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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法定(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6-14 12:05:53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法定节假日

2018年法定节假日

2018年元旦: 2018年1月1日(星期一) 2018年春节:是2月16日,(星期五)。 2018年清明节:是4月5日,(星期四)。 2018年五一劳动节:2018年5月1日(星期二)。

2018年端午节:是6月18日(星期一)。 2018年中秋节: 9月24日(星期一)。

2018年国庆节放假安排:10月1日(星期一)。

春节是指传统上的农历新年,俗称“年节”,传统名称为新年、大年、新岁,但口头上又称度岁、庆新岁、过年,是中华民族最隆重的传统佳节。

春节起源于殷商时期年头岁尾的祭神祭祖活动,是中国最盛大、最热闹、最重要的一个古老传统节日。在中国民间,传统意义上的春节是指从腊月初八的腊祭或腊月二十三或二十四的祭灶,一直到正月十五,其中以

除夕和正月初一为高潮。

在春节期间,中国的汉族和一些少数民族都要举行各种活动以示庆祝。 这些活动均以祭祀祖神、祭奠祖先、除旧布新、迎禧接福、祈求丰年为主要内容。春节的活动丰富多彩多姿,带有浓郁的各民族特色。如:①除夕,全家欢聚一堂,吃罢“团年饭”,长辈给孩子们分发“压岁钱”,一家人团坐“守岁”。元日子时交年时刻,鞭炮齐响,辞旧岁、迎新年的活动达于高潮。各家焚香致礼,敬天地、祭列祖,然后依次给尊长拜年,继而同族亲友互致祝贺。元日后,开始走亲访友,互送礼品,以庆新年;②各种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竞相开展:耍狮子、舞龙灯、扭秧歌、踩高跷、杂耍诸戏等,为新春佳节增添了浓郁的喜庆气氛。此时,正值“立春”前后,古时要举行盛大的迎春仪式,鞭牛迎春,祈愿风调雨顺、五谷丰收。各种社火活动到正月十五,再次形成高潮。受到中华文化的影响,属于汉字文化圈的一些国家和民族也有庆祝春节的习俗。

因此,集祈年、庆贺、娱乐为一体的盛典年节就成了中华民族最隆重的佳节。而时至今日,除祀神祭祖等活动比以往有所淡化以外,春节的主要习俗,都完好地得以继承与发展。

推荐第2篇:法定计量单位

21、操作什么设备应持证上岗?

答:复杂、大型、价值昂贵的设备;应用于不可复现的试验,可能对被试物品造成破坏的设备;涉及人身安全的设备;重要程度相对较高的设备;对操作熟练程度有要求,测量结果对操作经验依赖性较强的设备。

22、对人员的任职要求应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答:从业资格、培训经历、从业经历、专业知识、经验和工作能力和生理要求等。

23、如何实施对人员技术档案的管理?

答:人员技术档案应全面、客观、真实,其主要内容包括学历和学业证书、资格证书、聘书和授权文件、工作履历以及技术水平证明材料。人员技术档案一旦建立起来,就应实施动态管理,全面跟踪。

24、如何实施实验室的环境监控?

答:实验室应首先根据检测/校准方法,针对如温度、湿度、尘埃、噪声、照度、振动、室内气压、换气率、电压稳定度、谐波失真度、电磁干扰、接地电阻等各项环境因素,建立环境要求或环境条件。对各项环境条件的监控,应确定监控周期并按时实施,定期由责任部门检测并做记录和分析统计。

25、实验室的内务管理包括哪些内容?

答:整理。区分需要不需要的东西,去除不必要的东西;整顿。将整理后需要的物品,安排成有序的状态,以便随时取用;清扫。清洁仪器设备和打扫地面,以随时检查和发现任何异常之处;清洁。关注是否正确穿着工作服,是否正确操作仪器设备,是否持续地进行整理、整顿和清扫工作;教养。明确规定每一个人的职责,建立自律以及养成习惯。

26、如何确定再校准的时间间隔?

答:再校准的时间间隔取决于测量风险和经济因素,即测量设备在使用中超出允许误差的风险应当尽量小,而年度的校准费用应当保持最少,也即如何使风险和费用两者的平衡达到最佳化。为便于校准间隔的确定,实验室可绘制仪器随时间变化的曲线图。

27、如何确认参考物质(标准物质)的溯源性?

答:国家级研究机构提供的有证参考物质的测量溯源性是得到普遍承认的。其他制造商提供的有证参考物质需要鉴定。在我国,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机构提供的有证标准物质、有合格证书的国际标准物质,及由ILAC互认协议和APLAC互认协议认可标准物质提供者提供的标准物质是得到承认的。标准物质应规定有效期或校准(复标)周期。

28、什么是期间核查?

答:期间核查是指使用简单实用并具相当可信度的方法,对可能造成不合格的测量设备或参考标准、基准、传递标准或工作标准以及标准物质(参考物质)的某些参数,在两次相邻的校准时间间隔内进行检查,以维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即确认上次校准时的特性不变。

29、如何建立检测/校准物品的标识系统?

答:物品标识系统包括惟一性标识、检测/校准状态标识、群组标识和标识。惟一性标识是对物品进行惟一性编号;检测/校准状态标识可区分出留样物品、待检/校物品和已检/校物品;成组成套的物品需要进行群组标识,采用在惟一性标识后附加组(套)内序号来表示;传递标识表示的是,物品在传递或流转过程中哪些项目已经检测/校准,哪些项目尚待检测/校准。 30、证书/报告应包含哪些信息?

答:证书/报告应包含客户要求的、说明检测或校准结果所必需的和所用方法要求的全部信息。

31、技术记录的必备信息包括哪些?

答:技术记录的信息应尽可能足够。主要包括被检/校物品的相关信息;为复现检测/校准条件所需的信息;检测/校准数据和结果;参与人员的签名,包括检测/校准人员、核验人员,有时还包括抽样人员;检测/校准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有关标志,包括记录标识、记录编号、总页数和每页的页码编号等。

32、编制体系文件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体系文件在编写过程中应注意:体系文件的先进性和经济性。实验室既要严格对各项质量活动的控制,又要合理、实用、可操作,尽可能降低运行成本;体系文件的系统性和一致性。所有的文件都共存于一个系统,文件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引用,应采用统一的格式,按照同一规则编号;体系文件的符合性和权威性。不能随意裁减质量要素,作业指导书要有可靠的技术依据。

33、质量手册包括哪些内容?

答:质量手册应当包括:标题和范围、目录、手册的评审、批准和修订、组织结构描述、引用文件、质量管理体系的描述、附录。质量手册和质量目标可以作为一份独立的文件,也可以作为质量手册的一部分在手册中阐述。以组织结构图、流程图和(或)岗位说明书表示的职责、权限及其相互关系可直接包括在质量手册中,也可被质量手册所引用。

34、什么情况下手册需要进行更改?

答:引起质量手册换版或修订的原因有:《质量手册》所依据的标准、法规、规范发生变化;实验室的组织结构和管理结构发生变化,质量管理的职能发生了转移;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对质量要素(过程)的要求随之发生了变化。

35、作业指导书包括哪些文件?

答:作业指导书通常包括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指导样品处置、制备的作业指导书,包括化学实验室中化学试剂的配制方法等;检测/校准方法及其补充文件以及导则、规则类文件。

36、好的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的什么特点?

答:具体清晰。清楚地规定哪个部门的哪个人员在什么时候做哪些工作,如何做,以及填写哪些表格,形成什么记录;使用简易。可以使新手很快了解,并让职务代理人能够迅速地代理工作;实际可行。简单扼要,容易遵循,可操作性强,不前后矛盾;达成共识。所有的规定均来自于使用者的共识。

37、实验室评审有几种类型? 答:初次评审,是为确定首次申请认可的实验室是否符合认可要求而进行的;监督评审,是为验证实验室在获得认可的有效期内是否持续符合的规定的认可条件而安排的;复评审,是在认可效期结束前对已认可的实验室实施的全面评审,以确定是否符合认可条件;扩大认可范围评审,是对已获取认可在认可期内申请扩充认可项目的实验室进行的评审。

38、实验室认可对比对和能力验证有什么要求?

答:实验室应有参加能力验证计划的政策及工作质量控制程序。参加了CNAL组织的能力验证,且结果属于满意,则予以确认;属正常情况没参加CNAL组织的能力验证,则不影响确认;参加了CNAL组织的能力验证,但结果可疑或结果不满意,则应在专项监督中检查实验室实施的纠正措施是否有效;参加了非CNAL组织的能力验证,应考虑其有效性,供认可确认技术能力时参考。

39、现场评审中如何确认实验室的检测/校准能力?

答:现场评审中需要采取现场试验、现场演示、测量审核(盲样试验)、利用能力验证结果、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结果、现场提问、查阅记录/报告、核查仪器设备配置等八种确认方式。其中,“现场试验”、“测量审核(盲样试验)”和“利用能力验证结果”三种为主要确认方式,其余为辅助确认方式。当使用辅助确认方式对某检测/校准参数进行确认时,必须使用两种以上确认方式进行确认。

40、实验室认可在测量不确定度方面有何具体要求?

答:有完整详细的不确定度评定工作计划;对人员进行过测量不确定度的培训;建立维护评定测量不确定度有效性的机制;编制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的程序文件;有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报告。

41、对授权签字人现场评审中主要考核什么?

答:具有相应的职责和权利,对检测/校准结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与检测/校准技术接触紧密,掌握有关的检测/校准项目限制范围;熟悉有关检测/校准标准、方法及规程;有能力对相关检测/校准结果进行评定,了解检测/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了解有关设备维护保养及定期校准的规定,掌握其校准状态;十分熟悉记录、报告及其核查程序;了解CNAL的认可条件、实验室义务及认可标志使用等有关规定。

42、在扩大认可范围评审中实验室要做什么准备工作?

答:策划。通过考察调研等来预测市场发展方向,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和论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总体计划;实施。包括采购设备和消耗材料、检测/校准新设备和验收消耗材料、编制作业指导书、培训并考核上岗人员、试运行及其考核验收等;改进。通过能力验证、比对发现问题(例如是否存在系统偏差),不断寻找改进机会,以确保新项目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3、实验室如何实施整改?

答:制定整改计划。在明确需整改的项目和具体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纠正措施;按计划实施整改。跟踪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检查执行效果,使实验室达到评审组提出的要求;编制整改报告。收集汇总整改见证材料并将其编目,说明每一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及效果;提交整改报告。

44、检验和检测有什么不同?

答:检验和检测的不同主要体现在符合性方面。检验通过将结果与规定要求进行比较对被检设备做出符合性判定。检测依据双方认同的技术文件,仅提供检测数据或对实际情况的描述,在没有明示要求时不必做出符合性判定。 第六部分 计量史

1.中国古代历史文献中,记有“同律度量衡”是什么意思? 答: “同律度量衡”记载在《尚书•虞书•舜典篇》中,传说舜到东方部落去巡视,和酋长们“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 “同律度量衡”是指统一音律,统一度量衡。

2.中国古代什么时候开始有度量衡? 答:通过文献记载和实物考证,中国度量衡起源于商周时期,而从春秋到战国时期度量衡器具和量制已基本齐备。 3.《史记•夏本纪》记:禹“身为度,称以出”是什么意思? 答:是说以禹的身长为尺度标准、体重为重量标准。 4.中国商代的尺,一尺有多长? 答:根据现藏商代牙尺,一尺长16厘米。 5.中国古代天平始于何时? 答:经考古证实,从春秋中晚期到战国中期,楚国盛行本衡铜环权的精细天平,其衡制为24铢(1铢合0.65克)=1两(合15.6克),16两=1斤(合250克) 。 6.中国最早由国家颁发的标准量器是哪一件? 答:现藏上海博物馆的“商鞅铜方升”,方升左侧刻“十八年,齐囗聊大夫众来聘,冬十二月乙酉,大良造鞅,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壹为升”,方升底部刻秦始皇统一度量衡诏书。经考证此方升系商鞅在秦孝公十八年(公元前344)反造,是我国最早的由国家颁发的标准量器。 7.战国时秦国对使用权衡器和量器规定的允许误差是多大?

答:根据云梦睡虎地战国秦墓出土的竹简简文《效律》记载,称重:(1-120)斤最大允差为0.8%,称黄金的衡器(最大秤量为1斤)最大允差为0.13%;容量:1斛(100升)最大允差2%,1升-1斗最大允差5%。

8.秦始皇下令“一法度衡石丈尺”,颁发统一度量衡诏书是在哪一年? 答: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距今已有2225年。

9.秦始皇统一度量衡40字诏书中:“法度量则,不壹歉(同嫌)疑者,皆明壹之。”怎样释读?

答:按照法定的度量衡标准,把不一致的、不准确的,都明令统一起来。 10.中国古代杆秤始于何时?

答:根据现有的文献和实物资料论证,我国至晚在公元一世纪,即东汉早期已使用杆秤。

11.我国最早公布的测定黄金和水的密度值记载在哪两本古籍上?

答:《汉书•食货志》记:“黄金方寸,而重一斤”;《后汉书•礼仪志》记:“权水轻重,水一升冬重十三两”。

12.新莽铜嘉量是谁创制的?设计的依据是什么?

答:是西汉末年律历学家刘歆(?-23)创造的。他设定黄钟律管长九寸、容积八百一十立方分为一龠。龠的二千倍为斛,斛底的圆面积为一百六十二平方寸,直径为每边十寸的正方形对角线两端各加详旁(九厘五毫),斛深一尺,斛的容积等于一千六百二十立方寸。并设定了斗、升、合、龠的规格,又测定了铜的比重,使嘉量的重量等于二均(60斤)。按照这些条件制作的嘉量就成为集龠、合、升、斗、斛五个容量并度量衡三个单位量于一体的标准器。 13.刘歆在嘉量设计中,从经验得到圆周率为3.1547。请问,这个π值是怎样验算出来的?

答:每边10寸的正方形,其对角线长:100+100=14.142135寸,加旁九厘五毫(0.095寸),铜斛底圆的直径为:14.142135+2x0.095=14.3321356寸,半径为7.1660678;可求得刘歆的圆周率:π=162÷(7.166)2=3.1547 旁(九厘五毫) 十寸

旁(九厘五毫)

14.英国科普学家罗伯特•坦普尔在李约瑟博士指导下,于1986年出版了《中国——发现和发明的国度》一书,介绍了中国的一百个“世界第一”。其中有一件计量器具,你知道是哪一件吗?

答:是公元9年制作的“新莽铜卡尺”(书中称“活动测径器”)。 15.《唐律疏议》是我国封建立法的一部有代表性的法典,其中对度量衡立法有哪些条文?

答:《唐律疏议》中列有“校正律斗秤度不平”、“私作斛秤度”两条违法行为的罚则。为唐以后各代沿袭。

16.中国古代最大型、最先进的机械天文钟的名称及制作年代?

答:中国是世界上最早成功地制造机械计时器的国家。这种计时器是以一个机械系统同时推动、控制和调节部件,既可演示天象变化,又能同时报告时刻。从东汉张衡到唐代僧一行,这种计时器屡被制造。宋初,张思训于公元979年制成世界上第一座有擒纵装置的“浑仪”。其后,苏颂于1092年制作完成了世界古代文明史上最大型、最齐全、最先进的天文钟,称之谓“水运仪象台”。

17.第一支温度计是由哪国科学家于何时制作的?

答:近代物理学之父意大利科学家伽利略,利用空气受热膨胀和遇冷收缩的原理,于1593年制作了以空气为测温物质的第一支温度计。 18.摄氏温标是由哪国物理学家于什么年代建立起来的?

答:1742年瑞典物理学家摄尔西斯(Celsius)以水银为测温物质,将水的沸点定为零度,冰点定为100度,成为百分度的温标。8年以后,即1750年,他的同事斯托默(Stromer)把两个固定点的温度值对换,即为著名的摄氏温标。

19.我国用金属密度作权衡单位量标准,始于何时?

答:我国现藏有明天启三年(1623)和崇祯十年(1637)两件长方体铜砝码,根据对其比重、体积、重量的测定和相互关系的求证,可以证明我国在明末已开始用黄铜的比重作为定衡重的标准。较之清《数理精蕴》(始编于康熙五十一年)所载以金、银、铜、铅的密度定砝码轻重之率还早八九十年。 20.法国米米制基准是怎样产生的? 答:米制创立于18世纪90年代,法国许多著名科学家在大革命的影响下,寻求一种适用于各国通用的计量单位制,提议以赤道到北极的地球子午线的千万分之一作为基本长度单位.1791年,国民议会采纳了以米为基本单位的计量制度的建议。随即组织测量地球子午线弧长;测定4℃时1立方分米水的质量。根据测量数据,先后制作了一个纯铂千克砝码和一支纯铂端面米尺,1799年6月22日一起保存在巴黎档案局。同年12月10日国民议会批准公布了这两个原器的值的法律。 21.在18世纪法国根据测定子午线长度确立米制之前,我国曾两次测定过子午线,是哪两次(年代)?

答:中国测量史上有过两次测量地球子午线长度的工作。第一次是在公元724年(唐玄宗开元十二年),由著名天文学家僧一行发起进行的。由这次测量数据折算,子午线一度之长约合131.11公里,虽误差较大,但它是最早对地球子午线的实际测量。第二次是在1702-1710年间,清代康熙皇帝组织开展的大规模经纬度测量。这次测得经线一弧度之长合115.2公里。这与18世纪末法国建立米制时测定子午线一弧度长111.2公里比较接近。而测定的时间比法国早70多年。

22.“米制公约”是哪一年签署的?

答:19世纪初开始,米制被欧洲各国和天文、物理等国际组织相继采用或推荐采用,米制在世界上的影响迅速扩大。法国政府于1870年8月、1872年9月两次召开由采用米制国家代表参加的“国际米制委员会”会议。1875年5月20日,俄、法、德、美、意等17个国家的全权代表签署了“米制公约”,决定设国际计量委员会(CIPM)和国际计量局(BIPM),当时称万国权度委员会和万国权度局。

23.第一届国际计量大会是哪一年召开的?迄今已经历了多少届?

答:第一届国际计量大会(CGPM)是1889年召开的。根据“米制公约”附则(1875年)规定,国际计量大会至少每6年举行一次。自第一届(1889-1894年)至第十届(1954-1959年),70年间共经历了10届国际计量大会。其中有8届是每6年一届。但是由于受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影响,使第五届(1913年)和第六届(1921年)相隔8年;第八届(1933年)和第九届(1948年)相隔15年举行。自第十一届(1960-1963年)开始,改为4年一届,至第二十一届(1999年10月年10月),44年间,共经历了11届国际计量大会。2003年10月13日到17日举行了第二十二届国际计量大会。我国1977年加入“米制公约”,从1979年第十六届国际计量大会起,每届都派代表团出席。

24.“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公约”是哪一年签署的?

答:19世纪末,贸易发展,要求“米制公约”的活动扩展到法制计量和商贸领域,1893年提议在国际计量委员会下设“应用计量咨询委员会”。1937年由37个国家的代表在巴黎召开了国际应用计量会议,决定成立国际法制计量临时委员会,并产生了“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公约(草案)”。1955年10月12日,美国、联邦德国等24年国家在巴黎开会,签署了“国际法制计量组织公约”,同时成立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

25.清末为使我国度量衡量制与国际米制衔接,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1875年的“米制外长会议”和1889年的“第一届国际计量大会”,当时中国清政府都未参加,至清末始派员考察外国度量衡制。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商请国际权度局定做营造尺(32厘米)和库平两砝码(37.301克)铂铱合金原器和镍钢副原器各一副,1909年(宣统元年),该原器、副原器经国际权度局准确校准、给予证书携送来华。清政府依照副原器制造地方原器颁发各直省,为检定各种度量权衡之标准,使清末度量衡单位量值可以有米制作标准。

26.国际单位是哪一届国际计量大会决定采用的?

答:1960年,第十一届国际计量大会决定采用米(m)、千克(kg)、秒(s)、安培(A)、开尔文(K)和坎德拉(cd)六个基本单位。(1971年,又增加物质的量的单位摩尔(mol)为第七个基本单位)为基础的单位制,定名为“国际单位制”,国际符号为“SI”。 27.量块是谁发明的?

答:1900年,瑞典工程师约翰逊发明量块。

28.民国时期,我国度量衡采用米制曾经过哪两次(年代)改制?

答:1915年,北京政府公布《权度法》,采用甲制(营造库平制)、乙制(万国权度通制)并行的办法。甲制为辅制,比例折合,都以万国权度通制为标准。1928年,颁布《民国权度标准方案》和《度量衡法》,规定采用万国公制(米制)为标准制,市用制为辅制。可看出两次改制都以采用米制为主,并努力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米制外文名称如何中国化,使国人易于接受米制单位中文名称;二是民用辅制如何与米制有最简单的比率和换算关系。1928年确定推出“一二三权度市用制”,即1市升=1公升,1市斤=1/2公斤,1市尺=1/3米,使市用制单位量值可以有米制作标准,顺利地与米制接轨。 29.20世纪中国政府计量行政机构的变迁是怎样的?

答:1909年清政府农工商部设立度量权局;1912年民国政府农商部成立,兼管度量衡;1903年民国政府工商部设立全国度量衡局(1935年起兼办工业标准事宜)。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财经委员会技术管理局设立度量衡处;1955年国务院设立国家计量局;1988年,国家计量局、国家标准局和国家经委质量局合并组建国家技术监督局(1998更名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30.新中国关于统一计量单位制度发布了哪些法律法规?

答:1959年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国际公制为国家基本制度;1984年颁布《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法定单位是以国际单位制单位为基础,同时选用了一些非国际单位制单位构成;1985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明确规定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

21世纪中国的计量测试发展趋势

第一,计量测试将为我国知识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

经济学家认为,21世纪的竞争主要是智力和脑力的竞争,以资源、劳动力等因素的竞争将退居第二位。工业发达国家在经历了工业经济之后,已率先迈入知识经济和知识社会的时代。

而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转轨和体制转轨的关键时刻,我国经济要想腾飞,也必须清楚地看到知识经济的重要作用。而计量测试对知识经济会起到什么作用?科协主席周光召指出:\"测试仪器是科技发展的先导\"。任何科技的发展都离不开测试。测试是知识经济和科技创新不可缺少的手段。因此,21世纪的计量测试也必将在推进我国的科技发展、技术创新和知识经济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第二,21世纪的中国计量测试还将在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得到很大的发展。

国务院讨论通过的\"中国21世纪议程\"中把可持续发展作为21世纪的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对资源的充分利用和环境保护提出了全面的要求。与此同时,我国也已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国际标准 ISO14000等同转化为我国的国家标准。该标准提出了建立环境体系的五大要素,在五大要素当中就有一个相当重要的要素是\"测量和评价\"。足以看出测量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地位。该标准要求对环境状况、环境利用、能源消耗、废品处理等方面进行定期的内部测量和监控,要求对测量结果加以分析和利用,并要求以测量数据作为监视和改进环境的依据。

第三,21世纪,计量测试还将在工业测量中发挥重要作用。

朱镕基总理曾经说过:\"计量测试工作是整个工业企业素质和管理现代化最基本的条件。凭数据指挥生产,监控工艺,检验成品,质量才能真正得到保证。这两年,我国许多企业计量工作的水平有所提高,但同国际先进水平比较仍有很大差距,加强计量工作,发展计量测试技术,乃为当务之急\"。朱镕镕基总理的这些指示对指导21 世纪中国计量测试技术的发展仍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两年国际上提出了\"测量过程控制\"的思想。\"测量过程控制\"也称为\"测量保证\"。\"测量过程控制\"是将测量看成完整的过程。在一个测量过程中,虽然测量设备在校准周期之内,测量人员也是经过考核培训的,但是,是否就能保证测量数据一直处于允许的误差范围之内?没有一个监视的方法,谁也不能知道,谁也无法保证每一个测量数据都在允许范围内。现在,国际上已经承认了美国提出的\"测量过程控制\"的方法,它可以通过核查标准等方法,对每一个测量结果进行经常性的监视和控制。它特别适用于关键的和复杂的测量系统,如为了安全和经济的目的进行的测量。因此,在21世纪,\"测量过程控制\"的方法将会在全世界得到广泛应用。与此同时,\"测量不确定度\"的估算也将会在我国得到广泛采用,这些都是测量方法和误差理论等方面的重大发展。并将在21世纪得到更加广泛地采用和发展。

另外,在工业测试过程中,将测量与控制形成一体化是实现工业自动化的最有效手段。计量控制一体化是通过对生产过程各参数的监测并随时加以反馈控制,从而大大提高产品质量,减少人为误差,提高企业效益,它是今后工业测试发展的必由之路。这在方面,计量测试技术将有更大的用武之地,并将在21世纪得到更大的发展。

在产品质量检验方面,电磁兼容测试系统的广泛使用对提高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至关重要。21世纪的电磁兼容性测试将会得到很大地发展;它将覆盖几乎所有的产品测试。

第四,在测量设备开发上,计算机的高度发展将给21世纪测量设备的发展带来重大变化。

利用计算机的数据处理能力可以自动将每台测量设备的误差随时加以修正,以提高测量设备的准确度。另外,各种用途的测量设备都可以采用计算机加数据包的形式组合而成。针对不同的被测对象,通过收集大量数据,建立起数学模型。这种新型的测量设备适用于各种用途的测量,并将大大提高准确度。

第五,在量值传递和溯源方面,新世纪也将有突破性的发展。

目前,世界上还是以测量设备的检定和校准为主要的量传和溯源方式。但是它确实有较大的弊病。测量设备准确了,不等于测量数据就准确了。另外,测量设备的送检影响了设备的使用,并由于运输等原因,很难证明送检合格的设备在使用中仍处于合格状态。因此,世界各国广泛提倡测试和校准实验室建立测量数据的比对,提倡不用送检仪器通过测量数据的量值溯源新方法,即 MAP法,虽然这些方法还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21世纪在量值传递和溯源方式上的改革将会得到更大地发展和突破

推荐第3篇:法定休假

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很多休假,不过,各种休假的适用范围并不完全相同,有的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有的仅适用于国有企业。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正月初

一、初

二、初三,放假3天)、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和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等。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

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

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二、带薪年休假

《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目前国务院还没有发布带薪年休假规定。根据《问题解答》(劳部发〔1995〕187号)规定:“在国务院没有发布企业职工年休假规定以前,199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共同发出的《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应继续贯彻执行。”

《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中发电〔1991〕2号)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职工休假。确定职工休假天数时,要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得超过两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职工休假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部门制定;企业职工休假,由企业根据具体条件和实际情况,参照该《通知》精神自行确定。

三、病假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该规章对医疗期的期限作了具体规定。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支付问题作了规定。

四、职工依法参加社会活动请假

《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进一步明确,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

会议;出任人民法院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五、事假

《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资等问题的规定》([1983]侨政会字第007号)规定:“在职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申请事假,其假期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批准”。国有企业的归侨、侨眷职工,港澳同胞眷属职工、外籍华人眷属职工以及国内其他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不包括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而出境),单位应该批准职工的事假。假期规定是:去港澳的,不得超过3个月;出国的,不超过半年,如因故确需续假,应在批准的假期内向所在单位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具体假期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批准。假期从离开工作岗位之日起开始计算。职工因私事出境请事假,假期内的工资等,均按所在单位处理事假的规定办理。假期内的旅费、境外的医药费,均由职工本人自理。

另外,国有企业职工出境探亲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回原单位,本人应向所在单位申请事假。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批准,职工在批准的事假假期内的工资等待遇,按国内职工事假的规定办理。

除以上规定外,国家对于企业职工什么情况下可以请事假,以及请事假的工资待遇问题等没有作出统一规定,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规章制度。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只要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就具有约束力。

六、探亲假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规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享受探亲假待遇;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探亲待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关于以上用人单位职工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和探亲假工资、路费待遇等问题,国发〔1981〕36号文件和1981年4月8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等文件作了具体规定。另外,国家对归侨、侨眷职工和台胞、台属职工出境探亲,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探亲,国际职员配偶出国探亲,也都作了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公休假日、探亲假、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假期。”不过,目前国家还没有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他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探亲假作出具体规定。

七、婚假和奖励婚假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1980年2月20日发布)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本人结婚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1—3天的婚假。如果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地方工作,一方需要去对方所在地点结婚,企业还应该根据实际需要,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在职工休婚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应该照发工资。职工在路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有企业职工婚假作出具体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根据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任何企业的职工结婚,如果属于晚婚的,可以享受奖励婚假。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的为晚婚。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

八、丧假

员工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或配偶父母去世时,可请丧假。 丧事发生地点在工作所在地100公里以内(含),丧假为3天;丧事发生地点在工作所在地以外100公里以上400公里以内(含),丧假为5天;丧事发生地点在工作所在地以外400公里以上,丧假为7天。丧假天数含节假日。

九、产假

女员工妊娠3个月时,应通知主管负责人,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2 女员工申请产假的日期应在距预产期前15天左右,特殊情况下申请日期可以适当提前。

女员工分娩可享受产假90天,属于晚婚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延长至180天;男员工护理分娩配偶可享受3天假期。

难产、剖腹产等手术的,在正常产假基础上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

根据医院诊断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可享受15天假期,怀孕4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假期,怀孕满7个月分娩,按正常产假处理。

根据医院证明实施节育手术的女员工,放置节育环者享有2天假期,取节育环者享有1天假期。需要延长假期的,延长部分按病假进行处理。

符合享受生育津贴条件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不符合享受生育津贴条件者,准假期间享受有薪待遇,薪酬标准按基本工资计算。

分娩的女员工产假结束后6个月内(婴儿一周岁以内),每个工作日可享受2小时哺乳假或每周享有1天哺乳假,工资正常发放。

产假包含节假日。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规定生育: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再婚夫妻婚前仅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婚前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三)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再婚夫妻按照本条第二款第

(二)项规定共同生育的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第十条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法年假规定--年假计算方法:

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应在1个年度内安排。

劳动法年假规定--工资计算:

1.年假安排及未休年假的工资怎么算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职工未休年假的工资计算: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2.离职时年假工资怎么算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推荐第4篇: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2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

201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2011年12月31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节:

1月22日至28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1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

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

6月22日至24日放假公休,共3天。

六、中秋节、国庆节:

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9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节日 元旦 春节 清明节 放假时间 1月1日~3日 1月22日~28日 4月2日~4日 调休上班日期 2011年12月31日(周六) 1月21日(周六)、1月29日(周日) 3月31日、4月1日(周

六、日)

放假天数 3天 7天 3天 劳动节 端午节 中秋 国庆

4月29日~5月1日 6月22日~24日

9月30日~10月7日4月28日(周六)

无调休

9月29日(周六)

3天 3天

8天

推荐第5篇:法定假日

【2012年放假安排时间表】包含:元旦、春节、清明、五

一、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

2012年元旦节:

201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2011年12月31日(星期六)上班。

2012年春节:

2012年1月22日(周日,除夕)到1月28日(周六),放假7天。

1月21日、1月29日(周日)照常上班。

2012年放假时间安排表

2012年清明节:

4月2日(周一)、4月3日(周二)、4月4日(周三)共放假3天。

3月31日(周六)、4月1日(周日),4月5日(周四)照常上班。

2012年劳动节:

4月29日(周日)、4月30日(周一)、5月1日(周二)共放假3天

4月28日、5月2日(周三)照常上班。

2012年端午节:

2012年6月22日(周五)、6月23日(周六)、6月24日(周日)共放假3天。

6月23日(周六)、24日(周日)、25日(周一),26日(周二)照常上班

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

2012年9月30日(周日)至10月7日(周日),共放假8天

9月29日(周六)、10月8日(周一)照常上班

以上为2012年放假安排时间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

推荐第6篇:法定节假日

2014年法定节假日2014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

近日,对2014年部分节假日作出安排:

元旦:1月1日放假1天。

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

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

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端午节:6月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中秋节:9月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

六)上班。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推荐第7篇:法定依据

一、法定依据

1、《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2号)

2、《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21号)

3、《成都市定价成本监审程序规定(试行)》

二、申请条件

1、医院自制药剂的成本价格;

2、民办学校学费和住宿费的成本价格;

3、其他需要审定的成本价格。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向被监审经营者下达成本监审通知书;

第二步:对经营者报送成本资料初审;

第三步:直接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

第四步:对经营者的经营场所、生产流程等进行实地考察;

第五步:对被监审的经营者出具成本审核意见书;(将审核同意后的成本审核初步意见告知书送达经营者。经营者在收到成本审核意见书之日起10日内,书面回复成本审核告知意见的,价格管理科认真研究经营者的反馈意见后采纳合理部分,并将成本核算调整情况书面呈报局领导审核)。

第六步:最终审核成本经局成本监审委员会批准后出具成本监审报告。

四、申请材料

1、经营者基本情况和经营状况报告;

2、有权单位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投资审计报告;

3、监审期内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税务、审计等部门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或者税务师事务所应由我局和经营者共同指定)

4、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咨询电话:86667595

推荐第8篇:法定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 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2. 第五十二条

3. 第六十五条第三款

4. 第六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

5. 第六十七条

6. 第八十九条

7. 第一百三十条

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第22条

2.第47条

3.第48条

4.第55条

5.第110条

6.第111条

7.第14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1.第一百零二条

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第三条

2.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第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1.第十二条

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1.第四条

2.第七条

3.第十九条

4.第二十七条

5.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1.第八条

2.第三十六条

3.第五十一条

4.第七十四条

5.第七十五条

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第三条

2.第四条

3.第九条

4.第十一条第二款

5.第十三条

6.第十六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第三十一条

2.第九十四条

3.第九十五条

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

1. 第十八条第二款

2.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

1.第四条第一款

2.第五条第一款

3.第十三条第三款

4.第十四条

5.第十九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1.第二条第二款

2.第三十九条

3.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4.第五十三条

5.第五十七条

6.第八十四条

7.第九十一条

8.第九十二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第二十六条

2.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1.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1.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1.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1.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2.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3.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4.第六十六条

5.第六十七条第二款

6.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推荐第9篇:国家法定节假日

2011年国家法定节假日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1月11日 腊八

破五节(农历每年1月5日)

春节:2月2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2日除夕

2月3日春节

2月10日国际气象节

2月14日情人节

2月17日元宵节(农历正月十五)

三月

3月3日 全国爱耳日

3月5日 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节

3月8日 三八妇女节

3月12日植树节

3月15日消费权益日

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 愚人节

劳动节: 5月1日至5月3日放假公休,共3天5月4日 五四青年节

5月9日 母亲节

端午节:6月4日至6日放假公休,共3天6月1日儿童节

6月6日全国爱眼日

父亲节(每年6月第三个星期日)6月23日国际奥林匹克日

6月30日世界青年联欢节

七月7月1日 中国共产党建党日八月8月1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节8月6日 七夕8月14日 中元节(鬼节 每年农历七月半)

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公休,共3天9月10日 教师节9月20日 全国爱牙日9月12日 中秋节(农历8月15) 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日 国庆节 (每年10月1日)世界人民日(国际住房日)10月5日 重阳节(农历每年9月9日)万圣节前夜(每年10月31日) 十一月11月8日 中国记者节11月25日 感恩节 十二月12月1日 世界艾滋病日12月24日平安夜12月25日 圣诞节国庆节:

推荐第10篇:智利法定节日

1.法定节日

1月1日

新年(ANO NUEVO)

3月-4月

复活节(春分月圆后第一个星期日)(SEMANA SANTA)

5月1日

劳动节(DIA INTERNACIONAL DE TRABAJO)

6月29日

教皇日(FIESTA DE SAN PEDRO Y SAN PABLO Y DIA DEL PAPA)

7月

28、29日

独立日,即国庆节(DIA DE INDEPENDENCIA, ANO 1821)

8月30日

美洲保护神-圣罗莎节(SANTA ROSA DE LIMA, PATRONA DE AMERICA)

10月8日

海军节(DIA DE LA MARINA, COMBATE DE ANGAMOS ANO 1879)

11月1日

“万圣节”(悼念死者日)(DIA DE TODOS LOS SANTOS)

12月8日

(圣母)纯洁受孕日(INMACULADA CONCEPCION)

12月25日

圣诞节(NAVIDAD)

第11篇:法定检验检疫

一、法定检验检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验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出入境人员、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统称法定检验检疫对象)实施检验、检疫、鉴定等检验检疫业务,称为法定检验检疫,又称强制检验检疫。

二、制定、调整《目录》依据的五大原则: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

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维护国家安全。

三、《目录》中海关监管条件:

A:表示须实施进境检验检疫

B:表示须实施出境检验检疫

D:表示海关与检验检疫联合监管

并出具证明文件。如因检验检疫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入境货物超过索赔期而丧失索赔权,出境货物耽误装船结汇的,报检人l有权追究当事人责任。

(3)自理报检单位对检验检疫机构的检验检疫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原检验检疫机构或其上级检验检疫机构以至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复检。

(4)自理报检单位在保密情况下提供有关商业及运输单据时,有权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予以保密

(5)自理报检单位有权对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控告、检举。

自理报检单位的六个义务:

(1)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检验检疫规章,对报检的真实性负责。

(2) 自理报检单位应当按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选用报检员,由报检员凭检验检

疫机构核发的《报检员证》办理报建手续。自理报检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报检员的管理,并对报检员的报检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 提供正确、齐全、合法、有效的证单,完整、准确、清楚地填制报检单,

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报检手续。

(4) 自理报检单位在办理报检手续后,应当按要求及时与检验检疫机构联系工

作,协助检验检疫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检验检疫、抽(采)样及检验检疫处理等事宜,并提供进行抽(采)样和检验检疫、鉴定等必要的工作条件。自理报检单位应当落实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的检验检疫监管及有关要求。

(5) 对已经检验检疫合格放行的出口货物应加强批次管理,不得错发,错运、

漏发,以免造成货证不符。对入境的法定检验检疫货物,未经检验检疫合格或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得销售、使用或拆卸、运递。

(6) 申请检验检疫、鉴定等工作是,应按规定缴纳检验检疫费。

二、代理报检单位

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代理报检单位的注册登记工作,对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工作进行监督。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所辖地区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的受理和初审工作,并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审批意见实施行政许可。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申请一般每年受理一至二次,每次时间为一个月,具

体受理申请时间由国家质检总局于申请开始前一个月对外公布。

1.申请单位应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50万元以上,申请单位应具备固定经营场所以及符合开展代理报检业务所需的条件和设施,建立健全的、行之有效的代理报检管理制度,拥有不少于10名经检验检疫机构考试合格并取得《报检员资格证》的人员,并与每个报检员签有合法的《劳动合同》,为每个报检员缴纳社会保险,申请单位还要实事求是地提交声名,声明符合《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保健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申请单位还须符合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报检的一般规定

一、报检的范围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报检范围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由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二是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书方准入境的;三是有关国际条约规定必须经检验检疫的;四是对外贸易合同约定须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书进行交接、结算的;五是申请签发一般原产地证明书、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等原产地证明书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检范围:

(1) 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的货物

(2) 入境废物、进口旧机电产品

(3)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

(4) 进出境集装箱

(5) 进境、出境、过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

(6) 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铺垫材料;

进境动植物性包装物、铺垫材料

(7) 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装载进境、出境、过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

品及其他检疫物的运输工具

(8) 进境拆解的废旧船舶

(9) 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

和邮包等物品

(10)旅客携带物(包括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骸骨、

骨灰、废旧物品和可能传播传染病的物品以及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和携带伴侣动物

(11)国际邮寄物(包括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微生物、人体组

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以及其他需要实施检疫的国际邮寄物)

(1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其他应检对象

二、入境报检

1.入境货物报检可分为进境一般报检、进境流向报检和异地实施报检。

2.报检的时限:

(1)输入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或畜、禽及其精液、胚胎、受精卵的,应当在入境前30天报检

(2)输入其他动物的,应在入境前15天报检

(3)输入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在入境前7天报检

(4)入境货物需对外索赔出证的,应在索赔有效期前不少于20天内向到货口岸或货物到达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第12篇:法定实名证件

开户要出示法定实名证件的有: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普通居民身份证(常用)、紧急特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注意身份证的有效期限)

2. 人民解放军军人身份证件:士兵证、军官证、解放军文职干部证、军事院校学员证、解放军离休干部荣誉证、解放军军官退休证

3.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身份证:武警士兵证、武警警官证等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本(若16岁以下的需监护人陪同)

5. 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因公普通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外交护照(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外其他需单位证明)

6. 港、澳、台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居民外来内地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不包括“一次有效”的通行证)

注意:外国公民只认护照办理开户

开户遇到生僻字终端无法打印的汉字,用“O”代替,同时在存单(折)的O中手工标明,并加盖柜员私章,并登记“手工填补客户姓名登记簿”,不许用同音字后机器造字代替。

开户切记要做联网核查(116000),开立结算账户的要填写人行结算申请书。

第13篇:每个月法定工作日

2013年每个月法定工作日

一月份:22天

二月份:17天

三月份:21天

四月份:21天

五月份:22天

六月份:20天

七月份:23天

八月份:22天

九月份:21天

十月份:19天

十一月份:21天 十二月份:22天

第14篇:法定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同志,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日期:签发日期:

单位:(盖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XXXX

身份证号码: 民族:邮政编码: 有限公司 时间:

第15篇:法定授权书、证明书

法定授权委托证明书(存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字第号

被授权人姓名:授权人签字: 授权内容及权限:

有效期限:至年月日签发日期:

法 定 授 权 委 托 证 明 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字第号

兹授权同志,身份证件号码,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表人,其权限是:

授权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有效期限:至 2011年12月 31日签发日期:2011-07-1

1说明:

1、委托书内容要填写清楚,涂改无效

2、委托书不得转让、买卖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存根)

字第号

陈龙同志现任我单位总经理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2011年12月31日签发日期:2011年3月16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字第号

陈龙同志,身份证件号码421123198001294019,现任我单位总经理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日期:2011年12月31日 签发日期:2011年3月16日 单位:(盖章)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第16篇:法定报告传染病

法定报告传染病

随着新的传染性疾病的出现和流行,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病种有所调整。 1989年及以前法定报告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及副霍乱、天花、白喉、流脑、百日咳、猩红热、麻疹、流感、痢疾、伤寒副伤寒、斑疹伤寒、回归热、布氏杆菌病、炭疽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乙脑、狂犬病、疟疾、黑热病、森林脑炎、恙虫病、出血热和钩端螺旋体病等25种。

根据198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90一1995年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脑、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25种。

1996年乙类传染病增加新生儿破伤风和肺结核。 2002年增加HIV感染者。添加新 2003年增加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2008年5月2日,卫生部将手足口病列入国家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

2009年4月30日,卫生部将甲型H1N1流感纳入国家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目前法定传染病共计39种,其中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6种,丙类传染病11种。 甲类传染病

甲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共2种。对此类传染病发生后报告疫情的时限,对病人、病原携带者的隔离、治疗方式以及对疫点、疫区的处理等,均强制执行。 乙类传染病

乙类传染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共26种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感[1]、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共26种。对此类传染病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防治方案进行预防和控制。其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甲型H1N1流感这四种传染病虽被纳入乙类,但可直接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2] 丙类传染病

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3],共11种。对此类传染病要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监测管理方法进行管理

第17篇:企业法定工资制度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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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工资制度

第一章,总则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 ,指导思想的原则

一,按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均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二,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三,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四,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实行年薪制

一,适用范围: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

3,董事、副总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二,工资模式。

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

三,实行年薪制职员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充抵。

四,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五,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

第四章,正式员工工资制

一,适用范围。

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二,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

1.基础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 %(如40%~50%)。

2.岗位工资。

(1) 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 公司岗位工资分为 (如5类18级)的等级序列,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公司高、中、初级员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 %(如20%~30%)。

3.工龄工资。

(1) 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 年功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区分社会工龄、公司工龄;

(3) 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4.奖金(效益工资)。

(1) 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2) 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3) 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 %(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顶;

(4) 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5) 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5.津贴。

(1) 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工种津贴、住房津贴、夜班津贴、加班补贴等;

(2)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三,关于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 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员工岗位工资核定。

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经1年考核,再调整等级;

3.员工岗位工资变更。

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四,关于奖金。

1.奖金的核定程序。

(1) 由财务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 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3) 人事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员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4) 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2.奖金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或分开发放。

五,关于工龄工资。

1.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2.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3.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4.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5.被公司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6.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文章

来源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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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人大代表法定权力

权利

审议权

人大代表在本级人大会议期间,对列入本次会议议程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查和讨论并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

表决权

人大代表在本级人大会议上,对列入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包括对确定的候选人表示赞成或者反对或者弃权的一种决定的权利。

选举权

人大代表依法选举决定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组成人员、上一级人大代表(县级以上)的权利。

质询权

人大代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有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本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质询并要求必须予以答复的权利。

提出罢免案权

人大代表依照法律规定提出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组成人员职务议案的权利。

提议权

人大代表提议临时召开人大会议和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权利。

发言表决免究权

人大代表在人大各种会议上的发言、表决不受法律追究的权利。

人身特别保护权

人大代表享有非经特别许可不受逮捕或审判及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利。

第19篇:法定数罪并罚归纳

法定数罪并罚归纳——杨艳霞

一、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数罪并罚(第120条第2款)。

二、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第157条第2款)。

三、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有使用假币行为的,以出售、运输假币罪和使用假币罪数罪并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

四、犯保险诈骗罪,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或者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数罪并罚(第198条第2款)。

五、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以偷税罪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的,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处罚,并且要以偷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数罪并罚(第204条第2款)。

六、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强奸被收买的妇女的,数罪并罚(第241条第4款)。

七、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有非法拘禁、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数罪并罚(第241条第4款)。

八、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按照其所实施的犯罪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

十、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数罪并罚(第294条第3款)

十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对被组织人、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数罪并罚(第318条第2款)。

十二、因为受贿而挪用公款,或者挪用公款后又使用挪用的公款犯其他罪的,数罪并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

三、实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

第20篇:法定节假日管理

法定节假日管理

法定假日是指国家规定的统一休息的节假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

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八、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以上假日如适逢星期日,除妇女节不予补假外,均在工作日调休补假。

第十一条:带薪年休假管理

一、司龄满1年1天,司龄每增加1年,假期增加1天,以5天为上限;

二、享受条件:

1、员工上年度出勤率在95%以上;

2、员工本年度未被重大投诉和没有明显失误;

3、休假必须由公司安排在员工工作相对空闲时间;

三、带薪休假不涉及报销事项;

四、休假应在当年休完,可冲抵本人病事假,如确实因工作关系无法休假,年底可申请折算加班工资发放,每天假期折算的加班费为月基础工资/25.17×3;

五、休假以半天起计,可分段计算。

第十二条:婚假管理

员工本人结婚,参照《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享受婚假3天。

一、申请婚假需凭进入公司后领取的结婚证(复印件);

二、进入公司前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可申请婚假;

三、婚假需一次性休完,遇节假日及公休假顺延;

第十四条:产假

一、女职工生育,参照《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7天;

二、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的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30天产假;

三、女职工婴儿不满1周岁的,在工作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四、产假期间的薪酬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给。

第十五条:丧假管理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死亡,参照国家有关《关于企业职工请丧假问题的通知》,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丧假遇节假日、休息日顺延。

第十六条:工伤假管理

员工因公负伤参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条例》处理。

第十七条:病假(非因公负伤)管理

一、在法定工作日内因病请假并被批准的为病假;

二、员工因病就医需要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危急重病事后凭医院急诊病历证明及治疗医药费单据补办请假手续;

三、门诊就医,凭省、市级医院病历及治疗医药费单据,每月不超3次,单次不超4小时,累计不超9小时,不计扣工资,月累计超过9小时年累计超过30小时以上的时间或当月超3次或年累计超过15次以后的时间计时计扣基础工资;

四、病休假凭省、市级医院病历、医生证明及治疗医药费单据,当月3天以内扣除50%的日基础工资,超出3天(不含3天)的病休假按事假计时计扣基础工资;

五、员工因病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应提供省、市级医院的建议证明按照逐级审批程序报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公司根据国家《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给予医疗期。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公司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工资。

第十八条:事假管理

一、在法定工作日内因办理私事申请离岗被批准的为事假;

二、事假期间扣除基础工资,但当月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不超2小时可不扣工资。

三、事假连续时间超过15天或年度内累计超过30天的,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因特殊情况获单位负责人批准的除外。

第十九条:外派员工回家休假管理

一、本制度所称外派员工是指由集团公司聘任为驻地在xx地区以外市县的子公司的公司领导职务和部门领导(含副职)职务并且已婚、其配偶(家庭)住址离子公司驻地100公里以上的员工。具体对象在聘任时约定。

二、在省内的外派员工,每月可以利用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周休日、补休或调休回家休假一次。回家休假的时间,除休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外,休周休、补休或调休假时间即离司时间限在60小时以内。利用出公差机会可以回家休周休、补休或调休假24小时。回家休假的交通费,每月可以报销一次往返火车硬座车票或长途汽车票,但当月利用出公差回家休假的除外。

三、在省外的外派员工,每季可以利用法定节假日、周休日、补休、调休回家休假一次。回家休假的时间,除休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外,休周休、补休或调休假时间即离公司时间限在108小时以内。利用出公差机会可以回家休周休日、补休或调休假48小时。回家休假的交通费,每季可以报销一次往返火车硬卧车票或长途汽车票,但当季利用出公差回家休假的除外。

四、外派员工未回家休假,可报销其配偶前往子公司驻地探亲的交通费,报销标准与员工回家休假标准相同。

第二十条:请假审批流程与规范管理

一、员工休假(包括: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病假、事假、外派员工回家休假)必须按以下流程规范办理请假审批手续,经授权批准人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未经批准

而离岗未上班的时间,按旷工处理。

二、请假审批流程:

请假人填写《请假审批单》、公司负责人填写《公司负责人请假、出差、休假离司审批报备单》 审核人签字 批准人签字考勤主管部门备案。

三、请假审批规范

1、请假人应如实填写请假事项。

2、审核人员应根据请假人拟请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和请假理由凭证向上级审核人或批准人提出可以准假的建议,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作为审核人的责任是审查请假人请假的合规性,考勤主管部门作为备案人的责任是审核考勤记录及薪酬计算的正确性;批准人应根据审核人的意见作出是否准假的决定。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员工请假审批流程

一、主管(含)以下员工请假审批流程

1、假期不超过半天:

请假人填单→部门负责人批准→考勤主管部门备案

2、假期超过半天:

请假人填单→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核→总裁批准

→考勤主管部门备案

二、部门负责人请假审批流程

1、假期不超过1天:

请假人填单→分管领导批准→考勤主管部门备案

2、假期超过1天:

请假人填单→人力资源部审核→总裁批准→考勤主管部门备案

三、集团公司领导请假审批流程

请假人填单→总裁批准→考勤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子公司员工请假审批流程

一、主管(含)以下员工请假审批流程

1、假期不超过1天:

请假人填单→主管审核(主管本人请假,无本流程,下同)→部门负责人批准→办公室备案

2、假期超过1天,不超过5天:

请假人填单→主管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办公室备案

3、假期超过5天,加上休息日、调休、年休假、法定节假日等连休超过7天,不超10天: 请假人填单→主管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核→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公司负责人审核→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子公司办公室备案

4、假期加上休息日、调休日、法定节假日等连休超过10天:

请假人填单→主管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核→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子公司负责人审核→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子公司办公室备案

二、部门负责人(不含财务部负责人)、公司副职领导、总助请假审批流程

1、假期不超过5天:

请假人填单→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办公室备案

2、假期超过5五天,加上休息日、调休日、法定节假日等连休超过7天:

请假人填单→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子公司负责人审核→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公司总裁批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子公司办公室备案

三、财务部负责人请假审批流程

1、假期不超过1天:

请假人填单→子公司负责人批准→子公司办公室备案

2、假期超过1天,不超过5天:

请假人填单→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子公司负责人批准→集团公司财务部批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子公司办公室备案

3、假期超过5天,加上休息日、调休日、法定节假日等连休超过7天:

请假人填单→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子公司负责人审核→集团公司财务部审核→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公司总裁批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子公司办公室备案

四、子公司负责人请假审批流程:

请假人填单→集团公司办公室审核→集团公司总裁批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子公司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三条:子公司负责人因私请假、因公出差和休假而离开公司所驻城市,应填报《公司负责人请假、出差、休假审批报备单》,经总裁批准后留人力资源部备案,传回子公司办公室备案,因私请假的,按本规定计扣工资。

第二十四条:假期的其他管理

一、事假、婚假、丧假、年休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在内,其他假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二、探亲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可与年休假合并使用。

第二十五条:调休管理

因公因私需调换工作与休息时间,应填报《加班调休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办公室负责人备案签字,在休息日交考勤员。

清明节法定
《清明节法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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