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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职工医学院(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5-27 18:01:32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河南职工医学院毕业通知

2013届毕业生须知

毕业生返校时间:2013年6月8日。返校后6月9日——6月12日开始整理毕业档案,办理毕业手续,必须亲自整理,不得代替,过期不候!望周知!

一、毕业档案需要装的材料:

1、高中毕业报考登记表 1份(高中档案)

2、自传 1份(学生处)

3、高校毕业生登记表 1份(学生处)

4、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1份(招生就业处)

5、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审批表 3份(学生处—注:需要填写学生大学三年各学期的单科成绩以及综合测评成绩及名次)

6、毕业论文 1份(学生自备)

7、新生入学体检表或者毕业体检表 1份

8、学生在校期间成绩表 1份(教务处)

9、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 X份(教务处,可有可无)

10、在校期间奖励表彰以及惩处决定 X份(自备复印件,可有可无)

11、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12、档案袋 1个(学生处,填写时注意:省、省辖市、县(级市)) 以上档案材料由学生本人亲自整理,所以毕业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按时返校,集体整理档案材料。整理好的档案将会发回原籍、派到学生签订的公司企业或者送到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

二、学生实习结束,六月份返校需带的重要材料:

1、灵活就业合同(一式两份)或者大学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中任何一种。需填写完整(单位名称、详细地址、人事部门联系人及其电话),加盖公章,方有效。

2、大学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这个协议书证明你的大学应届毕业生身份,非常重要,每人一套。除非你找到非常好的就业单位,才签署这个,如果签署了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并且你的工作单位愿意接收你的档案,你需要在2013年5月份将签署好的大学生就业协议书交回学校,以便处理就业报到证的去向问题。否则就签灵活就业合同。

3、毕业论文纸质稿3份,教研室存档一份,毕业档案放一份,辅导员处放一份;电子稿同样要交上来存档。

4、有党课结业证书的学生,将党课结业证书带回来。

另外,返校时,将你的身份证、学生证、图书证、饭卡都带回来。

三、毕业生领取毕业证条件:

1、灵活就业合同或者大学生就业协议书上交合格(要求填写完整、印章清晰有效,以班为单位上交)(招生就业处)

2、财产清单结算完整(要求六个章盖齐全,以班为单位订在一起上交)(招生就业处)

财产清单结算表的六个章:

1、学费缴清;(财务处)

2、助学贷款还清;学生证上交(学生证丢失者一个补交5元); (学生处)

3、所有科目成绩合格,无挂科现象;或补考全部通过; (教务处)

4、图书证上交,借的图书归还。(图书证丢失者一个补交5元) (图书馆)

5、电视等归还 (实训中心)

6、寝室桌椅板凳等无破坏损坏 (后勤管理处)

四、毕业生需要注意事项:

1、一定要记录清楚自己大学三年各学期的单科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以及名次。填学籍表和奖学金审批表时要用到;

2、毕业生一定要按学院规定按时返校整理档案及领取毕业证,毕业材料必须由本人亲自整理,毕业证也是本人亲自领取,不得代领!

最后,希望大家相互转告,所有的毕业材料整理都是由学生本人整理,以班级为单位上交,所以每个学生都必须按时返校,并做好毕业前的准备工作。 毕业生需办理的手续:

1、登记学生就业情况,以电子版形式;

2、各班整理毕业档案;

3、各班学籍表整理并盖章,连同毕业照片和本班毕业生名单一份;

4、各班财产清单结算并盖章;

5、收交毕业论文:纸质稿三份;电子表一份。

五、关于学生实习期间重要事宜的通知:

1、征兵入伍通知:2012年10月报名,11月体检,有兴趣的学生查看空间或者QQ群分享,在网上进行报名后,将报名表填写完整于10月30号之前发给我。

2、专升本通知:报名时间为每年的11月底12月初,开课时间为次年的3月份,具体时间等通知;

3、档案派遣方式(就业报到证派遣)处理通知:每年的5月份,具体时间等通知;

档案派遣分三种:第一,派回原籍,即生源地(未找到好的工作单位或者想回家发展的学生);第二,郑州人才市场人事代理(想在郑州附近发展的学生,学校帮助统一办理人事代理,每人60元费用,返校时交);第三,派到就业单位(已经签署大学生就业协议书的学生,就业单位接收档案,在5月份将签署好的协议书送回学校) 。

以上信息未全,有什么新的通知,我会继续通知大家的! 很多学生不明白就业报到证的作用,现将其总结如下: 就业报到证的作用 就业报到证是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向用人单位报到的书面证明。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省一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为应届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对非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国家录用公务员、招警考试、招收村官等都需要有就业报到证。 通俗的讲就是干部身份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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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医学院职工考勤管理暂行规定

(潍医人字〔2007〕20号)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强化责任意识,严肃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管理、医疗等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教育、教学及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考 勤

第一条 考勤范围

学校所有在编在岗人员(含经学校批准的各类脱产学习、长期病休人员等)及返聘人员、借调人员、人事代理人员、临时用工人员。属学校编制在附属医院上班的工作人员由附属医院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条 考勤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一)人事处负责考勤管理工作,对各部门、各单位执行考勤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二)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所属职工的考勤管理工作,由主要负责人主管,并确定一人负责本单位考勤的日常登记及统计汇总工作,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报人事处。

(三)人事处每月整理考勤情况,并按文件执行相应规定。

第三条 考勤要求

(一)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

(二)党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教辅人员、专职科研人员及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都实行坐班制。

(三)副教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任教师,不实行坐班制,但严格遵守学校的考勤规定和请假制度,必须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积极参加各类政治、业务等集体活动。

第二章请假类别和期限

第四条 请假种类

职工因本身或其它的原因而不能出勤工作的假期有:病假、事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工伤假、产假及计划生育假等。

第五条 病假

(一)请病假在1天(含1天)以上者,除急诊外,须持校医院或指定医院的病假证明,急诊凭单位领导签字和急诊诊断证明在3-5天内办理补假手续。

(二)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病假5天以上者,停发当月考勤奖;病假1—2个月者,停发当月考勤奖、各种津贴和奖金,其他工资照发;

2.连续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者,从第3个月按照下列标准发病假期间的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10年者,发放基本工资的90%;

(2)工作年限满10年者,基本工资照发;

3.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不满2年者,从第7个月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10年者,发放基本工资的70%;

(2)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者,发放基本工资的80%;

(3)工作年限20年及以上者,发放基本工资的90%;

4.连续病假超过两年者,按照上级和学校关于聘用制的有关规定执行;

5.因病确实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6.病假期间按比例计发的工资待遇,如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者,可按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数额发放;

7.职工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活动者,立即停发其病假期间工资。

第六条 事假

职工因私事请假为事假。无特殊情况,一次请假一般不得超过5天。一个月内5天以上扣发当月考勤奖,同时按实际的请假天数扣发各种津贴和奖金。一个月内事假超过15天者,扣发当月考勤奖、各种津贴和奖金。超过1个月者,停发其假期内工资和各种津贴、奖金。

第七条 婚假

(一)职工达到结婚年龄在工作地结婚者,给予3天婚假。

(二)职工不在工作地而去对方工作地结婚者给予7天以内婚假,另加往返路程天数。

(三)职工实行晚婚者(即男25周岁、女23周岁)另加14天婚假。

第八条 丧假

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死亡可以请丧假,假期不超过3天,需去外地办理丧事者,可另给路程假。除此之外,其它亲属去世,前去料理丧事者,均按事假对待。

第九条 探亲假

探亲假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

(一)国内探亲

工作满一年的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已婚职工与配偶两地分居的,享受每年探望配偶一次的待遇;已婚职工与父母亲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者,可以享受每四年探望父母一次的待遇。

(二)出国(境)探亲

1.夫妻一方经组织批准出国(境)工作或学习期限1年以上,在配偶离校3个月以后可申请一次出国(境)探亲。探亲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者,须经学校研究批准。未经批准逾期未归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2.批准出国(境)探望除配偶外的其他亲属,原则上只利用寒暑假时间探亲。特殊情况需延长者,须经学校研究批准。未经批准逾期未归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3.探亲期间待遇:自出国(境)的下个月起停发工资和各类津补贴、奖金,如利用寒暑假并在学校准假期限内(3个月)按时返校者,回校工作后,补发寒暑假基本工资(即寒假1个月,暑假2个月)。申请延长者不予补发。

第十条 产假

女职工产假90天,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产假105天。实行晚婚又报名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职工(二十四周岁以上)产假150天(含产前休息、各种假期),男方护理假7天。产假期满,因病经医生诊断需要继续休息者,按病假处理。多胞胎生育者,每多产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第十一条 计划生育假

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第十二条 工伤假

职工因工负伤,需要治疗不能工作者,可根据校医院诊断确定天数,给予工伤假。其待遇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第三章请假手续与批准权限

第十三条 请假手续

职工请假一律填写《潍坊医学院职工请假审批表》。

(一)部门主要负责人请假,由院主要领导批准;部门副职请假由分管院领导批准;科室干部及其他职工请假5天以内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超过5天的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经人事处审核,报分管院领导批准。

(二)凡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请假,须做好课程调整报教务处同意后,按上述权限和程序审批。

(三)凡请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者,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后报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并报人事处备案。

(四)出国(境)探亲请假由外事处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通知人事处,人事处执行有关考勤规定。

(五)请假期满应立即销假。请假期满因故不能上班者,要事先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假。

第四章 旷工及其处理

第十四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一)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到岗工作者。

(二)请假期限已满,不销假、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三)已查明请假理由确系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者。

(四)任课教师出现擅自调课、误课、停课等教学事故者,除按《潍坊医学院教学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执行外,擅自调课、误课、停课1学时按旷工1天计算。

(五)进修学习人员,在进修学习期满后,应及时返回学校,若超时未归,又未办理请假手续者,其超期部分按旷工论处。

(六)未经批准私自出国,或出国逾期未归者。

(七)凡旷工者均需作书面检查,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各类津补贴、奖金。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扣发当月工资、各类津补贴、奖金,当年不得参加年度考核。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者,视自动离职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几项说明:

(一)一年内累计病假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得评为当年校级先进,年度考核不得评优;一年内连续事假30天(含30天)以上、累计事假60天(含60天)以上者,不得参加年度考核。

(二)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须先报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

(三)上述各类假期均包括公休节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四)本校职工因病住院,凡符合组织选派陪护员者,护理员按出勤对待;确需家属陪护的,在本校工作的爱人或子女参加护理时,要履行请假手续,按1/4事假对待,学校不扣发工资、全勤奖,但按事假扣发校内津贴。

(五)因斗殴、违章、违纪等致伤影响工作者,按旷工论处。

(六)以病假、事假为藉口,在校外从事兼职或经商活动者,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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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职工住房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第一条 为适应国家住房制度改革,优化教职工住房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住房资源效能,依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住房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改政策和法律法规,在保证教职工基本生活条件的基础上,本着“有利于稳定教师队伍,有利于吸引高层次人才,有利于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第二章 住房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学校设立新乡医学院职工住房管理委员会(下称住房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学校住房管理工作。

住房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分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常务副主任委员1名,由后勤管理处处长担任;副主任委员3名,分别由人事处处长、工会分管职工福利工作的副主席和监察处处长担任;委员由财务处、基建处、后勤服务集团等相关 1

部门(单位)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住房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住房政策和学校有关住房管理决议,结合学校实际,制订职工住房管理办法,研究并协调解决有关住房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第四条 住房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行使日常住房管理职能。

住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学校住房管理委员会有关住房管理的决议;根据本规定处理日常事务;受理教职工住房申请,负责住房、调房等日常工作;接待群众来访。

第三章 住房类型

第五条 学校职工住房分为单位集资房和租赁房两种。

单位集资房是指教职工根据学校当年集资建房政策取得的住房(包括“点集资房”和“全额集资房”两类)。对于该类住房,教职工和学校按份共有所有权,按照实际发生的建房费用核清各自权益。职工须与学校签订《新乡医学院集资房住房协议》。

租赁房是指学校出资建设提供给教职工的住房,包括套房、单间住房和集体宿舍。居住此类住房,职工须与学校签订《新乡医学院租赁房住房协议》。

第四章 住房申请条件

第六条 凡校本部在编正式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学院委派在三全学院工作的校编正式职工),均有资格申请住房。自2010年起,来校本部工作的在编正式职工,如申请不到住房,学校给予一年的住房补贴(每月200元),住房补贴1年后予以取消;如在一年内申请到住房,住房补贴随时停止。我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新乡医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校发„2007‟68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校本部借调人员和人事代理人员原则上不安排住房,但在学校建设职工住宅楼时可与在编正式职工一样参与住房申请。

第八条 在附属医院工作的校编人员,学校不负责安排住房,由各附属医院负责解决。

第五章 住房申请受理与审批

第九条 住房申请审批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具体如下:

(一)凡符合住房条件者,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新乡医学院住房申请登记表》,并持有关证件送交后勤管理处房产管理科,由房产管理科审查核实后提出初步意见,呈报住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二)对通过审批的申请人员名单进行公示,为期7天,接受群众监督,由住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反馈信息。

第十条 教职工本人须认真填写住房申请登记表,不得隐报、瞒报或造假,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本次申请且2年内不得再申请住房。

第十一条 住房调整或集资房挑选采取按综合分排序依次选房的办法。计分办法如下: 综合分:工龄分+学历分+职务(职称)分+附加分

(一)工龄分

1.工龄:从正式参加工作时间算起,每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计1分。

2.离退休人员的工龄,算到离退休时为止。

(二)学历分

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规定的学制,每学年计1分,同一时期内工龄与学龄不重复计算。

(三)职务(职称)分 正校级干部75分;

副校级干部70分;

正高级职称65分; 正处级干部60分;

副高级职称、副处级干部55分; 中级职称、科级干部50分; 初级职称、科员、高级工45分; 办事员、中级工40分;

其他职工35分。

(四)附加分

校本部双职工(双方均为在编正式职工)家庭,以积分最高一方计算并附加5分。

(五)选房排序时,相同积分的处理办法 按申请住房人员的年龄、职称、职务依次排序。

第十二条 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新乡医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校发„2007‟68号)及相关规定落实住房待遇。如申请住房调整则按本规定第十一条执行。

第六章 住房管理

第十三条 校本部教职工(含单职工、双职工),在校本部(新乡南、北校区和卫辉校区)每户只能有1处住房(包括集资房或租赁房),任何人不得例外。

第十四条 无论集资房、租赁房,一律严禁私自出租、转租或转让(交给他人居住超过三个月即视为私自出租、转租或转让住房),严禁改变住房用途,不得用于经商、开办会所等活动,一经发现,由后勤管理处房产科责令住户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予以纠正完毕。拒不纠正者,将停止水电供应,并按30元/m〃月收取租金(租金从出租、转租或转让住房者工资中扣除),直至改正为止。所扣租金不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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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经正常手续私自离校并将所住房屋擅自处置的,学校将依据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对未经审批私自协商擅自入住的,视为抢占住房,将依照本规定第十五条处理。

第十五条 严禁抢占住房(未经批准私自入住的即视为抢占住房),对于抢占住房的教职工,一经发现,将立即予以制止,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将从入住之日起,按30元/m〃月收取租金(租金从入住人工资中扣除)。超过2个月仍未交出所抢占住房者,学校有权采取措施强行收回,且5年内取消其住房申请资格,情节严重者,学校将按法律程序处理。

第十六条 教职工违规住房租金的收取须按照本规定精神,由住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报请住房管理委员会主任批准后,由财务处从当事人工资中扣除。违规租金同其他正常租金一并列入财务专户,用于住房公用部分及公用设施的修缮与维护。

第十七条 集资房的流转管理

(一)本条款适用于学校北校区集资房和本文印发后的南校区、卫辉校区新建集资房。

(二)严禁私自出租或转让集资房,违者将依据《新乡医学院集资房住房协议》之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原则上集资房不允许调换,确需调换的须向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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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科提出申请并经学校住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后方可进行。

(四)集资房出租按以下办法处理:拟出租集资房的住户向后勤管理处房产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经住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后,只能出租给本校职工,双方须填写《新乡医学院集资房出租登记表》。

(五)集资房转让按以下办法处理:拟转让集资房的住户,向后勤管理处房产科提出书面申请,由房产科和拟转让集资房的住户共同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参照同期市场价对拟转让集资房个人出资部分进行评估,按照评估价转让给符合条件的职工,评估费由评估机构核定并收取,从退房款中扣除。

(六)1998年经新乡市房改办评估过的职工住房(以下简称“房改房”)的退款办法:

按所交房款和房改受益款或住房补贴额(依据1998年新乡市公有住房出售评估审核确认表和2004年向北校区搬迁时计算办法)退还房款(见附件)。

第十八条 离婚教职工住房,按下列情况办理:

(一)单职工:在校内所拥有的住房须本人居住,不得将住房交由外单位人员居住。

(二)双职工:其中一方可继续居住原在校内拥有的住房,2年以内不再受理另一方住房申请。

第十九条 结婚前夫妻双方分别是我校单职工且都有住房的,结婚后要将其中一处住房交给学校。是集资房的,由学校和 7

职工本人共同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参照同期市场价进行评估,只评估个人出资部分,学校将按市场评估价退还其房款,评估费由评估机构核定并收取,从退还房款中扣除;是租赁房的要无条件交出一处住房。

第二十条 夫妻其中一方去逝,其配偶可在原住房继续居住。 第二十一条 夫妻双方去逝后,其原住房按下列情况办理:

(一) 集资房:其子女是校本部在编正式职工的有优先居住权,但必须退还其本人原有的学校住房;子女是外单位的要将集资房交给学校,由学校和职工子女共同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参照同期市场价进行评估,只评估个人出资部分,按评估价退还其房款。评估费由评估机构核定并收取,从退还房款中扣除。

(二)租赁房:学校无条件收回住房。第二十二条 租赁房的管理

(一)租赁房的费用计收。租赁房采取有偿租赁的原则,租赁期内的租金,按照新乡市市区公用住房现行租金标准(钢混结构2.29元/m〃月,砖混结构1.99元/m〃月)执行并随之调整。水、电、暖等费用按实际发生数和有关规定计收。

(二)凡居住租赁房的教职工,必须自觉维护租赁房的各类公有设施,不得随意改造。住户在租住期间可进行适当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学校在收回住房时对装修费用不予补偿,并有权要求租赁户将房屋恢复原状。

(三)若学校对租赁房进行拆迁、改造,将提前通知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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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住户须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搬出租赁房。

第二十三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单职工,必须交出学校住房:

(一)借调时间超过两年仍不回学校上班者。

(二)未办正式调离手续,私自脱离岗位超过半年者。

(三)公派或自费出国,未经学校允许逾期不归者。

(四)学校停薪超过一年者。

(五)被学校开除公职除名者。

(六)有严重违犯法纪,损害学校利益等不良行为者。

第七章 住房的修缮

第二十四条 住户室内设施、设备(含门、窗、玻璃、灯具、开关、户内强弱电线路、墙壁、水龙头、蹲或座便器、水箱、地面防水等)维修费用自理。

第二十五条 公用部分(含楼梯、户外走廊、屋面等)和公用设施(含上下水管道、天然气管道、暖气管道、户外共用线路等)维修费用从学校维修资金中支付。

第二十六条 各种计量表在入住之前由学校检查维修一次,之后的维修由住户负责。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学校住房管理委员会提出建议,报请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学校住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房改户”和全额集资建房户退房退款办法

附件:“房改户”和全额集资建房户退房退款办法

1、“房改户”退款数=所交房款+房改受益款 房改受益款=房改标准价款-房改款

房改标准价款=房改面积×460元×(1-使用年限折扣-层次折扣)

层次折扣为:五层建筑 :

一、四层-5%;

二、三层0;五层-15%。

四层建筑:一层-5%;

二、三层0;四层-10%。

2、全额集资建房户退款数=集资款+住房补贴额

住房补贴额=(每平方米基准补贴额+每平方米工龄补贴额)x80㎡x80%。

即住房补贴款=(72+2.77×夫妇工龄和)×8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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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劳动法、公务员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以下简称《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原人事部令第9 号,以下简称《机关办法》)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以下简称《企业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全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岗工作人员(含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在岗劳动者适用本细则(以下分别称为单位、职工)。

第三条 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职工权益,对本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作出统筹安排,制定休假计划,保证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到位。

第四条 职工连续工作1年(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一)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三)年休假天数不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因工伤停工留薪期的天数。

连续工作满1年(12个月)以上,既包括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12个月)以上的情形。

累计工作时间,包括在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劳动合同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第五条 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承担抢险救灾、野外地质勘查、野外测绘及其他特殊任务等工作需要,所在单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但应向职工说明原因及休假安排并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在下一年度仍无法安排补休的,应按规定计发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不能安排职工一次休完年休假需分段安排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第六条 劳务派遣职工符合年休假规定条件的,享受年休假。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劳务派遣工在正常工作期间的年休假,由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协商,用工单位具体负责安排、落实。

第七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度年休假:

(一)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息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工作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发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含非因工负伤、产假续假,下同)累计2个月(42个工作日)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3个月(63个工作日)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4个月(84个工作日)以上的;

(六)不在岗职工重新上岗,当年的年出勤天数低于应出勤天数80%的;

(七)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以上第(二)至(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年休假。

第八条 非职工本人原因而未休年休假的,单位应当根据职工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向其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支付标准为每应休而未休一天,按照本人当年平均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含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平均日工资收入不含根据住房、用车、通讯等制度改革向职工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以及加班费、餐费补助等。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日工资计算办法: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规范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

(二)企业职工平均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职工本人的平均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三)职工当年退休、亡故及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非职工本人原因,单位未安排职工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天数的不再扣回。

第九条 企业等用人单位与职工、职工代表方订立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应载明职工年休假等相关事项。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规定执行。

第十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未休假补偿,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一)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本人当年自愿放弃的。

(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请事假累计已经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但不足20天的。

第十一条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需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按下列程序发放:

(一)职工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的,需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在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二)各单位组织人事(干部)部门应在下一年3月底前将本单位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情况及应支付的报酬统一造册,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三)职工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3月底前一次性支付。当年退休或亡故的人员,也可于退休或亡故的次月发放。

(四)对于违反规定,滥发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按照《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令第31号)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企业等单位职工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需支付的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由用人单位最迟在支付职工当年最后一次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时一次性支付给职工。

第十三条 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一)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聘用)的有工作经历人员、调入人员及接收安置的军转干部、复转士官、退伍士兵,如当年在原单位未休年休假的,可以在现在的单位享受年休假;若当年在原单位休假天数少于职工当年应休年休假天数的,现单位可以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上述人员,在办理工资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时,应附原单位的休假情况证明。因组织原因在原单位未能休年休假且现单位未补足休假的人员,未休假补偿由发放12月份工资的单位综合原单位休假情况,按照规定予以补偿。

(二)因停职或立案审查且所在单位未安排休年休假的职工,在审查结束前不享受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审查结束后,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所在单位要及时安排其休年休假,无法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按规定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

(三)驻外、驻村、挂职下派(锻炼)或借用的职工,由派出单位与挂职或借用单位协商安排其年休假,并由派出单位将其列入年度休假计划。

(四)企业等单位新录用职工且符合本细则年休假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五)当年退休的职工,单位应在其退休前优先安排年休假。由于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本人同意。

(六)依法享受寒暑假的职工,确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相应年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七)当年请事假累计少于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且不扣发工资的职工,事假天数冲抵应休年休假天数;当年已休完年休假又请事假的,冲抵下一年度年休假天数。

(八)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职工,其脱产参加集中面授的时间(工作日时间),应冲抵本人的当年度年休假时间。

第十四条 职工带薪年休假实行单位计划安排与职工个人申请、单位批准相结合的办法。

(一)单位要在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于每年3月底前,制定出当年职工年休假计划,对职工年休假作出统筹安排。职工应主动按照单位制定的年休假计划及时向单位请销假。

(二)职工休假时应填写《年休假审批表》,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保证年休假制度规范运行。

职工申请及单位批准的年休假假期均应以天为单位计算。

(三)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休假计划,应报上级分管负责人批准,单位班子成员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单位内设机构人员由单位分管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人事(干部)工作的负责人批准。

(四)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病、事、婚、丧、产假等制度,严明纪律,严格执行年休假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情况的发生。职工因病、因事需请假的,须按照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五条 单位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又不按照本细则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报酬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按照《条例》《机关办法》《企业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据职权,主动对本行政区域单位职工年休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职工与所在单位因年休假发生争议的,按照国家有关申诉控告和人事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处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推荐第5篇:河北省职工劳动模范管理规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5]第 11 号

《河北省职工劳动模范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12月28日省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季允石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河北省职工劳动模范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职工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职工劳动模范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骨干带头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职工劳动模范,是指省人民政府命名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的职工身份的河北省特等劳动模范、河北省劳动模范和河北省先进工作者。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每3年至5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职工劳动模范集中进行命名表彰。

对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人物,省人民政府可以在表彰大会间隔期间适时予以命名表彰。

第四条 职工劳动模范的评选名额,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机构根据各设区的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具体情况以及职工人数提出,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并在表彰大会召开之日3个月前下达设区的市和有关省直部门、中央驻冀单位。

第五条 职工劳动模范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职业道德规范;

(三)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在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或者工作成果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并被群众公认。

职工劳动模范评选的具体条件,由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机构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以及前款规定的基本条件拟订,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

第六条 评选职工劳动模范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面向基层、工作生产第一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个行业以及社会各阶层;

(二)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

(三)推荐人选一般从设区的市劳动模范或者享受设区的市劳动模范待遇的先进个人中产生,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先进个人可以直接列为推荐人选;

(四)妇女和少数民族职工占有适当比例。

第七条 评选职工劳动模范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推荐人选由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按分配的名额自下而上、民主推荐产生,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逐级上报,被推荐人选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主要负责人的,在上报前应当征求其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二)设区的市和有关部门、单位以及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机构接到被推荐人选的材料后,按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核实;

(三)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机构通过媒体公示被推荐人选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四)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机构根据核实情况和公示结果,提出拟命名表彰的职工劳动模范名单,报省人民政府审定;

(五)省人民政府经审定后对企业推荐的人选授予河北省劳动模范称号,对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推荐的人选授予河北省先进工作者称号,对河北省劳动模范和河北省先进工作者人选中事迹特别突出的个人,授予河北省特等劳动模范称号。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对职工劳动模范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并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工会组织做好职工劳动模范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解决职工劳动模范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宣传职工劳动模范事迹,弘扬劳动模范精神。

职工劳动模范所在单位应当发挥职工劳动模范的作用,并加强对职工劳动模范的培养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其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职工劳动模范所在单位应当确保职工劳动模范就业。因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在机构改革中被撤销、合并或者裁减人员以及企业停产、破产、解散、改制等原因致使职工劳动模范面临失业的,其所在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安排职工劳动模范就业;不能安排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责成有关部门、单位解决。

第十一条 职工劳动模范退休后,获得河北省特等劳动模范称号的,其退休费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百分之十五,获得河北省劳动模范和河北省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每获得一次,其退休费在规定标准基础上提高百分之五,最高不超过百分之十五。提高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总额。

职工劳动模范所在单位是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提高退休费所需的费用由原开支渠道解决;所在单位是企业的,所在单位应当在其获得劳动模范称号的当年度,按前款规定的标准为其一次性缴纳企业年金,退休后按规定发放。

第十二条 职工劳动模范所在单位应当依照本省有关规定,自职工劳动模范退休(离休)的次月起,向其按月足额发放荣誉津贴。职工劳动模范退休(离休)时的所在单位被合并或者改制的,由合并或者改制后的单位负责发放,退休(离休)时的所在单位被撤销或者破产、解散的,由同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机构负责发放。

第十三条 职工劳动模范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医疗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本人原工资标准或者医疗前3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全额发给工资;医疗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按本人原工资或者医疗前3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七十五的标准发给病伤救济费。

第十四条 职工劳动模范所在单位整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参照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的标准,为职工劳动模范缴纳医疗补助费;未整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在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劳动模范个人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并按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标准缴纳医疗补助费,或者参照当地公务员的医疗费报销标准为职工劳动模范报销医疗费。

第十五条 对职工劳动模范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所需费用,由职工劳动模范所在单位的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解决。职工劳动模范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解决。

第十六条 在职职工劳动模范每1年至2年参加一次休养活动。所需费用由组织休养活动的工会组织和职工劳动模范所在单位共同负担。休养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七条 职工劳动模范报考本省成人高等院校的,省成人高校招生机构可以在其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分数投档。

第十八条 职工劳动模范的家庭符合当地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条件的,当地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优先为其提供住房保障。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第十九条 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劳动模范,依照本省有关规定给予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救济。

第二十条 职工劳动模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人民政府撤销其劳动模范称号:

(一)伪造先进事迹骗取劳动模范称号的;

(二)被推荐时隐瞒严重错误的;

(三)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的;

(四)被劳动教养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

(五)非法离境的。

第二十一条 职工劳动模范称号被撤销后,应当收回其荣誉证书和奖章,并停止享受有关待遇。

第二十二条 由国家有关部门命名并按规定应当享受河北省劳动模范、河北省先进工作者待遇的本省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的职工身份的先进个人,参照本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1988年12月26日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河北省省级职工劳动模范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推荐第6篇:河北省职工法律知识竞赛试题答案

2015年河北省职工法律知识竞赛试题

单项选择题

1、在我国,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国家根本大法是(A.宪法)

2、我国现行宪法是(D.1982年)年颁行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C.人民)

4、宪法规定,我国的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D.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A、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6、《劳动合同法》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A.2007年6月29日)通过,(A.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7、《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C.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8、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C.工会 )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9、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C.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10、《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一种(C.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相结合的社会关系 )。

11、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合法、(D.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

12、用人单位自(A.用工之日 )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1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D.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14、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B.一个月 )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5、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B.二个月 )。

16、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D.百分之八十 ),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17、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A.继续有效 )。

18、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D.续延到医疗期满时终止 )。

19、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在(B.十五日 )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0、用人单位( A.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1、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D.十二 )年。

22、劳动者(B.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3、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B.十五日 )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24、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A.不得低于 )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25、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 C.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26、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D.劳务派遣协议 )。

27、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D.工作岗位 )等情况。

28、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A.最低工资标准 ),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29、《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已于2013 年12月20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1次部务会审议通过,自2014年(C、3月1日 )日起施行。

30、《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明确,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A、6个月 )的岗位。

31、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 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A、10 )%

32、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 B.连带)赔偿责任。

3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 B.不得)约定试用期。

34、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C.应当继续履行 )。

35、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法定经济补偿标准的(A.二倍 )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6、我国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C.经济社会发展 )水平相适应。

37、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D.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38、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C.累计计算 )。

39、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D.60)日内做出认定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D.15 )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40、职工因工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B.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的20倍。

41、《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C.24个月 )。

4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D.只能选择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中的一项 )。

43、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C.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 )起计算。

44、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生育津贴按(B.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标准计发。

45、《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C.统筹层次 )设立预算。

46、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C.一倍以上三倍以下

)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C.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 )的罚款。

47、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C.万分之五 )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48、《社会保险法》自( A.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49、中华人民共和国(C.境内 )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50、因工伤发生的(B.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51、因工死亡员工的丧葬费按(C.6个月 )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52、下列哪种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C.工作中突发疾病治疗后有后遗症的。 )

53、未缴纳医疗保险费期间员工发生的医疗费用由(D、本人 )支付。

54、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的(B.30日 )内申请工伤认定。

55、《工会法》的立法依据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56、工会是(A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57、工会的基本职责是(A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8、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是(D.三年或者五年

59、上级工会组织与下级工会组织的关系是(A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 60、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是(A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

61、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A有权 )撤换或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62、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C、150% )的工资报酬。

63、休息日安排职工工作又不能补休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C、200% )的工资报酬

64、法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C、150% )的工资报酬

65、企业签订集体合同须报(C、企业行政部门 )审查登记?

66、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按每月全体职工工资总额的(C、2% )向工会拨缴经费。

67、工会经费主要用于(D、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8、用人单位自(B、用工之日 )起即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

69、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D、一年 )不与农民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其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70、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部职工名册、考勤记录等基础资料,并至少保存(B两年 )备查。

71、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A工程总承包企业 )负责所承包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72、因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A、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企业 )先行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73、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拖欠、未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拒不支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可以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支付;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A、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 )停止其投标资格、清出建筑市场;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74、《河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职工代表必须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中一线职工、科技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的比例应当不低于(C、50% )。

75、《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C、劳动安全卫生 )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76、《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C、专项 )集体合同。

77、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由习近平主席于2014年签署第十三号令予以公布,自2014年(C、12月1日 )起施行。

78、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做到“三同时”,即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C、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 7

9、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情况时,工会有权(C、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 )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

80、《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A、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

多项选择题

81、工会的主要职能是(ABCD

82、《工会法》修改的重要内容是(ABCDE)

83、《工会法》第38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在讨论哪些问题的会议必须有工会参加?(ABCDE

84、《工会法》中规定,哪些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行为,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处理?(ABCDE

85、违反《工会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违法行为有哪几种?(ABCD

86、下列哪几种是致使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ACD

87、有下列哪几种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ABCD

88、劳动者有下列哪几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BD

89、用人单位有下列哪几种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BCD )

90、竞业限制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哪些人员(ABC

91、劳务派遣一般在(ACD )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92、下列哪些属于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的义务:(ABCD )

93、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CD

94、生育医疗费用包括(ABD

95、符合基本医疗保险(ABC ),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96、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发现社会保险基金(BCD )中存在问题的,有权提出改正建议

97、失业人员符合(ACD )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98、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ABD

99、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BCD )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100、某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协议中规定,“如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工伤事故,本厂不承担任何责任”。该企业因此而承担的违反《安全生产法 》的法律责任是(AB )。

推荐第7篇:河北省金融系统职工技能大赛规则

河北省金融系统职工技能大赛规则

知识竞赛

一、各单位参赛选手持身份证准时入场,各单位座台号及各选手号码竞赛前抽取确定。

二、参赛选手入场时,一律不准携带任何书籍、资料和纸条。发现舞弊行为,取消竞赛资格。

三、参赛选手要注意仪容仪表,统一着装。比赛过程中要讲究礼貌,举止得体;要尊重主持人、仲裁人员及其他参赛选手。同时应关闭手机。

四、主持人提问后说“开始”并记时,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回答。选手应起立回答问题,使用普通话,声音要洪亮、语言要准确简练,选手回答完成后要向主持人报告“回答完毕”,主持人不重复念题。选手回答问题超过时限,主持人提出“时间到”予以制止,主持人根据选手答题的正确与否直接宣布得分或不得分。

五、选手所回答问题与标准答案有出入时,由仲裁组根据选手的回答情况确定是否得分。

六、竞赛中如有异议,选手可举手向主持人示意,由仲裁组裁定;对比赛结果若持有异议,由该队领队与仲裁组或组委会场下交换意见,不得在现场与主持人或仲裁人员发生争执,否则取消该队成绩。

七、各代表队应自觉服从仲裁结论,竞赛组委会对有关竞赛的争议拥有最终决定权,本规则由竞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八、知识竞赛分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3种类型。

1、必答题:由每队1号、2号、3号选手依次答题,每人答3道题,每道题由指定选手在10秒内回答,答对得10分、答错不得分也不扣分;其他选手不能替答,也不能补充或提示。

2、抢答题:共设30道题,各代表队队员均可抢答,每题限时1分钟,答对1道题所在代表队得10分、答错倒扣10分,同队选手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主持人念完题后说“开始”选手方可按抢答器,提前抢答者倒扣10分,该题同时作废。

3、风险题:分为20分、30分二个档次,每队1道题,每题限时1分钟,各队可自行选择不同分值的题,并推荐1名选手作答,其余2名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可补充,全部答对得满分、部分答对得相应的分值、全部答错或不会答得零分,答错不倒扣分。

九、知识竞赛的单项成绩以实际得分为依据,各代表队的得分情况由计分台工作人员进行统计,并在比赛结束时由主持人宣布。个人全能只计算每名选手的必答题得分(答对1道题计10分、答对2道计20分、答对3道计30分),如果个人全能(包括知识竞赛、识假点钞和散把点钞)出现相同分值的情况,参考本人在抢答题和风险题环节答题的多少、正确率等情况,依次列出名次。

注意事项:必须有人记录各位选手的抢答题和风险题答题次数和成绩。

识假点钞

一、各单位参赛选手按照知识竞赛时抽取的台号和选手号码就位操作。钱捆号现场抽取。

二、各代表队的3名选手同时上场比赛,每位选手只参加一场识假点钞竞赛,不进行复赛。

三、赛前,选手可按照本人习惯摆好竞赛用品,调好桌椅距离,但不得拆钱捆。由裁判现场拆捆(一名裁判负责一支参赛队)。

四、选手所用个人名章自备,其他所用工具,如笔、纸条、海绵盒、印台、格尺等竞赛用具由竞赛组委会会务组提供。参赛票币统一使用人民币第五版100元券。选手点钞时一律不准使用甘油或其它对复点起辅助性作用的溶液。

五、竞赛规定时间5分钟,每名选手手工复点5把钞票(含假钞和长短款),单指单张,将其中夹杂的假钞剔出单独放置于本把钞票的上方,其他真钞清点后换新腰条重新扎把,旧腰条不能丢弃,放在本把钞票下面,并在新腰条上注明长短款和假币张数,加盖个人名章。

六、选手在比赛中发现长款的在本把腰条上注明“+”(如长1张,记写+1),发现短款在本把腰条上注明“-”(如发现短款2张,记写-2),发现假币要在本把腰条上注明假币“J”,如发现1张假币要在腰条上

记J -1,2张记J -2 ,以此类推。

七、扎把纸条长度为固定长度,参赛选手不得随意裁剪,一经发现,按违纪论处。钱把腰条统一扎在中间三分之一的范围内,捆扎必须缠绕票币两圈以上,腰条余头扎好,签章必须在腰条的短侧面,要求整齐清晰。

八、选手听到“预备”口令时,可将一把拿在手中做好准备,主持人发出“开始”指令后,选手方可开始点钞,统一计时。选手必须将应清点的票币全部清点完毕,并按要求对发现的差错、假币全部进行处理登记后,停止计时,选手不得再触碰点钞台上任何物品,裁判人员现场检验选手所点钞情况,并进行登记,选手要与裁判员对比赛计时进行确认签字。竞赛时,裁判员不得对选手给予任何提示与帮助。

九、加盖印章不清,每把计加1秒;票币把墩得不齐(四面),梯形坡度上下左右超过5毫米,视为飞张,每把计加1秒;个别票币露头部分超过5毫米,每张计加1秒;票币捆扎松动,轻轻一提就散把的,计加10秒;腰条捆扎明显偏离票币中间三分之一范围的,每把计加1钞。

十、识假点钞的单项成绩以找对、点准为前提,在正确挑出全部差错和假币,并按规定进行处置的选手,有违规的加计违规用时,最终用时最少的选手胜出,并依据用时由短到长的顺序确定30-1的分值,并列后的分值顺延;出现假钞未挑尽或长短款未挑准以及超过5分钟的,记为零分。

十一、对比赛结果若持有异议,由其领队与仲裁组或组委会交换意见。

十二、选手如有下列行为的,取消选手竞赛成绩:赛场内不听从指挥的;在赛场内喧哗,吸烟,走动,中途退出比赛;竞赛中使用各种通信工具和与比赛无关的物品;裁判员停止计时后,继续有点整理票币动作的;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前点钞的。

散把点钞

一、各单位参赛选手按照知识竞赛时抽取的台号和选手号码就位操作。钱捆号现场抽取。

二、各代表队的3名选手同时上场比赛,每名选手散把点1000张左右的钞票,单指单张,竞赛规定时间6分钟。每位选手只参加一场散把点钞竞赛,不进行复赛。

三、选手所用个人名章自备,其他所用工具,如笔、纸条、海绵盒、印台、放钱盘、格尺等竞赛用具由组委会会务组提供。参赛票币统一使用人民币第五版100元券。选手点钞时一律不准使用甘油或其它对复点起辅助性作用的溶液。

四、赛前由裁判现场拆捆拆把。各裁判记录保留钱捆编号(一名裁判负责一支参赛队)。

五、选手将复点后的前9把钞票每100张进行扎把,加盖个人名章;最后1把,无论长短款,也扎成1把,加盖个人名章,并在腰条上注明,长款的在本把腰条上注明“+”(如长1张,记写+1),短款在本把腰条上注明“-”(如短款2张,记写-2),以此类推。

六、扎把纸条长度为固定长度,参赛选手不得随意裁剪,一经发现,按违纪论处。钱把腰条统一扎在中间三分之一的范围内,捆扎必须缠绕票币两圈以上,腰条余头扎好,签章必须在腰条的短侧面,要求整齐清晰。

七、选手听到“预备”口令时,可将部分钞票拿在手中做好准备,主持人发出“开始”指令后,选手方可点钞,统一计时。选手复点完毕并将不足100张的在腰条上注明实际张数后,停止计时,选手不得再触碰点钞台上任何物品,裁判人员现场检验选手点钞情况并登记,选手要与裁判员对比赛计时进行确认签字。竞赛时,裁判员不得对选手给予任何提示与帮助。

八、对于扎把不牢、自然散脱、名章不清,钞票整理不齐等情况,按具体情况每项加罚相应用时。加盖印章不清,每把计加1秒;票币把墩得不齐(四面),梯形坡度上下左右超过5毫米,每把计加1秒;个别票币露头部分超过5毫米,视为飞张,每张计加1秒;票币捆扎松动,轻轻一提就散把的,计加10秒;腰条捆扎明显偏离票币中间三分之一范围的,每把计加1钞。

九、以点准为前提,有违规的加计违规用时,最终用时最少的胜出,并依据用时由短到长的顺序确定30-1的分值,并列后的分值顺延;没点准或超过6分钟的,记为零分。

十、对比赛结果若持有异议,由其领队与仲裁组或组委会交换意见。

十一、选手如有下列行为的,取消选手竞赛成绩:赛场内不听从指挥的;在赛场内喧哗,吸烟,走动,中途退出比赛;竞赛中使用各种通信工具和与比赛无关的物品;裁判员停止计时后,继续有整理票币动作的;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前点钞的。

综合录入

一、比赛当天,各单位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入场, 入场前到工作人员处领取本人考号。在未进行比赛之前,耐心等候,禁止喧哗,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二、本次比赛将使用“阿珊打字通”软件进行。比赛输入法限定为计算机中已装入的输入法。(智能abc,微软拼音,王码五笔86版)。比赛前的准备工作将由工作人员完成,软件、文稿装入后,封闭机房,比赛开始前10分钟开启。

三、进入赛场后,参赛选手随机挑选机位就坐,可填写本人的考号和姓名,选择输入法,点击确定进入比赛界面。之后点击“文件”选择“竞赛模板”,点击开始后按照指定文章进行录入测试。

四、每组比赛时间限定为10分钟,指定文本,采用多行对照式,自动换行的测试方式。当比赛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结束测试界面,并自动显示成绩,所有选手保留比赛界面退出赛场。在赛场外等待汇总成绩出来,本人签字确认后即可离场。

五、比赛过程中,因个人原因,导致关闭软件、提前结束测试以及计算机重新启动等,将不提供额外的比赛时间,重新开始后,一并记录在比赛时间之内。擅自更改测试时间,取消比赛成绩。选手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比赛无法正常进行,须经组委会同意,更换计算机重新比赛,重新计时。

六、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规则:

选手成绩以软件显示为准。

最终成绩=(选手成绩/选手中最高成绩)×10

对比赛结果若持有异议,由其领队与仲裁组或组委会交换意见。

七、选手如有下列行为的,取消选手竞赛成绩:赛场内不听从指挥的;在赛场内喧哗,吸烟,走动,中途退出比赛;竞赛中使用各种通信工具和与比赛无关的物品;裁判员停止计时后,继续有整理票币动作的;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前点钞的。

推荐第8篇:河北省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2692元

2010年河北省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2692元

2010-04-23 燕赵晚报

河北省统计局日前公布了2010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2010年,我省职工平均工资为32306元,比上年提高3923元,增长13.8%。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0.7%。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这一收入,我省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应该为2692元。但对这一数据,有不少人提出质疑:“我怎么挣的没有这么多,工资更是好几年没涨过了。”对此,河北省统计局进行了解读。

发布

企业工资增长快于事业单位

分企业、事业、机关看,企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快于事业和机关单位。2010年,全省城镇企业单位(不含私营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2968元,比上年提高4635元,增长16.4%;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1704元,提高3702元,增长13.2%;机关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0940元,比上年提高1492元,增长5.1%。企业单位平均工资增速分别比事业、机关单位快3.2和11.3个百分点。

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7914元,比上年提高2803元,增长18.5%。哪种企业职工挣的工资高

统计显示,去年,全省城镇其他所有制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2916元,比上年提高5162元,增长18.6%;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2830元,提高3371元,增长11.4%;集体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2220元,提高3753元,增长20.3%。其他单位平均工资由上年低于国有单位1705元提高到高于国有单位 86元。

19大行业工资排排座:金融最高

据统计,从国民经济行业门类看,19大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均有所提高。其中,去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行业有8个,其中超过4万元的行业有5个,排第一位的是金融业54353元;此后分别是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50671元;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0546元;采矿业49729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48848元。而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行业有11个,其中低于2万元的是批发和零售业19965元,住宿和餐饮业17165元,农、林、牧、渔业12432元。

最低与最高行业工资水平相差41921元,差距比上年继续扩大。

城市职工工资排名:唐山第一

我省各城市的职工工资谁挣的最多?石家庄排在什么水平?

据了解,继唐山、秦皇岛、廊坊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09年达到3万元后, 去年全省共有8个设区市的平均工资达到了3万元以上,新增加了石家庄、邯郸、沧州、张家口和邢台5个市。

其中,唐山居第一,廊坊、秦皇岛,沧州紧随其后,这4座城市的平均工资都高出了全省平均水平,分别达到37232元、37224元、35825元和33015元;廊坊平均工资首次超过秦皇岛跃居全省第二位。

石家庄去年职工平均工资排到了第六位,为31460元。邯郸排第五位,为32123元。排位第七到第十一的城市为张家口30592元、邢台30317元、承德29960元、保定28089元和衡水25699元。最低的衡水与最高的唐山相差11533元,差距比上年扩大965元。◎解读

职工平均工资是如何统计出来的?

每次统计部门的收入数据公布,都有人提出一些质疑:“我和周围的朋友都没挣到这么多。这统计数据里水分有多大?”“这平均工资是怎么统计出来的?”

对此,河北省统计局相关人士介绍说,全省城镇单位工资统计是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报表制度》,由国家、省、市、县各级统计局组织实施。调查对象包括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以及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指在以上单位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统计部门根据城镇基层单位上报的劳动情况年报表汇总计算而来,用各个单位的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相加除以在岗职工年平均人数,计算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10年底共调查了全省6.2万个城镇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480.2万名在岗职工的工资情况。

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是根据《城镇私营单位工资统计报表制度》,以各设区市城镇私营单位为总体,在保证行业、地区代表性基础上,采取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共调查了7378个私营单位,110.5万名职工的工资情况,进而推算出全省和分市、分行业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城镇私营单位工资调查是2007年开始进行的,已运行四个年度。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2009年起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首次向社会公布。

工资总额到底由哪些项目组成

职工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含计时标准工资)、计件工资、计件超额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共同组成。

按劳动统计制度规定,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包括在工资总额内。

工资总额还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代缴的各种税、费款及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如包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并且是个人所得税税前工资。

该负责人介绍说,工资总额计算方法并不是大家一般理解的基础工资,不只是按实际发到职工手里的现金计算的。

统计职工平均工资有什么作用

工资是国家和单位对职工实行按劳分配的主要形式,也是广大职工生活费的主要来源。职工平均工资表明一定时期内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职工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对研究工资分配具有重要意义,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保费用征收和退休金标准的确定、最低工资标准、贫困救济标准、赔偿费用的计算等有直接关系,是党和政府制定有关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政策的重要依据。

◎相关新闻

一季度13个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据新华社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在2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今年1月至3月,13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0.6%。

目前,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市13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市13元。同时,“两节”期间实现了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推荐第9篇:河北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支付标准表

河北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支付标准表

冀劳社办[2008]120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省本级统筹企业:

根据《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为了切实保障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我省关于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管理办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当调整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项目和标准。《河北省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几年来,在满足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和规范管理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辅助器具种类和部分辅助器具的价格发生了一定变化,工伤职工对提高辅助器具标准的要求也很大,有必要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和标准进行调整。经研究,决定对我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种类和部分辅助器具费用限额标准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见附1。

《河北省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管理暂行办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的辅助器具配置项目,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确属工伤职工工作、生活必需的,可以配置与《暂行办法》规定配置辅助器具的同档次产品。

二、切实加强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工作的管理。为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是保障其基本生活和工作所必需,是我们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各级劳动保障行政、经办和鉴定部门要在满腔热情做好服务的同时,必须加强这方面的管理,不允许以任何形式骗取、套取辅助器具配置费用。为加强管理,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与辅助器具定点配置机构要充实和完善协议内容,原则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与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实行直接结算,在结算辅助器具配置费用时,必须核实辅助器具制做单据和凭单制做的辅助器具。辅助器具制做单据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见附2。

三、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不断研究和解决工伤职工在配置辅助器具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在选择辅助器具配置定点机构时一定要考虑信誉度高、产品质量好、价格合理等因素,不能盲目随意定点;在与辅助器具配置定点机构签订协议时,一定要考虑如何保障工伤职工配置的标准、质量、项目和价格等因素;要探索实行辅助器具配置目录的办法,可在同类产品、同类价格中选择

一、两种性能、质量更好的辅助器具并准予报销的产品。

四、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已按原标准安装配置辅助器具的,应到使用年限后再按此办法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省厅工伤保险处反馈。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

附1:河北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支付标准表

目 计价单位 支付标准(元) 使用年限 项目内涵

假肢

1、假指(趾) 只 400 4 具美观和被动功能、硅胶手皮

2、部分手假肢

具 4000 6 具美观和被动功能、硅胶手皮

3、腕离断假肢

具 24000 6 肌电手、自主控制、硅胶手皮

4、前臂假肢 具 30000 6 肌电手、自主控制、硅胶手皮

5、肘离断假肢

具 36000 6 肌电手、自主控制、硅胶手皮

6、上臂假肢

具 40000 6 电子手、自主控制、硅胶手皮

7、肩离断假肢

具 50000 6 电子手、自主控制、硅胶手皮

8、足部假肢

具 4000 6 PP医用板材、对皮肤无副作用

9、小腿假肢

具 16000 6 PP医用承筒、碳纤骨架、碳纤万向动踝

10、膝离断大腿假肢

具 24000 6 PP医用承筒合金膝离断专用关节碳纤万向踝

11、大腿假肢

具 22000 6 PP医用承筒、合金四轴气压膝关节、动踝

12、髋离断假肢

具 30000 6 PP医用承筒合金膝髋关节四轴膝关节、动踝

矫形器

13、手矫形器

具 400 4 定制

14、前臂矫形器

具 300 3 定制

15、上臂矫形器

具 750 3 定制

16、肩关节矫形器

具 1500 4 定制

17、颈托

具 150 3 大/中/小号成品

18、矫形鞋

双 400 2 定制 棉\\单各一双

19、膝踝足矫形器

具 2000 3 定制

20、髋膝踝足矫形器

具 3500 5 定制

21、矫形鞋垫

只 120

热塑性泡沫板材

22、补高鞋垫

只 150

热塑性泡沫板材

23、趾部固定式矫形器

只 45

低温板材

目 计价单位 支付标准(元) 使用年限 项目内涵

矫形器

24、踝部固定式矫形器 只 210

低温板材

25、小腿固定式矫形器 只 350

低温板材

26、小腿动态矫形器 只 730

低温板材+动踝关节

27、踝足矫形器(夜用)

只 450

高分子聚乙烯板材

28、踝足矫形器(日用) 只 540

高分子聚乙烯板材

29、动态踝足矫形器 只 950

高分子聚乙烯板材+金属踝关节

30、免荷式小腿矫形器 只 920

高分子聚丙烯板材

31、支条式踝足矫形器

只 850

高分子聚丙烯板材+金属踝关节

32、壳式膝部矫形器 只 580

低温板材

33、铰链式膝部矫形器 只 1800

高分子聚丙烯板材+金属膝关节

34、铰链式膝踝足矫形器 只 2500

高分子聚丙烯板材+金属膝关节

35、壳式膝踝足矫形器 只 1200

高分子聚乙烯板材

36、免荷式膝踝足矫形器

只 3500

高分子聚丙烯板材+金属膝关节

37、壳式髋部矫形器 只 860

低温板材

38、铰链式髋部矫形器 只 3500

高分子聚丙烯板材+金属髋、膝关节

39、髋膝踝足矫形器

付 6800 高分子聚丙烯板材+金属髋、膝、踝关节

40、助动式截瘫步行矫形器

付 15800

高分子聚丙烯板材+助动式金属髋关节、金属线索膝关节

41、软性颈椎矫形器

个 80 高硬度海绵

42、半硬性颈椎矫形器 个 120

热塑性泡沫板材

43、硬质颈椎矫形器

个 300 低温板材

44、可调式颈椎矫形器

个 650 铝合金材料

45、颈胸椎矫形器 个 1260 低温板材

46、颈胸腰椎矫形器 个 2400

高分子聚乙烯板材

47、头颈胸腰矫形器

个 2800

高分子聚乙烯板材+金属支条

48、腰骶椎矫形器

只 1500

低温板材

目 计价单位 支付标准(元) 使用年限 项目内涵

矫形器

49、胸腰骶椎矫形器

只 1800

低温板材

50、头颈胸腰骶矫形器 只 3000

高分子聚乙烯板材

51、骶椎矫形器

只 1400 高分子聚乙烯板材

52、侧副韧带撕裂保护矫形器

个 80

低温板材

53、指间关节固定矫形器

个 35

低温板材

54、指屈圈 个 30

弹力布

55、伙伴式指套

个 35

弹力布

56、近端指间关节伸直协力型矫形器

个 8

5 低温板材+弹簧关节

5

7、掌指关节伸直动力型矫形器 个 380

低温板材+弹簧关节

58、手指伸直矫形器

个 80

低温板材

59、动力型拇指对指矫形器

个 150

低温板材+弹簧关节

60、展开指蹼矫形器 个 80

低温板材

6

1、狭窄性腱鞘炎动态矫形器 个 180

低温板材+弹簧关节

6

2、狭窄性腱鞘炎静态矫形器

个 250

低温板材

6

3、拇指桶型矫形器 个 150

低温板材

6

4、抗尺偏矫形器 个 250

低温板材

6

5、屈指矫形器 个 440

低温板材+弹力布

6

6、掌指关节屈曲动力型矫形器 个 580

低温板材+弹簧关节

6

7、掌指关节伸直动力型矫形器

个 580

低温板材+弹簧关节

6

8、掌骨矫形器 个 90

低温板材

6

9、尺神经损伤动力型矫形器

个 250

低温板材+弹簧关节

70、腕、指伸展动力型矫形器 个 680

低温板材+弹簧关节

7

1、腕伸直矫形器 个 300

低温板材

7

2、指伸肌腱修复后动力型矫形器

个 680

低温板材

7

3、屈指肌腱修复后动力型矫形器 个 680

低温板材

项 目 计价单位 支付标准(元) 使用年限 项目内涵

矫形器

7

4、腕驱动式屈指矫形器

个 950

高分子聚丙烯板材+金属腕关节+连杆装置

7

5、短臂铰链矫形器

个 500

低温板材

7

6、舟骨矫形器

个 350

低温板材

7

7、抗痉挛矫形器

个 320

低温板材

7

8、手休息位矫形器 个 300

低温板材

7

9、肱骨内上髁炎护套 个 150 低温板材

80、肱骨外上髁炎护套 个 120

低温板材

8

1、长臂单轴铰链式矫形器 个 680

低温板材+金属肘关节

8

2、长臂可调铰链式矫形器

个 850

低温板材+金属肘关节

8

3、肘关节拉伸矫形器 个 750

低温板材+金属肘关节

8

4、肘伸直矫形器 个 320

低温板材

8

5、肱骨桶型矫形器 个 260

低温板材

8

6、肩吊带

个 140

皮革

8

7、固定式肩外展矫形器 个 650

低温板材

8

8、可调节式肩外展矫形器

个 1200

金属托板+可调式肩关节〖ZB)〗

三 其它辅助器具

8

9、轮椅

具 1500 5

90、拐杖

付 150 5 可同时配置

9

1、假耳 只 1600 5

9

2、假牙

颗 300 5

9

3、助听器

具 1200 5

9

4、眼镜 付 300 5

9

5、假眼 只 600 5

9

6、假鼻 只 2500 5

9

7、假乳 只 1300 5

9

8、自助具

个 50

9

9、轮椅桌

个 143

100、拾物器 个 153

项 目 计价单位 支付标准(元) 使用年限 项目内涵

其它辅助器具

10

1、手摇轮椅

台 1500 5

10

2、高靠背轮椅

台 1500 5

10

3、坐厕椅

台 560

10

4、洗澡椅

台 325 10

5、助行架

台 300

10

6、台式助行架

台 1100

10

7、坐凳椅

支 70

10

8、四脚拐

支 55 10

9、肘拐

对 150

110、防褥疮坐垫

个 120

1

11、防褥疮床垫

个 1400

注:轮椅、手摇轮椅、高靠背轮椅三者需要者只能选其中之一。防褥疮坐垫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适合的规格。

附2: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制做单据的式样

为准确掌握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情况,辅助器具定点机构应当实行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制作单据管理制度。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制作单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工伤职工姓名、年龄、性别、经治医院和医生、通信方式、致残日期、原因和部位等情况,工作单位、社保单位及所需辅助器具名称及价格,配置辅助器具所需所有部件名称、材料、数量、型号、产地及示意图,还应当包括交货日期、工伤职工签字、制作方签字制作单据编号等信息。

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制作单要求一式多联管理,并留有专门交社保、患者和制作单位留档联。

推荐第10篇:28.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职工合理化建议办理制度

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

职工合理化建议办理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在企业重大决策和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积极为企业的发展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和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合理化建议是指企业员工围绕行业中心工作和本职岗位,提出的推进民主科学决策、改进和完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建设性意见、建议或构思。

第三条 合理化建议要以企业重大决策和日常经营管理为中心,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素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行业改革发展为主要目的。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省公司机关全体员工。

第五条 组织动员员工积极参与合理化建议活动,激发职工工作热情,挖掘职工聪明才智,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

第六条 机关工会具体负责合理化建议工作的宣传、发动、征集、登记、整理、传递、评审、存档和总结表彰等。

第七条 合理化建议的征集采取日常征集和集体征集相结合的形式。设立职工意见箱、合理化建议网上信箱等,收集员工的日常合理化建议。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体征集活

1动,在全体员工中集中征集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合理化建议不限形式,必要时应附有相关的数据、资料等。

第九条 机关工会对职工的合理化建议要及时整理汇总,及时进行横向、纵向传递,并转交各相关部门研究。对涉及重大问题的合理化建议,要及时组织审议或论证,并按规定程序提交审批、落实。

第十条合理化建议无论采纳与否,各相关部门均应对建议人进行回复,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第十一条 行业工会对申报的合理化建议,按实用性、创新性及其产生的效果等因素,由机关工会组织进行评审,每年进行一次,评出“最佳建议”。

第十二条 为激发广大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凡被评为年度“最佳建议”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

第十三条 合理化建议的经费在工会经费中列支。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省公司机关工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2010年10月20日起施行。

第11篇:河北省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管理暂行办法

河北省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17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省直统筹企业:

现将《河北省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的管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伤职工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应由其就诊的工伤医疗机构根据工伤职工伤残及职业病状况提出配置建议,出具医疗诊断证明书。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以下简称申请人)持医疗诊断证明书和有关病历资料,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配置或者更换辅助器具,填报《工伤职工鉴定确认事项申请表》。

第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按照规定时限作出配置或者更换辅助器具的确认结论,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用人单位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人对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配置或更换辅助器具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接到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四条 工伤职工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结论通知书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手续,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配置更换辅助器具通知书》(附件2),到签订服务协议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配置辅助器具。配置辅助器具期间发生的交通及食宿费用由用人单位按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第五条 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应当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项目,为工伤职工配置符合国家标准、质量合格的辅助器具。

第六条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辅助器具项目和费用限额标准见《河北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表》(附件1,以下简称标准表)。辅助器具项目和费用限额标准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标准表与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直接结算。结算时间和结算办法按服务协议执行。

第八条 工伤职工配置的辅助器具超过使用年限的,本人可以提出更换。由申请人按照第二条的有关规定到所在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更换手续。

第九条 工伤职工在配置或者更换辅助器具时,拒绝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为其选定的辅助器具产品,提出配置超出标准表的辅助器具,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应与之签订自费协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标准表内的费用标准进行结算,超出部分按自费处理。

第十条 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未履行第九条 规定,为工伤职工配置的辅助器具的费用超出标准表规定的部分,由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承担。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因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由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负责维修、更换。

第十一条 由第三方责任造成职工因工伤残,已由事故责任方为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或者给付费用的,工伤保险基金不再支付配置费用。符合更换条件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工伤保险基金予以支付。

第十二条 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和工伤职工骗取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改正,并追回辅助器具配置费用;对情节严重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终止其服务协议。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河北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表》(略) 工配置更换辅助器具通知书》(略)

2、《工伤职

第12篇:河北省职工法律知识竞赛试题(整理带答案)

河北省职工法律知识竞赛试题

一、单选题

1、在我国,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国家根本大法是( A ) A.宪法 B.刑法 C.民法 D.行政法

2、我国现行宪法是( D )年颁行的 A.1954年 B.1978年 C.1975年 D.1982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 C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工人阶级 C.人民

D.农民阶级

4、宪法规定,我国的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 D )的社会主义国家。 A.无产阶级专政 B.民主共和政体 C.多党派联合执政 D.人民民主专政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 A )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A、职工代表大会

B、厂务公开

C、民主对话会 D、总经理信箱

6、《劳动合同法》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A )通过,( A )起施行。

A.2007年6月29日 2008年1月1日 B.2007年6月29日 2007年6月29日 C.2007年6月28日 2007年10月1日 D.2007年6月28日 2008年1月1日

7、《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 C )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A.企业

B.用人单位

C.劳动者

D.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8、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 C )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A.董事会B.监事会 C.工会D.职工代表大会

9、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C )。 A.不遵照执行 B.宣布废止

C.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D.请求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用人单位处罚

10、《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一种( C )。 A.人身关系 B.财产关系

C.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相结合的社会关系 D.经济关系

11、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合法、( D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 A.公道 B.公认 C.公开 D.公平

12、用人单位自( A )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用工之日 B.签订合同之日

C.上级批准设立之日 D.劳动者领取工资之日

1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 D )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A.可以 B.不应 C.应当 D.不得

14、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B )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十五日 B.一个月 C.二个月 D.三个月

15、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B )。 A.一个月 B.二个月

C.半个月 D.一个半月

16、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D ),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A.百分之三十 B.百分之五十

C.百分之六十 D.百分之八十

17、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 A )。 A.继续有效 B.失去效力

C.效力视情况而定

D.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有效

18、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 D )。 A.即时终止

B.续延半年后终止 C.续延一年后终止

D.续延到医疗期满时终止

19、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在( B )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A.七日 B.十五日 C.一个月 D.三个月

20、用人单位( A ),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A.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B.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C.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D.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21、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 D )年。 A.二 B.五 C.十 D.十二

22、劳动者( B ),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3、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 B )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A.十日 B.十五日 C.三十日 D.五日

24、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 A )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A.不得低于 B.可以低于

C.必须高于 D.应当高于

25、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 C )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A.半 B.一 C.二 D.三

26、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 D )。 A.劳动合同 B.集体合同

C.用工协议 D.劳务派遣协议

27、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 D )等情况。 A.试用期B.培训 C.保守秘密D.工作岗位

28、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A ),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A.最低工资标准

B.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C.行业工资指导线

D.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29、《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已于2013 年12月20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1次部务会审议通过,自2014年( C )日起施行。 A、1月1日 B、2月1日 C、3月1日 30、《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明确,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 A )的岗位。 A、6个月 B、一年 C、两年

31、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 D )% A、10 B、15 C、20

32、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 B )赔偿责任。

A.共同B.连带C.按份D.违约

3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 B )约定试用期。 A.可以 B.不得 C.自愿 D.必须

34、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C )。 A.应当支付赔偿金 B.可以支付赔偿金

C.应当继续履行 D.可以不继续履行

35、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法定经济补偿标准的( A )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A.二倍

B.二倍以下

C.一倍以上二倍以下

D.百分之一百五十

36、我国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 C )水平相适应。 A.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 B.市场化和国际化 C.经济社会发展

D.现代化和公民收入

37、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 D )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A.审计署 B.民政部 C.财政部

D.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38、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 C )。 A.中止计算 B.分段计算 C.累计计算 D.重新计算

39、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D )日内做出认定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 D )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A.30,15 B.45,30 C.50,30 D.60,15 40、职工因工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 B )的20倍。 A.最低工资

B.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C.农民人均纯收入 D.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41、《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C )。 A.12个月 B.18个月 C.24个月 D.36个月

4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 D )。

A.可以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

B.可以领取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 C.可以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

D.只能选择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中的一项

43、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C )起计算。 A.自失业之日

B.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 C.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

D.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之日

44、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生育津贴按( B )标准计发。

A.女职工生育前工资

B.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C.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 D.社会平均工资

45、《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 C )设立预算。

A.行政区划 B.财政体制 C.统筹层次 D.税务层级

46、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 C )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C )的罚款。

A.二倍以上五倍以下 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B.二倍以上五倍以下 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 C.一倍以上三倍以下 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 D.一倍以上三倍以下 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47、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 C )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A.万分之一 B.万分之三 C.万分之五 D.万分之十

48、《社会保险法》自( A )起施行。 A.2011年7月1日 B.2011年9月1日 C.2011年12月1日 D.2012年1月1日

49、中华人民共和国( C )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A.所有 B.管辖 C.境内 D.成立

50、因工伤发生的( B )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A.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B.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C.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D.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1、因工死亡员工的丧葬费按( C )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A.3个月 B.5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

52、下列哪种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C ) A.在上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B.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C.工作中突发疾病治疗后有后遗症的。 D.因履行职责遭受人身伤害的。

53、未缴纳医疗保险费期间员工发生的医疗费用由( D )支付。

A、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B、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 C、用人单位 D、本人

54、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的( B )内申请工伤认定。 A.20日 B.30日 C.40日 D.45日

55、《工会法》的立法依据是( A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56、工会是( A )

A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B国家行政机关

C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

57、工会的基本职责是( A ) A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B当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

C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技术业务科学文化素质 D为改革发展建言献策

58、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是( D ) A三年 B四年 C五年

D三年或者五年

59、上级工会组织与下级工会组织的关系是( A ) A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B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C协调关系 D合作关系

60、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是( A ) A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B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C与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61、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 A )撤换或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A有权 B无权

62、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 C )的工资报酬。 A、100% B、200% C、150% D、200% 6

3、休息日安排职工工作又不能补休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 C )的工资报酬 A、100% B、150% C、200% D、300% 6

4、法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 C )的工资报酬 A、300% B、200% C、150% D、100% 6

5、企业签订集体合同须报( C )审查登记? A、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B、司法行政部门 C、企业行政部门 D、企业工会

66、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按每月全体职工工资总额的( C )向工会拨缴经费。 A、1% B、1.5% C、2% D、10% 6

7、工会经费主要用于( D ) A、加强工会基础设施建设 B、慰问困难职工 C、开展劳动竞赛

D、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8、用人单位自( B )起即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 A、签订劳动合同之日 B、用工之日

C、发放工资之日 D、试用期满合格

69、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 D )不与农民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其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一年

70、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部职工名册、考勤记录等基础资料,并至少保存( B )备查。 A一年 B两年 C三年 D四年

71、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 A )负责所承包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A工程总承包企业 B建设单位

C建筑施工企业 D政府

72、因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 A )先行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A、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企业 B、政府

C、中间包工头

73、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拖欠、未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拒不支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可以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支付;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 A )停止其投标资格、清出建筑市场;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A、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

B、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 C、发展改革委员会 7

4、《河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职工代表必须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中一线职工、科技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的比例应当不低于( C )。 A、30% B、40% C、50% 7

5、《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 C )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A、学习生活 B、劳动生产

C、劳动安全卫生 7

6、《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 C )集体合同。 A、综合 B、单项 C、专项

77、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由习近平主席于2014年签署第十三号令予以公布,自2014年( C )起施行。 A、10月1日 B、11月1日 C、12月1日 D、8月31日

78、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做到“三同时”,即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C )。 A、同时勘察、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B、同时审批、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C、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D、同时施工、同时修复、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7

9、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情况时,工会有权( C )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 A、代表生产经营单位决定 B、命令现场负责人组织

C、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 D、采取紧急措施指挥 80、《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 A )。 A、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B、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C、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D、坚持安全发展

二、多选题

81、工会的主要职能是( ABCD ) A、维护职能 B、参与职能 C、建设职能 D、教育职能。 8

2、《工会法》修改的重要内容是( ABCDE ) A、明确了维护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B、强化了工会组织建设的法律保障; C、加大了对工会干部的保护力度;

D、加强了对工会经费和财产的法律保护;

E、明确了《工会法》执法主体和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8

3、《工会法》第38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在讨论哪些问题的会议必须有工会参加?( ABCDE ) A、工资 B、福利

C、劳动安全卫生 D、社会保险

E、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 8

4、《工会法》中规定,哪些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行为,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ABCDE ) A、克扣职工工资的

B、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C、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

D、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 E、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85、违反《工会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违法行为有哪几种?( ABCD )

A、妨碍工会组织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

B、非法撤销、合并工会组织的

C、妨碍工会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调查处理的

D、无正当理由拒绝平等协商的 E、无故不缴纳会费的

86、下列哪几种是致使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ACD ) A、劳动合同期满;

B、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死亡; C、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

D、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E、用人单位发生严重经营困难;

87、有下列哪几种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ABCD )

A.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B.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C.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D.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8

8、劳动者有下列哪几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BD )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C.因劳动者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D.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8

9、用人单位有下列哪几种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CD )

A、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B、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C、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D、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90、竞业限制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哪些人员( ABC ) A、高级管理人员 B、高级技术人员

C、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D一般管理人员

91、劳务派遣一般在( ACD )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A.临时性 B.固定性

C.辅助性 D.替代性

92、下列哪些属于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的义务:( ABCD ) A、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

B、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

C、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D、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93、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CD )

A.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B.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规定比例计入个人账户。

C.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D.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94、生育医疗费用包括( ABD ) A.生育的医疗费用

B.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C.生活护理费

D.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9

5、符合基本医疗保险( ABC ),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A.药品目录 B.诊疗项目

C.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D.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

96、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发现社会保险基金( BCD )中存在问题的,有权提出改正建议 A.预算 B.收支 C.管理

D.投资运营

97、失业人员符合( ACD )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A.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B.应征服兵役的

C.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D.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98、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 ABD ) A、矿山井下作业

B、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C、冷水作业

D、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E、高温作业

99、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 BCD )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A结婚 B怀孕 C生育 D哺乳 E经期

100、某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协议中规定,“如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工伤事故,本厂不承担任何责任”。该企业因此而承担的违反《安全生产法 》的法律责任是( AB )。 A、协议无效 B、责令停业整顿

C、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以罚款

D、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刑事处分 E、责令限期改正

第13篇:医学院简历

医学院简历模板

文员个人简历范文(中英文)

出生日期:1983-02-01性别:女

婚姻状况:未婚 身高:156厘米

体重:

46公斤

求职意向描述_应聘岗位:文员/电脑打字员/操作员 |

卫生医疗

|

医疗/护理

|

保健

|

其它

岗位描述:文员 工作经验:1 年 期望月薪:教育背景

毕业学校

广西中医学院 最高学历:大专 专业:妇幼保健电脑水平:良好 外语语种:英语外语水平:良好教育历程:

1995-2001 在四川广安友谊中学读书

2001-2002 在四川广安第一中学读书

2002-2005 在广西中医学院读书

工作简历

在广西南宁妇幼保健院实习一年

个人能力及自我评价

转眼之间,大学生涯即将走到尽头,而我已从一个无知的小女孩成长为了一名成熟自信的大学生。

在这三年里,我经常去学校阅览室查阅书籍,了解最新的医学论著,增长自己贫乏的知识。为了丰富课余生活,我加入了学院社团,成为一名记者,虽然职位很小,却使我学到许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为了更深入地了解中国传统医学,我参加中级推拿师培训班,并获得中级推拿师证书。不仅如此,我还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自愿报名参加迎“南博会”市容清洁活动,参加学院举办的无偿献血活动和“学雷锋义诊活动”等,通过这些社会实践,使我开拓视野,结交许多朋友,也使我明白一名合格的大学生不仅要学好本专业知识,还要其他必备的知识。

将要踏上另一个人生旅程,我会努力完善自己,提高自己,在热爱的事业中奉献自己的光和热。

医院护士求职信参考范文

1.

您好!

我是一名湖北医学院04届大四学生,马上就要面临毕业,即将走上工作岗位,这将关系到我的前途,所以我做了一次慎重的选择,贵医院一直是我的第一就业目标,因此我决定递交这封自荐信,真诚的象医院领导表明自己的决心! 感谢您能继续阅读我的自荐信!

由于在考入大学之前就已经给自己确定了人生目标----做一名 白衣天使, 所以一旦如愿,我便开始全力学习医学知识,在校四年期间,我不但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大学课程,还经常博览其他医学知识,包括护理学,病理学,甚至微生物学,细菌学,内外科手术....一系列专业医学知识,为了能更加充实自己,让自己能更快的进入社会角色,我还参加学校举办的个类 组织 曾经担任过学生会主席一职 这些经

历为我踏上工作岗位提供了重要的经验,我相信我能团结同事,与领导,病人...和谐相处!

由于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我深知自己的知识仍然停留在理论阶段,正因为如此,我更加迫切需要 贵医院能给予我实践的机会,我一定发挥自己的专业所长,为病人提供最认真的医疗服务,为贵医院的发展贡献我的光和热!

毛遂自荐,伯乐识马! 希望您能透过这份自荐信看见一个充满活力,热情好学的未来白衣天使!

2.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自荐信!

我叫xxx,是xx大学护理学院专业2003届毕业生。我是个平凡的女孩,但不甘于平庸,我乐观、自信、上进心强,爱好广泛,能够很好地处理人际关系,有协调沟通方面的特长,并且有很强的责任心与使命感,现在,我即将毕业,面对新的人生选择和挑战,我信心十足。个人求职自从大一开始,我就特别注重在认真学习好专业课的同时,努力培养素质和提高能力,充分利用课余时间,拓宽知识视野,完善知识结构。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我坚信只有多层次,全方位发展,并熟练掌握专业知识的人才,才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用人单位的需求,才能立于不败之地。通过努力的学习我获得了奖学金,在学习的同时,我积极参加院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莫负青春”全院演讲比赛中获三等奖。在三年的学习生活中,我锐意进取、乐于助人的作风和表现赢得了领导、老师和同学们的信任和赞誉。并在中日联谊医院实习期间获得患者及家属的高度好评。看到自己所付出的辛苦与汗水换来患者的康复与微笑,这是对我最好的奖励。怎样撰写毕业求职自荐信?

尽管在众多应聘者中,我不一定是最优秀的。但我仍然很有自信。“怀赤诚以待明主,持经论以待明君”。我不乞求信任,只愿有行动来谋求信任。愿贵医院给我一次尝试工作的机会,施展自己潜能的空间,我会尽心尽责,尽我所能,让贵医院满意,让患者满意。

此致

敬礼

自荐人:xxx

xx年xx月

3.

您好! 我是××中医学院临床医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步入医学事业,解除人类疾病的痛苦一直是我的梦想,医学院的几年砺炼为我实现梦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专业特长更使我明确了择业目标:做一名临床医师。 选择了医疗事业,选择了医学院校,立志救死扶伤的信念便铭刻于心。进入大学以后,我抓紧每一天进行专业知识的积累和基本功的培养,不断充实自己的头脑。作为医学生,我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乐观向上,对大是大非保持清醒认识,不畏难繁,有信心、有责任感。在能力培养上,校内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校外广泛尝试,多次进行实践活动,既实践了所学,又锻炼了能力。大鹏展翅,骏马飞驰都需要有自己的天

地。贵院科学的管理体制和明达的择人理念;使我坚信到贵院工作是我的明智选择。 最后,祝贵院广纳贤才,再创佳绩!

4.

尊敬的先生/小姐:您好!本人欲申请贵公司在报纸上刊登征求医药代表的职位。我自信符合贵公司的要求。今年7月,我将从北京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毕业。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通过3年的在校学习,掌握了基本的医学知识,并多次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实习活动。我是个勤奋好学的人,在大学期间,曾多次获得各项奖学金,我还担任过宣传委员,具有很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我是个开朗、热心的人,有较强沟通能力。我坚信:事业心和责任感使我能够面队任何困难和挑战。如今的医疗行业正在蓬勃发展,我愿加入其中,为中国医疗事业和贵公司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随信附有我的简历。如有机会与您面谈,我将十分感谢。此致XXXXXX年XX月XX日

5.

我现在是安徽皖南医学院护理专业应届毕业生,怀着一颗真诚的、热切的、朝气蓬勃的心向您毛遂自荐!在校四年,经过老师的精心培养和我的努力,我已经完全具备了当代大学生应有的各方面素质和能力。

在拥有广博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面的基础上,我系统地掌握了护理学的专业知识,在校期间由于各门功课成绩优良,是获得三等奖学金的得主。锐意进取,永不自满是我的座右铭。我不满足自己所拥有的学历,但由于条件所限我只报了成人自考。扎实的学业和成熟的心理使我有信心融入竞争激烈的社会。理论与实践对我来说同样重要。在我院实习期间我努力工作认真学习有了一定的实践经验。我的性格乐观自信、温和开朗、稳重宽厚,因此,我的人际关系和谐,适应环境能力较强。

总之,充实的头脑、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是我永远的财富。请相信您的眼光和我的实力,给我一个施展才华、贡献力量的机会!

6.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空阅读我的求职自荐书,下面,我将进行一个简单的自我介绍。我是××中医学院临床医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步入医学事业,解除人类疾病的痛苦一直是我的梦想,医学院的几年砺炼为我实现梦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专业特长更使我明确了择业目标:做一名临床医师。

选择了医疗事业,选择了医学院校,立志救死扶伤的信念便铭刻于心。进入大学以后,我抓紧每一天进行专业知识的积累和基本功的培养,不断充实自己的头脑。作为医学生,我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乐观向上,对大是大非保持清醒认识,不畏难繁,有信心、有责任感。在能力培养上,校内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校外广泛尝试,多次进行实践活动,既实践了所学,又锻炼了能力。大鹏展翅,骏马飞驰都需要有自己的天地。贵院科学的管理体制和明达的择人理念;使我坚信到贵院工作是我的明智选择。

随信附上个人求职简历,盼面谈。最后,祝贵院广纳贤才,再创佳绩!

7.

尊敬的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浏览我的自荐信,为我开启一扇希望之门。我叫汪丽,是重庆市护士学校2010届护理专业中专应届毕业生。由于在网络上看见贵院护理职业的招聘信息。所以借此择业之际,怀着一颗赤诚的心和对事业的追求。真诚向贵院推荐自己。在校期间,我始终积极向上、奋发进取。还被学校凭为“优秀团员”。经过两年专业课程的学习。已具备了较为扎实的护理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并且报考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护理专业大专学习。实习中培养了敏锐的观察力。正确的判断力,独立完成工作的能力,严谨、踏实的工作态度。能正确回答带教老师的提问,规范熟练进行各项基础护理操作。在生活中我把自己锻炼成为一名吃苦耐劳,热心主动,脚踏实地,勤奋老实,独立思维,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的人。

过去并不代表未来,勤奋才是真实的内涵。对于实际工作,我相信我能够很快适应工作环境,并且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完善自己,做好本职工作。假如有幸能够加盟贵单位,我坚信在我的不懈努力下,一定会为贵单位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我热诚期待您的回音。

此致

敬礼

8.

尊敬的领导:

您好!

非常感谢您能够呈阅我的求职信。我是xx大学xx届护理本科毕业生。我有扎实的医学基础知识,熟练的操作技术及出色的工作能力,我有信心胜任即将从事的工作。在此,我向贵单位毛遂自荐。

选择本身就意味着竞争,有竞争才能更充分的实现自我的价值。希望这次竞争的结果能够让我有在贵单位工作和学习的机会。

医学是一门神圣的科学,它的价值在于挽救人的生命。四年的理论学习和一年多的临床实践,我养成了严谨的学习态度,缜密的思维方式和坚韧的性格。对待患者我有一颗友爱关怀的心,我热爱护理事业。四年的医学熏陶圆了我的医学梦,让我的羽翼更加丰富,我要在实际的临床中继续深造。

在校期间,我不但学到了专业知识,更提高了综合素质,我曾任学生会生活部部长、理论中心组组长、组织开展多次党建知识学习活动,多次组织百家寝室评比, DIY大赛,有一定的组织基础和创新处事能力。在努力学习本专业知识的同时,我不断充实自己,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现为党员,已接受高级党课培训,并顺利通过党课考试,努力使自己成为当今社会所需的复合型人才。

作为21世纪的大学生,我没有只满足于校内理论知识的学习,经常走向社会理论联系实际,从亲身实践中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我相信我自己能够适应今天社会激烈的竞争环境。

最后真挚感谢您对我的关注,希望贵单位能给我一个实现梦想、展示才华的机会,祝贵院事业蒸蒸日上,屡创佳绩!盼望能接到您的答复信。

此致 敬礼 自荐人:xxx

9.

尊敬的医院领导:

您好!

我是湖北省中医药学校护理系助产专业的一名即将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步入医学事业,解除妇女疾病的痛苦及可爱宝宝的降临一直是我的梦想,医学院的几年砺炼为我实现梦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专业特长更使我明确了择业目标:做一名助产师。

因此在贵医院招贤纳粹之际,鉴于扎实医学基础知识、熟练的操作技术、出色的社会工作能力及较强的自学提高能力,我有信心自己能够很快胜任临床相关工作。因此,特向贵医院毛遂自荐。

在校两年大学的护理及助产理论的学习形成了我严谨的学习态度、严密的思维方式,培养了良好的学习习惯,一年的临床实习工作经历更提高了我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尤其是在实习过程中实习医院给我提供了许多动手实践机会,使我对临床各科室的常见病能够做出正确的诊断和最佳的处理。强烈的责任感、浓厚的学习兴趣,动手能力强、接受能力快,并且能够出色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使我赢得了上级医师的一致好评,更使我信心百倍,成为我今后工作生活中的\"知本\"。

丰富的社会工作经验不仅开阔了我的视野,更形成了我沉稳果断、热忱高效的工作作风。在小学、初中、高中,一直到大学各阶段中,我曾任班长,学习委员等,成功地组织了无数次班集体校内外活动,工作得到同学的认可与老师的好评,我所在的班级多次被评为\"优秀班集体\",本人也多次赢得了\"优秀共青团员\"、\"工作积极分子\"等荣誉称号。我相信有了这些工作经历,我一定能够协调各种关系、处理好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自学能力强是我的另外一个优点。医学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只有不断的\"升级\"自己的知识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在校期间我通过了计算机

一、二级考试,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能熟练掌握Windows9

8、Windows2000、

WindowsXP操作系统,并自学使用Office、Photoshop、FoXPro等软件进行图文处理、表格设计、网页制作等工作,为日后的工作、学习、提高工作效率创造了良好条件。

通过五年的学习和实践,我从心理和能力等方面做好了走上工作岗位的充分准备,我诚挚地希望能成为贵院医疗科研队伍中的一员, 我将以高尚的医德、热情的服务,倾我所能,不断学习我所不能,为贵院的医疗发展事业贡献一份力量,实现\"救死扶伤,恪尽职守,一生济事\"的夙愿。最后,祝贵单位宏图事业蒸蒸日上!

久闻贵院是一流的技术,一流的服务赢得社会肯定。在信息产业与知识产业高度融合的时代,为提高医院信息处理能力,实现与国际信息交流手段现代化,实现医院信息网络管理化。对此,我十分仰幕。现把一个真实的我以自荐书的形式展现给您,望贵院给我一个展示才华的机会,为贵院出力争光,同时也圆我的治病救人梦想。

本人在思想觉悟上始终对自己有较高的要求,主动和党组织靠拢,尽管自己还没有计入党组织,但是自己始终以中共党员员的高标准要求自己,能用科学发展观来认识世界认识社会,能清醒的意识到自己所担负的社会责任,对个人的人生理想和发展目标,有了相对成熟的认识和定位。

本人在专业课程的学习上,根据专业方向的要求,有针对性的认真学习有关课程,为自己的实践工作打下扎实基础;并涉猎了一部分其他课程,开阔视野,对本人实践方向的应用背景以及整个学科的结构有了宏观的认识。在大一顺利通过了计算机等级考试,并针对自己的不足,在课余广泛阅读英语方面的文章.

本人在各科老师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各项教学活动,在教学实践的过程中,认真阅读教材、查阅学术资料和参考书籍,在课堂上在快乐中吸收各个知识点。同时自己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参与了老师多项课题的实践,使自己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和提高,同时顺利完成了学业。

本人在平时生活中,为人处世和善热情,和同学关系融洽,并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在担任组织委员期间,热情为同学们服务,努力做好自己。

本人在大学里所获颇丰,从学业、实践,到个人素质,都得到了充分的培养和锻炼,是充实且有意义的两年。相信这些经历和积累都将成为本人人生道路上的宝贵财富。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本人将继续保持并发扬严谨治学的作风,兢兢业业,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

感谢您百忙中垂阅我的自荐书,为一位满腔热情的大学生开启一扇希望之门,相信我一定不会让您失望。

选择了医疗事业,选择了医学院校,求知立志救死扶伤的信念便铭刻于心。进入大学以后,我抓紧每一天进行专业知识的积累和基本功的培养,不断充实自己的头脑。作为医学生,我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乐观向上,对大是大非保持清醒认识,不畏难繁,有信心、有责任感。在能力培养上,校内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校外广泛尝试,多次进行下乡义诊实践,既实践了所学,又锻炼了能力。大鹏展翅,骏马飞驰都需要有自己的天地。贵院科学的管理体制和明达的择人理念;使我坚信到贵院工作是我的明智选择。

最后,祝贵院广纳贤才,再创佳绩!

第14篇:医学院交流心得

医学院交流心得体会

在与医学院交流的过程中,我学到了不少东西,现将心得体会总结如下:一,部门格局有所差异

从总的来说,他们的部门格局跟我们不太一样,我们分为团委跟学生会,他们分为团委,学生会,跟青志协,也就是说他们的志愿者服务方面有自己的一个机构,里面有分开几个部门一起工作,分为文体部,医疗部,宣传部,而我们理学院志愿部隶属于学生会,就一个部门,在志愿服务方面跟他们比起来可能不够完善。

二,服务活动多

他们的青志协有很久的历史,在各方面比较成熟。他们会自己去联系街道办或社区的工作人员取得志愿服务的合作,他们有百川义教,启聪义教,幼儿园义教等活动,专门给孩子进行辅导,特别是那个启聪义教,他们对那些视障儿童进行辅导和交流,给那些儿童带来了欢乐,他们自己也很有感触,变得更加懂得感恩。

三,服务专业化

他们的医疗部有口腔队,检验队,医疗咨询队,中医推拿队。每一个人都要进行培训检验过关之后才可以去服务群众,而且他们的服务团队里的人不会经常换,一般都会是固定的人员去进行,这是为了避免老人或者小孩等对陌生志愿者不适应。这就使得服务可以更加有效果,群众可以得到更加有保障的服务和帮助。他们也有三下乡和迎新等相关活动,他们的三下乡会在团委组织一支队伍,青志协组织一支队伍,各班级自己组织队伍。他们的“健康直通车”是他们的招牌三下乡活动,每年都取得很不错的成绩,队员都要经过培训才可以参与。他们在班级有一个班干部职位,班级义工负责人,可以直接对接青志协的服务工作,在这点上我觉得比较好,可以使得有关服务活动可以在第一时间通知到班里面的人。 四,服务宣传教育

他们青志协会举行绿色环保时装大赛,老人院墙画比赛等宣传教育性比赛,在同学们享受比赛之余也把志愿服务的理念进行了传播,在这方面我们学院做的不足。

医学院有一个口号:内强素质,外强形象。希望此次交流后,我们可以吸收他们的优点,把我们学院建设得更加全面,更加美好!

理学院志愿部

郑焕生

2014年4月26日

第15篇:蚌埠医学院

蚌埠医学院

蚌埠医学院简介

我校1958年建校,为首批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校址位于蚌埠市美丽的龙子湖畔,一所现代化、智能化、生态化的新校园xx年已投入使用,占地近千亩,建筑面积24万㎡。现有八所附属医院,学院及直属附属医院共有教职医护员工3000余名,具有正高职称171名,副高职称292名,其中硕士生导师200多位。

我校科研实力强大,学术交流广泛。目前承担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内的省级以上科研课题211项和包括世界卫生组织、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清华大学国家辐射专业实验室

和多家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基础医学和药学等横向课题10余项。“感染与免疫实验室”为首批省级重点实验室,6个省级重点学科;15个研究所。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先后与美国华美协进社、法国里昂中法学院建立了友好协作关系,与美国马里兰大学护理学院建立了姊妹学校关系,与美国中商学院联合开展“美诚国际护师培训项目”,经常选派教师赴美、法、德、日、荷兰等国研修学习。

我校开展研究生教育至今近30年,经验丰富,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招生公正透明,培养条件优越。根据医学人才培养的特点,强化研究生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大胆借鉴国内外院校培养经验,改革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积极引导和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努力体现因材施教原则,注重发挥研究生的个人才能和特长,给予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留有足够的回旋空间,以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对高层次专

门人才的需要。我校培养研究生质量较高,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每年有较多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考取博士研究生。到目前为止,我校研究生一次就业率一直为100%。

高校基本信息学校名称:蚌埠医学院

高校代码:10367 所在省市:安徽

学校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治淮路108号

联系电话: 学校传真:

学校址:发表99

第16篇:潍坊医学院

潍 坊 医 学 院

关于表彰2005-2006学年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

决 定

2005--2006学年,我院学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目标,以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为契机,以贯彻人本思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重点,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学生教育、学生管理中取得了优异成绩。全校学生刻苦学习,锐意进取,在学习、工作等方面涌现出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宣传他们的事迹,推动我校学生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再上水平,经研究决定,对本学年评选出的“先进班集体”、“十佳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予以表彰奖励,对在全国、全省各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同学,授予“特殊贡献奖”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严谨求是,勤奋进取,再创佳绩。全校同学要以他们为榜样,刻苦学习,努力工作,进一步增强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以优异的成绩为我校校风、学风建设,为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2005-2006学年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二00六年十月十三日

1

一、先进班集体(44个) 研究生部2004级2班

临床学院2002级本科8班

临床学院2002级本科12班

临床学院2005专升本2班 临床学院2003级本科7班

临床学院2003级本科15班

临床学院2003级本科17班

临床学院2003级本科19班

临床学院2003级本科23班

临床学院2003级本科27班 临床学院2004级本科3班 临床学院2004级本科10班

临床学院2004级本科11班 临床学院2004级本科15班

临床学院2004级本科22班 临床学院2004级本科31班 临床学院2004级本科34班 临床学院2004级本科36班

临床学院2004级本科39班

2 临床学院2005级1班 临床学院2005级4班 临床学院2005级5班 临床学院2005级6班 临床学院2005级11班 临床学院2005级12班 临床学院2005级21班 临床学院2005级22班 临床学院2005级23班 临床学院2005级25班 卫生管理学院2005级管理1班 卫生管理学院2005级营销班 卫生管理学院2005级专升本班 麻醉学系2004级1班

麻醉学系2005级2班 护理学院2003级本科2班 护理学院2003级本科3班 护理学院2004级本科2班 护理学院2005级本科1班 口腔医学院2004级2班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2004级心理班医学影像学系2003级

预防医学系2004级预防班

成人教育学院2004级专升本1班

成人教育学院2005级专升本1班

二、十佳大学生(10人)

袁航

张云霄

马琳颖

孙娜

原福松

赵令帅

杜虹

许国峰 刘玉霞

邵爽

三、特别贡献奖(19人)

宋伟 周璐 袁航 王淑雅 迟海娇 刘文帅 孙淑霞 王丰磊 于海 商建磊 李澄云 赵修世 辛文英 张伟 刘国华 王玉宁 徐月迪 毕斯凯 马怀真

四、优秀学生干部(342人) 研究生部:(12人)

杨晓明

王振东

孔令亭

刘世超

孙学成

韩笑利

刘建亮

临床学院:(196人) 临床学院2002级:(16人)

杨进东 魏吉超

王小良

王庆法

李文博

刚 郑

刘海鹏 楚晓华

贾 芹 金增亮 许卫强 临床学院2003级:(41人)

满振涛

赵宏俊

卢文坤

张圣军

赵子臣

和晓斌

张福荣

聂孝伟 李银光

温国英

黄淑娟

孙洪福 王

崔忠惠

施明亮

姜绪涛

丁炜宏

崔希刚

李乃坤

4 王

付红娟

孙继树

杜科霖

张维杰

任珊珊

周慧超 王

商建磊

付宝琛

张伟强

黄炜杰

临床学院2004级本科:(44人)

张家鑫 刘 伟 宋 磊 杨 帆 王舜生 张 杰 刘晓辉 杨 雷

刘 明 陈仲全 汲海涛 姜兆磊 刘东栋 王利瑞 陈云祥 宋家栋

徐基亭 王 海 王 生 胡光富 余慧立 吕增强 孙 娜 边 曦

陈菲菲 赵金忠 高坤林

刘祖光 潘

丽 曹志斌

赵真珍 徐海倩 杨

昊 马凌燕 朱海波

林 琳 柏建军

林经纶

张广森

阳 周

费 晓 余 欢 临床学院2004级专科:(34人)

张桓瑜

马西栋

苏龙翔

于明子

高玉盛

刘存勇 邱镜丹

马志杰

牛瑞超

吴德光

王德云

磊 徐甲超

李小荣

李纪岗

薛新颖

孙东娃

王淑雅

超 周

朱宝龙

陶雪梅

王永芹

刘玉霞 邢

张海文

临床学院2005级:(61人)

王亚楠

张聪聪

崔清昱

赵立宁

贾荣梅 沈

范少鹏

姚丽莎

王岩斐 王东东

曹健锋

刘晓倩

牛鹏飞

邱世超

莉 乔秀丽

浦玺斌

赵术涛

祥 秦延恒

姚增武

康沙沙

徐国栋

狄青海

5 李

李炳强

申海翠

张文涛

高玉峰

于洋洋 侯晓冬

张广栋

汤保东

姜俊强

段孝楠

武广东 尹

赵亮亮

孙国莉

路敦琳

徐亚涛

卫生管理学院:(41人)

王法宗

逄增宝

杨振邦

石文颖

张祚海

王从从 刘冬梅

许利刚

李晓琳 韩雯雯

刘慧宇

超 崔景莲

孙少君 董臣敏

路永伸

禄延华 宋保华

护理学院:(22人)

朱翠平

赵小静

孙瑞娟 吴

杨蕾鹏

宏 卢

臧婵媛 麻醉学系:(27人)

陈海亭 周 娜 刘甜甜 赵晓明 邓红燕 孙珊珊 王明玲 张云霄 柴 斌 于 宁 汤 洁 张 甦 口腔医学院:(11人)

王耀钟

李建伟

林浩志 金

穆俊佳 苗

蕾 郑加营 陈志青 邢江丽 陈艳红 马琳颖 刘 浩 王丰磊 董玉明 王

伟 刘

鑫 徐晓玉 周垂瑜 毕晓丹 张

欣 史才兴 于 杰

王志强 张福利 包 菊 王素霞 尚卓伟 吴爱勇 陶

诚 秦亚军 王延冰 荣山伟 胡法梅 刘登科 李 婷 郑 曼 李永春 李金涛 宋晓磊 曹程章 鞠友杰 赵燕芳 王奎学 孙 鹏 王维法 马 飞 宫鲁梅 耿

邴燕娥 马成栋 张朋波 李

冉 李俊杰 潘 强 刘 斌 姚福旺 杨

丹 6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13人)

李国山

赵文涛

孙开岭

陈延涛

吕锦涛

高雪琪

鹏 田圆圆

丁雪凯

吴永浩

任少飞 医学影像学系:(6人)

冯 丽 张金铎 周云峰 李 冰 徐广洲 关 祥 预防医学系:(4人)

姜永晓 任高飞 王岩松 冀贞浩 基础医学教学部:(2人)

石剑飞

李天景 外语教学部:(1人) 高继林

成人教育学院:(7人)

孟祥栋

五、三好学生(866人) 研究生部:(25人)

焦玲艳

进 王峻清

孙能宏

夏德涛

伟 边俊士

王明亮

周海军 张福琴

临床学院:(581人) 临床学院2002级:(66人)

刘志翠 宓为峰 郭 冲 邢华苑

毕文斌 张华伟 甄玉青 张

磊 张晟宁 许

高玉臣 吕军城

薄学军 王雪静

陈珊珊 李方军

苏顺业 高 萌 郭 英 王

东 吕欣然 罗艳华 孙占波

李 程 刘晓静 韩美杰 季 红 郭珊珊 田本超 周 晶 张正君 周 娜 李 坤 毕玉华 林 宁 陈起帅 袁 龙 鲁盛华 牛国宇 刘伟宁 封 泉 程建建 王晓琳 苏彤星 刘 丽 刘 潇 魏晓菲 单正飞 匡新宇 荣晓峰 花小勇 隋德帝 许桂祥 程 涛 潘栋超 孙金山 綦 鹏 刘丽梅 柏广涛 刘永亭 于路佳 张 静 张建锐 范韶光 于瑞龙 杨翠翠 黄翠萍 高 红 孙晓娟 殷江霞 王丽君 麻艳艳 赵莹莹

临床学院2003级:(124人)

杨广远

张明红

赵春霞

群 王莎莎

孔祥亘

李雅妮 孙

宋超宇

刘亚梅 金海强

梅 刘尚龙

赵中松

景光婵 崔红学 李丹丹

殷学良

石晓亮 沙艳会

史艳霞

刘忠可 徐文君

杨根欢

刘袁静

李子强 阚世锋

贾鲁卿

欢 刘莹莹

郭秀娟

张婷婷

王春晖 江玉华

杨晓飞

唐缘缘 徐小凤

张中山

盛红玲

耿艳艳 姜丽丽

徐栋花

李惠婷

张荣超

王术明 孙文强 席

静 李

明 于新明 赵兴花 刘

晖 张

婷 李

晶 王明明 张全文 连国栋 王明友 于海群 张海燕 李 宁柴召强刘琛琛赵

虹王海燕李

敏张丽娜刘红臻王

雪辛杰华孙洪平张

弛孙

川史莎莎程海梅高 伟 王红艳 侯伟伟 侯燕燕

张景伟

李林萌

窦峰诠

蔡淑静

陶君梅

崔凤鸣

宁大建

丁振山

刘存飞

于国鹏

郎军涛

刁玉梅

王海涛

宋立坤

李国恒

王海萍

赵希坤

王艳菊

孟彦辰

刘希红

杨仁猛

王凤华

孙之鹏

刘慧贤 尹小玲

王莎莎

张丽娟

邢绍强

王晓辉

邢增慧 林新宇

周晓红

宋晓莹

王晓玉 临床学院2004级本科:(108 人)

王宝宝 任 婧 金 磊 谭晓静 庄新荣 宗焕涛 沈亮亮 李 鹏 高坤林 宋浩杰 李明伟 张 宁 陈西良 冯岩岩 苏

艳 张善兰 齐浩山 李

娟 王素芬 候菲菲 孙晓花 付 春 王新燕 秦明明 余 欢 刘 凯 刘 霞 马

云 杨婷婷 郝亚平孙佳佳 刘海平李景平丁 振 曹晓辉 潘 丽 姜雯雯 于笑笑 魏 娜 褚爱霞 周世梅

周 璐 李彩娜 王少强 玄洪雷 杨海燕 聂玲玲 吕孝欣 孙 娜 周 晓 杨洛宁 周 姗 冯学强 王桂艳 陈见友 彭秀梅 林

王程程 邹存华 徐海倩 临床学院2004级专科:(83人)

吴倩倩

孙彩凤

金淑飞 游云红

张金艳 王

王丽丽

宋 伟 赵华山 许 琦 张成才 刘钧天 秦秀美 栾晟洁 杨 昊 战

军 于方方 麻晓燕 张

薇 赵 静

冯伟伟 单倩倩 贺 珂 纪志欣 孙玲洁 冯 伟 刘玲玲 张 泉 石文洁 马国忠 蒋华芳 杨晓萌 张晓丽 曹菁菁 綦文慧 郑清华 孙冠星 齐琳婧党玉洁俎 明狄红红刘

阳 陈 飞杜云霞李晓娟杨 鹏王凌雁林庆玲施双廷张

娜张

晓李小雪付

亮 杨树琳 尹晓琳 刘 敏 姜兆磊 丁 楠 宫 庆 孙 伟 崔风云 汝艳辉 陈

梦 张 倩 吴

芳 魏善英 李宝林

姜兆静

薛新颖

石其光

郝良芳

璐 张国虹

赵广亮

赵 蕾

刘玉霞

朱振惠

袁美玲 朱仲丽

刘艳飞

张 琪

王宝萍

焦晓磊

刘丽敏

巩凤超 周

刘凤娟

吕雅素

陈颖彬

刘金贵

刘兆霞 张

王德云

李明征

孙经经

张晓琳

文 张玉学

李春秀

敏 李

玉章锋

刘俊衡 齐晓洁

栗睿睿

阚春波 临床学院2005级:(200人)

钟晓菁 吴暖暖 孙晓娜 高 庆 孙丽丽

崔艳欣

王丽倩 刘俊伶

宋义祥 张正奇

刘雨帆

贾飞飞

杨丽敏 王海斌

吴磊磊 卢

李增亮

刘学娜 张立英

丁晓辉

赵发明

臧学峰 谢

张敏敏

李海明 王立萍

周东升

孙茂芳

马丽丽 荆

乔秀丽

王欣欣

婷 张晓东

王文磊

吕昌敏

沈大伟 宋娟娟

李静静

蒋婷婷 孔

娜 曾现国 牟洪娜 申

妍 纪永健 王东飞 高

媛 尹国阳 丁

静 宋

芹 宋明宇 郑丛丛 宋

阳 王

蕾 刘

振 赵永英 王明明 卢志杰 郭倩倩 王帅帅 李庚源 宋亚兰 高

明 满珊珊 王清云 孙会振 孙

腾 吉章阁 谭伟强 王筱芳 王学鹏 于红霞 张国恒 刘宋云 孙艺万 胡晓琳 徐

菲 肖显超 董

航 彭珍燕 刘晓明 陈霄雷 赵

静 陈

舟 赵

娜 葛春蕾 孙慧芳 陈

雪 刘

鹏 宗

仁 王聪聪 来永光 李云园 高娟娟 李虎祥 田学东 单晓宇 李昶田 李光璞 金超虹

崔雪鸣

泮长存

高亮亮

徐慎艳

靳大丽 陈

蒋万顺

陈飞飞

杨圣光 袁

公丕庆

郭西常

张秋菊

卢国伟 孙明霞

刘亚婧

牟雅妮

张相伟

朱启鹏 孙玲玲

苏艳华

王仁栋

徐群亮 张晓芳

周济敏

虎 苗

笑 芦海平

崔虹飞

威 刘秋燕

孙志民

刘保睿 朱

吴晓淋

捷 朱连彬

潘旭亮 张尊磊

徐国敏

杨海燕 卫生管理学院:(58人)

苏清香

张晶晶 张志英

超 孙少君

坤 朱

孙淑霞

刘晓庆 司

朱晓丽

吕民红 吴娅萍

李宁宁 李清清

王金涛

燕 孟

张雪丽 护理学院:(68人)

庄辛福 邓

田 李晓明 孙敏敏 王

乐 李

燕 刘

虎 杜相学 李

阳 李

琳 宋玉娥 万亚妮 李

斐 马娜娜 李

健 莫玉洁 沈壮迎 赵俊玲 马

呈 范振华 孙运博 刘

艳 代

凯 赵令帅 胡

翔 李

明 姚素洁 刘

莺 马淑娴 王建平冯伟倩 韩梅丽 张辛杰 李

慧 甘宜超 石雪梅 李绪宝 刘慧宇 陶

诚 郑加营 潘建超 杜小冰 杨美琴 孔祥跃 陈

彦 窦

萌 郭小璇 李金星 唐秀花 初笑宇 王

丽 滕

娟 丁

慧 付雪丽 徐

慧 张

婧 王莹莹 陈仁玉 曹金聚 张炳芳 潘

斌 曾琼琼 孟

晓 王琳琳 衣丽萍 王大伟 谷体健 张娜娜 张

超 孙圣洁 11

王惠惠

卢秀花 高珊珊

贾淑芹

郑瑞兰

李香凤

马琳颖

孔曙光

玲 刘丽君

董翠霞

张燕燕

赵焕焕

汪文玲

李燕梅

孟鹏飞 刘

粱惠惠

王津津

刘利静

赵荣荣

青 孟翠萍

侯丽娜

葛平艳

宋惠惠

崔春燕

张传红

李赞武

李玉洁 刘

于妮妮

卓晓青 王娟娟

任晓丽

董永珍 杨南南

季祥云

李延岭 郭晓迪

李玉蕊

朱洪霞 麻醉学系:(40人) 王丽娟 冯 靖 李彩娟 丁兆霞 薄靳华 王德亮 汤 洁 邱 方 孔德芳 娄保锋 邹 鑫 尹秋稳 李 蕾 赵以林 王 晓 口腔医学院:(23人)

官群立

吕暁飞

张丰雷 程亚楠

杜美娟

孙益虎 王玉霞

张平平

马伟宁 人文社科学院:(14人)

颜秋实

侯秀梅

孔祥礼 冯翠莹

王翠洁

陈克娜 初惠元 梁超超 陈立男 尹红娟 况倩倩 林 丽 赵松燕 徐传英 高振华 高

娜 林夏莲 李

玲 郑伟汐 杨肖军 许晓明 李

莉 孙雪青 孙华秀 李会清 吴雪梅 刘晓旭 韩玉敏 张文杰 王甜甜 邵

爽 刘子艳 李立霞 徐象瑾 马芳芳 姚 波 包 菊 王娟娟 张维亮 张本厚 王明一 姜春苗 陈艳艳 丁

璐 曹国霞

张秀秀 崔晓晴 崔淑芳 孙 茜 姚福旺 徐国田 夏 青 张 雪 原福松 林婷婷 杨晓萍 王

铎 张

伟 尚

雪 常维英 董贝贝 张 甦 孟 涛 刘玉华 张 涛 孙

慧 李凤梅 陈静静 12

医学影像学系:(11人)

孙铁峰 孟晓娇 葛文璇 张海彬 孙文萍 刘凤杰 李学达 卢金秀 刘 芸 吴增杰 汪 娇 预防医学系:(10人)

李 静 刘 松 刘 倩 赵龙超 赵 帅 王晓丽 孟显峰 陈晓光 尹翠萍 刘秀玮

基础医学教学部:(4人) 张照萍

宋双双 外语教学部:(3人)

马泽玲

高曼丽

尚沙沙 成教学院:(29人)

王文玲 李雪涛

游晓萌

萍 车玲玲

杨增联 刘

李少霞 荆

祥郭

华张小翠李

雪高

霜李莎莎何振涛孙海琳王京明朱文娟马慧洁 徐杨杨

吴丽燕

张卫芳

孙丽红 13

关于表彰2005―2006学年度

“先进学生分会”、“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

“模范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决定

附属医院团委、各团(总)支部、学生分会:

过去的一学年,在院党委和团省委的领导下,我院团的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为契机,以培养全面发展的医学事业人才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团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紧扣素质教育主题, 进一步加强了思想政治工作和团组织建设, 稳步推进了大学生社会实践、素质拓展计划、科技创新活动和学生社团工作, 校园文化生活更加活跃,团的基础性工作更加规范。广大团员青年爱岗敬业,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在教学、医疗、科研、管理、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推动我院团的工作不断发展,团委决定对本学年评选出的临床学院2004级第一学生分会等3个学生分会、临床学院2002级本科4班团支部等31个团支部、杨媛媛等227名团干部、陈彦波等585名团员,分别授予“先进学生分会”、“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模范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并予以隆重表彰。

团委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戒骄戒躁,努力工作,再创佳绩;希望全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要以他们为榜样,在新的一年中,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党建带团建,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凝聚能力、学习能力、合作能力,团结奋斗,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

1、2005-2006学年度“先进学生分会”名单

2、2005-2006学年度“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名单

3、2005-2006学年度“模范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名单

共青团潍坊医学院委员会 潍 坊 医 学 院 学 生 会

二00六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1:

先进学生分会(3个)

临床学院2004级第一学生分会 临床学院2005级学生分会 麻醉学系学生分会

附件2:

红旗团支部(11个)

临床学院2002级本科4班 临床学院2003级本科13班团支部 临床学院2003级本科16班团支部 临床学院2004级本科24班团支部 临床学院2004级本科39班团支部 临床学院2005级本科2班团支部 临床学院2005级本科20班团支部 卫生管理学院04级法学1班团支部 麻醉学系2005级专升本班团支部 护理学院2005级本科2班团支部

15 口腔医学院2005级2班团支部

先进团支部(20个)

研究生2004级1班团支部 临床学院2002级本科5班团支部 临床学院2003级本科8班团支部 临床学院2003级本科10班团支部 临床学院2004级本科9班团支部 临床学院2004级本科17 班团支部 临床学院2004级本科12 班团支部 临床学院2004级本科29班团支部 临床学院2004级本科38班团支部 临床学院2005级本科 10班团支部 临床学院2005级本科17 班团支部 临床学院2005级本科9 班团支部 临床学院2005级本科16 班团支部 麻醉学系2002级1班团支部 卫生管理学院2004级管理班团支部 护理学院2004级本科1班团支部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2004级劳动与社会保障班团支部 成人教育学院2004级专升本1班团支部 预防医学系2003级预防班团支部 附属医院第三团支部

3:

模范团干部(227人)

16

附件

研究生(4人):杨媛媛 刘艳 王俊杰 郭凤英

临床学院2002级(16人):李鑫 张欣 李峰 王蕊 陆晓姿 葛绣山 于渊 于蕊 李瑞国 矫磊 田艳梅 刘琳琳 李密密 冯婷婷 徐惠新 耿华云

临床学院2003级(30人):宋媛 张琨 尹肖雯 张修塨 张言斐 李栋 马飞苗春霞 李婷 刘林娜 刘静 赵美 王成吉 康宗省 董文静 李春芳 辛超 朱萌綦雯雯 王文英 庞文文 党姗姗 姜元培 于慧博 任珊珊 杜然 霍颖颖 徐姗姗 杨暖 刘鑫

临床学院2004级第一团总支(26人):董琳 卢昭昭 郭婷 贺珂 纪志欣 苏艳 李欣 范琳琳 刘敏(9班) 辛全娟 张欣 辛静 郝亚平曹晓辉 张绪特 辛颖 丁文 刘延晶 宋娜 郭静 张文朋 管磊 周晓 邹存华 王桂艳 李印虎

临床学院2004级第二团总支(20人):邓志华 张金艳 刘圆圆 鲁亚蕊 丁晓明 崔青 王晓凤 张桂霞 程相阵 徐玉静 徐晓静 段翌 籍晓静 王青青 于雪妮 付晓颖 岳敏 王慧 方秀梅 曹怀双

临床学院2005级(48人):于洋 窦晓卫 张晓舟 徐雪 刘艳君 刘芳 官伟赵晓燕 商娜 于楠楠 赵亮 张述升 荆凡静 刘丽 宋晓玲 陶蓉 王曰婷 韩笛肖平平孙百灵 燕丽 郑晓 刘璐 祁佳 柏艳清 杨莉 金玉琴 房玲 高红雷

信玉静 井娜 刘航宇 许银 赵清香 杨美琴 张笑 徐红 赵乾 刘敏 宋玉祥 刘红 王玲 陈婷婷 赵旋 袁媛 高洁 李娴 张林

卫生管理学院(15人): 蒲蕊 田长美 王丹 李巧 王文菲 陈玉恒 张洁 邢湉 张强强 宋晓磊 李明 王雪 毛洁 高华 刘斐斐

麻醉学系(9人):李秋杰 李晓 王沂禄 郑曼 刘贝贝 秦璐 杨君萍 陈蓬 彭贞丹

护理学院(18人):王颖 孙英梅 李彩霞 冯静 史玲梅 张太栋 唐静萍 史霞 祝敏 于永香 吕清莲 王彦 张健 宋文静 卢亮 宋珊 隋艳 张华钰

口腔医学院(6人):刘玉晶 时瑞瑞 范欣 李双双 安迪 赵飞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6人):杨春燕 王志新 刘倩 脱静静 朱清 尹雪梅 基础医学教学部(2人): 杨建荣 吕晓婷

预防医学系(8人): 杜来玲 张志刚 顾长美 李鹏 于海 钟加鹏 杨晓红

17 刘维量

医学影像学系(3人):辛顺宝 潘文晓 郑程程 外语教学部(1人):李英

成人教育学院(7人):葛彭彭 赵朋 王玉慧 明雪 姜兆伟 岳伟 史洋 附属医院(6人):刘静 王英 王海萍 王保强 刘宏 孙莉宁 基础部教工支部(1人):汲蕊

机关教工支部(1人):郭健美

优秀共青团员(585人)

研究生(10人):陈彦波 张艳丽 淑娜 李琰 于继强 顾林萍 王永阔 石娟 牛家增 陈士勇

临床学院2002级(43人):杜广刚 万雪华 陈丽丽 郑慧峰 景德怀 毕蕾 杨娜 冯乐 顾磊 孙红芹 刘波 徐会 刘永杰 徐嘉宜 柴慧婷 路强 赵婷

梁桂花 刘文帅 逄利 武文浩 陈娜 刘正科 林明明 张文文 张凯 王靖 赵鹏于冉 周倩 王树彬 李秀明 张秋实 段玉双 张亮亮 刘莹 李云飞 祝文文 钟砚琳 史大伟 马雪 曲彬 王福立

临床学院2003级:(87人)张蕾 张浩然 陈晓斌 钟丹丹 高扬 孙倩李如源 钱铭 崔靖靖 姜楠 王乃宝 林敏 王明伟 王桂杰 曲楠 康洁 邹琦刘建明 张刚 付宝琛 张贤 孙佼 上官文锋 周峰峰 周涛 郭淑云 李黎 王艳崔红霞 王静静 张潇 昃峰 刘俊彦 王冠群 徐惠惠 姚敏 刘甜甜 常涛 杨静赵桂岩 董建磊 胡金娜 李一才 于海云 何恰恰 郑兆凤 李晓东 王文娟

张奇 马健利 王安国 郭金婷 刘忠坤 张立华 刘欣 于大海 张山 王稳 米虹 刘涛 常婷婷 徐文君 李伟平刘永亮 杜英杰 董洁 张玉良 刘海行 罗媛媛

封硕 赵云 李晓蕾 田萍 张毅 李述卫 郝敏 王亚芬 崔慧铎 郑金艳 张殿歧 刘佳 李海波 刘宁 张杨 韩洪春 刘玉霞 何伟

临床学院2004级第一团总支(78人):闫桢桢 王东风 邵旋 石山平

18 石银月 祁娜 杨帆 李永峰 杜洪洋 葛安民 刘振龙 冯晓蕾 陈西良 王舜生 王臻 冯岩岩 李娟 赵华山 相沪昌 齐浩山 候菲菲 孙春蕾 孙秀丽 王红梅 王新燕 秦明明 林凤 刘玲 崔冠兴 董腾慧 高智慧 王先芳 丁佳祥 陈文娟 刘灿男 徐培培 张琰 邹炜 陈凯 孔德才 王佳佳 公衍涛 李景平刘加刚 陈云祥 宋家栋 丁振 褚立涛 张秀英 吴高峰 柳君如 李青云 张丽平刘美红 马莉 杨称称 丛瑞 柏建军 李文 程佳 马晓蕾 杨飞 和满琼 于方方 杨晓萌 吴昊 张立霞 尚恒 迟少华 范晓飞 沈红涛 李增莲 杨雯雯 焦风伟 李曙光陈杨 郑志海 于明霞

临床学院2004级第二团总支(60人):刘振国 张君 陈金尧 李飞 孔惠庄麦松 翟振远 付兵 陈伟 闫宝锋 郑瑞新 杨强 孙磊 侯程浩 王晓玉 周宇石保昌 孙业峰 胡超 李玉力 张帆 张敏敏 高孟亮 吴军 高亮 陈鹏 荆延峰 朱全伟 刘婷 刘丽 逄锦丽 荣凯 邢澄 刘思伟 付海柱 郭晓菲 袁令兴 赵芹张秋霞 郭存冬 王淑雅 尤洪帅 刘明路 席建花 胡启生 朱凡荣 董晓斌 赵阳丁兆玉 张艳杰 宋爽 吕晓杰 胡波 张加鑫 于洋 马丹丹 杨晓娟 王艳蒂 贺晓琳 李涛

临床学院2005级(135人):崔荣涛 李蕊 孙海燕 刘芳 王冰 李小娜

张印 潘伟 马福年 王文静 王楠 张颖 王建丽 边丽 孙鹏鹏 吉海鑫 孙娇王春芽 王宁 张洁 孟李萍 张苏 郝姝 李继业 张国荣 冯伟 赵鹏飞 毕泗宁张敏 孙灿 任庆杰 张晓燕 王桂花 刘刚 张博 高献鹏 张健 赵晶 荣若增

李欣 李小光 陈竑宇 陈敏敏 姜彬彬 高文超 岳鹏 杨宝宏 牛秋英 张书娟 王淑华 徐启南 惠云 孙启汇 宋晓 邵晓明 阚荷卿 尹彦 徐明 王中军 任红刘振兴 朱猛 张琳 丁登峰 春红 宋坤 程增霞 王芳铭 肖白丽 曲蕴慧 张涛 郭章玉 柳芳美 宋滨 李慧 杨泽垠 王萍 耿文文 张森森 范晴 杨蕾 白娥 要强 王楠 王成堂 邱学健 杨波 王鹏礼 仪琼瑶 迟文韬 牛鹏飞 谢瑞柱

刘旭东 张蕾 杜恒吏 张萌萌 臧丽 白倩玉 袁新江 于国丽 张煜鹏 聂秀涛 付莎 窦金花 郑优优 张华 李雪 朱美丽 王全滨 尉云涛 董雪 夏雪 姜俊竹 刘凯 张海波 赵凯 胡刚 杨阳 朱昱 丁明翠 贾南 房辉 辛芬 赵儒浩 丁二虎王通 林振 王松 李建华 魏文韬 张琳 尹芳芳 王金 万玉芳 许扬

卫生管理学院(38人):徐鑫 朱北京 蒋华琳 苑德弟 张洪涛

19 郭丽 李亮亮 刘朝阳 王璐 王将军 刘尧尧 周垂瑜 王现名 金殿伟 刘少楠高飞 陈超 于克胜 张娜 张文峰 孙延祯 王佳 马霞 杨陪陪 姜庆昌 蓝震

郑媚 李奇峰 栾绍芬 吕文 贺一萌 赵臻臻 张世超 郝秀莲 张健健 王静刘江涛 孙喜红

麻醉学系(28人):闫全章 王琼 李鹏 张群 彭佳宜 韩苗苗 刘燕 马飞方玉花 满福云 王龙才 张洪江 辛佳映 王明玲 刘玉枝 孙丰强 杨夏 周慧贾晓明 李凤利 林小雯 王继爱 赵锦宁 韩月红 张琳 扈俊华 邢瑶 任春光

护理学院(43人):林兰香 侯芳芳 张伟 李晖 刘娜 袁翠 周连卫 赵会芳周佳 赵敏 周洪经 刘晓娜 李莎莎 于波 张跃敏 吕慧 高洁红 孟珠 魏玮于圆圆 王丽 官丽 连小涵 姚佳 张立瑶 孙淑娟 杨静 陈静 武晓燕 刘立明刘勇 刘倩 谭春蕊 杨婷婷 刘艳红 褚庆森 刘珊珊 张珊珊 王雯雯 张晓艳 吴春霞 栾凯迪 张慧敏

口腔医学院(19人):刘珍辉 付深利 王海连 陈培申 李雪 韩娜娜 李慧马效民 高峰 张雪健 刘超 王晓芳 肖喜梅 韩文强 于清伟 陈文凤 范海涛 王凤 李天华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11人):尹兴凤 宋娟娟 王华 田卫卫 辛文静 邓飞 刘少华 尹训宝 张广岩 李静 李宁

基础医学教学部(4人): 赵娴 孙慧娟 张宝龙 许娜 预防医学系(4人): 张超 李园园 许国峰 李承坤

医学影像学系(8人):朗召君 曾祥芹 沈晓君 方龙江 张秀玲 卓晓娟 于璐平曲福山

外语教学部(2人):马娟 王萧萌

成人教育学院(7人):李英娜 李滨 潘虹 魏同圣 林学财 刘欣 王君妍 附属医院(6人):周爱华 牟亚男 刘文华 张波 苗洁 季民 基础部教工支部(1人):谭永林 机关教工支部(1人):王东海

第17篇:北京大学医学院

北京大学医学部的前身是国立北京医学专门学校,创建于1912年10月26日,是中国政府依靠自己的力量开办的第一所专门传授西方医学的国立医学校。1903年,清朝政府在京师大学堂设立医学实业馆,1904年,医学实业馆改称医学馆,迁入北京和平门外八角琉璃井由兴胜寺庙宇改建的馆舍,1907年停办。1910年,此馆舍被施医总局(当时的卫生部门)买去,为日后创立国立北京医学专门学校提供了条件。

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建立了中华民国,在当时的中国知识分子向西方学习的风潮下,西医在中国的地位,有了明显的变化。一批从海外留学回来的医学教育家立志通过发展医学事业,增强人民的体质,以洗刷长期压在中国人头上的“东亚病夫”的耻辱

1912年9月,中华民国教育部电召从日本留学归来正在筹建浙江省立医学专门学校的杭州人汤尔和到京,筹划创立医学校事宜。教育部以价银10,000两购买了已经停办的医学馆馆舍,划拨给国立北京医学专门学校使用,10月16日,中华民国教育部任命组织学教授汤尔和先生为北京医学专门学校校长,并于10月26日颁发校章。至此,中国第一所国立西医学校正式诞生。当时教职工9人,首批学生72人。汤尔和在开学典礼上以“促进社会文化,促进文明,减少人们痛苦,用学术来和列强竞争”,定位学校之办学目的。汤尔和在建校后当年,根据医学教育的需要,结合中国国情制定了中国的《解剖条例》,多次呈文教育部请求公布,于1913年11月获准公布,这是中国第一个解剖法令,是北京医学专门学校对中国医学教育的一大贡献,使中国的医学发展真正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

1915年2月,学校诊察所正式开业。

1923年9月,国立北京医学专门学校奉命改建为国立北京医科大学校,并首次将医学生学制设为六年制。

1927年北京医科大学校与北京所有国立高等学校被改组,合并成立国立京师大学校,成为京师大学校的一个科,更名为国立京师大学校医科。同年,学校附设的诊察所扩充为学校附属医院。

1928年11月,京师大学校改组为国立北平大学,医科改为医学院,成为北平大学医学院。1929年,根据北平大学的《组织规程》,规定医学院以研究高深学术,培养医学专门人才为宗旨。

1931年,建立我国医学校中第一个法医教研室。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国立北平大学西迁,部分医学院师生一同西迁。留在北京的医学院院务完全停顿,1938年1月,当时的教育部将原北京大学和北平大学合并办起“国立北京大学”,医学院为下设的六个学院之一。5月复课,并接收燕京大学和协和医学院师生继续学院的教学。

1945年12月北京各公立大学被统一编为“北平临时大学补习班”,北平大学医学院被编为“临时大学补习班第六分班”。1946年7月,北京大学在北平复校。北平临时大学补习班第六分班连同附属医院一同并入北京大学,成为北京大学医学院。院长先后为解剖学教授马文昭先生、生理学教授沈钧淇先生和皮肤科学教授胡传揆先生。胡传揆教授同时任医学院附属医院(亦称北大医院)院长。从此,学校作为北京大学的一部分,开始了新的历程。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北京大学医学院脱离北京大学,独立建院并更名为北京医学院,院长为胡传揆教授。直属中央卫生部领导,办学经费由中央财政部转中央卫生部拨付。北医校址迁至今日的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由此,医学院开始了较大的发展。

1959年北医被国家确定为全国十六所重点院校之一。

1984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重点建设10所大学,北京医学院是唯一所医科学校,

院长为医学教育专家马旭研究员。

1985年学校更名为北京医科大学,运动医学专家曲绵域教授任校长。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政府确立了教育发展改革纲要,明确提出“211工程”,即重点建设若干所大学,使之接近或达到或超过世界一流水平。1996年8月28日,北京医科大学正式通过了国家首批“211工程”建设项目的论证,再次成为中国政府重点支持的医科大学。从1991年至2000年4月,校长为血液病学专家王德炳教授。

2000年4月3日,北京医科大学与北京大学正式合并,组建新的北京大学。[6-7]2000年5月4日,北京医科大学正式更名为北京大学医学部,中国科学院院士、病理生理专家韩启德教授出任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并兼任医学部的主任。2003年,肿瘤分子生物学专家柯杨教授任北京大学医学部常务副主任至今。

经过一个世纪的建设与发展,北医形成了“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和“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热忱献身的服务精神”的校风。今日的北医--这所由中国政府创立的第一所医学院校,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正大鹏展翅,实现着她自己的最高目标:尽其所能,为人类健康事业发展,创造

世界一流的医学教育事业。[8]

学校名称:北京大学医学部,简称北医

英文校名:Peking University Health Science Center,简称PUHSC 成立时间:1912年10月26日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 邮政编码:100191 北京大学医学部位于学府林立的首都北京海淀区学院路,其前身是国立北京医学专门学校,创建于1912年10月26日,是中国政府教育部依靠中国自己的力量开办的第一所专门传授西方医学的国立学校。[9]

今日北医

北京大学医学部地处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北医集教学、科研、医疗为一体,以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为主,学科覆盖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预防医学、护理学等六大门类、专业 齐全,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实行八年制。现有9个本科专业: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预防医学、护理学、英语(生物医学英语方向)、医学检验学、医学实验学,1个专科专业:护理学。成人高等医学教育本专科专业9个。现有12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授权点,47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和5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博士后流动站。北医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首批建设的高等学校之一。

学校设有6个学院: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公共教学部、医学网络教育学院,8家附属医院和13家教学医院,承担临床医学的教学、实习任务和向社会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学校共有在各类在校学生11000多人,其中博士1145人,硕士生1562人,本专科生3652人。成人教育学生3500人,留学生549人。

北医拥有大批国际、国内知名的医学教育、研究、临床方面的专家,其中具有高级职称1866人,11位两院(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9人, 17位长江学者,博士生导师276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16人,入选人事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19人。

学校拥有24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9个部级重点实验室。1981-2006年的25年间,承担了国家“六五”、“七五”、“八五”、“九五”、“十五”、“十一五”国家科技攻关的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项目及“863”、“973”等相关重点项目,获得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成果,“十五”期间,医学部承担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1099项,总经费达3.827亿元人民币;发表的SCI收录论文1347篇,连续数年在全国医学学科领域排名第一。在国际顶尖级杂志如《Nature》《Science》及其系列杂志、国际著名医学期刊(New Engl.J.Med、Lancet、British Medical Journal)发表了一批高水平论文或综述,在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和预防医学及药学等学科领域取得了多项标志性成果。多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和北京市级精品课程。

北医与国际上著名的大学和科研机构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研讨等方面开展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如互派人才进修与交流、举办大型国际学术会议、邀请国外、境外知名学者作各类学术报告、与国外著名大学和科研机构搭建高水平的学术交流平台。已与海外75所学校签订了合作协议,如Duke University(杜克大学)、Yale University(耶鲁大学) John Hopkins University(约翰霍普金斯大学) Columbia University(哥伦比亚大学)、Emory University (爱默里大学)、世界卫生组织 (WHO)、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NIH)、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等。建立了5个中外合作中心和58个学生交流活动项目,设立了22项国际学生交流奖学金项目,搭建起国际医学教育资源共享的平台。通过与中华医学基金会、WHO、NIH、CDC、世界银行、霍普金斯基金会等国际机构保持的良好工作关系,获得科研与人才培训基金。广泛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了北医的人才培养与医学科学研究的进展。

2000年与北京大学合校后,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着“实事求是”与“发展是硬道理”的原则,采取以条块结合,逐步融合为方针的管理体制,利用合校后的学科综合优势,不断发展学科建设,推动医学教育改革与科学研究,努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启动并不断探索医学、药学与预防医学学生长学制的培养模式,大力推进医学学科与理科、人文社会学科的交叉,学科建设更是得到有力加强,学科布局进一步优化,促进了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医学和药学、预防和治疗的结合,促进了生物医学与数学、物理、化学、力学、电子学等多学科的交叉,形成了人体干细胞工程研究与应用、人类功能基因和疾病基因研究和循证医学等若干个新兴的交叉学科群。在此基础上,医学部完善和建立了一批科研和技术平台,同时根据学科发展和重大疾病防治研究的需要,利用北京大学学科齐全的综合优势,成立了糖尿病研究中心、医学遗传学中心、衰老研究中心、感染病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北京大学生物医学跨学

科研究中心也得到了发展,为开展多学科或跨学科合作研究、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与承担国家重大任务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今天的北京大学医学部正在飞速发展,这所由中国政府创立的第一所医学院校,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秉承“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和“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热忱服务的献身精神”的校风,以更坚实有力的步伐,在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进程中再创辉煌,实现她自己的最高目标:尽其所能,为了人类健康事业的发展,创造世界一流的医学教育事业。[5]

(上述文字中的数字统计截止到2007年7月) 迎来百年华诞培养6万余名毕业生

北京大学医学部迎来了百年华诞。百年北医,薪火相传,6万余名毕业生走出校园。100年,北医见证了中国医学教育的一个世纪。[10]

“医校目的,自主观言,在促进社会文化,减少人民痛苦。自客观言,西来宗教,都籍医学为前驱,各国的医学集会以及印刷物中,没有我们中国人的地位,实在是一件最惭愧不过的事。所以这所学校,不仅给诸位同学一种谋取职业的本领,使你们能挣钱,实在是希望诸位负起促进文明,用学术来和列强竞争的责任„„”这是1913年1月,在国立北京医学专门学校的开学典礼上,校长汤尔和对从京沪两地招考的第一届72名新生的致辞。

国立北京医学专门学校,即今天北京大学医学部的前身,1912年10月26日宣告诞生,是我国第一所西医学校。1952年,北医从北京大学独立出来,成立北京医学院,直属卫生部领导,当年,考试招收少数民族学生。2000年4月3日,原北京医科大学与原北京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北京大学。

百年来,北医校友活跃在医疗战线,或奋斗在科研岗位等,践行北医人厚道仁心的本能。该校校友钟南山为证明缺氧时的肺功能,自我吸入一氧化碳,获得了无价的科学数据;治疗疟疾的药物青蒿素使发展中国家成千上万的病患受益,而发现者屠呦呦的名字在半个世纪之后的2011年获得拉克斯奖才被世人知晓„„还有在新疆扎根一辈子的人,如王宝光,响应号召在新疆工作40年,是新疆解放后卫生事业的决策者和开拓者;斑马丹增是解放后培养的第一个藏族大学生,他在3700米高寒牧区连续工作15年。北医还培养出姜泗长、胡亚美等一批院士。

院系中心

基础医学院

生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系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系 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系 药理学系

免疫学系 病理学系 病原生物学系 生物物理学系 神经生物学系 细胞生物学系 医学遗传学系

医学信息学系 中西医结合教研室 心血管所 医学实验教学中心

药学院 天然药物与仿生药物国家重点实验室 化学生物学系 药物化学系 天然药物学系 药剂学系

分子与细胞药理学系 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 教学实验中心 应用药物研究所 药学实验教学中心

公共卫生学院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系 卫生政策与管理学系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系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系

妇女与儿童青少年卫生学系 毒理学系 社会医学与健康教育学系 中心实验室

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 北京大学循证医学中心预防医学实验教学中心

艾滋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营养与保健品评价中心 预防医学培训部

护理学院 内外科护理学教研室 妇儿科护理学教研室 护理学基础教研室 护理学人文教研室

公共教学部/医学人文研究院 哲学与社会科学系 医学人文学系 医用理学系 应用语言学系 体育学系

北京大学医史学研究中心 北京大学临床心理中心北京大学性学研究中心 北京大学医学网络教育学院 北大医学部在职教育培训中心 北京大学医学部远程医疗中心

北京大学医学部国际合作处是医学部对外合作与交流的管理和服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建立和保持北京大学医学部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基金会等单位的联系与合作,开拓海外医学教育; 接待世界各国来访的教授、专家、学者和外籍教员;管理医学部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举办国际会议、涉外讲座和研讨班; 办理医学部人员因公短期出国(出境)及国(境)外人员来华的聘请手续; 招收外国及台港澳学生并处理有关留学生的涉外事务等。国际合作处下设综合办公室、留学生办公室和医学教育海外培训中心,附属设施有留学生公寓和留学生餐厅(碧香阁)。The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OIC) oversees the planning of Peking University Health Science Center s (PUHSC)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by attending a broad range of responsibilities.OIC executes the Peking University s policies regarding external affairs and the coordination of international academic exchange.The office is responsible for exploiting the market of medical education abroad,handling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requests,keeping contact information and relations with foreign universities,scientific research institutions and foundations.The office also oversees foreign visits to PKUHSC,it invites foreign experts to PUHSC,participates in student recruitment,receives foreign students,scholars and visiting profeors to PUHSC.In addition,OIC aists the travel of many doctors,teaching and administrative staff going abroad on official university busine by handling paport and visa arrangement.OIC has established many sub offices to handle these broad responsibilities: the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OIC) has three divisions:Divison of General Affairs,Division of International Students Affaire,Divison of International School for Medical Education.The Foreign Students Office and Foreign Students Dining-Room(Bi Xiang Ge)are also under the administration of OIC.

第18篇:医学院自我鉴定

医学院自我鉴定

五年的医学院生活即将过去了,大学生活让我收益非浅,在同学中间,尽管我不是最优秀的,但我从未放弃过对更优秀的追求,医学院自我鉴定。在学校校训的驱动下,我不断地挑战自我、充实自己,为实现人生的价值打下坚实的基矗在师友的严格教益及个人的努力下,我具备了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系统地掌握了护理专业课程。同时,在不满足于学好理论课的同时也注重于实践。我利用课余时间广泛地涉猎了大量书籍,参加课外学生科研活动,这不但充实了自己,也培养了自己多方面的技能。我对知识、对本专业一丝不苟,因而在成绩上一直都得到肯定。更重要的是,在“立志立德,求真求精”的校训下,严谨的学风和端正的学习态度塑造了我朴实、稳重、创新的性格特点。

在政治思想上,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及其方针、路线和政策,政治思想觉悟高,积极参加各项思想政治学习活动,并成为了医学院党委党支部的党员培养发展对象,自我鉴定《医学院自我鉴定》。 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在学习工作上,在“勤俭诚信,立己树人”八字校风的鞭策下,我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进娶努力将自己培养成为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医学毕业生。我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以“热情、求实、尽职”的作风,积极完成学校和年级的各项任务,在医院护理实习期间,持着主动求学的学习态度,积极向护理医生学习,秉着“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信念,孜孜不倦地吸收医学知识为日后的学习、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矗 不断追求,不断学习,不断创新,努力发展自我,完善自我,超越自我是我崇尚的理念。尽力做好每一件事是我个人的基本原则。

在生活上,有广泛爱好的我特别擅长于计算机操作,并于2008年加入学院计算机协会。凭着对工作热情、任劳任怨,和社内成员团结一致,一年间我升为社干部。在任社长期间注重配合学校、学生会其它部门,出色的完成计算机电脑创作大赛的筹备工作,促使学校的各种运作更顺利进行及活跃了学校的文化氛围。

身为学生的我在修好学业的同时也注重于对社会的实践。本着学以致用,实践结合理论发挥,抓住每一个机会,锻炼自己。大学五年,我深深地感受到,向实际困难挑战,让我在挫折中成长。祖辈们教我勤奋、尽责、善良、正直;医学院培养了我实事求是、开拓进取的作风。

我热爱医学事业,并立志献身于医学事业!我牢记着医学生的誓词:我自愿献身医学,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医德,尊师守纪,刻苦钻研,孜孜不倦,精益求精,全面发展。我决心竭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救死扶伤,不辞艰辛,执着追求,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生。

第19篇:桂林医学院

桂林医学院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简报

第55期

桂林医学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编2005年11月14日 蚌一样的执着珍珠般的可贵

——从众多结石看到的共产党员先进性

基础学院病理生理教研室 冯飞玲基础学院办公室 彭丽珍

蚌含辛茹苦,孕育璀璨的珍珠;而她胆囊巨大结石,仍忘我地工作在党政、教学、科研第一线。她就是我们的同事,基础医学院党总支书记、微生物与免疫学教研室主任、桂林医学院首届“十佳教师”、共产党员陈森洲同志。

终于她决定让自己接受手术,摘除和她相伴八年之久的胆结石了。按照现在的医疗技术和条件,胆囊结石摘除术实在是太普通,可是由于她总有忙不完的工作、放不下的事情,使手术计划一拖再拖。因病程太长,反复发炎的胆囊与周围组织广泛粘连以及多年形成的结石太多,使森洲的手术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术后,看着她躺在病床上那痛苦的面容和从她那小小的胆囊里取出的众多的结石时,我们被深深地感动了。是什么精神、信念支撑着她长年累月忍受病痛的折磨,一直认真地承担着超负荷的各项工作?

与森洲共事多年,她给我们的印象是工作认真负责、办事雷厉风行、

对人热情洋溢、对己严格要求。她经常讲:“律人先律己,正人先正己”。

作为一名老党员,作为基础医学院的总支书,她始终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

务的精神要求自己,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装自己。从学院人事处

长到基础学院党总支书,她总是认真理解党的思想、方针、政策,积极做

好细致的思想工作。她以实际行动体现思想和行为的先进性,起到了模范

的先锋带头作用。她深入群众,集思广益,全面了解每个党员群众的思想

动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2000年以来,她亲自培养了4位青年教师

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森洲是一个奋不顾身的“工作狂”。今年夏季,我院正处于为“申硕”

工作的关键时刻,需派人前往北京出差。其实她以身体不适为由,完全可

以不用去承受那炎热的折磨,烈日的烤炙;其实她以工作太多、教学任务

太重为由,完全不用千里迢迢、风尘仆仆地去外地奔波;可是她没有那样

做。接到任务,二话不说,收拾行李,冒着酷暑前往北京。当我们沉浸在

“申硕”工作,初步告捷喜悦中的时候,更是庆幸“胆大妄为”的慢性胆

囊炎合并胆结石患者,长途跋涉的顺利归来。

森洲是个典型的“完美主义者”,是个“爱管闲事”的人。从教职员工

的文娱活动到年轻教师授课比赛,她无不周密计划,亲自指挥。就在入院

前她还为我院近期将要举行的教职员工歌咏比赛而操心,她千叮万嘱,认

真布置好后才放心的去接受手术;还没从术后的痛苦中走出来的她,想到

的仍然是如何开展好工作。由于她的认真负责和以身作则,每次活动都能

激发起大家的参与意识和进取信念。因此基础医学院经常能赢得全院各项

比赛的好名次,也因此大大提升了基础医学院教职员工团结协作的精神和

教学科研的工作热情。

森洲是一棵“双肩挑”的“不老松”。她在完成基础医学院大量的党务

和行政管理工作的同时,还兼任教研室主任职务。令人佩服的是,尽管如

此,她每年均承担300学时以上的专业教学工作任务。常常在夜深人静的

时候,我们仍能看到她办公室明亮的灯光,或许她在构思基础医学院的工

作计划、或许她在准备明天的专业教学、或许„„ 而此时此刻正是辛苦了

一天应该呆在家里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呀!何况她还常常忍受着一阵一阵

的右上腹疼痛。在倾心行政工作和教书育人的同时,她还积极开展教学与

科学研究。从教以来,先后发表12篇科研论文19篇教学论文。几年来,

她参加教学改革项目8项。仅2000~2004年短短的四年时间里,就发表了

17篇教学科研论文,其中《桂林医学院微生物学与免疫学试题质量分析》

一文被评为2001年广西微生物学会第六届第三次学术年会优秀论文三等

奖。

作为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的森洲,没有半点的“领导架子”,她平易近人。

在微生物学与免疫学教研室,她具有深高的资历,但是她从不以此而居高

临下,倚老卖老。她经常与教研室的青年教师促膝畅谈,了解他们的具体

情况,为他们排忧解难。她以大局为重,以培养后来人为重,根据学院和

基础学院的规定,认真制定了培养计划和培养目标,严格要求教研室里的

青年老师,鼓励他们不断学习和进取,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

观,支持他们考研,发展他们入党。在她的努力培养下,微生物学与免疫

学教研室有一人考上博士研究生,一人考上硕士研究生。

森洲是一个不满足于现状的人。她与时俱进,追随科技的脚步,敢于

挑战难题,超越自我。“活到老,学到老”是她一贯的作风。随着计算机的

普及,我院为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于98年采用多媒体教学设备。为

了适应现状,森洲在繁忙的工作中挤出时间学习计算机应用知识。她负责

制作的别具一格、深受学生喜爱的教学课件《医学微生物学与免疫学网络

课程》获第三届全区高等教育教学软件大赛二等奖。通过她的不懈努力,

最近她获得广西科技厅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科研课题一项。

太多太多的小结石、太多太多的身边往事,使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森洲

对工作、对同志、对党、对教育事业那一颗赤胆忠心;在感动于含辛茹苦

孕育璀璨珍珠的蚌那美好境界的同时,更是情动于我们眼前、我们身边的

她,八年胆囊结石仍忘我工作,孕育的是和珍珠一样珍贵的东西;展现的

是蚌一样执着的精神。她就像蚌一样,真的很棒!

报:自治区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先进性教育活动指导

小组、自治区先进性教育活动督导组,自治区高校工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

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高校工委先进性教育活动督导组

发:学院附院党委、各党总支、党支部,学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

动领导小组成员、督导组、办公室各小组

(共印100份)

第20篇:成都医学院

成都医学院

教学基地实习生兼职班主任聘任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实习生的管理工作,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医学人才,决定在教学基地建立实习生兼职班主任制度。

一、兼职班主任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作风正派,医风医德好,责任心强,热心教书育人。

3、有一定临床教学和管理经验,一般要求中级职称以上。

二、兼职班主任的聘任和任职年限

1、兼职班主任由教学基地推荐,学院临床管理处初步审定,学院审批后,由学院统一颁发聘书。

2、任期三学年,可连聘连任。受聘人中途变更工作,由医院推荐,学院另聘他人。

3、根据管理学生的多少,由学院酌情给予兼职班主任酬金。

三、兼职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1、兼职班主任是由学院聘任的管理学生的教师,在各教学基地分管领导及教学主管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实习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实习工作的指导,关心实习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

2、兼职班主任在对实习生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教育的同时要结合医疗实践,进行学习目的、学习态度、专业思想、医德医风等方面的教育,使他们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努力学习、严守纪律、实事求是、工作严谨、勇于探索的医学人才。

3、兼职班主任对实习生的业务学习应抓好下列几项工作。

①了解实习生的实习情况(包括劳动纪律、病历书写、病程纪录、查房

操作等),并给予必要的指导。

②了解各级医生带教情况。

③指导实习方法。

④组织实习生的小讲课。

⑤组织出科考试及实习鉴定。

⑥检查、督促、协调教与学双方按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的要求完成任务。

4、关心学生8小时以外的生活情况,通过实习组长加强对学生8小时以外的管理。关心实习生的身体健康,督促学生搞好宿舍清洁卫生工作,培养讲卫生的好习惯。

5、兼职班主任应起到教与学的纽带作用,经常深入了解和掌握实习生的学习、思想情况和带教情况,及时与实习医院、科室、带教医师和学院联系,反映情况并共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实习任务的顺利完成。

6、兼职班主任对实习表现好的同学可予表扬或建议实习医院奖励。对实习表现差的同学应予批评,有权扣减实习鉴定分数和建议把实习生退回学院教育。

7、每学年写一篇兼职班主任工作心得体会、经验介绍或实习教学总结。

四、说明

本“教学基地实习生兼职班主任聘任管理制度”以教学医院为基础制定,其它医学专业或医学相关专业的教学基地,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附:成都医学院教学基地实习生兼职班主任申请表

河北省职工医学院
《河北省职工医学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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