在押人员基本的人权,保障在押人员伙食是保障在押人员生命健康权最基本的一起。 • 看守所的伙食费与劳动生产收入相比,其开支要求更加刚性。

• 克扣囚粮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在我国历史上,克扣囚粮就是重罪。 • 二是做好在押人员管理保障工作,是维护监内内稳定,防止引发重大不良事件的需要。

• 保障、管理不到位:可能引发在押人员集体营养不良,乃至引发死亡事件;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等严重事端;也会引发在押人员情绪不稳定,甚至敌视看守所。 • 保障、管理到位:吃饱饭后在押人员思想会趋于稳定,减少在押人员对抗情绪;对谈话疏导等工作会起到积极的支撑作用;有利于在押人员的身体健康,节约医疗费,是用“小钱换大利”的聪明之举。 • 举例:某看守所搞好伙食后医药费大幅降低事例。 •

(三)搞好伙食保障管理工作的措施手段。

• 一是建章立制,科学管理伙食采购、仓储、加工等工作。

• 二是必须引入监督机制――将在押人员及其亲属、驻所检察官引入伙食管理监督主体。

• 浙江省出台了看守所伙食管理方面的规定。 •

三、关于械具使用

• 有关法规、规定已经将械具使用、管理的要求和法律界限规定的很清楚: • 一是械具制式;

• 二是理由充分;

• 三是加戴规范;

• 四是审批合规。

• 在实际工作中,看守所械具管理使用不规范情形: •

1、使用非制式械具;

2、使用理由不充分:扩大化现象明显,不该使用的,随便使用;

3、加戴的方法不规范:一种械具加戴的不规范;两种及以上械具的加戴不规范。 •

4、审批不规范:审批权限随意扩大,审批事项不明确,审批时间不明确等。• 使用非制式械具,或者加戴方式不规范,一旦发生死亡、致残等严重后果,我们看守所和民警是要承担责任的。

• 我们必须认识到,这其是一个重大的执法问题。 • 浙江省一看守所械具使用不当,民警被刑事追责。 • 杭州市看守所规范禁闭室设臵方面探索。 •

四、关于在押人员立功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是凭空伪造。虽然比较少见,但是确实存在。表现为,在押人员与我们的司法工作人员事先串通后,在押人员检举,线索转递后,掌握一定“资源”司法工作人员出具立功证明。

• 二是移花接木。在押人员张三提供的线索,经过转递查证后,破获了案件,但是反馈后将功算到了李四的头上了。

• 三是一功多人。即一份检举材料,大家见者有份,均上署名。 • 四是事实不清。

• 五是故意提供机会。对于明知是有油水的人,有意提供机会,未经批准,照顾“关系户”去贴靠。 • 六是审核程序不严密。

• 七是非法手段获取线索。买卖、逼取、诱取等。 • 八是线索来源不清。 • 九是立功“扩大化”。

(二)浙江省出台了《关于认定立功具体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意见》„浙检会(研)„2009‟2号‟主要环节解读:

• 一是明确了构成立功的条件和不应该认定立功的情形。 • 二是明确了线索处臵职责和程序。 • 三是明确了构成立功所需要的证据要件。 • 四是明确了立功受奖的限制原则和标准。 •

五、关于医疗卫生

(一)日常医疗卫生方面

• 浙江省制订入所健康检查暂行规定的缘由:

• 看守所收押中原来一直存在一个根本性问题:在押人员因为伤病是否能够收押没有标准。往往我们看守所要求变更强制措施,办案机关便于理睬。一旦在押人员发生意外,我们看守所会承担很多不必要的责任和麻烦。可以说,暂行规定初步解决了这个问题,至少它提供了一个标准,对于具体问题,可以按照这个标准来评判。

• 没有这个标准,往往是我们看守所吃亏。这也是我们在听取了广大监管民警的呼声后来制订的。

• 我们在出台之前,一直担心其他有关部门有意见,不予接受,导致规范难产。也是托“躲猫猫”的福,省厅党委通过了。 • 后来,公安部制定、颁布了相关的要求。

• 目前,日常医疗卫生工作中主要存在一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看守所医务室没有申领医疗机构资质证书,或者没有及时延期;医生没有行医资格证。不能够做到合法行医。

2、医生配备数量不足,无法做到24小时有医生在监内值班;医疗器械配备不全。 •

3、收押体检不规范;医生不注意综合考量送押对象的身体情况;对不符合收押条件,而案件特殊需要羁押的,没有经过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批准。 •

4、对新收押对象过渡期跟踪观察不到位。

5、巡诊、治疗不到位,不能够发现重病患者。

6、药品管理不规范,存在过期药品的问题。

7、临时出所辨认、起赃,进、出所没有对在押人员进行体表检查。

8、没有在医院设臵监管病房;没有与医院建立在押人员就医“绿色通道”。 •

(二)急病救治方面

• 浙江省要求各个看守所制订急病救治规范的缘由:

• 目前我们看守所最可能遇到的麻烦是什么?我认为是在押人员死亡!在处臵在押人员死亡的过程中,最容易被人诟病的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在押人员的死亡,有没有我们管理上的问题?另一个是在押人员患病、特别是急病发作的时候,我们的处臵是不是到位?

• 我们看守所要免责,首先要有标准,要有程序,我们按照标准、程序做了,做到位了,我们就不怕死者的亲属质疑。

• 现在有的地方还对急病规范不理解,没有好好地按照规定去做,本人认为这是很危险的,可能是当前的一种最大的麻木!有的地方已经吃到了苦头,我们要追求未雨绸缪,预防在先,尽量避免亡羊补牢!

• 《国家赔偿法》之后,在押人员死亡,看守所免责,就要进行免责举证。 • 目前急病救治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

1、没有制订《在押人员急病救治预案》。

2、制订了《在押人员急病救治与预案》,但是内容不合理。

3、预案不演练,相关人员不能够清楚自己的职责,发生紧急情况处臵迟缓、不规范。

(三)关于重病对象处臵:

• 目前浙江省在这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

(一)要求医院作出鉴定或诊断结果不及时。

(二)提请办案部门变更强制措施不及时。

(三)有的不宜继续羁押对象,但是因为案件特殊需要继续羁押的,没有得到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批准。

(四)不宜羁押对象处臵方面的制度缺失。

六、关于监内管控模式

• 监内确保安全,有一个监内的勤务合理组织、各类安全资源科学配臵的问题。 • 这需要我们对看守所业务,特别是重点的区域、环节、对象、时段有准确的把握。 • 监内管控模式,关涉我们看守所的核心业务。 •

(一)看守所需要重点防控的部位、对象、环节举要:

1、“准监区”管理防控:是指收押接待室、审讯室与监墙之间的区域。目前开来这个区域问题不少:存在第二通道;区域内存在在押人员可资利用的器具;审讯室隔离不牢固;进出该区域的人员控制不严格等等。 •

2、重点对象管控;

3、出所就医等环节;

4、以出所辨认等名义进行特审;

5、春节等重点时段(看守所不像学校,学生在节假日是放假的,而在押人员是不放假的,且情绪更加不稳定)。

(二)监室内的管控模式探讨。

• 看守所监室内的管控模式,是一直困扰我们的问题。从管理防范层面上讲,关系看守所的安全;从深化监管勤务层面上讲,是我们必须逾越的一个屏障。可以说,监室内的管理模式,关涉监管的核心业务。

• 目前我们监室内的管理中,面临着一个矛盾:民警要全方位管理,往往时间和精力不够;假如放手让在押人员去管(设立小组长等),掌控不力,会引发“牢头狱霸”等一系列。

• 那么,我们怎样解决好上面提到的矛盾?做到既合理合法,又尽可能地优化监室内的管控?至少有两个方面我们是应该做好的: • 一是在押人员的考核。

• 2008年,我们出台了有关在押人员考核的两个《办法》,有的看守所执行的比较好,也尝到了甜头。而不少看守所没有很好地执行,出现不少不规范的情形。如:分数加减随意;有的看守所在在押人员投劳之前一次性考核;有的考核中审核审批不规范;有的对考核表随意涂改。

• 这里,首先要说明的是,对在押人员考核,是一项严格的执法行为。在押人员的分数,是关涉到他今后减刑假释的。假如某一天,检察院或者纪委督察对某一名罪犯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发现他在我们看守所考核上有瑕疵,我们看守所既民警是要承担责任的。

• 其次,对在押人员考核,更是我深化监内管理的有效抓手。前面已经提到,民警由于时间精力问题,不可能对监内所有问题全部亲力亲为,那么考核就是一些管控措施。

• 更本质的问题是:考核将在押人员的这个“利益主体”拉入到了我们管理中来了,是我们主动管控的一种突破。有的看守所领导,一说到考核九愁眉苦脸,认为太麻烦。我们应该认识到考核对于管控的积极一面。

• 管理就像女人梳头,是越梳越顺的。我们可以先粗后细,先难后易,先两头在中间。

• 二是监室内的轮值问题。

• 目前,公安部明确规定,禁止设立小组长,杜绝“拐棍”现象存在,对此本人是理解的。确实,纯粹从管理学,组织行为学层面来讲,一个监室内的一个群体,确实存在一个自我管理的问题。

• 但是不能够忘记一个前提:设立小组长进行监内自我管理,必须在民警掌控下进行。

• 而从目前的现实情况看,我们的民警,能不能做到有效掌控?不说全部民警可以做到,“绝大部分”能不能做到?做不到!“大部分”有没有?也不一定! • 因此,从公安部层面来讲,不可能同意设“小组长”。我们现在的管理水平下,假如准许监室内设立“小组长”,将会是怎样的一种局面?

• 监室内不能够设立小组长,但是轮值、包夹等措施是可以的。我们应该利用好这一手段。

• 监内轮值,特别是夜间的轮值,对于防控事故发生,特别是自杀事件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 目前有的看守所,夜间轮值不到位。有的看守所轮值不规范(随意调换;轮值期间睡觉;单人轮值;长时间轮值;将轮值作为惩罚措施;白天值班员长时间固定成为事实上的“小组长”等),引发了一些问题,有的酿成事端。 • 三是放风的组织:

• 目前放风组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不能够做到“群进群出”,给在押人员有独处的机会,也就给在押人员自杀提供的机会。 •

七、关于个别管教

• 这是我们看守所的核心业务所在。

• 一定要正确认识这个问题。人防、物防、技防、联防之后,更高境界是“心防”。 • 为什么这样说?前面的“四防”,都是由外而内的被动的防控,而心防则是由内而外的主动防控。

• 假如说,我们看守所的管控模式需要省级换代的话,“心防”是必须要逾越的一个屏障。

• 假如我们不考这一点,我们就谈不上更新换代,化被动为主动。 • 在押人员个性纷呈,这就决定了必须开展个性化的教育疏导。

• 相对于集体形式的教育转化,我们看守所更加需要的是面对面、一对一的个别教育。这是我们的核心业务。

• 谈话教育,其实也是我们最好的管控模式。可以与上面讲到的监内管控模式相联系来考虑。

八、关于在押人员死亡事件处臵

• 通过对我省近年以来发生的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事件善后处臵情况的分析研究,并假借其他舆情危机处臵的一些经验,梳理出以下十个要点,应该在善后处臵中紧紧抓住:

(一)思想重视,认识到位。

• 云南“躲猫猫”事件发生后,看守所成为社会关注热点,媒体炒作焦点,敌对势力攻击重点。对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事件的善后工作,假如仍与以前一样,思想不重视,认识不到位,必定会出现纰漏和不足而引发重大舆情乃至群体性事件,影响公安机关乃至政府形象。 •

(二)实事求是,公开透明。

• 欲说还休,欲盖弥彰,导致事态不可收拾,是“躲猫猫”事件留给我们的深刻教训。因此死亡事件的处臵必须实事求是,公开透明,而不管有没有我们自身管理上的问题。没有问题的,向亲属、媒体公布真相,取得他们理解。

• 假如存在问题,更加要实事求是地向亲属、媒体公开,展示我们直面问题、勇于整改的决心,亲属和媒体也会给予理解。实事求是是确保善后处臵顺利的“基石”。 •

(三)迅速及时,主动处臵。

• 死亡事件的善后处臵,必须要有主动意识。

• 一旦发生在押人员死亡事件,应该及时迅速地通知亲属,切忌拖延而授人以柄。 • 同时,要料敌先机,未雨绸缪,对于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如亲属闹事、媒体介入等),事先制定应对措施和方案,这样才能够确保在处臵中始终处于主动地位。 •

(四)政府主导,主体得当。

• 首先,在押人员死亡事件的善后处臵,总体上应该请政府出面主导,想仅仅靠监管部门乃至公安一家就妥善处臵,目前已成幻想。

• 其次,在具体处臵的过程中,每一项具体的事项(如死亡原因调查、媒体应对、亲属沟通等)的处臵主体必须适合,有的工作看守所、公安机关是不能或不宜作为处臵主体的(主体受限制)。处臵主体一旦不当,极易招致诟病。 •

(五)字斟句酌,统一口径。

• 在善后处臵的过程中,必须向亲属以及媒体通报有关死亡事件的过程、原因等情况,在通报的过程中,必须字斟句酌,言出有据,切忌不负责任地猜测、发挥。一些媒体会找机会采访相关人员,甚至别有用心地就相同问题采访多名对象,受访对象首先要考虑自己是否有资格解答,没有资格解答的请媒体采访他人。有资格解答的,口径一定要统一,切忌自相矛盾。 •

(六)掌控信息,了解“对手”。

• 善后工作中,了解对手才能使处臵处于主动。应该利用的各种渠道了解亲属的各种情况信息,包括亲属群体中的主要人物情况,他们家乡的风土人情,亲属群体的心理状态,以及当地老乡的数量等。

• 同时,还要十分注意一些敌对势力异动,预防煽风点火、借机生事。 •

(七)沟通疏导,情理交融。

• 善后处臵中,沟通疏导十分关键。应该与亲属诚恳沟通,并注意调适自己地位,既要避免一味谦让,导致对方得寸进尺,又要避免生硬冷漠,导致对方情绪激动。 • 一旦媒体介入,要努力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工作,并注意策略,避免过于直接而引发网民对评论者身份的猜测并抵触。

• 沟通疏导,必须把握原则,努力做到合情、合理、合法。 •

(八)过程控制,随机应变。• 善后处臵过程控制必须把握两个方面:

• 一方面对一些关键环节,如与亲属签署协议,尸检过程等,必须有见证人在场,并最好能够录音录像,给予确凿固定,防止亲属事后反悔。

• 一方面要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处臵节奏,避免陷入被动。 •

(九)谨小慎微,注意细节。

• 死亡事件的善后处臵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总体谋划和把握,也要谨小慎微、注意细节。一旦细节不到位,极易引发不必要的波折。如对在押人员死亡过程的调查、死因鉴定等证据固定必须细致完备;在对死者亲属的生活安排照顾等方面要注意热情周到,等等。 •

(十)莫忘后院,避免盲点。

• 一旦发生死亡事件,会牵涉看守所很多警力,应该及时调配、调整力量,避免顾此失彼,再发事端。有的死亡事件始发于监内,极易造成其他在押人员心理压力和胡乱猜测,应该注意讲明事实,教育疏导。死亡事件发生会给看守所民警队伍造成巨大心理压力,应该十分注重关爱、疏导。 •

2011-8-19

看守所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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