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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范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8-23 21:06:26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病理技术规范

病理技术工作规范

1.标本的接收、清点制度:

1.1 巨检结束后病理医师应向技术组当面交付组织块,并点清块数,记录签收。有要求特殊

处理的标本(如脱钙、糖原染色等)应当面向技术组说明,以便加以特殊处理。

1.2 组织包埋完成后必须进行清点蜡块数量,以防组织块在脱水、包埋过程中遗失。

1.3 切片完成后交付医师时必须按照记录当面清点。

1.4 医师在诊断完成后交付档案室时必须当面清点,并作记录。 2.制片过程各步骤应注意的事项: 2.1 组织处理

此过程包括固定、脱水、透明、浸蜡直至包埋,是制作优质切片的关键过程,一旦组织

处理有欠缺,往往导致无法挽回的后果。 2.1.1 制片过程按操作流程进行标本处理 2.1.2 有条件的单位应将大小标本分开固定脱水。

2.1.3 取材后组织应补充固定,固定时间:大标本固定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

小标本不得少于3 小时。固定液必须及时更换,固定后必须流水冲洗;

2.1.4 固定、脱水温度不得高于37℃。 2.1.5 包埋用石蜡必须过滤。

2.1.6 试剂必须及时更换。(详见试剂的配制及更换制度) 2.2 切片

切片是技能含量很高的步骤,同一蜡块,用同一台切片机,同一把刀,不同的操作者

会切出不同质量的片子。

2.2.1 切片刀必须锋利,切片厚度3~5微米。切片完整,无污染,无皱褶。

2.2.2 组织片贴附应在除去标签位置后玻片的中间。

2.2.3 胃镜、纤支镜、穿刺等小活检组织切片须作非连续性切片,数量不得少于8张。 2.3 染色封片注意事项

2.3.1 烤片温度应在60~62℃左右,不得高于65℃,时间不能少于20分钟。

2.3.2 剂染料必须及时更换。

2.3.3 切片封固前必须经酒精充分脱水,二甲苯透明,湿封。不得用温箱烤干或电吹风吹干

后干燥封片。

2.3.4 盖玻片使用前必须清洗。(真空包装除外) 2.2.5 封片时不得有气泡,不得有树胶外溢。 2.4 其他

2.4.1 标签必须贴于玻片左侧,编号字迹必须清楚、整齐,且不易褪色,有条件者尽量采用

打印。

2.4.2 制片工作一般应在24~48小时内完成。 3.归档:

3.1.1 所有送检单病例均必须进行登记,如用计算机管理的,必须有文字打印材料及资料备份(以光盘刻录为佳)。

3.1.2 在切片进入档案室时必须与医师当面清点,并作记录。 3.1.3 切片必须晾干或烘干后,才能归档。归档切片应按序排列。 3.1.4 蜡块必须在切面封上蜡后才能入柜。归档蜡块应按序排列,编号标签应朝上,以利查找。

3.1.5 各种档案柜外面应写明年份和编号,以利查找。

3.1.6 各种送检单应及时清点,归类(细胞学检查、冰冻切片、常规切片、会诊切片等)按年份和顺序装订成册入柜。 4.试剂的配制及更换制度: 4.1 更换、配制试剂必须详细登记。 4.2 各种染料试剂应选用化学纯以上的级别。

4.3 配好的试剂应盛于磨口瓶内,避光试剂必须用棕色瓶,需冷藏试剂应放置于冰箱内备用。

4.4 瓶签上应标明试剂名称,浓度和配制时间。

4.5 各类试剂应进行定期更换,更换的时间应根据标本的多少进行量化。

4.6 废弃试剂建议由专业公司回收。目前应排入具有污水处理功能的下水道,不得直接排入雨水管中。 5.仪器的使用和保养:

5.1.显微镜:放置于干燥、少灰的房间,勿暴露在日光中;电光源显微镜使用完毕后必须

先将亮度打到最小,然后关闭电源;目镜上的灰,应该先用吸耳球吹净,再用擦镜纸由内向外擦拭;物镜应用擦镜纸擦拭,如镜头沾到树胶,需先用擦镜纸蘸上少许二甲苯擦拭,再用擦镜纸立即将二甲苯擦干。每次用完后需用罩子盖好。定期擦拭。

5.2.切片机:切片时用力均匀,每次用完后将机器清扫干净,然后用松节油擦拭,需要加油的地方加上润滑油。

5.3.自动脱水机(全封闭式):设定好程序,检查液体瓶有无插紧,浸蜡用石蜡必须过滤,每次用完后必须擦拭干净。

5.4.自动脱水机(提蓝式):设定好程序,检查加热部分的水位,检查试剂量是否足够,检查提蓝周围有无大头针外露,以防提蓝卡住。每次用完后必须擦拭干净。

5.5.磨刀机:保持磨石清洁,磨刀角度尽可能不发生改变;当磨石不平整时应及时修正。每次用完后必须擦拭干净。 5.6.温箱:定时检查水位。

5.7.冰冻切片机(恒温冷藏式):为保证压缩机正常工作,不应经常开关,以24小时恒温(-15℃~-20℃)为佳。夜间应设定自动除霜,并定期停机清洗,以保证冰冻切片机工作窗内清洁和压缩机正常制冷。

推荐第2篇:垂直绿化技术规范

垂直绿化技术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1.0.1绿化美化首都,“要把北京建成全国环境最清洁、最卫生、最优美的第一流城市”, 发展垂直绿化,实现“连线、连片、成景、多样化”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为确保垂直绿化效果,提高设计、施工技术质量,加强养护管理,巩固垂直绿化成果,特制订本规范。

1.0.2本市各类公园、绿地、道路(含立交桥)、河岸以及专用绿地(含单位庭院、居住区)等,在进行园林绿化设计、施工时,均应遵守本规范。1.0.3垂直绿化的养护管理、养护等级的评定均应依照本规范实施。 第二章 种植设计

第一节 设计原则

2.1.1 垂直绿化植物材料的选择,必须考虑不同习性的攀缘植物对环境条件的不同需要;并根据攀缘植物的观赏效果和功能要求进行设计。应根据不同种类攀缘植物本身特有的习性,选择与创造满足其生长的条件。

a)、缠绕类:适用于栏杆、棚架等。如:紫藤、金银花、菜豆、牵牛等。

b)、攀缘类:适用于篱墙、棚架和垂挂等。如:葡萄、铁线莲、丝瓜、葫芦等。 c)、钩刺类:适用于栏杆、篱墙和棚架等。如:蔷薇、爬蔓月季、木香等。 d)、攀附类:适用于墙面等。如:爬山虎、扶芳藤、常春藤等。

2.1.2 应根据种植地的朝向选择攀缘植物。东南向的墙面或构筑物前应种植以喜阳的攀缘植物为主;北向墙面或构筑物前,应栽植耐荫或半耐荫的攀缘植物;在高大建筑物北面或高大乔木下面,遮荫程度较大的地方种植攀缘植物,也应在耐荫种类中选择(喜阳、耐荫品种见后附表)。

2.1.3 应根据墙面或构筑物的高度来选择攀缘植物。

a)、高度在2m以上,可种植:爬蔓月季、扶芳藤、铁线莲、常春藤、牵牛、茑萝、菜豆、弥猴桃等。

b)、高度在5m左右,可种植:葡萄、杠柳、葫芦、紫藤、丝瓜、瓜篓、金银花、木香等。

c)、高度在5m以上,可种植:中国地锦、美国地锦、美国凌霄、山葡萄等。 2.1.4 应尽量采用地栽形式。种植带宽度50-100cm,土层厚50cm,根系距墙15cm,株距50-100cm为宜。容器(种植槽或盆)栽植时,高度应为60cm,宽度为50cm,株距为2m。容器底部应有排水孔。 第二节 植物配置

2.2.1 应用攀缘植物造景,要考虑其周围的环境进行合理配置,在色彩和空间大小、形式上协调一致,并努力实现品种丰富、形式多样的综合景观效果。

2.2.2 应丰富观赏效果(包括叶、花、果、植株形态等)合理搭配。草、木本混合播种,如:地锦与牵牛、紫藤与茑萝。丰富季相变化、远近期结合。开花品种与常绿品种相结合。

2.2.3 应依照品种丰富、形式多样的原则配置。可考虑以下几种形式:

a)、点缀式:以观叶植物为主,点缀观花植物,实现色彩丰富。如:地锦中点缀凌霄、紫藤中点缀牵牛等。

b)、花境式:几种植物错落配置,观花植物中穿插观叶植物,呈现植物株形、姿态、叶色、花期各异的观赏景致。如:大片地锦中有几块爬蔓月季、杠柳中有茑萝、牵牛等。

c)、整齐式:体现有规则的重复韵律和同一的整体美。成线成片,但花期和花色不同。如:红色与白色的爬蔓月季、紫牵牛与红花菜豆、铁线莲与蔷薇等。应力求在花色的布局上达到艺术化,创造美的效果。

d)、悬挂式:在攀缘植物覆盖的墙体上悬挂应季花木,丰富色彩,增加立体美的效果。需用钢筋焊铸花盆套架,用螺栓固定,托架形式应讲究艺术构图,花盆套圈负荷不宜过重,应选择适应性强、管理粗放、见效快、浅根性的观花、观叶品种。布置要简洁、灵活、多样,富有特色。(早小菊、紫叶草、红鸡冠、石竹等。) e)、垂吊式:自立交桥顶、墙顶或平屋檐口处,放置种植槽(盆),种植花色艳丽或叶色多彩、飘逸的下垂植物,让枝蔓垂吊于外,既充分利用了空间,又美化了环境。材料可用单一品种,也可用季相不同的多种植物混栽。如:凌霄、木香、蔷薇、紫藤、地锦、菜豆、牵牛等。容器底部应有排水孔,式样轻巧、牢固、不怕风雨侵袭。

第三节 攀缘植物的室外布置

2.3.1 墙面绿化是泛指用攀缘植物装饰建筑物外墙和各种围墙的一种立体绿化形式。适于作墙面绿化的植物一般是茎节有气生根或吸盘的攀缘植物,其品种很多。如:爬山虎、五叶地锦、扶芳藤、凌霄等。

a)、墙面绿化的植物配置受墙面材料、朝向和墙面色彩等因素制约。粗糙墙面,如水泥混合沙浆和水刷石墙面,则攀附效果最好;墙面光滑的,如石灰粉墙和油漆涂料,攀附比较困难;墙面朝向不同,选择生长习性不同的攀缘植物。 b)、墙面绿化植物配置形式有两种,一是规则式;一是自然式。

c)、墙面绿化种植形式大体分两种。一是地栽:一般沿墙面种植,带宽50-100cm,土层厚50cm,植物根系距墙体15cm左右,苗稍向外倾斜。二是种植槽或容器栽植:一般种植槽或容器高度为50-60cm,宽50cm,长度视地点而定。

2.3.2 棚架绿化是攀缘植物在一定空间范围内,借助于各种形式、各种构件构成的。如花门、绿亭、花榭等生长,并组成景观的一种垂直绿化形式。棚架绿化的植物布置与棚架的功能和结构有关。

a)、棚架从功能上可分为经济型和观赏型。经济型选择要用植物类,如:葫芦、茑萝等,生产类如:葡萄、丝瓜等。而观赏型的棚架则选用开花观叶、观果的植物。 b)、棚架的结构不同,选用的植物也应不同。砖石或混凝土结构的棚架,可种种植大型藤本植物,如:紫藤、凌霄等;竹、绳结构的棚架,可种植草本的攀缘植物,如:牵牛花、脾酒花等;混合结构的棚架,可使用草、木本攀缘植物结合种植。 2.3.3 绿篱和栅栏的绿化,都是攀缘植物借助于各种构件生长,用以划分空间地域的绿化形式。主要是起到分隔庭院和防护的作用。一般选用开花、常绿的攀缘植物最好,如:爬蔓月季、蔷薇类等。栽植的间距以1-2m为宜。若是临于做围墙栏杆,栽植距离可适当加大。一般装饰性栏杆,高度在50cm以下,不用种攀缘植物。而保护性栏杆一般在80-90cm以上,可选用常绿或观花的攀缘植物,如:藤本月季、金银花等,也可以选用一年生藤本植物,如:牵牛花、茑萝等。 2.3.4护坡绿化是用各种植物材料,对具有一定落差坡面起到保护作用的一种绿化形式。包括大自然的悬崖峭壁、土坡岩面以及城市道路两旁的坡地、堤岸、桥梁护坡和公园中的假山等。护坡绿化要注意色彩与高度要适当,花期要错开,要有丰富的季相变化。因坡地的种类不同而要求不同。

a)、河、湖护坡要一面临水空间开阔的特点,选择耐湿、抗风的植物。

b)、道路、桥梁两侧坡地绿化应选择吸尘、防噪、抗污染的植物。而且要求不得影响行人及车辆安全,并且要姿态优美的植物。

2.3.5阳台绿化是利用各种植物材料,包括攀缘植物,把阳台装饰起来。在绿化美化建筑物的同时,美化城市。阳台绿化是建筑和街景绿化的组成部分,也是居住空间的扩大部分。既有绿化建筑,美化城市的效果,又有居住者的个体爱好,还有阳台结构特点。因此,阳台的植物选择要注意三个特点。

a)、要选择抗旱性强、管理粗放、水平根系发达的浅根性植物。以及一些中小型草木本攀缘植物或花木。

b)、要根据建筑墙面和周围环境相协调的原则来布置阳台。除攀缘植物外,可选择居住者爱好的各种花木。

c)、适于阳台栽植的植物材料有:地锦、爬蔓月季、十姐妹、金银花等木本;牵牛花、丝瓜等草本植物。 第三章 施 工

第一节 准 备

3.1.1 垂直绿化的施工依据应为技术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及与市政配合的准确栽植位置。

3.1.2 大部分木本攀缘植物应在春季栽植,并宜于萌芽前栽完。为特殊需要,雨季可以少量栽植,应采取先装盆或者强修剪、起土球、阴雨天栽植等措施。

3.1.3 施工前应实地了解水源、土质、攀缘依附物等情况。若依附物表面光滑,应设牵引铅丝。

3.1.4 木本攀缘植物宜栽植三年生以上的苗木,应选择生长健壮、根系丰满的植株。从外地引入的苗木应仔细检疫后再用。草本攀缘植物应备足优良种苗。

3.1.5 栽植前应整地。翻地深度不得少于40cm,石块砖头、瓦片、灰渣过多的土壤,应过筛后再补足种植土。如遇含灰渣量很大的土壤(如建筑垃圾等),筛后不能使用时,要清除40-50cm深、50cm宽的原土,换成好土。在墙、围栏、桥体及其它构筑物或绿地边种植攀缘植物时,种植池宽度不得少于40cm。当种植池宽度在40-50cm时,其中不可再栽植其它植物。如地形起伏时,应分段整平,以利浇水。 3.1.6 在人工叠砌的种植池种植攀缘植物时,种植池的高度不得低于45cm,内沿宽度应大于40cm,并应预留排水孔。

第二节 栽 植

3.2.1 应按照种植设计所确定的坑(沟)位,定点、挖坑(沟),坑(沟)穴应四壁垂直,低平、坑径(或沟宽)应大于根径10-20cm。禁止采用一锹挖一个小窝,将苗木根系外露的栽植方法。

3.2.2栽植前,在有条件时,可结合整地,向土壤中施基肥。肥料宜选择腐熟的有机肥,每穴应施0.5-1.0kg。将肥料与土拌匀,施入坑内。

3.2.3运苗前应先验收苗木,对太小、干枯、根部腐烂等植株不得验收装运。苗木运至施工现场,如不能立即栽植,应用湿土假植,埋严根部。假植超过两天,应浇水管护。对苗木的修剪程度应视栽植时间的早晚来确定。栽植早宜留蔓长,栽植晚宜留蔓短。

3.2.4栽植时的埋土深度应比原土痕深2cm左右。埋土时应舒展植株根系,并分层踏实。

3.2.5栽植后应做树堰。树堰应坚固,用脚踏实土埂,以防跑水。在草坪地栽植攀缘植物时,应先起出草坪。

3.2.6栽植后二十四小时内必须浇足第一遍水。第二遍水应在2-3天后浇灌,第三遍水隔5-7天后进行。 浇水时如遇跑水、下沉等情况,应随时填土补浇。 第四章 日常养护管理

第一节 浇 水

4.1.1水是攀缘植物生长的关键,在春季干旱天气时,直接影响到植株的成活。4.1.2新植和近期移植的各类攀缘植物,应连续浇水,直至植株不灌水也能正常生长为止。(参见第3.3.2条)

4.1.3要掌握好三至七月份植物生长关键时期的浇水量。做好冬初冻水的浇灌,以有利于防寒越冬。

4.1.4由于攀缘植物根系浅、占地面积少,因此在土壤保水力差或天气干旱季节应适当增加浇水次数和浇水量。

第二节 牵 引

4.2.1牵引的目的是使攀缘植物的枝条沿依附物不断伸长生长。特别要注意栽植初期的牵引。新植苗木发芽后应做好植株生长的引导工作,使其向指定方向生长。 4.2.2对攀缘植物的牵引应设专人负责。从植株栽后至植株本身能独立沿依附物攀缘为止。应依攀缘植物种类不同、时期不同,使用不同的方法。如:捆绑设置铁丝网(攀缘网)等。

第三节 施 肥

4.3.1施肥的目的是供给攀缘植物养分,改良土壤,增强植株的生长势。

4.3.2施肥的时间: 施基肥,应于秋季植株落叶后或春季发芽前进行;施用追肥,应在春季萌芽后至当年秋季进行,特是六至八月雨水勤或浇水足时,应及时补充肥力。 4.3.3 施用基肥的肥料应使用有机肥,施用量宜为每延长米0.5-1.0kg。 4.3.4追肥可分为根部追肥和叶面追肥两种。

根部施肥可分为密施和沟施两种。每两周一次,每次施混合肥每延长米100g,施化肥为每延长米50g。

叶面施肥时,对以观叶为主的攀缘植物可以喷浓度为5%的氮肥尿素,对以观花为主的攀缘植物喷浓度为1%的磷酸二氢钾。叶面喷肥宜每半月一次,一般每年喷4-5次。

4.3.5 使用有机肥时必须经过腐熟,使用化肥必须粉碎、施匀;施用有机肥不应浅于40cm,化肥不应浅于10cm;施肥后应及时浇水。叶面喷肥宜在早晨或傍晚进行,也可结合喷药一并喷施。 第四节 病虫害防治

4.4.1攀缘植物的主要病虫害有: 蚜虫、螨类、叶蝉、天蛾、虎夜蛾、斑衣蜡蝉、白粉病等。在防守上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

4.4.2栽植时应选择无病虫害的健壮苗,勿栽植过密,保持植株通风透光,防止或减少病虫发生。

4.4.3栽植后应加强攀缘植物的肥水管理,促使植株生长健壮,以增强抗病虫的能力。4.4.4及时清理病虫落叶、杂草等,消灭病源虫源,防止病虫扩散、蔓延。

4.4.5加强病虫情况检查,发现主要病虫害应及时进行防治。在防治方法上要因地、因树、因虫制宜,采用人工防治、物理机械防治、生物防治、化学防治等各种有效方法。在化学防治时,要根据不同病虫对症下药。喷布药剂应均匀周到,应选用对天敌较安全,对环境污染轻的农药,既控制住主要病虫的为害,又注意保护天敌和环境。(具体防治方法见附表二)

第五节 修剪与间移

4.5.1对攀缘植物修剪的目的是防止枝条脱离依附物,便于植株通风透光,防止病虫害以及形成整齐的造型。

4.5.2修剪可以在植株秋季落叶后和春季发芽前进行。剪掉多余枝条,减轻植株下垂的重量;为了整齐美观也可在任何季节随时修剪,但主要用于观花的种类,要在落花之后进行。

4.5.3攀缘植物间移的目的是使植株正常生长,减少修剪量,充分发挥植株的作用。间移应在休眠期进行。

第六节 中耕除草

4.6.1中耕除草的目的是保持绿地整洁,减少病虫发生条件,保持土壤水分。4.6.2除草应在整个杂草生长季节内进行,以早除为宜。 4.6.3除草要对绿地中的杂草彻底除净,并及时处理。 4.6.4在中耕除草时不得伤及攀缘植物根系。 第五章 垂直绿化养护质量标准

5.0.1精心养护精心管理达到以下标准为一级: a)、攀缘植物的牵引工作必须贯彻始终。按不同种类攀缘植物的生长速度,栽后年生长量应达到1.0-2.0m。

b)、植株无主要病虫危害的症状,生长良好,叶色正常,无脱叶落叶的现象。 c)、认真采取保护措施,无缺株,无严重人为损坏,发生问题及时处理,实现连线成景多样化的效果。

d)、修剪及时,疏密适度,保证植株叶不脱落,维持长年有整体效果。 5.0.2 认真养护认真管理,基本达到以下标准为二级: a)、及时牵引,按不同种类攀缘植物的生长速度,栽后年生长量应不低于1.0m。 b)、基本上控制主要病害和虫害,有轻微受害面积,不超过10%,不影响观瞻,植株正常生长,叶色基本正常。

c)、对人为损害能及时采取保护措施,缺株数量不超过10% d)、基本控制徒长枝。

推荐第3篇:配电箱技术规范

配电箱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

1、一般要求:

1.1、配电箱、柜的所有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供货厂家应明确生产的产品执行的标准(国家标准GB72

51、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并根据所依据的标准提供相应的国标、行标或企标(企业标准应高于国标或行标)。

1.2、所有的电气元件及技术参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需更改必须按正规工程资料(洽商)表格的要求填写并经设计院、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及厂方代表共同签字认可。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供货单位负责。

2、箱(柜)体部分:

2.1配电箱、柜的板材的各种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所有配电箱、柜要求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冷轧钢板。落地柜用2.0mm厚冷轧板制作,照明配电箱及控制箱大于等于600mm的用2.0mm厚冷轧钢板、小于600mm的用1.5mm厚冷轧钢板制做。二层底板需用2mm厚冷轧板。

2.2配电箱、柜的金属部分:包括电器的安装板、支架和电器金属外壳等均良好接地,配电箱、柜的门、敷板等处装设电器,并可开启时以裸铜软线穿透明塑料管与接地金属构架可靠连接。

2.3、暗装箱箱体板厚低于3mm的在箱体左侧背后附一根通长--40×4镀锌扁钢,两端各长出箱体15cm。箱体板厚大于3mm的在箱体左侧背后上、下两端各焊(镀锌扁钢与箱体焊接时的焊接长度要符合规范要求)一根--40×4镀锌扁钢,超出箱体15cm。暗装箱左、右两侧的中间上下各10cm处各敷设一根L40×4×50角钢(已备安装时固定箱体使用)。

2.4、配电箱内外刷朱丹红防锈漆,面板前后喷塑处理。柜体型号详见图纸。材质为冷轧钢板,颜色箱体为红色,面板喷塑处理为乳白色。

2.5、动力照明配电箱内,地排、零排、必须有预留压线位置,接地螺栓,不小于M10,镀锌螺栓,接地点必须在箱体内左下角。

3、元件部分:

3.1 所有塑壳断路器、空开选用 (需填写)公司产品,双电源断路器选用(需填写)产品厂家提供与之配套的电缆接线端子。如进、出线缆大,而塑壳断路器、空开端子小,应设母排将端子外引。

3.2其它元件、附件及材料均需选用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标准。

3.3提供所有元件、导线的合格证及中文说明书(实行强制认证的提供CCC认证证书及CCC试验报告)。进口产品提供商检证明。

4、组装配线

4.1配电箱,柜上的电器,仪表应符合电器、仪表排列间距要求。

4.2全部紧固件均采用镀锌件。

4.3二次配线均采用黑色线,加套管编序,线径按厂家标准。

4.4分层配电箱接线应考虑干线进出。

4.5开关接线端子应与导线截面匹配。

4.6电器安装后的配线须排列整齐,用尼龙带绑扎成束或敷于专用线槽内,并卡固在板后或柜内安装架处,配线应留适当长度。

4.7配电箱、柜所装的各种开关、继电器,当处于断开状态时,可动部分不宜带电;垂直安装时上端接电源,下端接负荷,水平安装时,左端接电源,右端接负荷。

4.8配电箱、柜内的配线须按设计图纸相序分色。配电箱、柜内的电源母线,应有颜色分相标志。

相序 标色

L1 黄 L2 绿 L3 红 N 淡兰 PE 黄/绿

4.9 配线整齐、清晰,导线绝缘良好。导线穿过铁制安装孔、面板时要加装橡皮或塑料护套。

4.10配电箱、柜内的N线、PE线必须设汇流排,汇流排的大小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导线不得盘成弹簧状。

4.11 PE线用BVR线,线径选择按GB 50303-2002 ,P20。

4.12配电箱、柜应考虑电缆的安装空间。箱体二层板与箱体之间及二层板与箱体四周根据图纸进出线的规格及导线多少留出足够的配线空间。配电箱、柜的箱体、二层板、面板均须有明显而不易脱落的与图纸相符的设计编号(箱体、二层板用钢字打出箱、柜编号),暗装配电箱箱体应有上或下的方向标识。

4.13凡是两根以上电缆(包括有∏接的电缆)进一个开关的配电箱总开关上端须要设过度处理装置,过度处理装置的规格必须与系统图中电缆规格相匹配。

4.14配电箱、柜内的PE线不得串接,与活动部件连接的PE线必须采用铜质涮锡软编织线穿透明塑料管,同一接地端子最多只能压一根PE线,PE线截面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4.15消防设备的配电箱、柜及配电回路,必须有红色明显标识。

4.16不等截面的两根导线严禁压在一个端子上。等截面的导线(6平方毫米以下)一个端子上最多只能压两根。

4.17配电柜为靠墙安装(需填写)前开门,暗装箱为前配线,明装箱为后配线。

5、图纸、资料及进场验收

5.1生产厂家必须达到设计意图,不能随意改变设计要求,满足设备功能。保证产品质量。

5.2生产厂家需提供控制箱、柜元件排列图、原理图、接线图、箱门贴图等相关资料,箱门贴图需与箱、柜内标识对应。

5.3配电箱、柜内的系统图必须采用塑封,注明各支路所控制的主要区域的名称(图纸如不清楚请与建设单位联系)。并制作插入图纸框,所有系统图均须出电子版,电子版在箱、柜交付前10天送到工地,否则箱、柜到场不予接收。

5.4箱、柜编号、数量等以图纸和设计修改通知单为准。配电箱、柜统计表仅供参考。

5.5主要元器件的质量证明文件、产品说明及主要参数,随配电箱、柜的质量证明文件一起送到工地。外国进口的元器件必须有合格证和中文使用说明书。

5.6暗装箱箱体签订合同后(需填写)日内送到现场。

5.7如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产品材质及质量有异议,产品将送有关部门检测,费用由厂方负责。

5.8设备进场资料要求:产品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应齐全有效,设备初次进场时应附有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并加盖有生产厂家的公章,材料进场时的日期应在资质文件的有效日期内。如不是原件,还需要在资质文件空白处注明“原件存放处:XXX公司;抄件人:XXX;抄件日期:X年X月X日。”的字样。如是经销商供货,还应加盖经销商的公章。 对应每批每种规格的产品应有相应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产品检验报告应为政府法定检测部门的检验报告。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均要求为原件,并有生产厂家的公章。

以上所有资料一式五份,且均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料内的字迹及公章清晰,容易辨识。

5.9设备到现场后施工方只检查外观,其它功能待通电调试时验收。

5.10生产厂家必须达到设计意图,不能随意改变设计要求,满足设备功能。保证产品质量。

5.11生产厂家需主动、积极配合施工方对设备进行调试、运行并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6、其它事项:

6.1未尽事宜,按相关行业、国家标准执行。贵公司应保证所提供的配电箱及相关附件顺利通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检站等单位验收。

6.2施工方提前五天电话通知厂方(业务员)送货明细,货送到现场指定地点。所送产品必须有效资料齐全(检验报告、合格证、CCC认证等)。

6.3随配电箱、柜附带(需填写)米橡胶护口。

6.4防雷测试点箱(暗装)内设--40×4镀锌扁钢,长10cm并配Φ10镀锌螺杆(螺母、平光垫、弹簧垫),扁钢在箱外留出15cm,箱门外做黑色接地标识。

6.5鉴于建筑物内系统众多,控制复杂,设备安装期间供货厂家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驻现场协助安装调试,费用由供货厂家承担。

6.6设备进场、安装、使用过程中如确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损失,其直接、间接损失经确认后,均应由供货厂家承担。

6.7若有变更另行洽商。

推荐第4篇:大树移植技术规范

大树移植是城市绿化建设中的一种重要技术手段。但大树移植又严重的破坏了树体的正常生长,甚至导致死亡,因而不提倡盲目的热衷于大树移植。但对于因建设和折迁工程原因务必移植的大树,以及已流失于市场的濒危大树和大苗,园林专业部门必须以抢救和保护资源为目的将其进行移植。大树移植具有施工难度较大,移植技术复杂,养护管理精细等特点, 4.术语与定义 4.1大树

胸径在20cm以上的落叶乔木和胸径在15cm以上的常绿乔木及土球直径在那1.5m以上的灌木。 4.2大树移植

将胸径在20cm以上的落叶乔木和胸径在15cm以上的常绿乔木移栽到异地的活动。 4.3胸径

树木主干距地面1.3m处的直径。 4.4假植

苗木不能及时栽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做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4.5裸根移植

树木移植时不带土球或只带少量宿土(即起苗后轻抖根系保留的土壤)的移植措施。

4.6带土球移植

树木移植时,将树木一定根系范围,连土掘削成球状,用蒲包、草绳或其他软材料包装移植的工程措施。 4.7护心土

树木裸根挖掘时,根系自身携带的附着土壤。 4.8木箱移植

移植大树时,根部带土块重量较大,为确保移植过程土块的完好,采取用木箱包装移植。 4.9断根缩坨

在大树移植前1-2年,将根系按预定移植时的大小,环树挖60-80cm宽的沟,将根切断,再还回松散的营养土,使其在根的断口处愈合生新根,利于移植时成活。

4.10修坨

带土球或木箱移植时对土球或土块,按规格标准修理整形的技术措施。 4.11掏底

对土球、土块底部进行掏挖,挖去土壤并断根的技术措施。 4.12打腰箍绳(或打腰绳)

在土球高的中间部位,缠绕草绳的技术措施。 4.13 打包

将土球用蒲包、麻包等裹并用草绳捆紧的技术措施。 4.14栽植土

理化性质好,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4.15栽植穴

栽植树木挖掘的坑穴,平面呈圆形或方形,穴壁应垂直。 4.16客土 客土是指非当地原生的、由别处移来用于置换原生土的外地土壤,通常是指质地好的壤土(沙壤土)或人工土壤。 4.17 铁板条(铁腰子)

用0.1公分厚铁板加工成宽3cm,长60-100cm 左右用于连接固定木箱板的代孔铁条。

4.18短截(短剪或截)

将一年生枝条的一部分剪去的修剪方式。短截程度对修剪效果有显著影响。 4.19 疏(疏剪、疏枝或疏删)

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的修剪方法。 4.20回缩(缩剪)

指对多年生枝条或枝组进行短截的修剪方式。 4.21截干

根据设计或环境、用途的需要将树木只保留一部分主干而剪掉或锯掉树冠的措施。

5.移植时间

5.1落叶树移植时间

本市一般在春季树木发芽前和秋季树木落叶后进行。 5.2常绿树移植时间

本市常在春季或雨季进行。 5.3反季节季节移植

不在以上时间移植的树木均应作反季节移植,养护管理均应按反季节移植技术处理。

6.前期准备工作 6.1选树

6.1.1应符合设计对树木规格、质量的要求。

6.1.2所选树木所在地,起重及运输机械能到达移植树木的现场。

6.1.3选定移植树木,并应在树干上做明显的方向标记,以便按原地方向栽植至栽植地,同时采取树木挂牌、编号并做好登记,以利对号入座。6.2建档

建立移植树木档案,内容包括:树木编号、树种、规格(高度、分枝点、胸径、冠幅)、移植时间、树龄、生长状况、病虫害情况、树木所在地、拟移植的地点。如需要还可保留照片或录像。 6.3办理大树移植相关手续

对需要移植的树木,应根据有关规定办好树权转移等相关必要手续。 6.4土壤核查

了解或调查苗源地和栽植地的土壤状况 6.5选择施工队伍

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和养护。 6.6调查栽植环境

对所移植树木,生长地的四周环境,土质情况,地上障碍物,地下设施,交通路线等进行详细了解。 6.7制定施工方案

根据所移植的树种和施工的条件,建立技术档案,制订移植方案其主要项目为:移植季节、切根处理、栽植、修剪方法和修剪量、挖穴与运输、支撑与固定、材料、机具准备,养护、管理、应急抢救及安全措施等。 6.8工具、设备准备

做好施工所需工具、材料、机械设备的准备工作。施工前请交通、市政、公用、电讯等有关部门到现场,配合排除施工障碍并办理必要手续。 7.移植方法的确定

移植方法应根据树种特性,树木生长情况,栽植地的环境条件、土质,季节等因素确定。

7.1落叶树移植方法的确定

生长正常、易成活的落叶树木,在正常移植季节可用裸根带少量护心土移植,一般根幅为干径的8-10倍。反季节移植及较难移植成活的落叶树木应采用土球移植或箱式移植。

7.2常绿树移植方法的确定

常绿树木应采用土球移植或木箱移植。一般干径15-20cm的大树,土质坚硬,可采用软包装土球法移植,土球直径应达1.5-1.8m。干径20-40cm的大树采用方木箱移植法,方箱规格为1.8-3m。一般土球、木箱直径为干径的7-9倍。 8.移植前的准备工作 8.1断根处理

8.1.1大树移植前的断根处理,5年内未做过移植或断根处理的大树,应在移植前1-2年进行断根处理;确因工期紧张的,至少提前半年断根。

8.1.2断根应分期、分区交错进行,每年只断周长的1/3-1/2。具体操作以树干为中心,以树干胸径的5倍为半径画圆或方之外开沟,开沟规格应根据树木大小和习性而定,一般开宽60-80cm,深100cm-150cm的沟,切断细根,保留1cm以上的粗根,于土球壁处行约10cm的环状剥皮,涂抹生根粉或生长素,再回填松散的营养土,使其在根的断口处愈合,滋生新根,利于移植时的成活。 8.1.3断根时间宜在立春天气刚转暖到萌芽前或秋季落叶前进行。 8.2移植前的修剪

大树移植前在苗源地需进行修剪,应根据树种习性、树冠生长状况、移植季节、运输条件、挖掘方式、栽植地条件等因素确定修剪方案。修剪的程度一般分为截干,完全除去树冠;疏枝回缩保留树冠基本骨架;轻微疏枝短截,保留树冠原有树形。

8.2.1落叶树移植前对树冠进行修剪时,一般保留树冠基本骨架行强短截,修剪时剪口尽量小,且必须平滑,修剪5cm以上的枝条,剪口应涂抹防腐剂。同时,可适当留些小枝以发芽展叶,有利于提高成活率。

(1)裸根移植一般采取重修剪,剪去枝条的1/2-2/3。 (2)带土移植则可适当轻剪,剪去枝条的1/3即可。

8.2.2常绿树移植前一般不需修剪,定植后可剪去移植过程中的折断枝或过密枝、重叠枝、轮生枝、下垂枝、徒长枝、病虫枝等;常绿树修剪时应留1-2cm木橛,不得贴根剪去。剪后涂防腐剂或包裹剪口。针叶树以疏枝为主,或适当回缩,修剪量可达1/5—2/5。 8.3包扎树干

对移植树木的树干应进行包裹,一般采用麻包片、草绳缠绕,从根茎开始缠至分枝点处,起到减少蒸发,减少移植过程的机械损伤的作用,定植后根据情况再行拆除。冬季移植也可用薄膜包裹树干,翌年晚春拆除。 8.4扎冠 为便于移植,应用绳索适度绑扎树冠,由上而下,由内至外,依次向内收缩捆扎。粗大枝扎冠时要在绳索部位垫橡胶垫等柔韧物,防止折断和挫伤树木。 8.5根系修整

根系修剪应保持树体根冠比平衡,只将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剪除或锯除。直径2cm以上的粗根,截口要削平,并涂防腐剂。 8.6标号定向。

移植前对所移树木进行统一编号,并用油漆标记在树干的同一方向,以便栽植时用于指示树木朝向,保持移植树木原有方向。 9.挖掘

9.1裸根挖掘

9.1.1 裸根移植仅限于落叶乔木,规格应视根系分布而定,根幅一般为胸径的8-10倍。

9.1.2 裸根移植成活的关键是尽量缩短根部暴露时间,移植后应保持根部湿润,一般采取根系掘出后喷保湿剂、沾泥浆,或用湿草包、麻包包裹等措施。

9.1.3 沿所留根幅外垂直下挖操作沟,沟宽60-80cm,沟深视根系的分布而定,挖至不见粗根为准,一般80-120cm。

9.1.4如根系密集带有护心土,应尽量保留。9.2带土球软包挖掘

土球直径小于1.3m可采用网绳进行软包装;

9.2.1 带土球移植,应保证土球完好,尤其雨季更应注意。

9.2.2 土球规格一般按胸径的7-10倍为直径,高度一般为其直径的2/3左右。 9.2.3 挖掘高大乔木或冠幅较大的树木前,应立好支柱,支稳树木,防止倒伏。 9.2.4 将包装材料,蒲包、蒲包片、草绳用水浸泡好待用。

9.2.5 掘前以树干为中心,按规定尺寸划出圆圈,在圈外挖60-80cm宽的操作沟,深至根系相应深度以下。挖时先去表土,见表根为准,再行下挖,遇粗根(直径大于3cm的大根)必须用锯锯断,再削平,做到切口平滑,不得硬铲,以免造成劈裂或散坨。根截面直径大于2cm的,应喷涂防腐剂。

9.2.6 修坨,用铁锨将所留土坨修成上大下小,呈截头圆锥型的土球,修剪整理根系,然后根坨表面喷施生根粉溶剂,诱导大树快速生根。

9.2.7 收底,土球底部不应留的过大,一般为土球直径的1/3左右。收底时遇粗大根应锯断。

9.2.8 打内腰箍,用浸好水的草绳,将土球腰部缠绕紧,随绕随拍打勒紧,腰箍宽度视土球土质而定。一般为土球的1/3左右。

9.2.9 开底沟,打好腰箍后,在土球底部向内挖一圈5-6cm宽的底沟,以利打包时兜绕底沿,草绳不易松脱。

9.2.10打包,用蒲包片、蒲包、麻袋片等将土球包严,并用草绳将腰部捆好,采用螺旋式纵向缠绕法缠土球。

9.2.11打包时绳要收紧,随绕随敲打,用双股草绳以树干为起点,稍倾斜,从上向下绕到土球底沿沟内再由另一面返到土球上面,再绕树干顺时针方向缠绕,应绕成双层草绳,第2层与第1层交叉压花。草绳间隔一般8-10cm,如砂质壤土,还可密些。注意绕草绳时双股绳应排好理顺。 9.2.12 打外箍,打好包后在土球腰部用草绳横绕20-30cm的腰箍,草绳应缠紧,随绕随用木槌敲打,围好后将腰箍上下用草绳斜拉绑紧,避免脱落。

9.2.13完成打包后,将树木按预定方向推倒,遇有直根应锯断,不得硬推,随后用蒲包片将底部包严。9.3木箱式挖掘

9.3.1土球直径大于1.3m应采用木箱包装。木箱移植的土块平面呈正方形,侧立面为上大下小的梯形,一般下部较上部小1/10左右。 9.3.2箱板及工具的准备

根据移植树木土块的大小、尺寸必备如下材料及工具。 (1)准备4块倒梯形的壁板(厚2.5cm的木板),每块均用3条(宽10-15cm),与箱板同高木条竖向连接钉牢;

(2)底板4块(总宽度较土块下底边长小2-5cm,每板长度较土块下底边长小2-5cm),木条2块(宽10-15cm,长与下底板总宽度相等);

(3)盖板2-4块(总宽度较土块上底边长小2-5cm,每板长度较土块上底边长小2-5cm),木条2块(宽10-15cm,长与上底板总宽度相等); (4)铁腰子80-100根和10-12cm的钉子约800枚;

(5)长10-12m、粗0.4寸的钢丝绳,附有4个卡子和紧线器2个; (6)小板镐、铁锨及其它挖掘工具若干;

(7)油压千斤顶一台,用作支撑,比树略高的木杆子3根。

9.3.2放线,先清除表土,露出表面根,按规定以树干为中心,选好树冠观赏面,划出比规定尺寸大5-10cm的正方形土块范围,尺寸必须准确。然后在土块范围外80-100cm再划出一正方形白灰线,为操作沟范围。

9.3.3立支柱,用3-4根支柱将树支稳,呈三角或正方形,支柱应坚固,支点应在树高2/3处,支柱应与枝、干捆绑紧密,但相接处必须垫软物,不得磨损树皮。为更牢固,支柱间也可加横杆相连。

9.3.4 挖掘,按所划出的操作沟范围下挖,沟壁应规整平滑,不得向内凹陷,挖至规定深度(根系分布层以下)。

9.3.5修整土块,按规定尺寸,四角均应较木箱板大出5cm,土块面平滑,不得有砖石或粗根等突出土块。土块上不能上人,避免土坨塌裂。

9.3.6装板,先装四面的边板,然后装底板,最后装上板。板的上口应略低于土块1-2cm,下口应高于土块底边1-2cm。

9.3.7上箱板时土台四角用蒲包片垫好再靠紧箱板,靠紧后暂用木棍与坑边支牢。检查合格后用钢丝绳围起上下两道放置,位置分别置于上下沿的15-20cm处。两道钢丝绳接口分别置于相对的方向,钢丝绳接口处套入紧线器挂钩内,注意紧线器应稳定在箱板中间的带上。为使箱板紧贴土块,四面均应用1-2个圆木棍垫在绳板之间,用紧线器收紧钢丝绳,随紧随用木棍敲打钢丝绳,直至发出金属弦音为止。

9.3.8钉箱板,用加工好的铁腰子将木箱四角连接,钉铁腰子,应距两板上下各5cm处为上下两道,中间每隔8-10cm一道,必须钉牢,钢钉应稍向外倾斜,钉入,钉子不能弯曲,铁皮与木带间应绷紧,敲打出金属弦音后方可撤除钢丝绳。2.5cm以上木箱也可撤出圆木后再收紧钢丝绳。

9.3.9掏底,将四周沟槽再下挖30-40cm深后,从相对两侧同时向土块内进行掏底,掏底宽度相当安装单板的宽度,掏底时留土略凸出于箱板下沿1-2cm。遇粗根应略向土块内将根锯断。

9.3.10掏好一块板的宽度应立即安装,装时使底板一头顶装在木箱边板的木带上,下部用木墩支紧,另一头用油压千斤顶顶起,待板靠紧后,用钢钉钉牢铁腰子,用圆木墩顶紧,撤出油压千斤顶,随后用支棍在箱板上端与坑壁支牢,坑壁一面应垫木板,支好后方可继续向内掏底。

9.3.11向内掏底时,操作人员的头部、身体严禁进入土块底部,掏底时风速达4级以上应停止操作。

9.3.12遇底土松散时,上底板时应垫蒲包片,底板可封严不留间隙。遇少量亏土、脱土处应用蒲包装土或木板等物填充后,再钉底板。

9.3.13装上板,先将表土铲垫平整,中间略高1-2cm,上板长度应与边板外沿相等,不得超出或不足。上板前先垫蒲包片,上板放置的方向与底板交叉,上板间距应均匀,一般15-20cm。 10.装卸与运输 10.1勘查运输路线

根据树木的大小,提前勘查运输路线。 10.2起吊与运输车辆的准备

10.2.1大树吊装、运输前应先计算土球或土块、大树及包装物的总重量,以便安排相应的起吊工具和运输车辆。

10.2.2起吊的起重机及运输车辆的承载能力必须满足起吊树木的要求,其吨位必须超过树体与土球总重量的1倍以上。

10.2.3应根据场地立地条件选择起重机,松软土用履带式起重机,坚土用轮胎式起重机。10.3操作人员

树木起吊必须配备技术熟练的人员统一指挥。操作人员应严格按安全规定作业,以确保安全顺利进行。 10.4装卸

10.4.1大树挖掘后,必须及时装运与栽植,以减少水分损失,促进成活。10.4.2吊运前应先撤去支撑,装卸吊行时应缓慢起吊,缓慢卸吊,不得损伤树体和造成土球散落。

10.4.3起吊时,如发现有未断的底根,应立即停止上吊,切断底根,处理锯口后方可继续上吊。

10.4.4装车码放时根系、土球、木箱应向前,树冠向后。

10.4.5装卸裸根树木,应特别注意保护好根部,减少根部劈裂、折断,装车后支稳、挤严,并盖上湿草包或苫布,加以保护。卸车时应顺序吊下。

10.4.6装卸带土球树木应保护好土球,不散坨。用粗麻绳围于土球下部约3/5处并垫以木板,另一粗麻绳捆绑树干适当的位置(树木整体重心在2绳之间),使吊起的树木呈树冠向上倾斜状。同时,在树木分枝处系一根牵引绳,以便装卸车时牵引树木方向。起吊装车后将土球放稳,用沙袋、木板等物卡紧;车尾设支架,用麻绳将树干垫软物固定,使土球稳固不滚动。或用适宜绳网直接将土球兜住,用吊带拴住绳网和树干,重心介于2吊带之间,吊起装卸。

10.4.7装卸木箱移植树木,应确保木箱完好,关键是拴绳,起吊,首先用钢丝绳在木箱下端约1/3处拦腰围住,绳头套入吊钩内。另用一根钢丝绳或麻绳按合适的角度一头垫上软物拴在树干恰当的位置,另一头也套入吊钩内,缓缓使树冠向上翘起后,找好重心,保护树身,再缓慢起吊装车。装车时,车厢上先垫两根较木箱长20cm的方木(10×10cm),将木箱缓慢放置于2方木上,注意不得压钢丝绳。 10.5运输

10.5.1运输时树冠不要拖地,用木架或铁支架固定树干并将土球垫稳,树干和支架接触部需用软质垫层,防止损伤树皮。用绳索将树木与车身紧紧拴牢,避免损坏土球。

10.5.2运输过程应保护好树木,尤其是根部,土球和木箱应保证其完好。路程较远的,需采取保湿措施。

10.5.3运输时车上必须有专人押运,及时查看树木状况并处理,排除电线等影响运输的障碍物,确保运输顺利。11.栽植

11.1挖种植穴

起挖树木的同时,根据树木的习性、规格,所采取的起挖方法及设计位置,确定种植穴的尺寸与形状。

11.1.1裸根和带土球树木的种植穴为圆坑,应较根系或土球的直径加大60-80cm,深度加深20-30cm。坑壁应平滑垂直。

11.1.2木箱移植树木,挖方坑,四周均较木箱大出80-100cm,坑深较木箱加深20-30cm。挖出的不良和多余土壤应运走。回填土置于坑的附近待用。 11.2栽植前修剪

树木栽植前,根据需要,进行适当修剪,去除运输和吊装时损伤的枝条及根系,对截口或伤口消毒及涂抹防腐剂。 11.3生根处理

栽植前用适宜浓度的生根粉、剂涂抹或喷洒根部切口,以促进发根,有利于树木成活。

11.4栽植穴垫土

11.4.1栽植前首先查看树穴的大小是否适合移植大树的根系要求,并进行修整,检查穴内挖掘出的土壤是否适于树木的栽植生长,否则应部分或全部更换客土。11.4.2树木栽植前应在树穴底部中心填土20-30cm铸成土台并踏实,树木入穴置于土台之上,而后填土栽植。

11.4.3土壤粘重时,树穴底铺设8-10㎝厚的粗砾石等作透水层并铺设排水管,然后回填20-30cm左右的种植土,再栽植。或在靠近根坨深2/3处插入2-3根8-10cm粗的透气管,以增加透气性。

11.4.3本市春季风干气燥,大树移栽时,穴底垫土可加入保水剂混合均匀,然后填土栽植,保持树木根系水分,促进成活。11.5栽植

11.5.1将大树轻轻斜吊于栽植穴内,撤除缠扎树冠的绳子,将树木立起扶正,移动和调整树冠方位,尽量符合原来的朝向并顾及主要观赏面。

11.5.2裸根树木栽植时,根系必须舒展,剪去劈裂根,剪口要平滑。树木到位后,有条件可施入生根粉,填土入穴,特别对根系空隙处,要仔细填满,防止根系中心出现空洞。

11.5.3带土球树木栽植时,应将土球放稳,软包装的去掉包装材料。如土球松散,外腰绳以下可不拆除,以上部分则应解开取出,然后均匀填上细土,分层夯实。

11.5.4木箱移植树木栽植时,先在坑内用土堆一个高20-30cm左右,宽30-80cm的长方形土台,踏实。将树木直立,如土质坚硬,土块完好,可先拆去中间底板,用两根钢丝绳兜住两边底板,绳的两头扣在吊钩上,起吊入坑,置于土台上。木箱入坑后,为了校正位置,操作人员应在坑上部作业,不得立于坑内,以免挤伤。树木落稳后,撤出钢丝绳,拆除底板,填土。将树木支稳,即可拆除木箱上板及蒲包。坑内填土约1/3处,则可拆除四边箱板,取出,分层填土夯实至地平。 11.5.5回填土时,一般用种植土加入腐殖土或用肥土制成混合土使用,注意肥土必须充分腐熟,混合均匀。

11.5.6树木栽植深度,应与原土痕基本平齐。

11.5.7注意树木起吊入坑时,树下、吊臂下严禁站人。11.6立支柱

大树栽植后必须进行立支柱支撑。大树的支撑宜用三角支撑,3根支撑木在树干的2/3处固定,支撑物与树干接触部位应加垫层。其中一根支撑必须与主风向相对,其他均匀分布。注意支柱一定牢靠固定,防止浇水后土壤下沉,树体倾斜,树木散陀,撕裂根系影响成活。 11.7开堰浇水

根据树木的规格大小及栽植形式开堰,堰壁应拍实,不得漏水。

11.7.1裸根树、带土球树开圆堰,土堰内径与坑沿相同,堰高20-30cm左右,开堰时由堰外取土,避免堰内取土挖坏树根或土球。

11.7.2木箱移植树木,开双层方堰,内堰里边在土台边沿处,外堰边在方坑边沿处,堰高25cm左右。

11.7.3栽植后,当天浇水,力求浇足浇透,为避免不足不透,可于隔天浇第2遍水,确保浇透,浇水时注意整堰,填土堵漏,待水完全渗入后,适时封堰。11.7.4为保证浇水浇透,也可采用改良的浇水方法,即在水管头部接上长约1m左右的水管喷枪,向下插入土层深处浇水,彻底浇透。 12.大树移植机移植法

大树移植机移植法使挖穴、起树、吊、运、栽等真正成为随挖、随运、随栽的流水作业,提高了成活率。 12.1铲挖坑穴

先用四扇匙状大铲在栽植点挖好同样大小的坑穴,即将铲张开至一定大小向下铲,直至相互并合。抱起倒锥形土块上收,横放于车的尾部,运到树木起挖地近处卸下,以备树木起走后填补坑穴。 12.2铲挖树木

为便于起树操作,预先应把有碍的干基枝条锯除,用草绳捆拢松散树冠。移植机停在适合起树的位置,张开匙铲围于树干四周一定位置,开机下铲,直至相互并合,收提匙铲,将树抱起,树梢向前,匙铲在后,纵向卧于车上运输。 12.3栽植

大树运至栽植地点,直接对准原挖好的坑穴,放入穴中,适当填土入缝,整平作堰,灌足水即可。 13.栽植后养护管理

大树栽植后,养护管理是移植成活的关键工作,应以保活为中心开展工作。 13.1保湿

13.1.1栽植后应至少1个月内坚持向树冠喷水、喷雾和树干保湿。树干保湿可采用草绳包扎。用草绳将主干和大侧枝全部包扎。并需每天早晚向草绳各喷水1次。

13.1.2对反季节移植的树木,应搭设50-70%遮阳网,每天向树体周围环境喷雾2~4次,增加空气相对湿度,减少树体内的水份蒸发。

13.1.3常绿树种或带冠移植的落叶树种,可在树体上架设微喷系统或为树体挂“吊瓶”注射营养液,及时补充水分和养分,并向叶面喷施抗蒸腾剂。13.1.4正常养护期间,土壤干燥应及时浇水;土壤湿润,空气特别干燥时,应及时对树干、树冠、树干包扎物喷雾保持树体湿润;遇干热风时可向树冠喷施抗蒸腾剂,降低蒸腾强度。 13.2排涝

雨季应注意及时排涝,尤其不耐涝树种,树堰内不得有积水。 13.3保温措施 冬季南树北调,实不宜行。如行,树木主干须全部以草绳缠绕并包裹薄膜后运输,以防止树木运输途中受损受冻。树木栽植封穴后,须用薄膜将树穴覆盖。 13.4修剪

大树移植后注意去蘖、剪除不定芽萌条等,但应保留辅养枝,进行树形的逐步培养;截干的大树应保留培养定形主枝,主枝留芽应根据树木生长势及今后树冠发展要求进行。留枝多的可适当疏一部分枝条。 13.5有害生物预防与防治

及时进行有害生物的防治。防治措施参照《园林植物有害生物防治技术规程》执行。

13.6施肥

大树移栽后,第1年一般不施肥;第2年,根据树木对养分的需求,及时进行施肥补充营养。 13.7浇水

土壤干燥应立即浇水,土壤湿润可进行叶面、树干及周围环境喷水。 13.8防寒、防风措施

用草绳绕干、用塑料膜包裹,或2者兼用保暖;搭建简易的塑料棚或防风障,风障高度超过树高30cm以上,有效抵御低温和寒风的侵害。 13.9栽植后不良状况特殊处理措施

13.9.1叶绿而失去光泽,枝条变干,芽眼或嫩枝明显萎缩,应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如输营养液等加以挽救。

13.9.2土壤含水量过高,叶片水分充足,色黄、落叶,应及时排水。13.9.3大量落叶,应及时抽稀修剪或抹芽。

13.9.4因栽植过深,迟迟不发芽的树,要视深埋情况除去表土直至干基显露。13.9.5气候干燥时,喷雾增加环境湿度,过多水分不宜流入土壤,可在树根部覆盖塑料膜。 13.10管理

13.10.1新移植大树必须有专人负责现场管理工作并做好养护管理记录,精心养护2年,建立大树移植养护管理技术档案。

13.10.2建筑工地移植的大树,应在树穴外2m设围栏保护。13.10.3加强看管维护,防止自然灾害与人为破坏。

13.10.4树冠范围内不得堆物或进行影响新移树成活的作业。14.安全措施

14.1设立专职安全督察员,进行全程现场督导,确保施工人员、行人及树体周围构筑物的安全。

14.2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围挡,并树立警示牌,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如游人较多,应设专人疏导。

14.3在掏挖土球或土块底槽底部时,严禁操作人员的头、手、脚伸进土球或土块底部,防止底土掉落砸伤人员。如有塌方迹象,应立即停止沟下人员作业。 14.4遇有5级以上风力时,必须停止作业。

14.5 施工时应协调市政、通讯、电力等部门配合工作,避免损伤移植树木树皮、根系及树木支撑。 15.竣工验收与备案

大树移植工程的竣工验收与备案应按照相关规定的内容、程序执行。

推荐第5篇:立法技术规范

《立法技术规范》(试行)

(一)

法工委发[2009]62号

三、法律常用词语规范

13.和,以及,或者

13·1 “和”连接的并列句子成分,其前后成分无主次之分,互换位置后在语法意义上不会发生意思变化,但是在法律表述中应当根据句子成分的重要性、逻辑关系或者用语习惯排序。

示例1: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示例2:较大的车站、机场、港口、高等院校和宾馆应当设置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

13·2 “以及”连接的并列句子成分,其前后成分有主次之分,前者为主,后者为次,前后位置不宜互换。

示例1:开庭应当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当事人约定不公开的除外。

示例2: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水环境保护的需要,可以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采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含磷洗涤剂、化肥、农药以及限制种植养殖等措施。

13·3 “或者”表示一种选择关系,一般只指其所连接的成分中的某一部分。

示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14.应当,必须

“应当”与“必须”的含义没有实质区别。法律在表述义务性规范时,一般用“应当”,不用“必须”。

示例:仲裁庭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应当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15.不得,禁止

“不得”、“禁止”都用于禁止性规范的情形。“不得”一般用于有主语或者有明确的被规范对象的句子中,“禁止”一般用于无主语的祈使句中。

示例1: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示例2: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不再使用“不准”“不应”“不能”“严禁”等与“不得”和“禁止”相近的词语。 16.但是,但

“但是”、“但”二者的含义相同,只是运用习惯的不同。法律中的但书,一般用“但是”,不用单音节词“但”。“但是”后一般加逗号,在简单句中也可以不加。 17.除„„外,除„„以外

“除„„外”和“除„„以外”搭配的句式用于对条文内容作排除、例外或者扩充规定的表述。对条文内容作排除、例外表达的,置于句首或者条文中间,表述为“除„„外,„„”或者“„„除„„以外,„„”;对条文内容作扩充表达的,置于条文中间,表述为“„„除„„以外,还„„”。

示例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检查、扣留邮件、汇款。

示例2: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示例3:买卖合同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18.依照,按照,参照

18·1 规定以法律法规作为依据的,一般用“依照”。

示例: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18·2 “按照”一般用于对约定、章程、规定、份额、比例等的表述。

示例1:投保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或者分期支付保险费。

示例2: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有关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汇总分析的情况。

18·3 “参照”一般用于没有直接纳入法律调整范围,但是又属于该范围逻辑内涵自然延伸的事项。

示例:本法第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以外的单位,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其职业病防治活动可以参照本法执行。 19.制定,规定

19·1 表述创设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时,用“制定”;表述就具体事项作出决定时,用“规定”。

示例1: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示例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19·2 在表述制定或者规定的语境下,与“规定”、“制定”相近似的用语“确定”、“核定”、“另订”等,今后立法中一般不再使用,统一代之以“规定”、“制定”或者“另行制定”、“另行规定”。

20.会同,商

20·1 “会同”用于法律主体之间共同作出某种行为的情况。“会同”前面的主体是牵头者,“会同”后面的主体是参与者,双方需协商一致,共同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或者作出其他行为。

示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20·2 “商”用于前面的主体是事情的主办者,后面的主体是提供意见的一方,在协商的前提下,由前面的主体单独制定并发布规范性文件。

示例:司法鉴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21.缴纳,交纳

“交纳”较“缴纳”的含义更广,涵盖面更宽。法律中规定当事人自己向法定机关交付款项时,一般使用“交纳”。但是在规定包含有强制性意思时,可以用“缴纳”。

示例1: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示例2: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2.抵销,抵消

“抵消”用于表述两种事物的作用因相反而互相消除,“抵销”用于表述账的冲抵。法律中表述债权债务的相互冲销抵免情形时,用“抵销”,不用“抵消”。

示例: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23.账,帐

表述货币、货物出入的记载、账簿以及债等意思时,用“账”,不用“帐”。 示例: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应当有自己的经营场所,设立专门账簿记载保险代理业务、经纪业务的收支情况。

24.以上,以下,以内,不满,超过

规范年龄、期限、尺度、重量等数量关系,涉及以上、以下、以内、不满、超过的规定时,“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不满、超过”均不含本数。

示例1:盗窃、作骗、哄抢、抢夺、敲作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示例2: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人员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制作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前送达被决定人,并在送达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被决定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查清其身份后通知。

示例3: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5.日,工作日 “日”和“工作日”在法律时限中的区别是:“日”包含节假日,“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对于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或者行使权力可能严重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其他权利的,应当用“日”,不用“工作日”。

示例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示例2: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立法技术规范(试行)

(二) (2011年1月30日)

(前略)

二、法律常用词语规范 6.作出,做出

6·1 “作出”多与决定、解释等词语搭配使用。

示例 1: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示例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监督法第三十一条)

6·2 “做出”多与名词词语搭配使用。

示例 1:对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残疾人,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服务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残疾人保障法第十三条)

示例 2:国务院和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海岛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民的海岛保护意识,并对在海岛保护以及有关科学研究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海岛保护法第七条)

7.公布,发布,公告

7·1 “公布”用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结果、标准等。

示例 1: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十一条)

示例 2: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机关应当对调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并公布;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统计法第十三条)

示例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7·2 “发布”用于公开发出新闻、信息、命令、指示等。

示例 1: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

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三条)

示例 2: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其他单位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

7·3 “公告”用于向公众发出告知事项。

示例 1: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示例 2: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专利法第四十六条)

8.违法,非法

8·1 “违法”一般用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范的行为。

示例 1: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查封、扣押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等。(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三条)

示例 2: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

8·2 “非法”通常情况下也是违法,但主要强调缺乏法律依据的行为。

示例 1: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不得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义务教育法第四十九条)

示例 2: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他人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五条)

9.设定,设立

“设定”和“设立”都可以用于权利、义务、条件等的设置。“设立”还可以用于成立或者开办组织、机构、项目等。

示例 1: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以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评审标准或者不依法发布信息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的招标投标活动。(反垄断法第三十四条)

示例 2: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物权法第六条)

示例 3: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食品安全法第四条)

示例 4: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第四十七条)

10.执业人员,从业人员

10·1 “执业人员”用于表述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依法取得相应执业证书,并从事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人员。

示例 1: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法第二条)

示例 2:注册会计师是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注册会计师法第二条)

10·1 “从业人员”用于表述在一般性行业就业的人员。

示例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款)

示例 2:从业人员有依法接受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11.批准,核准

11·1 “批准”用于有权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法定条件,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呈报的事项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准许。

示例 1:进行下列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向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

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组

织施工单位与管道企业协商确定施工作业方案,并签订安全防护协议;协商不成的,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组织进行安全评审,作出是否批准作业的决定。(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五条)

示例 2: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为了科学研究进行考古发掘,应当提出发掘计划,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考古发掘计划,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

11·2 “核准”用于有权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法定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准许。

示例 1: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证券法第十条)

示例 2:公证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在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公证员中推选产生,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核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公证法第十条)

12.注销,吊销,撤销

12·1 “注销”用于因一些法定事实出现而导致的取消登记在册的事项或者已经批准的行政许可等。

示例 1: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物权法第一百五十条)

示例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

12·2 “吊销”作为一种行政处罚,用于有权机关针对违法行为,通过注销证件或者公开废止证件效力的方式,取消违法者先前已经取得的许可证件。

示例 1: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收寄邮件、快件的,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快递企业,邮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邮政法第七十五条)

示例 2: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不再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三条) 12·3 “撤销”用于有权机关取消依法不应颁发的行政许可或者发出的文件、设立的组织机构,也可以用于取消资质、资格等。

示例 1: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反本法规定作出行政许可的,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撤销或者直接撤销该行政许可。(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七条)

示例 2:违反本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检验机构的检验资格;依法对检验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

13.根据,依据

13·1 引用宪法、法律作为立法依据时,用“根据”。

示例 1:为了加强国防建设,完善国防动员制度,保障国防动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国家的主权、统

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国防动员法第一条)

示例 2: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十条)

13·2 适用其他法律或者本法的其他条款时,用“依据”。

示例 1:提供的统计资料不能满足需要时,国防动员委员会办事机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国防动员潜力专项统计调查。(国防动员法第十九条)

示例 2: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据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反垄断法第五十三条)

14.谋取,牟取

“谋取”是中性词,可以谋取合法利益,也可以谋取非法利益。“牟取”是贬义词,表示通过违法行为追求利益。

示例 1: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

示例 2: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向采购人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

示例 3: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推选或者聘任单位予以罢免或者解聘:……

(三)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人民调解法第十五条)

示例 4: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 依法办事,公正廉洁,接受监督,不得利用职务牟取私利。(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七十九条)

推荐第6篇:大树移植技术规范

大树移植技术规范

大树移植保活技术是一种通过科学移植大树,辅以药物治疗来帮助大树成活的一种技术。

移植前的准备:(1)选树。在选择要移植的大树时,既要按设计要求选用生长良好,姿态优美,无病虫害,无毒、无臭、无刺激的树木,达到绿化、美化、香化、彩化的目的,更要坚持“适地适树”的原则,充分考虑所选树木的生态学要求是否与栽植地的环境条件相符合。浅根性、实生、再生能力强的乡土树木为佳,道路方便,吊运车辆能通行。(2)断根缩坨。先根据树种的习性、年龄和生长情况判断移植成活的难易。一般提前1—2个月断根(移植珍贵树种及规格较大的树木时要提前1—3年断根),断根后用园林生根粉浸泡2—3分钟,立即填土浇水。保证树木在移植时,能够带走大量的吸收根。(3)修剪。修剪是提高大树移植成活率的关键措施,可以加大根茎比,降低水分蒸腾,使地上、地下水分尽快达到平衡。根据树种的不同分枝习性、萌芽力、成枝力大小,修剪伤口的愈合能力及修剪后的反应不同,采取不同的修剪方式。修剪方式有全苗式、截枝式和截干式3种。全苗式主要适用于常绿树种或萌芽力弱的树种(如桂花、广玉兰、棕榈、木棉等),原则上保留原有的枝干树冠,只将徒长枝、交叉枝、病虫枝及过密枝剪去。截枝式主要适用于中央领导枝明显,萌芽力较强的树种(樟树、银杏、柿、细叶榕等);只保留树冠的一 1

级分枝,将其上部枝条截去。截干式主要适用于中央领导枝弱,生长快、萌芽力、成枝力及愈合力强的树种(悬铃木、合欢、栾树、国槐、元宝枫等)。将整个树冠全部截去,只保留一定高度的树干。注意修剪的刀口要平整,剪口要用创可涂涂抹消毒,以防腐、防干、促进愈合。

移植季节:(1)春季移植。当土壤开始解冻但树液尚未开始流动时立即进行。春季移植适期较短,应根据苗木发芽的早晚,合理安排移植顺序。落叶树早移,常绿树后移。南方(喜温暖)的树种(如柿树、香樟、乌桕、喜树、枫杨、重阳木等)应在芽开始萌动时移植,才易成活。(2)秋季移植。在树木地上部分生长缓慢或停止生长后,即落叶树开始落叶、常绿树生长高峰过后至土壤封冻前进行。北方冬季寒冷的地区,秋季移植应早。(3)雨季移植。南方在梅雨初期,北方在雨季刚开始时,适宜移植常绿树及萌芽力较强的树种。此时雨水多空气湿度大,大树移植后蒸腾量小,根系生长迅速,易于成活。(4)非适宜季节移植。因有特殊需要的临时任务或其他工程的影响,不能在适宜季节移植时,可按照不同类别树种采取不同措施。对于常绿树种应选择春梢已停,2次梢未发的树种;起苗时应带比正常情况较大的土球,对树冠进行疏剪或摘掉部分叶片,做到随掘、随运、随栽,及时多次灌水,叶面经常喷水,晴热天气应遮荫。对于落叶树种也应选择春梢已停长的树种,疏剪尚在生长的徒长枝以及花、果。最好也带土球移植。栽后可灌源动立生根液以利促发新根。

掘树:(1)裸根树的挖掘。适宜于多数落叶树种。挖掘时以树干为中心,以树木胸径的8—10倍为半径划圆,在圆圈处向外挖操作沟,沟宽约60cm—80cm,向下挖至70cm仍不见侧根时,应缩小半径向土球中部挖,以便斩断主根。粗大的主根用手锯锯断,不可用锹斩断,以免劈裂。主根和全部侧根切断后,将操作沟的一侧挖深,轻轻推倒树干,拍落根部泥土,尽量不伤须根。如掘树前天气干燥,应提前2—3天灌水,使树木充分吸水。(2)带土球树的挖掘。适宜于常绿树种和珍贵树木。带土球挖掘时,土球的直径为根径直径的8—10倍。土球高度为其直径的2/3,应包括大部分的根茎在内。挖树时先将树冠用草绳拢起,在应带土球直径的外侧挖一条操作沟,沟深与土球高度相等。沟壁应垂直,遇到细根用锹斩断,3cm以上的粗根,应用锯锯断,以免震裂土球。挖至规定深度,用锹将土球表面及周围修平,土球的下部直径一般不应超过土球直径1/3,使土球形状呈“苹果形”。最后用锹从土球底部斜着向内切断主根,使土球与底分开。

包扎:(1)简易包扎。适用于运输距离不远,土质坚实的土球。包扎时先把草绳用水浸湿,以增加韧性。再用草绳上下绕几圈即可,也可用塑料布或蒲包包裹。(2)桔式包扎。适用于比较名贵的树木,运输距离远,土质不太坚实的土球。包扎时先将草绳一头系在树干上,呈稍倾斜经土球底沿绕过对面,向上约于球面约一半处经树干折回,顺同一方向按一定间隔(疏密视土质而定)缠绕至满球。然后再绕第二遍,与第一遍的每道于肩沿处的

草绳整齐相压,至满球后系牢。再于内腰绳的稍下部捆十几道外腰绳,而后将内腰绳呈锯齿状穿连绑紧即可。

假植(1)裸根树假植。临时放置时,可用苫布或湿草袋盖好即可。较长时间假植时,应在栽植地附近挖一宽1.5—2m深30cm—50cm,长度视需要而定的假植沟,按树种或品种分别集中假植,并作好标记。土壤过干时应适量浇水。(2)带土球大树假植。1—2天能栽完的不必假植;1—2天栽不完的,应集中存放,四周培土,树冠用绳拢好。如囤放时间过长,土球间隙应加土培实。假植期间对常绿树应进行叶面喷水。

栽植:(1)挖穴。挖栽植穴时,穴的大小应大于根幅直径的1/2左右,比根系长度深1/3左右,穴的上、下直径要基本一致,切忌挖成锅底形,否则树根不能舒展或土球不能放到穴底使土球与穴底间留有空隙,影响树木成活。(2)换土。如遇建筑垃圾多、土壤酸碱度不适合、土壤过于坚实、土壤含盐量高、土壤被严重污染等原因造成土质不好的栽植点时,应用疏松肥沃的“客土”进行置换后再栽植。(3)裸根栽植。适宜于多数落叶树种(国槐、法桐、合欢、栾树、枫杨、柿树等)。先在栽植穴的底部施入基肥,并堆一个20cm左右的小土堆,将树根立在土堆上回填表土,填土一半时,抱(吊)住树干轻轻上提或摇动,使土壤与根系紧密结合,踏实土壤,再填土至满踏实。栽植深度应比原土痕略深3—5cm。栽植裸根树的根略干时,应将保水剂(每株50克)与水按1:200的比例充分吸水,形成冻状物,沾根后再栽植。(4)

带土球栽植。适宜于常绿树种和珍贵树木(雪松、广玉兰、女贞、桂花、银杏等)。先将50克保水剂充分吸水后填入挖好的栽植穴底部,并施入基肥后用土堆10—20cm的小土堆,吊装大树入穴时,使土球直立在土堆上,并尽量保持其在原生长地的方位,树木入穴定位后,用木杆支撑树体,使其稳定直立,然后拆除草绳及蒲包片等包装材料,如土球较松软,可在土球放在栽植穴内后,剪碎包扎材料,并尽量取出。放入土球后,将土球与穴壁间隙用土填满并捣实,不能用脚踏实土壤,防止踏裂土球。栽植深度与原来深度一样。

移植后管护:(1)浇水。栽后要立即浇1次透水配合生根液和根腐灵一起使用,隔2—3天后浇第2次水,隔1周后浇第3次水,以后浇水间隔期可适当拉长。对珍贵树种和特大树,应经常向树冠喷抑制蒸腾剂,有效减少水分蒸发,至成活为止。(2)立支柱。栽植后应立即立支柱支撑树木,一般立3根,并绑紧。树体不甚高大时,可于下风方向立一根支柱。支柱基部应埋入土中30—50cm。(3)卷干。对树皮呈青色、树皮光滑或气孔大且多的树种,应在主干高1.5m处或与接近主干的主枝部分用草绳紧密缠绕,卷干前先用1%的硫酸铜溶液涮树干灭菌。既可减少水分蒸发,同时也可预防日灼和冻害。(4)涂白。树木栽植后,石硫合剂或硫悬浮剂,对树干进行涂白。既可反射阳光,减少树干对太阳辐射热的吸收,降低树体昼夜温差,避免树干冻裂,还可杀灭树皮内越冬的害虫。(5)留芽。大树移植后萌发的新芽很多时,

不宜全部保留,要剥去部分枝条基部的芽,尽量留树体高位上的芽,芽位高就能使水分、养分向高处输送,全株都容易成活。(6) 喷洒抗蒸腾防护剂。对于珍贵的树种和常绿树可以用抗蒸腾防护剂喷洒树冠。具体方法是将源动立抑制蒸腾剂,用水稀释100-150倍,用高压喷雾器直接喷洒在树冠上,可有效抑制枝、叶表层水分蒸发,提高树木的抗旱能力。

大树水分和养分收支平衡原理: 起挖后满足大树收支平衡的具体方法:

1、增加大树“收入”的措施;起挖前3-4天进行充分灌水;向树体喷水或叶面肥,增加树体养分;运输途中给树体输液;待移栽和移栽后输液。

2、减少大树“支出”的措施:操作时,防止损伤树皮,避免切口撕裂,对损伤的树皮和切口进行消毒,对树皮尽快植皮和对伤口尽快涂膜和敷料,以防止病菌侵入,减少水分和养分散失;除去移栽前的所有新梢和嫩枝,合理修剪;包裹保湿垫(树干用无纺麻布垫、铺垫、草绳等包扎、对切口罩帽);运输途中和移植后遮荫;起挖后喷抑制蒸腾剂,减少水分蒸发。

大树品种影响成活率:

最易成活的大树:柳、白杨、梧桐、银杏、楝、刺槐、悬铃木等。 较易成活的大树:玉兰、厚朴、榉、桂花、厚皮香、交让木、樱花、广玉兰、栎等。

较难成活的大树:紫杉、马尾松、榧、圆柏、侧柏、柏木、雪松、

龙柏、山茶、楠、樟等。

难成活的大树:云杉、冷杉、金钱松、桦木、胡桃等。 大树移植应注意的问题

在大树移植过程中所说的大树,是指大规格苗木(而不是大龄树),即胸径在10厘米以上,高度在4米以上,已经基本成形,并完成了发育阶段的乔木或灌木。

一、树种选择的原则

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是树种选择的最基本原则。在大树移植前,要对大树原生长地点(指地理分布区)气候、土壤、年降水量、年均温、极限最低温度、海拔高度等环境因子进行调查,并与新移植地进行比对,只有按照“生境相似性原理”,将生境差异控制在树种可适生的范围内,才能保证移植成功。

据调查,在北方地区,适合移植的大树种类有:油松、侧柏、剌柏、雪松、白皮松、大叶女贞、广玉兰、国槐、刺槐、旱柳、银杏、栾树、臭椿、元宝枫、核桃、柿树、君迁子、皂角、马褂木、楸树、合欢、苦楝、杜仲、黄连木、石榴等。

二、移植时间的确定

北方地区最佳移植时间是早春,因为这时树液开始流动,并开始生长发芽,挖掘时损伤的根系容易愈合和再生,移植后经过从早春到晚秋的正常生长,树木移植的受伤部位得到恢复,给树木顺利越冬创造了条件。北力地区的雨季,空气湿度较大,也可带土球移植一些针叶树种。

三、苗木规格的确定

苗木规格并不是越大越好。实践证明,胸径在10一18厘米的大规格壮龄苗,多数树种此时正处于树木生长发育的旺盛时期,其适应性和再生能力强,移栽过程中恢复生长需要的时间短,成活率高,容易形成景观。相反,太大规格的苗木,在挖掘过程中根系损伤严重,恢复时间长,成活后树势较弱,生态效益降低,最终结果是欲速则不达。

四、苗木检疫

在引进苗木前,要对苗木所在地的主要危险病虫害情况进行充分的了解,尽量避免从疫区引进苗木。对引进的苗木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检疫后方可栽植。

五、合理配置品种

移植大树要与其它中、小植物种类相结合,合理配植植物品种。一般情况下,为了符合城市生态环境和景观的要求,常绿树种与落叶树种的比例为3:2,并以乡土树种为主,适当配植珍稀树种,体现生物多样性,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六、重视栽后管理

大树移植后应配专职技术人员进行养护管理二年以上,一般要经过三年才能确保其成活。

1、移植后水肥管理

(1)旱季管理:6—9月气温大部分时间在28℃以上,且湿度小,较难管理。主要采取措施有:①遮阳,挡住太阳直射光,避免叶片灼

伤。②根部灌水(向预埋管或竹筒)可避免浇“半截水”,能一次浇透,也可在树的周围浇水。③安装高于树冠1米左右的喷灌装置,调成雾状进行喷雾,增加空气湿度和补充叶面水分。④对树干进行输液补水。

(2)寒冷季节管理:主要措施有:

①草绳绕干。②搭简易塑料薄膜温室。③选择一天中温度较高的中午浇水或叶面喷水。

(3)移植后施肥:第一年根系恢复初期不施肥,第二年施农家肥或叶面喷肥。

2、移植后病虫害防治 刚移植的大树伤口多,抵抗力弱,易受病虫侵害。可用多菌灵或托布津、敌杀死与其他农药混合喷施。分

4、

7、9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喷4次,每周一次,即可达到预防病虫侵害的目的。

3、风害防治 北方早春多大风,常使树木发生风害,出现偏冠和偏心现象。偏冠给树木整形修剪带来困难,影响树木功能作用的发挥;偏心的树易遭受冻害和日灼,影响树木正常发育。所以要立支架。在多风地方,栽植坑要大,土要培成馒头形,并修去部分枝条缩小树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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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7篇:探放水技术规范

(MT/T632—1996) 井下探放水技术规范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煤矿安全规程》(1992)、《矿井水文地质规程》(1984)以及《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1993)的有关规定,结合煤矿生产实际需要制订的煤炭行业标准。矿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进行探放水工程设计,施工设计应以本标准为技术依据。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科技教育司提出。

本标准由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景海。

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负责解释。 井下探放水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探放水的原则,探放水工程设计内容,探水钻孔布置及其施工的技术要求,探放水的安全技术措施等。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开采的矿井。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煤矿安全规程 煤炭工业部(1992) 矿井水文地质规程 煤炭工业部(1984) 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 煤炭工业部(1993)

3、探放水原则

“每一个矿井必须作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水原则”(见《煤矿安全规程》第259条)。“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见《煤矿安全规程》第260条)。

3.1 3.1、3.

5、3.6、3.

7、3.8各条分别按《煤矿安全规程》第260条的

一、

五、

六、

七、九款的规定执行。

3.2 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并有出水征兆时。

3.3 接近含水层、导水或可能导水的断层带或裂隙密集带、溶洞和陷落柱时。 3.4 打开防水隔离煤柱前。

4、探放水工程设计内容

探放水工程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4.1 探放水的采掘工作面及周围的水文地质条件、水害类型、水量及水压预计。 4.2 探放水巷道的开拓方向、施工次序、规格和支护方式。

4.3 探放水钻孔组数、个数、方向、角度、深度、孔径、施工技术要求和采用的超前距、帮距及探水线确定。

4.4 探放钻孔孔口安全装置及耐压要求等。 4.5 探放水施工与掘进工作的安全规定。 4.6 受水威胁地区信号联系和避灾路线。 4.7 通风措施和瓦斯检查制度。

4.8 防排水设施,如水闸门、水闸墙、水仓、水泵、管路、水沟等排水系统及能力的安排。 4.9 水情及避灾联系汇报制度和灾害处理措施。 4.10 钻窝设计、探放水孔布置的平面图、剖面图等。

5、探水线确定

5.1一般应沿老空积水线或老空边界平行外推60~150m,定为老空的探水线。5.2用式(1)求得α值确定的界线,定为探放含水层水、断层水的探水线。

5.3井巷通过导水或可能导水断层前,必须超前探水。探水线(探水起点)至断层交面线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0m,水压大于2 MPa时应按每增加0.1MPa增加0.5~1m。

5.4一般应以可能出水的老钻孔开孔点为圆心,按式(1)求出d值作半径画圆;或在老钻孔偏斜方位的范围打探水孔时,应以老钻孔水平偏斜距与α值之和为半径画圆,上述两个圆的圆周线即探水线。 6、探放水钻孔布置

6.1探放老空水钻孔,应按巷道的设计方向在其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布置;钻孔应成组布设,其孔数视超前距和帮距而定。

6.1.1竖直扇形面内钻孔间的终孔垂距不得超过1.5m。

6.1.2水平扇形面内各组钻孔间的终孔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

6.1.3探水钻孔的最小超前距或帮距一般不得小于10~20m。亦可用式(1)计算。 6.1.4一般倾斜煤层平巷的探放水孔,应呈半扇面形布置在巷道正前和上帮。

2 6.1.5倾斜煤层上山巷道探放水孔,呈扇面形布置在巷道的前方。

6.2探放断层水及底板岩溶水的钻孔,必须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

6.3探放水钻孔除兼做堵水或疏水用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58mm。

6.4沿岩层探放强含水层水、断层水或陷落柱水,其超前距可按附录A表A1经验值选定。6.5巷道接近可能导水的老钻孔探水线时,应向老钻孔布设扇形探水钻孔。

6.6对水压大于1MPa的断层水、陷落柱水或强含水层水,不宜沿煤层布置探放水钻孔。必要时按《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第17条

五、六两款的规定执行。

7、探放水钻孔孔口安全装置

探放水钻孔应安设孔口安全装置。孔口安全装置由孔口管、泄水测压三通、孔口水门和钻杆逆止阀(必要时安装)等组成。

7.1孔口管的安装与固定:

7.1.1选择岩层坚硬完整地段开孔,孔径应大于孔口管直径1~2级,钻至预定深度后,将孔内冲洗干净。注浆使孔口管(管周围应焊扶正肋骨片)与孔壁间充满水泥浆。待孔口管周围水泥浆凝固后扫孔,扫孔深度应超过孔口管长度0.5m。

7.1.2扫孔后对孔口管必须进行耐压试验。试验压力应大于预计水压并稳定30min后,孔口管周围不漏水时,方可钻进。

7.1.3孔口管插入孔内长度,一般可按附录A表1的经验值选定。

7.1.4节理裂隙发育,岩石松软或破碎,无条件另选放水地点时,应注浆加固后,再安设孔口管。

7.2探放强含水层水或需要收集放水时的水量、水压等资料时,应在孔口管上安装水压表、水门(闸门)和汇水短管等。

7.3对水压高于1MPa且水量较大的积水或强含水层进行探放水时,孔口应安设防喷逆止阀。7.4在高压水喷出条件下继续钻进时,斜孔应使用孔口防喷逆止阀,倾角50°~90°的钻孔可使用“孔口防喷帽”或“盘根密封防喷器”,钻具可使用“防喷接头”,上下钻可用“孔口反压装置”。

7.5探得水压高于2MPa、水量大于60m3/h,需长期保留时,孔口应使用双水门,下门备用。8、安钻探水前的技术要求

8.1安钻地点与积水区间距小于探水规定的超前距,或有突水征兆时,应在采取加固措施或用水闸墙封闭后,另找安全地点探放水。

3 8.2钻窝应避免做在断层带或松软岩层内。 8.3按《煤矿安全规程》第262条四款规定执行。

8.4钻机安装必须平稳牢固。安好钻机接电时,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8.5按预计流量修建排水沟,清理巷道并挂好风筒、电缆、管道等。 8.6按《煤矿安全规程》第262条一款规定执行。 8.7按《煤矿安全规程》第265条第一句规定执行。 9、探水施工中的技术要求

9.1钻进中应做好岩芯的采取和编录工作;必要时可保留岩芯。

9.2钻进时应准确判别煤、岩层厚度并记录换层深度。一般每钻进10m或更换钻具时,测量一次钻杆并核实孔深。终孔前再复核一次,如有可能应进行孔斜测量。

9.3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现象时,必须立即停钻,记录其孔深并同时将钻杆固定。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4钻进中发现有害气体喷出时,应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将人员撤到有新鲜风流的地点。立即报告矿调度室,采取措施。

9.5钻孔内水压过大或喷高压水时,应采用反压和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应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9.5.1背紧工作面,在拦板外面加设顶柱或木垛,必要时还应在顶、底板坚固地点砌筑防水墙,之后方可放水。

9.5.2对于水压大于2MPa,中间要穿过煤层的探断层水钻孔,在打穿断层或含水层前,还应下第二层孔口管并超过煤层1m以上。

9.6在探水孔施工中,见到含水层、断层、陷落柱和积水区之前,应停止钻进,安好水门后再继续钻进。

9.7遇高压水顶钻杆时,可用立轴卡瓦和逆止阀交替控制钻杆,使其慢慢地顶出孔口,操作时禁止人员直对钻杆站立。9.8应做到交接班时不停钻。

9.9探放断层水的探水孔终孔后,孔内有水应进行放水试验。孔内无水时应选择一个孔进行压水试验,检验断层隔水性能;压力一般应略大干断层所承受的静水压力。 9.10探放水钻孔,完成探测任务后必须全孔注浆封闭,并做好封孔记录。

4 10、放水的技术要求

10.1钻孔探到水后,要观测水压、水质、水量和估计积水量或补给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及水仓容量,控制放水孔的流量或调整排水能力,并清理水仓、水沟等。 10.2按《煤矿安全规程》第268条规定执行。 10.3加强放水地点的通风,增加有害气体的观测次数。

10.4必须监视放水全过程,放水结束后,应立即核算放水量与预计积水量的误差,查明原因。

11、探放水的安全措施

11.1探水的上山、下山及平巷,中间不得有低洼积水段。

11.2探水巷必须在探水钻孔有效控制范围内掘进,探水孔的超前距、帮距及孔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每次探水后、掘进前,应在起点处设置标志,并建立挂牌制度。

11.3巷道支护应牢固,顶、帮背实,无高吊棚脚,倾斜巷有撑杆,使巷道有较强的抗水流冲击能力。

11.4探放水地点必须安设电话和报警装置。

11.5必须向受水威胁地区的施工人员贯彻、交待报警信号及避灾路线。

11.6探水巷道应加强出水征兆的观察,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

11.7“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超过本规程有关条文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打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见《煤矿安全规程》第265条。

11.8上山探水时,一般应双巷掘进。其中一条超前探水、汇水,另一条随后用来安全撤人。双巷间每隔30~50m掘一联络巷并设挡水半墙。 11.9放水工作应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

11.10探放水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未经审批单位允许,不得擅自改变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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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炼铁厂安全技术规范

炼铁安全技术规程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炼铁作业区全体职工在工作中应遵守的通用安全规定和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炼铁作业区全体职工。

2 通用安全规定

2.1 为加强安全管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保证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特制定本规程。

2.2 各级干部和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一切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规程。

2.3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在日常组织领导生产的过程中,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做到安全工作经常化。

2.4 各单位根据公司及作业区部的工作安排,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隐患,开展有利于安全生产小改小革和技术创新活动,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的本质化。

2.5 经常地开展安全教育,督促和引导职工学习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知识,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从根本上杜绝违章冒险作业的出现。

2.6 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做到三同时(即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新安装的设备必须根据国家规定及时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贯彻、执行。

2.7 在生产设备的年修、大修、中修、小修及日常检修过程中,与生产设备相关的安全设施必须同时检修,在检修过程中需要临时拆除的安全设施检修后必须立即恢复。

2.8 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脱岗、串岗、睡岗和代替其它岗位操作,严禁将操作牌交给不懂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的人操作。严禁班中喝酒和酒后上岗。 2.9 必须严格遵守现场悬挂的安全信号标志牌和其它警戒牌所提示的注意事项,并严格执行在危险区工作的规章制度,不得乱动和损坏现场的各种功能标志牌。

2.10 认真做好现场的整理整顿工作,保持现场的清洁畅通,对有缺陷的设备和工具必须及时整改,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2.11 因生理上有缺欠或身体健康状况不佳,经医疗部门检查确诊确实不能适应本岗位工作的人员,由作业区主管部门根据情况作妥善安排。

2.12 上班前严禁喝酒并保证班前有足够的睡眠休息,以保证接班后能正常工作。

2.13 炼铁作业区全体职工必须学习掌握炼铁作业区各种工作环境的危险所在,并且严格遵守各种工作环境的安全规定,以便在各种工作环境检查、学习、工作时确保自己和其它人员的人身安全。

2.14 炼铁作业区全体职工到工作现场去,无论是学习、检查、工作或者通行都必须严格按照标准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否则禁止到工作现场去。

2.15 发生人身伤亡和未遂事故时,必须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以便抢救和处理,对擅自隐瞒事故者作业区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3 作业区内交通安全规定 3.1 横过铁路道口必须做到,一停、二看、三确认、四通过。顺铁路线方向行走时,必须与铁路线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严禁在铁路线间行走。

3.2 严禁在铁道线上、钢轨上、枕木上、车辆上打盹。冬季严禁在铁罐车旁边取暖和休息。 3.3 禁止与前进中的车辆靠近或同向并行,禁止靠近装有液态铁水的铁罐车,要远离正在沿线倒调的铁罐车,防止铁水溢出烧伤。

3.4 严禁跨越地面上铺设的和架空的明电线路,防止触电伤人。 3.5 铁路线两侧1.5米以内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固定建筑物除外) 3.6 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按照交通标志的规定去作。(例如:此处危险禁止通行、声响信号及各种灯光信号:红灯禁行、黄灯缓行、绿灯通行等)。

3.7 在作业区区工作和行走时,必须远离正在出铁的铁罐,防止被飞溅的铁花烧伤。 3.8 在炉台区域内工作行走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严禁跨越正在出铁出渣的渣铁沟。 (2)严禁在铁口、风口正面站立和逗留。 (3)铁口失常时非工作人员不得靠近。 (4)换风口时非工作人员不得靠近。

(5)严禁往铁水中扔潮湿的物品,防止铁水爆炸伤人。

(6)严禁在高炉、热风炉下风侧休息和逗留,防止发生煤气中毒。 3.9 到铸铁机区域内工作行走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翻铁时严禁跨越铸铁机链带;

(2)翻铁时工作人员按指定岗位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得靠近,以防铁水爆炸烧伤; (3)铸铁机链带运转时,不得在链带底下强行通过,防止掉铁块伤人。 3.10 到原料区域工作行走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非工作人员不得到矿槽上或槽下逗留;

3.11 非工作人员禁止在皮带系统行走,严禁跨越正在运行的皮带。 3.12 非工作人员禁止在冲渣沟两侧工作走台行走,冲渣期间冲渣喷嘴附近严禁逗留和通行。

4 工作中的安全规定

4.1 凡从事实际操作的岗位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和经过所从事工种、岗位的专业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4.2 当班工作开始之前,班组长或工作负责人必须对当班工作进行安全预测,并针对当班工作向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进行切合实际的安全交底。

4.3 工作前必须对所处环境和所用的工具、设备进行详细检查,存在缺欠的必须及时整改,否则禁止作业。

4.4 工作前班组长或工作负责人要尽量创造良好的安全工作条件,并负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4.5 一切运转的机电设备,必须建立健全操作牌制度,并严格执行有牌才准操作、检修和凭牌交接班制度。

4.6 所有工种、岗位必须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和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岗位职工认真学习和执行,严禁违章操作。

4.7 所有具有危险性的机械回转部位、电气设备的导电部位以及皮带的运行系统,必须设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并要加强维护使其经常处于完好有效状态。

4.8 到电气、煤气、炉前等危险区域作业前,工作组织者和危险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详细交待所处区域的危险性和危险源点,由工作组织者制定并组织实施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落实确认制和互保制。 4.9 原材料、备品备件的堆放要整齐并适当控制高度和距离,确保无坍塌的危险和不能危及车辆与行人行走的安全。

4.10 起重作业时所用的吊钩、钢绳、链条和吊索等吊具,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并留有可靠的安全系数,并要经常检查鉴定所有吊具的安全可靠性。

4.11 所使用起重机具的关键零部件,要根据其更换周期进行详细的检查鉴定,及时检修更换,确保其安全可靠性。

4.12 使用吊车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信号和手势并由专人指挥,起重的工作钩下和吊运的重物下严禁站立和行走。

4.13 使用吊车时,严禁超负荷吊运、严禁横拉斜拽、严禁用吊钩拽动车皮,在特殊情况下需经领导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在专人的指挥下方可作业。

4.14 检修和清扫机电设备前,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牌制度,必要时设专人监护,以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4.15 机器设备运行前,应进行周密的检查,确认有无障碍物和危险区内是否有人作业,在取得操作牌并确认无误后方准发出开机信号,开机运行。 4.16 在夜间和黑暗的环境中工作,必须具有良好的照明。

4.19 非岗位人员不得擅自触动岗位上的所有生产设备、各种开关和工具等,如果是实习代培人员学习操作时,必须有岗位操作人员同意并在场指导。

4.20 工作过程中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保持设备和工具的良好状态,认真执行岗位清扫制度。

4.21 在多人配合作业的工作中,要做好互保互防,严格按操作程序作业,防止工具相互伤害和误操作。

5 电气设备安全规定

5.1 非指定的操作工和电工严禁任意开动、检查和修理一切电气设备,在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联系、操作牌和电门上锁制度。

5.2 在接近电气线路(36V以上)或电气设备导电部位工作时,必须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外面挂上明显的停电标志牌。断电后工作前,必须验电,确认无电并采取短路接地措施后方可工作,工作期间设有专人监护。

5.3 高压电路和电气设备(36V以上)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安全遮栏并有明显警告标志牌。 5.4 一般情况下禁止带电作业,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时,必须经领导批准并采取确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后,在电气负责人监护下,指定有经验的作业人员操作。

5.5 一切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所有电线、电缆线的接头处要拧紧和焊接牢固,并用绝缘物质包好,严禁有破皮裸露现象。

5.6 各保险丝必须合乎规定,不准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也不许用大规格的代替小规格的。

5.7 在煤气管道、除尘器和潮湿的地点,使用手提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 5.8 发生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用具将触电人从电路上拔离开,(在高空触电者抢救时应注意高空位置避免摔伤)并立即就地实行人工呼吸,及时报告医务人员,直至触电者脱离危险时方可送往医院。

5.9 电气设备失火抢救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用砂子和四氯化碳消火栓扑灭,禁止用水灭火。

6 煤气区域作业安全规定

6.1 为保证在煤气区域作业中人员的安全,便于科学管理,将煤气区域划分为三类。 1) 一类煤气危险区域:

(1)高炉换探尺、炉身打眼、切焊冷却壁、透上升管、煤气取样、严放散阀、严水封铊以及高炉均压放散阀和炉顶放散阀的修理。 (2)带煤气抽堵盲板、操纵密封蝶阀。 (3)带煤气维修作业。 (4)处理煤气管道。 2) 二类煤气危险区域:

(1)炉顶清灰、炉顶注油、高炉检修时往炉顶和炉身运工具设备、休风时炉喉点火、焊炉身各水槽、焊补炉皮、处理上升管、处理下降管、炉顶检查和修理工作等。 (2)上热风炉炉顶、处理热风炉燃烧器等。

(3)出铁放渣时的铁口渣口上部、高炉围管以上各层走行平台,除尘器清灰及在其上部作业。

(4)煤粉燃烧炉周围 3) 三类煤气危险区域:

(1)高炉炉台和热风炉周围。

(2)各一次仪表室、热风炉值班室、高炉值班室、煤粉燃烧值班室、卷扬机室等。

6.2 在一类、二类煤气危险区作业时,必须通知煤气防护站,并要求二人以上方可作业。 6.3 在一类、二类煤气危险区作业时,工作人员必须配戴氧气呼吸器,并有煤气防护站人员在场监护。

6.4 煤气区域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煤气救护人员在安全方面的监督和指导,如拒不配戴氧气呼吸器或违反规章制度时,煤气救护人员有权制止其工作,并通知有关领导予以处理。 6.5 到三类煤气区工作时,可不配戴氧气呼吸器,但班组长或作业负责人必须不断地巡视小组人员情况,工作时间不宜过长。 6.6 严禁在煤气区域逗留和打盹睡觉。 6.7 禁止用嗅觉直接检查煤气。

6.8 当发现漏煤气或附近冒煤气而危及人身安全时,虽在第三类煤气区作业也必须按第

一、二类煤气区作业处理,严禁冒险蛮干。

6.9 发生煤气中毒时,应迅速将中毒者移放到空气新鲜地方,找救护站人员和卫生所大夫急救,并马上报告作业区领导及安全负责人。

6.10 高炉检修或因事故停送煤气时,不管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听从煤气技师的技术指导,否则因此发生煤气爆炸及人员煤气中毒事故由其单位或个人负全部事故责任。

7 高空作业安全规定

7.1 在二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包括35度以上的斜坡)时,必须戴好安全带,使用安全带前,要认真检查鉴定其可靠性,安全带要高挂低用,正确使用。

7.2 高空作业的脚手架、跳板、工作台,在工作前必须进行检查鉴定,保证结构牢固安全可靠,脚手架严禁超负荷承重。

7.3 在多层工作前,应设防护网、挡板、栏杆以防人员或工作物由高空落下,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7.4 高空作业使用的起重工具(卷扬、滑子等)吊运工作物和材料时,必须捆扎牢固,并由专人联系,统一指挥。

7.5 冬季作业时应及时消除脚手架上的积雪和结冰。

7.6 工程竣工拆卸脚手架时应从上往下拆,所拆的脚手架、跳板等必须就地捆好,放安全地点,禁止乱扔。 7.7 高空作业时,禁止向下扔工具和材料,工作中应注意上面或邻近的高压电线及正在工作的起重设备。

7.8 使用一般的吊盘(或电梯)作业时,严禁吊盘乘人或人物混乘。

8 防火防爆的安全规定

8.1 铁罐内要经常保持干燥,禁止将熔化的金属和炉渣倒入潮湿的铁罐及其它容器内,禁止将潮湿的原料和工具浸入熔化的金属内,以防发生爆炸。

8.2 高炉的冷却系统,必须确保经常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有漏水现象,炉基下不得积水。 8.3 在搬运和使用氧气瓶时严禁振动、扔摔、冲击或使其受热,瓶嘴严禁沾有油脂,使用后将瓶嘴关严,瓶外的保护胶圈不得丢失损坏。使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认真遵守有关规定,严禁烟火并注意储存保管。

8.4 必须设有消防设备。各种防火设备不许任意动用,确保消防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8.5 锅炉、空压机、乙炔发生器、风包、煤粉罐等受压容器必须设有运行良好的安全阀、压力表,水封等安全装置,并经常检查确认其处于灵活有效状态。

8.6 高大建筑物以及贮有燃烧物的仓库必须按规定设有避雷装置,并经常检查确认其是否有效。

8.7 炸瘤工作与火药保管,必须按上级规定执行,由专业人员负责。炸瘤工作必须在制订出具体安全措施并在专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8.8 煤粉罐和油库的防爆设施要定期检查更换并确保其效能良好。

8.9 长期不用的备用罐和长时间露天存放的铁罐,必须按照有水或潮湿罐处理,事先用煤气烤干或预热,防止铁水放炮。

9 操作牌使用的安全规定

9.1 操作牌是允许检修及操作设备的证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操作牌制度。 9.2 操作牌是设备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操作牌应随设备一起交接,没有操作牌应立即报告领导查明原因,由设备单位与检修单位领导共同在场确认后,方准交接设备,并迅速补发操作牌。

9.3 设备在正常运行时,操作牌应放在固定的地方。

9.4 设备检修人员在检查、润滑或修理设备时,必须事先在岗位操作牌使用登记本登记后向岗位人员索取操作牌并随身携带,设备停止运行后必须在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9.5 设备操作、检修人员将操作牌交给他人或叫别人拿去后就失去了操作、检修作业的权力,应立即将情况向本单位领导汇报。

9.6 岗位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如拒绝将操作牌交给检修或其它有关人员,说明操作人员不同意在此时检修停车,为此发生争论时由班组长或工作负责人解决。

9.7 岗位操作人员在将操作牌交给检修、润滑工作人员之前必须按停止操作的规定将设备停止运转并切断电源。

9.8 持有操作牌的检查和检修人员,在工作结束后必须将工具材料整理好,待全部人员离开危险区域后再将操作牌交给岗位操作人员。 9.9 工作中如将操作牌丢失,必须立即向单位领导汇报,经情况了解属实后方可补发操作牌。

10 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规定

10.1 为确保现场工作人员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规定,手持电动工具包括: (1)电动砂轮 (2)手持照明 (3)手持电钻 (4)手持吹风机 (5)打夯机等

10.2 便携式电动工具的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比较安全的场所不超过220V。

(2)在比较危险的场所或特别危险的场所不超过36V。

(3) 当36V电压不能保证电动工具的工作时,允许采用220V以下的电压,但必须将工具外壳接地或接零并戴好绝缘手套。 10.3 对行灯有以下要求:

(1)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连接导线应采用坚韧橡皮护套绝缘线,不可使用普通材料绝缘线。

(2)在金属容器或潮湿的工作场所时,电压应低于12V。

(3)禁止将携带型小变压器带入锅炉或金属容器内部使用,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的容器内作业应采用防爆行灯。

(4)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及行灯时,在发生断电、停止工作或工作者离开情况下,应立即将电源切断。

(5)行灯插头和插座,在构造上应与220V普通插头和插座有所区别,避免误插,行灯应由降压变压器供电,禁止用附加电阻及自耦变压降压的方法取得安全电压。

10.4 携带式变压器高压侧(电源侧)与电源的连接必须用橡胶线和插头,软线的长度不得超过20米,低压侧应将特别的插座安在变压器的外壳上,外壳上一定要接地或接零。 10.5 禁止用110V以上电压的临时灯代替行灯。

10.6 手持电动工具与电源连接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多芯软线,软线接入工具的入口要防止软线外皮磨损(磨损处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10.7 使用手持电钻、电砂轮时,工作件上也应接地。

10.8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应用安全保护用具,如绝缘手套,胶鞋等。 10.9 手持电动工具每季要检查一次,由电气负责人进行。

10.10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学习并确认已经掌握操作知识后方可操作。 10.11 一切绝缘工具、用品都必须执行定期检验测定,低于绝缘要求的应立即更换。 10.12 固定电焊作业场所必须有屏护装置,严防电火花伤眼。

11 新工人、实习代培人员和外来人员的安全规定

11.1 新工人、实习代培人员和外来人员必须熟悉安全技术总则。 11.2 去非安全区域工作时,必须经作业区部批准。

11.3新工人及实习人员到各生产岗位必须听从该岗位人员的指挥。11.4实习和参观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参观队伍。

11.5 实习人员、参观人员和未上岗位的新工人不得私自乱动生产设备及工具。 11.6入作业区实习、代培人员,超过三天的首先要经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分配到现场,否则不予分配工作。

11.7短期来作业区参观的人员,由接待的有关科室进行一般的安全教育,由有关科室人员亲自陪同参观并负责人身安全。

附录A:(标准的附录)

炼铁作业区职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规定

A1 职工个人劳保用品的使用必须遵守恒安实业有限公司的有关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

A2 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标准;

A2.1 作业服必须系好钮扣,接近转动设备作业时还必须系好衣袖和钮扣。 A2.2 必须系好劳保鞋的鞋带,电工作业要按照规定穿绝缘鞋。 A2.3 工作时要按规定戴好本岗位工种所发放的手套。 A2.3 煤气危险区作业必须配戴防毒面具。

A2.5 有伤害眼睛危险的作业,必须按规定戴好防护眼镜。 A2.6 炉前工作时要配戴好围裙。 A2.7 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A2.8 在有转动设备的工作场所,过长的头发必须扎紧在安全帽内。 A3 劳动保护用品在下列情况下禁止使用。 A3 .1 劳保鞋开线、张嘴、磨露、无带。

A3 .2 绝缘鞋、绝缘手套、绝缘靴子破损或者耐压试验不合格的。 A3 .3 作业服开线、撕裂、破洞、无钮扣的。

A3 .3 安全帽变形、破洞、裂纹、无带、托网损坏的。 A3 .5 防护眼镜破损的。 A3 .6 防毒面具失效的。

A3 .7 手套破损、开线、破洞的。 A3 .8 炉前作业的围裙已经破损的。

A3 .9 安全带已经破损或强度试验不合格的。 A3 禁止按下列错误方法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A3.1 禁止穿劳动服敞怀作业。

A3.2 禁止用线手套代替皮手套或用线手套、皮手套代替帆布手套作业。有伤手危险的作业禁止赤手作业。

A3.3 趿拉着鞋和穿拖鞋作业。 A3.3 严禁用安全帽当做坐垫。

A3.5 禁止用其它的工作服代替本岗位的工作报。

A5 凡接触高温火焰的岗位、工种(炉前工、铸铁工等)严禁穿带有化纤成分的衬衣衬裤,以防加重或扩大烧伤程度和面积。 A6 炉前工在做铁口、渣口泥套和清理主沟、上渣沟时,必须按正常作业穿戴防护用品。 A7 高炉炉长、工长、副工长必须穿戴炉前的劳动服。 A8 铸铁工可以取消炉前劳动服中围裙。

A9 高炉使用氧气作业时,必须按正常作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附录B:(标准的附录)

触电紧急救护方法

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和迅速地、正确地实施紧急救护是减少触电死亡事故发生的关键。 绝不能因当时发现触电者有停止心跳或停止呼吸现象就认为没有生机而不予急救。触电者常有假死现象,只有医生才能做出继续救护无效已经死亡的诊断。

凡从事电气设备、线路的值班、检查、试验、维护及技术行政人员,都应学会触电救护及人工呼吸方法。

注意:触电者抢救严禁使用强心剂。

B1 发现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B1.1 脱离电源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B1.1.1 切断电源,如拉下刀闸、保险盒等。

B1.1.2 用干木材或其它绝缘物挑开电线,但必须注意不要将电线挑到其它人身上。

B1.1.3 站在绝缘物上将触电者拉离电源,注意救护者不可赤手拉带电者的肉体,以免自己触电。

B1.1.3 用带有干燥木柄的斧子或带有绝缘手柄的或其它工具将触电者两侧电线截断。 B1.2 救护触电者脱离电源时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B1.2.1 救护高压触电者脱离电源时,救护人员要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B1.2.2 救护因高压线断,在高压线断处的触电时,要注意防止跨步电压的伤害。(若已经处于危险区内,必须单腿跳出或双腿蹦出)并且应该将触电者抬至断线处10米以外实施救护。 B1.2.3 如触电者所处位置较高,必须防止触电者脱离电源后从高处摔下的危险。 B2 触电者脱离电源后的急救方式:

B2.1 把伤员移至空气新鲜的地方,但要注意保暖不要着凉。 B2.2 解开有碍呼吸的衣服领扣、裤带等。

B2.3 用衣服等物品放到伤者的腰部(仰卧时)或腹部(俯卧时),同时要注意检查肋骨、脊椎骨、手臂骨等是否有其它伤害,以便选用适宜的人工呼吸方式。 B2.3 把下额颌角向下推,使嘴张开(必要时用开口器或舌钳),并用毛巾包着手指把伤员舌头拉出,检查口内情况,如有血块,泥土、假牙等妨碍呼吸的东西应立即拿出。

B2.6 做人工呼吸要有耐心,应连续的做,不可间断,至少做两小时以上至伤员恢复自动呼吸为止,一个救护员气力不够,可由另一个接替,继续施行抢救。 B3 人工呼吸方式: B3.1 口对口呼吸法

B3.1.1 伤者仰卧,救护者一手托起伤者下颌,尽量使其头部后仰。另一手掐紧伤者鼻子。 B3.1.2 救护者深吸气后,紧对伤者口吹气,救护者应不怕脏、不怕累,吹气要保持规律不漏气,保持在每分钟12~16次。

B3.1.3 救护者自己吸气时,应将患者的鼻子放松,进行换气。此法对同时有心跳停止、须做胸外按摩的伤者较适用。

B3.2 俯卧压背式(背部受伤的不能用):

B3.2.1 使伤者俯卧两臂前伸过头,一臂微屈,脸偏向一边,头部枕在弯曲的手臂上。

B3.2.2 急救者两脚跨在伤者身体两侧跪下,面向伤者头部,两手平放在伤者背部左右两侧下面的肋骨部位上,大姆指靠近脊椎柱,其余四指稍微弯曲。

B3.2.3 救护者中心默数着“

一、

二、三”,将自己身体逐渐前倾,全身重量经过两手压下去(使伤者呼气),而后再将自己身体抬起后仰,心中默数“

四、

五、六”(使伤者吸气),如此反复做下去,直到触电者能自己呼吸为止。B3.2.3 要注意此法不适于怀孕妇女 B3.3 仰卧胸法:

B3.3.1 伤者仰卧,两臂平放,背部加垫,使胸部凸出。

B3.3.2 救护者分开两脚,跨在伤者两侧跪下,面对伤者头部。 B3.3.3 下压与放松动作与俯卧式相同。

B3.3.5 此法较好,因为随时可以看到伤者脸上有无表情,但肋骨骨折者不能用。注意压胸法不适用于怀孕妇女。 B3.3 心脏按摩:

B3.3.1 体外心脏按摩是用于对心脏停止跳动的伤者进行抢救的一种有效方法。 B3.3.2 迅速将伤者平卧在硬板或地面上。

B3.3.3 抢救者站在或跪在伤者一侧,两手相迭,掌部放在伤者胸骨下端,剑突之上,借自己的体重,用力向下压陷2~3厘米,然后停止,让胸廓自己隆起,然后继续进行,每分钟60次左右。

B3.3.3 注意按摩时加压不宜太大,以防骨折及内脏损伤。 B3.3.5 按摩有效时,可摸到颈动脉、股动脉博动。

附录C:(标准的附录)

煤气中毒者的救护方法

C1 应将中毒者及时救出煤气危险区域并抬到空气新鲜对流的地方。

C2 中毒轻微者,如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的可直接送往就近医务部门急救。

C3 中毒较重者,如出现失去知觉、口吐白沫等症状的应通知煤气防护站和就近医务部门赶到现场急救。

C3 中毒已停止呼吸者,应在现场立即做人工呼吸,并通知煤气防护站和附近医务单位赶到现场急救,人工呼吸做到医生认为可以停止时为止。

C5 中毒者未恢复知觉前,不得用救护车送往较远的医院急救。

C6 对抢救中毒者的场所须指派专人维护秩序,保持安全并使中毒者保暖。 C7 人工呼吸法参见《触电紧急救护方法》中第B3项。

附录D:(标准的附录)

高处坠落伤害(挫伤)的紧急处理

发现有人从高处坠落受伤或其它挫伤应根据受伤情况及现场条件,对伤员进行及时正确的救护处理,尽快搬抬至医疗部门进行抢救,是避免伤者险情加重、迅速康复的关键。

D1 发现伤者有头昏、眼花、面色苍白、呼吸紧迫、烦燥不安、昏迷等症状而未见出血者,可能是头部或胸腹部内脏受伤或内出血,情景危险不可延误,应立即设法送往就近的医疗部门急救。

D2 大量出血的伤员,时间久了就会发生休克、甚至死亡,必须根据出血情况(动脉出血:血色鲜红、喷出状;静脉出血:血色暗红、流出较缓;毛细血管出血:血色鲜红、从创面渗出)给予临时性止血,然后尽快送往医院急救,临时性止血方法有以下几种: D2.1 加压包扎止血法:

用干净纱布、毛巾或布片折成比伤口略大的垫,盖住伤口,再用布条紧紧包扎,此法适用于小的创伤或静脉出血。 D2.2 指压止血法:

用手指或掌、拳把出血的血管上段(近心端)压在下面的骨头上,截断血流,达到临时止血的目的。此法适用于动脉出血。 注:指近点应能摸到脉博。 D2.3 止血带止血法:

用3尺左右长的橡皮管或布带条,将出血管上段缠紧(松紧要适当,以出血停止,摸不到远端脉博为合适,时间不宜太长,防止下段肢体缺血坏死),压迫血管达到止血目的。 D2.3 以上无论哪种方法处理后,都必须尽快送往医疗部门抢救。

D3 对挫伤骨折伤者的处置,不可慌乱,应尽可能避免断骨再损伤周围的血管、神经、肌肉及皮肤。应注意以下几点:

D3.1 骨折伴有伤口大量出血者,应先止血。

D3.2 对于明显畸形的骨折,只要求大体上纠正,然后稍做固定就行了。

D3.3 开放性骨折,不可把刺出的断骨送回伤口,以免增加感染和刺伤血管及神经。 D3.3 大腿、小腿、脊椎骨折,尽量不随便移动伤肢,以免加重伤情和增加伤员痛苦。 D3.5 如有条件,可用夹板(没有则可就地取材以木棍、树枝等物)将断骨上下端绑扎固定以便搬运,夹板长度要与肢体相对应,一般应能扶托整个伤肢,注意夹板以不能与皮肤直接接触,要用棉花或布片等柔软物垫在夹板两头骨头突出处和空隙部位。

D3 对没有脊椎损伤的一般骨折伤员,可用多人平托搬运或担架搬运,搬运伤员时要尽量平稳。

D5 脊椎损伤或可疑为脊椎受伤者,搬运时要非常小心,一定要避免脊椎弯曲或扭转,否则会折断脊椎神经,使伤员终身瘫残或发生生命危险。搬运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D5.1 不得用扶、抱、背、掮或用软担架搬运等方法进行。

D5.2 应用硬木板搬运,先将木板放在伤员一侧,由3~4人分别用手托伤员的头、肩、臀、腿部,动作要一致,把伤员托到木板上。

D5.3 若仰卧,则应在伤员腰部垫一个衣服垫,若俯卧,在肩、腹下应塞垫。

D5.3 颈椎损伤的搬运同上,有3~4人,其中一人专管牵拉固定伤员的头部,使头与身体保持成直线位置不动。伤员仰卧在木板上,颈下垫一块小布垫,头左右两侧用衣垫塞住,防止头部摇动。

D6 救护及搬运过程中,要防止伤员受凉。

高炉系统安全技术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炼铁作业区高炉系统各岗位操作维护的安全规程及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炼铁作业区高炉系统

2 安全技术通则

2.1 接班前由工长或组长主持开好班前会,根据上班和本班的生产和设备情况做好安全交底,检查确认所属生产设备是否安全好用,否则禁止上岗。

2.2 严格贯彻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班中禁止喝酒、脱岗、睡岗、串岗。 2.3 对所属生产设备要做到班班有检点,要求检查方法、部位和标准三落实,特别是对泥炮等关键设备要严格检查。

2.4 吊车作业要有专人指挥,专人操作,禁止超负荷和横拉斜拽。

2.5 泥炮、开口机、电风扇、单轨吊和打夯机等设备的电气压扣、开关、线路要完好,并有安全网、防火装置和接地线等安全设施。

2.6 经常保持出铁场平台、干渣孔盖板、撇渣器安全罩、铁罐流嘴安全栏杆及渣铁沟过桥等安全设施完好,严禁跨越正在放渣出铁的沟子。

2.7 潮湿的铁器、工具和碎铁等禁止直接与铁水接触,使用前特别是冬天必须烤干预热。 2.8 新作的泥套、撇渣器、铁沟、小闸、流嘴等设施,出铁前必须用火烤干。

2.9 出铁前要认真检查铁罐完好情况,罐位要摆正,罐内无脏物和积水,新修的铁罐烤干,严禁用带水和有潮物的铁罐出铁。

2.10 水冲渣要防止下渣带铁,并禁止往冲渣沟中扔大块残渣。冲渣过程中冲渣点附近禁止站人。

2.11 铁口和风口区域泄漏的煤气要点燃。

2.12 出铁过程中禁止闷炮,特殊情况时必须经炉前技师批准,并且在闷炮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严防渣铁流到地下和引起冲渣放炮。

2.13 炉前关键设施和设备要按作业区规定要求,由组长或工长主持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如铁口通道、撇渣器、风口二套卡子、炉基炉缸等重要部位。

2.14 保持铁道干净,路面不许有积水,严禁出铁过程中清理铁道。 2.15 炉台上备品、材料、工具和小铁等要摆放整齐、禁止乱堆乱放。 2.16 炉基、炉顶、各层平台和屋顶要定期清扫,悬浮物要彻底清除。 2.17 无水炮泥禁止打水,不合规定的废泥不许使用。 2.18 泥库要有保温设施,冻泥不许使用。

2.19 禁止在渣铁沟和风口周围休息和打盹睡觉。

2.20 坐料时工长应通知炉前,并不许在风渣口对面站人。 2.21 禁止单人到炉顶或煤气区域工作,必须通知工长,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2.22 到炉顶、炉台下工作时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2.23 禁止往炉台下扔残渣、铁。

2.24 煤气、氧气、压缩空气用完后要关闭阀门。

3 高炉炉前安全技术规程

3.1 铁口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1) 出铁前准备

(1)穿戴好劳动保护品各岗位人员到岗位进行检查。 (2)铁口泥套应完整,深度在保护板内50毫米。

(3)泥炮装泥时,侧身先将炮头内硬泥抠出,然后装入合格的新泥,禁止用手塞泥球。 (4)泥炮和开口机运转正常,新泥已经推至炮口。 (5)水渣沟水压、水量正常。

(6)炉前组长检查和确保铁沟、铁口、小闸、撇渣器及流嘴的完整并烤干。 (7)炉前组长应检查铁罐的配置情况,确保位置正确,罐数够用,罐态良好。 (8)禁止使用潮凉、有脏物及砖衬损坏的铁罐放铁。 (9)炉前组长检查确认后下令出铁。 2) 出铁操作

(1)开动开口机前要先确认开口机周围是否有人作业,确认后开动开口机,将钻头对准铁口中心,钻到铁口红点为止。

(2)抠铁口时不准双脚站在主沟内进行作业,非工作人员禁止靠近。 (3)从钻铁口到堵铁口期间,禁止在正对铁口处站立或通行。 (4)在出铁时,禁止横跨渣铁沟。

(5)工具必须烤干、预热以防潮湿接触铁水爆炸。

(6)透铁口时要站在铁沟旁边,事先劳保用品用水淋湿,动作协调,防止跌倒。

(7)出铁时必须有专人看罐,带好防护镜,严格控制铁水表面距罐嘴高度要大于300毫米,超过时由炉前负责用泥球加高罐嘴和罐沿并通知调度室。

(8)如铁口过浅,渣铁流过大或铁口大喷而渣铁未出净时,工长应适当减风或低压出铁。 (9)高炉在出铁作业时,铁罐方园十米内,铁口前方其它作业一律停止,禁止非作业人员在上述区域通过和逗留。(高炉操作者以及泥炮、开口机抢修等特殊情况除外)。 3) 堵铁口操作

(1)堵铁口前要试炮,试炮时要确认液压炮附近是否有人作业,打泥部位的液压油缸压力不得低于规定值15Mpa。

(2)当铁口适当喷射和按料批渣铁已出净时,由工长或炉前组长下令堵铁口。 (3)要严格遵守转炮、压炮和打泥操作程序,严禁炮没压严就打泥。

(4)打泥量要根据铁口情况来决定,注意观察打泥油缸压力变化,做到定期倒炮,压力过高打泥困难时,要卸下炮头抠炮头内和颚部硬泥。

(5)泥炮失灵或油路有故障应及时处理,不得已时应采取低压或休风堵铁口。 (6)在出铁不正点时,应酌情处理放撇渣器。 (7)堵住铁口后,有水炮泥5~10分钟拔炮,无水炮泥30~50分钟拔炮。铁口浅或泥稀时,要延长拔炮时间10~15分钟,或待铁罐配到位时再拔炮。人工堵铁口必须待铁口堵往后,再过5~10分钟才能送风。

(8)拔炮时要注意了望和确认炮身周围有无人员作业,铁口正面无人时再间歇、缓慢地进行,防止渣铁跟出。 (9)确认铁口堵好后,放下铁罐牌,并通知调度室调罐。 (10)拔炮后打出一段泥(100mm左右),然后清洗并冷却炮头。 (11)推净撇渣器内残渣,并用焦粉保温。

(12)清理渣铁沟时不准站在似凝非凝的渣铁表面,以免陷入烧脚。 (13)抓斗抓渣时要密切配合,专人指挥,地面人员要站在安全区域内,防止抓斗悠动伤人。 4) 铁口的维护

(1)必须及时按规定料批出净渣铁,见下渣铁要大于60t。

(2)保持铁口泥套完好,新做的泥套要抠净残渣铁和废泥,做好后应彻底烤干。 (3)严禁潮铁口出铁,消灭钻漏、烧漏,烤干后用园铁棍桶开。 (3)必须按规定的铁口角度出铁,禁止私自变化。

(5)保持稳定而足够的铁口深度,开孔孔径要合适,严防出铁跑大流。

(6)保持炮泥质量稳定,装泥前要认真检查,禁止使用冻泥、硬泥和过稀的泥堵铁口 (7)处理铁口潮泥时,禁止双脚站在铁沟内工作,非工作人员不得靠近。 (8) 铁口经常潮和深度长期过浅时,要果断采用无水炮泥和堵风口等措施。

(9)开口困难时一般不采取闷炮的办法。如需闷炮应事先征得炉前技师和值班长的同意,并积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严防风管烧穿或渣铁淌地事故发生。 3.2 撇渣器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1)新糊的撇渣器底部残渣铁必须抠净,按以下标准制做新撇渣器,并用火烤干。 撇渣器尺寸:

mm

高 炉

砂口眼

小井高

小井下口

小井上口

过道梁宽

1#、2#

350×150

600

300×500

500×600

1000

(2) 新糊撇渣器第一次铁后原则上不闷撇渣器,防止撇渣器凝死及其它问题造成事故。 (3)严格贯彻每周检查修补制度,日常工作中发现撇渣器损坏应立即处理。 (4)清除撇渣器铁水面的残渣凝盖和主沟积存的大块残渣。

(5)清除砂闸和砂坝底部残铁,提前30分钟把砂坝、砂闸迭好(砂坝高度大于砂闸100毫米,砂闸高度大于沟头30~60毫米)。

(6)出铁过程禁止下渣走砂坝,并推净撇渣器表面残渣,同时又要注意防止跑铁。 (7)出铁时不准从撇渣器过道梁上部走行。铁后向撇渣器上部撒焦粉保温。 (8)日常清理主沟及撇渣器内残渣铁时,严禁使用抓斗清理。

(9)确认铁口已安全封上,将铁罐牌放下,如果放撇渣器内的积铁,必须待撇渣器放完后方可放下渣铁罐牌,并通知调度室调罐。

(10)撇渣器上部及小井处要放好安全保护罩。 3.3 铁口泥套制作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1) 保持铁口泥套完整,深度大于80毫米,严防深度不够将泥套压坏。

(2) 使用有水炮泥时,大沿炮头(75毫米)每周做一次,小沿炮头(50毫米)的三天做一次。使用无水炮泥时每2~3周做一次。 (3) 制做泥套有关规定:

① 首先抠净残渣铁,其深度大于100~150毫米。 ② 用套泥5~8块填塞(每块约重8~10公斤)。 ③ 用泥炮头压实,压下量50~80毫米。

④ 退炮后再用小铲挖出与炮头内径相同(150毫米),深100~150毫米的园柱孔。 ⑤ 保持泥套中心线与铁口中心线一致。 ⑥ 新做的泥套必须用煤气火烤干。 (4)开口机工作时,要防止钻头碰坏铁口泥套,新做的铁口泥套,开口应缓慢间歇式的钻进。

(5)保持主沟坡度合适,严禁铁口泥套前积铁,必要时垫底处理和重新制做泥套。 (6)严防堵铁口时泥套冒泥,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炮头,铁口门附近积渣要及时清除。 (7)使用无水炮泥时,拔炮后应把新长出来的硬泥彻底抠掉,抠进深度大于保护板平面80毫米,使用有水炮泥时拔炮后用小铲对准铁口中心线抠进100~150毫米园眼。

(8)出铁中发生铁口泥套破损时,要立即改常压休风堵铁口,同时要采取其它相应措施,防止渣铁流到地面。

(9)定期检查铁口通道,其中心线必须与铁口中心线保持一致,防止烧损冷却设备。 3.4炉前设备安全技术规程 3.4.1开口机安全技术规程

(1)开口机由铁口助手负责操作,其它人员不准使用。

(2)开铁口前检查开口机所属设备要灵活好用,横梁吊挂牢固,动力电缆线不许裸露铜线。 (3)钻头要对泥套中心,附近不许站人,禁止用弯钻杆钻铁口。 (4)铁口通道泥质过硬时,禁止用开口机猛烈冲击。

(5)钻杆法兰盘螺栓必须拧紧,使用时若钻杆摆动厉害,停钻检查。 (6)当铁口深度小于500毫米时,不得使用开口机钻铁口。

(7)开口机钻铁口过程中必须保持正常吹风,不得堵塞。使用无水炮泥时,为防止铁口通道偏斜应定期倒反转钻头。

(8)开口机钻杆的长度必须保持在3.0~3.5m,防止钻杆过短卡铁口泥套。禁止乱焊乱接。 (9)开口机用后返回时,要观察周围是否有人工作,确认无人后方可返回。 3.4.2 泥炮安全技术规程

(1)泥炮由铁口负责人和助手操作,禁止其他人员操作。

(2)出铁前及铁中要进行试炮,油压达到规定水平,保证泥炮灵活好使。

(3)出铁前进行装炮,严禁将冻泥、硬泥、稀泥及其它杂物装入泥缸,并禁止用手直接装泥。

(4)冬季要进行烤炮,把炮头烤热,防止凉炮头堵口后发生爆炸。 (5)保持炮嘴的完整,不得使用有缺陷的炮嘴堵铁口。

(6)当炉缸内渣铁出净后,工长或炉前组长发出堵铁口信号,铁口负责人或一助手执行。 (7)启动泥炮前先四周了望,确认泥炮活动半径内无人和障碍物时方可启动。

(8)堵炮时要注意打泥油压大小,如压力过高可将打泥活塞往回抽一抽再打,铁后要详细查明原因。

(9)压炮操作不能过猛,以铁口不冒火、不喷渣为原则。严禁打泥活塞启动后继续动作压炮。

(10)压炮及拔炮时铁口正面严禁站人。使用有水炮泥堵铁口后5~10分钟拔炮,无水炮泥30~50分钟拔炮。然后观察铁口状况,待铁口无异常变化后,将泥炮退回装泥地点。不准在泥炮回转时将活塞抽至零位。

(11)抠炮头内硬泥时不准站在炮口正面,动打泥活塞时,操作人员必须做到确认,防止泥缸内高压气体喷出烧伤。夏季要用水冷却炮头。 (12)大中修(或较长时间休风)时泥炮要严格验收,保证与铁口中心线偏差不大于5毫米。 (13)泥炮各机械和电气系统要定期进行检修和更换,做到定点定时加油,保持油路畅通。 3.4.3 炉前吊车安全技术规程

(1) 炉前吊车必须专人负责操作,严格遵守操作牌制度,凭牌交接班,无牌禁止操作和检修。 (2) 接班后对吊车所属机电设备必须按规定的内容、部位和标准进行全面检查,并要求对查出问题进行记录并处理。

(3)起重作业要严格贯彻执行公司颁布的有关规定,不许超负荷运行,不准横拉斜拽,不准吊重量不清的重物。

(4)所用的吊具必须安全良好,重物必须绑扎牢固。

(5)出铁时禁止使用炉前吊车,要求将其停放在远离铁口部位。

(6)吊车作业时,司机与指挥人员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认联系信号,不得轻意乱动。 (7)吊车运行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多人指挥。吊车重物下禁止有人工作或逗留。 (8)禁止搭乘吊车重物上下或从吊物下行走。

(9)吊车使用后应停放在指定地点,切断电源,取下操作牌,锁好门锁后离开。 (10)安全设施不齐全时应及时找维护人员检修,未经处理不准使用。

(11)炉前吊车作业时不准在吊车上从事检修或检查,未经司机允许不准上下车,更不准在大车轨道两侧行走。

3.4.4 炉前抓斗安全技术规程

(1) 炉前抓斗主要用于抓取散状的耐火材料和清渣使用。严禁做其它工作使用。 (2)用抓斗抓取物料时,必须使斗幅展开放平,严防压脚和夹脚。 (3)必须使翻板与钩头固定后,人离开后方可起抓。 (4)抓斗在高空中运行时,其下面不得有人工作。

(5)不能乘坐抓斗,严禁乘坐抓斗进出小材料库和泥库。

(6)抓斗钢绳必须与吊车挂钩挂牢,人退离抓斗1.5米以外方可启动。 (7)抓斗在空中运行时不得摇摆、乱晃。 (8)抓斗钢绳必须定期更换。

(9)抓斗两边立柱要垂直,不得弯曲。 (10)搞好压把平衡,以免用手操作。 3.4.5 炉前电风扇安全技术规程

(1)电风扇的按钮必须有明显的标志,非高炉操作人员不得乱动。

(2)发现电缆线漏电时,必须事先切断电源,然后及时通知电气人员处理。 (3)电风扇的前后端必须加保护罩和铁丝安全网,以防叶片割断手指。 (4)电风扇移动位置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不得在转动时移动。 (5)电风扇的外罩及其内部不得存放衣服、手套及其用品。 (6)禁止用手摸风扇吸风口,并且不准靠近吹风。 (7)电风扇必须接好完整可靠的接地线。 (8)工作完毕,立即关闭电源。 3.4.6炉前打夯机安全技术规程

(1)打夯机必须由专人使用和检查维护,非指定人员禁止乱动。 (2) 使用前要进行全面检查,电源开关和换向插销必须安全可靠,胶皮电缆不能裸露铜线,并要求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3)打夯机皮带松动时,应及时调距和更换,不得用木棍或铁棒乱捅乱撬。

(4)打夯机欲可逆运行时,须于行程终止前提前拔下换向插头,必须在切断电源后再插上换向插头。

(5)打夯机工作时应手扶扶把作业,不得乱摸乱扶。

(6)用吊车钩挂打夯机时,必须勾挂双吊耳,禁止勾挂扶把,以防脱落。 (7)换向插头和电源开关不得被水淋湿。 3.5 其它安全规定 1 ) 铁水罐维护与检查安全规定

(1)保持撇渣器不过渣,要求定期修补撇渣器,控制好沟头和砂闸的相对高度。

(2)放撇渣器时禁止渣子流到铁罐内,要求各高炉堵铁口后将撇渣器内渣子推净,并增设挡板。

(3)禁止炉台水流到铁罐内,发现后立即通知调度室,将水翻出烤干。 (3)不准往铁沟铁水罐内扔残铁或脏物。 (5)保持流嘴完好,并做到损坏后及时修补。

(6)小于20吨的铁水罐不送炼钢或铸铁,下次配罐时配到第一罐位。 (7)铁水放满后,向罐内撒焦粉保温。 2) 高炉冲水渣安全规定

(1)冲渣前,联系泵房起动水泵,保持足够的水压和水量,必须随时调整各阀门水量。 (2)冲水渣时流嘴附近及渣沟旁禁止站人,炉台下不许有人工作。

(3)必须保证稳定的铁口深度,当铁口深度大于1.5米时,可以正常冲水渣,当铁口深度小于1.5米时,根据铁口情况可采取分两流的办法冲渣或停止冲水渣。

(4)在出铁过程中,当发现铁口跑大流或带焦炭时,立即堵炮压闸放干渣坑,停止冲水渣。 (5)下渣设置沉铁坑时沙棱的高度不得小于250毫米,冲水渣挡墙园眼直径保持在200毫米。

(6)严禁往冲渣沟内扔大块残渣铁,沟盖上禁止堆放物品。 (7)堵铁口时当泥炮封上铁口之后,方可推开撇渣器砂闸。

(8)保持冲渣流嘴完整,冲渣嘴子至流嘴之间标高应低于500毫米,主沟坡度正确,撇渣器各部尺寸比例符合规定要求。

(9)冲水渣发生停水事故时,应立即堵上渣铁口(停止冲渣)。 (10)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更换水泵和叶轮。 3) 炉前使用氧气安全规定

(1)烧氧气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好防护眼镜和防热手套。

(2)烧氧气时不得少于三人,一人指挥,一人开闭氧气门,一人作业,密切配合,不得离岗,并不许伸进风口点燃氧气管。

(3)氧气带两端与氧气嘴子接触必须严密,不得漏气,带嘴处必须捆扎牢固,接头处的钢丝必须拍平,防止氧气嘴脱落、甩动伤人。

(4)氧气带必须保持整体完好,长度够用,接口不大于两处,接口处中间插管,并用钢丝拧紧。 (5)氧气带不得从赤热的渣铁沟表面通过,必要时架空或采取沟面铺铁板和垫河沙等措施。 (6)氧气开关附近禁止吸烟和动火。

(7)根据需要控制氧气用量,氧气门开度控制要听从指挥,先给小风点燃,再逐渐开大氧气阀门。

(8)严防氧气回火烧人,当氧气管燃烧到极限长度时,必须待氧气管拔出后才能关闭氧气阀门。

(9)当氧气回火造成氧气带燃烧时,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

(10)氧气阀门和氧气嘴子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氧气管小于二米时停止使用,防止氧气回火烧人。

(11)停烧氧气时,必须先将氧气管退出燃烧部位,才能关闭氧气,并将氧气带存放在指定地点。

(12)定期检查氧气管线,禁止阀门漏气。

(13)用氧气瓶供氧时,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注意以下问题: ① 使用完的氧气瓶必须关严并保留一定压力。 ② 氧气瓶的开关打不开时,严禁用锤击和火烤。

③ 氧气瓶堆放距离铁口等要害部位要大于10米,并不得堆放在铁口和渣口对面。 ④ 禁止氧气瓶与油脂接触,发现接触要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氧气作业区处理。 ⑤ 氧气瓶搬运时,必须小心轻放,禁止碰撞摔扔。

⑥ 使用后的氧气空瓶要堆放在安全地带,不得空重不分。

⑦ 吊运氧气瓶时,应捆扎牢固,专人指挥,并对钢绳和吊具事先进行严格检查,严禁氧气瓶高空坠落。

⑧ 用汽车运送氧气瓶时不得超高,车速平稳,注意了望,防止翻车、撞车。 4) 更换风口安全规定 (1) 更换风口操作程序

① 休风前做好休风准备工作,人员分工明确,工具备品齐全,损坏大的风口要及时减水。 ② 更换风口操作由炉前组长主持,更换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制定安全措施,穿戴好劳保用品,防止烧伤。

③ 休风后首先松动拉杆,拉杆松动后再打弯头横销,使弯头松动,弯头松动后用换风口小车托住弯头和直吹管,然后再把弯头销子板打下,使弯头和风管自动脱落。 ④ 卸下弯头和风管后风口堵泥,配管工卸开风口进出水管活接头。

⑤ 搭好横梁后将带有滑锤的大钩伸进风口端部上沿,然后拉动滑锤,把风口拉下,并将大钩拿出。

⑥ 如果风口前一凝渣、凝铁,待处理完风口前端凝渣、凝铁后再安装新风口。新风口装上后用长大钩碰撞风口,使风口与二套接触严密。 ⑦ 配管工接风口进出水管,使通水正常。

⑧ 安装弯头和风管,弯头和风管就位后立即上好拉杆,同时用短大钩将弯头销子板打紧。 ⑨ 关上视孔大盖和视孔小盖,插好喷枪立即送风。 (2) 更换风口注意事项

① 休风前认真检查拉杆并注油润滑。

② 卸拉杆和卸弯头和风管时一定要在休风后进行,禁止提前、抢先。

③ 注意观察风口,来渣的风口视孔盖应打开,防止卸风管时发生烧伤事故。

④ 当漏水较多,风口前不亮时,要采取适当闭水措施,并延长低压时间,防止风口凝铁。 ⑤ 更换风口必须堵泥要堵严,防止风口拉下来后堆焦炭。由于拉不掉临时通水冷却必须防止蒸汽热水烫人。

⑥ 风口火冒严重时,应首先从风管内堵入少量泥球,待风管卸下后再用泥球将风口堵严。 ⑦ 悬料时禁止休风,必须待炉料坐下后方能休风进行更换,坐料时风口对面不准站人。 ⑧ 炉皮打水的高炉,低压时要将炉皮打水关闭。冷却壁漏水的高炉,又一时查不清楚原因的,休风后可适当降低水压。

⑨ 更换铁口两侧风口时,首先要搭好工作平台,要求支撑装置必须稳定可靠,平台面积满足工作需要,严防人员踩空坠落发生事故。

⑩ 送风前风口弯头和拉杆不要过紧,送风后依据漏风情况进行紧固。 5) 处理残铁及回收小铁安全规定 (1) 处理残铁安全规定

① 沟内积存大量残铁时,要采取措施处理掉残铁,排出不安全隐患。 ② 把残铁周围清理干净。

③ 用吊车吊运,必须设专人指挥,严禁超负荷吊,严禁用吊车歪拉斜拽,装运残铁人员要站在安全区域内,防止碰撞砸伤。 ④ 用吊车吊不动时,应采取用氧气烧或其它措施。

⑤ 如需打水冷却时,必须等待冷却水蒸发干净后,再处理残铁。 (2) 回收小铁安全规定

① 下渣回收小铁的高炉要严防下渣带铁,砂坝底标高要大于砂闸底标高100—150毫米,而砂闸底标高要大于沟头表面50毫米。

② 下渣回收小铁的高炉沉铁坑的深度约为300毫米,砂坝高度250—300毫米,渣铁分离器残铁孔直径不大于200毫米。

③ 确认铁口堵上时才能推大闸,严防提前动作。 ④ 小铁要符合规定标准,每块重大于35公斤,长度不大于500毫米,表面沙子要处理干净,并严防与沟子铁混在一起。

⑤ 小铁在炉台要堆放整齐,堆放高度不大于800毫米,钢结构平台及走桥附近禁止堆放。 ⑥ 装车时要求铁块车配到规定位置,两端插红旗,划出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严防残铁残块崩出伤人。

⑦ 装车要合格,禁止超载、偏重、端重和集重,装车后工长要进行检查,然后通知调度室调车。

⑧ 装车工人要戴好手套等劳动保护品,严防挤手砸脚。

⑨ 回收小铁由炉长领导、工长监查,炉前组长直接指挥进行。 6) 清扫铁道及炉顶清灰安全规定

(1) 清扫铁道前要认真检查铁沟流嘴胡子、墙瘤子和棚顶衬板,防止落物伤人。 (2) 清理铁道时要事先了解铁罐配罐时间,并设专人监护,防止车辆伤害事故发生。 (3) 按标准清理铁道,做到铁道平整、无废物及残渣铁,其路面要低于道面100毫米。 (4) 高炉出铁过程中严禁清理铁道。

(5) 贯彻清灰制度,上炉顶清灰前必须通知有关部门。

(6) 注意检查炉顶煤气含量和风向,防止发生煤气中毒事故。

(7) 必须在确认清灰桶畅通,炉台周围有人看护后,方可清灰,防止落物伤人。 (8) 严禁清灰时把废物和灰尘往炉台天棚上扬,防止长时间积灰压坏天棚及发生落物伤人。 7) 铁水保温安全规定

(1) 铁水保温料必须在铁水不在向铁罐内流动之后再加入,严禁在铁水流动过程中投入。 (2) 向铁水罐内加保温料,严禁用抓斗集中投入。

(3) 严禁先将保温料投入罐内而后放铁水,以免发生爆炸伤人。 (4) 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8) 炉前铸造工具安全规定

(1) 铸造工具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 模具必须保持干燥,防止潮湿。

(3) 使用工具必须在使用前用火烤干,防止发生放炮伤人。 (4) 必须两人以上作业,防止单人操作。 (5) 模具要保持光滑、整洁。 9) 防止冲渣沟放炮的安全规定 (1) 出铁前要按照高炉与冲渣水泵房联系的有关规定,岗位负责人认真检查并确认渣沟状态和冲渣水是否送到,班长还要做到二次检查确认,确认后进行出铁作业。

(2) 按规定叠好下渣沙坝,保证牢固不能被渣铁水冲开,一旦被渣铁水冲开要立即堵炮,在泥炮未堵上铁口之前,严禁推大闸,以防铁水流入水冲渣沟内,造成水渣沟放炮事故。 (3) 上下渣沟都要设有沉铁坑,避免渣铁分离不好,渣中带铁引起水渣沟放炮或其它事故。 10) 高炉各处安全栏杆使用维护安全规定 (1) 高炉区域内各处安全栏杆由检修负责维护,由高炉负责保养。

(2) 高炉每天必须对高炉所属各处安全栏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点检恢复。 (3) 炉前吊车在作业过程中严禁撞击各处安全栏杆,发现按违章处理。

4 高炉看水工安全技术规程

(1) 接班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认真检查各种冷却设备、备品备件、工具、做好对口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2)必须认真检查冷却设备的变化,发现异常应及时准确采取措施,妥善处理。特别是风口、渣口,如发现破损应及时处理,防止向炉内漏水等事故发生。

(3)炉体各种冷却设备和炉皮,如果发现烧红烧裂冒煤气需要打水时,禁止站在对面,并事先考虑好如果事故扩大时的安全退路。

(4)风口罐渣需要打水冷却以及换风渣口时应站在侧面上风向,防止煤气中毒或烧烫伤。 (5)到煤气区作业,检查时,必须通知高炉,严禁一人进入煤气区,作业时一定要找好风向。戴好防护面具。

(6)将近出铁和正在出铁时不得到高炉平台下部、炉缸、炉基进行检查,拉风坐料时必须离开炉台,并严禁到炉顶检查。

(7)到沟下处理故障时,不得一人进行,要与岗位人员联系好,确认后挂好操作牌方可作业。

(8)高炉各部冷却设备水温差应经常保持不超过规定标准,水压不得低于规定标准,调水压时未经工段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调动水压。

(9)检修各种阀门时必须把总门关严,并将管内的残余的水放掉。

5 无料钟上料系统安全技术规程

5.1 无料钟系统安全技术规程

1) 无料钟系统操作工必须学习安全规程,严格遵守要害岗位制度。 2) 工作中应全神贯注操作,不得兼做其它事情。

3) 禁止单人上炉顶检查,必须在炉顶工作时,必须确认无煤气中毒的危险并严格遵守煤气区安全规定。

4) 无料钟系统操作工应严密监视信号盘(模拟盘),随时掌握各设备工作情况。主皮带的联锁装置应绝对良好,否则停止上料。

7) 检修设备时必须设专人指挥,并严格执行操作牌制度。无料钟系统操作工只有在得到专门负责人的指令后方可操作无料钟系统。 8) 室内防火措施必须齐全好使。 5.2 矿槽上料系统安全技术规程 1)组长安全技术规程

(1)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生产、安全工作指示,对本班职工安全负责。

(2)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在每个环节中,在安全与生产冲突时,必须保证在确保职工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生产。

(3) 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规程,并抽查、检查执行情况,对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程避免事故或违章蛮干造成事故的应提出奖励和处分意见。

(4) 领导班组搞好周一安全活动日,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推广安全生产好的经验和吸取不好的教训。

(5) 坚持开好班前会,具体布置安全工作;并做好安全交底和预测,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环境之前指定专人负责其人的安全工作;监督检查职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6)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班中经常检查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的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7) 对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要及时肯定、表扬,并纳入竞赛评比之中。

(8) 发生事故要详细记录,组织班组人员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发生重伤、死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轻伤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 2)操作室安全技术规程

(1) 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和准备好绝缘工具。

(2) 上炉顶检查时,必须二人以上,看好风向,防止煤气中毒。上下走梯手要扶好,防止滑跌。

(3) 机电设备运转时,禁止身体或衣服接触转动部份,防止机械伤害。

(4) 设备检修时要取得操作牌,检修完毕试车前要详细检查和联系好,确认后再动车,工作完毕后交回操作牌。

(5) 设备突然停车时,要及时联系有关人员检查后,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运行,严禁随意短接操作装置,强行开车。 3)槽下称量安全技术规程

(1) 处理电气设备故障时,要停好电,按电气设备检修规程操作。

(2) 设备运转前要检查各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活可靠,联系确认好再动车,检查设备严禁身体和衣服靠近转动部份。

(3) 处理各闸门卡堵时,要停好电,挂好操作牌一人工作一人监护,站好位置防止料堆下伤人。

(4) 严禁从皮带上面跨越、行走和坐卧,需要通过时必须从安全部位通过。 (5) 发现原燃料内有铁器等杂物时,要停机取出,严禁往皮带上扔各种杂物。 (6) 设备发生异常现象或处理设备故障时,系好纽扣和扎好袖口。 5.3 皮带清扫安全技术规程

(1) 上岗前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系好纽扣扎好袖口。

(2) 作业时严禁身体、工具触碰皮带及转动部分,防止皮带伤人。

(3) 设备检修时要停机,取操作牌并登记,取牌人与操作人员共同确认机牌是否相符,切断电源后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

(4) 检修完毕试车前要详细检查联系好,送牌人与操作人员共同确认机牌是否相符,做到确认、确实、确信。

(5) 检点、巡检、清扫、注油等人员必须两人以上作业。严禁从皮带上面跨越、行走和坐卧,需要通过时必须走安全道。

(6) 皮带系统要确保机旁拉绳开关等安全装置要完好可靠。 (7) 清扫各层平台时,严禁将杂物往下扔以免伤人。 (8) 严禁往皮带上扔杂物,防止堵塞闸门影响生产。 5.4 返焦返矿安全技术规程

(1) 检查和清扫时,要二人以上工作,互相监护,禁止身体和工具触碰转动部位,防止机械和皮带伤人。

(2) 发现皮带运行异常或漏嘴堵料,及时通知矿槽室,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处理。 (3) 严禁在皮带上面跨越、行走和坐卧,需要通过时必须从安全部位通过。 (4) 发现皮带上有杂物要停车取出,严禁往皮带上抛扔各种杂物。

(5) 放焦粉漏嘴堵塞时,要和班长联系,做好可靠的安全措施,系好安全带进行处理,严禁单人捅闸门。

6、煤气、环保除尘安全技术规程

6.1 安全技术通则

(1) 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岗位对口交接班。

(2) 工作前对所属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及其它异常现象要及时汇报并尽快解决。

(3) 严格执行操作牌制度,严禁将操作牌交给其它不懂安全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

(4) 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禁擅自脱岗、串岗、睡岗,严禁班中喝酒和酒后上岗。禁止班中从事任何娱乐活动和干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5) 检修作业时,要严格执行操作牌制度,做到确认后开始作业,岗位人员应积极配合但不准擅自参与其它机械、电气工种所从事的作业。 6.2 布袋除尘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6.2.1 环保布袋除尘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1) 启动风机

(1) 操作人员接到启动风机的铃声或电话前15分钟,必须检查电源控制器、除尘器、风机、仓式泵、控制阀和螺旋输送机等是否完好。如有异常及时汇报并尽快处理。

(2) 关闭两条主管道连通管道上的手动阀和仓式泵的各阀,并确认已经关好,以确保风机在无负荷条件下启动。

(3) 把除尘器气包上的排水阀、油水分离器、水过滤器打开放水后关闭,然后启动风机,必须先合动力开关后合操作开关。

(4) 风机启动正常后,打开主管道上的手动阀,启动控制仪、脉冲阀进行喷吹,清除布袋积灰。阻力保持在16~20KPa,压力不低于0.5Mpa,不高于0.7 Mpa。

(5) 启动螺旋输送机前,手盘两圈防止堵死,要随风机启动,防止积灰过多卡死输送机。 2) 停风机

(1 ) 切掉风机操作开关。

(2) 切掉控制仪开关,停止喷吹。

(3) 关闭除尘器主管道入口处手动阀门。 (4) 切掉螺旋输送机开关,停止送灰。 3) 除尘器检修停机时

(1) 将被检修的除尘器入口处手动阀门关闭。

(2) 开两台除尘器管道的连通管道上的手动蝶阀阀门。 (3) 开正常除尘器入口处手动阀门。 (4) 然后按启动风机过程操作。

6.2.2 煤气布袋除尘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1) 引煤气操作程序: (1) 引煤气前的准备工作 ① 确认微机工作程序;

② 检查各部位阀门开关位置是否正确,动作是否准确可靠。 ③各放散管的放散阀处于全开位置。

引煤气前20分钟,向布袋箱体通氮气,向箱体以外的煤气管道通氮气,将空气驱赶干净。 ④各部位人孔封闭保持严密,爆发孔处于良好状态。

⑤警报器灵活好使,仪表运行准确。

⑥开各个工作箱体的煤气入口盲板阀和出口盲板阀,最后开净煤气总管和并网煤气盲板阀。 阀门操作一览表

反 吹 方 式

出口蝶阀

入口蝶阀

放散球阀

手动闸阀

荒煤气末端放散

脉冲氮气

正常工作

检 修

煤气

正常工作

脉冲清灰

检 修

注:手动闸阀只有在检修或放散荒煤气脉冲时,才能打开,其他时间处于关闭状态。 (2) 引煤气操作:

①高炉炉顶煤气压力达3Kpa时允许引煤气。

②当引煤气准备工作完毕后,通知高炉值班工长可进行引煤气。 ③接到高炉值班工长引煤气通知后再进行操作。 ④煤气管道内停止通氮气(蒸汽)。

⑤在荒煤气总管煤气压力达到3Kpa时,关闭各箱体上的氮气阀,开箱体入口蝶阀。 ⑥当各箱体净煤气放散管冒煤气5分钟后,依次开各箱体出口煤气蝶阀。 ⑦关各箱体上的净煤气放散阀,关箱体放散球阀和手动闸阀。 ⑧待净煤气总管放散阀冒煤气后,依次打开净煤气总管和并网煤气电动蝶阀,关荒煤气总管末端放散、净煤气总管放散。

⑨各高炉同时休风引煤气时,要逐个系统进行,一座高炉引煤气操作完毕后,另一座高炉方可引煤气,防止空气在管网局部聚集。 2) 长期切断煤气操作: (2) 准备工作

①切断煤气前进行脉冲清灰操作,箱体灰斗、中间仓和输灰系统中的积灰要排放干净。 ②切断煤气时,要逐个进行操作,不得同时进行,严禁几座高炉在同一段时间内切断煤气,以防止煤气在管道局部聚集。

③切断煤气前与高炉、热风炉,调度室认真联系好,统一操作。 3) 热风炉系统出现问题需单独切断煤气时:

(1) 炉顶通蒸汽、重力除尘器通蒸汽、打开炉顶放散阀、关闭重力除尘器煤气遮断阀。 (2) 布袋除尘控制室在高炉操作室切断煤气完毕后,应迅速将并网煤气管道上蝶阀、盲板阀关闭。

(3) 在高炉切断煤气后,布袋除尘关闭该系统净煤气管道蝶阀、盲板阀、关闭各工作箱体入口和出口煤气蝶阀。

(4) 由高至低顺序打开煤气切断部位各放散阀。 (5) 向布袋箱体通氮气,向荒、净煤气管道通氮气,保持煤气系统管道内为正压力驱赶煤气,关闭氮气后经CO%含量检测合格方可进行检修。

(6) 打开热风炉净煤气管道放散,通氮气。停氮气后待煤气检测合格方可进行检修。 (7) 检修后引煤气时按引煤气操作程序执行。 4) 布袋系统存在问题需单独切断煤气时: (1) 高炉操作室先进行切断煤气操作。

(2) 在高炉操作室切断煤气完毕后,关闭布袋系统净煤气出口总管上的管道蝶阀、盲板阀,不关并网煤气管道上蝶阀、盲板阀。

(3) 关闭各工作箱体入口和出口煤气蝶阀(需进入箱体时必须关闭箱体入口和出口盲板阀),由高至低顺序打开煤气切断部位各放散阀。 (4) 向布袋箱体通氮气,向荒、净煤气管道通氮气,保持煤气系统管道内为正压力驱赶煤气。关闭氮气,箱体经CO%含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检修。 (5) 高炉短期休风切断煤气操作 高炉休风时间小于2小时,可利用管网净煤气倒流充压方式进行短期切断煤气,此时必须保证管网煤气压力大于3Kpa;否则按长期切断煤气处理。采用管网净煤气倒流充压操作步骤如下:

(1) 在切断煤气前关闭该系统的各放散阀,严禁泄漏。

(2) 接到高炉关闭重力除尘器遮断阀操作完毕后,可采用管网净煤气倒流方法,保持该高炉煤气系统内维护正压,如重力除尘器不检修,可在保证重力除尘器封闭的条件下,布袋除尘器维持原状。如重力除尘器检修,则必须按长期切断煤气操作执行。 (3) 若布袋箱体系统压力低于2Kpa,必须通氮气保持煤气系统正常。

(4) 如果倒流至重力除尘器的净煤气压力过大时,可关闭箱体入口阀,调节压力。

(5) 短期休风时如重力除尘器封闭引煤气可直接运行;否则应打开布袋荒煤气总管放散,待冒煤气后,依次打开箱体入口蝶阀,待箱体全部工作后,依次关闭重力除尘器放散阀、布袋前荒煤气总管放散阀。

(6) 采用管网净煤气倒流充压操作时必须防止热风炉系统(喷煤系统)煤气泄漏或放散。 (7) 切断煤气时间大于2小时或布袋箱体压力小于1Kpa时,应转为长期切断煤气操作。 5) 布袋脉冲清灰操作: (1) 脉冲清灰前的准备

① 观察氮气压力,保持氮气脉冲压力在0.15~0.25Mpa ,要求稳定。 ② 观察荒净煤气总管压差是否达到2~5KPa,或其中某个箱体的煤气进出口管压差达到2~5KPa。

③ 各箱体的脉冲阀灵活好用 (2) 脉冲清灰操作

① 选择操作方式,脉冲控制开关打到自动位置,由微机程序控制。

② 当PLC荒净煤气压差达2~5KPa时,接点信号发出,按程序对各个箱体依次进行脉冲(当压差计有故障时,按PLC自动记时脉冲)。(注:各箱体的脉冲阀错开工作)

③ 当PLC计时接点信号发出,脉冲自动停止。若单个箱体进、出口煤气压差仍然达5KPa,则须单个箱体手动脉冲.(3) 手动脉冲操作

① 将相应箱体的自动,手动转换开关打到手动操作位置。 ② 当PLC计时接点信号发出,脉冲自动停止。 (4) 放散荒煤气脉冲

① 当氮气脉冲系统出现故障时,而又不能在短时间内恢复,则要通过放散荒煤气进行脉冲清灰。因放散荒煤气脉冲清灰时,布袋承受压差较大,故脉冲操作前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执行;脉冲清灰后必须严密监测该箱体,防止发生布袋顶起、泄漏事故。

② 在放散荒煤气脉冲清灰前,要先打开箱体放散球阀下面的手动闸阀后再进行脉冲操作。(若放散球阀密封较好,手动闸阀可长开)

③ 在放散荒煤气脉冲清灰时需先打开箱体放散阀,然后关闭箱体出口蝶阀。脉冲时采用多次、短时间关闭箱体出口蝶阀的方式进行脉冲,以减少压力过大对布袋的损坏,箱体出口蝶阀的关闭时间小于一分钟。

④ 待荒净煤气总管压差或箱体荒净煤气压差为2KPa时停止脉冲,关闭放散阀,打开煤气出口蝶阀。

⑤ 当氮气脉冲系统恢复正常后,停止放散荒煤气脉冲操作,关闭放散管球阀下面的手动闸阀。

6) 排灰操作: (1) 手动操作排灰

① 排灰操作在脉冲操作前进行,排灰操作与脉冲操作不能同时进行。

② 根据计时(按20分钟计)确认粉灰排干净后,启动灰斗仓壁振动器,振动30秒停止。 ③ 关闭中间仓上球阀。 (2) 自动控制排灰。

① 依据计时(按20分钟计),发出信号输入PLC。 ② PLC接到信号按程序进行自动操作。 7) 输灰操作:

(1)根据计时确定输灰(输灰周期暂时按3小时一次处理,具体操作时可根据灰量进行调节)。

(2)操作工与调度联系运灰车辆。

(3)依次启动加湿卸灰机,斗式提升机,螺旋输送机,空转5分钟。 (4)输灰前箱体进行脉冲,使箱体下部存一定的灰量封闭煤气。 (5)开中间仓下星形给料机(下球阀),待加湿卸灰机出灰时,加湿卸灰机立即给水。 (6)根据计时(按15分钟计,具体操作时可根据灰量进行调节),停星形给料机

(7)输灰结束后,先停前部螺旋输送机,再停后部螺旋输送机,再停斗式提升机,最后停加湿卸灰机。 8) 停箱体操作:

(1)关闭箱体入口蝶阀、盲板阀后,手动操作脉冲清灰,使粘附在布袋上粉灰减至最少程度。

(2)将灰斗的粉灰排放干净后,关闭灰斗下部的球阀。 (3)关闭该箱体煤气出口盲板阀,液动蝶阀。 (4)打开该箱体的净煤气放散阀。

(5)打开箱体灰斗氮气阀,向箱体通氮气,停氮气后,待煤气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检修。 (6)在箱体温度降至60℃以下,允许开箱体上人孔,上人孔打开后打开箱体下人孔。 (7)通知煤气救护人员测定该箱体CO、O2含量,合格后方可进入箱体内检修或检查。 9) 停箱体操作后的引煤气操作:

(1)检查各部人孔是否密封严密,防爆孔是否处于良好状态,箱体各阀门开关位置正确与否。

(2)打开箱体入口和出口盲板阀。 (3)向箱体通氮气,将箱体空气赶净。

(4)关闭该箱体氮气,开箱体出口蝶阀,开箱体煤气入口蝶阀。

(5)待该箱体净煤气放散管冒煤气后,关闭该箱体净煤气放散阀,箱体正常工作。 10) 更换布袋操作:

(1)将脉冲喷吹管卸下。

(2)认真检查布袋破损情况及原因,并做好记录

(3)清除箱体内积灰,将损坏的布袋拆除更换,新布袋绑扎一定要牢固,放入袋笼。 (4)吊持布袋时,注意布袋的拉紧张力要适宜。

(5)清理箱体内杂物,封严上下部人孔,通知操作人员及时恢复箱体。 6.3 工种安全技术规程

1) 环保除尘工安全技术规程

(1)严格按规程启动风机和停风机,操作电源开关严禁带负荷操作,即停风机先停操作开关。

(2)风机运转正常后,经常保持阻力在16~20Kpa范围。

(3)检查布袋及管道情况要走安全桥,上、下楼梯要扶好,冬天防结冰滑跌摔伤。 (4)炉前除尘风机启动,停机比较频繁,联系要确认,满足高炉出铁需要。 (5)布袋破损要及时更换,更换布袋时防止窒息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发生。 2) 清灰工安全规程

(1) 放灰前必须检查车内是否有人确认后方可放灰。

(2) 放灰前检查车辆是否漏灰,发现不严易漏的地方要堵严。 (3) 放灰时注意风向,必须站在上风侧,以防煤气中毒。

(4) 放灰时先要小开放灰阀,再逐步开大。不可开的过急过大。放完灰后,放灰阀必须关严,不准漏灰。

(5) 放灰前及放灰过程中,必须注意周围环境防止伤害其他人。 (6) 放完灰后地面要清理干净,周围不能堆残灰。 3) 煤气除尘工安全技术规程

(1) 煤气系统设备严禁煤气泄漏,发现煤气泄漏必须及时汇报解决。

(2) 煤气除尘设备附近属二类煤气区域,检查时必须二人以上,严禁一人去布袋系统各部位检查。

(3) 布袋破损要及时倒换,更换布袋必须是布袋箱CO含量小于30PPM才可进行,大于30PPM,严格按煤气区域作业规程执行。

(4) 必须严格控制煤气压力(≤0.12Mpa)和煤气温度(≤260℃),经过除尘后净煤气含尘量≤10mg/m3.

(5) 必须严格遵守引煤气和切断煤气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 严格执行煤气作业规程和高空作业规程,防止煤气中毒和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 (7) 使用氮气时,注意氧气含量≥20%以上,防止窒息事故发生。

(8) 随时调整检查拉链机松紧程度适合运转水平并注意电机,减速机地脚螺栓是否松动,要经常紧固,轴瓦要经常注油,保持润滑。

(9) 严禁各种杂物掉进拉链机内,严禁拉链机运转时清除内部积灰,在头尾轮处操作时,必须注意安全,防止衣物缠住伤人。

(10) 停送箱体开关进出口盲板时,必须高压改常压后进行,必要时请煤气救护站人员到现场监督,各盲板阀法兰不得泄漏煤气。进入箱体检查,箱体内CO含量经检测确认小于30PPM后,方可进入箱体作业。

7 原料安全技术规程

7.1 安全技术通则

1) 上岗前必须按标准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在岗位上对口交接班,经接班者认可后,交班者可离开岗位。

2) 工作时间内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脱岗、串岗、睡岗,班中严禁喝酒并禁止酒后上岗。

3) 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

4) 岗位工作人员必须经常检查岗位上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及时汇报解决。 5) 严禁接触机械设备的转动部位和电气设备的带电部位,严禁跨越和踩踏 正在运行的皮带。 7.2 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7.2.1 地下矿槽安全技术规程

1) 指挥料场内的汽车、铲车等卸料作业时,不能与车辆抢行,防止车辆伤害。 2) 夜间行走,要有良好的照明手电筒,并注意了望,严防车辆倒车伤害。 3) 料场照明保持完好,有利夜间正常工作和行走。

4) 发现槽内有杂物时,必须停止漏料后再安排有关人员下槽处理,严禁私自下槽处理,防止卸料伤人。

5) 对原燃料验收,上下车查看时要扶稳把牢,稳上稳下,防止坠落。

6)在皮带通廊行走,要距皮带0.5m以外,防止皮带绞伤,严禁跨越正在运行的皮带和在皮带上行走。

7.2.2 皮带安全技术规程

1) 主控室、各皮带转运站安全技术规程

(1) 槽上烧结,地下矿槽球团、焦炭等各皮带转运站要听从原料管理室的统一指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解决。

(2) 作业或检修时必须取得操作牌,并与指定岗位人员联系好,确认后方可作业。

(3) 检查作业时必须与皮带转动部位保持一定安全距离,不准触碰转动部位,严禁坐、钻、跨越皮带。

(4) 皮带转动时严禁清扫,发现问题必须停机处理。 (5) 皮带机转动部位必须设有安全罩或安全栏杆。

(6) 皮带运行时禁止进行注油、捅漏斗、捡杂物等作业。

(7) 皮带任何部位禁止动火,必须动火时,要经作业区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8) 发生紧急情况时,机旁人员必须快速拉动事故开关,停机处理,严禁在皮带运行过程中处理故障。

7.3 皮带工安全技术规程

1) 检查所用工具是否牢固可靠、安全好用。

2) 做好安全点检:检查各走台、防护网、壁板、护栏、走梯、矿槽篦子有无缺陷、开裂,检查各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好用。

3) 运行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声音、振动以及皮带划伤等要立即停机处理,严禁在皮带运行过程中处理。

4) 皮带工岗位必须严格服从主控室统一指挥,严禁擅自开动和停止皮带。

5) 操作皮带或检修皮带时必须取得操作牌,将机旁操作开关打到零位,锁好拉绳开关,并设专人联系,否则禁止作业。

6) 严禁超负荷启动皮带,严禁不经允许擅自动用皮带的任何部位。

7) 在皮带运行过程中,严禁注油、清扫、捅漏嘴、捡杂物,不准触摸运行中的皮带。 8) 皮带运行时要与皮带保持0.5米以上安全距离,严禁坐、跨、钻越运行中的皮带。 9) 上下小车作业时要注意脚下,防止坠落矿槽内。 10) 严禁在皮带上动火,需要动火时,必须经作业区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1) 处理事故、更换托辊、注油、上皮带牙子时严禁单人作业,必要时要有班长在场。 12) 皮带工严禁穿大衣工作。 好使。

8 冲渣安全技术规程

8.1 安全技术通则 1) 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岗位对口交接班,工作前检查岗位所属设备是否完好,有无安全隐患,如有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2) 工作时间内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擅自脱岗、串岗、睡岗,严禁双人岗位单人操作。

3) 严禁将操作牌交给不懂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的人操作。禁止非本岗位人员替岗。 4) 岗位上电气设备出现故障,非电气工作人员禁止处理。

5) 必须熟知本岗位工作环境和工作中所要去的其它作业环境(例如高炉)的安全知识和危险源点,工作中保证自身和其它工作人员的安全。

6) 班前、班中严禁喝酒,班前要休息好以保证正常工作。

7) 设备检修过程中,设备人员和岗位人员必须专人联系,严格执行操作牌制度。 8.2 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8.2.1 水泵工安全技术规程

1) 工作期间对所属设备认真地进行巡回检查,并按规定对注油点进行注油。 2) 保持工作环境卫生并对所属设备和场地进行认真清扫。

3) 水泵启动前要盘车检查水泵转子旋转的轻重、电机旋转方向并试拔串动量,如有异常及时处理。

4) 打开出口阀门、开轴冷却水(水渣泵)、开换向阀、开油箱冷却水,油标正常后送电。 5) 检查渣沟及流槽,确认无人作业并无异常后,方可起动水泵工作。

6) 水泵启动运转正常后,电流、水压必须符合技术规定,轴泵温度不得超过技术规定标准。 7) 发现水泵出口压力波动较大或有异常声音时,应立即停泵检查,待故障排除并经有关人员鉴定后方可重新启动。

8) 需要停水停电时必须与有关单位联系并得到允许后方可停泵和切断电源开关。 9) 严禁带负荷拉开关,拉开关时面部要转向侧面,防止烧伤。 10) 水泵起动后,严禁跨越或坐在电动机上。

11) 水泵停转后,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并准备好随时启动。

12) 严禁电气设备潮湿,用水管冲洗泵房地面及墙壁时,不得将水溅到电气设备上。

13) 水泵应定期轮换作业。水泵停转后必须打开反冲水,以防渣凝固堵塞管道或造成阀门打不开损坏设备。

14) 认真做好补助水的工作,要做到既保证冲渣的需要又要尽量减少水的损失。 8.2.2 吊车工安全技术规程

1) 吊车司机必须经过三个月以上的实习熟练过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顶岗操作,实习期间,司机不在时,徒工和实习人员禁止操作。 2) 吊车开动前必须鸣铃,安全装置必须保持良好

3) 司机操作时,必须穿绝缘鞋,司机室地板必须盖有绝缘板,电气设备外壳要有接地线。 4) 同一轨道上有多台吊车作业时,相互之间缓冲距离,慢车不少于二米、快车不少于三米。两台吊车相对运行时要互相鸣铃,并提前停车,防止撞车。

5) 当吊车接近轨道终端时应缓行,发现机械或电气设备异常时(如电闸失灵、极限失灵、电缆冒火等)应停车进行检查修理。

6) 电动机发生下列情况时,必须切断电源进行检查。 (1) 电机或其它启动装置冒烟或发生不允许火花时。 (2) 剧烈振动、威胁电动机安全时。 (3) 发生需要立即停机的人身事故时。 (4) 所带动的机械损坏时。 (5) 轴承发生不容许的高热时。 (6) 转速急剧减少使电动机迅速发热时。

7) 当抓斗降到最低位置时,卷筒存绳不得少于三圈。

8) 当抓斗升降时,应同时操纵卷扬、抓斗控制器,并使其角度相等,全部钢绳受相同拉力,抓斗下降后停车时,应将主令控制器迅速拉到零位。

9) 抓斗腭板最后接近闭合时,应将抓斗稍稍抬起,以免电机过载。 10) 装车和抓道时司机必须听从看车人员指挥。 11) 吊车运行时严禁事项

(1) 大小车不准急打倒转或用倒转停车。 (2) 不准用抓斗斜拉车辆和重物。 (3) 不准用抓斗撞渣槽。

(4) 不准用抓斗提升大件物品及拖拉埋在地中的重物。 (5) 抓斗不准从人头或车辆上方越过。 (6) 任何非工作人员不准上下吊车。 (7) 不准用快车顶慢车。

12) 装车时要顾全大局,应按装车标准装足数量,不能偏装、超重和端重。 13) 其它严禁事项

(1) 禁止从一台吊车跨到另一台吊车上。

(2) 禁止由操作室上抓斗或站在抓斗上随意行走。

(3) 电气设备发生短路故障原因没查明之前,禁止强行送电。 (4) 停车休息时,禁止靠近电源,防止触电。

14) 轴接头或传动齿轮应有安全档板或保护罩,所有电机必须有防雨罩。

15) 除司机及有关检修人员外,其它人员未经领导许可禁止擅自上吊车,上吊车时必须先给安全铃通知司机,上下吊车时要注意安全。

16) 司机听到停车铃声或看到停车手势后应立即停车,切断电源。

17) 遇电气短路或触电危险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绝缘工具检修。电气着火时必须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18) 司机离开司机室时,应将吊车开到固定停车点,将所有控制器手柄归于零位,并切断电源,拿下操作牌后方可离开。

19) 凡上车清扫、维护、检查、修理作业时,均应停车、切断电源,并要挂上“禁止合闸”牌。严禁无操作牌或者带电进行检查检修作业。 20) 在检修前或检修后试运转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站在机械设备尤其是转动设备的侧面安全地方。

21) 车体上不准放置任何物件、工具,物品使用完后应归放于固定地点,司机室内禁止存放润滑油。

22) 吊车检修作业时,检修吊车司机应通知相邻吊车司机,禁止其它吊车靠近和冲撞。 23) 当发现桥梁和水平金属结构的重要部件(桥梁、桥梁的上下弦杆、斜杆、主水平和垂直断面等)有裂纹时,必须立即停车处理。

24) 更换抓斗钢绳时,应有专人指挥,司机应严格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吊上和吊下人员应互相配合,防止机械伤人。

25) 拽钢绳时应有四人以上,气雾较大时要设专人监护吊车的运动方向,更换作业前应将抓斗安放平衡、滑轮盘垫平。往小车上带钢绳时,车下人员要躲开到三米以外。 26) 不准从吊车上往下扔物件。

27) 更换下来的钢绳要盘好放在固定地方。

28) 冬季走桥和吊架扶梯上积雪、积冰要及时打扫干净,防止滑跌。 29) 汽车装渣时,必须确认汽车司机远离抓斗,方可作业。

9 热工安全技术规程

9.1 安全技术通则

1)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技术考试、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操作。

2) 各高炉热风炉工必须严格听从燃气调度室和煤气管理室的指挥调度,得到撤炉命令后,必须立即撤炉,严禁借故拖延,在特殊情况下,由煤气班长和动力作业区协商解决。 3) 煤气压力低于1000pa时必须主动撤炉。

4) 工作区域内煤气含量超过30 PPM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CO浓度高于30PPM,低于50 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 (2) CO浓度高于50 PPM,低于100 PPM米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3) CO浓度高于100 PPM,低于200 PPM,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15分钟,且每次工作间隔不得小于2小时。当一氧化碳浓度高于200 PPM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戴面具等)方可进行工作。

5) 热工操作人员必须熟知各种可燃气体的爆炸范围和着火点: (1) 高炉煤气爆炸范围40%~70%,着火点700~750℃。 (2) 焦炉煤气爆炸范围6%~30%,着火点650℃。 (3) 天燃气爆炸范围5%~15%,着火点550℃。 6) 高炉低压到50%以下时必须立即关冷风大闸。 7) 本高炉低压到50%以下时热风炉必须全部停烧。

8) 在生产的煤气设施和管道上动火必须事先办理动火手续,准备好防毒面具、灭火器材,在煤气压力保持正压状态下方可进行。 9) 长期休风未驱除净煤气之前不得动火。

10) 高炉炉顶蒸汽必须畅通无阻,必须保持足够的压力,炉台集汽包的压力:不得低于0.2 MPa。

11) 生活用汽禁止与高炉共用一个集汽包。

12) 各种仪表室的煤气压力、流量导管要经常检查,每季度至少用肥皂泡沫检查一次。 13) 发生煤气着火事故后,直径在150mm以下的管道,应逐渐关门降低煤气压力,但压力不得小于0.5~1.0 KPa,并往管道内通入大量蒸汽灭火。

14) 如管道内部着火,应关上所有的放散阀、人孔、通入蒸汽灭火。 15) 煤气管道和煤气设备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私自乱接乱改。

16) 发生煤气着火或煤气中毒事故必须立即通知煤气防护站和作业区卫生所以及作业区有关部门及时抢救。 9.2 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1) 热风炉安全技术规程

(1) 煤气设备严禁漏煤气,如有煤气泄漏必须及时汇报解决。

(2) 在检修热风炉助燃风机时,必须封好水封,并用煤气测量仪监测煤气含量合格后方可作业。

(3) 单座热风炉检修时,煤气阀、冷风阀、热风阀必须堵盲板,以防渗漏冷、热风和煤气。 (4) 热风炉是高大建筑物,在地面或在热风炉各层平台上作业时必须注意预防高空落物,防止落物伤人。

(5) 热风炉燃烧时要调好空气和煤气的配比,避免产生喷炉和震动现象。 (6) 不准长时间在燃烧器附近工作和逗留。

(7) 在检修热风炉鼓风机时,应将炉改为自燃或封水封,以免发生煤气中毒事故,自燃时不得逆流煤气防止火焰喷出烧人。

(8) 认真遵守煤气规程,严禁擅自点炉。

(9) 煤气点火时,必须先给火碗后给煤气,如果点不着时应立即关上煤气闸板,检查原因,待炉内残留煤气抽净后再重新点炉。

(10) 高炉休风时必须采用倒流阀倒流,不得已时方可采用热风炉倒流,但不得同时用二个或三个热风炉倒流,倒流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小时,炉顶温度不得低于1000度,如超过规定可改炉倒流。

(11) 倒流的炉子不得马上送风,以防残余煤气爆炸,须打开烟道阀抽1~2分钟后方可送风。 (12) 休风时倒流的炉子不准点自燃。

(13) 休、送风之前必须与高炉联系好。由高炉工长或副工长亲自联系,方能休、送风。 (14) 煤气管理必须服从煤气班长和燃气调度室、管理室的指挥。

(15) 点炉前应检查电机对轮及鼓风机是否有卡和不灵活现象,如有应及时找人处理,解决后再进行运转。

(16) 鼓风机在试车前要试好反正转,以防反转抽出煤气和热风。 (17) 禁止闷炉,不能送风的炉子应把废气阀打开。

(18) 热风炉正在燃烧时如遇到燃烧器鼓风电机停电,应立即关严煤气调节阀,关煤气闸板并切断电源。

(19) 休风时,热风炉必须开废气阀,关冷风阀。

(20) 热风炉的水压必须大于热风阀的水平冷却点压力(该炉水压大于热风压力),并且再加上0.5 的安全系数。

(21) 送电时先给动力开关,后给操作开关,停电时先停操作开关、后停动力开关。 (22) 各阀门全开或全闭后,必须将万能开关搬回零位。

(23) 停电检修拉下电源后,应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标志牌。 (24) 非常开关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方可使用: ① 高炉倒流休风

② 各阀门的接点临时损坏或外部线路发生故障。 ③ 有一电机发生故障。 ④ 检修后试车。

(25) 如停电用手动操作时,必须将电源拉下,挂上禁止合闸牌。

(26) 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不懂得电气线路与电气知识的人员禁止乱动,应及时汇报检修处理。

(27) 运转时,必须注意机电设备的声音、电动机轴承的温度、电流、电压,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运转,进行检查及时报告处理。 2) 清灰工安全技术规程

(1) 放灰前必须检查确认车内是否有人,否则禁止操作。 (2) 清灰时必须注意风向,必须站在上风侧,以防煤气中毒。 (3) 放灰时必须注意附近危险区内是否有人,防止伤害其它人。 (4) 严禁乘车、扒车去打灰,不得钻车,不许在禁行线上行走。 (5) 禁止进入正在放灰或已放完灰的车辆。

(6) 放灰时若发现灰车漏灰,应停止放灰,将漏灰处堵上后继续放灰,除尘器两侧禁止堆放瓦斯灰。

(7) 放灰时清灰口开的要适当,不许开的过急或过大,放完灰后,清灰阀必须关严。

(8) 高炉减风50%以上或休风时不许打灰,如因灰过多,必须领导亲自主持并采取措施后方可打灰。 (9) 长期休风未赶净煤气前不许打灰。

(10) 长期休风后进入除尘器或管道内清灰和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① 要严防煤气中毒,必须确认煤气来源已经切断(关好密封蝶阀、炉顶火燃烧正常),并将残余煤气驱逐干净,经化验分析并确认一氧化碳含量小于30PPM以后方可进入工作。 ② 要严防上面的重物掉下打伤,进除尘器前要仔细检查,有无重物下落的危险,如有危险必须排除后方可进入,在除尘器内工作期间,不许动除尘器煤气切断阀。

③ 在除尘器内工作严防烧烫伤,在温度大于60度时不许进入,干灰没放净前不许进入,在抠灰时严禁大量打水,即使小量打水人员也必须撤出来。

④ 在除尘器内工作要准备好防毒面具,最少不得少于两人同时作业,而且在除尘器外部必须设专人监护。

⑤ 抠灰时除尘器内的照明必须是低压防爆灯(36伏以下)。 (11) 严禁两座炉子同时打灰,防止跑灰。

(12) 电气设备有问题时应将电源拉下,迅速用手摇把把清灰阀关上,及时找电气人员处理,不得擅自乱动电气设备。

(13) 除尘器瓦斯灰应经常清净,如有特殊原因,应及时向领导汇报,绝对不允许超过除尘器的极限存灰量。

(14) 如果除尘器清灰阀关不严漏煤气时,必须佩戴防毒面具并且有煤气救护人员在场监护方可进行处理。

(15) 检查除尘器灰量时,禁止用铁钎子和尖锐工具敲击除尘器。 (16) 除尘器各层平台的防护栏杆有缺陷或已经损坏时应及时修复。

(17) 放灰前必须与作业区调度室和高炉一副工长取得联系,得到允许后方可放灰。

(18) 处理清灰阀关不上时必须设有专人指挥,戴好防毒面具,除尘器方园四十米内禁止动火,如需动火必须联系高炉休风处理煤气后动火。

(19) 高炉大中修、开炉时,必须仔细检查验收,确保除尘器内没有杂物。 (20) 煤气搅拌机每次使用后,必须将机内的瓦斯灰搅净、清洗。 (21) 除尘器周围不许有明火,防止泄漏煤气着火伤人。 9.4 其它安全规定

1) 煤气设备及管道动火的安全规定 (1) 正常生产时,如需在煤气设备和管道上动火,事先必须办理动火手续,准备好防毒面具、灭火器材,并要有防护人员在场,在所需动火的设备及管道内煤气压力保持正压的情况下方可动火。

(2) 在长期没有使用,但没有赶煤气的管道上动火,除管道内必须维持正压,还必须将管道末端的放散阀打开放散一定时间,否则禁止动火。

(3) 高炉短期休风时,切断阀后的除尘器、煤气管道上可以动火,切断阀前(高炉侧)的煤气管道不许动火。

(4) 高炉休风后,必须待整个煤气系统的煤气处理干净完毕并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全面动火。

2) 高炉休风不处理煤气炉顶设备动火的规定

(1) 高炉短期休风时,切断阀前(靠近高炉侧)的煤气管道不许动火。此规定的含义是高炉短期休风时高炉炉顶设备(高炉料面以上至除尘器切断阀靠近高炉侧所有能进入煤气的设备)严禁动火,在正常情况下必须严格按此规定执行。

(2) 在特殊情况下,炉顶设备出现故障危及高炉生产且无条件处理煤气又必须休风在炉顶设备上动火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 必须经作业区领导和煤气专业技师同意; ② 必须采取特殊应急安全保证措施;

③施工单位、煤气专业负责方面必须各有一名专职人员参加,做好应急措施的落实、监督、检查之后下达作业指令。

9.5 高(焦)炉煤气排水槽安全管理规定。

1) 全作业区煤气排水槽的安全管理由煤气负责人负责。

2) 由煤气负责人负责建立煤气排水槽的档案,以及绘制分布图,并对各排水槽挂上统一编号。

3) 由煤气负责人负责对煤气排水槽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查出问题及时反馈到设备管理室,由设备管理室负责安排处理。

4) 每年三月、十月份上旬由配管负责对所有下水槽进行一次放水清污工作。

5) 作业区每年三月、十月份下旬由安全部门牵头同设备管理室、煤气负责人进行专项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6) 由煤气负责人提出煤气排水槽更换计划,报主管部门解决。

7) 邻近煤气排水槽的单位随时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安全部门,并做好防护工作。

附录:高炉的休风、送风及煤气处理

1 短期休风、送风程序

短期休风与送风由值班长主持,高炉工长执行。 1) 休风前的准备工作

(1) 由高炉值班工长提出,值班长批准,并取得作业区调度室、燃气调度室同意。

(2) 休风前联系作业区调度室、动力作业区调度室,通知鼓风机、热风炉、卷扬主控室、煤粉喷吹。 (3) 出净渣铁

(4) 检查风口、冷却壁等冷却设备,如果发现损坏要适当的闭水,并准备更换。 2) 休风程序

(1) 向炉顶各部通蒸汽。 (2) 炉顶停止打水。 (3) 停止富氧。 (4) 停止喷吹。

(5) 高压转常压、减风到50%。 (6) 除尘器停止打灰。

(7) 关风温调节阀,停止上料。 (8) 全开炉顶放散阀。 (9) 热风炉停止燃烧。

(10) 关煤气切断阀(事先要通知燃气管理室)。 (11) 继续减风、直到最低水平。 (12) 打开风口视孔盖。 (13) 高炉发出“休风指令”。

(14) 关送风热风炉的热风阀、冷风阀,开废气阀放净废气。 (15) 开倒流阀进行倒流休风。

(16) 热风炉发出:“休风操作完毕信号”。 3) 短期休风的送风

(1) 休风检修项目和任务完成,插好煤枪。 (2) 关上风口视孔盖。 (3) 高炉发出送风指令。 (4) 关倒流阀停止倒流。

(5) 开送风热风炉的冷风阀、热风阀,同时关上废气阀。 (6) 热风炉发出“送风操作完毕”信号。 (7) 逐渐关放风阀回风。

(8) 开冷风大闸及风温调节阀。 (9) 通知燃气作业区送煤气。 (10) 开煤气切断阀 (11) 关炉顶放散阀。 (12) 关炉顶蒸汽

(13) 高炉视炉况转入正常操作。 (14) 联系燃气调度热风炉点炉。 4) 短期休风、送风的注意事项

1) 为了防止煤气爆炸,必须往炉顶各部通入蒸汽或氮气,在休风期间要保持其炉顶压力为正压。

2) 如果休风前高炉悬料,必须将料面坐下来后方可休风。 3) 在休风或者炉内低压状态下,禁止除尘器打灰。

4) 如果采用富氧冶炼,必须待转入正常生产后方可联系送氧。

5) 如不采用倒流休风时,休风操作可省去程序中2)—

12、15两项程序。送风操作可省去程序中3)—

2、4两项程序。2 长期休风、送风程序

长期休风与送风由总炉长主持,热工技师、设备和安全负责人参加,由高炉工长执行。处理煤气工作由热工技师负责、有关人员执行。上述人员不在时,由值班长主持。 1) 休风前的准备

(1)高炉长期休风由炼铁作业区提出,经公司批准,并取得燃气同意。 (2) 休风前应打净除尘器的煤气灰。

(3) 准备好点火用的点火枪、木柴、油布。

(4) 休风前要联系作业区调度室,燃气调度室、热风炉、槽下主控、煤粉罐。 (5) 检查透通炉顶各部、除尘器的蒸汽管路。 (6) 出净渣铁。

(7) 检查风口、渣口、冷却壁等冷却设备。如发现损坏,要适当闭水和更换,严禁往炉内漏水。

2) 长期休风程序

(1) 向炉顶各部、除尘器、煤气切断阀等处通蒸汽。 (2) 炉顶停止打水。 (3) 停止富氧。 (4) 停止喷吹。

5) 按程序转入常压操作。 6) 开放风阀减风到50%。 7) 关风温调节阀和冷风大闸。 8) 全开炉顶放散阀。

9) 开均压放散阀,关一次均压阀,停止上料。 10) 关二次均压阀。

11) 热风炉全部停止燃烧。 12) 关煤气切断阀。

13) 通知燃气作业区关密封蝶阀。 14) 将风拉到0.005Mpa。 15) 打开风口视孔盖。 16) 高炉发出“休风指令”。

17) 关送风炉的热风阀、冷风阀、开废气阀放净废气。 18) 开倒流阀倒流休风。

19) 热风炉发出“休风操作完毕”信号。

20) 卸风管、风口堵泥,如休风时间在16小时以内,可以少卸风管。但风口必须堵严同时风口大盖和倒流阀必须处于开启状态。 3) 赶煤气程序

1) 开除尘器放散阀。 2) 打开除尘器人孔。

3) 打开荒煤气管道的放散阀。 4) 打开布袋除尘系统的放散阀。 5) 打开煤气切断阀上人孔 6) 打开煤气系统人孔。 7) 通氮气赶煤气。

8) 撵净煤气后,开煤气切断阀(整个煤气系统人孔全部打开15分钟)。 9) 开一次均压阀。

10) 关煤气切断阀(沟通15分钟后关闭)。 11) 洗涤系统、重力除尘器化验合格。 12) 放净除尘器残灰。 4) 炉顶点火程序

(1) 炉顶点火检查下列各阀门应处的状态,并加以确认。 ① 炉顶放散阀全开。 ② 煤气切断阀关。

③ 炉顶及除尘器通蒸汽。 ④ 上、下密封阀关闭。 ⑤

一、二均压阀关。⑥ 均压放散阀开。 ⑦ 气密箱继续通氮气。

(2) 拉响炉顶点火警报器,通知风口周围及炉顶操作人员撤离。 (3) 打开炉顶点火枪、人孔。 (4) 关炉顶及除尘器蒸汽。

(5) 点燃点火器、调节空气、煤气比。

(6) 将点火器插入人孔,点火者不要站在正面。 (7) 点火结束,发出结束警报。 (8) 通知停风机。

(9) 如果点火枪及炉顶煤气火熄灭,采取下列措施: ① 再次拉响警报。 ② 向炉顶通蒸汽。

③ 等10~15分钟后再进行点火。

5) 气密箱和无料钟罐的煤气、氮气处理程序。

气密箱和无料钟料罐的煤气、氮气处理必须在炉顶点火后进行。 (1) 关眼镜阀

(2) 开上密封阀和上部料闸。 (3) 关

一、二次均压阀。(4) 开均压放散阀。 (5) 打开料流调节阀。 (6) 开下密封阀。

(7) 关气密箱和阀箱氮气。

(8) 启动检修风机,置换其中的氮气。 6) 送风前的准备

(1) 经过检修后的设备要试运正常。 (2) 送风前两小时启动风机。

(3) 通知燃气做好接收煤气的准备。

(4) 封闭除尘器、煤气管道及热风炉系统的全部人孔。

(5) 关闭热风炉所有阀门,特别是冷风大闸和冷风闸一定要关严,并通知鼓风机将风送到放风阀。

(6) 全开炉顶及除尘器的放散阀,打开均压放散阀,关闭

一、二次均压阀。(7) 关煤气切断阀,开无料钟眼镜阀。

(8) 停气密箱检修风机,气密箱改氮气冷却和密封。 (9) 封闭炉顶点火人孔,炉顶、除尘器通蒸汽。 (10) 上风管及煤枪。

(11) 通开风口堵泥,上好风口视孔盖。 7) 送风与送煤气程序

(1) 通知作业区调度室、鼓风机、燃气调度室、热风炉、槽下主控室,“高炉要立即送风”。 (2) 高炉发出“送风指令”。

(3) 开送风炉冷风阀,热风阀同时关上废气阀。 (4) 热风炉发出“送风操作完毕”信号。 (5) 逐步关放风阀回风。

(6) 开冷风大闸及风温调节阀。 (7) 与燃气作业区联系送煤气。 (8) 开煤气切断阀。

(9) 关部分炉顶放散阀,调整炉顶压力。 (10) 开一次均压阀。 (11) 开密封蝶阀。

(12) 除气封蒸汽外,炉顶各部及除尘器蒸汽全闭。 (13) 将煤气系统放散阀逐渐关闭。 (14) 炉顶均压正常使用。 (15) 联系热风炉点炉。 (16) 转入正常改高压。

8) 长期休风、送风的注意事项

(1) 长期休风前一定要出净渣铁,放风时一定要有节奏、慢慢地放风,防止灌渣。 (2) 赶煤气过程中,整个煤气系统及附近区域严禁动火。

(3) 无料钟高炉在长期休风期间严禁往炉内漏水。发现烧坏或漏水的冷却设备要在休风前换掉或关闭冷却水。 (4) 炉顶温度要控制在300度以下。

(5) 在高炉休风期间,不准关炉顶放散阀,如因检修需要必须关闭时,至少要有一个放散阀保持开启状态。

(6) 炉顶人孔把上后,炉顶系统禁止动火。

(7) 炉顶点火后要设专人监护,火着的不好时,要投入木柴,保证火着的正常。

10 鼓风机安全技术规程

10.1 安全技术通则

1) 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岗位对口交接班。

2) 鼓风机属要害岗位,鼓风机司机需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 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禁擅自脱岗、串岗、睡岗,严禁班中喝酒和酒后上岗。禁止班中从事任何娱乐活动和干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未经领导批准不准将自己的工作转交他人。 4) 工作前必须详细检查好本岗位所使用的一切用具和机器设备、安全设施等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发现问题立即修理或更换,不能处理的立即汇报领导解决。

5) 工作现场必须保持整洁,物料和工具堆放规整有序,物料之间要有安全距离。 6) 非因工作需要不准擅自开关各种电气开关和水门、气门、风门等。

7) 风机的启动与停机,非特殊原因,必须和有关领导取得联系,不准擅自进行。

8) 一切机电设备的各种转动危险部位,必须有防护装置和安全设施,所有安全防护设施,人人爱护,不准擅自拆除,因检修需要拆除的,检修完毕立即恢复。

9) 禁止在机械转动的危险部位停留或进行其它工作,传递工具及器物。以免发生事故。 10.2 鼓风机安全技术规程 1) 起动前检查工作:

(1) 检查补助油泵开关经试验运转都完好无误。

(2) 开补助油泵,检查油箱油压及各油管线是否有漏油现象。 (3) 检查冷却装置是否正常,水压是否在0.05Mpa。

(4)盘车、检查风机,增速机有无杂音,如有杂音立即处理。

(5) 清扫吸风阀、同时检查吸风阀是否灵敏严密,检查仪表和保护信号是否灵敏可靠,如有问题立即处理。

(6) 电工测电机绝缘电阻,于上次测得数据比较,不得明显下降,方可起动。

(7) 电工应检查高压开关的动作和接触是否三相,同时油开关动作试验不低于3次,必须是100%动作良好,否则应检查处理。

(8) 开关动作良好,配电室一切正常,合入起动风机刀闸异向选择开关搬到自动位置,准备起动。

(9) 正常情况下高压联络开关断开,1#鼓风机和2#鼓风机用各自线路,非常情况听从调度指令。

(10)起动前电机温度不准超过60℃。 2) 鼓风机起动:

(1) 接到作业区调度起动鼓风机命令时,值班长作起动分工。 (2) 全关吸风口、全开放风阀,并由值班长复查无误。 (3) 起动补助油泵,视油压正常管路畅通油压为0.2 Mpa。 (4) 通知高炉值班室,电力调度(变电所),利用某号线起动某号机,同意后方可往下进行。 (5) 起动时电压须在电机额定电压以上。 (6) 起动鼓风机应三人进行,一人在机前监视和看管手压泵,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和卡秒表。 (7) 一切正常得到机前手式信号,合入油开关起动风机。 (8) 风机运转正常,主油泵上油压力上升后方可停止补助油泵。 (9) 如风机有憋风情况可将吸风阀门微开,减少振动。 3) 起动后检查工作:

(1) 检查油压不得低于0.07 Mpa。

(2) 检查风机、电机、增速机各个轴瓦温度上升情况。

(3) 检查风机、电机及增速机各个螺丝是否有松动,有无震动及异音。 (4) 油温达到40℃开冷却水。

(5) 一切正常通知高炉值班室、作业区调度鼓风机起动完毕。 (6) 以上情况,要做好详细记录。 (7) 鼓风机起动后,电机增速机,风机各个轴瓦温升正常后方可送风。(一般应运行30分钟) 4) 正常停机

(1) 接到通知后,与高炉联系取得同意后,减掉负荷(关闭进风阀)全开放风口。 (2) 检查补助油泵,并开动补助油泵上油情况良好。 (3) 拉开油开关、停机。

(4) 停车后盘车3—5分钟,停车后一个小时要手动盘车,并将电动机的转子上部转到下部,防止热变形,直到温度降到少于室温为止。 (5) 通知作业区调度停机时间。 5) 事故停机:

(1) 发现电源两相、电流突增。 (2) 发现高压开关柜冒烟。 (3) 发现电机冒烟。

(4) 风、电机剧烈震动及变声。

(5) 滚瓦、电机的电流表摆动差为负荷电流的50%。

(6) 严重跑油或缺油。经处理无效。以上情况,停机后立即通知调度,或报告领导。 6) 注意事项

(1) 鼓风机在热状态下只准起动一次(电机温升不准超过60℃),在冷状态下可起动两次,但必须间隔5~10分钟。

(2) 鼓风机冷却水中断立即向有关领导和高炉联系,并检查轴泵温升情况,在允许范围内,超过允许温升可采取停机措施。 (3) 轴瓦温度不准超过65℃。

(4) 冷却水水压不准低于0.05 Mpa。

(5) 鼓风机差动保护动作,必须查明原因,证明无问题时,方可起动。 (6) 鼓风机电动机应在铭牌规定范围内运行,不准超铭牌运行。

(7) 鼓风机每次加减风范围在0.05 Mpa。 (如超过可采取缓慢加减措施) (8) 鼓风机应用22#透平油。

(9) 鼓风机大、中、小修要严格掌握检修质量,并按检修周期及时进行。

11铸铁系统安全技术规程

1 安全技术通则

1.1 工作前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提前到作业区参加班前会,了解上班工作及安全情况,确保本班安全生产。

1.2 接班前要充分休息,严禁班前、班中饮酒。

1.3 要岗位对口交接班,交班者要介绍岗位安全设施是否良好,接班者要检查确认,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1.4 工作时间内严禁擅自脱岗、睡岗、串岗。

1.5 严禁沿铁道中心线间行走,应在钢轨1.5米以外行走,未经允许禁止在铁路沿线作业。 1.6 严禁钻车、跳车和强行上下车,未经允许不准搭乘任何运行中的车辆,严禁飞上飞下。 1.7 横过铁路时要严格贯彻一停、二看、三确认、四通过的原则,确认无车辆往来时,方可在距车较远处与线路成直角通过。同时要注意脚下有无障碍物,禁止脚踏轨面、道岔及连动拉杆,尤其是禁止脚踏电动道岔的活动轨部分。

1.8 进入吊车架内时,应躲过吊车上的吊物和抓斗,吊大簸箕时严禁坐飞车。 1.9 作业区内要经常保持清洁、无障碍物,保证安全道畅通。

1.10 铸铁放铁鞋作业时,必须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要插上红旗,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1.11 作业区房内横过配罐线时,两台罐车断开的距离必须超过四米方可通行,以免挤伤。 2 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2.1 铸铁系统安全技术规程 2.1.1 铸铁班长安全技术规程

(1) 班长在当班工作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职责的条例,确保安全生产。 (2) 严格按照高炉配罐时间,组织正点配罐。督促翻渣工抓紧抠罐、翻渣、消灭鹅头。组织铸铁工及时快速翻铁,确保不出人身、操作和质量事故。

(3) 严格检查各岗位人员对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制止违章作业。 (4) 熟悉各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在协助各岗位工作时,要严格遵守各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 (5) 向高炉配罐时,仔细检查往返的铁水罐,严禁往高炉配潮罐、带盖罐及漏检的铁水罐,杜绝漏罐。残铁罐配高炉大头并加盐,以提高铁罐温度。

(6) 对班内所属人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所属人员,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负责对新工人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7) 对新上岗的工人要进行安全技术考试,否则不准上岗。

(8) 组织好班前会,会上介绍上班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前班的安全操作方针。

(9) 班中要经常检查各岗位的安全设施,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10) 班中要经常检查或了解各岗位的使用设备、工具、备品的完备情况,如果有不符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求的,要及时解决,以免发生事故。

(11)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中,同时坚持安全生产。

(12) 班中发生事故要详细记录,组织班中人员讨论、分析,做到三不放过。对于重大事故,在向有关人员汇报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

(13) 罐口掉砖超过三行砖为大修罐,法兰盘周围漏铁水或掉砖为中修罐。大罐鼓包、罐底掉砖、预制件罐底见第二层砖为大修罐。 2.1.2 翻渣工安全技术规程

(1) 掌握铁水罐的技术性能,耐火砖的性质,加强铁水罐的维护,提高铁水罐的使用寿命。 (2) 仔细检查往返的铁水罐,对大、中、小修罐要按规定撂罐,发现大罐落偏、车体有危险物时要及时处理,以免发生运输事故。

(3) 对检查出的罐体变形、罐皮裂缝、罐爪斜的铁水罐要及时撂下处理。

(4) 严禁向高炉配潮罐、带盖的铁水罐,杜绝漏罐。残铁罐要配高炉大头并加盐。不准配漏检的铁水罐。

(5)用备罐时必须经过检查,罐潮要用火烤干。新砌的备用罐内有水、有冰要重新烘烤,以免铁水放炮。

(6) 加强抠罐、翻渣,保持罐内干净、罐口无鹅头,达到正点配罐。

(7) 抠罐、翻渣时,大罐的附近不准站人,严禁在罐车的两侧停留和通过,以免烧伤或打伤。 (8) 抠罐时,刺钩不准提出罐口,更不准用刺钩把大罐吊离车体,以免掉渣块或大罐脱落打伤人。

(9) 翻渣时,必须检查双钩是否挂牢,待钢绳挂好人员离开后,方可指挥吊车抬罐翻渣。 (10) 穿翻渣钢绳时,罐体不准离开罐车,严禁在吊起的大罐下穿钢绳,以免大罐脱落打伤人。

(11) 翻完罐,大罐落正后,方可摘翻渣钢绳,待人离开后,方可指挥吊车摘双钩。 (12) 残铁罐翻渣时要指挥吊车稳落、慢翻,以免罐内残铁脱落伤人。 (13) 吊车翻铁挂钩时,待大钩挂牢提紧后方可离去。 2.1.3 铸铁机前部安全技术规程

(1) 接班后三十分钟内达到翻铁条件,并通知班长组织翻铁。

(2) 接班检查链带运行情况。压板、小轮、小占、斗模是否完整无缺。斗模断裂、斗耳断面磨损达到30%以上、小轴断面磨损达到30%以上的时候要及时更换。 (3) 每班必须注油一次,以延长链带使用寿命。 (4) 要保证流嘴完整好使,新砌的流嘴要合乎标准。(流嘴砖的右侧比左侧高出5~8毫米,外沿要比里侧高出3~6毫米,流嘴砖要向外伸出3~5毫米)

(4) 翻铁过程中,要经常观察链带运行情况,避免掉小占、丢压板、卡斗模和麻套等事故。发现链带串动时必须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

(5) 接触铁水的工具必须烤干后使用,以免放炮伤人。

(6) 重罐有盖应提前打开、烧开或用大锤压开,严禁翻铁鼓盖。 (7) 罐嘴不好要提前糊泥,以免翻铁时铁水喷溅伤人。 (8) 翻铁时要经常挠罐嘴,以免长满残铁。

(9) 斗模潮、斗内有水、有冰时,要处理干净,并加油或用少量铁水烘干,以免翻铁时斗模放炮

(10) 翻铁时要经常挠流嘴,使铁流成扇子面形,以减少地沟铁并保持铁块均匀。 (11) 翻铁时严禁撬地沟铁或从地沟下通过,以防止伤人。 (12) 翻铁时禁止跨越流沟和链带,必须走安全桥。 (13) 翻铁时炭包窝内有渣要扒出,挠好流嘴。

(14) 到前部荡流子或挠流嘴时,一定戴好帽子和眼镜,围好手巾,以免烧伤。

(15) 铁块表面达到光滑、无渣、无麻坑、块度均匀,小块铁为2~7公斤,小于2公斤的铁块不超过10%。

(16) 处理链带事故时,要专人负责与运转联系,停机时要摘下操作牌才能进行处理。 (17) 地沟经常保持清洁、无积水、无积冰,以免铁水跑大流发生爆炸事故。 (18) 翻残铁罐时必须翻净铁水,加盐提温,维护好罐嘴。 (19) 严禁向斗模内投放渣块和其它废物,以保证铁水质量。 (20) 更换坏斗模时要做好确认和了望,以免斗模砸伤或碰伤人。

(21) 吊重物时,钢绳一定要栓牢、挂好,待提紧钢绳并且人员离开后,方可指挥吊车作业。 (22) 两侧的操作平台,必须保持干净,无堆积物,冬天无冰,以免滑倒伤人。 (23) 到链带头部清残铁时,一定要专人了望,防止来车撞伤。

(24) 到地沟内作业时要事先与上边作业人员取得联系,以免上边掉东西打伤。 2.1.3 使用氧气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 使用氧气人员必须熟悉氧气管道走向,了解各阀门及附件位置和作用。

(2) 使用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所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具不准带油脂,以防发生爆炸。

(3) 用氧气烧盖结束后阀门必须关严,禁止存在内燃引起事故。 (4) 使用氧气时严禁一次开到头,以防压力突然过大引起事故。 (5) 烧盖时使用的氧气管不易过短,以防回火引起事故。 (6) 严禁用氧气吹扫操作平台和做其它工作。 (7) 使用氧气时,作业区内禁止吸烟或动火。

(8) 禁止使用铁器敲打氧气管道及附件,以免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2.1.4 铸铁地沟作业安全规定 (1) 铸铁机机尾不准有铁渣和铁块,以免链带过长刮斗模或冬季潮渣铁在翻铁时发生爆炸。 (2) 铸铁机地沟下不准有积水,以免铁流过大和跑铁时引起铁水爆炸伤人。 (3) 铸铁机地沟下水交接班时必须清理疏通一次以免积水翻铁时引起爆炸伤人。 (4)铸铁机地沟潮渣铁必须一罐一清理,以免堵塞下水道,翻铁时引起爆炸伤人。 (5)经常清理地沟下水道淤泥,以免堵塞地沟淌水,使地沟积水翻铁时引起爆炸伤人。 (6)翻铁前送大箱到地沟时,操作者必须听从指挥人员指令,大箱推到斜坡时由卷扬送到地沟。

(7)往地沟送大箱时,大箱内严禁坐人,更不准指挥者随大箱到地沟以免钢绳抽头、折断抽伤人。

(8)往地沟送大箱时,严禁指挥者在前方引导大箱,以免跑车伤人。

(9)大箱送到位后,必须待钢绳松驰、大箱停稳方可摘钩,防止卷扬突然转动伤人。 (10)推大箱过链带时必须低头、弯腰,防止撞伤头部。 (11)在地沟内作业时必须按标准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

(12)进地沟内作业前必须确认滑板上无渣铁,如有渣铁必须先撬入大箱内,以免落入地沟内打伤人。

(13)拽重箱时指挥者必须站在安全位置,严禁站在大箱前或跟随大箱行走。 (14)用吊车吊运大箱时,挂好钩后必须远离大箱指挥起吊。 (15)在倒箱时,必须用钩子摘三叉钩,严禁到上箱上摘钩。 (16)如果三叉钩摘不下来,必须待吊车停稳后,手扶大箱摘钩。 (17)三叉钩摘下后必须待摘钩者离开方可指挥吊车起吊。

(18)处理空重大箱掉道、掉轮、掉箱时必须将钢绳崩紧后方可处理,以免跑车伤人。 2.1.5 铸铁机中部安全技术规程

(1) 灰浆浓度要达到标准,配比要准确,其中白灰30%、煤泥60%,煤泥无杂质,粒度不大于1%。

(2) 铁斗内喷灰均匀,表面无麻点,成暗灰色,灰层厚度为1~2毫米。

(3) 翻铁时开闭水门要及时、准确,不准把水打在空斗子内,防止出现潮斗模。 (4) 喷灰屋内链带下破损或堵铁块时,要及时处理以防掉铁打伤。 (5) 灰锅内渣子要捞净,以免堵灰管影响喷灰。

(6) 冬天翻铁时要维护好水、风管道和各阀门,以免冻坏影响翻铁。 (7) 经常检查灰管是否完整、好使,有问题要及时处理。 (8) 要经常检查带把的工具是否牢固,以免掉头打人。

(9) 在翻铁的前后抬落喷灰管要及时,前后不超过5个斗模,以免斗模过热或过潮。

(10) 停喷时,必须先抬喷灰管,后停风。喷灰时要先给风后落喷灰管,无铁时灰管要提出,以免堵死灰管。

(11) 斗模喷不上灰时,要停机检查,处理好后,方可翻铁,以免烧坏斗模。

(12) 由于长期翻铁,斗模过热喷不上灰时,应采取加大喷灰量和斗内的打水量,并适当减少铁块的重量,使斗模温度降下来。

(13) 经常检查斗模内的喷灰质量,不合标准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14) 经常保持工作区域清洁、道路无堆积物,冬天无积雪、积冰,以免滑倒摔伤。 (15) 链带在运行时,严禁在掉铁坑下进行拣铁作业,防止掉铁打伤。 (16) 冬天停翻铁时,各处水门、风门不要全闭死,防止冻坏管道。 2.1.6 铸铁机后部安全技术规程

(1) 接班后检查机械和电气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翻铁时要按炉别、铁次、罐号装车,禁止混装。

(3) 链带下的落地铁要做到一罐一清,防止出现质量事故。 (4) 装车要均匀、不超重、不端重、不集重、不偏重。 (5) 翻完的铁块要及时打水杜绝重返。

(6) 链带运行状态下,禁止到掉铁坑或滑板下搬运铁块,从链带后部下面通过时要做到先确认后通过。

(7) 必须在确认链带已经处于停机状态下并确认链带后部掉铁处无悬浮物掉落危险时方可从事在后部大流子下清理铁块和道心作业。

(8 ) 后部链带下面,如果保护板不完整或掉铁时,严禁在其下面通行。 (9) 在装车时,严禁在车皮的附近行走或停留,以免被飞出的碎铁打伤。

(10) 铁块堵流子时,必须在链带停止运行状态下才能上去撬铁块。撬铁块时必须站在平台上,严禁站其它位置,并且要注意防止铁块随钎子滑下打人。 (11) 要经常保持铁块车道线干净、无障碍物,防止车皮掉道。

(12) 装车前要检查车皮内是否剩有铁块或其它物品,影响铁块质量时不能装车,待车皮处理干净后再行装车。

(13) 翻铁时,如果出现铁块未凝影响铁块质量时,要通知前部停止翻铁,等采取解决措施后再翻铁。

(14) 链带后部清理的废物不得装入铁块车内,要保持车内干净。

(15) 对于带钩环的车皮,电绞车的大钩一定要挂在钩环内,严禁挂在车皮的其它部位。 (16) 对于编组或打水的重车,一定要与作业的车皮断开,并且合上挂钩。

(17) 重车在摘钩和合钩时,脚不准站在道心内,两车皮断开距离不超过2米以上不准作业。 (18) 机车倒送空重车皮时,一定要加强联系、注意了望,以免拉坏电绞车。 2.1.6 运转工安全技术规程

(1) 严格遵守操作牌制度,无操作牌绝对禁止操作。

(2) 严禁非岗位人员操作机电设备,不准在操作室内休息和取暖。

(3) 检查、检修或清扫机械和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拿掉操作牌。 (4) 各保险丝必须符合使用规格,严禁用钢丝或者铁丝代替。 (5) 严禁带负荷推拉电气开关。 (6) 停电时必须将电源开关拉开。 (7) 需要带电检查或处理故障时,必须两人以上在场,一人负责安全并设专人看护电源开关。 (8) 设备在运转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处理。

(9) 吊车钢绳在一捻距内脱断12根或已经磨损8~11%时必须停止使用。 (10) 禁止吊运重量不清或超负荷的物品,除放罐作业外,禁止旁拉斜拽。

(11) 吊运重物时必须先给信号通知下面人员离开,在吊运过程中要注意了望,严禁从下面人员头顶上通过。

(12) 抠罐时刺钩不准抬过罐口上沿。提出刺钩时不准向外带出渣块,防止伤人。 (13) 大车行走时,轨道两侧不准站人,以免被车体刮倒。

(14) 上吊车时必须手扶栏杆,无栏杆又无安全设施处不准通行。严禁从两台吊车之间跨越,防止掉下摔伤。

(15) 吊车车体上严禁存放机电设备、工具和其它物品,防止掉下伤人。 (16) 从车体往下扔物品时,吊车要开到指定地点并确认下面无人后方可在专人的指挥下作业。

(17) 使用的机械和电气设备要定期清扫,保持机电设备清洁、灵活

(18) 作业时一定要听从下面有关人员的指挥,对下面人员的指挥信号一定要做到确认后再操作。

(19) 吊车极限要经常检查,确保完整好使,严禁超极限操作。

(20) 翻铁时精力要集中、铁流要均匀、块度要合乎标准,严禁跑大流。

(21) 链带检修或处理事故时,一定要听从专人指挥,室内设专人进行操作。离开操作室时要摘掉操作牌。

(22) 在危险区检修或者处理事故时,必须切断电源,拿掉操作牌,并设专人看管操作室。 (23) 吊车停止作业时,控制器要处于零位并切断电源,小车要开到驾驶室 一侧,双钩要提到一定高度。

(24) 电气失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用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25) 当有人触电时,抢救人员要首先切断电源,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再进行抢救,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26) 作业时必须穿绝缘胶鞋、戴线手套,配电盘前要设有胶皮板、栏杆,防止触电。 (27) 进入总电源配电室作业时,必须是两人以上,其中一人负责安全监护。

(28) 在拉闸、合闸作业时,侧向站立,脸要背向开关,严禁面向开关,防止开关打火烧伤。 (29) 严禁脱岗,应在吊车上或操作室内待命,有令速行。 2.1.7 翻铁铆斗模安全技术规程

(1) 加强链带维护,做到定期检查,准备好所需备品、备件和工具。 (2) 在正常翻铁时,要做到四个月一中修、半年一大修。

(3) 做好对原材料、备品、备件、工具的定额计划、验收和管理工作,确保生产现场需要。 (4) 对生产单位使用的备品、备件和工具要做到定时、定点供应,确保生产。

(5) 对备用的斗模、小轮、小轴和链板,要堆放在指定地点挂好定置牌,并放稳、放牢、堆平,防止倾倒伤人。

(6) 检修链带时钢绳要挂牢并有专人指挥开动链带。停机处理事故时要摘掉操作牌。不停机处理事故时要设专人监护安全工作。

(7) 工作前对所使用的工具做到详细检查,严禁使用不安全的工具。 (8) 搬运备品、备件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做好了望。 2.1.8 铸铁拉铁小车作业安全规定

(1) 操作拉铁块小车时必须二人以上作业,以免卷扬翻过头或倒卷。

(2) 处理小车掉道翻过角度等作业中必须将卷扬钢绳拉紧,防止跑车伤人。 (3) 处理二米以上故障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4) 翻铁过程中严禁在小车周围作业。 (4) 拉铁小车运行时严禁到铁坑内作业。 (6) 严禁乘坐小车上下。

(7) 严禁小车运行时脚踩钢绳。 2.1.9 瓦工安全技术规程

(1) 搬运和投递砖、沙子及各种原料时,禁止乱扔乱放,以免伤人。

(2) 在高炉渣口砌砖,严禁单人作业,把渣口煤气点着,按高炉煤气区域的在关安全规定执行。

(3) 铁罐砌砖、进出铁罐的梯子必须撮放牢固,上下时用手抓牢防止滑跌摔伤。

(4) 用吊车往罐内运砖和耐火灰浆,罐内不准有人,待所运送的砖或耐火灰浆放稳之后,下去人摘钩或钢绳。若是两人传递,要确认不准乱扔,防止砸伤脚。 (5) 罐内砌砖两人作业,互相关照,防止砌砖坍塌砸伤。

(6) 灌浆作业,压泥泵必须设专人使用,管理并保证安全保护装备的完整可靠,压泥泵的接线必须由电气人员负责。

(7) 机械或手工加工砖时,工作人员必须带好防护眼镜,防止伤眼。 (8)不准在砖堆上和附近休息,防止倒塌伤人。

(9) 在作业区内行走要遵守作业区内交通安全规定,到其它区域作业,要与新到作业所人员取得联系,得到确认并按该区域安全规定执行。 (10) 工作完毕要清理现场,保持现场整洁。

四、炼铁作业区煤粉系统安全技术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炼铁作业区煤粉系统的安全技术规定和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炼铁作业区煤粉系统全体职工和到煤粉系统工作的全体人员。 2 安全技术通则

2.1 煤粉系统是易燃易爆系统,必须遵守国家“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程”。

2.2 燃烧炉系统必须遵守原冶金部“煤气安全试行规程”,炼铁作业区煤气区域的安全规定和炼铁作业区炉前工作的安全规定。

2.3 各防爆膜、安全阀必须符合国家防爆安全标准规定。 2.4 各受压容器必须有合格证,投入运行后要有定检制度。 2.5 煤粉温度不许超过70℃(烟煤)或80℃(无烟煤)。 2.6 煤粉存放时间不许超过8小时。

2.7 原煤存放时间不许超过72小时(烟煤)或两周(无烟煤)。 2.8 排放到大气的气体粉尘浓度不超过150mg/m3。 2.9 工作环境的噪音不许超过85分贝。 2.10 工作环境的氧气浓度不许低于20%。

2.11 煤粉最易发生爆炸的状态是煤粉与空气混合浓度0.3~0.6mg/m3,防爆膜,安全阀,阀门的规格都要与该处的防爆安全规定标准相对应。 2.12 煤粉系统动火分为三类动火危险区: 1) 第一类动火危险区包括:

(1) 煤粉罐上、中、下罐及其直接联通的部分。 (2) 煤粉仓及其直接联通的部分。

(3) 仓式泵与罐体及与其直接联通的部分。 (4) 各高炉煤气管道及焦炉煤气管道。 (5) 布袋箱及与其直接联通部分。 2) 第二类动火危险区包括:

(1) 排煤机、中速磨、过滤器、分配器、原煤仓、输煤阀及输煤线; (2) 中速磨稀油站外部输油管线;液压站及外部管线。 3) 第三类动火危险区包括:

(1) 废气风机、皮带机、正压风机、燃烧炉。

3) 煤粉系统区域内严禁擅自动火,如需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火证制度。动火证的审批和动火安全指挥人:

(1) 第一类动火区审批由作业区负责,指挥人是副作业长。

(2)第二类动火区审批由生产技术室负责,指挥人是技术室主任以上领导。 (3)第三类动火区审批由作业工区负责,指挥人是工长。

4)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者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者禁止上岗作业。 5) 必须严格执行岗位交接班制度。

6) 作业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仔细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7) 氮气管道及阀门泄漏情况每周检查一次。 3 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3.1 操作台(主控室)安全技术规程

(1)作业前要对所属设备仪器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尽快解决。 (2) 工作期间按照煤粉系统工作标准规定严密监视各仪器仪表所显示数据,发现异常及时汇报解决。

(3) 系统停车预计将超过38小时的情况下,必须将原煤仓倒空,系统各容器各管道内打扫干净,并要清扫布袋箱、天园地方、烟囱拐脖等地方。

(4) 细粉仓内存煤粉不许超过8小时(烟煤)或者72小时(无烟煤)。 (5) 原煤仓内贮煤不许超过72小时(烟煤)或者15天(无烟煤)。

(6) 停车38小时以上(烟煤)或者一周以上(无烟、煤)的情况下,再次起动前必须对全系统进行全面检查。 (7) 运行系统周围一米内,禁止有明火存在,空气中煤粉浓度较大时,禁止任何烟火存在。 (8) 在系统喷吹烟煤时,必须严格执行炼铁作业区高炉喷吹烟煤安全规定。 (9)岗位所属的消防器材必须齐全有效。

(10)不得随意在压力容器和高压电机附近逗留,以防爆炸和触电事故发生。

(11)在高炉喷吹烟煤生产时,在中速磨附近检查和作业要做好预防和监护,防止氮气和废气导致人员窒息。

(12)在氮气区域作业和检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如发现心悸、恶心、头痛等症状必须马上撤离现场。 (13)在日常检查行走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所有安全栏杆和走梯是否安全可靠,并防止滑跌引起伤害。

(14)系统运行过程中如果设备运行发出异常声音或其它异常现象必须及时汇报尽快解决。 3.2 仓式泵安全技术规程

(1)仓式泵周围属于氮气危险区域,在仓式泵周围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有关氮气作业的安全规定。 (2)在仓式泵周围作业必须二人以上并且要站在不同的方向相互监护,防止氮气引起窒息。 (3)仓式泵的防爆膜要经常检查,定期更换,更换周期按照水压试验的疲劳次数计算。 (4)压缩空气、氮气以及放水总管按照规定定时放水。放水总管每夜班放水一次,压缩空气和氮气每二小时放一次水。 (5)仓式泵内禁止存放煤粉。

(6)仓式泵内温度不许超过70℃(烟煤)、无烟煤不许超过80℃,如送不出去,马上汇报工长采取其它措施解决。

(7)放气总管到中速磨出口的放气手动阀门,最少有一个长期处于开启状态,如果中速磨的相应阀门打开,把停车系统的阀门关闭。

(8)送粉期间要加强联系,防止送粉过满而跑粉。

(9)定期检查软连接的工作状态,检查时必须降低风压到小于0.2MPa。

(10)在管网平台及各层平台作业和行走时,要注意安全栏杆和走梯是否安全可靠,防止滑跌。

(11)倒换管网阀时,要站在牢固的地方,防止跌倒受伤。 (12)仓式泵压力超过0.2Mpa时不许停留在软连接附近。 (13)停、送电操作时必须两人同去并遵守电气作业标准。 (14)电气检修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牌制度。 (15)严格执行检修动火制度,严禁擅自动火。 (16)消防器材必须齐全有效。

(17)检修作业结束的试车过程必须遵守容器试车制度。 3.3 中速磨安全技术规程

(1)中速磨、油泵周围严禁烟火,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在中速磨运行过程中,中速磨周围严禁任何人员停留。 (3)中速磨检修和点检作业前人员必须与岗位人员取得联系,经岗位人员允许后方可作业。 (4)防止金属物、石块和其它异物进入磨机内,造成磨机损坏。

(5)严禁清洗纱棉、绳索、电线等异物进入磨机筒内,防止异物堵塞分离器造成煤粉积存着火。

(6)中速磨生产烟煤时必须严格执行烟煤生产安全规定。 (7)高压电机检查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防止触电。

(8)点检和检修作业时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装置,因工作确实需要拆除的,作业结束后必须马上恢复。

(9)润滑系统严禁烟火,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动火证制度。 (10)日常检查作业时要确保润滑系统无漏油现象。 (11)中速磨系统必须保证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3.4 燃烧炉安全技术规程 (1)燃烧炉周围5米内属三类煤气危险区,在此范围内停留不许超过15分钟并且要站在上风侧。严禁在燃烧炉周围休息、打盹、取暖等等。

(2) 进入燃烧炉内工作,必须对各煤气插板阀采取堵盲板或者水封的措施,同时要设专人监护,并测定煤气含量是否超标,如果超标不许入内。 (3)在窥视孔观察时间不许超过3秒。

(4)在废气风机房或废气管道附近工作,要仔细观察并确认废气是否泄漏,防止缺氧导致窒息。

(5)在燃烧炉周围工作时如果感到头疼等煤气中毒征兆应马上撤出该区域。

(6)进入管道内作业要严格执行炼铁作业区 “进入煤粉系统容器内作业的安全规定”。 (7)煤气管道动火要严格执行有关煤气动火的安全规定,并且必须执行动火证审批制度。 (8)撵、送煤气工作要由煤气技师负责。

(9)燃烧炉安全装置、信号装置、报警装置必须保持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10)煤气泄漏区域要经常进行煤气测试,必须做到心中有数,随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煤气中毒。

(11)在燃烧炉检查或作业时,如煤气含量超标作业人员要使用煤气防护装置。 (12)煤气水封要保持完整,无煤气泄漏现象,水流畅通。

(13)高炉进行倒流休风时,禁止使用该高炉热风炉废气,事前由热风炉负责通知燃烧炉。 3.5 主电室安全技术规程

(1)高压设备停、送电操作必须两人以上,一人操作、一人唱票监护,认真执行确认制、工作票制。

(2)高、低压设备的检修和检查都必须两人以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禁止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需要带电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填写好第二种工作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方可作业 (4)使用的电气工具必须绝缘良好,按规定进行年检,如未年检或有破损禁止使用。 (5)验电器具必须与所验电压相符。

(6)皮带系统、磨煤系统、电器联锁系统必须每半年检验一次。 (7)各处接地线必须每半年检验一次并确保接地线电阻小于3欧姆。 (8)高、低压配电盘和开关要每月清扫一次。

(9)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或设备事故,要马上切断电源,确认无电后抢救和处理。 (10)变电所内必须备有高压验电器、高压绝缘拉杆和高压胶靴手套。

(11)有特殊安全要求的作业(如过流继电器调整)必须按有关电气安全规定进行。 (12)油泵高压电机联锁每三个月检验一次。

(13)电动机运行过程中严禁任何人员空手碰摸其转动部分。 (14)消防设施必须齐全有效。

(15)工作完毕后,要清净现场,恢复好安全保护设施,清点人数并确认已离开现场后方可联系送电。

(16)停电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须按以下步骤进行: ① 专人负责与供电变电所联系停、送电工作。

② 停电后,应锁住开关、验电、放电并确认无电后,挂好安全接地线、挂好安全操作牌,方可进行工作。

③ 工作完毕后,要彻底清理现场,撤除全部安全设施,待人员撤离现场,岗位操作人员确认安全后方可联系送电。 3.6 布袋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1)入箱更换布袋过程中,拆装盖板时要做好监护,防止砸伤、坠落事故发生。

(2)通知岗位人员把该布袋电源开关停电,确认挂上“安全工作牌”和“禁止合闸牌”,与该布袋相关的设备也必须做好停机工作。 (3)清除布袋箱内积粉

(4) 进入箱内作业之前,必须先开箱通风换气,如果使用氮气时,必须用测氧仪测定箱内氧气含量大于等于20%才允许入内。

(5)更换布袋时,在布袋箱下部工作人员要防止落物打击。 (6)在布袋箱的照明要使用低压照明(36V以下),照明灯严禁与煤粉接触,防止煤粉被点燃。

(7)在布袋箱内工作严禁烟火、禁止打闹。

(8)防止铁线、工具或其它杂物掉在漏斗内,如果掉下去必须从手孔取出。 (9)在布袋箱内工作必须有两人以上参加,或有人在箱外监护。

(10)工作完毕后必须撤除一切安全措施并由岗位人员验收并确认人员全部撤出布袋箱。 3.7 皮带系统安全技术规程

(1)皮带运行过程中严禁进行清扫工作和在皮带上、下通过。 (2)岗位人员不在,禁止任何人员起动皮带。

(3)皮带运行过程中,禁止接触皮带的任何转动部分。 (4)严格执行操作牌制度。

(5)皮带的事故开关、安全绳必须好使。

(6)皮带机停机检修时必须按规定执行工作票制度并在停电状态下进行。

(7)检查煤槽和漏嘴使用的照明和原煤仓内的照明必须采用低压照明(36V以下)。禁止原煤仓的照明与原煤接触,要保持一定距离。

(8)皮带输送烟煤要严格执行烟煤喷吹的安全规定,禁止一切明火。 (9)水泵作业时要戴好绝缘用品防止触电。 (10)处理皮带漏嘴时要防止滑跌。 (11)消防器材必须齐全有效。

(12)处理皮带箅子堵卡时必须停机进行。 (13)清理出来的杂物、石头、煤矸石等要集中在一个地方,向下扔时要确认防止落物伤人。 (14)两台扒煤机同时运行时距离要保持在三米以上,并保持人与扒煤机的距离防止撞车和伤人事故发生。

(15)到煤槽内人工扒煤时,必须与皮带岗位联系好,在人工扒煤期间禁止扒煤机动作,并在扒煤机上挂上禁止扒煤牌。 3.8 煤粉喷吹罐安全技术规程

(1)煤粉罐工作岗位必须严格执行岗位对口交接班制度。

(2)上岗后首先对岗位所属的设备、仪表进行安全点检,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尽快解决。 (3)进行机械、电气设备的检修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操作牌制度。

(4)到炉前进行检查、更换喷枪或其它工作时,必须熟悉炉前作业环境的安全知识和必要的防护措施并严格遵守炉前系统的有关安全规定。

(5)喷吹罐各层平台均属于三类煤气区,尤其在第四层平台上煤气含量较高,因此到罐上各层平台作业时,要看好风向站在上风侧,如果煤气含量较高而工作点又在下风侧,应该暂停作业,或者配戴防毒面具作业。

(6)到喷吹罐顶从事更换布袋作业时,要带好工具,更换作业时要防止铁块、木头、铁线以及其它杂物落入罐内,更换布袋作业必须两人以上,做好互保。 (7)喷吹烟煤时,必须严格遵守烟煤喷吹的有关安全规定。

(8)作业过程中使用氮气时,各层平台及喷吹室内都是氮气危险区,在该区域作业必须随时监测氧气含量,当氧气含量低于18%时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9)在喷吹罐的各层平台、风口平台、分配器平台连续作业不许超过2小时。

(10)进入煤粉罐内部检查、检修作业时,如果氧气含量低于18%,作业时间严禁超过1小时。

(11)喷吹罐系统属于易燃易爆系统,如需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且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12)喷吹罐系统消防器材必须齐全有效。 (13)更换枪时必须遵守如下安全规定:

① 新备品枪各部要安装牢固,长度合适并且确保无泄漏、无堵塞。

② 换枪工具:活搬子、管钳子、手锤、大锤、活接垫要放在恰当的位置。 ③ 换枪时要站在风口侧面的位置并且要防止跌伤。 ④ 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要走安全桥、安全道。 ⑤ 换枪时间应尽量缩短。

⑥ 随时注意风口周围煤气泄漏情况,防止煤气中毒。

⑦ 到高炉换枪作业时要事先与高炉联系好,得到高炉允许并且在确认作业环境安全后方可作业。

⑧ 到高炉作业时严禁跨越正在出铁放渣的渣铁沟。 (14)关于橡胶软连接的安全规定:

① 该软连接必须有很好的保护外套,受压不超过0.6Mpa。 ② 该软连接受压超过0.25Mpa时,周围不准逗留和通行。

③ 检查该软连接时,其受压不许超过0.2Mpa,并且作业时要有人监护。 4 高炉喷吹烟煤安全技术规程

4.1 烟煤是爆炸性煤种,制粉系统要用热风炉废气,煤粉喷吹罐要用氮气充压,岗位人员要特别注意防火、防爆、防窒息中毒。 4.2 所有受压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都要符合国家劳动部“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4.3 煤粉系统一切设施都应按“国家建筑规范”乙类防火、防爆、防毒车间标准建筑和验收。 4.4 所有管道、阀门都必须经过耐压试验和气密试验合格后准使用。 4.5 所有受压容器都要定期进行技术检验:每半年一次外部检查、每三年进行一次测厚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决定是否维修和更换。

4.6 各种压力容器的防爆膜都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换:负压、常压系统每年检查一次,每二年更换一次;受压系统每年检查一次并根据检查结果决定是否更换。

4.7 煤粉系统的检测仪表必须按照规定期校正:温度表每周校正一次,误差不大于3℃;压力表每月校正二次,误差不大于0.02MPa;氧分析仪每月校正一次,误差不大于0.5%。 4.8 环境空气中氧气含量小于18%时,人员在其环境中工作不准超过1小时。

4.9 进入氮气危险区作业,必须二人以上而且要拉开一定距离,需要时间长的作业必须经过氧测定仪测定氧含量是否合格之后方可进行工作。

4.10 制粉系统使用热风炉废气时,中速磨机入口氧含量必须小于12%;布袋箱入口氧含量必须小于13%;布袋烟囟氧含量必须小于16%。

4.11 严格控制各系统的温度,不准超过技术规程所规定的范围。 4.12 烟煤原煤贮存时间:原煤槽不超过四天;原煤仓不超过二天。

4.13 烟煤煤粉贮存时间:煤粉仓不大于8小时;各煤粉罐不大于2小时。 4.14 煤粉各系统都要防止积粉,水平管道、布袋箱等积粉点必须定期吹扫。 4.15 喷吹罐所有漏嘴都要喷吹,如果做不到,可以采用轮换喷吹。

4.16 需动火时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过程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17 当发生氮气导致人员窒息或者煤气中毒等事故时,应马上把患者转移到空气流通的地方并及时通知卫生所和报告作业区有关部门。

4.18 烟煤喷吹系统必须强化明火管理,严禁吸烟及其它可能产生明火的行为。

4.19 岗位交接班时必须认真检查安全装置、防火装置,重点检查氧浓度监控装置、氮气阀站、容器布袋箱、粉仓、快速切断阀和除铁器等。

4.20 氮气阀门、氮气风包必须加强检查和管理,烟煤系统操作室、废气风机室要保持通风装置良好,防止窒息。

4.21 皮带系统严禁上错煤、混煤,系统严禁跑冒煤粉,系统积粉必须及时清理,防止自燃。 4.22 烟煤系统主要电气设备、仪表、容器和管道法兰的接地装置必须完好,接地电阻不小于3欧姆。 5 其它安全规定

5.1 进入煤粉系统容器内部作业的安全规定

1) 煤粉系统的容器包括中速磨、煤粉分离器、布袋除尘器、制粉各管道、仓式泵、煤粉仓、原煤仓、燃烧炉、废气管道、排烟机、废气风机、喷吹系统布袋箱和喷吹系统的上中下煤粉罐。

2) 进入容器前的准备工作.(1)进入容器内部工作前,必须与容器所在岗位的操作人员取得联系,并取得操作牌。 (2)确认该岗位人员已经将该容器的电源切断,并挂上“禁止合闸”安全牌。 (3)切断与该容器相通的各种风源(氮气、废气、压缩空气),与其直接相通相联的翻板阀和锁气器都必须关严并且锁上。

(4)容器的出入口都要挂上“有人工作牌”并且要安排专人在作业期间监护。 (5)照明必须使用低压电源(36V以下)。

(6)检测容器内部的氧气含时,氧气含量超过20%时方可开始工作。 (7)检查进入容器所需利用的梯子、栏杆、扶手等是否安全可靠。 3) 在容器内工作的安全规定:

(1)在进入容器内部之后,马上检查其衬板是否有塌落的危险,如果有塌落的危险必须停止作业,待采取措施或者塌落的危险解决之后方可开始工作。

(2)容器内部温度超过30℃要轮换入内工作,每次连续工作不许超过半小时。 (3)已经在容器内部工作超过一小时时,必须进行通风。 (4)工作地点离容器底部超过1.5米时要系好安全带。

(5)在容器内部作业严禁明火,如需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工作。

(6)在容器内工作严禁打闹。

(7)在容器内部作业,如内部有积粉必须清扫干净。

(8)在容器内工作,必须防止铁丝,工具或者其它杂物掉入容器内,如有掉入容器内的杂物必须从人孔或者从手孔处取出来。 4) 工作结束后的安全规定:

(1)检查清除落在容器内的各种杂物。

(2)如果作业时动火,必须清理容器内的残余火源。

(3)检查下降梯子是否安全、牢固,挂钩是否挂到安全点。 (4)确认工作人员全部出来后,封闭各处人孔、手孔。 (5)解除各种风源的封锁。

(6)取下“禁止合闸”牌和“有人工作”牌,并且把牌送回原处。

(7)通知有关的生产岗位人员进行试车、试压和验收,验收合格后交回操作牌方准离去。 5.2 煤粉作业区动火安全规定

5.2.1 煤粉作业区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火证制度及煤粉作业区动火危险区的作业规定,否则严禁动火。

5.2.2 动火前,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须与该岗位生产人员取得联系,共同确定动火时间及动火作业安全分工,并得到岗位人员允许后方可作业。

5.2.3 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必须向参与作业人员做好安全交底,布置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停氮气、停风及清除内外积粉等。

5.2.4 作业前岗位人员必须向动火作业人员交待作业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包括何处存在积粉及闸门不严等现象。

5.2.5 作业前必需确认须动火设备内部无积粉并确认与动火设备联通的所有通道、阀门已经关严无漏风、漏粉现象。

5.2.6 作业前必须确认作业环境空气中无煤粉扬尘及动火设备外部无积粉方可动火。 5.2.7 准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放在现场。

5.2.8 动火过程中要注意防止火源蔓延,必须及时消除火源扩展。

5.2.9 作业过程中作业负责人必须随时检查、督促、确保安全措施落实。 5.2.10 动火作业结束后,检查和清除残余火源。

5.2.11 作业结束,由岗位人员检查验收曾经动火的设备,验收合格后方可撤离

五 炼铁作业区设备系统安全技术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炼铁作业区设备系统各岗位、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和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炼铁作业区设备系统各岗位。 2 安全技术通则

推荐第9篇:路灯施工技术规范

路灯施工技术规范

各工序流程及主要施工方法

一、工序流程

施工中采用以下流程:

定灯位→挖坑→浇注路灯基础→挖沟→埋管→敷设电缆→ 绝缘测试→路灯安装→电气设备安装→实验、调试→自检→竣工验收

二、施工方法

1、定灯位:按照施工图及现场情况,以灯位间距为35米为基准确定路灯安装位置

2、挖沟及埋管:以距路基石50cm为中心,开挖宽30cm深50cm电缆管预埋沟,按照施工图纸预埋相应的电缆管

3、浇注路灯基础浇注:按甲方提供路灯基础图纸预制金属构件开挖相应尺寸的基坑,金属构件进行热镀锌处理,防腐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覆盖及其他有关覆盖层维氏和努氏显微硬度试验》(GB/T9700)、《热喷涂金属件表面预处理通则》(GB/T11373)、现行行业标准《钢铁热浸铝工艺及质量检验》(ZBJ36011)的有关规定。

4、敷设电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缆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排列整齐,无机械损伤,标志牌齐全、正确、清晰;

2)电缆的固定、间距、弯曲半径应符合规定;

3)电缆接头良好,绝缘应符合规定;

4)电缆沟应符合要求,沟内无杂物;

5)保护管的连接、防腐应符合规定;

5、路灯安装规定

1)同一街道、公路、广场、桥梁的路灯安装高度(从光源到地面)、仰角、装灯方向宜保持一致。

2)基础坑开挖尺寸应符合设计规定,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基础内电缆护管从基础中心穿础并应超出基础平面30~50mm。浇制钢筋混凝土基础前必须排除坑内积水。

3)灯具安装纵向中心线和灯臂纵向中心线应一致,灯具横向水平线应与地面平行,紧固后目测应无歪斜。

4)灯头固定牢靠,可调灯头应按设计调整至正确位置,灯头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5)在灯臂、灯盘、灯杆内穿线不得有接头,穿线孔口或管口应光滑、无毛刺,并应采用绝缘套管或包扎,包扎长度不得小于200mm。

6)路灯安装使用的灯杆、灯臂、抱箍、螺栓、压板等金属构件应进行热镀锌处理,防腐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覆盖及其他有关覆盖层维氏和努氏显微硬度试验》(GB/T9700)、《热喷涂金属件表面预处理通则》(GB/T11373)、现行行业标准《钢铁热浸铝工艺及质量检验》(ZBJ36011)的有关规定。

7)各种螺母紧固,宜加垫片和弹簧垫。紧固后螺出螺母不得少于两个螺距。

5、控制设备安装(路灯控制箱安装)

a)材料到场后经开箱检验,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安装使用;

b)动触头与静触头的中心线应一致,触头应接触紧密; c)二次回路辅助开关的切换接点应动作准确,接触可靠; d)箱内照明应齐全。

e)配电柜(箱、盘)的漆层(镀层)应完整无损伤。固定电

器的支架应刷漆。

f)机械闭锁、电气闭锁动作应准确、可靠。

6、有隐蔽工程,应提前通知业主,经业主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7、用调试设备、仪表、仪器必须经国家认可有计量资格的有关单位检验合格,并由专人使用、保管。调试时应有详细记录。

8、施工前作好技术交底,吃透图纸,领会设计意图,配合其它专业工作,要作好成品保护及各专业协调。

9、电缆敷设前,应进行电气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施工。电缆敷设应根据其走向、规格合理安排顺序、一般不应有交叉。

10、需开孔的配电箱(柜),必须用开孔机开孔,严禁气焊等切割开孔。电线进入配电箱、接线盒等应有护管帽。穿线前应有防止外物落入措施。

11、电线在管内或经槽内不允许有接头和缠绕。导线在出口处应装有护线套,并用500V测试绝缘电阻应大于1MΩ,同时作好记录。

12、有配电箱(柜)接地及各系统的保护接地、工作接地应接入原大楼接地网上,完善整个接地系统。

13、安装完成后进行检查,确认无误,方可进行分项调试,并作好调试记录。

14、各分项调试完成后,可进行系统调试,联动调试,试运行并作好记录。

15、其它部分电气设备安装应严格按图纸标高、部位进行。资料提供的责任人员和内容要求

一、施工技术员需提供的资料和内容要求

1、开工、竣工报告(含停工报告、复工报告):5份存档的

资料逐份填写,盖章签名齐全。实际开工、竣工日期栏填写清楚。

2、图纸会审记录:设计院、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加会审的单位要写全称,参加人员名字禁止用职称代替,签名盖章齐全。会审的工程项目的名称填写正确,分阶段会审的要标明所分工程阶段。图号填写正确,问题处理意见填写的文字精炼、表达确切,必要时绘简图。

3、设计变更通知单:变更通知单通常由设计单位填发,如建设单位设计变更时,必须经设计单位批准,并有签证手续。

4、施工组织设计:视工程的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工期等确定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内容完整,满足施工组织和指导施工的需要。符合归档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还具备审批、审核签名齐全,盖有公章。

5、施工技术总结:涉及采用的施工方法,主要的技术措施和实施效果,采用的先进技术、工艺的经济比较结果,技术性能、关键技术问题,与国内外先进技术相比达到的先进程度,突出的经验教训和体会,易出现的质量问题,技术经济效益对比等,要详细叙述。

6、技术核定通知单、工程联系单: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和质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以及合理化建设等原因,需要进行施工图修改时,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核定单,核定内容应一事一单,对存在问题处理地意见填写确切,必要时附图说明,签名手续完备。

二、项目工长需提供的资料和内容要求

1、交接检验收记录;

2、实验记录;

3、隐蔽验收记录。

三、材料组人员需提供的资料和内容要求

1、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资料:凡工程用的材料,不论是国产还是进口,都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证书必须标有品种、牌名、规格、数量、力学性能、化学成份、厂名、出厂日期等。材料出厂合格证,尽可能要原件,如果是复印件,提供单位要加盖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对进口材料商检证上,则应在背面注明此次购买的规格数量、日期,和工长一道注明使用部位,收料人签名以备查阅。

2、焊接(剂)合格证资料:用于焊接的焊条、焊丝、焊剂,都要有出厂合格证,不能用抄件代替。

3、防水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防水工程用的各种型号和品种的防水材料都要有相应的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4、设备、构件合格证:需有出厂合格证,及企业出厂合格证或质量检查评定。

质检员需提供的资料和内容要求

1、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复核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是否按要求逐条填写,认真评定质量等级。

2、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根据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填写,分项工程划分名称填写正确,签字齐全后专职质检员核定分部工程等级。

3、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表:按表中所列项目填写齐全,无漏项、缺项,内容符合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4、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观感质量评定必须由三名以上专职质检员组成的小组评定,评定等级符合标准,检查人员必须签字。

五、提供资料的部门及责任人必须按施工程序及时向项目资

料员提供工程一切资料,质检人员平时按分项工程检查资料,每分项工程(或逐层)完成后,月底将分项工程所有资料收集整理齐全、移交给项目资料员,办理交接签字手续。同时向技术负责人汇报。凡部门及责任人提供的资料未按要求填写,手续不齐全等,项目资料员有权拒收,有关部门和人员不得推诿,不得刁难,凡提供的资料有缺、漏项和不合要求的,通知部门及责任人限期整改。

推荐第10篇:无缝钢管技术规范书

无缝钢管技术规范书

*

一、技术参数:

1、规格:Φ133×

6、Φ108×

5、DN150、DN80、D159×

6、D89×

4、D57×3.5

2、材质:20#钢

3、配带法兰

*

二、技术要求:

1、无缝钢管必须符合GB/T8163-1999标准。

2、无缝钢管的外径和壁厚的允许偏差按GB/T8163-1999标准。

3、无缝钢管的质量按GB/T17395-1998标准。

4、无缝钢管的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应符合GB/T2102标准的规定。

5、焊接管件应逐根进行水压试验,并做防腐处理。

6、按规定应做压扁试验和扩口试验的无缝钢管必须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7、无缝钢管的内外表面不得有裂纹、折叠、轧折、离层和结疤,这些缺陷必须完全清除,其清除处的实际壁厚不得小于壁厚所允许的最小值。

8、各投标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等证件,且为国家定点的、大型钢管厂的产品。

9、供货商在交货时必须提供产品的材质证明及有关质量的各种检测报告。

三、提供材料:

1、材质报告

2、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3、生产许可证

*

四、资证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国家要求有煤安标志、防爆合格证、检验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的,投标时必须提供复印件。

五、商务要求:

1、交货地点:同生峪沟煤业有限公司使用现场;

2、产品质量实行“三包”,质保期:一年(本包上述要求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3、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投运后付90%。质保金10%,质保期(1年)满,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4、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

5、报价为最终到货价,含增值税;

6、领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签订技术协议和购销合同;

7、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11篇:公路技术规范目录

技术规范目录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公路工程水质分析操作规程(JTJ056-84)

公路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JTJ/T066-98)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J03-95)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97)

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J057-94)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J026-90)

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J057-94)公路工作集料试验规程(JTJ058-94)

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JTJ-200)

公路土工合成材料试验规程(JTJ/T060-98)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特种路面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

公路工程水泥砼试验规程(JTJ053-94)

公路路基面现场测试规程(JTJ059-95)

公路工程石料试验规范(JTJ054-94)

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J042-94)

工程测量规范条文说明(GB50026-93)

公路水泥砼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073-5200)公路改性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036-98)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

公路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J/T09-98)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64-98)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98)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TJT04-89)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J026-90)

公路筑养路机械保修规程

公路摄影测量规范(JTJ065-97)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J03-95)

公路工程名词术语(JTJ002-87)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97)

公路加筋土工程设计及施工规范

公路粉煤灰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J06-93)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93)

公路水泥砼路面设计规程(JTJ02-94)

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J042-94)

水泥砼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073.2-200)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J0-94)

工程测量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28-96)

第12篇:输送带技术规范书

附件一:NN200型尼龙胶带及GX1250钢芯胶带技术规范书

一、概述

尼龙胶带是承载物料的带式输送机主要设备,它广泛地应用于电力、港口、冶金、化工等行业。我厂输煤系统中尼龙胶带的实际使用量长约7400米。由于输煤系统的尼龙胶带在运行中长期受煤流冲击及与其他零件正常摩擦,部分胶带存在不同的老化和破损缺陷,甚至驳口出现开胶、离层等不良现象,有很大的安全隐患。为保证输煤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需采购部分胶带进行更换。

二、质量要求

1、规格及数量

NN200 1400×6(4.5+1.5) B=1400mm ;L=600m(150m/捆)

2、整体要求

2.1要求整条胶带无搭接、无夹层、无烂口、无皱褶。

2.2要求底胶与面胶厚度均匀,无沉积、无鼓泡、无离层、无老化。

2.3整条胶带应平直无扭曲、无变形。

2.4要求外观良好无划痕,具有合格证、检验证,并准确标明具体带长。

2.5要求每捆胶带内的滚圈架完整,强度足够,不变形。

3、机械性能要求

3.1.覆盖层物理机械性能

1)拉伸强度:不小于14Mpa (140kgf/cm2)

2)拉断伸长率:不小于350%

3)磨损量:不大于0.8cm3/1.61km(100 mm3/英里)

3.2全厚度拉伸性能

1)纵向全厚度拉伸强度:不小于200kgf/cm

2)横向全厚度拉伸强度:不小于80kgf/cm

3)纵向全厚度拉断伸长率:不小于10%

4)纵向全厚度参考力伸长率:不大于4%

3.3层间粘合强度

1)布层间粘合强度的纵向试样平均值不小于4.50N/mm;

2)布层间粘合强度的全部试样最低峰值不小于3.85N/mm;

3)面胶(>1.5mm)与布层间纵向试样粘合强度的平均值不小于

3.50N/mm;

4)面胶(>1.5mm)与布层间全部试样粘合强度的最低峰值不小于3.15N/mm;

5)底胶( ≤1.5mm)与布层间纵向试样粘合强度的平均值不小于3.15N/mm;

6)底胶( ≤1.5mm)与布层间全部试样粘合强度的最低峰值不小于2.85N/mm;

三、供货保证

1、要求交货期为一个月,即签订供货合同后的一个月内必须将胶带保质保量地运抵甲方。

2、质保期要求为3年,即3年内出现非自然或非人为因素引起的拉断、开裂、失效故障,供货方应予以经济赔偿或予以及时修复。

第13篇: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

《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主要内容

2009-06-26 10:15文章来源:市场建设司

文章类型:原创内容分类:其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贸市场的经营环境要求、经营设施设备要求和经营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申请开业和运营中的农贸市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 19085 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农贸市场 market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以食用农产品现货零售交易为主,为买卖双方提供经常性的公开的固定的交易场地、配套设施和服务的零售场所。

4 经营环境要求

4.1 场门应清洁、美观,有明确、完整的名称标识。

4.2 市场的人流、物流、车流应畅通有序,厅棚内的安全通道不应堆放杂物。

4.3 市场的地面应硬化、干燥、防滑、易于冲洗、排水通畅。

4.4 交易厅(棚)内应通风,明亮。

4.5 市场内应按照果蔬类、鲜肉类、禽蛋类、粮油类、水产品、熟食品和调味品等大类分区,并明确标示。鲜、活、生、熟、干、湿商品应相对集中,分开陈列销售。

4.6 场内应设置标准摊位或商品柜台,商品摆放整齐、干净。

4.7 新建或改建的市场应符合本地区的商业网点规划要求。

5 经营设施设备要求

5.1 服务基础设施设备

应设立公告栏、服务办公室、投诉箱、投诉电话等公共服务设施,各类公共设施应有清晰的标识。

5.2 计量设施设备

5.2.1 计量器具应使用电子秤,应检定合格且未超过检定周期。

5.2.2 应专设检定合格的公用电子公平秤,便民复称。

5.3 食品展陈设施设备

5.3.1 鲜活水产品交易应配备蓄养池、宰杀操作台、废弃物回收桶等设施,水产摊位前须设置下水明沟。

5.3.2 冷藏(冻)产品应配备冷柜陈列,保持产品冷藏(冻)状态。

5.3.3 生鲜肉品应配备分割台,鼓励吊挂销售。

5.3.4 活禽交易区应封闭或半封闭,应有笼子,设有封闭集中宰杀间,产生垃圾及时处理。

5.3.5 直接入口的半成品、熟食品应有清洁、卫生外罩或覆盖物,不宜使用塑料布遮盖,出售散装食品应使用专用工具。

5.4 卫生安全设施设备

5.4.1 现场食品加工应设有加工间,加工环境和操作应符合GB14881的要求。

5.4.2 设有带洗手池的卫生间,保持卫生清洁,卫生间设置应满足市场人流量的需要,有醒目的标识标志。

5.4.3 应设有防蝇、防鼠器具。

5.4.4 应有垃圾桶和垃圾收集、清运设施。

5.4.5 应有污水排放管道设施,排放标准符合当地环保部门要求。

5.5 检测设施设备

应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设备和相关辅助设施。

5.6 消防设施设备

应符合GB 50016的要求,内部装修应符合GB 50222的要求。

6 经营管理要求

6.1 商品质量管理

6.1.1 应设立负责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门或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食用农产品安全卫生质量责任制度,公示质量承诺。

6.1.2 应建立进货索票索证和抽样检测制度。市场应向经销商索取食品进货票证及食品安全的有效证明,对进入市场的产品进行质量抽检和监督管理,并有相应记录。

6.1.3 现场制作食品、散装食品及生鲜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质量标准,远离污染源,不应销售过期、变质、失效等质量不合格商品。

6.1.4 应建立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市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监督退市,并记录在案。

6.2 经销商管理

6.2.1 应建立经销商协议准入制度,检查其合法经营资格,与入市经销商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协议,明确食品经营的安全责任。

6.2.2 应建立经销商管理档案,如实记录经销商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经营产品和信用记录等信息,并及时更新。经销商退出市场后,其档案应至少保存二年。

6.2.3 经销商应亮照经营,在摊位显著位置明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6.2.4 经销商应建立商品进货台账和批量销售台账。详实记录交易食品的供货商、品名、产地来源、进货时间、规格、质量等级、数量等内容,以便产品溯源和召回。

6.2.5 应建立经销商的奖惩制度,定期对诚信经营等良好行为进行奖励,对缺斤短两、欺行霸市、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及时处理。

6.3 交易服务管理

6.3.1 应建立消费者投诉举报制度,设立投诉点。处理投诉应制度化,责任到人,限定时间,对处理结果和投诉者满意度应进行详细记录。

6.3.2 应建立食品检测、卫生防疫、环境卫生工作制度,国家公告的传染性疾病爆发时期,市场管理应符合GB 19085的要求。

6.3.3 应建立价格管理制度,商品明码标价。

6.3.4 应有计量管理制度,定期检定计量器具。

6.3.5 应有消防管理制度,专人管理,定时安检。

6.4 人员管理

6.4.1 市场管理人员应具备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的从业资格,培训上岗。

6.4.2 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应持有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健康证明。

6.4.3 市场应建立培训制度,定期对管理人员和经销商进行食品安全、消防的相关培训。

第14篇:医院消毒技术规范

一.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名词术语

(一).医院消毒:杀灭或消除医院环境中和媒介物上污染病源微生物的过程。

(二).消毒:杀灭或消除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三).灭菌:杀灭或消除传播媒介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四)随时消毒:有传染源存在时,对其排出的病原体可能污染的环境和物品及时进行的消毒。

(五).终末消毒:传染源离开疫源地后进行的彻底消毒。

(六).预防性消毒:对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和场所进行的消毒。比如:医院的医疗器械灭菌、治疗用品的消毒、餐具的消毒、一般病人住院期间和出院之后进行的消毒,均为预防性消毒。

(七).消毒剂:用于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使之达到消毒或灭菌要求的制剂。

(八).灭菌剂:可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使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九).高效消毒剂:指可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致病性芽孢菌)也有一定杀灭作用,达到高水平消毒要求的制剂。

(十).中效消毒剂:指仅可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十一).低效消毒剂:指仅可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十二).抗菌:采用化学或物理方法杀灭细菌或妨碍细菌生长繁殖及活性的过程。

(十三).抑菌:采用化学或物理方法抑制或妨碍细菌生长繁殖及活性的过程。

二.消毒作用水平:

根据消毒因子适当剂量(浓度)或强度和作用时间、种类以及对微生物杀灭能力, 可分为四个作用水平级。

(一) 灭菌:可杀灭外环境中一切微生物的化学和物理方法。属于此类的有:热 力灭菌、电离辐射灭菌、微波灭菌等物理方法和甲醛、戊二醛、环氧乙烷、过氧乙酸、过氧过氢等化学消毒方法。

(二)高水平消毒法:可以杀灭各种微生物 ,对细菌芽孢杀灭达到消毒效果的方法。这类消毒方法应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括结核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孢子和绝大多数细菌芽孢。属于此类的方法有:热力、电力辐射、微波和紫外线等,以及用含氯、二氧化氯、过氧乙酸、过氧乙氢、含溴消毒剂、臭氧和一些复配的消毒剂等消毒因子进行消毒的方法。

(三)中水平消毒法:是可以杀灭和去除细菌芽孢以外各种致病微生物的消毒方法。包括:超声波、碘类消毒剂(碘伏、碘酊、洗必泰碘等)、醇类、酚类消毒剂等。

(四)低水平消毒法:只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分枝杆菌除外)、亲脂病毒的化学消毒剂 和通风换气、冲洗等机械除菌法。低效消毒剂有新洁尔灭等。

三:医院用品的危险性分类

(一) 高度危险性物品:这类物品是穿过皮肤或粘膜而进入无菌的组织或器官内部的器

材,或与破损的组织、皮肤、粘膜密切接触的器材和用品。

例如:手术器械和用品、穿刺针、输血器材、输液器材、注射的药物和液体、透析

1 器、血液和血液制品、导尿管、膀胱镜、腹腔镜、脏器移植物和活性组织检查钳等。

(二) 中度危险性用品:这类物品仅和皮肤粘膜相接触,而不进入无菌组织之内。例如:体温表、呼吸机管道、胃肠道内窥镜、气管镜、麻醉机管道、压舌板、喉镜、避孕环、口罩等。

(三) 低度危险性用品:虽有微生物污染,但一般情况下无害,当受到一定量致病菌污

染时才造成危害的物品。

例如:生活卫生用品和病人、医护人员生活和工作环境中的物品,如钟表、痰盂、面 盆、地面、桌面、床面、被褥、治疗用品(听诊器、听筒、血压计)等。

四:医院消毒中选择消毒灭菌方法的原则

根据物品污染后的危害程度选择消毒灭菌方法。

(一) 凡是高度危险的用品,必须选用灭菌方法处理。

(二) 凡是中度危险的物品,一般情况下达到消毒即可,可选用中水平消毒法和高水平消毒法,(内窥镜、体温表必须达到高水平消毒)

(三) 凡是低度危险性用品,一般可用低水平消毒法或只作一般清洁处理即可,仅在特 殊情况下才做特殊的消毒要求。例如:在有病原微生物污染时,必须针对所污染病原微生物的种类选用有效的消毒方法。

五:消毒灭菌的种类

(一) 自然消毒法:

1.日光曝晒法:日光中的紫外线具有一定的杀菌力,物品在日光中曝晒6小时,可达到 消毒目的,常用于枕头、被褥、毛毯、书籍等的消毒。曝晒时要注意翻动使其各面都能直接受到日光照射。

2.通风:是一种自然消灭微生物的有效方法,病室应定时通风,尤其是换药室和治疗室, 应通风半小时。

(二) 物理灭菌法: 1.原理:是利用高热或日照使菌体蛋白凝固变性,酶失去活性和结构被破坏,最后死亡。 2.种类:

(1)干热灭菌法:

a分类:烧灼、干烤。

b适应范围:用于高温下不损坏、不变质、不蒸发物品的灭菌。用于不耐湿热器械的灭菌,用于蒸汽或气体不能穿透物品的灭菌,如玻璃、油脂、粉剂和金属等制品的消毒。

c注意事项:待灭菌的物品干热灭菌前,应洗净,防止造成灭菌失败或污物炭化,玻璃器皿灭菌前应洗净并干燥,灭菌时勿与烤箱底部及四壁接触,灭菌后要使温度降到40℃以下再开箱,防止炸裂。 (2)湿热灭菌法:

a煮沸灭菌法:凡是不怕潮湿可耐高温的物品,如搪瓷类、金属类、耐热玻璃、橡胶类及耐高温的塑料用品都可用此法消毒。

b高压蒸汽灭菌法:是利用饱和蒸汽的湿热在一定的压力下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芽孢和病毒的方法,效果彻底可靠,适应于耐高温、耐高湿医疗器械和物品的灭菌,不能用于油类和粉剂的灭菌。

根据排放冷空气方式和程度不同,分为下排气式压力蒸汽灭菌器和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二大类。

(3)紫外线消毒法:

a适用范围:紫外线可以杀灭各种微生物,包括细菌繁殖体、芽孢、分枝杆菌、病毒、真菌、立克次体和支原体,凡被上述微生物污染表面、水和空气、均可采用紫外线消毒。

b使用方法:

①对物体表面的消毒:距离1米,消毒有效区在灯管周围1.5-2米,时间30-60分钟。 ②对室内空气的消毒:有效距离不少于2米,时间不少于30分钟。

③对水和其它液体的消毒:可采用水内照射和水外照射,采用水内照射法时,紫外线灯应装有石英玻璃防护罩,无论采用那种方法,水层厚度均应小于2㎝。

c注意事项:

①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紫外线灯管的清洁,一般每两周用酒精棉球擦拭一次,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时应随时擦拭。

②用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时,房间内应保持清洁、干燥,减少尘埃和水雾,温度低于20℃或高于40℃,相对湿度大于60%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

③用紫外线消毒物品表面时,应使照射表面受到紫外线的直接照射,且应达到足够的照射剂量。

④不得使紫外线光照射到人,以免引起损伤。 ⑤紫外线强度计至少一年标定一次。 ⑥紫外线使用时间不得超过1000小时。 ⑦做好消毒使用登记。

(三) 化学消毒灭菌法: 1.原理:是利用液体或气体的化学药物渗透细胞内,引起微生物代谢障碍使蛋白质凝固、变性或沉淀,或使细胞膜通透性改变,引起细胞破裂溶解以达到消毒灭菌的目的。

2.方法:擦拭法、洗涤法、喷雾法、熏蒸法。3.使用原则:

⑴根据物品的性能及各种病原微生物,选择适用的化学药品。 ⑵严格掌握所用化学药品的浓度、消毒时间及使用方法。

⑶被消毒物品必须清洗干净,如物体表面有油污、脓血、水分等都不利于灭菌。 ⑷挥发性药品要加盖,要定期更换。

⑸浸泡的物品,使用前需用蒸馏水或无菌生理盐水冲洗,以免药物刺激人体组织。

六.化学消毒剂的使用规范

(一) 戊二醛

1.特点:属于灭菌剂,具有广谱、高效杀菌作用,可杀灭细菌繁殖体、真菌和细菌芽孢, 并能灭活肝炎病毒,其灭菌浓度为2%以上。

2.灭菌:常用浸泡法。将清洗、晾干待灭菌处理的医疗器械及物品浸没于装有2%戊二醛的容器中,加盖,浸泡10小时后,无菌操作取出,用灭菌水冲洗干净,并无菌擦干后使用。

3.消毒:常用浸泡法。将清洗、晾干待灭菌处理的医疗器械及物品浸没于装有2%戊二醛的容器中,加盖,一般细菌繁殖体消毒浸泡1小时后取出,用灭菌水冲洗干净并擦干。

4.注意事项:

⑴戊二醛对皮肤粘膜有刺激性,应注意皮肤粘膜及呼吸道的防护。

3 ⑵对铝有破坏腐蚀性,对手术刀片等碳钢制品有腐蚀性,使用前应先加入0.5%亚硝酸钠防锈。

⑶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 ⑷密闭、阴凉、通风处保存。

(二) 84消毒液

1.特点:是以有效氯(4.5%-5.5%)为主要成分的消毒液,可杀灭化脓性球菌和肠道 致病菌。

2.消毒:

⑴医疗器械消毒,按1:200比例配制,作用时间10分钟,取出后用无菌水冲洗。 ⑵一般物体表面消毒,按1:99配制,作用时间20-30分钟。 3.主要事项:

⑴本品对金属制品有腐蚀性,对棉织品有腐蚀脱色作用,毛、麻、丝织品禁用。

⑵有效氯含量有效期为三个月,第四至第十二个月,每延长一个月,药量增加0.1倍使用。

⑶避光保存,勿用50℃以上热水稀释。

(三).过氧乙酸

1.特点:属灭菌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对金属及织物有腐蚀性,受有机物影响大,稳定性差等特点,适应于耐腐蚀性物品、环境及皮肤的消毒与灭菌。

2.消毒方法: ⑴浸泡法:凡能够浸泡的物品均可用过氧乙酸浸泡消毒。消毒时将待消毒的物品放入装有过氧乙酸的容器中加盖,取出后,用无菌蒸馏水冲洗干净,擦干后使用。

a.对细菌繁殖体、污染物品的消毒:0.1%浸泡15分钟。 b.对肝炎病毒、结核杆菌:0.5%浸泡30分钟。

c.对细菌芽孢污染物品:1%浸泡5分钟,如果是灭菌,浸泡30分钟。

⑵擦拭法:对大件物品或其它不能用浸泡法消毒的物品,用0.1%的浓度擦拭。 ⑶喷洒法:

a.对一般污染表面上的消毒用,02.-0.4%喷洒,作用30-60分钟。

b.对肝炎病毒、结核杆菌污染表面上的消毒,用0.5%喷洒,作用30-60分钟。 3.影响因素:

⑴.温度:温度越高,杀菌力越强。

⑵.湿度:空气中相对湿度在20%-80%时,湿度越大,杀菌效果越好。 ⑶浓度和作用时间:杀菌作用随浓度的增高、时间的延长而增强。 4.注意事项:

⑴.过氧乙酸性质不稳定,极易分解,因此,应于用前配制,配制后的稀释液应盛于塑料容器中,避免接触金属离子。

⑵.对多种金属和织物有腐蚀和漂白作用,使用时应注意及时用清水冲洗。

⑶.接触高浓度过氧乙酸时,应采取防护措施。谨防溅入眼或皮肤粘膜上,一旦溅上,及时用清水冲洗。

⑷.物品用过氧乙酸消毒后,应放置1-2小时,待残留在物体表面上的过氧乙酸挥发、分解后使用。

(四)过氧化氢

1.特点:过氧化氢属高效消毒剂,具有广谱、高效、速效、无毒、对金属及织物有腐蚀性,受有机物影响大,纯品稳定性好,稀释液不稳定等特点。

2.适应范围:适用于丙稀酸树脂制成的外科埋植物、隐形眼镜,不耐热、塑料制品餐具,

4 服装、饮水等消毒和口腔含漱、外科伤口清洗。

3.消毒方法:

⑴.浸泡法:将清洗、晾干待消毒的物品浸没于装有3%过氧化氢的容器中,加盖,浸泡30分钟。

⑵.擦拭法:对大件物品或其它不能用浸泡法消毒的物品用擦拭法消毒,所用药物浓度和作用时间参见浸泡法。

⑶其它:用1-1.5%过氧化氢漱口,用3%过氧化氢冲洗伤口。 4.注意事项:

⑴.过氧化氢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处,用前应当测试有效含量。 ⑵稀释液不稳定,应于用前配制。

⑶.对金属有腐蚀性,对织物有漂白作用。

⑷.使用浓度较高时,谨防溅入眼内或皮肤粘膜上,一旦溅上,及时用清水冲洗。 ⑸.消毒被血液、脓液等污染的物品时,可适当延长作用时间。

(五)乙醇

1.特点:属中效消毒剂,具有中效、速效、无毒、对皮肤粘膜有刺激性、对金属无腐蚀性,受有机物影响很大,易发挥、不稳定等特点。

2.适用范围:适用于皮肤、环境、表面及医疗器械的消毒等。3.消毒方法:

⑴.浸泡法:将待消毒的物品放入装有乙醇溶液的容器中,加盖,对细菌繁殖体污染医疗器械等物品的消毒,用75%的乙醇溶液浸泡10分钟以上,对外科洗手消毒,用75%的乙醇溶液浸泡5分钟。

⑵擦拭法:对皮肤的消毒用75%的棉球擦拭。

4.注意事项:1.乙醇易燃忌明火。2.必须使用医用乙醇。

(六)碘伏

1.特点:属中效消毒剂,具有中效、速效、低毒、对皮肤粘膜无刺激、并无黄染、对铜、铝、碳、钢等二价金属有腐蚀性,受有机物影响很大,稳定性好等特点。

2.适用范围:适用于皮肤粘膜等的消毒。

3.消毒方法:

⑴.浸泡法:将清洗、晾干待消毒的物品浸没于装有碘伏溶液的容器中,加盖、对细菌繁殖体污染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碘0.025%的消毒液浸泡30分钟。

⑵擦拭法:

a.卫生洗手消毒 :浓度0.05%浸泡2分钟。

b.外科洗手消毒 :浓度0.25-0.5%,擦拭3分钟。

c.手术部位、注射部位消毒:浓度0.25-0.5%局部擦拭2遍2分钟。 D口腔粘膜及创口粘膜创面消毒:500mg/L(0.05%)擦拭3-5分钟。 4.注意事项:

⑴.应于阴凉避光处保存,防潮、密封。

⑵碘伏对二价金属制品有腐蚀性,不应做相应金属制品的消毒。 ⑶消毒时若存在有机物,应提高药物浓度或延长消毒时间。

(七)甲醛

1.特点:是一种灭菌剂,对所有微生物都有杀灭作用,包括细菌繁殖体、芽孢、真菌和病毒,甲醛气体灭菌效果可靠,使用方便,对消毒灭菌物品无损害。

2.适用范围:可用于对湿、热敏感、易腐蚀的医疗用品的消毒。

3.使用方法:使用甲醛消毒、灭菌,必须在甲醛消毒灭菌箱中进行,消毒箱必须有良好

5 的甲醛定量加入和汽化装置,甲醛消毒灭菌箱必须有良好可靠的密闭性能,消毒灭菌过程中不得有甲醛气体泄漏。

4.注意事项:

⑴.用甲醛消毒箱消毒物品时,不可用自然挥发法。

⑵环境湿度和温度对消毒效果影响较大,消毒时应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

⑶被消毒物品应摊开放置,中间应留有一定空隙,污染表面应尽量暴露,以便甲醛气体有效地与之接触。

⑷消毒后,一定要去除残留的甲醛气体,也可用抽气通风或用氨水中和法。 ⑸甲醛有致癌作用,不易用于室内空气消毒。

(八)新洁尔灭

1.特点:属单链季胺盐的消毒剂,属低效消毒剂,对皮肤粘膜无刺激,毒性小、稳定性好、对消毒物品无损害。

2.适用范围:皮肤粘膜消毒,环境物品消毒。

3.使用方法:

⑴皮肤消毒:用0.05-0.1%皮肤擦拭或浸泡消毒,作用时间3-5分钟。 ⑵粘膜消毒:0.05%擦拭,作用3-5分钟。

⑶环境表面消毒:0.1-0.2%浸泡、擦拭或喷洒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 4.注意事项:

⑴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例如肥皂、洗衣粉等对其消毒效果有影响,不宜合用。 ⑵有机物对其消毒效果有影响,严重污染时应加大使用剂量或延长作用时间。

七.无菌技术操作原则

(一)在执行无菌操作技术前医护人员要戴好帽子、口罩并洗手。

(二)执行无菌操作时,操作区域要清洁、宽敞。

(三)灭菌物品必须放在无菌容器内、无菌台或无菌巾中,平时掩盖严密,保持干燥,无菌巾一旦潮湿,视为有菌。

(四)在执行无菌操作时,未经消毒的手臂不得跨越无菌区。

(五)要用灭菌持物钳夹取无菌物品,无菌物品一经无菌容器中取出,不可再放回。一份无菌物品只能供一位病员使用一次。

(六)夹取无菌物品时,要面向无菌区,手臂必须保持在腰部以上或桌面以上。

(七)不可面向无菌区大声谈笑、咳嗽、打喷嚏。

(八)打开无菌包前,要检查包布外侧的名称,灭菌日期和无菌标志。

(九)无菌区的边缘3cm内,是无菌区的安全范围,非无菌物品应远离无菌区。

八.一次性无菌物品放置、使用和处理

(一).一次性无菌物品应定点分类放置,无过期物品。

(二).使用前检查有效期是否过期,包装有无破损、漏气、过期,破损、漏气物品禁止使用。

(三).使用后按规定毁形,分类浸泡消毒,统一回收。浸泡液每日更换。

(四).建立发放、回收登记,认真记录。

(五).禁止另做它用。

(六).一次性使用输液器(袋)、采血针、一次性使用注射器可放入专用收集袋直接焚 6 烧。

(七).没有接触人体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毁形后即可回收。

(八).明确没有污染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如输液袋(瓶)、配制药物的针筒等,使用后不需要浸泡,只要毁形后即可回收。

九.抗菌药物治疗及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三).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四).抗菌药物的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

十.病房感染管理

1.科室卫生无死角。

2.湿式扫床,一床一套,一日二次。3.擦床头桌用专用巾。

4.扫床巾每日使用前,按规定配制84消毒液浸泡后拧干,用后浸泡10分钟,用清水洗 净拧干,放置在扫床巾晾挂架上,晾干备用。

5.每日要开窗通风。6.墩布洁污分开,挂干。 7.不在病房清点被服。

8.病人离院后要进行终末消毒。

9.棉被褥、床单、被罩污染时应及时更换。

十一.手术器械和用品灭菌

(一).手术器械的灭菌 1.清除污染

⑴非感染症病人使用后的手术器械应选用加酶洗涤剂浸泡擦洗或选用洗净消毒装置。 ⑵感染症病人使用过的手术器械应分别采用物理或化学消毒方法处理。 2.包装见有关制度章节 3.装载见有关制度章节

4.灭菌方法:采用高压蒸汽灭菌法。

(二)手术缝线的灭菌:可采用环氧乙烷或快速压力蒸汽灭菌。

(三)锐利手术器械的灭菌:用于高压灭菌。

(四)不耐热手术器械的灭菌:只能用冷灭菌方法或化学灭菌处理。

(五)手术用敷料的灭菌:

1.压力蒸汽灭菌:除极少数不宜用湿热灭菌的敷料外,手术敷料首选用压力蒸汽灭菌。2.干热灭菌:凡士林油纱条、纱条的灭菌,蒸汽不宜透过,应选用干热灭菌。

十二.一般诊疗用品及急救物品的消毒处理

(一).血压计袖带:应保持清洁,若有污染应随时用清洁剂清洗,若被血液、体液污染,应在清洁的基础上,用0.1%过氧乙酸浸泡30分钟后再清洗干净,晾干备用,

(二).听诊器:可在清洁的基础上用乙醇擦拭消毒,

(三).腋下体温表:每次用后,应在清洁的基础上选用75%的酒精或0.1%过氧乙酸浸

泡10-30 分钟,清水冲净,擦干备用。

(四).压舌板、开口器、舌钳:用后立即清洁消毒,消毒采用高压灭菌方法。

(五).氧气湿化瓶、呼吸机和麻醉机的螺纹管、氧气面罩、麻醉面罩、吸引器、引流瓶等器具,可在清洁的基础上,耐高温的管道与引流瓶可采用压力蒸汽灭菌,不耐高温的部分,清洁后浸泡在0.1%过氧乙酸或0.05%84消毒液30分钟,清水冲净、晾干,封闭保存备用。

(六).氧气湿化瓶、雾化吸入器、呼吸机管路、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必须每日消毒,用毕终末消毒。

(七).氧气湿化瓶的内芯接管、皮管,每周消毒一次,用0.05%84消毒液浸泡30 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擦干备用。

(八).氧气湿化瓶每日更换无菌用水,鼻塞每日用酒精擦二次,鼻腔每日用生理盐水棉球或棉签擦二次,保持清洁通畅。

(九).雾化吸入喷嘴,原则上一人专用(一次性),如多人使用,每次用后必须用0.05%84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擦干备用。

(十).吸痰管一次性,一用一更换。

(十一).吸痰盐水勤更换。

(十二).急诊室平车、轮椅、观察床等每日定时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消毒处理。

十三.医护人员手的消毒

(一) 外科手消毒:略。

(二) 卫生手消毒:

1.各科治疗、操作前的消毒:进行各种治疗、操作前医护人员用抗菌皂液和流动水洗手, 如果手被感染性材料污染应使用有效消毒剂搓擦2分钟后,用流动水、皂液洗净擦干后进行各种操作。

3.连续治疗和操作的消毒:若连续进行治疗和操作时,每接触一个病人后都应用抗菌 皂液和流动水洗手或快捷手消毒液搓擦2分钟。

十四.病人皮肤粘膜的消毒

(一)一般肌肉、静脉或常规的注射与穿刺前皮肤的消毒,用无菌棉签浸润有效碘0.5%的碘伏,直接涂擦注射部位皮肤2遍,待半干燥即可注射。

(二) 特殊穿刺部位的皮肤消毒:肌肉、皮下及静脉注射、针灸部位、各种诊疗性穿刺 的消毒方法主要是涂擦,以注射或穿刺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共2次,消毒皮面积不小于5cm×5cm,血管内留置导管及其它部位分流导管和引流处,每日按要求处理后,用无菌敷料封盖。

(三) 病人手术切口部位的皮肤消毒:

1.准备:手术部位的皮肤应选用肥皂和水洗净,需备皮部位的皮肤以无菌纱布沾取肥皂

8 和水擦拭干净。

2.消毒方法:消毒范围应在手术区及其外10cm以上部位,由内向外擦拭。

(四)会阴部及阴道手术消毒:

1.选用0.5%碘伏皂液棉球依次擦洗大、小阴唇、两侧大腿内侧上1/

3、会阴及肛门周 围,做备皮处理后,用0.5%碘伏液棉球涂擦处理,待碘液完全干燥后(约需3-5分钟),用上法再次涂擦消毒。

2.子宫切除手术前一天晚上用有效碘0.025%碘伏擦洗阴道一次,手术前2小时重 复擦洗一次,阴道冲洗消毒用含有有效碘0.025%的洗涤液消毒。

十五.室内空气的消毒

(一) 适用范围:主要是Ⅱ类环境、空气消毒,包括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换药室、注射室、治疗室、供应室、清洁区、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

(二) 环境检验:细菌总数≤500cfu/立方米,(cfu消毒感染菌量)。

(三) 消毒方法: 1.紫外线消毒

⑴紫外线灯的选择:可选用产生较高浓度臭氧的紫外线灯,以利用紫外线和臭氧协调作用。一般按每立方米空间紫外线灯瓦数≧1.5W计算出装灯数。

⑵紫外线灯安装位置:可安装在桌面上方1米处,不考虑表面消毒的房间,可吸顶安 装,也可采用活动式紫外线灯具灯,上述各种方法使用的紫外线灯,照射时间一般大于30分钟。

3.熏蒸或喷雾消毒:可利用化学消毒剂或中草药消毒剂喷雾或熏蒸消毒,常用的化学 消毒剂有:

⑴过氧乙酸:将过氧乙酸稀释成0.5-1.0%水溶液,加热蒸发,在60%-80%相对湿度室温下,过氧乙酸用量按1g/立方米计算,熏蒸时间2小时。

⑵季胺盐类消毒剂:每立方米喷1.2ml(折合药物浓度10mg/立方米左右)作用30分 钟。

⑶中草药空气消毒剂:按说明书操作。

十六.Ⅱ类环境、物体表面的消毒

(一)适用范围: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供应室清洁区、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

(二)消毒标准:要求物体表面的细菌总数≤10cfu/c㎡。

(三)消毒方法: 1.地面消毒:

⑴.当地面无明显污染情况下,通常采用湿式清扫,用清水或清洁剂拖地每日1-2次,清除地面上的污垢和部分病原微生物。

⑵.当地面受到病原菌污染时,可用0.2%过氧乙酸消毒液擦洗。

2.墙面消毒:当受到病原菌污染时,可采用化学消毒剂喷雾或擦洗,墙面消毒一般为 2.0-2.5米高即可。以湿润不向下流水为度,一般50ml-200ml/㎡,用0.5%过氧乙酸消毒。

3.病房各类用品表面的消毒:

适用范围:桌子、椅子、凳子、床头柜等。 ⑴.一般情况下,只进行日常的清洁卫生工作,用清洁的湿抹布或季胺盐类消毒液每日2 9 次擦拭,可清除大部分微生物。

⑵.当用品表面受到病原菌污染时,必须采用严格的消毒处理。①用0.5%过氧乙酸擦拭或喷洒。②紫外线灯照射,离污染表面不超过1米,照射30分钟。

4.其它表面的消毒:

⑴.适用范围:病历夹、门把手、水龙头、门窗、洗手池、卫生间、便池。

⑵.方法:每天用洁净的水擦拭刷洗处理,保持清洁。当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时,消毒 方法参照以上方法。

十七.治疗室消毒灭菌

1.室内布局合理,分区明确,紫外线空气消毒每日2次,桌面、地面每日消毒2次,保 持清洁无积灰。

2.医护人员进入室内,应衣帽整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3.无菌物品专柜放置,按灭菌日期依次排列,无菌包清洁无损,注有物品名称、有效日 期及化学指示带,无过期包。

4.治疗盘内碘酒、酒精应加盖保存,无菌盘使用不得超过2小时。

5.开启的无菌液体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抽吸的溶媒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无菌液体开启后(配制后)均需注明使用时间。

6.器械液每周请领,每周更换2次,棉签缸、镊子、止血钳每周高压灭菌1次。7.镊、钳浸泡液面要求达到容器口高1/2—2/3处。

8.镊、钳在消毒液中浸泡30分钟后,放蒸馏水溶液中保存。9.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与消毒技术规范。

十八.换药室消毒灭菌

1.开启的液体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无菌液体均需注明使用时间。

2.储存棉球、纱布的无菌罐一经打开,最长使用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并注明开启 时间,频繁使用的无菌储物罐应每日更换并灭菌。

3.消毒液应有专用盛器,专柜放置,专人负责保管,标签清晰。4.隔离伤口、特种感染伤口敷料及器械按特殊消毒方法处理、5.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与消毒技术规范。

十九.手术进行中的无菌操作原则

手术过程中,无菌观念的强弱,可能直接影响到手术的成败甚至病人的生命,因此, 所有参加手术的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无菌操作原则。

(一) 手术人员一经洗手,手臂即不可再接触未消毒物品,穿无菌隔离衣后,背部、腰 部以下和肩部以上都应认为是有菌区,不能接触,同样,手术台边缘以下的布单,也不要接触。

(二) 不可在手术人员的背后传递器械及手术用品,坠落到无菌布单或手术台边缘以外 的器械物品,不准拾回在用。

(三) 手术中如果手套破损或接触到有菌的地方,应另换无菌手套;前臂或肘部碰触有 菌地方,应更换隔离衣或加无菌袖,无菌巾、布单等物,如已被弄湿,其无菌隔离作用不再完整,应立即更换,如条件不允许,也应加盖干的无菌单。

(四) 在手术过程中,同侧手术人员如需调换位置,应背对背移位。

(五) 暂时不用的器械、用物摆放在器械桌上,并用无菌巾覆盖,尖锐器械、缝针应尖 朝上,以防穿透无菌敷料被污染;需植入体腔内的物品,使用时应用专用器械或无菌敷料夹持,不能直接用手接触。

(六) 污染手术行隔离技术:在切开空腔脏器前,应用盐水垫保护周围组织,并及时吸 除外流的内容物,被污染的器械、敷料应放在污染盘内,不再使用。如器械需使用,须用碘伏处置后再用,手术人员手套应用消毒水冲洗或更换。

(七) 尽可能限制参观人员人数,减少污染机会。参观手术时,不能站的太高、离术者 太近,也不可经常在室内走动。

二十.感染手术的护理配合

(一) 特异性感染手术的护理配合

气性坏疽、破伤风均为厌氧芽孢杆菌感染所致,引流物、分泌物要进行隔离处理,但因 芽孢型细菌比繁殖型细菌抵抗力强,芽孢对干燥、高温、消毒剂都有强大的抵抗力,在尘埃中可存活数年。手术室病人都有较深的手术伤口存在,易形成厌氧环境而受到感染,故在做这类外科特异性感染手术时,应严格执行隔离制度,以绝对保护其它手术病员和工作人员的健康。

气性坏疽、破伤风的手术治疗,主要是广泛性的扩创、引流或截肢术,其护理配合如下:

1.术前准备:当接到这类特异性感染手术的通知时,应立即进行准备。

2.手术配合:病人进入手术室时,内巡回护士随病人进入手术室,推车留在手术间, 关闭门窗。

3.术后处理:参加手术人员脱去口罩、帽子、拖鞋、手套进行个人清洁卫生后方可解 除隔离进行其它工作,手术间由内巡回护士处理:

⑴所有器械、带血布类、拖鞋分别浸泡于1:100的84消毒液内2小时,所有用过的敷料如纱布、绷带、棉垫、一次性注射器、口罩、帽子和手套均浸泡于配有1:100的84消毒液的污物桶内2小时。无菌布类用清洁大布单包好。

⑵浸泡过的布单单独送洗,浸泡过的器械和包好的无菌布类进行高压蒸汽灭菌,每天一次,连续3天方可打包使用;浸泡过的拖鞋仍放房间内熏汽消毒;浸泡于污物桶内的一切物品及手术中切下的组织送出焚烧。

⑶墙壁、地板、所有家具用1:200的84消毒液擦洗。打开抽屉,竖起手术床垫,撒开推车上的棉絮,房间用400%甲醛和PP粉熏汽消毒,按每立方米甲醛2ml、PP粉1g计算,房间按以上料理连续3天,每天一次。

⑷3天后,打开门窗通风,将室内各用物放回原处,解除隔离。

二十一.检验科消毒规范

1.科室建立消毒登记簿,详细记录消毒方式、消毒液浓度、消毒时间及消毒人员签名。2.工作人员操作前后采用皂液流动水洗手。为传染病病人检验时,应带手套。受致病 菌污染的手,用消毒剂浸泡(0.2%过氧乙酸)3分钟后清洗。

3.室内空气消毒采用紫外线消毒,按㎡空间紫外线灯瓦数≥1.5W,照射时间大于30 分钟。

4.污染区的台面及物体表面每日工作后用0.2%过氧乙酸溶液擦拭。污染的化验单送

11 出前用紫外线把化验单两面照射3-5秒后送出。

5.玻璃器械使用后,在皂液中煮沸15-30分钟,再反复洗刷、沥干、烘干,用于微 生物培养的器皿须高压灭菌后使用。

6.贵重仪器(显微镜、离心机、细胞计数器械、酶标检测仪等)有污染时,用2%戊 二醛液擦拭。

7.夹取标本的工具如镊、钳、接种环、吸管等用后应立即消毒清洁,进行微生物检验 时,应重新灭菌,金属工具可烧灼灭菌或消毒液浸泡。

8.废弃标本(液体)用漂白粉(5g/100ml)搅匀后倒入厕所。固形标本焚烧或加2倍 漂白粉溶液搅匀后作用2-4小时,肝炎或结核病标本延长至6小时后倒入厕所。

9.盛标本的容器,若为一次性应焚烧,对可再次使用玻璃、塑料、搪瓷容器可煮沸15 分钟,再用消毒液浸泡。

10.废弃标本及容器应有专门密闭不漏水的污物袋或箱存放,集中焚烧,每日处理一次。

二十二.口腔科消毒技术规范

(一)消毒原则:实行所有病人的标准隔离原则,简化控制感染的措施。

⑴治疗区操作台:治疗每个病人后均需用中效消毒剂进行消毒,治疗外周区应在每天工作结束后消毒及通风。

⑵外科器械及穿破组织或接触组织的器械都应进行灭菌。

⑶只与皮肤接触或可能被传染性气溶胶污染的手、污染的器械进行消毒处理。 ⑷处理每个病人必须更换手套、洗手。

⑸每月对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用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桌面、椅子、门窗、墙面、地面等,然后进行空气消毒。

(二)空气器械的消毒灭菌

1.外科器械及其它穿破口腔软组织或骨组织的器械(牙钳、解剖刀、骨凿、探针根管器械等)必须灭菌。

2.不穿破口腔软组织但与组织有接触的器械(银汞充填器、塑料器械)应当进行灭菌。3.与皮肤接触,可能暴露在体液或飞沫中的器械以及可能被污染的手接触的器械(物理测量仪、混汞机)应当进行消毒。

4.口腔检查器械如镊子、口镜、探针、弯盘等,可采用一次性用品,如非一次性,可用高压灭菌方法。

(三)的消毒灭菌:每次治疗后,使用过的手机必须进行去污、清洁、消毒

或灭菌,手机使用后应立即进行表面消毒,可采用全自动机械清洗消毒法,手机灭菌温度不超过136℃。

(四)口腔车针的消毒灭菌:车针经常接触破损的粘膜,有血液污染,属高度危险性物 品,必须灭菌。

⑴车针用后立即进行消毒灭菌。

⑵灭菌:①压力蒸汽灭菌121℃30分钟。

②浸泡消毒2%戊二醛浸泡10小时。

(五)治疗环境的消毒:汽水枪、高速涡轮机钻使用时,对环境中空气和物品的污染比 较严重,应对环境进行常规预防性消毒。

(六) 室进行消毒处理:详细记录消毒方式,消毒液浓度,消毒时间及消毒者签名。

二十三.放射科消毒技术规范

12 1.科室建立消毒登记,详细记录消毒方式、行动时间、消毒液浓度及消毒溶液签名。 2.各诊室通风良好,地面、墙面、桌面及物体表面清洁无污,湿式清扫,每日用消毒 液(0.2过氧乙酸或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地面、桌面、物体表面。每周对各诊室进行彻底情况消毒一次。

3.操作人员在检查操作后,用肥皂流动水洗手,为传染病病人检查后,应进行手的消 毒处理,在常规洗手。

4.病人使用过的一次性物品必须毁形,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在做无 害化处理。

二十四.功能科消毒技术规范

1.科室建立消毒登记,详细记录消毒方式、行动时间、消毒液浓度及消毒溶液签名。2.各诊室通风良好,地面、墙面及物体表面清洁无污,每日用过氧乙酸或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

3.工作人员在进行各种操作后用皂液流动水洗手。为传染病病人检查时应戴一次性手 套,如果双手被病原菌污染后,应先将手浸泡于消毒液2分钟,再用肥皂水洗手。

二十五.内镜的消毒灭菌

(一)内镜消毒灭菌的基本原则:

1.凡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经外科切口进入无菌脏器的内镜及其附件,如腹腔镜、关节镜、脑室镜、膀胱镜、宫腔镜等用前,应达到灭菌水平。

2.凡进入破损粘膜的内镜附件,也应达到灭菌水平,如活检钳、高效电刀等。

3.凡进入人体自然管道与官腔粘膜的内镜及附件,如喉镜、气管镜、支气管镜、胃镜、肠镜、乙状结肠镜、直肠镜等,用前应达到高水平消毒。

(二)选择内镜消毒灭菌方法的原则:内镜的消毒、灭菌应首选物理方法,对不耐湿热的内镜可选用化学方法消毒灭菌。

1.压力蒸汽灭菌:主要适用湿热内镜的灭菌,如金属直肠镜、直接喉镜金属部分的灭菌,以及耐湿热的腹腔镜、关节镜、脑室镜的灭菌。

2.环氧乙烷灭菌:适用于各类内镜的消毒灭菌。

3.2%戊二醛浸泡消毒灭菌:消毒需浸泡20分钟,灭菌需浸泡10小时。4.酸性氧化电解水消毒:适用于胃镜内镜的消毒。

(三)内镜的消毒:

1.软式内镜的消毒:2%戊二醛浸泡,将洁净干燥后的干镜置于2%戊二醛消毒液中浸 泡20分钟,结核病患者使用 后的内镜需浸泡45分钟,灭菌需浸泡10小时。

2.硬式内镜的消毒:能承受压力蒸汽灭菌的内镜部分或全部,首选用蒸汽压力灭菌,不能承受蒸汽压力灭菌的内镜或其它部分,首选用环氧乙烷灭菌或用2%戊二醛浸泡10小时。

3.内镜附件的消毒:

⑴活检钳、细胞刷、切开刀、导丝、碎石器、网蓝、造影导管、异物钳等应做到一用一灭菌,消毒方法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也可用环氧乙烷灭菌或用0.2%戊二醛浸泡10小时灭菌。

⑵口圈、弯盘、敷料缸等首选蒸汽压力灭菌或用高水平化学消毒剂(如0.2%过氧乙酸或0.2%戊二醛)浸泡消毒30分钟,用水彻底冲净残留消毒液,干燥备用。

⑶注水瓶及连接管的消毒:用高水平以上的化学消毒剂浸泡消毒30 分钟,用水彻底 冲净残留消毒液,干燥备用,注水瓶用水应为灭菌水,每天更换。

13 ⑷吸引瓶、吸引管的消毒:检查结束后,先清洗吸引瓶之后用0.2%过氧乙酸浸泡消 毒30分钟,刷洗干净,干燥备用。

⑸软式内镜的槽或容器:消毒软式内镜的槽或容器应每天清洗,再用0.2%过氧乙酸 擦拭,用于浸泡灭菌的容器应清洁后作灭菌处理。

二十六.洗衣房消毒技术规范

(一)适用范围:包括全院病人衣服、被单和医护人员的一般工作服清洗消毒工作,但不负责手术室和隔离室的灭菌。

污染区:收集、分检、清点、处理及清洗衣服、被单。

清洁区:晾晒、烘干、缝补、熨烫、折叠、储存及发送洗净衣被和办公。

(二) 被的洗涤和消毒:

1.洗涤消毒原则:病人的衣被和医护、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必须分批洗涤,先洗工作人员 的工作服、帽子,再洗一般病人的衣被污染衣等,最后洗传染病病人和烧伤病人的衣服。

2.一般衣被洗涤消毒:一般衣被指无明显污染及无传染性衣被。棉质衣被用1%消毒洗涤剂>0℃以上温度,化纤衣被只宜10-45℃,在洗衣机内洗26分钟,用清水漂洗。

3.有传染性的衣被:有明显血、脓、便污染的衣被,视为污染性的衣被,在用热水洗涤 前,先用冷洗涤液或1-2%冷碱水将血、脓便等有机物洗净,再用有效氯0.05%消毒洗衣府溶液洗涤30-60分钟,然后用清水漂洗。

(三) 衣被储存:包括晾(烘)干、熨烫、折叠、储存。1.工作人员和病人衣服分开。

2.一般污染和有传染性的衣被分开。

(四) 洗衣机(池)的消毒:洗衣机(池)洗衣后,特别是洗可能有污染的衣被后,应 用50℃以上热水或消毒剂消毒。

(五) 洗衣房的环境清洁消毒:

1.污染区清洁消毒:上班时打开窗户,保持良好通风,下班时污染的地面用0.2%过氧 乙酸溶液拖地一次。

2.清洁区保洁:上班时开窗通风一次,清水擦拭桌、椅、工作台面、地面,保持清洁,下班时关闭门窗,减少灰尘和风沙,地面用清水拖地一次。

(六) 洗衣房工作人员的卫生:洗衣房工作人员工作前后,特别是处理了污染衣被或具 有传染性的衣被后,必须用肥皂流水洗手,即使戴手套,工作完后也应用流水洗手。在污染区工作时要穿工作服,工作完后脱下工作服,每天换洗一次。

第15篇:注册用技术规范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版)

2.《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 (JGJ 87-92)

3.《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 50218-94)

4.《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 50266-99)

5.《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1999)

6.《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1)(2006年版)

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

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

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2008年局部修订)

10.《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02J220-2002)

11.《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

12.《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 112-87)

1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

14.《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

15.《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 064-98)

16.《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

17.《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

18.《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 D70-2004)

19.《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 004-89)

20.《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 10012-2007J124-2007)

21.《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 10001-2005)

22.《铁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TB 10002.5-2005)

23.《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规程》(TB 10027-2001J125-2001)

24.《铁路工程特殊岩土勘察规程》(TB 10038-2001J126-2001)

25.《铁路隧道设计规范》(TB 10003-2005)

26.《港口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 240-97)

27.《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J 250-98)

28.《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 50487-2008)

29.《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DL 5073-2000)

30.《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 274-2001)

31.《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02)

32.《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01)

33.《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3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03J256-2003)

3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36.《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2008)

37.《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 J302-2004)

38.《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 50290-98)

39.《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307-1999)

40.《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99-1999)(2003年版)

4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国土资发〔2004〕69号

第16篇:钣金技术规范

钣金加工技术规范

钣金技术规范

一、目的

本规范书用以描述公司钣金类产品的技术要求(质量和可靠性),旨在规范公司生产、检验等部门的一系列活动。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书适用于外协加工及自主生产的各种钣金结构之机架、机柜、机箱及其它零部件。

三、参考标准

GB/T 1804--2000 《一般公差 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 WI-T00-008 《钣金机械制造工艺基本术语》

GB/T19804-2005《焊接结构的一般尺寸公差和行为公差》。

四、技术要求 1.基本要求

1.1在生产中,每个员工、每道工序都必须按图纸进行加工。1.2图纸、工艺有公差标注要求时,按公差要求加工。

1.3当图纸标注尺寸及公差与工艺要求尺寸及公差不一致时,按工艺要求加工。1.4机柜外形按允许公差的正公差加工,机箱外形按允许公差的负公差加工。 1.5门的外形按允许公差的负公差加工,严禁出现正公差。 1.6除特殊说明外毛刺方向必须在折弯内边。

1.7严格按图纸设计要求加工,除满足单个部件的尺寸正确外,还应保证装配后所形成的新的尺寸(多为安装尺寸)的正确。

1.8喷完漆后的钣金件在转运过程中,防止划伤大平面,防止工件存放变形,如有划伤则需重新喷漆处理。2 下料技术要求

2.1冷轧薄板、不锈钢板剪料对角线允差(每批一致性好) 2.1.1立柱用料 <1000mm≤0.3 ≥1000mm≤0.5 2.12门板用料 <1000mm≤0.5 ≥1000mm≤0.8 2.1.3其它结构件≤0.5 2.2铝型材长度允差 <500mm≤0.3 ≥500~1000mm≤0.5 ≥1000~1500mm≤0.8 ≥1500~2000mm≤1.0 ≥2000mm≤1.2 2.3铜排长度允许公差

铜排厚度≥6mm剪切断面常为斜面,测量时应以最大长度尺寸计,允许误差按GB/T 1804 C级。 3 焊接技术要求 3.1焊接过程的要求

3.1.1焊接时,要求该坡口的地方必须坡口,加工周转件没有坡口的、或者焊接型材等,应根据情况用磨光机进行坡口。

3.2.2焊接时应保证工件外形尺寸和形位公差,保证型钢、钢板对接时错位量不超过厚度的2%。3.4焊接时的焊缝严格按图纸要求,该连续焊的连续焊,该断续焊的一定要断续焊。如图纸没有要求的断续焊尺寸长度,则每间隔200mm焊50mm。点焊时各焊点距离必须均匀一致。

3.5连续焊缝要求平直光滑,不能有明显的高低不平现象,不能有焊穿、焊偏、焊疤、气孔、咬边等现象。

3.6焊后:每道焊缝应清根处理,清除焊渣,去掉周边毛刺。

3.7钢板在弯、折、卷制作过程中出现的锤击痕迹应予以修复,不得有明显锤窝现象。一定要放平,3.2焊接公差要求

1、线性尺寸公差见下表一所示。

一、焊接件线性尺寸公差(mm)

基本

尺寸 2~30 >30~120 >120~400 >1000~2000 >2000~4000 >4000 公差

要求 ±0.2

±0.3

±0.5

±0.8

±1.2

±2 ±0.05%

2、角度尺寸公差见下表二所示。

二、角度尺寸公差

公称尺寸

0~400 >400~1000 >1000 以角度表示的角度公差 ±20'

±15'

±10'

3、直线度、平面度、和平行度公差见下表三所示。

三、直线度、平面度和平行度公差

基本

尺寸 >30~120 >120~400 >400~1000 >1000~2000 >2000~4000 >4000~8000 >8000~12000 公差 要求 ±0.2

±0.4

±0.6

±1

±1.4

±1.8

±2.5

3.3焊后处理要求及标准

1、焊缝平滑,呈现鱼鳞状;不得出现堆起凸包、不均匀的现象。

2、工件焊接完毕后,外观应打磨一遍,不能有手感刺边角的存在;不得存在焊渣、焊点、毛刺等,焊缝应光滑、平整。应保证工件的“边齐、面平”不能超过板厚的2%-3% 。

3、箱体类工件平面上焊缝不得比平面高,原则上打腻子后应该能掩盖住,看不出焊缝。

1. 喷涂质量:(检测方法:目测、手感)

A 颜色与样板相符合,同批产品无色差(颜色、光泽度); B 涂层表面光滑、平整、均匀,表面不得有如下缺陷: a) 不干返粘:表面干,实际未干透,表面有(或易产生)纹印,粘有织物绒毛现象; b) 流挂:表面有液体流淌状的突起,顶端呈圆珠状; c) 颗粒:表面呈砂粒状,用手摸有阻滞感;

d) 桔皮:外观呈现如桔皮般凹凸不平,不规则波纹; e) 漏底:表面透青,露出底材颜色;

f) 麻点:表面因收缩而呈现小孔(麻点),亦称针孔; g) 发花:表面颜色深浅不一,呈花纹状;

h) 起皱:局部堆积凸起,呈皱纹状(皱纹粉除外); i) 夹杂:涂层中夹有杂物;

j) 机械损伤:外力所致的划伤、刮花、磨损、碰伤。

3. 整体外观:(检测方法:目测)

A 机架(柜)类产品从各方向目测,应整体平正(即上、中、下尺寸一致),无凹凸肚现象; B 门缝均匀小于等于2mm,其它各种间隙均匀一致; C 各外部结构件应表面平整,折边、弯角处过渡应均匀一致; D 内外清洁,无油污、灰尘或其它杂物。 6. 装配质量(检测方法:目测、手感) A 装配正确,无错装、漏装、多装现象;

B 装配紧固,无松动现象,紧固件使用适宜,且同一批产品中紧固件的使用具有对应一致性;

C 活动部件功能良好,无卡涩、噪音、干涉等现象,活动角度或幅度应满足规定的要求,且具有一致性。

第17篇:焊接车间安全技术规范

焊接车间安全技术规范

一、电弧焊

1、焊接前,先检查电气线路是否完好,外壳接地是否牢固。

2、操作前必须检查周围有否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必须移开才能工作。

3、焊接操作时必须先戴防护面罩、手套、脚套等。无面罩时不准看弧光。

4、推闸刀开关时,人体应偏斜站立,并要一次推足,在焊接时,绝对禁止调节电流大小,以免烧毁电焊机。

5、电焊钳不准放于工作台上,以免短路烧毁。

6、不准用手拿焊过钢板及焊条夹。在敲打熔渣时,注意保护眼睛。

二、气焊

1、氧气瓶严禁与油污接触,不能强烈振动,以免爆炸。

2、安装减压表时,人应斜立,瓶上阀门缓缓开启,以免被气流击伤。

3、乙炔发生器附近及气焊车间严禁烟火,以免引起爆炸。

4、气焊操作时,先开乙炔,然后稍开些氧气,点火后调整,如发现火焰突然回缩到“嗤”声,这是危险的回火象征,应立即关闭焊炬的氧气和乙炔阀。

5、注意已焊工件,尚有较高温度,防止烫伤。

手工电弧焊防止触电措施

手工电弧焊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一种电焊工艺,手工电弧焊引发的触电事故也时有发生。

焊接电源是与220/380伏电力网络连接的,人体一旦接触这部分线路(如焊机的插座、开关或破损的电源线等),就很难摆脱。焊机空载电压一般超过安全电压,但由于电压不是很高,容易使人忽视。手工弧焊机空载电压70伏左右;在更换焊条时,如果焊工的手触及焊钳口,则通过一只手和两只脚形成一个回路,发生触电事故。焊接触电伤亡事故大都发生在下列情况,如夏天身上出汗或在潮湿地面操作,鞋袜潮湿、鞋底又薄等。此时的人体电阻为1600欧姆左右,通过人体的电流约为44毫安。这时焊工的手部会发生痉挛,甚至不能摆脱,会有生命危险。应当强调指出,登高的电焊作业者还会因触电发生痉挛、麻木和惊慌等,从高处跌落,造成二次事故。

此外,焊机和电缆由于经常性超负荷运行;受粉尘等的腐蚀,以及在室外工作时受到风吹、日晒、雨淋等;绝缘层易老化变质,容易出现漏电现象,从而引发触电事故。 焊接时的触电事故发生在下述两种情况:一种是触及电焊设备正常运行时的带电体;如接线柱、焊枪和焊钳口等,或者靠近高压电网所发生的电击,即所谓的直接电击;另一种是触及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由于绝缘损坏或电器线路发生故障而意外带电的导电体(如漏电的焊机外壳,绝缘外皮破损的电缆等)所发生的电击,即所谓的间接电击。

针对手工电弧焊发生触电事故的原因,建议采取以下安全防范措施:

1.焊接工作前,要先检查焊机设备和工具是否安全可靠。例如焊机外壳是否接地、焊机各接线点接触是否良好;焊接电缆的绝缘有无破损等。不允许未进行安全检查就开始操作。

2.焊工的手和身体不得随便接触二次回路的导电体,不能依靠在工作台、焊件上或接触焊钳等带电体。对于焊机空载电压较高的焊接操作,以及在潮湿工作地点操作时,还应在操作台附近地面铺设橡胶绝缘垫。 3.下列操作应切断电源开关再进行: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更换保险丝;焊机发生故障时的检修;改变焊机接头;更换焊件而需改装二次回路的布设等。推拉闸刀开关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同时焊工头部要偏斜,以防电弧火花灼伤面部。

4.在金属容器内、金属结构上以及其他狭小工作场所焊接时,触电的危险性最大,必须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如采用橡皮垫、戴皮手套,穿绝缘鞋等。

5.电焊操作者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使自身、机器设备的传动部分成为焊接电路,严禁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轨(管)道等接进线路作为导线使用。

6.焊机的接地保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同时,焊机必须装设电焊机空载自动断电保护装置。 7.焊接电缆中间不应有接头,如需用短线接长时,则接头不应超过2个,接头应采用铜材料做成,并保证绝缘良好。

8.加强个人防护,焊工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完好的工作服、绝缘手套、套鞋等。

9.电焊设备的安装、检查和修理必须由电工进行,临时施工点应由电工接通电源。 焊接安全操作规程

一、手弧焊实习安全操作规程

1、保证设备安全。工作前应检查线路各连接点及焊机外壳接地是否良好,防止因接触不良发热而损坏设备。

2、操作时做好防护措施。必须穿好绝缘鞋,戴好面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3、严禁在焊接时调节电流或拉闸。

4、不准赤手接触焊接后的焊件,应用火钳夹持翻动焊件。

5、清渣时要注意清渣方向,防止伤害他人和自己。

6、防止焊钳搁置在工作台上,造成短路。

7、防止焊接烟尘危害人体呼吸器官。

8、发现焊机出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并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

9、操作完毕或检查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

10、整理工具及材料,搞好环境卫生。

二、气焊、气割实习安全操作规程

1、焊前应检查焊炬、割炬的射吸力,焊嘴,割嘴是否堵塞,胶管是否漏气等。

2、氧气瓶与乙炔瓶要分开、安全、稳定摆放。严禁油污,不得随意搬动。

3、严格按操作顺序点火:先开乙炔,后开氧气,再点火。

4、严禁在氧气和乙炔阀同时开启时,用手或其它物体堵塞焊咀、割咀,严禁用已然火炬放在工件上或对准他人、胶管等物件。

5、不用手接触被焊工件和焊丝的焊接端,以免烫伤。

6、气焊熄灭时,先关乙炔后关氧气以免回火。发现回火,应立即关闭氧气、乙炔,并报告指导老师。

7、不能将炽热件压在输气胶管上。

8、下班时,整理好工具及物件,搞好环境卫生。

焊接安全操作

随着生产的发展,焊接技术的应用愈来愈广泛,与此同时,伴随着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不安全、不卫生的因素严重地威胁着焊工及其它生产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其主要危害如下:

1、焊接切割工作过程中需要与易燃易爆气体、压力容器和电机电器接触;

2、焊接过程会产生有毒气体、有害粉尘、弧光辐射、噪声和射线等。

上述危害因素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引起爆炸、火灾、烫伤、中毒、电光性眼炎和皮肤病等职业病症。此外还可能危及设备、厂房和周围人员安全,给国家和企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许多重大、特大事故是由于焊接切割作业人员违章操作造成。

本文论述了日常较广泛应用的气焊、焊条电弧焊的特点、危害及安全操作。

(一)气焊

1、特点及危害

气焊具有设备简单、操作方便、使用灵活、实用性强等特点。因此,在各工业部门的制造和维修中应用比较广泛。但此过程需利用可燃气体(如:C2H

2、液化石油气和H2等)、助燃气体(O2)及高压气瓶(如:氧气瓶、乙炔瓶等)。如果焊接设备和安全装置有故障,或者操作人员作业时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都可能引起爆炸和火灾等事故。

2、使用安全要求

1)、工业用乙炔中常含有磷化氢(PH3)、硫化氢(H2S)等杂质,这些杂质不但容易引起爆炸,而且焊接时,其中的硫和磷可能转移到焊缝金属中,使焊缝的机械性能发生改变,冷脆、热裂倾向增加,焊缝质量难以保证。因此按容积计算,要求乙炔中PH3的含量不得超过0.2%;H2S的含量应小于0.1%。

2)、气瓶在保管和使用过程中,避免日光曝晒,远离明火和热辐射。 3)、焊接过程中,放气速度不应太快,避免气体流经阀门时产生静电火花。 4)、乙炔瓶应垂直立放,严禁卧放。

5)、气瓶应根据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要求进行定期技术检验,严禁超期使用。 6)、操作人员应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7)、焊炬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包括射吸情况、橡皮管与接头连接情况、是否漏气、气体各通路是否洁净等,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点火操作。使用过程中,防止发生回火,一旦发生回火应迅速关闭乙炔调节阀,同时关闭氧气调节阀。

(二)焊条电弧焊

1、特点及危害

焊条电弧焊是工业生产中应用最广泛的焊接方法,其重要原因是电弧能有效而简便地把电能转换成焊接过程所需要的热和机械能。同时焊条电弧焊用手工操纵焊条进行焊接,可以进行全位置焊接;焊接设备轻便、搬运灵活,适用于各种金属材料、各种厚度、各种结构形状的焊接。但由于其特殊性会存在以下不安全因素:

1)、电弧弧柱中心温度高达6000~8000℃,焊条、焊件和药皮在高温作用下,发生蒸发、凝结和气体,产生大量烟尘;

2)、电弧周围空气在弧光强烈辐射作用下,会产生臭氧、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

3)、飞溅、电焊机线路故障或燃料容器管道补焊防爆措施不当,会引起爆炸和火灾事故。 4)、焊接设备空载电压高于人体所能承受的安全电压,易发生触电事故。

2、使用安全要求

1)、电焊机必须有独立的专用电源开关,禁止多台焊机共用一个电源开关; 2)、电焊机防止碰撞、受潮或剧烈振动;

3)、电焊机外露的带电部分应有完好的防护装置,不带电的外壳应接地,严禁超负荷使用; 4)、焊接电缆外皮完整、绝缘良好、应使用整根导线;

5)、电焊钳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性、隔热能力,严禁将过热的焊钳浸在水中冷却后立即使用; 6)、焊接作业时,场所应有通风除尘设施,可燃、易爆物质距作业点火源应不小于10m; 7)、焊接作业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加强自身的防护,保证自身安全。 焊接加工中的不安全因素

根据焊接的特点,可以分析出在焊接加工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具体如下:

1、焊接时,操作人员呼吸的空气中含有各种金属(如锰、镍、铜等)的固态氧化物粉尘,焊接气溶胶,以及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会引起中毒或引发职业病。

2、焊接弧光包括紫外线、红外线等,可能损伤视觉器官引起电光性眼炎和白内障,或灼伤表皮,对操作人员健康不利。

3、电阻焊、高频焊、超声波焊接及无损探伤时,交变磁场、电磁场、超声波及电离辐射对操作人员健康不利。

4、焊接时的电流、火星、飞溅的熔化金属、喷出的熔渣可能造成烧伤,并可能引起火灾。

5、溶解乙炔气瓶、氧气瓶等存放使用不当,可能引起爆炸事故。

6、等离子枪、气压传动、发电机、真空泵等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危害。

7、运动机械、工件造成的砸伤、碰伤等事故。

焊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 1.基本要求

1.1 本工种属国家指定的特殊工种之一。从事本工种工作者,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取得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作业。该工种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凡复训不合格者,不得继续从事该项工作。

1.2 电焊作业场所尽可能设置挡光屏蔽,以免弧光伤害周围人员的眼睛。

1.3 工作地点周围5m内,不准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与动火作业的距离应在10m以上。

1.4 电焊机不准放在高温或潮湿的地方,所有的手把导线与地线不准与氧气、乙炔软管混放。 2.工作前

2.1 穿戴好防护用品,如:电焊服、绝缘鞋、电焊眼镜等,严禁穿化纤服装、短袖、短裤、凉鞋。 2.2 上岗前严禁喝酒。

2.3 认真检查设备、用具是否良好安全,检查电焊机金属外壳的接地线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有松动或虚连。

2.4 认真检查与整理工作场地,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导线、地线、手把线应分开放置,能设防护围屏的应将围屏安放好。

2.5 禁止两台电焊机同时接在一个电源开关上,不准私自拆接电源线。 3.工作中 3.1 合电源开关时,手套与鞋不得潮湿,头部要在开关的侧面。 3.2 注意保护手把线与回线不受机械损伤。

3.3 移动电焊机或往远处拉线时,先关闭电源,再行移动。

3.4 焊机发生故障或漏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联系电修人员修理。 3.5 工作中,不准触摸焊机内部,以免触电。

3.6 雨天或厂房漏雨时,应将焊机遮盖好,所有导线、手把线应架设在干燥或不导电的建筑物上。 3.7 在焊割大型或笨重物体时,工件必须放置平稳。

3.8 焊割有锈工作物,进行除锈或清除焊渣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

3.9 焊割完的灼热工件不准放在电线、乙炔橡胶软管及氧气瓶、氧气橡胶软管及安全通道上,应放置在规定的或安全的地方。

3.10 移动电焊机时,不准用手把线或其它导线作捆绑绳索使用。

3.11 电焊机必须有可靠的接地线和接零线。电焊回线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管道或机床设备上。焊钳线和回线必须接触良好。

3.12 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严禁焊、割。

3.13 严禁在有压力的容器或盛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工作物上焊割。 3.14 如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如油漆等),应严禁焊割。 3.15 进行高处焊割作业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3.15.1 使用的登高梯台应安全可靠。 3.15.2 登高梯台应放置稳固。

3.15.3 挂好安全带。使用的工具应用绳索传递,不准随手上下抛扔。

3.15.4 高处作业处下面10m范围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必要时,应设监护人员。

3.15.5 高处作业时,焊、割具和管、线应挂在安全可靠处所,地面设监护人员。不准将管线缠在身上,上、下及作业。

3.15.6 高处作业人员应身体状况良好。

3.15.7 高处作业在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后,必须经安全部同意,方可焊割。 3.16 焊接工作物时,接地必须良好。 4.工作后

4.1 切断电源,盘好电线,并把它放在指定地点,将焊机擦拭干净。

4.2 清扫场地,焊割完的灼热工件应放在安全地点,工作地点溅落火星应彻底熄灭。

4.3 切断气源,盘好氧气与乙炔橡胶软管,放在指定地点;未与气源脱离的氧气和乙炔软管严禁存放在工具箱内。

4.4 做好交接班,并与接班者共同检查安全。 电焊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要求

l、操作者必须经过电焊工专业技术培训,熟悉电焊机性能及操作技术,持有上岗证方可上岗操作。

2、开始焊接之前,必须穿戴整齐电焊安全防护用具,检查焊机的输入、输出接线是否正确,外壳是否接地,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3、通电后,注意检查电焊把线、电缆和电源线的绝缘是否良好,如有破损,必须修理或更换。切断电源之前,严禁碰触焊机的带电部分,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现场,必须切断电源。

4、电焊机二次侧必须有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

5、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6、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前,必须把容器或管道清理干净,并将所有孔盖打开。

8、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9、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割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0、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1、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2、严禁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他金属搭接起来作为导线使用。

13、工作结束,应切断电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14、在特殊危险场所及高空作业电焊时,操作者必须系好安全带,应做好一切防范措施,并应设有专人监护。

第18篇:橘红栽培技术规范

广东橘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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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橘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正毛橘红优质高产栽植技术

驰名天下的中国珍稀南药化橘红,通称正毛橘红,有“南方人参”之称,属芸香科柑橘属常绿浅根性乔木,其品种有正毛、副毛、光青之分,以正毛品质最佳。花果白色绒毛柔浓可爱,气味芳香沁人,具有散寒利气、化痰止咳、健胃消滞的功效。产品畅销国内外市场,供不应求,经济效益相当可观,现根据橘红的生长特点及多年的栽培管理经验,总结得出橘红优质高产栽培技术。

一、育苗

1、公司与高校合作研发的“单芽切备腹接橘红嫁接种苗方法”已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于2001年1月起,在经土壤检测达标的湛江、茂名周边地区大规模推广种植。采用这种方法嫁接的橘红果苗成活率高,达到97%,且一年四季都可以进行嫁接。同时能节约人工费用达到52% 本技术于2014年11月经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结论:国内未发现有关于本项目相关的单芽切备腹接橘红嫁接种苗方法的文献报道。因此,目前本项目技术在国内橘红种植业中属于新开发的技术成果,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技术的计划指标:经嫁接种植的橘红果质量符合《地理产品标志 化橘红》(DB44/T615-2009)的指标要求:总黄酮含量≥5.50%,柚皮广东橘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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苷含量≥5.00%,野漆树苷含量≥0.20%。

技术实际完成的指标:种植出来的橘红果质量符合《地理产品标志 化橘红》(DB44/T615-2009)的指标要求:总黄酮含量为5.55%,柚皮苷含量为5.09%,野漆树苷含量为0.43%,符合了正品橘红的品质要求。

本项目技术已获得国家的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名称:一种嫁接橘红种苗方法 专利受理号:20141024131.9

二、科学建园

选择阳光水源充足,坡度在25度以下,土层深厚、疏松肥沃、排水良好的山地或坡地建园。园内要规划出主路、支路、小路,以便于运输和管理。山坡地要开垦成梯面宽2.5m向内倾斜的等高梯田,内侧开竹节沟,株行距4×4m,亩植40----50株,在带面上靠外五分之二的位置开挖80×80×80cm的种植穴(非坡地规格可调为60x60x60cm),行株距间需预留位置,间种花灰叶豆等农作物,以利于生物病虫害防治。表土与底土各放一边,暴晒1个月左右回穴,将表土混土杂肥25kg、石灰0.5kg填入穴的底部,然后将底土与腐熟禽畜粪25kg、过磷酸钙1kg充分拌匀后填在穴的中上部,做成高出地面15-20cm的土墩,待松土座实后种植。

三、定植时间和方法

橘红宜在2-4月春植和8-10月秋植。定植时,先在土墩中央挖广东橘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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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穴,浇水拌成底层泥浆,再把苗木去掉薄膜直立放入穴内,让根系自然舒展,种植深度以回土盖过泥团5-6cm为宜,用松碎土小心回泥,轻轻压实,使土壤与根系充分接触,并做成直径60cm的树盘,利于淋水、施肥。种后盖5-8cm厚的稻草和淋足定根水,并用竹木棍固定植株,晴天隔2天淋水一次,保持植穴潮湿,以确保苗木成活。

四、幼年树的管理

1、肥水管理。幼年树以勤施薄施为原则,坚持做到一梢两肥,即新梢顶芽萌动时施促梢肥,新梢转绿时施壮梢肥,以氮肥为主,促抽梢齐壮,迅速扩大树冠。定植后靠淋水促抽第一次新梢,新梢老熟后开始施肥,用淡粪水每担加尿素0.1kg淋施,每株淋3-5kg,随着树体的增大,施肥量适当增加。第

二、三年开浅沟淋施,施后覆土,每担粪水加尿素0.2kg,氯化钾0.1kg,每株施10kg,也可采取雨后及时撒施肥料的方法,每株施尿素50-75g ,氯化钾30-50g。并做好久旱淋水,雨季及时排水工作。

2、中耕除草和扩穴改土。幼年树一般每年中耕除草3次,4-5月和7-8月各结合除草浅耕一次,11-12月铲除杂草,深翻25cm,在原植穴的两边各挖一条长80cm,深、宽50cm的坑,坑的长度逐年加长,并向外变换位置,把杂草、枝叶等混石灰1kg埋入底层,然后回填一层带草头的表土,再把腐熟禽畜粪25kg、过磷酸钙1kg与底土充分拌匀后填在坑的中上层,上面回填余下的碎土,使其高出原地面15cm。

3、培养丰产树冠。定植后新梢萌发时,选留顶部生长健壮、分广东橘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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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均匀的3-4条芽作主枝,多余的除去,主枝长出20-25cm时摘心,促进第一次分枝,芽长2-3cm时,再选留2-3条分布均匀的健壮分枝,分枝长出30-40cm时再次摘心,依次类推,2-3年便形成有规则的多次分级的自然开心形丰产树冠。定植后两年内,主枝和分枝上的不定芽抽吐的新芽和花,应及时全部抹除,以免干扰树冠的快速培养。

五、结果树的管理

1、科学施肥。每年施肥3次,施肥量随树体加大逐年增加。 (1)促花壮花肥。在大寒前施下,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促使花穗抽生齐壮和提高座果率。在树冠滴水线附近挖两条对称长60cm,宽40cm,深50cm的环状沟,每株施腐熟禽畜粪20-25kg(或沤制花生麸1-1.5kg)、过磷酸钙1kg,并与表土充分拌匀后施入沟底层,中层施尿素0.4-0.5kg,氯化钾0.4-0.5kg,上面回填土高出地面。

(2)壮果肥。谢花后,小果膨大的3-4月份施,以钾肥为主,每株在树冠滴水线位置开浅沟施入尿素0.5-0.75kg,氯化钾0.75-1kg,或复合肥1-1.5kg,施后覆土。

(3)采果肥。采果后立即补施一次以氮肥为主的速效肥料,为尽快恢复树势和下年丰产打好基础,每株施沤制花生麸1-1.5kg,尿素1-1.5kg,氯化钾0.5-0.75kg,过磷酸钙0.5kg,施肥方法同壮果肥。

2、合理修剪。采果后剪去病虫枝、枯枝、弱枝、下垂枝、交叉重叠枝和密集枝,回缩徒长枝和过旺枝,形成通风透气的开心形立体结果树冠,减少病虫害。 广东橘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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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冬季深翻清园。每年11-12月全园全面除草,深中耕一次,深翻25cm,把杂草、落叶混石灰1kg开沟埋入土中,促进根系生长。并全园喷一次杀虫杀菌药,压低病虫源基数。

4、控梢促花,疏花疏果。每年11月份通过控水制肥、深翻断根、环割、人工摘冬梢、以及喷多效唑、花果灵等办法控冬梢,促使养分积累,利于花芽形成。疏花在2-3月化橘红花蕾饱满,即将开花时进行,先选定分布均匀,有待挂果的足量壮实花蕾后,将过多的花蕾进行采摘、晒干,制成橘红花茶,疏花后减少了开花时的大量营养消耗,有利于提高座果率。疏果在4月份化橘红果膨大期,生理落果已结束时进行,将一些弱果、霸王果及大小不均、畸形的幼果采摘,与生理落果一起收集加工成橘红胎果。

六、加强病虫害防治,促进优质高产

橘红常见的病害有炭疽病、煤烟病,虫害有潜叶蛾、红蜘蛛、锈蜘蛛、天牛、白蛾蜡蝉、蚜虫、介壳虫等。

防治方法:炭疽病在新梢刚展叶时用77%可杀得或70%甲基托布津800倍液防治。

煤烟病要先杀灭蚜虫或介壳虫,蚜虫用10%吡虫啉或2.5%扑虱蚜2000倍液;介壳虫用40%速扑杀或40%水胺硫磷1000倍液,然后再用30%氧氯化铜600倍液防治。

潜叶蛾在统一放梢条件下,新梢萌发1-2cm时喷第一次药,然后隔7-10天喷第二次,用20%灭扫利2000倍液或其它除虫菊酯防广东橘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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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 采用杜绝虫源,防止传入性虫害,结合冬季杀菌清园、冬季修剪,剪除被害枝叶并烧毁。

红蜘蛛、锈蜘蛛掌握在发生高峰期用5%尼索朗或73%克螨特2000倍液防治。此虫害的天敌比较多,有草蛉、瓢虫、寄生菌等,可间种藿香蓟或转纽山绿豆等作物进行生物防治。

天牛在成虫活动期的5-6月份采用人工捕杀成虫,6-8月份检查树干,用小刀刮除卵粒和初孵幼虫,或用棉花沾取80%敌敌畏10倍液塞入虫孔(或用注射器注入5ml药液),再用粘泥封闭虫孔熏杀幼虫。人工捕杀或虫洞灌药,用泥土封口,或用生半夏块堵塞洞口诱杀。

七、适时采收,提高药用价值

橘红是用未成熟、近成熟的全果或外层果皮经干燥炼制而成。橘红整个花果期都可采收,采收越早,产量越低,但皮厚、茸毛多,香气浓厚,药用价值高;采收越迟,果瓤膨大,果皮变薄、茸毛少,品质下降,但产量提高,故应根据用途适时采收。2-3月份橘红开花时,在树冠底下铺上薄膜收集生理落花晒干制成橘红花茶;3-4月间将疏理的150克以下幼果和生理落果采集,经公司收购途径统一烘干加工成橘红胎果;4-5月间将150-230克的橘红采摘,经公司收购途径统一烘干制成橘红珠;6-7月间将直径8cm、超过230克的青熟果采摘,经公司收购途径统一烘干或将果皮割成5-7瓣,除去果瓤和部分中果皮,制成橘红皮。采摘时要注意用手轻摘、轻放、轻运,减少机械损伤,保持橘红果表面绒毛的完整,并及时进行加工。

第19篇:基站建设技术规范

基站基础配套设施租赁技术规范书

本技术规范书为无线网络基站基础配套设施提供单位(下简称提供单位)做出规定,提供单位所建设并出租的基站基础配套设施,应该满足下述相关要求。

一、基站配套设施合法合规性

1、通用条款

(1)若基站设臵在飞机场或者气象台等对基站高度有特殊需求场所附近时,其天线高度应符合机场净空高度要求,应提供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留底)。

(2)高压线附近设站时,通信机房应保持20米以上的距离,挂设天线位臵离开高压线距离必须在自身塔高以上。

(3)铁塔内缘至铁路线路或者高速公路中心水平距离不小于塔高(含避雷针长度)加3.1米,若必须设臵在相关区域,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备验。

(4)杆体及桩基础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应提供桩基础《动测报告》及通信杆及铁塔物资产品合格证原件(复印件留底,含通信杆及铁塔基础施工涉及的主要材料出厂合格证,如钢筋、混凝土型号等)。

(5)美化外罩、一体化机柜、简易机房、装修自建机房等物资应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原件,达到抗风压、抗震、防水、防火及防盗等要求。具体为美化外罩应要满足防风及防火要求,一体化机柜和简易机房应满足防火、防水及防盗要求;装修自建机房应满足防震、防水、防火及防盗要求且应提供消防验收报告和设计文件。

(6)站点使用的电源、电缆、空调等设备或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提供产品合格证。

(7)楼面站的楼板必须有足够的荷载能力,足以承受机房内现有以及后期待安装设备所产生的压力。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核实机房荷载是否满足要求,并出具相应的承重核实报告。

(8)所有站点应委托具备防雷检测资质的单位经行防雷检测,并出具防雷检测报告。

(9)所有站点应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备验,免签合同站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业主证明文件原件备验。

(10)室外站点应提供合法报建手续证明文件原件备验。

2、其它条款

(1)个人宅基证(或房产证)所有人:应核实合同业主及基站地址跟宅基地证(或房产证)上信息是否一致;应提供合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如合同业主属于村委管辖,应提供村委开具的土地产权证明文件原件备验。

(2)个人非宅基证(或房产证)所有人:属于转租的业主,应提供合同业主的物业租赁合同(核实租赁合同内是否明确表明不能转租以及租赁合同的合理期限);非转租业主,应提供产权人授权证明原件备验以及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无明确产权业主:应提供当地政府机关(居民委员会、村委或街道办)开具的土地产权证明文件原件备验以及合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4)一般企业或个体营业者:应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涉及租赁物业的,应提供合同业主的经营承包合同;应提供合同业主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物业管理公司:应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应提供物业管理公司对该物业合法管理权的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业主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政府机构、事业单位、部队及社会团体: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应提供合同签署人的授权文件原件备验以及合同签署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属于社会团体,应提供可证明其合法成立及存续的资质文件(如民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7)绿地、市政、高速等公共用地站点:应提供政府部门批文原件,核实批文注明的签约公司、基站地址是否与现场一致。

二、站址用电合法合规性

1、为了基站稳定运行,室外站点机房用电应该属于供电局报装,应提供供电局电力报装证明文件(包括相关用电合同(或协议)以及电表号、电表位臵等详细信息),若因周边负荷等问题报装不通过的机房,应提供接电电源业主的同意使用证明文件。

三、基站施工配合要求

1、基础配套设施交付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我方进行交接,并提供详细的站点清单(清单内要列明机房、杆塔、电力等信息)。站点应由提供单位带进场并做好工作交接,签订相关交接表(交接表在后续阶段提供)。如站点进场施工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提供单位应当提供相关审批手续所需的资料清单。

2、站点交接后,应3日内具备传输接入及无线主设备进场施工条件(包括机械设备使用条件)且不应缴纳相关施工押金。如涉及办证站点,在我方提供齐全相关资料后,提供单位必须协助在3日内完成相关手续的审批并具备进场条件。

3、站点交接后,机房供电必须7*24小时稳定运行,因基站被盗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应答方设施损毁,应答方应在48小时内完成相关修复,为我方再次进场提供条件。

4、提供单位必须做好机房防盗、防水及防火,同时协助我方做好设备相关“三防”服务工作,以保障机房及设施的安全。

5、提供单位应配合我方完成机房基站设备安装,必须保证施工过程中不受外界阻挠,同时必须确保我方施工人员及设备不受外界损伤。

6、红线范围内,提供单位应为我方明确建设通信管道或建设通信杆路的场地和路由,并在敷设光缆时给予协助,确保接入传输完成施工;若我方需要采取微波传输接入方案,应确保微波传输的施工方案可执行。

7、提供单位应配合我方基站维护扩容工作。如果我方因网络调整或扩容需要,需要更换设备、扩容设备等工作,提供单位同样按照上述第3-第5点要求配合;在站点需要紧急维护时,必须保证我方可在7*24小时进出机房。

8、提供单位应负责协助完成所属设施的环评工作,并配合做好我方设备环评验收工作:包括但不仅于提供基站详细参数、收集附近居民公众意见调查表、安排专员配合完成环评验收现场监测等。

第20篇:设备机械技术规范

自动化设备机械技术规范(试行)

为了在今后设备前期管理过程中,加强非标设备的质量控制工作,改善设备初期状态,确保设备在生产服役过程中有良好的开动率,特制定本规范。希望参与前期管理的技术人员参照执行,使技术要求更全面、准确、严密。

一、技术要求

(一)、结构要求

1.机械机构设计需符合人机工程学,方便人员操作与维修;

2.机械结构设计需经过计算,达到正常使用的强度要求,并在安全余量之内;

3.机械结构设计需根据我方具体要求,对关键点进行FEMA分析和验证;

4.机械结构总体设计需考虑经济、环保、安全的原则。

(二)、材料要求

1.结构件、面板类钢材要求Q235,传动件、一般零部件材料要求45#、需热处理部件材料要求20-40Cr或指定其他材料,各类型材必须是国标型材,特殊要求根据设备设计需求具体提出来;

2.所有材料必需有相应的合格证或符合质量要求的检验证书;

3.对于特殊部件的材料,需同时提供检测报告,报告内容主要涉及:成分、力学性能、物理性能等。

(三)、钢构表面要求

1.钢结构件表面需经喷砂处理,除锈等级Sa2.5;若手工进行表面处理,需介于St2与St3之间。

2.喷砂后需喷涂底漆为红丹防锈漆一遍,面漆为醇酸调和漆两遍,总干膜厚度为125μm;附着力达到ISO等级1级或ASTM等级4B级;

3.结构件表面不能有明显的变形、划伤、撞伤、凹槽、凸现、缺失、分层等缺陷。

(四)、焊接要求

1.所有焊接都需有相应的焊接规范和标准,并进行焊接工艺验证;

2.现场焊接时,需满足焊接规范的要求;

3.焊缝表面不能有裂纹、气孔、夹渣、未熔合、未焊透、虚焊、形状缺陷及上述以外的其他缺陷;

4.主梁受拉区的翼缘板、腹板的对接焊缝应进行无损探伤,超声波探伤不低于11345中的I级,并提供报告的复印件。

(五)、传动要求

1.传动设计需考虑传动效率最优化;

2.传动机构要求简单合理,以最少的环节实现功能;

3.传动设计需考虑现场噪音控制,尽一切可能降低噪音的产生;

4.变速箱(SIEMENS或SEW)、电机(SIEMENS或SEW变频电机)、轴承(SKF或NSK)等部件要求指定厂家或品牌;

5.变频电机采用的范围:风机、需调速的传动机构、需要和传动机构配合的传动系统。

(六)、液压系统

1.液压系统应确保其安全性、系统的连续运行能力、可维护性和经济性,并能保证系统的使用寿命延长;

2.系统的所有部件应在设计上或以其他保护措施,防止压力超过系统或系统任何部分的最高工作压力及各具体元件的额定压力;

3.系统 的设 计、制造和调整,应使冲击压力和增压压力减至最低。冲击压力和增压压力不应引起危险;

4.应 考 虑 由于阻塞、压降或泄漏等原因影响元件安全工作的后果;

5.无 论是预期的还是意外的机械运动(包括加速、减速或物体的提升/夹持),都不应造成对人员有危险的状态;

6.系统设计需尽可能减少管路、管接头;

7.液压系统需实现防尘、防爆功能;

8.所有执行元件、管接头、阀门等部件需易于接近,且方便操作; 9.液压系统控制单元和执行单元选择力士乐等品牌,且使用同一公司产品;

10.管路原则上用硬链接,必需时才用软连接;

11.油管必须磷化酸洗处理,清理干净,油箱内部需抛沙处理并去渣清理干净;

12.油管接头位置应处于易于拆卸地点,进油管和注油孔需安装过滤器,阀门使用不锈钢产品且易于更换。

13.液压系统需考虑维修时泄漏处理问题,并保证所有接头在压力范围之内,不会出现泄露现象;

14.装配前应仔细清洗各部件,管路附件,液压元件等,不得有污物杂质。

15.管子长度和实际位置配管时,具体确定,各管的安装在不违背系统原理维护方便的情况下,允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弯曲和稍加变动;

16.管子预装后,必须拆下进行酸洗,然后进行二次安装;

17.泵站在安装后,试车前应反复进行循环清洗,清楚一切杂质污物,使污染度达到NAS7级;

18.试验达到设计压力,应保压10分钟,各连接处不得有渗漏;

19.试验合格之后,应将液压油全部放空,然后将管路堵好,做好密封,防止被污染;

(七)、气动系统

1.气动系统应确保其安全性、系统的连续运行能力、可维护性和经济性,并能保证系统的使用寿命延长;

2.气动系统控制单元和执行单元选择SMC或FESTO品牌,接头等连接部件如以上;

3.管路原则上用硬连接,必要时才用软连接;

4.气管必须磷化酸洗处理,清理干净;

5.活动接头使用拔插形式,阀门使用不锈钢产品且易于更换;

6.系统的所有部件应在设计上或以其他保护措施,防止压力超过系统或系统任何部分的最高工作压力及各具体元件的额定压力;

7.系统 的设 计、制造和调整,应使冲击压力和增压压力减至最低。冲击压力和增压压力不应引起危险;

8.应 考 虑 由于阻塞、压降或泄漏等原因影响元件安全工作的后果;

9.无 论是预期的还是意外的机械运动(包括加速、减速或物体的提升/夹持),都不应造成对人员有危险的状态;

10.当排气造成的声压等级超过了适用的法规和标准的许可时,排气口应使用消声器。在排气口使用的消声器本身不应产生危险。消声器不宜产生有害的背压。

(八)、润滑系统

1.所有传动部件关键转动、滑动部位均应有润滑点;

2.对于难以接近的润滑点,需外引至可接触位置,方便人员润滑;

3.若润滑点相对集中,需设计为集中润滑形式;

4.对于所有润滑点,必须提供润滑标准,包括:润滑油品型号、润滑周期、润滑方式等;

5.润滑系统总体设计需考虑经济性、安全性、可靠性;

(九)、安全防护

1.所有可接触的转动或移动设备、裸露传动部件、旋转部件等均需做好防护隔离措施;

2.危险区域和危险位置需有主动防护系统(如红外线等);

3.需高空维护部位应有登高梯和防坠落措施和检修平台;

4.危险部件和区域需用颜色区分开;

5.设备各部件或和工件之间最好具有主动防止碰撞措施、安全标志和提醒标志要齐全;

6.对于输送线,应在任何位置,员工都需可以实现紧急停止操作;紧急按钮位置需合理,开关带锁;

7.防护装置设计和制造的某些方面应通过测试、检查、试验或计算等方法进行检验,检验尽可能在防护装置工作状态下进行;

8.必要时需对防护装置做抗冲击性检验。检验防护装置的恶冲击强度时应考虑制造防护装置时使用的材料特性,包括将防护装置连接在机器或其他结构上使用的连接件的强度、固定点的强度以及滑轨的强度等;

9.安全防护装置不应影响观察设备的运行状态;

(十)、其它

1.环境要求:废气、水、噪音等排放要求安装国家标准执行、整机不漏油、使用材料尽量要求环保;

2.能源要求:各动力设施设计安全余量合理(5%--25%)控制合理各用电、水、气等设备开关控制合理,减少能源消耗;

二、图纸资料

1.主资料: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安装和操作手册、维护保养手册、装箱单、外购部件说明书和合格证(含电器控制单元);若是进口件,需提供相关中文资料;

2.装订要求:装订要求硬皮文件夹、A3横向装订、A4纵向装订;

3.基础部分:基础图(包含基础的技术要求);

4.机械系统:总装图、部件装配图(含外购件清单和型号、电机注明功率)、各易损零部件加工图;

5.液压、气动系统:系统工作原理图、元器件连接图(包含各元器件厂家、型号和数量);

6.控制系统:详细电气控制原理图(主回路线路图,控制回路线路图、详细电器元件清单、型号和数量),电器元件布置图、接线图(含端子图),提供PLC内置程序备份,编程手册等;

三、培训

厂家有义务对维修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1、设备控制原理的培训。

2、设备结构的培训。

3、特殊控制系统的操作、编程、设置、监控的方法。

4、必要的维修保养常识。

四、验收

(一)、预验收工作内容

1、按照技术要求,逐项核对设备的各个部分是否符合要求,发现不合格项要求厂家整改。

2、检查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范。防护栏、罩盖、安全装置等安全装置是否完善。

3、了解设备控制的设计思想。

(二)、终验收工作内容

1、重复预验收1-3内容。

2、核对图纸资料数量及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图纸与实际是否一致。

3、通过现场试运行确认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

技术规范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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