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其他范文

讲正义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8-19 15:08:12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浅议正义

“正义”这个词现在随处可见,报纸、电视、网络无不在不厌其烦地重复着这个词。公平正义,正义通常都是和公平连起来说的。公平是什么,通俗的话语就是一碗水端平,这很多人都知道;但正义是什么,大多数人可能说不上来,没有确切定义,唯一能够确定的就是这是一个褒义词语。正义,对我国民众来说,既熟悉又陌生。

正义到底是什么?这好像用

中国词汇阐述不了,我国传统思想里也没有关于什么是正义的更深阐述,“正义”这词是个“舶来品”。定义其为“舶来品”,好像有点不雅观,但不可质疑的是,正义的思想源泉在西方,这也是我国民众对正义既熟悉又陌生的真正原因。

我国的古籍如果出现有“正义”这词的话,多是“正确的、正当的”意思,如《史记·游侠列传》:“今游侠,其行虽不轨於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这里的“正义”属于“正确”的意思;又如魏晋南北朝时曹植所做的《七启》:“览盈虚之正义,知顽素之迷惑”,这里的“正义”寓为“本质的意义”。当然,我国也会说“正义之人”,但这里的“正义”通常对应的是“奸邪”,与西方所阐述的做个“正义的人”的内涵是完全不同的。在唐朝,还不把“正义”当名词使用,而是当动词使用,又名“注疏”,是一种经注兼释的注释。总的说来,正义这词都是散落于各种古文集中,当一个普通词语来使用,并没有系统的思想阐述正义的含义。

如果非要用一个产自我国的词语来阐述相当于西方“正义”这词含义的话,我觉得“良心”这词更合适。我国民众对“良心”这个词很熟悉,也自有其自己的一番理解。通常都说做事、做人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好像如果良心没有了,就不能成其为人了,自己也就不是自己了。西方的做个“正义的人”,就相当于我国的做个“良心的人”,都是好像冥冥之中有一种约束力,约束我们应该做正确的事情,而不是为所欲为。但“正义”和“良心”,二者还是不能完全等同。我国的思想史是以儒家思想为整个核心的,并没有关于何谓良心的系统阐述,而西方整个思想史,都是以正义的讨论为核心的,从而导致西方的“正义”的内涵要丰富得多,这也是我们要研究学习这个词的真正原因。当然,并不是说我们没有何谓良心的系统思想就劣,西方有正义的系统思想就是优,这里没有孰优孰劣的问题,仅是因为我们现在多用“正义”这个词,就尽力地理解它罢了。

柏拉图用厚厚的一本《理想国》开启了西方何谓正义的大讨论。照柏拉图的意思,为什么要做个正义的人呢,因为正义是人心灵的德性,按照这德性行动,人才能得到真正的快乐;那如何做个正义的人呢,当然就是“各尽其职即为正义”,就比如说上天赋予你的天赋就是打铁技术特别好,那你如果要做个正义的人的话,就该利用这天赋努力做个铁匠,这也是他为什么主张非要“哲学王”当统治者,即使该“哲学王”不愿意也要强迫他做,因为这是他的天职,这也就是每个人的“正义”。我认为,这里也可以看出在最初时候我国与西方育人观的分歧:柏拉图强调利用个人天赋做好本分工作就可以实现一个人的正义;我国孔子强调人与人关系的和谐,做个好邻居,好臣子,好丈夫,好儿子,好父亲等等,处理好与周边所有人的关系时,才算做好自己,才算实现西方所谓的“正义的人”。

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继承发展了柏拉图的思想,创建了目的性正义的学说。举个例子阐述下何谓目的性正义吧。有一把最好的笛子,三个人都想拥有这把笛子,一个是演奏笛子最好的人,一个是最富裕的人,一个是最有权势的人,那这把笛子由谁拥有更合适?都会认为由演奏笛子最好的人拥有这把笛子是更符合正义的。但为什么由演奏笛子最好的人拥有这笛子就是最符合正义的呢?因为他可以吹出更美妙的乐曲,对人们来说可以得到更多的享受,这是功利主义的正义观。亚里士多德不是功利主义者,所以他的理由也不同,他认为由演奏笛子最好的人拥有这把笛子,是因为对笛子来说,它的目的就是演奏最好的乐曲,所以由演奏笛子最好的人拥有这把笛子是最符合笛子的目的,所以也是最符合正义的。何谓正义,就要看分配对象的目的是什么了。这看上去很有理,但不可避免带来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笛子的目的很好理解,就是吹奏最好的乐曲,但对于复杂多变的社会,每一样分配正义的实现都要求厘清分配对象的目的,那就不是简单的事情,也容易众说纷纭。第二个问题的出现是越讲究目的性的正义,越挤压自由的空间。按亚里士多德的逻辑推理,将会出现的局面就是最正义的社会,将会是最没有自由选择的社会。因为要做个正义的人,就是寻找自己本身的目的,最适合这目的的才是最正义的,那如果上天赋予某人的天赋是当个笛手,他可以成为全世界最好地笛手,但他就是不想当个笛手,这种情形该怎么办?正义和自由在这里竟成不可调和的主体。那实现正义,到底该如何做?

何谓正义的争论继续进行,边沁的“功利主义”观点简单可行,在当时得到很多人支持,但该观点容易出现践踏个人权利的情形。比如说古罗马把基

督教徒丢进斗兽场与狮子搏斗,在功利主义者看来,这是符合正义的,即使最后基督徒被狮子撕碎,因为这种娱乐,使当时大多数人感到快乐,多数人的幸福得到实现。自由主义者反对功利主义这种观点,认为人有完全支配自己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财产权、自由权,这三者是不可分割的权利。所以别说生命了,连国家强制税收都是不合理的,因为这侵犯了人的财产权。“给

我一个支点,我就可以把地球撬起”,物理学上,这个支点是肯定存在的,但同样的,“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把自己撬起”,这个支点存在吗?如果不存在,人完全支配自己的权利应该也不可能实现,自由主义也陷入困境。

康德通过完美的逻辑在《纯粹理性批判》论述了正义和自由的关系,人到底该如何支配自己,即通过理性,全人类共有的理性支配自己才能实现真正自由,这样的自由和正义才不会不相调和。在罗尔斯的《正义论》里,则是进一步讨论了正义和平等的关系。以赛跑为例,让赛跑者处于不同起点肯定是不正义的;给跑得最快的设置障碍从而实现真正、完全的平等,这还是不正义的;让所有赛跑者处于同一起点,同时以使社会最低层能否从跑得最快者中得到利益为衡量标准,如果社会最低层可以从跑得最快者中得到利益,那就是正义的,如果得不到,那就是不正义的。当然,书中还有为什么要以社会最低层是否得益为评价标准做详细阐述,本文不做详细展开。

正义的内涵发展到现在已经非常丰富,但也还存在各式各样的争论,何谓正义,每每演变成法律案件交由法院处理。正义是法律的最高理想,法律是正义实现的载体。做为一个法律人,没理由不认真探究“正义”这个词,所以勉励自己勉强写成此文。但综因知识有限而难免疏漏与错误,恳请读者谅解了。

推荐第2篇:正义永存

正义永存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

寒假里,爸爸送给我了一本书,并让我从书中领悟出书中的道理。这本书是世界文学宝库的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随后我就细细品尝其中的奥秘。

书中描写了十九世纪密西西比河畔一个小镇上的一个叫汤姆·索亚的孩子和他的一群小伙《伴们的故事。分别由《淘气的汤姆》、《汤姆把惩罚变成了快乐》、《汤姆和贝奇好上了》等等三十五章小故事组成。汤姆·索亚和他的小伙伴们讨厌牧师骗人的鬼话,不喜欢学校枯燥刻板的教育,与循环蹈矩的人们唱对台戏······但是他们的聪明、活泼、正直、大方、勇敢、爽气,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虽然他们遇到了许多困难,但是都没有放弃,这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

我们每一个人都曾经拥有过一段短暂而又快乐的童年。但我觉得,汤姆的童年却更加丰富多彩。我们在童年的时候,只会傻里傻气地玩耍,哪里会像汤姆一样有理想有抱负,当绿林好汉,过行侠仗义的生活。

读了这本小说以后,我觉得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气馁,要乐观,要努力奋斗,坚持下去,这样才能成功。汤姆在充满阳光的生活里告诉我们,只要有梦想,并且努力去追求,美梦便可以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的发挥,创造出一片我们自己的空间。我觉得汤姆天真活泼,自由自在,但总有缺点,就是他太让别人操心了,特别是他的姨妈,为了他,经常担惊受怕,可汤姆却不明白一个家长对于孩子的苦心,是不让他受到伤害,让他健康地成长,这点需要我们引以为戒。不过我还是比较欣赏他对外面一切事物的好奇心和想象力,而且大胆尝试,机智勇敢,向往自由,向往未来,这不得不让人赞叹。

读完这本有着浓厚童年气息的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让我赏心悦目,也让我知道了人这一生要笑对生活,生活才能丰富多彩。不要总想伤心的事情,令自己不愉快。面对每一件事,我们都要乐观向上,才会使自己更加充实,使自己每一天都像童年一样天真烂漫。

推荐第3篇:论医疗正义

【摘 要】法治国也必然同时是正义国,而以人权保障作为宪法最高价值的法治国,其也必须同时是以医疗人

权保障为核心的医疗正义王国。关于医疗正义的研究,其范围就如同正义概念系不确定的且多样的,本文在尝试理

解医疗正义概念的基础上,枚举了中国医疗正义所面临的难题,并以此作为研究范围之界定。

【关键词】医疗正义;医疗资源;

医疗危险行为;知情同意

【中图分类号】d924.3

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297(2007)02—0134一o6

medical justice.wang yue.medical law e ofpeking university mescal science center, 100083,prc

【abstract】as a country under the rule of law,it must be a just country.take the human rishts safeguard as the top

value of constitution law。the country under the rule of law must be the kingdom of medical iustiee centering on medicine

human risht~safeguard.regarding to the researches ofthe medical justiee,the scope is uncertain and various as the in·

definite iustice. this article tries to set out the dificulties that chinese medical iustiee may face on the basis of understanding

the meaning of medical iustiee and put research on these dificulties.

【key words】medical justice,medical resource,dangerous action in medicine,informed consent

、医疗正义的概念

正义一直被视为人类社会的美德和崇高的价值

理想。“正义”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都是一个古老

的概念。但对于什么是正义,至今仍莫衷一是。博登

海默说,“正义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a protean

face),变幻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

的面貌。当我们仔细查看这张脸并试图解开隐藏其

表面背后的秘密时,我们往往会深感迷惑。”① 或许

正因为如此,正义才以其迷人的魅力令古今中外无

数的思想家为之痴迷,直到今天,它仍然吸引着众多

思想家去试图揭开其神秘的面纱。乌尔比安、柏拉

图、亚里士多德的正义理论虽各有不同,但都有“给

每个人以其所应得”的基本内涵。西塞罗也曾把正义

描述为“使每个人获得其应得的东西的人类精神取

向”②。可见,正义是一个标志合法性、合理性、合情性

的最高范畴,其基本内涵就是给予每个人应得的东

西。③正义是人类社会追求的永恒价值理想,在人类

历史上,思想家们设计出许多正义社会的理想模式。

从古希腊柏拉图的《理想国》,到近代莫尔的《乌托

邦》,从古代中国的大同社会,到当代中国的社会主

义和谐社会,都反映了不同时代人们对理想的正义

社会的追寻。④

不同的学术领域关于正义概念及内涵的诠释,

其观察面向似均有差异。在法学领域上,或许得将正

义理解为法的最高价值。⑤不过,就正义的种类、功

能及其内涵的诠释。法学者问仍然欠缺一致的见解。

⑥ 而医疗秩序既然作为法秩序的一种,也应遵循医

疗正义,以落实医疗人权的保障。就医疗领域而言,

所谓正义感是一种医疗道德情感。具体表现为医务

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敢于主持公道。对于人类的生命

[作者简介]王岳(1975一),男,汉,医学学士、法律硕士、法学博士生。北京大学医学部卫生法教研室副主任,研究方向:医药卫

生法学、医药卫生政策学。e—mail:wangyues@sina.eom

① 博登海默.法理学一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② aristotle,thepolities,baltimore:1972,booki,chapter2

③ 亚里士多德.

推荐第4篇:《正义论》读后感

《正义论》读后感

法学0904班 0904000434 张蒙慧

当我们看到一个个新闻报道后,唯有高呼“社会不公平”来排解心中的抑郁之时;当我们举着社会主义大旗,将民主法治建设变成一句可耻的口号之时;当我们兴致勃勃的以为社会公平正义已然在向我们招手,却永远只是“镜中花,水中月”,难以揭开它神秘的面纱之时,一声叹息也罢,两三句牢骚也行,至少我们还是一个有着社会性的人。何为社会性,我认为即一个社会组织下,个体能够以自己的价值观来参与社会事件,关注社会变化的愿望和想法。社会性付诸于个体身上得以实现是基于公民的一项权利,我们姑且认为它是一种参与权吧!当我们怀着这种社会性,去批判、去呼喊、去驳斥社会的不公平与非正义之时,我们却很少去思考何为正义?正义为何?罗尔斯在他的鸿篇巨著《正义论》中,向我们一一阐释正义到底是什么?

罗尔斯在开篇就以恢弘的气势向我们阐释了正义在一个社会中无可辩驳的首领地位。一言以蔽之,即存在就必须正义。正义,是基于每个个体的天然的不可侵犯性的权利,它不是那个英明神武的“哲学王”赐予我们的恩典,也不是民主政治体制下赋予我们的一项权利,它是基于每个个体的天然的不可侵犯性的权利,也即是天赋人权。即便是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这不仅使我们这些饱受“集体利益高于一切”观念之苦,而又无力辩驳的人眼前一亮,顿时有种“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之感。

在罗尔斯的论述中,功利主义所认为的在产生社会最大利益总额(或平均数)的前提下容许一部分人的平等自由的严重侵犯是正义的观点遭到了严厉的批判。他在社会契约论的基础之上认为,“作为公平的正义”不仅仅是原初契约的指导性原则,而是“原初契约的目标”。亦即,正义是我们人类共同体通向秩序终极目的。这一论断将正义置于一个至高无上的地位,它不再是那双躲在幕后操作木偶的手,而是舞台上的主角。这无疑给那些追求正义的最大化的人们注射了一针强心剂。

而在接下来的论述中,他又将正义的两个基本原则向我们娓娓道来。让我们

在其中寻找到了评判正义与否的标准。

然而,在我看懂的那部分中,我感受最深刻的一句话是“允许我们默许一种有错误的理论的唯一前提是尚无一种较好的理论,同样,使我们忍受一种不正义只能是在需要用它来避免另一种更大的不正义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这句话带给我的震撼丝毫不亚于罗尔斯在开篇中的那段慷慨陈词。一直到读这本书之前,我对于民主制都是持怀疑态度的,在我的观念中,民主制是打着多数人利益的幌子对少数人合法权益的明抢。但是民主制照顾到了大多数人的利益,然而也正是由于它要照顾到多数人的利益,从而使之存在着效率低下和不能够真正抉择出最有效、最完美的方案的缺点。尽管它的优点也是它的缺点所在,然而如果我们因此抛弃民主制,那么有什么更好的制度能够替代,不,准确的说,应该是超越民主制呢?难道是柏拉图所认为的“哲学王”之制吗?然而,历尽古今中外的所有君主,谁人敢称“哲学王”?谁人能称“哲学王”?历史遗憾的向我们摊开双手,表示无奈,我们也只能无奈的摇摇头,因而在没有比民主制更正义的制度出现,而民主制有明显比其他制度更有效的情况下,我们选择它也是“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同时,这句话带给我的一个反思是,对于一些现象的存在,特别是从我的正义观出发认为不对的现象,我总是报以批评的态度,即只是抱怨其不合理而未曾评判其存在的原因以及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概而言之,就是未以批判的态度来看待社会问题。因而我们的周围充斥着大量的愤青,一腔热血以为自己是铁肩担道义,奈何难得惺惺相惜之盟友,他们以为是“众人皆醉我独醒”,怎奈众人视之幼稚之极。我不是指责愤青,恰恰相反,我希望我们都应有愤青的那股劲儿,都似游戏“愤怒的小鸟”中的小鸟般义无反顾的冲向我们的目标,即便是“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但前提是我们要把握好方向,否则即便是头破血流也是无济于事,最终也只是博得我们普通人的一些同情而已。借用我们环境法老师的话来说就是 “我们的感情更深沉,我们的行动更专业。”

推荐第5篇:无赖正义 歌词

COLOR乐团&赵又廷- 无赖正义

曲:陈彦玮(COLOR) 词:陈彦玮(COLOR)/林尚德双手紧握拳头 张开又留下什麼

敲响命运的钟 谁能带走伤痛

活在被拉扯的时空

伤痕就这麼多 所以又代表什麼

等待适合的风 带我飞越尽头

曾经脆弱 独自承受 伤痛

曾经爱过以后 心痛 放手

人总要学会软弱

曾经活著痛著 你也能轻松看透

我用我的无赖遮掩 谎言 从前 我太好骗荒唐剧情 随时都会 上演

你用你的正义对抗 可怜 善变 虚伪的世界最后 被我 撕裂

曾经爱过以后 心痛 放手

人总要学会软弱

曾经活著痛著 你也能轻松看透

我用我的无赖遮掩 谎言 从前 我太好骗荒唐剧情 随时都会 上演

你用你的正义对抗 可怜 善变 虚伪的世界最后 被我 撕裂

无赖战胜了一切 胡说好几遍

(我用无赖对抗所有欺骗)

正义败给了邪恶 世界多危险

(我用正义战胜邪恶意念)

如果生命真的有极限(没有极限)

我会冲破所有的界限(没有界限)

毁灭

你用你的正义对抗 这可怜 虚伪 善变 破碎的夜狼狈 崩溃 颓废 天黑 最后 被我 撕裂

推荐第6篇:追求正义(罗尔斯)

追求正义4000字!!!!!------结合罗尔斯的正义理论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

论,无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修正;同样,某

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只要它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

------罗尔斯《正义论》 正义,是千百年来人类不懈追求的一种美好社会理想和愿望,是人类社会所

共同向往和追求的。何谓正义?《辞海》做出如下解释:对政治、法律、道德等

领域中的是非、善恶作出的肯定判断。

从哲学角度来看,正义是伦理学、政治学的基本范畴。 “正义”一词,在

中国最早见于《荀子》:“不学问,无正义,以富利为隆,是俗人者也。”正义

观念萌于原始人的平等观,形成于私有财产出现后的社会。

不同社会或阶级的人们对“正义”有着不同的解释: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

为,人们按自己的等级做应当做的事就是正义;基督教伦理学家则认为,肉体应

当归顺于灵魂就是正义;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正义与否的客观标准主要在于

其行为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与广大群众的利益。

到了20 世纪70年代,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著作《正义论》

从公平正义入手,全面系统深刻地论证了自由与公平、个人与国家、机会与结果

等广泛的社会政治问题,力图为现代西方社会重建“公平正义”的道德基础。

罗尔斯1921年出生于马里兰的巴尔的摩,18岁进入普林斯顿大学,期间,

对神学产生浓厚兴趣,一度想成为一名公会牧师。二战时入伍服役,后来拒绝升

军官的机会退伍回大学念书。1943年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1950年获该校博士

学位。先后在普林斯顿大学、康奈尔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和哈佛大学任教。尽管

著作不多,但其在西方学术界影响甚大。

罗尔斯的正义论,追本溯源,可以在古希腊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那里找到它

的滥觞。但它有别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正义思想。同样是讲正义, 柏拉图和

亚里士多德强调的是社会秩序,认为正义体现为国家和谐的秩序。而罗尔斯强调

的是人的自由平等, 认为人的自由是正义的核心。

罗尔斯的正义思想是近代资产阶级启蒙主义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他的正义

论,继承了启蒙时期自由主义这一传统。但更为重要的是,他修正和发展了启蒙

主义思想家的正义思想。这主要表现在: 罗尔斯从人都处在“无知的面纱”中的

“原初状态”出发, 推出正义的两条根本原则。

第一条原则:每个人都在最大程度上平等地享有和其他人相当的基本的自由

权利。第二条原则: 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①在与正义的储

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②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

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

罗尔斯假定, 正义的两个原则之所以是公正合理的原则, 就在于它们是在

原初状态中被人们一致同意的选择。原初状态是一种其间所达到的任何契约都是

公平的状态, 是一种各方在其中都是作为道德人的平等代表, 选择的结果不受

偶然因素或社会力量的相对平等所决定的状态。罗尔斯着重考察了两个正义原则

和功利原则之间的选择问题。他借用“最大的最小值规则”来解决人们在正义原

则与功利原则之间的选择问题。得出了两个正义原则正是由原初状态提出来选择

问题的合理答案这一结论。

罗尔斯认为, 社会正义原则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 是一种合作体系中主要的社会安排, 它们支配权利与义务的分配, 调节社会和经济利益的分配。这样, 将正义的两个原则应用于社会的基本结构, 就是要确定与保障公民的平等自由, 并对它们进行合理调节。具体地说, 正义的第一个原则就是支配权利与利益的分配, 第二个原则就是调节社会和经济利益的分配。

第一个原则可概括为平等原则, 它规定和保障公民的平等自由。在罗尔斯看来, 公民的平等自由权利的基本内容, 大致有政治上的自由( 选举和被选举担任公职的权利) , 及言论和集会自由; 良心的自由和思想的自由; 个人的自由和保障个人财产的权利; 依法不受任意逮捕和剥夺财产的自由。而且, 按照平等原则,这些自由都要求是一律平等的; 因为一个正义社会中的公民拥有同样的基本权利。

第二个原则可以概括为差别原则。这一原则就是要调节社会和经济利益分配。因为社会的财富和收入的分配会因为社会、自然等因素而无法做到绝对平等; 这就需要调节社会财富和收入的分配, 使它合乎每个人的利益, 特别是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利益; 同时, 在机会公平的基础上, 权力地位和领导性职务必须向所有人开放, 以便所有人都有可能进入权力地位和担当领导性职务。

罗尔斯认为, 正义的两个原则不是等量齐观而是第一个原则优先于第二个原则。第二个原则中的公平机会优先于差别原则, 只有在充分满足了前一个原则的情况下才考虑后一原则。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 第一个优先原则是自由的优先性, 即平等自由的原则对第二个原则的优先。因为只有自由的主张获得满足之后, 其他原则才能发挥作用

推荐第7篇:迟来的正义

《迟来的正义》观后感

“残忍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流言犹使我而不忍闻······”数十年前,鲁迅先生曾为刘和珍君的死发出了这样的感叹。然而,当《迟来的正义》从我眼前掠去时,这句话又重新闯入我的脑海。

“位高权重的犯罪者为何逍遥法外?”这掷地有声的诘问一次又一次钝痛了我的心。

一个不到四岁的小女孩遭人猥亵,这是多么残忍的现实,犯罪者本该受到应有的惩罚,但在时间的推移中,罪恶成为泡影,渐渐不了了之。官方的说法很是笼统,“观察再观察,”似乎观察就可以让一切水落石出,就可以让受害者自愈,多么可笑的应付啊!

媒体的曝光让整件事有了一个转机。原来,那罪犯是某县中级任命法院的副院长。事件至此,似乎让人找到了一些头绪,结果迟迟不能尘埃落定的原因居然是一个副院长的头衔。警察局局长在人们的反复逼问下,终于给出个“这是中国特色”的荒唐应付,邓爷爷要是听到这句话该有多么的痛心,他一手规划的完美社会成为了“袒护罪恶”的“保护伞”,呜呼哀哉!

我总是在想,如果媒体没有揭露出事件的真相,结果又会是怎样的一种状况?受害者蒙受伤害艰难度日,犯罪者逍遥法外为所欲为。法治社会下的黑白颠倒和本末倒置更令人发指,本是惩治罪恶,维护正义的手段却丧失了它最初存在的意义与价值,难道我们真的要如此坐以待毙吗?法院的副院长知法犯法,坚决应该严惩不贷,何来请示上级,等待批准?

还会有多少不分青红皂白的袒护,还会有多少申诉无门的泪水,还会有多少遥不可及的正义?值得庆幸的是,这迟来的正义维护住了一个幼女最纯洁的尊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绝不能只成为一张空头支票。法治的国家里,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才是真正的依法治国。我渴望更加澄澈的天空,更加清新的空气和更加美好的生活,我需要一种来自社会的安全感。我不敢想象还有多少像这《迟来的正义》一样的可悲现实,我只知道,作为一个真正的人,他不能缺少的就是良知。一旦淡漠的人心泛滥成灾,那么残酷的刑罚也难以抵御罪恶的滔天。

我只能说,我不要死了的真实,我要活着的正义!

推荐第8篇:为正义高歌

(2010.绥化中考)我们都希望生活在一个充满正义的社会中,下列语言不能体现公平、正值的有()

A.达士如弦直,小人似钩曲

B、头可断,腰不可屈

C、不可顺以取客,不迎合以求悦

D、见风使舵

2011年1月11日,王文章等13名“黑龙江省见义勇为为英雄”在黑龙江省政法工作会议上受到表彰。他们或勇敢斗行凶歹徒,或抢救遇险群众,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曲感人肺腑的正义之歌。下列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1)正义行为必然会得到政府,社会及人们的赞扬和支持(2)公平正义是人们永恒的追求()公众都有明确的是非观、正义观(4)我国目前已不存在非正义行为 A(1)(2)B(2)(3)C(2)(4)D(1)(4)

3、2011年1月8日记者从山东省泰安市有关部门获悉,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四位在泰安“1.04”持枪杀人案中不幸牺牲的民警和协警被追认为革命烈士。我们要向他们学习,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这就要求我们()

(1)在生活中做一个正直的人 (2)按照正义标准对人对事,做人做事,违法正义标准的事坚决不做(3)像维和警察一样献出自己的宝贵的生命(4)当遇到非正义行为时,要以自己的勇敢和机智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A(1)(2)(3)(4)B(1)(3)(4)C(1)(2)(4)D(2)(3)(4)

二、简答题

11、2011年1月26日,由检察日报社正义网络传媒主办的2010年度中国正义人物评选活动结果揭晓,入选“2010年度中国正义人物”的个人和团体是:勇擒打假斗士方舟子,勇擒抢匪的富豪、广东东莞企业家刘柏权,乡村检察官、内蒙古土默特右旗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张章宝,“冒死爷”、高级工程师钟吉章,良心医生、山东省滕州市中医医院神经内科医生杨国梁,南平校园凶案见义勇为勇士陈仕银、应长余、甘贵平、刘瑞英、游钦章,上海市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员柏万青,河南电视台DV观察员吕建福,公益律师、二战中国劳工诉讼案原告律师康健,金哨子、国际级足球裁判员、清华大学教授孙葆洁。

(1)品读2010年度中国正义人物的事迹,请谈谈你对正义的理解。

(2)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中国正义人物”评选活动的意义。

情境分析:

情境一:一次考试,小亮的同桌小强几次向他索要答案,小亮都没有理睬。事后小强就不和小亮说话了,其他同学说小亮是假正经,太不够意思。

情境

二、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小刚发现一个高大的男生对一个瘦小的同学拳打脚踢。小刚想:“这是他们的私事,与我无关。”于是,他就离开了。

情境

三、小华的叔叔开的超市经常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小华多次劝说无效,就打电话到工商管理部门举报。最后,他叔叔受到了处罚。

(1) 人的行为可以分为正义行为,上述情景中小亮、小刚和小华的行为分别属于哪种行

为?请简要说明理由。

(2) 面对现实生活中形形色色的非正义行为,有正义感的人应该怎么做?

推荐第9篇:正义论读书笔记

《正义论》读后感

《正义论》一书由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于1971年出版,随后在西方国家引起了广泛重视,被视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政治哲学、法学和道德哲学中最重要的著作之一。该书出版之后,受到热烈讨论,被列为不少大学课程的必读书籍之一。美国著名的政治学者罗伯特·达尔表示:罗尔斯的著作在英语国家立即被承认是对政治哲学的一个根本性的贡献。《正义论》一书之所以能起到如石击水的效应,关键在于它打破了西方政治哲学万马齐喑的冷清局面。西方政治哲学的衰落已是众所周知,专攻政治理论的学者爱·麦·伯恩斯说:在政治学说的阳光下没有多少新东西。这充分表明了西方传统思辨方法构筑的理论体系的困境。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则以其独特性和思辨性令人耳目一新。 《正义论》一书共分3编9章,第一编“理论”讨论对正义的界定,正义的历史发展,正义的作用,正义的内涵以及原始状态等观点;第二编“体制”分析如何用第一编确定的正义原则来剖析社会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生活,涉及到人们社会生活的具体层面,这里较为详尽地反映出罗尔斯高度思辨的正义观的社会意义和实践意义,以及他作为一名学者提出的解决西方社会矛盾、冲突、民瘼的方策;第三编“目的”探讨伦理和道德领域中的课题,涉及善、自尊、美德、正义感、道德感情、自律等一系列课题。这一编与前两编不同,论述和分析似都与他的正义原则稍微疏远一些。其实罗尔斯认为这一部分相当重要,如果不考虑最后那一部分的论据,关于正义的理论也会被人误解。的确,如果一种正义原则要想在一个社会中通行,关键就是人们能否接受并相信它,这就牵涉到道德心理学和正义感形成的问题。如果众人没有一种正义的心理氛围和文化环境,一种正义原则就不可能被接受,这就是罗尔斯所讲的“正义即公平的相对稳定性”。尽管这一编的内容不如前两编那样新奇,但在整个理论中是不可或缺的。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认为,想知道什么是正义,就要知道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对于“什么是公平?”罗尔斯回答:“无知才能公平”。没有偏见就是无知,也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当一个人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阶层,不知道自己的天赋和才能,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追求什么的时候,他的决策就是毫无偏见的。当所有的人都在这样一重“无知之幕”背后作决策时,他们所一致公认的社会契约,就是正义的。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么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责任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没有一定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通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意义。

正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正当的一个子范畴,或者说,正义即是应用于社会制度时的正当。按罗尔斯的说法,伦理学必须包括正义论,而正义总是意味着某种平等,这等于是说,设计一种正义的社会制度就是要使其最大限度地实现平等。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也确实透露出这样一种平等乃至平均主义的倾向;他认为他的差别原则达到补偿原则的某种目的,即给那些出身和天赋较低的人以某种补偿,缩小以至拉平他们与出身和天赋较高的人们的出发点方面的差距。在他看来,天赋不是道德上应得的,应当把个人的天赋看成是一种社会的共同资产,虽然自然资质的分布只是一个中性的事实,但社会制度怎样对待和处理它们却表现出正义与否的性质。他反复申明这两原则决不会导致一个英才统治的社会,不会导致一个差别悬殊的社会,甚至不无天真地表现出这样一种预期:倘若始终遵循这两个原则的话,未来社会的人不仅将在制度形式上保证平等,而且能够接近事实上的平等。

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内容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意义的。

推荐第10篇:正义的行头

正义的行头 贺卫方

假发的隐喻

香港回归的当夜,特别行政区的新任官员们举行就职宣誓典礼,中央电视台现场直播。就官上任要进行宣誓,在我们这里本来就是一件新奇的事情,而当宣誓人中出现了一群头戴假发、身着法袍的法官的时侯,电视机前的人更是议论纷纷--

“打扮得这么怪模怪样的,是些什么人呢?”

“刚才司仪不是说了么,是香港法院的法官们。”

“法官?他们怎么这样一身行头啊。大六月的,包裹得那么严实,我都替他们热。他们干嘛不像我们法官那样,穿制服,戴大沿帽?”

“这你就有所不知了。没看过香港电视剧么,那儿法庭上的法官,对了,连律师也在内,都是要戴假发、穿法袍的。”

“可是,我要问的问题是,为什么法官和律师要有这样一身打扮?穿制服、戴大沿帽不是挺威风的么?”

“当然,威风是威风,不过,制服和大沿帽属于军警类职业的服饰,法官不能划到这类职业之中。法官是文职官员,而且是非常特殊的文职官员。”

“你看你看,你老兄一家伙就把我们法官的这身服装给否定掉了。我问你,法官究竟哪些地方特殊,非得包裹上这样一身奇装异服?”

“说来话长。不过,我得先澄清一点,香港法官的服饰完全是英国制式,但它却并不是西方国家的通例。在法律与英国同属一种传统——也就是所谓普通法传统——的美国,法官便只穿法袍,不戴假发。在德国、法国以及其他国家,情况也是这样。至于法官戴假发、穿法袍的理由,老实说,我也没有见到很权威的解说。只能根据平常的一些零星阅读,加上一点联想和推测,作些粗浅的解释。”

“不必谦虚,又不是大学讲堂,你姑妄言之,我姑妄听之,如何?”

“那好。我先问你,见到法官的这身打扮,你最初的感受是什么?”

“不是跟你说过了么,奇装异服,怪头怪脑--那根本就不是人的头发。”

“说得是。同样是假发,法官的假发跟平常一些人为掩饰发源稀缺而佩戴的假发很不一样。后者追求的效果是乱真,最好让人误会为美发天成;前者却恰好相反,设计的样式是要明示其假,生怕别人看不出他伪发在头。并且,如果仔细观察,你会觉察出,它不止是要人们看出那并非真发,还要显示出并非人发。你说它根本不像人的头发,其实这正是它希望达到的效果。”

“你是说,这假发把法官都变成了半仙了?哈哈,这倒是蛮好玩的。”

“又不是算命,半仙什么?不是半仙,是半神。法官的职业特点,要求他有半人半神的外部形象。”

“越说越邪乎了。法官所做的,不就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处理纠纷、惩罚犯罪么?半人半神,有啥必要?”

“表面上看,法官所做的事情是很简单,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看起来意思很清楚的法律条文,要把它们适用到千差万别的社会生活之中,这个过程实在是相当复杂的。举个简单的例子,某地法律规定,禁止在公园中睡觉。这条法律够清楚的吧。可是,假如一个躺在公园的长椅上貌似睡觉的人恰恰是个失眠症患者,法官如何处理?这就不是一个机械地适用法律就能解决的问题。无论是判此人违法,还是不违法,法官都需要进行一番论证。这个论证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法官立法的过程。从小的方面说,是为本案当事人立法,从长远的方面说,更是为今后发生类似情况的潜在当事人立法。可以说,法庭上的法官是现代社会中唯一的一种言出法随的角色。行使这么大的职权,形象上不来点神化,是不是有些份量不足呢?”

法官老的好

“你刚才关于法官需要有些神化色彩的议论当然有一定的道理。这使我想起德国思想家马克斯.韦伯有关合理化统治的理论。韦伯认为现代法律的合理化过程是排除个人化因素和神圣化因素的过程。你肯定记得他的‘自动售货机’比喻:现代的法官是自动售货机,投进去的是诉状和诉讼费,吐出来的是判决和从法典上抄下来的理由。”

“韦伯的理论自然有其高深和合理之处。不过,在我看来,韦伯关于现代合理化法律的理想图谱基本上是以欧洲大陆国家近代法律演变为依据描绘的。至于英国和美国的法律,是被他作为一种不合理的法律体系来看待的。其实,理论的价值也许正在于它不是实际生活亦步亦趋的对应物,而是一种提炼,一种升华。也就是说,现实生活中,不同类型法律所具有的因素是互相交错的。就法律制度的神圣色彩而言,现代法律的发展趋势的确是越来越淡薄了。法官的假发和法袍也许是古代制度神圣色彩在当代的难得

残余。我们暂且不谈大理论,接着我们的讨论。我想,英国和受英国法律影响的一些地区的法官之所以穿着这样的服饰,第二个原因可能是戴假发会让人显得老态龙钟„„”

“老态龙钟?这倒很有意思。呵,是啊,假发的颜色灰中透白,即使是年轻人戴上,看上去也像是一个苍苍老者。但是,这难道也是司法职业所必要的么?”

“我想这总是有助于提高司法职业者的权威的。法官的使命主要是解决纠纷。即使是刑事案件,实际上也是发生在刑事被告人和国家之间的纠纷。要有效地和公正地解决纠纷,国家强制力作后盾是必要的。不过,没有任何一种司法制度可以单纯通过强制力而维系;社会大众对于司法阶层的信任和信心永远是更为重要的。审理纠纷的官员要获得人们的信任和信心,良好的法律教育背景和对于法律知识的熟练掌握当然十分重要,但是更重要的却是法官的社会经验,丰富的社会经验有助于培养法官处理问题的技巧和智慧,从而强化他的个人魅力。你知道,知识通常可以通过教育而在相对短的时间内获得,但是,社会经验和处理社会问题的技巧就要靠熬年头了。这就是为什么在司法界,跟其他纯粹靠智力的领域不同,很少有少年天才出现的原因。西方谚语所谓‘法官老的好,律师少的俏’,说的也是这个道理。还有,在英国,美国,可能香港也是一样,几乎所有的法官都要从行业多年的律师中择优选任。法官受到任命时,很少有未满四十岁者,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看来,对于法官这个行当,年轻化未见得是个合理的选择。孔老夫子说‘四十而不惑’,是不是对于司法职业来说,不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要求?”

“所言极是。记得有一个古老的故事,讲一个人初任法官,审理一桩案件。听完原告的陈述,法官便迫不及待

地说:‘我相信你说得很对。’等被告人说完,他又冲着被告人说:‘我相信你说得对。’法庭书记官连忙对法官说:‘大人,不可能原被告两方都对啊。’法官恍然大悟,对书记官说:‘哎呀,搞了半天,原来是你说得对。’这种被当事人牵着鼻子走的法官是不可能很好地处理案件的。当然,有些案件十分复杂,从来都不惑的法官恐怕也很少有。重要的是,司法制度的设计应当让当事人相信法官是经验丰富,明智而不惑。假发的老化效应应当有助于获得这样的效果。”

非官僚化下的同一

“想不到香港法官的一身打扮,能够引出你这么多兴味盎然的解释。我想知道,除了半人半神和老化法官这两种效果以外,这样的服饰还有什么寓意么?”

“时间都这么晚了,我都怀疑你是不是已经困意盎然了呢。难得你有这么好的兴致,我们就索性扯下去吧。我觉得,这样的服饰至少还可以包含着另外两方面意义,一是它是一种统一的服饰,意味着穿着者们属于一个同一的群体;第二,它意味着穿着者的独立地位。”

“你的第一个意义似乎是不言自明的。只要是穿着统一服饰的行业,外表的一致总是标志着这些人属于同一个群体。这跟穿着警服的人们属于警察系统,穿着白大褂的人们属于医生群体的情况并没有什么两样。”

“当然,你说的很有道理。不过,我们还是应当看到,法官职业的特殊之处。你知道,在英美国家,初审法院的法官通常都是一个人主持案件的审理的。每个法官都有自己的法庭。我曾经访问过一些这样的法庭,发现法庭的门上都镶嵌着法官个人的名字。法庭内部的布置和装饰风格也是由法官个人确定的。可以想见,每天在全国各地,许

许多多的法官在各种风格各异的法庭上主持形形色色的案件的审理。而且,我们已经说过,法官在实际的司法过程中,要经常根据自己对于法律和正义准则的理解解释有关条文的具体含义,说白了,就是法官有时候要身兼司法者和立法者两种角色。这一点,使得他们与警察有了明显的区别。警察虽然也可能有‘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情况,也就是说,在一些情况下,他要行使自由裁量权,但是,那并不是制定规则的权力。你看,又是裁决纠纷,又是制定规则,再加上各自为政,假如没有外表上的一致性,统一法制岂不变成了空口说白话了么?

“我看,你是不是有点‘行头决定论’了?穿着同样的服饰,思想便能一致,天下哪里有这等便宜的事情!” “哦„„你误会了。我的意思是,法官的这种统一的服饰容易让人们感到(强调‘感到’二字)他们属于一个具有内在统一性的群体,感到他们是在对于法律具有统一理解的基础上处理不同的案件,感到他们是‘众口一词’。其实呢,我们都清楚,任何群体都不可能达到思想上的高度一致性。用过去曾经很流行的语录说法,‘凡是有人群的地方都有左中右。’法官更不是一个应当追求思想一致的群体。如果一个民族思想一律了,它的生机便窒息了。司法界的思想一律,也足以造成法律发展的停滞。虽然司法机构属于广义的政府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虽然我们汉语里把审判案件的人称为法‘官’,但是法官这个职业本质上是与官僚化相抵触的„„”

“哎哎,且慢,反对官僚化不是我们经常倡导的一个方面么?为什么偏偏单摆浮搁地只说法官这种职业与官僚化相抵触呢?”

“这里的官僚化并不是一个贬义词,它表示着某种特殊的组织和行为方式。我们看行政机关,那里就需要比较

严密的组织,需要官员的非个性化,需要下级服从上级。所谓‘官大一级压死人’,正是官僚制度的生动写照。其实这并不总是坏事,甚至可以说是必要的。因为合理的官僚化可以使责任的归属十分明确, 并且提高行政效率。不过,司法体系与行政机构就不一样。比方说,司法界就不讲下级服从上级,不讲普通法官服从庭长,庭长服从院长。上级法院和下级法院之间也不是行政机关那种上下级关系。这些问题说来过于复杂,暂且绕开它们。我只是想强调司法界的这种十分重视个体独立的特点需要在服饰方面作些弥补,服饰的统一有助于强化法官的同质性。”

法袍及其穿着者的独立

“你提到法官的个体独立,我觉得这种提法很有意思。服饰和独立之间有什么关系呢?”

“ 司法独立本是一个很值得好好讨论的问题。在我国,这个问题一度相当敏感。也许正是由于这种敏感使得一些基本的概念变得模糊不清。反过来说,在不少情况下,又恰恰是基本概念上的含糊不清引发了一些不必要的神经紧张。”

“咱们今天是无事闲聊,神经高度放松。你是不是可以谈谈这里边的道理?”

“所谓放松,可能是因为我们谈的是服饰以及跟服饰相关联的一些话题吧。说到服饰和法官的独立地位之间的关系,我前不久读过一本教育家写的书里引用的一段话很有些启发意义。让我把这段话读给你听:

有三种职业是有资格穿长袍以表示其身份的,这就是:法官、牧师和学者。这种长袍象征着穿戴着思想的成熟和独立的判断力,并表示直接对自己的良心和上帝负

责。它表明这三种职业者在精神上的自主权;他们不应允许在威胁下行事并屈服于压力。

中世纪史专家坎特罗威茨的这段话揭示了法袍、教袍以及学袍(姑且这样翻译这三种职业的长袍)所具有的象征意义。”

“以穿着某种样式的服饰表示成年和独立在中国或许也不是新鲜事,例如古代贵族男子年满二十岁时举行的冠礼,便是以戴上某种式样的帽子来表示已经到了可以自立的时候。不过,你大概会说,那种成年和法官所应有的独立不是一回事。”

“但是,它们还是有相通或相似之处的。成年意味着对于世事、人事能够作出成熟的判断,当然,也意味着独立谋生能力的具备。法官独立同样有对案件予以自主处理的含义。不过,司法独立是一种职业性的独立,它表明司法作为一种行业,拥有了不受外部力量影响的权力。同时,这种独立又具有特殊性,例如,我们平常没有听说行政官独立这样的说法,假如有人说军官应当独立,大家肯定把他看作疯子;谁都知道,服从是军人的天职。行政官也好,军官也好,都是成年人,为什么只有法官、牧师以及学者特别强调一种职业性的独立,其中道理是很值得思考的。”

“我想,这自然是法官职业的特殊性所决定的。不过,有一事我不甚理解,如果说司法独立是一种行业性的独立,那不是跟我们法律规定的精神很相吻合么?我记得我国宪法就规定法院依法独立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行业独立是基本的,也是初步的。你知道,作为根本大法,宪法对于许多问题的规定只能是原则性的。这样原则性的大条文需要许多具体的小制度去丰富。不受外力

干涉是很重要的,但来自司法界内部的干涉同样能够对司法独立造成伤害。像我们曾经提到的,下级服从上级这样的原则,在行政机关那里当然是必要的,但是,在司法机关强调同样的原则就不对劲了;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可以成为立法机关的议事原则,然而,将这个原则应用到司法决策过程却需要作些限定。合议庭成员之间可以少数服从多数,但是,如果让亲自审理案件的法官这个少数服从由法院中其他某些同事组成的多数,就不符合司法决策的内在特点了。用法官们批评这种做法的话说,就是‘审者不判,判者不审’。不审者而偏要去判,不只是容易出错,更严重的是,对于司法独立原则是一种违反„„你好象困了?”

“哦,不,不是困了,是有点走神儿,对不起。我在想,对于法官个人独立的强调是不是可以在法袍这一服饰样式上找到某些印证?你想呵,法袍的颜色以黑为主,黑色给人的感受第一是庄重,第二呢,似乎也有些神秘,黑色不是透明性最低的一种颜色么?这是否意味着作为个体的法官,他与外界有着一道难以透视的屏障,他的思想不受个人之外因素的影响或约束?”

“绝妙的解释!纵然是‘歪批《三国》’,道理却精当无比。我们的包公戏里,包青天的那张黑漆漆的脸谱是不是也可以作这样的解读呢?我不知道。不过,每一个法官都应忠于自己对于正义准则的理解,维护他作为法官的独立性,真正是构筑合理的司法制度的首要条件。因为,没有这种个人的独立性,整个司法职业是不可能真正独立的。”

第11篇:正义论读后感

正义论读后心得

正义一词存在已久,也经常被提及而加以讨论。从词汇上的定义到落实于现实生活的 道德观念与相关实体制度,丝毫不见停止探究的一天。正如观念会随环境时空背景而有所 变异,对于正义的看法也会因时而异、因地制宜。

在讨论《正义论》之前,对于此书的著作年代背景不可不知。在作者John Rawls 写

作此书时,正是美国动荡不安的年代,从五十年代的韩战,到六十年代的古巴飞弹危机、越战、民权运动、黑人种族抗争、校园学生运动、贫困等等问题,都在此时爆发,致使「 正义」成为当代讨论的重要议题。作者于此书讨论了有关平等自由、公正机会、分配额、差别原则等问题,在在呼应了当时的社会问题,并以完整,但却带有抽象的理论,为这些 问题提供解决之道。作者强调,此书是以理想的社会正义原则来处理非理想社会问题,也 就是日常生活所面临的难题,以理想社会的正义理论为指导原则,提供处理现实生活时的 大方向。然而,我的鄙见是,《正义论》所提供的是一套针对理想社会而设计出来的正义 概念,并不涉及现实社会的制度与现况,理想与现实毕竟是迥异的,一如科学上所提供的 理论都是于理想状态下的假设,于实际操作上需要加以修正,但仍存有误差。所以,此书 中所提及的正义理论,是否可以应用于现实生活,仍旧值得商榷。也因此,此书曾被评为 乌托邦理论。除此之外,此书并非我想象中的纯粹讨论法制上的公平正义,而是广泛的讨 论社会问题,包含伦理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多方领域问题,而这些问题 是如此贴近生活,以致于此书非但广受学术界讨论,更为一般社会民众关心。

于此书中引起我注意的段落是──古典功利主义。功利主义一词常见于书刊与报章杂

志之中,然而什么是功利主义的基本定义呢?正是一个可以让社会中的个体追求最大的利 益,一个拥有能最大限度地增加满足的净余额的社会,才是真正组织完整的社会。而这样 的正义思想正可以体现在当今的经济状况上。在目前全球经济衰退的同时,政府如何建立 一个公平正义、让弱势族群也可以站在同样起跑点与他人竞争的社会,将是一大难题。资 本主义固然是好,但无可避免的是,现在M型化社会成长趋势越形严重,如何透过相关政 策与配套措施,让人民得以在公平正义的原则下获得最大利益,让社会正常运作,让社会 中的个体仍可以继续追求最大的利益,这是追求经济上的公平正义,也是功利主义社会的 最高宗旨。此外,社会上的弱势族群是否能在这样竞争激烈的社会中自立更生,是否能够 透过本身的能力达成自己的理想抱负,追求自身的最大利益,也是值得关切的问题。此类 的问题最常见于残障与智能障碍者的身上,由于自身的残缺,于职场上经常受到不平等的 对待与欺侮,损及本身的权利,但却由于资源不足、申诉管道的阻碍,以致于这样的不平等无法获得重视与处理。

因此社会的正义不只是除了法制上的公平,更包含了经济、政治、社会等等各个层面 ,而这些正义除了透过法条明文规定外,更可透过无形的道德伦理观念的建立来构筑。正 义不只是口号,更是个需要付诸实行的概念与想法,如此一来,社会方能更理想、更和平地运作着。

第12篇:为正义高歌

学科:思想品德

主备人:邓桂成

审核人:潘增利

备课日期:

《为正义高歌》教学案设计

【内容标准】

三1.5理解遵守社会规则和维护社会公正对于社会稳定的重要性,正确认识和理解社会矛盾,理解发展与稳定的辩证关系。

一、教与学目标

1.树立规则意识,尊重规则,尊重权利,尊重法律,追求公正,具有强烈的社会正义感。 2.初步认识和理解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具有基本的道德判断和辨别是非能力。

3.知道正义要求每一个人都遵守制度规则和程序,分清什么是正义行为,什么是非正义行为。

二、教与学重点:辨别、判断正义行为和非正义行为,培养正义感

三、教与学难点:正义的含义

四、教法与学法设计:

教法:情景教学法、小组讨论法、案例分析法。 学法:自主学习法、合作学习法、探究学习法。

五、教与学过程:

(一)设置情境 导入新课

(设计意图:通过大学生救人事件中折射出的两种行为形成鲜明对比,引起学生共鸣,增强学生强烈的正义感,导入新课)

2009年10月24日,长江大学陈及时、何东旭、方招等15名同学在长江荆州宝塔湾江段野炊时勇救两名落水儿童,陈及时、方招、何东旭三名同学不幸被江水吞没,献出了年轻的生命。为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教育部决定授予徐彬程等15名同学“全国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大学生英雄集体”荣誉称号,追授陈及时、何东旭、方招同学“全国舍己救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就在当天打捞救人牺牲大学生尸体时,八凌公司人员要价36000元,并索要300元的烟酒和矿泉水费之后再开工,且先交钱后打捞,为索钱曾两度中断打捞;其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的行径受到了群众的指责和媒体的批评。事后,荆州八凌打捞公司法人代表将3.6万元遗体打捞费用交到市公安局,并表示悔过之意,现场负责人员已受到处罚。

说一说: 你如何看待材料中三位大学生和打捞公司的行为?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同一事件,折射出两种不同的行为,三位大学生的行为是一种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正义行为,而打捞公司的行为是一种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的非正义行为。高尚与卑鄙的对比在这里显得如此鲜明!我们的社会需要的是正义,实施正义行为,不做非正义的事情,是做人的基本要求,让我们为正义高歌。

(二)整体感知 信息搜索

速读课文正文部分,完成以下问题(用铅笔做简单的标画):

1.判断正义行为和非正义行为的标准是什么? (什么是正义行为?什么是非正义行为?)

2.什么是正义制度?怎样理解正义制度?

3.正义行为和非正义行为分别有什么结果?

学科:思想品德

主备人:邓桂成

审核人:潘增利

备课日期:

4.怎样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

(三)自主探究 交流共享

任务一:知道判断正义行为和非正义行为的标准;理解正义制度;知道正义行为和非正义行为的结果 活动一:快速联想

(设计意图:让同学们列举与正义有关的词汇、事例,形成对正义行为的初步印象。) 提到正义,你会联想到那些词汇、事例? 学生列举。 活动二:明辨是非

(设计意图:通过两组图片展示出正义行为和非正义性行为,让同学们说判断的标准,以此引导归纳正义行为和非正义行为的含义。) 大屏幕展示图片(边展示边叙述):

第一组:“雷锋传人”郭明义、最美妈妈吴菊萍、最美教师张丽莉、最美司机吴斌、最美军官沈星、最美女孩刁娜……

第二组:文强、药家鑫、染色馒头、瘦肉精、地沟油……

说一说:这两组图片展示的分别是什么行为?你判断的标准是什么?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归纳总结】凡是有利于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正义行为,反之,就是非正义行为。 活动三:牛刀小试

(设计意图:通过列举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正义行为和非正义行为,加深对两种行为的认识,并规范自身。)

大家想一想,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正义行为和非正义行为还有哪些?试填写下表: 见课本P11 范围 常见的正义行为

常见的非正义行为

家 庭 互帮 互助,相互尊重,尊老爱幼,孝敬父母,

家庭暴力,酗酒,男尊女卑,

生 活 勤俭持家,厉行节约,邻里和睦,文明礼貌

不孝敬老人,

学 校 自尊自强, 勤奋好学,尊敬师长,遵守纪律,

凌弱恃强,结伙打架,不尊敬老师,

生 活 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爱护校园,文明待人

不团结同学,不遵守校纪校规,

逃学逃课

社 会 遵纪守法, 文明礼貌,尊老爱幼,扶弱助残,

小偷小摸,不遵守公共秩序,

生 活 爱护环境,诚信正直,见义勇为,

学生回答,教师点拨。

【归纳总结】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程序就组成了正义制度。制度的正义性在于,它的规则与程序不是为少数人制定的,而是为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制定的。因此,正义要求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社会生活中的制度、规则和程序,没有人可以例外。没有正义制度的支持,就难以实现真正的社会公平。 任务二:知道如何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

损毁公共设施,不遵守交通规则,

学科:思想品德

主备人:邓桂成

审核人:潘增利

备课日期:

活动一:正义宣言

(设计意图:通过几则名人名言,让学生初步感受怎样做有正义感的人。)

教师引领:怎样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让我们不妨再到那些名人、伟人那里去寻求一下答案,看他们是怎样理解和坚持正义的。 感悟名言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孟子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文天祥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鲁迅

我爱我师,我更爱真理。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

位我上者灿烂星空,道德律令在我心中。

——(德)康德

根据对以上名言的理解,结合自己的认识,小组讨论:

怎样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

活动二:帮帮吕毅

(设计意图:用四则情景材料,展示了吕毅在生活中面临的几种选择,通过帮助吕毅明确做法,总结如何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

吕毅的故事:

情景一:学期末,班里评选“三好学生”,何雯符合“三好学生”的标准,吕毅刚与何雯吵了一架,他应不应该投她一票呢?

情景二:放学了,吕毅骑车回家,走到十字路口,红灯亮起,没有交警,车辆也不多,他左右瞧瞧车辆不多,真想闯过去。

情景三:吕毅是一个为人豪爽,爱打抱不平人,他看到同学小王受欺负了,就想去“教训”对方。

情景四:期中考试正在进行,吕毅发现有同学在互传答案,他不敢告诉老师。

互动交流:

以上是吕毅同学在前不久遇到的一些困惑,结合以下问题请大家帮吕毅想想解决的办法,使他成为一个有正义感的人。

(1)吕毅该不该投何雯一票呢?为什么?

(2)他想闯红灯对吗?为什么?

(3)吕毅为人豪爽,爱打抱不平错了吗?他如果帮助同学教训对方算不算正义行为?为什么?

(4)考试时传答案是一种什么行为?吕毅看到了应该怎样做?

(5)试归纳如何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

学生回答,教师点拨。

学科:思想品德

主备人:邓桂成

审核人:潘增利

备课日期:

【归纳总结】

(1)要为人正直、实事求是。

(2)要树立强烈的规则意识,尊重和遵守制度、规则和程序。

(3)坚持正义的标准,按照正义的标准对人对事、做人做事,违反正义标准的事坚决不做。

(4)不伤害他人、不侵犯他人的基本权利。

(5)要鄙视和制止非正义的行为,勇于同非正义行为作斗争。

活动三:正义之星

(设计意图:通过评选正义之星,让学生找到正义的榜样,从而明确自身做法。)

在我们班推选出两名具有较强正义感的同学,并说明理由。

(四)走进生活 学以致用

2009年10月24日下午,长江大学学生在荆江宝塔湾河段发现两名少年落水,他们手挽手组成“人梯”下水救人。最终,两名落水少年得救,而陈及时、何东旭、方招三名大学生却献出了年轻生命。教育部决定授予长江大学徐彬程等15名同学“全国舍己救人优秀大学生英雄群体”荣誉称号。10月28日上午,“10.24”救人英雄陈及时、何东旭、方招的追悼会在荆州市隆重举行,数万名干部群众闻讯赶来泪别英雄。

1、“见义勇为舍己为人”是一种怎样的品质?请简述这一品质对应的原理。

2、请结合思想品德课知识说说“数万名干部群众闻讯赶来泪别英雄”说明了什么?舍己救人优秀大学生英雄群体对我们人生成长有什么指导意义?

参考答案:

(1)具有正义感。

实施正义行为,不做非正义的事情,是做人的基本要求。

(2)正义行为应该得到政府、社会及人们的赞扬和支持。

我们要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坚持正义的标准,按照正义的标准对人对事、做人做事,违反正义标准的事坚决不做。

(五)达标训练 巩固双基

综合能力训练全部选择题,能力训练部分非选择题5

(六)总结升华 指导践行

教师小结,表达希望:今天,我们共同探讨了有关正义的问题,学习了有关正义的知识,这对我们的健康成长有着重要意义。希望同学们在今后的生活中能够坚持正义标准,增强规则意识,实施正义行为,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为构建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让我们共同祝愿:让正义之剑刺向邪恶,让正义之光驱走黑暗,让正义之歌响彻神州!

【教学反思】

第13篇:正义与邪恶

正义与邪恶

——观话剧《马兰花》有感

长塘里小学五(5)班吴一航

“马兰花,马兰花,风吹雨打都不怕,勤劳的人在说话,请你现在就开花!”这是马兰花的口号。前天下午我们来到了青少年宫,体会马兰花所拥有的真善美。

“喵——”几只老猫从外面来到了演播厅,在我们不到一米的距离前张牙舞爪,吓得我们失魂落魄,顿时,演播厅中多了几阵硝烟味儿。据说,这些老猫是来偷马兰花的。

之后,老猫偷到了马兰花,但守护神马郎还是把它夺了回来,让它们看清楚了老大的真面目。

这就是马兰花的真善美所在。马兰花是不会给坏人带来好运的,它只会为勤劳的人开花。整个话剧中最讨人喜欢的当然是帅气、善良和能干的马郎哥哥。他总是那么亲切、坚强、勇敢,别人有了困难自己总是第一个上前帮助的。这就是马兰花的真善美所在,这就是正义的马郎!

看完了话剧,我想起了“正义总能打败邪”恶这句话,我觉得老猫很讨厌,凶狠、贪心;马郎勇敢、能干、乐于助人;小兰亲切、善良、大方、孝顺、不嫌弃人;大兰爱嫉妒别人、胆小、懒惰、爱财如命;而小动物们嫉恶如仇、可爱、热心,看完这部话剧,我知道了:虚伪的东西肯定是会识出来的,一个人做错了事,及时改正和承认错误还不算太迟;我觉得这部话剧很幽默、有趣、风趣。

从《马兰花》这部话剧中,我体会到:善良和勤劳的人才会更幸

福。我们要学习马郎,小兰的勤劳,善良,正义,勇敢,更要像马兰花一样,帮助善良的人们。

第14篇:正义上课教案

正 义 教 案

一、播放歌曲《好汉歌》

二、和正义有关的词语

天理、公正、一视同仁、平等、合理、公平、正直、正当„„

古代有个成语“刚正不阿”(或“刚直不阿”)就是赞扬正直的人的;民间所说的“人正不怕影斜,脚正不怕鞋歪”,也是赞扬正直的。我国人民历来崇敬那些具有正直品格的人,屈原、司马迁、包拯、林则徐、闻一多、李公朴等,都在人们心日中留下了难忘的光辉形象,成为人们学习的榜样。历史上这样的敝事不胜枚举。

我国是一个崇尚正义、推崇正直的国家。正直历来为人们称道和赞誉。“他是一个正直的人”,是对一个人品格很高的评价。正直的品德是做人的根本,永远不会过时。如果有人认为正直已经不那么时髦、没有那么必要,喜欢往里面搀些杂质,到头来受害最大的还是他自己。

描写正义的词语:伟大 高尚 正值 刚毅 顽强 坚韧 理智 敏锐 慷慨 大方 大度 善良除恶扬善 除暴安良 大义凛然 义正词严

见义勇为、义无反顾、大义参天、大义灭亲、邪不压正、舍生取义、仗义执言、侠肝义胆、主持正义、秉公执法、公正廉明 刚正不阿 铁面无私大公无私

舍生取义 大义凛然

三、概念和定义

1、什么是正义?

正义和正义制度是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它要求每一个人都必须遵守制度、规则和程序,没有人例外。规则和程序反对歧视,不允许特权。作为社会成员,我们遵守社会规则和程序,就是在维护正义。我们要从小树立以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为荣的意识,养成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的良好习惯,以实际行动维护正义。

正义,就是做每件事都要公正,是用你自己的眼睛,而不是用自己的眼睛,而不是用别人的观点来评价人和事。

正义,意味着人人都得到他们应得的,得到他们公平的一份。当人们做错事的时候,承受后果或接受惩罚是公正的,这样他们就会记得下次不再这样做。当人们做了正确的事情或取得了进步,就应该对他们进行肯定。

做个正义的人,就是要主张你自己的权利和他人的权利。如果别人利用你,允许他们继续这样就是不正义的。如果有人伤害你,阻止他们就是正义的。持强凌弱从来就不是正义的。正义,意味着每个人的权利都得到保护。

当你努力做到正义的时候,你把每个人都当作一个个体对待,你不会评判别人或把他们分门别类,你对他们都一视同仁。

2、为什么要实践正义?

我们都愿意生活在正义中。被欺负了,有人斥责欺人者;受委屈了,有地方鸣冤申诉;被侵权了,有法律制裁侵权者;有困难了,有人伸出援助之手„„实施正义行为,不做非正义的事,是做人的基本要求。

生活中总会有一些非正义的行为,如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得利益的行为,少数人逃避规则约束的“逃票乘车”行为,等等。这些非正义的行为,会损害别人的权利和社会,进而危害整个社会。

面对非正义的行为,或许有些人会选择消极的态度,但这无疑会助长非正义的行为的扩散,最终损害的将不仅是某一个人的利益。

没有正义,伤害别人或占人便宜的人便能逃脱责任,继续为所欲为。没有正义,这个世界就会变得残酷和危险。人们就会因为性别、种族或宗教而被区别对待和评判。无辜的人,比如小孩子,无妄之灾。有钱有权的人就能逃脱责任和厄运,而无权无钱的人则要承担责任和遭到厄运。我们需要正义来保护所有人的权利。

当正义得以实现的时候,人们可以期望得到他们应得的。如果他们为赚钱而工作,他们就能获得报酬。

如果他们做了好事,他们就会被认可或得到回报。如果他们受到指控,就应该给予他们机会说明实际情况,并得到公正地倾听。

当人们做到正义的时候,就不会因为别人的外貌、说话的方式或文化背景的不同,而遭到区别对待,每个人都有被公正认识的机会。

当正义得到伸张的时候,每个人都得到应得的那一份。

3、怎样实践正义?

要做到正义,就要自己考察事实的真相,把别人说的仅仅当作别人的观点。用你自己的眼睛看、自己的耳朵听,以此来看清事实,独立思考。

如果你是正义的,你会将每个人视作独立的个体,你的行为没有偏见。你不会根据别人的种族、颜色、国籍、宗教或性别来做出判断,不会因为别人的胖瘦、贫富来影响自己的判断。

如果你是正义的,你就会承认自己的错误并承担后果。你会与别人分享、每个人都能得到他应得的。

努力做到正义,就不要在别人背后说闲话或挑刺。这样做是不公平的,因为他们本人不在场,无法表述他们那方面的情况。如果你对某人有意见,就应该直接去找那个人、面对面把事情解决清楚。

如果你是正义的,你会为自己为别人据理力争。你不能接受别人持强凌弱、欺世盗名或瞒天过海。做正义的拥护者需要付出巨大的勇气。有时候在你伸张正义的时候,你会是在孤军奋战。

在社会进程中,凡促进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正义的行为;凡阻碍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行为,都是非正义的行为。

正义要求我们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尤其要尊重人的生命权,公正地对待他人和自己。

四、故事

1、徐洪刚的故事

1993年8月17日,徐洪刚在探家归队途中,乘坐的长途公共汽车行至四川省筠连县境内时,车上4名歹徒向一女乘客勒索钱物,肆意侮辱。徐洪刚见危相助,挺身而出,同歹徒英勇斗争,胸部、腹部、臂部被歹徒连捅14刀,肠子流出体外50多厘米,他忍着剧痛,用背心兜着肠子,从车上跳下,追赶歹徒,昏倒在地。后经当地群众和医院全力抢救,转危为安。

英雄救人民,人民爱英雄。当事情发生后,当地的各政府机构、医院及广大群众纷纷行动起来,住院期间,6000多名群众自发地前去慰问。 徐洪刚见义勇为的英雄壮举,在全军和全国引起强烈反响,各大媒体竞相报道了他的英雄事迹。国家号召全军指战员和全国广大青少年向徐洪刚同志学习。济南军区授予他“见义勇为的英雄战士”荣誉称号。命名他为“见义勇为青年英雄”,并授予“全国新长征突击手”称号。1 思考、讨论:

1)徐洪刚的英雄壮举体现了什么情感和精神?

2)你的见闻中有哪些是体现正义、正直的人格力量的? 3)你想做受人敬佩的正直的人吗?怎么去做?

2、苏武牧羊的故事

在中国有一个流传广泛的故事,就是苏武牧羊的故事。这个故事讲述苏武在极端恶劣的环境下,不畏强权,仍然保持了崇高的民族气节。

苏武是公元前一世纪中国汉朝人。当时中原地区的汉朝和西北少数民族政权匈奴的关系时好时坏。公元前100年,匈奴政权新单于即位,汉朝皇帝为了表示友好,派遣苏武率领一百多人,带了许多财物,出使匈奴。不料,就在苏武完成了出使任务,准备返回自己的国家时,匈奴上层发生了内乱,苏武一行受到牵连,被扣留下来,并被要求背叛汉朝,臣服单于。

最初,单于派人向苏武游说,许以丰厚的奉禄和高官,苏武严辞拒绝了。匈奴见劝说没有用,就决定用酷行。当时正值严冬,天上下着鹅毛大雪。单于命人把苏武关入一个露天的大地窖,断绝提供食品和水,希望这样可以改变苏武的信念。时间一天天过去,苏武在地窖里受尽了折磨。渴了,他就吃一把雪,饿了,就嚼身上穿的羊皮袄。过了好几天,单于见濒临死亡的苏武仍然没有屈服的表示,只好把苏武放出来了。

单于知道无论软的,还是硬的,劝说苏武投降都没有希望,但越发敬重苏武的气节,不忍心杀苏武,又不想让他返回自己的国家,于是决定把苏武流放到西伯利亚的贝加尔湖一带,让他去牧羊。临行前,单于召见苏武说:“既然你不投降,那我就让你去放羊,什么时候公羊生了羊羔,我就让你回到中原去。”

与他的同伴分开后,苏武被流放到了人迹罕至的贝加尔湖边。在这里,单凭个人的能力是无论如何也逃不掉的。唯一与苏武作伴的,是那根代表汉朝的使节棒和一小群羊。苏武每天拿着这根使节棒放羊,心想总有一天能够拿着回到自己的国家。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使节棒上面的装饰都掉光了,苏武的头发和

胡须也都变白了。

在贝加尔湖,苏武牧羊达十九年之久。十几年来,当初下命令囚禁他的匈奴单于已去逝了,就是在苏武的国家,老皇帝也死了,老皇帝的儿子继任皇位。这时候,新单于执行与汉朝和好的政策,汉朝皇帝立即派使臣把苏武接回自己的国家。

苏武在汉朝京城受到热烈欢迎,从政府官员到平民百姓,都向这位富有民族气节的英雄表达敬意。两千多年过去了,苏武崇高的气节成为中国伦理人格的榜样,成为一种民族文化心理要素。

总结归纳:“有正义感„„不能没有浩然正气”。做有正义感、正直的人是中华传统的做人标准,以此来激发学生“做有正义感的人”。增强品德教育的实效性,引导学生做到知行统一。

3、盘子一定要洗七次

一名中国的留学生在日本的餐馆当杂工,洗盘子。那里有这样一个规定:洗盘子必须洗七次。但这位中国留学生为了方便,却只洗了五次,这样,果然效率大大提高。和他一起的一位日本学生问他有什么秘诀,他说出了原由,听了他的话,那位日本学生和他疏远了。

有一次,餐馆的老板用特殊的测纸检测出他洗盘子时,少洗很多次,便把他开除了。他失业后便又到很多餐馆去找工作,但老板们一知道他就是少洗了几次盘子的人,便都不要他。

4、信用记录不良,高材生求职屡屡碰壁

不久前,从一家国外发行的报纸上看到这样一个故事:一名在德国的外国留学生,学业成绩很优秀,动手能力也很强,拿到博士学位后,自认为可以理所当然地留住德国工作,没有任何问题。可他在求职中遇到了很多预想不到的麻烦。他四处求职,拜访过许多著名的大公司,没想到均遭到拒绝,对方也没有对他说出任何拒聘的理由。他想:既然大公司进不去,到个小公司暂且先过渡一下,以后有机会再选择另一个公司,也不失为一个明智的选择。

决心下了以后,他选择了一家小的计算机公司去求职,仍然遭到了这家小公司很有礼貌的拒绝。高材生这时忍无可忍,不由得火冒三丈,拍案而起:“我是个堂堂的博士生,为什么大公司不要,你们小公司也不要?今天,你们非说出其中的理由来不可。”小公司老板很祥气地给他递过一杯水,然后让他看电脑里关于他的信用记录。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当知道求职频频遭到拒绝的原因时,他感到很惊讶,只因为自己乘坐公交车时曾经有过3次逃票的记录。他更加气愤——因为这么点鸡毛蒜皮的区区小事,就小题大做,把一个高材生拒之门外。可讲究诚信的德国人却不这么看待这个问题,在德国抽查逃票一般被查出的几率只有万分之三,也就是说你逃1万次票才有可能被抓住3次。而这位高材生居然被抓住了3次,这在严谨的德国人看来,是绝对不可饶恕的。在德国等发达国家,不管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信用记录。如果有借债不还、考试作弊、触犯法律、乘车逃票、交通肇事等个人信用问题,都无一遗漏地记录在案,在全国每一个计算机终端上,都可以查到。用人的政府机构和公司在招聘人才时,首先要看应聘者的个人信用记录,如果信用记录不好,你的学历再高,本领再大,也实行“一票否决”,没有任何协商的余地。知道这一切后,那位博士后悔不已,他为自己的3次逃票付出了极其沉痛的代价。

信用记录是一个人为人处世,证明个人道德状况的凭证,也是人们进入社会不可缺少的通行证。因此,德国人平时严格要求自己,很注意约束自己的行为,使得自己有一个好的信用记录。因为德国人知道,信用记录事关一个人的生存,如果一个人没有一个好的信用记录,你的能耐再大,也会寸步难行,处处碰壁,难以找到施展才能的用武之地。

五、思考题

我们每个人都渴望生活充满阳光、铺满鲜花,渴望社会充满正义,没有邪恶。但在现实生活中,非正义行为常常给我们生活带来阴影和黑暗,甚至是灾难。那么哪些行为是非正义行为?如何维护正义,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呢? 1.小刚和小强是最要好的朋友,有一次,小刚与某同学发生了争执,小强二话不说,冲上去给了某同学就是一拳。

2.李明和王蒙是同桌,一次期末考试时,王蒙要求李明给答案,李明不答应,王蒙与李明断绝了交往。

3.赵维发现卖猪肉的屠户短斤少两,向工商部门举报。4.每个学期我们都评选市“优秀班干部”和“三好学生”,经全班同学无记名投票,某同学得票数最多。最后班主任却以该同学已获得过为由,把指标给了另一个同学,因为班主任是他的亲戚。这件事该怎么办?

①小赵的态度会带来什么影响?

(小赵的态度会助长歪风邪气、特权思想等非正义现象的扩散,使正义得不到应有的伸张。)

②如果小孙没有得到她想要的结果,他的行为还有意义吗?

(小孙的行为虽然可能没有结果,但他的行为是有意义的,因为他是在以实际行动维护正义、伸张正义,正义是需要人们用行动去维护的;如果人人都懂得以实际行动来维护正义,那么非正义行为就无处藏身了,社会就更加和谐了。)

教师讲述:

我们追求正义,但却无法杜绝社会上的非正义现象的存在。当面对非正义行为时,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板书)

正义和正义制度是面向全社会成员的,它要求每一个人都必须遵守制度、规则和程序,没有人可以例外。

规则和程序反对歧视,不允许特权。作为社会成员,我们遵守社会规则和程序,就是在维护正义。

因此,我们要从小树立以自觉遵守社会制度和规则为荣的意识,养成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的良好习惯,以实际行动维护正义。

5、李伟是班上的宣传委员,一次学习举行板报比赛,李伟主动要求负责出板报。但放学后,他把出板报的工作推给了同学,一走了之。其他同学很好地完成任务,板报获得一等奖,李伟也因此获得“优秀宣传委员”称号,受到表彰。 请回答:(1)李伟受表彰公平吗?(2)你是怎样理解公平的?维护社会公平有什么意义? 参考答案:

(1)李伟受表彰不公平。

(2)第一,公平意味着参与社会合作的每一个人既要承担应分担的责任,又能得到应得到的利益。公平要求对参与社会合作的每一个人都要实现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和统一。

第二,维护社会公平,能促进社会合作取得成功,有利于社会合作的不断延续;能促进良好人际关系的形成,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能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社会矛盾,减少或避免社会冲突,有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

教师总结:(多媒体显示)公平为人们提供了发展的权利和机会,而正义则可以通过制度的调节来避免严重的社会分化,使社会健康、持续地发展,最终造福每个社会成员;正义使人与人之间的纽带更为紧密,使人际关系更为和谐。如果缺少正义的支撑,社会就会土崩瓦解。这就是正义与公平的关系。

六、小品表演

七、总结

如何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

有正义感的人,应该做到:如果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自己能够采用正当方式,奋起抗争;如果看到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他人身上,能够见义勇为、匡扶正义,及时对受害者给予声援和救助。

当然,我们是未成年人,既要有见义勇为的精神,又要做到见义巧为,要尽量在不伤害自己的前提下,维护正义。

总之,做有正义感的人,不仅要求我们明辨什么是正义行为,什么是非正义行为,更重要的是去感悟,以升华道德境界;去践行,以伸张正义。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会为自身、为他人的正义去努力,更会为集体的正义去奔走,为国家的正义而奋斗!

归纳总结

一个有正义感的人,会对正义行为表现出赞赏和崇敬之情,对正义充满向往和追求,会乐于把对正义的崇尚之情付诸行动。而面对非正义的行为,则会产生不安、不满、愤怒等情绪,及至采取行动来维护正义。

教师总结:作为社会成员,我们遵守社会规则和程序,就是在维护正义。我们要从小树立自觉遵守各项社会制度和规则为荣的意识和良好习惯,以实际行动维护正义。一个有正义感的人,会对正义充满向往和追求,对非正义行为不安、不满等情绪,乃至采取行动维护正义。面对非正义行为,如果采取消极的态度,无疑会助长非正义行为的扩散,最终会害人、害己、害社会。 面对非正义的行为,当你选择消极的态度,无疑会助长非正义行为的扩散,最终损害的不仅是某一个人的利益。可见,在非正义面前,我们应该选择正义,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

美国电影《拯救大兵瑞恩》结尾用了一句发人深省的话:“永远努力做一个正直的人。”请记住,一个正直的人才真正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辛苦遭逢起一经,干戈寥落四周星;山河破碎风飘絮,身世浮沉雨打萍。

惶恐滩头说惶恐,伶仃洋里叹伶仃;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文天祥是杰出的民族英雄、文学家。文天祥的故事刚学们都很熟悉。他的这首《正气歌》(《过伶仃洋》)之所以千古流传,广为传颂,就是因为中国人历来崇尚公平正义、褒扬正直品德。他的一生是坚强对敌斗争的一生,在外敌面前大义凛然、宁死不屈的民族正气和浩然正气是很值得我们学习的。

“粉身碎骨浑不怕,留得清白在人间。”这是明朝于谦所做诗篇《石灰吟》中的名言。意思是:深山中的石头经过了千锤百炼、烈火焚烧而粉碎,变为洁白的石灰。于谦以石灰自喻,表达了自己要留下一身正气,即使粉身碎骨也毫不畏惧的气概。

“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自有后来人。”读到这首慷慨激昂的诗歌时,我们无不热血沸腾,油然而生一种向往真理、追求正义的激情。维护正义是每一个公民所应具备的内在道德修养和应尽的义务。

“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要知松高洁,待到雪化时。”这是无产阶级革命家陈毅颂扬正直斗士的一首诗《明志》。诗中所描写的青松,不屈服于恶劣环境的重压,永远高耸、挺拔,正是正直人品的生动写照。陈毅同志一生襟怀坦荡,坚持正义,公正无私,直至晚年还与祸国殃民的林彪和“四人帮”反革命集团进行面对面的斗争,是具有高尚正直品德的楷模。

学生1:正义就是有人被欺负,有人帮助被欺负者。

学生2:正义就是有人被侵害,有人见义勇为。

学生3:正义就是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学生4:正义就是违法犯罪,受到法律制裁。

第15篇:论语正义读书笔记

一、本书点校说明

《论语》成书情况:《汉书·艺文志》认为是孔子“门人相与辑而论纂”,有人认为是孔子弟子仲弓、子游、子夏所作,也有人认为是曾参、有若、闵子骞的弟子所撰。

汉初《论语》流传的本子:古论语、齐论语、鲁论语。《汉书·艺文志》说《古论语》二十一篇,班固注:“出孔子壁中,两《子张》。”《齐论语》二十二篇,多《问王》《知道》,《鲁论语》二十篇,传十九篇。传播齐论语的有王吉、宋畸、贡禹、五鹿充宗、胶东庸生等人。传播鲁论语的有龚奋、夏侯胜、韦贤、鲁扶卿、萧望之、张禹等人。古论语是汉景帝时,鲁恭王刘余在孔子旧宅壁中发现,世所不传。何晏《论语集解序》认为孔安国曾为《古论语》训解,多来多数学者对此有怀疑。《古论语》属于古文,《齐论语》《鲁论语》属于今文。当时张禹依据《鲁论语》的篇目,兼采“齐说”,善者从之,号称“张侯论”,这是论语的第一次改订本。东汉末年,郑玄又依据“张侯论”并参照古论和齐论,为《论语》作注,这是《论语》的第二次改订本,也是现在通行的各本的祖本。

汉代已经把《论语》和《孝经》作为学者的必读书,然后才可以学习《易》《书》《诗》《礼》《春秋》。历代为《论语》作注的很多,影响较大的有三国何晏的《论语集解》、南北朝皇侃的《论语义疏》、宋代邢昺的《论语疏》、南宋朱熹的《论语集注》、清代刘宝楠的《论语正义》:

(1)何晏《论语集解》:孙邕、郑冲、曹义、荀觊、何晏五人完成。汇集了两汉三国时孔安国、包咸、周氏、马融、郑玄、陈群、王肃、周生烈诸家之说,保留了《论语》几个古本的原貌,是《论语》最早的集注本。

(2)皇侃《论语义疏》:是对何晏《论语集解》所作的注解。但掺杂了不少玄学之说,但“博极群言,补诸书之未至,为后学所宗”。

(3)邢昺的《论语疏》:也是对何晏《论语集解》所作的注解,“剪皇氏之枝蔓,稍传以义理”。侧重章句训诂,又带有以理之学的特色,是汉学向宋学转变的标志。

(4)朱熹《论语集注》:阐发其理学思想,多采用二程及其弟子的说法,也注意文字训诂和史实考订。

(5)刘宝楠《论语正义》:也是对何晏《论语集解》所作的注解。吸收前人注释成果,对其谬误多所匡正,采集了不少清人的注释、考订《论语》的新材料。注重文字训诂、史实考订、阐述经义。前十七卷是刘宝楠撰写,后七卷是其子刘恭冕在长编的基础上续撰。

刘宝楠的《论语正义》有几个显著的特点:

(1)充分吸收了前人的研究成果,尤其是清人的注释考证。

皇疏和邢疏及朱熹的《集注》虽在注释《论语》中对后世有着较大的影响,各有千秋,但是也出现了不少谬误,尤其是明显得受到各个时代哲学思潮的影响。刘宝楠对他们的注解,在做了充分辨证的基础上,指出谬误,对于其他诸家好的注释,也有甄采。其中,特别是对清人的注释与考证,更是博采众长。采用了刘台拱的《论语骈枝》、刘宝树《经义说略》、方观旭《论语偶记》、钱坫dian《论语后录》、包慎言的《论语温故録》、焦循的《论语補疏》、刘逢禄《论语述何》、宋翔凤《论语发微》、戴望《论语注》、毛奇龄的《论语稽求篇》和《四书賸sheng言》、凌曙《四书典故覈he》、周炳中《四书典故辩正》、陈鳣zhan《论语古训》、刘培翬hui《四书拾义》、翟灏《四书考异》、江永《乡党图考》、黄式三《论语后案》说这是《论语正义》的主要特点,也是它超越前人注解的重要标志。

(2)发扬了乾嘉学风,在注释中注重文字训诂、史实考订和阐发经义。 尤其是对古代典章名物制度、风俗礼节、历史事件、人名地名的考证。前人的注解,多所评判;拿不准的,兼收并蓄,留待读者自己判别。

(乾嘉学派,是汉学的又一次复兴,清朝前期学术思潮的主要内容,一为反对宋明理学,一些有识之士对明末王学,空疏空谈,深思痛绝;二为复兴汉代经学传统,“汉学”以实事求是相标榜,不空谈义理,学主实证,最杰出的代表人物就是顾炎武、黄宗羲,他们严厉批评王学末流的“束书不读,但从事于游谈”、“空谈性命,不论训诂”,强调“读书穷理”,认为“读书不多,无以证斯理之变化”,明确提出由训诂考证入手以治经的主张,黄宗羲认为“学者必先穷经,经术所以经世,乃不为迂儒”,主张穷经经世,汗宋兼采,在其学术实践中尽力身体。由顾炎武、黄宗羲等人开创的朴学新风,经过百余年的酝酿与发展,终于在乾嘉时期达到极盛时代。在中国学术史上形成了堪与先秦诸子、两汉经学、魏晋玄学、隋唐佛学、宋明理学相媲美的清代乾嘉之学,这一学派注重考据,提倡朴实学风,主张“实事求是,无证不信”论必有据,反对空谈。他们以经学为中心,而衍及小学、音韵、史学、天算、水地、典章等,一时名家辈出,并在学术界占有统治地位。因为这一学派的经学研究以追崇汉学为特色,而与宋明理学相对立,故又称之为汉学,又因其学风质直朴实,以考据为长,所以也称之为“朴学”或“考据学”。

后乾嘉学派又分为两派:

一、吴派,源于惠栋的祖父惠周惕而成于惠栋,因惠氏及其挚友门人弟子多为苏南人,故称之,而吴派提倡复古,述而不作;

二、以戴震为代表的皖派,其强调求真,敢于突破汉人成说,提出己见。章太炎指出:“吴始惠栋其学好博而尊闻;皖南始戴震,综形名,任裁断,此其所异也。”)

(3)保留了汉魏古注,对古注作了详细疏解。可以看出《论语》一书的演变。

二、注文

曾子曰:[注]马曰:‚弟子曾参。‛“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注]言凡所传之事,得无素不讲习而传之。

正义曰:‚吾日三省吾身‛者,《尔雅·释诂》:‚吾,我也。‛《说文》:‚吾,我自称也。‛日行一周天为一昼夜,故一昼夜即名日。《周髀算经》注:‚从旦至旦,为一日也。‛是也。《说文》:‚三,数名。‛阮氏元《数说》:‚古人简策繁重,以口耳相传者多,以目相传者少,且以数记言,使百官万民易诵易记。《洪范》、《周官》,尤其最著者也。《论语》以数记文者,如:一言,三省,三友,三乐,三戒,三畏,三愆,三疾,三变,四教,绝四,四恶,五美,六言,六蔽,九思之类。则亦皆口授耳,受心记之古法也。‛郑注云:‚思察己之所行也。‛此以‚省‛训‚察‛,本《尔雅·释诂》。《说文》:‚省,视也。‛义亦近。《尔雅·释诂》:‚身,我也。‛《说文》:‚身,躳(躬)也。像人之身。‛《释名·释身体》云:‚身,伸也。可屈伸也。‛ ‚为人谋而不忠‛者,《国策·魏策》注:‚为,助也。‛《左襄四年》传:‚咨难为谋。‛《鲁语》:‚咨事为谋。‛《毛诗·皇皇者华》传:‚咨事之难易为谋。‛用内、外传义也。《周语》:‚忠者,文之实也。‛杨倞《荀子·礼论》注:‚忠,诚也。‛‚诚‛、‚实‛义同。诚心以为人谋谓之忠,故臣之于君,有诚心事之,亦谓之忠。

‚与朋友交而不信乎‛者,《礼·檀弓》注:‚与,及也。‛此常训。郑注云:‚同门曰朋,同志曰友。‛同门义见前疏。同志者,谓两人不共学而所志同也。郑笺《诗·关雎》、注《礼·坊记》并有此训。《说文》:‚,同志为友,从二又,相交友也。‛义与郑同。《说文》:‚交,交胫也。从大,象交形。‛朋友与己两人相会合,亦得称交,引申之义也。皇本‚交‛下有‚言‛字。《说文》:‚信,诚也。从人从言。‛会意。《释名·释言语》:‚信,申也。言以相申束,使不相违也。‛五伦之义,朋友主信,故曾子以不信自省也。

‚传不习乎‛者,‚传‛谓师有所传于己也。夫子言‚十室之邑,必有忠信,而不如丘之好学‛,可见好学最难。其于及门中,惟称颜子好学。今曾子三省,既以忠信自勖xu,又以师之所传,恐有不习,则其好学可知。《曾子·立事篇》:‚日旦就业,夕而自省思,以没其身,亦可谓守业矣。‛又云:‚君子既学之,患其不博也;既博之,患其不习也;既习之,患其不知也;既知之,患其不行也。‛此正曾子以‚传不习‛自省之证。‚习‛兼知行,故《论语》只言习也。郑注云:‚鲁读传为专。今从古。‛臧氏庸辑郑注释云:‚此传字,从专得声,鲁论故省用作专,郑以古论作传,于义益明,故从之。‛如臧此言,是‚专‛与‚传‛同谓师之所‚传‛,而字作‚专‛者,所谓假借为之也。宋氏翔凤《论语发微》:‚孔子为曾子传孝道而有《孝经》。《孝经说》曰:‘《春秋》属商,《孝经》属参。’(《孝经钩命诀》:“孔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以《春秋》属商,《孝经》属参。一说是卜商和曾参。)则曾子以《孝经》专门名其家,故《鲁论》读传为专。所业既专,而习之又久,师资之法无绝,先王之道不淹,曾氏之言,即孔子传习之旨也。‛包氏慎言《论语温故录》:‚专谓所专之业也。《吕氏春秋》曰:‘古之学者,说义必称师,说义不称师命之曰‚叛‛。’所专之业不习,则隳弃师说,与叛同科。故曾子以此自省。《后汉书·儒林传》:‘其耆名高义开门受徒者,编牒不下万人,皆专相传祖,莫或讹杂。扬雄所谓‚譊譊nao之学,各习其师‛。’此即鲁论义也。‛案:宋、包二君义同。《广雅·释诂》:‚专,业也。‛亦谓所专之业。此鲁论文既不著,义亦难晓,故既取臧说,兼资宋、包,非敢定于一是也。

注‚弟子曾参‛。 (指明注释范围)正义曰:《元和姓纂》:‚夏少康封少子曲烈于鄫,春秋时,为莒所灭。鄫太子巫仕鲁,去邑(饵刀)为曾氏,见世本。巫生阜,阜生皙,皙即曾点,曾子父也。‛《史记·弟子传》:‚曾子,名参,字子舆,南武城人,少孔子四十六岁。‛

注‚言凡所传之事,得无素不讲习而传之‛。正义曰:‚得无‛者,疑辞。郭氏翼雪《履斋笔记》:‚曾子三省,皆指施于人者言。传亦我传乎人。传而不习,则是以未常躬试之事而误后学,其害尤甚于不忠不信也。‛焦氏循《论语补疏》:‚己所素习,用以传人,方不妄传,致误学者,所谓‘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也。‛二说皆从集解,亦通。

三、分析:

1、体例:先注白文,再给集解做注。

2、刘正义引多家观点。

3、解释词义。

如认为‚三‛是为了方便的概括计数。并用论语自身的行文习惯来证明。义训的方法(看出现的各种语境)

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孔子曰:“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 孔子曰:“益者三乐,损者三乐。乐节礼乐,乐道人之善,乐多贤友,益矣。乐骄乐,乐佚游,乐宴乐,损矣。”

孔子曰:“侍于君子有三愆:言未及之而言谓之躁,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未见颜色而言谓之瞽。” 孔子曰:“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

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

子曰:“古者民有三疾,今也或是之亡也。古之狂也肆,今之狂也荡;古之矜也廉,今之矜也忿戾;古之愚也直,今之愚也诈而已矣。”

子夏曰:“君子有三变:望之俨然,即之也温,听其言也厉。”

杨伯峻的不同意此观点:认为三是概数,“三省的三表示多次的意思。古代在有动作性的动词上加数字,这数字一般表示动作频率。三一般表示次数的多,不要着实的去看待。这里所反省的是三件事,是巧合。否则依论语的句法应该说:“吾日省者三”。”

令尹子文三仕为令尹,无喜色。三已之,无愠色。 季文子三思而后行。

君子所贵乎道者三:动容貌,斯远暴慢矣;正颜色,斯近信矣;出辞气,斯远鄙悖矣。

又如:词义训释引用古代辞书:《尔雅·释诂》:‚身,我也。‛《说文》:‚身,躳(躬)也。像人之身。‛《释名·释身体》云:‚身,伸也。可屈伸也。‛ 词义训释引用随文释义,需要找到原文,再结合其后的注释去分析。(载驰载驱,周爰咨谋。(咨事之难易为谋。)(孔疏:“咨难为谋”,杜预曰:“问患难也。”唯“难”一事,杜为“患难”,毛为“难易”,不同。然患难之事,亦须访其难易,理亦不异)

又如:‚习‛兼知行之义。

传和专的语义关系(宋、包,非敢定于一是也。二人观点稍有不同,但不矛盾。宋:曾子以《孝经》专门名其家;包:各习其师)

考证曾参其人。

归纳相同的观点:郭氏翼雪《履斋笔记》:焦氏循《论语补疏》‚传而习之‛‚习而传人‛。

二、注文

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注]攻,治也。善道有统,故殊途而同归,异端不同归也。

正义曰:《说文》云:‚耑,物初生之题也。端,直也。‛二字义别,今经传多假‚端‛为‚耑‛。《礼记·礼器》注:‚端,本也。‛《孟子·公孙丑》注:‚端者,首也。‛《说文》:‚害,伤也。‛皇本‚已‛下有‚矣‛字。(校勘)(注白文)

注‚攻治‛至‚归也‛(指明注释范围)。正义曰:《考工记》:‚凡攻木之工七,攻金之工六,攻皮之工五。‛注:‚攻,犹治也。‛‚善道‛谓正道。‚统‛者,统于一也。《说文》:‚统,纪也。‛《太宰》注:‚统,犹合也。‛《易辞·系传》:‚同归而殊途。‛此注本之,而倒其辞曰‚殊途同归‛,谓善道虽殊途,而皆归于善,是为有统。《孟子》言:‚君子之行不同,或远或近,或去或不去,归洁其身而已。‛洁身,即是善道。归,即谓同归也。《后汉·范升传》:‚天下之事所以异者,以不一本也。《易》曰:‘天下之动,贞夫一也。’又曰:‘正其本,万事理。’‛‚一本‛,则善道之有统者也。‚异端‛者,其始既异,其终又异,不能同归于善道也。下篇‚子夏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不为也’( 虽然都是些小的技艺,也一定有可取的地方,但用它来达到远大目标就行不通了,所以君子不从事这些小技艺)‛《集解》以小道为异端。泥者(释引文中的词语),不通也。不通,则非善道。故言‚君子不为‛,则不攻治之也。皇疏申此注云:‚善道,即五经正典也。殊途,谓《诗》、《书》、礼、乐,为教之途不一也。‛

第16篇:正义——《水浒传》读后感

正义——《水浒传》读后感

《水浒传》这一本书,浸透了世界上所有的侠士豪情,包含了天地间全部的英雄气概。也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和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忠心,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逼迫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耻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短短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鲜活的生命去谱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理解成正义,而这本书正是很好的诠释了正义这个词。水浒传就是义气的凝结,就是义气的聚集,就是义气的体现。双鞭呼延灼、大刀关胜、玉麒麟卢俊义、双枪将董平这些好汉,不都是因为宋江等人义气深重,才上梁山泊的吗?朋友间有了正义,不怕生死,一百零八好汉也就成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真情患难兄弟,他们一起为造福老百姓做实事。他们举起义旗,打着替天行道,劫富济贪的口号,杀遍大江南北,沉重地打击了反动统治者的嚣张气焰,张扬了人民群众的神勇斗志,干出了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

但在这些性格各异、单枪直入的英雄好汉中,却隐藏着施耐庵对人生对社会的看法。你只需随好汉们齐发威,一齐狂笑,一齐叫骂,在无拘无束的痛快淋漓之中,便能发现这一百零八个人,每一个都是作者精神追求与内心情感的寄托。

富春五小五年级:王雨欣

第17篇:正义论读后感

正义论读后感大全(8篇)

【篇一:正义论读后感】

在写读书笔记之前,我想谈谈读了这本书几节之后给我的感受。拜读罗尔斯的《正义论》,个人认为理论性太强,又太深奥,大多没有读懂,只是了解了许多新的概念,虽然有的是过去知道的词语,但罗尔斯都有赋予了它们新的内涵,诸如,正义,正义观,公平的原始状态,契约论等等,很简略地将书翻了一下,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了哲学,经济学,伦理学,法学等多门学科。初次接触这本书的第一章的前几节,虽然就像之前说的看不太懂,但是很感兴趣并且有耐心去研读,也希望自己在读书的过程中获取丰富的知识,懂得很多道理。

罗尔斯在开篇论述正义的作用时就直接认为,人类社会的第一美德有两个方面,一是真理,一是正义,并且二者是不可调和、决不妥协的。其中,社会基本结构是正义的主题,人们在达成其他协议之前,首先要就社会制度的原则达成协议。然而这种缔约不是一种实际的历史行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状态中的选择的结果,它是互相冷淡的个人在无知之幕背后的选择。下面,我想就公平正义原则的原始状态和证明进行简要分析。

罗尔斯说过:公平的正义并不是一种完整的契约论。因为契约论的思想显然可以扩大应用于选择一种或多或少完整的伦理体系,就是说,扩大应用于一种把不但对正义而且对所有美德也同样适用的原则包括进去的体系。也就是说,正义即公平观以及它所体现的有普遍代表性的那类观点所涉及的范围是有限的。而且可能有人会提出类似的结论,这些结论可能更加吸引和新颖。然而要像罗尔斯一样,要证明这些具有相当普遍性的道德常识,尤其是具有理性上的说服力,却是异常艰难的。因此,我们只是在意罗尔斯的结论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要知道罗尔斯是如何证明的,即这些结论是怎样得出的。只有这样做,我觉得我们才能够真正理解罗尔斯的思想;亦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一些错误与批评,因为罗尔斯在正义论中的论证体系是非常严密的,逻辑性非常强。

首先必须对原初状态要有正确的刻画。原初状态相当于社会契约论中的自然状态,它在历史上并不真实存在,它只是在思维中的一种状态,但是由它所得出的结论却对现实有巨大的作用和参考价值,我想这就是罗尔斯要提出原初状态的重要原因。罗尔斯是这样定义原初状态的:它是一种期间所达到的任何契约都是公平的状态,是一种各方在其中都是作为道德人的平等代表、选择的结果不受偶然因素或社会力量的相对平衡所决定的状态。当然,原初状态必须具有一定的背景环境,而且也会有一些可取的限制,使我们排除受到偏见指引的偶然因素的察知。

原初状态目的在于建立一种公平的程序,从而使达到的每一个同意的原则都将是正义的,也就是试图通过程序上的正义,达到实质上的正义。我们必须以某种方法排除使人们陷入争论的各种偶然因素的影响,引导人们利用社会和自然环境以适应他们自己的利益。基于此,罗尔斯假定各方都在无知之幕之中。无知之幕中的各方并非一无所知,而是有所知有所不知。他们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也不知道他在先天的资质、体力、智力等方面的运气;甚至不知道他们的特定的善的观念或他们特殊的心理倾向,但是他们知道自己正在经受环境的制约,他们也具有选择正义原则所必须的一般知识。

因此,无知之幕的假设,使原初状态摆脱了历史和现实的性质而成为纯粹理性的虚拟,也最终排除了订约各方的特异性,使他们成为抽象的、一般的人,排除了一切会影响到原则选择的来自自然和社会的偶然因素,排除了一切会妨碍人们达到意见一致的冲突因素。这就使契约已完全不是现实的契约,订立契约的行为变成了对原则的选择,这种选择实际上已不是在各方之间进行,而是在一个人的脑子里进行。也就是说,一个知道自己的人会明确的选择对自己公平的原则。但是如果他们对自己的此一无所知,那么他必须代表全部人选择最有利于自己利益的原则。

【篇二:《正义论》读后感】

本书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本书涉及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诸领域,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论述了正义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与差别原则。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著作。什么是公平?罗尔斯的回答绝了:无知才能公平。没有偏见就是无知,也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当一个人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阶层,不知道自己的天赋和才能,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追求什么的时候,他的决策就是毫无偏见的。当所有的人都在这样一重无知之幕背后作决策时,他们所一致公认的社会契约,就是正义的。这就是我读完《正义论》后的最深的感受!

罗尔斯的正义论提出的人们会选择的对制度的设计的两个原则——第一个是平等的自由原则,第二个是机会的公正平等与差别原则的结合。其中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而第二个原则的机会公平原则优于差别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有关公民政治权利部分,一是有关社会和经济利益部分。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知道什么是正义,就要知道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责任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没有一定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通过二条途径来反击。1,就是通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意义。

正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正当的一个子范畴,或者说,正义即是应用于社会制度时的正当。按罗尔斯的说法,伦理学必须包括正义论,而正义总是意味着某种平等,这等于是说,设计一种正义的社会制度就是要使其最大限度地实现平等。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也确实透露出这样一种平等乃至平均主义的倾向;他认为他的差别原则达到补偿原则的某种目的,即给那些出身和天赋较低的人以某种补偿,缩小以至拉平他们与出身和天赋较高的人们的出发点方面的差距。在他看来,天赋不是道德上应得的,应当把个人的天赋看成是一种社会的共同资产,虽然自然资质的分布只是一个中性的事实,但社会制度怎样对待和处理它们却表现出正义与否的性质。他反复申明这两原则决不会导致一个英才统治的社会,不会导致一个差别悬殊的社会,甚至不无天真地表现出这样一种预期:倘若始终遵循这两个原则的话,未来社会的人不仅将在制度形式上保证平等,而且能够接近事实上的平等。

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内容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意义的!

【篇三:正义论读后感作文】

面对药家鑫案,面对教育公平问题,面对司法腐-败等等。我不禁自问何为正义,又何为公平?如何正义,又如何公平?在字典里,正义的解释为公正的、有利于人民的道理,公平则是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这样的解释在我看来是正确却很表层的。自古以来,我们都有强调着公平与正义;可是在很多时候,这些美丽的词汇仅仅运用于上层,而非劳苦大众。俗话有云,得不到永远都是最好的。人类在荆棘斑斑的朝圣之路上从来没有满足过,我们一直强调公平正因我们总是难以达到这一水平。反观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中,我们国人也同样追求着公平与正义,不可否认地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可是这依然是不够的。近来,阅读了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里面说谈到有关正义与公平的观念令我大开眼界,同时对于正义与公平重新有了思考。

在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罗尔斯从公平正义入手,全面系统深刻地论证了自由与公平、个人与国家、机会与结果等广泛的社会政治问题,力图为现代西方社会重建公平正义的道德基矗他提出了无知才能公平。这一无知之幕的假设,初看下觉得有点荒唐,但是仔细咀嚼才发现其中的道理。正如罗尔斯所说的:既然人人处于同一状态,任何人都不能设计出有利于自己特殊情况的原则,于是公平协议或交易的结果就是正义的原则。人们在无知等级差别,无知利益欲望之时,自然而然的不会为着某些私欲而违背良心、违背道德从而也达到了真正意义上的正义及不偏袒。无知之幕的假设固然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但同时罗尔斯的这一观点是给予了我关于正义的看法的另一种理解。

可是,理想状态是有距离的;人类不可能没有欲望,这表明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总会存在着或大或小的利益。就拿中国社会的司法公正问题来说,作为一个国家的司法机关,必然表示着它应该是正义、公平的。可是在现实中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司法腐-败,诸如人情案、金钱案等等。这说明了什么?这正正说明了人类欲望、追求功利的不可磨灭。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林也指出,司法公正影响最大的问题之一是,提前退休的法官借助老同学关系、老上司关系、老朋友关系,来搞关系案、人情案,操纵法律服务市场,危害了司法公正。我认为,社会主义中国要向前发展就要处理好之一问题,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平与正义,像两会中所提到的实现司法公开,司法廉洁,司法队伍建设再加强加强司法建设顶层设计;这些都是可行的做法。

如何做到正义与公平呢?在《正义论》中,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罗尔斯更是提出了两个正义原则。这也不禁让我想起了一部影片《地下裁判团》,影片中道德与法的冲击,它们之间关系的复杂,也是体现出了理性与人性问题。同时这些观点不仅仅在西方国家引发了思考,在东方国家同样引起了关注。在我看来,罗尔斯对于实现公平与正义的看法与传统观念有所不同,但是却在一定程度上有重要的意义。对于社会主义中国的建设与发展来说也是如此,在发展的道路上,在西方资本主义文化的冲击下,在传统与现实的交融中,不可避免遇到挫折,出现错误;如何做到理性,如何实现最大程度的公平与正义,如何协调道德与法等等,借鉴如《正义论》等经典著作可以为我们提供思想的火花。

正义与公平还将是不断探索的问题。作为一部经典著作,《正义论》中所提到的相关观点内涵十分丰富,上述个人观点也只是较表层的思考与理解。

第18篇:《正义之心》读后感

《正义之心》读后感

你说我是错的,那你最好证明你是对的。相信这碗鸡汤,除了我喝过之外,无数多人也满满一碗干下去过。这是天王巨星MJ的歌词,影响了无数人。

You tell me I\'m wrong.Then you\'d better prove you\'re right.看完《正义之心》,我觉得我曲解了这句歌词。大多数人应该也曲解了这句歌词。如何解释我的感觉呢?我想起在中国流行最广的另外一句经典: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很多人将这句话作为拒绝对方的要求时最理直气壮的理由。其实\"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是对自己的要求,而不是对别人的要求,要求自己的时候是真正的君子修身,要求别人的时候味道就完全变了。

《正义之心》是让我受益良多的导师张有为老师推荐的书籍,买了一直断断续续看得很慢,这次趁旅行,在长途飞机上认真看完了。感受很深。不过因为人看书一般总是只能看到自己已经懂的,或者自己感兴趣的方面,这个和人的思维屏蔽有关,所以我的读后感可能有很多不足之处,大家权且一看,有兴趣的可以看看书,我们一起讨论讨论。

我主要总结了我觉得用得上的地方,还有我比较感兴趣的东西。

1、直觉在先,推理在后。感性决定理性,先做了决定,再找理由证据来证明决定的正确性。我们可以相信支持己方的任何东西。

2、与美好的事物或者词语放在一起,增加曝光率都能提升好感。

1和2结合起来用

直觉做出判断的过程是超快的,第一印象,一句话介绍自己很重要。我们的文章第一段应该为全文埋下一枚正义之心。

如果需要正面直觉,试试总结一些阳光词汇。反之亦然。

这样的文章需要在各大平台渠道反复投放。

2、6大道德基础,关爱/伤害,公平/欺骗,忠诚/背叛,权威/颠覆,圣洁/堕落,自由/压迫。

这6大基础中\"关爱/伤害,公平/欺骗\"是最常见的。这个应用有点复杂,但经常可以用来警醒自己,是不是被文字或图片陷入了激动的情绪中。很多公关包括我D都特别擅长运用。

3、道德凝聚人心,群体追求同向,有时候会盲目,不知道自己的真正有益选择,而是道德情感做出了决定,并非理性决定。我们形成越来越大的道德共同体。并有进一步非善即恶的正义之心倾向。

道德上我们分属不同的群体时,正义之心会坚持你对我错,不同的道德群体秉持的正义是不同的,这样永远无法沟通。记住了。先放下你的正义之心,适度的赞美对方,寻找共性,才是有效沟通的第一步。

不要急于和骑象人辩论,骑象人阻止不了大象,你需要和大象对话。好的销售人员善于和大象对话,比如碰到一个不断挑毛病的客户,你什么都不需要做,只需要赞美他就可以了。

4、破坏蜂巢对蜜蜂并无帮助,反而有害,收起你泛滥的同情心。

5、宗教让群体更具竞争力,因为降低了包括互信在内的诸多成本。但宗教也是狭隘的利他主义,对内是好的,对外则并不完全是。宗教内的牺牲精神有益,因为神圣性消除了质疑。非宗教类的团队则要接受为什么的不断挑战。

提高自己的信誉就是降低客户的成本,网络交易的重要出路。博客全方位展示真实的自己,具有的无穷威力。

6、如果有机会,大多数诚实的人都会骗人,我们自以为诚实,要警惕这种天性。

7、人会倾向于表面的好胜过实际的好,名誉驾凌一切。

是的看起来好,比用起来好真的更重要。但看起来好又用起来好,当然更好。

8、双重天性,人的天性里90%是利己的黑猩猩,10%是利他的蜂巢。蜂巢的开关如何打开?群体的归属感带来巨大的幸福。可以通过把我们变成更一样,仪式感,参与同一活动,统一的动作。人确实是利己的,但几乎所有人都有一个蜂巢开关,和儒家放大你的善有异曲同工之效。

在团队建设中,我们要善于打开蜂巢开关。

9、道德价值取向等人格形成也和基因有关,基因提供了倾向性,后天的影响激发或加速了进程。

大多数人性你无法对抗,是的,人性无法对抗,他深植于你的基因中。是进化的演变。只能善加引导利用,包括引导你自己。

本书有助于更好的理解特色优势好处。

电脑打字果然舒服多了。一直很喜欢心理学方面的书籍,但目前水平还不足,理解不够透彻,也许过一段时间回过头来重读,会有新的体会,到时再和大家分享。

第19篇:正义论读书笔记

《正义论》读书笔记

——罗尔斯如何用其“两个正义原则”对功利主义进行批判

粟翔科学技术哲学311721

4关于罗尔斯正义论的思想渊源:尽管罗尔斯大力批判功利主义,但是依然有人指责罗尔斯的理论只不过是一种改头换面的“功利主义”。那么,罗尔斯的正义论和功利主义究竟有无渊源?今天大多数人包括罗尔斯自己对于他所提出的“公平的正义”正义两原则都是以批判功利主义为目的的,今天我们主要看一下罗尔斯是如何与功利主义进行交锋的。

17和18世纪, 契约论是主流的政治哲学理论,这一期间的伟大的思想家都是契约论的支持者,包括:霍布斯、洛克、卢梭、康德为代表的思想家。到了19世纪,哲学风气为之一变,功利主义开始一统天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又作用于经济基础)。在1971年发表的正义论中,罗尔斯一再重申,他的主要理论对手是功利主义。罗尔斯对待功利主义的态度具有消极的和积极的两种意义:

从消极的方面看(对功利主义而言),罗尔斯对功利主义提出了大量的、严厉的批评,使内在于功利主义中的各种问题突显出来,颠覆了其统治地位。在将第一个正义原则与功利主义进行对比时,罗尔斯指出,由于功利主义追求功利的最大化,所以,为了得到更大的功利总额或者平均功利,在原则上就会允许牺牲某些人的利益,甚至侵犯某些人的权利,剥夺某些人的自由。从积极的方面说,罗尔斯批判功利主义的目的不仅是把它扫地出门,而且还要把自己的正义理论当作功利主义的理论替代者。

但是,罗尔斯与功利主义的关系是复杂的,他既有与功利主义对立的一面,也有与其相近的一面,有些人甚至认为罗尔斯的正义论其实本质上还是功利主义。为了更好理解两者之间的复杂关系,可以着重注意罗尔斯对功利主义的批判,以及把他的理论与功利主义加以对比,以揭示其对立之处,最后再来讨论两者的共同点,其中包括两者共有的缺陷。

什么是功利主义?

罗尔斯把这种功利主义的主要思想表述为“:如果一个社会的主要制度如此安排, 以致使作为所有个人总和的满足达到最大净余额, 那么这个社会就是正

当地组织起来的, 从而也就是正义的。”

功利主义的观念简单明了, 它实际上只有一条原理,即最大幸福原理。按照约翰·密尔的解释, 最大幸福原理主张: 行为按照其有助于促进幸福的程度而是正确的, 按照其有助于产生不幸福的程度而是错误的。功利主义在解释个人行为方面符合人们的直觉, 因为人们确实倾向于追求自己的幸福, 并尽力达到幸福的最大化。为了达到幸福的最大化, 个人甚至可以暂时放弃自己的幸福甚至忍受痛苦: 一个人可以节衣缩食, 以积攒资金进行投资来获取更大的利益; 或者在患病的时候, 为了维持生命而割掉某些器官。既然个人的原则是尽可能地提高自己的福利, 最大程度地满足自己的理性欲望, 那么社会的原则也应该是尽可能地提高群体的福利, 最大程度地实现其所有成员的理性欲望。

罗尔斯对功利主义的批评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比较简单, 后两种则相对复杂。这些批评的力量也是不同的。

首先, 功利主义会侵犯人的权利, 剥夺人的自由。对于功利主义, 正义的分配是能产生出最大满足的分配。因此,与满足的总和如何在不同的个人之间进行分配相比,它更关心一个人在人生的不同时期如何分配他的满足。也就是说,它关心的是每个人所得到的份额的大小,而不是份额的人际比较。功利主义的原则追求满足的最大净余额,而其他的一切东西,比如说权利、义务、机会、权力、财富等都是达到最大总额的手段。尽管功利主义者可能会说, 保护人的自由和权利有助于达到功利最大化,但是在原则上,功利主义会允许为了得到更大的功利总额而牺牲某些人的利益,甚至会为了更大的利益而剥夺少数人的自由和权利。这样, 用罗尔斯的话说,功利主义没有认真对待人们之间的区别。

其次, 功利主义是一种目的论。在罗尔斯看来, 道德哲学的最重要概念有两个, 一个是正当( right) , 一个是善( good)。如何看待两者之间的关系构成了区分不同道德理论的标准。所谓目的论,就是主张善优先于正当。这种主张包含两层意思: 第一, 善的界定是独立的, 无需参照正当来判断事物的善;第二,所谓正当,就是能够最大程度地增加善的东西。目的论有许多表现形式,快乐主义、至善主义和功利主义都属于目的论。功利主义把善当作最高目的来追求,并主张善优先于正当。什么是善?在功利主义者看来,善是理性欲望的满足。如果善是理性欲望的满足, 那么就会像斯宾诺莎所说的那样,“那贪婪的人, 认为金钱富足为最善„„那虚荣心重的人,所欲求的东西,无过于荣誉”。也就是说, 善作为目的是各种各样的, 因人而异的, 这意味着有些善是非常重要的, 有些则并非十分重要, 不能一概而论。善作为目的是因人而异的,意味着人们关于善的看法是不一致的, 甚至是冲突的。如果有些善是微不足道的, 那么就没有理由认为它优先于正当。如果人们关于善的看法是冲突的, 那么就没有共同的善。

这样, 功利主义就需要一种最高的善来统一各种各样、因人而异的善, 需要一种支配性目的来统领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的特殊目的。如果能够找到这样的支配性目的, 那么目的论就能够成立, 从而功利主义也就有了充分的根据。那么这种支配性目的是什么?

从客观的观点看, 最有可能充当支配性目的的东西是权力、名声或金钱。在任何时代, 都会有人热衷于追逐权力、声名和金钱,把它们当作最高的善。按照罗尔斯的说法,支配性目的优先于所追求的其他目标,增进这一目的具有绝对的优先性。我们会这样不顾一切地来追求权力、名声和金钱吗?我们不会。起码我们中的大部分人不会。所以罗尔斯认为,把权力、声名和金钱当作客观的支配性目的是没有道理的,也是“非人道的”。

如果支配性目的不是权力或金钱这样的客观对象, 那么另一种可能的选择就是“幸福”。当功利主义者把功利主义定义为“最大幸福原理”的时候, 幸福就是被当作支配性目的了。什么是幸福?罗尔斯认为幸福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一个人所努力实现的合理计划的成功吧实施, 另一方面是他的精神状态, 他有充分的理由相信, 他的成功将持续下去。”在罗尔斯看来, 幸福不是我们所追求的各种各样的目的, 而是把各种目的包含在内的人生计划的实现。我们不是在追求某个目标或对象的意义上追求幸福。幸福蕴含了目的,但它本身并不是目的。

如果功利主义者从外面(客观对象和幸福) 找不到什么东西来充当支配性目的, 那么他们就会转向内部。这样, 快乐就被功利主义当作支配性目的的唯一候选者。罗尔斯承认快乐作为支配性目的具有明显的合理性: 第一, 快乐为人们的活动提供了统一的解释, 即虽然我们所追求的目的是各种各样的, 但这些目的的实现都导致快乐;第二,快乐为行为选择提供了精确的尺度,以用于功利主义所擅长的计算。在面临两种不同选择的时候,功利主义要选择能产生最大功利的方案, 而快乐的大小为此提供了衡量功利大小的标尺。但是, 快乐是各种各样的, 具有不同的强度, 持续的时间也有长短。

怎样衡量它们的大小呢? 短暂而强烈的快乐高于微弱而持久的快乐吗? 因为快乐是人的一种内在情感, 所以它们难以计算。这样, 快乐也无法充当所需要的支配性目的。以上论证表明: 根本就不存在支配性目的, 而如果没有支配性目的, 那么目的论本身就是错误的。

最后,功利主义的立场是有问题的。立场涉及论证的方法。假如我说某种社会安排是正义的,因为它符合我的最大利益, 那么我的这种论证没有什么说服力。相反, 如果我说某种社会安排是正义的, 因为它符合所有人的最大利益, 那么我的这种论证就具有很强的说服力。我自己的利益不能构成论证的一部分, 从我的利益出发也不是一种正确的道德立场。道德论证的力量存在于公正无私

( impartiality) 之中。如何才能做到立场是公正无私的? 功利主义采取的方法是公正无私的观察者。

功利主义所设想的观察者是理性的、同情的和公正无私的, 从而能够超越自我, 在作出道德判断的时候采取普遍的观点。一方面, 功利主义的观察者在做道德判断时超然于外, 不考虑自己的利益,而对别人的利益抱有同情的态度, 并具有自居力, 能够以设身处地的方式来考虑各方的利益。另一方面, 他又具有相关的知识和推理能力, 掌握了所有必要的信息, 能够计算出各种不同选择的满足净余额, 从而能够作出正确的决定(就这一点来说,罗尔斯在其陈述“差别原则”的时候也用相同的方法进行过论证,11-17节之间)。

罗尔斯认为,这个观察者的观点是通过把每一个人的欲望都当作自己的欲望而形成的,在其体验中包含了所有人的欲望及其满足。这样,在把所有欲望都合并为一个欲望体系的时候,古典功利主义便导致非个人性( impersonality)。由于这种功利主义者考虑的是每一个人的利益, 唯独不考虑自己的利益, 所以罗尔斯说古典功利主义是纯粹利他主义者的伦理学。罗尔斯也认为, 纯粹利他主义是不可能的。纯粹的利他主义者只考虑别人的利益, 因此, 只有在他知道别人想做什么(欲望)的时候, 才能决定自己做什么。如果所有人的行为都取决于别人的欲望, 那么显然任何人都不会做任何事情。功利主义的公正无私的观察者的问题不在于其公正无私,而在于观察者。罗尔斯主张, 我们不应该以观察者的态度来界定公正无私, 而应该以当事人的立场来界定公正无私。关键在于如何解释功利主义。罗尔斯的批评依赖于这种解释, 即功利主义者作为公正无私的观察者把所

有人的欲望合并成一个欲望体系。问题在于, 这是不是对功利主义唯一可能的解释? 显然不是。因为还存在休谟所提出的另外一种可能解释: 同情的观察者——仁爱。在休谟提供的解释中, 观察者同样是同情的, 同样也要推进别人的利益, 但仁爱之心就足够了, 而无需把别人的欲望想象成自己的欲望。但是罗尔斯认为, 仁爱也解决不了问题, 因为我们可能爱许多人, 而当这些人的要求相互冲突的时候, 仁爱就不知所措了。

第20篇:正义:赴监狱

江苏连云港连云区检察院组织干部赴监狱接受警示教育

时间:2014-05-27 14:14:00作者:黄伟新闻来源:正义网 评论投稿打印转发

复制链接小|中|大字号

正义网江苏连云港5月27日电(通讯员 黄伟)“自由如空气,受益不觉,失去才知其珍贵。身处高墙铁窗,我现在是追悔莫及„„”这是一名服刑人员的忏悔。日前,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检察院组织当地各机关单位“一把手”及企业重点岗位120余名党员干部,赴连云港监狱接受警示教育。

接受警示教育的党员干部们参观了服刑人员的住所、生产场所,听取两名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连云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朱其松还在现场开起了动员会:“要‘以人为镜,明得失’,让忏悔声音时常在耳边回荡,时刻警醒自己,并引以为戒,做到心正、身正、行动正。”

据悉,此次活动是连云区检察院今年在全区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贯彻落实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通过鲜活的反面教材,使区“一把手”及重点岗位党员干部,警钟长鸣,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涵养一身正气,通过“一把手”的示范效应带动身边同事,形塑优良的党风政风,为全区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活动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遵规守纪、抵住诱惑,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加强政治修养,牢固树立廉政意识,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

[责任编辑:韩旭光]

讲正义范文
《讲正义范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