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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核等次(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5-12 18:07:58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等次[材料]

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等次

(一)公务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至十五。

1、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5)清正廉洁。

2、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廉洁自律。

3、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公务员或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二)、事业单位年度岗位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的考核重点及各等次的考核标准如下:

1、管理岗位重点考核管理知识水平;制定工作计划、方案及组织实施和协调能力;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执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

各等次的考核基本标准为: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严重失误。

2、专业技术岗位重点考核专业理论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水平;专业技术管理和科学研究方面的组织工作能力;继续教育完成情况等。

各等次的考核基本标准为: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业务不熟练,专技能力一般,在工作中有失误或事故。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

3、工勤岗位重点考核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劳动安全等。各等次的考核基本标准为: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政治思想表现较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在工作作风和责任心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在工作中发生失误或事故。

不合格: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发生事故。

推荐第2篇:处级干部考核等次决定

关于2014年度处级干部考核等次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经校党委研究确定,我校处级干部2014年度考核等次为: 优秀 王 锋 赵传海 夏 永 姜 飞 陈丰良 杨大伟

王全良 薛玉莲 詹克波 张树军 张敬仲 刘英杰 郑秀峰 李根成 魏保平张文强 李观虎 蔡庆平梁立志 夏建设 刘洪波 王昱光 周红琦 王 慧 梁予昉 郝玉红 张永强 祝晓玲 李树秋 王晓南 朱红恒 徐守清 翟艳胜 魏洪江 赵辉(女) 李 育 潘 勇 刘泮振 汪国强 王长江 王宣冈 程文晋 冯益广 刘兆杰 路小平

合格 杜纪锋 申 统 杨建红 崔文峰 张秀梅 李海松

刘 蒙 武彩鸿 苏秀芬 徐黎玲 李朝阳 刘 艳 李钧民 杨丽君 万晓明 仝 锋 张培华 朱新力 赵云波 翁玉玲 原 方 麻立彰 刘五洲 崔 炜 陆 辉 张廷乐 王 研 戴光财 刘 英 乔 丽 丁 伟 赵传鑫 张 锦 张 睿 胡药辉 唐宝信 李飞燕 王永伟 杜浩阳 王振国 杨 凯 张营民 冯 举 李晓峰 张道庆 朱新涛 孔祥瑞 胡荣涛 张义华 李冻菊 司 莉 杨伯坚 张翔迅 罗松远 蔡伟峰 张敬东 胡著伟 史自力 赵辉(男) 古爱琴

师求恩 王新钦 赵 楠 卫春江 随新玉 马 珺 彭尚先 王滋竹 张福安 赵 建 袁保军 王 涛 余清义 何 伟 陆 军 曹宗杰 杨 丁 邓兆民 程道普 孙延荣 李爱宾 李海玉 岳彩军 魏留根 原海滨 陈灵义 王 华 刘虹霞 张水才 张建立 姜治保赵建永张新祥江光林王建军丁林波贺 捷齐 磊刘慧韬王定迅王占敏谢明忠袁绍斌李卫平陈晓景赵乐东陈世杰吴美健云伟宏段 利裴富生张占东黄百云丁文杰黄 湃张亚东李应森潘克勤袁凯成赵玉香周雄飞王建平房清侠毛立新刘定平于慎鸿代洪甫张建功蒋晓辉杜建勇王廷伟张 红杨金华高玖伟李德宏王 健颜利群张茂松孙向东吕连琴付宝宇郭书山徐强胜岳 益丁明国李夏慧殷 强2

王 中李远东王怀民牛全保关付新王桂堂李淑红王小红申香华冯建栋杨 睿李培媛张 屹臧冬斌向贤敏赵朝琴万 莉郑纯辉肖会敏鲁月聪 徐朝钦 王洪庆陈 霞 刘昆峰 李庶裔 王雨田 魏继华 方拥军 叶建新 刘美平姚立平朱爱清 尹西明 姚笑萍 王 芬 谭效敏 樊新生 郭 刚 马文高 苏 靖 李新安 黄国强 郭春显 赵紫剑 焦占营 邸瑛琪 李光贵 王利军 叶 光 张金岭 高仰山 孙海平姜 昆 方雪琴 刘文升 徐郑生 苏白云

李伟平张 韬 何海涛 何 惠 李 静 张大磊 王志敏 王金山 王叶柯 徐 婕 周林霞 朱金瑞 周树立 刘绍辉 弓永振 崔 伟 马永红 沙忠立 邵 月 谢安映 冀延卿 宋 伟 崔汴霞 王 颢 张 方 闫新春 李国锋 李 红 贾胜利 闫正焕 郭清溥马英俊王文超刘 彤

刘 军 谢尚超 白常松 郭 宏 王 虹 王爱琳 李德琦 卢秋帆 裴小梅 焦军普 苏 珊 陈立风 樊 明 李 岚 乔法容 程政举 戴振华 王继献 徐金安 中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1月19日

推荐第3篇: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标准(试行)

附件6:

~~~公务员年度考核

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标准(试行)

一、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经查属实的,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1、思想道德素质较差,违反公务员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被投诉1次的;

2、作风散漫、纪律松弛,无故迟到、早退每月达到5次以上全年累计巧次以上;或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擅离职守、缺位空岗全年累计10次以上的;

3、不依法公正执行公务或妨碍和影响他人公正执行公务被投诉1次的;

4、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规定程序办事,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被投诉1次的;

5、因服务态度恶劣,作风蛮横粗暴,导致群众意见较大被投诉1次的;

6、工作推诿扯皮,办事拖拉,在规定期限内未按时办结承办事项被投诉1次的;

7、按照《~~~公务员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试行)》实施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综合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不足70分;

8、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的。

二、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经查属实的,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违背社会主义荣辱观,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妨碍社会管理秩序,思想政治素质较差的;

2、在公务活动及接受媒体采访或公众场合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3、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2次并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4、因个人原因未完成本职位年度工作任务量,直接造成本部门绩效管理任务不能完成的;

5、在行政执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或履行其他公务过程中,严重以权谋私或违反规定吃、拿、卡、要,造成不良影响被举报的;

6、工作中经常推诿扯皮,服务态度恶劣,违反工作程序行政不作为,被投诉2次以上的;

7、按照《~~~公务员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试行)》实施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综合得分不足60分;

8.`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的。

三、其他法律法规对公务员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另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

推荐第4篇: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

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

下面是公文易整理的关于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范文,欢迎阅读! 事业单位考核内容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2.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4.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xxx同志在2015年度中,服从xx工作安排,热于本职,工作勤恳踏实,虚心好学,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严格按照《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条文严律于己,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积极工作,能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建议评定为优秀等级。

该同志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坚定的政治方向。在单位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活动中能认真学习,认真分析总结自身情况,积极改进,将理论应用到实践中。在平时工作生活中,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和同事们以诚相待,和睦相处,互相帮助。

该同志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学习能力强。能比较全面地掌握xx-xx知识和我单位主要职能和重点工作,有较强的沟通能力,能够胜任自身的本职工作。

该同志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业务知识扎实,业务水平优秀,胜任岗位工作,对待所负责工作进行有效指导,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有一定的领导能力,人品端正、做事踏实、行为规范、与其他同事相处融洽,工作认真刻苦,工作积极,热情周到,专业技能业务水平优秀,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服从整体安排,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锐意进取,起榜样作用,为我们xx树立良好形象。 该同志一年来工作认真负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在教育中勇于创新,学生德育思想教育到位,课堂管理完善,服从领导安排,圆满完成各项教学任务,本年度考核为合格。 该同志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师德修养,遵守劳动纪律,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端正,脚踏实地地做好一个教师的本职工作,圆满完成各项教学任务,本年度考核为合格。

该同志谦虚谨慎,勤奋好学。能够积极主动地学习政治、业务知识,勤于钻研,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将理论有效地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该同志工作热情高;人品端正、德行优良、待人真诚,对待工作严谨、处处为集体考虑,能够虚心接受同事给予的建议,与同事相处融洽,工作认真,积极勤奋,态度端正,工作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认真负责,业务水平也在学习中不断提高,关心同事。在内勤中起了榜样作用,能按时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相关工作。 该同志爱岗敬业,认真负责。在单位组织的各项业务学习考核中均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还能够协助其他同志开展各项工作。

该同志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指导、管理、协调能力,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较好,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工作实绩较为突出,能做到廉洁自律,其表现得到局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 该同志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指导、管理、协调能力,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较好,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工作实绩较为突出,能做到廉洁自律,建议年度考核评为优秀。 附: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相关知识 事业单位考核概念

事业单位考核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这里讲的考核,是狭义的考核,专指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性、规范化的考察和审核,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制度。

事业单位的考核制度,是由政府或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对其所属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成绩以及其他素质进行考察了解,并作出客观评价,通过考察工作人员的德才素质和工作实绩,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使用、管理和收入分配提供客观依据的制度。其目的是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其聘任、续聘、晋升、奖惩、培训、解聘(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调整岗位提供依据。

推荐第5篇:长治市目标责任考核等次评定结果

长治市201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次评定结果

[2011-06-18](点击率:1162)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长治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长治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组审核,并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201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次评定结果如下:

一、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县市区(4个)

沁源县、壶关县、长治县、郊区。

二、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市直单位(27个)

市纪委、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直工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煤炭工业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药监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统计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招考中心,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

三、被评为“良好”等次的县市区(9个)

襄垣县、潞城市、黎城县、平顺县、城区、沁县、屯留县、长子县、武乡县。

四、被评为“良好”等次的市直单位(49个)

市委政研室、市编办、市委老干部局、市委610办、市委台办、市委党校、市委党史办、市委讲师团,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交警支队,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国资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粮食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市安监局、市法制办、市信访局、市物价局,市水利局、市中小企业局、市供销社、市农经局、市农机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外事办、市体育局、市宗教局、市人防办、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文广新局(版权局)、市文物旅游局、市志办、市档案局(馆)、市园林局、市规划局,团市委、市文联、市科协、市工商联、市贸促会、市侨联、市红十字会。

长治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组办公室2011年6月18日

推荐第6篇:教学质量考核等次的相关说明11722817

关于2013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等次的相关说明

1.教学质量考核等次比例

为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工作积极性,科学有效的做好广大教职工的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工作,我院坚持“知难而进,多劳多酬、质高优酬”的原则,在涵盖教师工作德勤能绩等方面的基础上,请各系(部、中心)认真对任课教师进行考核, 2013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等次比例为A(高)、B(中)、C(低)三个等次,所占百分比分别为20%、44%、36%,计算结果如有小数按四舍五入的方式取整数。

2.课时计算周数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上满课周数为14周,没有上满14周的课程按实际上课时间计算。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12级上满课周数为18周,13级上满课周数为13周,11级上课周数按各部门实际上课时间计算。其它没有上满周数的课程按实际上课时间计算。

注:不够一整周的可按具体上课节数来算。

3.其它注意事项

凡是核算有超工作量的列项必须具有完备的教学材料,如发现不实情况将给予严肃处理。

教务处

2014.1.15

推荐第7篇: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公示结果的报告

XXXX单位2015年度考核 优秀等次人员公示结果的报告

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 XXX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XX人社发[2015]XX号)精神,经过民主测评推荐、考核委员会讨论,拟确定XXX等X名同志为2015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并张榜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没有收到任何干部、群众的异议。

名单如下:XXX XXX XXX

XXXXXXX

201X年X月X日

推荐第8篇:公务员考核

公务员的考核

一、公务员考核的定义

是指对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的考查、核实。或者说是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公务员考核的

为了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

三、公务员考核的原则

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四、公务员考核的内容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五、公务员考核程序(一般为年度考核):

(一)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三)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

(四)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

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

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六、存在的问题:

1、1.考核标准不具体,等次难以区分

1、2.2.考核程序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1、3.3.考核方法上偏于定性

1、4.4.平时考核的基础作用落实不到位

1、5.5.考核结果的使用不充分

1、6.6.考核的监督机制不健全

七、问题产生的原因

1.法律制度方面

国家公务员考核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中有些内容存在缺陷。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行政工作的不断变化,原有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需要。另外,从法治的途径来看,由于目前许多法律法规尚未出台,而已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不 全面、不够具体,不便于操作和执行。

2.传统文化方面

现在公务员中还存在官本位思想,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个别领导干部在考核时处处从本地方、本单位乃至本人的利益出发,偏私心理影响考核的公正性。处心积虑地保位子、要面子、争荣誉,而忽视国家、集体和全局的利益,甚至为了骗取个人荣誉和职位不惜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损害了自身形象,辜负了人民的期望,影响了考核工作的真实性。;另外庸俗关 和中庸思想的存在,也大大削弱了考核的准确性。

3.人为因素方面

在实际考核过程中,考核者的思想与个人素质也直接影响了考核的结果。在个别单位一些考核对象往往是主要领导先确定好的,先确定拟提拔人选再考核的做法时常存在,考核组无非是按照领导的意思量身为考核对象定做一套考核材料,来证明领导用人的正确性。而考核 员素质不高也往往制约着考核的科学性。

4.工作实践方面

在实践中,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对考核思想上不够重视,从众心理作祟,加上形式主义、轮 坐庄搞平衡等思想在作怪,都使得公务员考核的公平性大打折扣了。

八、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的建议

1.加强国家公务员考核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2.建立健全国家公务员考核各项制度

3.依据不同职位要求全面确定考核内容

4.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全方位立体考核

5.确保国家公务员考核结果真正落到实处

6.对国家公务员考核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

推荐第9篇:公务员考核

关于印发《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

中组发〔200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

现将《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组织部、人事部。1994年3月8日人事部印发的《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发〔1994〕4号)同时废止。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事 部

二〇〇七年一月四日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了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 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

第六条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七条 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四)工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

第八条 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四)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五)廉洁自律。

第九条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二)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三)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十条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五)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第十一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第三章 考核程序

第十二条 公务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机关在年度考核时可以设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由本机关领导成员、公务员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

第十三条 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三)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

(四)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

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第十四条 公务员对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申诉。

第十五条 各机关应当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同时将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报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六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第十七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五)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十八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十九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第五章 相关事宜

第二十一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 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者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者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第二十三条 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第二十四条 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第二十五条 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第二十六条 公务员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第二十七条 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

第二十八条 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六章 附

第二十九条 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的考核,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负责解释,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

(1994年3月8日,人事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评价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公务员的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提供依据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考核国家公务员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三条 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

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

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第四条 考核标准以国家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

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第六条 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符合实际,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部门国家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以内,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第三章 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七条 对国家公务员考核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宜于操作,防止繁琐。

第八条 考核国家公务员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必要时,部门负责人可以授权同级副职负责考核。

第九条 对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随时进行,由被考人如实填写工作记录;年度考核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第十条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被考核人个人总结。

(二)主管领导人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三)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对主管领导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四)部门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

(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考核担任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司局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必要时,可以进行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

第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国家公务员本人。其中,如复核结果仍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对复核意见不服,可以提出申诉。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等次的,具有晋职、晋级和晋升工资的资格,并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具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国家公务员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连续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级。

(二)国家公务员在现任职务任期内,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三)依据年度考核结果按本规定晋升级别和工资档次的,从考核年度的下一年一月份开始执行。

(四)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以其本年度十二月份基本工资额为标准,发给一个月的奖金。

(五)国家公务员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第十三条 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降职。降职决定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降职后,其职务工资就近就低套入新任职务工资档次。其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的,不降低原级别;原级别高于新任职务对应级别的,降到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并执行相对应的级别工资。

(二)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规定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 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将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第五章 考核机构

第十五条 国家行政机关在年度考核时设立非常设性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第十六条 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由部门负责人、本部门人事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国家公务员代表组成。国家公务员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的日常事务由本部门的人事机构承担。

第十七条 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的职责是:

(一)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部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二)组织、指导、监督本部门年度考核工作;

(三)审核主管领导人写出的考核评语以及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

(四)审核国家公务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第十八条 各部门的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人员、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国务院1993年8月14日颁布,199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对国家公务员的科学管理,保障国家公务员的优化、廉洁,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公务员制度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 国家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中的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产生和任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第二章 义务与权利

第六条 国家公务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

(三)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公正廉洁,克己奉公;

(八)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国家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

(二)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

(三)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四)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

(五)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第三章 职位分类

第八条 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职位分类制度。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确定职能、机构、编制的基础上,进行职位设臵;制定职位说明书,确定每个职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作为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培训、晋升等的依据。

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职位分类,设臵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等级序列。

第九条 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非领导职务是指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

第十条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第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按照所任职务及所在职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以及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工作经历确定。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增设、减少或者变更职位时,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确定。

第四章 录 用

第十三条 国家行政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

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录用国家公务员时,对少数民族报考者应当予以照顾。

第十四条 录用国家公务员,必须在编制限额内按照所需职位的要求进行。

第十五条 报考国家公务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十六条 录用国家公务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考公告;

(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对审查合格的进行公开考试;

(四)对考试合格的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五)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审批。

录用特殊职位的国家公务员,经国务院人事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第十七条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试,由国务院人事部门负责组织。

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试,由省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负责组织。

第十八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应当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按照规定录用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国家公务员,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

第十九条 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应当接受培训。

第五章 考 核

第二十条 国家行政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国家公务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二十一条 对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应当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

第二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

第二十三条 国家行政机关在年度考核时设立非常设性的考核委员会或者考核小组,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第二十四条 年度考核先由个人总结,再由主管领导人员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的意见,经考核委员会或者考核小组审核后,由部门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

对担任国务院工作部门司局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进行民意测验或者民主评议。

第二十五条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对国家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本人如果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

第二十六条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国家公务员的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依据。

第六章 奖 励

第二十七条 国家行政机关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以及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国家公务员给予奖励。对国家公务员的奖励,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八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当予以奖励:

(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

(二)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起模范作用的;

(三)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国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四)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

(五)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六)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

(七)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

(八)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

(九)有其他功绩的。

第二十九条 对国家公务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国家行政机关对受前款所列奖励的国家公务员,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三十条 国家公务员奖励的权限和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 纪 律

第三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政府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二)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三)对抗上级决议和命令;

(四)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五)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群众;

(六)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或者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

(七) 挥霍公款,浪费国家资财;

(八)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九)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十)在外事活动中有损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一)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

(十二)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

(十三)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十四)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有本条例第三十一条所列违纪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是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也可以免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

受行政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除受警告以外的行政处分的,并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第三十四条 处分国家公务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处理决定。

对国家公务员的行政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三十五条 给予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依法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决定;其中给予开除处分的,应当报上级机关备案。

县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开除国家公务员,必须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六条 国家公务员受本条例第三十三条所列除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分别在半年至两年内由原处理机关解除行政处分。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国家公务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行政处分。

解除行政处分后,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再受原行政处分的影响。

第三十七条 行政处分决定和解除行政处分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八章 职务升降

第三十八条 国家公务员的职务晋升,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第三十九条 晋升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必须在国家核定的职数限额内进行。

第四十条 国家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拟晋升上一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第四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的职务晋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办法产生预选对象;

(二)按照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进行晋升考核;

(四)由任免机关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人选。

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应当进行任职培训。

第四十二条 晋升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应当按照规定的职务序列逐级晋升。个别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可以越一级晋升,但是必须按照规定报有关部门同意。

第四十三条 国家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或者不胜任现职又不宜转任同级其他职务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予以降职。

第四十四条 任免机关根据国家公务员职务的升降和年度考核结果,按照规定调整其级别和工资档次。

第九章 职务任免

第四十五条 国家公务员职务实行委任制,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按照规定的任免权限和程序任免国家公务员。

第四十七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任职:

(一)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

(二)从其他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调入国家行政机关任职的;

(三)转换职位任职的;

(四)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

(五)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

第四十八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免职:

(一)转换职位任职的;

(二)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

(三)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四)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

(五)退休的;

(六)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

第四十九条 国家公务员原则上一人一职,确因工作需要,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在国家行政机关内兼任一个实职。

国家公务员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

第五十条 国家公务员担任不同层次领导职务的最高任职年龄,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章 培 训

第五十一条 国家行政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职位的要求,有计划地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培训。

国家公务员的培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五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的培训分为:对新录用人员的培训;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根据专项工作需要进行的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国家公务员更新知识的培训。

第五十三条 国家行政学院、地方行政学院以及其他培训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国家公务员的培训任务。

第五十四条 国家公务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其任职和晋升职务的依据之一。

第十一章 交 流

第五十五条 国家公务员实行交流制度。

国家公务员可以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其他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流。

交流包括调任、转任、轮换和挂职锻炼。

国家行政机关每年应当有一定比例的国家公务员进行交流。

第五十六条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接受调任、转任和轮换的国家公务员,应当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十七条 调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助理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以及国家公务员调出国家行政机关任职。

调入国家行政机关任职的,必须经过严格考核,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政治思想水平、工作能力以及相应的资格条件。考核合格的,应当到行政学院或者其他指定的培训机构接受培训,然后正式任职。

国家公务员调出国家行政机关后,不再保留国家公务员的身份。

第五十八条 转任,是指国家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的平级调动(包括跨地区、跨部门调动)。

国家公务员转任,必须符合拟任职务规定的条件要求,经考核合格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五十九条 轮换,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担任领导职务和某些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有计划地实行职位轮换。

国家公务员的职位轮换,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负责组织。

第六十条 挂职锻炼,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在职国家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基层机关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

国家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行政关系。

第十二章 回 避

第六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监察、审计、人事、财务工作。

第六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涉及本人或者涉及与本人有本条例第六十一条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第六十三条 国家公务员担任县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领导职务的,一般不得在原籍任职。但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人民政府的国家公务员除外。

第十三章 工资保险福利

第六十四条 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公务员实行职级工资制。

国家公务员的工资主要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构成。

国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

第六十五条 国家公务员实行定期增资制度。

凡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可以按照规定晋升工资和发给奖金。

第六十六条 国家公务员工资水平与国有企业相当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大体持平。

第六十七条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变动,有计划地提高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标准,使国家公务员的实际工资水平不断提高。

第六十八条 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正式任职后,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

第六十九条 国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七十条 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外,国家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或者扣减国家公务员的工资,也不得提高或者降低国家公务员的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章 辞职辞退

第七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在三个月内予以审批。审批期间,申请人不得擅自离职。

国家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国家公务员三至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职。

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的国家公务员,不得辞职。

第七十二条 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擅自离职的国家公务员,给予开除处分。

第七十三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后,二年内到与原机关有隶属关系的企业或者营利性的事业单位任职,须经原任免机关批准。

第七十四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五)不履行国家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国家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第七十五条 辞退国家公务员,由所在机关提出建议,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审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十六条 被辞退的国家公务员,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待业保险。

第七十七条 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接受财务审计。

辞职离开国家行政机关和被辞退的国家公务员,不再保留国家公务员的身份。

第十五章 退 休

第七十八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国家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

(二)丧失工作能力的。

第七十九条 国家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二)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第八十条 国家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金和其他各项待遇。

第十六章 申诉控告

第八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或者向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申诉,其中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

受理国家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复核和申诉期间,不停止对国家公务员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八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对于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提出控告。

受理国家公务员控告的机关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八十三条 国家公务员提出申诉和控告,必须忠于事实。

第八十四条 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公务员处理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负责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第十七章 管理与监督

第八十五条 国务院人事部门负责国家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国家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第八十六条 对有下列违反本条例规定情形的,根据不同情况,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人事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对不按编制限额、所需职位要求及规定资格条件进行国家公务员的录用、晋升、调入和转任的,宣布无效;

(二)对违反国家规定,变更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养老保险金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标准的,撤销其决定;

(三)对不按规定程序录用、任免、考核、奖惩及辞退国家公务员的,责令其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办理或者补办有关手续。

国家行政机关按照国家公务员的管理权限,对前款所列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形负有主要或者直接责任的国家公务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第十八章 附 则

第八十七条 本条例由国务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八十八条 本条例自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起施行。施行的具体部署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推荐第10篇:关于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人员的公示

关于2014年度考核结果的公示

经2015年3月20日院长办公会讨论,拟同意王海秀等153位同志2014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由组织部予以公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7天,从2015年3月20日起至2015年3月26日止。在公示期间,任何人都可以通过电话、来访或书信等形式向受理单位反映和举报公示对象的问题。反映和举报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单位、地址或电话,以示负责。受理单位及电话:

1、人事处 2923216,2981161

2、监察处 2923713 人事处 2015年3月20日

附:2014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单

一、石油工程学院 (3人) 王海秀 张帮亮 何健宁

二、化学工程学院 (12人) 周 鹏 林培喜 饶艳英 林 博 付 文 张 阳 刘伟涛 黄 燕 陈 辉 王志辉 洪晓瑛 张 亮

三、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6人) 张冬梅 韦明肯 程水明 赵俊仁 姜翠翠 黄 梅

四、机电工程学院 (13人)

1

陈意平余焕光 田 红 徐小欢 叶家万 邹金荣 李月明 邓昌奇 龚勇镇 陈志静 吴小东 陈银清 罗 健

五、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学院(11人)

弓云峰 司徒莹 康 珏 徐小玲 杨柏松 朱兴统 符秋丽 李启锐 何 俊 杨 艳 张 锋

六、文法学院(8人)

邱雪璐 凎凌霞 韩 春 王海玲 李浪碧

七、理学院(10人)

陈海波 吴登平邓锂强 赵宏利 吴淦洲 肖劲森 符清桓

八、外国语学院 (8人) 邓超群 许颖红 王美绒 张绍兵 米文辉

九、经济管理学院 (4人) 刘 根 杨娟娟 丰琼英 杨少文

十、建筑工程学院 (6人) 简家秀 籍存德 王小梅习会峰 十

一、体育学系(6人) 何 妍 林少春 侯典云 陈润强 十

二、艺术系(4人)

潘永辉梁国业董 坤李海波廉 成曾丽容邓 波张金英张 磊刘付新

李志辉 梁柱森 谢贤春

赖 游 胡 洋 陈伟坚 杨彩凤

十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3人) 何小春 黎海燕 赵 芳

十四、实验教学部 (4人): 张灵峰 薛 峰 苏海英 赖锦辉

十五、继续教育学院(2人) 林锐浩 叶 芸

十六、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2人) 翁少鹏 李维强

十七、图书馆(7人) 李璐璐 张 颖 林晓华 李宛蓉 周绍镇 李彩云 许肖云

十八、机关党委(25人) 黄灏波 江 原 张健刚 李志娟 陈文畑 李 旭 郭 建 李小乔 陈育辉 许跃生 蔡雯姬 王 馨 何 强 谭 辉 冯 杰 蔡催冬 郭 其 王亚男 钟冬晖 曾 运 何英和 刘 湖 周海军 康 宁 范 荔

十九、后勤服务与管理处(9人) 金小丽 杨金焕 朱向丽 唐 英 黎金尧 周锡森 黎广池 李小安 梁植栋

十、离退休职工管理与服务处(1人): 冯寿进

二十一、广东高校石油化工污染控制与清洁生产工程技术开发中

3

心、广东省石油化工资源清洁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人) 李泽胜

二十二、辅导员(7人)

卢洁蓓 李文靖 杨丽萍 劳小丽 王 玮 陈海均 李全森

二十三、挂职(扶贫)干部(1人): 冯耀勇

第11篇:关于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人员的公示

关于2014年度考核结果的公示

经2015年3月20日院长办公会讨论,拟同意王海秀等153位同志2014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由组织部予以公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7天,从2015年3月20日起至2015年3月26日止。在公示期间,任何人都可以通过电话、来访或书信等形式向受理单位反映和举报公示对象的问题。反映和举报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单位、地址或电话,以示负责。受理单位及电话:

1、人事处 2923216,2981161

2、监察处 2923713 人事处 2015年3月20日

附:2014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单

一、石油工程学院 (3人) 王海秀 张帮亮 何健宁

二、化学工程学院 (12人) 周 鹏 林培喜 饶艳英 林 博 付 文 张 阳 刘伟涛 黄 燕 陈 辉 王志辉 洪晓瑛 张 亮

三、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 (6人) 张冬梅 韦明肯 程水明 赵俊仁 姜翠翠 黄 梅

四、机电工程学院 (13人)

1

陈意平余焕光 田 红 徐小欢 叶家万 邹金荣 李月明 邓昌奇 龚勇镇 陈志静 吴小东 陈银清 罗 健

五、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学院(11人)

弓云峰 司徒莹 康 珏 徐小玲 杨柏松 朱兴统 符秋丽 李启锐 何 俊 杨 艳 张 锋

六、文法学院(8人)

邱雪璐 凎凌霞 韩 春 王海玲 李浪碧

七、理学院(10人)

陈海波 吴登平邓锂强 赵宏利 吴淦洲 肖劲森 符清桓

八、外国语学院 (8人) 邓超群 许颖红 王美绒 张绍兵 米文辉

九、经济管理学院 (4人) 刘 根 杨娟娟 丰琼英 杨少文

十、建筑工程学院 (6人) 简家秀 籍存德 王小梅习会峰 十

一、体育学系(6人) 何 妍 林少春 侯典云 陈润强 十

二、艺术系(4人)

潘永辉梁国业董 坤李海波廉 成曾丽容邓 波张金英张 磊刘付新

李志辉 梁柱森 谢贤春

赖 游 胡 洋 陈伟坚 杨彩凤

十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3人) 何小春 黎海燕 赵 芳

十四、实验教学部 (4人): 张灵峰 薛 峰 苏海英 赖锦辉

十五、继续教育学院(2人) 林锐浩 叶 芸

十六、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2人) 翁少鹏 李维强

十七、图书馆(7人) 李璐璐 张 颖 林晓华 李宛蓉 周绍镇 李彩云 许肖云

十八、机关党委(25人) 黄灏波 江 原 张健刚 李志娟 陈文畑 李 旭 郭 建 李小乔 陈育辉 许跃生 蔡雯姬 王 馨 何 强 谭 辉 冯 杰 蔡催冬 郭 其 王亚男 钟冬晖 曾 运 何英和 刘 湖 周海军 康 宁 范 荔

十九、后勤服务与管理处(9人) 金小丽 杨金焕 朱向丽 唐 英 黎金尧 周锡森 黎广池 李小安 梁植栋

十、离退休职工管理与服务处(1人): 冯寿进

二十一、广东高校石油化工污染控制与清洁生产工程技术开发中

3

心、广东省石油化工资源清洁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人) 李泽胜

二十二、辅导员(7人)

卢洁蓓 李文靖 杨丽萍 劳小丽 王 玮 陈海均 李全森

二十三、挂职(扶贫)干部(1人): 冯耀勇

第12篇: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如何评定等次?

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如何评定等次?

案例:

郴州市某县某乡镇党委委员刘某在2012年因贪污公款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但当年的年度考核却没有对其定等次;郴州市某县公安局某大队中队长刘某在2013年因滥用职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但在当年的年度考核中,刘某仍被评定为称职等次。市纪委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后,下达整改函要求予以更正。 纪律政策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第

(二)项规定,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湖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湘组发[2007]11号)规定,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关于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人员年度考核的处理意见》(湘纪办发〔2015〕1号)规定,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实施办法》(湘纪发[2004]5号)规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到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因其他错误而受到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到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因其他错误而受到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到行政降级处分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受到行政撤职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

《关于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和干部作风要求进行问责的暂行办法》(湘组发[2013]10号)规定,受到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等问责的,取消被问责对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受到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问责,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延伸解读:

上述两个案例中,受处分人年度考核等次评定均应确定为不称职。然而,在实际处分决定执行中,却出现了不定等或定等称职等“低级错误”。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处分决定执行单位、职责部门及相关人员的意识不强、政策不清、责任不明,也不排除部分领导和工作人员“老好人”思想作祟,导致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

处分决定是对违纪人员作出的处理决定或意见,处分决定执行是纪律审查工作的最后一道关口,受处分人员年度考核等次评定是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行百里者半九十,不重视“终点”的后果将会是前功尽弃、功亏一篑。执纪程序越往后愈加重要,越往后应当愈加严格。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直接造成违纪人员无法得到应有处理,导致纪律审查的效果大打折扣,严重影响党委、纪委的公信力以及纪律处分的严肃性、权威性。

处分决定涉及受处分人员的党员权利、职务级别、工资待遇、考核定等和任用晋升等具体事项。因此,处分决定执行也并非纪检监察机关一家之事、一家之责。各级组织部门、人社部门、财政部门以及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都是处分决定执行的职责部门。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加强相互协作,实行联动配合,确保处分决定的执行不打折扣、不留死角。

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处分决定执行的监督检查。在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如果发现存在未在规定期限和范围内送达、宣布处分决定;未按规定收缴、处理违纪行为获得的经济利益或者纠正违纪行为获得的其他利益;在处分期或者处分影响期内,违反规定给受处分人员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等处分决定执行缺位、失位、不到位的情形,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对相关责任部门以及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第13篇:公务员考核评语

公务员2015年度考核评语

>【公务员2014年度考核评语】

1、综合素质高,政治立场坚定,统筹能力强,能驾驭全局,切实履行了公共卫生职责。工作思路清晰,开拓创新精神强,争取国债项目资金大。能团结班子成员共同奋斗,善于调动副职的工作积极性。讲实话,干实事,求实效,踏实工作,较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连续多年实现了全县卫生工作新变化。作风民- 主,讲究方法。办事稳妥,生活朴实,关心体贴下属。为人谦虚、坦诚,胸怀宽广,谦洁正派,不计较个人得失。

2、政治坚定,思想稳定,能够忠实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积极肯干,肯下功夫钻研业务,运用\"多数人管少数人\"的自律机制,开辟了新时期农村计生管理目标实现的新途径,效果明显,母婴安康保险走在全市前列。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工作能力,对分管工作尽职尽责,能吃苦,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正确处理了工作和家庭关系。遵纪守法,尊敬领导,团结同志,为人正直,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不计较个人得失。不足:创新意识要进一步加强。

3、在投递刊物的工作中,诚信敬业,主动热情的为雇主负责,为用户服务,精心细致,科学筹划,从而保证每期刊物都能及时准确的送达到用户的手中,由于讲究信誉,认真踏实,严格履行协议,受到了雇主和用户的信任、尊重和好评。

4、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组织安排,积极支持配合一把手做好招商引资和纪检、监察工作。在开展招商引次工作中能吃苦耐劳,任劳任怨,主动到沿海等地开展招商活动,积极邀请客商来县考察。认真做好引资企业的服务工作,帮助外资企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在招商引资上取得了成效。为人正直,待人热情,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希望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跟踪问效服务。

5、该同志退养以来,没有了外界的监督和约束,但仍能不忘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并且不忘用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克服困难,积极主动,较好的完成了退养四支部的各项工作,几年来连续受到总厂退管处党组织的表彰。

6、该同志虽然年过半百,却对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有着浓厚的兴趣,学而不厌。经常利用各种机会和渠道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和生活技能,从而使自己的主观思想与客观的社会现实相适应,努力实现与时俱进。

7、该同志人生目的明确,信念坚定执着,工作敬业积极,学习认真踏实,生活简约充实,为人豁达宽厚,情绪乐观平稳,虽然自身还有很多缺点和不足,但仍不愧是一个好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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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公务员考核工作总结

总结一:公务员考核工作总结

按照《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县委宣传部将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作为调动机关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有效载体,认真组织开展2005年度公务员年度考评工作,达到了以评促进工作的目的。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委宣传部机关核定编制18名,现有副县级干部1名,正科级干部5名,副科级干部6名,科员6名。在2005年度公务员年度考评中,部机关应参加考核人数17人,实际参加考核人数17人,参预率达到了100%。按照组织发动、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组织评定和公示等程序,共评定优秀等次3人,称职14人,没有不称职的人员。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中,正科级1人,副科级1人,科员1人。整个考核过程,可以说从考核准备、组织实施、成绩统计到等次评定等各个环节都做到了周密准备、公平施考、严肃统计、公正评价,既营造出了一个良好的考核氛围,又考出了每个人的真实成绩,圆满完成了年度考核工作。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做好年度考核工作,我们通过民主推荐,成立了部机关年度考核委员会,由值班副部长任主任,机关支部成员、科室负责人等组成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部机关年度考核工作,并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提出部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等次意见。在进行考核前,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了考核实施方案、对进行年度考核工作进行了总动员,确保了考核工作正常进行。

2.定量考核工作有新举措。针对年度考核工作中存在缺少量化指标的问题,我们在年度考核中增加了量化评价指标的内容,在年初下达了《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意见》,上至部长下至科员,人人有目标任务,内容涵盖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五个考核项目,每个考核项目中又明确了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在进行民主测评时,参加测评人员根据被测评人的实际表现和考核评价项目,对每位干部分项进行群众民主测评,并填写综合评价意见。按照该评价标准,考核领导小组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17名干部进行了平时成绩测评。并在汇总基础上由考核领导小组提出考核等次意见。从考核操作情况看,该评价标准为部领导客观、全面掌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提供了较好的依据。

3.抓好总结、述职环节,强化考核反馈制度。在考核中,我们将干部自己述职作为群众测评的重要内容,要求每名公务员对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回顾和认真总结,仔细查找思想、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考核结束后,主要领导与被考核人进行了谈话,反馈考核意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充分发挥了年度考核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增进团结、鼓舞斗志的作用。

4.做到两结合、三兼顾。年度考核期间,在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进行的情况下,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合理部署,将年度考核与年终工作总结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同时,加强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做到了学习、工作、考核三不误、三促进,确保年度考核与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几点建议

公务员考核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基础性管理工作,是激励公务员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促进公务员队伍素质提高的重要方法。但在操作中,都普遍觉得公务员考核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平时考核制度尚未统一建立。组织人事部门只提出了原则性要求,没有明确的、具体的实施办法;二是以评代考,以票定等次。以评代考,以票定等次,导致出现谁的人缘好谁的票多,谁的票多谁就是优秀,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那些真正干工作、有政绩同时也有某些缺点的同志的积极性;三是已连续被评为三年优秀的同志普遍认为,公务员年度考核每个人只能评1次定终身,再评没有意义,积极性不高,评选激励机制还有待改进。

总结二:公务员年度考核个人工作总结

我叫***,1983年3月9日出生,原籍*****,xx年10月入党,xx年6月毕业于*****,获学士学位。xx年参加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被录用为乡镇公务员,试用期一年,工作单位**乡人民政府,xx年9月正式到任,现任职务乡党政办副主任、文书、公安员。

一年来,我热衷于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律己的态度,在领导的关心栽培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始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始终勤奋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肯定。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严于律己,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政治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一年来,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作为一名刚踏入社会的大学毕业生,我清醒地看到人生舞台已发生转变,自己又缺乏工作经验,所以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积累充实自我,才能锻炼好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这一年来,始终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综合素质水平。

一是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尤其是在今年七月开始的第二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认真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基本知识和各种理论著作,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党性认识和思想道德素质。

二是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对待业务知识的学习。一年来,在指导老师潘乡长的带领下,走村入户,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座谈会等各种会议,到生产、建筑实地考察,学习了许多农村工作方法,更是直接与群众直接接触,真正做到深入到群众中去。平时,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向群众请教问题,机关学习会、各种工作会议都是我学习的好机会。此外,认真参加各类培训,一年来参加了公务员初任培训、禁毒尿检培训、电子政务培训,均以优异的成绩通过考核,熟练掌握了业务技能。业务知识的学习使我在工作上迅速成长起来。

三是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作为文书负责办理各种证明,另外作为公安员,更是直接涉及到许多法律法规的运用问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特点,利用业余时间,自觉加强了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比如计划生育、婚姻家庭、出入境管理、户籍管理、治安管理、禁毒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

三、努力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作好本职工作。由于我乡工作人员很少,尤其是原先负责党政办及综治办的一位同志调走后,我的工作任务更重,现在的工作主要有两大块,一是党政办工作,一是综治办工作,另外还兼职安全监督员、食品质量监督员、千百办成员等职务。一年的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一)党政办工作。可以说办公室工作是完全服务性质的工作,既要对外服务,也对内服务,工作中要做到三勤即嘴勤、手勤、脚勤:在接待群众来访办事时,都能主动询问是否有需要办理的事,遇到办不了的证明材料时能耐心向其解释清楚,或帮其联系驻村干部、经办人,帮其查看档案资料等,使群众能尽快办好手续,树立好政府窗口的形象;在收文发文时,总是用最短的时间把文件送达到各办公室,并及时把领导批阅文件收回归档或传阅到其他办公室,从来没有遗漏掉一份文件;在收集整理资料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汇总,向领导汇报或让领导备查,如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资料准备等;在起草文稿时,能及时认真完成领导交付的任务,一年来完成各种报告70余篇,包括xx年政府工作总结、xx年上半年政府工作总结、人代会报告等文稿。同时在组织会务、后勤管理、打字复印等工作上也尽职尽责,不留下任何纰漏。

(二)综治办工作。主要负责资料整理、报告材料起草、各类报表统计,同时还是公安员、禁毒专管员、安全监督员、综治中心成员。综治办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业务性强,准备的各种资料很多,如z在禁毒工作方面,今年上半年就起草各种报告20余篇,还负责宣传教育、查毒、禁种铲毒、尿检帮教等工作;又如签订责任书方面,年初综治、禁毒、反xx、安全生产等7个方面需要起草责任书。今年上半年还负责整理了四五普法验收材料,接受了综治、安全生产、禁毒工作半年度考核。另外在治安管理、抓赌帮教、纠纷调解等工作上也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好份内之事。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成长了不少,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首先,在理论学习上远不够深入,尤其是将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的能力还比较欠缺;其次,在工作上,工作经验尚浅,尤其是在办公室呆的时间多,深入村里的时间过少,造成调研不够,情况了解不细,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也不利于尽快成长;再次,在工作中主动向领导汇报、请示的多,相对来说,为领导出主意、想办法的时候少。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扬长避短,克服不足、认真学习、发奋工作、积极进取、尽快成长,把工作做的更好,为人民群众做的更多,贡献做的最大。

总结三:公务员考核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州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1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西组字[2011]197号)、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州政府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西人社局[2011]579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年度考核工作进行了安排,切实做好局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了2011年度考核工作,现将2011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机关现有工作人员共25人,其中:公务员23名,工人2人,23名同志参加了年度考核工作。通过民主测评、科室推荐、考核领导小组开会研究及征求各党组成员意见等程序,评出优秀公务员6名,占应参加考核人数的21%,其余同志为称职等次。这次考核从考核准备、组织实施、成绩统计到等次评定等各个环节都做到了周密准备、公平施考、严肃统计、公正评价,营造出了一个良好的考核氛围,又考出了每个人的真实成绩,圆满完成了年度考核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是对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做出正确评价的基础,考核结果是公务员的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工资的依据。因此,考核工作关系到每位公务员的切身利益,做好考核工作,不仅有利于调动和发挥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且有利于培养一支精干、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提高工作效率。为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工科,负责考核工作的准备、组织实施、成绩统计等工作。

(二)加强对考核工作的宣传和政策了解,提高被考核人员对考核工作的认识。在开展考核工作前,各科室负责人向每名干部宣传公务员考核制度,使每位干部都能详细了解考核的重要意义,明确考核的标准、内容、程序和结果的使用,认真做好个人总结,客观地反映工作实绩,以保证我局的年度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考核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确保考核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考核原则、内容和标准、程序及考核结果的使用等要求进行,做到精心组织、有序实施。要求被考核人认真对照年度考核工作的各项要求,客观总结自己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和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的表现, 找出不足,做好自我总结、自我评议。

(四)制定方案,严格执行, 认真组织,确保考核工作有序进行

为保证公务员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公开、民主,我们对考核工作做了认真部署,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时间、考核步骤和方法,以加强对考核工作的指导。制定了《海西州司法局2011年度公务员考核方案》,从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工作效率、目标考核、廉政意识、遵守规章制度、业务学习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多个方面对全体公务员进行了全方位考核,同时由各科室上报优秀公务员候选人员名单,经过群众测评和综合考核,由考核小组最终综合评定。一是民主测评。以科室为单位,由科长组织全科室人员,对每个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相互之间进行民主测评,并由科长收集测评表报局考核小组;二是局机关年度考核小组对科室考核结果进行统计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三是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并确定考核等次;对全体公务员形成最后评定意见,填写公务员考核登记表。

三、考核结果

2011年,我局实有干部职工人数25人。应参加考核人数为23人,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为23人。按20%的比例最终评定出优秀公务员5人,分别是宋文国、白燕、刘志成、叁旦才让、唐秀梅五名同志,其余同志均为称职。

四、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到位,考核应付了事,个别干部在测评中没有从实际出发,不能正确地评价自己和他人。二是优秀公务员评选办法不尽合理。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研究,探索更加合理,更加科学的方法,使公务员考核工作更趋于公平、合理和科学化。

第15篇:公务员考核工作总结

2015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总结

又到一年年终时,各单位的考核工作又开始了。今年据年末还有15个工作日,薛康强早早准备好了手边的资料,开始拟写工作总结。大致上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总结如下:

首先,“德”的方面是讲政治修养及道德修养。本年度薛康重视思想政治修养,能认清形势,积极学习国家方针政策,立足本职工作。本年度宣传处广泛开展“三严三实”学习活动的宣传;政治部组织教育处年初及5月27日分两次召集市司法局全体公务员学习认识“三严三实”的重要意义。“严于律己,严于修身、严于用权,创业要实,谋事要实,做人要实”,“三严”是主观世界的改造,“三实”是行为取向,是客观世界的改造。10月29日组织“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座,通过讲座和学习,政治修养进一步提高。11月19号,参加了由市委党校讲师团讲授人卢飞鹰讲授的“国学与从政”,从政道德修养进一步提高。薛康重视道德修养,时刻提醒自己不忘做人的行为准则,恪守公民的道德模范,以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道德修养来要求自己!当然,自身仍存在道德上的不足,今后尚需努力提升自身政治修养和道德修养。

其次,“能”的方面是讲个人能力,工作能力等。本年度薛康强能有效的发挥自身能力,提高个人素质,增强工作能力。年初使用学习和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简称 OA)。无论是以服务“1高地六中心”、“十项清零行动”等重大方针政策部署的法治宣传,还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尚德西安”道德实践系统工程的法治宣传,能够以服务美丽西安建设,促进民生持续提高为出发点推动工作;以服务全市“治污减霾”、“缓堵保畅”等管理创新工作,促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并于本年7月至10月,参加陕西省行政机关公务员网络课程培训,通过培训,提升了自身素质,强化了服务意识,其中通过全部网络培训课程的学习任务,总共完成了60个课时的课程学习并顺利地通过了考试。今年是“六五”普法的收官之年,“六五”普法的检查验收工作虽然没有参见检查验收,但是“六五”普法工作薛康强仍然参与其中,虽没有获得优异的成绩,但是普法工作得到了普及和认同。当然,受个人能力的限制,工作中仍有做得不到位的情况,今后的工作中,仍应积极提升能力,解放思想,凝聚力量,集思广益,开诚布公地工作,积极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为建设新西安作自身有益的贡献。

再次,“勤”的方面是讲工作出勤情况。本年度由于自己身体的原因,于 4月13日到5月25日没能出全勤,但是全年能够遵守工作出勤规定,能积极出勤,认真打到,出勤状况良好。作为一名公务员,能勤勉为公,尽职尽责,时时以主人翁的态度对待工作,不向困难低头让步,发挥勤能补拙的自身优势,坚持工作。

第四,“绩”的方面是讲功业、成效的取得。本年度内薛康强圆满地完成了2015国家司法考试的巡考工作,有付出,才会有收获。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家人的大力支持和同事们的鼓励,自然,军功章有你们的功劳。今年的工作能够有效的完成目标任务,取得成绩的同时不应忘记领导的提携和鼓励,同事的帮助和支持。感谢领导和同事们的辛勤付出,成绩是集体组织发挥出的优势,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第五,“廉”的方面讲清廉、廉洁自律和他律。今年政府为公务员普调了工资,虽然物价也所上涨,生活自然就清贫了许多。但是,这不重要,时代造就了薛康强的精神力量。人不能仅依靠食物活着。清贫的物质生活提升了丰富的内心世界。公务员应该廉洁从事他的工作,应该从工作中获得应有的回报。公务员自律很重要。薛康强能够遵守纪律,廉洁自律,始终提升自身的廉洁修养,同时,积极争取自身利益,不让不公正的思想行为危害自身的利益。

以上是本人本年度内的工作总结,在次辞旧迎新的时刻,谨以个人祝愿领导同事们步步高升、工作顺利、事业有成!阖家幸福、团圆。

第16篇:公务员考核工作总结

2008年度公务员考核总结在近一年的工作中,我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工作水平。遵纪守法,努力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领导的关心下,在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在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现总结如下:

一、严于律已,积极向党组织靠拢2008年,我很荣幸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通过学习,我深刻了解到一个党员同志在社会中所应扮演的角色,并对党的先进性、新党章、党的基础知识,对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奋斗目标以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明确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坚定了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理想信念。

二、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我重视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在工作中,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水平。一是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我积极参加局内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并注重自学,认真学习了胡锦涛在邓小平诞辰百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胡锦涛七一重要讲话、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决定、党的十七大报告等内容,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

2008年,在办公室领导的领导下,在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较好地履行了工作职责,基本上完成了工作任务。

一年来,通过自我不断努力,使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都得到了一定的提高。根据工作需要,努力学习税收新政策,积极掌握写作工作技巧和技能,以使自己更加胜任本职工作。在加强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自己还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大精神,通过学习,极大地丰富了自己的知识视野,拓宽了自己的知识领域。

在今后的工作当中,一是要多看一些对工作有帮助的相关书籍,提高工作能力,做好本职工作。二是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和日常事务性工作,做到腿勤、口勤。一如继往的踏实工作,任劳任怨,务实高效,不断自我激励,自我鞭策,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力争高效、圆满、妥善地做好本职工作。并及时总结,找出差距与不足,及时改进。

今年以来,在局领导的关心和正确指导下,政治上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祖国,忠于人民;工作中积极主动,讲求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团结同事,坚持边工作边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理论素养;求真务实、乐观上进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增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

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省的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实践中正确认清职责权限,能够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严格按党章要求,国家公务员法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坚信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

二、增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深知我们不管是干哪一项工作如果不善于学习就要落后的道理,能将学习当成是自己必不可缺的任务,利用空闲时间在网上学习新知识新业务,坚持边工作边学习,做到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文件,使我不仅要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还要从身边的同志学,学习他们的工作经验,学习他们的工作方法,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回顾一年来的学习和工作,我在思想作风、政治素质、业务水平等方面都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理论知识水平还比较低,现代办公技能还不强,距党的要求还相差很远,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继续努力,发扬成绩,取长补短,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

做一名优秀的财政干部”是我自踏入财政系统这个队伍以来所致力追求的目标。一年来,在局领导的关怀和同事们的帮助下,我时刻要求自己从实际出发,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力求做到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双提高,顺利的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向着“做一名优秀的财政干部”的目标又迈出了自己坚实的一步。下面我将就一年来的工作、生活、学习以及思想等各方面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思想上积极上进,用十六大精神武装头脑

首先,能够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参加了局机关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培训班,根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照检查了自己的工作并写出了学习心得,一丝不苟的参与党员和支部的民主生活会,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其次,以自学为主,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书刊认真学习邓小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过学习,使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进一步明确了我们党的下一步工作目标和任务,很有收获。

二、业务上不断积累,提高素质。随着新形势对财政干部业务能力要求的提高,本人十分注重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和积累。积极参加省厅和局内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争取工作的主动性。在工作之余,还挤出时间自学业务知识,认真学习了关于财政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在工作中贯彻执行这些政策规定。

平时,我还注重对电脑有关知识进行较为深入的钻研,利用较为扎实的电脑知识使自已在日常工作中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

三、工作中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在工作中,我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勤勤恳恳,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热情,经常加班加点,毫无怨言。自己在目前的工作岗位上已工作了三年,经过多年的锻炼基本能胜任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比较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下,我负责的单位决算报表电脑培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局领导的支持和科内同事的一致努力下,我决算报表工作荣获全省第二名。

四、日常生活中遵纪守法,热忱参加各种有益活动。在日常生活中,我能自觉维护社会公德,遵守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生活勤俭节约,艰苦朴素、对人真诚,平时能与同事团结合作,互帮互助,人际关系和谐

融洽。我还积极参加局内组织的如各项爱心捐助活动,踊跃捐款捐物,热心协助局团支部组织并积极参加了局春节联欢晚会、深入局扶贫点开展爱心捐赠、“学习实践„三个代表‟、争当人民满意公仆”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等一系列活动。

五、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足:一是学习不够,缺乏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二是工作较累的时候有过松弛思想;三是开创性的工作开展的不多。

; 针对以上问题,在新的一年里,我将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大局观念,苦干实干,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配合领导同事们,为财政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第17篇:公务员考核案例

江苏沭阳将忠于配偶等品德纳入干部考核

2010年,江苏省沭阳县对96名乡科级“一把手”进行年中考核,与以往不同的是,该县首次对领导干部“忠于配偶”等个人品德情况进行考核。

7月11日,沭阳县出台了《乡镇场党(工)委书记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考核暂行办法》,考核内容包括发展实绩、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的驾驭能力、个人品德、各方面满意度情况等4个方面。沭阳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考核的4个方面内容中,个人品德考核属首次,“能够孝敬父母、忠于配偶、关爱子女、尊重邻里”是个人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

对“忠于配偶”等个人品德的考核,沭阳县采取访谈、民意调查、调阅相关资料等方法,必要时还进行家访、邻访,看其是否维护家庭和睦、注重个人道德修养等。个人品德考核实行倒扣分,未发现问题的得满分。考核结果与“一把手”的使用、激励紧密结合。

评论:“忠于”思维不敌权力制衡

把忠于配偶作为考核的指标,我的理解是从这个层面了解干部的家庭美德,应该说出发点还是想了解官员的德行。但我认为这个指标设置有点不靠谱。其一,是否忠于配偶,到底由谁说了算?是上级组织,官员本身,还是街坊四邻?很显然,只有配偶才最有发言权。而夫妻之间本来就是一个共同体,既是感情共同体,又是经济共同体。除非到了“劳燕双飞”的境况,不然,既是配偶一方有点问题,另一方也不会大义灭亲的!

其二,从一些官员腐败的情况看,官员感情上不忠于配偶固然是一方面,但并非问题的实质所在。“贪内助”现象一再说明,在腐败问题上,配偶之间往往具有共利性,从而在忠诚度上表现出惊人的相互忠诚(实质是假象)。我们可以早下结论:在实际考核工作中,肯定没有不“忠于配偶”的官员。既如此,这个考核就没有多大意义。

沐阳要求领导干部“忠于配偶”,折射着公众对官员的道德期待。现在,很多官员出了问题,不是才不行,而是德不好。把家庭美德作为干部德行考核的内容,体现德才兼德、以德为先,但考核的方式方法、指标体系上还有深入研究,不能靠拍脑袋决策。

实际上,“忠于配偶”是权力制衡的跑偏。在权力不能制衡,或是权力找不到制衡的正当处时,“忠于××”、“廉政宣誓”等形式便会拿出来当幌子了。道德方面的约束,永远替代不了权力操作上的制衡。我们要做的是像杰佛逊说的那样“将权力的老虎关进笼子”,而非给老虎发《道德情操论》。

陕北小县城吴起 实现幼儿园到高中全部免费

当许多大城市为入托难、上幼儿园贵而叫苦不迭时,在陕北小县城吴起,这里已实现了从幼儿园到高中全部免费教育的“福利”。

吴起县从2010年春季起,对所有学龄前儿童上幼儿园实行“一免三补”政策。只要有吴起户口,无论是在公办还是民办幼儿园,所有入园幼儿免缴教科书费;对经教育部门审批的全县所有民办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按照每名儿童每学期补助150元经费补助,对所有幼儿教师每人每月补助200元津贴;所有在册儿童每人每学期补助250元生活费。

3年前,吴起将免费教育由九年义务教育延伸至高中阶段并全部实施寄宿制,对普通高中生免除学费、住宿费、信息技术教育费、课本费和冬季取暖费,每名学生每天还补助1.5元生活费。吴起县庙沟乡村民张永琦高兴地说:“现在在吴起,家里再穷都能上得起学。”

吴起县委书记冯振东告诉记者,在吴起,除了实施从幼儿园一直到高中的免费教育外,

每年未升入高中的学生和毕业回来的大学生,也由政府“埋单”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县财政每年还拿出1000万元,对全县45岁以下的农村劳动人口进行技能培训。从2007年以来,吴起县已累计向教育投资超过10亿元,新建扩建和改造中小学163所,农村学生也能享受优质教育,城乡教育出现统筹发展的新格局。

吴起县因战国名将吴起和红军长征落脚点而闻名。随着石油经济的发展,当地把统筹城乡教育作为科学发展的“一号工程”,使教育公平和人人享有优质教育不再是一句空话。

评论

先是陕西神木县的全民免费医疗,后是陕西吴起县的全民免费教育,还有东莞石排镇的25年免费教育,这些因煤、因油、因改革而先富起来的地方,纷纷将关注的视角转移到民生福利的增长,展示出明显有别于传统GDP崇拜的新型政绩观。

事实证明,经济发展与造福民生,其实是双向促进的关系。一方面,经济的发展让民生的改善拥有更好的条件基础,这也就是为何令人艳羡的民生福利大多出现在经济相对发达地方的原因;另一方面,改善民生解除了公众的后顾之忧,又必然会在对应的层面极大促进经济发展。那些花大力气改善民生的地方,事实上无不怀揣一个更长远更可持续的发展目标。

比较遗憾的是,当下的大多数政府官员头脑中的政绩观,依然还是以GDP为核心的,甚至于GDP崇拜就是其全部的内容,为此罔顾一切,无论是民生艰辛还是环境破坏。因为当下的官员考核机制还在这样评价着官员群体。虽然中央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并且在科学的官员考核机制方面有所引导,但扭转还远未达成。

但我们还是欣喜地看到,毕竟有越来越多的地方官员,开始从GDP崇拜往民生崇拜的方向上转变。不仅普通民众在评价、在褒贬,各地方的官员其实也在观察、在选择。有理由相信,只要这种民生崇拜的新型政绩观能够取得民众的支持和肯定,就能在实际施行中取得良好的客观效果,其对官员政绩观转变的推动作用,较之于类似“民生幸福重于GDP数字”的单纯说教,必然要有效得多。

善开风气之先的重要价值,就在于它勇敢地走出了第一步,别人可以从他们的真实经历中得到观察与反思的机会;所谓事实胜于雄辩,少数地方先行做出试验也好,率先树立榜样也罢,重要的是他们那样做起来了,在不同的维度上因此有了不可回避与无视的参照。作为公众,我们没有能力直接转变官员政绩观,却也不该放弃间接施加影响的努力,在该要赞美的时候绝不吝惜自己的赞美,不仅为了肯定先行者,更为了激励后进者。

吴起免费教育令人深思

在这个百物腾贵的时代,重要公共品免费提供的新闻总是会吸引无数的镁光灯。三年来,陕西吴起县一直推行着全民免费义务教育。

据报道,吴起县三年来财政投入教育超8亿。吴起县实施15年的免费学校教育,以及相关免费技能教育。吴起一年免费教育支出4546万元,该县并花大气力改善了教育硬件设备。

尽管中国中央与地方在事权和财权方面存在着不对等,但是一些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已经毫无疑问地朝着社会需要的方向迈进。就吴起对教育的投入而言,占地方财政支出23.7%,而曾有公开报道显示,过去三年,教育投入占国家财政支出不足15%。

如果人们此前还怀疑神木县的免费医疗中可能暗藏着很大的道德风险,那么对于免费教育则可以省去这方面的担忧,教育是一个人人都需要的公共品。

无疑,吴起县具备了一项有利于民众的优良的制度创新的基本重大要件。首先,吴起县

之所以能够实施免费教育,是因为其来自石油的财政底气。盛产石油的吴起县2009年财政收入为16亿。这足以令其承担免费教育的开支。其次,这种免费教育制度的创设,与吴起的领导者密切相关。该县县委书记正确地意识到了需要从资源依赖型的发展模式转向人才依赖型的发展路径。他认为,即使吴起没油开采了,年龄小的可以到其他地方创业。日本没有资源照样发展得很好。假如吴起人人有技能,人人成为企业家,完全可以走出“油主沉浮”的命运。提早准备化解荷兰病,这样的思路无疑是正确的。

因此,免费教育在该县得以推行,已实施三年,反应良好。我们所要关注的是这种制度创新会带来怎样的涟漪效应。现时,很多地方出台了让利于民的制度创新,比如在通胀严重的时期由地方政府发现金券或购物券等,再比如免费医疗和免费教育。虽然都是让利于民,但是方式显然有着优劣之分。向民众派发现金券和购物券只是一种救急不救穷的做法,显然不如这种免费教育目光长远。很明显,吴起并不是全国最富的县市,但吴起在县域范围内推行免费教育在技术和财政上是可行的,那么,这也就说明可能还有更多的县市也可以这样做,它们现在没有这样做,只能说明它们还缺乏该制度出台的其他重要要件,即决心和正确的执政观。

很多官员总感到教育的投入和收益过程是缓慢的,但它确实是一项治本的工程,吴起的免费教育工程并不只是投钱,其中也包含了与社会对接的思路在里面,比如免费技能培训,这样的培训结果是实实在在有利于普通民众谋生的,这才是真正的解决就业问题,解决就业并不是靠政府投资带动就业,那样的模式是肤浅而不可持续的。

不得不指出,尽管这种地方制度创新令人欣慰,但是,这种制度出台和实施带有了很大的偶然性,以上重要的制度创新要件并不是每个地方都具备。但是,教育是每个地方都需要的公共品。国家依然需要对此加大投入,并通过制度设计将教育与政绩挂钩,敦促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做出制度创新。

长沙干部政绩考卷网上晒 三年12人丢\"乌纱帽\"

市教育局,创办公办幼儿园20所,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87.5%;市农业局,蔬菜播种面积保持在190万亩,蔬菜总产量42.8亿公斤„„前不久,湖南省长沙市在网上公布了“长沙市2010年度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工作目标”。据了解,这是长沙市推行干部绩效考核制度以来,首次将绩效考核的“考卷”完整对外公开。

登陆长沙市政府门户网,首页头条即为这一工作目标。长沙市9个区县市、96个市直部门领导班子今年主要工作目标均分门别类,一一列出。根据长沙市干部绩效考核制度,这些工作目标,都是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2010年实绩考察的“硬杠杠”。

长沙市自2007年开始推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制度,根据相关办法,长沙市9个区县(市)、96个市直党政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全部纳入考核范围,从工作目标、自身建设、公众评估三大板块进行评估,分类排出一二三等。与此同时,全市近900名副处级以上在岗领导干部同样需要拿出考核成绩,分出一二三四等。

三年来,这项“动真格”的考核制度让65名副处以上干部被诫勉谈话,12人丢了“乌纱帽”。而在被免职和撤职的官员中,大多并无明显“硬伤”,在长沙官场一度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这种公开“考卷”的做法在今年更前进了一步。据介绍,为了让更多公众了解长沙市今年公开绩效考核工作目标的新举措,在工作目标公布后的第二天,长沙市还特意在当地报纸上发布了消息。

记者了解到,除了保密法规定的,以及相关涉法、涉诉、涉军的内容有所保留外,其余

所有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目标均被置于公众视野之下。长沙市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晏成芳认为,公众监督将有利于各单位部门在自我申报工作目标时做到实事求是——不说大话,也不能将工作目标定得太低。

晏成芳告诉记者,公众评估本来就是绩效考核的三大板块之一,老百姓知道了“打分标准”,才能更好地“打分”。今年,长沙市除了将绩效考核的工作目标公开之外,还准备把完成情况也适时公开。“考卷已经公布,各单位的答题情况如何,也应当让老百姓知晓。”晏成芳说。

第18篇:公务员考核工作总结

中共黄龙县委宣传部

2010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总结

县委组织部:

根据《陕西省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和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及县委组织部、人劳局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部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工作,按照规定完成了年度考核工作。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是加强人事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能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是激励先进和鞭策后进的有效举措。我部在认真总结近几年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转变观念,拓宽思路,改进考核办法,完善考核程序,规范考核管理。在考核过程中,我们坚持“讲政治、重实绩、看公论、以事论人,实事求是,综合评价”的原则,实行考核方法、考核程序、考核结果公开,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作用,评出干劲,评出团结,评出正气。

二、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为保证圆满完成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我部成立了公务员考核领导小组,部长种亚明任组长,副部长李向阳、王天龙为副组长,并设有办公室。

三、认真组织,细致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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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事部门的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考核程序进行考核。一是干部职工进行年度工作述职。二是召开会议进行民主测评。三是进行个别谈话。四是公布考核结果。五是考核结果报人事部门审批。

本次年度考核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一名优秀,四名称职,报请县人事部门批准。

2011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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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篇:公务员年度考核

xxx2012年公务员年度 考核工作情况报告

为加强和规范xxx干部职工的考核工作,正确评价干部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xxx文件要求和精神,xxx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单位实际,严密组织,规范程序,于2012年12月25日下午对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严格考核。现将考核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制度健全

xxx领导历来重视考核工作,根据《通知》要求,xxx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年度考核工作,成立了考核工作委员会。由主席、xxx局长xxx担任委员会主任,xxx副主席、xxx副局长xxx和xxx副主席、xxx副局长xx担任委员会副主任,xx股长施强慧、办公室副主任xxx、办公室副主任xxx3人担任委员会成员,下设办公室于单位办公室,具体负责年度考核的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并提出要本着公平、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2012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xxx2012年度公务员考核实施方案》,有力地保障了这次考核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程序严格,考核规范

在考核过程中,本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领导评价与自我评价相结合的办法,扎实组织考核工作。一是xxx局长进行了考核动员讲话,强调了考核纪律和考核原则。二是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xxx文件以及《xxx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和《xxx2012年度公务员考核实施方案》。三是干部职工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了个人述职。每位参加考核的人员都认真回顾总结自己一年来所取得的成绩、工作亮点,查找了差距和问题,明确了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四是综合评价,民主测评。测评前考核委员会强调了纪律和要求,测评时必须客观、公正、负责,接着发放了民主考核量化评价标准和民主考核量化评分表,对干部职工的德、能、廉、勤、绩五个方面进行民主测评打分,然后由考核委员会把关,按照测评总分的高低和20%的评优比例拟定出了优秀等次公务员建议,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五是反馈结果,并将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在考核工作中,xxx认真做到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不走过场,严格把关,扎实进行,树典型,促后进。

三、考核结果

xxx今年年底共有在职干部职工x名,除x名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工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考核外,其余x名干部职工都按时参加了单位年度考核。按照评定要求,经过述职、工作实绩考核、民主测评、考核委员会研究、公示等程序,最终评定xxx、xxx2名同志为xxx2012年度优秀公务员,xx、xx、xx、xx、xx5名同志为称职等次,xx同志为新录用公务员,因在试用期间,未转正,未定考核等次。

通过此次考核,使每一位干部职工都找到了自身的不足与差距和更加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对以后的工作有很大的督促作用,增强了考核的实用性。

第20篇:公务员考核总结

乌司政【2011】15号

关于乌兰察布市司法局二O—O年公务员

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的报告

乌兰察布市人事局:

根据乌人发(2010)9号文件《关于做好年度公务员及所属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严格按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以德、能、勤、绩为内容,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优中选拔的原则,对我局公务员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考核,并且于2011年8月19日全面结束。按照考核文件规定的评优比例,我局应参加考核人数45人,实际参加人数31人(不包括处级干部),应评优秀等次人员7人,实评优秀7人;实评称职人员38人。 同时对被评为本年度优秀等次人员的情况,以张榜公布的形式进行公示,进一步增加了年度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考核工作自始至终都突出民主、公开、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的积极陛,使大家能够认真的总结过去,查找不足,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去进行评议。总之,年度考核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使大家真正看到了自己的不足与差距,以及存在的问题。同时也为广大公务员提升素质、完善自我、促进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更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乌兰察布市司法局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公务员考核等次
《公务员考核等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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