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其他范文

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6-25 21:00:30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大连海事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位于中国北方海滨名城大连市西南部。,是中国著名的高等航海学府,是交通部所属的中国重点大学,是被国际海事组织认定的世界上少数几所“享有国际盛誉”的海事院校之一。 全国首批“211”工程院校。

学院简介

大连海事大学位于中国北方海滨名城大连市西南部,详细地址为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学校占地面积137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78.3万平方米。学校拥有设施和功能齐全的航海类专业教学实验楼群、航海训练[1]与研究中心、水上求生训练馆、教学港池、图书馆、游泳馆、天像馆等;拥有航海模拟实验室、轮机模拟实验室等100余个教学科研实验室,拥有2艘万吨级远洋教学实习船--育龙轮和全国第一艘专用远洋教学实习船、也是世界最先进的专用远洋教学实习船之一的--育鲲轮,2艘国内最先进的无限航区远航教学训练机帆船“波贝433”。(以上内容统计数字截止为2012年12月31日)

大连海事大学设有航海学院、轮机工程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交通运输管理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运输装备与海洋工程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管理与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数学系、物理系、体育工作部、交通运输高级研修学院、专业学位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航海训练与研究中心、船舶导航系统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航运发展研究院(航海教育研究所挂靠)等19个教学科研机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共计20000余人,同时招收攻读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外国留学生。并校50余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各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7万余名,其中大多数已成为我国航运事业的骨干力量。学校还为70多个国家和地区培养、培训留学生及各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4000余名。

大连海事大学所取得的成就以及在国内外所享有的声誉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2009年,学校成功举大连海事大学建校百年-校庆徽标办了“中国高等航海教育暨大连海事大学建校100周年”纪念活动。

新百年、新海大、新征程、新贡献,大连海事大学在交通运输部、教育部和省市的正确领导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瞄准新目标,践行“学汇百川,德济四海”的校训,传承“坚定、严谨、勤奋、开拓”的海大精神,坚持“尚德、励志、感恩、济世”的育人主线,弘扬“同舟共济,艰苦卓绝,科学航海,爱国为根”为主体的校园文

化,承载使命,抢抓机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学校建设成世界一流的高等航海学府,并向着具有鲜明航运特色的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努力奋斗!

推荐第2篇:大连海事大学轮机工程学院培训项目

轮机学院培训中心培训项目

一、培训项目

(一)非航海类大学毕业生高级船员培训班

随着国际海运事业的不断发展,高级船员的需求量日益增加,而我国目前航海类全日制大学毕业生,远远不能满足国际航运事业的需求。为了解决这一供需矛盾,同时给广大非航海类大学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大连海事大学根据交通运输部“交海发【2006】636号文件”的精神和规定,从2007年初至2011年底已招生培训了非航海类大学毕业生共约1500人,为海运事业输送高级船员,减轻高级船员短缺的压力,已初显成效。

为了更好地为国内外港航企事业单位输送更多合格的高级船员,大连海事大学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简称“11规则”和“12号令”)的相关规定和精神,坚持开展和完善好非航海类大学毕业生高级船员培训工作。

非航海类大学毕业生高级船员培训班相关说明:

1、该培训班学制为18个月;

2、具有全日制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符合海船船员体检标准;

4、在申请海船三管轮适任考试、评估前,要完成“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和“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经考试通过后,获得合格证书(四小证);

5、申请海船三管轮适任考试、评估前,必须完成相关学业,经考试成绩合格,由大连海事大学颁发结业证书;

6、申请海船三管轮适任考试、评估前,需完成金工实习和专业实习的实际操作;

7、取得结业证书和“熟悉与基本安全培训”和“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等合格证书后,可申请参加海船三管轮适任考试和评估,成绩合格者由国家海事局颁发见习三管轮证书。

8、课程设置:主推进动力装置、船舶辅机、船舶管理、轮机英语、船舶电气与自动化、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实操(评估);

9、每年招生开班时间为:3月、6月、10月;

(二)轮机长、大管轮考前培训班

1、轮机长、大管轮适任考试、评估前(初考)需完成专业理论和实操培训,成绩合格者。

2、参加轮机长、大管轮考前培训的学员,必须是分别取得考试资格的大管轮和二管轮。

3、轮机长考前培训的课程:船舶动力装置、船舶管理、轮机英语、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轮机模拟器(评估)。

4、大管轮考前培训的课程:船舶电气及自动化、船舶辅机、船舶管理、主推进动力装置、轮机英语、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实操(评估)。

5、培训时间及次数:

拟每年培训4次,轮机长每次3个月,大管轮每次3个月。

(三)船舶电子电气员及过渡期电子电气员培训班

由于船舶上的电子电气员目前不是强制配员,因此电子电气员考前培训不属于强制性。

1、船舶电子电气员培训班:

(1)该培训班学制为18个月;

(2)具有全日制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身体符合海船船员体检标准;

(4)在申请海船电子电气员适任考试、评估前,要完成“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和“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经考试通过获得合格证书(四小证)后; (5)申请海船电子电气员适任考试、评估前,必须完成相关学业,经考试成绩合格并获得大连海事大学颁发的结业证书后;

(6)获得结业证书和“四小证”后,可申请参加海船电子电气员适任考试和评估,成绩合格者由国家海事局颁发见习电子电气员证书;

2、过渡期电子电气员培训班:

(1)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参加过渡期电子电气员培训班:

1持有满足交通部于198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考试发证规则》(简称“87规则”)电机员适任证书;

2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船员,“11规则”生效前10年内在船舶上实际履行电机员或电子电气员职责满24个月,由所属公司出具任职证明材料。 (2)每期培训班时间为4个月;

3、电子电气员考前培训的课程:

(1)理论:船舶通信与导航系统、船舶电气、船舶管理、PLC与计算机网络、英语。

(2)实操:通信导航系统操作维护,计算机与自动化。

(四)高级值班机工、值班机工证书考前培训班。

1、高级值班机工

(1)高级值班机工考前培训需担任过值班机工满18个月(海龄) (2)高级值班机工考前培训课程:

机工业务、机工英语、机工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实操(评估) (3)高级值班机工考前培训时间:2个月;

2、值班机工

(1)参加值班机工考前培训的学员须具备初中以上学历, (2)值班机工考前培训课程:

机工业务、机工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实操(评估)

(3)值班机工考前培训时间:4个月;

3、全年接受报名,30人为一个班,即满即开班。

(五)轮机模拟器培训班

1、仅作为业务提高培训,完成相应的培训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2、培训班学生来源:

(1)单位委培; (2)个人报名;

3、轮机模拟器培训班课程:

(1)轮机模拟器工作原理; (2)轮机模拟器实际操作;

4、每期培训时间:7-15天

5、全年接受报名,满5人以上即开班。

(六)机舱资源管理培训班

1、“机舱资源管理“培训项目是根据IMO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规定及国家海事局“关于做好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履约准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2011】923号、“关于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的精神而设置的。

2、参加培训的对象:持有“11规则”生效前签发的轮机员适任证书者。

3、课程设置:

(1)机舱资源管理 (2)实操(评估)

4、每期培训时间:7-10天

5、全年接受报名,满20人即开班。

(七)三管轮考前培训班(无限航区)

1、参加三管轮考前培训的对象:高级值班机工或值班机工。

2、考前培训对象需担任值班机工或高级值班机工合计不少于18个月(海龄)。

3、参加三管轮岗位适任培训不少于12个月。

4、考前培训对象在三管轮适任考试之前需完成基本安全培训、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高级消防培训、精通急救培训、保安意识培训和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5、课程设置:主推进动力装置、船舶辅机、船舶管理、轮机英语、船舶电气与自动化、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实操(评估)

6、全年接受报名,满20人即开班。

二、身体条件

由于远洋船上特殊的工作环境以及涉外工作的需要,各种培训班的报名人员必须五官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身高1.60米以上、无平足、无口吃、无色盲或色弱,双眼视力均在4.6(0.4)或以上,身体健康,学英语的男生。

船员培训中心咨询电话及联系地址

轮机学院船员培训中心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轮机工程学院船员培训中心) 邮政编码:116026 联系人:黄老师 王老师 李老师

电话:041184724265;041184726836 传真:041184729312 E-mail:dlmumec@163.com

网址:http://mec.dlmu.edu.cn/mec/a/peixunzhongxin/zhongxinjianjie/ 乘车路线:

周水子国际机场:701路®盖州街站,换乘10路®大连海事大学站。 火车站:531路®大连海事大学站;乘406路®大连海事大学站。

大连港客运站:线路1:16路®黑石礁站,换乘406路®大连海事大学站;线路2:13路®大连火车站站,换乘531路®大连海事大学站。

推荐第3篇:大连海事大学简介

大连海事大学简介

大连海事大学(原大连海运学院)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中国著名的高等航海学府,是被国际海事组织认定的世界上少数几所“享有国际盛誉”的海事院校之一。大连海事大学历史悠久,其前身可追溯到1909年晚清邮传部上海高等实业学堂(南洋公学)船政科。解放前,中国高等航海教育历尽艰辛,几度中断。解放以后,高等航海教育得以迅速发展。1953年,由上海航务学院、东北航海学院、福建航海专科学校合并成立大连海运学院,时为我国惟一的高等航海学府。1960年,大连海运学院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3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和国际海事组织(IMO)在学校设立了亚太地区国际海事培训中心;1985年,世界海事大学在学校设立分校;1994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学校更名为大连海事大学,江泽民同志亲笔为学校题写了校名;1997年,被国家批准进行“211工程”重点建设;1998年,学校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港务监督局和挪威船级社(DNV)的认证,成为我国第一所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DNV三个认证规则证书的大学;2004年,学校顺利通过了教育部专家组对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的评估检查,并获得优秀;2006年,交通部、教育部、辽宁省、大连市就支持加快大连海事大学的建设和发展,进一步提升学校的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达成了共建协议。通过不断地建设和发展,学校在办学规模、办学层次等方面已居于世界同类院校的前列。

大连海事大学所取得的成就以及在国内外所享有的声誉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1993年,江泽民、温家宝、曾庆红、李岚清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视察了大连海事大学。江泽民同志亲笔为学校题词“坚定、严谨、勤奋、开拓,建设世界第一流的高等航海学府!”2009年,学校成功举办了“中国高等航海教育暨大连海事大学建校100周年”纪念活动,李长春、张德江、刘延东、陈至立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向学校致信或题词祝贺,刘延东、陈至立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分别视察了学校。

大连海事大学位于中国北方海滨名城大连市西南部。学校占地面积137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70.3万平方米。学校拥有设施和功能齐全的航海类专业教学实验楼群、航海训练与研究中心、水上求生训练馆、教学港池、图书馆、游泳馆、天象馆等;拥有航海模拟实验室、轮机模拟实验室等40余个教学科研实验室,拥有2艘远洋教学实习船。

大连海事大学设有航海学院、轮机工程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交通运输管理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运输装备与海洋工程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数学系、物理系、体育工作部、专业学位教育学院、交通运输高级研究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航海训练与研究中心、船舶导航系统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航运发展研究院(航海教育研究所)等19个教学科研机构,设有49个本科专业,现有在校生25000余人,同时招收攻读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外国留学生。并校50余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各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近6万余名,其中大多数已成为我国航运事业的骨干力量。学校还为70多个国家和地区培养、培训留学生及各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4000余名。学校拥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个博士后流动站,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法律硕士(J.M)、翻译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15个领域)专业学位授予权,以及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13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省重点培育

学科;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科技合作基地,4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1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6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1个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1个省级紧缺人才培养基地;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大连海事大学拥有一支整体素质好、层次结构较合理、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授273名,博士生导师(含兼职)195名,聘任二级教授34名,三级教授66名,并涌现了大批优秀中青年教师。在海上交通工程、航海信息工程、船舶智能化、船舶动力系统及节能技术、船机修造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海洋环境保护、海事法规体系等领域,集中了一批专业理论深厚、科研能力较强的知名专家、教授和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的青年骨干。学校还聘请共享院士5名、“长江学者”3名、讲座教授65名、客座教授364名,通过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开展实质性工作与交流,使大连海事大学师生能够近距离接触各学科前沿理论,进一步拓展了视野,活跃了学术气氛。

大连海事大学十分注重对外交往和校际交流。改革开放以来,先后与俄罗斯、美国、日本、英国、韩国、澳大利亚、瑞典、埃及、越南、斯里兰卡等国家的50余所国际著名院校、单位正式建立合作关系,在合作办学、互派访问学者和留学生、合作科研等方面一直保持着实质性联系,合作的领域正在不断拓宽。2005年3月学校与世界海事大学合作举办培养的“海上安全与环境管理硕士班”首次招生,进一步提升了学校国际合作办学层次。学校在斯里兰卡科伦坡国际航海工程学院建立了我校校区,并于2007年在斯里兰卡开始招生,实现了我国高等航海教育的首次输出。学校还与多个国际组织和机构保持了长期合作关系,其中包括: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劳工组织(ILO)、国际海事大学联合会(IAMU)、亚太航海院校联合会(AMETIAP)、国际航海教师联合会(IMLA)、亚太经合组织(APEC)、东南亚国家联盟、国际航运协会(ISF)、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以及马士基(MAERSK)、日本邮船(NYK)等世界著名的航运公司。学校还积极开展教育创新,不断拓宽办学渠道,引进教育资源。

新百年、新海大、新征程、新贡献,大连海事大学在交通运输部、教育部和省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瞄准新目标,践行“学汇百川,德济四海”的校训,传承“坚定、严谨、勤奋、开拓”的海大精神,弘扬“同舟共济,艰苦卓绝,科学航海,爱国为根”为主体的校园文化,承载使命,抢抓机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学校建设成世界一流的高等航海学府,并向着具有鲜明航运特色的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努力奋斗!

更多资讯请查阅大连海事大学主页http:///

推荐第4篇:大连海事大学招生简章

大连海事大学2012年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生简章

为了适应国际化经营和我国工商企事业发展需要,特别是港航企事业的发展需要,培养掌握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思维和开拓精神以及良好职业道德的高素质复合型管理人才,我校2012年拟面向全国招收200名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 (具体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报名办法]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阶段,两阶段报名缺一不可。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

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以及大连海事大学主页/招生信息栏(网址为http://grs.dlmu.edu.cn)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选择报考点为大连市招生办,学校代码为“10151”,院系代码为“012”,专业代码为“1251”。

2、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1月

辽宁省考生到大连市招生办(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华街121号)或大连海事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进行现场报名;深圳考生到大连海事大学深圳研究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虚拟大学园A306室)进行现场报名。

[资格审查]

学校审查考生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1 -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

MBA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

由全国工商管理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统一组织。

初试科目名称及代码如下:

第一单元科目:无。

第二单元科目:英语二(204)或俄语(202)或日语(203)。外语考试满分100分。

第三单元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399),满分200分。(具体内容及要求以2011年的MBA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时间:2012年1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复试

根据教育部统一划定的MBA初试分数线及我校具体报考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

[学习方式及学费]

在职方式:在职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实行弹性学制2—4年。授课地点为大连海事大学校本部(港航企业联合培养)和大连海事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2010年学费5.5万元人民币,2011学费待定。

[考核、论文答辩与毕业]

根据国家教育部对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MBA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学分,经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可进入学位论文研究与撰写工作阶段。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后,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由大连海事大学向研究生颁发国家印制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国务院学位办监制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招生咨询]

大连海事大学深圳研究院

联系人:常老师 肖老师 杨老师

咨询电话:0755-267120772671207826712079传真:0755-26712076

邮箱:dlmusz@163.com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虚拟大学园A306大连海事大学深圳研究院 邮编:518057

大连海事大学2012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生简章

MPA 是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专业学位的英文简称, 是以公共管理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MPA 教育已成为很多国家培养高级公务员的主要途径。

大连海事大学是享誉世界的航海名校,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的办学单位之一,是我国航海类院校中唯一开展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教育的院校。大连海事大学MPA项目,为适应新形势下社会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专门为政府部门及其它非政府公共机构,特别是交通、港航和海事系统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主要研究方向有: 政府治理与领导、公共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交通行政管理、海事管理等。我校2011年拟面向全国招收50名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具体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报名办法]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阶段,两阶段报名缺一不可。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

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以及大连海事大学主页/招生信息栏(网址为http://grs.dlmu.edu.cn)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选择报考点为大连市招生办,学校代码为“10151”,院系代码为“012”,专业代码为“1252”。

2、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1月

辽宁省考生到大连市招生办(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华街121号)或大连海事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进行现场报名;深圳考生到大连海事大学深圳研究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虚拟大学园A306室)进行现场报名。

[资格审查]

学校审查考生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

MPA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

由全国公共管理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统一组织。

初试科目名称及代码如下:

第一单元科目:无。

第二单元科目:英语二(204)或俄语(202)或日语(203)。外语考试满分100分。

第三单元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399),满分200分。(具体内容及要求以2011年的MPA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时间:2012年1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复试

根据教育部统一划定的MPA初试分数线及我校具体报考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

[学习方式及学费]

在职方式:在职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实行弹性学制2—4年。

参考学费:2010年学费5.5万人民币,2011年学费待定

[考核、论文答辩与毕业]

根据国家教育部对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MPA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规

定的全部课程和学分,经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可进入学位论文研究与撰写工作阶段。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后,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由大连海事大学向研究生颁发国家印制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国务院学位办监制的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招生咨询]

大连海事大学深圳研究院

联系人:常老师 肖老师 杨老师

咨询电话:0755-267120772671207826712079

邮箱:dlmusz@163.com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虚拟大学园A306

邮编:518057

传真:0755-26712076 大连海事大学深圳研究院

推荐第5篇:大连海事大学章程

关于《大连海事大学章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03 15:36:32 发布人:李佳桐 审核人:朱闯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31号令)的要求,学校在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反复讨论,现形成《大连海事大学章程(征求意见稿)》。为汇聚智慧、凝聚共识,现面向全校师生员工以及主管部门、交通运输行业相关单位、校友等全面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的范围

学校计划从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面向十个层面征求意见和建议,分别为:交通运输部、教育部相关司局领导;咨询组专家;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教代会代表、党代会代表;教职工;学生工作干部、学生;离退休领导;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交通运输行业相关单位、校友。

二、征求意见的方式

征求意见采取座谈会、发送征求意见函、网络征求意见等方式。

面向校内的征求意见通知、章程征求意见稿、章程制定情况说明、意见反馈表等相关资料已发布到9月2日的“办公通知”,校内师生可登录门户后下载,欢迎全校师生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填写《〈大连海事大学章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表》,通过消息流转发给政策研究室李明,或发邮件至dmuliming@dlmu.edu.cn截止日期为9月12日,联系电话:84723651。

面向校外的征求意见,章程制定工作组将通过至函的形式与交通运输行业相关单位、校友沟通联系,通过咨询会的形式听取交通运输部、教育部意见。

《大连海事大学章程》制定工作组

2014年9月2日

推荐第6篇:大连海事大学校训

大连海事大学校训:学汇百川 德济四海。

“学汇百川”出自东汉王充《论衡·别通篇》:“人含(胸中容纳)百家之言,犹海怀百川之流也。”王充反对读书人株守一经,提倡博学广览,做兼通诸子百家之言的“通人”,他说:“通人胸中怀百家之言”,“大人之胸怀非一,才高知(智)大,故其于道术无所不包”。

“学汇百川”作为校训有两层意思:一是指海大人具有大海般的胸襟,虚怀若谷,广收博取,善于汲取人类文化的一切优秀成果;二是指海大在治学上倡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容纳各种学术思想,汇聚八方人才。

“德济四海”系化用《周易·系辞上》“知(智)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中的“道济天下”。“济”有救助、造福、成就之义,这里是造福、服务的意思。

“德济四海”作为校训有两层意思:一是做人要以德为本,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人格;二是指海大培育的人才应以德为先,德才兼备,具有经邦济世、服务社会、造福人类的志向、责任和能力。 

推荐第7篇:大连海事大学保卫处

大连海事大学保卫处

2013年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今年我校暑假时间为2013年7月22日至8月25日。为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暑假,根据学校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特制定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学校党政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级群防组织的作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调整工作部署和安排,加强校园治安消防管理和安全稳定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和秩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暑假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及各种相关问题。

组 长:林维明

副组长:王云江 张军廷

成 员:单明德、胡春太、张春华、曲凤春及保卫处全体人员。

三、工作目标

经过保卫部门及全校各单位的通力协作和共同努力,力争在暑假期间减少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四、步骤和安排

暑假安全保卫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假前准备阶段;第二阶段为假期实施阶段。

(一)假前准备阶段

1、进行法制、安全防范和防火安全意识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根据学校暑假安全保卫工作要求,各单位要进行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能自行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性措施,安全自检自查情况于7月16日前上报保卫处。

2、保卫处协同有关部门召开门卫、管理员会议,布置假期安全保卫工作,重申和继续执行学校各门岗和宿舍门卫、办公楼、实验楼门卫管理规定和制度。

3、保卫处将组织人员对全校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财物部位、要害部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等;对外来人员集中居住部位进行夜间清查,对在校内无正当居住理由的外来人员,坚决清出学校;出租房屋给外单位的部门,要落实治安防火安全措施。

4、保卫干部深入基层,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消防管理工作;各单位在师生员工离校时,检查各自分管的部位,关好门窗,切断电源,确定无防范漏洞时方可离校。

5、假前,保卫处对校园车辆停放进行检查,对无关车辆进行清理,确保校园交通安全。

(二)假期实施阶段

l、保卫处加强治安值班和巡逻工作,与各有关部门保持经常联系,沟通情况。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做好值班交接工作,记好值班日记和报警登记。

2、严格管理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对未经同意停放校园内车辆坚决清除出校园。校巡逻队做好夜间治安巡逻,校卫队员做好对重点部位蹲坑,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及时处理。

3、要求各学院、职能部门本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思想,高度重视假期的防台防汛工作,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强化责任意识,任务落实到人,将安全风险控制到最低。

4、各单位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工作岗位。接班时,认真检查责任区和防火防盗重点部位,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卫处,电话:84724110。

5、会同学生部门做好留校人员管理工作,留校人员要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严禁违章动火用电。

6、由于幼儿园假期不放假,保卫处将派专职人员负责幼儿园的安保工作。

7、发挥校园安防监控系统的作用,对校园实施24小时监控,特别是重点部位和重点路段监控,对进入校园车辆实施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为侦破各类案件提供可靠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领导要提高对安全保卫工作的认识,认真做好本单位、本部门安全自检、自查和法制、安全教育,对安全工作要做细、做实、做到位,确保本单位职工、学生假期安全。凡因工作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一律按《大连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各单位领导和全体保卫干部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通讯要保持畅通,遇到突发情况或接到来校执行任务的通知后,要立即到达指定位置。

(三)暑期各单位(部门)加强对情报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特别是对突发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要做到真实、准确、及时上报,严禁漏报、迟报及误报。

(四)暑假各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将作为年终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记入考评结果。

大连海事大学保卫处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日

推荐第8篇:大连海事大学保送生

大连海事大学2011年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考试日程安排

一、报到

1、报到时间:2011年3月4日7:00—21:00

2、报到地点:大连海事大学体育馆

3、报到要求: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学生证,相关等级、获奖证书原件,证件、证书原件与报名材料不符者,取消考试资格。请考生务必记住自己的报名序号,以便现场报到!

4、报到内容:

(1)核对报名信息,如需参加面试者,现场核对面试项目

(2)现场照相采集考生本人信息

(3)缴费(报名费200元)

(4)打印并领取准考证

(5)领取考试须知

(6)证书审核确认(按报名条件

2、4报名考生需现场审核并确认签字)

二、考试

1、笔试时间:2011年3月5日8:00 —11:30英语 数学 心理测试

2、面试时间:2011年3月5日13:00—20:00

2011年3月6日8:30 —11:30(如5日面试不完)

3、面试内容及要求

①器乐测试:

该测试分两部分内容:曲目表演和基本功测试。

考生按自己准备的曲目进行表演,评委可要求考生从曲目的任何地方开始或结束表演,考生可以自行组合自己的乐曲。

基本功测试:器乐—视奏,民乐可用简谱,其它器乐均为五线谱。

②声乐、舞蹈、主持人测试:

该测试分两部分内容:曲目表演和基本功测试。

考生准备一个能够充分体现自己水平的声乐、舞蹈、朗诵或栏目主持一段。

基本功测试:声乐—视唱,可用简谱,声乐、舞蹈考生自备伴奏光盘。舞蹈、主持—模仿、即兴表演、命题表演等。

③书法、美术测试:

该测试分两部分内容:自由创作和命题创作。美术、书法考生的所有用具及纸张尽量自备。

自由创作:考生准备现场创作自己擅长的书画作品;

命题创作:由考官对考生进行命题创作。

④体育测试:对所报项目按照二级运动员测试标准进行体测。

⑤保送生测试:保送生单独分组进行面试,对所报项目进行综合考核。

4、面试程序及方式:

①考生根据现场张贴的检录顺序等候检录和面试;

②工作人员按考生的检录顺序每10人一组依次检录后,带入候考地点;

③工作人员验三证(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对照片,无误后进行本组测试顺序的抽签,考生进入候场区后,应关闭通讯工具,未关闭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测试资格;

④测试过程采用“双盲”原则,即实行拉帘测试(舞蹈、主持、声乐、书画项目除外),考生与评委不见面;

⑤考生重新抽取测试序号后不得离开候场区,并按照新的顺序等候参加测试,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场;

⑥节目表演与基本功测试交替进行。首先表演自备节目,然后测试基本功。基本功测试题目当场随机抽签,稍做准备后进行测试;

⑦每个考生表演自备节目和基本功测试的时间5至10分钟(因测试门类的不同而稍有不同)。

5、考试注意事项:

①笔试英语、数学为一张卷,共计200分;心理测试一张卷;

②参加面试的考生,需在报到时按报名条件确定面试项目(面试项目请参考面试内容及要求);

③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的等级、获奖证书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自带服装、乐器、音响(伴奏)、笔墨油彩及其他特长测试工具(我校备有钢琴、电子琴、古筝);

④笔试结束后,按报名条件3报名的考生参加面试,其他考生不再进行面试。

6、面试地点:现场报到时,根据《考试须知》安排,统一组织测试。

三、食宿安排

考生及家长到校后食宿安排自理。

学校附近的宾馆电话:(仅供参考)

大连海事大学海事公寓:0411—84729345

大连海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公寓: 0411—84727949

大连理工大学宾馆:0411—84708960

大连欣半岛酒店:0411—39700888

大连黑石礁速8酒店:0411—39907888

大连凌水宾馆:0411—84696637

大连凌井酒店:0411—84791222

大连欧神假日酒店:0411—84662388

四、学校地址

大连市凌海路1号

在火车站下车可乘坐406路、531路到“海事大学”车站下车;在码头下车可乘坐13路、708路到青泥洼桥后,改乘406路、531路到“海事大学”车站下车。

五、如有问题,请打0411—84727233咨询。1月20日—2月28日,学校寒假,不能接听电话,望考生及家长谅解!

推荐第9篇:大连海事

培育先进调研理念、树立正确调研意识、创调研工作机制,努力把调研工作做活、做大、做强

大连海事法院

2006年以来,由于我院党组对调研工作的高度重视,我院调研工作充分调动了广大法官的积极性,在 “审判要搞好,调研须先行”的理念指导下,形成了以研究室为调研工作主体,其他庭室法官参与,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兄弟单位结成调查研究协作关系的“大调研”格局,调研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

一、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出谋划策。

最高法院在2009年法院工作重点中提出,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尤其是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深入研究国家有关政策措施实施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向有关方面提出预防和解决相关问题的司法建议。我们认为,今年7月1日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不仅是我们辽宁的大局,也是国家的大局,如何为辽宁沿海经济带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是我们海事法院则职责所在,自然应该是我们调研的重点。于是,针对我院审判中发现的海域征用补偿法律依据不明确问题,今年3-5月,研究室在分管领导副厅级审判员仇伟斌同志的带领下,在我院派出法庭密切配合下,

1 用近两个月的时间先后到长兴岛、花园口、丹东、营口、锦州、葫芦岛等地实地走访、座谈,发现沿海经济带建设用地有52%来自填海造地,需要大量征用海域,而由于缺少海域征用的规范性文件,导致补偿标准不明确、操作程序不规范、监督措施不到位,产生了大量纠纷,这些纠纷诉讼到法院后,法院裁判没有依据,直接影响了沿海经济带建设的顺利进行。我们感到这是涉及发展、稳定、民生的大事,经过深入研究,完成了海域征用补偿问题专题调研,形成书面文件《关于建议尽快制定〈辽宁省海域征用补偿办法〉的报告》上报省法院,省法院王振华院长、丁仁恕常务副院长、韩德洋副院长先后作出批示,现省法院民三庭会同我院正在进一步落实之中。

二、紧紧围绕“以审判为中心”,把为审判工作服务作为调研重点。

大连海事法院在级别上相当于中级法院,但是没有基层法院。针对点多(岛屿多)、线长(海岸线长)、面广(涉及黑龙江三江流域)的管辖范围,为方便群众诉讼,我院先后设立了东港、鲅鱼圈、锦州、长海、哈尔滨五个派出法庭。派出法庭的设立,方便了当地群众诉讼,但是由于派出法庭干警人员少,给送达、扣押船舶及案件执行带来许多实际困难,经过我们研究室调研和与武警辽宁边防机关沟通,取得了辽宁省公安边防总队的理解与支持。2005年8月我们双方签订了协作协议,形成会议纪要,规定“海事法院需要边防部门配合送达法律文书的,边防部门应予以协助;扣押渔业船舶时,或执行此类案件中遇暴力抗法者需要协助时,边防部门应派员到现场协助,维护治安秩序;扣押船舶,特别是

2 扣押有可能逃逸的外轮时,边防部门依照海事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派员对外轮实施监管,防止被扣外轮逃逸”,协作协议执行近4年来,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边防机关共协助扣船100余次,制止暴力抗法事件9次,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实施。

2006年10月,最高院在全国海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提出“在适当时候将陆源污染纠纷案件交由海事法院管辖,重点搞好渤海和长江陆源污染案件的审判”,并为后来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的《海事法院发展若干意见》所确定。大连海事法院位于渤海湾畔,对审理好渤海的陆源污染义不容辞。渤海的污染到底怎样?陆源污染案件审理的难点在哪里?要审理好这类案件我院法官应该做好哪些准备?带着这些问题,2007年上半年我院研究室与省法院民四庭(现民三庭)一起,联合进行了“渤海陆源污染问题管辖与处理”的专题调研,对渤海陆源污染的现状、种类、纠纷的认定、案件的受理、审判时须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调研与分析,为以后我院审理这类案件打下基础。同时形成了书面材料上报最高院。最高院民四庭对此较为重视,汇总武汉等海事法院的调研材料,把“陆源污染纠纷问题研究”作为其2008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紧紧围绕创建“一流的审判队伍”,构建大调研格局。

我院党组2008年初提出了创建“三个一流”的工作目标,其中之一就是创建“一流的审判队伍”。围绕这个目标,我院把着力提高法官的综合调研能力作为工作重点之一,要求广大法官一手搞好审判实践,一手针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搞

3 好调研,改变靠研究室孤家寡人调研的局面,收到了一定成效:

一是积极参加全国海事法院系统和全省法院系统审判研讨,我院法官撰写的审判调研文章先后在第十五届、十六届、十七届全国海事法院审判研讨会分别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多篇,在省法院组织的第二十届审判研讨上,我院法官获得二等奖一篇,三等奖两篇,在最近三年的“盼盼杯”征文中,每年都有论文获得

一、二等奖。

二是针对国际金融危机给航运市场、海运经济带来冲击与影响的新情况,我院增强调研工作的主动性与责任感,立案庭、海商庭等部门的法官主动进行调研,通过走访各大港航企业、律师所,完成了“关于我院立案结构分析及今后立案趋势”的调研材料,参加了辽宁省法学会组织的“船舶建造相关法律和对策问题研究”调研,对金融危机背景下的相关航运纠纷起因有了进一步的了解;鲅鱼圈法庭多次到长兴岛等地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调研,深入了解港口等建设中的海事法律需求;有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此反映良好,认为海事法院调查研究工作“做得早、做得实”。

四、培育先进调研理念,树立正确调研意识,创新调研工作机制。

我们认为,调研就是要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相互启发,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光靠研究室不行,靠一个法院也不行,要与外界广泛沟通,优势互补,更容易取得好的效果。大连海事法院有一个得天独厚的优势,就是与著名的大连海事大学在同一个城市。为发挥这一优势,我们把调研由院内延伸到学校,以实现优势互补。2007年我们与大连海事大学签订

4 了协作协议。约定:大连海事法院为大连海事大学的实习基地,每年为法学院提供实习机会,海事法院定期向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提供开庭信息,每年选择两个以上典型案件到海事大学开庭,海事大学可根据教学需要,邀请海事法院法官为师生介绍审判实务;大连海事法院对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应尽快反馈到大连海事大学,并提供相关案例,大连海事大学应开展深入研究,并在30日(问题异常复杂的,延长至60日)内将理论研究成果反馈给大连海事法院,以便尽快把理论成果运用到海事司法实践中去。协议签订后,海事大学的学生每年都来我院实习,给我院带来活力,双方每年举办研讨会研讨审判中的疑难问题,实现了审判与教学的双赢。

我们还加强与同行之间的交流,2008年与海口海事法院建立了长期协作关系,每年举办案例研讨会,双方轮流召集,去年在海口,今年在大连,已经成功举办了两届,互相交流了审判实践经验,规范指导了相关案件的审判,收到了研讨疑难问题、交流学术观点、借鉴审判经验、密切双方感情、加强双方协作的实效。两院同仁反映良好,给予很高的评价。

近期,我院还将与辽宁海事局、黑龙江海事局等单位建立合作关系,使调研工作的外部交流更加广泛,逐步从单方面协作向全方位协作的深层次发展,一个“开放式”大调研的格局已初步形成。

五、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与利用,科学制定调研工作计划

我院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与利用,努力把调研成果转化作为经济建设的铺路石、助推器,科学制定了近期调研工作

5 计划:

一是与省法院民三庭一起,继续搞好辽宁省沿海经济带建设中的海域征用补偿问题研究,拿出有分量的报告,上报省委、省人大。按照省法院领导的批示,我们将尽快与省法院民三庭一起继续搞好有关“辽宁省沿海经济带建设中的海域征用补偿问题”的调研工作,力争在9月底前形成上报省委、省人大的建议材料,向建国60周年献礼。

二是尽快与辽宁海事局、黑龙江海事局等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将我院的开放式大调研格局进一步扩大。以研究室为主体,哈尔滨等法庭配合的形式,尽快与辽宁海事局、黑龙江海事局建立合作关系,召开协作工作会议,实现合作“双赢”,助推我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调研工作既艰辛又快乐,奋斗永无止境,在实现审判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崇高目标过程中,我院将把调查研究工作做得更好,全力助推审判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更富成效。

推荐第10篇:大连海事大学选课通知

关于我校2011-2012学年第1学期选课通知

我校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已安排完毕,为保证全校学生按时选课,现将选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课时间

第一阶段(预选阶段):

1)19周周二16:00~19周周五8:30,仅可预选本专业年级的必修课、限选课和全校性选修课(预选阶段选课人数不受排课人数限制,预选制详细介绍见附件);

2)19周周五16:00---20周周二8:30学生需进入选课系统进行抽签。(抽签期间不能选课)

注: 1)陆上专业学生的必修课(除体育课外),已全部导入学生个人课表。

2)航海类专业学生的必修课已全部导入学生个人课表,限选课需学生个人选课。

3)不选学校设置的课程请在选课系统开放期间与所在学院教务秘书联系,申请删除。

第二阶段(正选阶段):

1) 20周周二16:00—21周周三9:00,学生可选本专业年级的必修课、限选课和全校性选修课。

2)暑假期间选课系统关闭。

3)陆上专业11--12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一周周五9:00---第2周周三17:00,学生可以跨年级选课以及选重修课程;同时可进行改、退、补选课并确定课表。

4)陆上专业选课截止时间为11—112学年第一学期第2周周三17:00;届时选课系统自动关闭。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选课系统关闭后,无论何因不再受理选课事宜。请全体学生务必在选课系统关闭前查阅确认课表,以防删课。

5)学年制航海类专业学生不参与跨专业、跨年级选课及选重修课程,选课截止时间为本学期第21周周三上午9:00。

二、选课要求

1. 选课培训:各院系教学秘书、教务秘书组织班长、学委进行选课培训。具体事宜由各院系自行安排。

2. 特殊情况无法正常选课的学生(如转专业调整课程、小语种、重修选课课程调整等),请在选课系统开放期内即下学期第二周周三前到所在学院(系)教务秘书处填写“学生补选课申请单”,由教务秘书汇总后,统一在学院处理。

3. 学生在选课前,必须认真阅读选课通知,请按培养计划(可网上查询)要求选课,注意所选课程(含重修课)的编号及课程性质与培养计划课程编号、性质一定要相同;并及时与指导教师及教务秘书联系,制定个人选课方案,尤其必修课和限选课要注意时间安排。

4. 选课要量力而行,按学校规定我校按选课学分收学费,对超量多选的课程选课系统关闭后不准退课。

三、选课注意事项

1. 《大学计算机基础)》与《计算机基础(上机)》为配套课程,一定不要漏选。 2重修大学英语的0

8、0

7、06级学生,应注意大学英语、大学英语听力为配套课程,二者合并为原大学英语,不要漏选。

3.预选阶段的所选课程必须及时上网查看,以免错过抽签时间。如抽签不成功或未抽签,在正选阶段学生可补选或改选。

4.进入选课系统后,首先选择所在专业和年级,左侧课程列表弹出的必修课和限选课是该生专业教学计划设置的,学生必须在此表中选必修课、限选课、任选课。如某类课程学分已达到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则这类课可以不选。

5.选课系统已将必修课(陆上专业体育除外)导入学生个人课表中,学生需核对确认。限选课未导入学生个人课表,必须由学生自行上网选课。

6.开学第一周全校学生(包括航海类专业学生)必须上网查询个人课表并予以确认,如有问题及时反馈给学院教务秘书。

7. 重修课和任选课根据本人情况选课;航海类专业各年级学生因实行学年制,不可在网上选重修课,选课无效。

8. 在每个学生选课界面左侧课程列表的日语或俄语课程是为全校各专业外语为小语种(日、俄语)学生开设的必修课,英语语种学生不可以选这部分课程。

9. 学生所修各类课程(含重修课)必须通过选课系统选课,否则成绩不予登录。选课系统关闭后(即下学期第2周周三)不再开通。

10. 未交学费的学生请尽快缴费。

11. 学生选课结束须在网上浏览或打印已选课程表并彻底退出教务系统,同时妥善保管个人密码,以免选课结果丢失或他人删课。个人密码查询由学院(系)教务秘书负责。

12. 选课后请务必点击“统计”按钮,查看个人详细选课信息。

祝全校同学选课成功!

附件1选课预选制介绍

附件2各院系教务秘书联系方式

教 务 处 20101-7-12 

第11篇:大连海事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大连海事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2-12-24点击次数:339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12】12号)精神,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自主权,促进中学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我校2013年继续通过自主选拔录取方式,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地区

理科生源不限省份,文科生源主要面向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河北省、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江西省等。

二、招生计划

自主选拔录取人数控制在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4200人)的5%以内。

三、报名条件

学校推荐:

1.省级重点中学(含省级示范中学)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考生自荐: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有资格申报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

2.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特长或创新潜质并已取得相应水平成绩或成果者。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者或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者。

4.在其他方面有突出特长者。

5.具备相应学科特长,热爱海洋事业,对我校旅游管理(邮轮游艇管理)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和较强培养潜质者。同时要求男身高1.72-1.85米,女

1.65-1.75米,五官端正,无明显疤痕,无口吃,无色盲(色弱),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能适应邮轮游艇工作环境。

四、报名办法

1.所有报名者必须经所在中学审核确认。按报名条件1报名者,每所中学推荐人选原则上不得超过8人,我校“优质生源基地”校推荐名额为12人,按其他条件报名者,不受中学层次及名额限制。

2.报名条件2和报名条件3不可同时兼报,按报名条件

2、

4、5报名的考生需参加面试,所有面试项目只限报一项。

3.考生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6日0:00至2013年1月10日24:00。报名者登陆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bkzs.dlmu.edu.cn)“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并填写相关报名信息。

4.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供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①经所在中学签字盖章的《大连海事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

②获奖证书或发表作品的复印件,并加盖中学公章;

③考生所在高中阶段各年级期末考试各科原始成绩单及排名,并加盖中学公章;

④《个人自荐信》(考生手写)。

请考生将上述材料按①—④的顺序装订成册(A4标准左侧装订),同时对于按条件1报名者,请考生所在中学按照推荐的学生顺序将报名汇总表寄至我校,并请校长签字同时加盖学校公章。以上材料请用特快专递邮寄至大连海事大学学

生处招生办公室(地址:大连市凌海路1号, 邮编:116026),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自主选拔报名材料”字样,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五、测试安排及要求

1.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统一测试。

2.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1月23日-31日。

3.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2月18日-24日。

4.测试时间:2013年2月26日。

5.测试内容:

(1)综合素质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长150分钟。着重测试思想道德修养、文化修养、情商和心理素质、创新能力和思维能力、海洋文化及相关内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分析等。我校不提供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以及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

(2)专家委员会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报名条件

2、

4、5报名的考生需参加面试,其他考生不再进行面试。

六、选拔程序

1.经专家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确定初选合格者名单。初审主要综合考虑报名者的学业成绩、竞赛成绩、特长情况、参与课外活动等情况。

2.考生可于2013年1月20日起通过“自主选拔录取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查询初选结果。

3.按报名条件1报名者,笔试成绩即为最终考核成绩。

4.按报名条件2报名者,面试按百分制进行评价,面试成绩在80分以下者,面试成绩不计入最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在80分以上者(含80分),按面试成绩的20%计入笔试成绩为最终考核成绩。

5.按报名条件3报名者,获得奥林匹克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在综合素质能力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为最终考核成绩,其他获奖者,在综合素质能力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为最终考核成绩。

6.按报名条件4报名者,面试按百分制进行评价,面试成绩在80分以下者,面试成绩不计入最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在80分以上者(含80分),按面试成绩的20%计入笔试成绩为最终考核成绩。每个特长项目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原则上不超过8人,面试成绩排名在所报项目考核成绩八名之外者,笔试成绩即为最终考核成绩。

7.按报名条件5报名者,面试按百分制进行评价,按面试成绩的30%计入笔试成绩为最终考核成绩。

8.学校根据考生最终考核成绩排名,经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委员会研究确定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自主选拔录取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同时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等相关网站予以公示。

七、录取原则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

2.凡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平行志愿省份单独填自主选拔录取志愿表,并按如下原则录取并安排专业:

(1)凡获得我校旅游管理(邮轮游艇管理)专业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该专业,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即被该专业录取。报考我校其他专业,不享受此专业的自主招生资格。

(2)凡获得我校2013年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我校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加10分安排专业;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者,达到当地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予以录取,并酌情安排专业(报名条件5除外)。

八、监督机制

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的领导下,我校将加强管理,严格程序,积极接受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1.自主选拔录取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411—84729225。

2.推荐中学和申请人要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各中学的推荐人选和经我校考核后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人选须在中学校内进行公示。如发现中学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如有考生弄虚作假,则取消该考生被认定的资格;若该生已被我校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3.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海事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1—847272330411—84723522

地址:大连市凌海路1号

邮政编码:116026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http://bkzs.dlmu.edu.cn

十、本章程由大连海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关于《大连海事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章程》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2-12-24点击次数:181

各位考生:

你们好!

我校已发布的《大连海事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章程》中第三条报名条件中第四款在其他方面有突出特长者指的是在艺术和体育方面有突出特长者:

艺术类重点招收:主持、声乐(民族、美声)、舞蹈(古典舞、民族民间舞)、扬琴、二胡、古筝、竹笛、长笛、单簧管、小提琴、书法、美术等。

体育类重点招收: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网球、游泳、健美操、传统武术、跆拳道、田径(不含马拉松、障碍跑、撑杆跳、链球、铅球、铁饼、标枪、竞走)等。

特此说明。

大连海事大学招生办

第12篇:大连海事大学入学须知

大连海事大学2011级研究生

入学须知

研究生院

2011.6

1、所有新生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报到(应届生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无故超过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报到时间大约在8月下旬。具体时间将在网上另行通知,请于8月5日以后上网查询,网址(http://grs.dlmu.edu.cn)。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再次进行资格复查,不合格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按 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4、党团员要自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团组织关系。大连本市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名头:大连海事大学党委组织部。大连市外的党员组织关系名头:大连市委组织部。团组织关系名头:大连海事大学团委。

5、对研究生户口迁移的要求:

①根据大公发[2002]73号文件精神,户口性质为家庭户口的辽宁省内学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辽宁省外新生以自愿为原则,并以学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的规定为准,自行决定是否办理户口迁入。

②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编号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内容和报考时招生办公室录取的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能落户。有曾用名的只能填写1个。

③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户口迁移证上的所有内容打印清楚,其中:迁移证上的籍贯、出生地要注明XX省XX市(县);婚姻状况必须填写,不能空项;原住址要写清楚详细地址;户口迁往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大连海事大学”或“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海路1号”或“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凌水派出所”。

④户口迁移证上的户口专用印章要清晰(共有5处盖章:省公安厅专用章,另加1个骑缝章;派出所专用章,另加1个骑缝章及民警专用章)。如果户口迁移证上有涂改之处,或是手写迁移证,请字迹工整,必须加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印章。

⑤学生报到后,硕士研究生将听从安排统一办理入户手续,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考生)在报到的第一天自行到保卫处户籍室(综合楼0101)办理入户手续。开学时不办理户口迁移者,今后学校将不再受理户口迁移手续。不迁移户口

的学生,在校学习不受影响。

⑥如有不明之处,请与学校保卫处户籍室(综合楼0101)李连老师联系(咨询电话0411-84724522)。

6、学校已经向除委托培养外的脱产学习研究生所在单位或学校调档,开学报到时档案未到的研究生,学校将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开学两周内档案仍然未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7、录取的所有考生均须与学校签定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签字后交各学院(系),然后由各院、系统一交研究生院。

8、新生报到时,自备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6张(同一底版,用于研究生入学登记表、卡片、学生证等)。

9、新生来校路费自理,可凭录取通知书购买学生票。

10、新生入校须自带被褥(被褥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托运行李时,请在行李票上写明专业、姓名,以便领取。

11、为方便新生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入学报到所需费用,学校与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合作,实施银行代收费用方式。有关事宜见附件3中的具体说明。硕士生享受一等奖学金的考生可直接用奖学金冲抵学费;享受二等奖学金的考生可用奖学金冲抵部分学费,还需每年缴纳6000元的剩余部分学费;其他考生按协议书缴纳全额学费。

12、乘火车者,行李托运到大连火车站;乘船者,行李托运到大连港。注意不要将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等贵重物品夹在行李中托运。

13、学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水桥。在新生报到当天,学校在大连火车站和大连港设有新生接待站。其它时间来校者,乘火车抵连,可到劳动公园西门,乘406路公共汽车到海事大学站下车;乘船抵连,由码头乘708路公共汽车到西安路,再转乘10路公共汽车到凌南路车站下车,或乘801路公共汽车到黑石礁车站,再转乘406路公共汽车到海事大学车站下车。

附件1:有关研究生宿舍的具体安排

附件2:国家助学贷款

附件3:大连海事大学2011年硕士新生缴费注册告知书

有关研究生宿舍的具体安排

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不要求研究生一定在校内住宿,为了有效地利用学校资源,尽早安排好住校同学们的宿舍,请同学们根据学校提供的宿舍情况自主选择是否住宿。

1、2011级博士研究生住宿标准为两人一间。

2、2011级硕士研究生住宿标准为四人一间。

3、研究生宿舍由学校统一安排,需要住宿的同学请于8月20日前在卡中存入第一年的住宿费(按1200元/人存入)。

4、住宿周期为一学年,中途不予办理住宿或退宿手续(休学、退学等除外)。

5、不住宿同学请务必于8月10日-8月20日期间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网页左侧“研究生管理系统链接”一栏点击“研究生登录”,登陆的用户名为本人学号,初始密码为录取时身份证号的后六位。登陆后在系统中确认“不住宿”的信息,没有进行确认的同学视为在校住宿。

6、委培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宿舍,特殊原因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加盖公章,材料齐备后请与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科联系。(电话:0411—84726596)

国家助学贷款

一、为了确保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能正常完成学业,国家设立了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贷款原则上只提供给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阶段无贷款或贷款已结清)以自筹经费方式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需要贷款的同学可以暂不缴纳学费。开学后,银行将对贷款资格进行审核,得不到银行贷款的同学必须在1个月内缴纳50%学费。

二、贷款的同学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新生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3、父亲身份证件编码;

4、母亲身份证件编码;

5、近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城市提供街道以上政府部门证明,农村提供乡以上政府部门证明);

6、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7、学生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以上材料由个人保管,待学校通知后统一上交办理贷款(大约在9月中旬)。

8、联系电话:84723228(大连海事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3

大连海事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缴费告知书

新同学:

衷心祝贺您被录取为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

为方便您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入学所需费用,依据学校与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以下简称中行)签订的银校合作协议,实施银行划转代收费用方式。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中行划转代收费用的程序:中行根据研究生招生办提供的学生信息(学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为学生免费办理中行“长城卡”,学生持卡可在当地中国银行存款或办理电子汇款等。中行根据校财务处提供的学生交费总额代扣款,校财务处根据中行提供的代扣款结果向学生提供缴费收据。

2、如果您对此划转代收费用方式确认同意,请您于2011年8月20日前,将本学年应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存入中行“长城卡”内,届时通过中行代扣学费和住宿费,并通过研究生院将缴费收据发放到各院(系),由各院(系)转发至您手中,届时您可以直接办理新生报到手续。中行“长城卡”将作为您在校期间每年缴纳学费和住宿费、领取奖助学金和“三助酬金”等各类补助的的专用银行卡,在您存入本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时,视同同意学校扣款的合法性。在校期间请您不要销卡,若丢失后,应及时至开户网点(中国银行大连黄浦路支行)挂失换卡。

3、为方便您查询中行“长城卡”划转情况,学校通过中国银行大连黄浦路支行为您集中办理并开通网上银行个人服务查询版。请您仔细阅读网上银行安全须知,登陆正确的中国银行网上银行(网址:WWW.BOC.CN),及时修改网银用户名、网上银行密码。

4、咨询电话:

中国银行大连黄浦路支行:0411-8478507

9、8478479

6、18604091709 大连海事大学财务处:0411-84729243,84728206

大连海事大学财务处电子邮箱:dmucwc@dlmu.edu.cn

友情提示:请您仔细阅读中国银行卡信封内所有使用说明及安全须知。

第13篇:大连海事大学民事诉讼法结构图

大连海事大学民事诉讼法结构图

证据分类,证据种类(书证、物证、证人证言)

主管

管辖 级别管辖 恒定 (中院)

地域 管辖权异 管辖 议,争议

证 据

证明对象、举证责任 举证期间,证据交换 法院收集、鉴定 公开质证 证明力

先予执行(情形)

执行根据 执行管辖 执行开始 执行措施 执行异议

当事人(参加人) 管辖 起诉 一审 二审 再审 执行

执行担保 执行承受 执行和解 执行回转

财产保全(诉前,诉中,二审前)

当事人能力 (其他组织)

特殊 情形

共同 诉讼

第 三 人

代 理 人

诉讼 程序

审判程序启动

(一审,二审,再审,撤)

简易程序

执行中止、终结 代位申请执行

调解(一审,二审)―适用、协议

审理

内容与生效

二审审理――开庭 再审

阻碍情形(延期、中止、终结)

裁决(一审、二审、再审)

基本原则:调解、处分、

辩论、同等 基本制度:合议、回避、

公开、两审

审判 程序

特别(管辖、救济) 程序

选民资格案件

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三大非 讼程序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督促程序――支付令异议

公示催告程序――权利申报、除权判决及救济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表决程序、清偿顺序

第14篇:大连海事大学招生简章[材料]

大连海事大学2012年招生简章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大连海事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大连海事大学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招生办公室。第七条学校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坚持优化生源结构和区域协调发展,综合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数量质量等因素制定学校分省来源计划。第九条学校将招生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专业录取要求

第十条按行业及专业教学的外语要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船舶电子电气工程、海事管理、英语(论坛)、日语、软件工程(日语强化)等专业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就读,请考生谨慎填报。第十一条只招男生的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船舶电子电气工程、海事管理、救助与打捞工程。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第十二条 我校所有专业均控制在一本线上招生,信息类、电子类、机械工程类、船舶与海洋工程类专业对数学基础要求较高,请考生慎重填报。第十三条报考大连海事大学考生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卫生部要求的相关规定。根据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航海类专业不招收色盲(弱)者;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身高

1.65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均在4.7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及以上;轮机工程(轮机管理)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要求身高1.60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均在4.6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及以上;海事管理专业(属非航海类专业)要求双眼裸眼视力在4.7及以上;旅游管理(邮轮游艇管理)专业只招收获得我校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旅游管理(邮轮游艇管理)专业考试录取资格的学生(新疆定向生除外)。学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退回原籍。第十四条 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招生比例限制。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不含“混合平行志愿”)中,在辽宁省,投档比例确定为102%,凡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在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专业要求的情况下,均予以全部录取;其他省区,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划定,凡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在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专业要求的情况下,均予以全部录取。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划定,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第十六条大连海事大学在各省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按考生的高考(微博)“总分”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录取,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对于同分考生,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排序,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序。江苏省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第十七条大连海事大学在北京市生源充足的条件下接收非航海类专业非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与非第一志愿各专业在北京市招生计划各为1:1。第十八条我校对于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加分投档政策予以承认,只接收投档分数达到当地一本分数线的考生。第十九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予以承认。

第15篇:大连海事大学复试分数线

[考研分数线]大连海事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各位考生:

2011年硕士研究生初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经研究,现将我校2011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的基本要求

参加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及各专业统考、法律硕士联考招生人数、奖学金名额:注:

1、本表所列出了学术型统考研究生中享受奖学金名额,此外推免生(含专业学位)均享受一等奖学金。

2、校内、校外调剂生均不享受一等、二等奖学金。

3、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奖学金标准制定中,另行通知。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全国统考、联考考生及经研究生招生办在国家调剂网同意调入我校的外校调剂生均可参加复试。

一等

专业代

专业名称

010101 020205 020206 030100

马克思主义哲学 产业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 法学

6 6 10 65 37 28

1 1 2 7

2 2 2 19

323 396 340345 352

38,57 53,80 53,80 43,65 43,65 43,65

奖学

奖学

线

二等

总分

单科线

1方向 2-7方向 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500 18 3 5 315 43,65

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英语各方向

日语方向

俄语方向

070104 应用数学 070105 运筹学与控制论 070204 等离子体物理 070205 凝聚态物理 070702 海洋化学 071011 生物物理学 080104 工程力学 080202 机械电子工程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703 动力机械及工程 080802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080804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101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081102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081104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7 1 40 4 3

3

5216 3 5 1 8 2 8 2 5 1 12 2 4 0 12 3 16 4 5 1 7 1 5 1 22 4 49 9 19 3 8 2 6

2 351 10

375

381

365

6 317 2 285 3 285 3 303 2 285 1 285 0 270 4 290 7 306 2 270 3 317 3 341 10 290 24 323 9 318 3 290 2

292

53,80 53,80 53,80

53,80 53,80

38,57 38,57 38,57 38,57 38,57 38,57 38,57 38,57 38,57 38,57 38,57 38,57 38,57 38,57 38,57 38,57 38,57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406 桥梁与隧道工程 082301 道路与铁道工程 082302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082303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082304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082320 ★航海科学与技术 082321 ★海上交通工程 082322 ★物流工程与管理

082323 ★交通工程

082401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082402 轮机工程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7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202 企业管理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120401 行政管理 035101 法律硕士(非法学) 035102 法律硕士(法学)

085206 动力工程 085207 电气工程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65 10 5 1 6 1 26 6 26 4 8 0 11 3 5 1 26 4 4 1 6 2 32 6 26 4 23 4 26 4 5 1 11 2 45 * 35 * 5 * 6 * 28

*

27 290 2 290 3 312 13 302 9 373 0 290 6 296 2 290 9 376 2 373 2 275 16 301 13 290 12 292 12 340 2 351 2 365 * 315 * 315 * 270 * 290 *

290

38,57 38,57 38,57 38,57 38,57 38,57 38,57 38,57 38,57 38,57 38,57 38,57 38,57 38,57 53,80 53,80 53,80 43,65 43,65 38,57 38,57 38,57

085210 控制工程 085211 计算机技术 085212 软件工程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航海)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交通运输)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交通与物流) 085223 船舶与海洋工程(轮机) 085223 船舶与海洋工程(船舶结构物)

085229 环境工程 085239 项目管理 085240 物流工程 085236 工业工程 055201 英语笔译 055205 日语笔译 085201 机械工程 085204 材料工程 125600

工程管理硕士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三、复试及录取办法

10 * 10 * 9 * 4 * 15 * 7 * 7 * 3 * 4 * 2 * 25 * 7 * 24 * 2 * 3 * 2 * 3

*

* 290 * 290 * 290 * 290 * 290 * 290 * 270 * 270 * 290 * 290 * 290 * 290 * 345 * 378 * 290 * 290 *

155

38,57 38,57 38,57 38,57 38,57 38,57 38,57 38,57 38,57 38,57 38,57 38,57 53,80 53,80 38,57 38,57 40,80

《大连海事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办法》

四、其他

1、所有符合大连海事大学复试基本要求的第一志愿全国统考、联考考生及经研究生招生办在国家调剂网同意调入我校的外校调剂生均须按时参加复试,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2、复试考生所报专业笔试科目如存在选择,考生应主动与大连海事大学研招办用传真联系申报复试笔试科目,写明考生编号、姓名、报考专业,传真号码:0411-84728329。

3、调剂考生应在本网站上(另行通知)申报复试笔试科目。

4、考生复试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件、学生证、学籍管理部门开出的在校证明(可在附件中下载)、大学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加盖公章);

(2)往届在职本科毕业生(指毕业时间在2010年10月底前,以当场验看毕业证书时间为准):准考证、身份证件、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取得)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左上角写明准考证号)、大学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加盖公章);

(3)同等学力考生(指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的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件、大学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左上角写明准考证号);

(4)考生本人单位所在地或大连市的二级甲等(县区级)以上医院合格体检表原件一份(体检表可从附件中下载)。今年复试不组织考生统一体检。 (5)政治审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填写,可在附件下载)。

5、复试时考生可向报考的学科专业提交自己科研、学术、获奖的有关证明材料。

6、本身为同等学力的考生在报考时误将信息错填为非同等学力者,应立即与研招办联系,更正信息,并进行同等学力加试,否则,在现场报到审查报考资格时发现,按提供虚假信息处理,取消复试资格。

7、请考生随时上网查询有关复试信息,所有复试信息均在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8、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应提交所在部队审批表的复印件。

9、邮寄录取通知书地址按照网报通信地址进行,如有更改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上申请,详细办法另行通知。

五、单独考试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MBA、MPA全国联考的复试时间安排在其他时间,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参加此次复试,但需与相关学院联系报考导师事宜。

时间

4月8

下午1:30—4:30

4月9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4月9

上午8:00—11:30

下午1:00—3:00

4月10

上午8:30—10:30

日 4月10

上午10:30开始

日 4月12

下午

内容

同等学力考生报到

同等学力考生专业加试

全体复试考生报到

全体复试考生专业笔试

全体复试考生进行外语口语、听力

及专业综合面试

公布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

地点 研究生招生办

(综合楼701)

报到时另行通知

报到地点:中远报告厅

报到时另行通知

各学院组织另行通知

各学院通知

第16篇:大连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学生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全体大学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本会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和学院团委的直接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并欢迎来自其他各方面的指导和帮助。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和动员全学院同学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广大同学的成才成长为中心,为我学院的改革发展和广大同学的素质拓展服务,促使广大同学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第四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疏通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正常民主渠道,倾听和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

(二)倡导和组织同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积极组织有益于同学们成长成才的学习、科研、文体、公益等活动,努力为全体同学服务。

(三)加强与校内各有关单位的联学院,争取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密切与各兄弟院学院学生会的关学院,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

(四)积极负责地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凡具有大连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学籍的在校本、专科学生,承认本会章程的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推荐候选人负担本会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有权监督和批评本会的工作,有权对本会工作提出质询、意见和建议,有权要求罢免本会中不称职的工作人员。

(三)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并通过符合本会章程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四)有权要求本会维护个人合法权益,有权享受本会提供的各种便利条件。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加强思想修养,提高思想素质。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各项决定,服从本会各级组织领导和安排,积极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及各项文娱活动,争做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及学院团委的指导和帮助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各项活动。

(一)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学生会的各级组织都要执行学生会决议,坚持个人服从集体,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

(三)学生会的下级组织应如实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及时请示和汇报工作。

第九条:大连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代表由基层民主选举产生。

(一)学生代表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常任代表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以提前或者推迟举行。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参加才能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须经学院党总支批准。

(二)在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之前,应成立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其成员主要由上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组成,负责筹备学生代表大会的各项工作。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由学代会筹委会决定。

(三)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1)听取并审议上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2)讨论和决定学生会今后的工作方针和任务。(3)制定和修改学生会章程,并监督其实施。(4)选举产生新的学生会主席团。 (5)讨论、决定有关学生会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外代表大连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学生会。学生会主席团有以下职权:

(一)解释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制定并实施学生会工作计划;制定和修改学生会工作职责、学生干部的考核、例会、值班制度及其他制度,并监督实行。

(三)在学代会闭会期间,负责实施大会决议,行使大会赋予的职权以及大会授予的其他权力。

(四)定期向常任代表委员会通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督。

(五)筹备下次学代会。

第十一条:大连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组成主席团。主席团下设办公室、体育部、文艺部、宣传部、学习部、生活部、女生部、编辑部、网络部等部门,班委为学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

第十二条:学生会常任代表委员会(简称常代会)是学生会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和组织运行情况。常代会设主任一名,各级队现任级队长为当然的常代会委员,常任代表任期与学生会任期相同。

第十三条:学代会选举产生的主席团须经学院党总支批准。其成员分工经民主协商确定。学代会主席外出实习或办公时,由副主席代理主席;若主席、副主席同时外出时,则召开常代会仪,推选代主席,代主席行使主席的一切权力。

第四章 级队委员会和班委会

第十四条:级队委员会

(一)学院学生会根据自身情况可设立级队委员会,其组织机构由级队自行设置。

(二)级队委员会接受学院学生会的领导,根据本会宗旨积极主动的开展本年级的活动。

(三)级队委员会应执行学院学生会的决议,认真完成学院学生会布置的任务,根据本会宗旨积极主动开展本年级的活动。

(四)级队委员会应定期向学院学生会汇报工作,并及时对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班委会为本会的基层组织,由本班全体同学民主选举产生,班委会应团结全班同学,保证本会的宗旨和任务的贯彻落实,并根据各班具体情况,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

第五章 学生会干部

第十六条:学生会干部是学生的公仆,学生会应按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学生干部须接受监督、考查、考核。

第十七条:学生干部必须模范的履行本章程第七条所规定的会员的各项义务,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上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

(二)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能按时按质完成组织交给的各种任务。

(四)具有民主作风,能密切联学院群众,团结同学,能及时全面地反映同学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自觉接受 同学的监督,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能正确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学院。

第十八条:学生会干部在必要情况下可以按一定程序进行变动或予以免职。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学生会。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17篇:《大连海事大学学报》投稿须知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投稿须知

一、学报简介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创刊于2002年,由交通运输部主管,大连海事大学主办。办刊宗旨为“立足本校,联系教学科研实际,深入研究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新情况、新课题,为教学科研服务,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创刊时为季刊,自2007年第2期改为双月刊,128页。本刊是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由交通部主管,大连海事大学主办,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社会科学类学术理论刊物。它面向高等院校教师、研究生及相关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注重体现新世纪人文社科研究的特色,体现理、工、文、的交叉、渗透与融合,主要刊发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本刊注重学术性与创新性,广纳实践性与对策性的学术成果,鼓励不同学术观点的交流与探讨,提倡学术文采,使学科性与可读性并举,坚持“二为”、“双百”方针,努力为经济、社会、文化服务。

二、学报特色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以世界知名航海院校——大连海事大学为智力依托,努力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与大连东北亚重要的航运中心建设服务,重点刊登海事法规研究、国家及地方经济改革与管理研究、航运中心建设研究等论文成果。重点栏目: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政治学、哲学。刊物立足本校,面向全国各高校及研究机构,实行开放办刊模式。

三、收录及获奖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被“中国期刊网”“万方数字化期刊群”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国内大型期刊数据库全文收录,并为“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

四、基本信息

编辑部地址:辽宁 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海路1号 大连海事大学文源楼 征 稿 简 则

本刊主要刊载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哲学、社会学、语言学、文学等领域的学术论文。

1.来稿须具有创新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可读性;应论点明确,论据充分,层次清晰,资料可靠,文字精练。

2.本校师生投稿须本人持打印稿及电子稿到编辑部递交,校外作者可通过本刊E-mail:dlhsdxxb@126.com投稿。

3.来稿应附中文题名、作者姓名、单位及所在城市和邮编、摘要、关键词、中图分类号及与上述内容对应的英文。

4.在稿件首页地脚处注明第一作者和导师(如论文作者系博士研究生)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籍贯、职称、联系电话、E-mail及详细通信地址);有基金项目支持的稿件应注明论文所属项目的正式名称及项目编号。

5.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尽量不使用副题名;英文题名应与中文题名含义一致。

4.中文摘要应写成报道性的,即摘要的内容中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字数以200字左右为宜;英文摘要内容须与中文一致。 5.中英文关键词(3~8个)要一一对应,一般不采用英文缩写。 6.文稿字数一般不超过6000字。

7.参考文献采用顺序编码制格式著录,按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编号,并与文内一一对应。

本刊有权对来稿进行文字性删改,如不同意,请在稿中注明。 本刊已被《中国期刊网》、《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等数据库全文收录,如作者不同意将论文编入,请在来稿时声明。

第18篇:大连海事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全文)

大连海事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13-12-31

大连海事大学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中国著名的高等航海学府,是国家实施“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多元化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大连海事大学2014年继续通过自主选拔录取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计划

自主选拔录取人数控制在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4200人)的5%以内。

二、报名条件

1.学校推荐:省级重点中学(含省级示范中学)推荐的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者可自我推荐:

2.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

3.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创造发明奖或国家发明专利证书者(外观设计专利和已受理但未正式取得专利证书者除外)。

4.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特长或创新潜质并已取得相应水平成绩或成果者。

5.具备相应学科特长,热爱海洋事业,对我校旅游管理(邮轮游艇管理)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和较强培养潜质者。同时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能适应邮轮游艇工作环境。

三、报名办法

1.所有报名者必须经所在中学审核确认。按报名条件1报名者,每所省级重点中学(含省级示范中学)推荐人选原则上不得超过8人,我校“优质生源基地”高中推荐名额为12人,按其他条件报名者属自荐,不受中学层次及名额限制。

2.考生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4年1月1日0:00至2014年1月10日24:00。报名者请登陆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dlmu.edu.cn)“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并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大连海事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

3.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供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①经所在中学签字盖章的《大连海事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

②获奖证书或发表作品的复印件,并加盖中学公章;

③考生所在高中阶段各年级期末考试各科原始成绩单及排名,并加盖中学公章;

④手写《个人自荐信》(说明报考我校的原因、本人特长特点、参加课外活动情况、今后自我发展规划和想法等)。

请考生将上述材料按①—④的顺序装订成册(A4标准左侧装订)并邮寄至我校,同时对于

按条件1报名者,请考生所在中学将校荐报名汇总表(请到此网站“文件下载”专栏进行下载:http://baoming.dlmu.edu.cn/)寄至我校,并请校长签字同时加盖学校公章。以上所有材料请用特快专递邮寄至大连海事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邮编:116026),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自主选拔报名材料”字样,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请留好备份。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我校对考生申请材料的接收情况。

4.专业认定:考生网上报名时应结合本人获奖情况及特长选择专业志愿,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大类,每个学科大类中可按顺序申报1—5个专业,具体专业详见附件《大连海事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专业目录》。我校将在网上通知初审合格者被认定的学科大类,初审合格者需依据我校认定的学科大类参加笔试和面试,然后我校根据考生最终考核成绩和专业志愿填报情况认定专业。

四、测试安排及要求

1.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统一笔试。

2.报名时间:2014年1月1日0:00至10日24:00

3.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1月16日-23日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2月14日-20日

5.笔试时间:2014年2月22日

6.测试内容:

①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综合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长150分钟。内容涵盖数学与逻辑、阅读与表达、思维与创新、情商与心理、国内外政治经济热点分析等方面的知识。由于考试范围比较广泛,题目比较灵活,我校无法提供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以及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

②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报名条件5报名者需在笔试当天下午参加面试。按其他条件报名者,学校根据招生专业计划、笔试成绩等综合确定自主选拔录取面试资格名单。面试地点在大连海事大学,具体面试要求请考生于2014年3月中旬登录“自主选拔录取网上报名系统”( http://baoming.dlmu.edu.cn/)查询相关通知。

五、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负责实施自主选拔招生工作。

1.经专家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确定初审合格者名单。初审主要综合考虑报名者的学业成绩、竞赛成绩、学科特长基础、创新潜质、参与课外活动等综合素质情况。

2.考生可于2014年1月16日起通过“自主选拔录取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查询初审结果。

3.入围成绩及划线办法:考生最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分文理科进行录取,其中

按条件5报名者不分文理科进行录取。

4.学校根据考生最终考核成绩排名,经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委员会研究确定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和专业,在我校网站公示后,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站予以公示。考生可通过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六、录取原则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

2.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有自主选拔录取批次的省(市、区)须在自主选拔录取批次填报我校。无自主选拔录取批次的省(市、区),须在本科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必须将我校填报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学校。入选考生若没有按以上要求填报我校志愿或未在第一专业志愿中填报我校认定专业,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自主选拔认定资格,不再享受自主选拔录取的优惠政策。并请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高考志愿表复印件及高考成绩通知单复印件传真至大连海事大学招生办公室。

3.获得我校自主选拔认定资格的考生,在高考录取时享受以下优惠政策:高考考分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线,我校即予以录取到经公示的入选专业。

七、监督机制

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的领导下,我校将加强管理,严格程序,积极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1.自主选拔录取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411—84729225。

2.推荐中学和申请人要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各中学的推荐人选和经我校考核后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人选须在中学校内进行公示。如发现中学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如有考生弄虚作假,则取消该考生被认定的资格;若该生已被我校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3.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海事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联系电话:0411—847272330411—84723522

传真:0411—84724303

邮政编码:116026

电子邮箱:dlmuzhaosheng@126.com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http://bkzs.dlmu.edu.cn

九、本章程由大连海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19篇:大连海事大学 预毕业证明

预毕业证明

兹证明姓名:(身份证号:)系我校学院学科(专业)级硕士研究生,该生已修完培养环节的全部课程,若通过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定,将于年月获得毕业证、学位证。

特此证明。

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年月日

第20篇:大连海事大学自主招生面试题

大连海事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面试题汇总

大连海事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共计12道题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30分钟,除一道数学逻辑题外,全部为主观题。这些题却测试了思想道德修养、文化修养、社会公德、哲学、国际国内政治经济、情商和心理素质、创新能力和思维能力、海洋文化及相关内容、法律和社会热点敏感问题分析等多个方面。

以下为部分面试题,仅供参考:

1.分析我国社会公德现状及原因,并谈谈如何加强社会公德建设?

2.当别人对你的认识与你的自我认识有较大差别时,怎样看待?

3.谈谈对日本著名企业家稻盛和夫‘成功方程式’的理解及引发的启示?

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