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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奖励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7-31 09:03:27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工程中标奖励办法

工程中标奖励办法(暂定)

为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全面调动公司相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公司又好又快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指的奖励是指相关部门在完成公司规定的当年基数以上部分实施的奖励(每年公司产值的基数在每年初以书面形式告知)。

二、中标工程范围:本办法所指的中标工程是指:

1、以公司单个主体参与省、市、区工程招标并中标的;

2、由公司组织多家企业联合体投标并有其中一家中标的;

3、由公司参加邀请招标并中标的;

4、项目经理挂靠并由本公司编制标书并中标的;

5、其他本公司参与并中标的工程。

三、奖励标准:

1、由公司单个名义参与省、市、区等工程项目并中标的,按中标标的额的1.5‰予以奖励。

2、由公司组织的联合体投标并由公司中标的,按中标标的额的0.5‰予以奖励,其它企业中标的按0.3‰计算。

3、参加邀请招标形式并中标的,按中标标的额的0.2‰予以奖励。另外再提取中标标的额3‰的业务费,奖励相关人员,其它按利润的5%奖励。

4、由项目经理参与投标,标书由公司编制并中标的,按中标标的额的0.2‰予以奖励。

四、奖励发放范围

超基数工程中标的奖励:总额的70%用于经营部工作人员奖励;总额的20%用于财务部工作人员的奖励;总额的10%用于工程部工作人员的奖励。

五、奖励计算期限

本办法的奖励计算采取一年一计算,即每年的年终进行一次计算并一次性发放。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公司对本办法具有最终解释权。

杭州中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0-12-18

推荐第2篇:项目工程人员工程奖励办法

项目工程人员工程奖励办法

1、项目工程人员的奖励是指公司在除支付给工程人员工资、补贴、奖金及福利之外为鼓励工程人

员更好地做好工程的实施难度、效果给工程人员的额外奖励。

2、工程奖励的获得者为连续参与该工程在十日以上的公司委派的工程人员,不包括正常的技术人

员和市场人员的的协助,其工程奖励由该项目负责人在工程完成后提出计划,经公司同意后实施。

3、工程奖励的金额主要根据工程的规模,工程的规模的计算方法有两种:

一种是合同总金额

一种是合同软件金额乘以2

工程的规模取此两种算法中较高的一种,工程的规模在合同签订后由公司和工程人员共同确认。工程执行期间若变化在5%之内则该金额不变,若变化在5%以上则由公司和工程人员重新核算。

4、项目难度系数由公司综合考虑工程规模、时间、地区、合同条款、要求、难度来确定,用来调

节不同情况下因项目本身所产生的项目实施的难易程度。本系数在0.5-2之间,在合同签定后初步确定,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工程完成后再做调整,但调整幅度不可超过0.5。

5、项目实施效果系数由公司根据用户的反映和工程款回款情况来确定,用来调节不同的项目实施

效果所应得的奖励。本系数在0到1.5之间,主要依据以下三点的和。公司可根据其他情况再稍加改动,但调整幅度不可超过0.3。

一是根据用户调查表上用户的评级,占0.8,平均分所对应的系数为优秀(0.8),良好(0.6),及格(0.4),较差(0.2),极差(0)。

一是根据用户调查表上用户的问题回答,占0.4

一是根据工程款回款情况,占0.3,其中按合同付款为0.3,按合同拖款不超过一个月为0.2,按合同拖款不超过两个月为0.1,否则为0。

6、工程奖励总额的计算公式为:

工程奖励=工程的规模×项目难度系数×实施效果系数×1.6%

7、工程奖励的支付时间是在达到以下条件后:工程完成后基本系统投入使用,用户填写了调查表,

并对其中系统应用部分的评定全部达到合格并同意进入维护期,用户已支付系统全部启用后应付的款项。年终在春节假期前可根据现金状况和工程完成情况提前支付未完全达到上述条件的工程奖金的一部分。

8、公司未能按规定时间支付奖励给工程员,过期十天则应支付给工程员每日千分之一的利息并明

确商定支付奖励的最终期限。

9、工程人员辞职或开除,视为自动放弃所有将来可能实现的工程奖励。但公司必须支付工程人员

截至辞职或开除日止的所有公司按规定时间应支付的奖励给工程人员。公司辞退工程人员,应支付工程人员到辞退日的所有已完成项目的应支付奖励的80%,而无论是否已收回工程款。

10.工程奖励对象只有公司的工程人员,其他技术和市场人员必须经公司同意长时间参与工程方可参与工程奖励。正常的技术和市场支持不在奖励范围内。

11.本办法自年月日 开始执行,此前已开始执行的工程依原奖励方法执行。

12、公司保留对以上奖励比例进行调整的权利,新的调整必须在开始执行前下达至每个工程员。

推荐第3篇:创优工程奖励办法(新)

创优工程奖励办法

为提升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管理水平,公司鼓励工程创优,并对获奖工程予以奖励,特制定本办法。 1.基金筹集与管理

奖励基金筹集采用收支平衡原则,即根据每年获奖工程所需奖励基金支出多少为基础,由分公司按比例分摊,比例为2:2:1,即建发、二公司分别出资40%,三公司出资20%。

所筹集基金由总公司办公室建立独立账户统一管理,统一发放。 2.奖励标准及分配

2.1 质量创优奖励:获市优良工程奖励2元/m2,建筑结构“青山杯”、“青城杯”工程、用户满意工程奖励3元/m2,奖励总额不超出20万元;自治区优质样板工程奖励5元/m2,“草原杯”工程奖励10元/m2,且每项工程奖励不超过50万;创国家级工程质量银奖奖20元/m2,100万元封顶;创鲁班奖(含国家级金奖)奖40元/m2,200万元封顶。 2.2 创安全文明工地奖励:获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奖励2元/m2,奖励总额不超出20万元;自治区级安全文明工地奖励5元/m2,自治区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奖励8元/m2,奖励总额不超出40万元;国家级安全文明工地奖励15元/m2,奖励总额不超出60万元。创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如不能始终保持,在总公司联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该项目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其奖金可据实际情况予以扣除。

2.3以上工程奖励除国家级以外奖励总额不超出上缴管理费额。2.4区内其他盟市或外省市地区,奖项称号有所不同,可参照上述标准区别执行。如结构复杂、工艺特殊等工程获奖后,奖励标准在此基础上可适当上调,一项一定。其它工程如安装工程、市政工程、道路工程、电力工程等获奖,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2.5 同一工程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获得最高奖项进行奖励, 不作重复奖励。

2.6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奖励:职能部门奖励金额按项目部奖励金额的10%另行奖励。

职能部门奖金分配如下:

质量奖项:技术质量部70%,工程管理部20%,安全监督部10%;

安全奖项:安全监督部70%,工程管理部20%,技术质量部10%。 3.项目统计与奖金发放

每年3—4月份,由各分公司将上年度获奖工程项目上报总公司办公室进行汇总,分管领导审核,董事长批准后,公司召开颁奖大会,现场颁奖,发放奖金。

内蒙古第二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1日

推荐第4篇:金位小学读书工程奖励机制

金位小学读书工程奖励机制

为鼓励教师多读书,读好书,我校采取“一补二评三赠”机制:

一是补助教师购书;

二是评书香型优秀教师、读书小明星;

三是赠送图书。

方法:

鼓励教师和学生读书。为鼓励教师购书读书我校决定每年从学校经费中抽取800到1000元,作为教师购书的专项补助经费。

推荐第5篇: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发表通讯稿奖励办法

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

通讯员信息报送奖励办法(暂行)

为切实做好学校信息报送和新闻报道工作,全方位宣传我校职业教育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切实反映各部门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新闻和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积极营造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学校制定通讯员信息报送奖励办法。

一、信息报送内容要求:主题鲜明,导向正确,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行文做到结构严谨、层次清楚、语言流畅、表达准确,内容必须具有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多报送一些综合性信息,有深度的信息。

二、校园网新闻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年度处室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对各处室报送的信息,奖励如下:

各级媒体发表1篇奖励

国家级200元

省级100元

市级30元

校级20元

希望各科处室组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挖掘有价值的信息材料,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数量,为我校教育信息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〇一〇年十月一日

推荐第6篇:四川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励办法(修订)

四川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励办法

(201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表彰和奖励在我省工程咨询业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推动全省工程咨询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四川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是由四川省工程咨询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设置的全省性奖项,对全省工程咨询行业单位或个人为主完成的优秀工程咨询成果授予荣誉奖励。

第三条

四川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程序科学评审的原则;坚持重点奖励具有创新性和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工程咨询成果的原则;实行当事人回避的原则。

第二章 奖励设置与标准

第四条

四川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每两年组织评选一次,设置

一、

二、三等奖。

一等奖应是在重大经济问题研究、规划编制或工程项目咨询中提出了重大咨询建议,被采纳实施后,产生重大的经1 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或避免了重大的决策失误;在工程咨询理论或方法研究,专业技术上有重大创新和突破,并在省内产生了重大影响。一等奖项目应达到同类项目的国内先进水平。

二等奖应是在经济问题研究、规划编制或工程项目咨询中,提出了重要咨询建议,被采纳实施后,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工程咨询理论或方法研究,专业技术上有重要创见,有推动科技进步的作用。二等奖项目应达到同类项目的省内先进水平。

三等奖应是在经济问题研究、规划编制或工程项目咨询中提出了一定价值的咨询建议,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或在工程咨询理论研究、专业技术有所创见。三等奖项目在省内同类项目中具有较高的水平。

第五条

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格的单位一次可申报8项成果,具有工程咨询乙级资格的单位一次可申报4项成果,具有工程咨询丙级资格的单位一次可申报2项成果。对每项获奖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数最高限额为:一等奖10人,二等奖7人,三等奖5人。

第六条

协会对获奖的单位或个人授予奖状和获奖证书,获奖人所在单位可给予获奖人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三章 申报成果范围及参评形式

第七条

申报成果的范围主要包括: (1)专题研究报告;2 (2)规划报告;(3)项目建议书;(4)可行性研究报告;(5)项目(资金)申请报告;(6)咨询评估(评审)报告;(7)项目后评价(验收)报告;(8)工程咨询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研究成果;

第八条

参评形式包括与工程咨询工作相关的专著、论文、规划、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咨询报告等。

第四章 申报条件及材料

第九条

申报四川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是协会的团体会员或个人会员,团体会员须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格。

第十条

申报四川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成果,应是近5年内完成,并经过一定时间的实践检验达到预期效果和目的,必须是会员单位或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同时在同行业、同地区中无争议的成果。

属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成果须出具评估(评审)意见或项目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文件。

属于规划、专题研究的成果,须出具专家评审意见或有关单位采纳成果的证明。

属于评估(评审)、后评价(工程验收)的成果须提供上级批复意见;

属于工程咨询新理论、新方法研究的专著、论文,应是

在国内外学术会议或有重要学术影响的专业刊物上发表的3 成果。

第十一条

申报四川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成果,申报单位须填写《四川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申报表》一式三份,提供咨询成果原件及相关证明等附件材料,报送四川省工程咨询协会。

第十二条

协会在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开始前1个月发出书面通知并在四川工程咨询网上公告。申报单位和个人应按通知要求将《申报书》及评奖的有关材料报送省工程咨询协会,由省工程咨询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申报前有争议的成果,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得申报奖励。

第十三条

申报奖励的成果如有需要保密的内容,申报单位可在申报时申明,协会将会采取必要的措施严格保密。

第五章 评审机构及职责

第十四条

协会聘请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专家组,专家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2人、成员若干人。

第十五条

根据申报成果的行业类别和数量分别组成行业专家组,每个行业专家组成员为3-5人,集体对申报成果逐项进行评议,集中专家意见,提出对每项成果的初评意见。

第十六条

评审专家组根据行业专家组的初评意见进行复审、审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的原则确定评奖结果。

4 第十七条

评审专家组的成员对本单位申报奖项或个人参与完成的成果,在评奖过程中应当回避。

第十八条

协会会长办公会对评审专家组的评审结果进行集体审定,通过后在四川省工程咨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颁发奖状和获奖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四川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相关文件,由获奖人所在单位装入获奖人档案,作为其评优表彰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第二十条

四川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评审费和证书制作等相关费用,由协会在会费中列支,不另行收取申报单位费用。

第二十一条 采取剽窃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励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撤销、追回奖励,并在全省工程咨询行业进行通报。

第二十二条

参加评奖的工作人员,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公示的获奖成果如有异议,应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并申请复议,过期不再受理。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5

推荐第7篇:武汉工程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奖励办法

武汉工程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奖励办法(试行)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社会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奖励办法。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籍在册普招的本、专科(高职)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现象;具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积极参加体育煅炼,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3.本科生学习成绩必须达到下述[(1)—(3)]规定标准;综合表现必须至少符合[(4)—(7)]规定的条件之一。

(1)在校期间无重修现象,且每门考试课程成绩不低于70分或总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2)英语通过CET-6级,成绩在425分以上,或CET-4级成绩优秀,成绩在603分以上。其中,“艺术类”专业本科毕业生的湖北省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优秀或通过CET-4级,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通过专业四级。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

(4)二次以上(含二次)被评为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或“优秀团员”)或获得过一次以上(含一次)校“三好学生标兵”或“优秀团员标兵”称号;

(5)在参加全国英语、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和“挑战杯”等系列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比赛中获

一、

二、三等奖或参加全省同类比赛中获一等奖;

(6)在校期间获省级以上(含省级)“优秀团员”、“三好学

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大学生志愿者先进个人”称号者;

(7)在校期间被评为“校优秀青年”者。

4.专科生学习成绩优良,表现突出,且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1)―(3)为必备条件,(4)―(7)任选其中一个条件]:

(1)在校期间无重修现象,且每门考试课程成绩不低于70分或总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2)通过CET-4级(或CET-4级成绩在425分以上)或湖北省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优秀。其中,英语专业专科毕业生通过CET-6级;(注:国际学院毕业生参照此标准执行)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

(4)曾被评为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三好学生标兵”或“优秀团员标兵”称号);

(5)在参加全国英语、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和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比赛中获

一、

二、三等奖或参加全省同类比赛中获一等奖;

(6)在校期间获省级以上(含省级)“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大学生志愿者先进个人”称号者;

(7)在校期间被评为“校十大优秀青年”者。

三、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时间和奖励办法

1.本科生第八学期、专科生第六学期进行优秀毕业生初审,由班导师提名,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推荐,经学院审核后,送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汇总,报校评审小组评审。

2.校评审小组成员由分管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处、团委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组成。

组长:田辉玉

副组长:韩高军 路海华张永红

成员:夏志敏王 涛谢春晖苏纯华徐迪迪

张炜陈 君刘江兵王火利李正新陆新江本武聂绪学李国林熊杰桂展鹏马瑜

3.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人数一般控制在各学院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凡同一学年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四种称号的只计其中一种,同一学年获得三好学生标兵和优秀团员标兵的也只计其中的一种。

4.学校对优秀毕业生进行表彰,颁发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奖金300元。毕业生总平均成绩按加权方法计算。

四、本办法由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推荐第8篇:贵州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奖励办法修订版

贵州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奖励办法

(2010年1月8日四届二次理事会议通过)

(2012年1月10日四届四次理事(扩大)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表彰和奖励在我省工程咨询业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推动全省工程咨询事业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贵州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是由贵州省工程咨询协会设置,对全省工程咨询行业的单位或个人为主完成的、在省内同类成果中具有先进水平的工程咨询成果授予的奖励。

第三条 《贵州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是工程咨询行业的全省性专项奖,由贵州省工程咨询协会维护其严肃性,并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给予荣誉奖励。

第四条 全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程序科学评审的原则;坚持重点奖励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并对经济建设有重大绩优效果的工程咨询成果的原则;实行当事人回避的原则。

第五条 《贵州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每两年评奖一次,自2012年起逢双年评奖。

1 第六条 贵州省工程咨询协会设立贵州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评审、批准和颁发工作。由贵州省工程咨询协会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

第二章 奖项的设置

第七条 《贵州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设

一、

二、三等奖和鼓励奖。

一等奖应是按工程咨询成果分类评奖标准综合评价后,具有很高的咨询水平,具有突出的创新性和方法先进性,研究难度很大,对决策影响很大,社会反响很大,可操作性强,应用范围广,在国内或省内同类成果中处于领先水平。

二等奖应是按工程咨询成果分类评奖标准综合评价后,具有较高的咨询水平,具有较突出的创新性和方法先进性,研究难度较大,对决策有较大影响,社会反响较大,应用范围较广,具有可操作性,在省内同类成果中处于领先水平。

三等奖应是按工程咨询成果分类评奖标准综合评价后,具有一定的咨询水平和创新,方法正确,具有一定的研究难度,对决策有一定影响,在省内或行业内具有应用性,有一定的社会反响,具有可操作性,在省内同类成果中具有先进水平。

鼓励奖应是按工程咨询成果分类评奖标准综合评价后,具有完整性,方法正确,成果获得应用。

2 第八条 每项获奖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最高限额为:一等奖10人,二等奖7人,三等奖5人,鼓励奖3人。

第三章 奖励成果的范围和形式

第九条 奖励成果的范围包括为经济建设和工程项目决策与实施提供的优秀规划咨询报告,专题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节能、概预算评估报告)的评估报告;项目后评价报告;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包括代建项目);工程咨询新理论、新方法研究成果。

第十条 优秀工程咨询成果的形式包括专著、论文、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和新技术(如工程咨询计算机应用软件技术)等。

第十一条 申报的咨询成果,所涉及的工程项目应是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应在项目移交建设单位后申报。

第四章 评奖标准

第十二条 凡申报《贵州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成果,都需按下列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1.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按照贯彻宏观调控政策、市场调查分析、多方案比选、经济分析、风险分析、节能评估、生态环境影响论

3 证等7项标准综合评价工程咨询成果水平的高低。 2.规划咨询报告、专题研究报告。按照理论水平、创新程度、研究难度、研究方法先进程度等4项标准综合评定工程咨询成果水平的高低。

3.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方案、概预决算的评估报告、项目后评价报告。按照能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原则,对所评估、评价的项目成果发现问题,并提出重大的补充、改正、否定意见等标准,综合评定工程咨询成果水平的高低。

4.工程咨询新理论、新方法研究成果,按照在专业技术上有创新和突破,并在国内或省内产生积极影响的程度等标准,综合评定工程咨询成果水平的高低。

各类工程咨询成果还要按照对决策影响程度、可操作程度、社会反响程度、应用范围等4项标准综合评定咨询成果实用价值的大小。

第十三条 对上述标准采用科学的指标体系和定量评价方法确定获奖等级。

第五章 申报条件及材料

第十四条 《贵州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申报单位必须是贵州省工程咨询协会团体会员。

第十五条 申报《贵州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成果须是贵州省工程咨询协会会员单位和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

4 和第一完成人的成果。

第十六条 申报《贵州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成果应是经过同行专家评审、鉴定,并经过有关单位采纳的成果。

属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规划咨询报告,必须出具评估、评审意见,或上级审批意见,建成投产的项目还须出具使用单位的使用效果证明。

属于专题研究报告,必须出具专家评审、鉴定意见,有关单位采纳成果的证明。

属于评估报告,须出具委托方对成果评估质量的评价;项目后评价报告,须出具专家评审、鉴定意见。

属于工程项目管理报告,须出具项目建设单位综合评价意见。

属于工程咨询新理论、新方法研究成果,须出具在国内外学术会议或有重要学术影响的专业刊物或内参上发表过,并获得了高度评价的证明。

第十七条 申报《贵州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成果,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贵州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申报书》,并报送咨询成果原件及相关证明等附件材料。

第十八条 凡在申报前具有争议的成果,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不得申报成果。

第六章 申报资格审核

5 第十九条 《贵州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申报书》由贵州省工程咨询协会秘书处按下列内容进行申报资格审核:①是否符合《贵州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申报条件;②申报书填写是否合格,成果及附件材料是否齐全、真实;③是否属重复报奖;④有无违反奖励办法的问题等。

第二十条 未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成果及原因,由贵州省工程咨询协会秘书处在公布评奖结果时一并通知申报单位。

第七章 评审机构及职责

第二十一条 贵州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评审委员会有权根据申报成果的情况组织专家评议,受聘专家负责对申报成果进行专业评议工作,其职责是按照标准提出获得

一、

二、三等奖和鼓励奖成果的建议,贵州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评审委员会负责最终审定。

第二十二条 贵州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评审委员会根据专家的评议意见,集体审定批准贵州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集体审定时,至少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到会委员多数通过的原则,确定获奖项目及其等级。

第八章 批准和授予

第二十三条 贵州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评审委员会通过的获奖成果须先公告各有关单位,无争议后,由贵州省工

6 程咨询协会颁布。

第二十四条 贵州省工程咨询协会对获奖单位颁发奖状,对个人颁发获奖证书。

第九章 罚 则

第二十五条 以剽窃或其它不正当手段骗取贵州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经贵州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评审委员会批准后,撤销奖励,追回奖状、证书,并通报全省工程咨询行业。

第二十六条 参与全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评审的工作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一经查实,要取消其参与评审活动的资格,并通报批评。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贵州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自理事会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备案之日起施行。

推荐第9篇:奖励机制

公司项目经理部 员工奖励制度

一、目的:为了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提高项目部人员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对象:项目部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奖励事项分类:

特殊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400—500元的经济奖励、早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项目部领导作出)

(1)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2)对项目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项目部财物,使项目部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5)为项目部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6)拾金(物)不昧者;

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200-300元的经济奖励,早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项目部领导作出) (1)全勤奖

凡项目部员工,当月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以上均由考勤表计,按项目部标准上班时间为准,出差不计缺勤), (2)加班奖

凡当月加班时间累计达到50小时以上者。

推荐第10篇:晚婚晚育奖励

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

(1)除国家规定的婚假三天外增加婚假十五天;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晚婚假应当在婚假后连续使用。

(2)所享受的休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其奖金额由享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

晚育奖励办法:

(1)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给予女方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2)女方30天假期应当在规定的产假90天后连续使用。男方7 天假期应当在女方产假期间使用。

(3)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15天;

(4)难产的(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

(5)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6)增加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照发,其奖金额由享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但单位在自行规定时,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并且不影响到其它奖金,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等

第11篇:奖励通知

奖励吴静波、雷蕾的通知

各位员工:

鉴于吴静波提出雷蕾附议为公司提出:商务转型的建议,内容具体为商务转型为销售助理,经公司审核后决定采纳,该建议能够更加完善公司的服务体制,提高工作效率。吴静波和雷蕾同志能够站在公司的角度上为公司出谋划策,提出好的建议,公司决定给予吴静波奖励300元,雷蕾奖励200元,以兹鼓励。

望全体员工向吴静波、雷蕾同志学习,提金点子或合理化的建议,为公司和个人创造更广阔的前景!

特此通知!

杭州护童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7日

第12篇:奖励申请单

奖励申请单

致中核中原建筑公司合川项目部:

根据贵项目部制定的合川区人民医院住院楼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纠偏措施及住院楼工程进度。节点责任状的条款,我劳务公司在规定时间完成节点工期(A区10层、B区8 层、C区10层),按双方约定奖惩制度条款,你项目部在本月应奖励我劳务公司人民币叁万元整(小写:30000.00元)。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重庆市浦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16日

奖励申请单

致中核中原建筑公司合川项目部:

根据贵项目部制定的合川区人民医院住院楼工程市级文明工地迎检工作任务布置专题会议纪要。我劳务公司按照制定的条款按时完成一次性通过,按双方约定奖惩制度条款,你项目部在本月应奖励我劳务公司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小写:2500.00元)。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重庆市浦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012年1月6日

奖励申请单

致中核中原建筑公司合川项目部:

根据贵公司合川区人民医院工程项目部会议规定。我队项目管理人员齐心协力,按时按项目部会议布署的任务圆满完成,根据会议奖罚规定,我队项目部应得奖金5000.00元。管理人员各500.00元(唐冰、万茂森、王建奎、罗大权、王海、谭务奎),共计8000.00元,大写捌仟圆整,望项目部及时按会议奖罚精神以资鼓励。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重庆市浦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012年3月3日

合同外增加工程量

资金申请单

致中核中原建设公司合川项目部:

根据重庆浦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递交贵项目部关于合川区人民医院住院楼工程装饰挑檐板增加工程造价一事。经过双方共同协商,有中核中原建设公司合川项目部对我劳务公司所产生的费用一次性补偿肆万元整(小写40000.00元)。现劳务公司已经完成双方协商内容,特申请中核中原建设公司合川项目部支付劳务公司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重庆市浦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9日

第13篇:奖励申请书

奖 金 申 请

兹因******工作中表现出色,现给与****奖励1000元,****奖励1000元,合计2000元。

审批:

2014年*月*日*****有限公司***部

第14篇:班级奖励

“抓住你了!”每周都努力“当场抓住”表现好或做好事的学生,让被“抓住”的学生把自己的名字和所做的事写在纸片上,然后把纸片放入一个“好事罐”里。每到星期五,从“好事罐”里随机取出几张纸条,给被选中的学生发小奖品。

发奖励券。给表现好的学生发奖励券。学生的奖励券积累到一定数量,便可以领取“奖品”,如跟教师一起吃午餐,从奖品盒里抽取奖品,星期五获准喝软饮料、吃爆米花,等等。随着一学年时间的推进,逐步提高要求,学生要获得更多的奖励券才能得到这些“奖品”。到学年末,即便没有奖励,学生也可能表现得很好,这时教师可以时不时给学生“意外的奖励”。 给爸爸妈妈电话报喜。如果学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或表现得特别好,可准许他们打“报喜电话”,及时与父母分享自己的喜悦之情。

多姿多彩的“奖品”

坐老师的座位(讲台);照顾班里饲养的小动物一天;让学生和他最喜欢的人一起吃午餐;教师给学生的家长打表扬电话;排队站在最前面;减少作业量;挑选午餐音乐,让学生从家里带来磁带或CD;把班里的录音机带回家一晚;使用彩色粉笔;邀请校外嘉宾来班里做客;随时可以喝水;随时可以用卷笔刀;把班里饲养的小动物带回家一晚;在低年级学生的班里做服务;给图书管理员做帮手;邀请其他班的一个朋友来班里共进午餐;给老师选择一本书,让老师读给大家听;按自己的意愿换座位;把动物玩具放到桌子上;跟老师共进午餐;午餐第一个吃饭;获准用班里的录音机录一个故事;在游戏中做主持人;获得更多休息时间;读书给低年级的学生听;休息的时候第一个挑选活动器材;为班里选择课堂上观看的影片。

奖励学生的十条建议

1.奖励制度要尽量简单。如果过于复杂,实施起来难度比较大,且费时间。

2.给学生的奖励要对他们有意义。给予他们选择的机会是特别有效的一种奖励。

3.用奖励来促使学生养成一个好习惯。

4.循序渐进。一次只聚焦一个行为,让学生们一起来选择。

5.特别奖励那些表现出责任感的学生,把课堂管理的任务逐渐从教师转移到学生身上。

6.一开始可以奖励得比较勤一些,然后逐渐减少,一直对学生保持高要求。

7.对学习成绩要保持一贯的奖励。

8.随着学生的进步,逐渐提高获得奖励的标准。

9.奖励要及时。迟到的奖励不会起作用。

10.对于那些有严重行为问题的学生,可有针对性地对制度进行调整,经常性地对他们进行小奖励效果会更好。

第15篇:奖励办法

创先争优奖励办法

为深入落实市局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切实提高我局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实现我局整体工作争优上位,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鼓励先进的原则以及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原则。

二、奖励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征收局机关股室、各分局、征收厅及其工作人员开展各类文明创建、竞赛比武、岗位考试、资格考试等。

三、奖励标准

(一)、参加省、市统一组织的岗位考试的奖励标准

1、全省统一排名,标准如下: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8000元;第三名:6000元;第四名至第十名4000元;十名以后全省排名靠前,被通报表扬的2000元。

2、全市统一排名,标准如下: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三名:3000元;第三名以后全市排名靠前,被通报表扬的1000元。

(二)、参加省市各类比武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的人员奖励标准

1、省级标准如下:第一名每人10000元,第二名每人8000元,第三名每人6000元。

2、市级标准如下:第一名每人5000元,第二名每人4000元,第三名每人3000元。

(三)、本局组织的各类考试、比武竞赛的奖励标准

本局统一组织的岗位考试、岗位比武、竞赛等奖励标准: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

(四)、取得“三师”执业资格人员奖励标准

注册会计师5000元,注册税务师5000元,律师5000元。

(五)、被评为优秀党组织、优秀党员的奖励标准

凡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党组织:奖励该组织党员活动经费1000元;优秀党员:奖励200元。

(六)、读书明星奖励标准

在我局读书学习活动综合评比中,被评为读书明星的奖励200元。

(七)、服务明星奖励标准

在我局服务明星评比中,被评为服务明星的,奖励300元。

(八)、被上级通报表彰的奖励标准

在省、市各级明察暗访中被通报表彰的或者被媒体表彰的单位或个人视情况颁发局长特别奖,对于被批评或曝光的单位或个人根据问题严重程度按相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

(九)、各类荣誉及典型经验奖励

各部门获得省、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及经验介绍的,视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十)、精神奖励

对在创先争优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单位和个人除给予物质奖励外,视情况给予通报表彰,对单位给予一定的考核加分奖励,对个人在年度评先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十一)、其他未明确事项,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四、本办法自2010年6月1日起执行。

第16篇:奖励申请

客房部奖励申请

为提高我酒店服务质量、赢取酒店口碑、打造酒店品牌,有效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现特向董事会申请在以下方面给予员工实质性奖励,望董事会批准:

一、拾遗拾到客人贵重物品价值在3000元以上者奖励50元;

500员以上者奖励30元;200元以上者奖励20元;拾到证

件(身份证、驾照、护照)者奖励20元;200元以下者口头奖励及酒店饮料一支。

拾遗定义:酒店押金单及房卡不记拾遗,酒店物品不记拾

遗,续住房不记拾遗,首次查房所查到遗留物品不记拾遗。所拾物品先报前台登记,再交经理转交财务部核实登记才

有效。

二、得到客人锦旗赞扬者奖励100元。

三、以书面形式提重要建议被酒店采纳者奖励200元。

四、每月开展微笑服务,每月30日由全体员工以不记名形式投票选出2个“微笑大使”,奖励50元/人及奖状一份。其他部门同事也享有投票权,可在投票之日投下自己一票,票多的头两位为当月的“微笑大使”。领班级以上有投票权不参与评选。

“微笑大使”定义:“请”字当头,“您好”不离口,无论见到谁,笑容常挂脸。

第17篇:奖励申请

关于第一集季度对产品质量控制有突出表现班组

奖励的申请

尊敬的公司领导:

在开年来品管部紧紧围绕公司的年度计划及质量目标开展质量管理工作,虽说离全年质量目标相差甚远,但整体质量较上年有所提升,为了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提升产品质量,打造精品客车。品管部提倡质量民主管理,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并取得一定成效。为了能更好的发挥各单位之间齐抓共管,相互监督,相互检验,为提升产品质量献计献策。为了提高各班组工作的积极性,转变员工工作的心态和提高员工对生产质量现场的主观能动性。现特申请对第一季度在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上表现突出的班组进行奖励。

建议:涂装车间前处理班奖励:500元

总装车间吊装班奖励:400元

总装车间内饰一线奖励:600元

总装车间内饰二线奖励:600元

妥否请领导批示

品管部

年4月1日

第18篇:奖励办法

沙峁九年制学校2013年秋季

教育教学质量科任教师奖励办法(试行)

为了激励全体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进一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达到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此奖励办法:

一、教学质量奖:

A、科任教师在教育教学质量检测考试中,学期末与同类学校对比:

1、每进步一个名次,给科任教师奖励人民币300元,并在学期量化考核中加10分,退步一个位次扣5分。

2、成绩位次为第一名奖励科任教师人民币500元;第二名奖励科任教师人民币300元。

3、各类县级统考、竞赛中,第一名奖励人民币500元,第二名奖励人民币400元(如能在全县排名中获得好名次――小学前12名、中学前6名,校委会研究给予800元奖励)。

B、科任教师在教育教学质量检测考试中,学期末与全县学校对比: 每进步一个名次,给科任教师奖励人民币:中学部200元,小学部150元,并在学期量化考核中加2分,退步一个位次扣1分。 两项奖只取最高奖励,不重复奖励。

二、控辍保学奖:本班原有学生不辍学、不转学,奖励每班人民币600元(下学期开学兑现)。

三、课改奖:教师能积极探索、实践课堂改革,实现高效课堂;导学案设计科学、实用,学生学习效果好;积极实践“梦想课堂”,成为梦想种子教师,奖励人民币800元。

四、标兵奖:教师在教学常规、师德、班务、关爱学生等方面的有突出表现的,学期量化考评校委会研究给予0-10分奖励,并奖励人民币3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五、辅导奖:科任教师在自习课能深入班级进行集体、个别辅导,做到培优补差,有行动、有实效,时间有保证,每节次奖励人民币10元。每天以值周领导、教师、教导处、学校领导实际检查及学生登记结果为准。

第19篇:奖励通知

篇1:奖励通知

为了答谢各招生点为了暑期活动招生而不辞辛苦的学员们,我厂决定对各招生点负责招生的学员按照《如皋市威思计算机服务中心奖励办法》第15条:“对于公司有过极大贡献的生员或者员工,可享受培训费用减免优惠;贡献极大者将直接晋级为新新员工,老员工可根据自身情况跳槽到任意部门”的规定,对于那些在招生点辛勤工作的各位学员们以及准学员们表达三大公司的一致敬意,为各位生员的辛苦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所有负责招生的学员或准学员往后三年每年的计算机技术推广活动的培训费用可享受50%的优惠,所有的工作人员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调整部门。

该次奖励自此通知发布起,优惠政策三年内有效,跳槽政策两年内有效。

以下是获得本次奖励的学员、准学员、工作人员的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包括苏州地区)

陈何威 韩杰东 冒亚磊 章宇程 王毅龙

邵云杰 顾 珺 顾 琪 顾希来 蒋鸿程

刘 浩 顾思明 李伟东 卢伟荣 吴祥根

吴志鹏 邹俊磊 陈浩然 顾含煜 尤日星

季重阳 王 琰 冒宇蒙 马晓宇 杨天宇

谭建飞 李东进 王张伟 顾芳敏 袁小杰

杨家康 黄佰彦 朱海鹏 刘 淇 环小宇

2013 年 5 月 6 日

篇2:培训班小班毕业奖励通知

经过近半年的培训,锦绣小班周日班和周二班已结束,大部分同学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有文章发表于《做人与处世》《演讲与口才》《辽宁青年》《意林》《中国青年》《青年文摘》等报刊,在同学们成绩的背后,是同学们让我感动的努力和坚持,为了鼓励同学们这种努力认真的精神,特给小班里从来没有缺过课的同学每人一套2012年《演讲与口才》合订本。

同学名单如下:

周日班:崖峰小树 吴新颖

周二班:王秀梅 陈凤兰 刘俊荣

同时以后在锦绣培训中所有不缺课的同学都将获得一套2012年《演讲与口才》合订本

锦绣写作

2013.6.6

篇3:员工奖励通知

于本月19日凌晨2点左右,保安部**在**巡察时发现有两件衣服、一把钥匙、一批重要证件以及一个钱包,其中钱包内有现金500多元。**发现后并没有据为己有,最后做到物归原主,此事件充份体现该名员工拾金不昧,毫无私心的精神,这种行为值得我司全体员工学习。现公司决定给予书面通报表扬并奖励其绩效10%作为鼓励。

特此通知。

行政人事部

年 月 日

第20篇:奖励政策

关于开展2018年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兑现补助申请有关

事项的通知

合科〔2018〕105号

发布日期:2018-10-12 10:58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18〕24号)和《关于印发市科技局负责执行条款操作规程的通知》(合科〔2018〕54号)要求,现将2018年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兑现补助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登录“合肥市科技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可点击)”,按系统指示要求填写申报表、《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同时将所需附件材料以PDF格式上传到系统,在线打印纸质材料一式3份装订成册,报送属地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经贸)局,由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经贸)局审核汇总后,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连同《2018年10月份政策兑现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各相关处室。

网络填报技术支持:65660193, 65660161

二、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单位:在线申报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至10月31日,10月31日17:30关闭申报系统。申报单位或个人将纸质材料报送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经贸)局,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创新论坛和创新交流活动补助,由主办单位直接报送市科技局对外合作处,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

各县(市)区、开发区: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经贸)局将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报送市科技局相关处室,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9日。

三、基本要求

申报单位必须纳入“合肥市科技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此次兑现时间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未申报的项目。

纸质申报材料包括: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在线打印的申报表和下列各条款要求的申报材料。

四、申报内容

(一)政策第31条。申报“科技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的利息补贴及风险补偿”、“保险公司承保科技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费率补贴”,需由银行、保险公司、市科技局、保险经纪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保险经纪公司按市政府规定程序遴选确定。

1.科技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利息补贴。

申报条件:与我市合作开展科技小额贷的银行,银行可以为在本市营业的非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申报材料:

(1)科技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利息补贴申报书; (2)银行当年科技小额贷借款借据和借款合同复印件; (3)市科技局盖章的企业科技小额贷申请表复印件; (4)科技小额贷款业务信息核准函。

2.保险公司承保科技小额贷款保证险保险费率补贴。

申报条件:保险公司可以为在本市营业的非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申报材料:

(1)科技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费率补贴申报书;

(2)保险公司当年科技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保单收款证明复印件; (3)市科技局盖章的企业科技小额贷申请表复印件。 对外合作处:李志刚 联系电话:63538659

(二)政策第33条。

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与银行、担保公司合作开展创新贷,签署合作协议。担保公司按市政府规定程序遴选确定。

1.创新贷利息补贴。

申报条件:与我市合作开展创新贷的银行,银行可以为在本市营业的非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申报材料:

(1)创新贷利息补贴申报书;

(2)银行当年创新贷借款借据和借款合同复印件; (3)市科技局盖章的银行创新贷申请表复印件; (4)创新贷业务信息核准函。 2.创新贷担保费补贴。

申报条件:担保(保险)公司可以为在本市营业的非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申报材料:

(1)创新贷担保费率补贴申报书;

(2)担保(保险)公司当年创新贷担保材料复印件(含担保合同、担保费发票、担保费转账凭证);

(3)市科技局盖章的创新贷申请表复印件。 对外合作处:李志刚 联系电话:63538659

(三)政策第38条。

申报条件: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申报材料: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批准文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批准文件。

政策法规处:毛春宝 联系电话:63538656 知识产权处:王全 联系电话:63538654

(四)政策第39条。1.在站院士生活补助。

申报条件:对新建院士工作站三年期内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院士生活补助经费。

申报材料:院士及团队在肥工作情况(包括院士在肥工作时间、工作记录等)、重点项目研发情况及成效相关材料。

平台与奖励处:杨光 联系电话:63538657 2.高层次人才资助。

申报条件: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在肥创办的企业已获得合肥市政府天使投资基金或创业引导基金支持。

申报材料:

(1)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配套资金申请表; (2)创业团队领军人才职称资格证明(证书);

(3)获得合肥市政府天使投资基金或创业引导基金支持证明材料; (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对外合作处:李志刚 联系电话:63538659 3.创新论坛和交流活动补助。

在合肥发起、组织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论坛、创新创业论坛和人才峰会的,可给予承办单位最高100万元补助。企业、产业联盟、新型研发机构、人才协会发起的技术研讨和创新交流活动的,可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企业营销性论坛交流活动不纳入补助范围。政府支持金额不超过论坛、交流活动总经费的60%。申报补助的会议需已经召开,相关部门依据《合肥市资助举办创新论坛暨交流活动实施细则(暂行)》(合人才〔2017〕10号)据实组织审核后给予补助。补贴的会议费包括会议的住宿费、会场费、专家邀请费、餐费、会议材料费、车辆租赁费、工作人员费用等。

申报条件:

(1)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论坛、创新创业论坛、人才峰会经费资助申报条件:

①申报单位为注册地在合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行政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②主讲人为《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合组〔2017〕119号)》中的顶尖人才(A类)。 ③范围包括:围绕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开展的技术研讨和创新交流活动;重点高校、科研院所技术研究;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新材料、公共安全等我市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举办的技术研讨和交流活动;全国性行业年会等。

④提前3个月到市科技局备案论坛方案并提供预算,会议日程原则上不少于2天,有3名以上顶尖人才参加,或者一年内邀请多名诺贝尔奖获得者来肥讲座。 (2)技术研讨和创新交流活动申报条件:

①申报单位为注册地在合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②主讲人为《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合组〔2017〕119号)》中的B类及以上人才。

③范围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新材料、公共安全等领域内举办的技术研讨和交流活动等。 ④提前3个月到市科技局备案活动方案并提供预算,会议日程原则上不少于2天。

申报材料:

(1)创新论坛暨交流活动经费资助申请表; (2)创新论坛暨交流活动方案及活动证明材料;

(3)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4)主讲人职称资格证明(证书)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5)经费决算表、会议费用凭证及其他证明材料。

(6)主办单位出具的不超过论坛、交流活动经费的60%支持额度的承诺函。(补助金额需扣除主办单位已经获得其他各级政府补助金额,承诺超过论坛、交流活动总经费的60%资金退回)

对外合作处:李志刚 联系电话:63538659

(五)政策第42条。

对当年列入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当年列入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申报材料:当年度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批文、承诺书。

(六)政策第43条。申报条件:

(1)在企业技术创新或管理工作中贡献突出;

(2)较好地履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且申报当年度在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3)每年度每个企业申报此项政策的人才不超过2人。 申报材料:

(1)《聘请人才费用资助申请表》; (2)人才身份相关证明材料; (3)工作合同、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 (4)申报当年度人才工作时间的证明材料;

(5)申报当年度聘请单位实际支付人才工薪的证明材料; (6)人才护照及出入境记录; (7)人才项目绩效报告书;

(8)聘请单位营业执照和有关登记证书; (9)其他需提交的书面材料。

人社局外国专家局:李陈齐 联系电话:63536507

(七)政策第44条。申报条件:

(1)企业购买无关联关系的在肥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并在肥转移转化;

(2)以工程项目、硬件设施等形式转移转化的,只按其技术交易价额给予补助。

申报材料:技术合同复印件,技术合同登记认定证明复印件,企业购买成果发票复印件,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无关联关系的声明。

平台与奖励处:杨光 联系电话:63538657

(八)政策第45条。

依据年度全国技术合同登记系统中各单位的技术交易合同登记额,进行差异化奖补。技术交易额累计达到500万元(含)—1亿元的,按本年度实际到帐额的2%给予最低1万元最高10万元奖补;技术交易额1亿元(含)—5亿元的,按本年度实际到帐额的1%给予最低10万元最高50万元奖补;技术交易额5亿元及以上的,给予60万元奖补。各单位可将奖补资金用于技术转移突出贡献人员或团队的奖励以及技术转移相关工作的补助。

申报说明:本条款因涉及年度交易额累计,此次不开展兑现申报,拟于2019年3月份一次性开展兑现申报工作,技术合同登记备案时间是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科创中心:张玉侠 联系电话:65369870

(九)政策第46条。

1.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奖补 申报条件:

(1)国家级国际合作基地包括科技部及其职能机构认定的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2)申报主体是获得国家级国际合作基地的企事业单位、示范机构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

申报材料:

(1)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表; (2)新认定文件(复印件); (3)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项目内容、建设情况等材料(科技部国际合作基地申报资料、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

2.来肥设立研发机构补助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我市新兴产业发展提供直接服务的国外、境外机构来肥设立研发机构;

(2)实际投资额包括研发场地建设、研发设备、研发专家聘用费、劳务费等研发费用。 申报材料:

(1)外资来我市设立研发机构的批复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2)外资对该研发机构投资证明材料;

(3)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外资对该研发机构投资专项审计报告; (4)研发机构的证照(复印件)、研发人员名单及证件(复印件); (5)研发机构工作介绍及成效证明。 对外合作处:李志刚 联系电话:63538659

(十)政策第47条。

申报条件:对当年新获批的国家专利导航实验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获批的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培育园区,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当年新获批的国家专利导航实验区文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或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培育园区文件。

知识产权处:王全 联系电话:63538654

(十一)政策第48条。

申报条件:年度考核优秀的市级以上(含)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申报材料:运营主体营业执照、考核优秀文件。 高新处:秦正雨 联系电话:63538653

(十二)政策第50条。

申报范围:在本市辖区内具有公司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未上市科技企业(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国有企业),并且按照《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财资〔2016〕4号)要求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的以下企业:

(1)转制院所企业、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投资的科技企业; (3)国家和省级认定的科技服务机构。

已享受过合肥市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财政资金补贴的企业不在申请范围内。

申报材料:

(1)科技型企业股权或分红奖励补贴申请表; (2)社会统一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4)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5)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6)奖励实施决策文件,主要指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方案和相关批准文件、股东(大)会决议等;

(7)奖励完成材料主要指股权出售提供报相关部门、机构或者企业核准或者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股权奖励提供工商变更或注册登记资料,股权期权提供激励对象实际出资额的到账凭证,分红奖励提供转账凭证及纳税证明等;

(8)其他证明材料。

区域创新处:刘新宇 联系电话:63537767

(十三)政策第52条。申报条件:

(1)合肥市注册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投保本年度科技保险险种申请保费补贴。

(2)险种范围:险种按年度调整。本年度险种包括: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职业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专利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投资损失保险等。

(3)投保企业按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当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申请表;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3)科技保险保单复印件; (4)科技保险费发票复印件; (5)科技保险费支付凭证。

对外合作处:李志刚 联系电话:63538659 知识产权处(专利险):曹莉莉 联系电话:63538654

(十四)政策第53条。申报条件:

(1)合肥地区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租用纳入安徽省(合肥区域部分)及合肥市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网的仪器设备,方可享受政策补贴;

(2)法定认证、执法检查、商业验货、商业摄制、医疗服务、电信计费等服务不在补助范围,租用关联单位之间仪器设备不在补助范围。 申报材料:补贴申请表,2018年度租用仪器使用合同及发票(发票名称须是检测费、试验费、测试费、计量检定费,技术服务费及技术开发费不在补贴范围),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科创中心:朱中元 联系电话:65369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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