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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病假请假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8-02 18:04:53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教师病假请假报告

尊敬的_______________:

您好!我是余坊中心校的教师_________,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请______。请假(时间)从_______到_______,去往地点__________________,请假期 间有效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恳请批准,谢谢

此致

敬礼!

请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校方(校长)意见:

教育局(直属领导)意见:

推荐第2篇:请假报告(事、病假)样本

请假报告(事、病假)样本

尊敬的XXX单位领导:

本人XXX,因XXXXXXXXX(原因),特向单位请假XX日(X年X月X日—X年X月X日),请领导酌情批准为盼。

单位领导签批处:

单位公章:

XXXX年X月X日

请假人:XXX XXXX年X月X日

推荐第3篇:单位请假证明

证 明

兹有我单位周勇在安办,从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现已报读西南民族大学2014级MPA。由于工作需要,在2015年11月7日至2015年11月8日期间无法到西南民族大学上课,特此证明。

股室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第4篇:关于病假请假流程的规范

关于职工病假请假流程的规范

1、有需要请假的人员应及时在OA系统申请,并向科室负责人提交病假单,科室负责人在病假单上加意见。

2、请假者在OA系统申请请假类别后,提交到科室负责人审批,科室负责人应认真审核其请假事由及使用假类;

3、病假单作为同意批准休假依据,科室负责人应妥善保管并做好存档工作。

4、请假者如不按规定提交病假单或不在OA系统申请,科室负责人不应同意批准其休假,同时须及时通知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

5、未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同意,未提交病假单或未在OA系统申请的,一律视为旷工处理。

推荐第5篇:病假请假程序及管理规定

病假请假程序及管理规定

一、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而不能坚持上班者,经有权责的领导批准并安排好工作的情况下可请病假。

二、请假手续及审批权限:

1.员工请病假,本人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由部门负责

人发起请假流程,同时应出具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证明(包括病历、医生建议休息书和所在诊断医院药费单据),征得同意后安排好工作后方可休假。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有一天的审批权;超过一天以上的须总经理批准。休假申请单经批准后均需交行政部备案。

2.部门负责人以上的管理人员请病假,本人应提前发起请假流程向总经理提

出申请,同时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征得同意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休假。休假申请单经批准后均需交行政部备案。

3.6.2.3 部门经理及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请病假,本人应提前发起请假流

程及医疗机构证明报呈总经理批准,并安排好工作的情况下方可休假。

4.对于遭遇偶发或突发情况,需临时休假或无法书面请假的员工,本人应及

时与具有审批权限的领导进行口头或电话联系,在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可方休假。休假结束后必须在二日内办理补假手续。

5.对于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未按规定履行补假手续或弄虚作假,伪造病历者

按旷工考核。员工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休假,不得超假。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回,必须事先履行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6.病假期间薪资待遇:病假工资的支付基数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不能提

供该完整证明的按事假处理。

推荐第6篇:关于国家请假规定,包括病假、产假

事假,职工因为私事,不能上班,可以请事假,事假期间不支付工资

病假,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公负伤,不能工作,在法定医疗期内,可以休假,休假期间,按照不低于社会最低工资标准80%发放,

产假,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水术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年休假,年休假根据职工的工龄计算,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工资照发

婚丧假: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可休三天丧假,丧假期间工资照发,职工结婚,配偶是异地的,并在配偶所在地结婚的,可以给七天,当地结婚的给予三天,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推荐第7篇:向上级单位请假

向上级单位请假

篇1:写给领导的请假条

请 假 条

单位名称:请 假 条

过年回家给领导的请假条尊敬的xx领导: 新春佳节就要来到了,越来越浓的节日氛围勾起了我的思想之情。我想从x月x日至x 月x日请假x天回家探望父母,在节日期间尽一份儿女的孝心,望领导批准为盼。 恭祝领导

新春快乐!万事如意! xxx x年x月x日篇3:请假条(领导) 请假、出差报告

我因,需请假(出差) 天,请假(出差)时间为月

日至月日,请假(出差)期间,由我单位 (职务) (姓名)(手机号

码:)主持工作。 请假人:姓名:

单位:

职务:

年 月 日 领导批示:签名:

年 月 日篇4:领导干部请假条模板 领导干部请假条

单位(盖章): 年月日 篇5:请假条书写格式请假条书写格式

标题(居中):请假条

上款:(标在左上)定格写部门的名称或领导人的名字 正文:请假缘由、去向、起止日期、天数、本人联系方式、家长联系方式,并注明请假

期间的人生财产安全由本人负责下款:(标在右下)注明请假人、班级、学号、日期 审批:依次由班长、班主任、和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备案:到辅导员处备案,返校后及时销假 注意事项:请假条必须是手写体,打印、复印一律无效。 请假条书范文 请 假 条

尊敬的学院领导:

我是水利工程026班学生xx(姓名),因xxxxxxxx(原因)需要请假,前往xxxxxxxx(去

向),请假时间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共xx天,请假期间的人生财产安全由

本人负责,恳请老师及领导批准。 篇2:怎样向领导写请假条

篇1:事假请假条怎么写

事假

请假条怎么写

事假请假条怎么写

尊敬的___: 您好!我是___级

___专业的______。因_________(请假理由)不能_______________。特此请假。请批准。

此致

请假人:______ 年x月x日

请假条

xxx(主管领导的名

字或者主管部门.等):

我因家中有事,于

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请假准。请假人:xxx 年 月 日[格式内

容] 1.标题。 2.称渭。 3.请假原因。 4.请假起止时间。 5.祝颂语。 6.请假人签名。 7.请假时间。 [范例参考]

xx天,请批 请 假 条 xx培训中心: 因我行于1月10 日

晚举行员工大会,

任何人不得缺席,所以本人1月10日晚不能

回校参加培训。特

此请假、恳望批准! 此致

敬礼

营业部刘xx 事假请假条范文

尊敬的___:

您好!我是___级

___专业的______。因_________(请假理由)不能_______________。特此请假。请批准。

此致

请假人:______ 年x月x日

尊敬的**领导: 本人因******原因,

需请假*天,恳请领导予以批准。 谢谢! 请假人:*** *年*月*日

注:病假要附上医

生证明,事假要提个充足的理由。

〔格式内容〕 1.标题。 2.称渭。 3.请假原因。 4.请假起止时间。 5.祝颂语。 6.请假人

签名。 7.请假时间。

〔范例参考〕

请 假 条 xx培训中心:

因我行于1月10 日晚举行员工大会,任何人不得缺席,所以本人1月10日晚不能回校参加培训。特此请假、

恳望批准! 此致

敬礼! 营业部刘xx 事假请假条 xxx(主管领导的名

字或者主管部门.等):

我因家中有事,于 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请假xx天,请批准。请假人:xxx 年月日

只要把请假事由、

请假时间、请假人等必要事项写上就行了。不用整太复杂。>>请假条_请假条怎么写_ 请假条范文大全

领导会在你的请假

条上签字的。一般你们单位肯定规定:多长时间由谁来准假,要找对人,还有请假期间的待

遇问题要协商好。

篇2:事业单位请假条怎么写

事业

单位请假条怎么写

事业单位请假条怎

么写

篇1:请假条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部(门)的(姓

名),因为(原因),需要请假(时间)从xxxx年xx月xx日到xxxx年xx月xx日,共(x)天假, 请假期间有效联系方式:xxxxxxxxxxx。恳请领导批准。此致

敬礼

请假人:xxx 篇2:请假单

姓名:xxx 工号:

xxxx 职别:xxxx 代理人: xxxx 部门:xxxx 班次: xxxx 组别:xxxx 请假事由:

事假□ 病假□ 丧

假□ 婚假□ 产假□ 特休假□ 其他□

请假期间:自xx 月xx日xx时至xx月xx日xx时,总共请假x天x时总经理:xxx 人事部经理:xxx 部门经理:xxx

请假人:xxx 篇3:请假条怎么写及其七篇范文

请假

条怎么写及其七篇范文 请假条的写法:

写请假条需要注意下述事项:

(1)时间上:提前写

要请假,提前写请假条几乎是所有企业对员工请假的明文(或默认)要求; 当然,如有特殊情

况,临时请假等,在事后补写请假条也是许多企业允许的,但大多企业会对这个“事后”又

有一个时间限制,多为员工恢复上班的当天,或者1~2个工作日内。

(2)格式上:

请假条(居中) 受理请假的人或主管部门(称谓,如王经理或人力资源部,注意顶格) 我因(请假原因:事因、病因等原因,简单陈述即可),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 月____日(请假起止时间),请假____天(请假具体时间),请批准(请假辞)。

请假人:xxx(请假

人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请假日期) 请假条范文:

【公司请假条范文】

1、长事假请假条 xx部

我因读成考函授,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请假____天,请批准。

请假人:xxx ____年____月____日

2、缺席会议请假条 xx部长:

我是xxx,由于_____的原因不能来参加___周的____会议,望主席和大家谅解。

请假人:xxx ____年____月____日

3、缺席活动请假条 xx培训中心:

因我行于___月___日晚举行员工大会,任何人不得缺席,所以本人___月___日晚不能回校参

加培训。特此请假、恳望批准! 请假人:xxx ____年____月____日

4、产假请假条 xx部:

本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的预产期,经医生建议,定于2008年____月____日提前待产,特

从2008年____月____日开 始请假,期限为_____天,请领导予批准,谢谢! 申请人:xxx ____年____月____日

5、请病假请假条 xx部:

我因感冒发高烧,需要输液,故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请假一天,请批准,谢谢! 申请人:xxx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结婚证明(复印件) 【学生请假条范文】 ____老师:

我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能坚持到学校学习,特请假____天(____月

____日—— ____月____日),请予批准。【请假条怎么写及其七篇范文】请假条怎么写及其七

篇范文。

此致敬礼!

请假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政教处意见: 政教处盖章:

校长室意见: 校长室盖章:

【婚假请假条范文】

1、尊敬的领导:

由于婚期已近,我和未婚妻的结婚吉日择于20xx年x月x日(农历 正月初六),现特向领导

请假,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期间需准备结婚事宜,望领导予以批准。

此致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 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2、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登记结婚,并属于晚婚。根据国家有关婚假规定,本人_______ 可享受____天婚假。现特向领导请求休婚假,20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半年内休完共计____ 天。

请予以审批。【请假条怎么写及其七篇范文】文章请假条怎么写及其七篇范文出自,此链接!。 篇3:怎么向领导请假请假理由

最难说出口的是一些弹性相对较大的病假、事假,可准,可不准;或者有点私事不能向领导说明,同时不说明他又不会批准 别有意图的请假, 要给领导一个过得去的理由 职场与情场类似,都是控制与反控制的反复纠结。领导的最大愿望是控制下属,情人的最大愿望是控制对方。 所以,向领导请假意味着权力的暂时真空,而摆脱情人的控制则意味着偷欢的某种可能。 你看,请假因此成了件麻烦事,你需要权力的许可,但不是每件事都能正大光明向领导说得出口的。比如,你想跳槽,要去远在另一个城市的新单位面试。是否能够顺利通过还不一定,如若不成你 还要重返旧岗位,你当然不好直接向领导说明你已萌生去意。一般来说,领导也不太喜欢听到这样的消息。唐僧都不愿意孙悟空太过神通广大,一翻筋斗云就要念紧箍咒。所以,这样的时候,就得给领导找一个过得去的理由。你不在办公室出现时,领导可以拿你的理由向其他人说明你貌似正确的去向,以示你还在他掌控之中。 严军去北京时,就为此咨询了各方人士。有专业人士向他建议,请病假吧,就说生了心肌炎。这种病表面上一般看不出来症状,就是疲乏、发热、胸闷、心悸、气短、头晕,严重者可出现心功能不全或心源性休克。医生都会建议卧床休息,总之就是不能上班。于是严军托关系从医院里开出了病假条,拿去找领导请假,哼哼唧唧地说非休息不可了,再这么持续工作下去实在不行了。或许领导已经听闻了他的一些动向,什么话也没说,只是笑笑就签了字。 北京面试通过,接下来是三个月试用期,其间严军又续了一回病假。新工作确认万无一失后,他回原单位办理辞职手续。见到领导后,他憨笑着承认前面请假是撒了个小谎云云。领导听了他的解释后也没生气,宽宏大量地笑着说:“你的那点事情我全掌握,只要我掌握就好了。我知道你请假是为啥,没戳穿你就是了。” 最怕的就是先斩后奏或是不管不顾 职场上,请假这件事,最怕的就是先斩后奏或是不管不顾。轻易不要去挑战这种东西,道理很简单,如果你是领导你也怕被下属视作无物,怕被别人看成一团空气。 过完年,毛丹的心思还没回到工作上,想着刚上班也没什么事,就在外面多玩了几天。玩归玩,她心里不踏实,于是也没敢给领导打电话请假,想着悄悄蒙混过关就行。可是,这种事哪里是轻易能蒙混过去的?等她回来上班,领导就找她谈话了,超假五天,是很严重的职场失踪事件,要严肃处理。毛丹一听这话几乎快崩溃了,她只是不断地解释是车票买不到,春运太拥挤了。可是领导说,这些都不是理由,你完全可以打电话来请假延期,哪怕是只发一条短信呢?你的问题在于你完全没把上班当回事。你觉得没事就可以不来了,可是你忘了还有职场上的规则需要遵守。 与毛丹相类似的,是另一个初入职场的年轻人小马。小马有个女朋友在外地,两人还处于热恋期,如胶似漆,一日不见就如隔三秋。某次,领导出外开会一周,小马觉得机会来了,悄悄上路去探望女朋友了。他怕同事知道汇报,就撒谎说自己生病住院,还把手机也关了。没想到,刚好单位里忽有急事找他,遍寻不见,电话直接打到了领导那里。领导听说下属突然人间蒸发,几天不见人影,相当抓狂,会期未完就匆匆赶回。小马甜蜜方罢,一脸懵懂走进办公室,直接撞入到领导的一团怒火当中。 小马不管不顾去约会失去了工作,此后他一改原先早上闹钟怎么闹都不醒的常态,连周末都是早上七点准时醒来。虽然对他来说不上班了天天都是周末,醒来干吗?上上网,到处贴贴简历,请朋友们推荐职位,愁一愁下个月的网费怎么付,无非是寻找新饭碗而发愁。他现在才明白,虽然有工作不自由,幸福感有限,但失去“饭碗”后的痛苦却比想象中大百倍。 走以情动人的路线总比撒谎好,在请假过程中最重要的还是沟通向婷平时是一个好员工,按时上下班,能不请假也从来不请假。跟她的一些同事相比,她几乎可以算得上是劳模了。但是这个劳模最近也有点犯难,为的就是请假的事情。过年的时候,她到丈夫的远方老家过年,预先把今年的年休假一起给休掉了。本来她打算今年就安耽工作,什么也不想,等到公司组织集体活动的时候再出去玩玩。 可不想还没到年中,她最要好的朋友得了抑郁症,来向她求助,希望她能陪着一起去外地散心几天。这让向婷很为难。一边是最要好的朋友生病了,一边又无法向老板开 口请假。她心里很清楚抑郁症不是

一个简单的小毛病,而且又发生在自己最要好的朋友身上,在这个非常的时刻,她应该义不容辞地选择朋友。于是她打定主意要向老板请假。 至于怎么请假,她也考虑了很久。年休假已经休完了,而且距离年休假才过了不到几个月时间,如果找不到很好的理由,老板一定不会同意的。况且平时,向婷都没有请假的习惯,对于请假她真的一点不在行。为此,她还问了自己的丈夫和同事,他们给出的建议是编造一个理由请假,毕竟朋友得了抑郁症这个理由太牵强了,万一老板不相信反而弄巧成拙。但是向婷心里还是很没底,如果编造的理由被老板识破了,会给老板留下不诚实的印象。 最后,向婷还是决定向老板坦白一切。她想老板也有感情,走以情动人的路线总比撒谎好。事实上,老板一开始是很不相信向婷的请假理由。但之后,向婷把整个事情的细节都跟老板说了一遍,老板渐渐相信了,最后竟然也批了她的假,整个过程比她预想的顺利许多。现在她知道了,其实在请假过程中最重要的还是沟通。 专家:请假要诚挚,要有实质性理由 向领导请假难不难,归根到底看你平时的工作表现好不好,以及跟领导的沟通顺不顺畅有正当的理由向领导请假,一般是不太为难的。譬如老婆生孩子、自己要住院、孩子得重病、长辈去世??诸如此类的请假缘由,领导想不批准也吃不消。 为难的是一些弹性相对较大的病假、事假,可准,可不准,就比较让人头疼了。譬如家里下水道堵了,要等着人来通;准备请年休假出去玩,偏偏那段时间单位事务最多;车子被擦被撞了,要去修;得了慢性病,需要定期复查??这些事情说重要吧,当然重要,但有些不是非本人不可的,有些是不急于一时的,即使领导不批准,也没办法,最多背后抱怨领导不通人情。 此外,还有些请假理由,是不好意思说出口的。比如在外面赚外快;睡觉睡过头了;想跳槽找其他单位面试;心情不好想去逛个街??不能以这些为理由,只好想尽办法编个其他的借口,此时最怕的就是穿帮。 其实,请假难不难,归根到底,看你平时的工作表现好不好,以及跟领导平时的沟通顺不顺畅。 如果你留意一下,会发现,优秀的员工,跟领导经常做有效沟通的员工,请起假来往往就比较容易。而平时工作表现一般,尤其是跟领导沟通比较有障碍的员工,遇到一些可批可不批的病假,尤其是事假,请起假来就不太容易。因为领导容易产生这样的想法——该干的活你都没干好,怎么还好意思来请假? 领导是单位制度的有效执行和监督者,只要是符合相关制度规定的,一般不会不批准。而且,大部分的领导都是比较通情达理的,因为作为管理者,适当的通融是有利于对员工进行更好地管理的。否则,一刀切的管理模式,反而容易使得制度僵化,整个团队也会变得死气沉沉。 一般情况下,作为员工,如果要请假的话,最好诚挚地向领导解释请假的原因,一定要有实质性的理由。同时也尽量避开单位、部门特别是你本人工作的繁忙时段,或者能够提前把该做的事务完成,要么就跟其他同事说好届时帮你处理一些相关事务。假会不会准,其实拿你请假的理由跟当时的工作状况作个比照就应该能明白个大概了。工作越紧张的时候,只有很重要的事情,才有可能得到准假。而工作比较闲适的时候,只要你好好跟领导沟通,坦言缘由,基本上也都能准假。若有出游、回老家等安排,最好提早向领导提出,让领导可以综合全面地安排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人怕领导不准假,就编一些理由。也许当时是瞒骗过去了,也得到了你想要的结果。但从长期来看,这是个很危险的行为。不要把领导看成傻瓜,而且纸包不住火,一旦穿帮,不仅你的诚信度会打折扣,而且以后即使你真的有要事请假时,也往往会被怀疑。 另外,不要因为请假容易而请得太频繁。如果确实是比较要紧的事,比如家里装修需要盯一下、孩子备考中考或高考的冲刺期、定期需要去医院复查病情之类的事情,也应该随时向领导报告一下进展,让领导心中有个了解。如果是一般的小事情,就不要经常请假,也许领导准你假只是想看看你的自觉性如何,给你一个自省的机会。如果不好好把握,也许某一天突然被炒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呢。

推荐第8篇: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制度

员 工 请 假 制 度

为加强我公司职工考勤工作,规范考勤管理,强化岗位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统一公司请假政策,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公司实际,现就我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各类请假管理办法

1、病假:

(1)请病假二天或二天以上应有院医务室或医院病假证明,否则按旷工处理。病假天数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

(2)病假工资的计算方法

日病假工资=合同约定的标准工资÷当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其中:

计薪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

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确定如下:

(1) 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

(2) 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

(3) 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

(4) 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90%;

(5) 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100%。

2、事假:事假一般严格控制。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双休日、节假日,若确有急事需请假应事先提出申请。请假每个季度在两个工作日以内的,照发工资,超过两个工作日以上的,超过天数不发工资。

3、婚假:凭结婚证申请婚假。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假3天。 夫妻双方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可增加婚假一周。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4、产假:单胎顺产90天(产前15天,产后75天);单胎难产105天;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妊娠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产假45天。符合《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5、丧假:职工因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可享受1~3天的丧假。涉及路程假另给,但路费自理。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各类请假不满半天的按半天计,超过半天不满一天的按一天计。

二、请假的程序和批准权限

凡是需要请假者,应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事由,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代为请假,但事后应尽快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旷工处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处理:(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自离岗的;(2)各类休假期已满,续假未获批准的;(3)经查明请假理由不符合实际,弄虚作假的;

旷工1天,扣发当日工资;旷工2天,扣发2天工资;旷工3天,扣发当月工资。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二十天的人员,可按国家规定予以辞退。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修订完善。

推荐第9篇:单位请假销假制度

XXXXX单位请假销假制度

一、单位职工按规定享有应有的休息和因病因事请假的权利。凡请病假3天以上、工伤假均须有本市医院诊断证明,领导方可准假。

二、职工休假、请假须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履行相应的登记、请假、销假手续。员工请假,必须经领导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离岗,职工请假结束1天内找领导办理销假手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代为请假。请假期满,因故不能上班,可以申请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三、休假制度

(一)公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

六、周日2天公休假。每年享受国家规定的的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期间,由于工作需要完成紧急任务,经领导安排加班加点的,目前不实行加班工资,单位可安排同等时间补休。

(二)年休假

1、休假天数:

工作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7个工作日; 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个工作日; 工作年限满20年及其以上的,每年休假15个工作日。

2、休假原则:

(1)工作年限满5年、10年、20年的,分别从当年起开始按规定时间休假。年休假天数,以工作日计算,不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2)单位每年初根据工作情况,应对本单位职工的年休假做好计划安排;对每位符合年休假条件的职工都尽可能在当年内安排年休,个别确属工作原因当年不能安排年休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同意后,可将其假期移至下年使用;对未休假者,不得以经济和物质形式予以补偿。

(3)年休假原则上当年安排使用,可一次性休完,也可分几次安排。 (4)凡在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或请事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若在年休假后到年底的时间内,请并事假分别超过以上规定时间的,则在下一年度内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3、假期待遇:年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期间外出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三)婚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履行了结婚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2、假期待遇:职工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产假

1、休假天数:

(1)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者,享受90天假期 (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者,增加假期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15天;满24周岁及以上分娩者,增加假期30天 (妻子属此晚育情况的男性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对婴儿不满6个月并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子职工增加产假30天。

(2)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15至30天;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42天。

2、产假期满,女职工在小孩不满一周岁时,每个工作日给1小时哺乳时间 (不含途中时间)。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生育假或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丧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的主要亲属(指本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如需职工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假期待遇:在批准的丧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六)病假

1、工作人员患病或受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需休息的,由县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并发给病休证明,经单位批准后,可休病假。

2、病假期间的待遇:

(1)职工病假期间,按国家规定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2)职工患病后,因身体衰弱,经组织批准,半日工作,半日休养的,其工资可以照发。

推荐第10篇:单位应当如何支付病假工资

单位应当如何支付病假工资?

入库时间:2007年12月7日

背景案例:王晓霞是北京市某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被裁减下来的女工,2004年8月,经人介绍到一个中学的食堂做清洁工,但是未与中学签订劳动合同。学校主管后勤工作的主任告诉王晓霞每月工资800元,其他的待遇都没有,王晓霞为了能够留下来先拿到工资就答应了。

9月底的一天,王晓霞在食堂干活时摔了一跤,当时她自己也没在意,就没有休息。学校“十一”放假至10月10日,但王晓霞没来上班,电话告诉后勤主任说自己9月底因工负伤了,医院给开具了假条。10月底,后勤主任在未向学校汇报的情况下支付了王晓霞l0月份的工资,但11月份王晓霞仍以工伤为由未上班,学校遂以王晓霞不属于工伤且一直未上班为由,停发了王晓霞的工资。

2004年12月10日,王晓霞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诉,要求学校支付她11月和12月的工伤工资,并提供了该两个月休息的医院诊断证明(右手中指软组织挫伤)。王晓霞未提供自己的伤病属于工伤的相关证明。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认为,王晓霞虽然没有工伤认定的相关证明,但其提供了医院开具的因伤休息的诊断证明,其未上班期间应支付病假工资。根据王晓霞的工作年限(10年以上)和学校提供的《教育局人事科各种假的有关规定》第一条:“

一、病假: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发原工资。2.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计发工资:(1)工作不满十年,发工资的90%。(2)工作年限满十年,工资照发。……”裁决学校支付王晓霞2005年11月和12月病假期间的全额工资。

后该学校不服仲裁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后,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查明的事实方面是一致的,但是在是否支付王晓霞病假工资的问题上却存在不同。法院认为:劳动者因病休病假,应根据自己的病情在合理的期限内休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l5499-1995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王晓霞休病假不应超过30日,因此在2004年11月10日后王晓霞不应继续享受病假工资,而应基于其自该日之后未上班的事实享受基本生活费。

工伤工资不应该等同于病假工资

通过背景案例的介绍,笔者对于劳动仲裁和法院审理的思路及适用法律、法规等方面存在一些不同的认识,现谈谈个人意见:

首先,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仲裁程序及案件审理方面,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这里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当事人不提出仲裁申请时,仲裁机构不能自主启动仲裁程序处理劳动争议;二是告什么理什么,不告的事项不予审理,即仲裁机构应根据当事人提出的请求事项审理案件,不能擅自依职权变更或增加,否则属于侵犯当事人诉权的行为。

此案是申诉人要求学校支付2004年11月和12月的工伤工资,对此,应要求申诉人提供其已被确认为工伤的证明,如果没有相关证明,可以告知其先去确认工伤,然后才能要求享受相关待遇。但本案有一定的特殊性。即学校为事业单位,因受当年政策所限,事业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后,不属于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受理范围。同时,2004年1月1日,国务院颁布并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不含事业单位,享受何种待遇也没有相关依据,鉴于这种情况,劳动仲裁可以不予受理。若受理后,也可以没有法律依据为由驳回申诉请求,但仲裁机构不能将申诉人要求工伤工资的请求,自主变更为病假工资,并依此作出裁决,因为病假期间和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医疗费用的承担等相关待遇是不同的,其后果会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损。其次,从人民法院对法律、法规适用方面来看,如果此案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依民事伤害赔偿起诉至法院,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等相关民事法律作出相应处理。但若按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则应依据劳动法律或参照劳动法规及规章处理。

假设此案暂且排除未经工伤确认一节,仅就病假而言,根据原劳动部1994年12月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在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病休息时,按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此规定是为了保障职工在患病和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通常,职工是否患病及是否需要停止工作治病或休息的期限,只能由医疗机构鉴定或医生来确定。因此,劳动者因病休假,不是由本人根据自己的病情确定休假的时间,其合理的期限也是由医疗机构或医生视劳动者的病情来考虑的。

本案中,医生已为王晓霞开具了2个月的病休证明,在没有证据证明其是虚假证明的情况下,王晓霞病休2个月是应享有的合法权益,无需人民法院对此予以确认。因此,法院对王晓霞在2004年1月10日后不应继续享受病假工资的认定不当,而基于其自该日之后未上班的事实享受基本生活费的判决亦不妥。劳动者没有上班有正当或不正当理由之分,当劳动者不请假又无正当理由不上班时,用人单位有权不支付其工资,情节严重的还可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在王晓霞持有合法病假诊断证明并按规定提交给用人单位时,应当获取病假工资。

同时,依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在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由此看出,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是有相应前提条件的。

最后,本案的用人单位系一所中学,不属于企业,对于招用的工人,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适用劳动法律调整。

劳动者的病假工资应该如何认定?

本案中,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在确定王晓霞的合理病假期间以及应当享受的病假工资时,采用了不同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导致了在基本事实认定相同的情况下的不同的判决结果。

仲裁依据的是被诉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确定王晓霞应当享受的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而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5499—1995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确定王晓霞的合理病假只有30日,超出部分不能作为病假享受病假工资,只能按照未上班享受基本生活费。

笔者认为,就本案而言,实际上涉及以下两个问题的认定:

第一,劳动者的病假期间应当如何认定?

1.王晓霞主张她是因工负伤,要求享受工伤工资,但由于她本人未能提供工伤方面的证据,所以本案不能作为工伤案件来进行认定和处理。王晓霞只能享受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待遇。

对于企业职工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原劳动部在1994年颁布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和本企业工作年限确定了劳动者应当享受的医疗期。根据该《规定》,王晓霞应当享受6个月的医疗期,她实际休病假的时间并没有超过这个期限。

2.本案中,法院引用《标准》来确定王晓霞的合理病假期,显然并不妥当。《标准》是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实施的、确定人体伤害程度的技术标准规范,规定了定量记录人体伤害程度的方法及伤害对应的损失工作日数值。这里的“损失工作日数值”是指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间,是作为确定伤害者伤害程度的参考依据,与劳动者应当享受的医疗期显然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3.另外,对于“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间”之外能否继续治疗和休息,《标准》并没有排除性规定,也就是说即使根据该《标准》也不能认定王晓霞的治疗时间只能为30日。类似的情况,我们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根据劳动者工伤情况不同,劳动者享受停工留薪期,在此期间,劳动者享受工伤待遇,超过法定的停工留薪期后仍然需要继续治疗的,劳动者有权继续治疗、休息,但不再享受工伤待遇,只能按病假待遇执行。

笔者认为,法院依据《标准》来认定王晓霞的合理病假期间应当为30日,是适用法律不当。应当按照原劳动部的《规定》进行认定。

第二,王晓霞的病假工资应当如何认定?

1.根据《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的病假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l条规定,病假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支付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的80%。王晓霞与单位之间没有劳动合同,但该单位对病假工资在《教育局人事科各种假的有关规定》中有明确的规定。根据王晓霞的工作年限,应当按照全额工资支付病假工资。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不仅更符合案件的基本事实,同时也符合劳动法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基本原则,更趋于公平公正。

2.本案中有一个事实,王晓霞在申请仲裁前并没有向单位提交病假证明,只是通过电话以工伤为由请假不上班。由于案例介绍对这一点未涉及,用人单位在开庭时是否认可

王晓霞的请假行为不能确定,本文的分析,都是建立在单位认可其请假行为的基础之上的。作为该单位职工,只有在履行正常的病假手续后才能按照规定享受病假待遇。王晓霞如果没有根据该单位的规定履行病假的请假手续,而单位也不认可她电话请假的行为,那么是否应当享受病假待遇呢?笔者认为不应当享受病假待遇,王晓霞在仲裁庭审中提交的医疗诊断证明不能作为她享受病假的待遇的依据。

出处:工人日报

第11篇:机关单位外出请假制度

机关单位有着严格的制度管理,为保证全体队伍有着严密的纪律性,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对机关单位领导干部以及职工外出请假作出规定,下面是这篇机关单位外出请假制度

机关单位外出请假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局系统干部队伍的日常管理,增强组织纪律性,保证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请假制度的通知》 (都办发[2012]41 号) 有关要求,现就我局干部职工请假制度通知如下:

一、外出请假制度

1、局领导班子成员离盐外出开会、学习一天以上(含一天) ,须提前向局长请假。

2、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离盐外出一天以上(含一天) ,须经 分管领导同意后,向局长请假。

3、各单位主任、书记原则上要有一人在岗,不能同时请假。国家法定假日期间,确需离 开本市,须向局长请假。其他班子成员离盐外出开会、学习一天以上(含一天) ,须向分管 领导请假。

4、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外出学习一天以内,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办公室备案。

5、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三天之内(含三天) ,向分管领导请假,三天以上向局长请假。

二、会议(活动)请假制度

1、局领导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班子成员会议的,须向局长请假。

2、各单位正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局里会议、活动,须向办公室主任请假, 并由办公室备案。其中,局务会以及局系统大会的请假,须首先经局长批准;各种专题会办 会议和局领导直接召集的重要会议、牵头组织的重要活动请假, 须首先经召集和牵头组织的 局领导批准。

3、凡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活动,正职不能参加的,应按以上要求事先请 假,同意后派主持工作或分管负责同志参加。

4、局系统其他工作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活动的,须向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 经同意后,报会议、活动组织单位备案。

三、干部职工请假制度纪律

1、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请假制度,按规定程序请假批准后,必须妥善安排好手中的工作 后方可离岗,并明确临时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

2、领导干部外出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请假时限及时返回。假期结束后,履行 销假手续。

3、局办公室负责做好领导干部请假情况的登记备案,落实督查工作。

第12篇:休假、节假日、请假及病假工资薪金规定最新规定1

2010年休假最新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那么,如果单位员工连续工作满六年时,该享受多少天的带薪休假呢?

最新的带薪年休假规定中的具体休假天数,指的是“下限”,也就是说,单位规定的休假水平不得低于新规定中明确的天数。因此,连续工作满1年至5年、且未出现新规第四条规定情形的员工,在原单位休假规定不变的前提下,按照新规定可享受5天的带薪休假;而工作满6年的员工,按照单位原规定依然可享受10天年休假;如果单位休假规定有变动,员工则按照单位的新规定休假。同时,按照新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的,年休假假期冲抵寒暑假假期。

关于2010年休假最新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14号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

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

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

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

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

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

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 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处理。

第九条 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

施办法。

第十条 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13篇:某某单位事假病假外出学习待遇规定

某某单位

关于工作人员病假、事假及外出学习期间工资待遇的规定 为加强我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及外出学习的管理,保障我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激发全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我单位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使其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根据有关人事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经研究,报局人事处备案,现对我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病、事假及外出学习期间工资待遇作如下规定:

一、病假

(一)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足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按天计发,下同);

(2)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基本工资照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

(2)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3)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二)有关具体事宜

1、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本规定的工资待遇,应由所在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经开会研究,领导批准。

2、病假工资每月按30天折算,折算后的尾数四舍五入。

3、本规定中所指的“基本工资”,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指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之和;机关工人指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工人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4、工作人员计发病假期间工资待遇的工作年限,仍按现行工龄计算有关规定执行,即从参加工作之当年起计算。

5、工作人员病愈后要求恢复工作的,经定点医疗机构证明身体确已康复方可恢复工作;身体恢复后在两个月内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以后再休病假的,其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两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且又休病假的,应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累计计算。

6、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活动的,经查实,即停发病假期间工资。

7、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继续享受除奖金和岗位性津帖以外的其它津(补)贴和福利待遇。

8、工作人员因公负伤或因公受伤部位复发休病假的,其休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9、病假期间按比例计发的工资待遇,如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可按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数额发给。

10、因病确实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并经医务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属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11、女性工作人员休产假期满,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可享受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2、在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不再享受当年的职工休假待遇。

13、工作人员连续休病假超过6个月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事假

(一)请事假的理由及程序

1、工作人员除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各种公休节假日和假期以外,如遇特殊情况本人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可请事假。

2、事假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由所领导审核批准。

(二)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工作人员请事假当月累计未超过2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2天(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基本工资照发,绩效工资按实际天数扣除。

2、工作人员请事假当月累计超过2天不足5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2天不足5天的,原基本工资照发,绩效工资扣除50%。

3、工作人员请事假当月累计超过5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5天的,原基本工资照发,绩效工资扣除100%

4、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旷工6天及以下的,扣除本人旷工天数的基本工资及100%绩效工资;旷工7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

(三)有关事宜

1、事假工资将本人的基本工资折算成日工资(每月按30天计算)计发,折算后的尾数四舍五入。

2、本规定中所指的“基本工资”,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指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之和;机关工人指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工人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3、工作人员按比例计发事假工资期间,可继续享受除奖金和岗位性津贴以外的其它津(补)贴和福利待遇。

4、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请事假的,其事假及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在探亲假期满又因本人特殊原因请事假的,需提前向所领导申请,经批准后可按本规定执行。

6、女性工作人员产假期满,本人因特殊原因需请事假的,经领导批准,可按本规定执行。

7、工作人员请事假当年累计超过6个月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工作人员在一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不再享受当年的职工休假待遇。

三、外出学习

主要是指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因公派出、工作人员个人申请赴外单位学习及在职参加专、本科及研究生教育。

(一)由单位安排或主管局选调参加学习的,享受与在职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全脱产的,学员脱产学习期间的工龄连续计算,年度考核视为称职(合格)。

(二)由工作人员个人申请,赴外单位学习的,遵照以下规定执行:

1、由工作人员个人申请,赴外单位学习的,其学习内容须为文物保护及利用专业知识,同等条件下学习文物修复、历史、文物管理及利用方面的优先批准;

2、由工作人员个人申请,赴外单位学习的,其所赴单位必须为正规文博系统内单位;赴国外单位学习的,所赴单位必须为公立文博单位;

3、由工作人员个人申请,赴外单位学习的,必须由工作人员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外单位邀请函或同意学习证明,经开会研究,由领导批准;

4、由工作人员个人申请,赴外单位学习期间的待遇为:扣除100%绩效工资,其他所有待遇享受与在职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学习期间的工龄连续计算,年度考核视为称职(合格);

5、由工作人员个人申请,赴外单位学习的,必须定期向单位提交由所赴单位盖章确认的考勤、学习内容及学习成果,对于不能提供的停发所有工资及福利待待遇。

(三)工作人员在职参加专、本科及研究生教育的,遵照以下规定执行。

1、参加全脱产学习,必须签订有关协议,毕业后必须回我单位工作,具体待遇按以下规定执行:参加大专、本科及研究生教育的,学习期间停所有工资部分(包括基本工资及其它津贴、补贴和奖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按照规定享受与在职人员同等待遇,学习期间计算工龄。

2、参加半脱产班次学习的,外出学习须按规定请销假;脱产学习期间,脱产每月低于5天的按实际天数扣发绩效奖金,基本工资照发;超过5天少于10天的扣发50%绩效奖金,基本工资照发;超过10天的扣发100%绩效工资,基本工资按实际天数扣发。其他方面享受与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3、参加业余班次学习的,享受与在职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学员在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耽误本职工作,确需请假时,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期间执行事假工资待遇。

四、以上扣除事假病假及外出学习工作人员的工资部分,根据在职员工的负担量,按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原则,经开会研究,领导决定,重新分配。

五、本规定自20年月日起执行。某某单位

第14篇:长期病假

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14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休假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一、考勤

(一)考勤办法

严格执行考勤登记制度。考勤表由人事党群办公室统一印发,各科室须有专人每日对所属人员出勤情况进行登记,每月25日汇总报人事党群办公室。

负责考勤登记人员必须认真、诚实,如填报不实,一经查处,从严处理。科室领导未行使核查职责的追究其所在科室领导责任。

(二)考勤内容

包括出勤、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葬假、干休假、回国后休假、旷工、逾期不归等。

(三)旷工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2.规定假期已满,未续假或未获批准而不到工作岗位的;

3.不遵守出差管理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出差的;

(四)逾期不归

公派出国留学、参加培训、会议、出境探亲、短期因私出境等期限已满,未经批准延长私自未归的,视为逾期不归。

二、请假程序

(一)职工请假(包括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葬假、干休假、回国后休假、病假连续超过7天、事假连续超过3天)须填写《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请假单》,批准生效后,到人事党群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如本人确实不能亲自请假的,可委托他人代办或办理补假手续。未填请假单者按旷工处理。

(二)科室副主任以上人员(含科室副主任)请假,由中心主任审批。科室副主任以下人员请假,事假连续在3天之内病假连续在7天内由科室主任审批,超过此天数至25天以下由中心主管副主任审批,25天以上由中心主任审批。生育假、丧葬假报人事党群办公室备案。

(三)请病假3天以上必须有合同医院、医务室证明或非合同医院急诊证明。

(四)请假期满因故不能上班的,可以申请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未续假或续假未经批准而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三、休假类别和假期

(一)年休假

凡在我中心工作满1年的在职职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1.假期:职工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职工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在20天以上且单位仍发放基本工资的;

(2)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职工脱产参加各类学习4个月及以上且单位仍发放基本工资的;

(6)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下一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4.当年新接受的毕业生(含有工作经历的研究生),按期转正后,第二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5.新调入人员,由原单位出具年休假证明,不得重复享受年休假。

6.各部门在保证工作顺利完成的情况下,统筹合理安排职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休假,也可以分段休假,原则上不得跨年度安排。如确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休假,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至次年3月底。

7.确因执行特殊工作任务次年3月底前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在征求职工本人意见的基础上,由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应根据职工未休年休假的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补助标准及计算办法参照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的规定执行。

8.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或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但不足20天的,不按未休年休假的天数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9.休年休假必须由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统一安排,个人申请休假必须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未经批准私自休假的,按旷工处理。

(二)探亲假

凡在我中心工作满1年的在职职工,与配偶、父母不在同一地区居住的,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但是职工与父母双方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假。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夫妇双方在年内有一方享受了探亲假待遇,夫妇已经团聚,另一方就不能再享受探亲假待遇(配偶是军人的双探)。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不包括岳父母、公婆)每4年给假一次(在4年中的任何一年),假期为20天。

4.职工享受探亲假,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5.职工探望配偶和父母的往返路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

6.休探亲假人员必须在探亲前办理审批手续。程序是由本人申请,由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到人事部门填写探亲假申请单,人事部门审批。探亲假结束后,本人应及时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手续,之后方可办理路费报销手续,未经人事部门审批休假的按旷工处理。

7.探亲期间发生意外需续假者,必须办理续假手续,未经批准逾期不归的按旷工处理。职工无故超假或弄虚作假延长假期的,超假期间按旷工处理。

8.探亲假(含路程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三)婚假

凡我中心在职职工本人结婚,可以享受婚假。

1.职工结婚时双方在同一地区工作的,假期为3天,不在同一地区工作的,假期为7天。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女方年满23周岁,男方年满25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增加奖励假7天。

3.婚假应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年内一次性休完。

4.婚假不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四)丧假

凡我中心在职职工配偶、直系亲属、岳父母(公婆)去世的,可享受丧假。

1.职工配偶、直系亲属去世的,假期为3-5天。

2.职工岳父母、公婆去世的,假期为1-3天。

3.届时如需要职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另给予路程假。

(五)产假

凡我中心女职工生育的,可享受产假。

1.女职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含剖腹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后初育的为晚育,增加奖励假30天,如女方不休,奖励假也可由男方享受(需女方单位出具证明)。

3.女职工产后确因孩子小、家庭有困难,在工作允许情况下,本人申请,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报人事部门备案,可以再增加产假3个月,增休产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和基本补贴。

4.产假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5.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四、职工休假期间的待遇

职工休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正常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各种津贴、补贴中只扣发误餐补助和卫生防疫津贴。

五、其他

(一)对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予以除名。

(二)我中心职工出国探亲,对方属公派出国(不包括因公出国),探亲期间发基本工资(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方不属公派出国的,探亲期间停发一切待遇。

(三)脱产一年以上参加各类学习的职工不享受当年干休假;下半年回国工作职工,干休假和回国后休假只能任选一种假期。

(四)当年干休假或回国后休假可以抵当年的病事假。

(五)职工每月请病假(工伤除外)、事假、半脱产学习、旷工时,按日扣发特殊津贴或岗位津贴,全脱产学习、出国1个月以上停发特殊津贴或岗位津贴,日特殊津贴或岗位津贴额=月特殊津贴或岗位津贴额÷22(天)。

六、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15篇:病假情况汇报

本 人 总 结

在领导和同事的关心下,2015年本人因病休假期间,积极配合治疗,认真转变思想,努力调解心态,自觉遵守制度,及时向单位汇报个人康复情况。现将一年情况简要叙述如下:

2015年3月份,我因思想情绪受刺激引发精神异常表现,表现为语无伦次、思维混乱、精神分裂、反应敏感等迹象,另有数次无正常理由请假回家行为。在领导和同事关心劝导下,我由家人带往安徽精神卫生中心(合肥第四人民医院)就医,经医生初步诊断为精神分裂症,需要立即住院观察治疗。在医院和家人安排下,我在医院心五病区住院治疗两个月。住院期间,经专家会诊,最终诊断我为双相情感障碍(躁郁症),此病康复难度大、持续时间长。

医院治疗时,我在医生引导下,通过药物、物疗、健身等医疗方法,病情逐步缓解,思想发生转变,性格得以改善。原本偏执、阴郁、悲观的消极因素在纠正,学会养成开朗、乐观、阳光的积极心态。同病友的交流中,我也了解到点滴生活的可贵,接触了广阔的生活天地,反思出良好的日常习惯和生活态度是心灵健康的基石,知晓以后应学会正视问题、应对问题、处理问题,在人生道路上走好路、走正路、走大路。休养在家后,我阅读了大量书籍,涉猎了多个领域,包含个人休养和文化知识等方面,充实了精神生活,丰沛了情感世界,提升了思想层次,稳定了思想情绪,平和了心境情绪。

期间单位领导两次来看望我,详细了解我病情和康复情况,并带来单位的慰问和组织的关怀,同时转达大家的问候,让我切实感受到温暖和关爱。我对自己突然生病和仓促住院,未妥善交接工作,给单位带来的不便和麻烦深表歉意和惭愧。

现在我健康开始恢复、病情逐渐好转,虽然完全康复仍需时日,但我会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任务。如果单位确实不便安置具体岗位,我也充分理解并接受其他安排。

虽然脱离工作一段时间,我仍明白重新工作后要遵守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态度,坚持谦虚、谨慎、律己,在领导的关心和同事们的帮助下,始终勤奋努力、完善自我、履行职责,坚持理想、加强学习、牢固思想观念!

第16篇:病假申请

病假申请

尊敬的校领导、班主任老师:

您好!初二(3)班 XXX 因咽炎发作:咽喉痛、发低烧、周身无力。无法上课。

特此请假三天(3月24—26日)。望批准。

此致!

学生家长:

2014.3.24

第17篇:病假管理办法

病假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集团员工疾病及非因工负伤休假管理,保障员工休假期间的权益,确保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病假休息的集团内全体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以下统称为病假。

第三条 病假请假流程

1.工病假应请病假,并履行病假手续,如本人因病不能直接到公司履行请假手续,可以电话通知直接上级及人事主管部门,并委托他人到人事主管部门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申请表》申请病假,本条适用于请假时间在1周以内的情况;

2.员工病假时间如果在1周以上,需提供医院证明(医院病历、各种检验单据、医院收费证明等),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请假手续,同时填写《请假申请表》;

3.员工病假结束,须在上班后3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销假;

4.如果员工提供虚假资料,人力资源部有权认定本次请假为虚假请假,提请公司按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并将请假时间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 病假类型及相应待遇

1.病假分为短期病假及长期病假两种。

2.短期病假指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未停止工作,短期病假按短期病假工资发放办法执行。

3.长期病假指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长期病假按长期病假工资待遇及发放办法执行。

第五条 短期病假工资发放办法

1.短期病假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70%计发,即:病假工资=日工资×70%×病假天数

2.日工资计算时各种补贴奖金等不计算在内。

3.正常出勤工资按正常工资体系计算。

4.正常出勤工资和短期病假工资应发数合计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 长期病假待遇及工资发放办法

1.享受病假医疗期:

医疗期限是指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累计病休时间。医疗期限自员工病休之日起计算,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3至24个月的医疗期。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1条关于医疗期计算问题第2款规定,病假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上的为6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病假医疗期的确定:

◇ 医疗期为3个月的,按6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 医疗期为6个月的,按12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 医疗期为9个月的,按15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 医疗期为12个月的,按18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 医疗期为18个月的,按24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 医疗期为24个月的,按30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长期病假期间工资发放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和与此相配套并同期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的规定,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医疗期间超过6个月时,病伤工资停发,改由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

■ 病假6个月以内的,按照在本企业的连续工作年限确定比例发放病假工资:◇ 连续工龄不满2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60%;

◇ 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70%;◇ 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80%;

◇ 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90%;◇ 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100%。

■ 病假超过6个月以上小于24个的,按照在本企业的连续工作年限确定比例发放疾病救济费:

◇ 连续工龄不满1年者,疾病救济费为前述计算基数的40%;

◇ 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者,疾病救济费为前述计算基数的50%;◇ 连续工龄满3年及3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为前述计算基数的60%。

4.最低保障工资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5.病假期间工资须在员工办理完病假请假手续及提供医院证明后予以支付。

第八条 特殊条款

1.根据《劳动法》第26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按《劳动法》第28条规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2.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假。

3.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在享受病假福利待遇范围内的员工不能享受以上待遇。

第18篇:病假、事假

1、病假的定义:在劳动法规上称作“医疗期”,职工患病停工治疗,实行医疗期制度。医疗期按照原国家劳动部《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文发布)执行。)

劳动部文件《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对病假的解释是: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2、病假医疗期的规定:

劳动部文件《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对一年中病假休息的时间有以下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 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

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 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以上是对连续病休时间的规定,累计病休时间的规定是:

第四条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

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 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需特别注意的是:职工病假期间遇有国家法定节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和公休假日(星期

六、日)时,应算作病假时间。

3、病假期间待遇:

根据《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第四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 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 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 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 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 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第五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 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 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 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第七条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 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八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恢复工作的,经县以上劳动

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作退休、退职或一次性处理;属于大部分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期满后,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第九条 凡弄虚作假,开假证明病休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4、医疗期的管理规定:1992年6月9日由劳动部 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 卫生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布了一个关于医疗保险管理的规定(劳险字〔1992〕14号),《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第四条对长期病假员工作出了规定:

伤病休假职工不得从事有收入的活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不得聘用伤病休假职工。对利用伤病假从事有收入活动的职工,要停止其伤病保险待遇,不予报销医疗费,并

限期返回单位复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可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辞退违纪职工的规定处理。

5、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渝府发[2000]47) 的通知》

《重庆市劳动局印发《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公司关于病假的制度:

《员工劳动报酬与福利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考勤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关于公司员工请假相关事宜的补充规定》

(四)、事假:

事假——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

关于事假的待遇,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是企业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在合同中约定,同时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前提是规章制度建立的程序是合法的,即: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在会上经职工代表同意并一致通过,并公示了的。

病假的定义:在劳动法规定称作医疗假。职工患病停工治疗,实行医疗假制度。医疗期

按照原国家劳动部《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注意:职工病假期间遇有国家法定节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和公休假星期

六、日)时,应算作病假期间

病假的待遇:病假在六月内,按连续工龄的长短发给工资,不满2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60%,2—4年的,本人工资的70%,4—6年的,发给本人工资80%,6—8年,支付本人工资的90%。8年以上者,发给其100%。停止工作医疗期超过6个月的,发给疾病救济费。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发给本人工资40%,1—3年者,发给本人工资50%,3年以上者,发给本人工资60%

事假

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

关于事假的待遇,国家没有明确规定,是企业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同时在公司的规章制度应有明确规定的。

新劳动法规定员工请事假每天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0.92天;员工请事假每小时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0.92天/8小时。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

[1994]479号)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4]4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上海市社会保险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适应劳动用工制度改革需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改革,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医疗期限的规定,我部制定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现予发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

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㈠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㈡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第八条 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注: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在医疗期内企业支付的病假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5]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1994年12月1日,我部发布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以下简称《医疗期规定》)后,一些企业和地方劳动部门反映,《医疗期规定》中医疗期最长为24个月,时间过短,限制较死,在实际执行中遇到一定困难,要求适当延长医疗期,并要求进一步明确计算医疗期的起止时间。经研究,现对贯彻《医疗期规定》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医疗期的计算问题

1.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2.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二、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

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实施《医疗期规定》时,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具体细则,并及时报我部备案。

劳 动 部

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第19篇:病假管理制度

病假管理制度

是否需要休假和休假时间应根据病情确定。

医疗期制度,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有关医疗期的长度,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限。”其具体标准是:

a、员工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b、员工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医疗期为24个月。

如图所示:

同时,员工医疗期为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为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为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为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简单地说,医疗期在半年及以上的,按另加半年的时间来累计病休时间。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员工病休期间,遇到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的,不能扣除,而应计算在医疗期内。

员工休病假期间,企业不能进行非过错性解除和裁员,但是如果员工患病发生在试用期内,或者员工在休病假期间存在严重违纪,发生重大过错的情形下,企业可以与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另外企业也可以和员工进行沟通,在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在法定医疗期满之后,即使员工没有病愈,企业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安排该员工调岗而该员工仍不能胜任调岗后的工作后,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病假工资不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员工在病假期间可以享受医疗费用报销。

企业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首先本人写申请提交人力资源部门,并附相关医院的诊断证明书。人力资源部等部门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复工。对于长期病休人员,应签订长期病休协

议书,并执行医疗期。一旦发现员工虚报病假或伪造病假条等,企业将作为违纪行为处理,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医疗期满企业可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长期休病假是可能导致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

员工在提交诊断证明时提交挂号单、医药费收费单据、病历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企业对员工的病情有怀疑,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员工到企业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如果经过复查证明员工系故意出具虚假病假证明,企业有权对员工进行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病假审批程序:

1、员工申请享受或延长病假时,需持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的病假证明,或要求员工到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该员工所患疾病进行复查,员工需持该指定医疗机构的病假证明向公司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后方可享受病假。但员工患突发性疾病需要接受急诊治疗或者因工作原因在外地出差等紧急情况的除外。

2、对连续病休较长时间的员工,如个人申请恢复工作上岗,须持医院开具的康复证明,经公司同意后方可正式上岗。如员工的身体情况被证明无法适应该职位要求,公司有权调整其岗位。

员工休产假或产假期满后,因身体需要确需停工治疗休养的,凭医院证明可申请病假。

员工因打架斗殴、违法犯罪而导致需要停工治疗的,按事假处理。

病假期间的工资

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地方规定的最低标准的80%

员工在企业的工龄对病假期间的工资进行区分,工龄越长,工资越高。员工休假时间的长短来确定病假期间的工资。休病假时间越长的,工资越低。

请病假的程序:

一. 请病假的原则:员工未经批准休病假或未按企业规定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骗取、伪造、篡改、涂改病假证明的,休病假期间按旷工处理(或在劳动纪律中列为员工严重违纪情形,企业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二. 请病假时间:员工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向企业提出

申请,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提出申请的,应当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通知审批权人,并应于假满返岗当日补办请假手续。补办请假手续时应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三. 请病假所需证明材料:员工应提供正规医院的病假证

明、门诊病历、医药费收据、挂号证明、住院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20篇:病假规定

病假规定

1.职工请病假,必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条。病假条上必须有医院方盖的印章。必须持有医院的病历,病历上必须有主治大夫的签名、病情的种类,治疗的手段、所用药品名称及开病假条的确诊事由、时间等。

2.职工请病假,必须向所在部门主管请假,得到主管认可同意,再填写一张公司内部请假条,主管签字,方可有效。

3.职工请病假,必须提前一天到主管部门说明,以利部门工作安排,如当天请病假,须出具急诊说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4.部门主管只有半天的批假权,1天(包括1天)以上需由执行总经理批准。

5.职工按手续休病假,不按规定办理手续或手续不全,擅自休病假,均按旷工处理,

事假规定

1.职工请事假,必须填写公司内部请假条,并按假条内容说明请假事由,部门主管签字,方可有效。

2.职工请事假,原则上最多不能超过天,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或需续假,必须通过电话或其它通讯方式告知部门主管,并得到同意后方能生效,过后必须补办手续。

3.职工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说明,当天请假者,原则上不予批准,生产忙时或暂时突击性工作,无特殊情况,决不许请假。

4.部门主管只有半天的批假权,1天(包括1天)以上,需经公司执行总经理批准。

5.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者或不打招呼超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6.旷工1天,扣除日资元;

旷工2天,扣除日资元;

旷工3天,

如:婚假、丧假、工伤假、及总经理批示的特殊假,但休这些假,必须持有相关证明和领导的批示条。

上述两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补充,另行规定。望公司职工、部门认真自律、做好本职工作,同心同德,为公司的发展建设尽职尽责。

单位病假请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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