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其他范文

建筑合同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8-26 21:02:04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建筑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发包人(全称):

(甲方) 承包人

(全称) :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在已签署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基础上,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结构形式:砖混

二、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装饰、安装工程及现场范围内的配套工程(甲乙双方商定甩项的分部分项工程、绿化工程不在承包范围内)。

三、工期:

开工日期:2013年11月30日

竣工日期:2014年9月30日(此日期以质检站.建设、监理、设计、施工五单位验收合格为准)

四、质量标准: 合格

五、预计工程造价:

(按标准层面积计算每平方米700元,含±0.00以上车库的造价,不包括合同约定的甩项项目)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投标书及其附件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及图纸会审记录

6.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及文件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于本工程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后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补充协议订立时间和地点

协议订立时间:2013年11月 日

协议订立地点: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使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1 使用法律和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2 使用标准、规范:执行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发包人提供的建设标准。

2 2.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15天内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图一式四套(含竣工图两套)。 十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监理方派驻的工程师:

工程师姓名:

职务:

发包方委托监理公司的职权:代表发包方协调控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投资、审核工程量、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施工材料进场见证取样的检验及监理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 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工程师姓名:

职务:

代表发包人除完成工程管理职责外,负责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现场协调,材料价格确认,材料质量监管,材料考察及使用的全过程控制。

3.承包人派驻工地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项目经理 4.发包人义务

4.1 负责开工前完成所需手续和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

4.2 负责开工前提供工程质量标准和地下管线资料情况。

4.3 开工前双方现场检验水准点和坐标点,并办理校验手续。

4.4 确定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组织图纸会审。

4.5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5.承包人义务

5.1 承包人收到施工图纸15天内,向发包人提供材料成品、半成品计划一式两份。每月28日报当月已完成工程量统计表、及下月进度计划一式两份。

3 5.2 需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施工单位必须提前30天向甲方提供材料供应计划,以便甲方组织考察,购买。

5.3 承包人负责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现场交通、环卫、施工噪音的管理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4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的承担,执行通用条款第9条第9.1款有关规定。

5.5承包人应保证施工现场文明整洁,并按市文明工地要求组织施工,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

5.6 负责协调与周边的一切关系,确保正常施工按时完成施工任务。5.7 工程竣工验收后,积极配合发包单位按时限做好竣工结算备案,竣工备案工作。

5.8承包人免费为甲方、监理公司提供办公室各一间。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进度控制: 承包人收到图纸15天内,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一式叁份提供给发包人,发包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7日内批复,并发到施工、监理单位,在后期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2.工期延误

2.1 经工程师确认以下情况可以顺延:不具备开工条件,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及不可抗力因素。

2.2承包人无工期顺延条件,未按进度计划完成当月进度计划的视为阶段工程延误,发包人有权进行处罚,处罚标准为应付工程款的5 %,

4 从拨付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承包人通过赶工措施完成了进度计划,视为赶工措施有效,罚款退还。通过赶工措施仍未能完成进度计划的,罚款按两次应付工程款的5%计罚,进度计划及罚款一次类推。承包人通过自身努力及有效的赶工措施,最终达到合同要求的竣工条件,阶段罚款退还,承包人通过赶工措施未能按合同要求达到竣工条件的,阶段罚款不退还,工程竣工时间每拖期一天按房屋销售价的万分之二罚款。 十

四、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质量标准。在质量检查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承包人必须按要求整改使其达到质量标准,否则发包方有权进行处罚,若发现粗制滥造,野蛮施工,不服从指挥等问题,发包方有权停止施工。 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隐蔽工程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达到验收条件后,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和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由监理、施工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甲方工程师,甲方对验收项目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参加验收各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承包人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3.

承包人要积极配合发包人组织的阶段性检查,检查结果与本

5 协议第十四项第1条挂钩。

十五、安全文明施工:本工程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承包人在施工中出现的安全事故,承包人负全部责任。为加强安全管理力度,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出现的人身伤亡及其他事故进行处罚,承包人在施工期间每出现一次轻伤事故罚人民币2000元,重伤罚人民币5000元,死亡一人罚人民币20000元,死亡两人以上罚人民币50000元,以上事故的罚款不包括政府处罚。 十

六、协议价款与支付

本工程按山东省《2003年消耗量定额》,

2010

年《德州市价目表》结算,税前总值下浮 2 %,(不含甲方供材及甲方认价的材料)工程类别按三类计取。工资单价44 元/工日,零工单价按发包方认定的市场价执行。工程竣工结算时,施工单位不按定额费率计取安全施工费、工程排污费。按甲乙双方合同约定的办法计取相关费用。

1.工程量确认及工程款支付

1.1 满足进度拨款条件时,承包人提出申请,发包方现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核定工程量及工期执行情况,经工程师确认办理付款手续。

1.2 工程款支付。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工程款,工程总值暂定

)万元。工程完成±0.00后付首次工程款。主体验收后付至暂定工程总值的45%,工程验收后付至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尽快办理工程结算,报审计部门审核。工程审计后付至总值的95%,余5%作为保修金二年内

6 付3%,五年内付清。 1.3 进度拨款:

1.3.1工程完成±0.00,甲方付第一次工程款,付总造价的10%;主体验收付至总造价的45%。第一次付10%,

万元,第二次付35%,

万元。安装装饰阶段付总价的35%,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付15%,第二次付20%。即内外装完成第一次付款

万元,安装工程完成达到竣工验收条件付款

万元,工程结算备案,竣工备案结束后付15%,此次付款按结算值,付至总造价的95%,余5%保修金二年内付3%,五年内付清。

1.3.2 施工期间,甲方供料款在施工单位拨付进度款时,从拨付的工程款中按材料款的80%扣回,(指工程施工期间实际用于工程建设中的材料)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甲方供料款全部扣回。 十

七、材料设备供应

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

1.2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至施工现场,并随货带合格证、出厂证明、检验报告。

1.3发包人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延误工期,则工期顺延。2.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约定

2.1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须经甲乙双方、监理工程师共同考察、组织招投标,确定材料供应商以及材料价格,并由上述人员

7 签字认可,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材料的质量、品种、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并随材料带有出厂合格证、出厂证明、检验报告。

2.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使用过程,由甲、乙、监理三方全程监控。3.材料供应

3.1地材:(砖)由甲、乙、丙(监理公司)三方共同考查,乙方自购,并由三方签字认定其价格,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结算时按实调整。其他地材(沙、灰、石)执行同期造价指南。

3.2竹(木胶板)由三方招标认价,施工单位购买结算时按实调整。

3.3安装材料:开关、插座、灯具、卫生洁具、各种规格的PVC管、PPR管、电线管,其他管材、阀门、管件等安装材料及设备,能招标尽量采用招标的方式确定供货商,不能招标的由三方考查,共同确定供货商,施工单位自购,其价格三方签字认定,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按实结算。

3.4装饰用的瓷砖、地砖、花岗岩等其他装饰材料,三方考察认价,乙方购买,工程结算时,按时调整。

3.5大宗材料不能一次性购买时,施工期间材料市场价格若出现上浮或者下浮,由甲、乙、监理公司会同供货商核定价格,并随时签字认定,结算时,按加权平均的办法确定最终价格。

3.6以上乙方自购材料价格签字认定后,由乙方负责购买并

8 付款。

3.7钢材、木材、水泥、商品砼、由甲方供应,结算时按实调整。

3.8电线、电缆、配电箱、采暖箱由甲方组织招标,甲方供料至施工现场,按实结算。

3.9通风材料设备、消防器材,甲方组织考察,甲方供料至施工现场。

八、分包项目

1.各种门窗(进户门、单元门、防火门、铝合金窗)甲方招标供货厂家制作安装,乙方配合施工,乙方按每平方米3元计取配合费。

2.弱电(指监控、对讲、控制室设备安装)由专业公司承担,单独与甲方办理结算,室内预埋管线由施工单位负责。3.外墙保温及装饰:甲方招标,由专业施工队伍施工,乙方配合施工,全程监管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乙方按工程总价的3%计取配合费。

4.地暖:三方招标,由专业施工队伍施工,乙方计取地暖工程(甩项部分)2%的配合费,楼面垫层由乙方负责施工。5.防水工程(含厨卫、屋面等全部防水项目),三方招标,确定施工单位、材料、价格。由专业施工队伍施工,乙方按中标价的3%计取配合费,其工程质量、进度,乙方全部负责。 6.分包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由

9 总包单位负责,甩项工程的工程款支付需有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签字认可。

7.以上分包项目均由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甲方签字认可,工程款由甲方支付,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分别计取一定数量的配合费用。

8.对于分包项目的考查,招标,工程管理,资料整理,施工单位要与甲方分包方积极配合,杜绝互相推诿。不负责任的现象发生。 十

九、采保费

含材料运输,装卸车费用,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元计取,包干使用不下浮,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二

十、安全施工费

按每平方米10元计取,包干使用不下浮。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及定额中施工技术措施项目中的安全网、密目网等子目不再计取。 二十

一、水电费

电费按定额含量,按市场价调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安装电表,按实际用量交纳电费。施工用水,采用地下水,若水资源办公室收取水费,按实际收取的费用结算。定额子目中含的水费,结算时从定额中扣除。抽水用电单独安装电表,电费由甲方支付。

二十二、工程排污费

10 按环保部门实际收取的金额计算。

二十三、柱、梁、板等现浇砼构件模板支撑,按施工现场实际用的材料由甲方签字认可作为结算依据(个别子目采用单一模版支撑材料的除外)。

二十四、其他分包的项目参照以上办法处理、二十

五、工程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或因其他因素发生工程量增减等变更出现时,双方代表应及时核实,办理工程量签证。因承包人改变施工方案或工序发生变化造成的变更、工程量增加,发包人不认定工程量。

二十六、竣工验收与结算

1.工程达到竣工条件时,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7日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后对存在的问题7日内整改完毕进行复验(包括发包人组织的验收),合格后交发包人。竣工验收后承包人15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竣工图两套,竣工资料一份及所需的竣工结算备案资料。 2.保修

2.1工程竣工验收,住户入住后发现的问题,发包人接到投诉后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对提出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达到住户满意。承包人超出24小时未到现场,发包人将自行安排维修,按维修费用的2~5倍,从保修金中扣除。因建筑质量问题引起各种漏水、渗水、长毛等问题,发包

11 方直接安排专业防水队伍进行维修,费用承包人承担,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

2.2施工过程中,若因承包方原因中途退出等违约行为,不管此项目达到几类工程,均按定额规定的最低类别办理工程结算,算至工程直接费并下浮20%,不再计取任何费用。二十

七、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淄博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十

八、其它

1.本协议与原合同合并执行,并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与原合同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一式四份,承包人、发包人各执两份。 4.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

所: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话:

推荐第2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全称)淄博沃通纸业有限公司

承包方:(全称)淄博富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部分工程

工程地点:淄博沃通纸业有限公司

工程内容:见施工图

二、施工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质量标准:合格

四、承包方责任

1、必须按照发包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2、工程完工,并经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10日内向发包方递交结算书以及有关签证和技术资料。

3、施工期间承包方严格执行有关质量安全规范规定,如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均有承包方承担责任。

4、因本厂是禁火单位,要教育职工提高防火意识及严禁吸烟动火教育,如施工需要动用火种,应向有关部门书面审批动火手续,批准后方可施工,如发现吸烟一次罚款伍佰元,并从施工费中扣除。

五、发包方责任

1、为使工程顺利施工,开工前保证三通一平。

2、因发包方设计及结构不合理在图纸会审时提出,如不改正出现的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由发包方责任。

3、发包方应提供各施工段图纸两份,如有变更应提前书面通知承包方。对工程的各个部位做好技术交底、工程量等,及时签证。

4、工程结算递交20日内必须通过承包方审计,两个月内审计完毕。

六、结算方式

1、按03《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执行2010年12月份淄博市价目表,相应期《造价指南》及有关结算办法进行结算。定额人工综合工日单价执行50.00元/工日计取,如发生零工按劳务市场价格计取。

2、钢材、木材、水泥由双方同期考察,以双方认定的市场价格材料为准。

3、工程总造价中下降3%,工程排污费不计取。

七、付款方式

1、

推荐第3篇:建筑垃圾清运合同

建筑垃圾清运合同

甲方:合肥诚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合肥奥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甲乙双方制定以下建筑垃圾清运合同: 第一条

工程设备租用

1、甲方将自有工程设备(下简称工程设备),即工程车运输车辆A(车牌号:皖A LD181 型号:江淮鼎力轻型自卸)、B(车牌号:A LD191,型号:江淮鼎力轻型自卸)及铲车(型号:鲁工80型单缸)免费租用给乙方,租期为壹年。期间,乙方负责车辆的使用、养护维修、邮费、年检、保险、过路费、违章等相关事宜及费用,并保持车况良好。(车辆状况详见附件)

2、车辆产权归甲方所有,租期到期,乙方应将租用的工程设备完好移交甲方,在租用期间给甲方人员、车辆及任何第三方造成损伤及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

3、在租用期间,不允许有损害甲方车辆所有权行为(不得对车辆转租、租让销售、抵押、典当及投资等),将车辆交无证人员驾驶或酒后驾驶,造成后果,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车辆的损坏及被盗等,乙方应如实报告甲方并支付全额赔偿。 第二条

建筑垃圾清运

依据甲乙双方协商,乙方租用甲方工程设备期间,甲方承诺根据《前期物业装修管理协议》向业主收取业主装修配合费,以《合肥市物价局收费指导价格》为标准,住宅每平方3元/商业住宅每平方5元/写字楼每平方5元为收费标准执行。垃圾清运按照以上收费标准根据车辆现场所产生的平方,甲方向乙方进行支付费用。备注:每个项目根据当地市场指导价进行收取。(新添加的) 承诺以每平方22元的价格将甲方所辖滨湖区域各项目建筑垃圾承包清运。装载量按车辆长*宽*高*1.2核算。每车垃圾应足量装载,出门时需经甲方各项目指定的专职人员验收足量签字后方可放行;乙方凭签字单据结账。(以前的收费标准)

第三条

合同期限

自2014年 月 日至2015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清运服务,享有监督、建议、检察权。

2、乙方损坏甲方物品应承担按价赔偿的责任。

3、乙方应定期对工程设备养护、年检,及时维修并保持车况良好。甲方对于车辆年审予以配合。

4、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将垃圾及时清运(特殊天气、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下除外),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如遇到特殊清运,垃圾量临时增加,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协商处理。

5、甲方将坚持垃圾集中堆放,地点便于乙方车辆进出。

6、乙方在垃圾清运过程中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清运工人在垃圾清运公正时,发生意外伤亡等安全事故,一切责任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未能按甲方要求及时保质保量完成,一次处罚1000元,二次处罚2000元,均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超过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包给第三方清运建筑垃圾。

9、乙方垃圾清运全过程应文明操作,保证垃圾存放点周边、道路清洁干净。如有违规,受到市容、城管部门的管治和处罚,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并相应扣除乙方清运费。

10、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赔偿。第五条

其他约定

1、合同期满后,如需续约,乙方应提前壹个月向甲方申请,并重新订立合同。

2、为保质保量完成清运合作,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履约5,000元(伍仟元整),合同期满后乙方无违约行为一周内无息返还。

3、付款方式:每个月结算一次,甲方每月的30号支付乙方垃圾清运费,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发票。

4、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就工程设备进行验收移交,并留档。合同终止或期满,工程设备亦需进行验收移交。

5、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持四份,乙方持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合同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违约,损失由违约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法师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章): 乙方(章):

合肥诚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合肥奥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第4篇:建筑维修合同

建筑维修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本工程实际施工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二、承包内容:

1、

2、

3、

4、

三、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

四、合同工期:

施工总天数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合同责任

甲方应提供设计图纸、规范、标准要求,并保证三通一平,及协商确定的材料供应。乙方要保证按期、保质完成建设维修工程任务,接受甲方工地监理人员的监督,确保工程按期交付使用。

六、违约责任:

1、甲、乙方无故不能履行合同各项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的,必须向另一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其它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持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付清全部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年月日

推荐第5篇:建筑合同注意事项

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过程中,通常要经过招标、投标、定标这几个过程,形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三个主要文件。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从合同法角度分析,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所以,依据合同法,中标通知书的发出就表示合同成立。但考虑我国传统观念,或招标文件中有“以签订正式合同书为合同成立”的约定,所以要十分注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工作,维护自身权益,防范合同风险。

目前,发包人和承包人多采用由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签订施工合同,下面笔者拟从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浅谈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以下简称《施工合同》)由四部分组成,即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附件。协议书作为《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在整个合同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签订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主体

协议书中发包人、承包人应与中标通知书上所确认的招标人、中标人相吻合,更应注意其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合同签字、盖章的主体应与发包人、承包人主体相一致。

二、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应与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所确定的工期相同,并应在“开工日期”这一栏明确“以书面开工通知为准”的条款,以避免因发包人自身原因,致使承包人不能如期进场施工的被动局面和纠纷。

三、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但发包人亦有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更高要求,在签订此条款时,可以约定“合格,力争获奖”,以降低风险。

四、合同价款

此条款应是被发包人经招标程序确认的承包人投标报价,若合同为可调价格合同,在此处可注明“暂定”字样。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施工合同》以列举方式表述合同组成文件,包括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以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这里要强调的是,协议书中这一条款与通用条款第2.1条以及专用条款第2条相呼应,更是这两个条款的基础。发包人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还要求将招标文件纳入合同组成文件,在这种情形下,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决定合同组成文件以及排列顺序,排列顺序也非常重要,其关系到合同产生歧义的优先解释顺序。在这里还应注意一个问题,即“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里要注意洽商、变更文件的效力和送达问题,洽商、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的代表人员签字,并加盖发包人、承包人公章。特别应注意合同一方当事人单方面发出的信函或文件的送达问题,一般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联系电话、传真、邮寄地址,以及通讯地址及方式若发生变更,则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不通知则视为送达地址”,应采取特快专递的形式邮寄,在邮寄详单中注明所寄物品的名称及内容,并妥善保管此详单。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施工合同》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是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权利义务的纲领性文件,从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检验、安全施工、合同价款与支付等十一个方面阐述双方权利义务,多采用固定格式和内容,此处不再赘述。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专用条款是在协议书、通用条款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合同双方的意思自治,将协商的权利交给双方的体现,其以协议书、通用条款为基础,又是一种升华。因此,重点阐述其注意事项:

一、工程师条款

在《施工合同》中,通用条款1.8条,明确了工程师在合同中是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在专用条款中则将工程师分为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和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两类,在签订该条款时,应注意明确工程师的职权范围,监理工程师的职权可以约定“依据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履行职责,将《工程监理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而约定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时,则应注意避免与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交叉,对于工程师的人员,可要求发包人向承包人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载明受托人姓名,职权,并约定如果工程师人员变更,则发包人应另行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应约定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同时约定工程师的确认时间,并明确工程师在约定时间内未予认可,且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认可。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依据建设部107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可将合同价分为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三种模式。

(一)固定价格合同,依据《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23.2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依照财建[2004]369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八条,将固定价格合同分为固定总价与固定单价,固定总价是以设计图纸、工程量及规范等为依据,双方协商认可一个固定总价,除因设计和工程范围发生变更的情况,施工单价和施工量都不可调整,承包方要承担工程量、工程单价变化的风险。固定单价则是指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单价表为基础和依据来计算合同价格,工程量是暂估的,即工程量可以根据实际工程量予以调整的。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这一司法解释的意义在于,双方约定为固定总价合同,则无法申请司法鉴定,权利人丧失司法鉴定的途径,如果约定为固定单价合同,则可请求法院对工程的工程量进行司法鉴定。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是固定总价还是固定单价,注明风险调整的因素和方法,要特别注意专用条款第25条,工程量确认的约定,注意施工中的签证。

(二)可调价格合同

可调价合同是指合同总价或合同单价,在合同实施期内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调整,即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以按照约定,进行调整。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是将工程项目时将投资划分成直接成本费与承包方完成工作后应得酬金两部分。

(四)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在施工中,大量存在承包人垫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明确了对垫资行为的法律意见,

第六条共分三款,表述了三层含义,其一,发包人、承包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的,承包人有权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但法律不保护超出中国人

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利率部分的利息约定;其二,发包人、承包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工程欠款处理,则如当事人如对前款利息有约定,则依照约定,如没有约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其三,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所以对于垫资行为,应在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因施工垫资行为在我国是被法律禁止的,所以可在合同进度即支付节点上约定进度款支付比例,如果发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低于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支付的比例,则可认定为承包方垫资行为,并在合同中约定欠款利息计算标准,则使垫资行为能够得到法律保护,维护承包人自身权利。

(五)工程分包

依据建设部令第124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所称施工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在这个管理办法中,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但现建设单位多将专业工程分包直接发包给相应的施工企业,且不赋予总承包企业管理权,而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与专业工程承包人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行为实际是违反了该办法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之规定,针对这种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

(三)款规定了建设单位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承担过错责任。所以,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可以采用建设单位、总包方、分包方三方签订协议,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建设单位直接指定分包的证据,以保护总包方自身权益。

综上所述,《施工合同》是目前建筑行业通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蓝本,其以通用条款使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义务趋于平衡,又以专用条款充分尊重双方的意思自治。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注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合同风险。本文以《施工合同》为框架,结合相关法律,略谈签订合同应注意的问题,难免有疏漏和不当之处,请各位不吝赐教。

分包合同的注意事项 合同法 2010-01-05 09:58:52 阅读3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作为分包合同的甲方,与乙方订立和同事需注意哪些方面,如何在法律政策

上避免出现问题以及如何避免在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时出现问题?

分包合同甲方一般是指发包方,首先要关心两个问题:

1、自身是否具有将工程分包的权利;

2、乙方是否具有实施分包工程的资质。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也

很多,但注意的是:

第一,建议业主应在招投标阶段将指定分包内容明确化,业主招标文件不明确时应及时提出咨询。应在总承包合同条款中详细约定指定分包工程的具体内

容,明确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费用的收取方法。

第二,总包合同中,总包承包范围、工程工期等方面尽可能约定不包含指定

分包工程内容。

第三,作为总承包人,应尽量避免与指定分包人签订指定分包合同,争取使发包人与指定分包人直接签订指定分包合同,使指定分包工程变为总包合同外工

程。

第四,若必须与指定分包人签订指定分包合同的,争取签订包括发包人、指定分包人在内的三方协议,约定总承包人仅履行总包管理之责,付款义务在发包

人一方。

第五,应保存好施工过程中与指定分包人之间的往来函件、签证、会议纪要

等原始书面的证据资料。

第六,在指定分包工程的工程款经过总包帐户情形下,指定分包合同中还可明确约定,总承包人支付指定分包人工程款应以总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该部分工程款为前提条件,若指定分包人在不具备该前提条件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向总

承包人主张工程款均视为违约,应承担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第七,若必须只与指定分包人签订指定分包合同的,应和发包人、指定分包人明确约定,应付给指定分包人的资金(工程款)必须先进入总包帐户之后再付给指定分包人,力戒发包人直接付款给指定分包人,同时可要求指定分包人提供履

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推荐第6篇:建筑购销合同

建筑模板购销合同

供方:嘉善县永森胶合板厂签订地:

需方:华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号:

1、产品名称:建筑模板、松杂木规格:183×91.5×16.5

2、数量:25000张

3、单价:56元/每张,总价元

4、付款方式:每次货到签认后,付总数的65%,余款待主体完工后,如无质量问题再付35%。

5、供货地点:浙江慈溪城市星光工地

6、供货时间:2003年9月 — 2004年5月

供货时,供方同时提供产品样板或检测报告等有关证件。

7、技术标准按GB/T9846.1—1—12—1988标准执行。

8、包装方式:

9、验收方式:按供方提供的小样标准工地验收,有异议在三天内提出。

供方承诺利用次数多于翻转,如发生质量问题,供方按张数进行损失赔偿。

10、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执行,违约方应承担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经济仲裁机构仲裁。

需方:(公章)供方:(公章)

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地址:地址:魏塘镇三里桥村

电话:电话:0573-4171511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凤桐信用社

帐号:帐号:1104020301201000013719

签约日期:年月日

推荐第7篇:建筑购销合同

建筑模板购销合同

供方:宿迁市欣鑫阳光木业有限公司

需方:江苏富园建设富园广场第一项目部

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双方就 江苏富园广场一标段6#、11#、13#楼 工程的模板购销事宜达成一致,双方约定如下:

一、模板的规格及单价:

规格为1830㎜×915㎜×15㎜模板,单价为58元/张。

二、付款方式:总垫资款100万元,工程±0.00完成时付余货款的50%-60%,以后

按每批次进场货价款付50%,余款在工程封顶时全部结清。

三、供货方式:供方送货至需方指定卸货地点,货到工地数量、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按照签字的送货单或收条为依据。若使用中发现有不合格板需方另

行例出供方自行解决拉回,结算价款相应扣除。

四、供方保证模板质量(详提供需方样品),在工程正常运转情况下,配三层模

板周转到顶(每层模板保证周转次数在10次以上人为损坏除外)。

五、违约责任:若需方不能及时付款,违约合同,需方应向供方尚应付款总额的1%

的违约金。

六、在合同约定的工程期间(在满足上述双方约定条件前提下),需方不得

再使用其他厂家以及经销商提供的其他建筑模板。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盖章签字后生效,供方执一份、需双执叁份。供方:需方: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2011年 6 月日

推荐第8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综合业务楼,框架四层、局部五层,建筑面2 积***M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装饰及水、电安装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以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报价单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施工图;

8、工程报价单。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2.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3适用标准、规范

国家现行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等。

3、图纸

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年*月*日前提供图纸4套。

3.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师

4.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执行本工程《监理合同》中约定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4.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职权:

4.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5.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 6.发包人工作

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7.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8.承包人工作

8.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6)已完成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9.进度计划

9.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承包人报告七日内。 10.工期延误

10.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设计变更;

(2)底下管网、地下构筑物及古墓等

(3)由于自然及社会因素造成的不可抗力原因而影响工程施工时

四、质量与验收

1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1.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1.基础部分; 2.主体部分; 3.隐蔽工程验收执行通用条款第17条

五、安全施工

施工中承包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确保安全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责。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2.合同价款及调整

12.1本合同价款采用(1)固定总价方式确定:合同总价*万元。 12.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图纸变更、现场签证、技术核定等。

13.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在合同签订后支付中标价的*%。

14.工程量确认

14.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按照每个工期(如基础完成、每层主体完成及装饰、水、电安装)分期报告。 1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基础完成付*万元,一层主体完成付*万元,二层主体完成付*万元,三层、四层、五层主体完成分别付*万元,装饰工程按进度付款,待工程款拨付至总造价的*%时停止拨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扣*%保修金,30日内付清余款。

七、材料设备供应

本工程为包工包料,施工过程中所需一切材料设备均承包人自行采购、运输、安装(执行“通用条款”中第28条)。

八、工程变更

执行“通用条款”中

29、31条。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16.竣工验收

16.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竣工图及竣工资料一套,验收执行“通用条款”第32条。 16.2结算:采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及有关文件,主材价格按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执行“通用条款”第33条。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17.违约

17.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17.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18.争议

18.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调解;

(2)采取第(1)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一、其他

19.不可抗力

1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20.保险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承包人投保内容:建筑安装工程工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1.合同份数

21.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本合同正本两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副本六份,报送有关部门。 22.补充条款

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综合业务楼在合理作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为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为 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年;

3.供热及供冷为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年;

5.其他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大写)

。 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推荐第9篇: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施工图设计)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单位:设计单位:签订日期:

推荐第10篇: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GF—2000—0209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一)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工 程 名 称:工 程 地 点:合 同 编 号:(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乙 级发包人:设计人: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11篇:建筑施工合同

建筑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如下:

一、乙方包工不包料。甲方负责建筑材料,乙方负责施工,机械设备施工安全事故乙方自负,施工误差不得超过1.5公分。

二、施工要求:一层高3.6米,二层高3.3米,室内贴地板砖,贴地脚线,墙面及顶刮涂料,卫生间全贴瓷砖,外墙前面墙二层涂料,一层贴瓷砖,后墙涂料,侧面涮水泥浆,楼梯侧面墙贴瓷砖1.2米。并负责水电安装,工期四个半月,女儿墙1米高,实地面积按边到边计算。

三、施工价格按每平方米256元(贰佰伍拾陆元整)计算。楼梯按1.5平方米计算。基础完工付款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一层完工付15000元(壹万伍斜坡元整)。二层完工付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装修一半付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其余部分全部完工验收后一次付清,多退少补。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经双方审核签字即日生效。

甲方:乙方:

2013年2月10日

第12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电话:

依照《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规、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律、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宜春市馨园小区23#、24#楼的泥工工程包工的承包给乙方(所有机械设备、安装等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另外计算)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按施工蓝图23#、24#所有泥工所需施工的手工,包括屋面面(外墙砖与楼梯踏步除外),为一百元一平方。

四、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施工蓝图,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听从施工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施工工序和施工工艺要求,确保工程质量顺利进行。

五、安全标准:必须做到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保持施工现场及周边的环境卫生,协调各工种的人际关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不违规作业,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及其它意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所损失的费用。

六、工程进度: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施工进度,该加班时必须加班,如发现拖延时间,甲方有权在乙 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贰仟元整的罚款,且同时保证提前完成本建筑工程。

七、结算方式乙方所承包的23#、24#楼所做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每层的楼面面积×7个面计算,按每平方米100元计算,装修贴外墙砖与楼梯踏步补偿2万元。

八、付款方式:23#、24#楼从指点二层开始付每层总工程量的80%,第一层作为该工程的定金计算,待工程封顶及斜坡全部完工后一起付总工程款的50%,粉刷工程保证在80%支付工程款,待所有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付清所有工程款,剩余1万工程款在一年后的一个月内付清,此工程作保收款。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款清后合同自动终止,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13篇:国家标准建筑合同

第一部分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及解释详见通用条款。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 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年月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年月日

4、图纸

4.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4.2 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 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4.4 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年月

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年月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6)、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年月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年月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凡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求分包人做到有关桩基的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 本合同价款采用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1)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19.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0、工程量确认

20.1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

扣回时间和比例:。

21.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 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8、争议

28.1 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 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0.2 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1、担保

31.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担保方式:31.2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 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合同份数

36.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38、补充条款:

第14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建筑工程施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具体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性质:

4、结构形式:

二、工程承包范围

根据会审后的施工图所示65根桩基础挖掘,挖掘土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三、承包方式

1、承包方式:包工

2、承包价格:包干价φ800桩130元/m、φ900桩135元/m、φ1000桩140元/m、φ1100桩145元/m、扩大头按60元m3计算工资,钙质胶结层厚度大于30cm时,按胶结层实际厚度另加25元/m(包

括机械等费用),图示以外的变更、签证及其它进零星工程以实际竣工计量计取工资。

四、质量标准:必须达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五、合同工期:

自2007年10月28日开工,2007年11月18日竣工,合同有效工期20天,图纸以外及签证增加及不可抗力发生时加行调整时限。

六、付款方法

1、工人进驻工地甲方向乙方陆续借用生活费,但每人每天10元,全部柱基完工后,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报建设单位,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算付款。其中扣除已付生活费。

2、打桩中途无故停工超过一天,甲方不予验收付款;并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七、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办理工人进驻工地后所有行政管理手续。

2、开工前一日内向乙方提供桩基施工图纸一套,并按施工单位放线位置打桩。

3、图纸发生变更或签证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配合,事后变更所造成的返工、误工由甲方负责。

4、打桩运土工具全部由打桩队自备。

乙方责任:

1、必须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开挖打桩,听从施工单位指挥。

2、乙方必须依据图纸及设计签证施工,按照《建筑施工与验收规范》进行操作,因乙方操作原因返工、误工,所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不顺延工期。

3、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劳动安全防护措施,作好自我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禁违章作业,安全施工,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打桩队全部负责。

八、补充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发包人: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第15篇:建筑施工合同

建筑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国合同法及其它建筑有关法律法规,并相互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经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绵阳市科创园元通路延伸段公路的内外护坡工程的全部人工费承包给乙方施工队、特定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地点及名称:绵阳市科创园元通延伸公路工程。

二、承包范围:只包人工不包材料,公路内外人头石护坡档墙工程人工费。

三、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合同有效天数,但天灾及不可抗拒的事可顺延时间。

四、质量:以公路左侧已做好的人头石护坡为样板。

五、单价:不含其它税费,不包括清边坡捡底的一切土方,按实际砌筑的收方为准,每立方130元,如当地人阻拦施工,由甲方负责支付当天民工工资。

六、付款方式:随着工程进度,由甲方给乙方支付一部分工资及生活费,工程完工3日内,由甲方给乙方一次性付清工程余款,所有付款方式均以收条及现金支付给乙方。

七、双方责任:

1、

2、

3、

4、甲方提供材料到工地施工现场,施工用水用电、其它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负责上层联系及周边邻居当地人的调解工作; 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甲方指挥和安排; 如乙方自己造成的返工现象均由乙方负责。

八、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讲文明,遵循规章制度,在施工过程时,乙方自己原因造成的伤害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如有争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甲乙双方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款结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甲方:乙方:

2012年9月26日

第16篇:建筑合同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04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7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4〕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04年9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际,就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

(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四条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第五条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

第六条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第七条 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

第八条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第九条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第十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一)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二)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承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

第十六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

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价款结算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第十八条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 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 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第二十条 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对部分案件事实有争议的,仅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鉴定,但争议事实范围不能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请求对全部事实鉴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第二十五条 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因保修人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导致建筑物毁损或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保修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保修人与建筑物所有人或者发包人对建筑物毁损均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解释自二○○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第17篇:建筑施工合同

建筑施工合同

甲方:南陵明鑫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乙方:张火胜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厂房及附属工程由乙方承包建筑施工,具体条件如下:

一、承包方式:

工程建筑施工费用及各项施工材料由乙方负责,(即包工包料)

二、工程面积

厂房面积280平方米,

三、工程施工 方案及条件

1、甲方负责提供规划方案、施工图纸及三通(路通、电通、水通)。

2、乙方必须确保按甲方提供的规划方案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变动。

四、工程价格

厂房280平方米价格为410元/平方米,计114800元。

五、工期

1、甲方需在8月底前提供施工规划方案、施工图纸及三通。

2、乙方施工工期为4个月,乙方必须在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施工任务。

六、付款方式

1、工程开工前(8月31日)甲方预付30%工程款。

2、工程主体框架完工时付30%工程款。

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30%工程款。

4、2010年3月底前支付10%工程款。

七、安全责任

施工期间安全由乙方负责,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施工事故,乙方承担90%,甲方承担10%。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供规划方案、施工图纸、三通及支付工程款,如因上述提供不及时,影响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总等价5%计算)。

2、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时按质完成施工任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一个月内),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工程总等价5%计算),延期超过一个月以上违约金为10%,因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甲方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二OO九年八月十八日

第18篇:民房建筑合同

建筑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地点、时间:乙方为甲方在七星月 日至月

二、工程内容:楼房基础,建筑两层砖混结构的楼房。建筑材料由甲方供应。乙方负责土建部分的施工,包含粉刷、上板、浇注、盖瓦,地面砖、面墙砖、墙裙砖的铺贴等。水暖电的安装及上下水的安装由甲方负责。

三、合同工程价款:按两层楼房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10元,房屋基础以下增加的部分及附属建筑价格另议。

四、施工要求:

1、甲方为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和场地。施工期间如出现其他意外情况和干扰将全部由甲方负责处理。施工设备乙方自备,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

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2、甲方要及时供应建房所需要的材料,不能耽误乙方的施工,配合乙方及时完工。

3、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施工。

4、甲方要增加新的建筑要求,更改原设计项目要经乙方同意。

5、付款方法:建房途中一层封顶时付款30%,工程继续进展到二层封顶时付款50%,工程完工后甲方应付清其余全部工程款,甲方不得拒付建筑工程应付的承包费。

6、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保证按时完工。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合同内容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第19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姓名 :_____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签订日期:级 :_____ 号 :_____ 校 :_____进贤县李渡酒厂进贤县第二建工有限公司李渡酒厂办公大楼进贤县进贤大道徐家岭村东年月日

发包方:进贤县李渡酒厂(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进贤县第二建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徐家岭村东新建一栋办公楼,同意该办公楼的土建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李渡酒厂办公大楼

2、工程地点:进贤县进贤大道徐家岭村东

3、建筑规模:建筑面积约

二、承包方式: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乙方应包该项工程的施工质量、工期、施工安全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三、工程造价: 总工程平方米,造价每平方米 4213966 元(大写:肆佰贰拾壹万叁仟玖佰陆拾陆元整)

四、承包范围:

1、本工程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全部内容(以下项目不在承包范围内:①室内门不做。②卫生洁具不做。③采暖支管留口不做地暖。④电气工程灯具不做安40W白炽灯,弱电只布管不穿线。⑤楼梯栏杆不做。⑥毛墙毛地不做铺装面层。

完成施工(包括本合同所注明的内容),基础工程(包括打桩、包括回填)、主体工程、室内及天面排水工程、屋面工程,三通一平工作,施工报建手续。

2、乙方要包以下项目:

1)、主体工程:该工程为框架结构,层高按设计图纸施工。

2)、装饰工程:①内墙面用水泥砂浆批灰。②外墙面刮涂料。③楼面、地面面层为水泥浆。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三层屋面封顶付工程造价总额的

2、待柱体完工甲方付给乙方工程造价总额的

3、工程全部完工时甲方付乙方工程造价总额的

4、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2012年腊月(农历)三十前甲方付给乙方工程造价总额的。其余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甲方待一年后付清。

六、施工工期:

1、经甲、乙双方协商:从施工基础承台开始至竣工验收合格即年至 2012 年 8 月 31 日竣工。

2、因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影响工程进度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工期可相应顺延。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投标书、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

6、施工图纸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甲方的工作及责任:

1、必须办理好项目的报建手续及施工临时用地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并承担此工作应由甲方出费用。

2、工程开工前,做好工程的“三通一平”,将施工用的水、电线路接通到施工场地,铺设好临时的运输道路,满足施工要求,并承担以上工作的费用。

3、开工前、准确提供建筑物四大角位置的控制点、水准点及±0.00位置。

4、开工前,由甲、乙双方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协商一致,方可施工。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部位支付工程进度款,如违约支付,责任由甲方负责。

6、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乙方的工作及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有足够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机械,以保证工作项目的顺利完成。乙方施工提供地下管线布设情况,平整场地清除地上、地下障碍物等,处理邻近建筑物保护工作,并承担以上工作的费用和安全责任。

2、乙方处理地下管线及临近建筑的保护工作。

3、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相关建筑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施工。在工程质量方面同要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按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整个工程项目。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代表(或监理人员)的监督,加强各班组人员的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意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出现安全事故或打架斗殴事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5、施工场地乙方必须保持清洁,对已完成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使用之前,乙方应对成品派专人保管和保护。

6、施工单位的工人的所有保险费用以及施工安全文明措施由乙方负责。

7、一切建筑材料及设备均由乙方采购与保管,材料品牌、规格、颜色由甲方认可。主要建筑材料须送检合格后方可用于该工程中。

8、施工临时设施如临时围挡,乙方负责人工。临时工棚办公室、施工需要的水、电管线

安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9、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好施工报建等有关手续。

10、乙方需按时发放工人工资和及时支付材料款,如乙方拖欠工资或材料款,与甲方无关。

11、所有的检测费包括桩检费用、材料送检费均由乙方负责。

12、做好工程资料及材料送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尽快为甲方办理好工程资料,如因乙方工程质量原因或资料不合格应由乙方负责(注:由甲方负责验收)。

13、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安全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随时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违章作业,应立即停止作业和纠正。以自己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负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以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十一、质量及工期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并保证各项工序质量验收合格,否则,因此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不得拖延并影响其他工种的施工。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完成计划工程量,严重影响其它工序施工,乙方必须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另行选择班组施工,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隐蔽工程须经甲方及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工程质量不合格全部返工,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5、在施工现场如发现不足之处,甲乙双方必须及时会同有关人员协商采取补救措施,以防止扩大损失,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十二、工程变更及工程结算:

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变更通知,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应相应顺延。

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

3、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4、由于工程变更不及时而引起某部位的返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如工程内容发生增减变化,按甲乙双方协商的单价计算,相应增减工程造价。

6、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三日内,给予确认并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乙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三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十三、补充说明:

1、筋使用线材及螺纹材。

2、水泥使用:装饰、砌墙使用水泥;结构所用的砼全部为商品混凝土(注:砼按图纸设计施工)。

3、墙体材料用机制一级页岩砖或红砖。

4、排水管采用联塑或雄塑管。

5、防盗门、玻璃门、卷闸门(由甲方指定品牌)。

6、按图施工。

十四、竣工验收:工程竣工,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后三日内,由甲方组织工程验收,如不组织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和该工程合格。甲方并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十五、工程保修:本工程竣工后一年内属乙方保修期,保修期间如属乙方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因不可抗拒或自然灾害原因或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不属乙方保修范围。 十

六、违约:

1、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甲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停工或工期延误及其损失责任。

2、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即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的违约金。

3、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职能部门调解解决。 十

七、不可抗力:

1、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施工困难,如雨、雪天气,自然灾害工期延误。

2、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履行困难,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八、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与本合同未提及的事项,双方另行协商。

十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该工程结算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甲 方(公章):进贤县李渡酒厂乙 方(公章):进贤县第二建工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20篇:建筑劳务合同

建筑劳务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共识并签订合同内容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项目:

四、工程范围:

五、乙方承担工作内容如下:

1、本工程属高层建筑外脚手架,采用挑架,挑架以项目部施工方案为准。

2、搭设外脚手架及安全防护架的钢管、扣件、工字钢由甲方提供,钢管、扣件、工

字钢的进、出场由乙方负责上下车。

3、钢管、扣件、工字钢及安全防护网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指定地点

分类堆放整齐。

4、施工电梯及龙门架的架子搭设、拆除。

5、该工程外脚手架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安全立网、平网均由甲方提供,由乙方自行

付进、出场运费及上、下车费。

6、外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包括挂、拆安全立网、平网,并分段搭设防护层)。

7、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栏的搭设与拆除(包括挂、拆安全立网、平网)。

8、进出喽的安全通道以及上人通道的搭设与拆除(包括挂、拆安全立网、平网以及

搭、拆硬防护层)。

9、所有卸料平台、塔吊副座通道、防护的搭拆以及内墙脚手架的搭拆。

10工地所有临设工棚的搭设与拆除(包括搭、拆硬防护层)。

11、地下室群楼剪力墙钢筋支架的搭设与拆除。(计时计算)

12、所有外架砼输送管架的搭设与拆除。

13、水平通道及防护栏的搭设与拆除(包括挂、拆安全立网、平网)。

14、提供所需工字钢尺寸,并协助焊工切割工字钢。

15、提供所需U型卡数量并协助定位安装(拆除切割后应负责将废铁收回指定地点堆放)。

16、工字钢的安装及拆除(拆除后的工字钢转运至指定地点堆放整齐)。

17、按要求对各种防护栏杆及架子、钢管涂刷油漆(油漆由甲方提供),安全警示语的安拆。

18、本条2—15款的所有费用、工资均包括在承包单价以内,不再另行计算。

六、施工要求

1、乙方人员入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2、架工应持证上岗(必须提供证件复印件)。

3、根据工程进度提前申报材料计划。

4、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安全施工要求搭设外脚手架及安全防护措施架子。

5、外脚手架的搭设进度应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6、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架应及时搭设,并随时进行检查,看是否有拆除或有损

坏现象,如有应及时补搭完整。

7、搭设的砼输送管竖架应随时检查是否牢固,如果在浇筑砼时架子出现问题,接到

通知后应马上进行修复,以保证砼浇筑顺利完成。

8、安全平网、立网挂上后,如发现损坏,应立即进行修复。

9、每层外脚手架搭设后剩余的钢管、扣件及四口、五临边拆除后的钢管、扣件应及

时返还地面指定地点并分类堆放整齐。

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并在12小时内到项目部进行三

级教育卡登记,若未及时登记将处以50元/人罚款,同时认定该工人非本项目部施工人员,若发生安全事故一概与本项目无关。

2、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佩带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帽、安全带有乙方

提供),乙方人员严禁酒后、赤脚、赤膊上班,严禁在施工场地嬉戏打闹,一经发现处以50元/人罚款。

3、非机操人员严禁动用机械,若擅自动用机械处以50元/次罚款。

4、施工用电必须找专业电工,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随意改动、破坏安全设施,

一经发现处以50—200元/次罚款。

5、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年龄上限为55岁,下限为18岁,否则甲方

不认定该人员为施工人员,若发生一切事故与甲方无关。

6、施工人员必须参加每周的安全例会,缺席处以每人10元/次罚款。

7、严禁工人在操作过程中向上或向下抛洒任何物品,一经发现处300元/次罚款。

8、严禁班组内部以及班组之间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如发生处以乙方5000元罚款,并

相互支付医药费,情节严重的除罚款以外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并交司法机关处理。

9、乙方人员若因违反安全操作程序,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自理;若

发生意外安全事故,医疗费在8000元以内的由乙方自理,超出8000元的医疗费用部分由甲方支付。

10、乙方应随时保证施工现场及宿舍整洁卫生,保证每天打扫,若经检查不合格罚款

50元/次。

11、作业人员的务工证、暂住证等由乙方自行解决。

12、班组施工人员应讲究公共卫生,严禁在楼层内大小便,发现小便人员罚款50元/

次,大便人员罚款200元/次。

八、单价及付款方式:

1、零量用工(以70元/个²工),****#楼及地下室主楼按建筑面积14元/㎡算,群楼

计时计算(以100元/个²工);

2、付款条件:

(1)上工两个月后根据甲方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已完工程量70%人工费。

(2)主体竣工支付已完工程量80%人工费(脚手架搭设完成占总工程量80%,拆除

占2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85%。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六个月后支付100%。

九、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依据合同付款条件执行,没达到付款条件,不得向劳务公司提出任何资金要

求。

2、对班组的罚款、扣款每月统计,并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或借支中按时扣除。

3、在结算时应按分管工长—劳务经理分别签字的程序。

4、在领取借支或工程进度款时应按实提供职工领取工资花名册,不得私自挪用人工

工资。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发生合同争议,移交劳动仲裁机关裁决。 十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认可时生效,工程完成并付清完工资后失效。中途乙方不能

因质量要求严、经济效益差、工期紧而放弃部分或全部工作,若此事件发生,甲方将以各项综合价的50%为乙方结算人工工资,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

十二、保证金,两个月后退还。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行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脚手架技术交底

一、施工准备:

1、准备钢卷尺、锤子(1kg)、水平管、安全带和其它常用工具及劳保用品;

2、认真阅读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

3、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

则》G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二、工程概况介绍:

1、工字钢的预留:

①挑架在砼浇筑前必须按图预先设计好工字钢吊环预留的地方,用粉笔在吊环预留

位置标出,由管理人员确认后认可施工,本工程在二层开始挑一次,挑至9层顶板,第二次在10层底板预留吊环,吊环沿工字钢的方向预留2根,锚固长度30d,吊环超过砼面不大于250mm,工字钢搁置位置在砼结构上不小于1.5M。

②分别在四层和十二层板、边梁处预埋φ10吊环,位置与工字钢位移不能大于

100mm,根据结构进度,(在砼浇筑完7—10天内完成),及时将吊环与工字钢套上钢丝绳,用1.5T葫芦拉紧并用V型固定;

2、落地架的搭设(2#楼):

按架体的设计,在地下室顶板上弹出线,经验收后方可搭设,必须铺设垫木,

每块垫木长度不能短于2根立杆的长度(即一跨);

3、架体的设计:立杆横距:0.9M、立杆纵距:1.6M、步距1.8M,外立面加腰杆,

连墙点,三步三跨,具体按项目部平面布置图搭设;

三、施工质量要求及构造要求:

1、纵向水平杆:

①纵向水平杆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水平丝应水平,每一步搭设

时必须在两端(纵向)抄平拉丝搭设,且同跨内、外水平杆高度不大于10mm;②纵向水平杆可采用对接或搭设,两相邻纵向水平杆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中且离

主节点不小于500mm;

③步距误差±20mm;

2、横向水平杆:

①主节点必须设置横向水平杆,且离墙面不大于100mm;

②横向水平杆搭设在纵向水平上方;

3、立杆:

①落地脚手架每根立杆必须设置低垫和垫板;

②立杆接长除顶层顶部外,其余各层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内外、

左右)立杆不能在同步内同时接头;

③立杆顶端高出女儿墙上口1M,高出檐口1.5M;

④双管立杆中副杆不应低于3步,钢管长度不小于6M;

⑤立杆沿纵向应分布均匀,纵向垂直度±30mm(24米高);

4、连强件:

①连墙件设置:三步三跨;

②宜靠近主节点,离主节点不大于300mm,且防止外架内外倾斜;

③应从架体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开始设置,且采用刚性连墙件;

④当架体为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应在每层设置;

⑤连墙件中的连墙杆宜水平位置,当不能水平连接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

连接;

5、扫地杆:

横向扫地杆应固定在距底座上不大于200mm的纵向立杆上,横向扫地杆搭设在

紧靠纵向扫地杆的下方;

6、剪刀撑:

①剪刀撑与地面45°—60°夹角,剪刀撑跨越主杆不多余6根,不少于4跨,必须

连续设置从底到顶;

②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米,且不少于3颗旋转扣件固定;③剪刀撑应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

7、斜道、跑道:

①高度6米内,宜采用一字型斜道;

②高度大于6米,宜采用之字型斜道,斜道宜附道外架或建筑物搭设,其连墙点、

剪刀撑同外架;

③运料宽度不小于1.5M、坡度1:

6、人行不小于1M、坡度1:3,拐面处设置平台,

楼层平台与砼面高度为±50mm,离砼面结构距离不大于50mm;

④斜道两侧及平台周边应设置1.2M高栏杆,下部挡脚面180mm;

⑤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杆,纵向杆间距不大于500mm;

建筑合同范文
《建筑合同范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