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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5-26 12:04:45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学习心得体会

堰口镇中心学校姚冬艳

今年六月学校要求学习了关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纲要》是教育领域的纲领性文件,对今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现谈谈我的体会:

在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行了深入解读学习之后,我深刻的感受到《纲要》是一个“人民群众满意、符合中国国情和时代发展要求的高水平规划纲要”。既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也反映了人民的期盼,更表达了我们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意愿;《纲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这为实现我国由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的转变奠定了基础;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核心是改革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必须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内涵发展,才能出名师、育英才,

我认为,人民教师的神圣职责就是传授知识,传承民族精神,弘扬爱国主义,为祖国和人民培养合格的人才。教师要忠诚于人民教育的事业,以培育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积极引导和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教书者必先强己,育人者必先律己,教师的道德品质和人格对学生有重要的影响。教师要注重言教,更要注重身教。教师的日常工作虽然是平凡的,但教育工作的意义却是不平凡的。教师应该自觉地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率先垂范,既要有脚踏实地、乐于奉献的工作态度,又要有淡泊明志、甘为人梯的精神境界。以自己的高尚人格教育和影响学生,努力成为青少年学习的良师益友,成为全社会尊敬的人。还要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教师在教育创新中承担着重要的使命,教师富有创新精神,才能培养出创新人才。教师应该具备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努力发扬优良的学术风气和学术道德。教师是知识的重要传播者和创造者,连接着文明和进步的历史、现在和未来,更应该与时俱进,不断用新的知识充实自己,成为热爱学习,学会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楷模。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推荐第2篇: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学习体会

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五中全会学习体会

焦山寺中心小学

2011.2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学习心得

开学伊始,学校领导带领全体老师学习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通过一段时间的认真学习,使我感受到国家对教育的高度重视,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提出了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建立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在整个纲要学习中,对我影响最深的是两点:一是素质教育,二是创新能力。以下是自己的一点心得体会。

一、素质教育

素质教育的口号已经提出将近十年了,“素质”教育重在素质两字上,这一点区别于以前的应试教育,让学生在学校、社会中不光掌握了知识,学到了技能,更多是怎样学习,怎样快乐的学习等各方面的综合素质。这方面在小学阶段做得比较好,学生的素质得到了发展,能力得到了拓展。但是我们不可否认的是,在中考、高考的指挥棒下,要真正实施素质教育都只能是一种“乌托邦”。许多学生在小学阶段参加各种兴趣小组、特长活动,培养自己的兴趣,有时学生在各种兴趣活动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他们进入中学、高中后呢?摆在他们面前的中考、高考一条道,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家长、学生不得不放弃自己的爱好,专心攻题,应付各种各样的考试。素质教育的成果在这一阶段荡然无存。因此,当国家在《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再次提出素质教育时,我觉得不改变中考、高考这样的应试教育,提再多的素质教育都是徒劳的。只有摒弃了这种单纯的、不利于学生全方面发展的考试制度,在这些考试考核中引入其他素质、技能的考核,如兴趣、意志、心理等,而不光是只凭语数英科等各科分数作为唯一的选才标准,这才是提升国民素质的重要途径,素质教育才会真正得到普及。

二、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核心生命力。我国“两弹一星”元勋钱学森在病榻上时,面对温总理的慰问,他多次自问,也是询问总理,“为什么我们的学校总是培养不出杰出人才”?我们有北大清华,但为什么没有诺奖获得者呢?究其原因,是我们学校培养的人才缺乏创新能力,过于浮躁,对学术研究的态度不够严谨,做不到“沉下去”,“静下来”。一个人当他开始进入象牙塔,许多人的观念就开始发生变化——搞学术研究是没有出息的,不如学习好一点,再去弄个公务员当当。我们这个社会什么职业最吃香,最有地位?公务员。因为这个社会赋予公务员太多的福利、特权和地位,因此许多人都会选择走“学而优则仕”这样一条道路,根本不会走与寂寞、贫寒相伴的研究创新之路。这样的状况,让我想起了三十年前的一名俗语“造原子弹不如卖茶叶蛋”,正因为这样一句俗语,“钱学森之问”的产生也就不足为怪了。今天,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国家领导人如此关注教育,那么就应该痛下狠心,忘记暂时的得失,从基础抓起,从娃娃抓起,注重创新教育,那么诺奖离我们不远,我们民族立于世界之林的日子不远。

作为一线教师,学习贯彻纲要精神,就是要加强自身师德修养,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不断学习,努力提高教学业务能力,爱岗敬业,爱生如子.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把自己的教学工作当做一种职业,做实做好,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教学质量,一句话,教师要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五中全会学习体会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在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召开的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是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遵循和行动纲领,宣传思想文化战线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把握正确导向、增强宣传效果,推动兴起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激励和动员干部群众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十七届五中全会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深入分析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内外环境,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科学谋划了今后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全会的胜利召开,对于继续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是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各级要结合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高潮。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带头学习全会精神,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动和促进全市学习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各级党校要把五中全会精神列入教学计划和大规模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好主阵地作用。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切实加强对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的宣传,进一步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推动面上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为推进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指导。各级要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实质,进一步统一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形成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要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为动力,扎实做好经济结构调整、统筹城乡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等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和“十一五”目标任务。要按照全会要求,把握重点,加强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好的“十二五”规划,科学谋划好城市的长远发展。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是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对今后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指导性作用。全会关于文化产业的提法尤其引人注目。文化产业的理念在“十一五”规划中已经被提及,但在五中全会公报中,文化产业用了219个字加以阐述,要求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第一产业是农业,第二产业是制造业,第三产业是服务业,目前也提第四产业是高科技产业。我国在农业大国的基础上建立工业化国家,需要减少第一产业人口的比重,大力发展服务业。而在第三产业的发展中,文化产业作为一个国家软实力的重要载体,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中国的经济能不能持续快速发展,需要国家的文化软实力作支撑。

当今世界很多国家都非常重视文化产业的打造。美国文化产业正成为美国政府执行对外文化战略乃至全球战略的重要工具。我国不少地区也先试先行,努力发展文化产业。深圳特区成立30年来,将文化产业打造成为继高新技术产业、金融业、物流业之后的第四大支柱产业,改写了“只有经济,没有文化”的历史。2010年,我国第一部文化产业专项规划——《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继钢铁、汽车、纺织等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后出台的又一个重要的产业振兴规划,标志着文化产业已经上升为国家的战略性产业。国家将重点推进的文化产业包括: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意味着我国文化产业经过多年的探索性发展,正迎来一个历史性拐点,将进入一个高速增长周期。

推荐第3篇: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xuexitihui11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学习心得体会学校组织了关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学习。《纲要》是教育领域的纲领性文件,对今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行了深入解读并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后,深刻的感受到《纲要》是一个“人民群众满意、符合中国国情和时代发展要求的高水平规划纲要”,既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也反映了人民的期盼,更表达了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意愿;《纲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这为实现我国由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的转变奠定了基础;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核心是改革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必须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内涵发展,才能出名师、育英才,

我认为,人民教师的神圣职责就是传授知识,传承民族精神,弘扬爱国主义,为祖国和人民培养合格的人才。教师要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以培育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积极引导和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教书者必先强己,育人者必先律己,教师的道德品质和人格对学生有重要的影响。教师要注重言教,更要注重身教。教师的日常工作虽然是平凡的,但教育工作的意义却是不平凡的。教师应该自觉地加强道德修养,率先垂范,既要有脚踏实地、乐于奉献的工作态度,又要有淡泊明志、甘为人梯的精神境界。以自己的高尚人格教育和影响学生,努力成为青少年学习的良师益友,成为全社会尊敬的人。三要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教师在教育创新中承担着重要的使命,教师富有创新精神,才能培养出创新人才。教师应该具备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努力发扬优良的学术风气和学术道德。教师是知识的重要传播者和创造者,连接着文明和进步的历史、现在和未来,更应该与时俱进,不断用新的知识充实自己,成为热爱学习,学会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楷模。

推荐第4篇:《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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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作者:

来源:《现代教育科学·小学教师》2010年第02期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一要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二要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三要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四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扶持困难群体,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和就学困难等原因而失学。

推荐第5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第七章 高等教育

(十八)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高等教育承担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到2020年,高等教育结构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鲜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建成一批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高等学校,若干所大学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大学水平,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

(十九)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着力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加大教学投入。把教学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把教授为低年级学生授课作为重要制度。加强实验室、校内外实习基地、课程教材等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推进和完善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促进文理交融。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创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全面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严格教学管理。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改进高校教学评估。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增强诚信意识,养成良好学风。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管理,不断提高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培养质量。

(二十)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充分发挥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鼓励高校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国防科技创新和区域创新中作出贡献。大力开展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坚持服务国家目标与鼓励自由探索相结合,加强基础研究;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应用研究。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教育资源共享,推动高校创新组织模式,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团队。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与创新人才培养相结合。充分发挥研究生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加强高校重点科研创新基地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深入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

(二十一)增强社会服务能力。高校要牢固树立主动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全方位开展服务。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规范校办产业发展。为社会成员提供继续教育服务。开展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积极推进文化传播,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先进文化。积极参与决策咨询,主动开展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鼓励师生开展志愿服务。

(二十二)优化结构办出特色。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结构,促进多学科交叉和融合。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化区域布局结构。设立支持地方高等教育专项资金,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新增招生计划向中西部高等教育资源短缺地区倾斜,扩大东部高校在中西部地区招生规模,加大东部高校对西部高校对口支援力度。鼓励东部地区高等教育率先发展。建立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军队人才培养体系。

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基础,继续实施“985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继续实施“211工程”和启动特色重点学科项目。改进管理模式,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绩效评估,进行动态管理。鼓励学校优势学科面向世界,支持参与和设立国际学术合作组织、国际科学计划,支持与境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建立联合研发基地。加快创

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的步伐,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形成一批世界一流学科,产生一批国际领先的原创性成果,为提升我国综合国力贡献力量。

推荐第6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提出了“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和全面发展的教育主题”。坚持能力为重即为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教育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事做人,促进学生主动适应社会,开创美好未来。素质教育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的基本任务,素质教育的核心在于创新,创新的核心在于思维,思维的核心在于能力的培养,所以培养学生的能力将成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

目前我校大部分教师的教学方式还是以接受式为主,也就是课堂学习中教师讲、学生听的学习方式。 在这种学习方式中,学生所学知识的全部内容,基本上是由教师以定论的形式传授给学生的,学生不需要进行任何独立发现,而只需接受或理解。教师对教学的认识就是讲清楚,而没有关注学生是否要学,是否能够学会。让学生失去了学习兴趣,同时也制约了学生能力的发展。基于学校目前实际现状特提出了“266”练能型课堂模式研究,旨在立足于课堂,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合作交流能力、创新精神以及动手实践操作等能力。为培养学生的能力探索出一套可操作的课堂教学模式。

推荐第7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全文

第一部分总体战略 第一章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把握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坚持依法治教,尊重教育规律,夯实基础,优化结构,调整布局,提升内涵,促进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方针。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 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教育优先发展是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教育,完善社会力量出资兴办教育的体制和政策,不断提高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

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人力资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教育是开发人力资源的主要途径。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心每个学生,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培养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

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鼓励地方和学校大胆探索和试验,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加快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质量多样化人才需要与教育培养能力不足的矛盾、人民群众期盼优质教育与资源相对短缺的矛盾、增强教育活力与体制机制约束的矛盾,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关键是机会公平,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全社会要共同促进教育公平。

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教育内涵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制定教育质量国家标准,建立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第二章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

(三)战略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扫除青壮年文盲。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2.4年提高到13.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9.5年提高到11.2年,其中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比2009年翻一番。

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得到更大满足。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各类人才服务国家、服务人民和参与国际竞争能力显著增强。

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继续教育参与率大幅提升,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50%以上。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促进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改革,提高教育开放水平,全面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办出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

(四)战略主题。坚持以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加强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增强学生爱国情感和改革创新精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方面。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能力为重。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教育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事做人,促进学生主动适应社会,开创美好未来。

坚持全面发展。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坚持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的统

一、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的统

一、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加强体育,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切实保证体育课和体育锻炼时间,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加强美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重视可持续发展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表1 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2009年 2015年 2020年 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万人) 2658 3530 4000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50.9 62.0 75.0 学前一年毛入园率(%) 74.0 90.0 95.0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万人) 15772 16100 16500 巩固率(%) 90.8 93.0 95.0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万人) 4624 4500 4700 毛入学率(%) 79.2 87.0 90.0 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2179 2250 2350 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1280 1390 1480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万人) 2979 3350 3550 在校生(万人) 2826 3080 3300 其中: 研究生(万人) 140 170 200 毛入学率(%) 24.2 36.0 40.0 继续教育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万人次) 16600 29000 35000 表2 人力资源开发主要目标 2009年 2015年 2020年

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口数(万人) 9830 14500 19500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9.5 10.5 11.2 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9.9 15.0 20.0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2.4 13.3 13.5 其中: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的比例(%)67.0 87.0 90.0 第二部分发展任务 第三章学前教育

(五)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对幼儿习惯养成、智力开发和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的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

(六)明确政府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实行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财政补助。完善幼儿园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和收费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和督导制度,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和管理学前教育,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

(七)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新建扩建托幼机构,在小学附设学前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校舍和教师资源。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第四章义务教育

(八)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统一实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注重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到2020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适应城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加快农村寄宿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就学困难等原因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

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教师资格标准。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逐步推行小班教学。配齐音乐、体育、美术等薄弱学科教师,开足规定课程。大力推广普通话教学,使用规范汉字。

增强学生体质。科学安排学习、生活、锻炼,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水平。

(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各项资源。

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实行县(区)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发展民办教育,提供选择机会。

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

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鼓励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

(十)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课业负担严重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危害民族未来。通过减轻课业负担,保证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必须共同努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

各级政府要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目标,统筹规划,整体推进。调整教材内容,科学设计课程难度。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规范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

学校要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给学生留下了解社会、深入思考、动手实践的时间。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改进教学方法,增强课堂教学效果,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不得增加课时和提高难度。各种考级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

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加强与学校的合作,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关心社会教育,帮助子女养成良好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五章高中阶段教育

(十一)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特殊意义。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克服“应试教育”倾向。到202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加大中西部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的扶持力度。逐步消除大班额。

(十二)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方案,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文理等各门课程的学习。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提高课程的选择性,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的指导。

(十三)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促进办学体制多样化,扩大优质资源。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探索发现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鼓励普通高中办出特色。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采取多种方式,为在校生和未升学毕业生提供职业教育。

第六章职业教育

(十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职业教育要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政府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

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制定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吸收企业参加教育质量评估。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十五)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十六)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把加强职业教育作为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强化省、市(地)级政府统筹职业教育发展的责任,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根据需要办好县级职教中心。强化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推进城乡、区域合作,增强服务“三农”能力。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加大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力度。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新型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十七)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改革招生和教学模式。积极推进“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院校课程标准和职业技能标准相衔接。完善就业准入制度,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鼓励毕业生在职继续学习,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大对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形成行行出状元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七章高等教育

(十八)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高等教育承担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到2020年,高等教育结构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鲜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建成一批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高等学校,若干所大学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大学水平,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

(十九)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着力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加大教学投入。教师要把教学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加强实验室、校内外实习基地、课程教材等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推进和完善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促进文理交融;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推进创业教育。创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全面实施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严格教学管理。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有为,增强诚信意识。改进高校教学评估。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指导服务。

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二十)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充分发挥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鼓励高校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国防科技创新和区域创新中作出贡献。大力开展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坚持服务国家目标与鼓励自由探索相结合,加强基础研究;以重大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应用研究。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教育资源共享,推动高校创新组织模式,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团队,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加强高校重点科研创新基地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深入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

(二十一)增强社会服务能力。高校要牢固树立主动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全方位开展服务。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开展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积极推进文化传播,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先进文化;积极参与决策咨询,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鼓励师生开展志愿服务。

(二十二)优化结构办出特色。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优化学科专业和层次、类型结构,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化区域布局结构,设立支持地方高等教育专项资金,加大对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的支持,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新增招生计划向中西部高等教育资源短缺地区倾斜,扩大东部高校在中西部地区招生规模。鼓励东部地区高等教育率先发展,加大东部地区高校对西部地区高校对口支援力度。

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基础,继续实施“985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继续实施“211工程”和启动特色重点学科项目。改进管理模式,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绩效评估,进行动态管理。鼓励学校优势学科面向世界,支持参与和设立国际学术合作组织、国际科学计划,支持与海内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建立联合研发基地。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的步伐,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形成一批世界一流学科,产生一批国际领先的原创性成果,为提升我国综合国力贡献力量。

第八章继续教育

(二十三)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特别是成人的教育活动,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新继续教育观念,加大投入力度,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倡导全民阅读,推动全民学习。到2020年,努力形成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

(二十四)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成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统筹指导继续教育发展。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负责制定行业继续教育规划和组织实施办法。将继续教育纳入各行业、各地区总体发展规划。加快继续教育法制建设。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鼓励个人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加强继续教育监管和评估。

(二十五)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大力发展教育培训服务,统筹扩大继续教育资源。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相关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加强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和网络建设,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为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

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健全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办好开放大学,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

第九章民族教育 (二十六)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事业。加快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对于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要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

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推进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不断夯实各民族大团结的基础,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二十七)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公共教育资源要向民族地区倾斜。中央财政加大对民族教育支持力度,民族地区各级政府按照事权划分增加投入。

促进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巩固提高民族地区普及义务教育成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支持边境县和民族自治地方贫困县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快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支持教育基础薄弱地区改扩建、新建一批高中阶段学校。大力发展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加大对民族地区中等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积极发展民族地区高等教育。支持民族院校加强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办好高校民族预科班。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教育事业的扶持力度。

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全面开设汉语文课程,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文接受教育的权利。重视加强学前双语教育。国家对双语教学的师资培养培训、教学研究、教材开发和出版给予支持。

加强教育对口支援。认真组织和落实内地省、市对民族地区教育支援工作。办好在内地举办的少数民族班(学校)和面向民族地区的职业学校。加大对民族地区师资培养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国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民族地区基层任教。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第十章特殊教育

(二十八)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基本途径。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积极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养。 各级政府要加快发展特殊教育,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议事日程。

(二十九)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地市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较多的县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受残疾人入学,不断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重视职业教育,加快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大力开展面向成年残疾人的职业培训。

(三十)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国家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地方政府制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鼓励和支持接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为残疾学生创造学习生活条件。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采取措施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在优秀教师表彰中提高特教教师比例。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逐步实施残疾学生免费高中阶段教育。

第三部分体制改革 第十一章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三十一)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关键是更新教育观念,核心是改革人才培养体制,目的是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树立全面发展观念,努力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树立人人成才观念,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不拘一格培养人才。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为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树立系统培养观念,推进大中小学有机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加强学校之间、校企之间、学校与科研机构之间合作以及中外合作等多种联合培养方式,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

(三十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式,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

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的良好环境。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推进课程改革,加强教材建设,建立健全教材质量监管制度。深入研究、确定不同教育阶段学生必须掌握的核心内容,形成更新教学内容的机制。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注重知行统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增强学生科学实验、生产实习和技能实训的成效。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展各种课外、校外活动。加强中小学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加强学生社团组织指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

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机制。改进优异学生培养方式,在跳级、转学、转换专业以及选修高一学段课程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方式,改进中学生升学推荐办法,创新研究生培养方法。探索高中、高等学校拔尖学生培养模式。

(三十三)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改进教育教学评价。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开展由政府、学校、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做好综合素质评价。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激励学生乐观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

改进社会人才评价及选用制度,为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环境。树立科学人才观,建立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强化人才选拔使用中对实践能力的考查,克服社会用人单纯追求学历的倾向。

第十二章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四)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考试改革方案,指导考试改革试点。完善专业考试机构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十五)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完善初中就近免试入学的具体办法。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发挥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规范优秀特长生录取程序与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 (三十六)完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着重考查综合素质和能力。以高等学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完善国家考试科目试题库,完善统一命题和分省命题方式,保证国家考试的科学性、导向性和规范性。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试的办法,探索实行社会化考试。

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高等学校普通本科入学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探索实行高水平大学联考。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深入推进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改革,加强创新能力考查,发挥和规范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

完善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专门人才、创新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高等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者测试结果自主录取;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推荐录取;符合条件、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行业、地区就业的,签订协议实行定向录取;对在实践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专门程序,破格录取。

(三十七)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发布制度,实现信息的公开、透明,保障考生权益,加强政府和社会监督。公开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公开招生章程和政策、招生程序和结果,公开自主招生办法、程序和结果。加强考试招生法规建设,规范学校招生录取程序。强化考试安全责任,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坚决防范和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舞弊行为。

第十三章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三十八)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适应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明确政府管理的权限和职责,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的权利和责任,形成不同办学模式,避免千校一面。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健全校务公开制度,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三十九)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政府及其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管理制度,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自主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自主制定学校规划并组织实施,自主设置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机构,自主确定内部收入分配,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财产和经费。扩大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合作办学、服务社区等方面的自主权。

(四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公办高等学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依法落实党委、校长职权。完善大学校长选拔任用办法。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

加强章程建设。各类高校应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尊重学术自由,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全面实行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确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

扩大社会合作。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共建的模式,推进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的资源共享,形成协调合作的有效机制,提高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推进专业评价。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高校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估制度。探索与国际高水平教育评价机构合作,形成中国特色学校评价模式。建立高等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

(四十一)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扩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自主权。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发挥企业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的作用。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

第十四章办学体制改革

(四十二)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各地可从实际出发,开展公办学校联合办学、委托管理等试验,探索多种形式,提高办学水平。

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

(四十三)大力支持民办教育。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的工作职责,鼓励出资办学,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

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积极探索和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对具备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条件的民办学校,按规定程序予以审批。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

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有关教育和培训任务,拨付相应教育经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国家对发展民办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学校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四十四)依法管理民办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民办教育发展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开展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规范民办学校法人登记。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民办学校依法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保障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逐步推进监事制度。积极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的作用。完善民办高等学校督导专员制度。落实民办学校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依法明确民办学校变更、退出机制。切实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资产、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依法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扩大社会参与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监督。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

第十五章管理体制改革

(四十五)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以简政放权和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推进中央向地方放权、政府向学校放权,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中央政府统一领导和管理国家教育事业,制定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和基本标准,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结构和区域布局。整体部署教育改革试验,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地方政府负责落实国家方针政策,开展教育改革试验,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区域内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

(四十六)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进一步加大省级政府对区域内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统一管理义务教育,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落实发展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理分布,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点扶持困难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促进省域内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和资源共享,支持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完善以省级政府为主管理高等教育的体制,合理设置和调整高等学校及学科、专业布局,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依法审批设立实施专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审批省级政府管理本科院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已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授予点。完善省对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体制,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根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教师编制等实施标准。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区域协作,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支持和督促市(地)、县级政府履行职责,发展管理好当地各类教育。

(四十七)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改变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综合应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规范决策程序,重大教育政策出台前要公开讨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成立教育咨询委员会,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咨询论证,提高重大教育决策的科学性。建立和完善国家教育基本标准。成立国家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加强教育监督检查,完善教育问责机制。

培育专业教育服务机构。完善教育中介组织的准入、资助、监管和行业自律制度。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第十六章扩大教育开放 (四十八)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借鉴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经验,促进我国教育改革发展,提升我国教育的国际地位、影响力和竞争力。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对外开放的要求,培养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与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

(四十九)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吸引境外知名学校、教育和科研机构以及企业,合作设立教育教学、实训、研究机构或项目。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好若干所示范性中外合作学校和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探索多种方式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

吸引更多世界一流的专家学者来华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计划地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和学术团队。引进境外优秀教材,提高高等学校聘任外籍教师的比例。吸引海外优秀留学人员回国服务。

(五十)提高交流合作水平。扩大政府间学历学位互认。支持中外大学间的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合作平台,联合推进高水平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加强中小学、职业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国际理解教育,增进学生对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认识和理解。

推动我国高水平教育机构海外办学,加强教育国际交流,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和教育服务。支持国际汉语教育。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加大教育国际援助力度,为发展中国家培养培训专门人才。拓宽渠道和领域,建立高等学校毕业生海外志愿者服务机制。

创新和完善公派出国留学机制,在全国公开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学习。加强对自费出国留学的政策引导,加大对优秀自费留学生资助和奖励力度。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政策,提高对留学人员的服务和管理水平。

进一步扩大外国留学生规模。增加中国政府奖学金数量,重点资助发展中国家学生,优化来华留学人员结构。实施来华留学预备教育,增加高等学校外语授课的学科专业,不断提高来华留学教育质量。

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双边、多边和全球性、区域性教育合作。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组织教育政策、规则、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搭建高层次国际教育交流合作与政策对话平台,加强教育研究领域和教育创新实践活动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强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 第十七章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五十一)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保障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提高教师待遇,使教师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倡导教育家办学。创造有利条件,鼓励教师和校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造就一批教育家。大力表彰和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国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设立荣誉称号。

(五十二)加强师德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师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采取综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良好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克服学术浮躁,查处学术不端行为。

(五十三)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做好培养培训规划,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培养教育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学术带头人和校长,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创新和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积极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进一步完善制度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教。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完善代偿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当教师。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对中小学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重视班主任和辅导员培训。加强教师教育,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培养模式,增强实习实践环节,强化师德修养和教学能力训练,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加大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完善相关人事制度,聘任(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提高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教师比例。

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点,建设高素质的高校教师队伍。大力提高高校教师教学水平、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促进跨学科、跨单位合作,形成高水平教学和科研创新团队。创新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方式,引导教师潜心教学科研,鼓励中青年优秀教师脱颖而出。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长江学者奖励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项目,为高校集聚具有国际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

(五十四)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完善津补贴标准,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制定教师住房优惠政策。建设农村边远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国家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

(五十五)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国家制定教师资格标准,明确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和品行要求。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流动调配等职能。

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制定高等学校、幼儿园教师编制标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探索在职业院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创新聘用方式,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加强教师管理,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制定校长任职资格标准,促进校长专业化,提高校长管理水平。推行校长职级制。

第十八章保障经费投入 (五十六)加大教育投入。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是教育事业的物质基础,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能。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

各级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3%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012年达到4%。

社会投入是教育投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途径,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出资办学。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调整学费标准。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落实个人教育捐赠支出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政策。

(五十七)完善投入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完善各级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各地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制定并逐步提高区域内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投入体制。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尽快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债务。

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投入机制。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普通高中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体制。随着财力增强,逐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财政投入水平。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和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等多渠道依法筹集经费投入的机制。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发展予以扶持。 进一步加大农村、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投入。中央财政通过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农村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

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各地根据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发展情况,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改善中小学学生营养状况。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助学贷款体制机制。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完善研究生资助政策,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建立国家奖助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五十八)加强经费管理。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设立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增强经费分配的科学性。加强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完善经费使用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在高等学校试行设立总会计师职务,提升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公办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由政府委派。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强化重大建设项目和经费使用全过程的审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建立并不断完善教育经费基础信息库,提升经费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加强重大项目经费使用考评。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

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学校。

第十九章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五十九)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超前部署教育信息网络。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数字化教育服务体系,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现代化。充分利用优质资源和先进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整合现有资源,构建先进、高效、实用的数字化教育基础设施。加快终端设施普及,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实现多种方式接入互联网。重点加强农村学校信息基础建设,缩小城乡数字化差距。加快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中国教育卫星宽带传输网升级换代。制定教育信息化基本标准,促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六十)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加强网络教学资源库建设。引进国际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网络学习课程。建立数字图书馆和虚拟实验室。建立开放灵活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创新网络教学模式,开展高质量高水平远程学历教育。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使农村和边远地区师生能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手段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增强运用信息技术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加快全民信息技术普及和应用。

(六十一)构建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制定学校基础信息管理要求,加快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促进学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政府教育管理信息化,积累基础资料,掌握总体状况,加强动态监测,提高管理效率。整合各级各类教育管理资源,搭建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教育信息,不断提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

第二十章推进依法治教

(六十二)完善教育法律体系。按照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加快教育法制建设进程,形成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体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修订职业教育法、教育法、学位条例、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有关考试、学校、终身学习、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法律。加强教育行政法规建设。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促进本地区教育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六十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级政府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依法履行教育职责。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十四)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学校要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尊重教师权利,加强教师管理。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对学生实施的奖励与处分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健全符合法治原则的教育救济制度。 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师生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教育学生遵守公共生活秩序,知法守法。教师要自觉加强法律修养,做遵纪守法的楷模。

(六十五)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制定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健全国家督学制度,建设专职督导队伍。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义务教育督导检查,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检查。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

严格落实问责制。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建立健全层级监督机制。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

第二十一章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

(六十六)组织实施重大项目。2010-2012年,围绕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目标,着眼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为重点,完善机制,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工程。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集中开展危房改造、抗震加固,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改造小学和初中薄弱学校,逐步使义务教育学校师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基本达标;改扩建劳务输出大省和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学校寄宿设施,改善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寄宿条件,基本满足需要。

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加强农村中小学薄弱学科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培养和补充一批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急需紧缺教师;对义务教育教师进行全员培训,组织校长研修培训;对专科学历以下小学教师进行学历提高教育,使全国小学教师学历逐步达到专科以上水平。

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支持办好现有的乡镇和村幼儿园;重点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充分利用小学富余校舍和社会资源,改扩建或新建乡镇和村幼儿园;对农村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培训。

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建设一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提升职业教育实践教学水平;完成一大批“双师型”教师培训,聘任(聘用)一大批有实践经验和技能的专兼职教师;支持一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和优质特色校建设,支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建设;支持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建设,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

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加强中西部地方高校优势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实施东部高校对口支援中西部高校计划,加大对中西部高校的扶持力度;支持建设一批高等学校产学研基地;实施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继续实施“985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继续实施“211工程”和启动特色重点学科项目;继续实施“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和“高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

民族教育发展工程。巩固民族地区“普九”成果,支持边境县和民族自治地方贫困县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重点扶持和培养一批边疆民族地区紧缺教师人才;加强对民族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双语教师培训;加快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启动内地中职班,支持教育基础薄弱县改扩建、新建一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支持民族学院(大学)建设。

特殊教育发展工程。改扩建和新建一批特殊教育学校,使地市和30万人口以上县、残疾儿童较多县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为现有特殊教育学校添置必要的教学、生活和康复训练设施,改善办学条件;对特殊教育教师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程。启动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把普通高中学生和研究生纳入国家助学体系。

国家教育信息化工程。提高中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逐步实现中小学每个班级均能开展多媒体教学;建设有效共享的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国家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和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建成较完备的国家级和省级教育基础信息库以及教育质量、学生流动、资源配置和毕业生就业状况等监测分析系统。

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工程。支持一批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支持在高校建设一批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引进一大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开展大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海外研修培训;支持扩大公派出国留学规模;实施留学中国计划,扩大来华留学生规模;支持孔子学院建设。 (六十七)组织开展改革试点。成立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指导实施教育体制改革工作。根据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动态调整的原则,选择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重大改革试点。

推进素质教育改革试点。建立减轻中小学学生课业负担的有效机制;开展高中办学模式多样化试验,开发特色课程;探索弹性学制等培养方式;建立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测评结果等。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试行县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试行优质高中将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普通初中的办法;切实解决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等。

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试点。以推进政府统筹、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为重点,探索部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机制;开展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式培养试点;开展工学结合、弹性学制、模块化教学等试点;推进职业教育为“三农”服务、培养新型农民的试点。

终身教育体制机制建设试点。建立区域内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的沟通机制;建立终身学习网络和服务平台;统筹开发社会教育资源,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建立学习成果认证体系,建立“学分银行”制度等。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探索贯穿各级各类教育的创新人才培养途径;鼓励高等学校联合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支持有条件的高中与大学、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创新人才培养研究和试验,建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初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探索高等职业学校自主考试或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注册入学;探索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的具体方式;探索缩小高等学校入学机会区域差距的举措等。

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制定、完善学校章程,探索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学术委员会发挥积极作用的机制;全面实行聘任(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探索协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建立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专职科研队伍,推进管理人员职员制;完善校务公开制度等。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探索公办学校联合办学、中外合作办学、委托管理等改革试验;开展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探索公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管理的有效方式等。

地方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改革试点。建立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长效机制;制定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探索政府收入统筹用于支持教育的办法;建立教育投入分项分担机制;依法制定鼓励教育投入的优惠政策;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工资福利倾斜政策等。

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探索管办分离政校分开实现形式;合理部署区域内学校、学科、专业设置;制定办学条件、教师编制、招生规模等基本标准;推进县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探索督导机构独立履行职责的机制;探索省际教育协作改革试点,建立跨地区教育协作机制等。

第二十二章加强组织领导

(六十八)加强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把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为各级党委、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各级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建立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党和政府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支持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加强教育宏观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

(六十九)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把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进一步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师生。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

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穿学校党组织活动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高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中小学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学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 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办学治校能力。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选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加大学校领导干部培养培训和交流任职的力度。

着力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推进工作创新,增强生机活力。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

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

(七十)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强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和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妥善处置各种事端。

实施

本规划纲要是21世纪我国第一个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贯彻实施规划纲要,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按照规划纲要的部署和要求,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规划纲要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抓好贯彻落实。

提出实施方案,制定配套政策。各地要围绕规划纲要确定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体制改革、重大措施和项目等,提出本地区实施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尽快出台实施。 鼓励探索创新,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实施规划纲要,重视做好改革试点工作。对各地在实施规划纲要中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对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和跟踪检查。

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环境。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广泛宣传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性、紧迫性,广泛宣传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动员全党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为规划纲要的实施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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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实 施

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部署,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制定本《教育规划纲要》。

序 言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强国必先强教。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

第一部分 总体战略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二)工作方针。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

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教育优先发展是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积极性,共同担负起培育下一代的责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完善体制和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不断扩大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

第二章 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

(三)战略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扫除青壮年文盲。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2.4年提高到13.5年;

(四)战略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其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第二部分 发展任务

第三章 学前教育

(五)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对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

第四章 义务教育

(八)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统一实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注重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到2020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第五章 高中阶段教育

(十一)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特殊意义。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克服应试教育倾向。到202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

(十二)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落实课程方案,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文理等各门课程的学习。

第六章 职业教育

(十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职业教育要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

(十五)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十六)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把加强职业教育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强化省、市(地)级政府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责任,扩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覆盖面,根据需要办好县级职教中心。 (十七)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改革招生和教学模式。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内容和职业标准相衔接

第七章 高等教育

(十八)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高等教育承担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到2020年,高等教育结构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鲜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建成一批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高等学校,若干所大学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大学水平,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

(十九)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着力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加大教学投入。把教学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把教授为低年级学生授课作为重要制度。

(二十)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充分发挥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鼓励高校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国防科技创新和区域创新中作出贡献。大力开展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坚持服务国家目标与鼓励自由探索相结合,加强基础研究;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应用研究。

(二十一)增强社会服务能力。高校要牢固树立主动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全方位开展服务。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规范校办产业发展。为社会成员提供继续教育服务。开展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积极推进文化传播,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先进文化。积极参与决策咨询,主动开展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鼓励师生开展志愿服务。

(二十二)优化结构办出特色。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结构,促进多学科交叉和融合。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第八章 继续教育

(二十三)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的教育活动,特别是成人教育活动,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新继续教育观念,加大投入力度,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重视老年教育。倡导全民阅读。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二十四)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政府成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统筹指导继续教育发展。将继续教育纳入区域、行业总体发展规划。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负责制定行业继续教育规划和组织实施办法。加快继续教育法制建设。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务(职称)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鼓励个人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提供条件。加强继续教育监管和评估。

(二十五)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发展和规范教育培训服务,统筹扩大继续教育资源。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相关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加强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和网络建设,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为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

第九章 民族教育

(二十六)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事业。加快民族教育事业发展,对于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要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

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推动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不断夯实各民族大团结的基础,增强中华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

(二十七)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公共教育资源要向民族地区倾斜。中央和地方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民族教育支持力度。

第十章 特殊教育

(二十八)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基本途径。各级政府要加快发展特殊教育,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议事日程。全社会要关心支持特殊教育。

(二十九)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市(地)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三十)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国家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地方政府制定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

第三部分 体制改革

第十一章 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三十一)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关键是更新教育观念,核心是改革人才培养体制,目的是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三十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式,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

(三十三)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改进教育教学评价。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

第十二章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四)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

(三十五)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完善初中就近免试入学的具体办法。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发挥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规范优秀特长生录取程序与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

(三十六)完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着重考查综合素质和能力。以高等学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完善国家考试科目试题库,保证国家考试的科学性、导向性和规范性。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试的办法,探索实行社会化考试。

(三十七)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发布制度,实现信息公开透明,保障考生权益,加强政府和社会监督。公开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公开招生章程和政策、招生程序和结果,公开自主招生办法、程序和结果。加强考试招生法规建设,规范学校招生录取程序,清理并规范升学加分政策。强化考试安全责任,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坚决防范和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舞弊行为。

第十三章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三十八)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适应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明确政府管理权限和职责,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权利和责任。探索适应不同类型教育和人才成长的学校管理体制与办学模式,避免千校一面。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健全校务公开制度,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随着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倾向,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三十九)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政府及其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监管机制,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自主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自主制定学校规划并组织实施,自主设置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机构,自主确定内部收入分配,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财产和经费。扩大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合作办学、社区服务等方面的自主权。

(四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公办高等学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依法落实党委、校长职权。完善大学校长选拔任用办法。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四十一)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扩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自主权。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发挥企业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的作用。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

第十四章 办学体制改革

(四十二)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四十三)大力支持民办教育。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工作职责,鼓励出资、捐资办学,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完善独立学院管理和运行机制。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

(四十四)依法管理民办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

第十五章 管理体制改革

(四十五)健全统筹有力、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中

央政府统一领导和管理国家教育事业,制定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和基本标准,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结构和区域布局。整体部署教育改革试验,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地方政府负责落实国家方针政策,开展教育改革试验,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区域内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

第十六章 扩大教育开放

(四十八)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借鉴国际上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经验,促进我国教育改革发展,提升我国教育的国际地位、影响力和竞争力。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对外开放的要求,培养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

(四十九)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吸引境外知名学校、教育和科研机构以及企业,合作设立教育教学、实训、研究机构或项目。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好若干所示范性中外合作学校和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探索多种方式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

吸引更多世界一流的专家学者来华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计划地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和学术团队。引进境外优秀教材,提高高等学校聘任外籍教师的比例。吸引海外优秀留学人员回国服务。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第十七章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五十一)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提高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改善教师待遇,使教师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五十二)加强师德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师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采取综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良好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克服学术浮躁,查处学术不端行为。

(五十五)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国家制定教师资格标准,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和品行要求。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履行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

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制定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探索在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制定高等学校编制标准。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创新聘用方式,规范用人行为,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义务教

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加强教师管理,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制定校长任职资格标准,促进校长专业化,提高校长管理水平。推行校长职级制。

创造有利条件,鼓励教师和校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造就一批教育家,倡导教育家办学。大力表彰和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国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设立荣誉称号。

第十八章 保障经费投入

(五十六)加大教育投入。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是教育事业的物质基础,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能。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

(五十七)完善投入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完善各级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各地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制定并逐步提高区域内各级学校学生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学生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

(五十八)加强经费管理。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

第十九章 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五十九)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超前部署教育信息网络 (六十)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加强网络教学资源体系建设。引进国际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网络学习课程。建立数字图书馆和虚拟实验室。建立开放灵活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六十一)构建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制定学校基础信息管理要求,加快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促进学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政府教育管理信息化,积累基础资料,掌握总体状况,加强动态监测,提高管理效率。整合各级各类教育管理资源,搭建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公众提供公共教育信息,不断提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

第二十章 推进依法治教

(六十二)完善教育法律法规。按照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加快教育法制建设进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法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修订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有关考试、学校、终身学习、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法律。加强教育行政法规建设。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促进本地区教育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第二十一章 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

(六十六)组织实施重大项目。2010-2012年,围绕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目标,着眼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完善机制,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

(六十七)组织开展改革试点。成立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指导实施教育体制改革工作。根据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动态调整的原则,选择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重大改革试点。

第二十二章 加强组织领导

(六十八)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把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各级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建立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扩大人民群众对教育事业的知情权、参与度。

实 施

《教育规划纲要》是21世纪我国第一个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贯彻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各地区各部门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部署和要求,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育规划纲要》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抓好贯彻落实。

提出实施方案,制定配套政策。各地要围绕《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体制改革、重大措施和项目等,提出本地区实施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尽快出台实施。

鼓励探索创新,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对各地在实施《教育规划纲要》中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对《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和跟踪检查。

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环境。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广泛宣传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广泛宣传《教育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动员全党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为《教育规划纲要》的实施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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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学习心得体会黄建坤

2010年9月6日,我们在校领导的带领下,认真详细地学习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在校长们的讲解与同事们积极地研读、讨论中,我对纲要的学习有了一些自己的想法与新认识。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是以中国基本国情为底色,以改革和发展为主线,以民众的呼声为亮点,它勾画出未来十年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路线图”。

在诸多章节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第四章的第九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当前,“择校热”盛行,以往择校还仅限于高中与大学,而如今,随着人们对子女教育的余家重视,怀着“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心态,我国许多地区义务教育出现了许多发展不均衡、教育不公平的现象。如:农村许多家长想方设法地通过各种方式把子女送入城里的好学校读书,农村生源变少,优秀教师外流,教学基础设施城乡有一定差距……这些都是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产生的不良现象。

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出台,我们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力度规范义务教育的办学。我们可喜地看到了许多变化:有名的实验小学等义务教育学校取消了民营班和小班,名校的名额也按比例分发到各个学校,每个学生都得在自己的学区接受义务教育……

我认为,随着此纲要的精神进一步落实,我们的教育将会发生更多令人振奋、喜悦的变化。但是,任何新事物都要经受时间与实践的检验,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自身。此外,我们还要提防纲要的钻空者,充分发挥人民的监督力量,办人民满意、放心的教育!只有有调动群众积极的一面,倾听群众的对于教育发展的意见,我们的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才能真正走向平衡,达到教育公平,否则此纲要只是白纸一张。

梁启超曾在《中国少年说》一文中写道: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以此扩充,我想少年教育公平则国家公平!我们只有把教育从娃娃抓起,用公平的方式规范办学,“则少年雄于地球则中国将雄于地球!”

推荐第10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任务分工

一、发展任务

(一)学前教育

1、积极发展学前教育,把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

2、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

3、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园给予补助。

4、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

5、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制度。

6、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切实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

7、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改扩建、新建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班)。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村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二、体制改革

(九)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73、推进课程改革,加强教材建设,建立健全教材质量监管制度。深入研究、确定不同教育阶段学生必须掌握的核心内容,形成更新教学内容的机制。

(十二)办学体制改革

98、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

99、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工作职责,鼓励出资、捐资办学,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其实政策。制定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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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有关教育和培训任务,拨付相应教育经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

三、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

38、制定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十六)保障经费投入

1

41、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途径,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1

44、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学前教育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

1

46、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各地根据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发展情况,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 (十八)推进依法治教。

1

58、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加强义务教育督导检查,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检查。

四、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 (二十)组织实施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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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农村学前教育。支持办好现有的乡镇和农村幼儿园;重点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充分利用中小学富余校舍和社会资源,改扩建或新建乡镇和村幼儿园。 国家关于学前教育的政策与动向摘要(2010-11-06 22:37:37)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第二章 战略目标和战略主题

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第三章 学前教育

(五)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对幼儿身心健康、习惯养成、智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

(六)明确政府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制度。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切实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前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

(七)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改扩建、新建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班)。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村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第九章 民族教育

全面加强学前双语教育。 第十章 特殊教育

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第十八章 保障经费投入 (五十六)加大教育投入。 (五十七)完善投入机制。

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学前教育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普通高中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机制。

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各地根据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发展情况,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 第二十章 推进依法治教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修订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有关考试、学校、终身学习、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法律。 加强义务教育督导检查,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检查。 第二十一章 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

推进农村学前教育。支持办好现有的乡镇和村幼儿园;重点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充分利用中小学富余校舍和社会资源,改扩建或新建乡镇和村幼儿园;对农村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培训。

近日,国务院将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会议召开前,温家宝专门到北京调研。

温家宝说,学前教育是孩子成长的重要阶段,影响孩子一生。对学前教育要加大投入,拓宽投入渠道,既有 政府投入,也有民间投入,发挥合力,形成全社会支持学前教育的氛围。 温家宝说,要增加政府投入,城市建设要为幼儿园留出空间,千方百计解决学前教育供不应求问题,通过立法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法制轨道。他强调,我们不仅要重视幼儿园的硬件建设,更要重视师资建设。

温家宝说,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方针。随着国家的发展,民办幼儿园会越来越多。在政策上,我们对公办与民办学前教育要一视同仁,包括教师资格认定和跨省职称评定。民办幼儿园要保证老师在职期间的工资待遇和退休后的社会保障,吸引老师、稳住老师,让老师愿意来、争着来。

温家宝说,儿童是国家和人类的未来,教师是灵魂的工程师,幼儿教师是孩子们接触的第一位老师。解决师资不足问题应从四个方面努力:一是扩大幼师招生规模,大学和中等专业学校都要扩大幼儿专业、院系。二是大学毕业生或中专毕业生、高中毕业生可以经过转岗培训,经考试合格后,进入幼师队伍。三是提高幼师待遇。四是提高幼师的社会地位,使从事学前教育的老师得到社会的尊重。

(——摘自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daodoc.com 《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到重要位置——温家宝在北京调研学前教育工作纪实》)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0〕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教育资源短缺、投入不足,师资队伍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入园难”问题突出。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必须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不得用政府投入建设超标准、高收费的幼儿园。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成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 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

城镇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城镇幼儿园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各地要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加快发展。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学前教育的投入,从今年开始,国家实施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地方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门资金,重点建设农村幼儿园。乡镇和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配备专职巡回指导教师,逐步完善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改善农村幼儿园保教条件,配备基本的保教设施、玩教具、幼儿读物等。创造更多条件,着力保障留守儿童入园。发展农村学前教育要充分考虑农村人口分布和流动趋势,合理布局,有效使用资源。

三、多种途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各地根据国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生师比,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2010年国家颁布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公开招聘具备条件的毕业生充实幼儿教师队伍。中小学富余教师经培训合格后可转入学前教育。

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切实维护幼儿教师权益,完善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保障办法、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机制和社会保障政策。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公办幼儿教师,按国家规定实行工资倾斜政策。对优秀幼儿园园长、教师进行表彰。

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办好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办好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建设一批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加大面向农村的幼儿教师培养力度,扩大免费师范生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积极探索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学前教育专科学历教师培养模式。重视对幼儿特教师资的培养。建立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体系,满足幼儿教师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创新培训模式,为有志于从事学前教育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提供培训。三年内对1万名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国家级培训。各地五年内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专业培训。

四、多种渠道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未来三年要有明显提高。各地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和捐资助园。家庭合理分担学前教育成本。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中央财政设立专项经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发展学前教育和学前双语教育。地方政府要加大投入,重点支持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学前教育。规范学前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五、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完善法律法规,规范学前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各地根据国家基本标准和社会对幼儿保教的不同需求,制定各种类型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对幼儿园实行动态监管。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对社会各类幼儿培训机构和早期教育指导机构,审批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

分类治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各地要对目前存在的无证办园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指导,督促整改。整改期间,要保证幼儿正常接受学前教育。经整改达到相应标准的,颁发办园许可证。整改后仍未达到保障幼儿安全、健康等基本要求的,当地政府要依法予以取缔,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

六、强化幼儿园安全监管。各地要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安全设施建设,配备保安人员,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各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指导。幼儿园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幼儿园所在街道、社区和村民委员会要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

七、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国家有关部门2011年出台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导。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收费监管,坚决查处乱收费。

八、坚持科学保教,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2010年国家颁布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加强对幼儿园玩教具、幼儿图书的配备与指导,为儿童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研究制定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审定办法。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要把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紧密结合,共同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九、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教育部门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充实管理、教研力量,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机构编制部门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制定支持学前教育的优惠政策。城乡建设和国土资源部门要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价格、财政、教育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综治、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卫生部门要监督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民政、工商、质检、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妇联、残联等单位要积极开展对家庭教育、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指导。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建立社区和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的机制。

十、统筹规划,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各省(区、市)政府要深入调查,准确掌握当地学前教育基本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适龄人口分布、变化趋势,科学测算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确定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落实经费,以县为单位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有效缓解“入园难”。2011年3月底前,各省(区、市)行动计划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地方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解决“入园难”问题的责任主体。各省(区、市)要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确保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学前教育作为督导重点,加强对政府责任落实、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督导检查,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组织宣传和推广先进经验,对发展学前教育成绩突出的地区予以表彰奖励,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国务院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中广网北京12月20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今天表示,明年将多层次完善学生资助体系,除大学生、高中生外,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也将得到国家资助。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当天向全社会庄严承诺,明年将多层次完善学生资助体系。

袁贵仁: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普通高中和研究生阶段政策体系,实现国家资助政策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学生接受学前教育的给予资助。

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还上调了助学金资助标准,由2000元上调到3000元。袁贵仁表示,今后奖助学金将会随政府财力状况动态调整。

袁贵仁: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建立国家奖助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和学习需要。

同时,国家将不断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范围,提高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标准,同时要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保障教育公平。

随着近年来生育高峰的持续,我国的幼儿群体数量不断增长,幼教市场获得了更多的关注,呈现出引人注目的发展态势,目前,我国幼儿园的数量还远不能满足要求,城市里的许多家长感觉送孩子入园存在困难,农村的家长更是没有多少幼儿园可以选择。随着中国国力的提升以及幼儿园教育中各种问题的凸显,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呼吁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一些地方政府提出了实质性的目标和方案,切实促进学前教育的发展。政府正日益重视学前教育,今后政府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将逐渐扩大。可以预见,学前教育规模将持续扩大,接受学前教育的人数将持续增多。政府将通过在城市改扩建和新建公办园,在农村的乡镇和行政村建立幼儿园的方式,让更多的儿童有机会接受学前教育。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农村儿童人口占全国儿童人口的多数,所以,加强农村幼儿园的建设,将大大增加入园儿童的人数。而幼儿园数量和入园人数的增加,不但需要大量师资,同时也必然产生对幼儿教材的需求,促进幼儿园教材市场的扩容。

我国特色幼儿教育市场广阔、利润率高,行业并未形成固定的游戏规则与品牌垄断,是最后的少有的高利润行业。从全球范围看,特色幼儿教育经济发展迅速,预计今后10年内,婴幼儿早期教育的经济收入将以7-8%的速度增长。在国内特色幼儿教育是一个新兴行业,算作是朝阳产业。各个品牌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是目前国内市场的一大特点。所以,国内的特色幼儿教育行业热仍在探索、摸索阶段,还并未成熟,未来五到十年时间,将是国内特色幼儿教育市场发展的黄金时期。在整个教育产业中,特色幼儿教育是一个待开发的金矿,近年来被投资者看好。

从目前的情况看,其产业发展背景已经到了一个最好的时期。当前我国特色幼儿教育市场呈现以下特点:精英品牌渐出,但行业领袖出现需待时日,近几年,有实力的品牌幼教机构在较大的范围内暂露头角,一些特色幼教品牌中的翘楚开始受到人们的关注。这些品牌最初都从某一城开始启动,然后才向其他地区辐射。在目前来看,他们远没有形成绝对优势,地域性特点十分明显;幼儿教育的发展有其特殊的属性,由于实际条件的限制,无论幼教机构的品质如何卓越,家长选择时仍然会主要考虑到就近原则,因此,幼教机构要实现拓展,就必须通过开办分支机构的方式来实现;在中国幼教市场日益开放的情况下,幼儿教育这个市场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国外幼教机构,并逐渐成为国内幼教机构的强劲竞争对手;诸多国外的先进幼教理念,诸如蒙特梭利教育、多元智能理论、感觉统合理论等幼教理论纷涌而至。先进幼教理论的导入提升了幼教品牌的核心竞争力。已经成为普通幼教机构成长为品牌幼教机构的必备条件之一。那么,未来特色幼儿教育发展会有怎样的变化?市场竞争力如何?投资热点在哪里?又有什么样的走向呢?

第11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新疆日报 日期:2010-10-22 12:47:00 人气:634 序言

教育是稳疆兴疆、富民固边的基石,在自治区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作用。强区必先强教。科学跨越,后发赶超,长治久安,教育要先行。优先发展教育,对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新疆的教育事业。自治区成立以来,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类教育蓬勃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已建立起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地域特色的国民教育体系。进入新世纪以来,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职业教育加快发展,高等教育步入大众化阶段,双语教育快速推进,教师队伍素质得到提高,学校党的建设得到加强,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教育投入大幅度增加,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农牧区教育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保障了各族人民群众依法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提高了各族人民的素质,推进了科技创新、文化繁荣,为自治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大贡献。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科技、教育为支撑,加速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改革开放,打造中国西部区域经济的增长极和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稳定的美好新疆,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面对机遇与挑战,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治区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各族人民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中央提出的教育规划优先、投入优先、资源配置优先的要求还需大力推进落实。教育观念、内容、方法比较陈旧,素质教育推进困难,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结构布局不尽合理,教育投入不足,办学条件仍需改善,教师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双语教育有效推进任务繁重,教育质量提高和均衡发展任务艰巨。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是教育系统丝毫不能懈怠的重要任务。

教育强区,人人有责。立足区情,着眼未来,从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维护边疆长治久安的总体战略出发,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规划到2020年自治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发展任务、改革重点和保障措施,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科学发展,既是各族人民日益增长的迫切需求,又是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第一部分总体战略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新和人才强区战略,优先发展教育,构建和完善具有民族区域特色的现代教育体系,努力办好各族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增强教育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遵循教育规律,面向社会需求,优化布局结构,坚持分类指导、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实现自治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培养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一批高层次专门人才和若干拔尖创新人才。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教育发展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位居西部前列,教育支撑自治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能力全面增强。

教育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80%左右,学前两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0%;义务教育进一步巩固提高,基本实现均衡发展;职业教育进一步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加快普及,毛入学率达到90%左右;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扫除青壮年文盲;继续教育参与率大幅提升;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9年提高到11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0年提高到13年。

公平教育惠及各族人民。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共同促进教育公平的机制,构建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依法保障公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重点保障困难群体接受教育的权利,大力扶持南疆等边远贫困地区、农牧区教育事业发展,不断缩小教育发展差距。

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丰富。扩大学前优质教育资源,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强化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提高高等教育办学水平,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发挥教育对口支援和现代远程教育的作用,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和受益面,最大限度地满足各族人民对高质量、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全面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和水平。率先在七地州及九县市普及学前两年双语教育,构建学前和中小学相互衔接、师资合理配置、教学资源配套的双语教育体系。加快南疆等边远贫困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进程。统筹区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加快培养少数民族人才。

第二章 战略重点

(三)实现优先发展。教育优先发展是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为提升各族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奠定坚实基础。构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的长效机制。营造全社会优先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共同培育下一代的良好环境。

(四)促进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落实促进教育公平的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的关键是保障机会公平,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边远贫困地区、农牧区、少数民族地区倾斜,目的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五)提升普及水平。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高水平高质量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以双语教育为重点,加快普及学前教育。以职业教育为重点,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为重点,加快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步伐。构建面向全民、形式多样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基本实现学有所教。

(六)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要把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和美育。坚持能力为重,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实践、创新能力,教育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促进学生主动适应社会,创造美好未来,使学生成为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热爱劳动和劳动人民、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七)提高教育质量。教育质量是教育工作的生命。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坚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核心任务。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始终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

(八)推进双语教育。双语教育事关中华民族整体利益,事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进步,对于增进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构建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坚持双语教育服务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战略地位,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效推进各学段双语教育。在具备条件的地方鼓励和倡导民汉合校、民汉学生混合编班、各民族相互学习。

(九)加强民族团结。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民族团结教育是维护民族团结,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基础工程。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将爱国主义教育和维护祖国统

一、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作为重要的教育内容,贯穿于学校教育始终,使各级各类学校成为民族团结的典范。

(十)坚持改革创新。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以更新教育观念为先导,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现代学校制度。改革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培养高质量、多样化的人才。不断扩大教育开放程度,充分利用区外、境外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全区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一览表

单位 2009年 2015年 2020年

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学)人数 万人 49.1 74.3 92.8 学前一年毛入园率 % 75 85 95 学前二年毛入园率 % 65 80 90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51.5 70.0 80.0

其中:七地州及九县市幼儿在园(学)人数 万人 31.7 55.0 68.0 七地州及九县市学前二年毛入园率 % 57.0 85.0 95.0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 万人 300.2 310.2 334.1 巩固率 % 90.0 95.0 98.0 高中阶段教育①

在校生 万人 68.4 83.7 87.7 毛入学率 % 66.86 88.0 90.0

其中:南疆四地州高中阶段在校生 万人 15.2 36.4 42.8 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升学率 % 36.0 88.0 95.0 高等教育②

在校生总规模(疆内就读) 万人 25.4 33.0 41.6 其中:在学研究生 万人 1.2 1.8 2.5

普通本专科在校生 万人 24.2 31.2 39.1 毛入学率 (%) 22.02 32.0 40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年 9.1 10.5 11.0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年 10.1 12.0 13.5 其中: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 % 29.5 50.0 78.0

注:①含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数;②不含新疆籍在内地高校就读的学生

第二部分发展任务 第三章 思想政治教育

(十一)坚持德育为先。立德树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教育工作的主导权,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国民教育的全过程,巩固社会主义办学阵地,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加强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辅导员、班主任选拔、培养、使用、培训机制,造就一支高素质、高层次、高水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骨干队伍。加强学校党组织对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领导,发挥团、队组织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十二)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教育广大学生,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把“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和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作为德育的重要内容,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春风化雨,潜移默化,寓教于乐,丰富德育内容,创新德育形式和手段,完善德育评估,构建各学段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加强无神论教育,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中华民族意识和公民意识,培育青少年学生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十三)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坚持学前、中小学、高等教育相衔接,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相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团结和谐的环境。加强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强化校园网络管理和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第四章 双语教育

(十四)有效推进双语教育。到2012年,基本普及少数民族学前两年双语教育,接受学前两年双语教育的少数民族幼儿占同年龄段少数民族幼儿的85%以上;到2015年,少数民族中小学基本普及双语教育,接受双语教育的少数民族中小学生占少数民族中小学生的75%左右;到2020年,接受双语教育的少数民族中小学生占少数民族中小学生的90%以上,少数民族高中毕业生基本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力争经过十年的努力,构建起各学段相互衔接、各学科相互渗透的具有新疆特色的双语教育体系。

推进双语教育要坚持积极、稳妥、有序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尊重教育规律、科学推进的原则和坚持民汉兼通培养、民汉教学并行的原则,从幼儿抓起、从教师抓起,把握推进节奏,注重学段衔接,确保教育质量,科学推进双语教育。

(十五)切实提高各学段的双语教育水平。对接受过学前两年双语教育的学生,从小学一年级起,实行双语教育。在中小学,逐步扩大双语教育的覆盖面,对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教学、加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学生,适当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课时和课程门类,以提高学生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是双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推进双语教育,要重视本民族语言文字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课时和教学质量。在中小学普及双语教育的过程中,可以相应保留以本民族语言文字教学为主,加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通教学班,以适应家长和学生的选择。为在汉语言学校学习的少数民族学生开设本民族语文课,并鼓励母语为汉语的学生学习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积极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办好学前双语幼儿园或学前班。有条件的地方倡导民汉合园、合校。积极鼓励民汉学生混合编班。高等学校要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除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等专业外,专业课尽可能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加快预科教育改革,逐步实现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少数民族学生跨越预科教育阶段直接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接受教育。

加强双语教育研究,完善双语教材体系,改进教学方法,改革教学内容,积极探索建立双语教育标准体系、课程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和督导评估机制,鼓励学校积极开展双语教育的改革试验,提高教学质量。

(十六)进一步扩大内地新疆高中班,区内初中班、高中班和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协作计划招生规模。到2014年,实现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区内初中班年招生规模各10000人。启动实施内地中职班。扩大区内中职学校对口招收南疆四地州初、高中毕业生规模。内地高中班、内地中职班、区内初中班和高中班招生继续向农牧区倾斜。推进内地高中班学生插班、混合编班学习。优化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协作计划生源结构和专业结构。坚持不懈地做好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协作计划、内地高中班、内地中职班、区内初中班和高中班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坚持政府推动、政策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认真做好内地高校新疆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第五章 学前教育

(十七)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实行政府主导、公办为主、社会参与的办学体制,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和统筹管理学前教育,其他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以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为突破口,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将学前教育逐步纳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建立健全幼儿园准入、督导评估制度和教育质量评价标准,规范办园行为。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依法落实幼儿教师的待遇和地位。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加强保教结合,实行科学的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大力宣传0-3岁婴幼儿教育的科学知识和方法。

(十八)重点发展农牧区学前教育。以国家农牧区学前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为基础,充分利用农牧区学校布局调整后的校舍和教师资源发展学前教育。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以村级幼儿园(班)为基础,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村幼儿园(班)的示范指导作用,加快发展农牧区学前教育。

第六章 义务教育

(十九)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注重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到2020年,实现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的均衡发展,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

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按照城乡区域发展的需要和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合理规划学校布局。集中办好一批农牧区寄宿制学校和农牧民定居点学校,同时办好必要的教学点。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以及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相关权益。建立农牧区留守儿童关爱机制和教育服务体系。

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深化课程改革。推行小班教学。配齐音乐、体育、美术和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教师,开足开好规定课程。加强青少年校外教育基地、校外活动场所和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基地建设和管理。

增强学生体质。大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锻炼时间。科学安排学习、生活、锻炼,保证学生睡眠时间,保护学生视力。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生活与卫生设施管理,积极推进学生饮用奶计划,引导家长改进学生饮食习惯,提高农牧区学生营养水平。

(二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政府的责任,是考核政府工作的重要指标。建立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责任制和保障机制,推动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

缩小校际差距。建立优质资源学校帮扶薄弱学校机制,进一步改善农牧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建立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机制。禁止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置重点学校、重点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级中学的办法,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发展民办教育,提供选择机会。

加快缩小城乡差距。以县为单位,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落实新增教育经费、教师配置、学校建设向农牧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倾斜的政策,率先在县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全疆范围内推进。

逐步缩小区域差距。加大对边远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经费转移支付力度。实施好教育援疆项目,农村双语教师特设岗位招聘计划、城市学校教师支教和高校学生实习支教计划,逐步缩小南北疆之间、经济发达和欠发达地区之间的教育差距。

(二十一)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全社会的责任,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必须共同努力。各级政府要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目标,落实到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率先在全疆实现小学生减负。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不得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和对地区、学校以升学率进行排名。中小学要把减负落实到课程、教学、评价、管理的各个环节,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科学合理地安排学生的课业量,减少考试次数,不得随意增加课时和提高教学难度。中小学学生成绩实行等级评定制,规范各种培训、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要求和组织学生参加学科辅导班和未经批准的学科竞赛,不得将各种考级、竞赛成绩作为学生入学和升学的依据。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家长要与学校配合,共同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第七章 高中阶段教育

(二十二)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是学生成长的重要阶段,要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统筹高中阶段教育资源,构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协调发展的新格局。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稳步发展普通高中教育,逐步实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到2015年在全疆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在中央和兄弟省市的支持下,有条件的地区和经济较发达地区率先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二十三)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坚持科学的质量观,注重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的培养,着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纠正单纯追求考试分数的“应试教育”倾向。在保证必修课质量的同时,结合实际,设置丰富多样、高质量的选修课程,满足学生多元化发展需要。改进教学方式,加强实验教学、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建立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完善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学分管理制度,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思想、心理、学业等方面的指导。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

(二十四)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和特色化发展,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形成一批科技、外(双)语、艺术和体育等见长的特色高中,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优化普通高中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寄宿制规模。支持普通高中开设地方特色的职业教育课程。

第八章 职业教育

(二十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职业教育是促进就业、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重要途径和关键环节,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树立大职教理念,把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统筹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行业的职业教育资源,进一步优化职业学校布局,促使规模、专业设置与自治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需求相适应;统筹中等和高等、区内和区外职业教育资源,构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贯通、职前与职后教育相互衔接、学历学制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为一体的职业教育体系。2020年,形成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有序衔接的职业教育格局,毕业生的就业与创业能力明显增强。

(二十六)提高职业教育水平。以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为重点,开展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职业教育。制定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推进职业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农业、工业、现代服务业、石油石化、煤炭、纺织等职业教育园区(基地)建设,完善园区运行管理机制,拓展职业教育集团化、规模化、连锁化办学。加快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步伐,建设一批自治区支柱产业、地州特色产业等实训基地,扩充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基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提升县级职业技术学校的培养、培训能力,建立和完善将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纳入职业技能培训的机制。支持一批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支持一批职业学校紧缺、特色专业和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建设。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代试;积极推进职业技能鉴定,以鉴代试,切实提升技能型实用人才的培养质量。

(二十七)调动行业、企业办学的积极性。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办学机制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扶持有条件的行业、企业举办职业学校,鼓励行业、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完善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制度,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实施就业准入制度,鼓励用人单位优先录用接受过职业教育的人员,完善技能型人才成长的政策。

(二十八)加快农牧区职业教育发展。发展农牧区职业教育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县级职业学校和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广泛开展面向“三农”的科学技术普及教育、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支持学校积极参与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牧民。

开展城乡之间、南北疆之间、区内和区外合作办学、联合招生,鼓励更多农牧区青少年接受职业教育。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支持有条件的乡镇中学开办职业教育特色班。进一步办好涉农专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十九)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在南疆三地州农牧民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免学费政策的基础上,逐步对全区农牧民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免学费政策,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拓宽职业学校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完善直通升学制度。实施职业学校“双证书”制度,坚持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推进职业学校课程设置与职业资格标准的沟通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衔接,以就业为导向,引导职业学校根据市场设专业,根据岗位设课程。完善就业准入制度,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加大劳动预备制培训力度,逐步实施农牧区新增劳动力免费培训。加大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营造人人可成才、行行出状元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九章 高等教育

(三十)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高等教育承担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高等学校要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紧密结合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学科专业建设,牢固树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推进高等教育发展,增强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能力,构建领先于周边国家的高等教育竞争优势。到2020年,高等教育结构更加合理、体系更加完善、特色更加鲜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整体水平显著提升。

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改善生源结构,逐步推进民汉学生混合编班教学;完善教授为低年级学生和少数民族预科生授课制度;积极推进学分制和弹性学制,促进文理交融;强化实践和实验教学环节,建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教学督导、评价体系,增强诚信意识,树立优良教风和学风;不断加强就业创业教育。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学研究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管理,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三十一)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的宏观调控,形成布局合理、优势突出的学科专业体系。促进基础学科和传统优势学科稳步发展,加强重点、特色学科和紧缺人才专业建设,特别是工程技术类、高新技术类专业建设。拓展重点学科覆盖自治区支柱产业和重点发展领域的范围,尽快使部分学科、专业达到国内和中亚先进水平。

优化办学层次、类型结构。实行分类指导,引导高校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稳步发展本科教育,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特别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按照建设“西部先进、中亚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的目标,继续实施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211工程”建设项目及其他专项建设;启动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学校建设,重点提高师范院校双语教师培养培训能力,支持自治区农业、工业、医药、财经、艺术等院校建设;继续推进国家和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继续办好远程和成人高等教育。

优化区域布局结构。巩固发挥首府高等教育优势,支持南北疆重点地区发展高等教育。建立和完善政府、行业、企业与高校共建机制。依托中央支持以及对口支援、援疆学科建设计划,加快提升自治区高校办学水平。加强高校之间的交流合作,鼓励高校共享优质资源,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三十二)增强高校科技创新与服务能力。充分发挥高校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区域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增强高校主动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大力开展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新疆历史、民族、宗教以及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的研究。坚持围绕国家、自治区战略重点和产业需求,进行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改革,促进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科技资源共享,支持高校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团队。坚持科研与教学互动、与创新人才培养相结合。充分发挥研究生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统筹高校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对重大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以创新和质量及贡献为导向的高校科研评价机制。支持高校积极开展以中亚及周边国家为重点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高校优势,发展和引领先进文化,积极参与政府决策咨询,开展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科学素养和人文素质。鼓励高校师生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增强服务社会的能力。

第十一章 继续教育

(三十五)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特别是成人的教育活动,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学习型社会的重要途径。以政府为主导,组建跨部门、跨行业的协调机构,统筹继续教育。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负责制定行业继续教育规划和组织实施。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务(职称)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鼓励个人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提供条件。加快法制建设,建立、完善继续教育激励机制、质量监控体系和评估机制。 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围绕自治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牧区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要求以及就业再就业的需要,以民族团结教育、双语教育和新知识、新技能培训为重点,有计划、分层次开展继续教育。探索和建立符合城镇和农牧区实际需要的继续教育形式,重视老年教育,进一步完善扫盲工作机制。到2020年,基本满足公民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

(三十六)建立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整合继续教育资源,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相关机构为学习者提供便利的学习条件。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各类教育相互衔接与沟通,完善宽进严出的教学管理制度和分阶段完成学业的学习制度,实行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推进不同类型教育之间的学分互认,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衔接。建立和完善信息化技术服务支撑体系,依托卫星、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服务平台,在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的基础上组建开放式大学;扩大自学考试的服务功能,加强继续教育资源库建设,建立全民终身学习的平台,构建学历和职业资格相互贯通的终身学习框架。

第十五章 管理体制改革

(四十三)健全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提高教育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自治区人民政府统筹指导、宏观管理各级各类教育。统筹管理义务教育,依法落实发展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合理布局,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点扶持边远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支持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依法审批设立专科学历教育的高校,合理设置和调整高校及学科专业布局,审批区属本科院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已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授予点;推进双语教育全面普及;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教师编制等标准;完善自治区本级对地(州、市)的财政转移支付体制,加大对边远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支持力度;支持和督促地(州、市)和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履行职责,发展、管理好地方教育。

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落实自治区重大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大政方针。统筹协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发展;普通高中由地(州、市)和县(市、区)负责管理;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整体推进各学段双语教育;合理确定各类学校布局。

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管理义务教育、普及双语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主要责任。具体负责城乡学校布局、标准化建设与安全;统筹教育经费管理使用;统一聘任、调配和管理教师,开展校长、教师轮岗交流,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有序衔接各学段双语教育;组织开展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四十四)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依法综合利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履行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重大教育决策出台要充分咨询论证,听取群众意见。培育专业教育服务机构,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整合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建立教育基本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教育监督检查,完善教育问责机制。

(四十五)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明确政府管理学校和学校办学的权责,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

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依法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自主制定学校规划并组织实施,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自主开展教学、科研、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财产和经费,自主确定收入分配。公办学校要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依法落实党委、校长职权。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和学术评价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加强高校章程建设。扩大社会合作,推进专业评价。

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扩大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合作办学、社区服务等方面的自主权。扩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权,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制度。

第十六章 扩大教育开放

(四十六)扩大教育开放,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新疆教育国际化水平是加快改革开放,建设向西开放桥头堡的必然要求。发挥地缘优势,以中亚地区和周边国家为重点,依托上海合作组织平台,在国家教育开放框架体系内,积极参与国际双边、多边和全球性、区域性教育合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对外开放格局。探索多种方式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加强与国(境)外高水平教育机构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合作平台,通过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推进中外合作办学,不断提高新疆教育的国际化水平。

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扩大出国留学规模,提高公派出国留学的层次、质量和效益,加强对自费出国留学的政策引导,提高对留学人员的服务和管理水平。有重点地选派一批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及高校研究生进入国际高水平大学、实验室进修提高、攻读学位,加快培养一批自治区重点学科领军人才。培养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合作与竞争的国际化人才。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国外高层次人才和留学人员来疆工作。

(四十七)提高与周边国家教育交流合作水平。加强汉语国际推广中亚基地和孔子学院建设,拓展与中亚及周边国家教育机构的交流合作渠道,提高国际教育服务和办学水平,不断提升来华留学生教育质量。加强外国留学生教育的基础能力建设,逐步增加周边国家来华留学生政府奖学金,进一步扩大外国留学生规模。加大教育国际援助力度,为周边发展中国家培养培训专门人才。逐步把新疆建成面向中亚的人才培养基地及周边国家学生留学中国的重要目的地,增强新疆在周边国家以及国际上的教育和文化影响力。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第十七章 教师队伍建设

(四十八)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教育事业的第一资源。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努力建设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数量足够、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到2020年,中小学教师学历层次进一步提升,双语教师比例基本满足普及双语教育的需要,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比例达到70%左右,高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比例达到50%左右,普通本科院校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比例达到7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力争达到30%。

加强教师的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及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将师德教育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规划。建立师德教育评估的长效机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采取综合措施,形成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克服学术浮躁,查处学术不端行为。

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大学及其他高校参与、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加强师范类院校和各级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教师培养、培训网络,不断提升教师教育的层次和水平。

以农牧区教师和双语教师为重点,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度,深化师范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继续实施农牧区学校双语教师特培计划,加大农牧区学前和中小学教师培养力度。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对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加强校长培训,重视辅导员和班主任培训。充分利用国家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向新疆倾斜的政策,通过中央财政专项支持、教育对口援助和自主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双语教师培训力度。实施国家、自治区级双语教师培训工程,扶持地区级培训,鼓励县级和校本培训,确保35岁以下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全员参训。扩大内地对口支援省市选派教师援疆支教规模,扩大大学生实习支教和志愿者支教规模,按需补充各学段、各学科短缺的双语师资。

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职业学校持有专业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教师比例。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同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基地。实施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工程和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完善相关人事聘(任)用制度,打通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的渠道,鼓励职业学校聘请生产一线专家、技术人员、社会上的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建立职业学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

以提高高校教师教学水平、科研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为目标,以学科带头人和创新团队建设为重点,进一步优化高校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学历层次。实施“天山学者计划”等高层次人才建设项目,以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队伍建设为重点,老中青结合,稳定、集聚和造就一批学科领军人才。促进跨学科、跨单位合作,形成高水平的教学和科研创新团队。鼓励高校面向社会招聘优秀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加快少数民族骨干教师培养。

(四十九)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格教师准入制度,按照国家教师资格标准,坚持教师任职学历条件、品行要求和专业素质,实行自治区统一的中小学及学前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实施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建立和完善自治区统筹中小学及学前教师招聘管理机制,实施农牧区双语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制定幼儿园编制标准,完善农牧区双语幼儿园教师编制管理。制定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教师编制标准,形成动态管理机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流动调配、继续教育、职务(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管理职能。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和职务(职称)结构比例,并适当向农牧区学校、双语学校倾斜。

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普通中小学设立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建立统一的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实行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制度。创新聘用方式,规范用人行为,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职务(职称),原则上要有在农牧区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建立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新机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制定校长任职资格标准,推行校长职级制。

(五十)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认真贯彻《教师法》,依法保证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完善津贴补贴标准。到县以下学校履行服务期的高校毕业生,享受政府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政策。适当提高双语教师、农牧区教师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比例。落实教师医疗、养老、住房等保障政策,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将教师住房纳入政府保障性住房体系,在城区为农牧区教师修建保障性住房,为在乡村学校工作的教师建设周转宿舍,保障食宿基本需求。完善教师表彰制度,提高特级教师的待遇,对教学能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在农牧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

第十八章 经费保障

(五十一)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教育投入是基础性、战略性投资,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能。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不断增加教育投入。

各级政府要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优先保障。严格按照《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继续落实好农牧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政策。教育专项安排要向农牧区、边远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确保自治区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保持在4%以上,并随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进一步提高。

完善投入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完善各级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制定并逐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

进一步完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体制,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形成义务教育由政府负全责,非义务教育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促进教育资金来源多样化。完善捐赠教育的激励机制,落实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并对捐赠者予以宣传、表彰。鼓励学校开展社会服务,学校开展社会服务取得的收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调整学费标准。

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完善中央和自治区、地、县各级财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和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完善农牧区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健全中小学校舍安全监控体系,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统筹各项校舍建设资金,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为主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畴。普通高中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机制。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机制,统筹职业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经费,发挥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的引导示范作用。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筹措经费的机制,逐步提高高校预算内人均经费,到2012年,使自治区高校人均拨款标准超过西部省区平均水平,力争到2020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五十二)进一步完善助学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资助政策体系,采取“奖、贷、助、免、补”的资助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逐步建立农牧区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资助体系。逐步提高农牧区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标准,重视改善中小学学生营养状况。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完善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助学贷款体制机制,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扩大高校助学金资助范围;高校按规定比例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经费用于学生资助,并设立公益性勤工助学岗位。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完善资助政策,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完善学生医疗保障资金筹集机制和费用分担机制,将农牧区中小学生纳入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保障范围,将城镇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高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保障学生基本医疗需求。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校方投保责任。

(五十三)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建立由教育、财政、统计、审计部门共同向社会发布教育投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年度公告制度,对教育经费投入达不到法定要求的限期补足。构建促进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经费分配机制。建立标准拨款与绩效奖励相结合的非义务教育经费分配制度。设立高等教育经费拨款咨询委员会,增强经费分配的科学性。完善教育经费监管机构职能,在高校试行设立总会计师职务,提升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公办高校总会计师由政府委派。

加强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完善经费使用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全过程的审计监督,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建立并不断完善教育经费基础信息库,提升经费管理信息化水平。防范学校财务风险。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加强重大项目经费使用考评。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基础教育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加强收费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

第十九章 教育信息化

(五十四)以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现代化进程。根据国家教育信息化网络建设的总体部署,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教育资源开发力度,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按照“统筹规划、普及提高、融合集成、支撑创新”的原则,优先建设教育信息网络,拓展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为载体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施好农牧区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为每一所中小学校配备现代远程教育设施,开展远程教学。加快基础教育资源库建设,引进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加强网络教学资源开发,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建设双语教育电视频道和教育资源库,使双语教育电视课程进课堂,实现双语教育网络设施和资源“班班通”。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和高校校园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高校与 “中国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的高速连通,建立数字图书馆和虚拟实验室,健全资源共享的高校校园网。

(五十五)提高教育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加强中小学信息技术普及教育,加强培训,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为农牧区学校配备信息技术学科骨干教师。利用“数字校园”,构建网上教学和科研协作平台,推进教学、科研、管理的信息化。增强学生运用信息技术学习的能力,探索网络时代对青少年开展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方法。按照国家学校基础信息管理要求,建立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及教师和学生信息数据库,促进学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提高电子校务应用水平。搭建政府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公众提供公共教育信息,提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

第二十章 依法治教

(五十六)加强地方性教育法规建设,推进依法治教。加快教育法制建设,提请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自治区地方性教育法律法规,出台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实施办法,形成较为完善的地方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强化各级政府依法管理教育事业、保障公共教育服务职责,规范教育行政审批行为。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和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教育行政行为的监督,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法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符合法律法规、体现自身特色的章程和制度,依法办学,从严治校。尊重和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对学生实施的奖励与处分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健全符合法治原则的教育救济制度。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律素养和公民意识。广大师生要自觉知法守法,遵守公共生活秩序。

(五十七)加强教育督导。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综合性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经常性督导与随访督导相结合,促进督导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建立教育督导评估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层级教育监督机制,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社会监督、司法监督、监察和审计等专门监督。建设专职督导队伍,各级督导机构坚持对下级人民政府(行署)、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机构进行督导评估,建立督学责任区,实行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限期整改制度和监督问责制度。开展创建教育强县活动,督促各地、州、县(市)在实现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两基”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双高“普九”的基础上,促进区域内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确保自治区教育规划目标按期实现。

(五十八)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

第二十一章 组织领导

(五十九)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人力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教育是开发人力资源的主要途径。各级党委、人民政府要把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推动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要把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各级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建立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

(六十)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办教育的要求,实行党委(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的原则,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加强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和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学校共青团、学生会和少先队工作。强化学校党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公办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健全党组织学习制度和党员教育体系,把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组织。

(六十一)共同推进教育发展。各级党委、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组织部门要重视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选拔政治可靠、业务精良的干部充实学校的领导班子。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工作成就,为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对学校的基本建设、经费投入、师资队伍建设等加大倾斜和扶持力度,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六十二)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解决好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教育信访工作,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学校要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妥善处置各种事端;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加强学校安全、卫生、食品及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切实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

第二十二章 实施

本《教育规划纲要》是自治区今后十年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必须调动全社会的力量,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贯彻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是各级党委、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党委、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实施《教育规划纲要》的第一责任人。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部署和要求,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共同推进《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实施。

自治区和各地、州、市要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分阶段分步骤地组织实施。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级人大、政协要关心和监督《教育规划纲要》的实施工作。媒体要加强舆论宣传。

第12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征求意见稿全

文)

序 言

教育是稳疆兴疆、富民固边的基石,在自治区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作用。强区必先强教。科学跨越,后发赶超,长治久安,教育要先行。优先发展教育,对促进各民族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新疆教育事业的发展。自治区成立以来,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类教育蓬勃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已建立起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地域特色的国民教育体系。进入新世纪以来,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职业教育加快发展,高等教育步入大众化阶段,双语教育快速推进,教师队伍素质得到提高,学校党的建设得到加强,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教育投入大幅度增加,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农牧区教育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保障了各族人民群众依法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提高了各族人民的素质,推进了科技创新、文化繁荣,为自治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大贡献。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科技、教育为支撑,加速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改革开放,打造中国西部区域经济的增长极,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稳定的美好新疆,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面对机遇与挑战,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治区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各族人民接受良好教育的要求,中央提出的教育规划优先,投入优先,资源配置优先的要求还需大力推进落实。教育观念、内容、方法比较陈旧,素质教育推进困难,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结构布局不尽合理,教育投入不足,办学条件仍需改善,教师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双语教育普及任务繁重,教育质量提高和均衡发展任务艰巨。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是教育系统丝毫不能懈怠的重要任务。

教育强区,人人有责。在新疆工作全局中,立足区情,着眼未来,从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维护边疆长治久安的总体战略出发,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规划到2020年自治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发展任务、改革重点和保障措施,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科学发展,既是各族人民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又是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第一部分

总体战略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新和人才强区战略,优先发展教育,构建和完善具有民族区域特色的现代教育体系,努力办好各族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增强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教育工作方针。遵循教育规律,面向社会需求,优化布局结构,坚持分类指导,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培养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一批高层次专门人才和若干拔尖创新人才。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普及15年教育,教育发展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位居西部前列,全面增强教育支撑自治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能力。

教育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到高中阶段15年教育。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80%左右,学前两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0%;义务教育进一步巩固提高,基本实现均衡发展;职业教育进一步发展,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左右;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双语教育全面普及。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扫除青壮年文盲。继续教育参与率大幅提升。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9.1年提高到11.2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0.1年提高到13.5年。

公平教育惠及各族人民。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共同促进教育公平的机制,构建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依法保障公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重点保障困难群体接受教育权利,大力扶持南疆等农牧区、边远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不断缩小教育发展差距。

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丰富。扩大学前优质教育资源,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强化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提高高等教育办学水平,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发挥教育对口支援和现代远程教育的作用,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和受益面,最大限度地满足各族人民高质量、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全面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快推进双语教育,率先在七地州及九县市普及学前两年双语教育,构建学前和中小学相互衔接、师资和教学资源相互配套的双语教育体系。加快南疆四地州等边远贫困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统筹区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加快培养少数民族人才。

第二章 战略重点

(三)实现优先发展。教育优先发展是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为提升各族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奠定坚实基础。构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向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配置的长效机制。营造全社会优先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共同培育下一代的良好环境。

(四)促进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落实促进教育公平的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的关键是保障机会公平,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牧区、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倾斜,目的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五)提升普及水平。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高水平高质量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以双语教育为重点,加快普及学前教育。以职业教育为重点,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为重点,推动高等教育大众化步伐。构建面向全民、形式多样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基本实现学有所教。

(六)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要把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和美育。坚持能力为重,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实践、创新能力,教育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促进学生主动适应社会,创造美好未来。使学生成为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七)提高教育质量。教育质量是教育的生命,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坚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核心任务。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始终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

(八)普及双语教育。双语教育事关中华民族整体利益,事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进步。对于增进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构建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坚持双语教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服务于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战略地位,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有序衔接、整体推进。鼓励和倡导民汉学生混合编班,各民族相互学习。

(九)加强民族团结。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民族团结教育是维护民族团结,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基础工程。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将爱国主义教育和维护祖国统

一、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作为重要的教育内容,贯穿于学校教育始终,使各级各类学校成为民族团结的典范。

(十) 坚持改革创新。教育要发展,根本靠改革。以更新教育观念为先导,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现代学校制度。改革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培养高质量多样化的人才。不断扩大教育开放程度,充分利用区外、境外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全区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一览表

单位 2009年 2015年 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学)人数 万人 49.1 74.3 学前一年毛入园率 % 75 85 学前二年毛入园率 % 65 80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51.5 70.0 其中:七地州及九县市幼儿在园(学)

万人 31.7 55.0 人数

七地州及九县市学前二年毛入园率 % 57.0 85.0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 万人 300.2 310.2 巩固率

% 90.0 95.0 高中阶段教育①

在校生 万人 68.4 83.7 毛入学率 %

66.86 88.0 其中:南疆四地州高中阶段在校生 万人 15.2 36.4

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升学率

% 36.0 88.0

高等教育②

在校生总规模(疆内就读) 万人 25.4 33.0

其中:在学研究生 万人 1.2 1.8

普通本专科在校生 万人 24.2 31.2 毛入学率 (%) 22.02 32.0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年 9.1 10.5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年 10.1 12.0 其中: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 % 29.5 50.0

第二部分 发展任务 第三章 思想政治教育

(十一)坚持德育为先。立德树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教育工作的主导权,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国民教育的全过程,巩固社会主义办学阵地,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加强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辅导员、班主任选拔、培养、培训机制,造就一支高素

2020年

92.8 95 90 80.0

68.0 95.0 334.1 98.0

87.7 90.0 42.8 95.0

41.6 2.5 39.1 40 11.0 13.5 78.0 4 质、高层次、高水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骨干队伍。加强学校党组织对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领导,发挥团学组织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十二)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教育广大学生,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把“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和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作为德育的重要内容,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春风化雨,潜移默化,寓教于乐,丰富德育内容,创新德育形式和手段,完善德育评估,构建各学段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加强无神论教育,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中华民族意识和公民意识,培育青少年学生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十三)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坚持大中小幼相衔接,家庭、学校、社会相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团结和谐的环境。加强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强化校园网络管理和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第四章 双语教育

(十四)大力普及双语教育。到2012年基本普及学前两年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本民族语言文字为辅的双语教育,加快对少数民族中小学实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加授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双语教育步伐;到2015年基本普及双语教育;到2020年使少数民族学生基本熟练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积极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兴办双语幼儿园或学前班。继续实施中小学民汉合校工程,不断扩大民汉混合编班和双语班。高等学校除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等特殊专业的部分课程外,其他课程逐步实现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

(十五)切实提高各学段的双语教育水平。积极做好各学段双语教育的有序衔接。对接受过学前两年双语教育的学生,从小学一年级起,实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加授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双语教育。对部分课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部分课程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授课的双语班,逐步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课程门类。对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教学、加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学生,逐步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课时和课程门类,使之尽快适应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加授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教学模式。加强双语教育研究,改进教学方法,改革教学内容,积极探索建立双语教育标准体系、课程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和督导评估机制,鼓励学校积极开展双语教育的改革试验,提高教学质量。积极推行民汉学生混合编班,鼓励少数民族学生插班学习,鼓励母语为汉语的学生学习少数民族语言。加快预科教育改革,逐步实现少数民族大、中专学生跨越预科教育阶段直接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接受本、专科教育。

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文接受教育的权利,在推进双语教学中重视本民族语文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课时和教学质量。

(十六)进一步扩大内地新疆高中班,区内高中班、初中班和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协作计划招生规模。到2014年,实现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区内初中班年招生规模各10000人。启动实施内地中职班。扩大区内中职学校对口招收南疆四地州初、高中毕业生规模。内高班、内地中职班、区内初中班和高中班招生继续向农牧区倾斜。推进内高班学生插班、混合编班学习。优化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协作计划生源结构和专业结构。坚持不懈地做好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协作计划、内高班、内地中职班、区内初中班和高中班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坚持政府推动、政策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认真做好内地高校新疆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第五章 学前教育

(十七)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实行政府主导、公办为主、社会参与的办学体制,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和统筹管理学前教育,其他相关部门履行各自的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以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为突破口,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将学前教育逐步纳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建立健全幼儿园准入、督导评估制度和教育质量评价标准,规范办园行为。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依法落实幼儿教师的待遇和地位。学前教育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实行科学的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大力宣传0-3岁婴幼儿教育的科学知识和方法。

(十八)重点发展农牧区学前教育。以国家农牧区学前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为基础,充分利用农牧区学校布局调整后的校舍和教师资源发展学前教育。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以村级幼儿园(班)为基础,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村幼儿园(班)的示范指导作用。

第六章 义务教育

(十九)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注重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到2020年,实现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的均衡发展,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

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按照城乡区域发展的需要和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合理规划学校布局。集中办好一批农牧区寄宿制学校,同时要办好必要的教学点。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以及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相关权益。建立农牧区留守儿童关爱机制和教育服务体系。

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深化课程改革。推行小班教学。配齐音乐、体育、美术和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教师,开足开好规定课程。加强青少年校外教育基地、校外活动场所和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基地建设和管理。

增强学生体质。大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锻炼时间。科学安排学习、生活、锻炼,保证学生睡眠时间,保护学生视力。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生活与卫生设施管理,积极推进学生饮用奶计划,合理膳食,引导家长改进学生饮食习惯,提高农牧区学生营养水平。

(二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政府的责任,是考核各级政府的重要指标。建立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责任制和保障机制,以试点推动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

缩小校际差距。建立优质资源学校帮扶薄弱学校机制,进一步改善农牧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实行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机制。禁止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置重点学校、重点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级中学的办法,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发展民办教育,提供选择机会。

加快缩小城乡差距。以县为单位,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落实新增教育经费、教师配置、学校建设向农牧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倾斜的政策,率先在县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全疆范围内推进。

逐步缩小区域差距。加大对南疆四地州以及边远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经费转移支付力度。实施好教育援疆项目,农村双语教师特设岗位招聘计划、城市学校教师支教和高校学生实习支教计划,逐步缩小南北疆之间、经济发达和欠发达地区之间的教育差距。

(二十一)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必须共同努力。各级政府要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目标,落实到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率先在全疆实现小学生减负。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不得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和对地区、学校以升学率进行排名。规范各种培训、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中小学要把减负落实到课程、教学、评价、管理的各个环节,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改进教学方法,增强课堂教学效果,科学合理地安排学生的课业量,减少考试次数,不得随意增加课时和提高教学难度,推进中小学学生成绩等级评定制,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要求和组织学生参加学科辅导班和未经批准的学科竞赛,不得将各种考级、竞赛成绩作为学生入学和升学的依据;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家长要与学校配合,共同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第七章 高中阶段教育

(二十二)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是学生成长的特殊重要阶段,要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统筹高中阶段教育资源,构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协调发展的新格局。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稳步发展普通高中教育,逐步实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规模大体相

7 当,到2015年在全疆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在中央和兄弟省市的支持下,有条件的地区和经济较发达地区率先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二十三)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坚持科学的质量观,注重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的培养,着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纠正单纯追求考试分数的“应试教育”倾向。2010年秋季国家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在全疆全面实施。在保证必修课质量的同时,结合实际,设置丰富多样、高质量的选修课程,满足学生多元化发展需要。改进教学方式,加强实验教学、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建立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完善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学分管理制度,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思想、心理、学业等方面的指导。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提倡小班教学。

(二十四)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和特色化发展,推进培养模式多样化,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形成一批科技、外(双)语、艺术和体育等见长的特色高中,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优化普通高中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寄宿制规模。支持普通高中开设地方特色的职业教育课程。

第八章 职业教育

(二十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职业教育是促进就业、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重要途径和关键环节,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树立大职教理念,把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统筹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行业的职业教育资源,进一步优化职业学校布局,促使规模、专业设置与新疆跨越式发展的需求相适应;统筹中等和高等、区内和区外职业教育资源,构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贯通、职前与职后教育相互衔接、学历学制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为一体的职业教育体系。2020年,形成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有序衔接的职业教育格局,毕业生的就业与创业能力明显增强。

(二十六)提高职业教育水平。以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为重点,开展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职业教育。制定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推进职业教育院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农业、工业、现代服务业、石油石化、煤炭、纺织等职业教育园区(基地)建设,完善园区运行管理机制,拓展职业教育集团化、规模化、连锁化办学。加快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步伐,建设一批自治区支柱产业、地州特色产业等实训基地,扩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基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提升县级职业技术学校的培养、培训能力,建立和完善将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纳入职业技能培训的机制。支持一批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支持一批职业学校紧缺、特色专业和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建设。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代试;积极推进职业技能鉴定,以鉴代试,切实提升技能型实用人才的培养质量。

(二十七)调动行业企业办学的积极性。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办学机制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扶持有条件的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鼓励行

8 业、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完善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制度,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实施就业准入制度,鼓励用人单位优先录用接受过职业教育的人员,完善技能型人才成长的政策。

(二十八)加快农牧区职业教育发展。发展农牧区职业教育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县级职业学校和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广泛开展面向“三农”的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牧民。开展城乡之间、南北疆之间、区内和区外合作办学、联合招生,鼓励更多农牧区青少年接受职业教育。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支持有条件的乡镇中学开办职业教育特色班。进一步办好涉农专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十九)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率先对农牧民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免学费政策,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通升学制度。实施职业学校“双证书”制度,按照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推进职业学校课程设置与职业资格标准的沟通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衔接,以就业为导向,引导职业学校根据市场设专业,根据岗位设课程。完善就业准入制度,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加大劳动预备制培训力度,逐步实施农牧区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培训。加大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营造人人可成才、行行出状元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九章 高等教育

(三十)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高等教育承担着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任务。高等学校要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紧密结合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学科专业建设,牢固树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推进高等教育发展,增强服务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能力,构建领先于周边国家的高等教育竞争优势。到2020年,高等教育结构更加合理、体系更加完善、特色更加鲜明、办学条件更加改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整体水平显著提升。

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改善生源结构,推进民汉混合编班教学;完善教授为低年级学生和少数民族预科生授课制度;加大教学投入,加强实验室、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课程教材等基本建设;积极推进学分制和弹性学制,促进文理交融;强化实践和实验教学环节,建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教学督导、评价体系,增强诚信意识,养成优良学风;不断加强就业创业教育。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学研究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管理,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三十一)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的宏观调控,形成布局合理、优势突出的学科专业体系。促进基础学科和传统优势学科稳步发展,加强重点、特色学科和紧缺人才专业建设,特别是工程技术类、高新技术类专业建设,拓展重点学科覆盖自治区支柱产业和重点发展领域的范围,尽快使部分学科、专业达到国内和中亚先进水平。

优化办学层次、类型结构。实行分类指导,引导高校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稳步发展本科教育,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特别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按照建设“西部先进、中亚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的目标,继续实施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211工程”项目建设;启动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学校建设,重点提高师范院校双语教师培养培训能力,支持自治区农业、工业、医药、财经、艺术等院校建设;继续推进国家和自治区示范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继续办好远程和成人高等教育。

优化区域布局结构。巩固发挥首府高等教育优势,支持南北疆重点地区发展普通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建立和完善政府、行业、企业与高校共建机制。依托中央支持以及对口支援、援疆学科建设计划,加快提升自治区高校办学水平。加强高校之间的交流合作,鼓励高校共享优质资源,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三十二)增强高校科技创新与服务能力。充分发挥高校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区域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增强高校主动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大力开展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新疆历史、民族、宗教以及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的研究。坚持围绕国家、自治区产业需求和战略重点,进行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改革,促进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科技资源共享,支持高校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团队。坚持科研与教学互动、与创新人才培养相结合。充分发挥研究生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统筹和加强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对重大科研项目和创新团队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以创新和质量及贡献为导向的高校科研评价机制。支持高校积极开展以中亚及周边国家为重点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高校优势,发展和引领先进文化,积极参与政府决策咨询。开展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科学素养和人文素质。鼓励高校师生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增强社会服务能力。

第十章 特殊教育

(三十三)加快发展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基本途径。全社会要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各级政府要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各学段的特殊教育发展,在地(州、市)所在地和人口大县建设并办好一批特殊教育学校。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收残疾人随班就读或举办特教班,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为主体的残疾人教育体系。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为残疾学生就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进一步落实招收残疾考生的优惠政策,扩大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

(三十四)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分担、各部门支持、多渠道筹措的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班)公用经费标准。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逐步实行残疾学生学前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提高残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做好中等、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工作。为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提供交通、医疗补助。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特殊岗位特殊教育补贴标准,在优秀教师表彰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比例。加强师资培养培训,配齐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各级特殊教育教研员队伍。支持师范院校设立特殊教育专业。加强特殊教育教学研究。 第十一章 继续教育

(三十五)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特别是成人的教育活动,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学习型社会的重要途径。以政府为主导,组建跨部门、跨行业的协调机构,统筹继续教育。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负责制定行业继续教育规划和组织实施。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务(职称)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鼓励个人多种形式接受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提供条件。加快法制建设,建立、完善继续教育激励机制、质量监控体系和评估机制。

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围绕自治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牧区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要求以及就业再就业的需要,以民族团结教育、双语学习和新知识、新技能培训为重点,有计划、分层次开展继续教育。进一步完善扫盲工作机制。重视老年教育。探索和建立符合城镇和农牧区实际需要的继续教育形式和渠道。到2020年,基本满足公民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

(三十六)建立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整合继续教育资源,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相关组织面向社会开放学习资源,为学习者提供便利的学习条件。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各类教育相互衔接与沟通,完善宽进严出的教学管理制度和分阶段完成学业的学习制度,实行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推进不同类型教育之间的学分互认,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衔接。构建学历和职业资格相互贯通的终身学习框架。建立和完善信息化技术服务支撑体系,依托卫星、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服务平台,在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的基础上组建开放式大学;扩大自学考试的服务功能,加强继续教育资源库建设,推出高质量的精品课程,建立全民终身学习的平台。 第三部分 体制改革

第十二章 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三十七)树立人才培养新观念。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树立全面发展观念,树立人人成才观念,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树立系统培养观念。坚持德育为首,能力为重,激励各族学生奋发进取,平等竞争,共同成才。鼓励个性发展,尊重个人选择;改革人才和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建立以品德、能

11 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科学化、社会化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强化人才选拔使用中对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查,建立由政府、学校、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机制,形成评价主体多元、方法多样、内容全面的质量评价体系,避免单纯以升学率和考试分数评价学校和学生。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做好综合素质评价,激励学生乐观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

(三十八)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按照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倡学思结合,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的良好环境。注重知行合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加强科学实验、生产实习和技能实训教学,开好综合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等课程,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勤工俭学、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掘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改进升学选拔、推荐办法,探索高中、高校拔尖学生培养模式,创新研究生培养方法。以双语教育改革为突破口,创新各学段双语教育模式。健全各级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并切实发挥其作用。加强地方教材开发、使用、监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管制度。推进大中小学有机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加强学校之间、校企之间、学校与科研机构之间合作及中外合作等多种联合培养方式,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 第十三章 办学体制改革

(三十九)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原则,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的办学体制。促进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满足各民族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鼓励支持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开展公办学校联合办学、委托办学试验,探索多种形式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

(四十)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推动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的工作职责,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遵循“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鼓励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中外合作举办等多种方式发展民办教育。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可委托民办学校承担有关教育和培训任务并拨付相应教育经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加快发展大众化、多样化的民办学前教育,稳定发展有特色的民办中小学,有序发展多层次的民办高等学校,引导发展实用型非学历民办教育。支持民办学校特色办学。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学生与公办学校、教师、学生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

依法促进民办学校规范办学,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设立理事会或董事会,建立民办高校督导专员制度。健全民办学校的党团组织,落实民办学校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依法建立民办学校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12 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形成民办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政府依法监管的格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实施分类管理。政府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评估。

第十四章 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四十一)健全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提高教育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统筹管理义务教育,依法落实发展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合理布局,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点扶持边远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支持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合理设置和调整高校及学科专业布局,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依法审批设立专科学历教育的高校,审批区属本科院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已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授予点。加快普及双语教育,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教师编制等实施标准;完善自治区本级对地(州、市)的财政转移支付体制,加大对边远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支持力度;支持和督促地(州、市)和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履行职责,发展管理好地方教育。

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落实自治区重大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大政方针。统筹协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发展,普通高中由地(州、市)和县(市、区)负责管理,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有序衔接各学段双语教育,合理确定各类学校布局。

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管理义务教育、普及双语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主要责任。具体负责城乡学校布局、标准化建设与安全,统筹教育经费管理使用,统一对教师的聘任、调配和管理,开展校长、教师轮岗交流,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组织开展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四十二)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各级政府依法综合利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履行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重大教育决策出台要充分咨询论证,听取群众意见。培育专业教育服务机构,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整合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建立教育基本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教育监督检查,完善教育问责机制。

(四十三)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明确政府管理学校和学校办学的权责,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完善治理结构,依法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自主开展教学、科研、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自主制定学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自主设置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机构,自主设置学科、专业,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自主确定收入分配,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财产和经费。公办学校要坚

13 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依法落实党委、校长职权。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和学术评价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加强高校章程建设。扩大社会合作,推进专业评价。

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扩大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合作办学、社区服务等方面的自主权。扩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权,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制度。 第十五章 考试招生

(四十四)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以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建立有利于推进双语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考试招生和人才评价机制。加强考试招生制度建设,坚持科学、公平、公开、规范的原则,充分发挥“阳光工程”在维护教育公平方面的作用,实现信息公开、透明和对称。公开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公开招生章程和政策、招生程序和结果,健全招生录取信息发布制度。强化考试安全责任,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坚决防范和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舞弊行为。加强专业考试机构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十五)改进中等、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学校招生考试要着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小学升初中坚持就近免试入学。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以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分科进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等级呈现。从2018年起,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在统一标准、统一试卷的基础上,除母语文外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完善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制度。优化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区域招生结构。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创新技能型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方便学习者分阶段完成学业。

高等教育考试招生以高等学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普通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逐步过渡到由自治区统一组织。推进研究生入学和成人高等教育考试制度改革。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方式和招生录取办法,稳步推进高等教育考试内容、分类考试和录取方式改革。对特长显著、符合大学培养要求的学生,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依据面试或测试结果自主录取;对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学生推荐录取;鼓励符合条件、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就业的考生定向录取;对做出特殊贡献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通过专门程序破格录取。不断扩大少数民族考生到内地高校就读的比例,加快缩小各族考生在高校录取上的差距,逐步实现统一入学标准。 第十六章 教育开放

(四十六)扩大教育开放,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发挥地缘优势,以中亚地区和周边国家为重点,依托上海合作组织平台,在国家教育开放框架体系内,积极参与国际双边、多边和全球性、区域性教育合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对外开放格局。探索多种方式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加强与国(境)外高水平教育机构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合作平台,通过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推进中外合作办学,不断提高新疆教育的国际化水平。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扩大出国留学规模,提高公派出国留学的层次、质量和效益,加强对自费出国留学的政策引导,提高对留学人员的服务和管理水平。有重点地选派一批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及高校研究生进入国际高水平大学、实验室进修提高、攻读学位,加快培养一批自治区重点学科领军人才。培养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合作与竞争的国际化人才。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国外高层次人才和留学人员来疆工作。

(四十七)提高与周边国家教育交流合作水平。加强汉语国际推广中亚基地和孔子学院建设,拓展与中亚及周边国家教育机构的交流合作渠道,提高国际教育服务和办学水平,不断提升来华留学生教育质量。加强外国留学生教育的基础能力建设,逐步增加周边国家来华留学生政府奖学金,进一步扩大外国留学生规模。加大教育国际援助力度,为周边发展中国家培养培训专门人才。逐步把新疆建成面向中亚的人才培养基地及周边国家学生留学中国的重要目的地,增强新疆在周边国家以及国际上的教育和文化影响力。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第十七章 教师队伍建设

(四十八)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教育事业的第一资源。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努力建设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数量足够、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到2020年,中小学教师学历层次进一步提升,双语教师比例基本满足普及双语教育的需要,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70%左右,高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比例达到50%左右,本科院校专任教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比例达到7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力争达到30%。

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将师德教育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规划。建立师德教育评估的长效机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综合施措,形成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克服学术浮躁,查处学术不端行为。

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大学及其他高校参与、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加强师范类院校和各级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教师培养、培训网络,不断提升教师教育的层次和水平。

以农牧区教师和双语教师为重点,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度,深化师范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继续实施农牧区学校双语教师特

15 培计划,加大农牧区学前和中小学教师培养力度。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对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加强校长培训,重视辅导员和班主任培训。用好国家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向新疆倾斜的政策,通过中央财政专项支持、对口支援省市帮助和自主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双语教师培训力度。实施国家、自治区级双语教师培训工程,扶持地区级培训,鼓励县级和校本培训,确保35岁以下中小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全员参训。扩大内地对口支援省市选派教师援疆支教规模,扩大大学生实习支教和志愿者支教规模,按需补充各学段、各学科短缺的双语师资。

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职业学校持有专业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教师比例。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同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基地。实施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工程和特聘兼职教师资助计划。完善相关人事聘(任)用制度,打通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的渠道,鼓励职业学校聘请生产一线专家、技术人员、社会上的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建立职业学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

以提高高校教师教学水平、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为目标,以学科带头人和创新团队建设为重点,进一步优化高校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学历层次。实施“天山学者计划”等高层次人才建设项目,以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队伍建设为重点,老中青结合,稳定、集聚和造就一批学科领军人才。促进跨学科、跨单位合作,形成高水平的教学和科研创新团队。鼓励高校面向社会招聘优秀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加快少数民族骨干教师培养。

(四十九)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格教师准入制度,按照国家教师资格标准,坚持教师任职学历条件、品行要求和专业素质,实行自治区统一的中小学及学前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实施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建立和完善自治区统筹中小学及学前教师招聘管理机制,实施农牧区双语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制定幼儿园编制标准,完善农牧区双语幼儿园教师编制管理。制定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教师编制标准,形成动态管理机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流动调配、继续教育、职务(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管理职能。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和职务(职称)结构比例,并适当向农牧区学校、双语学校倾斜。

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普通中小学设立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建立统一的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实行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制度。创新聘用方式,规范用人行为,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职务(职称),原则上要有在农牧区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建立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新机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制定校长任职资格标准,推行校长职级制。

(五十)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认真贯彻《教师法》,提高教师待遇,依法保证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对农牧区教师实行适当倾斜政策,完善津贴补贴标准。

16 对到县以下学校履行服务期的高校毕业生,享受政府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政策。适当提高农牧区教师及农牧区双语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比例。落实教师医疗、养老、住房等保障政策,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将教师住房纳入政府保障性住房体系,在城区为农牧区教师修建保障性住房,为在乡村学校工作的教师建设周转房,保障食宿基本需求。完善教师表彰制度,提高特级教师的待遇,对教学能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在农牧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

第十八章 经费保障

(五十一)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教育投入是基础性、战略性投资,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能。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不断增加教育投入。

各级政府要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优先保障。严格按照《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继续落实好农牧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政策。教育专项安排要向农牧区、边远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确保自治区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保持在4%以上,并随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进一步提高。

完善投入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完善各级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制定并逐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

进一步完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体制,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形成义务教育由政府负全责,非义务教育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促进教育资金来源多样化。完善捐赠教育的激励机制,落实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并对捐赠者予以宣传、表彰。鼓励学校开展社会服务,学校开展社会服务取得的收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调整学费标准。

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完善中央和自治区、地、县各级财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和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完善农牧区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健全中小学校舍安全监控体系,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统筹各项校舍建设资金,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为主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将学前教育

17 经费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畴。普通高中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机制。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机制,统筹职业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经费,发挥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的引导示范作用。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筹措经费的机制,逐步提高高校预算内人均经费,到2012年,使自治区高校人均拨款标准超过西部省区平均水平,力争到2020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五十二)进一步完善助学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资助政策体系,采取“奖、贷、助、免、补”的资助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逐步建立农牧区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资助体系。逐步提高农牧区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标准,重视改善中小学学生营养状况。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完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助学贷款体制机制,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扩大高校助学金资助范围;高校要按规定比例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经费用于学生资助,并设立公益性勤工助学岗位。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完善资助政策,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完善学生医疗保障资金筹集机制和费用分担机制,将农牧区中小学生纳入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保障范围,将城镇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高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保障学生基本医疗需求。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校方投保责任。

(五十三)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建立由教育、财政、统计、审计部门共同向社会发布教育投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年度公告制度,教育经费投入达不到法定要求的要限期补足。构建促进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经费分配机制。建立标准拨款与绩效奖励相结合的非义务教育经费分配制度。设立高等教育经费拨款咨询委员会,增强经费分配的科学性。完善教育经费监管机构职能,在高校试行设立总会计师职务,提升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公办高校总会计师由政府委派。

加强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完善经费使用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全过程的审计监督,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建立并不断完善教育经费基础信息库,提升经费管理信息化水平。防范学校财务风险。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加强重大项目经费使用考评。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基础教育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加强收费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

第十九章 教育信息化

(五十四)以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现代化进程。根据国家教育信息化网络建设的总体部署,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教育资源开发力度,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按照“统筹规划、普及提高、融合集成、支撑创新”的原则,优先建设教育信息网络,拓展以卫星电视和互联网为载体的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促

18 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施好农牧区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为每一所中小学校配备现代远程教育设施,开展远程教学。加快基础教育资源库建设,引进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加强网络教学资源开发,建设双语教育电视频道和教育资源库,使双语教育电视课程进课堂,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实现双语教育网络设施和资源 “班班通”。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和高校校园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高校与“中国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的高速连通,建立数字图书馆和虚拟实验室,健全资源共享的高校校园网。

(五十五)提高教育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加强中小学信息技术普及教育,加强培训,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为农牧区学校配备信息技术学科骨干教师。利用“数字校园”,构建网上教学和科研协作平台,推进教学、科研、管理的信息化。增强学生运用信息技术学习的能力,探索网络时代对青少年开展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方法。按照国家学校基础信息管理要求,建立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及教师和学生信息数据库,促进学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提高电子校务的应用水平。搭建政府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公众提供公共教育信息,提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 第二十章 依法治教

(五十六)加强地方性教育法规建设,推进依法治教。加快教育法制建设,提请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自治区地方性教育法律法规,出台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实施办法,形成较为完善的地方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强化各级政府依法管理教育事业、保障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规范教育行政审批行为。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和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教育行政行为的监督,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法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符合法律法规、体现自身特色的章程和制度,依法办学,从严治校。尊重和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对学生实施的奖励与处分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健全符合法治原则的教育救济制度。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广大师生要自觉知法守法,遵守公共生活秩序。

(五十七)加强教育督导。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综合性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经常性督导与随访督导相结合,促进督导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健全督学制度,建设专职督导队伍。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层级教育监督机制,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社会监督、司法监督、监察和审计等专门监督。各级督导机构坚持对下级人民政府(行署)、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机构进行督导评估。建立对地(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行署)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长效机制。

19 以推进创建教育强县(市、区)、地(州、市)活动为抓手,建立督学责任区,实行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限期整改制度和监督问责制度。

(五十八)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 第二十一章 组织领导

(五十九)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人力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资源,教育是开发人力资源的主要途径。各级党委、人民政府要把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推动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要把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各级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建立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

(六十)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办教育的要求,实行党委(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的原则,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加强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和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强化学校党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高校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健全党组织学习制度和党员教育体系,把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组织。

(六十一)共同推进教育发展。各级党委、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组织部门要重视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选拔政治可靠、业务精良的干部充实学校的领导班子。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工作成就,为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对学校的基本建设、经费投入、师资队伍建设等加大倾斜和扶持力度,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六十二)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解决好学校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教育信访工作,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妥善处置各种事端;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加强学校安全、卫生、食品及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切实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 第二十二章 实 施

本《规划纲要》是自治区今后十年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涉及面广、任务重、要求高,必须调动全社会的力量,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贯彻实施《规划纲要》是各级党委、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党委、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实施《规划纲要》的第一责任人。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规划纲要》的部署和要求,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共同推进《规划纲要》的贯彻实施。

自治区和各地、州、市要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配套的政策措施,按照《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分阶段分步骤地组织实施。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级人大、政协要关心和监督《规划纲要》的实施工作。媒体要加强舆论宣传。

附件一:

组织实施重点工程项目

2010-2020年,以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为目标,以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为重点,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目标,着眼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组织实施一批教育工程。

一、双语教育普及工程。实施双语幼儿园、农牧区双语寄宿制学校、民汉合校普通高中、各学段双语教育衔接体系等建设项目。建设优质双语教育资源库。

二、基础教育标准化建设工程。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均衡配置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建设、民汉合校普通高中建设、城市薄弱学校建设、超大班额学校改扩建项目,改善“国门学校”办学条件,加强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建设好一批特殊教育学校。实施农牧区教师住房和周转房建设项目。改善农牧区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寄宿条件。

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项目,重点实施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和薄弱中职学校建设项目,加强职教园区建设项目,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建设一批示范性中、高等职业学校和优势、特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升、“双师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建设计划。实施免费中等职业教育项目。

四、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落实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对口支援学科建设计划,实施“211工程”,实施特色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紧缺人才专业建设项目。实施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计划、科技创新及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创新计划。实施高校基础能力建设、研究生基地建设及办学空间拓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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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开展义务教育教师的全员培训、双语骨干教师培训、校本培训、信息技术培训和校长研修培训等项目。实施农牧区双语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免费师范生教育计划。实施国家对口支援新疆双语教师工作方案,选派新疆教师赴内地相关省市接受培养、培训,对口支援省市选派教师赴疆任教。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工程。完善中小学双语教师培训基地建设。

六、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实施中小学计算机普及工程,建成远程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遍及城乡的远程教育网络,建设有效共享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进一步提升大中专院校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实现现代远程教育“三种模式”全覆盖。

七、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工程。建设汉语国际推广中亚基地,支持在周边国家开设和办好孔子学院、中学孔子课堂。实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外国专家计划。实施骨干教师海外研修计划,扩大公派出国留学规模。实施留学新疆计划,增加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等资助力度,扩大在疆留学生规模。

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程。实施双语幼儿园幼儿伙食补助、中小学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及助学金项目,实施大中专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师范生和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除学费计划,将普通高中和研究生纳入助学体系。实施中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九、教育对口支援工程。实施内地高校、国有大型企业对口支援新疆高校项目。扩大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协作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办学计划。实施内地新疆中职班计划、区内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南疆四地州学生计划。实施东部地区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学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区内城市对口支援农牧区学校、自治区城镇教师、大学生实习和志愿者支教计划。

十、教育管理水平提升工程。实施党政主管教育领导,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学校书记、校长、教学管理人员、班主任、幼儿园园长培训计划。

附件二:

名词释义

1、十五年教育:指学前三年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三年教育。

2、南疆三地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3、南疆四地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

4、七地州及九县市: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和静县、尉犁县、若羌县、伊吾县、巴里坤县、吐鲁番市、托克逊县、木垒县、温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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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毛入学率:标志教育相对规模和教育机会,是衡量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指学年度某级教育在校生数占相应学龄人口总数比例。在校生中该学龄人数与相应学龄人口总数的比例为净入学率。

6、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劳动年龄人口指能够从事一定强度要求工作的成年人口,成人人口总数减去法定退休年龄人口数量是劳动年龄人口数量。按照发达国家的教育普及水平和退休制度安排,国际组织将25岁至64岁人口统计为主要劳动年龄人口,我国通常将20岁至59岁人口作为相应的比较指标。

7、“双证书制度”:指职业学校毕业生同时获得毕业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制度。实施“双证书”制度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切实加强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的联系,促进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增强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8、“双师型”教师:指同时具备教师资格和职业资格,从事职业教育工作的教师。“双师型”教师是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经验兼备的复合型人才,对提高职业教育教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9、注册入学制度:指在特定的教育领域或学校,具备一定资格的学生,在申请入学时面试直接注册学习的制度。我国一些成人院校和职业学校已经开始实行这一招生制度。

10、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指国家对教师实行的特定职业许可制度,是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人员职业准入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工作岗位的法定前提条件。教师资格证书包括教师资格基本条件、教师资格认定程序等内容。

11、双语教师:指既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授课,又能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交流的各族教师。

12、双语教育:指使用少数民族语言和国家通用语言组织教学的教学模式。

13、四个职业教育园区:第一是农业、第二是工业、第三是现代服务业、第四是石油化工业,四个职业教育园区。

14、农牧区学校双语教师特培计划:为解决南疆四地州农牧区中小学双语师资短缺问题,自治区于2007年启动了每年500名专科层次招生规模的“南疆四地州农牧区中小学‘双语’教师特培计划”,采取“特招”、“特培”和“定向就业”相结合的方式,为南疆四地州农牧区中小学培养高素质双语师资。2009年拓展实施了“自治区农牧区‘双语’教师特培计划”,将招生规模扩大到1100人,定向地州扩大到南北疆七地州和其他地区一些贫困县、市,招生层次扩大到本科、专科、中师三个层次。2010年将每年1100人的“特培计划”招生计划纳入到自治区免费师范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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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解读)

1.“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20字工作方针 2.2020年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即“两基本、一进入”。

3.教育规划纲要还把战略目标细化为5个具体目标: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

4.按照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形成终身教育体系的要求,教育规划纲要继续强调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大重点任务,突出了终身教育理念,首次对学前教育、继续教育进行系统规划,构建了以国民教育为主体、覆盖人一生的终身教育体系,对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列了专章,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

5.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目标,着眼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教育规划纲要以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重点,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破解难题,

党的十七大从国家战略和全局高度,提出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宏伟目标。

谋划未来,推动发展,中国如何从教育大国走向教育强国,如何从人力资源大国迈向人力资源强国,这是国家发展的战略选择,更是未来教育发展的战略任务。

2010年7月8日,是一个注定要载入中国教育史册的重要节点。

这一天,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

2010年7月13日,是中国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时刻。

北京,人民大会堂,举世瞩目的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这里隆重开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面部署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胡锦涛总书记向全党全社会发出了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快我国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的总动员令。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党的十七大提出“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新任务新要求,教育规划纲要对我国未来10年教育改革发展作出总体战略部署,是总揽全局的重大决策。 1985年5月,正当我国全面推进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时刻,党中央召开了改革开放后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绘制了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初叶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蓝图。

1994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了改革开放以来第二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动员全党全社会实施纲要,确立教育优先发展的地位。

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召开了改革开放后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

党中央、国务院对未来10年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总体任务、重大政策措施提出重要指导意见,为教育规划纲要制定工作指明了方向:

——教育发展要面向未来。

既要立足当前解决突出问题、满足现实需要,又要着眼未来、明确长远目标和任务;

既要培养满足我国当前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又要造就更多引领经济社会未来发展的杰出人才。

——教育发展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和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要求。

一个国家的发展和强盛,从根本上取决于国民素质;国民素质提高关键靠教育。

——教育发展要顺应人民群众对接受更多更好教育的新期盼。

——教育发展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教育发展不是简单的数量扩张,而必须以提高质量为前提。实现教育科学发展,根本出路在改革创新。

产生过程(11)——第四次全教会审议

2010年7月13日至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会议审议了《规划纲要》。

胡锦涛的讲话:

1.必须优先发展教育,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2.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主题,„„。

3.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4.必须促进教育公平,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5.必须重视教育质量,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坚持规模和质量的统一。

温家宝讲话

1、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2、推动教育全面协调发展。

3、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4、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新华社北京2010年7月29日电,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深刻理解“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深刻理解“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战略主题,深刻理解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做好教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要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形成全党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部署,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制定本《教育规划纲要》。

亮点之一:学前教育纳入规划

“基本普及学前教育。”“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和收费标准。”“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将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十分突出。2009年,我国学前三年毛入学率仅为50.9%,学前一年毛入园率也只有74%。

亮点之二:缩小校际差距,解决择校难题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实行县(区)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发展民办教育,提供选择机会。” 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发展民办教育,提供选择机会。

亮点之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

“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到2020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适应城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继续坚持“两为主”原则。

2009年的统计,我国有1.3亿进城务工人员,他们如何享受“同城待遇”,包括如何解决其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入学,已成为政府面临的重要课题。

亮点之四: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不得增加课时和提高难度。”

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要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给学生留下了解社会、深入思考、动手实践的时间。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改进教学方法,增强课堂教学效果,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各种考级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

教育规划纲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总体部署,在研究制定过程中始终坚持把握七条原则:

一是坚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十六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作为思想基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和改善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

二是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紧紧抓住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有力抵制西方不良思潮的侵袭和国内各种错误思想的影响,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三是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深入总结新中国成立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教育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借鉴世界各国的有益做法,努力把握教育规律、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整体考虑、超前部署,全面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四是坚持以人为本,顺应人民群众对接受更多更好教育的新期盼,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教育规划纲要的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切、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体现雪中送炭。

五是坚持立足基本国情,深刻认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级各类人才和劳动者素质的全面需要,充分考虑人均收入水平低、城乡差别大、发展不平衡的现实,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六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突出改革创新,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支持和鼓励各地各校进行探索和试验,努力冲破传统观念和体制机制的束缚。

七是坚持依法治教,体现教育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精神,注意与科技、人才等中长期规划纲要相协调,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系统性。

特点之四:新的教育工作方针

优先发展,

育人为本,

改革创新,

促进公平,

提高质量。

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

(一)战略目标

到2020年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战略目标是“两基本、一进入”,

即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问题,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重点是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进思路是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

1.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

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扫除青壮年文盲。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2.4年提高到13.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9.5年提高到11.2年,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0%,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比2009年翻一番。

2.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

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3.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

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各类人才服务国家、服务人民和参与国际竞争能力显著增强。

4.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

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继续教育参与率大幅提升,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50%。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促进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5.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

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改革,提高教育开放水平,全面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办出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

(二)战略主题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其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1.坚持德育为先。2.坚持能力为重。3.坚持全面发展。

坚持文化知识学习与思想品德修养的统

一、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的统

一、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

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

教育规划纲要按照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形成终身教育体系的要求,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教育的8项发展任务。

一是积极发展学前教育,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二是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教育水平,重点推进均衡发展,消除辍学现象,夯实教育公平的基础。

三是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提升我国新增劳动力受教育水平。

四是把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加强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五是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使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整体水平显著提升;优化高等教育结构,鼓励高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步伐。

六是发展继续教育,通过建立学分转换、完善自学考试、办好开放大学等制度措施,搭建终身学习的“立交桥”,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

七是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事业,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大力推进双语教育。

八是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教育规划纲要以人才培养为核心,对教育改革进行了总体设计,明确了6项改革任务。

一是改革人才培养体制。强调更新培养观念,创新培养模式,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

二是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按照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的思路,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三是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

四是改革办学体制。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大力支持、依法管理民办教育。

五是改革管理体制。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

六是扩大教育开放。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推动我国高水平教育机构海外办学,提高我国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水平。

(五)保障任务

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6项政策措施来保障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目标的实现。

为保障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实现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目标,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6项保障任务:

一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教师管理制度,改善教师地位待遇,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是保障经费投入。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增加财政性教育投入,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的积极性,完善受教育者合理分担机制;加强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是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构建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应用,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

四是推进依法治教。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体系,坚持依法治校、从严治校,加强教育督导、教育执法和监督问责。

五是加强和改善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的职责。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作用,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安全稳定。

六是着眼于教育改革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以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为重点,提出了本届政府启动实施的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1.更新人才培养观念。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关键是更新教育观念,核心是改革人才培养体制,目的是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树立全面发展观念,努力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树立人人成才观念,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不拘一格培养人才。

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为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树立系统培养观念 2.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1)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良好环境。

2)注重知行统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

(3)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

3.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改进教育教学评价。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

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把握教育发展阶段性特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面向社会需求,优化结构布局,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

这一指导思想,从战略高度把握教育全局,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发展什么教育,怎样发展教育的根本性重大问题,为我国教育事业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充分体现了把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思想贯穿始终,把尊重教育规律、推动科学发展贯穿始终,把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服务贯穿始终。 坚持以人为本、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命运,反映了新时期教育发展的根本方向,必然成为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

育人为本是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是以人为本思想在教育工作中最集中的体现,是教育规划纲要贯穿始终的根本思想。

育人为本的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重点是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进思路是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

第14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第六章 职业教育

(十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职业教育要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政府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

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制定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吸收企业参加教育质量评估。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十五)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十六)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把加强职业教育作为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强化省、市(地)级政府统筹职业教育发展的责任,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根据需要办好县级职教中心。强化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推进城乡、区域合作,增强服务“三农”能力。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加大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力度。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新型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十七)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改革招生和教学模式。积极推进“双证书”制度,推进职业院校课程标准和职业技能标准相衔接。完善就业准入制度,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鼓励毕业生在职继续学习,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大对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形成行行出状元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七章 高等教育

(十 八)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高等教育承担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到2020年,高等教育结构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鲜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建成一批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高等学校,若干所大学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大学水平,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

(十 九)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着力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加大教学投入。教师要把教学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加强实验室、校内外实习基地、课程教材等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推进和完善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促进文理交融;支持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推进创业教育。创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全面实施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严格教学管理。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有为,增强诚信意识。改进高校教学评估。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指导服务。

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二 十)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充分发挥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鼓励高校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国防科技创新和区域创新中作出贡献。大力开展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坚持服务国家目标与鼓励自由探索相结合,加强基础研究;以重大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强应用研究。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教育资源共享,推动高校创新组织模式,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团队,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加强高校重点科研创新基地与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深入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

(二十一)增强社会服务能力。高校要牢固树立主动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全方位开展服务。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开展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积极推进文化传播,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先进文化;积极参与决策咨询,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鼓励师生开展志愿服务。

(二十二)优化结构办出特色。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优化学科专业和层次、类型结构,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化区域布局结构,设立支持地方高等教育专项资金,加大对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的支持,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新增招生计划向中西部高等教育资源短缺地区倾斜,扩大东部高校在中西部地区招生规模。鼓励东部地区高等教育率先发展,加大东部地区高校对西部地区高校对口支援力度。

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发挥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的作用,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第三部分 体制改革

第十一章 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三十一)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关键是更新教育观念,核心是改革人才培养体制,目的是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树立全面发展观念,努力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树立人人成才观念,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不拘一格培养人才。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为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树立系统培养观念,推进大中小学有机衔接,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加强学校之间、校企之间、学校与科研机构之间合作以及中外合作等多种联合培养方式,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

(三十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式,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

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的良好环境。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推进课程改革,加强教材建设,建立健全教材质量监管制度。深入研究、确定不同教育阶段学生必须掌握的核心内容,形成更新教学内容的机制。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注重知行统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开发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增强学生科学实验、生产实习和技能实训的成效。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开展各种课外、校外活动。加强中小学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加强学生社团组织指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

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机制。改进优异学生培养方式,在跳级、转学、转换专业以及选修高一学段课程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方式,改进中学生升学推荐办法,创新研究生培养方法。探索高中、高等学校拔尖学生培养模式。

(三十三)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改进教育教学评价。根据培养目标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开展由政府、学校、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活动。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做好综合素质评价。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激励学生乐观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

改进社会人才评价及选用制度,为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环境。树立科学人才观,建立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强化人才选拔使用中对实践能力的考查,克服社会用人单纯追求学历的倾向。

第十三章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三十八)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适应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明确政府管理的权限和职责,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的权利和责任,形成不同办学模式,避免千校一面。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健全校务公开制度,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三十九)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政府及其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管理制度,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自主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自主制定学校规划并组织实施,自主设置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机构,自主确定内部收入分配,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自主管理和使用学校财产和经费。扩大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合作办学、服务社区等方面的自主权。

(四 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公办高等学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依法落实党委、校长职权。完善大学校长选拔任用办法。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

加强章程建设。各类高校应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尊重学术自由,营造宽松的学术环境。全面实行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确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

扩大社会合作。探索建立高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探索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共建的模式,推进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的资源共享,形成协调合作的有效机制,提高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推进专业评价。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高校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估制度。探索与国际高水平教育评价机构合作,形成中国特色学校评价模式。建立高等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第十七章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五十一)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保障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提高教师待遇,使教师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倡导教育家办学。创造有利条件,鼓励教师和校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造就一批教育家。大力表彰和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国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设立荣誉称号。

(五十二)加强师德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师要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采取综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良好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克服学术浮躁,查处学术不端行为。

(五十三)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做好培养培训规划,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培养教育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学术带头人和校长,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加大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完善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完善相关人事制度,聘任(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提高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教师比例。

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点,建设高素质的高校教师队伍。大力提高高校教师教学水平、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促进跨学科、跨单位合作,形成高水平教学和科研创新团队。创新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方式,引导教师潜心教学科研,鼓励中青年优秀教师脱颖而出。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长江学者奖励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项目,为高校集聚具有国际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

(五十四)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完善津补贴标准,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制定教师住房优惠政策。建设农村边远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国家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教、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

(五十五)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国家制定教师资格标准,明确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和品行要求。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流动调配等职能。

第二十一章 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

(六十六)组织实施重大项目。2010- 2012年,围绕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目标,着眼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为重点,完善机制,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工程。

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建设一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提升职业教育实践教学水平;完成一大批“双师型”教师培训,聘任(聘用)一大批有实践经验和技能的专兼职教师;支持一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和优质特色校建设,支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建设;支持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建设,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

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加强中西部地方高校优势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实施东部高校对口支援中西部高校计划,加大对中西部高校的扶持力度;支持建设一批高等学校产学研基地;实施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继续实施“985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继续实施“211工程”和启动特色重点学科项目;继续实施“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和“高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

(六十七)组织开展改革试点。成立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指导实施教育体制改革工作。根据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动态调整的原则,选择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重大改革试点。

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试点。以推进政府统筹、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为重点,探索部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机制;开展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式培养试点;开展工学结合、弹性学制、模块化教学等试点;推进职业教育为“三农”服务、培养新型农民的试点。

终身教育体制机制建设试点。建立区域内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的沟通机制;建立终身学习网络和服务平台;统筹开发社会教育资源,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建立学习成果认证体系,建立“学分银行”制度等。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探索贯穿各级各类教育的创新人才培养途径;鼓励高等学校联合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支持有条件的高中与大学、科研院所合作开展创新人才培养研究和试验,建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初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探索高等职业学校自主考试或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注册入学;探索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的具体方式;探索缩小高等学校入学机会区域差距的举措等。

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制定、完善学校章程,探索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学术委员会发挥积极作用的机制;全面实行聘任(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探索协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建立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专职科研队伍,推进管理人员职员制;完善校务公开制度等。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探索公办学校联合办学、中外合作办学、委托管理等改革试验;开展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建立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探索公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管理的有效方式等。

第二十二章 加强组织领导

(六十八)加强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把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为各级党委、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各级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建立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党和政府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支持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加强教育宏观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

(六十九)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把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进一步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师生。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

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穿学校党组织活动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高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中小学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学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

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办学治校能力。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选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加大学校领导干部培养培训和交流任职的力度。

着力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推进工作创新,增强生机活力。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

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

(七 十)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强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和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妥善处置各种事端。

第15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心得体会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振兴,全民有责,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必须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其实,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的教育一直在不断进步:实施中小学九年义务教育;建立“希望工程”等扶困助学工程;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确保每一位义务教育段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认真解决农民工和贫困子女受教育问题;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一费制”;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严格考风考纪,确保教育的公平、透明等。 远程教育网的资源共享,信息化现代化的城市班班通建设,当代教师再不是处在只能使用“一支粉笔,一块黑板,一本教材”的三大教具时代。“一贫如洗、两袖清风、三尺讲台”也不再是现代教师的真实写照,“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提高教师工资待遇”不再是句口号,每年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的红火场面足以向世人昭示教师职业的巨大吸引力,越来越多的知识型人才开始青睐教育事业,“中小学教师实行绩效工资”更加稳定了基础教育的教师队伍。“中国未来发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靠人才,根本在教育。”

怎样的人算人才,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不拘一格培养人才”让我们看到了努力的方向,“因材施教”再次成为本纲要中体制改革的关键性问题。教师的任务是努力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让每一个学生都能乐观向上、自主自立、健康成长,而不是批量生产统一型号统一性能的某种产品。

单从规划纲要的目录来看,《纲要》涉及的教育类型比较全面,我们新的《纲要》,不仅考虑了孩子们年龄心理阶段的特征,考虑了个体的存在,并且考虑了不同社会文化背景下“学生群落”的特点,所以民族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才愈加被《纲要》的工作方针指出为: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同学们一致对优先发展、育人为本、促进公平非常关注。我们不反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是经济发展的前提是人才知识的具备,希望《纲要》在实施过程中,真正体现对教育的优先发展。

育人为本,这体现着以人为本的思想,教育中的以人为本多是以学生为中心,在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实践中,教师遇到了很多的问题,举例说明,在初等教育阶段,小学生由于自律能力和其他能力没有发展到可以自己做主的地步,教师在进行教育的时候便会出现矛盾,知道应该以学生为中心,引导学生自己学习

发现,但是实际的情况是这样的效果并不是很好,孩子们往往因为年龄小而浪费很多时间,学不了多少东西,这与教育的效率相违背。希望教育工作者和专家可以为此研究针对不同特点学生的人本教育方式。

对于以人为本,同学们还指出重点是学生不错,但是也不要忘记了辛辛苦苦工作的教师们,提倡以学校中的每一个人为本。

促进公平,教育的公平很早就受到了人们的关注,不只是教育工作者,更多的是学生和家长。教育的公平包括很多的问题,起点的公平、过程的公平和教育结果的公平,同学们相信专家和政府对这个是很了解的,希望在实施过程中,可以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特点或是同一地区不同发展水平地域的教育公平

由于大家现在都处于高等教育阶段,所以对高等教育比较关注。

针对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同学们建议大学的考试制度进行相应的改变,适当减少死记硬背方面的闭卷考试,增加可以反映同学们不同思想的开卷考试的数量,这样既可以减少考试的作弊,更能够培养同学们积极思考的习惯,也利于真正体现大学思想的先进和多元,另外,在教育的过程中,教师也会相应地增加跟同学的互动,对教育质量的提高应该会有有益的影响。

对于中西部高等教育的关注,目前我国中西部大学较少,同学们也希望国家可以加大边远地区高校的建设,同时在文理和专业设置少,最好可以侧重于当地的特点,特色办学,为当地的发展培养适用人才。

第16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学习心得

陈忠强2012/9/3

怀着十分期待的心情,我拜读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看到关于教师发展的提议,我感到了国家对于教师队伍建设的进一步重视,对于当前教师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效的改善措施,但是关于教师资格证书认定还有待于进一步讨论。

首先,提出了提高教师素质的具体措施。国家继续重视教师在教育中的作用,强调教师的专业地位,提出要“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同时,对于提升教师素质提出了培养途径,如在实践中成长、提高业务水平、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并且特别强调将是的建设作为提升教师素质的重要方面。

其次,更加重视对教师评价的多元性。《纲要》强调将师德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对于城镇和农村的教师提出不同的评价要求,而非过去的统一化管理,忽视各方面因素对教师评价的影响。

第三,重视农村教师的待遇。鉴于当前我国农村教师整体素质和待遇方面所存在的缺陷,新《纲要》提出了包括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加强教师培训、完善津补贴标准等方面的改进措施,对于在农村长期从教且贡献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能够有效地促进农村教育的发展。 第四,严格了教师准入标准,但仍需继续细化准入标准和考核方式。尽管《纲要》提出了分级制的教师资格认定制度,但是对于具体的考核标准并未做出更加严明的规定,且对“定期登记制度”未做出明确规定,教师资格是否需要定期考核、每次考核的内容和标准是否一样没有做出说明,另外,目前我国的教师资格证书只有分学制阶段和学科,并没有任何等级差别,且全国通用,这些是应该改革的问题。

第17篇:杭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杭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送审稿)编制情况说明

一、编制进程

为做好《杭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编制工作,市教育局早在2009年11月就成立了杭州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起草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启动了《纲要》编制工作。2010年1月,发布了《关于杭州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分工的通知》,初步确定“现代化、科学、和谐、创新、公平、均衡、优质、品质”为规划纲要的关键词。5月,《纲要》列入杭州市“十二五”规划编制目录中的重点专项规划。其间,认真学习了国家和上海两份教育规划纲要的草案;积极开展课题调研,完成“十一五”期间杭州教育发展分析报告,拟制了《纲要》基本框架并六易其稿。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后,陈小平副市长主持召开了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座谈会,就做好《纲要》编制工作提出了要求。

8月份起在全市教育系统内征求意见。其间,加强了与上海、成都、宁波等地的交流,并结合浙江教育规划纲要草案最新修改稿进行深入研讨,至10月中旬,进一步修改形成《纲要》草案第9稿。其间,还征求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

11月11日,邵占维代市长、陈小平副市长赴市教育局视察,专程调研《纲要》研制情况,对《纲要》(代拟稿)拟定的目标、原则、任务、措施等予以充分肯定,并就《纲要》的完善提出了进一步的指导意见。市教育局据此进一步修改形成《纲要》草案第10稿(代拟稿)。由此,基本完成《纲要》编制工作。

12月2日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正式出台。市委黄坤明书记在全市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为杭州市落实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编制好《纲要》,推动杭州教育改革与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市政府办公厅向市直各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征集对《纲要》(代拟稿)的意见。

12月20日,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褚子育率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编制组成员、省教科院专家一行人莅临市教育局,就《纲要》的编制进行专题指导,指出《纲要》(代拟稿)一是“新”——框架体例新颖,二是“实”——任务与举措紧密结合,三是“好”——目标明确、主题鲜明,同时建议《纲要》(代拟稿)在发展任务上进一步突出亮点、凸显品牌,并希望杭州市能对省里尚未破题的问题勇挑重任、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示范全省。在吸收省教育厅、市政府领导以及市直各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形成《纲要》草案第12稿,作为正式的征求意见稿。市政府办公厅以《纲要》(征求意见稿)于2011年1月下旬向市人大、市政协征求意见,于2月9日至18日在“中国杭州”政府网站上向全市公开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对《纲要》(征求意见稿)又作进一步修改,形成目前的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纲要》(送审稿)包括序言、总体战略、发展任务、改革创新、保障措施5大部分,计2万字。

《纲要》(送审稿)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两个教育规划纲要精神,以及《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制定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创新型城市、生态型城市建设的三个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从杭州实际出发,提出以教育现代化为主线,以优质均衡发展为主题,以全面提升教育品质为主旨,遵循“坚持优先发展,践行育人为本,推动改革创新,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品质”的三十字方针,力争到2015年,基本建成优质均衡的现代教育体系,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初步形成学习型城市框架,夯实人力资源强市基础;到2020年,建成优质均衡的杭州特色现代教育体系,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基本建成学习型城市,率先进入人力资源强市行列。

提出七项事业发展任务:

(一)学前教育高起点均衡发展,让更多的儿童拥有奠定人生基石的快乐童年;

(二)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让更多的少年儿童获得公平而高质量的教育;

(三)普通高中教育高质量多元发展,为学生的人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化协调发展,为学生搭建技能型、应用型人才成长平台;

(五)高等教育跨越式内涵发展,让学生更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六)特殊教育全纳型持续发展,让所有残疾学生享受更多的关爱和公平的教育;

(七)继续教育终身化全面发展,为成人发展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智慧源泉。重点做好九项改革创新:

(一)推进教育人本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推进教师专业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三)推进学校标准化,改善优化办学条件;

(四)推进名校集团化,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五)推进管理科学化,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六)推进校园人文化,培育学校文化精神;

(七)推进教育信息化,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八)推进教育国际化,完善教育开放体系;

(九)推进服务均等化,健全教育普惠机制。

落实三项保障措施:

(一)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健全稳定增长机制;

(二)深化教育法治建设,强化依法治教氛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创造和谐发展环境。

三、几个重要问题

(一)关于中长期规划纲要的形式问题。杭州作为长三角南翼特大城市,根据《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与宁波、南京、苏州、无锡并列长三角五大区域性中心城市,需要承接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体系与范例,做好杭州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顶层设计,依据杭州教育实际提出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近期具体举措和改革项目,将对未来十年的远景规划和近五年的具体规划有机地统整于一个纲领性文件之中,并通过由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并向全社会发布规划纲要的规格与形式,凸显杭州在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征程中全面统筹和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决心与力度,体现杭州对所辖十三个区、县(市)的指导和对杭州都市圈有关城市的辐射作用,全面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目前,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南通等都在编制市级层面的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

(二)关于战略目标问题。《纲要》(送审稿)提出:“到2015年,基本建成优质均衡的现代教育体系,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初步形成学习型城市框架,夯实人力资源强市基础;到2020年,建成优质均衡的杭州特色现代教育体系,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基本建成学习型城市,率先进入人力资源强市行列。”其中,“优质均衡”,是基于杭州实际和社会需求而提出的;2020年三个“率先”,是参照国家、省的教育规划目标和市委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依据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而提出的。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鼓励发达地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北京、上海、江苏等兄弟省、市都提出“到2020年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浙江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到2015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发展水平位居国内前列。到2020年,全面实现

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省,教育主要发展指标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杭州作为浙江省会城市,理应且能够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

(三)关于主线、主题、主旨问题。《纲要》(送审稿)在科学审视杭州教育发展进程,总结进入21世纪以来杭州教育发生的巨变与创新的亮点,正视城市化背景下杭州教育面临的问题与挑战的基础上,提出杭州教育发展已经进入以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主题的“后普及时代”,杭州教育发展的使命就是: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让教育发展与学习型、创新型、生态型城市建设良性互动,让更多的人接受更好的教育,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人力和智力支持,为学生的幸福人生奠定基础。而教育品质是教育工作的生命线,是教育现代化达成度的核心体现。“十一五”后期,杭州就提出“建设教育强市,共享品质教育”。目前,南京等地也开始打出“品质教育”的旗帜。“品质教育”的提出在全国同类城市中杭州是第一个,它与杭州市现代化发展的进程、与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均衡教育的需求息息相应,与“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的蓝图有机地融为一体。由此,《纲要》(送审稿)在指导思想中明确提出:“以教育现代化为主线,以优质均衡发展为主题,以全面提升教育品质为主旨,共建共享品质教育,实现教育的现代化转型,为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和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纲要》(送审稿)无论在七项事业发展任务还是九项改革创新中,都贯穿了上述主线、主题、主旨。

(四)关于部分指标数据问题。我市与省教育规划纲要的指标设置区别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我市没有提有关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规模的在校生绝对人数,重点强调在各类比例(率)上领先。二是比省里多提了一些体现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发展的数据,如在各级各类优质学校就读的学生覆盖率,以及体现教育公平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体现教育硬件现代化的标准化中小学校比例和建网学校比例,体现教育国际化的4组数据。

(五)关于文本体例创新问题。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设置了“重大改革试点项目”一章后,不少省级教育规划纲要均设置了“改革试点项目”章节。鉴于《纲要》是市级层面规划纲要,同时也为避免国家、省教育规划纲要文本上共同存在的因专设“改革试点项目”章节而导致前后重复的弊病,《纲要》(送审稿)创新体例,在七项事业发展任务的每一任务下各设重要举措4项,在九项改革创新的每项下各设主要项目4项,在三项保障措施下也各设具体措施3-4项,直接体现未来十年杭州教育现代化建设需要重点实施和推进的任务书、项目库,减少了文字上的重复。

第18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是我国一部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教育文件,它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指导方向。

研究背景: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部署,为全面提高国民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要求而制定出本纲要。21世纪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世纪。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随着国际化的深入,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人才竞争也日趋激烈,我国的人口、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更加迫切。尤其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进一步凸显了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中国未来发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靠人才,根本在教育。

我国教育的发展经过我国几代领导人的努力有了明显的进步,但还不能适应国家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具体来说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观念相对落后,教育教育内容和方法陈旧,大多数还是以讲授式为主。

2、学生创造性和社会适应性还不足,创新性、实用性和复合型人才紧缺。

3、教育资金投资不足,人才培养模式以及素质教育认识不足。

4、教育结构和布局不合理,城乡教育、区域教育发展不平衡。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是在面对以上种种艰巨困难的情景下诞生的,中国的发展需要改革,中国的进步需要教育。根据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制订《规划纲要》的需要,确定对以下十个重大专题、三十六个子课题进行深入调研。

第一专题:教育发展总体战略研究 。 1.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经验、阶段性特征与主要矛盾和问题研究 2.教育发展战略目标研究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研究4.国际教育发展研究 第二专题:推进素质教育研究5.素质教育基本目标和实施途径研究6.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研究7.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8.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与制度研究第三专题:基础教育发展战略研究9.义务教育发展研究10.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研究第四专题:职业教育发展战略研究第五专题:高等教育发展战略研究第六专题:继续教育发展战略研究 第七专题:教育公平与协调发展研究第八专题:教育改革与制度创新研究第九专题:教师队伍建设研究 第十专题:教育发展保障条件与机制研究

第19篇: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学习心得1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培训学习心得

化隆县教育局徐伟

近期我局开展了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活动,《教育规划纲要》处处体现着党和国家重视和发展教育的决心。通过学习,我深受鼓舞,感触颇深,现将自己的学习心得总结如下:

一、《教育规划纲要》出台的必要性

二十一世纪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世纪。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人才竞争日趋激烈。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教育还不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教育观念相对落后,内容方法比较陈旧,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素质教育推进困难;学生适应社会和就业创业能力不强,创新型、实用型、复合型人才紧缺;教育体制机制不活,学校办学活力不足;教育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城乡、区域教育发展不平衡,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滞后;教育投入不足,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尚未完全落实。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作为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强国必先强教。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

二、《教育规划纲要》的十大亮点

《教育规划纲要》的研究、起草和制定的过程是一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共二十二章,七十条,其中有十大亮点:1

第一次明确确定“两基本、一进入”的战略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第一次提出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第一次提出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到2020年,中国义务教育从追求有学上到追求上好学的目标转变。

第一次提出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到2020年,职业教育质量标准、教育质量评价从由培养人的学校“说了算”,向由使用人的企业“说了算”转变。

第一次明确提出建设高等教育强国思想。到2020年,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达到40%,中心城市达到50%以上,特大城市达到60%以上。

第一次将继续教育、终身教育列入国家《教育规划纲要》。 第一次提出以人才培养体制改革为核心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

第一次将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列入国家《教育规划纲要》。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学校治理结构,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引入社会评价监督机制,推进各类教育资源共享。

第一次明确提出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教育资源在国际间进行配置,教育要素在国际间加速流动,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世界各国教育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的程度不断提高,各国教育相互交

流,相互竞争,相互包容,相互激荡,共同促进世界教育的繁荣和发展。

第一次提出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

三、《教育规划纲要》落实“减负”

当今学生减负口号喊得很响,但是真正执行起来,却遇到了重重阻碍,学生的课堂作业是减少了,但额外作业多了;学生的书包没有减轻,资料的种类多了;学生的活动时间更少了,各种辅导增加了。过重的课业负担严重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危害民族未来。

经常可以看到个子小小的小学生背负着重重的书包、回家的作业要做到晚上10点、甚至11点,大量的作业需要家长陪同协助才能够完成,小小的年纪本应满脸阳光快乐健康的生活,但严重的课业负担往往使孩子失去应有的活泼天真和灵性快乐。如果从童年开始就背负这么重的压力、个性特长被抑制、兴趣爱好得不到发展,身心健康被忽视,很难想象这样的人将来可以在社会中成为一个健康而积极的人,可以担负社会和时代赋予的责任。减负,从娃娃抓起,势在必行。减负,不应只是一种口号,一种形式,更应该在机制体制上下功夫,真正给予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的时间与空间。

我觉得,学生的减负不仅应从学校的管理体制入手,也应该从家长的思想方面开始做工作,因为我既是一位老师,也是一位父亲。除了老师布置的作业,父母还会额外买教辅资料,上各种兴趣班,孩子连周末都被安排满了。但家长这样做也是因为现行的考试制度,从《教

育规划纲要》中,我看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希望这一条能真正落实,这样“减负”才有望落实。

四、《教育规划纲要》势必“消除大班额”

我认为还值得大家注意的就是逐步消除大班额,我县学校60人以上的班级普遍,想要把班级建设成孩子们学习、生活的乐园,可惜没有空间,本学期学校搞班级文化建设,连设立一个植物角都费了好大劲,才挤出一个小角落放孩子们带来的植物,读书角更是把清洁柜抬出去才安排得下。

《教育规划纲要》中说到要逐步消除大班额,经济发达的城市已经基本实现了小班额的授课,我也曾经到北京、青岛、大连等发达城市参观过,小班额教学有利于学生处在主动位置上接受教育,而且有空间把班级建设成为孩子们学习的乐园。我曾是一位很负责的班主任,但是我们学校位于城乡结合部,大部分家长只有小学文化,基本都靠教师,10年来我感受到人多的班级我无法去关注每一个学生,如果人数少一点,我可以及时的反馈给他们一些适合他们个人发展的信息,针对个体的不同布置相应的作业,这样也更有利于学生个性的发展。班级人数多,我想每一个学生都抓住,可是总觉得力不从心,渐渐地发现每个人都抓一把其实效果并不理想,学生很想老师一直都是最关注自己成长的,你偶尔的抓他那一把并不能起到多少进步,所以这一条我觉得势在必行。

总之,在教育工作中,会有许许多多的问题。有些问题,当然不是一个普通教师所能解决的,但教师的作用也是很大的。教师不可能

教一个学生一辈子,他总有脱离学校进入社会的一天,学校里学的远远不够他一生所用,唯有终身学习才能适应社会,这是现在人们的普遍共识。

作为一名从事基础教育的教育工作者,看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要提升教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职业学校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感到很安慰,这样的政策不仅能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而且能吸引更加优秀的人才进入教师队伍,从根本上改善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学习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让我在工作中更加有目标,教育强则必须有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因此,作为此中一员我既感到责任之重大,又感觉到推动自身发展的动力。我们每一位教师应加强自身道德修养,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不断学习,努力提高教学能力。如果我们每位教师都能发出自己的最大能力,国家的教育和未来一定会更加美好

第20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读后感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院别:×××班别:×××姓名:×××学号:××××××××人们一致认为知识改变命运,而获得知识的最好途径就是进入高等学府学习。不管对家长、学生、学校还是社会上的人士来说,考高分才是进入高等学府唯一的办法。所以近年来,高分低能这个词出现的很频繁。但是国家致力于培养的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国家一度对考试招生制度做出调整,在经过前段日子的民意调查,国家最终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对考生招生制度做出了规范。

考试招生制度的规范分为四点。第一点概述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原因和原则,指出要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第二点是对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的完善,指出要完善初中就近免试入学的具体办法。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发挥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规范优秀特长生录取程序与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第三点是对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的完善,指出要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着重考查综合素质和能力;第四点是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指出要公开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公开招生章程和政策、招生程序和结果,公开自主招生办法、程序和结果。我觉得这一点必然会受到广大学生家长的欢迎。学生考完试之后本来就有权利知道自己的成绩以及是受何种分配,而这种分配的原因是什么等等。这体现了各个高校不再是站在自身的利益招生,更多的是以学生的利益出发。

四点中最备受关注的必然是第三点——对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的完善。其中指出要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方式和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还有一点说的是自主招生。所谓自主招生既是中国高等教育招生改革扩大高校自主权的重要措施。自主招生选拔由高校自行组织,一般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通过自主招生选拔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在高考录取时可获得20分或不等的优惠。自从2003年开始,我国就通过实施高校自主招生探索人才选拔制度改革,允许部分高校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名额,以选拔那些由高考不容易被发现的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根据教育部要求,自主招生人数不能超过试自主招生面试点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但是随着这次教育的改革,自主招生逐渐进入白热化阶段。几天前,以北大和清华为首的多所高校自主签署了名为“北

约”和“华约”的联考制度,而同济大学随后也和几所著名理工学校成立了“同盟”。这使教育界出现了“三足鼎立”的局面。这些学校的招生办主任表示说这种联考制度一方面是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2010–2020年)》,另一方面可以多纬度评价一名考生。考生参加一次考试,可以获得申请多所大学面试的机会,既增加了考生的选择机会,又降低了考生的考试成本,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考生奔波之苦。

社会各界对这个现象有褒贬不一的看法。学生们觉得这种联考制度太乱了,加大了选择的难度。一些学校的校长则表示支持这种做法,表示自主招生联考对考生总体是有利的,可以给考生更多的选择权。但是联考应该考虑到中学的教学,太早进行优秀考生的“掐尖”不是长远之策。但是社会上也有一些声音指责联考学校“集团化操作、搞生源垄断,是生源的新圈地运动”。是各大高校想方设法招揽优秀人才的手段,他们考虑自己的利益较多,关注学生的权利较少。

鉴于这些舆论,我觉得可以理解。但是这种同盟是否可取?如果可取,那必然会有越来越多的高等院校加入其中或者另组成新的联盟,这时不再是“三足鼎立”而是“诸侯争霸”的局面的!这让家长还有考生们很迷茫。家长以及考生们对这种联盟的具体操作也不甚清楚。如果高考成绩达到高校录取分数,但是联考时考的不理想?高校如何作抉择?我觉得国家应该对这种做法做出一种规范,最大的还是要考虑到考生的利益,不能为了学校的名誉而乱结盟。但是很多人有疑问,国家的这个规划纲要不是刚出台吗?为什么又要制定另外的规范?这也许就是我们所说的计划往往赶不上变化吧!但这也表明了中国的教育业正在茁壮成长并开始向成熟方向迈去。虽然如此,我还是很担心,希望成熟的制度能够尽早提出,毕竟多数人不愿意当医生手里的白老鼠。况且到现在为止我仍然认为高考的选择对于一个人的人生有很重大的影响,这次选择的结果如何?与国家的政策有间接的联系。如果错过了一次好的机会,还会有下一次吗?

参考文献:【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2】东方早报:北约华约圈地高考生源 高校酝酿新联盟(2010-11-24)

【3】东方早报:同济等八校抱团加入 自主招生成三国杀(2010-11-26)

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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