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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1 21:24:4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药房工作制度(试行)

一、药房应保持清洁、整齐,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得摆放生活用品。

二、调配处方前必须查对在押人员的姓名、年龄、药品名称、计量、服用方法、禁忌症等,

审查后方能调配

三、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毒、限、剧药,应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四、配方时要精神集中,细心谨慎,不得估计取药,处方调配后,应严格核对方可发出。

五、发药时应耐心向在押人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六、含有剧毒药品、麻醉药品、限制药品的处方应按国家有关管理制度来执行。

七、对有错误的处方,如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时,药房人员应主动与当班医生联系,

更正后再发药。药房人员有责任拒绝给不按规定开出的处方发药。

八、药品必须定期检查、妥善保管,对过期失效的药品应上报所领导,集中销毁。

九、药房每半年盘点一次,平时做到日清月结。

处置室工作制度(试行)

一、处置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得摆放生活用品,做到一医

一患。

二、处置过程中要做到细致、准确,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三、各种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对可能有过敏反应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过敏试验,

实验药液现配现用,一人一液,不重复使用。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当班医生。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定,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

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液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2次。

五、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六、室内坚持每天消毒,严格执行传染病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特殊感染不得

在处置室内处理。

七、换药时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

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超过3日要重新消毒。

治疗室工作制度(试行)

一、治疗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得摆放生活用品,做到一医

一患。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密切观察注射反应或意外,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并

报告当班医生。

三、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可能有过敏反应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过敏试验,

试验药液现配现用,一人一液,不得重复使用。

四、治疗室空气、台面应每日消毒以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治疗事项要及时清理,

除工作人员及患者外,其他人不许在室内逗留。

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衣,带工作帽及口罩。

六、各类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浸泡消毒用药液每天上岗前检查(查药液量、浓度、

有效期),定期更换,并保持有效消毒浓度。

七、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时间,每天上岗前检查,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开启使用的无

菌物品和无菌溶液,超过12小时应重新消毒。

八、备齐备足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查药品器械数量、种类和有效 期),及时补充更换。

诊断室工作制度(试行)

一、诊断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得摆放生活用品,候诊有序,

做到一医一患。

二、当班医生应认真填写诊断日志,不得漏填。

三、对就诊在押人员要详细询问病史,认真检查,按要求书写诊断病历及处方,诊断病

历通用。

四、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五、发现急性传染性疾病,要及时报告所领导,并进行隔离治疗,同时将疫情及时报告

卫生防疫部门。

六、采用经济便宜、保证疗效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医师工作职责(试行)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看守所各项管理制度,具备良好的执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

作风,严禁为在押人员通风报信、传递物品等违规行为。

二、关心、爱护、尊重在押人员,保护在押人员的隐私。

三、应将就诊在押人员的病情、诊断和治疗措施认真书写在病历上。

四、发现传染病时,要按照规定报告,并认真填写传染病登记册和传染病报告卡。

五、着装整齐,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范,经常检查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指导

护士做好护理工作。

六、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患者发生病危、医疗事故或其它重要问题时,应当及时报告、

紧急处置。

护士工作职责(试行)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看守所各项管理制度,具备良好的执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严禁为在押人员通风报信、传递物品等违规行为。

二、尊重、爱护、关心在押人员,保护在押人员的隐私。

三、发现在押人员病情危急,应立即报告医师;在紧急情况下,应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四、着装整齐,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范。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技术操作规范,

应当及时向医师提出。

五、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发生,并注意用药后反应,及时发现和报告

药物不良反应。

六、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要求,分类收集本诊室产生的医疗废

物。

七、为了保证药物良好效用,溶解后不得放置时间过长。一次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药禁忌。

注射药物应询问有无过敏史,注射动物血清制剂及青霉素类,应先做过敏试验,阳性者禁止使用。

八、器械、物品分类定位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无菌持物钳及浸泡容器,敷料罐、碘

酒和酒精瓶等每周高压消毒或更换1-2次,用后的注射器具应作毁形消毒处理。

九、保持卫生所各室清洁整齐,每天清扫通风,物体表面及空气每天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

在押人员住院期间看护民警职责(试行)

一、认真执行安全工作职责,确保在押人员在视线范围内,杜绝逃脱、自伤自残、串通

案情、骗取虚假病历逃避处罚等情况发生。

二、看护警力与住院在押人员的比例应达到2:1以上,实行24小时值班看守。

三、看护民警不得从事与看护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在押人员住院期间须加戴械具,看护民警应注意检查加戴械具情况。

五、在押人员上卫生间时,看护民警须同步跟随。

六、在押人员住院期间后勤保障应由专人负责,不得动用看护警力。

七、看护民警在看护时应携带必要单警装备。篇2:看守所医务工作责任制度

看守所医务工作责任制度

1、严格遵守监所医务、卫生工作条例和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

2、坚持预防为主的医疗方针,经常对在押人员进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培养在押人员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开展好爱国卫生、创建卫生单位等教育活动。适时做好各类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了解掌握在押人员的健康状况,建立在押人员健康卡,定期对在押人员进行体格检查,注意积累数据和资料分析,妥善保管好在押人员的健康信息。教育在押人员认真做好体能训练,做好疾病预防工作并开展检查评比。

3、做好未成年在押人员生理卫生、青春期知识教育。

4、督促食堂、小卖部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发现在押人员有食物中毒或传染性疾病病例,要及时报告所领导和主管领导。

5、及时采购药品,妥善保管好药物,确保对在押人员突发性疾病进行正确及时处置。

6、严格执行医务室医疗器具、设备的消毒制度,避免交叉感染。篇3:看守所管理创新经验

创新机制 强化管理

推动看守所工作再上新台阶

红兴隆农垦看守所

红兴隆农垦看守所占地3万平方米,今年在押人员月均在120人左右。看守所现有监管人员34人,其中正式干警18人。2011年4月,红兴隆农垦看守所被省公安厅评为“省级监所管理机制创新示范单位”。我所以确保监所安全为核心,以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为重点,以方便办案单位、律师和在押人员家属为切入点,在坚持依法、文明管理的基础上,根据公安部监所管理机制创新的要求,全面落实管理机制创新,推动看守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创新安全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在押人员安全风险及医疗风险等级评估和分类管理机制。组织各岗位民警及时、全面收集在押人员涉嫌犯罪、心理、身体健康和羁押期间现实表现等信息,建立健全管教民警每日、分管所领导每周、看守所每半月进行在押人员动态分析研判制度,逐人评估安全风险,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实行“红、黄、蓝”分类管理,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管理的精细化程度。制定监室病患“四色”管理制度。狱医根据在押人员健康状况和患病的不同程度,对其诊疗情况进行及时定级,风险等级由“红色”、“橙色”、“绿色”到“白色”依次递减,分别以相应4种不同颜色彩纸作为他们医疗档案的首页进行区别标识,并分别对病犯采取“关切”、“关注”、

“关照”、“关心”措施。4个等级实施流动管理,病情好转到一定程度可归到下一等级进行管理,病患情况加剧则必须及时提高管控等级,并有针对性采取相关诊疗措施。

二是建立在押人员心理干预机制。定期组织对在押人员进行心理测评,对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在押人员制定专门心理辅导计划。组织民警参加心理辅导培训,把心理干预融入日常管理。通过大走访、及时谈话、了解同监室人员等途径,全方位了解在押人员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诱因等,认真分析其犯罪动机和心理成因,找出犯罪的“心理病根”所在,启发其做人良知,鼓励其自尊、自信。今年,通过心理干预有3名在押人员主动交代了罪行。我们按照先治“心病”,后矫行为的方法,切实关注在押人员的心理需求,加强人文关怀,促进在押人员形成自尊、自信、自强、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引导他们自觉遵守监规、法律准则和道德规范,增强自律意识。

三是设置监控室警情提示牌。对重点监管对象、危重病犯、新入所人员、管教留言、领导指示等内容进行留言提示,增强监控巡视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创新人权保障机制

一是规范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制度。认真落实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双告知”制度,在押人员入所时和入所后24小时内谈话时,两次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及实现途径和应当遵守的管理规定,并发给《告知书》。在收押室和过渡监室确保每名在押人员都了解依法

享有的权利和维权方法。几年来,我所未出现一例因告知不到位而引发的事件。

二是规范在押人员一日生活制度。按照严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根据省厅推行的在押人员一日生活管理标准,科学安排在押人员一日生活内容,保证每日至少8小时的睡眠时间,坚决取消整日坐板、反省制度,增加教育、学习、娱乐等活动时间。播放背景音乐,舒缓在押人员精神压力,缓解对立情绪。 三是规范在押人员诉讼权利保障机制。健全对在押人员提出聘请律师、上诉、申诉、控告、举报、投诉等情况登记、处置制度。对在押人员提出聘请律师、上诉的材料,在24小时内转递有关办案机关。对在押人员的申诉、控告、举报、投诉的问题,按照规定进行转递或者调查,并向在押人员反馈转递情况或者调查结果。

四是健全在押人员医疗卫生保障机制。完善“所院协作”机制,与红兴隆中心医院建立长期畅通就诊“绿色通道”,做到有病早治,重病快治。健全体检登记、健康档案、日常巡诊、重病会诊、医务日志、家属告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今年以来,我所共医治在押人员5人,支出医疗费3万元,医治率达到100%。

三、创新深挖犯罪机制

为一进步深化监管是侦查继续的理念,发挥监管场所“违法犯罪信息库”的阵地优势、资源优势、时限优势和成本优势,体现看守所在打击犯罪,惩治犯罪中不可乎视的作用,看守所与红兴隆公安局刑侦大队长期建立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刑侦和看守所互相配 合、互相协作,及时深挖余罪,有效打击刑事犯罪分子。在《刑事案件审讯协作机制》试行阶段,红兴隆农垦看守所与刑侦部门紧密合作,积极利用监内耳目等配侦手段协助刑侦部门破获系列盗窃案20起,深挖犯罪工作初显成效。

四、创新服务诉讼机制

一是公布联络电话。今年,我所向办案单位、律师和在押人员家属公布一部联络电话,方便联系和咨询。

二是推行提讯、提审、会见预约制度。我们创新了预约服务措施,律师在正常工作日根据需要可以提前预约会见时间,办案民警在周末可以预约提讯,方便了律师和办案民警的工作需要。

三是完善服务标准和服务设施。我所完善了服务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内务管理井然有序,推行看守所民警执法执勤用语;今年投入近2万元,配备了桌椅、纸笔、茶水、纸杯以及其他相应的服务设施,并在每个提审室安装电脑,打印机,方便各办案单位提讯工作。

五、创新教育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分类教育。我们根据发生事故的风险程度、遵守监内秩序的现实表现等因素,将在押人员分为4个类别,对不同类别在押人员,在管教民警谈话教育的基础上,渐次增加分管所长、所长、分管局长谈话教育。 二是强化分层次教育。对罪行较轻、认罪悔罪、自觉遵守监内秩序的在押人员,由管教民警正常开展谈话教育;对可能判处10 年徒刑以上刑罚,或心理压力大、情绪不稳定,或2次以上违反管理规定的在押人员,在管教民警谈话教育的基础上,增加分管所长参与谈话教育;对可能判处“三大刑”,或事故风险较大,或屡次违反管理规定教育不改的在押人员,在管教民警、分管所长谈话教育的基础上,增加所长参与谈话教育;对可能判处死刑,或有牢头狱霸等苗头、严重威胁监所安全的,以及职务犯罪的在押人员,在所领导和民警谈话教育的基础上,增加分管局长谈话教育。分类分级教育制度,形成了多角度、多层次、递进增强式的谈话教育机制,提高了教育转化效果。

三是强化监室教育。我们完善了过渡监室、严管监室、未成年人监室、女性在押人员监室、普通监室、留所服刑罪犯监室教育机制,强化个别教育和感化措施,推行分管局长、所长、分管所长、管教员分级分类谈话教育制度,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同时提升获取违法犯罪线索成效。

四是强化重大节日教育。在加强日常谈话教育的同时,我们建立了重大节日期间谈话慰问制度。每逢春节、中秋等重大节日期间,所长、管教员就加大谈话慰问力度,分管局长则深入监区对在押人员进行走访慰问。真情的祝福,体现了无微不至的人文关怀,声声的问候,有效稳定了在押人员的思想情绪,从而拉进了民警与在押人员之间的距离,为看守所的管理教育工作,维护重大节日期间的监所安全稳定,奠定良好的基础。篇4:看守所食堂管理制度

看守所食堂管理制度

本着“即保证在押人员吃熟、吃热、吃得卫生、吃足定量,又确保安全”的原则,根据上级机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新招聘的炊事人员,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符合条件的签订劳动合同后上岗。已招聘的炊事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符合条件的继续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按相关规定解除芝[支使同。凡患传染性疾病,按规定不能从事炊食业工作的,一律不招聘在食堂从事炊事工作。

(二)严格执行公安部、财政部规定的在押人员伙食实物量标准,保证一日三餐对在押人员的供给做到吃熟、吃热、吃足定量、吃得卫生。对患病、年老在押人员的伙食供给给予适当照顾。每天二次开水供应到监室。夏天的饮用水要充足,冬天的饮用水要注意保温。

(三)根据看守所的统一安排,制定每周菜谱并认真落实,切实搞好在押人员伙食调剂,保证身体所必需的营养,防止食物结构单一。遇有传统节日,按安排适当改善伙食。

(四)进入食堂的物品,认真管理,杜绝乱摆乱放现象。物资的使用,注意节约,防止浪费。食堂的刀具,每次用完后认真清点并锁好,杜绝流出食堂。

(五)切实搞好食堂卫生。饮食卫生要求:“菜米淘洗干净,餐、厨具保持整洁卫生且定时消毒。不得让在押人员吃霉烂变质食品”。

食堂环境卫生要求:“每餐饭后,餐具认真清洗,食堂全面冲洗。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灭除食堂的苍蝇等害虫”。每餐饭前留少许饭和

菜,到下餐饭时进行更换。

(六)尊重少数民族在押人员饮食习惯,在生活上给予适当照顾。对在押回族人员,饮食的供给,按其生活习惯给予保障。

(七)进出监区送饭,佩戴统一制作的上岗证。进出监区一律走办公大楼的ab门,进出携带的物品须报值班民警查看。

(八)严格执行看守所管理规定。严禁携带手机进监区及上岗,更得为在押人员提供手机让其与外界联系。严禁带食品、香烟等违禁物品进入监区。严禁向在押人员要东西。严禁为在押人员传递物品、信件、口信。

(九)看守所每年一次与炊事员签订安全和管理责任书,凡没有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及违反看守所和管理规定的,实行经济征罚。 xxxxx看守所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日篇5:宣城市人民医院驻宣城市看守所卫生所相关规章制度

《宣城市人民医院驻宣城市看守所卫生所

医疗、卫生工作制度》

为保障在押人员就医权,做到在押人员患病能得到及时、有效就

治,更好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公安部关于看守所基

础工作规范(细则)》精神,建立“以医促管,以教助治,医管共赢”

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监所安全。并根据公安部、卫生部下发的《看

守所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的文件精神,现依据我所具体情况特制

定《宣城市人民医院驻宣城市看守所卫生所医疗、卫生工作制度》。

本制度包括:

一:《在押人员入所健康检查制度》;

二:《巡诊、用药、治疗制度》;

三:《卫生防疫制度》;

四:《药品、器械采购、检查、保管制度》;

五:《在押人员外诊审批、看押、就医制度》;

六:《患病在押人员(所内治疗)观察制度》;

七:《在押人员突发病应急处置及信息传递制度》;

八:《在押人员艾滋病月筛选制度》;

九:《与地方卫生职能部门长效协作机制》;

一:《在押人员入所健康检查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公安部关于看守所基础工

作规范(细则)》精神;切实做好在押人员入所健康检查工作,结合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送押前由办案单位将被送押人员送往指定医院(宣城市人民医

院)进行健康检查,送押时办案单位必须出据合格的《宣城市

看守所新入所人员健康检查表》,具体要求: 1)检查时间在送押前24小时以内; 2)检查内容必须包含有宣城市人民医院进行的内外科、五官、

血常规、全胸片、肝功能、b超(肝、胆、胰、脾)、孕检(女

性)等项检查 3)《宣城市看守所新入所人员健康检查表》填写规范,检查结

果明确,有检查医师、送押民警签名,并加盖宣城市人民医院

公章。

二)新入所体表检查(女性新入所由女民警进行)

1、询问病史(:现病史、既往病史、家族病史、吸毒史、月经史);

2、目测身体状况:

1)观察犯罪嫌疑人言行举止及表情——了解其精神状况; 2)观察犯罪嫌疑人体表——了解其伤残情况; 3)观察犯罪嫌疑人体型——了解其营养情况。

3、常规医学检查: 身高、体重、体温、血压、心肺腹听诊等;

4、检查入所人员体表是否有伤、残(包括陈旧性伤疤);

5、将以上检查情况与《宣城市看守所新入所人员健康检查表》内

容核对,有明显差异的做进一步检查。

6、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公安部关于看守所基础

工作规范(细则)》:

1)符合收押条件的,继续办理收押; 2) 不符合收押条件的,报请所领导批准后,告知办案单位—

—不予收押,并送达《提请变更强制措施意见书》。

三):以上记录必须字迹工整、内容完整、格式规范。

二:《巡诊、用药、治疗制度》;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公安部关于看守础工作规范

(细则)》为指导,以确保监所安全为宗旨,坚持科学、及时、高效、

节约的诊治原则,做到在押人员身体状况基本清楚、患病能得到及时

有效治疗、病号管理科学规范,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巡诊制度

1、狱医每个工作日逐监逐人、面对面询问、观察在押人员身体状况

不得少于一次。巡诊重点:重病号、正在治疗人员、(其他岗位通

报)有病人员、年老体弱人员、未成年人员、死刑犯、新入监人

员,将巡诊情况做好记录;

2、狱医对重病号、正在治疗人员当日复诊不得少于两次,并完善记

录;

3、狱医对重病号、治疗效果不好的人员,必须请包监民警协助将其

带至医务室进行仔细检查、认真分析病情,拿出处理方案报请所领导批准,次日早会通报,并完善记录。

4、对女性在押人员体检必须有女性民警在场配合进行,孕龄女性在

押人员入所前末次及关押期间月经情况,由其包监民警观察记录,如发现异常立即向狱医通报。

二):用药制度

1、坚持科学高效节约的用药原则。做到对症下药,公正行医;

2、坚持“三查八对”的用药规范。做到及时、适量、准确用药: a:常备应急药品由处置民警按使用说明监视患病在押人员使用, 并基本病情及用药详细记录,必要时电话与狱医商定处理; b:患慢性病在押人员(病情较稳定的)长期用医,由包监民警负

责监视患病在押人员使用; c:其它情况的用药均由当班医务人员监视患病在押人员使用;

3、坚决杜绝过期、失效、非法药品使用;

4、坚持用药登记制度,建立药品使用台帐。

三):治疗制度

1、对患病在押人员病情明确后,及时用药、积极治疗;

2、向患病在押人员病告知基本病情、卫生常识及注意事项;

3、根据患病在押人员病情的轻重、类别分类管理: a:轻微病人,生活自理能力正常,自我护理; b:慢性病、年老、体弱、残疾、未成年患者,生活自理能力 较差,早会或狱情分析会上通报,立为重点巡视、巡诊对

象,包监民警需安排安全耳目监护,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 c:对患有精神病、危重病、传染病在押人员的治疗和管理,立即

启动相关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执行制度。 d:对于需要急救患者,第一时间施救外,立即联系急救车辆,在

专业人员的护送下,送往医院治疗。 e:需住院的患者,入住宣城市人民医院特需病房。

4、对女性在押病人的治疗、看押、监护必须有女性民警参加。

三:《卫生防疫制度》

一):卫生制度

1、环境卫生:划定卫生责任区,责任到人。 1)各监室卫生由其包监民警负责; 2)固定办公场所、休息室卫生由使用民警或职工负责; 3)监所公共场所卫生由清洁工负责。

2、食品卫生:杜绝非法、变质、劣质食品流入监区,保证食品营养

合理、清洁卫生;分管领导总负责,狱医监督,经办人员具体负责;

3、加强对在押人员生活卫生、爱国卫生宣传教育;

4、督促包监民警及后勤部门及时为缺衣少被人员补充衣被;

5、加强检查监督,纳入工作考核;分管领导负责,卫生监

协助完成。

看守所

看守所

岑溪市中医医院驻岑溪市看守所卫生所相关规章制度

宣城市人民医院驻宣城市看守所卫生所相关规章制度

看守所大门

看守所问卷

看守所工作总结

看守所职责

浙江省看守所

看守所介绍信

看守所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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